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危险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资格后审)项目招标编号:JSG(H)2019-086招标人:湖州威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宏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19年9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公开招标)31.
招标条件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3.
投标人资格要求44.
招标文件的获取55.
投标文件的递交56.
发布公告的媒介57.
联系方式68.
软件技术支持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
总则102.
招标文件123.
投标文件134.
投标175.
开标(采用远程不见面方式)176.
评标197.
合同授予198.
纪律和监督20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10.
电子招标投标21第三章评标办法29评标办法前附表291.
评标方法322.
评审标准323.
评标程序3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0第五章工程量清单931.
工程量清单说明932.
投标报价说明933.
其他说明934.
工程量清单94第六章图纸95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961、投标声明书972、企业基本情况表98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994、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书1005、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登记表1016、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1027、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信用信息情况表(建设)1038、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1049、投标函10510、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10611、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10712、投标承诺书10813、信用标自评分表10914、主要材料选用品牌一览表110第一章招标公告(公开招标)湖州市危险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本招标项目湖州市危险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已由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湖发改审批【2019】1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州威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计划建设投资估价约8500万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州威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浙江宏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JSG(H)2019-086.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湖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山街道东山村黄沙山南麓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1555平方米,其中综合楼约2943.
39平方米,食堂约1027.
54平方米,1-4号丙类暂存库约5955.
2平方米,焚烧车间约16779.
19平方米(本项目最大单跨跨度52米)等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安装、护坡、临时围墙、装饰装修(不含食堂宿舍楼、综合楼)、消防管线、设备基础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计划工期:260日历天3.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不接受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浙江省外企业拟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中备案,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书面材料(网页直接打印即可).
建造师证书及B类证书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本工程拒绝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拒绝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受到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参与本工程投标;本工程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提供建设单位同意的书面证明).
本工程拒绝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的参与本工程投标.
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必须为已经审核入库的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成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
1已注册用户,请登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
huzhou.
gov.
cn/hzfront/)—"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
HZZF"的招标文件、"商务标招"格式的工程量清单、PDF格式电子版施工图等.
4.
2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4.
3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CA锁办理:http://ggzy.
huzhou.
gov.
cn/HZfront/InfoDetail/InfoID=be90c8bc-0bd8-4140-a371-a0ba2181479a&CategoryNum=0100075.
投标文件的递交5.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8日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5.
2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湖州威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湖州市江南粮油市场二期29幢1层联系人:章成、韩旭霞电话:0572-2392962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宏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湖州市吴兴区田盛街815号联系人:姚炎琴、叶秋明电话::0572-2708071传真:0572-27080718.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572-2220028联系人:国泰新点客服电话:4009980000联系人:顾宇晨(国泰新点)电话:15157250317联系人:施展(品茗)电话:13857254002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欢迎社会各界前来现场观摩和监督,咨询电话:0572-222002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
1.
2招标人名称:详见招标公告地址:详见招标公告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电话:详见招标公告1.
1.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详见招标公告地址:详见招标公告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电话:详见招标公告1.
1.
4项目名称湖州市危险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1.
1.
5建设地点湖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山街道东山村黄沙山南麓1.
2.
1资金来源及比例自筹1.
2.
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
3.
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
3.
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2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的开工令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0月15日(具体以业主开工令为准)1.
3.
3质量要求合格1.
4.
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条件、能力详见招标公告1.
9.
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
10.
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
10.
2预备会提疑截止时间/年/月/日1.
10.
3预备会书面澄清的时间/年/月/日1.
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
12偏离不允许允许2.
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修改补充文件;投标人提疑回复函;招标控制价;2.
2.
1投标人提疑的截止时间2019年9月22日23时59分59秒2.
2.
3提疑、答疑澄清的方式提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有任何疑问,应于规定的提疑截止时间前通过登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提问,进行提疑;或于规定的提疑截止时间前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
huzhou.
gov.
cn/)"工程建设栏--建设公告"中相应工程的公告中的"提问"区进行提疑;答疑澄清: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对招标文件提交的疑问,招标人都将于规定的时间前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发布.
查看答疑: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相应工程或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
huzhou.
gov.
cn/)"工程建设栏--建设公告"相应工程公告中的"答疑信息"区随时查看系统中有关该工程的答疑澄清等内容.
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2.
3.
1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9月22日23时59分59秒3.
1投标文件的主要组成部分资格商务技术信誉3.
2.
3投标报价要求、招标控制价公布及其计算方法第五章第2.
1条、3.
7条3.
3.
1投标有效期90天3.
4.
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网银或电汇或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预缴证明书或保险保单("E保通"电子保单)((关联不关联)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0元整帐户名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帐号:33001649135053006114开户银行:建行经济开发区支行3.
5.
3签字或盖章要求招标文件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有要求签字或盖章(含电子签章)的按要求执行.
3.
5.
4投标文件份数要求中标后中标人提供完整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正副本须分别装订.
3.
5.
5注册及标书制作工具下载网址http://ggzy.
huzhou.
gov.
cn/HZfront/zlxz_HuZhou/010008/4.
1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的投标文件递交模块上传;4.
2.
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8日9时30分(以电子交易平台时间为准)4.
2.
2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登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4.
2.
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未成功解密的或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予以退还5.
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网上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即可.
网址:http://220.
191.
216.
200:8085/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5.
2开标程序开标顺序:上传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1、投标截止前30分钟,由招标代理机构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做好网上不见面开标准备;2、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锁自行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完成在线签到;3、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情况、解密要求、在线公布现场监督、见证人员;4、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网上在线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招标人在开标现场抽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个系数;6、招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导入、现场唱标等全程操作;7、对网上开标过程有异议的,投标人应当直接在线提疑,同时由招标人在线进行回复;8、宣布开标结束.
注:在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全程操作必须在直播视频中完成,不得随意离开.
交易中心见证人员、现场监督人员做好相关工作并签字.
6.
1.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经济技术类不少于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内从综合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
1定标方式(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7.
2评标结果公示媒介及期限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期为3日.
7.
4.
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金(含现金支票、银行汇票、保兑支票)或银行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书(建设工程完工履约保证保险保单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5%(其中质量履约保证金:1.
5%;工期履约保证金:1%;项目负责人到位率履约保证金:1.
5%;安全无死亡履约保证金:0.
5%;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0.
5%).
注:采用建设工程完工履约保证保险保单保函的应符合《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关于开展建设工程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湖建发【2018】211号、《湖州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项目共保体中标公示》等文件内容,由首席保险人出具.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备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中未体现专业的提供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安装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备安装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中未体现专业的提供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土建施工员1名,安装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资料员1名、材料员1名【注:各人员在本工程中所任岗位需在项目管理机构表中注明.
一人一岗,不得兼职】9.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2名9.
3材料信息价、人工信息价材料市场信息价:2019年第8期人工信息价:2019年第6期10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1、各投标人须提供符合要求的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有效的CA锁供开标现场解密;2、招标人对各投标文件的现场解密.
整个开标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未成功解密的,均按未提交投标文件处理.
11投标人硬件设备要求各投标人需要保障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硬件要求符合以下内容:1.
具备摄像头与耳麦(用于接收代理公司开标指令).
2.
要求使用ie浏览器11及以上版本.
3.
电脑操作系统要求在win7及以上.
4.
内存要求在4G以上.
5.
要求正确安装湖州市电子招投标驱动程序.
开标过程中不得随意离开摄像头范围,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造成未成功解密的,均按未提交投标文件处理.
1.
总则1.
1项目概况1.
1.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
1.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1.
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1.
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1.
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
2.
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2.
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
3.
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3.
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3.
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4投标人资格要求1.
4.
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4.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
4.
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
4.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被同一家公司控股且有参股关系的,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4)近三年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15)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在湖州市本级内投标的;(16)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的;1.
4.
4投标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投标截止日前(近三年)有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2)投标截止日前被行政机关通报限制在本区域内投标;(3)投标截止日前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正在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4)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受到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5)有在建工程,未竣工或未提供其他情况说明.
1.
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
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
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
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
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
9踏勘现场1.
9.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
9.
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
9.
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
9.
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
10投标预备会1.
10.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
10.
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
10.
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网上发布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
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
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2.
1招标文件的组成2.
1.
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
1.
2根据本章第1.
10款、第2.
2款和第2.
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2招标文件的澄清2.
2.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2.
1规定的时间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2.
3规定的方式进行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超过截止日期的提疑不予受理.
2.
2.
2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对招标文件提交的疑问,招标人都将作出统一解答或予以澄清,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澄清、答疑)文件的形式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2.
3规定的方式发布.
如果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
2.
3提疑、答疑澄清信息将统一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2.
3规定的方式进行发布.
2.
2.
4本项目(仅指电子招投标)若发布了澄清文件(指招标文件补疑内容或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必须选择澄清文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
2.
3招标文件的修改2.
3.
1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
3.
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2.
3规定的方式进行发布.
3.
投标文件3.
1投标文件的组成3.
1.
1资格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以(为准)((1)企业基本资料①企业营业执照;②基本帐户证明(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帐户开户信息);③企业资质证书(详见招标公告要求);④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
((2)项目管理机构资料①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证书(详见招标公告要求,建造师证书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②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③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安装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1人1岗,不得兼任;④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主要负责人)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⑤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登记表;⑥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其中项目负责人如为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注册企业聘用合同.
提供汇总表的,为方便查找,请打"√"标明);【⑤⑥二项可上传原件扫描件】((3)投标声明书;((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书;((6)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7)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信用信息情况表(建设);((8)浙江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9)《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储存证明》(所有投标人均须提供);((10)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以网银或电汇方式为准)或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或《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预缴证明》;((11)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12)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1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表除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装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外,还需配备土建施工员1名,安装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各人员在本工程中所任岗位需在项目管理机构表中注明,1人1岗,不得兼任】提供所有人员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汇总表的,为方便查找,请打"√"标明;((14)投标承诺书(按招标文件后附格式).
注:上述第(1)、(2)项所需相关证件资料必须从湖州市电子招投标平台上获取,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未入库的资料,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入库.
其余资料由投标人扫描件上传.
投标单位必须确保投标时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按《招标投标法》第54条处理.
3.
1.
2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投标报价【报表格式采用《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
2.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
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
3款的有关要求.
3.
2.
3招标人设有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
3投标有效期3.
3.
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
3.
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
4投标保证金3.
4.
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4.
1规定形式及数额交纳投标保证金①网银或电汇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中转出,汇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4.
1规定的账户中,必须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帐.
如实际到帐时间与关联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
②《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预缴证明书》:应确保在系统中已录入.
③保险(E保通"电子保单):应在指定电子保单平台内申请投标保证金保险,承保金额须大于或等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
"E保通"电子保单生成流程:投标人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业务查询"模块点击"保单信息查看"→点击进入保单平台(或直接复制保单网址打开)→使用本单位CA锁登录平台→点击"我要申请"并选择要投保的项目→确认收费标准并填写经办人相关信息→确认投标保险保单信息→签订协议并加盖电子公章→使用企业基本账户支付相关费用→电子保单生成并推送至交易平台(如有需要可下载PDF电子版)→"保单信息"可查看确认已发放的保单.
投标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4.
1规定外,必须与本项目进行关联,如实际到帐时间与关联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3.
4.
2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
4.
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
4.
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采用现金转账(网银或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
4.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串标、围标、弄虚作假行为的.
3.
5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3.
5.
1CA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3.
1条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
5.
2CA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
5.
3CA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进行电子签章盖章确认.
3.
5.
4投标人编制的CA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是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系统自带更新系统)生成的后缀名为".
HZTF"的CA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未按上述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
5.
5注册及标书制作工具注册及标书制作工具相关下载地址:http://ggzy.
huzhou.
gov.
cn/HZfront/zlxz_HuZhou/010008/3.
5.
6电子投标流程如下: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清单(如果有答疑澄清文件,需要下载答疑澄清文件进行制作)→使用商务标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报价(格式为.
商务标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将制作好的投标报价导入投标文件→系统完善投标信息(网上递交投标保证金并确保与本工程关联.
持有《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预缴证明书》的请自查系统并确保已经录入)→上传投标文件→点击"模拟解密"按钮→提示解密成功.
4.
投标4.
1投标文件的递交4.
1.
1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的投标文件递交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4.
1.
2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4.
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
2.
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2.
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
2.
2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撤回通知,招标人按本章第3.
4条相关规定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采用远程不见面方式)5.
1开标时间和地点5.
1.
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
2.
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
1项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
1项规定.
5.
1.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5.
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内程序设定顺序进行开标:(1)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线签到的操作.
(2)宣布开标纪律;(4)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电子操作员、监标人等有关人员;(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5)投标单位进行投标文件CA锁解密;(6)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浮动率A、权重B和浮动率C;(7)招标人进行投标文件CA锁解密,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
说明:1.
浮动率A:由招标人代表分别在1、2、3……9、10、11共11个序号中随机抽取一个;2.
权重B:由招标人代表在1、2、3……9、10、11共11个序号中随机抽取一个;3.
浮动率C:由招标人代表在1、2、3……7共7个序号中随机抽取一个;4.
上述三个值由招标人代表在投标文件解密前现场抽取;5、由评标委员会对资格评审、技术标(如有)、信誉标(如有)、有效标的判定、有效合理标的确定→计算F值→根据F的范围和现场抽取的序号确定浮动率A,F值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下浮率A、权重B、浮动率C坐标对应查询表》抽取的A值序号1234567891011建筑工程项目(仿古建筑)F≤5%6.
5%7%7.
5%8%8.
5%9%9.
5%10%10.
5%11%11.
5%5%10%2.
5%3%3.
5%4%4.
5%5%5.
5%6%6.
5%7%7.
5%市政公用项目F≤8%11.
5%12%12.
5%13%13.
5%14%14.
5%15%15.
5%16%16.
5%8%15%6.
5%7%7.
5%8%8.
5%9%9.
5%10%10.
5%11%11.
5%园林绿化项目(以绿化为主)F≤10%13.
5%14%14.
5%15%15.
5%16%16.
5%17%17.
5%18%18.
5%10%20%6.
5%7%7.
5%8%8.
5%9%9.
5%10%10.
5%11%11.
5%权重B40%42%44%46%48%50%52%54%56%58%60%浮动率C-1.
50%-1.
00%-0.
50%0%0.
50%1.
00%1.
50%5.
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网上开标大厅在线提出异议或质询,招标人将在线回复.
6.
评标6.
1评标委员会6.
1.
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1.
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的.
6.
1.
3、参加评标的人员应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接受招标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的监督;6.
1.
4、根据招标文件精神,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应对整个评标、决标过程保密,不得泄露;6.
1.
5、通讯工具管理:在评标期间,每个评委的手机统一存放;6.
1.
6、在评标期间,任何人不允许把投标文件及其汇总材料带出评标指定地点,材料应有专人保管和发放,评委完成评标时应如数、及时归还;6.
1.
7、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委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6.
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
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7.
1定标方式7.
1.
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7.
1.
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7.
1.
3招标人在定标前须对拟中标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
查询网址: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
court.
gov.
cn/).
7.
2评标结果公示7.
2.
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评标结果.
7.
2.
2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所有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
3中标通知7.
3.
1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
3.
2在本章第3.
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
3.
3本工程为国有投资项目,中标公示结束后,先由中标人到市重点工程廉政监视组进行廉政谈话后,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
7.
4履约担保7.
4.
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
7.
4.
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
4.
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
5签订合同7.
5.
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
5.
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纪律和监督8.
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
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
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
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
5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0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发家改委等七部委第11号令)等规定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电子招标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其他(招标人要求)1、各投标单位需认真摸底人工、材料及机械的市场价并结合我市造价部门发布的信息价进行自主报价,有效投标报价中,综合单价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等各项费用,大幅度超出市场价范围,且在投标文件中没有充分、必要合理说明,或者没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为不合理的不平衡报价,扰乱投标市场,其投标应作无效标处理,并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2、各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安全防护、卫生环保、文明施工、防汛、防冰雪、台风等各类恶劣气候因素,政策性、环境干扰或不可抗力事件等因素造成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的停工、窝工、二次进场或多次进场等费用,该费用列入相应措施费,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解决.
3、凡遇到政府指令要求暂停施工的情况(如重大社会活动、重大体育赛事、重要考试、城市管理相关重要检查等),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停止施工,连续停工时间超过8小时的,招标单位同意相应顺延工期,但招标单位不承担该类停工可能涉及的成本及费用增加(政府主管部门发文明确由招标人承担费用的除外).
在整个施工期间,因节假日、重大社会活动、重大体育赛事、城市管理相关重要检查、领导视察、行业内相关检查等情况,需要中标单位对施工现场及外围环境进行整理、清扫、美化的,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政府相关部门、招标单位、监理单位的管理与安排,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如未按时完成的,招标单位有权指定其他施工单位完成相关工作,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在相关清单子项及措施费内对此给予充分考虑,招标单位不再支付与此相关的任何费用.
4、本项目工期相对较紧,各投标人在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中的提前竣工增加费中考虑赶工措施费.
5、承包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工日期及时组织机械、人员进场施工,各工作面平行施工;承包人需要对人员组织、机械投入、资金保障、原材料组织等认为必要的各种保障措施进行全面考虑.
考虑工期紧,工作内容多,投标单位须全面考虑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如赶工费),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报价中,发生不另计价.
6、承包人在施工前做好各项进场准备工作,如因周边环境等原因造成施工中断,由承包人负责协调解决.
本工程地处偏僻山坳,投标人报价前需充分勘察现场,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费用(如山体稳定支护措施).
投标人需在相关措施费中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安全围护、交通运输、施工干扰、装安全标志、建临时便道、现场成品保护及地下管线、周围设施的保护、在醒目位置设置施工指示牌,确保道路车辆、行人安全等产生的一系列费用,该类费用结算时不作调整.
与本工程相关的公共及协调费用(如交通、市容、环保、噪音、排污、治安等费用以及因施工原因引起的相关部门应交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调研并纳入其它措施项目,否则视作优惠.
7、承包人应加强对工程车辆进出现场的管理,并服从交警、行政执法等部门的管理,办理好道路交通运输相关的手续(主管部门规定由发包人办理的,发包人可出面配合办理),由承包人支付办理手续所需的费用.
投标单位应在投标前仔细踏勘工程现场及周边环境,调查熟悉工程现场位置、外围道路状况、交通限制等情况,投标时充分考虑由于交通运输限制对工程施工进度、成本、安全等带来的不利影响,并按要求派出专门的交通协管员,做好车辆进出的管理和疏导,确保车辆、人员进出安全,各项费用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在相关清单子项及措施费内给予充分考虑,招标单位不再支付与此相关的任何费用,亦不承担与此相关的责任.
8、各投标单位应认真踏勘现场,确立合理的施工方案并充分考虑相应的措施项目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测算并进入报价,今后不得调整,清单中所列的技术措施费只作为投标单位的参考,投标单位可根据清单里所列的项目报价并增加其认为必要的技术措施费;技术措施费以"项"为单位的为固定价,结算按投标价执行;可计量的技术措施费按实结算.
9、投标单位进场前场地标高由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进行测量或由业主、监理、施工三方确认签字盖章,以此数据作为土方回填、宕渣填筑计算参考基数.
10、项目现场目前正在进行场地平整施工,中标单位进场后将采取逐块移交场地的方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问题,报价时充分考虑所需各项费用,发生后不再另计.
中标单位组织班组进场后,双方办理场地交接手续,由中标单位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含桩基施工、交通运输等)及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对场地作进一步的清理、平整、压实.
中标单位进场后正式施工前应根据施工需要对场地进行细致的探查,对影响施工的地上地下障碍物进行清除、外运.
由于场地填筑压实不到位、承载力不够及地下障碍物未能及时探明、清除而影响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的,均由中标单位承担责任与损失.
上述各项内容所涉及的各项费用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在相关清单子项及措施费内给予充分考虑,招标单位不再支付与此相关的任何费用.
11、承包人进场后应严格按照湖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要求组织施工,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并随时接受发包人、监理单位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按照《湖建发2013(130)号文件》、《湖建发2019(89)号文件》规定的关于安全文明施工所要求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工程环保及环卫费用由承包人按规定支付相关部门.
该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计价.
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相关费用综合考虑在相应措施费中,发生不再单独计价.
12、承包人应做好工程车辆途经路段的道路清洁工作,现场必须配备冲洗设施,配备专人进行道路清扫.
如出现扬尘及道路污染情况,在接到业主及监理通知后,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市安全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等相关规定做好整改,如未见整改的,处罚款2000元,多次发现现场未整改的,罚款加倍.
13、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及设计要求进行,按照工程建设的需要,统一服从发包人及监理的现场管理,做好施工宣传及周边的协调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因施工产生的污染和噪声.
承包人应对进场的周边已施工好的设施加以保护,充分考虑与周边其他工程及标段的交叉施工工程中发生的交叉误工费,对因自身原因造成已完设施损失的,修复及赔偿等发生的一切费用都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4、承包人应根据场地条件、工程特点、施工需要及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对整个场地的临时排水系统(排水沟、管,集水井、坑,沉淀池、清洗池、洗车池等)进行规范合理的布置和建造并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在投标前应仔细踏勘现场,调查摸排周边排水管网、河道、沟渠等情况,考虑好施工阶段排水去向.
进场后应主动协调周边相关管理部门、街道、村、企事业单位及居民、村民,落实合理可行的措施,涉及到的相关费用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生后不再另行计取.
15、在整个施工期间(从承包人进场开始至工程竣工后向发包人移交完成时止),施工场地范围内均不得设置民工生活区,除门卫室可安排少量门岗值班人员住宿外,其它任何场所、部位均不得有人员住宿.
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将不定期地对现场人员住宿情况进行检查,凡发现除门卫室外有人员住宿的,则按1000元/人·次对承包人进行经济扣罚.
在整个施工期间,整个施工现场均不得出现烧饭、烧菜等情况,所有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就餐均应在施工现场之外解决.
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将不定期地对现场烧饭、烧菜情况进行检查,凡发现有烧饭、烧菜现象的,则按1000元/处·次对承包人进行经济扣罚.
各项扣罚款项均在当期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工程竣工后,根据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及其它相关规定,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的,发包人将按程序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验收通过后至整个项目整体竣工验收阶段,将继续由承包人负责对工程实体及现场的看护、管理、成品保护,待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将工程移交给发包人时,承包人应及时进行移交,但承包人必须确保工程质量与状态不低于竣工验收时的标准.
在工程移交完成前发生的看护、管理及整修等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工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完成移交之日起开始计算.
工程竣工移交后,承包人须按施工合同约定,严格履行质量保修责任与义务.
发包人就工程质量问题通知承包人到场查看或维修的,承包人必须在24小时内(特别紧急的情况须按照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安排专业人员到场,并落实对质量问题的查看、维修、解决问题.
24小时后(特别紧急的情况下在限定时间内)承包人仍未安排专业人员到场查看、维修、解决问题的,发包人有权另行安排其它单位人员到场查看、维修、解决问题,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发包人将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结算款或保修款内扣除.
发包人有权根据承包人未能按时到场查看、维修、解决问题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程度,对承包人追究相关责任并进行经济索赔.
16、发包人为承包人提供施工用电接口1处,施工用水和生活用水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工程用水、用电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按表计取水、电用量,并按用量计取相应比例的水、电损失量).
用水接口后的水管、阀门、水嘴及用电接口后的电缆线路、各级配电表箱(含防漏电、触电保护设施)等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安装、使用及管理.
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变压器容量(1台500KVA),在确保施工进度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机械设施,如需另外增加供电电源,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费用发生后不再另行计取.
承包人负责日常维护管理及支付相关运行费用.
17、临时施工围墙:临时施工围墙由承包人施工,承包人应考虑现场实际情况,按城市集团标准并符合省市质监站要求,现场喷绘100%广告,在施工期间需更换喷绘布中标人负责,外围广告喷绘由中标人管理,施工期间有掉落破损的须及时更换,喷绘内容按相关规定要求.
场地大门按湖州城市集团新施工大门图纸施工,场内施工道路的设置以及就近与道路连接进出,机械设备的进场,商品砼的进场,对现有道路及设施的破坏和修复等情况,均按照省市质监站的要求设置.
以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报价考虑在技术措施费中,不单独列项,结算也不做调整.
18、承包人应通过科学的施工组织,合理安排各道工序、各项工程的施工,尽量避免夜间施工.
工程建设场地周围存有住宅区域,承包人应对以上单体的安全、稳定状况进行观察、监测,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监理单位、发包人反映,并按照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发包人的要求落实相关处理措施.
安全、结构的观察、监测涉及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时在相关措施费内给予充分考虑,发包人不再支付与此相关的费用.
19、由于项目位置所处山地,施工单位需充分考虑现场场地内排水及极端天气情况下的山洪,内涝情况处理,如发生内涝现象,需施工单位自行处理并应按建设局相关要求自行办理施工期间排水许可证,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时在相关措施费内给予充分考虑,发包人不再支付与此相关的费用.
20、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夜间施工对周边个人、单位的影响,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确因技术要求、客观因素影响需要进行夜间施工的,承包人应服从环保、行政执法、质监站、交警等部门的管理,自行办理夜间施工准许手续,并积极主动处理好工地周边相关单位、个人的意见与投诉,自行支付办理手续及处理矛盾、问题应支付的费用.
上述内容所涉及的各项费用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在相关清单子项及措施费内给予充分考虑,发包人不再支付与此相关的任何费用.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还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施工现场周边各方面的影响,自行协调好与周边居民等的关系,如果产生有关矛盾、纠纷,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其间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如因处理不当造成群体性事件的,每次处罚5万元.
21、承包人因扬尘、环境卫生等原因造成有相关政府部门热线投诉的或接到相关部门处罚,承包人需积极处理,且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每次视情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22、所有材料由各投标单位自主报价、自主选择,但必须完全符合设计要求.
投标单位选用的品牌应在主要材料推荐品牌一览表中注明,若未注明,则在实际施工时由招标单位在推荐品牌中指定.
对本工程投标单位选用的主要材料不得低于清单提供的档次及品牌.
未推荐品牌的,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技术要求和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质量可靠、性能先进的设备材料,但所选设备材料必须取得招标单位认可.
23、中标后通过有关权威部门检测一旦出现真实产品达不到投标时的承诺(即:技术参数或效果达不到设计要求),招标单位有权予以否决,为不影响工程进度,届时由招标单位、监理、设计共同在以上推荐品牌中优先选择其中的产品作为指定品牌,价格按照投标价不变.
24、投标单位选择招标单位推荐品牌以外的,即"优于推荐的品牌"的,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技术参数,且不得低于推荐品牌的档次,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如无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其达到设计技术参数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予以否决,可视为无效标,一切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25、投标单位须承诺如所投材料品牌在实际施工时因如停产或品牌取消无法购买,愿意无条件接受招标单位在推荐品牌中选择材料品牌或其他同档次品牌,如价格高于所投材料品牌价格,按投标价执行,低于所投材料品牌价格按市场价执行.
26、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的费用: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等及省、市地方有关工程质量检测的有关规定和设计明确要求的检测频率、内容实施.
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费、建筑施工企业配合检测及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明确能承担检测的项目除外,如消防检测,环评检测等专项检测由发包人承担,需由承包人配合检测).
由于因承包人施工原因导致检测不合格的,则由承包人承担本次及重新检测、恢复费用.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有权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并结合工程实际,对工程原材料、工程实体进行平行检测,承包人必须积极配合监理单位的此项工作,如阻止干扰,发包人有权进行相应处罚.
27、投标单位应仔细审查施工图,并确保按工期完成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量(如有疑问,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疑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工期和质量,否则招标单位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额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28、中标单位应充分考虑现场施工便道、场地硬化等措施,以及完工后所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建筑垃圾的拆除、清理及外运等,所需费用在技术措施费中充分考虑,发包人不再支付与此相关的任何费用;29、本项目工业设备较多,与土建项目存在交叉施工,需注意到场设备的保护工作,如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损坏,需照价赔偿,所发生的费用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并追究相关责任.
30、招标人仅提供一个出入口位置,机械设备的进场,商品砼的进场,对现有道路及设施的破坏和修复等情况,均按照省市安监站、质监站的要求设置,由投标方自行充分考虑并仔细计算相应费用,考虑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技术措施费中报价,发生不再另外计取;31、工地现场需符合文明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
32、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和使用方需求等因素,有可能对施工图范围内的工作内容进行变更或调整,可能调增,也可能调减,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服从发包人及设计单位的指令,不可因此类原因影响工程的进展和质量等目标.
33、承包人需足额支付民工工资,如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5人以上上访的,每次扣款1万元,同时发包人有权上报建设部门列入不良记录.
34、承包人的雇员及设备的保险等保险取费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35、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应承诺工程竣工后须提供给使用方本工程详细的工程情况说明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维护保养手册,并且提供有关培训的安排,竣工后须对使用方指派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理论+实际操作),培训所发生的费用计入投标总价.
36、项目竣工资料按档案馆归档要求进行装订,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37、中标单位应在施工合同签订后及工程竣工阶段,尽快办理环保排污费等各项开工前的报批手续,及工程竣工阶段各种手续,各项费用均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计价.
38、中标单位进场后在正式开工前,应自行与环卫部门签订施工期间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清运处置协议,生活及生产污水排放需及时外运,与环卫处做好对接,相关费用均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计价39、为保证工程质量,本工程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装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2人,须具备有效C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并在进场后按招标人要求将相关人员信息(含照片)悬挂于醒目位置.
40、中标单位须提供五间办公室(包括基本办公桌椅、文件柜、空调等)、一间20人以上会议室(包括投影设备)给业主作临时现场办公室使用,相关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41、本工程按智能化工地考虑,施工现场设置足够的摄像监控点并附带相关软件(按甲方要求),要求做到全工地覆盖,确保甲方可以随时能监控现场施工情况,该项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报价考虑在其他施工技术措施费中.
施工现场设置PM2.
5、噪音等显示屏、2个充电桩,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时在其他措施费内给予充分考虑,发包人不再支付与此相关的费用.
42、中标单位在与招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必须与招标单位签订《工程建设廉政合同》.
招标单位将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全面开展"廉政文化进工程"活动,中标单位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布置、接待等工作,相关费用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在相关措施费内给予充分考虑,招标单位不再支付与此相关的任何费用.
43、对招投标过程中,发生投标单位出现恶意质疑或投诉行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投诉、未按要求方式投诉、无实质证据恶意缠诉或在网络等媒体上进行失实报道的情形发生.
如恶意投诉属实,招标单位所属城市集团有权对该投标单位在城市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所属项目的投标中业主评价分按零分处理,情节恶劣的有权拒绝该投标单位在城市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所属项目中的投标.
44、中标后,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前还须提供完整的投标文件正本2份、副本6份、投标报价电子光盘一份(品茗软件格式的报价电子文件).
45、工程履约保证金,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5日内提交发包人,否则每延延迟一天扣罚2000元.
46、合同的签订,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签订,否则每延迟一天扣罚2000元.
47、合同签订过程中,在核对发包人的合同电子文档或书面文档时,不得擅自修改,应另行标注.
如不经发包人同意直接修改的,每发现一处扣罚2000元,并无条件进行改正.
情节恶劣的取消中标资格.
48、湖州市危险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中的智能化工程、食堂宿舍楼和综合楼装修工程,由招标人另行发包,由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人进行施工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包括提供现场堆放场地、现场供水供电管线(水电费用另行按实计收)、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而进行的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提供垂直运输等配合服务】.
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根据各专业发包工程合同价的2%列入决算,当专业发包工程经招标实际由施工总承包人承包的,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不计.
49、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及时提供工作面给市政总布单位.
同时需及时将硬化路面破除、外运.
如不能及时响应,发包人有权另行直接委托其他单位实施,费用直接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50、设备进场及安装期间,交叉施工将会产生较大冲突,届时,承包人应严格服从发包人和监理人的指令,有可能会暂停施工或突击加班,以及提供通道和工作面、现场设备的利用等,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发生不予另计.
如承包人不服从指令或不能及时响应,发包人有权视情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51、两条焚烧线基础在12月1日前完成.
52、食堂宿舍楼、综合楼在2020年2月28日前移交分包装修单位.
53、其他事项请参照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招标答疑.
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文件评审资格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人条件符合条二章投标人须知1.
4.
1-1.
4.
4及招标公告要求等联合体投标人(如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签字、盖章(含电子签章)投标文件编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无字迹模糊或上传电子文件模糊、辨认不清;投标书唯一不应出现"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且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情形.
其他不同投标人未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资格文件组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
1.
1条资格文件主要内容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条款.
信用信息查询评标时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信用情况表"的真实性进行查询,查询以"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查询平台"为主,不限于其他渠道经查证属实的信用信息.
商务标评审初步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资格文件一致签字盖章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签字、盖章(含电子签章)投标文件编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无字迹或扫描件模糊、辨认不清报价、清单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书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暂定价未进行更改其他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3.
1项规定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未高于招标控制价;2、分部分项清单中设综合单价限价的,其投标单价未高于相应限价;3、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取费未低于规定的下限;4、规费、税金应按规定计取;5、商务标投标总价表上应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授权代理人电子签章.
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3.
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3.
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
3.
1项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详细评审标准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计算、复核并签字确认.
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计算错误,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a.
纯算术性四则运算错误;b.
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
由于评审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评标基准价=经评审的各有效合理投标价格算术平均值*(1+浮动率C)*投标价格权重B+招标控制价*(1-浮动率A)*(1-投标价格权重B)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
1.
2项、第三章2.
2.
2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条款.
技术标评审初步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
1.
3项规定签字盖章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签字、盖章(含电子签章)投标文件编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无字迹或扫描件模糊、辨认不清,无缺项漏项其他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详细评审标准(以(为准)通过制施工技术方案及关键部位技术措施有提供,且符合本工程技术要求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有提供,且符合本工程技术要求施工班子人员配备有提供,且符合本工程技术要求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提供,且符合本工程技术要求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有提供,且符合本工程技术要求(得分制评审项目满分评分说明施工技术方案及关键部位技术措施20[优]得〔18-20〕[中]得〔16-18)[差]得〔14-16)安全文明施工措施16[优]得〔14.
4-16〕[中]得〔12.
8-14.
4)[差]得〔11.
2-12.
8)工程质量保证措施16[优]得〔14.
4-16〕[中]得〔12.
8-14.
4)[差]得〔11.
2-12.
8)施工工期保证措施及网络图16[优]得〔14.
4-16〕[中]得〔12.
8-14.
4)[差]得〔11.
2-12.
8)施工班子人员配备12[优]得〔10.
8-12〕[中]得〔9.
6-10.
8)[差]得〔8.
4-9.
6)施工机械设备选用及投入计划8[优]得〔7.
2-8〕[中]得〔6.
4-7.
2)[差]得〔5.
6-6.
4)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6[优]得〔5.
4-6〕[中]得〔4.
8-5.
4)[差]得〔4.
2-4.
8)环境保护和新技术应用6[优]得〔5.
4-6〕[中]得〔4.
8-5.
4)[差]得〔4.
2-4.
8)合计100[优]得〔90-100〕[中]得〔80-90)[差]得〔70-80)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2.
2.
3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条款.
信用文件审查信用评审业绩有效性业绩时间符合第三章2.
2.
4规定评分对上传投标文件的业绩根据第三章2.
2.
4的规定评标分值计算2.
2.
2详细评审标准(以(为准)条款内容编列内容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工程类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园林绿化项目工程类别:建筑二类商务标:100分,权重:80%技术标:通过制或(得分制100分,权重:0%信用标:100分,权重:20%评审顺序由评标委员会先对所有进入评审的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获得通过后,依次按下述第4种顺序进行评审.
评审顺序及要求按照《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19]15号文规定确定.
(第1种:资格审查-信用标-技术标-商务标资格审查通过后,取信用标和技术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前21名进入(第21名有并列的,并列的全部进入评审),不足21名时全部进入评审.
技术标经评审判无效标的,不进入商务标评审.
(第2种:资格审查-信用标-商务标资格审查通过后,取信用标得分最高的前21名进入(第21名有并列的,并列的全部进入评审),不足21名时全部进入评审.
(第3种:资格审查-商务标-技术标-信用标资格审查通过后,取商务标得分最高的前13名进入技术标、信用标评审(第13名有并列的,并列的全部进入评审),不足13名时全部进入评审.
技术标经评审判无效标的,不进入信用标评审.
(第4种:资格审查-商务标-信用标资格审查通过后,取商务标得分最高的前13名进入信用标评审(第13名有并列的,并列的全部进入评审),不足13名时全部进入评审.
(第5种:资格审查-商务标资格审查通过后,有效标进入商务标评审.
最终得分最终得分=信用标得分*信用标权重(20)%+商务标得分*商务标权重(80)%串标形为3.
4串通投标的判定按第三章3.
4规定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
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本评标办法中涉及到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2.
1初步评审标准2.
1.
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
1.
2商务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1.
3技术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
1.
4信用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
2详细评审标准2.
2.
1投标人最终得分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按评标办法前附表执行.
2.
2.
2商务标评审商务标总分100分,按以下标准评定.
(一)有效合理标的确定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认定为无效投标报价,其余为有效投标报价.
有效投标报价中有以下报价的,视为有效低价投标.
1.
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投标报价低于控制价超过20%(含);2.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园林绿化项目低于控制价超过30%(含)的.
(以上数据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有效低价投标,剩余的统称为有效合理投标.
(二)评标基准价确定评标基准价按照下表的规则予以确定,本工程下表中的工程类型为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工程类型商务标评标基准价确定方式评标基准价=经评审的各有效合理投标价格算术平均值*(1+浮动率C)*投标价格权重B+招标控制价*(1-浮动率A)*(1-投标价格权重B).
设经评审的各有效合理投标价格算术平均值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为F,根据F的数值范围分别确定浮动率A.
投标价格权重B的确定:40%、42%、44%、46%、48%、50%、52%、54%、56%、58%、60%十一档数值.
各投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浮动率C的确定:-1.
5%、-1.
0%、-0.
5%、0%、0.
5%、1.
0%、1.
5%七档数值.
建筑工程项目(仿古建筑)1.
F≤5%A取6.
5%、7%、7.
5%、8%、8.
5%、9%、9.
5%、10%、10.
5%、11%、11.
5%十一档数值;2.
5%10%A取2.
5%、3%、3.
5%、4%、4.
5%、5%、5.
5%、6%、6.
5%、7%、7.
5%十一档数值;市政公用项目1.
F≤8%A取11.
5%、12%、12.
5%、13%、13.
5%、14%、14.
5%、15%、15.
5%、16%、16.
5%十一档数值;2.
8%15%A取6.
5%、7%、7.
5%、8%、8.
5%、9%、9.
5%、10%、10.
5%、11%、11.
5%取十一档数值;园林绿化项目(以绿化为主)1.
F≤10%A取13.
5%、14%、14.
5%、15%、15.
5%、16%、16.
5%、17%、17.
5%、18%、18.
5%十一档数值;2.
10%20%A取6.
5%、7%、7.
5%、8%、8.
5%、9%、9.
5%、10%、10.
5%、11%、11.
5%十一档数值;注:1.
根据开标时抽取的序号对应数值,经评审的各有效合理投标价格算术平均值的计算方法为所有有效合理投标报价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的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在3家及以下时,算术平均值则为全部有效合理投标报价的平均值);2.
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计算、复核并签字确认.
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计算错误,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a.
纯算术性四则运算错误;b.
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
由于评审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下浮率A、权重B、浮动率C坐标对应查询表》由招标人代表当场分别在1、2、3……9、10、11这11个序号中随机抽取1个序号→开标时所有投标人解密→→评标委员会对资格评审、技术标(如有)、信誉标(如有)、有效标的判定、有效合理标的确定→计算F值→根据F的范围和现场抽取的序号确定浮动率A,F值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抽取的A值序号1234567891011(建筑工程项目(仿古建筑)F≤5%6.
5%7%7.
5%8%8.
5%9%9.
5%10%10.
5%11%11.
5%5%10%2.
5%3%3.
5%4%4.
5%5%5.
5%6%6.
5%7%7.
5%市政公用项目F≤8%11.
5%12%12.
5%13%13.
5%14%14.
5%15%15.
5%16%16.
5%8%15%6.
5%7%7.
5%8%8.
5%9%9.
5%10%10.
5%11%11.
5%园林绿化项目(以绿化为主)F≤10%13.
5%14%14.
5%15%15.
5%16%16.
5%17%17.
5%18%18.
5%10%20%6.
5%7%7.
5%8%8.
5%9%9.
5%10%10.
5%11%11.
5%权重B40%42%44%46%48%50%52%54%56%58%60%浮动率C-1.
50%-1.
00%-0.
50%0%0.
50%1.
00%1.
50%(三)商务报价评分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进行比较,按以下公式求出百分比K值(有效投标报价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不足一个百分点的,按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K=(有效投标—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当K值等于零时,得满分100分;当K值大于零时,K值每增1%,在总分上扣3分;当K值小于零时,K值每减1%,在总分上扣1.
5分.
2.
2.
3技术标评审2.
3.
3.
1技术标评审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
3.
3.
2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标,而未提供技术标的,作无效标处理.
技术标内容有缺项的,作无效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并说明其理由后,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2.
3.
3.
3采用得分制的,按照优、中、差三个等级的分值区间打分,其中优等级的分值区间均含前、后项分数,中、差等级的分值区间含前项分数,不含后项分数.
分值合计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计算平均值,并保留二位小数.
2.
2.
4信用标评审评分标准分二项,信用标总分100分,按以下标准评定.
(一)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得分,满分65分(类别:建筑工程)1.
AAA级得65分2.
AA级得58分3.
A级得50分4.
B级得42分5.
C级得34分应作信用评价而未作评价的企业(专业),得30分.
企业信用评价以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发布的文件为准.
(二)投标项目负责人信用分,满分35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按房屋建筑工程业绩计分.
1.
工程质量,最高18分(1)上三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钱江杯"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8分;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钱江杯"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2分.
(2)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飞英杯"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2分;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与"飞英杯"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7分.
(3)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本市县区级优质工程,评定分值为8分;(4)上一年度内获,投标项目负责人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飞英杯绿化工程质量奖""飞英杯市政工程质量奖"奖项的,评定分值为5分.
本条(1)、(2)、(3)、(4)项不重复计分,以最高获奖工程进行计分.
2.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最高17分(1)上三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17分;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11分.
(2)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湖州市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12分;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地市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7分.
(3)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区县级标化工地、湖州市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8分;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地市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4分.
本条(1)、(2)、(3)项不重复计分,以最高获奖工程进行计分.
对湖州企业在湖州市外工程获得质量安全奖项开拓市外市场的,给予项目负责人下列附加分(市内外奖项不重复计算,以最高分值计取):1.
投标项目负责人上三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与"钱江杯"同级别奖项的,得6分;投标项目负责人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与"飞英杯"同级别奖项的,得5分.
2.
投标项目负责人上三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的,得6分;投标项目负责人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市级标准化工地的,得5分;投标项目负责人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市级绿色工地的,得4分.
以上奖项须提供有效获奖文件或证书以电子扫描件制作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指定位置.
如获奖文件或证书中未明确项目负责人姓名的,以项目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记录为准且三者缺一不可.
三者项目负责人姓名不一致的,以竣工验收记录为准,但需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资料,否则,评分时不予认可.
对奖项加分范围及年度划分有异议的,以《关于明确在建设工程招投标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信誉标评审中工程质量(安全)奖项加分范围的规定》(湖建发【2011】124号)文解释为准.
3.
评标程序3.
1初步评审3.
1.
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
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
1.
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4.
2项、第1.
4.
3项、第1.
4.
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补正或确认的.
(4)各投标单位未认真摸底人工、材料及机械的市场价并结合我市造价部门发布的信息价进行自主报价,大幅度超出市场价范围,且在投标文件中没有充分、必要合理说明,或者没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为不合理的不平衡报价,扰乱投标市场.
3.
1.
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
2详细评审3.
2.
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
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
3投标文件的澄清、补正和否决3.
3.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且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进行补正.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
3.
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
3.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
3.
4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全部投标.
所有投标被拒绝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3.
4串通投标行为3.
4.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3.
4.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七)不同投标人的采用同一台电脑进行编制投标文件(如采用同一MAC地址、硬盘号、主板号、CPU号、或同一造价工具加密器等等).
3.
4.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41条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3.
4.
4根据《湖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第4条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一)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直接或者间接泄露给其他投标人;(二)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三)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四)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五)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六)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或者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的;(七)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利害关系人泄露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情况的;(八)与投标人商定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给予投标人或者招标人额外补偿的;(九)故意损毁、篡改特定投标文件内容,或者在资格预审活动中损毁、篡改特定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十)招标代理机构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代理投标或者向该项目投标人提供咨询的;(十一)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参加受托编制标底项目的投标或者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提供咨询的;(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
3.
4.
5根据《湖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第5条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撤回投标或者放弃中标;(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五)投标人之间根据相互约定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资格申请文件的;(六)投标人之间按照相互约定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七)投标人之间按照相互约定制定投标方案的;(八)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的;(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
3.
4.
6根据《湖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第6条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
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电脑;2.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编制者为同一人;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均是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的.
3.
5弄虚作假的行为3.
5.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42条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
5.
2根据《湖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第11条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一)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具体情形包括:1.
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参加投标的;2.
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3.
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4.
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人的账户缴纳的;5.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的其他行为.
(二)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具体情形包括:1.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
投标文件中有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材料;6.
隐瞒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信息,或者提供虚假、引人误解的其他信息;7.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弄虚作假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省略,使用时按(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省略,工程报价中相应体现)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湖州威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湖州市危险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湖州市危险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2.
工程地点:湖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山街道东山村黄沙山南麓.
3.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湖发改审批【2019】118号.
4.
资金来源:自筹.
5.
工程内容: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安装、护坡、临时围墙、装饰装修(不含食堂宿舍楼、综合楼)、消防管线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1).
6.
工程承包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0月15日(实际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6月30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260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
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14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10份,承包人执4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
1词语定义1.
1.
1合同1.
1.
1.
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询标纪要及承诺书;(5)招标文件及投标疑问回复;(6)本合同通用条款;(7)投标书及其;(8)工程报价单;(9)图纸;(10)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11)工程量清单.
1.
1.
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
1.
2.
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
1.
1.
2.
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
1.
1.
3工程和设备1.
1.
3.
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本工程红线范围内或符合业主规定.
1.
1.
3.
9永久占地包括:本工程红线范围内的场地.
1.
1.
3.
10临时占地包括:本工程红线范围内的场地.
1.
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浙建站计〔2013〕63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二)》(浙建站计〔2014〕31号)等.
1.
4标准和规范1.
4.
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现行的国家、省、市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中的有关技术要求等.
如遇设计或施工规范和标准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矛盾的情况时,承包人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提出解决办法,征得总监和发包人的同意后实施,如施工过程中规范调整,须按规范调整,费用自行考虑,不另计取.
1.
4.
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
4.
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
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4)本工程招标文件及投标答疑回复;(5)工程量清单;(6)通用合同条款;(7)投标函及其附录;(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技术标准和要求;(10)图纸.
1.
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
6.
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八套,须返还竣工图四套,承包人需加晒的图纸费用自理;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招标范围的施工图.
1.
6.
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1、合同签定后7天内,承包人应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及详细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保证措施方案,并报监理工程师审定.
2、按月提供下月工程进度计划,每月20日前报发包方,提供工程计划表一式五份.
3、合同签定后20天内,提交所有与施工组织设计相符的设备材料技术报审、订货、进场计划表.
承包人每月20日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按上款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五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文件;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天内,如有特殊情况另行书面通知.
1.
6.
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由承包方与监理在现场办公室各准备一整套手续齐全的图纸.
1.
7联络1.
7.
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
7.
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工程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监理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
10交通运输1.
10.
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
10.
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所有场内交通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由承包人按市质监站、市防尘治理办标化工地要求实施,所需费用自行考虑,费用不另计.
1.
10.
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
11知识产权1.
11.
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
11.
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归发包人.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
11.
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
1.
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单价调整方法按第12.
1.
1(三)条执行.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工程量按实调整.
2.
发包人2.
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对质量、安全、进度进行全面管理.
2、代表发包人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问题或施工进度不符合要求的,现场代表有权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整改措施;3、发包人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并重新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承包方;4、发包人代表的指令、通知及签证须由其本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仅有本人签字未有印章的,发包人追认,则对发包人有效,发包人不予追认的,对发包人不具有效力),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现场代表(或合同约定签收人),承包人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
当承包人代表不在施工现场时,发包人可要求属于承包人其它管理人员代签,签字后即可视为承包人代表已签收.
2.
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
4.
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
2.
4.
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施工用水、用电由承包人自行考虑,所需费用及后期使用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2、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
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3.
承包人3.
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验收合格后委托审核,施工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和归档需要,在相应的时间内提交竣工资料和决算书.
所有资料应清晰完整,均需按照市城建档案馆的入档要求进行装订,且在送达市城建档案馆取得进馆证明后再送至发包人资料室存档,否则不予审计.
在一次性提交完整竣工资料及工程结算书后,发包人承诺按国家、省、市等有关政府投资项目工程价款结算规定进行结算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四套,其中一套用于城建档案馆存档、二套用于发包人档案室存档、一套用于工程结算审计(发包人档案室存档资料目录及工程结算审计资料明细待工程开工后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明确),其它需提供给相关部门(如质量监督部门、消防主管部门等)的竣工资料数量由承包人自行考虑.
承包人另须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的音像图片资料二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自行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及相关电子数据.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承包人应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若因为现场管理问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每发一次业主有权视情节轻重扣罚2000-5000元,同一问题若被连续要求,则每加发一张督促单,罚金较前次翻倍;在当期进度款中予以扣除.
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下达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罚或停工整改通知,扣罚相应履约保证金;.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严格履行施工合同,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直接发放或招标人通过监理单位发放的施工图纸、技术联系单、变更联系单、施工单位提交的经监理单位审核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与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国家及地方颁发的与本工程建设相关的标准、规范、规程等进行施工.
发包人及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发现现场施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从而影响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或返工要求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要求整改或返工.
如发包人及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向施工单位发出要求整改或返工的书面文件后,施工单位仍不落实整改、返工或整改、返工不到位的,则发包人及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有权根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的不良程度对施工单位进行每次2000元的经济扣罚,同一问题若被连续要求,则每加发一张督促单,罚金较前次翻倍,若连续三次整改无效的,发包人有权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完成需整改部分工程的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由发包人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对于施工进度的控制,原则上以经批准的施工计划或经认定的已调整的施工计划为依据,由于非客观因素且非发包人因素导致工程重要进度节点未按期完成的,发包人及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可在核发当期工程款的基础上,酌情对施工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处罚标准为不超过1万元,并由发包人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4、在合同实施中,如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等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书的要约、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要求时,发包人即有权要求其调整充实力量,加强管理,并止付工程进度款直至整改完成,如整改无法完成,按违约处理,直至终止合同;5、在施工期内,发包人因工程相关问题召集会议,承包人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到场,承包人若无理由缺席每次扣罚3000元,直接从当期进度款中扣罚.
6、由承包人负责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采取合理的保护措施,费用由双方协商处理.
对由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地下管线和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损坏,承包人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赔偿.
承包人应按情节轻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数额,承包人同意由发包人确定并在结算工程款时直接扣除.
7、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1)在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过程中,承包人所必需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公众的便利及公用道路,以及通往属于发包人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有,产生不必要或不适当的干扰.
如造成损失或破换,由承包人负责修复,发生的一切费用都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承包人应全权负责其劳务及职员的雇佣、工资的支付、房屋、膳食及运输的安排.
承包人在任何时候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劳务及职员发生任何违法的、妨碍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及个人或财产免遭上述行为的破坏.
承包方建立工资发放签字制度,并将劳务及职员签收文件送业主.
由于劳务及职员工资问题引起的纠纷或问题,由承包单位自行承担.
3.
2项目经理3.
2.
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到位率必须达到月日历天数的85%以上,专职质量管理员、专职安全管理员及施工员的到位率必须达到月日历天数的90%以上;项目负责人到位率未达到月日历天数的85%的,按(月日历天数*85%—实际到位天数)*3000元/天,在当期工程款中扣罚;项目技术负责人到位率未达到月日历天数的85%的,按(月日历天数*85%—实际到位天数)*1500元/天,在当期工程款中扣罚;专职质量管理员、专职安全管理员及施工员到位率未达到月日历天数的90%的,按(月日历天数*90%—实际到位天数)*750元/人天,在当期工程款中扣罚.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质量管理员、专职安全管理员及施工员到位率未达到70%,扣罚全部项目负责人到位率履约金,并作违约处理,发包人有权即时进行处理,解除合同、清退出场,已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施工管理人员的考勤以半天为时间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质量管理员、专职安全管理员及施工员每天上午、下午均需到监理单位指定的场所进行书面签到或指纹识别、人脸识别,每半天在岗时间不少于三小时视为到位,少于三小时视为未到位.
招标人(或监理单位)每个月将采取多种形式对施工管理人员的在岗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施工管理人员在书面签到或指纹识别、人脸识别后未经申明而擅自离岗的,则视为半天不到位,另按500元/人·次进行扣罚,扣罚款项在当期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或提出索赔.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出具罚款单,情节严重的可解除合同.
3.
2.
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投标项目负责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或不可抗拒原因不得变更.
承包人擅自更换投标时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不能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到位,视作违约,扣罚全部项目负责人到位率履约保证金.
3.
2.
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提出索赔或解除合同.
3.
3承包人人员3.
3.
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签订合同后7天内.
3.
3.
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提出索赔或解除合同.
3.
3.
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须经发包人同意.
3.
3.
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提出索赔或解除合同.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提出索赔或解除合同.
3.
5分包3.
5.
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允许承包人违法分包.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全部由承包人完成.
3.
5.
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不允许承包人违法分包.
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如需分包的须经发包人同意,且专业分包单位资质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
5.
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
3.
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1、承包人进场后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移交发包人之前,由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并承担与此相关的费用;2、承包人应在做好自身范围内的材料设备及工程成品保护工作的同时,还应做好对其他专业工程的材料设备及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破坏、损失,则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承担相关费用.
3.
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在合同签订前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
如履约担保递交形式为银行履约保函【提供履约担保的机构需在湖州市区开设营业场所(必须是不可撤销,且无条件支付或见索支付)】.
至竣工验收合格前如银行保函已失效,承包人应对银行保函进行延期,如未延期,发包人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合同价的5%作为履约担保.
如履约担保递交形式为履约担保书,则需提供建设工程完工履约保证保险保单保函/凭证(详见合同).
4.
监理人4.
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招标文件明确的所有工程内容.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的任何付款凭证需经发包人代表签署确认意见后有效.
涉及设计变更、工期顺延、材料价格、停/复工令、工程索赔等可能影响工程价款或工期的签证需经发包人书面同意,签证才有效.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自行承担.
4.
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4.
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5.
工程质量5.
1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5.
1.
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竣工验收合格标准,工程达到合格并完成合同约定及发包人增加的所有工作内容,退还质量履约保证金,如达不到须无条件返工以达到合格目标,同时扣罚全额质量履约保证金;承包人还应承担因返工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还应承担返工造成的其他连带损失.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
5.
3隐蔽工程检查5.
3.
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5.
3.
3在工程的检查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施工单位有施工质量问题并整改不及时,每发生一次按20000元处罚,并限期无条件进行整改.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
1安全文明施工6.
1.
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1、承包人应严格要求按照湖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要求组织施工,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并随时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2、施工单位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合理安排工程车辆进出.
施工单位应建立有效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人,加强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如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及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每发出一次安全整改通知书,承包方都应及时整改,如整改不及时,每发生一次在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中扣罚5000元.
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罚或停工整改通知的,视为承包方在安全生产方面违约,扣罚全部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3、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市安全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等相关规定,做好车辆冲洗及工程车辆途经路段的道路清洁工作,现场必须配备冲洗设施,配备专人进行道路清扫.
出现扬尘及道路污染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通知限时未见整改的,处于罚款2000元,多次发现现场未整改的,罚款加倍.
4、施工单位因扬尘、环境卫生等原因造成有12345投诉的,施工方需积极处理,且发包人有权对施工方每次处罚1万元.
5、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施工现场周边各方面的影响,自行协调好与周边居民等的关系,如果产生有关矛盾、纠纷,由施工单位负责处理,其间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如因处理不当造成群体性事件的,每次处罚5万元.
6、承包人在施工区域内应做好前期协调工作,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7、合同期内(竣工验收并移交发包人前)发生人员死亡事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下达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罚或停工整改通知,视承包人在安全生产方面违约,扣罚全部安全无死亡事故履约保证金并承担全部责任;6.
1.
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负责.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在工程开工前编制.
6.
1.
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按照《湖建发2013(130)号文件》、《湖建发2019(89)号文件》规定的关于安全文明施工所要求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6.
1.
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在项目办理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前第一次支付总费用的50%,其余费用在竣工验收前支付完毕.
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在财务账目中应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
7.
工期和进度7.
1施工组织设计7.
1.
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1、施工方案;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3、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4、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5、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6、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8、环境保护、成本控制措施;9、其他.
7.
1.
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14天内,开工前7天.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
7.
2施工进度计划7.
2.
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包人或监理人对承包人上报的施工进度计划的认可以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双方往来函件等文件对完工日期、竣工日期的描述及约定,均不视为发表人放弃按照合同约定的权利,并从合同约定的计划竣工日期或经过工期顺延后的竣工日期次日起追究承包人逾期竣工违约责任的权利.
除非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的补充协议、备忘录中特别约定放弃承包人逾期竣工违约责任的权利.
7.
3开工7.
3.
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施工组织设计约定的期限.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七天负责落实完成施工道路、临时设施、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施工人员的进场安排.
7.
3.
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
4测量放线7.
4.
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日期前7天.
7.
5工期延误7.
5.
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
5.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应按投标文件中承诺工期完成.
如由于承包人原因而引起延期承诺工期,承包人则按每延期一天承担工程造价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承包人应按投标文件中承诺工期完成.
如由于承包人原因而引起延期承诺工期,承包人则按每延期一天承担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7.
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7.
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4小时内降水量达到200mm以上的暴雨;(2)12级以上的台风;(3)40摄氏度及以上且持续2天以上的高温天气.
7.
9提前竣工的奖励7.
9.
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
8.
材料与设备8.
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
4.
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发包人承担.
8.
6样品8.
6.
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1)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设备,在投标文件中有明确品牌的,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执行,确实因市场缺货采购不到的,需要提前书面申请征得发包人签字同意,更换的品牌必须与投标品牌是在同等档次,擅自更换品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擅自更改使用不是指定品牌的材料设备造成返工等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并且承担违约责任.
(2)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采购应根据招标文件、设计技术文件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进行采购,所有材料应选用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市场信誉好的生产厂和品牌,生产厂和品牌需经发包人和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采购,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都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凡工程涉及到的主要材料采购,先由中标单位选择候选单位,提供相应的照片和样品,由业主、质检部门、设计、监理、中标单位的代表组建考察小组,对侯选单位的产品质量等,进行联合考核,确定能够满足工程要求的备选范围.
中标单位只能从备选范围内选择供货单位,并保证样式、品质、材质统一.
对于达不到要求的,中标单位无条件接受重新选择供货单位,直至考核满意为止.
为此所需的时间乙方应综合考虑,不得以样品得不到及时确认等理由贻误工期.
如发生工期延误,后果乙方承担.
(3)在材料和半成品用于工程之前10天,必须向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出具质量合格证和出厂检验证明,并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认可后方可施工,中标人所购材料须经相关部门认可,最终须确保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及移交(包含所有相应的检测);(4)本项目严禁使用"仿冒品牌"、"借用品牌"等贴牌产品,不得以伪劣产品充抵或与发包人确认的材料设备不符.
承包人需向招标人及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提交与材料供应商的供应合同副本、供货清单及发票,需清晰地写明所购建材的品牌、规格和数量.
需提供制造商对供应商的授权书或代理合同(原件),如不及时提供每次扣罚1000元.
每发现一次贴牌产品扣罚5000元,且无条件负责更换或返工,直到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确认验收合格.
如发现"仿冒品牌"、"借用品牌"等贴牌产品、以伪劣产品充抵或与发包人确认的材料设备不符,发包人按该批材料、设备价格总额的20%对承包人进行罚款,从合同价款中直接扣抵;(5)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对所购材料的确认或认可并不免除承包人对材料的责任,如事后发现不合格材料或不符合设计、投标文件承诺的材料,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代表将拒绝使用,承包人应无条件负责更换或返工,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工期损失.
(6)发包人根据实际需要更换设计材料,新增或减少分部分项工程或工作内容,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因增减分部分项工程或工作内容及更换材料导致合同价款变更的,其调整方式按照本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对发包方的上述要求,承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承包方在发包方规定时间内拒绝调整的,发包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在工程款中扣除,同时发包方也可以解除合同.
(7)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凡安装调试、设备试运转过程中发现的设备质量问题,承包人必须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质量要求.
返工修复二次达不到承诺要求的,更换新机.
承包人承担返工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两小时内派人赴现场处理设备质量问题.
(8)承包人采购的材料都必须经发包人质量管理代表、监理工程师及设计方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场,并开具质保检验单.
任何材料在工厂或采集地,经承包方自检后,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运到工地后在使用前经监理工程师在工地现场检验不合格的,这些材料仍可被拒绝使用,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工期不得顺延.
承包人拒绝更换的,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工程款中扣除,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9)承包人要求用别的材料代替合同中指定的材料时,必须向监理工程师递交高于合同指定材料的质量证明,经发包方和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能替换,承包方不得由此变更提高单价的要求,如低于所投材料品牌价格按市场价执行.
(10)材料质量保证:承包人应对其所提供的材料质量全面负责,报验产品合格证书、质保书、实验报告.
承包人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材料做相应检测(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若承包人承建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系承包人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原料、成品、半成品造成的,发包方有权无限期追诉.
(11)样品(附照片).
8.
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
8.
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
9.
试验与检验9.
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
1.
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通用条款》执行.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通用条款》执行.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通用条款》执行.
9.
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的费用: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等及省、市地方有关工程质量检测的有关规定和设计明确要求的检测频率、内容实施.
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检测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费、建筑施工企业配合检测及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明确能承担检测的项目除外);发包人组织实施的相关检测工作,承包人应予以充分配合.
如空气检测,消防检测,环评检测等专项检测由发包人承担,需由承包人配合检测.
由于因承包人施工原因导致检测不合格的,则由承包人负责对相关的工程内容进行彻底整改直至检测结果合格,涉及的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本次及重新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如发包人对承包人提交的相关检测报告有怀疑时,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专业检测机构重新检测.
如重新检测的结果与承包人提交的检测结果相符且满足相关要求的,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重新检测的结果不满足相关要求的,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承包人负责对相关的工程内容进行彻底整改直至检测结果合格,涉及的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9.
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0.
变更10.
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0.
4变更估价10.
4.
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联系单签证费等工程变更费用,应经监理单位或第三方审核单位及发包人按本合同约定审核确认.
经审核确认的工程变更联系单在结算阶段由审计机构审核结束后,按照审核价与结算款一并支付,施工过程中不同期支付(如遇重大变更事项,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另行协商确定).
综合单价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2.
1.
条相应内容进行调整.
10.
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应通知承包人修改.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审批完毕.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
10.
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11:《暂估价一览表》.
10.
7.
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3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发包人招标,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提前28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实施暂估价项目的招标以便满足施工进度计划要求.
发包人确定暂估价项目的中标人后,承包人应与中标人签订暂估价合同,除非承包人通过监理人向发包人报送了能够证明分包人不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和能力及资金实力的证明材料.
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7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
暂定价调整:(1)材料及设备暂定价仅调整材料、设备价格,其他内容不予调整,具体如下:材料及设备的签证价与暂定价之差计补差价,差价仅计税金;(2)暂定综合单价调整按照"12.
1.
1条款"确定.
(3)暂定价材料价格双方协商后不能达成一致的,则由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单位定价,如承包人拒绝接受该定价则发包人有权直接委托第三方施工,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4)暂定价项目未能达成一致涉及专业施工及专业供货商,发包人有权另行组织招标确定.
10.
7.
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3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暂定价的确定按10.
7.
1条暂定价调整办法执行.
10.
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不作为工程款支付的基数.
11.
价差调整11.
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可以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承包人承担±5%以内的人工和单项材料的价格风险,超过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收益.
施工机械台班一类费用(机械原值)不做调整,仅调整二类费用中机上人工和燃料动力,风险幅度与人工和单项材料的价格风险相同.
2、采用抽料补差法进行价差调整.
按施工期信息价算术平均值,与投标基准价格(信息价)相比扣减风险费用后[扣减后应按投标浮动比例调整(部分人、材、机偏离较大的除外)],计算全部或部分人工、材料、机械价差,调整合同价格,价差只计税金,并按整体工程一次性结算.
3、工期延误(工期延误、工期延长、工程延误开工、工程中途停工)的责任担当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5.
0.
6条有关条款执行.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
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内工作量所包括的风险及《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关于人工、材料价格风险的约定.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以上风险费用应在投标报价时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2.
1.
1.
工程量清单项目和工程量调整一、发生下列情况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予以调整: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缺陷、重复列项;2、工程变更引起新增或减少清单项目;3、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后与原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特征描述不符.
二、发生下列情况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予以调整: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有偏差;2、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三、综合单价调整因上述第(12.
1.
1)第一、二条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工程数量变化,按以下规定调整综合单价: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综合单价的,按原综合单价;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减超过本项目工程量15%及以上时,或者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减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及以上时.
增减工程量单价按第3条处理.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但有类似的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可参照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计算确定.
1.
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市场价格之差;2.
清单项目组合内容中某一个(或多个)定额子目发生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格的,仅调整发生变化的定额子目价格;3.
如该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异常,则不宜参照,按(12.
1.
1)第三条第3款重新计算综合单价.
4.
如投标组价时有子项报价遗漏,认为是报价优惠,调整时原遗漏内容及材料价格按正常定额组价方式予以扣除再增加新内容及材料价格;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可按以下原则处理:(1).
依据合同约定编制依据、组价原则和承包人投标报价浮动率,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
中标价及招标控制价均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
(2).
承包人依据合同约定的组价原则,合理成本和利润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3).
如当前施工的计价依据缺项内容,承包人应通过市场调查等手段提出单价,经发包人确定后执行.
四、投标综合单价异常的处理(1).
投标综合单价遇下列情况,应对其异常性进行判定:a.
投标综合单价与按合同约定的计价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偏差±30%以上;b.
虽然综合单价正常,但组成综合单价的人、材、机消耗量或单价与按合同约定计价依据计算的人、材、机消耗量或单价相比偏差±30%以上;c.
其它异常情况.
(2).
综合单价异常且工程量增减超过本项工程量15%以上的,按以下原则处理:a.
工程量增加超过工程量15%以内的,按原综合单价计算,增加超过15%以外部分工程量,按(12.
1.
1)第三条第3款重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合价;b.
工程量减少超过本项工程量15%以内的,按原综合单价在该项目合价中扣除,减少超过15%以外部分工程量,按(12.
1.
1)第三条第3款重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合价后,在该项目合价中扣除.
五、措施项目调整因第12.
1.
1条的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数量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内容、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应调整措施项目内容及措施费.
其中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的措施项目,按12.
1.
1条规定计价;施工技术措施费中以"项"为单位的根据投标文件一次性包干,但因重大设计变更引起措施变动部分除外,该变动部分重新组价.
六、编制依据、组价原则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浙江省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湖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等根据计算工程量和综合单价.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
2预付款12.
2.
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为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暂列金额后经审核的合同金额的10%(其中工资性工程预付款为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暂列金额后合同金额的1%),其中工资性工程预付款单独支付.
预付款支付期限:签订施工合同签订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主要施工机械进场、临时设施搭设完毕,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经承包人、发包人、监理单位签署开工报告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全部预付款.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当工程款累计支付达到合同造价的50%时,一次性扣回(预付款的扣回不含工资性工程预付款).
12.
2.
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
3计量12.
3.
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
12.
3.
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工程施工进度.
12.
3.
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
3.
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
3.
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
3.
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
3.
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
4工程进度款支付12.
4.
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护坡支护工程完成,食堂宿舍楼、综合楼完成结构中间验收,焚烧车间完成建筑基础及设备基础后支付合同价款10%;所有单体基础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款15%,所有单体主体结构完成支付合同总价款10%,所有单体结构中间验收全部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款10%,所有单体外墙脚手架全部拆除后支付合同价款15%;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资料(须由招标人或监理单位完成部分除外)进入城建档案馆及公司档案馆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工程结算送审资料提交至城市集团招标审计中心通过审核后再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5%(不超过合同价款的75%);本工程通过审计核准后支付至核准价的97.
5%;剩余2.
5%工程款作为预留质量保修金(无息).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视履约情况返还履约保证金.
注:农民工工资实行分帐管理,须严格执行湖建发(2018)210号.
合同款支付基数为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和工资性工程预付款.
同时每次付款时还应扣除已支付的相应月份的工资性工程进度款.
工资性工程进度款为(工资性工程总款-工资性工程预付款)除以总合同工期月数,并按月支付.
工资性工程总款为不低于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后的合同总价的25%.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视履约情况返还履约保证金,质量保修金按合同约定另行处理.
承包人必须按月全额支付民工工资,并且发包人有监督的权利.
如承包人未按规定兑现,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该费用,用于直接支付民工工资,并扣罚双倍的费用.
承包人收取各期工程款时应开具正规发票(增值税专票)为付款的前提.
12.
4.
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2.
4.
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2.
4.
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7天.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7天.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14天,如果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的当期工程质量有缺陷,则可以责令整改,并止付当期工程进度款.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
4.
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13.
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
1.
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13.
2竣工验收13.
2.
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由发包人根据相关规定组织验收.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
2.
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
13.
3工程试车13.
3.
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3.
3.
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
6竣工退场13.
6.
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双方约定.
14.
竣工结算14.
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提交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发包人公司文件执行.
14.
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在一次性提交完整竣工资料及工程结算书后,发包人承诺按国家、省、市等有关政府投资项目工程价款结算规定进行结算.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发包人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有效收到之日,按照以下方式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的审核:(1)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以发包人委托的审核单位审定后所出具的审核报告确定的为准.
(2)本工程结算价格以审核为准,如为中介审核,则结算审核相关费用按《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规定执行,由我公司支付基本费,由施工单位支付追加费及核增部分费用,施工单位支付给中介审核单位.
如为国家直审或复审项目,结算价格及审核费以财政局、审计局出具的审核报告为准,结算审核相关费用按国家审核成本收费规定计取,我公司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支付审核基本取费部分,剩余的审核费均由施工单位支付,并由我公司从应付工程价款中扣缴.
(3)在竣工结算价款依据最终审核报告确定后的30日内,承包人应提供收款明细表和财务凭证,会同发包人对已经支付的工程价款、未付的工程结算价款进行对帐并确认,多退少补;发包人保留最终工程整体结算价款的2.
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付清剩余的工程结算价款(如发包人为承包人代垫审核服务费、施工现场水电费等,可在付款时等额扣除).
14.
4最终结清14.
4.
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按《通用条款》执行.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14.
4.
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在竣工结算价款依据发包人委托的审核单位审定后所出具的最终审核报告确定后,承包人应提供收款明细表和财务凭证,会同发包人对已经支付的工程价款、未付的工程结算价款进行对帐并确认,多退少补;发包人保留最终工程整体结算价款的2.
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付清剩余的工程结算价款(如发包人为承包人代垫审核服务费、施工现场水电费等,可在付款时等额扣除).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
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实际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起24个月.
15.
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发包人保留最终工程整体结算价款的2.
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后并回访质量符合要求后,退还剩余保证金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不计息),退款应扣除已发生的修理费用,赔偿金等款项(如有);缺陷责任期满后,承包人仍应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各保修年限承担保修义务.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
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
3.
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2.
5%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
3.
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15.
4保修15.
4.
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详"工程质量保修书".
15.
4.
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修理.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招标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到达现场进行抢修、处理的,发包人可以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抢修、处理,涉及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直接在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发包人有权根据承包人未按时派人到达现场进行抢修、处理而对工程及发包人造成的不良后果程度,对承包人追究相关责任并进行经济索赔.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事故问题,应当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落实处理的,发包人可以委托其他单位处理,涉及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直接在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4、凡安装调试、设备试运转过程中发现的设备质量问题,承包人必须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质量要求.
返工修复二次达不到承诺要求的,更换新机.
承包人承担返工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赴现场处理质量问题.
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招标人组织验收.
16.
违约16.
1发包人违约16.
1.
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
16.
1.
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
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发包人重新提供规格、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或补足数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材料、工程设备;因此导致工期顺延的,按照合同约定顺延工期.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
(7)其他:16.
1.
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
1.
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
2承包人违约1、进场项目班子应当是投标人建制内的,挂靠投标人或临时拼凑的施工班子一经发现并经查实后,其全部履约担保将被没收,施工合同将被终止,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派驻现场的施工班子人员数量、年龄结构、专业配备应满足工程实际需要.
在合同执行期间发包人有权对不称职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提出更换,承包人应在一个工作周内作出更换,并报发包人批准,不得拒绝和拖延.
逾期作该班子成员未到位处罚.
2、承包人应严格按已确认的施工技术方案实施,并接受发包人派遣的现场代表及委托的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投资及协调方面的监督和管理.
监理单位有权按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工程原材料、工程实体进行平行检测.
施工单位必须配合监理单位的平行检测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与手段阻止、干扰或影响监理单位的检测工作.
如发生施工单位阻止、干扰或影响监理单位的检测工作的情况,监理单位、招标人将对施工单位进行每次2000—10000元的经济扣罚,在当期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3、承包人应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若因为现场管理问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每发一次业主有权视情节轻重扣罚2000-5000元,同一问题若被连续要求,则每加发一张督促单,罚金较前次翻倍;在当期进度款中予以扣除.
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下达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罚或停工整改通知,扣罚相应履约保证金.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严格履行施工合同,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直接发放或招标人通过监理单位发放的施工图纸、技术联系单、变更联系单、施工单位提交的经监理单位审核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与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国家及地方颁发的与本工程建设相关的标准、规范、规程等进行施工.
发包人及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发现现场施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从而影响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或返工要求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要求整改或返工.
如发包人及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向施工单位发出要求整改或返工的书面文件后,施工单位仍不落实整改、返工或整改、返工不到位的,则发包人及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有权根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的不良程度对施工单位进行每次2000元的经济扣罚,同一问题若被连续要求,则每加发一张督促单,罚金较前次翻倍,若连续三次整改无效的,发包人有权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完成需整改部分工程的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由发包人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
5、对于施工进度的控制,原则上以经批准的施工计划或经认定的已调整的施工计划为依据,由于非客观因素且非发包人因素导致工程重要进度节点未按期完成的,发包人及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可在核发当期工程款的基础上,酌情对施工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处罚标准为不超过1万元,并由发包人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未按合同工期完成工程施工,工期每拖延一天处以工程造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工期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承担承包方的违约责任,则发包方有权在支付工程款时予以直接扣除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工程竣工验收如未达到一次性通过,由此追加的返工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等均由承包人负责,同时扣除其全额的履约保证金.
6、承包人进场后必须无条件的服从发包人对本工程整体上的施工安排,加强总包管理,加强现场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项管理.
承包人对派驻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严格管理,不得扰乱其他施工单位的正常施工,不得偷窃、滋扰、闹事,不得影响其他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
7、在合同实施中,如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等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书的要约、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要求时,发包人即有权要求其调整充实力量,加强管理,或划出工程量由其他企业承包,承包人必须接受,否则作违约处理,直至终止合同.
8、发包人有权取消或调整合同范围内的任何工程内容,承包人无条件接受,调整部分按合同约定结算,取消部分相应扣除投标相对应的费用.
9、投标人承诺在招标人使用投标所有产品时不会因知识产权或产品所有权等问题引起的第三方索赔或其他要求,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都应由投标人承担.
10、承包人必须落实有资格证书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驻现场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承包人必须严格防范现场消防安全,严格管理施工人员,承包人在现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等方面存在问题或隐患的,隐患自改,责任自负.
11、承包人在踏勘现场时要充分了解现场地理人文条件,自行合理处理与周边村民的关系.
12、承包人应确保农民工工资的及时支付,如不及时支付引发事故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
13、本工程结算造价以审核结果为准.
承包人必须保证施工签证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并不得与合同约定相违背.
14、承包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25天内向发包人递交合同价5%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有效期为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28天内.
在此有效期截止日后退还给承包人.
履约保证金及风险控制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后,承包人履行了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有违约,扣除违约金)后无息退还.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a、工程竣工后15天内,承包人必须全部清退临时设施、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每延迟一天支付违约金2000元.
b、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到位率必须达到月日历天数的85%以上,到位率未达到的,按未到岗天数计算,项目负责人每缺岗一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00元/天·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每缺岗一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500元/天·人,且月份之间的到位天数不得借用,不得连续一周不到位;c、安全员及其它班组成员月到位率要求90%天及以上,且月份之间的到位天数不得借用,不得连续一周不到位,到位率未达到的,按未到岗天数计算,每缺岗一天付违约金,750元/天·人.
d、本工程未明确的违约赔偿事宜,均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处理,在工程结算款中增加或扣减有关费用.
承包人的投标文件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书中一切有悖于招标文件的条款均视作无效条款;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单方面设置限制发包人的条款和内容均将被视作无效内容,并且出现上述现象时,承包人应自行承担风险.
投标文件中所有在招标文件约定内容之外的与费用、进度、质量、索赔等有关的制约性内容,经发包人作出书面确认之前,均视作无效.
16.
2.
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16.
2相关规定要求.
16.
2.
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按16.
2相关规定要求.
16.
2.
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16.
2相关规定要求.
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工程的需要,发包人有权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
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权益转让给发包人.
17.
不可抗力17.
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
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自行承担.
但属于应该预见、预防但承包方没有及时预防或预防不力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17.
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18.
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18.
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18.
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20.
争议解决20.
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
3.
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
3.
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
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湖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1其他1、工程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视履约情况无息返还(有违约的按合同规定扣罚).
2、承包人在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必须与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廉政合同》.
3、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
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
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
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
4、承包人缴税按照《湖政办发〔2017〕98号》文件执行.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项其他约定的全部内容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
协议书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3:工程质量保修书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8:履约担保格式9:预付款担保格式10:支付担保格式11:暂估价一览表12: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13:建设工程完工履约保证保险保单保函/凭证14:投标承诺书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湖州市危险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8年;3.
装修工程为2年;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8年;5.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
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保温工程的保修期为5年;8.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
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发包人保留最终工程整体结算价款的2.
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后并回访质量符合要求后,退还剩余保证金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不计息),退款应扣除已发生的修理费用,赔偿金等款项(如有);缺陷责任期满后,承包人仍应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各保修年限承担保修义务.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8: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9:预付款担保(发包人名称):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
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
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
3.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10:支付担保(承包人):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1.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2.
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3.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日内.
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
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1.
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
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
2.
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3.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
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
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
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5.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1.
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
4.
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解决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年月日11:11-1:材料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序号专业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小计:12: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建设地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负责人为该项目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该项目工程质量和廉政建设负总责.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外的材料、设备等.
乙方的责任乙方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对该项目工程质量和廉政建设负责.
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合同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三)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合同上述有关条款行为和其他有关法规的,作为其不良记录载入有关数据库,形成相关信用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并成为其能否准入建设市场的基本依据.
(四)本廉政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五)本廉政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六)本廉政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监督单位一份,并送区建设工程项目廉政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备案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人代表人:法人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监督单位(盖章)年月日1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完工履约保证保险保单保函/凭证致: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的投标,向承包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并在我公司投保《建设工程完工履约保证保险》,我公司接受承包人的请求,在保险责任内不可撤销的,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一、本保单保函项下我公司承担的保险责任最高限额为(下称"保险金额")人民币万元整(小写:元)二、本保函的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三、在保险期间内,承包人(投保人)因自身原因未按照与发包人(被保险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相关义务,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出具的索赔通知书后,以本保函的责任限额为限,在7天内向你方支付赔款.
四、因本保证保险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湖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保险人:盖章)签单日期:公司地址:邮编:联系电话:14:投标承诺书致:湖州威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我公司参加了湖州市危险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的投标,若能中标,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1、本工程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装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在施工过程中不随意更换,并在进场后按招标人要求将相关人员信息(含照片)悬挂于醒目位置.
2、在工程竣工后,我方按贵方要求提供给使用方本工程详细的工程情况说明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维护保养手册,并且提供有关培训的安排,竣工后对使用方指派的操作维护人员进行培训(理论+实际操作),培训所发生的费用已计入投标总价.
3、我单位承诺若所投材料品牌不在招标文件推荐品牌之列,中标后经贵方考察后不被认可的,我单位无条件接受贵方在推荐品牌中选择材料品牌,且价格按我单位投标价执行.
4、我单位承诺所投材料品牌通过有关权威部门检测一旦出现真实产品达不到投标时的承诺(即:技术参数或效果达不到设计要求),招标方有权予以否决,为不影响工程进度,届时由招标方、监理、设计共同在以上推荐品牌中优先选择其中的产品作为指定品牌,价格按照投标价不变.
5、我单位承诺如所投材料品牌在实际施工时因自身等原因(如停产或品牌取消)无法购买,我单位无条件接受贵方在推荐品牌中选择材料品牌或其他同档次品牌,如价格高于所投材料品牌价格,按我单位投标价执行,低于所投材料品牌价格按市场价执行.
6、我单位承诺如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和使用方需求等因素,对施工图范围内的工作内容进行变更或调整,可能调增,也可能调减,我单位将无条件服从发包人及设计单位的指令,不会因此类原因影响工程的进展和质量等目标.
7、我单位承诺若我方不能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25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且由招标人没收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我方承诺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我单位承诺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恶意质疑或投诉行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投诉、未按要求方式投诉、无实质证据恶意缠诉或在网络等媒体上进行失实报道的情形发生.
如恶意投诉属实,招标单位所属城市集团有权对我单位在城市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所属项目的投标中业主评价分按零分处理,情节恶劣的有权拒绝该我单位在城市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所属项目中的投标.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
工程量清单说明1.
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
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
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
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
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施工图纸中对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
1.
4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2.
投标报价说明2.
1.
本报价依据本工程投标须知和合同文件的有关条款进行编制.
本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法;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标化工地增加费(如有)按非市区工程取费.
2.
2.
投标人报价表式应采用《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格式.
2.
3.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所填入的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对应的企业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用之和.
2.
4.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招标文件(含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
投标人投标报价的计算应符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有关规定.
2.
5.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不得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的下限.
规费由投标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自身缴纳规费的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其投标费率,但不得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的标准费率的30%.
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和浙建建发【2019】92号文件规定计取.
2.
6.
措施项目报价表中所填入的措施项目报价,包括采用的各种措施的费用.
2.
7.
本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填写单价和合价,对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之中.
2.
8.
本报价的币种为人民币.
2.
9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事项,用文字书写与投标报价表一并报送.
2.
10投标单位在本工程商务投标报价时应按规定格式要求在《投标总价》封页上应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授权代理人电子签章.
2.
11工程量清单附后.
3.
其他说明3.
1投标文件包括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所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3.
2本工程由招标人负责编制工程量清单,各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进行综合单价报价.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数量是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
结算与支付应以监理工程师签证、招标人认可的,按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的实际工程数量为依据,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计算方式进行结算与支付;3.
3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招标人不接受备选方案和一次性降价,所有降价均应体现在综合单价中;3.
4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依据,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暂定价均不能更改,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3.
5投标人的投标材料价格,除暂定价材料及招标人提供的材料外,均由各投标人根据各自的市场采购价格,考虑市场变化因素自行确定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
3要求计取;3.
6投标人的投标人工费,由各投标人根据市场人工价格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
3要求计取;3.
7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根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以及有关政策性文件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常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主要材料价格、人工费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
3要求计取;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企业管理费及利润根据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计取的中值计取;规费、税金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计取.
招标控制价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相应工程(http://ggzy.
huzhou.
gov.
cn/HZhy/login.
aspx)"或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
huzhou.
gov.
cn/)"工程建设栏--建设公告"相应工程公告中的"答疑信息"公布.
投标人认为招标控制价未按规定编制的,可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提出质疑,投诉;3.
8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合价、总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3.
9其他:各投标单位需认真摸底人工、材料及机械的市场价并结合我市造价部门发布的信息价进行自主报价,但不得采取恶意竞标及恶性不平衡报价,扰乱招投标市场.
一经评标委员会确认为恶意竞标及恶性不平衡报价属实,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4.
工程量清单后附,投标人自行下载第六章图纸(投标人网上自行下载)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投标声明书(招标人名称):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拟建的项目的投标,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我方此次提交的投标文件等所有资料均真实有效的,如有不实,我单位自愿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一旦中标,中标无效,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企业基本情况表企业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是(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
特此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招标人)的工程的投标活动.
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5、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登记表企业名称(盖章)企业资质职务姓名证书号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XXXX资质)企业技术负责人(XXXX资质)变更人员情况说明注:1、本表适用于投标报名及投标,请投标人根据本表要求如实填写.
企业人员如有更换请及时填写并注明.
本表格允许上传至"投标文件正文"栏中6、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投标申请企业名称企业资质等级企业地址联系电话申请报名工程名称报名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专业类别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情况投标申请企业声明以上内容是本企业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工程的真实反映.
如有不实,我公司自愿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一旦中标,中标无效.
不如实反应我公司愿意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
本表由投标人根据项目负责人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2.
项目负责人如有湖政办发[2019]15号第十九条3种情形的,需经原项目的招标人、当地行业行政部门同意或证明,并将相关资料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3.
拟参加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已经中标,且中标后进行更换的,投标人应持原招标人同意更换的书面意见和相关资料以及当地行业行政部门备案的材料随本项目投标文件一起递交;7、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信用信息情况表(建设)投标人名称企业资质等级企业地址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拟派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信用信息情况投标截止日前(近三年)有无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
投标人可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
court.
gov.
cn/)自行查询.
投标截止日前有无被行政机关通报限制在本区域内投标.
投标截止日前有无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
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无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受到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
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信用情况投标截止日前(近三年)有无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拟派项目负责人可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
court.
gov.
cn/)自行查询.
投标截止日前有无被行政机关通报限制本区域内投标.
投标截止日前有无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
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无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受到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
投标人声明以上内容是本投标人信用信息的真实反映,如有不实,自愿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
"投标人信用信息情况"、"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信用信息情况"表格内必须填写"有"或"无".
如为空白或"/"均以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人可以注明不良行为记录和行政处罚的数量等情况,未说明数量而直接填写"有",则按最高分扣.
2.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各行政机关出具的不良行为认定书、黑名单、失信名单或通知、通报、警示警告、责令整改(停工)通知书等明确认定为"不良行为"的各类文书,该文书注明时限的以时限为准,未注明时限的按一年计.
3.
行政处罚是指各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间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准.
4.
不良行为记录和行政处罚如提前结束或被撤销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原处理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书,如未提供,均按未如实填写处理.
5.
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是指: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在从事工程建设活动中,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法定建设程序、工程合同约定被各级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以及因危害社会公共安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8、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本公司决定参加项目投标.
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企业廉洁从业、诚实守信,特承诺如下: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决不发生以下行为:1.
以他人名义投标,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单位资质投标;2.
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3.
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4.
中标后将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5.
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背离投标文件及合同实质性内容的私下协议;6.
其他违反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不以任何理由给予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专家评委以下好处:1.
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或给予回扣、感谢费、劳务费等各种名目的经费;2.
报销应由上述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
赠送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
提供宴请、健身、旅游、娱乐等高消费活动;5.
无偿或明显低于市场价装修住房.
三、不以任何理由为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属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等提供方便.
四、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派驻廉政监察组等机构的监督,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开展廉政文化进工程工作,加强廉洁从业环境宣传、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多种形式开展廉洁教育.
五、本公司自愿将此承诺书在信用湖州网站进行公示上述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录入诚信档案的处理,构成违纪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承诺单位(公章)承诺日期:9、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的总报价中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元,我方承诺该项费用将专项用于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及有关.
4、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开工,竣工,即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工程质量达到的目标为:7、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中标造价的%,计万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其中:工程质量履约保证金为万元;工期履约保证金为万元;项目负责人到位率保证金为万元;安全无死亡事故保证金为万元;文明施工保证金为万元),并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与贵方签订承包合同,并承担承包单位的一切义务和责任.
8、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中第3.
3.
1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9、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0、项目负责人姓名、专业及等级.
企业资质及等级.
投标人: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邮箱:日期:年月日10、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工程名称:湖州市危险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姓名身份证号拟任岗位相关证书或职称名称(如有)已承担过的工程情况(如有)项目数主要项目名称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
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注:1、附上述人员如有相关证书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配齐所有人员,不得缺漏,否则按无效标处理;3、配备情况表中人员需提供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人可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自行增加相关岗位人员,且实行一人一岗,不可兼任.
11、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湖州威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我公司参加了湖州市危险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的投标,若能中标,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1、为保证工程进度与质量安全,我公司将按照投标文件配备项目管理人员,全面负责施工组织与现场管理,保证不会以任何形式转包、违法分包该工程项目.
2、如我公司违背了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进度与质量安全,你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
3、如我公司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工程,我公司自觉承担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及连带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2、投标承诺书致:湖州威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我公司参加了湖州市危险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的投标,若能中标,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1、本工程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在施工过程中不随意更换,并在进场后按招标人要求将相关人员信息(含照片)悬挂于醒目位置.
2、在工程竣工后,我方按贵方要求提供给使用方本工程详细的工程情况说明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维护保养手册,并且提供有关培训的安排,竣工后对使用方指派的操作维护人员进行培训(理论+实际操作),培训所发生的费用已计入投标总价.
3、我单位承诺若所投材料品牌不在招标文件推荐品牌之列,中标后经贵方考察后不被认可的,我单位无条件接受贵方在推荐品牌中选择材料品牌,且价格按我单位投标价执行.
4、我单位承诺所投材料品牌通过有关权威部门检测一旦出现真实产品达不到投标时的承诺(即:技术参数或效果达不到设计要求),招标方有权予以否决,为不影响工程进度,届时由招标方、监理、设计共同在以上推荐品牌中优先选择其中的产品作为指定品牌,价格按照投标价不变.
5、我单位承诺如所投材料品牌在实际施工时因自身等原因(如停产或品牌取消)无法购买,我单位无条件接受贵方在推荐品牌中选择材料品牌或其他同档次品牌,如价格高于所投材料品牌价格,按我单位投标价执行,低于所投材料品牌价格按市场价执行.
6、我单位承诺如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和使用方需求等因素,对施工图范围内的工作内容进行变更或调整,可能调增,也可能调减,我单位将无条件服从发包人及设计单位的指令,不会因此类原因影响工程的进展和质量等目标.
7、我单位承诺若我方不能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且由招标人没收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我方承诺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两条焚烧线基础在12月1日前完成.
9、食堂宿舍楼、综合楼在2020年2月28日前移交分包装修单位.
10、我单位承诺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恶意质疑或投诉行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投诉、未按要求方式投诉、无实质证据恶意缠诉或在网络等媒体上进行失实报道的情形发生.
如恶意投诉属实,招标单位所属城市集团有权对我单位在城市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所属项目的投标中业主评价分按零分处理,情节恶劣的有权拒绝该我单位在城市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所属项目中的投标.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3、信用标自评分表(格式自拟)14、主要材料选用品牌一览表项目名称:湖州市危险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序号材料名称品牌参照或相当于投标选用品牌土建部分材料品牌推荐1防火门王力、富丽华、钱江、群升、铁佛、盼盼、步阳2外墙涂料(普通涂料、弹性涂料、仿石涂料)、内墙涂料多乐士、立邦、嘉宝莉、三棵树、华润3铝合金型材浙江栋梁、广州兴发、凤铝铝业4玻璃上海耀皮、深圳南玻、江苏台玻5结构胶和耐候密封胶硅宝、杭州之江、广州白云、道康宁6铝合金五金配件广州坚朗、广东合和、立兴7防水涂料、防水卷材江苏凯伦、深圳卓宝、东方雨虹、德高8木饰面及木门恒峰木业、喜盈门木业、格尔森木业、申瑞门业9钢材中天(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联峰(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申特(上海申特型钢有限公司)、永锋(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杭钢(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三洲(无锡新三洲特钢有限公司)、西城(江阴市西城钢铁有限公司)、长强(江阴市长达钢铁有限公司)10墙砖、地砖东鹏、诺贝尔、马可波罗、冠军、斯米克11保温砂浆泰富龙、绿箭、大森12门锁、五金顶固、坚朗、GMT13成品卫生间隔断中瑞正航、中天、天润14铝扣板拉法基、法狮龙、龙牌、杰科安装部分材料品牌推荐1强电电线、电缆江苏广汇、湖州久盛、浙江万马2灯具阳光、欧普、三雄极光3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应急电源、集中应急照明设备广东振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台谊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浙江乐思达消防电器有限公司4配电箱、配电柜内元器件正泰、鸿雁、德力西5开关、插座正泰、鸿雁、德力西6热镀锌桥架索茂特、恒奥、上海鑫马、浙江浩翔7抗震支架安固士、奇佩、优力可、江苏迅杰、浙江德森、浙江山力得8PVC电线管金牛、中财、公元9消防报警设备,电源监控,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上海松江、海湾、北大青鸟10成套消防栓箱,灭火器杭州信达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11JDG电线管凯必吉、天天升、英利达12洁具美标、箭牌、惠达、和成(HCG)13镀锌钢管、衬塑钢管上海市劳动钢管厂、金洲管道、上海宝钢集团有限公司14PPR管、UPVC管伟星管业、中财、公元、金牛15沟槽式配件上海瑞孚管路系统有限公司、济南玖德铸造有限公司(迈克)、南京永金管业有限公司16各类阀门春江、上海沪航、上海开维喜17水泵上海熊猫、上海连成、南方泵业,各类泵控制箱(柜)要求厂家配套供应18蒸汽板式换热机组阿法拉伐、APV安培威、舒瑞普注:1、各投标人按不低于参照品牌(厂家)档次进行材料报价;2、投标人选用的品牌可为以上参照品牌(厂家),也可选用其他品牌(厂家),但选用的其他品牌(厂家)应等于或优于参照品牌(厂家)档次,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技术参数,同时提供相关技术指标等证明材料,否则评委可认为其低于招标品质而否决其投标;3、投标人需在此表中注明选用品牌(厂家),若未注明,实际施工时将由招标人在参照品牌中任选,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价格按投标文件执行,不予调整.
4、此表格作为商务标组成部分,放入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中.
5、一旦发现有品牌商故意抬价,地区垄断等恶劣行为,取消其品牌参照或推荐.
这不端午节和大家一样回家休息几天,也没有照顾网站的更新。今天又出去忙一天没有时间更新,这里简单搜集看看是不是有一些商家促销活动,因为我看到电商平台各种推送活动今天又开始一波,所以说现在的各种促销让人真的很累。比如在前面我们也有看到PacificRack 商家发布过年中活动,这不在端午节(昨天)又发布一款闪购活动,有些朋友姑且较多是端午节活动,刚才有看到活动还在的,如果有需要的朋友可以看看。第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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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KVM创立于2018年,主要经营美国洛杉矶CN2机房、CeRaNetworks机房、中国香港CeraNetworks机房、香港CMI机房等产品。其中,洛杉矶提供CN2 GIA、CN2 GT以及常规BGP直连线路接入。从名字也可以看到,VPS产品全部是基于KVM架构的。极光KVM也有明确的更换IP政策,下单时选择“IP保险计划”多支付10块钱,可以在服务周期内免费更换一次IP,当然也可以不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