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网站注册

网站注册  时间:2021-03-01  阅读:()

公共服务"济宁市任城区"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序号","单位名称","办理项名称","对应的公共服务事项名称","环节和流程","申请材料及数量","承诺完成时限",,,,,,1,"区国家保密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①申请人填写政府公开信息申请表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②回复申请人,事项办理完毕","1.
身份证明1份;2政府公开信息申请表(1份)","15个工作日"2,"区委组织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员持"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来区委组织部办理",""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即时办理"3,"区委组织部","信息公开","信息公开","①申请人填写政府公开信息申请表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②回复申请人,事项办理完毕","政府公开信息申请表(1份)","即时办理"4,"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信息公开","①申请人填写政府公开信息申请表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②回复申请人,事项办理完毕","政府公开信息申请表(1份)","1个工作日"5,"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信息公开","信息公开","1.
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2.
任城区编办审核后办理","政府公开信息申请表(1份)","15个工作日"6,"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单位信息查询(第一类)","事业单位信息查询","1.
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2.
任城区编办审核后办理","现场查询:1.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申请表;2.
提供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和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者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信函查询1.
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和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者提供经当地公安机关盖章确认的本人身份证明","5个工作日"7,"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单位信息查询(第二类)","事业单位信息查询","1.
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2.
任城区编办审核后办理","1.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申请表;2.
国家机关委托查询的应当出示有关公函和查询人身份证明;律师事务所委托查询的应当出示律师事务所公函、身份证和律师执业证;其他单位委托查询的应当出示单位介绍信(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查询人身份证明和查询此类信息合法利用目的的相关证明文件;公民个人应当出示身份证明和查询此类信息合法利用目的的相关证明文件","5个工作日"8,"区信访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1.
申请人到区信访局提出申请;2、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3、受理机构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4、受理机构答复;5、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6、申请人签收","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1份2.
身份证复印件1份","当场即办,不能当场即办的15个工作日内"9,"区信访局","法律和信息咨询","信访事项处理情况查询","1.
信访人持行政机关出具的投诉请求受理凭证到区信访局或区政务服务大厅查询其所提出的投诉请求的办理情况","1.
投诉请求受理凭证1份","60个工作日"10,"区老龄办","高龄津贴发放","高龄津贴发放","1.
个人申报凡符合发放范围的老年人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到所在村(社区)申报,并填写《申请登记表》2、村(社区)初审公示村(社区)对申报人员初审后,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对符合条件且无异议的,将《申请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后报镇(街道)老龄办3、镇(街道)复核镇(街道)老龄办与派出所进行户籍核实,确认无误并加盖公章,于每季度初上报区老龄办4、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区财政局对上报人员进行审批、备案5、老年人高龄补贴金暂通过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1.
《济宁市任城区老年人高龄补贴金申请登记表》(以下简称申请登记表)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复印件3、3张老年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4、邮储、农行、农村信用社(圣泰银行)三家银行中任一银行的银行卡或者存折的卡号","季度初申报,季度末发放"11,"区老龄办","《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1.
申报具有任城区常住户口,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原件或复印件、1寸照片(1张)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老龄部门申请办理,或者持上述材料直接到区老龄办办理2、办理对于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现场办理老年证","1.
身份证、户口本或者暂住证原件或者复印件2、老年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1/8个工作日"12,"区老龄办","为60-80周岁老年人免费赠送银龄安康保险","为60-80周岁老年人免费赠送银龄安康保险","1.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员会申报,并填写《申报表》2、各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审核报名老年人资料,并填写《花名册》、《汇总表》3、审核无误后,村(居)委员会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4、公示无异议后,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将《申报表》、《花名册》、《汇总表》,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复核5、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后,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汇总上报区老龄办6、区老龄办、区财政局、人寿公司会同审批、备案7、人寿任城公司负责统一办理《保险合同》,通过镇(街道)老龄办、村(居)组织送交投保人","1.
《任城区银龄安康老年人申报表》2、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3月起申报,6月底发保单"13,"区老龄办","为60-64周岁老年人免费健康查体","为60-64周岁老年人免费健康查体","1.
申报符合条件的60-64周岁的老年人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申报,并填写《任城区60-64周岁老年人健康查体申请审核登记表》2、审核由村(社区)审核登记盖章后,凭《任城区60-64周岁老年人健康查体申请审核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查体","1.
老年人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2、任城区60-64周岁老年人健康查体申请审核登记表》","1个工作日"14,"区老龄办","信息公开","信息公开","1.
申请人到区老龄办提出申请;2、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3、受理机构答复;","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1份2.
身份证复印件1份","当场即办,不能当场即办的15个工作日内"15,"区档案局(馆)","档案利用服务","档案利用服务","1.
申请人提报材料,2、审查后即时办理","1.
身份证明(身份证、学生证、军人证等)(1件);2.
单位介绍信(1件)","即时办理"16,"区档案局(馆)","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申请人直接在网上申请办理","无","即时办理"17,"区总工会","信息公开","信息公开","1.
职工或单位到总工会办公室填写申请2.
可当场告知的当场告知,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1.
《信息公开申请表》","15个工作日"18,"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助学帮扶","困难职工助学帮扶","1.
填写困难职工"金秋助学"资助学生推荐表提出书面申请2.
任城区职工服务中心对申请金秋助学的困难职工所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银行卡支付(金秋助学申请表填写的银行账号)","1.
户口本(个人)2.
学生本人及父母身份证(个人)3.
《特困职工证》或《低保证》(个人)4.
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个人)5.
困难职工档案表(加盖基层单位工会及局委办工会印章)6.
"金秋助学"资助学生推荐表7.
职工家庭收入状况证明","7个工作日"19,"区总工会","困难职工日常生活救助","困难职工日常生活救助","1.
困难职工到任城区职工服务中心填写困难职工日常生活救助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济宁附属医院南邻孙家街15号)2.
任城区职工服务中心对申请困难职工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办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日常生活的救助","1.
书面申请(个人)2.
身份证3.
户口薄(个人)4.
低保证或特困职工证5.
其它证明材料,所属机关、企事业工会、镇街总工会盖章","7个工作日"20,"区总工会","工会法律援助","工会法律援助","1.
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职工到任城区职工服务中心(济宁附属医院南邻孙家街15号),提出书面申请,工作人员提供法律援助","1.
身份证、工作证或者有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件2.
所在单位工会或者镇街等工会出具的申请人经济困难状况的证明1件3.
与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其他材料4.
工会工作者、工会组织申请法律援助,需另提交下列材科:工会工作者、工会组织所在单位上级工会出具的情况证明或说明","7个工作日"21,"区总工会","《特困职工证》办理","《特困职工证》办理","1.
困难职工到任城区职工服务中心填写困难职工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济宁附属医院南邻孙家街15号)2.
任城区职工服务中心对申请困难职工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办理","1.
户口本(个人)2.
身份证(个人)3.
本人及家庭所有成员工资、收入证明(个人)4.
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证明困难职工(农民工)档案表5.
其他证明材料","依据市总工会办理时间办理"22,"区总工会","职工社会互助补充保险","职工社会互助补充保险","1.
单位委托办理人携带在职职工工资单、2.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保障单》、3.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人员名册》、4.
转账通知单到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济宁附属医院南邻孙家街15号)办理","1.
能正确反映本单位本月或上月在职职工人数报表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工会章)2、《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保障单》一式两份3、《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人员名册》一份及电子版材料","即时办理"23,"团区委",""鲁青基准贷"贷款企业审核推荐",""鲁青基准贷"贷款企业审核推荐","1.
申请和初审企业按照"鲁青基准贷"贷款条件和相关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表,向所在县、市级团委提出申请团区委负责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向团市委对推荐2.
考察和确定经团市委推荐的企业按照银行信贷政策要求,提供相关贷款申请材料团市委与当地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进行实地考察,召开工作评审会确定放贷企业名单3.
银行放款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在法律要素齐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简化流程和手续,缩短审批时限,通过建立"鲁青基准贷绿色通道",实施优先调查、优先审批、优先放款","1.
"鲁青基准贷"项目申请表(电子版)2、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电子版)3、团市委推荐到银行后,根据放款银行要求,信贷业务所需的其他贷款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24,"团区委","信息公开","信息公开","1.
到团区委办公室2.
可当场告知的当场告知,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1.
身份证复印件1份","当场即办,不能当场即办的5个工作日内"25,"区妇联","贫困母亲两癌救助","贫困母亲两癌救助","1.
申请人将所需材料上报至村妇联主席;2村妇联主席上报至镇街妇联,镇街妇联上报至区妇联,区妇联统一审核后输入至全国妇联"两癌"信息采集数据库;3、根据上级妇联下发救助资金名额给予救助","1.
"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金"申请表1份2、身份证复印件1份3、诊断证明1份4、住院病案首页1份5、贫困证明1份","8个工作日"26,"区妇联","信息公开","信息公开","1.
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2.
可当场告知的当场告知,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1.
身份证复印件1份","当场即办,不能当场即办的7个工作日内"27,"区残联","信息公开","信息公开","①申请登记申请人携带申请到区残联办公室进行申请登记,详细、真实、准确地提供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有效证件等信息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内容,并提供可以确定相关信息的线索(如文件标题、发文字号等)②处理结果如信息应当公开,残联应及时根据相关条例进行公开;如按照相关规定不予公开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1)申请人身份证(核对原件);(2)申请信息公开的书面申请书(1份)","1个工作日"28,"区残联","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①报名有技能培训意向的残疾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区残联登记培训意向②区残联根据残疾人培训需求,出具培训函,安排残疾人到指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②如暂时无残疾人想学技能,区残联将根据工作计划组织培训,根据培训内容确定培训名单并及时通知残疾人进行培训","(1)身份证(核对原件);(2)残疾人证(核对原件)","1个工作日"29,"区残联","残疾人就业服务","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①报名有技能培训意向的残疾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区残联登记培训意向②区残联根据残疾人培训需求,出具培训函,安排残疾人到指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②如暂时无残疾人想学技能,区残联将根据工作计划组织培训,根据培训内容确定培训名单并及时通知残疾人进行培训","(1)身份证(核对原件);(3)残疾人证(核对原件)","1个工作日"30,"区残联","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①出具诊断证明残疾人到残联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评估,判断是否具有康复价值并出具诊断证明,具有康复价值的残疾人可填写《济宁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申请审批表》三份②向镇街残联申请残疾人家属携带《济宁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申请审批表》,相关申请材料及复印件到所在镇街残联进行初审,镇街残联盖章③携带有关材料到区残联审批,区残联批准④残疾人持审批表到康复机构进行康复","(1)定点康复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核对原件,复印件3份);(2)残疾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户主页、索引页、本人页)(复印件3份);3.
残疾人证(核对原件,复印件3份);4.
医保证(核对原件,复印件3份)","1个工作日"31,"区残联","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①向镇街残联申请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各镇街残联进行申请②区残联进行审批,出具审批意见,告知申请人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③无障碍改造实施区残联根据上级指示,安排对残疾人家庭进行改造","(1)身份证(核对原件,复印件三份);(2)残疾人证(核对原件,复印件三份);3.
低保证或贫困证明(核对原件,复印件三份);4.
户口本(核对原件,复印件三份)","自市残联下发改造通知改造资金到位后10个月内改造完成"32,"区残联","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残疾人轮椅车燃油补贴","①向镇街残联申请购机者在自行购买属于燃油补贴范围的代步轮椅车,可携带申请材料到镇街残联进行登记申请②区残联进行审批,出具审批意见,并及时通知申请人③发放补贴补贴采用统一发放的方式,在上级专项资金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发放到申请人账户","(1)残疾人证(核对原件,复印件三份);(2)身份证或户口簿(核对原件,复印件三份);3.
购车专用发票(核对原件,复印件三份);4.
所在社区村开具的证明(加盖村委公章三份);5.
本人承诺书(三份)(6)银行账号及银行卡复印件(复印件三份)","在上级专项资金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发放到申请人账户"33,"区残联","残疾人证办理","残疾人证办理","①申请人于指定日期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评残②由区评残鉴定委员会专家评定级别,签署意见③区残联将评残信息录入残疾人证管理系统,并制作残疾人证④区残联制证后,将证书统一发放到各街道镇,由各街道镇发放到残疾人手中","1.
本人身份证;2、户口簿;3、相应的诊断证明;4、病历资料等;5、3张2寸白底照片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1份","7个工作日"34,"区残联","白内障免费复明","白内障免费复明","①出具诊断证明白内障患者到定点机构检查,测试是否适合进行手术②向镇街残联申请如适合手术,到镇街残联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③镇街残联审批盖章后,白内障患者持审批表到定点机构进行手术④定点机构汇总后,将审批表报区残联","(1)身份证(核对原件,复印件两份);(2)申请表(一式两份);3.
医保证(核对原件,复印件两份)","1个工作日"35,"区残联","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①残疾人持残疾人证等材料到镇街道残联填写申请表;②镇街残联初审镇街残联对申请残联进行初审,出具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③镇街道残联将有关申请材料集中报区残联审批,由区残联批准汇总④区残联将全区残疾人需求汇总后,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集中采购辅助器具,并及时发放到各街道镇,由各街道镇发放到残疾人手中","(1)残疾人证(核对原件,复印件三份);(2)身份证或户口簿(核对原件,复印件三份);3.
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集中采购到位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到残疾人手中"36,"区残联","贫困肢体残疾人康复救助","贫困肢体残疾人康复救助","①出具诊断证明残疾人到市残联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评估,判断是否具有康复价值并出具诊断证明,具有康复价值的残疾人可填写《济宁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三份②向镇街残联申请残疾人家属携带《济宁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相关申请材料及复印件到所在镇街残联经行初审镇街残联对申请残联进行初审,出具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③携带有关材料到市残联审批,市残联批准④残疾人持审批表到康复机构进行康复","(1)定点康复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核对原件,复印件3份);(2)残疾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户主页、索引页、本人页)(复印件3份);3.
残疾人证(核对原件,复印件3份);4.
医保证(核对原件,复印件3份)","1个工作日"37,"任城区红十字会","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申请人填写《济宁市任城区红十字会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www.
zgrc.
gov.
cn/hszh/index.
html),可通过当面送达或(电子信函的方式:rchsz370@163.
com)向任城区红十字会提出申请","1.
身份证复印件1份;2.
任城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15个工作日"38,"任城区红十字会","遗体捐献服务","遗体、器官(组织)捐献服务","1.
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者到红十字会,或联系红十字会,由工作人员上门办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身份证复印件1份;2.
山东省遗体(角膜)捐献申请登记表1份","3个工作日(不含5个工作日的公示期)"39,"任城区红十字会","器官(组织)捐献服务","遗体、器官(组织)捐献服务","1.
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者到红十字会,或联系红十字会,由工作人员上门办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身份证复印件1份;2.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1份","3个工作日(不含5个工作日的公示期)"40,"区归国华侨联合会","信息公开","信息公开","1.
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2.
可当场告知的当场告知,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1.
身份证复印件1份2.
《任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1份","当场即办,不能当场即办的15个工作日内"41,"区科学技术协会","信息公开","信息公开","1.
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2.
可当场告知的当场告知,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1.
身份证复印件1份2.
《任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1份","当场即办,不能当场即办的15个工作日内"42,"区工商联","信息公开","信息公开","1.
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2.
可当场告知的当场告知,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1.
身份证复印件1份2.
《任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1份","当场即办,不能当场即办的15个工作日内"43,"区供销合作联社","信息公开","信息公开","1.
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2.
可当场告知的当场告知,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1.
身份证复印件1份2.
《任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1份","当场即办,不能当场即办的15个工作日内"44,"区爱卫会","信息公开","信息公开","1.
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2.
可当场告知的当场告知,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1.
身份证复印件1份2.
《任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1份","当场即办,不能当场即办的15个工作日内"45,"区地方史志办公室","信息公开","信息公开","1.
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2.
可当场告知的当场告知,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1.
身份证复印件1份2.
《任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1份","当场即办,不能当场即办的15个工作日内"46,"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①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交),窗口人员受理②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15个工作日内答复(电子邮件、快递送达等形式)","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1份;2.
身份证复印件1份;3.
营业执照复印件;4、需提供一份纸质材料,并提供电子版","当场即办,不能当场即办的15个工作日内"47,"区粮食局","农户科学储粮技术服务","农户科学储粮技术服务","1.
提交申请:申购农户向村委会提出申请2、申购农户达到100户以上规模后以村为单位登记,经镇(办)汇总后上报任城区粮食局3、申购农户交纳相应费用,中标企业进村入户制作新型彩钢组合板仓4、与申购农户签订《山东省农户科学储粮试点工作协议书》,建立配套服务体系","申购农户提供身份证明(包括姓名,家庭住址)以及联系方式","3个工作日"48,"区粮食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http://www.
rencheng.
gov.
cn/lsj/index.
html提交),窗口人员受理2.
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15个工作日内答复(电子邮件、快递送达等形式)","1.
身份证明材料;2、需要公开的材料;","3个工作日"49,"区物价局","价格举报(投诉)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受理","1.
举报人提交材料并登记2.
调查处理3.
办结并回复举报人","1.
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1份、民事请求事项及相关证据复印件各1份","7个工作日"50,"区物价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1.
申请人书面或者网上提出申请2.
价格主管部门回复申请人","依申请公开需提供相关联系方式,身份证明等材料","当场即办,不能当场即办的15个工作日内"51,"区物价局","价格争议调解","价格争议调解","1.
申请人书面提出申请2.
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调解","申请调解处理价格争议,当事人应当向价格争议调解处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书1份和有关证据材料书面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法人代表姓名及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二)价格争议事实、诉求及理由;(三)有关证据,如消费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票据、凭证、协议及其它相关证据材料;(四)价格争议调解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60日内办结;因情况复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终结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90日"52,"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通过任城区经信局门户网站公开(http://www.
rencheng.
gov.
cn/jxj/index.
html)","《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1份","15个工作日"53,"区民营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1.
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2.
可当场告知的当场告知,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1.
身份证复印件1份2.
《任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1份","当场即办,不能当场即办的15个工作日内"54,"区教体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
每学年初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2、学校通知申请学生办理结果","1.
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证件或证明)1份","每学年开学一个月内"55,"区教体局","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1.
每学年初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2、学校通知申请学生办理结果","1.
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证件或证明1份","每学年开学一个月内"56,"区教体局","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1.
每学年初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2、学校通知申请学生办理结果","1.
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证件或证明)1份","每学年开学一个月内"57,"区教体局","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学前教育资助","1.
每学年初幼儿监护人向幼儿园提出申请2、幼儿园通知申请幼儿监护人办理结果","1.
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证件或证明)1份","每学年开学一个月内"58,"区教体局","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1.
每学年初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2、学校通知申请学生办理结果","1.
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证件或证明)1份","每学年开学一个月内"59,"区教体局","义务教育段学生学籍信息修改","义务教育段学生学籍信息修改","1.
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学校受理;2、学校电话通知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其他监护人办理结果","更改姓名:1.
户口本复印件1份更改身份证号:1.
原户籍注销证明1份2、新户口本复印件1份","2个月"60,"区教体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
申请人提交申请,受理后立即办理,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申请人","1.
身份证原件","1/8个工作日"61,"区教体局","成人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成人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1.
申请人提交申请,受理后立即办理,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申请人","1.
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1/8个工作日"62,"区教体局","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1.
申请人提交申请,受理后立即办理,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申请人","1.
身份证、2、报到证、3、解除就业协议证明、4、用人单位协议书原件、复印件1份","1/8个工作日"63,"区教体局","师范类毕业生档案管理","师范类毕业生档案管理","1.
申请人提交申请,受理后立即办理,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申请人","1.
身份证、2、报到证、3、调档函、原件、复印件1份","1/8个工作日"64,"区科技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1.
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可通过网上或现场提交);2.
审核办结并送达信息公开告知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单(原件1份,纸质或电子版)","15个工作日"65,"区科技局","区科技发展申报","区科技发展计划","1.
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2.
审核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3.
区科技局向社会进行立项公示4.
与申报企业签订项目合同","1.
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2.
所属镇街盖章汇总表1份","1/8个工作日"66,"区知识产权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1.
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可通过网上或现场提交);2.
审核办结并送达信息公开告知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单(原件1份,纸质或电子版)","15个工作日"67,"区知识产权局",""12330"专利维权援助",""12330"专利维权援助","专利权人拨打"12330"专利维权热线,当场受理","无","当场即办"68,"区地震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1.
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可通过网上或现场提交);2.
审核办结并送达信息公开告知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单(原件1份,纸质或电子版)","15个工作日"69,"区民宗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1.
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或大厅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当场答复(网上即时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15个工作日内答复(电子邮件、快递送达等形式)","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1份2.
身份证复印件1份","7个工作日"70,"区民宗局","春节期间穆斯林农户和城市穆斯林低保户牛羊肉价格补贴","春节期间穆斯林农户和城市穆斯林低保户牛羊肉价格补贴","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窗口人员受理;2.
民宗局组织工作人员现场核验;3.
证件办理完毕,申请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穆斯林农户户口本复印件(1份);2、城市穆斯林低保户户口本及低保证明复印件(1份)","当场即办,不能当场即办的7个工作日内"71,"区民政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1、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网上申请2、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或快递送达","1、身份证明1份;2、政府信息公开表1份","1/8工作日"72,"区民政局","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待遇给付","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待遇给付","1、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2、核准并发放补贴","个人书面申请(申请人签字)、身份证、户口本、优抚对象身份证明,医院住院医疗保险报销结算单等","1、每季度一次集中办理.
2、城镇职工医疗、居民医疗每年二次集中办理.
"73,"区民政局","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1、提供入伍通知书、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3、银行账户","提供相关证证件、证明后,"八一"前集中发放.
","每年一次集中发放"74,"区民政局","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给付","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给付","每年年审后发放抚恤金","每年12月参加年审(采集照片)","每季度一次集中发放"75,"区民政局","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给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给付","每年年审后发放抚恤金","每年12月参加年审(采集照片)","每年一次集中发放"76,"区民政局","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每年年审后发放抚恤金","每年12月参加年审(采集照片)","每季度一次集中发放"77,"区民政局","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每年年审后发放抚恤金","每年12月参加年审(采集照片)","每季度一次集中发放"78,"区民政局","部分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待遇给付","部分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待遇给付","每年年审后发放抚恤金","每年12月参加年审(采集照片)","每季度一次集中发放"79,"区民政局","残疾军人残疾证件的换发、补发和变更","残疾军人残疾证件的换发、补发和变更","提供残疾证件换发、补发和变更的理由,对丢失的登报声明;需换证的交回旧证.
","提供残疾证件换发、补发和变更的理由,对丢失的登报声明;需换证的交回旧证.
","随时"80,"区民政局","残疾军人抚恤待遇给付","残疾军人抚恤待遇给付","每年年审后发放抚恤金","每年12月参加年审(采集照片)","每年一次集中发放"81,"区民政局","孤儿生活保障","孤儿生活保障","1、申请人提报材料至镇(街道)民政办2、上报区民政局核准并发放补贴","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表两份;孤儿身份证明复印件两份;父母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两份","10个工作日"82,"区民政局","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1、申请人提报材料至镇(街道)民政办2、上报区民政局核准并发放补贴","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申请表两份;困境儿童身份证明复印件两份;父母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两份","10个工作日(不含5个工作日的公示期)"83,"区民政局","收养残疾儿童家庭生活补贴","收养残疾儿童家庭生活费补贴","1、申请人提报材料至镇(街道)民政办2、上报区民政局核准并发放补贴","收养残疾儿童家庭生活费申请表两份;收养证复印件两份;父母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两份","10个工作日"84,"区民政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1、申请人(帮办代办人)提报材料2.
甄别核实身份3.
开展救助","提供身份证询问和甄别核实身份","即时办理"85,"区民政局","骨灰存放","骨灰存放","(一)存放:死亡证明(在医院死亡的,提交医院开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复印件,在家中死亡的,提交当地社区或派出所开具的《居民死亡推断书》原件、提交骨灰存放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由逝者直系亲属填写骨灰存放登记表、骨灰室挑选骨灰存放位置、逝者亲属对骨灰进行存放.
(二)取走:由存放骨灰委托人本人持存放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填写领取骨灰登记表,由工作人员监督取走骨灰,交回骨灰存放证.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复印件或《居民死亡推断书》原件一份","即时完成"86,"区民政局","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给付","1、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2、核准并发放补贴","1.
个人书面申请书1份;2.
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3.
《临时救助申请暨审批表》2份;4.
证明家庭生活困难的材料.
","20个工作日"87,"区民政局","低保大学生救助","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给付","1、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2、申请人领取救助","1.
个人书面申请书1份;2.
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3.
《低保家庭大学生救助申请暨审批表》2份;4.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5.
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和缴费通知单的复印件、保证本人申请的救助金用于入学学费的承诺书、准考证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等.
","20个工作日"88,"区民政局","殡葬服务","殡葬服务","(1)正常死亡的:在医院死亡的,到医院领取《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医院以外(含在家中)死亡的,到当地派出所或者医疗机构领取《居民死亡推断书》,非正常死亡的:公安部门和卫生疾控机构开具《居民死亡推断书》;(2)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殡仪馆接运遗体;(3)携带《居民死亡推断书》或《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逝者和丧事承办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殡仪馆办理出殡、火化手续;(4)殡仪馆与丧事承办人洽谈、预约出殡时间、告别厅堂及办理其他服务项目,确认业务收费清单;(5)由殡仪馆礼仪人员主持进行告别仪式;(6)凭《业务收费单》到收款处交费;(7)进行遗体火化;(8)领取骨灰,办理骨灰寄存业务的到骨灰寄存服务处领取骨灰寄存证;","1、逝者身份证;2、经办人身份证;3、卫生部门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推断书》一份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单》一份.
","1个工作日"89,"区民政局","城镇特困人员救助","城镇特困人员救助","1、申请人(帮办代办人)提报材料至各镇(街道)民政办2、上报区民政局核准并发放补贴","1、济宁市任城区特困人员认定审批表一式两份2、特困人员分散供养协议一式四份3、济宁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一份4、身份证、户口本、个人申请、家庭情况证明、残疾证复印件各两份","47个工作日"90,"区民政局","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1、申请人(帮办代办人)提报材料至各镇(街道)民政办2、上报区民政局核准并发放补贴","1、济宁市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2、老年人身份证、户口本、家庭情况证明、低保证、残疾证复印件一份两份","20个工作日"91,"区民政局","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1、申请人(帮办代办人)提报材料至各镇(街道)民政办2、上报区民政局核准并发放补贴","1、济宁市80-99周岁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申请表2、老年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老年人低保证明复印件各2份.
","15个工作日"92,"区民政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申请人(帮办代办人)提报材料至各镇(街道)民政办2、上报区民政局核准并发放补贴","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2、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复印件各3份","15个工作日"93,"区民政局","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申请人(帮办代办人)提报材料至各镇(街道)民政办2、上报区民政局核准并发放补贴","1、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2、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3份","15个工作日"94,"区民政局","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1、申请人(帮办代办人)提报材料至各镇(街道)民政办2、上报区民政局核准","1、济宁市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申请表一式四份2、老年人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特困人员证、其子女低保证及身份证、残疾证等有效证件、证明和本人近期照片4张3、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由卫计部门提供有效证明4、市级以上劳动模范、重点优抚对象和伤残人民警察由相关部门提供的有效证明","10个工作日"95,"区民政局","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申请人提报材料2、核准并发放补贴","1.
自谋职业审批表3份;2.
自谋职业申请书1份;3.
本人身份证、退伍证复印件各1份;4.
协议银行银行卡复印件;5、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还须提供立功授奖材料(包括证书、喜报、通知书、证章,伤残人员需提供伤残等级证书,政府安置后已领取安置工作介绍信未上岗的,需提供加盖安置单位公章的本人安置后一直未上岗证明、退役后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当年度"96,"区民政局","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的给付","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的给付","1、申请人提报材料2、核准并发放补贴","1.
本人身份证、退伍证复印件各1份;2.
协议银行银行卡复印件.
","当年度"97,"区民政局","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1、申请人提报材料2、核准并发放补贴","1.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审批表3份;2.
本人身份证、退伍证复印件各1份;3.
协议银行银行卡复印件.
","8月1日前"98,"区民政局","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1.
申请;2.
签订移交协议;3.
办理移交手续.
","1.
《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通知》1份;2.
本人组织、行政关系介绍信各1份;3.
本人原工作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其是否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的有效证明1份.
","三方达成协议方可办理"99,"区民政局","军队复员干部接收安置","军队复员干部接收安置","1.
申请并审核;2.
现场核准.
","1.
《军队干部选择复员安置方式申请表》1份;2.
《军队干部复员审批报告表》1份.
","三方达成协议方可办理"100,"区民政局","灾民生活救助","灾民生活救助","1、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2、核准并发放补贴","1.
灾情统计及初步评估2.
提出应急响应建议3.
启动应急响应4.
实施应急行动方案","及时救助"101,"区民政局","灾区因灾倒塌和损坏民房的恢复重建","灾区因灾倒塌和损坏民房的恢复重建","1、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2、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或快递送达","1.
个人申请2.
民主评议记录3.
收入证明4.
身份证5.
户口本6.
公示照片和倒房照片","及时救助"102,"区民政局","结婚登记","结婚登记和补办结婚登记","1男女双方共同到场申请2初审3受理4审查5颁证","1、双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薄、居民身份证2、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即时办结"103,"区民政局","离婚登记","离婚登记","1男女双方共同到场申请2初审3受理4审查5发证","1、双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薄、居民身份证2、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4、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即时办结"104,"区民政局","补发婚姻登记证","补发婚姻登记证","1男女双方共同到场2初审3受理4审查5发证","1、双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薄、居民身份证2、婚姻登记档案3、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即时办结"105,"区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公开","相关科室向区司法局信息科提出公开信息的申请,区司法局信息科对申请情况进行审查、给予答复","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1个工作日"106,"区司法局","律师法律服务","律师法律服务","1.
申请人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2.
律师事务所根据授权提供相应法律服务","申请人身份证","5个工作日"107,"区司法局","民间纠纷人民调解服务","民间纠纷人民调解服务","1.
调解双方当事人到调解部门申请调解2、调委会接受申请,进行调解","申请人身份证","即时"108,"区司法局","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服务","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服务","1.
调解双方当事人到调解部门申请调解2、调委会接受申请,进行调解","申请人身份证","即时"109,"区司法局","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服务","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服务","1.
调解双方当事人到调解部门申请调解2、调委会接受申请,进行调解","申请人身份证","即时"110,"区司法局","其他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服务","其他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服务","1.
调解双方当事人到调解部门申请调解2、调委会接受申请,进行调解","申请人身份证","即时"111,"区司法局","法律服务","法律服务","1.
当事人向法律服务所提交法律服务材料2、法律服务所人员签订服务协议3、办理法律服务事宜","申请人身份证","即时"112,"区财政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1.
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可通过网上或现场提交);2.
审核办结并送达信息公开告知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单(原件1份,纸质或电子版)","15个工作日"113,"区财政局","代理记账机构审批","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1.
申请人提交电子材料进行网上申报.
2.
审批成功后通知申请人领证","1.
营业执照扫描件;2、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3、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4、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为专职从业人员","1/5个工作日"114,"区人社局","就业政策法律法规咨询","就业政策法律法规咨询","现场咨询、电话咨询","无","即时办理"115,"区人社局","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1、求职人员提交本人简历信息2、企业提供岗位招聘信息","无","即时办理"116,"区人社局","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档案提取","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档案提取","1、提取申请.
2、办理提档.
","本人办理:提档函原件(具备档案保管权限单位出具)、报到证(或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他人代办:提档函原件(具备档案保管权限单位出具)、档案所有人签字的委托书、档案所有人报到证(或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档案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即时办理"117,"区人社局","人事代理","人事代理","个人委托人事代理:1、个人向人才中心提出个人委托人事代理申请.
2、申请材料审核合格后,人才中心出具调档函.
3、档案通过机要交通邮寄,人才中心审核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档案审核合格,签订《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双方履行权利和义务.

单位委托人事代理:一、开户(1)开户申请.
(2)审核材料.
(3)人事代理服务签约.
(4)履行服务.
二、就业手续办理(1)审核就业材料.
(2)开具调档函.
(3)档案邮寄和审核.
(4)信息录入登记.
","个人委托人事代理:户口簿、身份证、报到证、如报到证已派遣至单位则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解约函》,如代办请出具申请人授权委托书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单位委托人事代理:一、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文件、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申请书、委托代理人员名单、报到证,报到证已派遣至单位的,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解约函》.
二、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接收函、委托代理人报到证,报到证已派遣至单位的,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解约函》.
","档案到达,即时办理"118,"区人社局","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1、用人单位登录http://www.
sdjnsi.
com/办理增减员,单位经办人员携带上述资料申请办理养老保险申报缴费.

2、灵活就业人员持身份证、户口簿办理企业养老保险申报缴费.
","1、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花名册(单位申报)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灵活就业人员)","即时办理(不包括银行到帐时间)"119,"区人社局","入驻区创业创新孵化基地","入驻区创业创新孵化基地","①创业企业如实提供申请材料;②创业服务中心组建评审委员会,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对创业企业及其项目进行调查论证和评审筛选,确定入驻资格;③由创业服务中心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④通过审批的创业企业在接到进驻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创业服务中心签订入驻协议书,并办理其它相关手续;⑤创业企业正式入驻开展创业活动.
","①《济宁市任城区创业创新孵化基地入驻申请表》;②项目创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③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创业个人(团队)的简历和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两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④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依申请评审办理"120,"区人社局","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请","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请","提出申请、资料审查","(一)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1)济宁市就业培训补贴申请表培训补贴申请报告(2)培训人员花名册(3)身份证复印件(4)代领职业培训补贴协议(5)《就业创业证》复印件(6)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创业合格证书)复印件(7)职业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请(1)《济宁市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请表》(2)《就业创业证》复印件(3)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复印件(4)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凭证材料(5)《鉴定补贴人员花名册》(6)鉴定人员与鉴定机构签订的《代领职业鉴定补贴协议》","即时受理"121,"区人社局","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1、申请.
申请单位持相关材料,提出申请.
2、审核.
对申请单位提报的材料进行审核.
3、考察.
对审核合格的申请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4、审批.
对考察合格的申请单位进行审批.
5、发放.
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1、《济宁市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2、符合条件人员名单;3、《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4、劳动合同复印件;5、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6、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复印件;7、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复印件.
济宁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济财社【2016】41号)文件将于2018年8月9日过期.
2018年8月9日以后如出台新文件,按新文件执行","即时受理(补贴资金到账后发放)"122,"区人社局","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1、申请.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提出申请.
2、审核.
对申请人提报的材料进行审核.
3、审批.
对审核合格的申请人进行审批.
4、发放.
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人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1、《济宁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2、创业者身份证复印件、3、《就业创业证》复印件、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个人银行账户(银行卡)复印件、6、经营场地租赁合同(使用自有房屋的提供房产证明)复印件.

济宁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济财社【2016】41号)文件将于2018年8月9日过期.
2018年8月9日以后如出台新文件,按新文件执行","即时受理(补贴资金到账后发放)"123,"区人社局","社会保险补贴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申请","1、申请.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提出申请.
2、审核.
对申请人提报的材料进行审核.
3、审批.
对考察合格的申请人进行审批.
4、发放.
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人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1、1、《济宁市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2、《身份证》复印件;3、《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4、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5、本人银行账户复印件济宁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济财社【2016】41号)文件将于2018年8月9日过期.
2018年8月9日以后如出台新文件,按新文件执行","即时受理(补贴资金到账后发放)"124,"区人社局","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1、申请.
申请单位持相关材料,提出申请.
2、审核.
对申请单位提报的材料进行审核.
3、考察.
对审核合格的申请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4、审批.
对考察合格的申请单位进行审批.
5、发放.
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
","1、《济宁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2、《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复印件3、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年限证明材料4、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复印件济宁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济财社【2016】41号)文件将于2018年8月9日过期.
2018年8月9日以后如出台新文件,按新文件执行","即时受理"125,"区人社局","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请","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请","1、申请.
申请单位持相关材料,提出申请.

2、审核.
对申请单位提报的材料进行审核.
3、考察.
对审核合格的申请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4、审批.
经考察合格的申请单位进行审批.
5、发放.
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1、《济宁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2、创业者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创业者本人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5、财务报表复印件符合申请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时,再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6、《济宁市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请表》7、劳动合同复印件8、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复印件9、招用人员名单复印件10、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济宁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济财社【2016】41号)文件将于2018年8月9日过期.
2018年8月9日以后如出台新文件,按新文件执行","即时受理(补贴资金到账后发放)"126,"区人社局","就业见习补贴申请","就业见习补贴申请","单位持见习补贴花名册申请","申请见习补贴花名册、报到证、户口本复印件、毕业证、健康证","半年一次"127,"区人社局","失业人员个人职业培训补贴申请办理","失业人员个人职业培训补贴申请办理","1、参加培训.
失业人员可以到依法设立的职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2、申领.
培训合格后,由职业培训机构持失业登记证、身份证、花名册、职业培训收费报销凭证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3、审核拨付.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接到职业培训机构申请之日起15日内予以审核,办理有关手续,将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发放培训补贴.

","(1)培训补贴申请报告(2)济宁市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申报表(3)济宁市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申报明细表(4)济宁市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申报审核表(5)济宁市就业培训结业(鉴定)考核花名册","15个工作日"128,"区人社局","失业人员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申领","失业人员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申领","失业保险科工作人员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填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表》并签字.
失业保险科科室负责人对初审提报的以下材料进行复审,重点审核:①《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表》;②本人身份证明;③与死亡失业职工关系证明;④死亡职工的失业登记证;⑤死亡证明.
经复审合格后,提出科室审核意见并签字,将以上材料报分管局长审批.
分管局长审批后,对符合规定的按照有关在职职工的规定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企业职工死亡后,丧葬补助金的标准为每人1000元,有供养直系亲属的一次性发给10个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抚恤金.
工作人员按照审批的金额,打印支付凭证,转基金财务科按程序向市财政局申请资金;财政拨付资金后,由基金财务科将资金拨付到就业办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过渡户发放.
","①本人身份证明;②与死亡失业职工关系证明;③死亡职工的失业登记证;④死亡证明.
","即时受理"129,"区人社局","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补贴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补贴申请","1.
提出申请2.
资格审查3.
财政拨付","1.
贷款结清证明2.
银行还款流水.
3身份证4.
法人银行卡","即时受理"130,"区人社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理","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登记表(也可直接到乡镇(街道)人社所办理).
","1、《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2、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困难群体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时办理"131,"区人社局","女性失业人员生育补助金申领办理","女性失业人员生育补助金申领办理","失业职工或代办人填写《济宁市失业女工生育补助金申领表》,连同生育补助金材料送至就业局失业科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给予生育补助发放","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失业证及复印件;3、结婚证及复印件;4、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及复印件;5、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6、山东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原件及费用清单;7、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8、住院病人费用清单原件;9、出入院全套病历.
","即时受理"132,"区人社局","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保险科负责失业登记信息输入人员,根据失业人员档案内已审核的《失业人员登记表》,对核定的失业保险金享受资格、时间和标准进行复核,并现场询问失业人员个人简历、求职意向、职业技能等基本信息,将失业人员基础信息输入人才和就业公共信息平台、失业保险待遇登记、支付系统,为失业人员打印《就业创业证》及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时间、标准记录,将基本信息输入完毕的失业人员档案,移交档案室管理人员.
","1、失业职工身份证;2、《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花名册》(减员表);3、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4、失业职工档案;5、失业职工登记表;6、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限外地转移失业人员)7.
一寸照片2张,2寸照片1张8.
《就业创业证》","即时办理"133,"区人社局","就业和失业登记","就业和失业登记","(1)进入社保业务平台查询保险信息(2)凡无养老保险信息的进入就业服务系统进行初次就业或失业登记","《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花名册》;营业执照、批准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灵活就业从业证明;身份证及复印件、二寸照片1张","即时办理"134,"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申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申请","1、根据上级人社部门统一安排发布学习通知;2、接受单位统一报名表;3、报送市局,分配用户名和密码;4、单位组织人员学习、考试;5、为考试合格者登记学时、学分.
","1、单位统一报名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即时受理"135,"区人社局","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免费查询服务","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免费查询服务","1、登录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官网查询或用手机登录济宁市人社通APP查询.
2、到乡镇(街道)人社所、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任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个人查询:根据身份证号码、姓名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单位查询: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按照规定的查询对象和记录项目提供查询.
","1、参保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参保人员委托他人查询的,被委托人需持书面委托材料和本人身份证.

2、参保单位查询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即时办理现阶段我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自助查询服务因系统归属问题不包含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136,"区人社局","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1、申请人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并审核2、移交社区","申请表、身份证复件","无"137,"区人社局","免费提供公共人力资源服务","免费提供公共人力资源服务","申请人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咨询政策、办理业务等,窗口工作人员即时受理","身份证","即时受理"138,"区人社局","企业职工流动手续办理","企业职工流动手续办理","1.
职工提出申请;2.
审查材料;3.
办理流动手续","《职工调动登记表》《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花名册》","即时办理"139,"区人社局","省、市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请","省、市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请","1、个人向单位提出申请;2、所在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后推荐;3、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4、区人社部门评审、公示;5、按照按照程序报送市局.
","1、《济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登记表》一式3份.
2、《推荐表济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25份.
3、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和其他证明本人成果和业绩的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六公开监督卡、综合推荐报告专家评议结果表各1份.
","即时受理"140,"区人社局","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针对就业创业服务部门","济宁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济财社【2016】41号)文件将于2018年8月9日过期.
新文件未下发,2018年8月9日以后如出台新文件,按新文件执行","针对就业创业服务部门"141,"区人社局","社会保障卡办理","社会保障卡办理","普通制卡:去户籍所在地人社所或社保大厅现场办理即时制卡:去社保大厅办理","成年人身份证、彩色照片电子版未成年人出生证明、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普通制卡:即时受理;即时制卡:即时办理"142,"区人社局","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工伤认定申请","1、申请人提交材料审核,领取受理通知单;2、工伤事故调查核实;3、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1、工伤认定申请书(书面),(单位申请单位写盖公章,个人申请个人写签字按手印);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4、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个人申报的不必提供),属于统计范围的因工伤亡事故,提交安全监察部门的结案批复;5、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书面写并按手印以及提供证人身份证复印件;6、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属职业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7、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的提供机构代码证复印件);8、《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9、工伤职工发生事故当月考勤记录(单位申请提供,个人申请可不用提供).
","申报材料齐全受理60日内"143,"区人社局","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申请","1、提出申请2、资格审查3、实地考察4、贷款审查5、发放贷款","(一)个人贷款申报材料1、(1)登记失业人员持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创业证》.
(2)高校毕业生持本人毕业证.
(3)军队退役人员持退出现役有效证件.
(4)残疾人持《残疾人证》.
(5)其他人员持有相关证件.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薄(首页、单页、索引或常住人口登记卡)、结婚证或离婚证,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3、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自有房产证;4、《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核准颁发的经营许可证;5、反担保人及配偶户口簿、身份证、收入证明及承诺书;6、贷款申请表及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人员符合办理失业登记条件的,应到户籍所在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二)小微企业贷款申报材料1、企业招用人员《就业创业证》、高校毕业生毕业证、《退役军人证》、《残疾人证》、等相应身份证件.
2、企业法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薄(首页、单页、索引或常住人口登记卡)、结婚证或离婚证.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需环评的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4、公司简介、企业章程或合资合作的合同或协议.
5、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工资发放花名册(需员工签名).
6、验资报告、审计报告、近三年底和近三个月财务报表;近半年主要结算账户银行流水或对账单;企业融资明细(借款或担保情况).
7、土地、房产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协议及自有房产证明.
8、企业近期业务购销合同、发票,生产企业的近半年水、电费单据.
9、营业执照满一年以上的需出具年度报告.
(可自行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打印).
10、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三)反担保企业需提供的材料1、公司简介、公司章程.
2、担保企业法人夫妻双方户口薄(首页、单页、索引或常住人口登记卡)、身份证、结婚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身份证.
3、反担保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企业资质.
4、验资报告、审计报告、近三年底和近三个月财务报表;近半年主要结算账户银行流水或对账单;企业融资明细(借款或担保情况).
5、土地、房产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协议及自有房产证.
6、企业近期业务购销合同、发票,生产企业的近半年水、电费单据.
7、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即时受理"144,"区人社局","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鉴定","1、提出申报2、资格审查3、考核鉴定4、成绩确认5、证书颁发","《济宁市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登记表》","30个工作日"145,"区人社局","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1、申请人提交材料到大厅窗口,窗口人员受理.
2、办理完毕,告知结果","1、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2、营业执照副本、单位成立批文或法人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4、法人居民身份证;5、用人单位劳动花名册或其他调动手续.
","即时办理不包括银行到帐时间"146,"区人社局","企业养老保险参保变更","企业养老保险参保变更","1、申请人提交材料到大厅窗口,窗口人员受理.
2、办理完毕,告知结果","1、《任城区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2、工商变更登记表和工商营业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证明.
","即时办理"147,"区人社局","企业养老保险参保注销","企业养老保险参保注销","1、申请人提交材料到大厅窗口,窗口人员受理.
2、办理完毕,告知结果","1、工商局注销手续或法律文书及其他注销有关材料;2、填写《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
","即时办理不包括银行到帐时间"148,"区人社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职死亡继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职死亡继承","申请人提交材料到大厅窗口,窗口人员受理.
(继承人需到场)","1、职工原始档案和保险手册2、继承人身份证3、死亡证明或火化单4、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
","即时办理不包括银行到帐时间"149,"区人社局","企业劳动用工备案(新增)","企业劳动用工备案(新增)","1、企业劳动保障开户:申请人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并当场办理2、劳动用工备案(新增):(1)、用人单位登陆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录入职工信息并提交.
网址:http://124.
128.
251.
109:18080/hso/logonDialog.
jsp(2)、用人单位持上述材料到窗口或所属辖区人社所办理备案手续.
(3)、工作人员对网上提报信息和《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花名册》进行审核.
审核无误后,在《花名册》上加盖公章,并在劳动用工备案系统上予以确认.
","1、企业劳动保障开户:《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开户申请表》、工商营业执照原件(仅开户时提供)2、劳动用工备案(新增)《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花名册》","即时办理"150,"区人社局","企业劳动用工备案(解除)","企业劳动用工备案(解除)","申请人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并当场办理","《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花名册》","即时办理"151,"区人社局","企业劳动用工备案(续签)","企业劳动用工备案(续签)","申请人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并当场办理","《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花名册》","即时办理"152,"区人社局","企业集体合同备案审查","企业集体合同备案审查","申请人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并当场办理","集体协商会议纪要;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集体合同;企业方集体合同谈判首席代表身份证和职工集体合同谈判首席代表身份证;","即时办理"153,"区人社局","企业工资分配(工资支付)制度备案","企业工资分配(工资支付)制度备案","申请人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并当场办理","工资备案报告.
报告应包括(1)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基本信息、经营范围,年度经营计划,劳动者人数;(2)工资分配制度:工资确定办法,各岗位的工资分配办法,工资正常增长办法,奖金分配办法,津贴、补贴分配办法,患病、休假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分配办法;(3)工资支付制度:工资支付项目、标准和形式,工资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标准和支付方式,患病、假期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计算标准和支付方式,工资扣除事项,工资支付的其他事项.
","即时办理"154,"区人社局","企业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备案","企业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备案","申请人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并当场办理","1、企业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应包括(1)企业基本情况:生产经营状况、在岗职工人数和近两年工资发放等情况;(2)经济效益状况:实现利润(利税)、劳动生产率、资本保值增值等效益指标完成情况;(3)落实工资指导线的初步意见:拟增资幅度、人均增资水平、各类人员的工资关系以及履行民主程序等情况.

2、《企业执行工资指导线情况审核表》(见).
3、前两年度劳动工资年报、财务会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5个工作日"155,"区人社局","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备案","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备案","申请人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并当场办理","1、企业基本情况(生产经营、工资发放等状况);2、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因(效益、资金等状况);3、拟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起止时间;4、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方案;5、最近三个月(以上)企业财务报表、工资发放表等材料.
","5个工作日"156,"区人社局","推荐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请","推荐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请","1、个人向单位提出申请;2、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后推荐;3、主管部门审核;4、区人社部门审核推荐.
","1.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20份,2.
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
其中:《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中"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及受奖情况"栏填报数量不超过3件;"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作品等"栏填报数量不超过3件;3.
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
如学历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4.
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约(聘书)(原件);5.
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6.
《"六公开"监督卡》1份;7.
继续教育证书;8.
《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年度考核等次手册》)原件或经档案管理部门验审的复印件;9.
《济宁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表》3份;10.
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同级别的),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复印件)1份,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
","即时受理"157,"区人社局","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申请","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申请","1、个人向单位提出申请;2、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公示推荐;3、主管部门审核;4、区人社部门审核;5、转交初级评审委员会.
","1.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20份,2.
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
其中:《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中"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及受奖情况"栏填报数量不超过3件;"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作品等"栏填报数量不超过3件;3.
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
如学历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4.
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约(聘书)(原件);5.
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6.
《"六公开"监督卡》1份;7.
继续教育证书;8.
《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年度考核等次手册》)原件或经档案管理部门验审的复印件;9.
《济宁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表》1份;10.
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同级别的),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复印件)1份,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
","即时办理"158,"区人社局","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初审","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初审","(1)用人单位或个人申报;(2)审核档案材料.
","①个人书面申请;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③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④职工档案,养老保险手册;⑤《济宁市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表》3份;⑥《企业申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承诺书》.
","即时受理(材料齐全,符合条件,30日内上报市局审批)"159,"区人社局","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退职)审批初审","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退职)审批初审","(1)用人单位或个人申报;(2)审核档案材料.
","①个人书面申请;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③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④职工档案,养老保险手册;⑤《济宁市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审批表》3份;⑥《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
","即时受理(材料齐全,符合条件,30日内上报市局审批)"160,"区人社局","因病退休、退职劳动能力鉴定初审","因病退休、退职劳动能力鉴定初审","(1)用人单位或个人申报;(2)审核档案材料,核查住院信息.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2、被鉴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有效证明;3、申请鉴定职工需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1年以上的原始病历有效复印件(住院病历必须盖有医院病历复印专用章红色原章)、相关医学检查报告.
其中,属精神病的,需提供有效的诊断证明;恶性肿瘤职工需提供病理分析报告、CT或磁共振报告;4、申请再次鉴定的,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的原件和复印件;5、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即时受理(材料齐全,符合条件,60日内上报市局审核)"161,"区医管中心","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关系终止","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关系终止","参保居民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办理","携带办理人身份证或社保卡,代办时还需代办人身份证(无身份证的未成年居民提供户口本)","即时办理"162,"区医管中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职工医疗保险关系接续转移","参保职工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办理","身份证或社保卡(代办时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即时办理"163,"区医管中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职工医疗保险关系接续转移","参保职工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办理","身份证或社保卡(代办时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15个工作日"164,"区医管中心","居民医疗保险转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转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居民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办理","身份证或社保卡(代办时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即时办理"165,"区医管中心","职工医疗保险转居民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转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办理","身份证或社保卡(代办时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即时办理"166,"区医管中心","参保人员意外伤害调查确认","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意外伤害调查确认","(一)受理申请材料参保人员意外伤害后,有所在的定点医疗机构填写《济宁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住院审批表》,写明病人的基本情况、受伤时间和地点、受伤原因及诊治经过、临床诊断等,并在病人入院三日内向区医管中心医疗稽查科及乡镇社保所申报(网上申报)(二)组织人员调查确认对于原因复杂或伤情严重的意外伤害,由两名以上调查人员根据定点医院提交的材料,到医院现场查看病人的住院病历记录,询问病人受伤原因及经过,必要时到急救中心查看报警记录或出车登记,或到交通事故处理中心查看有关资料,或到事故现场、受伤者工作单位或住地进行调查(三)意外伤害审批经现场调查,对受伤情节明确且符合医保规定的,调查人员提出意见报科长审批;对原因复杂,调查人员难以确认的,科室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研究后,科长签署意见;对情况复杂的疑难案件,科室讨论提出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批","网络申报","12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167,"区医管中心","参保人员目录外病种住院审批","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目录外病种住院审批","1.
重点审核病情、检查和治疗是否符合医保报销规定,对病情和治疗方案明确,符合医保规定的,工作人员初审后提出审批意见2、对病情不明确、情况比较复杂,调查人员难以确认的,科室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研究后,科长签字后进行确认;对情况复杂的疑难问题,科室讨论提出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批","网络申报","12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168,"区医管中心","城镇职工异地转诊住院联网报销","参保职工异地安置、转诊转院办理及门诊慢性病鉴定","1.
住院前开具外地转诊转院表,经医疗医保办盖章、单位盖章,到区医管中心服务大厅办理联网登记;2、携带本人社保卡于转入医院住院时办理联网;3、出院时直接联网报销","《济宁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2份","即时办理"169,"区医管中心","城镇职工异地安置住院联网报销","参保职工异地安置、转诊转院办理及门诊慢性病鉴定","已办理异地安置人员住院后3日内电话通知区医管中心办理联网登记,出院时直接报销","无","即时办理"170,"区医管中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二次报销","参保人员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参保人员非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符合年度二次报销条件的人员直接到区医管中心服务大厅办理","社保卡(验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12个工作日"171,"区医管中心","公务员医疗补助二次报销","参保人员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参保人员非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符合年度二次报销条件的人员直接到区医管中心服务大厅办理","社保卡(验原件,提供复印件2份)","12个工作日"172,"区医管中心","城镇职工异地转诊转院非联网报销","参保职工异地安置、转诊转院办理及门诊慢性病鉴定","1.
转院前已办理外地转诊转院;2、转入医院出院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区医管中心服务大厅办理","1.
《济宁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1份2、《济宁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身份核对表》1份;3、转院后住院前3日内门诊发票原件;4、门诊病历;5、门诊检查报告;6、门诊费用明细;7、住院发票原件;8、《住院病历》复印件1份(盖章);9、住院费用清单原件1份;10、社保卡(验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12个工作日(涉及可疑票据需实地稽查或外地协查的除外)"173,"区医管中心","城镇职工异地急诊报销(不含意外伤害)","参保人员非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待遇支付","1.
异地急诊的符合12条急诊目录,5日内办理电话登记;2、出院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区医管中心服务大厅办理","1.
急诊证明原件1份;2、门诊病历原件1份;3、门诊发票原件;4、门诊费用明细;5、门诊检查报告;6、住院发票原件;7、《住院病历》复印件1份(盖章);8、住院费用清单原件1份;9、社保卡(验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12个工作日"174,"区医管中心","城镇职工甲类特殊疾病鉴定","参保职工异地安置、转诊转院办理及门诊慢性病鉴定","1.
本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填写《济宁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鉴定申请表》2份;2、携带相关材料到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医保办鉴定;3、鉴定通过后携带材料到区医管中心服务大厅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医疗证》","1.
二级以上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出具的住院病历复印件1份;2、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3、社保卡(验原件,提供复印件2份);4、《济宁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鉴定申请表》2份","即时办理"175,"区医管中心","参保居民外地务工、经商、探亲、上学期间住院备案","外地务工、经商、探亲、上学期间住院备案及报销","患者家属持相关证明到区医管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务工证明1份或经商证明(营业执照等)或探亲地证明或学校证明或居住证等","即时办理"176,"区医管中心","参保居民外地务工、经商、探亲、上学期间住院报销","外地务工、经商、探亲、上学期间住院备案及报销","患者家属持相关材料到区医管中心办理备案手续","住院病历复印件1份、住院票据1份、费用祥单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社保卡复印件1份","12个工作日(涉及可疑票据需实地稽查或外地协查的除外)"177,"区医管中心","参保居民甲类门诊慢性病签定","门诊慢性病签定及报销","患者家属持相关证明到区医管中心办理鉴定手续","住院病历复印件1份、社保卡复印件1份或身份证复印件1份、三张一寸照片、审批表一式3份","即时办理"178,"区医管中心","参保居民急诊住院备案","急诊住院备案及报销","患者家属持相关证明到区医管中心办理备案手续","门(急)诊病历或入院记录","即时办理"179,"区医管中心","参保居民急诊住院报销","急诊住院备案及报销","患者家属持相关材料到区医管中心办理备案手续","急诊证明1份、住院病历复印件1份、住院票据1份、费用祥单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社保卡复印件1份","12个工作日(涉及可疑票据需实地稽查或外地协查的除外)"180,"区医管中心","参保居民市外转诊转院备案","区城镇居民转诊转院治疗及报销","患者家属持相关材料到区医管中心办理备案手续","由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或二级及以上专科定点医疗机构填写的转诊转院审批表1式2份","即时办理"181,"区医管中心","参保居民市外住院报销","区城镇居民转诊转院治疗及报销","患者家属持相关材料到区医管中心办理备案手续","转诊转院审批表1份(未办理不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1份、住院票据1份、费用祥单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社保卡复印件1份","12个工作日(涉及可疑票据需实地稽查或外地协查的除外)"182,"区医管中心","工伤保险医疗待遇核准支付","职工工伤联网备案确认、转诊转院审批、工伤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交通食宿费用核准支付","1.
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进行受理登记2、结算工伤保险医疗待遇","一、申请人提交工伤职工联网备案表,协议医疗机构即时联网结算二、转诊转院职工提交《济宁市任城区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三、中心报销需要提供材料:1.
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认定工伤决定书》或《济宁市"老工伤"人员确认表》3、《济宁市任城区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或《济宁市任城区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4、医疗费原始发票;5、门诊病历及检查化验报告单、门诊处方;6、住院病历、住院费用明细清单7、交通、住宿费用原始发票","转诊转院、联网备案即时办理,联网报销在定点医疗机构即时报销,中心报销12个工作日"183,"区医管中心","转诊转院审批","职工工伤联网备案确认、转诊转院审批、工伤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交通食宿费用核准支付","家属或单位经办人持材料到医管中心办理备案","转诊转院职工提交《济宁市任城区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认定工伤决定书》","即时办理"184,"区医管中心","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更换核准支付","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更换核准支付","1.
申请人提交辅助器具配置申请,由中心、工伤职工及其单位、辅助器具定点机构签订配置协议2、申请人到签订协议的配置定点机构安装和配置辅助器具","1.
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认定工伤决定书》;3、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印发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4、《济宁市任城区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协议书》;5、配置器具原始发票","12个工作日(涉及可疑票据需实地稽查或外地协查的除外)"185,"区医管中心","工伤保险伤残待遇核准支付","工伤职工伤残待遇审核支付","1.
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进行受理登记2、结算工伤保险伤残待遇","1.
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认定工伤决定书》;3、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印发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4、《济宁市任城区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5、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需提交《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及《工伤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三方协议》;6、工伤职工银行卡复印件1份","12个工作日(涉及可疑票据需实地稽查或外地协查的除外)"186,"区医管中心","工伤保险工亡待遇核准支付","工亡职工工亡待遇审核支付","1.
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受理登记2、结算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待遇3、按月支付抚恤金待遇","1.
工亡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3、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认定工伤决定书》;4、工亡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复印件);5、《济宁市任城区工亡职工待遇申领表》;6、《济宁市任城区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待遇申请书》;7、《济宁市任城区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登记表》;8、工亡职工与供养亲属关系证明;9、被供养人户口簿、身份证、银行卡;10、养子女(养父母)公证书或收养证;11.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供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结论","12个工作日"187,"区医管中心","生育保险生育医疗待遇核准支付","企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异地生育审批、异地急诊登记、转诊转院审批、生育医疗费用审核支付","1.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受理登记2、结算生育保险生育医疗待遇","1.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2、结婚证(原件、复印件1份);3、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复印件1份);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5、生育医疗费用申领表;6、医疗费用原始发票;7、住院病历;8、医疗费用总清单;9、异地生育的需提供《异地生育申请表》(或急诊诊断证明);10、转外就医的需提供《转诊转院申请表》;11.
生育职工本人银行卡复印件1份","12个工作日(涉及可疑票据需实地稽查或外地协查的除外)"188,"区医管中心","企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企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异地生育审批、异地急诊登记、转诊转院审批、生育医疗费用审核支付","联网结算","1.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2、结婚证(原件、复印件1份);3、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复印件1份)","即时办理"189,"区医管中心","异地生育审批","企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异地生育审批、异地急诊登记、转诊转院审批、生育医疗费用审核支付","家属或单位经办人持材料到医管中心办理","《济宁市任城区企业职工异地生育备案审批表》2份","即时办理"190,"区医管中心","异地急诊登记","企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异地生育审批、异地急诊登记、转诊转院审批、生育医疗费用审核支付","家属或单位经办人持材料到医管中心办理","1、急诊诊断证明;2、门诊病历或入院记录","即时办理"191,"区医管中心","转诊转院审批","企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异地生育审批、异地急诊登记、转诊转院审批、生育医疗费用审核支付","家属或单位经办人持材料到医管中心办理","《济宁市任城区企业职工转诊转院审批表》2份","即时办理"192,"区医管中心","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待遇核准支付","企业职工生育津贴费用审核支付","1.
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进行受理登记2、结算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待遇","1.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2、结婚证(原件、复印件1份);3、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复印件1份)或街道计生办公室开具的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原件);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5、济宁市任城区生育津贴申领表;6、济宁市任城区生育情况证明表;7、生育职工授权办理人的授权委托书;8、生育职工本人银行卡复印件1份","12个工作日"193,"区住建局","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2、进行审批前的现场勘查3、现场送达(或快递送达)","设计任务书","3个工作日"194,"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2、进行审批前的现场勘查4、现场送达(或快递送达)","设计任务书","3个工作日"195,"区交航局","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车辆道路运输证业务办理","申请人向任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交航局窗口提供申请材料,交航局工作人员进行资料审核,资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对需补正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道路运输证配发表》;行驶证、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从业资格证需同时复印继续教育和诚信考核记录;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北斗卫星定位终端入网证明原件(总质量为12吨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和半挂牵引车);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表、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核查报告、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道路货物运输安全承诺书;车辆照片两张","1/8个工作日"196,"区交航局","车辆道路运输证过户及转籍","车辆道路运输证业务办理","申请人向任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交航局窗口提供申请材料,交航局工作人员进行资料审核,资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对需补正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营运性车辆道路运输证过户申请表》、车辆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车辆二手车交易发票复印件)、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须提供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车辆道路运输证","1/8个工作日"197,"区交航局","车辆道路运输证补发","车辆道路运输证业务办理","申请人向任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交航局窗口提供申请材料,交航局工作人员进行资料审核,资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对需补正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道路运输证补发申请表》、车辆照片1张、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证件遗失声明(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在所在地报刊刊登遗失声明)","1/8个工作日"198,"区交航局","车辆道路运输证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业务办理","申请人向任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交航局窗口提供申请材料,交航局工作人员进行资料审核,资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对需补正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注销申请、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须提供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车辆道路运输证","1/8个工作日"199,"区交航局","从业人员资格证诚信考核工作","从业人员资格证诚信考核工作","申请人向任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交运局窗口提供申请材料,交航局工作人员进行资料审核,资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对需补正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已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并通过考试,提交《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诚信考核表》、身份证、驾驶证、从业人员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一寸彩照","1/8个工作日"200,"区水务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1.
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或大厅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当场答复(网上即时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10个工作日内答复(电子邮件、快递送达等形式)","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1份2.
身份证复印件1份","10个工作日"201,"区农业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通知申请人","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1份)2、身份证明材料(1份)","15个工作日"202,"区农业局","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推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推荐","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通知申请人","1.
申请人的姓名(名称)、地址、电话号码;2、产品品种、产地的区域范围和生产规模;3、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计划;4、产地环境说明;5、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6、有关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7、保证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8、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9、生产过程记录档案;10、认证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均1份)","即时办理,不能即时办理的15个工作日内"203,"区农业局","种子质量纠纷调解","种子质量纠纷调解","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通知申请人","申请书(以个人和单位向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提出书面申请)1份","5个工作日"204,"区农业局","农业产业(林下种植、设施农业、特色种养等)扶贫","农业产业(林下种植、设施农业、特色种养等)扶贫","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通知申请人","1.
贫困户与基地的基本情况2、申报书3、可行报告(以上材料均1份)","15个工作日"205,"区农业局","无公害农产品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申报","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通知申请人","1.
申请人的姓名(名称)、地址、电话号码;2、产品品种、产地的区域范围和生产规模;3、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计划;4、产地环境说明;5、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6、有关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7、保证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8、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9、生产过程记录档案;10、认证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均1份)","即时办理,不能即时办理的15个工作日内"206,"区农业局","绿色食品申报","绿色食品申报","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通知申请人","1.
标志使用申请书;2、资质证明材料;3、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和质量控制规范;4、预包装产品包装标签或其设计样张;5、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规定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1份)","即时办理,不能即时办理的15个工作日内"207,"区农业局","有机农产品申报","有机农产品申报","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通知申请人","1.
经营资质文件复印件2、基本情况3、产地(基地)区域范围描述4、有机产品生产、加工规划5、本年度有机产品生产、加工计划,上一年度销售量、销售额和主要销售市场等6承诺守法诚信,接受行政监管部门及认证机构监督和检查,保证提供材料真实、执行有机产品标准、技术规范的声明7、有机生产、加工的管理体系文件8、有机转换计划(适用时)9、当认证委托人不是有机产品的直接生产、加工者时,认证委托人与有机产品生产、加工者签订的书面合同复印件(以上材料均1份)","即时办理,不能即时办理的15个工作日内"208,"区农业局","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通知申请人","1.
登记申请书;2.
申请人资质证明;3.
产品典型特征特性描述和相应产品品质鉴定报告;4.
产地环境条件、生产技术规范和产品质量安全技术规范;5.
地域范围确定性文件和生产地域分布图;6.
产品实物样品或者样品图片;(以上材料均1份)","即时办理,不能即时办理的15个工作日内"209,"区畜牧兽医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交),窗口人员受理2.
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15个工作日内答复(电子邮件、快递送达等形式)","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1份2.
身份证复印件1份","15个工作日"210,"区蔬菜服务中心","信息公开","信息公开","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交),窗口人员受理2.
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15个工作日内答复(电子邮件、快递送达等形式)","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1份2.
身份证复印件1份","15个工作日"211,"区农机局","农机购置补贴","农机购置补贴","1.
申请人到窗口提报材料受理2.
符合条件,进行办理补贴","1.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及户口本原件2.
发票原件及复印件3.
惠民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4.
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需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5.
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需法人携带身份证.
营业执照.
发票.
开户许可证.
银行卡折原件及复印件","1个工作日"212,"区水产局","出售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备案","出售、收购、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备案","1接收申请材料,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2组织现场审核,签署审核意见;3实施备案","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1份);2单位或个人身份证明(1份);3《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1份)","5个工作日"213,"区水产局","收购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备案","出售、收购、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备案","1接收申请材料,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2组织现场审核,签署审核意见;3实施备案","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1份);2单位或个人身份证明(1份);3《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1份)","5个工作日"214,"区水产局","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备案","出售、收购、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备案","1接收申请材料,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2组织现场审核,签署审核意见;3实施备案","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1份);2单位或个人身份证明(1份);3《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1份)","5个工作日"215,"区水产局","渔业捕捞许可证年审","内陆渔业捕捞许可证年审","1接收申请材料,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2组织现场审核,签署审核意见;3收缴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1年审申请书(1份);2《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3《渔业船舶登记(国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4违规案件结案证明(1份)","5个工作日"216,"区水产局","内陆渔业船舶初次检验","内陆渔业船舶初次检验、营运检验和临时检验","1接收申请材料,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2通知申请人办理结果","1检验申报书件(1份);2船网工具指标审批文件(1份);3船名号审批文件(1份);4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技术文件(1份);5船舶建造合同(1份)","6个工作日"217,"区水产局","内陆渔业船舶营运检验","内陆渔业船舶初次检验、营运检验和临时检验","1接收申请材料,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2通知申请人办理结果","1检验申报书(1份);2现有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及技术文件(1份);3船舶修造合同(1份)","6个工作日"218,"区水产局","内陆渔业船舶临时检验","内陆渔业船舶初次检验、营运检验和临时检验","1接收申请材料,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2通知申请人办理结果","1检验申报书(1份);2现有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及相关技术文件(1份);3船名号审批文件(1份);4船籍港船籍注销证明文件(1份);5船舶买卖合同(1份)","6个工作日"219,"区水产局","渔业水域污染事故经济损失赔偿纠纷调解","渔业水域污染事故经济损失赔偿纠纷调解","1接收申请材料,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2组织纠纷调解","1申请人身份证明(1份);2渔业水域污染事故经济损失赔偿调解申请书(1份);3与事故纠纷有关的证据和其他资料(1份);","25个工作日"220,"区水产局","渔业信息公开","信息公开","1接收申请材料,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2通知申请人办理结果","1.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1份);2.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1份)","15个工作日"221,"区水产局","渔业技术咨询服务","渔业技术咨询、宣传教育、培训服务","1接收申请;2开展服务","无","1个工作日"222,"区水产局","渔业技术宣传教育服务","渔业技术咨询、宣传教育、培训服务","1制订计划;2开展宣传","无","1个工作日"223,"区水产局","渔业技术培训服务","渔业技术咨询、宣传教育、培训服务","1制订计划;2开展培训","无","1个工作日"224,"区水产局","渔船安全救助服务","渔船安全救助服务","接收安全救助报告,制订救助方案,实施救助服务","无","1个工作日"225,"区商务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交),窗口人员受理2.
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15个工作日内答复(电子邮件、快递送达等形式)","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1份2.
身份证复印件1份","15个工作日"226,"区商务局","出国劳务信息录入","有意出国劳务人员信息录入","当事人持身份证在区商务局进行现场信息录入","身份证复印件1份","即时办理"227,"区商务局","外贸备案及变更","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1.
网上提交申请2、向商务局提交材料并备案","1.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在http://www.
mofcom.
gov.
cn/mofcom/typt.
shtml下载填写);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法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原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数量:1份","即时办理"228,"区文广新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1.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1份;2.
《申请表》1份","15个工作日"229,"区文广新局","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大厅窗口领取证件(或快递送达)","1.
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年龄、性别、学历、职业、工作单位,当前的工作情况和生活情况1份2.
申请人与同一地区、同一辈份的其他传承人之间的不同技艺特点、特色和个人成就1份3.
申请人在该项目领域的传承谱系、学习与实践经历1份4.
其他有助于说明申请人代表性的材料1份5.
所在乡镇(街道)文化站的推荐意见1份","15个工作日"230,"区旅游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交),窗口人员受理2.
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15个工作日内答复(电子邮件、快递送达等形式)","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1份2.
身份证复印件1份","15个工作日"231,"区旅游局","旅游投诉受理","旅游投诉受理","1.
投诉事项比较简单的,投诉人可以口头投诉,由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进行记录或者登记,并告知被投诉人;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可以口头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并进行记录或者登记2.
投诉人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活动的,应当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权限3.
投诉人4人以上,以同一事由投诉同一被投诉人的,为共同投诉共同投诉可以由投诉人推选1至3名代表进行投诉代表人参加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处理投诉过程的行为,对全体投诉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投诉请求或者进行和解,应当经全体投诉人同意","投诉一般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并载明下列事项:1.
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国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投诉日期;2.
被投诉人的名称、所在地;3.
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受理旅游投诉之日起60日内"232,"区文物局","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给予帮助","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给予帮助","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且必须进行修缮的说明材料(原件1份,纸质)","14个工作日"233,"区文物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通知申请人","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1份)2、身份证明材料(1份)","15个工作日"234,"区卫计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通知申请人窗口领取信息公开批复(或快递送达)","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1份)2、身份证明材料(1份)","15个工作日"235,"区卫计局","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
申请人前往当地计生机构提报资料申请检查,工作人员完成检查,并提供报告单据","1.
本人身份证;2.
免费服务卡","1/8个工作日"236,"区卫计局","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1.
申请人前往当地计生机构提报资料申请鉴定,工作人员受理2.
鉴定完毕,通知申请人领取报告(或快递送达)","1.
身份证复印件(1份)2.
婚姻证复印件(1份)3.
接受计划生育手术的证明(1份)4.
鉴定申请表(1份)","1/8个工作日"237,"区卫计局","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办理","1.
申请人前往当地妇幼保健机构提报资料申请服务,工作人员完成检查,并提供报告单据","1.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单》(1份)2、夫妻双方二代身份证原件核对留取复印件办理(1份)","1/8个工作日"238,"区卫计局","出具医学证明文件","出具医学证明文件","1.
申请人前往当地医疗机构提报资料申请服务,工作人员完成检查,并提供报告单据","病人身份证明核对(1份)","1/8个工作日"239,"区卫计局","住院病历复制、查阅","住院病历复制、查阅","1.
申请人提报申请资料前往就诊医院申请,工作人员当场办结","1.
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身份证明(1份)","1/8个工作日"240,"区卫计局","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医学检查","申请人可在区妇幼婚检窗口接受检查","双方身份证原件核对","1/8个工作日"241,"区卫计局","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申请人在助产机构接受筛查","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核对","1/8个工作日"242,"区卫计局","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申请人前往当地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中心提报资料申请检查,工作人员完成检查","居民身份证","1/8个工作日"243,"区卫计局","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1.
申请人前往当地计生机构提报资料,工作人员受理2.
办理完成补助打入申请人银行卡","1.
身份证原件核对及留取复印件(1份);2、户口簿原件核对及留取复印件(1份);3、准生证原件核对及留取复印件(1份);4、出生证明原件核对及留取复印件(1份)","1/8个工作日"244,"区卫计局","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申请人可在区妇幼婚检窗口或前往当地卫计办领取叶酸制剂","居民身份证原件核对","1/8个工作日"245,"区卫计局","中小学生健康体检","中小学生健康体检","1.
申请人前往当地医疗机构提报资料申请服务,工作人员完成检查,并提供报告单据","学生健康体检表(1份)","1/8个工作日"246,"区卫计局","死亡医学证明办理","死亡医学证明办理","1.
申请人前往当地医疗机构提报资料申请服务,工作人员现场出件","二代身份证原件核对及留取复印件(1份)","1/8个工作日"247,"区卫计局","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1.
申请人前往当地医疗机构提报资料申请服务,工作人员完成检查,并提供报告单据","职业健康检查表(1份)","1/8个工作日"248,"区卫计局","计划生育公益金扶持补助","计划生育公益金扶持补助","1.
申请人前往当地计生机构提报资料,工作人员受理2.
办理完成补助打入申请人银行卡","1.
户口簿原件核对及留取复印件(1份);2、二代身份证原件核对及留取复印件(1份);3、计划生育公益金补助申请表(1份)","1/8个工作日"249,"区疾控中心","信息公开","信息公开","1.
电话申请2、约定监测日期3、报告结果邮寄或送达","无","15个工作日"250,"区疾控中心","疫源地消毒","疫源地消毒","1.
电话申请2、约定监测日期3、报告结果邮寄或送达","无","即时办理"251,"区疾控中心","饮用水卫生质量检测","饮用水卫生质量检测","1.
提交申请表2、电话约定监测日期3、报告结果邮寄或送达","提交申请表","15个工作日"252,"区环保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交),窗口人员受理2.
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15个工作日内答复(电子邮件、快递送达等形式)","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1份2.
身份证复印件1份","15个工作日"253,"区统计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申请人登陆区统计局网站http://www.
rencheng.
gov.
cn/tjj/index.
html直接查询或登陆政府门户网站申请查询","政府门户网站申请表填写个人或单位信息","即时"254,"区统计局","统计资料公开","统计资料公开、查询、咨询","申请人登陆区统计局网站http://www.
rencheng.
gov.
cn/tjj/index.
html直接查询或登陆政府门户网站申请查询","政府门户网站申请表填写个人或单位信息","即时"255,"区统计局","统计资料查询","统计资料公开、查询、咨询","申请人登陆区统计局网站http://www.
rencheng.
gov.
cn/tjj/index.
html直接查询或登陆政府门户网站申请查询","政府门户网站申请表填写个人或单位信息","即时"256,"区统计局","统计资料咨询","统计资料公开、查询、咨询","申请人登陆区统计局网站http://www.
rencheng.
gov.
cn/tjj/index.
html直接查询或登陆政府门户网站申请查询","政府门户网站申请表填写个人或单位信息","即时"257,"区工商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调取相关材料,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当事人申请书一份2.
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主动公开20个工作日15个工作日"258,"区工商局","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资料查询","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资料查询","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调取相关材料,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有效身份证明及说明用途的查询申请书2.
查询人员有效证件及有关公函3.
法院立案证明和律师证件","即时办理"259,"区工商局","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调取相关材料,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有效身份证明及说明用途的查询申请书2.
查询人员有效证件及有关公函3.
法院立案证明和律师证件","即时办理"260,"区质监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调取相关材料,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信息查询申请表2份","当场即办,不能当场即办的15个工作日内"261,"区质监局","标准查询","标准查询","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调取相关材料,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标准查询申请表2份","1/8个工作日"262,"区质监局","12365产品质量举报受理","12365产品质量举报受理","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调取相关材料,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产品质量举报书面材料一份,载明以下内容:1.
被投诉的单位、法人代表、联系电话、具体地址;2.
投诉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具体地址;3.
投诉内容,可提供文字材料、图片、录音带、录像资料;4.
投诉举报人要求","1/8个工作日"263,"区安监局","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支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支持","①申请人需提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该材料需要到发改部门办理);②材料齐全后,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③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申请专项资金的主要原因和依据(1份);2、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建设背景、项目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各项目条件落实情况等(1份);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1份);4、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1份);",264,"区食药监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调取相关材料,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依申请公开:1.
当事人申请书一份2.
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提供复印件)","15个工作日"265,"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公开","信息公开","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调取相关材料,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依申请公开:1.
当事人申请书一份2.
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提供复印件)","15个工作日"266,"区人防办","信息公开","信息公开","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调取相关材料,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依申请公开:1.
当事人申请书一份2.
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提供复印件)","15个工作日"267,"区金融办","信息公开","信息公开","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调取相关材料,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依申请公开:1.
当事人申请书一份2.
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提供复印件)","15个工作日"268,"区航运服务中心","信息公开","信息公开","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调取相关材料,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依申请公开:1.
当事人申请书一份2.
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提供复印件)","15个工作日"269,"区盐务分局","盐业政策法规咨询","盐业政策法规咨询","1.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2.
济宁市盐务局任城区分局盐政稽查大队审查后办理","提交需要咨询的与盐业生产、经营相关的盐业政策法规事项申请材料","即办"270,"区盐务分局","受理盐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受理盐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1.
投诉举报人提供盐业违法行为信息、证据材料;2.
济宁市盐务局任城区分局盐政稽查大队审查后受理","与盐业违法行为相关的信息、证据材料(可以通过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即办"271,"区盐务分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调取相关材料,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依申请公开:1.
当事人申请书一份2.
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提供复印件)","15个工作日"272,"任城公安分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1.
申请人网上提交申报材料或至大厅窗口提交申报材料,工作人员受理2、通知申请人网上接受或快递接收或者到指定地点领取结果","1.
身份证2.
如实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家庭住址等信息3.
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15个工作日"273,"市中公安分局、任城公安分局","办理公民身份证号码重号、错号证明","公民身份证号码重号、错号证明","1.
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到分局户政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受理,出具《居民身份证变更更正证明》","派出所出具的核查证明、或申请人提供的重、错号证件原件或有记载变更更正的户口本","1个工作日"274,"市中公安分局、任城公安分局","户籍出生登记","户籍出生登记","1.
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至各派出所户籍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审核材料,材料齐全,当场办结并出具户口本","1、法定身份证件;2、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3、出生医学证明;4、明确抚养关系的法律文书(离婚);5、亲子鉴定证明(非婚随父)","当场"275,"市中公安分局、任城公安分局","律师查询服务","律师查询","1.
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至各户籍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当场查阅","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当场"276,"市中公安分局、任城公安分局","办理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签发","1.
申请人提交申请到居住地派出所(首次办理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派出所核实本人及户口本信息,采集照片和指纹信息,办理身份证,并上传做证信息2、将需要办理临时身份证的信息上报分局服务大厅,分局服务大厅半个工作日办理出临时身份证,急用临时身份证当场办结","首次申领、丢失补领携带居民户口簿,到期换领携带旧居民身份证领取临时身份份持《居民身份证受理凭证》","慢证40个工作日;快证10个工作日;临时身份证一个工作日"277,"市中公安分局、任城公安分局","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1.
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至户籍地派出所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并办理","1.
个人申请;2、居民身份证;3、相关证明材料","1个工作日"278,"市中公安分局、任城公安分局","注销户口登记","注销户口","1.
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至各户籍地派出所窗口,工作人员受理,需要证明当场可开具","1.
《居民户口簿》;2、死亡注销户口凭《死亡证明书》或《死亡推断书》,无上述两种证明的凭村、居委会证明;3、应征入伍注销户口凭《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4、失踪人员注销户口凭法律文书5、出境、出国定居注销户口凭当事人出具的能够证明取得定居资格的有效证明:定居台湾的,凭出入境管理部门户口注销通知书;定居港、澳的,凭前往港澳通行证、公安机关注销户口通知或持香港、澳门地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等定居证明和个人声明;;定居国外的,凭省公安厅签发的出国定居证、护照或国外居留证明等","当场"279,"市中公安分局、任城公安分局","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1.
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至户籍地派出所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并当场核实,有档案记载的当场出具证明","无","查询到的当场"280,"市中公安分局、任城公安分局","临时身份证明","临时身份证明","1.
申请人至所需提交证明的单位所在的派出所进行申请,工作人员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无","当场"281,"市中公安分局、任城公安分局","居住证核发","居住证核发","1.
流动人口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或登录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123.
232.
43.
169)据实填报流动人口信息后3日内持居民身份证、居住、就业或连续就读等证明材料申报居住登记;2、派出所调查核实;3、领取《山东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4、实际居住半年后申领居住证","居民身份证、居住、就业或连续就读等证明材料","1个工作日"282,"市中公安分局、任城公安分局","被拐儿童身份证明","被拐儿童身份证明","1.
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至辖区派出所、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核实后开具证明","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2、身份证3、书面申请4、相关证明材料","1/8个工作日"283,"市中公安分局、任城公安分局","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1.
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至辖区派出所、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核实后开具证明","1、《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2、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确认3、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出具子女情况证明","1个工作日"284,"市中公安分局、任城公安分局","非正常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证明","1.
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至辖区派出所、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核实后开具证明","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2、身份证3、书面申请","1个工作日"285,"市中公安分局、任城公安分局","无犯罪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2.
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至辖区派出所、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核实后开具证明","1.
身份证或户口本2、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书3、据无犯罪证明办理情况而定所需的其他材料","1个工作日"286,"市中交警大队、任城交警大队","信息公开","信息公开","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调取相关材料,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依申请公开:1.
当事人申请书一份2.
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提供复印件)","15个工作日"287,"区国土资源分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调取相关材料,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依申请公开:1.
当事人申请书一份2.
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提供复印件)","15个工作日"288,"区国土资源分局","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法律和信息咨询","1.
申请单位至济宁市任城区国土资源局任城分局储量科提交查询申请及相关资料2.
工作人员至所查询地块进行现场调查3.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1.
项目所在地县级立项、规划文件2.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验原件提供复印件并签字盖章1份)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提供复印件并签字盖章)4.
所查询地块的勘测定界图纸质版、电子版及界址点坐标电子版5.
所在地块的县区级政府与矿业权人签订的压覆协议5.
申请单位的查询申请","5个工作日"289,"区国土资源分局",""12336"举报电话","法律和信息咨询","1.
直接拨打12336举报电话2、微信平台举报","判断是否属于受理范围属于受理的,将基本信息进行记录;不属于受理,向举报人说清情况","7个工作日告知举报人"290,"区城乡规划分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调取相关材料,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依申请公开:1.
当事人申请书一份2.
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提供复印件)","15个工作日"291,"区城乡规划分局","城乡规划查询","城乡规划查询","1.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山东政务服务网或窗口提出申请;2、按以下情况予以处理:(1)属于查询范围的,及时告知申请人相关信息;(2)不属于查询范围的,告知不予查询的理由;(3)申请查询的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告知申请人;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1.
规划咨询申请;2、身份证及查询的建设项目与自己相关性的其他证明,复印件1份","5个工作日"292,"区公路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调取相关材料,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依申请公开:1.
当事人申请书一份2.
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提供复印件)","15个工作日"权力事项"济宁市任城区"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序号","单位名称","办理项名称","对应的权力事项",,"权力类别","环节和流程","申请材料及数量","承诺完成时限",,,"名称","编码",,,,1,"行政审批服务局","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3708110100201","行政许可","1、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预审提报.
2、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到政务大厅窗口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如需要技术审查,通知申请人参加专家评审会或论证会.
3、审核通过后,将核准批复通过现场领取或快递送达或电子证书的方式发放给申请人.
","1.
项目单位提交的申请核准的文件及行业管理部门或项目所在地发改部门的审查意见2.
项目申请报告.
项目申请报告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关于发布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684号)编制.
3.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4.
国土资源(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用海)预审意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
5.
需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项目,应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或风险等级确认意见(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部门、单位出具).
6.
耗煤的项目,需提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审查意见(由项目同级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主管部门出具).
7.
需要核准招标方案的项目,应提供山东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邀请招标、自行招标在招标方案中予以说明.
所需材料,纸质版1式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电子版按要求上传,应确保两者一致.
","3个工作日"2,"行政审批服务局","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3708110100203","行政许可","1、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预审提报.
2、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到政务大厅窗口现场提交纸质材料;3.
安排技术性审查,通知申请人参加专家评审会或论证会.
4、将节能审查意见通过现场领取或快递送达或电子证书的方式发放给申请人","1.
项目节能报告2、耗煤的项目,应提供煤炭减量替代方案审查意见(由项目同级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主管部门出具).
上述所有材料如为复印件,需加盖项目单位公章,所有材料均需提供一份纸质材料,并提供电子版","5个工作日"3,"行政审批服务局","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3708110100202","行政许可","1、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预审提报.
2、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到政务大厅窗口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如需要技术审查,通知申请人参加专家评审会或论证会.
3、审核通过后,将核准批复通过现场领取或快递送达或电子证书的方式发放给申请人.
","1.
项目单位提交的申请核准的文件及行业管理部门或项目所在地发改部门的审查意见2.
项目申请报告.
项目申请报告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关于发布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684号)编制.
3.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4.
国土资源(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用海)预审意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
5.
需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项目,应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或风险等级确认意见(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部门、单位出具).
6.
耗煤的项目,需提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审查意见(由项目同级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主管部门出具).
7.
需要核准招标方案的项目,应提供山东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邀请招标、自行招标在招标方案中予以说明.
8、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所需材料,纸质版1式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电子版按要求上传,应确保两者一致.
","3个工作日"4,"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3708110100204","行政许可","1、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预审提报.
2、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到政务大厅窗口现场提交纸质材料;3、将招标核准意见通过现场领取或快递送达或电子证书的方式发放给申请人.
","1.
山东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2.
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的项目,应按规定补充以下书面材料:(1)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力量情况(2)内设的招标机构或者专职招标业务人员的基本情况(3)拟使用的专家库情况(4)以往编制的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以及招标业绩的证明材料上述所有材料如为复印件,需加盖项目单位公章,所有材料均需提供一份纸质材料,并提供电子版","1个工作日"5,"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包括外商投资)项目备案","《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包括外商投资)项目备案","3708111900219","其他权力","1.
申请(项目单位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网中的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在线申请,填写项目基本情况);2.
审核赋码(由窗口审核,符合产业政策予以赋码通过);3.
项目单位自行打印登记备案证明","在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网站注册,在平台上按要求填写申报项目信息,提交项目赋码申请","1个工作日"6,"行政审批服务局","粮食收购资格认定","粮食收购资格认定","3708110100301","行政许可","(一)收件1.
接收窗口或网络接收.
服务对象通过窗口或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jirczwfw.
sd.
gov.
cn/)注册登录并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1.
审核:窗口人员现场或通过济宁政务服务云平台(http://59.
206.
96.
200:8080/login)对照审批条件进行审核.
初步审核主要审查材料以及相关图件是否齐全、材料填写是否规范、完整等.

2.
补正材料:现场受理的,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
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

3.
受理决定(1)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出具受理通知书.
(2)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决定书内容要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有权受理的其他机关的名称、法律救济等.
(三)审查1.
现场勘查.
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区粮食局派出相关工作人员到申请单位实地勘察,对是否有相应储粮设施、粮仓实际情况、检化验仪器、衡器以及安全消防设施等是否合理等进行实地勘察并写出勘察意见.

2.
业务主管领导审核.
区粮食局调控储备科将现场勘查记录以及意见进行上报,由局业务主管领导对申请单位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四)审批决定1.
窗口负责人签署批准或不予批准意见.
2.
窗口工作人员获取批准意见后对粮食收购资格许可打印并加盖公章.
(五)决定书送达:区政务服务中心邮寄送达或现场发证.
","1.
《山东省粮食收购资格申请(延续)表》(原件1份);2.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验证后带回)及复印件(1份);3.
开户银行出具的自有资金证明(原件1份);4.
仓储设施的产权证明或者有效租赁合同原件(验证后带回)及复印件(1份);5.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化验仪器和计量器具合格的证明材料原件(验证后带回)及复印件(1份);6.
《检验化验保管人员基本情况表》(原件1份).
","3个工作日"7,"行政审批服务局","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3708110100501","行政许可","1.
受理:项目申报单位线上通过"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提交核准申请,或线下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基本建设项目综合窗口提交申报材料,综合窗口受理分发至任城经信局工作人员审核;2.
审查:对企业所报材料实施审查.
经信委可根据评估意见、部门意见、公众意见等要求申请单位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澄清、补充.
对需补正的,当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交综合服务窗口;材料合格的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3.
审批:经信局工作人员对准予受理的2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
送中心发证窗口统一邮寄或现场发放.
","①.
项目申请报告(报告要求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的通知》(发改投资〔2007〕1169号),原件1份,纸质);②.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原件及复印件1份,纸质);③.
国土资源(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用海)预审意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原件及复印件1份,纸质)","3个工作日"8,"行政审批服务局","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的审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的审批","3708110100502","行政许可","受理(申请人提报材料到大厅窗口受理或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发证(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申请表;工程项目批准文件;工程申请单位(个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工程项目概况、施工作业单位的简要情况及资质证明;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详细的设计施工方案、图纸和施工作业内容,要明确施工作业的开工和完工时间、是否需要停电作业及安全保障措施等;电力设施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意见;作业方业主或施工单位与电力设施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签订的施工作业安全协议各1份","5个工作日"9,"行政审批服务局","新建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审批","新建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审批","3708110100503","行政许可","①管道建设(建筑)施工许可证(住建局办理)、②环境影响评价可行性报告(中介结构出具)、③管道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局办理)、④管道建设土地使用证(国土局办理)、⑤受理(申请人提报材料到大厅窗口受理或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⑥发证(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管道建设(建筑)施工许可证、管道建设施工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可行性报告、管道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管道建设土地使用证、专家评审论证的管道防护方案、土地补偿协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证明、管道沿线设置管道标志的说明、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选线通过地理条件限制区域防护方案申请表各1份","5个工作日"10,"行政审批服务局","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审批","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审批","3708110100504","行政许可","初步施工作业方案及防护方案、施工作业对管道损害的事故应急预案(需要中介机构出具)受理(申请人提报材料到大厅窗口受理或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发证(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申请表、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的技术规范要求及意见、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承担上述特定施工作业单位(包括建设、施工、勘测、监理)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承担上述项目的相关建设合同(协议)、初步施工作业方案及防护方案、施工作业对管道损害的事故应急预案、申请企业与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签订的安全、","5个工作日"11,"行政审批服务局","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3708111000504","其他权","①申请人通过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221.
214.
94.
51:8081/icity/ipro/hall)在线提交申请材料,任城区政务服务大厅经信局窗口在线办理,企业自行打印盖章.
","无需材料","3个工作日"12,"行政审批服务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3708110102101","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2、进行审批前的现场勘查3、现场送达(或快递送达)","1.
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文件(土地使用证);1份2、在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用地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份3、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要求必须进行招标的提供中标通知书、社会投资类的工业项目、小城镇建设项目不需要提供);1份4、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图纸审查合格书);1份5、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质量监督、安全备案手续);1份6、备案的施工合同、委托监理合同;1份7、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1份","3个工作日"13,"行政审批服务局","燃气经营者停业、歇业审批","燃气经营者停业、歇业审批","3708110102102","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2、进行审批前的现场勘查3、现场送达(或快递送达)","(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燃气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2)歇业或停业书面申请书(需说明歇业或停业的理由、时间、具体位置、范围、用户数量以及采取的解决用户用气的过渡措施等)(1份);(3)歇业或停业的区域范围示意图(1份);(4)具有资质的机构编制的歇业、停业评估报告,影响分析及对策","3个工作日"14,"行政审批服务局","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3708110102103","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2、进行审批前的现场勘查3、现场送达(或快递送达)","1.
燃气设施改动的工程施工图,燃气专项安全评估报告1份2、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气象等部门对改动项目的批复意见1份3、施工企业资质证书1份4、安全防护措施及应急预案1份5、燃气设施改动方案,改动方案包括符合当地燃气发展规划、明确安全施工要求、有安全防护措施、有保障正常用气的措施1份","3个工作日"15,"行政审批服务局","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3708110102105","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2、进行审批前的现场勘查3、现场送达(或快递送达)","1.
山东省燃气经营许可证申报表(原件、纸质、1份);2.
验资报告(复印件、纸质、1份);3.
企业法人代表(或者授权负责人)、董事长、经理、分管安全及技术的副经理、部门负责人的职务、职称、安全技能考核合格证书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财会人员、安全管理、抢险抢修和其他作业人员的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原件)1份;4.
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证明(复印件、纸质、1份);5.
燃气工程项目规划、施工许可等批准文件、工程竣工综合验收文件和特种设备、安全及消防设施单项验收文件等资料;管道经营企业还应提供当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为其划定的经营区域证明文件(原件、纸质、1份);6.
气源来源证明供气协议书或供气意向书(复印件、纸质、1份);7.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岗位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抢险预案和抢险车辆及设备名录;经营方案,包括企业经营策略、发展规划计划、服务规范等(文本,加盖单位公章,1份);","3个工作日"16,"行政审批服务局","供热企业停业许可","供热企业停业许可","3708110102107","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2、进行审批前的现场勘查3、现场送达(或快递送达)","1.
申请停业歇业的报告(须写明申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供热基本情况、停业歇业影响范围、确需停业歇业的说明);(1份,出具单位:申请单位)2、对供热范围内的用户用热作出妥善安排;(1份,出具单位:申请单位)3、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申请单位)4、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查(1份,出具单位:申请单位)","3个工作日"17,"行政审批服务局","供热经营许可证核发","供热经营许可证核发","3708110102106","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2、进行审批前的现场勘查3、现场送达(或快递送达)","(1).
《山东省供热经营许可申请表》;1份(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和聘任文件,高级职称必须是国家规定具有高级职称评审资格的单位评审核发的职称证书;1份(3).
热源配置情况的文字材料,包括供热能力与供热规模的匹配情况,外购热源的提供供用热合同;1份(4).
热源与主干管网项目建设审批文件:热源与主干管网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城市规划许可文件,施工许可证、压力容器合格证,工程竣工验收资料;1份(5).
法定机构出具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合格报告;(6).
企业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供热事故抢修抢险应急预案,抢修抢险队伍人员名单和设备台帐;1份(7)企业章程、服务规范、服务承诺;1份(8)供热服务投诉电话、电子信箱及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开情况;1份(9)申请供热经营许可延续的,企业应提供上一个采暖期供热服务质量、供热能耗及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的书面材料1份","3个工作日"18,"行政审批服务局","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审批","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审批",3708110102301,"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政务服务网申报2、进行审批前的现场勘查3、现场送达(或快递送达)","1.
环境卫生设施拆除许可申请书(2份)2、建设项目规划部门批准文件、设施现状图、拆除方案和建设方案(2份,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卫生设施拆除的)3、环境卫生设施拆除许可申请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者的承诺书或其他相关说明(2份)","5个工作日"19,"行政审批服务局","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审批",3708110102304,"行政许可","1.
受理(申请人提报材料到大厅窗口受理或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2、发证(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工商营业执照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2、该门店租房协议或房产证复印件(1份)3、效果图(4份)","4个工作日"20,"行政审批服务局","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3708110102305,"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政务服务网申报2、进行审批前的现场勘查3、现场送达(或快递送达)","1.
申请报告(包括建筑垃圾运输的时间、路线和处置地点名称、施工单位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土地用途证明)(2份);2、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行驶证复印件(2份);4、消纳场的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管理制度、分类处置方案及可回收资源利用的方案及复印件(2份);5、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申请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者的承诺书或其他相关说明(2份);","5个工作日"21,"行政审批服务局","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3708110102306,"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政务服务网申报2、进行审批前的现场勘查3、现场送达(或快递送达)","1.
提供货物名称、重量、外形尺寸、必要的整体轮廓图;(2份)2、提供申请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营运证复印件;(1份)3、提交车辆行驶证复印件;(1份)4、提交相应的技术措施或者加固措施方案;(2份)5、提交运输单位货物托运单(2份);6、提交运输车辆车种、自重、轴重、轴距等有关资料;(2份)7、运输危险物品还需具备危险品准运证复印件;(2份)","5个工作日"22,"行政审批服务局","城市道路挖掘许可","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3708110102308,"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政务服务网2、进行审批前的现场勘查3、现场送达(或快递送达)","1.
施工位置平面图(3份)2、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2份)3、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2份)4、交通导行方案(含交通导行图)、夜间施工方案、挖掘回填专项方案(2份)5、施工位置其它管线设施勘察情况说明(2份)","5个工作日"23,"行政审批服务局","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线杆等设施审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3708110102308,"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政务服务网申报2、进行审批前的现场勘查3、现场送达(或快递送达)","1.
施工位置平面图(3份)2、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2份)3、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2份)4、交通导行方案(含交通导行图)、夜间施工方案、挖掘回填专项方案(2份)","5个工作日"24,"行政审批服务局","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道路货运运输经营许可","3708110102410","行政许可","1.
受理:项目申报单位向任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交航局窗口提交申报材料,交航局工作人员进行资料审查对需补正的,当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材料合格的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2、审批:交航局工作人员对准予受理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快递送达或申请人领取","1.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原件1份,纸质)2.
企业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3.
五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及其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拟购置投入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原件1份,纸质);4.
聘用或拟聘用的符合规定条件的机动车驾驶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5.
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措施;(纸质文本1份,上墙照片1份)6.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办公场所与停车场地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7.
负责人、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8.
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消防设施照片(照片1份)","5个工作日"25,"行政审批服务局","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3708110102408","行政许可","1.
受理:项目申报单位向任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交航局窗口提交申报材料,交航局工作人员进行资料审查对需补正的,当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材料合格的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2、审批:交航局局工作人员对准予受理的3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快递送达或申请人领取","1.
申请货运站经营许可,应当向交航局窗口提交下列材料:(1)《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申请表》;(原件1份,纸质)(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3)经营道路货运站的土地、房屋的合法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4)货运站竣工验收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5)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专业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6)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纸质文本1份,上墙照片1份)","3个工作日"26,"行政审批服务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3708110102411","行政许可","1.
受理:项目申报单位向任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交航局窗口提交申报材料,交航局工作人员进行资料审查对需补正的,当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材料合格的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2、审批:交航局工作人员对准予受理的3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快递送达或申请人领取","1.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原件1份,纸质)2.
负责人、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3.
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4.
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5.
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原件1份,纸质)6.
教学车辆技术条件、车型及数量证明;(原件1份,纸质)7.
教学车辆购置证明;(原件1份,纸质)8.
各类设施、设备清单;(原件1份,纸质)9.
拟聘用人员名册及资格、职称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申请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在递交申请材料时,应当同时提供由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安全驾驶经历证明,安全驾驶经历的起算时间自申请材料递交之日起倒计","3个工作日"27,"行政审批服务局","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批","3708110102406","行政许可","1.
受理:项目申报单位向任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交航局窗口提交申报材料,交航局工作人员进行资料审查对需补正的,当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材料合格的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2、审批:交航局工作人员对准予受理的3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快递送达或申请人领取","1.
书面申请;(原件1份,纸质)2.
货物名称、重量、外廓尺寸及必要的总体轮廓图;(原件1份,纸质)3.
运输车辆的厂牌型号、自载质量、轴载质量、轴距、轮数、轮胎单位压力、载货时总的外廓尺寸等有关资料;(原件1份,纸质)4.
货物运输的起讫点、拟经过的路线和运输时间;(原件1份,纸质)5.
车辆行驶证(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3个工作日"28,"行政审批服务局","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审核","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审核","3708110102405","行政许可","1.
受理:项目申报单位向任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交航局窗口提交申报材料,交航局工作人员进行资料审查对需补正的,当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材料合格的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2、审批:区交航局工作人员对准予受理的3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快递送达或申请人领取","1.
更新砍伐单位或者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由代理人申请的,提供更新砍伐单位授权委托书);(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2.
申请书(主要理由、拟更新砍伐的树木种类和数量、地点(公路名称、起止桩号)时间);(原件1份,纸质)3.
更新计划、补植措施的相关资料;(原件1份,纸质)4.
具有更新砍伐、补植时的健全的交通安全保障措施资料(原件1份,纸质)","3个工作日"29,"行政审批服务局","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3708110102401","行政许可","1.
受理:项目申报单位向任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交航局窗口提交申报材料,交航局工作人员进行资料审查对需补正的,当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材料合格的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2、审批:交航局工作人员对准予受理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快递送达或申请人领取","1.
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2.
交通主管部门对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审计意见;(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3.
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征地的批复或者控制性用地的批复;(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4.
建设项目各合同段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名单、合同价情况;(原件1份,纸质)5.
应当报备的资格预审报告、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6.
已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7.
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措施的材料(原件1份,纸质)","5个工作日"30,"行政审批服务局","涉路工程建设许可","涉路工程建设许可","3708110102403","行政许可","1.
受理:项目申报单位向任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交航局窗口提交申报材料,交航局工作人员进行资料审查对需补正的,当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材料合格的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2、审批:交航局工作人员对准予受理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快递送达或申请人领取","1.
申请事项应有合法的理由、明确的地点和施工期限,符合建设计划和规划;2.
设计、施工单位具有相应的公路设计、施工资质,设计、施工方案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符合保障公路安全、畅通要求并不危及其它公路设施的安全;3.
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应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工程施工对公路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按照损坏程度进行赔偿;4.
涉路工程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涉及经营性公路的,应征求公路经营企业的意见5.
应承诺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需要时无条件及时拆除或改建6.
修复改建不应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5个工作日"31,"行政审批服务局","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3708110102404","行政许可","1.
受理:项目申报单位向任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交航局窗口提交申报材料,交航局工作人员进行资料审查对需补正的,当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材料合格的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2、审批:交航局工作人员对准予受理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快递送达或申请人领取","1.
公路路政设置非公路标志申请表(2份)2.
申请人有效证明材料: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复印件(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核对章)、法定代表人证明(含身份证复印件)等,经办人为代理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3.
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附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各2份)4.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2份)5.
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2份)","5个工作日"32,"行政审批服务局","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3708111002402","其他权力","申请人向任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交航局窗口提交申报材料,区交航局工作人员进行资料审查对需补正的,当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材料合格的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工程实体质量、审查有关资料","7工作日"33,"行政审批服务局","交通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3708111002412","其他权力","1.
受理:项目申报单位向任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交航局窗口提交申报材料,区交航局工作人员进行资料审查对需补正的,当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材料合格的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2、审批:区交航局工作人员对准予受理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快递送达或申请人领取","1.
施工图设计的全套文件;(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2.
专家或者委托的审查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原件1份,纸质)","5个工作日"34,"行政审批服务局","设置排污口","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查",,"行政许可","本事项可以全程网办,同时也可以到审批大厅现场办理(一)申请1.
提交方式,窗口提交济宁市任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地址:济宁市任城区科技中心南一楼,联系电话:053767682292.
获取收件凭证,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受理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办理期限等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取(二)受理1.
材料补正,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2.
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①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出具受理通知书②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决定书内容要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有权受理的其他机关的名称、法律救济等(三)办理进程查询,查询电话号码:05376768229(四)获取审批决定书,1.
获取方式:窗口领取2.
决定书类型:《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查》批复","(1)排污口新建、扩建或改建申请书(2)建设项目依据文件;(3)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及其审查意见;(4)排污口设置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者的承诺书或其它文件;(5)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1件)","5个工作日"35,"行政审批服务局","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行政许可","本事项可以全程网办,同时也可以到审批大厅现场办理(一)申请1.
提交方式,窗口提交济宁市任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地址:济宁市任城区科技中心南一楼,联系电话:0537—67682292.
获取收件凭证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受理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办理期限等申请人领取方式如下: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取(二)受理,1.
材料补正,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2.
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①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出具受理通知书②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决定书内容要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有权受理的其他机关的名称、法律救济等(三)办理进程查询,查询电话号码:0537—6768229(四)获取审批决定书,1.
获取方式:窗口领取2.
决定书类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书为区水务局出具的批复自水土保持方案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开工建设的,应当重新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3.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表申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应当向水务局窗口提交下列材料: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1件)","3个工作日"36,"行政审批服务局","河道采砂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等活动审批",,"行政许可","本事项可以全程网办,同时也可以到审批大厅现场办理(一)申请1.
提交方式,窗口提交济宁市任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地址:济宁市任城区科技中心南一楼,联系电话:67682292.
获取收件凭证,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受理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办理期限等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取(二)受理,1.
材料补正,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2.
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①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出具受理通知书②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决定书内容要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有权受理的其他机关的名称、法律救济等(三)办理进程查询,查询电话号码:6768229(四)获取审批决定书,1.
获取方式:窗口领取2.
决定书类型:《施工许可证》","1.
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等活动申请书);2.
所要进行的活动依据和规模、时间;3.
活动地点和涉及河道管理范围;4.
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有关活动涉及河道部分的工程建设方案、图纸以及防御洪水的标准与防范措施,内附专家评审意见及签名表)等有关技术论证资料;无采砂规划河段的采砂申请应提交采砂应急计划;5.
影响公共利益或第三者合法的水事权益的,应当提交有关协调意见书说明建设项目对河势变化、堤防安全、河道行洪、河水水质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补救措施6.
项目法人为企业或公司的,应当附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法人证明书(1件)","5个工作日"37,"行政审批服务局","蓄滞洪区审批","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行政许可","本事项可以全程网办,同时也可以到审批大厅现场办理(一)申请,1.
提交方式,窗口提交济宁市任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地址:济宁市任城区科技中心南一楼,联系电话:67682292.
获取收件凭证,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受理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办理期限等申请人领取方式如下: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取(二)受理,1.
材料补正,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2.
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①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出具受理通知书②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决定书内容要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有权受理的其他机关的名称、法律救济等(三)办理进程查询,查询电话号码:05376768229(四)获取审批决定书,1.
获取方式:窗口领取2.
决定书类型:《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批复》","1.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申请书;2、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3、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图纸)及初步方案;4、避洪设施建设方案(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含电子文本);5、《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意见及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的《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6、影响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提交有关协调意见书或承诺书(1件)","5个工作日"38,"行政审批服务局","水利基建文件审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行政许可","本事项可以全程网办,同时也可以到审批大厅现场办理(一)申请,1.
提交方式,窗口提交济宁市任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地址:济宁市任城区科技中心南一楼,联系电话:0537—67682292.
获取收件凭证,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受理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办理期限等申请人领取方式如下: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取(二)受理,1.
材料补正,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2.
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①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出具受理通知书②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决定书内容要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有权受理的其他机关的名称、法律救济等(三)办理进程查询,查询电话号码:0537—6768229(四)获取审批决定书,1.
获取方式:窗口领取2.
决定书类型:《批复文件》","1.
区直属单位或街道(镇)政府出具的申请审批项目初步设计的正式公文;2、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编制完成的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含地质、概算等方面的专业报告及图纸);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正式批复文件,对立项过程简化,不需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需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准予直接编制初步设计报告的文件依据;4、工程建设资金筹措文件和审批要求的有关承诺文件5、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或专题论证报告;6、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1件)","5个工作日"39,"行政审批服务局","填堵城市原有河道、沟叉审核","城市建设填堵原有河道沟叉、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审核",,"行政许可","本事项可以全程网办,同时也可以到审批大厅现场办理(一)申请,1.
提交方式,济宁市任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地址:济宁市任城区科技中心南一楼,联系电话:0537—67682292.
获取收件凭证,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受理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办理期限等申请人领取方式如下: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取(二)受理,1.
材料补正,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2.
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①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出具受理通知书②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决定书内容要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有权受理的其他机关的名称、法律救济等(三)办理进程查询,查询电话号码:0537—6768229(四)获取审批决定书,1.
获取方式:窗口领取2.
决定书类型:《城市建设填堵原有河道沟叉、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审核》批复","1.
因城市建设确需填堵原有河道沟汊、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申请文件;2.
因城市建设确需填堵原有河道沟汊、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有关技术论证报告及补偿措施(报批稿);3.
项目建设方案及加盖设计单位图章的总体布置图、立面图、剖面图4.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报告及批文);5.
处理与第三者水事权益协议文件和相关图件(附在报批稿之后,协议由建设单位与工程建设可能造成其合法水事权益受影响的第三者签订);6.
有关防治补救措施设计图纸;7.
需要编制《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出具其审查;8.
申请人的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件)标红字可以精简","5个工作日"40,"行政审批服务局","农村集体修建水库审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行政许可","本事项可以全程网办,同时也可以到审批大厅现场办理(一)申请,1.
提交方式,窗口提交济宁市任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地址:济宁市任城区科技中心南一楼,联系电话:0537—67682292.
获取收件凭证,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受理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办理期限等申请人领取方式如下: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取(二)受理,1.
材料补正,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2.
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①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出具受理通知书②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决定书内容要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有权受理的其他机关的名称、法律救济等凭证的获取方式同补正材料的方式(三)办理进程查询,查询电话号码:0537—6768229(四)获取审批决定书1.
获取方式:窗口领取2.
决定书类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批复》","1.
水库建设项目申请文件);2.
法人、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个人提供身份证;3.
拟建水库所在村、乡镇(街道)意见;4.
相关土地、山林使用权证如相关土地、山林使用权属他人的,应提供涉及的所有土地、山林使用权转让合同或协议;5.
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的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报告(含地质等方面专题报告、概估算等)及其图纸(报批稿);6.
水库建设涉及的有关经济主体或有关部门的意见或协议文件;7.
工程建设资金筹措承诺文件和有关建管体制机制文件;8.
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应提供与第三者达成的协议或者有关文件(1件)","5个工作日"41,"行政审批服务局","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审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排灌工程设施审批",,"行政许可","本事项可以全程网办,同时也可以到审批大厅现场办理(一)申请,1.
提交方式,①窗口提交济宁市任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地址:济宁市任城区科技中心南一楼,联系电话:0537—67682292.
获取收件凭证,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受理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进度查询方式、办理期限申请人领取方式如下:①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取②申请人通过信函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窗口人员以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申请人(二)受理,1.
材料补正,①属于窗口受理的,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②属于信函受理的,受理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做退件处理的规定,由窗口人员以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2.
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①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出具受理通知书②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决定书内容要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有权受理的其他机关的名称、法律救济等(三)办理进程查询,查询电话号码:0537—6768229(四)获取审批意见,1.
获取方式,窗口领取2.
批复类型,经被占用工程管理单位初审后,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建设项目批复文件》,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申请书);(2)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3)建设项目对农业灌溉水量减少和灌排工程设施报废或者失去部分功能的补救措施;(4)涉及取水的建设项目,应当提交经批准取水许可(预)申请书(5)被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涉及利害关系各方的协议(承诺)书(1件)","5个工作日"42,"行政审批服务局","洪水影响审批","洪水影响评价审批",,"行政许可","本事项可以全程网办,同时也可以到审批大厅现场办理(一)申请,1.
提交方式,窗口提交济宁市任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地址:济宁市任城区科技中心南一楼,联系电话:0537—67682292.
获取收件凭证,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受理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办理期限等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取(二)受理,1.
材料补正,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2.
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①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出具受理通知书②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决定书内容要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有权受理的其他机关的名称、法律救济等(三)办理进程查询,查询电话号码:0537—6768229(四)获取审批决定书,1.
获取方式:窗口领取2.
决定书类型:《施工许可证》","1.
申请书;2.
项目依据文件;3.
项目涉及河道、湖泊、水库大坝、灌区防洪部分的可研报告(含图纸)及设计方案;4.
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审查意见及按审查意见修改好的《防洪评价报告》;5.
对水质可能有影响的应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6.
涉及取、排水的,应提交经批准的取水许可、排水(污)口设置文件;7.
影响公共利益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提交有关协调意见书(1件)","5个工作日"43,"行政审批服务局","取水审批","取水许可",,"行政许可","本事项可以全程网办,同时也可以到审批大厅现场办理(一)申请,1.
提交方式,窗口提交济宁市任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地址:济宁市任城区科技中心南一楼,联系电话:0537—67682292.
获取收件凭证,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受理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办理期限等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取(二)受理,1.
材料补正,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2.
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①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出具受理通知书②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决定书内容要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有权受理的其他机关的名称、法律救济等(三)办理进程查询,查询电话号码:0537—6768229,(四)获取审批决定书,1.
获取方式,窗口领取2.
决定书类型,《取水许可证》,本证有效期5年,有效期届满前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45日前向我局提出延续申请","(1)取水许可申请书;(2)取水许可与第三者厉害关系时,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其他文件;(3)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有关备案材料;(4)经审查通过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5)按时缴纳水资源费承诺书.
(6)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查申请书;(7)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送审稿);(8)建设项目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说明及与第三者达成的协议或有关文件;(9)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委托书及合同;(10)需要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还应当提交相关批准文件(11)水行政主管部门认为应提交与审查工作有关的其他资料(1件)标红字可以精简","11个工作日"44,"行政审批服务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审批设立","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审批","3708110103201","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大厅窗口领取证件(或快递送达)","筹建阶段提交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房屋租赁合同及使用证明;3、工商营业执照;4、消防合格证;5、安全审核意见书;","3个工作日"45,"行政审批服务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审批变更","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审批","3708110103201","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大厅窗口领取证件(或快递送达)","1.
营业执照;2.
申请表1份;3.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4.
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及租房协议书;5.
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及平面图;6.
经营场所消防验收合格证书;7.
公安部门出具的信息网络安全证明文件;8.
ISP介入意向书;9.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许可证》正副本","3个工作日"46,"行政审批服务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审批注销","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审批","3708110103201","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大厅窗口领取证件(或快递送达)","1.
申请表1份;2.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许可证》正副本1份","1个工作日"47,"行政审批服务局","举办营业性演出审批","举办营业性演出审批","3708110103202","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大厅窗口领取证件(或快递送达)","1.
工商营业执照;2.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3.
演出节目单;4.
参演演员书面同意函;5.
消防合格证.
","1个工作日"48,"行政审批服务局","文艺表演团体审批设立","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审批","3708110103203","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大厅窗口领取证件(或快递送达)","1.
工商营业执照;2.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3.
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
","3个工作日"49,"行政审批服务局","文艺表演团体审批变更","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审批","3708110103203","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大厅窗口领取证件(或快递送达)","1.
申请人填报的《文艺表演团体变更申请登记表》1份;2.
《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3.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4.
《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1份","3个工作日"50,"行政审批服务局","文艺表演团体审批注销","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审批","3708110103203","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大厅窗口领取证件(或快递送达)","1.
申请人填报的《文艺表演团体注销申请登记表》1份;2.
《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1个工作日"51,"行政审批服务局","娱乐场所审批设立","设立娱乐场所审批","3708110103204","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大厅窗口领取证件(或快递送达)","(1)娱乐场所申请登记表;(2)工商营业执照;(3)法人身份证;(4)房产权属证书.
租赁场地经营的,还应当提交租赁合同或者租赁意向书;(5)《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6)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7)申请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的,还应当提交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3个工作日"52,"行政审批服务局","娱乐场所审批变更","设立娱乐场所审批","3708110103204","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大厅窗口领取证件(或快递送达)","1.
娱乐场所申请表登记表1份;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3.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4.
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及租赁合同书1份;5.
消防、环保等批准文件;6.
《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正副本","3个工作日"53,"行政审批服务局","娱乐场所审批注销","设立娱乐场所审批","3708110103204","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大厅窗口领取证件(或快递送达)","1.
娱乐场所申请表登记表1份;2.
《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正副本","1个工作日"54,"行政审批服务局","演出经营场所备案","设立娱乐场所审批","3708110103204","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大厅窗口领取备案表(或快递送达)","1.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申请登记表1份;2.
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3.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4.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1个工作日"55,"行政审批服务局","从事电子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的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设立登记","设立从事电子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的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3708110103206","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大厅窗口领取证件(或快递送达)","1、工商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
3、房屋租赁合同.
","3个工作日"56,"行政审批服务局","从事电子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的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登记","设立从事电子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的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3708110103206","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大厅窗口领取证件(或快递送达)","1.
变更申请表1份;2.
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3.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意向书1份;4.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1份;5.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2个工作日"57,"行政审批服务局","从事电子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的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注销登记","设立从事电子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的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3708110103206","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大厅窗口领取证件(或快递送达)","1.
注销申请表1份;2.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1个工作日"58,"行政审批服务局","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设立登记","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许可","3708110103207","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大厅窗口领取证件(或快递送达)","1、工商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
3、房屋租赁合同.
","2个工作日"59,"行政审批服务局","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变更登记","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许可","3708110103207","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大厅窗口领取证件(或快递送达)","1.
申请表1份;2.
营业执照1份;3.
经营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1份;4.
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1份5.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1份","2个工作日"60,"行政审批服务局","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注销登记","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许可","3708110103207","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大厅窗口领取证件(或快递送达)","1.
申请表1份;2.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1份","1个工作日"61,"行政审批服务局","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设立登记","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核发","3708110103209","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大厅窗口领取证件(或快递送达)","1.
工商营业执照;2.
法人身份证;3.
院线合同;4.
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5.
消防合格证;","3个工作日"62,"行政审批服务局","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核发","3708110103209","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大厅窗口领取证件(或快递送达)","1.
申请书1份;2.
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3.
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及专业人员相关资料1份;4.
消防安全合格证1份;5.
卫生许可证1份","3个工作日"63,"行政审批服务局","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注销登记","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核发","3708110103209","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大厅窗口领取证件(或快递送达)","1.
申请书1份;2.
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3.
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及专业人员相关资料1份;4.
消防安全合格证1份;5.
卫生许可证1份","1个工作日"64,"行政审批服务局","外商投资电影院经营设立登记","外商投资电影院经营许可","3708110103210","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大厅窗口领取证件(或快递送达)","1.
工商营业执照;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
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意向书、营业场所平面图及地理位置图;4.
消防合格证;5.
院线合同","3个工作日"65,"行政审批服务局","外商投资电影院经营变更登记","外商投资电影院经营许可","3708110103210","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大厅窗口领取证件(或快递送达)","1.
外商投资电影院项目变更申请书1份;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
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4.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正副本1份","3个工作日"66,"行政审批服务局","外商投资电影院经营注销登记","外商投资电影院经营许可","3708110103210","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大厅窗口领取备案表(或快递送达)","1.
外商投资电影院注销申请书1份;2.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正副本1份","1个工作日"67,"行政审批服务局","国有文物保护单位改变用途审核","国有文物保护单位改变用途审核","3708110103501","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申请公文文本(原件1份,纸质);2.
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及现状材料(原件1份,纸质);3.
使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1份,纸质);4.
改作其他用途的方案和说明材料(原件1份,纸质);5.
改作其他用途后的保护措施(原件1份,纸质)","5个工作日"68,"行政审批服务局","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文物保护单位及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3708110103504","行政许可","1.
申请人需提报修缮方案及相关材料(该材料需到中介服务机构办理)2.
材料齐全后,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3.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申请文书(原件1份,纸质);2.
所有人、使用人身份证明材料,房地产权证(原件2份,纸质)3.
由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修缮方案和工程设计资料(包括:①反映文物历史状况、固有特征和损害情况的勘察报告、实测图、照片;②保护工程方案、位置图、设计图、施工图、效果图、工程做法说明等相关技术文件,图纸应按照建筑工程绘图规范绘制,并详细标注尺寸;③工程设计概算;④其他有必要提供的材料,如:考古勘探发掘资料、材料试验报告书、环境污染情况报告、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及勘探报告、化学加固及防风化处理的试验报告等)(原件2份,纸质)4.
文物保护工程修缮方案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原件1份,纸质)","5个工作日"69,"行政审批服务局","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文物保护单位及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3708110103504","行政许可","1.
申请人需提报修缮方案及相关材料(该材料需到中介服务机构办理)2.
材料齐全后,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3.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申请文书(原件1份,纸质)2.
所有人、使用人身份证明材料,房地产权证(原件2份,纸质)3.
由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修缮方案和工程设计资料(包括:①反映文物历史状况、固有特征和损害情况的勘察报告、实测图、照片;②保护工程方案、位置图、设计图、施工图、效果图、工程做法说明等相关技术文件,图纸应按照建筑工程绘图规范绘制,并详细标注尺寸;③工程设计概算;④其他有必要提供的材料,如:考古勘探发掘资料、材料试验报告书、环境污染情况报告、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及勘探报告、化学加固及防风化处理的试验报告等)(原件2份,纸质)4.
文物保护工程修缮方案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原件1份,纸质)","5个工作日"70,"行政审批服务局","利用不可移动文物举办展览审批(审核)","利用不可移动文物举办展览、展销、演出审批(审核)","3708110103505","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申请函(加盖公章)(原件1份,纸质);2.
活动详细方案、设计(原件1份,纸质);3.
文物保护及安全消防措施,紧急情况应急方案(原件1份,纸质)","5个工作日"71,"行政审批服务局","利用不可移动文物举办展销审批(审核)","利用不可移动文物举办展览、展销、演出审批(审核)","3708110103505","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发放证件","1.
申请函(加盖公章)(原件1份,纸质);2.
活动详细方案、设计(原件1份,纸质);3.
文物保护及安全消防措施,紧急情况应急方案(原件1份,纸质)","5个工作日"72,"行政审批服务局","利用不可移动文物举办演出审批(审核)","利用不可移动文物举办展览、展销、演出审批(审核)","3708110103505","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申请函(加盖公章)(原件1份,纸质);2.
活动详细方案、设计(原件1份,纸质);3.
文物保护及安全消防措施,紧急情况应急方案(原件1份,纸质)","5个工作日"73,"行政审批服务局","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3708110103506","行政许可","1.
申请人需提报保护方案及相关材料(该材料需到中介服务机构办理)2.
材料齐全后,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3.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申请报告(原件1份,纸质);2.
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法人证明(原件1份,纸质);3.
建设项目简介及土地使用权证明(原件1份,纸质);4.
涉及地下埋藏文物的,须提供考古勘探发掘资料(原件1份,纸质);5.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具体方案(原件1份,纸质);6.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编制单位资质证明(原件1份,纸质)","5个工作日"74,"行政审批服务局","典当行等单位或者场所经营尚未被认定为文物的监管物品的审查","典当行、拍卖公司、文化市场、旧货市场、艺术品市场等单位或者场所经营尚未被认定为文物的监管物品的审查","3708110103508","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申请函(原件1份,纸质)2.
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1份,纸质)3.
文物监管物品清单内容包括:文物的名称、质地、时代、来源、尺寸、完残状况及照片(原件1份,纸质)","5个工作日"75,"行政审批服务局","拍卖公司等单位或者场所经营尚未被认定为文物的监管物品的审查","典当行、拍卖公司、文化市场、旧货市场、艺术品市场等单位或者场所经营尚未被认定为文物的监管物品的审查","3708110103508","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申请函(原件1份,纸质)2.
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1份,纸质)3.
文物监管物品清单内容包括:文物的名称、质地、时代、来源、尺寸、完残状况及照片(原件1份,纸质)","5个工作日"76,"行政审批服务局","文化市场等单位或者场所经营尚未被认定为文物的监管物品的审查","典当行、拍卖公司、文化市场、旧货市场、艺术品市场等单位或者场所经营尚未被认定为文物的监管物品的审查","3708110103508","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申请函(原件1份,纸质)2.
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1份,纸质)3.
文物监管物品清单内容包括:文物的名称、质地、时代、来源、尺寸、完残状况及照片(原件1份,纸质)","5个工作日"77,"行政审批服务局","旧货市场等单位或者场所经营尚未被认定为文物的监管物品的审查","典当行、拍卖公司、文化市场、旧货市场、艺术品市场等单位或者场所经营尚未被认定为文物的监管物品的审查","3708110103508","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申请函(原件1份,纸质)2.
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1份,纸质)3.
文物监管物品清单内容包括:文物的名称、质地、时代、来源、尺寸、完残状况及照片(原件1份,纸质)","5个工作日"78,"行政审批服务局","艺术品市场等单位或者场所经营尚未被认定为文物的监管物品的审查","典当行、拍卖公司、文化市场、旧货市场、艺术品市场等单位或者场所经营尚未被认定为文物的监管物品的审查","3708110103508","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申请函(原件1份,纸质)2.
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1份,纸质)3.
文物监管物品清单内容包括:文物的名称、质地、时代、来源、尺寸、完残状况及照片(原件1份,纸质)","5个工作日"79,"行政审批服务局","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的文物或标本审批","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3708110103509","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申请人申请书;(原件1份,纸质)2.
文物或标本目录(包括名称、质地、年代、级别、来源、尺寸、完残状况、相关照片等)(原件1份,纸质);3.
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或社会上的有关专家复核审议的意见(原件1份,纸质)","5个工作日"80,"行政审批服务局","博物馆处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3708110103509","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申请人申请书;(原件1份,纸质)2.
文物或标本目录(包括名称、质地、年代、级别、来源、尺寸、完残状况、相关照片等)(原件1份,纸质);3.
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或社会上的有关专家复核审议的意见(原件1份,纸质)","5个工作日"81,"行政审批服务局","文物商店设立登记","设立文物商店审批","3708110103510","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申请公文文本(原件1份,纸质)2.
验资报告、验资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
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法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企业章程(各1份)4.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各1份)5.
五名具有文博专业中级职称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专业证书复印件、简历、聘用合同(各1份)6.
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租赁办公场所的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和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自有场所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1份7.
守法承诺书1份8.
设立文物商店申请表1份","5个工作日"82,"行政审批服务局","文物商店变更登记","设立文物商店审批","3708110103510","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申请公文文本(原件1份,纸质)2.
验资报告、验资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
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法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企业章程4.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5.
五名具有文博专业中级职称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专业证书复印件、简历、聘用合同6.
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租赁办公场所的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和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自有场所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7.
守法承诺书8.
变更文物商店申请表","5个工作日"83,"行政审批服务局","文物商店注销登记","设立文物商店审批","3708110103510","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申请公文文本(原件1份,纸质)2.
注销文物商店申请表1份","5个工作日"84,"行政审批服务局","对经营的尚未被认定为文物的监管物品审核","对经营的尚未被认定为文物的监管物品审核","3708110103512","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申请经营物品的清单(包括每一件物品的来源、名称、年代、质地、作者、规格和图片)(原件1份,纸质);2.
营业执照(原件1份,纸质);3.
申请人所在的文物监管物品市场出具的在本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证明(原件1份,纸质)","5个工作日"85,"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3708110103513","行政许可","1.
申请人需提报建筑工程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方案及相关告材料(该材料需到中介服务机构办理)2.
材料齐全后,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3.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申请书,内容包括:建设单位名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及工程或作业的用途(原件1份,纸质);2.
建设工程或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规划、设计方案,包括1/500或者1/2000现状地形图(标出涉及的文物保护单位)(原件1份,纸质);3.
工程可能对文物产生破坏或影响的评估报告(原件1份,纸质);4.
为保护文物安全及历史、自然环境所采用的相关措施及方案(原件1份,纸质);5.
文保单位所在县(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原件1份,纸质);6.
涉及地下文物遗存的,须提供考古勘探发掘资料(原件1份,纸质)","5个工作日"86,"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登记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登记表)",,"其他权力","建设单位通过网上自主承诺备案","无需材料",87,"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报告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行政许可","1.
申请人需提报环境影响报告书(该材料需到中介服务机构办理);2.
材料齐全后,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窗口人员受理;3.
批复文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根据分类管理名录规定所填报的环境影报告书(2份)2、环境影响评价申报表(1份)3、法人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3个工作日"88,"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行政许可","1.
申请人需提报环境影响报告表(该材料需到中介服务机构办理);2.
材料齐全后,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窗口人员受理;3.
批复文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根据分类管理名录规定所填报的环境影报告表(2份)2、环境影响评价申报表(1份)3、法人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3个工作日"89,"行政审批服务局","排污许可证核发","排污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1.
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permit.
mep.
gov.
cn/)上填报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通过信息平台打印的书面申请表及其他材料,工作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1份(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打印)2.
自行监测方案1份;3.
由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承诺书1份;4.
排污单位有关排污口规范化的情况说明1份;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文号,或者按照有关国家规定经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份;6.
排污许可证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1份;7.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还应当提供纳污范围、纳污排污单位名单、管网布置、最终排放去向等材料1份;8.
排污单位存在通过污染物排放等量或者减量替代削减获得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情况的,且出让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应当提供出让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完成变更的相关材料1份","8个工作日"90,"行政审批服务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窗口人员受理2、批复文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山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加盖公章,一式三份);2.
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及"三同时"验收报告;3.
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注册资本证明文件及复印件(经核对无误后,原件退回申请单位,复印件留存);4.
企业内部环境保护、安全管理制度有关原件及复印件(经核对无误后,原件退回申请单位,复印件留存)","8个工作日"91,"行政审批服务局","拆除或闲置污染防治设施审批","拆除或闲置污染防治设施审批",,"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窗口人员受理2、批复文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或闲置申请1份;2、说明需拆除或闲置污染防止设施的相关材料1份;3、企业在设施拆除或闲置后排污情况和将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材料即拆除或闲置防治污染设施可行性报告1份","12个工作日"92,"行政审批服务局","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建筑施工作业证明核发","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建筑施工作业证明核发",,"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窗口人员受理2、批复文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环评文件及批复(1份)2、住建部门的意见(1份)3、申请表(1份)","8个工作日"93,"行政审批服务局","内资名称预先核准","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3708110104301","行政许可","1.
申请人通过山东工商网上政务平台,实行企业名称网上自主选择申报登记","1.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30分钟"94,"行政审批服务局","内资名称预先核准调整","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3708110104301","行政许可","1.
申请人通过山东工商网上政务平台,实行企业名称网上自主选择申报登记","1.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2.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0分钟"95,"行政审批服务局","内资名称预先核准变更","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3708110104301","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窗口人员受理后立即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告知申请人","1.
《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2个工作日"96,"行政审批服务局","私营名称预先核准","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3708110104301","行政许可","1.
申请人通过山东工商网上政务平台,实行企业名称网上自主选择申报登记","1.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30分钟"97,"行政审批服务局","私营名称预先核准变更","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3708110104301","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窗口人员受理后立即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告知申请人","1.
《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2个工作日"98,"行政审批服务局","私营名称预先核准调整","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3708110104301","行政许可","1.
申请人通过山东工商网上政务平台,实行企业名称网上自主选择申报登记","1.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2.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0分钟"99,"行政审批服务局","农合名称预先核准","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3708110104301","行政许可","1.
申请人通过山东工商网上政务平台,实行企业名称网上自主选择申报登记","1.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30分钟"100,"行政审批服务局","农合名称预先核准变更","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3708110104301","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窗口人员受理后立即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告知申请人","1.
《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2个工作日"101,"行政审批服务局","农合名称预先核准调整","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3708110104301","行政许可","1.
申请人通过山东工商网上政务平台,实行企业名称网上自主选择申报登记","1.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2.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0分钟"102,"行政审批服务局","内资公司备案登记","公司(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3708110104302","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5.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6.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3个工作日"103,"行政审批服务局","内资公司设立登记","公司(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3708110104302","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3.
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4.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5.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6.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7.
企业住所证明8.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9.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10.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2个工作日"104,"行政审批服务局","内资公司变更登记","公司(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3708110104301","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3.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4.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6.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7公司营业执照","3个工作日"105,"行政审批服务局","内资公司注销登记","公司(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3708110104302","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1.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内含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3.
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4.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5.
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6.
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7.
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如清算报告中已提供清税证明原件的,可以不另行提供8.
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10.
公司营业执照","3个工作日"106,"行政审批服务局","内资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3708110104302","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分公司登记申请书》(内含附表,身份证件复印件上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内含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3.
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4.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并由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5.
企业住所证明(窗口提供)6.
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复印件上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7.
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8.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2个工作日"107,"行政审批服务局","内资分公司变更登记","公司(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3708110104301","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分公司登记申请书》(内含附表,身份证复印件上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内含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4.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5.
分公司营业执照","3个工作日"108,"行政审批服务局","内资分公司注销登记","公司(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3708110104302","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1.
《分公司登记申请书》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内含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3.
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4.
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5.
分公司营业执照","3个工作日"109,"行政审批服务局","内资分公司备案登记","公司(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3708110104302","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分公司登记申请书》(内含附表,身份证复印件上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内含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4.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5.
分公司营业执照","3个工作日"110,"行政审批服务局","内资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公司(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3708110104302","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附表,身份证复印件上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内含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3.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4.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5.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个工作日"111,"行政审批服务局","内资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公司(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3708110104302","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附表,身份证复印件上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内含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3.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4.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5.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个工作日"112,"行政审批服务局","内资非公司企业法人改制登记","公司(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3708110104302","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非公司企业法人改制登记申请书》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内含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3.
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资人)出具的批准改制的文件4.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申请按《公司法》改制的,应当提交集体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的批准决议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申请按《公司法》改制的,应当提交乡或者村的农民大会(农民代表会议)或者代表全体农民的集体经济组织的批准决议或批准文件5.
企业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改制后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交,可与第3项合并提交)6.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企业按《公司法》改制或变更登记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7.
企业债权银行出具的金融债权抱拳证明文件和人民银行总行或其排除机构出具的确认文件(中小企业改制提交)8.
改制后的公司章程9.
改制后公司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责任人身份证复印件10.
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或者创立大会会议记录11.
根据改制后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12.
根据改制后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及身份证件复印件13.
改制同时设计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1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个工作日"113,"行政审批服务局","内资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公司(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3708110104302","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1.
《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内含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3.
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资人)批准企业法人注销的文件,或者政府依法责令企业法人关闭的文件,或者人民法院对企业法人破产的裁定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5.
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资人)或者清算组织出具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6.
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7.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8.
企业法人公章","3个工作日"114,"行政审批服务局","内资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登记","公司(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3708110104302","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4.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5.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3个工作日"115,"行政审批服务局","内资营业单位设立登记","公司(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3708110104302","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营业单位登记申请书》(内含附表,身份证复印件上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内含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3.
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4.
主管部门(出资人)主体资格证明5.
主管部门(出资人)或企业法人出具的资金数额证明6.
营业单位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7.
企业住所证明(窗口提供)8.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营业单位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2个工作日"116,"行政审批服务局","内资营业单位变更登记","公司(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3708110104302","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营业单位登记申请书》(内含附表,身份证复印件上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内含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4.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5.
营业执照","3个工作日"117,"行政审批服务局","内资营业单位注销登记","公司(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3708110104301","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1.
《营业单位登记申请书》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内含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3.
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4.
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5.
企业法人的登记机关出具的撤销分支机构核转函6.
营业执照7.
公章","3个工作日"118,"行政审批服务局","内资营业单位备案登记","公司(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3708110104301","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营业单位登记申请书》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4.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2个工作日"119,"行政审批服务局","私营公司设立登记","公司(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3708110104302","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3.
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4.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5.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6.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7.
企业住所证明8.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9.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10.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2个工作日"120,"行政审批服务局","私营公司变更登记","公司(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3708110104301","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3.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4.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6.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7.
公司营业执照","3个工作日"121,"行政审批服务局","私营公司注销登记","公司(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3708110104302","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1.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内含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3.
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4.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5.
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6.
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7.
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如清算报告中已提供清税证明原件的,可以不另行提供8.
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10.
公司营业执照","3个工作日"122,"行政审批服务局","私营公司备案登记","公司(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3708110104302","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5.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6.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3个工作日"123,"行政审批服务局","私营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3708110104302","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分公司登记申请书》(内含附表,身份证件复印件上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内含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3.
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4.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并由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5.
企业住所证明(窗口提供)6.
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复印件上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7.
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8.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2个工作日"124,"行政审批服务局","私营分公司变更登记","公司(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3708110104302","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分公司登记申请书》(内含附表,身份证复印件上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内含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4.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5.
分公司营业执照","3个工作日"125,"行政审批服务局","私营分公司注销登记","公司(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3708110104302","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1.
《分公司登记申请书》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内含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3.
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4.
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5.
分公司营业执照","3个工作日"126,"行政审批服务局","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公司(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3708110104302","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营业单位登记申请书》(内含附表,身份证复印件上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内含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3.
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4.
主管部门(出资人)主体资格证明5.
主管部门(出资人)或企业法人出具的资金数额证明6.
营业单位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7.
企业住所证明(窗口提供)8.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营业单位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2个工作日"127,"行政审批服务局","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公司(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3708110104302","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营业单位登记申请书》(内含附表,身份证复印件上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内含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4.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5.
营业执照","3个工作日"128,"行政审批服务局","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备案登记","公司(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3708110104302","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营业单位登记申请书》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4.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3个工作日"129,"行政审批服务局","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公司(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3708110104302","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1.
《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内含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3.
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资人)批准企业法人注销的文件,或者政府依法责令企业法人关闭的文件,或者人民法院对企业法人破产的裁定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5.
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资人)或者清算组织出具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6.
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7.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8.
企业法人公章","3个工作日"130,"行政审批服务局","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公司(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3708110104302","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1.
《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内含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3.
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资人)批准企业法人注销的文件,或者政府依法责令企业法人关闭的文件,或者人民法院对企业法人破产的裁定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5.
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资人)或者清算组织出具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6.
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7.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8.
企业法人公章","3个工作日"131,"行政审批服务局","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公司(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3708110104302","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附表,身份证复印件上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内含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3.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4.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5.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个工作日"132,"行政审批服务局","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公司(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3708110104302","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附表,身份证复印件上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内含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3.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4.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5.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个工作日"133,"行政审批服务局","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3708110104303","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1.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2.
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合伙企业依据《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消的文件3.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4.
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5.
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合伙企业,应当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书6.
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3个工作日"134,"行政审批服务局","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3708110104303","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2.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3.
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4.
变更名称、经营范围的,提交加盖合伙企业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5.
变更经营场所的,提交新的经营场所证明6.
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任免文件或者依合伙协议作出的任免决定及新负责人的身份证明7.
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批准文件8.
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到营业执照内容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3个工作日"135,"行政审批服务局","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备案登记","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3708110104303","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2.
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3个工作日"136,"行政审批服务局","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3708110104303","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2.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分支机构的决定书3.
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4.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5.
全体合伙人委派执行分支机构事务负责人的委托书和其身份证明6.
经营场所证明7.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2个工作日"137,"行政审批服务局","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3708110104303","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1.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2.
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合伙企业依据《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消的文件3.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4.
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5.
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合伙企业,应当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书;6.
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3个工作日"138,"行政审批服务局","合伙企业变更登记","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3708110104303","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附表,身份证复印件上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2.
全体合伙人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签署的变更决定书3.
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内含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在复印件上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4.
变更经营场所的,应当在迁入新经营场所前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场所跨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5.
合伙企业变更企业类型的,应当办理企业名称变更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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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修改合伙协议的,应当提交由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的新修改的合伙协议或者依据设立登记时合伙协议的约定作出的修改合伙协议的决议7.
新合伙人入伙的,提交新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证书复印件,均由本人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入伙协议以及全体合伙人对新合伙人缴付出资的确认书8.
合伙人增加或减少对合伙企业出资的,提交全体合伙人对该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9.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须提交有关批准文件10.
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到营业执照内容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3个工作日"139,"行政审批服务局","合伙企业备案登记","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3708110104303","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2.
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3个工作日"140,"行政审批服务局","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3708110104303","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附表,身份证复印件上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2.
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的捍卫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3.
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4.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5.
出资权属证明6.
经营场所证明(窗口提供)7.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8.
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委托的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9.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须提交有关批准文件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11.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缴付出资的确认书","2个工作日"141,"行政审批服务局","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个人独资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3708110104304","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附表,身份证复印上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2.
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3.
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内含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4.
企业住所证明(窗口提供)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2个工作日"142,"行政审批服务局","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个人独资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3708110104304","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3.
变更投资人的,应提交转让协议书或法定继承文件,以及变更后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注:此业务须转让双方本人携带身份证到窗口签字4.
变更企业住所的,应提交新的企业住所证明5.
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到营业执照内容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3个工作日"143,"行政审批服务局","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个人独资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3708110104304","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1.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2.
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3.
个人独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4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应当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书5.
清算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制定其为清算人的证明6.
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7.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内含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8.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3个工作日"144,"行政审批服务局","个人独资企业备案登记","个人独资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3708110104304","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3个工作日"145,"行政审批服务局","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个人独资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3708110104304","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3.
经营场所证明(窗口提供):产权证明4.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2个工作日"146,"行政审批服务局","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个人独资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3708110104304","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3.
变更经营场所的,提交新的经营场所证明4.
变更负责人的,个人独资企业提交新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5.
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批准文件6.
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到营业执照内容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3个工作日"147,"行政审批服务局","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个人独资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3708110104304","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1.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3.
个人独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缴回营业执照;4.
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5.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3个工作日"148,"行政审批服务局","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备案登记","个人独资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3708110104304","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2.
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3.
变更经营场所的,提交新的经营场所证明4.
变更负责人的,个人独资企业提交新负责人的身份证明5.
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批准文件6.
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到营业执照内容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3个工作日"149,"行政审批服务局","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3708110104305","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附表,身份证复印上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2.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3.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4.
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上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5.
载明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以及成员出资总额,并经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6.
载明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公民身份号码或者登记证书号码和住所的成员名册,以及成员身份证明(成员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成员为企事业单位的提交企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上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7.
企业住所证明8.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9.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0.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2个工作日"150,"行政审批服务局","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3708110104305","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2.
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做出的变更决议3.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4.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5.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住所的,还应提交新的住所使用证明企业住所证明6.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成员出资总额的,还应提交全体出资成员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7.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业务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提交有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8.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的,还应提交拟定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法定代表人信息》9.
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到营业执照内容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3个工作日"151,"行政审批服务局","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3708110104305","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1.
营业执照2.
清算组全体成员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4.
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做出的解散决议,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5.
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3个工作日"152,"行政审批服务局","农民专业合作社备案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3708110104305","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正副本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4.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3个工作日"153,"行政审批服务局","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3708110104305","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登记申请书》2.
加盖农民专业合作社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代理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3.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4.
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5.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6.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7.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申请登记的业务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还应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2个工作日"154,"行政审批服务局","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3708110104305","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2.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或者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根据成员大会变更决议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3.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4.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经营场所的,还应当提交新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5.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负责人姓名的,还应当提交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负责人登记表》6.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业务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还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7.
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到营业执照内容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3个工作日"155,"行政审批服务局","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3708110104305","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1.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2.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3.
法定代表人或者清算组负责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4.
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3个工作日"156,"行政审批服务局","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备案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3708110104305","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2.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或者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根据成员大会变更决议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3.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4.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经营场所的,还应当提交新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5.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负责人姓名的,还应当提交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负责人登记表》6.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业务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还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7.
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到营业执照内容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3个工作日"157,"行政审批服务局","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3708110104306","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4.
个体工商户住所证明","2个工作日"158,"行政审批服务局","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3708110104306","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
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5.
变更业务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3个工作日"159,"行政审批服务局","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3708110104306","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1.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内含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由本人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3.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2个工作日"160,"行政审批服务局","广告发布登记","广告经营登记","3708110104307","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广告发布登记申请2.
相关媒体批准文件: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提交《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和《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报纸出版单位应当提交《报纸出版许可证》,期刊出版单位应当提交《期刊出版许可证》(验原件提供复印件)3.
法人资格证明文件(验原件提供复印件)4.
广告业务机构证明文件及其负责人任命文件5.
广告从业人员和广告审查人员证明文件6.
场所使用证明","2个工作日"161,"行政审批服务局","内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股权出质设立登记","3708110104306","其他权力","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2.
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
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4.
股权质押合同5.
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1个工作日"162,"行政审批服务局","内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股权出质变更登记","3708110104307","其他权力","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2.
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
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1个工作日"163,"行政审批服务局","内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股权出质注销登记","3708110104308","其他权力","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1.
《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2.
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1个工作日"164,"行政审批服务局","私营股权出质设立登记","股权出质设立登记","3708110104306","其他权力","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2.
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
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4.
股权质押合同5.
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1个工作日"165,"行政审批服务局","私营股权出质变更登记","股权出质变更登记","3708110104307","其他权力","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
质押双方主体资格证明4.
质押合同","1个工作日"166,"行政审批服务局","私营股权出质注销登记","股权出质注销登记","3708110104302","其他权力","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1.
《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2.
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1个工作日"167,"行政审批服务局","计量授权发证","专项计量授权","3708110104403","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评审;3.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专项计量授权考核申请书及其;2.
机构依法设立的文件副本;3.
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同意授权的文件.
","5个工作日"168,"行政审批服务局","计量授权换证","专项计量授权","3708110104403","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评审;3.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专项计量授权考核申请书及其;2.
机构依法设立的文件副本;3.
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同意授权的文件.
","5个工作日"169,"行政审批服务局","计量授权变更","专项计量授权","3708110104403","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变更申请书;2.
变更前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个工作日"170,"行政审批服务局","计量授权注销","专项计量授权",3708110104403,"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1.
注销申请书2.
营业执照3.
计量授权证书4.
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网上申报提供原件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报送受理窗口","5个工作日"171,"行政审批服务局","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发证","计量标准器具核准","3708110104401","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评审;3.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2.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3.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检定或者校准证书;4.
开展检定或者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证书或者校准证书;5.
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
","5个工作日"172,"行政审批服务局","计量标准器具核准换证","计量标准器具核准","3708110104401","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申请人配合专家进行现场评审;3.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2.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3.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配套的主要计量设备的有效检定或者校准证书;4.
随机抽取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者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证书或者校准证书(;5.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记录》;6.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记录》;7.
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8.
《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9.
《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
","5个工作日"173,"行政审批服务局","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变更","计量标准器具核准","3708110104401","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评审;3.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更换计量标准器或主要配套设备后,如果计量标准的测量范围、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以及开展检定或校准的项目均无变化,应当递交以下申请材料:1.
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2.
更换后计量标准器或主要配套设备有效地检定或校准证书.
如果建标单位名称发生更换,应当递交以下申请材料:1.
变更申请书;2.
变更前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个工作日"174,"行政审批服务局","计量标准器具核准注销","计量标准器具核准","3708110104401","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1.
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2.
营业执照3.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网上申报提供原件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报送受理窗口","5个工作日"175,"行政审批服务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3708110104502","行政许可","①申请人材料齐全后,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②窗口人员进行经营现场安全条件审查,同时带回纸质申请材料;③证件办理完毕,快递送达给申请人","1.
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1份);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1份);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材料(1份);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1份);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1份);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1份);7、企业或具有资质的评价机构出具的经营品种是否涉及剧毒、易制爆、易制毒和监控化学品的辨识材料(1份)不带有储存设施的:没有也不租赁仓储设施(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仅从事纯票据往来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没有也不租赁设施(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承诺文件(1份)","6个工作日"176,"行政审批服务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行政许可","①申请人材料齐全后,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②窗口人员进行经营现场安全条件审查,同时带回纸质申请材料;③证件办理完毕,快递送达给申请人","1.
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1份);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1份);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材料(1份);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1份);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1份);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1份);7、企业或具有资质的评价机构出具的经营品种是否涉及剧毒、易制爆、易制毒和监控化学品的辨识材料(1份)不带有储存设施的:没有也不租赁仓储设施(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仅从事纯票据往来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没有也不租赁设施(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承诺文件(1份)","6个工作日"177,"行政审批服务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行政许可","①申请人材料齐全后,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②证件办理完毕,快递送达给申请人","1.
申请经营许可证变更文件及变更申请书(1份);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制件)(1份);3、变更后的主要负责人任命文件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复制件)(1份);4、经营许可证正、副本(1份)","1个工作日"178,"行政审批服务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3708110104502","行政许可","①申请人材料齐全后,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②窗口人员进行经营现场安全条件审查,同时带回纸质申请材料;③证件办理完毕,快递送达给申请人","1.
零售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书(1份);2、零售点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需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1份);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4个工作日"179,"行政审批服务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丙级)认定(审核)","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丙级)认定(审核)","3708110104504","行政许可","①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②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材料,上报市安监局","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表(1份);2、法人资格证明或者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份);3、固定资产的证明(1份);4、工作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1份);5、专职技术人员、专职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的名单及其培训合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1份);6、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管理文件(1份);7、拟开展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及资质等级(1份);8、在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业务范围内,能够证明具有相应业务能力的文件、资料(1份)","2个工作日"180,"行政审批服务局","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3708111004509","其他权力","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窗口人员受理后立即办理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申请人","1.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品种、销售量、主要流向等情况的备案申请书(1份);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1份);3、易制毒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1份);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1个工作日"181,"行政审批服务局","食品经营许可核发","食品经营许可","3708110104601","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工作人员现场核验3.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1份(盖章)2.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验原件提供复印件并签字盖章1份)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提供复印件并签字盖章)4.
经营场所和布局、加工操作流程、设施设备等示意图及说明(原件盖章1份)5.
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制度、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等食品经营企业和大型单位食堂还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鼓励企业制定更加严格、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6.
设置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及人员的证明资料(非企业不需提供)(原件签字盖章)7.
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证明(原件签字盖章)","5个工作日"182,"行政审批服务局","食品经营许可变更","食品经营许可","3708110104601","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工作人员现场核验3.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食品经营许可变更表2.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3.
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有关的其他材料(所有提交材料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5个工作日"183,"行政审批服务局","食品经营许可换证","食品经营许可","3708110104601","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工作人员现场核验3.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食品经营许可换证申请表2.
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3.
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换证需要(所有提交材料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5个工作日"184,"行政审批服务局","食品经营许可补证","食品经营许可","3708110104601","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食品经营许可补证申请表2.
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在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的材料食品经营许可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5个工作日"185,"行政审批服务局","食品经营许可撤销","食品经营许可","3708110104601","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1.
食品经营许可撤销申请表2.
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3.
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撤销需要的其他材料(所有提交材料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5个工作日"186,"行政审批服务局","食品经营许可注销","食品经营许可","3708110104601","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1.
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申请表2.
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3.
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注销需要的其他材料(所有提交材料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5个工作日"187,"行政审批服务局","食品经营许可延续","食品经营许可","3708110104601","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工作人员现场核验3.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2.
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3.
与延续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所有提交材料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5个工作日"188,"行政审批服务局","食品生产许可核发","食品生产许可","3708110104603","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或登录山东省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系统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工作人员现场核验3.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通过政务服务网或登录山东省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系统提报电子材料)2.
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3.
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原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4.
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原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5.
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原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6.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验原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5个工作日"189,"行政审批服务局","食品生产许可变更","食品生产许可","3708110104603","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或登录山东省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系统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工作人员现场核验3.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食品生产许可变更申请书2.
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3.
法律法规规定的与变更食品生产许可有关的其他材料(所有提交材料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5个工作日"190,"行政审批服务局","食品生产许可延续","食品生产许可","3708110104603","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工作人员现场核验3.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食品生产许可延续申请书2.
食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3.
与延续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所有提交材料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5个工作日"191,"行政审批服务局","食品生产许可注销","食品生产许可","3708110104603","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1.
食品生产许可注销申请表2.
食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3.
与注销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所有提交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并交验原件)","5个工作日"192,"行政审批服务局","食品生产许可补证","食品生产许可","3708110104603","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3.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1.
食品生产许可补证申请表2.
食品生产许可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在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的材料食品经营许可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5个工作日"193,"行政审批服务局","药品零售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3708110104606","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工作人员现场核验3.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正本(验原件提供两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
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的自查报告(原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3.
企业非违规经销假劣药品问题的说明及有效的证明文件(原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4.
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企业药品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原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5.
企业经营场所、仓储、验收养护等设施、设备情况表(原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6.
企业所属药品经营单位情况表(连锁总部的经营情况表提供原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7.
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原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8.
企业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职能方框图(原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9.
企业经营场所和仓库的平面布局图(原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10.
若零售连锁企业是委托配送的,需要由受委托配送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GSP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委托配送协议(验原件提供两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11.
企业申报材料时,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的,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验原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12.
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原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22个工作日"194,"行政审批服务局","药品零售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变更","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3708110104606","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工作人员现场核验3.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管理规范变更申请书2.
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3.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管理规范认证书4.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管理规范变更需要的其他材料(所有提交材料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22个工作日"195,"行政审批服务局","药品零售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补证","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3708110104606","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书2.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管理规范认证书3.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管理规范认证书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在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刊登遗失公告的材料;认证书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认证书原件(所有提交材料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22个工作日"196,"行政审批服务局","执业药师首次注册","执业药师注册","3708110104608","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或执业药师注册平台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本项目申请表《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访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
sfda.
gov.
cn执业药师注册服务平台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2.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
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
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5.
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本人6个月以内的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6.
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下同)的正、副本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7.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后,历年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0年后,我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学分证明可不提交,由工作人员在网上查找)","5个工作日"197,"行政审批服务局","执业药师再次注册","执业药师注册","3708110104608","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或执业药师注册平台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本项目申请表《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访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
sfda.
gov.
cn执业药师注册服务平台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2.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
原核发的《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2008年以前注册的,需提交《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4.
上次注册后,历年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
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6.
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本人6个月以内的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7.
再次注册同时变更单位的,须提交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的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5个工作日"198,"行政审批服务局","执业药师变更注册","执业药师注册","3708110104608","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或执业药师注册平台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本项目申请表《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访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
sfda.
gov.
cn执业药师注册服务平台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2.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
《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2008年以前注册的,需提交《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下同);4.
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5.
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的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5个工作日"199,"行政审批服务局","医疗用毒性药品零售企业审批","医疗用毒性药品零售企业审批","3708110104607","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工作人员现场核验3.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毒性药品经营企业申请表(在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填报并打印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2.
申请人申请文件(原件一式二份盖单位公章)3.
《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二份,加盖企业公章),零售连锁企业拟经营毒性药品零售的门店名单及其《药品经营许可证》(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二份,加盖企业公章)4.
贮存仓库产权或租赁文件(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二份,加盖企业公章),贮存设施、设备目录,安全设施、安全运输设备明细(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5.
仓库平面图(要注明毒性药品专库位置,一式二份并盖单位公章)6.
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最近2年内没有违反有关禁毒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为的情况说明(原件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7.
毒性药品经营机构的设置情况以及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罂粟壳经营负责人名单、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人员培训情况说明(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二份,加盖企业公章)8.
拟经营毒性药品品种目录(原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9.
毒性药品采购、验收、入库、储存、养护、出库复核、销售、运输、退货、报残缺、安全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原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7个工作日"200,"行政审批服务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3708110104604","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2、企业申请文件及所在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转报意见(原件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3、《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二份并加盖公章)4、经办人身份证明、法人委托书(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二份并加盖公章)5、申请运输的药品情况说明(原件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6个工作日"201,"行政审批服务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3708110104605","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2.
企业申请文件及所在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转报意见(原件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3.
《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二份并加盖公章)4.
经办人身份证明、法人委托书(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二份并加盖公章)5.
申请邮寄的药品情况说明(原件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3个工作日"202,"行政审批服务局","人防工程拆除审批","人防工程拆除审批","3708110105101","行政许可","1.
接收;2、受理;3、审查;4、现场勘察;5、核准;6、发证","1.
人防工程拆除报废施工方案2份;2.
人防工程拆除申请表2份;3.
工程位置示意图、工程平面图、主要剖面图、工程现状描述各2份;4.
补建(或补偿)协议书2份.
","3个工作日"203,"行政审批服务局","人防警报设施拆除审批","人防警报设施拆除审批","3708110105102","行政许可","1.
接收;2、受理;3、审查;4、现场勘察;5、核准;6、发证","1.
人民防空警报通信设施拆迁申请表(一式三份);2.
拆除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的补建或补偿方案(一式一份).
","3个工作日"204,"行政审批服务局","单建人防工程五十米范围内采石、取土、爆破、挖洞作业审批","单建人防工程五十米范围内采石、取土、爆破、挖洞作业审批","3708110105103","行政许可","1.
接收;2、受理;3、审查;4、现场勘察;5、核准;6、发证","1.
在距单独修建的人防工程安全范围内采石、取土、爆破、挖洞作业许可审批表一式四份;2.
人防工程安全保护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
","3个工作日"205,"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3708110190901","行政许可","1.
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申请人需要到政务服务大厅或网上提交申请材料;2.
审核后签发意见书: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1.
建设项目抗震设防申请书(原件1份,纸质);2.
项目建设立项批复文件或核准备案证书(复印件1份,纸质);3.
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意见(复印件1份,纸质);4.
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审核登记表(原件1份,纸质);5.
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复印件1份,纸质)","2个工作日"206,"行政审批服务局","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新建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项目审批","3708110190902","行政许可","1.
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申请人需要到政务服务大厅或网上提交申请材料;2.
审核后签发意见书: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1.
《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建设工程项目行政许可申请表》(2份,纸质);2.
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或者申请报告(发改委)(查验原件,复印件1份);3.
项目选址位置图(规划局)(查验原件,复印件1份)","2个工作日"207,"行政审批服务局","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改建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项目审批","3708110190902","行政许可","1.
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申请人需要到政务服务大厅或网上提交申请材料;2.
审核后签发意见书: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1.
《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建设工程项目行政许可申请表》(2份,纸质);2.
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或者申请报告(发改委)(查验原件,复印件1份);3.
项目选址位置图(规划局)(查验原件,复印件1份)","2个工作日"208,"行政审批服务局","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扩建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项目审批","3708110190902","行政许可","1.
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申请人需要到政务服务大厅或网上提交申请材料;2.
审核后签发意见书: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1.
《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建设工程项目行政许可申请表》(2份,纸质);2.
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或者申请报告(发改委)(查验原件,复印件1份);3.
项目选址位置图(规划局)(查验原件,复印件1份)","2个工作日"209,"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备案)","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备案)、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备案)","3708110105701","行政许可","1.
申请人通过《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有关登记申请;2.
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3.
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的登记条件,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4.
申请人携带纸质申请材料到登记管理机关复核,复核通过的,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5.
对核准登记的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1.
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备案)登记申请书(3份);2.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3份);3.
事业单位章程草案;4.
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5.
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6.
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7.
开办资金确认证明;8.
住所证明.
注: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时还须提供举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和使用国有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涉及资质许可的事业单位还须提供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
","1个工作日"210,"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备案)、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备案)","3708110105701","行政许可","1.
申请人通过《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有关登记申请;2.
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3.
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的登记条件,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4.
申请人携带纸质申请材料到登记管理机关复核,复核通过的,换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变更名称的,还需收缴单位印章,出具印章收缴证明;5.
对核准登记的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3份);2.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变更法定代表人,3份);3.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4.
审批机关批准文件(变更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5.
拟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变更法定代表人);6.
现任法定代表人免职文件(变更法定代表人);7.
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变更法定代表人);8.
开办资金确认证明(变更开办资金);9.
新住所证明(变更住所).
","1个工作日"211,"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备案)、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备案)","3708110105701","行政许可","1.
申请人通过《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有关登记申请;2.
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3.
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的登记条件,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4.
申请人携带纸质申请材料到登记管理机关复核,复核通过的,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和单位印章,出具印章收缴证明;5.
对核准登记的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一式三份);2.
撤销或者解散的证明文件(一份);3.
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一份);4.
发布该单位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的凭证(一份);5.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单位印章;6.
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1个工作日"212,"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单位法人印章式样备案","事业单位法人印章式样备案","3708110105701","其他权力","1.
申请人设立登记或变更名称完成后,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到公安机关刻制公章;2.
将刻制公章的式样交监管机关备案","印章式样备案","即时办结"213,"区档案局(馆)","重大建设项目、重大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验收","重大建设项目、重大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验收","3708111005501","其他权力","1.
申请单位提交材料;2.
档案局受理后组织验收并做出验收结论","1.
项目档案验收申请书(1份);2、项目档案验收自查报告(1份)","15个工作日"214,"区档案局(馆)","企业单位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备案","企业单位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备案","3708111005508","其他权力","1.
申请单位提报材料;2、档案局受理后进行审核并备案","1.
《机关(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审批表(1件);2.
机关(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1件)","15个工作日"215,"区档案局(馆)","接收区档案馆保管范围内档案进馆","接收区档案馆保管范围内档案进馆","3708111005509","其他权力","1.
申请单位提交材料;2.
档案局受理后接收部门档案进馆","档案交接凭证、档案目录、电子文档等各一份","15个工作日"216,"区档案局(馆)","接收政府公开信息","接收政府公开信息","3708111005510","其他权力","1.
申请单位提交材料;2.
档案局受理后接收政府公开信息进馆","档案交接凭证、档案目录、电子文档等各一份","15个工作日"217,"区档案局(馆)","销毁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备案","销毁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备案","3708111005511","其他权力","1.
申请单位提报材料;2、档案局受理后进行审核并备案","1.
销毁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备案申请书(1件)2、拟销毁的档案目录(1件)","10个工作日"218,"区残联","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给付","3708110505802","行政给付","①向镇街残联申请购机者在自行购买属于燃油补贴范围的代步轮椅车,可携带申请材料到镇街残联进行登记申请②区残联进行审批,出具审批意见,并及时通知申请人③发放补贴补贴采用统一发放的方式,在上级专项资金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发放到申请人账户","(1)残疾人证(核对原件,复印件三份);(2)身份证或户口簿(核对原件,复印件三份);3.
购车专用发票(核对原件,复印件三份);4.
所在社区村开具的证明(加盖村委公章三份);5.
本人承诺书(三份)(6)银行账号及银行卡复印件(复印件三份)","在上级专项资金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发放到申请人账户"219,"区残联","大中专院校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学费补助","大中专院校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学费补助给付","3708110505801","行政给付","①向镇街残联申请考入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中专的残疾学生或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携带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地镇街残联进行申请,填写《残疾学生考取大中专学校学费补助审批表》②补贴发放残联进行审批,在资金到位后统一将资助资金打入申请人账户中","(1)学生身份证(核对原件,复印件三份);(2)户口簿(核对原件,复印件三份);3.
残疾人证(核对原件,复印件三份);4.
银行卡(核对原件,复印件三份);5.
录取通知书(核对原件,复印件三份)","资金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220,"区残联","开办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资格认定","开办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资格认定","3708110705802","行政确认","①符合开办条件的申请单位或个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区残联审批②区残联审核有关资料并实地核查③核查符合条件后,由主管领导签署批准或不予批准意见,获取批准的办理《山东省盲人保健按摩机构执业资格证书》④申请人持《山东省盲人保健按摩机构执业资格证书》及有关材料到当地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1.
本人身份证;2、残疾人证;3、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上岗卫生培训和健康合格证书;4、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5、由当地工商部门开具的名称核准通知书;6、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2份","实地核查合格后,1个工作日内办理资格证书"221,"区残联","残疾人证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核发","3708110705801","行政确认","①申请人于指定日期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评残②由区评残鉴定委员会专家评定级别,签署意见③区残联将评残信息录入残疾人证管理系统,并制作残疾人证④区残联制证后,将证书统一发放到各街道镇,由各街道镇发放到残疾人手中","1.
本人身份证;2、户口簿;3、相应的诊断证明;4、病历资料等;5、3张2寸白底照片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1份","7个工作日"222,"区物价局","物业服务收费公示备案","物业服务收费公示备案",3708111000412,"其他权力","1.
申请人提交材料,填写《济宁市任城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备案表》(下载网址http://www.
rencheng.
gov.
cn/art/2017/4/26/art_290_71214.
html)2.
区价格主管部门将备案结果告知申请人","1.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1份、《济宁市任城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备案表》3份","3个工作日"223,"区物价局","涉案财物价格鉴定(认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认证)",3708110700401,"行政确认","1.
单位提出认证协助2.
现场调查、勘验3.
做出认证结论","1.
提出机关价格认定协助书(1份)2.
有关的询问笔录、证人证言、原始购置发票、维修清单、认定所需要的质量、等级和技术检测报告及相关证件(如行车证等)的复印件各1份,以上材料需加盖委托单位公章3.
对于灭失物,应附办案情况说明1份","7个工作日"224,"区物价局","涉纪检监察财物价格鉴定(认证)","涉纪检监察财物价格鉴定(认证)",3708110700402,"行政确认","1.
单位提出认证协助2.
现场调查、勘验3.
做出认证结论","1.
提出机关价格认定协助书(1份)2.
有关的询问笔录、证人证言、原始购置发票、维修清单、认定所需要的质量、等级和技术检测报告及相关证件(如行车证等)的复印件各1份,以上材料需加盖委托单位公章3.
对于灭失物,应附办案情况说明1份","7个工作日"225,"区物价局","涉税财物价格鉴定(认证)","涉税财物价格鉴定(认证)",3708110700403,"行政确认","1.
单位提出认证协助2.
现场调查、勘验3.
做出认证结论","1.
提出机关价格认定协助书(1份)2.
有关的询问笔录、证人证言、原始购置发票、维修清单、认定所需要的质量、等级和技术检测报告及相关证件(如行车证等)的复印件各1份,以上材料需加盖委托单位公章3.
对于灭失物,应附办案情况说明1份","7个工作日"226,"区物价局","价格合法性、合理性认证","价格合法性、合理性认证",3708110700404,"行政确认","1.
单位提出认证协助2.
调查、勘验、测算、论证3.
做出价格认证结论","1.
提出机关价格认定协助书(1份)2.
有关的询问笔录、证人证言、原始购置发票、维修清单、认定所需要的质量、等级和技术检测报告及相关证件(如行车证等)的复印件各1份,以上材料需加盖委托单位公章3.
对于灭失物,应附办案情况说明1份","7个工作日"227,"区物价局","价格投诉调解","价格投诉调解",3708111000401,"其他权力","1.
投诉人到窗口提交材料2.
调解3.
办结并回复投诉人","1.
投诉人身份证明1份2.
民事请求事项及价格投诉相关证据复印件各1份","自受理价格投诉之日起60日内办结,并告知投诉人"228,"区物价局","标价签、价格和收费公示牌的监制","标价签、价格和收费公示牌的监制",3708111000404,"其他权力","1.
申请人提交标价签、公示牌样式;2.
初审,申请人填写《任城区价格监督检查局商品价格标价签备案审批表》(一式三份);3.
审核并备案","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监制备案表一式3份2.
已设计完成的标价签、公示牌样式","3个工作日"229,"区民营局","区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申报","任城区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3708111060501,"其他权力","1.
申请人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向区民营局、区财政局提出申请2.
审核通过后,由区财政局将专项资金拨付到申请人对公账户,企业按规定使用并接受监督","1.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加盖公章),3份;2、生产经营基本情况资料;3、相关报告(财务报告等,加盖公章),3份;4、相关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加盖公章),3份;5、项目申报单位真实性声明(加盖公章),3份;6、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其他所需提供的资料,3份","15天"230,"区教体局","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筹设","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筹设、设立、变更、分立、合并、终止审批","3708110100801","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交材料到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镇(街道)教育办公室书面审核意见;2、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3、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名称,地址(举办者是个人的,须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举办者是法人单位的,须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决策机构会议纪要,同意申办决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联合办学的,还应提交联合办学协议书);4、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5、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属于证照的提供原件1份,复印件3份,其余提供原件3份","7个工作日"231,"区教体局","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筹设、设立、变更、分立、合并、终止审批","3708110100801","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交材料到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镇(街道)教育办公室书面审核意见;(2)《济宁市民办学校审批注册登记表》3.
筹设批准书;4.
筹设情况报告;5.
学校章程、首届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6)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须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7)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8)公安消防部门对其办学场所审核、验收合格的许可文件;属于证照的提供原件1份,复印件3份,其余提供原件3份","22个工作日"232,"区教体局","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变更","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筹设、设立、变更、分立、合并、终止审批","3708110100801","行政许可","1.
申请人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学校财务清算报告2、申请人提交材料到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3、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变更申请;3、理(董)事会关于变更的会议纪要及决议4、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变更名称必要)5、财务清算报告(变更名称、举办者必要)6、修改后的学校章程(变更名称、举办者必要)7、拟任举办者资格证明(变更举办者必要)8、拟任举办者的出资方式、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变更举办者必要)9、原举办者与拟任举办者之间的变更协议(变更举办者必备)10、符合申请的办学层次、类别的资质证明(变更层次、类别必要)11.
拟启用场所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建筑工程竣工及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校舍平面图,属租赁校舍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变更地址必要)属于证照的提供原件1份,复印件3份,其余提供原件3份","22个工作日"233,"区教体局","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终止","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筹设、设立、变更、分立、合并、终止审批","3708110100801","行政许可","1.
申请人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学校财务清算报告2、申请人提交材料到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3、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终止申请2、理(董)事会关于终止的会议纪要及决议3、学校财务清算报告(含债权债务结清承诺)4、在校学生安置方案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属于证照的提供原件1份,复印件3份,其余提供原件3份","5个工作日"234,"区教体局","校车使用审查","校车使用审查","3708110100802","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交材料到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校车使用申请表;2.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3.
机动车登记证书;4.
机动车行驶证;5.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6.
签注准许驾驶校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及驾驶人身份证明;7.
校车运行方案(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等);8.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①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职责;②校车驾驶人和照管员管理规定;③学生上下车登记、交接制度;④校车检查、保养、维修、年审制度;⑤校车驾驶人、照管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⑥校车安全接送方案;⑦校车发生故障、遇恶劣天气、发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9.
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证明;10.
校车服务提供者道路旅客运输许可证明;11.
办学(园)资质证明;12.
学校(幼儿园)分别与辖区教办、校车服务提供者、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员签订的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13.
随车照管人员信息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酗酒、吸毒行为记录证明属于证照的提供原件1份,复印件6份,其余提供原件6份","5个工作日"235,"区教体局","筹设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3708110100806","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交材料到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招生规划、招生区域等;(2)举办者身份证明;3.
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属于证照的提供原件1份,复印件3份,其余提供原件3份","5个工作日"236,"区教体局","设立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3708110100806","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交材料到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筹设批准书;(2)筹设情况报告;3.
《济宁市任城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登记表》;4.
学校章程;5.
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6)校长、教师、财会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资格证明;(7)单位工程验收证书,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安全保卫人员和安全防范设施达标证明属于证照的提供原件1份,复印件3份,其余提供原件3份","22个工作日"237,"区教体局","筹设学前教育机构","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筹设、设立、变更、分立、合并、终止审批","3708110100801","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交材料到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一)申办报告主要包括:学前教育机构举办者(或法定代表人)及管理者情况、办园性质(公办、民办)、招生对象、办园规模、办园形式(全日制设餐、全日制不设餐、寄宿制等)、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二)举办者资格证明举办者是法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法人证书等举办者是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三)房屋使用证明,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房屋抗震安全鉴定报告同时,自建、自购房屋的需载明产权;租赁房屋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四)办园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五)联合办园的,还应提交联合办园协议书属于证照的提供原件1份,复印件3份,其余提供原件3份","7个工作日"238,"区教体局","正式设立学前教育机构","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筹设、设立、变更、分立、合并、终止审批","3708110100801","行政许可","1.
申请人到县级公安机关办理安全保卫人员和安全防范设施达标证明2、申请人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确定专业机构办理《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3、申请人提交材料到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4、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一)《山东省举办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注册表》)(二)筹设批准书(三)提交筹设情况报告(四)提交学前教育机构章程主要包括:名称,地址,办园宗旨,组织机构,招生范围,招生对象和规模,资产数额及来源,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等(五)提供举办者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房屋抗震安全鉴定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安全保卫人员和安全防范设施达标证明;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确定专业机构出具的《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举办民办学前教育机构需提供风险承诺证明(六)学前教育机构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七)学前教育机构工作人员(拟任园长、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身份证明、学历证明、专业资格证明、健康合格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属于证照的提供原件1份,复印件3份,其余提供原件3份","22个工作日"239,"区教体局","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3708110100803","行政许可","(一)申请1.
提交方式网上提交、向政务服务中心教体局窗口提交2.
获取受理通知单(二)获取许可决定书","(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名称、住所,拟经营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等;(2)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详见,申请人自行检查提供或检测机构、认证机构检查出具,需要合格证明的须出具合格证明);3.
经营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及复印件(自有场所需提供产权证明、土地使用证明,租赁场所还需提供租赁协议或承包合同等);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救生员职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5.
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6)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7个工作日"240,"区教体局","举办健身气功活动","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3708110100805","行政许可","(一)申请1.
提交方式网上提交、向政务服务中心教体局窗口提交2.
获取受理通知单(二)获取许可决定书","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应当提交以下文件:(1)举办健身气功活动登记申请表;(2)活动方案内容包括:举办者姓名、住址或名称、地址,活动地点、时间、人数、开展项目、辅导人员和管理人员情况等;3.
举办者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4.
活动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及复印件;5.
辅导人员或专业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及复印件;(6)200人以上的活动须有公安机关许可证明及复印件","5个工作日"241,"区教体局","设立健身气功站点","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3708110100805","行政许可","(一)申请1.
提交方式网上提交、向政务服务教体局窗口提交2.
获取受理通知单(二)获取许可决定书","申请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应当报送下列材料:(1)设立健身气功活动站点注册登记申请表;(2)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
活动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及复印件;4.
社会体育指导人员资格证明及复印件","5个工作日"242,"区教体局","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3708110100804","行政许可","(一)申请1.
提交方式网上提交、向政务服务中心教体局窗口提交2.
获取受理通知单(二)获取许可决定书","1.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申请表;2.
申请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3.
有关部门同意举办公共社会活动的批文复印件;4.
拟占用公共体育设施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复印件;5.
与拟占用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的协议书;6.
相应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书面材料;7.
占用期满恢复原状的承诺书(应当包括恢复原状的时间及措施);8.
公安部门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复印件(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需要);","5个工作日"243,"区教体局","义务教育段学生休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转学、休学、复学等事项的确认","3708110700801","行政确认","1.
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学校受理;2、学校电话通知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其他监护人办理结果","1.
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病历、相关医疗费用单据或其他有效证明各1份2、加盖学校公章的休学、复学审批表1份","10个工作日"244,"区教体局","义务教育段学生复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转学、休学、复学等事项的确认","3708110700801","行政确认","1.
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学校受理;2、学校电话通知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其他监护人办理结果","1.
加盖学校公章的休学、复学审批表1份","10个工作日"245,"区民宗局","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审批(审核)","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审批(审核)及宗教活动场所登记","3708110101001-001","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窗口人员受理;2.
民宗局组织工作人员现场核验;3.
事项办理完毕,对拟同意的,报济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审批","1.
《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申请表》;2.
拟设立地信教公民的有关情况说明;3.
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基本情况及户籍、居民身份和教职身份证明;4.
拟成立的筹备组织成员的基本情况、户籍和居民身份证明(属宗教教职人员的,还应当提供教职身份证明);5.
必要的资金证明;6.
拟设立地点和拟设立场所的可行性说明(符合土地使用、城建规划的证明、场所符合现布局的证明);7.
县(市、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征求拟设立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意见","7个工作日"246,"区民宗局","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审批(审核)及宗教活动场所登记","3708110101001-002","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窗口人员受理;2.
民宗局组织工作人员现场核验;3.
事项办理完毕,对拟同意的,报济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审批","1.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申请表》(1份);2、民主协商成立管理组织的情况说明(1份);3、管理组织成员的户籍和居民身份证明(1份);4、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的户籍、居民身份和教职身份证明(1份);5、有关规章制度文本(1份);6、场所房屋等建筑物的有关证明(属新建的,应当提供规划、建筑、消防等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属改扩建的,应当提供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和消防安全验收合格证明;属租借的,应当提供消防安全验收合格证明和一年期以上的使用权证明)(1份);7、合法的经济来源的情况说明(1份)","7个工作日"247,"区民宗局","宗教活动场所内新建建筑物审批","宗教活动场所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审批","3708110101002","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窗口人员受理;2.
民宗局组织工作人员现场核验;3.
事项办理完毕,对拟同意的,报济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审批","1.
申请书,内容包括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项目说明及理由等(1份);2、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的书面材料(1份);3、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设计草图、位置图、效果图及可行性报告(1份);4、规划、文物、建设、消防、环保等部门的审核意见(1份);5、有权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相关证明(1份);6、保证宗教活动正常开展的情况说明(1份);7、建设资金证明(1份);","5个工作日"248,"区民宗局","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建筑物审批","宗教活动场所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审批","3708110101002","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窗口人员受理;2.
民宗局组织工作人员现场核验;3.
事项办理完毕,对拟同意的,报济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审批","1.
申请书,内容包括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项目说明及理由等(1份);2、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的书面材料(1份);3、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设计草图、位置图、效果图及可行性报告(1份);4、规划、文物、建设、消防、环保等部门的审核意见(1份);5、有权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相关证明(1份);6、保证宗教活动正常开展的情况说明(1份);7、建设资金证明(1份);","5个工作日"249,"区民宗局","宗教活动场所内扩建建筑物审批","宗教活动场所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审批","3708110101002","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窗口人员受理;2.
民宗局组织工作人员现场核验;3.
事项办理完毕,对拟同意的,报济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审批","1.
申请书,内容包括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项目说明及理由等(1份);2、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的书面材料(1份);3、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设计草图、位置图、效果图及可行性报告(1份);4、规划、文物、建设、消防、环保等部门的审核意见(1份);5、有权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相关证明(1份);6、保证宗教活动正常开展的情况说明(1份);7、建设资金证明(1份);","5个工作日"250,"区民宗局","宗教教职人员身份认定备案","宗教教职人员身份认定或解除的备案","3708110701002","行政确认","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窗口人员受理;2.
民宗局组织工作人员现场核验;3.
证件办理完毕,申请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宗教教职人员备案表》原件一式2份;2、宗教团体对宗教教职人员的认定书(1份);3、拟被认定备案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籍证明复印件一式2份;4、拟备案宗教教职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7个工作日"251,"区民宗局","宗教教职人员身份解除备案","宗教教职人员身份认定或解除的备案","3708110701002","行政确认","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窗口人员受理;2.
民宗局组织工作人员现场核验;3.
证件办理完毕,申请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宗教教职人员注销备案表》原件一式2份;2、宗教团体对宗教教职人员的注销证明(1份);3、拟被认定备案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籍证明复印件一式2份;4、拟注销备案宗教教职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7个工作日"252,"区民宗局","宗教教职人员担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的备案","宗教教职人员担任或者离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的备案","3708110701003","行政确认","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窗口人员受理;2.
民宗局组织工作人员现场核验;3.
证件办理完毕,申请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填写《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表》;2.
场所管理组织协商情况的说明;3.
拟任职人员的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宗教教职人员证书复印件","7个工作日"253,"区民宗局","宗教教职人员离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的备案","宗教教职人员担任或者离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的备案","3708110701003","行政确认","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窗口人员受理;2.
民宗局组织工作人员现场核验;3.
证件办理完毕,申请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填写《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离任备案表》;2.
场所管理组织协商情况的说明;3.
该场所所在地宗教团体同意的书面意见;4.
拟离任人员离任财务审查情况的报告","7个工作日"254,"区民宗局","变更民族成分初审","变更民族成分初审","3708111001004","其他权力","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窗口人员受理;2.
民宗局组织工作人员现场核验;3.
事项办理完毕,对拟同意的,报济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审批","1.
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①书面申请书②公民本人及其养(继)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③依据生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的,需提供生父母的离婚证明;依据继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的,需提供生父(母)与继母(父)的婚姻关系证明;依据养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的,需提供收养证明;④如居民户口簿和相关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需开具公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2.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①书面申请书;②公民本人及其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③如居民户口簿和相关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需开具公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3个工作日"255,"区民政局","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待遇给付","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待遇给付","3708110501415","行政给付","1、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2、核准并发放补贴","个人书面申请(申请人签字)、身份证、户口本、优抚对象身份证明,医院住院医疗保险报销结算单等","1、每季度一次集中办理.
2、城镇职工医疗、居民医疗每年二次集中办理.
"256,"区民政局","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给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给付","3708110501419","行政给付","1、提供入伍通知书、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3、银行账户.
","提供相关证证件、证明后,"八一"前集中发放.
","每年一次集中发放"257,"区民政局","残疾军人抚恤待遇给付","残疾军人抚恤待遇给付","3708110501413","行政给付","每年年审后发放抚恤金","每年12月参加年审(采集照片)","每年一次集中发放"258,"区民政局","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给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给付","3708110501414","行政给付","每年年审后发放抚恤金","每年12月参加年审(采集照片)","每年一次集中发放"259,"区民政局","部分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待遇给付","部分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待遇给付","3708110501416","行政给付","每年年审后发放抚恤金","每年12月参加年审(采集照片)","每季度一次集中发放"260,"区民政局","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给付","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给付","3708110501417","行政给付","每年年审后发放抚恤金","每年12月参加年审(采集照片)","每季度一次集中发放"261,"区民政局","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给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给付","3708110501418","行政给付","每年年审后发放抚恤金","每年12月参加年审(采集照片)","每季度一次集中发放"262,"区民政局","烈士子女抚恤待遇给付","烈士子女抚恤待遇给付","3708110501420","行政给付","每年年审后发放抚恤金","每年12月参加年审(采集照片)","每季度一次集中发放"263,"区民政局","建设公墓审核","建设公墓审核",,,"1、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2、进行现场勘查3、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或快递送达","(一)设区的市民政部门审查同意建立公墓的申请报告,同时附县级民政部门的申请报告;(二)公墓单位所在地民政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的审核意见;(三)公墓单位所属民政部门的同级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部门的审查意见,涉及林地的,还应当有林业部门的审查意见;(四)公墓单位具备法人资格的批准文件;(五)经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审核批准的公墓位置图和规划图;(六)公墓投资、建设、管理和经营体制等材料;(7)项目资金来源证明;(八)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公墓经营验收提交的材料:(一)县(市、区)人民政府、设区的市民政部门申请验收的报告;(二)《国有土地使用证》;(三)环境保护部门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保验收文件;(四)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五)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六)公墓单位的申请验收报告和公墓投资、建设、管理和经营体制等筹建情况报告;(7)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三)环境保护部门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保验收文件;(四)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五)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六)公墓单位的申请验收报告和公墓投资、建设、管理和经营体制等筹建情况报告.
","5个工作日"264,"区民政局","设置农村村民公益性墓地审批","设置农村村民公益性墓地审批","3708110501420","行政给付","1、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2、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或快递送达","(一)经村(居)民大会讨论通过的《公益性公墓管理章程》;(二)村(居)民委员会填写的《公益性公墓审批表》;(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的意见;(四)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设公益性公墓需要提交的材料:(一)公墓所在地村(居)民委员同意在本地建设公益性公墓的意见;(二)《公益性公墓管理章程》;(三)《公益性公墓审批表》;(四)县(市、区)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审核同意的意见.
","5个工作日"265,"区民政局","孤儿基本生活费给付","孤儿基本生活费给付","3708110501401","行政给付","1、申请人提报材料至镇(街道)民政办2、上报区民政局核准并发放补贴","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表两份;孤儿身份证明复印件两份;父母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两份","10个工作日"266,"区民政局","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给付","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给付","3708110501402","行政给付","1、申请人提报材料至镇(街道)民政办2、上报区民政局核准并发放补贴","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申请表两份;困境儿童身份证明复印件两份;父母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两份","10个工作日(不含5个工作日的公示期)"267,"区民政局","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生活补助费给付","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生活补助费给付","3708110501406","行政给付","1、申请人(帮办代办人)提报材料2.
甄别核实身份3.
开展救助","提供身份证询问和甄别核实身份","即时办理"268,"区民政局","城镇特困人员救助","城镇特困人员救助","3708110501404","行政给付","1、申请人(帮办代办人)提报材料至各镇(街道)民政办2、上报区民政局核准并发放补贴","1、济宁市任城区特困人员认定审批表一式两份2、特困人员分散供养协议一式四份3、济宁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一份4、身份证、户口本、个人申请、家庭情况证明、残疾证复印件各两份","47个工作日"269,"区民政局","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3708110501405","行政给付","1、申请人(帮办代办人)提报材料至各镇(街道)民政办2、上报区民政局核准并发放补贴","1、济宁市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2、老年人身份证、户口本、家庭情况证明、低保证、残疾证复印件一份两份","20个工作日"270,"区民政局","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给付","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给付","3708110501403","行政给付","1、申请人(帮办代办人)提报材料至各镇(街道)民政办2、上报区民政局核准并发放补贴","1、济宁市80-99周岁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申请表2、老年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老年人低保证明复印件各2份.
","15个工作日"271,"区民政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708110501423","行政给付","1、申请人(帮办代办人)提报材料至各镇(街道)民政办2、上报区民政局核准并发放补贴","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2、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复印件各3份","15个工作日"272,"区民政局","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708110501424","行政给付","1、申请人(帮办代办人)提报材料至各镇(街道)民政办2、上报区民政局核准并发放补贴","1、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2、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3份","15个工作日"273,"区民政局","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立","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立","3708111001402","其他权力","1、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2、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或快递送达","1、申办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2、筹办申请表.
申办人填写由民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山东省社会福利机构筹办申请表》.
3、可行性研究报告.
内容包括:申办因由和目的、投资方式、机构性质、机构规模、服务对象、服务方式、设置地址、要提供土地使用合法证明和建设规划的总体设计方案.
4、资金说明.
除注册资金外,平均每张床位的流动资金不低于1000元,儿童福利机构不低于2000元.
5、外资批准文件","5个工作日"274,"区民政局","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给付","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给付","3708110501421","行政给付","1、申请人提报材料2、核准并发放补贴","1.
自谋职业审批表3份;2.
自谋职业申请书1份;3.
本人身份证、退伍证复印件各1份;4.
协议银行银行卡复印件;5、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还须提供立功授奖材料(包括证书、喜报、通知书、证章,伤残人员需提供伤残等级证书,政府安置后已领取安置工作介绍信未上岗的,需提供加盖安置单位公章的本人安置后一直未上岗证明、退役后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当年度"275,"区民政局","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士官安置给付","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士官安置给付","3708110501422","行政给付","1.
申请;2.
签订移交协议;3.
办理移交手续.
","1.
安置去向审定表1份;2.
军队离退休干部本人退休审批报告表1份;3.
投靠配偶、子女、父母的,提供有关人员的户籍证明1份.
","三方达成协议方可办理"276,"区民政局","社会团体印章样式、银行账户备案","社会团体印章样式、银行账户备案","3708111001408","其他权力","申请→受理→备案","《社会团体账户备案表》、《社会团体印章备案表》.

一式四份","1日工作日"277,"区民政局","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样式、银行账号备案","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样式、银行账号备案","3708111001409","其他权力","申请→受理→备案","《民办非企业单位账户备案表》、《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备案表》.
一式四份","1个工作日"278,"区民政局","非公募基金会印章样式、银行账号、税务登记备案","非公募基金会印章样式、银行账号、税务登记备案","3708111001416","其他权力","申请→受理→备案","《基金会银行账户、印章式样备案表》一式四份","1个工作日"279,"区民政局","社会团体年检","社会团体年检","3708111001411","其他权力","申请→受理→审批","报送社会团体年度检查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一式一份):1.
《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两份);该表需在网上填报,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无需下载空白表填写;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团体须经业务主管单位盖章同意.
2.
年度审计报告;委托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对本单位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3.
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有财务问题的需另行提供财务整改报告.
4.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20个工作日"280,"区民政局","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3708111001412","其他权力","申请→受理→审批","报送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一式一份):1.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两份);该表需在网上填报,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无需下载空白表填写;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须经业务主管单位盖章同意.
2.
年度审计报告;委托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对本单位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3.
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有财务问题的需另行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财务整改报告.
4.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5.
取得执业许可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同时提交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
","20个工作日"281,"区民政局","非公募基金会年检","非公募基金会年检","3708111001413","其他权力","申请→受理→审批","报送基金会年度检查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一式一份):1.
《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该表需在网上填报,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无需下载空白表填写;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基金会须经业务主管单位盖章同意.
2.
年度审计报告;委托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对本单位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3.
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有财务问题的需另行提供财务整改报告.
","20个工作日"282,"区民政局","社会团体换届选举核准","社会团体换届选举核准","3708111001414","其他权力","申请→受理→审批","(1)《社会团体换届(成立)事先报批表》(一式四份);(2)换届选举的工作方案;(3)选举办法(草案);(4)拟任负责人(会长、副会长及选任制秘书长)简介,拟任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和监事候选人名册;(5)行业协会商会以外的社会团体,因特殊情况确需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的正副理事长(会长)或秘书长职务的,提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批准兼职的文件;(6)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说明;(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审计报告;(8)讨论决定选举换届事项的理事会会议纪要(附理事监事到会签到表,必须为本人签名);(9)本团体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10)其他需报送的有关材料.
","1个工作日"283,"区民政局","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3708111001415","其他权力","申请→受理→备案","《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一式四份","1个工作日"284,"区民政局","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3708110101407","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审批","1、假肢或者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申请书;2.
取得假肢或者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制作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取得假肢装配工或者矫形器装配工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无误);3.
实施条件第3项规定的专用设备和工具清单;4.
实施条件第4项规定的场地权属及使用证明和功能说明;5.
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6.
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式四份","1个工作日"285,"区民政局","结婚登记","办理内地居民之间的结婚登记,补办内地居民之间的结婚登记","3708110701401","行政确认","1男女双方共同到场申请2初审3受理4审查5颁证","1、双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薄、居民身份证2、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即时办结"286,"区民政局","离婚登记","办理内地居民之间的离婚登记","3708110701402","行政确认","1男女双方共同到场申请2初审3受理4审查5发证","1、双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薄、居民身份证2、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4、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即时办结"287,"区民政局","补发婚姻登记证","补发内地居民的婚姻登记证件","3708111001405","其他权力","1男女双方共同到场2初审3受理4审查5发证","1、双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薄、居民身份证2、婚姻登记档案3、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即时办结"288,"区人社局","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的审核及发放","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的审核及发放","3708110501801","行政给付","1、申请人提交材料2、社保部门发放到申请人银行卡","1、遗属照片3张2、遗属人员身份证原件3、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档案或结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即时办理(不包括银行到帐时间)"289,"区人社局","对参保人员的死亡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给付","对参保人员的死亡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给付","3708110501802","行政给付","1、申请人提交材料2、社保部门发放到申请人银行卡","1、火化单原件2、继承人身份证3、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档案或结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即时办理(不包括银行到帐时间)"290,"区人社局","企业裁减人员方案备案","企业裁减人员方案备案","3708111001801","其他权力","申请人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并当场办理","1、裁减人员报告.
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生产经营状况、裁减人员方案等内容,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对裁减人员的意见;2、《裁减人员情况报告表》(见,一式四份);3、《用人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相关文件、财务资料、情况说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5、未建工会的企业,应出具职工代表大会决议;6、有主管部门的企业,应出具主管部门对裁减人员的意见.
","即时办理"291,"区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人力资源服务许可","3708110101802","行政许可","1、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或到大厅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窗口人员受理.

2、受理后,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3、经审查、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许可决定,印制许可证书,并通知申请人领取许可决定书和许可证书,或快递送达(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
","1、人力资源服务申请表1份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份3、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1份4、注册资金验资报告1份5、经营场所的使用权或者所有权证明,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各1份6、负责人的身份证明1份7、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的身份、学历、职业资格等相关证明各1份8、开展人力资源互联网信息服务的,需要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1份","3个工作日"292,"区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变更","人力资源服务许可","3708110101802","行政许可","1、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或到大厅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窗口人员受理.

2、受理后,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3、经审查、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许可决定,印制许可证书,并通知申请人领取许可决定书和许可证书,或快递送达(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
","1、变更机构名称、住所或负责人的书面报告1份2、人力资源服务申请表1份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1份4、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会议纪要1份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6、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7、企业事项变更的信息表1份8、变更后的公司章程.
变更住所的提交新住所房屋租赁证、租赁合同、所有权证明;变更注册资金的需提交验资报告.
1份","3个工作日"293,"区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延续许可有效期","人力资源服务许可","3708110101802","行政许可","1、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或到大厅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窗口人员受理.

2、受理后,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3、经审查、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许可决定,印制许可证书,并通知申请人领取许可决定书和许可证书,或快递送达(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
","1、书面申请报告1份2、人力资源服务申请表1份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4、三年诚信守法经营情况1份5、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会议纪要1份6、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7、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3个工作日"294,"区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注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3708110101802","行政许可","1、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或到大厅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窗口人员受理.
2、受理后,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3、经审查、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由审批机关收回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注销登记.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申请书1份2、人力资源服务申请表1份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4、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会议纪要1份5、财务清算报告1份","3个工作日"295,"区人社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劳务派遣许可","3708110101803","行政许可","1、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或到大厅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窗口人员受理.

2、受理后,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3、经审查、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许可决定,印制许可证书,并通知申请人领取许可决定书和许可证书,或快递送达(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表;1份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复印件);1份3、公司章程(原件、复印件);1份4、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1份5、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经营场所应为营业性用房.
场所为自有房产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复印件);租借租赁房屋的,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证明或者租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6、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包括电脑、电话、传真机、打印机、办公桌椅、文件柜等办公设备数量,使用的人员管理信息操作系统等;1份7、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8、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1份9、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包括派遣岗位和工作地点、人数、期限、同工同酬原则确定劳动报酬、社会保险、服务费用、违反协议的责任等.

1份以上材料,书面申请书(报告)、申请表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原件审核后退还.
","5个工作日"296,"区人社局","劳务派遣单位变更","劳务派遣许可","3708110101803","行政许可","1、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或到大厅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窗口人员受理.

2、受理后,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3、经审查、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许可决定,印制许可证书,并通知申请人领取许可决定书和许可证书,或快递送达(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
","1、提交变更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注册资本的书面申请1份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表1份3、劳务派遣许可证(正、副本)原件4、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变更内容的会议纪要1份5、公司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6、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7、企业信息变更的信息表1份8、变更后的公司章程.
变更住所的提交新住所房屋租赁证、租赁合同、所有权证明;变更注册资本的需提交验资报告.
1份","5个工作日"297,"区人社局","劳务派遣单位延续许可有效期","劳务派遣许可","3708110101803","行政许可","1、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或到大厅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窗口人员受理.

2、受理后,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3、经审查、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许可决定,印制许可证书,并通知申请人领取许可决定书和许可证书,或快递送达(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
","1、延续许可有效期的书面申请1份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表1份3、劳务派遣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4、三年诚信守法经营情况1份5、公司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6、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5个工作日"298,"区人社局","劳务派遣单位分公司备案已取消","劳务派遣许可已取消","3708110101803","行政许可","1、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或到大厅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窗口人员受理.
2、受理后,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3、经审查、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许可决定,并通知申请人领取许可决定书,或快递送达(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
","1、劳务派遣备案申请表;1份2、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1份3、总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1份4、分公司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复印件);1份5、分公司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经营场所应为营业性用房.
场所为自有房产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复印件);租借租赁房屋的,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证明或者租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6、分公司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包括电脑、电话、传真机、打印机、办公桌椅、文件柜等办公设备数量,以及人员管理信息操作系统名称等;1份7、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
身份证(护照)原件、复印件;1份8、总公司或分公司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1份9、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包括派遣岗位和工作地点、人数、期限、同工同酬原则确定劳动报酬、社会保险、服务费用、违反协议的责任等;1份10、总公司授权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委托书等证明材料(加盖总公司公章);1份11、总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设立分公司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知情证明.
1份以上材料,书面申请书(报告)、申请表须经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原件审核后退还.
","5个工作日"299,"区人社局","劳务派遣单位注销","劳务派遣许可","3708110101803","行政许可","1、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或到大厅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窗口人员受理.

2、受理后,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3、经审查、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由审批机关收回劳务派遣许可证,并注销登记.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申请书1份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表1份3、劳务派遣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4、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会议纪要1份5、依法处理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及其社会保险权益等材料1份6、财务清算报告1份","5个工作日"300,"区人社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3708110101801","行政许可","1、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或到大厅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窗口人员受理.

2、受理后,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3、经审查、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许可决定,印制许可证书,并通知申请人领取许可决定书和许可证书,或快递送达(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
","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1份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公司或组织举办的提交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个人举办的提交身份证及复印件、财产公正书.
原件、复印件.
1份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原件、复印件;1份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1份5、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申报审批表或社会培训机构审批表(一式3份);6、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原件、复印件;1份7、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1份8、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1份9、联合举办的,提交联合办学协议书;原件、复印件;1份10、办学场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文件.
有符合办学条件所需的场所,有合法的租赁合同.
办学场所应具有合法有效的公安消防安全验收合格文件.
原件、复印件;1份11、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应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建立管理规章制度,包括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学籍管理、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安全和卫生管理、教学设备管理等各项制度.
原件、复印件;1份10、专业设置.
应有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
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
原件、复印件;1份","10个工作日"301,"区人社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事项变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3708110101801","行政许可","1、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或到大厅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窗口人员受理.

2、受理后,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3、经审查、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许可决定,印制许可证书,并通知申请人领取许可决定书和许可证书,或快递送达(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
","1、变更事项书面报告(法人签字、盖公章);2、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变更事项申请表3、理事会、董事会会议决议(会议纪要)4、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原件5、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涉及下列变更事项还应当同时提交:1、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提交财务清算报告,报审批机关核准.
2、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3、注册资金变更:提交合法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4、变更办学场所:提供新的办学场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文件.
并且符合办学条件,有合法的租赁合同.
办学场所应具有合法有效的公安消防安全验收合格文件.
5、变更(增设)培训专业(工种):须提交变更专业(工种)的教学计划(由理论课时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组成,并区分培训层次)、教学大纲;专、兼职教师资格证明.
","10个工作日"302,"区人社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分立、合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3708110101801","行政许可","1、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或到大厅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窗口人员受理.
2、受理后,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3、经审查、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许可决定,印制许可证书,并通知申请人领取许可决定书和许可证书,或快递送达(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
","1、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的分立或合并的申请报告.
主要包括:拟分立或合并的新学校名称,办学地址,申办者简况,拟任法人代表,培养目标,拟设专业,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现有场地、师资力量、设施设备简况等),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2、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3、举办者(法人代表)、拟聘校长的住址、身份证明、资格证明文件(学历和职称等);4、专业教师、财会人员的花名册及其资格证明文件(学历和职称等)原件、复印件;5、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注册资金(流动资金)的有效证明文件(验资报告);6、办学设施、设备(含生活设施)清单,固定资产(其中教学设备等资产单独注明金额);7、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学校设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近三年的发展规划;管理规章制度,包括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学籍管理、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安全和卫生管理、教学设备管理等各项制度;8、拟分立、合并的办学场地有效证明文件(租赁合同协议和产权证等).
办学场所应具有合法有效的公安消防安全验收合格文件.
校园面积,建筑面积(含教室、宿舍、实习场所、生活设施等).
9、专业设置.
应有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
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
","10个工作日"303,"区人社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终止","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3708110101801","行政许可","1、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或到大厅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窗口人员受理.

2、受理后,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3、经审查、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注销登记.
","1、申请报告(民办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2、财务清算材料;民办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由民办学校组织清算;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而被终止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
3、培训机构理事会或董事会会议决议4、在校学生及教职员工的安置方案5、交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和印章.
","10个工作日"304,"区人社局","企业特殊工时制度审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3708110101804","行政许可","1、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或到大厅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窗口人员受理.

2、受理后,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3、经审查、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许可决定,并通知申请人领取许可决定书,或快递送达(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
","1.
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书面报告.
报告中需说明企业性质、经营范围、生产特点、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工种、岗位及申请理由,特殊工时的计算周期,职工休息时间安排,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对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意见;2.
《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申报表》一式三份;3.
《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职工花名册》;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5.
有效期满后继续申请的,需提交上一期特殊工时工作制实施情况的书面报告.
","5个工作日"305,"区医管中心","城镇职工异地转诊住院联网报销","参保人员非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待遇支付","3708110561802","行政给付","1.
住院前开具外地转诊转院表,经医疗医保办盖章、单位盖章,到区医管中心服务大厅办理联网登记;2、携带本人社保卡于转入医院住院时办理联网;3、出院时直接联网报销","《济宁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2份","即时办理"306,"区医管中心","城镇职工异地安置住院联网报销","参保人员非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待遇支付","3708110561802","行政给付","已办理异地安置人员住院后3日内电话通知区医管中心办理联网登记,出院时直接报销","无","即时办理"307,"区医管中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二次报销","参保人员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待遇支付","3708110561801","行政给付","符合年度二次报销条件的人员直接到区医管中心服务大厅办理","社保卡(验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12个工作日"308,"区医管中心","公务员医疗补助二次报销","参保人员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待遇支付","3708110561801","行政给付","符合年度二次报销条件的人员直接到区医管中心服务大厅办理","社保卡(验原件,提供复印件2份)","12个工作日"309,"区医管中心","城镇职工异地转诊转院非联网报销","参保人员非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待遇支付","3708110561802","行政给付","1.
转院前已办理外地转诊转院;2、转入医院出院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区医管中心服务大厅办理","1.
《济宁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1份2、《济宁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身份核对表》1份;3、转院后住院前3日内门诊发票原件;4、门诊病历;5、门诊检查报告;6、门诊费用明细;7、住院发票原件;8、《住院病历》复印件1份(盖章);9、住院费用清单原件1份;10、社保卡(验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12个工作日"310,"区医管中心","城镇职工异地急诊报销(不含意外伤害)","参保人员非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待遇支付","3708110561802","行政给付","1.
异地急诊的符合12条急诊目录,5日内办理电话登记;2、出院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区医管中心服务大厅办理","1.
急诊证明原件1份;2、门诊病历原件1份;3、门诊发票原件;4、门诊费用明细;5、门诊检查报告;6、住院发票原件;7、《住院病历》复印件1份(盖章);8、住院费用清单原件1份;9、社保卡(验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12个工作日"311,"区医管中心","城镇职工甲类特殊疾病鉴定","参保职工异地安置、转诊转院办理及门诊慢性病鉴定","3708110761802","行政确认","1.
本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填写《济宁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鉴定申请表》2份;2、携带相关材料到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医保办鉴定;3、鉴定通过后携带材料到区医管中心服务大厅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医疗证》","1.
二级以上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出具的住院病历复印件1份;2、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3、社保卡(验原件,提供复印件2份);4、《济宁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鉴定申请表》2份","即时办理"312,"区医管中心","参保居民外地务工、经商、探亲、上学期间住院备案","参保居民异地安置、转诊转院办理及门诊慢性病鉴定","3708110761801","行政确认","患者家属持相关证明到区医管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务工证明1份或经商证明(营业执照等)或探亲地证明或学校证明或居住证等","即时办理"313,"区医管中心","参保居民外地务工、经商、探亲、上学期间住院报销","参保居民异地安置、转诊转院办理及门诊慢性病鉴定","3708110561802","行政给付","患者家属持相关材料到区医管中心办理备案手续","住院病历复印件1份、住院票据1份、费用祥单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社保卡复印件1份","12个工作日"314,"区医管中心","参保居民甲类门诊慢性病签定","参保居民异地安置、转诊转院办理及门诊慢性病鉴定","3708110761801","行政确认","患者家属持相关证明到区医管中心办理鉴定手续","住院病历复印件1份、社保卡复印件1份或身份证复印件1份、三张一吋照片、审批表一式3份","即时办理"315,"区医管中心","参保居民急诊住院备案","参保人员非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待遇支付","3708110761801","行政确认","患者家属持相关证明到区医管中心办理备案手续","门(急)诊病历或入院记录","即时办理"316,"区医管中心","参保居民急诊住院报销","参保人员非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待遇支付","3708110561802","行政给付","患者家属持相关材料到区医管中心办理备案手续","急诊证明1份、住院病历复印件1份、住院票据1份、费用祥单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社保卡复印件1份","12个工作日"317,"区医管中心","参保居民市外转诊转院","参保居民异地安置、转诊转院办理及门诊慢性病鉴定","3708110761801","行政确认","患者家属持相关材料到区医管中心办理备案手续","由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或二级及以上专科定点医疗机构填写的转诊转院审批表1式2份","即时办理"318,"区医管中心","参保居民市外住院报销","参保人员非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待遇支付","3708110561802","行政给付","患者家属持相关材料到区医管中心办理备案手续","转诊转院审批表1份(未办理不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1份、住院票据1份、费用祥单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社保卡复印件1份","12个工作日"319,"区住建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备案","3708111002117","其他权力","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2、现场送达(或快递送达)","1.
规划许可证和其他规划批复文件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原件档案科已经留存(1份)2.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复印件留存)(1份)3.
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原件档案科已经留存(1份)4.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质量验收报告、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原件留存)(3份)5.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工程质量竣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质量评估报告(原件留存)(4份)6.
规划、公安消防、环保、气象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原件留存)(4份)7.
邮报箱验收合格证或购货安装合同及照片(住宅工程);(原件留存)(1份)(2013.
9.
27下发济邮管201320)8.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留存)(1份)9.
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留存)(1份)10.
竣工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原件留存)(1份)11.
其他文件,无拖欠工程款的证明,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检测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无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证明,建设工程款支付情况证明表,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书,节能建筑认定证书,责任标识牌(原件留存)(8份)12.
验收备案表(两份留存一份)","1个工作日"320,"区住建局","建筑节能认可","建筑节能认可","3708111002113","其他权力","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2、现场送达(或快递送达)","山东省建筑节能认定申请表","7个工作日"321,"区住建局","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3708111002102","其他权力","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2、现场送达(或快递送达)","1.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申请表;2、安装验收资料;3、使用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4、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管理制度;5、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3个工作日"322,"区住建局","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告知","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告知","3708111002103","其他权力","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2、现场送达(或快递送达)","1.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书》(一式四份);2、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证书;3、安装(拆卸)单位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安装(拆卸)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证书;5、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6、安装(拆卸)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7、安装(拆卸)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8、安装单位负责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9、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0、辅助起重机械资料及其特种作业人员证书","3个工作日"323,"区住建局","建设工程合同价登记备案","建设工程合同价、结算价登记备案","3708111002111","其他权力","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2、现场送达(或快递送达)","规划许可证、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已备案合同)、施工图纸","3个工作日"324,"区住建局","建设工程结算价登记备案","建设工程合同价、结算价登记备案","3708111002111","其他权力","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2、现场送达(或快递送达)","建设工程类别鉴定书、建筑工程承发包合同、建设工程结算文件","3个工作日"325,"区交航局","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3708110102409","行政许可","1.
受理:申报单位向任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交航局窗口提交申报材料,交航局工作人员进行资料审查对需补正的,当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材料合格的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2、审批:交航局工作人员对准予受理的3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快递送达或申请人领取","1.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原件1份,纸质)2.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3.
负责人、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和委托书;(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4.
厂房、场地租赁合同或土地使用权、产权证明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5.
经营场所平面图;(原件1份,纸质)6.
设备明细表(附主要设备照片);(纸质文本1份,设备照片1份)7.
拟聘用主要人员明细表;(原件1份,纸质)8.
拟聘用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9.
维修各项管理制度文本及设备、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纸质文本1份,设备照片1份)","3个工作日"326,"区交航局","道路运输车辆年审","道路运输车辆年审","3708111002403","其他权力","申请人向任城区交航局驻地交管所提供申请材料,交航局工作人员进行资料审核,资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对需补正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道路运输证年审表》、行驶证及道路运输证原件及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表、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8个工作日"327,"区农业局","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审核)","3708110102601","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窗口人员受理.

2、工作人员现场勘察3、符合条件通知申请人领取许可证(或快递送达)","1.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
单位性质、股权结构等基本情况,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复印件,设立分支机构、委托生产种子、委托代销种子以及以购销方式销售种子等情况说明;3.
种子生产、加工贮藏、检验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其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种业从业简历;4.
种子检验室、加工厂房、仓库和其他设施的自有产权或自有资产的证明材料;办公场所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种子检验、加工等设备清单和购置发票复印件;相关设施设备的情况说明及实景照片;5.
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生产经营授权品种种子的,提交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复印件及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6.
委托种子生产合同复印件或自行组织种子生产的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7.
种子生产地点检疫证明;8.
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均1份)","5个工作日"328,"区农业局","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审核)","3708110102602","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窗口人员受理.

2、工作人员现场勘察3、符合条件通知申请人领取许可证(或快递送达)","1.
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验资报告或者申请之日前1年内的年度会计报表及中介机构审计报告等注册资本和固定资产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单位性质、资本构成等基本情况证明材料;3、种子检验、加工等设施设备清单和购置发票复印件;种子检验室、加工厂房、仓库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晒场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或者种子干燥设施设备的产权证明复印件;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涉及计量的检验、包装设备检定证书复印件;相关设施设备的情况说明及实景照片;4、种子检验、加工、贮藏等有关技术人员的资质证明和劳动合同复印件;5、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均1份)","5个工作日"329,"区农业局","采集农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查","采集农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查","3708110102603","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窗口人员受理;2、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申请表》(原件4份,纸质)2.
单位、组织法人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3份,纸质)3.
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需要从野外获取标本或实验材料的,应提供项目审批文件、项目任务书(合同书)及执行方案(复印件3份,纸质)4.
进行科学考察、资源调查,需要从野外获取野生植物标本的,或者进行野生植物人工培育、驯化,应当从野外获取种源的,需提供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项目审批文件、项目任务书(合同书)及执行方案(复印件3份,纸质)5.
因国事活动,需要提供并从野外获取野生植物活体的,应出具省外事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复印件3份,纸质)6.
因调控野生植物种群数量、结构,经科学论证需要采集的,应出具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县科研机构的论证报告或说明(复印件3份,纸质)","5个工作日"330,"区农业局","食用菌菌种生产许可","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审核)","3708110102604","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窗口人员受理;2、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式样见1);2.
单位性质、股权结构等基本情况,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复印件,设立分支机构、委托生产种子、委托代销种子以及以购销方式销售种子等情况说明;3.
种子生产、加工贮藏、检验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其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种业从业简历;4.
种子检验室、加工厂房、仓库和其他设施的自有产权或自有资产的证明材料;办公场所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种子检验、加工等设备清单和购置发票复印件;相关设施设备的情况说明及实景照片;5.
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生产经营授权品种种子的,提交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复印件及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6.
委托种子生产合同复印件或自行组织种子生产的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7.
种子生产地点检疫证明;8.
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均1份)","5个工作日"331,"区农业局","食用菌菌种经营许可","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审核)","3708110102604","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窗口人员受理;2、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原件纸质,1份)2、注册资本证明材料;(原件纸质,1份)3、菌种检验人员、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证明;(纸质,1份)4、仪器设备和设施清单及产权证明,主要仪器设备的照片;(纸质1份)5、菌种生产经营场所照片及产权证明(房产、土地等);(原件纸质,1份)6、品种特性介绍;(纸质,1份)7、菌种生产经营质量保证制度(纸质,1份)申请母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品种为授权品种的,还应当提供品种权人(品种选育人)授权的书面证明","5个工作日"332,"区农业局","植物产地检疫证明核发","农业植物检疫","3708110102605","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窗口人员受理;2、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填写《产地检疫申请书》(原件1份,纸质)","5个工作日"333,"区农业局","植物调运检疫核发","农业植物检疫","3708110102605","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窗口人员受理;2、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调运检疫申请单》(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调运的还需要提供由调入地省级检疫机构或其授权地、县检疫机构出具的植物检疫要求书)(原件1份,纸质)","5个工作日"334,"区农业局","蚕种生产许可审核","蚕种生产、经营许可审核","3708110102606","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窗口人员受理.

2、工作人员现场勘察3、符合条件通知申请人领取许可证(或快递送达)","1.
蚕种生产许可证审批表(见1.
原件4份)2、企业技术力量、育种、生产等基本情况报告(4份)3、蚕种生产质量保证制度(4份,纸质)4、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明和劳动合同复印件(4份,纸质)5、场地、检验仪器等设施设备情况报告及产权证明复印件(4份,纸质)6、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4份,纸质)7、生产具有品种保护权的蚕种,须提交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或转让合同复印件;生产转基因品种的,须提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复印件(4份,纸质)申请蚕种冷藏、浸酸生产许可证的,还须提交蚕种冷藏库房、浸酸设备仪器、场地照片和相关情况介绍,以及产权证明复印件(4份,纸质)","5个工作日"335,"区农业局","蚕种经营许可审核","蚕种生产、经营许可审核","3708110102606","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窗口人员受理.

2、工作人员现场勘察3、符合条件通知申请人领取许可证(或快递送达)","1.
蚕种经营许可证审批表(见2)2、经营场所、人员、财务及运营等基本情况报告3、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4、设施设备情况报告及证明材料5、蚕种供货合同复印件","5个工作日"336,"区农业局","农药经营许可","农药经营许可","3708110102608","行政许可(新增)","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窗口人员受理;2、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农药经营许可申请表2份","5个工作日"337,"区农业局","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3708110702601","行政确认","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窗口人员受理;2、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以下申报材料按照现行相关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规定若有变化将及时更新;文件、证件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内容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用A4纸打印1.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申请表》;2.
标签式样及标识说明(如标识大小、尺寸比例、颜色、在产品包装上的所在位置、牢固度、附着力等);3.
运输过程中标识使用说明;4.
农业部颁发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和相关批准文件复印件;其他与申请标识相关批准文件复印件(如利用转基因生物生产的或者含有农业转基因生物成份的种子农药肥料的需提供其品种审定证书、农药登记证、肥料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及经营许可证等)注:1.
如提供的安全证书和其他相关批准文件不属于申请人所有,申请人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上述证书或批准文件与本项申请之间关系的有关单据等证明材料复印件;2.
如申请标注内容"本产品为转基因**加工制成,但本产品已不再含有转基因成分"或"本产品加工原料中有转基因**,但本产品中已不再含有转基因成分"的标识,应当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关单位抽样,经农业部认定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检测机构检测确认后,提供该产品及其原料的转基因生物产品成份检测报告原件","5个工作日"338,"区农业局","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3708111002603","其他权力","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窗口人员受理.

2、工作人员现场勘察3、符合条件通知申请人领取许可证(或快递送达)","1.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式样见1);2.
单位性质、股权结构等基本情况,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复印件,设立分支机构、委托生产种子、委托代销种子以及以购销方式销售种子等情况说明;3.
种子生产、加工贮藏、检验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其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种业从业简历;4.
种子检验室、加工厂房、仓库和其他设施的自有产权或自有资产的证明材料;办公场所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种子检验、加工等设备清单和购置发票复印件;相关设施设备的情况说明及实景照片;5.
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生产经营授权品种种子的,提交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复印件及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6.
委托种子生产合同复印件或自行组织种子生产的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7.
种子生产地点检疫证明;8.
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材料","5个工作日"339,"区农业局","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及合同纠纷案件裁决","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及合同纠纷案件裁决","3708110602601","行政裁决","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窗口人员受理;2、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申请表,仲裁相关事项证明材料","15个工作日"340,"区农业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合同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合同管理","3708111002601","其他权力","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窗口人员受理;2、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互换、转让申请合同一式五份","15个工作日"341,"区农业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3708111002602","其他权力","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窗口人员受理;2、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身份证复印件2.
户口本索引页复印件3.
村委会签字盖章的证明4.
入户摸底调查表5.
户主声明书6.
公示无异议声明书各一份","15个工作日"342,"区畜牧兽医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3708110102702","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供材料到政务大厅窗口,窗口受理2.
工作人员现场审验3.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2.
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3.
设施设备清单;4.
管理制度文本;5.
人员情况(以上材料均1份)","6个工作日"343,"区畜牧兽医局","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除兽用生物制品)核发、换发","3708110102703","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供材料到政务大厅窗口,窗口受理2.
工作人员现场审验3.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3份,须加盖企业公章;2、人员情况一览表(应包括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职称、担任职务等);3、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能框图;4、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及个人简历;5、经营场所房屋所有权(租赁合同)证明复印件;6、经营场所和仓库的方位示意图及内部平面布局图;7、经营场所、仓储、验收养护等设施、设备情况表;8、兽药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9、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的自查报告(新建企业无须提交);10、兽药制品仓库实景照片;11.
与所代理兽药制品生产企业的销售合同或委托代理协议经营进口兽药制品,应当提供《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兽药制品进口许可证》","6个工作日"344,"区畜牧兽医局","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3708110102708","行政许可","1申请人向动物卫生监督所提出检疫申请(强制检疫)2.
工作人员现场审验,并现场发放检验检疫证明","1.
动物检疫申报单;2.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运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同时提交输入地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批准的《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表》(以上材料均1份)","3个工作日"345,"区畜牧兽医局","兽医师执业注册","兽医师执业注册","3708110102705","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供材料到政务大厅窗口,窗口受理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执业兽医师注册申请表》2.
执业兽医师资格证3.
近期照片及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4.
身份证复印件5.
工作单位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1份)","1个工作日"346,"区农机局","农业机械(拖拉机.
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农业机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续展、增驾","3708110102801","行政许可","1.
申请人到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提报材料2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2.
社区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证明","1/8个工作日"347,"区农机局","农业机械(拖拉机.
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续展","农业机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续展、增驾","3708110102801","行政许可","1.
申请人到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提报材料2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2.
驾驶证;3.
社区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证明","1/8个工作日"348,"区农机局","农业机械(拖拉机.
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增驾","农业机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续展、增驾","3708110102801","行政许可","1申请人.
到政务服务中心涉农事务41号窗口提报材料;2、获取受理通知单;3、考试一、二、三、四科目,各科考试通过证件办理完毕,申请人即时取件(或快递送达)","1.
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2.
驾驶证;3.
社区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证明","1/8个工作日"349,"区农机局","农业机械(拖拉机.
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核发","农业机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核发、变更","3708110102802","行政许可","1.
申请人到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提报材料2.
工作人员现场核验车辆3.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购机发票2.
车辆合格证3.
车主身份证明4.
并交验拖拉机.
联合收割机","1/8个工作日"350,"区农机局","农业机械(拖拉机.
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变更","农业机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核发、变更","3708110102802","行政许可","1.
申请人到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提报材料2.
工作人员现场核验车辆3.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所有人身份证明2行驶证.
法定证明3.
并交验拖拉机.
联合收割机(每样2份)","1/8个工作日"351,"区农机局","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续展",,"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窗口人员受理2.
工作人员现场勘查3.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申请表2.
申请人身份证明3.
营业执照4.
维修场所和场地使用证明5.
维修设备和检测仪器清单6.
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明","5个工作日"352,"区农机局","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续展","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续展",,"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窗口人员受理2.
工作人员现场勘查3.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申请表2.
申请人身份证明3.
营业执照4.
维修场所和场地使用证明5.
维修设备和检测仪器清单6.
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明","5个工作日"353,"区农机局","拖拉机.
联合收割机行驶证检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度检验","3708110702801","行政确认","1.
申请人到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提报材料2.
工作人员现场核验车辆3.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所有人身份证明2行驶证3.
并交验拖拉机.
联合收割机","1/8个工作日"354,"区农机局","拖拉机.
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审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审验","3708110702802","行政确认","1.
申请人到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提报材料2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驾驶证;社区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证明","1/8个工作日"355,"区水产局","水域养殖初始登记","水域、滩涂养殖审核","3708110102901","行政许可","1接收申请材料,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2组织现场勘查养殖水域,作出审查意见;3报区政府核发","1水域滩涂养殖证申请表(1份);2公民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1份);3水域、滩涂承包合同(1份)","5个工作日"356,"区水产局","水域养殖变更登记","水域、滩涂养殖审核","3708110102901","行政许可","1接收申请材料,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2组织现场勘查养殖水域,作出审查意见;3报区政府核发","1水域滩涂养殖证申请表(1份);2公民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1份);3水域、滩涂承包合同(1份)","5个工作日"357,"区水产局","水域养殖期限延展","水域、滩涂养殖审核","3708110102901","行政许可","1接收申请材料,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2组织现场勘查养殖水域,作出审查意见;3报区政府核发","1水域滩涂养殖证申请表(1份);2公民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1份);3水域、滩涂承包合同(1份)","5个工作日"358,"区水产局","水产苗种许可证核发","水产苗种生产审批","3708110102902","行政许可","1接收申请材料,做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2现场考核,作出是否发放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决定;3颁发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1《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申请表》(1份);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证明(1份);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1份);4苗种生产场地环境状况说明和水质检测报告(1份);5水产苗种或亲本检验、检疫报告(1份)6与水产苗种生产和质量检验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三名证明材料(1份)6与水产苗种生产和质量检验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三名证明材料(1份)","5个工作日"359,"区水产局","水产苗种许可证变更","水产苗种生产审批","3708110102902","行政许可","1接收申请材料,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2重新核发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1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变更登记申请(1份);2工商注册、合并或出让协议(1份);3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1份)","5个工作日"360,"区水产局","水产苗种许可证延续","水产苗种生产审批","3708110102902","行政许可","1接收申请材料,做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2颁发续展后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1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表(1份);2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1份);3申请人身份证明或单位证明(1份);4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1份);5苗种生产场地环境状况说明和水质检测报告(1份);6水产苗种或亲本检验、检疫报告(1份)","5个工作日"361,"区水产局","水产苗种许可证注销","水产苗种生产审批","3708110102902","行政许可","1接收申请材料,做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2注销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1注销申请(1份);2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1份)","5个工作日"362,"区水产局","内陆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渔业捕捞许可(审核)","3708110102903","行政许可","1接收申请材料,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2组织现场审核,签署审核意见;3审核合格,颁发内陆渔业捕捞许可证","1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3份);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人户籍证明复印件(1份);3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4渔业船舶登记(国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5渔具和捕捞方法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说明资料(1份);","5个工作日"363,"区水产局","内陆渔业捕捞许可证换发","渔业捕捞许可(审核)","3708110102903","行政许可","1接收申请材料,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2换发证件","1换发申请书(1份);2渔业船舶所有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3渔业船舶国籍(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4有效期内的《渔业捕捞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5个工作日"364,"区水产局","内陆渔业捕捞许可证补发","渔业捕捞许可(审核)","3708110102903","行政许可","1接收申请材料,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2补发证件","1补发申请书(1份);2遗失说明(包括遗失的时间、地点和原因)(1份);3登报作废说明(1份);4损毁的捕捞许可证(1份)","5个工作日"365,"区水产局","内陆渔业捕捞许可证注销","渔业捕捞许可(审核)","3708110102903","行政许可","1接收申请材料,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2注销证件","1注销申请书(1份);2原渔业捕捞许可证(1份)","5个工作日"366,"区水产局","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特许捕捉审查","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特许捕捉审查","3708110102904","行政许可","1接收申请材料,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2组织现场审查,签署审查意见","1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1份);2申请人户籍证明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户籍证明(1份);3因科研、调查、监测、医药生产需要捕捉的,必须附上省级以上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调查、监测、医药生产计划或任务书(1份);4因驯养繁殖需要捕捉的,必须附上《驯养繁殖证》(1份);5因驯养繁殖、展览、表演、医药生产需捕捉的,必须附上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件(1份);6因国际交往捐赠、交换需要捕捉的,必须附上当地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外事部门出据的公函证明原件(1份)","5个工作日"367,"区水产局","运输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县境审查","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出县境审查","3708110102905","行政许可","1接收申请材料,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2通知申请人办理结果","1水生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1份)2运输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合法来源证明(如特许捕捉证、驯养繁殖许可证或经营利用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水生野生动物活体运输安全保障措施说明;(1份)4、运输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目的和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说明;(1份)5运抵地主管机关同意接纳文件(1份)","5个工作日"368,"区水产局","携带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县境审查","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出县境审查","3708110102905","行政许可","1接收申请材料,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2通知申请人办理结果","1水生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1份)2携带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合法来源证明(如特许捕捉证、驯养繁殖许可证或经营利用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水生野生动物活体运输安全保障措施说明;(1份)4携带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目的和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说明;(1份)5运抵地主管机关同意接纳文件(1份)","5个工作日"369,"区水产局","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核发","内陆渔业船舶证书核发","3708110102906","行政许可","1接收申请材料,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2组织现场检验,签署检验意见","1内陆渔业船舶证书申请和年审业务审批表(1份);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3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技术文件(1份);4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1份)","5个工作日"370,"区水产局","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年审","内陆渔业船舶证书核发","3708110102906","行政许可","1接收申请材料,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2组织现场检验,签署检验意见","1内陆渔业船舶证书申请和年审业务审批表(1份);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1份);3渔船检验证书(1份)","5个工作日"371,"区水产局","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注销","内陆渔业船舶证书核发","3708110102906","行政许可","1接收申请材料,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2注销证件","1内陆渔业船舶证书申请和年审业务审批表(1份);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1份);3原渔业船舶证书原件(1份);4符合注销情形的证明(1份)","5个工作日"372,"区水产局","水产苗种检疫","水产苗种检疫","3708110102907","行政许可","1接收申请材料,做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2组织现场检疫;3要求申请人提供《实验室疫病检验报告》;4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1检疫申报单(1份);2申报人身份证明(1份)","5个工作日"373,"区水产局","渔业船舶证书的换发补发","渔业船舶登记","3708110102908","行政许可","1接收申请材料,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2核发证件,通知申请人办理结果","1渔业船舶登记申请表;(1份)2渔船所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份)",374,"区水产局","渔业船舶所有权证书核发","渔业船舶登记","3708110102908","行政许可","1接收申请材料,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2核发证件,通知申请人办理结果","1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申请表(1份);2渔业船舶所有人户口簿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份);3取得渔业船舶所有权的证明文件(1份):(①制造渔业船舶,提交建造合同和交接文件;②购置渔业船舶,提交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③因继承、赠与、拍卖以及法院判决等原因取得所有权的,提交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④渔业船舶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⑤其他证明渔业船舶合法来源的文件)4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船名核定书(1份);5反映船舶全貌和主要特征的渔业船舶照片(1份);6原船籍港登记机关出具的渔业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证明书(1份,制造渔业船舶除外);7捕捞渔船和捕捞辅助船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1份);8养殖渔船所有人持有的养殖证(1份);9进口渔业船舶的准予进口批准文件和办结海关手续的证明(1份)","5个工作日"375,"区水产局","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核发","渔业船舶登记","3708110102908","行政许可","1接收申请材料,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2核发证书,通知申请人办理结果","1渔业船舶所有人的户口簿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份);2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1份);3渔业船舶检验证书(1份);4捕捞渔船和捕捞辅助船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1份);5养殖渔船所有人持有的养殖证(1份);6进口渔业船舶的准予进口批准文件和办结海关手续的证明(1份);7渔业船舶委托其他渔业企业代理经营的,提交代理协议和代理企业的营业执照(1份);8原船籍港登记机关出具的渔业船舶国籍注销或者中止证明书(1份,制造渔业船舶除外)","5个工作日"376,"区水产局","渔业船舶变更登记","渔业船舶登记","3708110102908","行政许可","1接收申请材料,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2核发证书,通知申请人办理结果","1渔业船舶变更登记申请表(1份);2渔业船舶所有人的户口簿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份);3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和航行签证簿(1份);4变更登记证明材料(1份):①船名变更的,提交渔业船舶船名核定书(1份);②更新改造捕捞渔船和捕捞辅助船的,提交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1份);③渔业船舶所有人姓名、名称或地址变更的,提交公安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变更证明文件(1份);④船舶抵押合同变更的,提交抵押合同及补充协议和抵押权登记证书;船舶租赁合同变更的,提交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和租赁登记证书(1份);⑤船舶共有情况变更的,提交共有协议和共有各方同意变更的书面证明(1份)","5个工作日"377,"区水产局","渔业船舶注销登记","渔业船舶登记","3708110102908","行政许可","1接收申请材料,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2注销登记,通知申请人办理结果","1渔业船舶注销登记申请表(1份);2渔业船舶所有人的户口簿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份);3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国籍证书和航行签证簿(1份)因证书灭失无法交回的,应当提交书面说明和在当地报纸上公告声明的证明材料(1份);4捕捞渔船和捕捞辅助船的捕捞许可证注销证明(1份);5注销登记证明材料:①渔业船舶所有权转移的,提交渔业船舶买卖协议或所有权转移的其他法律文件(1份);②渔业船舶灭失或失踪六个月以上的,提交有关渔港监督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1份);③渔业船舶拆解或销毁的,提交有关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渔业船舶拆解、销毁或处理证明(1份);④渔业船舶已办理抵押权登记或租赁登记的,提交相应登记注销证明书(1份);⑤自行终止渔业生产活动的,提交不再从事渔业生产活动的书面声明(1份)","5个工作日"378,"区水产局","渔业船舶船名核定","渔业船舶登记","3708110102908","行政许可","1接收申请材料,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2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1渔业船舶船名申请表(1份);2渔业船舶所有人或承租人的户口簿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份);3捕捞渔船和捕捞辅助船应当提交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1份);4养殖渔船应当提交渔业船舶所有人持有的养殖证(1份);5从境外租进的渔业船舶,应当提交农业部同意租赁的批准文件(1份);6申请变更渔业船舶船名的,应当提供变更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1份)","1个工作日"379,"区水产局","出售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备案","出售、收购、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备案","3708111002902","其他权力","1接收申请材料,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2组织现场审核,签署审核意见;3实施备案","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1份);2单位或个人身份证明(1份);3《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1份)","5个工作日"380,"区水产局","收购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备案","出售、收购、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备案","3708111002902","其他权力","1接收申请材料,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2组织现场审核,签署审核意见;3实施备案","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1份);2单位或个人身份证明(1份);3《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1份)","5个工作日"381,"区水产局","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备案","出售、收购、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备案","3708111002902","其他权力","1接收申请材料,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2组织现场审核,签署审核意见;3实施备案","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1份);2单位或个人身份证明(1份);3《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1份)","5个工作日"382,"区水产局","渔业捕捞许可证年审","内陆渔业捕捞许可证年审","3708111002903","其他权力","1接收申请材料,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2组织现场审核,签署审核意见;3收缴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1年审申请书(1份);2《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3《渔业船舶登记(国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4违规案件结案证明(1份)","5个工作日"383,"区水产局","内陆渔业船舶初次检验","内陆渔业船舶初次检验、营运检验和临时检验","3708111002904","其他权力","1接收申请材料,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2通知申请人办理结果","1检验申报书件(1份);2船网工具指标审批文件(1份);3船名号审批文件(1份);4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技术文件(1份);5船舶建造合同(1份)","6个工作日"384,"区水产局","内陆渔业船舶营运检验","内陆渔业船舶初次检验、营运检验和临时检验","3708111002904","其他权力","1接收申请材料,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2通知申请人办理结果","1检验申报书(1份);2现有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及技术文件(1份);3船舶修造合同(1份)","6个工作日"385,"区水产局","内陆渔业船舶临时检验","内陆渔业船舶初次检验、营运检验和临时检验","3708111002904","其他权力","1接收申请材料,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2通知申请人办理结果","1检验申报书(1份);2现有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及相关技术文件(1份);3船名号审批文件(1份);4船籍港船籍注销证明文件(1份);5船舶买卖合同(1份)","6个工作日"386,"区水产局","渔业水域污染事故经济损失赔偿纠纷调解","渔业水域污染事故经济损失赔偿纠纷调解",,"其他权力","1接收申请材料,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2组织纠纷调解","1申请人身份证明(1份);2渔业水域污染事故经济损失赔偿调解申请书(1份);3与事故纠纷有关的证据和其他资料(1份);","25个工作日"387,"区林业局","林木采伐许可","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3708110103001","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技术人员现场勘查公示3.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林木采伐申请表(1份);2、林权证明(合同、村委证明、林权证、法院判决书等)(1份);3、树主个人身份证明(1份);4、委托他人办理的出具委托书1份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1份)","3个工作日"388,"区林业局","木材运输许可","木材运输证核发","3708110103002","行政许可","1.
申请人需提报林业植物检疫(该材料需到大厅窗口办理);2.
材料齐全后,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3.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木材运输证申请表(1份)2.
林木合法来源证明(1份)3.
持有当地林业检疫部门签发的检疫证明(1份)","1个工作日"389,"区林业局","林业植物检疫","林业植物检疫","3708110103003","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技术人员现场勘查3.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申请林业植物产地检疫,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
申请单位(个人)有效证明1份;2、苗木用地使用权证明1份;申请林业植物调运检疫,需要提交下列材料:1.
请单位(个人)有效证明1申份;2、调入地《检疫要求书》1份(出省);3、《产地检疫合格证》1份;4、填写《森林植物检疫报检单》1份","5个工作日"390,"区林业局","临时占用林地审批","临时占用林地审批","3708110103005","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技术人员现场勘查3.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用地单位的资质证明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
(1份)2、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1份)3、拟使用林地的有关材料包括:林地权属证书、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权属证明;属于临时占用林地的,提供用地单位与被使用林地的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人签订的使用林地补偿协议或者其他补偿证明材料;森林植被恢复方案;涉及使用国有林场等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经营的国有林地,提供其所属主管部门的意见材料及用地单位与其签订的使用林地补偿协议;属于符合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规划的建设项目,提供相关规划或者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符合规划的证明材料,其中,涉及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林地,提供其主管部门或者机构的意见材料(各1份)4、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1份)","5个工作日"391,"区林业局","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3708110103010","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技术人员现场勘查3.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使用林地申请表(1份)2.
相关批准文件或者修筑工程设施必要性的说明(1份)3.
工程设施内容、使用林地面积的情况说明(1份)","5个工作日"392,"区林业局","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审核)","3708110103017","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技术人员现场勘查3.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份)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的需要提供公司章程)(1份)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场所照片)、生产用地权属证明材料(土地租赁合同)以及生产用地的用途证明材料(1份)4、林木种子生产、加工、储藏等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属或者使用说明材料及照片(有设备的要提供购买发票)(1份)5、林木种子生产、检验、加工、储藏等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的说明材料、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初级职称、中专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相关业务培训经历、苗木质量检验员证,具备其一即可)(1份)6、从事生产经营良种和种苗进出口的需要填写树种(品种)的办理两证分别有省林业主管部门和国家林业主管部门办理(1份)","5个工作日"393,"区林业局","运输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出县境许可","运输、邮寄、携带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出县境许可","3708110103012","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技术人员现场勘查3.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报告(1份)2.
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文件或材料(1份)3.
运输目的文件材料,包括运输的种类、数量、地点、价格、运输方式、责任人等(1份)4.
商业性运输的,提交交易合格或协议(1份)5.
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来源合法证明(1份)","5个工作日"394,"区林业局","邮寄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出县境许可","运输、邮寄、携带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出县境许可","3708110103012","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技术人员现场勘查4.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报告(1份)2.
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文件或材料(1份)3.
运输目的文件材料,包括运输的种类、数量、地点、价格、运输方式、责任人等(1份)4.
商业性运输的,提交交易合格或协议(1份)5.
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来源合法证明(2份)","5个工作日"395,"区林业局","携带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出县境许可","运输、邮寄、携带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出县境许可","3708110103012","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技术人员现场勘查5.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报告(1份)2.
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文件或材料(1份)3.
运输目的文件材料,包括运输的种类、数量、地点、价格、运输方式、责任人等(1份)4.
商业性运输的,提交交易合格或协议(1份)5.
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来源合法证明(3份)","5个工作日"396,"区林业局","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3708110103009","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技术人员现场勘查3.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1份)2.
实施猎捕的工作方案,包括申请猎捕的种类、数量、期限、地点、工具,方法和猎捕活动组织方式等(1份);3.
证明其猎捕目的的有效文件和说明材料(1份)","5个工作日"397,"区林业局","驯养繁殖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许可","驯养繁殖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许可","3708110103013","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技术人员现场勘查3.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2份);2、证明申请人身份、资格的有效文件或材料;(1份)3、申请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源来源证明,包括引种协议书或意向书、有效批准文件、进出口证明书、收容救护处理文书等(如增加种类,需提交原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复印件和现存栏种类、数量和健康状况的说明材料);(1份)4、证明对其驯养繁殖固定场所具有相应使用权的有效文件或材料;(1份)5、驯养繁殖所需资金来源证明;(1份)6、野生动物救治及饲养人员技术能力证明;(1份)7、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总体规划,及野生动物饲料来源说明材料;(1份)8、申请驯养繁殖的各种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防逃逸设施、笼舍、隔离墙(网)等图片及面积、规格、安全性的说明材料(1份)","5个工作日"398,"区林业局","出售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出售、收购、利用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3708110103015","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技术人员现场勘查3、证件办理完毕发证","1.
相关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明等(1份)2.
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1份)3.
当年首次申请的,需提交证明申请人及相关经营利用者身份、资格的有效的文件或材料(1份)4.
证明省重点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合法来源的有效文件和材料,包括特许猎捕证等相关材料(1份)5.
有关省份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函件(1份)6.
提交出售、收购、利用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协议复印件等(1份)","5个工作日"399,"区林业局","收购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出售、收购、利用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3708110103015","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技术人员现场勘查4、证件办理完毕发证","1.
相关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明等(1份)2.
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1份)3.
当年首次申请的,需提交证明申请人及相关经营利用者身份、资格的有效的文件或材料(1份)4.
证明省重点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合法来源的有效文件和材料,包括特许猎捕证等相关材料(1份)5.
有关省份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函件(1份)6.
提交出售、收购、利用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协议复印件等(2份)","5个工作日"400,"区林业局","利用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出售、收购、利用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3708110103015","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技术人员现场勘查5、证件办理完毕发证","1.
相关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明等(1份)2.
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1份)3.
当年首次申请的,需提交证明申请人及相关经营利用者身份、资格的有效的文件或材料(1份)4.
证明省重点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合法来源的有效文件和材料,包括特许猎捕证等相关材料(1份)5.
有关省份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函件(1份)6.
提交出售、收购、利用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协议复印件等(3份)","5个工作日"401,"区林业局","跨省运输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跨省运输、邮寄、携带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3708110103016","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技术人员现场勘查3、证件办理完毕发证","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报告(1份)2.
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文件或材料(1份)3.
运输目的文件材料,包括运输的种类、数量、地点、价格、运输方式、责任人等(1份)4.
商业性运输的,提交交易合格或协议(1份)5.
科学研究等非商业性运输的,提交合作研究等相关协议及工作方案(1份)6.
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来源合法证明(1份)","5个工作日"402,"区林业局","跨省邮寄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跨省运输、邮寄、携带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3708110103016","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技术人员现场勘查3、证件办理完毕发证","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报告(1份)2.
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文件或材料(1份)3.
运输目的文件材料,包括运输的种类、数量、地点、价格、运输方式、责任人等(1份)4.
商业性运输的,提交交易合格或协议(1份)5.
科学研究等非商业性运输的,提交合作研究等相关协议及工作方案(1份)6.
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来源合法证明(1份)","5个工作日"403,"区林业局","跨省携带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跨省运输、邮寄、携带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3708110103016","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技术人员现场勘查3、证件办理完毕发证","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报告(1份)2.
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文件或材料(1份)3.
运输目的文件材料,包括运输的种类、数量、地点、价格、运输方式、责任人等(1份)4.
商业性运输的,提交交易合格或协议(1份)5.
科学研究等非商业性运输的,提交合作研究等相关协议及工作方案(1份)6.
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来源合法证明(1份)",404,"区林业局","国家和省非重点陆生保护的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国家和省非重点陆生保护的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经营许可证核发","3708110103011","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技术人员现场勘查3.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申请人身份证明(3份)2.
个人《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3份)3.
有固定的生产场地,具有土地使用证明(3份)4.
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来源合法证明,包括引种协议书或意向书、运输证书、发票、对方合法证件(3份)5.
有与经营利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3份)6.
经营利用所需资金来源证明(银行出具资信证明(3份)7.
经营利用防逃逸设施、笼舍、隔离墙(网)安全性的说明材料(3份)8.
申请增加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种类的,需提交已取得许可证复印件和相关批准文件(3份)9.
从事经营利用的总体规划,及饲料来源说明(3份)","5个工作日"405,"区林业局","外国人对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审批","外国人对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审批","3708110103014","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技术人员现场勘查3.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1份)2.
当年首次申请的,需提交证明申请人、代理人及合作身份证、资格的有效文件(1份)3.
证明申请人从事相关活动目的的有效文件(1份)4.
开展相关活动的实施方案,包括实施的对象、种类数量、期限、地点、工具、方法、权益及活动权益及活动组织方式(1份)5.
与申请事项相关的代理协议或合作协议(1份)","5个工作日"406,"区林业局","外国人对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摄录像审批","外国人对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审批","3708110103014","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技术人员现场勘查4.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1份)2.
当年首次申请的,需提交证明申请人、代理人及合作身份证、资格的有效文件(1份)3.
证明申请人从事相关活动目的的有效文件(1份)4.
开展相关活动的实施方案,包括实施的对象、种类数量、期限、地点、工具、方法、权益及活动权益及活动组织方式(1份)5.
与申请事项相关的代理协议或合作协议(2份)","5个工作日"407,"区商务局","单用途预付卡备案","单用途预付卡备案","3708111003102","其他权力","1.
提交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地的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
向商务局提交材料并备案","1.
《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http://www.
mofcom.
gov.
cn/下载填写;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数量:1份","即时办理"408,"区商务局","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备案","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备案","3708111003104","其他权力","1.
提交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地的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3.
向商务局提交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营者章程、场地租赁合同或买卖合同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备案登记证明、申请书数量:1份","即时办理"409,"区商务局","外贸备案及变更","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370811003106","公共服务类","1.
网上提交申请2、向商务局提交材料并备案","1.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在http://www.
mofcom.
gov.
cn/mofcom/typt.
shtml下载填写);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法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原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数量:1份","即时办理"410,"区旅游局","旅行社服务网点(营业部)备案","旅行社设立分社、营业部备案","3708110904702","其他权力","①申请人提报材料,受理后立即办理,办理完毕,发放《备案登记证明》","1.
设立社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加验副本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验副本;2、服务网点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一份;3、服务网点经理的履历表和身份证明;4、《法人授权委托书》;5、《开设旅行社服务网点承诺书》;6、《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表》;7、1年以上租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加验原件","15个工作日"411,"区旅游局","旅行社分社备案","旅行社设立分社、营业部备案","3708110904702","其他权力","①申请人提报材料,受理后立即办理,办理完毕,发放《备案登记证明》","1.
设立社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加验副本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验副本;2、旅行社分社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一份;3、旅行社分社经理的履历表和身份证明;4、《法人授权委托书》;5、《开设旅行社分社承诺书》;6、《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表》;7、1年以上租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加验原件","15个工作日"412,"区卫计局","设置医疗机构审批","设置医疗机构审批","3708110103601","行政许可","1.
申请人需提报资产评估报告材料(该材料需到中介服务机构办理);2、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3、工作人员现场验收4.
通知申请人窗口领取信息公开批复(或快递送达)","1.
医疗机构设置申请受理通知(1份)2.
单位设置书面申请(1份)3.
设置申请书(1份)4.
设立医疗机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1份)5.
拟选址报告(1份)6.
房产证明及标明比例的建筑设计平面图(1份)7.
医疗机构名称申请核定表(1份)8.
设置医疗机构审核意见表(1份)","7个工作日"413,"区卫计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发及变更、注销登记","3708110103602","行政许可","1.
申请人需提报资产评估报告材料(该材料需到中介服务机构办理);2、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3、工作人员现场验收4.
通知申请人窗口领取信息公开批复(或快递送达)","1.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1份)2.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1份)3.
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1份)4.
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1份)5.
资产评估报告(1份)6.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目录(1份)7.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卫生技术人员名录(1份)8.
开展放射诊疗的,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要求申请并提供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等有关资料(1份)9.
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提供医疗美容科设置情况说明(含组织管理、设施设备、技术水平等)、《医疗美容项目申报表》及医师、护士医疗美容工作培训证明、进修证明(1份)10.
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和卫生站还应当提供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1份)","11个工作日"414,"区卫计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变更登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发及变更、注销登记","3708110103602","行政许可","1.
申请人需提报资产评估报告材料(该材料需到中介服务机构办理);2、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3、工作人员现场验收4.
通知申请人窗口领取信息公开批复(或快递送达)","1.
医疗机构的申请文件,说明申请变更的原因、理由和依据(1份)2.
《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1份)3.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1份)","15个工作日"415,"区卫计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登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发及变更、注销登记","3708110103602","行政许可","1.
申请人需提报资产评估报告材料(该材料需到中介服务机构办理);2、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3、工作人员现场验收4.
通知申请人窗口领取信息公开批复(或快递送达)","1.
《医疗机构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1份)2.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1份)3.
以股份、合资合作等形式开办的医疗机构需提供股东大会决议或合资合作双方确认书等(1份)","10个工作日"416,"区卫计局","医师执业注册","医师执业注册及变更注册","3708110103603","行政许可","1.
申请;2、办理;3、办结","1.
《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1份)2.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1份)3.
二寸免冠正面照片(1份)4.
《医师资格证书》(1份)5.
非注册单位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1份)6.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及留取复印(1份)7.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者副本(1份)","7个工作日"417,"区卫计局","医师执业变更注册","医师执业注册及变更注册","3708110103603","行政许可","1.
申请;2、办理;3、办结","1.
《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1份)2.
《医师资格证书》(1份)3.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及留取复印(1份)4.
《医师执业证》(1份)5.
非注册单位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1份)6.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及留取复印(1份)7.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者副本(1份)","7个工作日"418,"区卫计局","医疗保健机构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医疗保健机构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3708110103605","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工作人员现场验收3.
通知申请人窗口领取信息公开批复(或快递送达)","1.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2.
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文件;3.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4.
可行性报告;5.
从业人员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或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医师需同时提供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6.
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场所平面布局图;7.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仪器设备清单及数量;8.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5个工作日"419,"区卫计局","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3708110103606","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工作人员现场验收3.
通知申请人窗口领取信息公开批复(或快递送达)","1.
《母婴保健技术人员资格审批表》;2.
医(护)师执业证书(交复印件);3.
技术职称证明(交复印件);4.
身份证明(交复印件);5.
学历证明(交复印件);6.
母婴保健技术资格考核成绩;7.
近期1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相片1张;","5个工作日"420,"区卫计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3708110103607,"行政许可","1.
申请人需提报建设项目卫生评价报告材料(该材料需到中介服务机构办理);2、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3、工作人员现场验收4.
通知申请人窗口领取信息公开批复(或","1.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1份)2.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份)3.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董事会决议、章程、任命文件或身份证复印件)(1份)4.
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需标明面积、尺寸、场所用途、清洗、消毒等有关设备位置和卫生防护设施位置)(1份)5.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1份)6.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1份)","5个工作日"421,"区卫计局","供水单位卫生许可","供水单位卫生许可",3708110103608,"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工作人员现场验收3.
通知申请人窗口领取信息公开批复(或快递送达)","1.
卫生许可证申请表(1份)2.
新、扩、改工程的《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与《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1份)3.
供水单位卫生管理制度(1份)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1份)5.
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培训合格证复印件(验原件)(1份)6.
供水过滤、软化、消毒设备、防腐涂料等卫生许可批件(1份)(蓄水池建筑材料、防护材料及供水管材管件采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需提供卫生许可批件)(1份);7.
供水设施场所平面布局图、卫生防护资料等;供水工艺流程图或二次供水形式图及周围环境条件等资料(1份);8.
供水单位出具近期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合格检测报告(由具有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提供)(1份)9.
供水单位水质检验仪器、设备和检验人员资质证明或委托检测协议(1份)","5个工作日"422,"区卫计局","放射诊疗许可","放射诊疗许可",3708110103610,"行政许可","1.
申请人需提报放射性设备防护报告及放射性职业病评估报告材料(该材料需到中介服务机构办理);2、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3、工作人员现场验收4.
通知申请人窗口领取信息公开批复(或快递送达)","1.
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1份)2.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1份)3.
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1份)4.
放射诊疗设备清单(1份)5.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1份)6.
提交本周期有关放射诊疗设备性能与辐射工作场所的检测报告、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健康监护资料和工作开展情况报告(限申请校验时)(1份)","5个工作日"423,"区卫计局","乡村医生执业注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3708110103611,"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通知申请人窗口领取信息公开批复(或快递送达)","1.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申请表(1份)2.
近期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1份)3.
身份证复印件(1份)4.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3个工作日"424,"区卫计局","再生育审批","再生育审批",3708110103614,"行政许可","1.
卫计办工作人员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通知卫计办工作人员窗口领取信息公开批复(或快递送达)","1.
《山东省生育证办理申请表》(1份)2.
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1份)3.
结婚证电子证照(1份)4.
在居住证申领地申请办理生育证的,还应当提交居住证(1份)5.
具有《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证明电子证照(1份)6.
家庭近期合影照(1份)","7个工作日"425,"区卫计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3708110103613,"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通知申请人窗口领取信息公开批复(或快递送达)","1.
申请人填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审批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包括执业(助理)医师证、执业护士证、母婴保健许可证、技师证、执业药师证等)的复印件;4、近3年内无医疗事故,无违背计划生育技术规范和职业道德行为的证明文件;5、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登记照1张","5个工作日"426,"区卫计局","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查","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查",3708110103609,"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工作人员现场验收3.
通知申请人窗口领取信息公开批复(或快递送达)","1.
申请设置单采血浆站的血液制品生产单位的有关情况以及法人登记证书;(1份,)2.
拟设单采血浆站的可行性研究报告;(1份,)3.
总投资额及资金的来源和验资证明;(1份,)4.
单采血浆站用房的房屋产权证明或者使用权证明;(1份,)5.
拟设单采血浆站的法定代表人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和专业履历;(1份,)6.
单采血浆站从业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1份,)7.
单采血浆站的各项规章制度(1份,)","5个工作日"427,"区卫计局","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3708110563601,"行政给付","1.
申请人前往当地计生机构提报资料,工作人员受理2.
办理完成补助打入申请人银行卡","1.
奖励扶助个人申请书(1份);2、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3份)3、相关证明材料(1)本人、配偶、现存子女身份证复印件(1份);(2)本人及配偶的户籍证明或户口薄复印件(1份);(3)婚姻状况证明(1份);(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实施以后有收养行为的,应提供《收养证》复印件(1份);(5)子女死亡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注销户籍的证明,死亡年代久远的或子女死亡前未办理户籍登记的,需提供医院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死亡证明(1份)(6)再婚前婚姻和生育情况不明的,由其再婚前居住地村民委员会5人以上证明、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现居住地村民委员会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调查、公示(1份).
4、缺失生育证件且审批资料查找不全的,由发证机关以各阶段生育政策为依据出具证明,并签字、盖章(1份)5、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农村居民,需提供迁出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提供的婚育情况证明对于三峡移民,主要根据现场调查、现有证件和本人自述来界定(1份)","1/8个工作日"428,"区卫计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3708110563601,"行政给付","1、申请人前往当地计生机构提报资料,工作人员受理.

2.
办理完成补助打入申请人银行卡","1、奖励扶助个人申请书(1份);2、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3份)3、相关证明材料(1)本人、配偶、现存子女身份证复印件(1份);(2)本人及配偶的户籍证明或户口薄复印件(1份);(3)婚姻状况证明(1份);(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实施以后有收养行为的,应提供《收养证》复印件(1份);(5)子女死亡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注销户籍的证明,死亡年代久远的或子女死亡前未办理户籍登记的,需提供医院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死亡证明(1份).
(6)再婚前婚姻和生育情况不明的,由其再婚前居住地村民委员会5人以上证明、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现居住地村民委员会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调查、公示(1份).
4、缺失生育证件且审批资料查找不全的,由发证机关以各阶段生育政策为依据出具证明,并签字、盖章(1份).
5、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农村居民,需提供迁出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提供的婚育情况证明.
对于三峡移民,主要根据现场调查、现有证件和本人自述来界定(1份).
","1/8个工作日"429,"区卫计局","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3708110563601,"行政给付","1、申请人前往当地计生机构提报资料,工作人员受理.

2.
办理完成补助打入申请人银行卡","1.
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原件核对及留取复印件(1份);特别扶助对象申报表(3份)2、只有一个子女的证明,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优待证》、《独生子女证》)或由其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审核认定的只有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1份);3.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子女死亡证明.
子女死亡证明是指公安部门、人民法院、乡级以上医疗机构或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员会出具的子女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证明材料(1份).
其他证明材料:(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实施以后有收养行为的,应提供《收养证》复印件(1份);(5)子女死亡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注销户籍的证明,死亡年代久远的或子女死亡前未办理户籍登记的,需提供医院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死亡证明(1份).
(6)再婚前婚姻和生育情况不明的,由其再婚前居住地村民委员会5人以上证明、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现居住地村民委员会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调查、公示(1份).
4、缺失生育证件且审批资料查找不全的,由发证机关以各阶段生育政策为依据出具证明,并签字、盖章(1份).
","1/8个工作日"430,"区卫计局","护士执业注册","护士执业注册及延续注册",3708110103604,"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科室审核;3、通知申请人窗口领取护士执业证书","1.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1份);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复印件(1份);4、医疗卫生机构聘用证明(1份);5、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原件(1份);6、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份);7、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验原件)(1份);8、注册主管部门认可的机构连续培训3个月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三年内未注册或中断执业超过三年的,需提供)(1份)","5个工作日"431,"区卫计局","护士延续注册","护士执业注册及延续注册",3708110103604,"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科室审核;3、通知申请人窗口领取护士执业证书","1.
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1份);3、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原件(1份);4、护士执业证书原件(1份);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5个工作日"432,"区卫计局","父母双亡独生子女救助","父母双亡的独生子女救助",3708110563602,"行政给付","1.
村级依据实际情况,主动协助收集材料2、镇街审核受理并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名单报市卫计局3、市卫计局办理完成补助资金申请手续,每年第四季度将救助金打入申请人银行卡","1.
父母双亡子女身份证、银行卡(1份);2、父母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1份);3、村居出具的只生育一个子女证明(1份)","1/8个工作日"433,"区卫计局","提供妊娠十四周以上的妇女终止妊娠证明","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十四周以上的妇女终止妊娠的审批",3708111063601,"其他权力","1.
申请人前往当地计生机构提报资料申请服务,2、工作人员当场出件","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十四周以上的妊娠需要提交的材料(1)镇街道出具的申请终止妊娠委托书(1份)(2)济宁市终止妊娠鉴定检测中心出具的建议终止妊娠鉴定检测报告单(1份)","1/8个工作日"434,"区卫计局","护士执业注册","护士执业注册及延续注册",3708110103604,"行政许可","1、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科室审核;3、通知申请人窗口领取护士执业证书.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1份);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复印件(1份);4、医疗卫生机构聘用证明(1份);5、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原件(1份);6、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份);7、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验原件)(1份);8、注册主管部门认可的机构连续培训3个月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三年内未注册或中断执业超过三年的,需提供)(1份).
","5个工作日"435,"区卫计局","护士延续注册","护士执业注册及延续注册",3708110103604,"行政许可","1、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科室审核;3、通知申请人窗口领取护士执业证书.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1份);3、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原件(1份);4、护士执业证书原件(1份);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5个工作日"436,"区卫计局","父母双亡独生子女救助","父母双亡的独生子女救助",3708110563602,"行政给付","1、村级依据实际情况,主动协助收集材料.
2、镇街审核受理并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名单报市卫计局.
3、市卫计局办理完成补助资金申请手续,每年第四季度将救助金打入申请人银行卡.
","1、父母双亡子女身份证、银行卡(1份);2、父母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1份);3、村居出具的只生育一个子女证明(1份)","1/8个工作日"437,"区工商局","内资集团设立登记","企业集团登记","3708110104303","许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2.
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
集团章程(母公司加盖公章)4.
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5.
母公司持有子公司的所有权或者股份的证明6.
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2个工作日"438,"区工商局","内资集团变更登记","企业集团登记","3708110104302","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2.
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
修改后的企业集团章程或者企业集团章程修正案(变更后母公司加盖公章)4.
变更后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关系证明;选择提交: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复印件5.
变更后集团母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6.
《企业集团登记证》","3个工作日"439,"区工商局","内资集团注销登记","企业集团登记","3708110104302","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1.
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注销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2.
母公司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
《企业集团登记证》","3个工作日"440,"区工商局","私营集团设立登记","企业集团登记","3708110104303","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2.
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
集团章程(母公司加盖公章)4.
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5.
母公司持有子公司的所有权或者股份的证明6.
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2个工作日"441,"区工商局","私营集团变更登记","企业集团登记","3708110104303","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2.
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
修改后的企业集团章程或者企业集团章程修正案(变更后母公司加盖公章)4.
变更后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关系证明5.
变更后集团母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6.
《企业集团登记证》","3个工作日"442,"区工商局","私营集团注销登记","企业集团登记","3708110104303","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1.
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注销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2.
母公司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
《企业集团登记证》","3个工作日"443,"区工商局","企业集团章程修改备案","企业集团章程修改备案","3708110104310","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企业集团章程备案登记申请书》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
集团章程或集团章程修正案4.
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3个工作日"444,"区工商局","企业法人因主管部门改变,不涉及原主要登记事项变更的备案","企业法人因主管部门改变,不涉及原主要登记事项变更的备案","3708110104310","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
主管部门(出资人)的主体资格证明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3个工作日"445,"区工商局","企业法人在异地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的登记","企业法人在异地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的登记","3708110104303","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
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3个工作日"446,"区质监局","强检计量器具登记备案","强检计量器具登记备案","3708111004402","其他权力","1.
申请人在山东省强检计量器具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计量管理部门受理;2.
申请人在系统内自行查询备案信息","《山东省强检计量器具管理系统》(http://103.
239.
154.
177:8086/jlglbdp/a/logintype=1)在线填写强检计量器具登记备案台账并提交申请","2个工作日"447,"区质监局","计量纠纷调解","计量纠纷调解","3708111004403","其他权力","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仲裁检定申请书或仲裁检定委托书仲裁检定申请书应写明以下事项:(1)计量纠纷双方的单位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2)申请仲裁检定的理由与要求;(3)有关证明材料或实物仲裁检定委托书应写明委托单位的名称、地址,委托仲裁检定的内容和要求","15个工作日"448,"区质监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其他权力","1、申请人提交材料,资料齐全、填写内容正确的,当场受理.
2、审查、发证、存档.
","1、按台(套)办理(1)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4)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5)机动车行驶证(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机动车登记证书(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车用气瓶);(6)锅炉能效证明文件.
2、按单位办理(1)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3)监督检验、定期检验证明;(4)《压力管道基本信息汇总表——工业管道》,《气瓶基本信息汇总表》.
","19个工作日"449,"区质监局","制定农业标准规范","制定农业标准规范","3708111004401","其他权力","1、项目征集、下发立项2、起草标准、征求意见3、专家审定、报批4、审批、编号、发布.
","1、审查通过的农业标准规范报批稿(原件,一式一份);2、(原件,一式一份,包括编制说明、审查会议纪要或函审结论、验证材料、参加审查人员名单).
","从报批到发布10个工作日内"450,"区安监局","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3708111004512","其他权力","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窗口人员受理后立即办理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申请人","1.
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2、辨识、分级记录;3、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4、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5、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6、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清单;7、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8、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9、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10、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11.
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1个工作日"451,"区安监局","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核销","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其他权力","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窗口人员受理后立即办理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申请人","1.
载明核销理由的申请书;2、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人、联系方式;3、安全评价报告或者安全评估报告","1个工作日"452,"区食药监局","学生小饭桌登记","学生小饭桌登记","3708111004601","其他权力","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窗口人员受理;2.
工作人员现场核验3.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申请办理《学生小饭桌备案登记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
学生小饭桌开办者登记申请书;2、开办者身份证复印件;3、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4、学生小饭桌使用场所的合法使用有关证明(开办者不是房屋业主的还需要提供租赁证明);5、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5个工作日"453,"区食药监局","药品零售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新增门店的筹建的初审转报","药品零售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新增门店的筹建的初审转报","3708111004608","其他权力","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窗口人员受理;2.
工作人员现场核验3.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申请书1份;2.
申请筹建药品零售经营企业的书面申请(法人企业下设分支机构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由法人企业提出申请)1份;3.
拟设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4.
拟经营药品的范围1份;5.
拟设企业的地理位置图及周边卫生情况1份;6.
拟设企业的全体人员花名册1份;7.
拟设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个人简历及学历、执业资格复印件或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1份,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第八十二条规定的的证明1份,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处方审核员的不兼职证明及无违法《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第八十二条规定的的证明1份;8、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1份","8个工作日"454,"区食药监局","药品零售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新增门店的验收的初审转报","药品零售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新增门店的验收的初审转报","3708111004609","其他权力","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窗口人员受理;2.
工作人员现场核验3.
证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1.
《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1份;2.
申请验收药品零售经营企业的书面申请(法人企业下设分支机构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由法人企业提出申请)1份;3.
同意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批件1份、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4.
拟设企业的自查报告1份;5.
拟设企业的全体人员花名册1份;6.
拟任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与拟任职单位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及聘书复印件1份,拟任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任命文件1份;7.
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处方审核员及销售人员体检合格证明1份;8.
拟设企业的房产证明1份、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9.
拟设企业的营业场所平面布局图1份;10.
拟设企业的营业场所的设施、设备情况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1份;11.
拟设企业的质量管理文件目录1份;12.
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1份","4个工作日"455,"区食药监局","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销售人员登记","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销售人员登记","3708111004618","其他权力","1.
申请人提报材料至大厅窗口(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提报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受理;2.
登记备案完毕,通知申请人领取备案表(或快递送达)","1.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验原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2.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验原件,提供复印件)3.
医疗器械产品合格证4.
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加盖本企业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5.
销售人员的身份证(验原件,提供复印件)","2个工作日"456,"区金融办","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及变更辅导","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预审",,"其他权力","受理-材料辅导-上报市金管局-上报省金管局-做出许可决定","申请筹建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
筹建申请书;2.
可行性研究报告;3.
筹建工作方案;4.
出资人(发起人)协议书;5.
出资人(发起人)承诺书,承诺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并对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6.
股权结构、出资人(发起人)名册、主体资格以及出资能力有关证明材料;7.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书,内容包括对出资人(发起人)主体资格、关联关系的审查意见,对出资人(发起人)签署的协议书、承诺书等文本的见证意见等;8.
监管机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申请开业,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
开业申请书;2.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
章程草案;4.
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5.
公司"三会一层"、职能部门设置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简历;6.
主要管理制度;7.
战略发展规划;8.
营业场所证明材料;9.
创立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10.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书,内容包括对创立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合法性,表决结果有效性的见证;11.
监管机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变更事项所需材料根据变更申请项目类别和权限按相关程序提交(以上材料需装订成册一份正本三份复印件)","区级7天"457,"区金融办","民间资本管理机构业务许可申报辅导","民间资本管理机构业务许可申报辅导",,"其他权力","受理-材料辅导-上报市金管局-上报省金管局-做出许可决定","一、民间融资业务许可申请表二、申请民间融资业务许可的报告三、县监管机构材料四、设区市监管机构可行性评估报告五、民间融资机构可行性研究报告六、市场主体审批事项承诺书七、民间融资机构提报的材料八、股东共同承诺书九、法人股东情况十、自然人股东情况(以上材料需装订成册一份正本三份复印件)","区级7天"458,"区金融办","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业务许可申报辅导","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业务许可申报辅导",,"其他权力","受理-材料辅导-上报市金管局-上报省金管局-做出许可决定","一、民间融资业务许可申请表二、申请民间融资业务许可的报告三、县监管机构材料四、设区市监管机构可行性评估报告五、民间融资机构可行性研究报告六、市场主体审批事项承诺书七、民间融资机构提报的材料八、股东共同承诺书九、法人股东情况十、自然人股东情况(以上材料需装订成册一份正本三份复印件)","区级7天"459,"区金融办","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变更预审","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申请设立、变更预审",,"其他权力","受理-材料辅导-上报市金管局-上报省金管局-做出许可决定","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向监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1.
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和业务范围等事项2.
可行性研究报告3.
章程草案4.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5.
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股权结构6.
股东出资的验资证明、主体资格证明以及持有注册资本5%以上股东的资信证明和有关资料7.
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介绍8.
经营发展战略和规划9.
营业场所证明材料10.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变更事项材料的审核,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变更申请项目类别,按照规定提交所需要件","区级7天"460,"区盐务分局","食盐零售许可证核发","食盐零售许可证核发",",3708110105601","行政许可","受理;审核;办结","1.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2.
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3个工作日"461,"区盐务分局","县(市、区)区域内盐产品调剂使用审查","县(市、区)区域内盐产品调剂使用审查",",3708111005601","其他权力","受理;联系调剂","1.
调剂申请1份2.
营业执照1份","3个工作日"462,"市中公安分局、任城公安分局","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仅限旅游团且不和国家公职人员重名)","往来港澳通行证签发、签注、补发",,"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至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当场领取结果","1、满十六周岁公民提供身份证.

2、未满16周岁的公民,应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证明(出生医学证明).
3、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其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件","1/8个工作日"463,"市中公安分局、任城公安分局","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仅限旅游团且不和国家公职人员重名)","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发、签注、补发",,"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至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当场领取结果","1、满十六周岁公民提供身份证.

2、未满16周岁的公民,应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证明(出生医学证明).
3、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其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件","1/8个工作日"464,"市中公安分局、任城公安分局","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行政许可","1.
申请人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政务服务大厅办理","1.
户口本或身份证","1个工作日"465,"市中公安分局、任城公安分局","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自助银行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金融机构审批范围:1.
济宁农村商业银行2、济宁儒商村镇银行)","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核",,"其他权力","申请单位通过济宁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防范管理系统提交申报材料,治安大队工作人员通过系统受理","方案审核需要提供以下材料:(一)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书;(二)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报告: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邮政局(所)建设的批准文件;(三)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或者任务书;(四)营业场所平面图:技防设施安装平面图、系统原理图、管线敷设图、监控室布置图、物防设施设计结构图、照明分布图、运钞车停靠位置图和营业场所周边环境平面图;(五)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明;(六)安防工程明细表;(七)器材设备清单以及系统选用的主要设备、器材的检验报告或认证证书等(1)防尾随联动门、防盗门、卷帘门、自助设备防护舱等安防产品的检验报告;(2)防弹、防砸玻璃以及防爆膜等安防产品的检验报告;(3)摄像机、数字硬盘录像机检验报告;(4)入侵探测器、报警控制器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5)工程中使用的其他器材设备的检验报告或认证证书等(八)设计、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所从事工种的说明(九)房产租赁或者产权合同复印件以及租赁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书复印件;离行大堂式自助设备需提供金融机构与自助设备所在单位签署的安全协议,并明确安全责任.
","济宁市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细则中要求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466,"市中公安分局、任城公安分局","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自助银行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金融机构审批范围:1.
济宁农村商业银行2、济宁儒商村镇银行)","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其他权力","申请单位通过济宁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防范管理系统提交申报材料,治安大队工作人员通过系统受理","(一)《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表》;(二)安防工程正式设计方案、工程合同;(三)正式设计施工图纸1.
技防设施平面布防图、系统原理图;2、管线敷设图;3、监控中心布局图;4、物防设施设计结构图;5、照明分布图(四)安防工程明细表(4);(五)主要设备、器材的检验报告或认证证书;(六)隐蔽工程图像资料;(七)安全防范系统试运行报告,其内容包括:试运行起迄日期,试运行过程是否正常;故障(含误报警、漏报警)产生的日期、次数、原因和排除状况;系统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以及综合评述等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后扫描上报;(八)安防工程竣工报告,其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对照设计文件安装的主要设备;依据设计任务书或工程合同所完成的工程质量自我评估;维修服务条款以及竣工核算报告等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后扫描上报;(九)金库及县级支行、市级分行银行营业场所需提供安全防范工程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工程检验报告;(十)安全管理规定、应急处置和报警联动机制的材料","济宁市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细则中要求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467,"市中公安分局、任城公安分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其他权力","1、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至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任城区分局网安部门2、通知申请人到济宁市公安市中区、局任城区分局网安部门领取结果","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申请登记表》一式两份;②网吧营业执照及复印件一份;③文化部门出具的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一份;④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及复印件一份;⑤自有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意向书及业主产权证明一份(即房产证或场地租赁合同);⑥以固定IP接入互联网证明,即与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签订的提供接入服务合同或接入意向证明一份;⑦《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从业人员登记表》一份;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及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书一份;⑧网吧安全管理系统安全保密协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责任书(一式三份)⑨网吧门头照网络拓扑结构图,内部IP对照表,室内平面布置图,营业场所地理位置图及经纬度,已采用网络安全管理系统等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证明文件一份(包括:pubwin网吧安全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无线上网安全管理系统,以截图为准).
","5个工作日"468,"市中公安分局、任城公安分局","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其他权力","申请人网上提交申报材料至《山东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系统》,工作人员网上受理,网上办理","1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或者个人身份证明2合法使用证明3购销合同4经办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需把原件扫描成电子版上传系统","1个工作日"469,"市中公安分局、任城公安分局","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核发(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核发",,"非行政许可","申请人网上提交申报材料至《山东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系统》,工作人员网上受理,网上办理","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或者个人身份证明2、《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4、《承运车辆资质证明》5、《承运车辆驾驶员、押运员资质证明》6、经办人身份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把原件扫描成电子版上传系统","二类3个工作日三类1个工作日"470,"市中公安分局、任城公安分局","焰火燃放许可证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至工作人员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2、现场核查3、通知申请人快递接收或者到受理处领取结果","1.
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的说明;2、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的说明;3、政府批准文件(仅限制燃放区);4、主(承)办单位与燃放单位签订的协议书或合同;5、燃放单位《企业法人执照》、《大型焰火燃放作业资格证》、法人代表身份证;6、燃放人员《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证》及身份证;7、《燃放产品质量合格证》;8、燃放作业方案(包括技术设计方案、组织方案);9、安全评估报告(仅限Ⅲ、Ⅳ、Ⅴ级)以上材料均需提供一份","5个工作日"471,"市中公安分局、任城公安分局","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1、服务大厅受理材料后,将基本信息通知治安大队;2、治安大队民警到现场审核合格后,填写《检查表》,通知服务大厅3、由服务大厅发放《特种行业许可证》.
","1.
申请报告;2、《典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5、典当行经营场所及保管库房平面图、建筑结构图;6、录像设备、防护设施、保险箱(柜、库)及消防设施安装、设置位置分布图;7、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治安保卫人员基本情况","5个工作日"472,"市中公安分局、任城公安分局","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行政许可","1、服务大厅受理材料后,将基本信息通知治安大队;2、治安大队民警到现场审核合格后,填写《检查表》,通知服务大厅4、由服务大厅发放《特种行业许可证》.
","1、开设旅馆业的申请报告;单位申请开办旅馆的,须持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或批准文件;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必须出具关于企业形成的法律文书;2、旅店业《特种行业许可申请表》;3、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保卫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5、旅馆前台登记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6、经营场所平面图和建筑设施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经营用房的房屋质量安全鉴定书;利用人防地下室开办旅馆业,必须持有人防管理部门出具的准许使用证明书;7、营业场所方位图、平面图、紧急疏散示意图和旅馆门头照片;8、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9、安装旅业系统和技防监控设施证明,视频资料需保存30天:10、旅馆安全管理制度(旅客住宿登记验证制度、旅馆来访人员登记验证制度、旅馆业可疑情况报告制度、旅馆业贵重物品保管制度、旅馆业安全保卫制度)及职责和突发事件应急方案;","5个工作日"473,"市中公安分局、任城公安分局","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1、服务大厅受理材料后,将基本信息通知治安大队;2、治安大队民警到现场审核合格后,填写《检查表》,通知服务大厅4、由服务大厅发放《特种行业许可证》.
","1.
开办申请报告;2.
《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表;3.
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登记表、从业人员登记表;4.
房产证复印件、建筑结构图、方位图,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5.
内部安全管理制度","5个工作日"474,"市中公安分局、任城公安分局","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工作人员受理审核后,当场办理","1.
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使用的证明;3、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银行账户的说明;4、购买的品种、数量和用途说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供一份","1个工作日"475,"市中公安分局、任城公安分局","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工作人员受理审核后,当场办理","1.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使用单位以及进出口单位分别提供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或者进出口批准证明;2、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的说明;3、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特性、出现险情的应急处置方法的说明;4、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运输路线、经停地点的说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供一份","1个工作日"476,"市中公安分局、任城公安分局","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核发","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工作人员受理审核后,当场办理","1.
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2、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4、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5、烟花爆竹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6、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7、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以上材料均需提供一份","1个工作日"477,"市中公安分局、任城公安分局","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审批","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审批",,"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至工作人员,受理后出具受理凭证2、通知申请人快递接收或者到受理处领取结果","1.
托运人生产、销售、使用或者处置放射性物品资质证书或有效证明;2、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批准的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3、托运人与承运人签订的道路运输委托书或合同;4、道路运输放射性物品资质证书;载运放射性物品的专用运输车辆行驶证,驾驶人员的驾驶证、道路运输危险货物从业资格证书;5、有资质机构对已盛装放射性物品的容器进行检测,出具的辐射监测报告;6、运输时间、运输路线(含起始地点、停靠地点、抵达地点)说明;7、押运负责人、押运员身份证;必要的辐射监测设备、防护用品和防盗、防破坏设备装备配备情况说明","5个工作日"478,"市中公安分局、任城公安分局","弩的制造许可","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购置(使用)许可",,"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至工作人员,受理后出具受理凭证2、通知申请人快递接收或者到受理处领取结果","1.
申请报告书(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2.
《申请制造弩审批表》(一式四份);3.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办理工商登记的,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定通知书);4.
单位的方位图、区域功能布局图,以及制造车间、弩射场地和储存仓库的平面示意图;5.
安装技术防范设施的验收报告;6.
安全保卫组织机构设置、从业人员名单及职责,申请单位负责人分别与所在地公安机关、从业人员签订的安全管理责任书,从业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7.
安全管理制度","5个工作日"479,"市中公安分局、任城公安分局","弩的销售许可","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购置(使用)许可",,"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至工作人员,受理后出具受理凭证2、通知申请人快递接收或者到受理处领取结果","1.
申请报告书(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2.
《申请制造弩审批表》(一式四份);3.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办理工商登记的,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定通知书);4.
单位的方位图、区域功能布局图,以及制造车间、弩射场地和储存仓库的平面示意图;5.
安装技术防范设施的验收报告;6.
安全保卫组织机构设置、从业人员名单及职责,申请单位负责人分别与所在地公安机关、从业人员签订的安全管理责任书,从业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7.
安全管理制度","5个工作日"480,"市中公安分局、任城公安分局","弩的进口许可","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购置(使用)许可",,"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至工作人员,受理后出具受理凭证2、通知申请人快递接收或者到受理处领取结果","1.
《申请进口弩审批表》2、批准文件3、单位证明4、营业执照副本5、同外商签订的弩购销合同6、储存场所安装技术防范设施验收报告","5个工作日"481,"市中公安分局、任城公安分局","弩的运输许可","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购置(使用)许可",,"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至工作人员,受理后出具受理凭证2、通知申请人快递接收或者到受理处领取结果","1.
弩的运输许可申请审批表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或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申请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4、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5、申请单位介绍信","5个工作日"482,"市中公安分局、任城公安分局","弩的购置(使用)许可","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购置(使用)许可",,"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至工作人员,受理后出具受理凭证2、通知申请人快递接收或者到受理处领取结果","1.
申请购置(使用)弩审批表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或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申请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4、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5个工作日"483,"市中公安分局、任城公安分局","公章刻制备案","公章刻制备案",,,"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至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并当场办理","1.
依法批准设立或者登记的证件、文书1份2、有上级或者主管部门的,应当出具上级或者主管部门的介绍信各1份3、无上级或者主管部门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各1份4、提供经办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联系方式5、申请刻制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的,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证明、委拖授权书等材料各1份6、需要制作并刊外文或者少数民族文字印章","1个工作日"484,"市中公安分局、任城公安分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至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2、通知申请人快递接收或者到政务大厅领取结果","申请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应当向市中区公安分局提交下列材料:(一)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申请书;(二)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以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三)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其说明,2个或者2个以上承办者共同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还应当提交联合承办的协议;(四)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五)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有资质、资格要求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资质、资格证明;(七)室内举办的活动,提供公安消防机构对该建筑场馆出具的消防验收行政许可文书,临时搭建的设备或设施应提供安全合格证明或技术检验部门的合格检测文件.
","7个工作日"485,"市中公安分局、任城公安分局","集会游行示威许可","集会游行示威许可",,"行政许可","1.
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至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2、通知申请人快递接收或者到政务大厅领取结果","申请集会游行示威许可,应当向市中公安分局提交下列材料:1、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当载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与数量、起止时间、地点(包括集合地和解散地)、路线和负责人的姓名、职业、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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