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亿卡联盟

亿卡联盟  时间:2021-01-25  阅读:()

2019年第五号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1-目录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议程……………(4)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议程……………(5)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叶向荣(6)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11)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18)关于韶关市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韶关市人民政府(20)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韶关市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31)关于我市高水平医院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情况的报告………………市卫生健康局(33)关于我市高水平医院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华侨外事工作委员会(39)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高水平医院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46)关于加大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建设美丽乡村议案工作办理情况的报告………………市扶贫办(50)关于加大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建设美丽乡村议案工作办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56)主办单位:韶关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风度北路96号邮编:512002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年第五号(总第15号)2019年12月31日出版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2-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大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建设美丽乡村议案工作办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62)关于《韶关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论证稿)》修改情况的报告…周正祥(64)关于《韶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韩登池(67)关于2019年韶关市10件民生实事办理情况的报告韶关市人民政府(69)关于2019年度市政府10件民生实事办理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民生实事视察组(81)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韶关市人民政府(88)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93)关于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送审稿)起草情况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98)关于《韶关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市自然资源局(100)关于《韶关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的报告……………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102)关于《韶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二稿)》的修改说明…周正祥(103)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韶关市第十四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105)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卢春燕辞职请求的决定…106)韶关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任免名单(107)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3-韶关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任免名单(108)韶关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任命名单109)韶关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免职名单…(110)韶关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任命名单111)韶关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免职名单112)关于市区扬尘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住建管理局(113)关于市区面源扬尘整治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120)关于市区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车)交通秩序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公安局(125)关于对我市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车)交通秩序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129)关于《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林业局(133)关于开展《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137)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3次主任会议纪要………(142)常委会公报编委会主任:陈曦副主任:高振忠陈忠旭李铖委员:周正祥潘穗巫育明何正平余构华杨日葵编辑部主编:李铖副主编:徐伟华刘剑飞陈雄标编辑:黄艺刘迅黄远习责任编辑:黄远习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4-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议程(2019年10月31日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派出所规范化建设情况的报告;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韶关市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韶关市2018年市级预算执行及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韶关市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七、听取和审议乐昌市人民法院关于对市人大代表王文腾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的请求;八、人事任免事项.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5-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议程(2019年12月31日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代表票决十项民生实事办理情况的报告;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三、听取和审议关于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事项;四、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五、《韶关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一审);六、《韶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二审);七、人事任免事项.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6-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叶向荣(2019年10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近年来,全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部署和要求,通过搭建诉调对接平台、创新联动调解模式、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等方式,全面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诉前化解纠纷1125件,调解成功543件,诉前调解成功率48.
27%.
诉中邀请工会、物业协会等参与调解500余次,调解成功96件.
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收案数呈明显下降趋势,一、二审收案数同比分别下降7%、5%.
家事纠纷案件调撤率显著提升,曲江法院家事案件调撤率高达91.
43%,全市法院一审家事案件调撤率平均为72.
62%,市中院二审家事案件调撤率为40.
26%.
一、提高站位,进一步凝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共识(一)统一思想,迅速落实改革部署.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
今年初,最高法院印发的"五五改革纲要"明确要求要继续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
今年6月,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印发《韶关市关于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对我市推进这项改革制定了时间表、任务图.
今年8月,全市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推进会在市中院召开,对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
全市法院深刻认识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是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有效途径,也是顺应时代改革趋势、遵循司法规律的必然选择,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尽快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确保我市各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7-项改革任务如期实现.
(二)找准定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全市法院坚持在党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主动找准功能定位,积极融入党委和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司法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制度设计、平台建设、机制完善、法治宣传等方面,有效发挥引导、指导、规范和示范作用.
坚持通过诉调对接、司法确认、队伍管理等途径,让更多的矛盾纠纷解决在非诉解纷渠道.
加强对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保障和支持,让诉讼外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等解纷方式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丰富的选择.
(三)强化责任,增强改革协同性.
全市法院切实履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改革的责任感、紧迫感,凝心聚力,加大改革推进力度,抓细抓牢工作措施.
各法院相继建立整体协调、分工明确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确保该项改革工作有组织、有步骤、有行动.
充分利用已有的机制资源和司法改革成果,增强"短板意识",抓好配套制度建设,确保改革效果最大化.
将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与法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智慧法院建设等有机衔接、统筹规划,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理念贯穿在诉调对接中心建设、人民法庭建设、案件管理系统等方面,推动形成良好改革工作局面.
二、真抓实干,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提档升级(一)加强平台建设,推进纠纷解决一体化.
坚持把诉调对接平台建设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结合起来,建立集诉讼服务、诉调对接、涉诉信访等于一体的诉调对接工作平台.
配置专门人员从事诉调对接工作,明确诉调对接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诉调对接中心诉讼辅导、分流过滤、调解速裁等功能.
针对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纠纷多发领域,引入相关机构或组织在诉调对接中心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室或参与调解案件.
全市两级法院现已相继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室、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律师调解室,通过整合诉内、诉外解纷资源,提高诉调对接工作效率.
今年以来,律师进驻市中院值班76人次,共为177名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市中院在审理朱国良等人与朱红波物权保护纠纷一案中,经积极联系当地党委、政府及司法所、林业站等部门,最终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达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加强诉调对接,整合力量推进改革.
高度重视纠纷化解主体的多样性和广泛性,推动和保障各类纠纷解决主体发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8-挥独特的能力和作用,集合多方力量共同参与解决纠纷.
市中院与保险行业协会、妇联、总工会、民政局、司法局、律师协会、物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市残联等9家单位签订纠纷联动化解合作备忘录,就劳动争议、婚姻家庭、消费者权益保护、医疗卫生、交通事故、保险合同等领域矛盾纠纷开展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专业化优势.
辖区其他法院与地方相关机构或组织进行对接,进一步形成多元解纷合力.
市中院邀请物业协会等参与调解案件94件,已调解成功10件.
市中院审理的御景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与韶关市梨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通过邀请市物业协会参与调解,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最终御景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三)细化制度落实,促进对接机制精细化.
与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制定《关于在韶关地区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体化处理"实施方案(试行)》,全面推行建立道交一体化处理工作机制,促进道交纠纷源头治理和高效化解.
翁源法院与当地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联合成立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参与调解道交纠纷案件,今年以来共调解案件430件,调解成功424件,调解成功率高达98%.
与市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的规定(试行)》,积极推动两级法院与工会建立"法院+工会"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新型机制,将劳动争议纠纷化解端口前移,有效化解劳动争议纠纷.
自今年6月该项工作开展以来,武江、新丰法院与当地工会共同参与调解案件36件,调解成功34件,成效明显.
(四)打造专业队伍,提升多元解纷能力.
市中院、武江法院、南雄法院等8家法院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从社会聘请了9名具备专业法律知识和丰富调解经验的人员常驻法院担任专职家事调解员,市妇联、韶关学院、韶关市地平线心理咨询服务中心推荐特邀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心理咨询师等家事审判司法辅助人员156名,共同参与化解家事纠纷.
市保险行业协会选派5名调解员分别进驻浈江、武江、曲江、南雄等法院调解室,由调解员专职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的诉前调解工作.
加强纠纷化解队伍的专业能力建设,积极组织对审判人员、人民调解员以及其他处理纠纷的人员进行培训.
新丰法院、乐昌法院分别联合当地司法行政部门等对调解员进行法律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和其他参与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
(五)优化办案模式,有效提高审判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9-质效.
制定《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规程(试行)》,从适用范围、机构设置、立案前调解程序及诉讼过程调解程序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进一步畅通法院与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对接渠道,为深化此项改革提供制度保障.
进一步统一辖区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要求,科学指导辖区法院开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
针对部分当事人担心诉前调解不成功会耽误时间、浪费精力的顾虑,全市法院明晰分案标准,强化繁简分流,对于诉前调解不成的,及时依法立案.
进一步完善简案审判机制,从简从快处理简单案件.
按照"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分案原则,对于标的额较小、法律关系简单的交通事故、物业纠纷等由速裁团队进行速裁速判.
市中院速裁团队有员额法官5名,占全院员额法官的11%,今年以来共办理案件1218件,约占全院民商事案件收案总数的54%,有效地实现了案件的繁简分流以及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虽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家事纠纷、物业管理、相邻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等领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多元解纷主体的多样性还有待加强,专业化的调解机构、商会等民间组织未能广泛参与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体系中来.
二是纠纷解决主体之间沟通衔接还不够顺畅,未能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调解队伍专业化能力还有待提升,有的人民调解员缺乏与普通群众有效沟通的能力.
四是多元解纷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广泛,部分当事人对于参与调解的组织或人员的专业性、权威性存在疑问.
五是相关配套保障机制还有待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经费保障未能全部落实到位,激励考评机制还不够完善.
面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形成多元解纷合力.
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团体等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有效形成解纷合力.
主动对接市委整体工作部署,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协作,全力配合和推动我市建立统一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格局,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互动有力、高效运转的良好局面.
(二)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平台功能.
扩大人民调解组织解决纠纷的范围和规模,推进人民调解组织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专业优势,建立健全覆盖调解组织网络.
进一步加强与基层组织、单位的工作联动,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10-(三)进一步促进多元解纷智能化、高效化.
及时上线运行诉前调解案件管理系统,将诉前调解案件纳入工作统计范围.
进一步完善在线调解平台建设,全面开展在线调解工作.
进一步推动综治信息平台、法律服务平台与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的系统对接,努力实现解纷资源网上汇聚.
(四)加大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宣传力度.
主动对接宣传部门和各新闻媒体单位,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介绍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的功能和特点.
积极协调其他纠纷解决主体进行广泛宣传,及时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角度解释和分析问题,提高宣传实效.
(五)进一步完善多元解纷工作的配套保障.
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将多元化纠纷解决所需经费纳入财政专项预算.
完善"以案定补"机制,确定个案调解奖励标准,充分调动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调解质效.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事关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和提高司法公信力.
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以此次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能力和水平,为韶关全力打造生态绿色发展高地,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11-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2019年10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从制度层面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改革作了顶层设计,明确了此项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
要求建立党委领导、政府尽责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
从今年上半年省委政法委对全省各地群众安全感和政法工作满意度调查结果看,我市的工作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传统倚重解决矛盾纠纷,时间较长,诉讼成本较高,而且当事人主要是普通群众,举证能力相对不足,影响了司法获得感的提升.
改革中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指通过将部分矛盾纠纷以诉讼之外的多种方式方法解决,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从而降低当事人矛盾纠纷化解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可以让更多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灵活便捷、费用低廉、便民利民、多元选择解决矛盾纠纷的方法.
各类行业调解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在相关领域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专业优势,更有利于快速高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满足人民群众对矛盾纠纷解决的多种需求,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有力的保障.
一、做法成效(一)构建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
在构建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市中院积极转变司法服务理念,主动接受党委和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司法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牵头作用.
今年6月,市委深改委出台《韶关市关于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12-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中制定了时间表、任务图.
8月,市委政法委在市中院召开全市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改革推进会.
构建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部门尽责、法院牵头、社会参与"的工作新格局.
(二)促进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方法.
市中院牵头有关部门尽责和社会参与的多方力量共同协作解决矛盾纠纷.
一是市中院已与保险行业协会、妇联、总工会、民政局、司法局、律师协会、物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8家单位签订了矛盾纠纷联动化解合作备忘录,就劳动、婚姻家庭、消费者权益、医疗卫生、交通事故、保险合同等领域矛盾纠纷开展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组织的专业化调解优势.
二是大力推进诉调对接平台建设.
全市两级法院坚持把诉调对接平台建设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相结合.
目前,部分法院已引入相关行业、专业调解组织和相关人员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调解工作室.
三是家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成效明显.
建立专职和特邀调解员制度,全市两级法院积极邀请退休干警、人民陪审员、律师、志愿者等担任特邀调解员,目前全市已有特邀调解员83名.
市中院、武江法院、南雄法院等七家法院还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从社会聘请了8名具备专业法律知识和有调解经验的人员常驻法院担任专职家事调解员.
自2018年家事审判改革以来,短短一年多,在预立案期间调撤案件已达到529件.
仅2019年1-8月,南雄、新丰法院的家事调解员就分别调解了174件和134件,调解成功率分别达70.
5%和65.
7%.
四是建立"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机制.
针对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居高不下的现状,将"诉"的权威性、规范性和"调"的便利性、非对抗性结合起来,前移劳动纠纷化解端口.
五是积极发挥律师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重要作用.
建立律师进驻法院值班、定期派出律师进驻法院工作室,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处、诉讼风险评估等法律服务.
今年以来,律师进驻市中院值班65人次,共为132名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六是建立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机制.
法院、公安、司法行政、保险等部门相互联动,共同开展交通事故纠纷调处工作,实现交通事故认定、赔偿调解与司法确认有效对接,形成多部门协同化解矛盾纠纷体系.
(三)搭建诉调对接平台.
建立好各类型专业化调解平台,将诉调对接平台建设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相结合,根据矛盾纠纷类型和特点,由诉讼服务中心安排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专业化调解工作,整合诉内、诉外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资源,提高诉调对接工作效率.
目前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13-我市法院已建立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室、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律师调解室等专业化调解工作室.
(四)建设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队伍.
一是建立市级律师调解人员库.
从2018年4月开始,市法律援助处和市律协共选派法律援助律师和律师志愿者共128人进驻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值班.
今年1-8月,律师进驻市中院值班65人次,共为132名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二是建立交通事故调解员名册.
市保险行业协会已选派调解员分别进驻浈江、武江、曲江、南雄等法院调解室,由调解员专职负责交通事故的诉前调解工作.
三是建设家事调解队伍.
市中院、武江法院、南雄法院等八家法院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从社会聘请了9名具备专业法律知识和有调解经验的人员常驻法院担任专职家事调解员,市妇联、韶关学院、韶关市地平线心理咨询服务中心推荐特邀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心理咨询师等家事审判司法辅助人员156名,共同参与化解家事矛盾纠纷.
今年1-8月,南雄、新丰法院建册家事调解员一批,分别调解案件174件和134件,调解成功率分别达70.
5%和65.
7%.
(五)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制定《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规程(试行)》,从人员选任、职能作用、调解案件类型及诉与非诉的程序衔接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还与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制定《关于在韶关地区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体化处理"实施方案(试行)》,建立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工作机制.
与市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的规定(试行)》,建立"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进一步畅通法院与有关单位的对接渠道.
二、存在问题(一)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覆盖面有待提升.
目前,我市法院只引进了保险协会、物业管理协会、律师协会等9个行业组织.
仍有部分专业化的机构、商会等民间组织未能广泛参与到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体系中来,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尚未能全覆盖到所有的矛盾纠纷.
(二)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专业水平有待提高.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工作人员虽具备良好的专业能力,但因社会实践经验或法律知识存在不足,与普通群众有效沟通能力欠缺,矛盾纠纷化解率偏低,特别是面对一些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的当事人,案件背景和其真正诉求缺乏深入了解,提出解决矛盾纠纷的思路较狭窄,处理方法较为单一粗浅,处理技巧不够熟练,导致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效果不够明显.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14-(三)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宣传不够广泛.
社会上很多群众并不了解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渠道和优势,而是将诉讼视为解决矛盾纠纷的唯一途径.
由于调解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没有将调解纳入案件流程管理,以及当事人对于部分参与调解的组织或人员的专业性、权威性存在疑问,导致许多当事人不愿意启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程序.
(四)相关配套保障机制还不够健全.
虽然中央及地方明确规定要强化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改革经费保障,目前部分县(市、区)仍未全面落实经费,影响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开展.
另对调解员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考评激励机制还没制订,影响了有关人员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积极性.
(五)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立法有待启动.
目前尚无针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专门法律,最高人民法院曾发布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仅对人民法院有指导效力,而对矛盾纠纷解决主体没有约束力.
为有效推进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改革,市中院先后创新建立了家事审判预立案制度、先行调解机制等一系列改革举措,部分改革举措缺乏明确法律规定,需要立法予以确认.
(六)个别法院对此项改革工作不够主动.
一是个别基层法院对此改革的重视程度不够,理解改革政策不到位,落实改革的进度慢,各县(市、区)落实改革进度不平衡.
二是一些法院改革的主体意识不强,没有切实负担起改革主体责任,责任感、紧迫感不够强烈,没有凝心聚力,加大力度力抓细抓牢确保改革落到实处,还存在等靠要的思想,不够积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请示汇报此项改革工作.
(七)平台建设仍然不够完善.
诉讼平台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对接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工作衔接仍然不够顺畅,存在"对而不接、联而不动"的现象,导致诉调平台不够协调,形不成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合力.
三、意见和建议(一)要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要坚持发挥党委领导、政府尽责优势,加强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要坚持在党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由法院牵头,明确各有关部门在改革工作中的职责任务,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团体等各方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有效形成合力.
推动我市建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尽责、法院牵头、社会参与"工作格局深入发展.
要建立韶关市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具体研究矛盾纠纷多元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15-化解工作措施对策、特点和走势以及存在问题.
(二)要完善诉调对接平台建设.
要善于统筹各方资源,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建立诉调对接平台.
全市各级法院要与各级综治组织(维稳中心)、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公证机构、司法行政机关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要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建立全方位的矛盾纠纷信息实时共通共享机制,将乡村社区网格员、"红袖章"人员全部纳入对接平台,加强指导实现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无缝对接.
要扩大人民调解组织解决纠纷的范围和规模,推进人民调解组织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要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专业优势,特别在保险、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房地产、物业等纠纷易发多发领域,建立健全全覆盖调解组织网络,满足群众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需求.
要充分发挥律师专业化、职业化优势,加快推进律师调解制度建设,鼓励律师参与信访、调解为群众提供专业服务工作.
要探索建立裁审标准统一的新规则、新制度,促进仲裁规范化、制度化,积极支持公证机构发挥诉前调解、委托送达、案件调查、协助保全、执行等公证法律服务优势,依法开展纠纷调解服务.
(三)要打造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息智能化平台.
全市法院要及时上线运行诉前调解案件管理系统,做到逐案登记、全程留痕动态管理,将诉前调解工作纳入工作考核统计范围.
全面开展在线调解工作,努力打造集在线调解、在线立案、电子送达等于一体,融合案例学习、调解资源整合、诉调对接等功能的综合性调解信息平台.
要加快建立在线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数据库,加强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和培训.
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参与在线调解工作,在确保信息数据安全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综治信息平台、法律服务平台与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的系统对接,努力实现解决矛盾纠纷资源网上汇聚,调解数据网上流转,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解决矛盾纠纷服务.
(四)要加大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宣传力度.
要加强法院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体系宣传报道的基础上,要主动对接宣传部门和各新闻媒体单位,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介绍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体系的功能和特点,增强人民群众的认可度,提高非诉解决矛盾纠纷的适当比例.
积极对仲裁、调解、公证等解决矛盾纠纷机制的优势、意义和作用进行广泛宣传,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角度解释和分析,提高宣传实效.
宣传部门和各新闻媒体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改革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通过报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16-纸、网络、电视、广播、微博和微信等多种宣传方式和手段,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让人民群众全面了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提升社会公众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式的知晓度、信任度和认同度,进一步深化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改革,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
法院要主动与宣传部门和媒体单位沟通联络,善于总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工作成效,不断总结提炼共建共享、多方共赢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文化;要及时报送典型案例给媒体,通过媒体向社会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鼓励引导公众选择高效、便捷、低成本的非诉讼解决矛盾纠纷方式.
(五)要加大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投入力度.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经费保障力度,要主动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所需经费纳入财政专项预算,建立专项资金用于设立诉调对接机构、建设调解队伍、购买调解服务、发放调解补贴、开展调解工作等,保障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要完善"以案定补"机制,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调解难度以及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确定个案调解奖励标准,调解成功的案件给予一定奖励,充分调动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调解质效.
要积极探索以购买服务等方式将矛盾纠纷解决委托给社会力量承担.
要建立商事调解组织、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按照市场化方式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服务体系,解决服务者服务后适当收取费用的问题,保障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六)要加强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专业队伍建设.
全市法院和各职能部门要迅速整合、盘活内外部化解纠纷资源,尽快选任或招聘一批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人员担任专职调解员,邀请退休干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专家学者、教师等自身条件较好的人担任特邀调解员.
要联合加大对调解员教育培训力度,开展各领域、各类别调解技能培训,对有关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处理技巧等进行学习交流,切实提高调解员业务水平和做好群众工作能力.
要制定专职和特邀调解员职业标准,落实调解员名册登记,规范调解员队伍管理,努力提高调解员的职业素养.
(七)要推动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改革进程.
要完善配套保障,抓紧建立整体协调、分工明确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确保该项改革工作有组织、有步骤、有行动.
要充分利用已有的机制资源和司法改革成果,抓好配套制度建设,确保改革效果最大化.
要将推进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改革与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智慧法院建设等有机衔接、统筹规划.
要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与诉调对接中心、人民法庭、案件管理系统等形成良好互动改革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17-工作局面.
要主动加强与市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成员单位的密切协作,建立完善工作研判、信息沟通、联合会商、协调配合等制度机制,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相互促进、互动有力、运转高效的联动机制,形成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合力.
要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群体性纠纷、重大案件的及时通报反馈和应急处理,实现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改革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
要加大改革创新,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不断研究完善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提高调解效率、质量等方面进行有益探索,做到提质增效.
要积极推进纠纷解决向前适度延伸将诉调对接工作融入基层网格化管理.
要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信息技术,与相关部门共同探索建立纠纷解决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矛盾纠纷在线解决.
要及时总结改革经验做法,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改革积累更加丰富的经验.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18-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韶关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现根据会议发言情况,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主要意见和建议综合如下: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今年以来,全市法院认真贯彻中办《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
一是构建化解新格局.
按照《韶关市关于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发挥各行业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专业优势,高效、便捷、低成本化解矛盾纠纷.
二是创新化解方法.
与总工会、妇联、协会(律师、物业、保险、消费者)等9个单位签订联动化解合作备忘录;建立"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建构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办法;律师进驻法院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
三是搭建诉讼和调解对接平台,建设化解队伍.
把交通事故和劳动争议进行诉调对接.
从2018年4月起共128名律师加入调解志愿者;特邀调解员83名;市妇联等推荐家事审判司法辅助人员156名.
四是建立诉讼和调解对接机制.
制发《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规程(试行)》、《关于在韶关地区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体化处理"实施方案(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的规定(试行)》等.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仍存在不足,一是覆盖面有待扩大.
全市法院只引进了保险协会等9个组织,仍有其他组织没有加入.
二是化解水平有待提高.
特别是对家庭、邻里纠纷化解率偏低,解决问题的思维狭窄,方法单一,技巧不多.
三是宣传不够广泛.
群众对多元化解方式方法不了解,甚至对调解人员专业性存疑,部分群众将诉讼视为解决矛盾纠纷的唯一途径.
四是资金投入不到位.
部分县(市、区)到目前止没有全面落实改革经费.
五是平台建设有待完善.
诉讼与调解平台存在对接和联动不够紧密.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一)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部门尽责、法院牵头、社会参与大格局.
支持各行业、社团群团、人民调解组织和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19-有关职能部门等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形成有效合力.
(二)完善诉讼和调解平台对接建设.
要建立诉讼平台与各级综治维稳中心、人民调解、行业协会、仲裁机构、乡镇(街道)村(社区居)委网格、"红袖章"、社团群团、公证机构、律师协会、司法行政机关等组织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要在保险、交通事故、房产物业等调解组织网络中建立信息实时共通共享机制.
要完善公证机构诉前调解、委托送达等法律服务.
(三)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息智能化平台.
要建立在线调解组织数据库,与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对接,及时上线运行,做到诉前调解逐案登记、全程留痕,打造在线调解、立案、送达等综合性调解信息智能化平台.
(四)加大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宣传力度.
要广泛宣传司法改革,宣传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的特点、优势、作用和意义,宣传共建共享共赢典型化解示范案例,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升群众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式的知晓度、认同度和信任度,引导群众选择高效、便捷、低成本的非诉讼解决矛盾纠纷.
(五)加大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投入.
要将多元化解所需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用于诉调对接平台、调解队伍建设等.
要制定"以案定补","购买社会服务","市场化运作"等的机制解决矛盾纠纷,保障改革的可持续性.
(六)加强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专业队伍建设.
要尽快选聘一批社会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人员担任专(兼)职调解员,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专家学者、教师以及退休政法系统公务员等担任特邀调解员.
制定专(兼)职和特邀调解员职业准则规范管理,对专(兼)特邀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
(七)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改革进程.
要建立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职责明确、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联合会商、趋势研判、信息沟通机制,特别是加强对群体性纠纷、重大案件应急处理及时通报反馈机制.
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信息技术,与相关单位共同建立纠纷解决信息共享平台,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改革与智慧法院(诉调中心)、案件繁简分流管理等有机衔接,良性互动、提质增效、推进改革.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20-关于韶关市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韶关市人民政府(2019年10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中发〔2017〕33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建立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粤发〔2018〕23号)精神,按照《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韶府办〔2018〕63号)、《关于印发〈韶关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韶常办〔2019〕10号)要求,现将2018年度韶关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一)资产负债情况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371.
77亿元,负债总额76.
77亿元,净资产总额295亿元(均为实有数,下同).
按单位性质分,行政单位资产76.
95亿元,负债15.
1亿元,净资产61.
85亿元;事业单位资产294.
81亿元,负债61.
66亿元,净资产233.
14亿元;民间非营利组织资产0.
38万元,负债0万元,净资产0.
38万元.
按预算级次分,市级单位资产总额155.
29亿元,负债总额20.
21亿元,净资产总额135.
08亿元;县区单位资产总额216.
48亿元,负债总额56.
56亿元,净资产总额159.
92亿元.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明细行政单位资产金额(万元)事业单位资产金额(万元)一、流动资产32226.
07一、流动资产341591.
73二、固定资产169607.
63二、长期投资18111.
71三、在建工程886.
51三、固定资产424942.
39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21-行政单位资产金额(万元)事业单位资产金额(万元)四、无形资产5312.
4四、在建工程528734.
31五、待处理财产损溢五、无形资产19793.
67六、政府储备物资11.
24六、待处置资产损溢七、公共基础设施七、其他11726.
21八、公共基础设施在建工程九、受托代理资产2.
34合计208046.
2合计1344900.
02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负债明细行政单位负债金额(万元)事业单位负债金额(万元)一、流动负债24096.
02一、流动负债161807.
031.
应缴财政款681.
691.
短期借款3043.
242.
应缴税费2.
应缴税费1205.
073.
应付职工薪酬363.
应缴国库款501.
184.
应付账款2595.
554.
应缴财政专户款4577.
885.
应付政府补贴款5.
应付职工薪酬21666.
836.
其他应付款20782.
796.
应付票据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
应付账款57073.
99二、长期应付款150.
058.
预收账款19588.
21三、受托代理负债9.
其他应付款46187.
3410.
其他流动负债7963.
3二、长期借款15829.
75三、长期应付款265.
68合计24246.
07合计177902.
46(二)资产配置、使用情况1.
2018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83.
74亿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10.
48亿元,占比60.
12%;通用设备41.
37亿元,占比22.
51%;专用设备23.
4亿元,占比12.
73%;文物和陈列品0.
26亿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22-元,占比0.
14%;图书档案1.
62亿元,占比0.
88%;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6.
6亿元,占比3.
59%.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总额59.
45亿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34.
47亿元,占比57.
98%;通用设备13.
91亿元,占比23.
39%;专用设备9.
02亿元,占比15.
17%;文物和陈列品0.
17亿元,占比0.
28%;图书档案0.
36亿元,占比0.
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
49亿元,占比2.
5%.
2.
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土地面积实有17611.
56万平方米,办公用房面积实有212.
53万平方米(其中办公室面积73.
08万平方米),大型设备实有1138台〔其中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不含车辆)653台,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485台〕,车辆实有5594台.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土地面积实有1007.
34万平方米,使用状况为:自用845.
51万平方米,占总面积的83.
93%;闲置11.
6万平方米,占总面积的1.
15%;其他5.
45万平方米,占总面积的0.
54%;出租出借144.
77万平方米,占总面积的14.
37%.
办公用房面积实有45.
48万平方米(其中办公室面积17.
35万平方米),使用状况为:自用35.
08万平方米,占总面积的77.
13%;闲置0.
53万平方米,占总面积的1.
16%;其他4.
2万平方米,占总面积的9.
23%;出租出借5.
66万平方米,占总面积的12.
44%.
大型设备实有552台,其中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不含车辆)314台,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238台,使用状况为:自用551台,占总数量的99.
82%;出租出借1台,占总数量的0.
18%;按自用设备数量计算,人均占有大型设备数量为0.
03台.
车辆实有1398台,使用状况为:自用1361台,占总数量的97.
35%;闲置8台,占总数量的0.
57%;其他29台,占总数量的2.
07%;按自用车辆数量计算,人均占有车辆数量为0.
09台.
(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及处置情况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资产价值合计共8.
41亿元,占资产总额的2.
26%;出租出借的资产主要是房屋,价值8.
17亿元,占出租出借资产总额的97.
14%.
对外投资资产价值合计共3.
19亿元,占资产总额的0.
85%.
资产处置账面原值6.
54亿元,占资产总额的1.
76%;所处置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6.
44亿元,占资产处置总值的98.
47%.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资产价值合计共5.
96亿元,占资产总额的3.
83%;出租出借的资产主要是房屋,价值5.
91亿元,占出租出借资产总额的99.
16%.
对外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23-投资资产价值合计共1.
82亿元,占资产总额的1.
17%.
资产处置账面原值2.
89亿元,占资产总额的1.
86%;所处置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2.
84亿元,占资产处置总值的98.
26%.
(四)国有资产收益情况2018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益合计共1.
134亿元,其中:出租出借收入1.
131亿元,占总收入的99.
77%;对外投资收益25.
7万元,占总收入的0.
22%.
资产处置收益416.
3万元.
按照经费预算和非税收入管理规定要求,全市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收益收入均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益合计共8994.
2万元,其中:出租出借收入8976.
26万元,占总收入的99.
8%;对外投资收益17.
93万元,占总收入的0.
2%.
资产处置收入200.
11万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我市高度重视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认真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36号)及省、市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开展工作.
(一)建立管理机构落实管理职责.
我市在市财政局设立了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综合管理和行政审批工作,由市政府物业管理中心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
从2012年以来,我市逐步理顺和巩固"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管理体制,完善"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个层次监督管理体系,强化财政部门综合管理职能和主管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能,进一步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对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管理主体责任,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
(二)逐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我市先后制订出台了《关于全面实行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收益统管的意见》《关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收益统管补充意见的通知》《韶关市公有房屋出租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调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涉及各方管理内容的通知》《关于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意见》《关于调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意见的通知》《关于专项工作所购资产配置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直部门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关于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的指导意见》等规章制度或规范性文件,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24-要求各单位根据国家和省、市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配套制度或具体实施办法.
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做到有章可依,有制可循,明确责任,规范运行.
(三)推广使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为全面掌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存量、分布、结构和效益状况,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实现对行政事业资产的及时准确查询、统计和分析,我市组织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全面清查工作,并要求将资产清查取得的资产各项数据信息录入省财政厅统一研发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将所有国有资产(涉秘资产除外)纳入系统管理.
2012—2013年,我市先后完成了市、县两级行政事业单位推广使用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工作,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管理,为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变动、处置提供依据和保障.
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推广使用后,每年上报省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统计报表均通过系统上报完成,通过系统查询功能,可以实时动态了解和掌握各单位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等情况,提高了资产管理水平,也可为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提供数据支持.
2014年以来,系统增加了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产权管理和办公用房管理两大模块,系统功能进一步充实和完善.
(四)全面实行资产和收益统一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健全和规范资产管理运营机制,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效益,确保资产保值增值,我市出台了《关于全面实行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收益统管的意见》,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收益全面实行统管提出了要求:一是实行资产统管.
要求各单位将占有使用的国有土地、房屋建筑物的权属证书原件和相关材料移交市财政局统一保管,将经营性资产移交市政府物业管理中心统一经营.
在移交统管后,由市财政局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各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土地、房屋建筑物实施综合管理;对非经营性资产,各单位享有资产的使用权并负责管理和维修,同时在使用过程中有责任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未按有关程序审批,不得擅自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对经营性资产,各单位应继续保护其安全和完整,负责资产的管理和维修,并配合市财政局将经营性资产移交市政府物业管理中心统一经营.
二是实行收益统管.
市直各单位的经营性资产在移交市政府物业管理中心统一经营后,经营性资产收入由市政府物业管理中心组织统一收缴后上缴财政,纳入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25-财政专户管理.
市直单位确需将经营性资产转为非经营性资产的,须报市财政局审核,由市财政局定期报市政府审批.
截至2018年底,市直单位移交市财政局统一保管的土地、房屋权属证书共1739本(其中房产证1289本、面积135.
26万平方米,土地证450本、面积739.
83万平方米,林权证6本、面积46570.
38亩),纳入市政府物业管理中心统一经营管理的经营性资产共1188宗、总面积3265.
44万平方米(其中:房屋28.
46万平方米、土地3.
23万平方米、林地及水电站用地3233.
74万平方米),2018年经营收入3777.
1万元,较2017年的3487.
5万元增长8.
3%.
(五)加强和规范国有资产处置管理.
为加强和规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意见》,明确了资产处置管理的有关事项,重点对资产处置的行政审批、处置程序、处置收益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处置审批方面,明确资产处置视资产类别和账面价值的不同,分别由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市政府按权限实行分类审批.
对国有土地、房屋建筑物和交通运输设备等三类资产,账面价值在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的由市财政局审批,账面价值在200万元以上的由市财政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对除国有土地、房屋建筑物和交通运输设备等三类资产以外的资产,单项账面价值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由主管部门审批,单项账面价值在1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的由市财政局审批,单项资产账面价值在200万元以上的由市财政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
在处置程序方面,要求资产处置必须按照"申报—审批—评估—处置—调账—备案"程序进行,其中对属于有偿转让资产或处置有变卖价值的资产,要求除经市政府审批同意的项目外,须委托评估并按照不低于评估价的价格,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拍卖等市场竞价方式进行交易.
在处置收益管理方面,要求资产处置收益(包括有偿转让收入、报废报损资产残值变价收入)应自取得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上缴市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意见出台后,既加强了市直单位的资产处置管理,规范了资产管理的"出口"关,也为市直单位制定资产配置计划、财政部门安排资产配置预算资金以及办理政府采购提供了参考依据.
(六)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我市通过统筹调剂使用和调整资产使用用途等方式,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一是加大统筹和调剂力度,督促指导各单位有效使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26-用资产,将富余、闲置或清理腾空的用房统筹调剂给有需要的单位作为办公用房、社区用房或文化设施用房等使用;二是合理审核单位调整资产使用用途事项,将单位闲置的房屋,经审批转变为经营性资产对外公开出租或经营;将需要使用但已出租的房屋,在合同期满后收回并提供给有关单位使用.
近几年来,我市共将14处面积合计2255.
44平方米国有房屋免租提供给风度书房使用,有力支持惠民工程的建设;将4处面积合计2824平方米国有房屋调配作为社区公共服务用房使用,更好地为社区居民群众服务;将1处面积约300平方米国有房屋调配作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使用,充分发挥了国有资产的效益.
(七)多措并举盘活国有资产.
为充分发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效益、避免资产闲置或低效运转,我市多措并举,通过统筹调剂、调整用途、拍卖、出租、改造利用等方式积极盘活政府存量国有资产.
我市制定印发了《韶关市盘活政府性资金资产及资源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摸清政府性存量资产并建立台账管理,根据资产的不同性质和特点进行分析评估并制定分类处理工作方案,建立资产保值增值的长效机制,对存量资产,成熟一宗处理一宗,对新增资产,参照存量资产实行规范化、常态化管理.
2018年,通过调整用途或拍卖等方式,盘活存量房屋(住房)181套、面积合计2.
15万平方米、价值5678.
9万元,其中:将城市花园金城小区150套、1.
92万平方米空置住房调整为市人才公寓使用(按当时政府整体购买单价2600元/平方米计算,价值4992万元);拍卖成交存量住房31套、0.
23万平方米,成交金额合计686.
9万元.
(八)认真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
我市高度重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和省有关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清理整改相关文件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对照办公用房面积标准,认真组织全市各级各单位开展清理和整改工作:一是成立市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参照市的做法,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指导和督查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二是出台《关于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的指导意见》,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标准配置办公用房、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严格规范办公用房使用功能、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范围、领导干部不得多占办公用房、建立健全办公用房管理制度;三是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组织各单位将各类办公用房数据信息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办公用房管理模块;四是组织开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27-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督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指出并要求有关单位立行立改,根据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情况提出进一步整改意见并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工作;五是遇部门或单位需统筹调配办公用房时,严格遵循《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2014年版)》规定的面积标准进行审核调配.
2018年8月,我市组织开展了全市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督查,没有发现办公室面积超标的情况.
(九)组织开展资产管理各项工作.
一是按照省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各级各有关单位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编报、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产权登记、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清查登记、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收入情况调研等各项工作;二是为摸清存量资产情况、发挥存量资产效益、避免资产闲置或低效运转,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住房、办公用房等专项清理统计工作;三是为规范市直各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组织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整改工作;四是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三、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的情况为理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既相互衔接又有效制衡的工作机制,近年来,我市逐步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国有资产管理.
(一)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
我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要求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完善"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个层级的监督管理体系,强化财政部门综合管理职能和主管部门具体监管职能,进一步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对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管理主体责任,实现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
(二)改革和完善经营性资产管理.
一是出台《韶关市公有房屋出租管理暂行办法》,从制度层面完善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的出租管理,解决了存在问题,避免了违规操作.
二是明确所有经营性国有资产要全部纳入市国资委统一管理,所有行政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全部纳入市财政局统一管理,解决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化的问题.
三是调整了经营性资产管理涉及各方管理内容.
在2018年以前,经营性资产管理的相关工作由市政府物业管理中心、各产权单位分工负责;为适应新预算法的实施以及市直单位推行经费供给改革、实行收支脱钩,从2018年起,属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28-行政单位、参公管理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学校除外)的经营性资产的各项日常管理、维修维护、公开招租、签订合同、租金收缴和上缴财政等工作全部由市政府物业管理中心负责,市直单位予以配合及提供必要协助,经营性资产管理必需的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安排给市政府物业管理中心,属除行政单位、参公管理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学校除外)以外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的相关工作,仍按原办法由市政府物业管理中心、各产权单位分工负责.
(三)改革经营性资产收益的管理.
我市自2013年全面实行资产和收益统管以来,资产收益的管理进行了两次改革:2013—2014年,各单位资产收益按合同金额核定基数,基数部分返拨单位,主要用于资产的维修维护费用,超出基数以外的部分由政府集中统筹;2015—2016年,根据管理的实际需要,资产收益管理调整为区分单位性质不同,按相应的比例核拨给单位,单位除可用于资产维修维护外,还可用于单位人员购买社保医保或补充单位公用经费,未核拨给单位的部分由政府集中统筹;自2017年起,市本级部门预算按照零基预算要求编制,推行经费供给改革和收支脱钩,我市再次对资产收益管理进行了改革,行政单位、参公管理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学校除外)经营性资产取得的收益不与支出挂钩、不再按原定比例核拨单位使用,全部由政府集中统筹,除行政单位、参公管理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学校除外)以外单位的资产收益继续按原办法核拨单位使用.
(四)改革和调整资产处置管理事项.
2018年,我市对2014年出台的《关于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意见》的部分规定进行了调整:一是调整了资产评估或拍卖机构的选取方式,从原来的由市财政局统一通过政府采购选定入围机构的方式调整为由各单位自行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或拍卖机构;二是调整了资产处置的交易场所,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增加法定交易机构或管理机构作为市直单位资产处置交易场所;三是调整了资产经拍卖或竞价未能成交情况下资产转让底价的调价审批方式,由报财政部门审批调整为各产权单位可在规定幅度(以评估价为基准,下调幅度不得超过评估价的10%)内进行调整,若调整到评估价的90%仍无法拍卖或竞价成交的,由产权单位委托第二家具备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重新确定资产转让底价;四是补充了报损资产管理的内容,细化和完善资产的处置管理.
通过改革和调整资产处置有关规定,既贯彻落实了中央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精神,也提高了工作效率,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29-进一步完善了资产处置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为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更好地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有效运转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解决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将从如下几方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一)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管理职责,合力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
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进一步理顺和巩固"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管理体制,完善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个层次监督管理体系,强化财政部门综合管理职能和主管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能,进一步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对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管理主体责任,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
(二)认真做好资产管理各项基础性工作.
及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堵塞管理漏洞,夯实制度基础并抓好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提升制度约束力和执行力.
要求各单位准确完整登记资产卡片信息,确保"一卡一物",充分利用好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将每一项资产的信息录入系统管理,确保不重不漏.
定期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及时处理资产盘盈、盘亏和资金挂账等事项.
建立和完善单位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部门之间的协同工作机制,及时对账,确保资产报表与会计账相关数据相一致.
(三)进一步加强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投资管理.
认真执行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投资管理的规定,对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或经营性资产转为非经营性资产进行严格把关,要求各单位加强非经营性资产的使用管理,将经营性资产移交市政府物业管理中心统一经营,通过公开招租确定承租人,租金收益按规定上缴国库.
(四)进一步规范资产处置管理.
严格执行有关资产处置管理的规定,资产处置事项要按照规定权限履行报批程序.
有变卖价值的资产处置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的原则,通过评估、拍卖的办法进行处置.
处置收益要及时上缴国库,处置完毕的资产要及时进行账务核销,确保账实相符.
(五)进一步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存量国有资产.
探索建立超标配置、低效运转、闲置资产的共享共用和调剂机制,解决资产在单位之间存在贫富不均、余缺并存的问题.
通过调整资产使用用途、出租出借、转让、注资等多种方式,切实盘活存量资产,避免资产闲置浪费,提高资产使用效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30-率和效益.
(六)抓紧落实资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力量.
在现有机构编制条件下明确专门负责资产管理的机构和人员,明确资产管理各岗位的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
将部门和单位切实承担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资产管理机构和人员要加强资产使用和管理,切实负起责任.
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业务培训,搭建学习交流平台,提高资产管理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七)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督促和指导有关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对未竣工结算难以转为固定资产管理、没有办理产权登记或未及时理顺产权关系、资产及其收益需用于人员安置等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方案,按照"条件成熟一宗、及时处理一宗"的原则,逐步解决存在问题,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31-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韶关市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韶关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韶关市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现根据会议发言情况,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主要意见和建议综合如下: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我市高度重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建立管理机构落实管理职责,由市财政部门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综合管理和行政审批工作,市政府物业管理中心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逐步健全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章可依、有制可循,明确责任,规范运行;推广使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管理,为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变动、处置提供依据和保障;全面实行资产和收益统一管理,出台了关于全面实行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收益统管的意见等文件;规范了国有资产处置管理,重点对资产处置的行政审批、处置程序、处置收益管理等方面作了具体要求;多措并举盘活国有资产提高使用效益,通过统筹调剂、调整用途、拍卖、出租、改造利用等方式积极盘活存量国有资产,充分发挥了国有资产的效益.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在资产管理方面,对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不扎实,部分资产没有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国有资产存在流失的风险;国有资产基础统计数据不完整、不全面,家底不清,部分土地、房屋没有取得产权证,资产盘盈、盘亏和资金挂账等事项未及时处理,存在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现象.
在资产运营方面,仍有部分经营性资产未按要求移交统一经营,由单位自行出租的资产没有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且存在不规范操作问题,部分收益没有按规定上缴财政.
在资产保值增值方面,部分单位的资产存在空置和低效运转,存量资产未能发挥应有的效益.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一)摸清家底,掌握资产动态.
由政府牵头抓,各主管部门具体抓,充分利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将每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32-一项资产的信息录入系统管理,确保家底清楚、全面完整;定期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及时处理资产盘盈、盘亏和资产挂账等事项,做到建卡记账、账实相符、产权清晰,确保资产报表与会计账数据一致.
(二)进一步规范资产处置和出借出租、及对外投资管理.
资产处置事项要按照规定权限履行报批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的原则;加强对经营性资产出借出租和对外投资管理,对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或经营性资产转为非经营性资产进行严格把关,规范管理行为,按规定将资产收益上缴财政.
(三)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存量国有资产.
优化国有资产布局结构,提高国有资产配置效率,建立超标配置、低效运转、闲置资产的共享共用和调剂机制;加大对社区、居委会的资源调配力度,充分发挥社会效益,通过调整资产使用用途、出借出租、转让、注资等多种方式,切实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完善管理体制,提升监管效能.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进一步理顺和巩固"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使用"的管理体制,落实好行政事业单位对使用国有资产的主体责任,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加强对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全过程监管,及时掌握国有资产存量及增减变化实况,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33-关于我市高水平医院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情况的报告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10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高水平医院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截至2018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2118个(含村卫生室),包括医院54个、基层机构2023个、公共卫生机构38个、其他卫生机构3个.
其中三级医院3个,二级医院22个,一级医院3个,公立医院38个,民营医院16个.
为解决全市医疗卫生行业大而不强、专而不精、结构布局不合理的现象,我市开展"医疗卫生高地"和"强基创优"行动,印发《韶关市区医疗卫生资源整合方案》,推动建立布局合理、体系完善的全市卫生健康新格局.
市委第十二届十次全会提出"围绕打造与北部生态发展区核心城市相匹配的粤北医疗高地目标,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
实施打造高水平医院集群"1331"战略,计划到2025年,全市共建成8个三级医院,最终形成1个省级高水平医院(粤北医院)为龙头,3个综合型三级医院(市一医院、广东韶州人民医院、市中医院)为支撑,3个三级专科型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粤北二院、粤北三院)为纽带,1个民营三甲医院(前海人寿医院)为补充,形成覆盖中心城区、芙蓉新区、东环线,辐射全市及周边地区的粤北区域医疗中心高水平医院集群"1331"格局.
二、工作成效(一)以五大平台建设为主线,多点推进,全面推进高水平医院建设工作.
粤北医院按照省对高水平医院建设的要求,一是提升疑难复杂重症医疗技术水平与能力.
推进五大平台建设,建设精准医学中心、卒中中心、胸痛中心、肿瘤防治中心、创伤救治中心,其中胸痛中心已通过国家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34-认证;全面推进专业学科发展,61项新技术新项目列入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年度计划,国际百年AR杂志亚洲区编辑部进驻医院.
二是建设高水平临床科研平台,医学研究中心建设启动;抓好专业学科建设,实施杰出学科和成长学科建设计划.
三是精准引进高层次人才,引进了精准医学团队3名教授、2名博士后,2019年引进硕士以上人才66名;调整和优化现有人才结构,该院获批为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积极承办国家级医学大会,承办2019中国转化医学大会暨中国精准医学大会和第九届中国医学细胞生物学学术大会.
四是打造一流专业学科,将心血管内科、骨科、血液内科3个临床科室按省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进行建设;增加先进医疗设备投入3000万元.
五是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成为省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医院.
六是加强医保基金对高水平医院建设的支持,合理释放职工医保积累,每年从一次性趸缴收入拿出1亿元作为当期基金收入列入当年度总控目标,同时修订和完善病种分值库,重点增设高新技术病种分值.
(二)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一是加快推进第二人民医院项目建设.
翁源、乐昌第二人民医院已于9月26日正式开业,目前正顺利运行中,南雄第二人民医院已完成主体工程,目前正进行内部装修和按程序采购医疗设备,计划年底投入使用.
二是实施20间县级公立医院升级.
目前已有2家县级公立医院升级项目已投入使用;18家进入楼层结构建设阶段,正在加紧施工.
三是完成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
推进城区"4-3-2"工程,即在浈江区、武江区新建4个"空白镇"乡镇卫生院,增设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中5个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2个准备近期开业,2个正着加紧推进中;推进中心卫生院提升工作,对14个乡镇卫生院在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置、学科建设等方面进行重点提升,其中6个已完成建设,另外8个将于12月底前完成建设.
四是推进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
在外观标识、制度标牌、仪器设备、室内布局等方面对村卫生站进行了统一,各级财政累计投入14700万元,在全市范围统一新建了735间布局合理、五室分开、面积达标、制度规范、设备齐全的公建规范化村卫生站.
2019年将达到1056间,基本实现村村都有一间公建规范化村卫生站目标.
五是7个县(市)医疗急救体系建设项目中有3个已投入使用,其余县(市)正开展急救技术培训以及办公设备招标、救护车配置和车载急救设备配置.
六是加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35-快推行信息化建设工作,已经完成了省级远程医疗平台(粤北医院)、市级汇聚点和7个县级远程医疗平台(县级人民医院)的上线工作,完成了省市县三级机构的远程会诊基础.
七是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采用互联网+绩效评价的方式对全市10个县(市、区)的10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1个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全市共为251.
42万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达到84.
39%.
全市共下拨各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8762.
27万元,到位人均补助经费达到62.
98元.
八是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事薪酬管理制度,印发了《韶关市基层医疗卫生"千人计划"实施方案》、《韶关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薪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设立基层人才岗位.
以编制为抓手,明确各县(市、区)每年引进人才任务数,把人才引进目标任务列入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的卫生强市考核指标中,要求县级政府拿出编制用于人才引进,全市3年招聘不低于1000人.
九是实施"三个明确",明确一类财政供给保障的范围,并落实专项补助经费;明确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管理细则,要求基层医务人员的收入要适当高于本地县(市、区)级公立医院同等技术职称医务人员收入,医疗服务收入扣除医疗成本和医疗风险金后的结余的90%返还给基层,严格落实"两自主一倾斜"政策;明确人员实行县招县管镇用.
(三)以区域龙头医院为主导,建立医联体,重点帮扶,不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
在加强高水平医院建设的同时,同步加快县级公立医院和中心卫生院改造升级.
一是制定了方案.
我市以医改办名义印发了《韶关市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工作指导意见(试行)》、《韶关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医联体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试点,明确了韶关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重点工作任务表,相继出台了本地医联体建设方案.
二是组建团队.
各县(市、区)陆续组建了以县级人民医院为龙头的县域共同体,市级医院也参与了医联体建设.
截至目前,我市共组建了医联体16个,其中医疗集团2个,医疗共同体10个,专科联盟3个,其他类型医联体1个.
3家三级医院已全部启动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
我市南雄市参照深圳罗湖模式,组建了2个以县级医院为龙头,覆盖基层医疗机构的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医保实行"总额预付、结余奖励"的机制.
共同体内人、财、物统一管理,医师多点执业,住院病人双向流动.
三是开展紧密型一体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36-化管理探索.
上半年曲江区、南雄市、始兴县递交了国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申请,计划在县域内探索紧密型医共体,已获批准.
曲江区探索开展"人财物"相对统一的紧密型镇村一体化管理,取得了阶段性初步成效.
三、经验做法(一)规划先行、统筹调配,在立足现有医疗资源基础上整合升级,打造粤北区域医疗中心.
我市目前拥有三级甲等医院3家,正在创建1家.
与周边地区及粤东西北其他城市相比,东莞有16家三级医院,同样作为欠发达地方的茂名有10家三级医院,我们目前的三级医院数量和水平还有较大的差距,区域医疗中心的建设和发展任重而道远.
市委红军书记在《实施东进南拓西融北优城市发展战略奋力建设北部生态发展区核心城市—关于韶关中心城区发展的战略思考》一文,将"1331"战略作为未来5年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纲领性目标.
这是对市区医疗卫生资源整合的完善和创新.
(二)抢抓机遇、乘风而上,充分把握全省强基创优行动,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长期以来一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短板,2015年省委省政府下达了建设卫生强省的决定后,省卫健委制订了旨在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的强基创优"填洼计划"三年行动计划.
我市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精心沟通,积极争取,成功争取省强基项目和专项扶持资金,全省47家中心卫生院升级项目有3家、190家县级公立医院升级项目有20家、56家县级急救体系建设有7家、6000间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有902间落地我市;近三年来,省财政累计投入17.
48亿元、市县两级财政投入超过20.
33亿元用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
全市的县级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服务能力得到极大的提升.
全市卫生健康系统紧紧抓住本次医疗卫生行业发展的黄金期,攻坚克难、全力推进各个项目,严格按照省里的建设要求和时间节点推进工作,目前,部分项目已经提前建成投入使用,9月26日全省中心卫生院集中开业现场会在翁源县第二人民医院举行,张广军副省长在现场宣布全省中心卫生院升级的第二人民医院开业,并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予以了高度肯定.
(三)改革破题、体制破冰,深入推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在体制机制建设上有新突破.
我市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方面进行了尝试和实践,取得了一些突破.
一是镇村一体化建设提速.
曲江区出台了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方案,探索人员、业务、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37-药品、房屋、设备、财务"六统一"的紧密型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体制.
二是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的分级诊疗制度得到落实,已出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和收付费标准,收费服务包定价为60元/人/年,其中医保单独报销20元,剩余部分由个人和基本公卫资金各支付20元.
南雄市和仁化县实施分级诊疗试点,辖区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已落实了首诊负责制、转诊办理责任制和管理责任制.
三是互联网+医疗建设加快.
全市10个县(市、区)13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全部完成省统一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部署应用,全市人口健康信息区域平台建设也已经启动.
四是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
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深入推进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常住人口签约率43.
16%,重点人群签约率为71.
73%,全省排名第5.
(四)以人为本、敢于创新,在人才队伍建设上有新举措,确保医疗卫生人力资源建设跟上发展步伐.
我市着重加强本地人才培养、拓宽人才引进渠道,改革人事薪酬管理,解决人才引不进、留不住问题.
在国家卫健委全国基层卫生工作大会上做了经验介绍.
一是通过市县、县镇一体化,引导高层级卫生人才到基层开展挂钩帮扶工作,以"师"带"匠",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的培养培训.
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用好编制、简化程序,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千人计划"推进顺利.
近两年来累计引进841名实用型人才.
我市创新人事薪酬管理制度改革,用活"一类保障,二类绩效"政策,基层医务人员待遇逐年提高.
2019年全市基层医务人员人均年收入较2017年增长19.
98%,基层医护人员学历、职称结构进一步优化.
三是加强全科医生培养.
通过实施"5+3"、"3+2"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全市新增全科医生210人,达到480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由0.
92名上升到1.
63名.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持续推动"1331"三级医院集群发展战略,打造粤北医疗高地.
一是支持粤北人民医院加强与省内知名医学高等院校的合作,积极引进高端医疗人才,引入省级医疗资源和技术品牌.
二是支持三级综合医院打造省知名专科、省高水平重点专科;支持三级专科医院建设,落实防治结合,推动妇幼保健(生殖遗传中心)、精神病防治、传染病防治、职业病防治三级医院建设.
三是加快项目进度,确保各卫生重点项目如期按时完成.
规划市妇幼保健新院专家楼、市一和粤北二院医养结合项目等二期工程.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38-(二)补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短板,全面提升县、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一是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
突出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突破改革难点.
组织实施好县镇一体化试点工作,尽快全面启动镇村一体化管理.
以家庭医生制度为基础,加快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
加快县域内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区域内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
完善基层医疗机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
二是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
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计划,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更新配备医疗设备,通过省补助、融资平台和市、县两级政府配套等多种渠道解决.
接下来,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卫生院升级改造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方面工作任务繁重,需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从根本上改变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足现状.
(三)进一步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继续做好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探索改革人事编制管理制度.
建立"人才池"工作制度,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实行县招县管镇用,在县域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配.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保持公益一类性质不变的情况下,实行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管理;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
同时推进人事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公立医院编制统筹,建立编制动态管理制度,简化程序,实行编制、内设机构备案管理.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39-关于我市高水平医院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华侨外事工作委员会(2019年10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10月16日,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就高水平医院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进行视察活动.
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岚、陈曦等市人大代表一行深入南雄市、镇的医疗机构进行视察,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小明、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韶灵、秘书长高振忠也亲自参加,重点视察了粤北医院并与该院领导班子进行了座谈和充分交流.
现就视察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近几年来,我市围绕卫生创强的要求,以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重点,以高水平医院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作为两个重要抓手,有力地推进了我市卫生事业的发展.
(一)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方面.
1.
加大财政投入,推动基层医疗资源"提质优化".
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采取扩建、迁建、新建、引资、整合、转型等方式,初步形成医疗机构全覆盖.
一是近三年,省财政累计投入17.
48亿元,市县两级财政投入超过20.
33亿元,用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目前,22家县级医院建设,已全部进入楼层施工阶段,其中南雄市人民医院等4个县级医院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翁源县、乐昌市第二人民医院已于9月26日开业,全市县级医院累计增加业务用房36.
41万平方米,其中门诊面积增加8.
18万平方米,住院面积增加16.
42万平方米,群众看病就医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另一方面,已完成22间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已完成15个中央预算内投资乡镇卫生院建设;推进城区"4-3-2"工程,即在浈江区、武江区新建4个"空白镇"乡镇卫生院,增设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中6个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2个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40-年底前开业,1个正着加紧推进中.
二是市县政府投入5600万元,对14个乡镇卫生院进行提升,在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培训、学科建设等方面进行重点提升.
其中6个已完成建设,另外8个将于12月底前完成建设.
三是各级财政累计投入14700万元,推进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
在全市新建了735间布局合理、五室分开、面积达标、制度规范、设备齐全的公建规范化村卫生站.
2019年底将达到1056间,基本实现村村都有一间公建规范化村卫生站目标.
全市立体式的多层次标准化、规范化医疗机构大布局基本形成.
2.
组建医共体,推进分级诊疗体制形成.
一是制定了方案.
我市以医改办名义印发了《韶关市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工作指导意见(试行)》、《韶关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医联体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试点,明确了韶关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重点工作任务表,相继出台了本地医联体建设方案.
二是组建团队.
各县(市、区)陆续组建了以县级人民医院为龙头的县域共同体,市级医院也参与了医联体建设.
截止目前,我市共组建了医联体16个,其中医疗集团2个,医疗共同体10个,专科联盟3个,其他类型医联体1个.
3家三级医院已全部启动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
南雄市参照深圳罗湖模式,组建了2个以县级医院为龙头,覆盖基层医疗机构的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医保实行"总额预付、结余奖励"的机制.
共同体内人、财、物统一管理,医师多点执业,住院病人双向流动.
三是开展紧密型一体化管理探索.
上半年曲江区、南雄市、始兴县递交了国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申请,计划在县域内探索紧密型医共体,已获批准.
曲江区探索开展"人财物"相对统一的紧密型镇村一体化管理,取得了阶段性初步成效.
3.
深化综合改革,稳定基层医务人员.
一是出台了进一步改革的方案.
印发了《韶关市基层医疗卫生"千人计划"实施方案》、《韶关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薪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大力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事薪酬管理制度.
二是用好编制,设立基层人才岗位.
以编制为抓手,明确各县(市、区)每年引进人才任务数,把人才引进目标任务列入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的卫生强市考核指标中,要求县级政府拿出编制用于人才引进,全市3年招聘不低于1000人.
三是简化程序,加快实用型人才到位.
市政府发文明确了卫生短缺专业人才范畴,同时简化录用程序,取消笔试,采用"人才评价维度+面试"的形式招录,加快了短缺人才引进.
四是实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41-施"三个明确",明确一类财政供给保障的范围,并落实专项补助经费;明确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管理细则,要求基层医务人员的收入要适当高于本地县(市、区)级公立医院同等技术职称医务人员收入,医疗服务收入扣除医疗成本和医疗风险金后的结余的90%返还给基层,严格落实"两自主一倾斜"政策;明确人员实行县招县管镇用.
(二)在全面推进高水平医院建设方面.
1.
发展先进医疗技术,打造一流专业学科.
一是推进五大平台(精准医学中心、胸痛中心质控中心、卒中中心、肿瘤防治中心、创伤救治中心)建设,积极参加制定国家级疑难危重症诊疗规范、疾病诊疗指南和有关标准,开展重大疑难危重症的中西医临床协作攻关,提升解决疑难复杂重症的医疗技术水平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
二是全面推进专业学科发展.
对标高水平医院临床专科服务能力的要求,对标专业发展动向和潮流,对标同级同类医院先行者,紧密贴合粤北地区群众健康需求和科室实际开展专科技术(三对标一贴合)的要求,医院组织评审并核准了各专业学科制定的"高水平医院专业学科三年发展计划".
各专业学科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热情高涨,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共61项新技术新项目通过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医疗行为评定委员会审查,列入了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年度计划.
三是发挥学科带头人作用认真抓好专业学科建设.
继续实施杰出学科和成长学科建设计划.
开展广东省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培育计划,心血管内科、骨科、血液内科3个临床科室作为医院重点培育专科,按广东省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进行建设.
四是增加先进医疗设备投入.
根据科室高水平医院专业学科发展建设需求,经严格认证,形成医院年度设备购置补充计划,列入预算管理,包括脊柱外科导航和手术机器人系统、杂交手术室等一批先进设施设备,为专科建设和技术能力提升提供有力的设备支撑和保障.
2.
建设高水平临床科研平台,集聚高层次医学人才.
一是"筑巢引凤".
根据引进人才的要求和医院发展建设需要,明确以大型高端技术平台的建设为轴心,以重点功能实验室平台建设和临床研究平台建设为两翼的"一轴两翼"的建设思路,结合实际,全面启动医学研究中心建设.
去年底,建立了省级博士工作站,根据建设目标和需求精准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发挥高端医学人才的引领作用,推动协同攻关和联合创新.
二是积极调整和优化现有人才结构.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42-积极调整医院人才政策与制度,提供优厚的条件,鼓励攻读在职博士和前往国内知名医院进修,促进了专业人员知识更新与能力进步.
继续推进优秀青年医师、天使之翼等青年人才的培养工作,提供到国外研修和上级医院进修的机会和资金.
大力加强中青年骨干培养,提高医学后备领军人才素质.
3.
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一是粤北医院主动发挥表率作用,加强医院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率先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落实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医院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引领作用,全面加强医院的党建工作,加强医风医德建设,树立行业行风标杆.
二是有针对性地开展"结对子"帮扶共建活动.
牵头成立的粤北人民医院医联体,重点以专科共建形式帮扶县级医院开展技术项目.
如南雄市人民医院开展的冠脉介入技术、乐昌市人民医院的骨科微创技术,成效良好.
与武江区基层医院开展的糖尿病高血压慢病管理双向转诊、分级诊疗方面的工作,采取了共建专病医疗团队、在基层开设专家诊室.
充分发挥重点建设医院的龙头引领和示范效应,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水平,促进医疗资源均衡优化发展.
三是加强医疗健康信息化系统建设,建立完善重大疑难复杂危重疾病诊疗服务网络机制,通过远程会诊、派驻专家、接收进修等多种方式,推动高水平诊疗技术和资源尤其是中医适宜技术及时有效下沉到基层.
二、问题和困难我市在高水平医院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方面:一是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尽合理,综合实力还不够强.
随着各级投入的不断加大,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不断推进,但从医疗机构分布看,优势医疗资源集中度较高,城乡间、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客观存在,患者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任度不高,趋高就医现象比较普遍,大医院患者"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患者"少"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改观.
近年来,虽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人次有增加趋势.
但从结构上看,专科医疗机构发展相对缓慢,儿科、精神卫生、康复、老年护理机构仍然偏少.
从发展水平上看,综合医院不够强、专科医院不够专,高水平社会办医疗机构较少,整体医疗水平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二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总体比特别是乡镇卫生院、村卫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43-生站就医环境、医疗设备整体上虽然有较大的改善,但仍有相当部分地区未能达标,制约了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开展.
三是基层医疗服务卫生机构在岗在编率不足,部分专科医疗卫生人员缺乏,本科以上医疗卫生人员占比数、全科医生拥有量、注册护士数与省的要求仍然存在差距.
(二)在建设高水平医院方面:对比高水平医院能力要求,存在明显差距.
一是高学历人才队伍建设与医院现代医学服务能力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人才招聘困难.
粤北人民医院地处粤北山区,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存在"先天不足",招聘人才特别是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很大的困难.
博士学历人才在整个专业技术队伍占比、学科带头人中的占比较低,省内有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少,省级以上医学领军人才缺失.
二是科研教学能力存在短板.
医院无省部级科研平台及高层次科研人才(长江学者、千人计划等),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及获奖科技成果少.
三是与省卫健委要求的"提升解决疑难复杂重症医疗技术水平的能力"有差距.
主要专业前沿的高新技术开展少,部分专科的临床疑难、急危重症诊治水平和技术操作水平未能达到高水平医院的要求.
四是医保政策中的总额控制和病种分值付费政策对高水平医院和专科技术开展的配套政策仍未落地,影响到部分专科疑难、急危重症诊治技术的开展.
三、意见和建议(一)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方面.
1.
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
突出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突破改革难点.
组织实施好县镇一体化试点工作,尽快全面启动镇村一体化管理.
以家庭医生制度为基础,加快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
加快县域内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区域内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
完善基层医疗机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
2.
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
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计划,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更新配备医疗设备和提高医务人员待遇需大量资金,部分项目已明确通过省补助、融资平台和市、县两级政府配套等多种渠道解决.
因此,我市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从根本上改变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足现状.
3.
进一步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要进一步探索改革人事编制管理制度.
建立"人才池"工作制度,基层人员实行县招县管镇用,在县域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配.
保持基层机构公益一类性质不变的情况下,实行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管理;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44-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
4.
进一步加强监督考核.
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基层医疗机构监管体系,配齐监管人员,加强日常监管,切实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跟踪基层工作进展情况,做到统筹兼顾,全面落实.
建立目标管理考核机制,探索建立绩效考核机制,严格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二)在加快高水平医院建设方面.
1.
市政府要进一步落实各方责任.
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切实解决好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要针对高水平医院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在土地、编制、医院周边交通配套等方面出台具体支持措施,加大支持力度.
二是不拘一格引进人才,打破一些条条框框,让医院有更大的自主权,区别一、二类事业单位的人才管理政策;在科研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科研项目申报、职称评审等方面予以倾斜.
三是医保支付政策应当分类施策.
调整医保政策,对于重病、大病、危症、急症以及疑难杂症等应向高水平医院倾斜,并支持其重大技术项目的开展;对于一般的病症,或慢性病等,应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
发挥医保政策的调节、分流的杠杆作用,促进"分级诊疗"落到实处,达到夯实基层医疗机构、做强高水平医院的目的.
2.
粤北医院要加快实施"登峰计划".
粤北医院要切实按照建设标准,卯足干劲搞好各项建设工作.
一是按照"登峰计划"的要求,谋划好粤北区域医疗中心的发展架构;统筹规划好新增业务区域(搬迁后的医学院校园)功能布局,搭建好医院发展体系;继续按照高水平医院建设方案,认真履行高水平医院建设责任书的职责,集中和动员力量,将各项建设工作和建设任务落实到位.
二是推动高水平医院深化综合改革,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医疗机构.
加快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在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等关键环节先试先行,进一步提升临床、科研、教学、服务能力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是创建高水平医学临床研究平台,满足市民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
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成立医学创新联盟,对标国际水准,创办高水平医疗合作项目,为市民提供高水平医疗服务,实现临床和科研工作双提升.
同时,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双方优势互补与资源共享,建立高水平医学转化平台.
四是进一步提升和完善临床诊疗体系,提高临床诊治水平.
除目前已经运行的精准医学中心、胸痛中心、卒中中心等三个中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45-心外,要加快肿瘤防治中心、创伤救治中心建设,提升重大疑难重症诊疗水平,以及应对重大公共疫情的综合救治能力.
五是借鉴和引进先进地区的社区医师培养和家庭医学运行模式,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社区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推动解决我市医疗服务发展中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成为我市帮扶支持基层医院的龙头和标杆.
六是推动"智慧医院"建设,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互联共享,探索"互联网医院"服务新模式.
七是继续加强医院软实力建设.
坚持开展医疗安全活动,多角度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形成尊重生命、尊重病人的现代医院文化.
开展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活动,结合医院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短板,改造服务流程,调整岗位职责,营造舒心服务环境,提供有温度的医疗服务.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46-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高水平医院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韶关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卫生健康局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我市高水平医院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情况的报告.
现根据会议发言情况,将常委会成员的主要意见和建议综合如下:一、在推进我市高水平医院建设方面: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在推进我市高水平医院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粤北医院按照建设要求积极进取,成效明显.
一是发展先进医疗技术,打造一流专业学科.
推进医学平台建设,积极参加制定国家级疑难危重症诊疗规范、疾病诊疗指南和有关标准,开展重大疑难危重症的中西医临床协作攻关,提升解决疑难复杂重症的医疗技术水平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加大投入增添先进医疗设备,全面推进专业学科发展.
二是"筑巢引凤".
根据引进人才的要求和医院发展建设需要,全面启动医学研究中心建设,建立了省级博士工作站,根据建设目标和需求精准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发挥高端医学人才的引领作用,推动协同攻关和联合创新.
三是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成为省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医院;牵头成立的粤北人民医院医联体,重点以专科共建形式帮扶县级医院开展技术项目,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水平;加强医疗健康信息化系统建设,推动高水平诊疗技术和资源下沉到基层.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对比高水平医院能力要求,还存在明显差距.
一是高学历人才队伍建设与医院现代医学服务能力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招聘人才特别是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很大的困难.
博士学历人才在整个专业技术队伍占比、学科带头人中的占比较低,省内有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少,省级以上医学领军人才缺失.
二是科研能力相对较弱.
医院无省部级科研平台及高层次科研人才(长江学者、千人计划等),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及获奖科技成果少.
三是在提升解决疑难复杂重症医疗技术水平的能力上有差距.
主要专业前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47-沿的高新技术开展少,部分专科的临床疑难、急危重症诊治水平和技术操作水平未能达到高水平医院的要求.
四是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有待提高.
患者在整个诊疗过程中,如:行动不便者的门诊和检查,住院患者的就餐与陪护等,医院提供的专业化、规范化服务仍存在较大差距.
"一人住院,全家受累"的现象依然严重.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一)市政府要强化各职能部门的责任落实.
一是要针对高水平医院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加大在土地、编制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加快完成韶关学院医学院搬迁后该用地调整的相关审批手续.
二是加大高水平医院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解决人才引进难的问题,打破一些机械、教条的框框,让医院有更大的自主权,对一些老医生、老专家,采取灵活的退休政策;在科研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要加大财政投入,提高待遇引进行业领军人物、专家及其团队.
三是医保支付政策应当分类施策.
调整医保政策,对于重病、大病、危症、急症以及疑难杂症等应向高水平医院倾斜,并支持其重大技术项目的开展;对于一般的常见病、多发病等,应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
发挥医保政策的调节、分流的杠杆作用,促进"分级诊疗"落到实处,达到夯实基层医疗机构、做强高水平医院的目的.
(二)粤北医院要加快建设成为高水平医院.
一是按照高水平医院建设方案的要求,谋划好粤北区域医疗中心的发展架构;统筹规划好新增业务区域(搬迁后的医学院校园)功能布局,搭建好医院发展体系;认真履行高水平医院建设责任书的职责,集中和动员力量,将各项建设工作和建设任务落实到位.
二是推动高水平医院深化综合改革,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医疗机构.
加快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在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等关键环节先试先行;加大先进医疗设备设施的投入,进一步提升临床、科研、教学、服务能力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是创建高水平医学临床研究平台,满足市民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
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成立医学创新联盟,对标国际水准,创办高水平医疗合作项目,为市民提供高水平医疗服务,实现临床和科研工作双提升.
同时,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双方优势互补与资源共享,建立高水平医学转化平台.
四是推动"智慧医院"建设,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互联共享,探索"互联网医院"服务新模式.
五是继续加强医院软实力建设.
以患者的满意为工作出发点,从了解患者需求、理解患者心态、解决患者困难的角度来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服务规程,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48-主动建立和谐、健康的医患关系.
加强后勤服务管理,杜绝陪护不规范现象.
二、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方面: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我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推动基层医疗资源"提质优化".
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采取扩建、迁建、新建、引资、整合、转型等方式,初步形成医疗机构全覆盖.
近三年,市、县两级财政投入超过20.
33亿元,用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全市县镇村立体式的多层次标准化、规范化医疗机构大布局基本形成.
二是组建医共体,推进分级诊疗体制形成.
通过出台文件、制定措施、方案,积极开展建设试点和探索,形成了覆盖基层医疗机构的多种形式的县域紧密型医共体,促进了医疗资源下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三是深化综合改革,稳定基层医务人员.
出台了进一步改革的方案,大力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事薪酬管理制度.
把人才引进目标任务列入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的卫生强市考核指标中,简化程序,加快实用型人才和短缺人才引进力度.
明确一类财政供给保障的范围,明确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管理细则,明确人员实行县招县管镇用,收入向一线和基层医务人员倾斜,稳定、培养、引进了一批基层医务人员.
有效地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一是离实现"分级诊疗"的目标还有相当距离.
优势医疗资源集中度较高,城乡间、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客观存在,患者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任度不高,趋高就医现象比较普遍,大医院患者"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患者"少"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改观,达到"小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县"目标还有较长的路要走.
综合医院不够强、专科医院不够专,高水平社会办医疗机构较少,整体医疗水平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二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特别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就医环境、医疗设备整体上虽然有较大的改善,但仍有相当部分地区未能达标,制约了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开展.
三是基层医疗服务卫生机构在岗在编率不足,部分专科医疗卫生人员缺乏,本科以上医疗卫生人员占比数、全科医生拥有量、注册护士数与省的要求仍然存在差距.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一)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
突出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突破改革难点.
组织实施好县镇一体化试点工作,尽快全面启动镇村一体化管理.
以家庭医生制度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49-为基础,加快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
加快县域内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区域内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
完善基层医疗机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
(二)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
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计划,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更新配备医疗设备和提高医务人员待遇需大量资金,部分项目已明确通过省补助、融资平台和市、县两级政府配套等多种渠道解决.
因此,我市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从根本上改变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足现状.
(三)进一步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要进一步探索改革人事编制管理制度.
建立"人才池"工作制度,基层人员实行县招县管镇用,在县域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配.
保持基层机构公益一类性质不变的情况下,实行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管理;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50-关于加大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建设美丽乡村议案工作办理情况的报告市扶贫办(2019年10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加大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建设美丽乡村议案工作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相关工作部署安排,加大力度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全力推进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等,全面开创我市美丽乡村建设的新局面,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全市省定贫困村278个,20户以上的自然村2757个,在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工作中,总结推广了乐昌市和村村依托产业基地全省扶贫示范项目,开展乡村美丽风光旅游的"扶贫乡村游模式";南雄市丰源村的由政府主导政策、企业设计施工、村民配合的"政府牵头,村企合力模式";仁化县安岗村的以红色审计教育为主题,将红色基因融入历史建设的"红色党建助力模式";始兴县黄塘村的将"回村里"的创业文化渗透新农村建设的"文化兴村模式";翁源县的以政府、村民、规划设计师、企业四方为联动,实行项目推进一体化、资金使用一体化、行动流程一体化的"三个一体化模式";曲江区的充分发挥农民主体地位,全面激发新农村建设内生动力的"小额工程建设模式"等.
通过这些模式以点带面推进全市新农村建设,全市贫困村的面貌焕然一新.
截至目前,在"三清三拆三整治"方面,所有自然村已完成整治规划编制,已完成"三清三拆三整治",今年累计清理垃圾杂物9.
9万处45.
5万吨,累计拆除违章建筑、广告牌等7.
9万处326万平方米,累计整治了脏、乱、差地块8183宗,村庄美化补绿共计68万平方米.
在农村卫生保洁方面,2757个自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51-然村全部建有村庄标准垃圾屋(收集点)并配备了村内保洁员,成立了村民理事会并制定了村规民约和章程;已实施雨污分流的自然村2131个,已建有终端污水处理设施的自然村1662个,已实现畜禽圈养的自然村2733个.
在公共服务设施方面,在278个行政村中,建有公共服务站278个,金融保险服务站266个,建有卫生站278个,通客运班车231个,通快递物流232个;20户以上的自然村中,通广播电视自然村2757个,通光纤网络自然村2724个,实现集中供水的自然村2651个,完成村委通自然村道路硬底化的自然村2710个,完成自然村内巷道硬化的自然村2447个.
其中,已完成行政村通自然村道硬化2020公里,完成村内道路硬底化1381公里,已建设标准垃圾屋数729个,垃圾收集点3050个,建有741座污水处理设施等,资金总投入29亿元.
我市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主要涉及7个县(市)33个行政村、330个自然村,其中包含15个省定贫困村181个自然村.
我市严格按照省级"一年初见成效、两年基本完成"目标,立足农村实际,结合新农村长远建设和发展,努力打造符合乡村生态、休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目前,7个县(市)已全面启动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工程建设项目.
其中:第一批乳源县"五彩瑶乡"省级示范片开工建设各类项目161个,竣工项目146个,示范片的公共基础设施和文体休闲设施日趋完善,进一步加大了示范片各村的环境整治提升力度,示范片内已培育发展金穗丰、山城水都等农业企业1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基地36个,在云门寺、云门山等大型旅游景点的带动下,示范片主轴线旁以提供餐饮为主的休闲农庄发展到33家,呈现一二三产业快速融合发展态势,村民生活质量日趋提高.
第二批仁化县"丹霞彩虹"省级示范片于2017年底以优秀成绩通过广东省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两年基本实现目标"绩效评估进入全面提升阶段,目前该县扎实推进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丹霞山名胜区,推动以"丹霞"为品牌特色的农家乐休闲旅游配套服务业发展,主体村长坝村、瑶塘新村串联金喆园、五马寨生态园、张屋古村、灵溪河森林公园、和生火龙果生态园形成了环丹霞山生态休闲精品线路,入选省级美丽乡村精品线路.
第三批南雄市"千年驿道·广府原乡"省级示范片已基本完成道路硬底化、村村通自来水、村庄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房屋外立面改造、卫厕改造"5个100%"的目标,示范片内基本完成"三清三拆"工作,主要村旁村道、公共休闲地、房前屋后实现绿化美化,核心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52-村村口标识、路牌标识、简介设置规范齐全,发展了多元生态产业、农业特色产业,充分利用示范片内珠玑古巷、梅关古道、大雄禅寺等名胜区,大力发展农旅结合旅游服务产业,促进农村增产增收.
第四批乐昌市"桃李人家"省级示范片实现了"一年初见成效"的目标,完成了村庄规划最终成果,基本完成了示范片80个自然村的"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村内环境整洁有序,村内基础设置明显改善,示范片内打造了九峰镇和两江镇发展特色水果产业,极大提升了村集体收入水平.
第四批始兴县"画里清化"省级示范片完成了项目立项及招投标,片区内总体进度约完成85%,其中市政工程建设形象进度已达到90%,景观节点建设形象进度为80%,5个创建主体村的村容村貌得到了较大改观,排污排水、村道巷道等基础设施日趋完善,示范片内的香菇、灵芝、水果、蜂蜜等特色种养业发展更进一步,带动了周边村庄的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旅游业,新农村示范效果初显.
第五批翁源县"水墨田园·花果九仙"省级示范片工程形象进度已达60%以上,重点推进了龙仙镇"三青片"(青云、青山、蓝青村)、江尾镇"连塘片(连溪、南塘)"示范片打造,目前,道路硬底化、污水处理、小公园、小广场、绿化亮化美化等一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项目建设已基本完成,推进了展现兰花韵味的"兰乡古韵"廊线建设.
第五批新丰县"云髻乡韵"省级示范片已完成了项目实地勘察﹑测绘工作及重点示范区域的初步设计方案,开展了创建主体村为重点的人居环境整治,启动并完成服务中心、道路硬底化、污水管网等村民急需补短板项目的建设工程.
现我市7个示范片的省级专项财政资金各1亿元已全部按时下达到各县.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9年6月30日,各示范片已累计投入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专项补助资金4亿元(非全部完成报账支出财务手续).
目前,我市成功创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2个、全国美丽休闲乡村4个、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11个、示范点24个.
在美丽乡村创建工作中,南雄灵潭村入选2018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名单;仁化瑶塘新村入选2019年首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在首届"广东十大美丽乡村、广东美丽乡村精品线路"评比活动中,南雄市灵潭村被评为"广东十大美丽乡村",翁源县兰乡古韵廊线、仁化县环丹霞山生态休闲精品线路被评为"广东美丽乡村精品线路",翁源县江尾镇连溪村、曲江区马坝镇王屋村、仁化县丹霞街道瑶塘新村、新丰县沙田镇下埔村、翁源县龙仙镇青云村、乳源县东坪镇雕子塘村被评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53-为"广东特色名村".
二、工作措施(一)压实工作责任.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提高党领导农村工作水平,全市各级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政府主要领导为常务副组长的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下设10个专项组,组长由牵头单位的分管市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有序推进全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各项工作.
制定了对标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硬任务扎实推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把任务和责任分解到部门及县、镇、村、组.
同时,坚持党建引领,"四级书记"带头抓、亲自抓,市委书记李红军同志先后主持召开3次现场会,研究部署农村人居整治相关工作.
市委副书记朱余旺先后召开5次现场会,部署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乡村工作.
各县(市、区)委书记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带头深入一线,实施挂图作战,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各村党组织书记率先垂范,带动村民由观望变为主动参与.
通过四级书记的引领示范,带动市、县分管领导经常带队下沉到基层一线督促指导,镇、村党员干部主动进村入户做工作,全市上下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镇村干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强化顶层设计.
在原来出台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全域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的基础上,2019年又先后出台了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行动方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方案、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农村破旧泥砖房拆除和后续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方案,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主体,一项一项抓落实,推动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抓.
另外,为进一步规范美丽乡村建设,结合实际,制定《韶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导手册》,明确"负面清单",划出乡村建设红线,避免出现破坏乡村风貌、脱离农村实际的负面现象.
(三)注重统筹推进.
我市按照今年的工作计划,把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农村"厕所革命"及农村破旧泥砖房拆除整治行动与我市"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和省定贫困村示范村创建等工作结合,一体研究,一体推进,突出"四沿"地区(即沿交通线、沿省际边界、沿景区、沿城市郊区)连线成片创建美丽乡村示范带,重点实施省际廊道、环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54-丹霞山、古驿道沿线、市区城郊片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连片创建工程,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把"三清一改"(即清理农村生活垃圾、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村内塘沟,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作为开展市重点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建立竞争机制.
出台乡村振兴日常监督评价方案,委托韶关日报社负责每两月开展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第三方评估工作.
鼓励各地互学互比创先争优,建立奖惩机制,充分的调动各村工作动力,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热情.
强化各县(市、区)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的经验交流,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围绕阶段性工作重点,每月召开一至二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场推进会,每次会议对10个县(市、区)的工作进行评价打分,现场推进会的成绩折算计入市对县(市、区)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五)构建长效机制.
依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夏季战役及秋冬战役,强化落实县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县(市、区)、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一线总指挥".
以村为单位,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广大农民为行动主体,因地制宜搞好分类实施,先易后难推动战役实施.
并以此次战役为契机,以清洁行动为抓手,建立健全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及各种村规民约,推动形成建、管、用三者统一的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维护村庄环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六)强化专项督导.
为扎实推动工作落实,我市成立两个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市政协副主席任督导组组长的市委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专项督导组,对全市所有县(市、区)不定期进行督导,重点对乡村振兴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项督导,督促各地以问题为导向,立行立改,加强督查督办和问责追责,严查"不落实的事",严究"不落实的人",对各地乡村振兴工作进行细化分解,并挂图作战,推动全市乡村振兴工作有序进行.
(七)加强宣传发动.
发挥新闻、短信、微信等媒体作用,通过在各行政村悬挂宣传标语,宣传一批示范镇、示范村、示范户,发挥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作用,下大力营造人人参与、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基层群团组织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激发广大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引导他们自觉投入到战役中来.
注重发挥乡贤的积极作用,倡导鼓励乡贤企业家和各类人才支持家乡建设.
大力支持各类组织投身乡村振兴事业,凝聚社会各界强大合力,共同推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55-三、存在问题(一)个别基层党委、政府还习惯于"大包大揽",农民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热情和激情不高.
(二)虽然打造了一些具有自身特色的"网红村",但存在"重视盆景、忽视全景"的现象,整体推进不够平衡.
(三)部分村庄基础设施比较落后,尤其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仍然薄弱.
四、下一步工作(一)进一步落实相关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文件精神,围绕《韶关市关于深入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行动方案》、《关于对标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硬任务扎实推动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职责分工参与组织实施,在各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连线成片,辐射带动全域农村人居环境"万村整治"工作.
(二)坚持定期召开现场推进会.
为进一步强化各县(市、区)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的经验交流,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隔一段时间,围绕特定主题召开会议或进行调研,明确时间、频率,形成常态,在每个季度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场会,通过交流分享,总结工作模式,分享成功案例,促使各县(市、区)在参观过程中,既总结成功经验,也分析存在问题,启发大家开阔思路,取长补短,推进下一步工作,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作风,确保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三)不断强化日常监督.
落实《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日常监督评价方案》,对全市各县(市、区)进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日常监督评价,主要是围绕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建设、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等重点工作内容,采取现场观摩、互看互比及日常工作检查、工作调研、按时上报材料数据等方面进行评价打分,将评分结果运用到县(市、区)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并以此加强对各县(市、区)工作管理,确保工作逐条落实.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56-关于加大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建设美丽乡村议案工作办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2019年10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根据韶关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计划安排,9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2个调研组到乐昌市和翁源县的8个村十个点.
其中乐昌市3个村5个点,翁源县5个村5个点,开展《关于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建设美丽乡村》(下称《议案》)议案办理情况的专题调研.
调研组深入乡村农户,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详细了解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情况.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2017年《议案》实施以来,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要求,强力推进《议案》办理,各县(市、区)按照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扎实有效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278个省定贫困村庄环境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已全面铺开和稳步推进.
通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状况明显改变,推动了农村生态环保基础建设,加快了农村村容村貌的净化绿化亮化和美化,增强了广大农民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同感获得感和幸福感,更重要的是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带动了农村经济社会和农村自治管理的巨大变化,带动了农村特色产业和特色产品的快速发展,农民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发生了质的转变,促进了地方生态文化、环保文化和生态产业的有机融合.
(一)各级高度重视.
县、镇、村三级分别建立了美丽乡村建设领导机构,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形成合力,逐级压实责任,强力推进《议案》办理.
一是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实施方案,对照目标责任书,各县(市)安排县领导班子成员挂点联系试点先行村,每月开展考评,建立督查考核机制,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和督查范围,记入领导干部政绩档案.
二是强化了县(市)、镇、村领导责任落实工作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57-机制,逐级压实责任.
制定多项责任落实措施,进一步明确市、县、镇三级对示范县、示范镇、示范村工作负直接领导和督导责任.
如翁源县强力推动创建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规划设计建设运营一体化试点县实施工作,全面实施农村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收集、清运,污水集中处理,村村通道路硬底化、美化、绿化等工程,有效推进乡村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在发生根本改变.
全市278个贫困村进一步完善村民理事会、村规民约和章程,完善议事机制和卫生保洁制度等配套制度,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为创建工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是充分发挥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作用.
重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将美丽乡村建设环境整治工作列入农村党建和驻村精准扶贫重点任务.
充分发挥农村党员、驻村干部示范引领和巡护监督双重作用.
(二)加大资金投入.
从2017年起,市本级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2亿元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其中2019年市级财政安排2.
5亿元投入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
各县(市、区)也结合本地实际,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到目前为止,我市各级财政累计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总额达45.
5亿元.
(三)强化顶层设计.
先后出台了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全域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行动方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方案、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农村破旧泥砖房排查和拆除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主体,一项一项抓落实,推动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抓.
为进一步规范美丽乡村建设,结合实际,制定了《韶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导手册》,明确"负面清单",划出乡村建设红线,编印了《农村房屋建设知识简明读本》、《韶关市新农居设计暨农房风貌整治提升图集》,避免出现破坏乡村风貌、脱离农村实际的"千村一面"负面现象.
预计到今年底全市可创建干净整洁村643个、美丽宜居村144个、特色精品村34个.
(四)打造先行示范.
以沿高铁两线、沿高速公路两旁、沿省际边界、沿旅游景区周边、沿城郊环线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着力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风貌示范带,提升广东北大门形象.
在"沿交通线""沿省际边界"方面,先行选择与湖南省交界的乐昌市,以京港澳高速沿线12个村为重点,打造省际廊道美丽乡村示范带.
在"沿景区"方面,优先打造丹霞山、南华寺旅游景区周边及西京古道、梅关古道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58-等南粤古驿道美丽乡村精品线路.
在"沿城市郊区"方面,优先启动市辖三区郊区村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比如乐昌市已经完成村庄外立面整治面积2.
12万平方米、坡屋顶整治面积3.
31万平方米;南雄市整合涉农资金2600多万元,共计改造建筑物外立面达9万平方米;仁化县全面启动对环丹霞山64.
2公里公路两旁1087户民宅外立面改造,总投资为1.
46亿元.
(五)建立竞争机制.
一是出台乡村振兴日常监督评价方案,委托韶关日报社负责每两月开展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第三方评估工作,从媒体人的角度,客观看待和反映各地真实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并从正负面两方面强化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宣传.
二是是鼓励各地互学互比创先争优.
鼓励各地设立奖惩机制,充分的调动各村的工作动力,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热情.
例如武江区实施"红黄旗"制度,实行首末位实施红黄旗(牌).
三是强化各县(市、区)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的经验交流.
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围绕阶段性工作重点,每月召开一至二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场推进会,每次会议对10个县(市、区)的工作进行评价打分,现场推进会的成绩折算计入市对县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市委书记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片区现场推进会,各县(市、区)一把手参加会议,通过现场交流经验,开阔了思路,达到了取长补短、全面推进的效果.
(六)面貌焕然一新.
在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工作中,全市纳入规划的行政村1208个(其中翁源县铁龙林场3个),自然村11206个,已完成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占71.
79%,已完成村庄规划的占100%,村庄保洁覆盖率达100%,90%以上村庄实现村村通自来水,98%以上村庄完成"三清三拆三整治"环境整治任务,结合"三清三拆三整治",我市开展了拆除破旧泥砖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10月17日,全市共拆除破旧泥砖房45.
86万间,1122.
8万平方米,真正拆出了安全,拆出了空间,拆出了美丽,有效推进了美丽乡村建设,实现以小切口带动大提升,一次整治实现多重效果.
目前,我市成功创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2个、全国美丽休闲乡村4个、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11个、示范点24个.
南雄灵潭村入选2018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名单,仁化瑶塘新村入选2019年首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
在首届"广东十大美丽乡村、广东美丽乡村精品线路"评比活动中,我市灵潭村被评为"广东十大美丽乡村",翁源县兰乡古韵廊线被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59-评为"广东美丽乡村精品线路",翁源县江尾镇连溪村、曲江区马坝镇王屋村、仁化县丹霞街道瑶塘新村、新丰县沙田镇下埔村、翁源县龙仙镇青云村、乳源县东坪镇雕子塘村被评为"广东特色名村".
二、存在问题从调研情况看,韶关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进展不平衡.
全市各地对美丽乡村建设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偏远村群众对美丽乡村建设认识存在偏差,部分群众认为美丽乡村建设是政绩工程政府行为,与自己无关,存在"上热下冷"、"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
在整体推进过程中,全市县与县之间存在不平衡,各县市区之中,镇与镇之间存不平衡,省定贫困村的整治效果与面上村的整治效果的差距较大,部分偏远山区厕所革命仍有差距.
(二)管护不持续.
调研中了解到,虽然制定了《韶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导手册》,明确了"负面清单",但由于管护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存在重建设轻管护的现象.
不少村兴建了污水处理设施、公厕、文化广场、舞台、文化室,但没有制定相应的管护机制,管护人员、经费来源等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制度.
机制不完善,有的村已建好的污水处理设施杂草丛生,根本没投入使用.
(三)社会参与低.
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程,需要全市一盘棋统筹,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促,才能取得满意的效果.
在推进《议案》办理过程中,过多强调政府的主导作用,政府包办过多,如何充分发挥企业、社会、乡贤参与美丽乡村建设不够.
当前仍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市、县、镇高度重视,高位推进,部分村委会等靠要问题没有根本解决,极少数群众依赖思想依然存在,不理解,甚至刁难出难题.
(四)资金缺口大.
从当前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投入看,大多数地方仍然停留在政府层面.
一是政府的投入不足,去年全年省级财政按省定贫困村每村投入1000万元,省财政专项资金达26.
3亿元,而今年省财政仅安排专项资金9.
91亿元,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
二是县、镇、村在吸引社会资金和民间资金参与农村环境整治方面缺思路、少办法,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够好.
涉农的资金未能科学有效整合.
(五)产业带动弱.
产业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支撑.
一是我市大多数农村仍然按照传统粗放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各镇、村在发展"一镇一业、一村一品"方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60-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产业层次较低、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示范带动效果不明显.
二是农村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引进力度还不够,农村产业的发展没有取得质的提升.
我市现在规划和建设的美丽乡村基本上目标瞄准为发展乡村旅游,由于我市农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有限、还不够完善,农村旅游业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特色不突出、看点不多、硬件建设、软件服务与游客的需求有不少差距,很难吸引稳定的游客.
绝大多数贫困村没有支柱产业,一些有支柱产业的贫困村,缺乏农业龙头企业和领头人的带动,农民组织化程度低,一些特色产业优而不强,小而分散,产业效益不明显,对美丽乡村建设支撑力不够.
三、意见和建议针对以上存在问题,调研组提出如下意见建议:(一)压实各级责任.
一是完善上下联动的纵向工作机制.
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作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政治工程来抓,充分认识美丽乡村建设是造福韶关人民的好事实事,是促进农村发展的民生工程,是推动我市以生态为特色优势融入大湾区建设,全力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打造绿色发展韶关样板,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的有力支撑.
逐步完善市县镇村四级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是完善部门协作的横向工作机制.
完善由市政府领导统筹,各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各职能部门对美丽乡村建设资源倾斜力度.
压实责任,各县(市、区)在整体谋划、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工作下功夫,要以闻鸡起舞、日夜兼程、风雨无阻的实干精神和"脚下有土,心中有谱"的务实作风,确保打造美丽乡村建设韶关样板.
三是落实动真碰硬的压力传递机制.
把美丽乡村建设纳入县、镇年度绩效工作综合考核内容,建立定期督查通报、评比制度.
(二)切实对表对标.
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村庄清洁行动方案》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加大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行动方案,根据《韶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导手册》的清单内容、建立、健全、完善与建设美丽乡村相适应的制度体系,抓好督促检查、统筹推进协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集中力量做好农村破旧泥砖房清理整治,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拆除和后续工作,确保群众住房安全、环境整洁,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有大的改善、实现质的提升.
(三)充分调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
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
要使工作取得实效、让农村群众从中受益,有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61-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既要强化县级的主要责任,压实乡镇的第一责任,更要鼓励群众团体,企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制定鼓励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体制机制,多方筹集资金,解决投入不足的问题,还要组织、动员群众自觉行动,发挥农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主动投身到美丽乡村建设中.
(四)加快立法进程,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按照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要加快《韶关市农村住房建设条例》这一地方性法规的立法,避免和防止农村违规、乱搭乱建,通过立法保障、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五)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打造"6+6"产业格局.
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大力发展特色优质高效绿色现代农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乡村产业富民兴村带动作用,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
(六)加强督促检查.
2019年国务院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了今年工作的大督察内容.
各县(市、区)、乡镇要对标对表、对照人居环境整治的负面清单,逐条、逐项检查工作完成情况.
要把美丽乡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各级领导考核的内容,层层传导压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美丽乡村建设取得阶段性的成果.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62-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大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建设美丽乡村议案工作办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韶关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建设美丽乡村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现根据会议发言情况,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主要意见和建议综合如下: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要求,强力推进议案办理,各县(市、区)按照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扎实有效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278个省定贫困村环境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已全面铺开和稳步推进.
通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推动了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带动了农村产业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农村治理水平的提升,加快了农村良俗新风的形成,增强了广大农民的认同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在议案办理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主要问题,表现为:整体工作推进不平衡;公共服务设施等管护不持续;组织实施中社会参与度低;建设项目资金缺口大;农村新兴产业带动弱等问题.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一)压实各级责任.
一是完善上下联动的纵向工作机制.
要认真落实"市统筹,县主导,镇主体,村实施"的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各负其责,强力推进.
二是完善部门协作的横向工作机制.
市政府加强统筹,各部门积极参与,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大对美丽乡村建设的支持力度.
三是落实较真碰硬的压力传递机制.
把美丽乡村建设纳入县、镇年度绩效工作综合考核内容,建立定期督查通报、评比制度.
(二)切实对表对标.
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村庄清洁行动方案》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加大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行动方案,根据《韶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导手册》的清单内容,建立、健全、完善与建设美丽乡村相适应的制度体系,重点做好农村破旧泥砖房拆除整治,确保群众住房安全、环境整洁.
(三)充分调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63-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
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企业、群众团体积极参与,多方筹集资金,解决投入不足的问题,同时还要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发挥农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到美丽乡村建设中.
(四)加快立法进程,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结合韶关实际,加快《韶关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的立法进程,通过立法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五)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打造"6+6"产业格局.
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大力发展特色优质高效绿色现代农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乡村产业富民兴村带动作用,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
(六)加强督促检查.
各县(市、区)要按照国务院开展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内容,逐条、逐项梳理、检查工作完成情况,层层传导压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美丽乡村建设取得阶段性的成果.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64-关于《韶关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论证稿)》修改情况的报告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周正祥(2019年10月31日)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代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就《韶关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论证稿)》(以下简称《草案修改论证稿》)的修改情况报告如下:为增强我市地方立法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2019年8月15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邀请我省有关专家学者在省人大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就《草案修改论证稿》进行了详细论证.
与会专家普遍认为,《草案修改论证稿》适应当前国家生态文明社会建设和加强城市管理新形势的要求,以国家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从本市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富有地方特色和现实性、针对性、合法性和可操作性,是一部比较好的地方性法规.
同时,与会专家学者还提出了不少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这些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在此基础上对《草案修改论证稿》进行了全面修订,形成了《韶关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论证稿修改稿)》(以下简称《草案修改论证稿修改稿》,含清洁稿、注释稿、简要说明等).
现将主要修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将居民家庭装修废弃物纳入本条例进行统一规定根据不少学者的建议,同时借鉴参考银川、南昌、南通等地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的规定,将居民家庭装修房屋所产生的废弃物纳入该条例进行统一规定,同时在第二章建筑垃圾排放、第六章法律责任部分各增加相应规定.
这样避免了城市建筑垃圾排放、处置出现的空档.
二是增加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社会、加强宣传教育、水路运输等内容根据学者建议,韶关作为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应当更加重视生态文明社会建设,故在第一条立法目的中,增加规定"加强生态文明社会建设".
为了提高社会公众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65-的思想认识水平,政府应当加强对建筑垃圾处置利用的宣传教育,故在第五条政府职责中增加"加强对建筑垃圾处置利用的宣传教育"的内容.
另外,考虑到韶关"三江六岸"可水运的条件,听取学者的建议,光讲陆路运输是不行的,应当考虑水路运输.
故对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等进行修改,增加了关于船舶运输、管理的内容.
三是删除了个别容易引起歧义或者上位法已有规定的条款《草案修改论证稿》第十一条规定了处置责任书的内容.
专家们对该条争议很大,因为要求建筑垃圾处置单位签订处置责任书,无异于在处置核准制度前又增加了一项行政许可,这与当前简政放权的要求不符.
实践中,"鼓励"意义不大,"应当"又涉嫌增加许可,均不恰当,实践中也不好操作,故删除此条.
《草案修改论证稿》第十四条规定了无害化措施,要求企业事业单位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应当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建筑垃圾污染土壤.
但修改后删除了此规定,原因一是《土壤污染防治法》对此已有明确规定,本条例再做规定显得重复,二是听取学者建议,本条在逻辑关系上似乎前后不搭,不太顺.
另外,采纳学者的建议,未设镇建制的城市型居民区已形成了事实上的城市型居民区,城中村很可能导致重复,因为现在的城中村很多已经纳入了规划,城市型居民区和城中村这两个概念不是很明确,可以考虑不设这一条.
由于考虑到韶关有比较多的工矿区,采纳学者的建议,保留了独立的工矿区的规定.
故修改后第五十三条规定:"未设镇建制的独立的工矿区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四是明确了实施时间,细化了法律责任,增强了条例的可操作性《草案修改论证稿》第十五条规定"道路施工与抢险救灾",只规定了应当"及时"清理,但却没有明确何为"及时".
根据学者的建议,修改稿明确了第二款"及时"清除建筑垃圾的时间,改为"二十四小时内",这样便于操作.
又明确了第十二条拆除工程完成后"及时"的时间,采纳学者建议,再借鉴《南通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13条的规定,将"及时"改为"三十日".
关于法律责任,《草案修改论证稿》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工地管理责任",根据学者建议,需细化该条的法律责任.
原因是该条法律责任设定的类型和处罚方式有点简单,第四十一条的责任笼统地指向十二条的规定,有点简单化之嫌,应该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不同处置会更好.
第四十四条、四十六条等条款也做了类似处理.
修改后的条例细化了法律责任,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66-五是调整个别条款的顺序,使条例更有逻辑性根据学者建议,《草案修改论证稿》第四、五、六条的逻辑关系不够清晰,应当进行调整,把第五条挪到前面变为第四条,第四条后移变为第五条.
再根据学者建议,《草案修改论证稿》的第七条"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作为一项总的要求不应当放在第二章建筑垃圾排放中,而应当放在第一章总则部分,故把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规定从第二章建筑垃圾排放调整到总则部分.
这样调整后,条例的逻辑关系更加清晰、合理.
此外,修改稿还对草案的文字表达、个别细节进行了通盘考虑和相应调整.
以上报告和草案修改稿,请予审议.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67-关于《韶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韩登池(2019年10月31日)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受法制委员会委托,现就《韶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起草情况说明如下:一、制定《条例(草案)》的必要性2017年,韶关市被中央文明办确定为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市委提出力争2020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
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了《韶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韶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了各阶段性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但随着创建工作的深化和升级,我市迫切需要一部综合性、系统化、内容全面的地方性法规,对禁止的不文明行为和倡导的文明行为进行概括和列举,并作出更明确、更具操作性的实施规定,以进一步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
二、制定《条例(草案)》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
三、《条例(草案)》起草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一)总体要求.
结合我市文明创建工作的实际,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不求面面俱到,不搞大而全,力求务实有效,真正解决我市文明创建实际问题,为我市文明创建和市民文明素质提升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撑.
(二)基本原则.
对法律法规已有明文规定的行为不作重复,对可以由行业规范调整的行为不纳入《条例(草案)》规定,对公共场所文明行为大力倡导,对私密场所行为不作规定.
如对驾驶机动车强行超车、随意变道、乱穿马路、闯红灯,随地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68-吐痰等已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条例(草案)》只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社会痼疾、焦点难点问题在《条例(草案)》中予以强调和重点治理.
(三)主要内容.
《条例(草案)》共七章四十七条.
第一章总则对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领导机构、执法部门以及职责分工等作出明确的界定.
第二章主要用列举方式从公共秩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安全等社会生活各方面规定了公民基本的文明行为规范.
第三章根据公众意见和创文工作需要,分别从公共秩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安全和公共交通等四个方面对于突出的不文明行为列清单,重点治理.
第四章对公众比较认同的基本行为进行规范,同时在见义勇为、慈善公益、关爱弱势群体、社会救助、学雷锋等方面进行鼓励与促进.
第五章对保障措施和监督制度进行了规范.
第六章对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
第七章是附则,规定了本条例生效的时间.
以上说明,连同《条例(草案)》文本,请予审议.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69-关于2019年韶关市10件民生实事办理情况的报告韶关市人民政府(2019年12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在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市政府向全市人民承诺今年着力办好十件民生实事.
一是加强优质基础教育供给;二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是提升城市公交服务水平;四是建设"四好农村路";五是加强市区扬尘管控;六是市辖三区增设3000个停车位;七是整治市区8个交通拥堵点;八是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九是建设芙蓉新区公共设施;十是继续建设一批风度书房.
这10件民生实事,共涉及39个事项,项项关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贴近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聚焦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办好这些实事意义十分重大,也是对市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考验.
今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把民生实事作为市政府2019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切实把民生实事办好办实.
截至11月底,10件民生实事39个事项中,已完成的有25项,预计年底前可完成的有12项,还有2项由于多方面的原因,预计需要跨年度完成.
一、已完成的民生实事事项(共25项)(一)加强优质基础教育供给(4项).
一是在北江中学和市一中恢复了公办初中招生,2019年秋季两校分别开设了6个标准初中班,提供600个优质公办初中学位.
二是完成了浈江区建国幼儿园改扩建,提供500个学前教育学位.
三是执信小学新校区已投入使用,新增900个学位,东鹏中学已建成并投入使用,黄金村小学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四是增加教育生均拨款.
全市公办幼儿园年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元,对符合条件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参照给予补助.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70-经费标准小学为每生每年1150元,初中为每生每年1950元.
全市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元.
(二)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2项).
一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引进了一批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目前已上岗289人;为3家升级建设中心卫生院招聘了符合条件首席专家7名,目前均已上岗.
二是医保结算已延伸至村卫生站,全市728家公建规范化建设村卫生站纳入2019年民生实事任务完成范围,100%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医保即时结算.
(三)建设"四好农村路"(2项).
一是完成了农村公路建设1243公里,其中:畅返不畅整治完成990公里,278个省定贫困村通20户以上自然村村道路面硬化完成253公里.
二是完成了农村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和安全事故多发路段的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904公里.
(四)加强市区扬尘管控(2项).
一是加强了渣土运输车辆监管,推广应用全封闭运输车辆,散装物料运输车辆基本实现全密闭式运输.
城区推广使用湿扫车,城区道路机扫率达到了85%以上.
二是加强"三通一平"阶段工地的扬尘污染整治,基本消灭市区泥土路和裸露地,基本完成了市区所有停车场硬底化.
(五)市辖三区增设3000个停车位(1项).
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分别新增设了1010个、1722个、580个停车位,共计新增设3312个停车位.
(六)整治市区8个交通拥堵点(6项).
分别是完成了北江桥东桥头、北江桥西桥头交通节点整治和五里亭大桥东桥头南端辅道改造,建成了南郊三公里、南郊五公里和工业西3座人行天桥.
(七)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7项).
一是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48元提高到170元.
二是城镇、农村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分别从每月503元、228元提高到554元、251元.
三是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已按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
6倍、且不低于当地现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确定,目前城镇特困人员生活标准每月1124元,农村特困人员每月775元.
四是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水平,分别从每人每月1560元、950元提高到1685元、1025元.
五是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救助比例达到了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71-80%以上.
六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157.
5元、2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65元、220元.
七是完成了10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幸福计划"项目示范点建设,其中7个项目已验收,3个项目已于11月25日前完工.
(八)建设芙蓉新区公共设施(1项).
推进韶州文化广场建设,包括市民活动中心、美术馆、图书馆、城市展览馆、芙蓉大剧院等.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该项目建设,多次到现场调研和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项目推进.
根据《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纪要》(〔2019〕68号)要求,市自然资源局进一步优化了原韶州文化广场文化场馆规划布局,原址保留图书馆、博物馆和剧院,剧院规模1000座,与音乐厅融为一体.
目前正在进一步优化原韶州文化广场文化场馆规划布局.
二、预计年底前可完成的民生实事事项情况(共12项)(一)加强优质基础教育供给(1项).
推进智慧教育项目建设,完成11所信息化中心学校建设,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
进展情况:11所省级信息化中心学校建设已按照省信息化中心校五大融合创新建设项目要求,陆续开展课题研究.
截至目前,全市网络教学环境大幅改善,独立建制学校"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等信息化覆盖率已达100%.
韶关教育云数据中心第三期建设、市直教育系统智慧校园建设项目第一期北中、一中、田中三校建设项目已经完成.
预计年底前可完成11所信息化中心学校建设.
(二)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1项).
加强基层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完成8间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和200间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为278个省定贫困村卫生站配备8类健康监测仪器设备包.
进展情况:一是正在有序推进8间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预计12月底前可完成并组织验收.
二是全市共有296间村卫生站开工建设,其中153间村卫生站已完成了主体工程建设,预计12月完成建设.
12月中旬,将对各县(市、区)村卫生站建设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三是已为278个省定贫困村卫生站配备8类健康监测仪器设备包.
(三)提升城市公交服务水平(2项).
1.
建设智能公交出行服务系统(含电子站牌、智能调度系统、公交出行APP等),提升公交便捷性、智能化.
进展情况:市公交公司拟引进"车来了"实时公交APP,实时查询车辆运行信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72-息,目前正在测试"车来了"APP数据应用的稳定性和精确性,预计年底前完成投入使用.
2.
在市区试行公交专用道或繁忙时段公交优先道.
进展情况:拟选择马坝至韶关东站路段试行繁忙时段公交优先道,由第三方制定《韶关市浈江区韶南大道至曲江区环城公路路段设立公交专用道实施方案》,已于11月7日向公安、住建、财政等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计划年底前完成.
(四)建设"四好农村路"(1项).
改造影响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的农村公路四、五类桥梁10座.
进展情况:已完工8座,在建有15座,其中12座预计年底前可完工.
(五)加强市区扬尘管控(2项).
1.
建成扬尘在线监测管理平台,市城区所有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工地实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全覆盖.
进展情况:已建成建设工程扬尘在线监测管理平台,浈江区、武江区范围内已报市住管局在监建筑工程的30个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工地全部安装了扬尘监测设备.
同时,已对未接入监管平台的建筑工地全部发出《暂停施工通知书》,预计年底前可全部完成接入.
曲江区4个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在建工地,均已安装好扬尘监测设备,正在准备接入市建设工程扬尘监管系统;各在建工地也已基本落实6个100%扬尘治理工作.
2.
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稳定达到92%以上.
进展情况:截止11月25日,市区环境空气AQI优良率为91.
79%.
由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的计算周期为2019年整个自然年,结束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需到今年结束才能取得最终结果.
(六)整治市区8个交通拥堵点(2项).
1.
完成韶关大道西联新村人行天桥建设.
进展情况:目前,正在开展桥面及人行梯道铺装工作.
预计12月中旬可全面完工并开放通行.
2.
启动解放路人行天桥二期工程建设.
进展情况:目前,正在开展施工图设计修编工作,预计12月可完成施工图设计修编及审查工作.
(七)建设芙蓉新区公共设施(2项).
1.
加强新区居民休闲健身场所建设,建成西联新村体育公园、芙蓉新村体育公园.
进展情况:一是西联镇新村体育公园主体工程基本完成,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台、健身路径和健身步道已投入使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73-用.
二是芙蓉新村体育公园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篮球场、健身路径和健身步道已投入使用;目前正在完善羽毛球场相关设施,预计12月上旬可完成.
2.
加强新区基础教育设施配套,完成天麓山小学主体工程建设,启动车头小学搬迁重建.
进展情况:一是天麓山小学已完成所有建筑物主体工程和装修,正在进行球场塑胶、人工草皮及道路沥青施工,预计12月底前整体完工移交.
二是车头小学搬迁重建(风度小学)项目已完成项目施工招标前各项准备工作.
今年7月5日,市委主要领导调研时要求该项目可采取配建方式规划,市自然资源局已于9月11日完成配建土地XL0621-01号地块(市公安局对面地块)挂牌,但投资商拿地意愿不强,已于10月15日终止了该地块网上交易活动.
目前,正在重新研究该地块规划及交易方案.
(八)继续建设一批风度书房(1项).
在城区新建不少于10间风度书房,打造市民满意的"城区十分钟文化圈"及"家门口的智慧图书馆".
进展情况:截至11月底,2019年建设的曲江韶钢717、熏风路、峰前路、通天坡、林桥公园、北江路、解放路、浈江南路、曲江人民公园等9间分馆已建成并对外开放,还有一间是马坝人遗址分馆,目前正在进行装修布展,预计12月可建成并开放.
三、需要跨年度完成任务的民生实事事项情况(共2项)(一)2个事项进展情况.
1.
购置更新170辆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改善市民乘车环境.
进展情况:今年我市投入营运纯电动公交车39台.
11月初,市交通运输局向市政府提交了《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2019年民生实事购置更新纯电动公交车和建设智能公交出行服务系统有关事宜的请示》,报请解决购置纯电动公交车和建设智能公交出行服务系统所需资金.
2.
优化公交线路,建设百旺桥东、莞韶园、十里亭及上饶桥四个公交首末站,增设4条公交线路,提高市民公交出行便利度.
进展情况:已优化调整市区8条公交线路,并着力推进4个公交首末站建设.
其中,十里亭站已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百旺桥东站已完工,预计12月底可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莞韶园站已完成征地和交地,预计12月可全面开工,2020年5月底完工.
金凤大桥站(原上饶桥首末站)正在进行重新选址.
(二)需要跨年度完成的原因.
一是资金投入大.
根据测算,购置170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74-辆纯电动公交车、建设智能公交出行服务系统和公交专用道需要资金接近1.
7亿元.
二是公交市场化改革的需要.
根据9月11日《关于研究2019年民生实事"提升城市公交服务水平"工作和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方案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19〕307号)精神,我市委托第三方进行市场化咨询,制定详细市场化改革方案,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城市公交运营主体,优先考虑国有企业及在其他城市有公交运营经验的单位,实行公交市场化运营,购置更新公交车,提高公交智能化水平.
因此,相关民生实事事项待我市公交市场化改革方案确定后一并实施解决.
三是项目用地或选址问题.
公交首末站莞韶园站5月28日才取得省用地批复,9月完成征地和交地,在办理不动产权证时,也因项目部分土地与莞韶园区(高创中心)存在用地重叠问题无法办理划拨手续,从而影响了该项目推进.
另外,根据《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纪要》(〔2019〕44号)有关精神,取消了金凤大桥南岸两侧地块公交首末站或中转站设置,金凤大桥站(原上饶桥首末站)需进行重新选址,预计该站年内无法开工建设.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虽然,今年民生实事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市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及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市政府的任务目标仍有一定的差距.
尤其是一些工程项目建设推进慢,除了上述的一些客观原因,还有主观方面的原因.
如部分责任部门重视还不够,项目前期工作抓得不够紧,工程项目安排还不够科学、合理,与施工方或实施方的沟通督促不够到位,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不多等等.
对此,市政府将高度重视,紧盯任务目标,聚焦存在问题,强化督查督办,全力破解难题,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力争早日全面完成民生实事办理工作,努力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一是加强已完成民生实事事项的后续跟踪管理.
要求相关责任部门对已完成民生实事事项后续实施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管理,市政府也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民生实事项目持续发挥效益,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受益.
二是加快推进未完成民生实事事项办理工作.
重点加强农村卫生站、农村公路、韶关大道西联新村人行天桥等预计年底可完成项目的施工管理,倒排工期,加快进度,确保年底前再完成一批民生实事项目.
同时,对预计需要跨年度完成的民生实事事项,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细化任务目标,攻坚克难,能争取年底前完成的,尽最大努力在年底前完成,今年内完成不了的,力争明年上半年完成,努力实现民生实事早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75-日惠民便民.
三是积极谋划202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认真学习研究上级有关政策精神,并通过广泛征求市民意见,集思广益,积极谋划一批符合本地实际、贴近群众需求、具有代表性的民生实事,提高民生实事项目科学化、民主化,努力打造一批民生实事亮点项目.
2019年市十件民生实事责任分工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76-2019年市十件民生实事责任分工序号实事项目分管市领导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备注一加强优质基础教育供给高冬瑞市教育局1.
在北江中学和市一中恢复公办初中招生,2019年秋季两校分别开设6个标准初中班,提供600个优质公办初中学位.
市教育局2.
完成浈江区建国幼儿园改扩建,提供500个学前教育学位.
市教育局市代建局3.
完成执信小学搬迁改造,新增900个小学学位;完成东鹏中学和黄金村小学的主体工程建设.
浈江区政府市教育局、市代建局4.
推进智慧教育项目建设,完成11所信息化中心学校建设,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
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5.
增加教育生均拨款.
全市公办幼儿园年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300元,对符合条件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参照给予补助.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小学不低于每生每年1150元,初中不低于每生每年1950元.
全市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500元.
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二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高冬瑞市卫生健康局6.
加强基层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完成8间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和200间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为278个省定贫困村卫生站配备8类健康监测仪器设备包.
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市、区)政府7.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引进200名以上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为3家升级建设中心卫生院招聘符合条件首席专家7名.
市卫生健康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77-序号实事项目分管市领导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备注8.
医保结算延伸至村卫生站,全市公建规范化建设村卫生站100%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医保即时结算.
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三提升城市公交服务水平李欣市交通运输局9.
购置更新170辆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改善市民乘车环境.
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公汽公司10.
建设智能公交出行服务系统(含电子站牌、智能调度系统、公交出行APP等),提升公交便捷性、智能化.
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公汽公司,浈江区政府、武江区政府11.
优化公交线路,建设百旺桥东、莞韶园、十里亭及上饶桥四个公交首末站,增设4条公交线路,提高市民公交出行便利度.
市交通运输局市提升办、市住建管理局、市公汽公司,浈江区政府、武江区政府12.
在市区试行公交专用道或繁忙时段公交优先道.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公汽公司,浈江区政府、武江区政府四建设"四好农村路"李欣市交通运输局13.
完成农村公路建设500公里(含通建制村通畅工程、278个省定贫困村通20户以上自然村村道路面硬化项目).
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14.
建设农村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和安全事故多发路段的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600公里.
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15.
改造影响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的农村公路四、五类桥梁10座.
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五加强市区扬尘管控李欣市住建管理局16.
建成扬尘在线监测管理平台,市城区所有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工地实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全覆盖.
市住建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辖三区政府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78-序号实事项目分管市领导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备注17.
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监管,推广应用全封闭运输车辆,年底前80%以上散装物料运输车辆实现全密闭式运输.
城区推广使用湿扫车,年底前城区道路机扫率达到85%以上.
市住建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辖三区政府18.
加强"三通一平"阶段工地的扬尘污染整治,消灭市区泥土路和裸露地,完成市区所有停车场硬底化.
市辖三区政府市住建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19.
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稳定达到92%以上.
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管理局,市辖三区政府六市辖三区增设3000个停车位李欣市辖三区政府20.
在市辖三区兴建、改建、扩建一批停车场,增设3000个停车位,其中浈江区新增1000个,曲江区新增500个,武江区惠民路及沙洲尾片区等地新增1500个.
市辖三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提升办七整治市区8个交通拥堵点李欣市提升办21.
完成北江桥西桥头交通节点整治.
武江区政府市公安局22.
完成五里亭大桥东桥头南端辅道改造.
浈江区政府市公安局23.
完成北江桥东桥头交通节点整治.
浈江区政府市公安局24.
完成南郊五公里人行天桥建设.
市代建局市公安局、市住建管理局,浈江区政府25.
完成工业西人行天桥建设.
市代建局市公安局、市住建管理局,武江区政府26.
完成南郊三公里人行天桥建设.
市代建局市公安局、市住建管理局,浈江区政府27.
完成韶关大道西联新村人行天桥建设.
市代建局市公安局、市住建管理局,武江区政府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79-序号实事项目分管市领导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备注28.
启动解放路人行天桥二期工程建设.
市代建局市公安局、市住建管理局,浈江区政府八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高冬瑞市民政局29.
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48元提高到170元.
市人社局30.
城镇、农村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分别从每月503元、228元提高到554元、251元.
市民政局31.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
6倍、且不低于当地现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确定.
市民政局32.
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水平,分别从每人每月1560元和950元提高到1685元和1025元.
市民政局33.
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救助比例达到80%以上.
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残联34.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157.
5元、2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65元、220元.
市民政局市残联35.
完成10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幸福计划"项目示范点建设.
市民政局九建设芙蓉新区公共设施华旭初芙蓉新区管委会36.
推进韶州文化广场建设,包括市民活动中心、美术馆、图书馆、城市展览馆、芙蓉大剧院等.
芙蓉新区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体局、市自然资源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城投公司37.
加强新区居民休闲健身场所建设,建成西联新村体育公园、芙蓉新村体育公园.
市文广旅体局芙蓉新区管委会,武江区政府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80-序号实事项目分管市领导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备注38.
加强新区基础教育设施配套,完成天麓山小学主体工程建设,启动车头小学搬迁重建.
芙蓉新区管委会武江区政府十继续建设一批风度书房高冬瑞市文广旅体局39.
在城区新建不少于10间风度书房,打造市民满意的"城区十分钟文化圈"及"家门口的智慧图书馆".
市文广旅体局市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芙蓉新区管委会,市辖三区政府注:为更好开展工作,对韶关市2019年十件民生实事的实施单位均予以明确,各牵头单位负责该项目的统筹协调和督导落实,各配合单位按照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责任分工,分别负责相关工作内容的组织实施和落实.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81-关于2019年度市政府10件民生实事办理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民生实事视察组(2019年12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期间,经全体市人大代表票决,确定了2019年10件政府民生实事.
为推动民生实事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组建了5个代表视察组,由常委会领导同志任组长,具有一定专业背景、与民生实事项目联系密切的代表为成员,采取实地视察、听取汇报等方式,对10件民生实事办理工作进行全覆盖视察.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把落实10件民生实事作为向全市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分秒必争保进度、精准施策解难题,推动了项目落地落实.
2019年民生实事办理工作39项具体工作任务已完成25项,基本完成12项,未完成2项.
10件民生实事可按期办结9件,1件需跨年度办结(具体见附表).
总体来看,2019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进展顺利、成效明显,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市政府对民生实事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及时把10件民生实事分解细化成39项具体工作任务,建立了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牵头副市长分头抓、责任单位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加大了督查问责力度,及时检查通报办理工作情况,大力推进民生实事办理工作.
(二)坚持真抓实干,合力推进项目实施.
在民生实事办理工作中,我市各级各部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把担当尽责作为鲜明导向,把求真务实作为第一要求,强化上下联动,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高标准、高质量地办好民生实事,力求每一个项目都经得起时间和人民群众的检验.
(三)项目效益显著,民生福祉持续改善.
随着民生实事办理工作持续推进,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82-项目惠民功效日益明显.
如今年我市切实加强市区扬尘管控,市区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市区PM2.
5指标值大幅下降,截至10月13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21个地级市中排第12名,同比上升4位.
又如我市底线民生保障工作,今年切实提高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残疾人等补贴补助标准,在今年因猪肉价格上涨导致居民生活消费支出持续增加的情况下,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对这些弱势群体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
二、存在问题视察组指出,市政府民生实事办理工作虽然已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一)个别事项进度相对滞后,没有达到人代会确定的完成时限,有的项目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部分工程项目安排不够科学合理,导致因资金投入、规划选址、建设用地等问题影响了建设进度.
(三)民生实事项目的建管机制还不够健全,惠民功效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建议意见我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民生实事是政府的民心工程、实事工程,办好民生实事对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坚持以人民以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具有重要意义.
我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为民排忧解难题,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民生实事办理工作.
一是全力加快未完工项目的建设进度.
市政府要牵头组织各级各部门,认真梳理10件民生实事所涉及的各项民生工程建设进度,及时查漏补缺,强势组织推进,确保项目按时竣工.
对经认真分析研究,今年内确实难以完工的民生工程,要制定出年度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持续推进工程建设.
二是进一步完善民生实事项目的选立标准.
今后市政府在谋划民生实事项目时,既要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又要充分考虑规划选址、征地拆迁、政府财力等因素影响,确保民生实事项目的可行性、可持续性.
同时,要更加注重普惠性原则,对城市扬尘整治、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整治城区交通拥堵、公交服务、城市交通智能化管理等普惠性较高的民生实事,市政府要继续向群众作出承诺,持之以恒地推进相关工作.
三是不断提高民生实事的惠民功效.
完成民生实事办理工作只是走出惠民第一步,在民生实事办理工作完成,要积极创新管理模式,探索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完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83-善民生实事后续运行、维护和管理措施,确保每件实事能长久发挥使用价值和社会效益,让群众有更加强烈的获得感、幸福感.
同时,要进一步扩大受益群体,把更多保障对象纳入政府民生实事受益范围,让更多的群众得到实惠.
要进一步加大政府民生实事办理工作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面和群众参与度,为民生实事办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019年10件民生实事办理工作情况表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84-2019年10件民生实事办理工作情况表序号实事项目完成情况一加强优质基础教育供给可按期办结1.
在北江中学和市一中恢复公办初中招生,2019年秋季两校分别开设6个标准初中班,提供600个优质公办初中学位.
完成2.
完成浈江区建国幼儿园改扩建,提供500个学前教育学位.
完成3.
完成执信小学搬迁改造,新增900个小学学位;完成东鹏中学和黄金村小学的主体工程建设.
完成4.
推进智慧教育项目建设,完成11所信息化中心学校建设,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
基本完成5.
增加教育生均拨款.
全市公办幼儿园年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300元,对符合条件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参照给予补助.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小学不低于每生每年1150元,初中不低于每生每年1950元.
全市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500元.
完成二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可按期办结6.
加强基层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完成8间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和200间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为278个省定贫困村卫生站配备8类健康监测仪器设备包.
基本完成7.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引进200名以上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为3家升级建设中心卫生院招聘符合条件首席专家7名.
完成8.
医保结算延伸至村卫生站,全市公建规范化建设村卫生站100%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医保即时结算.
完成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85-序号实事项目完成情况三提升城市公交服务水平需跨年度办结9.
购置更新170辆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改善市民乘车环境.
未完成10.
建设智能公交出行服务系统(含电子站牌、智能调度系统、公交出行APP等),提升公交便捷性、智能化.
基本完成11.
优化公交线路,建设百旺桥东、莞韶园、十里亭及上饶桥四个公交首末站,增设4条公交线路,提高市民公交出行便利度.
未完成12.
在市区试行公交专用道或繁忙时段公交优先道.
基本完成四建设"四好农村路"可按期办结13.
完成农村公路建设500公里(含通建制村通畅工程、278个省定贫困村通20户以上自然村村道路面硬化项目).
完成14.
建设农村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和安全事故多发路段的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600公里.
完成15.
改造影响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的农村公路四、五类桥梁10座.
基本完成五加强市区扬尘管控可按期办结16.
建成扬尘在线监测管理平台,市城区所有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工地实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全覆盖.
基本完成17.
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监管,推广应用全封闭运输车辆,年底前80%以上散装物料运输车辆实现全密闭式运输.
城区推广使用湿扫车,年底前城区道路机扫率达到85%以上.
完成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86-序号实事项目完成情况18.
加强"三通一平"阶段工地的扬尘污染整治,消灭市区泥土路和裸露地,完成市区所有停车场硬底化.

完成19.
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稳定达到92%以上.
基本完成六市辖三区增设3000个停车位可按期办结20.
在市辖三区兴建、改建、扩建一批停车场,增设3000个停车位,其中浈江区新增1000个,曲江区新增500个,武江区惠民路及沙洲尾片区等地新增1500个.
完成七整治市区8个交通拥堵点可按期办结21.
完成北江桥西桥头交通节点整治.
完成22.
完成五里亭大桥东桥头南端辅道改造.
完成23.
完成北江桥东桥头交通节点整治.
完成24.
完成南郊五公里人行天桥建设.
完成25.
完成工业西人行天桥建设.
完成26.
完成南郊三公里人行天桥建设.
完成27.
完成韶关大道西联新村人行天桥建设.
基本完成28.
启动解放路人行天桥二期工程建设.
基本完成八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可按期办结29.
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48元提高到170元.
完成30.
城镇、农村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分别从每月503元、228元提高到554元、251元.
完成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87-序号实事项目完成情况31.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
6倍、且不低于当地现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确定.
完成32.
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水平,分别从每人每月1560元和950元提高到1685元和1025元.
完成33.
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救助比例达到80%以上.
完成34.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157.
5元、2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65元、220元.
完成35.
完成10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幸福计划"项目示范点建设.
完成九建设芙蓉新区公共设施可按期办结36.
推进韶州文化广场建设,包括市民活动中心、美术馆、图书馆、城市展览馆、芙蓉大剧院等.

完成37.
加强新区居民休闲健身场所建设,建成西联新村体育公园、芙蓉新村体育公园.

基本完成38.
加强新区基础教育设施配套,完成天麓山小学主体工程建设,启动车头小学搬迁重建.

基本完成十继续建设一批风度书房可按期办结39.
在城区新建不少于10间风度书房,打造市民满意的"城区十分钟文化圈"及"家门口的智慧图书馆".

基本完成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88-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韶关市人民政府(2019年12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现将市政府系统办理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有关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请予审议.
一、总体情况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市政府系统共承办代表建议85件,其中会议期间84件,闭会期间1件.
在85件代表建议中,属于城建环资方面的31件,占总数的36%;教科文卫方面的17件,占总数的20%;工交财贸方面的14件,占总数的17%;政法民政方面的15件,占总数的18%;农业农村方面的8件,占总数的9%.
这些代表建议,反映最为集中的是关系城建环资方面的问题,其次分别是经济发展、教育医疗和社会管理问题.
市政府系统本着对代表负责、为群众服务的原则,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听民声、集民智、解民忧、惠民生的重要工作来抓,努力将办理过程转化为政府办实事、推进工作落实、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过程,着力提高办理实效.
市政府切实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实落细落小,制定切实有效措施,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件代表建议.
市政府领导根据工作分工,对重点、难点建议做到亲自领办,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在办理过程中注重加强督查指导.
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市人大、市政府的要求,将办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精心组织,明确目标,细化任务,落实责任,认真解决代表提出的问题,努力促进办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目前,市政府系统承办的85件代表建议均已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了代表,实现了办复率、满意及基本满意率的"双100%".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代表建议件件关乎百姓民生实事,句句关乎韶关发展大计.
2019年,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89-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要求,将建议办理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解决问题为目标,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新的思路、新的政策、新的举措,着力解决了一批民生热点问题,助推韶关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领导领衔,实施重点发力.
针对2019年部分建议的办理难度和重要程度,市政府建立健全了领导领衔督办机制和重点建议督办制度,切实发挥重点建议的示范带动作用.
坚持把领导领衔督办建议作为推动建议办理实效的重要举措,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选取一件涉及面广、办理难度较大、群众普遍关注的建议,亲自领办督办.
焕明市长在督办《关于将搬迁后的韶关学院医学院本部校区调整给粤北医院建设高水平医院的建议》过程中,多次作出批示指示,深入现场调研并召开专题协调会,督促相关单位加快工作进度.
目前韶关学院医学院迁建项目进展顺利,新校区选址位于浈江区黄金村莲花大道西侧大德路南侧,占地约524.
2亩,总规划建筑面积18.
62万平方米,将于2019年底前动工,2022年4月竣工.
待韶关学院医学院搬迁后,将召集相关部门及时研究收回韶关学院医学院本部校区地块划拨给粤北医院使用工作.
旭初常务副市长在督办《关于要求解决城口镇红色小镇建设资金扶持力度的建议》过程中,一方面指示财政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另一方面统筹市级资金,不断加大对城口红色小镇建设及城口红色遗址和古村落、古建筑的保护投入和利用的支持力度,双管齐下,有效保障了该项目的顺利推进,下达资金合计9200万元.
为认真做好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市政府领导领办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市政府领导领办件办理工作,研究制定办理方案,加快推动办理事项的落实.
今年以来,市政府领导采取现场调研、座谈交流、检查督导等多种方法,推动重点建议办理提质增效,打造出建议办理的样板工程,有效带动了其他建议的办理工作.
(二)坚持精准分办,明确职责分工.
精准分办是做好建议办理工作的前提条件.
根据市人大代表全体会议期间确定的建议,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将其进行初步分类,分发到各承办单位征求意见.
针对机构改革、职能转变的实际,会同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组织召开了多次协调会,根据各单位反馈的意见,作出合理调整,编制建议承办目录表,明确了承办责任单位,实现了精准分办.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90-在精准分办的基础上,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认真办理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建议办理要求和时限,明确各承办单位的责任分工.
同时,各承办单位普遍建立了综合分析、统一交办、分级负责、重点办理、限时办结、答复反馈等一整套办理制度,形成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确保每件代表建议有专人办理,有专门的机构跟踪督办.
如第33号建议要求将韶关机场快速路乐昌延长线纳入规划之中,市交通运输局完善办理制度,安排了项目专人负责办理件的跟踪督促,积极会同市交投公司及时开展了机场进场路北延线对接省道S248路段乐昌方向前期研究工作.
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提前完成办理件的回复,对于代表的反馈意见进行跟踪.
该项目始于韶关机场(对接机场进场路B线终点),往北延伸对接至省道248线,目前已完成路线方案研究,正在组织工可报告编制.
机场北延线项目建成后,从乐昌市经省道248线前往韶关机场将缩短距离约5公里,交通更加便捷.
(三)坚持多措并举,提高办理质量.
一是坚持建议办理、日常工作相结合.
如今年收到了《关于规范小学校外托管机构监管的建议》《关于在芙蓉隧道南北出口完善、增设红绿灯的建议》等建议,都是市民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焕明市长亲自部署安排,市政府分管领导分别领衔督办.
为加强我市校外托管机构的监管工作,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校外托管机构、校园及其周边环境治理等工作开展检查,发现不规范行为立即责令整改,切实规范办学行为.
同时,向校外托管机构经营者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督促其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从事经营活动,切实履行经营者的职责;引导广大学生和家长自主选择安全、卫生、合法的校外托管机构进行托管,对托管机构的明码标价行为进行监督.
为加快推进芙蓉隧道红绿灯的设置和完善,市政府领导多次组织有关部门现场调研并部署,督促部门加快实施,积极推动完善交通设施、优化道路交通组织等工作.
目前芙蓉隧道交通组织顺畅多了,人民群众出行方便了,该建议的办理也得到了人大代表的肯定.
这就是建议办理、日常工作推进和代表、人民群众满意三结合的典型案例.
二是坚持建议答复、推进后续工作相结合.
如针对《关于推进我市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市政府领导多次率市工信局等部门深入企业调研,研究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91-扶持措施,出台扶持办法,要求工信部门加大上门服务力度,及时了解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尽全力帮助解决,从而增强了小微企业家的信心,激发了我市民营企业的活力,代表们纷纷表示满意.
但代表满意不等于工作结束,目前市政府坚持创办《企业心声》,持续为企业健康发展扫清障碍,持续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三是坚持建议督办、解决问题相结合.
在加强日常督促的同时,市政府在解决问题上重点发力,组织了乡村振兴、交通拥堵、红色旅游发展等多项主题调研活动,深入现场查找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寻找解决办法,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四)坚持主动联系,实现答复满意.
沟通作为建议办理工作的必要环节,市政府进一步创新沟通形式,建立起承办单位、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三方沟通协商机制.
通过电话联系、座谈交流、专题调研、登门走访等多种方式,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建议办理现场协商会、建议办理情况通报会等协商活动.
各承办单位普遍能够坚持做到办理工作"三协商":即办前协商,提前与代表接触沟通,了解代表所提建议的真实意愿,为下一步的办理工作找准方向;办中协商,不断丰富协商形式,力求意见统一、方向一致,不断增强办理实效;办后协商,及时跟踪代表对办理答复的反馈意见,努力提升办理满意度.
因坚持做到"三沟通",2019年度所有建议的答复均得到了代表满意或基本满意的评价.
(五)坚持沟通汇报,加大督办力度.
办理过程中,我们积极向省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请示汇报,提出困难和建议,争取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如在办理《关于加快推进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的建议》时,我们积极争取省政府领导的支持,得到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省生态环境厅等大力指导和帮助,市区和乐昌循环经济环保园快速落地.
同时,加强对建议内容的分析研究,对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较强的问题,以适当方式报送有关领导,或由相关机构进行深入研究,充分发挥建议的决策参考作用.
在向上积极争取支持的同时,市政府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力促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市政府系统创新督办方式方法,不断提升办理效率,继续完善办理台账,做到动态跟踪督查.
建立了《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承办目录表》《代表建议办理动态更新目录》等台账,动态跟踪办理工作进度,并通过电话、文件催办、主动上门对接、实地督查等方式,着力推动工作落实到位.
针对部分单位对建议办理不够重视、未能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92-按时答复和办理质量不高的情况,市政府于2019年9月29日印发了《关于抓紧做好2019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建议办理工作落后单位加大整改力度,明确整改时限和工作措施,加快建议办理进度,提高建议办理质量.
对未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将予以全市通报,并在单位绩效考核中相应扣分,从而迅速扭转工作落后局面,促使建议办理回复率和满意度大幅攀升.
三、存在的不足一年来,市政府系统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虽然扎实有效开展,但与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和市人大代表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单位对办理代表建议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办理质量不高,办理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有的承办单位过多强调客观困难,忽视了建议所提问题的解决;三是与代表沟通协商还不够全面深入,特别是办理前和答复后的沟通还需进一步加强;四是部分办理单位由于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办理工作程序还不够规范.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是政府系统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履行自身法定职责的具体体现,也是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的重要途径.
市政府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突出工作实效,加强工作作风,创新方式方法,奋力攻坚克难,进一步提高建议办理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加强思想认识.
继续深化对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到思想上有位置、议程上有安排、工作上有部署、措施上有保证,并健全办理工作制度,确保办理工作规范有序协同高效.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
把办理工作作为常态化年度任务,坚持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带头领办,定期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办理任务落实到分管领导、落实到业务科室、落实到专岗专员,力求每件都符合规范,取得实效.
(三)进一步深化沟通协商.
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涉及面广、链条长、环节多,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
市政府将督促各承办单位强化与代表之间、主办单位与会办单位之间的沟通协商,协同合力办理,使办理效果更显著.
聚焦重点难点,在拓宽工作思路上下功夫,在强化工作措施上出实招,将办理工作作为推进政府工作的重要抓手,着力疏解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充分发挥好建议办理工作对打造绿色发展韶关样板、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的重要作用.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93-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2019年12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把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
市政府以及各承办单位深化认识,不断创新办理方式,通过办理代表建议促进工作,解决问题,惠及民生,成效明显.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代表建议的基本情况今年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88件,其中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87件,闭会期间1件.
这88件建议,由市政府系统办理的85件,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委编办和市文明办办理的各1件,到目前为止,88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理答复完毕.
这些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部分解决的28件,占建议办理总数的32%;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54件,占办理总数的61%;因条件所限或者其他原因暂时无法解决留作参考的6件,占办理总数的7%.
代表对办理答复综合评价表示满意的80件,满意率90.
9%;基本满意的8件,基本满意率9.
1%.
二、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的主要情况(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殷焕明市长亲自领办代表建议,各位副市长也分别牵头领办,相关承办单位落实办理工作"一把手"责任制,以上率下,示范引领,推动办理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市公安局、工信局、教育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住建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收到建议后,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计划,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明确责任分工,研究办理措施,有效推动办理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94-工作的落实.
(二)完善机制,强化督查.
市政府办公室作为政府系统办理代表建议的综合协调部门,收到建议后,向承办单位下发办理通知.
各承办单位按照要求,完善办理工作机制,规范程序,落实责任,注重办理结果的转化,确保每个建议做到"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办".
为完成好今年的办理工作任务,市政府办公室于9月底下发了催办通知,要求承办单位按期答复代表,逾期未答复将采取全市通报、绩效扣分等措施予以处理,通过催办,答复任务顺利完成.
市文广旅体局强化内部督办考核,制定了人大建议办理实施办法,将办理效果纳入年度公务员考核内容,有力提升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加强沟通,注重实效.
大多数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坚持把"让代表满意,让群众受益"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以及会办单位的沟通协调联系,形成工作合力.
同时注重与代表的交流互动,市工信局、林业局等单位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做法,做到办理前听取代表意见,办理中与代表交流情况,办理后了解代表反馈意见,还有不少承办单位邀请代表现场开展调研,共同研究推进办理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络,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答复的满意率.
三、市人大常委会统筹推进代表建议工作的主要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代表在建议工作中的主体地位作用,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统筹谋划,积极创新,努力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关切.
(一)常委会领导认真督办抓落实.
大会闭幕后,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根据代表所提建议内容,精心选题,由主任会议研究确定6件代表关注度高、涉及面广、影响长远的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及民生方面的问题作为市人大重点督办件,由常委会领导认真督办.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红军对这些问题高度重视,密切关注,深入开展调研,就如何抓落实,作出了表态或批示意见,比如对关于加快推进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问题的建议,多次组织召开项目协调推进会进行研究和部署,短时间内推进了项目的建设实施,今年6月该项目已动工建设,预计明年底可建成投入使用.
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小明就关于缓解我市交通拥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95-堵问题的建议,组织代表和相关工委,到现场开展调研,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城市道路管理,改造和提升市区交通拥堵节点,使市区交通拥堵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有了缓解.
张平副主任就北江航道扩能升级上延工程问题,召集韶关航道事务中心,要求与省有关部门积极对接,议定出行之有效的方案措施,共同推进项目重点问题的解决,加快项目立项开工.
对农村养殖业污染问题的建议,邓小杰副主任召集市、县、镇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到现场调研,召开座谈会,提出综合整治要求,经常过问治理进展情况,并要求农工委密切跟踪,使该处35家环境污染严重的小规模养殖场得到停产整顿或关闭.
关于将搬迁后的韶关学院医学院本部校区调整给粤北医院建设高水平医院的建议,林岚副主任安排教科文工委组织代表专题视察我市高水平医院建设情况,目前医学院部分教学楼已给粤北医院使用,并达成共识,逐步移交.
关于韶关港乌石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建设问题的建议,梁韶灵副主任到乌石港区实地调研,跟踪了解项目进展情况,目前,该项目工程正有序推进.
(二)代表积极参与促民生.
对未办理好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持续跟踪,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支持代表通过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等活动,努力推动问题的解决.
如去年市人代会郭志蓉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浈江区实验学校校门前安全隐患的建议,浈江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了在公路加装测速仪、增加减速带等多项辅助措施,问题有了改善,但由于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代表们不满意.
对此,郭志蓉、彭星辉等代表于7月12日约见了浈江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通过面对面的问询、交流、沟通,约见会一个月后,跨线天桥人行步梯开始动工建设.
市、区人大常委会经常过问此事,并组织代表到现场监督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
10月初,浈江区实验学校跨线天桥加建人行步梯工程正式投入使用,困扰附近2000多师生出行安全的问题终于得到解决.
(三)做好基础工作,工委分类督办促成效.
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合力,在推动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和提高整体办理实效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选联工委认真做好代表建议初核、交办、督办、管理等基础工作,市人代会议期间,抽调人手,集中力量,做好代表建议的收集、整理、审核,对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建议内容,及时同提议的代表或代表团工作人员联系协商,作出修改或退回处理,严把内容质量关.
会后将代表建议整理、分类、分析、研究,提交市政府办公室要求承办单位按照办文格式及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96-要求答复代表.
同时发挥统筹督办作用,对代表建议交办、办理答复、反馈意见等办理工作实施全过程跟踪监督管理,并适时通过电话等方式催办、提醒,强化代表建议办理时效.
各工作委员会发挥分类督办作用,在安排本年度工作计划时有针对性地根据代表所提建议内容选取一些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工作内容,促进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
比如城建工委针对代表关注的市区扬尘整治以及天燃气价格偏高的问题,组织代表视察、调研,跟踪督办,促进了市区的扬尘整治和我市天然气价格的降低调整.
对代表提出的乡村振兴、乡村道路建设、南水水库水资源保护等问题的建议,农工委组织代表开展美丽乡村议案、"四好农村路"、南水水库引水工程等进展情况的专题视察,有力推动工作的同时也让代表们参与、了解建议办理工作情况.
监察司法工委主动过问、及时督促市公安局办理的建议,比如市区部分路段安装红绿灯等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和落实.
代表提出乡村建设规划的问题,法工委启动制定《韶关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目前该条例已按程序进入报批审定阶段.
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总体来看,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推动解决了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如有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仍未到位,"重答复、轻落实"现象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有的对列入计划逐步解决并向代表作出承诺要办的事项跟踪落实不到位,与代表的沟通方式方法较单一,个别建议答复拖拉经多次催促才完成,政府督办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对此,市政府及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从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更好发挥代表作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进一步强化办理工作责任,推动承诺事项落到实处.
要不断完善建议办理长效机制,强化办理工作责任,将每年答复中已制定解决措施或列入工作计划的事项,建立台账、跟踪督办,推动承诺事项落到实处.
要不断拓宽沟通联系渠道,主动加强与代表面对面的沟通协商,邀请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97-代表参加调研、座谈,更大程度让代表参与建议办理过程.
(三)聚焦中心工作,不断提高代表建议提出质量.
要围绕中心,有针对性地向代表提供政情材料,探索承办建议较多、代表关注度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由承办部门提前向代表专题通报相关情况的做法,不断增强代表所提建议的质量和针对性.
(四)运用多种方式方法,增强督办实效.
要加强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及时将代表反映集中的问题、重要的意见建议,列入到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计划中,通过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等活动,不断推动问题的解决.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98-关于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送审稿)起草情况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2019年12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就《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送审稿)》(以下简称《工作报告》)的起草情况作简要说明.
一、报告起草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注重体现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担当担责的工作理念,展示常委会工作的重点和亮点,力争做到总结成绩实事求是,分析问题客观实在,谋划工作切实可行,力求使报告具有可行性和指导性.
二、报告的起草过程2019年的人大常委会工作,任务繁重,亮点突出,务实创新,富有成效,为写好工作报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杨小明常务副主任对报告起草工作非常重视,今年11月份就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安排,要求成立专门起草工作小组负责报告的起草工作,并就报告起草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重点内容提出明确要求.
我们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报告起草工作.
一是制定了工作方案.
印发了《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起草工作方案》,对报告起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成立了以高振忠秘书长为组长的报告起草工作小组,从机关抽调综合素质较好、文字能力较强的同志参与有关工作,具体由研究室综合科负责起草.
二是加强学习调研.
起草小组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学习了近期中央和省市委重要会议精神,研读了全国人大和部分省、市人大常委会近年工作报告,取长补短.
下发通知,要求各委室认真全面总结2019年工作,积极谋划2020年工作,为报告起草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99-同时,还采取走访、座谈等方式,到常委会机关工委、部分县(市、区)人大和乡镇人大进行调研,力求把握真实情况.
三是认真起草和征求意见.
在广泛收集和认真研究有关资料的基础上,起草小组认真研究讨论报告提纲,报常委会领导确定.
起草过程中,立足常委会的工作实际,力求全面客观总结常委会工作,提出明年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经反复修改后,形成报告初稿.
12月18日,杨小明常务副主任亲自组织起草小组对报告初稿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
四是不断修改完善.
在综合大家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报告反复研究和修改完善.
经过第45次主任会议讨论议定,形成报告的送审稿.
三、报告的主要内容报告共8600余字,分为"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和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两大部分.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从五个方面进行总结: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人大工作的政治方向;二是坚持立法引领,突出人大法治建设的主导作用;三是坚持服务发展大局,增强人大监督的实效;四是坚持依法依规,积极推进重大事项决定和任免工作;五是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六是坚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打牢常委会履职基础.
2020年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改革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坚持脚上有土、心中有谱的务实作风,不断把人大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韶关治理效能,以新担当新作为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
2020年常委会的主要工作有:一、强化党的领导,把牢人大工作方向;二、强化立法主导,大力推动法治韶关建设;三、强化监督实效,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四、强化服务保障,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五、强化严实并举,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本次会议后,我们将根据各位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正式报告,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
以上说明,连同工作报告稿,请予一并审议.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100-关于《韶关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12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韶关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作如下说明:一、制定《条例》的必要性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热潮的掀起,我市农村村容村貌发生可喜变化,但农村村民建房领域仍存在不少问题和突出矛盾.
主要体现在:违法乱建情况严重,耕地保护形势严峻;村民住房建设缺乏合理规划,村庄建设布局散乱,村容村貌普遍较差;宅基地闲置浪费严重,空心村问题亟待整治;一户多宅的情况难以遏制;住房建设刚性需求与宅基地供给不足存在矛盾.
目前,农村住房建设领域呈现立法空白,国家层面的中央立法和省级层面的地方立法都未制定专门法律法规来规范调整农村住房建设问题.
各县(市、区)的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普遍欠缺,导致农村住房乱搭乱建问题屡禁不止,乡村建设处于无序状态.
农村住房建设的管理工作需要纳入法治化轨道.
我市迫切需要整顿农村住房建设领域的乱象,缓解农村建房矛盾和冲突问题,强化农村住房建设管理,落实管理职责,促进村庄规划工作及其管理行为的规范化和法治化.
二、制定《条例》的主要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五)《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三、《条例》的主要内容《条例》共五章四十一条,除总则和附则外,还包括规划和用地、建设和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101-(一)关于《条例》的名称和基本原则.
根据市委有关要求,本《条例》的立法目的是规范韶关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宅基地建设住房的行为以及相应的行政管理活动,故将《条例》名称定为《韶关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比较合适.
《条例》第三条规定:农村住房建设和管理遵循规划先行、先批后建、一户一宅、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
(二)关于政府职责的规定.
《条例》用两个条文规定了政府职责和部门职责.
其中第四条明确规定了政府的职责;第五条详细规定了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在农村住房建设方面的监督管理职责.
同时,其他有关部门要根据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履行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住房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关于分户和以户为单位申请建房的规定.
《条例》第十九、二十条明确了分户的情形.
分户和以户为单位申请宅基地是《条例》的一个核心内容,事关农村居民的切身利益,现有法律法规对此没有明文规定.
因此,《条例》用列举方式明确了分户的条件和以户为单位申请宅基地的资格.
(四)关于建新拆旧的规定.
建新拆旧是《条例》的重要条款之一,现有的法律法规对此没有明文规定.
但该问题如不在《条例》里进行明确规定,《土地法》所规定的一户一宅原则就得不到切实执行.
为此,在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最新的国家政策基础上,参考其他地方性法规的做法,在《条例》第二十九条作出了建新拆旧的规定,以落实一户一宅原则.
(五)关于规划许可证和宅基地批准文件的申请程序规定.
农村住房建设申报和批准程序十分重要,也是《条例》的重要条款.
为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乱搭乱建、未批先建、违法建房,《条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需按照程序办理并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宅基地批准文书.
此外,《条例》还对农村住房建筑面积和宅基地用地面积、建房选址以及法律责任等问题作出了规定.
以上说明和《条例》草案,请予审议.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102-关于《韶关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的报告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2019年12月31日)韶关市人大常委会:《韶关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韶关市政府第十四届88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
《条例》报请市人大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进行了审议.
法制委员会认为,为了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住房建设合理、节约、集约用地,严格落实《土地管理法》确立的一户一宅原则,扎实推进我市乡镇村庄规划工作和秀美乡村建设,制定该条例是必要的.
经审议,委员们认为,《条例》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我市实际,文本基本成熟,建议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同时,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情况和最新的调研结果,对《条例》进行了一些修改.
现将有关情况意见如下:一、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农村住房建筑高度、体量、材料以及色彩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体现农村特色和岭南建筑风格.
"二、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项修改为:"(二)建筑层高首层不高于3.
3米,其余两层不高于3米;".
三、删去第十四条第(六)项.
四、将第二十八条修改为:"提倡和鼓励建房户遵照建筑安全技术指导手册并委托具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或经过专业技能培训的施工人员建设住房.
"以上报告,连同《条例(草案)》的文本,请予审议.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103-关于《韶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二稿)》的修改说明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周正祥(2019年12月31日)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一、关于第一次审议后的修改情况2019年10月31日,韶关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韶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
11月5日,韶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韶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论证会,根据第一次审议意见对草案进行了研讨和修改.
形成了《韶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论证稿)》二、关于专家论证会后的修改情况2019年11月下旬,《韶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论证稿)》被提交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并委托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进行立法论证.
2019年12月18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行了专家论证会.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以及专家论证会反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韶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论证稿)》作出了46处修改,其中删除了三条,增加七条.
原第三十五条【信息共享】修改为第三十八条【文明行为记录】.
增加了第五条【主管单位】、第十条【政务服务文明行为】、第十九条【社区文明行为】、第三十四条【规划建设与管理措施】、第四十一条【投诉举报制度】以及第四十三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责任】.
具体修改情况如下:(一)明确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主管单位和工作机构的职责,凸显各级政府等国家机关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中引领、创建、保障作用.
从专家论证会统计整理的建议和意见来看,有多项建议和意见集中在应加强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的作用,强调、突出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示范表率作用.
在本次修改活动中,第一章总则第五条规定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主管单位和工作机构的职责,把政府等国家机关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所担负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104-的职责和作用贯穿整部条例.
第二章采纳了各立法咨询专家区分公共服务文明与政务服务文明的建议和意见,将原草案中涉及政务服务文明的规定分离开来,并单独设置了第十条关于政务服务文明行为的规定.
第三章修改第二十一条,增设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的职责.
在第五章中,新增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物质文明建设活动中所应当承担的规划、建设与管理职责以及公民对政务服务不文明行为的投诉举报制度.
在法律责任一章中,强化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或者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的法律责任.
(二)增加了"社区文明行为"等规定.
根据专家论证会的意见和建议,条例草案增加了"社区文明行为"、"遛狗或携带宠物外出及时清除其排泄物"等规定.
(三)适度删减和合并了第四章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种类此次修改回应了省人大常委会论证专家们对于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的意见和建议,在第四章删去"在密闭的公共场所吸烟"、"损坏公共环境卫生设施和花草树木"等条款,将"在密闭的公共场所吸烟"修改为:"不在办公场所、公共电梯内等公共场所吸烟",作为第十三条公共环境文明行为的第(四)项.
原第三十条第(五)、(六)项合并,第(七)项删除.
(四)采纳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等省直机关提出的全部建议和意见在此次征求的意见和建议中,省高院、广东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住建厅等省直机关共提出了12项书面意见和建议,经研究和讨论,这些意见和建议均具有合理性,故全部采纳.
(五)章节名称和条文上的变化经修改后,条例草案仍分为七章,第三章章节名由原来的鼓励与促进修改为鼓励与支持,第四章章节名由原来的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修改为重点治理,第五章章节名由原来的实施与监督修改为保障与监督.
整部条例由原来的四十四条增加到四十八条.
此外,在部分条文的语言文字方面作了调整和修改.
以上为《韶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二稿)》的修改情况说明,请予审议.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105-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2019年12月31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2月4日至7日在韶关市区召开,会期三天半(不含预备会议).
建议会议议程:一、听取和审议韶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韶关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韶关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审查韶关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市本级2020年预算;四、听取和审议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选举韶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和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八、票决韶关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民生实事项目.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106-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卢春燕辞职请求的决定(2019年12月31日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因工作变动,卢春燕请求辞去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卢春燕辞去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报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107-韶关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任免名单(2019年10月31日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免去陈大川的韶关市审计局局长职务;任命钟定鸿为韶关市审计局局长.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108-韶关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任免名单(2019年10月31日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免去雷能福的韶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命邓钢、贺建军为韶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109-韶关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任命名单(2019年10月31日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任命欧倩余为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员;任命李琼宇为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110-韶关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免职名单(2019年12月31日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免去赖佩养的韶关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111-韶关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任命名单(2019年12月31日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任命谢芳为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112-韶关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免职名单(2019年12月31日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免去赵峰的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免去陈伟东、罗星发、叶志明、刘福其、张慧兰、田春华、李沙沙、江伟、刘初刚的韶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免去黄桂松的广东省韶关黄岗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免去唐承锋的广东省韶关黄岗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免去李伟强的广东省乐昌中山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113-关于市区扬尘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住建管理局(2019年10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为全力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打造绿色发展韶关样板,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2019年以来,韶关市委、市政府将市区面源扬尘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施专项整治,使市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面源扬尘整治工作基本情况2017年、2018年,韶关空气质量在我省21个地市中位置靠后,作为空气质量重要指标的PM2.
5更是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17年成为全省7个未达标地市之一,2018年又成为全省仅有的4个未达标地市之一.
作为粤北生态发展区,空气质量一直是韶关的突出短板.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此高度重视,敢于直面"痛点",锐意攻克"难点",将市区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印发《韶关市区面源扬尘整治工作方案》(韶府办〔2019〕2号)和《韶关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韶府办〔2019〕20号),成立市区扬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市扬尘整治办,围绕"一个月有一定改变、三个月有积极变化、半年有较大改观、一年有明显成效"的目标,重点开展施工工地监管,市区裸露土地、市政道路及普通国省道公路周边连接线硬化,市区停车场硬化,交通沿线砂石场(堆)、学车场(教练场)等整治,市政园林基础设施整治,市区范围内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整治,过境车辆整治,轻型自卸货车、低速载货汽车(变型拖拉机)整治、加强城市环卫保洁、强化联合执法等十项内容.
在市领导以上率下、亲力亲为的督导推动下,在市直部门、辖区政府、乡镇(街道)、村(居委会)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推进下,经过大半年强有力的专项整治,市区扬尘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市容市貌也发生翻天覆地的喜人变化.
主要体现在:市区道路、过境道路明显干净了,扬尘减少了,尘土"进城"得到有力控制,扬尘面源得到有效监管;"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整治,韶城卫生水平明显提高;城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114-区交通设施得以改善,交通秩序明显改良;市辖三区城市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取得实效,城区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进,韶城文明程度得以提升.
如今的韶城天空更加蔚蓝、空气更加新鲜、江河更加清澈、街区更加美观、交通更加顺畅、印象更加善美、市民更加文明、社会更加和谐.
二、扬尘整治工作成效经过努力,我市面源扬尘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空气质量明显提升.
今年1月1日至9月30日,韶关市区空气质量AQI优良达标率为94.
1%,较去年同期(93.
4%)上升0.
7个百分点,首要污染物为臭氧和PM2.
5.
其中,主要监测指标PM2.
5平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1.
2%;PM10平均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7.
4%.
综合指数改善变化率在全省21个地级市中排第1位,空气质量在全省21个地级市中排第12位.
二是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多年来尘土"进城"、空气质量不佳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切实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得到了社会各界和网络媒体的广泛点赞和高度评价.
随着韶关市区环境与城市形象的明显改善,韶关作为旅游城市的吸引力、影响力也在增强,如今年国庆假日期间前来我市旅游度假人数明显增多.
据有关方面统计(截至10月7日14时),我市共接待游客182.
5万人次,同比增长5.
48%.
在中省和市直新闻媒体相关报道的互动和评论中,许多外地游客表示,来韶都是冲着我市优美的生态环境和独特的旅游景观而来的;他们对韶城空气质量、市容市貌、交通条件的明显改善表示满意、给予点赞,对韶城空气质量提升、旅游城市形象改善的点击率和关注度都是较高的.
再如,从今年5月市政协组织的30多名省、市、区三级政协委员视察评议结果来看,"满意"和"基本满意"的达到100%,没有"不满意"的.
委员们对市区面源扬尘专项整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是民生亮点频现打造.
顺利完成环卫保洁市场化改革,7月中旬完成了全部人员接收,新购高压清洗车、扫路车,吸尘车、雾炮车、路面养护车等各类型作业车辆87台以及50台电动三轮,浈、武两区城区道路机扫率已达到75%;曲江利用环保资金采购补充设备,机械化清扫保洁率达到83%.
将碧亭路、沿江路作为扬尘整治重点路段示范点,集中力量重点整治周边环境,使道路周边环境焕然一新.
碧亭路原为约5公里的郊区公路,其远远未达到市政道路要求,缺少人行道、排水系统等.
通过重新谋划,共完成道路硬化约1670.
21平方米,黄土裸露地复绿约1.
04万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115-平方米,新增约3171.
91平方米人行道,铺设约2728米波纹排水管,有效解决道路扬尘、黄土裸露、交通安全、积水等问题.
武江区将扬尘整治与"创文"、"巩卫"、城市提升、违建治理等有机结合,在沿江路上做到"拆除一片、提升一片",集中拆除17宗违法建设面积8026.
9平方米,韶乐广场对面裸露地改造为一片面积8500平方米的疏林草地,将关停企业电化厂生活区打造成占地面积7150平方米的小公园,彻底改善了武江区的南出口沿江环境.
曲江区实施首个兼顾生态、水利、市政和民生的综合性景观项目"两河四岸"生态绿堤水系工程,江畔桥至环城路北岸段已对外开放,开放段已彻底改变以往扬尘严重问题;在国道G106线、G240线和韶钢工业大道分别建成投入使用3个大型车辆洗车场,减少国省道入境大型货运车辆带泥污染城区道路现象.
三、主要经验和做法我市面源扬尘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主要是在坚持了以"全力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打造绿色发展韶关样板,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为目标,主要经验和做法突出"五个注重".
(一)注重以上率下,高位推进落实.
自扬尘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市区扬尘整治"回头看"调研,多次率队到市区主干道、环城高速出口、项目建设工地、交通节点、相关企业等地督导检查市区周边道路环境及扬尘整治工作,在不同时段、不同场合强调要打好扬尘整治攻坚战,并数十次对市扬尘整治办抄报文件作出指示批示.
市人大常委会多次组织人大代表对市区面源扬尘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视察,召开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和讨论了关于我市开展水污染防治和大气污染防治情况的视察报告,讨论了《韶关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
市政协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市辖三区相关场地,开展暗访式调研督查,组织开展了"市区面源扬尘整治情况"民主监督式视察和民主评议工作,收集市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等10名代表关于加强市区扬尘整治工作的意见建议,配合召开好市委加强市区扬尘整治工作专题协商会.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坚持每周开展一次市区扬尘整治"回头看"调研,市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每周不少于两次现场督导,强力督导任务落实.
2019年10月18至19日韶关市召开了市辖三区城市管理及公共服务工作现场会,韶关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市政协主席、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等现场视察了扬尘整治落实情况,并对扬尘整治工作效果进行测评,测评显示全市城市管理(扬尘整治)工作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116-得分为91.
59分.
(二)注重健全机制,狠抓督导整改.
市扬尘整治办围绕建立起"责任落实制、问题清单制、督查巡查制、效果暗访制、整改限期制、结果通报制、工作考核制"等7项责任机制,强化整体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聚焦存在问题,通过编制印发1个总方案、15个专项方案,对重点整治内容提出坚决措施,重典治乱,并分解细化,落实到人、到岗、到时间节点,明确各级各部门具体责任.
二是建立扬尘源头场所整治专项清单,先后2批共243项在《韶关日报》上整版公示,公示列明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及责任单位,严格执行立行立改,并实施销号管理制度.
截止10月中旬,第一批178项中已完成整改174项,整改中4项,整改完成率为97.
8%;第二批65项中已完成整改35项,12项整改中,整改率为56.
9%.
三是建立督查督办机制,依托市住建管理局及下属单位组成12个专项督导组,落实挂点领导责任制、周检周督制,每组每周不少于三次对市辖三区进行督查巡查,查找扬尘存在问题.
针对扬尘突出问题和动态性问题,通过微信工作群即时通知,加快重点问题整治.
四是健全暗访机制,成立3支暗访队,不定期对各区落实扬尘整治情况进行抽查、暗查暗访,并与媒体对接,对严重问题做到及时曝光.
五是督促落实整改限期,对暗访和督查发现的问题,每日通过数字城管平台和问题清单形式分别发至各相关单位,根据问题情况明确最后期限,督促落实整改.
针对未按时落实问题整改,下达督办通知,抄送各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渠道督导,压实责任.
自1月26日至10月中旬,共暗访和督查发现问题数量2010宗,已整改1884宗,整改率93.
7%.
六是健全结果通报机制,建立周报、月度专报制度,定期将整治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抄送各相关单位,倒逼问题整改.
目前已形成周报27期、专报7期.
七是强化评议考核,坚持以结果说话,与大气污染防治考核联动,邀请人大、政协及新闻媒体代表,对市辖三区采用督查检查整改落实、量化任务完成、月度检查、第三方评价等4种方式、17条考核标准进行量化考核,力求以考促干,以考促管.
(三)注重问题导向,抓实重点突破.
聚焦扬尘污染源头,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紧、密、禁、限、全、改"等6项措施方面持续重点发力,坚决防控扬尘污染.
一是抓紧施工工地监管,督促施工工地从严落实"6个100%",开通建筑工地在线监控视频口257个,可24小时实时监管工地扬尘防治现场情况;建成扬尘在线监测管理平台,推进智能化扬尘监管,浈、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117-武两区范围内已报在监建筑工程的30个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地全部安装了扬尘监测设备,其中10个达到标准已接入平台在线监测管理,其他扬尘设备需经整改完成达到接入系统标准后逐步接入.
至9月末,市辖三区和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共计下发整改通知书184份,动态扣分通知书57份,暂停施工通知书24份,行政处理7宗.
二是对浈武江两区严格要求落实新型全密闭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输渣土,督促曲江区加快密封运输步伐.
目前市区已投入使用290多辆新型环保全密闭渣土运输车,并推进渣土运输车辆智能化监管,建成智慧渣土管理平台,逐步在新型渣土车上安装车载智能监控系统,全面掌握渣土车载重、密闭、运行轨迹等情况,有效杜绝建筑渣土撒漏扬尘污染路面和超高超载现象.
三是中心城区道路禁止拖拉机通行,下发通告自2019年7月1日起拖拉机运输机组、以拖拉机名义核发牌照的机动车禁止通行中心城区,最大限度减少利用拖拉机非全密封运输散装物料导致撒漏问题.
四是重新划定市区大货车限制通行区域和通行路段,提出绕行建议,进一步加强市区大货车通行秩序管理,自2019年6月1日下发通告起实施.
五是督促落实裸露土地全覆盖,对东堤北太傅庙旁、东堤南市一医院旁、工业中原转盘旁等部分闲置用地建设为临时公共停车场,对未开发用地和裸露山体采用塑料绿网覆盖,播撒格桑花和草种等方式初步整治,当前完成裸露土地整治136处,面积7.
2万平方米.
六是加快市区国省道连接线及交通沿线"三场"(停车场、砂石场、学车场)改造整治,对泥土路按照宽度不少于5米、长度不得小于50米标准实施硬化,对大车限停区域、教练场禁设区域、砂(石)(堆)场和灰油场限制建设区域进行划定明确,对限制区域范围内的逐步动员搬迁,对在规范符合内的要求场地硬化和健全降尘措施.
截止目前,完成市政道路周边连接线硬化45处,面积9566平方米;完成公路道路周边连接线硬化176处,面积3.
8万平方米;完成砂石场(堆)整改207处,完成学车场(教练场)整改19处,完成停车场整治114处,整改完成率均超过80%.
(四)注重力量整合,联动筑牢防线.
面源扬尘污染涉及方方面面,韶关市委、市政府使出了"组合拳",整合各区、各部门力量,将面源扬尘整治、大气污染防治、创文巩卫、城市管理等一系列工作相互结合,形成一整套严密有效的防控机制.
一是抓好重点企业扬尘防控,淘汰重污染企业,优化能源结构,严格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清理"小散乱污"企业超过500家,推进市辖三区周边10家砖厂减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118-排改造,对建成区在用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实施逐步淘汰,督促韶钢、韶治和韶关电厂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市辖三区9家混凝土搅拌站初步完成升级改造,场内达到零排放、主机楼封闭、料场围蔽等要求,拟定搅拌站搬迁规划意见.
二是抓好路面联合执法,组建城管、公安交警、交通、农业农机联合执法队伍,结合实际设置多个卡点,采取机动巡查与定点蹲守相结合的执法方式,实行24小时不间断执法,并充分利用智能管理系统和路面监控设备,重点查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建筑材料散体运输车辆、水泥罐装车辆、运输推土机(或钩机)平板车辆、低速载货汽车("变型拖拉机")等道路运输过程中运输撒漏、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超高超载、机动车排放污染、过境车辆超载、飘洒污染等违法行为,对问题突出的运输企业和货源企业进行约谈.
其中,针对超限超载、私自加高加长车厢挡板等违法行为,现场实施依法强制拆除、恢复原状.
三是抓好环境卫生保洁,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为载体,构建"路长制"和创文、巩卫"网格化"管理机制,开展"市容环境大扫除干干净净迎国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责任路段环卫保洁机制"和"周五公共卫生活动日"卫生保洁制度,压实机关单位、学校、重点企业"门前三包"责任制,全民动员、全员参与城市保洁,并落实主次干道停车带定期保洁,使城市恢复道路本色.
改进城市保洁方式,提高道路冲洗频次,利用洒水、洗扫、雾炮三种机械化作业方式,不间断机械化清扫作业,对道路防护栏杆、人行道、路沿石边角、转弯、调头处的保洁冲洗做到不留死角,并加大对垃圾桶、果皮箱、绿化带、花坛、栏杆和花箱的清扫保洁力度,提高保洁作业效果.
据统计,截至目前,市辖三区共开展环卫保洁大清洗641次,清洗道路1774条,出动人员14615人次、设备4778班次.
(五)注重营造氛围,形成社会共识.
多方形成宣传合力,使扬尘整治深入人心.
各部门与新闻媒体紧密对接,在韶关日报、《民生关注》、《全市新闻联播》等栏目和韶关民声网、韶关发布、韶关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报道扬尘整治工作动态.
健全扬尘整治全媒体宣传机制,围绕"面源扬尘整治,让环境更干净整洁,让韶城更美丽宜居"宣传定位,建立3个波段、7个主题的宣传计划,推动整治宣传实现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进行扬尘整治宣传,挑选多个人气旺、地理位置优越的广告宣传栏、候车亭张贴宣传海报,在市区重要路段节点利用新型多功能保洁箱、电箱等大画幅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119-宣传画进行宣传,利用市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户外广告屏不定期播放扬尘整治宣传资料,督促市区各大建筑工地利用大门电子显示屏推送播放扬尘整治宣传标语,并建立扬尘整治宣传管理制度,配备扬尘整治宣传人员,在围墙设立扬尘污染防治知识宣传牌和公示牌.
通过派发宣传资料、现场咨询、宣传展板等方式,加强《韶关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条例》《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的宣传普及,提高自觉遵守野外用火及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条例的意识和能力,倡导市民群众共同参与改善市区环境空气质量.
同时,积极投稿住建部所属"大城管"公众号、《南方日报》等中省媒体,刊发了《韶关多管齐下治理市区道路扬尘污染》等多篇报道.
目前,韶关市区面源扬尘整治工作正进入攻坚阶段.
下一步,韶关市将充分发挥北部生态发展区的中坚力量,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部署要求,主动接受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辐射带动,压实扬尘污染防控工作责任,强化综合整治,加大宣传力度,全力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打造绿色发展韶关样板.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120-关于市区面源扬尘整治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2019年10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根据市委十二届第111次常委会会议决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为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进一步推动全市面源扬尘整治专项工作的开展.
10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杨小明、梁韶灵率领有关工委领导和城建工委组成的视察组,赴曲江区瑞华运输公司(停车场)、一河两岸景观工程工地、武江区百旺大道高铁桥底砂场、永威搅拌站、西河汽配检测中心等地进行了实地视察.
视察组通过现场察看、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代表提问等方式详细了解我市面源扬尘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一、市区面源扬尘整治工作的基本情况市区PM2.
5指标值大幅下降.
截至10月13日,市区PM2.
5平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同比大幅下降21.
2%;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21个地级市中排第12名,同比上升4位,排名从中下(2018年排第16名)上升为中等,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稳定达到92%以上,在全省5个生态发展区中,排名在云浮、清远之前,在河源(第5名)、梅州(第8名)之后.
综合指数变化率降幅排名全省第一,是全省改善幅度最大的城市.
经过强有力的专项整治,前三季度市区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市容市貌和城区景观有了明显提升,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成立了市区扬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
目前,我市成立了扬尘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市区面源扬尘整治工作,牵头单位为市住管局.
同时编制印发《韶关市区面源扬尘整治工作方案》等1个总方案、15个专项方案,明确时间和目标任务,提出具体整治措施.
一是抓各类场区源头治理,督促施工工地从严落实"6个100%"的要求,并推动停车场、砂石场、搅拌站等场区迁移整治;二是督促落实裸露土地全覆盖,对于未开发用地和裸露山体采用覆盖绿网、播撒草籽、格桑花和活化利用等方式进行初步整治;三是加快市政设施修复,加强城区各主次干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121-道园林绿化管养.
四是要求环卫外包企业严格履约,持续保持道路、护栏、花基等冲洗力度,做好绿化带清洁保洁和垃圾清理工作,确保城区保洁到位.
五是强化路面执法,对违规造成面源扬尘污染的运输车辆形成高压严打的态势.
(二)建筑施工工地监管力度进一步提高.
市职能部门及三区政府切实加强工地监管工作,督促施工工地从严落实"6个100%"要求,要求工地安装并使用清洗设备,对出入工地车辆的外部、底盘、轮胎进行冲洗,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同时严格要求落实新型全密闭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输渣土,督促各区加快密封运输步伐.
截至9月,全市现有290台新型环保渣土车辆已有211台签订了安装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智能管理系统合同,已完成158台车载终端安装,其中144台已完成数据录入、117台正式上线运行,基本满足浈、武两区建筑渣土运输需求,并基本实现了渣土运输车辆智能化监管.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得到有力整治.
通过加强巡查,落实市区搅拌站扬尘问题整改,对产生扬尘污染的搅拌站立即责成整改,并进行处罚,目前市辖三区9家混凝土搅拌站均已初步完成升级改造,场内达到零排放、主机楼封闭、料场围蔽等要求.
同时完善防控机制,协调引导搅拌站搬迁用地选址工作,根据市自然资源局对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用地意见加快制定搅拌站搬迁计划,初步拟定三年内完成市区8家搅拌站的搬迁工作.
(四)"三场"(停车场、砂石场、学车场)整治措施得力,扬尘场所源头得以有效治理.
市交通局牵头加快市区国省道连接线及交通沿线学车场(教练场)和停车场等改造整治,要求硬化及建立洗车槽,增加各类降尘设施.
同时开展市区"三场"联合摸排工作,按照扬尘整治工作要求督促整改,对属于限制区域范围内的砂(石)场、砂(石)堆场和灰油场暂定使用场地,监控材料只进不出,逐步搬迁.
经市交通运输局第四次复查,市辖三区共完成砂石场(堆)207处,完成学车场(教练场)整改19处,完成停车场整治114处,整改完成率均超过80%.
(五)路面联合执法得到有效强化,重载运输车辆和农用车管控加强.
目前以区级为重点,组建24小时城管、公安交警、交通联合执法队伍,结合实际设置多个卡点,采取机动巡查与定点蹲守相结合的执法方式,并充分利用智能管理系统和路面监控设备,从重从快从严处罚违规车辆.
同时,市公安交警部门制定并出台了相关限行方案,严格落实禁行限行时间段和区域,加强运输车辆监控管理,进一步完善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122-标志标识设置,逐步扩大大货车及变型拖拉机等农用车的限行范围,逐步限制进入中心城区.
(六)推进了重点企业扬尘防治工作.
一是推进市辖三区周边10家砖厂减排改造,目前9家已完成烟气除白工程量的80%以上,10月底基本完成整治工作;二是开展市区燃煤锅炉整治工作,截止9月30日,已淘汰11台锅炉,完成率性45.
8%,达到了省的进度和要求;三是有序推进了韶钢、韶冶和韶关电厂的超低排放改造.
二、存在的问题(一)砂石场、水泥制品厂整治落实不彻底.
目前,虽经过各区政府及交通、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整治行动,限制区红线范围内的砂石场基本实行限制经营审批、停业、清场、限期搬迁等措施,但因涉及搬迁费用庞大、限制区外选址困难等因素,目前已停业的各类堆场内的砂石、煤灰大多仅作简单覆盖,未作彻底清场处置,存在少数经营者违规临时存放砂石材料的问题,且后续的场地硬化或绿化措施无法落实,仍然存在整片裸露扬尘污染点.
市区周边小水泥制品场地管理不到位,尘土飞扬.
(浈江区上工业园进口桥底下的小水泥制品场地没作任何防尘处理.
)(二)市政改造提升工程降尘设施设置不规范.
市区部分市政改造提升工程由于面广线长、工期短等作业性质未严格按照市区扬尘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进行施工,存在建筑材料堆放混乱阻碍通行、施工点无围挡或围挡不规范、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无雾炮或喷淋等降尘设施、无绕行和安全标识等问题,导致路面扬尘污染较严重.
(三)曲江区扬尘问题仍然严重.
曲江区106国道、253省道,韶关南高速路口、韶州大道曲江段施工工地,马坝大道扬尘污染仍然严重.
(四)城区主干道路洒水作业不能按应急管控要求作业.
城区主干道路洒水频次仍然不足,道路干燥易扬尘.
且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市区应对大气污染管控措施的通知》要求,城区主干道路须在应急管控期间增加洒水、雾炮频次,巡查发现保洁部门并按应急管控期间管控要求增加洒水作业.
(五)大量未覆盖的农用车在市区行驶.
由于我市对大货车进行了部分道路禁行和限行管理,大量龙马车、农用车重新出现在了施工工地和市区道路中,这些车辆运载渣土及其他物料时未进行遮蔽,行驶过程中容易造成物料撒漏,对环境空气造成一定影响.
三、进一步加强面源扬尘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123-(一)提高认识,构建环保幸福低碳生活.
良好生态环境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增进民生福祉的优先领域.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高质量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
地方各级政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生存文明思想,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工作,为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作出贡献.
同时还要综合施策,一是职能部门应加大各类车辆的管理,通过检测强制淘汰一些不达标的车辆;二是市区内应鼓励多使用高标号汽油,白天时段加大限制货车、柴油车进入市区;三是加强宣传,大力倡导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鼓励市民使用新能源车辆或低炭出行交通方式,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和监督作用,提高群众参与扬尘整治的积极性.
(二)严格依法依规,强化执行落实力度.
职能部门要加大对《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的执法力度,全面落实《韶关市区面源扬尘整治工作方案》.
市辖三区加强对辖区内砂石场、建筑工地、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小水泥制品场地、加油站等站场开展定期及不定期巡查,督导企业开展绿色生产达标活动,依法强化执法,重点打击车辆超限、改装、装载货物洒落、不密闭、带泥上路等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各区各部门的反映情况持续跟进砂石场、搅拌站、小水泥制品场地迁移整治进展,督促各区履行主体责任,做好清场后的场地降尘工作,对整改后场地采取围蔽、复绿或活化利用等措施,防止引起扬尘.
(三)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专项核查.
对于部分涉及跨部门的疑难问题,市扬尘整治办要及时收集,并适时召集各相关部门召开扬尘整治专题例会,通过例会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细化各单位分工,协调解决各类难点、重点问题.
要健全紧密顺畅的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做到信息共享,科学合理统筹安排各项工作.
同时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围绕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节点狠抓落实,要做细做实,做到极致,确保工作有成效.
开展定期或不定期专项核查工作,对整改问题落实情况"回头看",注重落实整改清单全面实施到位.
(四)加快物流产业园建设,加强交通管控力度.
坚持标本兼治、聚集问题清单、强化源头治理,提高车辆管理的重要性和认识.
要提高车辆管理水平,尽快在邻近市区的周边规划好物流产业园建设,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5-124-从长远发展来看才是根本的降尘措施,尤其是曲江区,可以配套华南装备制造园搞好物流产业园的规划建设,即可以解决周边企业的运营需要,又可以降低市区扬尘.
继续落实大货车限行管控措施,保持对浈江区五里亭—十里亭段、大学路路段的限行,建议延长武江区百旺路和曲江区马坝大道限行路段禁止通行时间,由限行时间每日17时—19时调整为每日15时—22时;增加对S253线至曲江环城公路和狮岩路的外地大货车限行.
建议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加快推进韶关港建设,不断提升韶关钢铁厂、韶关电厂的水路、铁路货运比例,减少重载柴油车的作业量.
(五)努力提升工地管理,落实好城市保洁工作.
工地建设要落实《韶关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6个100%"》,对建筑工地进行围蔽、悬挂施工标志并进行降尘处理,对提升市容市貌付出的一些成本,市民会理解、企业会支持的.
市辖三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针对道路扬尘制定洒水细化方案,合理安排洒水时间、行车路线,做好市区道路、护栏、花基、路沿等保洁工作.
对G323线(良村跨线桥至十里亭段、龙归镇路段)、S253省道龙归至白土路段、大学路、工业大道、韶南大道、百旺路、马坝大道、环城公路、狮岩路等重点路段要加大冲洗频次.
(六)重点加强曲江区扬尘污染防治.
针对曲江区道路和施工工地扬尘问题,建议曲江区政府专题研究,通过采取延长马坝大道限行路段禁止通行时间,增加保洁频次等措施解决马坝大道扬尘问题;通过采取强化施工车辆管理、压短工期、规范围挡、喷雾、冲洗等各项措施,解决韶关南高速路口的施工扬尘问题.
视察组人员名单:杨小明、梁韶灵、高振忠、陈忠旭、余构华、杨日葵、周国庆、谭耀均、顾富平.

Friendhosting,美国迈阿密机房新上线,全场45折特价优惠,100Mbps带宽不限流量,美国/荷兰/波兰/乌兰克/瑞士等可选,7.18欧元/半年

近日Friendhosting发布了最新的消息,新上线了美国迈阿密的云产品,之前的夏季优惠活动还在进行中,全场一次性45折优惠,最高可购买半年,超过半年优惠力度就不高了,Friendhosting商家的优势就是100Mbps带宽不限流量,有需要的朋友可以尝试一下。Friendhosting怎么样?Friendhosting服务器好不好?Friendhosting服务器值不值得购买?Friendho...

华纳云新人下单立减40元/香港云服务器月付60元起,香港双向CN2(GIA)

华纳云(HNCloud Limited)是一家专业的全球数据中心基础服务提供商,总部在香港,隶属于香港联合通讯国际有限公司,拥有香港政府颁发的商业登记证明,保证用户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华纳云是APNIC 和 ARIN 会员单位。主要提供数据中心基础服务、互联网业务解决方案, 以及香港服务器租用、香港服务器托管、香港云服务器、美国云服务器,云计算、云安全技术研发等产品和服务。其中云服务器基于成熟的 ...

RackNerd:便宜vps补货/1核/768M内存/12G SSD/2T流量/1G带宽,可选机房圣何塞/芝加哥/达拉斯/亚特拉大/荷兰/$9.49/年

RackNerd今天补货了3款便宜vps,最便宜的仅$9.49/年, 硬盘是SSD RAID-10 Storage,共享G口带宽,最低配给的流量也有2T,注意,这3款补货的便宜vps是intel平台。官方网站便宜VPS套餐机型均为KVM虚拟,SolusVM Control Panel ,硬盘是SSD RAID-10 Storage,共享G口带宽,大流量。CPU:1核心内存:768 MB硬盘:12 ...

亿卡联盟为你推荐
软银收购arm英国的ARM 芯片公司宣布同中国芯片全面合作吗?软银亏损65亿美元日本软银为什么要出售阿里巴巴股票进行套现,将朱祁钰和朱祁镇哪个好明英宗和明代宗是怎么回事?电视直播软件哪个好目前最好的网络电视直播软件是哪个?石英表和机械表哪个好手表是电子手表好还是机械手表好?无纺布和熔喷布口罩哪个好医用 口罩里面是无纺布好还是过滤纸好游戏盒子哪个好lol游戏盒子哪个好手机管家哪个好最好的手机管家尼康和佳能单反哪个好佳能和尼康哪个好oppo和vivo哪个好Vivo和OPPO哪个好点啊?
希网动态域名 新加坡主机 fdcservers java主机 webhosting 免费个人博客 500m空间 工作站服务器 me空间社区 1g内存 1g空间 爱奇艺vip免费领取 常州联通宽带 备案空间 韩国代理ip 国内域名 贵阳电信 ledlamp 阿里云个人邮箱 nnt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