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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公报2016年第1期(总第27期)2016.
04季刊免费赠阅传达政令发布信息指导工作服务社会主办: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承办: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目录省政府文件关于印发《贵州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1)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见5)关于夯实基础创新机制提升各级政府执行力落实力的意见…10)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16)市政府文件关于推动大健康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22)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36)关于印发《遵义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41)关于印发遵义市现代服务业"十百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54)区政府文件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58)关于印发汇川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85)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89)关于印发《汇川区农村公路建设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97)关于印发《汇川区贯彻落实贵州省"万名农业专家服务三农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102)关于印发《汇川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110)关于印发汇川区农村无线宽带网络全覆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113)关于印发《遵义市汇川区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116)《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公报》编委会本刊所载公文与正式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主任:郭正勇副主任:王照达刘家育夏鹏肖俊毅李学忠唐兴强章勇翔敖长波委员:刘立军何德芳桂然金武彦张应江王汝军简祖雄赵黔玲罗文强郑登强主编:敖长波副主编:张应江赵黔玲编辑:孙泽文刘俊海谢光兰温泉王运超陈平王维乾邓立李赟关于印发《遵义市汇川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林草结合模式工作方案》的通知……………(119)关于印发汇川区环保执法"风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128)关于印发《遵义市汇川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的意见》等文件的通知132)关于印发《遵义市汇川区2016年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145)关于印发汇川区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150)关于印发汇川区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155)关于印发《特殊教育"送教上门、随班就读、医教结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170)关于印发《汇川区2016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179)发文目录区政府2016年1-3月发文目录………………(184)人事任免关于王民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187)关于敖长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188)关于李小义同志任职的通知…………………(189)ZUNYISHIHUICHUANQURENMZHENGFUGONGBAO地址:遵义市汇川区行政办公中心A420室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公报》编缉部邮编:563000电话:0851-28622829传真:0851-28680371E-mail:772513323@qq.
com准印号:黔2015字第Z704号印刷:遵义市华文印务有限公司·1·贵州省人民政府文件黔府发〔2016〕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贵州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2016年1月15日(此件公开发布)贵州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解决好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筑牢残疾人民生安全网,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2·第二条围绕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根本任务,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逐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残疾人同步小康进程.
第三条全面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坚持需求导向、待遇适度,制度衔接、全面覆盖,公开公正、规范有序,资源统筹、责任共担原则,实行实名制管理、属地管理和动态管理.
第二章补贴对象和标准第四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本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家庭中,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认定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参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
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
第五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执行低保对象"分类施保"政策,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10%-30%增发;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5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40元.
补贴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生活保障、长期照护需求适时调整.
已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且补贴标准高于本实施办法的地区按原标准执行.
第三章申办程序第六条残疾人申领两项补贴需由本人自愿向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下同)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贵州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附后》),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残疾人证、低保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
第七条乡(镇)人民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申请,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
符合条件的,在政务公开栏、村(居)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在《审核表》上签署初审意见,并将申请材料报县级残联审核.
不符合条件的,通过村(居)民委员会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八条县级残联在收到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符合条件的在《审核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将申请材料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定;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和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3·第九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对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审定.
符合条件的,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在政务公开栏、村(居)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括补贴对象姓名、补贴类型、补贴金额等信息,不得公开与残疾人补贴审核无关的信息.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审核表》上签署审定意见,并会同县级残联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补贴资金.
不符申请合条件的,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和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第十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
同时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和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护理津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领取其中一类生活、护理津补贴.
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第四章补贴发放和资金来源第十一条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
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月以现金形式发放,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前;特殊情况下,残疾人两项补贴可按季度发放,发放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
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划分补贴类别和标准,采取凭据报销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第十二条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县级财政部门按照审定的名单、金额,通过金融机构"一卡(折)通"等形式,将补贴资金直接转账存入残疾人或其监护人账户.
特殊情况下需直接发放现金的,要制定专门的监管办法并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应停止发放;(一)残疾人死亡的;(二)残疾人户籍迁出本省的;(三)发现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四)其他不符合发放条件的.
第十四条按照分级负责、分级负担原则,残疾人两项补贴所需资金由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省级财政通过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予以支持.
在本实施办法确定的标准和范围基础上再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所需资金,由各地人民政府自行筹集解决.
第五章补贴对象管理第十五条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
县级残联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每年定期对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人资格进行复核,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办理增发或停发残疾人两项补贴手续.
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其他条件发生变化的,两项补贴对象或其委托人要主动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
·4·第十六条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实行县、乡两级档案管理,一人一档.
省、市、县三级残联建立补贴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库,县级残联负责补贴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库的信息录入,并于每年9月中旬前报市(州)残联、民政局、财政局;市(州)残联、民政局、财政局在9月底前将辖区内基础信息汇总后统一上报省残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
贵安新区补贴对象基础信息由新区社会事务局、财政局统计、录入后报省民政厅、财政厅.
第六章监督管理第十七条各地要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强化督查检查并根据实际需要加强工作力量.
民政部门要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做好补贴资格审定、补贴发放、监督管理等工作,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与相关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制度有机衔接.
各级残联要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作用,及时掌握残疾人需求,严格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做好基础信息数据录入、统计和审核工作.
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保障,做好资金使用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各级民政部门、残联要定期组织开展工作绩效评估,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广泛宣传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内容,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每年第一季度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公示上年度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等情况,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各地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两项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截留、挤占、挪用和套取等违法违规现象.
对工作中出现延误上报信息、未足额及时发放补贴等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对骗取或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的单位或个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贵州省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黔府办发〔2015〕29号)同时废止.
·5·贵州省人民政府文件黔府发〔2016〕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见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改革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按照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解决突出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促进的基本原则,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2014年10月1日前(以下称改革前)已退休的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2014年10月1日以后(以下称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二、改革的范围本意见适用于全省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事业单位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进行分类改革后的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
目前尚未确定分类类型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继续参加;尚未参·6·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分类类型确定并改革到位后,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
目前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但尚未转企改制到位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三、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
本单位工资总额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
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机关工作人员12月份基本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含中小学教师、护士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提高10%部分)、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级教师津贴、教龄津贴、护龄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只含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
其余项目暂不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缴费工资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四、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为参保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该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
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只能用于参保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息,免征利息税.
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五、基本养老金的计发改革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照国家统一标准执行.
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本人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和本人视同缴费指数等因素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视同缴费年限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养老保险之前,符合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
视同缴费指数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国家规定在统一测算基础上全省统一确定.
从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设立过渡期,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
即: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标准低于老办法的,按·7·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标准高于老办法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发放超出部分的20%,依此类推,到过渡期最后一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发放超出部分的100%.
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办法.
改革前已经退休人员,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继续按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不再建立职业年金.
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继续按照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计发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六、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工资增长等因素,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合理确定调整办法和调整水平,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具体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要求制定.
七、基金的监督管理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采取"省级统筹,分级管理"模式,全省统一政策、统一基金管理、统一业务经办规程、统一信息管理系统,省级集中管理数据资源.
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统一管理工作;各市(州)、县(市、区、特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征收、上解、待遇支付及管理工作.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
基金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纳入省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基金的监管,确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省级统筹管理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八、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参保人员在省内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基金.
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九、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
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
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
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
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8·年金待遇.
职业年金基金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单位缴费按照个人缴费基数的8%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个人缴费直接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个人缴费实行实账积累.
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根据单位提供的信息采取记账方式,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工作人员退休前,本人职业年金账户的累计储存额由同级财政拨付资金记实;非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实行实账积累.
实账积累形成的职业年金基金归集到省级统一管理.
职业年金实施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十、调整部分工作人员退休时加发退休费政策改革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在职时给予一次性奖励,退休时不再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奖励所需资金不得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对于改革前已获得此类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本人退休时给予一次性退休补贴并支付给本人,资金从原渠道列支.
符合原有加发退休费情况的其他人员,按照上述办法处理.
具体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制定.
十一、规范养老保险试点政策各地原开展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要按照本实施意见即行并轨.
从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执行原试点政策.
改革后,对于符合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人员,其改革前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其改革前的个人缴费本息,除已支付部分外,剩余部分划转至改革后的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本人退休时,该部分个人缴费本息不计入新老办法标准对比范围,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改革前已退休且改革后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待遇的退休人员,其改革前的个人缴费本息,除已支付部分外,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发放给本人.
试点期间的养老保险结余基金并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一使用.
十二、明确延迟退休人员参保政策改革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的工作人员,继续参保缴费.
其中少数人员年满70岁时仍继续工作的,个人可以选择继续缴费,也可以选择不再继续缴费.
待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计发养老待遇.
十三、建立确保养老金发放的筹资机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费用.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应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为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平稳推进.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切实加强基金征缴,做到应收尽收.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出现支付缺口,由财政筹集解决.
十四、逐步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逐步通过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定期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
继续加强街道、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加快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为退休人员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不断提高退休人员生活质量.
·9·十五、加强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各地要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际需要,加强社会经办机构能力建设,适当充实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服务设施.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关系转移、个人权益记录、基金征缴和管理、待遇核定和支付、内控稽核、社会化管理服务、统计分析、档案管理等经办管理服务工作.
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业务经办规程和信息系统建设要求,建设全省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集中管理全省数据资源,同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实现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不断提高经办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考核全省经办管理工作,负责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垂直管理单位、驻黔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经办管理等工作;市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考核本地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工作,负责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经办管理等工作;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本级所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经办管理等工作.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直接关系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
要做好宣传工作,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准确解读改革各项政策,正确引导舆论,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各地要从本地实际出发,认真排查风险点,提前制定应对预案,把工作做实做细,确保改革期间社会稳定.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编委办等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改革进展情况,对改革中遇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提出解决办法,确保改革各项工作平稳推进.
重大情况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本意见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已有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2016年2月3日(此件公开发布)·10·贵州省人民政府文件黔府发〔2016〕6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夯实基础创新机制提升各级政府执行力落实力的意见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提升各级政府执行力落实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根据国务院强化工作落实和督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重执行抓落实作为政府工作的主旋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强调抓执行落实的极端重要性,指出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要求"情况要摸清、目的要明确、任务要具体、责任要落实和措施要有力",形成了"崇尚实干、狠抓落实"的施政新风.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坚持以抓执行落实为导向,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向好,各方面工作都有新突破.
但仍有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落实不够、创新不够"两大短板",一些干部在适应把握引领新常态、担当作为提高效能、转变作风落细落小、开拓进取改革创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勤政廉政从严治政等方面存在不小差距.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后发赶超、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目标任务已定、发展路径已明,关键要全面执行和精准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强化看齐意识、学习意识、决战意识、创新意识、法治意识和廉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干字当头、实干兴省,把抓执行落实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的重要举措,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劲头,咬定目标干、只争朝夕干、与时俱进干、担当责任干、齐心协力干,扎实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地,不折不扣兑现向·11·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
二、构建抓执行落实的责任链(一)强化政府抓落实的领导责任.
各级政府是抓落实的责任主体,对抓落实负总责.
决策时要同步部署抓落实事项,组织制定抓落实的各项目标和任务,明确落实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
决策实施后要定期检查、研究督办,及时解决抓落实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区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抓落实的各项工作.
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是本地区抓落实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抓分管领域工作落实,并及时向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二)强化部门和单位抓落实的主体责任.
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是本行业、本领域推进工作落实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工作任务的实施.
要结合职能职责,细化工作事项,制定落实措施.
对涉及多个部门、地区的落实事项,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统筹职责,主动对接协办部门和地区,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工作落实;协办部门和地区要认真履行配合职责,主动按要求完成任务.
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部门本单位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业、本领域抓落实负首要责任.
要统筹安排本行业、本领域抓落实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向本级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报告工作推进情况.
分管负责同志是本部门本单位抓落实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抓落实的组织协调,并向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三)强化政府及部门办公厅(室)抓落实的统筹督办责任.
政府办公厅(室)是本级政府的运转枢纽,负责工作落实的综合统筹、督办督查,推进各项督办事项落实到位.
各级政府督查机构要按照本级政府办公厅(室)主要负责同志安排,开展重点督查、专项督办工作.
部门及单位办公室是本部门本单位抓落实的综合服务机构,牵头负责对涉及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任务进行分解,逐项制定推进计划,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到岗、责任到人;开展督促检查、跟踪督办,及时汇总落实情况.
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要做好联络沟通、服务保障各项工作.
三、完善抓执行落实的任务链(一)明确抓执行落实的重点方向.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的总要求,坚持主基调主战略,围绕实施大扶贫、大数据"两大战略行动",大力构建新型产业、山地特色新型城镇、现代生态文明、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现代基础设施、民生保障、动力支撑"七大体系"、实现"七大突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民生实事等重点内容,立足本地区本部门工作职责,对抓执行落实的重点方向进行精准定位,敢于担当抓执行,主动作为抓落实.
(二)实施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管理.
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结合工作职能职责,梳理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将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进行分解细化,制定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中长期任务分解到年、年度任务分解到季、阶段性任务分解到月、特别重要的阶段性任务分解到周,并明确工作进度要求.
对涉及多个部门、地区的重要·12·事项,牵头部门要主动与协办部门、地区会商,制定重点任务清单,切实推动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的清单化管理.
(三)实施重要文件学习解读报告制度.
建立省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部委和省委重要文件学习解读报告制度.
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牵头、分管副秘书长协助、牵头承办的省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召开学习解读会,对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部委和省委出台的政策性和工作部署性文件进行学习解读.
重点解读内容为:文件出台的背景,提出的新要求、新安排、新政策,我省可向上争取的政策、项目、资金、试点示范,文件实施可能对我省带来的新挑战、产生的新影响,我省落实相关文件的基本考虑和主要打算.
原则上,在重要文件出台后5个工作日内开展学习解读,特别重大的要第一时间开展学习解读,牵头承办部门和单位要在学习解读会议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省政府报告学习解读情况,并同步做好信息公开发布工作.
(四)实施重点任务和重要工作台账管理.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适时建账、季度对账、半年查账、年底交账的要求,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要求逐项建账,明确牵头部门、配合部门、时序进度、工作措施、责任人.
严格对表对标、对账查账,对工作台账实行周调度、月自查、季汇总,及时掌握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对完成的任务开展复核确认,及时销号,逐项销账.
通过建账、对账、销账,对抓落实工作实行全流程精细管理.
四、夯实抓执行落实的工作基础(一)及时协调化解存在问题.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研究影响工作任务完成的原因,找准关键环节和瓶颈制约,组织开展集体会商,研究解决办法,采取强有力措施破解难题,推动工作落细落实.
省直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省政府要求,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积极开展研究问题、破解难题竞赛,让调查研究、破解难题、促进工作落实成为工作新常态.
(二)及时制定工作推进计划.
各地各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要研究制定落实计划、推进方案,明确完成任务和推进的安排、措施、时限、组织保障,逐项细化分解落实事项,定任务、定人员、定责任,将任务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人负责、有人推动、有人落实.
要实行"挂图作战",明确每个岗位的具体工作内容、路径和目标,确保工作落实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
(三)及时进行安排部署.
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召开工作部署会、印发任务通知书等形式,及时将目标任务进行再安排、再部署,明确工作责任、推进时序、节点要求、承办部门和单位、岗位责任、工作纪律要求等.
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间、政府与部门间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格局.
(四)定期开展检查调度.
各地各部门要定期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调度,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听取分管负责同志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分管负责同志每月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研究分析分管领域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具体承办单位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组织交流工作情况,研究工作措施,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13·(五)完善反馈报告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的要求,强化动态跟踪调度和信息反馈上报.
各级政府向上级政府、政府部门向本级政府、政府及部门班子成员向本级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报告落实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对决策部署的反馈有明确时限要求的,严格按照要求反馈;未明确时限要求的,每季度汇总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上报.
报告推进落实情况要实事求是、及时有效,既要报告推进的具体情况、存在问题,也要报告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
(六)强化落实跟踪问效.
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开展跟踪问效,及时通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推进滞后、落实效果不好的,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同志要向具体承办人提出预警,督促加快工作进度;未按规定时限或要求完成的,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牵头督促整改,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说明原因,提出加快进度、补齐欠账的工作措施.
五、强化执行落实的督查督办(一)加大明查暗访力度.
各地各部门既是抓执行落实的主体,也是抓督查督办的主体.
要坚持"谁主管、谁承办、谁落实、谁督查"的原则,将督查落实与决策同安排、同部署,对《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文件、重点任务,定期开展专项督查、交叉督查,增加督查督办频次,加大暗访暗查力度.
对关键领域和重点问题,实行领导带队现场督查、解决问题,提升督查实效性;对推进滞后、落实不到位的事项,开展回访督查,跟踪督促工作落实,提升督查针对性;对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各级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指示、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采取不发通知、不打电话、不听汇报等方式开展暗访督查,提高震慑力.
(二)积极拓宽督查渠道.
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微博、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开展督查.
对抓落实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的,要在媒体进行深度报道宣传典型;对落实不力、不到位的,要对未按要求落实事项及责任人进行曝光.
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各级政府每年要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开展1—2次现场督查.
引入社会中介组织、专业评估公司、高校或科研机构、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以评估倒逼抓落实.
(三)加强督查力量建设.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查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充实督查力量,厘清工作职责,使督查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与督查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相适应,确保本地区督查工作机构健全、人员到位、保障有力.
要健全完善督查专员制度,选配敢于担当、善抓落实、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和经验丰富的干部担任专职、兼职、特聘督查专员,发挥督查专员作用,推动工作落实.
(四)加强督查问题整改.
各地各部门要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清单,逐项明确整改的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印发整改通知、实行"挂牌督办".
要加大对整改问题的跟踪督办,组织专人督查调度整改进度,适时开展"再督查",及时了解掌握整改情况.
对整改不力的,要增加督查频次,由责任单位向本级政府或上级部门及时报告整改推进情况,推动整改事项的落实.
·14·六、开展执行落实的激励问责(一)推行积分量化管理.
各地各部门要对所承担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实行积分管理.
省政府办公厅要进一步完善积分管理办法,市(州)政府要加快建立积分管理制度.
省直各部门和市(州)政府要坚持每季度开展1次自查,年底将积分管理情况报省政府办公厅.
实行积分管理考核和排名公示制度,积分结果经本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后,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推行负面清单管理.
各级政府要把抓落实工作作为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增加日常考评权重.
省直目标绩效办会同省政府督查室对省直各部门未按标准、未按时序进度完成的重点工作任务,建立负面清单,并纳入各单位目标绩效考核扣分内容.
每季度由省直目标绩效办统筹调度,年终组织考核.
市(州)、县(市、区、特区)政府要加快建立完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三)建立激励机制.
对抓落实工作力度大、效果好、督查审计问题少的地方和部门,要在资金、项目、政策、试点示范等方面给予奖励支持.
对受国务院通报表扬的地区,在获得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预算内投资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发行企业债券、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等激励支持基础上,省政府相关部门要配套给予激励支持.
对落实政策措施成效明显、获省政府通报表扬的地区,参照国务院激励措施,省直各有关部门在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沉淀资金、地方政府债券安排、财政转移支付沉淀资金、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改革试点示范方面给予激励支持.
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要及时与国家相关部委衔接,制定完善激励办法,兑现有关激励政策.
对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成效特别显著的地方和部门,在1年内实行"免督查".
(四)建立问责机制.
由监察部门牵头会同审计部门、政府督查机构,研究制定审计、督查问题问责办法.
对审计、督查中发现落实不力、行动不迅速,以及对抓落实工作敷衍塞责、庸政懒政怠政等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依法实施问责.
问责处理结果实行公开曝光,并报组织人事部门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
七、推广应用大数据督查管理平台(一)运用大数据理念打造督查管理新模式.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大数据、"互联网+"在提升效能、精准管理、协调联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工作更好更快落实.
依托"云上贵州"和省电子政务云平台,把抓执行落实的安排部署、时间节点、推进环节等纳入政府督查管理平台,在运用中形成电子数据,全程记录,让执行落实处处留痕,实现抓落实"一目了然"、"一网打尽",切实做到"人在干、云在算",以"大数据"推动工作"大落实".
(二)优化提升督查管理平台.
大力推进"互联网+工作落实",建好用好数据化管理平台,不断提升抓工作落实的能力.
省政府办公厅要尽快对既有的政府督查管理平台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完善优化系统功能模块,开发设置超期提醒、工作催办、精准督办等新功能,实现任务交办、工作推进、台账调度、落实反馈、办结归档全流程网上办理,全力打造网络化、数字化工作落实新体系.
·15·(三)加强督查管理平台推广应用.
充分运用政府督查管理平台,推动重大决策事项、重点工作网上交办、落实过程网上监督、落实情况网上反馈,实现落实全过程留痕、全流程覆盖、全天侯查询.
各地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系统平台的运行管理,组织管理平台操作运用学习培训,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运用,熟悉操作流程.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集约化原则,统一使用政府督查管理平台,不得新建功能重复或类似系统.
平台系统正式运行后,所有涉及工作落实事项全部通过系统运转.
各地各部门使用政府督查管理平台的情况,将作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进督查管理平台与其他平台的互联互通.
依托省电子政务网,推动政府督查管理平台与公文办理、应急管理等系统平台的互联互通,集成整合各平台的数据信息资源,促进工作落实信息数据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跨平台的无障碍交换,大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执行落实新体系,实现省市县乡四级政府及部门工作落实系统的全覆盖、全联通,数据信息互联共享.
贵州省人民政府2016年2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16·贵州省人民政府文件黔府发〔2016〕7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贵州省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2016年3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贵州省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现对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牢固树立行政管理法治思维(一)加强法治教育培训.
政府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完善学法制度,全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至少举办两期法治专题讲座,使市、县两级政府和省直各部门领导班子都能接受依法行政或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
健全行·17·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
(二)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
探索建立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制度.
优化公务员录用考试测查内容,增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法律知识的比重.
探索推进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三)坚持将法治思维贯穿于政府工作全过程.
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牢记职权法定,切实保护人民权益.
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清理和取消我省自行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
最大程度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的许可,最大限度缩小投资项目审批、核准的范围,最大幅度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
取消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资质资格准入许可,研究建立我省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探索目录化、编码化管理.
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总结贵安新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经验,力争今年上半年启动贵阳高新技术开发区、瓮安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
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公布第二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五)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收费清单制度.
2016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布工作,并实行动态管理.
建立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公布省、市、县三级收费目录清单.
继续按照中央部署做好收费基金的清理工作,减轻企业和公民负担,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
(六)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财权、责任规范化、制度化.
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完善政府绩效管理.
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公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
大幅缩减政府定价种类和项目,制定并公布政府定价目录,最大限度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
2016年11月前,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
根据国家安排部署,组织清理违法违规或影响公平竞争的税收等优惠政策.
(七)加强市场监管.
清理、废除妨碍全省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破除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
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工商登记后置审批改革,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完善市场监管体系.
推广随机抽查,探索"智能"监管.
健全投资促进制度和服务体系,支持企业进入我省投资,服务企业发展,推动装备、技术、服务走出去.
(八)优化公共服务.
着力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强化政府促·18·进就业.
调节收入分配和完善社会保障职能.
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法定化.
完成省直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等编制和公布工作,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三、加强和改进政府制度建设(九)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
坚持立改废释并举,逐步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程序,科学制定立法计划,增强政府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完善立法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度.
通过开展立法前评估等方式,健全立法项目论证制度.
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引领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十)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
健全立法咨询论证机制.
对专业性强的立法项目探索开展委托第三方起草立法草案.
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等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
加强立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立法听证工作,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十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
严格依法制发规范性文件,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规定.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调研论证环节缺失,征求意见不够全面,不对有关问题进行说明,不按法定程序报送合法性审查等情况,通过退件补正、不定期抽查、错情通报等形式纠正.
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高报备及时率.
向社会公开通过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推动规范性文件内容依法公开.
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举报纠错工作,依法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申请.
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十二)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
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进一步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
健全和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十三)加强合法性审查.
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十四)建立健全违法决策责任倒查机制.
完善行政决策监督制度,建立行政决策执行纠偏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依法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十五)改革行政执法体制.
加快推进执法重心向市、县两级政府下移.
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省直行政机关为执法主体的行政行为外,原则上省直行政机关不再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逐步取消省直行政机关执法大队(总队),探索组建行政执法监督局,将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调整出来的人员编制重点用于充实基层执法·19·力量.
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大幅减少市、县执法队伍种类.
支持有条件的领域或部门推行综合执法.
(十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逐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2016年年底前要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
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
(十七)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各级政府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明确具体操作流程,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
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
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及时解决执法机关之间的权限争议,探索建立省内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逐步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
(十八)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
加快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
探索建立不同部门及机构、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对因不执法、乱执法、暴力执法、执法不当等导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群体性事件或严重违法案件的,坚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法律责任.
(十九)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全面清理.
完善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持证上岗监督检查.
未经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素质.
(二十)强化行政执法保障.
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不得让行政执法人员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事情.
探索建立执法部门联动执法、协调合作机制.
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和罚没财物处置、监督管理制度,严禁通过行政执法创收.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二十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行政机关必须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
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适时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二十二)自觉接受监督.
自觉接受党委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严格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
·20·健全知情明政机制,政府相关部门应向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
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十三)加强内部监督.
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积极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局的设立和运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活动的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
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探索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平台运行管理,防止以合法形式掩盖消极腐败行为发生.
进一步完善审计制度,健全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
(二十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加快阳光政府建设,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
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推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和政府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
依法及时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十五)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
扎实抓好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政务、信用信息四个平台建设,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和"云上贵州"等平台,建设完善电子政务云等"云工程",努力做到全省行政事务"一网办理"、行政权力"一览无余".
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充分依托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实时发布各类重要政务信息,增强政务公开社会效果.
七、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二十六)健全行政纠纷化解机制.
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等机制.
推进行政调解工作,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范围,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
继续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
坚持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二十七)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总结行政复议委员会改革经验,推动相关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
规范行政复议受理、答复、调查取证、审理方式、和解与调解等案件审理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便捷通道.
加强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落实办案场所和有关装备保障,行政复议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
(二十八)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应诉工作机制.
认真贯彻实施《贵州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试行)》,按照"谁主管谁应诉"、"谁主办谁出庭"的原则,强化各级行政机·21·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应诉的法定职责,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八、依法行政的组织保障和落实(二十九)加强党的领导.
省、市、县三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体制机制障碍.
各地、各部门要抓紧部署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专题听取依法行政情况报告.
(三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
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本地区本部门一年内发生多起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政府部门要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要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三十一)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
依法行政工作成效将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和年度绩效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单独进行考核.
各级政府及部门要制定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标准,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
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推行年度依法行政述职工作.
(三十二)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
各级行政机关要建立健全法制机构,配齐配强法制力量.
加强对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任职交流,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充分发挥政府法制队伍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头羊"和"排头兵"作用.
·22·遵义市人民政府文件遵府发〔2016〕2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大健康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大健康产业发展的战略部署,推动全市大健康产业加快发展,促进产业升级,培育新动能,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提高大健康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深入实施主基调主战略,大力实施开放带动、创新驱动,着力推动健康理念与传统产业创新融合,着力推动大健康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着力培育壮大大健康产业企业,着力优化大健康产业发展环境,增强市场活力,做强产业品牌,推动大健康产业市场化、融合化、高新化、集聚化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全力把大健康产业培育成千亿级产业.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统筹发展.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紧紧围绕市场需求谋划产业发展,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发展的主体.
加大政策引导和市场监管力度,营造有利于大健康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推动政府宏观调控与增强市场活力的协调统一.
——坚持创新驱动、特色发展.
构建和完善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以技术创新和管理模式创新,推动构建安全、规范的发展与应用环境.
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发挥资源比较优势,瞄准市场空间,通过关键技术、拳头产品的创新突破,实现大健康产业创新发展.
——坚持开放带动、借势发展.
积极推进对内对外开放,推动国内外领先技术、专·23·业人才等高端要素集聚,引进国内外知名大健康产业企业投资创业,构建开放共赢的产业生态.
借助外部力量培育医药品牌、拓展产品市场、创新发展模式,推动全市大健康产业快速发展.
——坚守生态底线、持续发展.
坚持和运用绿色发展理念和技术路径,开发生态、环保的健康养生产品.
整合优势资源和要素,引导企业向大健康产业园区、产业基地集中,大力保护和高效利用生态产业资源,推动集聚集约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目标.
"十三五"期间,实施大健康产业重点项目388个,完成投资1615亿元,到2020年大健康产业增加值达到600亿元.
其中:中药材种植业增加值40亿元,医药制造业增加值20亿元,健康服务业增加值200亿元,文化旅游业增加值340亿元.
二、重点任务(一)加快发展健康医药产业.
到2020年,健康医药产业规模以上企业达到50家,医药产业园区产值达到200亿元,医药产业园区实现利税50亿元,形成以中药、民族药及大健康养生为主,生物制药、化学药及原料药为辅,医疗器械为补充的具有遵义特色的健康医药产业体系.
1.
优化产业布局.
以红花岗医药健康产业园为核心,新蒲新区生物健康产业园、道真上玉工业园区医药产业园、赤水石斛生态观光园、绥阳金银花产业园为重点,加快发展大健康产业,形成"一心、四园区"的空间布局结构.
围绕产业空间布局,大力推动整合资源,采取制药企业+农户、药材公司+制药企业+农户等形式建立生态药材种植基地.
(责任单位:市工业能源委、市农委、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2.
做大中药和民族药.
以百花、万胜、廖元和堂、三仁堂、联盛等骨干企业为重点,引进战略投资者推进中药、民族药开发.
优先扶持独家品种、大品种,重点发展重大疾病药,提高大宗常用药品的市场占有率.
支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研发新品种,挖掘开发中药制剂、民间组方、验方,加快推出一批作用机理明确、技术含量高、疗效可靠的药物.
支持优势品种二次开发,促进"老药新用"研发,发掘新的临床适应症,突破有效成份提取、分离与纯化技术,提高中药现代化水平,逐步建立和完善中药生产规范和标准,确保中药质量可控和安全.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农委、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3.
培育发展生物制药.
以贵州省细胞组织库为依托,引进优强企业打造我市干细胞医药产业基地,建立干细胞存储补助机制,推进干细胞储存服务部分费用纳入医保,提高卫生机构和民众组织细胞存储意识.
加快干细胞制剂(心梗注射液、糖尿病注射液等)研发、临床及报批,推动干细胞保健系列产品研发,培养干细胞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加快推进干细胞产业化进程.
大力开发预防、诊断重大传染病的新型疫苗和诊断试剂,加快在基因工程、酶工程、发酵工程等方面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物创新药物.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24·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4.
加快发展化学药.
重点支持百花、万胜、廖元和堂、三仁堂、联盛等企业,引进行业龙头企业联合开展创新药、专利药研发,加快新产品、新制剂和抢仿药物产业化,加快推动项目落地.
依托环宇药业等加大招商引资,推动大输液针剂等化学药生产基地建设,发展化学原料药和中间体,激活闲置药号.
(责任单位:市工业能源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5.
提升发展医疗器械及医用材料.
发挥我市军工企业优势,促进军民融合,加快乌江机电超临界萃取成套设备生产项目建设.
推进绥阳等医用气体生产企业发展,支持生产医用贴敷类、医用高分子材料等产品企业扩大生产规模,优化产品结构.
引进一批数字影像、检验检测、诊疗设备、医用特种车辆等生产企业落户我市.
发展穿戴设备、移动医疗设备、家庭健康产品、医用传感器等智慧医疗产品.
(责任单位:市工业能源委、市投资促进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6.
拓展新医药衍生产业.
促进多元化融合发展,在种植、制造、物流、医疗、健康管理等产业链上培育新业态.
大力发展药食两用产品,以天麻、杜仲、银杏、何首乌、金银花、刺梨、鱼腥草、石斛等药材为重点,开发药膳、药酒、药茶、保健品等产品,打造知名品牌.
依托百花集团、万胜药业、长寿长乐、吉帮公司等企业,以杜仲、金银花、石斛等中药材为原料,开发化妆品、日用品、添加剂等产品.
发展新型保健品和功能食品产业,推动天麻、杜仲、石斛、勾藤等大宗道地药材进入药食两用原料目录和新资源食品目录.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业能源委、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7.
培育打造龙头企业.
鼓励通过上市、并购重组等,快速做大企业产业规模,支持企业开展新版GMP认证,重点培育百花医药、苗疆制药、家诚药业3个十亿级企业和廖元和堂、万胜药业、三仁堂、联盛药业、希尔安、铭蔚曼地亚、信天斛满堂7个五亿级企业.
(责任单位:市工业能源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8.
培育发展优势品种.
建立优势品种培育机制,实施品种目录动态管理,遴选10个品种"一品一策"持续精准扶持.
重点扶持生精胶囊、苯磺酸左旋氨氯地平片、双金胃疡胶囊、杜仲降压片、干细胞制剂等成为5亿元大品种,支持八味和胃口服液、六味防脱生发酊、桂骨痛胶囊、肝乐欣胶囊、克淋通胶囊、参倍固肠胶囊、廖氏化风丹、复方胃痛胶囊、杜仲平压片、九味痔疮胶囊、乳块消口服液、酮洛芬贴剂、麝香活血化瘀膏等成为亿元以上品种.
支持品种二次开发和中药再评价,激活"休眠"品种.
推动优势品种进入国家医保、基药目录和省级医保目录,力争进入国家基药目录的独家品种有新突破.
突出中药材种植与扶贫相结合,重点发展金银花、石斛等7个地方特色中药材大品种.
·25·(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工业能源委、市农委、市扶贫办、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9.
增强创新能力.
发挥遵义医学院、遵义医专、遵义师范学院、遵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等院校科研资源优势,推动产学研合作,建设遵义大健康医药创新平台,重点建设人体干细胞库.
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发挥遵义贝特干细胞、家诚、百花、三仁堂等企业研发中心协同创新作用,新增一批医药科技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院士、博士工作站,建立和完善医药创新服务体系,积极支持开展新药初步安全性评价及临床研究.
鼓励开展合作研发,推动相关企业在药物设计、新药筛选、安全评价、临床试验及工艺研究方面实现共同研发、资源共享.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10.
建立完善市场体系.
加快遵义市医药城(二期、三期)、上玉工业园区道真医药仓储物流及电子商务配送中心基地、红赤水集团公司黔北医药、绥阳金银花市场中药材产地市场建设.
积极开拓农村医药市场,依托遵义医药公司、意通、恒通、家诚等企发展药品配送中心、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态,着力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健康服务等销售网络向乡镇延伸,解决好健康下乡"最后一公里"问题,构建起高效、快捷、便民的现代医药流通体系.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扶贫办、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11.
推进医药信息化建设.
积极推动医药工业与信息化融合发展,鼓励制药企业运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研发、生产、营销、服务及管理流程再造,提升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
配合贵州指南针商品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贵州省药品健康数据服务平台"前期研究和建设工作,建成实施药品标准化、健全药品物流配送体系和整合贵州省医药行业龙头企业的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
以自建网站为信息服务平台,联合贵州医药行业龙头企业,依托生产基地与物流配送系统,通过互联网完成产品或服务的购买、销售和电子支付等业务,加速药品流通,提高药材竞争力,打造国内涉医企业交流服务平台,让老百姓、药农和制药企业都得到最大实惠.
(责任单位:市工业能源委、市发展改革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二)加快发展健康药食材产业.
到2020年,健康药食材种植面积达到200万亩,实现销售收入100亿元;建设1万亩以上连片种植基地1-2个,5000亩以上连片种植基地5个以上,建设2000亩以上种子种苗繁育基地2-3个;建设区域性产地交易市场2-3个,基地季节性简易交易市场50个,重点培育中药材经营企业3-5户,培育专业合作组织30个以上,构建中药材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配套完善的现代化信息和物流体系、质量追溯监控体系.
1.
提升规范种植及良种繁育基地.
依托"天然药库、黔北药都"丰富的中药材资源优势,建立我市特色优势中药材品种种源库,支持药食材种源基地建设,主要中药材品种各建成种质资源圃和种源基地1个以上,加强道地中药材种子种苗基地建设.
积极引进和培·26·育龙头企业开发建设中药材基地,推行标准化种植、规模化驯化,创新中药材GAP认证机制,推动特色优势中药材品种申报国家地理标志认证,加快遵义杜仲、赤水金钗石斛、绥阳金银花、正安白芨、道真玄参洛党参、余庆太子参等中药材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带动形成集中连片中药材种植基地,为药材资源就地转化提供支撑.
培育种植大县,加快制定特色优势中药材品种地方标准,巩固提升遵义县、道真县、正安县、绥阳县、余庆县、赤水市、习水县等七个省级中药材重点县发展水平,争取更多县(市、区)列入省级重点中药材发展县.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科技局、市扶贫办、市林业局、市工业能源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2.
合理延伸重点中药材产业链.
在重点发展药材的种植核心区,每地至少建设一条规范化产地初加工生产线,建成1-2味中药饮片炮制全过程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集成示范生产线.
构建以遵义杜仲、赤水金钗石斛、绥阳金银花、正安白芨、道真玄参洛党参、余庆太子参等30多种中药材为主体、2000多种中药材资源为储备,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遵义中药材品牌体系.
(责任单位:市工业能源委、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3.
构建完善中药材市场体系.
建立配套完善的中药材市场网络,加快推进遵义医药产品交易市场中药材交易市场、黔北药业药材综合批发市场、中国金银花大市场等项目建设,统筹规划建设绥阳吉邦中药材交易市场、遵义县贵州家诚药业产业园中药材综合批发市场、习水道地中药材交易中心、道真中药材市场等专业市场.
在集中连片或连片2000亩以上的基地,建设季节性简易交易市场50个以上,培育中药材经营龙头企业3-5户.
建立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实现中药材从种值、加工、仓储、流通等全流程贯通追溯,力争重点发展药材实现网上交易和质量追溯.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委、市扶贫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三)加快发展健康医疗产业.
实施医疗设施建设"五大工程",构建"15分钟城市社区健康服务圈"和"30分钟乡村健康服务圈",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达到6张以上,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达到2.
5人、注册护士达到3.
14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达到2人,全市医疗卫生总体水平达到全省领先水平,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健康医疗产业发展水平得到提升,健康医疗产业体系初步构建.
1.
实施健康医疗体系"五大工程".
一是实施等级医院建设工程.
规划建设三级医院14所,总量达到20所,其中三级甲等医院5所,总量达到8所;新建、改扩建20所综合性医院.
贵州航天医院、遵义市妇幼保健院、遵义市中医院、遵医附院新蒲医院、遵义县人民医院按三级甲等医院标准规划建设;遵义市传染病医院、遵义市精神病专科医院、遵义医专附属医院和人口超过40万人的县人民医院原则上按三级医院标准规划建设;遵义县、绥阳县、仁怀市中医院创建成三级中医院.
二是实施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工程.
新建、改扩建100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确保每个乡镇有1所标准化卫生院.
选择50个乡镇卫生院建成中心乡镇卫生院,每个县选择1—2个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按二级综合医院建设或办成县级医院的分院.
三是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标准·27·化建设工程.
新建、改扩建20所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实现每个街道办事处辖区或在每3—10万名居民所在地规划设置1所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鼓励和支持城市二级以上医院通过举办、托管、联建、协管等形式参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
城市地区一级和部分二级医院以及县城所在地的城关镇卫生院可根据需要通过结构和功能改造转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是实施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工程.
全面提升1000个村卫生室服务能力,确保每个行政村建有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人口超过3千或居住分散的村可适当增设村卫生室,村卫生室全部配齐医务人员和设备.
五是实施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工程.
重点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健康、精神卫生、急救、采供血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新建、改扩建1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个卫生监督机构、10个妇幼保健机构、8个采供血机构,实现标准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2.
大力发展中医事业.
以县级中医院达标建设和提升城乡基层中医药服务质量为重点,加快中医药医疗和预防保健体系建设.
推动市中医院建成集中医诊疗、科研、教学、养老于一体的三级甲等中医院,建成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贵阳中医学院非直属附院.
以创建"名院、名科、名医"为载体,加强国家级、省级、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加快推进治未病健康工程,促进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
注重中医药人才和技术骨干培养,开展市级名老中医评审,促进中医药医疗健康服务传统技术、传统制剂研发推广和应用,创建全国中医药先进市.
到2020年,市、县二级中医院全部完成达标建设,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达到0.
55张,力争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村卫生室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3.
加强科研能力建设.
积极支持院士、国家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带头人在我市设立工作站,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到2020年,力争建成院士工作站3个、博士后工作站5个、国家级重点专科8个、省级重点专科50个,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
抓住上海市对口帮扶我市、浙江省帮扶我省等级医院创建机遇,深化人员培训、学术研讨、学科建设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4.
深化医疗改革.
全面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养医,建立完善科学补偿机制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积极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逐步推行公立医院院长聘任制、院长年薪制、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医院工资总额核定制度.
健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全面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积极推行按病种为主,按人头、按床日、按服务单元等复合型支付方式.
有序整合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一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28·经办管理和基金管理.
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实施和基本药物合理配备使用,将省级增补目录药品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积极争取和支持本地药品进入基本用药目录.
建立完善市级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
完善绩效考核分配办法,全面推行全科医生、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模式.
建立完善分级诊疗政策体系和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全面构建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5.
提升智慧医疗水平.
以全员人口、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共享为基础,以推进居民健康卡应用为载体,深化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和以传染病监测预警、健康服务为核心的公共卫生信息化应用,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六大功能融合.
加强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远程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医保报销政策.
整合完善遵义医学院附院、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远程医疗平台、医技直通车等资源,建立市级远程诊疗中心,实现与省级远程医疗平台及县级远程医疗服务中心对接,实现全市远程影像诊断、远程病理诊断、远程会诊、远程培训等医疗服务互联互通.
依托县级人民医院建立县域内远程医疗服务中心,并延伸到所有乡镇卫生院.
建立区域性医学影像检查检验中心,推进市内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下级医疗机构对上级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支持各类健康服务机构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搭建平台提供健康评估、健康监测、医疗救护等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拓展覆盖城乡居民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模式.
到2020年,实现市、县、乡信息化平台互联互通,远程医疗覆盖100%的县级公立医院和30%以上的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能源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6.
构建多元办医格局.
建立公开、透明、平等、规范的社会办医准入制度,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高水平、规模化的医疗机构,尤其是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以及中医类专科医院等,满足多元化的服务需求.
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农、支边等任务.
公立医院可以技术、管理等资源与社会资本采取合作、合资等方式兴办非营利性独立法人的医疗机构.
严格控制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加强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监管,到2020年社会办医总量达到25%以上.
支持医药流通企业利用大数据,通过与物联网有机融合,发展成为大型医药流通企业集团.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投资促进局、市商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四)加快发展健康养生产业.
到2020年,省级健康养生示范基地达到15-20个,市级健康养生产业示范基地达到50个左右,引进培育年营业收入100亿元以上的省级健康养生龙头示范企业3-5个,全市健康养生产业体系基本完善.
·29·1.
优化发展生态文化体验和休闲度假养生.
大力推进融合发展、创新驱动和品牌带动战略,建设一批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健康养生产业基地,发展景区森林浴、登山揽胜、天然氧吧、竹林疗养等生态文化养生体验产品.
依托西部区域绿色生态、长征文化、国酒文化、避暑度假、温泉休闲养生、乡村观光体验、地域文化等赤水河流域特色旅游资源,加快建设赤水国家级健康养生示范基地,重点建设赤水国际丹霞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大坝山玫瑰小镇综合度假区、习水鰼部国际生态文化旅游园、仁怀酒文化健康体验度假区;依托中部区域自然资源、山水田园风光和交通便捷优势,推进宽阔水、娄山关避暑健康养生特色发展集聚区、新蒲新区乐龄养生社区、遵义县播州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三合镇青龙寺旅游区、遵义侨欣国际养生养老中心、桐梓黄莲黄石公园和九坝上天农业休闲度假区建设;依托东部区域生态环境、自然风光和历史文化,突出"中国茶海、乌江画廊"两大旅游品牌,建成世界知名、全国一流的茶旅一体高端生态养生旅游区,推进余庆县松烟养生养老基地、飞龙湖休闲度假旅游区、凤冈县茶海之心乡村旅游休闲基地、湄潭茶海休闲度假旅游景区建设;依托北部区域生态和民族文化旅游资源打造黔北文化长廊、休闲养生圣地,推进务川仡佬大草原山地户外运动基地、正安县天楼山户外运动基地、道真县大沙河仡佬文化国际生态旅游度假区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扶贫办、市文广新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2.
合理开发温泉养生.
发挥遵义县、绥阳县、湄潭县、汇川区、仁怀市等温泉资源,推动温泉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积极挖掘中医药和民族医药温泉健康养生文化,开发石温泉、咖啡泉、水果泉、白酒泉、中药或民族药泉、休闲理疗区、香薰水疗区、民族文化温泉区、动感温泉区等游客参与性和体验性强的产品,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温泉康体度假疗养中心,推动温泉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加快打造一批全国一流的温泉保健疗养品牌.
重点建设仁怀霞霏温泉休闲度假村、遵义县枫香温泉小镇、汇川国际温泉旅游城、绥阳国际温泉养生度假基地、湄潭国际温泉度假城等温泉养生综合体项目.
(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3.
大力发展滋补养生.
着重提升苗族、仡佬族、土家族等民族医药的保健养生作用和影响力,在各县(市、区)所在地周边、重要旅游地、绿色农产品和中药材资源富集地,大力建设一批融合生态农产品种(植)养殖、旅游观光、食疗、中医民族医保健等元素的滋补养生基地.
(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农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业能源委、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4.
大力发展康体养生.
综合开发利用遵义独特的山地地形地貌和水体资源优势,以自行车、攀登、漂流等运动康体服务为重点,在山地地貌特征明显和水体资源丰富区域建设一批山地户外运动基地和水上运动基地,把遵义建成西部重要和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户外运动中心.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旅发委、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30·5.
培育健康养生企业.
积极与国内外健康养生产业领军企业对接,开辟"绿色通道",鼓励各类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健康养生服务企业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允许外资以多种形式举办健康养生产业企业和机构,建设一批健康养生项目.
(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工业能源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五)加快发展健康养老产业.
到2020年,养老床位数达到5.
2万张,公建民营和民办公助的养老机构占比达到70%以上,建立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1.
推进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建立完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人活动中心、互助式养老服务中心等社区养老设施,重点建设10个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为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顾、保健康复、娱乐和交通接送等日间服务,实现城市社区日间照料全覆盖.
充分利用家政服务、医疗保健、心理咨询、餐饮行业等现有市场服务资源,丰富养老服务内容.
积极探索市场化服务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养老服务,逐步建立起连片辐射、连锁经营、统一管理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2.
推进健康养老.
依托避暑、温泉、观光等养生养老基地,把医疗、气候、生态、康复、休闲等多种元素融入养老产业,培育发展养老、康复、老年产品等一体化的特色产品,积极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教育培训、金融理财、休闲旅游、健康养老、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服务.
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
加强养老院、老年养护院和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建设,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护理、康复娱乐及餐饮、清洁卫生、文化娱乐等服务.
支持闲置床位较多的一、二级医院和专科发挥专业技术和人才优势,转型为老年人护理院,力争每个县(市、区)有1所以上的老年养护院.
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成5个以上健康养老综合体、10个以上老年养护楼项目.
鼓励和支持养老机构投保养老机构责任保险,促进保险业与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3.
发展农村养老服务.
加强以农村五保供养机构为重点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将有条件的乡镇五保供养机构扩建提升成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加强行政村、较大自然村农村幸福院等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到2020年,全市100%以上的乡镇和9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带有老龄服务功能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站点.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六)加快发展健康运动产业.
到2020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
5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常住人口的28%以上,全市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60亿元,基·31·本形成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中介培训、体育用品制造与销售等各类体育健康运动产业协同发展的市场和产业体系,1.
加快山地健康运动基地建设.
综合开发利用我市独特的海拔、气候、山地、水体资源,在山地户外特征明显和水体资源丰富区域,加快建设遵义市奥体中心、汇川区娄山关海龙屯登山健身步道、赤水河流域自行车赛道、余庆县松烟茶山骑游公园等一批以体育休闲健身运动为核心,具有休闲、旅游、娱乐等特色的山地户外运动基地,打造3-5个富有特色的山地户外体育旅游休闲示范项目;积极申报"国家体育健康运动产业基地"、"国家体育健康运动产业示范基地"、省级体育健康运动产业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旅发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2.
加快健康运动水上基地建设.
打造绥阳县郑场镇万里水库水上项目训练基地、绥阳县清溪湖体育运动健身基地、务川丹砂湖水上运动健身体验区、务川洪渡河漂流基地、遵义县上水水库旅游区等,大力推动水上运动基地项目建设.
依托各地丰富的水上资源和不同水域特点,开展赛艇航道、垂钓、皮划艇、漂流系列以及民族民间文化特色鲜明的龙舟系列赛、独竹漂等水上运动,把我市建设成全省重要的水上运动基地.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旅发委、市水务局、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3.
承办健康运动国际国内赛事.
在亚高原康体养生特色发展集聚区和其它山地特征明显的区域,集中力量打造各类精品赛事.
依托汇川区娄山关海龙屯、湄潭茶海、绥阳双河溶洞等山地户外运动基地、赤水河谷自行车赛道、赤水户外山地运动训练健身基地,重点打造娄山关﹒海龙屯国际山地户外运动挑战赛、赤水河流域100英里自行车赛、中国﹒习水北纬28.
3°最美森林﹒全国山地穿越挑战赛暨户外嘉年华活动、遵义·中国茶海山地自行车赛以及职业拳击赛、篮球联赛、万人马拉松等一批有吸引力的国际性、区域性健康运动品牌赛事.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旅发委、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4.
发展健康运动社会组织.
大力培育多层次、多形式健康运动社会组织和中介组织,引导健康运动用品、服务、场地等行业协会发展,鼓励健康运动俱乐部跨区域连锁经营,打造健康运动体育贸易展示平台.
加强对各类健康运动体育社会组织的引导、扶持和管理,制定完善健康运动体育社会组织规章,促进规范有序发展.
逐步建立以健康运动体育总会为龙头,单项协会为纽带,健身组织为根基的健康运动体育组织体系.
加快培育发展健身、游泳、武术、棋牌、漂流、徒步、攀岩、自行车、山地户外运动、汽车露营、驴友健身等各类体育健康运动俱乐部(或协会)社会组织,加强体育技术培训、咨询等健康运动服务市场培育.
完成市民体质监测中心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将监测结果与健康运动相结合,达到无病防病的效果,推动医保卡服务与健身卡融合发展,鼓励人民群众将医保卡余额用于健身运动.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旅发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直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32·5.
完善健康运动基础设施.
将全民健身健康运动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健康运动体育设施,稳步推进城乡三级公共健康运动体育设施建设.
各县(市、区)所在县城要至少建成一个体育场、体育馆和游泳馆,建设一批城市全民健身中心,建设一批具有民族、民俗、民间特色,贴近群众生活的湿地公园、登山健身步道等户外公共健康运动体育设施.
鼓励有关单位对旧厂房、仓库进行改造,盘活存量资源,建设健康运动体育设施.
推进实施覆盖城乡的体育健身工程,新建城市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实现乡镇、行政村公共体育设施100%全覆盖.
力争到2020年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人均体育健康运动消费支出三项指标在西部同类城市领先.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6.
创新健康运动产业合作机制.
加强与西南、中南、"长三角"、"珠三角"等交流合作,建立区域健康运动体育产业联盟合作机制,共同推动区域健康运动体育产业联动发展.
通过联合举办会展、赛事活动等形式,共同推介区域内健康运动产品,培育跨区域的健康运动旅游精品路线和户外休闲运动品牌.
积极推动我市与其他省市和地区健康运动体育企业、赛事交流.
引进一批有影响力的国际健康运动体育组织、集团公司的教育培训机构、销售中心等落户我市,联合建立项目合作推广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旅发委、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三、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
调整充实遵义市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各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大健康产业发展,下设办公室在市发展改革委.
同时,建立6个专项小组:市工业能源委牵头负责健康医药产业发展、市卫计委牵头负责健康医疗产业发展、市农委牵头负责健康药食材产业发展、市民政局牵头负责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市旅发委牵头负责健康养生产业发展、市体育局牵头负责健康运动产业发展.
各专项小组牵头部门对牵头负责的专项产业发展目标和任务,要制定推进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有序推进.
原则上各专项小组牵头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督促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开展一次督促检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和南部新区管委会为实施责任主体,要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大服务力度,推动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投产.
(二)人才保障.
1.
大力培养引进药品科研人才.
把大健康产业类人才纳入全市人才工作规划,大力实施"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建立柔性引人用人机制,加快引进一批大健康产业发展领军型高端人才到我市发展创业.
依托遵义医学院建设药品研发人才培养基地,抓紧培养一批本地专家型、学者型、领军型人才.
加快建立大健康人才培训培养基地,每年选派一批大健康产业人才进行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造就一批掌握前沿理论知识和现代化技能的高端人才.
·33·2.
大力培养实用型人才.
引导和支持遵义师范学院、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遵义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大健康产业类相关学科专业,推动设立大健康学院,大力培养护士、营养师、按摩师、理疗师、养老护理员、健康数据分析师、健康养生住宅设计师和营销人员等专业技术人才.
引进和培养能熟练操作药品生产机械的熟练工、技术工、中药材种植养殖方面的技术能手等实用型人才,为大健康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三)研发保障.
1.
提升产学研一体化水平.
充分利用遵义医学院、遵义医专、遵义师范学院、遵义农科院的科技研发资源,着力引进和培育打造大健康产业科研平台,通过平台把国际国内一流的技术源源不断输入我市的大健康产业行业、企业内部,为企业发展壮大提供科技支撑.
积极打造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开展产学研一体合作,以联合、单独、协同等方式积极申请国家、省的研究基金,争取在项目、资金、人才上获得更多倾斜与支持.
加大对遵义医学院贵州省细胞工程重点实验室、贵州省组织修复与再生协同创新中心、遵义市中药民族药新药研究实验室等研究机构扶持力度,全力支持技术创新和集中力量攻关.
重点组建医药研发共享平台,建设人体干细胞、中药、民族药、药用动植物等资源库,提升新药、自用药研发水平.
2.
提升企业研发水平.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力度,投资开展新品研究,支持申建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推动企业研发成果转化,形成大健康产业领域独有的新技术.
鼓励开展合作研发,推动相关企业在药物设计、新药筛选、安全评价、临床试验及工艺研究方面实现共同研发、资源共享.
(四)资金保障.
1.
加大财政扶持.
设立遵义市大健康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加大现有资金的整合力度,各类专项资金的细化安排要按照工作责任把大健康产业列为支持重点,进一步优化财政性资金支出方向,支持大健康产业园区以及企业基础设施、种植基地、重大项目建设和技术研发、产品开发;向社会公布大健康产业企业和机构税收及非税收目录清单、优惠清单,依法享受财政税收优惠政策.
2.
建立大健康产业发展基金.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采取众筹的方式成立大健康产业发展基金,与天使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共同构建多层次投资体系,利用好省级文化产业发展、科技风险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商务发展等基金,重点支持成长性好的大健康企业发展壮大.
3.
创新融资方式.
强化政银企合作,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大对大健康产业贷款的投入,积极为大健康企业打造具有创新性、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采取事中或事后补贴、先建后补、以奖代补、风险补偿等方式,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大健康产业.
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健康产业企业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和贵州股权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等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和发行债券.
有效利用境外直接投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34·府优惠贷款、国际商业贷款发展大健康产业.
(五)平台保障.
1.
建好大健康园区平台.
完善园区功能配套,聚集发展要素,加快建设一批省级、市级大健康产业基地(园区),每年筛选部分基础好、市场前景好基地(园区)予以重点扶持打造推进,积极申报创建国家和省试点示范.
进一步理顺园区管理和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园区管理市场化、公司化运作模式,保证园区发展经费封闭运行.
借助园区发展平台精准招商,着力引一批国内知名优强企业,促进项目尽快落地.
(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能源委、市科技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2.
建好大健康云网络平台.
依托云上贵州系统平台规划建设好我市大健康产业云,加快推进解放军空军总医院联合体医院、遵义医学院、遵义第一人民医药等医疗平台建设,着力与全省一道构建"智慧医疗"等服务体系.
建立一批"互联网+"健康养老产业示范基地,推行和搭建"C2C"护工平台、"020"诊后上门陪护平台等社区养老服务平台,加快发展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业.
借力39健康网,打造发展支撑平台,提升全市大健康产业知名度和影响力.
3.
建好电子商务平台.
加快整合大健康、新医药等优势行业商务平台资源,加大对"阿里巴巴·遵义产业带"和"特色中国·遵义馆"等已有电子商务平台的扶持力度,抓好湄潭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余庆县全国供销电子商务示范县建设.
依托食药两用产品规划建设一批电子商务平台,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专业市场开展网上现货交易.
4.
建好行业交流平台.
加快组建大健康行业协会,鼓励以协会为平台成立行业投资基金、行业担保公司等,鼓励协会企业采取众筹等方式投资新项目,实现行业自律和抱团发展.
5.
建好会议推动平台.
积极申办国家级、省级涉及大健康产业发展大会、发展峰会、博览会、交易会,每年举办一次全市大健康产业发展大会.
由政府或行业协会主导,组团参加国内外各类重要的大健康产业交易会,打造遵义大健康产业整体形象.
(六)环境保障.
1.
放宽市场准入.
按照非禁即准原则,全面清理和修改不利于大健康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定,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建立公开、透明、平等、规范的行业准入制度,向国内外各类社会资本全面开放.
加快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医疗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登记评审、技术准入、运行监管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的同等待遇政策.
2.
推进审批便利化.
全面精简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严格执行先照后证工商登记制度,加快推进全市工商登记制度便利化,对连锁经营的健康产品经营企业和服务机构实行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改进对健康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服务机构的资质审批管理方式,认真清理资质审批项目,进一步规范住建、交通、公安、环保、质检、消防等方面的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简化对康复医院、老年·35·病医院、儿童医院、护理院等紧缺型医疗机构的立项、开办、执业资格、医保定点等审批手续.
积极帮助企业申请新药品、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盘活已取得的批准文号,鼓励支持企业并购外地药企和收购外地批准文号,帮助解决各种政策性问题.
3.
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强化对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情况的宣传报道,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深入宣传健康生活理念,报道行业发展推进情况和工作先进典型,积极倡导人民群众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
通过宣传不断扩大影响,提高认知度,提升知名度,营造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2016年3月17日·36·遵义市人民政府文件遵府发〔2016〕4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5〕16号)精神,全面推进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为指导,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的基本理念和思路,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全面实施户籍制度改革,按照"产城互动、城乡统筹、以产兴城、以城促产"的要求,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全面合理引导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二)基本原则——坚持积极稳妥、规范有序的原则,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
——坚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的原则,坚持户籍制度改革一步到位,实施无差别化落户政策.
——坚持统筹配套、提供基本保障的原则,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三)目标任务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健全人·37·口信息管理制度,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积极引导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2016年4月底前,制定出台基本公共服务配套政策措施,初步形成以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基本保障为重点的政策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好中央、省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挂钩的政策措施;2020年实现6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的工作目标.
二、重点任务(一)加快户口迁移1.
实施无差别化的落户政策.
全面放开城区和城镇落户限制,在全市城区和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半年以上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常住户口.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2.
引进高素质人才.
加快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及符合《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的人员,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妥善解决好高校毕业生落户城镇问题,不断提高高校毕业生在城镇落户率.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3.
逐步满足符合条件人员的落户需求.
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坚持以人为本,分类施策,循序渐进,优先解决存量,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较能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员落户问题,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企业、人的活力和创造力.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4.
积极引导大中专学生进城落户.
公安、教育部门要积极引导我市大中专院校学生将户口从农村迁移至学校所在地派出所设立的集体户口上,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进程.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5.
围绕"5个100工程"推进户籍人口城镇化.
各级人民政府及发改等部门要围绕"5个100工程"建设,引导农民进入园区、景区务工就业,将户口从农村迁移至园区、景区所在地;引导农民落户入住示范小城镇、城市综合体,加快户籍人口城镇化进程.
(牵头单位:各县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能委、市农委、市旅发委、市住建局、市公安局)6.
围绕易地扶贫搬迁推进户籍人口城镇化.
各级人民政府要围绕易地扶贫搬迁,建立城镇化移民新村,引导农民将户口迁移至城镇化移民新村落户.
(牵头单位:各县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移民局、市公安局)7.
围绕"村改居"推进户籍人口城镇化.
民政部门要积极推进行政区划调整,推进·38·城中村、城郊村、城边村、城郊结合部的"村改居"和村居优化调整工作,积极推进撤镇设办、撤县设市(市辖区),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二)简化户口迁移程序8.
实行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
居民办理省内户口迁移,凭房产证或银行贷款购房合同或国土、住建部门出具的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证明、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等有关法定手续即可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三)全面落实人口管理措施9.
实施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按"家庭户"和"集体户"登记为居民户口.
公安机关不再出具农业或者非农业户籍证明.
及时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等制度.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统计局,各县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10.
进一步健全完善居住证制度.
对到我市居住半年以上并办理居住证的,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证照办理等基本公共服务和受灾救助、临时救助权利;居住1年以上并办理居住证的,居住证持有人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养老服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权利.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达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年限的,享有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
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履行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公民义务.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各县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11.
建立人口信息共享机制.
实施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制度,加强和完善人口统计调查,全面、准确掌握人口规模、人员结构、地区分布等情况.
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信息整合和共享,为实现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提供信息支撑,为人口服务和管理提供支持.
(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能委、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农委、市卫计委、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市扶贫办、市国税局、人行遵义中心支行等分别负责)(四)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原有合法权益12.
加快推进原农业户籍人口的户口性质登记备案工作,对农村计划生育、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予以确认,统一户口登记后,原农村居民享受的独生子女、二女户等计划生育政策、移民政策及公共服务不变,此项工作在2016年6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卫计委、市扶贫办、市移民局,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39·南部新区管委会)13.
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和林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土地(包括耕地、林地和草地等)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此项工作在2017年底前完成.
同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集体财产权和收益分配权,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鼓励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不得以退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牵头单位:市农委、市国土局、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五)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14.
强化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
全面落实好中央、省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挂钩机制,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统筹当地户籍人口和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加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支出力度.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15.
确保随迁子女平等享受教育权利.
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加快推进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工程建设,有效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16.
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地就业创业.
建立统一的城乡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免费参加基本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创业能力.
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全面落实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积极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地就业创业.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扶贫办、市移民局、市财政局,各县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17.
建设公共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
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逐步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
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单位就业的,应参加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可自愿选择参加就业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基本医疗保险.
完善并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异地结算制度,加快建立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
(牵头单位:市卫计委,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18.
完善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
完善以低保为核心的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逐步缩小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乡区域差距.
健全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以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等为基本内容,政府救助和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实现城乡社会救助统筹发展.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40·财政局,各县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19.
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社会保险制度.
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落实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规范接入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各县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20.
保障基本住房需求.
把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等多种方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将保障性住房覆盖面拓展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常住人口.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三、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把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市政府成立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好户籍制度改革.
市直有关部门要协作配合,各负其责,强化措施,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各县要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户籍制度改革顺利推进.
(二)强化督促指导.
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考核方案,市政府督查室要将此项工作纳入重点督导内容,列入目标考核.
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监督指导,对各县实施户籍制度改革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各单位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取得预期效果.
(三)加强宣传引导.
宣传部门和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准确解读户籍制度改革及相关配套政策,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在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保障合法权益、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为加快推进遵义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016年3月30日·41·遵义市人民政府文件遵府发〔2016〕5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遵义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已经第四届市人民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贯彻落实.
2016年3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遵义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全面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饮水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对乌江、赤水河流域实施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加快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
主要目标:到2017年,全市地表水环境水质优良比例(达到或优于Ⅲ类)达到85%·42·以上,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5%以上,地下水水质保持良好.
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稳定明显改善,局部污染严重水体基本消除,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水质持续良好;乌江、赤水河流域主要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超过90%,出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超过90%;市中心城区建成区持续保持无黑臭水体;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
到203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优良,水生态系统功能良好;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1.
加快污染项目取缔和改造.
加快推进《贵州省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对未达要求的污染治理设施实施提升改造.
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
2016年底前,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制革、造纸、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煤矿开采及洗选、铁矿洗选、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2017年底前,造纸行业力争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钢铁企业焦炉完成干熄焦技术改造,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和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造.
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应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工业能源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安监局;各县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政府落实,不再列出)2.
实施重点行业污染整治.
实施磷化工、煤矿采选、煤化工、金属冶炼、食品加工、白酒、农药、制药、电镀、造纸、氮肥等行业污染整治专项行动.
实施湘江河、洛安江、芙蓉江、仁江河等流域污染治理;按照"一企一污水处理设施,一企一治理方案"要求抓好煤矿和重污染企业污染防治.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工业能源委)3.
加强渣场渗滤液污染防范.
编制公共渣场选址规划,新建渣场严格按照规划实施,严格限制单个项目独立新建渣场.
公共渣场建设应严格执行《贵州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和《贵州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工程防渗系统施工技术及环境监理、验收规范》.
2017年底前,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等产业园区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必须按规划建成公共渣场.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工业能源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安监局、市国资委)4.
集中治理产业园区水污染.
产业园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相关标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新建、升级产业园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
2016年底前,辖域内产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43·(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能源委、市商务局)(二)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1.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
因地制宜改造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020年底前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
重点湖泊、重点水库等敏感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017年底前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建成区水体水质达不到地表水Ⅳ类标准的地区,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
到2020年,全市所有县城和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县城、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2.
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
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
加快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实施雨污分流改造,一时难以改造的,采取截流、调蓄等治理措施.
配套管网与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
市中心城区建成区于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城管局)3.
推进污泥处理处置.
对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
鼓励水泥企业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处置污泥.
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
鼓励县城建设污泥处置设施.
2017年底前,建成赤水市、习水县污泥处置设施;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基本完成达标改造.
2020年底前各县(市、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90%以上.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能源委、市环保局、市农委、市水务局)(三)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1.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
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
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
2016年起,新建和改扩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面实施雨污分流、粪污治理.
到2020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80%以上.
(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市环保局)2.
防治渔业养殖污染.
2016年3月底前完成县级养殖水域规划编制工作.
2017年底前,全面取缔违法渔业养殖.
从2016年起,全面实行养殖许可制度.
到2020年,全市渔业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更加优化,水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市环保局)3.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加大测土配方施肥信息化技术推广力度,扩展实施范围,由粮食作物扩展到设施农业及蔬菜、果树、茶叶等经济园艺作物.
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标准规范,新建高标准农田要达到相关环保要求.
在敏感区域和大中型灌区推广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
到2020年,农作物化肥用量、农药使用量与上年度相比实现零增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到户率达到90%,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40%.
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30%,专业·44·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33%.
(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4.
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
重点培育农业优势产业,调优粮经作物种植结构,发展牛羊等草地生态畜牧业、烤烟、中药材、茶叶、夏秋延迟蔬菜、干果基地和短平快项目,提高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生态农业建设和产业扶贫上新台阶.
推广应用绿色生产方式,大力发展耗水少、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特色食粮、牧草、茶叶、中草药和木本油料等.
引进优新良种优化作物品种结构,扩大疏菜种植面积,大力发展夏秋延迟蔬菜和秋冬菜生产.
从2016年起全市每年调减籽粒玉米10万亩以上,到2020年调减50万亩以上,其中新增青储饲料玉米15万亩,牧草15万亩,茶叶、核桃和中草药等20万亩.
以蔬菜(辣椒)、精品水果、干果优势作物为重点,集中推广应用膜下滴灌、微喷灌、集雨补灌水肥一体化模式.
(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5.
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以乡镇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实施农村综合整治,大力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服务向农村延伸.
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农家乐及畜牧业排污监管控制.
到2020年,90%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建制村350个.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农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四)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2021年起投入使用的内河船舶执行国家制定的新标准;其他船舶于2020年底前完成改造,对改造后未达到要求的限期淘汰.
规范拆船行为,禁止冲滩拆解.
加快编制实施全市港口、码头、装卸站污染防治方案.
加快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
加强对运输危险品船舶的监管力度,全面禁运《内河禁运危险品目录(2015版)》(试行)明确的相关危险品.
2020年底前,重点港口、码头、装卸站及船舶修造厂达到相关建设要求;港口、码头、装卸站须按要求制定防治船舶及其有关活动污染水环境应急方案.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质监局)二、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五)调整产业结构1.
依法淘汰落后产能.
自2016年起,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设备或生产线),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对经停产整治后仍不达标、应依法淘汰的企业(设备或生产线)名单报上级环境保护部门.
县级以上工业、发展改革部门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企业主动申请,确定淘汰企业(设备或生产线)名单,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市发展改革、工业、环境保护等部门,每年3月底前将环保不达标工艺技术装备落后应予淘汰的企业名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明确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告.
对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和核准其相关行业新建项目.
(牵头单位:市工业能源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45·市环保局)2.
严格环境准入.
根据流域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明确区域环境准入条件,细化功能分区,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六)优化空间布局1.
按承载能力进行空间布局.
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
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制定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
到2020年,完成市、县(市、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
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重点产业园区,并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区域环评和规划环评要求.
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生态保护型旅游业,严格控制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新建和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能源委;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城乡规划局)2.
积极保护生态空间.
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因地制宜,科学划定城市规划区,划定重要水源和水域保护范围.
在重要水源和水域保护区,新建项目不得违规占用水域.
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湖滨地带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限期退出.
(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七)推进循环发展1.
抓好工业用水循环利用.
鼓励产业园区节约利用水资源,强化园区用水管理,实行统一供水、废水集中处理和水资源梯级优化利用,实现循环用水和一水多用.
积极推进企业水资源循环利用和工业废水处理回用.
全面实施磷化工、电镀、洗煤等行业生产废水闭路循环;鼓励钢铁、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
加大工业节水技术改造,采用高效、安全、可靠的水处理技术工艺,降低单位产品取水量.
到2020年,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30%以上.
(牵头单位:市工业能源委、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环保局)2.
促进再生水利用.
加强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将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推进城市污水、矿井涌水处理回用.
在煤、锰矿等矿山开采区实施矿井水利用工程.
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
对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类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
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和利用.
自2017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需安装建筑中水设施,积极推动其他新建住房安装建筑中水设施.
到2020年,缺水地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能源委、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国土资源局)·46·3.
积极推进工业废渣综合利用.
鼓励和支持工业废渣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循环利用.
重点支持粉煤灰、脱硫石膏、赤泥、酒糟、煤矸石、锰渣等工业废渣综合利用,到2020年,全市工业废渣综合利用率力争达70%以上.
(牵头单位:市工业能源委;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发展改革委)三、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八)控制用水总量1.
加强水资源管控.
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健全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工业聚集区、产业园区的布局要根据当地水资源的承载能力严格实施规划水资源论证.
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取水建设项目.
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严格限制高耗水、高污染,低效益项目审批.
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年取水50万立方米以上的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
新建和改扩建项目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6.
47亿立方米以内.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能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2.
严控地下水超采.
合理规划、有序推进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严格控制浅层地温能和深层承压水的开发利用.
建立健全地下水动态监测、预警预报和监督管理体系.
制定完善地下水保护措施,防止地下水过度开发、水质污染和水源破坏.
在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地热水、矿泉水开发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
规范机井建设管理,全面排查登记已建机井,对未经批准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一律予以关闭.
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地面沉降控制区范围划定工作.
编制地面沉降区等区域地下水压采方案.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能源委、市财政局、市农委)3.
严格水功能区和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
建立水功能区纳污指标体系,科学核定水域纳污容量,制定入河排污总量年度目标任务.
积极开展生态修复、排污口整治、河湖清淤等水资源保护工程建设.
建立健全全市水资源管理监测系统,实现水资源实时管理,提高信息化、现代化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能源委、市环保局)(九)提高用水效率1.
建立用水效率指标体系.
建立健全区域用水效率指标与年度用水计划相结合的管理机制.
将各县(市、区)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
到2020年,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30%以上.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能源委)2.
抓好工业节水.
严格执行国家鼓励和淘汰的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目录,落实高耗水行业取用水定额标准.
开展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实施用水定额管理.
开展节水型企业示范工程创建工作.
到2020年,在电力、钢铁、纺织、造·47·纸、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建材、制药等高耗水行业中,创建一批节水模范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牵头单位:市工业能源委、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质监局)3.
加强城镇节水.
严格执行国家节水型生活器具标准,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强制性标准的产品、设备.
城镇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用和民用建筑,应采用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
在政府采购中优先采购符合水效标准和其他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
加强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和维护管理,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不断降低供水管网的漏损率.
根据《贵州省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试行)在全市积极推广海绵城市建设.
到2017年,全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22%以内,2020年控制在20%以内.
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建设滞、渗、蓄、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
新建城区硬化地面的可渗透面积要达到40%以上.
到2017年,市级成功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有1个以上县(市、区)建成省级节水型城市.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城乡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能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质监局)4.
发展农业节水.
以《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为依据,结合各县经济社会发展布局为基础,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农业产业发展灌溉用水需求,以大型灌区续建配套项目和重点县(项目县)项目建设为重点,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积极推行先进的高效节水技术和智能化、信息化的农业灌溉技术和现代农业节水灌溉技术的管理设施,实施部分稳定水源保障农业管灌、滴灌、喷灌、水肥一体化的灌溉用水需求,完善大、中型灌区灌溉用水计量设施,推行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提高水资源综合调配能力,建设一批"建、管、养、用"一体化为主要内容的具有贵州特色的山区现代水利试点项目,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到2020年,力争列入规划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开工建设;继续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县)建设和烟水配套工程建设、开展山塘扩容增效工程建设等.
"十三五"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万亩以上,全市农田灌溉渠系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
5以上.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农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十)科学保护水资源从严执行城市总体规划对水系、河流、水库的保护,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制订主要江河、大型水利枢纽工程的水资源调度方案和调度计划、重点区域应急调度预案,全面实施水资源统一调度.
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
在全市主要河流分期分批确定生态流量(水位),作为流域水量调度的重要参考.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四、强化科技支撑(十一)加强适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示范加快研发废弃煤矿山煤锈水生态治理、重点行业废水深度处理、生活污水低成本高标准处理、工业难降解废水处理、饮用水微量有毒污染物处理、地下水污染修复、危险·48·化学品事故水污染和其他水环境应急处置等技术.
开展水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新型污染物风险评价、水环境损害评估、高品质再生水补充饮用水水源等研究.
加快技术成果推广应用,重点推广节水、水污染治理及循环利用、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再生水安全回用、水生态修复、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等控源减排和清洁生产适用技术.
提升饮用水水源水质全指标监测、水生生物监测及环境风险防控技术支撑能力.
探索完善环保技术评价体系,充分发挥相关科技成果共享与交易平台作用,推动环保技术成果共享、转化与转让.
发挥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作用,推动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组建产学研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工业能源委、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教育局)(十二)大力发展环保产业1.
加快环保产业项目实施.
规范环保产业市场,严格执行节能环保政策和标准.
大力实施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污染治理重点项目及环保装备制造项目.
着力引进一批技术含量高、就业容量大、带动力强、环境效益好的先进企业和项目.
按照"县域统筹、城镇打捆、整县推进、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以县为单位全面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垃圾清运设施建设,每年建设2个县的城镇污水处理、垃圾收运设施,到2020年力争全市80%以上的乡镇建设污水处理、垃圾收运设施系统.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工业能源委、市环保局)2.
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
明确监管部门、排污企业和环保服务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完善风险分担、履约保障等机制.
鼓励发展包括系统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施工、调试运行、维护管理的环保服务总承包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
以污水、垃圾处理和产业园区为重点,全面推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能源委、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十三)理顺价格税费1.
加快水价改革.
2020年底前,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有序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农委)2.
完善税费政策.
依法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省政府统一部署积极做好环境保护税、资源税税费改革等工作.
加快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地下水水资源费收费政策,合理制定和调整征收标准,规范资金的使用管理,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不低于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并能合理盈利,垃圾处理费标准逐步达到并不低于垃圾清运和处置成本且能合理盈利,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高于地表水,超采地区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高于非超采地区.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业能源委、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十四)促进多元融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推进环保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发展.
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和开·49·发以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排污权等为抵(质)押方式的信贷产品,开展抵(质)押融资担保.
鼓励符合条件的水环保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股权等方式融资.
引导社会资本探索建立市级工业固废循环利用基金.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遵义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遵义银监分局)(十五)建立激励机制1.
制定完善环境保护"领跑者"制度.
按照国家要求开展节水环境保护"领跑者"遴选,并向社会公布.
通过宣传、推广、适当政策激励和加强监管,鼓励节能减排先进企业和工业集聚区用水效率、排污强度等达到更高标准;选择市场占有率高、减排潜力大、环境标准完善和技术成熟的产品,以水体污染源头削减为重点,开展清洁生产、节约用水和污染治理等环境保护"领跑者"示范.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工业能源委、市水务局)2.
推行环境信用评价和发展绿色金融.
2017年底前,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
定期发布重点排污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结果,并根据信用情况实施分类监督管理;根据企业的信用等级建立起"惩戒环境失信企业、激励环境守信企业"的机制,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
大力推动涉危涉重金属、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高环境风险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循环经济、污水处理、水资源节约、水生态环境保护、清洁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人行遵义中心支行、遵义银监分局)3.
实施跨界水环境补偿.
积极争取国家、省级支持,争取将赤水河等流域纳入跨市水环境补偿试点范围.
实施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赤水河、乌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并在其余重点流域推广实施.
落实《贵州省排污权交易暂行办法》,加快推进遵义市排污权交易中心建设,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逐步建立有序的排污权交易市场.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六、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十六)完善法规标准起草、修订地方性集中式饮用水源管理、排污许可、化学品环境管理、地下水管理、生态流量保障等法规规定.
2016年底前,完成《遵义市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的制定,并公布实施.
贯彻落实国家、省级各项环境质量标准及污染物排放标准.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质监局、市林业局、市农委、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计生委等)(十七)加大执法巡查力度1.
持续开展"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
对各类排污企业总数和分布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建立排污企业数据信息库.
完善市级巡查和县(市、区)检查的环境监督执法机制,80%的基层环保执法人员、80%的工作时间用于环境监督执法.
定期开展专·50·项执法检查,对重点污染源提高抽查频次;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后未达到要求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实施停业、关闭处理.
自2016年起,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和排污企业达标情况.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2.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进一步强化环保、公安等部门协作,健全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
重点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污水,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
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领域越权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久试不验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者严格落实赔偿制度;对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十八)提升水环境监管水平1.
完善地表水环境监测网络.
统筹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水务、农业等部门现有监测断面,统一规划设置监测点位.
以县为单位设置出入境监测断面.
2020年前,建成全市统一的水环境监测网.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财政局)2.
提高环境监管能力.
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应急等专业技术培训,严格落实执法、监测等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加强基层环保监测、监察能力建设,探索在排污集中的重点园区、乡(镇)配备必要的环境监管力量.
自2016年起,对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实行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3.
建立完善流域协作机制.
健全乌江、赤水河等重点流域跨市、县联防联控机制,建立"信息互通、数据共享、联防联治"的环境联合执法体系.
流域上下游各级政府、各部门之间要建立定期会商、信息共享、应急联动协作机制,实施联合监测、联合执法.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七、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十九)强化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明确各类水体水质保护目标,逐一排查达标状况.
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地方要制定达标方案,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将治污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达标方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自2016年起,定期向社会公布不达标水体名单,对水质不达标的区域实施挂牌督办,必要时采取区域限批等措施.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水务局)(二十)完善污染物统计监测体系将工业、城镇生活、农业、移动源等各类污染源纳入调查范围.
将乌江流域总磷污染物纳入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体系.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工业能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委)·51·(二十一)严格环境风险控制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产业园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
市级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制定和完善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稳妥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工业能源委、市水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安监局、市政府应急办、市财政局)(二十二)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加强许可证管理.
以改善水质、防范环境风险为目标,将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排放去向等纳入许可证管理范围,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
2016年3月底前,完成国控重点污染源及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地区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其他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根据国家、省政府要求完成全市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八、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二十三)全力保障饮用水安全1.
强化水源环境保护.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建设.
根据《贵州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办法》(试行)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
单一水源供水的县(市)级城市应于2020年底前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
2016年3月底前,完成全市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卫生计生委)2.
防治地下水污染.
定期调查评估地下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等区域环境状况.
石化生产存贮销售企业和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应进行必要的防渗处理.
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应实施封井回填.
2017年底前,加油站地下油罐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3.
监测公布饮用水水质.
加强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
自2016年起,市本级、赤水市政府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水安全状况.
自2018年起,县级政府定期向社会公开县城饮水安全状况.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卫生计生委)4.
严格控制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
2017年底前,完成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监控评估水源地、农产品种植区及水产品集中养殖区风险,逐步淘汰、限制、替代使用环境激素类化学品.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农委;责任单位:市工业能源委)(二十四)深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1.
实施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实施国家重点流域三峡库区及上游区水污染防治规划及赤水河、乌江等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
加强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实施湘江水污染综合整治.
全面实施环境保护河长制.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52·发展改革委、市工业能源委、市水务局、市财政局)2.
加强良好水体保护.
实施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方案.
积极争取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赤水河、芙蓉江、洛安江等纳入国家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3.
推进生态健康养殖.
在重点江河湖库划定限制养殖区.
实施水产养殖池塘、养殖网箱标准化改造.
积极推广人工配合饲料,加强养殖投入品管理,依法规范、限制抗生素等化学药品使用,开展生态健康养殖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市环保局)(二十五)整治城市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
2016年3月底前,完成市中心城区水体排查,并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2017年底前,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市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集镇持续保持无黑臭水体.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二十六)保护水和湿地生态系统从严加强河湖水生态保护,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科学划定湿地保护红线,建立以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为主体,湿地保护小区为补充的湿地保护体系.
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对已侵占、退化的湿地采取退耕还湿(泽)、生态移民搬迁等方式予以恢复.
强化水源涵养林建设与保护,加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力度.
加强滨河(湖)带生态建设与恢复,在河道两侧建设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
加大水生野生动植物类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力度,开展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和重要水产种质资源就地及迁地保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
2020年底前,制定全市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
到2020年,全市湿地保有量不低于45万亩,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达3个、湿地公园达30个,实现全市湿地植被恢复和重建6万亩.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农委)九、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二十七)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市政府每年公布各县(市、区)水环境状况.
各县(市、区)政府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水环境质量状况.
国家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按照国家要求发布工业集聚区环境友好指数、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强度、城市环境友好指数等信息.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工业能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二十八)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公众、社会组织监督环境保护工作,邀请其全程参与重要环保执法行动和重大水污染事件调查,并提供水污染防治法规的培训和咨询.
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环境违·53·法典型案件.
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作用.
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可给予举报人奖励.
通过公开听证、网络征集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对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的意见.
积极推行环境公益诉讼.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二十九)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新闻宣传引导公众树立"节水洁水、人人有责"的意识;把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和水情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依托中小学节水教育、水土保持教育、环境教育等社会实践基地,开展环保社会实践活动.
支持民间环保机构、志愿者开展水资源保护工作.
开展环保社区、学校、家庭等群众性创建活动,推动节约用水,鼓励购买使用节水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文广新局)十、明确落实各方责任(三十)强化地方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各级政府是实施本方案的责任主体.
2016年2月底前,制定和公布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逐年制定辖区内水污染防治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实施方案,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监管措施,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三十一)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
本方案各牵头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逐年提出年度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送市环境保护局汇总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市环境保护局要加强统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工业能源委、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等)(三十二)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各类排污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开展自行监测,落实治污减排和环境风险防范等责任.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三十三)严格目标任务考核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实施年度考核.
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水污染防治相关资金分配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要对政府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该地区的建设项目实施环评限批.
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水环境污染事件、干预或伪造数据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导致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按照《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严肃问责.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统计局)·5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遵府办发〔2016〕2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现代服务业"十百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遵义市现代服务业"十百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6年1月7日遵义市现代服务业"十百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现代服务业"十百千"工程建设是省委、省政府为促进全省服务业提速发展、转型升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14〕1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现代服务业"十百千"工程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173号)和《中共遵义市委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遵党发〔2015〕2号)精神,加速推进我市现代服务业"十百千"工程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55·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守牢底线、走好新路、率先小康"的总要求,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坚持质量和效益并重,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深入实施主基调主战略,强力推进我市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努力走出一条有别于贵阳、不同于其他地区的遵义现代服务业发展新路,为全市经济转型、总量提升、率先小康打下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全力抓好全省"十百千"工程(全省十个现代服务业发展示范区、全省百个重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全省千个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把实施现代服务业"十百千"工程作为推进服务业实现重点突破的"牛鼻子"和着力点,发挥示范、聚集、重点项目引领作用,着力解决好现代服务业经济转型、规模壮大、提档升级问题.
(一)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示范区(红花岗区)建设.
依托红花岗区国际商贸城、新雪域等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基础,着力培育红花岗区现代服务业突出产业、主导产业,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到2017年,红花岗区形成以服务业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服务业增加值占本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55%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增速和人均服务业增加值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到2020年,红花岗区服务业增加值占本地生产总值的比重达60%以上.
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服务业产业群,发展成为辐射带动明显的现代服务业发展重要基地.
(二)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依托酒类茶类研发包装、精密铸造、电子商务、检验检测、特色食品、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重大产业,围绕提升服务业集聚区规模化水平,加快推进30个重点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努力形成符合市情实际、具有鲜明特色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体系.
重点推进建设省"十百千"工程确定的17个配套完善、功能突出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到2017年,全市集聚区营业收入达到600亿元以上,带动就业10万人以上,努力形成营业收入300亿元以上集聚区1个、100亿元以上集聚区1个、50亿元以上集聚区2个.
各类集聚区相关产业发展的支撑和服务保障能力初步形成;2020年全市集聚区营业收入达到1000亿元以上,带动就业20万人以上,努力形成营业收入300亿元以上集聚区1个,100亿元以上集聚区2个,50亿元以上集聚区4个,基本形成具有遵义特色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体系.
(三)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
依托我市烟草、白酒、茶、竹、中药、新能源、机电制造、特色食品等优势产业,围绕服务业发展导向和市场需求,在大数据信息服务、大健康医疗服务、特色文化旅游、电子商务、互联网+、现代物流、金融会展、房地产等领域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作为加快我市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引擎,不断增强现代服务业发展动力.
2015—2017年,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000亿元以上;到2020年,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3200亿元以上.
三、组织实施(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现代服务业"十百千"工程建设.
·56·市直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负责"十百千"工程有关工作,重点从行业管理角度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积极支持"十百千"工程建设.
各县(市、区)相应成立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具体落实相关工作.
研究制定本区域内"十百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工程建设.
(二)加大政策支持.
1.
强化财政支持.
设立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对经市级评估推进"十百千"工程有力的示范区、聚集区和重点项目建设给予优先支持,并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和国家服务业引导资金、国债专项资金.
通过服务业引导资金,积极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现代服务业示范区、聚集区和重点项目建设.
2.
强化税收金融支持.
对示范区、聚集区新引进的世界500强、国内综合100强和服务业100强企业总部、区域和功能性总部,其自建和购买的自用房产缴纳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可给予减征或免征.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或发行企业债、公司债、项目收益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集合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
3.
强化用地支持.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内按年度优先安排示范区、集聚区、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保障服务业基础设施和产业建设用地需求.
对符合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点物流园区、物流中心、配送中心以及重点物流企业项目建设所需用地,优先合理安排用地指标.
在工业园区和现代农业高效园区建设的生产性服务型物流园区享受工业用地价格.
4.
强化人才支撑.
建立健全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重点加强现代服务业复合型领导人才、高层次企业管理人才和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鼓励市内高校和职业院校设立现代服务业专业课程,建立服务业公共实训基地,强化紧缺人才和实用型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
(三)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实施动态管理.
1.
各县(市、区)每月10日前(首次报送时间为2016年1月10日)将上月工作推进情况、相关数据报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23119470,联系人:闻超、李宜橙,邮箱:zysfwyk@126.
com).
2.
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将季度推进工作情况和相关数据整理汇总后报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每半年对全市"十百千"工程推进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查找存在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报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研究.
3.
对"十百千"工程实行滚动管理,建立增补和退出机制,每年要根据集聚区发展情况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予以调整充实.
(四)加大宣传示范.
各县(市、区)要不断探索和总结推进服务业示范区、集聚区和重点项目建设好的经验、做法,树立典型,扩大宣传,提升整体水平.
要充分发挥示范区、集聚区的辐射带动功能,开展形式多样的观摩考察、经验交流等活动,扩大推进服务业发展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的推广,以点带面提升全市服务业发展水平.
·57·(五)开展评估考核.
1.
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十百千"工程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的分析调度,及时解决、协调和向上级反映有关问题,扎实推进工程实施.
2.
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对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推进"十百千"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将予以通报.
年终将对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推进"十百千"工程情况进行综合考核(主要考核指标见),并报市直目标办纳入绩效目标管理.
·58·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文件汇府发〔2016〕7号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派驻机构: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4〕39号)精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经区人民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事分开和政社分开、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放开公共服务市场准入,改革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和方式,推动符合我区实际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努力为全区人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二)基本原则--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供给,形成改善公共服务的合力.
在具有一定基础条件和竞争性的行业先行试点,认真总结经验,积极稳步推开.
--固化预算,部门实施.
坚持在既有预算管理的框架内统筹政府购买服务的经费,按照"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采购"的要求,由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具体负责明确公共服务购买方、承接方和受益方的权利和义务.
--以事定费,公开择优.
大力推进政事分开和政社分开,凡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公共服务,政府原则上不再直接提供,不增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坚持费随事转,逐步实现从"养人"向"养事"转变.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59·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力量,实现"多中选好,好中选优".
--强化改革,健全机制.
要把购买公共服务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结合起来,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坚持精打细算,切实提高有公共服务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到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
二、目标任务启动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制定规章制度,初步形成统一有效的购买服务平台和机制.
稳步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
2015年-2016年为试点探索阶段,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重点在城市绿化、环卫保洁、学前教育、养老助残、就业培训、城市规划等行业先行试点,2015年要制定相应的购买方案和管理考核办法,为试点积累经验.
我区要结合实际,出台相应实施方案和操作办法,至少开展一项试点工作.
2016年要进一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种类和范围,初步构建起"规范统一、公开公正、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2017年-2020年为全面推广阶段.
进一步完善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基本建立与政府职能相匹配、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群众需求相契合,高效合理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和供给体系,争取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全面推广,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水平.
三、购买主体、主要内容及程序(一)购买主体.
各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购买主体)是指经费由财政承担的各级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党的机关、群团组织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公共服务.
(二)承接主体.
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承接主体)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3.
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4.
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或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并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6.
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承接主体的具体条件由购买主体会同财政部门根据购买服务项目的性质和质量要求确定.
坚持政府购买服务与推动事业单位改革相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成前,作为过渡性措施,政府向事业单位购买服务可参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进行.
通过政府·60·购买服务支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限期脱钩.
过渡期内,将行业协会、商会的财政直接补助改为通过购买服务给予适当支持.
过渡期结束后,行业协会、商会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按照有关行业组织规定管理,与其他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活动.
(三)主要购买内容.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内容为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
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要更多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作用.
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都可以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社会力量承担.
对应当由政府直接提供、不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以及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项目,政府不得向社会力量购买.
我区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内容主要分为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技术服务、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其他适宜由市场供给的公共服务事项六大类57款352项(详细情况参见,由汇川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四)购买程序1.
制定指导目录.
区财政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政府履职需要以及财力水平等因素,制定全年度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明确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并随客观实际和公共服务需求的变化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区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据指导性目录,因地制宜地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目录或直接选择试点执行项目,并通过政府门户网、政府采购网、地方党政报刊等信息平台,将指导性目录内容以及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进行公开.
2.
编制购买计划.
购买主体应当根据《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详见),结合本部门本年度工作任务和实际,在编制部门预算时,按照民生优先、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的原则,同步编制本部门细化到具体项目的年度购买服务计划,作为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报同级财政部门审定.
3.
公示购买信息.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购买主体应按照政府采购有关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开购买服务项目的预算资金、主要内容、承接标准和目标要求等信息.
4.
确定购买方式.
购买主体要根据当年度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及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制定具体方案.
购买工作应结合购买服务的市场发育程度、供给特点等因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对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条件的,统一纳入政府采购程序,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对具有特殊性、不具备竞争性条件的项目,经监管部门批准后,可采取委托、特许经营、战略合作等方式进行购买.
购买主体也可根据服务的性质、内容和对象等,采用服务外包、政府补贴、凭单等形式购买服务.
对于现阶段市场能够提供但暂时无法形成竞争的项目,可以采取大额项目分包、新增项目另授等措施,有针对性地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培育多元承接主体,促进建立良性的市场竞争关系.
5.
服务项目购买履约.
购买主体要依法依规组织实施购买服务.
择优选择承接主体,·61·及时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明确购买服务项目、内容、标准以及服务期限、资金支付方式、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严禁转包行为.
购买主体要将合同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督促承接主体严格按合同规定提供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购买主体要对提供服务的全过程实施跟踪监管,依据合同约定对服务进行检查验收,并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妥善应对服务过程中的特殊情况.
购买主体要根据合同约定和承接主体实施情况,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等有关规定,及时支付项目服务资金.
6.
购买服务绩效评价.
财政部门要加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绩效管理,严格绩效评价机制,建立科学合理、协调配套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出台绩效评审办法,建立健全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构,对购买服务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群众满意度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以后年度编制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和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共同监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组织和指导,把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作为推进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财政、编制、发改、民政、工商、监察、审计等部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汇川区财政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地开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积极推动相关制度法规建设.
(二)加强协调配合.
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好综合协调、资金保障和资金审查等职责,制定出台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审定购买服务计划,做好资金预算安排,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承接,指导监督购买服务工作;机构编制部门应对政府现有公共服务职能进行合理界定,做好政府购买服务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衔接;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政府购买服务中的征信服务和使用信用记录及信用产品的审定;民政、工商管理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承接主体的资格审查,编制符合作为承接主体的社会组织名录,培育和壮大社会力量;审计、监察等部门负责做好对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资金审计、监督,以及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与评价.
(三)强化资金监管.
加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制度建设,推进预算信息公开,确保预算资金管理安全、规范、有效.
财政部门在预算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经费时,增加开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支持、鼓励相关购买服务工作和社会组织的扶持培育.
(四)严格监督检查.
购买主体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按规定公开购买服务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承接主体要健全财务报告制度,并由具有合法资质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监督,确保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
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信用机制和退出机制,对弄虚作假、冒领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的承接主体,依法给·62·予行政处罚,三年内不得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做好宣传引导.
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宣传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和相关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宣传,做好政策解读,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充分调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同时,要按照规定主动做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016年1月15日·63·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第一批)目录二级目录三级目录序号(57款)(353项)A基本公共服务事项A20款(164项)A01公共教育类A0101公共教育规划研究与咨询、政策研究服务A0102公共教育资讯收集与统计分析A0103公共教育基础设施管理与维护A0104公共教育成果质量评估A0105公共教育成果交流与推广A0106全区性学生竞赛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工作A0107委托教学管理等管理服务A0108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运行维护A0109非公办义务教育A0110非公办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64·A0111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公共教育类政府委托的其他教育服务A02劳动就业服务类A0201劳动就业规划、就业服务规划、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政策研究、咨询及宣传服务A0202就业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就业、失业登记、社区就业援助"一对一"帮扶、就业服务专题活动、数字化就业社区建设等就业服务A0203全区统一的就业信息监测平台建设及维护A0204就业信息系统建设及维护服务A0205公共就业信息的收集与统计分析A0206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辅助性工作A0207政府组织的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岗位能力提升培训、大学生见习及其他有助于就业和创业的活动A0208劳动力资源调查和统计A0209全区统一的公益性就业和社会保险电话(12333)咨询服务A0210公共就业规划及就业咨询服务A0211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服务A0212人力资源市场调查(就业信息、失业信息统计监测)A0213养老服务、助残服务、交通协管、保洁、绿化等公益岗位A0214其他政府委托的公共就业服务A03人才服务类A0301政府委托的人才信息收集统计分析A0302高层次人才引进配套服务·65·A0303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人才服务类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人才交流活动的组织与实施A0304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及公益性招聘活动A0305高校毕业生档案托管服务辅助性管理工作A0306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A0307提升妇女素质培训服务A0308其他政府委托的公共人才服务A04社会保险类A0401社会保险经办、代理服务A0402社会保险稽核辅助性服务A0403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A0404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及维护服务A0405其他政府委托的社会保险类服务A05社会救助类A0501社会救助政策研究、规划、咨询、宣传服务A0502社会救助对象的信息收集、核实等辅助性工作A0503社会救助信息系统、自然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及维护A0504社会救助的组织与实施等辅助性工作(包括医疗救助、心理咨询、群众转移安置、救助款物管理、五保户供养服务机构管理等)A0505为优抚对象、三无人员和低收入群体提供救助帮扶A0506公办救助机构监管的辅助性工作·66·A0507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社会救助类政府组织的群众性应急救助培训(包括开展应急知识、应急技能、安全常识的宣传、培训活动等)A0508群众性现场救护培训A0509政府开展的社会救助专业人才培训A0510其他政府委托的社会救助服务A06社会福利类A0601社会福利政策研究、规划、咨询及宣传服务A0602公办社会福利设施管理与维护服务A0603社会福利服务对象信息收集等辅助性动态管理工作A0604社会福利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A0605政府委托的养老护理员、孤残儿童护理员等专业资质岗位的职业培训A0606遗体运送、火化和绿色安葬等基本殡葬服务;殡仪引导、为逝者亲属提供心理咨询和情感疏导辅助性服务A0607婚姻登记业务咨询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A0608为社区居民提供公益便民利民社区服务A0609其他政府委托的社会福利服务A07基本养老服务类A0701基本养老政策研究、规划、咨询及宣传服务A0702公办养老设施管理与维护服务A0703基本养老信息收集、信息系统建设及维护等管理工作A0704养老服务和服务机构评估、老年人身体状况的评估·67·A0705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基本养老服务类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人员培训A0706公益性养老项目的实施与管理A0707为老年人提供老年教育、生活照料、家政服务、文化娱乐、精神慰藉、权益维护、卫生保健等养老服务A0708其他政府委托的基本养老服务A08优抚安置服务类A0801优抚安置政策研究、规划、咨询及宣传服务A0802残疾军人辅具改造服务A0803优抚安置设施维护服务A0804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A0805优抚安置信息系统建设及维护A0806其他政府委托的优抚安置服务A09公共医疗卫生类A0901公共医疗卫生规划、政策、法规、标准研究、咨询、宣传服务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A0902健康教育、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A0903政府组织的基本医疗卫生信息采集、发布辅助性工作及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A0904政府组织的群众健康检查服务A0905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辅助性工作A0906政府组织的重大疾病预防辅助性工作A0907公共卫生状况的评估·68·A0908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公共医疗卫生类公共医疗卫生知识宣传、普及与推广A0909公共医疗卫生项目的实施与管理A0910政府组织的公共医疗卫生交流合作A0911公共医疗卫生成果推广应用A0912食品安全标准规划、研究咨询及宣传A0913医疗质量评估A0914提供社区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A0915其他政府委托的医疗卫生服务A10计划生育服务类A1001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研究、影视宣传制作服务A1002计划生育技术咨询、指导A1003为符合条件的育龄夫妇免费提供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技术服务A1004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科普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A1005其他政府委托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A11基本住房保障类A1101保障性住房规划和政策研究、宣传服务A1102保障性住房对象资格信息采集、公示与管理等辅助性工作A1103保障性住房信息(房源信息等)征集与发布等辅助性服务A1104保障性住房使用监督的辅助性工作·69·A1105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基本住房保障类保障性住房后期运营与维护、物业管理服务A1106政府住房保障方面的其他服务A1107棚户区改造A12公共文化类A1201公共文化规划和政策研究、宣传服务A1202公共文化资讯收集与统计分析A120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传承传播A1204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管理与维护服务A1205政府举办的公益性文艺演出、电影放映等A1206政府组织的公益性艺术品创作A1207政府组织的文化交流合作与推广A1208文化产业规划与政策研究项目A1209政府组织的群众性文化活动的组织与实施A1210其他政府委托的文化服务A13公共体育类A1301公共体育规划和政策研究、宣传服务A1302公共体育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服务A1303公共体育资讯收集与统计分析A1304政府组织的国民体质测试、监测及指导服务·70·A1305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公共体育类其他政府委托的体育类服务A14基本公共安全服务类A1401公共安全政策研究、宣传辅助服务A1402公共安全知识科学普及A1403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辅助服务A1404社会治安辅助服务A1405交通安全辅助服务(社会考场租赁、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违法信息发布、道路状况发布、交通安全记分、年检审核等管理业务告知以及其余各类信息发布)和道路交通事故检验鉴定A1406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维护管理辅助服务A1407校园安全辅助服务和校车服务A1408其他政府委托的基本公共安全服务A15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类A1501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政策研究、宣传服务A1502残疾人体育健身服务A1503残疾人专职干事(委员)公益岗位A1504残疾人康复、托养(照料)服务A1505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咨询、职业介绍及其项目的第三方评估等服务A1506针对残疾人的职业心理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职业适应评估A1507助残公益项目设施的管理与维护A1508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71·A1509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类残疾人信息收集、统计分析等辅助性工作A1510其他政府委托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A16环境保护类A1601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规划和政策研究、宣传服务A1602政府组织的资源节约信息、环境质量信息收集及分析A1603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科学普及和成果推广等服务A1604政府组织的资源环境评估服务A1605政府组织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教育、培训A1606政府委托的资源节约监测、公共环境监测设施建设、环境监测运行服务A1607生态环境事故鉴定辅助性工作A1608政府组织法的资源节约信息、环境质量信息收集及分析A1609政府组织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科技成果推广A1610其他政府委托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服务A17交通运输类A1701政府委托的公共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维护与管理A1702政府委托的公共交通运营A1703政府委托的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服务A1704其他政府委托的交通运输服务A18服务三农类·72·A1801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服务三农类三农规划和政策研究、宣传服务A1802农产品供需、价格信息收集、统计分析、咨询服务A1803政府委托的服务三农项目实施与管理A1804政府委托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服务A1805政府组织的农民种养技能培训及指导A1806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认证管理的辅助性工作A1807农业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评估A1808政府组织的三农灾害性救助辅助性工作A1809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A1810动物重大疫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与防控辅助性工作A1811其他政府委托的服务三农事项A19市政管理类A1901市政规划和政策研究、咨询和宣传服务A1902政府委托的环境卫生服务A1903市政道路桥梁维护A1904政府委托的园林绿化服务A1905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A1906政府委托的市政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与管理A1907政府委托的其他市政管理服务·73·A20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其他其他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事项B社会管理服务事项B12款(72项)B01区划地名管理类B0101区划界线地名管理政策、规划研究及宣传服务B0102地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维护管理B0103行政区域界线界桩设置与管理维护B0104其他政府委托的区划地名界线管理服务B02社会组织管理类B0201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政策研究、规划、咨询及宣传服务B0202社会组织发展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及档案管理B0203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维护B0204政府开展社会组织专业化人才培训B0205社会组织孵化服务B0206社会组织"枢纽化"管理服务B0207为初创期公益性社会组织提供注册协助、能力建设、发展指导等扶持服务B0208其他政府委托的社会组织管理服务B03社区事务类B0301社区管理服务政策研究、规划及宣传服务B0302政府委托的社区调查、社区管理服务信息收集·74·B0303社会管理服务事项社区事务类政府委托的扶老助残、困难群体服务、未成年人教育、外来人口管理、心理疏导与慰藉等社区服务项目组织与实施B0304政府委托的社区人才培训B0305政府委托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类B0306退休人员社区管理和服务B0307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文体活动场所等公共设施的管理与维护B0308社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及维护B0309流动人口融入服务B0310为社区居民提供科学技术知识普及、法律咨询服务B0311社区、街道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的社会化评价B0312其他政府委托的社区服务B04社工服务类B0401社工服务规划和政策研究服务B0402政府组织的社工人才的培养、评价、使用、激励试点项目B0403社工、志愿者能力素质提升培训B0404政府委托社工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B0405社工队伍监督管理的辅助性工作B0406其他政府委托的社工服务B05法律援助类B0501法律援助规划及政策研究服务·75·B0502社会管理服务事项法律援助类政府委托的法律援助项目的实施服务B0503政府法律援助政策咨询、援助服务B0504法律援助政策宣传与咨询B0505法律援助对象情况信息收集等辅助性动态管理工作B0506政府委托的法律援助人才的培训B0507其他政府委托的法律援助服务B06慈善救济类B0601慈善救济的引导政策研究服务B0602慈善救济监管及服务B0603政府委托的慈善救济组织与实施B0604政府委托的慈善公益宣传B0605捐助站辅助性服务工作B0606对政府实施的慈善救济项目评估和慈善组织评估B0607其他政府委托的慈善救济服务B07公益服务类B0701政府举办的公益服务的组织实施辅助性工作B0702公益项目的策划和组织B0703公益服务绩效评价B0704其他政府委托的志愿者服务项目·76·B0705社会管理服务事项公益服务类其他政府委托的公益服务B08人民调解类B0801人民调解政策研究、咨询及宣传服务B0802政府组织的人民调解队伍培训B0803其他政府委托的人民调解服务B09社区矫正类B0901社区矫正政策研究、宣传和咨询B0902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社会调查评估、日常走访、信息收集录入等事项B0903开展日常教育、心理风险评估、心理危机干预、社区服务、技能培训、安置就业、循证矫正等社区矫正非执法类项目B0904社区服刑人员出监所过渡性帮扶B0905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社区矫正志愿者的聘用、培训、管理、考核和奖惩B0906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的维护与管理服务B0907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电子定位监管B0908其他政府委托的社区矫正服务B10安置帮教类B1001安置帮教政策的宣传和咨询B1002安置帮教队伍的建设与培训B1003政府委托的安置帮教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包括职业技能、就业、心理咨询等指导)B1004其他政府委托的安置帮教事项·77·B11社会管理服务事项公共公益宣传类B1101政策法规宣传等辅助性工作B1102公共宣传、公益性宣传规划研究B1103政府举办的专题公益宣传活动的其他辅助性服务B1104政府宣传人才队伍的培训B1105宣传效果评估B1106形象推广的宣传服务B1107其他政府委托的宣传服务B12其他其他政府社会管理事务服务事项C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C4款(19项)C01行业、职业资格认定类C0101行业从业资格标准和政策研究服务C0102政府组织的行业信息收集与发布服务C0103行业准入技术标准制定辅助性工作C0104从业资格认定纠纷的技术服务及调解处理C0105产业政策符合性审核、行业准入条件审核C0106其他政府委托的行业资格认定和准入辅助性工作C02行业管理类C0201政府委托的行业政策研究、行业标准制定及行业发展规划服务·78·C0202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行业管理类政府开展行业职工职能培训、职业注册人员资格培训C0203政府开展的行业监测、检查、评估C0204行业统计、调查和分析(包括统计指标体系研究和制定等辅助性工作、政府组织的发展评估、政府委托的行业统计服务)C0205组织开展产业损害调查、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反倾销、反垄断、反补贴调查及对外贸易争议协调和应诉C0206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抽查C0207政府组织行业重大投资、改造开发项目的调研论证C03处理行业投诉类C0301行业管理政策研究、宣传服务C0302政府设立的行业申诉受理服务(包括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民营企业、政府采购、销售彩票、消费者、产品质量等)C0303律师、公证的投诉C0304政府委托开展的行业投诉数据统计与分析服务C0305其他政府委托的行业投诉处理服务C04其他其他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D技术服务事项D9款(44项)D01科研类D0101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宣传服务D0102科学技术研究、咨询、信息检索及成果转化服务D0103基础性科学人才再培训D0104政府组织的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79·D0105技术服务事项科研类政府组织的科研资讯收集与统计分析D0106科普知识的普及与推广D0107其他政府委托的科研服务D02行业规划类D0201政府组织的行业布局等总体规划研究服务D0202政府委托的专项性规划的研究D0203政府委托的行业规划评估服务D0204其他政府委托的行业规划服务D03行业调查类D0301政府组织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查D0302政府组织的经营状况调查D0303政府组织的社会诚信度调查D0304政府组织的服务满意度调查D0305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情况调查D0306政府组织的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调查D0307其他政府委托的行业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服务D04资产评估类D0401政府因资产转让、拍卖和税费征缴而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D0402其他政府委托的资产评估服务·80·D05技术服务事项检验/检疫/检测类D0501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项目D050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D0503产品强制检验辅助性工作D0504强制性卫生检疫辅助性工作D0505区域性防范疫情开展的动植物检疫辅助性工作D0506强制性动植物检疫辅助性工作D0507其他政府委托的检验、检疫、检测服务D06监测服务类D0601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评估工作D0602自然环境监测辅助服务D0603社会管理监测辅助服务D0604经济运行监测辅助性工作D0605公共医疗卫生监测D0606社会发展监测D0607其他政府委托的监测服务D07经济服务类D0701政府委托的向企业提供的金融、法律援助、投资咨询、会计审计、信息、创业辅导、公共技术、评估论证、信用评价等服务D0702政府委托的相关经济领域的标准制定·81·D0703技术服务事项监测服务类政府委托的重点行业的规划编制D0704政府委托的相关经济领域的重大课题研究D0705政府委托的相关经济领域的技术专家服务D0706政府委托的其他经济服务D08考试培训D0801专业技术职称审核(评定)D0802行业考试报名受理、审查D0803政府委托的行业培训D09其他其他技术服务事项E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E11款(54项)E01法律服务类E0101行政诉讼代理应诉法律服务E0102政府法律顾问服务E0103政府法律咨询服务E0104政府非诉讼法律代理服务(含文书和证明)E0105行政调解辅助性工作E0106司法救助辅助性工作E0107行政机关法律培训服务E0108法律法规宣传服务·82·E0109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法律服务类其他政府委托的法律服务E02课题研究类E0201政府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通用课题研究E0202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法治建设等方面的专项性课题研究E0203其他政府委托的课题研究服务E03政策(立法)调研、草拟、论证类E0301党的公共政策调研、草拟、论证、宣传等辅助工作E0302立法机关的立法政策调研、草拟、论证、宣传等的辅助性工作E0303政府委托立法草案的起草、论证及政府立法前后评估工作,政府规章的翻译工作E0304行政机关的公共政策调研、草拟、论证、宣传等的辅助性工作E0305司法机关的公共政策调研、草拟、论证、宣传等的辅助性工作E0306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政策调研、草拟、论证、宣传等的辅助性工作E0307其他政府委托的调研、草拟、论证、宣传等工作E04会议、经贸活动和展览服务类E0401会场布置、人员接送等辅助性工作及服务E0402经贸活动、展览活动的组织、策划等辅助性工作及服务E0403展览活动组展设计和实施E0404经贸活动项目对接、汇总和跟踪服务E0405宣传推广活动策划及组织实施·83·E0406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会议、经贸活动和展览服务类其他政府委托的会议、经贸活动和展览服务E05评估类E0501行政政策的决策风险、实施效果等政策评估服务E0502社会管理、公共服务、重大民生项目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等项目评估服务E0503自然灾害及重大社会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评估服务E0504其他政府委托的评估服务E06绩效评价类E0601政策实施绩效评价辅助性工作E0602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辅助性工作E0603政府行政效能绩效评价辅助性工作E0604其他政府委托的绩效评价服务E07项目评审类E0701公共项目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等专家评审服务E0702政府资金申报的专家评审服务E0703政府设立奖项的专家评审服务E0704重大事项第三方评审服务E0705其他政府委托的评审服务E08审计服务类E0801因审计力量不足委托中介机构审计或聘请中介机构人员审计·84·E0802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审计服务类重大事项第三方审计服务E0803政府委托的财务审计服务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E0804其他政府委托的审计服务E09事务性管理服务E0901政府机构的印刷、出版E0902政府机构的信息技术、软件开发设计及网络管理与维护E0903政府机构的车辆保险、加油、维修E0904政府机构办公楼的物业管理、日常维修维护、卫生保洁、绿化美化E0905专业咨询、工程监理、工程设计、勘察、法律咨询E0906其他政府事务性管理服务E10政府履职所需的政府租赁服务E1001政府租赁临时性、一次性使用的设施设备E1002公车租赁服务E1003政府租赁会议所需设施设备E1004政府履职所需的其他租赁服务E11其他政府履职所需其他辅助性和技术性服务F其他事项其他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事项其他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事项备注:《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第一批)》划分为四个层级,其中一级目录分为6项,包括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社会管理服务事项、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技术服务事项、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和其他事项.
二级目录分为57款、三级目录分为352项,四级目录则由各购买主体根据实际情况对应前三级目录自行设定.
对应的,目录编码也分为四级,一级为字母,二级、三级为两位数字,四级自行设置.
如:A0102,其中A为一级目录代码,01为二级目录代码,02为三级目录代码.
·85·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汇府办发〔2016〕9号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汇川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有关派驻机构:《遵义市汇川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月22日遵义市汇川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城市环境和空气质量,规范建筑垃圾管理,杜绝带泥上路、超高超限运输、运输过程中的沿途抛洒、乱倾乱倒现象,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建设和管理,规范我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以期形成长效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圳"12·20"事故发生后,省、市两级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级主管部门加强管理,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渣土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遵府办发电〔2016〕7号)的要求,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汇川区建筑垃圾管理,采取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集中整治等措施,创新工作思路,理顺管理体制,加强联动协作,加大执法力度,全力开展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建设施工污染、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抛洒滴漏、私设乱倒等违法违规行为,努力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卫生,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86·二、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整治行动的领导,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汇川区建筑垃圾管理领导小组,其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李学忠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副组长:王乔乔开发区建管处处长、区城管局局长张应江区政府办副主任成员:唐应强区国土分局副局长王正利区住建局局长王益彬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刘波区环保分局局长牟柯颖区规划分局局长熊焱区林业局党组成员、湿地公园管理处主任贺煜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龙厚浪区城管局副局长胡大斌区水务局副局长何思兵区安全监察大队大队长陈明才区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王洪龙高桥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董志化董公寺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喻明前高坪镇人武部部长刘维森泗渡镇人武部部长陈发祥板桥镇党委委员顾桓铭团泽镇人民政府副科级干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城管局,王乔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龙厚浪、余彬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辖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中各部门的统筹协调和调度.
三、部门分工及工作职责区城管局:负责建筑垃圾处置的核准及监管、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及监管,依法查处违反建筑垃圾管理的行政违法行为.
具体负责施工单位提出的建筑垃圾处置的核准;办理《遵义市汇川区建筑垃圾准运证》;核准符合条件建设的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对辖区内违法违规施工单位和车辆带泥上路、未覆盖运输、沿途抛洒滴漏、乱倾乱倒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区住建局:负责辖区内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监管,要求所有在建工地必须按要求设置工地围挡,安装工地大门,硬化出入口道路,完善冲洗保洁设施(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槽、排水沟和沉淀池,配备高压水枪等冲洗设备),做好扬尘防护措施;对建筑施工单位执行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对缺乏文明施工设施导致城市道路和环境污染的施工·87·单位,要坚决责令其停工整顿;对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降低资质、吊销资质资格的行政处罚.
区国土分局:负责对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用地申请进行审批;并对负责辖区违法占用土地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行为依法查处;配合规划部门做好辖区建筑垃圾消纳场的选址和认定.
区环保分局:负责建筑工地噪音污染、扬尘污染等方面的检测和查处工作.
对存在问题的建设施工单位下达环境监察文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严肃处理;配合规划部门做好辖区建筑垃圾消纳场的选址和认定.
区交通管理局:负责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输资格的审查工作,对未办理车辆营运许可证的非正规运输企业和非法运营车辆进行查处;对超高超限超载等违规运输行为进行甄别、认定和查处;配合城管部门做好辖区内建筑垃圾消纳场的日常监管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辖区建筑垃圾管理过程中的治安工作,及时查处暴力抗法、阻挠执法等妨碍公务行为,避免群体性冲突发生.
区规划分局:负责辖区内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的选址、认定工作.
区林业局:负责配合规划部门做好辖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的选址和认定工作.
区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审核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驾驶证、行驶证等有关证件;查处无证驾驶、超高超限超载、未覆盖运输等违规建筑施工车辆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
镇人民政府:负责配合规划部门做好辖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的选址,做好辖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日常巡查和监管,及时发现和督促消除安全隐患.
四、整治时间第一阶段:2016年1月18日至1月25日为安排部署和隐患排查阶段,召开全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推进会议,全面部署全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对全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含已停止使用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第二阶段:2016年1月26日至3月31日为集中整改、整治阶段.
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2016年4月1日起为长效管理阶段.
全面总结整治成果和经验,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常态化监管力度,确保整治成果,防止反弹.
五、整治内容(一)源头控制,加强建筑工地源头管理.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建筑垃圾承运单位在进行建筑垃圾处置前需经区城管局核准,在核准时要求施工单位提供住建部门关于文明施工和扬尘防护设施的合格认定文件;禁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超高超限运输、带泥上路、未覆盖运输.
(二)过程管控,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过程监管.
加大辖区道路的巡视管控力度,城管、交通和交警等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联合执法,查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超高超限超载运输、未覆盖运输和沿途抛洒滴漏污染城市道路行为.
(三)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场管理,严厉打击私设乱倒行为.
对全区建筑垃圾消纳场·88·(含已停止使用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未完善手续的,责令业主单位,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对私设乱倒的,要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关停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经安全评估达标并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恢复使用;根据规划建设要求,科学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新建消纳场选址需经规划、国土、环保、林业等部门审查同意,并做安全评估,对符合设置条件的,由城管部门核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此项工作与打造安居乐业人居环境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
(二)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各相关单位应根据本方案规定的整治范围、步骤、工作职责和要求,严格按照《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贵州省道路运输条例》、《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遵义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整治工作.
(三)加强协作,紧密配合.
各相关单位要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加强整治过程中的协作与配合,及时互通信息、沟通情况,对重大案件要联合予以查处,提高工作的整体效能.
对不履职尽责,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启动问责机制.
(四)创新管理模式,科学利用资源.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本单位优势,积极推动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单位给予政策支持,有效减少环境污染和建筑垃圾填埋带来的安全隐患.
·89·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汇府办发〔2016〕10号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派驻机构和区属企事业单位:为贯彻执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黔府办发〔2015〕46号),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采购目录以内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一律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二、各单位要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和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将政府采购项目全部编入部门年初预算,严格按照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实施采购,特殊情况经报请区相关领导批准后可调整或追加政府采购预算.
三、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为:预算在3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50万元(含50万元)至国家制定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标准以下的工程类项目.
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为:预算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工程类项目按照国家制定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执行.
四、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一)凡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1)内且达到限额标准的项目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即目录内且采购预算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以及50万元(含50万元)至国家制定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标准以下的工程类项目由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
具体流程为采购单位落实采购资金,提前20个工作日向区财政局提出采购·90·申请,填写《政府采购项目审批表》(2),区财政局审核后确定具体采购方式,区政府采购中心办理集中采购业务.
(二)未列入省集中采购目录内且达到限额标准的项目实行分散采购,采购单位可以自行选择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含我区集中采购机构即区政府采购中心,以及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下同)代理采购.
具体流程为采购单位落实采购资金,提前20个工作日向区财政局提出采购申请,填写《政府采购项目审批表》,区财政局审核后确定具体采购方式,由采购单位自行选择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在选择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以外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时各单位需选择在区财政局登记的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质的代理机构委托代理业务(具体可参考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
ccgp.
gov.
cn/agency/上公布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并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办理采购业务.
所有由采购代理机构代理的分散采购项目均需进入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交易.
(三)采购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项目实行协议供货采购,在未制定协议供货目录前,10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的项目由采购单位填写《政府采购项目备案表》(3)报区财政局备案后自行组织采购,1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各单位自行组织采购.
(四)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进行采购的项目以及因自然灾害、处理突发应急事件等需由采购单位自行采购的项目,须报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或区政府相关领导批准后,由区财政局办理采购方式变更或自行采购手续后方可实施采购.
对未经批准单位自行组织采购的项目,区财政局不予支付采购资金,并依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五、采购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规定将应公开的招标投标信息以及政府采购合同在区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发布,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透明.
六、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项目的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区财政局备案.
七、采购单位要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情况的数据统计工作,所有分散采购和财政备案的自行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汇总填列《政府采购执行计划汇总表》(4)于每季度末的25号前报区财政局.
八、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中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不得以化整为零的方式规避集中采购和公开招标.
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规避政府采购和其他违·91·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对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关于印发的通知》(汇办发〔2012〕5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汇府办发〔2015〕64号)同时废止.
1.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2.
政府采购项目审批表3.
政府采购项目备案表4.
政府采购执行计划汇总表2016年1月25日·92·1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一)货物类序号品目名称备注1台式计算机2便携式计算机3服务器仅限于非系统集成项目4复印机5显示器指台式计算机的液晶显示器6多功能一体机7打印设备指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热式打印机、针式打印机8传真机9扫描仪10投影仪11碎纸机12电视机13电冰箱·93·序号品目名称备注14打印复印通用耗材指打印、复印用鼓粉盒15乘用车轿车、越野车、商务车16客车小型客车、大中型客车17电梯18锅炉指额定蒸发量为1t/h(含)以上的锅炉19空调机指除中央空调(中央空调指冷水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等)以外的空调20办公家具木制或木制为主、钢制或钢制为主的家具(二)服务类1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2机动车保险服务3车辆加油服务4印刷服务指票据、证书、期刊、文件、公文用纸、资料汇编、信封等印刷业务5物业管理服务指用于机关办公场所水电供应、设备运行、建筑物门窗保养维护、保洁、保安、园林绿化等项目·94·2政府采购项目审批表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万元资金来源本年预算:上级补助:其他财政性资金:资金科室审批意见签字盖章:采购项目内容数量主要技术性能要求采购需求时间采购单价采购预算总额主管领导审批意见签章:年月日区分管领导意见签章:年月日区财政局审批意见签章:年月日代理机构意见签章:年月日采购联系人: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名称:代理业务人员:联系电话:备注:1、账户名称:遵义市汇川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遵义分行账号:74730101928000001982、本表一式四份,区财政局留存两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单位一份;3、采购项目内容较多或规格性能及技术要求复杂的,请一并提交采购清单(用A4纸打印).
4、填表时需按类别(如通用设备、办公家具、印刷、工程等)分别填报.
·95·3政府采购项目备案表采购单位(盖章):单位:万元采购项目情况资金来源情况备注序号类别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单价采购预算本年预算上级补助其他财政性资金区分管领导意见:签章:年月日区财政局支出科室意见:签章:年月日区财政局采购科意见:签章:年月日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备注:1、类别是指货物、服务和工程.
2、项目采购完后请将采购合同副本送区财政局备案.
3、采购内容较多的请一并提交采购清单(用A4纸打印).
·96·4政府采购执行计划汇总表单位名称(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填报时间:年月日序号类别采购项目数量采购预算金额采购情况中标结果节约资金采购方式采购时间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合计填表说明:1、本表由采购单位填报,主要填报由采购单位委托代理机构采购的分散采购项目及报区财政局备案后自行组织采购的项目;2、节约资金=采购预算金额-中标金额;3、本表由采购单位季度报表,采购单位于每季度末25日前填报区财政局,有主管部门的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上报.
·97·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汇府办发〔2016〕13号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汇川区农村公路建设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有关派驻机构:《汇川区农村公路建设大会战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1月28日汇川区农村公路建设大会战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区委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全区农村公路建设,根据《贵州省"十三五"农村公路"建养一体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试行)》(黔府办函〔2015〕17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公路建设三年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1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同步小康、交通先行"为统揽,突出"加快建设、完善功能、强化管养、提升服务"四个重点,抓住"责任落实、资金筹措、示范带动、力量整合、科学调度"五个关键,构建"路网完善、质量监管、安全保障、运输服务、政策支撑、考核评价"六个体系,努力实现全区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
各单位要把思想统一到区委、区人民·98·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农村公路建设大会战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力争提前实现"十三五"农村公路规划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调度,区政府决定成立汇川区农村公路建设大会战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组长:郭正勇区人民政府区长副组长:王照达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夏鹏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成员:胡隆俊开发区财经处处长、区财政局局长王登平区国土分局局长金武彦区政府办副主任缪荣波区发改局局长王继鹏区交通运输局局长蹇冈区工经局局长阳文熙区民政局局长郭大友区农牧局局长古鸿飞区水务局局长杨龙贵区林业局局长张柱高桥镇人民政府镇长周焕杰董公寺镇人民政府镇长袁桂林高坪镇人民政府镇长高永富泗渡镇人民政府镇长李旭板桥镇人民政府镇长王巍团泽镇人民政府镇长陈坤遵义城郊供电分局局长毛凤翔中国电信汇川分公司总经理陶中林中国联通汇川分公司总经理李晓钦中国移动汇川分公司总经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交通运输局,由夏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金武彦、王继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建设规划组、资金保障组和督查组,具体为:(一)建设规划组组长:王继鹏副组长:张柱周焕杰袁桂林高永富李旭王巍潘智勇(二)资金保障组·99·组长:胡隆俊副组长:王继鹏缪荣波郭大友杨龙贵古鸿飞阳文熙张静伟(三)督查组组长:田华副组长:郑登强潘智勇三、工作目标2015--2016年,拟投资10.
08亿元,基本实现"4个100%目标".
建制村通畅率达100%.
建成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279.
446公里,建设硬化通组公路448.
83公里,实现全区通村、通组公路全覆盖硬化目标.
建制村通客运率达100%.
新增12个建制村通客运.
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进一步完善,实现农村公路建管养工作常态化.
重点路段安全隐患治理率达100%.
实施窄路面公路拓宽改造122.
41公里、安全防护工程477.
30公里、农村公路危桥改造201.
8延米,完成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安全隐患治理及其他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
四、建设标准(一)建制村通村公路按四级农村公路标准建设(个别车流量大、重车通行较多的路段可根据需要提高建设标准),路基宽度不得低于6.
5米,有条件的镇可自行协调建设所需土地以增加路面宽度.
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按四级农村公路标准实施,原则上路基宽度不得低于6.
5米.
(二)通组公路按"一事一议"硬化标准实施,原则上路基宽度4.
5米.
(三)加强农村公路排水和安全防护工程的设置,提高公路抗灾能力.
在陡岩、急弯、沿河路段、长下坡危险地段,安保工程与公路建设同步实施.
五、职责分工(一)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由区交通运输局主导实施(也可委托积极性高的镇组织实施),施工方的确定按黔府办函〔2015〕177号文件规定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求执行,新(改)建通组公路由镇、村组织实施.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技术标准,各镇负责工程建设、征地征拆和群工协调工作.
(二)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的施工图设计、审核报批及新(改)建通组公路的技术指导工作.
(三)区发改局负责审核办理项目申报、工程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协助办理相关工程前期手续.
(四)区水务局负责公路沿线水土保持工作.
(五)区林业局负责公路沿线绿化及植被恢复,协助相关部门办理完善林业手续等工作.
·100·(六)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工程建设资金及工程预算评审等工作.
(七)区监察局负责及时查处工程建设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
(八)其他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给予积极支持.
六、工作措施(一)加大投入力度1.
区财政2015年-2016年计划投入8.
12亿元地方匹配资金用于农村公路的建设.
2.
统筹整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发改、农牧、林业、水务、移民、烟草等项目资金用于农村公路的建设.
3.
多方筹措资金,引导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多种方式参与农村公路建设,通过转让公路控制区外土地和其他资源开发权等方式筹资,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二)搞好动员部署各镇、村要组织公路沿线群众召开村民大会,广泛宣传全区农村公路建设大会战的重要意义,充分听取基层群众意见,认真分析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坚持做到家家认可、户户签字,群策群力共同做好农村公路建设工作.
在安排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上,按照"谁积极支持谁"的原则,当地群众积极性高的优先安排、工程建设质量好的优先安排、工程进度快的优先安排,群众工作没有做好的不予安排.
充分调动和激发群众自主筹资、自主建设、自主管理的积极性,加快农村公路建设.
(三)加强工程监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坚决杜绝降低工程建设标准、层层转包的行为.
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投资额度在200万元以上的,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对投资额度在200万元以下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商务谈判、政府采购等方式解决.
通组公路建设项目原则上由村委会组织当地群众实施,各镇抽派人员进行技术指导.
坚持实行质量责任登记制度,落实建设项目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质量责任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
工程计量实行由施工单位先行申报、监理单位审核把关、业主单位复核确认的基本程序,工程完工后,由区交通运输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质量评定和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各镇要组建由当地群众推选代表参与的现场质量监督小组,切实落实好工程质量日常监督工作.
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交通运输局联合成立工作监督小组,对工程建设进行全程监督.
政法机关要加强公路建设沿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欺行霸市、敲诈勒索、强行阻工、强包强揽等破坏公路建设的行为.
(四)积极实行优惠政策发改、财政、农牧、工经、林业、住建、水务、电力、税务、公安、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主动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享受优惠政策创造有利条件,对因修建农村公路所需的工程立项、占地审批、林木砍伐、临时料场、炸材使用等手续要及时办理,减免相关费用,坚决杜绝中梗阻行为.
(五)妥善处理群工问题·101·通村(组)公路建设公路用地、公路绿化、临时料场、群工矛盾等相关问题原则上由各镇自行解决;涉及的"三电迁改"相关问题原则上由权属单位负责,区工经局等部门协助各镇共同解决.
七、时间步骤(一)动员准备阶段(2015年11月至2015年12月)各镇要结合当地实际,充分考虑工程难易程度、公路沿线群众积极性和支持意愿,重视群众的合理诉求,广泛征求民意,形成各级和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农村公路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元月至2016年11月)在2016年2月6日前完成工程立项、建设所需土地协调、工程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并立即组织施工队伍进场开展施工作业,各镇、村,区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全力推进工程进度.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底)工程完成后,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发改、财政、审计等相关单位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统一上报市交通运输部门进行交竣工验收.
八、工作要求(一)农村公路建设大会战是2016年我区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核心任务.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做到思想统一、领导有力、措施有效、落实到位.
(二)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宣传标语、村务公告等传播媒介宣传"农村公路建设大会战"工作,在加强日常宣传的同时抓好重大事件、重要时段的宣传,整合宣传资源,扩大宣传效果,丰富宣传手段,让社会各界和农民群众了解农村公路发展政策措施,了解农村公路建设进展情况,营造农村公路发展氛围.
(三)加强督促检查,建立考核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采取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农村公路建设大会战"宣传落实情况、工程推进进度、工程建设质量等方面的情况.
区委、区政府把"农村公路大会战"作为2015-2016年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检查结果向全区通报,对工作推进快、完成质量高、党群干群关系好的镇,实行年终表彰奖励;对组织实施不力、不能按时完成建设管理任务的镇,在全区通报批评并问责相关责任人;对农村公路建设中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2·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汇府办发〔2016〕17号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汇川区贯彻落实贵州省"万名农业专家服务三农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有关派驻机构:《汇川区贯彻落实贵州省"万名农业专家服务三农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1月29日汇川区贯彻落实贵州省"万名农业专家服务三农行动"实施方案为扎实做好农业专家下基层服务"三农",指导科学生产,推进精准扶贫,促进农业提质增效,根据《贵州省"万名农业专家服务三农行动"工作方案》、《遵义市贯彻落实贵州省"万名农业专家服务三农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结合同步小康创建活动要求,以服务农业园区、乡村为平台,以服务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集成推广一批农业新技术、新品种,转化一批农业科技成果,破解一批关键共·103·性技术难题,培训一大批农村实用人才并在实践中培养一批农业现代领军人才、骨干人才,助推全区农村经济发展.
二、工作内容各农业专家要结合各自业务工作重点,因地制宜确定服务内容.
重点搞好以下服务.
1.
帮助理清发展思路.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帮助农业园区、乡村等提出产业发展方向,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及产业化项目等,为基层产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
2.
推广农业集成技术.
面向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新产品研发、新技术推广、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科技成果集成转化、农特产品品牌打造和营销创意,重点帮助基层解决农业生产、加工、销售中的技术难题,制订技术实施方案,落实示范推广措施,提高农业产业科技水平.
3.
培养农业科技人才.
以返乡青壮农民工、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为主要对象,通过举办讲座、现场培训、创业辅导等方式,培养基层农业科技人才和实用型人才,提升基层内生动力和能力,为当地特色农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4.
建立互动长效机制.
采取多种合作方式,创新农业科技服务基层的体制机制,探索建立派出单位及专家团队与派驻地方互惠互动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农业专家派出单位及专家团队的技术优势和基层服务单位的组织优势,最大限度地实现各方资源的优化配置.
5.
承担农业发展项目.
鼓励和支持在编事业单位农业专家、离退休农业专家领办创办达到一定规模的农业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和农产品电商平台、技术服务中心等农业科技服务实体,进一步推进农业科技与产业的深度融合,加快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和发展质量.
三、保障措施(一)组织领导为保证工作顺利推进,成立汇川区"万名农业专家服务'三农'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夏鹏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副组长:陶治远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离退休干部工作局局长郭大友区农牧局局长成员:于娟区科协主席庞自毅区科技局副局长田维萍区人社局副局长张静伟区财政局副局长吴辽原区水务局副局长文良勇区林业局副局长肖维区教育局副局长高超区卫计局党组成员·104·王兰区农牧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帅旭区人才工作办公室主任范新年高桥镇人大主席黄政板桥镇党委副书记冉娟董公寺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杨德才泗渡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张元凤团泽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刘健高坪镇党委委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牧局,由王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整个行动的联络、组织实施、宣传报道和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二)团队组建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围绕我区主导产业需求,组建由"科技副职+科技特派员+农业辅导员+农业创业者"的汇川区特色专家团队.
团队实行"双团长"制:一是行政团,由分管农业的副区长夏鹏任行政团团长,各镇分管农业的领导、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行政团成员;二是技术团,由专家代表高智席任技术团团长,科技副职、科技特派员、农业辅导员为技术团队成员.
首批服务我区的农业专家共计68名(科技副职4名、科技特派员24名、农业辅导员40名),结合各镇上报的人才和技术需求计划,现将专家指导服务单位进行明确,详见1-3,请各镇及成员单位作好服务工作.
(三)保障激励1.
科技副职参与各镇或农业园区管委会的分工,挂职工作和表现作为干部提拔任用时的基层工作经历.
2.
做出突出贡献的农业专家和专家团队及派出单位推荐到省参加评选表扬,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
获得表彰的农业专家,同等每件下优先推荐申报国务院特殊津贴、省核心专家、省管专家、"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计划"、"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对象"等人才选拔培养奖励项目.
3.
区农牧局、区科技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对现有涉农项目资金进行整合,优先支持农业专家、专家团队到乡镇开展农业科技集成攻关、成果转化推广、领办创办农业产业化企业等.
(四)考核管理参加服务"三农"行动的科技副职、科技特派员和农业辅导员等的日常管理由服务单位负责.
每批工作结束前,由派出单位和服务单位共同组成考核小组,根据目标任务和工作计划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农业专家在基层服务的业绩和贡献.
考核结果评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纳入派出单位对农业专家个人的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农业专家每年享受相关待遇的依据之一.
四、工作要求1.
区农牧局要及时与派出单位对接,做好专家交接工作,所有选派专家需于2016年·105·1月31日之前到服务单位报到.
2.
区委组织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科技副职的相关手续.
3.
各服务单位每月底按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到区农牧局办公室.
4.
各镇、区相关部门要及时发现和总结"万名农业专家服务三农行动"的先进人物事迹和典型经验,通过多种形式,集中宣传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大力弘扬农业专家奉献基层一线、心系群众、勇于实践的崇高精神,积极营造服务发展、服务基层的良好氛围.
1.
"万名农业专家服务三农行动"科技副职名单2.
"万名农业专家服务三农行动"科技特派员名单3.
"万名农业专家服务三农行动"农业辅导员名单·106·1"万名农业专家服务'三农'行动"科技副职名单序号姓名性别学历/学位职称派出单位联系电话服务乡镇备注1李德辉男本科/学士讲师遵义师范学院13765203449泗渡镇2孟庆峰男研究生/硕士讲师遵义医学院13518528540团泽镇3邹习俊男研究生/硕士实验师贵州医科大学18985410366高坪镇4肖娴男研究生/硕士高级工程师省交通运输厅13880524523高桥镇·107·2"万名农业专家服务'三农'行动"科技特派员名单序号姓名性别专业技术职称派出单位服务乡镇备注1谭伟男教授贵州大学泗渡镇2刘崇政男助理研究员贵州省农业科学院蚕业研究所团泽镇3仲伟敏女助理研究员贵州省农业科学院果树科学研究所高坪镇4罗莉斯女助理研究员贵州省农科院油料(香料)研究所板桥镇5黄池宝男教授遵义师范学院团泽镇6陈留美女讲师遵义师范学院团泽镇7高智席男教授遵义师范学院团泽镇技术团团长8胡海军男讲师遵义师范学院团泽镇9吴亚男女讲师遵义师范学院高坪镇10熊佰炼男讲师遵义师范学院高坪镇11刘衍民男教授遵义师范学院高坪镇12隋常玲女教授遵义师范学院高坪镇13刘斌女副教授遵义师范学院板桥镇14刘元士男高级农艺师遵义市果蔬站团泽镇15曾祥忠男研究员遵义市种子管理站高坪镇16吴生宽男农经师遵义市土肥站高坪镇17涂丽君女畜牧师遵义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高坪镇18毛东男农艺师遵义市果蔬站高坪镇19杨昌荣女工程师遵义市农机推广站高坪镇20赵谱远男水产工程师遵义市水产站板桥镇21周亚平女讲师遵义医学院董公寺镇22张宁男工程师贵州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董公寺镇23付航男工程师贵州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板桥镇24荣先奎男工程师贵州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板桥镇·108·3"万名农业专家服务'三农'行动"农业辅导员名单序号姓名性别专业技术职称派出单位联系电话服务乡镇备注1王静女高级农艺师汇川区农牧局13985657718泗渡镇2刘英女高级农艺师汇川区农牧局18089618095董公寺镇3李静女高级农艺师汇川区农牧局15185237923高坪镇4汤洪男农艺师汇川区农牧局18685939994团泽镇5梁小建男农艺师汇川区农牧局13984531278泗渡镇6赵燕男农艺师汇川区农牧局15985280780板桥镇7黄黔生男农艺师汇川区农牧局13984200583团泽外埠8李萍女畜牧师高桥镇农业服务中心18108522281高桥镇9冉啟英女农艺师高桥镇农业服务中心13118528528高桥镇10王益均男兽医师董公寺镇农业服务中心13017495076董公寺镇11石盛文男高级农艺师董公寺镇农业服务中心13765900009董公寺镇12谭静女农艺师高坪镇农业服务中心13765977805高坪镇13龚崇阳男农机工程师高坪镇农业服务中心13985622668高坪镇14张小兰女农艺师高坪镇农业服务中心13984273780高坪镇15吉光仙女农艺师高坪镇农业服务中心15120249121高坪镇16袁恒平女农经师高坪镇农业服务中心14785125227高坪镇17祝荣芬女农机工程师高坪镇农业服务中心13096762197高坪镇18霍武林男畜牧师高坪镇农业服务中心13639281088高坪镇19夏芝焱男畜牧师高坪镇农业服务中心13595209585高坪镇·109·序号姓名性别专业技术职称派出单位联系电话服务乡镇备注20吴维男兽医师高坪镇农业服务中心15934642946高坪镇21吴学富男高级兽医师泗渡镇农服中心13638520158泗渡镇22姚本东男农艺师泗渡镇农服中心13984202133泗渡镇23冯一威男水利工程师泗渡镇农服中心15085505988泗渡镇24赵祥科男助理农艺师泗渡镇农服中心13985618037泗渡镇25姚国绪男农艺师泗渡镇农服中心13017498829泗渡镇26赵永梅女高级农艺师泗渡镇农服中心13984250125泗渡镇27雍建华男中级技工泗渡镇农服中心15985272686泗渡镇28费武坤男高级畜牧师板桥镇农业服务中心15329523370板桥镇29王光志男助理农艺师板桥镇农业服务中心13984209161板桥镇30蒲文娟女畜牧师板桥镇农业服务中心13511899750板桥镇31程明丽女助理农艺师板桥镇农业服务中心13984940779板桥镇32昌德清男高级畜牧师板桥镇农业服务中心18586709960板桥镇33王昌松男兽医师板桥镇农业服务中心15329523568板桥镇34李雪飞男兽医师团泽镇农业服务中心13087899428团泽镇35余乐君男团泽镇农业服务中心13017403213团泽镇36刘远春男高级畜牧师团泽镇农业服务中心13765987156团泽镇37张光仙女高级农艺师团泽镇农业服务中心15085581898团泽镇38骆诗杰男兽医师团泽镇农业服务中心13017401242团泽镇39王顺明男兽医师团泽镇农业服务中心13765977078团泽镇40王德强男助理工程师团泽镇农业服务中心13765293108团泽镇·110·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汇府办发〔2016〕29号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汇川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汇川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2月22日汇川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5〕12号)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遵府办〔2016〕8号)精神,提高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水平,切实保护我区森林资源和生态建设成果,现就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以减轻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损失、促进现代林业发展为目标,创新防治机制,加强能·111·力建设,强化管理任务,突出科学防治,着力构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体系.
到2020年,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0%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林木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二、主要任务(一)完善监测预警机制.
切实加强各镇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重点加大各测报站点建设力度,实现监测网络全覆盖.
突出抓好森林公园、娄山关景区、海龙屯景区、湿地公园、娄山关林场等重点生态区及主要经济林木病害的灾情监测.
建立林业有害生物灾情公众报告平台和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
每5年开展一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科学评估疫情灾情,有效开展防治.
(牵头单位:区林业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二)建立检疫御灾体系.
加强全区木材检查站的职能,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的联合检疫执法机制.
严格经公路、铁路等途径入境涉木产品的检疫检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传播源头的管理,重点做好苗木的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复检和疫木监管,建立健全检疫安全可追溯体系.
完善林业植物检疫审批服务平台,严格执行检疫要求书制度,规划报检、受理、调运检疫、证书签发、检疫检查的调运检疫程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检疫审批效率.
(牵头单位:区林业局;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各镇人民政府)(三)强化防治制度措施.
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作为生态修复工程规划、造林绿化设计、森林经营方案的审查指标之一,大力营造混交林,改造纯林,选用乡土树种和抗病虫品种造林,杜绝引种容易发生危险性病虫的树种,及时清理受有害生物严重侵染的林木,减少病虫害发生的机率.
加强松材线虫病、松褐天牛、银杏大蚕蛾、云南松毛虫等重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牵头单位:区林业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四)提高应急防控能力.
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联动、各负其职、属地管理"的林业有害生物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完善防控预案,制定防治流程.
组建专群结合的应急防治队伍,定期开展防治技能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大力推广运用生物天敌、仿生制剂等无公害防治技术手段,提升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水平.
(牵头单位,区林业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应急办,各镇人民政府)(五)推进社会化防治.
坚持"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
生态公益林以政府防治为主;商品林由经营者负责防治;发生重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及疫源病由政府主导,林业主管部门组织防治;发生一般性有害生物危害由林业主管部门进行技术指导,经营主体组织防治.
通过政策引导、部门组织、市场带动等方式,支持林区农民建立防治互动联合体,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和区域化防治.
鼓励单位和个人成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公司、森林医院等开展防治有关业务.
推行政府向社会化防治组织购买疫情除治、监测调查等服务试点工作,构建政府为主导、社会化防治组织为骨干、林农互助防治为基础的防治体系.
(牵头单位:区林业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局、各镇人民政府)三、保障措施·112·(一)加大资金投入.
区人民政府及镇人民政府要将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监测预报、植物检疫、疫情防治和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区级财政每年投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不少于15万元,镇财政每年投入防治经费不少于5万元.
各级财政应根据森林资源增长情况,逐年增加防治经费投入.
积极引导林木所有者、经营者和社会力量投资、投劳开展防治.
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要从经营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用于监测防治.
(牵头单位:区林业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二)落实扶持政策.
将防治机具列入农机补贴的范围.
深入推进森林保险工作.
支持社会化防治组织和个人申请林业贴息贷款、小额担保贷款.
(牵头单位:区林业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牧局、各镇人民政府)(三)强化政府建设.
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组织建设,强化技术能力培训,提高基层技术人员、乡村监测兼职测报员监测水平和林农的防治技能.
加强防治队伍业务和作风建设,提升防治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服务能力.
(牵头单位:区林业局;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各镇人民政府)(四)加强部门协作.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沟通协作,依法履职.
林业、农业、住建、水务、旅游、环保等部门要切实做好所辖领域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铁路、交通运输、民航、邮政等部门要加强本系统管理,要求承运单位在承运、收寄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产品时,必须查验《植物检疫证书》,工经、住建等部门对有关企业和单位采购、使用涉木产品(含包装物),要求供应商依法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林业部门对涉林货物集散地、市场进行检疫检查.
车站、机场、货场、林产品市场、花木市场及种苗繁育基地、木材加工厂、木材集散地、使用木材的厂矿、建筑工地等重点单位要积极配合森林植物检疫人员实施现场检疫.
林业、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建立开展高速公路两侧有害生物防治的协同机制.
(牵头单位:区林业局;责任单位:区农牧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旅游局、区环保分局、区工经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各镇人民政府)(五)强化舆论宣传.
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微薄、微信等媒体,大力宣传《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广泛普及防治技术,增强全社会对林业有害生物的严重性、危害性和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教育等手段,规范行为,依法治理林业有害生物.
(牵头单位:区林业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六)严格监督考核.
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各镇年度考评指标体系.
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严重扩散、新发生面积较大、未完成年度除治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经济和生态损失、未完成防治工作目标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牵头单位:区林业局;责任单位:区人社会局、区监察局、各镇人民政府)·113·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汇府办发〔2016〕37号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汇川区农村无线宽带网络全覆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各派驻机构:《汇川区农村无线宽带网络全覆盖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2月4日汇川区农村无线宽带网络全覆盖工程实施方案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宽带乡村"工程建设实施方案》(遵府办函〔2015〕65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农村无线宽带网络全覆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发电〔2015〕225号)精神,为加快构建我区信息基础设施体系,积极探索建立"行政村以光网覆盖为主,延伸区域以低频段无线宽带网络覆盖为主"的工作机制和技术路径,特别发挥广电网络公司农村覆盖广、体系完善、拥有700MHz低频资源等优势,加速向农村广大用户覆盖,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提升农村信息化水平,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通过各级政府组织发动和适当投入引导资金,以企业·114·为主体,动员各方面力量,加快推动"宽带乡村"项目实施.
(二)群众自愿,长期受益.
在群众自愿的前提下,发动群众积极入网,广电网络公司按照市场运营模式,建立长效维护体系,做好服务工作,提供高速畅通、优质价廉的服务,确保农户长期受益.
(三)统一标准,全面覆盖.
坚持质量第一,统一技术标准、规范服务,按照"700MHz低频覆盖结合大功率WI-FI"的方式,解决好"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加快推进全区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全面覆盖.
(四)内容安全,可靠运行.
广电网络公司要不断提升装备和技术水平,确保无线宽带网络安全运行和管理,提升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质量.
二、目标任务从2016年初到2017年底,全区"宽带乡村"建成332个低频率无线宽带发射基站以及光纤链路,覆盖全区所有村组,95%以上农村家庭,基本实现"户户能上网"目标.
——2016年建设"宽带乡村"工程无线宽带发射基站199个,投资995万元,实现全区行政村以下无线宽带4Mbps接入能力达到48%以上.
——2017年建设"宽带乡村"工程无线宽带发射系统133个,投资665万元,实现全区行政村以下无线宽带4Mbps接入能力达到95%以上.
三、经费保障全区"宽带乡村"项目实施总投资1660万元,项目实施资金按照"企业投资为主、政府适当补贴、农户自愿购买服务"方式组成.
(一)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从2016年至2017年底,总投资1660万元,用于无线宽带发射基站建设、线路铺设、前端平台建设和安装、调试等,为工程实施提供经费保障.
(二)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宽带乡村"工程建设实施方案》(遵府办函〔2015〕65号)精神,市、县两级财政对项目实施给予资金支持.
(三)市、区两级财政支持资金每年按实施情况验收合格后据实拨付.
项目实施后,由区工经局每年11月前组织相关部门验收汇总,根据开通并正常营运的基站数量进行结算.
区级资金由区工经局请示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区财政局审核并拨付区广电网络公司专户;市级资金由区工经局组织验收汇总后报市工业能源委员会,市工业能源委员会会商市财政局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及时拨付到区政府指定专户,再由区主管部门与区广电网络公司统一结算.
四、提高认识,强化组织保障(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加快推进"宽带乡村"建设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实施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会战的工作目标要求,是实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让广大群众享受到现代信息服务、加快农村电商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广大群众热切期待,是一项民生工程、惠民工程.
农村无线宽带全覆盖是全市实施"宽带乡村"建设、解决好"最后一公里"的重中之重,是实现农村"户户能上网"的重要保证,各镇、各部门·115·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宽带乡村"工程建设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把工作抓好抓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为加强对全区"宽带乡村"工程建设的领导,区人民政府成立区"宽带乡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及各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工程建设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工经局,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各镇人民政府也要建立工作机制和组织协调机构,认真组织、扎实推进工程建设.
区直有关单位要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具体人员,共同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三)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
区广电网络公司是"宽带乡村"建设的主体,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年度建设计划,积极争取和落实建设项目资金,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主动加强与各单位的联系衔接,建立配套完善的服务支撑体系,及时向用户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维护和服务.
各镇人民政府作为本行政区域项目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与区广电网络公司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负责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宣传发动以及征地拆迁、青苗赔补、电力供应等施工保障和群众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好工程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为工程建设提供良好环境.
区直有关部门要本着"精简高效、特事特办"的原则,大力支持工程实施.
区工经局要积极争取上级有关资金项目扶持;区财政局要负责市、县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区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供电局等单位要在相关手续办理、资源保障、费用减免等方面积极支持;区公安局、工经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对破坏信息基础设施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
各通信部门在线路架设中涉及多个运营单位的,或者租赁公共设施的,相关单位要做好协调工作,推动共建共享,多杆和一,避免重复建设.
(四)强化宣传引导,大力营造良好氛围.
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村家庭宣传"宽带乡村"工程建设的意义,各镇要组织干部深入农户家中,进行耐心、细致的讲解,发动群众积极支持项目实施,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加强工作调度,认真开展督促检查.
各镇人民政府要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和督促检查,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每月要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并于次月10日前报送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工经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15日前,将调度情况汇总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市工业能源委).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每月调度机制,会同区政府督查室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追踪督办,对工作不力和推进缓慢的乡镇和部门及时予以通报并督促落实.
·116·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汇府办发〔2016〕39号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汇川区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派驻机构:《遵义市汇川区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3月10日遵义市汇川区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创新行政复议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增强行政复议的社会公信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在部分省、直辖市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通知》(国法〔2008〕71号)、《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通知》(黔府发〔2012〕2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15〕2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117·一、指导思想根据国家、省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创新的要求,以提高行政复议的权威性、专业性和公信力为目标,以坚持和完善"政府主导、专业保障、社会参与"的行政复议大格局为主要内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以加强队伍建设为保障,全面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依法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基本原则(一)依法实施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行政管理体制特点和行政复议工作发展趋势,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切实做好我区相对集中行政复议维权工作.
(二)稳步推进原则.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的具体要求,立足我区行政复议工作实际,将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纳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整体部署中,逐项实施,稳步推进.
(三)注重实效原则.
通过组建行政复议委员会,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优化配置行政复议资源,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公正、高效、便民"的优势,力争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
三、试点内容(一)委员会组成及功能定位1、成立政府主导、专家参与的汇川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以下简称区行政复议委员会),作为区政府的议事机构,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体制机制建设重大问题,审议重大复杂疑难案件.
委员会主任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主任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政府法制办主任担任,委员由区司法、信访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聘请的相关法律服务机构人员组成.
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政府法制办,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法制办主任兼任.
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一受理、审理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指导;向区行政复议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组织召开有关会议;承担区行政复议委员会日常工作.
2、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协调机制,健全相关协调机构,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范围在区政府本级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工作,区政府各部门和垂直管理机构的行政复议职权由区政府集中行使.
其中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须按要求提请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审议.
(三)运行机制以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为目标,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复议运行机制,对行政复议案件实行集中受理、集中审查、集中决定.
1、集中受理.
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受理区政府及区政府各部门管辖的行政·118·复议案件.
以上各机关不再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如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应告知申请人申请渠道或及时转送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2、集中审查.
行政复议案件集中受理后,除简易与调解和解的案件外,由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指定3名以上行政复议办案人员负责案件承办工作,通过书面审查、调查询问、组织听证、现场勘验等方式审理案件,形成调查终结报告.
3、集中决定.
行政复议案件调查终结后,以区政府的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对于事实清楚、案情简单、争议不大、法律责任明确的行政复议案件,由案件承办人员调查终结后提出初审意见,复议办讨论后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对于涉及法律关系复杂、社会影响较大、专业性较强、难度较大的行政复议案件,在案件承办人员调查终结基础上,由复议办提出处理意见报行政复议委员会审理决定.
四、相关要求(一)切实提高认识.
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是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提高行政复议社会公信力的现实需要.
区政府各部门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完善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适应行政复议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装备保障机制,设立行政复议接待室、审理室、听证室等行政复议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影像设备,为行政复议提供物质保障.
(三)务求取得实效.
要通过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不断加强我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依法、公开、公正、公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通过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要做好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和情况通报,务求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2016年3月10日·119·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汇府办发〔2016〕41号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汇川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林草结合模式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有关派驻机构:《遵义市汇川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林草结合模式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3月14日遵义市汇川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林草结合模式工作方案为确保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助推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在全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中,凡是实施纯林或纯草综合效益不如林草结合的地区,均鼓励推行林草结合模式,大力发展林下种草养畜.
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为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以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为平台,以农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草食畜牧业发展为重点,坚持机制创新和市场主导,·120·坚持龙头带动和种养结合,坚持规划先行和示范引领,积极整合资源,加大扶持力度,确保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林草结合工作取得突破,提高草食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促进草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实现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区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
二、实施范围遵义市汇川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范围为25度以上坡耕地和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凡是实施纯林或纯草综合效益不如林草结合的区域,均鼓励推行林草结合模式,并统一以退耕还林标准进行申报.
三、工作目标按照《贵州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2014一2020年)》规划任务.
汇川区作为实施林草结合39个重点建设县之一,实施林草结合面积5.
6万亩,折算新增草地面积2.
8万亩,可新增载畜量2.
8万个羊单位.
四、补助政策林草结合模式补助标准与退耕还林一致,即每亩补助1500元,其中退耕农户现金补助1200元,造林种草工程费300元.
造林种草工程费用中的造林补助费为220元/亩(具体林种、种植密度、补助标准详见2),种草补助费为80元/亩(具体草种、每亩用种量、补助标准详见3).
每亩现金补助1200元五年内分三次兑现给退耕农户,每亩第一年5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
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汇川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草)工程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遵义市汇川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林草结合模式)工作领导小组.
其组成如下:组长:郭正勇区人民政府区长副组长:夏鹏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成员:胡隆俊国开区财金处处长、区财政局局长唐应强区国土分局副局长敖长波区政府办主任金武彦区政府办副主任缪荣波区发改局局长杨龙贵区林业局局长郭大友区农牧局局长古鸿飞区水务局局长张柱高桥镇人民政府镇长周焕杰董公寺镇人民政府镇长袁桂林高坪镇人民政府镇长·121·高永富泗渡镇人民政府镇长王巍团泽镇人民政府镇长张明忠板桥镇党委副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林业局,杨龙贵兼任办公室主任,由陶永生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部门职责分工区发改局、区农牧局、林业局、各镇人民政府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林草结合的主要责任部门,共同做好林草结合工作有关规划、设计、组织实施等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规划设计、林草结合工程的综合协调,审查平衡年度任务计划;区财政局负责安排退耕农户现金补助、监督工程资金的拨付使用及工作经费的筹措等;区农牧局负责林草结合种草工作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检查验收、资金拨付以及草畜配套等工作;区林业局负责退耕地块分户丈量的技术指导,造林工作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区级检查验收、资金拨付等;各工程镇负责工程的具体实施及退耕地块的落实、丈量、宣传及群众工作等;区国土分局负责林草结合工程地块核实;区农牧局负责林草结合工程区域配畜项目的落实及相应畜牧业发展资金的整合配套.
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林草结合工作.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林业局、区农牧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扶贫办、各镇人民政府)(三)科学编制规划、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及基础条件和农业产业发展方向,按照功能分区和集中连片的原则,以《贵州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2014-2020年)》确定的任务目标为要求,在2016年一季度前编制完成区级林草结合实施规划(2016-2020年),明确林草结合的实施区域、规模、措施等,科学指导林草结合工程的实施,确保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林草结合建设效益.
规划编制完成后报送市发展改革、农业(畜牧)、林业、扶贫等部门联合审批,并抄报区相关部门备案.
区农牧局、林业局将以此作为安排今后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任务的重要依据,并共同编制规划期内年度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林业局、区农牧局,各镇人民政府)(四)合理整合资金各部门涉及的草食畜牧业发展资金必须优先投向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林草结合区域,并向林草结合建设重点发展区倾斜.
区发改局负责整合石漠化治理等工程,强化林草结合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和草食畜牧业发展.
区农牧局负责整合畜牧业发展资金,实施畜牧标准化、良种繁育、饲草建设等项目;区林业局负责整合各类林业建设资金,扶持林草结合产业发展壮大;区扶贫办负责配套整合畜牧业扶贫资金,推动林草结合建设·122·区域草畜配套发展.
为提高资金整合效率,集中部门资源推进林草结合工程,由区政府统筹协调,相互配套,整体推进,提高项目综合效益.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农牧局、区林业局、区扶贫办、区国土分局、各镇人民政府)(五)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龙头企业是草食畜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核心力量,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林草结合建设模式必须要依托龙头企业的示范、引领和带动.
区农牧局要立足自身资源优势,充分利用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草食畜牧业,积极引进和培育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发展后劲足的产加销一体化的大型龙头企业,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通过订单、入股等形式,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之间的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推进草食畜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责任单位:区农牧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林业局、区扶贫办,各镇人民政府)(六)创新发展模式鼓励推行财政资金变股金和退耕地承包经营权变股权发展模式,探索将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林工程中央补助资金在不改变使用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量化为村集体或农民的入股资金,投资入股到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享有股份权利和收益.
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探索将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政策补助给农民的资金作为农民的入股资金,投资入股到龙头企业,将农民的退耕地承包经营权计价入股到龙头企业,享有股份权利和收益.
进一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推广将林草结合建设同乡村旅游、休闲养生产业发展相结合,拓展农业多功能性,推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休闲养生消费需求.
(责任单位:区农牧局、区林业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旅游局,各镇人民政府)(七)加快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区农牧局、区林业局应将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作为林草结合建设模式推进的重要基础,要加快开展退耕还林工程林草结合区域的土地、林权、草原等确权颁证工作,厘清和明晰农村资产资源权属,做到四至清楚、面积准确、产权清晰,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区农牧局、区林业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各镇人民政府)(八)建立激励机制对各镇自愿申报开展林草结合建设模式的,结合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经综合测评后,对测评结果较好的,在下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林工程建设规模和资金上给予重点倾斜,并给予草食畜牧业发展方面的资金支持.
对龙头企业带动成效显著的,在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的同时,积极引导金融资金给予重点支持.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区农牧局、区林业局,各镇人民政府)(九)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在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林草结合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本工作方案确定的投资分配、造林密度、草种用量等技术标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顺利通过国家行业·123·部门对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竣工验收,确保退耕还林林草结合生态和经济相统一,综合效益最大化.
(责任单位:区农牧局、区林业局、各镇人民政府)1.
《贵州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林草结合重点县建设任务表》2.
《林草结合模式造林成本测算表》3.
《林草结合模式种草成本测算表》·124·1贵州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林草结合重点县建设任务表序号项目区域退耕还林规划总面积其中:林草结合面积林草结合重点建设县合计25度以上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贵州省1389.
431293.
1896.
25660.
86一贵阳市54.
9342.
2212.
7131.
451开阳县42.
8441.
391.
4522.
99重点建设县2乌当区12.
090.
8311.
268.
46重点建设县二六盘水市223.
88217.
925.
9676.
221水城县78.
4676.
891.
5733.
22重点建设县2盘县105.
53102.
403.
1331.
87重点建设县3六枝特区39.
8938.
631.
2611.
12重点建设县三遵义市309.
80275.
7134.
09138.
501桐梓县92.
0087.
154.
8553.
90重点建设县2绥阳县50.
3648.
292.
0721.
25重点建设县3遵义县32.
6125.
876.
7412.
33重点建设县4习水县三峡库区34.
6226.
987.
6412.
33重点建设县5仁怀市三峡库区28.
5025.
023.
4811.
90重点建设县6正安县35.
2533.
961.
298.
26重点建设县7务川县15.
7310.
794.
947.
51重点建设县8汇川区7.
997.
330.
665.
59重点建设县9余庆县12.
7410.
322.
425.
42重点建设县四安顺市91.
0489.
521.
5234.
331关岭县19.
9919.
999.
79重点建设县2紫云县26.
9326.
939.
75重点建设县3镇宁县(含黄果树)24.
3722.
851.
527.
96重点建设县4西秀区(含开发区)19.
7519.
756.
83重点建设县五铜仁市102.
2399.
033.
2037.
721思南县28.
0826.
971.
1115.
46重点建设县2德江县22.
9922.
730.
268.
39重点建设县·125·2林草结合模式造林成本测算表树种林草结合造林密度(株/亩)种苗单价(元/株)造林成本(元)名称类型营养袋苗裸根苗小计苗木农家肥复合肥农药及防水马尾松用材树种470.
52219.
329.
33188.
02湿地松用材树种460.
55216.
430.
36184.
02火炬松用材树种460.
55216.
430.
36184.
02华山松用材树种460.
59218.
632.
57184.
02杉木用材树种470.
52219.
329.
33188.
02柳杉用材树种470.
48217.
127.
07188.
02台湾杉用材树种460.
60219.
133.
12184.
02水杉用材树种440.
75217.
639.
60176.
02红豆杉用材树种341.
89215.
177.
11136.
02滇柏用材树种470.
47216.
526.
51188.
02柏木用材树种470.
48217.
127.
07188.
02侧柏用材树种470.
48217.
127.
07188.
02藏柏用材树种470.
49217.
627.
64188.
02刺槐用材树种450.
65217.
135.
10180.
02香樟用材树种450.
71220.
338.
34180.
02榨木用材树种450.
72220.
938.
88180.
02喜树用材树种450.
67218.
236.
18180.
02女贞用材树种450.
68218.
736.
72180.
02鹅掌楸用材树种440.
81220.
842.
77176.
02构树用材树种470.
47216.
526.
51188.
02光皮桦用材树种470.
47216.
526.
51188.
02木荷用材树种450.
72220.
938.
88180.
02香椿用材树种450.
68218.
736.
72180.
02枫香用材树种470.
53219.
929.
89188.
02麻栎用材树种480.
45219.
925.
92192.
02青冈用材树种480.
42218.
224.
19192.
02楠木用材树种460.
56216.
930.
91184.
02栾树用材树种460.
59218.
632.
57184.
02枫杨用材树种470.
53219.
929.
89188.
02含笑用材树种450.
66217.
635.
64180.
02楠竹用材树种818.
00206.
8172.
8032.
02·126·树种林草结合造林密度(株/亩)种苗单价(元/株)造林成本(元)名称类型营养袋苗裸根苗小计苗木农家肥复合肥农药及防水银杏兼用树种290.
80217.
127.
8473.
0114.
192油茶兼用树种213.
00213.
375.
6053.
082.
692花椒兼用树种300.
51214.
018.
3675.
5118.
132板栗兼用树种213.
00213.
375.
6053.
082.
692泡核桃兼用树种222.
80218.
173.
9255.
586.
632乌柏兼用树种300.
66219.
423.
7675.
5118.
132漆树兼用树种300.
55215.
519.
8075.
5118.
132厚朴兼用树种300.
7220.
925.
2075.
5118.
132枣兼用树种222.
70215.
471.
2855.
586.
632桃经济树种156.
50216.
1117.
0038.
059.
062梨经济树种156.
50216.
1117.
0038.
059.
062李子经济树种184.
50215.
697.
2045.
570.
882文旦柚经济树种213.
00213.
375.
6053.
082.
692杨梅经济树种147.
00210.
3117.
6035.
555.
132椪柑经济树种222.
80215.
173.
9255.
586.
632脐橙经济树种213.
20218.
480.
6453.
082.
692柏经济树种213.
20218.
480.
6453.
082.
692樱桃经济树种165.
50211.
1105.
6040.
563.
002棕榈经济树种290.
80217.
127.
8473.
0114.
192无籽金刺梨灌木166.
00220.
7115.
2040.
563.
002备注:1.
苗木价格执行省物价局、省林业厅《关于我省2013年常用造林树种苗木最高限价的通知》(黔价监调[2013]289号),继续沿用2012年常用造林树种苗术最高限价.
楠竹采用母竹造林,币场价为18元/株.
苗木栽植、运输损耗按10%;未成林地三年内补植补造所需苗木按10%.
2.
用材树种施用农家肥作为底肥,施肥量为8公斤/株.
3.
经济树种和兼用树种施用农冢肥和磷肥作为底肥,农家肥5公斤/株,磷肥1.
05公斤/株(含5%的损耗);施追肥为复合肥,每年1次,连续3年,施肥量为0.
525公斤/株(含5%的损耗).
4.
农家肥500元/吨(仅为运输到造林地的运费);磷肥500元/吨;复合肥2500元/吨.
5.
农药及防火按2元/亩;管护按2元/亩,连续管护5年.
6.
不适宜林下种草的树种如:茶叶、桉树、蓝莓等工程费为300元/亩,具体种植密度参考行业标准以及当地实际.
·127·3林草结合模式种草成本测算表区域种草成本(以100元/亩标准计算)单播主推草种及用种量(kg/亩)混播草种组合及用种量(kg/亩)复合肥元/亩高海拔区:海拔1500米以上白三叶0.
6kg、多年生黑麦草1kg、鸭茅0.
7kg、园草芦1kg;土壤pH值大于6.
5地块可选用苜蓿(秋眠级4-6级)0.
85kg1、白三叶0.
3kg+多年生黑麦草0.
7kg+鸭茅0.
35kg;2、白三叶0.
3kg+多年生黑麦草0.
5kg+园草芦0.
7kg40中海拔区:海拔800-1500米白三叶0.
6kg、鸭茅0.
7kg、红三叶0.
7kg、百脉根0.
7kg、苇状羊茅1kg、多年生黑麦草1kg、无芒雀麦1.
4kg;pH值大于6.
5的钙质土壤首选紫花苜蓿(秋眠级6-8级)0.
85kg;饲用灌木:白刺花,多花木兰,葛藤.
1、紫花苜蓿0.
4kg+鸭茅0.
35kg+多年生黑麦草0.
4kg;2、紫花苜蓿0.
4kg+鸭茅0.
35kg+无芒雀麦0.
5kg;3、白三叶0.
3kg+鸭茅0.
5kg+多年生黑麦草0.
7kg40低海拔区:海拔800米以下柱花草0.
7kg、宽叶雀稗0.
5kg、牛鞭草(无性繁殖)、鸭茅、白三叶;pH值大于6.
5的钙质土壤首选紫花苜蓿(秋眠级8-10级)0.
85kg;饲用灌木:白刺花,多花木兰,葛藤.
1、柱花草0.
35kg+宽叶雀稗0.
35kg;2、紫花苜蓿0.
4kg+鸭茅0.
35kg+宽叶雀稗0.
7kg;40备注:上述用种量是以种草工程费100元/亩标准计算,各地可根据实际种草工程费按比例相应缩减每亩用种量.
·128·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汇府办发〔2016〕46号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汇川区环保执法"风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派驻机构: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遵义市汇川区环保执法"风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3月15日遵义市汇川区环保执法"风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持续有力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环境健康权益和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进一步深化"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根据省、市关于环保执法"风暴"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区开展环保执法"风暴"专项行动(以下简称"风暴行动").
一、工作目标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按照"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十条"和"水十条",以打击整治"黑废水"、·129·"黑烟囱"、"黑废渣"、"黑废油"、"黑数据"、"黑名单"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二、工作重点在"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下称"利剑行动")和环境保护大检查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一)严厉打击"黑废水".
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法》、《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5〕39号),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以及污染防治设施老旧、能力不足、运行不正常的规模型企业,严厉打击向水体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行为.
在仁江河、高坪河、喇叭河、高泥河、干溪河等流域开展综合整治行动,以矿山开采、涉危涉重等严重污染水环境和畜禽养殖、豆腐米粉等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作为重点,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二)严厉打击"黑烟囱".
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全面排查"白天冒白烟,晚上冒黑烟"的大气污染"黑排口",坚决取缔非法"黑烟囱",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严厉打击向大气环境超标排放污染物行为.
(三)严厉打击"黑废渣".
一是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贮存、转运、销售、利用、处置危险固体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二是严厉打击涉及汞、铅、铬、镉、砷、锌、锑、锰、金等金属采选、冶炼企业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三是严厉打击随意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行为,对工业渣场、生活垃圾填埋厂及其附属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的,一律从严处罚.
(四)严厉打击"黑废油".
开展以废机油为主的废油类环境污染专项整治.
对汽车4S店、汽车维修厂及其他废机油、废油类物质产生、处置单位进行排查.
严厉打击非法管理、贮存、转移、销售、处置废机油等环境违法行为.
(五)严厉打击"黑数据".
开展打击监测数据和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专项行动.
严厉打击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维护、运营的机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行为.
一经发现,一律按照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实施严肃处理;对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将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一律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六)严厉打击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
按照《贵州省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对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持续违法的,一律严厉查处;达到移交条件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工作措施(一)强化隐患排查.
一是按照《汇川区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汇府办发〔2016〕45号)《汇川区环境保护统一监管工作职责》(汇府办发〔2015〕67号)、《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属地化管理的通知》(汇府办发〔2015〕67号)要求,各级各部门网格责任主体要全面排查整改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环境隐患问题,不留监管·130·死角、不留执法盲区.
二是以"利剑"专项行动查处的违法企业为重点,采取暗查、夜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实施督查,重点打击未完成整改擅自恢复生产、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持续违法排污等行为.
三是充分发挥企业自动监控、河流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的作用,比对企业厂界上下游断面、河流断面、大气区域环境质量数据异常情况,排查锁定污染源.
四是处理好信访投诉案件.
通过群众工作中心、12369投诉、媒体报道和公益组织信息通报等,多途径发现、收集环境违法行为线索.
(二)强化司法联动.
区环保分局、公安分局要加强与人民法院、检察院的对接,进一步完善联合调查、案件会商、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
突出环境保护分局首查取证、公安分局刑事侦查、检察院法律监督、法院司法审判等重点环节工作,实现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的无缝衔接,形成"合法取证、快速移交、高效办理"的工作模式.
(三)强化联合执法.
环保分局、发改局、交通局、卫计局、安监局、住建局、工经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城管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农牧局、商务局等"利剑"行动联席会成员单位,要按照《汇川区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汇川区环境保护统一监管工作职责》和《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属地化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切实履行部门职责,进一步加大联合联动工作力度,加强信息共享,互通存在问题,开展经常性的联合执法工作,合力打击无证排污、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等环境违法行为,打破部门单一执法局面,营造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四)强化依法严处.
坚决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要求,对涉嫌已构成犯罪的污染环境行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严禁以罚代刑.
对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依法采取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司法机关等方式处理,坚决杜绝以改代罚、有案不查、立案不处等问题的发生.
(五)强化宣传报道.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报纸等手段,大力宣传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努力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广泛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汇川区"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联席会议办公室")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曝光反面典型,扩大环保执法"风暴"专项行动影响力.
四、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3月8日至3月15日).
根据省、市对"风暴行动"统一部署,各镇(街)、各部门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风暴行动"进行全面部署,把责任落实到个人,督促检查细化到企业.
同时,各镇(街)、各部门将"风暴行动"工作方案和工作联络员名单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全面排查阶段(2016年3月16日至4月30日).
结合辖区工作重点,全面实施排查、联合执法检查和突击检查,梳理环境违法行为重点企业名单,于4月30日前制定"一厂一策、一案一策"整改方案.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6年5月1日至11月30日).
区政府督查室将加强对"风·131·暴行动"的督查.
相关部门要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和问题,责令企业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其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突出的环境问题,实施挂牌督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整改治理无法完成的企业,要坚决依法关停或关闭;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一律在媒体曝光.
(四)总结阶段(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月10日).
对在"风暴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经验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将该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各镇街、各部门要对"风暴行动"进行总结,于2016年12月20日将总结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于2017年1月5日前报区政府和市环保局.
五、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
汇川区"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联席会议统筹协调"风暴行动"有关工作,区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相关单位要将此项工作与环境质量目标责任挂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和实际,制定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时间表、路线图,确保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人.
(二)加强信息公开.
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在网站及新闻媒体及时公开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和整改情况,加大反面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按照《贵州省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定期公开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企业.
(三)严格信息报送.
各级各部门要逐级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公开执法工作信息.
从2016年3月15日起,每半月向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开展情况、行政处罚和整改情况.
(四)严格工作考评.
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在"风暴行动"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懈怠、推诿扯皮等造成工作失误的,将由区纪律、督察室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132·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汇府办发〔2016〕47号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汇川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的意见》等文件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派驻机构:《遵义市汇川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的意见》、《遵义市汇川区建立和完善教师补充机制的意见》、《遵义市汇川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遵义市汇川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班子建设的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6年3月15日遵义市汇川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的意见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
教师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是提高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关键.
历年来,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采取一系列措施,改善教师结构,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升教师综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取得一定成绩.
然而,在教育改革的进程中,我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仍有待提高,教师管理体制机制也有待完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133·(国发〔2012〕41号)和《市教育局市编办市人社局关于推进县域内校长教师定期交流轮岗的指导意见》(遵教发〔2014〕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明确指导思想,把握队伍建设总体目标1.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加强教师工作薄弱环节,创新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师德素养和业务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汇川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
总体目标.
以学校、校长、教师"精准对标"工程为契机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专任教师数量满足我区教育发展需要;教师队伍的年龄、学历、职称、学科结构以及学段、城乡分布结构与教育事业发展相协调;教师地位待遇不断提高,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形成更加规范、更加科学、更加高效、更加开放的教师建设与管理工作机制.
二、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3.
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
建立完善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学习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新思想新举措,通报重大政治事项和社会热点事件,帮助教师了解国情、区情、民情和教情,强化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弘扬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理念,引导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更好地履行"教书育人"天职.
4.
健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
加强和改进师德教育,将师德教育贯穿于教师职前培养、职业准入、职后培训和日常管理的全过程.
坚持大力宣传师德先进典型,开展"树榜样,学楷模"和"爱教育、爱学校、爱学生、爱同事、爱自己"主题活动,弘扬奉献精神,促进形成重德养德、爱岗敬业的良好师风.
5.
完善师德评价制度.
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督促教师爱岗敬业、廉洁从教,遵守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
制订量化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领导评议、学生评议、家长评议、教师互评相结合的教师师德考评办法,开展师德考评,对教师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
三、强化培养培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6.
构建教师培养培训体系.
认真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市培计划",扎实开展区级培训.
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落实工作经费,完善考核办法,以市级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和校长培养基地为依托,每期遴选部分具有良好职业前景的优秀教师和校长加入工作室,有计划地打造一批汇川名师和名校长.
注重特级教师培养,争取在"十三五"期间,培养3名以上省特级教师,更好发挥特级教师的示范带动作用.
实施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名师梯级培养工程,发挥我区市级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校长培养基地的引领作用,建立汇川区名教师工作室和教坛新秀、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培养工作室,培养优秀教师和班主任,每届培养时间为三年,对工作室每年给予一定工·134·作经费支持.
实施后备干部培养工程,通过集中培训、挂职跟岗、在岗研修、导师引导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培养,潜心打造一支优秀的后备干部队伍.
建立新教师拜师学艺制度,深化师徒结对、青蓝工程等工作,缩短新教师成长周期,加快青年教师成长.
建立网络培训研修平台,实行教师研修学分制,严格按照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要求,大力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特别要加大农村音乐、体育、美术、英语等师资紧缺学科教师培训.
每学年确定一批教学质量偏低的科任教师参加业务能力快速提升再培训,帮助教师提高业务水平.
加强对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教师个人的培训档案,纳入年终考核,与奖惩、职称评聘挂钩.
7.
实施"精准对标"工程.
实施教师精准对标工程,深化对内对外的结对帮扶工作,建立长期稳定的一对一帮带制度,学习先进的教育理念、科学的教学方法,建设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关爱学生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8.
完善教师课标教材过关考试考核机制.
定期举行规定年龄范围内的教师课标教材教法过关考试,引导教师加强任教学科的课标、教材、教法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学习提升.
考试合格者统一制发《合格证》,同时,区教育局要按5%的比例对考试成绩优秀的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学校也要对成绩优秀者给予奖励.
考试不合格者,不能评先评优,不能晋升职称,不能脱产进修,不能提拔任职.
补考不合格者,职称降级使用,初级职称者缓聘.
9.
加强教师培训基地和学科培训基地建设.
发挥部分优质学校完善的教研工作机制和教师培养体系的作用,建立和打造2-4所教师培训基地学校,以跟班和拜师、课题研究和讲座论坛、课堂开放日和教研开放周等形式,充分发挥基地学校的引领示范作用,对教师进行系统培训.
四、健全管理机制,提升教师职业认同感10.
完善教师聘用和职称评聘制度.
教师在聘用期间申请辞职的,需提前30日向单位书面申请,经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人社部门备案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合同有另行约定的除外).
教师在聘用期间申请调离我区的,需提前6个月向单位申请,由单位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区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其中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还需经区编委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打破职称聘任"终身制",原则上实行3年一次全员重新聘任制度,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注重工作实绩的职称聘任体制,具体方案由学校拟定教代会通过后实施.
11.
完善中小学教师轮岗交流制度.
以促进区域内师资均衡配置为重点,认真执行《汇川区中小学校校长教师定期交流轮岗实施方案(试行)》(汇教发〔2015〕2号),采取片区内定期交流、支教、挂职等多种形式,推进教师定期交流工作的深入实施.
完善城区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制度,引导、鼓励优秀教师到乡村薄弱学校或教学点工作.
12.
健全教师考核评价制度.
制定完善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教师考核评价标准,探索实行学校、学生、教师和社会等多方参与的评价办法,坚持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相结合,专业水平评价与师德师风评价相结合,强化评价结果的应·135·用,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
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制定绩效工资校内分配办法,将教职工的绩效工资与其岗位类型、岗位职责、工作量和工作绩效挂钩,建立按劳分配、业绩优先的分配激励机制.
校内分配要向教学第一线教师倾斜.
13.
完善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制度.
进一步健全学校教职工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和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学校重要方案要由职代会讨论通过.
全面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福利待遇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要及时向教职工公布.
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畅通学校与教师之间的沟通渠道,听取教师对学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及时化解矛盾.
14.
完善教师表彰奖励制度.
健全符合教师职业特点、体现岗位成绩的绩效工资分配激励制度,做到奖优奖勤、罚懒罚劣.
利用教师节和年度考核等时机,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学校、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农村优秀教师、优秀骨干教师、优秀学科带头人、名校长、名教师、优秀工作室等个人和单位.
奖励基金以年为单位不少于300万元,并逐年增加.
15.
加强教师纪律管理.
教师不得擅自误岗、脱岗、离岗;教师不得无故拒绝承担教育部门和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教师不得参与社会中介或使用不正当手段有偿招生;教师不得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教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严禁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出现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严禁教师参加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集会、游行等活动;严禁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严禁教师有体罚或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教师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严禁教师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严禁教师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
一经发现并查实的,给予严肃处理,影响恶劣者按相关规定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
五、建立关爱机制,促进教师身心健康16.
关心教师工作.
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激活教师的自我意识和自主精神,实行人文关怀,学校必须做到"六必谈"(教师思想波动必谈、违规违纪必谈、岗位调整必谈、受到上级批评必谈、教师间发生矛盾纠纷必谈、新教师入职必谈),尽量为教师排除杂乱事务和矛盾,努力减轻教师工作以外的其他压力.
不断改善学校环境和教师办公条件,进一步推进教师公租房建设,切实解决农村教师上班远的问题,尽可能为教师上班、家访以及其他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便利.
有条件的学校要建好食堂,为教师提供营养卫生的工作餐.
17.
关爱教师生活.
学校要利用"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教师节"、"重阳节"、"中秋节"、"春节"等节庆日,组织教师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丰富教师文化生活,提高教师业余生活质量.
关心教师健康,定期为教师进行体检.
关注教师·136·住房、就医、子女教育、配偶就业等方面的困难,关心女教师、年老体弱教师、青年教师以及生活困难教师的生活,遇到教师生病住院、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缺勤旷工、离退休等情况要进行慰问,学校要关注教师身心健康,及时进行有效的心理疏导,最大限度为教师排忧解难,尽力解决教师后顾之忧.
18.
关注教师学习.
足额安排继续教育专项经费,通过聘请专家讲座、外出交流学习、举办各种专业研讨活动等形式,为教师提供更多的培训学习机会,鼓励教师参加学历提高培训,指导教师制定专业成长规划,帮助教师准确定位成长目标,提高教师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六、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进教师队伍建设19.
强化学校责任.
学校要制定教师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年工作要点要明确任务目标,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努力提升教师综合素质.
20.
加强督导检查.
适时开展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专项督导检查,把督导检查结果作为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确保教师队伍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遵义市汇川区建立和完善教师补充机制的意见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汇川区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现就建立和完善我区教师补充机制制定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重点抓好义务教育阶段师资、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校师资补充工作,逐步建立中小学教师队伍正常补充机制,努力造就一支素质良好、数量适当、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相对稳定,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专业化教师队伍,切实为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促进我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任务目标(一)教师数量基本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根据学生变化情况和教师队伍自然减员情况,按照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要求,盘活教师编制,逐步解决中小学教师短缺问题,师生比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二)教师队伍结构趋于合理.
根据教师队伍状况和学科教学需求,加大对音乐、·137·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教师的引进,在均衡调整农村富余学科教师的基础上,优先补充农村紧缺学科教师,全区教师队伍的城乡分布、学科结构更趋合理,农村学校教师的配备基本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三)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在国家规定的学历条件前提下,注重对高学历人才的引进,加强对新进教师的培养,进一步提高高学历教师比例和小学、初中教师本科学历比例,形成多层次、多类型的中青年骨干教师群体.
三、工作措施(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把教师队伍建设列入政府工作重要内容.
本着教育优先发展原则,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区编办、人社、财政、教育等职能部门要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全力抓好教师队伍补充工作,均衡调整城市、农村学科教师配置,优先满足农村学校需求.
(二)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确保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贵州省关于加强和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管理的意见》,严格按核定编制足额配备教师,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
区编办要建立并完善城乡统一的教师编制机制,根据学校布局调整、生源情况及学校规模,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确保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反规定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三)建立教师定期补进制度,及时招聘、补充新教师.
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要对辖区内中小学教师余缺情况进行统计,根据教师缺编和学校空编情况,按照招录教师数量不低于自然减员数量、农村学校优先、紧缺学科优先的原则,拟定教师招聘计划和招聘方案,报区编办、区人社局进行审核,经区政府批准后,报市编办、人社、教育等部门核准备案后实施.
人社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与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做好教师招聘、录用工作,做到严格教师招聘条件,统一发布招聘信息,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考核,统一录用,统一调配使用.
根据选拔优秀人才的需要,逐步拓宽招聘范围,提高选聘教师标准.
财政部门要优先保障全区教师补充引入工作所需经费.
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保补充引入教师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纪检、监察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全区教师补充引入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检查,规范工作程序,加大对补充引入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教师引入补充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四)切实加大农村教师补充工作力度,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农村教师队伍.
编办、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要切实结合我区农村教育工作实际,本着优化年龄结构、充实学科配备、提升整体素质的目的,均衡配置农村中小学各学科教师,分流富余学科教师,补充农村学校紧缺学科岗位.
(五)加强对新进教师的管理,严把教师入口关.
要严格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保证新增教师质量.
教师资格证书要作为教师招聘·138·录用的前提条件和职务晋升的必要条件,严禁聘用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担任专任教师.
要健全和落实新补充教师岗前培训制度,要以师德师风教育为重点,大力加强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学业务、信息技术现代化等方面的培训,着力提高新进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四、相关要求(一)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教师补充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建立和完善教师补充机制作为我区教育发展的大事来抓,强化责任,加强领导,确保顺利推进.
(二)成立教师补充引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教师补充引入工作全程组织、领导和监督.
教师补充引入工作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区编办、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严格工作要求,规范工作程序,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我区教师补充引入工作阳光、透明.
遵义市汇川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为贯彻落实《贵州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以下简称办法),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不断提升乡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为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培养更多建设人才,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以提高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按照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标准,着力建设一支扎根乡村、数量充足、素质优良、乐于奉献的乡村教师队伍.
到2020年,建设4个乡村校本研修示范学校、2个乡村名校长工作室、6个乡村名师工作室,力争在乡村教师中培养1名以上省级骨干教师,10名以上市级骨干教师、20名以上区级骨干教师.
二、主要措施(一)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建立完善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学习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新思想新举措,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有"好老师标准深入乡村教师头脑,引导乡村教师认真践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不准",更好地履行"教书育人"天职.
改进师德教育形式和方法,将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以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教师职前培养、职业准入、职后培训和日常管理的全过程.
坚持大力宣传师德先进典型,开展"树榜样,学楷模"和"爱教育、爱学校、爱学生、爱同事、爱自己"主题活动,弘扬奉献精神,促进形成重德养德、爱岗敬业的良好师风.
完善师德师风考评制度,构·139·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乡村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重要指标,督促教师爱岗敬业、廉洁从教,遵守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
制订量化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领导评议、学生评议、家长评议、教师互评相结合的教师师德考评办法,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
〔牵头单位:教育局、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级各类学校〕(二)强化培养培训,提高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多形式开展教师培训,提高乡村教师参加培训的比例,注重乡村教师培训质量.
在教师"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市培计划"中多安排乡村教师,在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中多纳入乡村教师,在实施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名师梯级培养工程中多倾斜乡村教师,在建立汇川区名教师工作室和教坛新秀、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培养工作室时多惠及乡村教师,在深化师徒结对、青蓝工程等工作中多选择乡村教师.
同时,建立乡村教师网络培训研修平台,多渠道培养乡村教师.
从2016年起,全区每年力争在乡村教师中培养2名以上市级骨干教师,4名以上区级骨干教师,遴选1人作为省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牵头单位: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责任单位:各级各类学校〕(三)完善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建设结构合理的乡村教师队伍.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委办等部门关于加强和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管理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79号)的规定,在全区一个标准核定编制的前提下,针对人数少的村级小学按班师比的方式核定编制,每班按1-2人核编,确保乡村学校配备音体美、信息技术、心理健康、英语等学科专任教师.
坚持做好优秀校长、教师支援乡村学校工作,通过跨校聘用、学校联盟、对口支援等多种途径,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
大力推进学校校长、教师定期轮岗交流,无乡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经历的校长、教师要率先纳入交流对象范围,每年交流率达10%以上.
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教师编制或教职工在编不在岗、随意抽调借调教师等行为.
〔牵头单位:教育局、人社局、编委办;责任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四)强化乡村教师管理,优化激励机制.
完善由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选拔、任命、培养、考核乡村学校校长制度,完善校长选聘和管理办法,提高乡村校(园)长管理能力和水平.
制定完善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乡村教师考核评价标准,探索实行学校、学生、教师和社会等多方参与的评价办法,坚持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相结合,专业水平评价与师德师风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考评教师.
完善绩效工资校内分配办法,将教职工的绩效工资与其岗位类型、岗位职责、工作量和工作绩效挂钩,建立按劳分配、业绩优先的分配激励机制,实施乡镇工作补贴,对到乡村工作的教师按在乡村工作年限发放乡镇工作补贴,引导教师安心教育事业,潜心教书育人.
制定优惠乡村教师职称评聘政策,设置特设岗位,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从城镇调入乡村中小学任教的,不占单位结构比例.
认真执行乡村教师职称评聘政策,初中高级教师实行即评即聘,村小、教学点教师中级职称实行即评即聘,镇中学、小学中级以上职称按政策规定的高线聘任.
〔牵头单位:人社局、教育局;责任单位:各级各类学校〕·140·(五)完善乡村教师荣誉制度,营造良好的尊师重教氛围.
加大乡村优秀教师表彰力度,在优秀教师、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中,向乡村学校和教师倾斜.
区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坚持每年教师节慰问乡村贫困教师,坚持每年按教师总额5%的比例慰问在最边远乡村学校工作的优秀教师.
鼓励社会力量设立专项基金,对在乡村学校长期任教的优秀教师给予物质奖励.
多种形式宣传乡村教师扎根山乡、无私奉献的高尚精神,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的社会氛围,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
〔牵头单位: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级各类学校〕三、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
区委、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镇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乡村教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我区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结合实际制定规划,落实工作措施,积极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编办、发改、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给予大力支持和政策倾斜.
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统筹管理、规划和指导.
(二)增加经费投入.
区财政加大投入,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教师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乡村教师培训经费.
区级财政投入专项经费落实乡村教师补贴政策、教师节对乡村贫困教师的慰问、对边远乡村优秀教师的慰问、支持"乡村名校长名师工作室"建设等.
鼓励提倡社会力量多种途径支持、表彰奖励乡村教师.
财政、审计、监察、教育等部门加强经费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加强考核督导.
区人民政府督查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将各部门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工作考核体系,作为年度考核重要指标,同时,还要定期开展乡村教师编制和聘用管理、经费投入使用等情况的专项督查活动,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四)加大宣传力度.
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多形式宣传交流各单位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上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为乡村教师办实事、办好事,大力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的社会氛围.
遵义市汇川区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班子建设的意见为加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班子建设,健全完善校级干部管理长效机制,促进中小学(幼儿园)干部队伍建设与教育改革协调发展,全面提高学校(幼儿园)干部队伍·141·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为我区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管理人才保证,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遵循教育规律和领导干部成长发展规律,改进和创新学校(幼儿园)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方法,通过完善目标、健全制度、规范管理、科学考评等措施,促进思想政治建设与制度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有机结合,把学校(幼儿园)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理念先进、求真务实、勤政廉政、团结协作、治校有方的坚强领导集体,二、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和交流制度1.
选拔任用办法.
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采用公开竞聘、公推直选和组织考察任命等办法实施.
凡确定公开竞聘的,须公布竞聘职位、职数、范围和条件,实行公开报名,采取笔试、面试和综合考察、竞职演讲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实施;凡确定公推直选的,采用综合考察、公开推荐、竞职演说、民主投票选举的方法组织实施;凡确定组织考察任命的,由区教育局考察任命.
2.
选拔任用基本条件.
新聘任校长(园长)原则上在副校级干部中产生;副校级干部在学校(幼儿园)中层干部或后备干部中产生,任职年龄不超过45周岁.
特别优秀的干部根据需要可适当延期.
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尽可能配备一定比例的女干部和党外干部.
校级干部实行任前廉政知识测试和廉政审查.
3.
实行任期制.
校长(园长)每届任期3年.
校长(园长)任期届满,由区教育局组织任期考核,符合任职条件的可连任,在同一学校(幼儿园)连任一般不超过三届.
4.
建立交流制度.
学校(幼儿园)校级领导干部凡在同一学校(幼儿园)任同一职级满三届的,除因年龄原因在2年内需退岗外,一律纳入交流范围,在区内学校(幼儿园)间交流任用.
三、建立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责任制度5.
制定学校(幼儿园)发展目标.
学校(幼儿园)要制定以三年为周期的办学规划,同时提出以年为单位的工作目标,经校务会(园务会)议讨论,区教育局审核,学校(幼儿园)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审议后执行,并以目标承诺书形式报区教育局备案.
区教育局每年将对校长(园长)落实目标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
6.
分解工作责任.
校长(园长)可结合工作实际,对工作目标进行任务分解,将任务落实到校级领导班子每一位成员的岗位上.
规划目标分解到每一年,年度目标分解到每个月,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四、建立领导干部培养培训制度7.
构建培养培训体系.
认真落实中小学校(幼儿园)长(园长)"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市培计划".
通过精准对标、外派学习、挂职学习、举办讲座、交流研讨等形式和手段开展区级培训.
8.
开展任职资格培训.
以短期培训为主,开展专业理论、综合素质方面的提高培训·142·与研修交流,掌握所任岗位的职责任务及基本要求,提升从事新任职位工作的能力和素质.
9.
加强自学提升.
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个人学习制度,领导干部要以严谨的态度,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学习学校(幼儿园)管理专著,把握最新教育动态,不断提高政策论理水平和治教治校能力,使学习成为推动学校(幼儿园)实现新发展、开创新局面的强大动力.
10.
强化外派学习.
不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到教育发达地区考察学习,分期分批安排中青年学校(幼儿园)领导干部到教育先进地区、先进学校(幼儿园)进行为期半年以内的挂职锻炼.
有计划地组织学校(幼儿园)中层领导干部到区内外重点学校(幼儿园)、示范学校(幼儿园)进行短期学习.
11.
开展交流研讨.
建立领导干部交流研讨制度,定期举行学校(幼儿园)领导干部交流研讨活动,领导干部要将外出学习、挂职学习、理论学习的体会或收获在适当机会进行交流.
每位校级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进行一个学校(幼儿园)管理课题的研究,论文或经验总结采用适当形式进行研讨和交流.
以三年为周期,每位校级领导干部在适当场合要作一次学校(幼儿园)管理研究方面的专题发言或讲座.
12.
开展名校长(名园长)评选活动.
建立名校长(名园长)评选制度,加大名校长(名园长)培养力度,做好名校长(名园长)培养人选的推荐选拔工作,多形式抓好名校长(名园长)培养人选及骨干校长(园长)培训工作,努力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鼓励其积极创建品牌学校(品牌幼儿园)、特色学校(特色幼儿园).
以三年为周期分层次评选名校长(名园长),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五、建立学校(幼儿园)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13.
建立校务会议(园务会议)制度.
校务会议(园务会议)是学校(幼儿园)重大事项议事决策的主要形式,学校(幼儿园)办学目标、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要规章制度、内部机构调整、招生工作、教职工奖惩、职称评聘、分配方案、年度经费预决算、重大经费开支、大宗物品采购、重大基建项目、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等都必须经校务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同时,涉及"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要及时报教育局.
14.
建立校级领导事前沟通制度.
在事关学校(幼儿园)改革发展重大政策方案及涉及人、财、物等重大事项提交校务会议讨论前,校级领导应预先进行沟通,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事项应暂缓提交讨论,待达成一致意见后再提交校务会议讨论.
六、健全校务公开制度15.
制定公开方案.
结合学校(幼儿园)实际,紧紧围绕学校(幼儿园)中心工作,抓住办事权限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纪律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标准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等关键环节,制订校务(园务)公开方案.
16.
校务(园务)公开基本项目.
学校(幼儿园)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规划及实施方案、重大问题的决策;职称评定、晋级晋职、评优评先事宜;学校(幼儿园)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及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大宗物资采购事宜和学校(幼儿园)基建招投标情况;·143·教育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学校(幼儿园)招生事宜;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有关事宜;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事宜.
七、完善学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7.
定期召开代表大会.
学校(幼儿园)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校(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办学方案、教育教学改革的重大举措、校务公开方案、经费预决算等都要向教代会报告,听取教职工代表的意见.
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措施、方案、办法须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18.
全面落实教代会职权.
全面落实教代会的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民主评议权.
学校(幼儿园)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座谈会,听取教职工对学校(幼儿园)工作和学校(幼儿园)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就教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整改意见,加强学校(幼儿园)领导与教职工的沟通.
八、健全学校(幼儿园)财务审查审计制度19.
严格财务审批规定.
校长(园长)是学校(幼儿园)法人代表,是学校(幼儿园)财务的第一责任人.
学校(幼儿园)财务由校长(园长)负责审批,小额款项审批亦可由校长(园长)授权副校长(副园长)或总务主任审批,校长(园长)对学校(幼儿园)财务情况负总责,校长(园长)应每学年向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汇报学校(幼儿园)经费收支情况.
20.
成立审查小组.
学校(幼儿园)应建立由党组织牵头,工会干部、教代会代表、财务人员参加的财务审查小组,每学年对学校(幼儿园)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一次审查,并将审查情况予以公示,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区教育局.
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校(幼儿园)预算制度,区教育局将通过实行校长(园长)任职期间财务审计及离任校长(园长)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学校(幼儿园)财务的监督管理.
九、建立干部谈心谈话制度21.
建立局领导谈话制度.
区教育局领导每年至少对学校(幼儿园)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一次谈话,采用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相结合的办法,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对思想品德、工作表现及廉政建设等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提醒和告诫,使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22.
建立学校(幼儿园)领导谈话制度.
学校(幼儿园)要随时积极开展党政主要领导之间、正副职之间、校级领导与中层干部之间的谈心谈话,相互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共同勉励,做好学校(幼儿园)各项工作.
十、健全考核评价与奖惩制度23.
考核基本内容及程序.
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支部书记由教育局组织考核,学校(幼儿园)副校级干部和中层干部由学校(幼儿园)组织考核,原则上每年考核一次.
校级领导干部学年度考核,按干部自我述职、教职工民主评议、考核组考核等程序进行,考核成绩由民主评议成绩、考核组考核成绩、学校(幼儿园)年度成绩、领导评议成绩等方面构成.
考核成绩将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绩效奖励的重要依据.
·144·24.
考核结果应用.
在年度考核中,学校(幼儿园)考核成绩低于当年全区同级同类学校(幼儿园)平均成绩5分以下或民主测评不满意率达到30%以上的,学校(幼儿园)领导班子应在一周内向区教育局提交分析报告,区教育局将派人到学校(幼儿园)召开教职工代表座谈会或与教职工个别谈话,专题听取教职工对学校(幼儿园)领导班子的意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由区教育局对学校(幼儿园)领导班子提出整改意见或进行重新考察调整,高中阶段学校区教育局将掌握的班子运转情况报区委组织部.
在年度考核中,被测评的校级领导干部的考核成绩低于当年全区同级同类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平均成绩5分以下或其民主测评"不称职"、"基本称职"票数合计超过20%的,应在一周内向区教育局提交个人情况分析报告,区教育局将委派人员到学校(幼儿园)召开教职工代表座谈会或与教职工个别谈话,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地确定校级领导干部的考核等次,考核等次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由区教育局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提出整改意见,高中阶段学校由区教育局将掌握的工作情况报区委组织部.
考核等次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由区教育局对其进行调整,高中阶段学校区教育局将提出调整任用意见报告区委组织部.
25.
建立校级领导干部自愿辞职制度.
校级领导干部确因身体或其他特殊原因而无法再继续履行职责的,可以自愿提出辞呈,上级组织批准后生效.
26、实行校级主要领导干部的年终奖励制度.
区教育局将根据考核等级每年对校长(园长)给予一定的奖励;学校(幼儿园)也要根据本校的经济状况确定干部的奖励标准,并适当拉开距离.
·145·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汇府办发〔2016〕49号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汇川区2016年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有关派驻机构:《遵义市汇川区2016年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3月21日遵义市汇川区2016年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6〕50号)、《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黔林办明电〔2016〕9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严禁盗伐滥伐林木、严禁掘根剥皮等毁林活动、严禁非法采集野生植物、严禁烧荒野炊等·146·容易引发林区火灾行为、严禁擅自破坏植被从事采石采沙取土等活动、严禁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造成生态系统逆向演替)常态化的工作要求,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我区森林资源,强化林业生态红线保护,区人民政府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15日止,结合我区实际,在全区开展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紧紧围绕当前我区林业改革和发展工作,牢牢把握巩固林业生态建设成果,推动林业发展,促进林区和谐稳定,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坚持"预防为主、以打促防、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坚持"管好源头、规范加工、把住流通、因地制宜"的原则,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推进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确保我区生态安全和林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行动",继续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达到持续保持震慑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守住生态底线、保住绿水青山的目的,为全区实现同步小康目标提供良好的生态条件.
三、工作重点(一)非法占用、毁坏林地(湿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二)盗伐、滥伐林木和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案件;(三)非法采集、收购、猎捕、运输、加工、销售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制品案件;(四)破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资源和野生动物案件;(五)重大森林火灾案件;(六)森林资源保护和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案件.
四、组织领导建立"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区联席会议),负责统一协调"专项行动"的有关工作.
由副区长夏鹏任区联席会议召集人,法院、检察院、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政府办、发改、公安、财政、国土、环保、旅游、文广、住建、交通、农牧、水务、审计、林业、市场监管、教育局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简称"行动办",下同)在区林业局,负责本次"专线行动"总体组织、协调、督查工作和日常事务,区林业局局长杨龙贵同志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
各镇(街)比照建立"六个严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
五、职责分工纪检监察部门:对因检举、控告、处理重大事故事件、监督检查、查办案件、审计或者其他方式发现的领导干部应当进行责任追究线索,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贵州省林业生态红线保护工作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的规定和干部·147·管理权限,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后,对需要问责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责任追究机关提出问责建议;负责对各镇(街)、职能部门的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违反党纪政纪行为进行查处,并及时将构成犯罪的案件移交司法部门.
组织部门:对在干部监督工作中发现领导干部应当进行责任追究需要问责的,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贵州省林业生态红线保护工作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的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各镇(街):各镇街必须加大巡查管理力度,严防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发生,并负责提供本辖区内涉及的各项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基础资料,并积极配合区各执法部门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人民法院:审判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依法惩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适时组织巡回审判,提升审判效果.
人民检察院:负责对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的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渎职犯罪,加大公诉力度,依法对定性不准、量刑畸轻的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
宣传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新闻媒体对"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及森林资源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报道.
公安部门:负责在侦查手段和技术、情报信息和警力等方面为侦破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提供支援,对当地森林公安机关提交的立案申请及时进行审查.
林业部门:负责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征占用林地(湿地)项目的审批和批后监管;加强对木材和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从采伐到销售、运输等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组织林业执法队伍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涉嫌犯罪的由森林公安按程序办理.
并负责"专项行动"各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络、协调和战果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国土部门:负责在土地征收、农地专用审查以及采石采沙场审批和监管工作中加强对占用林地(湿地)审批手续的审查把关,及时将违法占用林地(湿地)的案件移交相关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进一步加强各类生产、加工、交易、拍卖、展览、收藏木材和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工艺品、家具、根雕、植物盆景、花鸟、中药材等场所的监管力度,取缔非法生产和经营场所,全面整治交易市场.
发现非法销售野生动物、珍稀植物的,及时将案件移送相关部门.
环保部门:及时将在环境保护监管工作中发现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移送相关部门.
旅游、文广部门:及时将在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管理中发现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移交相关部门.
住建部门:加强对本行业内各类使用林地的建设项目的监管,督促哦建设单位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手续,及时将在建设用地项目中发现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移送相关部门.
审计部门:及时将审计工作中发现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移送相关部门.
发改、财政、交通、农牧、水务等部门:在各类项目的立项、审批、建设、预算编·148·制和日常管理等工作中加大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并及时将发现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移送相关部门.
六、工作步骤第一阶段:调查摸排阶段(2016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根据省林业厅下发的疑似图斑数据库开展核实工作,再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遗漏、不留死角"的原则,通过群众举报、查阅资料、日常护林巡查、工作检查、遥感判读和调查走访等多种形式,对乱征乱占林地湿地、毁林开垦、乱砍滥伐林木、乱采滥挖古大珍稀植物、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违法运输经营加工销售木材和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情况,进行一次地毯式的摸底调查,将疑似图斑现地核查情况数据库、航迹库、相片库、各类案件分类造册于3月31日前上报市局,再报送省厅专项行动办公室.
第二阶段:重点打击阶段(2016年4月1日至6月30日).
开展打击攻势,全力侦破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数据库中所有案件及新增案件,6月30日前,所有行政案件查处完毕,所有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同时对重点打击情况进行连续集中宣传报道.
6月30日前将各类案件资料全部完善备省"行动办"检查.
第三阶段:总结巩固阶段(2016年7月1日至9月15日).
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和成果,建立、完善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的工作措施、长效机制,通报表扬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七、工作要求(一)精心安排细化任务.
各镇(街)、各部门要按照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部门部署,公布举报电话,落实工作要求、进度安排和工作职责,把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细化到单位、岗位和个人,确保"专项行动"不留漏洞死角.
(二)强化打击严厉问责.
各镇(街)、部门要按照确定的整治重点和职责分工,通过全面核实疑似图斑、全面排查、群众举报、加强对护林员的管理等方式和锁定案件线索,并实行台账式管理;实行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实现精确、精准打击,提高破案率.
对在案件查处中玩忽职守,致使辖区森林资源受到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以及在本次行动中推诿扯皮、隐瞒不报、压案不查、不移交案件、徇私舞弊、徇私枉法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贵州省林业生态红线保护工作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进行问责,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或刑事责任,对执法阻力大和久拖不决的案件,相关部门要挂牌督办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检察机关要适时介入,坚决查处影响恶劣、危害性大的案件.
(三)加强案件和专项行动信息报送.
实行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一案六报"制度,即发生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在每月底同时向区"行动办"、上级各"行动办"、当地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和检察院报送,作为督查督办和问责的依据.
要明确专人及时收集和上报相关信息和战果.
·149·(四)注重沟通强化协调配合.
各镇(街)、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建立和严格执行定期联席会议、信息及战果报送以及案件移送等制度,加强沟通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
(五)强化督促检查.
在专项行动期间及今后的森林保护工作中,各镇(街)、部门要采取明查暗访、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日常巡查与专项抽查相结合等方式,切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从现在开始至专项行动结束,每月底都要向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督促检查和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及时总结经验,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坚决查处违反"六个严禁"和监管中的失职渎职、不管不问、大而化之等行为并进行曝光,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
(六)突出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喉舌作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和情况通报会等方式,及时宣传报道"专项行动"的工作动态和成效.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对《森林法》、《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贵州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确保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森林资源的良好氛围.
·150·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汇府办发〔2016〕50号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汇川区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有关派驻机构: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汇川区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3月23日汇川区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惠民政策,提高我区中小学校舍防震减灾能力,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达标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师生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校舍安全工作,新世纪以来,先后部署实施了一系列校舍建设工程,建立了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鉴于我区中小学的学生规模大、农村学校多、基础条件差的现实情况,保障校舍安全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
建立长效机制,是为提高·151·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能力提供制度保障,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防灾减灾总体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内容.
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把保障校舍安全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覆盖范围和总体要求(一)覆盖范围.
全区公立、民办、教育系统、非教育系统所属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
校舍是指中小学占有、使用的各类教育教学及辅助用房,主要包括教学用房、教学辅助用房、学生生活用房、校内教师公租房、行政办公用房、厕所、围墙、校门以及其他附属用房等.
(二)总体要求.
坚持建管并重,通过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等多种形式,逐步使所有校舍满足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国家综合防灾要求,同时加强对校舍的日常管理和定期维护.
加强对中小学校舍规划布局、安全排查、施工建设、使用维护、信息公告、责任追究等各环节的管理,建立健全符合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制度体系.
三、主要内容(一)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
为统筹协调、研究部署、指导督查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阶段性工作,协调解决校舍安全保障工作重大问题,建立汇川区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
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会议议题及需要研究的事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并报领导小组负责审定.
会议召开时做好会议记录,编发《会议纪要》、《活动动态》和《简报》等.
会后同时做好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工作.
(二)建立校舍安全年检制度.
年检制度包括安全隐患排查、必要的可靠性鉴定或抗震鉴定.
校舍安全隐患排查由区教育局组织,区属相关部门参与,每半年开展一次,原则上在每学期开学前完成.
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影响校舍安全的,要在复课前完成安全隐患排查.
经排查后需要鉴定的校舍,视不同情况进行可靠性或抗震等鉴定.
对安全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无法判定其危险程度的,突发自然灾害及其他原因造成安全隐患的,设计使用年限剩余不足5年的校舍,每年进行一次可靠性鉴定.
可靠性鉴定由区教育局安排学校委托有资质的建筑设计或房屋鉴定单位及时进行.
对国家颁布新的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所在区域抗震设防要求提高的,达到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可靠性鉴定无法满足要求、需进一步鉴定的校舍,及时进行抗震鉴定.
抗震鉴定由学校按隶属关系向区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住建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进行.
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要组织力量,加强校舍设计、排查、鉴定档案管理,及时把校舍排查鉴定结果录入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以便查询和管理.
民办、外资和企(事)业办中小学(含幼儿园)校舍安全年检由区政府组织并给予支持指导和监管,投资方和本单位负责落实.
(三)完善校舍安全预警机制.
各地要将校舍安全纳入当地防灾减灾总体规划,对·152·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舍灾害风险进行综合评估.
区教育、公安、安监、应急管理、国土资源、水务、地震等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指导学校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经常性组织师生开展应急演练;及时向学校发出灾害预警信息,妥善做好师生应急避险和转移安置;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影响安全使用的校舍,要及时发布安全预警.
(四)完善校舍安全隐患排除机制.
对经排查鉴定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安全使用的校舍,要及时进行维修改造,排除隐患.
维修改造一般包括日常维修、大修改造、抗震加固或拆除重建.
日常维修由学校负责,主要包括屋面、梁柱、墙体、楼地面、地下室、水电安装、栏杆扶手、消防设备、防雷设施和门窗玻璃等附属设施的维修及改造;大修改造由学校负责,学校依据鉴定结论,编制大修改造计划和概算,按隶属关系报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安排预算,在落实改造资金后,按照相关基建程序实施;抗震加固或拆除重建由学校按隶属关系向区教育主管部门申报,区教育主管部门依据抗震鉴定结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加固或拆除重建方案和图纸设计,按照项目管理要求组织实施.
对因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因素,造成突发性校舍安全隐患或校舍损毁等情况的.
四、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对我区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相关工作的领导,成立汇川区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领导小组.
组长:郭正勇区人民政府区长副组长:肖俊毅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成员:王登平区国土分局局长胡隆俊区财政局局长刘立军区政府办副主任郑德勋区教育局局长王正利区住建局局长缪荣波区发改局局长冯泽豪区监察局局长王莉萍区审计局局长郑金安区科技局局长何小波区公安分局政委古鸿飞区水务局局长陈进区安监局局长曾正勇上海路街道办事处主任翁应红大连路街道办事处主任程阳洗马路街道办事处主任张柱高桥镇人民政府镇长周焕杰董公寺镇人民政府镇长袁桂林高坪镇人民政府镇长·153·高永富泗渡镇人民政府镇长张明忠板桥镇党委副书记王巍团泽镇人民政府镇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
区政府是保障我区中小学校舍安全的责任主体,并将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工作纳入对各地、各部门的年度考核.
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五、工作职责区教育局:编制工作计划,拟定工作目标,组织实施检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运行机制;督促指导学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校舍安全可靠性鉴定和抗震鉴定;督促指导学校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经常性组织师生开展应急演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校舍设施设备维护措施,坚持建管并重;完善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校舍档案,汇总和报送相关统计信息及工作进展情况等.
区政府办:负责协助领导小组组长处理日常事务,协调解决工作推进制约因素,督促检查、反馈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协调处理跨区域、跨部门的重要事项等.
区监察局:负责对各相关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处理校舍安全长效机制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负责对校舍安全工程涉及的各项收费进行监督指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部门落实校舍安全工程优惠政策等.
区发改局:负责将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完善相关政策,协调其他部门为工程实施提供收费减免等政策支持;负责对校舍建设立项的审批和指导,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工程实施等.
区财政局:负责筹措区级配套资金,将所需配套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加强资金管理,实行专户管理,协同有关部门按照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加强资金监管,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
区公安分局:负责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中小学校舍建设施工治安、交通秩序等,为校舍建设工程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协助做好突发事件师生应急避险预案的演练等.
督促学校执行消防安全标准,依法审核工程项目的消防设计并进行消防验收,对校舍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监督检查;配合教育部门在中小学宣传、普及消防知识等.
区国土分局:负责学校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落实新建、扩建校舍建设用地的征用、报批手续和有关土地优惠政策;负责组织政府投资校区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后验收;对位于洪泛区、蓄滞洪区、水库下游区及山洪易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学校的防险自保设施进行验收;及时向学校发出灾害预警信息等.
区住建局:负责做好工程实施的技术指导,明确相关适用规范标准,组织编印技术指南;组织技术力量做好校舍抗震安全排查鉴定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协助教育部门对相关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配合做好对工程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工作,负责校舍规划设计方案论证和审批;对校舍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进行监督管理;·154·落实校舍改造建设规费有关减免政策等.
区水务局:负责校舍安全工程防洪涝灾害技术指导,并提供相应洪涝灾害的技术支持和保障,提出安全评估和建议;落实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收费有关减免政策;对位于洪泛区、蓄滞洪区、水库下游区及山洪易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学校的防险自保设施进行验收;及时向学校发出灾害预警信息等.
区审计局:负责组织对工程项目的审计和审计调查,并将其列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加强对工程的排查鉴定情况、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和目标落实完成情况的审计监督等.
区安监局:负责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监督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促规划建设等部门及相关镇(园区)加大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牵头组织对工程建设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区科技局(地震办):负责加强对学校执行地震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指导、检查全区中小学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谱及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师生开展应急演练,督促指导学校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及时向学校发出灾害预警信息等.
负责协调市气象局对新建校舍项目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行政许可,办理相关核准书和合格证;协调落实校舍改造建设防雷收费有关减免政策;协调市气象局加强对校舍建设工程进行防雷技术指导;协调市气象局对校舍防雷设施每年进行检测检查;协调市气象局对建在气象灾害易发区内的校舍进行气象灾害危险性评估验收;指导、督促、检查全区中小学防雷电等气象灾害知识的普及教育工作;及时向学校发出灾害预警信息等.
各镇(街):负责将校舍安全纳入当地防灾减灾总体规划,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舍灾害风险进行综合评估,指导学校编制相应应急预案;负责辖区内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校舍安全长效机制的落实;及时向学校发出灾害预警信息;积极组织参与、密切配合校舍安全长效机制各项工作的实施等.
六、资金保障区政府将保障中小学校舍安全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各类校舍建设项目,加大对经济落后地区的支持力度.
积极争取省、市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资金;省、市安排资金不能满足校舍维修改造需要的,缺口部分由区级承担.
其他教育阶段保障校舍安全资金由区财政承担.
民办、外资和企(事)业办中小学所需资金由投资方和本单位负责落实,当地政府给予支持指导并监管.
专款专用,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大安全教育和宣传力度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安全教育时间和课程,对学生开展防灾和安全教育,向师生普及安全知识.
要培养师生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掌握应急避险技能,提高师生防灾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宣传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政策,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监督和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155·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汇府办发〔2016〕52号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汇川区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派驻机构: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遵义市汇川区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3月30日遵义市汇川区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为加快推动汇川区生态文明建设,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落实区各镇(办)、职能部门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贵州省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205号)等文件精神,同时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汇川区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关·156·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决策部署,以辖区6镇3街基层行政单位为基础,逐步建立完善汇川区环境监督管理责任网络,形成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负责人,环境保护部门统一实施监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体系.
(二)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重心下沉、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各有所管、各尽其责、信息畅通、集中高效"的环境监管格局,通过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无缝对接,切实保护和改善环境.
二、工作内容(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将大气、水、重金属、危险废物、核与辐射等各项污染防治目标和规划落实到位.
(二)确保污染源环境监管工作到位、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监督全区工业园区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落实到位.
(四)加强汇川区农村面源污染防控和整治,以及指导农村生态镇、村建设工作,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生态文明创建工作.
(五)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减少环境信访、重复访总量,优化投资生态环境,增强群众环境安全感.
三、网格划分及职责分工(一)网格划分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设置区、镇(街)、村(社区)三级网络和区各部门职责网格.
1、一级网格.
在区行政区域建立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区政府.
2、二级网格.
在各镇(街)行政区域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镇(街).
3、三级网格.
以村(社区)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社区).
(二)网格内容1、实行"五定".
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
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并进行公开公示.
2、建立责任制.
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各级网格之间(区与各镇(街),镇(街)与村(社区))层层签订责任状.
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横向部门之间加强协调联动,认真履行职责.
3、构建环境监管信息系统.
逐步完备区、镇(街)、村(社区)级环境信息数据库,暂时不能建立数据库的村(社区)级可设立台账.
(三)纵向网格职责1.
一级网格(区级网格)(1)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
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指导和监督二、三级网格及相关单位的建立、运行和履职情况,做好环境保·157·护工作,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开展好环境保护各项行动,协调处置辖区内环境违法行为.
根据辖区内企业污染排放现状,建立区级重点污染源监控企业,把国控、省控、市控和区控重点污染源企业作为本级网格监督管理的重点,适时开展检查.
(2)负责本辖区环境质量、河流出境断面监测、饮用水源和建设项目(工业园区)环境管理、重点污染源监控管理以及各项污染防治目标环境保护工作;(3)制定出台辖区相应的监管内容、监管流程、工作程序等配套制度,建立标准明确、责任细化、考核公平、奖罚分明的管理体系;(4)督促二、三级网格及相关部门落实环境监察制度和要求,明确网格化管理的责任目标,做好网格内环境监管工作,具体组织实施网格内各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参与重大环境专项检查行动,协助上级环保部门对网格内重点环境监管工作和突出环境违法问题的调查或督查,做好有关环境污染和纠纷的调解工作,牵头解决辖区内上级交办、群众举报、媒体调查和自查发现的各类环境保护信访问题.
(5)按要求公开辖区内污染源相关信息;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汇总、上报本网格单位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统筹各部门力量,建立环境突发事件、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人员、装备、物资器材,开展应急演练,及时处置各种环境污染事故.
2.
二级网格[镇(街)]由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环境保护工作开展.
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具体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协调解决环境保护各项事宜.
辖区内企业均有镇(街)干部具体负责,承担具体责任人责任.
同时,负责指导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成立本级网格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级环境保护网格化具体实施方案,抽调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本辖区的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1)分解落实区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将任务具体分解落实到各职能科室和村(社区).
(2)排查化解辖区内各类环境风险隐患和突出环境问题,及时制止辖区内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上报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积极预防重特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因环境问题引起的重大群体性(群访)事件的发生;做好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协调、维稳工作.
(4)加强环境信访属地管理,有效控制环境信访总量,牵头做好辖区内环境信访包案处理工作,及时化解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诉求,提高公众对环境的认可度和满意率.
(5)积极开展环保基层基础大排查工作,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并牵头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影响环境的无证无照加工(经营)点的综合整治和取缔等工作.
(6)协助相关部门对辖区内重点企业的环境监管,指导、督促和帮助企业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对辖区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处置化学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等危险物质的管理,监督企业规范危险废物收储、转运、处置工作.
(7)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各类生态环保宣传,增强公民环保意识,倡·158·导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参与或开展环境保护活动,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8)根据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结合辖区实际,逐步推进本辖区生态文明建设,逐步改善辖区农村生态环境,建立生态(文明)村(社区)、镇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积极做好河道非法排污口清理、生活污水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农业废弃物处置、畜禽禁养反弹和垃圾、秸秆禁止焚烧等工作,落实垃圾收集、运输、保洁等长效管理.
(9)按时汇总、上报本网格单位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填报本辖区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完善辖区环境数据和信息.
(10)完成区委、区政府等上级下达的其它各项任务.
3.
三级网格[村(社区)]各村(社区)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辖区网格监管负总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环境保护工作开展.
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具体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协调解决环境保护各项事宜.
辖区内企业指定干部具体负责,承担具体责任人责任.
向群众宣传环保有关政策法规,协助做好本级网格内环境污染纠纷的处置.
(1)负责配合镇(街)实施对辖区内小型加工企业、加工作坊、畜禽养殖场环保巡查检查工作,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上报.
(2)负责辖区内垃圾焚烧、扬尘污染、农村环境污染、河流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的巡查和制止工作;监督辖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
(3)调查核实辖区内环保信访投诉,实施拍照取证上报,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及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制止违法排污行为.
(4)配合上级网格开展辖区环境统计、污染源调查及其它环保专项检查工作,健全辖区环保网格监管资料档案,按时上报本网格单位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暂时不能建立数据库的设立网格监管台账.
(5)完成上级下达的其它各项任务.
(四)横向网格职责1.
区环保分局(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法规和制度,对本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进行综合协调和统一监督,对下级人民政府落实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开展综合督查;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实施.
制定对各职能部门、镇(街)年度环保目标考核细则报区政府批准,并参与区政府组织考核工作.
(2)努力改善辖区内的环境质量,根据上级下达的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
(3)开展环境监测体系建设、监测和总量减排工作.
积极开展环保部门监测能力建设,提升环境数据监测分析能力,为环境管理提供原始真实依据;督促企业完善自行监测能·159·力建设和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开展辖区环境质量动态监工作,掌握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完善和强化信息报送制度;组织实施并完成上级下达的减排任务.
(4)抓好环境突发事件的预防及应急处理;督促涉危涉重企业建立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每年进行演练;完善汇川区环境突发事件危险预案,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做好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善后工作.
(5)对污染物排放实施现场检查;依法对辖区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排污者进行现场检查;督促辖区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排污者完善环境管理制度、环保标识、污染治理实施运行记录及相关台账等.
(6)依法开展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污染投诉的调查处理.
对环境污染事故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控制和消除污染.
并对污染事故开展调查,按程序上报,并协助当地政府开展善后工作;对污染纠纷、污染投诉事件依法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7)依法开展排污申报、审核和排污费征收工作.
依法组织、督促排污单位的排污申报工作,并对申报数据进行审核;依法对排污单位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
(8)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工作.
依法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依法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依法开展夜间施工许可工作;依法开展排污许可工作.
(9)依法开展信息公开、公众参与、便民服务工作.
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环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等信息;逐步完善企业环境保护工作信用档案制度,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境违法信息记录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
(10)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依法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依法查封、扣押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对实施行政拘留的案件按程序移交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对涉嫌环境犯罪案件按程序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11)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积极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环保友好型企业创建工作;利用新闻媒体等宣传平台,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各界环境保护意识;结合每年"6.
5"环境保护宣传日,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环境保护氛围.
(12)指导辖区内各级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并定期进行检查、督察;协调相关部门对环境违法问题进行联合监管,与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建立环境监管执法联动机制,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2.
区发改局(1)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2)负责生态文明建设、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组织制定并协调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循环经济发展、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
(3)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160·的重大问题,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
(4)负责协调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监察执法有关工作.
(5)负责研究提出汇川区环境保护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项目储备;实施重大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管理.
(6)安排上级政府统筹、区级财政自筹等财政性资金和项目;按程序和管理权限负责环境保护相关基本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批及环评工作及项目储备工作.
(7)对本区节能减排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实施检查;拟定节能减排监察年度计划,实施节能减排执法工作.
(8)对本单位实施的建设项目及相关规划,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3.
区教育局(1)将"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在学生中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活动,将环保相关知识纳入教学中,积极开展环境保护科普教育和志愿服务活动,培育学生的生态文明理念和环境保护意识.
(2)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工作,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
(3)在突发环境事件和恶劣空气状况下,可能危及师生安全时,配合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应急保护措施,保障师生安全.
(4)本单位实施的建设项目,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4.
科技部门(1)结合汇川区实际情况,加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验收、开发、应用、推广,提高汇川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2)加强环境保护科研经费管理,保障科研经费用于环境保护研究.
(3)积极联动环保部门开展环保科技知识宣传,提升群众环保科学知识.
5.
区工经局(1)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落后产能、高能耗、高污染的淘汰工作规划;承担工业企业的节能目标考核,参与编制和实施节能行动方案,组织实施工业企业节能监察工作.
(2)依法拟定并组实施企业清洁生产工作计划,指导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引进、开发、应用先进实用技术及科技成果,实现节能减排的目的.
(3)负责全区煤矿管理,配合环保部门加强煤矿污染防治工作及配合国土部门做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4)负责对辖区移动、电信等通信部门信号基站建设进行管理,督促其在建设过程中规范选址、完善隔离防护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电磁辐照污染.
同时协助环保部门对通信单位产生的废旧铅酸电池收集、贮存、运输及处置进行规定管理.
(5)依照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把关办理工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手续.
·161·6.
区公安分局(1)负责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对交通噪声污染进行监督管理;协助环境保护部门对机动车尾气污染进行监督管理,配合环保部门实施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工作;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交通事故、火灾、爆炸和泄漏等各类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
(2)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配合环保部门实施对破坏环境资源罪的处理;配合环保部门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扣留;依法查处涉嫌环境刑事犯罪案件和环境违法需予以行政拘留的治安管理案件.
(3)配合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及相关善后工作.
7.
区监察局(1)督促检查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镇(街)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发布的环境保护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参与和监督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处理,负责环境问题行政责任的追究,对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调查处理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区政府任命的领导干部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的行为.
8.
区民政局(1)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积极参与涉及环境公害事件的社会救助工作.
(2)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加强本部门职工宣传教育,提升环保意识.
9.
区财政局(1)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根据区政府及发改部门安排,将全区的相关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城乡污染设施建设、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其他废弃物处理、畜禽养殖和屠宰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工矿污染治理等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年度区级财政预决算中.
(2)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贯彻中央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财政政策和经济政策;(3)会同相关部门推动辖区生态建设和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同时加强对各部门涉及环境保护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确保转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保障辖区内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垃圾清运、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所需资金.
(5)保障各镇(街)实施环境整治专项资金.
10.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会同监察和环境保护部门,按照同级政府确定的环境问题问责调查结论,对负有管理责任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落实问责处理决定.
(2)对由本级政府负责财政拨付的环境保护职工(如饮用水源保护中队、其他临聘·162·人员等)全面保障社保待遇.
11.
国土分局(1)编制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及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测绘行业发展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协助环保部门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对建设项目及相关规划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办理建设项目用地供地手续.
(3)开展采矿业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助环保部门监督对各类矿山开采行业的环境管理,依法取缔非法矿山开采和粘土烧砖等行为.
同时督促闲置、废弃矿山业主进行生态恢复工作、防止矿山地质灾害.
(4)对本单位实施的建设项目及相关规划,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2.
区住建局(1)对工程项目的前置审查,严把项目审批关,合法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防范违法开工建设行为.
(2)严格执行《环保法》对建设项目的相关规定,依法对所实施的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后方可开工建设;严格审查建筑工地夜间施工作业内容,不是法定许可的施工作业内容,一律不审批.
(3)加强建筑工地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对进出车辆保洁、施工噪声、施工扬尘、建筑垃圾、裸土覆量、施工废水排放采取措施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4)推进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拟订建筑节能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建设;指导全区建筑节能减排工作.
(5)加强城市园林、绿地建设与管理.
(6)对本单位实施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3.
区交通运输局(1)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对建设项目及规划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将其作为建设审批的前置条件;制定汇川区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推进绿色交通建设.
(2)合理布局汽车维修厂(场),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3)协助环保部门对汽车维修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机油、废铅酸电池等)收集、贮存、运输及处置进行规范管理.
(4)负责对辖区水域水上拆解、打捞、船舶运输等水上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杜绝污染事故发生.
(5)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废危险废物的运输管理,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6)执行交通运输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积极推广交通支输清洁能源的使用,促进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7)负责对辖区渣土、垃圾、砂石运输车辆扬尘防治进行监管,减少扬尘污染.
·163·(8)负责对辖区道路交通噪声治理进行监管,在市区主干道设立禁鸣标识,在各学校所在路段和办公场所等敏感区域附近设禁鸣区和限速区,加强对乱鸣笛情况的监管力度.
14.
区农牧局(1)负责农业生态和农村能源有关工作.
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2)积极引导农业有机食品生产,鼓励农村使用有机、高效肥及低毒无毒农药,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农药.
(3)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
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措施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渔事纠纷,行驶渔政监督管理权.
(4)按照《汇川区畜禽养殖禁(限)养划分方案》,合理布局农村畜禽养殖场,督促养殖场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法,对其产生的污染进行治理达标排放,积极申请农村污染治理资金,做好农村污染防治工作.
(5)积极采取措施做好农村废物的综合利用工作,有效控制农村秸秆焚烧;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对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6)加强耕地质量保护,监测和修复治理工作,加强农业野生植物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严格管理外来物种.
(7)对本单位实施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8)协助环保部门对屠宰点所产生的废物进行治理达标排放,并积极引导屠宰点对所产生的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实现循环经济.
15.
区水务局(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拟订水利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主要江河的综合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
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指导镇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
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主要江河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拟订节约用水政策.
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及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严格依法审批取水许可和入河湖排污的设置.
·164·(5)负责防治水土流失.
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工作.
(6)严格执建设项目和规划环境影响评制度.
(7)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工作,协调跨镇水事纠纷.
(8)对本单位实施的建设项目及规划,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6.
区商务局(1)合理布局辖区定点屠宰点设置,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对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经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2)对本单位实施的建设项目及相关规划,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3)负责报废汽车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和机动车燃油的供应管理,推动油品升级和油气回收工作.
17.
区文广局(1)通过网络、媒体加强国家环保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工作.
(2)拟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3)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及相关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18.
区卫计局(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及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合理布局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加强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对自来水厂出厂水质进行卫生监督监测.
(2)指导和监督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协助环保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环境管理,查处医疗机构环境违法行为.
(3)协助环保部门对医疗机构核辐射设施进行有效监管,建立建全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
(4)协助环保部门、镇(街)做好饮食业的环境管理,包括废水、油烟治理工作,做好地沟油的监督管理.
(5)协助环保部门对制药、保健品生产的环境监管和饮用水卫生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9.
区审计局(1)加强对环境保护治理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开展专项资金审计,促进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2)把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使用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做好对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审计工作的绩效考核.
20.
区林业局(1)负责全区林业、城市园林绿化及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拟订全区林业、园林绿·165·化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城市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石漠化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
制订和组织实施全区饮用水源保护涵养林建设计划.
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
(3)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编制并监督执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年度利用限额;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监督管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4)对本单位实施的建设项目及相关规划,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1.
区市场监管局(1)依法对市场进行有效的监管,在发放营业执照时严格执行《遵义市饮用水源划分方案》、《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划分方案》、《汇川区畜禽禁(限)养方案》及相关规划的保护要求发放.
依照法定权限,负责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并根据其他部门提供的企业环境信息,充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加强对进入市场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他产品进行严格监管.
(2)依法对辖区内的饮食服务业的环境监管工作.
(3)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在受理企业申请和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和要求.
加强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生产监管.
对申报名牌产品、服务业名牌和政府质量奖的企业严格把关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不得列入;(4)负责机动车安全、环保检测技术检验机构的资格许可,配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机动车尾气检测的监督管理工作;(5)负责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监管和环境保护地方标准的立项计划、审批及统一编号工作,并与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发布;(6)负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监督,对用于环境监测的计量器具依法进行计量检定.
22.
区安监局(1)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运输、贮存安全管理,防止因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而引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2)协助环保部门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含井工开采)企业等单位的环境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配套所需的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协助做好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及事后善后相关工作.
23.
区统计局(1)将环境保护有关统计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并定期公布;(2)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社会发展数据统计,依法查处弄虚·166·作假行为.
(3)依照统计法律法规,及时提供数据,支持有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绩效考核、减排统计核算、领导干部环境保护经济责任审计和环境问题(事件)问责调查.
24.
区法制办(1)负责对上级主管部门下发报送政府的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地方性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等进行解读和运用,并结合区实际情况,联合环保分局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
(2)对有关部门报送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中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加强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
25.
区国税局、区地税分局(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方面的税收政策规定,对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与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对污染违法等不符合环保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单位,不予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2)负责对环境污染违法单位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强化税收征管及税务稽查、进行纳税评估、加强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通过税收的市场杠杆作用,强化对企业的环境管理,更好地发挥税收在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过程中的应有作用.
推动"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原则的落实.
26.
区气象局(1)加强重大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及时提供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气象信息,拟定气象干预应对措施;(2)配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大气污染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工作.
27.
遵义城区供电分局、遵义城郊供电公司(1)负责对辖区变压电站(点)规范建设及管理,合理选址变电器材建设地点,降低电磁辐照污染周边环境.
(2)严格落实项目供电环评前置要求,对未办理环评的项目不予以供电,同时对"十五小"项目依法取缔.
(3)对产生的废变压器油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相关技术规范设置规范的暂存间,建立产生、贮存、处置台账,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在处理前须到环保部门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4)对有管部门作出淘汰、关停企业和环境违法企业进行停电措施决定的严格执行.
28.
区规划分局(1)积极配合协助辖区政府做好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城乡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远郊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及其他规划工作.
(2)协助环保部门从源头上控制污染,依法对所编制的相关规划及建设项目实施环境影响评价.
29.
区水库和生态移民局(1)依法开展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按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及饮用水源划·167·分方案加强饮用水库的保护.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规定,对所实施的建设项目及饮用水库保护区范围内的项目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杜绝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
(3)对本单位实施的建设项目及相关规划,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30.
区投资促进局(政务服务中心)(1)依法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督促招商引资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杜绝未批先建违法行为.
(2)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杜绝高能耗、高污染项目入驻,禁止引进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规定的技术、设备、材料和产品.
31.
区旅游局(1)依法编制全区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及相关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对景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加强对自然遗迹、人文遗迹、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等环境要素的保护.
(4)对本单位实施的建设项目及相关规划,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32.
区城管局(1)依法对辖区生活废水、生活垃圾、社会生活噪声、城区燃煤炉具及人口集中地区焚烧废物进行管理.
强化清洁能源的使用,杜绝经营性燃煤炉具使用.
(2)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和开发小区的地下排污管网.
(3)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经营的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4)合理规划布局夜市烧烤点、临街门面餐饮服务业,并对其产生的油烟、燃煤、废水、垃圾进行有效管理,取缔临时性烧烤店,努力改善城市生活环境.
(5)配合环保部门对辖区城市垃圾填埋场、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监管,督促填埋场完善管理制度、处置填埋台账、规范处置填埋垃圾;加强渗漏液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等.
(6)对本单位实施的建设项目及相关规划,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其它相关部门:在区政府领导下,结合实际,按照本部门职责,认真落实环境监管责任.
四、工作要求(一)开展交叉巡查和督查工作.
各级网格内相关部门相互配合、联动监管,建立联合巡查制度,定期在本辖区内组织巡查;上下级网格间明确责任、精细管理,定期组织对下级网格工作的督查.
巡查工作中,对于网格内企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开展·168·监察;对于有违法排污情况或信访投诉的企业,应视情况加大检查频次;区政府督查室将对各相关单位每季度督查一次,网格间采取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开展督查.
(二)及时响应举报和应急处置.
各级网格面对环境安全应急事件或接到管辖网格内的环境违法排污举报,可集合发改、工经、市场监管、安监、公安、国土、供电等力量,工作日原则上应在半小时内准备就绪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理,非工作日或夜间原则上应在1小时内准备就绪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理;管辖网格内发生的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执法人员应按照指令要求,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开展前期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网格机构汇报事故情况.
(三)摸清污染底数和环境信息.
各级网格机构人员,应加强对辖区内的抽查,摸排各类排污企业及其他污染源的总数和分布情况,包括环境规划、环评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排污费征收情况,清楚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数量和去向.
熟悉主要环境敏感区域、主要环境风险隐患点及群众关注的重点环境问题等.
(四)开展协同合作和联动机制.
在实际监管中,对涉及到发改、工经、市场监管、安监、公安、国土、供电等部门业务的,由主管部门统一调度,联合开展工作;下级网格对涉及到的相关部门业务等一系列监管问题的,均可向上级网格或相关部门要求给予支持和指导.
同级网格间应加强联系与协助,共同探讨网格管理遇到的问题,加强学习交流经验,相互取长补短,提升网格管理水平.
(五)强化宣传推广和媒体监督.
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广泛支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做好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查处情况、挂牌督办案件等相关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畅通公众信息表达渠道,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大胆揭露和曝光一批反面典型,以案说法,加强舆论引导,形成"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五、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区编办、检察院、发改委、教育局、工经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分局、环保分局、规划分局、住建局、交通局、农委、水务局、商务局、卫计局、审计局、林业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国税局、地税分局、城区供电分局、城郊供电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汇川区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分局,负责环境保护网格监管日常工作的开展、督察和指导.
(二)强化工作职责.
各级网格主要责任人要严格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网格实际,做好检查和监管,切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要适时检查责任网格内重点单位的环保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环境问题,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监管机制.
强化监管,防止区域限批,各级网格和各职能部门未认真履行网格职责,未完成年度总量减排任务、河流断面水质考核不合格等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169·受到上级依法实施区域限批的,严格追究网格第一负责人责任.
强化联合执法机制,环保、发改、工经、公安、国土、安监、城管、交通、市场监管、农牧、水务和供电等部门要履行部门职责.
(四)强化责任追究.
各级网格要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及日常监管.
通过新闻媒体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和各级网格责任单位工作不积极、不作为、监管不力等情况进行公开曝光并通报批评;对工作人员没有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导致污染事故发生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区政府督查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大事项及时报告情况.
·170·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汇府办发〔2016〕54号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特殊教育"送教上门、随班就读、医教结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派驻机构:《遵义市汇川区特殊教育"送教上门、随班就读、医教结合"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3月30日遵义市汇川区特殊教育"送教上门、随班就读、医教结合"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贵州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6年)》、《遵义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遵府办函〔2014〕52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区特殊教育发展,大力提升特殊教育水平,保障0-15岁中重度、多重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和特殊教育质量,完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服务体系,推进我区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事业发展.
结合我区特殊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送教上门(一)服务人员、对象及内容·171·建立送教上门专家队伍,人员由特教教师(或普通教师)、医师、康复师、志愿者等共同组成.
对因中重度身体、精神或其它障碍不能正常生活的适龄儿童少年;多重残疾儿童少年;长期因病休学而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服务.
服务内容包括:运用家庭资源及其他本土资源进行认知教学、生活自理训练等适合同龄阶段孩子的教育教学;对感知、运动、语言等缺陷领域的补偿和运用特奥运动项目进行训练以及指导医生与教师合作进行肢体康复;指导医生入户体检、康复指导、康复评估,医生对家长进行保健常识培训和专业康复指导.
(二)服务原则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开展、免费教育的原则;示范教育和指导家长相结合的原则;个别送教和集中到社区、邻近学校送教并举的原则.
(三)工作步骤1.
确定送教上门对象.
由区教育局组织,依托遵义市特殊教育学校、遵义市启智学校牵头,区卫计、残联、民政、教育部门协助确定区域内需进行送教上门对象并建立学籍档案,纳入特殊教育学校学籍管理.
2.
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
由遵义市特殊教育学校负责,根据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残疾类别,评估、分析学生发展的优势和弱势,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康复计划和个别化教育方案,取得家长的认可后执行.
3.
开展送教上门.
遵义市特殊教育学校牵头,学生所在学校参与,相关单位协助,按照既定方案实施"一对一"、"多对一"的送教上门工作,教学生与教家长并举,同时作好送教上门记录.
4.
送教成效总结.
定期进行个案对比评估,及时调整教育方案,鼓励康复效果好的学生定期到特教资源中心或邻近的资源教室进行集中康复训练,参与社区的生活体验,促进伙伴交流和融合教育.
5.
建立送教档案.
实行一生一档,对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发展评价、教学过程、方案调整、训练记录等资料列入档案,并妥善保管.
6.
送教服务时限.
根据学生教育康复情况确定周期,可按周、月、季度进行安排.
时间一般为9年,根据不同对象可适当延长一至两年.
二、随班就读(一)就读对象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对象,主要是指视力(包括盲和低视力)、听力语言(包括聋和重听)、智力(轻度,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包括中度)等类别的残疾儿童少年.
(二)入学规定招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应当对其残疾类别和程度进行检测和鉴定,视力、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少年应由医疗部门进行检测.
先由家长或学生所在班级的教师提出名单,由各镇(街)组织有医疗、教育部门人员参加的筛查小组,在家长和班级教师的参与下严格筛查.
名单确认后,由区鉴定小组鉴定.
被确认为智力残疾的儿童少年,要定期复·172·查,如发现有误,必须立即纠正;在暂不具备筛查鉴定条件的农村地区,对被怀疑智力有问题的儿童少年(指轻度),可以作为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少年,接收其在普通班就读,暂不作定性结论,其姓名和档案材料应该严格保密,仅由有关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和任课教师掌握,不得在学生中扩散;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应当就近入学.
在普通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每班以1-2人为宜,最多不超过3人,普通学校应当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能够在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得拒绝并对学校服务区内的各类残疾学龄儿童登记造册,为每一个随班就读学生建立完整的个别教育档案.
(三)教学要求1.
学校应当安排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一起学习、活动,补偿其生理和心理缺陷,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使其逐步树立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精神,使其受到适于自身发展所需要的教育和训练,在德、智、体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2.
就读学生使用的教材一般与普通学生相同(全盲学生使用盲文教材),轻度智力残疾学生也可以使用弱智学校教材,也可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对其教学内容作适当调整.
3.
对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应当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制订和实施个别教学计划.
各科教学应当结合本学科的特点,在教授文化科学知识的同时,注重对残疾学生适应社会生活能力的培养和心理、生理缺陷的矫正、补偿,加强对残疾学生的个别辅导.
4.
对残疾学生的考核评估,应当包括思想品德、文化知识、缺陷矫正和补偿以及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
此项工作应该有利于残疾学生自信心的培养和提高,不要简单套用对普通学生的考试方法.
5.
有条件的镇中心学校或随班就读残疾学生人数较多的学校要逐步设立资源教室,配备必要的教具、学具、康复训练设备和图书资料等;辅导室应配备专职或兼职辅导教师,辅导教师应当受过特殊教育专业培训,其主要工作是帮助残疾学生补习文化知识,指导学生正确选配和使用助视器、助听器等辅助工具,对其进行康复训练,培养社会适应能力等,帮助随班就读班级教师制订个别教学计划和评估残疾学生的进步情况.
宣传、普及特殊教育知识、方法及提供咨询等.
6.
随班就读班级教师应当指导残疾学生正确使用助视器、助听器等辅助工具,并教育全体学生爱护这些工具.
(四)师资培训1.
随班就读班级的任课教师,应当遴选热爱残疾学生,思想好、业务水平较高的教师担任.
他们应当具备特殊教育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随班就读班级教育教学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2.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师资培训工作列入计划,设立培训基地,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进行岗前和在职培训.
3.
普通职业技术学校要分期分批开设特殊教育课程,以保证从事随班就读教学教师的来源;区教育行政部门应适时组织专家,为镇(街)、学校培训残疾儿童少年的检测·173·人员和教师.
4.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奖励和补贴的办法,鼓励教师积极从事随班就读的教育教学工作.
对表现突出的教师,应当给予表彰.
(五)家长工作学校和班级教师应当与残疾学生家长建立经常的联系,随时交流学生情况,以取得家长的配合和帮助;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班级学生家长的培训,使他们了解其子女的心理、生理特点,基本的教育训练方法和辅助用具的选配、使用、保养常识,对其子女做好家庭教育训练工作.
(六)教育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订规划和有关规定,建立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目标责任制.
应逐步增加对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经费投入,并在教师编制、教师工作量计算、教具、学具和图书资料等方面照顾随班就读工作的需要.
应当为残疾学生在校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帮助残疾学生购置或配备特殊需要的教材、学具和辅助用具等.
要充分发挥教研、科研部门的作用,配备专职或兼职特教教研.
要建立残疾学生档案,主要包括个人和家庭情况、残疾鉴定、个别教学计划、学业、考核评估等资料.
要加强与卫计、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并争取社会的支持和帮助.
三、医教结合(一)总体要求根据残疾儿童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和实际需求,实施特殊教育医教结合,采用教育、医疗等多部门合作方式,优势互补,整体推进,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有针对性的多方位服务,使每一位残疾学生身心得到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根据《贵州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实施方案》提出的"全面推进特殊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
建立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的总体目标,确定特殊教育医教结合的具体目标:1.
建立医教结合管理长效机制.
加强教育、卫计、残联等相关部门分工合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建立管理制度,整合教育、医疗等资源,推动医教结合可持续发展.
2.
完善医教结合的支持保障制度.
通过建立部门间工作协作机制,整合部门资源优势,强化部门责任,促进各部门工作、投入到位,确保医教结合工作有序进行.
3.
为各类残疾儿童少年提供个性化医教结合服务.
针对学前、义务教育、特教班、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教育方式,逐步满足盲、聋、智障、脑瘫、自闭症、多重残疾等不同类别残疾学生的不同需求,实施个性化、有针对的教育、康复和保健服务.
4.
建立医教结合专业服务团队.
实施医教结合专业队伍建设,完善指导医生、康复教师、专业教师的队伍建设.
5.
建设跨部门的特殊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加强教育、卫计、残联等部门合作,建设·174·和完善汇川区特殊教育体系、特殊教育基础信息共享机制、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特殊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三)工作内容为智力、听力、视力残疾、言语、自闭症、脑瘫、多重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医学评估和个别化教育与康复;开展有针对性的保健工作,建立残疾儿童少年入园、入学体检和定期体检制度,落实残疾儿童少年体检定点单位,确定体检项目,确保体检质量,为每个残疾儿童少年建立健康档案,并提供相应的康复、保健服务;整合医疗、教育资源,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教育、康复服务;优化特殊教育设施设备,满足"医教结合"工作需要.
做好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室的建设;配置好教学与康复设施设备,有效利用学校、残联康复中心、医疗机构的康复资源.
(四)工作职责1.
在医教结合工作中,教育部门承担组织任务:为残疾学生提供特殊教育的任务.
对本部门所涉及的医教结合工作目标、任务、内容等进行整体设计,并组织实施.
建立3岁以上残疾儿童少年学籍信息管理档案,参与3岁前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干预.
通过集中办学、集中办班、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手段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正规教育,作好特殊教育所必需的师资、设备等保障、提升工作;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制定医教结合实施方案,投入专项经费建设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添置康复训练设施、设备,配置和培训特殊教育专业教师队伍.
2.
在医教结合工作中,卫计部门承担指导任务: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医学服务任务.
建立残疾儿童少年健康管理档案,建立与教育、残联沟通、共享的检查、筛查机制,实施对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类别、程度的专业鉴定,实施对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康复知识、技能的培训,负责康复中心康复医师的培训,支持定期送医到校、送教(医)上门和个案评估;卫计部门和医疗机构负责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医疗服务指导和咨询,为医教结合提供专业指导,卫计部门要协助教育部门共同制定相关政策、制度,共同开展医教结合工作.
培训、派遣指导医生进入学校、家庭指导工作,并对在教育机构的残疾学生提供康复评估、康复指导,指导教师对学生生进行康复训练,指导学校开展残疾儿童少年康复工作.
3.
在医教结合工作中,残联部门承担协调任务:负责残疾儿童少年基础信息的统计核实,联络、协调、督促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康复的有关事宜.
残联应将医教结合工作的任务和要求纳入本部门相关康复、教育保障等工作范围,参与相关政策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加强与各级残联康复中心特殊学校的工作对接,作好过程记录,为效果评估、后期研究提供支撑.
4.
学校是实施医教结合的主体,是医教结合的具体实施单位.
学校与指导医生明确各自的职责,共同研究确定合作的内容和方式,并形成具体方案,由学校、医生、残联和招募志愿者共同完成.
学校在负责教学的同时在医生指导下安排、督促、帮助学生进行康复训练,并将康复训练纳入学校课程.
要作好时间、场地、器材、师资、医生的统·175·筹安排,作好过程记录,建立工作档案.
(五)实施步骤1.
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区相关部门组成的三级医教结合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医教结合工作,落实各部门职责,落实工作措施,检查工作效果.
在经费、人员、设施、设备上给予必要的保障.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2.
进行摸底调查,以镇(街)为单位,在现有学生和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中进行需要实施医教结合的残疾儿童少年摸底调查,摸清基本情况,按照残疾类别、残疾程度、实际需求进行科学分类,并按实际服务能力逐步实施、逐步覆盖.
(责任单位:区残联)3.
组织医疗鉴定,组织残疾儿童少年到医疗机构进行鉴定,开展残疾儿童少年的医学检测和教育评估.
根据评估报告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合理的安置与个别化建议,为每一位残疾儿童少年的成长提供科学、有效的服务.
(责任单位:区卫计局)(六)关键环节教育部门必须与卫计部门同时对残疾婴幼儿进行早期干预,使他们在康复最佳时期得到康复、教育.
特殊教育学校要创造条件招收幼儿班,及早指导家长对孩子进行康复、教育的科学训练,克服特殊教育与康复训练分离的现状,最大程度地实现医教结合;加强各学段间医教结合衔接工作,确保学生康复、教育的完整资料交接,便于新学校对学生的了解和工作跟进;在资料管理方面学校和教师要从医学诊断、学生个案、康复过程、效果评估等方面的资料进行妥善管理和有效利用,逐步形成完整而规范的工作制度和使用手册,凝练出特殊教育所特有的工作方法和工作经验.
四、组织保障1.
成立领导小组为开展好区域内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和康复的服务能力,特成立特殊教育送教上门、随班就读、医教结合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组长:肖俊毅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副组长:胡隆俊区财政局局长刘立军区政府办副主任郑德勋区教育局局长胡常付区残联理事长张晓颖区卫计局局长阳文熙区民政局局长成员:肖维区人民政府督学杨杰区教育局副局长郑启明区卫计局副局长田莹区民政局副局长张静伟区财政局副局长李成兰区发改局副局长·176·田维萍区人社局副局长朱雅丽上海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林虹大连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赵媛媛洗马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李林琴高桥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曹光正董公寺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卢国辉高坪镇党委副书记周颖泗渡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张林板桥镇政法委书记张维宁团泽镇党委副书记余贞文遵义市特殊教育学校校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教育局,由郑德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特殊教育"送教上门、随班就读、医教结合"工作的组织实施.
2.
保障措施服务区域所在各镇(街)要积极支持配合各项工作;遵义市特殊教育学校和遵义市启智学校应对周边学校随班就读学生进行教育和训练.
遵义市特殊教育学校安排1-2名业务干部或优秀骨干教师担任当地随班就读工作的巡回指导教师;建立区教育局→乡镇中心学校→随班就读学校连接的管理网络及区教研室(或特教学校)→乡镇中心学校(中心教研组)→随班就读学校(学校教导处)连接的教研网络;加大对随班就读工作资金投入的力度,建立对随班就读工作的检查评估和奖励机制,向社会和广大家长宣传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的重要意义;区教育局、人社局等单位和部门对送教上门人员的工作量标准确定、津贴发放、教研科研认定、职称评定等工作.
将送教上门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信息系统统一管理,其生均公用经费专项用于送教上门工作;巡回指导队伍的相关费用由区财政核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五、经费保障设立相应的"送教上门、随班就读、医教结合"工作专项经费,经费由区财政核拨,教育局统筹,专款专用.
学生家庭及个人不缴纳任何费用.
(一)送教上门1.
购置相关教育教学设备费、教材费以及业务指导、经验交流总结会经费,社区场地租用费等,费用实报实销.
2.
送教人员的费用.
每次送教安排3-4人,送教人员的劳务补助费为:主教每次100元、助教80元、服务人员50元;对家长的培训每次100元.
送教上门人员的交通费、差旅费由送教人员回原单位报销.
(二)随班就读1.
资源教室经费.
由区教育局在随班就读学校建立资源教室,配置一定数量的教具、学具和图书资料,添置相关的康复设备,以便对本校随班就读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177·和康复.
2.
培训经费.
加强对随班就读学校干部和教师的业务培训.
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牵头,以特教学校为依托,有计划地开展教师的业务培训,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主讲教师培训费按《汇川区教育局经费补贴标准》执行.
3.
巡回指导教师费用.
建立由区教育局相关人员、特教教师、康复师、医生组成的巡回指导队伍,对随班就读学校开展巡回指导.
指导费用每人每次80元.
4.
家长培训费用.
随班就读学校、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班级学生家长的培训,使他们了解其子女的心理、生理特点,基本的教育训练方法和辅助用具的选配、使用、保养常识,对其子女做好家庭教育训练工作.
主讲教师培训费按《汇川区教育局经费补贴标准》执行.
(三)医教结合1.
对在医教结合工作中涉及的残疾儿童少年,在医学检测、评估、安置等工作,每生每次80元.
2.
开展"送教上门"、"随班就读"工作,每次100元.
3.
对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家长等开展培训工作,按《汇川区教育局经费补贴标准》执行,在工作中所产生的场地费、购买物品费,实报实销;交通费、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六、工作要求(一)随班就读1.
每学期初、学期末各召开1次随班就读业务指导工作会,研究计划,总结工作,交流经验.
2.
建立"随班就读"工作档案.
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随班就读学校资料,工作过程资料,指导记录等.
3.
每学期巡回指导队伍至少对每一所随班就读学校开展一次巡回指导工作,保证指导时间,多形式开展服务.
(二)送教上门1.
每学期初、学期末各召开1次业务指导组及送教教师工作会,研究计划,总结工作,交流经验.
2.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普通中小学《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残联下发的抢救性康复工作文件规定等,制定适合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发展的切实可行的教育教学计划及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育康复水平和效益.
负责"送教上门"的教师,根据"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残疾类别,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康复计划和个别化教育方案,记录详实的送教辅导记录.
3.
建立"送教上门"工作档案.
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发展评价资料,教学过程资料,个别化教育方案、训练记录等.
·178·4.
保证"送教上门"时间,多形式开展服务.
教育教学内容可结合残疾儿童少年的自身情况,合理制定和安排适合其发展的教学方法.
5.
送教对象的教学时间由送教教师与家长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确定,报教育局和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备案.
原则上每周1次,每次教学时间为不少于60分钟(包括学生教育教学、康复训练及家长培训等).
6.
社区送教时间由学校与社区相关负责人商定,原则上每周一次,每次为1小时.
(三)医教结合1.
残疾儿童少年确诊、报告工作.
残疾儿童少年的确诊由定点医疗机构和专科医生按照相关专业标准做出准确的判断,并出具诊断报告.
2.
对残疾儿童少年健康进行评估,并协助入学鉴定委员会共同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入学安置.
3.
与特殊教育学校进行医疗、康复合作.
特殊教育学校与定点医疗机构、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机构建立双向服务关系.
医疗机构、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机构采取包校包片的方式,定期到学校开展专业服务,为学校及服务区域内的残疾学生提供医学检测、评估与康复训练服务.
4.
对特殊教育"送教上门"、"随班就读"工作,予以技术支持,并一同前往开展工作.
共同制定个别化教学计划.
5.
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相关的医学、康复培训.
6.
作好医教结合的档案资料管理.
学校和医生、康复师要从医学诊断、学生个案、康复过程、效果评估等方面的资料进行妥善管理和有效利用.
七、效果评估由区教育局建立绩效评估和奖惩制度,由领导小组调查家长、学校意见、医生工作记录和学生成长巡回指导记录,对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医教结合工作进行评估.
1.
学生康复教学效果评估:在中期和末期由送教教师、家长及学校评估小组派教师共同评估.
2.
教师送教工作质量、学校送教工作质量评估:由学校向领导、家长及相关人员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
根据学生的档案资料、记录和期末评估结果,由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将资料统一上交到区教育局,将一学期的送教工作登记造册后,区教育局将费用发放给相关人员.
·179·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汇府办发〔2016〕55号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汇川区2016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有关派驻机构:《汇川区2016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3月31日汇川区2016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2016年我区动物防疫工作,有效预防、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区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我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深入贯彻《动物防疫法》、《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件》等法律法规,以作风建设推进动物防疫责任制落实,以管理创新推进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提升.
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为重点,加快推进动物疫病防控长效体系和畜产品·180·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降低畜禽死亡率,提高畜禽的养殖效益,开创动物防疫工作新局面,促进我区山地生态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要求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总体要求,继续坚持散养畜禽春秋集中免疫与常年补针相结合、规模养殖场按程序免疫的工作机制,做到"区不漏镇、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针不漏剂",实现"强制免疫全覆盖、日常补免常态化",有效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密度和效果.
以开展"监测预警"行动为抓手,强化免疫抗体监测和重大动物疫病预警预报工作,努力实现规模场抗体监测全覆盖.
切实开展"能力提升"行动,增强防疫队伍业务技能服务水平.
规范建立健全免疫档案,全面落实免疫、监测、检疫、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
确保"全年无大疫、有疫不流行",确保完成全年动物防疫工作任务.
三、目标任务(一)基础免疫.
对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性猪蓝耳病、猪瘟和小反刍兽疫实行强制免疫,鸡新城疫实行全面免疫.
要求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80%以上.
强制免疫畜禽的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对狂犬病、炭疽等具有生物安全隐患的疫病,要切实做好疫区疫点的免疫和排查.
确保应免密度达100%,非疫区疫点在做好日常疫情巡察,严防疫情蔓延.
对布病的防控,重点实施规模羊场布鲁氏菌病监测剔除计划,按照依法、科学、有效的原则开展布病防控工作,强化源头控制,加大监测力度,发现阳性,及时处置,有效预防和控制布病疫情,努力减少和消除布病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畜牧业生产的危害.
其他动物疫病因病设防.
(二)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
以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为重点,加大免疫抗体监测力度,建立"飞检"长效机制,科学制定监测方案,掌握准确的免疫情况,对抗体不达标的畜禽,及时进行补免,确保畜禽处于有效免疫状态.
做好日常动物疫情的观察巡视与流行病学调查,做到有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将疫情扑灭在萌芽状态.
继续开展"监测预警"行动计划,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评估,定期发布预警预报.
全年完成监测预警报告3期以上.
全面完成市下达监测、送样任务3000份,规模场监测力争实现全覆盖.
(三)业务技能培训.
以开展"能力提升"行动为抓手.
制定能力提升培训计划,通过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技能比武等方式加大对防疫队伍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防疫队伍业务技能水平、法律法规政策水平,增强服务能力.
全年完成技术、技能培训2期以上.
(四)消毒灭源与无害化处理工作.
利用春秋两季,针对牲畜交易市场、屠宰场、养殖场开展重大动物疫病排查,发现疫情及时上报,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开展强制扑杀、无害化处理、彻底消毒灭源等防控工作.
全年开展集中排查2次以上.
四、保障措施·181·(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扎实开展,成立由区政府牵头,区农牧局、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公安分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动物防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和工作的领导、协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农牧局,由区农牧局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管理、协调与督促工作.
(二)加大经费投入,落实资金保障.
防疫费用按照区为主、镇为辅,分级负担的要求,区级每年安排了一定的动物防疫经费,各镇也应配套相应的防疫经费,主要用于免疫应急反应死亡补助、应急物资储备、监测采样和人员工作经费,确保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配强专业队伍,扎实开展工作.
各镇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好人员具体负责工作,每镇确保至少有2名畜牧兽医干部从事动物防疫工作,保证防疫工作的正常运转.
各镇要明确村级协调处理好动物防疫工作中的各种关系.
不断强化防疫力量,确保防疫密度.
(四)加大宣传力度,实现群防群控.
各镇、相关部门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动物防疫法》为契机,多形式多渠道进行宣传,主动对接外宣中心宣传报道,通过宣传,使社会公众、养殖农户熟悉了解《动物防疫法》的内容,使广大群众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履行应尽的义务,积极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防控动物疫病的合力,达到群防群控的目的.
(五)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进一步强化应急工作.
各镇、区农牧局要在年初作好安排部署,利用春秋两防做好宣传、培训,明确全年动物疫病防控目标,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应急预备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做好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各项应急准备.
确保临危不惧,临危不乱.
(六)深入推进动物防疫工作改革创新.
2015年秋季开展动物防疫工作向社会购买服务以来,经过半年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存在不少问题,为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深入推进动物防疫向社会购买服务,切实提高效率和改革实效,今年以各镇政府为购买主体,向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购买服务,各镇务必于3月春季动物防疫之前完成相关工作.
购买内容、资金拨付按照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汇府办发〔2015〕187号)规定执行.
请各镇务必要高度重视,及时制订购买方案,签订购买合同,制定相应的考核措施,并按照考核结果兑现相关经费.
各镇要强化对合作社的监管督促,对工作进展不力或未通过考核验收的,区农牧局将停止划拨购买经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要切实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防疫工作机制,以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为平台,带动社员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涉农多种经营增加收入,确保人员稳定,提升服务能力.
(七)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问责.
为确保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扎实开展,区动物·182·防疫工作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将督查情况报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对督查中发现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及时加以推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各镇也要相应成立督查组,负责辖区内的相关工作.
对因组织领导不力,防控措施或人员、物资、经费等落实不到位,导致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和流行的,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183·遵义市汇川区2016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任务表单位:万头(只、羽、枚、户)项目动物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抗体合格率80%以上动物驱虫动物死亡率定点调查动物死亡率控制标准动物疫病监测抽样应免畜禽免疫密度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新城疫狂犬病猪牛羊单位高桥镇100%100%100%100%100%100%95%10.
01牛、马1%,猪、羊5%,家禽13%.
具体待市下任务后再行分解董公寺100%100%100%100%100%100%95%20.
050.
01高坪镇100%100%100%100%100%100%95%20.
10.
30.
01泗渡镇100%100%100%100%100%100%95%1.
50.
10.
10.
01板桥镇100%100%100%100%100%100%95%1.
50.
50.
80.
01团泽镇100%100%100%100%100%100%95%20.
70.
30.
01合计100%100%100%100%100%100%95%101.
41.
50.
06·184·区政府2016年1-3月发文目录汇府发〔2016〕1号关于成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汇府发〔2016〕4号关于授予曹光友同志"汇川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决定汇府发〔2016〕6号关于遵义市汇川区董公寺镇珠江东路延伸段道路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府发〔2016〕7号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汇府办发〔2016〕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节假日和重要会议活动期间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工作的通知汇府办发〔2016〕2号关于印发《汇川区2016年一季度主要经济指标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汇府办发〔2016〕3号关于印发《汇川区2015-2016年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方案》的通知汇府办发〔2016〕4号关于2016年春节慰问资金安排的通知汇府办发〔2016〕5号关于公布实施汇川区区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通知汇府办发〔2016〕6号关于做好节假日和特殊重要时段风险隐患零报告工作的通知汇府办发〔2016〕7号关于印发汇川区2016年春节期间城区烟花爆竹限放工作方案的通知汇府办发〔2016〕9号关于印发汇川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汇府办发〔2016〕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汇府办发〔2016〕11号关于认真做好烟叶生产基础设施项目管护工作的通知汇府办发〔2016〕13号关于印发《汇川区农村公路建设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汇府办发〔2016〕15号关于成立汇川区莲花山森林公园建设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汇府办发〔2016〕16号关于转发《关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的通知汇府办发〔2016〕17号关于印发《汇川区贯彻落实贵州省"万名农业专家服务三农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汇府办发〔2016〕18号关于成立汇川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领导小组的通知汇府办发〔2016〕19号关于迎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汇府办发〔2016〕20号关于明确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投融资主体有关问题的通知·185·汇府办发〔2016〕21号关于印发《2016年区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责任分工表》的通知汇府办发〔2016〕24号关于报送节假日和重要会议活动期间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工作落实情况的通知汇府办发〔2016〕26号关于印发《遵义市汇川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阶段主要工作流程》的通知汇府办发〔2016〕27号关于成立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汇府办发〔2016〕28号关于成立汇川区高速公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汇府办发〔2016〕29号关于印发《汇川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汇府办发〔2016〕30号关于印发《汇川区绿色贵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4年考核存在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汇府办发〔2016〕31号关于开展汇川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汇府办发〔2016〕34号关于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汇府办发〔2016〕35号关于成立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汇川区)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汇府办发〔2016〕36号关于印发《遵义市汇川区融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汇府办发〔2016〕37号关于印发汇川区农村无线宽带网络全覆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汇府办发〔2016〕38号关于调整充实区行政复议委员会的通知汇府办发〔2016〕39号关于印发《遵义市汇川区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汇府办发〔2016〕40号关于成立汇川区驰宇精密国开发展基金投资管理项目部的通知汇府办发〔2016〕41号关于印发《遵义市汇川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林草结合模式工作方案》的通知汇府办发〔2016〕46号关于印发汇川区环保执法"风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汇府办发〔2016〕47号关于印发《遵义市汇川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的意见》等文件的通知汇府办发〔2016〕48号关于区政府办领导成员及科级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汇府办发〔2016〕49号关于印发《遵义市汇川区2016年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汇府办发〔2016〕50号关于印发汇川区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汇府办发〔2016〕51号关于成立汇川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186·通知汇府办发〔2016〕52号关于印发汇川区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汇府办发〔2016〕5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汇府办发〔2016〕54号关于印发《特殊教育"送教上门、随班就读、医教结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汇府办发〔2016〕55号关于印发《汇川区2016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187·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文件汇府任〔2016〕1号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关于王民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派驻机构:根据《中共遵义市汇川区委关于提名敖长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汇干任〔2016〕4号)精神,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王民同志任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人代表),免去其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李尤同志任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6年2月29日·188·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文件汇府任〔2016〕2号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敖长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派驻机构:根据《中共遵义市汇川区委关于提名敖长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汇干任〔2016〕4号)、《中共遵义市汇川区委关于提名潘智勇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汇干任〔2016〕13号)精神,经2016年3月6日区三届人民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暨第60次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敖长波同志任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刘汉琦同志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免去唐劲松同志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免去罗斌彦同志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任科员职务;免去徐亚军同志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民政局副主任科员职务;免去简晓萍同志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财政局副主任科员职务;免去唐昌会同志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副主任科员职务;潘智勇同志任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海事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官洪同志任贵州珍酒厂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贺煜同志任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梁小建同志任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现代高效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2016年3月7日·189·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文件汇府任〔2016〕3号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李小义同志任职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派驻机构:经2016年3月6日区三届人民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暨第60次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推荐李小义为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人选.
以上人员职务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2016年3月18日·190·

Spinservers:美国圣何塞服务器,双E5/64GB DDR4/2TB SSD/10Gbps端口月流量10TB,$1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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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标准互联这边有两台香港云服务器产品,这不看到有通知到期提醒才关注到。平时我还是很少去登录这个服务商的,这个服务商最近一年的促销信息比较少,这个和他们的运营策略有关系。已经从开始的倾向低价和个人用户云服务器市场,开始转型到中高端个人和企业用户的独立服务器。在这篇文章中,有看到标准互联有推出襄阳电信高防服务器100GB防御。有三款促销方案我们有需要可以看看。我们看看几款方案配置。型号内存硬盘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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