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程(2018年1月15日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一、听取并审议海淀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听取并审议海淀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三、审议海淀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四、听取并审议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并审议海淀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并审议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表决各项报告决议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海淀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2018年1月18日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戴彬彬区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会议充分肯定了区政府2017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和中关村创新发展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
区政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区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聚焦中关村科学城,以构建创新生态体系和新型城市形态为主题主线,以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为新动力,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着力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坚持首善标准,全力优化提升区域功能,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营造生态宜居环境,全面推动改革攻坚,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实现2018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推动海淀跨越式高质量创新发展.
会议号召,全区人民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勇于担当,开拓进取,着力打造支撑和引领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的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宜居宜业城区,奋力谱写新时代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新篇章!
政府工作报告——2018年1月15日在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海淀区人民政府区长戴彬彬各位代表:我代表海淀区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7年工作回顾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帮助下,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开展"两贯彻一落实",以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为统领,统筹推进疏功能、转方式、治环境、补短板、惠民生、促协同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疏解整治促提升成效显著.
紧紧抓住疏解非首都功能这个"牛鼻子",扎实开展12个专项行动,城市面貌发生了积极变化.
非首都功能疏解扎实有效.
严格执行新增产业禁限目录,实现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产业"零准入".
推进低效能产业调整升级,疏解一般制造业企业16家,整治提升市场23家,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2775家.
建立违法建设治理"五维"标准,拆除违法建设402万平方米.
查处占道经营3.
1万起,整治无证无照经营4885户、开墙破洞4699处、背街小巷65条.
随着非首都功能疏解深入开展,全区常住人口持续保持递减态势.
疏解整治与优化提升同步推进.
集中连片推动重点地区综合改造,双泉堡地区成为全市疏解整治促提升的典范,二河开、永定河引水渠沿岸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明显,宝山、魏公村小区等棚户区改造加快实施,功德寺棚户区腾退工作基本完成.
在全市率先出台"留白增绿"工作指导意见,统筹利用腾退空间,新建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绿色休闲空间.
优化生活性服务业网点布局,规范便民商业网点136处,网点连锁化率达到33.
9%,推出便民商业网点电子地图,方便群众随时查询和监督6000多个网点的服务情况,有力保障群众日常生活需要.
(二)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
疏解中谋发展的路径愈加清晰,科技创新引领发展的态势更加巩固,为首都发展"添秤"作用进一步凸显.
综合经济实力稳步提升.
预计全年地区生产总值突破5800亿元,同比增长7%以上,经济总量和对全市经济增长贡献率均居16区首位.
加强投资促进和重大项目调度,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预计突破1000亿元,第三产业投资快速增长.
社会消费品零售额预计实现2310亿元,同比增长4.
5%左右.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16.
9亿元,同比增长8%.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水耗预计下降4%,以更少的资源消耗支撑起了更大规模、更高质量的经济发展.
高精尖经济结构持续优化.
主导产业发展态势良好,高新技术企业总收入预计超过2万亿元,同比增长10%以上,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金融业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明显.
新经济不断涌现,新动能不断积聚,"独角兽"企业37家,约占全国25%,新设立科技型企业2.
1万家,约占全市27.
3%,人工智能、集成电路设计、云计算、大数据等前沿领域企业快速成长.
(三)中关村科学城建设进入新阶段.
年度37项重点任务实现阶段性目标,中关村科学城新的工作格局逐步确立.
重大基础前沿和关键核心技术前瞻布局深入开展.
积极承接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和国家实验室建设,北京量子信息科学研究院、全球健康药物研发中心落户,石墨烯研究院等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引进和支持知名科学家及团队在光电子、新材料等前沿领域加快筹建新型研发平台.
完善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关键核心技术实现新的突破,清华大学芯视界量子点光谱传感器、北京大学碳基集成电路等项目产业化加快推进;中科院理化所大型氢氦低温制冷系统打破国外技术垄断,产业化进展顺利;北京协同创新研究院实现92个项目落地转化.
创新空间进一步优化拓展.
在科学城南区"腾笼换鸟",中关村大街改造提升步伐加快,中关村创业大街累计孵化团队1900个,中关村智造大街聚集47家拥有高端核心技术的企业,"一体三园"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加快建设,56家军民融合创新型企业入驻.
在科学城北区科学布局,新增创新空间135万平方米,中关村壹号、集成电路设计园等重大项目带动创新要素加速聚集.
加强跨区域协同,大力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和雄安新区建设,与昌平、延庆等区对接协作更加紧密.
创新环境明显提升.
我区在国家首批双创示范基地建设评估中排名首位.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区、"质量强区"建设稳步推进,获批筹建中关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驻区单位创制国际标准6项,占全市50%.
中关村大街国际人才社区加快建设,人才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海淀基金体系覆盖从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到并购重组的全链条,中关村银行成立,上市(挂牌)企业新增80余家,累计1020家.
扎实推进国际化发展,中以、中加创新中心加快建设,以中关村一带一路产业促进会为平台,引导和服务一大批企业"走出去",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四)城市治理迈出坚实步伐.
加强宜居环境建设,提高精细治理水平,蝉联全国文明城区荣誉称号.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以中央环保督察、北京市环保督察为契机,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工作.
全面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完成"无煤化"改造2.
6万余户,区域基本实现"无煤化",淘汰老旧机动车6.
7万辆,完成1690台、7341蒸吨锅炉低氮改造,细颗粒物年均浓度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2%.
全面升级"河长制",强化河岸、流域、市区协同治理.
"水清岸绿"行动计划取得阶段性成果,7条黑臭水体治理全部完成,南沙河水质明显改善,达到年度考核要求,稻香湖再生水厂投入运行,污水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逐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形成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整体布局,大工村再生能源发电厂运行稳定,餐厨厨余处理厂试运行.
多措并举、多元增绿,完成绿化299公顷.
交通环境逐步改善.
西郊线正式通车,地铁6号线西延、12号线、19号线、昌平线南延等轨道交通建设有序推进.
翠湖南路等6项主干路建设顺利实施,永泰庄东路北延等道路建成通车,新增通车里程18公里.
完成10项疏堵工程,优化调整33条公交线路,新开通4条微循环线路,完成学院路、学清路等区域慢行系统治理,增加停车位6000余个,实施闵庄路等17条道路架空线入地和12万平方米道路大修工程.
"大城管"工作体系效果明显.
构建起了以信息流为核心,以"五统一"综合考评为牵引,以协同联动为抓手的具有区域特点的"大城管"工作体系.
运行一年多来,区域城市管理问题整体呈下降趋势,问题解决率明显提升,我区在首都环境综合考核排名中位居前列.
(五)社会民生持续改善.
增投入、建机制、强供给、优服务、兜底线,以36项区级重要惠民实事为重点,统筹推进社会民生各项工作.
就业和社会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
2.
2万名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以下,连续4年获评北京市充分就业区.
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6810套,竣工1.
5万多套,配租公租房5695套,发放补贴惠及8152户保障家庭;棚户区改造搬迁腾退7000余户;实施清河毛纺北小区新阶段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试点,稳步开展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完成613台老旧电梯隐患治理.
拓展养老服务体系,深化居家养老失能护理互助保险试点,5200多名补助对象完成集体投保,建成29个养老服务驿站.
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积极探索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九年一贯制等办学模式创新,教育人才储备库建设等教育综合改革取得新进展,新增中小学学位7000余个、幼儿园学位4600余个.
实施新优质学校、新品牌学校和潜力学校建设工程,办学品质和办学条件不断提升.
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平稳落地,基层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升,门诊量同比增长13.
2%,各项监测指标符合改革预期.
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市级考核要求.
新增1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国家卫生区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扎实推进.
顺利通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中期督导检查.
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备服务保障工作加快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苏家坨镇运动休闲特色小镇成功入选全国试点.
社会治理不断深入.
加强网格化工作体系建设,开展多网融合试点.
狠抓人文社区建设,形成一批基层社会治理新亮点,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顺利通过民政部中期评估.
新增社区服务用房1.
8万平方米,建成35个市级"一刻钟社区服务圈"、111个智慧社区.
全面开展社区工作减负清理,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让社区工作人员集中精力面向群众开展社区服务和治理工作.
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完成北京市安全生产督察迎检.
强化食品药品日常监管,成功创建北京市食品安全示范区.
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圆满完成党的十九大、"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等重大活动服务保障任务.
与此同时,双拥共建深入开展,妇女儿童、档案史志、民族、宗教、侨务、对台、民防、防震减灾、气象、残疾人事业、对口支援等均取得新的成绩.
(六)重点领域改革释放活力.
"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
动态更新区级部门行政职权事项清单,编制区、街镇两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清理规范两批共42项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取消调整156项区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机构改革稳步推进,成立区城管委,推动城市管理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强化属地管理.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全覆盖.
大力推广"创业会客厅"模式,积极组织引导更多社会力量进入公共服务领域,在新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双创服务区,建立20个政务服务站,建成中关村科学城北区企业加速驿站,网上政务服务大厅试运行.
持续巩固扩大商事制度改革成果,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试点范围延伸至外资企业.
在全市率先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整合和运行.
稳妥推进第二批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
经济领域改革有序开展.
出台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区创建方案,两项试点工作加快推进.
探索投融资模式创新,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棚户区改造、生态环境治理、科技产业等领域.
国有资产布局结构逐步优化,完善区国资中心管理体制,组建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
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稳步推进,开展部门三年滚动预算试编工作,加大部门预算公开力度.
农村改革卓有成效,融入核心区发展的态势进一步巩固.
我区成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东升镇、温泉镇完成整建制农转非.
一镇一园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中关村创客小镇为集体土地建设租赁房试点工作赋予新内涵,得到住建部和北京市充分肯定.
东升科技园二期等园区建设积极推进.
(七)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两贯彻一落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始终坚持依法行政.
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自觉接受区人大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
办理区人大议案1件、各级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346件、各级政协委员提案197件,解决了一批代表委员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
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考核,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在全市率先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成为全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区.
驰而不息改进作风.
加强区政府系统执行力建设,有力保障了各项重点任务顺利完成.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区实施意见,继续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深入开展"两个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惩治腐败.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在自觉服务国家和首都工作大局的生动实践中,进一步深化了对新时代赋予海淀新使命的认识;我们面对首都减量集约发展的深刻转型,积极探索疏功能、谋创新、求发展的新路径,综合经济实力在5000亿元基础上实现新的提升,进一步巩固了创新引领发展的态势;我们不断放大海淀创新生态的价值和作用,用实干和担当积极争取各方面的认同和支持,进一步迎来了首都在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进程中全面聚焦中关村科学城的重大历史机遇;我们在一次次硬仗攻坚中,锻炼了队伍,增强了自信,凝聚了力量,进一步激发了全区上下干事创业的新状态.
这些都为海淀在新的历史阶段实现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创新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区政协监督帮助和方方面面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勠力同心、顽强拼搏的结果.
在此,我代表区政府,向所有关心、支持和参与海淀建设发展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区域发展还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政府工作还有不足:区域、城乡发展不平衡,科学城南区"大城市病"问题较为突出,科学城北区公共基础设施与城市服务配套不足,区域土地粗放低效利用与空间资源稀缺并存.
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与中关村科学城新定位尚有不小差距,行业领军企业少,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不充分,产业细分领域存在低效环节.
人口资源环境矛盾依然比较突出,空气污染、交通拥堵、垃圾污水等治理任务繁重艰巨.
优质公共服务供给不足、配置不均衡,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仍有许多群众不满意的地方.
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一些部门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标准不高,一些工作人员慢作为、不作为、违纪违法行为仍有发生.
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更好地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各位代表:在党的十九大全面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砥砺奋进的五年所取得历史性成就、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庄严宣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党和国家正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在首都迈向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关键时期,在海淀发展正面临深度转型的重要关口,在改革开放和中关村创新发展40周年的重大历史节点,区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召开,这次全会对于区域发展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全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战略部署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新要求,深刻分析了新时代海淀发展的新方位,指出需要我们准确把握的阶段性特征,即科技创新进入了创新层次和能级的全面提升期、经济发展进入了质量效率动力的重大变革期、城市形态进入了从园区运动到构建新型城市形态的深度转型期、发展动力进入了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的动力优势重塑期、城市治理进入了率先向城市治理体系现代化迈进的关键突破期.
全会明确了新时代海淀所肩负的责任使命,就是紧紧围绕"都"的功能来谋划"城"的发展、以"城"的更高水平发展服务保障好"都"的功能,聚焦中关村科学城,加快形成文化科技融合新动力,加快构建新型城市形态,着力解决发展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努力把海淀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学智慧之城、创新引领之城、人文活力之城、生态优美之城、和谐宜居之城,成为支撑和引领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的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宜居宜业城区,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为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和创新型国家贡献海淀力量.
全会系统阐释了新型城市形态的丰富内涵,新型城市形态是外在形象与内在功能的有机统一,是人文活力型、创新引领型、新型智慧型、宜居宜业型城市形态.
全会突出强调了构建新型城市形态必须凝聚高度思想共识、必须举区域之力统筹推进、必须坚持国际化标准定位、必须加快全面城市化进程、必须挖掘文化科技融合新动力等五方面的实践要求和未来一个时期推动区域发展的6个标志性工作坐标.
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区委全会部署上来,更加注重大尺度谋划、大力度创新、大范围统筹、大团队协同、大资金运作,凝心聚力,狠抓落实,奋力推动海淀跨越式高质量创新发展,确保海淀勇立时代潮头、始终走在奋进前列.
二、2018年主要任务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中关村创新发展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
区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以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为统领,以构建创新生态体系和新型城市形态为主题主线,以文化科技深度融合为新动力,全面提速中关村科学城建设,更加奋发有为地推动我区在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进展.
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以上;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与经济发展保持同步;高新技术企业总收入增长10%以上;完成市下达的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水耗和空气质量改善任务.
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全力优化提升区域功能.
牢牢把握海淀在首都"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中的职责任务,坚持首善标准,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更好地服务保障首都发展.
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
继续组织开展学习,切实领会中央批复精神、总体规划内容,更好地把握实施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
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落实好"双控""三线"管控目标,深入研究减量集约发展的规划实施路径,坚守城市发展的"红线".
编制完成中关村科学城发展提升规划,形成以中关村大街"主纵轴"、北清路"主横轴"和"文化带"(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大运河文化带)为骨架,以中关村科学城南区和北区为主体区域,两轴一带相辅相成、南北两区贯通联动的"两轴一带两区"城市空间发展新格局,完善和强化配套的工作组织推进机制,加快构建新型城市形态.
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将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融合,建立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运行全过程的城市设计管理体系,重要区域、重要园区、重要路段、重要节点都要编制城市设计导则,切实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塑造城市特色风貌.
落实好规划分级管理体制,深化市区协作规划工作机制,提高区级层面规划管理能力水平,提升城市空间环境品质.
结合"十三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建立健全城市体检评估机制.
持续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要在促提升上下更大功夫,取得更大实效.
巩固拓展工作成果,组织第三方开展评估和"回头看",注重总结经验做法,固化为管用的长效工作机制,治理一处、巩固一处,防止问题反弹反复.
围绕年度专项行动目标,有序疏解不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不适合核心区发展定位的业态、有形市场和部分服务功能,扎实推进背街小巷、开墙破洞、地下空间、群租房等重点整治任务,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坚决遏制新生违法用地违法建设.
建立统筹利用腾退空间的规划、建设、管理的工作全链条,严格实施台账管理,一处一案,精心更新和织补城市功能,着力"留白增绿"、补齐短板、改善环境、提升品质.
深化"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建设,持续优化便民商业网点布局,着力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打造一批"海淀社区商业e中心",确保每个社区至少有2个"菜篮子"网点,更好地满足群众日常生活需要.
高标准履行"四个服务"基本职责.
突出抓好长安街沿线等重点地区的安全保障、空间管控和环境服务,全力做好各类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努力为驻区单位营造安全优良政务环境.
加强区域发展与驻区单位发展的深层次战略对接、项目对接、工作对接和机制对接,巩固常态化的沟通联系,以服务促融合、以融合促发展,构建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融合发展格局.
全力服务保障军队改革,不断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主动加强与本市兄弟区的对接合作、优势互补,做到行政有区划、协同无边界、发展有共享.
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大格局,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和公共服务等资源优势,大力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和雄安新区建设,推动协同发展.
继续做好对口帮扶,合力攻坚脱贫.
(二)高水平推动创新发展.
准确把握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新要求,把科技创新的旗帜举得更高,把创新发展的劲头铆得更足,紧紧围绕"四个聚焦",服务一批主力、调整一批业态、导入一批项目、启动一批工程、丰富一批要素、转化一批成果,发挥带动引领作用,担当好首都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排头兵和主力军,增强经济发展的创新力和竞争力.
不断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以改革开放、中关村创新发展40周年为契机,谋划好新的政策制度设计,积极争取新一轮改革突破,重塑海淀创新发展的制度优势,引入市场化机制,深化海淀园管理体制改革,出台进一步加快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的若干措施.
高标准推进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深化以领军企业和高校院所为核心的双创生态圈,办好中关村创新创业季等品牌活动.
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区建设,加快建设中关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做好知识产权的快速保护、严格保护和全面保护,逐渐完善覆盖知识产权全链条的生态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管理和运用,形成知识产权工作的"海淀标准".
深入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鼓励引导机构和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创制.
积极推动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建设中关村大街国际人才社区,不断完善国际化环境,扎实推进"一带一路"国际人才计划项目——"藤蔓计划"的实施.
加快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加强协同创新体系建设,促进政产学研高水平、高密度融合互动.
瞄准世界科技前沿,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积极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深化前沿领域的前瞻性布局,抢占全球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制高点.
集聚全球高端创新要素,引入一批世界领先的新型研发机构,深入对接落实"千人计划""海聚工程"等系列重大人才工程,引进一批全球知名的科学家和创新团队.
加强对科技创新"国家队"的主动服务,积极承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鼓励引导驻区央企、民营科技企业、高校院所等各类创新主体加大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
大力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率先构建军民融合创新体系,加快推动一批重点项目、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探索企业利益分享机制和产业协作转移机制,在京津冀大格局中构建完整的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实现差异化跨区域协同发展.
支持企业开展国际化布局,强化与全球创新主体的协同联动.
优化拓展创新空间.
加快打造中关村科学城主轴线,突出抓好中关村大街沿线改造提升,织补城市功能,增加创新交流空间,加强创新载体建设,继续实施中关村大街视觉系统提升工作,加快推进农科院农业科技国际交流中心等项目,完成友谊社区北楼、九龙商务中心等重要节点整治改造和景观提升工程,塑造一批主题楼宇.
高标准实施中关村科学城北区建设,研究推动北清路沿线改造提升,加快北安河等村庄腾退收尾,启动辛庄等村庄腾退,开工建设太舟坞二期安置房,推进大北农、神州数码等产业项目.
加快中关村东升科技园二期三期、集成电路设计园、小米移动产业园、西三旗(金隅)科技园等园区建设步伐.
巩固优化高精尖经济结构.
按照"一产融合、二产做强、三产更优"的思路,加强产业组织体系顶层设计,研究制定提升产业组织能力若干措施,优化调整产业内部结构;系统评估和动态调整现有产业支持政策体系,更加精准匹配企业发展需求;建立市场化选择机制,推动重点产业和企业发展.
对接北京市新出台的十大高精尖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大力发展以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加快发展高端装备制造领域的核心部件研发和产业化为重点的智能制造产业,培育壮大以生物医药、新材料、能源环保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为引领的战略先导产业,持续优化科技服务、科技金融等现代高端服务业,保持区域产业迭代发展、交叉融合的优势,在前沿产业发展上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三)着力推动文化科技深度融合.
文化科技融合所蕴涵的思想、理念、知识、制度等要素形成的新发展动力,是海淀最具特色和标志性意义、最有潜力可挖的比较优势,是构成海淀未来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
要立足文化科技资源禀赋,建立健全促进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形成创新发展新动力,使文化自信转化为区域创新发展的优势和底气,让文化软实力成为区域创新发展的硬支撑.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海淀实践.
紧密结合海淀在新时代建设伟大祖国首都中的职责使命,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向深入,形成生动实践.
挖掘厚重的红色文化,启动香山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建设.
深耕海淀创新文化土壤,高标准筹办好改革开放和中关村创新发展40周年纪念活动,深入开展"中关村创新发展之路"主题宣传,讲好海淀故事、树立海淀榜样,弘扬科学精神、创新精神、工匠精神和企业家精神,营造更加浓厚的开放包容、尊重科学、崇尚创新、敢为人先、奋斗不息的氛围环境,强化服务国家和首都创新发展的价值追求和责任担当.
坚持国际一流标准,高端定位、超前谋划,结合世界高层次经济、科技、文化交往等不同需求,统筹研究在科学城北区规划建设集论坛、沙龙、智库、会议为一体的创新发展新地标,把中关村论坛打造成为全球创新思想的汇聚地、追求卓越的风向标.
巩固拓展全国文明城区建设成果,广泛开展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深化"诚信海淀"建设,推进志愿服务规范化、常态化、特色化发展,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深入开展文化交流合作,扩大文化竞争力和影响力.
坚持保护和有机更新相衔接,推进重点功能区、文化带建设.
提升三山五园地区环境景观和城市功能,基本完成功德寺地区、东西红门村搬迁腾退,启动东西水磨地区改造,推进挂甲屯地区改造前期工作.
编制西山永定河文化带(海淀段)、大运河文化带(海淀段)保护利用规划和行动计划,全面梳理沿线文化资源,加快万寿寺、延庆寺周边棚户区改造,持续开展沿线重点区域综合整治,加快恢复重要文化景观,推动形成历史文脉与生态环境交融的新风貌.
加强重点文物保护修缮,开展圆明园考古,完成香山28景等修缮和恢复,推进老京张铁路等遗址保护,实施全区文物现代数字安防工程.
服务保障故宫北院区等国家重大文化项目建设.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标准完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
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进一步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
推进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建设,扩大优秀数字公共文化产品的有效供给.
开展"海之春"新春文化季、中关村金秋演出季等文化惠民活动.
大力支持实体书店发展,支持建设一批24小时书店,营造书香海淀浓厚氛围,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升公共空间文化品位.
加快推进新博物馆、区级非遗保护中心建设.
加强科技城市、科技政府、人文社区、科技公民建设.
在区域城市治理、民生改善、政府服务管理等领域大力推广科技创新成果运用,积极探索与科技创新企业合作的新模式,推动城市治理理念革新、方式转变和能力提升.
推动人文社区和智慧社区建设紧密结合,进一步提升人文社区建设的智能化水平,增强人文社区治理效果,营造更加和谐的社区氛围,增强广大群众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丰富科普的形式和内涵,探索推进中关村科学主题公园建设,形成一批创新文化的特色标识,大力培育科技公民,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热爱科技、运用科技、支持科技的良好氛围,彰显海淀独特的城市人文气质.
深化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
继续深入实施"文化+"战略.
实施好文化创意产业规模化、专业化、国际化发展行动计划,充分发挥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积极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力争文化创意产业总收入突破7000亿元.
组建运营区属国有文化旅游集团,深度挖掘区域文化旅游资源,打造海淀特色文化旅游品牌.
(四)努力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新要求,从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努力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加强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促进和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持续巩固充分就业区成果,确保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
5%以内.
整合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持续增强社保经办服务能力.
实施精准救助,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加强养老机构的服务标准化建设,建成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新建15个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继续推进居家养老失能护理互助保险、老年宜居社区建设等试点工作.
着力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建设保障性住房3500套,筹集租赁住房1500套.
进一步加强市场化租赁补贴和公租房租金补贴工作.
切实发挥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平台作用,持续提高保障性住房运营、服务和管理水平.
加快宝山、双新等棚户区改造进度,完成2400户棚户区改造任务.
扩大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试点,进一步加大老旧小区自我服务管理工作的推进力度,稳步开展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和老旧电梯隐患治理工作.
加快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实施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工程.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优化教育资源规划布局,加快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首师大二附中曙光校区、八一学校小学部等新建、改扩建工程,多措并举增加中小学学位3000个,启动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增幼儿园学位6800个.
全面提升办学品质,继续实施新优质学校、新品牌学校和潜力学校建设工程,在教育科研、人才培养、特色学校发展等方面与驻区高校院所深化合作.
积极推进国际学校建设.
完善民办教育机构分类管理机制,依法加强监管,着力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
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大力弘扬师德师风,持续实施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加大教师交流培训力度,继续推进人才储备库建设.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完善教育治理体系,促进教育内涵发展.
加强智慧教育建设,促进现代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动教育创新发展.
深入推进健康海淀建设.
继续开展国家卫生区、卫生镇和北京市卫生镇创建工作.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公立医院治理结构、人事薪酬、药品供应保障等各项改革.
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深化医联体内涵建设,引导优质医疗资源进一步向基层下沉.
继续强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稳步推进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家庭医生服务效率和质量,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完善中医药治未病服务体系,深入推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试点.
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提升妇幼健康优质服务水平.
强化食品药品全过程监管,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检查执法力度,巩固食品安全城市示范区创建成果,让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放心.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抓住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契机,大力发展和普及冰雪运动.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多网深度融合,促进基层网格"小""微"循环高效运转.
加强社区服务能力,扎实推进社区规范化示范点、农村社会服务管理创新、智慧社区试点建设等工作.
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健全以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为重点的扶持社会组织发展长效机制.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北京市安全生产督察问题整改,深入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清理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深化平安海淀建设,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加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打击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
(五)大力营造生态宜居环境.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标本兼治,让海淀更加宜居、更加美丽.
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以治理细颗粒物为重点,强化源头防控,全面深化机动车尾气、能源消费、工业企业排放、扬尘污染等协同减排,巩固"无煤化"改造成果.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狠抓各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河长制"管理机制,扎实推进"水清岸绿"行动计划,推进稻香湖等片区循环补水工程,加快大寨渠等生态河道治理,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完善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村庄雨污分流改造试点,坚决杜绝污水直排入河,继续巩固南沙河水质改善成果.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建立健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做好土壤环境调查、监测、评估和修复,确保土壤环境安全.
大尺度拓展绿色生态空间,着力提升大西山生态管护水平和质量,新建改造绿地林地150公顷,推进园外园二期三期等公园绿地和中关村大街等道路特色景观建设.
集中破解交通拥堵、垃圾处理难题.
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地铁12号线、19号线和京张城际铁路建设,推进上庄路(北段)等续建工程,开工建设巴沟村路、安宁庄北路等道路,加密城市路网.
完成10万平方米道路大修、10处疏堵点位改造,下大力气打通一批"断头路",畅通微循环.
继续实施大上地等地区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
加强静态交通建设,积极挖潜新增停车位5000余个,加强科技手段运用,提升停车设施使用效率.
倡导绿色出行,强化公交服务,优化调整公交线路,规范"共享单车"健康发展.
推进垃圾终端设施建设管理,完成年度任务,开展六里屯垃圾填埋场环境提升减排工作,做好大工村再生能源发电厂和餐厨厨余处理厂的运行管理,推进大工村建筑垃圾循环利用综合处置项目、宝山综合处理厂、六里屯再生资源预处理中心等设施建设.
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回收利用,逐步扩大垃圾分类覆盖范围,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率.
提升城市治理精细化水平.
完善城市运行管理体系,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在法治、精治、共治上下功夫,把城市治理触角向社区及小街小巷小胡同延伸.
持续优化"大城管"工作体系,完善"五统一"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体系,以信息流为核心,强化常态化体检、扁平化调度、协同化作战、智能化支撑.
加强街镇地区事务统筹能力建设,推动专业服务管理力量下沉,做实街镇综合执法平台,完善"街镇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强化街镇与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
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作为环境建设工作的重点,持续开展重点区域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集中治理环境脏乱点及无照游商、非法小广告等突出问题,提升区域环境秩序水平.
(六)全面推动改革攻坚.
海淀是中关村的发源地,是国家改革开放的发展缩影和生动写照,改革开放贯穿于区域发展整个历程,深刻地改变了海淀发展面貌.
我们要以改革开放、中关村创新发展40周年为契机,在新的起点上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整装再出发、扬帆再起航.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
继续对应取消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动态更新和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加强职能事项的标准化建设.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启动企业变更、注销登记的全程电子化试点,积极拓宽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范围.
发挥新政务服务大厅的龙头作用,对各类部门专业服务大厅、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实施统一管理,深化以群众和企业需求为导向的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变"集中审批"为"集成服务".
进一步丰富和推广"创业会客厅"模式,打造海淀服务品牌,组织更多社会力量为各类创新主体精准提供更加优质、多元、专业、便捷的公共服务.
坚持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导向,紧紧围绕企业需求,制定实施若干措施,努力建设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高地.
着力推进关键性改革.
突出抓好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区创建工作,努力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突破,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积极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促进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进一步优化区属企业布局结构,探索推进区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
继续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不断完善区对街镇的财政体制管理,引入竞争性资金分配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效益.
加快农村改革发展.
提升现代农业发展品质.
以城市化为目标,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有序开展美丽乡村建设,高标准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着力完善农村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推进村庄社区化管理,提升农民生活品质.
积极推进土地利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等重点领域的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加快城乡结合部地区改造步伐.
推动农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盘活农村生产要素,持续推进一镇一园、特色小镇建设,探索农村农民深度参与核心区建设发展的有效路径.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股份合作社内部治理和运行机制.
加强农村"三资"管理.
扎实推进整建制农转非工作.
三、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做好新一年工作,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是保障.
政府系统要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
坚持依法行政.
严格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
主动听取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认真办理建议提案,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
严格依法履职尽责,完善行政执法和监督体系,推动执法责任落实.
深化代表委员等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完善重大决策机制.
加大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力度,提高政务开放日活动的广度和深度,及时回应舆论和社会关切,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
坚持务实勤政.
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市区有关实施意见,坚持不懈改进作风,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把作风建设的"螺丝"拧得更紧.
狠抓公务员队伍本领能力建设,树立国际一流的标准,强化改革创新的思维,增强率先引领的意识,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提升创新发展的能力.
深化区政府系统执行力建设,狠抓督查绩效管理,整体提升政府服务管理效能.
坚持廉洁从政.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聚焦重点领域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不断完善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
严控区政府行政成本.
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严格正风肃纪,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各位代表:迈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谱写新篇章.
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开拓进取,着力打造支撑和引领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的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宜居宜业城区,在新的起点上,奋力谱写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新篇章!
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海淀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的决议(2018年1月18日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海淀区2018年本级财政预算及《海淀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海淀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的报告——2018年1月16日在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海淀区财政局局长程培衡各位代表:我受海淀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7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并提出2018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第一部分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年,是"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之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区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中央和北京市针对"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首都,怎样建设首都"这个重大问题提出的新要求,深刻把握海淀在首都中心城区的功能定位,紧紧抓住疏解非首都功能"牛鼻子",优化城市功能和空间结构布局,以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为统领,统筹推进疏功能、转方式、治环境、补短板、惠民生、促协同等各项工作,持续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较好地完成了全年任务,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增进民众福祉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671.
9亿元.
其中: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16.
9亿元,同比增长8.
0%;市下达转移支付收入192.
9亿元;上年专项结转资金28.
6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调入0.
5亿元;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3.
0亿元;新增一般地方政府债券20.
0亿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45.
2亿元,同比增长8.
8%.
其中:区本级支出624.
6亿元,补助下级支出20.
6亿元.
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
1亿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26.
5亿元,结余结转资金规模较上年继续下降,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为239.
5亿元.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32.
4亿元,同比增长158.
6%;市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
9亿元;上年专项结转资金1.
2亿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38.
9亿元,同比增长147.
5%.
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0.
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4976万元,其中:企业上缴利润收入14310万元,股利、股息收入666万元.
上年结转资金2532万元.
2017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4317万元,按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20%调出资金2995万元补充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使用资金196万元.
四、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
7亿元.
其中:财政补助收入2.
3亿元,缴费收入1536万元,利息收入1415万元,转移收入650万元.
上年结余8.
8亿元.
2017年支出完成2.
9亿元,累计结余8.
6亿元.
2017年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完成3997万元.
其中:财政补助收入3208万元,缴费收入764万元,利息收入25万元.
上年结余7937万元.
2017年支出完成5267万元,累计结余6667万元.
五、政府债务管理情况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
通过签署债务确权协议等方式完成了剩余98.
4亿元企业垫资施工债的化解工作,世界银行贷款等0.
2亿元的本金已全部偿还.
7月份,市政府批准市财政下达我区新增一般地方政府债券20亿元,将其纳入2017年预算调整事项,经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重点用于"三山五园"地区环境整治项目.
2017年底我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119.
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86.
5亿元;专项债务33亿元.
债务余额全部为规范的政府债券债务,并保持在北京市批准的年度债务限额以内.
建立政府债务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拟定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完善区政府债务管理相关制度、办法,成立领导小组,逐步建立政府债务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六、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情况及2017年预算执行效果(一)稳中求进,高精尖经济引领发展新动能区域产业结构升级进一步加快,全年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圆满完成预期指标,切实为全市经济工作"添秤".
继续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拨付核心区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4.
4亿元,进一步构建融合、协同、共享的创新生态体系.
着力加强顶层设计,不断创新资金投入模式,累计出资7.
5亿元,发起设立总规模达300亿元的中关村并购母基金,并建立IPO绿色通道,加大企业上市中介费用补贴力度,有效降低企业上市前期成本,促进驻区企业持续做强做大.
累计出资1亿元设立科技担保扶持基金,为海淀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拓展融资渠道,有效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全面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政策,全年合计减免退税逾1000亿元,有效促进企业快速成长.
为巩固涵养财源,增强区位优势吸引力,出台《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优化环境、提升服务经济发展工作质量的实施意见》和服务企业清单,着力优化政务服务环境,进一步加强对重点企业的走访服务,了解企业需求,助力企业发展.
同时加大新增企业引入力度,积极促成铁路下属动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农行下属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中关村银行等重点企业落地,吸引中关村前沿技术创新中心项目、北京石墨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市级重大创新项目落户我区.
(二)有舍有得,疏解整治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扎实推进.
建立"市级引导、区级投入、镇级助力"的资金投入模式,加大资金统筹调度力度,共计安排市、区、镇三级财政资金59.
3亿元,其中:重点保障笑祖塔、一亩园等棚户区改造项目28.
3亿元;三山五园、玉泉山周边重点区域环境整治24.
0亿元;拆除违法建设、开墙破洞整治、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疏解区域性市场、地下空间清理整治等专项行动7.
0亿元.
此外,拨付环境建设整治资金3.
1亿元,以"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北京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党的十九大等系列重大政治活动为核心,开展重大活动保障区域以及背街小巷和城乡结合部的环境整治工作;拨付资金5988万元,用于整治集体土地上低效能企业、清退畜禽养殖场,促进农村地区发展水平提升.
城市功能和发展品质不断改善.
一是腾笼换鸟助力创新生态体系建设.
研究制定《海淀区鼓励业态调整和产业升级支持办法(试行)》,安排专项资金2.
0亿元,推动中关村大街、科学城北区等地创新创业要素聚集和双创示范基地持续升级.
二是留白增绿改善居住环境.
拨付环境卫生服务资金8.
0亿元,主要用于道路清扫保洁以及公共卫生间的修建和维护,持续改善街面容貌.
拨付专项资金8.
0亿元,用于街镇辖区环境绿化美化,打造百姓身边的绿色休闲空间.
三是多措并举提高居民生活便利程度.
拨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专项资金等6120万元,提升区域商业整体水平,尤其是在关停市场周边新建和改造蔬菜零售、便民早餐等生活性服务业网点.
此外,积极利用疏解腾退后的空间,改造增加停车场、社区便民服务仓储、社区文化体育活动中心等,增强社区配套综合功能.
社会治理新格局逐步显现.
一是拨付社会建设专项资金1.
2亿元,重点保障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推进"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全覆盖、创建市级社区规范化示范点、老旧小区自我服务管理试点、改善社区服务用房、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等.
二是拨付街镇补助资金62.
1亿元,其中:补助下级(镇)支出20.
6亿元,补助街道支出41.
5亿元.
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提高街镇在环境治理、基层服务、社区和村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力度,不断夯实网格化精细管理基础,并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公共秩序持续和谐稳定.
一是拨付公共安全资金32.
3亿元,全力保障公安、司法机构运行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提高处理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切实做好地方消防应急救援保障,推进基层消防站点建设以及消防主题公园、主题社区和主题学校建设,不断夯实应急救援工作基础.
二是拨付全区食品和药品安全监测专项资金5000万元,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为抓手,全面推进食品和药品安全工作.
三是拨付重点公共安全应急资金3984万元,用于处置京新高速土堆消隐工程、道路护坡墙体垮塌治理、污水管线破损修复、积水点应急改造及沟渠清理工程等突发事件.
(三)补齐短板,不断均衡公共服务事业发展教育支出104.
6亿元.
着力解决老百姓关心的教育难点、热点问题,推进教育资源均衡优质发展.
2017年教育支出首次突破100亿元,其中:保障教育机构正常运转支出68.
0亿元,其他重点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拨付资金4.
6亿元,用于支持驻区单位办园、民办园发展、建立幼儿社区早教活动站、促进幼儿园办园达标等方面,不断扩大和改善学前教育资源;拨付资金3.
6亿元,用于向大学附小和民办学校购买学位,深化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着力解决中小学学位不足问题,并不断提高学校办学品质;拨付资金1.
2亿元,加强优质课程和精品课程资源库建设,进一步提升教育软实力;拨付资金1.
8亿元,着力素质教育,支持艺术、科技等社团发展,推进校园足球、水上运动和冰雪运动等阳光体育活动.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
4亿元.
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抓手,安排文化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其中:设立并拨付海淀区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引导基金2400万元,促进重大文化项目在海淀落地和发展;公开征集文化项目3000万元,盘活区域文化资源,繁荣公共文化事业.
此外,拨付资金1.
5亿元,用于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
拨付资金4714万元,推进西山文化带13项文物考古与保护工程.
拨付资金2350万元,完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普及冰雪运动、足球运动,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科学技术普及和管理支出3.
6亿元.
安排智慧海淀专项资金3.
3亿元,用于信息基础设施、民生服务、城市治理、政务服务等方面,不断提高全区信息化建设水平;拨付科普资金3129万元,支持基层科普行动、科普惠农兴村和社区科普计划,保障科技中心、公共安全馆运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
5亿元.
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其中:拨付资金30.
5亿元用于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费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补缴;拨付公共就业补助、残疾人事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居家养老券等资金11.
8亿元,支持对就业、养老、残疾人以及困难群体的保障事业;拨付市下达转移支付资金43.
8亿元,用于保障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经费、退役士兵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用房建设等.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
2亿元.
持续推进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其中:拨付资金11.
2亿元,保障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和承担公共卫生服务;拨付资金4800万元,推进海淀医院、北医三院等区域医联体建设;拨付资金3.
9亿元,积极保障疾病筛查、疫苗注射、免费婚检、老年人健康管理等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拨付新农合、医疗救助、"一老一小"等补助资金3.
1亿元,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积极应对两孩政策落地,为助产机构增加产科床位等支出2686万元;拨付资金8190万元,落实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独生子女特扶家庭养老帮扶金等计划生育各项政策.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45.
5亿元.
拨付资金5.
3亿元,用于通过趸租农民富余安置房、散租社会存量房等多种方式筹集公租房房源;拨付资金2.
5亿元,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发放公租房、廉租房租金补贴、自主购房货币化补贴资金或配售房源异地安置补偿费;拨付资金6.
6亿元,用于代购上庄家园安置房;拨付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30.
4亿元,用于收购中关村西三旗科技园、永丰产业基地公租房和田村棚改定向安置房等.
公共服务类基本建设支出33.
8亿元.
其中:积极推进轨道交通、城市路网建设,优化交通基础设施,拨付资金20.
5亿元,保障地铁12号线、19号线等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实施上庄路北段、香泉路等重点路段建设;拨付资金13.
3亿元,用于学校和医院改扩建、北部文化中心、北部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民生工程项目,不断增进民众福祉.
落实"四个服务"要求,深入推进协同建区,全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专项资金共计支出1308万元,主要解决代表、委员提出的太舟坞危桥改造及周边交通拥堵问题、元大都遗址公园设施更新完善和健身场地扩建工程等民生问题.
(四)改善生态,着力打造美丽海淀碧水蓝天全面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
积极筹措资金36.
3亿元,大力推进"无煤化"和节能改造等工作,拨付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补助资金2.
0亿元和供热燃料政府补贴资金1.
8亿元,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资金保障.
优化生活垃圾智能管理.
拨付垃圾分类管理、垃圾收运处理等资金3.
3亿元,大工村再生能源发电厂垃圾焚烧处理费、飞灰处置费等资金1.
2亿元,六里屯垃圾填埋场堆山填埋、全密闭作业工程等2.
1亿元,助推居民生活环境改善.
聚焦城区绿化美化.
拨付园林绿化养护经费1.
8亿元,维护城市公园绿地生态环境;拨付资金3.
3亿元,落实山区生态林补偿,农村基础设施养护;拨付基本建设资金6.
5亿元,推进平原造林、"园外园"、小微绿地和景观道路等城市绿化景观建设.
加强水环境治理.
全面升级"河长制",建立水环境管护长效机制,拨付经费2789万元,维护全区河道、沟渠水面和岸坡干净整洁;拨付污水处理费5278万元,维护全区污水处理站的日常运行,重点提高北部地区污水处理能力;拨付水系治理资金1.
6亿元,支持南沙河流域、五一渠等黑臭水体治理、崔家窑水库湿地生态水系建设等项目,进一步实现水清岸绿,满足百姓亲水需求.
(五)规范提效,持续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财政改革有序推进.
一是制定《海淀区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工作措施》,完善《海淀区预算支出进度考核管理办法》,加大问责力度,实行部门综合和重点项目双重考核排名通报,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发布《海淀区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实施方案》,科学预测未来三年财政收支政策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实现规划期内跨年度平衡的预算收支框架.
三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街镇履职,提高街镇工作绩效的具体措施》,重点从五个方面简化办事程序,构建"放管服"结合、权责一致、规范统一、精简高效的财政工作新机制.
预算绩效管理持续改进.
进一步扩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范围,2017年部门预算核减资金1.
3亿元,约占评估资金总额的32.
3%;对63个部门的689个项目开展绩效跟踪,涉及预算资金101.
7亿元;邀请44名区人大代表参与了52个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真正做到全程监督的闭环管理.
此外,修订《海淀区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提高预算管理整体效能.
预算监督日益公开透明.
除6家保密单位外,106家政府部门已向社会公开了2017年部门预算和2016年部门决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预算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
此外,出台《关于海淀区镇级人民政府做好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通知》,明确镇政府可参照区级政府公开要求,公开政府预算报告、预算草案、"三公"经费等内容.
政府采购进一步规范.
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金额45.
9亿元,其中约有205家预算单位开展了竞价采购,采购金额约为4.
1亿元,节约财政资金两成左右.
完善《海淀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海淀区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办法》,调整优化政府采购系统管理,全力构建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委托专业机构抽查15家代理机构2016年度代理的100个项目,完善对采购代理机构的服务评价机制.
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制度改革.
除区公共委所属7家公立医院及个别涉及转企改革的事业单位之外,区属预算单位已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制度改革.
此外,海淀区作为首批试点区,自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库业务电子化改革第一阶段试点工作,试点范围包括国库账户实拨资金业务以及向代理支库下达授权支付额度业务.
由此,我区走在了全市各区推进国库业务电子化改革工作中的前列,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
各位代表,2017年全区预算执行总体平稳,财政改革和发展取得了新进展.
同时,我们也看到,财政运行和改革仍面临诸多问题:一是区级财政收入稳增长面临诸多挑战.
从外部因素看,"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降费力度进一步加大,区级税收分成比例下调,以及外埠地区政策洼地带来的企业外溢效应持续对我区税源产生不利影响.
从内部因素看,2017年我区财政收入已突破400亿元,收入体量不断增大的同时也伴随着增长基数的扩大,增收更添压力.
二是财政支出不平衡的问题比较突出.
一方面,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疏解整治促提升、棚户区改造、"三山五园"等重点地区环境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等各项重点工作均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而区级财政收入增长有限,对财力保障水平提出了较高要求.
另一方面,部分预算单位由于项目内容调整、审批慢等原因,导致资金支出进度较为缓慢,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财政行政检查处罚、绩效管理、追踪问效的力度仍需加大.
社会对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但当前财政监督和绩效管理的范围、内容均具有较大的局限性,事前和事中的过程监督以及财政处罚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还需进一步推进.
四是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仍然不足.
在当前财政收支矛盾凸显的情况下,如何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就成为我们必须深入研究的课题.
但目前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管理模式仍处于初期探索和实践阶段,需要进一步建章立制,加强顶层设计,在规范管理、控制风险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我区经济社会建设,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针对上述问题,恳请各位代表在审议过程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第二部分2018年预算草案2018年预算安排的基本思路是: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北京市和区委的有关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构建中关村科学城创新生态体系和新型城市形态为主题主线,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着力解决发展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稳中提质;在区人大监督下强化预算管理工作,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统筹财力确保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支出需要;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防范和化解社会保障制度运行风险,切实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底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强化预算管理,推进项目库建设,深化预算信息公开,硬化预算约束,切实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水平,不断开创各项事业发展新局面.
一、2018年预算安排的新举措2018年预算编制工作,我们提前谋划,多渠道听取各方面意见,认真研究吸收,周密部署,采取一系列精准措施精编细编预算:一是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从严控制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预算,2018年原则上按不低于5%的幅度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是加强"其他支出"科目使用管理,降低列入"其他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占比.
三是启动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选取区环保局、农经站、国资委3家单位试点编制2018-2020年部门三年滚动预算.
四是落实财政部和北京市财政局有关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的部署,实行政府和部门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并规范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使用和调剂.
五是适应人大监督需要,搭建人大联网监督系统,并由区人大选定区法制办、商务委、海淀园、农委、城市管理委员会5家预算单位,全过程参与其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和初步审查等工作.
此外,结合事前绩效评估工作,进一步扩大资金评估规模,加强审核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2018年预算安排具体情况(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国家财税政策和体制调整等因素,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预计为603.
0亿元.
其中: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6.
0亿元,同比增长7.
0%;市下达转移支付收入128.
8亿元,上年专项结转资金26.
5亿元,调入资金1.
7亿元.
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603.
0亿元.
其中:区本级支出计划安排579.
4亿元,补助下级支出计划安排23.
6亿元.
区本级支出中安排预备费11.
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
8%.
按此预算安排,区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存8.
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
4%.
2018年海淀区"三公"经费预算合计安排9153万元,同比减少166万元,下降1.
8%.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780万元,公务接待费2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171万元.
按照新《预算法》规定,在2018年预算年度开始后、预算草案提交大会审议批准前,参照上年同期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金额合计32.
4亿元.
(二)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预计为64.
1亿元.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2.
5亿元,市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收入0.
9亿元,上年专项结转0.
7亿元.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计划安排62.
2亿元,调出资金1.
2亿元,预计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0.
7亿元.
(三)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为17967万元,其中:企业上缴利润收入17317万元,股利、股息收入650万元.
上年结转资金196万元.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计划安排14031万元,预计按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23%调出资金4132万元补充一般公共预算.
(四)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计为2.
9亿元.
其中:财政补助收入2.
7亿元,缴费收入1565万元,利息收入370万元,转移收入650万元.
上年结余8.
6亿元.
2018年支出预计为3.
4亿元.
累计结余8.
1亿元.
根据《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京政发[2017]29号)规定,2018年我市将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因此,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预算只编制结余资金的利息收入,预计2万元;上年结余6667万元;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预算只编制2017年未完成的报销事项支出,预计150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预计5169万元.
三、2018年财政预算主要支出方向(一)以创新创业为驱动,持续壮大高精尖经济实力计划安排专项资金22.
1亿元,全力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
落实核心区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政策体系,深化全国双创示范基地、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区建设,激发区域发展新动力.
创新财政支出方式,整合政府投资基金,有效撬动社会资本,着力提升"海淀基金系"资本实力.
持续深化科技金融服务创新力度,进一步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计划安排人才发展资金1亿元,聚焦中关村人才特区建设.
探索建立政府性基金的风险防控和绩效评价体系,规范基金运行过程,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以疏解整治为抓手,逐步提升城市综合治理水平持续推进疏解整治工作.
计划安排资金6.
8亿元,继续推进人口疏解、拆除违法建设、有形市场整治提升,加强引导一般性制造业和低效能产业退出.
同时,做好居民生活需求保障,计划安排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专项资金5900万元,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生活服务业,全面开展社区商业e中心建设,构建24小时生活服务圈,推广智能化末端物流服务.
继续安排东西水磨等棚户区改造资金10.
0亿元;安排环境整治资金9.
0亿元,聚焦中关村大街沿线、长安街延线、玉泉山周边等重点区域、背街小巷及城乡结合部环境提升;投入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2.
5亿元,治理村容乱象,健全农村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农村地区人居环境和村庄公共服务水平.
着力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计划安排大气污染防治资金6.
2亿元,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打好蓝天保卫战;投入环境卫生服务资金7.
0亿元,用于道路清扫保洁、公共卫生间修建维护,持续改善街面容貌;安排垃圾处理资金3.
7亿元、生态林补偿金2.
6亿元、绿地养护经费2.
6亿元、河道保洁和污水处理资金1.
3亿元等,着力绿化美化生态环境,建设宜居海淀.
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
计划安排社会建设专项资金1.
1亿元,扎实推进社区规范化示范点、老旧小区自我服务管理、农村社会服务管理创新、智慧社区试点建设等工作,健全以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为重点的扶持社会组织发展长效机制,深化提升社区服务的综合能力和水平.
安排街镇体制补助67.
8亿元,其中:补助下级(镇)支出23.
6亿元,补助街道支出44.
2亿元.
进一步提高基层财力统筹能力,将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及可拓展功能纳入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不断优化完善城市功能.
计划安排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60亿元,主要用于改善交通出行条件,强化中心城、北部园区及保障房周边路网加密工作,提升智能交通管理水平;推进城中村边角地环境整治、园林绿化、水系生态治理以及教育、医疗、社会服务等民生保障项目建设.
(三)以民生福祉为目标,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教育支出计划安排104.
8亿元.
其中:保障教育系统机构正常运转预计支出63.
6亿元,其他用于幼儿园、中小学等教育重点项目保障.
安排1.
2亿元用于推进教育改革,深化课程改革,支持学校开展课程创新实验;安排5.
9亿元用于扩大学前教育办园建设,增加入园学位;安排3600万元用于深化教育集团化办学体制机制改革,提高学校办学质量,扩大优质教育学位供给;安排3.
7亿元用于艺术体育科技、校外活动及学校特色发展;安排2.
0亿元用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校园安全工作;安排4.
8亿元加强数字校园建设,构建智慧教育服务体系;安排5亿元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安排2.
4亿元用于职业培训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计划安排80.
7亿元.
全面构建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其中:计划安排资金21.
6亿元,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补缴;预计投入资金1.
8亿元,积极落实促就业政策,巩固充分就业区创建成果,提升就业服务精细化水平;深化养老服务工作,安排专项资金2.
0亿元,推进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深化居家养老失能护理互助保险、老年宜居社区建设等试点工作;安排资金7.
6亿元,积极落实各项优抚、救助政策,加大对弱势群体扶持力度.
此外,落实市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31.
7亿元,保障军队移交地方的离退休人员和退役士兵安置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划安排21.
3亿元.
提高健康海淀建设的保障力度,持续深化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在保障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多层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其中:计划投入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5.
5亿元;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4.
0亿元;安排医联体建设专项资金4800万元;投入"智慧卫生"等信息化项目4121万元;安排公立医院医疗设备、优质护理示范病区、新增产科床位等专项资金6700万元,提升医疗服务;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等7592万元.
此外,继续推进"一键式"家庭医生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国家卫生区创建工作,深化医养结合试点改革.
科学技术普及和管理等支出计划安排4.
3亿元.
继续推进基层科普行动、科普惠农兴村和社区科普计划,保障科技馆站运行.
其中:安排智慧海淀专项资金4.
0亿元,拟在政府服务创新、城市精细管理、企业高效运营和市民品质生活等方面实现智能应用全面提升;投入资金2289万元,保障海淀科技中心、安全教育馆等科技单位机构运行和事业发展.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计划安排8.
4亿元.
推进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建设,扩大优秀数字公共文化产品的有效供给,探索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运营新模式,高标准完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新博物馆、区级非遗保护中心建设.
继续安排文化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用于文化设施配套、提供文化服务、组织文化活动等.
安排基层公共文化建设补助资金8893万元,重点支持特色品牌活动、乡情村史陈列室建设、公益惠民演出等文化项目.
历史文化保护投入4923万元,重点开展圆明园考古、文物修缮及文物安全等.
保障北部文化中心文化馆、图书馆建设与运营投入1760万元,切实把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开放作为民生工程的一个重要内容.
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投入全民健身专项资金3000万元,保障体育场馆建设、改造及运营,不断提高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程度.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计划安排25.
5亿元.
投入资金20.
7亿元,通过趸租农民富余安置房、散租社会存量房、收购公租房和定向安置房等多种方式筹集房源,从源头上服务住房保障工作.
坚持以租为主、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并举的方式,安排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和配售房源异地安置补偿费等3.
7亿元,着力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并逐步将保障对象扩展到符合海淀区功能定位要求的各类人才.
推广新阶段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完成毛纺北小区等试点项目的自选类改造内容.
第三部分2018年财政工作各项任务2018年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区财政局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以财政实际工作中的问题为导向,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做好"生财、聚财、理财、管财"为重点,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各项财税改革,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事业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一、着力提升区域营商环境,培育财源强实力以中关村改革创新发展40周年为契机,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壮大科技研发、高端制造业、科技金融、现代服务业等高精尖产业,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和财源增长的内生动力.
同时,坚持将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效率作为财源建设的重要抓手.
围绕区域功能定位,结合当前我区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进一步提升服务经济发展工作质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建设,力争实现"服务零距离、程序零障碍、工作零差错、监管零缺位"的工作目标,有效助力区域经济社会创新发展,推动区域经济产业结构升级与财政收入增长良性互动.
二、着力优化资金投入结构,提升效益重民生在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加强财政资金风险管控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发挥财政资金在支持核心区建设中的撬动引导作用,运用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管理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处理、教育、科技、医疗卫生、养老、停车设施、城市景观等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项目的投资、运营管理,为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投入结构,以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为抓手,着力加大对教育、卫生、住房、就业、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等民生事业的投入力度,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提升居民生活服务业品质,努力满足海淀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着力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用活财力提效率持续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适时扩大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试点范围,聚焦区政府及各部门的"十三五"规划,分解年度工作任务目标,提早确定重大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强化跨年度预算平衡和资金统筹,从根本上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增强预算的执行力和严肃性.
深入推进全面绩效管理,继续扩大事前绩效评估规模和绩效评价范围,加快推进全过程绩效管理改革;完善预算单位综合考评指标体系,提升预算单位主体责任意识,逐步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向区人大报告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认真落实《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意见》,深化人大代表参与试点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审议和绩效管理相关工作,促进预算编制和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多措并举加快预算支出进度,聚焦重点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建立蹲点帮扶和跟踪督导机制,强化问责力度.
同时,严格落实结余收回时间节点,及时整合低效资金,统筹用于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缓解收支不平衡的压力.
进一步完善区对街镇体制管理模式,在街镇体制财力分配环节引入竞争性分配机制,按一定规模设立"竞争性分配专项资金",按照项目实施保证进度、绩效目标契合重点、项目申请先后有序的方式,将街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竞争性分配改革有机结合,充分调动街镇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各位代表,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指导,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全力以赴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为中关村科学城和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海淀人民,增强海淀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海淀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二〇一八年一月目录表一海淀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表表二海淀区本级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关于海淀区本级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的说明表三海淀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明细表关于海淀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说明表四海淀区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表表五海淀区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明细表关于海淀区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的说明表六海淀区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表关于海淀区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的说明表七海淀区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表关于海淀区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的说明表八海淀区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情况表表九海淀区本级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关于海淀区本级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情况的说明表十海淀区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明细表关于海淀区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说明表十一海淀区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表表十二海淀区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明细表关于海淀区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的说明表十三海淀区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表关于海淀区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的说明表十四海淀区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表关于海淀区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的说明表十五海淀区2017-2018年市对区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表表十六海淀区2017年政府性债务情况表关于海淀区本级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的说明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671.
9亿元.
其中: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16.
9亿元,同比增长8.
0%,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市下转移支付收入192.
9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4.
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8.
5亿元);上年专项结转资金28.
6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调入0.
5亿元;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3.
0亿元;新增一般地方政府债券20.
0亿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45.
2亿元,同比增长8.
8%,完成调整预算的107.
0%.
其中:区本级支出624.
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7.
2%;补助下级支出20.
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将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超收收入1245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继续使用资金26.
5亿元,全部为专项结转.
结余结转资金规模较上年继续下降.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明细科目执行情况2017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在较大增收压力下呈现平稳增长态势,各季度节点增速分别为:6.
6%、7.
2%、7.
3%和8.
0%.
从增收压力来看:一是"营改增"全面扩围带来的减税效应进一步凸显;二是收入体制调整自2016年5月起实施,使得去年前4月份对本年形成了不可比基数约18.
6亿元;三是去年大额非税一次性入库因素较多,进一步抬高同期基数.
面对上述压力,我区坚持以提升服务经济建设工作水平为抓手,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培植涵养税源创造了良好的土壤.
在各部门积极努力下,我区区域产业结构升级进一步加快,税源增长基础愈加稳固,信息、科技等传统优势行业支撑有力,加之房地产项目清算、重点税源户增收等积极因素拉动,全年财政收入实现稳定增长,圆满完成8.
0%的预期目标,切实体现为全市经济"添秤".
2017年构成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主体税种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房产税,四大税种税收总额为338.
9亿元,占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1.
3%.
其中:增值税完成147.
9亿元,占区级收入的35.
5%,"营改增"全面推开后,增值税成为我区税收占比最高的税种;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形势较好,持续保持较高增速,成为带动税收增长的重要力量;房产税作为地方税的重要支柱,本年实现了40.
9%的高速增长;城建税主要受增值税等流转税种完成情况影响,由于"营改增"减税效应,本年该税种增速相对平缓.
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如下:——增值税完成1478774万元,同比增加293408万元,增长24.
8%.
"营改增"试点改革全面推开后,原缴纳营业税的四大行业改为缴纳增值税,加之传统增值税区级分成比例上调,两个因素共促该税种增长.
——营业税完成24687万元,同比减少336749万元,下降93.
2%.
2017年营业税仅有零星稽查补缴税款入库,同比呈现负增长.
——企业所得税完成1077584万元,同比增加205205万元,增长23.
5%.
企业所得税一直是近年来拉动区级收入增长的重要力量,2017年在较好的汇算和预缴形势带动下,该税种持续高速增长.
——资源税完成447万元,同比增加57万元,增长14.
6%.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406394万元,同比增加30097万元,增长8.
0%.
"营改增"试点改革减税红利持续释放,企业税负有所下降,因此作为流转税种的附加收入,城建税增速相对平缓.
——房产税完成425953万元,同比增加123621万元,增长40.
9%.
该税种全部为区级收入,较好的增势对区级增收起到了积极的拉动作用.
——印花税完成177811万元,同比增加13243万元,增长8.
0%.
该税种主要受企业合同签订及增资行为影响.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4861万元,比上年增加1085万元,增长7.
9%.
——土地增值税完成161501万元,同比增加104344万元,增长182.
6%.
该税种大幅增长,主要得益于2017年我区房地产项目清算的带动.
——车船税完成46250万元,同比减少161万元,下降0.
3%.
该税种由市级部门收缴,再调入区级收入.
——耕地占用税完成1906万元,同比减少2168万元,下降53.
2%.
由于该税种在单位或个人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时进行一次性征收,因此其收入情况主要受一次性行为影响.
——教育费附加收入完成102563万元,同比增加7680万元,增长8.
1%.
该项收入与城建税计税基础相同,均为流转税附加收入,增速与城建税基本持平.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完成94961万元,同比减少58177万元,下降38.
0%.
除政策调整设置残保金征收上限外,2017年征期延后至年末,征管时间缩短,部分用人单位残保金甩尾至2018年初入库也是该项目减收的主要因素.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48087万元,同比减少102238万元,下降68.
0%.
减收主要由于同期大工村再生能源发电厂特许经营权转让产生较大规模的一次性收入.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34196万元,同比增加13437万元,增长64.
7%,该项目主要反映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
——其他收入完成31130万元,比上年增加6914万元,增长28.
6%.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科目执行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科目按照新《预算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结合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情况已编列到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35126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
1%,较上年决算增长10.
8%.
支出主要用于保障人大、政协以及政府各职能部门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
该科目较上年决算增幅较大,主要是落实2016年政府绩效考核奖、综治奖、应休未休年休假补助以及中关村企业服务中心建设等经费支出增长所致.
——国防支出完成1078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5.
4%,较上年决算增长35.
7%.
主要用于保障民兵征集、训练及人防工程建设.
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民兵训练基地建设增加支出较多,并新增火箭军预备役大队修缮项目.
——公共安全支出完成32319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4.
7%,较上年决算增长31.
8%.
主要用于保障公安、司法机构运行和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支持地方消防应急救援、基层消防站点、消防主题公园、主题社区教育等公共安全建设项目.
同比增幅较大并较调整预算有所增加,主要是落实2016年政府绩效考核奖、综治奖、人民警察津贴补贴、公积金、医疗保险、交通协管员网格化管理经费、流管人员经费以及"雪亮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等市下转移支付资金.
——教育支出完成104600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
4%,较上年决算增长8.
9%.
主要用于保障我区中小学等教育机构正常运转,着力解决中小学学位不足问题,并不断提高办学品质,加强优质课程和精品课程资源库建设,支持艺术、科技、体育等素质教育项目,提升教育软实力.
较上年决算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政府绩效考核奖、综治奖、调级增资和事业单位综合性补助等有关政策.
——科学技术支出完成26018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
3%,较上年决算增长169.
8%.
主要用于推动核心区创新创业,支持应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推进智慧海淀项目建设,不断提高全区信息化建设水平;支持基层科普行动、科普惠农兴村和社区科普计划,保障科技中心、公共安全馆运行.
较上年决算增幅较大主要是科目调整如重点科技企业奖励、科技基金等.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8415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42.
5%,较上年决算增长2.
0%.
主要用于支持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保障文化体育与传媒机构运行,推动基层文化设施和队伍建设;推进西山文化带13项文物考古与保护工程;完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开展.
较调整预算增长主要是增加了文化景观等基本建设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99477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
5%,较上年决算增长22.
2%.
主要用于保障城乡居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持对就业、养老、残疾人以及困难群体的保障事业;保障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经费、退役士兵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用房建设.
较上年决算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一次性缴纳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2016年12月单位负担职业年金;二是一次性缴纳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财政补助资金;三是市下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人员安置经费较上年增加较多.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25227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2.
1%,较上年决算增长19.
1%.
主要用于保障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和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政策和计划生育政策,保障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区域医联体建设等.
较调整预算主要是增加了在京中央单位公费医疗补助等市下达转移支付资金.
较上年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实施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保障全面二孩政策、落实聘用人员绩效工资增资政策等,加大对区属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力度;二是增加疾病筛查、疫苗注射、老年人健康管理等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
——节能环保支出完成52099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
5%,较上年决算增长144.
8%.
主要用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推进"无煤化"和节能改造等工作.
较上年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无煤化"、电力配套等项目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完成138887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6.
3%,较上年决算下降4.
5%.
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街镇履职、推进重点功能区建设、开展城乡环境整治、推进生活垃圾机械化分类试点改革、加强城市路网建设、支持北部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
较调整预算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玉泉山周边环境整治、温泉镇辛庄村腾退、田村棚改定向安置房等项目支出.
较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为上年新增一般地方政府债券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支出规模较大.
——农林水支出完成10192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5.
7%,较上年决算下降44.
5%.
主要用于落实农田生态补偿政策和支农资金,养护农村基础设施,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安排园林绿化养护经费,落实山区生态林补偿,推进平原造林、景观道路等城市绿化景观建设;支持河道养护、生态水系治理建设等项目.
较调整预算有所下降,主要是生态林地补偿、集体土地上企业整治等项目根据实际考评结果、核定情况核减了支出,温泉镇景观生态采摘园建设一期、六环路大觉寺出口至原大工村防火路连接线道路工程等项目需要根据审计结果、园林事业单位改革经费需要根据改革推进情况推迟至下年拨付资金.
较上年决算下降主要是上年新增一般地方政府债券安排的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投入较多.
——交通运输支出完成107万元.
用于铁路护路联防工作.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完成12974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
7%,较上年决算下降52.
2%.
支出主要用于支持工业、信息产业、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国有资产监管等.
较上年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上年一次性投入资本金等.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完成2393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
5%,较上年决算下降9.
3%.
主要用于社区菜篮子及早餐工程等商业便民服务设施项目建设,推进有形市场疏解,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等.
较上年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促进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项目支出较多.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完成338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7.
0%,较上年决算增长64.
8%.
主要用于气象探测与服务,地质灾害治理等.
较上年决算增幅较大主要是新增苏家坨镇七王坟村南沟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完成46338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
4%,较上年决算下降23.
3%.
主要用于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通过趸租农民富余安置房、散租社会存量房等多种方式筹集公租房房源;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发放公租房、廉租房租金补贴、自主购房货币化补贴资金或配售房源异地安置补偿费等.
较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为上年新增一般地方政府债券安排的笑祖塔棚改项目投入资金较多.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完成715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
用于完成北京市财政局下达我区的粮食风险资金任务,并在规定时间内上缴到市级指定账户.
——其他支出完成2243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26.
3%,较上年决算下降80.
5%.
主要是加强科目管理,根据预算实际执行情况进一步规范、细化科目.
——转移性支出完成26150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3.
8%,较上年决算增长67.
0%.
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根据市区体制结算增加对口支援、政府一般债券利息、法院和检察院上划支出以及跨地区总分机构所得税上解等资金.
关于海淀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说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按照新《预算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结合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情况已编列到款.
具体情况如下:工资福利支出2017年海淀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工资福利支出1041371万元.
包括:基本工资171357万元,津贴补贴150656万元,奖金1297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8607万元,绩效工资26306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899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998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573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017年海淀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商品和服务支出255502万元.
主要包括:办公费60275万元,电费16427万元,取暖费15364万元,物业管理费43676万元,维修(护)费17906万元,租赁费2079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3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823万元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17年海淀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5154万元.
主要包括:退休费142210万元,住房公积金62740万元,购房补贴71858万元,采暖补贴16066万元,物业服务补贴16365万元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2017年海淀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其他资本性支出19761万元.
包括:办公设备购置1102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745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732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67万元.
关于海淀区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的说明一、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总体情况2017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为239.
5亿元.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32.
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79.
0%,较上年决算增长158.
6%;市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
9亿元;上年专项结转资金1.
2亿元.
2017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38.
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74.
0%,较上年决算增长147.
5%.
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0.
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执行情况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完成65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0%,较上年决算下降66.
0%.
根据《关于取消及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京财综[2017]564号),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232356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79.
1%,较上年决算增长159.
1%.
受全市土地管理整体调控的影响,2017年土地上市规模较上年和调整预算大幅增加,主要是永丰基地、翠湖科技园、亮甲店等上市地块面积较大,相应市财政局返还的前期成本较多.
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完成23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
2%,较上年决算下降4.
5%.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科目按照新《预算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结合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情况已编列到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万元,为市下达补助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城乡社区支出2353961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353439万元,主要用于中关村永丰基地、翠湖科技园、亮甲店等上市地块土地开发,北安河、前沙涧、太舟坞等地块定向安置房以及一亩园棚户区改造项目等.
受全市土地管理整体调控的影响,2017年土地上市规模大幅增加,相应的支出也大幅增加.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30万元,用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
——其他支出19512万元,主要是市下达社会福利和体育事业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以及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
——转移性支出13893万元,主要为政府专项债券利息和手续费上解支出.
关于海淀区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的说明2017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49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
4%.
其中:企业上缴利润收入14310万元,股利、股息收入666万元.
上年结转2532万元.
2017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4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
5%,按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20%调出资金2995万元补充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使用资金196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功能科目按照新《预算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结合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情况已编列到项.
具体支出情况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10300万元.
主要用于疏解非首都功能业态调整和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包括锦绣大地批发市场腾退补偿、海淀置业疏解非首都功能业态调整、雪花厂关停天下城市场、闵航路3号院清理腾退、解决工业公司历史遗留问题等项目.
——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支出4017万元.
主要用于支持企业参与核心区建设、企业股权结构调整等,包括布鲁塞尔葡萄酒大赛、中关村创业大街改造、凤凰岭公园旅游服务设施提升、上地基地供暖系统维修工程及老旧管道改造、海泉水厂暴雨期安全供水保障与工艺升级改造等项目.
关于海淀区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的说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预算.
基金支出功能科目按照新《预算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结合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情况已编列到项,其中明细项目按照财政部、市财政局有关社保基金预决算编制的要求编制.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一)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落实实施办法的通知》(海行规发[2009]19号)文件精神,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个人账户与基础养老金相结合,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制度模式.
区政府对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保费的本区农村户籍人员,以及享受本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分别按最低缴费标准的50%及90%的比例给予补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个人账户养老保险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负担.
根据《北京市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京政发[2007]35号)等文件精神,凡具有本市户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且不享受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人员,享受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
(二)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6721万元,其中:缴费收入1536万元,财政补助收入23120万元.
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8854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21942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6360万元.
年末滚存结余为85781万元.
2017年累计缴费人数为14414人,养老金领取人数为35029人.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一)我区现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及基本情况说明根据《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的通知》(海政办发[2015]4号)文件精神,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范围为具有我区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中学毕业由农业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尚未参加工作的居民、父母为农业户口而本人为城镇户口的新生儿童.
所有参保人员的保障期限以年度为单位计算,当年参保,当年受益.
2017年人均筹资标准为1560元,其中:市、区财政补助1040元、镇级财政补助220元、村集体资助140元、个人缴费160元.
(二)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合计3997万元,其中:缴费收入764万元,利息收入25万元,财政补助收入3208万元.
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526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667万元.
2017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25459人,参合比例达到98.
38%.
关于海淀区本级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情况的说明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预计为603.
0亿元.
其中: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6.
0亿元,同比增长7.
0%;市下转移支付收入128.
8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1.
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7.
6亿元);上年专项结转26.
5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4132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12538万元.
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603.
0亿元.
其中:区本级支出计划安排579.
4亿元,补助下级支出计划安排23.
6亿元.
区本级支出中安排预备费11.
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
8%.
按此预算安排,区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存8.
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
4%.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安排情况按照积极稳妥、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2018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446.
0亿元,同比增长7.
0%.
此目标是在综合考虑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国家财税政策等因素,结合我区经济发展特点及税源结构变化的基础上确定的.
收入预算主要考虑因素包括:(一)宏观经济政策及形势的影响2018年,"稳中求进"依然是经济工作的总基调,在宏观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大背景下,预计我区财政收入形势将呈现较平稳的增长态势.
(二)国家财税政策的影响随着时间推移,"营改增"减税红利进一步释放,其对我区收入增长的影响将会凸显.
同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化,减税降费政策继续实施,企业负担进一步减轻,一段时间内也构成财政减收因素.
(三)区域经济结构的影响区域原创成果与产出能力仍需加强,创新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的转化还不充分,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财政收入实现有力支撑尚需时日.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科目预计情况如下:——增值税预计完成1612800万元,同比增加134026万元,增长9.
1%.
综合考虑2018年"营改增"扩围及税收体制调整进入可比期,以及减税效应逐步凸显等因素,预计为此规模.
——企业所得税预计完成1212500万元,同比增加134916万元,同比增长12.
5%.
主要考虑到该税种近年来增速维持在较高水平,2018年汇算及预缴形势仍有较好预期.
——资源税预计完成1250万元,同比增加803万元,增长179.
6%,增幅较大主要由于2017年12月1日起,北京市纳入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因此2018年资源税预计完成情况中含水资源税收入,但由于水资源税市区分成比例尚未明晰,因此暂以2017年区级水资源费收入规模为基础进行预计.
——城市维护建设税预计完成432100万元,同比增加25706万元,增长6.
3%.
该税种与增值税等流转税种完成情况正相关.
——房产税预计完成480000万元,同比增加54047万元,增长12.
7%.
该税种2017年增速较高,预计2018年呈现相对平稳增长.
——印花税预计完成195000万元,同比增加17189万元,增长9.
7%,结合2017年完成情况预计为此增幅.
——城镇土地使用税预计完成15500万元,同比增加639万元,增长4.
3%.
该税种规模不大,各年增速均较为平缓.
——土地增值税预计完成55000万元,同比减少106501万元,下降65.
9%.
预期降幅较大,主要考虑到该税种2017年由于项目清算入库一次性大额税款,形成不可比基数.
——车船税预计完成47000万元,同比增加750万元,小幅增长1.
6%.
——耕地占用税预计完成400万元,同比减少1506万元,下降79.
0%.
该税种主要受土地开发一次性因素影响,因此目前仅作小规模预计.
——专项收入预计完成292750万元,同比增加77443万元,增长36.
0%.
增幅较高主要由于残保金2017年征期延后至年末,导致年度内征管时间缩短,部分残保金可能甩尾至2018年初入库.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预计完成60000万元,同比增加11913万元,增长24.
8%.
根据2017年实际完成情况及2018年利息、拆迁补偿等预期收入综合测算为此规模.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科目具体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科目按照新《预算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结合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情况已编列到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计划安排359675万元.
支出主要用于保障人大、政协以及政府各职能部门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支持文明城区建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工作.
——国防支出计划安排7354万元.
支出主要包括区武装部、民防局以及各街道政府武装部机构运行和人防工程项目、民兵预备役建设项目等.
——公共安全支出计划安排306639万元.
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公安、消防、司法等部门机构运行、执法等,支持公安执法装备购置,推进基层消防站建设,提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以及其他社会公共安全项目支出.
——教育支出计划安排1048088万元.
其中:保障教育系统机构正常运转预计支出63.
6亿元,其他用于教育重点项目保障.
安排1.
2亿元用于推进教育改革,深化课程改革,支持学校开展课程创新实验;安排5.
9亿元用于扩大学前教育办园建设,增加入园学位;安排3600万元用于深化教育集团化办学体制机制改革,提高学校办学质量,扩大优质教育学位供给;安排3.
7亿元用于艺术体育科技、校外活动及学校特色发展;安排2.
0亿元用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校园安全工作;安排4.
8亿元加强数字校园建设,构建智慧教育服务体系;安排5亿元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安排2.
4亿元用于职业培训等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计划安排306211万元.
其中:计划安排专项资金22.
1亿元,全力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落实核心区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政策体系.
计划安排人才发展资金1亿元,聚焦中关村人才特区建设;安排智慧海淀专项资金4.
0亿元,拟在政府服务创新、城市精细管理、企业高效运营和市民品质生活等方面实现智能应用全面提升;投入资金2289万元,保障海淀科技中心、安全教育馆等科技单位机构运行和事业发展.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计划安排84488万元.
支出主要用于高标准完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新博物馆、区级非遗保护中心建设.
其中:继续安排文化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用于文化设施配套、提供文化服务、组织文化活动等.
安排基层公共文化建设补助资金8893万元,重点支持特色品牌活动、乡情村史陈列室建设、公益惠民演出等文化项目.
历史文化保护投入4923万元,重点开展圆明园考古、文物修缮及文物安全等.
保障北部文化中心文化馆、图书馆建设与运营投入1760万元.
投入全民健身专项资金3000万元,保障体育场馆建设、改造及运营,不断提高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程度.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计划安排807396万元.
支出主要用于全面构建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其中:计划安排资金21.
6亿元,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补缴;预计投入资金1.
8亿元,积极落实促就业政策;安排专项资金2.
0亿元,推进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深化居家养老失能护理互助保险、老年宜居社区建设等试点工作;安排资金7.
6亿元,积极落实各项优抚、救助政策,加大对弱势群体扶持力度.
此外,落实市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31.
7亿元,保障军队移交地方的离退休人员和退役士兵安置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划安排213158万元.
在保障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多层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其中:计划投入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5.
5亿元;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4.
0亿元;安排医联体建设专项资金4800万元;投入"智慧卫生"等信息化项目4121万元;安排公立医院医疗设备、优质护理示范病区、新增产科床位等专项资金6700万元,提升医疗服务;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等7592万元.
此外,继续推进"一键式"家庭医生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国家卫生区创建工作,深化医养结合试点改革.
——节能环保支出计划安排153109万元.
支出主要用于推进节能减排、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外接热源改造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动一般制造业企业调整退出,加强环境质量监测等.
——城乡社区支出计划安排1407918万元.
其中:安排资金21.
9亿元用于保障街道政府履职,不断夯实网格化精细管理基础;安排资金49.
9亿元,支持重点区域违法建设拆除、背街小巷等环境整治工程,逐步扩大垃圾分类覆盖范围,推进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安排资金69.
0亿元,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一镇一园"担保贷款贴息、委托贷款贴息等.
——农林水支出计划安排123509万元.
其中:安排资金4.
2亿元,主要用于落实农田生态补偿政策和支农项目资金,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养护,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建设美丽乡村等;安排资金4.
3亿元,主要用于落实山区生态林补偿等林业支出;安排资金2.
8亿元,保障河道养护、污水处理等水利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计划安排240万元.
用于铁路护路联防等工作.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计划安排41896万元.
其中:安排资金3亿元,用于支持高端产业科技研发等;安排资金1.
2亿元,用于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能力,保障安全生产监管、国有资产监管等.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计划安排18869万元.
其中:安排资金1.
2亿元,用于促进商业流通事务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和有形市场整治提升等;安排资金5137万元,促进全区旅游事业发展.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计划安排1546万元.
主要用于保障中关村科学城指挥部、防震减灾及气象服务等工作.
——住房保障支出计划安排105023万元.
其中:安排资金5.
6亿元,用于通过趸租农民富余安置房、散租社会存量房等多种方式筹集的房源;安排资金3.
7亿元,向符合条件的家庭提供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配售房源异地安置补偿费等.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计划安排7154万元,主要是根据北京市财政局的要求上缴我区粮食风险资金.
——其他支出计划安排288329万元.
主要用于支持事业单位改革、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民办实事、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重点公共安全应急资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区级对口支援资金、未明确项目的基本建设支出以及政策性增资经费等.
——预备费计划安排110000万元.
根据新《预算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
8%设置,用于增强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转移性支出计划安排402990万元.
主要根据市区体制结算,安排市级对口支援资金、政府一般债券还本付息以及其他上解支出等.
关于海淀区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说明2018年海淀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严格按照我区机构编制、财政供养人口、车辆、办公面积等基础数据核定编制,人员经费按照财政供养人口范围及政策标准进行编制,公用经费按照支出预算定额标准进行核定.
2018年全区共有一级预算单位74个,二级预算单位464个,财政供养人口88234人,车辆3714辆,办公用房面积584.
05万平方米.
按照上述标准,2018年海淀区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额为133326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按照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编制,并编列至款级科目.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018年海淀区一般公共预算中计划安排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83689万元.
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23631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74923万元,住房公积金2732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5131万元.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018年海淀区一般公共预算中计划安排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83531万元.
主要包括:办公经费58002万元,会议费2332万元,委托业务费68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97万元,维修(护)费253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911万元等.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2018年海淀区一般公共预算中计划安排机关资本性支出(不含政府投资计划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2322万元.
包括:设备购置223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5万元.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2018年海淀区一般公共预算中计划安排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791031万元.
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862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4801万元.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2018年海淀区一般公共预算中计划安排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17075万元.
包括:资本性支出(不含政府投资计划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1707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18年海淀区一般公共预算中计划安排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619万元.
主要包括:社会福利和救助7045万元,助学金152万元,离退休费4310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313万元.
关于海淀区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的说明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体情况2018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预计为64.
1亿元,其中: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2.
5亿元;市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849万元;上年专项结转资金6878万元.
2018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计划安排62.
2亿元,预计结转下年继续使用资金6885万元,根据《关于调整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教育资金口径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经二[2013]2677号)以及《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和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补充通知》(京财经二[2015]36号),将计提的教育资金12538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情况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均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计为625375万元.
受全市土地管理整体调控的影响,2018年土地上市规模和支出规模不确定性因素较多.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科目按照新《预算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结合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情况已编列到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计划安排8万元.
主要为北京市提前下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计划安排500000万元.
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300000万元,土地开发支出200000万元.
——其他支出计划安排8841万元.
主要是北京市提前下达的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7509万元,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133万元以及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199万元.
——转移性支出112830万元.
主要包括政府专项债券还本付息和手续费支出100292万元;依据相关政策要求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2538万元.
关于海淀区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的说明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2018年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继续深化改革的坚定信念,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协调,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落实2018年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按23%的比例上缴公共财政的目标.
结合我区国有经济现状和监管企业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促进区域经济平衡发展、国有资本在区域经济结构中的合理配置、推进我区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等方面的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在我区经济发展中的带动力和影响力,不断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体系,实现财政资金管理的科学化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为17967万元,其中:企业上缴利润收入17317万元,股利、股息收入650万元.
上年结转196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功能科目按照新《预算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结合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情况编列到项.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4031万元.
支出的主要项目如下:——资本性支出安排6100万元.
围绕首都"四个中心"核心功能及海淀区加快建设中关村科学城的目标,全力支持中关村创业大街改造,促进产业升级;配合全区非首都功能疏解等工作,支持实现原有配套商业网点回归便民服务功能等民生改善举措.
——费用性支出安排2429万元.
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采取疏解与提升并举方式,加快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市场调整退出.
——其他支出安排5502万元.
主要用于支持促进事业单位转企改革、解决困难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其他新增重点项目等.
此外,根据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要求,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收入的23%调出资金4132万元补充一般公共预算.
关于海淀区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的说明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编报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通知》(京财社[2017]2345号)文件精神,编报我区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预算.
基金支出功能科目按照新《预算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结合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情况已编列到项,其中明细项目按照财政部、市财政局有关社保基金预决算编制的要求编制.
一、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力解决基金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快推出各项有利于稳增长、防风险的基金管理改革举措,不断增强社会保险基金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的范围和程序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险种分别编制,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预算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经办机构编制,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区财政部门审核,再由区财政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方法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坚持收支平衡,适当留有结余.
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应综合考虑地区上年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本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计划、社会保险政策和财政补助政策等因素.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要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情况相适应;在保障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支出的基础上,从严从紧编制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说明(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情况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落实实施办法的通知》(海行规发[2009]19号)、《北京市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京政发[2007]35号)文件精神,我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分别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和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
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计为29410万元,其中:缴费收入1565万元、财政补助收入26825万元.
2018年基金支出预计为33813万元,预计年末滚存结余81378万元.
2018年预计参保人数为12000人,养老金领取人数预计为35000人.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预算编制情况根据《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京政发[2017]29号)规定,我市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018年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农合整合开局之年.
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预算只编制了结余资金的利息收入,预计2万元;上年结余6667万元;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预算只编制2017年未完成的报销事项支出,预计150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预计5169万元.
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海淀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2018年1月17日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海淀区2018年区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进行初步审查基础上,结合各代表团审议意见,审查了海淀区人民政府提交大会的海淀区2018年本级财政预算(草案)及《海淀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7年海淀区政府认真执行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及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批准的区本级预算和调整预算,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部署,聚焦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努力培育和涵养税源,圆满完成年度财政收入任务,为海淀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同时着力优化支出结构,提高民生事业和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支持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疏解整治促提升工作成效显著,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财政经济委员会指出,2017年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需要持续关注并解决的问题:一是预算的刚性约束依然不够,部分预算科目调整幅度仍然较大;二是预算精细化管理水平尚需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全过程绩效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绩效管理成果应用有待进一步提升.
对此,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8年区级预算草案编制贯彻了中央、市委及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并按照《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要求,在听取和吸纳区人大财经委初步审查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
财政收入预算安排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组织收入措施可行,财政支出预算安排围绕核心区发展建设,聚焦构建创新生态体系和新型城市形态,重点保障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总的来看,2018年区级预算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区实际情况,是积极稳妥的.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主席团提请本次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海淀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本级财政预算(草案)及《海淀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为确保海淀区2018年财政预算任务的顺利完成,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如下意见.
一、围绕核心区建设战略定位,科学合理配置财政资源区政府要积极探索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促进经济提质增效.
要认真梳理我区税源结构,保持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厘清财政资金的支出边界,创新投融资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主导作用.
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推进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尽快解决社区便民、托幼、养老等民生短板问题,统筹盘活"三本预算"和存量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深化财政各项改革,推进预算管理科学规范区政府要将预算编制工作与"十三五"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相关领域专项规划紧密衔接,做好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和科学论证,加快推进部门中长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严格控制预算调整事项,增强预算执行规范性和约束力.
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结果的分析应用,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向区人大报告机制.
同时加强对财政资金设立的各项投资基金的风险管控,注重对企业等非预算单位补贴及奖励的公平性和效益性;持续加强政府债务的管理和风险防控.
三、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建立整改反馈预算机制区政府要按照"问题导向"原则,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力度,指导和监督部门不断完善并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切实提高部门的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
区财政部门要认真研究分析区人大、审计等监督部门提出的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强化部门主体责任,将审计整改措施落实到预算编制工作当中,从源头上减少审计查出问题的重复发生.
继续扩大政府预算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提高预算的透明度.
同时加强审计部门发现问题的通报和处罚力度,并建立与监察部门行政问责的衔接机制.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
区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坚持依法理财,持续推进预算管理科学化,全面完成本次会议确定的各项预算任务,奋力谱写新时代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新篇章.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海淀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初步审查意见(2017年12月8日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区财政局:2017年12月6日至8日,财经委召开第五次(扩大)会议,听取了《海淀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报告》及四本预算的专场解读并进行了分组审议,形成初步审查意见.
财经委员会认为,2017年海淀区政府认真执行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及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批准的区本级预算和调整预算,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各项工作部署,聚焦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努力培育和涵养税源,圆满完成年初确定的收入任务,实现了为全市经济"添秤";同时着力优化支出结构,提高民生事业和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支持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财经委员会认为,2018年区级预算草案贯彻了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财政收支预算符合海淀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
为进一步完善2018年预算编制,根据财经委员会审议情况,结合分组审议意见和前期各专门委员会对部门预算的初审意见,我们对海淀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区级预算草案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一、预算安排要突出体现政府重要职责履行情况预算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预算安排应在保障常规性支出的基础上充分体现各部门履职情况,不仅要突出教育、卫生、社保、商服等民生资金预算,在保证人民群众基本需求的基础上不断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还要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中关村科学城建设、城市精细化管理、农村城市化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重要领域支出预算的安排比重.
二、建立核心区建设财政引导性支出投入管理机制在海淀区建设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的统领下,积极探索发挥财政资金在支持核心区建设中的撬动引导作用,创新培育产业发展方式,发掘并扶持具有发展潜力的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做强做大.
建立财政引导性资金投入和跟踪监管机制,加强对财政资金投入设立的各项基金的风险管控,加大对企业等非预算单位补贴、奖励等支出的管理力度,注重财政支出的公益性和公平性.
三、进一步落实国有企业运营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衔接机制加强对国有资本经营情况的监管,充分发挥区国资委作为国有资本出资人和监管人的职能作用,摸清国有企业经营状况,落实国有资本收益权,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国有企业经营收益增长比例,不断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规模,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公共财政预算的贡献作用,切实提高国有企业对区域发展的贡献度.
建议报告中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国有企业经营收益对应的相关数据表格以及国资预算收入测算依据方面的内容.
同时建议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和绩效评估评价体系.
四、强化政府工作计划对预算编制的指导性区政府要充分考虑部门预算编制与政府工作计划的高度关联性,在推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的同时,建议区政府及各部门在"十三五"规划基础上,确定跨年度重大项目实施方案,分解年度工作目标及任务,提早确定大额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依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年度部门预算,从根本上提高部门预算的年初到位率,增强预算的执行力和严肃性.
同时建议做好发改委政府投资计划项目库与财政预算项目库之间的衔接,全面反映项目预算情况.
五、进一步拓展预算报告政策及问题分析方面的内容按照区政府要求,向人大报告支出预算的同时,增加支出政策及预算安排解读方面的内容;对2017年预算执行存在问题要做深入具体分析;对2018年财政各项工作任务要突出重点,具体明确.
同时区财政局要与发改委、国资委、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协调,做好对四本预算及报告的解读解释工作.
以上初步审查意见,请区财政局收到后认真研究落实,并于2018年1月5日前向财政经济委员会提交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初审意见及反馈报告将在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印发全体代表,供审议海淀区2018年区级预算草案时参考.
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关于办理《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海淀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初步审查意见》的报告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海淀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初步审查意见》已收悉.
全局上下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逐条研究并着手进行完善改进,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针对"预算安排要突出体现政府重要职责履行情况"的意见为充分体现政府重要职责履行情况,我局认真梳理预算草案,力求突出教育、卫生、社保、商服等民生资金在2017年预算执行和2018年预算安排中的情况,并计划在解读材料中增加社区商业(菜篮子)专项资金执行情况、海淀区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中关村大街规划建设进展及展望情况等人大代表普遍关心的重要内容.
(二)针对"建立核心区建设财政引导性支出投入管理机制"的意见在当前财政收支矛盾凸显、社会对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的关注度越来越高的情况下,我局将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纳入2018年财政重点工作任务,深入研究如何进一步建章立制,加强顶层设计,在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规范项目管理、加强财政资金风险管控、确保财政支出公益性和公平性的基础上,积极运用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管理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处理、教育、科技、医疗卫生、养老、停车设施、城市景观等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项目的投资、运营管理,为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三)针对"进一步落实国有企业运营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衔接机制"的意见为充分反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公共财政预算的贡献作用,加强对国有资本经营情况的监管,我局将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场解读里着重介绍国有企业运营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衔接机制,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国有企业经营收益对应的相关数据表格及收入测算依据.
(四)针对"强化政府工作计划对预算编制的指导性"的意见为充分反映政府及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我局将持续推进预算细化精编尤其是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适时增加三年滚动预算的编制单位,聚焦区政府及各部门的"十三五"规划,分解年度工作任务目标,提早确定重大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强化跨年度预算平衡和资金统筹,从根本上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增加预算的执行力和严肃性.
此外,我局将在2018年与区发改委密切沟通,研究落实区发改委政府投资计划项目库与财政预算项目库之间的衔接,以便全面反映我区项目预算情况.
(五)针对"进一步拓展预算报告政策及问题分析方面的内容"的意见按照上述要求,我局已对预算草案进行了补充完善,重点对2017年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根据政府工作计划对2018年财政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
同时,我局将继续密切协调发改委、国资委、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做好对四本预算及报告的解读解释工作,重点在解读材料中增加菜篮子专项资金、垃圾分类、中关村大街建设、国有企业经营收益、核心区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人大加强对部门预算编制过程审查试点工作情况介绍、政府债务管理情况、财政中期财政规划和试点单位三年滚动预算编制情况,以及区政府重点投资项目执行和预算安排情况等人大代表普遍关注的事项的介绍.
特此报告.
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海淀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2018年1月18日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海淀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海淀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海淀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2018年1月15日在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李泉各位代表:受海淀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海淀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提请区第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
一、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今年以来,全区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刻把握首都中心城区功能定位、科学城新型城市形态建设规律、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等新任务新要求,聚焦中关村科学城,加快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区域经济发展保持稳中向好,高精尖经济结构持续优化,城市面貌和生态环境有效改善,社会事业和民生保障全面发展,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得到提升.
(一)经济发展稳中有进,高精尖经济壮大新动能高精尖产业引领发展.
围绕电子信息、人工智能、高端制造等领域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规模以上高精尖企业2000余家,占全市四成.
1-11月,高新技术企业总收入16760亿元,同比增长16.
3%,预计全年突破2万亿元、增长10%以上.
信息服务业和科技服务业两大支柱产业对经济增长贡献超六成,文化创意产业收入预计突破6800亿元.
金融服务创新加快开展,以互联网金融为主体的金融信息服务业收入增长1倍.
制造业高端化加快发展,1-11月,全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771亿元,同比增长15.
4%;战略性新兴产业占全区工业总产值62.
8%,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明专利授权量占全市四成以上.
在人工智能、高端芯片、大数据等新兴产业前沿和关键技术领域,深度学习专用处理器、量子点光谱芯片技术等成果全球领先.
区域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达10%,研发投入经费支出在全市占比超过三成.
质量强区建设稳步推进,驻区单位创制国际标准6项,占全市一半.
总部经济发展态势良好,总部企业达1052家,占全市26.
3%.
前三季度,海淀区企业发起并购金额3500多亿元,约占全市84%,主要投向互联网、电子及光电设备等高精尖行业.
市场主体结构更加优化,新设立科技型企业2.
1万户,约占全市数量的27.
3%.
供给侧改革扎实推进.
切实降低企业成本,全面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政策,全年减免退税1000多亿元,"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体税负下降43%.
开展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和代币发行融资清理工作,不断提升区域金融风险防控的科技化、制度化水平.
领军龙头企业、独角兽企业等作为有效供给的重要载体,形成了网络化、创新性为特征的平台型经济和双创生态体系.
"独角兽"企业达37家,约占全市一半、全国四分之一,总估值近1500亿美元,成为新经济的引领者.
"互联网+"加快发展,产业跨界融合趋势明显,呈现出互联网大数据和传统产业、前沿技术和新商业模式融合发展的态势.
鼓励发展"互联网+商超"、"互联网+餐饮"等便民服务和新零售模式,实现商业便民服务智能化、信息化、网络化;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和共同配送,建成智能快递站400余个,有效缓解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
经济持续提质增效.
预计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7%以上,总量突破5800亿元,经济总量和对全市经济增长贡献率均居全市首位.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16.
9亿元,同比增长8.
0%.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水耗预计下降4%,连续三次取得北京市节能先进称号,实现了以更少的资源消耗支撑更大总量、更高质量、更强动能的发展.
供需结构持续优化,1-11月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86.
2亿元,同比增长10.
1%,全年将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高技术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47.
6%、1倍,高新技术企业设备购置投资对投资支撑作用大幅提升.
新零售、分享经济等催生新兴消费,1-11月市场总消费达到5761.
6亿元,同比增长11%,总量和贡献率居全市首位;其中服务性消费3662.
7亿元,同比增长14.
5%,总量约占全市1/3;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098.
9亿元,同比增长5.
5%.
外贸外资利用水平回暖提升,1-11月进出口总额1895.
7亿元,同比增长18.
8%;实际利用外资24.
9亿美元,同比增长32%.
从计划指标运行情况看,经济类指标稳中向好,创新类、社会民生类指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2017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指标较好完成,为"十三五"规划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创新驱动引领发展,科学城建设迈上新征程中关村科学城发展呈现良好态势.
组建中关村科学城专项办,中关村科学城发展提升规划形成初步框架,37项重点任务和项目有序推进.
拓展基础前沿研究布局,在网络空间安全、量子信息等方面,推动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和国家实验室等重大科技计划和重大平台落地建设.
强化高端创新资源引领,推进新型前沿研发平台建设,全球健康药物研发中心、石墨烯研究院、北京大数据研究院、北京量子信息科学研究院等一批重大前沿项目落地,中关村前沿技术创新中心入驻13家企业和机构,中关村协同创新研究院联合国际顶尖大学成立4个国际协同创新实验室.
双创示范基地成效显著,创新创业生态体系不断完善,总孵化面积达260万平方米,成功举办2017中关村(海淀)软件嘉年华、"创启未来"全球青年创新创业大赛、2017"创响中国"北京站等一批海淀特色活动,双创影响力持续增强.
在首批全国双创示范基地评估中名列第一,典型经验做法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
高端创新要素加速聚集.
深化中关村人才特区建设,全区入选千人计划1040人、海聚工程319人、高聚工程222人,分别占全市的70%、36%、68%,678人入选"海英人才".
推进国际化人才社区建设,在中关村创业大街挂牌设立中关村外籍人才服务窗口,324个创业团队入住中关村创客小镇.
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加快发展,海淀创新基金系总规模达580亿元,参与设立基金40余支,中关村并购母基金完成总规模22亿元的上市公司并购投资.
股权投资管理机构690家,占全市一半;管理资本累计达4700亿元,占全市的近三成.
上市(含三板、四板挂牌)累计达1020家,全年新增80余家,募集资金超过1700亿元,我区上市公司数量位列全国地市级城市之首.
中关村银行、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中铝集团智能制造产业基金等金融机构落户.
深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区、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示范城区建设,中关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获批启动建设,800多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海淀集聚发展.
创新空间大幅优化拓展.
推进中关村大街改造提升,累计腾退存量空间35.
5万平方米,海龙、科贸、创富等一批大街沿线楼宇转型升级,中关村国防科技园一期等建成项目释放产业空间31.
8万平方米.
科学城北区发展空间不断释放,翠湖科技园D21和D22、西北旺镇亮甲店1号和2号地块等11宗土地上市;翠湖科技园、永丰基地、中关村软件园实现开复工项目31个,全年竣工项目12个、新增产业空间135万平方米.
"一镇一园"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温泉云中心北地块西区基本建成,西北旺X2与X5地块、苏家坨协同创新园等项目稳步推进.
营商环境持续提升.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试点范围延伸至外资企业,2515家企业取得电子营业执照;成为国务院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单位.
细化落实外籍人才出入境试点政策,305人通过"绿卡直通车"获得永久居留许可.
企业境外并购外汇管理取得新突破,纳通科技、启迪控股等8家企业享受境外并购外汇管理政策优惠.
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成效显著,64家企业境外融资41.
6亿美元,节约融资成本7.
6亿元.
中关村创业大街三年来入驻机构累计孵化团队1900个,总融资91亿元,在全国设立分支机构超过150家.
中关村智造大街入驻率超过95%,聚集了芯视界等47家高精尖企业.
打造跨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设立中以创新花园、加州—北京创新中心和京港澳青年创新中心,推动海外创新中心建设,海外创新母基金累计参与投资项目10个.
支持中关村"一带一路"产业促进会开展"藤蔓计划",助力国际化人才成长,吸引30多家企业对接国际留学生超过3000人.
(三)聚焦城市功能定位,城市发展走向新时代疏解整治促提升取得积极成效.
我区自我加压,实施了疏解整治促提升十二项专项行动,10月底提前完成全部市级挂账任务.
集中攻坚拆除定慧寺周边、京昌路楔形绿地棚户区改造项目等重点难点违法建设,中关村大街、玉泉山周边、永定河引水渠等区域环境面貌大幅改善.
拆除违法建设402万平方米,整治无证无照经营4885户、开墙破洞4699处、背街小巷65条,疏解一般性制造业企业16家,整治提升市场23家,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2775家,治理违法群租房2771户.
在全市率先利用大数据手段动态监测人口数据.
全区常住人口呈持续下降趋势,预计全年减少人口10.
5万人,下降2.
9%.
精心织补城市功能.
在全市率先制作推出海淀区便民商业网点电子地图,规范建设136个便民商业网点,累计在关停市场周边新建和改造蔬菜零售网点180个,努力推进菜篮子、便民早餐等社区八项基本便民服务全覆盖;线上线下、超市、便利店等便民服务业快速发展,商业网点连锁化率达到33.
9%.
在全市率先出台"留白增绿"建设指导意见,利用腾退后空间、边角地块实施还绿2.
4万平方米,打造百姓身边的绿色休闲空间.
利用腾退空间补齐城市公共服务短板,拆除上地办公中心南侧等违建改造成为停车场,缓解大上地等地区周边交通压力.
大力推动腾退后地下空间再利用,形成了田村路街道、花园路街道社区便民服务仓储、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多种方式,补充完善社区配套功能.
城市化进程全面推进.
稳步实施村庄腾退和安置房建设,徐各庄、西玉河村腾退基本完成,北安河安置房实现回迁入住,大牛坊、六里屯西区、辛店等安置房项目加快建设.
基础配套设施不断完善,杨家庄定向安置房配套小学等6个项目加速办理前期手续,公共服务覆盖水平持续提升.
着力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我区成为北京市唯一的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全区村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收官.
"人的城市化"取得新突破,东升镇、温泉镇等全面完成农转非工作,累计30个村实现整建制农转非,3.
9万人由农民转变成带着资产进城、享有社会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
苏家坨镇入选全国首批运动休闲特色小镇.
(四)城市治理更加精细,城乡面貌实现新提升城市运行管理水平更加精细.
交通基础设施不断优化,地铁16号线、京张(城际)铁路征地拆迁工作基本完成,地铁12号线、19号线等轨道交通顺利推进,有轨电车西郊线正式通车.
翠湖南路、西三旗南路等加快建设,永泰庄东路北延、永丰东环路北延实现通车,新增道路通车里程18公里.
实施闵庄路等17条道路架空线入地和12万平方米道路大修工程.
加强重点地区交通拥堵治理,实施北航、大上地等地周边区域综合提升整治,完成颐和园周边、学院路、学清路等地区70公里慢行系统治理,有效改善了步行与自行车出行环境.
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增加停车设施供给有关办法,通过挖潜建设停车设施、立体化改造和停车资源错时开放使用、停车场智能化改造运行等方式,逐步缓解停车供需矛盾,年内增加停车位6000余个.
中关村、上地等区域1390个停车位纳入路侧占道停车电子收费试点.
推广共享单车电子围栏,试点施划停车点位,加强乱停乱放查处管理,探索共享单车规范管理新模式.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在北航、中央党校、北外等区域开展机械化分类改造试点,大工村再生能源发电厂运行稳定.
加强污水收集和再生水利用,稻香湖再生水厂投入运行,北部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年度处理污水3220万立方米,北部地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4%.
社会治理水平稳步提升.
制定了海淀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重心下移的意见,不断完善"大城管"工作体系,将人、财、事权下沉到街道,初步形成了区城市服务管理指挥中心综合协调,市政城管等部门有力组织,各街镇统筹推进的工作新格局.
调整设立城乡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委员会.
不断夯实网格精细管理基础,建成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在甘家口街道、八里庄街道探索推进"多网"融合试点,将开墙破洞、背街小巷整治、大气环保等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
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创建35个市级一刻钟社区服务圈、3个农村社会服务试点、15个市级社区规范化示范点、15个市级老旧小区自我服务管理试点,新增社区服务用房1.
8万平方米,社区综合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推进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清河实验、乐活中关村等一批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模式取得良好成效.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积极落实节能减碳总量和强度"双降双控"要求,完成"无煤化"改造2.
6万余户,全区基本实现无煤化.
加快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围绕"压煤、控车、治污、降尘"等重点领域落实治理措施,淘汰老旧机动车6.
7万辆,全区PM2.
5年均浓度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2%.
扎实推进"水清岸绿"行动计划,完成团结渠、宏丰渠等7条河段17.
06公里黑臭水体的清淤任务,南沙河断面水质达到年度考核标准.
出台海淀区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建立水环境管护长效机制.
努力推进生态、科技、景观、惠民四大园林绿化体系建设,完成绿化面积299公顷,园外园二期工程基本完工.
加强公园绿地、小微绿地和特色景观道路绿化建设,建成蓝靛厂公园等5个特色公园、农大南路北侧等小微绿地、首体南路等10条特色景观道路.
(五)着力保障改善民生,人民生活得到新改善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充分就业街镇、充分就业社区(村)占比保持在90%以上,2.
2万名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处于1%以内低位水平.
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平稳运行,参保人数同比增长3.
7%.
着力构建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全范围覆盖的"大住保"体系,建设、筹集保障房6810套,竣工1.
5万多套;配租公租房5695套,发放补贴惠及8152户保障家庭.
作为全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首批试点项目,西北旺唐家岭、温泉创客小镇租赁住房选房入住.
魏公村小区、笑祖塔院等棚户区改造深入实施,功德寺棚户区腾退工作基本完成,棚户区改造搬迁腾退7000余户.
新阶段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试点取得新突破,以柳北社区5号院、毛纺北小区为引领示范,在全市率先试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形成了养老服务设施、立体停车设施、加装电梯等"菜单式"自选类改造新模式.
拓展普惠型养老服务体系,深化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和失能护理互助保险试点,建成29个养老服务驿站.
聚焦精准扶贫,制定了2017-2020年实施方案,深化与河北省赤城和易县、新疆和田市、内蒙古敖汉旗和湖北丹江口市等5地区帮扶合作.
社会事业发展不断推进.
教育人才储备库建设等教育综合改革取得新进展,将3所学校纳入集团化办学,新增4对九年一贯对口直升机制学校,建设北京中法实验学校,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
稳步推进招生制度改革,小学入学正式实施"六年一学位",初中入学全面取消推优.
实施新优质学校、新品牌学校和潜力学校建设工程,中小学办学品质不断提升,人大附中航天城学校启动招生,新建十一晋元学校、首师大附中北校区,育英中学改扩建工程加快推进,新增中小学学位7000余个、幼儿园学位4600余个.
国家卫生城区创建、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等工作稳步推进.
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各项指标符合预期,实现了基层诊疗量、基层知名专家门诊量、可分配收入三个指标上升,医院诊疗量、二三级医院专家诊疗量、药占比与耗材比三个指标显著下降.
新增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北太平庄等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评为全国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万寿路等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评为全国百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持续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启动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持续推进,老年人、孕产妇等十二类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90%.
双拥、妇女儿童、民族宗教侨务、民防、气象、档案等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为统领,街道(镇)、社区(村)综合文化中心基本达标.
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基层社区配备文化组织员,形成基层文化队伍建设的长效保障机制.
统筹区域文化资源,组织中关村国际青年艺术季、中关村金秋演出季等系列活动近万场次,惠及群众500余万人次.
北部文化中心服务效能持续提高,累计接待群众130万余人次.
完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新建(更新)120套全民健身工程.
制定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工作方案,大力普及冰雪运动、足球运动,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社会总体保持和谐稳定.
全力保障了"一带一路"高峰合作论坛、党的十九大等重要时期社会安全稳定.
科学谋划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区社区(村)三类可防性案件同比下降32.
2%,群众安全感连续15个季度在城六区位居首位.
着力推广"海淀网友"和社区警务群防群治创新模式.
全面推进劳动监察、仲裁、调解工作,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
6万件,有力维护了规范有序、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加大物价、工商等检查执法力度,积极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区域物价水平基本稳定.
全面推进食品安全工作,重点食品安全监测抽查合格率、药品抽验合格率均达到98.
5%以上,成功创建北京市食品安全示范区.
在总结取得新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的认识到新时代海淀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主要矛盾也发生着深刻变化.
主要表现在:(一)区域创新竞争力需要巩固提升一方面,区域原创成果与产出能力较弱,创新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的转化还不充分.
经过改革开放40年发展,中关村在引领全国创新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区高新企业、科研院所在全球创新格局中已经呈现跟跑、并跑和局部领跑并存的态势,但是企业在基础研究、原始创新方面作用不够突出,在原创成果产出、顶尖人才储备、技术创新投入、可持续盈利能力等方面存在一定差距.
另一方面,高校院所、创新企业等创新主体成果转化、发展空间、政策创新等方面需求和服务配套不充分问题突显.
在新时代如何发挥好中关村科学城原始创新策源地和自主创新主阵地作用,进一步挖掘和拓展多元化发展空间,充分提升政策空间、人才空间、文化空间、生态空间等内涵和质量,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对全区各项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区域营商环境有待优化提升一是人才竞争压力不断加大.
人才是创新的根本和源头活水,人才竞争本质上是城市综合实力的竞争.
近年来,上海、深圳、杭州等地纷纷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出台一系列关于人才落户、住房补贴、个税奖励等方面优惠政策,各地人才争夺更加激烈.
二是区域协同发展有待进一步深化拓展.
近年来驻区企业对人才落户、子女入学、住房保障、办公空间等提出的需求十分迫切,区域"大城市病"、劳动力等生产成本上升等对创新优势形成一定削弱作用.
在新时代需要加快与周边地区、雄安新区等实现人才、创新、资金、产业、交通等协同发展,在更大空间、更大格局上实现在疏解中创新发展、在减量中提质增效.
三是区域"放管服"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
随着以"互联网+"为代表的平台经济、分享经济等新经济快速发展,原有的服务管理体制已经制约了产业快速发展,需要尽快研究新一轮先行先试支持政策.
(三)构建新型城市形态仍存在较多短板与不平衡问题海淀区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各种历史原因形成了城乡结合部、棚户区薄弱片区等遗留问题,中关村科学城南区、北区城市形态差异较大,南部建成区大城市病问题日益突出,北部建设新区公共基础设施与城市服务配套仍然不足.
区域文化挖掘、传播、表达还不充分,文化科技深度融合需进一步提升.
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市化、形成新型城市形态雏形,初步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任务十分艰巨.
(四)城市服务水平与居民期待还有差距当前,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取得了积极成效,得到了全区居民的广泛支持与拥护,但是城市治理、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还有很多硬骨头要啃,仍需持之以恒巩固形成长效机制.
同时,满足群众对优质教育与医疗服务、食品安全、快捷交通、住房保障等美好生活期待仍然存在不少差距.
下一步,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城市精细治理长效化、服务企业居民便利化等方面下更大力气,着力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中关村创新发展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
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的总体思路是: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以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为统领,以构建创新生态体系和新型城市形态为主题主线,以文化科技深度融合为新动力,全面提速中关村科学城建设,更加奋发有为地推动我区在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进展.
根据"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结合海淀区情实际和阶段性特征,本着指标衔接、积极稳健的原则,2018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安排如下:——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以上,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高新技术产业总收入增长1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
5%以内;——人口规模控制在北京市下达任务以内;——空气中细颗粒物浓度、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水耗下降完成北京市下达任务.
(一)聚焦功能定位,疏解与提升相结合,加快构建新型城市形态加强规划设计推动城市更新.
(1)对接落实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坚持规划引领,突出历史文化和科技创新特色,完善海淀城乡规划体系,做好与区产业发展规划等衔接,实现"两图合一".
高水平编制中关村科学城发展提升规划以及各项控制性详细规划,完善工作组织推进机制.
推进协作规划引导下的城市更新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加强城市设计引导和风貌管控,加强公共空间设计,注重"留白增绿",切实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塑造城市特色风貌.
(2)实施海淀区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前两批重点任务清单项目,积极推进海淀区域范围内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大运河文化带重大项目规划建设,加强"三山五园"历史文化景区等地区文物保护开发利用,支持中国佛学院、故宫北院区等重大文化项目.
(3)制定实施促提升工作方案,统筹腾退空间规划利用,精心织补城市功能,补足涉及群众基本生活的社区活动中心、便民商业网点、停车场等服务设施,实现环境改善、人口调控、用地集约和产业升级同步推进.
(4)打造科技城市,在区域城市治理、民生改善、政务服务等领域大力推广科技创新成果运用,积极探索与科技创新企业合作新模式,推动城市治理理念革新、方式转变和能力提升.
(5)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利用,打造产城融合、宜居宜业环境品质.
围绕创新要素流动、创新主体交流的需求导向,推出一批24小时书店、便利店等文化和生活服务设施,提升夜间服务水平.
完善科学城北区城市生活配套设施,推动商业配套、区域医疗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园区及居住组团生活环境.
(6)认真做好"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等工作,建立健全城市体检评估机制,为指导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全面实施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
(1)推进环境综合整治提升.
拆除违法建设300万平方米,实现新生违法建设零增长,形成一批无违法建设精品示范街巷和社区.
完成1200处开墙破洞整治,依法严格查处占道经营、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完成魏公村斜街、双榆树三街等320条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
完成71处人防工程清理,持续开展群租房综合整治.
(2)聚焦重点区域整治,突出对中关村大街沿线、玉泉山周边、长安街延线等地区环境整治提升,完成宝山地区全部拆迁任务,修复永定河引水渠(海淀段)生态功能.
(3)加强引导低效能产业退出,加大对西三旗等地区老旧厂房腾退改造与转型升级,完成10家一般制造业企业疏解,基本实现四环内一般性制造业企业中的生产制造环节全部退出,保持"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完成15家有形市场整治提升工作,同步做好居民消费需求保障.
(4)推进罗家坟等13个村庄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突出整治村庄环境,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提高村庄治理水平,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
(5)健全后期监管机制,依托网格化社会管理体系,确保无证无照经营、"开墙破洞"等违法行为不反弹.
加快科学城创新空间优化拓展.
(1)做好中关村大街改造提升、中关村大街产业发展等规划编制,制定中关村大街区域街道设计指导细则,重点提升中关村大街和北清路沿线视觉系统提升.
(2)建成友谊宾馆南区综合楼、融汇大厦、方恒国际中心等产业空间,推进农科院农业国际交流中心、北大工学院科研楼开工建设,实施中发电子市场、翠宫饭店等存量空间改造升级.
加快推进中关村西三旗(金隅)科技园、东升科技园二期三期等园区建设.
(3)集约有序释放科学城北区产业发展空间.
加快翠湖H地块、环保园D区等地块供应,推进中关村壹号、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园、联想北京总部、小米移动互联网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基本建成,新增产业空间65万平方米.
(4)持续推进苏家坨镇北京协同创新园、西北旺镇X2、X5地块、创客小镇二期、上庄起步区等一镇一园项目建设.
(二)聚焦高端要素,做强与优化相结合,持续壮大高精尖经济实力推动高端要素聚集,全面推进创新驱动发展.
(1)以改革开放和中关村创新发展40周年为契机,深化全国双创示范基地、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等,出台进一步加快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的若干措施,发挥好中关村科学城引领和带动作用.
(2)大力促进原始创新,加强创新平台前瞻布局,积极引进一批世界领先的新型研发机构、科学家和创新团队,支持领军企业、科研院所主动承接国家实验室、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国家科技大战略任务.
(3)加快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优化完善科技金融政策体系,发展金融特色楼宇经济,加速聚集科技金融要素资源,着力构建涵盖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和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深化直接融资、投贷联动等科技金融服务创新,丰富普惠金融支持方式,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4)聚焦中关村人才特区建设,积极推动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加快中关村大街国际人才社区建设,设立外籍人才办事综合服务大厅,深化海英人才品牌建设.
以中关村大街及其沿线为核心地区,加快提升医疗服务国际化水平,加大人才公租房项目供给,切实解决落户、住房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的现实困难,增强人才归属感.
打造创新创业生态沃土,塑造核心区品牌影响力.
(1)高标准建设国家双创示范基地,支持高校院所建设面向专业领域的新型孵化平台载体.
依托中关村创新创业季等主题活动,努力把中关村论坛办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论坛.
(2)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推进中关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体系.
(3)加强区域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布局,打造"品牌输出+产业协同+园区运营+科技服务+配套服务"协同发展模式,在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制造等领域助推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
(4)大力推进国际化发展,做好国际技术转移大会、中关村论坛、全国双创周等大型品牌活动.
发挥"一带一路"产业促进会、核心区硅谷创新驿站、北京协同创新研究院硅谷分院等平台作用,促进高端创新创业要素双向流动,引导核心区企业积极布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5)开展以"中关村创新发展之路"为主题的系列宣传,讲好海淀故事、树立海淀榜样,厚植开放包容、尊重科学、崇尚创新、敢为人先、奋斗不息的创新文化基因,进一步宣传弘扬区域科学精神、创新精神、工匠精神、企业家精神.
增强产业发展新动力,确保经济行稳致远.
(1)聚焦做优做强主导产业,紧盯人工智能等新兴前沿领域,做强信息技术产业,做优科技服务业和金融服务业.
加强产业组织体系顶层设计,研究制定提升产业组织能力若干措施,持续调整现有产业支持政策体系,聚焦重点产业领军企业、独角兽企业、前沿企业培育,进一步完善科学化、市场化的培育机制,着力壮大一批千亿级的领军企业和产业集群.
(2)抓住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区"两个试点"契机,加大对新兴服务业的研究和支持,助力培育发展新动能,提升产业竞争力.
(3)对接国家制造强国战略,强化智能制造研发能力,大力发展集成电路设计、智能汽车、航空航天装备等产业.
推动军民融合发展,设立北航长鹰军民融合与先进制造基金,全面建成"一体三园".
(4)实施"文化+"战略,推动文化与科技、教育、金融、商务、体育、旅游等深度融合发展.
围绕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在数字内容、创意设计、新媒体等领域支持一批新兴文化企业发展壮大,提升文化创意产业规模化、专业化、国际化水平,实现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产业总收入7000亿元.
(5)整合区域农业科技优势,加快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农业生态价值,增加高品质农村地区公共服务供给,大力发展高端、高效、生态、安全的都市型现代农业.
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经济主体能力.
(1)深化"放管服"改革试点,持续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启动企业变更、注销登记的全程电子化试点,积极拓宽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范围.
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30%以上服务事项提供网上申报服务.
推进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精简前置审批事项,大幅提高投资审批效率.
(2)严格落实国务院系列减税政策,切实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推动纳税服务创新改革,为纳税人网上办税、自助办税、移动办税、信用办税提供有力支撑,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政务大厅建设.
(3)实施海淀区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
持续升级"银税互动",推进诚信信息共享公开,进一步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保障机制.
(4)健全街镇服务经济机构力量,提升街镇服务经济能力,用足用好核心区发展、楼宇经济等支持政策,打造一流"亲商、暖商、稳商"的营商环境.
(5)发挥区属国企在建设新型城市形态中的主力军作用,整合壮大园区建设、科技金融、现代商业、文化旅游、住房保障、公共服务等板块,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打造形成一批有较强经营实力与影响力的国有企业.
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激发区域发展新活力.
(1)继续深化财税制度改革,建立预算单位综合考评指标体系,不断完善街镇体制管理和竞争性资金分配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追踪问效,深化人大代表参与试点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审议工作.
(2)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化区属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推动海科金等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区国资中心管理体制,筹备组建海淀文化旅游集团.
(3)深化农村改革发展,有序推进保留村庄就地改造,建设特色村镇.
深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村承包土地、闲置农宅及宅基地等改革,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国试点.
(4)引入市场化运营机制,稳步推进园区管理体制改革,以及环卫、园林绿化、道路养护等事业单位改革.
(三)聚焦短板问题,治理和提升相结合,着力打造美丽海淀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1)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持续健全"大城管"指挥调度机制,完善城市管理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推进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强化街镇综合指挥和统筹调度,完善深化街巷长制,不断提升街镇城市管理能力.
(2)进一步提升网格化管理服务水平,推进"多网"融合试点,将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及可拓展功能纳入网格化管理,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3)夯实社区基层基础,深化一刻钟社区服务圈、老旧小区自我服务管理等试点建设,提升社区服务的综合能力和水平.
(4)创新社会组织管理,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拓宽公众参与社会治理渠道,完善以政府购买服务为核心的社会组织发展长效机制,加强街镇社会组织服务与发展中心建设.
持续优化完善城市功能.
(1)按照"南部地区加密路网、中部地区增加通道、北部地区新建干道"的思路,加强城市交通规划研究,提升智能交通管理水平.
改善交通出行条件,继续推进12号线、19号线建设和沿线拆迁,推进上庄路(北段)、翠湖南路等在建主干路建设.
重点推进老旧小区、科技园区及保障房周边路网加密及疏堵工程,加快悦秀路、玉泉山周边道路整治等次支干路项目,实施旱河路、增光路、田村山南路等10万平方米道路大修工程和10处疏堵点位改造,着力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
(2)逐步改善停车难、乱停车等难题,推广路侧占道停车电子收费试点,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停车设施建设,通过停车场地挖潜、建设立体化停车场、新建小区规划布局等方式增加停车设施供给,力争全年增加停车位5000个以上.
鼓励绿色出行,做好辖区内共享单车企业的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人行步道、自行车道等绿色出行系统.
(3)强化垃圾处理全过程管理,推进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
推广万寿路等街道垃圾分类建设经验,逐步扩大垃圾分类覆盖范围,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分类清运.
推进大工村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厂稳定运行、建筑垃圾循环利用综合处置项目开工建设.
(4)大力推进空中"蜘蛛网"整治和地下各类管线养护维修.
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加大压减燃煤、控车减油、治污减排、清洁降尘力度,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打好"蓝天保卫战".
(2)进一步实现水清岸绿,满足百姓亲水需求.
加快实施截污工程,推进上庄再生水厂、周家巷沟生态治理等工程建设,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推进稻香湖等片区循环补水工程,稳步提升南沙河水质,着力提高河长制运行实效和管理能力.
(3)坚持精准建绿、精细管绿、惠民兴绿和依法治绿,新建改造绿地林地150公顷.
推进园外园区域生态修复和景观建设,实施园外园生态环境建设三期等项目.
扩大绿色生态空间,实施中关村大街、北清路沿线等特色景观大道建设,加大居民区立体绿化、背街小巷绿化美化.
(4)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实施海淀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保障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壤环境安全.
(四)聚焦民生为本,做实与做细相结合,提升群众幸福感稳步推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1)启动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深度挖掘潜力,新增入园学位6800个.
增加基础教育阶段学位供给,推进航天城学校、育英中学改扩建等项目建设,增加中小学学位3000个.
稳步推进合作办学、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等办学模式创新,实施新优质和新品牌学校建设.
进一步缓解中小学课外负担重、"择校热"等问题,提升婴幼儿照护和儿童早期教育服务水平.
提升教师职业素养,持续深化教育人才储备库建设等教育综合改革.
发展素质教育,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和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
(2)以"健康海淀"建设为引领,全面推进国家卫生区创建工作.
持续深化医药分开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探索建立紧密型医联体,支持区属公立医院与辖区优质医疗资源加强合作,加快推进亮甲店医院等建设项目.
持续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竞技体育水平,积极发展冰雪、足球运动.
(3)高标准完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完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推进新博物馆选址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组织好中关村金秋演出季、"书香海淀"全民阅读等活动,丰富区域文化产品供给体系.
(4)以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为支撑,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生活服务业,构建24小时生活服务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具有海淀特色的社区商业e中心建设,确保每个社区2个以上"菜篮子"网点,更好地满足群众日常生活需要.
提升公共服务体系供给水平.
(1)着力巩固充分就业区创建成果,促进登记失业率动态控制在1.
5%以内.
积极落实促就业政策,提升就业服务精细化水平.
加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切实提升社区(村)基层就业服务能力,妥善做好农转非劳动力就业工作.
(2)拓展深化"大住保"体系,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逐步将保障对象扩展到符合海淀区功能定位要求的各类人才.
建设保障性住房3500套,筹集租赁住房1500套,优化住房供给结构,促进职住平衡.
推广新阶段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经验,完成毛纺北小区试点项目的自选类改造内容,稳步开展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和老旧电梯隐患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社区发展模式,改善老旧小区停车、便民服务等生活环境.
(3)加快棚户区改造,推进宝山村、双新、东西水磨等项目,完成2400户棚户区改造任务.
推广青棠湾项目经验,提升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标准.
(4)深化养老服务工作,完成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设,新建15个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制定养老机构服务标准,深化居家养老失能护理互助保险试点,在北下关南二社区开展老年宜居社区建设试点.
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深化和巩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成果,持续对公共安全隐患问题突出地区开展违法建设、治安秩序、消防安全、违法经营、环境卫生、食品药品安全、违法出租房屋等专项治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2)强化公共安全底线思维,加强预案管理、风险管理、监测预警、物资储备、应急教育培训等机制建设,提升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管理水平.
(3)强化科技创安,深化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社会治理预测预警预防能力.
(4)强化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全面推广社区(村)三联防模式,着力打造"海淀网友"互动平台品牌,进一步提升城市居民安全感.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监督指导下,乘势而上,凝心聚力,砥砺奋进,着力打造支撑和引领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的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宜居宜业城区,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为首都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做出积极贡献!
2018年海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序号指标名称"十三五"规划目标2017年计划2017年预计2018年目标1常住人口规模(万人)312.
6以内(十三五末)348.
8348.
8达到市级要求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达到市级要求1000010000100003用水总量(亿立方米)达到市级要求3.
63.
52达到市级要求4地区生产总值增速(%)7以上7以上7以上7以上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88876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长同步与经济增长同步与经济增长同步与经济增长同步7城镇登记失业率(%)1.
5以内1.
5以内0.
951.
5以内8高新技术产业总收入增速(%)101010以上10以上9技术合同成交额(亿元)年均3%左右15841620167010发明专利年授权量(件)年均5%左右1721717217以上1756111园区企业科技经费投入强度(%)5.
85.
65.
65.
612文化创意产业收入(亿元)年均10%65006800700013棚户区改造(户)达到市级要求50007000240014社区(村)综合文化中心达标率(%)10010010010015"一刻钟社区服务圈"覆盖率(%)实现全覆盖10010010016新增停车位(个)3000060006000500017药品抽验合格率(%)99以上98.
5以上98.
5以上99以上18重点食品安全监测抽查合格率(%)98以上98.
5以上98.
5以上98.
5以上19能源消费总量(万吨标准煤)达到市级要求737.
5737.
5达到市级要求2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幅(%)达到市级要求44达到市级要求21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幅(%)达到市级要求4.
44.
4达到市级要求22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耗降幅(%)累计15以上34达到市级要求23PM2.
5年均浓度(微克/立方米)达到市级要求6056达到市级要求24北部地区污水集中处理率(%)99以上94949625城市绿化覆盖率(%)5352.
3652.
3652.
5726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100100100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海淀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2018年1月17日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海淀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初步方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结合各代表团审议意见,审查了海淀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及《海淀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7年海淀区政府认真执行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积极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持续优化高精尖经济结构,有效推进"疏整促"专项行动,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完成了全年主要计划指标和重点任务.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指出,我区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中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经济稳中向好基础仍需巩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有待加强,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非首都功能疏解、"大城市病"治理等重点任务依然艰巨.
对此,区政府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海淀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积极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市委及区委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中关村科学城建设,构建创新生态体系和新型城市形态,继续深化改革创新,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计划安排符合区情,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务实稳妥.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主席团提请本次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海淀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及《海淀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为确保海淀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全面落实,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意见.
一、继续深化改革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区政府要坚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强化创新驱动,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提升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
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人才服务机制,努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有效提升区域营商环境.
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加快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大;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民间投资合理增长;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实现形式,促进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动适应居民消费升级的新形势、新要求,创新服务业态和商业模式,促进供求平衡,实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建设宜居宜业美丽海淀区政府要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结合我区"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完善城乡规划体系,编制好中关村科学城发展提升规划,切实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聚焦中关村科学城建设,高度关注区域南北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统筹优化空间布局,补齐城市发展短板,构建新型城市形态.
继续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加强城乡路网规划,改善交通拥堵现状;推进静态交通建设,尽快解决停车难、乱停车问题;创新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强化居民参与意识,提升垃圾处理全过程管理水平;加大对大气污染、水环境和土壤污染的治理力度,扩大绿色生态空间,不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三、持续保障改善民生,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区政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
优化教育资源规划布局,规范教育机构管理,提升教师职业素养,着力解决中小学及幼儿园学位缺口问题.
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积极推进社区养老,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养老服务产业.
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深化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国家卫生区创建工作.
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统筹做好便民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加大文化、旅游服务供给,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
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排查整治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格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构建安定有序的生活环境,提升群众安全感、幸福感.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
区政府及发展改革部门要紧紧围绕"四个中心"功能定位,坚持改革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完成本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奋力谱写新时代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新篇章.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海淀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初步方案的初步审查意见(2017年12月8日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区发改委:2017年12月6日至8日,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第五次(扩大)会议,听取了《关于海淀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初步方案的报告》,并进行了分组审议,结合审议情况,形成初步审查意见.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今年以来我区经济运行总体平稳,高精尖经济结构持续优化,社会民生持续改善,非首都功能有序疏解,城市运行管理水平有所提升,区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基本完成.
同时,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经济稳中向好基础仍需巩固,科研产出效率不够高,区域创新竞争力需要巩固,营商环境仍需优化,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有待提升,非首都功能疏解、"大城市病"治理等重点任务复杂艰巨.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贯彻了中央、市委、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中关村科学城建设,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发展,聚焦非首都功能疏解和城乡环境整治,聚焦社会民生短板改善提升,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各项工作,计划安排符合区情,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务实稳妥.
结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财政经济委员会就2018年计划草案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一、扎实推进非首都功能疏解,摸清底数,做好规划,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形成政府与社会齐抓共管的合力.
要依法依规进行疏解,有效防范和积极处理好社会矛盾;要统筹疏解后的空间利用,处理好"拆"与"建"的关系,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短板,把工作的落脚点放在促提升上;要加强后期监管,巩固疏解成果.
二、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结合海淀区实际做好中关村科学城规划,做到目标具体化、路径清晰化、时间任务节点化、激励监督制度化;做好中关村大街改造及存量空间产业优化升级,完善服务配套功能,有效释放产业发展空间.
三、中关村科学城建设是国家战略,我区在完成这一重点任务的同时,要与海淀区域发展相结合,进一步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研究,搭建更多科创服务平台,统筹做好科技成果转化,为区域经济发展涵养税源.
四、结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依托"三山五园"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同时加强新时代创新文化建设,推动文化与科技、金融等方面的融合,推进区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建设具有海淀特色的博物馆、图书馆、剧院等文化地标,提升海淀文化内涵,营造海淀文化氛围.
五、有效推进民生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建设.
关注基础教育缺口,加强学前教育的建设和规范管理,充分挖掘社会资源,缓解入园入学压力;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我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统筹做好便民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合理布局菜篮子等便民商业网点,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
六、打造宜居宜业美丽海淀.
积极防治水污染,落实政府污水管网建设的公共服务责任,加强对重点污染源和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检查,加大治理和处罚力度,尤其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南沙河水污染治理,确保实现水清岸绿;科学分析交通拥堵原因,因地制宜地解决问题,同时加强对停车难、乱停车等问题的治理力度;做好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和分类清运工作,特别是应当创新体制机制,更好地调动居民主动进行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以上初步审查意见,请区发改委收到后认真研究落实,并于2018年1月5日前向财政经济委员会提交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初审意见及反馈报告将在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印发全体代表,供审议海淀区2018年区级计划草案时参考.
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办理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2018年计划(草案初步方案)初步审查意见的反馈报告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2017年12月6日至8日,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听取审议《关于海淀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初步方案的的报告》(以下简称《计划报告》),并形成初步审查意见.
审查意见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务实具体,对进一步修改完善《计划报告》,做好政府相关领域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区政府高度重视区人大财经委初审意见,孟景伟常务副区长出席了初审会,对意见的研究吸纳提出了明确要求,区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逐条研究审议意见具体落实措施,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一、关于非首都功能疏解初审意见指出:扎实推进非首都功能疏解,摸清底数,做好规划,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形成政府与社会齐抓共管的合力.
要依法依规进行疏解,有效防范和积极处理好社会矛盾;要统筹疏解后的空间利用,处理好"拆"与"建"的关系,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短板,把工作的落脚点放在促提升上;要加强后期监管,巩固疏解成果.
意见办理情况:区发展改革委对《计划报告》进一步补充完善,丰富了关于"做好规划,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统筹疏解后空间利用"等方面的内容.
下一步将按照《2018-2020年海淀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持续聚焦玉泉山周边、中关村大街、大上地等重点区域,实施一批示范清零行动,统筹腾退空间规划利用,精心织补城市功能,尽量为群众多留绿色空间,补足涉及群众基本生活的社区活动中心、便民商业网点、停车场等服务设施,实现环境改善、人口调控、用地集约和产业升级同步推进.
同时以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严格督查督办,统一尺度、统一标准,全面持续加大疏解整治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巩固成效、严防反弹回潮.
二、关于中关村科学城规划初审意见指出: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结合海淀区实际做好中关村科学城规划,做到目标具体化、路径清晰化、时间任务节点化、激励监督制度化;做好中关村大街改造及存量空间产业优化升级,完善服务配套功能,有效释放产业发展空间.
意见办理情况:中关村科技园海淀园管委会提出以下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抓紧编制完成中关村科学城发展提升规划,2018年47个重点任务(项目)已基本确定.
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布局,以创新功能提升为引领,以空间优化布局为抓手,统筹谋划科学城总体格局,确保科学城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有机衔接、互融互补,打造创新引领、产城融合、宜居宜业、充满活力的世界一流科学城.
二是导入落地一批重大项目,重塑高端创新要素配置体系.
对接国家实验室、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做好网络空间安全国家实验室、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北京量子科学研究院、全球药物研发中心等重大项目落地建设,聚集国内外高端要素资源,实现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移转化、产业化等环节有机链接.
三是聚焦完善基金体系,促进资本产业新互动.
继续推进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助推领军企业完善产业链和价值链布局.
积极争取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中科院科技创新母基金落地海淀,结合海淀产业发展各阶段需求谋划布局子基金.
联合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和领军企业共同设立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引导高水平科研团队围绕海淀区重点领域开展基础研究.
中关村大街建设办提出以下三条措施:一是做好规划编制.
编制中关村大街产业发展规划,同步制定新增空间招商引资的工作意见与工作程序,为大街企业引入、产业发展提供政策依据.
编制中关村大街二期,清华西门至北清路区段的改造提升发展规划,明确重点任务与实施计划.
二是提升环境品质,完善配套服务功能.
启动中关村大街轨道交通加密等重大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为项目落地提供支撑.
完成同仁堂、九龙商务中心等关键节点景观提升,启动中关村西区夜景照明升级和综合交通治理工程.
三是盘活存量空间.
重点针对科贸大厦、和盛大厦、方圆大厦、友谊宾馆、大钟寺中坤大厦等调整潜力较大的存量空间做好挖潜工作.
做好已清退空间招商工作,与国际优质创新资源合作,加快塑造一批主题楼宇,将海龙、鼎好、亿世界升级打造为智能硬件创新中心、国际技术转移集聚区和中关村科技金融创新中心.
三、关于中关村科学城建设初审意见指出:中关村科学城建设是国家战略,我区在完成这一重点任务的同时,要与海淀区域发展相结合,进一步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研究,搭建更多科创服务平台,统筹做好科技成果转化,为区域经济发展涵养税源.
意见办理情况:中关村科技园海淀园管委会提出以下三条措施:一是高标准建设国家双创示范基地.
支持领军企业开展内部创新和协同创新,建设以领军企业为核心的双创生态圈;支持高校院所建设面向专业领域的新型孵化平台载体;依托国家双创周、中关村创新创业季等主题活动,积极引进全球高端创新资源,开展创新合作,提升双创活力与能级.
二是加强前沿产业与创新平台前瞻布局.
深入分析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主要特征和重点方向,高度关注空间科技、量子计算机等全球重大创新领域、重大前沿热点、重大科学问题,加快新领域新技术新方向前瞻布局.
深化北京协同创新研究院科技成果转化改革试点示范,整合提升中关村协同创新服务平台等服务能力,以平台承接和集聚全球高端创新要素.
三是培育打造一批具有海淀产业优势的企业.
瞄准精准医学、脑科学、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第三代半导体等领域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动态关注潜力企业,发掘对接亮点企业,跟踪服务独角兽企业.
四是充分释放存量性政策潜力,促进现有政策集成化便利化普惠化.
进一步挖掘国家、市级系列创新政策潜力,系统梳理"1+4+1"政策实施效果,围绕领军企业做大做强、潜力企业跨越发展、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创新人才引进评价、创新空间优化提升、孵化机构管理支持等专项,加快推动新技术向新产业、新动能转化.
四、关于文化发展初审意见指出:结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依托"三山五园"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同时加强新时代创新文化建设,推动文化与科技、金融等方面的融合,推进区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建设具有海淀特色的博物馆、图书馆、剧院等文化地标,提升海淀文化内涵,营造海淀文化氛围.
意见办理情况:区文化委提出以下三方面措施:一是高标准完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创新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加快推进海淀新博物馆规划建设,建成南北均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海淀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二是以大运河文化带和西山永定河文化带为重点,详细调查梳理地区文化、历史、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古树等资源,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统筹力量推进三山五园地区综合整治,按期完成颐和园周边、万寿寺东路、延庆寺的拆迁腾退、文物修缮利用,恢复圆明园大宫门历史景观风貌、提升功德寺的景观环境,促进地区环境和人文景观的整体提升.
三是加强文化与科技融合,提升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主阵地水平,完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大数据处理和应用技术的支撑体系,加强优秀数字公共文化产品的有效供给.
区委宣传部提出积极推进文化改革发展,围绕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不断增强文化发展活力.
深化区域特色文化传承创新和中关村创新创业文化宣传推广,推动文化创意产业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和提质增效升级.
实施"文化+"战略,促进文化与科技、教育、金融等行业融合发展.
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努力实现区域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产业单位总收入7000亿元.
五、关于社会事业建设初审意见指出:有效推进民生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建设.
关注基础教育缺口,加强学前教育的建设和规范管理,充分挖掘社会资源,缓解入园入学压力;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我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统筹做好便民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合理布局菜篮子等便民商业网点,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
意见办理情况:区教委提出将继续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增加办园数量和入园学位,全面加快实施中小学建设专项规划,增加基础教育阶段学位供给.
稳步推进合作办学、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等办学模式创新,实施新优质和新品牌学校建设工程,做强民办教育高端品牌.
区卫计委提出将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继续推进曙光、马连洼、海淀、中关村等街道和四季青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进一步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加快推进医联体建设,促进大医院专家、技术下沉基层.
不断巩固扩大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成果,加强服务模式创新,提高家庭医生服务效率和质量.
区商务委提出继续以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为支撑,补齐民生供给短板.
针对新建住宅小区,严格落实《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确定的菜篮子等便民商业设施配置指标;针对已建成住宅小区,挖掘梳理地下空间等可利用资源,为便民网点布局提供空间.
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一刻钟便民服务圈",力争在2018年底前实现全区规范化社区蔬菜零售网点达到700个.
全面开展具有海淀特色的"社区商业e中心"建设,力争2018年每个街镇建成1个社区商业e中心.
六、关于打造美丽海淀初审意见指出:打造宜居宜业美丽海淀.
积极防治水污染,落实政府污水管网建设的公共服务责任,加强对重点污染源和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检查,加大治理和处罚力度,尤其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南沙河水污染治理,确保实现水清岸绿;科学分析交通拥堵原因,因地制宜地解决问题,同时加强对停车难、乱停车等问题的治理力度;做好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和分类清运工作,特别是应当创新体制机制,更好地调动居民主动进行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意见办理情况:区水务局提出以稳定南沙河出境断面考核为目标,进一步加快截污工程,不断完善污水管线和处理设施建设,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加强对重点污染源和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污水直排入河.
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提出三方面措施:一是强化城市交通规划研究,开展全区交通中长期规划研究及热点地区专项交通规划研究.
加快推进疏堵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完成10个疏堵点位改造.
二是扎实推进停车管理工作,持续鼓励社会力量增加停车设施供给,利用小区内、小区周边、单位大院,鼓励建设停车位,特别是立体停车位,缓解停车难问题.
继续开展停车电子收费建设工作.
三是推进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以点带面,逐步扩大垃圾分类覆盖范围.
全力推进垃圾终端设施建设管理,完善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建设.
此外,结合初审中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报告的部分表述进一步完善.
按照2018年计划草案初步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对《计划报告》的相关内容作了二十余处修改.
最后,感谢各位代表、委员、顾问长期以来对发展改革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希望大家继续支持发展改革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特此报告.
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2018年1月18日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刘长利主任所作的《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会议充分肯定了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的工作思路和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大对人大工作作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为做好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
区人大常委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区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聚焦中关村科学城,以构建创新生态体系和新型城市形态为主题主线,以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为新动力,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人大的制度优势和代表的主体作用,着力提高依法履职水平和工作质量,为统筹推进全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提供坚实的民主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区人大常委会要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构建新型城市形态、中关村科学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美丽海淀建设等重点工作,加强对区"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拓展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为着力打造支撑和引领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的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宜居宜业城区,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而努力奋斗!
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18年1月16日在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海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长利各位代表:现在,我受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7年的主要工作2017年是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的届首之年,也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一年.
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全区大局,聚焦重点问题,认真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
全年共筹备召开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2次,常委会会议11次、主任会议18次,听取和审议区"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7项,督办议案1项,跟踪督办议案1项,作出决议、决定28项,形成审议意见书8份,依法选举任免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74人次,接受辞职3人,补选区人大代表8名,选举市人大代表100名,较好地完成了区十六届一次人代会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民主法治保障.
一、服务全区工作大局,在推动发展上体现新担当常委会紧密结合新时代海淀肩负的使命,立足于人大工作的特点和优势,按照"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的总要求,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不断增强监督实效,与区政府形成改进工作、解决问题的合力.
(一)全面聚焦非首都功能疏解.
重点督办"大力推进非首都功能疏解,加快建设和谐宜居海淀"议案.
常委会在督办过程中,创新督办方式和组织形式,注重与区政府高位协调,先后召开议案交办会、议案领衔代表座谈会、议案任务分解情况汇报会、议案督办专题汇报会等,在人大和政府之间搭建起良好的沟通平台,有效增强了议案办理的统筹性.
注重突出重点,紧紧抓住"疏解整治促提升"这个牛鼻子,重点对环境治理工作开展专项监督,围绕棚户区改造、地下空间整治、拆除违法建设与开墙破洞整治等工作,组织开展了4次专项视察活动;常委会专职委员调研组全程跟踪议案办理工作,撰写专题调研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效增强了议案办理的针对性.
注重代表深度参与,人大各街道工委和各镇人大组织全体代表参与议案督办,组建"议案办理微信群",使人大代表及时了解议案办理进程,有效增强了议案办理的广泛性.
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2017年,我区疏解工作成效显著,取得了人大监督、政府执行、代表参与、群众受惠的良好效果.
(二)全面聚焦中关村科学城建设.
跟踪督办"进一步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发挥创新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议案,对中关村科学城建设情况开展调研,组织代表视察中关村大街、前沿技术创新中心和中国科技大学"1+2"平台,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中关村科学城建设情况的报告,对区政府提出要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努力培育高精尖产业;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科技金融在产业体系中的作用;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等意见,督促和支持区政府进一步聚焦原始创新策源地、自主创新主阵地的功能定位,向率先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学城目标努力奋进.
(三)全面聚焦全区经济工作.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首次开展对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以及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初步审查,关注综合经济和民生事项,为政府工作献计献策.
重点对区属国有资本经营情况开展监督,实地视察由区属国企投资创办的北京海淀凯文学校,以及由海淀置业集团开设的超市发门店,了解我区国有资本经营的实际情况,督促区政府加快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规划,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切实提高我区国有资本经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全面聚焦本届五年监督工作.
常委会站在宏观和全局的高度深入思考和谋划,注意做好顶层设计,首次制定出台了《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意见》,将加强和改进预算监督工作、届内持续开展专项工作监督及对政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等作为本届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制定了具有前瞻性的措施,得到了区委的支持和代表的充分肯定.
二、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在财政监督审查上探索新实践常委会认真吸取以往财政监督的有益经验,积极探索提高财政监督实效的新途径、新办法,努力为人民群众看好、用好政府"钱袋子".
(一)做好法定预算监督工作.
依法听取和审议了2016年财政决算报告和审计报告、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对本级财政预算做部分调整的报告,以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关决议,督促区政府做好全口径预算编制,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继续开展大额资金专题询问工作.
对区教委2016年基本建设、修缮、安防共计9.
95亿的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在询问过程中,常委会广泛动员代表,听取区政府相关部门工作汇报,自主选择6所学校3大类10余个项目开展调研,调阅3个基建项目的全部档案资料,借助专项审计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提出了加强项目前期论证评审、健全项目库动态管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招投标规定、统筹资金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等建议.
(三)创新预算初审工作.
将区人代会预算审查工作前移,充分发挥财经办(预算审查办)的作用,组建财经代表小组,组织多次专业培训,有效提升了预算监督的专业能力;首次由五个专门委员会全面参与预算初审工作,分别开展了对区商务委、区政府法制办、海淀园管委会、城管委和农委五个政府部门的部门预算审查试点工作,围绕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延长预算初审时间,由半天增加到两天,增加听取区财政局对"四本预算"的解读及区发改委、统计局、金融办、国税局、地税局等综合经济部门的工作汇报,为代表全面了解我区综合经济形势提供参考,形成了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预算初审意见,为区人代会审批预算奠定基础.
(四)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持续改进.
组织人大代表参与部门预算支出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和事后绩效评价,对项目的绩效管理和财政资金使用建言献策.
共有43位代表参与2016年预算项目的事后绩效评价,涉及53个项目、7.
85亿元资金.
同时,共有33位代表参与2018年预算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涉及政府各部门和街道、镇的近80个重点支出项目;评估建议不予支持的资金6995万元、部门核减资金3375万元,合计核减资金1.
04亿元,约占评估资金总额的22%,代表的监督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五)探索开展预算联网监督方式.
常委会积极适应信息社会发展要求,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探索开展预算联网监督方式.
设立了专用办公室,配置与财政联网的电脑,初步完成了从硬件配置、网络连通到数据对接,基本实现了对财政预算指标、项目管理、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数据的实时查阅监督,有效拓展了预算审查监督的广度和深度.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推动民生改善上实现新作为常委会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为重点,督促和支持区政府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努力为人民群众多办实事、干好事、解难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一)有力推进食品安全工作.
常委会高度关注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示范区的创建工作,组织人大代表视察中关村二小百旺校区食堂、区食品药品安全监控中心和清河街道食药监管所等,深入了解我区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创新监管模式,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执法能力和监管效率等意见,督促区政府切实提升食品安全工作的专业化水平,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二)有力推进环境保护工作.
常委会对我区落实清洁空气五年行动计划、国家"水十条"执行情况、重点生态建设工程、环保部门队伍建设和硬件配备等情况进行了重点调研,常委会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主任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环境执法工作、实施市里挂账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区政府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健全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使海淀的环境更加优美.
(三)有力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常委会在连续多年跨届监督"三农"问题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过听取和审议区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召开专题座谈会、组织视察调研等方式,督促区政府积极落实代表提出的尊重农民主体地位、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意见,使农村集体经济融入到我区科技创新发展的大环境中,让农民通过改革得到更多实惠.
(四)有力推进社区卫生工作.
常委会积极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关于"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的精神,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海淀医院、区疾控中心和清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全区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区政府以创建国家卫生区为契机,合理规划布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建设,以更高标准加强我区医疗卫生整体工作.
常委会还加大了对保障性住房、生活垃圾处理、医养结合的养老工作、残疾人就业和帮扶、传统文化保护等民生事项的监督力度,通过多种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督促区政府依法行政,使更多的惠民举措落地实施.
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推动依法治区上取得新成绩常委会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积极推进依法治区进程,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转化为生动的社会实践.
(一)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
对《全民健身条例》和《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找准问题,提出建议,积极推动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
对我区贯彻实施《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重点从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三个环节进行了全体系检查,及时发现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并寻求破解难题的良策.
围绕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主任会议听取了区政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深入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信教群众,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区宗教管理等意见.
(二)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
常委会高度关注影响司法公信力和司法公正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重点对区法院执行机制综合改革、区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开展监督,督促区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区检察院持续探索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努力使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持续提升,为核心区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
常委会组织视察了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督促公安机关统筹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为重点,努力破解难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依法选举出海淀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召开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产生海淀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召开常委会会议,任命了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监察委员会委员,为海淀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奠定了基础.
五、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上迈开新步伐常委会积极支持代表依法履职,不断深化和拓展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机制,切实把市、区人大代表的智慧和力量汇聚到推动海淀各项事业科学发展上来.
(一)完善代表工作制度.
制定《海淀区人大代表履职守则》,进一步完善代表履职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代表履职的引导和管理.
制定《海淀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区人大代表工作方案》,畅通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区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渠道,保障常委会及时了解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确保代表主体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加强代表履职培训.
针对届首之年新当选代表比例近60%的实际情况,把提高代表思想政治素质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精心选择培训内容,改进创新培训方式,切实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一是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举办专题讲座,使全体人大代表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
二是首次举办集中封闭式履职培训班.
利用两天半的时间,邀请专家学者讲解宪法、组织法、代表法、北京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等内容,进一步激发了代表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了代表履职能力.
三是由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牵头,围绕监督法、预算审查监督、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等,举办6次代表履职专题讲座,进一步提升专业能力和素养.
四是做好日常履职学习,组织和指导人大各街道工委和各镇人大开展集中学习培训活动,实行"代表会前学法"制度,组织新、老代表座谈交流,做好履职"传、帮、带".
五是保障代表知情知政,组织召开区情通报会、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通报会;为代表订阅报刊杂志、寄送材料,使代表及时掌握全区社会发展动态和人大工作进展情况.
(三)积极搭建代表履职平台.
一是深入开展"代表联系选民月"、代表进社区等活动,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加强选民对代表的履职监督.
433名在任代表中,357人次参加了活动,占82.
4%,代表进社区425人次,接待选民6743人次,汇总出425个(件)问题转送区政府办公室供区政府安排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时研究参考.
二是围绕"如何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促进地区发展和民生改善"举办专题研讨会,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好新时代海淀区各项工作""如何做好人大监督工作""如何做好我区环境保护工作"为主题,举办三次代表论坛,积极发挥代表建言献策的作用.
(四)加强代表建议督办.
常委会坚持把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作为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推动改进工作的途径,加强了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区十六届一次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区属职权范围内研究办理的312件建议已全部办结.
一是提升建议交办层级,先后召开议案建议交办会、重点督办建议、跟踪督办建议办理工作推进会等,对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建议办理过程中,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多次与区政府领导沟通,对代表多次提出的"勘测院简易楼改造""慈献寺桥下建筑""乐家花园回收"等建议反映的问题共商共研,着力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二是充分发挥代表建议督办监督员作用,通过颁发聘任书、延长聘期到届中、分组对口督办等措施,增强监督员的责任感,并围绕常委会确定的重点督办和跟踪督办建议件,积极开展了建议督办检查、调研、座谈等活动.
三是首次尝试类案督办.
将加强老旧社区改造监管、规范使用义务教育用地、推进医养融合居家养老模式、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站扶持力度等四个方面的建议,作为类案建议进行督办,为承办单位办理类案、常委会督办类案探索做法,积累经验.
(五)依法服务市人大代表履职.
一是做好闭会期间海淀团市代表的集中培训、年中活动、集中视察等工作,围绕京津冀一体化、冬奥会场馆建设、养老服务以及核心区建设等内容,分别组织市代表四个代表小组赴外地开展考察调研.
二是做好届末履职总结工作,完成了市人大代表各小组本届履职工作总结,协助市人大常委会编写十四届市人大代表履职文集.
三是根据市委和区委统一部署,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依法选举产生100名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六)加强对人大街道工委领导和镇人大的指导.
常委会组织召开街镇人大代表工作会议,安排全年代表工作,召开联络员工作总结会、业务培训会,提高服务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
同时,每季度召开一次镇人大主席联席会议,会前组织视察,先后视察了疏解整治促提升工作、创客小镇建设、社区文化中心等工作,会上学习法律、研究工作、交流经验,推动基层人大工作的开展.
六、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在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上展现新风貌常委会坚持从抓学习、带队伍、提素质等方面着手,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整体履职能力.
(一)持续推动政治建设.
常委会党组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放在首位,不断增强党对人大工作领导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和完善常委会党组向区委负责制度,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制定《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作用.
(二)持续推动思想建设.
常委会通过组织组成人员读书班、专题报告会等方式,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
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后,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三)持续推动组织建设.
区人大五个专门委员会分别制定了工作规则,围绕常委会的重点工作和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认真探索专门委员会工作方式并积极开展工作,为推动人大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新设立预算审查办公室,专职承担对政府预决算、预算调整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监督,进一步提高了对政府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四)持续推动制度建设.
常委会把制度建设贯穿人大工作始终,研究制定了信息公开制度、"三重一大"实施细则、常委会机关外出考察制度等,对原有13项制度进行了补充、修订、完善,通过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有效提高了常委会工作质量和效能.
(五)持续推动作风建设.
常委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人大工作重点问题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夯实人大工作的民意基础.
各专门委员会围绕科技创新、城市建设与发展、预算监督等,先后赴外地实地调研,学习其他城市的先进做法和经验.
在常委会机关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强化日常管理,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人大机关干部队伍.
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全年共依法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50件,有效发挥了化解群众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
(六)持续推动宣传工作.
常委会注意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积极运用新媒体,创办"海淀人大"微信公众号,共制作76期,改版"海淀人大"门户网站,专人专职负责内容更新及运行维护;制作《海淀报》人大工作专版11期、《海淀人大信息》54期、《海淀人大》刊物4期,充分展示人大代表的履职风采和民主法治建设的成果.
各位代表,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和基层人大工作者不懈努力和辛勤工作的结果,是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和监督的结果.
在此,我代表区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常委会工作离新时代人大工作肩负的使命、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距离,主要表现在:一是在监督工作方面,《监督法》规定的多种监督形式还没有充分行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刚刚起步,对市政府直属机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垂直部门的监督还比较薄弱,监督工作的实效性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是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方面,对重大事项的界定、重大事项的提出、对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定的程序、对重大事项决议决定的落实情况如何监督等各个方面,都要进一步规范.
三是在代表工作方面,代表履职培训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拓宽,学习培训实效还需要加强;对代表建议特别是一些代表多次提出的难点问题的督办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
四是在常委会自身建设方面,机关干部的能力和素质还需要提高,作风还需要进一步改进,机关干部队伍结构还需要进一步优化等.
今后,常委会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改进,有效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2018年工作的主要思路各位代表: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和中关村创新发展40周年,也是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的关键之年.
刚刚闭幕的区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全面部署了今年海淀经济社会发展任务,乃至未来一段时期的战略安排,明确了新时代大背景下海淀所肩负的重大责任使命,强调要聚焦中关村科学城,重塑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新动力,构建创新生态体系和新型城市形态,打造支撑和引领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的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宜居宜业城区,奋力谱写新时代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新篇章.
这对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需要在今后人大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今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聚焦中关村科学城,以构建创新生态体系和新型城市形态为主题主线,以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为新动力,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人大的制度优势和职能作用,着力提高依法履职水平和工作质量,统筹推进全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提供坚实的民主法治保障.
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党的十九大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了新的定位,进一步拓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时代内涵,并对人大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为做好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
常委会要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更加强烈的使命意识和担当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把握新使命、探索新实践、展现新作为,为推进全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做出新的努力.
(一)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是核心、根本和关键.
区人大常委会无论是开展监督、决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还是加强自身建设、新闻宣传、理论研究等,都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在区委的领导下,围绕区委中心任务开展人大工作,发挥好职能作用.
(二)切实发挥好代表主体作用.
要把做好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放到全区工作大局中、摆在常委会中心任务上来谋划和推进,遵循和把握代表工作规律,探索创新代表工作思路和方法,健全代表参加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和活动机制,提高代表议案审议、建议办理质量,切实增强代表执行职务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三)推动人大工作的创新发展.
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原则,认真研究和谋划新时期人大工作,在财政经济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保障和改善民生、代表履职的服务和保障、提升常委会整体履职水平等各个方面不断探索创新.
二、围绕中关村科学城和核心区建设,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一)要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
按照"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的总要求,把握好力度、掌握好尺度、选择好角度,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不断增强监督实效,着力解决发展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1.
围绕全区重点工作,切实发挥人大监督作用.
高度关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的落实,听取区政府关于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做好海淀区规划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和支持区政府进一步调整完善城市建设发展的思路、方法和路径,发挥好规划引领的龙头作用.
高度关注中关村科学城建设,听取区政府关于中关村科学城创新生态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督促和支持区政府加快构建政产学研多元创新主体高水平融合互动的区域创新生态体系.
高度关注新型城市形态建设,继续跟踪督办"大力推进非首都功能疏解,加快建设和谐宜居海淀"议案,督促和支持区政府注重总结经验,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着力打造支撑和引领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的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宜居宜业城区.
高度关注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问题,督促区政府加快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着力形成海淀发展新动力.
2.
进一步深化财政经济监督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审议好区"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财政决算、审计报告、上半年预算执行、计划执行、预算调整、审计整改报告等法定议题.
同时,研究制定《海淀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深化预算初审工作,加大部门预算审查力度;继续推进预算联网监督,提升海淀区人大预算监督信息化水平.
3.
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专项监督工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我区民生保障工作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主攻方向,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加大对我区北部教育发展、幼儿园建设、公共文化服务、卫生、养老、公厕规划与建设、安全生产、"一镇一园"建设等民生事项的监督力度,督促和支持区政府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精准施策,切实解决民生难题.
本届之内将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与管理情况、社区卫生工作情况、区属国企所属社区配套用房腾退使用情况、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情况、区法院执行机制综合改革推进情况,开展专项跟踪监督.
4.
进一步推动美丽海淀和法治海淀建设.
对我区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无煤化"等工作开展监督,督促和支持区政府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海淀.
高度重视区政府依法行政、公安分局规范执法工作、区"两院"刑事案件速裁工作,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有关条例的执法检查.
5.
对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
按照《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意见》,对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
(二)要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今年,根据《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和完善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进一步推进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三)要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
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的统一,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规范人事任免程序,强化监督力度,进一步做好人事任免及监督工作,确保区委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三、围绕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切实加强代表工作(一)加强代表履职学习培训,提升代表履职综合能力.
继续开展专题报告会、代表小组"会前学法"和老代表"传经授宝"等活动,丰富代表学习内容.
拓宽代表培训渠道,增加代表培训实效,结合代表履职需求,探索尝试"主题班"培训形式,全面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
(二)完善代表工作机制,落实各项代表工作制度.
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代表工作的重要抓手,深入学习践行《代表履职守则》,制定代表履职报告制度.
修定和完善《关于开展评选区人大常委会先进街道工委和地区代表小组活动的意见》,完善考核机制,进一步提升基层代表工作水平.
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三)创新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方式,完善建议督办工作机制.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建议督办工作机制,形成常委会工作机构整体督办工作格局.
强化常委会工作机构与区"一府两院"建议主管部门联系对接工作机制,定期研究分析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建议督办工作的实效性.
建立长期跟踪督办建议工作机制,对代表们多次提出、尚未根本解决的问题,持续进行跟踪,督促建议承办部门认真落实建议办理工作,直至问题解决.
(四)充分调动代表依法履职积极性,切实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区人大常委会重点任务、人大议案办理以及地区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积极搭建平台,开展代表活动,发挥代表作用.
继续在全体代表中组织开展"代表联系选民月"活动,力求在活动组织形式上再下功夫,在活动成果转化方面出实招、见成效.
(五)认真做好新一届北京市人大海淀团代表届首之年工作.
组织好新代表履职培训工作,增强市代表的履职责任感;落实市、区代表联系制度,建立市、区代表网络联系平台,畅通各级代表之间联系渠道,为届首之年的市代表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六)加强基层人大工作建设,推进代表工作深入开展.
继续加强对人大街道工委的领导和对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抓好基层人大工作者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学习培训和工作交流,提高人大联络员服务代表履职的工作水平.
四、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一)加强政治建设.
常委会党组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第一政绩的理念,切实担负起在区人大党建工作中的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思想建设.
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读书班、代表论坛和专题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系统学习、深入学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抓在经常、融入日常,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加强组织建设.
常委会党组要指导机关党总支和各支部有效开展工作,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学习、交流和培训力度,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的机关干部队伍.
(四)加强作风建设.
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和市委、区委实施意见,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的沟通和联系,深入实际、基层和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国家权力机关新形象.
(五)加强纪律建设.
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约束,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各位代表,经过40年的砥砺奋进,海淀区的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人大工作面临新的责任,新的使命.
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履职尽责,扎实工作,加强文化科技融合,构建新型城市形态,着力打造支撑和引领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的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宜居宜业城区,为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而努力奋斗!
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海淀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18年1月18日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焦慧强院长所作的《海淀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海淀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8年1月16日在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海淀区人民法院院长焦慧强各位代表:我代表海淀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7年的主要工作2017年,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区政府、政协、上级法院的支持、关心、指导下,我院以"直面问题、重打基础"为基本方向,确定"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党建为龙头,以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司法改革为核心,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
通过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诉求,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全力提升以职业公信力、专业公信力、机制公信力为主要内容的司法公信力,全力打造名实相符、内外兼优的全国领先法院,为我区加快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经过全体干警的不懈努力,我院经受住了收案数量持续大幅攀升的考验.
全年案件总量103597件,其中,受理各类案件85101件,较去年同期增加22367件,同比上升35.
7%;审结、执结85587件,较去年同期增加18689件,同比上升27.
9%;未结18010件,较去年同期减少486件,同比下降2.
6%;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9.
8%,案件审理质效保持平稳,各项改革举措成效显现,整体工作势头良好,公平正义深入人心.
一、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建工作全面引领深入学习奠基党建工作.
我院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建工作的根基性要求,全面掀起学习热潮.
一是学方针、学政策.
既牢记事业前进的方向目标,又严守新时代的行动准则.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重要报告和相关指示,认真学习党章修正案,以党的方针政策指引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二是学思路、学方法.
既学习治国的思路,又学习理政的方法.
着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治国治党治军理念,学习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学习带队伍、统思想、谋发展的思路,探索符合本院的治院带兵之道;三是学情怀、学境界.
既学习干事创业的情怀,又学习天下为公的境界.
深刻认识司法审判与国家发展休戚相关、个人命运与民族前途同频共振,自觉担负起党员、法官的光荣使命.
创新思维推进党建工作.
伟大的事业必须有坚强的领导,我院始终将党建工作作为龙头,持续不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党组主抓"信".
"信"就是要对党的事业一片赤诚,对党的领袖拥护爱戴.
院党组作出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表率,不断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召开座谈会、开通微信群广泛征求意见,切实解决各类问题,以真抓实干赢得干警真心认同;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全年开展28次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和调研,引领干警提升学习和干事能力;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关于正风肃纪的新要求,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确保队伍清正廉洁;支部主责"新".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新党建思路,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民一庭等7个党支部参与"海淀区党支部规范化试点工作";各支部党建工作纳入目标考评,6个示范性党支部获得表彰;开创"脉动""每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四季青年说"等支部党建特色品牌,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内部网络等方式创新党建活动形式;党员主践"行".
党员是先锋队,是主力军,党建工作归根结底要落实到每一位党员的实际行动上.
我院充分发挥中层党员干部中流砥柱的堡垒作用和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积极引导普通党员参与党建活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完成机关党委换届选举;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全年表彰1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4名优秀党员,使敢于担当、踏实做事的党员干警有人撑腰、有人鼓劲.
二、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坚决维护国家、区域公共安全,依法惩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犯罪,审结刑事案件3305件,同比上升31.
93%.
其中,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等犯罪案件1542件,对103名罪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依法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稳妥受理北京聚智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张岑等40人在肯尼亚境内对中国大陆居民实施电信诈骗案等涉及面广、社会危害性大的案件;有力维护网络信息安全,依法打击计算机网络犯罪,其中,"卫梦龙等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入选最高检察院第九批指导性案例;坚定不移惩治贪腐,审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0件、共43人,成功审理经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回国的被告人叶某私分国有资产案等政治敏感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6名公诉案件被告人被检察机关撤回起诉、15案18名自诉案件自诉人被依法驳回起诉;强化被告人权益保障,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刑事司法保护,审结全市首例民政部门申请撤销未成年人养母监护人资格案,审理校园欺凌犯罪案件1件,持续推广"校园暴力2+3+3"预防机制,助力校园安全教育管理;开拓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研究新局面,以少年法庭成立30周年为契机,首创全国法院少年审判异地合作机制,并成为中国刑诉法学会少年司法委员会在全国法院系统首设的研究基地.
依法保护民生权益.
加强民生权益保障,审结各类民事案件30351件,同比上升25.
3%.
其中,劳动争议、医疗、教育、卫生、交通、住房等民生案件7669件.
妥善审结杨光福等841人诉北京城建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秦悦等诉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129案等群体性案件;针对部分民事案件证据简单、争议不大、时效性强等特点,调整审判格局,新设民商事速裁法庭,加快此类案件的流转速度;探索司法修复社会关系的有效模式,推进家事审判改革,打造"2+2+2家事审判专业团队",引入3名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专业人士参与心理疏导;支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审结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案件81件,依法保障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
优化营商法治环境.
加强区域经济发展新常态研判,审结各类商事案件18239件,同比上升35.
62%.
助力区域金融创新发展,成立温泉(金融与清算)法庭,全年受理各类金融、经济类案件8868件;积极规范行业秩序,妥善审结"涉天价拖车费案"等合同纠纷案件,向北京市物价局等单位发送司法建议,推动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规范互联网经济发展,依法审理"互联网+"背景下引发的网约车、比特币交易、网络购物等新型纠纷案件179件,成功审结全市首例"物业公司诉摩拜共享单车案""网约车平台租车合同纠纷案",保障新产业、新业态健康发展;集中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市高院"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工作要求,制作《破产案件立案指引》,促进僵尸企业有效清理,保障区域产能优胜劣汰.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以裁判宣示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全年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1031件,同比上升63.
05%.
其中,快手直播诉小看视频案、YY直播网剧《盗墓笔记》案等典型案件,规范了影视剧市场、网络直播平台等领域的传播行为;探索审判与技术的深度融合,在全国基层法院率先引入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参与案件审理;在全市首试知识产权全流程信息化审判,45分钟高效审结6件速裁案件;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改革,联合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共同召开研讨会,同期发布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典型案例,形成对知识产权全方位的司法保护;在中国互联网大会发布《大数据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现状及展望调研报告》,彰显我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前瞻性.
督促支持依法行政.
坚持依法监督与支持并重,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050件,同比下降15.
9%.
其中,判处行政相对人胜诉案件137件.
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大对征地拆迁、棚户区改造、教育服务等民生案件的协调力度;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构建"四轮共驱案外监督交流机制",全年针对行政机关不规范行为发送司法建议4份,连续12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先后为各级行政机关授课20余次,完善与各级行政机关法制部门常态化的联席会议制度;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专门制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及回执,全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含主管副职)出庭案件达16件.
保障"疏解整治促提升"落实.
深入调研,预判"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中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系统总结类案审理要点,确保案件裁判尺度统一;重视破解"疏解"难题,有效化解"涉锦绣大地限期缴纳社会保障费用"系列行政案件17件,维护150名农民合法权益,妥善审结涉"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行政案件106件、"拆墙打洞"引发的房屋租赁纠纷20余件,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以"行为类案件专项行动"为抓手,开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9次,平稳有序执结北京化工大学申请执行腾退案、北三环月亮河招待所房屋腾退案、西三旗租赁房屋腾退案等多起急难险重案件,全年腾退面积达18万平方米,提升了城市综合治理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回应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不断提高立案效率.
继续贯彻立案登记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要求,规范受理各类案件85101件;开通"微信自主立案平台",通过微信提出立案申请、拍照上传材料,经后台审核通过即可立案,并实现在线缴纳诉讼费,无需现场确认、提交纸质材料;加大网上预约立案、京津冀跨区域立案力度,全年通过网上预约立案27335件,占收案总量32.
12%;通过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运用H5等多种方式推送立案流程指南,加强立案指引;开通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涉非首都功能疏解案件、涉军队停止有偿服务案件等立案绿色通道,立案工作更加便捷高效.
丰富诉讼服务举措.
搭建"审判执行联络平台",开通全市法院首个微信服务公众号"北京海淀法院诉讼和执行服务号",畅通当事人"联络法官""提供办案和执行线索""提出投诉建议"的渠道.
全年,微信服务号关注人数达14472人,用户访问量达36708人次,联络平台注册人数6032人,联系法官9458次,提供执行线索1763次,投诉建议582次,法官24小时内回复率达100%;在执行局新设执行办公大厅,便利群众集约办理执行业务.
运行以来,接待9000多人次,实现当事人"走进一个厅,事务一站清".
通过搭建网络及实体平台,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诉讼群众"找不到人""说不上话""办不了事"的难题.
妥善处理群众诉求.
发展丰富具有海淀特色的"一二三多"信访工作经验,全年处理群众来信315封,接待群众来访2552人次,答复政法民生热线2599人次,主动高效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涉及的问题;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成立国家司法救助委员会,发放司法救助款200余万元,实现对特定困难群众的帮扶.
深入推进"送法"工作.
加强派出法庭与各辖区的联系,积极开展"送法"活动,普及依法行政等相关法律知识,主动走访辖区街镇,与四季青镇党委、上地街道等单位座谈,了解辖区司法需求,助力辖区产业调整及人口疏解;落实"七五普法宣传"要求,推广"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选派21名法官担任我区37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年为6000余名中小学生进行普法宣讲;组织27名法官赴高校授课.
采取多层级、分层次的"送法"形式,促进"法治海淀"建设.
四、稳步推进司法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基本完成四项基础性改革要求.
一是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将221名入额法官基本配置至审判一线工作,入额法官人均结案387.
27件,同比上升29.
09%,办案效果显著;全年招录各类司法辅助人员(含行政编和聘用制人员)102名,法官、司法辅助人员配比转变为1:2.
8,团队人员结构更为合理,办案效率进一步提升;二是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保证法官独立办案,充分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继续坚持院庭长办案,全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院庭长全年共审结案件32966件,同比增加2万余件,占全部审结案件的38.
52%;探索构建"事中监督"机制,有效防范廉政及职业风险;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督促法官统一裁判尺度;邀请60名各领域专家,组成全市基层法院首家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法官裁判提供专业支持;三是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起草我区《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实施细则》,并向公、检机关征求意见;四是统筹人财物管理,认真开展人员、编制、经费上划市级统管工作,及时与上级对接,依规履行资产上划手续,工作过渡交接顺畅.
目前,各项工作运行平稳.
以执行机制"三全五化"改革破题"基本解决执行难".
一是全面调整优化机构配置.
新设执行指挥办公室,统筹办理全局80%以上的共性事务性工作,为执行团队提供系统保障和支持,极大提升了工作效率;二是自行开发执行精细化管理系统,实现对不动产、银行存款、车辆等财产线索一键跨库查询,使每位执行员办理的数百、上千件案件的财产情况一目了然.
同时,系统对案件难易程度进行智能排序,督促法官及时执结简单案件;办案全程尤其收发案款等重点环节在系统内自动留痕,便于院庭长监督,有效预防腐败;三是构建以"绿色通道"为核心的执行联动机制,与20余家银行、车辆管理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合作,实现司法协助业务专人对接,提升执行工作效率,全面疏通执行梗阻;借助公安机关专业能力查控被执行人,执行发力更加精准;四是加大拒执惩戒力度.
在今日头条APP、北京电视台法制栏目等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形成拒执高压态势;全年依法对拒执人员采取司法拘留,共203人次,较去年同期增加189人次,首次对1名拒执人员定罪处罚,充分维护了司法权威.
2017年,我院执结各类执行案件21361件,同比上升17.
25%,执结标的总金额144.
36亿元.
市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杨万明对我院执行机制改革专门进行批示,《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进行了整版、专题报道.
以"48小时全流程速裁"丰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探索.
我区自2015年启动"全流程刑事速裁程序"改革以来,相关工作卓有成效,受到市高院、最高法院乃至中央政法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刑事速裁改革纳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后,我院在已有经验基础上,与公检司机关不断探索、继续推陈出新.
一是因地制宜构建认罪认罚案件"48小时全流程速裁".
在我区执法办案中心新设速裁案件办公区,公检法办案人员及当事人一地聚集,实现在犯罪嫌疑人48小时羁押时间内,完成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法庭教育等办案全部工作;二是扩大认罪认罚试点案件范围.
将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案件纳入试点范围,探索将认罪与不认罪案件全面分流;三是扩大律师援助范围.
与区司法局合作,为每一名认罪认罚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指定法律援助律师,确保认罪认罚的明知性、自愿性、有效性,保证"简程序不减权利";四是设立书记官室,集约处理大量庭前事务,进一步减少案件办理内部耗时.
目前,利用速裁程序审结认罪认罚案件1069件,平均用时7天.
大型政论片《将改革进行到底》《法治中国》均对我院相关改革工作予以报道.
以"纠纷多元化解"广角覆盖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
一是建立"速裁法官+人民调解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新型速裁团队运作模式,速裁与多元调解有效衔接,实现"一站式"化解纠纷,全年通过"多元调解+速裁"化解纠纷1万余件;二是深挖纠纷解决"行业公信",在区调解与法律援助中心等单位之外,与国家知识产权局12330维权机构下属的3家调解组织建立合作,专门调解三类知识产权案件;三是形成"专业公信"与"身份公信"解纠合力,率先尝试建立律师调解制度,出台工作细则,拟聘请由区律协选派的100名律师参与诉前调解工作,发挥律师"专业公信",并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组队",发挥代表、委员的"身份公信",共促纠纷化解;四是发挥"经验公信",从人民陪审员中"挖潜",让我院16名人民陪审员"身兼双职",将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了解裁判规则的优势转化为调解优势;五是加强诉前调解场所建设,在上地法庭、山后法庭新设调解室并配备调解员,实现诉前调解在派出法庭的全覆盖.
此外,我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全国50家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相关改革工作均在一体化推进.
五、继往开来,全方位提升综合院力作为身处全国科技创新高地的法院、作为曾在全国法院系统长期领跑的模范法院,我们深知,锻造与区域发展相匹配的司法能力,保持"海淀法院"金字招牌不褪色,是我们这一代海法人的历史使命.
2017年,我院着力建设一支"敢创新、不服输、有灵魂、富朝气"的新时代司法团队,全方位提升综合院力.
以优秀裁判贡献海法智慧.
发扬首创精神,全年审理全市、全国首例案件8件,"腾讯诉'今日头条'侵权案"等两件案件入选"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开展传统项目"金玫奖"优秀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加大精品裁判培育力度,力争以伟大判决实现规则之治;全年有35篇案例被国家级案例丛书采用,6篇案例在全国优秀案例分析评选中获奖,蝉联全国一等奖,三等奖以上获奖数量居全国基层法院之首;最高法院在"中国司法案例网"开设"北京海淀法院专栏",此举在全国法院系统尚属首例.
以精深学术倡导终身学习.
开设全市基层法院首个综合审判业务公众号"审判前沿",展示我院丰硕学术成果,拥有用户量6787人,总阅读量超过15万人次;组建翻译团队,翻译域外最新司法案例及前沿学术文章,《人民法院报》整版宣传报道;成功中标并完成部级、市级等各类重点课题,发表核心期刊论文多篇,在全国法院系统第29届学术讨论会等征文比赛中获得多个奖项,极大提升了我院在应用法学研究领域的辐射力和影响力.
以典型感召坚定职业信仰.
相继培养选树"青年楷模"陈昶屹、"降访高手"王志勇等先进典型.
陈昶屹作为全国法院系统唯一代表,获评"CCTV2017年度法治人物".
同时,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我最喜爱的好法官",并当选共青团北京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副书记、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王志勇荣获"2013-2016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等称号,并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接见;我院第一时间召开先进典型成长经验分享会,勉励干警坚定职业信仰.
以"共同管理"构建新型人际关系.
打破层级汇报模式,建立全院干警群等特色微信联络群,实现重大事项即时告知、重大事件集体商议、问题解决全员响应,各群日活跃量均保持百条以上;召开5场"海淀法院建设与发展座谈会",涉及各群体共80余名干警,汇总意见建议119条,落实解决101条;全力解决干警后顾之忧,真正从政治上关心、精神上鼓励、工作上爱护、生活上体恤广大干警.
以"海法故事"传承海法精神.
开创"海法人"公众号,聚焦身边普通人、周围感人事,推送《喜辉三迁的故事》《纪格非:在海淀法院的别样体验》等文章,用"接地气"的语言记录和致敬平凡中的非凡;提出"敬畏法律、坚守良知、潜心技术、甘于平凡"的新时代海法院风,传承"为人民不计功利、想事业甘于奉献"的海法精神及海法精神新内涵,最大公约全体海法人的正向价值追求.
以分层激励促进人才培养.
确立"公正选才,科学用才"的基本原则,新提拔55名中层干部,优化团队管理结构;制定《骨干型、精英型、专家型法官选拔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法官人才梯队培养奠定基础.
2017年,我院1名干警被评为"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5名干警被评为全市"法官审判业务标兵",2名干警被评为全市"书记员业务标兵";未审庭庭长秦硕当选区妇联兼职副主席.
以多元载体兴发海法文化.
建造"海法西园""文化长廊",以"涂鸦""叫板"等趣味形式激发干警活力;修建"咖啡厅""健身房""静心屋""图书馆",鼓励干警优雅工作、悠闲生活;院领导带头组织参加"海法足球赛",以竞技精神凝聚人心士气;运营"北京海淀法院"等5个微信公众号,扩大文化传播影响,打造海法评论品牌"稻花蛙声"公众号,累计推送文章56篇,单篇最大点击量2.
4万,中央政法委"长安剑"等各大网络媒体转发百余次.
以规范管理提升司法质效.
将执法作风建设、执法规范化作为全年重点工作.
积极组织配合全市法院专项司法巡查活动,开展部门自查、督促集中整改,切实改进执法作风;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编撰《民商事案件辅助人员办案指南》《法官庭审提要》等工作规范,统一审判工作标准;强化院庭长审判监督职能,定期研判《每周审判执行数据》及《每月审判管理动态》;开展集中送达试点工作,统一工作标准及流程,完成1307件案件送达;以信息化手段对工作流程节点及完成时限进行提示,规范审判执行工作过程.
六、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监督落实向党委报告工作制度.
党的领导是做好法院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
我院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坚持法院工作和重要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依靠党的领导保证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全面接受人大、政协监督.
坚持大会报告和专项报告工作制度.
主动向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和区政协委员汇报半年工作情况,全年邀请40余名人大代表视察执行机制改革等工作,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参与信访案件听证会,听取案件并参与评议;运用"1+N"联络方式,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发布会,走进上地法庭进行座谈;创新人大代表意见办理形式,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督办案件14件,努力提升代表、委员满意度.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
主动配合检察机关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受理检察院抗诉案件4件、改判2件,并首次审理检察院提起的"涉露天烧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4次;办理一般检察建议15件.
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全年接待社会公众千余人次旁听庭审;在《法制日报》等中央和省市级媒体发表头版报道、整版报道204篇,进行各类视频或图文直播178次,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刊发稿件2078篇,主动适应自媒体时代法治监督"新常态";公布上网文书25237份,裁判文书上网率达90.
5%,有力践行司法公开;全年共有480名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参与审理案件15311件,同比上升10.
7%,进一步推动司法民主;探索构建三级、130项指标的司法公信力评估指标体系,将人民群众对法院的直接观感与司法规律特点有机结合,科学、客观评估工作质效.
此外,在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取得明显的进展:东升法庭、四季青法庭与温泉(金融与清算)法庭选址均已完成.
各位代表,2017年既是我院重打基础、厚植根基的一年,也是我院经受考验、稳步前进的一年.
在审判任务空前繁重的情况下,全院干警顽强拼搏、加班加点,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此外,全院共有5个集体、20名个人获得区级以上荣誉.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领导、区人大的监督、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
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各位代表、各位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
审视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仍然存在以下问题和困难:一是面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面对人民群众对司法的多样需求,我院在司法能力、案件质效、工作作风方面还存在一定短板,改革创新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有待加强.
同时,超审限办案、执行难等群众反映集中的老问题仍未得到完全解决;二是审判执行工作压力进一步加大.
2017年全年,我院案件总量已达103597件,在全国基层法院中排名第五,21名法官人均结案超过1000件.
在案件数量长期居高不下、法官持续超负荷办案的情况下,如何平衡办案规范、效率和效果面临新的挑战;三是审判团队存在结构性缺员.
虽然法官离职情况有所缓解,但近两年20余名骨干人员离职,审判力量断档的问题依然突出,新招录的司法辅助人员、聘用制书记员多数不具备法学教育背景、欠缺法律从业经验,短期内无法完全适应工作需要.
结构性缺员状态下,需要集中培养骨干、培训新人、新老磨合,短期内消耗较大,制约了司法产品的产出效能.
对于上述问题,我院将加强研究,努力解决,也希望各位代表给予更多的关心、理解与支持.
2018年的工作思路党的十九大标定了我国发展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方位,明确了新的指导思想,提出了新的奋斗目标,作出了新的战略安排,对人民法院工作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的指导作用.
站在新的起点,我院将继续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突出审判工作的核心地位,以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以"执法规范化""执法作风"为重点,构建党的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个体建设"四位一体"的工作格局,沉心积淀、再打基础,努力打造名实相符、内外兼优的全国领先法院,为我区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重点做好以下方面工作: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深入、持续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注重理论与实践、政策解读与工作谋划相结合,在执法办案工作中坚持党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领,以党建助推审判工作规范,实现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以党建为龙头,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坚持不懈整治作风方面突出问题,坚决反对"四风",传承海法精神,锻造与新时代人民法院使命任务相适应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全力保障和服务区域中心工作准确把握区域战略和发展大局对审判工作的新要求,紧扣中关村科学城建设,围绕加快形成文化科技融合新动力、加快构建新型城市形态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发挥司法职能,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扎实做好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协力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裁判对规则创建、行业发展的引领示范,为推进"平安海淀""法治海淀"建设,提供一流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攻坚克难力促办案质效提升进一步健全对长期未结案的研判、监管,解决积案难案,确保案件的良性、高效流转;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就群众反映强烈、上级法院监督集中的问题进行专项评查,直击痛点,逐项突破质效瓶颈;因地制宜、因案制宜完善审判工作布局及流程,注意打破部门壁垒、集成办案合力,在"多元调解+速裁""繁简分流"等方面加大创新,由表及里、内外并行提高办案质效.
锲而不舍推进司改落地见效落实司法责任制,继续完善案件"事中监督"监管机制,确保"放权不放任",严防廉政风险;争取多方支持,进一步健全法官职业保障;以"监督考核""审判运行""支持辅助"为方向,清晰界分内设机构职能,调整相关机构设置;推动"智慧法院"相关重点信息化项目建设,促进信息化与审判工作的深度融合;继续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探索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海淀样本.
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强化裁判意识,妥善审理医疗、交通、住房等各类关涉民生案件;充分保障律师诉讼权利,共促职业共同体发展;积极回应群众需求,认真改进司法作风,减少群众"诉累""问累""行累",以"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为要求,探索健全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举措;继续推进破解执行难,广泛争取各界支持,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各位代表,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新的奋斗目标,作出了新的战略安排.
面对新时代、新征程,我院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在区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敢于担当、忠诚履职,为我区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做出更大的贡献,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1有关用语说明1.
审结、执结(报告正文第2页)我院2017年共受理案件(含执行案件)85101件.
"审结"指以裁定、判决、调解、撤诉等结案方式审理完毕案件;"执结"指以自动履行、执行和解、强制执行、执行终结等结案方式执行完毕案件.
2.
"四种形态"(报告正文第3页)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七条规定,"四种形态"分别是: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3.
"校园暴力2+3+3"预防机制(报告正文第5页)该机制以"法治校长"和"亲职教育"两项特色工作为抓手,建立与教委、学区、学校的联动机制,针对学生、家长、老师三类群体,分别开展普法教育、亲职教育、依法治校理念教育的预防机制.
在最高法院2017年召开的"加强少年司法防治校园暴力"专题座谈会上,我院作为唯一参会的基层法院进行经验介绍.
4.
少年审判异地合作机制(报告正文第5页)在我院少年法庭成立30周年纪念活动中,我院未审庭与全国首家少年法庭——上海市长宁法院少年审判庭签署"缔结友好审判庭"协议,开启全国法院少年法庭的首次异地合作.
5.
"2+2+2家事审判专业团队"(报告正文第5页)"2+2+2家事审判专业团队"即成立两个"一审一助一书"审判单元,共6人.
同时,引入3名已婚在职的80后硕士研究生参与家事案件的诉前调解工作.
一方面,运用专业的心理学知识引导当事人认知亲情、恢复亲情感;另一方面,让当事人心理平静、理性诉讼,逐步探索司法修复社会关系的有效模式.
6.
"技术调查官"制度(报告正文第6页)2014年12月31日,最高法院发布《关于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标志着技术调查官制度在我国大陆地区正式建立.
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目的是解决技术类案件技术性和专业性较强带来的技术事实查明难问题.
技术调查官属于司法辅助人员,不具有审判权,但是可以出庭协助法官查明技术事实,并就案件涉及的技术问题撰写技术审查意见供法官参考.
7.
知识产权全流程信息化审判(报告正文第6页)知识产权全流程信息化审判即利用电子送达、远程勘验、远程庭审等信息化手段,当庭审结知识产权速裁类案件.
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书记员通过审判与执行工作联系平台、电子邮箱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双方当事人向法院发送已填写申报审判要素的电子文件.
法官庭前将双方申报要素进行比对后,固定双方意见一致的要素.
庭前会议中,当事人采用时间戳的电子证据形式进行证据保全,法院采用电子勘验的方式对权属和侵权证据进行勘验,随后利用远程庭审系统进行视频开庭,双方代理人在各自办公室参与庭前会议和开庭.
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在笔录中进行电子签名并回传至庭审平台.
通过互联网技术运用,便捷当事人参诉,减少书记员工作量,让法官有更多精力投入案件实体审理.
8.
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改革(报告正文第6页)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改革,是指由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
我院自2013年8月8日起正式启动该项试点工作,成为全市范围内首家开展知识产权案件综合审判试点工作的法院.
自开展试点工作以来,我院充分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若干意见》以及最高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审结了"周志全等7人利用思路网站侵犯著作权犯罪案""张杰利用流媒体侵犯著作权犯罪案"等一批社会关注度高、危害性大的案件,取得了良好效果.
9.
四轮共驱案外监督交流机制(报告正文第7页)四轮共驱案件监督交流机制为我院行政庭创立的一项工作机制,包含"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发送司法建议""召开联席会议""组织旁听授课"四项内容.
10.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报告正文第7页)《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4年修正)第三条第三款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行政机关的正职和副职负责人.
11.
微信自主立案平台(报告正文第8页)"微信自主立案平台"是我院基于落实司法为民、提升工作效率、实现服务升级采取的新举措.
微信自主立案平台的主要特点在于:一是实名注册认证.
当事人或代理律师进行实名注册并上传身份证照片,我院依托互联网人脸核身监测系统,与公安系统公开信息进行比对,进行当事人身份核验,有效解决诉讼当事人身份真实性问题;二是信息自动填入.
通过立案平台,当事人可以将身份证、起诉书、委托书、证据等大量案件材料以照片形式上传.
系统通过OCR文字识别技术抓取照片中的文字内容,转换并填充至相应栏目,无需当事人手动填写,并且可以确保信息录入准确无误;三是系统同步更新.
当事人通过微信立案上传的信息,经法官后台审核通过后,依托批量导入技术可同步至立案审判系统,不需二次录入;当事人以照片形式上传的基本材料也可直接汇入电子卷宗,随案流转,真正实现一举多得.
12.
H5(报告正文第8页)H5,即第五代HTML,特指基于HTML5技术的交互网页应用.
运用H5技术,可在不依赖第三方浏览器插件的条件下,自行于浏览器内创建高级图形、版式甚至音乐、程序、动画及过渡效果,目前得到广泛适用.
13.
北京海淀法院诉讼和执行服务号(报告正文第8页)为落实"司法为民"举措,方便当事人了解执行案件进展及与执行法官联络沟通,2017年我院开通"北京海淀法院诉讼和执行服务号",并在其中嵌入北京法院首个微信小程序——海淀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联络平台,旨在通过信息技术的创新,服务当事人,便捷法官工作,实现"双便利、双高效".
14.
"一二三多"信访工作经验(报告正文第9页)"一个制度",指涉诉信访挂账案件专办制度,即涉诉信访案件将不再转回原责任庭室,而是由信访部门法官组成的合议庭负责案件的复查、甄别、化解、救助、终结工作.
"两个理念",一是尊重事实和法律,二是感同身受、将心比心.
前者要求信访工作人员既不能为了维护所谓的"司法权威"而违背事实和法律去护短,也不能为了所谓的"和谐稳定"而突破法律和政策底线向信访人妥协;后者要求信访工作人员要学会换位思考,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站在申诉信访人的立场上考虑问题.
"三个原则",又名"三要三不能"原则,一是深入走访原则,要深入"田间地头""坊间炕头",不能仅仅坐在办公室里化解信访案件;二是帮扶救助原则,要让信访救助款成为点亮困难信访群众新生活的火种,不能仅仅"花钱买平安";三是打击闹访原则,要坚决、果断、科学地依法处置、打击缠访、闹访等违法行为,不能毫无原则地姑息、纵容.
"多种方法",指"乡土调查""追击溯源""心理治疗""送羊解困""亲情感化""以审促调""釜底抽薪""借鸡下蛋""偷梁换柱""敲山震虎""两手都硬""促膝谈心""以点带面"等十八余种化解方法.
15.
执行机制"三全五化"改革(报告正文第10页)2017年,我院依据市高院发布的执行工作纲要,结合执行工作的实际,启动"三全五化"执行机制改革,以"全面机构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全程信息化支撑精细管理""全方位联动疏通执行梗阻"为重点,着力提升执行工作信息化、精细化、团队化、集约化、规范化.
2017年5月23日下午,市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杨万明到我院视察执行机制改革等相关工作,并表示"看完海淀法院的执行机制改革专题片,感受到了海淀法院重整旗鼓、发奋努力、改革创新的决心,海淀法院执行机制的改革工作值得全市法院学习.
"16.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报告正文第11页)2014年6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授权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在北京等18个城市开展针对微罪案件的速裁程序试点工作.
2016年11月,"两高三部"联合颁布《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其中,将2014年开展的刑事速裁程序改革纳入其中.
17.
"书记官室"(报告正文第12页)我院"书记官室"以轮值法官制为改革核心,由候任法官(未入额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组成,书记官室负责全部认罪案件办理(需调解除外),设候任法官2名、书记官(法官助理)5名、书记员6名.
自2017年2月13日正式运行,全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的案件共2242件,包括速裁程序1069件,独任制简易程序1146件;速裁案件平均用时7天,简易案件平均用时10天.
同时,除合议制简易程序外,全部简易、速裁程序案件实现当庭裁判、判决书当庭送达.
18.
"审判前沿"公众号(报告正文第14页)"审判前沿"公众号是我院于2017年3月17日上线的综合审判业务公众号,也是全市基层法院首个审判业务微信公众号.
它着眼于各审判领域"高精尖"问题,是对我院审判经验和智慧的全面总结及展示.
现定期推送经典案例分析、优秀裁判文书、理论研究文章、调研成果报告、司法统计分析、域外翻译作品、要案庭审纪实、审判经验总结、司法改革动态、法学学者访谈等内容.
19.
"海法人"公众号(报告正文第15页)"海法人"公众号是我院于2016年9月30日上线的微信公众号,关注每一个海法人,坚持讲述身边人身边事,记录和表达平凡中的非凡.
主旨始终坚持:在海淀法院的大舞台上,人人都是主角,每一个人都是海法梦的躬行者,每一个人的点滴奉献都值得鼓励和铭记.
20.
"稻花蛙声"公众号(报告正文第15页)"稻花蛙声"公众号是我院于2016年6月30日上线的微信公众号,旨在通过叙事、评论等文体,以轻松愉悦、亦庄亦谐的表达方式,展示我院干警对个人生活、工作内容、身边同事及社会焦点、热点事件的看法、观点、思想.
21.
"1+N"联络方式(报告正文第16页)"1+N"联络方式即与市高院统筹开展一次联络活动,本院自行组织N场联络活动.
2017年,我院邀请6名市人大代表参观我区刑事速裁改革工作,并进行座谈,听取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同时,全年还分别邀请市人大代表、区人大代表视察执行机制改革,向两级人大代表和区政协委员汇报我院上半年工作情况.
22017年审判执行各类案件明细表(单位:件)注:"其他"指申诉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再审案件和司法救助案件.
3典型案例说明1.
北京聚智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报告正文第4页)2017年,我院受理被告单位北京聚智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智堂公司")、被告人杨宽等十五名人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检察机关指控,聚智堂公司于2012年9月至2016年8月期间,利用北京市海淀区聚智堂培训学校,以"0元免费学"为诱饵,通过公共场所广告媒介、散发传单等方式进行公开宣传,吸引社会公众到办学校区,随后介绍"感恩免费学""感恩聚划算"等活动,承诺"缴款后获赠学费、到期后返还本金",变相吸收资金共计10亿余元,其中重复投资金额1.
5亿余元.
据此,检察机关提出追究聚智堂公司、杨宽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刑事责任,并向我院移送卷宗1408册,移送案款149万余元.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2.
卫梦龙等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报告正文第4页)2017年2月16日,我院受理被告人卫梦龙等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一案.
检察机关指控,2016年6月至9月间,卫梦龙等通过违规登录、查询、下载的方式,侵入某网络技术公司计算机系统,获取系统中存储的客户数据用于牟利,依法应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进行定罪量刑.
我院经审理认为,卫梦龙等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数据,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该案的意义在于,明确了行为人超出授权范围使用账号、密码登录计算机信息系统,属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后下载系统存储数据的,可以认定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
该案入选最高检察院第九批指导性案例.
3.
全市首例民政部门申请撤销未成年人养母监护人资格案(报告正文第4页)2017年10月25日,我院依法宣判申请人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与被申请人李某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纠纷一案.
该案系全市首例民政部门作为申请人要求撤销未成年人养母监护人资格的案件、全市首例检察机关出庭支持起诉的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亦是全市首例法院判决指定民政部门担任未成年人监护人的案件.
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诉称,李某是孤儿小芳(未成年人,化名)的养母、监护人.
在收养小芳期间,李某和同居男友王某与小芳共同居住生活,李某与王某对小芳进行长期、经常性的殴打、辱骂.
同时,由于李某对小芳未尽到监护和保护义务,导致小芳多年以来遭受王某、李某之子辛某性侵,给小芳的身体及精神造成严重损害,故向法院申请撤销李某对小芳的监护资格,在没有合适人员和单位担任监护人的情况下,申请指定西城区民政局为小芳的监护人.
我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作为监护人,长期对小芳实施辱骂、殴打、强迫劳动等严重侵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家庭暴力行为;且因其怠于履行监护职责,致使小芳多次遭受王某及辛某暴力侵害而处于危困状态,确属依法应撤销其监护人资格的情形.
西城区民政局下属的西城区救助管理咨询站作为临时庇护机构,自2016年10月起对小芳积极履行了庇护照料职责.
最终,我院判决撤销李某监护人资格,指定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为小芳的监护人.
4.
杨光福等841人诉北京城建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群体性案件(报告正文第5页)2017年4月,我院受理了原告杨光福等841人起诉被告北京城建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建四公司)的系列劳动争议案件.
其中一案在审前撤诉,其余840案原告的诉讼请求高度集中、统一.
以杨光福案为例,杨光福主张,2007年城建四公司与其他单位进行资产重组,2008年至2009年期间城建四公司误导职工买断工龄,与1086名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后城建四公司资产重组协议经诉讼程序予以解除,故职工安置方案也应自然解除,城建四公司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应视为无效.
另外,杨光福还要求城建四公司向其分配2005年之后的股份分红.
该案当事人众多且涉及民生权益保障,且存在三方面特点:一是累诉情形普遍存在,85%的原告曾与城建四公司有过劳动争议诉讼;二是历史背景复杂,涉及多年前的企业重组改制;三是维稳压力巨大,部分原告此前曾多次上访和聚集维权.
因此,我院高度重视,成立"城建四专案工作组",精心组织审判力量,组成五人合议庭,于2017年6月26日至30日,连续五天集中开庭,并于8月29日进行公开宣判.
案件处理过程平稳有序,有效维护了社会秩序.
5.
涉天价拖车费案(报告正文第6页)2017年1月13日,我院依法审结原告汽车救援服务公司诉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汽车救援服务公司诉称,2015年10月23日22时30分,经海淀交通支队黄庄大队调配,对位于海淀区杏石路口东的由北京号牌的大货车引发的严重交通事故进行救援、拖车以及清理现场.
救援期间,共计派出救援车3辆、200吨吊车1辆、75吨吊车1辆、钩(勾)机1部、货车5部、高低板车1辆、人员6人到达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救援、托运等.
托运过程中,车辆残骸从拖车上掉落,又调配1辆75吨吊车进行救援.
其在将事故车辆运送至指定停车场后,告知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应支付的费用为12.
87万元,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费用过高拒绝支付.
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监控视频中显示汽车救援服务公司派出现场救援车辆、人员与原告主张的救援车辆、人员形式、数量不一致,存在重复计费问题.
法院经审理认为汽车救援服务公司为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清障救援服务,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应当支付相应对价.
因双方事先未就实际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达成合意,汽车救援服务公司应就实际使用车辆人员的情况及收费标准承担举证责任.
同时,清障施救费目前属于中央定价项目及北京市定价目录之外的项目,在本市属于市场调节价,因此,法院在判断汽车救援服务公司的收费方式及数额的合理性时,参考了其他省市的相关规定.
最终,法院认定本案中汽车救援服务公司主张的收费数额不合理,并参照其他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本市经济发展状况,参考本市其他拖车救援收费标准,酌情确定施救费31685元.
6.
全市首例物业公司诉摩拜共享单车案(报告正文第6页)2017年11月15日,我院依法审结原告北京智享人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享物业公司")诉被告摩拜(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拜公司")无因管理纠纷一案,该案系全市首例物业公司诉共享单车无因管理纠纷案.
智享物业公司诉称,自2017年春节以后,该公司管理的小区内出现大量随意停放的共享单车,为保证小区的管理秩序和行人安全,公司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进行清理和摆放,因此要求摩拜公司支付相应的管理费100元.
摩拜公司辩称,智享物业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对摩拜单车实施了管理行为,即便其实施了管理行为,摩拜公司也没有因此获利,故无需向其支付管理费.
我院经审理认为,智享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是开放式小区,相关车辆管理机制不健全,以及用车人不遵守租赁服务协议、随意停放摩拜单车等各类原因共同导致涉案小区共享单车停车秩序混乱;智享物业公司的行为不能认定为避免摩拜公司的利益遭受损失或使得摩拜公司因此受益,不符合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最终驳回了智享物业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7.
全国基层法院首例引入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案(报告正文第6页)2017年4月19日,我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王公司")诉被告北京新国人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国人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来自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陈晓华作为技术调查官参与案件审理.
该案系全国基层人民法院首次在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
庭审中,法官就案件基础问题进行询问后,将专业问题的询问移交给技术调查官,技术调查官就本案所涉的DEMO软件与SDK文件的概念区别、高通MSM8939处理器的技术特性等专业问题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
另外,技术调查官向合议庭提供了详尽的技术分析建议和书面报告.
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18年1月18日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赵志坚副检察长所作的《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年1月16日在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志坚各位代表:我代表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7年的主要工作2017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抓好"两贯彻一落实",坚决执行区委和市检察院各项部署,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力打造"卓越型、法治型、创新型、内涵型"现代新型基层检察院,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410件4335人,人数同比上升40.
93%,批准逮捕2305件2775人,不批准逮捕1092件154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634件4494人,人数同比上升32.
33%,提起公诉3200件3777人,不起诉398件527人;受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11件,审结90件.
我院司法办案量位居全市第一.
一、强化大局意识,立足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责任,坚持依法履职、强化监督、维护公益、有效治理,为区域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努力.
(一)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
积极服务平安建设,依法惩治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案件,批准逮捕1360件1635人,提起公诉1873件2199人.
办理了通过嵌入恶意代码窃取访客手机号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7·25"专案,以及驾驶"克隆出租车"扰乱客运秩序的80余件系列案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维护区域经济安全,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批准逮捕290件345人,提起公诉343件446人.
依法办理了"聚智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101"系列专案等重大刑事案件,维护健康有序的经济秩序.
积极保障民生民利,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批准逮捕60件63人,提起公诉82件91人.
在办理崔某销售含有"瘦肉精"的牛肉危害公众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中,通过深挖上游犯罪,追诉屠宰场经营者,保障公众"舌尖上的安全".
切实保护自主创新,对侵犯知识产权、危害科技创新类案件批准逮捕75件101人,提起公诉70件97人.
依法办理了庞某等人销售具有篡改功能的山寨软件破坏滴滴打车软件正常运行的犯罪案件,积极维护创新成果.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刑事保护,依法办理了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家教老师邹某涉嫌强奸、强制猥亵女学生案,严厉打击了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该案系我市首例针对性侵未成年人的被告人宣告"从业禁止"的案件.
坚持慎捕慎诉,对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犯等涉嫌犯罪但无逮捕、起诉必要的,依法不批准逮捕484件614人,不起诉341件442人.
注重对不批捕、不起诉等决定的释法说理,积极引导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促使被损害的社会关系得到修复,促进社会和谐.
(二)深耕检察监督主业.
推动监督职能与诉讼职能适当分离、协调发展,监督主责主业得到强化.
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资源保护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为契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1件13人,监督撤案30件35人.
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行政执法机关健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席会议等"两法衔接"机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4件50人,督促立案25件29人.
加强刑事案件审查,纠正漏捕49人,追诉漏犯60人,追诉漏罪113起,追捕追诉的诈骗案被告人苏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强化侦查活动监督,针对侦查过程中的物证保管链条不规范、讯问录像不完整等问题,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发出检察建议12件,并借助"智能化"监督系统,在公安执法办案中心开展实地和视频监控巡查,共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4次.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49份刑事裁判文书中存在的漏引错引法条、刑期起止日有误等技术性差错,提出纠正意见后均已得到裁定更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一审刑事判决提出抗诉11件,二审法院已改判4件;对已经生效的刑事裁判提请抗诉2件,法院已改判1件.
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开展看守所日常巡视检察237次,针对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2份,针对各类不规范问题发出检察建议58件.
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82件,审查后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82件,其中78件获采纳.
开展监外执行罪犯脱漏管专项检察,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漏管5人,监督撤销缓刑收监执行3人,协调区公安、法院、司法局等单位,就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和监督工作形成会议纪要,建立长效机制.
强化刑事申诉检察,审结刑事申诉案件7件,刑事赔偿案件10件.
加强民事诉讼监督,审结案件81件,提请抗诉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法院已改判1件;对法院执行程序违法提出检察建议22件,对审判程序违法提出检察建议11件.
加强行政诉讼监督,审结案件9件,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向区法院发出类案监督建议1份.
我院在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中获评"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三)全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认真履行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代表人的法律职责,圆满完成公益诉讼试点任务,共受理案件线索5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提起诉讼1件.
在案件办理中,积极协调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解决了破坏耕地、河水土壤污染、露天烧烤、油烟违规排放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办理某垃圾填埋场污染案中,与公益侵权人多次沟通,积极引导其履行相应义务,成功实现了2.
5万吨垃圾渗滤液的彻底清除,持续十余年的异味扰民问题得以妥善解决,受到人民群众好评.
通过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已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督促恢复被破坏的基本农田200余亩.
立足检察职能,开展公益诉讼宣传活动,打造"公益课堂进校园"志愿服务项目,荣获2017年海淀区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十佳项目第二名.
(四)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坚持打击监督与服务保障协同发展,最大限度释放检察工作整体效能,实现司法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积极参与专项治理,依法办理涉及房屋拆迁、"流动摊贩""黑诊所""地下空间"等领域相关案件148件167人,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提供法治保障.
充分发挥检察建议预测预防预警作用,全年共发出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35件,完成社会治理领域专项调研报告12份,在办理一起非法买卖160余名留学生落户北京指标的案件中,向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发出整改建议,并根据案件反映出的突出问题撰写了综治信息,被中央办公厅、最高检察院等转发,并获中央领导同志批示.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立足"互联网+检察"的新型普法模式,打造"海检小知"自媒体品牌,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系列普法活动,根据真实案例改编制作的动漫作品《一个假货的自述》被腾讯视频、法律读库等转发,点击量超过300万次,取得较好的普法效果.
依法对有悔罪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14件16人,同步开展帮教考察,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进行了专题报道.
强化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综合救助,累计提供法律援助16人次,申请专业心理疏导10人次,发放救助金25万余元,全面落实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双向保护.
二、继续全面深化改革,确保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把改革作为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动力,不断强化目标意识、机遇意识、问题意识、责任意识和进取意识,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可靠的机制保障.
(一)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分两批择优遴选20名检察官计入员额,检察人员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将一般案件的不批捕、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权下放给检察官,进一步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目前检察官决定案件数量已占全院办案总量的80%.
建立健全检察长审核、复议复核案件办理等机制,强化对检察官办案的监督制约.
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作用,研究个案问题以及类案中的法律适用问题,统一司法裁量标准.
加强检委会对检察官办案的指导监督,完善上会案件议题过滤机制、实体审查制度、议事议案决策程序和汇报考核标准,切实提升检委会议事议案质量.
建立检察官履职目标责任体系,明确应当完成的岗位职责目标及工作标准,配套建立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业绩评价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检察官的责任担当.
完善案件集中管理,实行随机分案,从源头上防控人情案和关系案;通过流程监控对案件实施全程、动态、实时监督,确保案件规范办理.
完善反向审视工作制度,组织对不捕案件、捕后不诉案件、撤回起诉案件等进行复查,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方案,促进案件质量提升.
(二)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强化检察机关审前主导作用.
完善以公诉为主导、捕诉紧密衔接的提前介入侦查机制,全年共提前介入侦查案件120件,切实提高侦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加强司法标准体系建设,牵头组织召开区公检法联席会,制定诈骗类案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类案件等类罪证据指引,进一步明确了证据采信和实体适用规则.
针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薄弱环节,组织编写《沟通与交流》,定期向公安机关反馈,派员开展专题业务讲座,切实提升公安人员的侦查水平.
强化对非法证据的审查和排除,对于言辞证据、辨认笔录、毒品物证等非法证据易发多发区全面排查,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10件10次,防止证据"带病"起诉.
强化检察机关庭审指控犯罪的主体作用.
加强检察官公诉能力培养,着力提高当庭询问讯问、示证质证、辩论能力和出庭应变能力.
贯彻直接言词原则,注重与鉴定人、侦查人员以及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庭前沟通,确保庭审指控顺利进行.
全年证人出庭41件46人,被害人出庭30件30人,鉴定人出庭9件9人,侦查人员出庭9件12人.
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
深化刑事速裁工作,联合区公安、法院、司法局等机关,针对部分证据充分、案情简单案件,推出48小时全流程结案模式,《人民日报》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
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实行"案件办理专门化、案件流程简单化、辩护律师全覆盖",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司法运行成本,中央电视台大型政论片《法治中国》《将改革进行到底》做了重点报道.
(三)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在区委统一领导下,平稳实现职务犯罪侦查人员的整体转隶.
成立职务犯罪检察部,受理审查原我院反贪局侦查终结案件23件,并与区监察委员会沟通合作,成功劝返红通嫌疑人、原北大资源集团总裁叶某回国投案,该案系北京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后首个成功劝返的外逃人员;受理审查区监察委员会调查后移送案件2件,在提前介入调查、衔接配合、实现留置措施解除和刑事强制措施无缝衔接等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为后续案件办理打牢了基础.
积极探索与监察委员会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线索互转等制度,加强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之间的衔接与配合,形成打击职务犯罪合力.
提升专业化办案能力,整合检察机关多年来办理职务犯罪积淀的各类检力资源,以案例为基础,以专业化为引领,探索制定《职务犯罪案件证据审查指引》,建立10个大类80个小项的取证问题索引电子数据库,为办案提供指引,确保职务犯罪办案质量.
(四)深入推进涉检信访改革.
探索涉检信访处置从办事模式到办案模式转变,规范案件排查、预警、笔录制作、备案等事项,将重大疑难信访积案化解纳入检察官业绩考核,进一步强化检察官首办责任制.
完善信访接待联动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与协调处置,在涉众型案件办理中,通过共享情报信息,制定联合处置预案,加强舆情信息收集引导,强化释法说理,妥善处理大规模聚集信访53批930人次.
借助市委政法委"第三方"平台等社会资源,引入心理咨询师等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公开审查、联合接访,形成信访工作合力.
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与区司法局达成合作协议,每天安排值班律师在检察服务大厅提供法律咨询、参与涉检信访问题处置、代理刑事申诉案件等服务.
全年律师接待来访群众法律咨询21人次,参与缠访、缠诉案件矛盾纠纷化解12件.
三、持续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加强专业化建设,繁荣检察文化,打造过硬队伍,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切实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一)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深化思想政治建设,通过集中学习、支部研讨、专题辅导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提高全体党员政治理论素养.
抓好机关党建工作,下发党建工作要点,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党支部"三会一课"、支部书记述职等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组定期分析纪检监察线索处理情况,并在全院各支部设立纪检委员,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完善党建工作宣传教育平台,搭建专门的党建工作展示区,优化内网党建专栏,促进党建工作交流和工作模式创新.
注重推树先进典型,开展"我身边的好党员""党员示范岗"等评选活动,宣传先进人物事迹,强化示范带动效应.
加强思想状况分析,定期分析队伍思想动态,通过读书会、微信交流群等方式,扎实做好改革中的思想政治工作.
以促进党建、队建、业务融合为目标,推动规范司法行为与基层党建协同发展,顺利通过最高检察院组织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督导.
(二)推进专业化建设.
强化专业化组织建设,将知识产权检察部、科技犯罪检察部打造成专业办案团队品牌,建立健全"4+3+N"工作模式,坚持"打击保护"与"服务保护"并重,积极开展"捕诉事研"四项工作,全力推进"专业平台、专业素质、专业工具"建设,不断提升专业化办案水平.
加强专业类案件的理论和实务研究,确保新型案件法律适用的准确性,成功办理了多起全市乃至全国"首例"典型案件,我院办理的卫某等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入选最高检察院第九批指导性案例.
推进检学共建、检企共建,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继续加强与区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企业的交流合作,通过课题研究、授课培训等方式,优势互补、智力共享,形成专业化建设合力.
完善人才培养规划,构建从新人招录、到"启航工程",到人才接力,到骨干型人才培养,再到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有序衔接的培育体系,实现人才培养梯次进行.
丰富教育培训内容,以司法办案、理论研究、业务竞赛、专业团队等为抓手,分类培养各类办案能手、业务专家,确保我院的人才优势.
我院罗猛、袁春华等十名同志被聘为北京市检察机关检察教官,王征、唐亚同志荣获"北京市检察机关刑事申诉业务标兵"称号.
(三)大力弘扬检察文化.
以海检精神为主线,积极推进检察价值、团队、学术、榜样、宣传文化"五位一体"建设.
塑造价值文化,将海检精神的内核充分体现于楼宇文化、庭院文化等具体工作中.
打造团队文化,成立各类社团,开展"为你诵读"读书活动、"师徒大作战"辩论赛等,增强队伍凝聚力.
活跃学术文化,围绕司法改革热点难点问题,中标最高检察院、北京市法学会等各级重点调研课题15个,我院科研成果《贿赂犯罪证明模式研究》获得全国检察机关应用理论研究成果一等奖.
树立榜样文化,在内网设立"追求卓越"专栏,集中刊发全院获得的各类荣誉奖项,营造全院上下争优创先的良好风气.
营造宣传文化,充分利用《海检播报》(电视)、《海检通讯》(杂志)、《海检工作》(报纸)及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传播平台,宣传检察改革进展、执法办案成效、检察队伍风貌等,讲好海检故事,打造海检品牌.
2017年,共发布微博广播164条,编发微信推送条目150条,开展网络直播法制课3次,参与人数上万人.
(四)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专题报告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情况等,听取代表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开展"维护宪法权威、守望公平正义"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市区代表参观派驻公安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观看侦查监督职能宣传片,帮助代表了解检察职能,履行监督职责.
按照"把每件代表建议办成精品"的要求,制定代表建议办理"十步工作法",认真办理代表建议3件,突出办理实效,代表均表示满意.
拓宽代表联络渠道,开展刑事申诉案件、不起诉案件等案件的公开听证、公开示证、公开答复等活动,邀请代表参加活动并发表意见,保障申诉人合法权益,保证案件公正办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完善律师权益保障制度,从律师查案、阅卷、会见当事人、提交辩护意见等方面细化职责规定,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积极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
我院被最高检察院评为"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各项工作又取得了新的成绩:我院被最高检察院授予首届"守望正义——全国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称号,继续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被市检察院授予"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检察管理监督部被评为海淀区"五型五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侯思倩同志被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齐沁霞、张志婧等6人获评平安海淀建设突出贡献个人.
这些成绩的取得既是全体检察人员团结奋进、无私奉献的结果,更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爱支持的结果.
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和司法改革新要求,我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服务海淀区域发展还有待深化.
当前,全区上下正聚焦中关村科学城、加快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作为司法一线的基层检察机关如何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找准服务我区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的着力点、切入点、落脚点,需要我们深入思考、积极探索、有所作为.
二是改革中的队伍建设问题仍需关注.
全面依法治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对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如何培养复合型基础上的专业化检察人才需要我们深入思考.
同时,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带来的各类人员成长成才路径差异、队伍整体稳定性与流动性的平衡等问题也需要引起我们关注.
三是司法体制改革配套机制亟待完善.
当前,司法体制改革已取得实质性进展,但绩效评价体系、监督管理方式、监督问责机制等各项衔接配套机制仍需完善,以进一步突出改革的体系化、精细化和适应性,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提升改革整体效能.
对于以上问题和不足,我院将高度重视,深入研判,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2018年工作思路当前,我们已经进入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首都建设、我区发展也将进入一个全新的时期,各项改革同步推进的叠加效应将更加凸显,检察工作又迎来了一个新的巨大的发展机遇期.
根据区委、市检察院的总体部署,结合新的形势和特点,确定2018年我院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定位,认真落实区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的各项部署,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服务大局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检察工作实现新的发展,为我区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一是切实加强党的建设.
扎实开展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活动,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为抓手,带动各支部、全体党员有重点、分步骤、多层次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推动思想政治建设常态化制度化.
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依托支部平台,切实加强业务学习,促进部门业务提升,推动支部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
抓好"两个责任"落实,强化担当意识,加大问责力度,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整合党工团等组织资源,定期开展支部、协会、社团等活动,形成具有时代特色、海淀特色、检察特色的检察文化阵地,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软实力".
二是充分发挥服务保障作用.
深化平安海淀建设,继续做好"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服务保障工作,通过主动介入、政策宣讲、矛盾化解、参与防控,妥善处理因疏解工作引发的社会矛盾和刑事案件,当好"纪律部队"和"安全卫士".
主动融入科技创新保护大局,通过强化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机制,完善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证据标准,推动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
加强检企联络,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和犯罪预防,为企业完善自身权益保护制度提供思路建议,切实服务保障区内各类企业创新发展.
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积极与区内各单位及司法社工等社会组织沟通合作,完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和考察帮教等配套机制,并同步强化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综合救助措施,推动未成年人社会化综合保护体系更加完善.
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紧紧围绕"公益"这个核心,立足监督职能,摸排案件线索,履行诉前程序,督促整改落实,促进依法行政,服务保障美丽海淀建设.
三是统筹推进改革系统集成.
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配套机制改革,健全绩效评价机制,细化人员交流制度,构建新型管理监督模式,推进改革成龙配套、系统集成,促进叠加效果显现.
聚焦监督主责主业,推进检察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督整体效能.
深化"四新"检察院试点,建设新型办公区、新型办案区、新型管理监督设施和新型专业技术设施,打造与新型检察权运行模式相匹配的检察"主场".
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健全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侦查机制,强化以证据复核为特征的办案模式,建立"退补"与"自行补侦"相结合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的主导作用.
坚持出庭培训常规化、庭前准备常态化,不断提高出庭水平,充分发挥在庭审中指控和证明犯罪的主体作用.
四是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落实市检察院"双一流"创建部署,完善人才建设规划,打造一流检察队伍.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强调"以赛促训""以评促训""以战促训""以案促训""以研促训",推进教育培训精准化、常态化.
加强专业化培养,完善人才素能标准,明确各类检察人员的培养选拔标准,以"五个一"长效培训机制为依托,实现检察人才分层分类精准培养.
借力助推专业化建设,继续完善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探索采取一案一事一聘制、课题制、项目制等方式,加强检察智库建设.
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定期分析队伍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增强检察人员职业荣誉感,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检察队伍相对稳定.
五是更加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坚持向党委、人大报告工作制度,听取意见建议,认真改进工作.
深化代表联络工作,创新日常联络渠道,充分保障代表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组建建议办理工作项目团队,规范建议办理工作流程,凝聚工作合力,提升办理质量.
完善特约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作为监督员,参与监督检察工作.
完善公开审查制度,规范公开审查的操作细则,在审查逮捕、羁押必要性审查、不起诉、民事检察监督、刑事申诉等案件中加大公开审查力度,确保案件公正处理.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区委、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注:一、业务工作图解1.
报告中数据统计日期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
2017年,我院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410件4335人,人数同比上升40.
93%;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634件4494人,人数同比上升32.
33%.
图1:我院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数量对比图3.
2017年,审查逮捕案件上期受理未结43件50人,本期受理3410件4335人,审结3397件4319人,审结率为98.
38%;审查起诉案件上期受理未结341件457人,本期受理3634件4494人,审结3724件4508人,审结率为93.
69%.
图2:我院2017年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结案情况4.
2017年,我院审结审查逮捕案件3397件4319人,其中批准逮捕2305件2775人,不批准逮捕1092件1544人;审结审查起诉案件3724件4508人,其中提起公诉3200件3777人,不起诉398件527人,其他(含改变管辖、拆并案、同意移送单位撤回等)126件204人.
图3:我院2017年批捕、不批捕、起诉、不起诉情况二、名词解释1.
法律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参与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等活动,对有关机关和人员的行为是否合法实行的专门监督.
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五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主要承担下列职责:(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
不起诉决定:指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或不适宜提起公诉所作出的不将案件移送法院进行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
不起诉决定可以划分为三类:一是法定不起诉,指不构成犯罪或者具有刑诉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二是酌定不起诉,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案件;三是存疑不起诉,指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
"7·25"专案:该案成功打击了一条网络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的黑色产业链,一级犯罪嫌疑人通过制作恶意代码并对外销售代码,二级公司或个人转卖恶意代码,三级公司购买该代码并架设到相关网站直接窃取公民手机号码、搜索内容等个人信息用于精准营销.
该案跨全国19省市,涉案公司20余家,起获公民个人信息41万余条,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33人,已被最高检察院、公安部挂牌督办.
4.
驾驶"克隆出租车"扰乱客运秩序的80余件系列案件:2017年5月份以来,我院先后公诉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的"克隆出租车"类系列案件80余件.
近年来,由外地、无业人员低价购买报废出租车或其他车辆改装的"克隆出租车"进行非法营运现象严重,在车辆本身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同时,更与假币、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关系密切,威胁着广大市民的出行安全.
为此,北京市今年四月以来开展打击"克隆出租车"犯罪的专项行动,中央电视台新闻节目予以多次报道.
在专项行动中,我区力度很大,办理案件数量在全市排在前列,且我院针对法律适用难点撰写的法律适用意见,其主要内容为市公检法三机关专项联席会议所吸收,指导全市此类案件办理.
5.
"聚智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涉案单位"北京市海淀区聚智堂培训学校"依法在本市海淀区注册登记并取得办学许可,其举办者(犯罪单位)为北京聚智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全国北京、天津、苏州、太原等10余个城市开有70余个校区,面向小学至高中学生招生.
(2)在案犯罪嫌疑人多为聚智堂公司及北京分公司高管、涉案金额多达10亿余元、在案卷宗1400余册.
(3)涉案投资人员众多,主要诉求为追回投资款,我院接待投资人来访10余次.
6.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101"系列专案:2016年6月,公安部、国税总局等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2016年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专项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6年11月,以犯罪嫌疑人李某为首的涉税犯罪团伙被查获.
该案涉及公司100余家,税款总票面金额15亿余元,虚开总税额2亿余元.
7.
崔某销售含有"瘦肉精"的牛肉危害公众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经我院审查,北京市某畜牧有限公司存在将没有检疫证明的牛肾、牛百叶销售给崔某的行为,我院及时向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核实具体案件事实后,将案件移送给海淀公安分局,海淀公安分局经工作后发现本案确实存在上游犯罪的相关事实,依法予以查处.
8.
庞某等人销售具有篡改功能的山寨软件破坏滴滴打车软件正常运行的犯罪案件:被告人庞某等人以300元每个的价格从他人处购买"滴滴司机助手"软件后加价对外销售.
"滴滴司机助手"是基于"滴滴司机"手机应用开发的软件,在实现"滴滴司机"全部功能的基础上还可以对"滴滴司机"软件与服务器间传输的数据进行修改,实现"拒单""改变接单地点"等目的而不受平台处罚.
该软件通过实现"拒单不受处罚""自动抢单""优先抢单"等方面功能进而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
9.
家教老师邹某涉嫌强奸、强制猥亵女学生案:犯罪嫌疑人邹某曾是被害人的高中老师,后成为被害人的家教老师,利用职业便利,实施强奸、强制猥亵犯罪,2017年12月26日,区法院判决确认我院指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并采纳了我院提出的量刑建议和"从业禁止"建议: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邹某有期徒刑9年,以强制猥亵罪判处被告人邹某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禁止被告人邹某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内从事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教育工作.
为防止被告人再次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我院提出"从业禁止"建议,获得法院认可,该案系我市首例针对性侵未成年人的被告人宣告"从业禁止"的案件.
10.
检察监督:检察监督是人民检察院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的所有法律监督职能的统称,具体包括诉讼监督和对行政权的监督等.
人民检察院行使诉讼监督权,主要包括:一是刑事立案监督;二是侦查活动监督;三是刑事审判监督;四是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五是民事、行政诉讼监督.
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权进行监督,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新的要求,包括对行政权运行的监督以及对行政强制措施的监督,目前已经获得法律授权的是公益诉讼,其他工作还在探索阶段.
检察监督职能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体现,我们要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探索建立检察监督职能履行的制度机制,确保监督职能有效发挥,确保依法治国落到实处.
11.
两法衔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对接.
12.
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为促进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结合执法办案,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方式.
13.
羁押必要性审查:修改后刑诉法第93条规定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
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14.
公益诉讼:对于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或者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
长期以来,我国并没有公益诉讼制度,仅有零散的一些社会公益组织做出一些探索.
但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些重大的侵害公众利益的事件时有发生,但却缺乏有效的维权机制,比如近几年出现的环境污染行为,导致公众和社会利益严重受损,但由于受侵害面广,单个的个人很难维权,侵害主体往往无法受到有效惩罚,行政机关也存在诸多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鉴于此,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随后,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
经过两年多的试点,2017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修改,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具体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
民事公益诉讼,主要是对于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公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没有相关组织起诉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如果已经有相关组织提起诉讼,检察机关依法可以支持起诉.
行政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和公众利益受到侵害的,检察机关应当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如果行政机关仍然不依法履职的,检察机关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15.
非法买卖160余名留学生落户北京指标案:2016至2017年,刘某等3人,使用非法手段伪造相关材料,冒用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指标,以每人收取22至35万元的价格,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为160余名留学生申请办理落户北京,严重破坏当前北京严控落户的相关政策.
16.
附条件不起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仅适用于未成年人犯罪的一项制度,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符合起诉条件,起诉后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考虑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悔罪表现,检察院可以暂不提起公诉,而是设定六个月到一年的考验期,如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遵守规定和条件,考验期满就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17.
司法体制改革: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正式启动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主要包括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和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任务.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4年以来,18个省区市先后分两批启动改革试点.
2015年12月9日,中央同意北京等13个省区市作为第三批改革试点单位启动相关工作.
2016年6月,全市检察机关正式启动司法体制改革.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18.
检察官联席会议:为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积极为检察官司法办案和检察监督提供咨询意见,保证案件质量和检察监督效果,北京市检察院发布《北京市检察机关检察官联席会议工作办法(试行)》.
检察官联席会议是检察官集体就案件和重要业务事项进行研究讨论,为检察官办案及研究决定有关业务事项进行会商、提供咨询的制度.
19.
履职目标责任体系:我院为全部业务部门入额检察官制定量化的履职目标,明确其应当完成的基本岗位职责目标及工作标准,把"监督、审查、追诉"的法定职责落实到位.
具体维度包括司法办案的数量、质量、效率、效果、规范五个方面.
履职目标定期通报,年底纳入检察官业绩考核.
履职目标的建立,使得检察官的考评有了相对明确的参照物,同时其完成情况与员额退出机制挂钩,也能倒逼检察官积极履职.
20.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充分发挥审判特别是庭审的作用,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其目的是促使办案人员树立办案必须经得起法律检验的理念,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
这项改革有利于促使办案人员增强责任意识,通过法庭审判的程序公正实现案件裁判的实体公正,有效防范冤假错案产生.
21.
认罪认罚从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在坚守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自愿接受处罚、积极退赃退赔的,及时简化或终止诉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政策,以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
22.
"4+3+N"工作模式:我院知识产权检察部、科技犯罪检察部等专业化部门工作模式,其中,"4"指"捕诉事研"四位一体的检察职责("事"指"三事",即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推进检察风险防控、加强检察服务保障;"研"指研究);"3"指市检察院提出的"三专",即专业平台、专业工具、专业素质;"N"指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彰显检察机关打击犯罪和服务保障的工作成果.
23.
多起全国、全市"首例"典型案件:近年来,我院办理多个全国、全市首例案件,为侵犯知识产权等类型案件的办理起到了示范标杆作用.
例如张某侵犯著作权案是公安部开展"剑网"行动以来北京市检察机关办理的第一起网络视频侵权案件;上海某电子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花某侵犯著作权案是全国首例建筑"标准"类图书数据库侵权案件;宗某等侵犯著作权案是全市首例利用"电子商务平台""网络社交平台"和"云存储平台"三平台实施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新型案件;张某等侵犯商业秘密案是全市首例记步型"APP"侵权案.
24.
卫某等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最高检察院认为该案的指导意义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中的'侵入',是指违背被害人意愿、非法进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
其表现形式既包括采用技术手段破坏系统防护进入计算机信息系统,也包括未取得被害人授权擅自进入计算机信息系统,还包括超出被害人授权范围进入计算机信息系统.
"本案中,被告人龚某将自己因工作需要掌握的本公司账号、密码和Token令牌等交由被告人卫某登录该公司管理开发系统获取数据,虽不属于通过技术手段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但内外勾结擅自登录公司内部管理开发系统下载数据,明显超出正常授权范围.
超出授权范围使用账号、密码和Token令牌登录系统,也属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
25.
启航工程:为充分发挥检察业务专家、检察业务骨干等检察人才的传帮带作用,我院针对2016-2017年新招录人员启动"启航工程",采取老师带教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即为每名新招录人员确定两名带教老师,一名是新招录人员所在处室资深检察官,主要负责相关工作岗位技能的带教;另外一名为院内检察业务专家、检察业务骨干等检察人才,主要负责理论、实务研究等内容的带教.
同时,鼓励学员成立班委会,自主开展学习交流、公益活动等.
26.
海检精神:包含"追求卓越、勇于创新、扎实勤勉、服务发展"等内涵,近年来,海淀院从塑造价值文化、打造团队文化、活跃学术文化、营造宣传文化、树立榜样文化等方面,不断加强文化建设.
27.
检务公开:是指检察机关依法向社会和诉讼参与人公开与检察职权相关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有关活动和事项.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依法实施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防止暗箱操作.
我院是北京市检察机关检务公开的试点单位.
28.
检察开放日:为落实市委政法委《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组织开展"爱民月"和"开放日"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扩大检察宣传,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近年来我院多次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
通过发放宣传材料、介绍工作职能、征求意见建议、进行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向群众通报工作情况,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
29.
代表建议办理"十步工作法":我院按照"把每件代表建议办成精品"的要求,制定代表建议办理"十步工作法",内容涉及专题通报、建议交办、代表面谈、承办建议、日常联络、督促办理、撰写报告、审核报告、答复代表、总结考核十个方面,对代表建议办理各环节做出了具体规定,确保建议办理工作有章可循.
30.
两个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要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31.
检企联络:由检察官与区域内企业建立一对一的联系关系,通过检察官授课、发放护航手册、案例展示、检务公开等活动,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依法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相关权益、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预防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提高企业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促进企业加快科技创新.
32.
"四新"检察院:为实现首都检察工作转型发展,完善适应改革新引擎的专业技术设施,市检察院提出了"新型办公区、新型办案区、新型管理监督设施、新型专业技术设施建设"的"四新"检察院建设要求.
"四新"检察院建设着眼于适应改革的基础设施、物质载体建设,促进改革落地落实、改革效能充分释放.
33.
"双一流"创建工作:针对2017年8月10日蔡奇书记到市检察院调研的指示精神,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一流检察院、一流检察队伍"创建活动.
34.
"五个一"长效培训机制:即各部门至少每两周组织一次集体学习,每月选取一个部门的集体学习作为公开课向全院检察人员开放或组织一次跨部门的业务研讨活动,至少每季度邀请专家学者组织一次讲座,每年组织一次检察技能竞赛,每年评选若干检察业务精品案件或项目.
35.
特约监督员:为落实最高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充分整合社会监督力量,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促进依法、公正、规范、高效行使检察权,参照《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特约监督员工作规定》,我院从本届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企业代表、社区群众中聘任特约监督员,以监督我院依法规范执法、廉政勤政等情况.
特约监督员的权利包括:应邀参与我院组织的会议、调研、检查、专题检务公开、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对涉及我院检察队伍建设、业务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应邀参与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公开听证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关注社情民意,协助我院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开展法制宣传和检察职能宣传工作;及时将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反馈给我院.
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的审查报告——2018年1月17日在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杨莉各位代表:我受议案审查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议案审查情况.
在本次人代会期间,代表们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和民生重点工作积极提出议案.
在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的议案截止时间内,共收到代表十人或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25件.
其中,属于健康卫生方面的8件;教育科技方面的4件;中关村科学城建设方面的3件;城市建设方面的3件;城市规划方面的2件;社会治理方面的1件;其它方面的4件.
按照《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和《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议案的规定》,议案审查委员会对代表议案逐件进行了审查,对代表所提议案的内容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研究,并在主席团第五次会议上报告了议案审查意见.
经主席团批准,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将孙英等116位代表提出的"关于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积极创建国家卫生区,加快推进健康海淀建设的议案"等8件议案并案,予以立案,交区人民政府办理.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举措.
近年来,海淀区在医疗、卫生、健康等民生领域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仍存在优质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地区之间资源配置不平衡等问题,距离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实施健康中国战略",需要不断加强和改进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民生工作,举全区之力创建国家卫生区,加快健康海淀建设步伐,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代表们对中关村科学城建设工作也十分关注,提出了相关议案.
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这些议案由区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及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予以重点关注.
三、未立案的17件议案,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此外,在本次会议期间,大会还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324件.
根据《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将对代表在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整体研究、综合分析,确定办理责任,提出办理要求,按照建议所涉及的工作分别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办理或参考.
报告完毕.
谢谢!
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议案立案目录编号提议案人案由审查结果1王越等14人关于抓紧制定中关村科学城提升规划,加快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的议案转建议2吴双等17人关于加强上庄镇沙阳路沿线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建立健全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议案转建议3刘涵等10人关于建议将中关村论坛永久会址落户上庄镇的议案转建议4卫爱民等19人关于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家庭医生制度建设,为全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医疗卫生服务的议案立案5李春燕等11人关于身心健康是营造一个人健康生活和社会和谐的基础的议案立案6林菁等18人关于解决中关村科学城北部生态科技新区高科技企业子女就学问题的议案转建议7曾军良等11人关于在香山公园建立熊希龄生平陈列馆、修整熊希龄墓园、拍摄熊希龄生平专题片的议案转建议8张永慧等12人关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海淀教育强区的议案转建议9张永慧等12人关于努力构建创新生态体系,全面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的议案转建议10张永慧等12人关于加强基层卫生建设,完善医疗服务体系的议案立案11张永慧等12人关于举全区之力,共创国家卫生区的议案立案12李珏等16人关于对香山南路红旗村路段进行道路改造的议案转建议13刘明新等12人关于进一步推进海淀区生活垃圾分类的议案转建议14孙齐炜等18人关于以红色文化基地建设为统领,推动香山地区的整体改造的议案转建议15文芳等12人关于加快海淀区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惠民生的议案立案16张景瑞等14人关于建设北京理工大学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基地的议案转建议17张海霞等19人关于传承海淀人大现象,创建新时代海淀人大精神的议案转建议18杨晓光等11人关于改善中关村一小校园条件的议案转建议19孙英等22人关于聚焦中关村科学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的议案转建议20孙英等21人关于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积极创建国家卫生区,加快推进健康海淀建设的议案立案21王君历等10人关于进一步强化人大代表沟通机制,夯实行政决策群众基础的议案转建议22苏国斌等20人关于加强产业发展顶层设计,统筹规划产业布局的议案转建议23姜培华等12人关于进一步提升社区综合服务水平促进新型城市形态构建的议案转建议24袁坚宾等18人关于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的议案立案25李东等11人关于依托海淀优势,建立公共卫生的高效管理运营体系,促进核心区建设的议案立案海淀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目录建议号代表姓名建议标题承办(参考)单位4001王君历关于规划建设京张铁路主题科普公园的建议规划分局4002王君历关于切实做好京张铁路历史遗存保护工作的建议文化委4003马纯骅关于将八一中学的文物古迹乐家花园回归公益的建议教委4004马纯骅关于将许杏虎和朱颖烈士纪念碑移至海淀公园的第二次建议海淀街道4005郭显达关于加快推进万柳绿色产业项目建设的建议海淀镇4006纪世存关于加快推进功德寺棚户区改造项目7万平米集体产业规划指标落地的建议海淀镇4007杨保军关于在老旧小区办理发放免罚停车证明的建议交通支队4008刘丽红关于在社区建设便民服务小市场的建议商务委4009曾军良关于在社区医院增加药品种类的建议卫计委4010刘丽红关于加强增光路国务院幼儿园门口乱停车治理的建议交通支队4011周华堂关于延长增光路与首体南路交叉口左转信号灯时间的建议交通支队4012周华堂关于在增光路与阜成路北一街交叉口安装红绿灯的建议交通支队4013林菁关于加强中塔公园大型犬入园管理的建议公安分局4014林菁关于在中塔北路入口处设立大型车辆禁止驶入标识的建议交通支队4015王禹关于在花园村38号院安装路灯的建议城市委4016马纯骅关于为天秀地区居民接通市政水的建议水务局4017戴小枫关于圆明园花园别墅小区接入市政用电的建议转有关部门4018戴小枫关于圆明园花园别墅小区接入市政自来水系统的建议水务局4019董竹娟关于在阜成路辅路上安装电动车充电桩的建议城市委4020李志刚关于在上庄路与东小营村交汇处增设红绿灯路口的建议住建委4021李志刚关于上庄镇"双横路"安装路灯的建议城市委4022欧阳宏杰关于解决上庄镇沙阳路沿线村庄污水处理问题的建议水务局4023赵长辉关于解决农民翻建房屋建筑垃圾清运问题的建议上庄镇4024管建国关于上庄家园平房(棚户区)改造的建议住建委4025杨晓光关于中关村南一条道路实行收费的建议城市委4026杨晓光关于加强管理、合理规划垃圾处理场站的建议城市委4027杨晓光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办公时间共享停车场的建议城市委4028杨晓光关于共享中小学健身设施的建议体育局4029杨晓光关于调整清洁车、洒水车作业时间的建议环卫中心4030杨晓光关于增设交通指示设施的建议交通支队4031郑建华关于普及数字红绿灯的建议交通支队4032林雅献关于更换世纪园健身器材的建议转有关部门4033王爱平关于呼吁社区配套用房恢复原有功能引入区属知名连锁企业开设商业服务便利店的建议商务委4034王爱平关于四季青郦城小区恢复商业配套网点的建议商务委4035王爱平关于修剪增光路37号中海馥园三号楼及四号楼南侧树枝的建议甘家口街道4036朱敏关于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城市委4037王爱平关于加速恢复和新建普惠性幼儿园的建议教委4038刘永革关于贯通北青云路与中关村东路主干道的建议城市委4039张宝荣关于在紫竹院路与农科院西路丁字路口红绿灯安装摄像头的建议交通支队4040常富献关于协调阜石路93号院建设老年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议四季青镇4041郑谊德关于加大驻海淀区部队军人子女教育政策优待力度的建议民政局4042郑谊德关于加强和改进海淀区双拥工作的建议民政局4043郑谊德关于解决海淀区第二实验小学学位严重短缺矛盾的建议教委4044郑谊德关于提高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效的建议民政局4045林雅献关于拆除世纪园临时建筑的建议羊坊店街道4046鲍中英关于加强社区医院与三甲医院衔接的建议卫计委4047白铭关于对清华园火车站进行修缮和消除安全隐患的建议中关村街道4048许培军关于拆除翠微小学东侧违建彩钢板房的建议羊坊店街道4049马文生关于羊坊店2号楼中楼燃气入户的建议城市委4050卞海虹关于颐源居社区健身场修缮改建的建议园林绿化局4051崔莉关于解决店铺搬迁后客户遗留问题的建议工商分局4052阎秀敏关于解决航勘社区社会化退休人员的供暖费的建议人力社保局4053阎秀敏关于解决航勘社区居民子女就近入学的建议教委4054阎秀敏关于在航勘社区的设立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议卫计委4055崔莉关于进一步改善北京海淀区残疾人教育和就业工作的建议残联4056崔莉关于加强对养老家庭给予支持的建议民政局4057王爱平关于中关村街道东里北社区甲4楼及乙4楼天然气入户的建议城市委4058卞海虹关于颐源居社区垃圾存放站改建封闭垃圾楼的建议城市委4059陈玉琢关于规范共享单车使用管理的建议城市委4060梁丰收关于在月泉路上增加行人过街红绿灯的建议交通支队4061梁丰收关于清林苑小区的户籍管理与行政服务不一致问题的建议公安分局4062段新芳关于在《海淀报》及时发布海淀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工作人员结果信息的建议人大4063段新芳关于加强海淀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工作的建议质监局4064张博关于建立海淀区国际人才公寓的建议海淀园4065张博关于建立废旧电池回收体系的建议环保局4066褚宝增关于尽快提升学院路地区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建议教委4067褚宝增关于在学院路地区建立公办幼儿园的建议教委4068秦世成关于推进社区无主垃圾清理整治工作的建议社会办4069陈玉琢关于上地区域内增加基础教育配套设施的建议教委4070梁丰收关于修建小月河沿岸休闲健身公园的建议园林绿化局4071杨宝华关于解决逸成社区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的建议国土分局4072刘永革关于对青云北社区西平房居民住户接通天然气的建议城市委4073吴双关于上庄镇引进提升教育教学资源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建议教委4074张博关于迁移北京液化气五道口供应站的建议城市委4075杨宝华关于解决中国地质大学附属中学校外交通问题的建议城市委4076郑建华关于地铁13号线知春路站北出口周边道路和环境治理的建议转有关部门4077阎秀敏关于长春桥地铁站南北两个出口与桥面连接道路改造的建议转有关部门4078刘永革关于修缮青云南居民区信报箱的建议北下关街道4079田园关于拆除空军总医院后面28家未拆迁户问题的建议甘家口街道4080卫爱民关于推进厕所文明建设的几点建议城市委4081卫爱民关于推迟全区幼儿园、小学放学时间与社会下班时间相衔接的建议教委4082张正旺关于禁限大型车辆在京密引水渠河堤道路通行的建议交通支队4083王禹关于缩短海赋国际居民小区和水科院西门门口绿化带的建议甘家口街道4084田园关于在昆玉河边小公园建体育活动场所的建议园林绿化局4085贾德友关于加大力度推进整治建制农转非的建议农委4086潘利萍关于居民小区配备充电桩应尽快解决转有关部门4087潘利萍关于同泽园地区街心公园增加临时公厕的建议园林绿化局4088欧阳启名关于共享单车经营方的停放问题城市委4089欧阳启名关于首都师范大学北门过街天桥的维护问题环卫中心4090朱敏关于加强幼儿教师心理健康的建议教委4091管玉华建议安河家园小区马路两侧路灯照明北部办4092管玉华关于扩宽北安河路的建议北部办4093杨海芳关于落实新总规切实加强"三山五园"地区整体保护的建议规划分局4094杨海芳关于交通管理加入科技含量的建议交通支队4095张素峰关于围绕和谐宜居目标,着力解决幼儿入托难问题的建议教委4096朱弘关于规范共享单车停放的建议城市委4097杨海芳关于加强文化与科技融合的建议宣传部4098赵凤军关于进一步加强快递服务业便民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商务委4099张向群关于加快实施采石路中段道路改造的建议住建委4100纪世存关于尽快疏通青龙桥龙背村路地铁四号线商业综合楼项目污水管道堵塞的建议住建委4101王臣关于加快打通大慧寺南路和"城中村"整治的建议住建委4102王臣关于打通动物园北路气象局段的建议住建委4103夏朝晖关于合理规划明确标示街头共享单车停放区域的建议城市委4104张保江关于协调解决人大附中西山学校开设普通高中并申请专属用地的建议教委4105金荣花关于解决环保嘉苑小区学龄前儿童入园问题的建议教委4106金荣花关于聚焦科学智慧之城,努力提升海淀生态环境建设质量的建议气象局4107许向萍关于加强皂君庙垃圾站管理的建议环卫中心4108潘利萍关于同泽园地区保障性住房外墙需进行阻燃改造住建委4109邵长生关于修缮并改进皂君庙86-89号平房区旱厕管理的建议北下关街道4110邵长生关于修缮并改进西冷宿舍平房区旱厕管理的建议北下关街道4111叶智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森林建设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建议园林绿化局4112夏朝晖关于建设国际化大都市也要接地气的建议发改委4113刘春利关于新建住宅与配套停车场同步使用的建议规划分局4114刘耀忠关于搬迁颐和园东宫门公交场站的建议转有关部门4115刘春利关于在有轨电车西郊线沿线站点修建P+R停车场的建议转有关部门4116孙齐炜以红色文化基地建设为统领,推动香山地区的整体改造的建议案宣传部4117张海霞传承海淀人大现象,创建新时代海淀人大精神人大4118杨晓光关于改善中关村一小校园条件的议案住建委4119刘涵关于建议将中关村论坛永久会址落户上庄镇的议案北部办4120张景瑞关于建设北京理工大学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基地的提案海淀园4121曾军良关于在香山公园建立熊希龄生平陈列馆、修整熊希龄墓园、拍摄熊希龄生平专题片的议案宣传部4122林菁关于解决中关村科学城北部生态科技新区高科技企业子女入学的议案教委4123张永慧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建设海淀教育强区教委4124张永慧努力构建创新生态体系全面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海淀园4125孙英聚焦中关村科学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海淀园4126刘明新关于进一步推进海淀区生活垃圾分类的议案城市委4127王君历进一步强化人大代表沟通机制夯实行政决策群众基础政府办4128吴双加强上庄镇沙阳路沿线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建立健全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北部办4129王越抓紧制定中关村科学城提升规划,加快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海淀园4130苏国斌加强产业发展顶层设计统筹规划产业布局发改委4131姜培华关于进一步提升社区综合服务水平,促进新型城市形态构建的议案社会办4132李珏关于对香山南路红旗村路段进行道路改造的建议案住建委4133祖砚铭关于退休社区工作者取暖费报销问题的建议转有关部门4134冯福生关于对生活服务类新模式进行政策支持奖励的建议商务委4135徐志梅关于尽快打通小米科技园区周边交通循环的紧急建议规划分局4136王越落实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全力解决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消防支队4137冯福生关于尽快推动清河地区棚户区改造的建议住建委4138冯福生关于尽快对清河社区服务医疗中心改造升级的建议卫计委4139王志强关于取消海淀区西钓鱼台嘉园垃圾楼建设的建议规划分局4140王春华关于加强西四环北路西侧绿化树木规划管理的建议四季青镇4141徐志梅关于加快实施清河地区中小学校区改建工程的建议教委4142王志强关于大力扶持律师行业发展的建议司法局4143徐志梅关于尽快修复海清园社区塌陷的污水管道的建议清河街道4144武菊英关于切实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建议社会办4145张旭关于进一步规范海淀区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管理的建议教委4146徐志梅关于尽快推动朱房地区整体改造的建议东升镇4147常富献关于推进杏石口路四季青桥到南平庄桥路段辅路建设的建议转有关部门4148付文利关于香山碧云寺石板路修复的建议城市委4149付文利关于香山地区交通拥堵现状及解决的建议转有关部门4150王越规范整治远大路南片停车秩序,解决居民出行困难交通支队4151祖砚铭关于尽快对毛纺南小区6号楼完成拆迁的建议住建委4152冯福生关于推动清河中心小学建设问题的建议清河街道4153孙大钧关于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督管理的建议房管局4154孙大钧关于定期清理高层居民楼水箱的建议水务局4155毕文胜关于制定相关政策,吸引知识产权专业律师来海淀区执业的建议司法局4156毕文胜关于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场所建设的建议文化委4157毕文胜关于将中关村科学城建设与特色小镇建设相结合的建议北部办4158毕文胜关于建立海淀博物馆的建议文化委4159董国强关于在辖区内主路设置隔离带、社区内部同步铺设盲道的建议城市委4160罗爱武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做好细致工作的建议消防支队4161罗爱武关于建设社区废品回收网点的建议城市委4162陈冬青关于恢复央企在京高新技术企业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建议人力社保局4163陈冬青关于加大公立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扶持力度的建议教委4164严华关于万寿路西街11号院1-5号宿舍楼安装电梯的建议社会办4165严华关于尽快解决万教宿舍小区门口树木阻碍交通出行问题的建议园林绿化局4166严华关于取缔万寿路西街报亭的建议城市委4167严华关于尽快进行万教宿舍楼外墙维修的建议教委4168杨剑涛关于在城市规划中考虑设置专门区域发展会计师、律师等高端服务业并享受相关政策的建议发改委4169杨剑涛关于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高端服务机构引入中关村软件园、创业园区的建议海淀园4170杨剑涛关于引导高校学生到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等高端服务机构工作、开展社会实践和实习活动的建议转有关部门4171尹占霞关于解决枣林路两个垃圾楼不良影响的建议城市委4172黎越关于将湘水之珠北侧恢复为绿地的建议万寿路街道4173黎越关于在湘水之珠路口安装探头的建议交通支队4174来燕关于恢复翠微路2号院社区原有的排污管线系统的建议水务局4175姜丹关于适当减免坐落于住宅小区内的公立学校的物业费的建议发改委4176姜丹关于拓宽恩济西街北口到琨御府小区西侧路的建议住建委4177卫爱民关于全面提升刑事案件庭审质量的建议法院4178田世平关于植物所与植物园路口车辆拥堵的问题转有关部门4179田世平关于香山南辛村20号院内违建拆除的建议香山街道4180王一川关于中关村北大街连接清华南路通道交通问题城市委4181张海霞在早晚高峰期在西二旗北路缓解拥堵建议交通支队4182任东亮关于协调出台商业及服务业一线员工集中住宿指导意见的建议转有关部门4183卫爱民关于利用腾退空间建设图书馆的建议转有关部门4184辛崇阳关于对冬季取暖计量收费的建议城市委4185张正旺关于整修拓宽地铁安河桥北站西南出口到京密引水渠约150米路段的建议青龙桥街道4186李春燕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电缆被挖断工程已验收隐患问题的建议住建委4187陈红宣关于发挥资源优势促进传统行业科技进步的建议转有关部门4188高峰关于建设玉泉小学-金沟河校区的建议教委4189李春燕关于加强对老旧社区改造民生工程落实的全过程监督的建议住建委4190李春燕关于全面加强全社会开展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建议文化委4191刘兰英关于建设海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议海淀街道4192刘兰英关于增加医疗卫生单位非京生源指标的建议人力社保局4193刘兰英关于为高新技术人才就医开辟绿色通道增加专用医疗设备的建议海淀园4194柳春英关于房屋中介公司管理的建议房管局4195柳春英关于海淀区园林建设下凹式绿地的建议园林绿化局4196柳春英关于加大对快递车辆管理的建议交通支队4197柳春英关于加大共享单车管理力度的建议城市委4198柳春英关于老旧社区实行准物业管理的建议社会办4199柳春英关于老年人持老年优待卡乘坐公交车的建议民政局4200柳春英关于在电视台增加公益广告的建议转有关部门4201柳春英关于在公共场所增加电瓶车充电桩的建议转有关部门4202柳春英关于在海淀地区增加公立幼儿园的建议教委4203柳春英关于在海淀地区增加立体车库的建议城市委4204柳春英关于增加社区老年餐桌补贴的建议民政局4205柳春英关于增加社区医院面积及药品目录的建议卫计委4206柳春英关于长春健身园空竹场地改造的建议园林绿化局4207沈军关于稻香园南社区人员密集,交通拥堵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突出,急需进行交通道路改造的建议城市委4208沈军关于八一学校附属玉泉中学(原67中学)允许学校东墙向外扩展,建造校东门,消除安全隐患的提议教委4209万立强关于进一步解决学前教育学位不充分的建议教委4210万立强关于完善苏州街路倒座庙路口至人民大学西门路段排水设施的建议水务局4211王红艳关于加快还建永金里小区配套小学、幼儿园的建议住建委4212王红艳关于加快还建兰德华庭小区配套小学的建议住建委4213吴刚关于查处非法出租玉海园二里社区配套设施的建议房管局4214吴刚关于尽快收回玉海园二里社区配套设施的建议房管局4215吴刚关于收回社区配套设施的建议国资委4216吴刚关于建立社区垃圾分类奖励制度的建议城市委4217吴刚关于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建议社会办4218吴刚关于开通主路入口的建议交通支队4219翟小宁关于鼓励中小学校兴办幼儿教育的建议教委4220翟小宁关于进一步开展中小学节俭教育的建议教委4221张晓萌关于加强海淀区早教机构监管的建议教委4222张晓萌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淀区与高等教育协同机制探索人文与科技融合新动力的建议宣传部4223李春燕关于老旧商业网点腾退给街道社区服务养老医疗的建议国资委4224张晓萌关于长春路主干路与次干路之间的绿植分隔带的建议园林绿化局4225赵焱关于三义庙社区居民方便至社区医院就诊的建议卫计委4226赵焱关于三义庙北里至人民大学南路地区交通拥堵的建议交通支队4227夏越关于完善海淀区社区医疗服务、推进建立居家养老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议卫计委4228夏越关于尽快解决落实天秀花园古月园应急物业公司更换等问题的再次建议马连洼街道4229夏越关于加强社区服务工作者培训并改善其工作条件和待遇的建议社会办4230夏越关于加大非机动车不按交规行驶治理力度的建议交通支队4231卞佳丽关于解决西土城路北邮西门非机动车道乱停车问题的建议交通支队4232卞佳丽关于设立北京邮电大学社区"菜篮子"网点的建议北太平庄街道4233张凤琴关于金晖家园社区周边增设超市的建议北太平庄街道4234张凤琴关于自动离职前后工龄连续累加计算的建议人力社保局4235刘庆红关于老旧小区安装电梯的建议社会办4236刘庆红关于改造志强北园社区上下水管道的建议海房投4237刘庆红关于加强对老旧社区产权单位监管的建议房管局4238张玉芹关于公共场所安放自动体外心脏除颤器(AED)的建议转有关部门4239张玉芹关于加强急救知识、技能培训的建议转有关部门4240王中阳关于治理邓庄南路坑洼路面的建议转有关部门4241王中阳关于航天城地区建立幼儿园的建议教委4242李建涛关于加快推进辛店居住组团的教育配套设施建设的建议教委4243李建涛关于启动西北旺镇亮甲店村新村建设遗留户搬迁安置工作的建议西北旺镇4244李建涛关于加快推进"一镇一园"项目前期手续审批的建议北部办4245李建涛关于车库费用全额纳入安置房的建议北部办4246张凯旗关于加快西北旺镇冷泉村、韩家川村拆迁改造的建议西北旺镇4247张凯旗关于解决西北旺镇闲置厂房场地利用问题的建议西北旺镇4248沈永利关于协调推进西北旺镇便民蔬菜店建设的建议西北旺镇4249沈永利关于将六里屯大型垃圾场迁出城区的建议城市委4250李海峰关于西北旺镇永丰屯村、屯佃村拆迁改造的建议西北旺镇4251李海峰关于推进西北旺镇皇后店村整建制转居的建议农委4252李劲涛关于着力解决海淀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周转住房房源问题的建议机关事务管理处4253盛志刚关于制订海淀区北部新区教育布局规划的建议教委4254盛志刚关于完善大牛坊安置房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议人力社保局4255王顺利关于将南长河两岸滨河路设置为单向通行道路的建议转有关部门4256任海云关于北太平庄街道滨河路西段设置为单行线的建议转有关部门4257董学工关于西北旺土井村增补征地安置补偿费的建议国土分局4258陈恒华关于为海淀实验二小增加学位的建议教委4259陈恒华关于二十中学小营校区增开校门的建议教委4260张闯关于加强整治静淑苑路两侧占道停车现象的建议交通支队4261郭素娟关于撤除双清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门前)交通信号灯的建议交通支队4262郭素娟关于改善清枫华景园小区车辆出行条件的建议交通支队4263郭素娟关于建立有效的市区两级人大代表互动机制的建议人大4264郭素娟关于加强对海淀区建成区绿地林木长势调查与功能评估的建议园林绿化局4265李丽关于科学使用有机肥,建立有机肥使用跟踪档案的建议农委4266李丽关于对区环卫8吨电动车进行投入产出效益评价的建议环卫中心4267李丽关于加大创卫力度,建立海淀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实施细则的建议卫计委4268秦世成再提治理六道口路口至石板房路口东侧辅路、金码大厦南侧乱停机动车现象的建议交通支队4269秦世成再提关于节假日在石板房南路圣熙8号购物中心附近整顿违章停车的建议交通支队4270秦世成关于在石板房南路圣熙8号购物中心周边清理整顿乱停自行车现象的建议学院路街道4271黄浩波关于完善社区老龄化医疗服务配套措施的建议人力社保局4272黄浩波关于在建材城东路富力桃园小区南门加装红绿灯的建议交通支队4273黄浩波关于在疏解非首都功能的同时同步完善居民日常生活设施的建议商务委4274孙丽关于加快推进南大门平房区拆迁的建议住建委4275孙丽关于在西三旗建材城周边增加公立幼儿园教委4276孙丽关于完善老旧社区自来水设施的建议水务局4277孙丽关于进一步优化西三旗学区教育资源、引进名校提升办学品质的建议教委4278尚聪颖关于为育新花园社区安装电梯的建议社会办4279尚聪颖关于为育新花园社区周边建设公共厕所的建议城市委4280王继业关于出台低层住宅电梯安装政策的建议社会办4281王继业关于悦秀路与育新西路安装交通信号灯的建议交通支队4282杜希光关于解决部队干部家属随军和子女入学入托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民政局4283陈清奇关于打造"智慧海淀、高效海淀"的建议网信办4284吕键再次建议清河医院恢复综合医保医院卫计委4285孙英关于加快海淀区公共厕所建设的建议城市委4286孙英关于加强重点文物保护,尽快收回乐家花园的建议教委4287孙英关于加快普惠性幼儿园建设,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的建议教委4288杨刚关于尽快将西北旺东路产权移交大市政道路管理的建议国资委4289陈建良关于进一步推进质量强区建设的建议质监局4290丁丁关于加快推进《海淀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建议城市委4291丁丁关于尽快拓宽和开通王庄路的建议住建委4292张永慧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加强调解机制建设法院4293张永慧花园路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急需改善国资委4294张永慧花园路周边急需社区卫生服务站卫计委4295张永慧加大力度治理环境环保局4296张永慧恢复小关西后街双向行车交通支队4297张永慧积极面对挑战继续保持稳增长财政局4298张永慧加强监管"外卖"造成的环境污染商务委4299张永慧建议在元大都(土城)城垣遗址公园建立公园管理处编办4300张永慧教育博物馆建设应列入海淀规划转有关部门4301张永慧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加快建设绿色海淀城市委4302张永慧老旧小区改造问题应"回头看"住建委4303张永慧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健全"两法衔接"机制检察院4304张永慧乐家花园问题要高位协调解决教委4305张永慧敦促鲁艺文化园项目建设努力改善周边环境国土分局4306张永慧设置公厕"指示牌"提高公厕使用率城市委4307张永慧深化文化创新建设文化强区文化委4308张永慧审计工作关乎大局审计局4309张永慧食品安全与健康同行食药监局4310张永慧疏解整治后统筹规划促提升发改委4311张永慧加强水域治理实现水清岸绿水务局4312张永慧努力解决停车泊位紧缺加强停车泊位科学管理城市委4313张永慧请海淀区政府高位协调万柳地区幼儿园建设海淀镇4314张永慧消防安全人人有责消防支队4315张永慧大力促进文化与旅游的融合发展旅游委4316张永慧消除消夏园2号楼安全隐患势在必行花园路街道4317张永慧增设电梯设施解决老年群体亟需社会办4318张永慧抓紧编制公厕规划尽快实现公厕建设城市委4319张永慧缓解交通拥堵多措并举交通支队4320张永慧疏解整治促提升不要忽视老百姓的生活需求商务委4321张永慧关注居家养老促进医养结合民政局4322张永慧香山南路全线贯通势在必行住建委4323关宝兰支持企业国外布局开创海淀新时代知识产权发展新局面海淀园4324张宝秀关于彻底消除小关西后街平房区安全隐患的建议花园路街道4325刘俊德关于抓紧疏通断头路的建议转有关部门4326刘俊德关于调整保福寺桥西北口信号灯的建议交通支队4327刘俊德关于确保大院门前干净整洁的建议政府办4328刘俊德关于加强展春桥北口袋公园管理的建议园林绿化局4329刘俊德关于加快大运村路西建设的建议东升镇4330刘俊德关于继续做好疏解整顿促提升工作的几点建议发改委4331李东关于北京医学院附属附中学院内西北角的房屋产权归属一案,要求该商户腾退归还法院4332李东关于原群英学校前平房的危房改造问题住建委4333张秋萍关于垃圾楼迁出社区的建议环卫中心4334张秋萍关于加强对房屋中介公司管理的建议房管局4335郭锦华建议控烟工作常抓不懈卫计委4336郭锦华错时停车实现共享停车位城市委4337黄薇关于北四环展春二桥上安装摄像头的再建议交通支队4338黄薇关于解决海淀区学院路道路西侧北航车站严重积水问题的建议水务局4339黄薇关于加强海淀区垃圾源头分类管理的建议城市委4340黄薇关于加强海淀区空气质量细化管理的建议环保局4341高红梅关于加快军事档案馆北侧施工围挡南移的建议转有关部门海淀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2018年1月15日在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杨莉各位代表:受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委托,我就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后代表资格变动情况报告如下: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时有代表441名.
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后,由北下关地区选出的龚宗元代表、由永定路地区选出的樊阳代表因工作需要分别调离海淀区.
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经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区人大常委会确认,以上2人的代表资格已终止.
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439名.
报告完毕.
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及秘书长名单(2018年1月15日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主席团(41人,以姓名笔画为序):于军王曼谕(女)王鲁豫车苇歆(女)尹卫东邓佑玲(女,土家族)叶培贵田敬军白建平刘长利刘佩金刘勇齐明军米佳汤维建安雪晖许云李恺彦李振山杨旭杨莉(女)肖韵竹(女)吴双(女)辛崇阳汪博浩张百海张启兵张炜(满族)张泽根张宝岭陈国启(满族)周志军(女)段新芳聂俊杰高念东寇平董学工(女)傅首清曾涛臧桂武黎越(女,瑶族)秘书长:王鲁豫(兼)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15人)(2018年1月15日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主任委员:杨莉(女)副主任委员:孙大钧委员(以姓名笔画为序)左鹏吕清(女)刘兰英(女)吴双(女)辛崇阳张永慧(女)张向群陈恒华金荣花(女,朝鲜族)姜丹(女)姜培华高红梅(女)董学工(女)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2018年1月15日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8人,以姓名笔画为序)于军王鲁豫邓佑玲(女)刘长利刘佩金刘勇杨莉(女)臧桂武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2018年1月15日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一组(10人,以姓名笔画为序):王曼谕车苇歆尹卫东叶培贵白建平刘长利刘勇齐明军汪博浩傅首清第二组(11人,以姓名笔画为序):田敬军米佳汤维建安雪晖许云李振山肖韵竹张宝岭陈国启周志军臧桂武第三组(10人,以姓名笔画为序):王鲁豫刘佩金李恺彦杨旭吴双张启兵张炜张泽根高念东董学工第四组(10人,以姓名笔画为序):于军邓佑玲杨莉辛崇阳张百海段新芳聂俊杰寇平曾涛黎越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大会各组执行主席主持人名单(2018年1月15日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会)刘长利第二次全体会议臧桂武第三次全体会议刘佩金第四次全体会议(闭幕会)于军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2018年1月15日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11人,以姓名笔画为序)白莉(女)孙大钧李友成李劲涛吴琢如(女)沙海江赵德法俞昌吉郭少东郭景玉黄英(女)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名单代表团团长副团长第一代表团:白建平周步科权有勇姜丹(女)第二代表团:寇平姜培华林雅献(女)李乃波第三代表团:李振山张正旺刘丽红(女)辛崇阳第四代表团:张炜(满族)王京立王维才郭素娟(女)第五代表团:齐明军张燕明(女)高祥王中阳第六代表团:王曼谕(女)严敏杰陈熙邹之瑞(女)第七代表团:张启兵关宝兰(女)李东丁丁(女)第八代表团:许云李志刚汪关宝郑建华(女)第九代表团:聂俊杰李良晨谢菁菁(女)李啸龙第十代表团:米佳赵连霞(女)祁燕(女,回族)王越第十一代表团:张泽根朱利忠王玉凤(女,满族)霍平第十二代表团:曾涛高斌张晓东(女)贾德友第十三代表团:陈国启(满族)冯志明陈红宣(女)商容(女)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党委名单书记:于军副书记:戴彬彬刘长利刘勇委员(以姓名笔画为序):王鲁豫刘佩金杨莉(女)肖韵竹(女)周志军(女)孟景伟高念东臧桂武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各代表团临时党支部组成人员名单代表团书记副书记委员第一代表团白建平周步科田鸥刘桂林黎越第二代表团寇平张丽君王锋卞海虹张国良第三代表团方海强李振山王志刚杨保军董竹娟第四代表团张炜王京立吴忠良张泉利赵承第五代表团赵小云齐明军王中阳王顺利路达第六代表团王曼谕严敏杰吕清李和章陈熙第七代表团张启兵关宝兰刘俊德杜希光郭景华第八代表团刘涵许云王树志刘永革管建国第九代表团武凯聂俊杰李啸龙叶智张玉洲第十代表团苏国斌米佳李建东赵安定郑谊德第十一代表团苏建华张泽根朱利忠李金祥戴小枫第十二代表团张春明曾涛方卫国高斌潘利萍第十三代表团陈国启冯志明尹承德刘兰英刘春朝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日程(2018年1月15日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1月15日(星期一)上午:一、8:00-8:40代表报到二、9:00中共党员会(牡丹厅)三、9:30大会预备会议(牡丹厅)1.
听取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报告2.
通过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3.
选举大会主席团及秘书长4.
选举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四、预备会议后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多媒体教室)1.
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2.
通过大会副秘书长名单草案3.
通过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4.
通过大会各组执行主席主持人名单草案5.
通过会议日程草案6.
决定提交议案截止时间和大会发言报名截止时间7.
听取秘书处汇报代表出席情况下午:一、14:00第一次全体会议(牡丹厅)开幕会1.
听取海淀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
听取海淀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二、第一次全体会议后各代表团活动(各代表团会议室)审议:1.
海淀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
海淀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3.
海淀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晚上:18:30-20:00人大代表询问活动(牡丹厅)1月16日(星期二)上午:一、9:00各代表团活动(各代表团会议室)继续审议:1.
海淀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
海淀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3.
海淀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二、11:00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多媒体教室)1.
听取各团团长汇报各团审议政府、预算、计划报告的情况2.
秘书处通报代表询问活动情况下午:一、14:00第二次全体会议(牡丹厅)1.
听取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
听取海淀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3.
听取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二、第二次全体会议后各代表团活动(各代表团会议室)审议:1.
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
海淀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3.
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三、第二次全体会议后财政经济委员会会议(贵宾楼荷韵厅)17:00为代表提交议案截止时间和大会发言报名截止时间1月17日(星期三)上午:一、9:00各代表团活动(各代表团会议室)继续审议:区人大、区法院、区检察院工作报告二、11:00主席团第三次会议(多媒体教室)1.
听取团长汇报各团审议人大、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情况2.
审议大会关于各项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通过后决定提交代表讨论下午:一、14:00各代表团活动(各代表团会议室)讨论各项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二、14:00议案审查委员会会议(贵宾楼荷韵厅)三、15:30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多媒体教室)1.
听取各团团长汇报关于各项报告决议草案的讨论情况2.
讨论通过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海淀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以及关于海淀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四、16:30-18:00专题座谈会牡丹厅1:加强文化科技融合与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牡丹厅2:民生保障与法治建设牡丹厅4:疏解整治促提升与构建新型城市形态晚上:19:30主席团第五次会议(多媒体教室)1.
听取秘书处汇报各项报告修改的情况2.
听取秘书处汇报各项决议草案修改情况,通过各项决议修改草案,交各代表团审议3.
听取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议案审查的报告4.
听取秘书处汇报大会发言报名情况及建议安排1月18日(星期四)上午:一、9:00各代表团活动(各代表团会议室)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决议修改草案二、9:30市、区代表座谈会(各代表团会议室)三、11:30主席团第六次会议(多媒体教室)1.
听取各团团长汇报关于各项决议修改草案的审议情况2.
通过各项决议表决稿,决定提交大会表决下午:一、14:00第三次全体会议(牡丹厅)代表大会发言二、16:00第四次全体会议(牡丹厅)1.
表决各项决议(1)表决关于海淀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2)表决关于海淀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的决议(3)表决关于海淀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4)表决关于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5)表决关于海淀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6)表决关于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
听取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议案审查情况的报告3.
闭幕式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大事记2018年1月15日(星期一)上午8:40,代表报到完毕.
9:00,在稻香湖景酒店牡丹厅,中共海淀区委召开中共党员代表会,区委书记于军同志讲话.
9:30,在牡丹厅召开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预备会议.
受区人大常委会委托,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长利主持会议.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杨莉报告了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资格变动情况.
预备会议应到代表439人,实到386人.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选举产生了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选举产生了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
预备会后,在多媒体厅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主席团成员应到41人,实到37人,会议由刘长利主持.
会议推选于军、刘长利、刘勇、王鲁豫、臧桂武、刘佩金、杨莉、邓佑玲为主席团常务主席,并决定由常务主席分别主持各次主席团会议;决定白莉、孙大钧、李友成、李劲涛、吴琢如、沙海江、赵德法、俞昌吉、郭少东、郭景玉、黄英为大会副秘书长;会议通过了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和大会各组执行主席主持人名单;通过了《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日程》;会议决定,代表提交议案截止时间和代表大会发言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6日17:00;会议听取了秘书长汇报代表出席情况.
下午2:00,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稻香湖景酒店牡丹厅隆重开幕.
会议实到代表397人,大会执行主席刘长利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庞丽娟,区委、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的有关领导,区各部、委、办、局,各街镇的负责同志,以及海淀区选出的部分北京市人大代表受邀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区长戴彬彬作海淀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程培衡作海淀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第一次全体会议后,各代表团分团审议海淀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海淀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海淀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晚上6:30,在牡丹厅举行了人大代表询问活动.
大会秘书处组织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相关委办局、区法院、区检察院等49家单位设点接受代表询问.
2018年1月16日(星期二)上午9:00,各代表团继续审议海淀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海淀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海淀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11:00,在多媒体厅召开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主席团成员实到38人,主席团常务主席臧桂武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团关于审议政府工作报告、预算和计划报告的情况;听取了秘书处通报代表询问活动的情况.
下午2:00,在牡丹厅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
大会实到代表382人,大会执行主席臧桂武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长利作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了海淀区人民法院院长焦慧强作海淀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了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志坚作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全体会议后,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贵宾楼荷韵厅召开委员会会议.
各代表团分团审议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海淀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7日(星期三)上午9:00,各代表团继续分团审议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海淀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1:00,在多媒体厅召开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成员实到38人,常务主席邓佑玲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团关于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情况汇报;审议大会关于各项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决定提交代表讨论.
下午2:00,在贵宾楼荷韵厅召开议案审查委员会会议.
各代表团讨论关于各项报告的决议草案.
3:30,在多媒体厅召开主席团第四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实到35人,常务主席杨莉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团关于各项报告决议草案的讨论情况,审议通过了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海淀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以及关于海淀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4:30,在牡丹厅第1、2、4厅,举行了"加强文化科技融合与中关村科学城建设"、"民生保障与法治建设"、"疏解整治促提升与构建新型城市形态"专题座谈会.
座谈会分别由臧桂武、杨莉、刘佩金主持,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出席座谈会,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
晚上7:30,在多媒体厅召开主席团第五次会议.
主席团成员实到36人,常务主席刘佩金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秘书处汇报各项报告的修改情况,以及各项决议草案的修改情况,决定将各项决议的修改草案交各代表团审议;听取了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议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听取了秘书处关于代表大会发言报名情况的汇报及建议安排.
2018年1月18日(星期四)上午9:00,各代表团分团审议关于各项报告的决议修改草案.
9:30,各代表团分别召开市、区代表座谈会.
11:30,在多媒体厅召开主席团第六次会议.
主席团成员实到37人,常务主席刘长利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团关于各项决议修改草案的审议情况,决定通过各项决议表决稿,提交大会表决.
下午2:00,在牡丹厅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会议实到代表386人,大会执行主席刘佩金主持会议.
会上,一团尹占霞代表、二团鲁健代表、三团卫爱民代表、四团褚宝增代表、五团李建涛代表、六团张海霞代表、七团黄薇代表、八团王树志代表、九团李建军代表、十团刘伟代表、十一团孙英代表、十二团董红军代表、十三团张晓萌代表分别进行大会发言.
下午4:00,在牡丹厅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
大会实到代表386人,大会执行主席于军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海淀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海淀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海淀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海淀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听取了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杨莉所作的关于议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本次大会共收到代表十人或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25件,经主席团批准,将孙英等116位代表提出的"关于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积极创建国家卫生区,加快推进健康海淀建设的议案"等8件议案并案,予以立案,交区人民政府办理,未立案的17件议案,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此外,大会期间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32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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