艾滋病毒坦桑尼亚男子发现巨型宝石

坦桑尼亚男子发现巨型宝石  时间:2021-04-28  阅读:()

国际劳工大会,第98届会议2009年报告四(1)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议程项目四国际劳工局日内瓦ISBN978-92-2-520640-4ISSN0255-34492008年第一版国际劳工局出版物中所用名称与联合国习惯用法保持一致,这些名称以及出版物中材料的编写方式并不意味着国际劳工局对任何国家、地区、领土或其当局的法律地位,或对其边界的划分,表示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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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PrintedbytheInternationalLabourOffice,Geneva,Switzerlandiii目录页次缩略语v导言1提出一项新建议书的理由.
1第一章、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5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全球和地区流行趋势.
5劳动世界的趋势.
7劳动世界是行动的重点8非正规经济与艾滋病毒/艾滋病.
9应对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国际行动11全球承诺11联合国艾滋病毒/艾滋病联合规划署(艾滋病规划署)的行动12国际劳工组织的行动.
19国际应对行动的变化.
23加大应对力度25表明有必要通过一项国际劳工组织建议书的新的动态26第二章、实施干预的关键领域.
29预防、治疗、照料和支助的普遍获得.
29与艾滋病毒/艾滋病相关的人权关切.
30普遍获得的要素.
36普遍获得预防36普遍获得的治疗、照料和支助.
38检测、审查和保密46检测的形式和方法48风险性与易感性.
50更为广泛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因素50行为与风险性56第三章、国家和区域层面的状况61国家级别的法律和惯例61一般国家政策和战略.
63国家协调机构64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iv具体国家措施的通过.
65将《业务守则》的原则结合进国家法律.
68国家法律与实践中的检测和保密70禁止进行强制性检测的例外情况.
72保密.
73艾滋病毒检测结果的泄露.
74在区域层面考虑艾滋病毒/艾滋病75商业反应77国际劳工组织三方成员的作用.
79联合声明和政策.
80雇主组织的干预和行动.
81工人组织的干预和行动.
82第四章、有关拟议建议书的考虑87自国际劳工组织《业务守则》通过以来的发展情况.
87建议书的形式和内容.
88可能的处理方法.
88序言.
88范围.
89国家政策89雇主和工人.
90建议书的后续措施90调查表93一、国际劳工组织关于艾滋病与劳动世界的实施准则.
111二、国家艾滋病毒/艾滋病法律和政策的非详尽一览表.
141三、国家艾滋病毒/艾滋病(HIV/AIDS)法律和政策.
149v缩略语AIDS获得性免疫缺损综合症APEC亚太经合组织ARV抗逆转录酶素治疗ASAP艾滋病战略和行动计划CARICOM加勒比共同体CGI克林顿全球举措DWCP体面劳动国别计划ECOWAS西非经济共同体EDUCAIDS关于教育与艾滋病毒和艾滋病的全球举措EU欧盟GAMET全球艾滋病监测和评估工作队GBC关于艾滋病毒/艾滋病、肺结核和疟疾全球商业联盟GFATM抗击艾滋病、肺结核和疟疾全球基金HIV人类免疫缺损病毒ICAO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FTU国际自由工会联合会(与世界劳工联合会和八个国家工会合并组成国际工会联合会)IDU注射吸毒者ILO国际劳工组织IOE国际雇主组织IPEC消除童工劳动国际计划ITUC国际工会联合会(由前国际自由工会联合会和世界劳工联合会的附属组织以及八个国家工会组织组成)MDG千年发展目标MSEs微型和小型企业MSM男性同性恋MTCT母婴传染NEPAD非洲发展新型伙伴关系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viOSH职业安全卫生PEPFAR总统关于艾滋病救济的应急计划PICT由提供者发起的咨询和检测PLHIV艾滋病毒感染者PRSP减贫战略文件STI性传播感染TB肺结核UN联合国UNAIDS联合国艾滋病毒/艾滋病联合规划UNDP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ESCO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FPA联合国人口基金UNHCR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署UNICEF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ODC联合国毒品与犯罪办事处WEDGE女企业家的能力开发和性别平等计划WEF世界经济论坛WFP世界粮食计划署WHO世界卫生组织1导言1.
在2007年3月的第298届会议上,国际劳工局理事会要求国际劳工局在第98届国际劳工大会(2009年)的议程上增加一条有关劳动世界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的项目,以进行二次讨论,促成一项独立建议书的通过.
2.
理事会决定有必要就这一议题以独立建议书的形式通过一项国际劳工标准,从而提升国家和国际层面对这一问题的关注,促进主要行为者就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采取联合行动,增强2001年通过的《国际劳工组织关于艾滋病毒/艾滋病与劳动世界的业务守则》(下称"《业务守则》"或"《守则》")和其它行动的效果,并审查2001年以来的动态.
《业务守则》见本报告附录.
3.
由于本法律与实践报告的编写时间有限,本报告是根据以下材料编写的:成员国对以前的调查进行答复时所提供的材料、专家会议的材料以及国际劳工局可获得的其他材料资源.
本报告所述的做法是现行做法中的代表性实例,它们提出了供讨论的相关问题.
提出一项新建议书的理由4.
提议将这一项目列入大会议程的劳工局文件,列出了几项理由.
首先,多数通过或起草的国家法律文书均包含不歧视这一基本原则.
但除此之外,所包含的原则在数目和性质上却各不相同.
《业务守则》并没有在所有情况下都得到遵循.
《业务守则》是一项自愿性的法律文书;各国可以不采纳该文书;而且没有制定监测该守则的实施质量或程序的规定,而标准则定有此种规定.
例如,某些国内立法和政策规定实行强制性检测或必须透露艾滋病毒状况,这两项规定是与《守则》的原则相抵触的,但这些立法和政策在其它方面则与《守则》相一致.
5.
此外,《守则》的指导意见设想,负责劳工和就业事务的各部委将是国家应对艾滋病毒/艾滋病行动中的全面合作伙伴.
但实际上,国家艾滋病毒/艾滋病战略常常难以奏效,原因是劳动管理和监察机构及社会合作伙伴等关键行为者未能参与应对行动.
由于很多国家艾滋病机构没有让劳动世界的代表参与,因而也许就无法形成足够数量的良好做法,或是对如何促进工作场所的遵守缺乏清楚的认识.
从为编写本报告而收集的法律与实践实例来看,尽管几乎所有国家都已采取步骤处理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而且其中一些是非常重大和有效的步骤,但这些应对措施的某些方面并没有在国家计划和行动中受到重视.
大量人口特别是非正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2规经济部门的人口,都处于国家行动涉及的范围之外.
规定一项国际标准,将有助于三方成员在机构上参与单一的国家艾滋病机构和联合国共同应对行动.
16.
本报告第二章述及处理与艾滋病流行相关的各样问题的国际劳工组织现行标准.
22006年,国际劳工组织通过了《海事劳工公约》,该公约有两处明确提及艾滋病毒/艾滋病,这是第一项采取此种做法的国际标准.
此外,在2007年通过《渔业劳动公约》后,国际劳工大会通过了一项关于促进渔民福利的决议.
该决议请理事会提请国际劳工局局长考虑作为劳工局计划和预算的一部分,"与主管机构合作,对渔民及其家属进行宣传教育,以便在渔民和渔业社区中预防艾滋病毒/艾滋病.
"3此外,鉴于艾滋病流行的程度和国际劳工组织所采取的跨部门战略,国际劳工局的大多数计划都已开始处理这一议题.
然而,这些应对措施没有得到恰当的协调,因此一项新的建议书将会更好地满足广泛、一致地协调国际劳工组织就劳动世界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采取的行动这一需要,并且将比自愿性《业务守则》具有更强的号召力,虽然《守则》仍将为这些努力提供补充性推动力.
7.
将这一项目列入大会议程时,理事会认为,规定一项标准,有助于更加明确地划分国家的责任和社会伙伴的作用,尤其是在治疗、照料和支助方面.
将由政府来选择实施政策的措施,不论是通过法律、规章、雇主和工人及其组织之间的集体协议、法院判决,还是通过其他符合国情和做法的办法.
因而,该标准可提供一种顾及各国不同情况的灵活性,从而确保该项标准能够普遍适用,同时在获取全面服务方面提供更大的公正性.
8.
虽然新建议书的实施将具有自愿性质,但是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章程》第19条第6款的规定,建议书一旦被批准,就须提交国家主管机构,"以供颁布立法或采取其它行动.
"这将使国际劳工组织及其三方成员能够在各国就应对艾滋病流行的措施进行讨论,并检讨已经采取的行动.
此外,有了建议书,就可以根据《章程》第19条要求各国提交报告,因而可由公约与建议书实施专家委员会进行普查或采取其它后续行动.
而就《业务守则》而言,这两项义务都不存在.
9.
建议书将会提供详细的指南和并列明良好做法备选办法.
这种指南不会影响《业务守则》的有效性,也不会将后者变为另一种文书.
理事会在将此项目列入大会议程时,并没有要求对《业务守则》做任何修订,也没有规定降低其中所载1多边共同体与捐赠团体正在一致努力,在确保加大并协调联合国在国家层次行动(全球特别任务小组建议加强多边体制与国际捐赠国之间在应对艾滋病方面的协调,2006年3月得到了国际劳工局理事会的批准)的同时,鼓励并支持在各个国家均建立起单独的国家级艾滋病机构、项目和监控系统("三个一"原则).
2见理事会GB.
297/2号文件内相关方框和本报告第四章.
即使这些法律文件并未明确提到艾滋病,也是属于与艾滋病相关法律文件其中的一部分.
3见国际劳工组织2007年日内瓦国际劳工大会第96届会议《渔业委员会报告》,可查询:http://www.
ilo.
int/public/english/standards/relm/ilc/ilc96/pdf/pr-12.
pdf.
导言3的标准.
相反,建议书所载指南将旨在保持《守则》的完整性,并提供一系列措施,以确定便利《守则》的广泛适用的国家政策框架.
建议书将借鉴《守则》.
与此同时,建议书的讨论和通过将提供一个有益的机会,据以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及其合作伙伴所获得的大量经验,并联系政策环境的变化,审评《守则》的各项原则.
为拟订这项标准而进行的磋商将增进国际合作,促进良好做法、吸取的教益和取得的结果等重要信息的交流与传播.
10.
大会就劳动世界中的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展开讨论,还将提供一个机会,使国际劳工组织的所有成员和重要的国际专家齐聚一堂,回顾国际劳工组织10年来取得的宝贵经验.
这一讨论也将为思考这一重要领域未来行动的方向提供重要机会.
11.
本报告的第一章叙述艾滋病毒/艾滋病流行趋势和国际劳工组织及国际系统其他机构的应对行动.
第二章主要叙述通过拟议的建议书的方式采取干预行动的关键领域.
第三章研讨国家和区域两级处理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的法律与实践.
第四章概述调查表所依据的考虑.
12.
根据大会《议事规则》第38条第2款的规定,最后报告必须在第98届国际劳工大会开幕前至少四个月发给各国政府,为了让劳工局有时间起草最后报告,请各国政府在2008年8月31日之前将其答复发至国际劳工局.
为此,劳工局提请各国政府注意《议事规则》第38条第1款,根据该款,各国政府应当在将答复定稿之前,与最具代表性的雇主和工人组织进行磋商,这些答复应当反映磋商的结果.
政府还应当说明征求了哪些组织的意见.
另外,鉴于这一议题的涉及面很广,劳工部门在准备答复之时宜征求处理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的相关国家各部和机构的意见,这些部和机构包括:卫生社会事务、教育、司法、男女平等事务、青年、财政和规划等部以及国家艾滋病防治委员会,还有必要征求其他相关组织的意见,包括征求感染艾滋病毒者组织和感染者援助人员组织的意见,并在政府的报告中反映这些人员的建议.
5第一章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13.
在全球抗击艾滋病毒/艾滋病的斗争中,劳动世界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阵地.
劳动世界在许多方面受此流行病的影响最深,也因此成为应对,尤其是国家一级应对艾滋病的关键.
随着国家及雇主和工人组织在这方面取得一些来之不易的经验,国际劳工组织及其伙伴组织提供了协助,以制定应对策略.
鉴于已经取得的进展和此种进展受到的限制,以及流行状况的变化,有必要要求继续改进和加强应对行动.
14.
另外,目前作出的与劳动世界相关的努力,是在更加广阔的背景下展开的,因而必须与更广泛的应对行动紧密协调.
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全球和地区流行趋势115.
尽管近年来出现了一些令人鼓舞的动态,包括有更多人得益于有效的治疗和预防项目,但是艾滋病毒感染者数目仍在上升,因艾滋病死亡的人数也仍在上升.
如下之所述,大多数国家艾滋病防治工作都取得了进展,但即使如此,这些工作通常只是涉及部分人口,而那些最需要获得预防、治疗、照料和支助的人群却经常被遗忘.
这一状况各区域不尽相同.
16.
自《国际劳工组织业务守则》于2001年颁布以来,全球感染艾滋病毒的15到49岁的成人和15岁以下的儿童的数目从大约2900万上升到2007年的3300万,上升了14%.
最近的估计数显示,从2001年到2007年的六年间,世界各区域的艾滋病毒感染者的数目都有所上升.
上升最多的是东亚及东欧和中亚,在前一区域感染者数目几乎上长了一倍,而在后两个区域,2007年的感染者总数预计已增至2001年水平的2.
5倍多.
17.
在撒哈拉以南非洲,感染艾滋病毒的成人和儿童的总数估计已从2001年的2090万增至2007年的2250万.
因此撒哈拉以南非洲仍然是受艾滋病打击最严重1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与世界卫生组织2007年12月《艾滋病疫情最新报告:2007年12月》,30页,可查询:www.
unaids.
org/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2007年4月《推进普遍获得:加大对卫生领域内艾滋病的优先干预:进展报告》,88页,可查询:www.
who.
int/hiv/mediacentre/universal_access_progress_report_en.
pdf.
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6的地区.
全世界所有艾滋病毒感染者中,超过三分之二(68%)的成人和绝大多数儿童(将近90%)居住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尤其集中在非洲南部地区(居住着全球35%的艾滋病毒感染者).
2001年,撒哈拉以南非洲大量居民死于艾滋病(占全世界所有艾滋病死亡人数的82%还多).
到2007年,由于接受治疗的机会增加,这一地区死亡人数在全球艾滋病死亡人数中所占比例下降到76%,但就撒哈拉以南非洲所占的艾滋病毒感染者份额而言,这一比例仍然过高.
据报道,艾滋病毒感染率在几个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有所下降,但这一趋势需要维持、加快、乃至波及这一地区的所有国家,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变得足够广泛,从而减轻艾滋病对这一地区造成的总体影响.
18.
在南亚和东南亚,艾滋病毒感染者数目在同一时期以全球平均增长速度增长了14%.
在拉丁美洲、西和中欧、加勒比以及北美地区,艾滋病毒感染者数量增幅更大,大约为20%(分别是23%、23%、21%和18%).
在中东和北非,增长率超过了25%(27%).
在大洋洲,虽然感染艾滋病毒的成人和儿童数目从绝对数字来看仍然较小,但2001年到2007年,这一数目也翻了两番.
19.
这一时期,妇女在全球所有15岁和15岁以上的成年艾滋病毒感染者中所占比例仍然较为稳定,约为50%.
截至2007年底,估计全球共有1540万妇女和1540万男子感染了艾滋病毒,而2001年这两个数字分别是1380万和1370万,表明各自增长了大约12%.
相比之下,撒哈拉以南非洲女性艾滋病毒感染者所占比例在1990年前就已经超过50%,而且自2000年以来就占所有成年艾滋病毒感染者的60%.
这意味着在撒哈拉以南非洲,每10名男性艾滋病毒感染者,就对应有15名成年女性感染者.
世界其他地区的女性感染者比例也仍在增长.
在加勒比地区,现在有43%的成年艾滋病毒感染者是女性,自2001年以来上升了5个百分点.
与此相似,在整个亚洲,女性比例也在同期从约占26%增至29%.
在东欧和中亚,女性所占比例从约占23%增长到26%.
20.
近几年,从全球来看,治疗和照料的获取有了增加,获得治疗和照料的人的福利较为可观.
从2005年底到2006年底的一年间,更多急需要抗逆转录病毒药物(ARV)的人员得到了此种药物,全球获得药物的人数在这一年间从130万增加到200万,增长率超过50%.
但是,到2006年底,覆盖率仍然仅占全球所有需要治疗人员的28%.
一些地区的覆盖率增幅较大(拉丁美洲达到了72%),但另一些地区的增长却仍然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中东和北非增至6%,东欧和中亚增至15%).
撒哈拉以南非洲获得服务的人数最多,得到抗逆转录病毒药物的人数从81万增加到134万,2006年底这一地区的覆盖率达到世界平均水平,即28%.
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7劳动世界的趋势221.
据艾滋病毒流行情况最新估计,到2007年底,全球共有3300万15到49岁之间的成人感染艾滋病毒.
3虽然15到49岁这个年龄段涵盖大部分劳动年龄人口和劳动力,但是这一艾滋病毒流行状况估计却不涵盖50到64岁这个年龄段的艾滋病毒感染者,而这些人仍然处于劳动年龄,而且他们中许多人尚未离开劳动力队伍.
因此,目前的感染艾滋病毒的成人全球估计数低估了劳动年龄段艾滋病毒感染者的总数.
22.
而且,假设所有成人和多数青少年在某种程度上都是经济活跃动人口——尽管很难从通常的经济学角度评估他们提供的生计,那么感染艾滋病毒的生产性人口总数就可能接近被感染的劳动年龄人口总数,并且大于被感染的劳动力参与者数量,尤其在当占很大比例的人口在非正规经济部门工作,或劳动力数量可能被低估的状况下(参看以下章节).
这表明有必要加上那些年龄较大的劳动年龄段的成人感染者,以便正确地了解艾滋病毒流行对劳动世界造成的影响.
23.
此外,由于许多成人还以其他方式对经济做出贡献,如抚养未来将会成为劳动力的儿童等,因此,有必要考虑到艾滋病毒对整个成年人口的影响,尤其有必要将妇女包括在内.
如上文所述,女性艾滋病毒感染者所占的比例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达到60%,而且这一比例在世界其他地区仍在上升.
在2006年发表的一份报告中,国际劳工组织估计,在全球感染艾滋病毒的劳动力中,妇女所占比例是41%.
4由于妇女占全球所有艾滋病毒感染者的一半,因此,在所有没有加入劳动力队伍却仍然处于劳动年龄的成人感染者中,妇女很可能至少占一半,她们中有一部分人的年龄在49岁以上.
其中许多人都在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对经济做出贡献.
24.
艾滋病流行对劳动力以及所有劳动年龄人口造成的影响是可以测量的,具体体现在对经济和就业增长受到的总体影响上面.
国际劳工组织在2004年,后又在前文提及的2006年的报告中以更新的数据表明,过去十年或更长时间以来,由于艾滋病对劳动力供给、生产率、投资和就业的不利影响,受艾滋病毒/艾滋病影响严重的国家的经济增长率降低.
但是,如果患艾滋病的工人能够得到有效的抗逆转录病毒药物治疗,企业、家族、家庭、社区和经济就都能从中获益.
2006年的这份报告还显示,举例而言,如果一名患有艾滋病的工人在2004年得到治疗,按世界平均水平计算,这名工人在以后的54个月里还能工作34个月,因此,在这2国际劳工组织2006年《艾滋病与工作:全球估测、对儿童与青年的影响及应对》,国际劳工组织/艾滋病规划署,133页,可查询:http://www.
ilo.
org/public/english/protection/trav/aids/publ/global_est06/global_estimates_report06.
pdf.
3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与世界卫生组织《艾滋病疫情最新报告:2007年12月》,可查询:http://www.
unaids.
org/.
4国际劳工组织2006年《艾滋病与工作:全球估测、对儿童与青年的影响及应对》,同前.
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8名工人在世的每年里,该工人能对全球经济做出相当于全球人均收入7倍以上的贡献.
相应地,抗逆转录病毒药物治疗在撒哈拉以南非洲产生的效益更大:平均每名感染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工人在以后的54个月里能够撑过36个月,这名工人每存活12个月,就能对非洲经济做出8倍于撒哈拉以南非洲人均收入的贡献.
劳动世界是行动的重点25.
艾滋病毒/艾滋病的流行已经,并将继续对许多国家的劳动世界及广大社会造成严重影响,这一点已经变得愈发明显.
这就使工作场所成为国家一级的努力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点.
26.
国际劳工组织最早采取的应对艾滋病毒/艾滋病的行动,侧重的是将设法防止感染与设法抵制工作中的歧视相结合.
某些工人因其从事的职业活动而感染:这是国际劳工组织工作的一个单独方面,尤其是在职业安全与卫生领域.
很多情况下,无论工人是因什么原因感染的艾滋病毒,他们都会遭受歧视和偏见,不管是在工作场所还是在其他场所.
随着这一流行病的继续发展,以及人们在防治该疾病方面吸取越来越多的经验教训,人们的行动领域现在大大加宽.
27.
国际劳工组织之所以关注这一流行病,是因为艾滋病毒/艾滋病阻碍着减轻贫困、可持续发展的落实和《体面劳动》议程的执行.
艾滋病毒/艾滋病要求社会所有层面和所有经济部门都采取应对行动,这种行动是远非任何一个部门、部或联合国机构的能力所能胜任的.
它提醒我们,发展议程不可分割,否则将危害我们自己:艾滋病毒/艾滋病揭示出社会的断层,尤其是男与女之间、多数群体与少数群体之间以及有正规工作和没有正规工作的人员之间的不平等.
它突显出那些可能正在被遗忘的联系——健康与工作之间的联系、教育与经济之间的联系以及权利与社会和经济进步之间的联系.
28.
核心事实是艾滋病毒/艾滋病不同于其它疾病,它对成年劳动人口产生着极大影响.
这意味着它已经产生了严重的社会和经济后果.
工作者、管理者和雇主的丧失对其家庭和社区造成影响、工资丧失,同时失去一批照顾者和教育者.
公私企业也会影响,因为技能和经验丧失,与此同时直接和间接的劳动力成本上升.
29.
应对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的行动现在越来越多地涵盖肺结核和疟疾等其他相关和严重疾病.
这些方面的累积努力要求加强核心卫生体系和社会结构,特别是在人力资源开发和性别关系方面.
30.
艾滋病毒/艾滋病也强化了劳动世界在促进发展和抗击该流行病方面的核心作用:它提醒人们注意国际劳工组织三方成员在作为社会行为者促进国家努力方面的极大潜力,并注意社会对话和把握问题及其解决办法之间的根本联系.
雇主和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9工会在其社区中起着领导作用,现在急需这些领导者们就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大胆发表看法,并鼓励人们采取行动.
31.
劳动场所非常适应执行艾滋病毒/艾滋病防治计划.
在工作条件方面已经制定了一些标准,包括对患有慢性病的工人提供照料等,同时还订有劳资关系程序,而且培训是一项核心活动.
职业卫生服务一贯倡导保障安全和卫生.
工作场所是人们相互见面、讨论、争论和学习的地方.
这就为提高认识、开展宣传教育和保护权利提供了机会.
很简单的事实是,多数人花费大量时间从事工作,这无可否认地为采取行动或开展教育、实施预防以及接受照料、支助和治疗提供了有利条件.
32.
国际劳工组织的体面劳动国别计划建立了以综合和一致方式应对艾滋病毒/艾滋病的框架.
体面劳动国别计划设法将国际劳工组织工作中的四个核心部门的力量用来应对艾滋病及其影响,将体面劳动和艾滋病毒/艾滋病与国家发展规划及减贫战略联系在一起,并使三方成员在每个阶段都能进行参与.
非正规经济与艾滋病毒/艾滋病33.
发展中国家的大多数劳动力都从事非正规职业,与正规部门工人相比,非正规经济部门的工人在很大程度上更易于感染艾滋病毒,获得照料、支助和治疗的可能性较小.
但即使如此,应对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大部分工作却仍然集中于正规经济部门.
34.
在多数发展中国家,非正规经济部门提供着50%到75%的非农业就业机会(北非48%,拉美51%,亚洲65%,撒哈拉以南非洲72%).
5在乌干达,非正规部门雇用的人员约占非农业私营部门工人总数的90%.
6非正规经济部门包括微型和小型企业以及大量自营职业:后者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的非正规职业中占70%或更多,北非的这一比例是62%,拉美和加勒比海地区为60%,亚洲为59%.
7非正规经济部门种类繁多的工作可以看作构成一个连续统一体,让连续统一体的一端是完全解除管制、不正规且体面劳动严重缺乏的活动;另一端则是部分正规化、体面劳动不足程度相应较低的活动.
8<5国际劳工组织2002年《非正规经济领域的女性与男性:数字统计状况》就业部分,64页,可查询:http://www.
wiego.
org/publications/women%20and%20men%20in%20the%20informal%20economy.
pdf.
6世界银行2005年4月/5月于乌干达开设的关键性劳动市场问题课程《乌干达的城市非正规领域》,6页,可查询:http://info.
worldbank.
org/etools/docs/library/211247/Uganda_Urban%20Informal%20Sector.
pdf.
7国际劳工组织《非正规经济领域的女性与男性》,前文已引.
8V.
麦凯:《非正规领域艾滋病综合报告》,2000年9月(日内瓦,国际劳工局).
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1035.
一般而言,较之于男子,非正规经济对妇女来说是更加重要的就业来源.
全世界非正规职业中,妇女所占的比例维持在60%到80%之间.
9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84%的非农业女工从事非正规职业,而男工的这一比例是63%;在拉丁美洲,妇女的这一数比例是58%,男子为48%.
在亚洲,男女非农业工人参与非正规就业的比例大致相同.
非正规经济部门劳动力中的女性数量持续上升,预计将来,妇女经营的小规模个体经济单位在非正规部门中所占比重会不断上升.
1036.
非正规经济部门存在的一些状况使其更容易存在艾滋病毒传播的问题,所产生的后果也更加严重.
相关因素包括:非正规经济属于有劳动密集型经济、劳工立法和现有法律的执行不充分或完全缺乏;缺乏工人代表权;缺乏稳定收入;男女不平等;缺少充分的社会保障;文化水平低;与就业相关福利较少;年青人多;技能提高机会少、卫生和安全标准不完善,以及卫生保健设施缺乏等.
1137.
有许多因素造成艾滋病毒/艾滋病防治方案和政策难于触及非正规经济部门.
这些因素包括以下所列:12非正规经济部门通常缺乏正规经济部门中为一些方案和政策提供支持的结构.
对工人来说,维持日常生计优先于艾滋病毒/艾滋病等其他关切的问题.
这一部门具有流动性,因而难以接触到该部门的工人.
出于同样原因,监测较为困难.
工作时间和工作条件不利于机构能力建设,工人难于参加定期培训活动.
无证移徙者(这类人员在该部门人数众多)避开正规医疗卫生保健系统,因为他们担心被当局发现.
出于同样原因,他们也不愿参与任何类型的预防或支助方案.
受教育程度低意味着关于艾滋病毒/艾滋病的主流信息需要得到调整,而目前这一部门通常不具备这样做所需的技能和人力.
另外,比之正规部门的工人,非正规部门的工人较少获得承认,而且较少有机会表达意见.
139K.
弗洛德曼贝克尔2004年3月《非正规经济,调研报告》,瑞典国际开发署,71页,可查询:http://r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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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兰伽2004年6月国际劳工组织/艾滋病规划署第5号工作文件《应对非洲劳动世界中的艾滋病:社会保护的角色》,18页,可查询:http://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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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非洲部长会议《问题文件:应对非洲的就业挑战》,2006年5月非洲财政、计划与经济发展部长会议专家委员会会议,可查询:http://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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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m.
12V.
麦凯:《非正规领域艾滋病综合报告》,前方已引.
13V.
麦凯,同上.
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1138.
尽管如此,关于艾滋病的社会和经济影响的研究几乎全都注重于正规经济部门的私营和公营机构,至于艾滋病毒/艾滋病对非正规经济部门的企业和生产造成的影响,则极少受到重视,而且只有少数艾滋病毒/艾滋病举措针对非正规经济部门工人,尽管他们在经济上很重要,而且人数正在增多.
39.
其中一些因素也影响到《国际劳工组织业务守则》有效适用于非正规经济部门的程度.
制定《守则》,是为了普遍适用于劳动世界所有部门(正规和非正规部门).
尽管《守则》旨在如同对正规经济适用那样适用非正规经济,但正如已经指出的,它也许并不十分适合非正规劳动环境的特定情况.
14其中一些关键如下:承认艾滋病毒/艾滋病是一个工作场所问题.
这意味着所有工作场所,包括非正规场所,均应得到政府的承认,但就非正规经济而言,情况往往并非如此.
男女平等是《守则》最为关心的问题.
但是,非正规经济部门的妇女易受感染的程度要比男子高得多,前者还比正规经济部门的女性更易受感染.
健康的工作环境.
非正规环境的保健和卫生条件往往极差,对于随母亲来到工作场所的儿童而言,情况更是这样.
社会对话取决于一支有组织的劳动力队伍.
非正规经济部门没有充分组织起来,因而也没有发言权.
审查对非正规经济部门的工人而言看来不是什么问题.
然而该部门存在相当严重的歧视现象,这种现象需加以处理.
保密不适用于非正规经济部门.
小企业中的歧视和说长道短现象很普遍.
雇佣关系的延续.
此种关系本身就是非正规的,因此不存在终止合同问题,也没有任何社会保障津贴可以为患病的工人提供保护.
预防.
宣传教育方案和正规的安全套分发很少涉及非正规部门.
照料和支助安排不是非正规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
15应对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国际行动全球承诺40.
千年发展目标是整个联合国系统及其成员国为了处理减贫、教育、两性不平等和卫生保健等核心发展问题而制定的共同目标.
目标六的内容是"防治艾滋病毒/艾滋病、疟疾和其他疾病.
"14V.
麦凯,同上.
15见V.
麦凯,同上,部分基于对乌干达、加纳、坦桑尼亚和南非非正规领域的研究报告.
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1241.
在2001年6月召开的联合国大会特别会议上,大约189位国家元首通过了《关于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的承诺宣言》.
16他们对以下事实表示关注,"艾滋病毒/艾滋病全球流行,因其灾难性的规模和影响,造成了全球紧急状况,[……]它这种状况对世界各国的社会和经济发展造成损害,并影响到社会的各个层次——国家、社区、家庭和个人".
42.
在2001年作出的重要承诺中,有两项承诺认识有必要将全球应对行动扩展到劳动世界:到2005年,在公营、私营和非正规工作部门制订并执行预防和照料方案,从而加强在劳动世界中对艾滋病毒/艾滋病采取的对策,并采取措施为艾滋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提供支助性工作环境(第49段).
到2003年,在同雇主和员工的代表协商,并考虑到既定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工作场所问题国际准则的前提下,制订一个国家法律和政策框架,以便在工作场所保护艾滋病毒/艾滋病感染者和因此种病毒和疾病受影响者,以及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毒/艾滋病高危人群的权利和尊严(第69段).
43.
2006年,联合国大会在回顾了2001年特别会议以来取得的进展之后,又通过了《关于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的政治宣言》,再次责成各成员国采取行动防治艾滋病.
1744.
除了联合国大会采取行动以外,还召开了无数专门讨论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的国际会议和重点讨论艾滋病这一议题的会议,各种实体在地区或国际两级通过了一些行动计划.
这些应对行动内容极为丰富,下文将述及其中一些方面.
联合国艾滋病毒/艾滋病联合规划署(艾滋病规划署)的行动45.
国际劳工组织参与了国际社会防治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广泛行动.
国际劳工组织从2001年起成为艾滋病规划署18的一个共同赞助机构,并与其它九个共同赞助机构密切合作.
可以预见,这十个机构将在倡导执行拟议建议书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许多关于全球及国家艾滋病毒/艾滋病应对行动进展的信息,以及本报告中引述的许多统计数据都是在联合国艾滋病毒/艾滋病规划署的指导下收集的.
46.
由于采取的措施不充分,因此艾滋病在全球的蔓延未能得到遏制,这就促使国际社会决定采纳到2010年实现艾滋病毒"预防、治疗、照料和支助"这一目标.
19162001年8月2日联合国大会第26届特别会议A/RES/S-26/2号文件,可查询: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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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006年6月15日联合国大会第60届会议A/RES/60/262号文件,可查询: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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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见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网站:http://www.
unaids.
org.
19全面获取并不表示每个人都将或者是应该100%地得到每一项艾滋病毒预防、治疗、关怀与支持干预.
即使在医疗保健非常普及的高收入国家,有些需要进行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的病人也会出于各种原因(例如,深思熟虑后决定放弃检测,或者决定以后再实施抗逆转录病毒药物疗法)而得不到药物.
通过推进普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13朝着全面获取迈进,表明人们决心在世界所有地区加速大力采取以证据为指导的措施应对艾滋病的流行,这一流行病已经造成《2005年人类发展报告》所称的历史上"人类发展方面最严重的倒退".
47.
中等收入和低收入国家居住着全球95%的艾滋病毒感染者,在向这些需要帮助的人们提供基本的艾滋病毒相关服务方面,已经取得了巨大的进步.
这些国家得到抗逆转录病毒药物的人数在2003年到2006年间增加了五倍,一些国家在采取强有力的预防措施后,据报告艾滋病发病率有所下降.
然而,以当前的增加速度,是无法在2010年这一商定的目标日期之前实现"全面获取的",这就会使全世界难以如千年发展目标所规定的那样在2015年之前遏制并开始扭转艾滋病流行趋势.
在各国及国家合作伙伴努力扩大实施关键方案的同时,许多国家都在增加的经费变成综合方案方面遇到了困难.
在资源有限的环境下扩充艾滋病方案面临着巨大困难,撒哈拉以南非洲便是这方面的一个例子,这一地区居住着在全球11%的人口以及三分之二的艾滋病毒感染者,但只有全球3%的医务人员.
方框1.
1"三个一"原则国家防治艾滋病工作协调原则2004年4月25日,艾滋病规划署、英国和美国共同主办了一次高级别会议,会上,一些主要的捐赠者重申致力于要加强由受影响国自已领导的国家艾滋病防治工作.
与会者核可了"三个一"原则,该原则旨在实现对资源的最有效使用,确保迅速采取行动并实行基于结果的管理.
一个商定的艾滋病毒/艾滋病防治行动框架,该框架为协调所有伙伴的防治工作提供基础.
一个国家艾滋病防治协调机构,该机构承担广泛的多部门任务.
一个商定的国家级监测与评价系统.
随着艾滋病危机继续恶化,全球应对这一复杂的危机的行动出现了明显转变.
国家应对行动范围更宽也更加有力,资金和物品的获取利用状况也有了改善.
"三个一"原则的制定正是为了应对这一挑战.
依据过去二十年来收取的经验教训,"三个一"将有助于加强捐赠者和发展中国家在逐国基础上更加有效合作的能力.
48.
要克服这些困难,并且增强世界实现"全面获取"目标的决心,除了持续提供政治支持,加强国家能力,以及依靠已经证明能够有效防治艾滋病毒和艾滋病的战略以外,还需要提供大量的长期的经费.
然而,尽管这十年来防治艾滋病毒方遍获取,世界做出了为达到管理所有地区各种疫情所需最有效干预的高覆盖率而不懈努力的承诺.
例如,全面发生高发病率疫情的国家需要针对大众人群开展高覆盖率干预——诸如媒体宣传活动、以学校为基础的教育和工作场所的干预项目——而疫情不重且集中的国家就应该覆盖面小一些,只是感染艾滋病毒风险最大的项目目标人群需要很高的覆盖率.
见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实现全面享有艾滋病毒预防、治疗、关怀与支持所需的财政来源,2007年,网址为:http://data.
unai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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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14面的经费有了相当明显的增加,但如果当前的资金供给趋势继续下去,可用资源和实现全面获取目标所需资源之间的差距将在以后几年里扩大.
49.
艾滋病毒/艾滋病引发了一场发展危机,只有多部门共同应对才可能解决这场危机.
艾滋病规划署20将十个联合国系统组织的努力和资源汇集到一起,以应对艾滋病的威胁.
所有这些机构都决心帮助各国在一项国家规划、一个执行机构和一个监测和评价系统的框架(见方框1.
1)内朝着全面获取预防、治疗、照料和支助的方向迈进.
虽然机构间协调至关重要,但各机构还利用各自的比较优势开展工作.
机构间的工作关系遵循商定的"分工"安排,这一安排确定各机构的牵头作用,同时鼓励开展合作和联合制订方案.
本报告打算详述艾滋病规划署其他共同赞助机构中的每个机构的工作情况,下文将简要介绍一些相关情况.
50.
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难民署)21是负责为难民和国内流离失所者采取应对艾滋病毒/艾滋病行动的牵头机构.
难民署拥有大量持续性艾滋病毒方案并备有大量物资,可用来帮助难民、国内流离失所者和其他受关注人员以及往往位于偏远地区周围的接收社区.
难民署与各国政府和国际机构开展合作,确保将难民、回归者、国内流离失所者及其他受关注人员纳入国家和国际艾滋病毒方案中.
这些艾滋病毒方案现在已经从非洲扩展到亚洲、美洲、中东和东欧.
过去三年来,难民署的艾滋病毒方案已经变得更加全面,涉及诸如:评估、自愿咨询和检测、母婴传播预防、艾滋病毒预防、编写和分发信息—教育—传播材料以及监测和评价等领域.
51.
难民署采用分区域方法,并且越来越多地处理冲突中和冲突后局势中的艾滋病毒问题.
难民署建有全面的信息系统,该系统包含风险基线数据及行为调查和监测调查的结果.
难民署坚决反对针对艾滋病毒感染者和难民的偏见、歧视和误解,提倡采取对性别敏感的措施降低艾滋病毒的易感性,特别是难民妇女和女童的易感性.
为了确保在更大程度上将艾滋病问题纳入其工作和任务中,难民署已将艾滋病问题纳入其保护和重新安置培训及《应急手册》.
52.
60年来,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儿童基金会)22一直在世界各地与合作伙伴合作提倡承认和实现儿童的人权.
在儿童基金会未来几年工作计划中,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是一个重要的优生事项.
儿童基金会决心大力采取应对艾滋病毒/艾滋病的行动,不仅因为艾滋病对儿童和妇女构成极大威胁,而且还因为艾滋病是可以预防的.
为了迎接艾滋病毒/艾滋病的挑战,儿童基金会把重点放在以下四个关键领域开展工作:20www.
unaids/org/.
21www.
unhcr.
org/doclist.
22www.
unicef.
org/aids.
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15青少年艾滋病毒预防;预防艾滋病毒的母婴传播;加大对受艾滋病毒/艾滋病影响的孤儿和儿童的保护、照料和支助;加大对感染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儿童、青少年和父母的照料和支助;53.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全球、国家和社区三级与各国政府、其它联合国机构、非政府组织和社区组织合作开展活动.
儿童基金会的工作旨在:了解艾滋病并评估其影响,尤其是对儿童和青少年的影响;评估应对措施的适足性并拟订和支持预防艾滋病毒感染的方案;处理艾滋病毒/艾滋病对儿童、青少年和家庭的影响;消除歧视,帮助儿童、青少年、家庭和社区应对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影响;促成社会变革.
儿童基金会在162个国家、地区和区域设有大量机构并执行大量合作方案.
54.
世界粮食计划署(粮食计划署)23是世界最大的人道主义机构,当艾滋病毒和艾滋病加剧营养不良状况并威胁到生计时,该署向受到艾滋病毒和艾滋病影响的人提供援助.
与国家和地方合作伙伴合作并通过这些伙伴,粮食计划署为预防、照料和治疗方案提供支持,向最易感染的人提供粮食援助.
艾滋病毒感染者在接受抗逆转录病毒药物治疗的同时,还领取食物配给目的是增强其免役系统并改善其总体营养状况.
得到防止母婴传播方案援助的HIV检测结果呈阳性的怀孕妇女,还能获得补充性营养物品和指导,从而使其能够保持强壮的身体以生下健康的婴儿.
此外,食物支助还用来帮助改善结核病患者的营养状况,以使其能够坚持接受漫长的治疗.
孤儿和其他受艾滋病毒和艾滋病影响的儿童可享受校餐以及其他配给食品,这有助于抵消相关的入学费用.
为校外青年执行的社区培训方案得到加强,增加了营养食品部分.
55.
粮食计划署在所有方案中都提倡预防艾滋病毒,宣传艾滋病的危害,同时对其所有雇员,包括分发粮食的运输人员进行此种倡导和宣传.
这样,粮食计划署的粮食分发点就能用来接触面临风险的人群,向其提供艾滋病毒预防和照料方面的重要信息.
56.
采取行动.
应对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威胁,是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开发署)24的一个核心优先事项之一.
开发署帮助各国将艾滋病毒/艾滋病置于千年发展目标的框架内的国家发展规划和进程的中心位置.
开发署努力在政府和公民社会各级建设国家能力,以便以协调的多部门方式应对艾滋病,同时处理造成艾滋病毒/艾滋病流行的根本原因,并保护艾滋病毒/艾滋病感染影响者、妇女和易感人群的权利.
开发署侧重三个领域:23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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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www.
undp.
org/hiv.
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16艾滋病毒/艾滋病和人类发展.
开发署与世界银行和艾滋病规划署秘书处合作,提供技术支持,以帮助各国将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更加有效地纳入减贫战略和国家发展规划.
此外,开发署还帮助各国制定贸易、卫生和知识产权方面的扶持性立法,以便能够持续地获得低费、高质量的艾滋病药物.
艾滋病毒/艾滋病应对措施管理.
开发署为协调和统一联合国系统和捐助者对国家艾滋病主管机构的援助提供支持,并为国家艾滋病防治行动的协调提供支持,包括执行多边供资倡议等.
开发署通过驻地协调员系统,为将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纳入联合国"国别小组共同国别方案"程序提供支持.
人权、性别与艾滋病.
开发署支持各国创造扶持性人权环境,以保护艾滋病毒/艾滋病感染者、妇女和易感人群的权利.
这包括处理偏见和歧视问题,以及使妇女和女童更易感染的性别关系问题.
开发署支持艾滋病毒感染者参与艾滋病毒/艾滋病应对行动的规划、实行和评估.
57.
联合国人口基金会(人口基金)25的防治艾滋病工作,侧重预止青少年和怀孕妇女感染艾滋病毒,拟订全面的男女安全套方案以及加强生殖健康与艾滋病问题的结合.
艾滋病毒预防是人口基金会在全球140多个国家执行的方案中的一个机构性优先事项,该基金最近增加了70多名工作人员(多为本国人员),以处理艾滋病问题.
人口基金支持采取一系列直接行动和长期行动,以防止艾滋病毒的性传播,这些行动包括旨在改变不良性行为的交流、自愿检测和咨询以及针对性传播感染的医疗服务.
人口基金还支持开展制定恰当的预防政策所需的人口调查及社会文化调查.
58.
人口基金提倡年青人之间更安全的性行为,教导年轻妇女大胆拒绝有害和不安全的性关系,努力劝诫男青年通过保护他们自己及其伴侣来承担更多责任.
另一优先事项是防止怀孕妇女被感染.
人口基金支持提供"有利于青年"的生殖健康信息、教育和卫生服务.
人口基金的第三个优先事项是减少艾滋病毒的传播和其它导致艾滋病毒/艾滋病蔓延的性传播感染.
具体作法是在考虑到使用者需要和观念以及文化影响的前提下,改进男用和女用安全套的获取,并提倡正确和持续使用这两种安全套.
59.
联合国麻醉品和犯罪管制局(麻醉品和犯罪管制局).
26成立于1997年,该机构负责联系可持续发展和人类安全处理麻醉品管制、预防犯罪和国际恐怖主义等相互关联问题.
自1999年成为艾滋病规划署的共同赞助机构以来,麻醉品和犯罪管制局还负责领导与注射麻醉品使用者和监狱环境中的艾滋病毒预防和照料相关的全球行动,并为发起一项联合国处理与贩运人口相关的艾滋病问题的行动提供25www.
unfpa.
org/hiv/.
26www.
unodc.
org/.
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17便利.
为此目的,该机构协助各国开展国家能力建设,以便能够开展形势评估和法律或政策审评,制定和执行行扶持政策,并迅速加强为受关注人群执行的切实有效的基于证据的艾滋病毒预防和照料方案.
通过与其他艾滋病规划署伙伴的合作,该机构在第十六届多伦多国际艾滋病大会上推动了一个监狱环境中艾滋病毒预防和照料的战略框架.
60.
在努力便利政策和方案制定的同时,麻醉品和犯罪管制局设法生成、收集和传播与注射麻醉品使用者、犯人及易被拐卖者艾滋病毒预防和关怀相关的重要信息.
重点在于帮助决策者和方案管理者,明确如何以最佳方式在一系列结果基础上测量和评估方案的成效;跟踪流行病等趋势;以及制订最恰当的倡导战略.
61.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教科文组织)27是负责教育机构内青少年艾滋病毒预防的牵头机构.
为了突出和加强教育部门对国家艾滋病应对行动的参与,教科文组织还在牵头执行"教育与艾滋病毒/艾滋病全球倡议".
这是一项旨在确定教育部门的全面应对行动的伙伴关系.
教科文组织还是艾滋病规划署教育问题机构间工作组的召集机构.
62.
教科文组织的策略基于这样一种设想:预防教育必须为提倡能够降低风险和脆弱性的行为形成必要的正确态度,提供必要的技能,并维持必要的积极性.
教科文组织致力于开展以下五项核心任务:各级开展倡导活动.
教科文组织同负责教育、科学、文化、通信和体育事务的部、机构及非政府组织接触,并同公民社会和私营机构接触.
使信息适合对象.
从那些高危人群开始,教科文组织编制针对目标群体的有效的、文化上敏感的信息.
减少危险行为和脆弱性.
开展正规和非正规宣传教育,以便所有青少年都了解有关艾滋病毒/艾滋病的情况并知道如何预防,并让这些知识指导他们的行动.
照料感染者和受影响者.
教科文组织让感染者和受影响者积极参与并向其提供支持,以使其能够在世界各地的社区应对这一流行病.
治疗是预防的一个组成部分.
处理机构受到的影响.
为了保障重要的社会、经济和政治机构的核心职能,使其经受住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冲击,教科文组织研制并分发一些工具,以用于监测、评估和应对艾滋病对学校、学生、教师和国家其它关键机构的影响.
27www.
hivaidsclearinghouse.
unesco.
org/.
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1863.
世界卫生组织(卫生组织)28是卫生部门应对艾滋病毒/艾滋病流行的牵头机构.
卫生部门在促进和提供有效的预防、照料和治疗服务方面发挥着中心作用,但卫生部门发挥这一作用的能力因卫生体系不发达以及艾滋病造成的沉重负担而受到限制.
当前,新的政治承诺得到做出,全球防止艾滋病毒/艾滋病的资源得到增加,低成本高效率的干预方式的证据增多,新预防方式出现,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的范围也有所扩大,所有这些因素都为加强整个卫生体系和采取更加强有力的应对行动提供了一个独特机会.
64.
艾滋病毒/艾滋病是卫生组织全系统的一个优先事项.
《关于艾滋病问题的承诺宣言》(2001年)呼吁采取全面的多部门共同应对措施,在这一背景下,世界卫生组织加强了对成员国防治艾滋病工作的支持.
卫生组织提供了规范性指导,以一项旨在加强各国能力的技术支持战略为后盾.
卫生组织的核心艾滋病毒/艾滋病方案与一系列相关方案领域联系密切,包括性和生殖卫生、肺结核、卫生教育及物质依赖等.
卫生组织的五年规划29是围绕着五个战略方向以及一套卫生部门优先干预措施制订的.
具体如下:(a)通过保密检测和咨询以及婴儿诊断,使人们了解其艾滋病毒状况;(b)努力使卫生领域在预防各种各样的艾滋病毒传播上做出最大贡献,并推动开发新的预防技术,如杀微生物剂;(c)加速扩大对成人和儿童艾滋病毒/艾滋病的治疗和照料,包括姑息治疗及抗逆转录病毒药物治疗,并将艾滋病毒/艾滋病与肺结核治疗服务联系在一起;(d)通过为规划、管理、人力资源开发和可持续供资提供支持,加强和扩大卫生系统;(e)投资于战略信息,以便指导更有效的应对行动,包括性传播感染和艾滋病毒监测、治疗监测及具体研究.
65.
世界银行30的任务是减轻贫困和提高生活质量.
世界银行为加大力度出力以期通过努力加强国家战略、监测和评估为综合性艾滋病方案供资,并帮助确保将艾滋病问题纳入广泛的发展议程,实现全面获取艾滋病毒预防、治疗、照料和支助目标.
到2006年12月,世界银行为全球艾滋病项目方案投入27亿美元,其中将近一半通过非洲和加勒比的多国艾滋病毒/艾滋病方案提供.
在与供款国家进行的政策对话中,世界银行强调艾滋病毒/艾滋病是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强调高层需要作出政治承诺、有系统地进行卫生部门改革、保护人权,并进行一系列多部门改革,以便减少导致艾滋病毒传播的因素.
28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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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世界卫生组织2006年2月《世界卫生组织对于加大推进艾滋病预防、治疗与照料全面获取的贡献,2006-2010:世界卫生组织全面获取计划》,可查询:http://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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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http://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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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1966.
世界银行致力于改善协调,使其支持与国家应对措施更好地结合在一起.
2006年1月,三大主要捐赠者(全球基金、《总统艾滋病防治紧急救援计划》、世界银行)召开了第一次年度会议,这次会议制订了增强捐助者协调和执行援助行动计划.
世界银行代表整个艾滋病规划署系统,设有两个机构.
一是艾滋病战略与行动计划(处),该机构为国家艾滋病应对行动的战略和业务规划提供支持.
二是全球艾滋病监测与评估小组,设立该机构是为了提高国家监测和评估能力.
国际劳工组织的行动67.
国际劳工组织对于艾滋病规划署的特别贡献包括:三方成员结构;有利于政府、雇主和工人采取行动抗击艾滋病毒/艾滋病(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的特别作用将在下文得到概述);直接接触工作场所,这就能为开展艾滋病毒/艾滋病预防以及照料、支助和治疗活动提供机会;在制定国际标准保护工人权利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有些国际劳工组织标准与艾滋病毒/艾滋病预防及控制直接相关,另一些标准与此工作的关系次直接;有一个实地办事处和技术合作项目全球网络;具备很强的研究、信息交流和培训能力.
68.
国际劳工组织艾滋病毒/艾滋病与劳动世界计划(劳工组织艾滋病计划)是社会保障部的一个组成部分.
该计划的行动遵循2001年经政府、雇主和工人商定通过的具有开拓性的《艾滋病与劳动世界的业务守则》.
同一年,国际劳工组织成为艾滋病规划署的第八个共同赞助机构.
自那时以来,依靠成员国捐助,该计划侧重执行《业务守则》,并侧重在国家一级提供直接援助,与帮助三方成员设法应对艾滋病毒/艾滋病的流行.
国际劳工组织还是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方案的积极参与者,在这一背景下,它帮助确立联合国全系统的应对和协调行动.
69.
《业务守则》为在工作场所采取行动描绘了一幅蓝图,为政策制定和权利保护提出了原则,并为预防、照料和支助方案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指导方针.
《守则》(至2007年编写本报告时为止)已被翻译成54种语言,还有一些语言的翻译在准备中.
31国际劳工组织通过在所有地区向政府、雇主和工人提供技术合作、培训31阿尔巴尼亚语,阿姆哈拉语,阿拉伯语,亚美尼亚语,阿塞拜疆语,印尼语,孟加拉语,波斯尼亚语,保加利亚语,汉语,达里语,英语,爱沙尼亚语,埃维语,菲律宾语,法语,加族语,格鲁吉亚语,德语,印地语,豪撒语,匈牙利语,伊博语,意大利语,日语,卡比尔语,米纳语,高棉语,斯瓦希里语,吉尔吉斯语,马达加斯加语,蒙古语,尼泊尔语,奥莫特语,沃洛夫语,普什图语,波兰语,葡萄牙语,罗马尼亚语,俄语,塞索托语,茨瓦纳语,僧伽罗语,西西瓦提语,西班牙语,塔吉克语,泰米尔语,泰语,土耳其语,契维语,乌克兰语,乌尔都语,越南语和约鲁巴语.
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20和咨询服务来执行《守则》.
与《守则》相关的教育和培训手册包含相关信息、方法建议、课程概述及学习活动等内容.
70.
除了劳工组织艾滋病计划的活动和直接倡导《业务守则》外,针对艾滋病毒/艾滋病采取的行动已被纳入整个国际劳工组织的工作.
这一流行病威胁到国际劳工组织四项战略目标(工作中的基本原则和权利;就业、创收和技能;社会保障;社会对话)中的每一项目标.
随着国际劳工组织艾滋病毒/艾滋病与劳动世界计划的拟订,国际劳工局局长强调有必要把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纳入国际劳工组织的所有计划,如以下引文所示:"考虑到与艾滋病毒/艾滋病相关的活动的多样性和多部门性,将确保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和对这一流行病的关切被纳入国际劳工组织在总部还是在实地的其他计划和活动的主流.
3271.
技术援助.
国际劳工组织向各成员国提供技术援助以加强它们在工作场所以及利用工作场所应对艾滋病毒/艾滋病的能力.
国际劳工组织艾滋病计划的技术合作预算已从2001年的200万美元增至2006-07两年期的2000万美元.
除了艾滋病规划署和其它国际组织提供资金外,还有一系列国家为项目提供资金.
共同的目标是帮助国际劳工组织三方成员具备在国家一级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发挥作用的能力,三方成员作出贡献的方式可以是:保证劳动世界在国家艾滋病防治计划中处于适当的位置,制定以权利为基础的工作场所政策,以及执行有效的项目.
这一战略的制定基础是国际劳工组织在网络、经验和资料方面的相对优势,特别是《业务守则》.
核心因素包括:对宣传、规划、和政策制定的支持和引导;对三方成员的协调员和工作场所同伴教育人员开展培训;艾滋病问题与企业活动及企业结构的结合(包括人力资源和福利项目及职业安全和卫生委员会);提供医疗服务或转诊到公共医疗机构,包括积极开展"了解自身状况"运动.
72.
国际劳工组织目前在超过70个国家内开展与艾滋病毒/艾滋病相关的工作场所活动和项目.
劳工组织艾滋病计划帮助各国政府建立、整合和执行在工作场所应对艾滋病的措施,并将其列入到国家一级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应对方案中.
执行全面的工作场所方案需要雇主和工人共同努力解决偏见和歧视问题并推动实现普遍获得的目标,还要支持特定的企业并帮助培训劳工部门官员,如像劳工法官、劳资仲裁庭官员及劳动监察员等等.
工作场所涉及的领域包括零售业、旅游和接待业、运输业、商用农业、公共事业、采矿业、制造业、金融业以及非正规领域.
73.
虽然开展工作场所项目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但在划拨给各国用以应对艾滋病及其影响的国际援助中,劳动世界得到的资金却只占一小部分.
由于现在大批为应对艾滋病毒/艾滋病而调拨的财政资源主要是提供给国家一级,因此国际劳工322001年2月26日国际劳工组织187号函件,可查询:http://www.
ilo.
org/public/english/protection/trav/aids/publ/gb2005.
pdf.
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21组织工作的一个重点就是要确保更多的资金份额划给三方成员以及那些不得不依靠自己制定措施应对艾滋病威胁的企业.
在这一背景下,国际劳工组织加强与全球防治艾滋病、肺结核和疟疾基金的合作并与三方成员一起努力调集资源,以便在国家一级拓宽并更好地支持劳动世界应对艾滋病的行动.
74.
其它国际劳工组织计划.
因为艾滋病毒/艾滋病影响到国际劳工组织工作的许多领域,所以国际劳工组织所有主要部门和计划都制定有应对措施.
75.
国际劳工标准.
虽然现在还没有一条专门针对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国际劳工标准,33但国际劳工组织的监管机构已经认识到艾滋病蔓延对于实现人权和工人权利的消极影响.
如以下章节所述,这一点有时在《1958年歧视(就业和职业)公约》(第111条)中对歧视一词的理解中可以看到.
艾滋病对于童工会造成严重影响,而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对于抗击艾滋病可以发挥独到作用,这些就是为什么在考虑这些主题的《公约》如何应用时需要把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纳入考虑范围的另一重要原因.
此外,适用于社会保障、职业卫生服务以及职业安全和卫生的国际劳工组织标准也在国际劳工组织应对艾滋病毒/艾滋病的行动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76.
消除童工劳动国际计划从2001年以来一直致力于关注艾滋病毒/艾滋病和童工之间的联系,重点关注父母一方或双方都死于艾滋病的儿童.
最新的估计数据表明,截至2007年底,仅居住在撒哈拉以南非洲一个地区的孤儿就有1140万.
34"消除童工劳动国际计划"建立了一个知识库,负责研究童工,特别是最恶劣童工现象,与艾滋病孤儿和脆弱性之间的联系.
35这一举动促成实施一个为期3年的项目,名为"在撒哈拉以南非洲抗击和防止由艾滋病毒/艾滋病而导致的童工现象".
这一项目旨在帮助乌干达和赞比亚受到艾滋病毒/艾滋病影响而从事童工劳动或有参加童工劳动倾向的男童和女童.
分发关于艾滋病毒/艾滋病和童工问题的相关工具也是这个项目的目的.
该项目为受艾滋病毒/艾滋病影响的家庭建立起了社区结构和社会保护机制以降低他们的易感性,这一成功的社会保障机制也开展包括创收活动和实行节约的计划.
这些探索模式将同样在这一次区域的其他国家实行.
另外,该项目还支持乌干达和赞比亚政府将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作为主要问题纳入全国童工政策和项目.
此项目还在两个国家内与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一起合作提高人们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并展开培训活动.
此项目也为政策制订者和项目策划者制作工具以应对艾滋病毒/艾滋病和童工问题,这些工具也有利于在这一次区域推广由项目获得的最佳实践经验.
33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是首份直接提到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公约.
34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和世界卫生组织:艾滋病疫情最新报告,同上.
35可查询:www.
ilo.
org/childlabour.
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2277.
就业部(就业).
妇女经营能力培养和性别平等计划设法将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作为重点纳入项目开展的活动中.
"妇女经营能力培养与性别平等计划"是国际劳工组织/爱尔兰援助区域伙伴计划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另外两个组成部分分别是残疾妇女经营能力培养和制订有效立法促进残疾人就业.
就业部与劳工组织艾滋病计划共同制定战略并开展实际行动向艾滋病毒感染者提供就业和创收机会.
78.
社会对话部(对话)负责实施一项强调增强法制系统重要性的工作计划,该计划目的是确保在应对艾滋病毒/艾滋病方面采取的任何行动都有一个有效的法制框架和相关执法机制的支持;这项计划将会帮助社会合作伙伴和其他利害关系方(劳动法庭、法官和劳动监察员)加强他们适用相关劳工标准、实施更好的国内法律以及执行国际劳动组织2001年的《业务守则》的能力.
2006年和2007年,劳工组织艾滋病计划通过与对话部的合作,训练了100名来自莫桑比克、赞比亚和马拉维的劳动监察员和170名来自15个国家的法官(贝宁、布基纳法索、喀麦隆、刚果民主共和国、埃塞俄比亚、莱索托、马拉维、毛里求斯、莫桑比克、尼日利亚、南非、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多哥、赞比亚和津巴布韦).
此举将会改善工作场所遵守劳动以及职业安全和卫生方面的法律和规章的状况,从而增强工作环境的非歧视性和安全.
国际劳工组织已经有了一些可以丰富训练的工具,它们包括:《通过就业与劳动法处理工作场所的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的指南》.
《指南》在提供技术指导,说明如何在考虑到各不同的国情和法律传统的前提下以最佳方式采纳劳动法领域出现的国际原则体系,具体来说《指南》援引了一些良好做法.
《劳动和工厂监察员艾滋病毒/艾滋病手册》.
该《手册》指导劳动和工厂监察员处理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运用国际劳工组织《业务守则》清楚说明为什么艾滋病毒/艾滋病是劳动问题,是一项发展挑战,并特别在职业安全与卫生方面审查艾滋病毒/艾滋病与劳动监察原则及实践之间的联系;帮助制订监察过程中运用的实用工具;以及帮助监察员将艾滋病问题结合到未来开展的活动中.
《运用国际劳工组织业务守则和培训手册:劳动法官和地方法官指南》.
开展了培训,使动法官和地方法官更充分地了解国际劳工组织关于艾滋病毒/艾滋病的标准和原则,以及把这些标准和原则结合到他们工作中的方法.
这项培训以及在此基础上制订的《指南》都是以国际劳工组织《业务守则》为基础的,并通过示例说明《守则》中的关键原则是如何通过国家立法和判例得到适用的.
79.
经挑选参加此培训和研究项目的国家有:贝宁、博茨瓦纳、布基纳法索、喀麦隆、刚果民主共和国、埃塞俄比亚、莱索托、马拉维、毛里求斯、莫桑比克、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23尼日利亚、南非、多哥和津巴布韦.
并在贝宁、博茨瓦纳、莱索托和多哥试验进行师资强化培训,以发展网络应对与艾滋病毒/艾滋病相关的心理问题.
80.
对象为私营领域的企业和雇主组织、工会以及相关政府机构(仲裁庭和法庭、劳动咨询委员会和国家职业安全与卫生及艾滋病委员会):它们对艾滋病毒/艾滋病影响的认识将得到提高,它们执行国家立法、政策和计划的能力将得到加强,并在必要时它们也有能力以综合文集汇编36中的研究为依据帮助完善此类法律.
81.
自2004年以来,国际劳工组织的部门活动计划就一直在执行一项关于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多部门行动计划.
该计划涉及与劳工组织艾滋病计划一道在农业、建筑、教育、卫生、宾馆和旅游、采矿和运输等领域开发工具和开展活动.
相关例子包括:制定和批准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加勒比和非洲南部教育部门艾滋病毒/艾滋病工作场所联合政策;制定运输部门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的指南,在南非开办讲习班,以及为管理人员、驾驶员和教员制作工具包;为建筑、宾馆、采矿和零售部门制定指南(正在编写中),等等.
其中,特别重要的是《国际劳工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卫生服务和艾滋病问题的联合指导方针》,指导方针旨在促进职业安全与卫生,提高医疗工作人员对艾滋病的认识,反对歧视并支持加强医疗卫生系统的能力.
82.
雇主活动局和工人活动局提供劳工组织艾滋病计划与三方成员之间的必要联络,既向劳工组织艾滋病计划提供信息、咨询和联络方式,也向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提供信息、指导和支持.
对劳工组织艾滋病计划方面的工作来说,重要的一点是该计划的活动同三方成员一道开展或通过三方成员得到执行,而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已继续促进代表社会合作伙伴的全球、地区和国家机构采取前所未有的应对行动(详见下文).
这一过程要求劳工组织艾滋病计划提供技术投入,但这一过程的管理和监控是由这两个局分别或通过二者协商负责的.
国际应对行动的变化83.
除了受影响国家本身作出更大的承诺以外,由于全球防治艾滋病、肺结核和疟疾基金的出现,世界银行艾滋病计划的启动,捐助国(特别是美国)承诺款额的增加以及私营领域基金会开展的工作,防治艾滋病资金总额已从2002年的28亿美元增至2006年的大约89亿美元.
虽然仍然需要投入更多资源,但当前也急需受艾滋病影响严重的国家给予更大的支持和合作,以避免资源的重复和分散.
设立全球基金旨在"为防治世界上最具破坏性的三种疾病大量增加资源,并将这些资源用于最需要援助的地区".
37全球基金被看成是政府、公民社会、私36J.
霍奇斯《部分非洲国家涉及艾滋病毒/艾滋病良好立法实践汇编》,国际劳工组织/对话,将于2007年11月/12月出版发行.
37全球抗艾滋病、结核病和疟疾基金网站:http://www.
theglobalfund.
org/EN/about/how.
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24营部门及受影响社区之间结成的一种伙伴关系.
2002年以来,全球基金已经在136个国家花费了大约70亿美元资金.
38它是抗击这三种疾病的最主要的资金来源.
该基金报告说,它迄今已拯救200万人的生命,所采取的主要手段是通过分发蚊帐和提供抗艾滋病毒药物.
全球基金:是一个金融机构而不是一个执行实体;提供并筹集补充资金;为体现国家掌控权的计划提供支持.
支持反映国家所有权的计划.
84.
自2001年以来,全球基金已经吸引了47亿美元,可供一直到2008年的拨款所需.
在头两轮捐助中,全球基金承诺为全世界93个国家的154个计划提供15亿美元的资金支持.
这样大量的资源注入将使许多国家能够扩大现有计划的规模,使其达到与需求一致的水平.
另一项资金将为因资金严重缺乏而法无执行任何计划的地区启动新的计划.
在未来的几年内,全球基金支持有效干预行动扩展规模的能力,将完全取决于它筹集补充资金的能力.
据全球基金计算,在2010年前还需要每年投入80亿美元才能使这三种疾病得到控制.
基金与参与处理卫生与发展问题的其它多边和双边组织紧密合作,确保新获资的计划与现有计划之间的协调.
这些合作伙伴在很多情况下都参加当地的国家协调机制的工作,以便在建议制订和计划执行期间提供重要的技术援助.
85.
接下来的最大的资金来源,是美国政府为防治艾滋病和疟疾,而在总统防治艾滋病紧急救援计划之下制订的方案.
39此项目旨在支持至少200万艾滋病毒/艾滋病感染者的治疗,防止700万新增感染,以及帮助照料1,000万感染艾滋病毒和受其影响的人员,包括孤儿和易感儿童.
总统防治艾滋病紧急救援计划》惠及全球120多个国家,侧重非洲、亚洲和加勒比海地区居住着全球将近50%艾滋病毒感染者的15个国家.
这些国家是:博茨瓦纳、科特迪瓦、埃塞俄比亚、圭亚那、海地、肯尼亚、莫桑比克、纳米比亚、尼日利亚、卢旺达、南非、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乌干达、越南和赞比亚.
86.
另一非政府协调来源是美国前总统比尔·克林顿于2005年发起的"克林顿全球倡议"40,其目的是"帮助我们的世界从当前全球化状态迈向更加一体化的有着共同利益、责任和价值观的全球社区.
""克林顿全球倡议"将各国领导聚集到一起,以制订并落实处理世界面临的一些最紧迫的挑战的全新办法.
"克林顿全球倡议"既不提供赠款也不收集实施任何方案所需的直接捐助.
相反,它只是充当一个动态"市场",使拥有资源的人和拥有组织能力的人相互合作,以便在实地38DonaldG.
McNeil,《国际先驱论坛报》刊登的一篇文章,2007年9月28日.
39见www.
usaid.
gov/our_work/global_health/aids/pepfar.
html.
40见www.
clintonglobalinitiative.
org.
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25产生具有巨大影响的效果.
"克林顿全球倡议"工作人员在每届年会之前、期间和之后同参与者合作,以便确定、实施承诺并跟踪这些承诺的进展状况.
87.
比尔及梅林达·盖茨基金会41的工作遵循这一原则,预防艾滋病毒传播是应对艾滋病流行的最为持续的长期解决方案,也是该基金会的一个重要优先事项.
基金会为阻止艾滋病毒传播提供支持包括为以下行动提供支持:研制安全、有效和负担得起的艾滋病毒疫苗、杀微生物胶或乳霜供妇女使用,以保护妇女,避免其通过性途径感染艾滋病毒;扩大现有艾滋病毒预防工具的获取,不论是在艾滋病刚开始流行的国家还是在艾滋病毒感染率已经很高的国家;都采取大规模举措倡导人们承诺采用科学方式阻止艾滋病流行.
88.
全球艾滋病毒预防工作组42是一个由50多位主要的公共卫生专家、临床医生师、生物医学和行为学研究者、艾滋病规划署秘书处和共同赞助机构的代表、以及比尔及梅林达·盖茨基金会和亨利·凯泽基金会43召集的倡导者和受艾滋病毒/艾滋病影响的人员组成的小组.
该工作组设法为全球艾滋病毒预防方面的决策、方案规划和捐助决定提供信息,并倡导采取将预防、治疗和照料为一体的应对艾滋病毒/艾滋病的综合行动.
加大应对力度89.
最近据报告表明,尽管新投入了大量资金而且应对行动得到了协调,但这些举措仍然不足以实现遏制并扭转艾滋病毒/艾滋病蔓延趋势的目标.
90.
艾滋病规划署2007年9月的一份出版物44指出:"尽管这十年来防治艾滋病毒的资金明显增加,但如果当前的供资趋势继续不变,可用资源和实现全面获取所需的资金量之间的差距将在以后几年里扩大".
45出版物注意到近些年资金的明显增加,但认为:"即使出现此种增加,世界也不可能到2010年或2015年实现全面获取的目标".
46但是,这里强调的不仅仅是资源的可获得性,而是在追求全面获取和解决诸如贫困、青年失业和两性等问题时如何能有效地利用资源,这一点才是具有决定意义的.
91.
在近期的一份报告中,全球艾滋病毒预防工作组指出:4741见www.
gatesfoundation.
org.
42见www.
GlobalHIVPrevention.
org.
43见www.
kff.
org/.
44艾滋病规划署《实现普遍获得艾滋病毒预防、治疗、照料和支持所需的资金》,2007年,同前文.
45同上,第1页.
46同上,第5页.
47全球艾滋病毒预防工作组2004年6月《治疗机会增多时代的艾滋病毒预防》,22页,可查询:http://www.
globalhivprevention.
org.
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26我们应当能够在艾滋病预防斗争中取胜.
我们有预防各种传播的有效方法;在艾滋病毒问题上的政治承诺也是从来没有过的坚定;而且,投入中低收入国家艾滋病毒方案的资金在2001到2006年间增加了6倍.
然而,在近些年来对艾滋病,特别是治疗获得的关注程度提高的同时,但降低艾滋病毒感染率的努力处于踟躇不前的状况.
除非新感染者数目大幅减少,否则旨在广泛提供艾滋病治疗的全球努力就会愈加艰难,而且又会有数百万人死于本可预防的艾滋病毒感染.
抗逆转录病毒药物治疗覆盖范围的明显扩大,全球获取率在2003年到2006年从8%增至28%——表明只要坚定的全球承诺,增加资金并采取集体行动,国际社会就能取得很大成绩.
然而,迄今为止,在艾滋病毒预防方面还没有出现类似的力量的汇聚.
92.
该报告接着提出了一系列建议,所有这些建议都与国际劳工组织的工作相关,它们包括:将可用资金增至三倍;在各国确立一个包容性的国家进程,以制订、监测并更新一项同时能使基于数据的艾滋病毒预防和治疗形成规模的国家战略性艾滋病毒防治规划,以及和强多边机构之间及与其他捐助者的合作.
该报告还对卫生保健提供者、研究机构和公民社会提供了建议.
93.
艾滋病规划署最近公布了一套加强艾滋病毒预防工作实用指导方针,在这套指导方针中,这项建议得到了充实.
4894.
国际劳工组织本身由于经费有限,无法为填补资金缺口出力.
但是,国际劳工组织可以为加强合作和协调出力,可以把在工作场所获得经验传授到更多国家,并且以更好的方式方式这样做.
对本报告来说,最为重要的是,国际劳工组织及其三方成员可以确保全球应对艾滋病毒/艾滋病的行动不忽略工作场所产生的机遇和提出的挑战.
表明有必要通过一项国际劳工组织建议书的新的动态95.
自2001年通过《国际劳工组织业务守则》以来,在艾滋病流行造成的影响以及各国、国际组织和其它相关机构应对这一疾病的方式方面都出现了一些动态.
首先,如上所述,艾滋病在继续传播,而且在有些地区,传播速度大幅度加快.
有些国家现在须首次对该疾病采取应对行动,因为他们认识到了艾滋病正在并且将继续对他们的社会造成影响.
测量方法也有所改进,经修正的流行病学数据将有助于确定应对行动的重点,使其更有效地针对该疾病在不同地区和国家的不同类型的流行.
96.
现在有效的治疗不仅可以获得,而且价格通常也让更多普通民众可以承受.
这在许多方面使讨论出现转变,重点开始从实施防卫策略转向努力扭转艾滋病造48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实现普遍获得艾滋病毒预防、治疗、照料和支助所需的资金》,前文已引.
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27成的影响,拯救生命,以及帮助维持和恢复受艾滋病破坏的经济这一方向转移.
成功的事例需要得到更好的宣传和分析,吸取的经验教益需要得到记录并大量运用.
本报告得出的一个教益是,应对措施往往不全面,因而需要变得更加一致和广泛.
97.
第三个考虑是,现在可以提供大量的国际援助来帮助贫困国家应对这一流行病.
虽然许多国家的企业和工会必定会提出自己的应对措施,而且其中许多措施富有创见,非常有效,但劳动世界往往得不到使这些努力能够成功地与广泛的应对行动相结合所需的那部分国际援助.
希望,本报告进行的讨论能够开始扭转这一趋势.
98.
现已变得很清楚的是,只要采取恰当的防护措施及其他措施,防治艾滋病毒/艾滋病工作就能够取得进展.
这方面的第一项工作是预防.
艾滋病毒通过体液(血液、精液和乳汁)传播,主要是在不安全性交、输血、分娩和哺乳过程中或通过受沾染的注射器具传染.
在工作场所采取行动能够有效地支持所有这些领域的预防工作,无论是通过直接的职业安全与卫生措施还是通过宣传和教育——此种宣传教育尤其旨在使人们进行自愿咨询和检测及抗逆转录病毒药物治疗,以预防母婴传播.
只要具备正确的防护措施,职业风险多数是可以避免的.
《业务守则》中解释了"通用防护(也称为标准防护)"的使用,"通用防护"基于这一基本原则:所有人员的血液和某些体液,不论其所认为感染状况如何,其血液和某些体液都应被视为可能具有传染性.
因此,应当采取防护措施防止这些液体特别是血液,进入人体,无论是通过职业接触,还是由于工作场所事故而进入人体.
在"通用防护"成为标准且接触后预防(PEP)具备的情况下,传播作为一种职业病在多数职业环境中都可以得到预防.
有些如何实施上述作法的知识现在广泛可得,但在实际应用方面却存在一些障碍和问题,如缺少材料和设备等.
建议书的目的之一,应当是帮助建立有利于实施上述做法的环境,同时利用国际劳工组织在职业安全和卫生领域的知识和经验,并依靠国际劳工组织三方成员的努力.
99.
多数艾滋病毒传播的方式与工作场所没有直接关系.
然而,它对工作场所的影响却是无可不论的.
这就是为什么雇主正在许多方面倡导提高意识,提倡以远远超出职业安全和卫生规定的方式采取更加直接的行动抗击艾滋病毒/艾滋病(详见第三章)的原因之一.
100.
对于感染了艾滋病毒的个人而言,在许多地方治疗正在变得日益普及和负担得起.
但是,治疗的获取状况仍然很不均衡,而且除非提供大量补贴,否则,对于抗逆转录病毒药物治疗和其他治疗多数感染者经济上目前仍然无力负担.
101.
概括地说,无论是在艾滋病的流行态势方面还是在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应对措施方面都出现了快速的变化,而且关于工作场所与这一流行病之间的关系的思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28考,也有了变化.
国际劳工组织的应对行动是以人权为基础的,现在是审评和加强这一应对行动的时候了.
与此同时,不同考虑内容之间的交互关系较为复杂而且正在发生变化.
这些考虑促使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得出结论认为:现在是考虑通过一份关于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的建议书的时候了.
29第二章实施干预的关键领域102.
在国际劳工组织内部和外部进行的咨询表明,《业务守则》中的一些原则没有得到充分应用.
本报告关注的问题是:如何在拟议建议书中反映出这些关注及反映出包括艾滋病流行新动态和应对行为等其它关注;以及还应采取何种措施以推动《业务守则》和拟议建议书的落实.
总之,建议书将成为加强各国艾滋病应对行动的基础、并成为指导国际劳工组织在这一领域内工作的基石.
103.
艾滋病毒/艾滋病防治工作涉及大量相互影响的因素.
"普遍获得"概念旨在抓住综合应对行动的核心因素,并将这些因素与具体国情相联系,但"普遍获得"需要更广阔的背景,这一背景不仅应当重视权利,而且还了解艾滋病流行背后的一系列因素.
预防、治疗、照料和支助的普遍获得104.
国际劳工组织为配合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的工作,而开展的倡导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预防、治疗、照料和支助的普遍获得.
要在全球实现联合国艾滋病毒/艾滋病千年发展目标,(到2015年遏制并扭转艾滋病的流行),那么艾滋病毒预防和艾滋病治疗、照料和支助的获得程度必须远远高于现有水平.
因此,国际社会通过2005年12月23日通过的联合国大会决议和2006年6月通过的艾滋病毒/艾滋病政治宣言,承诺在2010年之前大规模加强对艾滋病的应对行动,争取实现综合预防计划、治疗、照料和支助的普遍获得1.
拟议中的建议书也是这项应对行动的一部分.
105.
"普遍获得"概念之前的"3/5"计划的目标是要在2005年之前让三百万名艾滋病病人得到治疗.
"普遍获得"概念是一大进步,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它重新确立了预防的中心地位;其次,很多国家都已承担起实施该项计划的责任,目前正在修改国家艾滋病计划并制定目标.
全面获取基于人人都有权享有医疗保健和社会保障这一原则,是国际劳工组织作为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的一个赞助机构所做的承诺之一.
工作场所可在全面获取和权利保护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106.
就艾滋病毒/艾滋病而言,医疗保健和社会保障涉及以下重要因素:1联合国大会第60/262号决议《关于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的政治宣言》.
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30预防措施的获取在必要时,抗逆转录病毒药物治疗手段的获取(以及包括肺结核在内的可能性传染病的治疗)医疗保健的获取家庭医疗保险和其它支助的获取107.
对工作场所而言,这还意味着工作保障和机密性,这两者都在社会对话中得到了强调.
接受过自愿咨询和检测的工人人数所占比例最高的公司已经确保满足这些条件,这转而又确保这些企业的生存.
应对行动的很多方面都须在人权框架内进行.
与艾滋病毒/艾滋病相关的人权关切108.
人权是艾滋病毒/艾滋病应对行动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权利包括有助于防止艾滋病传播的权利,感染艾滋病毒者或被认为感染艾滋病毒者的权利,因与患者接触而蒙受歧视的家庭成员、医务工作者和其他相关人员的权利,以及诸如注射毒品(IDUs)或男子与男子发生性关系人群(MSM)等艾滋病毒感染高风险人口的权利.
这些权利中,有些已被包含在直接适用于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的国际公约中,还有一些包含在其他文件之中.
2总而言之,艾滋病毒/艾滋病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人权问题.
109.
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网站陈述了如下观点:3违反人权的现象加剧了艾滋病毒的感染风险及其影响,这些现象包括对妇女的歧视,及对性工作者、注射毒品者及男子间发生性性关系者等边缘化群体的歧视.
而艾滋病毒又常会引发违反人权的现象,如进一步的歧视和暴力.
在过去十年里,加强人权以有效应对艾滋病流行并解决其影响的迫切需要变得越来越明显.
保护人权和改善公共卫生其实是互为补充的.
国际人权体系在具有时效性的承诺中明确禁止将艾滋病视为歧视的依据,最新承诺是在2006年艾滋病问题高级别会议的政治宣言中做出的.
然而有报告表明,针对艾滋病毒感染者的偏见和歧视现象仍然十分普遍.
此外,艾滋病毒应对行动并未有效扎根于人权的改善、保护和实现领域.
有些2本报告提到了许多国际人权文书.
其中最早阐述人权原则之一的是1996年《艾滋病毒/艾滋病与人权国际指南》,2002年再次得到确认,其后即在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及其捐赠国的工作中得到了体现.
当然也反映在《国际劳工组织业务守则》中.
这些文书载于http://www.
ohchr.
org/english/issues/hiv/docs/consolidated_guidelines.
pdf.
3见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网站http://www.
unaids.
org/en/Policies/Human_rights/default.
asp.
实施干预的关键领域31国家仍有一些妨碍与艾滋病毒相关的预防和护理措施的普及及其有效性的政策,比如法律规定男子间自愿性行为为非法行为、禁止犯人获取安全套和注射针头、利用居民身份限制预防和治疗的获取等.
与此同时,保护艾滋病毒感染者不受歧视的法律法规要么尚未制订,要么没有得到全面的执行和贯彻.
110.
联合国大会特别会议在2001年通过了《艾滋病毒/艾滋病承诺宣言》,其中包括一项国家人权承诺:37.
到2003年,确保防治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的跨部门国家战略和供资计划的制订与实施:直截了当地面对这一流行病;对抗偏见、压制和否定;分析艾滋病感染者的性别和年龄特征;杜绝歧视和排斥;与公民社会和商业部门建立伙伴关系,赢得艾滋病毒感染者、易受感染人群和高危人群,尤其是妇女和年轻人的全面参与;尽量利用国家预算的资源,但也不排斥其它资源,尤其是国际合作;全面改善和保护各种人权和基本自由,包括享有可达到的最高水准的身心健康的权利;形成一种性别视角;着手解决艾滋病的风险、易感性、预防、照料、治疗和支助问题并降低其影响;提高保健、教育和立法系统的能力.
4111.
联合国大会在2006年召开又一次特别会议评审这些承诺,公民社会的首次参与,强调有必要让艾滋病毒感染者参与防治艾滋病的努力.
联大通过了以下决议:11.
〔我们,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以及国家和政府代表〕重申从充分享有各项人权和基本自由,是包括预防、治疗、照料和支助领域的艾滋病毒/艾滋病全球应对行动的一个基本要素;认识到处理偏见和歧视问题同样也是防治艾滋病毒/艾滋病全球行动中的一个重要因素.
5112.
国际劳工组织《业务守则》没有包含全面的人权内容,但该守则建立在权利基础上,其原则是保护并倡导各项基本权利.
尽管没有任何国际劳工公约专门涉及工作场所内由艾滋病毒/艾滋病引发的权利问题,但《业务守则》借鉴了多份涵盖反歧视和防感染的文书.
这些文书可以并已经在多种情况下得到应用.
以下各公约尤其适用于6艾滋病毒/艾滋病情况下对尊重人权的倡导,这些公约的应用还有助于实现"全面获取":4联合国大会A/RES/S-26/2号决议:《艾滋病毒/艾滋病承诺宣言》,2001年8月2日.
5联合国大会A/RES/S60/262号决议:《艾滋病毒/艾滋病政治宣言》,2006年6月15日.
6如下文所述,相关的国际劳工组织公约或者其它国际公约并不仅限于这些.
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32《(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1958年(第111号).
《职业安全与卫生公约》,1981年(第155号).
《职业卫生设施公约》,1985年(第161号).
《终止雇佣公约》,1982年(第158号).
《残疾人职业康复和就业公约》,1983年(第159号).
《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1952年(第102号).
《劳动监察公约》,1947年(第81号)和《劳动监察(农业)公约》,1969年(第129号).
《海事劳工公约》,2006年(国际劳工组织唯一一份明确将艾滋病毒/艾滋病作为安全和健康问题提出来的文书).
《捕渔业劳动公约》,2007年(第188号).
113.
除了反对歧视和偏见之外,其它工人基本权利也很重要.
如果这些权利落实到位,艾滋病毒感染的预防、适当的照料和治疗都将更加容易.
要制定适当、足够的艾滋病应对措施,防止接触存在艾滋病毒传播情况的环境,并确保在更为广泛的国家和国际一级的讨论中能够听到社会合作伙伴的意见,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尤其是第87号和第98号公约)不可或缺.
将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政策纳入集体谈判协议,也是一件既可保护工人,又可采取适用于特定场合的工作场所政策有力的工具.
114.
处于强迫劳动形式下的工人(依照第29号和第105号公约定义)尤其易受感染,因为按规定,他们中的大多数无法受到常规雇佣形式下的工人所受到的保护.
童工(第138号和第182号公约)常常是艾滋病造成的后果,因为艾滋病使儿童成为孤儿,并不得不寻找工作养活自己,不仅如此,特别是性剥削这种最糟糕的童工形式,还使儿童无法避免接触艾滋病毒环境,因为童工或者极易遭受性虐待,或者处于常规工作场所保护措施被忽略或无视的环境中.
115.
艾滋病毒/艾滋病方面最明确的人权关切是:艾滋病毒感染者或被认定感染艾滋病毒者受到歧视.
这种歧视形式多样,包括失去工作或求职被拒、申请保险被拒、受到社会排斥等.
歧视也使他们得不到工作场所提供的保护、服务及支助,从而缩短他们的寿命,并严重加剧艾滋病毒/艾滋病给个人和社会带来的损失.
116.
国际劳工局《业务守则》中含有两条与这种歧视直接相关的基本原则:4.
2.
不歧视本着体面劳动的精神、及对人权和艾滋病毒感染者及受影响者尊严的尊重,不得歧视感染艾滋病毒或怀疑感染艾滋病毒的工人.
对艾滋病毒感染者实施干预的关键领域33及受影响者的歧视或偏见,会阻碍为艾滋病毒/艾滋病的防治所作的倡导努力.
[保护就业的4.
6条和4.
8条以及保护机密性的4.
7条使本原则得到了充实.
]4.
3.
性别平等应当承认艾滋病毒/艾滋病的性别层面.
与男子相比,由于生理、社会文化和经济各原因,妇女更容易感染,也更容易受艾滋病毒/艾滋病流行的不利影响.
性别歧视越严重,妇女地位越低,受艾滋病毒的影响就越大.
因此,男女平等程度的提高和对妇女的扶持,对于成功预防艾滋病毒的传播并使妇女能够应对艾滋病毒/艾滋病至关重要.
117.
对艾滋病毒抗体呈阳性的工人的歧视不仅违反了人权,而且对他们的工作场所、家人和家庭也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如果艾滋病毒抗体呈阳性的工人从医学角度来说还能工作,就应当允许他们工作,从而既为自己和家人维持生计,又将他们的技能和经验继续应用在工作场所.
如果他们继续工作,那么很多时候他们也将继续受益于通过工作提供给他们的卫生保健和保险项目.
118.
医疗工作者、男子之间发生性关系者、性工作者及其他存在艾滋病毒感染风险的人群经常会受到连带歧视.
此类人群由于被认为可能是艾滋病毒抗体呈阳性者而受到更严重的歧视,歧视又使他们无法就业,无法享有医疗保健,从而加剧了他们被感染的风险.
119.
国际劳工组织涉及歧视问题的主要公约是第111号公约.
它的第1(1)(a)条将歧视界定为"依据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见解、民族血统或社会出身作出的任何区分、排斥或偏向,其结果为剥夺或损害就业或职业的机会或待遇均等".
虽然这里没有明确提及艾滋病,但第1条第(1)款(b)项将涉及范围扩展到涵盖"可有相关成员在同具有代表性的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如果这种组织存在――以及其他恰当机构磋商后,确定的其它结果为剥夺或损害就业或职业机会或待遇均等的其他区别、排斥或偏向".
第5条第(2)款明确指出,基于"无能力"和其他原因而采取的特殊措施不必被视为歧视.
因此,如果政府在与工人和雇主组织进行磋商后做出必要的确定,那么禁止基于实际、或所认为的艾滋病毒感染状况任何的歧视做法,就可受到第111号公约的保护.
这项公约是国际劳工组织的获得最广泛批准的文书之一,也是一项基本人权公约.
120.
国际劳工组织公约与建议书实施专家委员会注意到,在很多国家,国内劳工立法和其它反歧视立法涵盖了艾滋病毒感染状况或广义上的健康状况.
专家委员会已经要求这些国家的政府确认公约的涵盖范围是否已经为此得到扩展.
或许由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34于对为此适用的第1条第(1)款(b)项所涉问题缺乏了解,7有关国家总的来说,不太愿意作出这种确认,因此适宜为此采取某种补充性激励办法.
121.
第111号公约明确提及了性别歧视.
妇女在工作、教育及整个社会上受到的歧视降低了她们的社会地位,也削弱了她们在家庭和工作中的发言权,这导致她们更加容易受到艾滋病毒的感染,也使她们更难获得预防或照料与治疗.
122.
此外,一些国家已经将针对性取向的歧视加入了禁止歧视的范畴,这可能也会更好地防止由于所认为的而非实际的艾滋病毒感染状况而受到歧视的情况.
在很多情况下,男子之间发生性关系者被认为存在感染艾滋病毒的风险,因此受到了与他们真实的健康状态无关的歧视.
123.
非歧视无疑是国际人权法的一项首要原则.
《世界人权宣言》第2条禁止基于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见解或"其它状态"的歧视.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1966年)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1979年)等国际性文书中所包含的更为广泛的反歧视规定普遍被认为可以适用于艾滋病毒状况.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指出,"其它状况"必须理解为包括健康状况,如艾滋病毒/艾滋病,还指出,现行的人权标准禁止基于所认为的或确认的艾滋病毒抗体为阳性的状况实行的歧视.
8124.
关于其它与歧视相关的更广泛的问题,尽管这一领域内多数的声明禁止歧视都涉及到性(既包括"性别"也包括"性取向")和艾滋病毒感染状况,但还有更广泛的歧视问题也应在拟议的建议书中提及.
125.
不管属于哪种受歧视群体,都会增加艾滋病传播的风险,同时还会降低预防、护理和治疗措施的普及,在这种歧视导致这些群体更难进入艾滋病应对措施比较普遍的劳动力队伍或正规经济时,情况尤其如此.
比如说,第111号公约及其它国际标准所提及的基于种族、肤色、民族血统和其它理由的歧视以及其它国际标准都是艾滋病毒的蔓延因素,因为这些群体的成员在寻求工作或本应普遍存在的保护时经常都会受到歧视.
少数民族、土著人和部落民族尤其易受影响.
非正规经济中的卫生保健人员、移民工人、农业工人、性工作者和其他工人遭遇艾滋病毒感染和相关问题的风险较高,因为很多时候这些人无法得到正规经济的工作场所提供的设施和服务.
原则上,这些工人得到涵盖,并且应当依据适用于所有工人的同等权利受到保护,但在许多情况下他们都被排除在国内立法的保护之外,或者是因为明确的规定,或者是因为缺少法律涵盖和执行机制.
7同见第3章.
8见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第1995/44和1996/43号决议,可查询:www.
unhchr.
ch/Huridocda/Huridoca.
nsf.
实施干预的关键领域35126.
由此可以为拟议中的建议书得出两个结论.
第一,似可提及这一点,批准国宜明确扩大第111号公约的涵盖面,以涵盖艾滋病毒/艾滋病状况和其他受排斥的工人,从而与公约的第1条第(1)款(b)项相一致.
第二,建议书在提及不受歧视的权利方面,似可超出第111号公约中明确提及的那些类别,并将这项权利称为普遍适用于所有可能遭受歧视的群体的权利.
127.
1982年的《终止雇佣公约》(第158号公约)在此也有着直接意义.
第4条规定,"终止雇佣必须提出令人信服的理由,此种理由与相关工人的能力或行为有关,或是基于企业、单位或部门的任务要求,"否则不得终止雇佣一名工人.
尽管第5条列出的被禁止作为终止雇佣的依据的具体理由并没有提及艾滋病毒感染状况,但是终止雇佣必须与工人的能力或行为有关的这一总的陈述,足以禁止仅仅基于艾滋病毒抗体呈阳性或被认为呈阳性而终止雇佣.
当然,如果工人因为相关感染而病得不再适合从事工作,终止雇佣则不会根据第158号公约受到禁止.
这就突出表明有必要在工作场所进行预防和治疗,以确保尽量少发生此类情况.
例如,抗逆转录病毒药物治疗将能在很多情况下确保工人在更长的时间内适合从事工作.
128.
机会平等涉及的还应该提及的一个方面,体现在1983年《残疾人职业康复和就业公约》(第159号公约)中.
已经感染艾滋病毒的工人也许仍然可以继续工作上一段时间,为自己和家人维持生计,并继续留在已经提及的社会支持网络中.
如果相关工人能够得到抗逆转录病毒药物治疗,情况就更是如此.
这种治疗并不能治愈艾滋病毒感染,但是能够减缓或推迟艾滋病症状,从而提高病人的工作能力.
《公约》第2条规定批准国须"制定、执行并定期审查有关残疾人职业康复和就业的国家政策".
第4条规定:"此项政策应以残疾工人和一般工人享有同等机会原则为基础.
应确保男女残疾工人机会和待遇均等.
为切实确保残疾工人和其他工人享有平等机会和待遇而采取的特殊扶持措施,不应视为对其他工人实行歧视".
这些条款意味着,残疾但没有丧失能力的工人如果能够工作,就应该在平等基础上获得机会.
这类规定应当纳入国家艾滋病毒/艾滋病政策,而且还可以纳入建议书.
129.
关于享有安全而卫生的工作环境的权利,《国际劳工组织章程》序言指出,"保护工人免于因工作而引起的疾病和伤害"是国际劳工组织的职责之一.
《世界人权宣言》的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宣告,人人有权"享受公正和合适的工作条件".
这一主题在《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七条)中被阐述为"人人有权享受公正和良好的工作条件,特别要保证(b)安全和卫生的工作条件".
130.
这在国际劳工组织的一些安全和卫生标准中得到了进一步阐述,这些标准尤其包括1981年《职业安全与卫生公约》(第155号)、1985年《职业卫生设施公约》(第161号)、2006年《促进职业安全与卫生框架公约》(第187号),以及《职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36业安全与卫生框架建议书》(第197号).
此外,国际劳工组织还通过了大量与工作安全与卫生相关的业务守则.
针对卫生9、教育10和运输11等不同部门的艾滋病风险,国际劳工组织还通过了专门的指导方针,其中有些指导方针是与其它国际组织联合通过的.
131.
这些法律文书涉及到一类艾滋病毒/艾滋病抗击行动,这就是保护工人免受因职业而引起的感染.
在讨论艾滋病问题时忽视的安全与卫生的另一个方面是:这既不是一种间接的工作场所危险,又是一种直接的危险.
当工作条件极差,以至工人无法受到全面保护时,当工时过长并导致疲劳时,当工人没有受到所需教育和培训以充分了解工作环境的危险时,他们就会面临更大的接触病毒中的风险.
除此之外,只要艾滋病毒/艾滋病感染率高,工人的工作条件就会更糟.
这就将体面工作概念引入了讨论,使国际劳工组织在整个核心工作计划中都对此给予关注.
132.
关于社会保障权,下文将会对此进行论述.
普遍获得的要素普遍获得预防133.
国际劳工组织的《业务守则》高度重视预防工作,将其视为整体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
4.
9.
预防艾滋病毒感染是可以预防的.
通过实施多项符合国情和文化敏感的多项战略,就能预防所有途径的传播.
可以通过改变行为、普及知识、开展治疗和创造非歧视环境推动预防工作.
社会伙伴在促进预防,特别是在通过提供信息和宣传教育改变态度与行为以及处理社会经济因素方面,处在一个独特的位置.
9国际劳工组织/世界卫生组织2005年《国际劳工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卫生服务和艾滋病问题的联合导则》,可查询:http://www.
ilo.
org/public/english/protection/trav/aids/publ/hsgl.
pdf.
10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6年《加勒比海地区国家教育领域艾滋病工作场所政策》,可查询http://www.
ilo.
org/public/english/dialogue/sector/papers/education/carib-ed-policy.
pdf和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6年《南部非洲国家教育领域艾滋病工作场所政策》,可查询:http://unesdoc.
unesco.
org/images/0014/001469/146933E.
pdf.
11国际劳工组织/艾滋病规划署2005年《国际劳工组织关于艾滋病与劳动世界的实施准则使用说明——运输业指南》,可查询:http://www.
ilo.
org/public/english/protection/trav/aids/publ/trgl.
pdf.
实施干预的关键领域37134.
《业务守则》也对政府的预防行动做了规定.
第5.
1点(d)项规定:"主管部门应该采取鼓励措施并与其它社会伙伴合作,提高人们的认识并倡导预防计划,特别是在工作场所开展这些活动.
".
第5.
2点(a)项对雇主的职责作用作了如下界定:"雇主应该征求工人及其代表的意见,为工作场所制定和执行恰当的政策,以预防艾滋病毒的传播,并保护所有工人不受与艾滋病毒/艾滋病相关的歧视.
"准则的第5.
2点(c)项要求雇主和雇主组织在与工人和工人代表进行磋商,"以便在工作场所发起并支持对工人进行预防艾滋病毒/艾滋病宣传教育和培训计划";第5.
3点呼吁工人及其组织在教育和预防措施方面与雇主进行合作.
135.
《业务守则》的第6节专门涉及"通过宣传和教育进行预防".
除其他外,第6节还指出:"工作场所宣传和教育计划对于抗击艾滋病的流行和提高人们对感染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工人的容忍度来说,至关重要.
有效的教育可以提高工人们保护自己免受艾滋病毒感染的能力.
"目前已有各种指导方针阐述这类教育计划的形式、内容和方法,并强调通过发放安全套等切实措施来支持这类计划的必要性.
自《业务守则》通过以来,已经变得很清楚的是,培训计划往往没有包括工作场所中的高级管理层和直线管理层,因而企业无法受益于最新的信息和现有的良好做法.
这就使有效和及时的合作与普遍获得计划的执行被拖延或受到阻碍.
136.
实际上,现有许多障碍阻碍着预防措施的到位.
第一个障碍是,有些国家尚未认识到艾滋病对于人民和经济来说是一个真正的威胁.
有必要让政府、社会合作伙伴和其他各方有一种更强烈的紧迫感,以便设法研究如何预防艾滋病毒的进一步传播,这对流行程度较低的国家来说尤其如此.
137.
第二个障碍是,在有些国家,人们不愿公开谈及性行为及相关问题,幸运的是,出于无奈,这一障碍正在逐步得到克服.
只要政府不愿公开谈及这些问题,它们就无法告诉民众,尤其是高危人群如何才能降低传播或感染艾滋病毒的可能性;但另一方面,一旦政府开展了宣传活动,这些活动就能收到实效.
工作场所有着极大的潜力,能够成为信息公开、不歧视和同伴支持的典范.
138.
公共基础设施的缺乏往往会妨碍或限制预防措施的获得.
如果缺乏必要的公共卫生服务,比如没有就如何避免艾滋病毒的感染而开展教育和培训,没有提供安全套及必要的正确使用信息,就无法提供可以起到预防作用的信息.
当然,这个问题与工作场所并没有直接关系,但是有很多雇主向工人提供教育,甚至提供安全套,从而将他们对工人及其家人的援助范围延伸至政府无力满足需求的领域,这样就能维持他们的企业,并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从长远来看,雇主并不应当继续为此承担主要责任;针对艾滋病采取一致的行动,包括设法执行拟议的建议书,可有助于让政府重新承担采取这些措施的责任.
在政府有能力规划必要措施时,工人组织和雇主组织的经验将起到至关重要的帮助作用.
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38139.
最后需要一提的是,事实证明,能够促进社区参与的预防战略更加行之有效.
这些社区包括工厂社区及其参与者,即雇主、工人和他们的代表;预防战略则包括同伴教育、提供信息、提高意识、发放安全套.
140.
正如第一章所述,有些国家的预防工作已经取得了真正的进展,但这种现象并不普遍,而且不能归因于单一因素.
在已经取得成效的国家,治疗的获得范围的扩大也起了作用,因为这两者之间有着不可忽视的关联.
141.
也许这本身就是新的建议书能够为防止艾滋病的传播所做的一项贡献,不守,这要看建议书是否能够鼓励雇主、工人和劳工部参与国家艾滋病抗击战略,以及它是否能够给实施预防措施的努力带来一种紧迫感.
普遍获得的治疗、照料和支助142.
在《业务守则》中,这项原则就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规定如下:4.
10.
照料和支助团结、照料与支助应该成为劳动世界应对艾滋病毒/艾滋病的行动提供指导.
所有工人,包括感染艾滋病毒者,都有资格获取负担得起的卫生服务.
在他们以及受其赡养者获取和享受法定社会保障计划和就业计划规定的待遇时,不应该受到任何歧视.
5.
1.
政府及其主管部门……(f)社会保护.
政府应该确保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感染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工人的保障待遇不低于患有其它严重疾病的工人.
在制定和实施社会保障计划时,政府应该考虑到这种疾病的渐进性和间歇性,并相应地制定和实施特定方案,例如,使保障待遇在需要时能够得到,并及时处理保障申请.
9.
5.
福利待遇(a)政府应当与其社会伙伴协商,确保感染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工人在与患其它严重疾病的工人相同的条件下享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福利待遇.
他们还应该特别针对艾滋病渐进和间歇发作的特点,研究新福利待遇的可持续性问题.
(b)雇主及雇主和工人组织应该与政府一道设法使现有的福利待遇机制,适应感染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工人的需要,包括执行工资补贴方案.
实施干预的关键领域399.
6.
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a)政府、雇主和工人组织应该采取所有必要的步骤,确保感染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工人及其家庭不被排除在社会保障计划和就业方案的充分保障的福利之外.
这也同样应该适用于来自被认为有感染艾滋病毒/艾滋病危险的职业和社会群体的工人及其家庭.
(b)这些计划和方案应该为那些感染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工人提供与患有其它严重疾病的工人相似的福利.
背景143.
为艾滋病毒感染者提供卫生保健,不能脱离卫生保健覆盖范围这个大背景来看,这种提供与国际劳工组织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工作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12国际劳工局近期的研究表明,虽然迫切需要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社会保障政策实现卫生保健的普及,但是需要和现实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距.
这些差距影响到艾滋病毒感染者而且在许多情况下使其处于更为不利的状况.
权利层面144.
这场讨论涉及的第一个方面是人权方面,尤其是健康权和享受医疗保健的权利.
《世界人权宣言》第二十二条规定:"每个人,作为社会的一员,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并有权享受他的个人尊严和人格的自由发展所必需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各种权利的实现,这种实现是通过国家努力和国际合作并依照各国的组织和资源情况".
145.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九条规定,"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12条涉及卫生保健,并规定缔约国有义务为充分实现健康权采取步骤,其中包括预防、治疗和控制传染病、风土病、职业病以及其他疾病.
第十二条规定如下:一、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享有能达到的最高的身体和心理健康的标准.
二、本公约缔约各国为充分实现这一权利而采取的步骤应包括为达到下列目标所需的步骤:(a)减低死胎率和婴儿死亡率,和使儿童得到健康的发育;12参见国际劳工组织2007年8月社会保障部社会保护中的问题第19号讨论文件《社会卫生保护:国际劳工组织推进普遍获得卫生保健战略》,可查询:http://www.
ilo.
org/public/english/protection/secsoc/downloads/healthpolicy.
pdf.
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40(b)改善环境卫生和工业卫生的各个方面;(c)预防、治疗和控制传染病、风土病、职业病以及其他的疾病;(d)创造保证人人在患病时能得到医疗照顾的条件.
146.
国际劳工组织是国际法中这一权利的主要保证人,因为该项权利与工作场所相关.
《费城宣言》第三条规定了国际劳工组织的义务:(f)扩大社会保障措施,以便使所有需要此种保护的人得到基本收入,并提供完备的医疗;(g)充分地保护各业工人的生命和健康.
147.
国际劳工组织已就这一问题通过一系列的国际劳工标准,其中最重要的标准是1952年《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第102号).
第111号公约中也有涉及保护平等待遇权的内容,这方面的大量法律文书中也有涉及职业安全与卫生的内容.
下文将对此进行讨论.
如何提供卫生保健148.
可以通过卫生保健体系、社会和国家保险计划、雇主出资的工作场所计划、包括社团计划在内的私人非营利性商业健康保险计划或以上这些方式的综合手段来提供卫生保健.
尽管每项方案都有自身的利与弊,比如,就保健服务的公平和质量来说,但它们在全国一级往往互不协调,从而导致贫困人群的获得率和覆盖率出现差距,尤其是与本报告相关的艾滋病毒感染者.
处理这一问题的途径是使一国现行的所有卫生筹资机制合理化,以期实现包括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在内的普遍覆盖.
149.
关于对普遍获得的不是状况的估计,遗憾的是关于保健服务普及情况的全球可比数据不够完全,所以无法进行国际对比.
现有的世界卫生组织数据表明,全球约有13亿人不能在需要的时候获得有效并负担得起的卫生保健服务,同时约有1亿7千万人被迫将家庭收入的百分之四十以上用于医疗.
根据联合国人类发展报告在1997年所做的评估13,大部分无法获得卫生服务的贫困人口都居住在发展中国家:南非有34%的人口,撒哈拉以南非洲各国有27%的人口,东南亚和太平洋地区有19%的人口无法获得卫生服务,而且这还是在人们体会到艾滋病疫情对卫生保健基础设施的全面冲击之前.
还有数百万更多的人能够获得一些卫生保健服务,但是这些服务不够完善,其实无法保证所有工人及其家人都能得到生存所必须的那种照料和支助.
13联合国开发计划署《1997年人类发展报告》,可查询:http://hdr.
undp.
org/en/reports/global/hdr1997/.
实施干预的关键领域41150.
关于社会保障体系,国际劳工局向2001年国际劳工大会提交的一份涉及社会保障问题的报告指出,社会保障远远没有达到普及的程度:当今社会保障面临的一个关键性全球问题是,世界上有超过半数的人口(工人及靠其赡养者)被排除在所有形式的社会保障之外.
他们既没有被包括在由捐赠资助的社会保险计划之中,也没有享受到由税收资助的社会福利.
此外还有很大一部分人的保险项目只包括少数一些意外事故险.
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各国和南非,预计只有5到10%的工作人口享有法定的社会保障个人保险,在某些地方这一数字还在下降.
在拉丁美洲,保险覆盖率大概是10到80%,这一数据大体上保持不变.
在东南亚和东亚,保险覆盖率在10%和接近100%之间不等,在很多地方这一数字到近期为止还在增长.
大多数工业化国家的保险覆盖率都接近100%,不过在很多这样的国家中,尤其是正在转型的国家,依从率在近年内出现了下降.
14151.
这种讨论促使人们在社会保障方面商定最优先考虑"能够让现有体系没有覆盖到的人享有社会保障的政策和倡议"15.
这是国际劳工组织社会保障和全民覆盖全球运动的一部分.
152.
社会保障筹资机制既包括税收类"国家保健服务体系",也包括由雇主和工人(涉及到三方管理结构)提供资金、由私人非营利性健康保险计划托管或管理的捐赠类强制性社会健康保险,同时还包括双边和社区类非营利性健康保险计划.
所有这些筹资机制通常都涉及到受保人之间的风险分担,其中很多还明确包括了贫富交叉补贴的内容.
所有的社会健康保险体系都会涉及某种类型的贫富交叉补贴,否则普遍获得这一目标就不可能达成.
153.
事实上,所有国家都已经以不同的筹资机制为基础,建立起将两种或更多选择结合在一起的体系.
国际劳工组织的社会健康保险政策明确而务实地认识到了国家健康保险体系的多元性,并建议政府和社会健康保险体系中的其它关键参与者着手对各种国家筹资体系进行系统性的战略整合,确保普遍获得和公平普及,和患病时的的金融保障,全面而有效地提供保健服务.
在这样的情况下,重要的是确保国家卫生筹资体系没有排挤其它的社会保障福利.
154.
人们日益认为,社会健康保护有助于增强人力资本从而生产力增益和更高的宏观经济增长取得经济收益.
当前的计论还集中在健康欠佳和贫困之间的联系上:这两者在《减贫战略文件》中占据突出位置,旨在将极度贫困人数减少一半14国际劳工组织:国际劳工大会2001年第89届会议报告六《社会保障:问题、挑战与前景》,可查询:http://www.
ilo.
org/public/english/standards/relm/ilc/ilc89/rep-vi.
htm.
15国际劳工组织:国际劳工大会2002年第90届会议报告六《体面劳动和非正规经济》.
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42并改善健康状况的千年发展目标也提到了这两者.
实现全民社会健康保护也许将成为到2015年实现千年发展目标过程中的一个里程碑.
因此,这一问题由此是就健康、社会保障和发展三者关系而展开的更为广泛的讨论的一部分,而艾滋病所带来的挑战则给这种争论带来了更大的紧迫感.
使人人都能享有社会保障155.
虽然原则上人人都应享有社会保障,但这个目标实际上显然远远没有实现,尤其是在艾滋病领域.
以下几项倡议可以用来着手处理这一问题.
156.
其中一项措施是确保原本享有社会保障的人不会因为他们在艾滋病毒检测中呈阳性或是出现艾滋病症状而失去社会保障.
很多国家设有立法保护,确保工人及其家人在感染艾滋病毒的情况下享有社会保障和其它保险福利.
例如在马来西亚16,艾滋病毒感染者有权被包括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应当像对待其它所有类似疾病一样对待艾滋病.
在尼泊尔17也是如此.
在尼加拉瓜18,艾滋病毒感染者能够继续享有社会保障体系所提供的福利.
国际劳工局一直未能查证这些规定得到了多大程度的实施,但是很显然,拟议之中的建议书所设定并推行的国家政策中应当包括这样的立法.
157.
另一项措施就是让因为其它原因而被排除在外的人能够更多地享有社会保障,尤其是穷人和非正规经济环境中的工作者.
国际劳工组织目前正在资助非洲国家实施一项新的社保提案,创办并/或加强当地的社保普及机构,并且正在寻求向包括非正规经济在内的整个社会普及社会保障.
其目标是要让减贫战略、联合国发展援助框架(UNDAF)和致力非洲发展的新型伙伴关系等工作领域全面考虑到所有的主要社保要素(社会保障、职业健康与安全、工作条件、艾滋病问题的应对措施、劳工迁移局面的改善).
19158.
国际劳工组织提倡通过按部就班的方式实现社会健康保险计划的普及.
通常是先向社会上有限的人群提供一定程度的福利,如卫生服务和金融保障,然后逐步提高卫生服务和金融保障的程度,并让更多的人享受到福利.
就应对非洲的艾滋病问题而言,在制定有效提供卫生服务和金融保障的规定时,应当优先考虑妇女、儿童、非正规经济环境下的工人和老人.
这类社会倡议为非洲社会提供了一个机会,使其可以在更加现实、全面而有效的基础上再度制定相应的社会措施.
16见附录二:马来西亚1,第7款.
17见附录二:尼泊尔3,目标5.
2.
5.
.
18见附录二:尼加拉瓜1,第23款.
19还见联合国:《非洲发展新的伙伴关系:执行和国际支持进展情况第四次合并报告》,大会,A/61/212,2006年8月.
实施干预的关键领域43159.
希望建议书能够帮助指导成员国、劳工部门和社会伙伴在已经普及的社会保障体系中设定艾滋病应对方案,制定可持续性安全保证和社会政策,而且这些政策不应局限为缓和措施.
私人保险公司160.
虽然说主要应当通过社保计划向艾滋病毒感染者提供卫生保健和医疗保险,但对很多工人来说,提供卫生保健的一个重要机构就是私人保险公司,这类公司向他们提供了附加或备选保险方案.
很多国家都立法要求在不歧视基础上向艾滋病毒感染者提供保险.
比如说在马来西亚20、尼泊尔21、尼日利亚22和津巴布韦23,在处理保险问题时应当像对待其它慢性病一样对待艾滋病;而巴布亚新几内亚24则规定:像对待其它慢性病一样对待艾滋病的行为不应被视作歧视性行为.
根据菲律宾25的规定,只要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没有向保险公司隐瞒或歪曲事实,就不得因为确实的、认定的或怀疑的艾滋病毒感染状态而拒绝向其提供信贷服务,如健康险、意外险和人寿险.
同样不得因上述健康状况拒绝提供信贷服务的扩展与延续.
在多哥26,艾滋病毒感染者有权在自己选定的保险公司申请任何保险项目,尤其是人寿险.
在塞拉利昂27,任何人不得因想要获得信贷与保险服务或想要扩展或延续上述服务而被迫接受艾滋病毒检测或透露艾滋病毒感染状态.
人寿和健康保险公司应当设定一个合理的投保限度,在这个限度内,不得要求申请人透露他的/她的艾滋病毒感染状态.
如果有人要求办理"无检测限度"之外的保险业务,则可以对其进行检测;如果结果呈阳性,保险公司可以增加额外的保费金额.
可以通过申诉程序来决定什么样的限度是"合理的".
161.
纳米比亚28的法律规定,职业福利不应带有歧视性,并且应当尽力保护已故和退休员工的受其赡养者的权利和福利.
这类计划的相关信息应当是保密的.
私人和公共保健筹资机制应当向所有员工提供标准福利而不考虑他们的艾滋病毒感染状况.
第6.
7.
4条款规定,应当通过辅导和咨询服务让所有工人知道医疗救助、人寿保险、养老金和社会保障基金所赋予他们的权利和福利.
还应提供信息让其了解这些基金的体系、福利和费用即将出现的变化.
乔威尔斯运输公司(JowellsTransport)、纳米比亚运输部门和联合工会于2001年达成的集体谈判协议的第2.
5条款规定:"根据各方不时协商的结果,患有临床疾病或从医学角度不适合工作的20见附录二:马来西亚1,同上.
21见附录二:尼泊尔3,同上.
22见附录二:尼日利亚3,第14款.
23见附录二:津巴布韦4,第7款.
24见附录二:巴布亚新几内亚1,第8款.
25见附录二:菲律宾,第30款.
26见附录二:多哥2,第31款.
27见附录二:塞拉利昂1,第27款.
28见附录二:纳米比亚1,第6.
7款.
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44雇员将依照相关雇佣条件享受福利.
"第2.
6条款规定:"就受到感染并无法履行职责的雇员而言,各方应当磋商决定如何在病休权益和/或无劳动能力程序方面给予工人最大的帮助.
"162.
然而,有时还会出现保险公司将艾滋病毒抗体为阳性的人排除在保险范围之外的情况.
这类情况严重违反了《业务守则》的原则.
163.
私人保险公司采取了各种方法拒绝给艾滋病毒感染者投保.
这些方法包括:利用除外责任条款,自保单生效之日起的特定时间内(比如说10年),不向任何与艾滋病毒/艾滋病相关的死亡和残疾而导致的保险索赔支付赔偿金.
通过病历档案查看条款要求进行各类诊断性和预测性医疗检查,如艾滋病毒检测以及其它血液或尿液检测,然后再决定是否向某个人提供新的人寿保险、残疾保险或医疗费保险.
或者,保险公司会向申请人询问关于艾滋病毒感染和艾滋病的情况,包括他们是否接受过艾滋病毒感染或艾滋病方面的检测、诊断或治疗.
在这类情况下,保险公司保有核实申请人所提供信息的权利,而受保人则同意放弃医生与病人之间的保密特权.
解约条款赋予了保险公司这样的权利:如果受保人被认为在签署保险合同之前误导了保险公司或是隐瞒了他的/她的艾滋病毒感染状况,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单.
164.
有些国家也已制定了一些积极措施来处理这一问题.
这些国家的保险部门之所以会取得这些进展,原因或在于这些国家更深刻地认识到了应对这一问题的紧迫性,或在于他们所面临的艾滋病毒/艾滋病危机的规模迫使他们采取更加积极的政策和措施,如南非和乌干达.
165.
这些措施有时得到了立法或释法的批准.
在美国,联邦法律和州法律都为艾滋病毒感染者提供了不同程度的保护,以免他们受到不利的区别对待.
各种反歧视法被应用在保险业以应对基于种族、性别、年龄、残疾、基因结构、家庭暴力、精神疾病的歧视.
就艾滋病毒感染者而言,根据联邦法律的要求,如果保险公司为癌症或心脏病等受到社会"优待"的重病提供保险,那么与其风险程度相似的艾滋病毒/艾滋病等"不受优待"的疾病也得被包括在保险范围之内.
166.
在其他一些情况下,保险公司在没有法律推动的情况下就对这一需求做出了回应.
在乌干达,AON乌干达有限公司设立了该国有史以来第一个针对艾滋病毒感染者的医疗保险计划.
已经签约加入AON医疗保险计划的公司按季度将钱存入AON的医疗账户.
根据该计划,艾滋病毒感染者会在医院和诊所接受治疗.
治疗内容包括先前存在的疾病、慢性病,以及抗逆转录病毒治疗药物(ARV).
被包括实施干预的关键领域45在这项计划之中的雇员享有不同的治疗开销最高限度,这一限度可由公司进行调整.
这一计划还包含了在某些治疗选项上对家庭成员的治疗,如抗逆转录病毒治疗(ARV)药物和牙科治疗.
该计划保证保守秘密,比如使用单独的发票,并用编号而非姓名来指代计划参与者.
167.
在南非,非洲人寿在2004年废除了人寿保单中的艾滋病毒/艾滋病不适用条款.
29然而,如果被保险者的直系亲属在签署合同之后的特定时间内死于与艾滋病相关的疾病,或是旁系亲属在12月之内死亡,那么将不支付任何赔偿金.
此外,南非人寿保险协会的36个成员公司为申请新保单的客户废除了艾滋病毒不适用条款,同时也从现有人寿保单和新的人寿保险中删去了艾滋病毒不适用条款.
168.
在英国,拥有200多个保险公司成员的英国保险公司协会(ABI)颁布了一份新的名为《为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毒感染者提供人寿保险》的实施声明,该声明规定英国人寿保险代理商不得为了判定艾滋病风险而向男性申请人问及性生活方面的问题.
30新的方针禁止保险公司向普通医师询问其病人性方面的情况,并且禁止保险公司进行"投机保险".
英国保险公司协会还更改了关于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最佳实践的陈述,规定不得向保险申请人问及过去五年内的艾滋病毒接触情况和检测情况.
31根据这些方针,对于女性和已婚男子而言,如果保额超过约175万美元,受保人需要进行艾滋病毒检测;对于单身男子而言,如果保额超过约44万美元,受保人需要进行检测.
32169.
在ACCA项目和德国技术合作公司"主动援助"计划的技术和金融援助下,纳米比亚艾滋病企业联合会(NABCOA)33对纳米比亚现有的卫生保健业进行了一项调查,以评估公众目前享有的保险和医疗补助基金涵盖与无法担负保险费的潜在大量雇员之间所存在的差距.
此次调查的结果清楚地表明,医疗补助基金所提供的现有保险服务对于最低收入的雇员来说既不足够又过于昂贵.
此外,调查还发现,雇主通常只给员工提供保险.
不过在有些情况下,保险补助也包括了雇员的直系亲属.
旁系亲属对低收入工人的依赖通常都被忽视了.
事实上,这些雇员不仅经常向他们的直系亲属提供经济援助,帮助他们获得治疗,同时也向那些可能居住在农村地区的家庭成员提供这些帮助.
调查结果进一步表明,在某些情况29引自http://ch.
planetout.
com/health/hiv/sernum=3044(PlanetOut网站——关于卫生与艾滋病毒)GusCairns撰文"南非人寿保险公司取消对艾滋病毒的限制"[2004].
30《每日艾滋病报道》2005年10月4日《全球性挑战,英国保险业协会最新指导方针称评判感染艾滋病毒风险时不得问及性事务》,可查询:http://www.
kaisernetwork.
org/daily_reports/rep_hiv_recent_rep.
cfmdr_cat=1&show=yes&dr_DateTime=10-03-05.
31英国Gay.
com网站2004年11月报道,可查询:www.
gay.
com/.
32英国保险公司协会《英国保险公司协会关于艾滋病毒与保险最佳实践的声明》,2005年9月30日生效,可查询:http://www.
abi.
org.
uk/Display/default.
aspMenu_ID=946&Menu_All=1,946,0&Child_ID=197.
33见世界经济论坛2006年6月《纳米比亚艾滋病企业联合会:简介》,可查询http://www.
weforum.
org/pdf/GHI/Namibia.
pdf.
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46下,中小型企业(SME)无法参与医疗补助基金保险项目,而专门的艾滋病管理项目则让人负担不起或无法参与.
建议那些正向市场提供此类产品的机构改进他们的产品设计,从而让中小型企业能够负担得起并可以参与这些项目.
170.
看来有必要继续探索如何确保需要私人健康保险的人仍旧能够享有这类保险,以及如何扩大社会保障的范围,让所有艾滋病毒感染者能够全面享受到卫生保健筹资机制的服务.
普及包括抗逆转录病毒治疗在内的治疗措施171.
这一部分集中讨论了治疗筹资问题,但这个问题还有另一个同等重要的方面,那就是已被证实有效的治疗手段,即抗逆转录病毒药物的可获取性.
虽然这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财政问题,因为这些药物超出了大部分穷人的财力许可范围,除非他们得到补助;但这在全世界大部分地区同样也是个涉及到可获取性的问题,除非政府、雇主或其他参与者对此予以干预.
一旦开始进行抗逆转录病毒治疗,那么人们在活着的时候就必须持续使用这些药物——只要能够使用这些药物,那么这种状况可能就会持续很多年.
如何去确保可持续性呢172.
一些提供抗逆转录病毒药物治疗的"推广计划"的问题在于,这些计划倾向于将这些药物的供应从社会大环境中分离出来.
除去治疗本身的资金之外,一些病人在药物的继续使用方面存在困难,因为他们从经济上无力前去提供这些药物的健康机构,或是因为极为艰难的工作条件不允许他们持续接受治疗(比如说漫长而没有规律的工作时间,或是家庭与工作场所之间的长途奔波).
他们可能还会发现,持久的偏见导致他们很难继续这种状态.
由于这些重要原因,社区和工作场所的应对战略必须协调一致,而且在制定国家抗击艾滋病毒/艾滋病措施时应当让劳工部门和社会伙伴参与其中.
因此,需要在治疗战略和预防战略的大环境下看待偏见和歧视问题.
要治疗持续下去,就有必要加强卫生系统,培训并留住卫生保健人员.
因此拟议中的建议书可能会提出,有必要在推出治疗理念的同时采取措施确保整体社会和经济环境的改善及卫生保健的改善,让国际劳工组织成员参与国家政策的拟订和实施并着力提高工人的社会经济条件.
检测、审查和保密173.
检测、审查和保密的处理手段关系到国家抗击艾滋病问题的措施是否符合《业务守则》和几乎所有该问题的参与者都认同的原则.
《业务守则》对这个具有相当难度的问题进行了详尽叙述,内容如下:4.
6以雇用或确定工作岗位为目的审查不应该要求求职者或已就业人员进行艾滋病审查.
实施干预的关键领域474.
7保密没有理由要求求职者或工人透露有关艾滋病毒感染情况的个人信息.
也不应该强迫同事揭露此类个人信息.
对与工人艾滋病毒感染状态有关信息的获取,应该受《国际劳工组织关于保护工人个人信息准则,1997年》中保密条款的限制.
……8.
检测除非本规范中特别说明,艾滋病毒的检测不应该在工作场所进行.
以下做法是不必要的并且侵犯了人权和工人的尊严:泄漏和滥用检测结果,以及工人的知情同意也许不总能做到完全自愿或者基于对所有事实和检测含义的正确评价之上.
即使是在工作场所之外,艾滋病毒的检测也应该在自愿和知情同意之后,仅由具有资格的人员在遵循最严格保密制度的情况下进行.
8.
1对征兵及就业的限制艾滋病毒检测不应该成为征募新兵时的要求或者作为继续雇佣的一种条件.
任何常规的医学检测,例如对工人就业前的健康体检或常规检查,不应该包括强制性的艾滋病毒检测.
8.
2对参加保险的限制(a)艾滋病毒检测不应该作为参加国家社会保障计划、普通保险、就业计划以及健康保险的条件来要求.
(b)保险公司在同意为一个既定的单位提供保险之前不应该要求进行艾滋病毒检测.
他们可以根据成本/收益估计和基于已有的一般人群流行病学数据进行的保险统计计算做出决定.
(c)雇主不应该为任何用于保险目的的检测提供方便,而且他们已有的所有信息都应该保密.
174.
虽然《业务守则》详尽地阐述了这些原则,但在实践过程中,遵守或应用这些原则并非总是那么容易.
同时它们所提出的要求也有矛盾之处.
无论是个人还是整个社会都迫切地想要了解和知道所有人的艾滋病毒感染情况,尤其是在艾滋病盛行的时候或是当健康和安全受到威胁时.
从另一方面来说,艾滋病毒抗体呈阳性者受到偏见和歧视的极大可能性成为了在工作场所内外进行检测、治疗和护理的极大障碍.
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48175.
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所有主办方和大多数倡导组织都接受了不得强制进行检测的原则,但这一原则其实没有得到普遍遵守.
虽然各国立法普遍禁止就业前检测,但这种现象仍难以消除.
此外,很多国家在允许移民进入该国之前都要求进行艾滋病毒检测,并且不允许抗体为阳性者进入该国.
很多时候这反应出这样一种信念:艾滋病毒/艾滋病是一种"异国"现象,可以通过这类措施将其拒之门外(参见下文).
176.
然而,自《业务守则》于2001年通过这一原则之后,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在医学方面如今已经出现一些变化.
了解自身的艾滋病毒感染情况,这种做法的重要性得到了更充分的理解;此外,用于控制病毒蔓延的治疗手段也更加容易获取.
正如第1章所说,抗逆转录病毒治疗手段的普及意味着许多人的寿命得到延长.
177.
这自然就引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是否更有必要进行强制检测,这样人们就能了解自己的情况并得到治疗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于反对强制检测的规定,是否有正当理由予以限制178.
艾滋病社团的回答仍然是否定的.
首先,治疗手段现在更加普及,但远远没有达到普及的程度,而且从财务和机制上来说,仍然超出了大多数地区多数人的能力范围.
第二,虽然人们的意识有所提高,但是艾滋病毒感染者及受影响者仍然深受歧视、偏见、社会排斥及失业之苦.
虽然《业务守则》提倡营造一个更加开放、宽容的环境,但这样的观点尚未真正成为主流观点.
179.
就检测问题而言,现在出现了一个更为宽泛的工作框架,即鼓励人人"了解自己的情况".
这让所有的相关方——政府、医疗机构、雇主和其他方——都有义务向着这样一个目标而努力:大多数人都希望了解自己的情况,而且所有希望了解自己情况的人都能够这样做.
要想让这个目标变得切实可行,则需要广泛的社会回应.
也就是说,工作场所应当确保机密性和工作保障,并促进治疗措施的普及.
对自身情况的了解有助于确保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让艾滋病毒感染者获得并维持有收入的职业既能维持他们的医疗保险,又维护了他们的尊严.
国际劳工组织与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秘书处联手就艾滋病毒感染者的就业机会问题所展开的工作仍然处于初期阶段,但已经取得了极大的进展.
不过,他们仍有大量工作要做.
检测的形式和方法180.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业务守则》的规定,艾滋病毒检测不仅须是自愿性的,而且必须在知情同意的情况下进行.
正如第三章所示,有些国家法律规定,必须做出书面形式的同意.
实施干预的关键领域49181.
然而在大部分地区,只有很少一部分人真正了解自身的情况.
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就加强亚太地区艾滋病毒检测与咨询而工作进行的一项联合磋商表明,该地区了解自身感染情况的艾滋病毒感染者不到10%.
34这次磋商得出结论认为,现在迫切需要提高艾滋病毒咨询和检测的获取程度,以此作为促进艾滋病全面预防、护理和治疗的一种手段.
磋商表明,现有的自愿咨询和检测模式需要得到加强、改进和补充,而加强、改进和补充手段则取决于医疗服务机构提供艾滋病毒咨询和检测的潜在能力.
由医疗服务提供方所发起的这种艾滋病毒检测手段——即"以服务提供方为主导的咨询和检测",或PICT——应当与咨询和保密并行,并且应当建立在知情同意(3C条件之一)这个条件之上.
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秘书处于2007年5月提出了指导意见.
35这一手段方法还有一个方面也已被应用在母婴传播预防领域,所有孕妇都接受艾滋病毒检测,除非她们予以拒绝.
182.
这种方法在形式上完全符合国际劳工组织《业务守则》的立场,即检测必须是自愿性的,而且必须建立在知情与正式同意的基础之上.
这显然有助于让更多的人了解自身的情况,而且在适当的环境下可能也会减少检测通常会带来的偏见,因为它检测的不仅仅是存在风险的病人,而是前去医疗机构的所有病人,即使他们没有相关症状.
183.
然而,国际劳工局发现存在这样的担忧,即PICT实际上可能会导致实质上的强制性检测,因为相关人员必须采取行动以拒绝接受检测,这会给他们带来极大的要求他们接受检测的压力.
考虑到检测形式的多种多样,以及确保在所有情况下实现"3C"条件的实际难度,在很多时候,自愿条件是否得到满足值得怀疑,因此在应用PICT时应该极度留意.
国际劳工局因此认识到,根据《业务守则》和以往的经验教训,自己很难毫无保留地支持这一原则.
184.
建议书无须强制成员国选择一种方式,使自愿检测原则与让更多人了解自身艾滋病毒感染情况的迫切需要达到协调统一.
可以让成员国与社会伙伴等利害关系方相关者和相关社团进行磋商,根据他们特定的国情,制定出有效并尊重基本人权的方案以解决检测问题;强调成员国在进行检测的同时还要制定并实施预防战略.
建议书也许还可以提倡在工作场所之外提供更为广泛的检测,保护个人隐私,同时让更多的人得到更为便宜的治疗.
34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2007年6月4-6日在柬埔寨金边召开关于加大亚太地区艾滋病检测与咨询的技术磋商,会议得出的结论与建议,可查询:www.
searo.
who.
int/LinkFiles/AIDS_ConclusionsNRecommendations.
pdf.
35见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2007年《在卫生设施开展以服务提供方为主导的咨询和检测指南》,可查询:http://whqlibdoc.
who.
int/publications/2007/9789241595568eng.
pdf.
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50185.
此外,考虑到某些职业领域被要求进行检测的普遍做法(见第3章),因此在批准建议书的过程中应当讨论是否应当重新审查《业务守则》的措辞并设定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可以对自愿原则进行限制.
这是一个基本的人权原则,但是已经有足够数量的国家或专业鉴定机构认为有必要对其进行限制,因此应当对其进行进一步的讨论.
风险性与易感性186.
在工作场所采用并实施艾滋病国际标准的时候,必须考虑到诸多的风险性与易感性因素.
许多因素与工作场所没有任何直接关系,却给工人及其家庭乃至整个劳动世界造成严重的后果.
重要的一点是,劳工部门、雇主和工人必须摒弃他们只需考虑可能导致艾滋病毒传播的职业风险性这一错误观念.
应对艾滋病毒需要将两项互为补充的策略相结合,一是通过具体的预防项目来降低风险性,二是通过基础更为广泛的干预,实现社会、文化、政治和经济上的转变,以此减轻易感性.
尤为重要的是,切忌仅将艾滋病与被认为"易感"或者"具有风险性"的群体联系起来.
更为广泛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因素187.
《业务守则》在附录I中列举了导致易感性的大量更为广泛的社会因素.
附录中指出,在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力遭到践踏、法律和政治准则遭受忽视的地方,艾滋病便会肆虐.
在经济方面,贫困是一项主要的因素——见下文.
在社会和文化方面,人际关系与工作关系的不平等导致带风险性的非自愿性关系,因为妇女讨价还价的能力有限.
态度和行为也应被视为可能增加风险性的因素.
共用针头从而使用被污染的注射器进行静脉注射毒品可能造成艾滋病毒传播.
还有证据显示,滥用毒品和酗酒能够降低人们采取更安全的性行为和注射行为的能力.
对艾滋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的偏见,使其本能地希望隐瞒感染上艾滋病毒的情况,从而加剧了传播.
文化方面的压力和隐瞒掩盖了艾滋病毒在地区和全国蔓延的事实,使得社会以及个人更加难以制定有效的应对计划.
在法律和政治方面,冲突的局势、法律与秩序的崩溃、法律框架与执法机制的脆弱以及对组织的权利的否认和集体谈判的抵制,都阻碍了总体上的发展,尤其是削弱了最基本的健康倡导措施.
许多国家的卫生系统资源匮乏,已经由于债务和结构调整而变得非常薄弱,无力提供必要的照料或者预防.
总之,歧视的风气和缺乏对人权的尊重,既工人面临艾滋病毒感染的危险,又削弱了他们抵御艾滋病的能力,因为他们难以找到自愿的检测、咨询、治疗或者支持;也无法参与宣传和预防的活动.
188.
这些因素中的大部分与个人或者职业的特点关系甚微乃至毫不相关,使艾滋病疫情超出了单纯的医学和卫生问题的范畴.
实施干预的关键领域51贫困189.
贫困更易于导致病毒的传播.
36贫困的群体——以及经济上最为落后的国家——缺乏教育、检测与治疗的资源和许多国家业已采取的所有其它成功策略.
贫困人口中的文盲比率更高,缺乏卫生和社会服务,使得他们更加难以获得有关艾滋病毒以及如何预防传播的知识.
贫穷的艾滋病毒感染者的寿命比富人要短,因为不论是降低感染机率还是使用抗逆转录病毒药物对艾滋病进行治疗,他们通常都缺乏获得卫生服务和药物治疗的机会.
37190.
艾滋病同样会加剧业已存在的贫困,艾滋病毒/艾滋病对单个家庭造成的影响是灾难性的.
由于缺乏社会安全网络,包括健康保险或者社会保障,一名家庭成员的患病意味着医疗开支的增加和家庭收入的减少,往往导致家庭陷入贫困.
最近几年,艾滋病对多年发展成就——以及未来发展潜力——造成的损失,已经得到了公认.
艾滋病疫情正在加剧发展中国家目前的社会和经济问题,疫情本身也由于这些问题而更加恶化.
这将导致贫困加剧,甚至将一些相对富裕的国家推向贫困.
2001年的一项报告38显示,疫情已经对许多国家造成巨大压力.
到2005年,肯尼亚预计将有60%的卫生预算用于艾滋病的治疗;1998年,赞比亚的教师死亡人数相当于师范学院毕业生的三分之二;39在泰国,三分之一受艾滋病影响的农村家庭报告称农业减产50%;191.
但是在更为贫困的、也是艾滋病比较集中的国家中,教育和收入高于平均水平的群体通常并未显示出较低的艾滋病毒蔓延.
这意味着,一旦艾滋病毒传入该国,就会在数量和质量上均对劳动力供应造成严重的影响.
失去大量的技术人员——从教师、医生到农民、技工——会对这些国家保持生产、提供基本服务和努力摆脱贫困的能力造成严重的影响.
192.
除了这些通常的考虑,我们还必须记得,女性比男性更容易陷入贫困,也更容易受到贫困造成的伤害.
虽然在下一节中将讨论到性别问题,但是不能够把性别与更为广泛的贫困问题孤立开来.
36国际劳工组织:《关于艾滋病与劳动世界的业务守则:教育和培训指南》,日内瓦,2002年.
37J柯林斯与B拉奥:联合国社会发展研究所2000年12月社会政策与发展项目第4号文件《发展背景下的艾滋病》.
38布鲁金斯学会2001年4月《应对全球艾滋病挑战》,华盛顿特区,可查询:http://www.
brookings.
edu/comm/policybriefs/pb75.
pdf.
39还见国际劳工组织《没有童工的未来》,根据2002年国际劳工大会第90届会议(2002年日内瓦)第I(B)号报告《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工作中基本原则与权利宣言》后续行动所做的全球报告,可查询:http://www.
ilo.
org/dyn/declaris/DECLARATIONWEB.
DOWNLOAD_BLOBVar_DocumentID=1566.
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52失业193.
失业,尤其是年轻人的失业问题,是艾滋病毒传播与能否获得预防、保健、治疗和支持的重要因素.
首先,失业人员没有工作场所,而在工作场所应对艾滋病最为有效.
他们很可能比其他群体更加贫困,因而无力进入能够开展艾滋病毒预防与治疗的社区中心.
194.
处于失业状态的年轻人易感性尤为突出.
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年轻人就业问题的最新报告(2006年)40为年轻人在进入劳动力大军之后面临困难越来越大的全球形势增加了新的证据.
本报告最主要的发现之一是,全球性适宜工作岗位不足已经导致全世界每3名年轻人中有1人或者正在寻找但无法找到工作而完全放弃了努力,或者是正在就业但仍然生活在每天2美元的贫困线以下.
由于进入劳动力市场的起点过低,年轻人便更无法做出提升自身工作前景以及他们未来生活伴侣的正确选择.
反过来,延续到下一代教育不足、低效率就业和工作贫困的恶性循环.
而且如果他们出于绝望和遭到排斥或者仅仅为了谋生而转向具有风险性的行为,可能会使得他们更容易感染艾滋病毒.
他们预防、保健、治疗和支持的可能性更小.
缺乏政府服务195.
艾滋病流行状况的加剧还与缺乏政府服务紧密相关.
许多国家的公共卫生服务部门被艾滋病疫情所吞没,通常导致政府服务部门无力开展如何避免传播和进行检测等帮助人们掌握自身状况及如何应对的教育与培训,并且缺乏有效的治疗和照料.
治疗上的不足可能原自缺乏足够的药物或者基础设施和组织机构上的差距,包括基本的卫生保健和对社会保障系统的资金投入.
特别应予关注的是预防母婴传播.
如果得不到抗逆转录病毒药物治疗,艾滋病毒检测呈阳性母亲所生婴儿中将有20-45%在怀孕、出生或者哺乳阶段感染上病毒.
412005年,估计艾滋病毒检测呈阳性孕妇接受抗逆转录病毒药物预防的,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占11%,在东欧和中亚占75%,在拉美和加勒比海地区占24%,在东亚、南亚和东南亚占5%,在北非和中东不足1%.
42但是在全世界,接近8%的孕妇正在得到预防母婴传播的服务.
196.
在许多情况下,公共供给不足的因素已经导致雇主承担起本应属于政府的责任.
在任何情况下,雇主都要负责其工人的福利以及企业的生存:他们希望减少缺勤并保留住技术工人,也许还要承受工会方面的压力.
许多雇主还具有更广泛40国际劳工组织:2006年《全球青年就业趋势》,可查询:http://www.
ilo.
org/public/english/employment/strat/download/gety06en.
pdf.
41KM德科克等《预防贫困国家中的艾滋病毒母婴传播:将研究转化为政策与实践》,《美国医学会杂志》总第283卷,2000年第9期.
42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2007年《推进普遍获得:加大对卫生领域内艾滋病毒/艾滋病的优先干预:进展报告》.
实施干预的关键领域53意义上的公司社会责任.
然而在这些原因之外,雇主会发觉自己被迫承担起弥补政府服务不足的某些重担,而这些重担超出了他们的能力.
在明确公有和私有机构在应对艾滋病中所应承担的各自职责方面,该建议书也许能够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197.
立法覆盖不全面.
43立法框架对于建立和维护在工作场所防治艾滋病的基本原则非常重要,这一点已经在2001年6月召开的联合国大会艾滋病特别会议通过的《联合国艾滋病承诺宣言》中得到了确认.
该宣言的目标之一是:通过与雇主和工人代表的磋商,并参照在工作场所应对艾滋病的既定国际方针,到2003年制定国内法律和政策框架,保护艾滋病感染者以及受到影响者和艾滋病风险性最大的工人在工作场所的权利与尊严.
由于这一《承诺宣言》被通过之后没有系统的后续措施,建议书中采取的措施将有助于弥补这一空白.
198.
然而遗憾的是,如同将在下一章中看到的,不论是在总体上还是对于部分群体,立法往往不足.
一旦政府未能采取必要的立法,或者未能随形势变化而加以修订,或者未能以有效的方式予以实施,或者草案数年未能得到批准生效(不幸的是,许多情况就是如此).
由此导致的政府行为中的空白同样扩大了艾滋病毒感染的蔓延,阻碍开展积极有效的应对.
199.
劳动监察机构的作用——至少潜在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
国际劳工组织专家委员会在2006年关于劳动监察的全面审查报告中称,"劳动监察员在保护与艾滋病疫情相关工人方面,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
"442005年,国际劳工组织/艾滋病规划署发表了《劳动与企业监察员艾滋病手册》.
45《手册》中提出劳动监察员应该重视艾滋病的理由如下:目前,许多国家已经通过了专门针对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就业问题的立法:将经常需要监察员去执行这些法律.
43此部分以及第3章有关立法部分的依据是:J·霍奇斯《通过就业与劳动法处理工作场所的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的指南》,国际劳工组织2004年《在关于社会对话、劳动法律与劳工当局的重点项目中》,可查询:http://www.
ilo.
org/public/english/dialogue/ifpdial/downloads/papers/hivaids.
pdf.
同见J·霍奇斯《艾滋病和劳动世界相关政策与法律问题》,该文是为响应《温得和克行动纲领》(1999年纳米比亚)而做文件之一,并提交2002年7月7-14日在巴塞罗纳召开的第14届国际艾滋病会议;J·霍奇斯1997年11月《致劳动法庭法官关于就业过程中平等问题最近发展概要》,日内瓦;M-C·查蒂尔,国际劳工组织/艾滋病规划署2002年第3号工作文件《通过国际劳工组织关于艾滋病与劳动世界的实施准则促进人权》,可查询:http://www.
ilo.
org/public/english/protection/trav/aids/publ/d3aids.
pdf.
;与将于2007年11月或12月出版的J·霍奇斯《部分非洲国家涉及艾滋病优秀立法实践汇编》.
44国际劳工组织2006年国际劳工大会第95届会议全面审查报告《劳动监察》,第56段.
可查询:http://www.
ilo.
org/public/english/standards/relm/ilc/ilc95/pdf/rep-iii-1b.
pdf.
45国际劳工组织/艾滋病规划署2005年2月的《劳动和工厂监察员艾滋病毒/艾滋病手册》.
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54工作场所是抗击艾滋病毒/艾滋病的一个重要战场——监察员关心艾滋病问题并协助工作场所采取切合实际的政策,艾滋病的防治工作就会大不相同了.
200.
当然,也许只有在拥有了有效的劳动监察机构、其规模与技能足以覆盖全部经济领域的时候,这种方式才能够发挥出作用.
总体而言,很多国家的劳动监察机构资金短缺、人手不足、缺乏培训,因此,政府的服务出现了缺口,从而对艾滋病毒传播无能为力,其自身也有可能成为艾滋病毒传播中的一项风险性因素.
性别201.
《业务守则》中包含有两项关于性别的具体条款.
(第3章中引录有关性别平等的第4.
3点.
)6.
3.
性别针对性项目(a)所有项目均不仅要与种族和性取向有关,而且应该与性别有关.
其中包括,根据男女工人的风险种类和程度不同,明确地将女性和男性列为目标,或者以不同的项目分别解决各自的问题.
(b)为女性提供的信息需要告诫她们,女性感染艾滋病毒的风险性更高,尤其是年轻女性特别易感,并解释其原因.
(c)教育应该帮助女性和男性理解两性之间在就业和个人境遇方面的实力不平等关系,并以此做出相应的应对;性骚扰和暴力问题应当得到特别强调.
(d)项目应该帮助女性明白她们在工作场所内外所享有的权力,并增强她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e)对男性的教育应该包括提高认识、评估风险性和增强男性在预防艾滋病方面责任感的策略.
(f)应当通过与男性同性恋工人及其代表的磋商,制定针对他们的特定预防项目.
202.
关于女性.
虽然条款相当有力,但是参与应对艾滋病毒流行的人们依然一直感到,需要在实际中开展更多的工作重视女性境况的工作,在国内和国际的举措中更加全面地融入性别因素.
实施干预的关键领域55203.
女性艾滋病毒感染者数量不断增加及其造成的后果已经勿庸置疑.
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和世界卫生组织在2007年的报告中称,46女性艾滋病毒感染者2007年……据估计达到了1540万[1390万–1660万],比2001年的1380万[1270万–1520万]增加了160万…….
2007年撒哈拉以南非洲几乎61%的成年艾滋病毒感染者是女性,加勒比海地区的比例是43%(2001年为37%).
拉美、亚洲和东欧女性艾滋病毒感染者所占比例正在缓慢上升.
这些地区的男性往往是通过吸毒而感染上艾滋病毒,然后又将病毒传播给女性伴侣,女性也会在未保护的卖淫或与其他男性发生外遇时感染上病毒.
估计2007年东欧和中亚成年艾滋病毒感染者中,女性占到26%(2001年为23%),2007年亚洲这一比例达到了29%(2001年为26%).
204.
问题主要在于,在许多社会中,女性在法律上和实际中均处于弱势地位.
这往往意味着与男性相比,女性更加无法控制自己的性行为,更加难以得到包括信息和治疗在内的更广泛的选择权.
由于上述原因,上文引录的《业务守则》第4.
3条强调,社会普遍对女性存在的歧视越严重,她们受艾滋病毒的不利影响就越大,男女关系更加平等和赋予女性权力对于预防艾滋病毒感染的传播、使女性能够抵御艾滋病毒/艾滋病至关重要.
若要阻止和扭转艾滋病疫情,必须继续努力使女性普遍获得更大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平等.
205.
性别歧视同样也发生在工作场所.
国际劳工组织的《教育与培训手册》47指出,劳动世界在许多方面都是不平等的.
女性面临的情况依然是,雇用标准不平等,培训和进修机会不平等,同工或等值工作不同酬,分流并集中于数量相对较少的"女性工作"上,获取信贷等生产资料的机会不平等,经济决策的参与不平等,晋升的前景不平等,以及失业的可能性更大.
她们还是职场暴力和性骚扰的对象,包括以性敲诈形式在工作场所或者上下班途中遭到强奸的可能性.
当女性外出务工与对于女性角色的某些传统观念相抵触时,这一问题有时候甚至被认为是无可厚非.
206.
但是性别因素不仅仅局限于对女性境况的关注.
男性面对的压力、影响他们的规范以及他们的态度和行为都是至关重要的因素.
由于这一原因,对于性别意识的反应并不仅仅主要在于给予女性个人、社会、经济和政治上的扶持——这方面必不可少——还要在于使男性认识到他们拒用安全套的问题从而承担起他们在性生活中的责任.
他们还必须摒弃与工作相关的一些得到认可的性做法(向客户提供性贿赂、性骚扰和性交易).
这关系到职场中从管理层到普通工人的男男女女.
46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与世界卫生组织《艾滋病流行最新情况:2007年12月》,可查询:http://www.
unaids.
org/.
47国际劳工组织《国际劳工组织关于艾滋病与劳动世界的业务守则》,同前.
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56207.
《业务守则》还着重指出了与性取向缺乏尊重相关的问题.
尽管有些国家已经直接提出了这一问题,但是许多国家以及应对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国际项目中都极少提及男子间性行为人群.
他们的重点都在于异性间的关系,男子间性行为人群的特殊需求和易感性几乎没有受到重视.
即使同性伴侣间的性关系在某一国家没有得到广泛接受,但是艾滋病毒工作场所项目也应使用中性和具有实际意义的语言,包括针对男子间性行为人群的教育材料,提出这一问题,并调整项目措施以涵盖涉及同性关系的培训.
年龄208.
儿童广泛受到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影响,尤其是在南部非洲,其它地区也有.
他们大量都是失去父母的孤儿,往往被迫成为童工,面临在工作中可能遭受到性剥削的危险性——当然,其中以从事家庭服务或者被诱骗从事色情行业的儿童最为危险.
一方面,儿童辍学以减轻家庭负担或补贴家用;另一方面,削弱了培训与教育.
许多儿童先天携带艾滋病毒需要治疗、照料和支助,而艾滋病毒/艾滋病已经造成了婴儿死亡率的上升.
然而,几乎没有证据显示要对艾滋病毒/艾滋病的现实和减少人口死亡而计划制定长期的发展战略.
209.
老年人也会受到影响.
公共卫生部门承受能力的严重短缺将主要由社区、尤其是家庭中的老年妇女加以补充.
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影响意味着15至49岁的人员减少,加剧劳动力短缺.
随着劳动力与积蓄由挣取收益和维持生计转向护理工作,艾滋病对经济造成了负面的影响,加剧了陷入绝对贫困的风险性.
年龄与性别歧视的双重影响意味着大多数的非正式护理工人(大部分都是老年女性)负担过重、没有报酬并且缺乏社会的保护.
国际劳工组织的公约——特别是涉及到"家务劳动"(第177号)、"卫生服务"(第161号)和"歧视"(第111号)——为促进护理工人的权利和扩大社会保护对受艾滋病毒/艾滋病影响家庭的覆盖提供了基础.
对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工作场所干预应当指出艾滋病对于家庭的社会影响和经济影响,确保持续的普遍获得,尤其要开展有针对性地教育和培训以满足老年女性工人的需求,并帮助她们争取社会保险和小额信贷.
行为与风险性210.
即使能够获得关于艾滋病毒的信息和服务,但是有些群体也由于行为和生活方式上的原因而面临风险.
行为选择的原因不在此报告范围之内,而且也许确实不是选择的问题.
问题在于社会,包括工作场所,如何对待那些被认为行为有悖于常规的群体.
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因为个人的行为而否认他们的权利,也不应产生对他们的偏见或者歧视.
拒绝和排斥只会使他们无法得到所需要的基本信息、服务和支持.
大部分的男子间性行为者、毒品注射者、性工作者以及嫖客都属于经济上的活跃群体,适宜在工作场合进行目标干预.
实施干预的关键领域57211.
虽然这些传播模式曾被视为艾滋病毒/艾滋病传播的主要动力,然而在许多地区情况已经并非如此.
如同上文讲到的,在疫情普遍蔓延的国家,艾滋病毒的感染已经渗透到大众群体.
然而,高危行为的集中体现在亚洲、东欧和拉美的艾滋病疫情中尤为明显.
例如,在东欧和中亚,2005年三分之二(67%)的病毒感染是因为使用了未经消毒的毒品注射器.
在南亚和东南亚,卖淫嫖娼和注射毒品在病毒感染的蔓延中占到了相同的总体比例.
除印度以外,五分之一以上(22%)的病毒感染发生在毒品注射群体.
一小部分、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病毒感染(5%)发生在男子间性行为人群.
相反,在拉美,2005年约'四分之一(26%)的病毒感染发生在男子间性行为人群,19%发生在毒品注射群体.
尽管疫情已经蔓延至上述地区国家中的大众群体,但是仍然主要集中于特殊的群体.
这凸显出将确保感染艾滋病毒最高危群体列为预防、治疗和照料策略的目标的必要性.
48高接触风险职业的特点212.
《业务守则》在附录I中列举出了增加特定工作群体风险的诸多因素.
该附录中指出的因素包括:工作流动性大,尤其是不得不经常出差及与配偶和伴侣分居异地;工作环境地理位置偏僻,社会交往和卫生设施有限;工作和生活都处在单一男性的环境中;工人无法控制注射的情况;男性占支配地位的工作,女性只占很少数;带有职业风险性的工作,例如接触血液、血液制品以及其它体液、被针头刺伤和暴露于被感染的血液却没有遵循公认的防范措施并且/或者仪器不足;或从事监狱工作,统统得不到通常适用的劳工法和人权保护的保护.
213.
附录I还表明,缺乏工作岗位也可以被添加到上述列表之中,以便涵盖失业工人接触艾滋病毒风险的情况,他们往往聚集于城市中心,希望能够得到一点微薄收入.
年轻人尤其容易受到影响.
流离失所和居住在难民营的群体由于缺乏工作岗位而受到同样的压力.
214.
采矿工人具有更大的风险,与其说是因为工作性质不如说是因为工作环境的缘故.
南部非洲许多地区矿工的情况尤为突出,他们长期远离家人和家庭社区,使他们很容易感染上艾滋病毒/艾滋病.
48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世界卫生组织《艾滋病广泛流行最新情况:2006年12月》,可查询:www.
unaids.
org/en/HIV_data/epi2006/.
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58215.
运输.
尽管主要注意力都被放在公路运输上,但是这些关键问题同样适用于大部分的其他运输工人群体,49例如海员、列车乘务员、民航乘务员和内陆水道上的工人.
运输服务的拓展意味着有更多的工人更长时间地离开家庭和家人.
随着运输工人跨出国门,其后果便不仅仅是国内的,也是次区域乃至更为广泛的.
216.
运输工人的情况没有安全保障,容易遭到侵害和勒索,获得的卫生服务、尤其是对性传播感染的卫生服务有限.
许多工人从事长途运输,长期远离家人.
运输工人称缺乏合适的住宿条件,或者无力支付其费用,以及缺乏对他们权利的尊重.
海员进港后,他们通常必须花很长时间等待卸货和补给船上物资,造成他们长期滞留港口.
启航后,他们也许要和同一拨海员同事们一起呆上几个星期的时间.
倘若基本工资微薄,海员们也许要消耗更长的时间以赚取补助和加班费.
他们还可能放弃住宿以节省开支.
宿妓的话,可能比租住"正式"旅店一晚的费用还要便宜.
217.
即使还没有行业性传播程度的数据,但是主要由于针头的刺伤,使医务工作者面临艾滋病毒传染的风险.
在许多地方,艾滋病已经被认为是一种职业病,但是无论如何都必须对这些人员以及从事相关职业的人员(例如医院的保洁员、停尸房工作人员、急救人员等)采取特殊的保护.
218.
卖淫显然是艾滋病毒传播中的一个因素,也是权利、易感性和预防机会减少的交汇点.
性工作者尤其容易感染艾滋病毒,并且往往属于得不到支持的群体之一.
她们长期处于嫖客的压力之下——通常伴有暴力——而提供无保护的性服务.
在大多数国家,这一行业既不合法也得不到承认,但却广泛存在,在有些国家即使不合法却也得到了管理.
承认这一行业的存在以及与其相关的风险性并不意味着要认可其为合法,却可以对性工作者开展保护,并能够将对性工作者的支持列入预防策略.
219.
性工作者的境遇往往无法引发集体的反应.
在许多地方,这一行业属于非法,对性工作者开展工作在实践上和法律上都存在障碍.
此外,对性工作者境遇的反应通常带有偏见,认为她们不值得帮助,或者认为她们因为从事了这一行业从而不再具有权利.
220.
对性工作者开展工作的实际意义是显而易见的.
不论是否合法,她们都存在于各个社会,除非她们得到预防传播方面的帮助与教育,并且接受定期的健康检查,否则她们将仍然容易感染.
因此,对性工作者的状况进行坦诚公开的检查、使她们能够像其它工人一样接受到预防、治疗、保健和支持,这一点至关重要.
49见国际劳工组织/艾滋病规划署《国际劳工组织关于艾滋病与劳动世界的实施准则使用说明——运输业指南》,同前.
实施干预的关键领域59221.
不论这一行业是否得到法律上的承认,也不论性工作者是否从劳动立法中受益,她们同样享有每个人都有的一般人权.
她们应该得到保护,免遭歧视、强迫劳动和成为童工;如果得不到这些保护,她们则更加可能因为无力控制自己的境况而成为加剧艾滋病毒传播的不良行为的受害者.
在被拐卖从事色情活动的情况下——但不仅仅在这种情况下——尤为突出.
除此之外,大多数国际劳工标准和联合国或者地区性法律文件没有将其条款限定于正规就业的或者所谓"合法的"工人.
所有工人都享有健康的权利、获得卫生保健的权利和得到保护免遭各种剥削或者权利被剥夺的权利.
222.
工作移民.
国际劳工局掌握到的信息显示,大多数国家都正在努力制定保护艾滋病相关工人的项目和这些工人可兹利用的项目,其中的立法和政策制定了一些规定,禁止歧视已感染或者被认为存在风险性的工人.
移民工人是一个大大的例外.
如同在此报告第3章所示,已经有60多个国家要求入境者,不论是工作还是从事其它活动,都要进行艾滋病毒检测.
虽然并非所有这些国家都在要求中明确表明,但这通常意味着艾滋病毒检测呈阳性者将无权像其他人一样成为注册登记的移民工人.
这已经造成了许多消极后果.
223.
首先,如果他们本国遭遇到贫困和高失业率,那么在许多情况下,获取就业移民就是工人们能够获得收入的唯一出路.
尤其是对于贫困人口而言,移民是一项生存策略,而艾滋病毒检测呈阳性者却被剥夺了这条途径.
224.
其次,由于这些工人的就业途径被剥夺,这同样也意味着他们无法获得预防、保健、治疗和支助.
这使得他们更容易患上艾滋病及其症状,使他们及其家庭失去收入(艾滋病毒检测呈阳性工人在丧失能力之前能够挣到的收入)——当然在许多情况下,他们可以通过治疗在更长的一段时间内延缓甚至预防病症的发展.
这些因素已经得到了那些国家的公认,尤其是加勒比海地区国家,他们已经明确不再对就业移民进行检测,有些国家还取消了以往的限制.
225.
移民前后,移民工人还通常无法得到预防性教育和服务;在新的国家里,他们可能语言不通,不了解接纳国的文化和程序;也许会与家人和家族失去联系.
非注册登记移民无法享有所在国的卫生保健设施.
如同已在其它文件中广泛提到的,他们被歧视,工作条件恶劣,缺乏正规的工作合同,也无法享受到其他工人享有的权利.
226.
在特定行业的移民工人中,这样的情况尤为突出.
保姆中绝大部分是女性,与其它行业的移民工人相比,更容易遭受到性侵害,使她们面临感染艾滋病毒的更大风险.
许多移民工人与当地人没有交往,通常处于单一性别的环境之中,同样加大了性传播艾滋病毒的风险性,还导致吸毒和酗酒,反过来又增加了不安全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60性行为的可能性.
调查发现,农业、建筑业以及其它一些行业中的许多正规和非正规移民工人没有保健预防和治疗设施.
227.
然而,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和联合国的公约,移民工人同乔居国的工人享有同样的保护.
与未注册登记的移民工人相比,虽然他们在工作和居住条件方面要受到一定的限制,但是他们与其他工人享有同样的人权,包括卫生保健的权利.
即使国际劳工组织的相关公约(第97号和143号)或者《保护所有移民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尚未得到批准生效,也应该实施这些基本的保护;已经得到广泛批准生效的两项国际公约、尤其是《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提供了这些基本的保护.
228.
由此可以得出几项结论.
首先,像许多其它方面一样,批准并且实施其它的工人权力法律文件将通过改善移民工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从而有助于减少他们感染艾滋病毒的几率.
其次,输出国和接纳国都有义务采取措施加强对移民工人的预防、教育、关怀、支持和治疗.
最后,各国应重新审查对移民工人进行检测和排斥的要求.
这一要求与所有开展这方面工作国际组织的立场均直接相违背,所有国际组织的立场——至少在原则上——已经得到了成员国的广泛支持.
这一要求导致的结果很可能是,感染或者可能感染甚至不清楚自己状况信息的移民工人,将不得不选择非正式的渠道进行移民,使他们更加得不到预防、照料、支助和治疗,增加他们自己和家庭以及社会的风险.
61第三章国家和区域层面的状况国家级别的法律和惯例229.
建议通过该建议书的原因之一是缺乏收集与为实施《业务守则》而采取的国家措施相关的信息的手段.
新文书还旨在为将要就最佳实践采取的措施提供指导.
230.
劳工局利用其可得到的信息,并利用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的其它联合发起方提供的信息,以及有关立法研究方面的信息,汇编了一些国家在国家层面如何处理工作场所中的艾滋病毒/艾滋病的现实情况.
该情况尽管是广泛的,但远非全面.
1它既不是以来自各政府的通涵,也不是以由社会伙伴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基础的,而是在包括由劳工局和其它方面提供的技术合作在内的其它工作过程中收集的,仅供参考.
作为其为大会讨论所作的准备工作的组成部分,劳工局确实打算使公众能够利用它所收集的有关法律和实践惯例方面的信息,并尽可能不断将其更新,以作为其自己工作的一个工具以及对三方成员和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所作的进一步贡献.
231.
因此,以下信息应被视为具有说明性.
劳工局期待着以由成员国和其它方面提供的信息对其加以补充.
在这里,以一种总体框架的形式对劳工局所收集的某些信息进行介绍,其它一些信息在本报告的其它章节中被作为例子加以采用.
232.
此外,本章提及的大多是在国家级别通过的文书,尚未得到广泛的实际实施.
如同许多其它例子那样,立法或政策对于确定国家优先考虑和激励行动来说是不可或缺的,但它们不一定在实践中得以实施,而且在某些情况下仅是未予落实的姿态.
尽管如此,在后面引用的例子中至少表明了为通过此类政策所作的努力,在许多情况下是在国际劳工组织或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中的其它国际伙伴的帮助下做出的努力,而这本身便是一种进步.
233.
如前面一章中指出的那样,有关劳动世界的法律为对艾滋病毒作出反应,以及为反驳围绕这一疾病产生的有损害性的荒诞说法,提供了一个理想的渠道.
所1如同在其它地方指出的那样,本报告中亦不可能包括可供国际劳工组织/艾滋病规划支配的所有信息.
只是旨在通过国际劳工组织/艾滋病规划网站和其它手段使其获得尽可能最大程度的利用.
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62有国家,无论其感染率高低,均可从使工作场所问题公开化、防止就业歧视、促进工作场所预防和关爱以及确保利益相关者参与可能建立的机制和制度的法律框架中获益.
数目不断增长的国家目前通过了专门处理涉及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就业方面的立法.
一些国家选择在专门的艾滋病立法、平等法、残疾法或就业和劳资关系法的框架中做到这一点,包括在此类法案项下通过《业务守则》.
各国政府需要考虑什么样的劳动法最符合其国情以及该传染病在其国家的发生程度.
劳工局开展了一项按劳动法的类别进行的良好做法的研究,分析了各种不同类型法律框架的优势.
2234.
劳动法——包括涵盖劳动世界的所有上述选择的一个概括性术语——代表了一个重要的切入点.
国际劳工组织所促进的战略强调了社会对话以及由社会伙伴和在这一问题中具有利害关系的其它民间社团,特别是感染艾滋病毒人员的协会参与其制定进程.
国际劳工组织还协助其三方成员——一方面劳动行政部门,特别是其监察员和争端解决机制,另一方面,工会和雇主组织以应对法律实施的挑战.
235.
劳动监察的作用是同等重要的.
3从实施劳动立法、制定详尽和规定性标准的作用来看,劳动监察的作用已发生了变化.
监察员在采取行动纠正违法方面能力有限,特别是当法律——事实上或法律上,仅适用于一个小型正规经济时.
现代处理方法涉及劳动监察员与雇主和工人一道确定并帮助它们实施目标.
监察员越来越多地帮助制定和实施并评估计划和宣传运动,促进预防而不是赔偿,落实技术解决办法以及平衡建议和强制行动.
在某个特定国家,倘若劳动监察部门尚未采用这一方法,则应考虑这样做.
特别是在面临诸如艾滋病毒一类的传染病的威胁日益上升的情况下.
236.
劳动监察公约(第81号和第129号)为这一新型处理方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国家立法的实施仍然是一个问题,因为法律存在的本身并不能保证一种制度的适当运行.
鉴此原因,目前越来越多的重点放在了所有有关各方的参与,特别是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以及有关社会对话进程方面.
237.
新技能也是需要的,包括有关谈判、动机的形成和交流方面的技能.
这些技能必须得到有关政策建议和技术指导新材料的支持.
一个以确定目标的方法为基础的相对新的工具是国际劳工组织的《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制度导则》.
4通常被称为国际劳工组织——职业安全和卫生的该《导则》是2001年通过国际级别的2M-C,Chartier:《可帮助在劳动世界中与艾滋病毒/艾滋病作斗争的法律举措》(国际劳工组织/艾滋病,2003年9月),可查阅:http://www.
ilo.
org/public/english/protectin/trav/aids/publ/legal_initiatives.
pdf.
3国际劳工组织:《劳动和工厂监察员艾滋病毒/艾滋病手册》(国际劳工组织/艾滋病,2005年),可查阅:http://www.
ilo.
org/public/english/protection/trav/aids/publ/gl-labourinspectorshandbook-feb05.
pdf.

4国际劳工组织:《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制度指南》,(安全工作,2001年),可查阅:www.
ilo.
org/public/english/protection/safework/cops/english/download/e000013.
pdf.
国家和区域层面的状况63三方社会对话达成一致的,并得到了广泛的支持.
它们为帮助工作场所将这样一种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制度结合进更广泛的政策和管理安排提供了一个系统的框架.
安全已成为企业日常工作的一个正规组成部分,而不是为避免与监察员有关的麻烦而采取的一种'附加'作法或措施.
随着《导则》作为一种自愿性框架而日益广泛的被采用,监察员的作用正在从详尽的工作场所监察转向审查管理制度,必要时通过监察对它们进行检查.
假如管理制度是完善的并运转良好,则企业中的安全与卫生应当是一种可接受的标准.
这种情况完全符合处理艾滋病毒/艾滋病的最佳方法.
通过有关艾滋病毒/艾滋病的一项政策是在任何工作场所采取行动的基础,而一名信息灵通的监察员可以鼓励社会伙伴这样做,并帮助指导其实施.
一般国家政策和战略238.
作为一般性说法,据悉大多数国家5均已采取了某种类别的行动.
作为第一步,多数国家通过了包括提及艾滋病毒/艾滋病的一般国家发展政策或战略,或是专门处理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国家政策或战略.
然而,这些政策的特征和内容存在着显著的区别,国与国和区域与区域之间各不相同,在很大程度上符合艾滋病毒在有关国家的流行程度.
239.
非洲.
根据可得到的信息,该区域所有48个国家均通过了一般国家政策或战略.
劳工局尚未得到少数几个国家的国家政策的文本,但在已获得其文本的那些国家似乎可能已任命了一个国家权威机构.
6此外,一些国家目前正处在通过一项国家政策的过程中,往往是取代一项已过时的政策.
7240.
亚洲和太平洋.
该区域存在着类似的格局,在可获得信息的26个国家中有22个制定有国家政策.
其中有3个国家可能已任命了一个国家权威机构,8斯里兰卡目前正处在通过一项政策的过程中.
241.
美洲.
在美洲,所有国家似乎或是通过了一项国家政策(35个国家中的23个),或是处在通过一项新政策以取代过时政策的过程中.
这些国家中的一些国家设有一个国家权威机构,表明此类政策确实存在,但劳工局尚未获得此类政策的文本.
9242.
欧洲.
关于欧洲,在该大陆的不同部分存在着不同的形式.
与大多数其它区域相比,东欧和中亚艾滋病毒携带者的数目增长迅速;其数目在2001和2007年5劳工局尚未成功获得有效信息的国家有:文莱达鲁萨兰国、阿拉伯利比亚民众国、阿曼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6科特迪瓦、几内亚、几内亚-比绍和尼日尔.
7利比里亚、毛里求斯、纳米比亚、苏丹、多哥和津巴布韦.
8日本、大韩民国和新加坡.
在瓦努阿图,国家权威机构是卫生部.
9苏里南已通过了艾滋病毒国家战略计划,但劳工局尚未获得其副本或有关苏里南的任何可靠信息.
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64期间增加了150%.
10该区域国家之间在经济发展方面也存在着巨大的差别.
在50个国家中,劳工局获得国家政策文本的仅有30个,但所有国家或是成立了一个国家权威机构或是责成卫生部负责,表明了一项国家政策的存在.
243.
中东和北非.
根据可得到的信息,中东和北非是通过国家政策的比率最低的一个区域.
据悉,在17个国家中,仅有10个国家11制定有某种形式的一项国家政策.
这反映出该地区目前艾滋病毒感染的低平均率,尽管这一比率正在增长.
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的不同发起人刚开始在该区域开展工作.
根据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12,在中东和北非的中等收入国家中,截至2006年底,仅有摩洛哥批准了普遍宣传的目标.
阿尔及利亚、埃及、突尼斯和也门已制定了其普遍宣传目标,但尚未批准.
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和伊拉克尚未起草目标.
国家协调机构244.
由于此类机构的特征、权力和覆盖范围在国与国之间各不相同,这里所使用的这一术语是相当松散的.
13劳工局发现,所有国家都成立有一个负责以某种方式处理艾滋病毒/艾滋病的机构.
它们当中的许多成立有国家艾滋病当局,在尚未成立的那些国家,卫生部或其司局之一(某些国家是传染病司)往往被指定为负责权威机构,而且一些国家涉及到劳动部.
在非洲,可获得信息的所有国家都成立有一个负责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国家机构.
14亚洲和太平洋亦属此类情况,那里的所有26个国家都成立了国家机构.
15在美洲,可得到的信息表明所有35个国家都成立了此类机构.
16在欧洲,所有50个国家或是成立了一个国家权威机构,或是利用卫生部.
而在中东和北非的17个国家中,据悉有9个国家17成立有艾滋病权威机构.
245.
大多数这些机构似乎采用了国家理事会或国家委员会的形式,对范围广泛的打击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国家努力具有形式不同的协调权利.
一般来说,它们涵盖包括艾滋病毒感染者的组织(PLHIV)在内的非政府行动者,以及不同的部委.
尽10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和世界卫生组织:艾滋病流行的最新情况,2007年12月.
11阿尔及利亚、埃及、伊朗、约旦、黎巴嫩、摩洛哥、沙特阿拉伯、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突尼斯和也门.
出于语言和后勤方面的原因,劳工局并不总是可能获得可能有用的信息.
12进一步参见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文件:《在中东和北非实现艾滋病毒预防、治疗、护理和支助的普遍享有》,2006年10月,可查阅:(http://data.
unaids.
org/pub/Presentation/2006/20061126_mena.
pdf).
13还应指出,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和其它国际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目前正在成立"联合国联合工作组",以便在一个权威领导下组织其在各国的合作.
这种情况可能会影响到在国家级别成立的国家协调机构.
14索马里为Somaliland、Puntland和中南Somaliland分别成立了主管机构,加蓬目前正在成立一个负责艾滋病控制和艾滋病孤儿的机构.
15瓦努阿图是可能的例外,劳工局获得的有关信息不确定.
16除联邦、省和领地成员外,加拿大还成立了一个有关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国家土著居民委员会,巴拉圭正处在建立一个国家艾滋病委员会的过程中.
17阿尔及利亚、埃及、伊朗、约旦、黎巴嫩、摩洛哥、沙特阿拉伯、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和突尼斯.
国家和区域层面的状况65管一些机构是通过国家议会通过的立法建立的,但大多数机构是由部颁法令建立的.
许多这些机构负有协调有关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国家级多年计划或规划的执行的权责.
具体国家措施的通过246.
除上面提及的通过一项一般国家政策以及国家艾滋病权威机构的建立外,各地区的大多数国家还以不同的形式通过了有关艾滋病毒/艾滋病的更为具体的措施,如法律、规章、指南或政策.
一些国家将艾滋病毒/艾滋病结合进了现行立法:公共卫生立法(传染性/流行性疾病)18,一般性歧视或平等机会立法(基于"残疾"和/或性取向的歧视)19,或就业立法.
20应当指出,将艾滋病毒/艾滋病讨论局限于某些这些类别可能会限制在一种多学科框架下对其加以处理所需的广泛的视角.
247.
将艾滋病毒/艾滋病结合进早已存在的现行法律具有这样的好处,即关于这些法律适用于其它事项的适用规则亦将适用于艾滋病毒/艾滋病.
例如,假如它已被包括进一般劳动立法,则职业安全与卫生规则、伸冤程序21、劳动监察等将对其适用.
一些已将艾滋病毒/艾滋病结合进现行法律的国家还额外颁布了一些适用于艾滋病毒/艾滋病的专门规则,例如,关于传染病.
22最后,无论是作为上述情况的补充还是作为仅有的其它措施,许多国家采取有管理艾滋病毒/艾滋病的专门措施.
劳工局发现有73个国家已通过或正处在通过一项一般艾滋病毒/艾滋病法案的过程中,大多数这些法律适用于工作场所.
有30个国家通过了或正处在通过专门管理劳动世界中的艾滋病毒/艾滋病规则的过程中.
248.
在非洲,将艾滋病毒/艾滋病结合进劳动立法的国家有马拉维、塞舌尔和乌干达23,而通过有一般艾滋病毒/艾滋病法案的国家有贝宁、乍得、吉布提、几内亚、几内亚比绍、肯尼亚、马达加斯加、马里、毛里求斯、塞内加尔、苏丹、斯18例如,见二:保加利亚1;克罗地亚;多米尼加共和国3;埃及1;爱沙尼亚1;芬兰1;法国1;马绍尔群岛;墨西哥1,2;黑山;瑞士;突尼斯;乌拉圭.
19例如,见二:奥地利2;比利时;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保加利亚2;布隆迪1;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芬兰2;法国2;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2;爱尔兰;以色列1;意大利2;立陶宛;卢森堡;荷兰;葡萄牙;罗马尼亚1;圣马力诺;斯洛文尼亚1,2;南非(由宪法法庭解释的宪法涵盖艾滋病毒/艾滋病,Hoffmanv.
南非航空公司,2000年);西班牙;瑞典;土耳其;联合王国.
20例如,见二:多米尼加共和国1;爱沙尼亚2;拉脱维亚2;马耳他1,2;挪威;波兰;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1,3;所罗门群岛.
21一些国家在其HIV/AIDS立法中规定了申冤程序,例如,莫桑比克(2002年关于HIV/AIDS和工人的第5号法令的第12节);肯尼亚(2006年HIV/AIDS预防和控制法案的第七部分)规定成立一个HIV/AIDS法庭.
22例如,见2:新加坡(传染病法案的第四部分提供了有关事先和事后咨询、保密和检验结果的泄漏方面的规定);中国2,3;日本2;大韩民国2.
23见二:马拉维1;塞舌尔;乌干达.
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66威士兰和多哥24.
布基纳法索和布隆迪这两个国家不仅将艾滋病毒/艾滋病结合进了其一般劳动立法,还通过了一般艾滋病毒/艾滋病法.
25莱索托、莫桑比克、南非、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赞比亚和津巴布韦均将艾滋病毒/艾滋病结合进了其劳动立法,并通过了适用于工作场所的专门规则.
26而安哥拉、博茨瓦纳和塞拉利昂均通过了一般艾滋病毒/艾滋病法和适用于工作场所的规则.
27尼日尔通过了适用于工作场所的规则,埃塞俄比亚、纳米比亚和尼日利亚将艾滋病毒/艾滋病结合进了其劳动法,它们通过了一般艾滋病毒/艾滋病法和适用于工作场所的专门规则.
28喀麦隆和毛里塔尼亚这两个国家通过了有关艾滋病毒/艾滋病的立法,但尚未通过处理劳动世界中的艾滋病毒/艾滋病的一般法律.
29249.
在亚洲和太平洋区域,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是在平等机会立法项下对艾滋病毒/艾滋病加以处理的,30而在中国、日本、基里巴斯、大韩民国和新加坡,艾滋病毒/艾滋病是在传染病立法项下加以处理的,31一些国家通过有适用于艾滋病毒/艾滋病的专门规则.
32此外,中国33通过了一项一般艾滋病毒/艾滋病法和适用于广东省工作场所的条例.
阿富汗、孟加拉国、柬埔寨、蒙古、巴基斯坦、菲律宾、斯里兰卡和越南均通过了一项一般艾滋病毒/艾滋病法.
34印度、马来西亚和尼泊尔通过了一项一般法律和适用于工作场所的专门规则,35而印度尼西亚、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和泰国通过了适用于工作场所的专门条例.
36斐济37将艾滋病毒/艾滋病结合进了其劳动立法并通过了有关工作场所的专门条例,而巴布亚新几内亚38将艾滋病毒/艾滋病结合进了其劳动法,并通过了一项一般艾滋病毒/艾滋病法和适用于工作场所的专门条例.
24见二:贝宁2;乍得;吉布提1,2;几内亚2;几内亚-比绍2;肯尼亚;马达加斯加2,3;马里;毛里求斯;塞内加尔;苏丹;斯威士兰1,2;多哥2.
25见二:布基纳法索1,3;布隆迪3,4.
26见二:莱索托1,2;莫桑比克1,2;南非1,2,4,5;坦桑尼亚1,2;赞比亚1,2;津巴布韦1,3.
27见二:安哥拉1,2;博茨瓦纳1,2,4;塞拉利昂1,2,3,4.
28见二:尼日尔;埃塞俄比亚1,2,3;纳米比亚1,2,3;尼日利亚1,2,3.
29在喀麦隆,在不同的层面成立了一些技术和省级小组和委员会,并通过了一些提供有关ART规则的法律.
亦请参见二:毛里塔尼亚1,2.
30见二:澳大利亚;新西兰.
31见二:中国1;日本1;基里巴斯;大韩民国1;新加坡.
32见二:中国2;日本2;大韩民国2.
33见二:中国2,3.
34见二:阿富汗;孟加拉国;柬埔寨;蒙古1;巴基斯坦;菲律宾;斯里兰卡1;越南1,2.
35见二:印度2,3;马来西亚1,2;尼泊尔1,2.
36见二:印度尼西亚2,3;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泰国.
37见二:斐济1,2.
38见二:巴布亚新几内亚1,2,3.
国家和区域层面的状况67250.
美洲.
艾滋病毒/艾滋病在加拿大和美国39是在一般平等机会立法项下加以处理的,而阿根廷、玻利维亚、巴西、智利、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古巴、多米尼加共和国、厄瓜多尔、萨尔瓦多、危地马拉、圭亚那、洪都拉斯、墨西哥、尼加拉瓜、巴拿马、秘鲁、委内瑞拉均通过了一项有关艾滋病毒/艾滋病的一般法律.
40在加勒比地区,牙买加通过了工作场所规则,伯利兹通过了一项一般艾滋病毒法律和工作场所规则,巴巴多斯将艾滋病毒结合进了其劳动立法并通过了工作场所规则,巴哈马将艾滋病毒/艾滋病结合进了其劳动立法.
41251.
欧洲.
所有欧盟成员国有义务在其国家立法制度中实施欧盟指令.
关于艾滋病毒感染者或受艾滋病毒/艾滋病影响者(一项今后指令尚待通过),根据歧视立法,特别是根据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和应为残疾工人提供膳宿的欧盟委员会就业平等指令(2000/78/EC),为他们提供了保护.
欧盟的大多数成员国在它们的国家立法中实施了这一指令,或处在实施这一指令的过程中,而且欧盟的候选成员国亦需这样做.
42此外,奥地利、意大利、拉脱维亚、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摩尔多瓦共和国、罗马尼亚和黑山均通过了有关艾滋病毒/艾滋病的一般法律.
43在上述大多数国家,还在传染/流行疾病立法项下对艾滋病毒/艾滋病进行了处理,以色列44亦属此种情况.
在中亚国家,阿塞拜疆、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克兰和乌兹别克斯坦45均通过了有关艾滋病毒/艾滋病的一般立法,而亚美尼亚和格鲁吉亚将艾滋病毒/艾滋病结合进了其劳动立法.
46252.
中东和北非.
于2002年10月发起了一个阿拉伯国家艾滋病毒/艾滋病区域计划(HARPAS)并实施了一种多部门处理方法,以创造一种有益于人权的环境,促进良政以及作为一个重要的发展和性别问题对艾滋病毒/艾滋病做出反应.
47其举措涉及宗教领导人、私营部门、法律审议举措、艺术和传媒、阿拉伯反艾滋病区域网络(RANAA)、艾滋病感染者更大程度地参与举措(GIPA)和妇女的领导身份.
39见二:加拿大;美国.
40见二:阿根廷1,2,3;玻利维亚1,2;巴西1,2;智利;哥伦比亚1,2;哥斯达黎加;古巴;多米尼加共和国2;厄瓜多尔1;萨尔瓦多;危地马拉;圭亚那;洪都拉斯2,3;墨西哥1;尼加拉瓜1;巴拿马;秘鲁;委内瑞拉2.
41见二:牙买加;伯利兹1,2;巴巴多斯1,2;巴哈马.
42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和土耳其.
同样的情况适用于不是欧盟成员的冰岛和挪威.
43见二:奥地利1;意大利1;拉脱维亚1;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摩尔多瓦共和国;罗马尼亚2;黑山.
44见二:以色列2.
45见二:阿塞拜疆;白俄罗斯1;哈萨克斯坦1;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联邦1;塔吉克斯坦1;土库曼斯坦;乌克兰;乌兹别克斯坦.
46见二:亚美尼亚;格鲁吉亚.
47联合国开发计划署/HARPAS,《挽救生命,节约资金——阿拉伯地区私营部门对艾滋病毒/艾滋病做出的反应》,2006年6月,可查阅http://www.
harpas.
org/reports/Saving%20Lives_Saving%20Money-UNDP-HARPAS.
pdf.
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68目前,对保护艾滋病毒感染者的权利的国家法律进行审查的国家有埃及、伊拉克、约旦、科威特、黎巴嫩、摩洛哥、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突尼斯和也门.
48将《业务守则》的原则结合进国家法律253.
《业务守则》的原则被相当广泛地直接结合进了国家法律,但在其它一些例子中,国家法律中反映的不太明确.
下面列举一些这方面的例子.
254.
作为一个工作场所问题的艾滋病毒/艾滋病:《业务守则》的原则已被结合进数目众多的国家法律、政策和战略中,尽管由于所做形式不同,难以准确地以数量来表示.
本报告指明了由艾滋病毒/艾滋病引起的广泛的社会问题与工作场所相交的几种方式,以及工作场所在哪些方面是一种国家反应的根本要素.
通过在国家级别采取的措施,非洲、亚洲和太平洋、美洲和欧洲所有国家的明显多数将艾滋病毒/艾滋病作为一个工作场所问题加以承认.
只是在中东和北非没有发现专门适用于工作场所的政策.
255.
禁止歧视和污辱.
在涉及招聘、晋升、分配任务和解雇的就业方面禁止针对艾滋病毒携带者的歧视行为,包括故意不提供就业、晋升或分配任务.
49一些法律明确声明艾滋病毒携带者在就业和职业方面应享有与非感染者工人相同的待遇,50并应得到不损害尊严的对待.
51在多哥,52雇主必须采取措施确保艾滋病毒阳性工人避免一种遭到摒弃或羞辱的工作环境.
而在尼日利亚,53雇主须采取正面行动,以排除、消灭艾滋病和改善艾滋病毒携带者的平等机会.
256.
许多国家规定,艾滋病毒状况不得影响到向雇员提供的任何职业或其它津贴方案的享有资格.
54在纳米比亚,55私营和公共卫生融资机构应向所有雇员提供标准津贴而不考虑其艾滋病毒状况,并应向他们提供顾问和咨询服务,以使其了解他们在医疗帮助、人寿保险、养恤金和社会保障基金方面享有的权利和利益.
此外,应努力保护遗属和退休人员的权利和利益.
一些国家规定,假如艾滋病毒检测是必要的,则应象任何其他危及生命的疾病那样加以对待.
56在肯尼亚,57禁止将强制性检测作为提供卫生护理、保险覆盖或任何其他服务的一个条件.
48仅有阿拉伯文文本,可查阅:http://www.
harpas.
org/reports/.
49例如,见二:巴布亚新几内亚1(第7节(a)).
50例如,见二:莫桑比克1(第7节).
51例如,见二:多哥2(第25节).
52例如,见二:多哥2(第30节).
53例如,见二:尼日利亚3(第5节和第6节(c)).
54例如,见二:津巴布韦4(第7节).
55见二:纳米比亚(第6.
7节).
56见二:马来西亚1(第7节);尼泊尔3(目标5.
2.
5.
);巴布亚新几内亚1(第8节);和津巴布韦5.
57见二:肯尼亚1(第13(2)节).
国家和区域层面的状况69257.
许多国家规定,艾滋病毒携带者在获得信贷方面应与非感染者相同,包括卫生、事故和人身保险.
58在多哥,59所有艾滋病毒携带者有权在他们所选择的保险公司那里订购所有类别的保险,特别是人寿险,任何金融机构不得以有关人员的血清状况为借口而拒绝发放银行贷款.
在菲律宾,60任何信贷机构不得以艾滋病毒状况为借口拒绝一名客户,条件是该客户在申请时不得向保险公司隐瞒或曲解事实.
在孟加拉国,61要求国家当局与私营保险公司合作制定一个《业务守则》,以便确保尊重个人的尊严和私生活.
在印度,62法律草案规定,在该法生效一年后,适宜的政府部门应制定、组织并实施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险方案.
在塞拉利昂,63不得仅出于获得贷款或保险,或出于扩展或继续享受此类服务的目的强迫有关人员接受检测或披露其检测情况.
该国甚至规定,人寿和医疗保险提供者应设计一种合理的覆盖范围限制,不得在该限制范围内要求有关人员披露其艾滋病毒状况,即所谓的"无检测限制".
假如有关人员要求另外一种限制并进行了检测,则保险者可征收额外的保险金,并制定一种专门的申冤程序以决定在这方面什么样的限制是"合理的".
在巴布亚新几内亚,64假如危险评估是以可依赖的合理的保险统计或统计数据为基础的,则危险评估不应被视为是歧视性的.
258.
关于治疗权,一些国家明确规定艾滋病毒携带者不仅享有治疗的权利,65而且享有社会和医疗服务权,66包括利用医院服务的权利.
67在柬埔寨和塞内加尔,法律甚至规定不得向他们收取更高的费用.
68此外,一些国家还明确规定,禁止拒绝或撤除治疗和护理,69而且还禁止医务人员拒绝接受患者或提供治疗.
70最后,一些国家规定了在接受艾滋病治疗时拒绝医学检查和治疗的权利.
7158例如,见二:布隆迪3(第36节);柬埔寨(第40节);吉布提2;斐济2(第10.
2节);几内亚比绍2(第33节);马达加斯加2:(第51节);马里;尼日利亚3(第6节(h));巴布亚新几内亚1(第8节);菲律宾(第39节);塞内加尔(第28节);塞拉利昂1(第11节);多哥2(第33节).
59见二:多哥2(第31节).
60见二:菲律宾(第39节).
61见二:孟加拉国.
62见二:印度3(第22节).
63见二:塞拉利昂1(第27节).
64见二:巴布亚新几内亚1(第8节).
65见二:吉布提2(第14节).
66见二:吉布提2(第14节)和马里(第20节).
67例如,见二:柬埔寨(第41节);几内亚比绍2(第31节);菲律宾(第40节).
68见二:柬埔寨(第41节);塞内加尔(第29节).
69例如,见二:尼日利亚3(第6节(a))和越南1(第8(9)节).
70见二:尼日利亚3(第6(b)节);多哥2(第37节).
71例如,见二:越南1(第4(e)节).
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70259.
为禁止歧视和污辱而采取的措施提供了艾滋病毒携带者所面临的日常歧视和污辱的丰富的例子:例如,包括他们谋求公职的权利72、平等地享有商品和服务以及公共设施73和加入伙伴关系.
74在柬埔寨,明确地规定艾滋病毒携带者享有与根据宪法保证向所有公民提供的相同的权利,75而一些国家认为有必要规定艾滋病毒携带者有权结婚76;继承财产77;艾滋病毒阳性妇女有权生育子女78,有权享用宗教或参拜场所和服务79以及有权享用诸如公园和海滩一类的社区场所.
80一些国家规定了享有丧葬服务权81,膳宿权(包括租房、旅馆和宾馆以及住宿)82,成为或保持俱乐部、体育和其他协会成员的权利83以及生活旅行自由.
84甚至规定所开展和利用的监督或研究的方式不得构成对艾滋病毒携带者的歧视.
85国家法律与实践中的检测和保密260.
了解一个人的艾滋病毒状况的重要性得到了广泛的承认,一些国家采取了若干鼓励人们了解这一情况的措施.
例如,埃塞俄比亚86采取了一些确保检测服务提供分散化的战略,并培训了能够提供检测服务的约50,000名社区成员.
肯尼亚87于2006年底发起了一项快速检测举措,要求所有地区制定在100天内实现的治疗目标,其结果可以说是非凡的,几乎所有地区都实现了其目标.
在加勒比地区,模范加勒比地区工作场所政策88规定开展自愿检测和促进咨询.
在中国89,规则规72例如,见二:柬埔寨(第39节);吉布提2;几内亚比绍2(第32节);尼日利亚3(第6(7)节);塞内加尔(第27节);菲律宾(第28节).
73例如,见二:布基纳法索1;巴布亚新几内亚1(第7(h)节).
74例如,见二:巴布亚新几内亚(第7(b)节).
75例如,见二:柬埔寨(第42节).
76例如,见二:中国2(第3节);吉布提2(第7节);马达加斯加2(第29节);塞拉利昂(第11节).
77例如,见二:吉布提2(第7节).
78例如,见二:马达加斯加2(第30节);塞内加尔(第15(3)节).
79例如,见二:尼日利亚3(第6(1)节).
80例如,见二:尼日利亚3(第6(f)节).
81例如,见二:菲律宾(第41节);越南1(第8(10)节).
82例如,见二:布基纳法索1;马里;巴布亚新几内亚1;菲律宾(第37节);塞内加尔(第26(2)节).
83例如,见二:巴布亚新几内亚1(第7(c)节).
84例如,见二:柬埔寨(包括禁止实施检疫或隔离的第28节);布基纳法索1;吉布提2;几内亚比绍2(第31节);马里;塞内加尔(第26(1)节);塞拉利昂1(第11节);菲律宾(第37节).
85例如,见二:斐济2(第1.
3节);巴布亚新几内亚1(第7(g)节).
86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实现普遍享有艾滋病毒预防、治疗护理和资助所需的财政资源,第14页,可查阅:http://data.
unaids.
org/pub/Report/2007/20070925_advocacy_grne2_en.
pdf.
87同上.
88由2005年9月成立的加勒比地区三方委员会制定,包括加勒比劳工大会、加勒比雇主联合会、由加勒比地区共同市场秘书处代表的加勒比政府、国际劳工组织和艾滋病毒携带者加勒比地区网络.
89见二:中国2(第44(3)节).
国家和区域层面的状况71定那些希望了解其艾滋病毒状况人员的咨询和检测是免费的;日本90规定,中央和地方政府应在公共卫生中心大力促进免费匿名检测和咨询服务.
261.
检测不应是强制性的这一原则似乎得到了广泛的接受,至少在各国政府通过的法律和政策方面来看——尽管如同下面看到的那样,对这一原则的接受存在着局限性,应与前面有关这一问题的章节联系起来理解.
尽管无法获得所有国家的信息,但可得到信息国家的情况表明,这些国家都通过了有关检测和保密问题以及相关事项的广泛立法.
262.
自愿检测和正式同意.
数目众多的法律规定,艾滋病毒的检测只有在所涉人员的正式同意下才可进行,而且大多数国家禁止出于就业目的的强制性检测.
在非洲,在可得到信息的48个国家中,有28个国家制定有有关正式同意情况下的自愿检测的规则.
91某些这些规则须服从于一些限制条件.
例如,在博茨瓦纳,92案文草案允许正式默认,因此,这一点似乎无需明确说明(即所谓的"选择"条款);而在布隆迪,93检测只有在有关人员的明确要求下才可进行.
几内亚比绍94在立法草案中规定,检测要求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大多数国家在获得未成年人和残疾成人同意方面作出了专门规定,均涉及同意和信息的披露.
263.
美洲亦禁止出于就业目的的强制性检测,有27个国家通过了自愿检测和确保保密的规定.
95此外,加勒比地区有关艾滋病毒/艾滋病的模范工作场所政策规定,假如一个国家出于入境或居住的目的要求进行强制性检测,则安排就业的机构不仅应促进检测前和检测后的咨询,而且当该名工人无法获得该工作的情况下,应采取为其寻找一个可供选择职位的所有合理步骤.
在大多数国家,检测的自愿性只有在输血或类似程序的情况下才会成为一个问题,在此种情况下,捐献血液、精液或人体组织的自愿性决定本身被解释为正式同意.
264.
亚洲和太平洋区域表现出了同样的格局,25个国家中有18个禁止包括出于就业目的在内的强制性检测.
在欧洲,除非明确规定,适用于工人体检的立法从90卫生、劳动和福利部:关于艾滋病毒预防和利用快速检验检测的选择指南:F或地方政府举措(卫生服务局特殊疾病控制司,2006年),第7页.
91安哥拉、贝宁、博茨瓦纳、布基纳法索、布隆迪、吉布提、埃塞俄比亚、加纳、几内亚、几内亚比绍、肯尼亚、莱索托、马达加斯加、马拉维、马里、毛里求斯、莫桑比克、纳米比亚、尼日利亚、塞内加尔、塞拉利昂、南非、斯威士兰、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多哥、乌干达、赞比亚和津巴布韦.
92见二:博茨瓦纳4.
93见二:布隆迪3(第11节).
94见二:几内亚比绍2(第17(1)节).
.
95安提瓜和巴布达、巴哈马、巴巴多斯、伯利兹、玻利维亚、智利、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多米尼加、厄瓜多尔、萨尔瓦多、格林纳达、危地马拉、圭亚那、海地、洪都拉斯、牙买加、墨西哥、尼加拉瓜、巴拿马、秘鲁、圣基茨-尼维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苏里南、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和委内瑞拉.
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劳动世界72理论上说将管理这一问题,例如,在白俄罗斯和保加利亚96;而在中东和北非区域,劳工局发现制定有关于自愿检测规则的只有埃及97.
禁止进行强制性检测的例外情况265.
尽管在《业务守则》中不包含禁止进行强制性检测的例外情况,但在国家层面发现有一些例外情况.
大多数例外情况通常针对移民工人,有60多个国家98要求进入该国的移民工人进行艾滋病毒检测.
这些国家中的大多数要求滞留时间超过一定阶段的任何人进行检测,通常在一个月至12个月之间.
一些国家明确规定此类检测适用于打算工作或申请居住的人员,而其他一些国家要求申请任何签证的人员进行此类检测.
99不管措词如何,作为这些人员获得工作的一个条件,这些限制确实构成了强制性检测.
其它一些国家,特别是在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通过了专门禁止对进入该国的人员进行此类检测的立法,这种情况可能与这一事实相关,即它们的国民在试图作为移民工人进入其他国家时往往遇到此类强制性检测.
266.
其他例外情况存在于某些职业,如医务人员,发现了一些有关这方面的规定.
例如,在吉布提,100出于他们自己的利益以及出于卫生权的利益,法律规定仅可对职业卫生人员(以及血液、精液或人体组织捐献者)进行强制性检测.
尼日利亚101制定有类似的规定.
此类规定在拉丁美洲更为常见.
一些规定还要求医务人员在接触艾滋病毒后进行检测.
102印度尼西亚103规定对那些在可能会接触艾滋病毒的环境下工作的人员进行检测,而在联合王国,104强制性检测适用于从事96见二:白俄罗斯2;保加利亚3.
97见二:埃及2,3.
98例如,阿尔及利亚、安哥拉、澳大利亚、巴林、白俄罗斯、伯利兹、文莱、保加利亚、加拿大、中非共和国、中国、哥伦比亚、科摩罗、古巴、塞浦路斯、多米尼克、多米尼加共和国、埃及、厄立特里亚(可能会在入境时要求)、斐济、希腊(仅针对作为合法妓女而工作的入境者)、匈牙利、印度、伊拉克、以色列、约旦、哈萨克斯坦、大韩民国(在旅游饭店和娱乐场所从事表演或娱乐活动而入境的人员)、科威特、黎巴嫩(打算工作的人员和女佣)、立陶宛、马来西亚、马绍尔群岛、毛里求斯、摩尔多瓦共和国、蒙特塞拉特、阿曼、帕劳、巴拉圭、卡塔尔、俄罗斯、萨摩亚、沙特阿拉伯、圣文森特、圣基茨-尼维斯、沙特阿拉伯、塞舌尔、新加坡、斯洛伐克、南非(所有矿工,不考虑其职位)、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塔吉克斯坦、多哥、土耳其、土库曼斯坦、乌克兰、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联合王国、美国、乌兹别克斯坦、也门.
99这一信息来自下列网站:http://www.
thebody.
com/content/legal/art2244.
html.
他报告说名单系由美国国务院提供,并于2006年更新.
美国国务院自己的网址包含一个类似的名单,但仅于2003年3月更新.
100见二:吉布提(第9(4)节).
101见二:尼日利亚3(第15-19节).
102阿根廷、玻利维亚、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多米尼克、多米尼加共和国、厄瓜多尔、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巴拿马和委内瑞拉对涉及肢体密切接触的某些行业采用了"统一预防措施"的理论.
103见二:印度尼西亚3(c部分,第2(c)节).
104卫生部:关于肺结核、乙型肝炎、丙型肝炎和艾滋病毒的健康许可:新医务工作者,Bat30,2007年3月16日,可查阅:http://www.
dh.
gov.
uk/en/Publicationsandstatistics/Publications/PublicationsPolicyAndGuidance/DH_073132.
国家和区域层面的状况73"侵入性"医学活动的医务人员.
在博茨瓦纳,105假如一名雇主或公共当局出于任何原因确定艾滋病毒检测是必要的,并属于一种真正的职业要求,如为保护公共卫生和安全,应寻求法庭的许可.
267.
还通过了一些允许对某些航空人员,特别是飞行员进行强制性检测的规定.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106、欧洲联合航空局(JAA)107和美国联邦航空协会(FAA)108以及越南109规定对飞行员进行强制检测.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规定,除非全面调查表明没有疾病的临床症状,则艾滋病毒携带者将被评估为不适合其工作.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还进一步规定,对那些艾滋病毒呈阳性的评估申请者,需要对他们的心理状况给予特别关注,并遵循美国疾病控制中心的分类,该分类观察CD4+细胞的数目,以评估疾病状况以及发生感染机会的风险.
美国的情况也是如此.
欧洲联合航空局(JAA)规定,由于感染机会的高风险,艾滋病是执行飞行任务的一个绝对障碍.
其艾滋病的诊断标准包括艾滋病毒检测结果呈阳性,存在免疫缺损和感染机会的历史.
在越南,为早已受聘的飞行员提供膳宿,但此规定不适用于试图进入该部门的那些人员.
268.
"根据法律",可在几种情况下进行强制性检测,但尚未发现与任何就业状况有关的允许进行此类检测的法律或规定,或是一名法官可命令进行此类检测的情况.
尽管这些规定不是非常明确,它们可能主要旨在涉及一些非就业情况(强奸或类似情况),但其措词之不明确的程度足以留下继续进行讨论的可能.
同样,强制性检测适用于许多国家的武装部队.
保密269.
保密涉及一个人在其数据的储存、转发和利用等期间保护其数据的权利,以防止未经同意的将其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110非洲、亚洲和太平洋、美洲和欧洲的大多数国家制定有确保有关艾滋病毒状况信息的保密性的规定.
例如,在印度尼西亚111,保密规定涵盖从咨询活动、艾滋病毒检测、医疗、医学护理和其它相关活动中获得的所有信息.
不管怎样,保密的问题实际上开始于当一个人决定进行105见二:博茨瓦纳4(第7.
5.
6节).
106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民用航空医药手册(2006年),第12章,可查阅:www.
icao.
it/icaonet/dcs/8984/8984_chapter_12_en.
pdf.
107欧洲联合航空局:民用航空医药手册(2006年),可查阅:http://www:gaat.
eu.
/licensing/manqal_civil_aviation_2006.
html.
108联邦法典等,可查阅:http://www.
faa.
gov/about/office_org/headquarters_offices/avs/offices/aam/ame/guide/dec_cons/disease_prot/hiv/.
109民用航空法的第20节(2007年的第108号法令).
110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关于艾滋病毒信息的保密和安全保护指南,2007年,可查阅:http://data.
unaids.
org/pub/manual/2007/confidentiality_security_interim_guidelines_15may2007_en.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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