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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容摘要内容摘要内容摘要内容摘要本指南适用于出口儿童服装.
主要为出口到欧洲、美洲和亚洲等地区的国内儿童服装生产企业、行业主管部门提供技术与质量上的指导和帮助,同时也为从事内销生产的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提供一定的借鉴和指导作用.
《出口儿童服装技术指南》首先介绍了儿童服装进出口及目标市场的基本情况以及国际和目标市场国家在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与我国的差异.
其次提出了为达到目标市场技术要求、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建议和解决方案,列举了出口儿童服装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然后对我国出口儿童服装生产企业常见的技术性贸易措施问题进行了案例分析.
最后简要介绍了欧、美、日等国外目标市场纺织品服装质量主管机构,以及翻译了相关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的内容摘要.
本技术指南所涉及技术资料截止日期为2007年5月.
1目录适用范围.
1第一章基本情况概述.
11商品名称:儿童服装.
12儿童服装最新海关统计口径.
13近6年儿童服装的进出口额统计分析.
24近6年儿童服装出口主要目标市场及其出口额.
25近6年儿童服装出口欧、美、亚三大地区金额所占比重.
36我国儿童服装在国际市场的主要优势.
37潜在目标市场情况.
3第二章儿童服装国际标准与我国相关标准的差异.
41概述.
42主要差异对比分析.
42.
1标准级别不同.
52.
2标准的性质不同.
52.
3产品适用范围划分不同.
5第三章目标市场对儿童服装在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与我国的差异.
.
.
.
.
61关于婴幼儿年龄定位上的差异.
62在涉及健康、安全性能检验项目设置上的差异.
73在相关合格判定值方面存在的差异.
9第四章达到目标市场技术要求,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建议和解决方案.
121国内儿童服装生产目前存在的主要技术质量问题.
121.
1产品标识不准确.
121.
2一些涉及安全的理化性能指标检测出现问题.
121.
3对童装的使用安全缺乏监控.
131.
4部分童装产品外观缝制质量不容忽视.
141.
5童装产品年龄段细分及各年龄段的重点技术质量要求不清晰.
142解决方案与建议.
142.
1健全国内标准体系,统一儿童年龄划分的定义和标准涉及的范围.
152.
2进一步完善儿童服装产品在安全健康性能方面的检验项目及合格品判定值.
152.
3努力建立和完善国内儿童服装在环保、安全健康性能方面的监控体系.
152.
4要重视国外订货商的合同要求并及时实施安全监控方面的理化性能检验.
162.
5通过制定和推广应用《出口儿童服装技术指南》,强化对童装出口企业的技术指导.
162.
6要提升国内现有各级专业质量检验机构的检验水平和资质.
16第五章出口儿童服装应注意的其他问题.
181专利问题.
182文化问题.
183民族(宗教)习惯.
194绿色消费.
195市场准入环境要求.
206订货商要求.
227关于欧洲REACH法规的应对问题.
23第六章我国出口儿童服装生产企业常见的技术性贸易措施问题及案例分析.
2421概况.
242相关案例.
24第七章其他相关内容.
241欧、美、日等国外目标市场纺织品服装质量主管机构及相关法规和标准.
241.
1欧盟纺织品服装的测试标准.
241.
2美国产品品质主管机构与测试标准.
241.
3日本纺织品服装测试标准及技术法规.
242国外目标市场有关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原文内容翻译摘要.
242.
1欧洲部分.
242.
2美国部分.
242.
3日本部分.
243国际标准化组织(ISO)首次发布纺织品抗菌性试验方法.
244欧洲有关纺织品服装质量检验的新动向.
24附录.
24国内外相关产品标准、技术法规、合格判定程序目录.
241国内.
242国外.
241适用范围《出口儿童服装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主要为国内出口到欧洲、美洲和亚洲等地区内国家的儿童服装生产企业、行业主管部门提供技术与质量上的指导和帮助,同时也为从事内销生产的企业提高产品品质提供一定的借鉴、指导作用.
第一章基本情况概述1111商品名称:儿童服装商品名称:儿童服装商品名称:儿童服装商品名称:儿童服装2222儿童服装最新海关统计口径儿童服装最新海关统计口径儿童服装最新海关统计口径儿童服装最新海关统计口径表1-1儿童服装最新海关统计口径商品编码商品名称62091000—62099000婴儿服装及衣着62034100项下毛制男童长裤、马裤62034290项下棉制男童长裤、马裤及护胸背带工装裤62034390项下其他合纤制男童长裤、马裤及护胸背带工装裤62034990项下人纤制男童工装裤62046100项下毛制其他女童长裤、马裤62046200项下棉制女童长裤、马裤、短裤及工装裤62046300项下合纤制女童短裤、工装裤62046900项下人纤、丝及其他材料制女童长裤、马裤、短裤、工装裤62051000项下不带缝制领的毛制男童衬衫62052000项下棉制男童衬衫、游戏套装衬衫62053000项下化学纤维制男童衬衫、游戏套装衬衫62059010项下丝制其他非针织男童衬衫62059090项下其他纺织材料制男童衬衫62061000项下丝及绢丝制女童衬衫62062000项下毛制女童衬衫62063000项下棉制女童衬衫、游戏套装衫62064000项下化学纤维制女童衬衫、游戏套装衫62069000项下其他纺织材料制女童衬衫62072910项下丝制男童长睡衣及睡衣裤2续表1-1儿童服装最新海关统计口径注:1.
以上商品编码项下共含117个10位码.
2.
所有项下类别产品的出口产量均按三分之一计算.
3333近近近近6666年儿童服装的进出口额统计分析年儿童服装的进出口额统计分析年儿童服装的进出口额统计分析年儿童服装的进出口额统计分析表1-2近6年儿童服装进出口额统计分析单位:亿美元4444近近近近6666年儿童服装出口主要目标市场及其出口额年儿童服装出口主要目标市场及其出口额年儿童服装出口主要目标市场及其出口额年儿童服装出口主要目标市场及其出口额表1-3近6年儿童服装出口主要目标市场及其出口额单位:亿美元62072990项下其他材料制男童长睡衣及睡衣裤62079100项下棉制男童背心、内衣、睡衣、睡裤62079200项下化学纤维制男童非内衣式背心62079990项下毛制男童非内衣式背心62081910项下丝制女童长衬裙及衬裙62089100项下棉制女童非内衣式背心62089200项下化纤制女童非内衣式背心62089990项下毛制女童非内衣式背心62113100项下毛制男童TOPS62113290项下棉制男童TOPS62113390项下化纤制男童TOPS62114100项下毛制女童TOPS62114200项下棉制女童TOPS62114300项下化纤制女童连衣服及TOPS年份2002年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美国3.
915.
326.
4510.
6711.
7613.
58日本8.
259.
289.
9910.
0410.
4510.
55香港6.
496.
887.
285.
607.
176.
90加拿大0.
560.
690.
791.
352.
112.
18欧盟2.
523.
554.
498.
3610.
7714.
33年份2002年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进口额0.
961.
041.
171.
291.
371.
41出口额30.
5937.
5642.
5851.
5258.
7467.
3235555近近近近6666年儿童服装出口欧、美、亚三大地区金额所占比重年儿童服装出口欧、美、亚三大地区金额所占比重年儿童服装出口欧、美、亚三大地区金额所占比重年儿童服装出口欧、美、亚三大地区金额所占比重表1-4近6年儿童服装出口欧、美、亚三大地区金额所占比重单位:%6666我国儿童服装在国际市场的主要优势我国儿童服装在国际市场的主要优势我国儿童服装在国际市场的主要优势我国儿童服装在国际市场的主要优势我国是纺织品服装生产大国和出口大国,纺织品服装出口是我国创汇的重要手段之一.
2001年底加入WTO后,随着关税壁垒的逐步取消,我国在这方面的发展前景更为广阔.
儿童服装是我国出口服装的重要产品之一,它品种繁多、年龄段层次分明、使用更替时间短、使用季节性特点突出,因而品种丰富,需求量大,并具有产品加工附加值高、适应地域广及穿着舒适美观方便等优点,深受国外客户的青睐.
多年来,儿童服装产品在我国出口服装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目前全国服装生产企业为11万多家,儿童服装生产企业约为1万家,其中具有一定规模的大中型儿童服装生产企业约有1000多家,承担出口加工任务的大约占到15~20%.
2001-2004年我国儿童服装出口金额年递增15.
87%,出口量年递增21.
7%.
2005年我国儿童服装出口继续保持增长态势,1至5月份儿童服装出口与去年同比增长了33.
5%.
2007年我国儿童服装出口金额比2006年又增长了14.
61%.
从总体情况看,我国儿童服装在国际市场上的主要优势表现为:面辅料供应、产品设计制造及出口贸易方式等环节所构成的产业链相对完整;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大连等地区和城市已经形成了童装产业集聚地;加工技术多样化,既保留了传统手工工艺特长又具备了现代批量生产的能力;原辅材料、劳动力及生产加工成本相对便宜;交货及时且质量基本能够满足国外客户的要求;自有品牌出口已具备一定条件.
7777潜在目标市场情况潜在目标市场情况潜在目标市场情况潜在目标市场情况近年来国际童装市场呈现出一片生机,世界儿童服装的需求量正在稳步增长.
据国际服装研究部门测算,2002年至2007年5年中,国际主要童装市场以5%以上的速度增长,其中市场前景最好的国家有美国、英国和日本,增幅将超过10%.
据有关资料显示,近几年来美国和日本在其国内服装出现衰退的情况下,唯有童装市场逆流而上,需求量不断增加.
美国现在拥有全球最大的童装消费市场,欧盟童装市场容量仅次于美国,日本童装消费市场规模也相当庞大.
当前美国、日本童装市场有较大增幅,欧盟市场相对稳定.
美国、欧盟、日本目前共有近1200亿美元的童装市场.
我国已经成为这些国家和地区童装的主要供应国,特别是日本,中低档童装的生产大部分已经转向中国.
年份2002年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比重71.
0468.
4868.
1169.
9171.
9470.
624第二章儿童服装国际标准与我国相关标准的差异1111概述概述概述概述通常所说的国际标准,是由ISO负责制定、发布的.
ISO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forStandardization)的简称.
它是一个全球性的非政府组织,是国际标准化领域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权威性组织.
ISO的任务是促进全球范围内的标准化及其有关活动,以利于国际间产品与服务的交流,以及在知识、科学、技术和经济活动中发展国际间的相互合作.
"ISO"并不是该组织名称的英文首字母缩写,而是一个词,它来源于希腊语,意为"相等",现在有一系列用它作前缀的词,诸如"isometric"(意为"尺寸相等")"isonomy"(意为"法律平等").
从"相等"到"标准",内涵上的联系使"ISO"成为组织的名称.
相关的国际标准是由该组织技术委员会、标样委员会负责起草、实施的.
项目课题组经过初步调研了解到,目前涉及儿童服装产品的国际标准主要有:ISO3636-1977服装尺寸的名称与符号.
男式和男童外衣ISO3637-1977服装尺寸的名称与符号.
女式和女童外衣ISO3638-1977服装尺寸的名称与符号.
婴幼儿服装ISO4415-1981服装尺寸的名称与符号.
男式和男童内衣.
睡衣和衬衣ISO4416-1981服装尺寸的名称与符号.
女式和女童内衣、睡衣、胸衣和衬衣ISO3636TechnicalCorrigendum1-1990服装的尺寸标识.
男式和男童外衣.
技术勘误表1ISO3637TechnicalCorrigendum1-1990服装的尺寸标识.
女式和女童外衣.
技术勘误表1ISO4415TechnicalCorrigendum1-1990服装的尺寸标识.
男式和男童内衣,睡衣和衬衣.
技术勘误表1国内目前与之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主要有:GB/T1335.
3-1997服装号型儿童FZ/T81003-2003儿童服装学生服FZ/T73025-2006婴幼儿针织服饰SN/T1522-2005儿童服装安全技术规范FZ/T81014-2008婴幼儿服装2222主要差异对比分析主要差异对比分析主要差异对比分析主要差异对比分析通过分析发现,上述国际标准主要涉及儿童服装产品规格尺寸的划定及表示方法.
与之相比较,5国内相关标准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差异.
2.
12.
12.
12.
1标准级别不同标准级别不同标准级别不同标准级别不同国际标准可在世界范围内通用,且相关指标水平的确定做到了单一化.
而国内标准仅在国内实施,尚有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之分,通用性有一定差别,且指标水平的设定出现多重性.
作为对成品技术质量要求而言的"儿童服装学生服"、"婴幼儿针织服饰"、"婴幼儿服装"等属于国内纺织行业标准,由于童装企业来自不同层面,在国内实施时统一性和权威性都受到一定的制约.
而一些项目指标水平的多重性,也给标准的实施带来困难.
如关于对纽扣装钉强度的要求,"婴幼儿针织服饰"行业推荐性标准只要求达到30牛顿即算合格,而"儿童服装安全技术规范"行业推荐性标准却要求必须达到70牛顿以上,两个同一级别标准出现了不同的合格判定值,执行哪一个才算正确2.
22.
22.
22.
2标准的性质不同标准的性质不同标准的性质不同标准的性质不同国际标准无强制性和推荐性之分,是相关企业组织生产制造时产品唯一所要达到的技术依据.
而国内相关标准有强制性和推荐性之分,且上述涉及规格尺寸及表示方法、成品技术质量规定的儿童服装标准均为推荐性标准,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即可执行也可不执行,具有一定的弹性,对生产企业的约束力远不及国际标准强烈.
2.
32.
32.
32.
3产品适用范围划分不同产品适用范围划分不同产品适用范围划分不同产品适用范围划分不同关于儿童服装产品规格尺寸的划定及表示方法,国际标准在适用范围方面划分得十分细致,不仅在年龄上有婴幼儿、儿童之分、在性别上有男、女童之分;而且在款式上对内衣和外衣也加以区分,这样有利于兼顾到不同产品对象的特点,使得相关设定更为具体、贴切.
而国内儿童服装的相关标准却未达到这一水准.
如"服装号型儿童"国家推荐性标准未能考虑内衣与外衣在规格号型设定方面的差异性问题;"儿童服装学生服"行业推荐性标准则未在相关检验项目的指标判定值上对婴幼儿和儿童加以完整性的区分;而"婴幼儿针织服饰"、"婴幼儿服装"行业推荐性标准只是对部分儿童服装产品(针织类婴幼儿产品或机织类婴幼儿服装)起作用,有局限性.
6第三章目标市场对儿童服装在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与我国的差异我国多年来儿童服装出口主要销往欧洲、美国和日本,所以《指南》确定的目标市场就以这三大区域和国家为主.
目前这些目标市场涉及儿童服装的技术法规、标准与合格判定程序主要有:欧洲Oeko-TexStandard100生态纺织品标准100(通用及特别技术条件)2005年版欧洲Oeko-TexStandard200生态纺织品标准200(检测程序)2005年版欧洲BSEN14682-2004儿童外衣束带、绳索及配件安全要求欧洲BSEN3728-1997儿童和幼儿服装尺寸名称和符号规范英国BS7907-1997提高机械安全性的儿童服装的设计和生产实施规范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纺织品纤维含量和洗涤保养标签规定"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儿童睡衣燃烧性法规"美国联邦危害物质第16号法令第1610部分:纺织品可燃性标准美国ASTMD3819-2002男人和男孩机制睡衣织物性能规格美国ASTMF1816-2004儿童外衣束带、绳索及配件安全要求日本JISL4001-1998婴幼儿衣服尺寸日本JISL4002-1997男童衣服尺寸日本JISL4003-1997女童衣服尺寸日本产品责任法日本产品品质标准国内目前涉及儿童服装产品技术要求和合格判定程序的标准主要有:GB/T1335.
3-1997服装号型儿童GB5296.
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GB/T18885-2002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FZ/T81003-2003儿童服装学生服FZ/T73025-2006婴幼儿针织服饰SN/T1522-2005儿童服装安全技术规范FZ/T81014-2008婴幼儿服装将国内相关标准内容与上述目标市场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等方面的技术要求进行对照分析,可以发现在儿童服装方面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差异.
1111关于婴幼儿年龄定位上的差异关于婴幼儿年龄定位上的差异关于婴幼儿年龄定位上的差异关于婴幼儿年龄定位上的差异婴幼儿是儿童人群中的特殊部分.
由于年幼,他们生理和心理条件稚嫩,自我行为保护能力差,故在日常生活中属于被重点关心和保护的对象.
因此在服装穿着使用问题上理应引起足够的重视,7以确保其健康、安全.
从目标市场的相关技术法规、标准及合格判定程序要求分析,无论是欧洲、美国还是日本都明确界定了婴幼儿的年龄.
如欧洲已明确把出生后36个月以内的小孩被确定为婴幼儿;美国则把出生后24个月以内的小孩确定为婴儿,而把5岁以内的小孩确定为幼儿,日本婴幼儿的年龄定义不详.
而现在国内相关标准对于婴幼儿的定义却不尽相同:《服装术语》国家标准的定义是:婴儿——(出生后在)周岁以内.
《服装号型》国家标准的定义是:婴幼儿——身高52至80厘米.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定义是:婴幼儿——年龄在24个月以内;《儿童服装、学生服》纺织行业标准则未对婴幼儿给出定义,但标准中却出现了"两周岁以下婴幼儿"、"学龄前儿童"等提法;《婴幼儿服装》纺织行业标准的定义是:(婴幼儿)年龄在24个月及以内.
概念上给人感觉比较杂乱,执行起来难以统一,对品质检验指标的设定也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目标市场国家与地区从年龄上对婴幼儿的定义见表2-1.
表2-1目标市场国家与地区对婴幼儿的定义2222在涉及健康、安全性能检验项目设置上的差异在涉及健康、安全性能检验项目设置上的差异在涉及健康、安全性能检验项目设置上的差异在涉及健康、安全性能检验项目设置上的差异由于儿童具有"自身防护能力差、自我保护意识弱"等特点,所以在儿童服装产品中,涉及健康、安全性能检验项目就显得尤其重要,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在这方面考虑得比较全面,而国内则相对滞后.
通过对国内外技术法规、标准及合格判定程序等资料进行对比分析,可以清晰地了解这一点,具体内容见表2-2.
表2-2国内儿童服装健康、安全性能检验项目设置与欧、美、日等目标市场的差异称谓欧洲美国日本备注新生儿(Newborn)-0-12个月-欧洲资料来源于Oeko-TexStandard100生态纺织品标准100(通用及特别技术条件)2005年版;美国资料来源于GAP公司婴儿(Infant)0-36个月3-24个月-幼儿(Toddler)0-36个月12个月-5岁-相关检验项目名称国内国外目标市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欧洲要求美国要求日本要求耐水洗色牢度设置设置设置设置设置耐干洗色牢度设置设置设置设置设置耐干、湿摩擦牢度设置设置设置设置设置耐光色牢度未设置未设置设置设置设置氯漂白色牢度未设置未设置设置设置设置非氯漂白色牢度未设置未设置设置设置设置8通过表2-2可以看出,在儿童服装涉及安全、健康检验项目的设置上,国内无论是国家级别的或是行业级别的相关标准缺项都比较严重,一些重要的安全性检验项目,如禁用致敏染料、杀虫剂残留量、PVC增塑剂、燃烧性能、服装内尖锐物残留、束带、绳索及配件设计的安全性、荧光剂超标、产品包装材料上的安全警告标志等尚未列入必须强制执行的标准之中,从而导致无法全面评价及有效控制相关产品的安全、健康性能,与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目前的要求存在较大的差距,造成出口产品受限.
另外一些涉及功能性的检测项目,如织物的柔顺性(舒适度)、保暖性、透湿性、排耐汗渍色牢度(酸、碱)设置设置设置设置设置耐唾液色牢度(适用于婴幼儿)设置设置设置设置设置甲醛含量设置设置设置设置设置pH值设置设置设置设置设置异味设置设置设置设置设置可分解芳基胺染料设置设置设置设置设置其他致癌致敏染料(含铬成分)未设置未设置设置设置设置重金属离子游离量推荐性设置部分设置设置设置设置杀虫剂残留量推荐性设置未设置设置设置设置防腐剂推荐性设置未设置设置不详不详PVC增塑剂推荐性设置未设置设置不详不详燃烧性能未设置未设置设置设置不详服装内尖锐物残留(断针、别针)未设置推荐性设置设置设置设置束带、绳索及配件设计的安全性未设置未设置设置设置设置纽扣、拉链及饰物装配的牢固性未设置设置设置设置设置织物的柔顺性(舒适度)未设置未设置设置设置设置织物的保暖性未设置未设置设置设置设置织物的透湿、排汗性未设置未设置设置设置设置织物的抗菌性(清洁度)未设置推荐性设置设置不详不详荧光剂未设置未设置设置不详不详织物防紫外线功能未设置未设置设置设置不详产品包装材料上的安全警告标志未设置推荐性设置设置设置设置9汗性及防紫外线功能等,也处于空白状态.
3333在相关合格判定值方面存在的差异在相关合格判定值方面存在的差异在相关合格判定值方面存在的差异在相关合格判定值方面存在的差异合格判定值在技术法规或标准中占到举足轻重的地位,它是决定产品品质的关键性指标.
就目前国内相关标准来看,与目标市场的相同规定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详见表2-3.
表2-3国内有关儿童服装标准在合格判定值方面与欧、美、日等目标市场的差异通过表2-3可以看出,在能够进行对比的一些检验项目的合格判定值上,国外目标市场的要求均比国内相关标准严格,两者之间的确存在一定的差距.
国外目标市场有关儿童服装其他常规性品质检验项目的合格判定值要求详见表2-4.
表2-4国外目标市场有关儿童服装其他常规性品质检验项目的合格判定值要求合格判定值类别检验项目国内国外目标市场国家标准欧洲要求美国要求日本要求甲醛含量婴幼儿≤20mg/kg3>3-4>4耐干洗色牢度(级)->3-4>4>4耐干、湿摩擦色牢度(级)≥4(干)>4(干);3(湿)>4(干);3(湿)>4(干);3(湿)耐唾液色牢度(级)≥4>4>4>4衣带、纽扣等缝制强力(N)未设置>500(英国)>66.
75-针织类产品水洗后经向缩率(%)未设置–4.
0–3.
5-3.
0检验项目欧洲要求美国要求日本要求织物纤维成分分析二组以上允许误差±3%二组以上允许误差±3%按日本纤维标签法规定耐光色牢度4级4级4级氯漂白色牢度变色4级变色4级变色4级非氯漂白色牢度变色4级水洗或干洗后外观变化无明显变形、脱色无明显变形、脱色无明显变形、脱色织物拉伸/撕破/顶破强度17kg/1000g/2.
8kg/cm237.
1b/2.
01b/40.
1b/in217kg/1000g/2.
8kg/cm2接缝滑移上衣10kg,裤12kg上衣22.
1b,裤25.
1b上衣10kg,裤12kg接缝强力上衣15kg,裤17kg上衣30.
1b,裤37.
1b上衣10kg,裤12kg可分解芳基胺染料不允许出现不允许出现不允许出现pH值直接接触皮肤类:4.
0---10注:1.
kg(公斤)与磅(b)的换算:1kg(公斤)=2.
2046磅1磅=0.
4536kg(公斤)2.
kg(公斤)与牛顿(N)的换算:1kg(公斤)=9.
8牛顿1牛顿=0.
102kg(公斤)通过表2-4可以看出,在儿童服装国际贸易间经常性检验项目合格判定值的确定方面,国内相关标准与国外目标市场的要求相比,缺项的问题比较突出,从而导致对产品的技术质量控制能力一时难以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经过以上对婴幼儿年龄定位、相关检验项目的设置、合格判定值对比等问题的分析,可以清楚的看到,儿童服装产品国内相关标准与国外目标市场在品质检验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性,且差距较大.
注重区分产品的不同适用对象,强调产品的清洁、安全健康性能,规范产品结构设计,完善检测项目设置,并设定严格、周密的合格判定值是欧洲、美国和日本等目标市场的共性要求.
同时,三大目标市场又有各自的侧重点,在全面掌控产品可靠性(包括织物牢度、缩率、缝制强力、纤维成分标注的完整性与准确性、缝制质量、外观质量等)、安全性(包括健康、安全和环保等诸多性能)及功能性(包括织物及款式的体感舒适性及护体、健体等特殊性能)的前提下,欧洲市场偏重于生态和危害物的检测;美国市场注重织物的燃烧性能;日本市场的各项检测指标则普遍比较严.
与其7.
5;非直接接触皮肤类4.
0-9.
0重金属离子游离量(ppm)锑≤30.
0,砷≤1.
0,铅≤1.
0(禁用),镉≤0.
1,铬≤2.
0,铬(Ⅵ)≤0.
5,钴≤4.
0,铜≤50.
0,镍≤4.
0,汞≤0.
02--杀虫剂(ppm)婴儿≤0.
5;其他≤1.
0--防腐剂(ppm)婴儿≤0.
05;其他≤0.
5--PVC增塑剂(邻苯甲酸脂)%≤0.
1--致癌致过敏染料不得使用--阻燃产品不得使用PBB、TRIS、TEPA、PentaBDE、octaBDE--织物燃烧性能(续燃时间)瑞典要求>5秒其他参照美国标准要求平纹布>3.
5秒起毛布>7秒损毁长度不大于7英寸-束带、绳索及配件设计的安全性婴幼儿及小童产品的颈部、腰部及上衣下摆不得有危害安全的设计婴幼儿及小童产品的颈部、腰部及上衣下摆不得有危害安全的设计-服装内尖锐物残留(断针、别针)不允许,要做金属物探检-不允许,要做金属物探检11相比,无论是在检验项目种类的齐全性上,还是在检验指标合格判定值的设定方面,国内要求与国外目标市场的要求都存在很大的差异和差距,需要加以改进,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12第四章达到目标市场技术要求,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建议和解决方案1111国内儿童服装生产目前存在的主要技术质量问题国内儿童服装生产目前存在的主要技术质量问题国内儿童服装生产目前存在的主要技术质量问题国内儿童服装生产目前存在的主要技术质量问题继2003年7月1日FZ/T81003-2003《儿童服装、学生服》实施后,2005年1月1日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也正式实施.
通过近几年抽查,国内童装产品中存在的技术质量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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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标识产品标识产品标识产品标识不准确不准确不准确不准确一是成份明示与实测不符.
成份含量是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也是消费者购买服装时的主要参考内容,因此,成份含量标识正确与否,直接影响消费者的利益.
一些企业不重视产品送检工作,为节省检测费用仅依据供货商提供的数据盲目标注,而供货商提供的数据往往经不住检验,同时也不排除供货商为追求利润采取的欺骗行为,造成成份明示标注与实际的含量有较大的出入,给生产企业造成损失.
还有的个别企业在进面料时是只检验一种,但是由于同质不同色或质地相似的面料,从直观上很难区分,表面看是一种面料,但经检验后,是完全不同性质的纤维,因此,也造成成份标注与实物不符的情况,进而影响产品的质量.
二是产品引用标准不正确、不规范.
GB5296.
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国家强制性标准已实施多年,但一些企业处于一种应付状态,距离标准规定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
标准引用不正确、不规范表现为:针织和梭织产品由于面料性质不同,应采用不同标准,而一些企业将针织和梭织产品标准混淆,还有的企业标注执行标准书写不正确.
如企业标注产品执行标准,将FZ/T81003-2003标成F2/T3008-2003,说明企业根本未能掌握标准,是在盲目效仿.
这一问题涉及产品的诚心度和可靠性,若在出口时被发现,肯定会造成退货、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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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些涉及安全的理化性能指标检测出现问题一些涉及安全的理化性能指标检测出现问题一些涉及安全的理化性能指标检测出现问题一些涉及安全的理化性能指标检测出现问题一是pH值超标.
pH值是考核面料酸碱度的一项指标,因为人体的皮肤呈弱酸性,如果纺织品的pH值与人体的皮肤相差太大,会对皮肤产生刺激.
国家和行业标准规定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pH值在4.
0-7.
5范围内,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pH值在4.
0-9.
0范围内,超出范围均为不合格,就是要确保产品的安全性.
因为pH值低于4.
0面料偏酸性,过度酸性服装在贮存过程中易损坏;高于137.
5(9.
0)面料偏碱性,细菌、病菌繁殖生长较快,对人体会造成不适.
pH值不合格的直接原因在于面料生产企业在染色整理加工过程中,使用了大量的酸性或碱性物质,又没有采取合理的中和处理工艺,造成pH值超标.
另外由于一些服装企业只注重生产,不了解标准内容,不知道pH值指标考核的是什么内容,忽略了对pH值指标的监控,导致服装成品检验的不合格.
二是一些婴幼儿产品的甲醛含量超标.
甲醛含量是关系产品是否对人体造成危害的重要指标,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只要有产品甲醛不合格即表明危险的存在,因此我们仍不可掉以轻心.
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婴幼儿产品甲醛含量≤20mg/kg,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甲醛含量≤75mg/kg,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甲醛含量≤300mg/kg.
未达到要求,产品便可判定为不合格.
三是色牢度不过关(包括耐湿摩擦色牢度、耐光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等).
色牢度主要是考核染料附着在纤维、织物之上的牢度,尤其是织物经水湿水洗、光照、摩擦、汗渍和唾液浸润后色泽所发生的变化.
在衣物穿着过程中,若染料脱落,转移到皮肤上会伤害人体或污染浅色衣服,影响消费者健康和美观.
色牢度问题尤其以深色面料产品居多,有的产品色牢度只达到1-2级.
尤其是婴幼儿产品,应更加注重对色牢度的控制,因为婴幼儿经常会将衣服等物咬在嘴里,如果颜色不牢度,将导致孩子将染色残留物吸吮到嘴里而受到伤害.
色牢度这项常规指标,是多年来一直困扰我国纺织产品的质量问题.
由于服装产品标准与面料产品标准在考核色牢度这一指标中未能达到统一,如面料产品标准湿摩擦色牢度低于服装产品标准的色牢度,也就是说面料合格,做成服装考核就不一定不合格,说明面料标准不能适应服装要求,标准的制定没有在源头上达成统一认识.
现在,国家强制性标准和产品行业标准对染色牢度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根据儿童年龄段及产品质量等级制定了相应的色牢度等级.
因此要求企业在选择面料时,一定要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对各项指标进行检验,达标面料可投产,不达标面料应在投产前进行必要的处理,如退回面料工厂重新整理或自行采取一些预防措施,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影响.
四是有些产品检出有可致癌的芳香胺物质.
2006年8月,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栏目以"不安全的童装"为题,披露了广东省工商局日前对该省销售的儿童服装质量的监测结果.
在抽检中,有9种商品的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超标,该染料可致癌,对儿童身体健康危害极大.
上述质量问题如果发生在出口产品中,国外是绝对不会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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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童装对童装对童装对童装的使用的使用的使用的使用安全缺乏监控安全缺乏监控安全缺乏监控安全缺乏监控大面积染色和印花、有防皱效果的童装上可能残留甲醛.
此外,一些童装上的荧光、粉状装饰图案也含有有毒化学物质.
和"黑玩具"一样,做工粗劣的童装埋藏着许多安全隐患.
比如纽扣钉得不牢,脱落后可能被孩子误食引起窒息;粗糙的拉链或配饰可能损伤孩子娇嫩的皮肤.
在款式结构上(如连帽衣、男幼童裤子的门襟拉链、背带、绕颈绳带以及装钉等)缺乏确保使用安全的14规定.
目前国际上特别强调儿童服装的款式设计必须遵循有利于人体健康安全的基本原则,另外在服装缝制过程中,一些辅件的选用和装配牢固问题,也被列入款式安全性能保障范围.
例如美国纺织品服装安全条例规定,设计婴幼儿连帽款式的服装时,不得在脖颈部位放置可抽动的系带,以防婴幼儿在活动中发生危险.
如婴幼儿滑滑梯,当身体急速下滑时,系带一旦被滑梯突出部位钩住,勒住颈部,容易导致窒息危险情况发生.
男幼童长裤的门里襟部位,一般不主张装配拉链,防止小孩自己使用不当伤了下体部位.
儿童针织服装一般不允许使用金属或塑料四合扣,因为针织服装的面料质地比较疏松,穿着后经过多次拉拽金属或塑料四合扣容易脱落,婴幼儿无知,若将脱落的金属或塑料四合扣放进嘴里吞入腹中,会引起危害身体健康情况出现.
此外像"钮扣装钉必须牢固耐用"等规定,也属于儿童服装款式安全性能要求的范畴.
瑞典已经通知欧洲委员会,该国就童装安全事宜正在拟订法规.
有关规定由瑞典消费者保护署草拟,假若获得通过,则会以协议形式对在当地销售童装的业者进行监管,此协议旨在防止意外发生.
根据草案规定,童装使用抽绳的伸出部分不得太长,以免被游玩设施、电梯、升降机、巴士闸门和登山吊椅等夹住,危害儿童安全.
同样,童装上的兜帽须经特别设计,便于头部与颈部能及时摆脱,否则一旦被勾住容易发生致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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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部分部分部分部分童装产品外观缝制质量不容忽视童装产品外观缝制质量不容忽视童装产品外观缝制质量不容忽视童装产品外观缝制质量不容忽视近年来由于标准中增加了理化测试指标,企业注重于理化指标的考核,但忽视了缝制质量,造成缝制有毛漏、错序、链式线路断线,产品不平服不对称等缺陷,这些问题反映出企业在品质控制制度上不健全,有疏忽和漏洞的地方.
一件产品无论理化指标、外观缝制质量还是标识等都应该严格按照标准规定去做,保证产品质量,真正做到名副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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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童装产品年龄段细分及各年龄段的重点技术质量要求不清晰童装产品年龄段细分及各年龄段的重点技术质量要求不清晰童装产品年龄段细分及各年龄段的重点技术质量要求不清晰童装产品年龄段细分及各年龄段的重点技术质量要求不清晰虽然国内已经制定并实施了相应的童装产品行业技术标准,但在年龄段细分及明确各不同年龄段产品的重点技术质量要求方面做得还很欠缺.
比如对于婴儿、幼儿及小童服装产品,除了需要强调原材料使用、缝制质量等方面的安全性之外,还应当注重面料使用的亲肤性、舒适性、清洁性要求以及款式造型设计、配件使用等方面的安全性要求;而对于中童、大童及少年类服装产品则应当注重规格设定的合理性及面辅材料、缝制方面牢固性等特殊要求.
2222解决方案与建议解决方案与建议解决方案与建议解决方案与建议根据对国外目标市场技术要求的分析,以及目前国内儿童服装生产企业和行业管理面临的实际情况,当前需要做好的有关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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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健全国内标准体系,统一儿童年龄划分的定义和标准涉及的范围健全国内标准体系,统一儿童年龄划分的定义和标准涉及的范围健全国内标准体系,统一儿童年龄划分的定义和标准涉及的范围健全国内标准体系,统一儿童年龄划分的定义和标准涉及的范围要结合国内实际情况,并针对国际上目前强调并经常实施的涉及儿童健康、安全的纺织品服装检验项目,尽快制定带有强制执行性质的《儿童服装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
要统一"婴儿"、"幼儿"及"小童"、"大童"年龄上的划分,以利于在相关检验项目及合格判定值的确定上,能细化对象,明确目标,提高针对性和区别性,跟上国际技术法规、标准及判定程序的先进要求,使得标准的贯彻做到有的放矢.
建议根据儿童的年龄、体貌特点和对服装的设计需求、消费特点等细分儿童服装的种类.
可以按照国际劳工组织关于童工问题的年龄限定及国内外行业内的一些约定俗成,将儿童服装分为0-3岁的婴儿服装、3岁以上-7岁的幼儿服装、7岁以上-10岁的小童服装以及10岁以上-14岁的大童服装四大类,涵盖0-14岁年龄段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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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一步完善儿童服装产品在安全健康性能方面的检验项目及合格品判进一步完善儿童服装产品在安全健康性能方面的检验项目及合格品判进一步完善儿童服装产品在安全健康性能方面的检验项目及合格品判进一步完善儿童服装产品在安全健康性能方面的检验项目及合格品判定值定值定值定值现在国内童装产品标准在重金属离子游离量、杀虫剂等农药残留量、PVC材料中有害物质限定、织物燃烧性能、尖锐物质残留测定、结构设计的安全性能等方面尚未确立强制性检验项目及合格判定值,与国外要求有很大的差距.
造成以往进出口儿童服装检验缺少一个完整、系统的标准直接引用,影响到检验的完整性、判定的准确性和对产品技术质量问题的正确分析.
前不久有消息称,浙江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承担制定了《进出口服装检验规程第八部分儿童服装》,这是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首次发布的有关儿童服装产品的专业检验规程.
该规程针对出口儿童服装产品在外观品质检验中着重加强了断针、不卫生颗粒、绳带等安全性能的要求;在内在质量中对出口婴幼儿服装增加了的抗扭、抗拉、小零件测试及特定重金属元素迁移等项目实施检验的要求;在包装质量中增加了对包装定型用品环保、安全性检测等方面的要求,全面突出了客观评价儿童服装产品安全健康的特点.
这对于完善国内童装标准体系中检验项目和尽快与国际标准接轨,是一个有益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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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努力建立和完善国内儿童服装在环保、安全健康性能方面的监控体系努力建立和完善国内儿童服装在环保、安全健康性能方面的监控体系努力建立和完善国内儿童服装在环保、安全健康性能方面的监控体系努力建立和完善国内儿童服装在环保、安全健康性能方面的监控体系儿童服装有关技术指南及环保、安全健康标准形成后,一定要加大推广和监控力度,确保实施后能收到实际效果.
一是要建立生产过程的监控体系,利用行业管理部门及行业协会等渠道,借助第三方质检机构的专业力量,定期对有关企业,特别是承担出口任务的生产企业,实施生产过程环境保护管理环节认定及产品安全健康清洁性能方面的抽检,评价其贯彻执行标准的水平,督促其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二是要建立完善的出口产品监控体系,通过实施产品安全健康性能专项检验报16告制度及专用标签明示制度,严格产品出口的质量控制手续,减少和杜绝非环保、非安全健康和不洁产品出国后影响国家声誉的情况发生,同时达到净化国内童装消费市场,维护消费者利益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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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要重视国外订货商的合同要求并及时实施安全监控方面的理化性能检要重视国外订货商的合同要求并及时实施安全监控方面的理化性能检要重视国外订货商的合同要求并及时实施安全监控方面的理化性能检要重视国外订货商的合同要求并及时实施安全监控方面的理化性能检验验验验通常,外国儿童服装订货商都会通过合同形式对产品的技术质量提出具体要求,这些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差别、品牌差别而有所不同,指标也可能会有高有低.
出口生产企业一定要弄清客户的具体要求,结合《出口儿童服装技术指南》提供的有关信息及相关标准规定,从年龄定位、款式安全设计、材料物理化学性能、产品加工工艺等方面入手,控制好质量,以确保出口儿童服装在清洁、环保、安全健康等方面能够达到各个目标市场的基本要求.
出口生产企业自我检验能力不强,可采取送检等委托检验方式,通过具有一定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定期定批对面辅料等材料实施理化性能检验,以便及时获得真实可靠的质量数据,掌握控制质量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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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过制定和推广应用《出口儿童服装技术指南》,强化对童装出口企通过制定和推广应用《出口儿童服装技术指南》,强化对童装出口企通过制定和推广应用《出口儿童服装技术指南》,强化对童装出口企通过制定和推广应用《出口儿童服装技术指南》,强化对童装出口企业业业业的技术指导的技术指导的技术指导的技术指导要让这些企业进一步了解国外目标市场的具体技术质量要求,扩大管控范围,提高管控能力,减少失误,降低出口风险.
2005年全国首部机织面料服装产品出口技术指南——《羽绒服装出口技术指南》得以制定,经过商务部批准实施后,并通过一段时间的宣贯推广应用,已经在行业内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对促进出口羽绒服装技术质量水平的提高和与国际标准及发达国家技术质量要求接轨,发挥了一定的指导作用.
相关经验也值得在《出口儿童服装技术指南》编制及宣贯工作中借鉴与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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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要提升国内现有各级专业质量检验机构的检验水平和资质要提升国内现有各级专业质量检验机构的检验水平和资质要提升国内现有各级专业质量检验机构的检验水平和资质要提升国内现有各级专业质量检验机构的检验水平和资质目前国内拥有儿童服装全性能检验能力的专业检验机构不多,能达到国际标准和目标市场技术要求的机构更少.
从提升整个行业的技术水平,增强儿童服装出口竞争实力,适应国际市场需要的要求来看,提升各级服装专业质量检验机构的检验水平仍显得十分重要.
各级服装专业质量检验机构特别是国家级的实验室、检验中心除了确保第三方公正地位,积极开展国内各项监督抽查和委托检验业务外,还应在儿童服装环保、安全健康、清洁性能检验方面提高专业检测能力和水平,并积极争取国际认证.
要不断跟踪国际动态,开拓新的检测项目,提高检测能力,争取能够代理国外相应检验机构和目标市场订货商的国内检验业务,以便儿童服装能在产品环保、安全健康及全性能评17定方面具备国际资质,更好地与国外同行接轨,更好地担当起指导和促进国内儿童服装行业技术质量进步的责任.
18第五章出口儿童服装应注意的其他问题1111专利问题专利问题专利问题专利问题专利是受专利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专利具有专有性,专利权是一种具有独占的排他性的权利.
非专利权人要想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必须依法征得专利权人的同意或许可.
专利具有地域性,一个国家依照其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的管辖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权不承担保护的义务,如果一项发明创造只在我国取得专利权,那么专利权人只在我国享有独占权或专有权.
专利具有时间性,专利权的法律保护具有时间性,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保护的对象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
据了解,目前国际上和欧洲、美国、日本等目标市场还没有专门针对儿童服装成品的专利保护性措施,但也不排除一些新颖、实用的功能性面料或辅料可能申请了专利保护.
国内自行设计的出口儿童服装若采用进口的面辅料,首先应当了解一下这些面辅料是否属于专利保护的范围,若属于受专利保护的范围,则应当与专利技术的拥有者联系,在得到允许和办理了一定的手续后,方可使用.
在未征得专利技术拥有者同意之前使用了专利产品,很有可能被认为是一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会受到有关法律的制裁,经济利益和企业声誉都会受到损害.
2222文化问题文化问题文化问题文化问题国外不同的目标市场有着不同的文化背景.
欧洲服饰文化艺术底蕴深厚,崇尚浪漫和人文色彩;美国是一个开放性很强的国家,融汇了世界各大洲的文化,其服饰文化显得风格多样,包容性突出,不同民族能较好地保留着自己的服饰特点;而日本则是一个民族单一、注重传统文化但又不排外的国家,其服饰文化的特点是以我为主、兼收并蓄.
与此同时,当今世界服饰文化又有共性,那就是崇尚自然休闲,注重舒适与安全性能和强调服装使用与保养的便利性.
这些情况对于从事出口儿童服装设计生产的企业来说是必须掌握的,应区别使用地区和使用对象,有重点的选择,以便提高产品的针对性.
儿童服装属于一种特殊人群穿着的服装,承担着护体、饰体及确保安全健康的重要职责.
由于年龄因素、环境因素和季节因素的影响,儿童服装使用的范围较广,品种也很丰富.
从服装美学的角度出发,儿童服装面料色彩的选择可以鲜亮些,色彩搭配上可以丰富些,起到醒目的效果,既能19美化环境,又可提高安全保护的作用.
在儿童服装产品当中,色彩和设计是最有吸引力的因素.
根据由44个童装生产商组成的日本儿童时装网(JapanKidsFashionNetwork)1997年进行的调查,日本父母为自己的孩子选择服装时,色彩和设计占到首位,为82.
3%;其次是用料,占到58.
5%;而价格则牌在第三位,占到44.
0%;接下来依次是可水洗30.
3%、功能30.
0%、品牌26.
0%、缝制质量11.
6%、耐穿性7.
9%、时尚潮流4.
1%、产地1.
1%.
从舒适性和修饰性的角度考虑,儿童服装的款式设计要细分不同的对象,如婴儿、幼儿、小童、大童以及少年,并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突出安全健康、合体适体、牢固耐用等性能,材质选择要安全、轻柔、亲肤,款式设计要安全、合理、方便,配件装钉要安全、牢固,包装要清洁、环保.
3333民族(宗教)习惯民族(宗教)习惯民族(宗教)习惯民族(宗教)习惯儿童服装的实用功能比较突出,修饰性也比较强,由于使用人群的局限性,所以一般不会涉及目标市场的民族(宗教)习惯.
不过在发展外贸时,应当注重出口产品自身、包装的颜色和图案设计,不要忽视进口国的风土人情、宗教信仰和对色彩的好恶.
如果对进口国的禁忌和喜爱掌握不够,产品设计不能适应进口国的要求,商品装潢、颜色和图案设计甚至会出现进口国家所禁忌的结果,导致退货、索赔事例发生.
例如,在商标、图案设计中,日本忌用荷花、菊花和狐狸等图案;法国忌用核桃;欧洲国家忌用警告性、宗教性标志图案以及菊花、黄色蔷薇花、孔雀、猫头鹰、黑猫等图案;拉丁美洲忌菊花;美国忌蝙蝠、乌鸦、菊花、百合花等图案.
对于装潢颜色,巴西人忌绿色;日本人忌绿、紫、白色;韩国忌黄色;泰国人忌红色;比利时人忌蓝色;欧洲等国忌黑色、紫色、墨绿色和褐色;在巴西,紫色被认为是不吉利的颜色,如在产品上配有紫色,就不会受欢迎.
出口服装设计时在这些方面都是应当回避的.
相比较而言,美国在服装色彩方面无太大的忌讳,除了黑色常用于丧礼,白色多用于婚礼之外,在日常服装色彩搭配上,其他颜色并无特殊的讲究,但大多数人喜爱鲜艳的颜色.
少女喜爱红色和朱红色服装,西南部地区的人们倾向于强烈的单色,如喜欢靓蓝色.
在商业上红色不受人们欢迎,因账面赤字用红色表示,代表亏本,有人认为红色代表发怒时的脸色.
按照国际惯例和约定俗成,一般来说每个国家国旗的颜色通常是这一国家民众特别喜欢的颜色,采用对应的色彩进行儿童服装的色彩或图案设计,往往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4444绿色消费绿色消费绿色消费绿色消费服装方面的"绿色消费"现在已经成为一种时尚潮流.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随着经济发展、20社会进步以及科学知识的普及,人们在服装穿着方面有了不少新讲究、新要求.
其中之一就是消费者在穿衣问题上的自我保护意识越来越强,服装穿着的安全健康问题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
无污染、无危害和有利于健康及环保的"绿色服装"已被不少消费者认同,需求量正在不断增加.
所谓"绿色服装"是指服装在选材、生产过程中必须无毒害作用,使用安全、并具有一定的护体及保健功能、有利于人体健康,使用中和废弃后易处理、不污染环境,生产无毒害无污染、使用安全健康、处理不影响环境保护便是"绿色服装"的三大构成要素,三者缺一不可.
为了迎合"绿色消费",欧盟在纺织品和服装领域实施了绿色标签认证制度,主要标示两种标签,即欧盟"生态标签"和"生态纺织品认证".
前者是欧盟制定认可的,后者是国际纺织品生态研究检测协会制定认可的.
欧盟为此还制定了生态标签认证标准(Eco-label)和生态环保纺织品标准(Oeko-TexStandard100),这些标准已成为鉴定绿色纺织品服装的重要国际标准,主要是要求相关生产企业实现生产过程"清洁化"和产品的无毒、无害.
"生态标签"的标准涉及纺织品原料、生产、产品本身和耐用性等多方面,"生态纺织品认证"主要关注纺织品本身,前者比后者的要求更严格.
我国有关方面专家认为,申请获得这两种标签对我国纺织品、服装生产企业进入欧盟市场意义重大,我国服装企业应积极申请.
据悉,获得欧盟生态标签认证的生产企业所生产的产品,不仅容易进入欧洲市场,而且售价还可高出同类未经过认证产品30%以上.
由于儿童服装在使用上的特殊性,欧洲、美国及日本等目标市场对其清洁、安全要求也特别严格.
从"绿色消费"的角度出发,出口的各类儿童服装都应该注重"绿色生产"问题,加强各道生产环节的控制,确保产品清洁安全.
有条件的企业可申请欧洲"生态标签"和"生态纺织认证",提高产品的可信度,减少和杜绝退货索赔的现象发生.
5555市场准入环境要求市场准入环境要求市场准入环境要求市场准入环境要求现在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问题已成为国际贸易活动重点关注的内容.
一些供应商不仅要重视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而且还要求生产企业在环境保护和承担社会责任方面,能够达到国际要求和规定.
国内越来越多的出口生产企业已经开始关心ISO14000和企业社会责任认证问题.
ISO14000系列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207负责起草的一份国际标准.
通过ISO14000系列标准的实施,可使环境保护工作贯穿于产品的设计、生产和流通的整个过程中,使企业能够自觉地节能降耗,消除污染,减少环境破坏,实现可持续发展.
这套标准的实施对社会经济、整个社会的发展和环境保护有着深远的意义.
作为一种市场准入标志,获得ISO14000标准认证的企业将具有更大的市场优势,难以被其它国家以环保的借口拒之门外.
企业将获得走向世界、产品打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减少绿色消费主义对国际贸易的制约.
21上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消费者要求跨国公司承担保护环境、保护劳工权益的社会责任的呼声日益强烈,由此产生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呼吁企业在赚取利润的同时,主动承担对环境、社会和利益相关者的责任.
受社会责任运动影响最大的是纺织业、服装业、玩具业和鞋业等劳动密集型消费品行业.
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所从事的各种活动中,应当对利益相关者承担相应的责任,以求不仅在经济方面,更在社会、环境等领域获得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据了解,目前许多跨国企业都对其全球供应商实施企业社会责任和评估制度,只有通过评估和审核,才能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企业社会责任开始频频出现在跨国公司定单的附加条件中.
2006年,欧盟一采购商与福建石狮一服装企业在"广交会"上签了一单加工业务,但当对方到石狮现场考察时,却因这家企业在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条件达不到要求,而不得不放弃这单价值50多万元的业务.
据英国《观察家报》2007年10月28日报道,印度一家工厂使用童工生产美国零售商加普公司GapKids品牌的童装产品.
消息一经披露,立刻引起人们对企业是否按照社会道德标准要求组织生产问题的深思与讨论.
在巨大的舆论压力面前,美国加普公司宣布在对此事调查的同时,停止GapKids品牌的童装生产,并召回相关的服装,还下令销毁所有库存的这种品牌童装.
这些事例再一次为服装生产企业敲响了警钟,以便能对落实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
专家们认为,落实企业社会责任对促进经济和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保障职工权益,增强企业竞争力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有远见的企业家应未雨绸缪,及早检查本企业和公司组织是否履行了公认的社会责任,在企业组织运行过程中是否有违背社会道义和公德的行为,是否切实保障了职工的正当权益,便于把握先机,迎接新一轮的世界性的挑战.
通过了社会责任认证,就能更好地融入国际产业链和供应链,适应经济全球化的需要.
与国际零售商和广大国际消费者联系将更为紧密.
2006年年初,欧盟、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和政府部门,已与中国纺织工业协会达成合作协议,共同在中国纺织服装行业推广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已成为中国纺织服装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
面对国外市场不断增高的社会责任"门槛",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已着手选择有一定基础的重点产业集群和骨干企业,进行试点推广应用CSC9000T体系工作,并以点带面地推广到其他企业.
当前,通过ISO9000、ISO14000体系认证,重视认真落实企业社会责任,已经成为证明企业管理水平、竞争实力和可信度的重要标志.
从事出口儿童服装生产的企业应当增强主动意识,积极开展ISO9000、ISO14000体系认证,并关注企业社会责任的有关要求,积极实施,进一步完善自身的国际市场准入环境条件,以便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抢得先机.
226666订货商要求订货商要求订货商要求订货商要求欧、美纺织品服装进口商在选择海外供货时主要关注四个方面,即价格、质量、交货期、最低订货量.
目前,中国是国外市场最主要的服装供应来源,并且还在增长.
国外商人希望中国的供应商能够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有竞争力的价格.
这并不是说价格越低越好,而是指具有最好的性价比.
二是有可靠的质量.
不仅第一批货,而且每一批货都要求有同一水准的质量.
国外订货商在提出产品加工工艺和品质要求后,经常把供货商提供的,经过确认后的实样作为批量产品的验货依据.
实样形式一般为铅封样,它表明在批量性生产之前,供货单位和订货商在产品色彩、款式、面辅料质地和成份、配件的种类和使用、缝制工艺等方面已达成共识.
三是合理的交货时间.
很多国外公司每个月都会推出新的服装款式和系列,这就要求供货商有快速的生产周期和较大的样品制造能力.
四是尽可能长的付款期限.
五是最完整的包装.
所有货物本身都要求附有识别标签,标签上标有价格.
标签上的内容还包括纤维构成、原产地和护理事项.
包装箱或包装袋外面要标明箱号、产品数量、颜色、尺寸和收货人.
注意这些包装上的细节会使供货商看起来更专业.
六是在进入国外市场之前,做好接各种小订单的准备.
中国厂商应该留意国外当地公司的采购习惯.
如澳大利亚对T恤衫的要求是每种颜色每样500件,西班牙每批订单的购货数量一般也不会太多.
买家每次落单时,可能要求供应商在同一系列的货品中,提供多种设计稍有不同的色卡.
七是希望直接与工厂做生意,这样不仅能够保证最好的价格,而且可以使客户的服装设计师与工厂生产负责人直接沟通.
此外,国外的服装产品买家一般要求供货商能够快速、准确的提供纺织服装的订货样品,而且要坦诚说明大货与样品之间的差别比例,尽量将不可预见的困难或风险在合同中表达明确,避免纠纷以保持与客户的长期性合作.
根据日本市场的要求,在儿童服装出口业务方面下列环节是必须注意的:一是对询价作出快速的报价.
及时的报价对建立良好的商业关系非常重要.
二是根据合同承诺送货,不要出现以下情况.
(1)颜色,尺寸和数量出错.
日本公司投诉最多的就是国外供应商送错了货,还不给通知.
他们经常发现颜色、尺寸出错,数量短码.
(2)送货延迟.
在日本,零售商早在二月初就开始卖春天的商品,在七月就开始对夏季的产品降价处理.
他们从七月底八月初就开始销售秋冬服装,在来年的二月初就廉价处理上一季度的服装.
因此,延迟交货就意味着进口商失去了销售机会,从而不能销售这批产品.
万一出现延迟送货现象请及时通知日本公司.
(3)改变设计.
如果你在接到订单后需要对设计进行改动,请及时通知日本公司.
如果他们是批23发进口商,他们还要询问他们自己的客户.
但是请注意,如果对设计进行不断修改,日本客户不会信任这样的供应商,因为日本的进口商会失去零售商的信任.
(4)从小订单开始.
尽管日本的经济现在正在复苏,但服装市场还是没有新的生机.
批发商、进口商和零售商都不想大量存货.
日本的供应商多会尝试新的经营品种来扩展自己的生意.
因此国内供应商应该慢慢来,先从小的订单开始.
在建立起良好的、可靠的、稳定的商业关系以后,中国的生产商和供应商就可以和日本公司做大单子.
(5)有关产品资料,包括样品、目录、成分等的整理和规范性表示.
日本商人下订单前很花时间,他们通常不会在贸易展览会上马上下订单,在那里他们通常会收集产品的资料并和供应商谈,然后回到办公室,再拜访他们自己的客户(通常是零售商)并询问他们有什么意见.
如果零售商喜欢这种新产品,他们就把订单拿到主管那里批准.
当然一些日本商人也在贸易展览会上尤其是在海外直接下定单,这就是日本公司运作的情况,因此产品资料对于在日本销售产品线的至关重要.
7777关于欧洲关于欧洲关于欧洲关于欧洲REACHREACHREACHREACH法规的应对问题法规的应对问题法规的应对问题法规的应对问题2007年6月1日,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1907/2006)》(简称REACH法规)正式生效.
这份由欧洲议会议长博雷利和代表欧盟理事会的芬兰总理万哈宁于2006年12月18日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签署的法案,旨在对欧盟市场上生产、销售与使用的化学品实行集中、统一的管理,以确保其处于可控制的状态.
目前,在欧盟市场上经常使用的约3万种化学品将经过注册、评估和许可、限制程序,以确定其安全性、可靠性和是否可继续使用.
毫无疑问,欧盟REACH法规的出台会对世界化学品生产、贸易和使用等活动带来了明显的影响.
从积极方面考虑,它有助于提高人们对化学品的认识、分析和控制能力,降低或消除其不利或有害的影响,进一步维护人类健康安全,保护环境与生态平衡;而另一方面则提高了产品在国际间贸易活动中的安全及环保技术质量要求,增加了供应商的生产运营成本(每一种化学品物质的首次注册费用大约在3万欧元左右),限制了一些化学产品在欧洲地区的生产、贸易及使用,对化学品贸易产生了一定障碍,这是需要与之相关的纺织品服装出口行业加以重视和认真对待的.
尽管目前REACH法规离进入化学品物质注册、评估及授权的实质性运作尚有一段时间,但据权威部门预测,REACH法规的出台将对中国与欧盟在化学品及涉及产品贸易方面带来极大影响.
数据显示,目前中国与欧盟在化学品领域的双边贸易每年超过230亿美元,而去年总的贸易额已达2700多亿美元,欧盟已经成为我国最大的贸易伙伴.
而此次REACH法规的出台和实施,将涉及中国出口欧盟的化学原料及制品,如医药、化纤、橡胶、塑料、纺织、轻工、电子、汽车、家电、涂料等产品,涉及面将会达到90%,且贸易总额可能会下降10%,这将是我国在对欧贸易领域面临入世以来最24大的贸易技术型限制措施.
昂贵的注册费用、严格的注册程序、复杂的评估手段以及对相关产品的入关限制,都会给输欧产品增添不少新麻烦.
作为商品性质的纺织品服装虽然目前未被REACH法规列入主要控制对象.
但是,作为与人类接触最密切的生活用品,由于在材料选用和制造过程中有与各类化学品(如染料、助剂、整理定型剂、相关辅料等)关联度比较大的特性,以及原辅材料在生产过程中,某些化学源头物质和中间物质的使用会对环境和操作人员造成不良影响,所以,在应对REACH法规的问题上,也不能掉以轻心.
有一个情况必须注意,REACH法规将在2009年1月份公布一份高关注度的,必须严格控制的有关危害性物质列表(SVHC).
在这分列表中将包括200多种纺织助剂、100多种纺织染料,是纺织品服装面辅材料生产时须谨慎使用或尽量避免使用的对象.
为此,REACH法案还给出了一个判定标准,列表所列出的化学品物质、配制品或商品,其所含致癌、致突变遗传毒性和生殖毒性物质CMR及耐久性、生物积蓄性有毒有害物质PBT等危害性成分不得超过0.
1%.
相关纺织品服装生产企业对此应当加以重视.
纺织品服装出口企业要增强"溯源意识".
随着REACH法规的实施,纺织品服装生产所关联的化学品物质仍然是被重点控制的对象.
所以,输欧纺织品服装生产企业从现在起,就应该增强"溯源意识",特别是针对一些日常使用的原辅材料,要严格实行"源头把关"措施,所有涉及化学品物质及配制品的资料均要备齐、完整,便于查询与提供.
不要让未经REACH法规注册、评估和未获得贸易(进口)许可的含有有毒、有害化学品物质或配制品的原辅材料进厂生产,以免产生无法逆转的后遗症.
25第六章我国出口儿童服装生产企业常见的技术性贸易措施问题及案例分析1111概况概况概况概况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随着配额限制逐步减少,直至2005年全部取消,纺织品服装出口呈现出可喜的现象,但欧盟、美国及日本等国际市场则不断提高产品准入的安全健康、环保生态、伤害性评估等条件,各种技术性限制措施应运而生.
欧盟CR法案(即儿童保护法案)要求儿童所能接触到的带有危险性的物品,均应带有安全保护装置,防止儿童玩耍造成伤害.
如打火机应加装安全锁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欧洲除了2002年发布全面禁止使用偶氮染料指令,禁止使用或销售含偶氮蓝色着色剂外,还公布纺织品生态标签标准和环保纺织标准(Oeko-TexStandard100和Oeko-TexStandard200),要求相关企业通过生态和环保方面的认证,确保进口儿童服装所采用的原辅材料及整个生产过程必须达到生态纺织品的要求,即按照Oeko-Texstandard100标准规定的项目实施检测.
另外,还要求金属四合扣、拉链的含铅、含镍等重金属含量不得超标.
欧盟一项于2006年1月开始执行的新指令,将限制用PVC材料制成的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中邻苯二甲酸盐的含量.
欧盟议会于2006年10月通过的另一项决议是,将在欧洲市场全面禁止PFOS使用(属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主要用途是防油、防水、防污,被广泛的用于各种纺织品中.
此次欧盟通过的禁令规定,在欧盟市场上出现的制成品,其PFOS的含量不能超过质量的0.
005%.
),这是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面临的又一项重要技术性限制措施.
美国在纤维含量、洗涤标识及燃烧性能方面要求比较严格,一般对纤维含量标注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产品采取退回或就地更换标注等严厉措施.
另外,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于2005年公布了一项政策规定,凡在美国市场上销售的儿童用品上的金属饰品,必须按照CPSC规定测试铅的含量,而且含铅量不得超过600ppm.
有的美国客商还要求加检面料拒水和燃烧性能的项目.
日本特别注重产品的安全性要求,所有进口儿童服装都必须进行"断针残留"的检验,合格后方能入关.
另外,欧美等发达国家与地区普遍实行召回制,即对发现有各种影响人体安全和健康问题的产品,由销售商负责召回,并责令生产制造商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近些年来我国儿童服装出口遭遇技术性贸易限制措施的情况比较突出.
2004年,我国有101批次产品被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宣布召回,占该委员会宣布召回产品总数的31%,涉及产品总金额20亿美元.
其中染色剂中偶氮超标、拉链头重金属超标,以及儿童用品和童装上的小部件容易脱落、挂带过长,可能导致孩子窒息等,都是出口"碰壁"的"常见病"和"多发病".
此外,2003年美国对我国三项纺织品开始采取"特保"措施,为其限制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开了先例.
随后,欧盟乃至世界其他一些国家或地区也竞相效仿,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进行设限.
另外,其他一些出口屏障,如:美国的WRAP(环球服装生产社会责任组织,是一个国际性的非牟利26团体,向全世界推广及认证合法和人道的工作环境,)、国际劳工组织的SA8000社会责任认证,都正在被列为服装出口的通行证.
儿童服装及属于率先被取消配额的服装品类,出口增幅相当大,所以受限的程度也会增大.
加之我国童装生产的安全、环保问题比较突出,能否突破技术性限制措施和其他非关税限制性措施将成为我国童装产业立足国际市场的一个关键.
造成这样局面的原因主要是国内儿童服装生产技术、质量管理乃至经营管理体制,均与国际现行模式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在技术法规、标准及判定程序方面有较大的差异,需要认知与改进.
2222相关案例相关案例相关案例相关案例案例一2005年4月19日,美国有关部门宣布召回中国生产的3万多套儿童工装裤,理由是这批童装上装饰揿钮的塑料芯会脱落,有导致儿童窒息的危险.
案例二据新华社报道,英国最大的零售企业之一玛莎百货公司于2005年6月11日紧急召回数千件该公司出售的儿童服装,原因是有家长反映这批服装里藏有缝纫机针,已经造成多名儿童受伤.
这批紧急召回的数千件服装包括运动套服、裤子、T恤、睡衣等.
案例三2005年江苏某地企业生产的一批质量和款式都不错的出口儿童绒毛玩具已经运到国外,但因为玩具上点缀的一根鸡毛而遭禁止入关.
原因是一些出口企业为吸引孩子的"眼球",在玩具上增加了诸如天然鸡毛、涤纶丝球等点缀物,万万没有想到这些点缀物因可能带来"易燃"的危险,而被外国海关拒之门外.
案例四2005年12月8日,一批由国内某地一企业生产的在美国市场上销售的女童睡衣被召回.
数量大约为18,800套.
召回原因是这些产品的样品在燃烧性测试中,未能达到平均炭长不超过17.
8厘米,单个最大炭长不超过25.
4厘米的合格品要求,不符合美国纺织品燃烧性能强制标准中有关儿童睡衣指标的规定,若不慎点燃会导致儿童被烧伤的危险.
案例五2006年2月15日,一批国内生产销往美国的带拉绳风帽式儿童运动衫被召回.
召回原因是该服装的风帽处穿有束带,易给穿着者造成不安全后果.
案例六2006年10月23日,一批国内生产销往欧洲的带指南针儿童外已被召回.
召回原因是衣服上的指南针不牢固,易被幼儿拆下弄破,造成伤害事故.
案例七2006年12月14日,一批国内生产销往美国的女童针织连衣裤被召回.
召回原因是该连衣裤裤腿上的金属四合扣装钉不牢固,易脱落,婴幼儿误食后会造成危险.
案例八2007年,一批国内生产销往欧洲的婴儿服装被召回.
召回原因是兜帽上有拉绳和塑料终端配件,会给使用者的安全造成危害.
27第七章其他相关内容1111欧、美、日等国外目标市场纺织品服装质量主管机构及相关法规和标准欧、美、日等国外目标市场纺织品服装质量主管机构及相关法规和标准欧、美、日等国外目标市场纺织品服装质量主管机构及相关法规和标准欧、美、日等国外目标市场纺织品服装质量主管机构及相关法规和标准纺织品服装的国际标准实际上多为基础标准和测试方法标准,而大家都关注的产品标准很少.
纺织品服装的产品标准大多为国际买家在贸易过程中为了买到优质产品而制定的买家标准,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的主要买家集中在欧盟、美国和日本,因此熟悉美国、欧盟和日本的主管机构和标准尤为重要.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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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1.
1欧盟纺织品欧盟纺织品欧盟纺织品欧盟纺织品服装服装服装服装的测试标准的测试标准的测试标准的测试标准欧盟没有专门的标准制定机构,CEN(欧盟标准化委员会)主要是贯彻国际标准,协调各成员国标准并制定必要的CEN(欧洲标准),CEN标准大多数与ISO标准相同.
欧盟各成员国有自己的法规和标准,与欧盟统—的法令法规无论在技术要求还是在条件上都稍有差异.
英国作为现代纺织业发源地之一,其纺织标准体系除了相当完善的英国标准(CBS)外,还有一套(BSBN)标准体系.
德国标准(DIN)也相当严峻和完备,目前的有关有害物质控制标准就来源于DIN标准.
1.
21.
21.
21.
2美国美国美国美国产品品质主管机构与产品品质主管机构与产品品质主管机构与产品品质主管机构与测试标准测试标准测试标准测试标准美国纺织品的品质主管机构及标准主要有:AATCC标准(美国纺织染色家与化学家协会),ASTM标准(美国材料试验协会),CPSC(美国联邦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和FTC强制性标准(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
另外美国对纺织品服装制定了许多技术法规:纺织纤维产品鉴定法令、毛产品标签法令、毛皮产品标签法令、公平包装和标签法,织物可燃性法规、儿童睡衣燃烧性法规、羽绒产品加工法规等等.
美国是一个相对成熟的市场,进入美国市场面临的一个非常重要问题就是产品质量认证.
也就是说,某一产品在美国可否流通的关键是在于该产品能否通过美国权威检测部门的检测后获得许可证.
常见的美国纺织服装产品认证标准有以下两种(1)FTC规则FTC(FederalTradeCommittee)是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的缩语.
FTC要求出口到美国的纺织品要标有成分和保护标签,并且对那些含有未经FTC认可成分的纺织品限制进入美国市场.
FTC还将对纺织品的成分进行分析,以判断提供的成分报告与实际结果是否一致.
28(2)INTER检测中心(纺织品/服装)INTER检测中心执行纺织品和成衣的物理检测,如纤维、化学成分、弹性、保养、可燃性、着色、褪色、其他化学伤害和进口配额等的检测工作.
在2000年1月,美国标准咨询中心与中国贸易促进会经过磋商并达成协议,由美国所属的3家权威实验室授权贸易促进会所属的环球商务信息公司在北京代理申办美国标准检测认证业务,涉及的产品有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纺织品以及电子产品.
这样,我国的企业可以不出国门即可办理美国标准检测业务了.
1.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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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本纺织日本纺织日本纺织日本纺织品服装品服装品服装品服装测试标准测试标准测试标准测试标准及技术法规及技术法规及技术法规及技术法规日本对纺织品服装的品质非常"挑剔",日本的消费者以"极端挑剔"闻名,日本的消费者对于服装品质已经到了专注完美的苛求程度,因而日本贸易商对于服饰品的品质要求亦非常苛刻.
现在的日本纺织品市场中,大约有七成以上的产品是由中国生产的,进口的商品价格大都处于中低价位,而这些货品在进入日本时,贸易商会有一套严格的产品质量标准作为审核的依据,一般可分为日本工业标准(JISL)、产品责任法(P/L法)与产品品质标准判定三种规范,我国相关企业对此应有所了解.
(1)日本工业标准(JISL法规)此法规规定了纺织品品质检测的各种标准及方法,有详细的安全性和机能性标准.
例如:JISL0217条例中关于纤维制品的处理说明表示记号以及其他表示方法当中对关于洗标图标、警告用语、规格尺码、组成表示和原产地等规定的内容要求都有明确说明.
(2)产品责任法(P/L法)因产品的制造不良而对消费者造成生命或财产损失时,该制造商应对此负责;当产品自身损坏时,对他人或物品未造成损害,则不予追究;因产品的制造或生产不良而引发的事故对消费者产生损害时,在得到证实后,制造业者应予以赔偿;在产品质量不良方面有设计上的问题(如素材、规格、加工等)、制造过程中的问题(如因残留物造成伤害或福尔马林药剂的残留对皮肤造成的损伤等)、标示不清问题(如因尚未注明注意事项及警告用语提醒消费者而造成消费者对此产品不了解所造成的伤害等).
(3)产品品质标准判定日本销售商,一般可分为大型百货公司、大卖场、连锁专卖店、邮购商和直接提供销售商货源的商社.
一般销售商会根据以上前两种法规和日本消费者对于商品的质量情况所投诉的各种问题,反映至上游制造业,再整合制造业内部需求后,不断进行产品更新或将优良率提升至一定的水准.
29在质量标准方面,一般会针对各类纺织品或服饰品,分别从物理性质、染色坚牢度、产品规格、安全性(药剂残留是否会经过误服造成伤害等)、产品外观、缝制等几个方面对其进行检测.
物理性质包括尺寸变化、缩水率、拉伸强力、破裂强度、杨氏系数(弹性、膨胀系数)、抗起毛球、绒毛保持、防水、亲水性、防皱等.
染色坚牢度包括耐日光坚牢度、耐水洗、耐摩擦、干洗、升华等.
特殊机能性质:吸湿快干、抗菌防臭、抗紫外线、远红外保暖性、形态安定等.
产品规格包括成分、密度、支数等.
产品安全性包括甲醛(福尔马林)含量、药剂残留量、pH值、燃烧性等.
缝制及外观包括吊牌、洗涤标识等内容.
当这些商社或公司从中国进口纺织服饰品时,都会订立一整套的质量检测标准,而要求生产商于指定的质量检测机构(如检品公司)取得合格认证或授权,才允许在日本境内上市销售.
另外,日本对断针的检验要求很严,因为日本政府以立法形式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对纺织品服装上检出有残断针的生产者、销售者实行重罚.
基于这些要求,除了应该在生产上顺应世界的潮流、加强产品优质化之外,在市场认证、推出新的布种或新的加工技术(如负离子加工)等方面,也应该尽快提出相应的市场认可的检验标准和检验规范,以提高产品的等级.
2222国外目标市场有关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原文内容翻译摘要国外目标市场有关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原文内容翻译摘要国外目标市场有关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原文内容翻译摘要国外目标市场有关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原文内容翻译摘要2.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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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1欧洲部分欧洲部分欧洲部分欧洲部分(1)欧盟BSEN14682-2004标准关于儿童服装束带、绳索及配件的安全性要求对象:14岁及以下的儿童服装,包括化妆服和滑雪服,但不适用于宗教服、庆典服、专用运动服和戏剧演出服.
总则:(a)束带、功能性绳索和腰带的末端处不能打结,可采用热封或加固缝防止纤维磨损散开,在末端没有夹住(钩住)危险产生的条件下,末端处可以采取双层折叠或多层折叠;(b)配件仅可用于装饰性绳索上,或者是没有自由端的束带上;(c)儿童服装背部不能露出束带或绳索,也不能在背部系着打结(满足一定条件的腰带可除外);(d)束带应在两出口点的中心处采用加固缝套结固定;(e)固定的环绳(带)圈,系紧时从衣服上向外伸出的周长不应超过7.
5cm;风帽和颈部:(a)0~7岁(身高134cm以下)儿童外衣不能有束带和绳索;(b)7~14岁(身高134~182cm男孩和身高134~176cm女孩)儿童外衣束带不能有自由端,30且衣服摊平放置时环绳(带)圈不能有伸出;而当衣服达到合体状态时,环绳(带)圈伸出的周长不超过15cm;(c)功能性绳索及允许带配件的装饰性绳索每端长度均不超过7.
5cm;腰部:(a)当衣服摊平放置时,束带每端伸出长度不超过14cm,而当衣服达到合体状态时,束带每端伸出长度不超过28cm;(b)功能性绳索和装饰性绳索(包括配件)每端长度均不超过14cm;(c)腰带环应平贴着衣服;(d)腰带未系时不能超过衣服底边,且从系着点至松开处的长度不超过36cm;衣服底边部:(a)束带、绳索(包括功能性绳索上的配件)不能超出衣服底边,应完全置于衣服内;如果束带或绳索位于衣服外边,则在系紧时应紧贴着衣服;(b)对于底边至脚踝处的风衣、裤子或裙子,底边处不能有伸出的束带或绳索,但裤脚边缘的箍筋可接受;袖口部:(a)长袖袖口处收紧时,束带或绳索应完全置于内部;(b)袖口在肘部以上的短袖摊平放置时,束带或绳索的伸出长度不超过14cm;其他部位:上述未提及服装的其他部位,当摊平放置到最大尺寸时,束带或绳索伸出的长度不超过14cm.
(2)欧盟94/27/EN(2004/96/EN)EN1811+EN12472关于非涂层和涂层材料的镍的释放量标准规定:服装及首饰等产品中镍的释放量不得高于0.
5μg/cm2/week.
(镍的释放量过大会引起皮肤过敏及发炎).
(3)欧盟关于限制纺织品服装中有毒有害物质的相关规定(a)禁用24种含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和俗称蓝染料的偶氮染料;(b)限制使用对人体有害的阻燃整理剂(2,3-二溴丙基)、磷酸酯tris、氮丙啶基、磷化氧tris、多溴联苯,全面禁用五溴二苯醚、八溴二苯醚两种阻燃整理剂;(c)植入了五氯苯酚的纤维和结实或耐受力强的纺织品不能用来制作服装或装饰材料;(d)装饰物、人造皮革和衣服配件中,金属镉的含量不得超过0.
01%,禁止将金属镉涂布于服装面料表面;31(e)禁止在儿童用品中使用含量超过0.
1%的PVC增塑剂.
(4)欧盟EN13758-22003纺织品太阳紫外线防护第二部分:服装分类和分级此标准替代原来的BS7949(1999)儿童服装——防护太阳紫外线照射引起红疹的要求防紫外线服装设计的一般要求:如果服装设计是提供上半身防护的,必须至少完全遮没上半身(上半身:从头颈底部往下到臀部,绕过肩部往下至胳膊3/4处).
如果服装设计是提供防护下半身的,必须至少完全遮没下半身(下半身:从腰部往下至膝盖骨上).
如果服装设计既要提供上半身防护又提供下半身防护,必须至少完全遮没上半身和下半身.
名词解释:UVR——电磁辐射波长290-400nmUVA——波长在315-400nm范围的紫外线;UVB——波长在290-315nm范围的紫外线;UPF——紫外线防护要素防紫外线保护的指标:所有用在服装上的原材料,其紫外线防护要素(UPF)必须根据EN13758-1测量.
最低UPF值必须大于40.
样品在统一抽样情况或非统一抽样情况下,UVA平均辐射值必须根据EN13758-1要求小于5%.
标志、标签要求:(a)紫外线防护服装如果依照此标准必须用永久性标志声明:——标准号:EN13758-2——UPF40+(b)紫外线防护服装如果依照此标准必须用标志声明:——特定的图标和文字(见图)文字最小为10号字——措词:"暴露在阳光下会引起皮肤危险"——措词:"只有遮没部分才受防护"——措词:"此产品经过一段时间或淋雨后防护功能会减弱"(c)紫外线防护服装如果依照此标准可以用标志声明:——措词:"提供太阳紫外线UVA+UVB防护"(5)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有关纺织品名称的指令(节选)仅当纺织产品满足本指令的要求时,才允许在工业加工之前或工业加工的过程中,或在分配的过程中在欧盟内部上市.
32相关定义:纺织产品——任何未处理过的,半处理过的,处理过的,半加工过的,加工过的,半制造的,制成的含有纺织纤维的产品,不管他们的混合和装备工艺如何.
以下物质均应被认为是纺织产品,应符合本指令中的条款.
(a)含有超过80%质量含量的纺织纤维产品.
(b)含有至少80%质量纺织品部件的家具、雨伞、遮阳物品,以及类似的多层地板覆盖物、床垫、野营产品和鞋的保温衬里以及手套(包括连指和露指)中的纺织品部件.
(c)合并到其他产品中的纺织品并且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他们的组分是确定的.
相关法规要求(节选):(a)任何纤维的名称分别对应于描述为相关特征的纤维;任何纤维的名称不应被用来命名其他纤维.
(b)纺织产品一般不应被描述为"100%","纯(pure)","全部(all)",除非它是完全是由相同纤维组成的.
相同纤维组成的纺织品可能含有其他纤维,含量最多为2%,经过梳理工序后,允许达到5%.
(c)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纤维的纺织产品,若其中的一种纤维含量超过85%,则以这种纤维命名并标明它的最小含量,也可按此产品的全部百分含量组分命名;若其中任何一种纤维含量都达不到85%,应该至少以两种主要纤维(含量最高)的名称和百分含量命名,并标出最小含量.
其他组分纤维名称应根据质量百分含量的多少,降序排列,也要标明最小含量.
含量低于10%的纤维可选择"其他纤维"命名,与主要纤维一起标出.
(6)英国BSBSBSBS7909790979097909提高机械安全性的儿童服装的设计和生产实施规范(节选)从已公开事故统计数据并得到儿童服装零售和制造商确认的事例显示,涉及儿童的潜在机械伤害事故来自他们的服装.
大多数事故发生在幼童身上,实施规范旨在帮助减少所有年龄段的儿童事故.
这份由英国TCI/66服装委员会制定的标准,推荐给儿童服装设计和生产者,以指导提高服装机械安全性能.
适用范围:所有年龄段儿童穿的服装类别所涉及的原料商、设计者和制造商,以提高儿童服装机械安全性.
最终用户可完全评估受到来自服装设计、结构、原材料和构件造成的潜在机械风险.
涉及项目:包括设计细节、原辅材料、缝制材料、配件选用及装钉牢度等.
款式设计安全性规定:33每种服装的设计都应该履行风险评估,应该考虑到制作时的全部的尺寸范围,与儿童年龄有关联的能力,以及服装在怎样的环境下穿着,例如一个三岁的孩子吞下钮扣,12岁孩子衣服上的绳索被公共汽车的门夹住.
潜在的危险包括绊跌、滑倒、坠落、憋闷、引起呕吐、窒息、勒死、夹住、划破和限制血液循环(见AnnexC).
每种潜在的危害务必重视并尽量将风险降到最低.
警告:磨损试验和合适性试验是评定每种服装设计效果合适与否的方法.
在完成磨损试验时洗涤必须要做,以确保孩子遭受不必要的伤害.
(a)绳索——当设计有绳索的服装时,注意避免潜在危害,例如勒杀、夹住和引起婴幼儿呕吐.
绳索不能放在近嘴巴的区域.
适当的技术包括打套结、热封、或在绳索上使用塑料套管.
绳索用塑料套管封尾处应该经受住至少100N拉脱力,测试时依照AnnexD程序.
设计儿童服装时,服装背后不能有暴露的绳带和任一形式的装饰束带或抽绳.
服装完全伸展后,腰部绳索两头末端应露出超过14cm,下摆绳索两头末端应露出超过8cm.
绳索和结的封尾方法会降低勒夹风险:例如没有打结或没套硬的索袢扣;宽带扣或弹簧索袢扣可能更可取.
绳索末端应该防止磨损脱屑,例如用热封、打套结、或塑料套管,确保安全.
(b)缎带、蝴蝶结——当设计有蝴蝶结或缎带的服装时,三岁及以下儿童服装不能有长度超过14cm的装饰拉绳和缎带,固定蝴蝶结的尾部长度不能超过5cm,且不能放在近嘴巴的区域.
这个年龄段服装在使用缎带和蝴蝶结时,末端必须防止被拆开,要有充分的安全性.
(c)领带——与成人用的相似的常规领带,不适合5岁以下的儿童.
这一年龄段儿童使用的领结应该设计成容易解开,否则容易纠缠在一起.
可以用魔术贴固定在衬衫领子或用夹子扣牢.
(d)连鞋套的服装——打算在室内穿的连鞋套服装(婴儿服装),设计应该考虑增强其防侧滑性,连在服装上鞋底,要保证其面料表面的摩擦强度.
给会走路孩子(幼儿及小童)设计穿的服装不能有连鞋套的款式.
(e)兜帽(风帽)——为三岁及以下儿童设计的睡衣套应该不能有风帽.
服装上属于头饰类型的风帽可能会限制孩子的视线或听觉.
在设计这类服装款式时,应考虑将影响感官灵敏度的因素降到最小.
设计师应该完成可能引起障碍和勒住事故的风险评估.
这是一个难题,采取措施是为了将风险降到最低.
当有些风帽在较低强度拉力下也会与服装分离时,就要进行选择评估.
(f)织入松紧带的克夫——有弹性的袖口或裤子翻边,如果弹性物太紧太硬,会引起血液流动减缓,特别涉及到的是婴儿服装.
服装设计中的相关数据参见BS7231,这应该反映在服装合适性设计中.
原料的使用记录和鉴定测量法应该是制造商规范组成部分,这应该包括松紧带松弛和拉升后的尺寸.
34(g)男孩裤子上的拉链——对于5岁及以下年龄段男孩,服装设计师在裤子门襟处还未用上更可取的功能性拉链.
设计师应该考虑选择调整裤子的结构设计,包括门襟用钮扣、饰钉、不起作用的假门襟或松紧带裤腰.
建议所有在门襟处使用拉链的男童服装,在门襟开口处下方,设计并缝制一块至少2cm宽的内衬防护边,这可以防护拉链牙齿夹住下体发生意外事故.
塑料齿口拉链可能会减轻意外发生时的严重性.
原辅材料使用的安全规定:原料成分的采用必须通过质量体系运行的供应商(见BSENISO9000).
服装在经过多次重复保养后,成分必须不能遭受损伤,应该与洗涤标签一致.
(见5.
2.
1选择洗涤标签)原料的成分和性能可能经过洗涤过程后会减少.
因此,当要评估安全鉴定的价值性时,保养程序的类型和频率要纳入考虑的事项.
全部的测试性能必须在完成五次适当的保养处理后才可实现.
(a)面料——作为服装的要素,必须不能给穿着者带来机械性的风险和伤害.
面料的持续性能应该与保养标签一致.
BSEN23758可以正确查阅到保养标签的选择.
面料通常支撑缝制在其上方的配件,例如纽扣,如果面料强力太低则容易被撕扯下来.
从全部的案例来看,鉴定风险评估的要点是面料的撕扯强力必须与配件可能被撕扯下来的强力相当,见6.
1.
可以考虑在配件附着的面料区域加上加固物.
(b)填充物——通常是指绗缝填料和软棉填料,要防止任何利器和硬物碰触.
含填充物或泡沫塑料的服装应该设计好、使用好,必须保证填充料达到安全要求.
应保证服装在制造过程中,填充物装入、缝线后的强度足达到穿着时的要求.
(c)缝纫线——单丝缝纫线不能用在儿童服装的缝制上,缝纫线通常支撑缝合在其上的配件,例如纽扣,在低强力的情况下会扯下.
见AnnexB例子,评定纽扣的撕扯强力相关测试.
(d)纽扣——3岁以下的儿童服装设计上不能用钮扣.
因为钮扣不止一个而且很硬,不能分解,如从服装上掉下,在日常使用中也会引起风险.
用在其他儿童服装上的所有纽扣必须通过BS4162:1983机械性能测试,必须不能有尖锐的边缘,否则暴露在外会引起危险.
钮扣不能做成任何型似实物的形状.
(e)其他配件——3岁及以下儿童的服装,不能用绒球,配件必须缝制在服装上,任何束带尾部必须安全防止被拆开,见6.
2.
2.
图案和商标不能只用粘合剂贴在服装上,不能在经过多次洗涤后与服装分开脱落.
如果配件在测试时粉碎或分解,就不适合使用.
详见BS5665-1:1989.
中4.
15.
(f)拉链——在任何一处使用拉链,都必须符合BS3084:1992.
塑料齿口的拉链会减少伤害出现时的严重性.
35(g)弹性配件——应该适用于控制服装功能,但必须在不引起穿着者风险伤害的前提下.
见6.
7.
(h)层叠式扣件(魔术贴)——扣件由两片组成,两片都固定在面料上,互相层叠扣合成为一体.
层叠扣件附着牢度要保证在每次开合时候安全无虑.
缝制过程中的安全规定:对于涉及产品安全的生产行为,厂商应该提供相关制造业操作程序和档案证明.
档案在一定形式上成为可以追溯产生问题源头的必需品.
(a)弹性物——服装织入松紧带部分伸展和放松时的尺寸测量,应该在制造商的规格程序中说明以确保其持久性,见6.
7.
(b)尖锐物——尖锐物有时用于织物的铺料,裁剪,定位记号,鉴别疵点和包装.
但在服装加工中使用的大头针、环形针或其他尖锐物如果未能清除,碰触到穿着者会引起严重伤害.
无论如何,在儿童服装制造过程中厂商应该尽量避免使用这类物质.
例如可以用自粘性的标签标注服装疵点(优于大头针),面料平铺时可用夹子夹住(优于环形针).
(c)缝纫针——与其他尖锐物一样会引起风险,但在加工过程中无法替代.
厂商要实行严格内部管理,并备有文件证明程序确保服装没有被针或断针污染.
建议厂商采纳检针控制程序.
典型的程序应该是:第一确定专人负责发放针;第二确保只有指定人员有权使用针;第三要确保新针必须在旧针收回后才发放;第四要求所有的断针碎片都能重新找回或者报废此件服装;第五记录全部断针事件和事件发生时候的细节,事件发生过程必须以书面形成放在系统文件里以便单独审核.
一般而言,在使用针织机器缝针和链状针也需要按此程序考虑相同的事项.
(d)金属物探测——用金属探测器扫描服装是可以提供抵御金属污染的另一安全途径.
金属探测设备应该每天校准确保设备的灵敏性,提供正确判断;金属探测应该在金属配件安装前执行完成,例如铐钮尽可能在生产末期安装;而当检针探测器与服装配件相兼容的情况下,探测检查可以在产品生产完成后执行.
(e)钮扣装钉——假如在过程充分控制的情况下,钮扣通常采用锁缝针法(301)和手缝针法(200)缝合在服装上会很安全.
如果钮扣用单线链式线迹(100)缝合则容易脱落,不能用于3岁及以下儿童的服装.
(f)铐钮装钉——建议厂商应该有铐钮配件的安全控制程序.
典型的程序是:第一确保选择合适的扣件,见5.
1;第二确保机器冲模和安装的正确性;第三是设定机器检查的常规程序和频率;第四是设定服装检查标准;第五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详细记录有助于可追溯;第六是对所有不符合要求的服装要有明显的标注或其他标识,并将其从产品中分开.
另外对于产生压力作用的铐钮压床应该强化使用记录,每次变化至少核对两次无误,这能提供正确的铐钮安全操作程序.
对于水洗前36服装,建议铐钮在水洗过程结束后再钉上.
几项指标要求:(a)松线和浮线——为12个月以下小孩子设计服装时,在手部或脚部区域不应该有超过1cm松线或未切断浮线.
(b)缝制配件能承受的撕扯拉力的测试——标准BS5665-1:1989的4.
21章节规定,能承受50N拉力的缝制配件最大尺寸必须小于或等于6mm;而能承受70N拉力的缝制配件最大尺寸必须大于6mm.
(注:对于尺寸大于6mm的缝制配件,在标准BS5665-1:1989中规定,通过检验的标准是,在其承受最小为90N的拉力的时候它不会脱落.
)(c)绳索上的塑料管套安全性能测试——钳夹分离速率为100±10毫米/分钟(mm/min),最大测试拉力在500N以上,误差如BSEN10002-2:1992第二类中规定不可超过2%.
(d)铐纽与面料之间的拉力安全性测试——钳夹分离速率为100±10毫米/分钟(mm/min),钳夹之间最小距离为75毫米.
最大测试拉力在500N以上,误差如BSEN10002-2:1992第二类中规定不可超过2%.
2.
22.
22.
22.
2美国部分美国部分美国部分美国部分(1)美国ASTMASTMASTMASTMFFFF1816-20041816-20041816-20041816-2004标准关于儿童服装束带、绳索及配件的安全性要求适用范围:尺寸规格为T2~12的儿童服装,但不适用于使用弹性束带或绳索的儿童服装.
标准规定:(a)外衣的帽子和头颈部位不能有束带和绳索;(b)当服装摊平放置时,腰部和底边部位的束带和绳索伸出长度不能超过7.
5cm;(c)有自由端的束带或绳索,自由端处不能有套索钉、打结或其他配件;(d)连续环形的束带必须在背部中心处采取固定缝方式.
(2)美国联邦危害物质第16号法令(《可燃性织物法》)第1610部分:纺织品可燃性标准适用范围:服装,睡衣和外衣都在此列,包括可脱卸式儿童服装.
应用于穿着或打算穿着的服饰商品(不包括帽子、手套、鞋子)和织物(包括由天然、合成纤维或膜制成的机织、针织、毡或其他符合的织物,但不包括用作夹层的织物).
标准规定:织物必须达到本标准所规定正常燃烧的性能要求.
37(a)表面无拉毛拉绒、绒面、装饰毛、植绒,或其他类型突起纤维的织物(通常是指平纹、斜纹织物),其燃烧时间应超过3.
5秒.
(b)表面有拉毛拉绒、绒面、装饰毛、植绒,或其他类型突起纤维的织物,其燃烧时间超过7秒;且表面快速燃烧(0-7秒)的强度不足以引燃或者熔化基布.
级别要求:1级——常规可燃性.
用于面料表面平坦的服装,火焰蔓延的时间必须等于或大于3.
5秒;面料表面起绒的服装,火焰蔓延的时间必须大于7秒.
2级——中等易燃.
面料表面起绒的服装,火焰蔓延的时间4至7秒.
此类面料需谨慎使用.
3级——快速剧烈燃烧.
表面平坦的面料,火焰蔓延的时间小于3.
5秒;表面起绒的面料,火焰蔓延的时间小于4秒.
这样的纺织面料不适合用来制作服装.
违反处罚:如果服用面料被检测出属于快速剧烈燃烧性质的,此类服装和面料是不允许交易或买卖的.
CPSC采用零售监督方式监管,并和海关共同监管.
对违反者采取查封、停止生产和销售等措施,并按FFA法规处罚.
(3)美国CPSC16CFRPart1615/1616标准:关于儿童睡衣燃烧性能要求适用范围:适用规定防燃纺织的评价及试验法,适用于评估一般衣着、儿童睡衣和其他衣着,以及揩布、家饰布、窗帘、布幕、帐篷等的防燃性能.
术语解释:点火时间——自火源点火接触试样起,试样上火焰经续燃烧的时间(s);余燃时间——自试样上火焰消失起至停止燃烧的时间(s);炭化面积——炭化部分的面积(cm2);炭化距离——炭化部分的最大长度(cm);美国关于儿童睡衣类产品燃烧性能的要求见表7-1.
表7-1美国关于儿童睡衣类产品燃烧性能的要求(4)美国ASTMASTMASTMASTMFFFF963-2003963-2003963-2003963-2003标准、美国联邦危害物质第16号法令1500.
04儿童用品柔顺性及扭矩张力测试类型等级炭化距离(cm)个别平均儿童睡衣类符合皆小于25.
4,或加测后仍仅有1片17.
8以下等于,其他皆小于25.
438适用范围:(a)所有批发和零售的儿童专用产品;(b)所有市场定位于成人,但14岁以下的孩子也可能使用的产品;(c)所有对5岁以下儿童产生吸引力或可能会被使用的产品.
柔顺性规定:被测样品不能出现构成伤害危险的小物件、尖锐点(TS01)、锋利边(TS02)、配件或其他物件.
扭矩张力规定:(a)被测样品不能出现构成伤害危险的小物件、尖锐点(TS01)、锋利边(TS02)、配件或其他物件;(b)纽扣、拉链及其他硬性装饰件必须是硬度超过90或更高的聚合物.
纽扣/紧固件牢度测试:(a)一定量的样品在0.
452N-m(4in,-1b)的条件下进行牢度测试,每个样品都需要进行顺时针和逆时针两个方向的扭矩测试;(b)如果在规定的扭矩测试期间内,样品变松,继续进行扭矩测试并且转动样品直到达到规定的扭矩或样品完全松开为止.
缝合处强力测试:一些表面由柔软材料缝合而成的内有填充物的长绒玩具品,其缝合处必须在66.
75N(15lb)的条件下进行独立的强力测试.
(此项目可供儿童服装参照实施)(5)美国AATCC22-2001AATCC22-2001AATCC22-2001AATCC22-2001、AATCC135-2003AATCC135-2003AATCC135-2003AATCC135-2003、ISOISOISOISO4920-19814920-19814920-19814920-1981:防紫外线标准适用范围:适用于纺织服装相关产品,水洗前与经过重复洗涤后,其对波长在315-400mm范围的紫外线(UVA)和波长在290-315mm范围的紫外线(UVB)遮蔽效果的评价标准与实验法.
等级标准:表7-2织物(面料)防紫外线等级标准等级分类等级分类100(ISO5)优70(ISO2)90(ISO4)好50(ISO1)80(ISO3)可0392.
32.
32.
32.
3日本部分日本部分日本部分日本部分(1)日本的产品责任法(节选)生产责任:当产品制造商等提交的产品因为其缺陷危及了消费者的生活,产生了影响身心或是所有权的问题,产品制造商等应该对那些由于产品对消费者引起的损害或危害负责.
产品制造商等通常不对有缺陷产品的本身损坏负责.
时间限制:如果受到损害的消费者或他的合法代理人在意识到或感觉到了损害之日起三年内未行使其权利,或产品制造者提交产品已经十年以上,则产品制造者将不再承担责任.
但对人的健康损害有一定潜伏期,并超过上述时间规定,仍应作为生产责任的计算时间.
(2)日本的"原产地"法规(节选)适用范围:所有国内和进口的纺织服装产品.
法规要求:所有国内和进口的纺织服装产品须标明原产地.
原产地标签由日本公平贸易委员会根据反不公正补偿和误导性表述法制定.
如果产品有关原产地的标签含糊不清,使人迷惑或具有误导性,将不能进入日本.
与原产地标识矛盾的非原产地国家的名称、地区标记以及非原产地国家、地区生产商或设计商的名称不允许显示在产品标签上,已经发现,海关会通知进口商及时处理,取消或更换标识,乃至退货.
否则,货物将被没收.
(3)日本进口贸易控制内阁令有关规定根据《华盛顿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简称CITES)条款,进口贸易控制内阁令监管全部或部分用野生动植物制造的产品进口.
因此,当对日进口用特殊皮毛做部分装饰的童装时,尽管皮毛确定不属于华盛顿公约覆盖的种类,建议最好在发票上列明专用名称.
此外,产自或发自中国、韩国及台湾的日本传统款式真丝服装产品需要经过提前确认(其它地区进口产地证).
(4)日本关税法有关规定《关税法》严禁进口违反商标、专利权及其它知识产权的商品.
它包括仿制国外名牌的伪商品及复制著名设计师产品的设计.
日本海关拦截、没收及销毁这类产品.
通常不禁止对应进口商品,但有些商标所有人向海关提出进口拦截要求时,对有关注意事项当予以了解.
(5)日本家居用品质量标签法关于纺织品的质量法规40童装需符合《家居用品质量标签法》规定的纺织品产品质量标签法规.
法规要求纺织品按规定标明面料种类(纤维的组织成分)、纺织纱的成分和比例、里布、缝线、其他材料等的数据.
还有护理和洗涤说明、米制尺寸、使用说明、品牌拥有者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公司或实体)的名称地址或电话,或正式注册的日本工贸部(MITT)的成员联系方式.
全部或部分含皮革或人造皮革生产的套装分别适用于各类工业产品的产品质量标签法规,它也要求材料标签.
(6)日本家居用品含有害物质控制法服装产品不得含有损于人体健康、超过规定量的有害物质(甲醛、狄氏剂等).
成人服装的准许上限为75ppm.
当用于儿童服装时,不得测试出任何浓度的甲醛成分.
在日本,下面一系列儿童产品内都不能含有甲醛:尿布、橡皮尿布、口水兜、内衣裤、睡衣、手套、袜子、中间层服装、外衣和两周岁及以下婴儿的帽子.
如果在上述产品中查到含有甲醛,它们就不能出口到日本,不合规定的产品不得出售或分发.
根据日本控制含有毒物质的家庭用品的法律规定(1973年修改的《第112号法律》),下列物质禁止在纺织服装产品中使用.
甲醛、有机汞化合物、Tris(1-Aziridinyl)phosphinneoxide1氮丙啶基三氢氧化磷、氧桥氯甲桥萘、Tris(2,3-Dibrompophyl)phosphate、Triphenyltincompounds、Bis(2,3-Dibrompophyl)phosphate、4,6-Dichrode-7-(2,4,5-Trichlorophenoxy)、Trifluoromethylbenzimizole.
3333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ISO)(ISO)(ISO)首次发布纺织品抗菌性试验方法首次发布纺织品抗菌性试验方法首次发布纺织品抗菌性试验方法首次发布纺织品抗菌性试验方法近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首次发布纺织品抗菌性试验方法.
该项标准的发布,标志着第一个全球通用的纺织品抗菌性试验方法诞生.
此次ISO发布的纺织品抗菌性试验方法(ISO20743:2007),适用于服装、纤维填料、纱线、服装材料和家庭装饰产品等各类纺织品,同时也适用于添加各种类型抗菌剂(有机、无机、天然和人工制造的抗菌剂)的抗菌整理,以及内嵌、后整理和嫁接等各种形式的抗菌整理工艺.
据了解,随着纺织品抗菌整理工艺的不断发展,近年来抗菌内衣、医用纺织品、湿巾等功能性纺织品已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亲睐.
然而,虽然不少国家都制定了各自的纺织品抗菌标准,但试验方法不尽相同,往往不同的国家使用不同的标准,生产厂家难以选择统一的标准.
由于检测方法缺乏统一的标准,目前市场上的抗菌性纺织品鱼龙混杂,产品质量良莠不齐.
特别是对国内纺织出口企业而言,此类产品的进出口贸易经常因此受到影响.
我国目前已有FZ/T73023-2006《抗菌针织品》和GB/T20944-2007《纺织品抗菌性能的评价》两项行业性和国家级别的推荐性标准,但一般也只是为国内企业的部分纺织产品检测提供一个参照.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这一纺织品抗菌性试验方41法标准的发布,为我国出口纺织品的抗菌检测方法提供了一个国际通用的参照坐标,将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各国纺织品抗菌检验方法标准不一致所造成的问题,减少纺织出口企业在这方面的生产检测成本.
从确保安全健康的角度出发,抗菌性能检测极可能会成为婴幼儿服装的一项重要检测项目,国内生产企业应加以重视.
4444欧洲有关纺织品服装质量检验的新动向欧洲有关纺织品服装质量检验的新动向欧洲有关纺织品服装质量检验的新动向欧洲有关纺织品服装质量检验的新动向英国标准组织委员会bsitci/81,wg1英国工作组秘书处,英国染色工作者协会(sdc)最近制定了一项新的工业洗涤色牢度国际标准iso105-c12,并于近日发布实施.
这项标准是针对工业洗涤过程中色牢度的测试方法,由世界颜色科学和技术领域的权威机构英国染色工作者协会提出,用于床上纺织品、餐布和工装制服.
标准包含了4种不同的测试条件并涉及不同的洗涤过程.
欧盟最近公布了与儿童服装和玩具相关的新标准.
根据这些新标准,在欧洲市场上销售的儿童玩具、服装和其它用品,所含有的聚氯乙烯物质中DEHP、DBP、BBP、DINP、DIDP和DNOP的含量不能超过0.
1%.
42附录国内外相关产品标准、技术法规、合格判定程序目录国内外相关产品标准、技术法规、合格判定程序目录国内外相关产品标准、技术法规、合格判定程序目录国内外相关产品标准、技术法规、合格判定程序目录1111国内国内国内国内GB/T1335.
3-1997服装号型儿童GB5296.
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GB/T18885-2002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在FZ/T81003-2003儿童服装学生服FZ/T73025-2006婴幼儿针织服饰SN/T1522-2005儿童服装安全技术规范FZ/T81014-2008婴幼儿服装CNS14940L1029纺织品中游离甲醛之限量及可迁延性荧光物质(中国台湾)2222国外国外国外国外ISO3636-1977服装尺寸的名称与符号.
男式和男童外衣ISO3637-1977服装尺寸的名称与符号.
女式和女童外衣ISO3638-1977服装尺寸的名称与符号.
婴幼儿服装ISO4415-1981服装尺寸的名称与符号.
男式和男童内衣.
睡衣和衬衣ISO4416-1981服装尺寸的名称与符号.
女式和女童内衣、睡衣、胸衣和衬衣ISO3636TechnicalCorrigendum1-1990服装的尺寸标识.
男式和男童外衣.
技术勘误表1ISO3637TechnicalCorrigendum1-1990服装的尺寸标识.
女式和女童外衣.
技术勘误表1ISO4415TechnicalCorrigendum1-1990服装的尺寸标识.
男式和男童内衣,睡衣和衬衣.
技术勘误表欧洲Oeko-TexStandard100生态纺织品标准100(通用及特别技术条件)2005年版欧洲Oeko-TexStandard200生态纺织品标准200(检测程序)2005年版欧洲BSEN14682-2004儿童外衣束带、绳索及配件安全要求欧洲BSEN3728-1997儿童和幼儿服装尺寸名称和符号规范欧洲BSEN13758-1:2002纺织品太阳紫外线防护第一部分服装面料的测试方法欧洲BSEN13758-2:2003纺织品太阳紫外线防护第二部分服装分类和分级英国BS7907-1997提高机械安全性的儿童服装的设计和生产实施规范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纺织品纤维含量和洗涤保养标签规定"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儿童睡衣燃烧性法规"美国联邦危害物质第16号法令第1610部分:纺织品可燃性标准美国ASTMD3819-2002男人和男孩机制睡衣织物性能规格美国ASTMF1816-2004儿童外衣束带、绳索及配件安全要求朗赛童装引用的美国麦当劳中心"儿童用品安全性能合格判定程序"日本JISL4001-1998婴幼儿衣服尺寸日本JISL4002-1997男童衣服尺寸日本JISL4003-1997女童衣服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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