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市职业技能竞赛服务项目招标文件信息项目编号:SZDL2021336765项目名称:2021年深圳市职业技能竞赛服务项目包号:A项目类型:服务类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货币类型:人民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投标人具备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且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响应和报名登记2未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3对同一项目投标时,未提供两套及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未超过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5同一项目没有两个及以上报价6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商务、技术等方面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做出评判)7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并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组成完整)8投标报价无严重缺漏项目9投标文件不存在规避信息公开情形10投标文件不存在电子文档带病毒,使用了不属于投标人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或误选了非本项目的最新加密规则文件等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的情形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评标信息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序号评分项权重(%)1价格202技术45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1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响应情况进行评审:(1)对项目现状分析清晰到位,服务方案具有针对性,可行性高的,得100分;(2)对项目现状分析较清晰,服务方案具有一定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60分;(3)对项目现状分析不清晰,服务方案不具有针对性,可行性低的,得20分.
未提供服务方案的不得分.
2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1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响应情况进行评审:(1)对项目运维重点、难点分析清晰到位,应对措施及合理化建议具有针对性,可行性高的,得100分;(2)对项目运维重点、难点分析较清晰,应对措施及合理化建议具有一定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60分;(3)对项目运维重点、难点分析不清晰,应对措施及合理化建议不具有针对性,可行性低的,得20分.
未提供响应方案的不得分.
3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响应情况进行评审:(1)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科学完善,保障性及可行性高的,得100分;(2)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较完善,具有一定保障性及可行性的,得60分;(3)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不完善,保障性及可行性低的,得20分.
未提供响应方案的不得分.
4违约承诺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违约承诺响应情况进行评审:(1)违约承诺具有针对性,可行性高的,得100分;(2)违约承诺具有一定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60分;(3)违约承诺不具有针对性,可行性低的,得20分.
未提供违约承诺的不得分.
5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情况5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需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社保证明,否则本项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1)具有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得50分,具有本科学历得40分,具有大专学历得30分;其余不得分.
本项最高50分.
;(2)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技术职称)得50分,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技术职称)得40分,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助工技术职称)得30分;其余不得分.
本项最高50分;【提供项目负责人上述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学历证书以及学信网查询记录,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需提供毕业院校或者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否则无效;并提供通过投标单位缴纳的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近三个月个人社保证明,如开标日前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提供,可往前顺延一个月.
以上证明文件均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
】6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5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需不得少于3人,否则本项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1)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3人及以上满足得35分,2人满足得17.
5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2)具有技师(含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技术职称),3人及以上满足得35分,2人满足得17.
5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3)具有3年(含3年)以上竞赛组织工作经验或职业技能鉴定组织工作经验,3人满足得30分,2人满足得1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将其在技工院校培训部门、职业技能鉴定所、民办职业培训中心等单位工作的社保清单作为评分依据.
提供至少近三年(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在技工院校培训部门、职业技能鉴定所、民办职业培训中心等单位工作的社保清单.
(4)累计最高得100分.
【提供项目团队成员上述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学历证书以及学信网查询记录,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需提供毕业院校或者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否则无效;并提供通过投标单位缴纳的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近三个月个人社保证明,如开标日前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提供,可往前顺延一个月.
以上证明文件均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
】3商务35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14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组织与职业技能竞赛有关的业绩的:1.
考察投标人组织竞赛项目规格情况:承接或组队参加过省级及以上竞赛的得30分,承接或组织过市级一类竞赛的得20分,承接或组织过市级二类竞赛的得10分;2.
考察投标人组织竞赛项目数量情况:每承接或组织过一项市级二类及以上竞赛项目得10分,最高70分;3.
以上2项累加计分,满分100分【提供竞赛组织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且提供的材料各项信息不得有任何遮挡,合同需体现签订日期.
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识别的均不得分.
】2投标人履约评价14考察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本项目开标之日止承接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的履约评价情况进行比较,优秀得100分,良得60中等得20分,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竞赛项目履约评价报告或竞赛项目履约评价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且提供的材料各项信息不得有任何遮挡,合同需体现签订日期.
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识别的均不得分.
】3诚信情况5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在诚信管理中受过主管部门通报处理且仍在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100分.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诚信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及内容不得修改,否则不得分.
如若投标人承诺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将按虚假应标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4履约评价2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近三年内,在深圳市范围内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中不存在履约评价为差的记录,得100分,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格式如实提供《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承诺函格式及内容不得修改,否则不得分.
如若投标人承诺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将按虚假应标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投标书目录投标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投标函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诚信承诺函履约承诺函投标人情况介绍及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详细分项报价清单服务要求偏离表商务要求偏离表评标信息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按照评标信息内容和顺序逐项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其它关键信息一、评标定标信息(二)非评定分离项目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家数1候选中标供应商家数1二、投标人不符合《资格性审查表》或《符合性审查表》中任一情形的,初审不通过,投标无效.
三、报价明显偏低的合理性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关于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主体及价格扣除比例(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请在6%-10%范围内选择)后参与评审.
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2)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请在2%-3%范围内选择)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第一款的优惠政策.
(3)优惠主体资格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及《监狱企业声明函》等承诺性质的资料(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监狱企业或者代理提供监狱企业货物的供应商如须享受优惠政策,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五、其他说明拟采购的服务如涉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应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对于已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采购人可在采购需求中提出更高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给予适当评审加分.
对于未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鼓励采购人综合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促进绿色产品推广应用.
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我市推出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举措.
订单融资具体流程及试点金融机构订单融资服务承诺可参阅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www.
zfcg.
sz.
gov.
cn)信息公开栏目或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
szzfcg.
cn)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栏目.
警示条款《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六)恶意投诉的;(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目录第一册专用条款关键信息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合同及履约情况反馈格式第二册通用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五章开标第六章评标要求第七章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第八章定标及公示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第十一章质疑处理备注:1.
本招标文件分为第一册"专用条款"和第二册"通用条款".
2.
"专用条款"是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包含招标公告、招标项目需求、投标文件格式、合同及履约情况反馈格式等内容.
3.
"通用条款"是适用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基础性条款,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
4.
当出现"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表述不一致或有冲突时,以"专用条款"为准.
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1年深圳市职业技能竞赛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30日14: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
项目编号:SZDL20213367652.
项目名称:2021年深圳市职业技能竞赛服务项目3.
预算金额:人民币145万元4.
最高限价:人民币145万元5.
采购需求:标的名称数量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备注2021年深圳市职业技能竞赛服务项目1项详见招标文件无6.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前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并提供总公司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www.
creditchina.
gov.
cn)"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www.
ccgp.
gov.
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www.
szcredit.
com.
cn)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
sz.
gov.
cn)为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1.
时间:2021年03月18日17:30时至2021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
地点: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
szzfcg.
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3.
方式:在线下载.
4.
售价:免费.
5.
投标响应和报名登记: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
供应商网上响应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后,如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请于2021年03月26日17:30时(北京时间)前发送本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文件及法人授权书扫描件至我司邮箱(ztzszzzt@163.
com)进行报名登记.
注: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响应和报名登记的将根据《符合性审查表》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
时间:2021年03月30日14:30时(北京时间)2.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
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入口3.
开标操作: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在系统登录首页面即可查看开标情况.
4.
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1年03月25日00:00时(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在"应标管理→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
2021年03月27日00:00时(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应标管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查询"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
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5.
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
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6.
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
szzfcg.
cn),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7.
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名称: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联系方式:0755-88123361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联系方式:0755-830266993.
网上操作咨询:采购系统、招投标软件技术支持:张工/0755-83203022-805/工作QQ:1272422942代理机构系统技术支持:温工/0755-83203022-808/技术支持QQ群:6734719134.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电话:0755-83026699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2021年03月18日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序号内容规定1联合体投标见《招标公告》中"项目基本情况"部分的相关内容2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4投标文件的投递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使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将编制好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
5中标服务费1、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通用条款41.
4,最低收取人民币5000元.
2、中标服务费缴纳至:开户名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银行帐号:03003729353开户银行:上海银行深圳分行天安支行备注:本表为通用条款相关内容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
二、实质性条款序号具体内容1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前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注: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
三、项目概况为切实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培养选拔的重要作用,根据人社部、省人社厅关于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新规划、新部署、新要求,我市将聚焦我市产业发展布局和国际前沿生产技术,结合竞赛实际和技能人才培养需求,以"新时代、新技能、新梦想"为主题,举办35场市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持续擦亮"深圳技能大赛"品牌,为深圳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四、项目服务要求一、总体服务要求(一)按照技能竞赛管理有关规定,指导、监督各竞赛项目的组织实施,形成年度整体竞赛的中期、终期情况报告以及完成每一个竞赛的赛前资料报备、赛中情况报告、赛后总结资料收集等工作.
每完成一个竞赛项目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提交该项目相关活动资料.
我市全年将开展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35项.
(二)组织不少于5名(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工作人员4名)熟悉职业技能竞赛的专业人员团队,专职负责组织和落实项目的日常工作.
其中至少有2名工作人员常驻深圳人才园开展工作.
二、具体服务内容(一)指导承办单位开展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
主要任务是就总体技术要求、计划安排和规则解读等对竞赛承办单位开展集中培训,并满足具体项目个性化培训需求;采用实地走访、专家研讨等形式,指导竞赛项目承办单位聚焦我市产业发展布局和国际前沿生产技术,结合竞赛实际和技能人才培养需求,进一步优化实施保障工作流程和技术文件.
(二)组织评审市级一类竞赛实施方案及技术文件.
主要任务是按照采购单位要求,根据竞赛承办单位提交的实施方案和技术文件,组织专家对竞赛项目的宣传发动、实施计划、比赛流程和竞赛具体技术点等进行论证和审核,对样题进行测试并反馈相关意见.
(三)协助监督竞赛具体实施情况.
主要任务是按照是有关竞赛规则和采购单位要求,指导竞赛承办单位完成竞赛赛务组织、场地布置和登分统分等赛务工作,就比赛运行进行相关测试,协助采购单位做好相关监督监管,核对获奖人员信息,收集归档比赛整体材料等.
(四)提供专人驻点服务.
主要任务是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协助做好备战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工作,跟进我市选手在国家集训阶段备赛情况,协助对接并保障我市选手赴外地参赛,配合做好市赛筹办等,以及做好相关竞赛资料收集、数据分析研判等相关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并提出可行性建议.
其他事项:市一类竞赛计划举办35项.
如实际举办项目多于预计数量,则按招标价格执行.
如实际举办项目少于预计数量,则招标价格作相应地减少(根据测算,按照3万元/项目进行扣减).
五、项目商务要求1.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前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2.
项目进度安排:2021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部竞赛.
3.
合同金额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支付项目费用总额的50%;(2)完成指导监督35项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工作任务后,所提交中期情况报告经采购人验收审核确认后,支付项目费用总额的40%;(3)完成全部服务工作,所提交的终期情况报告经采购人验收审核通过确认后,支付项目费用剩余部分.
六、投标报价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
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4、除非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或总价.
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总价内.
5、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6、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
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特别提醒: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招标机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将中标结果通过政府采购指定网站进行公示,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公示时间不少于三日,公示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供应商名称、资格响应文件和报价;(二)项目评审专家名单以及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三)确定的中标供应商的名单;(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项目开标评审开始后,所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响应文件将随开标一览表向所有参与的投标供应商进行公开,详见投标文件(信息公开部分).
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如未在规定节点上传相应证明文件的,评审委员会有权对投标人的该项评审因素作相应扣分处理或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出相应投标无效处理.
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组成:1.
投标文件(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3)诚信承诺函(4)履约承诺函(5)投标人情况介绍及资格要求(6)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2.
投标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3)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4)详细分项报价清单(5)服务要求偏离表(6)商务要求偏离表(7)评标信息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按照评标信息内容和顺序逐项提供)(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备注: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不需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另行签字,无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
投标文件(信息公开部分):一、投标函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1.
根据已收到贵方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方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后,愿以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2.
我方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资料,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
我方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方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方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方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3.
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5.
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
投标人: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日期:年月日(备注:如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一栏仅需填写牵头人的名称)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承诺:1.
我单位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2.
我单位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
3.
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
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
我单位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7.
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恶意串通,不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8.
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
9.
我单位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我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
我单位清楚,若我单位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10.
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
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11.
我单位承诺不非法转包或分包.
12.
我单位获得中标、成交资格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的,自愿接受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将我单位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的信息公示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公示期一年,一切不利后果我单位均自愿承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人:日期:年月日(备注:如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一栏需填写联合体双方的名称)三、诚信承诺函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承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出现诚信相关问题且在相关主管部门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如若投标文件与事实情况不符,我单位自愿承担"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以及其他一切不利的法律后果.
我单位承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出现下列行为之一:(一)投标截止后,无正当理由撤销其投标行为,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开评标的;(二)未按《采购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严重影响采购人日常工作的;(三)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四)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擅自降低货物质量等次和售后服务,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五)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未能完成全部货物、服务或工程项目,中途停止配送或者变相增加费用的;(六)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七)假冒他人名义质疑的;(八)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的.
特此承诺.
投标人:日期:年月日(备注:如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一栏需填写联合体双方的名称)四、履约承诺函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承诺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没有履约评价为差的记录,如若投标文件与实际情况不符,我单位自愿承担"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以及其他一切不利的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日期:年月日(备注:如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一栏需填写联合体双方的名称)五、投标人情况介绍及资格要求1.
投标人情况介绍:序号项目内容及说明备注一营业执照1注册年度及注册编号2注册资金(万元)3法定代表人4住所地5经营范围6开户银行及账号7联系方式二其他材料注:供应商应填写上述表格内容,并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对表格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
2.
资格证明材料:注意:资格证明材料必须至少包含招标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六、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备注:该部分内容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相关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以不提供.
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日期:年月日备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
如不符合前述相关规定所确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则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中小企业声明函》;若符合前述相关规定所确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没有提供本《中小企业声明函》,视为在本项目中放弃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进行价格扣除.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日期:年月日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备注:填写前请认真阅读《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相关规定.
如不符合前述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监狱企业,则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监狱企业声明函》;若符合前述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监狱企业,除了提供本《监狱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否则视为在本项目中放弃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进行价格扣除.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日期:年月日备注:填写前请认真阅读《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相关规定.
如不符合前述相关规定所确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符合前述相关规定所确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但在投标文件中没有提供本《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为在本项目中放弃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进行价格扣除.
投标文件(非信息公开部分):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附:要求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联系电话:手机:身份证号码:职务: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附:要求必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三、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序号采购人要求内容投标人响应情况12……注:1.
"采购人要求内容"为"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中的不可负偏离条款,即"实质性条款".
2.
"投标人响应情况"一栏应如实填写"响应"或"不响应".
3.
"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与投标文件其它内容冲突的,以"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为准.
四、详细分项报价清单序号项目内容费用(单位:人民币元)备注12合计(即投标总价)注:1、本表格仅为指导性范本,供应商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各分项内容进行调整.
2、投标总价应为以上各分项价格之和.
3、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必须与以上分项报价清单的投标总价一致.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五、服务要求偏离表序号服务名称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投标文件服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备注:1、"招标文件服务要求"一栏应填写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四、项目服务要求"的内容分别对应填写;2、"投标文件服务响应"一栏必须详细填写响应情况,并应对照招标文件服务要求一一对应响应;3、"偏离情况"一栏应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六、商务要求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投标文件商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备注:1、"招标文件商务服务要求"一栏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五、项目商务要求"内容分别对应填写;2、"投标文件商务响应"一栏必须详细填写投标商务条款的内容;3、"偏离情况"栏中应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4、服务期条款为不可负偏离条款,投标文件响应为"负偏离"的,投标文件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七、评标信息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按照评标信息内容和顺序逐项提供)八、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格式自定)第四章合同及履约情况反馈格式一、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重要说明: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前有权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和项目实际情况对以下合同内容进行删改或补充.
采购人(甲方):中标人(乙方):根据招标项目(项目编号_的中标结果,由_单位为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_以下简称采购人)和_以下简称中标人)协商,就_项目,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一、服务内容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人民币.
三、技术资料1、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采购人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没有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将由采购人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项目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
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3、合同履行完毕,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保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
四、知识产权中标人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五、履约保证金六、采购人的权利与义务1、2、3、4、5、采购人的其它权利与义务_七、中标人的权利与义务1、2、3、4、5、中标人的其它权利与义务_八、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2、履行方式:3、履行地点:深圳市九、验收1、下列文件的验收分为______个阶段:2、其余文件和工作由用户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和用户需求直接验收.
3、验收依据为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十、付款方式和税费本合同付款方式为:.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人负担.
十一、争议解决办法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违约责任1、因中标人原因,未能按规定完成本项目有关工作的,采购人可在支付合同余款中扣除合同价款.
2、方违反本合同_约定,应当_十三、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除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外,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与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如有抵触之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2、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通知;(2)乙方的投标文件;(3)本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中标人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认可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达成解决方案,经双方签字后,可作为本合同的有效.
1、《中标/成交通知书》2、《投标文件》3、《招标文件》甲方(采购人):(盖公章)乙方(中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二、政府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中标金额合同履约时间自至履约情况评价总体评价优良中差分项评价质量方面优良中差价格方面优良中差服务方面优良中差时间方面优良中差环境保护优良中差其他评价内容为:评价等级为:优良中差具体情况说明采购人意见(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本表为采购人向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反映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情况时所用;2、履约情况评价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请在对应的框前打"√",然后在"具体情况说明"一栏详细说明有关情况.
第二册通用条款(公开招标)总则1.
通用条款说明1.
1招标代理机构发出招标文件通用条款版本,列出深圳市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所适用的通用条款内容.
如有需要,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随这些条款增加附录或补充内容.
1.
2本招标文件分为第一册"专用条款"和第二册"通用条款".
1.
3"专用条款"是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包含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项目需求、投标文件格式、等内容.
1.
4"通用条款"是适用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基础性条款,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
1.
5"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表述不一致或有冲突时,以"专用条款"为准.
2.
招标说明本项目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并参考有关法规,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3.
定义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3.
1"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是指市政府设立的,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组织实施采购,并对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服务的专门机构;本文件所述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指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3.
2"招标代理机构"是指根据采购人委托,代理政府采购事宜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
本招标文件的招标机构特指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3.
3"采购人"或"招标人":指利用财政性资金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3.
4"投标人"或"投标方",即供应商,指参加投标竞争并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依法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
5"评审委员会"和"谈判小组"是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其评标(谈判)工作的临时性机构;3.
6"日期"指公历日;3.
7"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3.
8"电子投标文件"指利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提供的投标书加密软件加密的投标文件,适用于网上投标;(此投标书加密软件可从http://www.
szzfcg.
cn网站"相关软件"栏目中下载)3.
9"网上投标"指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3.
10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4.
政府采购供应商责任4.
1欢迎诚信、有实力和有社会责任心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事业.
4.
2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如违反上述要求,经核实后,供应商的投标无效.
5.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的条件5.
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到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进行注册,《供应商注册及电子密钥新申请指引》详见http://www.
szzfcg.
cn.
5.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内容.
5.
3联合体投标5.
3.
1以下有关联合体投标的条款仅适用于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
5.
3.
2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投标时,应符合以下原则:(1)投标联合体各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有一方先行注册成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应当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潜在供应商的数量自主决定,如果决定接受联合体投标则应当在采购公告中明示.
(5)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对于招标公告对投标人某一资格有要求的,按照联合体各方中最低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的不同资质可优势互补.
(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7)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8)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9)联合体的各方应当共同推荐一联合体投标授权代表方,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有资格代表联合体各方签署投标文件,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10)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合体、总包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11)本通用条款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专用条款另有规定或说明的除外.
6.
政策导向6.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决定》(深发〔2006〕9号)等的要求,以下产品列入政府优先采购清单,我市政府采购组织实施中,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以下清单范围内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列示的企业及产品,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
ccgp.
gov.
cn/)首页.
进入以上清单范围的投标产品将在评标时获得竞争优势.
6.
22014年起,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在进行设备或工程采购时,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工程机械、装卸机械满足国家现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放标准,并鼓励使用LNG或电动工程机械、装卸机械.
2015年起,政府部门、国有企业采购设备或工程项目中选用LNG或电动工程机械、装卸机械的比例不低于30%.
6.
3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贯彻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17〕57号)、《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深财规〔2017〕8号)以及《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要求,对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供应商限制参与政府采购.
7.
本项目若涉及采购货物,则合格的货物及相应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7.
1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
7.
2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
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
7.
3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
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
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
7.
4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
如有纠纷,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7.
5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的产品《检验报告》.
设备到货验收时,还必须提供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
若中标后,除非另有约定,投标人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设备的安装,并达到验收标准.
7.
6对工期的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对其所投项目应提交详细的《交货进度表》,列明交货计划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工验收.
7.
7投标人必须承担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相关及类似的义务.
8.
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9.
踏勘现场9.
1如有需要(详见专用条款),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所约定的时间、地点踏勘现场.
9.
2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以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
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于统一时间地点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应当按时前往.
9.
3采购人必须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
9.
4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在踏勘现场时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资料或口头承诺,未经招标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
10.
招标答疑10.
1招标答疑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或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疑问或询问.
10.
2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提交集中采购机构.
10.
3招标代理机构对疑问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包括网站发布信息)为准.
答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通用条款第13.
3、13.
4款规定执行.
10.
4如招标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组织现场答疑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或集中采购机构另行书面通知(包括网站发布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与现场答疑会.
10.
5未参与招标答疑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招标文件11.
招标文件的编制与组成11.
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或谈判)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册专用条款关键信息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合同及履约情况反馈格式第二册通用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五章开标第六章评标要求第七章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第八章定标及公示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第十一章质疑处理11.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答疑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1.
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招标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2.
招标文件的澄清12.
1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提交给集中采购机构.
不论是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代理机构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包括招标代理机构网站公开发布方式)答复或发送给所有投标人.
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2.
2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招标文件(含澄清纪要),投标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招标文件的相关质疑或投诉.
12.
3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审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13.
招标文件的修改13.
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内容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13.
2招标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包括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
13.
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包括网站公开发布方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13.
4招标代理机构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网站公开发布形式或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投标文件的编制14.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14.
1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述.
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但翻译错误的除外.
14.
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
投标文件的组成具体内容请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的相关内容.
16.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括本通用条款第15条中规定的内容.
如招标文件提供了投标文件格式,则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相应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7.
投标货币本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计.
18.
证明投标文件投标技术方案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要求18.
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技术方案项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该投标技术方案及其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8.
2投标人提供证明投标技术方案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或数码照片、制造商公布的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和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等,提供的文件应符合以下要求:18.
2.
1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8.
2.
2投标产品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8.
2.
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投标技术方案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投标技术方案中产品的具体参数,不得照搬照抄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18.
2.
4产品说明书或彩页应为制造商公布或出具的中文产品说明书或彩页;提供外文说明书或彩页的,必须同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标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外文说明书或彩页仅供参考;产品说明书或彩页的尺寸和清晰度要求能够使用电脑阅读、识别和判断;18.
2.
5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应为证件正面、背面和标注的全部具体内容;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提供原件扫描件.
18.
3相关资料不符合18.
2款要求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为投标技术方案不合格响应,其相关分数予以扣减或作投标无效处理.
18.
4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18.
2时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
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的要求,是否满足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来评判.
18.
5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
19.
投标文件其他证明文件的要求19.
1对项目招标文件《评标信息》评分项中涉及的相关业绩、社保情况等内容以及《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中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原件备查.
有关扫描件(或照片)的尺寸和清晰度要求能够使用电脑阅读、识别和判断.
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需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检查或符合性检查的予以投标无效处理,涉及《评标信息》打分项的则该项评分予以0分处理.
19.
2本项目涉及提供的有关资质证书,若原有资质证书处于年审期间,须提供证书颁发部门提供的回执,并且回执须证明该证书依然有效(若在法规范围不需提供的,供应商应做书面说明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该证书无效),则该投标人提供年审证明的可按原资质投标;若投标人正在申报上一级别资质,在未获批准之前,仍按原级别资质投标.
20.
投标有效期20.
1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具体见专用条款中投标有效期的天数要求.
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20.
2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包括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代理机构此项要求,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不再有效.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应当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有效期;20.
3中标单位的投标书有效期,截止于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项目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及保修结束.
21.
供应商交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退还保证金须知21.
1自2019年8月15日起,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同时将为所有注册供应商开放投标权限(因受到主管部门处罚锁定投标权限的除外);21.
2咨询电话:0755-83948155.
22.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22.
1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的要求.
除非招标的项目明确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否则投标人有关替代方案的条款将初审不通过,投标无效.
22.
2如果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准备提交替代方案的投标人除应提交一份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要求的投标文件外,还应提交需评审其替代方案所需的全部资料,包括项目方案书、技术规范、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项目方案及有关的其它详细资料.
23.
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23.
1投标人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此电子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后缀名为.
zbs的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要求下载安装《投标书编辑软件》及其配套软件,使用用电子密钥登录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系统(http://www.
szzfcg.
cn),然后在右侧的"相关链接"栏目中下载.
在安装此软件之前,须先安装AdobeReader7.
0以上版本】.
23.
2投标人在使用《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投标书时须注意:23.
2.
1导入《投标书编制软件》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应与以此制作的投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一致.
例如,不能将甲项目A包的招标书导入《投标书编制软件》,制作乙项目B包的投标书.
23.
2.
2不能用非本公司的电子密钥加密本公司的投标文件,或者用其它公司的登录用户上传本公司的投标文件.
23.
2.
3要求用《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投标书的包,不能用其它方式编制投标书.
编制投标文件时,电脑须连通互联网.
23.
2.
4投标文件不能带病毒.
招标代理机构将用专业杀毒软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病毒检测,如果这两种软件均报告发现病毒,则招标代理机构认为该投标文件带病毒.
23.
2.
5完整填写"投标关键信息",如下图所示:(1)货物类备注:上述"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将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其它信息仅是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的概括性表述,不作为评审依据.
(2)服务类备注:上述"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将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其它信息仅是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的概括性表述,不作为评审依据.
(3)工程类备注:上述"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将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其它信息仅是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的概括性表述,不作为评审依据.
23.
2.
6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3.
2.
7投标书编写完成后,必须用属于投标人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否则视同未盖公章,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23.
2.
8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上传确有困难,请及时咨询.
23.
2.
9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影响了招投标活动,招标代理机构有权采取措施如延期、接受无法从网上上传的投标书等,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23.
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23.
4经投标人电子密钥加密的投标文件无须盖章或签字,专用条款另有要求的除外.
23.
5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专用条款另有要求的除外.
投标文件的递交24.
投标书的保密24.
1在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在投标书编制软件点击"加密投标书"按钮进入加密界面,对投标书进行加密,也可单独使用"深圳政府标书加密软件"(一般是与投标书编制软件捆绑下载)进入加密界面进行加密,无需用其它加密方式.
此加密程序确保投标文件在到达投标截止时间后才能解密查看.
在加密过程中,请按照软件提示进行操作.
加密界面如下图所示:24.
2若采购项目出现延期情况:如果供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
ZBS)有更新,投标人必须重新下载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如果供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
ZBS)没有更新,投标人必须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是否重新制作投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定).
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
25.
投标截止日期25.
1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
szzfcg.
cn),使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
如果没有该功能点,请用本公司的机构管理员在"系统维护"—》"修改用户权限"中增加该功能点,如果增加不成功,请在工作日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如果确有困难,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携带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送达至政府集中采购机构501政府采购技术支持服务室.
25.
2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通用条款第13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
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5.
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上传投标文件.
26.
样品的递交26.
1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
如确有必要,采购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能反映货物材质或关键部分的尺寸、价值不大的样品,具体见第一册专用条款相关内容.
26.
2投标样品上必须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样品名称"等信息,需要安装的投标样品必须为安装完整的成品,由投标供应商自行组织安装.
26.
2.
1样品递交签到:投标供应商授权人需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样品清单(加盖公章),到达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地点,按工作人员指引进行样品递交签到.
特别注意事项:(1)上述资料提供不齐全的,不予签到;(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签到;(3)未进行签到的,样品不予接收.
26.
2.
2样品接收投标样品接收必须进行身份核对、样品核对、登记确认.
(1)身份核对.
招标代理机构核对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资料不齐全的,不得接收投标样品.
(2)样品核对.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投标样品与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样品清单》(盖公章)进行一一核对.
有不一致的或损坏情况的,将要求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在《样品清单》上注明.
(3)登记确认.
在完成身份核对及样品核对后,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样品接收登记表》上登记确认.
26.
3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组织投标样品摆样,指引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将投标样品搬运到指定地点摆放、拆除包装,按要求摆放整齐.
完成样品摆样后,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应及时离场,不得在摆样现场滞留.
26.
4样品的退回: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按规定通知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在项目中标公告发布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及法人授权书办理样品退回手续(中标供应商样品按要求必须封样的,不予退回).
投标样品移交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再次核对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或采购人代表身份、核对《样品清单》,签字确认后取走样品.
26.
5未能及时退回的样品的处理: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回投标样品的,视为放弃取回,招标代理机构将定期清理.
27.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7.
1投标方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在网上进行撤销投标的操作.
27.
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7.
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27.
4招标代理机构不退还投标文件,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
开标28.
开标28.
1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标,并在网上公布开标结果.
28.
2网上投标的,当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后,投标人即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使用"应标管理浏览开标一览表"功能点查看开标一览表.
评标要求29.
评审委员会组成29.
1网上开标结束后召开评标会议,评审委员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
评定分离项目评审专家均由评审专家组成.
为保证评委人选的专业性,以及评标中的公平公正性,评审专家从深圳市财政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采购人代表须持本单位签发的《评标授权书》参加评标.
注:《评标授权书》模板可以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http://www.
szzfcg.
cn)采购人页面下"采购"环节"通用表格"处下载.
29.
2评标定标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9.
3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过程和结果.
29.
4评标过程中不允许违背评标程序或采用招标文件未载明的评标方法或评标因素进行评标.
29.
5开标后,直到签订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信息公开的内容除外).
30.
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资料30.
1公开发布的招标文件,包括图纸、服务清单、答疑文件等;30.
2其他评标必须的资料.
30.
3评审委员会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熟悉以下内容:(1)招标的目的;(2)招标项目需求的范围和性质;(3)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资格、财政预算限额、商务条款;(4)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因素;(5)招标文件所列示的资格性审查表及符合性审查表.
31.
独立评标30.
1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评标活动应当独立进行,并应遵循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确定中标供应商、编写评标报告的工作程序.
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32.
投标文件初审32.
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符合性审查的要求.
32.
2投标文件初审内容请详见《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部分.
投标人若有一条审查不通过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打√为通过审查,打*为未通过审查.
32.
3投标文件初审中关于供应商家数的计算:32.
3.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32.
3.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2.
3.
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32.
4投标人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情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32.
4.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个人分阶段参与编制;32.
4.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2.
4.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2.
4.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2.
4.
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2.
4.
6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32.
4.
7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32.
4.
8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32.
4.
9在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32.
4.
10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32.
5对不属于《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的其他情形,除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和32.
4条款所列情形外,不得作为投标无效的理由.
33.
澄清有关问题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根据本通用条款第34条,凡属于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34.
错误的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4.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4.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通用条款33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5.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评审委员会将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及《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仅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36.
实地考察、演示或设备测试36.
1在招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对本项目投标人进行现场勘察或实地考察或检验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投标人应随时做好接受检查的准备.
36.
2若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现场演示或设备测试的,投标人应做好相应准备.
37.
评标方法37.
1最低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7.
1.
2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7.
1.
3定性评审法定性评审法,是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技术商务定性评审,对各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提出意见,指出投标文件的优点、缺陷、问题以及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并形成评审报告.
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被判定为废标或者无效标的投标人,均推荐为候选中标供应商.
37.
2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的相关内容.
37.
3重新评审的情形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37.
3.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7.
3.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7.
3.
3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37.
3.
4经评审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7.
4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的情形评审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7.
4.
1评审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37.
4.
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7.
4.
3评审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37.
4.
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
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审委员会.
定标及公示38.
定标方法38.
1非评定分离项目定标方法38.
1.
1评审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根据评标方法比较评价结果从优到劣进行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供应商.
38.
1.
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8.
1.
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出现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情况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具体操作办法及流程由评审委员会确定.
38.
2评定分离项目定标方法38.
2.
1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本项目采用评标和定标分离办法,即评审委员会按照本项目规定的评审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并出具书面评审报告,由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报告和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确定中标供应商.
具体所采用的评审方法和定标方法(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册关键信息的内容.
38.
2.
2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最低价法"评审方法的项目,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结果,依照招标文件第一册关键信息的内容推荐相应数量的候选中标供应商.
采用"定性评审法"评审方法的项目,所有递交投标文件不被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人,均推荐为候选中标供应商.
38.
2.
3采购人应当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中标供应商:38.
2.
3.
1自定法.
自定法是指采购人组织定标委员会,由定标委员会在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中标供应商.
操作程序:①招标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
②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成定标委员会,召开定标会并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的具体数量由采购人在项目申报时确定并在招标文件中体现).
定标委员会可以选取直线票决法、集体议事法、累积投票法等三种方式之一定标,直线票决法分为一次票决、逐轮票决、先票决后抽签和先票决后竞价四种方式.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流程:网上具体操作时,在结束辅助评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上传候选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并录入候选中标供应商的中标信息,完成上述操作后后进入"采购人录入定标结果"的环节;采购人在"采购人录入定标结果"中可以实时的查看候选中标供应商、投标报价、投标文件,同时查看和打印综合得分表、评审报告、候选中标供应商评价表,以单选框的方式,在显示候选中标供应商名称和投标报价的列表中,由采购人根据定标结果选择中标供应商.
③采购人应当自定标会召开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定标书面记录、定标报告在采购人内部网站或者内部办公区域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定标委员会候选人员名单、正式成员名单、定标程序、定标环节及定标结果等内容.
④采购人应当在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将定标报告送招标代理机构备案.
定标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定标委员会候选人员名单、正式成员名单、定标委员会的产生过程、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
⑤采购人逾期不确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处理期间不计入采购期间.
38.
2.
3.
2抽签法.
抽签法是指候选中标供应商产生后,由采购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按照随机抽签的方式在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中标供应商.
抽签方式分为网上抽签和网下抽签两种.
网上抽签操作程序:①在结束辅助评标后,进入随机抽签的环节(相应功能点为"采购人定标结果抽签");②以包组为单位,由采购人在候选中标供应商中随机抽取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的具体数量由采购人在项目申报时确定并在招标文件中体现);③采购人网上抽签结束,点击确认后,直接进入"起草采购结果公示"环节.
网下抽签操作程序:①候选中标供应商产生后,由采购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评审结束的当日,组织抽签小组随机抽取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的具体数量由采购人在项目申报时确定并在招标文件中体现).
②抽签小组原则上由采购人授权代表和项目评审组织人组成,项目评审组织人指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③抽签采用网下组织实施,过程要求全程录音录像.
④抽取流程.
a、编号.
抽签小组按候选中标供应商投标时间先后确定抽签编号,如A公司投标时间最早,则抽签编号为1,以此类推.
b、抽签.
按抽签编号的数量放入相应数量及编号的号码球,抽签小组成员随机抽取1个号码球.
c、定签.
按抽中的号码球编号与事先确定的抽签编号确定中标供应商.
填写《抽签表》.
d、确认结果.
抽签小组成员签字确认抽签结果.
填写《抽签结果确认书》.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网下抽签的结果直接录入中标供应商信息.
38.
2.
3.
3竞价法.
竞价法是指候选中标供应商产生后,由采购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候选中标供应商进行二次竞价,最终报价最低的为中标供应商.
操作程序:在结束辅助评标后,进入中标候选供应商竞价的环节,由候选中标供应商参与竞价.
系统发出短信提醒,短信格式为:"xx公司,您单位在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名称\包组号)招标过程(采购)中评为候选中标供应商,请于XXXX年XX月XX日18:00前登录系统竞价.
".
同时系统自动发布竞价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候选中标供应商名称、竞价开始时间、竞价截止时间),候选中标供应商以包组为单位进行竞价,竞价的开始时间为点击评标控制台中"评审完成"按钮的时间,竞价截止时间默认为评审结束后首个工作日的18:00,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可根据需要修改.
供应商竞价及开标的规则为(供应商竞价页面显示下面的竞价规则信息):1)在竞价截止时间前,中标候选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但系统以供应商最后一次报价为准;2)供应商报价时,需要输入两次报价,在这两次报价的旁边都显示其对应的金额大写文字;3)报价规则:当供应商报价高于其投标价时不能保存同时系统提示"报价不能高于投标价,需要重新报价!
",当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一定的百分比时系统提示"你所报的价格已低于项目预算的50%,请慎重考虑",50%为默认值,可以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参数中进行设置.
4)竞价截止时间后,系统按最低价法自动评标.
如果多个中标候选供应商报出相同的最低价,则最早报出最低价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5)不参与竞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竞价,价格以其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为准.
6)竞价结束后,项目进入"输入中标资料"环节,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录入中标结果.
备注(竞价法):①候选中标供应商竞价的价格不得高于其投标文件中的报价.
②二次竞价的价格为投标总价,采购计划条目对应的分项报价按最终报价与原投标报价下浮比例统一下调.
③中标供应商的具体数量由采购人在项目申报时确定并在招标文件中体现.
说明:采购人及投标供应商应按照上述方法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38.
3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按专用条款相关要求定标.
39.
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报告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评审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存档.
40.
中标公告40.
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
szzfcg.
cn)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供应商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发布公示日期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监督电话:0755-83948143.
若在公示期内未提出质疑,则视为认同该评标结果.
40.
2质疑投诉人应保证质疑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1.
中标通知书41.
1中标公告公布以后,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投诉,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可自行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
szzfcg.
cn)上打印《数字中标通知书》(咨询电话:0755——8980590089805300).
41.
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41.
3因质疑投诉或其它原因导致项目结果变更或采购终止的,采购人有权吊销中标通知书或终止采购合同.
41.
4中标服务费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公示期结束后,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文件相关规定,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下表: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
500%1.
500%1.
000%100~5001.
100%0.
800%0.
700%500~10000.
800%0.
450%0.
550%1000~50000.
500%0.
250%0.
350%5000~100000.
250%0.
100%0.
200%10000~500000.
050%0.
050%0.
050%50000~1000000.
035%0.
035%0.
035%100000~5000000.
008%0.
008%0.
008%500000~10000000.
006%0.
006%0.
006%1000000以上0.
004%0.
004%0.
004%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42.
公开招标失败的处理42.
1本项目公开招标过程中若由于投标截止后实际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等原因造成公开招标失败,可由招标代理机构重新组织采购.
42.
2对公开招标失败的项目,评审委员会在出具该项目招标失败结论的同时,提出重新采购组织形式的建议,以及进一步完善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要求的修改建议.
42.
3重新组织采购有以下两种组织形式:(1)由招标代理机构重新组织公开招标;(2)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非公开招标方式申请,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公开招标失败采购项目可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
42.
4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重新组织公开招标,由招标代理机构重新按公开招标流程组织采购活动.
42.
5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的,按规定要求组织政府采购工作.
合同的授予与备案43.
合同授予标准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审确定的中标人.
44.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投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以及宣布招标无效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45.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45.
1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等)内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45.
2中标人如不按本通用条款第45.
1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情节严重的,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45.
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46.
履约担保46.
1在签订项目合同的同时,中标人应按"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46.
2如果中标人不能按"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通过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废除中标,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46.
3项目服务期满之后,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履约担保手续.
47.
合同的备案采购人与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由采购人或委托中标人将采购合同副本抄送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备案.
48.
合同的变更合同变更事宜按《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3号)相关规定执行.
49.
履约抽检及情况的反馈49.
1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采购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
必要时,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对采购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
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
49.
2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合同履行完毕三十日之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情况和相关政府采购建议等反馈至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50.
宣传凡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宣传或广告,若当中提及政府采购,必须事先将具体对外宣传方案报市财政委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并征得其同意.
对外市场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a.
名片、宣传册、广告标语等;b.
案例介绍、推广等;c.
工作人员向其他消费群体宣传.
51.
供应商违法责任《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2)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3)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4)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5)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6)恶意投诉的;(7)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8)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9)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质疑处理52.
质疑提出与答复52.
1提出质疑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在采购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52.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52.
3质疑条件52.
3.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52.
3.
2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采购文件的质疑,为采购文件公布之日;对采购过程的质疑,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以及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竞价小组组成人员的质疑,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示之日;52.
3.
3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合理的事实和依据;(3)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法律依据.
注:质疑函范本可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下载.
52.
4提交材料质疑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
如委托代理人提交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52.
5收文办理程序52.
5.
1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符合质疑条件的办理收文,出具收文回执;52.
5.
2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不符合质疑条件的,视情况处理:(1)质疑主体、时限不符合的,不予收文;(2)质疑函内容、提交人身份证明不符合的,开具补正告知书,供应商可在质疑期内补正后重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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