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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网站建设  时间:2021-04-30  阅读:()

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夹山漾B地块市政总布绿化景观工程招标文件【资格后审】项目编号:G(H)2016-054K项目名称: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夹山漾B地块市政总布绿化景观工程招标人: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湖州金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16年5月目录招标公告第一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六、评标七、其它第二章合同(参照GF-2013-0201示范文本)一、合同协议书二、通用条款三、专用条款第三章工程建设标准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外包封面二、资格文件三、商务部分四、信用部分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六章工程量清单[资格后审]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夹山漾B地块市政总布绿化景观工程招标公告一、工程信息招标人: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湖州金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小俞联系电话:0572-2117259招标工程名称: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夹山漾B地块市政总布绿化景观工程招标编号:G(H)2016-054K招标内容:市政及绿化景观工程投资估算:约1900万元建设地点: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夹山漾B地块招标方式:公开资金来源:自筹批准部门文号:湖发改投资【2011】348号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6月7日开标时间:2016年7月4日10:00开标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湖州市红丰路1568号(红丰路与敬业路交叉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投标人资质类别要求: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浙江省外企业须经备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湖州市外企业须经备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要求:取得湖州市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工作手册(工作手册中承担的工程项目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全部核销、外地进湖拟投标企业和项目负责人须经备案.
本工程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他要求:1)本工程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报名前一年内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报名前二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二、相关文件下载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下载2、PDF格式图纸下载第一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容(规定、要求)11.
1工程名称: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夹山漾B地块市政总布绿化景观工程建设地点: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夹山漾B地块投资估算:约1900万元质量要求:合格承包方式:包工包料23.
3要求工期:共150日历天.
33.
2招标范围:道路、桥梁、绿化、路灯、安装及排水等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42.
1资金来源:自筹515.
1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光盘2份;(电子招投标专用光盘一份,投标报价品茗胜算文件一份);(资格文件、商务部分、信誉部分须分别装订和包封);64.
1投标人资质等级: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浙江省外企业须经备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湖州市外企业须经备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取得湖州市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工作手册(工作手册中承担的工程项目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全部核销、外地进湖拟投标企业和项目负责人须经备案.
本工程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713.
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814.
1投标保证金数额:19.
5万元(必须以本工程项目编号作为工程名称交纳投标保证金,本工程项目编号为:G(H)2016-054K或提供《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招标保证金预缴证明书》)912.
1工程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104.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17.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湖州市红丰路1568号(红丰路与敬业路交叉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收件人:湖州金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218.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6年7月4日10:00(以开标室时钟为准)1321.
1开标时间:2016年7月4日10:00(以开标室时钟为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湖州市红丰路1568号(红丰路与敬业路交叉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1431.
1履约保证金:中标造价的10%(不可采用银行保函)15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第四章一、总则1、工程说明1.
1本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1.
2建设单位: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1.
3招标代理单位:湖州金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
4工程项目批准文号:湖发改投资【2011】348号2、资金来源2.
1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4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款项下的合理支付.
3、招标范围及工期3.
1本工程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中标人;3.
2招标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3.
3要求工期: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3.
4质量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3.
5本招标工程项目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部分专业工程需分包的,分包内容与分包单位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取得招标人同意.
4、合格的投标人4.
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4.
2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部分;4.
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踏勘现场各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
6、投标费用6.
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解释7.
1投标人通过浙江省湖州行政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http://ztb.
huzhou.
gov.
cn/col/col8542/index.
html)或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http://ggzy.
huzhou.
gov.
cn/hzfront/)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PDF格式电子版施工图,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7.
2投标人在现场踏勘后以及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有任何疑问,应于2016年6月13日前在湖州市建设信息网(http://www.
hughjs.
com)"建设工程资格后审投标答疑专区"相应工程栏目中进行提疑.
超过截止日期的提疑不予受理;7.
3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对招标文件提交的疑问,招标人都将于2016年6月16日前作出统一解答或予以澄清,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在湖州市建设信息网(http://www.
hughjs.
com)"建设工程资格后审投标答疑专区"上发布.

8、招标文件的修改8.
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8.
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电子文档形式发布在相关网站上,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
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8.
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中予以明确;8.
5补充文件须报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后方可发布在相关网站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
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
1投标文件由资格部分、商务部分、信誉部分三部分组成(三部分须分开装订和包封.
本工程不设技术标,中标后由中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提交招标人);10.
2资格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企业概况;(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书;(4)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驻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5)企业营业执照本复印件(正、副本及公证件均可);(6)企业资质证书本复印件(正、副本及公证件均可);(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8)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单位任职文件复印件及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登记表(其中市政企业A证若无法提供原件,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9)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的湖州市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工作手册(工作手册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工作手册中承担的工程项目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全部核销)、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驻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市外进湖备案证明(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书面材料(网页直接打印即可))等复印件.
本工程拒绝企业法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投标.
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0)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11)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1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及配备人员证书(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施工员2名,1名市政专业、1名绿化专业)、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C证),并提供相应人员上岗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复印件,施工员、质量员为园林绿化专业,材料员和资料员专业不做要求).
必须满足1人1岗,不得重复使用,并提供相应人员上岗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复印件;(1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中所有人员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驻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备查);(14)绿化养护承诺书(详见第四章);(15)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本工程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报名前一年内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报名前二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16)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市政资质),湖州市外地园林绿化企业进湖备案资料复印件(市外园林绿化企业须进湖备案);(绿化资质).
(17)湖州市外企业须提供《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储存证明》;(湖州市内(含三县)企业无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供)(18)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开发区分中心席位证复印件(投标当月席位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成);(19)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以网银或电汇方式为准)和"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招标保证金预缴证明书》复印件;(20)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21)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至少近三年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复印件(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均有效).
(注:具体查询须知详见市检察院网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知》(http://www.
huzhou.
jcy.
gov.
cn/fzyf/201311/t20131125_1257086.
shtml),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
在湖州市已注册分公司的外来企业可以去湖州市检察院查询,也可以在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查询,其余外来企业只能到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查询)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的,除"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及第(1)条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即可,第(15)条按要求提供即可,第(5)、(6)条可提供正、副本或公证件,其余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并同时需提供原件核查,提供的原件另用纸袋包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注:开标当日投标单位如遇湖州市区、吴兴区、南浔区、开发区四地均有资格后审项目开标且投标单位原件中只能提供一份的(不含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原件),投标单位原件可提供复印件,但必须出具情况说明,由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不在四地区范围内的开标项目,投标单位原件必须提供,否则否决其投标.
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否决其投标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10.
3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0.
3.
1投标函;10.
3.
2投标函附录;10.
3.
3投标报价【报表格式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格式】:(1)封面(投标总价);表4-1(2)投标报价总说明;表4-2(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4-3(4)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表4-4(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表4-5(6)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表4-5-1(7)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表4-5-1-1(8)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4-6(9)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表4-6-1(10)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表4-6-1-1(1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4-7(12)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4-8(13)暂列金额明细表;表4-8-1(14)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4-8-2(15)计日工报价表;表4-8-3(16)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表;表4-8-4(17)主要工日价格表;表4-9(18)主要材料价格表;表4-10(19)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表4-11(注:以上带""号的投标文件页面必须由电子光盘中的制作软件打印(附带水印码,无水印码的或水印码不完全一致的以无效标处理).
没有带""的表格请投标人自行制作(不需水印码).
其中第(6)、(7)、(9)、(10)项可以不提供书面文档,待中标后提供.

10.
3.
4除制作电子评标光盘外,各投标文件还需另行提供电子投标预算光盘一份,为品茗胜算文件格式.
并在光盘上注明投标单位,密封后放入商务标正本中,否则该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标10.
3.
5建设工程投标造价咨询委托书(如有,格式详见);10.
3.
6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
10.
4信用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无奖项或未取得相关证书,信用标内容仍须提供,并注明"无奖项或未取得相关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科技进步水平;(2)工程质量奖项;(3)工程安全奖项;(4)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5)信用标自评分表.
以上详细内容参照《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14]67号文件3进行投标,所有奖项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获奖文件或证书复印件(同时必须提供获奖文件发布网址,否则,评分时不予认可),投标项目负责人业绩不能在获奖文件或证书上体现的,则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鉴证的有效施工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后的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信用部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另用纸袋包封在进行信用打分时递交,未提供原件的,评分时不予认可】10.
5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本工程不设技术标.
11、投标文件格式11.
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5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11.
2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以招标人最后发售的电子招标光盘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投标报价;除制作电子评标光盘外,各投标文件还需另行提供电子投标预算光盘一份,为品茗软件格式,两份光盘分别包封.
在光盘外包封上注明投标单位,密封后盖上公章放入商务标正本中,否则该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标;11.
3投标人编制的商务标电子标书,必须是使用招标人提供的电子招标光盘生成的电子投标光盘.
投标人必须将最后一次刻录的电子投标光盘打印为书面投标文件(书面文档必须是最后一次刻录的电子文档版本的书面形式.
即:如果要重新刻录电子标书到光盘,无论是否修改了电子标书内容,已经打印的书面投标文件均作废,必须重新打印).
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光盘中水印码必须与商务标书面投标文件上的水印码一致;11.
4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光盘中商务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商务标格式不完全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光盘中商务标格式为准;11.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所使用的商务标电子光盘因无法刻录或损坏,必须及时跟招标人更换,自行更换光盘或与招标人发售的湖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专用光盘不一致的,招标人将一律不予接收;11.
6电子光盘发售时间及地点在"投标答疑专区"公布.
12、投标报价12.
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规定的方式.
由招标人负责编制工程量清单,各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进行综合单价报价.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数量是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
结算与支付应以监理工程师签证、招标人认可的,按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的实际工程数量为依据,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计算方式进行结算与支付;12.
2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含检验试验费)、利润和风险费用之和.
12.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3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
投标人投标报价的计算应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湖建发[2016]96号)和《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23号)及(浙建站定【2016】35号)有关规定,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自身情况,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进行编制.

12.
4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招标人不接受备选方案和一次性降价,所有降价均应体现在综合单价中.

12.
5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依据,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均不能更改,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12.
6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基本费和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的取费不得低于《浙建站定【2016】23号文件》规定的下限,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2.
7规费为不可竞争费用,按《湖造价[2014]2号文件》、《浙建站定【2016】23号》文件规定计取.
12.
8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采用增值税(按一般计税方法)计取,按《湖建发[2016]96号》、《浙建站定【2016】35号》规定计取.
12.
9投标人的投标人工费,由各投标人根据市场人工价格或参考《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6年第3期市场人工信息价计取;投标人的投标材料价格,除暂定价材料及招标人提供的材料外,均由各投标人根据各自的市场采购价格,考虑市场变化因素自行确定或参考《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6年第5期计取.

12.
10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根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以及有关政策性文件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常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主要材料价格按《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6年第5期,暂定价材料价格按暂定价材料清单中相应价格计取,其他无价材料按市场价格计取;人工费按《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6年第3期的人工市场信息价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含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工程定位复测费、企业管理费及利润根据工程施工环境、工程类别,按《浙建站定【2016】23号》及《浙建站定【2016】35号》文件规定计取;税金按《湖建发[2016]96号》、《浙建站定【2016】35号》规定计取;规费(含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按《湖造价[2014]2号文件》、《浙建站定【2016】23号》执行.
投标人经核算发现招标控制价偏差在2%以上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以不署名的形式发传真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12.
11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合价、总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12.
12招标人拒绝接受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成为中标候选人;12.
13投标人在制作电子光盘时,工程说明中必须注明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等级和企业资质等级;13、投标有效期13.
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3.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网上发布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4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4、投标保证金14.
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数额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接受市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年度招标保证金预缴证明书》作为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凭证.
14.
2.
1无《年度招标保证金预缴证明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中转出(拒绝从分公司的银行帐户中转出),汇入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中,必须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能到指定的账户上,并且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缴纳;帐户名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帐号:33001649135053010548-0002开户银行:建行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14.
2.
2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采用网银或电汇的方式交纳,同时必须以本工程项目编号【G(H)2016-054K】作为工程名称汇出(确保缴纳凭证上体现本工程项目编号),汇入中心保证金专户中不得体现本项目工程名称,否则按废标处理;14.
3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14.
4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4.
4.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的;14.
4.
2评标委员会或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投标人串通投标的;14.
4.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5.
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5.
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5.
3全套投标文件不应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5.
4投标文件不得活页装订,应采用卡胶装订,每页均应加盖连续页码,中间不得插页、掉页、缺页,否则作废标处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6.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一个外包封内,并在包封上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资格文件、商务部分、信用部分必须分别装订、包装密封,否则视为无效标;16.
2投标文件外包封应使用统一外包封袋(详见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并按其印刷格式填写、盖章,密封.
如不按上述规定密封或注明标志和填写清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16.
3投标人提供的商务标电子标书(即电子投标光盘)外包封必须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及盖单位公章后,统一放入商务标正本封袋内.
16.
4投标人自制的商务标品茗软件格式预算光盘用小信封包装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放入商务标正本封袋内.
17、投标文件的提交17.
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17.
2招标人在接收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公告上的要求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对拒不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17.
3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认投标文件(或投标补充文件)的包装、份数、密封、标识、投标合同段、投标人全称、投标文件送达时间等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合要求则拒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书面凭证.
只有取得签收凭证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开标.

1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18.
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18.
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18.
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18.
4招标人需延长投标截止日期须报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
19、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在本须知第18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0、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和撤回20.
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20.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包封上注明"修改"或"撤回"字样;20.
3根据本须知第14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21、开标21.
1招标人将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参加开标.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具其身份证、资格证明书,授权代理人应出具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也必须到场并出具有效身份证及工作手册.
项目负责人未提供相关证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未参加开标会议或迟到均将视为自动弃权;21.
2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开标时,由各投标人、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各自的投标文件上签字认可.
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宣布评标、定标办法,当众启封开标,先开资格文件,资格审查获得通过后依次按照商务标、信用标的顺序进行开标.
招标人做好相应的开标记录,投标人做好确认签字;21.
3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1.
1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1.
4所有投标单位均应遵守《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管理办法(试行)》湖集(开)委【2015】96号文件规定.
http://ztb.
huzhou.
gov.
cn/art/2015/11/9/art_8573_434740.
html21.
41关于转发《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建筑工地与道路扬尘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http://ztb.
huzhou.
gov.
cn/art/2016/5/20/art_8573_476195.
html)21.
42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环境管理工程的若干规定(试行)(http://ztb.
huzhou.
gov.
cn/art/2016/5/20/art_8573_476191.
html)21.
43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运输车辆通行证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http://ztb.
huzhou.
gov.
cn/art/2016/5/20/art_8573_476172.
html)六、评标(详见第四章评标标准和方法)22、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2.
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规定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评标委员会遵循公正、公平、科学合理,竞争优选为原则;22.
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工作在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3、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3.
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3.
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4、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5.
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5.
1.
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5.
1.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5.
1.
3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高于原投标报价的,以原投标报价为准;低于原投标报价的,以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25.
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6、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26.
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3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6.
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26.
3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26.
4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26.
5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全部投标.
所有投标被拒绝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7、评标过程的保密27.
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7.
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7.
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8、中标公示28.
1中标人确定后,将在湖州市建设信息网、湖州市行政服务网等媒体上向社会公示3个日历天;28.
2中标候选人信用标中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工程业绩一并进行公示.
28.
3中标公示结束,若中标人为市内(含三县)企业,请出具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储存证明后领取中标通知书.
29、廉政谈话29.
1本工程为国有投资项目,中标公示结束后,由开发区监察分局统一组织廉政谈话.
30、中标通知书30.
1确定中标人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30.
2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份;30.
3中标人应根据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与招标人代表签订合同.
31、履约保证金31.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的规定,向业主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目为中标造价的10%(其中质量履约保证金:3%;工期履约保证金:2%;项目负责人到位率履约保证金:3%;安全无死亡履约保证金:1%;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1%.
).
如果中标单位不按本规定执行,招标单位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1.
2为取得履约保证金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32、合同签订32.
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施工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2.
2招标人如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2.
3中标人如不按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2.
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32.
5如果中标人未能遵守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招标人则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预期的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33、项目负责人33.
1承担本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到位率应达到施工总日历天数90%以上,否则视为项目负责人不到位,扣罚相应履约保证金.
34、串通投标行为34.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34.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4.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41条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七、其他1、本工程审计相关费用按《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规定执行,审计追加费由施工单位承担并直接支付给审计单位.
2、在节日、省市重大活动及业主认为必要的期间内,需对工程现场及周边环境卫生有一定的要求,投标人应服从并按要求完成任务,相应的费用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发生后不再单独计价.

3、本次招标,各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防汛防冰雪、台风等各类恶劣气候因素、因政策性、环境干扰等因素造成的停工、窝工、二次或多次进场,以上费用列入相应措施费,实际发生不另计.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不提供临时用地、用水、用电(施工变压器由投标人自行申请),各投标单位在勘察现场后充分考虑在报价中,发生后不再另行计价;5、投标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的特点和业主的要求,服从现场管理,做好施工宣传及协调工作,采取措施降低噪声、灰尘等.
6、保持周边已建道路的畅通与整洁,请各投标人在报价中充分考虑道路围护措施及冲洗设备.
7、承包人的雇员及设备的保险等保险取费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8、施工现场若造成其他单位及设施的损坏,其修复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9、各投标人应认真踏勘现场,确立合理的施工方案并充分考虑相应的措施项目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测算并进入报价,今后不得调整,清单里所列的技术措施费只作为施工单位的参考,投标单位可根据清单里所列的项目报价并增加其认为必要的技术措施费;若今后工程实施中发生新的措施项目但投标文件未列入的项目,视作投标人在风险费或其它项目中已考虑,今后不得调整.
技术措施费中标后施工范围不发生增减则结算时一次性包死不调整.

10、施工现场若造成其他设施的损坏,其修复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11、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安全围护措施,充分考虑文明施工、安全防护、环保卫生、沿线交通保障、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施工作业时,设置好施工指示牌.
在与周边其他工程及标段的交叉施工工程中发生的交叉误工费,以上费用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价.

12.
中标单位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工日期及时组织机械、人员进场施工,各工作面平行施工;中标单位需要对人员组织、机械投入、资金保障、原材料组织等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各种保障措施进行全面考虑.
考虑工期紧,工作内容多,投标单位须全面考虑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如赶工费),请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报价中,发生不另计价.

13.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在工程实际施工时,充分考虑到因地质条件不良等原因造成的路基沉降,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工程结算时不得以沉降为由进行调整.
14.
拆除砖石、砼结构等隐蔽工程量,须经业主、监理现场鉴证后实施,相关工程量须经业主、监理确认后签字盖章,并提供详细可清楚反映现场实际情况的影像资料,作为决算审核的参考.
15、本次投标除制作电子招投标专用光盘外,各投标文件还需另行提供电子投标预算光盘一份,为品茗软件格式,两份光盘分别包封.
并在光盘外包封上注明投标单位,密封后放入商务标正本中,否则该投标将被作废标处理;16、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招投标专用光盘时,工程说明中必须注明投标函中所报的数字、工期、质量目标及项目负责人姓名资质等级和企业资质等级,并在光盘封面上加盖企业公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17、请在资信标正本中提供本工程项目组主要成员的证件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提供参加本工程人员配备表中所有员工的社保基金(养老保险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驻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否则视为无效标.
如人员出现不一致或证明材料缺少,均视为无效标.

18、本次绿化工程量清单招标,报价中综合单价应充分考虑绿化验收后一年的养护费用及审计完成前苗木包活的费用,在资格文件中应单独承诺其费用不得少于综合单价的10%.
今后在一年养护实施中,如投标人不按要求养护,其费用招标人有权从中扣除,另行安排人员进场实施养护;如招标人要求中标方提前移交绿化工程,养护费用在最终财务结算时按竣工验收合格后的实际养护月份计取(一年养护费折算成每月养护费).
不足一年的月份中标人同意招标人按实扣除,以上内容不响应者视为废标处理.

本工程绿化项目主要包括行道树种植、现有可利用苗木就地移植、不可利用苗木移植至业主指定区域及废弃苗木挖除、外运等.
投标人报价时按本清单所提供的内容进行报价,具体实施按业主、设计现场确定和设计联系单为准,结算时以业主、设计、监理确认的签证联系单为计算依据.

19、保证工程质量,本工程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市政专业、绿化专业各1人)、质量员(园林绿化专业)、资料员、材料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否则视为废标;20、请在投标文件正副本封面均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或盖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21、本工程执行2010版浙江省计价规则,商务部分主要材料价格表的备注栏需填写或打印出相应的品牌.
否则视为无效标.
22、宕渣回填综合单价最高限价(除税)60元/m;种植土回填综合单价最高限价(除税)32元/m;基层土回填综合单价最高限价(除税)25元/m.
23、所有材料由各投标单位均自主报价、自主选择,但必须完全符合设计要求.
在投标文件主要材料价格表中请注明相应的品牌、规格.
对本工程投标单位选用的主要材料不得低于清单提供的档次及品牌.

24、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技术资料、以及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的综合实力,自由竞报投标报价.
有推荐品牌的应按照招标人的推荐品牌(或"同档次品牌"、"优于推荐的品牌")进行报价,未推荐品牌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技术要求和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质量可靠、性能先进的设备材料,但所选设备材料必须取得招标人认可.

25、中标后通过有关权威部门检测一旦出现真实产品达不到投标时的承诺(即:技术参数或效果达不到设计要求),招标方有权予以否决,为不影响工程进度,届时由招标方、监理、设计共同在以上推荐品牌中优先选择其中的产品作为指定品牌,价格按照投标价不变.

26、若选择推荐品牌,应根据不同的材料种类在其中选择,作为备选品牌,推荐品牌相应的检测报告不作要求,提供与否由投标单位自行决定.
中标后,在工程所用材料采购前,由发包人、承包人、设计、监理、质监组成联合考察组,考察备选品牌及推荐品牌中最终确定所选用的材料品牌,价格按照投标价不变.

27、投标人选择招标人推荐品牌以外的,即"优于推荐的品牌"的,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技术参数,且不得低于推荐品牌的档次,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如无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其达到设计技术参数要求,招标委员会有权予以否决,可视为无效标,一切损失由投标方自行负责.

28、中标单位应当切实做好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即:严格落实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砂土100%覆盖或绿化、工地车辆行驶路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出工地运输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且密闭无洒漏,中心城区禁止建筑石材现场开放式加工、全部使用预拌混泥土和预拌砂浆).

29、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市安全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等相关规定,做好车辆冲洗及工程车辆途经路段的道路清洁工作,现场必须配备冲洗设施,配备专人进行道路清扫.
出现扬尘及道路污染经业主及监理通知限时未见整改的,处以罚款2000元,多次发现现场未整改的,罚款加倍.

30、投标单位应仔细审查施工图,并确保按工期完成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工程量(如有疑问,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疑时间在网上答疑专区提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工期和质量,否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上报建设31、中标单位在施工前需向建设单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中,针对工期,各投标单位应综合自身情况,详细说明工期控制的关键节点时间,和相对应的关键技术、工艺和保障措施;32、各投标单位需认真摸底人工、材料及机械的市场价并结合我市造价部门发布的信息价进行自主报价,但不得采取恶意竞标及恶性不平衡报价,扰乱招投标市场.
一经评标委员会确认为恶意竞标及恶性不平衡报价属实,一律作废标处理.

33、如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除取消中标资格外,业主将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并建议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34、工程施工时,现场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在醒目位置设置施工指示牌,确保道路车辆、行人安全,并做好与交警、路政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再单独计价.
35、施工期间请施工单位务必做好半幅道路单幅双向通行,交通组织方案必须由交警部门认可批准,与交警部门联系,落实专职交通协管员,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另计.
36、本工程需支付总包管理、配合、服务等费用,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现场施工提供便利条件,分包单位可以免费使用总包单位已有的设备及设施.
该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最终费用由中标人与总包单位协商解决,招标人不予负责.

37、其他事项请参照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招标答疑.
廉政合同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地址: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

甲乙双方的权力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廉政建设的教育宣传.
(二)严格执行《廉政合同》,自觉履行合同的各项约定.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透明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对方的权利和义务,情节严重的,有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义务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包括乙方工作人员、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好处费和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费用,为配偶、子女安排工作.
(四)不准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加与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义务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
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礼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回扣、好处费及感谢费.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当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费用,为甲方工作人员配偶、子女安排工作.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安排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准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由甲、乙方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违反《廉政合同》的行为未构成犯罪,且未造成甲方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甲方按乙方违约行为涉案金额的1—3倍进行处罚,处罚金一般为10个工作日内上交开发区财政专户,如不履行,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取,甲方在支付工程款时同时扣还,确保履约保证金不变.

(三)乙方违反《廉政合同》的行为构成犯罪,或造成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甲方按乙方违约行为涉案金额的3—5倍进行处罚,处罚金一般为10个工作日内上交开发区财政专户,如不履行,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取,甲方在支付工程款时同时扣还,确保履约保证金不变.

(四)乙方违反《廉政合同》的行为未构成犯罪的,甲方应将具体情况通报至市、区住建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并录入不良记录名单.
乙方违反《廉政合同》的行为构成犯罪的,甲方可建议住建局及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对乙方作出1—3年内不得进入开发区建设市场参与竞标的处罚.

第五条本合同与工程合同同步签订,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廉政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报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第二章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省略,使用时按(GF-2013-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省略,工程报价中相应体现)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夹山漾B地块市政总布绿化景观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夹山漾B地块市政总布绿化景观工程.
2.
工程地点: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夹山漾B地块.
3.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
资金来源:自筹.
5.
工程内容:市政及绿化景观工程.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1).
6.
工程承包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
1词语定义1.
1.
1合同1.
1.
1.
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1.
1.
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
1.
2.
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
1.
1.
2.
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
1.
1.
3工程和设备1.
1.
3.
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
1.
3.
9永久占地包括:.
1.
1.
3.
10临时占地包括:.
1.
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浙江省、湖州市颁发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度等相关文件.

1.
4标准和规范1.
4.
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强制性条文及其他现行的国家、浙江省、湖州市有关规范标准.
1.
4.
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
4.
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
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条款》执行.
1.
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
6.
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完整施工图肆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
1.
6.
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施工图纸会审纪要后7天或该工序开始前7天;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叁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天内.
1.
6.
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由承包方与监理在现场办公室各准备一整套手续齐全的图纸.
1.
7联络1.
7.
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
7.
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工程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监理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
10交通运输1.
10.
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场内部分由承包人实施,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
10.
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按用地红线.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不提供,承包人自行考虑,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
10.
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
11知识产权1.
11.
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
11.
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归发包人.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
11.
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
1.
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2.
1条执行.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
发包人2.
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发包人方面全过程的工程管理工作.
2.
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
4.
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7天前.
2.
4.
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现场水、电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所需费用自行考虑,不再另计.
2.
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无.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
3.
承包人3.
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图、竣工验收资料、音像图片资料.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验收资料三套、音像图片资料一套(所有资料应清晰完整,均需按照市城建档案馆的入档要求进行装订,且在送达市城建档案馆验收合格后再送至发包人资料室存档,其中至少完整原件一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建设单位有权委托另外的单位进行资料整理,并在工程款中扣除5万元作为资料整理费.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形式提交给发包人.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a、承包人须做好施工期间与居民、业主、社区的协调沟通工作,施工过程中发生与住户之间的矛盾冲突由承包人负责协调解决,监理单位、发包人负责协助工程;b、承包人应做好现场施工噪音、环境卫生、材料堆放、安全警示等工作,并负责施工期间与环保、交通城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做好现场秩序的维护,如因承包人原因受到处罚、赔款、纠纷或因此而引起发包人经济损失的,均由承包人承担责任;c、承包人在施工前做好各项进场准备工作,如因周边环境等原因造成施工中断,由承包人负责协调解决;d、在节日、省市重大活动及发包人认为必要的期间内,需对工程现场及周边环境卫生有一定的要求,承包人应服从并按要求完成任务,相应的费用已由承包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发生后不再单独计价;e、承包人应仔细勘察现场,施工时按照工程建设的需要及发包人的要求,统一服从发包人及监理的现场管理;f、根据湖建发〔2013〕66号文件精神,承包人应当切实做好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g、承包人应承担今后核增额和审减额以外的审计追加费;h、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周边设施损坏的,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规定的期限内修复,超出规定时间未修复的,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对损坏设施进行修复,发生的费用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i、发包人有权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无论工程量的增减,本工程施工措施费不予调整;j、发包人、业主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贻误工期和造成严重的安全和质量事故、违法乱纪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或项目经理,直至发包人、业主满意为止.
K、本工程材料的要求:1、招标规格范围内:乔木由发包方到承包方采购地或承包方自有苗圃进行选材,承包方负责采购、运输、种植.
2、苗木:由发包方实地察看.
3、无规格无品种的发包方选材,承包方负责采购、运输、种植和支付款项,支付方式有承包方双方款项支付方式按合同第九条付款方式执行.
4、在材料用于工程前,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选择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样品,以供检验;(1)承包方采购的进场都必须发包方质量管理代表、监理工程师及设计方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场,并开具质保检验单.
任何材料在工厂或采集地,经承包方自检后,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运到工地后在使用前经监理工程师在工地现场检验部合格的,这些材料仍可被拒绝使用,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工期不得顺延.
承包方拒绝更换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施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工程款中扣除.

(2)发包方有权在项目施工中对苗木进行数量、规格或品种的调整,其产生的施工单位利润变化和其他风险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对发包方的上述要求,承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承包方在发包方规定时间内拒绝调整的,发包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在工程款中扣除,同时发包方也可以解除合同.

(3)承包方要求用别的材料代替合同中指定的材料时,必须向监理工程师递交高于合同指定材料的质量证明,经发包方和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能替换,承包方不得由此变更提高单价的要求.
(4)本项目中所有苗木冠幅大小均指修剪成型后的冠幅尺寸.
5、承包人须无条件配合甲供苗木的施工(如有),承包方提供的苗木施工时间安排须无条件地服从发包人的调配.
3.
2项目经理3.
2.
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担本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到位率应达到施工总日历天数85%以上,否则视为项目负责人不到位,处5000元/天的违约金并扣罚相应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或提出索赔.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在合同总价款中按5000元/天扣罚,累计达到3次或总天数达到5天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并从合同总价款中扣罚5万元.
3.
2.
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原则上不可变更,除不可抗力的情况外,必须变更的,须经发包人同意,且更换的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及业绩不能低于原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及业绩.
更换项目负责人扣罚按5万元/次.

3.
2.
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按承包人违约处理,扣罚全额履约保证金,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
3.
3承包人人员3.
3.
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3.
3.
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按承包人违约处理,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扣罚全额履约保证金,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
3.
3.
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安全负责人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到位率应达到施工总日历天数100%以上,管理人员到位率低于26日历天/月的处2000元/天的违约金并扣罚相应履约保证金.
3.
3.
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按承包人违约处理,扣罚全额履约保证金,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在合同总价款中按2000元/天·人扣罚,累计达到3次或总天数达到5天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人员,并从合同总价款中扣罚2万元.
3.
5分包3.
5.
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允许分包.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无.
3.
5.
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允许分包.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
5.
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
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至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
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要求:在合同签订前以现金或银行转账形式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4.
监理人4.
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根据发包人授权及法律规定,代表发包人对工程施工相关事项进行检查、查验、审核、验收,并签发相关指示,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且无权减轻或免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与义务.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现场管理质量、安全、进度及监理合同范围内的其它职能.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由承包人提供,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
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无.
4.
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
工程质量5.
1质量要求5.
1.
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竣工验收合格.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
5.
3隐蔽工程检查5.
3.
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48小时通知监理人.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
1安全文明施工6.
1.
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1、承包人应严格要求按照湖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要求组织施工,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并随时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2、承包人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合理安排工程车辆进出.
承包人应建立有效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人,加强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如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监理工程师每发出一次安全整改通知书,在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中扣罚5000元.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书面整改通知书,每发一次扣罚10000元;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下达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罚或停工整改通知,扣罚相应的全额履约保证金;3、承包人在施工区域内应做好前期协调工作,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4、承包人须确实做好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工作,所有进出现场的工程车辆必须按要求做好冲洗工作.
6.
1.
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承担.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核.
6.
1.
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办人应当切实做好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即:严格落实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砂土100%覆盖或绿化、工地车辆行驶路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出工地运输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且密闭无洒漏,中心城区禁止建筑石材现场开放式加工、全部使用预拌混泥土和预拌砂浆).

6.
1.
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在项目办理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前需单独支付其总费用的60%,余额在完成本工程量70%时全部支付完毕.
7.
工期和进度7.
1施工组织设计7.
1.
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
7.
1.
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7.
2施工进度计划7.
2.
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7.
3开工7.
3.
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施工组织设计约定的期限.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7.
3.
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18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
4测量放线7.
4.
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7天.
7.
5工期延误7.
5.
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7.
5.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应按投标文件中承诺工期完成.
如由于承包人原因而引起延期承诺工期,承包人则按每延期一天承担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7.
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7.
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4小时内降水量达到50mm以上的暴雨;(2)8级以上的台风;(3)地震.
7.
9提前竣工的奖励7.
9.
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
8.
材料与设备8.
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
4.
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按《通用条款》执行.
8.
6样品8.
6.
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8.
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
8.
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
9.
试验与检验9.
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
1.
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无.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无.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无.
9.
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0.
变更10.
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参考设计技术方案、施工图会审纪要、设计变更联系单、业主书面指令、工程洽商纪要、测量纪要及事先、事中、事后三阶段现场音像记录资料).
10.
4变更估价10.
4.
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按本合同《专用条款》执行.
10.
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
10.
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11:《暂估价一览表》.
10.
7.
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
10.
7.
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3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无.
10.
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1.
价格调整11.
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可以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按《通用条款》执行.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
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a、综合单价不得调整;b、施工期内材料、人工、机械单价变动在湖建发[2012]76号文件风险范围之内;c、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d、造价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e、因临时停水、停电引起的费用增加;f、投标书及询标中已承诺的;g、专用条款中约定不予调整的条款和承包人承担的费用;h、除以下明确风险范围以外的影响因素之内.
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用等之和,包含湖建发[2012]76号主体规定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设计变更;2、符合合同约定的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和文件;3、暂定价;4、暂定工程量.
5、人工费、材料费变化在湖建发[2012]76号文件风险范围之外.
具体调整方法如下:(1)设计变更价格的确定.
①变更前的工作量按照投标施工图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计算,单价按照投标单价扣除;②变更后的工作内容工程量根据实际施工图或变更联系单并按照国标《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计算,单价确定按照以下方法:a、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b、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如仅涉及面层、基层、标号变化等局部项目特征变化的项目,根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对不同部分的人、材、机根据《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计价规则及定额标准并参照投标组价进行基价换算调整,其余费用不变,并计算出变更后的国标综合单价,变更合同价款.
c、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甲方有权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咨询单位根据《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计价规则及定额标准计算工程量和单价;综合费率(含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税金、规费按照10定额标准计取;组价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按照施工期平均值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湖州市信息价的计算》有的按《湖州市信息价的计算》执行,《湖州市信息价的计算》没有的而《浙江省信息价》有的按《浙江省信息价》执行,《湖州市信息价》和《浙江省信息价》均没有的材料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咨询单位出具咨询价格经建设确认后执行),根据上面约定的组价原则和招标控制价编制方法,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P(结算价=P*中标价/招标控制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2)暂定工程量调整: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计算规定由发包人签证确认,中标单价不变.
(3)工程量清单漏项,综合单价按照"设计变更价款确定的第c点"确定.
(4)人工费、材料费调整方法为:湖建发[2012]76号执行.
(5)措施项目费调整:本工程措施费为固定价,施工范围不增减,措施费不做任何调整.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他价格方式:/.
12.
2预付款12.
2.
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款的10%.
预付款支付期限:承包人进场后.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从第一笔工程进度款中扣除50%的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从该节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50%的预付款.
12.
2.
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12.
3计量12.
3.
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通用条款》执行.
12.
3.
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2.
3.
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2.
3.
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
3.
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
3.
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12.
3.
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2.
4工程进度款支付12.
4.
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完成工程量的50%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2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75%;其余款待竣工结算审计批准后(除预留工程保修款5%外)双方按有关规定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及最终清算.
承包人必须按月全额支付民工工资,并且发包人有监督的权利.
如承包人未按规定兑现,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该费用,用于直接支付民工工资,并扣罚双倍的费用.

12.
4.
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2.
4.
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2.
4.
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
4.
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通用条款》执行.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13.
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
1.
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13.
2竣工验收13.
2.
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13.
2.
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条款》执行.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条款》执行.
13.
3工程试车13.
3.
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3.
3.
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3.
6竣工退场13.
6.
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在发包人办法工程接收证书后14天内.
14.
竣工结算14.
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
14.
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若区审计局组织中介机构审计,则工程结算审计费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所规定收费标准,其核减率超过5%以上部分的审计费用及核增工程价款的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发包人在承包人工程款中代扣).

14.
4最终结清14.
4.
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按《通用条款》执行.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14.
4.
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
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绿化养护期为一年(包活),养护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15.
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留结算价的5%.
15.
3.
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5%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
3.
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质量保修期满后支付.
15.
4保修15.
4.
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3《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保修期时间为2年,养护期时间为1年.
15.
4.
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现场.
16.
违约16.
1发包人违约16.
1.
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
1.
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3)发包人违反第10.
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
1.
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
1.
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
2承包人违约16.
2.
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的.
16.
2.
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施工工期:本工程招标施工工期一律采用日历天数.
若由于承包人原因而引起延误承诺工期,发包人则按延期一天在工程款中扣罚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一,延期累积超过15天扣除全部工期履约保证金;扣罚金额累计超出相应工期保证金的,从合同款中扣罚.

2、承担本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到位率应达到施工总日历天数85%以上,否则视为项目负责人不到位,处5000元/天的违约金并扣罚相应履约保证金;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到位率应达到施工总日历天数100%以上;管理人员到位率低于26日历天/月的处2000元/天的违约金并扣罚相应履约保证金.
扣罚金额累计超出相应履约保证金的,从合同款中扣罚.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可变更,除不可抗力的情况外,必须变更的,须经发包人同意,且更换的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及业绩不能低于原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及业绩.
变更项目负责人,每次从合同总价款中扣罚5万元,其他人员变更每次从总合同款中扣罚2万元.
发包人、业主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贻误工期和造成严重的安全和质量事故、违法乱纪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或项目经理,直至发包人、业主满意为止.

4、安全施工:合同期内(竣工验收并移交发包人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下达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罚或停工整改通知,视承包人在安全生产方面违约,扣罚全部安全履约保证金,并由此产生发包方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5、承包人应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若因为现场管理问题,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每发一次扣罚5000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每发一次扣罚10000元;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下达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罚或停工整改通知,扣罚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6、在合同实施中,如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等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书的要约、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要求时,发包人即有权要求其调整充实力量,加强管理,或划出工程量由其他企业承包,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承包人必须接受,否则作违约处理,直至终止合同.

7、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周边设施损坏的,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规定的期限内修复,超出规定时间未修复的,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对损坏设施进行修复,发生的费用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8、发包人有权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无论工程量的增减,本工程施工措施费不予调整.
9、在保修责任期内,由于承包人的质量缺陷原因产生对其他部门的设备、设施的损坏,由承包人进行维修、更换.
16.
2.
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权益转让给发包人.
17.
不可抗力17.
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无.
17.
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18.
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办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
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条款》执行.
18.
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20.
争议解决20.
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同意.
20.
3.
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双方承担一半.
其他事项的约定:无.
20.
3.
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20.
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向湖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21其他1、工程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视履约情况无息返还(有违约的按合同规定扣罚).
2、工程结算审核收费,基本费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及本公司相关规定,审计追加费按文件要求由施工单位支付,施工单位支付部分可由我公司从应付工程价款中扣缴,核增部分按文件要求由施工单位支付;如为开发区审计局直审项目,其审计追加费率按国家审计规定费率执行并由施工单位支付.
3、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
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
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
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
22、绿化养护标准1.
本准养护管理工作的内容: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扶正支撑、绿地容貌、安全施工等.
1.
1本标准养护管理适用范围: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居住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等.
1.
2本标准特殊术语说明.
1.
2.
1绿化养护管理是指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之后,为使园林绿地达到整洁美观,园林植物正常生长而采取的一切养护管理措施.
1.
2.
2色块灌木指绿地中成片种植的彩叶植物或开花灌木.
1.
2.
3造型灌木指用修剪、捆扎等方法整修成特定形状的灌木.
1.
2.
4花卉是木本观花植物及草本观花植物的总称.
1.
2.
5草花指盆栽草花及地栽草花(含宿根花卉)的总称.
1.
2.
6花灌木指观花类灌木及小乔木.
2.
养护的直观标准2.
1长势树木长势旺盛.
2.
2叶片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无明显虫屎、虫网、被虫咬食叶片数量、每株在10%以下.
2.
3枝干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树干基部无蘖芽滋生、枝干粗壮、无明显枯枝、死桩、基本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在主、侧枝上基本无活虫.
2.
4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侧枝分布均匀、枝条疏密适当,内膛不乱,通光透光.
2.
5行道树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基本一致,无连续两株缺株、相邻5株的高差<10%.
2.
6花灌木着花率高、开花繁茂、无落花落蕾现象.
色块灌木无缺株断行、覆盖度达100%,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
2.
7绿篱、造型灌木形状轮廓清晰,表面平整,园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2.
8藤本长藤分布合理、枝叶覆盖均匀、附着牢固、覆盖度达85%以上.
2.
9草花生长健壮、花繁叶茂、无残花败叶.
花坛整洁美观、四季有花、层次分明、图案清晰、色彩搭配适宜.
2.
10草坪生长茂盛、叶色正常、基本无秃斑、无枯草层、无杂草、无病虫害、覆盖度达98%以上,留茬高度经常保持在6-8cm.
3.
养护的施工标准3.
1浇水排水3.
1.
1原则浇水应根据不同植物生物学特性、树龄、季节、土壤干湿程度确定.
做到适时、适量、不遗漏.
每次浇水要浇足浇透.
3.
1.
2天气在30度以上必须2天内浇透一次水.
3.
1.
3大树依据具体情况和浇水原则确定.
地栽宿根花卉以土壤不干燥为准.
喷灌浇水每次开启时间不少于30分钟,以地面无迳流为准.
3.
1.
5夏季高温季节应在早晨和傍晚进行、冬季宜午后进行.
3.
1.
6雨季应注意排涝、及时排出积水.
3.
2施肥3.
2.
1原则为确保园林植物正常生长发育,要定期对树木、花卉、草坪等进行施肥.
施肥应根据植物种类、树龄、立地条件、生长情况及肥料种类等具体情况而定.
3.
2.
2施肥对象乔、灌木;生长不良的树木;木本花卉;草坪及草花.
3.
2.
3施肥化肥应溶解后再施用.
干施化肥一定要注意均匀,用量宜少不宜多,施后必须及时充分浇水,以免伤根伤叶.
3.
2.
4施肥次数乔木每年施肥2次;灌木每年施肥3次;色块灌木和绿篱每年施基2次,;草坪每年施肥2次.
3.
2.
5施化肥一般用量,乔木250克/株次,灌木150克/株次,色块灌木和绿篱30克/㎡次,草坪10克/㎡次.
3.
2.
6乔、灌木施肥应挖掘施肥沟、穴,以不伤或少伤树根为准,深度不浅于30公分.
3.
3修剪3.
3.
1原则修剪应根据树种习性、设计意图、养护季节、景观效果为原则,达到均衡树势、调节生长、姿态优美、花繁叶茂的目的.
3.
3.
2修剪包括除芽、去蘖、摘心摘芽、疏枝、短截、整形、更冠等技术.
3.
3.
3养护性修剪分常规修剪和造型(整形)修剪两类.
常规修剪以保持自然树型为基本要求,按照"多疏少截"的原则及时剥芽、去蘖、合理短截并疏剪内膛枝、重叠枝、交叉枝、下垂枝、腐枯枝、病虫枝、徒长枝、衰弱枝和损伤枝,保持内膛通风透光,树冠丰满.
造型修剪以剪、锯、捆、扎等手段,将树冠整修成特定的形状,达到外形轮廊清晰、树冠表面平整、圆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3.
3.
4乔木的修剪一般只进行常规修枝,对主、侧枝尚未定型的树木可采取短截技术逐年形成三级分枝骨架.
庭荫树的分枝点应随着树木生长逐步提高,树冠与树干高度的比例应在7:3至6:4之间.
行道树在同一路段的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大小应基本一致,上方有架空电力线时,应按电力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剪除影响安全的枝条.

3.
3.
5灌木的修剪一般以保持其自然姿态,疏剪过密枝条,保持内膛通风透光.
对丛生灌木的衰老主枝,应本着"留新去老"的原则培养徒长枝或分期短截老枝进行更新.
观花灌木和观花小乔木的修剪应掌握花芽发育规律,对当年新稍上开花的花木应于早春萌发前修剪,短截上年的已花枝条,促使新枝萌发.
对当年形成花芽,次年早春开花的花木,应在开花后适度修剪,对着花率低的老枝要进行逐年更新.
在多年生枝上开花的花木,应保持培养老枝,剪去过密新枝.

3.
3.
6绿篱和造型灌木(含色块灌木)的修剪,一般按造型修剪的方法进行,按照规定的形状和高度修剪.
每次修剪应保持形状轮廓线条清晰、表面平整、圆滑.
修剪后新梢生长超过10cm时,应进行第二次修剪.
若生长过密影响通风透光时,要进行内膛疏剪.
当生长高度影响景观效果时要进行强度修剪,强度修剪宜在休眠期进行.

3.
3.
7藤本的修剪藤本每年常规修剪一次,每隔2~3年应理藤一次,彻底清理枯死藤蔓、理顺分布方向,使叶幕分布均匀、厚度相等.
3.
3.
8草花的修剪要掌握各种花卉的生长开花习性,用剪梢、摘心等方法促使侧芽生长,增多开花枝数.
要不断摘除花后残花、黄叶、病虫叶,增强花繁叶茂的观赏效果.
3.
3.
9草坪的修剪草坪的修剪高度应保持在6-8cm,当草高超过12cm时必须进行修剪.
混播草坪修剪次数不少于10次/年,结缕草不少于5次/年.
3.
3.
10修剪时间落叶乔、灌木在冬季休眠期进行,常绿乔、灌木在生长期进行.
绿篱、造型灌木、色块灌木、草坪等按养护要求及时进行.
3.
3.
11修剪次数乔木不少于1次/年,灌木不少于3次/年,绿篱、造型灌木不少于4次/年,色块灌木不少于4次/年.
3.
3.
12修剪的剪口或锯口平整光滑,不得劈裂、不留短桩.
3.
3.
13修剪应按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须特别注意安全.
3.
4病虫害防治3.
4.
1原则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要掌握园林植物病虫害发生规律,在预测、预报的指导下对可能发生的病虫害做好预防.
已经发生的病虫害要及时治理、防止蔓延成灾.
病虫害发生率应控制在10%以下.

3.
4.
2病虫害的药物防治要根据不同的树种、病虫害种类和具体环境条件,正确选用农药种类、剂型、浓度和施用方法,使之既能充分发挥药效,又不产生药害,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
4.
3喷药应成雾状,做到由内向外、由上向下、叶面叶背喷药均匀,不留空白.
喷药应在无风的晴天进行,阴雨或高温炎热的中午不宜喷药.
喷药时要注意行人安全、避开人流高峰时段,喷药范围内有食品、水果、鱼池等,要待移出或遮盖后方能进行.
喷药后要立即清洗药械,不准乱倒残液.

3.
4.
4对药械难以喷到顶端的高大树木或蛀干害虫,可采用树干注射法防治.
3.
4.
5施药要掌握有利时机,害虫在孵化期或幼虫三龄期以前施药最为有效、真菌病害要在孢子萌发期或侵染初期施药.
3.
4.
6挖除地下害虫时,深度应在5~20cm以内,接近树根时不能伤及根系.
人工刮除树木枝干上介壳虫等虫体,要彻底干净,不得损伤枝条或枝干内皮,刮除树木枝干上的腐烂病害时,要将受害部位全部清除干净,伤口要进行消毒并涂抹保护剂,刮落的虫体和带病的树皮,要及时收集烧毁.

3.
4.
7农药要妥善保管.
施药人员应注意自身的安全,必须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工作帽、戴好风镜、口罩、手套及其他防护用具.
3.
5松土、除草3.
5.
1松土土壤板结时要及时进行松土,松土深度5~10cm为宜.
草坪应用打孔机松土,每年不少于2次.
3.
5.
2除草掌握"除早、除小、除了"的原则,随时清除杂草,除草必须连根剔除.
绿地内应做到基本无杂草,草坪的纯净度应达到95%以上.
3.
6补栽3.
6.
1保持绿地植物的种植量,缺株断行应适时补栽.
补栽应使用同品种、基本同规格的苗木,保证补栽后的景观效果.
3.
6.
2草坪秃斑应随缺随补,保证草坪的覆盖度和致密度.
补草可采用点栽、播种和铺设等不同方法.
3.
7支撑、扶正3.
7.
1倾斜度超过10度的树木,须进行扶正,落叶树在休眠期进行,常绿树在萌芽前进行.
扶正前应先疏剪部分枝桠或进行短截,确保扶正树木的成活.
2.
7.
2新栽大树和扶正后的树木应进行支撑.
支撑材料在同一路段或区域内应当统一,支撑方式要规范、整齐.
支撑着力点应超过树高的1/2以上,支撑材料在着力点与树干接触处应铺垫软质材料,以免损伤树皮.
每年雨季前要对支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松动的支撑要及时加固,对坎入树皮的捆扎物要及时解除.

3.
8绿地容貌3.
8.
1随时保持绿地清洁、美观.
3.
8.
2及时清运草屑、树枝、死树等施工残留物,现场堆放时间不得超过当天.
3.
8.
3经常冲洗树木枝叶上的积尘,防止堵塞气孔和影响景观效果.
3.
9安全施工3.
9.
1绿化养护的各道工序施工要做到以人为本,安全施工,文明作业.
3.
9.
2道路、小区绿化养护施工,设施工警示语或警示标志,保证施工人员和过往行人的安全.
注:如未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养护的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养护(养护期一年,包活),产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
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3.
装修工程为年;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5.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
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
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
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三章工程建设标准1.
1本章所列的技术规范为完成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最低技术标准规范,投标人可选择高于本章所列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企业技术标准,但投标人需提供所采用的企业技术标准高于本章所列技术标准规范的相关证明材料.

1.
2本工程所用的规范与合同条件、图纸的规定和要求是一致的,应互相对照阅读和使用.
如果规范与图纸中有明显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到规范中任何条款的叙述中没有明显的规定,都应认为指的是采用监理工程师可以接受的建筑工程中的习惯做法.
规范执行中,某些条文如有不明确的,其解释权应属于监理工程师,但须符合合同条件中的相应规定.
各分项分部工程均应严格按图纸的规定和要求,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施工,对图纸的任何变更,均应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1.
3本工程采用的主要技术规范如下:标准名称标准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GB50268—2008《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部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500-2013《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园林绿化技术规程(试行)》DB33/T1009-2001《园林绿化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G/TJ08-701-2008《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程》DBJ08-18-2011《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程》DBJ08-19-91《行道树栽植技术规程》DBJ08-54-96《大树移植技术规程》DBJ08-53-96《园林栽植土质量标准》DBJ08-231-98……………………本工程同时执行国家及本省、市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以及有关条例、实施办法等,不一一列举.
1.
4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项目的材料、施工除必须达到以上标准外,同时执行国家及本省、市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以及有关条例、实施办法等.
当适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几种标准与规范出现意义不明或不一致时,应由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就此向承包人发出指令.
除非本规范另有规定,在发生分歧时,根据合同条款规定应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1)本工程建设标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规范.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委的标准和规范.
(4)其他国家官方、团体或协会颁布的标准和规范.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封面投标文件(本)项目编号:建设单位:工程名称:投标书名称:(资格文件或商务部分或信用部分)投标日期:年月日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二、资格文件原件外包封面1、资格文件原件外包封面投标单位:原件清单:(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4)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人代表、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单位任职文件及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登记表;……………(请按招标文件10.
2条提供原件,不得缺漏)绿化养护承诺书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我公司参加了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夹山漾B地块市政总布绿化景观工程的投标,若能中标,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在本次绿化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综合单价已经充分考虑绿化验收后一年的养护费用及审计完成前苗木包活的费用,我方承诺其费用不少于综合单价的10%.
今后在一年养护实施中,如我方不按要求养护,其费用业主有权从中扣除,另行安排人员进场实施养护.

2、如业主要求我方提前移交绿化工程,养护费用在最终财务结算时按竣工验收合格后的实际养护月份计取(一年养护费折算成每月养护费).
不足一年的月份同意业主按实扣除.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是(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
特此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黏贴处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招标人)的工程的投标活动.
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身份证复印件黏贴处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登记表企业名称(盖章)企业资质职务姓名证书号身份证号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XXX资质)企业技术负责人(XXX资质)变更人员情况说明注:1、本表适用于投标报名及投标,请投标人根据本表要求如实填写.
2、企业人员如有更换请及时填写并注明.
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投标申请企业名称企业资质等级企业地址联系电话申请投标工程名称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情况投标截止日前有无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有无行政监管部门在限制期内通报限制投标.
投标申请人有无不良行为正在被公示.
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报名项目负责人市场行为信用情况投标截止日前有无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有无行政监管部门在限制期内通报限制投标.
项目负责人有无不良行为正在被公示.
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有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情况.
投标申请企业声明以上内容是本企业市场行为信用的真实反映,如有不实,我公司自愿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6个月以上的不良行为公示,一旦中标,中标无效,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根据(湖招管委[2006]1号)不良行为记录注明期限的以期限为准,未注明期限按一年计.
2、不良行为及行政处罚情况,以公示、行政处罚开始之日算起.
若行政处罚开始之日,不在近一、二年内且行政处罚期已满的,无须填写,否则均须填写.

3、有不良行为记录和行政处罚的注明内容、时间、数量,未说明情况而直接填写"有",则按最高分扣.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工程名称:{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姓名拟任职务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已承担在建工程情况证书名称证号专业注册单位项目数主要项目名称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
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为保证工程质量,本工程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材料员、资料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

附:1、上述人员各类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及上述表格注要求配齐人员.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工程名称:{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建造师资质等级及编号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附:项目负责人工作手册.
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投标申请企业名称企业资质等级企业地址联系电话申请报名工程名称报名注册建造师姓名及专业类别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情况投标申请企业声明:以上内容是本企业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工程的真实反映.
如有不实,我公司自愿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一旦中标,中标无效,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法人签名:(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本公司决定参加项目投标.
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企业廉洁从业、诚实守信,特承诺如下: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决不发生以下行为:1.
以他人名义投标,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单位资质投标;2.
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3.
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4.
中标后将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5.
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背离投标文件及合同实质性内容的私下协议;6.
其他违反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不以任何理由给予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专家评委以下好处:1.
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或给予回扣、感谢费、劳务费等各种名目的经费;2.
报销应由上述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
赠送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
提供宴请、健身、旅游、娱乐等高消费活动;5.
无偿或明显低于市场价装修住房.
三、不以任何理由为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属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等提供方便.
四、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派驻廉政监察组等机构的监督,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开展廉政文化进工程工作,加强廉洁从业环境宣传、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多种形式开展廉洁教育.
上述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录入诚信档案的处理,构成违纪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法定代表人签名:承诺单位(公章)承诺日期:三、商务部分投标函(工程量清单)致:{招标人名称}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的总报价中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元,我方承诺该项费用将专项用于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及有关.
4、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即{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工程质量达到的目标为:7、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中标造价的10%,计万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其中:工程质量履约保证金为万元;工期履约保证金为万元;项目负责人到位率保证金为万元;安全无死亡事故保证金为万元;文明施工保证金为万元),并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与贵方签订承包合同,并承担承包单位的一切义务和责任.
8、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第13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9、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0、项目负责人姓名、建造师专业及等级.
企业资质及等级.
投标人: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投标函附录序号项目内容约定内容备注1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的()%2施工准备时间签订合同后()天3误期违约金额()元/天4误期赔偿费限额合同价款()%5提前工期奖(/)元/天6施工总工期()日历天7质量标准合格8工程质量违约金最高限额()元9.
预付款金额合同价款的()%10进度款付款时间签发月付款凭证后()天11竣工结算款付款时间签发竣工结算付款凭证后()天12保修期投标报价说明1.
本报价依据本工程投标须知和合同文件的有关条款进行编制.
2.
投标人报价表式应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格式.
3.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所填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含检验试验费)、利润和风险费用之和.
4.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3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
投标人投标报价的计算应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湖建发[2016]96号)和《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23号)及(浙建站定【2016】35号)有关规定.

5.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基本费和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的取费不得低于《浙建站定【2016】23号文件》规定的下限.
规费为不可竞争费用,按《湖造价[2014]2号文件》、《浙建站定【2016】23号》文件规定计取.
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按《湖建发[2016]96号》、《浙建站定【2016】35号》规定计取.

6.
措施项目报价表中所填入的措施项目报价,包括采用的各种措施的费用.
7.
其他项目报价表中所填入的其他项目报价,包括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措施项目报价表以外的,为完成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所必须发生的其他费用.
8.
本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填写单价和合价,对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之中.
9.
本报价的币种为人民币.
10.
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事项,用文字书写与投标报价表一并报送.
11.
投标单位在本工程商务投标报价时应按规定格式要求在《投标总价》封页上应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并签字.
专业不符合要求或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不一致的或专用章不在有效期内的(专用章不能体现有效期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可委托注册在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若为造价员编制的,必须由负责审核的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章,同时必须提供盖有中介机构企业执业印章及企业公章的委托协议书原件.
同一中介机构不可为同一项目的不同投标人提供咨询服务(委托协议书格式参考),否则全部按废标处理,并进行相应处罚.

12、商务标投标总价表上若加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必须同时盖有园林绿化专业专用章;13、工程量清单附后.
【表4-1】封面投标总价招标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表4-2】总说明工程名称:第页共页【表4-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1单位工程1.
1专业工程1.
2专业工程……2单位工程2.
1专业工程2.
2专业工程合计【表4-4】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汇总内容计算公式费率(%)金额(元)一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其中1.
人工费+机械费∑(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二措施项目费(一)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按综合单价计算其中2.
人工费+机械费∑(技措施项目人工费+技措施项目机械费)(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按项计算其中3.
安全文明施工费(1+2)*费率4.
工程定位复测费(1+2)*费率5.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1+2)*费率6.
夜间施工增加费(1+2)*费率7.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1+2)*费率8.
二次搬运费(1+2)*费率9.
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1+2)*费率10.
提前竣工增加费(1+2)*费率11.
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特殊地区增加费)按相关规定计算三其他项目费按清单计价要求计算四规费12+1312.
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1+2)*费率13.
民工工伤保险费(1+2)*费率五14.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1+2)*费率六税金(一+二+三+四+五)*费率七建设工程造价一+二+三+四+五+六【表4-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其中(元)备注人工费机械费本页小计合计【表4-5-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1(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2(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合计:【表4-5-1-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元)单价合价1人工人工费小计2材料材料费小计3机械机械费小计4直接工程费(1+2+3)5管理费6利润7风险费用8综合单价(4+5+6+7)【表4-6】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其中(元)备注人工费机械费本页小计合计【表4-6-1】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1(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2(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合计:【表4-6-1-1】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元)单价合价1人工人工费小计2材料材料费小计3机械机械费小计4直接工程费(1+2+3)5管理费6利润7风险费用8综合单价(4+5+6+7)【表4-7】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1安全文明施工费2工程定位复测费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4夜间施工增加费5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6二次搬运费7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限市政)8提前竣工增加费9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特殊地区增加费)合计【表4-8】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金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2暂估价2.
1专业工程暂估价3计日工4总承包服务费合计—注:本表以整体工程为对象进行计算,并列入为主的专业工程.
【表4-8-1】暂列金额明细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元)备注合计—【表4-8-2】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元)备注合计—【表4-8-3】计日工报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编号项目名称单位暂定数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一人工1人工小计二材料1材料小计三施工机械1施工机械小计合计注:本表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由招标人填写,单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计入投标总价.
【表4-8-4】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价值(元)服务内容费率(%)金额(元)1发包人分包专业工程2发包人供应材料合计注:本表项目价值、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费率由投标人自主确定计入投标总价.
【表4-9】主要工日价格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工种单位数量单价(元)【表4-10】主要材料价格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备注【表4-11】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机械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四、信用部分信用部分主要内容(1)科技进步水平;(2)工程质量奖项;(3)工程安全奖项;(4)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5)信用标自评分表.
说明:1、所有奖项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获奖文件或证书(同时必须提供获奖文件发布网址,否则,评分时不予认可),投标项目负责人业绩不能在获奖文件或证书上体现的,则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鉴证的有效施工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后的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2、信用标自评分表2.
1奖项名称按照"获奖文件"或"证书"描述的名称为准,如"飞英杯"、"钱江杯".
2.
2投标单位自评分仅供参考,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评审得分为准.
信用标自评分表评分内容奖项名称自评分所在页码网址企业技术中心.
省部级4分,市级2分.
(本条不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每项得3分;省级工法每项得2分;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有效专利每项得1分;近十年获得过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得2分.
最高得5分.
企业获奖业绩及标化工地奖项情况上二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钱江杯"及以上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20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钱江杯"及以上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2分.

上二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飞英杯"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6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与"飞英杯"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9分.

上二年度内,企业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飞英杯绿化工程质量奖"、"飞英杯市政工程质量奖"奖项的,评定分值为8分.
上二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12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7分.
上二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6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4分.
上二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湖州市标准化工地称号,评定分值8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地市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5分.
上二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湖州市绿色工地称号,评定分值4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地市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2分.
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钱江杯"及以上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22分;企业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钱江杯"及以上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5分.

项目负责人获奖业绩及标化工地奖项情况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飞英杯"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8分;企业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与"飞英杯"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2分.

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飞英杯绿化优质工程奖"、"飞英杯市政优质工程奖"奖项的,评定分值为5分.
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18分;企业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12分.

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9分;企业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6分.

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湖州市标准化工地称号,评定分值12分;市企业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地市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8分.

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地市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6分;企业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地市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4分.

企业市场行为,无不良行为投标申请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包括扬尘治理方面)并在公示期内的,每记录扣1.
5分,最高扣3分.
企业投标报名前一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每一处罚决定扣2分,最高扣4分.
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前一年内在市区范围内因民工工资原因造成群体性上访事件一次或虽不属于群体性上访事件,但同一事项造成重复上访三次及以上的,每项扣2分,最高扣4分.
企业财政贡献企业上年度入库市本级建筑业税费合计达到500万元及以上,得2分;1200万元及以上,得3分;2000万元及以上,得4分;3000万元及以上,得5分.
最高得5分.
湖州企业上年度在市外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及以上,得0.
5分;2亿元及以上,得1分;3亿元及以上,得1.
5分;4亿元及以上,得2分;5亿元及以上,得2.
5分;6亿元及以上,得3分.
最高得3分.

湖州企业在市外工程获质量奖企业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与"钱江杯"同级别奖项的,得8分;企业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与"飞英杯"同级别奖项的,得7分.
企业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的,得5分;企业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市级标准化工地的,得3分.
湖州企业在市外工程获安全奖投标项目负责人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与"钱江杯"同级别奖项的,得7分;投标项目负责人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与"飞英杯"同级别奖项的,得6分.
投标项目负责人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的,得6分;投标项目负责人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市级标准化工地的,得4分.
得分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一、评标依据1.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
2《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湖政办发[2014]67号).
二、评标原则2.
1、公平、公正、科学择优评标;2.
2、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
其中公开招标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代表原则上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专家评委由招标人提前在湖州市建设工程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2.
3、参加评标的人员应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接受招标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的监督;2.
4、根据招标文件精神,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应对整个评标、决标过程保密,不得泄露;2.
5、评标小组人员(以下均简称评委)应按规定的程序评标;2.
6、评委在开始评标前,应首先检查每份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对于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对于报价特别异常的,由各评委商量决定是否进行实质性的评标;2.
7、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
修正错误的原则按投标须知第25条;2.
8、通讯工具管理:在评标期间,每个评委的手机都必须关机;2.
9、在评标期间,任何人不允许把投标文件及其汇总材料带出评标指定地点,材料应有专人保管和发放,评委完成评标时应如数、及时归还;2.
10、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委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三、投标文件初步评审3.
1评标委员会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无效;3.
1.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的;3.
1.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签署、盖章,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3.
1.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3.
1.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3.
1.
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3.
1.
6投标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3.
1.
7投标文件活页装订的;未加盖连续页码,中间有插页、缺页的;四、投标资格审查评定投标人资格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作无效标处理,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要求.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未达到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提供或过期的、项目负责人和授权代理人社保证明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浙江省外企业没有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仅限市政资质)的或湖州市外地园林绿化企业没有提供进湖备案资料复印件(仅限绿化资质)的或参加投标的建造师没有备案的;(4)投标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有在建工程的;(5)投标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的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在《投标单位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中不按要求填写和如实反映的;(6)当月交易席位费未交纳的;(7)未提供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8)按招标文件第10.
2条资格文件内容未提供齐全或漏项的.
(9)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参加投标,但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和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0)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11)未提供人员配备表中所有人员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驻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12)未提供绿化养护承诺书;(13)本工程宕渣回填、种植土回填、基层土回填设有限价,高于限价的;(14)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15)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的;五、评标分值的组成通过评委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后,最终确定的有效投标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的商务标评分.
本工程设商务标(90%)、信用标(10%).
六、商务标评定分值(100分)1、有效标的确定在评定商务文件分值前,由评标委员会先对商务文件初步评审,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1.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书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暂定价等进行更改的;1.
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1.
3.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基本费和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的取费低于《浙建站定【2016】23号文件》规定的下限的;1.
4规费未按《湖造价[2014]2号文件》、《浙建站定【2016】23号》文件规定计取的;税金未按《湖建发[2016]96号》、《浙建站定【2016】35号》规定计取的;1.
5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光盘内容与商务标书面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或书面投标文件不是在提交的电子文档标书最后一次刻录的光盘基础上打印的文本,并制作成书面投标文件的(即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光盘中水印码与商务标书面投标文件上的水印码不一致的.
);1.
6投标人未按电子标书制作软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光盘导致电子标书无法录入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和无法对电子标书进行评审的;1.
7投标人所提供的商务标电子光盘不是招标人统一发售的湖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专用光盘.
1.
8商务标投标总价表上未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并签字,专业不符合要求或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不一致的或不在有效期内的(专用章不能体现有效期的,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可委托注册在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若为造价员编制的,必须由负责审核的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章,同时必须提供盖有中介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章及企业公章的委托协议书原件,同一中介机构为该项目的不同投标人提供咨询服务.

1.
9商务标投标总价表上若加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必须同时盖有园林绿化专业专用章;1.
10投标单位的有效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1.
11凡有效投标报价低于平均报价(平均报价的计算方法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价,当有效投标报价在3家及以下时,平均报价的计算方法为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8%及以上.

按以上要求进行所有评审后,在有效投标报价中去除废标后,剩余为有效投标.
凡有效投标低于平均报价5%—8%(含5%,不含8%)区间范围的,称为有效低价投标,剩余的统称为有效合理投标.
商务标评定分值由投标报价评审分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详细评审分组成.
具体分值由招标人在开商务标之前,当场在下列A、B两种方式中随机抽取一种作为分值分配方式:A:由投标报价评审100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详细评审为0分);B:由投标报价评审95分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详细评审5分组成.
2、投标报价评审区间的确定以招标人在商务标开标前,当场在下列A、B、C、D、四种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一种作为最佳报价:A、有效合理投标中的最低值和有效合理投标中的次低值两者的平均值;B、有效合理投标的平均值和有效合理投标中的最低值两者的平均值;C、有效合理投标的平均值;D、有效合理投标中去除最低值后的平均值.
3、投标报价评定进入评审区间的各有效投标与最佳报价进行比较,按以下公式求出百分比K值(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第二位四舍五入):K=(有效投标—最佳报价)÷最佳报价*100%当K值等于零时,得满分100分;当K值大于零时,K值每增0.
1%,在总分上扣0.
8分;当K值小于零时,K值每减0.
1%,在总分上扣0.
6分.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按以下标准评定:4.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详细评审采用扣分制,扣完为止.
4.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详细评审扣分方法如下:4.
2.
1评审清单项的选取方法:当工程中分部分项清单总项数大于100项(含100项)的,在招标控制价的所有分部分项清单中,按分部分项清单合价降序排列,取合价最大的前0.
6A项分部分项清单,和去除0.
6A项后从剩余分部分项清单中计算机随机抽取0.
4A项,总共A项分部分项清单进行详细评审.

当工程中分部分项清单总项数小于100项的,在招标控制价的所有分部分项清单中,按分部分项清单合价降序排列,取合价最大的前A项分部分项清单进行详细评审.
A值的确定:当工程中分部分项清单总项数大于100项(含100项)的,A为分部分项清单总项数*15%;当工程中分部分项清单总项数小于100项且大于15项的(含15项),A等于15项;当工程中分部分项清单总项数小于15项的,A等于分部分项清单总项数.

4.
2.
2平均价的确定:平均价为进入评审区间的各有效投标的分部分项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数平均价.
如有效投标报价少于4家的(含4家),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分部分项清单综合单价进行算数平均,以计算出平均价;如有效投标报价大于4家的,在每条参与详细评审的分部分项清单的各综合单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进行算数平均,以计算出平均价.

4.
2.
3扣分设置:分部分项清单综合单价高于平均价15%(含15%)或低于平均价15%(含15%)的,每项扣B分.
(其中:B=5÷A).
取商务标得分最高的前11名进入下一步评审,不足11名时全部进入评审.
七、信用标总分100分,按以下标准评定.
本工程业绩评分以园林绿化专业为准.
(一)科技进步水平9分,其中:(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的,评定分值4分;具有市级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的,评定分值2分.
(本条不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2)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每项得3分,省级工法每项得2分(本项不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有效专利每项得1分;近十年获得过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得2分.

最高得5分,其中同一工法以最高级别进行计分.
(二)工程质量奖项42分,其中:(1)上二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钱江杯"及以上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20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钱江杯"及以上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2分.

(2)上二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飞英杯"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6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与"飞英杯"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9分.

(3)上二年度内,企业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飞英杯绿化工程质量奖"、"飞英杯市政工程质量奖"奖项的,评定分值为8分.
(4)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钱江杯"及以上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22分;企业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钱江杯"及以上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5分.

(5)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飞英杯"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8分;企业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与"飞英杯"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2分.

(6)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飞英杯绿化优质工程奖"、"飞英杯市政优质工程奖"奖项的,评定分值为5分.
本条(1)、(2)、(3)项不重复计分,(4)、(5)、(6)项不重复计分,以最高获奖工程进行计分.
(三)工程安全奖项30分,其中:(1)上二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12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7分.

(2)上二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6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4分.
(3)上二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湖州市标准化工地称号,评定分值8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地市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5分.

(4)上二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湖州市绿色工地称号,评定分值4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地市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2分.
(5)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18分;企业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12分.

(6)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9分;企业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6分.

(7)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湖州市标准化工地称号,评定分值12分;市企业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地市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8分.

(8)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地市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6分;企业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地市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4分.

本条(1)、(2)、(3)、(4)项不重复计分,(5)、(6)、(7)、(8)项不重复计分,以最高获奖工程进行计分.
(四)企业市场行为,无不良行为得满分11分投标申请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包括扬尘治理方面)并在公示期内的,每条记录扣1.
5分,最高扣3分.
投标申请人投标截止前一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每一处罚决定扣2分,最高扣4分.
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前一年内在市区范围内因民工工资原因造成群体性上访事件一次或虽不属于群体性上访事件,但同一事项造成重复上访三次及以上的,每项扣2分,最高扣4分.
同一处罚内容按最高级别扣分,不重复扣分.
以上市场行为合计最多扣11分.
(五)企业财政贡献,满分8分(1)企业上年度入库市本级建筑业税费合计达到500万元及以上,得2分;1200万元及以上,得3分;2000万元及以上,得4分;3000万元及以上,得5分.
最高得5分.

(2)湖州企业上年度在市外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及以上,得0.
5分;2亿元及以上,得1分;3亿元及以上,得1.
5分;4亿元及以上,得2分;5亿元及以上,得2.
5分;6亿元及以上,得3分.
最高得3分.

以上(1)、(2)二项评分,仅限于招标项目为施工总承包工程.
对湖州企业在湖州市外工程获得质量安全奖项开拓市外市场的,给予企业、项目负责人下列附加分(市内外奖项不重复计算,以最高分值计取):1.
企业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与"钱江杯"同级别奖项的,得8分;企业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与"飞英杯"同级别奖项的,得7分.
2.
企业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的,得5分;企业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市级标准化工地的,得3分.
3.
投标项目负责人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与"钱江杯"同级别奖项的,得7分;投标项目负责人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与"飞英杯"同级别奖项的,得6分.
4.
投标项目负责人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的,得6分;投标项目负责人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市级标准化工地的,得4分.
八、决标1、各投标人最终得分按:最终得分=商务标得分*商务标权重+信用标得分*信用标权重.
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1至3人,并按最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
商务标得分若有两个或以上并列的,则按商务报价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若商务标得分相同,商务报价也相同,则由招标人现场随机抽取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3、招标人应当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排名第一(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原因的,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不再进行重新评审.
招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中标人确定后,应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钟、湖州市行政服务网等媒体上向社会公示3个日历天.
十、中标无效1、中标候选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本工程投标报名之日后至开标之日,项目负责人已中标或已承担其他工程施工的;2、中标候选人投标截止日前有无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及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情况不按《投标单位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要求填写和如实反应的.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1、投标人报价表式应按国标《GB50500—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条款、《湖造价[2014]2号》、《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湖建发[2016]96号)和《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23号)及(浙建站定【2016】35号)文件执行.

2、投标单位在本工程商务投标报价时按规定格式要求,《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页上应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并签字,专业须符合要求且应在有效期内的(专用章不能体现有效期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投标人可委托注册在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若为造价员编制的,必须由负责审核的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章,同时必须提供盖有中介机构企业执业印章及企业公章的委托协议书原件,同一中介机构不可为同一项目的不同投标人提供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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