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数字政府"建设任务分工工作目标工作任务时间安排及要求责任部门建立全省一盘棋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工作协调机制不断完善.
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建立日常检查和月度通报机制不断完善.
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投资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统一服务、在线监管2019年1月起,逐步组织推广应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公安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等部门配合推进"多证合一"和"企业开办"主题服务应用2018年11月底前完成"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建设,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部门完成本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实现与"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对接.
省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税务局、气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等单位配合优化不动产登记业务2018年12月底前,江门市、肇庆市试点组织完成不动产登记业务优化.
2019年6月底前,各地级以上市组织完成不动产登记业务优化.
省自然资源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税务局等部门配合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管理2018年12月底前,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对接省电子证照系统,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年报分析.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商务厅、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配合推进中介服务规范管理2018年12月底前,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全省推广运行.
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持续疏解各类商事服务堵点持续推进.
省直各部门负责推进人才服务优化2018年12月底前,省人才网服务上线,完成全省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在线申报受理功能开发.
2019年3月底前,省优粤卡相关服务上线,完成一站式全流程管理服务功能的建设开发.
省委组织部牵头;省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等单位配合优化科技创新业务综合管理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省科技厅牵头推进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和企业咨询、诉求在线服务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扩展营商环境主题服务应用2020年12月底前,扩展一批营商环境主题服务应用.
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广东电网公司牵头提升民生服务水平持续疏解各类民生服务堵点持续推进.
省直各部门负责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牵头完善行政权力事项实施目录和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持续推进.
省直各部门负责完善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持续推进.
省直各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便捷服务推进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和应用建设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2019年1月底前,完善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功能.
省府办公厅牵头提升省直部门及市级政府网站集约化水平:2019年1月底前,完成省级单位网站集约化实施.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实施.
省府办公厅牵头推进省政务服务网集约化建设和应用完善省政务服务集约化平台: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政务服务网相关管理规范,促进平台规范化管理和应用.
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优化政务服务网服务站点:2018年12月底前,完成门户网站和业务系统网上办事链接更新,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同源发布、同步更新.
省直各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推进政务服务统一申办受理完善省统一申办受理平台:2018年12月底前,制定系统接入等规范,完善平台运营监控能力.
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开展省直部门和地市系统改造对接:2018年12月底前,按照省统一规范完成省直部门自建系统改造对接.
2018年12月底前,按照省统一规范完成地级以上市业务系统改造对接.
省直各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统一管理升级省事项目录管理系统: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省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功能升级.
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推进事项目录信息对接和应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各地各部门系统与省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对接,并在2019年持续推进事项目录信息更新和应用.
省直各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强化效能监督2018年12月底前,升级效能监督系统,并持续推进优化.
2019年6月起,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应用效能监督系统.
省委编办、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拓展移动政务服务优化完善"粤省事"平台服务能力:2018年12月底前,推动"粤省事"平台服务标准化.
2019年12月底前,建设"粤省事"政务服务开放平台.
2020年12月底前,提升"粤省事"平台智能化水平.
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拓展"粤省事"高频便民移动服务应用:推动更多公共服务高频事项接入"粤省事"平台.
省直各部门负责拓展"粤省事"营商移动服务应用:2018年12月底前,拓展一批"粤省事"营商移动服务应用并持续推进.
省市场监管局牵头拓展"粤省事"地市移动服务应用:2018年12月底前,拓展一批"粤省事"地市移动服务应用并持续推进.
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拓展政务服务渠道:2018年12月底前,推动"南方+"客户端与"粤省事"对接联动.
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南方报业传媒集团规范运营移动政务服务:2018年12月底前,完善支撑移动政务服务的自建业务系统运营管理.
省直各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对接:2019年12月底前,将移动端服务资源分批接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
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强化咨询投诉系统支撑建设完善政务服务专业咨询投诉系统:2018年12月底前,构建完善省级政务服务热线.
2019年12月底前,建设政务服务专业咨询投诉系统.
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广州市政府配合开展政务服务专业咨询投诉系统应用:2019年12月底前,开展政务服务专业咨询投诉系统应用.
省直各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推动政府内部协同运作提升政府部门办公一体化水平建设省集约化协同办公平台:2018年11月底前,建设集约化协同办公平台.
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推进省集约化协同办公平台应用:2018年11月底前,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金融局、地质局等单位试点组织应用省集约化协同办公平台.
2019年6月底前,结合机构改革拓展省直部门集约化协同办公平台应用.
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应用单位负责推进移动政务办公应用:2018年12月底前,肇庆市政府办公室试点组织完成办公自动化系统(OA)接入政务微信平台.
2019年6月底前,地级以上市政府办公室(厅)逐步开展移动政务办公应用.
省直各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提升政府部门协同水平:2020年12月底前,根据各地各部门业务办公需要,逐步提升政府部门协同水平.
省府办公厅牵头推动电子督查应用逐步建设完善电子督查系统,并组织开展电子督查应用.
省府办公厅牵头加强业务应用支撑推动电子证照服务应用升级优化电子证照系统:2018年12月底前,完善省集约化电子证照系统,并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对接.
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推进全省电子证照目录注册发布:各级部门加快推进本部门电子证照目录注册发布,以及高频证照的签发和应用.
省直各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推动统一身份认证服务应用优化统一身份认证服务:2018年12月底前,完善刷脸、扫码等登录方式,简化注册与实名核验等流程规范.
提升个人、法人身份核验能力,与国家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对接.
2019年12月底前,结合认证服务使用情况,进一步优化并发支撑能力和可靠性等内容.
2020年12月底前,结合人工智能等技术发展,优化认证体验.
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公安厅、市场监管局配合推广应用全省统一认证服务:2019年6月底前,各地各部门完成所有进驻政务服务网事项的系统接入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
省直各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推动标准化统一服务应用提升统一的物流、电子印章、网上支付服务等标准化服务能力:2018年12月底前,充分利用现有成熟第三方物流系统,对接建设省统一物流服务系统.
2018年12月底前,升级完善省财政厅缴费平台.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与国家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对接,提供电子印章制发、验证服务服务.
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推动物流服务应用:2019年3月底前,推动省直部门和地市试点应用统一物流服务.
2019年12月底前,推进统一物流服务在各地各部门应用.
省直各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推动电子印章服务应用:2019年12月底前,推进电子印章与签名服务在各地各部门应用.
省直各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推动网上支付服务应用:2018年12月底前,推动省直各部门进驻"粤省事"涉及支付的民生服务事项相关系统进行改造和接入.
2019年12月底前,省直各部门和各地级以上市完成涉及支付的事项系统改造和接入.
省财政厅牵头,省直各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推动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共享应用推进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应用优化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2018年12月底前,升级优化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推动省直部门数据共享应用:2019年12月底前,省直各部门业务系统按省统一规范接入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省直各部门负责推动各地数据共享应用:2019年12月底前,各地级以上市按省统一规范完成市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与省级共享平台对接,统筹组织本地区(含县区、镇街、村居)业务系统按统一规范接入市级共享平台.
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完善四大公共基础信息库完善人口基础信息库:2018年12月底前,初步完成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
2019年12月底前,拓展人口基础信息库数据范围.
2020年12月底前,接入第三方人口数据.
省公安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完善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2018年12月底前,初步完成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
2019年12月底前,拓展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数据范围.
2020年12月底前,接入第三方法人单位数据.
省市场监管局,省委编办,省民政厅、司法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完善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2018年12月底前,初步完成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
2019年12月底前,拓展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数据范围.
省自然资源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完善社会信用信息库:2018年12月底前,完善社会信用信息库建设工作.
2019年12月底前,拓展社会信用信息库数据范围.
2020年12月底前,接入第三方社会信用数据.
省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推进省政务大数据分析应用初步建成省政务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和专业化数据分析服务体系:2018年12月底前,初步建成全省政务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
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推动政务大数据分析应用:2020年12月底前,各地各部门依托省政务大数据分析平台,全面开展政务大数据分析应用.
省直各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推进省市县政务数据一体化应用制定政务数据资源管理规范:2018年12月底前,制定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规范.
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完善全省统一的数据目录标准体系:2019年12月底前,初步建成全省统一的数据目录标准体系.
省直各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推动全省数据中心统筹管理:2019年12月底前,初步实现全省数据中心统筹管理.
省直各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推动全省数据服务管理一体化应用:2019年12月底前,各地各部门按统一规范,完成自建数据服务接入省数据服务平台.
省直各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推进政府数据进一步开放2018年12月底前,通过"开放广东"平台开放1450个数据集,形成30个以上数据应用.
2020年12月底前,通过"开放广东"平台开放7000个数据集,形成50个以上数据应用.
省直各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提升基础设施集约化水平推进统一政务云平台应用建设省级"数字政府"云平台:2019年6月底前,完成省级"数字政府"云平台建设.
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推进省直部门特色行业云对接和应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试点省直部门特色行业云接入省级政务云平台.
省直有关部门、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推进粤东西北地市政务云服务应用:2018年12月底前,粤东西北地市组织开展现有政务云按统一规范对接省政务云平台试点工作.
粤东、粤西、粤北地市政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推进珠三角地市政务云服务应用:2020年12月底前,珠三角地级以上市现有政务云按统一规范对接省政务云平台.
珠三角地级以上市政府牵头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接管和迁移上云推动省直部门政务外网非涉密信息系统交接和迁移上云:根据业务应用需求,逐步推动省直部门政务信息系统交接和迁移上云.
根据迁移上云工作安排,分批组织协调相关系统的承建商、运维服务商人员协助系统迁移上云,对已迁移上云的系统组织业务测试和数据检查,配合迁移验收.
省直各部门负责推进统一政务外网应用建设完善政务外网骨干网: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省-市"纵向政务外网骨干网对接.
2019年12月底前,推动粤东西北地市"市-县-镇"纵向政务外网骨干网应用.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省级政务外网IPv6改造.
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推动省直部门政务外网应用:2019年6月底前,省直部门办公地点按需接入政务外网,实现"应接尽接".
省直各部门负责完善地市政务外网覆盖:2019年12月底前,推动粤东西北地市政务外网纵向骨干网按统一标准完成"市-县-镇"全覆盖.
2020年12月底前,珠三角地级以上市按统一规范,统筹完成本地区政务外网骨干网建设.
2020年12月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完成市级政务外网IPv6改造.
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推进部门非涉密业务专网与政务外网对接:2018年12月底前,开展省直部门非涉密业务专网到政务外网的整合对接.
省司法厅、水利厅、财政厅等部门牵头建设统一安全保障体系提升省级政务云平台安全保障水平:开展省级政务云平台安全保障系统建设.
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推动安全自主可控密码应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自主可控密码应用一期试点.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政务云密码应用的基础支撑建设,提供密码安全保障服务.
省密码管理局、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强化网络安全管理:2020年12月底前,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公安厅牵头2系统建设模式及分工系统建设模式地市分工业务应用营商服务投资项目库、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省统一建设、地市使用或对接省级技术运维、地市业务运营依托省投资项目库、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组织本市做好分级管理、开展业务运营.
已建投资项目库、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地级以上市,按省统一规范与省统建平台对接,也可直接使用省统建平台,做好数据迁移.
"多证合一"备案信息申报系统省统一建设、地市使用或对接省级技术运维、地市业务运营依托省"多证合一"备案信息申报系统,组织本市做好分级管理、开展业务运营.
已建"多证合一"备案信息申报系统的地级以上市,按省统一规范与省统建系统对接;也可直接使用省统建系统,做好数据迁移.
"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省统一建设、地市使用或对接省级技术运维、地市业务运营依托省"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组织本市做好分级管理、开展业务运营.
已建"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的地级以上市,按省统一规范与省统建系统对接,也可直接使用省统建系统,做好数据迁移.
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省统一建设、地市使用或对接省级技术运维、地市业务运营依托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组织本市做好分级管理、开展业务运营.
已建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的地级以上市,按省统一规范与省统建平台对接,也可直接使用省统建平台,做好数据迁移.
省人才网省统一建设、地市使用省级技术运维、地市业务运营依托省人才网平台,组织本市做好分级管理、开展业务运营,做好内容保障.
政务服务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省统一建设、地市使用省级技术运维、地市业务运营依托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完成市级政府网站栏目配置及内容迁移,做好平台分级管理、网站内容保障.
原则上各地级以上市均使用省统建平台.
省政务服务集约化平台(广东政务服务网)省统一建设、地市使用省级技术运维、地市业务运营各地不再保留自建的网上办事分厅或窗口,组织本市、县(市、区)、镇(街)、村(居)完成政务服务网门户个性化服务专栏配置和内容迁移,配合省政务服务网上线组织测试,做好分级管理和内容保障.
统一申办平台省市两级建设、地市对接按统一规范统筹组织本地区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审批平台以及本地区部门自建业务系统的改造,并与省统一申办平台实现对接.
省事项目录管理系统省统一建设、地市使用省级技术运维、地市业务运营依托省事项目录管理系统,组织本市、县、镇街、村居做好分级管理、开展事项信息梳理和动态管理,并做好事项信息准确性、及时性保障.
效能监督系统省统一建设、地市使用或对接省级技术运维、地市业务运营依托省效能监督系统,组织本市做好分级管理、开展效能监督.
已建效能监督系统的地市,按省相关要求完善本市效能监督系统,并按省统一规范与省统建系统对接,也可直接使用省统建系统,做好数据迁移.
"粤省事"平台省统一建设、地市接入省级技术运维组织梳理高频服务事项,按适宜手机办理的要求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按省统一规范接入"粤省事"平台,并确保提供及时、可靠服务.
内部协同运作政务微信平台省统一建设、地市接入省级技术运维市级政府办公室(厅)自建的办公系统按照统一规范接入政务微信平台.
非涉密电子公文交换系统省统一建设、地市使用或对接省级技术运维、地市业务运营自建电子公文交换系统的地级以上市,按省统一规范与省集约化非涉密电子公文交换平台对接.
未建电子公文交换系统的地级以上市,使用省统建的集约化非涉密电子公文交换平台,按省统一规范组织相关系统接入省统建平台.
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省统一建设、地市使用或对接省级技术运维、地市业务运营依托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组织本市做好分级管理、开展业务运营.
已建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的地级以上市,按省统一规范与省统建平台对接,也可直接使用省统建平台,做好数据迁移.
应用支撑平台集约化电子证照系统省统一建设、地市接入省级技术运维按统一规范统筹组织本地区(含县区)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审批系统(包括本地区(含县区)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省集约化电子证照系统对接,统一应用省集约化电子证照系统的制证、用证服务.
组织电子证照目录编制和注册工作,业务办结时同步签发电子证照.
电子证照目录信息等内容产生2小时内,把对应的数据提供至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按统一规范和要求,将本地存量电子证照信息数据向省统一电子证照库汇聚.
统一身份认证服务省统一建设、地市接入省级技术运维按省统一规范统筹组织本地区(含县区)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审批系统(包括本地区(含县区)部门自建业务系统)及其他政务信息系统与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对接.
地级以上市已建统一认证平台逐步整合到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
省统一物流服务系统省统一建设、地市接入省级技术运维围绕政务服务以及协同办公涉及的申请材料、审批结果、印刷物递送等需求,按省统一规范将相关信息系统接入省统建平台,组织开展省统一物流服务系统服务应用.
电子印章服务国家统一建设、地市接入围绕政务服务以及协同办公涉及的办件结果电子证照盖章与验章、公文盖章与验章等需求,按统一规范将相关信息系统接入国家统建平台,组织开展电子印章服务应用.
网上支付服务省统一建设、地市接入省级技术运维围绕政务服务以及协同办公涉及费用支付的业务需求,按省统一规范将相关信息系统接入省统建平台,组织开展网上支付服务应用.
基础支撑平台大数据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省市两级建设、地市对接统筹组织本地区(含县区、镇街、村居)业务系统按统一规范接入市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并做好市级共享平台与省级共享平台对接,依托共享平台开展数据共享应用.
公共基础信息库省统一建设、数据流转省级技术运维基础信息库按"省级中心节点,地市分节点"架构,省根据具体情况统筹设立地市分节点,节点之间通过在线交换或离线汇交的模式互通数据与服务.
各地级以上市按照省统一规范,依托省统建平台开展基础信息库数据编目挂接、采集处理和提交,保障数据及时更新,并通过省统建平台获得基础信息库数据服务.
政务服务事项办件数据省市两级建设、地市数据对接按省统一规范,做好本地相关系统(特别是自建业务系统)的数据对接,在本地办事过程信息(申请、受理、办事环节、特殊程序、办结信息、材料信息等)内容产生2小时内,把对应的数据提供至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省政务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省统一建设、地市接入省级技术运维按省统一规范将相关信息系统接入省政务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依托省政务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的数据分析能力和专业化数据分析服务,开展政务大数据分析应用.
根据数据分析应用需要对省政务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公共能力和数据资源提出需求.
各地新建大数据分析应用或已建大数据分析应用需升级扩容时,应充分利用省政务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提供的公共能力.
"开放广东"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省统一建设、地市使用或对接省级技术运维、地市业务运营组织梳理可开放的公共数据资源,依托"开放广东"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完成可开放数据编目、挂接等工作,保障数据及时更新.
已建政府数据开放平台的地级以上市,按省统一规范与省统建平台对接,也可直接使用省统建平台,做好数据迁移.
政务云平台粤东西北地市省统一购买服务粤东西北地市及所属县(市、区)由省统一购买政务云相关服务,为本地政务应用提供统一政务云服务,并纳入省级政务云平台统一管理.
组织开展政务云服务应用.
粤东西北地市原有政务云平台按统一规范与省级政务云平台对接,纳入省统筹管理,原则上不再扩容.
珠三角地级以上市地市建设、接入珠三角地级以上市按照"数字政府"统一政务云平台技术框架,建设完善本地的市级"数字政府"政务云平台,按统一规范与省级政务云平台对接,纳入省统筹管理.
组织开展政务云服务应用.
县区级及以下原则上不再新建政务云平台.
政务外网粤东西北地市省统筹建设(骨干网)负责本地各级部门的政务外网建设,全面组织开展政务外网应用,组织市、县、镇级部门按需横向接入同级骨干网.
珠三角地级以上市省建设和地市建设相结合珠三角地级以上市按统一规范,做好市级政务外网骨干网与省级政务外网骨干网对接,统筹组织本地区政务外网骨干网建设及各级政府部门与同级政务外网骨干网接入,实现市、县、镇、村四级全覆盖,并全面组织开展政务外网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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