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广丰区"十三五"脱贫攻坚中期调整规划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2019年6月目录前言1第一章总体要求2第一节面临形势2第二节指导思想3第三节基本原则3第四节发展目标4第二章实施产业发展扶贫工程7第一节加强产业扶贫管理7第二节大力发展马家柚特色产业11第三节稳定发展光伏产业12第四节积极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15第三章实施就业扶贫工程18第一节大力实施就业援助18第二节扎实开展就业培训19第三节扩大贫困劳动力就业20第四节支持鼓励大众创业21第四章实施易地搬迁扶贫工程22第一节搬迁对象与范围22第二节搬迁原则22第三节建设目标、任务和建设内容24第四节政策措施25第五章实施危旧房改造扶贫工程28第一节补助范围、对象及标准28第二节改造要求28第三节资金筹集与拨付30第四节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31第五节工作要求33第六章实施基础设施和村庄整治扶贫工程37第一节核查调研,摸清底数37第二节规划先行,分类实施37第三节整合资源,统筹推进38第七章实施电商扶贫工程40第一节主要措施40第二节重点工作42第三节保障措施43第八章实施社会保障扶贫工程45第一节强化城乡低保工作45第二节不断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46第三节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47第九章实施健康扶贫工程50第一节基本原则50第二节政策措施51第十章实施教育扶贫工程58第一节教育资助一批58第二节学校免费一批59第三节财政支持一批59第四节社会资助一批60第五节部门助学一批60第十一章实施金融扶贫工程62第一节工作目标62第二节基本原则63第三节重点任务64第十二章实施生态保护扶贫工程67第一节加强耕地整治和水土资源保护67第二节加强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68第三节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70第十三章保障措施72第一节强化组织保障72第二节强化资金保障74第三节强化科技创新和人才保障77第四节强化结对帮扶支持78支撑文件:821.
中央党史研究室《关于原中央苏区范围认定的有关情况》822.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的通知》873.
《广丰区贯彻落实〈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964.
《关于着力推动广丰原中央苏区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1235.
《中共上饶市广丰区委、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1446.
《关于调整脱贫攻坚十一大扶贫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1547.
《广丰县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到户建档立卡工作方案》1638.
《关于开展新一轮结对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工作的通知》1839.
《关于做好"十三五"规划扶持贫困村工作的通知》19510.
《广丰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实施方案》19911.
《上饶市广丰区脱贫攻坚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1112.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脱贫攻坚项目管理的通知》21913.
《关于规范政府性投资脱贫攻坚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的通知》22614.
上饶市广丰区产业扶贫运行机制实施细则22715.
《上饶市广丰区马家柚特色产业扶贫实施方案》23616.
广丰区电商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24217.
广丰区保障扶贫工作实施方案24818.
《关于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制度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25319.
广丰区助残扶贫工作实施方案26220.
广丰区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26821.
广丰区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实施方案27422.
广丰区教育扶贫工作实施方案28223.
上饶市广丰区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28824.
《关于建立农村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29826.
《广丰区脱贫攻坚"百日行动"实施方案》30627.
《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32528.
关于明确下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补贴的通知35729.
上饶市广丰区财政扶贫资金乡级报账制管理办法35830.
《上饶市广丰区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试行)》362前言上饶市广丰区位于江西省东北部,与浙江、福建两省接壤,行政区域面积1378平方公里,辖23个乡镇(街道)、228个村(居).
2013年被认定属于原中央苏区范围,2015年撤县设区.
截至2015年末,全区户籍人口96.
13万人,乡村人口73.
65万人,当年贫困标准以下农村人口2.
26万人,贫困发生率为2.
3%.
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发〔2011〕10号)的要求,依据《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1号)、《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赣发〔2015〕10号)、《中共上饶市委、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饶发〔2015〕11号)、《中共上饶市广丰区委、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广发〔2015〕1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及脱贫攻坚整改工作要求,在《广丰区"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年)》基础上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区域范围包括全区所有扶贫开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村居,包括10个省级贫困村、6个市级贫困村和11个县级贫困村.
本规划是指导全区脱贫攻坚的重要依据,规划期为2016-2020年.
第一章总体要求第一节面临形势近年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发展环境和经济下行压力,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的坚强领导下,我区着眼小康提速,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减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截至2018年底,全区8个省级贫困村、6个市级贫困村、10个县级贫困村已经脱贫摘帽,1.
49万余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全区贫困发生率降为1%.
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逐步缓解,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加快提升,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创造了有力条件.
当前,全区还有近1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贫困问题仍然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短板",贫困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这些剩余贫困人口贫困程度更深、减贫成本更高、脱贫难度更大.
从发展环境看,随着中美经贸摩擦不断升级,我区发展外部环境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对全区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挑战;贫困村(居)集体经济薄弱,基础设施瓶颈制约依然明显,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不足;产业结构亟待优化,环境约束不断趋紧;贫困人口就业渠道狭窄,转移就业和增收难度大等.
"十三五"后期,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老区扶贫攻坚提出的明确要求为指引,按照"摸清底数、区分类型、找准问题、分类施策"的思路,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扶贫对象,把精准脱贫作为提高贫困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第一民生工程",坚持治标和治本结合、输血和造血并举,开发扶贫与保障扶贫两轮驱动、区域发展和精准扶贫统筹推进,举全区之力打好我区"十三五"时期脱贫攻坚战.
第二节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按照"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基本思路,聚焦贫困村和贫困群体,传承红色基因,发扬井冈山精神,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全力推进产业、就业、教育、健康、电商、金融、社会保障、生态保护、易地搬迁、危房改造、基础设施和村庄整治"十一大扶贫工程"落地见效.
充分调动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超常规的力度,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为推进广丰乡村振兴全面发展、与省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支撑.
第三节基本原则1.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坚持以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六个精准"统领全区脱贫攻坚工作.
瞄准穷人、找准穷根、因人施策,大力实施精准扶贫脱贫工程,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做到认真贫、扶真贫、脱真贫.
2.
坚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全面落实部门和乡镇规划实施责任,严格执行脱贫攻坚地方一把手负责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强力推进.
3.
坚持乡村振兴全面发展.
脱贫攻坚规划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相统筹,着力加强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着力促进贫困人口就业增收,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4.
坚持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贫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重要位置,探索生态脱贫有效途径,推动扶贫开发与资源环境相协调,脱贫致富与可持续发展相促进,使贫困人口从生态保护中得到更多实惠.
第四节发展目标到2020年,实现27个贫困村全部脱贫退出,2.
48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把我区打造为全省脱贫攻坚"广丰样板".
确保2.
48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其中:2016年约0.
5万人实现脱贫,2017年约0.
3万人实现脱贫,2018年约0.
4万人实现脱贫,2019年约0.
5万人实现脱贫,2020年约0.
5万人实现脱贫.
贫困户有稳定收入来源,到2020年,具备劳动力能力但缺乏发展条件的贫困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区平均水平70%左右;具有部分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区平均水平的50%左右;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户重点保障,兜牢底线.
确保27个贫困村全部退出.
其中:2016年4个省级贫困村、2个市级贫困村、4个县级贫困村退出;2017年2个省级贫困村、4个市级贫困村、3个县级贫困村退出;2018年2个省级贫困村、3个县级贫困村退出;2019年2个省级贫困村、1个县级贫困村退出.
贫困村100%农户饮水安全、住房安全、通生活用电、能收看电视节目;85%以上农户入户路硬化;25户(含25户)以上自然村排水沟渠基本健全、无污水横流现象、有保洁员、有垃圾集中收集点,25户(含25户)以上自然村通3.
5米及以上宽度水泥路;村委会所在地通动力电、通宽带网络;贫困村有卫生室、农村综合服务平台或综合文化活动室(中心).
表1-1贫困村发展主要指标指标2020年属性数据来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万人)消除约束性建档立卡建档立卡贫困村(个)退出约束性建档立卡建档立卡贫困村通硬化路率(%)100%约束性建档立卡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率(%)100%约束性建档立卡建档立卡贫困村电网覆盖率(%)100%约束性建档立卡建档立卡贫困村通宽带比例(%)100%约束性建档立卡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比率(%)100%预期性建档立卡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比率(%)率(%)100%预期性建档立卡表1-2脱贫进程计划内容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贫困人口脱贫(万人)0.
50.
30.
40.
50.
5贫困村退出109530表1-3贫困村退出计划退出年度退出名单省级贫困村市级贫困村县级贫困村2016年退出嵩峰乡银丰村泉波镇边山村毛村镇毛村村铜钹山七星村沙田镇碧石村毛村镇乌岩村东阳乡管村村嵩峰乡石岩村吴村镇路亭山村桐畈镇王家村2017年退出大南镇塘狮村东阳乡湖口村五都镇杉溪村排山镇牌门村枧底镇东井村泉波镇泉波村铜钹山镇高阳村铜钹山铁山村桐畈镇二渡关村2018年退出铜钹山镇叶家村嵩峰乡十都村毛村镇后溪村沙田镇坞垄村东阳乡社后村2019年退出少阳乡泉岭村铜钹山镇石溪村桐畈镇蒋坞村第二章实施产业发展扶贫工程产业扶贫是解决贫困人口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手段.
紧盯建档立卡产业扶贫对象,坚持"产业对人、人对产业"工作思路,大力推行"选准一项优势主导产业、组建一个合作组织、设立一笔贷款风险金、落实一种帮扶机制"的"四位一体"产业扶贫模式,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带动作用,支持贫困户因地制宜,依托贫困村资源禀赋和发展条件,发展特色种养业、光伏发电、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优势产业,建设一批脱贫带动能力强的特色产业基地,实现贫困村扶贫产业全覆盖、贫困户家家都有稳定增收产业.
第一节加强产业扶贫管理1.
产业扶贫的扶持对象(1)建档立卡贫困户.
(2)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较多的村.
(3)具有扶贫带动功能的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家庭农场、能人大户、致富带头人等新型经营主体.
2.
产业扶贫的扶持范围主要扶持对贫困户增收带动作用明显的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特色手工业、光伏、生态、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电商扶贫、扶贫车间、服务业类、设施农业、水利水电开发项目,产业扶贫基地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其它能够带动贫困户增收的产业项目.
3.
产业扶贫的扶持方式扶持方式包括资金直补、贷款贴息、保费补贴、资产收益扶贫、帮扶责任人携资结对帮扶、就业技能和产业技术培训等.
推行"选准一项主导产业、打造一个龙头、设立一笔扶持资金、建立一套利益联结机制、培育一套服务体系"的"五个一"扶持模式.
4.
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1)加强合作社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
原则上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都要加入合作社.
支持贫困户以各种要素参与合作社或入股合作社;支持合作社与龙头企业以多种形式合作;力推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三方联合的模式,并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
(2)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合作社的建设进程.
发展壮大现有合作社,加快组建新的合作社.
积极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家庭农场、能人大户、致富带头人加入产业合作社中.
支持和引导合作社根据生产经营和市场需要组建联村或乡镇级合作联社,完善合作社的运行机制.
按照"组建上靠组织、生产经营上靠市场"的原则,大力推行村干部与能人带头领办、村党员及民兵队伍积极主动参与、村民自愿参与、贫困群众统筹参与的"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合作形式.
每个贫困村、每个扶贫产业原则上都要建立合作社.
探索将党支部建在产业上、建在合作社上,强化党建引领作用,促进产业和合作社健康发展.
(3)对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较多的村,原则上都要因地制宜建立扶贫产业基地,做到村村有扶贫产业.
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通过盘活集体资源、入股或参股、量化资产收益等渠道,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4)产业扶贫的利益联结类型经营性收益联结.
引导扶持经营主体发展订单农业和"互联网+农业",提供技术服务,保底价包销产品,帮助贫困户就地生产创业,获得稳定的经营性收入.
工资性收益联结.
扶持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在扶贫产业的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就地就近劳动务工,获得稳定的工资性收入.
获得扶贫资金项目支持的经营主体,必须优先招收贫困户劳动务工.
生产性收益联结.
引导扶持经营主体流转农民土地,建设规模农业生产基地,反租倒包给贫困户生产管理,帮助贫困户获得稳定的生产性收入.
政策性收益联结.
通过退耕还林补助、生态补偿等强农惠农政策,帮助贫困户获得稳定的政策性收入,开发一批生态护林员、护路员、治安协管员、农村保洁员等公益岗位,安排贫困户就近就业.
流转或入股土地等资源所得的政策性扶持收益,可由贫困户和经营主体共享.
资产性收益联结.
利用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村集体和农户资源资产、帮扶资金等投入设施农业、生态、养殖、光伏、乡村旅游、扶贫车间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用于资产收益扶贫.
资产收益扶贫所得收益,要向丧失劳动力或弱劳动力的贫困户、贫困残疾人户倾斜.
5.
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1)技术风险防范机制强化技术培训.
以区为单位整合培训资源,依托现有培训机构,结合贫困户需求、意愿和发展实际,分类设置课程和培训标准,分产业、分层次、分岗位开展实用技术与技能培训,提高贫困群众的自我发展和抵御风险能力.
发挥本土技术力量作用.
充分利用本地致富带头人、能人大户、土专家等技术人才力量,做好对贫困户的"传帮带",实时解决技术难题,降低产业风险.
加强技术指导服务.
依托省、市、县、乡四级产业技术专家和服务团队,深入开展扶贫产业技术指导与服务,实行贫困村产业发展技术包干服务,建立贫困村产业发展"一对一"技术帮扶机制,确保每个发展产业的贫困户都有专家或技术人员开展全过程技术跟踪指导服务.
(2)市场风险防范机制积极发展订单农业.
通过发展订单农业和反租倒包等经营模式,帮助贫困户依托新型扶持经营主体销售渠道,通过保底包销和签订防范风险协议等方式,降低市场风险,保障贫困群众利益.
大力推行产业扶贫保.
积极创新保险机制、丰富保险产品、提升保险服务,量身打造精准助力贫困户通过发展生产实现脱贫的保险方案,提高其抵御风险能力.
(3)小额信贷风险防范机制严格执行政策要点.
坚决把"免担保免抵押、不高于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建风险补偿金"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切实规范使用模式.
坚持户贷户用户还方向,新增小额信贷资金不能用于入股企业吃利差.
贷款资金用于合作社抱团发展使用的,要以贫困户实际参与作为硬性条件.
坚持贫困户自愿和贫困户参与两项基本原则,提高贫困户内生发展动力.
大力推行贷款保证保险.
扎实开展产业扶贫小额信贷"小贷扶贫保"保险服务,着力为贫困户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建立金融风险分摊机制,为贫困户发展生产实现增收脱贫提供坚实保障.
加强对贫困户、扶贫带动新型经营主体有效信贷需求的甄别,防范将扶贫产业贷款挪作他用等风险因素.
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对贫困户可办理无还本续贷业务,对确因非主观因素不能到期偿还贷款的,可协助其办理贷款展期业务.
第二节大力发展马家柚特色产业按照"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的要求,大力实施"东柚"战略,推动我区马家柚特色产业发展同产业扶贫的深度融合,进一步建立健全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长效稳定收益机制,确保全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早日脱贫致富.
(一)目标任务为提高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增强自力更生的脱贫能力,实现我区贫困人口人人至少一棵马家柚的产业扶贫目标.
对全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按户内1个贫困人口2棵、2个贫困人口4棵、3个至5个贫困人口5棵、6个贫困人口以上(含6人)每个贫困人口1棵的标准种植马家柚苗木.
扶持种植的苗木规格地径为3公分以上(27个省、市、县级贫困村种植的苗木规格地径需达到3.
5公分以上),从基地认购的柚树为已挂果树.
(二)帮扶方式根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及种植意愿,选择零星种植或认购种植.
1、零星种植:贫困户有种植意愿和种植地点的,由各乡镇(街道)统筹提供苗木,并由帮扶单位(帮扶干部)、所在乡镇(街道)、村(居)共同帮助种植.
2、认购种植:贫困户无种植地点、无劳动能力的,可由乡镇(街道)统一规划开发产业扶贫基地或在已挂果的马家柚种植基地安排贫困户认购马家柚树,认购方式:年限五年(2018年-2022年),按每株200元标准一次性补给认购基地,贫困户分红收益按每年每株不低于30斤柚子计价,年限结束后马家柚树归还基地.
3、爱心种植:倡导和鼓励社会爱心人士、马家柚种植企业(户)主动与贫困户结对帮亲.
(三)资金筹措由区财政、帮扶单位(帮扶干部)、乡镇(街道)、村(居)统筹安排资金.
种植和认购的苗木资金由帮扶单位(帮扶干部)按60元/株补给帮扶对象所在乡镇(街道),余款部分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鼓励社会爱心人士、马家柚种植企业(户)、马家柚育苗企业、马家柚产业协会等主动参与,通过捐款、捐树、托管等方式助力马家柚产业扶贫.
第三节稳定发展光伏产业"十三五"期间,在我区建档立卡贫困村以村级电站为主要形式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帮助贫困户早日脱贫致富.
1.
光伏产业扶贫对象.
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全区18个省级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为光伏扶贫对象.
18个省级贫困村包括8个"十二五"省级贫困村和10个"十三五"省级贫困村.
表2-1广丰区实施光伏扶贫的贫困村序号贫困村类别贫困村名称备注1"十三五"省级贫困村排山镇牌门村2吴村镇路亭山村3东阳乡管村村4毛村镇后溪村5嵩峰乡银丰村6桐畈蒋坞村7少阳乡泉岭村8大南镇塘狮村9铜钹山镇叶家村10铜钹山镇七星村11"十二五"省级贫困村排山镇黄狮村12东阳乡龙溪村13东阳乡后阳村14桐畈镇高厅村15嵩峰乡十一都村16毛村镇乌岩村17铜钹山镇铁山村18铜钹山镇小丰村图2-1广丰区光伏扶贫贫困村分布图2.
光伏电站项目资金和选址.
要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涉农整合资金和定点帮扶及社会捐赠等资金建设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地方政府不得贷款、负债建设或与企业合资建设.
电站项目选址既要考虑贫困人口分布和精准脱贫需要,又要考虑当地电网特点、地形地貌和产业发展等因素,尽量与当地农业生产相结合,与当地自然人文环境相融合,走绿色发展之路.
要在具备光照、资金、土地、接网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设村级光伏扶贫电站.
达不到条件的贫困村,可以采取异地建设或联村建设的方式进行支持.
3.
加强项目管理.
光伏电站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运行维护单位由区政府统一招标公开选择;实行质量责任制,严格按照政府资金项目管理规范开展项目建设工作;委托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扶贫电站进行检测,保证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和运营安全,确保贫困村和贫困户长期稳定受益;电站建成并网发电后,要对光伏扶贫扩面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光伏扶贫项目实行"终身监测、终身服务、终身追查"的高效机制,确保光伏扶贫项目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4.
科学分配收益.
光伏电站建成验收后,由乡(镇)政府统一运营管理,产权和收益权移交贫困村,实行产权集体所有、收益集体分配,增强村级组织精准扶贫能力.
要重点关注村级电站与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的利益联结和分配机制问题,每个村级电站都必须建立完善的利益联结机制和收入分配机制.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发电收益要形成村集体经济,用于开展公益岗位扶贫、小型公益事业扶贫、奖励补助扶贫.
电站收益分配和使用应统一设立账簿和科目,分村建立台账.
收益分配使用在村民小组监督下,年初制定计划,年末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节积极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以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为主要形式,采取多项举措,多元投入,整合乡村旅游资源和相关产业要素,全力做好旅游精准扶贫工作,积极带动农民脱贫致富,为乡村旅游发展注入新活力.
1.
科学编制乡村旅游扶贫规划.
将乡村旅游资源纳入全区"十三五"旅游规划编制,制定乡村旅游扶贫计划,明确乡村旅游发展的思路、途径和措施.
将贫困地区发展乡村旅游作为重要内容,对全区27个省市区定贫困村的乡村旅游资源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建立资源数据库,制定了《广丰区旅游扶贫专项实施方案》,并通过积极争取上级扶贫资金,因户施策,精准扶贫.
2.
完善重点村旅游基础设施.
大力发展红色旅游等乡村旅游扶贫.
积极融入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战略,充分利用中央苏区县相关政策和资金,全面整合区苏维埃政府旧址、革命烈士陵园、红军岩、红军医院等红色旅游资源,构建完善红色旅游体系,不断推出红色旅游精品线路.
在保护和提升历史文化和民俗文化的基础上,围绕铜钹山镇、嵩峰乡、东阳乡、洋口镇、横山镇等多个旅游特色乡镇,加快各类要素聚集,积极搞好旅游配套和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旅游接待能力和接待条件.
通过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与美丽乡村建设结合,优化重点村乡村公路、停车场、标识标牌等服务体系,并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加强村容村貌整治,夯实乡村旅游发展基础.
3.
积极培育乡村旅游品牌.
组织乡村旅游带头人赴外地学习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引导规范农家乐休闲旅游特色村发展.
坚持以乡村旅游品牌创建为引领,推动乡村旅游向标准化、精品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目前,成功创建2个省3A级乡村旅游点、农家乐45家,下步将继续争创3个省级3A级乡村旅游点.
4.
加大乡村旅游宣传力度.
将乡村旅游产品和线路列入全区对外旅游宣传营销重点内容.
围绕农事节庆、山水美景、民俗风景等主题游,引导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挖掘当地的乡土文化、民俗风情,举办了杀猪饭、打麻子粿、尝糖糕、芋头宴、全羊宴等系列特色民俗活动,打造乡村旅游品牌,营造浓厚的旅游氛围.
通过"结对子",引导重点村通过网站、微信等信息平台推介乡村旅游特色产品,提高乡村旅游在线营销能力.
围绕广丰民风民俗、景观景点、民俗活动、美食娱乐等旅游资源,不断创新微信营销内容与形式,利用"广丰旅游"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图文信息,增强广丰乡村旅游的影响力和吸引力.
第三章实施就业扶贫工程以提升贫困群众就业创业能力、帮扶贫困群众实现稳定就业为首要工作任务,以就业援助、就业培训、产业带动就业、创业带动就业为主要工作措施,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平台,建立健全就业扶贫机制,实现贫困劳动力充分就业、"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第一节大力实施就业援助1.
建立贫困家庭就业台账.
以扶贫移民部门对本地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情况为基础,由乡镇(街道)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掌握本地贫困劳动力数量、分布等情况,收集贫困劳动力就业状况、就业意向及培训愿望等信息,建立贫困家庭就业台账,安排专人定期更新、动态管理,制定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措施.
2.
做好就业信息的宣传对接.
对我区企业缺工岗位进行统计分类,筛选出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工作岗位,由乡镇(街道)组织相关人员进村入户将岗位信息送至贫困户家中,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赴企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与企业取得联系,促其上岗就业.
3.
创建乡镇(村居)就业扶贫车间.
引导本地服装纺织、电子、饰品和农产品加工等企业采取公司+农户的方式,在有条件的乡镇(村居)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加工点),由乡镇(街道)组织当地贫困劳动力进车间务工,为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创造条件.
创建就业扶贫车间所涉及的场地租金、水电费,由区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4.
鼓励中介机构介绍贫困劳动力就业.
对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成功介绍贫困劳动力与我区企业或其他实体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且稳定就业一定时间的职业中介机构落实每介绍1人给予15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每名贫困劳动力每年可享受1次.
5.
探索公益性岗位就业扶贫方式.
对于无法输送到企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重点在乡镇(村居)开发一批农村保洁、园林绿化、道理养护、治安巡逻、山林防护、水库安全、学校安全等公益性扶贫岗位,就地就近安置就业.
公益性岗位按照自愿申请、公开报名的原则招收贫困劳动力就业,可实行全日制工作、半工半农或劳务承包等工作方式,公益性扶贫岗位由乡镇(街道)进行统筹规划并具体管理.
公益性岗位由区政府人社部门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上级文件规定数额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第二节扎实开展就业培训统筹开展贫困劳动力培训工作.
根据贫困劳动力意愿和我区企业用工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提升贫困家庭就业创业能力,实现就业.
依托职业技能教育培训资源开展定向、订单式免费技能培训,对拟转移到非农产业务工经商的贫困劳动力开展专项技能或初级技能培训,并对贫困家庭未继续升学并准备进入非农产业就业或进城务工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开展3个月以上劳动预备制培训,促其掌握上岗就业技能.
鼓励职业学校和企业开展扶贫性就业培训.
采取顶岗实习或校企合作等方式,对贫困劳动力开展培训并输送到我区企业上岗就业,根据培训专业、培训成本和培训期限等情况按规定给予职业学校300元/人的培训补贴.
鼓励经开区企业优先招用贫困劳动力,对经开区企业与新招聘的贫困劳动力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在6个月内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300元/人的培训补贴.
第三节扩大贫困劳动力就业1.
发挥主导产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作用.
依托我区红木、挖掘机、电子商务、建筑业等优势产业发展,积极发挥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作用,以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经济开发区企业专场招聘会"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为契机,搭建用工对接平台,有针对性推荐贫困劳动力就业,进一步增强主导产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能力.
2.
引导贫困劳动力转向家政服务业就业.
根据家政服务业就业容量大、带动就业效率高的特点,引导贫困劳动力转向家政服务业就业,组织其就近参加家政服务培训,掌握家政服务业上岗基本技能.
加大对家政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发展和培育一批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
3.
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
对当年新增岗位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占用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比照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政策,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的贷款贴息扶持;对员工总数100人以上(含100人)、当年新增岗位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占用工总数2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比照促进就业基地政策,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的贷款贴息扶持,并按规定享受社保补贴政策.
第四节支持鼓励大众创业1.
鼓励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脱贫.
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给予免费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等政策扶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扶持,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万元,贷款期限两年,并予全额贴息.
2.
鼓励能人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
凡通过创业带领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创业人员,按规定给予两年期限小额担保贷款并予全额贴息扶持.
3.
建设农民创业园辐射带动扶贫.
在人口聚集度高的乡镇建设农民创业园和创业一条街,对吸纳周边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创业实体,比照创业孵化基地政策,给予一定的租金、水电费补贴,降低其经营成本.
第四章实施易地搬迁扶贫工程坚持统筹规划、科学选点、严密组织、全力帮扶,采取政府扶持与移民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办法,积极稳妥推进深山区、地质灾害频发区、生态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帮助广大移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强移民自我发展能力,努力实现脱贫致富和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
第一节搬迁对象与范围实施搬迁扶贫的范围涉及全区15个乡镇112个村组,优先考虑以下情况:水、电、公路、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差;生存环境恶劣,地灾频发区以及人口密度低、扶贫成本和行政管理成本高的贫困村组.
充分考虑群众意愿,坚持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有土安置与无土安置相结合,对农村五保户、孤寡老人,安置在敬老院.
重点支持进城进园安置.
对于乡镇和中心村安置,要优先选择学校、卫生院、公路沿线或新农村建设点等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地方,以减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降低搬迁安置成本.
第二节搬迁原则1.
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统筹规划的原则.
乡镇落实,任务到村,工作到户.
通过政策引导和利益驱动,充分调动移民户搬迁的积极性.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扩大宣传力度,不搞大包大揽,在资金、政策、安置土地等方面给予适当的政策支持和帮助,各有关乡镇、村负责本辖区内搬迁扶贫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和后续扶持.
2.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
坚持整体搬迁,先易后难.
对符合搬迁条件的地方,坚持以自然村或居住点为单位,实行整体搬迁.
对生命、财产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涉及户数、人数较少,实行分散搬迁安置,优先纳入规划先行实施,同时结合各村、组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安置方式.
3.
坚持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
规划区域范围以省、市、县级贫困村为重点,以区贫困户人口分布为导向,重点实施地处偏远山区的贫困村组和必须搬迁的避灾村组,根据资金筹措的实际情况和安置条件合理确定搬迁移民规模和范围,注重安置方案的科学性、经济性,把搬迁扶贫工作稳步推进.
搬迁和安置工作做到五个结合:一要坚持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二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三要与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扶贫相结合;四要与社会事业发展相结合;五要与生态保护和环境整治建设相结合.
搬迁安置地必须选择具有良好的人居和发展环境的地方,避免迁入易涝、易旱等不利于长期生存和发展的地区,做到一次安置到位,不形成二次搬迁.
4.
坚持梯度安置、差别扶持的原则.
采取进城进园、乡集镇、中心村三级梯度安置方式.
以项目为支撑、组织相关部门按各自业务范围做好搬迁实施方案中单项工程和项目的对口申报工作,整合各部门资金,尽量向安置区倾斜.
深山区搬迁移民建房补助为人均4000元(其中:省级3500元,市级400元,县级100元).
对搬迁移民中的贫困户和特困户实行差别化扶持,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再分别按人均1000元和人均2000元给予补助;进城进园、乡集镇集中安置、中心村集中安置,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分别按人均2000元、1500元、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对移民的后期扶持要高度重视,制定长效帮扶计划,积极引导移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确保移民能够"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
第三节建设目标、任务和建设内容1.
建设目标.
在政府的扶持和群众努力下,通过以自然村或居住点为单位,将地处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的群众整体搬迁出来,逐步完善安置区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和必要的生活设施,基本解决移民的生产和生活问题.
确保搬迁人口生产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水平.
2.
搬迁任务.
2016—2020年全区实施搬迁扶贫1921户,8715人,其中贫困户357户,1111人,特困户57户,169人.
深山区搬迁105个村组,8180人,避灾移民搬迁7个村组,535人.
3.
主要建设内容.
以解决搬迁群众基本生产条件和生活设施为重点,主要包括安置房、基本农田和水利设施建设,交通设施、供水设施、社会事业设施、后续产业发展等.
(1)搬迁安置房工程.
建设50个集中安置点,其中:进城进园安置点1个、乡集镇安置点30个、村中心安置点19个,总建筑面积约42万平方米;(2)交通设施建设.
计划新建和改造安置点道路约40千米;(3)社会事业设施建设.
计划新建安置点文化、卫生、娱乐、健身等公共设施20处;(4)供水设施建设.
安置区要达到户户通自来水的标准,需安装自来水管道约20千米;(5)移民户后续扶持措施.
为解决搬迁群众当前生活困难和长远生计问题,计划对搬迁户年满16——50周岁的劳动力进行分期分批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培训总人数为500人.
计划对搬迁移民就业安置:就近安排进园区务工200人,鼓励和引导个人创业及从事服务业300人,从事马家柚、天桂梨、高山茶叶、大棚蔬菜、养殖业等扶贫产业1000人.
第四节政策措施1.
加大资金整合和政策支持力度.
区财政要统筹解决好移民建房补助资金和基础设施配套资金.
农业、林业、水利、农网改造、新农村建设、危旧房改造等涉农惠农资金,在确保资金性质、用途、管理要求不变的前提下优先申报移民安置点建设项目.
将移民集中安置点建设纳入全区总体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向安置点延伸,实现共享.
2.
强化用地保障.
把移民搬迁安置地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范畴.
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专项安排用地指标,并积极争取防灾、避灾专项用地计划,用于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
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实施贫困群众移民搬迁扶贫工程意见的通知》"搬迁移民扶贫集中安置点建设用地指标,由省、县两级按照各50%的原则专项安排解决"的政策.
3.
保障移民合法权益.
切实维护移民合法权益,在坚持和完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移民搬迁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经营权贷款抵押、担保.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鼓励搬迁户入股或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山林经营权,发展产业,增加收入.
依法保障移民对原居住地的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
移民搬迁户原宅基地可通过增减挂等依法、自愿、有偿退出.
4.
优化公共服务.
在城镇和工业园区安置的移民户可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子女教育、公共卫生、文化服务等基本权益,并可在过渡期间享受原户口的政策待遇,按规定享受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和国家惠农政策.
教育、卫计、文化、公安、民政等部门要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5.
完善社会保障.
落实支持搬迁移民的各项优惠政策,搬迁移民优先纳入城乡社保、医保、低保对象.
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城镇、工业园区集中安置的移民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6.
加大培训力度.
加强对移民搬迁的技能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把移民搬迁的技能培训和劳动力培训纳入"新型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万名工匠"和家政服务培训、"雨露计划"等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中,通过培训提升其就业创业能力.
加强对移民搬迁就业指导服务,帮助移民户在本地、本园区企业就地、就近就业.
第五章实施危旧房改造扶贫工程将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住房保障体系,优先安排农村危旧房改造指标,提高贫困户危旧房改造补助标准,对特困扶贫对象住房救助实行"交钥匙"工程.
积极稳妥推进贫困户危旧房改造工作,2020年底前全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安居问题.
第一节补助范围、对象及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范围为全区农村地区.
补助对象必须是户口为农村地区、家庭经济困难、住房困难的居民.
具体是:1.
根据经济贫困程度分为四类.
指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
分别由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认定,并填写《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相关内容.
2.
根据住房情况分为危房户和无房户.
危房户是指农村住房经技术鉴定为C、D级危房、且无其他自有房屋的农户(D级为整栋危房,C级为局部危房).
房屋危险程度由区级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工作人员上门入户认定,并填写《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相关内容.
无房户指无自有房屋可居住的农户.
无房情况由农户自报、"三榜公示"、房管部门核查等多项措施相结合认定.
第二节改造要求1.
改造方式.
拟改造的农村危房经鉴定为D级危房农户和无房户的应安排新建;鉴定为C级危房的必须维修加固(拆除新建的不得安排补助).
新建房屋坚持就地就近建设,并以分散分户改造和以农户自建为主,也可选择在集镇建房.
农村危房改造建房户较多的地方可规划集中建房.
自行实施改造确有困难的,可通过镇政府和村集体实施代建或"交钥匙工程",或者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安全的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等特别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不得用于支持购买城镇商品房,不得用于敬老院建设,不得以任何名义进城进园区集中安置.
享受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移民搬迁政策的,不得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2.
改造标准.
C级危房改造,必须在对危房主要危险构件全部甄别鉴定完成的前提下,逐项实施维修加固,切实解决其质量安全问题,确保加固改造后房屋达到15年以上安全期限.
D级危房拆除重建,要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
新建房屋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不得超过相关规定.
凡属于建房层数超三层、房屋建筑面积超过350平米等"超高、超大"情况的,不得享受补助政策,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3.
兜底保障解决特困农户安居问题.
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帮扶力度.
对于完全无经济能力和劳动能力、不能自建房屋的特困户,镇政府必须切实担负责任、实施兜底保障.
一是健全完善兜底保障机制.
各乡镇可因地制宜、结合实际,采取如"交钥匙"工程、盘活利用集体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切实可行的多种措施,实施住房兜底保障,帮助特别困难农户解决安居问题.
保障房屋农户无偿享有"使用权",村集体要加强管理.
二是严格兜底保障标准.
兜底保障措施应解决农户的基本安居需求.
对镇政府或集体实施"交钥匙"工程要明确建筑面积要求:1至2人户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50平米,3人以上不得超过80平米.
同时,要有住宿和生活功能齐全的独立空间,水电安装到位,达到基本装修标准.
盘活利用集体闲置公房和的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要做好修缮加固和功能改造,确保质量安全和使用需求.
第三节资金筹集与拨付1、资金筹集.
一是中央财政资金.
中央财政资金按户均1.
3万多元标准安排资金.
二是地方财政资金.
省县两级财政按户均5000元标准共同安排配套资金,具体为:户均省财政配套3000元、区财政配套2000元.
2、补助标准.
建档立卡特困户:每户补助3万元;建档立卡一般贫困户:每户补助2.
2万元,另外,区红十字会用社会捐助资金每户补助0.
5万元,乡镇用社会捐助资金每户补助0.
3万元.
维修加固房屋的:每户补助0.
5万元,若维修费用过大,可以适当提高补助金额,但最多不能超过1万元.
无经济能力和劳动能力的,要列为重点帮扶对象,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必要时采用"交钥匙工程"等方式,切实解决其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
3、资金拨付.
根据各乡镇实际规范补助资金拨付.
新建房屋的,补助资金要明确分阶段拨付比例(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资金拨付次数不得超过两次),经验收合格后二十个工作日内,要完成全部资金拨付到户.
对于计划脱贫户,开工后必须及时拨付不低于补助总额50%的资金,工程施工完成后便可申请竣工验收,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要拨付完全部资金.
维修加固房屋的,待加固工程完成后、经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全部拨付到户.
在拨付程序上,应由建设部门定期将核定的补助对象及补助资金进度款数额报送财政部门,区级财政部门及时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补助对象"一卡通"账户.
由村委会和补助对象签订协议实施"交钥匙"工程或代建(加固维修)的,补助资金可由区财政拨付至协议指定的第三方账户.
第四节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1.
明确任务、分解计划.
我区下达危房改造计划任务和实施方案后,各地要结合各乡镇实际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并将任务逐级分解到村、户.
2.
精准识别、确认对象.
有农村危房改造意愿的农户,自愿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按照村评议、乡复核、区级审定的"三级认定"和区乡村"三榜公示"程序,对其贫困类型和居住房屋危险等级等情况进行核查,筛选出初步名单,填写《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
其中,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对四类困难群众补助对象的相应身份类型进行认定,住建部门要对申请改造对象的住房安全情况进行鉴定,并在《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中分别予以确认.
各乡镇要规范简化危房鉴定和对象认定程序,经核查初步符合相关要求的,由区级政府牵头协调相关部门进行信息联审,确保对象精准.
名单确定后,需与建房对象签订协议,明确自觉履行遵守规划审批要求和拆除危房、腾退宅基地等责任义务.
3.
科学施工、狠抓进度.
对象确认后,要督促农户抓紧确认施工方案、进入开工阶段.
期间,区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乡镇政府要做好施工的组织调度和质量安全巡查指导,确保按质按量完工.
4.
检查验收、总结工作.
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要在春节前组织区级验收,按照工程检查情况填写《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验收表》.
验收合格并完成资金拨付的房屋,要在显著位置悬挂有"政府援建"字样和"民心图案"的长方体标识牌.
标识牌尺寸为28cm*20cm,材料为铜质或钛金,字体及图案为红色,挂牌所需费用由区级财政承担.
第五节工作要求(一)加强对象认定管理.
各乡镇要在此前建立四类困难对象台账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政策标准、认定程序,对补助对象进行核定把关.
农户有鉴定房屋要求的,住建部门要主动上门鉴定.
对老幼体弱、知识水平低下的特别困难农户,乡村干部要主动上门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优先安排,确保符合条件的不漏一户.
在区级认定环节,区级政府要牵头协调公安、房管、车管、工商等相关部门进行信息补充联审,并由区级审计部门进行事前审计、确定最终补助对象名单.
将享受过其他住房政策、另有自有住房的取消补助资格,对四类对象中发现名下有非小型生产用车辆、拥有规模以上工商企业产权或注册其法人的农户商请相关部门核定其对象身份类型,精准确认补助对象.
年度脱贫的危房改造户,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需向扶贫部门提交《退出贫困对象住房情况审核认定表》.
(二)加强资金运行管理.
各乡镇要按照《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克扣、挪用、套取补助资金.
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要加大对补助资金运行的监督检查,对于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执纪问责,典型案例要进行通报,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三)加强质量安全管理.
质量安全是农村危房改造的重点,工程施工要严格执行建筑工程相关技术规范.
各乡镇建设主管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通过编撰图集、技术推广、工匠培训等方式引导提升农村危房改造技术水平,重点加大对加固改造技术的技术推广和监管指导,切实提高农房加固改造后质量水平、确保达到15年安全年限.
另外,各乡镇要加强农村建房管理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农村建筑工匠执业资质和质量安全责任终身负责制,维修房屋要鉴定报告中主要危险部位、构件等内容在房屋显要位置挂牌公示,以备检查工程维修加固情况.
通过加强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实现全面覆盖、精准到位、便捷高效的质量安全检查,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新建房屋检查情况要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建房质量检查表》,维修加固房屋检查情况要填写《农村危房加固改造质量安全检查表》,并归入农户档案.
抗震设防烈度较高地区,区建设部门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落实抗震设防要求.
(四)加强建筑风貌管理.
加强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将农村危房改造等与乡村振兴战略、传统村落保护、客家民居建设、村庄治理等相结合,并从规划层面合理配置道路、供水、沼气、环卫等基础设施,另外将农村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水利、交通、农业等项目进行统筹整合,提升人居环境水平.
在农房单体建设上,要做好户型和外观设计引导,体现特色家园、致富田园、生态庭园、文化乐园、和谐乡村的良好风貌.
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审批管理上,要出台包含规划选址、建筑朝向、外观结构、层数面积等审批内容,体现风貌管控要求.
区、乡镇规划建设管理部门要根据相关情况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批登记手续,建立审批发证台账,规划审批内容要在现场挂牌公示并做好后续规划实施监管.
此外,要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新房建成后原有旧房要限时拆除.
(五)加强工作信息公开.
各乡镇要主动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内容、操作程序、对象审批、实施结果等信息.
要编撰政策宣传册,组织人员进村入户主动宣传.
要建立公开省、市、县、乡四级农村危房改造专线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咨询、申诉,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通过多措并举,积极营造阳光透明的良好工作氛围.
(六)加强农户档案管理.
要按照国家部委和省里的要求,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管理,实行一户一档.
档案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农户危房改造申请书、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农村危房改造建房质量检查表》、《农村危房加固改造质量安全检查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验收表,农户(夫妻)身份证、户口簿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残疾人等四类对象身份证件复印件,农村危房改造协议(含信息公开、拆旧还基等条款),危房改造前、中、后照片,《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复印件和其他要求所需资料等.
档案资料要逐级管理、专人负责、规范齐整.
在此基础上,做好农户档案信息化录入,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完整、准确录入至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
民政部门要按照农村危房改造要求,做好灾后倒房重建资料收集管理和信息录入,之后再移交建设部门存档备查.
各地要加强对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检查,提高录入数据质量.
第六章实施基础设施和村庄整治扶贫工程按照"五年决战同步小康"的战略部署,通过实施贫困村村庄整治建设工作,提升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确保27个贫困村有序脱贫摘帽,全面实现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上卫生厕、住安全房的愿望,贫困村网络通讯、卫生室、综合服务平台或综合文化活动室全覆盖,全面建成美丽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第一节核查调研,摸清底数"十三五"期间,就全区27个贫困村139个村小组通水泥路、土坯房和危旧房、基础设施条件、新农村建设、贫困发生率、是否需要移民搬迁等基本情况开展摸底,并在此基础上对贫困村小组区分为重度、中度、轻度三类贫困村小组.
设置贫困村项目规划分类表格,开展进村核查,做到摸清基本情况,找出问题差距,找准重点对象,为实施村庄整治做好准备.
第二节规划先行,分类实施根据贫困村实际情况,按照"整组推进、基础先行、改善面貌、提升功能"的思路,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扶贫工作队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确定整治建设具体项目,并在村级公示表决结果.
区扶贫和移民办组织专业人员对拟建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后形成"十三五"贫困村村庄整治建设规划及各年度项目计划.
区扶贫和移民办将项目规划按类别分解后送各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对贫困村项目规划方案进行修编再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最终确定"十三五"贫困村村庄整治建设规划.
按照项目规划内容,通过整合多方力量,筹措各类资金项目,在资金、项目安排等方面向27个贫困村倾斜,对27个贫困村小组按贫困程度分步先重度、后中度、最后轻度的次序依序整治第三节整合资源,统筹推进将贫困村村庄整治工程与农村清洁工程、美丽乡村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建设等工作相结合,整合资源,分工负责,统筹推进贫困村村庄整治工程.
1、与农村清洁工程相结合.
全区27个贫困村要完成"四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清庭院)、彻底清理乡干道及村内街道、房前屋后、村庄周边、公共场所的各类积存垃圾;清理村庄街道两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废弃建筑材料,清理村内散落粪堆、砖头瓦块等;清除庭院卫生.
"四化"(净化、绿化、亮化、美化)任务,村内要建立卫生保洁员队伍,有条件的村要打造绿化景观街道,建设安装线杆、路灯等亮化设施,实现村内主街到夜晚有照明.
2、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
以重度贫困村为重点,把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与建设"美丽乡村"的工作相结合,按照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七个好"(村庄规划好、建筑风貌好、环境卫生好、配套设施好、绿化美化好、自然生态好、管理机制好)目标,切实抓好贫困村村庄整治工作.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科学优化村庄建设发展规划.
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力争2017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25户以上自然村的道路硬化达到100%,基本解决贫困农村安全饮水问题,饮水安全达到100%.
完成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提升农村通信网络覆盖水平.
优先支持贫困村绿色生态环境保护和整治,土地整治项目优先向有条件的贫困村覆盖.
4、完善基本公共服务.
支持贫困村完成薄弱学校改造,普及义务教育.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让贫困地区群众享有全区同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健全农村低保、新农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就业援助、安全住房以及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福利补贴等社会保障体系,编密织牢基本民生的安全网.
加强社会管理、公共文化、广播电视等设施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七章实施电商扶贫工程以全区扶贫开发建档立卡系统中的一般贫困户和低保贫困户为重点对象,以持续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核心,扎实抓好党政推动、市场运作、基础配套、协会牵引、试点示范等关键环节的工作,从2015年到2020年,全区乡镇实现利用电子商务销售当地特色产品,交易额年均增长80%以上,全区27个贫困村宽带网络全覆盖.
全区各乡镇和贫困村基本普及电子商务应用,建成覆盖全区所有贫困村的村级电商服务站,贫困户能通过电子商务销售自产产品、购买生产生活资料的目标,保持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高于全区平均水平.
第一节主要措施1.
建立行政推进体系.
在区和乡镇分别建立健全电商扶贫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电商扶贫的协调指导、工作推进、检查考核等.
成立区和乡镇两级电商协会,形成政府部门、协会、驻村工作队共同推进电商扶贫的工作机制.
2.
建立网店服务体系.
完善区电商服务中心和村服务站功能及配套设施,整合资源,组建专业线上运营团队,主推我区特色优势农产品,帮助贫困户借助阿里巴巴"村淘"、京东商城、农村e邮、江西农家宝等平台销售农产品;贫困村每村要建成一个电子商务服务站,帮助农村残疾人、空巢、留守老人等贫困人群采购生活日用品等产品,将农产品销售出去,帮助创收,并提供在线医疗、健康咨询等服务;依托区电商创业孵化基地,为贫困村网商提供创业孵化服务,优先安置贫困户落户创业,为他们创造便利的创业条件.
3.
建立网货供应监管体系.
确定特色主业、主打产品,按照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销售的要求,加工适宜网络销售的优质产品.
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产业化经营,带动贫困户从事网货生产加工,建立完善的供应体系;认证一批网货供应定点企业,为网店提供充足丰富的货源;加强农特产品网货监管,指导企业、合作社和农户按标准种植、生产、加工、包装,从源头保证网货供应质量;抓好流通环节质量监管,建立网销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对流通环节进行监测,杜绝质量隐患.
4.
建立人才培训体系.
结合电子商务万人培训计划,与广丰电商学院等电商专业机构合作,开展面向贫困群体的专题培训,重点学习电子商务基础知识、网上开店及技巧、网购操作等技能,对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对象参加电商培训获得技能证的,按照"凭证补助"的原则,享受一定资金补助.
5.
完善帮扶政策体系.
帮助贫困户通过电子商务实现创业,整合各项扶贫政策资源,从免费培训、扶贫贴息、小额信贷、信息服务等各个方面,全方位、多角度帮助贫困群体、残疾人从事电子商务.
鼓励电商企业安排适当产品、适当岗位帮助贫困户实现就业,鼓励贫困户在网上开店创业.
6.
建立考核评价体系.
把电商扶贫纳入扶贫工作体系,与其它扶贫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建立电商扶贫统计通报制度,重点考核网店数、销售量、交易额及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外销农特产品,以及帮助贫困户增收脱贫的情况.
第二节重点工作1.
宽带网络建设.
区工信委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措施,推动光缆入乡、入村、部分光纤入户,行政村通宽带和贫困村互联网全覆盖.
2.
网店规模壮大.
采取教育培训、资源投入、市场对接、政策支持、提供服务等方式方法,帮助贫困户开办网店,销售农产品,每开一家网店给予贫困户适当补贴.
通过与当地电商龙头企业、网络经纪人、能人大户、专业协会开展贫困户网店"一对一"对接,帮助贫困户提高网店运营效益.
以"公司+基地+贫困户"的模式,让贫困群众更好地参与产业发展,更多地享受到电商发展带来的红利.
3.
网络品牌培育.
按照"一镇一产业""一村一品牌"的原则,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培育特色品牌.
支持农产品"地标保护""绿色""有机""无公害"等资质的申报认证,加强贫困村特色产品品牌化建设,提升产品品质、价值和知名度.
建立全区电商扶贫农特产品目录库,对全区优质特色农产品种养规模、产量产值、品质特色开展调查摸底统计,确定主导品牌,编制乡村特色主导产品名录.
4.
金融服务支撑.
将电商扶贫纳入电商信贷通支持范围,对开办网店、从事网货生产销售的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生产销售网货产品、带动效果明显(以销售贫困户产品为主)的企业和网店,优先给予5万至50万的无抵押、免担保、低利率的信贷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在贫困乡镇设立服务网点,村设立金融服务代办点,改善农村网店支付、结算等金融服务条件.
5.
试点示范引领.
2015年,要做好电商典型示范引领工作,各乡镇选择1-2个村,开展电商扶贫示范点建设.
通过发挥典型示范引领,加快电子商务向农村特别是贫困村覆盖.
通过扶贫试点,培育一批农村电商龙头企业、创业带头人.
第三节保障措施(一)组织领导.
成立电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全区电子商务扶贫工作.
区商务局、扶贫办负责工作推进,各乡(镇)和贫困村为具体实施单位,抓好电商扶贫各项工作的落实.
贫困村"两委"班子、双联单位和驻村工作队要配合做好电商扶贫项目实施、政策宣传、组织培训和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
(二)责任分工.
围绕做好电商扶贫工作,落实各部门的职责任务.
区商务局负责做好电商第三方平台引进、本土平台培育、网货促销、物流配送、人才培训、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区扶贫和移民办负责提供贫困村、贫困户的基本情况和需求清单,以及监督检查、年度考核等工作;区农业局负责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评价制度等工作;区工信委负责做好协调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网络等企业加快贫困村宽带网络建设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网上销售产品的资质认证、质量安全监管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大网络市场监管力度等工作.
(三)考核奖惩.
区商务局、区扶贫办等部门要建立健全电商扶贫部门协作机制,对电商扶贫工作进行季度检查、半年通报、年底考核,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全区电商扶贫成效突出的"明星网店"和"诚信网店",给予奖励.
(四)宣传引导.
加大电商扶贫的宣传力度,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主流媒体上开辟专栏,进行跟踪式专项宣传报道.
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灵活运用微博话题、微信栏目,对电商扶贫工作持续开展宣传报道.
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群众在电商扶贫中的重要作用,尤其要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电商扶贫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营造电商扶贫的浓厚舆论氛围.
第八章实施社会保障扶贫工程第一节强化城乡低保工作为切实保障和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2015年,根据上级规定,我区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240元,人均月补差达到165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5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60元.
2016年—2018年,根据全区农村人均纯收入增幅、农村人均消费支出增幅和物价上涨等因素,逐年提高农村困难群众和五保供养人员补助水平,促使其消除绝对贫困,做到精准救助与精准扶贫相衔接,实现扶贫支持和社会救助两条路径脱贫致富.
(一)精准确定保障对象.
按照"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和"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要求,2015年,上报区政府尽快出台《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通知》、《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上饶市广丰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体系,实行民政救济"纯低保户和五保户"全覆盖.
(二)严格落实操作规程.
严格执行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完善城乡低保对象认定条件和审核程序,做细做实低保基础工作,从严规范农村低保对象认定标准,实现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
(3)加强动态管理.
落实农村低保有效期管理办法,定期跟踪核查已保、拟申请对象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情况,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的及时增发、减发或停发低保金,做到救助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常态化,确保救助资金真正用于困难群众.
第二节不断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2015年,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对城乡医疗救助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全面形成以住院救助、大病救助、门诊救助,资助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居民医保,资助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定点医院同步结算的服务体系,城乡低保、五保对象取消病种限制,取消起付线,提高救助比例.
不断完善大病医疗救助制度,推进"费用+病种"的医疗救助模式.
2016年—2018年,根据我区预算资金增长情况,突出重特大疾病救助,逐步提高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重特大疾病患者的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切实缓解贫困家庭就医难和因病致贫的问题.
(一)资助参合.
对农村五保和农村低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其中农村低保对象全额资助.
(二)完善模式.
促进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间的有效衔接,简化救助程序,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三)扩大范围.
将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并视情况增加救助病种,制定更加优惠的特殊政策,提高救助水平.
(四)实施"救急难"和特别救助制度.
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及时给予救助,根据上级要求,尽快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完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全面推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第三节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一)帮扶对象和目标任务1.
帮扶对象经精准识别建档立卡信息录入的贫困残疾人.
2.
目标任务通过实施精准扶贫到户,找准扶贫对象、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责任、落实帮扶措施,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扶持、动态管理,使全区农村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稳定的制度性保障,社会参与程度和自身发展状况显著改善.
(二)实施三大助残扶贫工程.
即在三年时间内拿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80万元(每年60万元)实施助残扶贫工程,实现全县基本消除残疾人贫困户的目标.
1.
助残扶贫示范基地工程.
制定《广丰区助残扶贫示范基地管理办法》,选准一批具有产业优势、辐射带动性强、投资少见效快、发展发育良好的基地(企业),按照助残扶贫示范基地建设要求,促进助残扶贫示范基地超比例安置残疾人扶贫对象就业,对挂牌的助残扶贫示范基地按每安置一名残疾人就业给予一定的工资补助.
要求基地采取管道造血式扶贫,并通过金字塔式的逐年递增、分户带动模式扩大残疾人脱贫队伍.
2.
残疾人就业安置工程.
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残疾人专职委员、残疾人保洁员等方式,固定安置一批贫困残疾人就业,使他们达到稳定脱贫目标.
3.
残疾人自主创业工程.
对残疾人扶贫对象发展具有一定规模种植业、养殖业、来料加工业、家庭工业、"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及开办小店小摊服务业等项目,正常且合法经营6个月以上的,按其规模大小以"以奖代补"方式一次性给予就业创业补助,鼓励残疾人扶贫对象通过自主创业模式实现脱贫.
(三)完善贫困残疾人扶持政策.
主要是在残疾人扶贫对象基本生活兜底保障方面争取政策扶持,对残疾人扶贫对象户实行应保尽保,进行兜底保障和特别救助;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人,逐步改善供养条件;对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社会救助范围的残疾人,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和封顶线.
(四)实施残疾人民生工程.
主要是通过对残疾人扶贫对象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无障碍改造、精神病免费服药和免费住院治疗、残疾人代步车燃油补贴、阳光家园居家托养补贴及残疾人大学生助学、社区康复站建设等各项民生工程,帮助残疾人扶贫对象早日实现融入社会、同步小康的目标.
(五)开展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
帮助有劳动意愿且具备接受技术培训和能力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掌握1-2门实用技能,同时,注重结合残疾人自身生理特点,区财政、人保等部门加大对残疾人进入电商行列的扶持力度,大力发展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新理念、新业态、新空间,鼓励残疾人参与社会经济建设,改善残疾人就业状况.
(六)实施好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尽快完善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将之建设成集残疾人培训、聋哑儿童康复训练、孤独症儿童少年托养康复、医疗保健等为一体的高标准、综合性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康复、托养、护理等服务,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力度,加快形成多元化的残疾人服务供给模式.
第九章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紧紧围绕让农村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更好防病"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重大疾病救治制度,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和保障,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确保区、乡、村有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大力开展健康促进活动,加强贫困人口健康管理,不断提升贫困人口健康意识和防病知识.
到2020年,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第一节基本原则(一)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部署要求,落实各级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强化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确保健康扶贫工程顺利实施.
(二)坚持部门协作,群策群力.
卫生计生部门要始终把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贫困地区群众的健康权益作为扶贫工作的首要任务,会同扶贫、发改、财政、人社、民政等部门,通力合作,群策群力,建立协调高效的健康扶贫工作机制.
(三)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穿于健康扶贫工作始终,针对扶贫重点地区和重点对象,突出重点疾病和主要致贫因素,统一政策,统筹资金,重点向贫困群体、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倾斜.
(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健康状况,因地制宜制定政策措施,做到一户一档、一户一策,精确到户、精准到人,对支出型贫困,加大保障力度;对康复性需求,优化服务供给;对潜在性贫困,强化疾病预防;实行针对性、差异化、防治结合的健康扶贫策略.
(五)坚持遵循规律,务求实效.
以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为导向,加强调查研究,遵循医学规律,科学合理、精准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
以群众的受惠程度作为衡量健康扶贫工作的重要指标,加强考核评估,确保健康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第二节政策措施(一)财政资助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资助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参保.
贫困人口个人参保缴费所需资金,由区政府通过统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予以安排.
(二)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和门诊慢病保障水平.
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
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慢病补偿比例由40%提高到50%,年度封顶线由3000元提高到4000元.
(三)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偿比例.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原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下降50%,同时补偿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即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扣减起付线金额后,0元至5万元部分补偿比例由50%提高到55%,5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补偿比例由60%提高到65%,10万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由70%提高到75%.
(四)继续实施十类重大疾病免费救治.
继续实施"光明·微笑"(白内障、唇腭裂)工程、儿童"两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尿毒症免费血透、重性精神病免费救治、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手术、儿童先天性耳聋人工耳蜗植入及康复免费救治、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患者免费救治等重大疾病免费救治项目.
(五)继续提高15种重大疾病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原新农合)保障水平.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耐多药肺结核、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及地中海贫血等15种重大疾病,实行按病种定额救治,在二级和三级定点医院治疗,新农合分别按75%和70%补偿.
(六)推进单病种控费.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等9个病种,进行单病种控费,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七)建立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制度.
按照赣扶移字[2016]37号文件规定,以县(市)或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和未进入贫困户建档立卡系统的农村家庭低保人员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筹资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90元,所需资金由区级政府通过统筹财政涉农扶贫资金予以安排.
(八)加大民政大病救助力度.
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五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救助;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现行救助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予以救助;将五保、低保对象以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支出型大病救助范围予以救助.
(九)加强贫困残疾人健康扶贫工作.
对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开展康复知识培训,加强残疾人康复抚养中心建设,健全乡、村两级康复站点网络,提升基层康复服务能力,开展贫困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为贫困残疾人提供精准康复服务.
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提高贫困残疾人医疗保障水平.
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逐步实现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免费得到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
(十)切实控制医药费用过快上涨.
根据《关于印发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实施方案的通知》(饶卫字〔2016〕225号)文件要求,采取综合措施坚决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
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
(十一)设立扶贫病床(病房).
在区、乡两级医疗机构设立扶贫床位,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免挂号费、诊察费、检查费、床位费等相关费用,优化医疗服务.
区级医疗机构按总床位的5%左右设置扶贫病床,各乡镇卫生院设置扶贫病床不少于2张.
对扶贫病房增挂"扶贫病房"醒目标牌,将扶贫病床分解到相关临床科室,统一管理,动态调度,确保使用.
(十二)实行域内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
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在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定点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逐步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社会慈善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贫困患者只需负担自付医疗费用.
(十三)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提供健康管理和签约服务.
为每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建立规范化的电子健康档案,为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和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患者等人员免费提供健康体检、随访和转诊等服务,健康随访次数由每年4次增加到6次,有条件的地方适当增加体检服务项目.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点对象签约服务覆盖率达100%.
(十四)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实现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育龄妇女免费发放叶酸项目、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全覆盖.
实施失独家庭再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十五)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1.
加大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控力度及血吸虫病防治工作.
⑴做好晚期血吸虫病人医疗救治工作:对晚期血吸虫病人实施医疗救治补助标准为普通内科治疗每例不超过5000元;晚期血吸虫病门脉高压症并发上消化道出血、且无外科手术指征者和顽固性腹水等危重病人,每例不超过8000元;外科治疗每例不超过8000元.
在救治过程中,规范晚血报病、报账工作,提高救治质量,保证救治安全.
⑵做好在院麻风病人规范管理工作:根据上饶市政府第39次常委会研究决定及饶府办抄字[2010]228号文件精神,广丰区在院管理24名贫困畸残麻风病人每人每年生活费、服装费、后遗症治疗费用7700元,服务费3000元,合计每人每年10700元的费用标准,经费由区财政承担,列入预算.
2.
加强健康教育.
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健康教育处方等资料的发放,宣教资料不少于15种,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健康生活方式.
3.
加强爱国卫生工作.
加强乡级爱卫组织建设,成立爱卫会,设置爱卫办,扎实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定期开展爱国卫生月、春秋季公共卫生周、春秋季除"四害"等活动,提升居民健康意识,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卫生问题.
4.
加强肿瘤随访登记及死因监测,扩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覆盖面.
(十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加强公立医院以人才、技术、管理、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实施我区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三年行动计划,2016年-2018年每年选派市级公立医院骨干医师到全国知名医院进修培训,促进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能够承担域内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的任务.
加快推进远程医疗系统服务平台建设,建成远程会诊系统,保障群众能近距离享受到优质医疗服务.
(十七)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继续实施卫生计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区政府每年统筹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支持中心乡镇卫生院加强特色专科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使乡镇卫生院至少有2名医师、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掌握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常见病、多发病患者提供简便验廉的中医药服务.
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加强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中医药人员配备.
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
(十八)加强乡镇卫生院人才培养.
按照省、市要求,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
(十九)完善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人才招聘政策.
研究出台更加符合乡镇卫生院特点的人才招聘办法,有效解决基层卫生机构招人难留人难的问题.
(二十)落实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正式工作人员发放乡镇工作补贴,在乡镇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每人每月200元;在乡镇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300元;在乡镇工作年限满2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400元.
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经费,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二十一)加大对口支援力度.
加强临床薄弱专科、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重点支持域内发病率和近3年对外转诊率排名前五位的疾病病种对应科室的临床专科建设,力争使市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
(二十二)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实施订单定向培养乡村医生.
继续按照上级安排,实施订单定向培养乡村医生计划.
鼓励乡村医生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对取得学历的给予适当补助,提升乡村医生服务水平.
稳定乡村医生队伍,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
一是按规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二是落实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三是实施基药零差率销售补助;四是落实提高离岗退出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贴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8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300元,由区财政统筹解决;五是落实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医生岗位补贴政策,区财政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补贴.
(二十三)开展公有产权村卫生计生服务室标准化建设.
加大产权公有卫生计生服务室标准化建设力度,至2018年底,实现每个行政村(不含卫生院所在地)建设一所公有产权标准化村卫生计生服务室,改善村级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条件.
第十章实施教育扶贫工程通过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实现全区所有精准扶贫户学生应助尽助、应贷尽贷,不让一个精准扶贫户学生因贫失学.
着力构建覆盖全区所有精准扶贫户的扶智脱贫工作机制,促进精准扶贫户早日脱贫.
着力构建覆盖全区教育发展的倾斜扶持工作机制,保障精准扶贫户学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着力构建覆盖全区所有学段精准扶贫户学生的帮扶工作机制,确保贫困学生都能上学、上好学.
第一节教育资助一批1.
学前教育阶段.
对符合入园年龄,在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精准扶贫户幼儿予以资助,实现精准扶贫户学前儿童应助尽助.
2.
义务教育阶段.
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对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精准扶贫户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小学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每人每年1250元.
3.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
对就读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在校学生中录入江西省贫困学生信息库的精准扶贫户学生按照最高档标准优先资助.
4.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精准扶贫户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实现精准扶贫户中职学生应助尽助.
5.
高等教育阶段.
对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精准扶贫户学生,每人一次性给予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5000元.
为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就读的精准扶贫户大学生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实行财政全额贴息,贷款额度为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确保所有考入高等院校的精准扶贫户大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节学校免费一批1.
各幼儿园要对家庭特别困难的精准扶贫户学前儿童酌情减免保教费.
2.
各义教学校也要采取切实措施,免除精准扶贫户学生校服、保险、教学辅助资料等一切费用,确保每一名精准扶贫户学生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第三节财政支持一批1.
高中学校精准扶贫户学生学费减半,经费从区财政安排的干部帮扶对象每年每户1000元的资金总额中代付.
2.
对就读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精准扶贫户学生免除学费.
3.
优化调整贫困村学校布局规划.
以加快发展贫困村学前教育为目标,切实做好学前教育规划.
根据贫困村的自然环境、适龄人口分布等情况,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原则,优先支持贫困村利用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村小增设附属幼儿班,支持贫困村都建有一所普惠性、低收费幼儿园.
以提高贫困村义务教育水平为目标,切实做好义务教育规划.
按照保障义务教育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加强贫困村学校布局调整,合理规划设置贫困村义务教育学校,保留或设置必要的农村教学点,优先支持新建贫困村学校.
4.
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依托区职业中专(农民学院),开展精准扶贫户学生完成中专以上职业学历教育和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帮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实现就业、创业脱贫.
第四节社会资助一批1.
争取国家倾斜支持,引导社会各界捐资,多渠道筹集资金,通过广丰区教育基金会,资助具有本区户籍的精准扶贫户学生完成学业.
2.
各乡镇(街道)也要鼓励和发动当地创业成功人士募捐,筹集资金,成立教育基金会,对精准扶贫户学生给予资助.
第五节部门助学一批1.
区总工会"金秋助学",每年帮扶100名左右,录取二本以上院校在职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
2.
红十字会"教育扶贫",每年为广丰中学"宏志班"奖助学金20万元.
3.
团区委开展蒲公英圆梦大学、蒲公英困境青少年帮扶等活动;开展"团青心连心,点亮微心愿"活动,为贫困中小学生发放价值400元以内学习用品、衣物、自行车等物品.
4.
区妇联开展"春蕾计划20元捐"活动,帮助贫困女童顺利完成义务教育;开展"母亲邮暖包"行动,为贫困家庭子女发放日常生活用品、学习用品.
5.
工商联的"光彩事业促进会",通过企业老板、成功人士捐资筹款,每年资助5-10名高考入学二本以上特困精准扶贫户大学生.
6.
区民政局从临时救助资金中给予重度残疾或重大疾病家庭子女上大学资助3-9个月解困临时救助;鼓励慈善总会加大慈善助学力度,积极帮助贫困家庭的大学生完成大学学业.
对各部门的助学资金由区教育扶贫领导小组实行统筹管理,统一安排扶助精准扶贫户学生.
第十一章实施金融扶贫工程通过持续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促进信贷投入总量较快增长,全区支农贷款增速高于去年同期水平,金融扶贫精准度不断提高,信贷分类定向投入持续增加,金融精准扶贫成效明显.
实现走访全覆盖,摸清贫困户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贷款需求类型等基本情况,分门别类建立产业扶贫信贷通工作台账,为后续发放贷款提供信息参考.
人民银行广丰支行争取申请扶贫贷款,为扶贫户、扶贫产业减少信贷成本.
设立由财政出资12.
5%为风险缓释基金,撬动银行资金发放"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用于支持发展果茶蔬等农业产业或特色明显、见效快、可持续的其他扶贫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
第一节工作目标通过持续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促进信贷投入总量较快增长,全区支农贷款增速高于去年同期水平,金融扶贫精准度不断提高,信贷分类定向投入持续增加,金融精准扶贫成效明显.
一是实现走访全覆盖,摸清贫困户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贷款需求类型等基本情况,分门别类建立产业扶贫信贷通工作台账,为后续发放贷款提供信息参考.
二是人民银行广丰支行争取申请扶贫贷款,为扶贫户、扶贫产业减少信贷成本.
三是设立由财政出资12.
5%为风险缓释基金,撬动银行资金发放"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用于支持发展果茶蔬等农业产业或特色明显、见效快、可持续的其他扶贫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
第二节基本原则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扶贫攻坚工作部署,围绕脱贫目标,落实脱贫计划,统一工作步骤,强化工作措施,确保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协调有序开展.
(一)坚持金融政策与财政政策相结合原则.
以市场为导向,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以财政政策性扶贫资金为着力点,撬动银行信贷投入,充分激发扶持对象发展产业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贫困户量身定制金融产品,完善金融服务,提供金融支持.
(二)坚持重点扶持与区别对待相结合原则.
坚持重点扶持和区别对待相结合原则,支持贫困村主导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积极为贫困人口、扶贫户和农村创业人员提供资金支持.
加大对有发展意愿、发展基础和发展潜力贫困户的金融扶持力度,鼓励贫困户自主贷款、自主发展,优先扶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小微企业和积极履行扶贫责任的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共同脱贫.
(三)坚持精准操作与风险防控相结合原则.
完善思路、改进措施、创新方式,提高金融扶贫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各金融机构对已建档立卡的扶贫户进行评级授信,并综合考量其资产及经营状况进行金融扶持.
加强信贷风险防控,积极探索支农信贷与各类涉农保险业务的合作,鼓励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经营的产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小额信贷保险",拓宽"农业政策保险+农业商业保险"保障服务,建立贷款风险分散和化解机制,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第三节重点任务(一)实施货币政策工具使用精准扶贫.
一是坚持支农再贷款和扶贫再贷款投放与金融机构信贷定向投放扶持对象相结合,力争使货币政策支持再贷款投放量持续增长.
涉农金融机构使用支农再贷款发放扶贫贷款总量持续增长,且比例不低于50%.
二是全面落实差别化存款准备金动态管理政策,给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释放更多扶贫再贷款资金.
三是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向上级金融机构争取信贷规模配置、授信政策倾斜等方面的支持,争取更多信贷资金投向扶贫区,为加快扶贫开发提供资金保障.
(二)实施特色信贷投放精准扶贫.
一是对需要综合扶持的贫困户发放扶贫贴息贷款,解决贫困户产业发展问题是精准产业发展扶贫贷款.
扩大扶贫贴息贷款规模,以到户贴息贷款和项目贴息贷款扶持贫困农户和龙头企业.
二是精准集中供养建设项目扶贫贷款.
对需要救助和集中供养的贫困户采取多种形式支持集中供养建设项目实施,通过财政扶贫资金与信贷资金的对接,确保集中供养建设项目如期实施,解决此类贫困户基本生活保障.
三是精准助学创业贷款.
对需要从教育入手治本挖穷根的贫困户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创业促就业贷款,解决扶贫对象的教育和就业、再就业问题.
四是精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完善小额信用贷款机制,提高低收入贫困户申贷获得率,确保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占比逐年提高.
(三)实施财金融合精准扶贫.
加强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协调融合,推动整合各类财政奖补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
一是发挥政策的叠加效应和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创新互助资金管理模式.
根据省委、省政府加大信贷支持扶贫工作部署,财政出资12.
5%设立风险缓释基金,撬动银行资本发放"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用于支持发展果茶蔬等农业产业或特色明显、见效快、可持续的其他扶贫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二是探索开展信用贴息贷款模式.
由财政部门拿出一部分扶贫资金,对金融机构发放的扶贫信用贷款实行贴息,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
(四)实施农业产业链金融精准扶贫.
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鼓励引导龙头企业探索建立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通过采取"政府扶持+龙头企业带动+银行信贷支持"模式,推动建立农业产业发展基金,形成农业"产业链、资金链、价值链",解决农业产业发展融资难问题.
要以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为依托,引导和推进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建立担保基金或通过订单产业等方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为贫困户进行担保,发展产业链金融,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五)实施支付结算工具精准扶贫.
加快电子机具布放,优先在扶贫村布放自助电话终端、便民服务终端等基础金融服务设施.
在全区农贸市场、大集镇等规模较大的农村交易场所大力推广银行卡、手机银行等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全面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同时,在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拓展"便民支付+农村电商"综合超市,进一步改善农村地区支付环境建设.
鼓励金融机构在贫困村开办"惠农服务站"、"定时定点服务"等业务,实现金融机构网点覆盖全区23个乡镇(街道),金融服务、产品以及便民服务点覆盖全区行政村.
(六)实施金融宣传教育精准扶贫.
建立健全金融知识普及工作长效机制,成立由广丰区金融机构组成的集中宣教队和村组干部组成的日常宣教队,坚持金融专业人员集中宣讲与村组干部日常宣传有机结合,在农村贫困地区深入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努力实现贫困人口金融知识脱盲.
依托"金融惠民工程"、"送金融知识下乡"等项目,积极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就农村金融改革、小额信贷、农业保险、国债兑付、反洗钱等金融知识广泛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农户尤其是贫困户的金融意识以及运用金融杠杆发展经济的能力.
第十二章实施生态保护扶贫工程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保护与扶贫开发并重,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通过实施生态补偿、增加转移支付等方式,不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
第一节加强耕地整治和水土资源保护1.
开展农村耕地综合整治.
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向建档立卡的贫困村倾斜.
对确定实施项目的贫困村逐村制定实施计划.
加强田、水、路、林综合整治,采取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整治、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等措施,有效防治水土流失.
大力推进农村水电增效扩容、农田水利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土地开发和旱改水等项目,提高农田质量和产出效益.
合理安排贫困地区农村土地整治规模布局、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确保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效果,使贫困地区农村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优化,农村生产生活设施逐步完善,农村居住环境和生态环境显著提高.
2.
加强水土资源保护.
加强贫困地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建立和完善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对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整治的耕地,保持原承包权不变,继续由原承包人耕种;新增加的耕地,可留给村集体发展现代农业,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
加强我区范围内丰溪河、信江河等重点流域保护,全面实施军潭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重点推进铜钹山镇、横山镇两地信江源头保护区环境综合治理,依法取缔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排污口.
大力开展水生态文明村等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活动,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示范基地创建力度.
第二节加强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1.
实施森林质量提升计划.
鼓励规模经营,扶持种植大户.
充分运用林权制度改革的成果,引导森林质量提升林地使用权合理流转,鼓励有实力、懂技术、善经营的各种市场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承包、租赁、转让、股份合作经营等形式参与森林质量提升建设,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采取土地入股、产业扶贫资金入股等可能采取的方式参与森林质量提升建设,推进规模经营和标准化生产.
贯彻落实"谁造谁有,共造共有"政策,扶持种植大户和贫困户,以点带面,发挥辐射、示范作用.
在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中,吸纳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参与整地、栽植、抚育,助力贫困户增收脱贫.
2.
实施生态绿色产业计划.
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实施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低产低效林改造、风景林建设,实施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坡耕地综合整治重大生态工程,加快贫困地区生态修复步伐.
因地制宜,积极开展生态旅游、观光休闲农业,促进贫困人口增收.
积极组织动员贫困人口参与生态保护建设工程,强化生态环境改善与扶贫协同推进,提高贫困人口受益水平.
3.
实施生态补偿扶贫计划.
继续推进丰溪河水系流域生态补偿,巩固和完善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里的生态资金扶持.
继续实施45万亩的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健全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争取国家加大对贫困地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力度,逐步建立湿地保护机制.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贫困地区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给予补偿.
4.
发展特色基地扶贫计划.
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发展油茶、毛竹、马家柚等特色经济基地,使有林业生产条件和发展林业意愿的贫困户人均有1至2亩的经济林.
5.
实施生态保护人员扶贫计划.
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在天然林保护、公益林管护、护林防火、农村保洁、丰溪河水系打捞等生态保护用工中,优先聘用当地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每个行政村(居)摸排确定1家符合生态护林员、保洁员、打捞员条件的贫困户作为精准脱贫的工作任务,各乡镇、村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增加生态保护人员或以临时聘用的形式,使更多贫困人口受益.
对生态保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为专职生态保护人员每人配发工作服及个人防护用品.
6.
实施林业科技扶贫计划.
结合全区林业科技人员服务基层活动,深入开展一个专家结对一个贫困户、一个专家团队结对一个贫困村的帮扶行动;以贫困村和贫困户为重点,开展林业实用技术培训和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建立一批林业扶贫示范基地、示范村和示范户.
第三节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1.
加强贫困村村容村貌整治.
新农村建设项目重点安排在贫困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在贫困村实施.
完善村庄建设规划,加大贫困村生活垃圾治理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
开展以脏乱差治理、人畜分离、垃圾污水处理、村庄绿化为重点的环境突出问题整治,积极推进改水、改厕、改房等工程,加快乡村厕所的生态化改造及下水道管网建设,鼓励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乡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大力推进治弃、治污、治理乱搭乱建,保护历史遗迹、古树名木等人文自然景观,创建干净整洁、山清水秀的农村人居环境.
到2020年底,贫困地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全覆盖,贫困地区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达9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提高到70%以上.
2.
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加强指导,依法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
提高贫困村畜禽养殖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加强粪便及污染物的无害化处理,整合农村能源环保、畜禽标准化项目建设资金,用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力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粪便污水达标排放.
到2020年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不低于75%,中小型畜禽养殖企业综合治理率不低于55%.
3.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积极培育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高效农业,大力推广普及沼气利用、测土配方施肥、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及生物农药、病虫害生物防治等技术,合理、有序推进畜禽规模养殖、水产养殖,促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污染物达标排放.
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从源头环节加大对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种植业等重点污染源的环境监管力度,重点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源保护、乡镇违法排污企业整治、畜禽标准化建设等方面的环境执法检查.
第十三章保障措施第一节强化组织保障坚决扛起脱贫攻坚重大政治任务,强化部门推进、落实乡镇(街道)管理体制,建立落实台账,压紧压实责任链任务链,加大问责问效力度.
区级党委、政府承担主体责任,重在从当地实际出发,推动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部门、单位、乡镇(街道)抓推进和实施,重在做好脱贫攻坚政策承接、组织实施、分类推进等具体工作.
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有贫困村的乡镇党委政府每月至少召集相关人员专题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
贫困村支部书记主要工作就是抓好脱贫攻坚,每个月至少要有5个工作日用于扶贫.
区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聚焦脱贫攻坚,根据职责分工,找准位置,发挥作用,形成整体合力.
实施三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区委书记遍访27个贫困村,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驻村第一书记遍访贫困户,确保各项政策精准落地.
脱贫攻坚期内扶贫政策保持稳定,贫困村、贫困户退出后,相关政策保持一段时间.
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必须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发挥职能作用,凝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强大合力.
区直各行业扶贫单位要按照区委、区政府脱贫攻坚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制定完善配套政策举措,细化目标任务,研究制定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具体方案,强化组织实施.
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年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本部门本单位脱贫攻坚工作情况.
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全面强化贫困村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将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情况作为广丰区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
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贫困村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扶贫政策、落实脱贫任务、领导脱贫攻坚、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持续整顿贫困村软弱涣散党组织,2018年,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举,以换届选举重点难点村和贫困村为重点,进行全面排查整顿,坚持先整顿后换届,对完成整顿已换届的贫困村进一步巩固整顿成效,对未换届的贫困村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后再进行换届.
2019年开始,每年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排查,对存在带领群众致富能力不强、组织动员力弱等问题的贫困村软弱涣散党组织,加大整顿力度.
把扫黑除恶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防止封建家族势力、地方黑恶势力、违法违规宗教活动侵蚀基层政杈,干扰破坏村务.
选好配强贫困村党组织书记,重点从外出务工经商创业人员、大学生村官、本村致富能手、退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等人员中选配,本村没有合适人员的,从邻近强村干部中兼任、区镇机关公职人员中派任;对不胜任、不合格、不尽职的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坚决撤换到位.
强化贫困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对不重视贫困村党组织建设、措施不力的地方,要及时约谈提醒相关责任人,后果严重的要问责追责.
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工作,提高精准识别质量,完善动态管理机制,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剔除不合条件的人口,及时纳入符合条件但遗漏在外的贫困人口,及时帮扶返贫的贫困人口,确保应扶尽扶.
充分利用好扶贫开发大数据平台,将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与户籍、教育、健康、就业、社会保险、住房、银行、农村低保、残疾人等信息数据进行有效对接和比对.
完善贫困人口统计监测体系,为脱贫攻坚提供科学依据.
加强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数据和农村贫困统计监测数据衔接,全面、准确、及时反映全区贫困户收入状况和贫困村的贫困状况、变化趋势和扶贫成效,逐步形成指标统一、项目规范的贫困监测体系.
探索"智慧扶贫",建立脱贫成效巩固提升监测机制,对脱贫户实施跟踪和动态监测,及时了解其生产生活情况.
深化乡村扶贫工作站(室)功能应用,强化扶贫工作站(室)专职信息员队伍建设,做到脱贫攻坚期后站(室)设置不变、设备配置不变、人员落实不变、机制运转不变,保持基层扶贫工作的延续性.
第二节强化资金保障充分发挥政府投入在脱贫攻坚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坚持增加政府扶贫投入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重,积极开辟资金筹集渠道,建立投入稳步增长机制.
区财政每年预算安排时,原则上安排的扶贫专项资金不得低于上年水平,并根据财力增长情况和全区脱贫攻坚需要逐年增加.
盘活存量资金,实施沉淀资金归"零"行动.
切实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严格落实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配套资金的政策,确保整合资金围绕脱贫攻坚项目精准使用,提高使用效率和效益.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脱贫攻坚,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扶贫模式,支持引导市场和社会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形式,参与脱贫攻坚和扶贫项目建设.
继续修订完善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加强各类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按照"谁决策、谁管理,谁分配、谁检查,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验收"的原则,建立完善区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坚持扶贫项目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各级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
建立同级审(内审)机制,加强资金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定期分析账面资金,对审计结余、招标结余、立项重叠以及实施条件不成熟所造成的闲置资金,实行定期结算清理和回收再调整,防止资金沉淀闲置浪费和"跑冒滴漏",疏堵并举防范化解扶贫领域融资风险,确保扶贫资金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加大精准扶贫信贷投放,争取纳入扶贫再贷款发放贷款自主定价试点,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扶贫贷款规模,不断提高扶贫再贷款撬动比例.
支持农行、农商行、村镇银行等涉农银行机构发挥好网点优势,加大特色优势产业领域信贷投放;支持大中型商业银行完善普惠金融事业部体制机制,对贫困地区网点建设、信贷资源实施倾斜.
创新扶贫信贷产业和模式,推出针对特色产业以及电商扶贫贷、乡村旅游贷等扶贫信贷新产品,推广"企业+基地+贫困户""企业/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贫困户""金融+扶贫车间"等金融扶贫新模式,完善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
精准发挥扶贫小额信贷对产业的支持作用,规范贷款使用方向,注重贫困户的自愿参与,加强风险防范.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评级授信,对有效信贷需求做到应贷尽贷,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可办理无还本续贷业务,扩大"整村授信"业务运用范围.
对确因非主观因素不能到期偿还贷款的贫困户,可协助其办理贷款展期业务.
持续完善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机制.
建立和完善人民银行、银监、保险、扶贫、金融机构等参与的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联动机制,组织成立扶贫小额信贷协调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政策互动、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
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评级授信工作,成立评级授信工作协调小组,做到"应授尽授".
健全金融扶贫风险补偿机制,明确贷款风险补偿标准,建立基金动态补充机制,扶贫小额信贷、产业扶贫信贷通的风险补偿基金放大比例超过8倍及时足额补充到位.
有效落实扶贫贷款贴息制度.
推进"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站"建设,打造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平台,面向农户提供助农取款、金融精准扶贫、人民币反假、金融知识宣传等基础金融服务,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
实施农业保险扶贫,持续推进特色农业保险以奖代补工作、农业大灾保险试点,支持贫困地区开发特色农业险种,探索发展价格保险、产值保险、"保险+期货"等新型险种,开发物流仓储、设施农业、"互联网+"等险种,扩大贫困地区涉农保险保障范围,满足贫困户多样化、多层次的保险需求.
积极发展扶贫小额信贷保证保险,探索推广"保险+银行+政府"多方信贷风险分担补偿机制,继续推进保险资金支农支小项目试点,推动保险资金支持贫困地区实施精准扶贫.
鼓励公司、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建立或参与市场化运作的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和扶贫公益基金,充分汇集和利用资本市场的专业优势,向贫困地区聚焦发力.
继续引导公司结合自身特点,在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开展产业对接帮扶,增强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第三节强化科技创新和人才保障牢固树立科技扶贫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新动力的理念,鼓励支持科技单位和科技人才,将科技成果和先进实用技术,在贫困村转让转化和推广,提升科技帮扶力量.
组织动员学校、园区、龙头企业等作为帮扶主体与贫困村建立科技扶贫帮扶结对,选派科技特派员对接服务贫困村,实现科技特派员联系27个贫困村全覆盖,促进科技特派员与致富带头人、技术成果与贫困地区需求有效对接.
到2020年,实现科技服务在贫困村全覆盖,贫困村公民科学素质和生产技能大幅提高.
健全完善人才服务脱贫攻坚的有效机制,继续实施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组织动员和培育新型青年职业农民,鼓励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农业系列职称评审.
贫困村在县乡公务员考试录用中,拿出一定招录计划,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人员中定向招录公务员,从贫困村优秀村干部中招录乡镇公务员.
加强贫困村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回引本土大学生、高校培养培训、统筹招聘机制,为每个贫困村储备1至2名年轻干部.
加大在贫困村青年农民、外出务工青年中发展党员力度,力争每个贫困村每2年发展1名年轻党员.
发挥党员在脱贫攻坚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完善贫困村党员结对帮扶机制,鼓励党员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安排贫困户就近务工,带动贫困户入股分红.
全面落实贫困村"两委"联席会议、"四议两公开"和村务监督等工作制度.
第四节强化结对帮扶支持(一)扎实推进党政机关结对帮扶.
区直各结对帮扶单位要更加聚焦脱贫攻坚,更多聚集各类资源要素,更好履行结对帮扶责任,认真抓好《广丰区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贯彻落实,积极选派优秀过硬的中青年干部到贫困村参加驻村帮扶,实现贫困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全覆盖,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第一书记全覆盖.
强化结对帮扶单位的考核指导,对不胜任的及时召回调整.
派出单位要严格落实项目、资金、责任捆绑要求,加大保障支持力度,落实驻村帮扶干部有关补助政策.
深化中国社会扶贫网推广、应用和对接.
(二)扎实做好军队帮扶工作.
驻广部队要把扶贫帮困、助建老区作为深入推进军民团结的中心任务,继续开展结对帮扶贫困村活动,帮助培育退役军人和民兵预备役人员脱贫致富带头人.
(三)激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扶贫.
落实国有企业精准扶贫责任,引导企业通过发展产业、对接市场、安置就业等多种方式帮助贫困户脱贫.
深入推进民营企业"百企帮百村"和"广商回归、精准扶贫"行动,引导民营企业和广商商会积极开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公益扶贫.
组织民营企业在中国社会扶贫网上对接贫困户帮扶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大型民营企业通过设立扶贫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参与脱贫攻坚.
持续推进光彩事业,提高精准扶贫成效.
培育发展公益慈善、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领域的社会组织,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联系广泛、人才聚集、信息灵通的优势,广泛参与脱贫攻坚,有计划有重点地扶持一批社会组织参与扶贫的品牌性公益慈善项目.
落实社会扶贫资金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在精准扶贫上的优势和作用,支持统一战线参与脱贫攻坚.
发挥妇联、团委、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群团组织作用,聚集社会各方面资源助力脱贫攻坚.
积极引导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向贫困地区基层一线流动.
(四)大力开展扶贫志愿服务活动.
动员组织各类志愿服务团队、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开展扶贫志愿服务.
引导退休干部、退休教师、退休医生、成功企业家等各方人士支持家乡脱贫攻坚.
推进扶贫志愿服务制度化,建立扶贫志愿服务人员库,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组建常态化、专业化服务团队.
制定落实扶贫志愿服务支持政策,采取购买服务、提供场地、激励表彰等方式支持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发展,保障参与扶贫的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各项权益.
(五)全力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参与脱贫攻坚.
坚持扶志为先,强化教育引导和正向激励,鼓励各地创办脱贫攻坚"农民夜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组建"扶贫文艺宣讲队""精神扶贫工作队"等,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加强思想、道德、文化教育,弘扬自尊、自爱、自强精神,宣传表彰自强不息、自力更生脱贫致富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激发贫困群众自主脱贫的内生动力,解决"不想干"的问题.
坚持扶智为本,把智力扶持、人才培养、技能培训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统筹整合资源,发挥产业大户、创业能手、致富带头人等"田教授""农秀才"的头雁效应,通过"依托身边的产业、遴选身边的能人、传授身边的技术、带富身边的群众"模式,提高贫困户脱贫本领,增强"造血"能力,解决"不会干"的问题.
坚持扶勤为要,改进帮扶方式,加大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实施力度,动员更多贫困群众投工投劳,推广以表现换积分、以积分换物品的"爱心公益超市"等自助式帮扶做法,实现社会爱心捐赠与贫困群众个性化需求的精准对接,防止政策养懒汉、助长不劳而获和"等靠要"等不良习气,解决"不愿干"的问题.
坚持扶德为重,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选树一批文明村镇和星级文明户,推广"星级评比"等做法,引导贫困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等群众组织作用,探索打造"红黑榜""曝光台"载体、建立贫困户脱贫成效评分奖励制度、推行依法治懒模式等,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加强对高额彩礼、薄养厚葬、子女不赡养老人等问题的专项治理,推行将不履行赡养义务、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解决"不去干"的问题.
支撑文件:中央中央党史研究室《关于原中央苏区范围认定的有关情况》2.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地区[2014]480号江西、福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经国务院同意,现将《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快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对于探索革命老区扶贫攻坚新路子、推动实现跨越式发展、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江西、福建、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4]32号)精神,大力弘扬苏区精神,奋力攻坚克难,努力把原中央苏区打造成为革命老区扶贫攻坚示范区,全国有色金属产业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基地,重要的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以及红色文化传承创新区、著名生态和文化旅游目的地.
二、请江西、福建、广东省人民政府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各项建设任务.
要按照《规划》确定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空间布局和重点任务,有序推进重大项目和工程的实施,积极开展先行先试,探索体制机制创新.
《规划》涉及的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在实施中按权限和程序报批.
三、请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落实工作任务,加强协调指导和信息沟通,在政策实施、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帮助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四、我委将按照国务院批复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适时开展评估,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
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2014年3月20日3.
《广丰区贯彻落实〈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丰县贯彻落实〈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办发〔2015〕5号县委各有关部门、县直各有关单位:经研究同意,现将《广丰县贯彻落实〈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丰县委办公室广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月27日广丰县贯彻落实《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国务院批准的《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精神,落实《江西省贯彻落实〈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和《上饶市贯彻落实〈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部署,充分利用国家、省市支持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政策,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县上下要迅速行动起来,牢牢抓住国家支持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重大机遇,紧扣振兴发展任务,强化推进措施,以解放思想、创新创业为内生动力,全力对接长珠闽、融入大上饶,加快建设三省交界宜居宜业宜游山水园林城市、上饶中心城区副城和全省重要工业基地,开创广丰发展升级的新局面,全面实现我县苏区振兴发展.
到2020年,我县的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人均主要经济指标超过省、市平均水平;基础设施体系趋于完善;特色优势产业进一步提升;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中心城区聚集能力不断增强,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实现均等化,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二、主要任务(一)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以优势资源为基础,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全面衔接县18个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着力构建特色鲜明、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1.
积极发展优势特色农林业.
着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重点培育马家柚、天桂梨等主导产业,加快相应的仓储、物流、市场等建设;发展以铜钹山高山有机茶为主的茶业,推进全县相关乡镇标准化茶园建,加快建设茶业产品的交易、加工、会展、市场等建设;推进白耳黄鸡、有机蔬菜等地方农业特色产业发展.
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发展绿色食品制造加工业,全力支持东海食品、白云淀粉齐力实业、瑞光茶油等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着力提升农产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全力打造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特色农业示范点.
专栏1:特色农林业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工程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良种繁育基地有关乡镇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国土局县农发办发展马家柚产业重点打造洋口—枧底、芦林西坛两大万亩示范园;建成五条百里果业带.
加快建设农产品交易、办公及农产品会展、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为一体的马家柚交易市场及仓储设施,提高马家柚处理加工和储藏能力有关乡镇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发展毛竹产业支持全县毛竹低产林改造,到2020年,改造毛竹低产林5万亩有关乡镇县林业局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发展油茶产业实施油茶低产林改造工程和高产林示范工程,建设油茶种植加工基地有关乡镇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发展茶叶产业推进标准化茶叶园建设,重点打造铜钹山高山有机茶标准化基地.
加快建设茶业产品的交易、加工、会展、仓储、运输、服务为一体的茶叶综合交易市场有关乡镇县农业局县商务局发展中草药产业培育推广铁皮石斛、红豆衫等特色药材的种植加工;实施示范药场建设工程、中药材研发工程、精深加工工程有关乡镇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发展畜禽加工业推进白耳黄鸡原种场建设,加快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建设,提高畜禽良种率有关乡镇县农业局发展水产品加工业建设优质水产品加工基地,实施传统水产加工业改造,积极创建国家及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国家级水产种业示范区有关乡镇县农业局发展果蔬及花卉产业发展标准化设施蔬菜基地,推进特色林木、花卉苗木种植基地建设,培育龙头企业和交易市场,推进花卉苗木产业规模化有关乡镇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发展休闲农业利用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丰富的农业资源,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示范点创建活动,到2020年发展规模以上农家乐40家,休闲农庄10家,采摘园15家有关乡镇县农业局县旅游局培育发展家庭农场鼓励以家庭为单位建设家庭农场,全力创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有关乡镇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培育龙头企业和合作组织到2020年,发展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25家,农业合作组织350个有关乡镇县农业局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到2020年,建成1个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争取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有关乡镇县农业局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到2020年,农产品注册商标达到160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4个有关乡镇县农业局县工商局2.
提升发展现代产业体系.
坚持把培育壮大产业作为推进工业经济升级的关键.
按照"主攻金属新材料、黑滑石、卷烟制造三大主导产业;壮大家具制造、绿色食品制造、机械制造三大特色产业;提升纺织服装、纸业包装、烟花制造三大传统产业,发展新能源、电子制造、电动车生产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思路,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推进广丰卷烟厂技改搬迁,着力提高卷烟生产能力,力争达到年产能30万大箱的水平;引导金属新材料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大力发展钢、铜、铝、铂等有色金属深加工,打造国内重要的有色金属加工基地.
以黑滑石为主导,发展膨润土、莹石、石灰石等非金属矿产业.
以红木家具、木雕、橱柜为重要内容,以广丰红木家具特色产业基地和木雕城为平台,全力打造全国知名的"精品木雕集散中心".
以茂华纺织为主导,建设全国最大的再生棉纺织产业基地.
引导纸业包装产业发展,推进芦林纸业、裕丰纸业等重点项目建设.
把园区作为主攻工业的主阵地,加快"调园扩区"工作步伐,扩大园区建成区面积,着力打造千亿园区,以工业园区更名为经济开发区为契机,争创国家级经济开发区.
专栏2:产业发展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推进工业平台建设加快园区道路、信息、通讯、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功能配套,提升园区要素集聚能力、产业集聚能力、项目承载能力.
加快园区"调园扩区"工作步伐洋口镇芦林街道湖丰镇壶峤镇霞峰镇工业园区发展金属新材料产业引导新金属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大力发展铜材深加工,打造国内重要的有色金属加工基地工业园区及有关乡镇工业园区县商务局县工信委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发展黑滑石产业发挥广丰黑滑石原矿储量10亿吨的优势,在壶峤镇规划建设10平方公里的黑滑石精深加工产业基地,全力推进高档镁质瓷、电器陶瓷等项目建设壶峤镇工业园区县商务局县非金属矿产业办发展卷烟制造业推进广丰卷烟厂技改搬迁,着力提高卷烟生产力,达到生产三类以上卷烟.
到2020年,力争达到年产能30万大箱的水平芦林街道县商务局县规划局县国土局工业园区卷烟厂发展红木家具特色产业强化产业配套和专业化市场建设,重点建设广丰红木家具特色产业基地,到2020年,全面实现"531"总体目标,即入驻企业500家以上,从业人员3万多人,年产值超100亿元洋口镇县红木办县商务局发展绿色食品制造业以马家柚、天桂梨、白耳黄鸡、红薯、茶油家等丰富的农副产品资源为依托,加快发展绿色食品制造加工业,全力支持东海食品、白云淀粉、齐力实业、瑞光茶油、茗果科技等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全县工业园区县农业局发展机械制造产业培育发展重型机械、工程机械、汽配机械等机械制造业,推进徐工机械、华骏工程机械、奥通汽配零部件等项目建设工业园区及有关乡镇工业园区县商务局县工信委发展纸业包装产业引导纸业包装产业"高端化、品牌化"发展,加快推进芦林纸业、裕丰纸业技改等重点项目建设工业园区及有关乡镇工业园区县商务局县工信委发展新能源产业发展新能源电动车、锂电动力电池等新能源产品,推进力科电动车、凯特新能源电动车等重点项目建设工业园区及有关乡镇工业园区县商务局县工信委建设电子信息制造产业基地发展电子元器件、电子配件、软件开发、数码通讯、半导体照明等电子信息产品,推进电子信息制造产业基地建设,促进电子信息制造项目入驻霞峰镇工业园区县商务局县工信委建设再生棉纺织基地建设全力推进茂华纺织再新上200条再生棉纺织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全国最大再生棉纺织产业基地洋口镇工业园区县商务局县工信委3.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依托铜钹山丰富的旅游资源,以创建国家级健康养生示范区为抓手,把铜钹山建成为养生、度假、休闲的旅游目的地,打响"千年保护区、最佳养生地品牌";加快十都王家大屋、六石岩景区、卧龙生态度假村等旅游资源开发,进一步提升旅游发展潜力,推进旅游强县建设.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全力打造和实现"3+X"发展战略和目标,即"一园一城一基地"和电子商务进农村.
发展数码设备、精密紧固件、软件开发、手机配件等电子信息产品,推进电子信息制造产业基地建设.
注重推进会计、咨询、法律服务、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改造提升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家政服务等传统性服务业.
专栏3:现代服务业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旅游业创建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依托广丰区位优势和旅游资源,将广丰建设成赣浙闽皖四省交界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全县县旅游局县财政局4A级景区创建全力推进铜钹山景区创建国家级4A级景区铜钹山镇铜钹山镇县旅游局重点旅游景区合作全力推进铜钹山与三清山、龟峰、灵山、葛仙山等重点旅游景区的山水资源整合,打造一批精品旅游线路,建设生态旅游区,建立旅游联盟铜钹山镇铜钹山镇县旅游局创建乡村旅游示范县积极创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全县县旅游局县农业局铜钹山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珍稀植物园、红豆杉、白花岩、革命烈士陵园等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铜钹山铜钹山镇县旅游局建设九仙湖旅游服务中心建设九仙湖建设中心广场、商业美食、休闲设施、实景演艺广场和文化中心.
预计2020年建成后,年均接待游客量210万人次铜钹山铜钹山镇县旅游局推进九仙湖景区建设依托九仙湖的水体,整合军潭山、龟寿峰等自然山体资源,规划面积7平方公里铜钹山铜钹山镇县旅游局推进七星湖景区建设以七星湖为主体,包括周边林区和山庄,景色秀美,资源丰富,规划面积9平方公里铜钹山铜钹山镇县旅游局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推进红豆杉景区建设建设科技农庄、综合服务区、古树名树植物园,规划面积3平方公里铜钹山铜钹山镇县旅游局推进嵩峰六石岩、十都大屋旅游开发开发六石岩片区面积140公顷,十都大屋片区面积30公顷嵩峰乡嵩峰乡县旅游局金融业推动金融机构建设引导股份制商业银行、保险、证券、信托、金融租赁、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设立经营性分支机构.
推动后台服务中心、金融外包服务企业进驻.
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
支持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
鼓励发起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加快县农村信用合作银行改制成农村商业银行步伐全县县财政局县商务局人民银行金融办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协调金融机构加大资金投入,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和特色产业基金,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全县县金融办人民银行县银监办开展金融创新试点积极开展地方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全县县财政局县商务局人民银行县工信委金融办商贸物流业发展现代物流业支持中心城区建设区域物流节点,积极争取我县物流业纳入《江西省物流园发展规划》并予重点支持有关乡镇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建设物流平台加快推进骏龙物流基地、物流电商城等重点项目建设.
争取到2020年,县中心城区和符合条件的重点乡镇建成区域性物流中心有关乡镇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全力打造成集电商企业集聚、电商培训、仓储物流、TP运营等为一体具有现代气息的广丰电子商务生态产业园.
到2020年,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有关乡镇县商务局县工信委加强商贸专业市场建设重点推进挖掘机大市场、王洋大市场、建材家具城、广丰商贸城等专业商贸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有关乡镇县商贸局县建设局县挖办新兴服务业发展服务外包到2020年,争取创建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全县县商务局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建设服务业发展示范基地积极申报国家级服务业发展示范基地全县县商务局县发改委传统服务业做大商贸零售业优化城乡商业网点结构和中心城市商贸综合体布局,支持中心镇建成标准化农贸市场全县县商务局鼓励其它传统服务业发展积极发展社区养老、家政服务、社区照料和病患陪护服务等服务业态,创建一批居民服务示范社区全县县民政局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商品房开发到2020年,全县房地产开发面积累计达80万平方米.
推进锦绣江南、金色家园、蓝泊湾、龙华一品等项目建设有关乡镇县房管局(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适度超前的原则,推进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功能完善、安全高效、保障有力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1.
完善交通运输体系.
充分发挥我县地处赣浙闽三省交界的区位优势,积极发展交通运输业,完善公路网络,大力实施上饶—广丰—浦城高速、上饶—江山—丽水高速、广丰至上饶火车站快速通道等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提高国道、干线公路等级,完善农村公路网络,实现国、省干线公路和县乡公路的全面升级.
专栏4:交通基础设施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重点县乡公路改造到2020年,改造县乡公路总里程达250公里全县县交通局上饶—江山—丽水高速(广丰段)起点宁上高速鹅湖镇,经过广丰县洋口镇、少阳乡、五都镇、排山镇、东阳乡,终点浙江丽龙高速,广丰县境内全长50公里有关乡镇县交通局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上饶—广丰—浦城高速(广丰段)起点上饶东枢纽,经过广丰县壶峤镇、下溪镇、排山镇、五都镇、沙田镇、桐畈镇、至二渡关附近,终点福建浦城京台高速,广丰境内全长47公里有关乡镇县交通局快速通道项目(省道S201大畈-二渡关改线工程)全长约17.
2公里,其中:广丰县境内长4.
4公里,信州区境内长12.
8公里.
估算总投资7.
2亿元芦林街道县交通局苏塘—五都公路拓宽改造起点芦洲大道,经过丰溪街道、大石乡、五都镇,终点五都新黄线交叉处,全线总长8.
8公里,总投资2.
3亿元丰溪街道大石乡五都镇县交通局广丰县城西公路起点洋口镇五里村、经过霞峰镇公堂村、方村村、大石乡四公村,终点大石乡抱坞亭村,全长9.
5公里,总投资1.
3亿元洋口镇霞峰镇大石乡县交通局广丰县城东公路起点下溪镇太阳亭村、经过吴村镇河源村,终点吴村镇玉田村半档,全长7.
6公里,总投资0.
9亿元下溪镇吴村镇县交通局2.
提高能源保障能力.
加强能源设施建设,构建清洁高效、保障有力、安全可靠的能源体系.
加快推进大南50万伏变电站、霞峰22万伏变电站、五都11万伏变电站等一批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输变电工程建设.
大力开发风能、光伏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优化能源结构.
加快推进油气管道建设,完善能源输送体系.
推动创建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和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
专栏5:能源基础设施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大南50万伏变电站建设50万伏变电站大南镇县供电公司霞峰22万伏变电站建设22万伏变电站霞峰镇县供电公司五都11万伏变电站建设11万伏变电站五都镇县供电公司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乌尖畈11万变电站建设11万伏变电站丰溪街道县供电公司博山11万伏变电站扩容扩容变电站11万伏洋口镇县供电公司竹航山-收费站10KV双回路线路增加用电量350KV洋口镇县供电公司中国风力发电规划开发发电容量10万千瓦铜钹山镇中国风电集团大唐风力发电规划开发发电容量10万千瓦嵩峰乡大唐发电集团同景能源50MW光伏发电建设50MW光伏发电站横山镇少阳乡县发改委久顺科技30MW光伏发电建设30MW光伏发电站枧底镇县发改委晶科能源20MW光伏发电建设20MW光伏发电站排山镇县发改委丰能发电20MW光伏发电丰能发电20MW光伏发电大南镇县发改委管道燃气项目建设接收站、调压站、减压站、管网等县城区县城投公司3.
加快水利设施建设.
推进县城防洪工程、老城区泄洪工程、河堤防洪工程等重点防洪水利设施建设,提高中心城区、县城和重点镇防洪能力.
实施水资源配置工程,加快九仙湖引水工程和县城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
全力实施中小型病险水库、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加快推进饶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专栏6:水利基础设施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饶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15—2020年实施,设计灌溉面积32.
3万亩,灌区规划总干渠长140km,支、干、斗渠累计530km,项目总投资3.
35亿元有关乡镇县水利局水资源配置工程全力推进九仙湖引水工程建设,建成后能为县城供水16万吨/日有关乡镇县自来水公司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到2020年,全面完成条铺、铁山、岭底、芦林、三八、桐丰、野家岭塘、西里、东坞、双龙、牛家泥、许家桥、小弄、廿青岭、田棚、磨车坞、江家坞、石坞、大弄、白石井、上蓬、喉咙管、养家岭、二月弄、流坑水、老鹰岩、四角畈、跃进、柴狗塘、碧塘、龙坳坝、马家岭、祝家坞、前洋、横坑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有关乡镇县水利局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20年全部完成饶丰灌区胜利灌片、关里灌片、花厅灌片、丰溪灌片及小型灌区等末级渠系改造.
改造灌溉面积10万亩有关乡镇县水利局小型山塘整治2020年基本完成全县山塘整治工程专项规划中病险山塘整治任务,确保整治后山塘工程安全有关乡镇县水利局全县河堤防洪工程完成三都、六都、高厅、河北、罗城、湖丰等乡镇河堤防洪工程有关乡镇县水利局老城区泄洪工程对老城区泄洪工程的管道、管线进行改造县城区县城管局县城防洪工程工程涉及永丰街道、丰溪街道,共10个村(居),整治河道12.
8公里永丰街道丰溪街道县水利局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2014—2020年,全县累计治理水土流失80平方公里有关乡镇县水利局河堤涝区治理完成洋口、河北、桐畈等地区的河堤涝区治理,累计治理涝区面积达3.
7万亩洋口镇桐畈镇县水利局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利用黄尖山、石弄、甜坑弄、平原、石哈么、牛家泥等水库水源通过明渠和管道输送到水厂,管道建设长16.
6km有关乡镇县水利局4.
提升信息化水平.
加快实施数字城市、智慧城市等重大工程,加快光纤宽带网络建设,提高宽带网络覆盖面和宽带接入能力.
积极创建国家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县和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加快电子政务等公共服务信息应用平台建设.
专栏7:信息化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数字城市到2020年,全面建成数字城市有关乡镇县工信委县电子政务办智慧城市积极申报国家级智慧城市试点有关乡镇县工信委县电子政务办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全面启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到2020年全面完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任务县城县工信委县电子政务办光纤宽带网络建设大力实施"宽带中国"战略专项行动,到2020年,全县所有乡镇都有互联网宽带接口和学校等社会公益机构宽带网络接入,城市和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基本达到20Mbps和4Mbps全县县工信委县电子政务办"三网"融合到2020年底前,全县基本实现"三网融合"全县县工信委县电子政务办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到2020年,全面建成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全县县工信委县电子政务办(三)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坚持落实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加大生态建设与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提高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1.
加快绿色生态建设.
以建设生态广丰为中心,继续实施"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工程,进一步强化铜钹山国家森林公园、嵩峰六石岩和大南省级森林公园保护建设,巩固生态公益林和退耕还林成果工程建设.
专栏8:生态建设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五河源头生态保护区致力于保护好丰溪河生态环境和水质,争取将铜钹山、沙田等列入五河(信江)源头保护区铜钹山镇沙田镇横山镇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环保局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退耕还林工程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全县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生态公益林保护国家基本公益林19.
74万亩,省级地方公益林25.
26万亩全县县林业局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项目发展速生丰产林28万亩全县县林业局铜钹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规划建设保护区面积10800公顷,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和科研设备铜钹山镇县林业局铜钹山镇政府丰溪河流域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150平方公里全县县水利局2.
强化环境综合治理.
加大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完善全县生活垃圾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黑滑石基地污水处理厂、湖丰壶峤项目区污水处理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等环保设施建设,切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保持好良好的生态环境.
专栏9:环境综合治理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2015年完成丰溪河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全县县环保局县水利局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全面实施原中央苏区矿山环境整治规划,2015年启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全县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大气污染防治到2017年,县城建成区基本完成燃煤锅炉、窑炉的天然气替代改造任务县城区县环保局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5年,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到2020年,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全县县环保局县城管局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成污水处理能力为4万吨/日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和污水处理能力为3万吨/日的黑滑石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洋口镇县工业园区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镇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成广丰县垃圾中转站,到2020年城镇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达85%以上全县县环保局县城管局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到2020年,基本建成引九入城工程铜钹山镇县环保局县水利局重点湖泊治理加强军潭水库、七星水库、九仙湖等重点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争取纳入国家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范围铜钹山镇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扶持,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清理路边、沟边、屋边垃圾,全面消除农村卫生死角,促进农村卫生环境整治升级版.
全县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新村办加强环境监测进一步完善流域水环境、大气环境、农村面源污染、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等监测体系,建立跨区域环境监测信息共享、环境污染共同防治机制.
全县县环保局3.
提高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环保、节水等约束性条件.
大力发展节能服务产业,节约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矿产资源.
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和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
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提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资源利用水平.
专栏10:资源节约集约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以及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的实施办法.
全县县环保局县发改委县水利局县统计局县工信委节水型社会建设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源地保护和用水总量管理,每年创建5家节水型企业.
全县县水利局县工信委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争取国家试点积极争取国家"新能源光伏示范城市"建设全县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委县科技局积极争取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建设全县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委县科技局发展循环经济到2020年,工业园区全部完成循环化改造全县县发改委县工信委资源综合利用建立和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开展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到2020年全县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全县县环保局县商务局县国土局县工信委促进城市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利用率达80%以上全县县环保局县城管局(四)切实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着眼于民生保障,大力实施民生工程,推进扶贫开发,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1.
着力解决突出民生问题.
集中力量在农村危旧房改造、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农网改造、农村交通条件等方面加大资金投入,全面解决农村基础设施不完善问题.
加快完善低保、大病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障救助制度.
专栏11:突出民生工程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农村危旧房改造到2020年,全面完成土坯房改造有关乡镇县房管局保障性住房工程到2020年,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保障性住房任务,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有关乡镇县房管局棚户区改造工程对县域棚户区进行全面改造,提升城市整体管理水平有关乡镇县房管局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全县农村自来水工程,改善群众饮水条件.
全县县水利局农村农网改造到2020年基本完成10KV以下的农网升级改造,2015—2020年累计投资达5.
5亿元.
全县县供电公司25户以上自然村公路建设2020年,全县建设25户以上自然村公路总里程509公里全县县交通局25户以下自然村公路建设2020年,全县建设25户以辖自然村公路总里程130公里.
全县县交通局2.
加快发展教育事业.
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积极推进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努力构建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
加快推进城乡中小学新建、改扩建及校舍标准化建设,优化城乡中小学网点布局,均衡配置教育资源.
加快推进高中教育标准化建设,全力广丰中学新校区建设.
全面改善贫困地区农村义务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及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专栏12:教育事业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实现每个乡镇建成一所乡镇中心幼儿园目标.
全县县教体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化加快城区教育学校扩容及标准化建设全县县教体局全面改善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完成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和校舍安全工程,基本解决小学、初中寄宿生住宿问题,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有关乡镇县教体局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加快推进我县边远艰苦地区农村教师周转房宿舍建设有关乡镇县教体局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高中教育标准化建设完成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任务,全力推进广丰中学新校区建设有关乡镇县教体局职业教育能力建设推进县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建成涵盖数控、模具、服装、医护、幼教、计算机应用、平面设计、汽车维修、酒店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等10个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有关乡镇县教体局3.
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健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提高医疗卫生保障水平.
积极推进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卫生设施建设,推进县医院外科大楼、县卫生监督所及急救中心等县级医疗设施建设.
专栏13:医疗卫生事业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综合医院建设推进我县城市综合医院建设丰溪街道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级医院建设推进县医院外科大楼、县中医院综合大楼建设新增床位数500张;推进县卫生监督所及急救中心业务用房建设.
县城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开展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及培训建立县基本合理用药培训基地有关乡镇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推进洋口、下溪、五都、吴村、大南、丰溪卫生院搬迁工作,推进东阳、毛村、霞峰、沙田、枧底等卫生院扩建.
有关乡镇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村卫生室建设到2020年,全县223个村(居)全部完成村卫生室建设全县县卫生局4.
增强就业和社会保障能力.
加快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
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人口就业培训力度.
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落实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等优惠政策.
落实抚恤对象各项待遇.
做好社会保障一卡通推广工作.
专栏14: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2015年前实现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基本覆盖,其中五星级平台2015年达到30%,2017年达到60%,2019年达到90%,2020年达到100%全县县人社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人口就业培训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1千人以上,重点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
全县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县工信委落实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等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对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对回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支持,并建设相应的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等全县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委县金融办县人行建立社会保障一卡通力争2015年底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发放到位,将终端服务延伸到村居,让农户足不出村就可使用社会保障卡进行查询、缴费、取款等业务,真正做到利民、惠民、便民全县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局县财政局提高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到2015年原中央苏区新农合政府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政策范围住院费报销比例达到75%以上.
全县县卫生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提高社会养老保险水平实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应保尽保,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以及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到2020年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全县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完善低保、大病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合理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出台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政策文件,实现低保人员应保尽保.
全县县民政局县卫生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建设一所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每个乡镇建设一所敬老院全县县民政局县残联县财政局县发改委争取中央加大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支持争取中央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投资参照四省藏区等财力困难地区标准予以倾斜.
全县县房管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5.
加快发展文化体育事业.
深入挖掘传统文化底蕴,弘扬先进文化,提升整体文化品位,促进文化与经济和城市建设相融合.
加快推进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中心等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重点文物保护和修缮;加快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保护工作,促进我县文化体育事业大发展大繁荣.
专栏15:文化体育事业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城乡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县城建成一所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每个乡镇建成综合文化站、文化室(农家书屋),主要街道和人口集聚区建成阅报栏(屏)全县县文广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到2020年,全面实现原中央苏区户户通广播电视全县县文广局保护各级文物单位做好龙溪祝氏宗祠、管村管氏宗祠、廿三都万寿宫、社山头遗址、九仙山古城堡、天桂岩石刻、张叔夜衣冠冢等保护,积极争取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支持.
有关乡镇县文广局县文物管理所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加大对龙溪祝氏宗祠的建造技艺;五都蜡烛会;洋口海参饼的制作技艺;广丰县道教音乐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
有关乡镇县文广局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广丰县综合体育馆建设,每个乡镇建设一处公共体育设施.
全县县教体局县科技局6.
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全面实施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综合治理和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年).
通过加大移民扶贫搬迁、整村推进、雨露计划等投入力度.
加大扶贫资金统筹力度,引导民间组织和企业参与扶贫开发.
实现贫困现象显著改观,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专栏16:扶贫开发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教育扶贫工程每年选送40名贫困学生接受免费职业教育.
支持贫困地区开展职业教育实现就业脱贫试点.
全县县教育局县扶贫办就业扶贫工程实施"阳光"工程、"雨露"计划,每年培训劳动力1000人.
全县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县农业局易地扶贫搬迁积极完成铜钹山镇垦殖场和横山镇关里水库区域整体移民搬迁扶贫安置铜钹山镇横山镇县扶贫办县国土局县发改委产业扶贫积极争取上级产业扶贫资金,出台鼓励产业扶贫优惠政策.
全县县发改委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工信委定点扶贫实现原中央苏区所有省级贫困村定点帮扶全覆盖有关乡镇县扶贫办整村推进每年推进20个贫困自然村村庄整治,全面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有关乡镇县扶贫办县新村办(五)统筹城乡发展1.
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
按照打造三省交界宜居宜业宜游山水园林城市、上饶中心副城和全省重要工业基地的目标,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产城一体化、城景一体化.
遵循"分区定位、差异发展、组团开发、协调推进"的原则,优化中心城区空间开发建设强度和时序.
科学实施"开发城北、拓展城西、优化城南、辐射城东、提升城中"的发展战略,促进中心城区由拉大框架向完善功能转变、由扩大规模向做优环境转变、由做旺人气向做实产业转变,全力打造30多平方公里的县城核心区建设,不断提升中心城区核心集聚力和辐射带动力,不断推进城建格局升级.
专栏17:中心城区建设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强城镇公共交通、供电、供排水、供气、园林绿化、污水垃圾处理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设施保障水平.
县城县建设局县规划局县环保局县城管局城镇公共能力提升工程优化教育、医疗、科技、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提升城市功能.
县城县建设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文广局县科技局地下排水管网改造改造地下排水管网长8公里老城区县城管局老城区背街小巷综合改造项目范围涉及10个社区83个里弄小巷.
老城区县城管局城市公园建设推进竹航山、王贞白、水尾山、中洲岛等公园建设,打造更宜人居现代城市县城县城管局县建设局丰溪河湿地公园推进湿地保护保育区、湿地生态休闲区、湿地宣教展示区、服务管理区等设施建设.
县城区县水利局光阴文化主题园建设王贞白纪念馆、王贞白广场、光阴文化长廊、光阴文化公园等设施建设.
县城区县文广局县旅游局丰溪河两岸三、四期综合改造两岸沿河路栏杆、人行道、绿化、河堤综合改造,长2.
8公里.
永丰街道芦林街道县城管局2.
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强化村庄环境整治,开展进村道路绿化和庭院绿化,建设环村绿化带,因地制宜开展垃圾集中处理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加快农家书屋、农村网吧等文化设施建设,丰富农民业余文化生活.
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方式,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专栏18: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村庄环境保护加强环村绿化带建设,大力推广清洁厨房、卫生厕所,因地因地制宜开展垃圾集中处理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每年支持50个自然村村容整治.
全县县新村办农家书屋建设每个行政村建成1个以上农家书屋全县县文广局农村信息惠民工程到2020年,支持每个乡镇建立信息服务站、行政村建立信息点和农产品信息栏,20户以上自然村通宽带,农业信息入户率超过50%.
全县县工信委县文广局农村社会管理方式创新每年支持50个农村基层党组织、10个农村社区建设,培训农民1000人次全县县委组织部县农工部县人社局县民政局3.
推进城乡一体化.
建立城乡规划协调机制,优化县域城镇、农村村落、基本农田布局.
推动城镇公共设施网络向乡村延伸,规划建设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设施.
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促进城乡居民在就业、就学、就医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专栏19:城乡一体化发展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加强城市控制性详规和村镇规划对接,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全县县规划局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制定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实施方案,优先支持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大项目建设全县县发改委县建设局户籍制度改革出台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意见,积极放开中心城市落户制度,全面开放县级城市和建制镇落户制度;逐步实现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到2020年前基本建立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
全县县公安局(六)推进改革创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
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开展相关试点,大胆先行先试,激发发展的内生动力.
专栏20:改革创新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除国家明文规定的外,凡是企业投资项目,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不再审批.
建立与省、市间联网审批信息平台.
全县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工信委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全面向社会资本开放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领域,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
全县县工信委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建立现代市场体系打破地区、行业、所有制之间市场壁垒,实行统一市场准入制度.
积极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落实国家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措施,削减资质认定项目,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
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
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类规定和做法.
按照国家统一政策,开放竞争性环节价格.
建立矿产资源市场体系.
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流转机制和交易平台.
全县县发改委县工商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建立市、县、乡三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
全县县发改委县国土局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出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2020年完成任务全县县林业局县财政局推进水利工程产权制度和水权制度改革出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和水权制度改革方案,2020年完成改革任务全县县水利局县财政局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
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取消以药补医,建立医疗绩效考评体系和薪酬制度.
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
鼓励社会办医.
全县县卫生局县发改委社会保障领域改革完善个人基本养老保险账户,健全激励机制.
健全社会保障财政投入制度,完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
制定实施免税、延期征税等优惠政策,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推进城乡最低保障制度统筹发展.
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
完善城镇"三无"特困群众供养政策,建立供养标准正常增长机制全县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农村经营体制改革探索农村土地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
构建新型农村经营体系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力,发展农民股权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全县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城镇建设融资体制改革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
构建"市政债+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公共投资筹资制度,创新支持社会资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运营机制.
鼓励、引导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
全县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人行县建设局干部考核改革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任期重大资源环境损害责任终生追究.
全县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县环保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局生态公益林林木蓄积量增长激励机制试点研究出台激励机制等政策文件,对重点水土流失区新增蓄积量予以奖励.
全县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开展节能、碳排放权、水权交易试点积极争取开展节能、碳排放权、水权交易试点全县县发改委县水利局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金融创新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的前提下,大胆开展金融改革创新.
全县县财政局金融办县人行农村金融创新探索开展对果园、林地、水面、养殖场、宅基地、农民自留地、农民自建房等农业资产的产权证明和抵押登记方式,充分发挥农业资产的融资功能.
全县县财政局金融办县人行(七)争取政策支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的政策,切实用好用足对原中央苏区财税、投资、金融、产业、国土资源、生态补偿、人才、对口支援等各项扶持政策,积极争取落实《规划》新增的优惠政策.
专栏21:争取政策支持重点任务任务目标要求责任部门全面贯彻落实《意见》赋予的扶持政策梳理提出尚未落实的政策目录,加大争取力度,争取2015年前全面落实县苏区办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国外优惠贷款等资金时,参照执行西部地区政策2014年落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进一步加大对公路、铁路、水路、民航、水利等建设项目的投入力度争取国家安排相关投资计划时对原中央苏区给予倾斜县发改委县交通局县水利局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对包括省级高新区基础设施在内的规划实施重点项目安排专项贷款争取从2014年起,国开行安排专项贷款县人行县金融办加大中央地质勘查资金、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资金的投入争取国家安排资金时对原中央苏区给予倾斜支持县国土局矿业权所得价款地方分成部分由省市县国有地勘单位按一定比例分配,县分成部分要充分照顾矿业权所在地镇村利益2014年出台文件,明确操作办法县国土局县财政局任务目标要求责任部门实行土地差别化政策争取国家安排原中央苏区新建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公路升级改造用地指标县国土局县交通局依法依规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十三五"期间完成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工作县国土局推进中央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对口支援原中央苏区县工作2014年出台对口支援实施规划,每年组织开展对口支援工作督查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争取符合条件地区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争取国家将信江源头和以武夷山脉为核心的区域中部分县纳入范围县发改委县环保局争取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纳入省重大项目调度会积极引进世界500强、国内200强、大型跨国公司、行业龙头企业等在我县投资建设重大项目县发改委县商务局三、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广丰县苏区振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广丰县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办公室,县有关部门确定专职人员从事苏区振兴发展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苏区振兴发展的指导和统筹协调,研究解决苏区振兴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二)落实部门责任.
县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本行业推进机制,落实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
要充分发挥对上对下衔接和行业推进的统筹作用,积极争取国家部委、省市有关部门在政策实施、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支持;各部门在编制本行业规划时要将《规划》确定事项纳入规划范围,在安排年度计划时优先考虑《规划》确定重点任务.
(三)加强协调调度.
县苏区办要建立健全日常协调机制,定期调度苏区振兴工作实施情况,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重要发展指标的调度,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建立与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县部门之间的沟通协商机制,完善专题协调会议制度.
(四)狠抓督促落实.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将苏区振兴工作纳入督查范围,会同县苏区办,定期对有关部门组织综合或专项督查,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发现问题,抓好整改.
4.
《关于着力推动广丰原中央苏区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着力推动广丰原中央苏区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办发〔2015〕11号各乡镇(街道),区委各有关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经研究同意,现将《关于着力推动广丰原中央苏区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上饶市广丰区委办公室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6月26日关于着力推动广丰原中央苏区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确保与全国、全省和全市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在新的起点上扎实推进广丰苏区加快发展,按照市领导小组文件《关于着力推动上饶原中央苏区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打好民生改善攻坚战,全面提高苏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一)加大精准扶贫力度把扶贫攻坚作为提高贫困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第一民生工程",着力实施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按照"摸清底数、区分类型、找准问题、分类施策"的要求,坚持治标与治本结合、输血与造血并举,开发扶贫与保障扶贫两轮驱动、区域发展与精准扶贫统筹推进,精准有力地开展产业扶贫、移民搬迁扶贫、教育扶贫、就业扶贫、保障扶贫、金融扶贫六大扶贫工程.
加强扶贫开发资金整合和监督管理,确保扶贫资金使用效率.
到2018年,力争全区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贫困村脱贫摘帽取得突破性进展,2019-2020年,进一步巩固发展精准扶贫攻坚战成果,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确保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共奔小康不掉队.
扶贫开发重点任务目标要求责任地区责任部门产业扶贫建议上级在安排产业扶贫资金时向原中央苏区倾斜,积极争取产业扶贫优惠政策全区区扶贫办区工信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等移民搬迁扶贫每年搬迁贫困人口680人以上有关乡镇区扶贫办区发改委区国土局等教育扶贫工程每年每乡镇选送3-5名,共80名贫困学生接受免费职业教育.
支持贫困地区开展职业教育实现就业脱贫试点有关乡镇区教体局区扶贫办等就业扶贫工程继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雨露"计划,每年培训劳动力1000人全区区扶贫办区农业局区人社局等保障扶贫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让扶贫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和"老有所养",进一步健全医疗保障制度全区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发改委区扶贫办各乡镇配合金融扶贫确保贫困对象所从事的种植业、养殖业以及其他相关行业发展的小额贷款和资金保障,以增强其自我发展的能力有关乡镇区金融办区财政局区农工部区扶贫办(二)着力解决突出民生问题集中力量在农村危旧房改造、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农网改造、农村交通条件等方面加大资金投入,全面解决农村基础设施不完善问题.
民生工程重点任务目标要求责任地区责任单位农村危旧房改造到2018年,全面完成土坯房改造有关乡镇区房管局保障性住房工程到2020年,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保障性住房任务,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有关乡镇区房管局棚户区改造工程对区域棚户区进行全面改造,提升城市整体管理水平有关乡镇区房管局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全区农村自来水工程,改善群众饮水条件全区区水利局重点任务目标要求责任地区责任单位农村水质安全监测到2020年完成原中央苏区监测体系建设.
全区区卫计委、区水利局等农村电网建设到2020年基本完成10KV以下的农网升级改造,2015—2020年累计投资达5.
5亿元.
全区区供电公司农村道路建设到2020年,全区建设25户以上自然村公路总里程509公里;到2020年,全区建设25户以下辖自然村公路总里程130公里.
全区区交通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等改善特殊困难群体生活将原中央苏区"两类"人员纳入抚恤补助范围,出台退伍红军老战士、失散红军等人员遗孀定期生活补助政策,启动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残疾人就业援助工作,优先支持重度贫困残疾人.
全区区民政局(三)切实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积极推进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努力构建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
加快推进城乡中小学新建、改扩建及校舍标准化建设,优化城乡中小学网点布局,均衡配置教育资源.
加快推进高中教育标准化建设,全力推进广丰中学新校区建设.
全面改善贫困地区农村义务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及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教育事业重点任务目标要求责任地区责任单位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实现每个乡镇建成一所符合省定标准的乡镇中心幼儿园目标全区区教体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化加快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扩容建设及新网点学校标准化建设全区区教体局全面改善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完成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和校舍安全工程,基本解决小学、初中寄宿生住宿问题,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有关乡镇区教体局重点任务目标要求责任地区责任单位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加快推进我区边远艰苦地区农村教师周转房宿舍建设有关乡镇区教体局高中教育标准化建设完成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任务,全力推进广丰中学新校区建设有关乡镇区教体局职业教育能力建设推进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建成涵盖数控、模具、服装、医护、幼教、计算机应用、平面设计、汽车维修、酒店管理、市场营销、红木雕刻、电子商务等11个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有关乡镇区教体局健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提高医疗卫生保障水平.
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卫生设施建设.
推进区医院外科大楼、中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和中医养生中心等区级医疗设施建设.
医疗卫生事业重点任务目标要求责任地区责任单位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体系建设推进我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实施区人民院外科大楼、区中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和中医院康复健康中心及中医养生中心项目建设,新增床位数500张,力争2016年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病床数达到全省平均水平,2020年达全国平均水平;推进区卫生监督所、急救中心、农医中心及疾控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区城区卫计委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开展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及培训建立区基本合理用药培训基地有关乡镇区卫计委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推进洋口、下溪、五都、吴村、大南卫生院搬迁工作,推进东阳、毛村、霞峰、丰溪、沙田、枧底、芦林、泉波、壶峤、湖丰、横山等卫生院扩建有关乡镇区卫计委区财政局区发改委计生能力建设2015年完善机构整合工作、改善业务用房和装备条件,支持妇幼和计划生育机构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全区区卫计委(四)筑牢社会保障底线.
加快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
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人口就业培训力度.
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落实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等优惠政策.
落实抚恤对象各项待遇.
做好社会保障一卡通推广工作.
完善低保、大病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等保障制度.
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2015年前实现标准化的乡(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全覆盖,其中五星级平台2015年达到30%,2017年达到60%,2019年达到90%,2020年达到100%.
全区区人社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人口就业培训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1千人以上.
全区区人社局区扶贫办区工信委落实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等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对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对回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支持,并建设相应的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等,重点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
全区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委区金融办人民银行建立社会保障一卡通力争2015年底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发放到位,将终端服务延伸到村居,让城乡居民足不出村就可使用社会保障卡进行查询、缴费、取款等业务,真正做到利民、惠民、便民全区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卫计委区财政局提高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到2015年原中央苏区新农合政府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政策范围住院费报销比例达到75%以上.
全区区卫计委区人社局区财政局提高社会养老保险水平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加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工作,按政策规定提高城镇职工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全区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社会福利体系建设2020年前建设一所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每个乡镇建设一所敬老院,基本解决特殊困难对象中孤老残优抚对象的集中供养问题.
全区区民政局区残联区财政局区发改委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完善低保、大病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合理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出台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政策文件,实现低保人员应保尽保.
全区区民政局区卫计委区人社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争取中央加大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支持争取中央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投资参照四省藏区等财力困难地区标准予以倾斜.
全区区房管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二、打好产业发展攻坚战,切实增强苏区振兴"造血"功能(五)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
以优势资源为基础,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全面衔接区18个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着力构建特色鲜明、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1.
积极发展特色农林业.
着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重点培育马家柚、天桂梨等为主的现代果业产业,推动葡萄、杨梅蓝莓等其他果业适度规模发展,加快仓储、物流、市场等建设,推进果品加工业的发展,提升产业效益;发展以铜钹山高山有机茶为主的茶叶产业,推进全县主产乡镇标准化茶叶园建设,加快建设茶业产品的交易、加工、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白耳黄鸡、发展以绿色无公害蔬菜、有机蔬菜等地方农业特色产业发展.
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发展绿色食品制造加工业,全力支持东海食品、齐力实业、瑞光山茶油、林氏有机庄园、绿丰实业、华文农业、黑珍猪养殖等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着力提升农产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全力打造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特色农业示范点.
特色农林业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工程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良种繁育基地有关乡镇区农业局区水利局区国土局区农发办发展果业产业重点打造洋口—枧底、芦林西坛两大万亩示范园;建成五条百里果业带.
加快建设农产品交易、办公及农产品会展、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为一体的马家柚交易市场及仓储设施,提高马家柚处理加工和储藏能力,、引进果品深加工.
有关乡镇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商务局区农发办发展毛竹产业支持全区毛竹低产林改造,到2020年,改造毛竹低产林5万亩有关乡镇区林业局发展油茶产业实施油茶低产林改造工程和高产林示范工程,建设油茶种植加工基地有关乡镇区林业局区农业局发展茶叶产业推进标准化茶叶园建设,重点打造铜钹山、横山、嵩峰、东阳四个乡镇高山有机茶标准化基地,带动辐射全县茶叶产业发展.
加快建设茶业产品的交易、加工、会展、仓储、运输、服务为一体的茶叶综合交易市场.
有关乡镇区农业局区商务局区农发办发展中草药产业培育推广铁皮石斛、红豆衫等特色药材的种植加工;实施示范药场建设工程、中药材研发工程、精深加工工程有关乡镇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发展畜禽加工业推进白耳黄鸡原种场建设,加快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建设,提高畜禽良种率,加强牛羊产业及特种养殖业的发展.
有关乡镇区农业局发展水产品加工业建设优质水产品加工基地,实施传统水产加工业改造,积极创建国家及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国家级水产种业示范区有关乡镇区农业局发展果蔬及花卉产业发展以洋口、丰溪、五都、横山、嵩峰等五个乡镇标准化设施蔬菜基地,发展以绿色无公害、有机蔬菜为主的蔬菜产业.
推进特色林木、花卉苗木种植基地建设,培育龙头企业和交易市场,推进花卉苗木产业规模化.
有关乡镇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发展休闲农业利用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丰富的农业资源,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示范点创建活动,到2020年发展休闲农业园区50个,休闲农庄160个,农家乐180个,采摘园15家.
有关乡镇区农业局区旅游局培育发展家庭农场鼓励以家庭为单位建设家庭农场,全力创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有关乡镇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培育龙头企业和合作组织到2020年,发展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5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80家,农业合作组织600个有关乡镇区农业局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到2020年,建成1个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争取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有关乡镇区农业局区科技局区农发办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到2020年,农产品注册商标达到160个,地理明证商标4个有关乡镇区农业局区工商局2.
促进产业体系发展升级.
坚持把培育壮大产业作为推进工业经济升级的关键.
按照"主攻金属新材料、黑滑石、卷烟制造三大主导产业;壮大家具制造、绿色食品制造、机械制造三大特色产业;提升纺织服装、纸业包装、烟花制造三大传统产业,发展新能源、电子制造、电动车生产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思路,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推进广丰卷烟厂技改搬迁,着力提高卷烟生产能力,力争达到年产能30万大箱的水平;引导金属新材料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延伸化"发展,充分发挥现有龙头企业集聚能力,加快引进下游企业,大力发展钢、铜、铝、铂等有色金属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打造国内重要的金属新材料产业基地.
以黑滑石为主导,发展膨润土、莹石、石灰石等非金属矿产业.
以红木家具、木雕、橱柜为重要内容,以广丰红木家具特色产业基地和木雕城为平台,全力打造全国知名的"精品木雕集散中心".
以茂华纺织为主导,建设全国最大的再生棉纺织产业基地.
引导纸业包装产业发展,推进芦林纸业70万吨纸(扩建项目)、双鼎纸业12万吨纸(新建项目)、裕丰纸业等重点项目建设.
把经开区作为主攻工业的主阵地,着力打造千亿园区,争创国家级经济开发区.
产业发展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推进工业平台建设加快园区道路、信息、通讯、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功能配套,提升园区要素集聚能力、产业集聚能力、项目承载能力.
加快园区"调园扩区"工作步伐洋口镇芦林街道湖丰镇壶峤镇霞峰镇经开区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发展金属新材料产业引导金属新材料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延伸化"发展,大力发展钢、铜、铝、铂等有色金属深加工,打造国内重要的金属新材料产业基地.
经开区及有关乡镇经开区区商务局区工信委发展黑滑石产业发挥广丰黑滑石原矿储量10亿吨的优势,在壶峤镇规划建设6平方公里的黑滑石精深加工产业基地,全力推进高档镁质瓷、电器陶瓷等项目建设壶峤镇经开区区商务局区非金属矿产业办发展卷烟制造业推进广丰卷烟厂技改搬迁,着力提高卷烟生产力,达到生产三类以上卷烟.
到2020年,力争达到年产能30万大箱的水平芦林街道经开区卷烟厂区商务局区规划局区国土局发展红木家具特色产业强化产业配套和专业化市场建设,重点建设广丰红木家具特色产业基地,到2020年,全面实现"531"总体目标,即入驻企业500家以上,从业人员3万多人,年产值超100亿元洋口镇区红木办区商务局发展绿色食品制造业以马家柚、天桂梨、白耳黄鸡、红薯、茶油家等丰富的农副产品资源为依托,加快发展绿色食品制造加工业,全力支持东海食品、白云淀粉、齐力实业、瑞光茶油、茗果科技等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全区经开区区农业局发展机械制造产业培育发展重型机械、工程机械、汽配机械等机械制造业,推进华骏工程机械、奥通汽配零部件等项目建设经开区及有关乡镇经开区区商务局区工信委发展建筑业进一步巩固"中国建筑之乡"品牌,全面实现建筑强区目标,到2020年,力争全区建筑企业达500家,建筑业产值达1000亿元.
全区区建设局发展纸业、包装产业引导纸业包装产业"高端化、品牌化"发展,加快推进芦林纸业70万吨纸、双鼎纸业12万吨纸、裕丰纸业技改等重点项目建设经开区及有关乡镇经开区区商务局区工信委发展新能源产业发展新能源电动车、锂电动力电池等新能源产品,推进力科电动车等重点项目建设经开区及有关乡镇经开区区商务局区工信委建设电子信息制造产业基地发展电子元器件、电子配件、软件开发、数码通讯、半导体照明等电子信息产品,推进电子信息制造产业基地建设,促进电子信息制造项目入驻霞峰镇经开区区商务局区工信委建设再生棉纺织基地建设全力推进茂华纺织再新上200条再生棉纺织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全国最大再生棉纺织产业基地洋口镇经开区区商务局区工信委3.
大力发展服务业.
依托铜钹山丰富的旅游资源,以创建国家级4A及景区为抓手,把铜钹山建成为养生、度假、休闲的旅游目的地,打响"千年保护区、最佳养生地"品牌;加快十都王家大屋、六石岩景区、卧龙生态度假村等旅游资源开发,进一步提升旅游发展潜力,推进旅游强区建设.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全力打造和实现"3+X"发展战略和目标,即"一园一城一基地"和电子商务进农村.
发展数码设备、精密紧固件、软件开发、手机配件等电子信息产品,推进电子信息制造产业基地建设.
注重推进会计、咨询、法律服务、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改造提升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家政服务等传统性服务业.
现代服务业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旅游业创建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依托广丰区位优势和旅游资源,将广丰建设成赣浙闽皖四省交界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全区区旅游局区财政局4A级景区创建全力推进铜钹山景区创建国家级4A级景区铜钹山镇铜钹山镇区旅游局重点旅游景区合作全力推进铜钹山与三清山、龟峰、灵山、葛仙山等重点旅游景区的山水资源整合,打造一批精品旅游线路,建设生态旅游区,建立旅游联盟;深入挖掘禅宗文化、道教文化、书院文化、中国书画之乡等厚重底蕴铜钹山镇铜钹山镇区旅游局创建乡村旅游示范区积极创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区全区区旅游局区农业局铜钹山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九仙山、红豆杉、白花岩、革命烈士陵园等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铜钹山铜钹山镇区旅游局建设九仙湖游客中心建设九仙湖中心广场、商业美食、休闲设施、实景演艺广场和文化中心.
预计2020年建成后,年均接待游客量210万人次铜钹山铜钹山镇区旅游局推进九仙湖景区建设依托九仙湖的水体,整合军潭山、龟寿峰等自然山体资源,规划面积7平方公里铜钹山铜钹山镇区旅游局推进七星湖景区建设以七星湖为主体,包括周边林区和山庄,景色秀美,资源丰富,规划面积9平方公里铜钹山铜钹山镇区旅游局推进红豆杉景区建设建设科技农庄、综合服务区、古树名树植物园,规划面积3平方公里铜钹山铜钹山镇区旅游局推进嵩峰六石岩、十都大屋旅游开发开发六石岩片区面积140公顷,十都大屋片区面积30公顷嵩峰乡嵩峰乡区旅游局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金融业推动金融机构建设引导股份制商业银行、保险、证券、信托、金融租赁、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设立经营性分支机构.
推动后台服务中心、金融外包服务企业进驻.
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
鼓励发起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加快区农村信用合作银行改制成农村商业银行步伐全区区金融办区财政局区商务局人民银行区银监办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协调金融机构加大资金投入,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和特色产业基金,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全区区财政局区金融办人民银行区银监办开展金融创新试点积极开展地方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全区区财政局区商务局人民银行区工信委区金融办商贸物流业发展现代物流业支持中心城区建设区域物流节点,积极争取我区物流业纳入《江西省物流园发展规划》并予重点支持有关乡镇区商务局区发改委建设物流平台加快推进骏龙物流基地、物流电商城等重点项目建设.
争取到2020年,区中心城区和符合条件的重点乡镇建成区域性物流中心有关乡镇区商务局区发改委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全力打造成集电商企业集聚、电商培训、仓储物流、TP运营等为一体具有现代气息的广丰电子商务生态产业园.
到2020年,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有关乡镇区商务局区工信委加强商贸专业市场建设重点推进挖掘机大市场、王洋大市场、建材家具城、汽摩配市场、广丰商贸城等专业商贸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有关乡镇区商务局区建设局区挖办新兴服务业发展服务外包到2020年,争取创建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全区区商务局建设服务业发展示范基地积极申报国家级服务业发展示范基地全区区商务局区发改委传统服务业做大商贸零售业优化城乡商业网点结构和中心城市商贸综合体布局,支持中心镇建成标准化农贸市场全区区商务局区发改委鼓励其它传统服务业发展积极发展社区养老、家政服务、社区照料和病患陪护服务等服务业态,创建一批居民服务示范社区全区区民政局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商品房开发到2020年,全区房地产开发面积累计达80万平方米.
推进锦绣江南、金色家园、蓝泊湾、龙华一品等项目建设有关乡镇区房管局(六)推进重点平台建设把发展平台建设摆在苏区振兴的重要位置,进一步强化措施,着力推进广丰特色产业集聚带、铜钹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广丰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三大平台建设,按照《上饶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重点平台建设评价办法》,加强调度考核,强化要素保障,促进平台项目化、实体化、提高重大平台的辐射带动能力.
(七)加快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深入挖掘传统文化底蕴,弘扬先进文化,提升整体文化品位,促进文化与经济和城市建设相融合.
加快推进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中心等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重点文物保护和修缮;加快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保护工作,促进我区文化体育事业大发展大繁荣.
文化体育事业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以"中国书画之乡"为抓手,到2020年,建成一所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吴俊发艺术馆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每个乡镇(街道)建成综合文化站,每个村建成村(社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主要街道和人口集聚区建成阅报栏(屏)全区区文广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到2020年,全面实现原中央苏区户户通广播电视全区区文广局保护各级文物单位做好龙溪祝氏宗祠、管村管氏宗祠、廿三都万寿宫、社山头遗址、九仙山古城堡、天桂岩石刻、张叔夜衣冠冢和中央苏区闽浙赣省委机关旧址群(含铜钹山、十都村、桐畈靖安村)等维修保护.
做好龙溪村、十都村、桐畈靖安村等古村落的申报.
有关乡镇区文广局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加大对龙溪祝氏宗祠的建造技艺;五都蜡烛会;洋口海参饼的制作技艺;广丰区道教音乐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
有关乡镇区文广局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广丰区综合体育馆建设,每个乡镇建设一处公共体育设施.
全区区教体局区科技局三、打好基础设施攻坚战,进一步强化苏区发展支撑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适度超前的原则,推进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功能完善、安全高效、保障有力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八)完善交通运输体系充分发挥我区地处赣浙闽三省交界的区位优势,积极发展交通运输业,完善公路网络,大力实施上饶—广丰—浦城高速、广丰至上饶火车站快速通道等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提高国道、干线公路等级,完善农村公路网络,实现国、省干线公路和区乡公路的全面升级.
交通基础设施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重点区乡公路改造到2020年,改造区乡公路总里程达250公里全区区交通局上饶—广丰—浦城高速(广丰段)起点上饶东枢纽,经过广丰区壶峤镇、下溪镇、排山镇、五都镇、沙田镇、桐畈镇、至二渡关附近,终点福建浦城京台高速,广丰境内全长47公里有关乡镇区交通局快速通道项目(省道S201大畈-二渡关改线工程)全长约17.
2公里,其中:广丰区境内长4.
4公里,信州区境内长12.
8公里.
估算总投资7.
2亿元芦林街道区交通局大石—湖里起于大石、经外寺村、横山双峰村、终于横山镇廿三都湖里与新黄线新小线相接、二级公路,全长7.
5公里,估算投资1亿元.
大石乡横山镇区交通局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苏塘—五都公路拓宽改造起点芦洲大道,经过丰溪街道、大石乡、五都镇,终点五都新黄线交叉处,全线总长8.
8公里,总投资2.
3亿元丰溪街道大石乡五都镇区交通局黄福桥—大石公路起点芦林街办黄福桥、上呈村、三官殿大桥、霞峰镇公堂村、方村村、大石乡四公村、,终点大石乡抱坞亭村,全长15.
4公里,估算投资2.
3亿元.
芦林街道霞峰镇大石乡区交通局南阳—磨刀石岭起点下溪南阳(连接线路口),至永丰南山居磨刀石岭,全长2.
5公里一级公路,估算投资1.
25亿元.
下溪镇、永丰街道区交通局区公路局太阳亭—半档起点下溪镇太阳亭村(连接线与铜钹山大道交叉口)、经过吴村镇河源村,终点吴村镇玉田村半档,全长7.
6公里,估算0.
9亿元.
下溪镇吴村镇区交通局五都—廿八都起于五都镇、经泉波镇、毛村镇、嵩峰乡,二级公路,全长30公里,估算3.
6亿元.
五都镇泉波镇毛村镇嵩峰镇区交通局家潭—军潭隧道口S201紫岭线广丰家潭至军潭隧道口段改建二级公路5.
2公里,估算投资0.
5亿元铜钹山镇区交通局、公路分局横山—廿三都S521排黄线广丰横山至廿三都段改建二级公路8.
724公里,估算投资0.
5亿元横山镇区交通局小丰—关岭头S201紫岭线广丰小丰至关岭头段改建三级公路5公里,估算投资0.
1亿元铜钹山镇区交通局区公路局洋口—社堂X017361122洋口至社堂15.
8公里改建二级公路,估算投资0.
95亿元洋口镇霞峰镇少阳乡区交通局河北—溪西X810361122洋口-下会坑公路河北-溪西段13.
6公里改建二级公路,估算投资0.
80亿元洋口镇枧底镇区交通局岭底—小丰S201紫岭线广丰岭底至小丰段改建三级公路21.
3公里,估算投资1.
06亿元铜钹山镇区交通局区公路局五都—黄狮S521排黄线广丰五都至黄狮段改建二级公路14.
0公里,估算投资1.
56亿元五都镇排山镇区交通局(九)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区城防洪工程、老城区泄洪工程、河堤防洪工程等重点防洪水利设施建设,提高中心城区、区城和重点镇防洪能力.
实施水资源配置工程,加快九仙湖引水工程和区城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
全力实施中小型病险水库、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加快推进饶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水利基础设施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九仙湖引水工程全力推进九仙湖引水工程建设,建成后能为区城供水16万吨/日有关乡镇区自来水公司饶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15—2020年实施,设计灌溉面积32.
3万亩,灌区规划总干渠长140km,支、干、斗渠累计530km,项目总投资3.
35亿元有关乡镇区水利局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到2020年,全面完成条铺、铁山、岭底、芦林、三八、桐丰、野家岭塘、西里、东坞、双龙、牛家泥、许家桥、小弄、廿青岭、田棚、磨车坞、江家坞、石坞、大弄、白石井、上蓬、喉咙管、养家岭、二月弄、流坑水、老鹰岩、四角畈、跃进、柴狗塘、碧塘、龙坳坝、马家岭、祝家坞、前洋、横坑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有关乡镇区水利局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区2020年全部完成饶丰灌区胜利灌片、关里灌片、花厅灌片、丰溪灌片及小型灌区等末级渠系改造.
改造灌溉面积10万亩有关乡镇区水利局小型山塘整治2020年基本完成全区山塘整治工程专项规划中病险山塘整治任务,确保整治后山塘工程安全有关乡镇区水利局全区河堤防洪工程完成三都、六都、高厅、河北、罗城、湖丰等乡镇河堤防洪工程有关乡镇区水利局老城区泄洪工程对老城区泄洪工程的管道、管线进行改造区城区区城管局区城防洪工程工程涉及永丰街道、丰溪街道,共10个村(居),整治河道12.
8公里永丰街道丰溪街道区水利局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2014—2020年,全区累计治理水土流失80平方公里有关乡镇区水利局河堤涝区治理完成洋口、河北、桐畈等地区的河堤涝区治理,累计治理涝区面积达3.
7万亩洋口镇桐畈镇区水利局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利用黄尖山、石弄、甜坑弄、平原、石哈么、牛家泥等水库水源通过明渠和管道输送到水厂,管道建设长16.
6km有关乡镇区水利局(十)提高能源保障能力加强能源设施建设,构建清洁高效、保障有力、安全可靠的能源体系.
加快推进大南50万伏变电站、霞峰22万伏变电站、五都11万伏变电站等一批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输变电工程建设.
大力开发风能、光伏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优化能源结构.
加快推进油气管道建设,完善能源输送体系.
推动创建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和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区.
能源基础设施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大南50万伏变电站建设50万伏变电站大南镇区供电公司霞峰22万伏变电站建设22万伏变电站霞峰镇区供电公司五都11万伏变电站建设11万伏变电站五都镇区供电公司乌尖畈11万变电站建设11万伏变电站丰溪街道区供电公司博山11万伏变电站扩容扩容变电站11万伏洋口镇区供电公司竹航山-收费站10KV双回路线路增加用电量350KV洋口镇区供电公司管道燃气项目建设接收站、调压站、减压站、管网、湖丰分输站等城区区城投公司(十一)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快实施数字城市、智慧城市等重大工程,加快光纤宽带网络建设,提高宽带网络覆盖面和宽带接入能力.
积极创建国家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区和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加快电子政务等公共服务信息应用平台建设.
信息化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数字城市到2020年,全面建成数字城市有关乡镇区工信委区电子政务办智慧城市积极申报国家级智慧城市试点有关乡镇区工信委区电子政务办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全面启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到2020年全面完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任务区城区城管局区工信委区电子政务办光纤宽带网络建设大力实施"宽带中国"战略专项行动,到2020年,全区所有乡镇都有互联网宽带接口和学校等社会公益机构宽带网络接入,城市和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基本达到20Mbps和4Mbps全区区工信委区电子政务办区电信公司区移动公司"三网"融合到2020年底前,全区基本实现"三网融合"全区区工信委区文广局区电子政务办区电信公司区移动公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到2020年,全面建成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全区区工信委区电子政务办四、打好生态文明攻坚战,走绿色崛起之路(十二)强化环境综合治理加大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完善全区生活垃圾基础设施,加快建设经开区污水处理工程、黑滑石基地污水处理厂、湖丰壶峤项目区污水处理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等环保设施建设,切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保持好良好的生态环境.
环境综合治理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2015年完成丰溪河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全区区环保局区水利局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全面实施原中央苏区矿山环境整治规划,2015年启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全区区国土局区环保局大气污染防治到2017年,区城建成区基本完成燃煤锅炉、窑炉的天然气替代改造任务城区区环保局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5年,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到2020年,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全区区城管局经开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成污水处理能力为2万吨/日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和污水处理能力为2万吨/日的黑滑石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洋口镇壶峤镇经开区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镇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成广丰区垃圾中转站,到2020年城镇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达85%以上全区区城管局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到2020年,基本建成引九入城工程铜钹山镇区环保局区水利局重点湖泊治理加强军潭水库、七星水库、九仙湖等重点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争取纳入国家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范围铜钹山镇区环保局区水利局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扶持,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清理路边、沟边、屋边垃圾,全面消除农村卫生死角,将区环卫所的垃圾转运处理公共服务功能向农村延伸,加大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城乡一体化,促进农村卫生环境整治升级版全区区新村办区环保局区农业局区城管局加强环境监测进一步完善流域水环境、大气环境、农村面源污染、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等监测体系,建立跨区域环境监测信息共享、环境污染共同防治机制全区区环保局(十三)巩固提升生态质量以建设生态广丰为中心,继续实施"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工程,进一步强化铜钹山国家森林公园、嵩峰六石岩和大南省级森林公园保护建设,巩固生态公益林和退耕还林成果工程建设.
生态建设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五河源头生态保护区致力于保护好铜钹山镇9个行政村、8个林场和横山镇1个行政村部分区域,共计294.
9平方公里的丰溪河源头生态环境.
铜钹山镇横山镇区环保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退耕还林工程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全区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局生态公益林保护国家级公益林19.
74万亩,省级地方公益林25.
26万亩全区区林业局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项目发展速生丰产林28万亩全区区林业局铜钹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规划建设保护区面积10800公顷,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和科研设备铜钹山镇区林业局铜钹山镇丰溪河流域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150平方公里全区区水利局(十四)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强化村庄环境整治,开展进村道路绿化和庭院绿化,建设环村绿化带,因地制宜开展垃圾集中处理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加快农家书屋、农村网吧等文化设施建设,丰富农民业余文化生活.
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方式,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村庄环境保护加强环村绿化带建设,大力推广清洁厨房、卫生厕所,因地因地制宜开展垃圾集中处理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每年支持50个自然村村容整治全区区新村办农家书屋建设每个行政村建成1个以上农家书屋全区区文广局农村信息惠民工程到2020年,支持每个乡镇建立信息服务站、行政村建立信息点和农产品信息栏,20户以上自然村通宽带,农业信息入户率超过50%全区区商务局区工信委区文广局农村社会管理方式创新每年支持50个农村基层党组织、10个农村社区建设,培训农民1000人次全区区委组织部区农工部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十五)提高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环保、节水等约束性条件.
大力发展节能服务产业,节约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矿产资源.
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和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
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提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资源利用水平.
资源节约集约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以及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的实施办法全区区环保局区发改委区水利局区统计局区工信委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建设地点责任单位节水型社会建设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源地保护和用水总量管理,每年创建5家节水型企业全区区水利局区工信委争取国家试点积极争取国家"新能源光伏示范城市"建设全区区工信委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发展循环经济到2020年,经开区全部完成循环化改造全区区发改委经开区区工信委资源综合利用建立和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开展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到2020年全区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全区区环保局区商务局区国土局区工信委促进城市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利用率达80%以上全区区城管局五、创新举措真抓实干,为打好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十六)全面落实国家扶持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的政策,切实用好用足对原中央苏区财税、投资、金融、产业、国土资源、生态补偿、人才、对口支援等各项扶持政策,积极争取落实《规划》新增的优惠政策.
争取政策支持重点任务任务目标要求责任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公路、铁路、水路、民航、水利等建设项目的投入力度争取国家安排相关投资计划时对原中央苏区给予倾斜区发改委区交通局区水利局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对包括省级高新区基础设施在内的规划实施重点项目安排专项贷款争取国开行安排专项贷款区城投公司人民银行区金融办加大中央地质勘查资金、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资金的投入争取国家安排资金时对原中央苏区给予倾斜支持区国土局实行土地差别化政策争取国家安排原中央苏区新建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公路升级改造用地指标区国土局区交通局任务目标要求责任部门争取符合条件地区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争取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区发改委区环保局争取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纳入省重大项目调度会积极引进世界500强、国内200强、大型跨国公司、行业龙头企业等在我区投资建设重大项目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十七)组织实施一是完善推进机制.
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本《实施方案》推进机制,落实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
要充分发挥对上对下衔接和行业推进的统筹作用,积极争取国家部委、省市有关部门在政策实施、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是加强协调调度.
区苏区办要建立健全日常协调机制,定期调度苏区振兴工作实施情况,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重要发展指标的调度,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建立与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商机制,完善专题协调会议制度.
三是狠抓督促落实.
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要将《实施方案》纳入督查范围,会同区苏区办,定期对有关部门组织综合或专项督查,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发现问题,抓好整改.
5.
《中共上饶市广丰区委、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中共上饶市广丰区委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广发〔2015〕10号各乡镇(街道),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为扎实推进我区精准扶贫攻坚战,尽快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确保我区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赣发〔2015〕10号)和《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饶发〔2015〕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一个希望、三个着力"的重要指示为指引,遵循"单位帮村、干部包户、社会参与、民政托底、结对帮扶、精准扶贫、决战五年、同步小康"的要求,按照"找准原因、精准施策、建立机制、形成合力"的工作思路,以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为核心,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根本,对全区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村和2483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面实行精准扶贫攻坚,全力推进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弘扬方志敏精神,立下愚公志,打好攻坚战,为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根据省、市"力争提前两年实现精准扶贫攻坚"的工作目标,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具体目标:(一)减贫任务提前完成.
以2483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基数,全面加大精准扶贫攻坚力度,加快减贫进程.
到2018年,力争全区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2019—2020年,进一步巩固发展精准扶贫攻坚成果,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贫困村脱贫摘帽取得突破性进展,确保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共奔小康不掉队.
(二)贫困群众收入达到新的水平.
保持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到2018年底,具备劳动能力但缺乏发展条件的轻度贫困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地平均水平的80%左右;具有部分劳动能力的中度贫困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地平均水平的60%左右;进一步强化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处于重度贫困的农户的重点保障,提高标准,兜牢底线.
(三)贫困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
到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旧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铜钹山、嵩峰、横山、东阳等地深山区生存条件恶劣的贫困群众以及地灾移民得到整体搬迁安置,贫困村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区平均水平,农民群众安居乐业.
(四)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到2018年,有劳动能力贫困户都有一项以上增收致富的主导产业,贫困家庭劳动力掌握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新生代劳动力具备转移就业基本职业素质,贫困家庭孩子都能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
贫困村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专业合作经营机制较为完善,基层党组织作用坚强有力.
三、工作措施(一)按照精准到村到户的要求,科学制定精准扶贫攻坚规划1.
制定精准扶贫攻坚工作规划.
各单位要在全面摸清贫困村、贫困户、贫困状况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提前两年实现精准扶贫攻坚任务的目标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倒排工期,做好各类规划的相互衔接,科学制定精准扶贫攻坚规划,并纳入本级"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抓好本地精准扶贫攻坚的组织实施,确保责任到人、工作落实到位.
2.
制定贫困村和贫困户具体脱贫计划.
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案"的工作要求,制定落实每个贫困村、每户贫困户的具体脱贫计划,明确发展目标和脱贫路径,确保扶贫帮到点上、扶到根上.
(二)按照精准帮扶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社会扶贫力度1.
深入开展单位定点帮扶贫困村.
深入开展区直单位定点包扶贫困村工作,确保每个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村都有单位帮扶.
帮扶单位要成立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驻村工作队.
按照帮制定实施脱贫规划、帮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帮发展扶贫产业、帮夯实基层基础"四帮"的要求,结合帮扶村实际,打好组合拳,坚持一帮到底,不脱贫不脱钩.
受帮扶的贫困村要积极主动对接帮扶单位,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自我发展能力,激发贫困群众自立自强、干事创业的信心,增强脱贫致富的合力.
2.
全面开展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
区直单位干部采取"321"的方式开展结对帮扶,即县处级领导干部结对帮扶3户,科级干部结对帮扶2户,一般干部结对帮扶1户.
其余贫困户由所在乡镇(街道)干部包干托底,做到结对帮扶"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全覆盖.
帮扶干部要深入贫困户家中,详细了解贫困户家庭状况、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帮助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帮扶措施,积极开展送温暖、送政策、送技术、送项目"四送"活动,帮助贫困户尽快脱贫致富.
同时,各地对在扶贫对象户建档立卡之后因灾、因病等原因新出现的贫困户,要纳入国家贫困户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并落实帮扶干部给予积极帮扶.
3.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结对扶贫.
鼓励、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结对扶贫工作,扎实开展扶资金、扶产业、扶就业、扶信息"四扶"活动.
(三)按照精准施策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专项扶贫工作力度1.
强力推进产业扶贫,夯实贫困群众脱贫增收基础.
一是找准优势富民产业.
大力发展有利于贫困农户增收致富的产业项目,深入推进"一村一品",逐步做大规模、做响品牌.
二是提高贫困群众的产业参与度和受益度.
建立企业与贫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公司+基地+贫困户"、"合作社+基地+贫困户"模式,让贫困群众更好地参与产业发展、更多地受益产业发展.
三是加大产业扶贫投入力度.
充分发挥原中央苏区县省财政每年1000万元的产业扶贫专项资金的作用,资金使用上要瞄准贫困村和贫困户,采取贷款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现金直补等多种方式,对贫困户尤其是缺乏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结合土地山林流转、租赁或入股,积极探索扶贫资金出资折股到户的资产受益方式.
2.
强力推进扶贫移民搬迁,着力改变生存环境恶劣地区贫困群众生存发展环境.
一是加大扶贫移民搬迁力度.
顺应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优化村庄、人口布局的要求,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采取"进城进园、集镇、中心村"梯度安置的方式,全面摸清底数,统一群众思想认识,按照整体搬迁的要求制定实施移民搬迁规划.
二是加快农村危房改造.
将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住房保障体系,优先安排农村危旧房改造指标.
3.
强力推进贫困村村庄整治,大力改善贫困村人居环境.
按照"整体推进、基础先行、改善面貌、提升功能"的思路,加大贫困村村庄整治力度.
将贫困村宜居自然村庄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每年新农村建设村点安排对贫困村全覆盖,每个点叠加新农村建设资金和扶贫资金给予重点扶持,全面优化村容村貌.
优先支持贫困村绿色生态环境保护和整治,土地整治项目优先向有条件的贫困村覆盖.
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力争2017年全区90%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4.
强力推进"雨露计划"培训,提高贫困人口就业创业的能力.
一是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
统筹农民工职业培训、农民适用技术培训、科技扶贫等政策,加强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增强其就地发展产业、进城进园就业、自我发展创业的能力素质.
加大贫困户新生代职业学历教育培训力度,从而达到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目标.
二是创新培训方式.
依托区内职业技校资源,立足沿海发达省份的市场用工需求,集中在务工比较多的地区,通过校企合作等方式,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定单式技能培训,拓宽就业渠道.
(四)按照精准发力的要求,进一步加大行业扶贫工作力度1.
大力实施交通扶贫.
加快推进贫困乡村客运网络连通工程,改善运输条件,完善贫困村客运网络,提高贫困农村客运班车通达率.
加快贫困地区及农村客运站场建设,加快县乡道升级改造进度.
力争2018年全面完成全区农村25户以上自然村的道路硬化.
2.
大力实施水利扶贫.
进一步提高贫困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2015年底全面完成"十二五"贫困村安全饮水建设任务,力争2020年基本解决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优先扶持贫困村小型水利建设,提高防汛应急能力,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在贫困地区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防洪减灾体系.
3.
大力实施医疗扶贫.
一是将贫困地区的卫生基础设施改造和卫生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扶持作为医疗扶贫工作重点,在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新改扩建项目方面,倾斜扶持贫困人数较多的乡(镇)村,从而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让贫困地区群众享有全区同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是逐步扩大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范围,提高重大疾病救治水平.
在区级住院新农合补偿取消起付线,同时在新农合补偿基础上,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
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推进"费用+病种"的医疗救助模式,突出重特大疾病救助,逐步提高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重特大疾病患者的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
4.
大力实施教育扶贫.
健全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政策体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直接享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就读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等方面的资助政策,保障基本学习和生活需求.
保证贫困家庭孩子上得起学,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
支持加快薄弱学校改造,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达标建设、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高校扩大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比例以及针对贫困家庭学生的各种资助政策落实工作.
5.
大力实施文化扶贫.
加强对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在贫困乡村开展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加快贫困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提高宽带用户普及率,稳步推进宽带网络提速.
6.
大力实施金融扶贫.
各银行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扶贫信贷业务,为辐射带动力强、解决贫困人口就业多、促进贫困户增收脱贫快的企业提供贷款支持.
要积极实施小额贷款扶贫政策,支持扶贫对象发展生产.
区"财政惠农信贷通"要向带动脱贫能力强的经营主体和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倾斜,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开展农民住房抵押贷款.
7.
大力实施保障扶贫.
按照"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和"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体系,实行民政救济"纯低保户和五保户"全覆盖.
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实行应保尽保,并逐步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对农村低保对象中无收入来源、依靠自身条件无法改变生活状况的群众加大倾斜力度.
进一步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完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政策.
加大分类施救的力度,对因支出型贫困造成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群体予以特别救助.
逐步建立完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
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孤残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力度.
四、组织保障(一)落实精准扶贫攻坚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好精准扶贫攻坚主体责任,把精准扶贫攻坚作为今年乃至今后五年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结合、输血与造血并举,找准切入点、提高精准度,切实把各项政策措施扶到点上、根上.
今后区委用人要将扶贫工作作为选用提拔干部的重要依据,对精准扶贫攻坚埋头苦干并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提拔使用时优先考虑,对不胜任、不称职的,及时调整.
(二)加大精准扶贫资金投入.
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履行精准扶贫攻坚的主体责任,加大财政预算扶贫资金持续增长力度.
实行扶贫开发"区级监管、乡负总责、村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强化区级监管职责和乡镇(街道)、部门工作责任,督促指导乡级以统筹规划为载体,健全完善扶贫投入筹措整合平台并将整合使用计划上报备查,确保真扶贫、扶真贫.
抓好政策落地,落实贫困地区公益性建设、投资项目、生态保护、转移支付、扶贫捐赠、税收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加强扶贫资金使用和政策执行监管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坚决杜绝侵占扶贫资金搞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对贪污腐败现象实行"零容忍".
(三)强化精准扶贫队伍建设.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扶贫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处理好机构改革和强化扶贫工作机构建设的关系,进一步健全扶贫工作保障机制,做到机构设置、职能调整、人员编制、经费预算与扶贫工作任务相适应,并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每个乡镇(街道)要在事业站所限额内成立扶贫工作站,配备专职扶贫工作人员.
要加大贫困地区干部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
(四)全面落实行业扶贫的职责.
落实全社会共同责任,凝心聚力推进精准扶贫攻坚.
区直部门要明确本部门肩负的行业扶贫任务,制定本部门加大精准扶贫的工作计划,并纳入本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要细化任务、倒排工期,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事业等方面加强行业扶贫任务的组织实施.
要多方挖掘社会扶贫资源,凝聚扶贫攻坚的强大合力.
(五)加强动态管理.
实行贫困人口和干部结对帮扶工作动态管理,每年一季度对贫困人口脱贫和干部结对帮扶工作进行一次动态调整,及时将稳定脱贫人口退出系统,将新增贫困人口录入系统,明确帮扶责任人,落实帮扶措施,确保贫困户帮扶全覆盖.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本意见的贯彻落实.
各乡镇(街道)和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落实精准扶贫攻坚的实施方案,于8月15日前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区委、区政府每年对贯彻落实情况组织专项督查.
6.
《关于调整脱贫攻坚十一大扶贫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脱贫攻坚十一大扶贫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广办字〔2017〕48号各乡镇(街道),上饶高新区,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为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实现与全省、全市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由于人事变动,经区委研究,决定调整脱贫攻坚十一大扶贫工程领导小组.
一、产业发展扶贫领导小组组长:许信云区委常委副组长:陈金良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成员:李强区扶贫和移民办主任刘荣伟区发改委牵头负责人包晓辉区财政局局长阮承臣区商务局局长曾生华区农业局局长纪英富区林业局局长周志刚区水利局局长徐祖国区农业开发办主任项荣鲁区规划局局长李积林区审计局局长洪厚火区旅发委主任戴松军农行广丰支行行长程建平广丰农商银行董事长俞直华广信村镇银行董事长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牵头单位:区扶贫和移民办二、就业扶贫领导小组组长:龚振宙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成员:周其华区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李强区扶贫和移民办主任包晓辉区财政局局长曾生华区农业局局长纪英富区林业局局长周志刚区水利局局长刘金林区城管局局长余彦伟区交通局局长周荣敏区教体局局长黄式熙区公安局副局长张棉华区工信委主任王菲团区委书记王艳区妇联主席程建平广丰农商银行董事长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牵头单位:区人社局三、易地搬迁扶贫领导小组组长:许信云区委常委副组长:陈金良区政府副区长成员:李强区扶贫和移民办主任陈国健区委农工部部长包晓辉区财政局局长周其华区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刘荣伟区发改委牵头负责人余禁华区国土局局长曾生华区农业局局长纪英富区林业局局长周志刚区水利局局长徐祖国区农业开发办主任朱有清区建设局局长余彦伟区交通局局长项荣鲁区规划局局长潘剑波区房管局局长苏万军区供电公司经理管立柱区城投集团董事长刘勇人民银行广丰支行行长周荣敏区教体局局长刘建强区卫计委主任余雪华区环保局局长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牵头单位:区扶贫和移民办四、危旧房改造扶贫工程领导小组组长:谢华杰区委常委副组长:张军华区政府副区长成员:朱有清区建设局局长刘荣伟区发改委牵头负责人陈国健区委农工部部长曾生华区农业局局长纪英富区林业局局长周志刚区水利局局长余彦伟区交通局局长包晓辉区财政局局长潘剑波区房管局局长余祖建区民政局局长余英勇区残联理事长李强区扶贫和移民办主任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牵头单位:区建设局五、基础设施和村庄整治扶贫领导小组组长:许信云区委常委副组长:陈金良区政府副区长成员:余彦伟区交通局局长周志刚区水利局局长俞秋香区文广新局局长张棉华区工信委主任陈国健区委农工部部长李强区扶贫和移民办主任包晓辉区财政局局长周其华区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刘荣伟区发改委牵头负责人余禁华区国土局局长曾生华区农业局局长纪英富区林业局局长徐祖国区农业开发办主任朱有清区建设局局长项荣鲁区规划局局长刘金林区城管局局长潘剑波区房管局局长周荣敏区教体局局长刘建强区卫计委主任苏万军区供电公司经理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广新局、工信委、供电公司、区委农工部六、电商扶贫领导小组组长:龚振宙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成员:阮承臣区商务局局长李强区扶贫和移民办主任包晓辉区财政局局长刘荣伟区发改委牵头负责人张棉华区工信委主任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牵头单位:区商务局七、社会保障扶贫领导小组组长:许信云区委常委副组长:陈金良区政府副区长成员:余祖建区民政局局长包晓辉区财政局局长刘荣伟区发改委牵头负责人周其华区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李强区扶贫和移民办主任王菲团区委书记王艳区妇联主席余英勇区残联理事长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八、医疗扶贫领导小组组长:周菊梅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副组长:曹海燕区政府副区长成员:刘建强区卫计委主任周其华区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黄兴仁区委编办主任李强区扶贫和移民办主任余祖建区民政局局长王菲团区委书记王艳区妇联主席刘荣伟区发改委牵头负责人周荣敏区教体局局长包晓辉区财政局局长余英勇区残联理事长刘成业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朱建敏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杨维水区医保局局长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牵头单位:区卫计委、人社局(医保局)九、教育扶贫领导小组组长:鄢翔高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组长:周菊梅区委常委、宣传部长程剑虹区政府副区长成员:周荣敏区教体局局长刘荣伟区发改委牵头负责人包晓辉区财政局局长周其华区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余祖建区民政局局长李强区扶贫和移民办主任王菲团区委书记王艳区妇联主席刘成业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刘建红区工商联主席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牵头单位:区教体局十、金融扶贫领导小组组长:龚振宙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副组长:王芬区委常委、副区长成员:罗国强区政府办副主任、区金融办负责人陈国健区委农工部部长李强区扶贫和移民办主任包晓辉区财政局局长吴廉洪区粮食局局长曾生华区农业局局长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牵头单位:区金融办十一、生态保护扶贫领导小组组长:陈金良区政府副区长成员:刘荣伟区发改委牵头负责人包晓辉区财政局局长余禁华区国土局局长陈国健区委农工部部长曾生华区农业局局长纪英富区林业局局长周志刚区水利局局长余雪华区环保局局长徐祖国区农业开发办主任李强区扶贫和移民办主任牵头单位:区发改委7.
《广丰县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到户建档立卡工作方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丰县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到户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字〔2014〕66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根据省里有关扶贫政策以及对我县贫困人口数的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广丰县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到户建档立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5月16日广丰县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到户建档立卡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5号)精神,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办字[2014]19号)部署,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开办发[2014]24号)和省扶贫和移民办《关于印发〈江西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赣扶移字[2014]22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我县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到户建档立卡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通过建档立卡,对贫困户进行精准识别,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主体,落实帮扶措施,开展考核问效,实施动态管理,为扶贫开发决策和考核提供依据.
2014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贫困户电子信息档案,并向贫困户发放《扶贫手册》.
以此为基础,构建全省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接入国家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为精准扶贫工作奠定基础.
二、贫困户建档立卡方法和步骤(一)工作方法1、标准.
以2013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736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
2、对象.
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扶贫标准的农户及家庭人口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
识别贫困对象与各地农村低保对象相衔接,分"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纯低保户、五保户"四种类型进行识别.
对农村低保对象除明显是"人情保、关系保、搭车保"的,原则上直接识别为贫困对象.
对精准识别的四种类型贫困对象,将农村因病因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贫困对象识别情况单列出来,经当地民政部门查证核对后予以确认,归入四种类型贫困对象中的"纯低保户"或"五保户".
总体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即:属农村低保对象中的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特困人口;属因病因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口.
3、规模.
原则上以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江西省扶贫和移民办公室《关于2013年江西省分市县农村扶贫对象数量测算结果的通报》(赣调字[2014]14号)核定全省328万贫困人口(含省民政厅核定全省150万农村低保人口)分布各地的数量为基数.
4、做法.
采取规模控制,由县级将贫困人口识别规模逐级分解到乡、镇,再由乡、镇分解到行政村.
贫困户识别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贫困户.
贫困人口识别原则上应对贫困户家庭全部人口进行识别.
其中:对家庭困难、全部家庭成员享受低保补助的,全部家庭成员识别计入贫困人口;家庭困难且家庭成员又未全部享受低保补助的,家庭成员全部识别计入贫困人口;家庭在当地不是最为困难,但家庭又有个别成员因特殊情况而享受了低保补助的,可只限享受低保补助的家庭成员识别计入贫困人口.
5、登记内容.
《扶贫手册》按国务院扶贫办统一监制的内容要求,填写登记贫困户的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等六个方面内容.
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第一步:规模分解.
根据省核定的农村贫困人口数及低保人口数,结合《广丰县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综合治理规划》,同时充分考虑省定10个贫困村的贫困状况,贫困发生率不得低于18.
4%.
县将贫困人口识别规模分解到乡、镇(见),再由乡镇分解到各行政村.
第二步:初选对象.
在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按分解到村的贫困人口规模,由农户自愿申请,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初选名单,由村委会和驻村扶贫工作队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第三步:公示公告.
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全乡镇贫困户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和移民办复审,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公告.
以上工作在2014年5月底前完成.
第四步:结对帮扶.
按全省统一部署及要求,我县对十个省定贫困村组建十个驻扶贫村工作队,工作队由省、市、县挂点驻村单位组成,其余村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安排,工作队配合乡镇、村,研究提出对贫困户结对帮扶方案,帮助贫困户尽快脱贫致富.
以上工作在2014年7月底前完成.
第五步:填写手册.
在县扶贫和移民办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扶贫工作队和大学生村官对已确定的贫困户填写《扶贫手册》.
《扶贫手册》由省负责统一制发,乡、镇负责组织填写,贫困户、村委会各执一册.
第六步:数据录入.
在县扶贫和移民办指导下,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扶贫工作队和大学生村官等将《扶贫手册》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
以上工作在国家统一监制《扶贫手册》下达和"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投入运行后,按全国统一规定于2014年8月底前完成.
第七步:联网运行.
在县级扶贫部门组织完成贫困户数据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审核后,由省级扶贫部门按全国统一规定于2014年10月底前完成系统在全省的试运行.
第八步:数据更新.
及时更新贫困户信息并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现贫困户动态调整.
此项工作在县扶贫和移民办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
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示意图及参考文本见.
三、工作要求坚持扶贫政策措施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资金分配与扶贫瞄准及成效相挂钩.
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贫困户进行精准识别和帮扶、对贫困村加强动态管理和扶持,并逐户逐村建档立卡,将其作为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设立建档立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精心组织部署,加强指导协调,抽调专业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从事此工作.
(二)强化宣传培训.
各乡镇要按上级的统一部署,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要把建档立卡工作的目的要求、识别标准、操作程序等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个农户和每个行政村,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要认真组织各类业务培训,确保建档立卡工作规范有序.
(三)规范操作程序.
贫困户识别工作要严格执行工作流程,做到"两公示一公告",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提供虚假信息,严禁拆户、分户和空挂户,杜绝平均分配.
建档立卡工作要有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全程公开,接受监督,确保结果公正.
(四)保障工作条件.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安排必要工作经费,用于开展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必需的宣传培训、材料印制、数据录入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为接入使用国务院扶贫办统一开发"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网络系统"配备必要的硬件设备.
(五)严格督查考核.
农村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工作实行"省重点抽查、设区市全面督查、县级具体核查"的机制.
各乡镇要认真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
省扶贫和移民办将对建档立卡工作组织检查,检查情况特别是准确率列入2014年扶贫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扶贫资金分配挂钩.
1.
广丰县各乡镇农村贫困人口数分配表2.
四种类型贫困人口解释3.
农村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情况汇总表4.
农村因病因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情况汇总表5.
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示意图及参考文本6.
省定贫困村驻村工作队情况表1:广丰县各乡镇农村贫困人口数分配表单位:人乡镇(村)贫困人口低保人口乡镇(村)贫困人口低保人口铜钹山镇938938排山镇6301232其中:铁山村31174其中:黄狮村45390小丰村15560泉波镇278987沙田镇13641364少阳乡272949桐畈镇14591459大石乡240975其中:高厅村649109大南镇198716毛村镇833833壶桥镇283965其中:乌岩村489106湖丰镇281907嵩峰乡2150943枧底镇218662其中:银丰村1084180吴村镇5201319十一都村749146其中:路亭山村37552东阳乡1200845五都镇5482958其中:龙溪村44586霞峰镇3931202后阳村33676下溪镇325977横山镇13891389洋口镇4522376合计139712:四种类型贫困人口解释第一类:扶贫开发对象.
指农村有劳动能力、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扶贫标准(2010年不变价,相当于2013年2736元)的贫困人口.
第二类:扶贫低保对象.
指农村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我省今年标准为220元/月,月人均补差达到145元)的贫困人口.
第三类:纯低保对象.
指农村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人口.
第四类:农村"五保"对象.
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的供养对象(目前我省的供养标准是:集中供养对象为每人3300元/年;分散供养对象为每人3120元),主要是农村"三无"对象,即: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
3:农村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情况汇总表市、县合计扶贫开发对象扶贫低保对象纯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其中:贫困村其中:贫困村其中:贫困村其中:贫困村其中:贫困村户人户人户人户人户人户人户人户人户人户人4:农村因病因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情况汇总表市、县合计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因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其中:贫困村其中:贫困村其中:贫困村户家庭人口丧失劳动能力人口户家庭人口丧失劳动能力人口户家庭人口丧失劳动能力人口户家庭人口丧失劳动能力人口户家庭人口丧失劳动能力人口户家庭人口丧失劳动能力人口5: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示意图及参考文本参考文本1贫困户申请书村委会:我家住组,家庭人口人,其中有劳动能力人.
2013年家庭人均纯收入元.
特申请为贫困户.
申请人(签字)年月日参考文本2村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会议记录时间:地点:参会人数:主持人:记录人:内容:村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统计表序号村民小组户主姓名家庭人口致贫原因2013年家庭人均纯收入(元)得票数参考文本3村贫困户初选名单公示根据农户自愿申请,我村于年月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参会人数人,占全村人口比例%),民主评议评选出贫困户户人.
经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汇总,初选贫困户户人,现进行公示(名单附后).
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7日内向村委会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驻村工作队代表签字:村委会(盖章)年月日村贫困户初选名单序号村民小组户主姓名家庭人口致贫原因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得票参考文本4关于审核确认贫困户的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要求,我村通过农户申请、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经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初步认定等户(人)为贫困户.
现将我村初选名单汇总上报(名单附后),请予审核.
村委会(盖章)年月日村贫困户初选名单序号村民小组户主姓名家庭人口致贫原因参考文本5乡(镇)贫困户审核确认情况公示根据《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要求,我乡(镇)对各村上报的初选贫困户户人进行了审核,同意将等户(人)拟定为贫困户,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7日内向本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乡(镇)人民政府(盖章)年月日乡(镇)贫困户拟定名单序号行政村村民小组户主姓名家庭人口致贫原因参考文本6关于复审贫困户的报告县扶贫办:根据《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要求,我乡(镇)通过农户申请、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拟定等户(人)为贫困户.
现将名单上报(名单附后),请予审核.
县乡(镇)人民政府(盖章)年月日乡(镇)贫困户拟定名单序号行政村村民小组户主姓名家庭人口致贫原因参考文本7县贫困户名单公告根据《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要求,我县对全县拟定的贫困户户人进行了审核,同意将等户(人)确定为贫困户,现予以公告(名单附后).
县扶贫办(盖章)年月日县贫困户名单序号乡(镇)行政村村民小组户主姓名家庭人口致贫原因6:十个省定贫困村驻村工作队情况表乡镇村工作队组成单位铜钹山镇铁山村驻村领导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小丰村驻村领导县林业局桐畈镇高厅村驻村领导市文联、县房改办嵩峰乡十一都村驻村领导县人民医院银丰村驻村领导上饶高速公路管理支队、县统计局毛村镇乌岩村驻村领导市妇联、县文广局东阳乡龙溪村驻村领导县审计局后阳村驻村领导市物价局、县人防办排山镇黄狮村驻村领导市卫生局、县委农工部吴村镇路亭山村驻村领导南昌海关上饶办事处、县人保公司8.
《关于开展新一轮结对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工作的通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新一轮结对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工作的通知广办字〔2015〕73号各乡镇(街道),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结对帮扶、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广发〔2015〕4号)要求,从2015—2019年,组织开展新一轮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结对帮扶贫困村和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迅速启动结对帮扶工作各帮扶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立即组建由单位领导带队,中层干部任队长,1-3名优秀干部为队员的扶贫工作队,于2015年8月10日前进驻帮扶村,要按照广发〔2015〕4号文件要求,对帮扶村和贫困户的家庭人口、资源状况、贫困现状、致贫原因、劳力状况、技能技术等情况进行上门摸底调查,并制定脱贫规划和工作计划,全面落实帮扶责任人和帮扶措施.
二、确保结对帮扶"两个全覆盖"1.
确保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村帮扶全覆盖.
在省、市安排帮扶贫困村后,剩余的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村由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进行结对帮扶,做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村帮扶全覆盖.
2.
确保帮扶贫困户全覆盖.
各帮扶单位要严格按照"321"帮扶方式(即县处级领导干部结对帮扶3户、科级干部结对帮扶2户、一般干部结对帮扶1户)的要求安排本单位干部对帮扶村的贫困户进行结对帮扶.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较多的贫困村,帮扶单位安排干部结对后,其他贫困户由所在乡镇(街道)组织乡、村干部兜底帮扶;对帮扶干部多于所在贫困村的贫困户户数的帮扶单位,按就近原则安排本单位干部对帮扶村所在乡镇(街道)其他村需要帮扶的贫困户进行帮扶,确保干部应帮尽帮,贫困户帮扶全覆盖.
三、及时报送有关材料8月15日前,各单位要填写并上报《上饶市广丰区直单位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登记表》(2);8月底前,要填写《上饶市广丰区直单位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基本情况表》(3),并配合乡村干部将《基本情况表》有关信息录入建档立卡信息系统.
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各单位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
上饶市广丰区结对帮扶贫困村安排表2.
上饶市广丰区直单位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登记表3.
上饶市广丰区直单位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基本情况表中共上饶市广丰区委办公室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8月3日1上饶市广丰区结对帮扶贫困村安排表乡镇(街道)挂点领导区直单位帮扶贫困村铜钹山镇叶礼茂市粮食局七星村郑光泉区委办叶家村高月富地税局高阳村农工部家潭村财政局军潭村地税局岭底村农工部石人村陈金良规划局石溪村郑明海财政局铁山村旅游局小丰村永丰街道曹海燕红十字会东关社区皮防站东街社区妇幼保健院南山社区机要局麦园社区丰溪街道张棉标饶丰灌区管理局三都村纪委大石山村纪委黄家淤村妇联朱坞村气象局塘墀社区气象局金墀社区芦林街道商业总公司三官殿社区商业总公司上呈村刘旭涛经开区翁岭村经开区黄尖山林场信访局五里社区下溪镇人社局大坪社区广丰中学大阳亭村文联官塘社区编办双井村乡镇(街道)挂点领导区直单位帮扶贫困村下溪镇中医院王洋社区翁小玲总工会西溪社区档案局溪滩村人社局杨村村洋口镇人寿保险公司蔡村村建设银行富山村张莉工商局古城村建设银行和尚渡村森林公安壶山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湖边社区红木办昆山社区丰溪水电公司莲鼓村文明办苗山村广播电视台庙林村统计局青桥村区社联水北社区新华书店新村村人民银行严村社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洋江社区工商局战畈村民宗局赵塘村统计局洲头社区法制办祝家墩社区农业银行梓里村霞峰镇司法局赤塘村司法局大尖山社区台办大洋村进修学校方村村党史办公堂村武警中队坑东村姚文法院三里村郑明华法院石山村司法局下坊社区乡镇(街道)挂点领导区直单位帮扶贫困村枧底镇刘晓芳检察院东井村消防大队畈上村人保财险公司枧底社区人保财险公司铜坑村侨联铜山村吴伯翔检察院溪西村湖丰镇团区委湖丰社区人大机关槐芳村交警大队回树底村刘月林人大机关尖山村接待办桥头村交警大队徐家村壶峤镇科技局东阳村政法委渡头村综治办壶峤居质监局流源村鄢翔高政法委塘头村科技局郑村坞村防震减灾局朱狮村大南镇组织部大南村房管局古村村邮政储蓄银行茭塘村房管局李家村园林所石桥村皮晓瑶市供电公司塘狮村排山镇公安局墩头村郑金车公安局荷坞村电信公司黄狮村中国银行排山社区熊国全江西铁投公司牌门村中国银行三十八都村公安局塘上村乡镇(街道)挂点领导区直单位帮扶贫困村排山镇物价局王坑村物价局西山底村公安局下余村招商银行余坡温村吴村镇陈荣高市民政局路亭山村何党生丰溪自来水公司峡源村教育督导室胜利村行政服务中心塘边村机关工委吴村社区教体局普塘村非金属产业办傅家棚村老干局玉田村行政服务中心河源村廖文华教体局东塘村邮政局前村村东阳乡城投集团舵阳村马承祖市政府办公厅管村村郑日贵水利局后阳村石斌国土局湖口村水利局龙溪村城投集团清塘村挖机办清淤村郑建平人防办社后村杨绥扶贫和移民办竹岩村城投集团大门底村人防办苏溪村五都镇公路局澄村村商务局东升林场保密局花棚村上饶银行黄丰村残联兰田村烟草专卖局六都村乡镇(街道)挂点领导区直单位帮扶贫困村五都镇月兔集团前山村俞慧民广信村镇银行杉溪社区月兔集团双桥村公路局松林村王华安商务局塔山村月兔集团王家畈村烟草专卖局五都社区政研室仙洲村残联项家村上饶银行紫坞村大石乡城管局抱坞亭村农业综合开发办大石头村李玮城管局大塘底村银监办十字垄村科协水阁村科协四公村统战部溪边村泉波镇郑华森审计局边山村报社鸿坛村粮食局吉塘村党校七都社区韩祥华审计局泉波村粮食局王家坞村粮食局梧桐坞村工商银行吟阳村毛村镇交通局八都社区交通局百花村谭赣明市防震减灾局后溪村周开旺国税局毛村村颜显高交通局乌岩村政府办杨坞村乡镇(街道)挂点领导区直单位帮扶贫困村嵩峰乡工商联里洋村齐忠有石油公司十都村卫计委十一都村李元涛宣传部石岩村国资办杨柳村王建华农业局银丰村桐畈镇文广局鲍坞村龚振宙文广局二渡关村南昌银行高厅村俞文强林业局蒋坞村建设局深坑村建设局桐家畈社区鲍运新供电公司王家村建设局溪山社区房改办下社村农村合作银行毛溪村房改办后垄村沙田镇徐长友人武部碧石村区人民医院港口村区人民医院沙田村移动公司沙溪村供销社十六都村薛明君移动公司坞垄村供销社溪头村工信委溪淤村横山镇方有水政协机关柴九洋村政协机关东山村广丰卷烟厂龙潭村民政局廿三都村安监局廿四都社区民政局前洋村安监局山头村乡镇(街道)挂点领导区直单位帮扶贫困村横山镇民政局上孚村广丰卷烟厂上铺村联通公司双峰村安监局余村村少阳乡潘荣华发改委黄家山村环保局交溪村徐小明江西矿冶局泉岭村药监局少阳村发改委双塘村环保局新塘村余锡华药监局养塘村2上饶市广丰区直单位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登记表单位帮扶村(居)乡镇(街道)村(居):单位名称帮扶干部数(人)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数其中:合计县处级科级一般干部本村帮扶户数延伸到其他村帮扶贫困户数3上饶市广丰区直单位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基本情况表单位名称:帮扶村(居)填报时间:年月日村组干部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职务结对帮扶贫困户基本情况户主姓名家庭人口(人)主要收入来源上年度年人均纯收入(元)各类补贴总额(元)联系号码计划脱贫时间致贫原因发展意愿9.
《关于做好"十三五"规划扶持贫困村工作的通知》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十三五"规划扶持贫困村工作的通知广府办字〔2015〕142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单位:为落实"精准扶贫"要求,确保我区五年决战同步小康目标的实现,经区政府批准,确定铜钹山镇叶家村、毛村镇后溪村等27个村为全区"十三五"规划扶持贫困村.
现就做好"十三五"规划扶持贫困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十三五"规划扶持贫困村,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对象,是开展村庄整治、产业扶贫、搬迁扶贫、医疗扶贫、教育扶贫、创业扶贫等的重要平台,也是我区扶贫攻坚道路上最难啃的"硬骨头".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贫困村扶持工作,精心部署,协调各方,倾斜支持,精准发力,确保如期实现我区扶贫攻坚目标.
二、明确扶持目标到2018年底,27个贫困村全面消灭"满目疮痍"村组,贫困村特色优势产业初具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到2020年,贫困村群众全面实现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上卫生厕、住安全房的愿望,贫困村网络通讯、卫生室、综合文化活动室及"一村一品"特色优势产业全覆盖,全面建成美丽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三、做细扶持规划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动贫困村群众,按照经济实用、量力而行的原则,选好选准需要扶持的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项目,科学制定"十三五"贫困村扶持规划及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并向群众公示.
要体现雪中送炭、重点突破的要求,优先规划安排贫困村中"满目疮痍"村组的建设项目,并在2018年底前实施完成.
对贫困村中生产生活条件恶劣、亟需搬迁扶贫的村组,也要在2018年底前实施完毕.
"十三五"贫困村扶持规划及年度项目实施计划要在2015年9月3日前编制完成,并上报区扶贫和移民办.
新农村建设、交通、水利、住建、卫生计生、文化、教育、农业、林业、电力等相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对"十三五"贫困村规划扶持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四、落实投入来源规划项目确定后,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对各贫困村规划项目投入进行科学测算,并落实投入来源,进而细化分解到各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确保项目有钱实施.
五、强化跟踪问效由区扶贫与移民办牵头,建立规范、高效的贫困村扶持目标管理制度,逐年考核各乡镇(街道)和新农村建设、交通、水利、住建、卫生计生、文化、教育、农业、林业、电力等相关部门的贫困村扶持任务完成情况.
上饶市广丰区"十三五"规划扶持贫困村名单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8月19日上饶市广丰区"十三五"规划扶持贫困村名单一、省级贫困村(10个)铜钹山镇:叶家村、七星村桐畈镇:蒋坞村排山镇:牌门村大南镇:塘狮村少阳乡:泉岭村毛村镇:后溪村嵩峰乡:银丰村吴村镇:路亭山村东阳乡:管村村二、市级贫困村(6个)泉波镇:边山村桐畈镇:二渡关村沙田镇:碧石村枧底镇:东井村东阳乡:湖口村铜钹山镇:高阳村三、县级贫困村(11个)东阳乡:社后村五都镇:杉溪居泉波镇:泉波村毛村镇:毛村村、乌岩村嵩峰乡:十都村、石岩村桐畈镇:王家村沙田镇:坞垄村铜钹山镇:铁山村、石溪村10.
《广丰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实施方案》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丰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字〔2016〕127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广丰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8月22日广丰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6]64号)精神,优化财政涉农扶贫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就支持贫困村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新的希望和"三个着力、四个坚持"重要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改革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机制,支持贫困村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实施目标.
通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激发内生动力,支持贫困村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减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的精准度和使用效益,确保按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三)基本原则.
1.
渠道不变,充分授权.
对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扶贫资金,2016-2020年,五年内仍按照原渠道下达,贫困村所在乡(镇)负责项目申报,区负责项目审批、监督.
2.
区抓落实,统筹使用.
区作为实施主体,根据本地脱贫攻坚规划,统筹整合、集中使用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并承担统筹安排项目、统一使用资金以及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的具体责任.
3.
精准发力,注重实效.
积极推进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资金使用要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突出产业扶贫,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4.
加强协调,强化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超越部门利益,站在全区发展大局的高度,强化责任,精准指导,积极推动资金整合工作.
二、实施范围"十三五"期间有贫困人口的村(居)纳入此次统筹整合实施范围.
三、整合范围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
中央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旅游发展基金,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
省级资金: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含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清洁资金、农业技术应用与公共服务专项(用于基层农业技术服务和农村沼气建设部分)、现代农业专项(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现代农业示范区奖补部分)、林业资源保护(生态公益林补偿部分)、林业产业发展(用于油茶产业和林业特色产业发展部分)、水利专项(用于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部分)、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补助、赣南等原中央苏区转移支付、扶贫县农业综合开发省级配套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赣南原中央苏区和罗霄山连片特困地区基础设施扶贫项目资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及省级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
市级资金:市级扶贫开发配套资金、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山区库区扶贫移民配套资金、农业综合开发市级配套资金、市本级农发资金(用于基层建设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建设资金、果业扶持发展资金以及市级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
区级资金:本级扶贫开发配套资金、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本级配套资金、本级农发资金(用于基层建设部分)及本级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
各资金整合严格参照上述资金范围,明确本级财政安排的涉农资金中可统筹整合使用的扶贫资金范围,进一步加大统筹整合力度.
统筹整合区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的资金,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和贫困人口变化情况,完善资金安排使用机制,确保资金精准有效使用.
四、整合措施(一)明确整合权限.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赣府厅字[2016]64号文件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制度,取消限制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相关规定,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扰、阻碍资金统筹整合工作.
制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的具体办法,明确部门分工、操作程序、资金用途、监管措施,确保各项财政涉农扶贫资金规范安全使用.
对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可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即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内,视脱贫攻坚工作需要,提出包括主要目标和具体建设任务在内的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报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后实施.
相关资金按上述办法调整用途,各部门应予以认可.
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确定后,要及时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二)加强规划衔接.
资金整合由区发展改革、扶贫部门牵头组织、科学编制脱贫攻坚规划,按照脱贫攻坚的要求及时调整完善相关专项规划,实现脱贫攻坚规划与部门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
部门专项规划与脱贫攻坚规划不一致的,原则上优先实施脱贫攻坚规划.
(三)重点倾斜支持.
按照政府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要求,在切实增加扶贫投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脱贫攻坚的倾斜力度,将脱贫攻坚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因素.
原则上用于贫困村资金增幅高于该项资金的平均增幅.
扶贫项目、资金安排如与其他项目、资金安排有冲突时,则优先保障扶贫项目、资金.
(四)明确职责权限.
1.
区政府是整合资金统筹使用的责任主体,负责到区资金的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
2.
区政府负责项目审批权限.
纳入整合范围的资金,区有关部门采取"因素法"分配,将资金"切块"下达到扶贫村点.
3.
允许资金整合适当打破归口管理界限.
对各渠道下达的统筹整合范围内资金,资金整合可以根据具体项目的实施需要自主确定牵头管理部门,不要求完全与原有的归口管理部门一一对应.
五、实施目标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加大产业化扶贫开发力度,初步形成有竞争力的特色产业体系;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基本解决行路、饮水、用电、上学、就医、通讯、广播电视、文化娱乐等问题,基本消除满目疮痍村组;努力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能,支持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千方百计增加贫困人口收入.
力争贫困农户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持续高于全区平均水平,逐步扭转贫困人口与其他社会群体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解决和巩固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2016年脱贫1.
08万人11个贫困村,2017年脱贫1.
2万人16个贫困村,力争利用两年时间,全区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2018—2020年,进一步巩固发展精准扶贫攻坚成果,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贫困村脱贫摘帽取得突破性进展,确保贫困农村和贫困人口共奔小康不掉队.
(一)实施产业发展扶贫工程一是围绕"果茶蔬",发展农业经济.
借助全区以马家柚、天桂梨为主的果业,以高山有机茶为主的茶业,以大棚有机蔬菜为主的蔬菜业等三大主导产业优势,引导贫困村、贫困户积极种植,实现"户种一亩柚(茶、蔬),走上致富路".
同时,积极引导贫困村、贫困户借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家庭农场等载体,通过以田参股等形式参与种植经营,发展吊瓜、杨梅、芋头、蓝莓、中药材、油茶、茶叶、林下经济等特色种植和山羊、白耳黄鸡、黑珍猪、肉牛等特色养殖.
二是围绕"农村电商",发展电商经济.
依托广丰是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项目示范县的优势,采取教育培训、资源投入、市场对接等方式方法,帮助贫困户开办网店,并积极鼓励电商企业帮助群众销售农产品.
到2017年,率先在27个贫困村中建成电商扶贫站,到2020年,力争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村居有1个以上电商扶贫站.
.
三是围绕"乡村旅游",发展旅游经济.
借助全区丰富的旅游资源,充分开发铜钹山国家森林公园、东阳龙溪、嵩峰六石岩、桐畈龙华山养生源等旅游资源,积极挖掘红军岩、高阳苏维埃、十都大屋等历史文化,引导贫困户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产业.
(二)实施就业扶贫工程一是整合"雨露计划"、"新型职业农民"和"电子商务"培训等资源,加大政府投入,鼓励政企合作,大力推进就业培训、就业援助和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等举措,进一步提高农村贫困劳动者技能,着力推动贫困户就业创业,到2020年,力争转移培训贫困劳动力10000人,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3000个;二是进一步落实"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方针,多渠道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
(三)实施易地搬迁扶贫工程2016年,完成移民搬迁安置111户545人;2017年完成移民搬迁安置366户1642人;2018年完成移民搬迁安置228户1028人;2019年完成移民搬迁安置62户319人;2020年全面完成搬迁移民任务.
各职能部门要明确责任,通力合作,确保搬迁移民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
扶贫移民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监督;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搬迁移民安置点的安置用地保障,用好土地增减挂钩政策;规划建设部门负责集中安置点规划设计指导工作;房管部门负责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的解释和指导;环保部门负责指导进城进园集中安置点的环境影响评价;其它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工作.
(四)实施教育扶贫工程采取教育资助一批、学校免费一批、财政支持一批、社会资助一批、部门助学一批的办法切实减免贫困家庭就学负担.
到2018年,实现全区所有精准扶贫户学生应助尽助、应贷尽贷,不让一个精准扶贫户学生因贫失学.
(五)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大力推行贫困户门诊就诊免挂号费、注射和换药手续费,住院时免收检查费、诊疗费.
至2017年,全区农村因病致贫对象,一般疾病患者彻底治愈,大病患者及时住院治疗并获得救助,慢性病患者有基本医疗保障,让每个贫困人口都能健康幸福而有尊严地生活,有效解决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六)实施生态保护扶贫工程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举借地方政府债务注入项目资金、承接专项建设基金注入项目资金、长期低息贷款、农户自筹等方式,确保生态保护补偿资金足额到位.
不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
(七)实施社会保障扶贫工程一是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2016年开始,根据全区农村人均纯收入增幅、农村人均消费支出增幅和物价上涨等因素,逐年提高农村困难群众和五保供养人员补助水平,促使其消除绝对贫困,做到精准救助与精准扶贫相衔接,实现扶贫支持和社会救助两条路径脱贫致富.
二是不断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
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对城乡医疗救助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全面形成以住院救助、大病救助、门诊救助,资助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居民医保,资助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定点医院同步结算的服务体系,城乡低保、五保对象取消病种限制,取消起付线,提高救助比例.
不断完善大病医疗救助制度,推进"费用+病种"的医疗救助模式.
2016年—2018年,根据我区预算资金增长情况,突出重特大疾病救助,逐步提高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重特大疾病患者的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切实缓解贫困家庭就医难和因病致贫的问题.
(八)实施危旧房改造工程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摸排工作,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分乡镇逐户摸底,重点登记贫困户是否居住在危房中、危房等级、是否有意愿改造房屋等信息,做好家庭信息、住房信息、房屋建设管理信息、房屋设施信息和照片采集记录工作,全面掌握哪一户穷、哪一房危等"第一手资料",把住房困难贫困户全部纳入改造范围,切实解决其最基本住房安全问题.
(九)实施村庄整治工程对已确定的有贫困人口的村居,坚持贫困优先、合理选择、递度推进的原则,要统筹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资金给予重点扶持.
到2017年底,有贫困人口的村组全面消灭"满目疮痍"现象,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到2020年,贫困村群众全面实现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上卫生厕、住安全房的愿望,贫困村网络通讯、卫生室、综合文化活动室全覆盖,全面建成美丽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十)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工程2016年率先完成27个贫困村25户以上宜居自然村的道路硬化,力争2017年完成全区农村25户以上自然村的道路硬化.
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加大改水改厕力度,完善村内供水管网和排水沟渠,2017年底基本解决贫困农村安全饮水问题,到2020年,力争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
积极发展农村清洁能源,大力推广秸秆生物气化技术,搞好村级沼气服务网点建设,提高农村沼气使用率,到2020年,力争秸秆综合利用率85%以上,清洁能源普及率达60%.
加快实施"自然村通电话、行政村通宽带"的双通工程,到2020年,力争贫困地区电话、宽带普及率达到100%.
加大对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排灌设施更新改造的投入,到2020年,力争贫困地区农田有效灌溉率达到90%以上.
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到2020年,力争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
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是区委、区政府集中财力扶贫攻坚的重要举措.
资金整合要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党政一把手的主体责任,协调资金和项目安排,明确工作责任,确保资金整合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要加强与省、市各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统筹整合工作.
(二)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
推进政务公开,各有关部门应将涉农扶贫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
要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扶贫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并实施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资金监管.
各级政府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扶贫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对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管理监督负首要责任.
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
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并对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探索引入第三方独立监督,引导贫困人口主动参与监督,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
(四)开展绩效评价.
区扶贫、财政、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绩效评价,并将其纳入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通报,对统筹整合工作开展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地方,在分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给予奖励和倾斜.
11.
《上饶市广丰区脱贫攻坚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广丰区脱贫攻坚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广府办字〔2017〕102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上饶高新区、区直各单位:《上饶市广丰区脱贫攻坚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16日上饶市广丰区脱贫攻坚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强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和资金是中央、省、市和区级安排的支持我区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项目和资金,包括我区产业扶贫、贫困村退出、村庄整治、搬迁移民等项目和资金.
第三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应当围绕脱贫攻坚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统筹整合使用,形成合力,发挥整体效益.
第四条坚持项目实施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精准,在精准识别贫困人口的基础上,把资金使用与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与脱贫成效相挂钩,切实使资金惠及贫困人口.
第二章产业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第五条产业扶贫项目实施单位的固定资产要大于下达的项目补助资金总额.
第六条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与乡镇街道签订项目实施协议,并分别与贫困户签订入股协议.
第七条项目实施单位在与乡镇签订合同时,必须办理相关的房产、土地等抵押手续,且抵押物的总价值不得低于财政扶贫资金总额.
第八条项目实施单位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因素破产,造成贫困户入股资金流失的,政府可按破产清偿程序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破产清算、固定资产拍卖等,用所得收入,偿还贫困户股金,最大限度确保贫困户利益不受损害.
第九条项目实施单位经营出现严重亏损或破产,或者项目管理部门和扶贫主管部门认为项目实施单位的经营行为可能出现严重风险隐患的,经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项目主管部门有权原渠道追回项目资金.
第十条项目实施单位不得将贫困户的入股资金挪作他用,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建立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台账,实行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季报制,表格分别报送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扶贫和移民办、区财政局.
第十二条投入项目实施单位的产业扶贫资金80%部分按户均1.
2万元的入股标准计入贫困户账户,并发放股权证,作为贫困户入股和参与分红的依据.
20%部分用于基地发展产业.
第三章贫困村退出项目和资金管理第十三章贫困村退出项目资金计划下达后,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安排落实贫困村退出建设项目,根据财政扶贫资金和新农村建设资金的使用要求,组织贫困村编制统一完整的项目实施计划.
第十四条选定和编制贫困村退出建设项目计划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实行公告公示制,并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
第十五条各地在申报贫困村退出项目时,必须严格按照贫困村退出的8个方面16项指标的建设内容进行申报.
只有在所有建设内容完成的情况下,项目资金仍有结余的,可以用于秀美乡村建设等内容.
第十六条贫困村退出建设项目计划的申报审批程序是:由村委会组织自然村选定实施项目并报乡(镇)政府初审,乡(镇)初审后连同自然村申报原始资料一并报区相关部门和单位审核,审核后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七条贫困村组织各方群众代表成立村庄整治建设项目实施小组和监督小组,项目由实施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监督小组的监督,并定期张榜公布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拨付使用等情况.
第十八条贫困村退出资金管理要严格执行《江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赣财扶[2017]13号)有关规定,不得延期、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类项目必须严格按照《上饶市广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评审暂行办法》(广府办2015年246号)要求,对新建30万元以上、维修、扩建20万元以上项目进行造价评审.
第二十条其他项目如村庄整治建设项目、绩效奖励资金项目、区级配套资金项目、搬迁移民项目、水库移民项目等参照贫困村退出项目进行管理.
第四章项目招投标管理第二十一条政府性投资脱贫攻坚工程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限额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二十二条凡上述限额以下的脱贫攻坚工程项目,项目业主单位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节俭节约、保质保量、廉洁高效的原则,可按"三重一大"决策方式进行议标,研究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和供应商(业主为行政村、居委会的,由当地乡镇组织决策).
第二十三条未列入全区年度脱贫攻坚计划又确实属于脱贫攻坚项目,如适用第二十二条决策方式的,项目业主单位将项目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按规定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插手干预脱贫攻坚工程项目,一经发现,将从严查处.
第五章项目验收第二十六条产业扶贫项目、贫困村退出项目、村庄整治建设项目、绩效奖励资金项目、区级配套资金项目、搬迁移民项目由各乡镇(街道)负责验收.
第二十七条由乡镇(街道)验收的项目,各乡镇街道要成立项目验收领导小组,对项目完成情况按标准进行实地验收,并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第二十八条各乡镇街道验收要根据项目档案资料中的项目实施责任书、工程承包合同、招标资料、决算审计报告,现场逐项测量工程量,对实施到位的现场填写验收报告.
对实施不到位的,现场填写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到位,并择时组织验收.
第二十九条单项工程量价款在10万元以上的,需由审计部门或经备案的中介机构做决算审计.
第六章项目与资金监管第三十条各乡镇街道及村居要加强对扶贫项目进展情况经常性督促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三十一条扶贫项目及资金要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实行阳光操作.
区扶贫和移民办对经区委、区政府审定并上报上级备案的项目,要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上公开,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安排、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情况,要实行开工前、竣工后两期公示,项目实施行政村要做好张榜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提高资金项目实施的公信度.
第三十二条加强资金监督.
扶贫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村(居)委会要深入参与涉农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引导贫困人口主动参与监督.
区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套取、骗取扶贫项目资金.
对出现虚报冒领、套取、骗取扶贫项目资金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对涉及人员追究相应责任.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七章绩效评价第三十四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申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推行项目和资金绩效考评,对考评较差的,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减少财政支持,由所涉乡镇(街道)自筹资金解决.
对在迎接上级对我区项目实施考核考评、督促检查出现重大问题,进而影响到上级对我区考核考评出现不良评价的,要依据实际情况,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本暂行办法仅适用于2017年脱贫攻坚项目.
第三十六条本暂行办法由广丰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12.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脱贫攻坚项目管理的通知》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脱贫攻坚项目管理的通知广府办字〔2018〕92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脱贫攻坚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管理程序,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脱贫攻坚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江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广丰区产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广丰区2017年度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广丰区2018年马家柚特色产业扶贫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脱贫攻坚项目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的规范性1.
脱贫攻坚项目实施坚持"群众主体、政策扶持,因地制宜、阳光操作,整合资源、各方联动"的原则.
原则上实行以村为单位,整合资金,按项目分类整合的资金额度进行发包.
所有项目按扶贫资金绩效考核要求,按时完成项目下达、准备、实施、验收、审计(核)及资金拨付,并将进度纳入目标考核.
2.
财政扶贫整合资金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其他整合范围内的各项涉农资金.
财政扶贫整合资金使用要与区脱贫成效紧密挂钩,资金投向应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包括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投向贫困村,同时兼顾非贫困村.
财政扶贫整合资金原则上不再开支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医疗、社保等社会事业支出("雨露计划"除外).
3.
除上级有明文规定外,到村(户)的脱贫攻坚项目原则上由乡镇及"村(社区)两委"组织实施.
乡镇(街道)、村(居)对项目实施负主体责任.
乡镇(街道)成立由财政、农林水综合站等部门人员组成的项目监督小组,加强项目日常监管.
4.
脱贫攻坚项目中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项目原则上由乡镇(街道)负责验收,其他涉农整合扶贫资金根据需要由行业主管部门或乡镇(街道)负责验收,各乡镇(街道)成立项目验收领导小组,对项目完成情况按标准进行实地验收,并对验收情况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乡镇对项目验收后,由区成立项目验收复核组对乡镇验收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责令镇村加强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5.
所有实施的脱贫攻坚项目,从项目规划立项到验收各环节的文件以及相关纸质、图像资料,要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
各乡镇和项目主管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做到档案材料齐全完整.
二、进一步加强产业扶贫项目管理6.
各乡镇(街道)应建立健全产业扶贫管理机制,明确专人管理,建立规范的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台帐.
7.
各乡镇(街道)应建立产业扶贫资金动态调节机制,建立扶贫资金专用会计科目,并结合本乡镇(街道)实际情况投入自筹资金,统筹安排本乡镇(街道)扶贫资金的使用.
同时确保该资金专款专用,用于扶贫事业的相关事项.
使用前应报区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并接受财政、审计、扶贫等部门的监督.
8.
用产业扶贫资金入股合作社的贫困户股金,如因各种原因出现贫困户不存在(如:自然减少或清退等)的事实,即从发生事实不存在之日起终止该户入股协议及股权、产业分红等权益.
终止前已经享受的产业分红等权益可不予追回,对事实不存在贫困户权益的终止应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等相关会议研究并给予公示,该贫困户终止后的权益归所在乡镇(街道)所有,纳入扶贫资金专用科目管理.
专用科目扶贫资金优先用于安排动态调整新增的贫困户的帮扶,新增贫困户按2017年产业方案1.
5万元的标准安排贫困户入股合作社股金,入股年限到2029年结束,后8年分红比例按原方案规定执行.
各乡镇(街道)新增贫困户安排入股合作社,应形成完备的资料,同时将复印件报区扶贫办等部门单位存档.
9.
项目实施未能按照项目批复文件执行到位的,各乡镇(街道)、项目实施所在地村(居)应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实施到位.
项目档案资料未按要求收集的,各乡镇(街道)应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及项目实施所在地村(居)完善项目资料.
涉及整改的项目应将整改后的资料附加入原有资料备查,不得替换原资料.
项目资料完善后,由乡镇(街道)负责保存资料原件,同时将复印件报区扶贫办等部门单位存档.
10.
实施单位归还贫困户的入股本金及支付的分红,必须通过"一卡通"形式支付.
如实施单位以各种理由不履行分红或逾期不归还本金,项目实施所在乡镇(街道)应及时处置、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乡镇、村(居)要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将贫困户应得的分红及本金打入贫困户账户,相关打款凭证应及时整理汇总归档,并将复印件上交区扶贫办等部门单位存档.
11.
2014年至2016年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各乡镇(街道)、项目实施所在地村(居)应严格按照《广丰区产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广办字[2015]94号)文件执行.
入股合作社的贫困户股金不得超过5000元,对出现的问题应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相关会议予以整改并进行公示.
12.
各乡镇(街道)应加强对2017年产业项目实施单位的日常监管,必须严格按《广丰区2017年度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广办字[2017]46号)文件执行.
同时,确保实施单位有效抵押或担保到位,并将抵押担保情况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内容之一.
乡镇(街道)变更项目实施单位的,各乡镇(街道)应在变更前报区开发领导小组审批.
应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合作社)按规定做好账务工作,做到财务健全,账务清晰,明确资金流向,确保资金安全.
各实施单位应自觉接受乡镇(街道)、有关部门的监管,如实反映本单位生产经营状况.
13.
各乡镇(街道)和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应严格按照《上饶市广丰区2018年马家柚特色产业扶贫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执行.
发现贫困户种植的苗木未成活,应及时组织补苗.
同时加强对贫困户种植的马家柚后续管理,"包种、包管、包销"的责任落实情况,列入年终对各乡镇(街道)和各帮扶单位的考核内容之一.
以乡镇或村(居)为单位成立的马家柚服务小分队,应加强对贫困户种植的马家柚技术指导和服务,正常开展工作.
各乡镇(街道)应保障服务小分队的工作经费.
14.
产业扶贫项目所有变更过程均应公开,及时公示,确保透明度.
产业扶贫项目有关同贫困户签订的协议均应进入贫困户致富袋,提高贫困户知晓率,不得隐瞒、造假.
三、进一步强化基础设施项目管理15.
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担负起村庄整治项目管理的相应职责.
区交通运输局要协助做好贫困村村组道路、入户道路项目的年度计划编制、设计审核、项目施工的业务指导工作;区水利局要协助做好贫困村安全饮水、村庄内排水沟渠设施项目的年度计划编制、设计审核、项目施工的业务指导工作;区建设局要协助做好贫困村危房拆除、安居工程项目的年度计划编制、设计审核、项目施工的业务指导工作;区委农工部(新村办)要协助做好贫困村环境整治(清洁工程、垃圾集中收集点等)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编制、设计(实施方案)审核、项目施工的业务指导工作;区文广新局、区卫计委要协助做好贫困村村级活动场所、综合文化活动室、卫生室及卫生厕所项目的年度计划编制、设计(实施方案)审核、项目施工的业务指导;区供电公司、区广电网络公司、区电信公司、区移动公司、区联通公司要主动安排部门项目资金,确保贫困村供电、广播电视、宽带网络项目达到贫困村脱贫退出标准.
16.
各乡镇(街道)、村(居)应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规范项目申报程序,保障群众对项目申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充分征求群众意见,项目申报实行公告公示制.
并组织专业人员对拟申报项目进行实地丈量和现场核查,确保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
17.
政府性投资脱贫攻坚工程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及项目招投标具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8.
项目计划一经批复,原则上不得调整变更.
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变更的,需由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后,下达同意项目变更的批复,同时,区扶贫办将调整变更情况报上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重新备案.
19.
所有扶贫项目要通过区、乡、村三级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乡镇(街道)在收到区下达的扶贫资金计划后,通过各种方式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乡镇(街道)在政务公开栏上公布扶持政策、项目资金计划和资金使用结果.
村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布扶持政策、项目资金计划和资金使用结果.
项目实施完成后,设立项目公示牌,标明项目名称、总投资、扶贫资金数量、建设规模、完成时间等内容.
20.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以按预拨或按项目实施进度等方式进行资金拨付,在确保资金安全前提下,可分别以项目动工和项目验收为时间节点,分阶段拨付资金.
具体比例可根据当地实情或参照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乡级报帐制管理.
申请报账时,根据工程监理部门或其他技术人员提出的施工进度意见,由项目所在村填写资金拨款申请单,并附拨款依据,报乡镇扶贫工作站审核,经乡镇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送乡镇财政所办理报账手续.
原则上,项目验收结束后要提交审计部门进行终审,按照终审金额进行资金拨付.
四、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责任追究21.
区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项目检查工作机制,对计划执行、项目建设、资金拨付、竣工验收等环节应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22.
区纪检(监委)、审计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审计工作机制,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和项目审计,发现违规问题要及时查处.
23.
在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工作中,凡拖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侵占、骗取、贪污项目资金的,责令限期归还,如数追缴,由区纪委(监察委)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4.
各乡镇(街道)、项目村要根据不同项目资金的使用性质,规范物资采购、工程招标、质量监管和资金拨付,规避资金风险.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禁出现违规拨付资金,或以欺骗的手段骗取、套取项目资金,一经发现,将暂停项目实施,并收缴违规拨付资金,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5.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严格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须设计招标的项目,设计单位因工程设计错漏以致工程变更的,要追究勘察设计单位经济赔偿责任;对借牌挂靠资质投标、违规转包分包,擅自变更工程设计施工、出现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问题的,坚决依法处罚、依约处理.
不按规定公开信息,对指定发包、暗箱操作,蓄意规避招标、违规支付工程款项、建设管理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从严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26.
因档案管理不善或不按要求完善档案,给检查验收或工程结算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3.
《关于规范政府性投资脱贫攻坚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的通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性投资脱贫攻坚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的通知广办字〔2018〕19号各乡镇(街道),上饶高新区,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根据广办字〔2017〕38号文件《广丰区脱贫攻坚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该暂行办法仅适用于2017年脱贫攻坚项目.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关于规范政府性投资脱贫攻坚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的通知》,自该通知印发之日起,政府性投资脱贫攻坚工程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特此通知,请认真遵照执行.
14.
上饶市广丰区产业扶贫运行机制实施细则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广丰区产业扶贫运行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广府办字〔2018〕187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上饶高新区,区直各单位:《上饶市广丰区产业扶贫运行机制实施细则》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1月27日上饶市广丰区产业扶贫运行机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产业扶贫运行机制,推动脱贫攻坚取得实效,根据《江西省产业扶贫运行机制管理办法》赣开发[2018]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扶持对象、扶持范围和扶持方式第二条产业扶贫的扶持对象1、建档立卡贫困户.
2、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较多的村.
3、具有扶贫带动功能的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家庭农场、能人大户、致富带头人等新型经营主体.
第三条产业扶贫的扶持范围主要扶持对贫困户增收带动作用明显的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特色手工业、光伏、生态、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电商扶贫、扶贫车间、服务业类、设施农业、水利水电开发项目,产业扶贫基地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其它能够带动贫困户增收的产业项目.
第四条产业扶贫的扶持方式扶持方式包括资金直补、贷款贴息、保费补贴、资产收益扶贫、帮扶责任人携资结对帮扶、就业技能和产业技术培训等.
推行"选准一项主导产业、打造一个龙头、设立一笔扶持资金、建立一套利益联结机制、培育一套服务体系"的"五个一"扶持模式.
第三章利益联结机制第五条加强合作社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
原则上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都要加入合作社.
支持贫困户以各种要素参与合作社或入股合作社;支持合作社与龙头企业以多种形式合作;力推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三方联合的模式,并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
第六条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合作社的建设进程.
发展壮大现有合作社,加快组建新的合作社.
积极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家庭农场、能人大户、致富带头人加入产业合作社中.
支持和引导合作社根据生产经营和市场需要组建联村或乡镇级合作联社,完善合作社的运行机制.
按照"组建上靠组织、生产经营上靠市场"的原则,大力推行村干部与能人带头领办、村党员及民兵队伍积极主动参与、村民自愿参与、贫困群众统筹参与的"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合作形式.
每个贫困村、每个扶贫产业原则上都要建立合作社.
探索将党支部建在产业上、建在合作社上,强化党建引领作用,促进产业和合作社健康发展.
第七条对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较多的村,原则上都要因地制宜建立扶贫产业基地,做到村村有扶贫产业.
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通过盘活集体资源、入股或参股、量化资产收益等渠道,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第八条产业扶贫的利益联结类型1、经营性收益联结.
引导扶持经营主体发展订单农业和"互联网+农业",提供技术服务,保底价包销产品,帮助贫困户就地生产创业,获得稳定的经营性收入.
2、工资性收益联结.
扶持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在扶贫产业的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就地就近劳动务工,获得稳定的工资性收入.
获得扶贫资金项目支持的经营主体,必须优先招收贫困户劳动务工.
3、生产性收益联结.
引导扶持经营主体流转农民土地,建设规模农业生产基地,反租倒包给贫困户生产管理,帮助贫困户获得稳定的生产性收入.
4、政策性收益联结.
通过退耕还林补助、生态补偿等强农惠农政策,帮助贫困户获得稳定的政策性收入,开发一批生态护林员、护路员、治安协管员、农村保洁员等公益岗位,安排贫困户就近就业.
流转或入股土地等资源所得的政策性扶持收益,可由贫困户和经营主体共享.
5、资产性收益联结.
利用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村集体和农户资源资产、帮扶资金等投入设施农业、生态、养殖、光伏、乡村旅游、扶贫车间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用于资产收益扶贫.
资产收益扶贫所得收益,要向丧失劳动力或弱劳动力的贫困户、贫困残疾人户倾斜.
第四章配套政策第九条产业扶贫项目的直补政策各类项目直补标准,根据具体产业扶贫实施方案确定.
第十条产业扶贫贷款的信贷政策产业扶贫贷款,是指商业银行根据商业可持续和履行社会责任原则,向符合条件的贫困户以及扶贫带动新型经营主体发放的发展产业贷款.
1、贷款利率.
对扶贫小额信贷、扶贫产业信贷通、借用人民银行扶贫再贷款资金发放的产业扶贫贷款,执行不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贷款利率.
对其他扶贫带动新型经营主体的产业扶贫贷款,由银行机构根据"保本微利"原则确定贷款利率.
2、贷款期限.
根据扶贫产业发展周期,按1-5年由扶持对象自主申请选择.
产业发展周期若需更长贷款期限,合作银行可根据扶持对象及产业情况自主确定.
3、贷款担保.
对发放给贫困户的扶贫小额贷款和对扶贫合作组织发放的扶贫贷款,严格执行"免抵押、免担保"的政策规定.
对其他扶贫带动新型经营主体的产业扶贫贷款,可根据其带动的贫困户数量提供适度担保.
第十一条产业扶贫贷款的政府支持政策1、对贫困户和扶贫合作组织贷款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的,可给予部分资金直补扶持.
2、产业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原则上按风险补偿金的8倍发放产业扶贫贷款,超过8倍的,启动风险补偿金动态调整机制.
3、扶持对象使用产业贷款的给予贴息支持,降低贷款成本.
第十二条产业扶贫贷款的贴息政策1、贴息标准.
对贫困户发放的产业扶贫贷款,贷款本金不超过5万元(含5万元)的按实际贷款金额贴息,超过5万元部分不予贴息.
对扶贫带动新型经营主体发放的产业扶贫贷款,根据其带动贫困户数量,按带动户数每户5万元贷款的合计额度与实际贷款金额孰低的原则,确定最高可享受贴息本金,不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的,按最高可享受贴息金额据实贴息;超过50万元的部分不予贴息.
2、贴息利率.
对贫困户的产业扶贫贷款,按照区有关金融扶贫专项文件执行.
对符合条件的具有扶贫带动功能的新型经营主体扶贫贷款,贴息利率原则上按贫困户享受贴息政策标准的一半执行.
3、贴息期限.
根据产业扶贫贷款实际贷款期限据实贴息,原则上贴息期限不超过5年.
第十三条产业扶贫的保险政策1、产业扶贫保.
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布局,以贫困村或乡镇(街道)为单位,选择适宜本地发展且前景好、贫困户参与度高的种植、养殖及农产品加工特色扶贫主导产业,对贫困户或扶贫合作组织发展产业设立"产业扶贫保".
根据"保险费率可在普惠水平基础上下调10%-20%,也可根据当地实际,由县(市、区)与承办保险公司商定更加优惠的保险费率.
对其他扶贫带动新型经营主体,可根据其带动的贫困户数量适度予以保险支持"的要求,另行制定实施方案.
2、小贷扶贫保.
对贫困户发展生产向银行申请扶贫小额信贷设立"小贷扶贫保".
"小贷扶贫保"涵盖的贷款范围包括扶贫小额信贷、扶贫和移民产业信贷通等各种扶贫类小额贷款.
根据"对贫困户投保小贷扶贫保实行特惠保险费率,具体费率由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和使用贷款发展产业情况与承办保险公司商定,原则上年平均费率为贷款本金的2%,最高不超过贷款本金的2.
5%,保险费率可根据年度经营情况及有关条款浮动区间规定进行适当调整"的要求,另行制定实施方案.
3、保费补贴.
保费补贴由本级财政安排解决.
具体开展"产业扶贫保"和"小贷扶贫保"的规模及政府补贴保费的比例,另行制定实施方案.
政府补贴保费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保费的80%.
对贫困户自愿投保政策性农业保险规定个人自缴保费部分,政府原则上可按不低于80%的比例给予再补贴.
第十四条对具有扶贫带动功能的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能人大户、致富带头人等新型经营主体,制定合理的保险扶持标准,按带动贫困户的数量进行保险扶持.
第五章风险防范机制第十五条技术风险防范机制1、强化技术培训.
以区为单位整合培训资源,依托现有培训机构,结合贫困户需求、意愿和发展实际,分类设置课程和培训标准,分产业、分层次、分岗位开展实用技术与技能培训,提高贫困群众的自我发展和抵御风险能力.
2、发挥本土技术力量作用.
充分利用本地致富带头人、能人大户、土专家等技术人才力量,做好对贫困户的"传帮带",实时解决技术难题,降低产业风险.
3、加强技术指导服务.
依托省、市、县、乡四级产业技术专家和服务团队,深入开展扶贫产业技术指导与服务,实行贫困村产业发展技术包干服务,建立贫困村产业发展"一对一"技术帮扶机制,确保每个发展产业的贫困户都有专家或技术人员开展全过程技术跟踪指导服务.
第十六条市场风险防范机制1、积极发展订单农业.
通过发展订单农业和反租倒包等经营模式,帮助贫困户依托新型扶持经营主体销售渠道,通过保底包销和签订防范风险协议等方式,降低市场风险,保障贫困群众利益.
2、大力推行产业扶贫保.
积极创新保险机制、丰富保险产品、提升保险服务,量身打造精准助力贫困户通过发展生产实现脱贫的保险方案,提高其抵御风险能力.
第十七条小额信贷风险防范机制1、严格执行政策要点.
坚决把"免担保免抵押、不高于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建风险补偿金"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2、切实规范使用模式.
坚持户贷户用户还方向,新增小额信贷资金不能用于入股企业吃利差.
贷款资金用于合作社抱团发展使用的,要以贫困户实际参与作为硬性条件.
坚持贫困户自愿和贫困户参与两项基本原则,提高贫困户内生发展动力.
3、大力推行贷款保证保险.
扎实开展产业扶贫小额信贷"小贷扶贫保"保险服务,着力为贫困户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建立金融风险分摊机制,为贫困户发展生产实现增收脱贫提供坚实保障.
4、加强对贫困户、扶贫带动新型经营主体有效信贷需求的甄别,防范将扶贫产业贷款挪作他用等风险因素.
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对贫困户可办理无还本续贷业务,对确因非主观因素不能到期偿还贷款的,可协助其办理贷款展期业务.
第六章管理和监督第十八条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结合脱贫攻坚实际,编制产业扶贫规划,要具体到村.
对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较多的村,原则上要编制具体的扶贫产业基地建设规划,建立产业扶贫项目库,做好项目储备工作.
列入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和计划的项目,原则上应当从项目库中选择.
第十九条产业扶贫资金项目由产业扶贫主管部门审批,实行项目管理制和县级或乡级财政报账制.
坚持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加强绩效考评,完善协调统一的资金项目管理机制.
第二十条产业扶贫资金项目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推行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及工程审计制,基地建设项目按"绿色通道"及有关规定实行招投标制、合同制和项目法人制,设立项目标识牌,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第二十一条产业扶贫资金项目年度计划有变更的,应按程序履行批准和备案手续.
产业扶贫资金项目实施完成后,依据批准的产业扶贫资金项目年度计划,由所在乡镇(街道)逐个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区级监督.
第二十二条产业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涉及政府釆购范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第二十三条产业扶贫主管部门要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项目申报审批、项目组织实施、项目统计监测等资料归档管理.
第二十四条产业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项目单位拒不整改,或者在项目实施期限内无法实施,产业扶贫主管部门应当终止项目,收回资金,按程序对项目进行调整.
第二十五条项目实施单位弄虚作假、套取扶贫资金,或者违反政策规定导致项目建设出现严重问题,损害贫困户利益的,除依法追回扶贫资金外,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产业扶贫纳入各乡镇(街道)扶贫成效考核,引导各地发展长期稳定的脱贫产业项目.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七条各乡镇(街道)使用自筹资金及其他非整合涉农资金发展产业扶贫项目,应参照本办法执行.
同时形成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报产业扶贫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区扶贫和移民办、区农业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此前印发的有关文件与本办法不相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15.
《上饶市广丰区马家柚特色产业扶贫实施方案》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广丰区2018年马家柚特色产业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字〔2018〕37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上饶市广丰区2018年马家柚特色产业扶贫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9日上饶市广丰区2018年马家柚特色产业扶贫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的要求,大力实施"东柚"战略,推动我区马家柚特色产业发展同产业扶贫的深度融合,进一步建立健全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长效稳定收益机制,确保全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早日脱贫致富,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为提高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增强自力更生的脱贫能力,实现我区贫困人口人人至少一棵马家柚的产业扶贫目标.
对全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按户内1个贫困人口2棵、2个贫困人口4棵、3个至5个贫困人口5棵、6个贫困人口以上(含6人)每个贫困人口1棵的标准种植马家柚苗木.
扶持种植的苗木规格地径为3公分以上(27个省、市、县级贫困村种植的苗木规格地径需达到3.
5公分以上),从基地认购的柚树为已挂果树.
二、帮扶方式根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及种植意愿,选择零星种植或认购种植.
1、零星种植:贫困户有种植意愿和种植地点的,由各乡镇(街道)统筹提供苗木,并由帮扶单位(帮扶干部)、所在乡镇(街道)、村(居)共同帮助种植.
2、认购种植:贫困户无种植地点、无劳动能力的,可由乡镇(街道)统一规划开发产业扶贫基地或在已挂果的马家柚种植基地安排贫困户认购马家柚树,认购方式:年限五年(2018年-2022年),按每株200元标准一次性补给认购基地,贫困户分红收益按每年每株不低于30斤柚子计价,年限结束后马家柚树归还基地.
3、爱心种植:倡导和鼓励社会爱心人士、马家柚种植企业(户)主动与贫困户结对帮亲.
三、资金筹措由区财政、帮扶单位(帮扶干部)、乡镇(街道)、村(居)统筹安排资金.
种植和认购的苗木资金由帮扶单位(帮扶干部)按60元/株补给帮扶对象所在乡镇(街道),余款部分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鼓励社会爱心人士、马家柚种植企业(户)、马家柚育苗企业、马家柚产业协会等主动参与,通过捐款、捐树、托管等方式助力马家柚产业扶贫.
四、实施步骤1、宣传动员:4月1日-15日为广丰马家柚产业扶贫宣传周(二周),4月10日召开2018年全区广丰马家柚特色产业扶贫动员会.
各乡镇(街道)、村(居)、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及马家柚产业协会要按照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马家柚特色产业扶贫宣传,进一步提高贫困户对产业扶贫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2、种植选点:各乡镇(街道)、村(居)必须在4月21日之前做好种植选点,既选择能保证马家柚苗木成活又能有利于环境美观的种植地点,一般选在贫困户的房前屋后、自留地(坡耕地).
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五保户等,由各镇、村落实种植地点,也可采取在现有马家柚基地联片认购方式或以乡镇(街道)统一规划开发的产业扶贫基地予以落实(不宜种植在耕地).
3、地块整饬:贫困户零星种植或由乡镇(街道)统一规划开发的产业扶贫基地,各乡镇(街道)、村(居)、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必须在4月26日前按照马家柚整地技术标准完成整地工作.
4、苗木选购:各乡镇(街道)、村(居)按所在地所需苗木数量按采购程序及时联系落实苗木,并按种植时间及时发送到贫困户,农业局提供各苗木基地情况,对苗木质量进行把关,并配合乡镇(街道)联系落实.
5、柚树种植:各乡镇(街道)、村(居)、帮扶单位(帮扶干部)按照要求在5月10日前帮助贫困户完成种植任务或认购挂牌.
6、项目资料收集:各乡镇(街道)应在6月30日之前将收集的项目资料复印备份交扶贫办备查.
项目资料应含:各乡镇实施方案、进出资金凭证、实施现场照片、镇村级验收结论等.
村级验收结论应附苗木种植验收表,苗木种植验收表应有村居名称,贫困户名单,人口数,苗木数,贫困户、帮扶干部、村支书、驻村第一书记签名等内容.
五、职责分工1、区扶贫办:(1)负责有关数据的调度,并及时同有关部门沟通衔接;(2)负责制作"扶贫致富树"标识,并发放到各乡镇;(3)负责收集各乡镇(街道)项目汇总资料,形成项目档案备查;(4)督促和检查实施情况.
2、区财政局:负责筹集项目所需资金并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管,及时拨付资金.
3、区农业局:(1)及时配合乡镇(街道)联系苗木基地,落实苗木数量,严把苗木质量关;(2)组织技术人员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举办马家柚种植培训班,加强日常马家柚种植技术的指导;(3)通过多种方式宣传种植马家柚注意事项及后续管理.
4、乡镇(街道)、村两委及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1)各乡镇(街道)为马家柚特色产业扶贫实施主体、第一责任单位.
应制定完善的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应体现从前期宣传动员到选址及后续管理、验收等全过程,同时落实好方案;(2)负责有关项目资料数据的收集、汇总和规划种植地点、苗木发放以及后续管理、验收等,并及时报送有关项目资料;(3)加强同有关部门及帮扶单位的联系沟通,有序推进贫困户马家柚种植、管理、销售等工作;(4)以镇或村为单位成立马家柚服务小分队,对贫困户柚树进行集中统一修剪、病虫防治等管理;(5)引导当地马家柚农民合作社加强对贫困户的服务;(6)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及村两委应充分发挥主要作用,加强马家柚种植技术的学习,加强对贫困户马家柚种植、管理的指导,力争让贫困户真正掌握马家柚种植和管理技术.
5、帮扶单位(帮扶干部):(1)对帮扶户做好马家柚产业扶贫政策的宣传和解释;(2)按时支付承担的扶持贫困户马家柚苗木资金;(3)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做到三包"包种、包管、包销";(4)帮扶干部应加强马家柚种植技术的学习,加强对贫困户马家柚种植、管理的指导.
6、马家柚产业协会:强化服务,组织协会会员在当地村(居)协助区农业局开展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优先帮助贫困户销售马家柚和提供购销信息.
引导马家柚农民合作社加强对贫困户的服务.
六、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区直单位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马家柚产业扶贫作为助力贫困户脱贫致富的重要抓手.
各帮扶干部要以过硬的作风助力脱贫攻坚,进一步宣传好产业扶贫政策,充分调动贫困户自力更生、主动脱贫的积极性,让贫困户真正受益.
2、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区扶贫和移民办、各乡镇(街道)、农业局及各级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的作用,加强扶贫政策、先进典型等方面的宣传报道,表彰在马家柚产业扶贫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企业和爱心人士,及时总结本地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激发和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关注关爱贫困户的良好氛围.
3、确保资金到位及安全.
区财政、帮扶单位(帮扶干部)于4月25日之前将各自应承担的购苗款转入各乡镇账户,确保乡镇(街道)按照时间节点及时购苗种植.
严禁挪用、套用、贪污和改变资金用途.
4、强化督促检查.
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工作,重点对任务落实、工作进度等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协调解决.
按照马家柚产业扶贫工作目标和任务,强化考核,建立健全奖惩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16.
广丰区电商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丰区电商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办字〔2015〕114号各乡镇(街道),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广丰区电商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上饶市广丰区委办公室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2月3日广丰区电商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广发〔2015〕10号)和《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广办字〔2014〕77号)文件精神,将发展电子商务与实施扶贫开发有机结合起来,扎实推进电子商务扶贫工作,经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实现省委"五年决战同步小康"奋斗目标,按照区委、区政府大力推进精准扶贫总体部署,把"互联网+"新经济形态引入农村,并与农村主导产业相融合,依托电子商务新型业态推动贫困农民创业就业,提高贫困户增收致富能力,确保到2020年与全国人民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二、目标任务以全区扶贫开发建档立卡系统中的一般贫困户和低保贫困户为重点对象,以持续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核心,扎实抓好党政推动、市场运作、基础配套、协会牵引、试点示范等关键环节的工作,从2015年到2020年,全区乡镇实现利用电子商务销售当地特色产品,交易额年均增长80%以上,全区27个贫困村宽带网络全覆盖.
全区各乡镇和贫困村基本普及电子商务应用,建成覆盖全区所有贫困村的村级电商服务站,贫困户能通过电子商务销售自产产品、购买生产生活资料的目标,保持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高于全区平均水平.
三、扶贫对象以扶贫开发建档立卡系统中的一般贫困户和低保贫困户为电商扶贫对象.
四、主要措施(一)建立行政推进体系.
在区和乡镇分别建立健全电商扶贫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电商扶贫的协调指导、工作推进、检查考核等.
成立区和乡镇两级电商协会,形成政府部门、协会、驻村工作队共同推进电商扶贫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网店服务体系.
完善区电商服务中心和村服务站功能及配套设施,整合资源,组建专业线上运营团队,主推我区特色优势农产品,帮助贫困户借助阿里巴巴"村淘"、京东商城、农村e邮、江西农家宝等平台销售农产品;贫困村每村要建成一个电子商务服务站,帮助农村残疾人、空巢、留守老人等贫困人群采购生活日用品等产品,将农产品销售出去,帮助创收,并提供在线医疗、健康咨询等服务;依托区电商创业孵化基地,为贫困村网商提供创业孵化服务,优先安置贫困户落户创业,为他们创造便利的创业条件.
(三)建立网货供应监管体系.
确定特色主业、主打产品,按照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销售的要求,加工适宜网络销售的优质产品.
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产业化经营,带动贫困户从事网货生产加工,建立完善的供应体系;认证一批网货供应定点企业,为网店提供充足丰富的货源;加强农特产品网货监管,指导企业、合作社和农户按标准种植、生产、加工、包装,从源头保证网货供应质量;抓好流通环节质量监管,建立网销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对流通环节进行监测,杜绝质量隐患.
(四)建立人才培训体系.
结合电子商务万人培训计划,与广丰电商学院等电商专业机构合作,开展面向贫困群体的专题培训,重点学习电子商务基础知识、网上开店及技巧、网购操作等技能,对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对象参加电商培训获得技能证的,按照"凭证补助"的原则,享受一定资金补助.
(五)完善帮扶政策体系.
帮助贫困户通过电子商务实现创业,整合各项扶贫政策资源,从免费培训、扶贫贴息、小额信贷、信息服务等各个方面,全方位、多角度帮助贫困群体、残疾人从事电子商务.
鼓励电商企业安排适当产品、适当岗位帮助贫困户实现就业,鼓励贫困户在网上开店创业.
(六)建立考核评价体系.
把电商扶贫纳入扶贫工作体系,与其它扶贫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建立电商扶贫统计通报制度,重点考核网店数、销售量、交易额及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外销农特产品,以及帮助贫困户增收脱贫的情况.
五、重点工作(一)宽带网络建设.
区工信委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措施,推动光缆入乡、入村、部分光纤入户,行政村通宽带和贫困村互联网全覆盖.
(二)网店规模壮大.
采取教育培训、资源投入、市场对接、政策支持、提供服务等方式方法,帮助贫困户开办网店,销售农产品,每开一家网店给予贫困户适当补贴.
通过与当地电商龙头企业、网络经纪人、能人大户、专业协会开展贫困户网店"一对一"对接,帮助贫困户提高网店运营效益.
以"公司+基地+贫困户"的模式,让贫困群众更好地参与产业发展,更多地享受到电商发展带来的红利.
(三)网络品牌培育.
按照"一镇一产业""一村一品牌"的原则,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培育特色品牌.
支持农产品"地标保护""绿色""有机""无公害"等资质的申报认证,加强贫困村特色产品品牌化建设,提升产品品质、价值和知名度.
建立全区电商扶贫农特产品目录库,对全区优质特色农产品种养规模、产量产值、品质特色开展调查摸底统计,确定主导品牌,编制乡村特色主导产品名录.
(四)金融服务支撑.
将电商扶贫纳入电商信贷通支持范围,对开办网店、从事网货生产销售的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生产销售网货产品、带动效果明显(以销售贫困户产品为主)的企业和网店,优先给予5万至50万的无抵押、免担保、低利率的信贷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在贫困乡镇设立服务网点,村设立金融服务代办点,改善农村网店支付、结算等金融服务条件.
(五)试点示范引领.
2015年,要做好电商典型示范引领工作,各乡镇选择1-2个村,开展电商扶贫示范点建设.
通过发挥典型示范引领,加快电子商务向农村特别是贫困村覆盖.
通过扶贫试点,培育一批农村电商龙头企业、创业带头人.
六、强化保障(一)组织领导.
成立电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全区电子商务扶贫工作.
区商务局、扶贫办负责工作推进,各乡(镇)和贫困村为具体实施单位,抓好电商扶贫各项工作的落实.
贫困村"两委"班子、双联单位和驻村工作队要配合做好电商扶贫项目实施、政策宣传、组织培训和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
(二)责任分工.
围绕做好电商扶贫工作,落实各部门的职责任务.
区商务局负责做好电商第三方平台引进、本土平台培育、网货促销、物流配送、人才培训、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区扶贫和移民办负责提供贫困村、贫困户的基本情况和需求清单,以及监督检查、年度考核等工作;区农业局负责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评价制度等工作;区工信委负责做好协调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网络等企业加快贫困村宽带网络建设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网上销售产品的资质认证、质量安全监管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大网络市场监管力度等工作.
(三)考核奖惩.
区商务局、区扶贫办等部门要建立健全电商扶贫部门协作机制,对电商扶贫工作进行季度检查、半年通报、年底考核,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全区电商扶贫成效突出的"明星网店"和"诚信网店",给予奖励.
(四)宣传引导.
加大电商扶贫的宣传力度,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主流媒体上开辟专栏,进行跟踪式专项宣传报道.
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灵活运用微博话题、微信栏目,对电商扶贫工作持续开展宣传报道.
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群众在电商扶贫中的重要作用,尤其要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电商扶贫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营造电商扶贫的浓厚舆论氛围.
17.
广丰区保障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丰区保障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办字〔2015〕100号各乡镇(街道),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广丰区保障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上饶市广丰区委办公室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9月23日广丰区保障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饶发〔2015〕11号)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结对帮扶、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更好发挥社会救助工作在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助推精准扶贫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一)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为切实保障和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2015年,根据上级规定,我区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240元,人均月补差达到165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5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60元.
2016年—2018年,根据全区农村人均纯收入增幅、农村人均消费支出增幅和物价上涨等因素,逐年提高农村困难群众和五保供养人员补助水平,促使其消除绝对贫困,做到精准救助与精准扶贫相衔接,实现扶贫支持和社会救助两条路径脱贫致富.
(二)不断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
2015年,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对城乡医疗救助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全面形成以住院救助、大病救助、门诊救助,资助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居民医保,资助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定点医院同步结算的服务体系,城乡低保、五保对象取消病种限制,取消起付线,提高救助比例.
不断完善大病医疗救助制度,推进"费用+病种"的医疗救助模式.
2016年—2018年,根据我区预算资金增长情况,突出重特大疾病救助,逐步提高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重特大疾病患者的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切实缓解贫困家庭就医难和因病致贫的问题.
(三)实施"救急难"和特别救助制度.
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及时给予救助,根据上级要求,尽快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完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全面推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二、主要措施(一)强化城乡低保工作1.
精准确定保障对象.
按照"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和"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要求,2015年,上报区政府尽快出台《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通知》、《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上饶市广丰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体系,实行民政救济"纯低保户和五保户"全覆盖.
2.
严格落实操作规程.
严格执行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完善城乡低保对象认定条件和审核程序,做细做实低保基础工作,从严规范农村低保对象认定标准,实现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
3.
加强动态管理.
落实农村低保有效期管理办法,定期跟踪核查已保、拟申请对象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情况,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的及时增发、减发或停发低保金,做到救助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常态化,确保救助资金真正用于困难群众.
(二)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1.
资助参合.
对农村五保和农村低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其中农村低保对象全额资助.
2.
完善模式.
促进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间的有效衔接,简化救助程序,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3.
扩大范围.
将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并视情况增加救助病种,制定更加优惠的特殊政策,提高救助水平.
(三)全面开展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积极开展送温暖、送政策、送技术、送项目"四送"活动.
科级干部结对帮扶2户,一般干部结对帮扶1户;深入扶贫点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帮扶措施;结合我区实际,帮助扶贫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各类扶贫项目,为扶贫点脱贫致富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帮助扶贫点开发有特色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发展能够带动全村脱贫致富的生产经营性项目;做到结对帮扶"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全覆盖.
三、组织保障(一)加强领导.
为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成立由区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保障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
要把保障性扶贫的具体任务和责任进行逐级分解和落实,从而丰富结对帮扶活动的形式.
(二)协调配合.
区民政局、扶贫办、卫计委、人保局、财政局、残联、各乡镇(街道)等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沟通配合,及时审查复核贫困家庭资格,更新特困人口名单,衔接相关政策,简化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事,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三)奖惩措施.
为充分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对帮扶干部工作积极、成绩特别突出的先进工作者进行奖励;同时对态度不积极,不履行帮扶职责,造成不好影响的,视其情节严重给予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
(四)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手机短信、微信、手机报等载体,对结对帮扶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及时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深入开展.
(五)监督检查.
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保障性扶贫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指导.
每年6月底前,要牵头开展对上一年度工作的考核.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积极推动结对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18.
《关于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制度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制度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府字〔2016〕50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关于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制度衔接实施方案》已经第55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2016年6月22日关于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制度衔接的实施方案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制度衔接的实施方案》(赣发府字〔2016〕16号)、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饶发〔2015〕11号)、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制度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饶府字〔2016〕12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衔接,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在扶贫开发中的托底作用,协同解决农村低保对象贫困问题,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准确把握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总体目标以农村困难群众脱贫致富为主题,按照"摸清底数、区分类型、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的思路,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制度衔接,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扶贫开发中的重要作用,与其他扶贫政策一起形成合力,编密织牢一张"覆盖全面、救急解难、托底有力、持续发展"的基本民生安全网.
到2018年,实现全区社会救助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农村低保标准高于扶贫标准,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进一步强化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处于重度贫困农户的重点保障,力争全区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让农村贫困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2019-2020年,进一步巩固社会救助保障扶贫成果,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基本生活有坚实保障,让农村困难群众一个都不落、一个都不少地同步全面小康.
(二)基本原则1、坚持应保尽保,应扶尽扶.
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分别纳入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范围,做到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全面覆盖.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评议.
加大政策信息公开力度,完善评议程序,畅通贫困人口的参与渠道,以公开促公平、以程序保公正、以参与立公信,做到评议审批过程公开透明,审批结果公平公正,确保农村贫困人口进入低保和扶贫开发范围.
3、坚持分类保障,动态管理.
对能够通过扶贫开发脱贫的农村贫困人口,给予扶贫政策支持;对不适合扶贫开发扶持,经审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统筹做好扶贫对象和农村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定期核查、定期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
4、坚持资源统筹,因人施策.
统筹衔接政府和社会各类资源,实现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全面扶持.
针对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水平的不同因人施策,发挥两项制度衔接在扶贫开发中的重要作用.
二、落实政策,确保农村困难群众脱贫致富(三)提高农村低保标准.
"十三五"期间,按照年均14.
4%的增长比例提高农村低保标准,2018年我区农村低保标准高于同期全国扶贫标准20%,2020年高于40%.
2016-2020年农村低保标准分别为3240元/年、3660元/年、4260元/年、4860元/年、5640元/年.
(四)提高农村低保补助水平.
按照低保标准提高幅度的相应比例提高低保补助水平,确保农村低保对象实际收入增幅略高于全区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到2018年全区农村低保补助水平至少达到245元/月,2020年至少达到325元/月.
三、强化措施,确保农村低保和精准扶贫有效衔接(五)开展台账比对.
区民政局与扶贫和移民办应联合开展农村低保对象与扶贫对象台账比对.
将"建档立卡"的"扶贫低保户"、"纯低保户"、"五保户"名单,与民政局建立的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名单逐户比对,摸清乡镇(街道)、村(居)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未纳入扶贫"建档立卡"范围的具体情况.
(六)实行应保尽保.
区民政局按照"应保尽保"要求,结合低保提标提补和年度审核工作,每年开展两次农村贫困群众排查摸底工作,主动发现并及时把新增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群众全部纳入农村低保.
新增的农村低保对象,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较多的地方,扶贫"建档立卡"对象中经申请审核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按低保审批程序纳入农村低保.
对贫困乡镇、边远山村等贫困群众较多、脱贫难度大的地方重点倾斜,促使农村低保人数更加符合实际贫困状况.
新增农村低保对象中,要优先把因大病、因重残、因突发事件致贫的贫困群众纳入低保.
(七)实行应扶尽扶.
区扶贫和移民办对未纳入扶贫"建档立卡"的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按照扶贫对象认定标准和程序,将其中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扶贫"建档立卡"范围.
并针对贫困人口的不同致贫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做到应扶尽扶.
同时对"建档立卡"的"纯低保户"进一步摸清情况,将其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处于重度贫困、靠自身条件无法改变生活状况的对象名单,提供给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按照低保分类施保的规定核准后,列为农村低保常补对象.
(八)统一尺度标准.
探索建立农村低保申请家庭收入测算指标体系,以家庭劳动力人口、土地收益、住房、机动车、家庭成员患病和残疾情况等作为主要认定指标,综合评估家庭贫困程度.
将评估结果与低保申请家庭收入和财产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结果相结合,精准认定保障对象,合理确定补差水平.
政府发放的强农惠农生产性补贴、农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优待抚恤金,以及教育、计划生育、见义勇为等方面的奖励、补助资金,不计入农村低保申请家庭收入范围.
鼓励农村低保对象通过自身努力脱贫致富,对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外出务工就业等需要一定工作成本的农村低保对象,在核定家庭收入时适当扣减.
对通过扶贫开发帮扶实现脱贫的农村低保对象,在一定时期内实行低保渐退,保留低保对象身份,逐步减发低保金,提供保障过渡期,为其彻底脱贫提供有力保障.
(九)实施动态管理.
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和包村干部要定期开展走访核查,及时掌握农村低保对象收入变化情况.
民政所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管理服务,根据农村低保对象家庭收入、财产变化情况,及时增发、减发或停发低保金.
区民政局将每年新增纳入的低保对象名单及时提供给区扶贫和移民办,由扶贫和移民办根据认定标准和程序,符合条件的纳入"建档立卡"范围.
每年年初,区扶贫和移民办将上一年度"建档立卡"的"扶贫低保户"帮扶名单、帮扶措施、脱贫名单、脱贫家庭人均收入及时提供给区民政局.
区民政局以扶贫部门提供的脱贫名单为依据,将脱贫的农村低保对象作为核查重点,及时将通过扶贫帮扶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低保对象按程序公正有序退出低保,做到"应退尽退".
(十)落实帮扶政策.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结对帮扶、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广发[2015]4号),认真落实帮扶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帮扶措施,实现帮扶全覆盖,保证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重点开展单位包村"四帮"、干部包户"四送"、社会参与"四扶"、民政托底"四助"活动,确保贫困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十一)提升农村五保供养水平.
建立农村五保供养标准量化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
"十三五"期间,按照略高于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增长的幅度,逐年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到2020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切实加大农村敬老院建设力度,逐年提高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能力,到2020年基本满足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对象的入院需求,并将生活在环境恶劣、不宜居住地区的分散供养对象,动员搬迁到敬老院集中供养.
积极探索敬老院失能老年人护理服务有效模式,解决敬老院集中供养失能老年人护理问题.
(十二)加大医疗救助力度.
根据贫困群众医疗救助需求,加大各级财政投入,逐步提高医疗救助筹资水平和救助比例,减轻贫困群众医疗支出负担,降低因病致贫风险,缓解因病致贫现象.
通过按定额付费实施专项救助与按规定比例常规救助相结合的方法,实现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家庭重大疾病患者医疗救助全覆盖.
取消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限制,细化重大疾病救助标准,并突出对农村五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贫困家庭儿童实施重点救助.
(十三)加强临时救助工作.
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适当提高救助标准、优化救助程序、增强救助时效,着力完善临时救助对贫困群众的救急救难功能.
农村低保常补对象、五保供养对象等重度贫困群众临时救助标准可以上浮一定比例.
发挥特别救助制度的作用,提高农村贫困群众抵御突发风险的能力,缓解农村因各种原因造成的返贫问题.
2016年-2020年,全区加大"救急难"工作力度,对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贫困群众及时实施"救急难",有效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防止因贫困而造成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发生.
(十四)动员慈善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救助.
建立政府救助和慈善救助衔接机制,对现有政府救助资源和救助政策无法覆盖或政府救助之后仍未摆脱困境的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等贫困群众,积极引导慈善资源介入,形成政府救助与社会帮扶叠加效应.
启动搭建慈善救助供求信息平台工作,编制慈善救助需求名册,建立分级慈善救助资源数据库,做好慈善救助供需对接工作.
四、完善机制,致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十五)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2016年要实现民政部门的农村低保对象与扶贫部门的扶贫"建档立卡"对象的台账比对和衔接,逐步实现信息数据对接共享.
同时要建立健全相互衔接的三级信息体系,村要建立台账,乡镇(街道)要登记造册,区要有电子档案.
区民政局、移民和扶贫办协同制定两项制度衔接的统计指标,建立农村低保、扶贫开发和贫困统计监测制度,不断规范相关统计信息的采集、整理、反馈和发布工作.
(十六)建立快速响应机制.
完善主动发现和快速响应机制,对急难事件"定责任部门、定责任人、定完成时间",做到简单问题当场办、一般问题周内办、复杂问题联合办.
落实"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立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的窗口,畅通农村困难群众救助的绿色通道,确保救助无盲区,真正做到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
(十七)建立精准识别机制.
全面建立农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逐步把核对机制运用到农村贫困群众的识别和认定工作中,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的收入、财产核查.
严格履行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程序,落实公示、听证制度,对农村贫困群众进行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
(十八)建立多方参与机制.
引导社工、志愿者、社会组织、基层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救助保障扶贫工作,协助落实社会救助政策,为农村贫困群众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宣传倡导等多元帮助和服务.
发挥村委会最了解农村贫困群众生活状况和救助需求的优势,指导其协助做好救助对象发现报告、申请审核、动态管理、政策宣传等工作,为农村贫困群众排忧解难.
(十九)完善工作保障机制.
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倾斜支持,区财政加大投入,落实乡镇(街道)应承担资金,形成社会救助资金合力.
加强区、乡两级社会救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根据农村低保对象比例量化配备工作人员,探索建设村(居)民委员会社会救助协管员队伍,进一步提高落实社会救助保障扶贫政策的能力.
(二十)建立舆论引导机制.
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及民政、扶贫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基层政府便民服务窗口、公园广场、医疗机构、村(居)公示栏等公众场所,通过制作宣传画、发放政策一本通、开展现场咨询、现场办公等形式,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努力营造积极参与、支持农村低保与精准扶贫制度衔接的浓厚氛围.
(二十一)加强绩效考核机制.
将社会救助保障扶贫工作列入区民政工作年度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细化考核指标、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促进社会救助保障扶贫工作落实.
民政、扶贫部门应加强对两项制度衔接工作的落实,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各乡镇(街道)需在2016年6月25前制定两项制度衔接的实施方案,实施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区民政局、区扶贫和移民办.
19.
广丰区助残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丰区助残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办字〔2015〕99号各乡镇(街道),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广丰区助残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上饶市广丰区委办公室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9月23日广丰区助残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残疾人扶贫是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我区仍有1.
04万名农村残疾人尚未脱贫,他们的家庭收入远低于社会平均水平,由于身心残障、劳动能力受限、受教育程度低等原因,农村贫困残疾人已成为贫困程度最深、扶持难度最大、扶贫成果最难巩固的特困群体,是精准扶贫工作中的难中之难、困中之困.
能否解决好贫困残疾人的脱贫问题,直接关系到精准扶贫的成效,关系到残疾人同步小康目标的实现.
根据《中共上饶市广丰区委、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广发〔2015〕10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国发〔2015〕7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文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扶贫开发战略思想,认真贯彻省、市、区扶贫攻坚行动总体部署,以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以增加贫困残疾人家庭收入、提升贫困残疾人生活质量为目标,以保障农村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和提高生存发展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加大资金投入、生产扶助和生活救助力度,突出项目带动,全面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确保到2018年全区残疾人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到2020年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的目标.
二、帮扶对象和目标任务(一)帮扶对象经精准识别建档立卡信息录入的贫困残疾人.
(二)目标任务通过实施精准扶贫到户,找准扶贫对象、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责任、落实帮扶措施,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扶持、动态管理,使全区农村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稳定的制度性保障,社会参与程度和自身发展状况显著改善.
三、具体措施(一)实施三大助残扶贫工程.
即在三年时间内拿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80万元(每年60万元)实施助残扶贫工程,实现全县基本消除残疾人贫困户的目标.
1.
助残扶贫示范基地工程.
制定《广丰区助残扶贫示范基地管理办法》,选准一批具有产业优势、辐射带动性强、投资少见效快、发展发育良好的基地(企业),按照助残扶贫示范基地建设要求,促进助残扶贫示范基地超比例安置残疾人扶贫对象就业,对挂牌的助残扶贫示范基地按每安置一名残疾人就业给予一定的工资补助.
要求基地采取管道造血式扶贫,并通过金字塔式的逐年递增、分户带动模式扩大残疾人脱贫队伍.
2.
残疾人就业安置工程.
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残疾人专职委员、残疾人保洁员等方式,固定安置一批贫困残疾人就业,使他们达到稳定脱贫目标.
3.
残疾人自主创业工程.
对残疾人扶贫对象发展具有一定规模种植业、养殖业、来料加工业、家庭工业、"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及开办小店小摊服务业等项目,正常且合法经营6个月以上的,按其规模大小以"以奖代补"方式一次性给予就业创业补助,鼓励残疾人扶贫对象通过自主创业模式实现脱贫.
(二)完善贫困残疾人扶持政策.
主要是在残疾人扶贫对象基本生活兜底保障方面争取政策扶持,对残疾人扶贫对象户实行应保尽保,进行兜底保障和特别救助;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人,逐步改善供养条件;对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社会救助范围的残疾人,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和封顶线.
(三)实施残疾人民生工程.
主要是通过对残疾人扶贫对象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无障碍改造、精神病免费服药和免费住院治疗、残疾人代步车燃油补贴、阳光家园居家托养补贴及残疾人大学生助学、社区康复站建设等各项民生工程,帮助残疾人扶贫对象早日实现融入社会、同步小康的目标.
(四)开展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
帮助有劳动意愿且具备接受技术培训和能力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掌握1-2门实用技能,同时,注重结合残疾人自身生理特点,区财政、人保等部门加大对残疾人进入电商行列的扶持力度,大力发展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新理念、新业态、新空间,鼓励残疾人参与社会经济建设,改善残疾人就业状况.
(五)实施好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尽快完善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将之建设成集残疾人培训、聋哑儿童康复训练、孤独症儿童少年托养康复、医疗保健等为一体的高标准、综合性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康复、托养、护理等服务,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力度,加快形成多元化的残疾人服务供给模式.
四、方法步骤(一)整体启动阶段(2015年8月).
制定好工作方案,明确任务,主动与区扶贫和移民办对接协调,切实掌握已建档立卡的贫困残疾人名单,充分发挥乡村两级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作用,深入贫困残疾人家中,详细登记贫困户的残障情况、文化程度、就业创业需求等信息,帮助分析致贫原因,切实将残疾人生活状况摸清摸准摸细,并详细登记在册.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9月-2018年11月).
按照全区部署和本方案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残疾人扶贫到户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三)工作总结阶段(2018年12月).
按照精准扶贫到户工作要求,对残疾人扶贫工作进行专项总结,认真总结好的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确定后续工作目标及措施.
五、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成立以区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助残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精准意识和攻坚意识,把精准扶贫到户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做到在政策上倾斜、资金上保障、项目上支持,积极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采取多种方式,多角度、多层次、多渠道宣传推进贫困残疾人精准扶贫到户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和工作成效,传播好经验,扩大影响力,呼吁和引导更多部门、组织和个人加入到"帮、包、带、扶"贫困残疾人扶贫工作中,形成"人人助残、个个扶残"的良好氛围.
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QQ、微信等渠道及时宣传报道精准助残扶贫工作动态、经验及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
(三)严格考核,加强督导.
要严格考核制度,将精准助残扶贫工作情况纳入乡(镇、街道)、县委部门和县直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将各级党员、干部参与助残扶贫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和党员民主评议进行考评.
要建立督查制度,区委、区政府将加强对精准助残扶贫实施情况的检查和督导,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广丰区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丰区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办字〔2015〕95号各乡镇(街道),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广丰区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上饶市广丰区委办公室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9月23日广丰区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推进精准扶贫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就业扶贫工作有效开展,加快贫困群众脱贫步伐,现对就业扶贫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提升贫困群众就业创业能力、帮扶贫困群众实现稳定就业为首要工作任务,以就业援助、就业培训、产业带动就业、创业带动就业为主要工作措施,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平台,建立人社、扶贫、财政、农业、林业、水利、城管、交通、公安、教育等部门及乡镇(街道)合力推进的就业扶贫机制,通过充分就业促进贫困群众脱贫.
二、目标任务从2015年起,每年为每名有转移就业愿望的贫困家庭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提供至少一次信息服务、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创业培训等免费就业服务,使其就业创业能力得到提升,促其尽快实现就业创业;向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创业人员落实优惠政策,引导全社会形成帮助贫困群众就业的良好氛围;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形成就业扶贫长效机制,贫困家庭的劳务收入显著增加,真正实现贫困劳动力充分就业、"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三、政策措施(一)实施就业援助,帮扶贫困劳动力就业1.
建立贫困家庭就业台账.
以扶贫移民部门对本地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情况为基础,由乡镇(街道)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掌握本地贫困劳动力数量、分布等情况,收集贫困劳动力就业状况、就业意向及培训愿望等信息,建立贫困家庭就业台账,安排专人定期更新、动态管理,制定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措施.
2.
做好就业信息的宣传对接.
对我区企业缺工岗位进行统计分类,筛选出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工作岗位,由乡镇(街道)组织相关人员进村入户将岗位信息送至贫困户家中,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赴企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与企业取得联系,促其上岗就业.
3.
创建乡镇(村居)就业扶贫车间.
引导本地服装纺织、电子、饰品和农产品加工等企业采取公司+农户的方式,在有条件的乡镇(村居)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加工点),由乡镇(街道)组织当地贫困劳动力进车间务工,为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创造条件.
创建就业扶贫车间所涉及的场地租金、水电费,由区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4.
鼓励中介机构介绍贫困劳动力就业.
对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成功介绍贫困劳动力与我区企业或其他实体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且稳定就业一定时间的职业中介机构落实每介绍1人给予15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每名贫困劳动力每年可享受1次.
5.
探索公益性岗位就业扶贫方式.
对于无法输送到企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重点在乡镇(村居)开发一批农村保洁、园林绿化、道理养护、治安巡逻、山林防护、水库安全、学校安全等公益性扶贫岗位,就地就近安置就业.
公益性岗位按照自愿申请、公开报名的原则招收贫困劳动力就业,可实行全日制工作、半工半农或劳务承包等工作方式,公益性扶贫岗位由乡镇(街道)进行统筹规划并具体管理.
公益性岗位由区政府人社部门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上级文件规定数额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开展就业培训,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1.
统筹开展贫困劳动力培训工作.
根据贫困劳动力意愿和我区企业用工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提升贫困家庭就业创业能力,实现就业.
依托职业技能教育培训资源开展定向、订单式免费技能培训,对拟转移到非农产业务工经商的贫困劳动力开展专项技能或初级技能培训,并对贫困家庭未继续升学并准备进入非农产业就业或进城务工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开展3个月以上劳动预备制培训,促其掌握上岗就业技能.
2.
鼓励职业学校和企业开展扶贫性就业培训.
采取顶岗实习或校企合作等方式,对贫困劳动力开展培训并输送到我区企业上岗就业,根据培训专业、培训成本和培训期限等情况按规定给予职业学校300元/人的培训补贴.
鼓励经开区企业优先招用贫困劳动力,对经开区企业与新招聘的贫困劳动力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在6个月内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300元/人的培训补贴.
(三)依托产业发展,扩大贫困劳动力就业1.
发挥主导产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作用.
依托我区红木、挖掘机、电子商务、建筑业等优势产业发展,积极发挥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作用,以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经济开发区企业专场招聘会"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为契机,搭建用工对接平台,有针对性推荐贫困劳动力就业,进一步增强主导产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能力.
2.
引导贫困劳动力转向家政服务业就业.
根据家政服务业就业容量大、带动就业效率高的特点,引导贫困劳动力转向家政服务业就业,组织其就近参加家政服务培训,掌握家政服务业上岗基本技能.
加大对家政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发展和培育一批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
3.
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
对当年新增岗位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占用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比照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政策,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的贷款贴息扶持;对员工总数100人以上(含100人)、当年新增岗位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占用工总数2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比照促进就业基地政策,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的贷款贴息扶持,并按规定享受社保补贴政策.
(四)鼓励大众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1.
鼓励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脱贫.
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给予免费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等政策扶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扶持,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万元,贷款期限两年,并予全额贴息.
2.
鼓励能人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
凡通过创业带领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创业人员,按规定给予两年期限小额担保贷款并予全额贴息扶持.
3.
建设农民创业园辐射带动扶贫.
在人口聚集度高的乡镇建设农民创业园和创业一条街,对吸纳周边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创业实体,比照创业孵化基地政策,给予一定的租金、水电费补贴,降低其经营成本.
四、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
就业扶贫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成立区就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就业扶贫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检查监督,组长由区委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为人社、扶贫、财政、农业、林业、水利、城管、交通、公安、教育等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劳动就业局.
各乡镇(街道)要研究制定本地的就业扶贫实施方案,促进就业扶贫工作有效开展.
(二)强化资金保障.
就业扶贫工作对象广、基数大,对资金需求的数量巨大,且持续性强.
各部门单位要统筹安排,强化就业扶贫资金保障.
既要向上争取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又要根据部门职责和目标任务,统筹好分散在各部门的专项资金,把相关政策和资金用实、用足、用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就业扶贫资金筹措到位.
(三)建立考核机制.
就业扶贫工作将列为区政府年终考核乡镇(街道)民生工程工作的重要内容.
区就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调度,精准考核,确保我区就业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21.
广丰区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丰区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办字〔2015〕96号各乡镇(街道),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广丰区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上饶市广丰区委办公室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9月23日广丰区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移民搬迁扶贫工作是我区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组成之一.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深山区、地质灾害频发区、生态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现就我区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战略思想为指导,以确保全区贫困群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不掉队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科学选点、严密组织、全力帮扶,采取政府扶持与移民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办法,积极稳妥地进行搬迁扶贫工作,帮助广大移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强移民自我发展能力,努力实现脱贫致富和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1.
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统筹规划的原则乡镇落实,任务到村,工作到户.
通过政策引导和利益驱动,充分调动移民户搬迁的积极性.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扩大宣传力度,不搞大包大揽,在资金、政策、安置土地等方面给予适当的政策支持和帮助,各有关乡镇、村负责本辖区内搬迁扶贫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和后续扶持.
2.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整体搬迁,先易后难.
对符合搬迁条件的地方,坚持以自然村或居住点为单位,实行整体搬迁.
对生命、财产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涉及户数、人数较少,实行分散搬迁安置,优先纳入规划先行实施,同时结合各村、组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安置方式.
3.
坚持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规划区域范围以省、市、县级贫困村为重点,以区贫困户人口分布为导向,重点实施地处偏远山区的贫困村组和必须搬迁的避灾村组,根据资金筹措的实际情况和安置条件合理确定搬迁移民规模和范围,注重安置方案的科学性、经济性,把搬迁扶贫工作稳步推进.
搬迁和安置工作做到五个结合:一要坚持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二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三要与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扶贫相结合;四要与社会事业发展相结合;五要与生态保护和环境整治建设相结合.
搬迁安置地必须选择具有良好的人居和发展环境的地方,避免迁入易涝、易旱等不利于长期生存和发展的地区,做到一次安置到位,不形成二次搬迁.
4.
坚持梯度安置、差别扶持的原则采取进城进园、乡集镇、中心村三级梯度安置方式.
以项目为支撑、组织相关部门按各自业务范围做好搬迁实施方案中单项工程和项目的对口申报工作,整合各部门资金,尽量向安置区倾斜.
深山区搬迁移民建房补助为人均4000元(其中:省级3500元,市级400元,县级100元).
对搬迁移民中的贫困户和特困户实行差别化扶持,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再分别按人均1000元和人均2000元给予补助;进城进园、乡集镇集中安置、中心村集中安置,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分别按人均2000元、1500元、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对移民的后期扶持要高度重视,制定长效帮扶计划,积极引导移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确保移民能够"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
二、搬迁范围、对象和搬迁安置方式(一)搬迁范围及对象.
实施搬迁扶贫的范围涉及全区15个乡镇112个村组,优先考虑以下情况:水、电、公路、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差;生存环境恶劣,地灾频发区以及人口密度低、扶贫成本和行政管理成本高的贫困村组.
(二)安置方式.
充分考虑群众意愿,坚持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有土安置与无土安置相结合,对农村五保户、孤寡老人,安置在敬老院.
重点支持进城进园安置.
对于乡镇和中心村安置,要优先选择学校、卫生院、公路沿线或新农村建设点等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地方,以减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降低搬迁安置成本.
三、建设目标、任务和建设内容(一)建设目标.
在政府的扶持和群众努力下,通过以自然村或居住点为单位,将地处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的群众整体搬迁出来,逐步完善安置区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和必要的生活设施,基本解决移民的生产和生活问题.
确保搬迁人口生产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水平.
(二)搬迁任务.
2016——2020年全区实施搬迁扶贫1921户,8715人,其中贫困户357户,1111人,特困户57户,169人.
深山区搬迁105个村组,8180人,避灾移民搬迁7个村组,535人.
(三)主要建设内容.
以解决搬迁群众基本生产条件和生活设施为重点,主要包括安置房、基本农田和水利设施建设,交通设施、供水设施、社会事业设施、后续产业发展等.
1.
搬迁安置房工程.
建设50个集中安置点,其中:进城进园安置点1个、乡集镇安置点30个、村中心安置点19个,总建筑面积约42万平方米;2.
交通设施建设.
计划新建和改造安置点道路约40千米;3.
社会事业设施建设.
计划新建安置点文化、卫生、娱乐、健身等公共设施20处;4.
供水设施建设.
安置区要达到户户通自来水的标准,需安装自来水管道约20千米;5.
移民户后续扶持措施.
为解决搬迁群众当前生活困难和长远生计问题,计划对搬迁户年满16——50周岁的劳动力进行分期分批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培训总人数为500人.
计划对搬迁移民就业安置:就近安排进园区务工200人,鼓励和引导个人创业及从事服务业300人,从事马家柚、天桂梨、高山茶叶、大棚蔬菜、养殖业等扶贫产业1000人.
四、政策措施(一)加大资金整合和政策支持力度.
区财政要统筹解决好移民建房补助资金和基础设施配套资金.
农业、林业、水利、农网改造、新农村建设、危旧房改造等涉农惠农资金,在确保资金性质、用途、管理要求不变的前提下优先申报移民安置点建设项目.
将移民集中安置点建设纳入全区总体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向安置点延伸,实现共享.
(二)强化用地保障.
把移民搬迁安置地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范畴.
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专项安排用地指标,并积极争取防灾、避灾专项用地计划,用于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
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实施贫困群众移民搬迁扶贫工程意见的通知》"搬迁移民扶贫集中安置点建设用地指标,由省、县两级按照各50%的原则专项安排解决"的政策.
(三)保障移民合法权益.
切实维护移民合法权益,在坚持和完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移民搬迁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经营权贷款抵押、担保.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鼓励搬迁户入股或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山林经营权,发展产业,增加收入.
依法保障移民对原居住地的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
移民搬迁户原宅基地可通过增减挂等依法、自愿、有偿退出.
(四)优化公共服务.
在城镇和工业园区安置的移民户可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子女教育、公共卫生、文化服务等基本权益,并可在过渡期间享受原户口的政策待遇,按规定享受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和国家惠农政策.
教育、卫计、文化、公安、民政等部门要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五)完善社会保障.
落实支持搬迁移民的各项优惠政策,搬迁移民优先纳入城乡社保、医保、低保对象.
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城镇、工业园区集中安置的移民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六)加大培训力度.
加强对移民搬迁的技能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把移民搬迁的技能培训和劳动力培训纳入"新型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万名工匠"和家政服务培训、"雨露计划"等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中,通过培训提升其就业创业能力.
加强对移民搬迁就业指导服务,帮助移民户在本地、本园区企业就地、就近就业.
五、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
移民搬迁扶贫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要建立健全"区负总责、部门配合、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成立以区委分管领导为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移民搬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上下联动,运转协调的工作合力,促进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科学制定规划.
按照"整体搬迁、梯度安置、差异扶持、综合推进"的要求,认真分析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在调查摸底基础上确定整体搬迁的自然村或居住点,确定整体搬迁目标、搬迁范围和安置地点,制定好搬迁规划.
在充分尊重搬迁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引导移民向园区、乡集镇、中心村集聚,项目实施乡镇、村居应积极主动向上级部门申报、争取移民搬迁指标.
(三)明确安置方式.
根据搬迁农户意愿,结合实际,采取以进城进园集中安置为主,乡镇和中心村集中安置、分散安置为辅的安置方式.
对有劳动能力,尤其已有家庭成员在县城或工业园区务工的农户,引导他们进城进园区集中安置.
其他打算长期自愿在农村发展、或不具备在县城或工业园区安置的贫困群众,在乡镇或中心村集中安置,坚决杜绝搬"富"不搬"穷"的现象,做到整体搬迁.
(四)落实工作责任.
各相关乡镇、部门要明确责任,通力合作,确保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
要将移民搬迁的贫困户纳入结对帮扶对象,精准扶持,如期脱贫.
扶贫移民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监督;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移民搬迁安置点的安置用地保障,用好土地增减挂钩政策;规划建设部门负责集中安置点规划设计指导工作;房管部门负责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的解释和指导;环保部门负责指导进城进园集中安置点的环境影响评价;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工作.
(五)加大宣传力度.
要积极开展实施贫困群众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政策宣传和引导,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移民搬迁的积极性.
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六)完善考核机制.
区搬迁扶贫工作小组督促指导有关乡镇抓好移民搬迁扶贫工作落实,各乡镇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落实完成情况,将作为年终综合考评中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组成之一.
22.
广丰区教育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丰区教育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办字〔2015〕97号各乡镇(街道),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广丰区教育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上饶市广丰区委办公室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9月23日广丰区教育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广发〔2015〕10号)精神,确保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有效开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一个希望、三个着力"的重要指示为指引,按照"扶贫先扶智、彻底斩断贫困链条"的总体思路,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深入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工作.
以多方筹集资助资金、加大精准扶贫户学生资助力度为主要工作措施,建立上下联动、多部门合力推进的教育扶贫机制,通过教育提升精准扶贫户的自我发展能力,从根本上消除贫困.
二、目标任务到2018年,实现全区所有精准扶贫户学生应助尽助、应贷尽贷,不让一个精准扶贫户学生因贫失学.
着力构建覆盖全区所有精准扶贫户的扶智脱贫工作机制,促进精准扶贫户早日脱贫.
着力构建覆盖全区教育发展的倾斜扶持工作机制,保障精准扶贫户学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着力构建覆盖全区所有学段精准扶贫户学生的帮扶工作机制,确保贫困学生都能上学、上好学.
三、扶贫对象经精准识别已经建档立卡信息录入的贫困户学生.
四、政策措施(一)教育资助一批1.
学前教育阶段.
对符合入园年龄,在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精准扶贫户幼儿予以资助,实现精准扶贫户学前儿童应助尽助.
2.
义务教育阶段.
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对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精准扶贫户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小学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每人每年1250元.
3.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
对就读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在校学生中录入江西省贫困学生信息库的精准扶贫户学生按照最高档标准优先资助.
4.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精准扶贫户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实现精准扶贫户中职学生应助尽助.
5.
高等教育阶段.
对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精准扶贫户学生,每人一次性给予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5000元.
为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就读的精准扶贫户大学生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实行财政全额贴息,贷款额度为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确保所有考入高等院校的精准扶贫户大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
(二)学校免费一批1.
各幼儿园要对家庭特别困难的精准扶贫户学前儿童酌情减免保教费.
2.
各义教学校也要采取切实措施,免除精准扶贫户学生校服、保险、教学辅助资料等一切费用,确保每一名精准扶贫户学生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三)财政支持一批1.
高中学校精准扶贫户学生学费减半,经费从区财政安排的干部帮扶对象每年每户1000元的资金总额中代付.
2.
对就读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精准扶贫户学生免除学费.
3.
优化调整贫困村学校布局规划.
以加快发展贫困村学前教育为目标,切实做好学前教育规划.
根据贫困村的自然环境、适龄人口分布等情况,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原则,优先支持贫困村利用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村小增设附属幼儿班,支持贫困村都建有一所普惠性、低收费幼儿园.
以提高贫困村义务教育水平为目标,切实做好义务教育规划.
按照保障义务教育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加强贫困村学校布局调整,合理规划设置贫困村义务教育学校,保留或设置必要的农村教学点,优先支持新建贫困村学校.
4.
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依托区职业中专(农民学院),开展精准扶贫户学生完成中专以上职业学历教育和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帮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实现就业、创业脱贫.
(四)社会资助一批1.
争取国家倾斜支持,引导社会各界捐资,多渠道筹集资金,通过广丰区教育基金会,资助具有本区户籍的精准扶贫户学生完成学业.
2.
各乡镇(街道)也要鼓励和发动当地创业成功人士募捐,筹集资金,成立教育基金会,对精准扶贫户学生给予资助.
(五)部门助学一批1.
区总工会"金秋助学",每年帮扶100名左右,录取二本以上院校在职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
2.
红十字会"教育扶贫",每年为广丰中学"宏志班"奖助学金20万元.
3.
团区委开展蒲公英圆梦大学、蒲公英困境青少年帮扶等活动;开展"团青心连心,点亮微心愿"活动,为贫困中小学生发放价值400元以内学习用品、衣物、自行车等物品.
4.
区妇联开展"春蕾计划20元捐"活动,帮助贫困女童顺利完成义务教育;开展"母亲邮暖包"行动,为贫困家庭子女发放日常生活用品、学习用品.
5.
工商联的"光彩事业促进会",通过企业老板、成功人士捐资筹款,每年资助5-10名高考入学二本以上特困精准扶贫户大学生.
6.
区民政局从临时救助资金中给予重度残疾或重大疾病家庭子女上大学资助3-9个月解困临时救助;鼓励慈善总会加大慈善助学力度,积极帮助贫困家庭的大学生完成大学学业.
对各部门的助学资金由区教育扶贫领导小组实行统筹管理,统一安排扶助精准扶贫户学生.
五、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有效开展教育扶贫工作,区成立以区委分管领导为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教育扶贫领导小组.
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教育扶贫工作小组,制定教育精准扶贫实施细则.
(二)强化资金保障.
要加大对教育精准扶贫的经费投入,财政挤一点、部门帮一点、干部捐一点、社会扶一点、学校免一点、教育补一点,逐步建立以政府、企业、个人共同投入的多元投入机制.
(三)建立信息台账.
各乡镇(街道)要在认真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精准扶贫户学生数据库,精准统计、精准审核、精准分析,确保不漏一户贫困户、不漏一个贫困生,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最大程度地发挥各种教育扶贫资源的作用,确保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稳步实施.
(四)加强舆论引导.
各级各部门要整合宣传资源,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手机短信、微信、手机报、宣传画、宣传横幅、板报等各种载体,依托"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平台,宣传好教育精准扶贫的重大意义、帮扶内容和典型事迹等,让每个精准贫困户、贫困生了解帮扶政策,掌握帮扶措施.
进一步统一广大干部群众思想认识,激发教育扶贫攻坚信心,形成工作合力.
(五)强化监测考核.
将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列为区政府年终考核各乡镇(街道)民生工程工作的重要依据,并由教育扶贫领导小组实施季度督查、年度监测、年终考评的工作制度,确保教育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23.
上饶市广丰区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广丰区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发〔2017〕1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6〕107号)、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饶市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饶府厅字〔2016〕134号)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制定《上饶市广丰区健康扶贫工作考核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2月10日广丰区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健康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重大举措,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重要实践,是确保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饶市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饶府厅字〔2016〕134号)的实施意见,根据省、市健康扶贫工程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紧紧围绕让农村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更好防病"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重大疾病救治制度,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和保障,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确保区、乡、村有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大力开展健康促进活动,加强贫困人口健康管理,不断提升贫困人口健康意识和防病知识.
到2020年,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部署要求,落实各级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强化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确保健康扶贫工程顺利实施.
(二)坚持部门协作,群策群力.
卫生计生部门要始终把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贫困地区群众的健康权益作为扶贫工作的首要任务,会同扶贫、发改、财政、人社、民政等部门,通力合作,群策群力,建立协调高效的健康扶贫工作机制.
(三)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穿于健康扶贫工作始终,针对扶贫重点地区和重点对象,突出重点疾病和主要致贫因素,统一政策,统筹资金,重点向贫困群体、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倾斜.
(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健康状况,因地制宜制定政策措施,做到一户一档、一户一策,精确到户、精准到人,对支出型贫困,加大保障力度;对康复性需求,优化服务供给;对潜在性贫困,强化疾病预防;实行针对性、差异化、防治结合的健康扶贫策略.
(五)坚持遵循规律,务求实效.
以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为导向,加强调查研究,遵循医学规律,科学合理、精准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
以群众的受惠程度作为衡量健康扶贫工作的重要指标,加强考核评估,确保健康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三、政策措施(一)财政资助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资助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参保.
贫困人口个人参保缴费所需资金,由区政府通过统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予以安排.
(二)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和门诊慢病保障水平.
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
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慢病补偿比例由40%提高到50%,年度封顶线由3000元提高到4000元.
(三)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偿比例.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原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下降50%,同时补偿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即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扣减起付线金额后,0元至5万元部分补偿比例由50%提高到55%,5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补偿比例由60%提高到65%,10万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由70%提高到75%.
(四)继续实施十类重大疾病免费救治.
继续实施"光明·微笑"(白内障、唇腭裂)工程、儿童"两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尿毒症免费血透、重性精神病免费救治、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手术、儿童先天性耳聋人工耳蜗植入及康复免费救治、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患者免费救治等重大疾病免费救治项目.
(五)继续提高15种重大疾病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原新农合)保障水平.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耐多药肺结核、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及地中海贫血等15种重大疾病,实行按病种定额救治,在二级和三级定点医院治疗,新农合分别按75%和70%补偿.
(六)推进单病种控费.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等9个病种,进行单病种控费,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七)建立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制度.
按照赣扶移字[2016]37号文件规定,以县(市)或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和未进入贫困户建档立卡系统的农村家庭低保人员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筹资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90元,所需资金由区级政府通过统筹财政涉农扶贫资金予以安排.
(八)加大民政大病救助力度.
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五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救助;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现行救助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予以救助;将五保、低保对象以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支出型大病救助范围予以救助.
(九)加强贫困残疾人健康扶贫工作.
对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开展康复知识培训,加强残疾人康复抚养中心建设,健全乡、村两级康复站点网络,提升基层康复服务能力,开展贫困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为贫困残疾人提供精准康复服务.
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提高贫困残疾人医疗保障水平.
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逐步实现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免费得到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
(十)切实控制医药费用过快上涨.
根据《关于印发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实施方案的通知》(饶卫字〔2016〕225号)文件要求,采取综合措施坚决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
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
(十一)设立扶贫病床(病房).
在区、乡两级医疗机构设立扶贫床位,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免挂号费、诊察费、检查费、床位费等相关费用,优化医疗服务.
区级医疗机构按总床位的5%左右设置扶贫病床,各乡镇卫生院设置扶贫病床不少于2张.
对扶贫病房增挂"扶贫病房"醒目标牌,将扶贫病床分解到相关临床科室,统一管理,动态调度,确保使用.
(十二)实行域内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
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在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定点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逐步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社会慈善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贫困患者只需负担自付医疗费用.
(十三)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提供健康管理和签约服务.
为每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建立规范化的电子健康档案,为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和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患者等人员免费提供健康体检、随访和转诊等服务,健康随访次数由每年4次增加到6次,有条件的地方适当增加体检服务项目.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点对象签约服务覆盖率达100%.
(十四)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实现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育龄妇女免费发放叶酸项目、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全覆盖.
实施失独家庭再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十五)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1.
加大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控力度及血吸虫病防治工作.
⑴做好晚期血吸虫病人医疗救治工作:对晚期血吸虫病人实施医疗救治补助标准为普通内科治疗每例不超过5000元;晚期血吸虫病门脉高压症并发上消化道出血、且无外科手术指征者和顽固性腹水等危重病人,每例不超过8000元;外科治疗每例不超过8000元.
在救治过程中,规范晚血报病、报账工作,提高救治质量,保证救治安全.
⑵做好在院麻风病人规范管理工作:根据上饶市政府第39次常委会研究决定及饶府办抄字[2010]228号文件精神,广丰区在院管理24名贫困畸残麻风病人每人每年生活费、服装费、后遗症治疗费用7700元,服务费3000元,合计每人每年10700元的费用标准,经费由区财政承担,列入预算.
2.
加强健康教育.
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健康教育处方等资料的发放,宣教资料不少于15种,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健康生活方式.
3.
加强爱国卫生工作.
加强乡级爱卫组织建设,成立爱卫会,设置爱卫办,扎实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定期开展爱国卫生月、春秋季公共卫生周、春秋季除"四害"等活动,提升居民健康意识,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卫生问题.
4.
加强肿瘤随访登记及死因监测,扩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覆盖面.
(十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加强公立医院以人才、技术、管理、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实施我区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三年行动计划,2016年-2018年每年选派市级公立医院骨干医师到全国知名医院进修培训,促进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能够承担域内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的任务.
加快推进远程医疗系统服务平台建设,建成远程会诊系统,保障群众能近距离享受到优质医疗服务.
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继续实施卫生计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区政府每年统筹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支持中心乡镇卫生院加强特色专科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使乡镇卫生院至少有2名医师、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掌握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常见病、多发病患者提供简便验廉的中医药服务.
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加强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中医药人员配备.
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
(十八)加强乡镇卫生院人才培养.
按照省、市要求,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
(十九)完善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人才招聘政策.
研究出台更加符合乡镇卫生院特点的人才招聘办法,有效解决基层卫生机构招人难留人难的问题.
(二十)落实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正式工作人员发放乡镇工作补贴,在乡镇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每人每月200元;在乡镇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300元;在乡镇工作年限满2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400元.
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经费,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二十一)加大对口支援力度.
加强临床薄弱专科、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重点支持域内发病率和近3年对外转诊率排名前五位的疾病病种对应科室的临床专科建设,力争使市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
(二十二)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实施订单定向培养乡村医生.
继续按照上级安排,实施订单定向培养乡村医生计划.
鼓励乡村医生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对取得学历的给予适当补助,提升乡村医生服务水平.
稳定乡村医生队伍,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
一是按规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二是落实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三是实施基药零差率销售补助;四是落实提高离岗退出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贴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8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300元,由区财政统筹解决;五是落实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医生岗位补贴政策,区财政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补贴.
(二十三)开展公有产权村卫生计生服务室标准化建设.
加大产权公有卫生计生服务室标准化建设力度,至2018年底,实现每个行政村(不含卫生院所在地)建设一所公有产权标准化村卫生计生服务室,改善村级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条件.
四、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广丰区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详见),组长由分管卫生计生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卫生计生委、扶贫和移民办等主要领导担任,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残联等为成员单位.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计生委,具体负责健康扶贫工程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和考核督查工作,逐项抓好健康扶贫工作任务落实.
(二)落实责任分工.
区扶贫和移民办负责健康扶贫总体协调、组织推进和监督检查工作.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健全完善大病免费救治制度,加强卫生计生服务能力建设等各项目标任务,督导任务进度.
区发改委负责支持县乡两级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项目建设,将健康扶贫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
区财政局负责督促落实健康扶贫各项资金,加快资金拨付,加强资金监督管理.
区民政局负责大病医疗救助工作.
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各项工作、完善城乡居民保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招聘政策.
(三)保障经费投入.
区政府充分发挥统筹整合使用资金的主体作用,在资金整合中要进一步加大卫生计生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卫生项目、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等方面的健康扶贫投入,认真落实各项健康扶贫政策措施,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水平,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四)实施考核评估.
建立健全健康扶贫工作评估机制,将贫困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障、医疗卫生服务以及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定期组织考核评估.
提升健康扶贫工作信息化水平,定期跟踪监测、通报反馈健康扶贫工作进展情况.
(五)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各种媒体和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积极宣传健康扶贫政策措施、有效做法、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营造全社会参与健康扶贫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24.
《关于建立农村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农村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广办字〔2017〕15号各乡镇(街道),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关于建立农村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上饶市广丰区委办公室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3日关于建立农村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切实缓解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减轻贫困人口的就医负担,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6〕107号)、《关于建立农村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制度的工作方案(试行)》《赣扶移字〔2016〕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参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二、筹资标准2017年农村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90元,由区政府通过统筹财政涉农资金予以安排.
以后年度,根据上级规定及上年度该项保险业务实施绩效及参保人数,对筹资标准进行必要的调整.
三、保障政策(一)保障内容.
农村贫困人口重大疾病患者的住院和省人社厅认定的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具体病种见赣人社发〔2016〕49号文),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费用,由医疗补充保险按政策规定给予报销补偿,普通门诊费用不纳入补偿范围.
(二)保障水平.
农村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补偿不设起付线,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年封顶线10万元、大病保险年封顶线25万元报销补偿后,剩余个人负担费用按年封顶线25万元给予补充保险报销补偿,三项报销补偿顺序叠加后,年封顶线最高可达60万元.
1.
目录内住院医疗费用.
参保的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现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补偿后,需个人自负的目录内医疗费用,由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报销补偿90%,个人负担10%.
2.
目录外住院医疗费用.
参保贫困人口医疗费用中需个人全额负担的目录外医疗费用,对属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认定的、该疾病治疗必需的、无法替代的药品和医疗器材费用,由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报销补偿75%,个人负担25%.
3.
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报销补偿后,仍需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符合条件的可向当地乡镇(街道)申请城乡医疗救助.
(三)保障时限.
从2017年开始:保险期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受理截止日期为次年6月30日.
四、实施方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符合准入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为该项保险的承办机构.
(一)招标1.
资格条件①必须是国有控股保险公司.
②在我区已设立和注册分支公司,分支公司具有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③取得了具有法人资格的本公司授权.
2.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依法依规执行.
3.
评标专家.
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抽取5名以上保险行业专家,组成评标小组,负责项目评标事宜.
(二)投标1.
具备重大疾病保险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及分公司可以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得采用一家中标后与其他公司联合经营、转包经营,即只能由中标公司独立经营.
3.
参加大病保险投标的保险公司应具有提供便捷和高效服务的能力.
4.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牲响应.
五、合同管理(一)合同签订.
区扶贫和移民办为农村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与商业保险机构签订服务协议.
合作期限原则上不低于三年,保险合同可一年一签.
(二)保险费的交付.
中标的商业保险机构应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农村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资金专户,实行专户存储,独立核算.
资金专户除向参保人员支付补偿费用和运营费用外,不得发生其他任何支出.
区扶贫和移民办应在签订合同一个月内,向中标商业保险机构提供参保对象名单,并由区财政局按标准一次性划转保险费.
(三)运营费用的核定.
商业保险承办机构的运营费用列支范围主要包含人力成本、查勘费、宣传费、硬件配置和信息系统维护费等,且列支不得高于该项保险资金的3%.
年度保险费收入减去年度补偿款和运营费用后的结余,结余部分按合同约定给予保险机构一定比例奖励,余下结余滚存充实下一年度保费.
如出现政策性和不可抗力的亏损,对承保保险机构实行尽职免责政策,亏损由区政府与承保保险机构各负担50%.
(四)违约责任.
建立以保障水平和参保人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办法.
商业保险机构不得因本身经营原因,单方终止履行协议.
因违反合同约定或发生严重损害参保人权益的行为,协议双方可以提前终止或解除合作.
六、理赔结算(一)优化服务流程.
在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综合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一起,一次性信息交换和即时办结,贫困患者只需负担自付费用.
对市、区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外医疗机构的报销补偿,保险机构应在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设立服务窗口,按照区内7个工作日、区外15个工作日内完成查勘、核实、结算及支付工作.
特殊情况可延长5个工作日.
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经审核确认后,补偿资金以转帐方式汇入贫困患者个人"惠农一卡通".
(二)明确报销材料.
商业保险机构办理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补偿时,取得的材料包括:住院发票、诊断书、住院费用总清单,医用材料说明书和合格证的复印件,以及相关部门已补偿的回执单.
申请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已给予补偿的相关部门公章.
七、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区农村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工作协调领导小姐,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扶贫和移民办、人社局、卫计委、财政局、民政局、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扶贫和移民办,由李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农村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的统筹协调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作.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职能和行业优势,加强沟通协调,积极推进农村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工作的落实.
要建立健全医保机构、保险机构、定点医疗机构与扶贫、民政部门之间的政策互补、工作互动、信息互联机制,协力筑牢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四道政策防线,最大限度遏制和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
区扶贫和移民办负责农村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和考核宣传.
及时将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信息提供给相关单位,督促检查该项制度精准扶贫的成效.
区人社局要将农村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制度协同衔接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推进工作范围,提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结算数据信息,为进一步实施农村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报销提供结算数据支持.
区卫计委负责加强督促定点医疗机构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的费用结算工作.
区财政局要落实统筹整合涉农扶贫资金对实施该项制度的保险筹资支持,做好保险筹资使用的监管与清算.
区民政局负责落实对符合条件参保对象的医疗救助政策.
承办的商业保险机构要优化服务流程,提供补偿服务,足额及时补偿,参与医疗行为的审核、调查,保险费账户和赔款账户的运行情况、费用列支情况要主动接受扶贫和移民、财政等部门监督,公开透明运行,按要求及时报送各项报表,定期提供管理报告.
深入宣传政策.
承办的商业保险机构要与各相关部门共同做好业务知识培训,让双方工作人员尽快熟悉政策和操作流程.
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现代信息传播手段和政策宣传册、村级政务公开栏等,大力宣传和解读农村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相关政策,让所有农村贫困人口深入知晓政策内容,知道享受政策,增强其战胜病魔、努力脱贫的信心.
要积极营造浓厚氛围,大力宣传实施成效,增强精准扶贫医疗保障惠民政策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充分展示党和政府不忘初心、心系民生的良好形象.
25.
《关于提高我区危旧房改造扶贫工程中建档立卡户补助标准的通知》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我区危旧房改造扶贫工程中建档立卡户补助标准的通知广府办字〔2017〕120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根据《广丰区2017年危旧房改造扶贫工程工作计划》(广农房字【2017】5号)计划安排:2017年-2018年计划对全区危旧房改造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全覆盖,全区危旧房改造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存量1782户(不含维修加固131户),其中,2017年计划完成1000户,2018年计划完成782户.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补助标准在原有补助标准基础上每户增补0.
8万元(不含区财政配套每户2000元),同时乡镇(街道)财政配套每户3000元以上,即每户由原来的1.
9万元提高到3万元.
26.
《广丰区脱贫攻坚"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丰区脱贫攻坚"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办字〔2017〕105号各乡镇(街道),上饶高新区,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广丰区脱贫攻坚"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上饶市广丰区委办公室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0月13日广丰区脱贫攻坚"百日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赣办发〔2017〕14号)文件精神,确保今年全区脱贫攻坚成效全面达标提升.
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区集中开展脱贫攻坚"百日行动".
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从9月22日起至12月底,集中一百天左右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脱贫攻坚"百日行动",突出盯紧27个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精准扶贫,均衡推进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切实做到聚焦精准强举措、对标任务促落实、倒排工期抓调度、压紧责任严督查,确保2017年3250人脱贫、6个贫困村退出,贫困发生率、脱贫人口错退率、贫困人口错评率和群众认可度达到考核标准.
聚焦深度贫困、聚焦均衡发展、聚焦精准施策、聚焦脱贫标准,着力实施脱贫攻坚重点工程,完善支持脱贫攻坚投入政策,夯实打牢脱贫攻坚工作基础,强化推进脱贫攻坚实施保障,确保今年我区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达标、水平提升,经得起实践、历史检验和上级核查评估,为全省脱贫成效和质量如期进入全国"第一方阵"作出广丰应有贡献.
二、行动步骤脱贫攻坚"百日行动"分三步扎实开展,即:第一步:查找问题.
10月15日前,各级各部门对照今年目标任务找差距,理出问题清单,逐项研究完善政策举措,明确行动进度,落实工作责任.
第二步:展开行动.
10月16日至12月底前,集中力量补短板、抓重点、强弱项,冲刺完成今年脱贫攻坚各项任务.
第三步:总结评估.
12月底,结合考核乡镇(街道)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全面检验评估"百日行动"开展情况.
三、行动方略1.
倒排工期.
对表今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以日为单位抓调度、保进度,以目标为导向,倒逼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确保今年计划脱贫摘帽的贫困村、贫困户如期退出.
2.
严把标准.
对标"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以户为对象落实精准帮扶,以问题为导向,严防严查虚假脱贫、数字脱贫,确保贫困发生率、脱贫人口错退率、贫困人口漏评率和群众认可度符合考核要求.
3.
夯实载体.
对照今年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以实施脱贫攻坚工程为载体,提高精准扶贫的针对性,提升精准脱贫的有效性,为实现今年脱贫攻坚目标提供强力支撑.
4.
整体推进.
对应脱贫攻坚不留死角、不留盲点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贫困村脱贫攻坚,高度重视非贫困村脱贫攻坚,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不落一户一人,统筹推进今年全区脱贫攻坚成效整体达标提升.
四、行动重点1.
突出贫困人口精准帮扶.
全面完善贫困人口动态识别管理系统,健全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与相关部门信息比对共享机制,按照因户制宜、分户施策的要求,严格核查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实现各方帮扶政策与贫困人口精准对接,促进完成今年精准脱贫任务.
2.
突出脱贫攻坚重点工程.
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十一大工程",重点加快完善产业扶贫全覆盖,健康扶贫再提升、搬迁扶贫再精准、教育扶贫再对接、贫困村村庄整治再推进,力促脱贫攻坚五大重点工程年内取得突破性进展,让贫困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3.
突出落实压紧工作责任.
按照"百日行动"时间节点和冲刺目标,落实压紧各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各部门特别是脱贫攻坚"十一大工程"牵头部门行业扶贫责任、各级驻村扶贫干部精准帮扶责任、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责任,严防思想松懈、工作松劲,确保"百日行动"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
4.
突出激发群众内生动力.
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深入开展移风易俗行动,树立扶贫扶志扶德扶勤的鲜明导向,实现物质和精神"双脱贫",防止因懒致贫、因赌致贫、因婚致贫、因子女不赡养老人致贫等现象.
改进工作方式方法,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激励竞争方式,教育引导贫困群众自立自强、勤劳致富.
创新乡村治理模式,推进村民自治与依法治村相结合,突出抓好村规民约修订、红白理事会建设,下力气整治农村大操大办、高价彩礼、薄养厚葬、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
探索建立亲帮亲、邻帮邻、富帮穷机制,营造济贫救困良好风气.
五、行动保障1.
领导保障.
成立由区委书记谭赣明为第一指挥长,区委副书记、区长郑华森为指挥长,区委副书记齐忠有,区委常委许信云,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张景忠,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龚振宙,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管宜生,副区长陈金良为副指挥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脱贫攻坚"百日行动"指挥部,指挥部设在区扶贫和移民办,负责全区行动的统筹协调和调度指挥.
各乡镇(街道)、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的指挥部,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责任单位及人员,加强本乡镇(街道)、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
2.
任务保障.
各乡镇(街道)、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依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赣办发〔2017〕14号)明确的任务责任分工,制订本乡镇(街道)、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分解细化任务、强化政策举措、明确工作进度,确保今年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各级选派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要制订精准帮扶"百日行动"《工作计划》,确保实现今年帮扶目标.
3.
投入保障.
要集中财政扶贫和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用足用好金融扶贫政策,充分运用社会扶贫网平台,全力保障完成今年脱贫攻坚任务的投入.
各相关部门要优先保障完成今年行业扶贫、定点扶贫任务投入.
4.
监督保障.
将监督开展"百日行动"与考核乡镇(街道)2017年度脱贫攻坚成效紧密结合,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
六、行动要求1.
强化担当实干.
各级各部门要提升政治站位,以担当实干作风开展"百日行动",圆满完成今年脱贫攻坚的政治任务.
各乡镇(街道)要定期研究"百日行动"落实,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要下沉工作重心,深入"百日行动"一线调研情况、现场办公常态化.
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党委(党组)每半月要专门研究本部门"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责任领导和干部要集中精力抓好"百日行动"工作落实.
各级选派扶贫干部要坚守扶贫岗位,扑下身子驻村,撸起袖子帮扶,全身心开展精准帮扶"百日行动".
2.
强化进展调度.
各乡镇(街道)、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百日行动"指挥部要加强行动的日常督促调度.
其中乡镇(街道)、"十一大工程"牵头部门的《工作方案》报区"百日行动"指挥部备查,每月底报送一次落实进度情况,以此建立今后各地脱贫攻坚和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行业扶贫的情况报送和工作调度机制;省、市、区级选派驻村工作队及第一书记的《工作计划》,报本级党委组织部门、扶贫部门和派出部门备查,每月底报送一次落实进度情况.
区"百日行动"指挥部建立《全区脱贫攻坚"百日行动"情况通报》,各乡镇(街道)、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开展行动的动态情况通报全区,报送区委、区政府领导.
3.
强化舆论宣传.
以"决战第四季度,决胜百日行动"为主题,在区内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大力宣传各乡镇(街道)、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百日行动"的政策举措、工作经验和生动典型、行动成效,营造全区合力冲刺今年脱贫攻坚目标的浓厚舆论氛围.
广丰区2017年脱贫攻坚"百日行动"任务清单广丰区脱贫攻坚"百日行动"任务清单对照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5大部分20项具体任务的60项具体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参照《江西省脱贫攻坚"百日行动"任务清单》和《上饶市脱贫攻坚"百日行动"任务清单》制定我区脱贫攻坚"百日行动"任务清单如下:一、聚焦特困群体1.
10月30日前,对家庭无劳动力、无收入来源的因病致贫返贫和低保人口、残疾人、孤寡老人、长期患病者等"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群体,全面摸清底数,逐户分析原因,因户因人采取精准保障措施.
2.
完善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就业促进、公益慈善等制度政策的有效衔接机制,促进资源、行动和信息的互联、共享和整合.
对需社会兜底保障的特困群体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对特困群体的社会保障100%全覆盖.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各乡镇(街道)二、狠抓精准落实3.
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严把精准识别核心要义,实行精准动态管理,落实总书记"小康路上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家庭,不能丢下一个贫困群众"的宗旨,建立健全建档立卡数据管理体系.
责任单位:区扶贫和移民办,各乡镇(街道)4.
提高建档立卡信息质量和共享力度.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意见和管理办法,全面规范和完善贫困户档案信息.
在11月10日前,指导乡、村二级完成农村扶贫对象电子和纸质档案的数据库建设.
并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各相关部门每月对信息数据和帮扶政策进行比对,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因村因户因人精准施策、有效帮扶.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扶贫和移民办、区卫计委、区民政局、区医保局等"十一大"工程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三、严把脱贫标准5.
立足精准扶贫的实际,对照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加强各项政策有效衔接,全面落实各项扶贫政策,确保2017年脱贫退出任务圆满完成.
严格按照脱贫标准,对已退出的7690人开展"回头看"督查,督促指导各地按照贫困户退出七步程序稳步推进贫困户退出工作,在11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完成2017年贫困户退出的所有程序,并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并做好迎接省和国家评估小组的考核评估准备工作.
退出的贫困村贫困发生率要低于2%,贫困人口漏评率、脱贫人口错退率均低于2%,贫困群众认可度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四、深入推进产业扶贫工程6.
12月31日前,全区27个贫困村每个贫困村建设一个以上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农业项目,发展种养特色产业,形成"一村一品".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农业局,区扶贫和移民办,区林业局7.
10月20日前,组织开展一次就业扶贫车间和扶贫就业专岗摸底调查,引导建立扶贫车间,为建档立卡劳动力提供在家门口就地就业的机会.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扶贫和移民办,区直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8.
已开发的一批公益性岗位,重点将农村公路养护、保洁、治安巡逻、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员(含农家书屋管理员)、生态保护、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用于扶持贫困人口就业并进一步扩展和提升.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人社局,区直相关部门单位9.
实施光伏扶贫扩面工程,2016年度光伏扶贫项目按省相关安排全面完成验收;12月31日前,在确保落实安全、规范建设条件的前提下,2017年度村级光伏扶贫项目的50%以上先期启动建设,为明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和并网打下基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发改委,区扶贫和移民办,区财政局,区国土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局,区供电公司,区建设局,区环保局10.
强化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力度,对符合条件有贷款发展产业意愿的贫困户都能获贷.
责任单位:区扶贫和移民办,人民银行广丰支行,相关商业银行,区金融办,各乡镇(街道)11.
12月31日前,按照江西电商扶贫工程推进方案,继续打造电商扶贫示范点,若干个电商扶贫精品站点,通过示范引领推动电商扶贫的进程.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农业局,区邮政分公司,各乡镇(街道)12.
在全区产业扶贫全覆盖的基础上,坚持长短结合原则,推进产业扶贫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相结合.
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扶贫和移民办,区委农工部,各乡镇(街道)13.
深入开展扶贫产业技术指导与服务,实行贫困村产业发展技术包干服务,确保每个贫困村至少有一名专家或技术人员开展全过程技术跟踪指导服务.
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扶贫和移民办,区委农工部,各乡镇(街道)14.
12月30日前,打造5个以上乡村旅游示范村,扶持贫困户发展旅游产业增收,带动贫困户脱贫.
责任单位:区旅发委、各乡镇(街道)15.
扶持20户以上贫困户开设网店.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工信委、各乡镇(街道)16.
11月15日前,按广办字〔2015〕94号《广丰区产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对2014、2015、2016年产业扶贫项目进行全面督查.
按要求完善有关项目资料,重点督查合作社等项目实施主体未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到位的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17.
12月31日前,按广办字〔2017〕46号《广丰区2017年度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对2017年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确保合作社对安排的资金有足额有效抵押或担保、督促合作社20%部分投入实施、对已完成投入的合作社及时验收及完善项目资料等.
责任单位:区扶贫和移民办、各乡镇(街道)五、开展健康扶贫再提升工程18.
进一步筑牢"五道保障线",提升大病补充保险水平,确保所有贫困户区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比例控制在10%以内.
全面落实贫困人口重大疾病专项救治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患者全部享受政策,11月30日前,对省人社厅认定门诊特殊慢性病(饶人社字〔2016〕2号文),报销救助后承担自负费用仍有困难的特困患者,积极探索出救助兜底机制.
19.
完善贫困人口健康档案,贫困人口电子建档率达90%以上.
开展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和贫困慢病患者签约服务实现覆盖率100%.
20.
全面实行区域内贫困患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
到年底,进一步完善区域内贫困患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措施及"一站式"结算等便民措施.
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区人社局,区扶贫和移民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21.
全面推进城乡贫困人口重大疾病专项救治.
对贫困人口患耐多药肺结核、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及地中海贫血等15种重大疾病,实行专项救治,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患者全部享受政策.
到12月31日前,各乡镇(街道)专项救治信息台账患者的救治比例达到50%以上.
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区人社局,区扶贫和移民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22.
提高贫困人口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在12月31日前,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障对象及其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设起付线,由大病保险按照一级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的标准进行支付.
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一级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0%,三级医疗机构60%;年度内医保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区人社局,区扶贫和移民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23.
全面设立扶贫病房(病床).
12月31日前实现在县、乡二级医疗机构设立扶贫床位全覆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三免四减半"(门诊免交普通挂号费、注射手续费、换药手续费;住院三大常规检查费、X光胸片检查费、普通床位费、护理费各减50%)制度,减免相关费用,优化医疗服务.
二级医疗机构按总床位的5%左右设置扶贫病床,各乡镇(街道)卫生院设置扶贫病床不少于2张.
对扶贫病房设置醒目标识,将扶贫病床分解到相关临床科室,统一管理,动态调度,确保使用.
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区人社局,区扶贫和移民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24.
12月31日前,进一步提高门诊特殊性慢病待遇水平.
一是扩大门诊特殊慢性病保障范围.
将地中海贫血、血吸虫病、结核病、癫痫、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等我省常见地方病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特殊慢性病种类至少达到30种,其中Ⅰ类8种(即: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式综合症、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器官移植后排斥治疗、地中海贫血、血友病)Ⅱ类22种(即:精神病、高血压病Ⅲ期、糖尿病并发症、结核病需全程化疗、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冠脉支架植入术后、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搭桥术后、慢性心功能衰竭—心功能不全Ⅱ级以上、永久性心房颤动、心肌病—原发性、慢性肝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支气管哮喘、肝硬化、慢性肾病、脑卒中后遗症、癫痫、重病肌无力、慢性晚期血吸虫病、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类风湿性关节炎、肺部非结核分枝杆菌病).
二是提高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比例.
将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比例提高到住院水平.
即:一级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8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60%.
三是提升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支付限额.
将Ⅰ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0万元,将Ⅱ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3000元提高到5000元.
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区人社局,区扶贫和移民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25.
继续实施十类重大疾病免费救治.
继续实施"光明·微笑"(白内障、唇腭裂)工程、儿童"两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尿毒症免费血透、重性精神病免费救治、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手术、儿童先天性耳聋人工耳蜗植入及康复免费救治、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患者免费救治等重大疾病免费救治项目.
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区人社局,区扶贫和移民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六、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再精准工程26.
确保10月15日前,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并将修改完善好的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及整改佐证材料、问题清单和整改台帐,汇编成册.
27.
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对2016年搬迁安置项目,采取超常规措施,确保10月30日前全部竣工、11月10日前移民全部搬迁入住;对2017年搬迁安置项目,加快在建项目工程进度,确保10月30日前所有项目全部开工建设,12月31日前竣工率达80%,移民搬迁入住率达50%.
28.
每月25日前上报2016年、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及项目照片.
29.
做到搬迁移民后续帮扶与安置点建设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对搬迁对象就业困难的人员,开发公益性岗位,进行兜底性的重点安排;对在中心村安置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的,在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上给予倾斜,确保搬迁贫困户产业扶贫项目全覆盖;对已经搬迁入住的,逐人落实就业岗位和帮扶措施,逐户记录收入来源,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30.
根据本地实际,在移民集中安置点建设、产业和就业扶持、后续社会保障和管理等方面选择1-2个安置点,打造搬迁安置工作的亮点和特色,形成可学、可复制的易地扶贫搬迁的典型与经验.
责任单位:区扶贫和移民办,区发改委,各乡镇(街道)七、落实教育扶贫再对接工程31.
12月30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生管理系统数据与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比对,确保全区贫困家庭受教育子女资助政策全覆盖.
32.
全面落实贫困家庭受教育子女资助政策校长负责制,确保贫困家庭子女受教育权利,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严厉整治针对贫困家庭子女的教育乱收费现象.
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各乡镇(街道)33.
完成农村贫困劳动力信息的核实和补充.
重点围绕本地特色产业和企业用工需求,开展"就业创业培训"、"雨露计划"等教育培训,确保有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力全部得到培训.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扶贫和移民办,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区委农工部,各乡镇(街道)八、实施贫困村村庄整治再推进工程34.
10月30日前,基本完成全区27个贫困村组建设任务;全面完成今年计划退出贫困村的村庄整治建设任务.
35.
组建9个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验收复核组,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27个贫困村的项目复核工作,确保所有项目规范有序实施.
责任单位: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36.
对农户疑似存在住房安全问题的住房进行危房鉴定,27个贫困村10月30日前全部改造完成;其他非贫困村列出需改造的C级、D级危房清单,按全区脱贫计划提前全部改造完成.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九、加大扶贫资金项目投入和管理力度37.
认真落实扶贫工程项目"绿色通道"政策.
加大扶贫资金结余结转清理盘活力度,以前年度结余结转的专项扶贫资金,按有关规定在2017年12月底前清理盘活完毕,当年形成有效支出.
上级扶贫资金从下达之日起,原则上在一年内全部形成支出.
38.
12月31日前,将2017年扶贫资金使用、项目安排及相关的扶贫政策等情况进行公示公告.
39.
加大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整合和拨付力度,当年计划整合资金规模要视我区脱贫攻坚需求,切实做到"应整尽整".
12月底前,已整合资金规模应达到年初计划整合规模,已完成支出资金规模占已整合资金规模比例应达到上级规定范围内.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扶贫和移民办,区直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十、加快推进社会扶贫网工作40.
10月30日前,各地制定出台社会扶贫网实施推广管理办法,明确管理机构,考核推广的形式、目标、任务、奖励办法和措施等.
41.
夯实社会扶贫网的基础工作,着力推进贫困、爱心人士、管理员的注册工作.
12月31日前,社会扶贫网的用户量(贫困户注册、爱心人士注册、管理员的注册总量)要达到上级相关要求.
并将贫困户注册、爱心人士注册、信息发布质量、发起贫困需求及对接情况、爱心捐赠及对接情况等纳入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的加分项.
42.
充分发挥乡村精准扶贫工作站(室)的作用,落实社会扶贫网管理人员和管理工作,确保有人管理,信息维护及时快捷.
各地11月底前,明确乡村扶贫工作站(室)负责管理社会扶贫网的工作人员,上报区扶贫和移民办.
责任单位:区扶贫和移民办、各乡镇(街道)十一、加强基层扶贫力量43.
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确保县乡二级有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机构、人员编制、场所和经费.
44.
压实乡镇领导干部包片、乡镇干部包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驻村、结对帮扶干部包户工作全覆盖.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各乡镇(街道)十二、强化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作用45.
各级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派出部门负责同志每月深入定点帮扶村调研指导一次,协调解决贫困户脱贫、贫困村退出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46.
各级选派的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按照驻地党委政府制定的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结合驻村贫困户脱贫、贫困村退出计划,制定工作计划,找差距、补短板,扎实开展精准帮扶,并熟悉掌握所驻村贫困人员数量分布、致贫原因类型、扶贫政策举措实施、扶贫工作进展动态和效果等情况.
47.
结对帮扶干部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落实帮扶责任,加大向帮扶对象宣传脱贫攻坚政策的力度,熟悉掌握帮扶对象致贫原因、家庭情况、扶贫政策措施受益情况等信息.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扶贫和移民办.
各定点派出单位,各乡镇(街道)十三、强化脱贫攻坚监督检查48.
加强督察工作,注重创新工作方法,少听汇报、多下基层,采取暗访、随机访等形式;统筹安排,实现督察成果数据共享,避免重复检查,提高监督检查成效.
重点督察产业扶贫、教育扶贫、贫困村村庄整治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和驻村帮扶、结对帮扶情况.
责任单位:区扶贫和移民办、各相关部门单位49.
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扶贫工作督察中涉嫌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始终保持惩治扶贫领域腐败行为的高压态势、常态机制,实现廉洁扶贫.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扶贫和移民办,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十四、强化脱贫攻坚舆论宣传50.
各媒体要继续加大脱贫攻坚宣传力度,开展"10·17扶贫日"主题宣传月活动,为脱贫攻坚"百日行动"顺利开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51.
大力宣传全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生动实践、成功经验、先进典型、感人事迹,充分反映宣传干部群众努力改变贫困落后状况的精神面貌和工作成效.
52.
加强在中央、省、市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力度.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各乡镇(街道)27.
《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中共上饶市广丰区委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字〔2019〕4号各乡镇(街道),上饶高新区,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上饶市广丰区委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2019年2月3日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扶贫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向脱贫攻坚发起总攻,确保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现就我区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把握好目标,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实现高质量、确保可持续"的总要求,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聚焦贫困村和特殊贫困群体,认真落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脱贫措施,突出问题导向,下足绣花功夫,着力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着力夯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础,着力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全力打赢脱贫攻坚"十一大攻坚战",切实提高贫困人口获得感,坚决夺取2018深化落实年、2019巩固提升年、2020全面决胜年的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基础,为决胜全面小康、打造美丽广丰提供强大支持.
牢牢把握"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标准,以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十一大攻坚战"为主要措施,通过狠抓产业就业扶贫,确保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通过补齐补牢教育、健康、住房等方面民生短板,确保贫困家庭孩子有学上、上得起学,贫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得到有效救治和保障、贫困人口住上安全住房.
进一步坚持社会全体动员,坚持锤炼队伍作风,坚持扶贫扶志扶智结合,坚持开发保障并重,坚持提高脱贫质量,更加注重帮扶的长期效果,夯实稳定脱贫、逐步致富的基础,确保贫困群众遇困不返贫、遇病不返贫、遇灾不返贫,实现脱真贫、真脱贫.
具体目标:2018年,作为深化落实年,加大攻坚力度,实现4596个贫困人口脱贫、2个贫困村退出的年度目标.
2019年,作为巩固提升年,着力巩固脱贫成果,逐步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根据上年脱贫成效,调整脱贫规划,加快推进剩余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延伸,全面实现贫困村全部摘帽的任务.
2020年,作为全面决胜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消除绝对贫困;确保贫困户整体脱贫;确保实现贫困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区平均水平,贫困村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主要领域达到或接近全区平均水平,贫困村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如期高质量打赢全区脱贫攻坚战.
落实好政策,抓牢抓实脱贫攻坚十一大重点工程(一)抓牢抓实产业扶贫工程把产业扶贫作为摘"穷帽"、拔"穷根"、实现长远发展的根本之策,摆在脱贫攻坚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
坚持长短结合、大小结合、引扶结合,统筹谋划扶贫产业发展,推行"选准一项主导产业、打造一个龙头、设立一笔扶持资金、建立一套利益联结机制、培育一套服务体系"的"五个一"模式,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林果、高效种养、乡村旅游、光伏电商、特色加工等脱贫产业,强化产业扶贫带贫益贫组织合作和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对有劳动能力和发展意愿的贫困人口产业帮扶全覆盖.
加快推进特色农业产业扶贫.
积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农业结构,按照上饶市"东柚、西蟹、南红、北绿、中菜"的产业布局要求,大力发展马家柚产业,统筹发展优质稻、蔬菜、果业、茶叶、水产、畜牧、中药材、油茶、笋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十大产业.
加大现代农业产业扶贫园区建设力度,按照"有规划、有标准、有主体、有产业、有品牌"要求,到2020年,建设一个以上脱贫奔小康产业示范带,每个贫困村建设一个资源特色鲜明、竞争优势明显的脱贫奔小康产业园,推动产业向园区集中、贫困户向园区集中、政策资源向园区集中,让贫困户户户入园,稳定增收.
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广股份合作、订单帮扶、生产托管等有效做法,实现贫困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组建合作社中的作用,大力推广村干部与能人带头领办、村党员主动参与、村民自愿参与、贫困群众统筹参与的"一领办三参与"产业扶贫合作模式.
积极推动贫困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加快发展贫困村集体经济,通过盘活集体资源、入股或参股、量化资产收益等渠道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加大贫困村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项目支持力度.
整合涉农部门资源成立产业扶贫服务团,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帮助选准脱贫产业,提升贫困群众生产经营技能,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
到2020年,实现每个具备条件的贫困村培育发展1—2个优势特色产业,每个贫困户有1—2项稳定增收渠道.
加快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在每个贫困村培育3-5名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每名带头人带动3户以上贫困户增收脱贫.
抓好创业致富带头人实训基地建设,选择一批具有产业孵化、辐射带动能力的种养基地、示范园区作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教学和实训基地,确保在具备条件的村建立1-2个以上创业致富带头人实训基地.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分局、区委组织部、区扶贫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科创中心,各乡镇(街道)〕加快推进电商扶贫.
加强电商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贫困村建立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基地)、物流仓储中心,完善电商扶贫公共服务体系(物流配送体系).
突出贫困村电商帮扶,着力帮扶有特色、有产业、有需求的贫困村建立电商营销企业或网点.
加大贫困村电商人才培养,对有能力有意愿的贫困户提供免费培训,帮助其参与到电商产业链实现创业就业.
在有条件的贫困村每村培育1名电商带头人.
多渠道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支持打造以"邮乐购""供销e家""赣农宝""贞白馆"等为代表的涉农电商扶贫平台,推动把贫困村的产品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
建立农产品定向直销模式,推动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市场主体与贫困村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支持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贫困村,推广以购代捐的扶贫模式,组织开展贫困村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学校、医院、企业、机关食堂和交易市场"五进"活动.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中国邮政广丰分公司、区供销社、区农业农村局、区扶贫办、中国电信广丰分公司、中国移动广丰分公司,各乡镇(街道)〕有序推进光伏扶贫.
认真落实国家光伏扶贫的新政策、新要求,调整完善建设模式、建设资金、收益分配等,做到"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维"五统一,注重质量安全,做好运行维护,建立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合力推动光伏扶贫健康有序发展,争取更多贫困群众享受光伏收益.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区农垦集团、区供电公司,各乡镇(街道)〕加快推进旅游扶贫.
积极探索脱贫攻坚与乡村旅游有机融合的新途径、新方式,基本形成以全域旅游为载体、乡村旅游特色村为重点、乡村旅游景区(点)为抓手、跨区域旅游线路为链接的乡村旅游发展新格局,加快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助推全区脱贫攻坚.
〔责任单位:区文广新旅局、区扶贫办,各乡镇(街道)〕(二)抓牢抓实就业扶贫工程把鼓励创业、扶持产业、带动就业作为实现贫困群众稳定增收的有效途径.
动态完善全区劳动力信息台账,打造扶贫载体,建设扶贫基地,对全区农村贫困劳动力集中开展就业创业行动.
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扶贫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为贫困劳动力送政策、送技能、送岗位、送服务,不断提高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支持贫困村人员外派就业.
多方开发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支持扶贫企业、新型农村合作社、非正规就业组织和扶贫车间吸纳更多贫困人口就近就业.
对贫困家庭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青壮年劳动力等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培训和劳务输出、乡村旅游、生态护林、林下经济、节能环保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对接受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的贫困学生推荐就业,实现脱贫举措与技能培训精准对接.
选择与当地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特色专业,深化校企合作,加强对重点扶贫产业、龙头企业技术工人、家政服务人员的培训.
2018年,未脱贫建档立卡劳动力中,实现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力就业率达到80%,未转移就业、有培训意愿且符合受训条件的劳动力培训率达到80%以上.
2019年,未脱贫建档立卡劳动力中,实现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力就业率及未转移就业、有培训意愿且符合受训条件的劳动力培训率均达到100%.
大力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在外成功人士返乡下乡创业,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把有创业愿望和能力的贫困劳动力纳为培训对象,可申请每人15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分局、区文广新旅局、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各乡镇(街道)〕(三)抓牢抓实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按照"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总要求,全面落实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和规范标准,严守搬迁贫困对象精准"界线"、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米"标线"、户均自筹不超过1万元"底线"和项目规范管理"红线",科学选定搬迁安置点,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全面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审批和建设进度.
强化易地扶贫搬迁督促检查,确保高质量完成"十三五"全区366人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目前,我区已经全面完成"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任务,下一步将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继续做好搬迁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区发改委,各乡镇(街道)〕加强搬迁后续管理和脱贫发展.
加强安置区社区管理和服务,切实做好搬迁群众户口迁移、上学就医、社会保障、心理疏导等接续服务工作,引导搬迁群众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尽快融入新环境新社区.
推动工作重点逐步从工程建设向后续脱贫转变,逐户逐人落实后续脱贫发展举措,建立健全后续帮扶台账,引导安置区激活各类生产要素,加强产业配套和公共服务配套,通过发展优势农业产业、扶持创业、促进就业、设置公益岗位、建设扶贫车间等,帮助贫困搬迁户实现稳定增收、稳定脱贫.
到2020年,完成"十三五"时期拆旧复垦任务,实现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搬迁贫困户每户至少有1人就业,确保搬得出、稳得住、可发展、能致富.
〔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农发行广丰区分行、区卫健委、区公安局,各乡镇(街道)〕(四)抓牢抓实生态扶贫工程加强林业生态补偿扶贫.
适时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和天然林管护补助标准,新增或调整天然林、公益林护林员岗位优先聘用贫困人口,积极探索非国有森林赎买(租赁、协议封育)试点.
〔责任单位:区林业分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加强林业产业扶贫,进一步发挥林业龙头企业、林业合作社的引领作用,大力发展优质林果、花卉苗木、木本油料、林下经济、森林旅游与康养等绿色富民产业,探索林业专业合作社参与生态建设、生态保护、生态修复工程和发展生态产业扶贫活动政策机制.
〔责任单位:区林业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委、区文广新旅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各乡镇(街道)〕(五)抓牢抓实教育扶贫工程全面落实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做到资助贫困家庭子女就学全覆盖、关爱留守儿童全覆盖、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全覆盖,落实建档立卡学生"学校减免一批"政策,对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减免各项代收费,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实现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不因子女就学而致贫.
实现"三个确保、两个提供",即:确保建档立卡学龄前儿童都有机会接受学前教育,确保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人口都能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确保贫困家庭高中阶段适龄人口都能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对贫困家庭高等教育阶段适龄人口提供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对贫困家庭学龄后人口提供适应就业创业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
为建档立卡家庭适龄人口建立电子档案,全面掌握贫困家庭适龄人口接受教育情况及获得教育补助情况.
〔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扶贫办,各乡镇(街道)〕全面改善我区中小学、幼儿园基本办学条件,统筹推进乡镇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集中地区寄宿制学校建设,促进寄宿制学校合理分布,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入住率.
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结合送教上门,提高我区残疾儿童教育普及水平.
加快推进我区全面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基本建设,确保到2020年全面完成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改善任务.
〔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改善乡村教师待遇,加大"特岗计划"教师补充力度,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组织开展推普脱贫学习培训,提高贫困群众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增强就业竞争力,促进就业脱贫.
〔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六)抓牢抓实健康扶贫工程全力巩固健康扶贫兜底保障机制.
根据脱贫需求,提高补充保险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完善贫困人口健康扶贫保障投入增长机制,筑牢基本医保、大病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健康暖心工程"五道保障线",使贫困患者住院最终实际报销补偿比达到90%以上.
全面提高15种重大疾病保障水平,推进贫困人口重大疾病专项救治工作.
着力提高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将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达到90%.
切实提高民政大病救助水平,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五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救助;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现行救助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予以救助;将五保、低保对象以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支出型大病救助范围予以救助.
全面落实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制度和"一站式"结算制度,继续实施贫困人口重大疾病专项救治,强化医疗救助与大病保险、补充保险在对象范围、支付政策、经办服务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衔接,落实贫困患者市域范围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简化定点医疗机构的大病保险和补充保险补偿材料,承办大病保险和补充保险的保险机构应按月及时核报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补偿垫付资金.
全面落实扶贫病房(病床)设置,深入推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
全面保障贫困人口门诊就医待遇,对确诊患有门诊特殊慢性病的贫困患者,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健康暖心工程进行报销.
〔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医疗保障局、区民政局、区保险行业协会、区扶贫办,各乡镇(街道)〕加强健康扶贫基层基础建设.
支持乡镇卫生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与健康扶贫能力,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善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人才招聘制度,对艰苦边远乡村医疗卫生机构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等要求,并可拿出不超过30%比例的岗位面向本县或周边县市户籍人员(或生源)招聘,着力解决基层执业医师紧缺等问题.
〔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各乡镇(街道)〕落实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举措.
继续实施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项目和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深入推进贫困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确诊患者实施救助,实现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救助全覆盖.
〔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妇联、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七)抓牢抓实危房改造工程完善危房认定标准和程序,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力度,做到应改尽改,不受任务指标的限制.
健全农户申请和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复核的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对象认定程序机制,建立危房台账并实施精准管理,全面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
对无经济能力、劳动能力的特别困难农户,实施"交钥匙工程"等措施,并鼓励各地创新举措,通过盘活闲置集体资产、采用农房置换或长期租赁等低成本方式,或者直接兴建爱心公寓、扶贫公寓等形式,兜底解决特别困难农户基本住房安全问题.
严格执行危房改造面积和资金补助标准,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支付给农户的资金要及时足额直接拨付到农户一卡通.
建立完善危房改造信息公示制度.
2018年,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478户.
2019年,基本完成四类对象存量危房改造任务,2020年,重点做好查漏补缺和扫尾工作.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扶贫办、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各乡镇(街道)〕(八)抓牢抓实保障扶贫工程强化综合保障性扶贫.
贫困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贫困群体是脱贫攻坚的突出难点,要摸清底数、动态管理,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加快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为主体,以社会帮扶、社工助力为辅助的综合性保障体系,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提供兜底保障.
建立定期监测机制,每季度比对一次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每年开展一次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现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的精准衔接,做到"有进有出、应扶尽扶、应保尽保".
做好农村低保提标工作,到2020年全区农村低保标准高于同期全国扶贫标准40%,全面巩固农村低保兜底保障扶贫成果.
脱贫攻坚期内,对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建档立卡低保对象,可给予一定的渐退期.
对失能或半失能的农村特困人口优先提供集中供养服务,改善供养条件,提升供养服务水平.
完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制度,创新照料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为养老服务企业等社会力量提供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拓展保障服务内容.
继续实施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加快建设中心敬老院,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设施等为特殊贫困群体提供服务的设施.
鼓励各地通过互助养老、设立孝善基金等途径,创新家庭养老方式.
加强临时救助工作.
对农村贫困群众临时救助标准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上浮.
全面建立落实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提升临时救助时效.
加快建立贫困家庭"三留守"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家庭赡养、监护照料法定义务,探索建立信息台账和定期探访制度.
加大福彩公益金补助向基层倾斜力度,用于基层贫困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服务机构建设提升.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残联、区教体局,各乡镇(街道)〕开展贫困残疾人脱贫行动.
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纳入农村低保和城乡医疗救助范围.
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及时提高补贴标准,实现城乡标准统一.
深入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项目,有效扩大基本康复服务、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面,优先为贫困家庭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和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帮助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多种形式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强对因残、因贫辍学残疾儿童少年复学工作,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
促进贫困残疾人就业创业,开展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助残行动和残疾人就业援助月活动,加大助残创业就业基地扶持力度,资产收益扶贫项目优先安排贫困残疾人家庭;继续开发贫困残疾人公益性岗位,促进残疾贫困户稳定脱贫.
筑牢贫困残疾人社会保障,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和政府购买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项目,加大对建档立卡失能重度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工作力度,强化困难残疾人多层次多元化托养服务.
〔责任单位:区残联、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各乡镇(街道)〕(九)抓牢抓实基础设施扶贫工程全面实施农村"组组通"硬化路工程,确保2018年全区完成25户以上自然村通水泥路,2019年底实现所有村民小组通水泥路.
着力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改造建设一批贫困乡村旅游路、产业路、资源路,在贫困村加快建成外通内联、通村畅乡、班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
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到2020年实现具备通客运班车条件的建制村通班车率达到100%.
加快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
推进窄路基路面农村公路合理加宽改造和危桥改造.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各乡镇(街道)〕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落实工程建设和管护责任,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大力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计划项目重点向贫困村倾斜、向贫困村优先安排,因地制宜加强供水工程配套建设与改造,显著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和水质达标率,2020年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实现全覆盖.
加强防洪工程建设,推进农村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工程,加快坡耕地灌溉系统建设,基本完成万亩以上圩堤加固整治项目和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实施方案内的中小河流治理、五河治理防洪工程等项目,继续推进重点山洪沟建设,基本完成贫困地区国有公益性管理单位和乡镇农村集体管理的堤防标准化创建工作,切实做好贫困地区堤防工程运行管理.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各乡镇(街道)〕加快推进电力、通讯等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实现行政村动力电全覆盖.
引导电网企业做好贫困地区农村电力建设管理和供电服务,到2020年实现全区农网户均配变容量不低于2.
0千伏安.
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治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推进贫困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创新"互联网+"扶贫模式,统筹推进网络覆盖、农村电商、网络扶智、信息服务、网络公益5大工程向纵深发展.
到2020年,实现行政村光纤网络、4G网络全覆盖.
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引导基础电信企业加大面向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的优惠力度,鼓励推出扶贫专属资费优惠,减轻贫困群体宽带网络使用负担.
〔责任单位:区供电公司、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委、中国移动广丰分公司、中国电信广丰分公司、中国联通广丰分公司,各乡镇(街道)〕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推进资金项目向贫困村倾斜安排,实施贫困村村庄整治提升工程,促进"七改三网"基础设施项目(改路、改水、改厕、改房、改沟、改塘、改环境、电网、广电网和互联网建设)和"8+4"公共服务项目(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卫生室、便民超市、农家书屋、文体活动场所、垃圾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公厕、小学、幼儿园、金融服务网点、公交站)集成投向贫困村.
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进"厕所革命",因地制宜普及不同类型的卫生厕所,同步开展厕所粪污治理.
探索建立村庄保洁制度,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建立"村组收集、乡镇转运、区级集中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机制,探索建立有机废弃物兑换的绿色积分制,鼓励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环境改善.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住建局、区供电公司、区自然资源分局、区文广新旅局、区财政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委、区商务局、人民银行广丰支行、区金融办、区银监办、区工信局、区发改委、区扶贫办,各乡镇(街道)〕三、构筑好体系,强化脱贫攻坚四大支撑保障(一)强化脱贫攻坚财政投入支撑保障充分发挥政府投入在脱贫攻坚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坚持增加政府扶贫投入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重,积极开辟资金筹集渠道,建立投入稳步增长机制,2018年至2020年,区财政每年预算安排时,原则上安排的扶贫专项资金不得低于上年水平,并根据财力增长情况和全区脱贫攻坚需要逐年增加.
盘活存量资金,实施沉淀资金归"零"行动.
切实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严格落实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配套资金的政策,确保整合资金围绕脱贫攻坚项目精准使用,提高使用效率和效益.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脱贫攻坚,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扶贫模式,支持引导市场和社会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形式,参与脱贫攻坚和扶贫项目建设.
继续修订完善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加强各类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按照"谁决策、谁管理,谁分配、谁检查,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验收"的原则,建立完善区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坚持扶贫项目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各级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
建立同级审(内审)机制,加强资金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定期分析账面资金,对审计结余、招标结余、立项重叠以及实施条件不成熟所造成的闲置资金,实行定期结算清理和回收再调整,防止资金沉淀闲置浪费和"跑冒滴漏",疏堵并举防范化解扶贫领域融资风险,确保扶贫资金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金融办、区脱贫攻坚"十一大工程"牵头部门,区扶贫办,各乡镇(街道)〕(二)强化金融扶贫支撑保障加大精准扶贫信贷投放,争取纳入扶贫再贷款发放贷款自主定价试点,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扶贫贷款规模,不断提高扶贫再贷款撬动比例.
支持农行、农商行、村镇银行等涉农银行机构发挥好网点优势,加大特色优势产业领域信贷投放;支持大中型商业银行完善普惠金融事业部体制机制,对贫困地区网点建设、信贷资源实施倾斜.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广丰支行、区金融办、区银监办、农发行广丰区分行、农行广丰区分行、农商银行广丰区分行,各乡镇(街道)〕创新扶贫信贷产业和模式,推出针对特色产业以及电商扶贫贷、乡村旅游贷等扶贫信贷新产品,推广"企业+基地+贫困户""企业/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贫困户""金融+扶贫车间"等金融扶贫新模式,完善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广丰支行、区金融办、区银监办、农发行广丰区分行、农行广丰区分行,各乡镇(街道)〕精准发挥扶贫小额信贷对产业的支持作用,规范贷款使用方向,注重贫困户的自愿参与,加强风险防范.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评级授信,对有效信贷需求做到应贷尽贷,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可办理无还本续贷业务,扩大"整村授信"业务运用范围.
对确因非主观因素不能到期偿还贷款的贫困户,可协助其办理贷款展期业务.
持续完善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机制.
建立和完善人民银行、银监、保险、扶贫、金融机构等参与的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联动机制,组织成立扶贫小额信贷协调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政策互动、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
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评级授信工作,成立评级授信工作协调小组,做到"应授尽授".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广丰支行、区金融办、区银监办、广丰区保险行业协会、农行广丰区分行、各乡镇(街道)〕健全金融扶贫风险补偿机制,明确贷款风险补偿标准,建立基金动态补充机制,扶贫小额信贷、产业扶贫信贷通的风险补偿基金放大比例超过8倍及时足额补充到位.
有效落实扶贫贷款贴息制度.
推进"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站"建设,打造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平台,面向农户提供助农取款、金融精准扶贫、人民币反假、金融知识宣传等基础金融服务,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广丰支行、区金融办、区银监办、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各乡镇(街道)〕实施农业保险扶贫,持续推进特色农业保险以奖代补工作、农业大灾保险试点,支持贫困地区开发特色农业险种,探索发展价格保险、产值保险、"保险+期货"等新型险种,开发物流仓储、设施农业、"互联网+"等险种,扩大贫困地区涉农保险保障范围,满足贫困户多样化、多层次的保险需求.
积极发展扶贫小额信贷保证保险,探索推广"保险+银行+政府"多方信贷风险分担补偿机制,继续推进保险资金支农支小项目试点,推动保险资金支持贫困地区实施精准扶贫.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广丰支行、区金融办、区银监办、区保险行业协会,各乡镇(街道)〕鼓励公司、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建立或参与市场化运作的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和扶贫公益基金,充分汇集和利用资本市场的专业优势,向贫困地区聚焦发力.
继续引导公司结合自身特点,在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开展产业对接帮扶,增强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广丰支行、区金融办、区银监办、区扶贫办,各乡镇(街道)〕(三)强化脱贫攻坚人才和科技扶贫支撑保障健全完善人才服务脱贫攻坚的有效机制,继续实施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组织动员和培育新型青年职业农民,鼓励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农业系列职称评审.
贫困村在县乡公务员考试录用中,拿出一定招录计划,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人员中定向招录公务员,从贫困村优秀村干部中招录乡镇公务员.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委组织部、团区委,各乡镇(街道)〕牢固树立科技扶贫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新动力的理念,鼓励支持科技单位和科技人才,将科技成果和先进实用技术,在贫困村转让转化和推广,提升科技帮扶力量.
组织动员学校、园区、龙头企业等作为帮扶主体与贫困村建立科技扶贫帮扶结对,选派科技特派员对接服务贫困村,实现科技特派员联系27个贫困村全覆盖,促进科技特派员与致富带头人、技术成果与贫困地区需求有效对接.
到2020年,实现科技服务在贫困村全覆盖,贫困村公民科学素质和生产技能大幅提高.
〔责任单位:区科创中心、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四)强化脱贫攻坚基层基础支撑保障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工作,提高精准识别质量,完善动态管理机制,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剔除不合条件的人口,及时纳入符合条件但遗漏在外的贫困人口,及时帮扶返贫的贫困人口,确保应扶尽扶.
充分利用好扶贫开发大数据平台,将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与户籍、教育、健康、就业、社会保险、住房、银行、农村低保、残疾人等信息数据进行有效对接和比对.
完善贫困人口统计监测体系,为脱贫攻坚提供科学依据.
加强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数据和农村贫困统计监测数据衔接,全面、准确、及时反映全区贫困户收入状况和贫困村的贫困状况、变化趋势和扶贫成效,逐步形成指标统一、项目规范的贫困监测体系.
探索"智慧扶贫",建立脱贫成效巩固提升监测机制,对脱贫户实施跟踪和动态监测,及时了解其生产生活情况.
深化乡村扶贫工作站(室)功能应用,强化扶贫工作站(室)专职信息员队伍建设,做到脱贫攻坚期后站(室)设置不变、设备配置不变、人员落实不变、机制运转不变,保持基层扶贫工作的延续性.
〔责任单位:区脱贫攻坚"十一大工程"牵头部门,区统计局、区工信局,各乡镇(街道)〕优化整合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职能,全面建立覆盖农村基层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基层组织和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专业法律服务.
对贫困人口开展"一对一"精准法律援助服务,为扶贫对象申请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实现贫困群众应援尽援、能援尽援,维护合法权益.
发挥基层法律顾问作用,对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引进外地资金、知识产权、劳资、土地、赔偿纠纷等方面提出法律意见指导,防范法律风险.
全面实施全区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充分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作用,加强对贫困群众的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推动农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推进办好传统公证业务,创新公证法律服务,加大对公证机构公证员的招录和人才培养工作,加大公证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投入,并根据公证行业发展,推进网上公证服务.
完善全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协助贫困村组织引导信访当事人依法理性反映诉求,妥善处理信访案件,切实做好打击扶贫领域违法犯罪的法律服务.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社局,各乡镇(街道)〕四、凝聚好合力,深入推进五大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一)扎实推进党政机关结对帮扶区直各结对帮扶单位要更加聚焦脱贫攻坚,更多聚集各类资源要素,更好履行结对帮扶责任,认真抓好《广丰区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贯彻落实,积极选派优秀过硬的中青年干部到贫困村参加驻村帮扶,实现贫困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全覆盖,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第一书记全覆盖.
强化结对帮扶单位的考核指导,对不胜任的及时召回调整.
派出单位要严格落实项目、资金、责任捆绑要求,加大保障支持力度,落实驻村帮扶干部有关补助政策.
深化中国社会扶贫网推广、应用和对接.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扶贫办,各乡镇(街道)〕(二)扎实做好军队帮扶工作驻广部队要把扶贫帮困、助建老区作为深入推进军民团结的中心任务,继续开展结对帮扶贫困村活动,帮助培育退役军人和民兵预备役人员脱贫致富带头人.
〔责任单位:区人武部、区民政局、区扶贫办,各乡镇(街道)〕(三)激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扶贫落实国有企业精准扶贫责任,引导企业通过发展产业、对接市场、安置就业等多种方式帮助贫困户脱贫.
深入推进民营企业"百企帮百村"和"广商回归、精准扶贫"行动,引导民营企业和广商商会积极开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公益扶贫.
组织民营企业在中国社会扶贫网上对接贫困户帮扶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大型民营企业通过设立扶贫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参与脱贫攻坚.
持续推进光彩事业,提高精准扶贫成效.
培育发展公益慈善、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领域的社会组织,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联系广泛、人才聚集、信息灵通的优势,广泛参与脱贫攻坚,有计划有重点地扶持一批社会组织参与扶贫的品牌性公益慈善项目.
落实社会扶贫资金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责任单位: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扶贫办,各乡镇(街道)〕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在精准扶贫上的优势和作用,支持统一战线参与脱贫攻坚.
发挥妇联、团委、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群团组织作用,聚集社会各方面资源助力脱贫攻坚.
积极引导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向贫困地区基层一线流动.
〔责任单位: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区民政局、区妇联、团区委、区红十字会、区扶贫办,各乡镇(街道)〕(四)大力开展扶贫志愿服务活动动员组织各类志愿服务团队、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开展扶贫志愿服务.
引导退休干部、退休教师、退休医生、成功企业家等各方人士支持家乡脱贫攻坚.
推进扶贫志愿服务制度化,建立扶贫志愿服务人员库,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组建常态化、专业化服务团队.
制定落实扶贫志愿服务支持政策,采取购买服务、提供场地、激励表彰等方式支持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发展,保障参与扶贫的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各项权益.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扶贫办,各乡镇(街道)〕(五)全力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参与脱贫攻坚坚持扶志为先,强化教育引导和正向激励,鼓励各地创办脱贫攻坚"农民夜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组建"扶贫文艺宣讲队""精神扶贫工作队"等,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加强思想、道德、文化教育,弘扬自尊、自爱、自强精神,宣传表彰自强不息、自力更生脱贫致富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激发贫困群众自主脱贫的内生动力,解决"不想干"的问题.
坚持扶智为本,把智力扶持、人才培养、技能培训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统筹整合资源,发挥产业大户、创业能手、致富带头人等"田教授""农秀才"的头雁效应,通过"依托身边的产业、遴选身边的能人、传授身边的技术、带富身边的群众"模式,提高贫困户脱贫本领,增强"造血"能力,解决"不会干"的问题.
坚持扶勤为要,改进帮扶方式,加大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实施力度,动员更多贫困群众投工投劳,推广以表现换积分、以积分换物品的"爱心公益超市"等自助式帮扶做法,实现社会爱心捐赠与贫困群众个性化需求的精准对接,防止政策养懒汉、助长不劳而获和"等靠要"等不良习气,解决"不愿干"的问题.
坚持扶德为重,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选树一批文明村镇和星级文明户,推广"星级评比"等做法,引导贫困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等群众组织作用,探索打造"红黑榜""曝光台"载体、建立贫困户脱贫成效评分奖励制度、推行依法治懒模式等,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加强对高额彩礼、薄养厚葬、子女不赡养老人等问题的专项治理,推行将不履行赡养义务、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解决"不去干"的问题.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农村局、区教体局、区文广新旅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区扶贫办、区法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各乡镇(街道)〕五、把握好八项保障加强和改善党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一)加强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划分坚决扛起脱贫攻坚重大政治任务,强化部门推进、落实乡镇(街道)管理体制,建立落实台账,压紧压实责任链任务链,加大问责问效力度.
区级党委、政府承担主体责任,重在从当地实际出发,推动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部门、单位、乡镇(街道)抓推进和实施,重在做好脱贫攻坚政策承接、组织实施、分类推进等具体工作.
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有贫困村的乡镇党委政府每月至少召集相关人员专题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
贫困村支部书记主要工作就是抓好脱贫攻坚,每个月至少要有5个工作日用于扶贫.
区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聚焦脱贫攻坚,根据职责分工,找准位置,发挥作用,形成整体合力.
实施三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区委书记遍访27个贫困村,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驻村第一书记遍访贫困户,确保各项政策精准落地.
脱贫攻坚期内扶贫政策保持稳定,贫困村、贫困户退出后,相关政策保持一段时间.
〔责任单位: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必须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发挥职能作用,凝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强大合力.
区直各行业扶贫单位要按照区委、区政府脱贫攻坚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制定完善配套政策举措,细化目标任务,研究制定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具体方案,强化组织实施.
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年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本部门本单位脱贫攻坚工作情况.
〔责任单位: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二)加强扶贫成效考核和结果运用坚持严管与厚爱激励与约束相结合,严格落实单位结对帮扶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把脱贫攻坚工作列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重要内容,作为考核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未完成年度减贫任务的乡镇(街道)两级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落实不力或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追究责任.
开展常态化约谈,发现问题随时约谈.
完善监督机制,审计、财政、扶贫等部门按照职能开展监督工作.
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监督作用.
〔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区委组织部、区审计局,各乡镇(街道)〕(三)强化贫困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全面强化贫困村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将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情况作为广丰区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
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贫困村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扶贫政策、落实脱贫任务、领导脱贫攻坚、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持续整顿贫困村软弱涣散党组织,2018年,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举,以换届选举重点难点村和贫困村为重点,进行全面排查整顿,坚持先整顿后换届,对完成整顿已换届的贫困村进一步巩固整顿成效,对未换届的贫困村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后再进行换届.
2019年开始,每年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排查,对存在带领群众致富能力不强、组织动员力弱等问题的贫困村软弱涣散党组织,加大整顿力度.
把扫黑除恶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防止封建家族势力、地方黑恶势力、违法违规宗教活动侵蚀基层政杈,干扰破坏村务.
选好配强贫困村党组织书记,重点从外出务工经商创业人员、大学生村官、本村致富能手、退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等人员中选配,本村没有合适人员的,从邻近强村干部中兼任、区镇机关公职人员中派任;对不胜任、不合格、不尽职的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坚决撤换到位.
强化贫困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对不重视贫困村党组织建设、措施不力的地方,要及时约谈提醒相关责任人,后果严重的要问责追责.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区民政局、区扶贫办、区公安局,各乡镇(街道)〕(四)加强脱贫攻坚干部队伍建设加强贫困村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回引本土大学生、高校培养培训、统筹招聘机制,为每个贫困村储备1至2名年轻干部.
加大在贫困村青年农民、外出务工青年中发展党员力度,力争每个贫困村每2年发展1名年轻党员.
发挥党员在脱贫攻坚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完善贫困村党员结对帮扶机制,鼓励党员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安排贫困户就近务工,带动贫困户入股分红.
全面落实贫困村"两委"联席会议、"四议两公开"和村务监督等工作制度.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各乡镇(街道)〕实施脱贫攻坚全面培训,落实分级培训责任,明确2018、2019两年实施完成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行业部门干部、扶贫系统干部、帮扶干部、贫困村干部的全员培训、精准培训计划任务.
全面培训贫困村党支部书记和第一书记,着力增强发展经济、改革创新、依法办事、化解矛盾、带领群众脱贫攻坚的能力.
贫困村党支部书记重点做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抓好产业发展、促进充分就业、壮大集体经济、团结凝聚群众、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第一书记重点做好落实扶贫政策、建强基层组织、掌握村情民意、推进志智双扶、落实对口帮扶、凝聚脱贫攻坚合力等工作.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扶贫办,各乡镇(街道)〕认真落实《中共上饶市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若干意见》(饶发〔2018〕15号),对如期完成任务且表现突出的应予以重用,对在脱贫攻坚中工作出色、表现优秀的扶贫干部和基层干部注重提拔使用,符合条件的,应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培养范围.
对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干部要落实好津补贴政策,改善工作条件.
对在脱贫攻坚中因公牺牲的干部和基层党员的家属及时给予抚恤,建立长期帮扶慰问制度,并明确专人负责落实.
全面落实扶贫干部报酬待遇和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
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坚持依纪依法和"三个区分开来"相结合,树立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鲜明导向,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扶贫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五)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把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按照"以严格的监督执纪,保障扶贫资金安全;以精准务实的工作,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要求,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监督从严要求不够等突出问题.
改进调查研究,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调查了解实际情况,注重发现并解决问题,力戒"走过场".
注重工作实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减少村级填表报数,精简会议文件,让基层干部把精力放在办实事上.
严格扶贫资金审计,加强扶贫事务公开.
严厉惩处扶贫领域腐败,严厉打击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犯罪,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贪"等微腐败犯罪.
依纪依法坚决查处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坚决纠正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巡察工作重点,区委巡察机构组织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视.
加强警示教育工作,集中曝光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扶贫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各乡镇(街道)〕(六)做好多方面宣传工作组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新媒体等,运用新时代农民讲习所等平台,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脱贫攻坚典型经验和成就,推出一批脱贫攻坚重要言论、重点新闻报道.
支持创作和推出一批反映扶贫脱贫先进典型的文艺作品.
加强行业扶贫宣传,运用全区政务新媒体矩阵以及行业部门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简报、刊物等载体,对行业扶贫深入宣传报道.
加强全国、全省脱贫攻坚奖的推选工作,选树脱贫攻坚先进典型.
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创新,注重总结推广探索出的新鲜经验.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扶贫办、区文广新旅局、区文联,区脱贫攻坚"十一大工程"牵头部门,各乡镇(街道)〕(七)做好脱贫攻坚风险防范工作防范产业扶贫市场风险,防止产业项目盲目跟风、一刀切导致失败造成的损失,各地要对扶贫主导产业面临的技术和市场等风险进行评估,制定防范和处置风险的应对措施,防范扶贫小额贷款还贷风险,纠正户贷企用、违规用款等问题.
防范加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止地方政府以脱贫攻坚名义盲目举债、违法违规变相举债,防止金融机构借支持脱贫攻坚名义违法违规提供融资,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
规范扶贫领域融资,增强扶贫投入能力,疏堵并举防范化解扶贫领域融资风险.
防范社会风险,防止贫困户和其他农户因享受政策利益失衡引发矛盾,做好群众疏导工作.
健全涉贫舆情分级管理和处置机制,加强对脱贫攻坚舆情监测,及时引导社会舆论,防止不良炒作一些意外重大事件干扰脱贫攻坚大局.
建立健全扶贫领域办案风险评估处理机制,对重大敏感案件、涉众型案件,以及对违法犯罪行为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强化预警预案,依法妥善处置,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风险普查、风险区划等气象灾害风险防范制度,做好灾害防御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因灾积贫、因灾致贫、因灾返贫风险.
加强贫困地区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扶贫办、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金融办、区公安局、区气象局,各乡镇(街道)〕(八)统筹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村振兴主要任务是脱贫攻坚.
乡村振兴相关支持政策要优先向贫困村倾斜,补齐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
〔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28.
关于明确下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补贴的通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下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补贴的通知广办字〔2018〕1号各乡镇(街道),上饶高新区,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为进一步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压实结对帮扶工作职责,切实加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将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通知如下:一、享受补助对象:由区委组织部下文任命的下派到村(社区)担任第一书记,以及区委组织部备案的贫困村、软弱涣散村(社区)驻村(社区)工作队队员.
第一书记、驻村(社区)工作队队员家住在所挂驻村(社区)的人员以及所在村(社区)无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第一书记不享受此项政策.
二、享受补助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的通知》(赣组字〔2016〕178号)、《关于重申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赣开发〔2017〕7号)、《上饶市结对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帮扶干部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饶扶办字〔2017〕3号)和《上饶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饶部队结对帮扶贫困村、贫困户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饶办字〔2017〕27号)文件精神,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下派第一书记和驻村(社区)工作队员伙食和交通费用按每人1200元/月、乡镇(街道)下派第一书记和驻村(社区)工作队员伙食和交通费用按每人600元/月的标准由派出单位进行包干.
三、享受补助时间:按照区委组织部下文任命的第一书记和区委组织部备案的驻村(社区)工作队队员时间计算.
2017年以前任职的,从2017年1月起算.
第一书记和驻村(社区)工作队员补助相关工作要在2018年1月15日前补助到位,并建好补助台账.
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把关补助范围,不得将补助享受政策人员扩大到非第一书记和驻村(社区)工作队队员,否则,将严肃追究乡镇(街道)党政正职责任.
中共上饶市广丰区委办公室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月13日29.
上饶市广丰区财政扶贫资金乡级报账制管理办法关于印发《上饶市广丰区财政扶贫资金乡级报账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府办字〔2017〕106号各乡镇(街道):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项目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保证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依据《关于印发〈江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扶(2017)13号)、《广丰区脱贫攻坚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精神(广办字[2017]38号),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乡级报账制"是指财政扶贫资金(含财政涉农扶贫整合资金)以乡级为单位统一资金拨付、统一会计核算、统一报账管理的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条财政扶贫资金乡级报账范围为各级财政用于扶贫方面的资金,包括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和财政涉农扶贫整合资金(以下简称扶贫资金).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四条乡镇(街道)职责:负责建立本乡镇年度脱贫攻坚项目库,执行项目公示制,统筹协调并组织项目实施;负责本乡镇主管的脱贫攻坚项目的招投标(或议标)工作;项目完工后,牵头组织项目验收,并报请区级有关部门对已验收项目进行复核;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按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上级规定的其他有关工作职责.
第五条乡镇(街道)扶贫工作站职责:指导项目所在村、项目建设单位完善项目资料,加强对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项目资金申请报账工作,对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报账资料进行初审;建立项目管理台账,对项目实施、资金拨付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查;上级规定的其他有关工作职责.
第六条乡镇(街道)财政所职责:督促项目所在村规范资金拨付手续,收集项目档案资料;建立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台账;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统一会计核算科目,专款专用;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督,并对资金使用进行跟踪问效.
第七条施工单位(中标公司、企业、专业合作社、乡镇村等自建单位)的职责:负责项目工程的具体实施;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向项目主管部门提供报账的相关资料,做好本单位会计核算或财务备查账.
第三章报账程序和资料审核第八条申请报账时,根据工程监理部门或其他技术人员提出的施工进度意见,由项目所在村填写资金拨款申请单,并附拨款依据,报乡镇扶贫站审核,经乡镇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送乡镇财政所办理报账手续.
第九条报账时应提供的资料包括:(一)工程建设类项目应提供:立项批复、项目招投标(或议标)文件、工程预算书(30万以上新建项目和维修20万元以上项目要提供财政评审报告)、施工合同(协议)、施工进度表、工程监理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决算审计报告、施工单位开具的税务发票或其他合法票据等;(二)采购类项目应提供物资设备购销合同、货物签收单、政府采购有关文件.
单项目合同价估算在50万元以上的(含)应提供招投标资料;(三)其他事项.
预拨启动资金时必须提供项目计划批复、项目预算书、招投标(或议标)文件、施工合同(协议)、施工单位开具的工程建安发票或其他合法票据等资料;申请拨付进度款时应提供有工程监理、技术人员签字证明的工程施工进度表;申请拨付尾款时必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决算审计报告、施工单位开具的工程建安发票或其他合法票据等.
第十条财政所根据项目所在村居提供的报账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拨款.
第十一条扶贫资金拨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能大额现金支付.
实施主体为乡镇的项目,项目资金从乡镇财政大平台直接支付到项目中标单位,实施主体为村居的,项目资金由财政所村级户直接支付到项目中标单位.
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制度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对项目进行科学分类,灵活选择预拨或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等方式,加大资金拨付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在确保资金安全前提下,可分别以项目动工和项目验收为时间节点,分阶段拨付资金.
项目动工即可先拨付项目资金的50%左右作为启动资金,具体比例可根据当地实情或参照上级规定执行,余款待验收合格后再予拨付.
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可预留不高于5%的质量保证金,待工程运行一年后未发现质量问题予以拨付.
也可实行一次性报账拨付.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区级财政部门要对扶贫资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踪问效,做到财政督查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区级扶贫部门要切实强化项目管理工作,对项目建设质量和工程施工进度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监督项目施工单位按照批准方案实施项目,按批复计划使用项目资金,强化项目实施和项目资金管理.
第十五条审计部门依法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六条监察机关对扶贫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中违规违纪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要按照有关法规、财务制度和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定,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十八条本办法未尽事项,上级有规定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区财政局、区扶贫办负责解释.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2017年6月14日30.
《上饶市广丰区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广丰区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试行)》的通知广办字〔2017〕35号各乡镇(街道),上饶高新区,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上饶市广丰区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上饶市广丰区委办公室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4月21日上饶市广丰区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切实推动全区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有效落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及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区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区承担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的所有单位和各级干部.
第三条对单位和干部的问责,坚持权责一致、实事求是,惩教结合、推动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分级负责原则.
第四条对单位和干部的问责方式有:检查、通报、改组、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
实行问责根据情节轻重、损害后果、影响程度大小确定.
第五条组织领导不力,有下列情形的,应当予以问责:1.
乡镇(街道)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责任心不强,没有定期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工作机构不健全、工作制度不完善的,对乡镇(街道)进行通报批评,对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分管领导进行通报批评.
2.
区委部门、区直单位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不够,安排部署、服务指导不到位,项目资金安排不准、不及时,影响工作进度或受到上级批评的,对部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分管领导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3.
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重大决策或实施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对主要责任单位及相关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组织调整,对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
第六条政策执行不到位,有下列情形的,应当予以问责:1.
对脱贫攻坚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学习贯彻不及时,措施不具体,贻误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
2.
对脱贫攻坚有关政策掌握不准确,执行中出现偏差,造成工作被动的,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3.
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打折扣、搞变通,敷衍塞责,或协调配合不力,相互推诿扯皮,影响全局工作的,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4.
对在中央和省、市考评考核及第三方评估中出现严重问题,受到上级批评的,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造成重大影响的,对主要责任单位及相关单位班子成员进行组织调整,主要负责人停职,有关责任人予以降职或免职.
第七条工作业务不精通,有下列情形的,应当予以问责:1.
对脱贫攻坚工作业务学习不重视,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基础资料不完整,表册填写不认真、不规范,全国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或江西省精准脱贫大数据管理平台缺项漏项或数据不正确,逻辑关系存在错误,造成全区数据出现偏差或受到上级批评的,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三次以上出错或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
2.
对工作业务不精导致出现失职、失误,被有关媒体、网络曝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发生三次以上或社会影响较大、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
第八条工作作风不扎实,有下列情形的,应当予以问责:1.
脱贫攻坚规划制定不完整、不科学,扶贫措施落实不到位,推动工作不力,或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形成"假脱贫"、"数字脱贫"、"被脱贫",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对乡镇(街道)、贫困村结对帮扶单位、村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2.
因贫困户识别不精准、贫困户安排关亲顾友、政策落实不到位,导致群众意见大,发生影响恶劣的上访事件或媒体重大负面报道的,对乡镇(街道)、村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对驻村第一书记、乡镇(街道)扶贫工作站站长进行通报批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村党支部书记和区直结对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3.
驻村第一书记、"双助理"和驻村工作队不认真履行帮扶工作职责,结对帮扶单位帮扶贫困村及贫困户脱贫工作不力,帮扶责任干部应付差事、走过场,驻村时间不够,走访贫困户没有全覆盖,熟悉每户贫困户基本情况不到位,指导帮助每户贫困户精准脱贫不到位的,督查发现一次,派出单位和责任干部作出书面检查,发现两次及以上进行通报批评;屡教不改的,对派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责任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在驻村工作期间,发生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约谈,责令赔偿有关损失;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4.
对上级督查调研、考评考核、第三方评估中指出的问题,整改工作不力,或限期未完成,再次被通报批评的,对主要负责人停职,有关责任人予以降职或免职.
5.
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挤占、截留、挪用扶贫资金,违反项目招投标管理和资金管理使用相关规定的,对主要负责人约谈,对有关责任人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6.
贫困户结对帮扶出现漏挂帮扶或挂户人员不规范、应付凑数的,对所在乡镇(街道)、区直结对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不及时纠正的,进行通报批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7.
区四套班子领导要到挂点乡镇(街道)督促指导,做好自己结对户工作.
各级结对帮扶干部,对所结对帮扶户没有规范填写各种证表资料,一年内上门(外出的通信联系)面对面了解情况,未达到四次以上,所挂贫困户未按时规划脱贫的,对帮扶干部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8.
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扶贫和移民办等单位没有认真履行督查工作职责,未及时发现或指出问题,导致出现较坏影响的,对负责督查的单位进行问责;对督查组成员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或组织处理.
区纪委问责不及时、不到位,导致出现较坏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第九条工作任务未完成,有下列情形的,应当予以问责:1.
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实等原因,乡镇(街道)和贫困村没有按期完成脱贫任务,特别是扶贫项目推进、资金拨付慢,影响了全区整体工作的,挂点联系的区级领导在区委常委会上做出书面检查,对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区直有关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2.
区委部门、区直单位因组织领导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等原因,未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影响了当年省、市对全区考评考核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责任干部至少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
省市驻区及条管单位需问责的,将情况提交省市相关部门处理.
3.
乡镇(街道)领导班子脱贫攻坚工作考评考核结果排名后三位且给全区整体工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对领导班子进行通报批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班子成员至少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对乡镇(街道)扶贫工作站站长、村党支部书记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第十条因集体决策失误需要问责的,应当按照领导干部各自在集体决策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问责.
第十一条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同时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依照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区扶贫和移民办及乡镇(街道)要建立问责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三条脱贫攻坚工作问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
对乡镇(街道)和区委部门、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及科级干部问责,由区扶贫和移民办会同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提出问责建议,由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或区委、区政府做出决定;对区委部门、区直单位一般干部问责,由区扶贫和移民办会同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或区人社局提出问责建议,由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或区人社局做出决定;对乡镇(街道)一般干部、村干部问责,由乡镇(街道)纪委提出问责建议,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做出决定;省、市及条管结对帮扶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员需要问责的,由乡镇(街道)提供证实材料,区扶贫和移民办将意见提交省、市相关部门处理.
HostKvm又上新了,这次上架了2个线路产品:俄罗斯和香港高防VPS,其中俄罗斯经测试电信CN2线路,而香港高防VPS提供30Gbps攻击防御。HostKvm是一家成立于2013年的国外主机服务商,主要提供基于KVM架构的VPS主机,可选数据中心包括日本、新加坡、韩国、美国、中国香港等多个地区机房,均为国内直连或优化线路,延迟较低,适合建站或者远程办公等。俄罗斯VPSCPU:1core内存:2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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