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WO/PBC/18/22原文:英文日期:2012年4月12日计划和预算委员会第十八届会议2011年9月12日至16日,日内瓦报告经计划和预算委员会通过目录项目页次议程第1项:会议开幕3议程第2项:通过议程4议程第3项:WIPO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的报告和建议9议程第4项:WIPO的治理问题13议程第5项:内部审计与监督司(IAOD)司长的发言24议程第6项:外聘审计员的报告:人力资源28议程第7项:2010年计划效绩报告29议程第8项:2010年年度财务报表;截至2011年6月30日的会费缴纳情况30议程第9项:IPSAS情况介绍:IPSAS的执行——问题与影响34议程第10项:储备金的利用情况35议程第11项:投资政策37议程第12项:语言政策38议程第13项:拟议的2012/13两年期计划和预算49议程第14项:资本规划和管理框架102议程第15项:为部分信息与通信技术(ICT)活动供资的资本投资提案103议程第16项:战略调整计划(SRP)最新情况104议程第17项:新建筑项目进展报告107议程第18项:关于新会议厅项目的进展报告和建议108议程第19项:关于WIPO现有建筑物安全与安保标准升级项目的进展报告109议程第20项:关于为符合新的《财务条例与细则》(FRR)和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IPSAS)而采用信息技术模块的进展报告110议程第21项:WIPO全面的一体化企业资源规划(ERP)系统项目落实进展报告111议程第22项:通过报告112议程第23项:会议闭幕113与会者名单WIPO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第十八届会议于2011年9月12日至16日在WIPO总部举行.
委员会由下列成员国组成:阿尔及利亚、安哥拉、孟加拉国、巴巴多斯、白俄罗斯、巴西、保加利亚、喀麦隆、加拿大、中国、哥伦比亚、克罗地亚、古巴、捷克共和国、吉布提、埃及、法国、德国、希腊、危地马拉、匈牙利、印度、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意大利、日本、约旦、哈萨克斯坦、墨西哥、尼日利亚、阿曼、巴基斯坦、秘鲁、波兰、大韩民国、摩尔多瓦共和国、罗马尼亚、俄罗斯联邦、塞内加尔、新加坡、南非、西班牙、瑞典、瑞士(当然成员)、塔吉克斯坦、泰国、突尼斯、土耳其、乌克兰、联合王国、美利坚合众国、乌拉圭、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和赞比亚(53个).
出席本届会议的委员会成员如下:阿尔及利亚、孟加拉国、巴巴多斯、白俄罗斯、巴西、保加利亚、喀麦隆、加拿大、中国、哥伦比亚、捷克共和国、吉布提、埃及、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印度、意大利、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日本、墨西哥、尼日利亚、阿曼、巴基斯坦、秘鲁、波兰、大韩民国、摩尔多瓦共和国、罗马尼亚、俄罗斯联邦、塞内加尔、南非、西班牙、瑞典、瑞士、泰国、乌克兰、联合王国、美利坚合众国、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和赞比亚(42个).
此外,非委员会成员但属于WIPO成员的下列国家作为观察员列席会议:阿富汗、安道尔、澳大利亚、巴林、智利、萨尔瓦多、埃塞俄比亚、教廷、伊拉克、科威特、立陶宛、马达加斯加、马来西亚、摩纳哥、尼泊尔、荷兰、巴拿马、菲律宾、葡萄牙、沙特阿拉伯、斯洛文尼亚、斯里兰卡、多哥、特立尼达和多巴哥(24个).
与会者名单参见本文件.
议程第1项:会议开幕主席欢迎各成员国代表团,并要求它们考虑到议程繁重,控制开幕发言时长.
他补充说,本次会议的重点是建立在计划和预算委员会第十七届会议(2011年6月27日至7月1日)业已开展的工作的基础上.
主席邀请各代表团参考主席总结(文件WO/PBC/17/8),以及秘书处所编拟的第二个计划和预算问答文件.
因主席与巴巴多斯大使(协调委员会主席)日程冲突,由他们共同起草的主席治理文件未能及时提交,主席为此表示歉意,并表示将在本周晚些时候提交该文件.
主席邀请总干事发表开幕辞.
总干事欢迎各代表团,并回顾在计划和预算委员会6月非正式会议和本次会议之间所开展的大量非正式磋商.
他还感谢秘书处的同事在磋商以及起草新文件过程中所做的辛苦工作.
关于"审计与监督"议程,总干事很高兴地报告,今年在这一领域已经取得了非常良好的进展.
新的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已经成立.
总干事欢迎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主席SanzRedrado女士出席本次会议.
总干事还补充道,新的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采用了一种风险导向方法,并向秘书处提供了非常有用的指导.
总干事指出,秘书处期待能够继续与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开展密切合作.
他补充道,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的很多建议都已经得到落实,待落实建议的数目已减少.
总干事宣布,新任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司长的选拔业已完成.
根据相关程序,选定候选人将提交2011年9月的协调委员会会议审议.
总干事解释,根据"政策建议"议程,向计划和预算委员会提交了两份非常重要的政策建议,即《投资政策》和《语言政策》.
上述两份建议是在与成员国进行了一年多筹备和讨论之后形成的.
总干事希望,能就上述两份建议达成结论.
关于战略调整计划(SRP),总干事表示,已向成员国和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进行定期更新.
总体而言,该计划正朝向2012年底完成这一目标正常推进.
总干事相信,战略调整计划今年度的一项重要成果将是掌握更多信息,并使员工参与不同的战略调整计划项目.
关于题为"重大项目进度报告"议程,总干事表示,本组织参与了上述三个项目.
根据新建筑项目,开始向能容纳500名员工的新大楼搬迁.
员工对于新大楼的工作环境的质量给予了高度的积极评价.
大楼的启用仪式将于2011年9月27日举行.
但是,建筑工地仍将保留两年,这是由于在与总承包商缔结合同后,启动了新会议厅的建设工作.
总干事补充道,大楼的前院将有大量工程,而这将持续两年,并会对AB大楼的大堂进行部分拆除,从而在大堂和新会议厅之间建设一个通道.
第二个不便是Ferney大街上的路面工程,WIPO已依责完成了路面翻修工作.
尚未完工的部分由日内瓦市议会负责完成.
预计工程将于本年底完成.
总干事又提及另一个重大项目,即企业资源规划(ERP).
该项目下涉及更多模块的工作进展顺利,特别是人力资源系统的现代化,以及商业智能的开发.
总干事强调,计划和预算委员会议程的核心重点是2012/13两年期计划和预算.
他相信,除计划和预算水平外,其他在历次计划和预算委员会非正式会议上所提出的建议均已纳入当前的建议案文.
总干事认为,计划和预算水平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
因为WIPO预算制定过程的特殊性,与其他国际组织略有不同,WIPO的预算建议不是要求提供资金,而是要求授权使用资金.
总干事解释道,当秘书处预测收入将增长4.
7%时,他们是根据对WIPO后两年收益登记系统的发展趋势预测而做出的.
他补充道,根据名义零增长,成员国的会费份额并不会变化.
秘书处已预计,收益将增长4.
7%.
但是,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受全球经济预期影响,这将令人产生严重忧虑.
不确定性是极度难以量化的,因此秘书处相信,最好的方法是,以WIPO的预测模型和该模型所显示数据为基础,在有数据显示需要调整时再行调整.
2011年前6个月,PCT申请量增长了9.
58%.
总干事指出,经济形式呈现两种持续趋势,这可能导致WIPO有异于其他领域:第一个趋势是,在发达经济体,过去15-20年间,无形投资率的增长速度超过了有形投资率.
事实上,在一些经济体,无形资产投资总量已超过了有形资产投资总量.
第二个趋势是,多极化发展.
例如,今年,来自中国的申请量(前6个月)增长了42%(占PCT申请总量的7.
5%).
来自大韩民国的申请增长了20%,占申请总量的5.
8%.
总干事相信,这两种持续态势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为何秘书处所提供的数据与其他经济数据不完全一致,为何秘书处相信最专业的方法是以获得的数据为基础进行预测,并在数据显示需要调整时,利用可用的机制进行调整.
WIPO内设的危机管理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审议最新财务状况和申请量发展趋势,以及是否需对计划和预算进行调整.
这是我们的一种工作机制.
"百搭牌"因素是,汇率以及瑞士法郎与WIPO收取的其他主要币种的升值现象.
瑞士法郎在极短时间内升值了25%,这导致WIPO原本预期的收入水平降低.
虽然很难对货币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秘书处认为,WIPO的预期收入不会因货币升值而继续大幅缩水.
这是由于PCT的调整机制.
该调整机制需用时6个月方能生效,因此,瑞士法郎价值的急速提升使本组织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利用调整机制来保护本组织收益.
但是,本年底将对瑞士法郎进行调整,从而实现这种收益保护.
总干事还回顾,瑞士国家银行(BNS)已承诺,将动用无限资金来使瑞士法郎对欧元的汇率稳定在1.
2比1.
出于这些考虑,秘书处不愿改变所建议的模型.
关于本组织的开支,总干事表示,秘书处认可成员国要求严格控制本组织开支水平的呼声.
因此,经与成员国协商,总干事建议,开支增长率不与预期收入增长率(4.
7%)持平,而仅控制在3%,比原建议水平降低1.
7%.
总干事认为,这一降低主要将通过增效措施来实现,并补充说,这一降低将不会影响秘书处对开展发展援助和能力建设工作的投入.
最后,总干事强调,对发展合作的承诺及实际工作均不会受到影响.
他补充说,这一措施将有助于实现成员国对本组织提出的厉行节约的要求.
议程第2项:通过议程讨论依据文件WO/PBC/18/1Prov.
2进行.
主席宣布WIPO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主席SanzRedrado女士仅可于上午向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做报告.
因此,议程第3项(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的报告和建议)将在上午进行.
主席补充道,外聘审计员DidierMonnot先生确认可于2011年9月14日周三上午做报告.
因此,为保实效,议程第9项将在议程第8项之前进行.
主席解释说,议程设计原本与前一年相同,以利于审议和讨论依据下列大组进行:审计与监督、计划效绩和财务审查、政策议案、规划和预算编制、战略调整计划的更新和重大项目进展报告.
主席建议逐项讨论议程,以保证能对相关问题进行全面讨论.
由于无人发表意见,议程未经修改而获通过.
一般性发言主席宣布开始一般性发言.
瑞士代表团代表B集团发言,表示相信在主席的英明领导下,会议将取得重大进展.
B集团感谢秘书处准备所有文件,特别是在过去数月内组织的多次磋商.
B集团对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第十七届会议上所进行的富有成果的讨论表示认可.
代表团回顾它的立场,并对所收到的答复表示赞赏.
B集团希望,成员国和各地区集团应聚焦于进一步完善原先已陈述过的观点,并以原先的讨论情况为基础.
本次计划和预算委员会对于WIPO而言,是一个转折点.
一方面,拟议的计划和预算是首个在其注重成果的框架内制定的计划和预算,这将有利于提高未来可获得数据的质量.
另一方面,全球经济危机也增加了收入预期的不确定性.
同样,对开支水平的增加也有很大关切.
B集团相信,秘书处应立即着手明确资金节约和效率增加的相关情况,并实施节流措施.
B集团将在讨论议程第13项时进一步阐述其立场.
B集团注意到总干事在开幕致辞中所提供的信息.
B集团赞赏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与秘书处携手,努力将11项极高风险建议减少至1项,将96项高风险建议减少至44项.
B集团保证,其将继续积极配合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处理剩余建议和未来建议,以实现更佳治理.
它对最近召开的吹风会表示赞赏,并期待获得上一次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会议的报告.
B集团还向主席保证,将以建设性态度参与和支持讨论,以使会议能取得积极成果.
斯洛文尼亚代表团代表中欧和波罗的海国家集团(CEB)发言,感谢秘书处组织了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6月非正式会议,并为会议准备全部文件.
该集团发现,计划和预算委员会非正式会议上所进行的讨论非常有用,这是因为很多代表团派出更高级别代表出席该次会议.
它认为,非正式会议上讨论过的问题不应再次进行讨论,并希望,鉴于所有的地区集团均赞成应提高WIPO各类会议的效率和生产率,它们这一观点能够得到其他地区集团的支持.
因此,该集团将不重复业已开展的工作和业已发表的观点.
关于拟议的2012/13两年期计划和预算,它支持计划和预算委员会非正式会议上所提出的修改建议.
尽管如此,该集团赞成寻求其他可能的降低成本和开支的方案.
但是,对开支的任何可能削减都不应影响WIPO向其用户所提供的重要服务.
通过努力提高效率,成员国的主要任务应限于确保本组织运行良好.
最后,该集团祝愿主席工作圆满顺利,并保证中欧和波罗的海国家集团将全力支持主席工作.
尼泊尔代表团代表最不发达国家(LDC)发言,希望直接讨论拟议的2012/13两年期计划和预算,而非等待该项特定议程或继续进行一般性发言.
最不发达国家很高兴看到,主席主持本次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这一重要会议,并保证,将支持主席工作,期待会议取得圆满成果.
最不发达国家感谢秘书处依时准备文件,并赞赏总干事在发言中承诺,在本组织的工作和运营中将扩大和保护最不发达国家利益.
最不发达国家很高兴看到,在最不发达国家地区所开展的知识产权发展倡议.
它们欢迎一系列旨在帮助最不发达国家获得技术、实现能力建设的重要项目的启动,并期待这些项目能尽快得到落实.
最不发达国家表示,计划和预算文件中的信息显示,发展仍将是未来两年工作的重点,它们对此表示欢迎.
最不发达国家注意到,用于发展的开支略有增加(自19.
4%增长至21.
3%),并对WIPO针对最不发达国家的直接利益而开展了一系列活动表示赞赏,包括建立和完善了最不发达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数字化基础建设,开设信息服务平台,以及在最不发达国家设立技术和创新支持中心和技术转让办公室.
最不发达国家欢迎WIPO承诺将投入更大力度促进知识产权机构和公众获得并使用知识产权信息和知识.
计划和预算委员会承诺将采取措施,特别是将针对不同知识产权相关产业提供培训,以提高最不发达国家利用知识产权促进发展的人力资源能力,这令最不发达国家深受鼓舞.
最不发达国家在很多方面均存在不足,如可支配收入低,发展和经济内部结构落后等,这些都阻碍了发展.
最不发达国家在全球发展(包括知识产权领域)进程中表现差强人意,这些不足既是原因,也是后果.
最不发达国家希望WIPO能在帮助最不发达国家提高竞争力、确定产品能力以及帮助最不发达国家人民有机会借助发展和强化知识产权制度而自食其力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最不发达国家需要实际支持,包括技术创新、将它们丰富的资源转让到其他地区,并将发展与贫困人民的生活建立联系.
在此方面,最不发达国家回顾,2009年部长级宣言曾提出多项倡议,其中之一即是,在WIPO两年期计划和预算中开辟专区.
最不发达国家提醒会议代表,2011年5月召开的第四届联合国最不发达国家大会(LDC-IV)通过了一个2011年至2020年最不发达国家行动计划(伊斯坦布尔行动计划),强调科学、技术和创新是最不发达国家发展的重点领域.
伊斯坦布尔行动计划(IPA)邀请所有的联合国机构和国际组织将伊斯坦布尔行动计划纳入各自工作计划中,以促进伊斯坦布尔行动计划的执行.
最不发达国家强调,已达成共识的声明具有高度意义,并希望该声明能够在2012/13年和未来各年的计划和预算中得到全面落实.
最不发达国家赞赏WIPO以积极和建设性态度参与联合国最不发达国家论坛的筹备,包括组织高层论坛和通过创新促进最不发达国家发展.
论坛通过了一系列WIPO可交付使用的成果,这些可交付使用的成果旨在促进创新和创造,推动最不发达国家的社会、经济、文化和科技转型.
最不发达国家敦促WIPO的计划和预算应为所有7项可交付使用的成果设立一个专门项目,并强调需进行适当监督,以确保这一项目能够有效实施.
最不发达国家要求,WIPO在计划和预算文件中应将最不发达国家作为一个成员国集团对待,并要求在应提及可交付使用的成果的地方加入可交付使用的成果.
巴拿马代表团代表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国家集团发言,表示很高兴看到主席掌舵本次会议,并重申该集团愿以坚定态度继续参与各项议程的工作.
该集团感谢秘书处准备会议文件,并对秘书处研究并努力将成员国所建议之修改纳入拟议的计划和预算文件中表示赞赏.
它指出,下列问题非常重要:(1)不论是本次还是未来预算编制,计划和预算相关内容的陈述都应透明、简要和精确;(2)应继续强化各地区(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地区)能力建设项目;(3)继续强化本组织的语言政策非常重要,应投入足够资源,提高翻译质量,并及时以所有WIPO官方语言提供文件和网播.
南非代表团代表非洲集团发言,宣布其发言将仅针对拟议的计划和预算.
非洲集团感谢秘书处准备文件并在会前举办非正式吹风会.
它原先曾就计划和预算第一稿提出初步意见.
对于当前文本,它强调,发展仍是2012/13两年期计划和预算的优先工作,并注意到发展经费从2010/11年计划和预算的19.
4%全面增长至2012/13年计划和预算的21.
3%,这体现了这一优先地位.
该集团很高兴看到本组织下一个两年期收益预测有所增长,并补充道,这一增长应得到明智使用,以实现WIPO计划运营的效率提高最大化,而WIPO计划运营的核心则是将发展议程融入主流工作.
它认为,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应确保,发展工作不会导致用于发展中国家援助的资源减少.
对此,该代表团希获得进一步信息,以了解发展工作的性质,以确保21.
3%预算增长会用于这些工作,而不是像以往那样由地区局开展特定发展工作.
这还涉及发展开支的定义问题.
非洲集团很不满意地注意到,拟议的2012/13年计划和预算将计划30(中小企业)纳入到计划1(专利法与创新)和计划2(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地理标志)中.
中小企业对于全球各个经济体而言,均非常重要,但是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格外重要.
在非洲,它们往往是推动创新和创造的动力,所创造的不仅是工业知识产权,还有版权以及传统知识、传统文化表达和遗传资源等形式的知识产权.
中小企业的活动具有交叉性,因此非洲集团支持为中小企业设立单列项目,从而使这一工作得到充分体现,并便于监督.
该集团强调,各国之间的合作安排和伙伴关系相关计划应考虑不同发展水平,并兼顾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特殊需要,需避免泛泛地"一刀切".
它回顾道,非洲拥有全球三分之二的最不发达国家,该集团欢迎WIPO在2011年5月9日至13日举行的伊斯坦布尔高层论坛上,承诺将为最不发达国家设立一个通过利用创新创造来促进最不发达国家发展的全面机制(第四届联合国最不发达国家大会).
它建议,将这些可交付使用的成果纳入计划和预算中,特别是在战略目标三之下的计划8和计划9,并将就相关计划提出建议.
它注意到,计划18知识产权和全球挑战所涉及的重要问题,如公共健康、气候变化和安全,并注意到,该计划的相关工作并未在WIPO任何论坛上为成员国所讨论.
因此,该集团建议,该计划相关工作应提交现有的政府间论坛讨论,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该计划的工作范围涵盖了其他论坛所讨论的复杂的国际和公共政策问题.
此外,其中部分工作要求WIPO与其他联合国机构和组织密切协调.
此类工作将遵循发展议程建议40.
负责相关工作的部门可向专利法常设委员会(SCP)或发展与知识产权委员会(CDIP)汇报.
关于计划20(对外联系、合作伙伴关系和驻外办事处),该集团注意到,驻外办事处未来职能将根据与成员国的磋商后再行确定.
但是,该集团建议,WIPO应增加驻外办事处的预算资源,而不是像当前建议的缩减3.
9%.
这样一旦驻外办事处政策得到通过,WIPO才能落实执行.
该集团表示,其他评论意见将在讨论拟议的计划和预算时发表.
印度代表团代表发展议程集团(DAG)发言,赞同B集团的观点,主席在前几次会议上的英明表现,使它对主席的能力充满信心,相信主席可以使本次会议取得成功,并获得丰硕成果.
发展议程集团感谢总干事和秘书处所准备的详细文件,并在本次会议之前组织了非常有用的正式和非正式吹风会,感谢总干事和秘书处编写了内容全面的问答汇编.
关于拟议的2012/13两年期计划和预算,正如总干事在开幕致辞中所指出的那样,计划和预算草案提出了一系列对秘书处工作流程和环节以及计划执行进行增效和调整的必要措施,该集团对此表示欢迎.
它很高兴地注意到,下一个两年期内,本组织的收益将恢复增长,预计将增长4.
7%.
增加的收益应得到谨慎使用,以确保WIPO各项计划在包含发展议程的同时,通过包括发展议程计划和项目等各种方式,能够实现效率最优化.
它注意到,总干事在开幕致辞中表示,2012/13两年期内,预算增长率将自4.
7%减少到3%,同时确保用于发展工作的预算开支将不会被缩减.
它期待看到增效建议的具体内容,并将在看到这些具体内容后再行评论.
总干事表示,发展仍将是2012/13两年期的优先工作,以及发展费用将自2011/12年两年期的19.
4%全面增长至2012/13年两年期的21.
3%,该集团对此表示欢迎.
将发展融入WIPO主流工作,这是WIPO的战略方向,它相信,如果WIPO和成员国能够就发展开支的定义形成一个清楚的、共同接受的理解,这将非常有益.
因此.
该集团要求秘书处就此提供一个书面的澄清,并愿与秘书处合作,明确"发展开支"一词的具体含义,并确定未来两年期内指定用于发展工作的21.
3%预算应用于哪些具体工作.
虽然发展已被确定为WIPO的战略目标,且列为下一个两年期的优先工作,但是用于发展工作的预算的增长幅度与WIPO收益的增幅不匹配.
WIPO收益预计将增长4.
7%,而用于发展开支的预算仅增长1.
9%.
此外,该集团注意到,在计划8下,资源表显示,预算分配缩减了9.
1%(自2010/11年的53.
37亿瑞士法郎减至2012/13年的47.
88亿瑞士法郎).
同样的,在计划9下,项目分配资源(第88页图表)明显减少了4%.
如第9.
2段所言,"本计划将在WIPO与成员国(特别是来自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成员国)建立合作和协同关系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也将使本组织加大对各地区了解和认识的深度和广度.
就此而言,本计划将在上述成员国和WIPO各项计划之间发挥重要的纽带作用.
"该集团相信,为实现这些重要目标,应建立一个有效机制,以确保发展融入主流工作不会导致发展中国家援助预算的减少.
对此,它要求秘书处提供具体信息,说明计划9的资源是如何挪至其他计划的,以清晰理解这一重要问题.
关于标准设定这一重要工作,它欢迎WIPO不懈的参与,以帮助成员国就起草一份平衡的知识产权国际文书加强合作、提高共识.
该集团严正强调,这一国际知识产权标准体系应不仅体现平衡,还应以发展为目标.
为确保新标准满足所有成员国的需求,所有的新标准均应如发展议程所认可的那样,将发展问题纳入其中.
目前正在开展的一些与版权、知识获取以及传统知识、文化表达和遗传资源等宝贵资产保护相关的标准制定工作,其目的在于重建全球知识产权制度的平衡,这些工作应继续受到高度关注,并作为标准制定进程的里程碑.
该集团表示,为利于时效,关于中小企业、WIPO学院、全球挑战以及其他一些特定计划的评论,将在相关议程下,就拟议预算文件中相关部分内容进行讨论时再行发表.
该集团希望,计划和预算委员会将研究该集团所提出的上述及其他关注.
它保证,它将立场坚定,以开放的态度,倾听其他成员国的关注和观点,并期待讨论具有建设性、富有成果.
主席回应说,秘书处已于上周五,根据发展议程集团(DAG)要求,提供了书面解释材料(为回应此函),如需要,可提供该材料复印件.
中国代表团相信,在主席的英明领导下,会议将取得预期成果.
该代表团感谢秘书处精心审慎地准备了会议文件,并对能在会前收到中文文件表示赞赏.
它相信,这反映出,本组织在推动全面语言政策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关于拟议的2012/13年计划和预算,它希望,发展议程进一步适当融入主流工作、相关项目及发展议程建议的落实等发展中国家高度关注的问题能够得到更多的重视和资金,以有力地推动一个平衡的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
关于语言政策,该代表团重申其对WIPO语言政策的关切,并赞赏秘书处在总干事支持下就该政策实施模式所提出的具体建议和分析.
它希望,WIPO所有的委员会和工作组会议均应能以六种官方语言提供文件,应对所有语言一视同仁,这将促进各成员国积极参与相关工作.
该代表团保证,其将继续积极参与WIPO计划和预算的讨论,希望WIPO的工作能够高效推进,并指出,将在其他议程下发言.
埃及代表团感谢秘书处为编写所有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文件所做出的努力,特别是拟议的计划和预算,感谢秘书处组织了初期磋商.
该代表团支持发展议程集团(DAG)所做发言,并表示,稍后将就计划13提交书面意见.
它支持发展议程集团关于将本组织的预期收益增长用于发展工作的立场,并注意到,用于发展计划的分配经费自上一个两年期的19.
4%增长至21.
3%.
该代表团强调,发展工作是本组织的发展战略之一,并感谢总干事所做详尽说明,包括开支水平的意外调整,这一调整不应影响发展经费.
它表示稍后将提交具体质询意见,并希望能够收到回复.
由于预算增长率自4.
7%调整为3%,它希望能留出足够时间来审议预算分配的调整.
虽然秘书处已保证,开支总额不会影响发展议程可交付使用的成果,但它仍想强调,针对发展中国家相关开支应保持适当水平.
该代表团期待能够仔细审议经修订的计划和预算文件,并希望文件所提新政策能提高本组织的效率.
委内瑞拉代表团(玻利瓦尔共和国)很高兴主席主持本次会议,感谢他为确保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取得共识做出努力,并指出计划和预算委员会的工作对于本组织的总体工作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该代表团感谢总干事所作发言,感谢秘书处为本次会议准备文件.
它赞成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国家集团(GRULAC)的发言,并补充道,在本组织的预算中给予发展问题优先地位是非常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取得各方均满意的结果.
另一个应给予优先地位的工作为适当的语言政策,这一政策事关成员国的文化特性.
该代表团强调,如要使该政策发挥作用,则应保持六种官方语言的平等,包括准时以六种官方语言收到文件.
这些文件对于准备在委员会会议上的发言具有重要作用.
它指出,文件PCT/4/1(关于PCT工作组第四次会议的报告)上周未以西班牙语提供.
它补充道,这些因素都是发展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联合国的机构,本组织在努力于2015年前实现联合国发展目标的过程中,应更正这一问题.
最后,该代表团赞赏总干事努力保持发展工作的预算水平,并期待这一预算能有所增加,而非保持不变.
议程第3项:WIPO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的报告和建议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主席表示很荣幸作为该委员会主席向与会代表汇报.
她向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通报,她很意外能于2010年1月获任该委员会主席,因为她并无联合国背景,自认希望甚小.
因此,她加入委员会后全身心投入工作.
作为对成员国实行监管的一种支持,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展开定期监督,并就本组织运营中的管理最佳实践、风险管理和内部工作等问题提出建议.
她确认,所有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成员都自觉勤勉、珍视职责.
主席代表新当选的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成员,感谢GianPieroRoz先生(前任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主席和成员)以及GeorgeHaddad(前任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副主席和成员)所给予的宝贵支持,提供原成员的工作信息,特别是大量的已签发建议.
她还代表该委员会感谢总干事、分管行政和管理事务的助理总干事和财务主任(首席财务官),他们极具耐心,投入时间向该委员会提供了必要信息,使其能够了解很快将成为WIPO工作基础的战略调整计划(SRP).
关于委员会的工作,主席表示,自(2011年1月)计划和预算委员会第十六届会议以来,委员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
(2011年3月)第二十届会议和(2011年5月)第二十一届会议的报告载于文件WO/PBC/17/7.
(8月/9月)第二十二届会议的报告载于文件WO/PBC/18/2.
主席不想逐一详细介绍委员会的各项工作,而仅强调特定内容.
关于2010年所处理的各类问题,主席首先指出,该委员会会见了总干事及其高级管理团队、内部审计与监督司(IAOD)司长、外聘审计员以及负责下列战略调整计划项目的人员:项目5企业资源规划(ERP)、项目16(财务执行情况)和项目17(道德).
委员会还与分管发展工作的副总干事、负责新建筑项目的司长以及其他计划或战略调整计划项目协调人会面.
在(3月)第二十届会议上,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决定,2011年的重点工作计划包括:(1)分析WIPO监督架构的内在联系;(2)评估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3)讨论内外部审计的职能;(4)讨论调查和评估方法;(5)讨论WIPO的道德问题.
在新成员班子向成员国举行首次信息发布会后,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在已经非常繁重的工作任务中增加了对前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成员未执行建议的审议,以确定WIPO当下所可能面临风险的领域.
这一任务成为本委员会的重点紧急工作,这是因为建议共有307条之多.
为使成员国明晰建议的相关情况,委员会开展了以下工作:(1)根据影响及内在可能风险,对建议进行逐一评估,并对每一建议进行风险评级,分为"极高"、"高"、"中等"或"低"风险;(2)向总干事提交了11项被列为极高风险级别的建议,要求总干事就上述建议的执行情况进行回应(全面落实、正在落实,尚未落实或取消);以及(3)要求内部审计与监督司明确96项被列为高风险级别的建议的现状,以使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能就是否延长执行做出决定.
委员会主席回顾道,在该委员会第二十一届会议报告中,列出了风险矩阵,依据风险系数,对307项建议进行罗列.
矩阵显示,96项建议位列高风险级别,而11项位列极高风险级别.
委员会主席很高兴向计划和预算委员会宣布,11项极高风险级别建议中,已针对10项采取了有效措施,有1项建议尚未得到处理.
尚未处理的建议涉及内部审计与监督司,主席稍后将详述.
经内部审计与监督司核实的96项高风险建议中,52项已经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审评为已执行.
委员会主席补充道,该委员会和内部审计与监督司进行了多次讨论,以确保一旦建议被视为已执行(结案),则该项建议将自未决建议清单中删去.
在内部审计与监督司的支持下,委员会将继续定期对剩余的44项建议进行监督,以确保其实施.
为避免该委员会重复提出建议,委员会主席向计划和预算委员会通报,该委员会已与总干事商定,总干事将及时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就上一次委员会会议提出的建议进行回应.
通过这种方式,除可增加总干事承诺的透明度外,还使该委员会掌握秘书处落实建议的执行具体日期(至少是时间段).
委员会投入大量时间研究的第二个议题是,分析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外聘审计员和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等WIPO不同监督机构的职能.
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将律人律己.
为此,委员会将起草并通过一个未来四年的路线图,该路线图载于其第二十一届会议报告二中(文件WO/PBC/17/7).
此外,委员会还审议了规定上述三个监督机构的规则、职责和关联关系的文书.
它认为,需对部分条款进行修正,以确保一致、协调,并符合国际标准,为此,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提出了若干条文本修改建议,载于其第二十一届会议报告二(文件WO/PBC/17/7).
为保证具透明性和指导性,委员会亦提出了对《内部审计章程》文本的修改建议.
修改幅度很大,将大大提高不同监督部门之间的一致性.
虽然委员会理解成员国均希望等待新任内部和外聘审计员与会后再讨论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的建议修正案,委员会认为应在此阶段向成员国介绍其相关修正建议.
委员会主席继而转入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战略调整计划议题.
她通报成员国,该委员会已在多个场合与分管行政和管理事务的助理总干事及其团队进行会谈,包括财务主任(首席财务管)和资源规划、计划管理和绩效司司长,就运营风险问题进行了讨论.
委员会相信,一套完备的系统业已到位,这反映出WIPO已经进行了大幅改进,且秘书处所采取的措施符合国际最高审计机构组织(INTOSAI)和内部审计员协会(IIA)制定的内部控制标准.
尽管如此,委员会希望提请成员国注意,该系统尚未全面运行.
因此,当委员会对其未决建议进行风险评估时,意外发现WIPO尚未就"风险偏好"政策进行明确定义.
委员会主席解释,"风险偏好"指的是在某一举措被确定为有必要简化之前,一个组织的风险承受能力.
她补充道,确定"风险偏好"门槛是WIPO高层的责任.
在评估不同战略选项、确定相关目标,以及制定相关风险的管理措施时,风险政策还将发挥指导作用.
就此,委员会注意到,企业资源规划(ERP)的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将于2015年完成.
企业资源规划系统将成为WIPO分析运营控制效率和横向联系的一种工具.
目前,利用现有的信息系统难以对内部控制的效率进行合理确认.
这并不是说现有系统效率低下,而是因为没有企业资源规划系统来整合和审核信息,处理速度较慢.
因此,委员会无法得出WIPO内部控制有效这一结论.
此外,委员会注意到,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并未被纳入风险管理政策,因此它建议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应确认纳入该政策.
关于道德议题,委员会主席向成员国通报,该委员会与办公室主任和首席道德官举行了会谈,就《WIPO道德守则》草案进行了讨论.
委员会认为,实施这一《守则》对WIPO总体内部控制环境有益.
关于内部审计,委员会主席表示,该委员会每次会议上均与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司长会面.
她说,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司长根据"审计范围"中的风险评估,制定其内部审计两年期工作计划.
她解释道,"审计范围"指的是组织内部可能进行审计的领域的清单,这是符合最佳实践的方法.
对WIPO进行的83项审计是WIPO的"审计范围",其中35%被列为极高或高风险领域.
该委员会注意到,迄今为止所开展的审计并未涵盖所有的高风险领域,这本身就是一种风险.
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司长曾表示,造成覆盖面低的一部分原因是原定用于审计的部分资源被用于调查.
2012年初新任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司长到位,这样有可能加快空缺岗位的招聘工作,并为全面落实内部审计计划提供足够资源.
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司长还确认,他的团队在对未决建议实施的管理行动计划进行跟进这方面的工作开展不多,即使有所涉及,也是因为对该领域进行新审计.
由于审计工作资源不足,以及审计范围的规模(共83项),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认为,这一方式具有风险.
它认为,鉴于有83项内容需进行审计,且其中35项被列为高风险级别,对同一议题进行两次审计并不可行.
关于监督建议的落实问题,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认为,需明确运营经理监督建议实施的不同职责.
该委员会与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司长商定,运营经理应负责起草执行建议的行动计划.
尽管如此,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认为,内部审计部门作为一个独立机构,应对上述计划进行监察,以适当保证建议得到有效执行.
目前,这一工作并未开展,而现有的跟进系统仅限于管理声明.
这产生了巨大的缺口,并无法就纠正行动获得可信数据.
由于内部审计与监督司的领导层即将换届,委员会认为,应与新任司长共同研究修订跟进政策及系统.
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计划在新任内部审计与管理司司长2012年初就任后尽快与他会面,讨论如何改进现有的审计工作,并希望2012年6月前,经修订的程序能够投入运行,从而全面满足WIPO的需求.
关于财务管理和外部审计议题,委员会主席表示,该委员会已就拟议的2012/13年计划和预算展开讨论,讨论的重点是预期和实际成果,以及每一个计划对发展开支的贡献.
虽然委员会已注意到一些具体改进,但仍提请成员国注意,企业资源规划未能全面运行会导致可靠性存在风险,而委员会也敦促财务主任应对此予以格外关注.
最后,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希对秘书处努力在WIPO执行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IPSAS)表示认可,特别是财务主任的努力,以及外聘审计员的专业贡献.
鉴于此,委员会相信,WIPO应采取措施,确保组织内部拥有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信息和专家,而非依靠顾问提供相关服务.
这将确保迄今为止所开展所有工作的连贯性.
委员会主席最后感谢代表团倾听其发言,并表示乐于回答任何问题.
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主席感谢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所采取的有针对性的、慎重的行动,感谢该委员会主席的介绍,她的介绍在很大程度上使成员国对很多问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通过这种了解,成员国更加相信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是一个非常专业的团队.
主席还感谢遴选小组成员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选取了一个强有力的外部监督团队.
德国代表团询问,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是否参与了内部审计与监督司(IAOD)新司长的选拔工作,内部审计与监督司的资源是否计划增长,以及与其他组织及83项审计领域相比,内部审计与监督司的资源是否充足.
瑞士代表团感谢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及其主席所做重要工作.
西班牙代表团感谢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主席所作精彩发言及委员会的出色工作.
关于内部审计和调查所投入资源,该代表团要求就调查结果及上述结果对内部审计的总体影响获得更多信息.
印度代表团感谢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主席和她的团队所开展的出色工作.
对于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主席对遴选小组所致谢意,她表示,作为小组成员,该代表团对小组成员能选拔出如此杰出的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团队感到自豪.
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主席方才所作发言和总干事的开幕致辞令代表团深受鼓舞.
它注意到,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报告中表示,前任审计委员会所提出的很多重要建议已被纳入主流优先工作.
该代表团还注意到,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将这些建议归纳为两个风险组:极高风险(11项)和高风险(96项).
其中的11项中的10项已得到落实.
它意识到,唯一一个真正需要立即予以关注的领域是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
该代表团赞成德国和西班牙代表团关于内部控制问题就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报告所做评论:"关于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的总体效率,审计委员会认为,由于未开展适当充分的内部审计,风险仍极高".
该代表团回顾到,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主席曾提到,需加速内部审计与监督司的人员招聘工作,需制定一套完善的涵盖内部控制和道德司等内容的风险管理政策,以及内部审计与监督司(IAOD)新任司长需制定一项监督新政策.
它询问,在拟议的2012/13年计划和预算中是否为此配置了充足资源,以解决内部审计与监督司资源不足的问题.
它补充道,如果资源不足是造成内部控制低效的原因之一,那么为内部审计与监督司配置充足的预算资源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因素.
该代表团询问内部审计与监督司的招聘工作进度,这一问题也是前几次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会议及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吹风会上曾多次被询问的问题.
主席请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主席答复这一问题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主席表示,该委员会曾获邀参与内部审计与监督司(IAOD)新司长的选拔工作,但是从逻辑上来说,这种参与是非常困难的,因为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每年仅召开四次会议.
虽然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在选拔前已收到短名单候选人的简历,但是该委员会并无意取代管理层和遴选小组,因此未要求与候选人会面.
她补充道,经内部讨论后,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对其参与的深度表示满意,同时认为,考虑到时间较紧,选拔工作是令人满意的.
她表示,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曾希望在招聘公告发布前审核该公告,但是由于新成员是在公告发布后选拔出来的,因此时间上是不允许的.
关于内部审计与监督司预算资源,主席相信,当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司长向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汇报时,他将向各国代表表示内部审计与监督司资源不足.
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不赞成这一观点.
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主席认为,这更多是一个如何构建团队的问题.
例如,如果7名员工中包括4名经理,则审计员就无法拥有足够的资源依计划开展审计工作.
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认为,内部审计与监督司的资源是充足的,但配置上需要调整.
目前,内部审计部门的资源中包括,一名顾问、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司长以及一位内部审计主管.
顾问开展审计工作,但主席对内部审计主管负责什么工作表示疑惑,一位经理仅管理一位员工,是否有必要设置如此狭窄的管理幅度.
她补充道,她的观点是基于她在私营部门工作的经验.
尽管如此,她仍认为目前的机构设置不经济,并希望新任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司长能改变工作方法.
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主席再次指出,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认为拟议的2012/13年计划和预算中对内部审计与监督司的资源配置是充足的,并希望能对内部审计与监督司进行减员.
关于调查,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主席表示,委员会仅简单讨论了这一问题.
部分原因是由于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司长在与新成员首次会面时拒绝提供详细信息.
在第二次会面时,内部审计与监督司提供了关于调查部门工作的若干概述报告,但以保密为由拒绝提供具体调查案例报告.
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主席还提醒,工作重点应为内部审计方法和未执行监督建议.
因此,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将与新任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司长讨论如何改进内部审计方法,并提出建议.
此外,在11月会议上,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已计划将调查和评估作为工作重点,并确定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将参与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即将于10月初召开的评估讨论会.
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主席指出,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已决定每次会议重点讨论一个议题,而不是一次讨论多个问题,因为这可能会导致有些问题得不到解决.
她认为,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司长更关注调查,而非内部审计.
她补充道,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可能觉得调查工作比常规定期的认证审计更有趣.
她还觉得,如果能任命一个具备调查能力的内部审计员,那么就不需要任命两位部门负责人.
她希望,新任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司长能就内部审计、评估和调查等工作确定清晰界线.
关于审计、评估和调查的资源分配问题,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主席表示,她不掌握这方面信息,但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司长应可提供.
主席感谢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开诚布公地给予答复,并请总干事发言澄清.
总干事表示,正如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方才所解释的那样,内部审计与监督司(IAOD)司长的选拔工作是在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两次会议之间开展的.
他补充道,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上一次会议已讨论并制定了一套未来工作流程,特别是由于《内部审计章程》的信息甚少,该流程仅指出应征询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意见.
关于内部审计与监督司资源问题,总干事认为可能存在两个问题:一个是资源水平的问题,另一个则是招聘进度问题.
关于资源水平,计划26的资源表(拟议的预算文件第162页)显示,内部审计与监督司的人力资源增长了37%.
总干事相信,就目前而言,这应是足够的.
新任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司长将对工作现状进行审议,并就所需资源提出建议.
关于招聘进度,总干事表示,已新任命一位评估部门负责人,并将于2011年10月6日至7日就发展工作召开首次评估讨论会.
在过去的6至9个月里,已任命了一位新的内部审计负责人.
遴选委员会目前正在开展调查部门新负责人的竞聘工作,并将于2011年9月15日提交报告.
最后,确定高级内部审计员职位候选人的工作亦即将完成.
该项竞聘工作一旦完成,他将与新司长重新评估资源状况.
由于没有无人提出更多问题,主席感谢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主席答复相关问题,并对该委员会的工作表示祝贺.
计划和预算委员会注意到文件WO/PBC/18/2的内容.
议程第4项:WIPO的治理问题讨论依据文件WO/PBC/18/20进行.
主席提出在2011年6月召开的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第十七届会议上,预算和计划委员会同意与协调委员会主席联合编拟一份主席文件,汇总成员国提出的有关评议并汇集有关附加信息.
两位主席预计将在9月份召开的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会议上向成员国汇报.
首先,主席对各代表团的意见与建议致以感谢,非常明显,许多代表团都费时费力提出了备选方案和可能.
在草拟相关方案时,各代表团都对相关目标和实现目标的手段进行了充实细化.
主席对文件编制的延误表示歉意,但不幸的是,两位主席都无法在日内瓦出席本次会议.
此外,由于会议召开恰逢夏季,许多代表团也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部分由于立场不同和下步讨论并未展开,因此本文件并未取得很多成果.
主席提醒代表团本问题早已在先前的独立监督咨询委员会(IAOC)就已展开讨论,并已经在未能指明有关方向的情况下,明确了治理方面的缺陷之处.
本问题已在预算和计划委员会商讨多次,成员国也进行了多次磋商,但现在看来讨论又回到了原点.
主席希望能对如何推进这一问题征求代表团的评议和想法.
主席认为他对此问题也束手无策.
新成立的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必需要立足其视角,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开展更多的工作及提出慎重可行的对策(因为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非常擅长处理这些突出问题,并提出新颖的见解).
西班牙代表团提出,由于会议文件仅提供了英文文本,如果要按照非常严格的标准,就不应仅对其进行讨论,但该代表团也准备对此破例同意讨论.
德国代表团认为将此问题交给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负责甚好.
该代表团提及先前审计委员会提出的相关建议,并未与成员国进行良好的沟通,这些建议应该进行修订,引入一个新条款,而使经修订的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职责范围生效.
目前,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应专注于其他问题,直到它对组织有更好的认识.
印度代表团对两位主席准备的文件表示感谢,它认为文件对有关历史回顾的描述非常有用,例如WIPO治理问题的历史演进,特别是工作组关于组织法改革建议的相关细节,尤其与协调委员会的自身组成息息相关.
经过冗长的商议之后,目前已基本就需要成立一个工作组达成潜在共识.
因为需要对协调委员会进行细化,并需要建立WIPO的治理体系,使其更好的行驶管理主体的职能(目前这已经明确为一项缺陷),它的建议是非常重要的.
多年以来,成员国还在寻找缺陷,而这些缺陷已在审计委员会的建议有所表述.
审计委员会已建议应明确这些缺陷(关于执行治理),并且其关于建立一个执行机构的建议非常专业,甚至还提出了相关成员构成(12至16个成员).
审计委员会不仅在10多年前就归纳了成员国所提出的缺陷,而且还预先提出了解决方案.
成员国的角色就是对此方案进行审议并就如何使WIPO的职能更好地行使达成一致.
因此,就此来看,该代表团对主席的文件表示欢迎,并已将其发回首都.
它并不期待在会议最终阶段得到国内的指示.
该代表团同意主席所提出的各代表团应当就WIPO的治理问题的重要性进行表态,并就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的多种观点进行发言.
它对主席提出的由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继续推进其前任所提出的相关建议,并提出自身建议与意见的提案表示支持.
但是,最终仍取决于成员国对这一进程的共同推动,各代表团应就此进行讨论.
因此,该代表团同意对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就其意见和建议进行询问,并建议在两个主席之下成立一个由感兴趣的成员国组成的非正式工作组,来寻求一个新的途径或者其他共同点.
在主席的文件中,我们已经看到许多共同点,因此需要立刻生效某些特定的改进.
文件增加了成员国需要一个论坛来讨论这些工作组所提交的问题.
这个工作组可在一个确定的时间框架内展开工作(为进程设定一个时间),例如2012年3月,并就此问题展开非正式对话,审议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所提出的建议.
相关对话的结果将在2012年9月会议期间提交给计划和预算委员会审议,并在合适的时候作为建议提交给成员国大会.
瑞士代表团代表B集团进行发言,就建立其他委员会和治理问题已在6月份会议上进行了长时间讨论这一事实再次进行强调.
目前,该代表团认为没有必要再就设立一个新委员会进行讨论.
B集团认为这一问题早已解决和完毕.
因此,目前B集团认为关于这一议题的讨论应当在本次会议终结.
B集团对印度代表团提出的成立工作组对许多问题进行审议并得到许多代表团认同的说法感到惊讶.
该代表团强调它也参加了这些委员会讨论,但并不记得这些需要和要求得到了认可.
B集团倾向于在本次会议结束这些讨论,因为这早已在6月份的会议进行了广泛讨论,无须重复.
但是如果仍需解决某些问题,B集团同意由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来处理这一观点.
南非代表非洲集团发言,感谢秘书处提供了有关前次(6月份)文件缺失的组织法改革的有关信息.
非洲集团只在上午简单阅读了相关文件,并未有充分时间进行全面审阅.
该代表团认为既然六月份会议未能就如何推进达成一致,它认为各代表团目前无法就任何事项取得共识.
它认为向前推进的方式是将有关讨论推迟到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下次会议时讨论.
非洲集团对如何推进持灵活态度,但正式强调应该结束这一问题.
主席所编拟文件第7段已经强调这是各成员国书面文件中提到的一个普遍问题,应当在现有的治理结构中寻求解决方案,而不能偏重于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或者审计委员会所提议的设立一个新的机构.
非洲集团期待能正式完结这一问题,无需花费时间来进行讨论,但它也并不要求这一问题能在当天解决.
斯洛文尼亚代表中欧和波罗的海集团(CEB)发言指出,鉴于已对此问题在过去进行了深入讨论,目前也没有新的争端,认为无须继续讨论此议题.
由于审计委员会和成员国之间缺乏沟通,导致该委员会提出的改进治理建议引发了广泛争议.
所有代表团去年都认为应该有所改进.
因此,该集团全力支持主席提出的由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提出建议的方案.
该集团还提议在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审议和在WIPO现有体制下提出改进方案后,就该方案进行讨论.
它确信只有这样实施才能有所调整审计委员会数年前所提出的利害关系.
埃及代表团认为主席编制的文件非常有用,因为它提供了相关背景和所需讨论的11份提案相对应的方法.
但是,并未安排相关进程和时间框架来讨论这些文件.
其中涉及新机构的个别改进提案充满雄心,其他提案则呼吁对现有体制进行改进.
目前中心工作是要对效率问题予以明确.
因此,无论是设立由两位主席领导下的非正式工作组或磋商,都需要设定一个过程和时间框架.
印度代表团对B集团的发言表示惊讶,它完全不同意该议题已经在预算和计划委员会(PBC)第十七届会议上终结.
如果已结束,两位主席就不会被要求准备目前的文件.
上届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会议进行的讨论并无决定性,成员国相信仍需进行讨论.
该代表团认同和理解B集团反对设立新执行机构的意图.
它解释说,通过对话进程设立一个新执行机构并非其目的.
设立一个新机构仅是方法之一.
它的提案中也提议可对现有机构进行重新改造,使其功能更适合于执行机构.
该代表团要求B集团不要受困于这种仅着眼于设立一个新机构的提议.
主席文件第6段至第9段已经概述了各成员国和集团提出的关于WIPO改革的多项方案.
它相信并不需要设立一个新机构,其中许多建议也很有效,这正亟须讨论.
该代表团对于B集团对非正式磋商以及指出如果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就此问题提出报告和建议,也不会在下次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予以讨论的抵制表示惊讶.
它指出,本着建设性合作的精神,将提议进行非正式磋商,希望能理清成员国对不同议案的想法,例如,可接受的内容,需要待定或者根本不可接受的内容.
或者,根本无法取得一致,这个问题也就结束了.
法国代表团支持B集团以及B集团各成员的声明.
它希望能进一步阐明B集团的意图.
B集团并不是要终结讨论本身,但是,它同时也希望不要再重复这些早已进行的讨论.
在6月的会议上,有关立场已经进行了阐明,而且并未通过这些讨论明确方向.
B集团希望强调,在所有成员国都希望能取得更有效的治理的情况下,目前并未找到一个推动改革的清晰途径.
与其他代表团一样,B集团也希望能实现更有效的治理.
该代表团着重指出,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的首要目标是有效的进行预算管理,这才会对治理产生直接作用.
它提及关于组织改革和改变WIPO各机构职能的呼吁,并说这些职能本身是好的.
这个问题其实是有关成员国参加会议并在特定环境下履行职责的承诺.
该代表团认为,这并无理论上的缺陷.
尽管前审计委员会已经做出了诊断,但自那时以来环境已经有所改变.
该代表团并不反对将此事项交给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成员国可以籍此可以获得更新鲜和更适时的观点.
但是,该代表团强调,其并不希望对计划和预算委员会的职能进行任何形式的削弱.
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支持B集团及法国代表团的说明.
它补充道,这个讨论已进行了数年之久,各成员国仍原地不动,还在就这个问题进行讨论,即使印度代表团给出承诺,但也为时甚远.
该代表团指出,它已经认真考虑了发展议程集团(DAG)的提议,并重申各代表团在重建现有委员会方面达成一致都遥遥无期,更不用提是否设立一个新执行机构的讨论了.
它表示,由于意见分歧,就此问题再设立一个新进程并非有效途径.
它认为主席编制的文件很有帮助.
目前成员国所面临的是朝何处推进的方向问题,因为在原审计委员会就开始讨论这一问题,既然现在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有了新成员,如果他们能重新审议这一问题并取得有关进展,这将很有益处.
该代表团目前认为关于此问题启动非正式的进程没什么用处.
瑞士代表团代表B集团发言,强调该集团在整个对话过程中均持开放态度,目前对话正陷入僵局,它并不希望出现反复.
对于该进程的下一步,B集团认为无法达成一致.
B集团认为由于过去一直没有达成一致,目前没有必要试图改革协调委员会.
B集团相信,成员国应该在现有委员会下进行协作,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证明这已可行.
在各代表团的善意帮助下,计划和预算委员会的目标已得以实现并取得良好结果.
对于成员国如何继续推进这一问题的答案,B集团相信最好的方法就是:既然这个问题来源于审计委员会,应将其交由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处理,并由其向下届计划和预算委员会汇报.
巴西代表团根据主席文件的相关信息,对各代表团所做的努力表示欢迎.
该代表团指出,它会将有关文件传送回国内相关部门.
它支持继续就这个问题进行讨论,并召开一个专门论坛完成讨论,并认为,这个问题并未结束,相信应该就WIPO的治理结构进行改进.
如何实现这些改进,是一个只有在各代表团之间持续对话才能解决的问题.
阿尔及利亚代表团重申了非洲集团和发展议程集团(DAG)的声明.
它指出,在原审计委员会第一次提出了治理问题.
该代表团并不希望指出这是一个消极的方法,但是,它强调WIPO需要加强其管理程序,并需要相应机制来贯彻实施,也许需要设立一个新执行机构.
对于发展议程集团和非洲集团的提案,该代表团认为,这些提案既便于理解又涵盖所有相关的治理问题.
现在的治理问题与1970年代或2000年的时候是不同的,2011年成员国的关切与那个时代比也是不相同的.
目前正是对WIPO设置很久的内部机构、能力和职责进行审视的时候,以便于确保组织不断成长.
即便各代表团的立场有时相距甚远,仍需不断进行磋商,这也许正是继续讨论的原因之一,而讨论仍需在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和协调委员会两位主席的领导下进行.
这一问题可在下届计划和预算委员会或协调委员会会议上讨论.
南非代表团附议其代表非洲集团所作的发言,并希望着重强调该问题的重要性.
它指出,与某些代表团所述恰恰相反,成员国的意见并未进行讨论,而且仅在表明立场方面就产生了很大分歧,更不要说进行辩论了.
该代表团回顾说,因发展议程集团(DAG)缺席了6月份会议,当时该集团的提案并未提交.
它强调指出,其未要求设立一个新机构,而只是要求通过对话,相互倾听来理解其他各方的想法.
该代表团提及联合王国代表团曾指出(相关意见参见文件WO/PBC/18/20第5页,附录二):"原则上,我们会反对那些与现有协定和职责重复,并可能造成混淆的协定.
我们宁愿改进已有的治理结构,而且确实有一些方法可行,而无需重新设计组织结构.
"日本代表团也提出了相同的观点,其提出:"……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成员国应寻求以更有效的方式利用现有机构,而不是急于设立新的机构……".
代表团认为需要对代表团的意见进行讨论.
因此,代表团支持非正式磋商.
非洲集团的提案明确提出了3个选择方案:一个新的执行机构;对计划和预算委员会及协调委员会的职责进行审查;赋予协调委员会执行职能.
这些方案并未经过讨论,因此讨论并未完毕和结束.
摩洛哥代表团发言指出,由于代表团上午刚收到该文件,并未有时间对文件进行审议.
但是,先前审计委员会的第一份建议是建立在有限成员的执行机构基础上,代表团意识到设立一个新机构存在很多难度,并就此与一些代表团的观点相同.
代表团谈及设立一个新机构来改进WIPO治理的决定令代表团十分震惊.
这样将会耗费大量时间,而且2002改革尚未全面执行.
新建一个机构可能需要10至15年.
因此成员国应就如何改进治理继续进行讨论.
这些讨论应在现有组织框架内进行,并开展短期措施改进治理.
成员国也可着眼于长期措施来继续谈判.
大韩民国代表团认识到各代表团在治理方面存在分歧,同时,文件第7段也表明存在共同点.
对该代表团而言,共同点似乎是现有机构的运行如何得以改进.
分歧主要涉及设立一个新的执行机构:是否应设立及其该机构如何完善本组织.
从程序角度考虑,代表团要求将此问题列入讨论议题.
应计划和预算委员会要求,本讨论在2011年初就已开始.
目前,各成员国还仍未就是否继续推进此讨论进入角色.
代表团认为存在两个问题:外部和内部问题.
内部来讲,代表团认为关于现有机构的改进问题.
外部问题就是重组现有机构,并可能设立一个新的机构.
内部问题应在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与协调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内.
外部问题则仅能由WIPO大会来解决.
因此,如果成员国愿意继续推进内部问题(如何改进现有机构的运作),最好应由现有机构依职责处理(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与协调委员会).
成员国如考虑探讨WIPO机构的重组,则应有WIPO成员国大会的授权.
代表团建议应就如何改进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与协调委员会的运作进行讨论.
但是,涉及其他问题还需有大会的授权.
墨西哥代表团认为既然已达成协议改进WIPO的治理,问题在于如何贯彻实施.
该代表团认为建立新委员会又将涉及新的文件、新立场和观点的问题,这并不是一个好想法.
关于主席的文件,它认为其中已具备了立即采取改进问题的许多措施.
它同意继续进行讨论.
埃及代表团认为,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的全体成员国的共同目标就是确保WIPO有效发挥其作为联合国机构的职能,履行其作为联合国特别机构的使命,改善自身活动.
因此,必须通过对话和讨论来确保改革的持续,因此一个监督机构的设立及其建议十分重要,需要设立一个论坛来讨论组织改革的新想法.
就此来看,该代表团支持发展议程集团(DAG)提出的建立一个讨论治理问题的非正式委员会.
如果在设立这个委员会上存在很多难处,也应退而求其次,在所有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会议上将治理问题列入常设议程项,并分配充裕时间进行讨论.
日本代表团对两位主席编制相关文件以及南非代表团引用了其书面意见表示感谢.
该代表团支持B集团的声明以及法国和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的观点.
它补充指出,这个问题历经旷日持久的讨论,一直也未能达成一致.
各方就此表达了各种意见并记录在文件附录中.
既然该问题缘于原审计委员会,还是交由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来审视为好.
当收到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的反馈后,如果需要,再继续考虑该问题.
斯洛文尼亚代表团代表中欧和波罗的海集团(CEB)发言,重申了其之前的意见,因为它认为这些意见并未被听取.
该集团希望强调如下内容:第一,该集团支持WIPO进行更有效的治理,并认为治理是可以得到改进的.
第二,再设立一个机构并不是一个可行方案.
第三,主席关于将该问题交由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负责的提议非常实际可用.
该集团相信既然原审计委员会所提出的建议引发了这个问题,那么,新成立的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应再次就此问题做出反应,因为自首次提出该建议以来时间过去太久了.
第四,鉴于经过长期讨论,成员国依旧分歧严重,该集团相信继续讨论下去也不会有什么结果.
喀麦隆代表团对非洲集团的发言以及印度代表团对治理问题重要性的发言表示支持,并倾向于成员国能继续最终达成协定.
摩纳哥代表团支持B集团、法国、斯洛文尼亚、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的发言.
该代表团认为象WIPO这样的组织机构,应不断提高治理水平.
这个问题既是成员国的共同责任,同样是也是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的职责之一.
委员会自身也应象其成员一样富有效率.
在达成最终解决方案之前,如设立一个新的机构,成员国应首先考虑如何改进自身的进程,如何与现有各方和在现有职责下团结协作.
对于将该讨论交还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的问题,该代表团认为明智可行,因为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已经发生改变,有关的建议也有所过时.
印度代表团对B集团和其他代表团发言中的矛盾之处感到困惑.
它所理解的一直都是不需设立新的机构,这一信息该代表团早已注意到.
中欧和波罗的海集团(CEB)清楚的阐明需要更有效的治理,而且仍有改进的余地.
这样看来需要重新设计或者改进现有WIPO机构和体制.
该代表团也指出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对原审计委员会的建议进行审查,提出自己的观点,这一点它认为符合逻辑.
在表述这些评论的同时又会出现无需继续展开讨论的声音,它对此感到困扰.
该代表团认为这种表述前后矛盾,并询问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报告要如何利用,第一份报告还未经讨论,为什么还要求该委员会再准备一份报告该代表团对此感到惊讶.
另一个矛盾之处就是,事实上,在上届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会议上代表团已经就有关建立一个新的机构的建议进行了讨论,而同时计划和预算委员会并未对现有机构和机制,例如协调委员会,如何改进进行讨论.
因此,有关这些已经详细讨论,以及对话陷入僵局的说法都是错误的.
没有开始怎么会陷入僵局呢该代表团认为其提议现有体系应予改进的问题刚刚开始,它指出各成员国需要就各自能推进的改进展开对话,无论改进多小,例如,准时开会.
该代表团对有关不愿意参与组织改进的想法表示遗憾.
智利代表团对治理问题文件的准备工作表示感谢.
该代表团指出,目前所讨论的问题至关重要,因此各代表团应谨慎地对待这一问题的处理方式.
在这些发言的基础上,该代表团认定目前存在一种普遍意愿,即不断估量情势,考虑成员国是否能在有所改进的领域内做得更好.
该代表团认为征求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的意见开了一个好头.
同时,如果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需提交此事项的决定/意见,即将召开的计划和预算委员会将正好可以这么做.
尽管目前的问题十分重要,该代表团认为无需着急建立一个新工作组讨论这一问题.
成员国应采取谨慎的方式,逐步地予以推进.
着眼于改进的不同方面,该代表团认为会议能否准时召开并不需要设立一个工作组.
主席概述指出,目前看来就要求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对此问题重新审视已达成一致.
既然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的报告需向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提交,后者就必须对该报告予以审议.
同时,一些代表团认为讨论已经完成,而其他代表团仍希望设立一个新机构.
因此,需要确定报告模式并草拟关于本议程事项的决定段落.
瑞士代表团代表B集团发言指出,智利代表团的总结很精辟,目前正在逐步达成共识,如有关问题应交由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审议并提交下次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会议.
萨尔瓦多代表团认为成员国正在逐步达成共识.
它完全同意智利代表团的看法,并补充指出,成员国应继续对此问题进行审议,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也应有所作为,并由下次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会议对有关工作予以审议.
该代表团也赞同印度代表团和发展议程集团(DAG)的建议,即成员国应有机会继续关注这些问题,提出建议.
南非代表团对各代表团正在积极推进这一问题表示赞许,并强调各代表团提交的书面文件非常重要,文件体现了各代表团的各种观点,仍需继续对此进行讨论.
这也是为什么除将此问题交给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外,还应在特殊基础上设立一个小型的计划和预算委员会工作组,审议参考文件并向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提出有关建议的原因.
本文件中囊括了各地区有志于推动WIPO改革成员国提出的有关建议,不能仅聚焦于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观点之上.
(文件中)提供了这些附加信息,与成员国一样,各代表团也应有机会获得这些信息.
主席对此表示赞同,认为其和讨论的说明同样重要.
他建议所有代表团应抓紧时间,利用休息期对本议程可能的决定草案予以考虑.
印度代表团同意南非代表团提出的下届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应在更广的范围内考虑这一问题(包括成员国的文件)的建议,因为原始建议本就有限,而且成员国明显已讨论过这些建议(并未就此达成共识).
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更应该审议成员国提出的有关建议,而不是还对这些原始建议继续审议,并且审议的范围应广于先前审计委员会所提出的建议.
埃及代表团指出,由于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的职责和组成都发生了变化,该委员会的建议是否会不同于先前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它对此表示疑虑.
而且,该代表团对建议提出的背景及其当时制定的环境(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会议较少,先前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组成)也表示疑虑.
该代表团认为,在将此问题交还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后,也许还可以并行展开相关工作.
例如,秘书处可准备一份其他联合国机构的治理结构文件,在计划和预算委员会或协调委员会的领导下,采取不同方式共同展开磋商.
秘书处解释指出,在提出这一专门建议时,其实审计委员会提出的许多显著问题都未解决.
这些问题不仅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无法处理,而且审计委员会也无法提交这些问题(给计划和预算委员会).
考虑到这些限制,一种建议就是先解决有关监督问题,这就是提出这条专门建议的原因.
对于比较多种治理结构的问题,秘书处认为早已完成这一工作,并将有关内容纳入上一份关于治理问题的文件,提交给2010年1月的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会议.
会议下午继续进行,主席提请对第四项议程决定草案予以评论.
印度代表团代表发展议程集团(DAG),对秘书处编制的决定草案提出如下修改建议:删除第2小点,第2行的"相关"一词,该部分应为:"请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审查审计委员会(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前身)的建议.
".
在"包含在……中的WIPO治理问题"一句中删除"文件WO/GA38/2第74段",应为:"包含在文件WO/GA38/2中".
删除"和"一词,将其替换为"对后续议程进行考虑,包括……".
删除"之后"一词,并插入"关于WIPO治理问题,文件WO/PBC/18/20".
第2小点应为:"请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审查包含在文件WO/GA/38/2中审计委员会(IAOC的前身)关于WIPO治理问题的建议,并考虑后续进程,包括成员国关于WIPO治理的意见,文件WO/PBC/18/20和所有相关文件……).
第3小点应为:"请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在2012年5月31前同时提交给各成员国".
该代表团提议增加一个新的第4小点,为"根据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提交的建议,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主席在成员国中展开非正式磋商,并同时向计划和预算委员会第19次会议报告".
现有的第4小点重新调整为第5小点.
删除第5小点中的"决定"一词,该句应表述为"在计划和预算委员会第十九届会议保留WIPO治理问题这一议程".
并在该句结尾加入"对文件WO/PBC/18/20中包括的成员国提交的意见予以讨论".
瑞士代表团代表B集团发言,指出第2小点中对第74段的引用部分并非无关紧要,因为所有建议中只有关于治理问题这一个议题还未进行讨论.
删除第74段的引用部分将扩大讨论的范围.
对于提议的第二部分,该代表团提醒各位成员关于成员国就治理问题提供建议的进程已在一月份就已启动.
6月会议已经利用两天时间对此问题进行了讨论并作总结.
B集团认为没有理由再启动这一进程.
B集团很愿意对此进行讨论,但希望在不干涉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自身进度的情况下,给予其一段时间来审议所有文件.
毋庸说,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收到这些文件将其建议提交下届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会议.
目前无需再进行磋商,也不要求为下次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会议准备主席报告.
进程已基本就位,就还差新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重新开展评审这一部分,以使下次计划和预算委员会议程饱满.
B集团首选目前的提议,认为将这个问题保留在计划和预算委员会议程中没有必要.
并忆及这些问题已在6月份会议上进行了讨论.
目前应牢记并未就这些观点达成一致,如果重新开始讨论,结果还是一样.
该集团觉得不应使各代表团重新陷入僵局.
B集团也指出先前的审计委员会并未将这一问题作为应予最先考虑的事项.
印度代表团回应指出,对其所提议的修改有一个简单的解释,可以绕过在WIPO设立一个新机构这一障碍.
该代表团认同关于本问题仍存分歧的观点.
因此,为使各代表团希望审查的观点更具建设性,以不引起争议的方式,在某些全都认可的领域,寻求在现有机构中的可能改进之处.
该代表团认为,非洲集团已指明有许多这样的领域.
成员国在涉及WIPO治理问题建议中关于无需进行激进的组织重建方面,有许多共同之处.
这也是该代表团为何建议引用成员国意见的理由,这些意见对讨论很有用.
同样也是提请主席在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会议召开前组织磋商的理由,以寻求可在会议上达成一致的部分.
其他代表团发言中表述的对话意愿使该代表团深受鼓舞.
也认同所提议的执行机构的观点存在严重分歧.
但是,关于如何改进的讨论并未开始,例如协调委员会或计划和预算委员会.
正如瑞士代表团所提,无法达成一致也可以,但成员国的职责所在就是至少应努力进行沟通交流,尽可能的达成一致.
南非代表团代表其国家发言,全力支持发展议程集团(DAG)的提议.
该代表团重申了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6月份会议的成果.
它指出,6月份的会议其实并不正式,一些成员国缺席.
6月份会议上,成员国也表明保留重新讨论这些问题的权利.
该代表团同时指出,关于WIPO治理的其他问题就已讨论了数天之久,但也就仅仅表明了不同立场,尚未进行辩论.
会议主要认为就是绝大多数成员国并不希望设立一个新的机构.
对此问题无法达成一致也可以理解,但也提出了一些其他关于治理的问题,并在主席编制的文件中得以体现.
因此,该代表团希望能继续推进有关问题,如成员国的建议还未经代表团讨论.
会议也许或不能达成一致,但成员国仍需有所定论,定论也不能表述成已对此进行讨论,结果就是这样.
目前有两种观点:一种是该议程已在6月份会议进行了讨论,因此应结束该议程,另一个观点是应给成员国机会在其书面意见中阐明相关问题.
该代表团鼓励各位同仁能建设性的推进议程,并强调并不坚持设立一个新的机构,目前看来这并不可行.
埃及代表团就如下三点做了发言:第一,就该代表团看来,关于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的条款未有更改,仅更改了题目.
第二,先前的审计委员会已经就此问题展开了广泛研究,并且研究表明,与其他联合国机构相比,WIPO的治理结果相对薄弱.
第三,第74段建议成员国应考虑在WIPO内部设立一个新机构.
因此,基本上,考虑这个问题现在是成员国的责任,不应被看作是成员国不想履行责任而把这个问题交给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来处理.
所以,如果决定将其交由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就应使该决定更有成果.
决定不能仅导致同一进程的重复,而且这样做不好,与作为成员国代表团的职责也不一致.
这是该代表团支持发展议程集团(DAG)提案的理由,应由成员国来引领一个进程,提供一个机会来讨论最佳的解决方案.
瑞士代表团对删除第74段的提议给予答复指出,它并不希望删除,因为该段落内容正是整个讨论的出发点.
另一方面,该代表团认为现有文本已对成员国的建议有所反应,因此不需要修改.
显而易见的是,出发点就是第74段的建议,它由成员国的评议而得到澄清.
该代表团认可并希望能得到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关于问题整体的观点.
关于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的职责,代表团忆及已对职责修改扩大,无需再将其删除.
独立监督咨询委员会在问题审议时,应考虑有关后续进展(自建议提出时起),例如,2010年9月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得到成员国大会批准的决定,然后还有计划和预算委员会在其6月会议时强调的延长会期的决定.
该代表团提醒成员在6月会议时,就已历经持久才实现这一结果,而且已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详细讨论.
而且在其他会议日程确定前很久,那次会议的请柬就已经发出了.
实践证明提前考虑是正确的,现在应在主席文件中提出议程草案.
它相信时间充足,如果各代表团真的想要继续工作,这是一个正确的基础.
当然,各代表团之间也可以同以前一样,在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会议召开前进行沟通.
所以,无需再设立一个包括主席在内的正式进程.
成员国可在预定会议之外就这些问题进行商讨.
德国代表团支持成员国应对第74段予以关注的观点,因为成员国提交的意见(WO/PBC/18/20文件二)表明许多国家还立足于各自对此问题所提出的意见,例如一个执行机构.
只有很有限的一些国家提出了更广泛的提议.
这意味着,由于半数成员国都未能提出其他问题,所以提供给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观点汇总也将很有限.
为了有机会使成员国能再次提交意见,必须重新启动有关议程.
法国代表团支持瑞士代表团代表B集团所作的发言.
它强调,成员国已极大地参与了治理问题的讨论.
它认为在各自委员会讨论这一问题可行,并提醒各代表团治理问题并不是最终目标,这仅是一个概念,重要的是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该代表团听说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并未考虑如何改进其职能,感到很惊讶.
它补充道,其不会讨论如何以更具体的方式讨论如何改进的问题,虽不愿意,但也准备接受主席提交的折衷方案.
该代表团指出,这个决定将会更改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的职责,但如确有优先则可以加入.
它愿意继续进行这个讨论,并同意将其列入计划和预算委员会议程.
为达成一致,已经有一些让步.
该代表团希望能见到一个决定草案的折衷文本.
阿尔及利亚代表团认为应对下述两点给予考虑.
第一点,成员是否需继续就治理问题进行讨论.
第二点是,为参与讨论,还需做些什么.
对第一点的答复,该代表团认为目前就所有因素来看,每个代表团都以自己的方式表示,至少大家都同意需要继续就此问题进行审议.
它认为事实上所有代表团都积极参与了谈判,就已经实际达到目的.
努力就不同问题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这是成员国的职责.
虽然观点有所分歧,该代表团仍提议继续就此进行讨论.
它不理解为什么有些同僚不希望继续进行讨论,特别是自从WIPO一个机构提出这个问题以来,例如,审计委员会,目前确有需要展开讨论,无论是否紧急.
它支持印度代表团代表发展议程集团(DAG)提出的决定草案,并解释认为,目前,不同代表团和集团已付出努力完成有关工作,提出议案.
针对这些议案并未进行实质性的审查.
如果在任何组织中谈判都意味着是快速处理提案并展开讨论,那是不完全正确的.
该代表团认为,各成员花费时间提出的意见和议案,应有权被听取和讨论,并展开研究.
关于发展议程集团提出的修改,它并不反对将此问题交给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但强调成员仍继续推进解决.
无论是磋商、谈判或其他方式,还需进行努力尝试.
至于删除第74段,该代表团解释说,目的是为了消除个别代表团试图设立一个新委员会的疑虑.
它还补充说,尽管不赞同这一选择,但还是准备对其进行审议.
主席指出,目前的共同点是成员希望由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来审议目前的情势.
就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主席的表述,非常明确的是,新的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将是一个非常独立的机构,并审议相关文件.
主席认为说明太多并无益处,因为就算成员国有所意图,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也不会受限,它将会对所有相关文件进行审查,并提出解决建议.
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只不过请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审查WIPO的治理结构,并向其报告.
对于非正式磋商问题的分歧,这一重大问题应等到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审查后,再予以解决.
印度代表团认为非正式磋商是一个关键问题,不具备说明性很重要,这是该代表团要求删除第74段的理由,仅谈论设立一个执行机构,一开始就没有实现的希望.
至于其他关于治理的建议,第73段对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和成员国的沟通做了描述;第81段列举了许多治理问题,例如内部审计与监督司(IAOD)的独立运作.
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已经花费太多时间试图改进这一问题.
成员已经细心注意到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关于改进内部审计的建议.
这是一个关键的治理问题,该代表团不希望新成立的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受限于第74段的范围.
它不希望有第74段是因为它直接限制就大家都清楚的某些不会发生事项进行讨论.
因此,应删除第74段,并在文件自身予以参考(WO/GA/38/2).
而且,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将对所有关于治理问题的建议予以审查.
第二个不同观点是非正式磋商问题.
尽管B集团表示准备在会议外进行讨论,但它并未准备讨论同一问题.
该代表团并不全面了解差异之处,所以它要求进行非正式的对话,无论其是否被记录或报告.
如果该代表团能明白为什么大会上无法达成一致,而能通过双方或三方小磋商予以解决的理由,非正常磋商还是有助于解决问题.
该代表团认为关于WIPO会议的安排方面仍需改进.
所有代表都抱怨WIPO的会议安排太多,一个接着一个的开.
同样的,目前没有其他争论的问题.
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对秘书处文本的相关表述部分表示支持.
第74段已明确首要问题为治理问题.
该代表团对删除第74段的原因理解为,需要进行广泛的讨论,而不仅局限于执行机构这一提议.
但是,在听取印度代表团的发言后,它对是否在本"进程"(原文如此,该代表团加注引号)引入其他建议有所困惑.
它认为,成员暂时搁置对第74段的关注可能有用.
对于审议如何在现有委员会中改进总体治理情况这一新模式,该代表团表示同意.
它并不希望产生这样的误解,即成员国仅应审查之前的争议,而不愿讨论关于这个问题后续发展.
根据时间表,该代表团相信有将此问题交由下次计划和预算会议讨论的意愿.
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还有其他紧要问题处理,最好能给予其充足时间对此问题予以考虑和反馈.
这是为什么2012年9月份会议时间安排看似符合逻辑的理由.
最大问题就是关于正式进程的对话问题.
为解决许多问题,为什么某些代表团害怕展开正式进程,该代表团认为并不是害怕正式进程,而是成员国不能正确利用进程的这一不幸情形.
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去年已额外安排数天时间处理这项议题,但还未触及实质.
各代表团已占用全部时间来讨论程序和进程,还仍在原地打转.
因此,该代表团的观点就是,再有一个不断重复的进程没有用处.
在其看来,在对话和正式进程之间有所差别.
该代表团愿意广泛就此讨论.
但是,倘若在实质方面没有机会进行交流,还应以正式的方式,由主席主持进程.
该代表团已完全了解印度代表团关于"在现有委员会内部展开工作,改进治理"的意思,但认为成员国不需要这个提议.
并补充,它无法理解"修改职责"的含义,是否仅是草率的根据实际提出,例如准时召开会议,确保各地区代表出席,使其能表述各自观点.
它也不明白"改进现有委员会结构"的意思.
根据阿尔及利亚代表团的用词,在使用短语"尝试"时,成员国早已在去年的正式进程中就予以实施,正努力解决.
但是,各代表团并未真正讨论过这个问题.
所以,其他备选方案就是举行一个非正式对话,成员国事实上也仅就提案内容进行讨论,而无须就此问题再启动一个进程.
不幸的是,它认为这些会议(例如计划和预算委员会)的类型结构会使目前的这些讨论过于严格.
成员国并不真地清楚它们在讨论什么,或者也可以说,不知道什么时候说的还是没说.
事实上,也许各代表团希望表明并不拒绝任何观点,也不会过于死板,但本质上,还是没有讨论什么新东西.
该代表团提议尝试一条新的路线,如启动非正式对话.
主席重申了德国代表团的发言,即成员国应在书面意见中提出更广泛的问题,而不仅围绕另一个执行机构的问题.
主席认为各代表团对这个问题过于专注,并且想知道决定段落中是否可以体现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请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审议先前审计委员会就WIPO治理结构及其所有相关文件的建议这一内容.
这样的措辞比较宽泛,不用限定范围,可使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明确其工作内容.
在案文结尾处,可以表述为成员国可在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提交建议后举行非正式讨论.
主席表示,这体现了成员国对此工作信心的巨大飞跃,并借此实现纪律和信任.
巴西代表团表示,如果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请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对治理问题给予审查,而并不限定将第74段作为一个特定问题,这将对成员国有利.
它补充指出,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应将其负责的许多问题归类到治理议题框架下.
斯洛文尼亚代表团表示,该代表团之前缺席会议几个小时,但在归席后却发现讨论依然未有任何进展,既无效率也无成果.
首先,各代表团在提高效率方面没有任何贡献.
它回到会场后所听到的,只是确认了其代表中欧及波罗的海集团(CEB)早前陈述的观点:成员国对此问题意见分歧严重,所以只能原地不动,不论能否建立机构(正式或非正式)其实都没有结果.
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将治理问题首先交给独立咨询和监督委员会(IAOC)讨论.
该代表团相信还有其他改进办法,但首先成员国需对组织内部现有机制进行审查.
既然目前讨论陷入僵局,应由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审查此问题,待其提供相关反馈意见后,再由成员国继续展开讨论.
南非代表团指出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提出的观点很中肯.
但是,它仍强调,成员国习惯于非正式磋商进程,例如目前正进行的关于设立委员会主席遴选机制的磋商.
该代表团认为,成员国的讨论"几乎快成了",不应害怕开展非正式磋商.
它希望对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所谓的"非正式对话"的含义有所了解.
该代表团的理解是,那将是一个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认可的非正式磋商,并以两位主席编制的文件为起点.
印度代表团对南非代表团表达的乐观情绪予以赞同.
但是,它仍对斯洛文尼亚代表团的发言中提出"如果分歧严重,就无需继续会谈"的观点予以关注.
它指出,如果根据这一论调,整个联合国目前看来都应停止运行.
该代表团相信分歧总会存在,问题越重要,分歧就会越多,因此才需要外交与对话.
为此,该代表团对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的建设性表态感到鼓舞.
该代表团强调,它对开展无主席的非正式对话的想法持开放态度.
唯一问题就是这个会议由谁来召集.
它忆及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曾说过成员国不愿意提及实体问题,这正是造成目前困境的原因.
也正是发展议程集团(DAG)之前所指出的,应对成员国意见中的实质问题和关于WIPO治理的意见展开讨论.
该代表团同意有必要就实质问题进行讨论,并向其他代表团保证讨论仅涉及实质问题.
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表示,(关于南非代表团针对在现有治理结构中展开工作的提议所做评论),它并不完全了解其含义.
其含义可能覆盖了从更好的做法和更有效地使用时间的问题,到其他急迫得多的问题,如"浪费时间"和某些治理机构职责不清的问题.
这是缺乏理解的问题所在.
关于各代表团不愿意讨论实质问题的看法,它认为每个代表团都愿意讨论实质问题.
但是出于任何理由,各代表团都不能这么做.
各代表团其实并未讨论这些提案的含义,例如在现有治理结构中展开工作的提案.
各代表团不断的重复这些内容,实际上并不清楚真正的含义.
结果就是,会议召开数天,一事无成.
对于如何对话的问题,该代表团指出,希望由主席继续推进,因为相互交流和理解是个根本问题.
也许一种方案就是由地区协调员与办公室主任举行会议,作为第一步.
然后,由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进行审查.
该代表团总结说,其实各成员间相互之间并没有真正理解,也没有相互聆听,也许各方应该后退一步,举行由办公室主任主持的讨论.
阿尔及利亚代表团对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坦诚的发言表示感谢,并补充说,各代表团有时需要直言不讳,因为有的时候对于一些泛泛的发言会根据不同的意图进行诠释.
该代表团进一步指出,各代表团早已处理过许多比这一问题还具复杂性和争议性的问题,并达成了共识.
如果成员国都在主席的领导下,本着同一精神,就会很快达成一致.
该代表团支持将主席编制的文件作为讨论基础.
各代表团可以找到覆盖所有问题的工作方式,而不用对讨论进行限制.
至于讨论的形式,该代表团倾向于大家都习惯的组织良好的方式进行,由主席召集会议,讨论内容不作记录,以就不同问题自由陈述观点.
该代表团感谢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使会议出现了希望曙光,并邀请代表B集团发言的瑞士代表团也能展现已存在良久的良好意愿.
主席提议再起草一个决定草案案文.
如其所说,各代表团可能都不认可.
他补充说,当前的形势是,在某种程度上各代表团只好"先吞下去在说".
主席表示,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的坦诚可有助于重新组织本讨论,并可能给出新的基准观点.
斯洛文尼亚代表团同意印度代表团对各方存在分歧的看法.
这绝对正常.
即使各代表团没有分歧,它们肯定也会制造出分歧.
该代表团澄清说它已经尝试提出一个简单的观点,即目前就一个相同的问题反复讨论了太长时间.
结果就是成员国无法就这些分歧观点达成一致.
唯一可行的就是由一个可靠的机构提供指导,如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
德国代表团希望就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的角色反映其看法.
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可以发布一份报告,但重要的是它的职能不能仅局限于此.
报告将公开予以解读,该委员也应参会或主持会议.
在目前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和成员国之间的现有会议中应给予指导.
主席同时也提出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应发布一份报告,报告除了提及一些问题和答复以外,还应包括各代表团期待的其他内容.
关于议程第4项的决定草案案文应分发给各代表团并由其审查.
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1)注意到文件WO/PBC/18/20所载的信息;(2)请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根据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文件WO/PBC/18/20和WO/GA/38/2)以及成员国提交的建议,审查WIPO治理问题,争取尽快向成员国提交一份报告,并提出建议.
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主席在本届会议结束后,将立即与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主席联系,以敲定适当的时间安排;(3)请大会主席召集非正式磋商,与各集团协调员以及每一地区选出的三名代表就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编写的关于WIPO治理问题的报告举行磋商,以便向计划和预算委员会第十九届会议提出具体建议;并(4)决定将WIPO治理问题继续作为议题保留在计划和预算委员会第十九届会议的议程上.
议程第5项:内部审计与监督司(IAOD)司长的发言主席请内部审计与监督司(IAOD)司长发言.
内部审计与监督司(IAOD)司长提醒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就该司的活动进行介绍是《内部审计章程》的要求.
内部审计与监督司直接向成员国报告的最重要的途径是向成员国大会提交的年度总结报告.
所述总结报告已经准备完毕并且公布在WIPO大会的网页上.
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司长说他还通过正常的WIPO基于结果的管理框架以及计划绩效报告提交其他该司活动报告.
每年为三个主要的监督处(内部审计、评价和调查)准备年度活动报告.
这些报告呈送给总干事,也抄送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和外聘审计员,员工也可以从内部审计与监督司主页上获取.
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司长解释说,每6个月向总干事(同时抄送IAOC)提交一份调查处的活动报告.
他补充说,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在考虑到一些主题的保密性的前提下,尽可能使其活动透明化.
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司长表示,内部审计处继续尽量保持积极,并且最近完成了有趣且重要的审计报告.
目前,涉及其他审计的现场工作正在继续,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希望能够今年年内完成.
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司长宣布,成员国可去其办公室查阅独立内部审计报告,他乐于就此回答成员国可能提出的问题.
他提到一些成员国确实去了他的办公室,他对这些国家对于内部审计工作的兴趣表示感谢.
他鼓励其他成员国就感兴趣的主题查阅上述报告.
提供这种查阅服务是《内部审计章程》中规定的.
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司长说,一个重新出现的问题是该司的人员问题,就此,他注意到对一名新高级内部审计员的招聘工作正在进行中,最近还录用了一名实习生.
对于内部审计处主管的招聘工作也已经完成.
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司长邀请各代表团审查一下联合国机构和其他组织联合检查组(JIU)审计职能报告,其中对像WIPO这样的联合国系统机构应有的内部审计员数量的估算远远高于其所期盼在2012年能到位的三人.
由于有大量调查活动请求,调查处持续繁忙:在过去的12月中,该处收到14个案件,这一数字比前期略有提高,但是比两年前低.
在过去的12个月中,有27件案件结案,在此之前是11件.
目前调查处处理14个案件.
还有6项进行中的调查.
7项申诉正进行初步审议,这是详细审查案件的必要步骤,审查的目的是看是否需要提供完成调查支出,另外还有一个案件处于"待结案状态".
这是目前主要工作量,不幸的是以前曾出现的工作量积压问题再次加剧.
该处里其他的非调查活动之一是优先建立一个热线系统,以确保员工诉讼的保密性,这是联合国组织中的正常程序.
还有一项进行中的工作是与道德办公室联合制定一个揭发人保护政策,这项工作目前已接近尾声.
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司长对道德办公室在这方面所开展的大量艰巨工作表示祝贺.
他补充说,制定这一政策是WIPO一个良好的进步.
内部审计与监督司还在与管理员合作制定防止和阻止腐败和欺诈的政策,这项工作目前也已接近尾声.
这将是WIPO的一份全新的非常重要的文件.
由于该处资源缺乏并且优先处理了调查案件工作,有关调查政策的工作还在进行中.
应成员国的要求,我们从自身的调查活动中汲取了经验.
通过从调查活动中吸取经验,相关管理人就所开展的活动提出建议,从而能够防止再次发生错误或不当行为,或者加强控制体系从而使得这些程序能够在未来更好的运作.
至于该处的人员,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司长表示,该处人员如下:一名临时处长和一个临时助理.
他补充说,正在招聘一名咨询调查员,一旦新任处长就位,就能实现总干事认可的人员水平(三人).
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司长说评估处的新领导于7月处到任,以补充一名兼职高级评估员及一名实习生在该处的工作,司长感谢日本,正与其商谈由日本特许厅(JPO)于2012年提供人员事宜.
这是对WIPO进行制度化评估的一个巨大进步.
评估处已经开始了一项国家(肯尼亚)活动评估工作,这将是WIPO所开展的第一项工作评估.
WIPO的这项试点评估计划于今年12月结束,并将于年底前供各兴趣方查阅.
这将极大的支持对于发展活动策略及方式的调整和改变,并也为发展议程提供支撑信息.
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司长宣布该处将于下个月举办一个关于评估的研讨会,从而向各兴趣方提供就IP领域所准备的评估的更广泛信息,已经邀请了WIPO员工、成员国、附属非政府组织及感兴趣的专业机构来参会.
该研讨会提供了一个将全球有关知识产权,特别是发展活动的评估资料聚集起来的机会.
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司长希望将该研讨会编制成学习课程,并补充道将完成一份报告以给未来的活动提出建议.
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司长补充说修订的评估政策已经得到总干事的批准.
德国代表团提起该代表团在6月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会议上提出的问题,即,WIPO应当想办法协助成员国获取内部审计与监督司(IAOD)报告(无须各代表团去IAOD司长办公室查阅).
内部审计与监督司(IAOD)司长回应道,有几个方法来使成员国更容易的获取其感兴趣的报告.
他建议,就像内部审计与监督司主页向WIPO员工开放那样,内部审计报告执行总结也可以放在成员国可以浏览的内网网页上,特别是鉴于内部审计报告中几乎没有保密或特别敏感的内容,并补充说,任何敏感信息都将很容易编辑.
此外,可以组织向成员国的简报,类似于每次会议之后向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所做的简报.
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司长表示愿在各代表团方便的时候,就上个季度或过去六个月的内部审计报告给代表团做简报.
他补充说,根据评估公共公开政策,评估报告在网上公布,成员国可以获取,他说这可能仅仅是确保各代表团知道从哪里获取的问题.
我们在WIPO网站上有一套信息丰富的监督网页.
至于调查活动,如果成员国想要获取关于某些具体调查的更多信息,则需要组织一个秘密程序来满足这些需求.
西班牙代表团询问谁提出调查申请,即,开展一项调查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该代表团说,其之所以提出这一问题是因为调查支出巨大,并且其中的大多数虽然花费甚多但是没有产生任何结果,而其他一些应该开展的调查却被取消了,或者没有跟进.
该代表团表示,如果有充分的怀疑,就应该继续调查,例如,2008年9月报告的违反信息安全问题.
代表团认为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案件,并希望了解该案件是否得以跟进.
代表团的第二个问题是谁可以召集调查活动,是否有某个人,例如,总干事可以要求暂停或者完全取消一项调查.
法国代表团对划拨给内部审计的资源表示关注,这是该代表团反复提及并高度关注的问题.
它询问,如果要认真实施联合检查组(JIU)的指令的话,秘书处或者审计员是否考虑过在WIPO的背景下,内部审计应该是什么样的.
它还询问需要增加的财物及人力资源,以及对于其他服务会有哪些潜在影响.
该代表团认为,正如所描述的那样,内部审计似乎应当是一种约束,而内部审计的职能应当完全融入本组织的活动中并辅助本组织的工作.
德国代表团希望了解怎样才能将报告放在网上,为此是否需要修改任何法律条文.
内部审计与监督司(IAOD)司长回应西班牙代表团提出的问题,他说几乎任何人都可以向调查处提出申诉,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向成员国大会提交的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年度总结报告中包含了注册申诉来源信息.
一些申诉因各种因素未进行全面调查,例如,申诉人的信誉、缺乏证据、申诉是否毫无证据且为匿名等等.
因此,对于申诉的评估有一个优先分配程序,因为调查工作非常昂贵且耗时.
由于资源优先并且本身并非一个人可以完成,内部审计与监督司花了很长时间进行调查活动.
有很多调查阶段需要两个调查员.
调查是一项昂贵的业务,如果可能的话,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希望完全不进行调查,因为支出以及事件的严重性影响了WIPO的文化和组织.
正如年度总结报告中所述,申诉的发起人是揭密人、员工申诉(这些申诉会被严肃对待,因为是实名揭发)、安全服务、总干事办公室、非WIPO个人、信息安全及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司长补充说,如果是揭发人提出的申诉,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将尽可能保护揭发人,并为其申诉保密.
申诉案件会得到非常认真的审视,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司长基于已有证据决定是否开展一项调查.
至于与总干事的互动,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司长解释说如果总干事确定了错误行为并且能提供相应证据,那么总干事可以要求进行调查.
但是总干事没有权力或根据介入案件的调查程序.
当然,会向总干事提交调查报告,但这是不同的程序.
总干事会就调查报告中的证据是否足以支持指控咨询其法律顾问及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意见.
然后,如果总干事认为相关论据具有说服力,那么他会要求生成一份控诉信.
这份控诉信及受控人的反馈将提交至联合顾问委员会,以审议该案件以及在就惩罚行动作出决定或进行讨论前向总干事提出建议.
一旦实施了惩罚性行动,WIPO员工有权寻求内部上诉,也有权到ILO(国际劳工组织)法庭上诉.
所有这些活动已经超出了调查处的职权范围.
如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年度总结报告中所述,大量的案件通过内部司法管理程序处理,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司长经常被要求在这一程序中提供信息、建议或评论.
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司长不确定IT案件中哪些方面没有进行记录或妥善处理,他会特别注意如果内部审计与监督司没有就任何具体申诉进行记录.
他建议与西班牙代表团会面,以获取更多的信息,这样他的办公室就可以查证这一问题.
但是,他也几乎确定说,所有的申诉和所有与IT相关的案件都已经处理,因为指控的重要性、事件的规模、特别是对于那些错误的认为已经卷入其中的员工的重要性.
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司长补充说,确实有大量的钱花在了法院工作上以试图获取证据来确定所作的指控.
截至今日,最受关注的指控与黑客了个人工作站有关.
通过调查,没有确定证据进一步开展工作.
其他的证据涉及错误及不当行为,这些已经通过正常程序加以处理了.
至于法国代表团的发言,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司长说联合检查组(JIU)确实已经就内部审计职能进行了一项研究.
该报告已放在其网站上.
他补充说,目前一项关于调查职能的研究正在进行,他已经向JIU提供了WIPO调查活动的有关信息.
至于内部审计,基于其对于联合国及WIPO的了解,JIU建议WIPO设立六到十个审计员.
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司长认为这个估测很合理,但是WIPO没有大量的大型现场办公室,这对于内部审计风险来说并不重要,并且需要评估.
但是,不像其他的联合国国际组织,WIPO提供费用服务,这确实创造了更多风险以及更为沉重的内部审计负担.
因此,到底6个或者7个还是10个审计员比较合适是一个需要判断的问题.
目前的目标是尽快为内部审计处雇用三名专业人员,希望能在年内完成.
内部审计与监督司自身的内部审计风险和需求评估显示,为完成所有高风险的审计工作,内部审计与监督司至少需要4名专业人员.
如果内部审计与监督司要在中等或者低风险下工作,做一些效绩审计,就需要更多的人手.
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司长相信,如果该处有4名员工,就能够更容易的看出四名员工是否足以使总干事对于内部控制有良好的集中和保证,以及成员国是否对这种集中满意.
他补充说,他还在等待JIU对于调查处人数的意见,他说从与调查员的讨论中判断,将调查从内部审计中分离出来明显是一种好的做法.
将调查和内部审计放在一起的问题是,当进行内部审计时,内部审计与监督司不希望内部审计员接近的人员认为他们在接受调查.
内部审计是本组织内部的一项常规活动,将在本组织里最重要的和更高风险的领域里频繁开展.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确保工作良好进行.
当前,在审计结论中,内部审计员发现有很多事情不对,因为本组织的内部控制需要现代化,需要更好的工作并且具有更高的成本效益.
在战略调整计划(SRP)下,总干事希望优先改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统,并且改善本组织的问责制,但是所有在本组织工作过且需要快速改变的人都能够理解当需要"昨天"作出改变时所产生的压力和紧张.
作为对德国代表团要求(获取内部审计与监督司报告和其他材料)的回应,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司长相信很多建议可以立刻执行.
《内部监督章程》建议向成员国公开监督报告.
他建议下次有机会的时候修改该宪章,以体现在实践中可能更快而非更晚实现的更快向成员国提供关于监督报告的更好的信息.
任何对于员工保密或者商业保密,或者与一些不宜出现在公共领域相关的信息都能够很容易的加以编辑.
值得一提的是,其他联合国组织已经以此为基础向公众提供这些报告了.
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司长保证,该司尽量更加负责和透明,他看到了与成员国分享信息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再次重申他关于向成员国提供总结信息和可结合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向成员国做简报的建议.
主席请秘书处明确总干事在审计报告方面的角色.
秘书处解释说,WIPO的监督机构是三重的,有内部审计员、外聘审计员和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
各方有自己的作用,并且各方的分工十分清楚.
秘书处回顾说,在2010年春季,在一次PBC非正式会议中提出过这一问题.
还有一封外聘审计员专门就这个问题的信件.
不幸的是,预期可以澄清所有这些问题的三方会议在秘书处组织了一次之后没有继续.
但是,秘书处认为现在机会来了,随着新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的到来,对于内部审计与监督司(IAOD)司长的任命以及一名新任外聘审计员将与总干事一同工作从而确定需求,并在新任相关各方间召开会议,从而确保阂,并且能相互强化.
因此,对于西班牙代表团的问题没有直接的答案.
西班牙代表团感谢秘书处提供的信息.
但是,它对于以前的申诉状况表示惊讶,竟然还有如此之多的调查未取得结果.
该代表团要求估算到目前为止在调查活动方面的支出.
内部审计与监督司(IAOD)司长回应说,关于2010年这方面的一些信息已于近期提供给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并补充说,他将对所开展的申诉和调查准备详细的成本核算.
年度总结报告的提供了报告期内(从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审结案件的结果以及关于目前为止登记的67个案件的其他信息.
至于为什么申诉并未导致更多的调查这样概括性的问题,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司长说,一些申诉是恶意提出的,或者有些申诉是基于流言提出的.
他补充说,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并不阻止员工基于善意提出申诉,因为有可能收到一些好的信息从而开展一项好的调查.
他不知道对申诉的调查来说,怎样才能被认为是好的绩效,并补充说他们的功过需要个案处理.
自2008年成立以来,该处登记的67个案件中,已经有54件结案.
上述审结案件的结果如下:一件案件形成了一项行政决议,意味着没有不当行为,通过行政手段解决了问题,而不是通过内部审计与监督司;30个案件尚未证实,该案件很大程度上与一些员工对于信息安全的主观臆断有关.
就该案件进行了长期深入的调查,并未发现有非法侵入的证据.
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司长注意到上述的臆断已经在11个案件中得以查实,还有一个案件不在内部审计与监督司职责范围内(一犯罪事件不影响WIPO,已被移交至警察).
有两个案件后来撤销了申诉.
还发现有一个案件与良好做法不相符,另外八个案件的初步评估显示没有正当理由进行全面调查.
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司长说他将准备详细数据来显示每年调查活动的支出,并将提供给成员国.
德国代表团表示,2012/13年建议给予调查活动的预算是1,300,000瑞士法郎,考虑到案件数,那么每个案件平均需要20,000至25,000瑞士法郎.
内部审计与监督司(IAOD)司长更正了这一估测数据,并说截至目前,该司计算的每个案件实际平均支出是40,000瑞士法郎.
主席建议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注意到内部审计与监督司(IAOD)司长介绍的内容.
计划与预算委员会注意到内部审计与监督司(IAOD)司长的介绍.
议程第6项:外聘审计员的报告:人力资源讨论依据文件WO/PBC/18/17进行.
外聘审计员介绍了文件WO/PBC/18/17,并回顾了其进行本组织传统和财务监督审计的职责.
开展这些审计工作的目的是向成员国提供本组织使用信托基金情况的评价.
外聘审计员开展的审计工作基于国际组织最高审计机构(INTOSAI)标准,不仅对财务问题也对人力资源进行审计.
他提到了人力资源及其在本组织整体战略中的作用.
还提到了对于效绩管理和员工发展系统(PASDS)的介绍和实施.
外聘审计员提请注意该报告中所含的八项建议.
前两项建议本质上与人力资源无关,但是强调了风险分析及内部控制系统的重要性.
剩下的六项建议涉及人力资源事务,例如,通信设备政策,年假和加班管理.
外聘审计员还提到了从离职员工那里获取知识的重要性.
秘书处感谢外聘审计员的报告,并告知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已注意到有关建议,本组织会加以考虑.
法国代表团同意外聘审计员的报告中所含的总体倾向,并注意到秘书处就此作出的回应.
该代表团强调了人力资源的财务影响,并同意外聘审计员对于风险管理重要性的观点.
它特别提及了本组织内预测员工离职,流动性管理以及关键岗位的休假管理.
它由此提到了法国的情况,并强调了能够在任意时间点向其国会(或不同部委)提供人员情况快照及其随时间推移演化的重要性.
它表示,本组织在其人力资源年度报告中不仅应当包含员工数量,还应当包含管理层相对于员工数的比例,以及顾问的数量及使用情况.
该代表团还评价了WIPO房舍和员工的关系,并询问WIPO新大楼的落成是否获得了任何财务方面的效果.
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对外聘审计员的报告以及秘书处的发言表示欢迎.
它注意到外聘审计员对于加强本组织最重要的财产——员工,提出了有益的建议.
它还注意到,未来这样的报告应当包含一个可实施的目标日期.
该代表团还提及了风险分析,由此,对本组织缺乏企业风险管理策略(ERM)表示担忧.
它表示这个问题比人力资源更宽泛,并希望从秘书处获得就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方面所采取的措施.
它还特别关注了年假结转限制和加班报酬政策的实施.
德国代表团也注意到了提供综合人力资源年度报告的重要性.
它提及缺乏固定工作流程并强调了内部控制的重要性.
该代表团还就加班政策和管理提出问题,并建议外聘审计员的报告应提交WIPO协调委员会加以考虑.
西班牙代表团对于文件WO/PBC/18/17第10页所载2010/11年度固定人员支出增加了10.
7%表示质疑.
该代表团要求澄清这一增长的本质原因,在其看来,由于自愿离职计划(VSP)和相关人员的离职,这一支出应当降低.
它还希望澄清10.
7%的增长不是员工增加的结果.
印度代表团表示,人力资源对于一个运行良好、高效率的本组织而言是关键的组成部分.
它注意到外聘审计员提出的建议是对之前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所提出建议的补充,特别是关于采纳总体风险分析政策的建议.
该代表团支持秘书处就外聘审计员的建议应当提供一个目标实施日期的提议.
它还专门提到了绩效管理与工作人员发展系统(PMSDS)并强调了对PMSDS进行系统化评估的重要性,从而确定管理层设定的战略目标是否真的实现了.
主席回应了德国代表团提出的将外聘审计员的报告提交给WIPO协调委员会使其获取信息并给予更多考虑的建议.
主席表示应当由成员国大会就此作出决定.
秘书处回应了一些代表团提出的问题.
它承认并强调了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并注意到该问题已经得到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总干事及高级管理团队的密切关注.
秘书处补充说,本组织将视企业风险管理(ERM)为企业资源规划项目(ERP)的一部分.
秘书处补充说,部署企业资源规划将帮助本组织改善其对于人力资源事务的报告.
秘书处还对建筑物及加班问题进行了澄清.
外聘审计员回应了各代表团提出的其他问题.
他首先解释说,对于人力资源的财务审计在范围上小于常规财务审计,但是他表示,如果未来有这方面的意向,他愿意进行更为精确的审计.
针对德国代表团提出的问题,外聘审计员解释说,虽然WIPO已然有内部控制系统,但是它们中很多的是非正式且没有良好记录的.
外聘审计员表示,风险管理所需要的内部控制系统应当有详细的描述、进行记录并检查,这样才能够依据国际内部审计标准对其进行评估.
秘书处就内部控制系统提供了附加信息,并告知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战略调整计划(SRP)内包含有一个针对内部控制的动议,将业务连续性与企业风险管理(ERM)结合起来.
秘书处就德国代表团提出的固定人员支出增长10.
7%的问题进行了澄清.
它解释说,2010年的员工数量较2009年有所减少,10.
7%的增长很大部分是由于现有员工人事费用标准提高.
摩洛哥代表团强调了人力资源的重要性,并注意到相关支出占了WIPO预算的三分之二.
代表团表示,成员国一直要求秘书处减少人力资源支出,这也是成员国批准自愿离职计划(VSP)的原因之一.
为此,该代表团无法理解为什么人员支出不降反升.
它还注意到虽然PCT支出和人员数量都降低了,但是这些支出的减少并没有转化为相应的预算减少.
它还询问为什么PCT支出和人员数量的减少没有对WIPO人员总数产生影响.
秘书处进一步澄清了10.
7%的增幅,并回顾说自愿离职计划(VSP)有许多目标.
其中的一个目标是减少员工总数,另外一个是使WIPO能够吸引新人才并引进新技能.
秘书处还强调了10.
7%的增长是法定人员支出增加的结果.
它澄清道,虽然由于信息系统PCT已变得更加多产而高效,但是这并没有直接转变为整体员工数量的减少,因为PCT多余出来的员工已经进行了必要的重新调整和安排.
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注意到文件WO/PBC/18/17的内容.
议程第7项:2010年计划效绩报告讨论依据文件WO/PBC/18/14进行.
主席表示,《2010年计划效绩报告》(PPR)已提交2011年6月召开的第十七届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会议.
该委员会审议并注意到了该报告内容,并建议在文件中增加按计划开列的有关2010年预算调剂的说明.
根据这一决定,秘书处对文件进行了修改并提交本次会议加以考虑.
针对主席的介绍,秘书处补充说,当前的计划效绩报告(PPR)是一份中期效绩报告,报告提供了根据2010/11两年期计划和预算所核准的资源,针对该两年期预期成果所取得进展的评估.
在2011年6月召开的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非正式会议后,该报告已经更新,包含了按计划调剂的2010年预算信息,包括人力和非人力资源.
秘书处提请成员国注意,2010年采取了若干有效措施,由此节约了支出并提高了流程效率(请参考PPR第93、89、96和109页信息).
由于没有评论,主席提请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建议本组织成员国大会通过文件WO/PBC/18/14.
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建议WIPO成员国大会通过文件WO/PBC/18/14.
议程第8项:2010年年度财务报表;截至2011年6月30日的会费缴纳情况讨论依据文件WO/PBC/18/3、WO/PBC/18/18和WO/PBC/18/4进行.
主席解释说,对文件WO/PBC/18/18(截至2011年6月30日的会费缴纳情况)的更新将提交第四十九届成员国大会.
这将包括自2011年6月30日后收到的会费,因此会提供更新的会费缴纳情况.
他邀请秘书处介绍这一议题,并解释说随后外聘审计员Monnot先生将对2010年WIPO财务报表及相关审计报告进行评论.
秘书处介绍待审议的文件,从文件WO/PBC/18/3开始.
这份文件包含了2010年WIPO财务报表,这是本组织第一批符合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IPSAS)的财务报表.
该报表包含一份审计报告净稿,它标志着WIPO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工作的开始.
预算将还是两年期.
秘书处报表的格式是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法定的.
相似的格式已在2008-2009年度财务报表中使用过,从而增加对这种表现形式的熟悉程度.
由于遵循了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WIPO的成果和资产负债表与遵循联合国会计标准(UNSAS)时非常不同.
遵守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要求WIPO以预算为基础显示实际成果,并使该数字与根据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得到的实际结果相一致.
在预算基础上,WIPO产生了三百一十万瑞士法郎的盈余,与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相关的调整约合一千零九百万瑞士法郎.
这些调整加上由储备金支付的项目支出五百七十万瑞士法郎,意味着WIPO这一年的整体赤字为一千三百六十万瑞士法郎.
这一赤字显示在财务效绩报表中.
除了对结果产生影响外,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调整还对本组织财产和债务产生了重大影响,涉及三方面,分别是土地和建筑、收入确认、员工福利负债.
根据IPSAS16(投资财产)和IPSAS17(机械财产和设备),土地和投资财产现在显示了合适的价值.
这些估值是由一名国际知名外部顾问准备的.
建筑物现在按照30-100年使用寿命以折旧重置成本被作为一个组成部分纳入进来,同样这些数值从一名独立承包商那里获得.
此外,根据IPSAS17,设备也以其折旧成本纳入资产负债表.
此前,在联合国会计标准下,把设备作为支出勾销了.
WIPO的收入现在根据IPSAS9(外汇交易收入)来确定.
秘书处解释说,这一标准对于WIPO的成果产生了重要影响,因为本组织95%的交易属于外汇交易,这使WIPO与其他联合国机构非常不同.
现在,只能根据WIPO已获的利润来计算收入,而不能单纯以收获的现金为基础.
这一要求导致了收入延期的产生,这在预收财务状况的声明中可以找到.
涉及重要调整的第三方面是员工福利和员工已获得而未实际兑现的权力必须反应在本组织负债信息中这一事实,因为WIPO在某个时候必须予以赔偿.
其中最重要的是离职后健康保险(ASHI),其包含了WIPO提供离职后医疗福利的义务.
但是,员工福利还包括诸如自愿离职计划(VSP)项目下的离职费,回国补助金,累计休假和加班.
自然增加的员工福利数额完整信息见本报表的注释12.
此外,这份财务报表目前显示了本组织的完整情况,这意味着信托基金(FIT)已经完整的纳入了显示的数据中.
但是,关于每个独立信托基金的信息包含在本报表三中.
秘书处解释说,文件WO/PBC/18/8——截至2011年6月30日的会费缴纳情况是一份常规提交给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的标准文件.
虽然会费以及周转基金的欠款从2009年底的九百二十万瑞士法郎增加到2010年底的一千万瑞士法郎,但是欠款在稳定减少,这是一个积极的进展.
秘书处提醒委员会,5年前的欠款是一千一百九十万瑞士法郎.
至于文件WO/PBC/18/4(外聘审计员的报告:2010年财务报表审计),秘书处解释说它包含了6项来自外聘审计员的重要建议.
对于秘书处来说,其中的一个建议已经完成,已采取了适当行动,而其他四项建议也取得了进展.
第六项建议涉及支付PCT费用的货币,对此秘书处与外聘审计员的观点略有不同,但是秘书处表示将记录这一情况.
实际上,秘书处已于近期建议设立一个工作组,来审查PCT费用支付货币和汇率风险的内在相关问题.
主席欢迎DidierMonnot先生——WIPO外聘审计员,代表瑞士联邦审计办公室介绍该办公室提供的报告.
外聘审计员解释说,瑞士联邦联合审计办公室主任、外聘审计员KurtGrüter先生由于其在伯尔尼议会的工作无法出席今天的会议.
外聘审计员回顾说,一年前,他发现本组织正向实施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IPSAS)的正确道路上迈进,但是还有很多工作没有完成.
值得强调的是,WIPO2010年财务报表完全符合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标准.
向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过渡对于WIPO和审计员来说都是个不小的挑战,因为这涉及对于大量账户类别的审议和再处理.
为完成2010年财务报表终稿,财务服务部门不断被要求解决技术问题,并被置于相当大的时间压力之下.
外聘审计员也有点低估了必须开展的工作量,被责成将审计工作预算天数从180天增加到将近250天.
外聘审计员希望感谢他的审计团队和WIPO的员工.
如果WIPO使用的是外部审计公司的服务,那么审计费用支出将达到约375,000瑞士法郎.
他感谢WIPO管理团队的协助,特别是财务服务团队和外部顾问,取得这一成功与他们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至于他的报告,外聘审计员强调了三个关键点.
对于WIPO来说,雇用一名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专家是至关重要的,他将跟踪实施和坚持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
遵守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是一个持续的过程.
外部顾问的合同很快就要到期,本组织尽快找到一位具有必要能力的专家非常重要,这样该专家就可以在2011财年结束前熟悉WIPO的财务报告.
此外,本组织应当确保财务服务部门的人员继续进行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培训,从而在该服务中有更大的灵活性.
秘书处已告知外聘审计员,本组织聘用一名新的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专家的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但是该候选人必须服务满一个通知期限才能到任.
外聘审计员期待在2011财年结束前与这名新专家共事.
在进行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调整前,预算结果显示有三百一十万瑞士法郎的盈余.
遵守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包括对于很多会计报表项目的再处理,这就是最终结果有一千三百六十万瑞士法郎赤字的原因.
这种结果在实施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之初就已经预计到了.
本组织在其账目中未包含任何对联合国合办工作人员养恤基金(UNJSPF)所欠债务.
加入上述内容将会对本组织的财务报表产生重要影响.
联合国合办工作人员养恤基金未能据IPSAS25提供其债务的计算值.
遵守这种特定标准不仅事关WIPO,虽然联合国审计委员会和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工作组成员不相信这种会计制度的必要性,外聘审计员希望对这一问题保持谨慎,因为没有充分的信息来生成对IPSAS25的明确解释.
但是,由于不光WIPO有这样的问题,他仅希望提醒成员国潜在的风险.
现在没必要表达任何保留意见,或者在2010年的审计选择中提及该问题.
至于他的主要建议,外聘审计员解释说,第一条涉及内部控制系统,并且秘书处告知,将很快雇用一名外部顾问来处理这一问题.
他注意到秘书处对于有关将PCT收费币种限制为4种主要货币这一建议的反应.
秘书处的主张有充分的根据,特别是考虑到支出/受益关系.
关于财务服务部门人员的建议已经被提到了,无须赘述.
剩下的两条建议是操作性质的,并且财务服务部门已经提到了.
日本代表团鼓励本组织保持预算的有效管理,并就此确定影响2010年收入预测的因素.
收入预测应当仔细而谨慎.
该代表团对于财务报表以及对其进行的审计工作表示赞赏.
关于外聘审计员的报告,其中提到需要每两到三年审议一次延期收入计算中使用的平均翻译支出.
该代表团认为这一建议非常中肯,并鼓励秘书处引入这一审议程序.
西班牙代表团对外聘审计员的工作表示感谢,并询问其是否能够澄清2010年的成果到底是盈余还是赤字.
外聘审计员确认WIPO的记录是根据其预算有盈余,预算执行受制于审计检查.
但是,一旦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IPSAS)调整加上预算盈余,总体结果是赤字的.
西班牙代表团注意到,在引入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IPSAS)调整之前,赤字已经增加了,因为储备金被用于项目支出(五百七十万瑞士法郎).
加上预算盈余,在引入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调整前,就已经有二百六十万瑞士法郎的赤字了.
代表团提到先前对于各种项目使用储备金的决议,并询问这些支出以及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调整的影响未来将如何反应.
这些条目没有包含在预算中,但是将会导致将来的赤字.
财务主任解释说,本组织有两个主要的经费支出方式:常规预算和储备金(常规预算是周期性的而储备金支出则不然).
成员国已决定为某些项目使用储备金,当对预算进行审议的时候,也对储备金支出情况进行更新.
2010年,除了预算和储备金支出外,还有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IPSAS)调整.
其中一些涉及2010年期初余额,其他是在该年内的调整.
前几年,秘书处提供了一份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调整预计数额明细.
该预计数额约为三千五百万瑞士法郎的调整(其中两千一百万瑞士法郎是期初余额),而最终期初余额数字是两千万瑞士法郎,一千一百万瑞士法郎是2010财年内的调整.
西班牙代表团要求澄清如果使用联合国会计标准(UNSAS)是否会有赤字.
该代表团注意到在2010年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IPSAS)调整以及所有文件WO/PBC/18/7表6中所示同意由储备金支付的花销后,预计储备金会从两亿两千八百万瑞士法郎(UNSAS,2009年底)下降到一亿三千八百万瑞士法郎.
虽然准备接受,但该代表团还是对依据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对建筑物进行估价表示了关注.
该代表团注意到,外聘审计员的报告中提及可能对联合国工作人员联合养恤基金(UNJSPF)的负债.
这些不可能量化,但却是将来影响本组织净资产的可能因素.
财务主任确认在联合国会计标准(UNSAS)下记录有三百一十万瑞士法郎的盈余,但是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IPSAS)的结果是赤字.
由于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调整,储备金也减少了.
外聘审计员的报告中强调的联合国合办工作人员养恤基金(UNJSPF)问题是所有组织的共同问题,并非仅限于WIPO.
其他的外聘审计员并未提出这一问题,但是秘书处感谢WIPO的外聘审计员提出来,因为这使得本组织能够考虑其未来计划.
外聘审计员解释说,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IPSAS)调整涉及资产和债务重估,并对储备金产生影响,这是无法避免的.
其他的联合国组织也在经历同样的过程,其储备金也有类似的影响.
在这方面,WIPO受到的影响比其他组织小.
摩洛哥代表团询问三百一十万瑞士法郎的预算盈余和一千三百六十万瑞士法郎的赤字之间的差距成员国是否接受.
成员国是否认可这些赤字可由储备金吸收财务主任解释说三百一十万瑞士法郎的预算盈余和一千三百六十万瑞士法郎的赤字之间的差距可以分为两部分.
一部分涉及储备金资助项目,例如建筑物和信息技术项目,这些已经获得成员国批准.
第二部分涉及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IPSAS)调整,秘书处已试图在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整个实施过程中进行预告.
这样,成员国已经收到了这种调整对于成果和资产负债表可能性影响的合理指示.
实施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是成员国的决定.
西班牙代表团希望指出在联合国会计标准(UNSAS)下也有赤字,如果储备金资助支出高于预算盈余,这就产生了赤字的结果.
该代表团认为未来平衡的预算将导致赤字,因为其没有包括储备金资助支出.
财务主任承认有可能在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IPSAS)调整前,将储备金资助支出与预算结果相加,从而得到赤字结果.
但是,这会产生一种错误印象,因为储备金资助的支出并未包含在预算内.
成员国明确决定通过储备金来资助一些项目,而不是将其包含在预算内.
储备金资助支出分开显示的目的是实现透明性.
使得成员国能够看到根据同意的支出,这些项目的进展情况如何.
成员国已决定遵守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由于本组织从以前的基于现金的会计制度转变为权责发生制会计,需要调整是不可避免的.
委内瑞拉代表团(玻利瓦尔共和国)发现西班牙代表团似乎对于财务报表中的数字很关切,虽然外聘审计员已经再次确认了报表中的内容.
该代表团询问成员国是否应当对从联合国会计标准(UNSAS)转换为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IPSAS)有所担忧.
主席请求委员会批准2010年财务报表,对此西班牙代表团表示不能接受.
瑞士代表团提及秘书处此前提供的有关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IPSAS)的信息以及外聘审计员的解释,它表示支持建议成员国大会通过该文件.
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和南非代表团也支持通过该建议.
在短暂的休会期间,西班牙代表团与秘书处和外聘审计员讨论了2010年财务报表,此后会议继续.
外聘审计员肯定了西班牙代表团所提观点的重要性和相关性.
但是,他希望向他的同事核实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IPSAS)24关于显示预算信息的详细内容.
西班牙代表团感谢外聘审计员的解释.
西班牙代表团对于该文件没有进一步的反对意见,并将在未来认真监督有关情况.
摩洛哥代表团询问为什么在文件WO/PBC/18/3(两亿九千四百九十万瑞士法郎)和计划与预算文件WO/PBC/17/4VIII表一(两亿九千二百五十万瑞士法郎)中所显示的2010年收入数据不同.
秘书处解释说,这一区别涉及来自信托基金(FITS)的收入(六百八十万瑞士法郎)和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IPSAS)调整(负四百五十万瑞士法郎).
这些数字清楚的显示在财务报表的二中.
为遵守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需要将FITS的数据纳入提供给WIPO的数据中.
瑞典代表团将WIPO的情况与欧洲专利局(EPO)刚采纳新的会计标准时的情形相比较.
当时EPO出现了赤字,但是现在在新标准下运行良好.
代表团感谢秘书处作出的解释并愿支持通过该文件的建议.
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审查了文件WO/PBC/18/3(2010年财务报表)、文件WO/PBC/18/18(截至2011年6月30日的会费缴纳情况)和外聘审计员的报告:2010年财务报表审计(文件WO/PBC/18/4),并向WIPO成员国大会建议如下:2010年年度财务报告文件WO/PBC/18/3计划和预算委员会建议WIPO大会批准文件WO/PBC/18/3所载的2010年财务报表.
截至2011年6月30日的会费缴纳情况文件WO/PBC/18/18计划和预算委员会建议WIPO大会注意文件WO/PBC/18/18的内容.
外聘审计员的报告:2010年财务报表审计文件WO/PBC/18/4计划和预算委员会建议WIPO大会注意文件WO/PBC/18/4的内容.
议程第9项:IPSAS情况介绍:IPSAS的执行——问题与影响主席请秘书处播放关于该议程的PPT演示文件.
秘书处表示进行演示的目的是突出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IPSAS)和联合国会计标准(UNSAS)的核心原则及两者之间的区别,并提供两者处理2010年财务报表期初余额的主要区别以及实施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后WIPO2010年财务报表结果的变化.
秘书处回顾说,一段时间以来,UNSAS(由联合国自己开发,用于向其成员国提供财务报表)在各个联合国机构间的一致性越来越低,因此,在各个组织间不具备可比性和完全的可靠性.
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由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委员会(IPSASB)制定,它本身就是国际会计联合会的一个委员会,代表了来自120多个国家的160多个成员机构.
在2007年召开的第四十三届成员国大会上,成员国同意于2010年采纳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与当时很多联合国机构一致(现已全部采纳).
秘书处表示自此WIPO一直很勤勉,以确保需要开展的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实施工作能够按时完成,取得的成果是2010年的本组织财务报告已经实施了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
秘书处随后集中在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的一些基本原则上,例如,基于责权发生制会计制度,这就确保了交易一旦发生其影响就得到确认(而非现金的收入或支出),并记录在相应时段的财务报表中.
另一个核心原则是"持续经营",其假设一个机构将在可预见的未来持续运作.
这一原则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需要对未来长期债务的专门处理和披露.
最后,基于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的WIPO财务报表是在统一基础上作出的,意味着本组织所控制的所有基金都是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相应的,为了演示,进行了适当调整,确保显示的数据专门涉及本组织常规预算下基金的使用.
在幻灯片演示的基础上,对应计会计确定收入和支出的基础,以及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下财务报表的不同要素概览提供了解释.
一些演示幻灯片提供了基于预算和基于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本组织2010年期初余额区别的预演.
秘书处注意到该演示、包括注释页六种语言的印刷品已经准备好,可从文件领取处获取.
主席感谢秘书处的演示,并对其投入到新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IPSAS)规范预演中的时间和努力表示赞赏.
西班牙代表团感谢秘书处就采用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IPSAS)之后所作的调整进行的演示,认为已经非常清楚.
但是,它注意到,其在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6月的会议上表达的关注还是相关的.
该代表团希望表达一些关于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的一般性关注以及一些更为具体的关切.
首先,它对于看到双重调整表示惊讶,认为这会导致一些混淆,因为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规则是2010年1月1日实施的.
根据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2010年的结果是损失了一千三百五十万瑞士法郎.
该代表团质疑在幻灯片中根据先前标准呈现上述结果的原因.
它表示需要就此进行进一步解释.
它还表示希望得到批准将来使用本组织储备金有关承诺的信息,并说这些数额是否达到五千万或八千万瑞士法郎并不十分清楚,但是通过饶有兴致的阅读外聘审计员的报告(第48段),其中说WIPO有一些未记录的养老基金债务,这引起了该代表团的关注.
它想知道如果没有反映在其财务报表中的话,本组织的财产和负债到底是多少.
该代表团注意到演示中提到2010年底,根据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标准的储备金水平是一亿九千四百万瑞士法郎.
其中涵盖了一千三百五十万瑞士法郎赤字的影响.
但是,储备金利用情况的文件显示对于储备金的拨款是五千六百万瑞士法郎,致使现有储备金为一亿三千八百万瑞士法郎.
它还注意到,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下显示的资产额较高,部分是由于对于土地和建筑物的重新估值,但是这并非可以使用的钱.
因此,虽然该代表团欢迎以实施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的方式引入现代会计准则,但是它认为WIPO实际的财务状况并没有所呈现的那么乐观.
它认为本组织的财务健康状况部分依赖对于建筑物的重新估值,并说高估建筑物的价值是个很明显的危险,它希望WIPO不是这种情况.
秘书处表示,之所以既以预算为基础又以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IPSAS)为基础呈现本组织的收入和支出结果是由于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要求按照与预算批准时同样的基础向利益相关方进行汇报.
财务报表中的一份结算表要求呈现基于预算的结果和基于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结果的对照.
至于联合国工作人员联合养恤基金(UNJSPF),WIPO和其他联合国组织一样,没有在其资产负债表中反应对UNJSPF的潜在债务,仅反应WIPO在给定年向UNJSPF的缴费支出.
计划和预算委员会注意到演示报告的内容.
议程第10项:储备金的利用情况讨论依据文件WO/PBC/18/7进行.
主席总结了文件内容,他说文件提供了如下信息的概览:(i)2010年年度账目封账后基于预算以及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IPSAS)的储备金和周转基金(RWCF)状况;(ii)截至目前,成员国批准的RWCF拨款状况,包括为信息技术资产投资拨款建议的影响.
关于为部分信息与通信技术(ICT)活动供资的资本投资提案(WO/PBC/18/13)对于RWCF的使用建议依其自身特性,呈现于一份单独的问题件中.
财务主任解释说,文件WO/PBC/18/7提供了储备金和周转基金(RWCF)的更新信息,并希望强调其中所显示的某些方面信息.
2009年底,储备金为两亿两千八百万瑞士法郎.
2010年年底,基于预算的储备金显示有三百一十万瑞士法郎的盈余,数额为一亿九千四百万瑞士法郎,如文件中表2所示.
表5显示了成员国批准的贷款额(项目拨款),其最初数额达六千三百万瑞士法郎.
拨款已经部分支出,还有五千一百万瑞士法郎的余额.
今年,秘书处建议将部分基金用于资助价值五百一十八万瑞士法郎的新IT项目,如果获得批准,将使得储备金总额降至五千六百六十三万瑞士法郎.
财务主任接着解释说,文件中表6提供了RWCF(联盟可以获取)的概览,其在2010年的数额为一亿九千四百万瑞士法郎.
由于已经拨付了五千一百万瑞士法郎,剩下的一亿四千三百万瑞士法郎在可用储备金中.
如果IT改善项目得到批准,那么在所有拨款后,可用RWCF将为一亿三千八百万瑞士法郎.
这一数字将随后分解.
本组织一直希望设定一笔钱,用于满足本组织的业务出现实质性减缓所需的支出,这一数额称为"目标".
RWCF的目标是一亿两千零五十万瑞士法郎,也即本组织在该两年期支出的1%.
换言之,在现有的一亿三千八百万中,一亿两千万已经专门用于提供2012/13的目标,如果WIPO的业务骤然下降达到目标.
西班牙代表团强调了在对调整作出解释时所用语言的重要性,因为由表4可见,在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IPSAS)调整中有一千三百五十万瑞士法郎的赤字.
该代表团表示,重要的是,WIPO所实际使用的会计流程提供的结果是亏损一千三百五十万瑞士法郎,这意味着本组织净值的降低.
它表示,在财务报表中没有看到对储备金授权拨款的明确反映.
该代表团和所有成员国希望希望确认清算账目和文件中的表格显示了本组织在待审财年所取得的实际而准确的成果,即,考虑到经批准的拨款以及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调整.
它强调,其不希望秘书处为了好看而对数字进行任何形式的掩饰性修改.
财务主任解释说,似乎对于调整怎样运作产生了一些理解上的困难.
财务主任回顾说,三百一十万瑞士法郎的盈余是基于预算的结果,而一千三百五十万瑞士法郎的赤字是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IPSAS)调整后的结果.
至于储备金,财务主任回顾说,表5所列的每一个项目都是由成员国分别批准的(批准日期见最后一栏).
因此,应该不难理解这些数字的准确性.
财务主任提醒代表团,这些是审计过的数字,并引导其参阅外聘审计员对本组织账目的完整报告.
他补充说,代表团可以在周三向外聘审计员就此提出问题.
阿尔及利亚代表团支持当天早些时候非洲集团和发展议程集团(DAG)的发言.
至于储备金状况,该代表团相信所呈现的画面很清楚,并对于本组织在经济危机带来的金融不确定性条件下所取得的成果表示满意.
秘书处解释说,2010年,成员国通过了储备金政策和储备金使用原则(文件WO/PBC/15/7Rev.
),他请各代表团在讨论议程第十五项——IT资本投资提案前参考该文件.
总体来说,该建议项目是改造/更新WIPO的一些陈旧的硬件和软件,它们的维护成本高于更换成本.
印度代表团认为文件WO/PBC/18/7提供了实际数据和关于储备金预计支出有关标题的合理状况.
该代表团要求明确得出一亿两千零五十万瑞士法郎(储备金和周转基金(RWCF)目标)的基础,并希望知道WIPO是否为唯一有储备金的联合国组织.
该代表团还询问是否有关于储备基金需占收入的最高及最低百分比的联合国指南.
财务主任解释说,对于目标额的计算是基于本组织的所有联盟都可以在一定时间内继续其工作的可能性.
但是,这一计算是以简单的方式基于各个联盟,这一数额大致占本组织两年期支出的18%.
财务主任补充说,他可以提供详细的书面计算过程,并补充说,可以在计划和预算文件中找到相关内容.
秘书处以解释的方式补充说,文件WO/PBC/15/7Rev(储备金的利用原则)提供了三种信息:设定储备金水平的目标,储备金使用原则,其他联合国组织对储备金和周转基金(RWCF)做了些什么.
秘书处说,绝大部分联合国组织有其所称的周转基金.
它们是当出现现金流问题时,这些组织可被授权使用的.
他们预估其预算金额,征求成员国的批准,然后要求成员国支付其相应的份额.
这些支付可能会延期,或者分期支付,而组织的现金流需求可能要求以不同于收取预估会费的方式支付费用.
因此,周转基金就是流动性资金缓冲器,能确保该组织以连贯的方式保持运作.
秘书处补充说,大部分其他组织设立的其他基金通常是未用完而成员国同意不回收的预估款.
这就是现金盈余,这些组织不能加以保留,因此他们就使用这些基金提出建议,将其放入不同资本类型的储备基金来实施某些类型非常具体的动议,例如,建筑物维护或者建设.
秘书处回顾说,储备金使用政策提供了如下概览:与WIPO规模相当的一些主要联合国机构的RWCF,其批准预算总额一览,其所允许的周转基金水平以及所占百分比,其建立周转基金和其他储备金的目的.
在每个组织中,成员国设定其允许的储备金累加水平,以及允许用于一些具体目的的数额.
秘书处补充说,在联合国系统中,没有一项是一致的.
大多数组织从来自于成员国的估算会费或者预算外会费中获得其收入.
还没有关于收入而未花掉的钱无需退回给成员国的框架.
对于WIPO来说,财务规章和细则,条例和公约的建立有所不同.
西班牙代表团发现文件WO/PBC/18/7表3中显示储备金为两亿两千八百万瑞士法郎,这一数额在一年的调整中减少了.
但是表6显示储备金降低至一亿三千八百万瑞士法郎,这是大幅度的降低.
该代表团希望强调,对储备金授权的拨款和调整应当在年终结果中体现出来.
它不认为2010年的结果是盈利的,因为财产和负债的差值清楚的显示本组织的资本状况有约九千万瑞士法郎的减少.
财务主任说,下面的数字可以对有关情况进行总结:2009年的期末余额为两亿两千八百万瑞士法郎,从中拿出了两千万瑞士法郎(为了根据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IPSAS)条款调整期初余额),使得总数变为两亿零八百万瑞士法郎.
2010年的预算结果是盈余三百万瑞士法郎,使得总数达到两亿一千一百万瑞士法郎.
此后,2010年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调整产生一千一百万瑞士法郎赤字,并且依据授权对储备金加以使用.
所有这些导致了储备金的大量减少,这一情况秘书处在前几年WIPO将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转化过程中所准备的文件里已经清楚的说明了.
因为没有进一步评论,主席提请注意该文件中的内容.
计划和预算委员会建议WIPO成员国大会注意文件WO/PBC/18/7的内容.
议程第11项:投资政策讨论依据文件WO/PBC/18/18进行.
主席回顾说,投资政策已经提交至2011年6月举行的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第十七届会议.
该委员会注意到文件中所提出的建议,并决定推迟至本届会议来就该文件提出任何建议.
秘书处补充说,投资政策文件是对于2010年9月首次向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所提交建议的修订.
自该文件于2011年6月提交之后,由于彼时已决定将向9月会议提交,因此文件没有做任何修改.
现有建议反映了2010年9月会议期间各代表团所发表的意见,特别是要求删除对WIPO基金进行外部管理的内容.
如某些代表团所提出的,该建议目前包括投资对手应同意遵守《联合国全球契约》在人权、劳工标准、环境和反腐败方面的十项原则.
根据各成员国在去年9月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会议上所发表的意见,已对该建议做出了附加修改,对此,秘书处进行了说明.
秘书处提到,除非能从具有必要信用评级(即等同于标准普尔规定的AA-级)的其他银行获得更高收益率,某些非急需的瑞士法郎现金资源将存于瑞士国家银行(BNS).
去年的拟议政策对各类现金加以区分,例如当期业务所需的现金和代表第三方持有的现金.
以这些现金流量为基础,来决定将进行投资的类型.
这种方式已被认为使该政策过于复杂化.
因此,投资政策已得以简化,并反映了现有做法,而唯一加以区分之处则针对所选择的投资.
最终的关键性修改涉及到投资咨询委员会将至少每年审议本组织基金的投资情况.
秘书处回顾,在第十七届会议上,有一个代表团要求了解本组织在彼时所做投资的具体情况.
秘书处表示,投资金额为3.
62亿瑞士法郎,其中3.
55亿瑞士法郎为瑞士法郎持有.
大约3.
38亿瑞士法郎被存于瑞士国家银行,截至上周五(2011年9月9日)这一数字占总流动性的93.
3%.
而剩下的6.
7%则存于往来账户中.
瑞士国家银行存款利率一度为1.
125%.
而实际上自2011年9月1日起,该利率被调整为0.
875%.
与彼时瑞信和UBS的瑞士法郎存款收益率相比,该利率(1.
125%)还高出0.
125%.
主席宣读仍在讨论的文件中的决定段落.
计划和预算委员会建议WIPO成员国大会批准文件WO/PBC/17/6一中所载的投资政策.
议程第12项:语言政策讨论依据文件WO/PBC/18/15和WO/PBC/18/19进行.
主席介绍了议程第12项,从本届会议开幕时所做的一般性发言可以看出,该议程项目引起了各代表团的极大兴趣.
秘书处指出,文件WO/PBC/18/15是2010年成员国大会关于WIPO语言政策的各项决议以及于2011年1月和6月举行的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非正式会议讨论的后续行动.
通过该文件,秘书处重申,承诺在2015年之前执行一项全面语言政策,并就以分阶段的方式将全部语言覆盖面扩大到所有正式会议的时间表提出建议.
该文件提供了有关执行战略、所涉及额外工作量和完成该目标所需资源需求的信息.
此外,作为对各成员国在2010年成员国大会和计划和预算委员会非正式会议上所提请求的回复,还提供了整个计划27、尤其是语文服务的预算数据.
该文件还提供了外包文件翻译所采取的方法,以及所设立的确保翻译质量的严格标准.
正如各成员国所要求,秘书处还单独编拟了另一份文件WO/PBC/18/19,用以提供有关逐步采用对WIPO会议进行网播的信息.
秘书处解释说,针对WIPO会议文件,2011年1月起已将六种语言的覆盖面扩大到版权和相关权常设委员会(SCCR)和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地理标志法律常设委员会(SCT).
2012年1月起,六种语言的覆盖面将扩大到专利法常设委员会(SCP)、WIPO标准委员会(CWS)和执法咨询委员会(ACE).
2012/13两年期时,六种语言的覆盖面将扩大到WIPO所有主要机构,而到2014/15年两年期时,覆盖面将扩大到WIPO所有工作组.
同时,语言政策也将满足各成员国针对WIPO各类出版物及其网站内容的需求.
该文件包含了经修订的提供翻译服务的业务模式,该模式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首先,承认必须为每一文种保持一支作为本组织工作人员的审校专家和翻译人员的核心队伍,其目的是为了管理翻译工作,确保质量控制,确定工作优先顺序,提交关键文件的翻译产品,并满足会议期间的紧迫需要.
其次,建议将外包翻译工作的比例从2009年的30%扩大到2012/13两年期的45%.
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和学到的经验,2014/15两年期内该比例将进一步扩大.
对于会议文件,2012/13两年期内的工作量可能增加约13,000页,达到约67,000页,2014/15两年期内的工作量则可能再度增加约8,800页,达到约75,000页.
WIPO的翻译工作量可能从2010/11两年期的85,000页增至2012/13两年期的100,000页,并于2014/15两年期内再增至110,000页.
2011年6月的PBC非正式会议上,各成员国表达了对外包翻译工作质量的关切,并希望设立严格的标准来确保维持质量.
该文件中已规定了具体的程序供审议,这些程序还包括在遴选翻译之前请所有地区合格的翻译提交个人简历,以此对其进行严格筛选.
最为合格的翻译将通过包括在线测试在内的面试和评估程序来加以确定.
将对WIPO收到的译文进行内部修订,并不时地向翻译提供反馈,以确保其提高技能.
WIPO还将采用计算机辅助翻译工具来确保工作流程更为高效.
其还建议,在2011年底之前,根据WIPO采购规定进行国际招标,以便确定所有地区具有符合WIPO标准要求的翻译机构.
该文件中的表5列出了翻译部门专业工作人员的明细,表6和表7则列出了一些预算数据.
第28段列出了执行该政策的结论和建议,主要写明了各项工作时间表.
秘书处提到文件WO/PBC/18/19,该文件涉及逐步采用WIPO会议的网播服务.
2010年成员国大会各个会议期间采用了网播,为满足WIPO各成员国的要求,该文件建议从2011年成员国大会开始将网播服务扩展应用到其他众多的会议.
网播服务将包括实况网播和WIPO网站上提供的视频点播(VoD).
目前计划从2011年10月开始将网播服务扩大到各委员会的18个会议.
将根据先到先得原则,向公众开放查看,无需任何形式的注册.
可对现场和英语音轨进行实况网播,而视频点播服务可提供原始语言的网播.
网播服务的逐步部署将从2011年9月开始,将为在WIPOA厅和B厅以及CICG会议中心举行的部分会议提供报导.
埃及代表团代表阿拉伯集团感谢秘书处编拟出色的文件.
该文件反映了始于2010年9月PBC和成员国大会各会议期间以及2011年初举行的各非正式会议期间在WIPO所开展的讨论的结果.
这反映了各成员国、特别是阿拉伯集团的利益,使得各成员国能够从语文服务的扩展中获益.
该代表团赞赏秘书处、特别是主管语文服务的部门所付出的令人瞩目的努力,以满足其服务不断增长的需求.
该代表团欢迎秘书处再度确保在2015年之前全面执行本组织的语言政策,包括网播服务.
该代表团强调,有必要在未来预算中为计划27提供足够的资金,并对为此采取的措施表示满意.
自2011年初起,版权和相关权常设委员会(SCCR)和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地理标志法律常设委员会(SCT)的所有文件都已经以六种语言发布,也已注意到自2012年起,语言覆盖面将被扩大到剩余三个委员会,其他需求将在下一期预算中加以覆盖.
该代表团还对旨在提高外包比例的建议表示欢迎,该建议将在2013年之前把外包比例从2008/2009两年期的30%提高到约50%.
阿拉伯集团希望强调,有必要保持并提高阿拉伯语翻译和口译服务的质量.
必须首要考虑技能和服务.
此外,还有必要提高所有阿拉伯语互联网网站的语言覆盖面,以促进阿拉伯国家从WIPO服务中获益.
最后,该代表团强调,有必要对目前仅以三种语言提供的通知进行翻译,并呼吁秘书处采取必要的措施来提供这些服务.
关于对WIPO会议进行网播,该代表团强调,这并不能取代逐字记录报告,特别是因为录制的网播不会被翻译成WIPO全部语言.
西班牙代表团感谢秘书处编拟了一份非常好的文件.
根据联合国成员国大会的决议,有必要使用多种语言,该代表团一直强调有必要遵照这些决议,并增加联合国正式语文在所有会议中的应用.
西班牙极力推进所有语言的应用,为此目标进行努力并大声呼吁,对此事实无人能够质疑,尽管如此,该代表团在经济财政方面仍面临着非常艰难的处境.
在要求缩减各项支出、削减各处财政的同时,关注利益仍旧是至关重要的.
促进所有语言的应用确实重要,但与此同时,还应考虑其他方面所需要的原则,也就是使钱花的物超所值.
西班牙有意推进各种语言,但同时也需要确保物有所值.
2011年6月,该代表团审议了这些数据,确认有必要进行翻译并促进语言的应用,但是同时,该代表团也在寻求降低翻译和口译成本的方法.
口译非常重要,但在该文件中并未提及.
在翻译和口译增加的同时,要求其具备高效率和准确性,但在试图限制成本方面仍需努力.
假如能够至少在中期找到更好的收入来源和翻译,这将能够限制翻译和口译的成本,使其不再上升.
对这些问题加以恰当的管理并改进其经营状况,是至关重要的.
该代表团呼吁秘书处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来保障资金来源,从而能够减轻提供翻译和口译的负担.
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赞赏从秘书处收到关于将联合国系统六种正式语文的覆盖面扩大到WIPO各治理机构、委员会和工作组的详细报告.
该报告反映了对书面工作量所产生影响以及由此导致的本组织工作量和成本提升的审慎思考.
该报告适当地将维持外包翻译工作质量的条款纳入在内.
如果缺乏必要的质量控制和监督机制,可能会影响到翻译质量,在一些组织中已经证实了这一点.
该代表团注意到早些时候提供的关于质量标准的信息和意见.
尽管如此,在许多国际组织中,会务与语文服务已成为消耗其大部分资源的一项业务,而这些资源本应用于执行这些组织的核心职责.
因此,该代表团总体不支持扩大语文服务,因为本组织管理费用可能急剧升高,并且扩大的官僚机构也可能导致效率低下.
正在考虑的建议表明,2012/13两年期内为WIPO每个治理机构和委员会提供全部六种联合国正式语文的翻译将导致语文服务成本增加12%,而这种成本的增加将在计划27(会务与语文服务)的现有资金中通过降低其他方面的成本进行弥补来加以解决.
该代表团指出,秘书处的报告并未包含对在2014/15两年期内将语文服务扩大到各工作组而将导致的成本上升的估算,作为原则性问题,在没有全面了解对成本产生影响的情况下,并考虑西班牙代表团所提出的物有所值的问题,该代表团无法支持该建议获得通过.
因此,鉴于之前关于该问题的各项决定,并考虑到秘书处确保将语文服务扩展到各治理机构和委员会将不会导致计划27所需资源的整体增加,该代表团不反对同意拟议的在2012/13两年期内语文服务的扩展,正如文件WO/PBC/18/15所陈述的,但是在缺少有关成本影响的信息的情况下,该代表团将敦促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不对随后在2014/15两年期内扩展到各工作组加以承诺.
该代表团进一步坚持说,根据2012/13内将语文服务扩展到各治理机构和委员会的两年经验,将有三年时间来对随后的扩展到各工作组来加以考虑.
这将使得能够对提供额外语言文件的需求及其成本有关的具体数据加以评估.
该代表团鼓励继续承诺通过出版电子材料并仅按需求打印文件来降低文书工作量.
日本代表团感谢秘书处关于语言政策以及WIPO网播业务的详细介绍.
该代表团认为,该建议可能是可行的,但是同时也关注,追求低成本可能意味着翻译质量下降并最终导致成本的升高.
因此,该代表团理解外包翻译工作对于降低成本的作用,但是同时也希望确保翻译质量.
该代表团注意到秘书处所说的用以确保质量的若干措施,诸如对翻译进行在线测试.
质量问题决不可妥协.
关于WIPO网播,网播服务可有助于了解WIPO各项会议所进行的讨论,因此该代表团支持采用该服务的建议.
由于录制的视频点播(VoD)的内容仅包含原始语言,该代表团希望这些服务能够在所录制的视频点播中包括英语音轨,否则该代表团将无法理解视频点播中其他不同的联合国语言的内容.
然而,该代表团认为,即使在采用网播服务之后,WIPO仍应按照之前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会议的决定,继续提供会议报告,因为这些会议报告非常有助于从各方发言中获取信息,抓住讨论要点,而网播服务并不能替代这些作用.
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代表团乐于见到秘书处不懈地着力提高翻译和口译质量.
语言问题与文化息息相关;绝不应将其视为一项支出或一项不必要的花费,因此该问题涉及资金储备.
对语言加以投入应被视为一项郑重的投资,但是正如日本代表团所指出的,在这些方面削减成本可能会导致真正的无序状态.
我们并不希望看到这种状况.
在联合国中,出于语言原因,各种讨论常常事倍功半.
该代表团支持埃及代表团的发言,认为有必要发布逐字记录报告是毋庸质疑的,希望借此本组织中全部语言都能得到尊重.
遗憾的是,日本代表团理应要求将英语加入网络源中,以确保所有人都能很好地相互理解.
阿尔及利亚代表团同意埃及代表团代表阿拉伯集团的发言.
本组织的翻译和口译政策、以及由秘书处提交的各种文件都凸显了语言问题的重要性.
该代表团赞成秘书处在此方面所采取的方法,特别是涉及翻译和口译的推进方法.
翻译不应被视为一个次要问题.
恰恰相反,翻译问题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各种重要文件是以各种不同的语言提交的.
因此,翻译不应被视为二等公民.
各使团代表可能精通多门语言,但是还应考虑各国首都的情况.
参与讨论的往往都是来自首都的专家,而大多数情况下,他们并不熟悉或者精通各门外语.
例如在阿尔及利亚,阿拉伯语是主要语言并被用于知识产权领域.
因此,语言问题极受重视.
巴西代表团称赞秘书处所编拟的文件,这些文件对各成员国高度重视的问题加以解决.
该代表团支持之前关于将语言覆盖面扩大到全部六种正式语文的各项发言.
在此方面,该代表团欢迎关于文件翻译以及网播可用性的各项倡议.
该代表团认为,随着未来逐步扩展到全部正式语文,在网播中提供现场语言的同时还提供英语是很重要的.
互联网的应用与影响到民间社会中广大受众的目标相一致,也与各成员国参与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和问责目标相一致.
该代表团还注意到关于翻译质量的说明,认为在讨论未来使用资源时,不应损害到翻译质量.
该代表团欢迎关于在成员国大会期间使用葡萄牙语以及以葡萄牙语提交文件的翻译的信息.
瑞士代表团感谢秘书处在就此问题开展讨论之初所编拟的文件及提供的信息.
该代表团关注语言政策问题,它也有兴趣尝试将各门语言扩展到各委员会.
但是,学习过往经验并研究对预算的影响十分重要.
鉴于多个代表团已将实现待翻译文件数量的合理化视为问题,该代表团认为,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提出的建议至关重要,即延迟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关于2014/15两年期内将翻译文件数量的决定.
该代表团支持该建议,并希望在针对2014/15两年期做出决定之前能从即将来到的两年期内获得经验.
印度代表团表示,秘书处去年就此主题所推进的磋商已获得成果.
该代表团对此表示欢迎,并期望能够通过一项为人广泛接受并促进WIPO及其各成员国有效运行的语言政策.
该代表团就决定段第(v)段发表了意见.
该段内容为:"承认有更准确的工作文件将有助于会议审议工作,批准秘书处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缩短工作文件平均篇幅的建议".
在承认更准确的工作文件需要控制成本的同时,该代表团所关切和希望的是,目前由各委员会制定并通过的会议报告能够继续以同样方式提供.
该代表团要求就该点予以澄清,因为目前编拟的包含各代表团发言和秘书处回复的会议报告,即便不是逐字记录,仍以间接引语的方式提供了讨论的概要和要点.
该代表团就这种方式是否将得以延续或是否会转变为着力缩短委员会会议报告要求予以澄清.
关于网播文件,该代表团再次感谢秘书处不断与时俱进并在技术使用过程中变得更为面向技术,以便可能达到进一步无纸化的目标.
它拥护日本代表团提出并得到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代表团支持的请求,如果仅仅针对现场语言进行视频点播(VoD),其效果可能会受到限制.
这种网播至少还应该包含英文口译,以使得会议发言为更多的受众所了解.
关于秘书处指出的在2011年10月成员国大会之后网播服务将会覆盖18个会议,该代表团询问,这是否意味着将对WIPO的所有这些常设委员会及其会议进行网播,除此之外,是否还会对别的会议进行网播,因为这些常设委员会数量不足18个.
如果将会对其他会议进行网播,那么了解是哪些会议将会有所帮助.
第二个问题涉及基于先到先得原则提供的网播.
从该文件可以看出,可用的实况网播将达到200个,可以假定的是,先进行接入的用户可以先获得接入,而第201位用户将无法获此服务.
该代表团想了解这种理解是否正确.
秘书处回复说,所涉及的是由2010年成员国大会所批准的决定.
其中第(iv)段并不针对会议所产生的文件,而恰恰针对会议的工作文件,例如只是一份8页长的文件,而非30页长的文件.
这也将有助于确保围绕重点开展讨论.
同时,秘书处也听取到有关逐字记录报告将不会取消的消息.
秘书处目前并未设想要取代这些逐字记录报告,除非录制扩大到更多语种,并且具备检索功能.
这些报告将继续写明,X国发言这么说,Y国发言那么说.
秘书处希望未来能够在印刷材料和会议报告方面实现效率节约.
巴基斯坦代表团认可秘书处提及的第2段的内容,承认有必要增加外包翻译的份额,尤其指定向发展中地区/国家外包.
该代表团提及表4,该表显示概算的2008/09两年期外包比例为30%,2012/13两年期这一比例逐步增加为45%,该代表团询问,2008/09两年期的比例是否存在任何开列的百分比,尤其是30%的比例中有多少是外包给发展中国家的.
该代表团还提及网播服务,它理解会针对现场语言(即原始语言)和英语进行实况网播.
因此,它的理解是,视频点播(VoD)并不存在资金问题,因为视频传输已经可用.
秘书处无法就向发展中国家外包的比例问题提供准确数字,因为接受外包工作的某国公民可能身处发达国家或者发展中国家.
秘书处将试图提供一些统计数据来确认接受外包工作的人身处何地.
中国代表团十分关注WIPO的语言政策,赞赏WIPO在扩大语言覆盖面方面所付出的极大努力,并欢迎秘书处进一步执行语言政策及其具体计划的努力.
该代表团希望WIPO尽早采取必要且切实的措施来执行该计划,包括针对扩大语言覆盖面而重新分配工作人员、增加笔译员数量和增加外包,以便将六种正式语文的覆盖面扩大到各委员会和所有工作组以及其他会议,从而使得六种语言能够得到均等的使用.
无论采用何种方法来提供语言,质量是首要问题,但同时也不应忽视成本的降低.
语文服务的提供应更加全面、高质和高效,以便为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铺平道路.
德国代表团就财政影响提出若干问题.
在表5中工作人员数将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薪金如何会增长6%,而针对工作人员的整体增长却为4.
2%.
网播服务是作为成本控制措施之一被提出,但并未说明具体内容,此外还指出要提高业务效率,但并未指出类似"在两年期内进行了资本投资"所能说明的事实.
该代表团假设,根据其新计划,所要求的500万瑞士法郎当中有部分也用于网播服务,但这是否已得到批准关于采用网播实际支出多少费用的详细信息将会有所帮助,因为与外包问题一样,这就是效率根本所在.
该代表团从日内瓦其他国际组织了解到,它们正有效地利用在线口译,并询问秘书处是否也已考虑到这种方式.
翻译外包与在线口译一道同样都能节省开支.
秘书处提及表7,该表显示,语文服务部门的工作人员数目没有增加.
少许的成本增加是薪金以外方面的成本增加以及现有工作人员薪金的其他轻微增加.
主要的成本增加来自其他合同服务,即外包方面的支出.
南非代表团代表非洲集团发言,欢迎秘书处编拟的文件,指出第18段详细说明了翻译质量的流程,这是6月份曾提出的一个问题.
该代表团也感谢秘书处将葡萄牙语列入其中,并补充说安哥拉代表团对此表示满意.
该代表团希望会议能够通过一项所有成员国都可接受的语言政策.
西班牙代表团要求就各语种翻译成本明细予以澄清.
秘书处针对第17段,指出2008/09两年期内每页翻译量平均成本为213瑞士法郎,相比前一个两年期的227瑞士法郎有所下降.
关于各语种成本,无法提供确切数字,但其范围应在200至225瑞士法郎/页之间.
西班牙代表团表示,如果无法立即提供数字,事后也无需再提供了.
埃及代表团认为,现在同时在讨论两个问题.
第一个涉及各方已达成一致的共同方法,即将语文服务扩大至六种语言.
这已达成共识.
一些代表团就何为达成该目标最有效的方法提出问题.
这不应以任何方式列入针对质量的支出.
一定数量的翻译将被外包.
有必要对此进行深入研究,并确认如何从翻译公司间的竞争中获益,从而能以最低廉的价格获得最佳的质量,以便通过高效的方式来获得应用语言政策的共同目标.
可以通过与多个国家合作的区域性集团签署合同来扩大检索,从而在各翻译局、各局、代理公司之间渐渐引入竞争,以便获得最低廉的价格.
针对各种文件和会议以及网播服务,全部六种语言地位应均等,这已得到广泛同意.
主席认为,在改进该文件和增进共同理解方面已有所进展.
秘书处已有一项建议,同时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也提出了一项建议,瑞士代表团还就对执行情况进行审议提出了一项建议.
主席询问,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是否有具体的案文.
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就文件WO/PBC/18/15第28(a)段提出以下案文:"从2012年开始,分阶段将针对WIPO主要机构和委员会的会议文件的语言覆盖面逐步扩大到联合国的六种正式语文:阿拉伯文、中文、英文、法文、俄文和西班牙文(详见上文第二部分);完成这项工作的条件是要批准在2012/13两年期计划和预算草案中提出的资源需求.
各工作组文件以及核心和新出版物的语言覆盖面将在2014/15两年期会议上进行评估.
删去"或酌情在2014/15两年期计划和预算草案中"以及"执行这项工作的时间表,则取决于这些计划和预算文件是否获得批准".
"埃及代表团要求提供书面案文,以便有足够的时间进行磋商.
法国代表团支持分阶段执行的想法.
由于这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同时从多个不同的角度来对其进行研究,因此针对工作组问题再以更充足的时间来加以深思熟虑可能是获得有效的解决方案的最佳途径.
确实存在遴选、质量以及预算方面的问题,而将语言覆盖面扩大至六种语言的政策可能是达成目标最实效的方式.
该代表团支持这一想法,但是具体措辞需要进一步讨论.
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代表团认为,该段落反映了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近期的讨论情况,对其进行任何修改都可能产生新的问题,同时并不能产生任何新的解决办法.
如果所有这些工作能够立即针对阿拉伯文和中文开展,那么该代表团可能会支持该建议.
作为对主席要求进行澄清的回复,该代表团表示,它其实是反讽的口吻,它想了解如果通过共识决定仅以西班牙文、中文和阿拉伯文开展工作,那将会是怎样的结果.
英语国家参会代表以及俄罗斯代表会怎么办西班牙代表团认为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提出的建议富有逻辑,但是它表示,匆忙做出决定将增加某些成本.
日本代表团和委内瑞拉代表团提出的立场强调有必要保证正确的口译和翻译,它们要求在批准该文件之前,需要了解由翻译和口译数量的增加所造成的成本增加.
做出任何决定都需要数据的支撑,这也是因为它取决于预算中所需要的资源.
事实上,文件中针对即将到来的两年期对此也有所阐释.
秘书处建议了一种推进的方式.
这种折衷的办法就是接受按照拟议方向加以执行的时间表,但是条件是在制定2014/15预算时再对之进行审议,彼时,就可能对所获得的经验进行报告了.
瑞士代表团要求确认,这一想法是要立即决定关于将语言覆盖面扩大到各工作组的原则,并在两年后再对该决定进行审议.
它难以立即对此给出一个肯定的答复,因为这可能会在日后造成困难,在根据经验对该政策某些条款进行审议时,可能会产生有益之处,因此它倾向于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所建议的将其保持未决.
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表明了"获得的经验"的重要性以及有必要在两年后下轮会议期间对成本进行评估之后再作定夺.
主席要求书面提供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所提建议和另一项由秘书处起草的建议,以便各代表团能够对之进行研究并进一步讨论,这两项建议有关所获得的经验以及原则上须经下一届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批准.
秘书处针对各代表团发表的各种观点作出回复.
秘书处已注意到要求通知以全部语言发布,目前正在内部了解情况,并将试图协调其中某些程序.
秘书处还再次确认网播将不会取代逐字记录报告,这类会议报告将按照目前的方式继续发布.
它承认,降低翻译成本是一个重要的方向.
目前这正在实践当中,这种实践考虑到多种不同降低成本的方法,同时还需确保保持质量标准.
一种降低成本的方法自然是增加外包文件量.
关于只印制那些确有必要的文件,秘书处采取了若干内部合理化和控制措施,并向同事们强调仅在需要的时候进行打印.
在某些文件的翻译方面,尤其是WIPO各委员会提交的篇幅较长的报告和研究报告,还采取了更多的举措;这是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上届会议的一项决定.
秘书处保证,质量标准不会以任何方式遭到妥协.
关于网播,鉴于版权原因,视频点播(VoD)将只提供原声音轨,这不会影响实况网播以英语和现场语言播出.
这些问题需要加以解决,以便使得其他语言能够得以储存.
此外,还涉及到带宽问题.
关于逐字记录报告,在为2011年6月举行的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会议编拟的文件中以及在各成员国提供反馈意见之后,删除了关于以摘要记录取代逐字记录报告的段落,因此将继续按照现有方式发布逐字记录报告.
秘书处确认说,它承认阿拉伯文是一种重要的语言,所通过的政策也将被扩大至阿拉伯文.
关于网播,自2011年9月成员国大会开始,将在2012年开通网播服务的18个会议将包括WIPO各常设委员会的全部会议以及2012年成员国大会.
各常设委员会每年举行两次会议,因此,7至8个委员会乘以2,再加上成员国大会和协调委员会,将大概有15至16次会议.
网播服务将覆盖所有这些会议.
关于通过竞争的方式来削减翻译成本,秘书处回顾说,正如文件中所提及的,将发布一份全球招标书来外包一些翻译服务.
世界各地对于这份全球招标书将会有所反应,这有望能够获得真正具有竞争力的价格.
秘书处提供了关于网播的详细信息.
首先,关于以先到先得原则进行的约250个会话进行澄清,2010年成员国大会期间的经验表明,大会期间任何一天同时进行的会话数量从未超过250个,因此这成为当前的一项目标.
这意味着第251个试图进行连接的人将不得不等到首批250人中有人退出.
经验表明,会话数量甚至没有接近过250.
其次,进行的资本投资是针对A厅,同时也用以支持在日内瓦国际会议中心(CICG)举行的成员国大会.
自然,其并不覆盖完全属于不同规模的新会议厅.
A厅和CICG所采用的技术不太会有所改变,但是设备数量和业务规模则是完全不同的.
第三,用以支持视频点播(VoD)的需求不同于网播.
为了录制两个频道的视频点播内容,其技术信道和存储系统将必须比初步启动所预期和准备的要多一倍.
而要覆盖六种语言,存储系统将增加至六倍.
以200天会议期为例,若要覆盖六种语言,需要录制的视频内容将达到1200天.
这将极大地增加投资和技术复杂性,尤其针对初步启动.
第四,音频文件将置于WIPO外部的主机中,因此对诸如PCT这样的常规在线服务不会产生影响.
然而,由于视频点播的存储和带宽设备将会外包,因此会产生额外的费用.
巴西代表团注意到,由于某些版权问题,视频点播(VoD)的内容仅仅包括现场音轨,它询问,本组织是否正在考虑采取措施将视频点播内容至少扩大至英语.
南非代表团就第七种语言,即手语,提出疑问.
德国代表团要求提供关于已投资了多少、多少仍在规划中、何处有增效以及增效有多少的信息,以便了解成本效益.
秘书处就网播提出一个关于会议准确性的问题.
当语言多于现场语言时,网播将在何种程度上被视作是会议记录为了应对这一问题,有一份免责声明:"会议中的口译是为了方便交流,不构成会议的作准记录.
仅原发言作准.
"录制的视频点播(VoD)内容将仅含现场音轨,这是出于版权问题的原因,口译员机构正在对此进行审查.
可用于提供网播服务的带宽也存在问题.
秘书处就手语问题报告说,通过会议标题条来提供便利,会议标题条在网播之前已被采用.
该服务仅按需求提供,但也可系统性地加以提供.
需要对费用问题加以审查.
秘书处表示,它正在制定一项战略,以将各种智能技术并入一个门户.
投资的问题取决于如何结算账目.
正采用一种技术来将会议室中所有视频/音频服务数字化来取代以录音带进行录制.
尽管这种技术不是网播,但它是数字形式的,从而提供了一种能够实现网播的数字源.
仅采用这种专用于网播的设备,而将数字源排除在外,其投资是相对谨慎的,约为40,000至50,000瑞士法郎.
增效节约和一定程度的成本削减,可能将由各代表团自身来完成,因为其能够比较容易参与会议.
因为相同的视频会议会网播系统可用于各种大小的会议室,因此也会产生增效,但是针对上一代技术而言则是另当别论.
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宣读其关于文件WO/PBC/18/15第28(a)段的修改建议.
"重申对于全面语言政策的支持,正如2010至2015中期战略计划(MTSP)中所反映的,从2012年开始,分阶段将针对WIPO主要机构和委员会的会议文件以及核心和新出版物的语言覆盖面逐步扩大到联合国的六种正式语文:阿拉伯文、中文、英文、法文、俄文和西班牙文(详见上文第二部分);完成这项工作的条件是要批准在2012/13两年期计划和预算草案中提出的资源需求.
各工作组文件的语言覆盖面将在2014/15两年期计划和预算中进行评估.
"印度代表团要求一些时间来研究中期战略计划(MTSP)中相关段落,因为MTSP中某些部分尚未得到一致同意.
秘书处引述了中期战略计划(MTSP)中涉及语言政策的相关段落,该段落也被载于向2010年成员国大会提交的文件中.
"通过与各成员国磋商,详细制订一项可满足各成员国需求并且具财务可持续性的全面语言政策,涵盖会议文件、出版物、口译和WIPO网站"(文件A/48/11第5段).
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代表团提及各工作组中的语言需求,并赞成秘书处的建议,它认为该建议与各成员国所提要求相一致,以避免以非母语来进行谈判.
埃及代表团对刚刚听到的语言建议有所疑惑,该建议与其收到的文件稍有不同.
正如之前所讨论的,通过一项覆盖WIPO所有主要机构、委员会和工作组的语言政策,保留在下一期预算中讨论覆盖工作组的费用的可能性,同时考虑从目前预算中习得的教训或获得的经验,这样做是至关重要的.
我们的目标应是朝此方向努力,而不推迟在下一期预算之前就该政策覆盖面扩大到各工作组达成一致.
主席澄清说,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建议的案文中,包括一段介绍性的段落(a):"重申对于全面语言政策的支持,正如2010至2015中期战略计划(MTSP)中所反映的",之后才是余下的案文.
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指出与之前案文的不同之处,即已开展关于现有出版物的工作.
该代表团随后赞同秘书处对原始建议的修改.
关于中期战略计划(MTSP),该代表团同意,需要一项全面语言政策,但是对其予以支持和关于工作组所需的成本分析是不相关的.
该代表团全面承诺要有一项全面语言政策的想法,但是也认为关于工作组的成本因素尚未确定,因此唯独关于这点它无法确定.
西班牙代表团认为将工作组现状考虑在内至关重要.
如果翻译不针对工作组,这就是在浪费时间.
从改善管理的观点出发,能够有所改进,换言之,这些翻译花费多少并不十分清楚.
现状模糊不清实属不该,但这已成常态.
通常,并没有关于某事究竟花费多少钱的信息,一旦该建议得以执行,费用就会明了.
委内瑞拉代表团表达的关切有理有据,而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的关于费用的关切也值得考虑.
关于翻译成本并没有相关信息.
如何改善口译和翻译的成本这项任务仍有待执行.
在没有任何信息的情况下,是不可能以适当的方式取得进展的.
关于译成西班牙文,该代表团感到受挫,因为缺乏WIPO在多种语文方面所表现出来的一致性.
在编拟当前文件时,曾保证将遵照多种语文的任务使命.
该代表团曾注意到,《尼斯分类》最新版没有以公正的方式来处理西班牙文,因为该分类最新版没有被正式译成西班牙文.
类似的,这种一致性还应扩大至《国际专利分类》.
因此,该代表团要求在《尼斯分类》和《国际专利分类》方面的做法符合多种语文的政策,按理将这些分类译成正式语文之一的西班牙文.
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代表团并希望成为讨论的绊脚石,但是它感谢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的理解,同时也深知该主题的重要性.
语言被称为母语是因为人们在子宫中就开始聆听.
因而不会有人称之为父语或亲语.
语言对于一个人随后的一生至关重要.
会议中的精神是重要和积极的.
语言必须作为一个主要问题来加以解决.
该代表团不希望在是否将覆盖面扩大至工作组这个问题上停滞下来,但是在会议报告中应反映出,这一精神是各国都一致同意的.
未来在WIPO开展的所有活动中,都必须考虑每种工作语言.
瑞士代表团支持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的建议,该建议很好地反映出委内瑞拉和埃及代表团所表达的关切.
该代表团希望重申,它支持一项全面且包容不同语言的语言政策.
该代表团喜欢该建议,是因为它使得扩大语言覆盖面在合理化之后能够被加以恰当的考虑,因为这将能够了解所采取的对文件进行合理化的措施是否使得扩大语言覆盖面成为可能,以及这些措施是否能够使得保持预算在本组织可接受的范围之内这一目标得以实现.
该代表团对这一点非常关注.
南非代表团强调,其赞同秘书处最初提出的语言建议,该建议包括了将语言覆盖到工作组.
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提出的语言建议没有提出要在2012年将语言覆盖到工作组,而要将这项工作推迟至下一个两年期.
有必要了解前一届成员国大会所一致同意的内容,即将就语言覆盖到工作组作出决定.
该代表团关注的是,一项对于在语言方面需要援助的国家而言是无法同意和采用的决定,将使得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的建议难以被接受.
法国代表团认可瑞士代表团的发言,该发言强调了问题所在.
重要的是,要将这一雄心勃勃的政策与更好利用过去经验并采用分阶段方法的其他建议统一起来.
与瑞士代表团发言中所提到的一样,该代表团支持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的建议.
秘书处澄清说,根据与各成员国的讨论,其承诺要有一项全面的语言政策,这也正是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希望能从中期战略计划(MTSP)中总结出来的.
上届成员国大会的讨论是关于如何使之产生,这项工作从主要委员会、工作组以及各主要机构和其他委员会的文档开始推进.
鉴于对全面语言政策及其扩大的承诺,该建议将以分阶段的方式通过两个两年期来取得进展.
它曾在多个场合表示,2015年之前将落实执行,文件中的时间安排确定了一项建议,由此各主要机构、委员会以及核心和新出版物将自2012年1月1日起开始或在2012/13两年期内继续,并增加12%的资源投入.
各工作组每份文件将在2014/15两年期内得以覆盖.
这是所制定的时间安排,并不背离继续保持承诺,且根据获得经验以及2014/15两年期预算的讨论情况可以确定2014/15两年期内分阶段覆盖工作组.
决定段应反映出该建议.
德国代表团出于计算目的提及语言文件中的表3.
针对工作组的额外工作量为8,832页,每页费用约为200瑞士法郎,指示性的成本约为160万瑞士法郎.
巴西代表团重申工作组是一个重要问题,应对其加以覆盖,它补充说,秘书处所提建议呼吁在下届PBC进行重新评估,这似乎需要有所平衡,因为这将能够全面了解成本,这也是西班牙代表团所担忧的.
有必要对于成本以及成本如何随时间变化有所了解.
德国代表团提供的数字非常有意思,因为这些数字可以了解到涉及的工作量问题.
但是,该代表团赞成按照秘书处建议将工作组留待下一届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进行重新评估.
主席指出,导言并不存在问题,倒是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建议的(a)段第二句或秘书处建议的(c)段存在矛盾之处.
阿尔及利亚代表团完全赞同非洲集团的发言,并感谢秘书处和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提出建议供讨论.
关于语言政策的分阶段和执行,它有所关注.
2010年成员国大会的决定以及在2012/13两年期计划和预算中应用于各委员会和工作组,该代表团关切的是,2012/13两年期内在翻译和同声传译覆盖面方面将工作组包括在委员会中,因为某些工作组对于阿尔及利亚而言十分重要,例如知识产权与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政府间委员会(IGC)及其他一些工作组,因此它无法理解为何要将该决定推迟到2014/15两年期.
该代表团建议在(a)段起始处将工作组纳入,与"主要机构和委员会以及核心和新出版物"置于一道.
印度代表团认为,对这一重要问题的讨论没有进展.
秘书处简要概括了达成一致的内容,其内容很简明.
将会有一项全面语言政策覆盖WIPO所有的机构和委员会,自本两年期开始,其将以分阶段的方式加以执行并扩大至下一个两年期.
暗含的理解是常设委员会和WIPO主要机构将得到优先处理,工作组则将以分阶段方式来实施.
任何决定必须反映这种核心理解.
该代表团理解,各国唯一能做的让步就是在下一个两年期分阶段推进到工作组,而且必须根据WIPO核心委员会和机构所获得经验在审议的基础上来进行推进.
这是该文件唯一需要添加的一项内容,这样似乎应该能够得到一致同意.
秘书处建议的案文似乎很好地包括了这项内容.
关键问题在于有必要有一项全面语言政策,并从WIPO主要机构开始分阶段执行,根据2012/13两年期获得的经验在审议的基础上将其扩大到各工作组.
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的建议遗漏了最重要的内容,即工作组的内容.
这对于已取得的广泛同意而言是种退步.
一些工作组的工作涉及准则制定,譬如IPC.
PCT是WIPO工作的支柱,而关于PCT应如何运作的决定则由工作组来做出.
这是否是要将这些重要的程序排除在语言政策之外,从而偏离众人一致认为非常重要的目标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的建议从最初就将工作组从清单中排除,实则忽略了非常重要的一点.
同样遗漏的还有根据获得的经验重新进行评估.
所有代表团对此都有所关注.
如果经验表明需要对某些事项进行重新调整或成本过高,那就无需同意扩大覆盖面.
这种方式对工作组进行单独处理,工作组文件的语言覆盖面将在讨论2014/15两年期预算时进行评估,这意味着其独立操作并且将成为2014/15两年期中的一项单独的事务.
该代表团认为,近期达成的一致意见应得到尊重,就全体都能接受的共同语言达成一致是有可能的.
该代表团建议,一些密切关注该问题的代表团能够以小组形式进行会面,并就语言达成一致.
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赞同印度代表团以小组形式进行讨论的建议.
结局就是没有关于工作组的成本数据,并且分阶段的方式意味着将在2014/15两年期内对工作组进行研究.
该代表团无法预先赞同成本未知情况下覆盖工作组.
主席要求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在表达关切的各代表团当中开展非正式磋商.
主席提及经非正式磋商之后形成的新建议.
决定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向成员国大会建议文件PBC/18/15第28(a)和(b)段中的内容.
计划和预算委员会:注意到文件WO/PBC/18/15中所载的信息;建议WIPO成员国大会采纳文件WO/PBC/18/15中所载提出的各项建议,但作出如下修正:"28.
基于本文件的分析,秘书处现提交以下建议供成员国审议:(a)从2012年开始,分阶段将WIPO主要机构和委员会的会议文件以及核心和新出版物的语言覆盖面逐步扩大到联合国的六种正式语文:阿拉伯文、中文、英文、法文、俄文和西班牙文(详见上文第二部分);并取决于2012/13两年期计划和预算草案中拟议的资源需求的批准情况.
工作组会议文件的语言覆盖面的成本将根据2012/2013两年期获得的经验在讨论2014/15两年期计划和预算时加以评估;(b)对WIPO网站的翻译要求将作更深入的审查,并将与该网站的重组工作齐头并进.
"埃及代表团要求就网站的翻译进行澄清.
秘书处重申,不像翻译目前网站上所载内容,该问题已在掌握中,有人建议等待网站的修复,以便不会重复翻译任务.
时间安排是即将到来的两年期.
中国代表团指出,有关语言政策的文件仅提及委员会和主要机构会议文件的翻译工作,并要求秘书处确认在这些会议中提供全部六种语言的口译,而将在文件中何处指出这一点.
秘书处提及向2010年成员国大会提交的文件,这是迈向本组织全面语言政策的第一步.
由于无法同时顾及所有事务,因此决定针对出版物、网站、口译和会议文件逐步推进.
一致同意的第一步是处理会议文件,然后再来对其他问题加以解决.
语言政策已经涉及到会议文件.
随后将有进一步的建议来达到全面的语言覆盖面.
无法对所有会议的完全口译覆盖面进行确认,但是各项建议即将出台,当然并不是在本届会议上,而是供未来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或成员国大会进行讨论.
本组织承诺扩大会议、网站、出版物和口译的语言覆盖面.
决心如此.
问题在于执行该政策的能力方面.
WIPO网播主席请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注意文件WO/PBC/18/19(WIPO网播),在该议程项目下对此进行了讨论.
计划和预算委员会注意到文件WO/PBC/18/19的内容.
议程第13项:拟议的2012/13两年期计划和预算讨论依据文件WO/PBC/18/5进行.
在介绍该议程项目时,主席指出,根据《财务条例与细则》,并按照关于让成员国进一步参与本组织计划和预算编制和落实工作的机制(文件WOPBC/13/7和A/46/12),正将拟议的2012/13两年期计划和预算向本届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会议提交.
根据该机制,拟议的2012/13两年期计划和预算的第一稿(文件WO/PBC/17/4)已交2011年6月举行的计划和预算委员会(非正式会议,供进行讨论、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和修正.
在该会议上,计划和预算委员会要求秘书处根据各成员国的意见和建议发布经修订的拟议计划和预算.
秘书处介绍了该文件,并回顾说,在2011年6月举行的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非正式会议期间,拟议的2012/13两年期计划和预算经过了各成员国的广泛磋商和详细审议.
由于若干代表团现在换了新的成员或当时未能参加非正式会议,秘书处概述了拟议的预算文件的主要特点.
正如总干事在不同场合所指出的,这是WIPO编制的首份注重成果的预算案,已得到了多个代表团的欢迎.
各成员国对编制预算的主要贡献是成员国对于总干事调查问卷和中期战略计划(MTSP)的反馈,以及各成员国发表的意见(正如2010年成员国大会报告中所反映的).
在提交一份注重成果的预算的同时,秘书处首次在每个战略目标之下对组织级别的成果进行了定义,在成果框架下通过各指标来反映出每个计划对获得这些成果的贡献.
在每个战略目标起始处,有一个表格准确地表明这些内容.
这种方法准确地反映出目标和成果的跨领域性质.
发展议程项目已根据2010年成员国大会批准的机制(文件A48/5Rev.
)被完全集成于常规预算中.
成果框架表中已纳入了对成果和计划用于获得各项成果的资源的战略性观点.
发展已被进一步纳入主流(60项成果中有40项具有与之关联的发展份额).
第10页的成果框架表清晰地表明计划和预算如何通过成果以及每项成果下的发展份额被联系在一起.
预算案对发展支出进行了定义,并为发展支出的规划、跟踪和报告设定基础.
预算案还针对每项成果和每个计划阐释了发展份额,提供了发展议程项目和针对各项目规划的资源的详细信息.
秘书处进一步解释说,目前经修订和改善的计划和预算包括反映了计划和预算委员会非正式会议中讨论情况的各种修正.
也进行了实质性修订,例如计划说明、预期成果和指标都应成员国要求进行了修正.
对总干事前言也进行了修订,以强调付出的努力并追求增效.
有关每项计划的资源添加了新的案文,并附有费用类别说明.
其次,不导致实质性内容改变的内容上的修正如下:强化计划表来表明所要求的批准预算和重编预算的数据、计划15的发展支出概算的修改、为所有表格添加的新脚注、以及插入的本组织的组织系统表.
第三,在必要时,进行了表现出的修正和修改.
在非正式会议和本届会议之前的磋商期间,多个代表团就收入预测和汇率变动对其造成的影响提出问题.
秘书处表示,已经以问答的形式编拟了详细的说明,并从本日起公布于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互联网站上.
关于支出水平,秘书处强调说,该水平已被确定为一项结构严谨的规划活动的结果,需要较高的支出水平来满足日益增加的对服务的需求,并确保战略投资,例如在信息和通信技术领域.
但是,正如总干事在其前言中提到的,在继续探索效率和成本节约措施的同时,秘书处能够努力将支出的增长从4.
7%控制在约3%.
这将主要根据多项政策和房舍建筑管理措施,且不会对计划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秘书处补充说,问答文件已进行了更新,以反映最近各通气会期间所提出的事项和问题.
它回顾说,在前一天的通气会上,多个代表团就一般意义和具体计划提出意见.
提出的一般性意见针对发展支出的定义问题.
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ECOSOC)2011年关于联合国系统发展业务活动审议的报告(文件A/66/79E/2011/107)作出结论,在构成联合国发展系统的36个实体中,对主要术语并没有共同一致的定义,例如发展与合作的业务活动.
该报告开始通过将发展业务活动定义为促进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和福利的联合国发展系统实体的活动来对这一缺点加以解决.
因此,计划和预算中所包含的发展支出的定义较为符合这一定义并且似乎更为具体.
在此情况下,秘书处回顾说,发展支出定义的总体目标是促进发展支出的规划、跟踪和报告.
秘书处关于十个专门机构发展支出跟踪状态的研究表明,绝大多数机构在目标或计划水平上一般都遵照发展支出,包括各机构在某领域的国家计划.
根据这种一般性方法,仅有少数几家机构以其效绩或财务报告来单独地报告发展支出.
说到拟议的2012/13两年期发展支出增长,秘书处指出,在拟议的计划和预算中,发展支出份额从19.
4%增加到21.
3%.
考虑到温哥华集团之前曾被计算在内后又被删去,这一数字有所调整.
相比于前一个两年期,这意味着1,770万瑞士法郎的增长,即从2010/11两年期的1.
202亿瑞士法郎增长到拟议的2012/13两年期计划和预算中的1.
379亿瑞士法郎,增幅达14.
7%.
这一数字不包括拟议的发展议程预算.
如果发展议程项目纳入在内,拟议的发展支出达到1.
443亿瑞士法郎.
关于将发展纳入到计划和预算案的主流中,秘书处表示,2012/13两年期规划过程的目标是根据发展议程建议第12项,跨本组织所有战略目标和相关计划将发展纳入主流.
明证在于,所有战略目标都有一个发展份额,代表预算中可用于直接有益于各区域发展中国家、最不发达国家和某些经济转型国家的部分.
大量效绩指标提供了各区域基准和目标的分布.
秘书处表示,首席经济学家和主管PCT体系的司长进行的介绍将继续说明PCT制度内的收入预测和汇率机制.
演示稿载于问答文件中,可提供其复印件.
主席邀请首席经济学家介绍有关WIPO收入趋势和PCT申请的预测情况.
首席经济学家指出,有关PCT趋势、收费和收入预测的演示稿包括在《问答:补充文件1》中.
他继续展示幻灯片,介绍关于自PCT制度1970年代建立以来PCT申请的长期趋势.
PCT制度在过去20年中(1990-2010)经历了申请量的健康增长,平均年增长率达到11.
2%.
这一显著的增长率远远超过了世界经济的增长率.
对于这一现象并没有简单的解释,尽管经济活动的全球化和专利申请人在众多区域获得专利保护(PCT制度使之便捷)的需求不断增长是主要的驱动力.
第二个重要的趋势是全球经济转型和众多亚洲经济体表现出的快速增长,这也反映在PCT制度在地理区域的变化上.
20年前,北美占据了大多数PCT申请,而截至2010年,东亚的日本、中国和大韩民国首次共同占据了PCT申请的最大份额.
这意味着PCT申请基地已变得更为多样化.
首席经济学家说,在过去几年中,申请增长最快的国家是东亚的一些国家,如中国、日本和大韩民国,这很有意思.
同时,这些国家对PCT制度的相对应用仍相对薄弱.
在被讨论的这三个国家中,进入PCT国家阶段的申请占全部海外申请(源自某个特定国家的国际申请的方法)的份额仍低于50%(日本40%、中国26%、大韩民国28%).
相比而言,美利坚合众国为73%,德国为57%.
首席经济学家指出,即使这三个国家在过去几年中快速增长,其增长潜力仍是可观的.
关于过去三年的申请和收入数据,首席经济学家希望说明PCT申请如何转化为收入.
任何一件PCT申请都会转化为收入.
但是,PCT申请和PCT收入之间并不是每年都成一定比例关系.
三个重要的因素决定了某一年申请如何转化为收入.
在缴纳了实际费用的情况下,得益于电子申请所带来的费用减免的PCT申请数量也会有所变化,某些发展中国家得益于此.
这转而也会影响到收入.
第二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延迟缴纳;每年都有一定比例的申请的费用将在来年缴纳.
缴纳的延迟时间可能从几天到数月不等,平均时间少于两个月.
这就意味着,特别是临近年底,有些申请只有在来年才会缴纳费用.
同年缴纳费用的申请的比例随时间变化,每年都会有所改变,这也会对收入造成影响.
这在长期来看并不是问题,因为超过99%的申请费用都会被缴纳,但是这也确实影响了任何某一年所产生的收入.
最后,还有汇率的影响.
原则而言,PCT费用是以当地货币缴纳,考虑到汇率波动会进行周期性调整.
在这些调整之间,WIPO易受某些汇率波动的影响,这在今年非常重要.
关于过去两年半当中PCT体系的效绩;2009年,经济危机使得世界主要地区的经济产量急剧下滑,这对PCT申请造成影响,导致史上最高下滑率(2009年下滑率达4.
5%)主要发生在高收入国家.
在许多情况下,这一下滑都不及各国专利局观察到的下滑来的严重.
尤其在日本就是如此,国内申请下滑超过10%,而PCT申请却增长3.
6%.
尽管发生了经济危机,中国和大韩民国还是快速增长.
这一年收入的变化显示收入更为严重地下降了6.
7%,这主要是由于自2008年年中起生效的新的收费结构降低了PCT费用.
鉴于这一事实,再加上申请的下降,收入更为严重的下降也是情理之中.
延迟缴纳的因素导致2009年收入的略微增加,同年缴纳费用的申请数量高于2009年申请的平均数量.
2009年汇率的影响也是负面的,由于瑞士法郎的持续升值,导致了1.
9%的损失.
2010年是PCT申请恢复元气的一年,增长率为5.
7%,总量略低于165,000件申请(略高于2008年水平).
2010年还创造了一项新的纪录.
美利坚合众国和欧洲表现迟缓,尽管德国经历了4.
5%的增长.
2010年的增长得益于亚洲国家的强劲表现(日本8%、中国55.
6%、大韩民国20.
3%).
因为这些高增长率,尤其是中国的增长占到整个PCT体系约10%,因此总体增长率较高也不让人意外.
10%的体系增长了50%,这使得总体增长率超过5%.
令人遗憾的是,2010年,PCT收入并没有相同的增长,这基本上可以用延迟缴纳来解释,且并不是由于费用变化或各种减免造成的,因为平均费用基本保持不变.
2010年,延迟缴纳因素导致2.
9%的损失,汇率波动造成0.
6%的轻微损失(由于瑞士法郎的升值).
首席经济学家继续说道,2011年的申请情况表明,PCT正在经历的增长要高于预期.
在2011年头5个月中(相比于2010年头5个月的效绩),总体增长略微高于10%,高于2010年的5%.
2011年,美利坚合众国有恢复性的增长,日本的增长令人瞩目(尽管2011年3月发生大地震,增长仍超过20%),德国保持持续增长,中国增长率超过40%(2010年增长率最高超过55%),大韩民国增长约17%.
申请情况看上去很可靠,首席经济学家强调,这是在面对2011年大多数主要区域发生的经济活动下降的情况下发生的.
因而,PCT体系的表现远比世界经济要好.
遗憾的是,WIPO的收入还是受到了强势瑞士法郎的影响.
为阐述这一点,首席经济学家展示了一张图表,表明了由于汇率因素的获得/损失的月度收入概算.
该图表表明,汇率导致的损失将近900万瑞士法郎,特别是在2011年上半年.
本年度最后三个月,随着瑞士国家银行(BNS)针对瑞士法郎兑欧元价格所采取的行动,情况有望有所改善.
然而,我们无法预知汇率或BNS维持汇率成效如何.
在其能力范围内,这对于PCT体系而言是个好消息,因为它消除了本已存在的汇率风险中较大的部分.
首席经济学家补充说,对于2011年7月的预测数据,采用了两种不同的模型:计量经济学模型和确定型趋势模型.
后者专门针对PCT体系以及个别国家的情况之趋势进行预测(对于申请趋势与潜在的经济表现不甚相关的地区尤为重要,例如日本).
但是,我们知道,在短期和长期来看,经济活动对申请都会产生影响.
这就是为什么要采用计量经济学模型,该模型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所公布的国内生产总值对申请进行了预测.
对于未来两年,这两种模型所作的预测大部分相符.
至于更长远的未来,就会稍有分歧,在这种情况下,秘书处选择依靠预测结果更悲观的模型.
下述因素曾被用于进行预测:申请水平、通过趋势模型来采用费用减免来估算从各种费用减免中获益的申请比例.
首席经济学家解释说,将收费结构应用于所预测的申请水平,以便对收入进行预测,随后针对上一年的延迟付费对收入预测进行调整.
例如,2011年,秘书处已经了解到2010年申请中尚未付费的申请比例,这一部分费用则必将是2011年的收入.
然而,秘书处并不了解2011年申请中当年会付费的申请比例,以及那些申请将于2012年缴纳费用.
因此,关于延迟付费所造成的影响,仍存在不确定性.
首席经济学家补充说,无法预计汇率的变化.
但是,如果BNS实行的新汇率制度继续延续下去,将会消除汇率(至少兑欧元)波动对PCT收入的影响造成的不确定性.
针对该预测的介绍中所报告的是一些上下波动的数据,根据历史数值,这些数据表明上下波动可能发生的变化.
2011年预测数据为:2011年申请量有望增长7%,达到175,000件.
7%这一数字要小于本年度头5个月10%的增长率.
首席经济学家说,通过数据观察反映出季节性变化,并补充说,之前5个月的情况并不能准确地反映最终结果;此时的增长率可能远高于所预测的7%,而上述两个模型针对2011年的预测结果是7%.
由于头6/7个月被瑞士法郎的强劲升值所影响,可以预期的是,收入将仅增长2.
8%左右.
针对2012年,首席经济学家预计,申请量增长4.
8%,收入增长8.
9%.
针对2013年,其预计申请量增长3.
2%,而收入增长2.
5%.
秘书处提供了PCT收费以及为何及如何以某些货币缴纳PCT费用(由于汇率波动)可能对PCT收入和本组织总体收入产生影响的背景信息.
秘书处解释说,申请人在提交一件申请时应缴纳三种不同的PCT费用.
第一种是向受理局(RO)缴纳的传送费,第二种是向进行国际检索的国际检索单位缴纳的检索费,第三种是向国际局(国际局)缴纳的国际申请费,这是PCT体系和WIPO的主要收入来源.
所有这些费用都缴纳给受理局,受理局将检索费转账至国际检索单位,并将国际申请费转账至国际局.
传送费由受理局保留.
总体而言,所有这些费用可以受理局规定可用于向其进行缴纳的货币进行缴纳.
国际申请费固定为瑞士法郎,如PCT费用表(由各成员国确定)所规定.
在确定申请费货币(主要为瑞士法郎)和向受理局缴纳的货币(当地货币)之间差异的情况下,需要对两个问题加以了解:申请人能否在当地向受理局以瑞士法郎缴纳若不能:受理局货币是否可与瑞士法郎、美元或欧元(国际局接受这三种货币)自由兑换如果申请人能够在当地以瑞士法郎缴纳国际申请费,受理局就仅仅是将1,330瑞士法郎全额转账给国际局.
这毫无问题,因为受理局通常仅接受当地货币,以避免任何汇率波动的影响,而且许多专利局规定申请人不能以当地货币而只能以瑞士法郎进行缴纳.
但是,规定申请人能够以瑞士法郎缴纳国际申请费的专利局整体还是非常少.
如果国际申请费无法以瑞士法郎缴纳,申请人不得不以受理局能够接受的货币来缴纳相当于1,330瑞士法郎的费用.
这一等价数额是WIPO总干事与相关局磋商之后确定的.
秘书处就第二种选择进行说明.
如果受理局货币不是瑞士法郎,且申请人仅能以此受理局货币进行缴纳,那么在受理局将该费用向国际局转账时,该货币是否可自由兑换就成为了问题.
如果它可自由兑换,如幻灯片第5页所示,受理局将该费用以当地货币转账给国际局.
在这种情况下,WIPO要承担缴纳日和国际局接收日之间汇率波动的风险.
为了避免汇率带来的风险,受理局只能接受当地货币这一一般规则可以有例外情况.
一些受理局指定了美元作为缴纳这些费用的可能货币.
如果受理局货币不可自由兑换,受理局本身负责将当地货币兑换为瑞士法郎、美元或欧元,并有责任将其全额转账给国际局.
因此,如果申请人缴纳10,000(任意当地货币单位),那么受理局将该当地货币兑换成瑞士法郎,如果仅兑换成1,250瑞士法郎,则受理局承担这种风险(这个例子中,受理局损失80瑞士法郎,因为它仍须将国际申请费1,330瑞士法郎全额转账给国际局).
国际局还可能承担另一种风险,主要是在受理局接受的当地货币是美元或欧元的情况下.
在这种情况下,国际局来承担欧元(或美元)和瑞士法郎之间汇率波动的风险.
另一个例外情况是,一些受理局希望避免在以当地货币向国际局缴纳全额国际申请费时不得不补足申请人缴纳数额带来的风险,并确定申请人(在申请当日)以当地货币缴纳国际申请费的确切数额,而不是缴纳之前所确定的等价数额.
秘书处指出,在受理局货币可自由兑换的例子中,在特定日期设定该等价数额,例如10月上旬.
申请人在3月上旬提交了国际申请,并在提交后一个月之内缴纳了费用.
受理局对该申请加以处理,并最后在5月将这些费用转账至国际局.
在10月上旬(等同于申请费的数额设定之时)和5月中旬(国际局接收到费用之时)之间,瑞士法郎对缴纳该费用的货币升值.
这一数目仅兑换了1,250瑞士法郎,意味着损失了80瑞士法郎,该损失由国际局来承担.
这是国际局所承担损失的主要来源,特别是过去半年间,瑞士法郎对许多受理局货币都大幅升值.
在第二个例子中,受理局货币不可自由兑换.
申请人在3月提交申请并向受理局缴纳了10,000当地货币单位的费用.
5月中旬,受理局打算将国际申请费转账给国际局.
但是,在与申请费等价的不可自由兑换的货币数额被设定之日和受理局向国际局转账之日之间,瑞士法郎对相关货币有升值.
那么在将该笔费用兑换为瑞士法郎时,受理局只能换得1,250瑞士法郎,因此还有80瑞士法郎的缺口(因为它仍须向国际局转账全额的1,330瑞士法郎).
这一损失将由受理局来承担.
关于检索费,秘书处补充说,当检索单位设定的收费和申请人付费之间存在汇率波动的情况下,受理局或国际局都会承担风险.
秘书处继续说明如何来确定PCT收费的等价数额.
该过程由PCT成员国大会通过的多项法令来管理.
这些法令的最新修订也于2010年得到通过.
根据这些法令,WIPO总干事在与各相关局磋商之后,确定了新的等价数额.
分两个不同的程序;常规调整程序和非常规调整程序.
根据10月第一个周一的瑞士法郎和相关货币间的汇率,常规调整程序(将于数周后启动)每年进行一次,并于下一年第一天起生效(在与相关成员国磋商之后).
因此,在数周后,将就拟议的10月第一个周一所固定的等价数额咨询成员国的意见.
这些一致同意的费用将于2012年1月1日起生效.
更有意思的是,在汇率波动的情况下,非常规调整程序因汇率发生重大变化而发生.
在该程序中,总干事规定,瑞士法郎和受理局货币之间的汇率是否连续四个周五高出或低于之前所确定的汇率至少5%.
采用这种调整程序的话,将根据上述"连续四个周五"期满后的第一个周一的汇率确定新的等价数额,该等价数额在《PCT公报》中公布2个月之后生效.
非常规调整的例子如下:8月5日是瑞士法郎和另一种相关货币之间的汇率比最近应用的汇率高出至少5%的连续第四个周五.
新拟议的等价数额迅即被确定,并就此咨询了受理局.
受理局发表了意见,新等价数额通常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内被固定下来并公布,并在公布日两个月之后生效.
但是,由于瑞士法郎对大体可自由兑换的受理局货币的升值,这一程序仍导致了损失.
延迟可能会使国际局的损失更加严重.
在延迟发生的范围在5%边际之内的情况下,这些延迟可能是由于申请人付费较晚、受理局向国际局转账费用的延迟或银行处理的原因.
在汇率波动超过5%边际的情况下,整个程序就是相对缓慢的调整程序,但是也可以用需要时间来在技术上落实国际局的这些变化(包括软件和电子申请程序更新)来解释.
PCT成员国在当地也须做出一些改变.
这是一个相关国家参与的磋商过程.
此外还涉及到法律确定性.
在提交申请时,申请人应知晓其需要缴纳的费用数额,从而申请人不会少付费用,因为这最终可能导致申请被撤回.
瑞士法郎对其他货币的大幅升值在过去一年中也发挥了作用.
如果汇率上下波动并且每隔一周发生变化,那么绝不会有连续四个周五汇率高出之前设定的汇率5%.
在第三周,每当波动幅度下降到5%以下,整个四周程序就会再度开始,因此也就不会进入非常规调整程序.
西班牙代表团说,它非常专心地听取了关于收入预测的解释,收入预测应对预算案予以支持.
如果该代表团理解正确,这种预测是根据对历史数据的研究,并包括三个方面.
一个方面是服务需求的增加,这将带来收入,并导致申请量中比例的增加.
第二方面是费用本身的结构.
就此部分,该代表团并未完全理解,但它理解所作的说明.
第三方面是汇率的影响.
如果回顾2011年,申请量和收入都有所增长(不成比例),这可以由汇率问题来解释.
总干事在其前言中指出,没有人能够真正地预测各种货币将如何发生变化.
秘书处所作的说明可用来解释为何收入没有最终到位,但这些说明并不能有助于进行收入预测.
该代表团认为,各成员国应注重前两个方面:第一方面是申请的增加,这已经得到了很好的说明,第二方面是申请的增加或汇率结构如何对收入造成影响,这一方面该代表团并未听到任何说明.
该代表团要求就受汇率结构影响的增长如何导致线性申请量方面的增加或降低予以说明.
秘书处并不确定它正确地理解了问题,但仍解释说,关于2009和2010两年的历史经验,有相当详细的文件来表明汇率对收入所产生的影响.
至于未来,在于2012/13两年期收入进行预测时,无法对汇率的影响进行简单的预测,因为无法预计汇率.
但是,秘书处除了能够提供详细的数据以外,所能做的就是根据汇率的历史波动来对收入进行估算.
法国代表团希望澄清西班牙代表团提出的问题.
它说,有关下一年预测的介绍表明收入要高于申请的增加.
如果汇率保持不变(因为对此无法预计),收入高过活动(申请量)这一差异应如何解释.
秘书处回复说,它将基于瑞士法郎的收费结构应用于申请预测,以及预测某些减免方案的应用.
汇率产生的任何类型的影响都被忽略.
秘书处说,它知道,2011年汇率因素非常可能对收入造成负面影响,因此收入增长预计将无法达到申请增长.
这也意味着,如果在2010年申请增长最高峰时,2011年申请仍有所增长,那2012年的申请增长将导致比2012年申请增长更高的收入增长.
假定2012年汇率将不产生任何影响(2011年汇率仍造成负面影响),2012年的收入增长将超过2011年的申请增长.
德国代表团回顾道,2010/11两年期预算是基于每件申请1,336瑞士法郎的平均收入.
实际上,2010年整年,这一数字为1,301瑞士法郎(低于平均值35瑞士法郎).
2011年中的六个月,这一数字为1,257瑞士法郎.
这意味着每件申请比预期几乎损失了80瑞士法郎.
2012/13两年期预算规划是基于1,305瑞士法郎的平均收入,该代表团计算出的新数值为1,290.
在该代表团看来,2011年上半年的成果是用于比较和预测的若干数据,从而使得任何计算都基于这些经过确认的事实.
秘书处回复说,根据这些数据,本年度前6/7个月的收入是不景气的.
但是,秘书处认为,将此外推到本年度剩下的时间是错误的,因为费用经过调整,而且汇率也无法预计.
因此,应进行的是一个中立的、不带偏见的预测.
正如秘书处演示的幻灯片中可以看出的,所显示的2011年收入增长远低于预期的申请增长,但是其仍然在增长,而汇率的影响也体现在其中.
大韩民国代表团提及PCT申请情况图,该图表明总体经济情势还未恶化时,PCT申请量增长2%(2002年),它要求秘书处就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提出看法.
在该代表团看来,2011/12两年期内的趋势较类似于2009年,而秘书处提供的数据却显示出不同的情况.
该代表团就2008/09两年期和2011/12两年期之间过程的相似度提出询问.
秘书处解释说,2002年的现象是有我们通常称之为互联网泡沫破灭这一现象所造成的,这一现象影响到了专利申请,特别是PCT部门.
2001年的经济表现很薄弱,使得互联网泡沫破灭持续影响着国际申请.
秘书处补充说,这是它对这些数据的非科学的反应.
关于2009年的经验、目前的情况以及本年度剩下时间和2012年的前景,应当首先注意的是,这显然并不像2008年底/2009年初时的情况,在某种意义上,2009年经济状况的恶化是1930年代大萧条时期以来最严重的.
全球经济增长率显示,全球GDP增长下降超过5%.
不仅世界范围的GDP下降,其下降的速度也令人惊讶.
秘书处回顾说,在2008年底2009年初,不仅发生了经济危机,还发生了金融危机.
它补充说,在某些时刻,"我们所熟知的"世界至少在经济上能否继续以原有的方式生存下去,已成为一个问题.
这已显然对各个公司对未来市场的预期产生了影响.
对比而言,最近的经济指标显示,美利坚合众国、欧洲主要国家以及日本的经济活动均在减缓.
一些技术性的预测表明,经济可能走向衰退.
秘书处指出,技术上而言,至少如美利坚合众国所定义的,衰退意味着GDP负增长超过两个季度.
目前,尽管大多数主要地区已经确认在第一季度其GDP出现负增长,但仍未达到衰退.
但是,在一些主要地区GDP仍在增长.
秘书处补充说,它无法预见到目前的欧债危机和世界经济的不确定性如何会在2011年剩下的时间和2012/13两年期内结束.
秘书处认为,它的方法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所能采取的最好的方法,并补充说,IMF即将公布其最新的经济预测,秘书处采用的模型也一定会将这些预测包括在内.
日本代表团感谢秘书处提供的广泛信息,尤其是关于汇率对PCT收入产生影响的信息,它对于日本在PCT申请中做得格外出色感到自豪.
该代表团在理解预测如何与实际收入相关方面稍有困难;这也是部分地因为信息的广泛程度.
为了有助于其理解这些,该代表团要求对拟议的计划和预算文件中四中的图7和附表进行更新.
首席经济学家回复说,2011年7月预测的幻灯片中已部分地包含了对附表的更新.
他补充说,秘书处将乐于提供余下的信息(尚未包含在该幻灯片中).
在回答法国代表团和西班牙代表团提出的如果2011年汇率产生了负面影响,那2012年收入增长为何会超过申请增长这一问题时,首席经济学家希望介绍一种假设的例子.
假设2011年,PCT申请达到100,000件,正常条件下,即排除汇率的影响,这将会带来1亿瑞士法郎的收入.
考虑汇率带来的影响,这100,000件申请将只能产生9500万瑞士法郎的收入.
然后假定2012年申请不会有任何增长.
从而,申请量还是100,000件,只是这次不会有任何汇率的因素.
因此,总收入会达到1亿瑞士法郎,需要谨记的是,由于汇率变动,申请费的更新总会有些延迟.
这就意味着,如果我们拿2011年的收入(9,500万瑞士法郎)和2012年的收入(1亿瑞士法郎)来比较,尽管申请量没有增长,收入还是增加了.
这就是这种机制的估算方式.
日本代表团澄清其请求,指出它希望图7的附表(由汇率产生的利率收益和利率损失的影响、以及缴费率带来的收益和损失)能够提供2009至2015的一个总体趋势.
首席经济学家表示将会提供该信息.
西班牙代表团希望更好地说明其之前的问题.
它认为,根据介绍,收入预测是根据三个要素:第一,申请量的增长,这可以以百分比来测量.
但是,增长本身并不能说明发展.
第二,由于收费结构(收费降低意味着收入降低),申请量的增加相对收入的增加并不是线性的.
第三,汇率,这解释了各种变化并且会增加会降低收入.
正如总干事所说,由于没人能够预测第三种要素(汇率),因此就没有必要加以考虑,因为没有人能够知道未来会如何变化.
因此,需要集中到前两个要素上来:申请量增加以及能够加以测量的第二个要素,而后者该代表团并没有在任何图表中见到.
并没有对汇率如何来对收入增长产生影响加以说明,即特定国家或特定汇率的增长如何影响收入.
主席表示说,对于西班牙代表团的问题可能无法有一个确定的答案.
他补充说,秘书处已经尽最大努力提供了预测,以便为各成员国提供信息.
某些时候,成员国应赞同这些预测,接受总干事所作的限制债务支出、调整现实支出的承诺.
主席表示,如果秘书处工作不力,成员国可随时批评秘书处.
他强调,尽管考虑汇率问题很重要,在当天会议即将结束时,各成员国应接受这是一种行为上的发现,还有很多的外部因素无法加以预计.
首席经济学家说,他将试图进行另一种说明.
他指出,部分问题可能是口译产生的,因为它难以准确地理解西班牙代表团试图表达的问题.
他说,针对这两个要素,平均费用和汇率,我们必须谨记:各种减免的利用和汇率的变化确实影响到了特定国家的收入,这是千真万确的.
建立预测模型时做了以下工作:秘书处将趋势模型用于预测特定减免方案的使用,这涉及电子申请减免和针对发展中国家个人申请人的某些减免.
如果在任何特定的年份,获益于减免的申请比例将会对平均费用产生影响.
这就构成了预测模型的一部分.
秘书处并不是要了解由于汇率影响为平均费用带来的变化.
这是一个独立的因素,将会始终影响任何特定国家所收到的平均费用.
因为我们无法预测汇率,秘书处唯一能做的就是采用某些高限和低限.
有关不同费用减免方面的趋势,过去五年当中有一个明显的趋势.
电子申请的比例不断提高,并且非常可能继续保持提高.
这一现象对平均费用产生负面影响,而预测也考虑了这一因素.
显然,特定国家汇率变化对平均费用的影响未被纳入其中.
原则上来说,如果西班牙代表团感兴趣的话,秘书处可以展示其对主要地区应用了预测模型而得到的更详细结果.
巴基斯坦代表团听取了关于预测模型的说明,它要求就首席经济学家所描述的两个模型的预测水平(历史预测变化)提供更多详细信息.
其次,该代表团认为,增长率的预测似乎略为保守,因为上半年PCT申请量增长了10%.
该代表团要求提供经济危机之前五年来的详细增长情况.
该代表团回顾说,有两个基本要素影响着增长预测.
一个是需求(申请量)的增长,以百分比的形式表示,另一个是汇率波动.
该代表团希望了解这两个要素对最终成果产生了多大影响.
首席经济学家回复如下:就这些模型之前如何运行,他说,总体而言,秘书处的预测模型很管用,除了2009年以外,而这不仅涉及专利申请量的预测,还包括2008/09两年期末的任何预测.
自此之后,预测再度准确,并将保持如此,前提是全球经济情势不会突变.
PCT模型内置了一种趋势预测,目前还在进行中,最终将由各公司战略来确定,并将至少在中短期在某种程度上不受经济活动广泛变化的影响.
首席经济学家确认说,秘书处的预测模型通常都能相对成功地完成任务.
他补充说,预测收入(特别是非常短期地)远比预测申请量有难度,主要因为影响收入的还有其他因素.
同时,延迟缴费的影响不应在长期对收入造成影响,因为特定申请的费用未能在特定年份缴纳,但仍会在下一年缴纳.
因此,汇率使得WIPO面临着某些短期风险,今年由于瑞士法郎的大幅波动而显得特别明显.
首席经济学家还补充说,通常这并没有那么严重,秘书处还审视了汇率波动会收入造成的历史影响.
秘书处的结论是,影响范围是正/负2%,这已包括在收入预测当中.
尽管今年上半年这一数字超过了2%,由于收费进行了调整,瑞士法郎也更加稳定,2%可能对于2011年整年更为可信.
首席经济学家邀请各代表团查阅WIPO网站上公布的PCT年度数据,并补充说,还会每个月公布PCT月度数据和历史数据.
秘书处回复有关模型可靠性的问题.
他强调说,预测的可靠性对于PCT运行司是极其重要的,他补充说预测是不可或缺的工具.
因为只是预测,因此并不是100%准确,但却是异常可靠的.
秘书处说,PCT运行司认为这些预测非常有帮助,并指出若没有这些预测,工作将难以开展,他补充说,任何人都会受压于找到一种能够获得更好结果的替代方法.
摩洛哥代表团赞赏首席经济学家和秘书处所提供的详尽说明和统计数据.
这些统计数据表明,特别是非洲的许多国家都能够加入PCT业务中.
因此,该代表团询问,强势的瑞士法郎是否是构成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发展或加入PCT业务障碍的一个额外因素.
秘书处解释说,强势的瑞士法郎对应缴纳的当地费用产生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缓解,因为针对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有90%的费用减免.
不过,无疑瑞士法郎愈加强势,申请人使用PCT作为申请工具的成本会变得愈高,因为须向PCT和国际局(IB)缴纳的费用是以瑞士法郎制定的.
阿尔及利亚代表团赞赏秘书处的出色介绍以及其他各代表团表达的关切.
该代表团指出,尝试尽可能简单明了地表述问题开始变得有些复杂.
在该代表团看来,秘书处提供的数据和说明表明了一种申请量增长的趋势;更多的申请意味着更多的收入.
该代表团理解,历史地来说,模型的表现表明,预测结果始终是令人尊敬的[接近所获得的结果],模型考虑到了众多因素,例如汇率、费用计算和费用转账.
该代表团说,许多代表团试图将世界经济和金融形势与PCT申请体系联系起来.
它补充说,它很高兴地注意到这两种情况有所不同,即,申请趋势与全球经济和金融形势是相对的.
因此,该代表团认为,WIPO下一年的收入将非常乐观.
秘书处作为一般性发言,回顾了总干事所说的,即,PCT申请量归因于经济所发生的变化.
他补充说,本组织的收入不仅取决于申请量和收取费用的简单相乘.
如果是这种情况,WIPO就不需要首席经济学家来对各种因素进行说明,例如平均费用、缴费延迟、汇率影响以及本组织如何在日常工作中对上述这些加以处理.
秘书处回顾说,PCT的两位同事也曾试图说明现有的用以减轻与这些未必产生影响的因素有关的风险的机制.
可以对规划的主题加以无限期的讨论,但是在当天会议结束前,这些还仅仅是秘书处的规划.
秘书处认为,如果规划中有不当之处(正如总干事已经指出的),一些机制其实已经可用,本组织在向前推进过程中可对预算进行调整.
这些机制包括:灵活性、修订的预算和危机管理小组,后者至少每月与总干事会面一次,以确保本组织收入保持正轨并且不需要任何防范措施.
秘书处指出,在某些时刻,成员国应当理解,秘书处进行介绍的原因是为了帮助成员国理解秘书处如何制定收入规划,同时为了表明现有哪些机制用来减免这些规划的风险.
大韩民国代表团询问,其理解两个模型被用于预测:预测模型和计量经济学模型.
如果PCT申请量趋势与经济增长率成比例,那么就采用计量经济学模型.
如果申请量趋势与经济增长不一致,那么秘书处就采用预测模型.
不知其是否理解正确.
首席经济学家解释说,规划并不是这么制定的.
秘书处有两种模型:趋势模型和另一种基于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模型.
首先,采用两种模型来确定其不同之处.
好消息就是,至少对于下一个两年期(2012/13),这两个模型大体相互一致.
在这种情况下,秘书处在这两个模型之间取平均值,尽管如果采用一种模型,结果不至于有太大差别.
秘书处认为,从2014年开始,模型开始产生更大的差别,基于GDP的模型要远比趋势模型乐观.
在这种情况下,秘书处选择采用更为保守的趋势模型.
大韩民国代表团表示,2011/12两年期或2013年的趋势当中,东亚的日本、中国和大韩民国的PCT申请量会有快速增长.
如果代表团希望理解这些数据,它应当理解其背景或为何东亚国家提交更多申请的深层次原因.
它要求就是否这些国家的申请人提交PCT申请而非国内申请或是否总体申请量和PCT申请量都增长提供信息.
数字显示,PCT申请的比例日益增长,但是没有理由.
在这种情况下,PCT申请的快速增长足够弥补近期经济颓势造成的不可避免的影响.
首席经济学家回复说,以中国为例,显而易见的是,申请量的快速增长确实反映出这个国家经济的蓬勃增长(在过去15年中保持在10%左右).
中国有巨量的储蓄,能够对基础设施和研发的大量投资提供资金.
专利是研发活动的一项成果,研发活动增加了,专利申请自然也增加.
首席经济学家进一步指出,在他看来,中国正经历着一个变化的过程.
10年前,大多数申请都是国内申请,而现在,越来越多的中国申请人开始在海外寻求专利保护.
正如在演示幻灯片中提到的,这些申请中只有很小一部分采用了PCT体系.
由于10年后可能进入饱和期,首席经济学家并不预期中国的增长率达到50%.
但同时,有理由预期中国在未来几年内健康增长.
再以日本为例,其情况与日本公司更乐于在更多国家寻求保护大有相关,而这往往与日本跨国公司的对外投资战略密不可分.
这种情况还与日本公司战略性地采用PCT体系以及日本特许厅(JPO)切实鼓励日本申请人应用PCT体系有关.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尽管经济增长迟滞以及危机导致了国内申请量的降低,国际申请持续增长,PCT体系下的申请健康增长.
埃及代表团响应阿尔及利亚代表团和巴基斯坦代表团表达的观点,即预测是基于保守因素.
关于汇率,预算案文件中四第13段已经进行了说明,其表明出于预算编制目的,作为风险趋避调整,考虑到汇率波动,对收入预测数据下调了1.
5%.
该代表团看出,以保守的基调对多个不同的变量加以说明.
为了便于进一步讨论,该代表团要求秘书处提供PCT收入预测表,以申请量和带来收入的方式表明最佳收入情况和最差收入情况.
日本代表团要求秘书处以预算案文件表4(财务总结)所提供数据类似的方式提供截至2011年7月的总体收入和支出明细.
主席指出,最佳和最差情况的信息已列于图7中,并补充说,(预算案文件)第13至15页提供了各种变量的情况.
他补充说,下午晚些时候将进行更新.
午餐后,主席开始就拟议的2012/13两年期计划和预算进行讨论,并请各代表团进行一般性发言.
一般性发言瑞士代表团代表B集团发言,感谢秘书处编拟拟议的2012/13两年期计划和预算并在过去数月中举行各种磋商,以及当天所作的详细介绍.
B集团回顾说,在拟议的计划和预算案于5月公布后,B集团成员就秘书处所规划的收入预增4.
7%以及秘书处基于增收规划了过多支出表示了关切.
B集团回顾说,它曾指出,在全球经济仍脆弱的情况下,WIPO在规划收入方面应更加保守,并应降低支出水平,以确保预算盈余,而支出水平仍有待确定.
WIPO应在保持其成员国更知情的情况下准备好调整其收入.
B集团感谢总干事重视该集团的关切,并注意到WIPO采取了步骤将支出增加降低到3%的水平.
它还感谢秘书处在问答文件中提供的信息(答复12).
B集团认为,WIPO应努力发挥钱的价值,并在该两年期采取必要的削减措施来实现盈余和增效.
实现这些盈余和增效应长期机制化并基于清楚的数据.
B集团表示,未来两年期内应通过持续的内外部分析循环和与成员国分享其结果来确定更多的措施.
它呼吁秘书处努力构建一个节约而高效的组织.
它认为,通过短期和长期的增效,本组织将实现更持续的增长,从而更好地提供服务.
B集团在计划和预算委员会第十七届会议期间确定了一些可以通过采取某些必要的削减措施来实现的收益.
此外,该集团建议,在酬金、特别服务协议(SSA)和金融服务、通讯、差旅、工作人员费用和会务方面可以削减10%.
它当时如此表态,现在仍坚持认为,这些削减将使预算达到更能接受的水平,而不会影响WIPO所提供的计划服务,特别是PCT和马德里体系.
该集团说,尽管预算文件中的计划说明已得到改善且成员国的关切也得到了回复,但拟议的预算仍需进一步修订.
B集团重申,鉴于全球经济状况的持续不确定而无法证明拟议的增加的必要性,它支持削减预算.
为此,B集团表示,为实现健全的财政管理,本组织应确保其支出与所收费用持平,并很有必要对中期预算进行修订,且如果出现赤字,储备金也不应用于填补缺口;秘书处应继续改革及改善预算程序的透明度.
B集团相信,通过现实而专注的讨论,能够利用节约和增效来实现所期望的支出削减,同时保持本组织的健康发展.
B集团已准备好以建设性方式开展工作,促进这一目标的实现.
西班牙代表团感谢秘书处当天上午早些时候的介绍.
该代表团赞同数月前瑞士代表团(代表B集团)所表达的观点.
该代表团感到很遗憾的是,它不得不重复6月举行的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会议上所发表的意见,即应谨记各成员国所表达的关切,对拟议的预算进行实质性修改.
该代表团说,它会在逐项目讨论中提出更具体的看法.
但是,它补充说,有两个综合性的改进需加以考虑.
该代表团表示,它无法接受预算增长4.
7%.
由于其无法接受这一增长,因此也无法接受3%的增长水平,因为正如总干事所说,预算增长4.
7%不可避免.
如果这不可避免,那么又如何在不影响本组织计划和运转的情况下接受3%的增长.
该代表团回顾了其来自税务局的同事所作发言,即增长4.
7%产生的影响并没有得到及时的考虑.
该代表团补充说,它不理解为什么专利申请量增长4.
7%会使预算也增长4.
7%,申请量增长4.
7%并不代表收入等量增长.
该代表团认为,本组织一直在考虑基金问题,而这既不是编制预算的方法,也缺乏透明.
该代表团不理解是如何计算财政投入的.
举个例子,该代表团回顾说,两年前各成员国被要求批准建设新会议厅时,他们被告知在预定的日期无法在日内瓦租用会议厅.
但实际上WIPO的各种会议一直在日内瓦会议中心如期举行.
该代表团不理解批准该大型建筑项目的紧迫性或合理性.
它回顾了在介绍中所提供的信息,其中一张幻灯片显示,PCT增长在2009年下降了4.
5%,而2010年增长了5.
7%.
该代表团想知道5.
7%增长是基于零的基础还是相对于前一年的增长.
它指出,向成员国提供的这些数字纯粹是假设性的,这也是为什么成员国无法允许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奉行未能证明其正确性的冒险主义.
总之,本组织仍需要完善管理(就其现状而言).
该代表团认为,这并不是一两个计划的问题,而是完善管理、加强节约以及更好更努力工作的问题.
主席宣布,在文件台可获取各代表团要求提供的额外信息和表格,包括截至2011年7月每项预期成果和计划中的发展支出明细和取得的成果.
日本代表团感谢秘书处的快速反应及提供了所要求的信息.
遗憾的是,它还没有机会审查新表格,因此,它的发言将基于之前所提供的数据.
该代表团完全支持B集团所作发言.
在对计划和预算进行一般性发言时,该代表团强调,秘书处对预算案应采取更谨慎的方法,以确保本组织的管理更加健全和可持续.
为此,秘书处应以尽可能保守且安全的方式编拟计划和预算案,并考虑2010/11两年期计划和预算文件中的预期收入与实际收入之间出现较大差异的事实.
该代表团的主要关注是总体收入趋势和预测以及预期的4.
7%增收.
该代表团理解,增长率是基于经核准的2010/11两年期预算,即拟议的2012/13两年期计划和预算文件中表2所示的6.
186亿瑞士法郎.
然而,如果为实际收入设定一个基准,则增长率就会有所不同.
如果采用表4(WIPO观察站之第二季度表格)中的最新信息来计算该基准,那么实际预算将为5.
863亿瑞士法郎.
因此,当采用这一特定数字来计算预算增长率时,2012/13两年期的增长率将达到10.
4%,而不是4.
7%.
该代表团想了解,在当前的全球经济形势下,收入预期是否是现实的.
为此,该代表团不理解的是,尽管近期的预测出现了代表团早前曾提到的较大的偏差,秘书处却仍做出了乐观的预测.
该代表团提及拟议的计划和预算文件中表4的数据.
2012/13两年期的高档和低档情况下的预期"杂项收入"数据是相同的.
关于支出,工作人员支出占WIPO预算的三分之二,该代表团想了解,是否应在下一个两年期以及未来保持概算的4.
2%增长.
它要求对工作人员费用增加的原因予以澄清,并要求进行更好的协调以限制这些费用.
印度代表团代表发展议程集团(DAG)发言,欢迎并支持秘书处所提交的拟议预算案以及拟议的4.
7%增长.
发展议程集团认为,这一增长是基于可靠且可持续的预测.
拟议的增长是基于假定未来几年来自国际注册体系的收入将持续增长.
2010年,这些收入已下降到危机前的水平,正如首席经济学家和秘书处在本届会议和6月举行的会议上所确认的.
拟议的计划和预算文件中的四和问答文件中的答复11提供了有关预期收入趋势的详细信息.
四第13和23段说明,PCT体系和马德里体系的收入以谨慎和保守的方式加以计算.
关于PCT,问答文件的答复11指出,申请量预测是基于计量经济学模型,考虑了历史申请量趋势以及世界经济的预期增长.
后者是基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公布的国内生产总值(GDP)预测.
所有数据均基于国际注册体系的中档情况,已证明该中档常被用于两年期计划和预算的收入规划.
实际上,发展议程集团并未看出首席经济学家介绍的收入规划与预算文件相比有任何变化.
在发展议程集团看来,只有当实际情况发生实质性变化并将改变计量经济学的假设时,才应对拟议的总体预算范围进行修正.
关于支出,发展议程集团表示,拟议的计划和预算文件清楚地显示,各项支出与对WIPO在国际注册方面所提供服务的需求增长相关,还与发展、规则制定及其他领域的优先工作相关.
发展议程集团有理由相信,支出概算是在需求增长的情况下用以满足本组织利益攸关者所需要的服务.
因此,对于本届会议开始时就宣布将拟议的总体预算范围从增长4.
7%降至3%,发展议程集团感到惊讶.
发展议程集团感谢总干事和秘书处保证这种降低将不会导致削减用于发展的支出.
发展议程集团认为,无论总体支出增长的最终比例为多少,基于拟议预算给予发展议程的优先考虑,用于发展的拟议预算比例不应被削减.
发展议程集团认为,削减这一比例将会导致与问答文件中答复23和24所做说明以及计划和预算文件中的成果框架概述(反映发展活动的方式及WIPO将发展议程纳入主流工作的承诺)不符.
发展议程集团希望对拟议的削减详细情况进行审议,以便将总体支出从合理的增长4.
7%降至3%.
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支持B集团的发言.
它欢迎拟议的计划和预算,并赞赏编拟该预算案的努力.
该代表团强烈支持WIPO所开展的重要工作,并补充说,在联合国系统的众多组织中,所有的主要捐助者均根据当前的经济低迷现状敦促加强预算纪律,这也导致了公共及私营部门中许多组织削减预算并控制成本.
该代表团表示,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以及其他政府目前都在削减预算和向其公民提供的服务,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已经开始冻结联邦雇员的薪资.
因此,对于拟议的2012/13两年期计划和预算,该代表团不仅从审视WIPO每项计划的资源水平是否合理的角度,还从审视WIPO是否追求众多政府和其他组织所追求的经济和效率的角度加以考虑.
例如,该代表团注意到,由于开展了新建筑项目,WIPO不再需要租用临时建筑来容纳工作人员,因此就能节约数百万瑞士法郎.
该代表团说,在有关新建筑项目的议程项目下,它将进一步发表意见,并希望WIPO能够在此领域通过消除租用CAM大楼办公用地的需求来进一步实现节约.
在审议拟议的2012/13两年期计划和预算时,该代表团还注意到了实质性的增长和其他某些费用,例如,会务和专家薪酬方面的支出有两位数的增加,它认为这些费用非常庞大.
它还注意到,与人员转正和改叙有关的成本有所提高.
它表示,WIPO可能是联合国系统唯一一个在人事费用方面建议非强制性增加的组织.
尽管该代表团非常支持WIPO所开展的工作,但鉴于当前的经济环境,它仍极不愿意支持诸如这些费用的增加,并希望看到WIPO在控制成本方面做更多的工作.
该代表团赞同其他计划和预算委员会成员国表达的关切,认为未来一年的收入可能少于预算案中所规划的数目.
尽管如此,该代表团欢迎并注意到总干事提出的将支出限制在3%增长并且进一步采取成本控制措施的若干建议.
它感谢秘书处关于收入预测模型和PCT费用处理及收费调整的介绍.
该代表团认为,所有成员国均赞同,只有在规划和预测的情况下才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
针对2012/13两年期的收入,当天不会有具体而准确的答案,因为没有水晶球是无法对其进行预言的.
因此,该代表团建议将计划和预算委员会向成员国大会提交的建议中的三条内容纳入,以确保WIPO保持对其资源的适当管理.
第一,两年期内的支出水平不应超过收入水平.
第二,未经成员国批准,储备金不可用于支付任何支出超过收入的部分.
第三,总干事应根据更新的收入和支出数据提交一份经修订的预算,提交明年9月举行的计划和预算委员会常规会议审议.
由于PCT作为本组织的收入来源,电子业务支持领域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因此该代表团继续支持为PCTIT基础设施留出一部分费用,特别是在WIPO在下一个两年期能够实现预算结余的情况下.
法国代表团完全支持B集团的发言.
它补充说,自6月举行的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会议以来,秘书处提供了许多额外信息.
但是,由于该代表团(以及其他成员国)还未曾有时间来对这些新信息加以考虑,这使得审议预算更为复杂.
它建议一次审议较少的内容.
它承认问答文件中提供的信息质量很好,而且问答文件的编拟也很出色,并尝试完全理解成员国需要的信息类型;这些信息是各届会议期间所提问题的结果,其中一些简单明了,而另一些则极度复杂.
该代表团表示,在它看来,不增长是最为理想的,并希望能够提高透明度;向成员国提供的数据更易让人理解,也将采取具体的治理措施,来提高本组织工作方式的效率.
该代表团澄清说,成员国并不是试图对本组织进行微观管理,只是希望指明前进方向,并希望邀请本组织以任何不影响其职责的范围或方向的方式改变其行为以获得改进.
该代表团补充说,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提出了众多建议.
它认为,WIPO的特殊性应加以强调;WIPO在许多领域都十分特殊,包括自收自支.
这也是为什么本组织需要特别提供其活动和费用结构之间联系的准确信息的原因.
原则上,该代表团愿意考虑增加预算,并指出在过去两年中该代表团几乎从未提出过这类立场.
它补充说,成员国的作用应是批准预算,确定不会像目前两年期一样需要调剂或在收入不及预期的情况下使用额外的资金.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本组织应(i)继续努力控制其运营和人事费用,以确保预算有盈余或收支平衡,(ii)确保不可避免的长期支出均被列入预算.
关于离职后医疗保险(ASHI),该代表团回顾了其在6月举行的会议上的立场,即该代表团不反对降低福利,但是认为在将这些福利整合进入所提交的兼顾各方的预算中存在问题.
该代表团重申,尽管其不反对这一想法,但是其反对以一种相当不透明的方式进行提交.
它只会在出现真正危机的情况下才会愿意接受这种做法.
该代表团并不把4%或5%的收入增加视为一种危机.
所谓危机应该是当收入停滞不前或大幅下降时.
最后,该代表团希望制定一个基于发展的预算,这是本组织的一个主要政治优先事项,以及一个能够向成员国清楚地表明本组织正在发展领域所开展工作的预算.
该代表团认为,设想在发展领域(正如WIPO所定义的)增加一定程度的费用是完全合理的.
它补充说,成员国需要关于费用的明确说明,使发展中世界的自然人或政府都能清楚地了解钱的去向和用处,以便其能够支持这样的预算案.
该代表团在总结中强调,已经取得了许多进展,目前该代表团希望了解如何达成一个能够实现3%增长并能尊重其发言中所述原则的预算.
南非代表团代表非洲集团发言,对6月举行的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会议、非正式吹风会以及问答文件提供的增长4.
7%的说明表示满意.
非洲集团很高兴成员国能够了解秘书处是如何计算出4.
7%这一数字的.
另外,问答文件中答复12也对如果未达到4.
7%将怎么办的问题加以解决.
总干事也对现有机制进行了说明.
非洲集团能确定的是,在"不增长"的观点和赞同该增长的观点之间能够找到折衷方案.
非洲集团愿意对任何一种选择进行审议,但是由于时间原因,它希望强调,它支持增加预算,并认为秘书处编拟的文件令人满意.
它回顾说,在上午的会议上,某个代表团质疑预测模型的可信度,但是对非洲集团而言,它认为这是一种构建合理的准则[预测方法],并认为没有理由对此质疑.
PCT发展稳定,对此非洲集团感到放心.
它强调了总干事所指出的,即WIPO不同于其他联合国组织,因为它本身可以创收并拥有大量储备金盈余,与其他国际组织相比,它还有自己的资金.
因此,成员国不应为钱担忧.
非洲集团不支持有些代表团的意见,即预算应基于盈余.
它指出,钱是有的,成员国应对如何使用这些钱进行预测.
它补充说,非洲集团已经确定了其希望WIPO优先开展的一些活动.
非洲集团认为,成员国应建设性地参与,在必要的时候给予信任,并补充说,它很满意有关收入预测的介绍.
它指出,大多数代表是经济学者,他们经常使用并进行规划,并使用不应加以质疑的模型.
非洲集团呼吁各代表团停止对规划模型的质疑,并应建设性地参与如何进一步推进.
它还要求就将4.
7%降至3%的建议所带来的影响予以澄清(类似于印度代表团),即这些削减的预算去了何处.
它强调,对于发展中国家的活动,不应考虑任何削减.
瑞士代表团感谢秘书处为编拟各种文件、特别是该议程项目下的文件所开展的工作,并感谢秘书处在本届会议之前举行的磋商和吹风会期间所提供的有用的口头和书面信息.
它认可秘书处为尽可能清楚透明地提供成员国所要求的信息所付出的努力.
因此,该代表团希望指出2009年以来秘书处在此方面所取得的巨大进展,无论是在已经开展的,还是仍在进行的改革方面.
它鼓励秘书处再接再励.
作为一般性发言,该代表团还赞赏秘书处完成了向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IPSAS)的转型.
正如外部审计员所确认的,WIPO是首批完成这项工作的国际组织之一.
它还赞赏向成员国提供有关任命内部审计与监督司(IAOD)新司长的信息.
该代表团祝贺总干事在战略调整计划实施过程中取得了进展,并指出它全力支持近年来谋求避免秘书处内部重复工作以及增进协同以提高秘书处效率和效力的改革.
正如该代表团在第十七届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会议上所指出的,它认为新改进的效绩指标使成员国能够找出症结所在.
它敦促秘书处继续开展这些改革.
鉴于第十七届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会议的讨论情况、之后举行的磋商以及秘书处提供的信息,该代表团认为,本届会议能够就拟议的2012/13两年期计划和预算达成积极成果.
该代表团表示,预算文件包含了众多有用的建议,是各领域发展的出色基石,例如,标准化领域、结构性调整领域、PCT领域以及本组织需要加以改善以实现其承诺的领域.
该代表团认为,B集团所表达的意见旨在鼓励秘书处继续以主动的方式来确认这些领域,这些意见能够对预算加以改进,并应被理解为一种确保本组织继续在未来实现其目标的愿望.
正如在众多场合所表示的,秘书处可以更密切地关注本组织的结构成本,特别是工作人员费用,并向未来的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会议提出建议.
在这种情况下,该代表团欢迎总干事提出的将支出增加降低至3%的建议.
在该代表团看来,成员国应考虑到WIPO的特殊性、其筹集资金的方法及其运作必不可少的需求.
斯洛文尼亚代表团代表中欧和波罗的海集团(CEB)发言,重申该集团关于拟议的2012/13两年期计划和预算的立场,即该集团支持计划和预算委员会非正式会议期间修正的预算案.
尽管如此,该集团仍赞同在拟议预算中寻找各种可行的方法以节约成本、降低支出.
该集团补充说,任何潜在的削减都不应对注重成果的目标造成负面影响或阻碍WIPO所提供的主要服务.
它强调说,在追求增效的同时,各成员国的主要目标应仍旧是构建一个运转健康的组织.
该集团回顾说,尽管有关预测的争议不断,但就如何合理化支出以及将支出与收入联系起来提出过若干有趣的建议.
该集团认为,有相关机制把支出与真实收入而不是预测收入联系起来.
该集团还认为,其他一些代表团提出的其他建议也应该予以考虑.
它保证其在该过程中将全力予以合作.
瑞典代表团感谢编拟的文件.
它支持B集团发表的意见.
该代表团关注的是,PCT收入的高度可靠性和前景.
它认为,准备一个"B计划"是明智的,即编制一份支出水平远低于现有水平的预算,以确保不出现赤字的情况下实现成果.
该代表团强调,任何节约举措都不应影响PCT和马德里体系(推进对这些体系的使用和教育).
巴西代表团表示,本届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会议尤其与世界经济形势及其对所有成员国产生的影响相关.
简言之,在知识与信息(转化为知识产权)尤为重要的当今世界,本组织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将日益凸显.
该代表团认为,拟议的下一个两年期支出(及收入)增长4.
7%与继续改进WIPO所提供的服务水平的需求是一致的.
落实发展议程的各项倡议并将其纳入本组织所有战略目标和所有相关计划的主流也是十分重要的.
该代表团注意到并感谢首席经济学家所做介绍.
它还感谢秘书处编拟的预算文件四和问答文件中所提供的信息.
该代表团支持发展议程集团(DAG)关于拟议的收入和支出均增长4.
7%的立场.
它认为,幻灯片介绍中所提供的说明使我们有理由相信,本组织收入增加的趋势是现实的.
实际上,该介绍提供了正确的风险前景.
该代表团认为,只有一个强有力而高效的组织才能够满足成员国以及世界的需求.
为此,该代表团呼吁谨慎地讨论增长.
它赞同成本控制和增效对增强本组织控制其财务效绩至关重要.
但是,成员国不应损害它们所需要的各项计划、或影响WIPO服务的质量.
加纳代表团对主席主持会议的方式表示高度赞赏,并完全相信他有能力领导计划和预算委员会的工作取得成效.
该代表团完全赞同非洲集团的发言.
它认为,非洲集团提出的关切很中肯且值得严肃探讨.
该代表团认可呼吁秘书处向成员国提供有关如何执行拟议削减的说明,并谨记总干事确保发展项目不会受到不利影响的保证.
巴基斯坦代表团欢迎拟议的2012/13两年期计划和预算,并感谢秘书处在本届会议之前举行的吹风会.
该代表团赞同发展议程集团(DAG)所作的发言.
它还注意到秘书处针对该集团提出的有关发展问题的询问所做的回复.
该代表团不赞同对本组织进行微观管理,但同时,它希望看到有关支出的建议能够导致效率的提高,并将发展置于本组织计划的优先地位.
由于总干事已经提及将预算增加降低至3%,在进一步对此问题发表意见之前,该代表团要求就本组织打算如何处理原先增加4.
7%和拟议的增加3%之间的差别提供详细信息.
摩洛哥代表团支持非洲集团所作发言.
该代表团赞同原先拟议的预算增加4.
7%,因为这是由于有可用的收入而非借贷.
该代表团支持增加4.
7%,因为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应对发展挑战并实现两年期目标,WIPO必须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为此,增加预算是必要的,因为需要更多资源.
所有成员国都意识到,WIPO是一个以服务为导向的组织,其所用的资源和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之间相互关联.
该代表团承认,这将转化为工作人员数量和资源的增加.
它对WIPO现有工作人员问题有所了解,这些问题可以通过更好的地理分布来加以解决.
该代表团欢迎文件中拟议的总预算数据.
该预算数据很庞大,该代表团希望看到它以明细开列,以显示配置工作人员和其他资源的确切数量.
总而言之,该代表团感谢秘书处编拟拟议预算的努力以及在本届会议前举行吹风会.
大韩民国代表团感谢秘书处及时编拟了2012/13两年期计划和预算案.
该代表团相信,在主席的领导下,计划和预算委员会的工作将达成共识.
该代表团完全同意B集团以及日本和西班牙代表团的发言.
在6月举行的计划和预算委员会非正式会议上,该代表团已表示,秘书处所做的关于WIPO收入增加4.
7%的预测过于乐观.
在本届会议上听取了首席经济学家的介绍之后,该代表团依然坚持其原有观点.
在6月举行的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会议上,许多代表团都指出,世界经济依然脆弱,世界各地区均存在不确定性.
鉴此,许多代表团之前(6月)曾建议等待几个月时间来更好地看清全球经济状况.
现在好几个月过去了,世界经济总体增长前景依旧未变.
各主要国家的金融问题仍在恶化且没有好转的迹象.
拟议的计划和预算显示了秘书处开发的预测模型的结果.
该模型考虑到了各种外部和内部因素.
在众多外部因素中,全球经济表现最为重要.
该代表团指出,自6月会议以来,全球经济依在退,并显示出进一步恶化的迹象.
它认为,在2008年和2009年,任何一个模型所做预测均显示的是正常情况下的前景,而现在情况已变得反常.
该代表团认为,鉴于2008年和2009年的经验,应采取一种保守的方法来进行收入预测.
指出这一点的同时,该代表团还欢迎总干事提出的降低2012/13两年期支出的目标.
但是,还应寻求进一步措施来降低支出.
在此方面,该代表团同意B集团的建议,即支出不应超出实际收入.
尽管该代表团赞同针对2012/13两年期采用保守的方法,它仍认为,应为WIPO的基础性工作——即提供有效且固有的知识产权体系——配置足够的资源.
WIPO主要的知识产权体系(PCT和马德里体系)正不断进行改进.
PCT电子申请正在增加,在不久的将来,PCT申请体系将完全电子化.
因此,应配置足够资源来发展和改进PCT和马德里体系.
马德里体系近期正面临积压量的快速上升,因此,需要稳固地增加投资来改进马德里体系的服务.
该代表团支持秘书处继续采取主动、透明和高效的预算方法.
秘书处提及使用水晶球来预言未来的比喻.
由于秘书处并没有水晶球,因此它只能努力提升成员国对其计划和预算制定方法的信心.
WIPO使用的方法总是包括一种高/低档和中档前景.
秘书处制定中档前景的方法是考虑首席经济学家提供的所有因素,以完成收入规划.
秘书处认为这是种正确的方法.
这一过程就像代表团在首席经济学家的介绍过程中试图做的:研究收入规划并试图降低风险.
秘书处补充说,它具备各种降低风险的方法.
正如它已说明的,这个过程(收入概算)并不是申请量和各项收费的简单相乘.
还有其他影响因素,秘书处不断地尝试对这些因素加以考虑以确保收入是可靠的.
在介绍过程中,秘书处还尝试展示在预算未能实现(收入方面)的情况下它试图用以降低风险的机制.
目前在非正式会议期间被提及的问题是:如果预算收入并没有达到预期会怎么样.
秘书处在问答文件的答复12中已对这种情况下将采取的措施进行了说明,具体包括:密切监督(任何情况下都会做)、收入上升或下降时的灵活性(属于PCT和其他法律框架中的机制的一部分)、以及修订预算的可能性.
秘书处进一步指出,为了消除任何将储备金用于解决资金短缺的想法,《财务细则》第4条第6款非常清楚地规定,如果属于这种情况,秘书处必须向成员国寻求帮助.
秘书处指出,所提交的预算对支出和规划的预算有所平衡,目前预算增加被降至3%,这一建议事实上相当主动.
关于成员国对透明度、改进管理的需要以及建立健全方法的呼吁,秘书处希望在过去5至6个月间为成员国提供的所有吹风会已经做到了这些.
秘书处发现这样的意见令人意外,因为它已努力进行一种透明而有力的过程,能够使成员国对秘书处的方法逐步建立信心.
秘书处还表示,组织这些吹风会和问答会议是因为秘书处希望有一个透明的过程.
秘书处希望把这一点表达清楚.
关于针对效率的呼吁,正如秘书处前一天所说,这并不是秘书处因为被要求而打算做的一件事.
秘书处在不断地提高效率.
秘书处提请各成员国注意2010年已经实施的多项效率政策,并在计划效绩报告(PPR)中进行了清晰的标注.
这些措施包括通过与航空公司开展联合谈判实现的差旅费用节约、节电、IT以及共同采购交易(与联合国实体家族合作一起重新就后者进行了谈判),从而节省了700,000瑞士法郎.
还对流程进行改进,包括人力资源(HR)方面的电子招聘及采用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IPSAS),使得秘书处在财务领域的工作更加高效.
这些例子表明秘书处为实现增效节约而付出的努力.
这些措施中有一些要花更长时间,因为它们需要建立一个系统才能实现.
其中一个促进效率的大系统就是企业资源规划系统(ERP),该系统按计划将在未来三到四年内"启动",并正在取得不断进展.
秘书处还提及战略调整计划(SRP),并补充说,它将继续就为改进本组织工作而采取的各项改革倡议的进展情况向成员国报告.
秘书处解释说,它提供这些例子是为了向成员国保证,它一直在研究各种不同的措施,并将继续就此进行报告.
关于法定增加的问题(日本代表团提出的问题),秘书处澄清说,不可否认的是,与国际公务员制度委员会(ICSC)之间确实有某些具有约束性的协议.
它补充说,这是联合国共同体系的一部分,当其间发生变化时,它们开始跨境运作.
任何有关员工条款和福利的变化都在那里进行谈判,一旦达成一致,所有的组织(包括WIPO)必须予以实施.
关于针对PCT和马德里体系的发言,秘书处回顾说,主管PCT的副总干事在6月举行的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会议上明确表示,这些领域已经进行了诸多改进.
他当时向各代表团保证,为了能够在这两个领域提供改进后的服务,将留出必要的资金.
秘书处补充说,所提交的拟议预算已对这些问题加以解决.
它指出,目前的计划和预算制定非常艰难.
计划管理者首次高度参与"自下而上"的过程,以确保相互协同,并籍此消除重复工作.
秘书处说,这样一种方法使得WIPO各项计划之间有更大的连贯性、方法更加一致并实现协同.
秘书处补充说,跨部门的工作人员之间也有了更紧密的协作.
该过程能够产生之前提及的各项指标,各项计划以这些指标来显示特定的预期成果.
它还强化了成果的归属,从而加强了计划管理者推进其工作计划的责任心.
这转而为成员国带来了更好的透明度和清晰度.
秘书处补充说,它审议预算草案时在IT领域发现了众多的重复工作.
因此,大量资源被集中起来,从而提升了效率,例如,在网播领域就是如此.
关于增效节约,秘书处回顾说,总干事建议将预算增加从4.
7%降至3%,并明确指出这不会影响计划的执行.
为了实现这一目的,秘书处设想了政策方面的改变和某些削减.
为说明这一点,秘书处列出了差旅政策的改变(提交出差授权时执行更加严格的时间安排、购买不可退的机票、采用最廉价的运输商、限制出差条件),这将使WIPO与联合国系统通用的标准保持一致.
差旅政策方面的改变将在整个两年期节省大约190万瑞士法郎.
秘书处还设想了房舍管理领域的削减,秘书处打算放弃房舍维护基金,等到时机[经济形势]有所好转时再来设立,因为设立这样的基金是很好的管理方法.
在房舍管理政策的不同领域能够预见的其他改变还将节约大概450万瑞士法郎.
其他基于政策的节约措施涉及到专家酬金并将节省大约70万瑞士法郎,其中一些在上届计划和预算委员会已经得到执行.
特别服务协议(SSA)相关政策以及支付每日生活津贴(DSA)方面还将节约40万瑞士法郎,同时也使WIPO的政策与其他组织的做法相一致.
会议期间的招待会将被严格控制在各常设委员会,这将节约大概50万瑞士法郎.
对于在外举行的会议,合理化在会议期间的房舍和设备的租赁费用将节约110万瑞士法郎.
将对WIPO实习生计划的削减进行审议,此举有望再节约50万瑞士法郎.
最后,正如总干事在其开幕发言中指出的,秘书处将根据战略调整计划(SRP)倡议来审视组织设计,从而可能进一步节约80万瑞士法郎.
埃及代表团代表阿拉伯集团发言,感谢秘书处编拟的细尽丰富的预算文件.
首先,阿拉伯集团询问,如果支出增加被降至3%,那么是否会编拟新的预算案草案并提交至本届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会议或之后再提交.
其次,阿拉伯集团欢迎为发展活动配置资源,但也注意到在与发展中国家合作框架内分配到发展议程的数额在某些活动方面有所减少.
因此,该集团要求就减少数额的原因进行说明,并想了解是否能保证不再会有这样的削减.
阿拉伯集团指出,支持中小企业(SME)和其他包括商标在内的活动的计划被取消.
阿拉伯集团强调,它非常重视中小企业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所发挥的作用.
阿拉伯集团希望能够对有关中小企业的计划予以更多关注.
阿拉伯集团还希望确保适当资源的其他领域有:通过知识产权对遗传性民间文艺、传统知识、以合理价格获取药品以及粮食安全进行保护.
它表示,与发展中国家的协调也受到了削减的影响,并想了解,这些受影响的领域是否被整合到其他计划或其他国家活动中.
阿拉伯集团希望能够尽快任命一位负责合作的司长.
关于WIPO世界学院,阿拉伯集团注意到,在拟议预算中,其活动以合理的比例增长.
阿拉伯集团非常重视学院的活动及其相关计划,并希望看到为学院配置更多资源,以使其能够继续提供服务.
关于计划18(知识产权和全球挑战),阿拉伯集团注意到该计划未提及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合作,例如在粮食安全框架下与粮食及农业组织(FAO)开展合作,以及在药品价格方面与世界卫生组织(WHO)开展合作.
阿拉伯集团认为,与这些专门组织的合作非常重要.
关于计划20(对外联系、合作伙伴关系和驻外办事处),阿拉伯集团相信,配置给该计划的资源不应该减少3.
9%,相反应有所增加,因为已经就定义驻外办事处的政策开始磋商.
为使已做决定的落实取得进展,需要提供更多资源,而不必等待新修订的预算.
阿拉伯集团重申,其感谢秘书处和总干事强调减少支出增加将不会发生在发展领域.
埃及代表团以本国名义发言,支持预算文件所建议的活动,并强调了专业培训计划、改进管理(行政)和WIPOnet有关计划的重要性.
该代表团欢迎诸如WIPO世界学院的计划下的活动,因为它们会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和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水平.
主席建议,有关实现增效的努力的案文置于决定段中,这符合秘书处提供的有关如何节约1,020万瑞士法郎的说明.
这将为推进讨论提供良机.
他补充说,明年计划和预算委员会将审议该领域所取得的进展,以便进行监督.
成员国已明确指出有哪些参数,秘书处就在不影响计划执行的情况下可以在哪些方面实现节约提供了一个清晰的概述.
巴西代表团感谢秘书处澄清如何在不影响本组织的计划和优先事项的情况下实现1,020万瑞士法郎的节约.
该代表团认为,如果至少在预算文件中表7(按支出用途开列的预算)反映出3%的增长(而不是4.
7%),将会非常有用.
它还很有兴趣看到总支出按照各项成果以及各项计划开列的明细,因为这是整个文件所采用的方法.
主席宣布开始对计划和预算案逐计划进行讨论.
计划1关于第1.
1段第一圆点项,巴西代表团说,如果不提及相对于技术变革的速度、多边准则制定或不对其进展进行评价,将会令人更舒服.
印度代表团注意到"实施战略和风险"段落中大量提及中小企业(SME)活动.
类似的情况还出现在其他计划的说明中.
该代表团就此回顾说,发展议程集团(DAG)之前曾表示,有必要继续保持中小企业作为一个单列的计划.
该代表团询问,是否会有一个单列的中小企业计划,并要求及时对此问题加以解决.
秘书处解释说,正如预算案所示,中小企业(SME)不被视为一个单列计划.
但是,根据各项发言,这项建议会在预算案中得到考虑,并在第二天向计划和预算委员会提交.
大韩民国代表团发言说,预算资源表中的脚注向读者表明在一的表10中可以找到更详细的信息.
表10仅显示"核定预算"、"调剂使用后预算"以及"拟议预算".
并没有一栏显示2012/13两年期调剂使用后预算.
该代表团不理解在"调剂使用后预算"和"重编预算"之间有哪些变化.
该表显示有超过三倍的增加.
秘书处回复说,预算案中出现这些增加是因为中小企业(SME)计划在计划1下.
但是一旦中小企业计划得以恢复,各项数据还将发生改变.
计划2南非代表团要求计划2中各项目标的案文须如该计划说明中所指出的那样反映召开外交会议的可能性,因为已经一致同意这是可能的途径之一.
瑞士代表团就召开外交会议的可能性问题指出,在上届计划和预算委员会期间,各代表团曾根据其他各委员会所通过的案文提出了非常准确精炼的案文,并认为,不应再做修改.
关于成果框架表(英文文本第32页),该代表团对于目标栏中有关筹备工作有进展时将召开工业品外观设计法外交会议有不同意见.
它要求删除"取决于"(subjectto)或在所有目标中均应出现同样的表述.
该代表团补充说,它认为在目标栏中保留这段话并没有任何帮助,因为在其他计划中并没有预见到任何涉及外交会议的数目.
主席回顾了之前各方就涉及外交会议的措词和添加"取决于"(subjectto)所达成的折衷.
秘书处澄清说,在6月举行的计划和预算委员会非正式会议之后,秘书处重新起草了与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地理标志法律常设委员会(SCT)第二十五届会议所通过的案文(文件SCT/25/6第14段)相同的该案文.
为了避免任何含糊不清,主席将这段案文逐字地写入获得通过的主席总结中,从而其能够真实地反映SCT所达成的共识.
南非代表团表示,如果删去了"取决于"(subjectto),那么应重新加入"可能"(possible)一词,以表明一种向前推进的可能方法,这意味着还有别的选择.
在各代表团之间进行了非正式磋商之后,保持了原先所建议的案文.
计划3南非代表团要求对文件主体内容的修改(以及反映版权及相关权常设委员会(SCCR)关于外交会议案文的修改)也应反映在计划3的介绍性段落中.
印度代表团要求将第3.
8段"…将继续审议政府与利益攸关者之间的合作将会产生实用解决方案的关键领域"中的"将会"改为"能够".
它说,所列出的若干问题在版权委员会中尚未得到讨论.
这些是新问题,使用"将会"会做出存在问题并且一定能够找到解决方法的预判.
该代表团要求重新起草第3.
17段第二句:"本两年期将日益关注质量上的而不是数量上的成绩.
"该句使用了"而不是"这种说法,这会让人认为,技术和基础设施援助方面的改进将会关注质量而不是数量.
秘书处同意"能够"比"将会"更适合第3.
8段.
它说,第3.
17段中的案文指出,将日益关注质量.
但是,如果出现不平衡,即数量大于质量,那么秘书处就应该为确认有必要日益关注质量而受到表扬.
数量问题是一个交叉领域;此处案文表明的是,要使提供技术援助的基础更具战略性.
对于秘书处致力于把未来的工作做得比过去更好,该代表团应感到满意.
秘书处建议该代表团阅读第38页(成果框架),解决的是与目标和预期成果相关的基准问题.
印度代表团认为,数量确有增加(基准列出20个集体管理组织(CMO),而目标为40个),并想了解为何要给人一种更关注质量而非数量的印象.
这句话应该写成"在数量上进行改进的同时,考虑到(……),本两年期将日益关注质量上的完善.
"这样的表述才正确,而不会留下错误的印象.
主席要求该代表团提供书面修改意见.
巴西代表团表示,第3.
1段的案文会让人认为,发展议程所期待的促进创新和版权保护之间存在对立.
这是一种人为的对立,因此应删去整个段落.
主席确认一致同意删去第3.
1段.
计划4印度代表团就第4.
2段第二句"在核心的实质问题上,……,分歧依旧存在"发表意见.
该代表团认为,这种表述相对负面,尽管关于这些问题或许存在相互分歧的立场和意见,案文也应该更温和些.
它建议修改如下:"在核心的实质问题上,依旧存在分歧性的意见",这样并不改变原句本意,却使得案文不那么负面.
主席确认说,该建议被接受.
针对第4.
10段,西班牙代表团不理解为何建议的增长还与2012/13两年期可能召开的外交会议有关.
如果这一外交会议将在该两年期内召开,则预算中可以包括其费用.
但是,该代表团认为现在就将这些费用纳入预算并不现实,增长应缩减.
如果环境发生了急剧改变,经修订的预算中可纳入该费用.
秘书处认为,拟议的计划和预算必须对可能发生的事有所准备;计划和预算正是为此而制定的.
如果该外交会议将会召开,就需要有所准备来加以应对.
否则,正如西班牙代表团所正确指出的,秘书处将不得不在日后再来考虑资金从何而来,并且调剂必然再度发生.
这就是为什么要有所准备的原因.
西班牙代表团认为,成员国就此讨论向可能不会发生的事提供资金,将使调剂这些可能未被使用资金的问题既得不到解决,也超出成员国的控制,对于WIPO这样的活动应予以高度批评.
该代表团指出,成员国应谨记这样的会议是如何被推进的.
最有可能的是,会议不会召开,因此,考虑到如何处理未被使用资金的不确定性,不应该为此目的增加预算.
秘书处解释说,为外交会议提供资金是在知识产权与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艺术政府间委员会(IGC)框架下确定的,并且与IGC刚刚提交给即将召开的成员国大会审议的建议相一致(呼吁召开外交会议).
因此,在即将到来的下一个两年期内召开外交会议的可能性很高,因为上届IGC建议2012年成员国大会审议谈判进展,并为推动进展决定是否在2013年召开外交会议.
因此,为成员国呼吁的外交会议的可能召开做好准备,是一种主动的做法.
秘书处补充说,在下届成员国大会(2012年)作出决定之后再行准备可能为时已晚,这就是为何现在就做好准备的原因.
如果会议未召开,预备款项将不会被使用.
事实是,到时(下届成员国大会作出决定之时)再来准备费用将为时已晚.
巴基斯坦代表团同意,在2012年成员国大会之后,秘书处再来准备费用可能存在问题,因此,如果在2012年成员国大会之后召开会议,确保有资金可用才符合逻辑.
西班牙代表团同意,可为这次可能召开的会议制定这笔预算.
在此情况下,该代表团认为如果外交会议没有召开,为其留出的这笔资金被用于其他活动是不合适的.
如果这些资金用于各种外交会议,该代表团并不反对,但是需要明确的是,如果没有用于外交会议,秘书处不能将这些资金自由地调剂用于其他任何活动.
如果这些资金未用于外交会议,那么应该被纳入储备金.
财务主任回复说,秘书处理解该代表团发言的目的,并补充说,如果这些资金未被使用,其将自动纳入储备金并被计入盈余.
他还提醒各代表团,储备金的使用仅可由成员国授权.
计划5德国代表团认为,由于自愿离职计划(VSP),PCT部门减少了一些工作人员(原2010/11两年期预算的5%被调剂使用,给出的解释是,由于自愿离职计划的原因,一些工作人员离开了PCT运营部门).
该代表团询问,该部门是否有替代这些工作人员的计划.
秘书处在答复该代表团的问题时说,提供有关PCT部门、特别是PCT运营部门工作人员的变化背景情况是有用的.
PCT运营司有三类工作人员:PCT信息技术("计算机"人员)、PCT翻译(译员)以及最大一类从事PCT处理的人员,后者的工作负责形式审查和公布的准备.
从长远看,相对于申请量,处理服务部门的人员数量将会减少.
这是过去五年来的趋势.
预算文件六所显示的人员减少,大部分都是在处理服务部门.
另一方面,在工作人员数量总体减少的情况下,具备亚洲语言技能的工作人员数量则需要增加.
秘书处进一步解释说,在处理服务部门,如果工作人员离职(例如通过VSP),不应假定这些工作人员需要被替换,因为服务部门应尝试在不需要这些工作人员的情况下开展工作以实现增效.
但是,对具备亚洲语言技能的人员的额外需求意味着不得不录用这类人员.
总体上减少了15个职位,同时,具备亚洲语言技能的人员可能会略有增加,这还是可以接受的.
秘书处补充说,不一定直接通过职位来录用具备亚洲语言技能的人员,因为可能并没有空闲职位.
在这种情况下,行政部门允许以短期合同录用这些人员.
秘书处澄清说,它希望避免再次产生"短期工作人员"问题,因此,它将尽可能地限制短期合同的数量.
大韩民国代表团要求秘书处提供语言部门雇员人数的明细(特别是亚洲语言).
秘书处回复说,其将在第二天提供这些数据.
德国代表团提及PCT部门中的翻译费用以及针对外包翻译的讨论.
它询问在常规文件的翻译费用和PCT翻译之间是否存在差别.
该代表团认为,外包(PCT翻译)能够用作节约的方法.
秘书处回复说,翻译的类型各不相同.
一种是普通翻译,而另一种则非常法律化(常有特定的法律语言),每次提交的文本都不尽相同.
秘书处补充说,在针对计划27的讨论期间,来自语言司的同事将能够提供更多详细信息.
大韩民国代表团回顾说,在本届会议开始时,它曾要求提供PCT翻译人员的数据,并于当天收到该数据.
它还没有充足的时间来分析这些数据,但是希望就PCT亚洲语言处12名工作人员的明细及PCT处理处的员工问题发表意见.
该代表团回顾说,它曾不断地要求增加PCT体系的资源配置.
首席经济学家提供的数据对资源配置进行了合理化,他指出,东亚国家(中国、日本和大韩民国)PCT申请量快速增加.
PCT运营司提供的数据似乎表明,针对东亚地区PCT申请的人力资源配置并不能满足以这三种语言提交的申请量的增加.
数据显示,PCT亚洲语言翻译处有12名工作人员,而下一个两年期内规划增加的工作人员仅为一名.
尽管来自东亚国家、特别是来自大韩民国的申请量预期增长率很高(正如首席经济学家所指出的),但却没有规划在翻译和处理服务部门增加具备朝鲜语技能的工作人员.
该代表团要求秘书处考虑采取适当的调整,来应对来自东亚国家的PCT申请量所预期的增长.
主席回顾说,PCT的计划管理者和秘书处均多次承诺,PCT将能够满足需求.
主席认为,这种承诺应得到尊重,成员国不应对资源分配进行微观管理.
主席补充说,在这个为时不早的阶段,进行这类微观管理实在是不可能和/或效率低下的.
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现在的职责是保证秘书处实现其承诺.
一年后还会有一届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会议,但是所有成员国都正式支持在会间来坚持要求秘书处实现其承诺.
大韩民国代表团对时间限制表示理解,并完全支持主席的建议.
它表示希望持续地参与与秘书处的讨论,以改进PCT所提供的服务.
计划6大韩民国代表团要求秘书处像在预算文件六中提供有关PCT信息那样提供有关马德里体系运营情况的数据.
秘书处表示它将乐于提供这些信息,并补充说,它已经启动建立此类统计信息的讨论.
智利代表团要求对第6.
11段(关于里斯本体系)进行修改,以反映里斯本体系发展工作组正致力于对该体系的审议/改进,而不是致力于所述的"(……)使国际注册体系(……)".
关于第6.
11段的第二部分以及"2012/13两年期"的表述,该代表团指出,工作组的报告并未提及2012/13两年期.
最后,该代表团建议,涉及WTO谈判的这句话,要么应指明(使用WTO的措词)这些谈判涉及葡萄酒与烈性酒的地理标志,要么删除.
主席宣读了重新起草的案文.
一致同意在"不被低估"之后加上"句号",并删去剩余部分文字.
关于"使"一词的使用,主席宣布,重新起草的该段落案文将可以在文件台获取.
南非代表团回顾说,之前在对第6.
11段进行讨论时,巴西和加拿大代表团都发表了与智利代表团相同的发言.
它们都表明,至少在最后一行"地理标志"之后,应包括"葡萄酒与烈性酒"(因为允许就葡萄酒与烈性酒进行注册).
德国代表团指出,在它将成果框架表中的数据(第55页,首个预期成果的基准和目标数据)与首席经济学家散发的文件中的数据对比时,发现这两种数据稍有不同,应对此加以核查.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代表团表示,它更倾向于第6.
11段的原始案文,因为里斯本工作组不仅讨论了有关葡萄酒与烈性酒的注册,也讨论了其他地理标志(GI),因此它包含更广范围的问题.
关于第6.
11段最后一句,意大利代表团认为,在WTO谈判过程中,注册可能会扩大(超出葡萄酒与烈性酒).
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回顾说,如果成员国正在讨论的是马德里TRIPS协定第23条第4款,则该条款只涉及建立葡萄酒与烈性酒地理标志的多边通知注册体系.
加拿大代表团表示,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实际上清楚地说明了WTO特别会议的任务,那就是建立仅针对葡萄酒与烈性酒地理标志的多边通知注册体系.
孟加拉国代表团赞同加拿大代表团和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的意见,并补充说,WTO的实际现状是各成员国正试图将有关规定延伸至本组织,而不是尝试将其限制在葡萄酒与烈性酒.
它建议,在该案文中(第6.
11段)添加任何特定文字都要谨慎小心,因为若干地区集团已经向WTO提交了有关该问题的提案.
主席建议,最后一句可以写成:正如中期战略计划(MTSP)提到的,不应低估将里斯本体系变为有更广泛国际参与的体系的难度,WTO内开展的谈判表明了这一点.
主席认为,该案文需要尽可能的加以限制,因为WIPO并不参与其他组织中正在进行的谈判.
瑞士代表团同意主席的意见.
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支持主席的建议.
意大利代表团支持该建议.
萨尔瓦多代表团支持该建议.
智利代表团表示,主席的建议将解决起草问题.
该代表团对于该段落中提及2012/13两年期仍不是很清楚.
如果这来自于一项该代表团不甚记得的建议,那么这一内容应保留.
大韩民国代表团就成果框架(第55页)发表意见说,第一项效绩指标和基准显示,2010年新注册和续展的数量是37,533件.
2011年,数量为40,900件.
这与今天上午早些时候非正式提供给该代表团的数据不尽相同,2010年的这一数量为71,594件.
该代表团就实际申请量和预算文件基准一栏下显示的数量之间的差别提出疑问.
该代表团还回想起在之前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会议上问过的问题,即是否有充足的资源来应对马德里体系日益增长的需求.
在成果框架中,2010/11两年期的基准和2012/13两年期的目标之间的比较表明,目标要高于2010/11两年期基准.
该代表团想了解,该体系如何高效地应对日益增长的需求.
该代表团从秘书处收到的数据表明,2010年,每名审查员处理的注册活动为9,447件,2011年有望达到每名审查员12,000件,增长迅猛.
该代表团同意,计算机辅助的审查体系将有助于提高马德里体系的效率,缩短审查周期.
衡量效率的效绩指标为(第55页):"没有不规范的新申请的平均处理时间",它的基准为24天,而目标则为20天.
这两个数字对于马德里体系服务的提供至关重要.
该代表团特别重视审查周期,因为它听到多家提交申请的公司对马德里体系的周期提出大量意见.
它强调,应缩短审查时间.
该代表团就如何对效绩指标加以修订以便更好地衡量马德里体系服务的提供提出疑问.
秘书处指出,计划和预算文件中有疑问的效绩指标涉及的是新国际注册的登记,而当天上午向该代表团非正式提供的信息则涉及权利的获得和维持,即注册和续展.
关于秘书处是否确保有充足的资源来处理马德里体系日益增长的活动的问题,秘书处回复说,只要继续提高审查过程中的自动化水平,它有信心解决这个问题.
关于2012年和2013年的目标,秘书处认为,预期3%的增长是非常适度而保守的概算.
本年度截至到8月底,该计划的活动已持续增长了7.
4%.
正如先前所提到的,如果商标注册的自动化水平得以提高,活动增加可在现有资源范围内加以解决.
注册登记正从计算机为主的审查流程向完全自动化的审查流程发展.
秘书处强调说,马德里体系的程序与PCT不同,因为该体系不只是处理国际申请.
在一件商标的生命周期内,会有超过70个独立的处理事项,自动审查流程将被应用于每个事项,随后会在登记簿中予以记录.
马德里体系已经开始采用这种独特的方式来予以授权、驳回和公布决定,这些都以电子形式接收.
目前,80%的工作将完全自动处理而无需任何人力介入.
这就是我们看到每个审查员的效率得到了迅速提高的原因(如向该代表团非正式提供的信息所述).
马德里体系另一个独特之处是,保护是基于12或18个月驳回期限后的默认授权,自今年1月1日起,指定的缔约方有义务(在12或18个月驳回周期最后一天)通知WIPO予以授权.
对于每件指定,至少会收到一份发回的文件,这也计入活动的增加.
关于正常国际申请的审查周期目标,秘书处有信心通过进一步自动化实现将申请周期缩短20天.
关于在计划和预算文件中纳入更详细的效绩信息,秘书处回顾说,在之前处理该问题时,它曾指出,正在建立有关如何更好地衡量国际局内部效绩(这是个颇为复杂的过程)的多个模型.
它再次指出,这与PCT有所不同,这是由于马德里体系中一件商标在正常生命周期中必须要经历的处理事项的数量.
秘书处认为,由于这一特别的活动刚着手开展,要在马德里体系下处理的众多事项上设立一个综合性的效绩指标列表,是不可能的.
秘书处提醒该代表团,在向其非正式提供的文件中有如下信息:"国际局将针对马德里和海牙体系准备两种时间序列,以便覆盖[正常]国际申请的时间安排以及审查单位处理平均值以便纳入计划和预算文件中,从而对PCT相关的中包含的效绩指标加以补充".
审查单位处理平均值指的是在某年(或前一年)接收的文件数量除以分配到国际注册过程中的审查员数量.
秘书处强调说,这不仅是国际注册过程,还是在该件商标整个生命周期中对其特定知识产权的全面维护.
大韩民国代表团询问,为何2010年和2011年的基准与实际数据不同,秘书处有望在何时建立一项全面的效绩指标或正在开发的其他衡量标准.
秘书处重申其说明,指出非正式提供的数据包含注册和续展两个部分.
基准中的数据(预算文件中)只是该体系有望达到的新注册数量.
2012/13两年期的数量考虑到了3.
3%的增长(被认为是保守的).
正如之前所解释的,到今年8月底,马德里体系活动的增长率维持在7.
4%,这也反映出2012/13两年期活动概算确实保守.
关于效绩指标模型,秘书处说,在大约一个月之前,它与首席经济学家已开始该程序.
通过与首席经济学家合作,秘书处尝试建立固定的方面,即与马德里运营相关的固定费用,这与PCT体系的大致相当,但与马德里体系的活动数量以及该体系加以处理的独有事项成比例.
这一过程将耗费一些时间,并且遗憾的是,秘书处无法确定时间会有多长.
秘书处补充说,结果肯定无法被纳入正在讨论中的计划和预算文件中.
主席补充说,在提供给大韩民国代表团的非正式文件中,共提供了三项数据:注册、续展和随后的指定(这并不属于效绩指标).
该三项数据之和为该代表团所说的71,000.
计划31瑞士代表团要求就成果框架(第59页)中预期成果"对海牙体系更良好地管理"及其指标和基准予以澄清.
该代表团没有完全理解其含义以及指的是什么.
秘书处澄清说,日内瓦文本的缔约方意味着那些加入了日内瓦文本的缔约方.
表中提到的18个缔约方是尚未加入1999年文本的缔约方.
但是这18个缔约方中绝大部分包括国际政府间组织的成员,例如,欧盟或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
因此,实际上这些缔约方中只有5个缔约方未受到1999文本的保护.
在基准栏中数字39包括了欧盟和OAPI.
大韩民国代表团就二表13(按计划开列的2012/13年员额)指出,计划6和计划31之间的对比显示,马德里体系有107个职位,而海牙体系则有14个职位.
该代表团要求,这两个计划的职位分配应与其各自的工作量成比例.
秘书处认为,这两个体系中职位的分配是合理的,并无不妥.
大韩民国代表团询问2010/11两年期内,马德里体系每个员工每年处理的申请量以及海牙体系每个员工每年处理的申请量,以及2012/13两年期所预计的数量.
秘书处回顾说,在它之前针对马德里体系运营效率的回复中已经提及此点.
秘书处补充说,它正在就马德里和海牙体系通用的成本计算方法开展工作,并希望在适当的时候公布数据.
关于2010/11两年期每个审查员处理的国际申请量以及下一个两年期的生产力估算,秘书处手头没有数据,但会尽早提供.
计划7联合王国代表团要求就第7.
7(ii)段"增加对知识产权利益攸关者使用替代性争议解决服务的期望值和经验的市场调研.
本计划将与其他计划展开合作,尤其是计划16"的含义予以澄清.
秘书处解释说,该领域目前正在开展的一个特定项目是关于争议解决需求和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技术期望值的市场调研.
已向替代性争议解决服务体系的广大潜在用户发送了调查问卷.
该计划正在对收到的反馈加以评估.
这些反馈还提供了一些统计数据,这将是首席经济学家的业务范围.
秘书处补充说,这不是一件"一劳永逸"的事情,只是不断努力提供更好服务并更好地理解需求和期望值的工作的一部分.
印度代表团注意到,文件的特定段落提到了WIPO所开展的仲裁与调解活动,但似乎与目前正在辩论的更广泛的问题没有关联,与互联网治理也没有相关性.
WIPO参与了重新评估后续过程,在这些过程中,已经讨论了这些问题,例如,如何更好地仲裁与调解互联网争议以及这些争议的多变性.
该代表团知道WIPO参与了许多讨论,无论是在互联网治理论坛还是在信息社会世界峰会上.
问题在于,是否有必要来反映这些变化,以及WIPO的调解服务如何处理互联网争议多变的情况.
秘书处认为,目前该方面的案文并不完善.
它认为,开始的时候所描述的仲裁与调解方面(特别是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争议方面)的挑战至少是很笼统的.
没有特别提及互联网治理论坛,部分原因是这些谈判过程并没有产生任何将转化为特定WIPO活动的具体结果.
目前正在开展内部讨论,以确定WIPO有哪些选项来为特定的、经常性知识产权或技术纠纷的争议解决方案提供特定的、专门的服务.
秘书处补充说,它可以再研究一下案文.
印度代表团表示,提出该问题的原因是这些论坛给人留下了相反的印象.
在这些论坛中,讨论经常指向争议的解决和调解方式需要加以改变,而且WIPO经常被认为可能是目前唯一一个从事仲裁调解的联合国机构.
计划8摩洛哥代表团就计划8和9发表意见,因为它认为这两个计划以及总干事承诺优先实施的发展行动计划是发展议程成功落实的基础.
该代表团注意到,预算文件表9显示,发展议程的全球预算有所增加(增加至超过1.
4亿瑞士法郎).
但是,计划8和9的数据却表明有所减少,特别是计划9中,从2010/11两年期的4,200万瑞士法郎减少到拟议预算中的3,500万瑞士法郎.
计划8中也有所降低.
这似乎有违总干事的承诺.
所宣称的1.
4亿瑞士法郎并未在发展议程计划中体现.
该代表团重申非洲集团、阿拉伯集团和发展议程集团(DAG)有关发展的发言,并希望能够看到这两个计划的预算有所增加.
巴基斯坦代表团表示,它感到很满意的是发展议程仍是一项优先工作并将在整个组织加以落实,这一事实反映在预算中.
该代表团还高兴地获悉,总体发展活动预算从19.
4%增加到21.
3%.
然而,该计划的预算与去年相比却减少了9.
1%.
当查看已被调剂到其他的计划下的各项活动的详细内容时,会发现这些活动仍会加以落实,这种调剂还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计划8的预算减少了9.
1%,不是太好看.
关于成果框架(第71页),第二项预期成果及其相应的效绩指标为:"发展与知识产权委员会通过项目、活动和研究已考虑的发展议程建议数目",其基准为45项建议中有42项建议被加以考虑.
这让人觉得,似乎42项建议已被完全地加以考虑.
但是,该代表团的理解依旧是,这些建议并没有完全得到解决,仍可进一步开展任何项目活动.
该代表团只是希望此时表明这一点.
法国代表团认为,这两个计划(8和9)的表述已非常充分.
该代表团对于其落实特别感兴趣,这与有效落实发展议程和本组织的成功直接相关.
这一特别内容必须被反映在这些计划的后续活动中.
其次,该代表团欢迎自6月举行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会议以来秘书处向成员国提供的高质量的信息,它们有助于理解本组织如何在多个层面上处理发展问题.
有一些计划是针对发展议程目标的.
这就是为什么成员国坚持其定义必须要明确的理由.
该代表团认为,为了实现降低发展成本所付出的努力对于本组织、对于整体服务、特别是对于战略目标三和提升知识产权促进发展的作用而言至关重要.
该代表团欢迎对发展中国家支出的专门分析,并认为建议的所有方法都是互为补充的.
关于对发展活动[资源]的增长预测,该代表团认为,它需要与所有成员国进行实质沟通.
它补充说,WIPO是所有联合国机构中唯一一个成员国讨论增加发展支出的场所.
该代表团强调,15%的增加能够转化为大量的资金.
这需要各方联合起来才能更好地落实,也意味着目标不仅是要增加预算数额,也是要以更高、更好的效率对预算规划加以落实.
这是该代表团优先考虑的.
该代表团感谢所提供的高质量信息以及发展活动的评估计划,从而使成员国能够清楚地理解整个组织如何促进发展.
根据所提供信息,该代表团的立场是同意增加为发展配置的资金数额,法国政府对此问题在其他任何组织中都不会作此表态.
西班牙代表团感谢外部审计员在承认他并未对所提供的[关于发展的]数据加以研究一事上所表现出的少有的坦诚.
该代表团承认,外部审计员正朝着正确的方向开展工作,这是他的团队职业精神所在.
该代表团强调,它看待本组织和其他组织的方式并无区别,因此,它在WIPO采取的立场与在其他组织一样,特别是关于发展问题.
该代表团补充说,发展对其有特别意义,因为其政府为发展合作投入了巨大资金.
正如该代表团完全不反对在必要的情况下增加预算一样,它也同样高度关注资金的管理问题.
它回顾说,完成的项目寥寥无几,仅有一些已经启动,而另一些甚至尚未启动.
对此,秘书处提出了一些理由;接收国未做好准备或有时候它们没能找到落实项目的合适机构.
该代表团认为,从其政府的经验来看,这些项目应该是"国有的",并且应基于能从合作中获益的国家的需求.
它补充说,应对这一问题加以研究,并应从现有预算中解决大部分问题.
顾问们不应在全球穿梭,向面临不同难题的各国教授相同的课程.
该代表团非常关切的是,发展资金不是始终被用于接收发展合作的国家的利益.
它不理解为何有些概念会与合作联系起来,而实际上不应如此,例如驻外办事处;它也看不出为什么有些费用,如差旅费,被视为用于发展议程的落实.
该代表团表示,成员国不应再为发展合作提供更多资金,相反,应更好地管理这些资金.
为了做到这一点,必须理解发展合作的国有性质,它补充说,拟议预算中恰好缺乏这一因素.
该代表团支持增加发展资金,但是不同意或支持使用这笔资金的方式.
它认为,许多资金被浪费在发展合作根本未曾得到改进的领域,或用在对接收国而言毫无用处的领域.
它还认为,有关发展议程的计划案文表明,这一点已经得到说明.
该代表团回顾说,总干事最近(在与欧盟轮值国主席西班牙举行外交午餐时)说,大约已节约了2,000万瑞士法郎.
该代表团希望了解这笔资金的去处.
它认为,上一个两年期中用于落实发展议程的预算资金不可能已经全部用完.
该代表团希望了解,为何这些资金未被使用,而这些未被使用的资金去了何处,以及被用在什么地方.
该代表团呼吁改进管理资金的方法,并使所提供的发展援助的国有性质得到加强.
它还呼吁WIPO对此问题(与发展中国家开展知识产权合作方面)采取新方法.
针对摩洛哥代表团提出的预算问题(分配给发展议程活动的1.
44亿瑞士法郎),秘书处请各代表团注意预算文件中的成果框架表(第10页),该表格提供了按预期成果开列的发展份额.
这是高水平的预期成果.
应成员国之一的要求,秘书处编拟了1.
44亿瑞士法郎在预期成果中按计划开列的明细.
该信息于前一天公布,可以看出1.
44亿瑞士法郎是如何进行分配的.
成果框架表表明发展议程被纳入主流工作,在该页底部,还显示了预算合计和发展份额合计,以及按每项预期成果开列的发展份额.
因此,资金并没有流失;这些资金实际上根据本组织所采用的注重成果的管理方法按照各项预期成果被重新分配.
为做进一步解释,秘书处补充说,发展议程的关键是将发展纳入本组织工作主流,这也是秘书处一直尝试在做的.
它还说,技术援助和发展不应只限于各地区局.
秘书处回顾说,成员国本身已要求,在将发展纳入主流工作过程中,要将技术援助融入本组织所有其他部门的各项计划中.
秘书处补充说,这项工作一直在进行.
为了在本组织的其他部门中开展这些发展活动,各项计划都需要资源.
因此,秘书处将原本集中在发展部门的资源分散到本组织中发展被纳入主流的其他各个领域.
本质上,现在整个组织都参与到发展中.
为了说明用于发展的资源流向,秘书处说,它研究了各项预期成果、各国需求以及各项目标,在此基础上进行资源分配,以使这些部门能够实现与发展中国家共同制定的预期成果.
为回复巴基斯坦代表团的问题,秘书处将该问题(不太好看)记录在案.
秘书处补充说,42项建议无疑已完全得到考虑.
已经认可并同意成员国可以随时提出新的项目提案或将经批准的现有项目扩大.
秘书处完全赞同法国代表团关于关键问题在于落实的意见.
秘书处注意到并赞同西班牙代表团的建议,即发展援助不应被强加于各发展中国家.
它补充说,本组织非常重视技术援助需求驱动的性质.
这不是由秘书处来设计和制定,也没有将成员国排除在外.
相反,要求更多资源的理由是因为成员国所提出的需求水平.
秘书处认为,有必要建立一个部门来动员预算外资源,因为常规预算将无法满足发展中国家的需求.
在某种程度上,这也是发展计划成功的明证,即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的水平、重要性和使用水平已得到巨大提升.
关于需求驱动的援助问题,秘书处说,它正在寻求多种获取成员国信息的方式,甚至尝试开发新的制定工作计划的方法,从而使其不会过于宽泛.
在与各国沟通并获得其信息的过程中,秘书处会针对每个国家制定不同计划,因为成员国本身也认识到,不会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计划,相反为每个国家量身定制的计划才最可靠,这些计划还附有为这些国家制定的各项预期成果.
秘书处的目标是确保向各国提供的援助本质上符合这些国家自身的意愿.
秘书处在回复有关预计节约2,100万瑞士法郎的问题时做了澄清.
它表示并不知道关于该问题的这种说法,也不知道是在哪里以及在何种环境下做此表述.
但是,关于发展议程项目及落实的更广泛的问题,秘书处提请各代表团注意预算文件表8,该表详细列出了目前正在落实的所有发展议程项目(其中一些应得到发展与知识产权委员会(CDIP)的批准)以及相应的资源.
它补充说,向发展议程项目分配资源没有发生任何改变.
它们完全符合发展与知识产权委员会已经批准的内容,在即将于2011年11月举行的发展与知识产权委员会会议上,将对详细的进展报告(包括预算的使用和落实)进行讨论.
关于计划9的资源削减问题,秘书处说,问答文件答复21提供了这些削减的详细信息.
该答复提供了资源从计划9流入负责开展项目和实现成果的各个不同计划的详细信息.
最重要的是,支出的性质没有任何改变,依旧是发展支出.
德国代表团希望了解利用预算外资源为很大一部分发展活动供资的提案的可信度问题.
它还询问资金的利用问题,并注意到2008年经批准的发展议程项目仅使用了20%的资金(710万瑞士法郎中,550万瑞士法郎仍未使用).
该代表团询问,从中能学到了什么教训,以及这是否会在2012/13两年期计划中加以记录.
印度代表团很高兴看到秘书处为将发展议程纳入主流工作所付出的努力,并注意到发展被融入WIPO各项工作的方式得到了显著改进.
与法国和西班牙代表团一样,该代表团认为,重要的是要注重有效地落实这些项目并确保接收国对任何面向发展的活动的所有权.
该代表团认为,它所希望强调的中心问题是如何定义发展支出.
预算文件(第9页第5段)对发展支出进行了如下定义:"只有当受益方是发展中国家,并且没有用于发达国家的类似支出时,该支出才被定义为发展活动支出".
该代表团认为,这种定义不够准确,容易使发展活动支出的规划过于乐观.
该代表团表示,它有理由相信,所引用数据超出了WIPO实际上所开展的面向发展的援助活动.
理由很简单;根据该定义,WIPO在发展中国家开展的任何活动都自动被定义为发展支出,并被秘书处反映在发展议程或面向发展的支出比例中.
有必要提及的一个问题是:WIPO组织了[若干]研讨会和会议来宣传传统的执法[模式].
这些会议在发展中国家举行,但问题在于,这是否促进了该国的发展.
同样地,在印度和其他地方也举行了许多的培训活动,为专利审查员和专利局官员提供加快专利申请审查的培训.
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90%的专利是外国人申请的,这是一个常识.
问题是,这些研讨会和计划如何帮助这些国家的自身发展.
它无疑促进了专利申请更快速的处理,这无疑也是WIPO的核心职责之一.
但是,正在讨论的问题是加强WIPO各成员国的社会经济发展.
因此,该代表团认为,制定一个非常清晰准确的定义,使成员国能够正确地确定促进发展方面的支出的数额,是非常重要的.
该代表团回顾说,助理总干事的开幕词(介绍计划和预算文件)中包含了对发展活动的非常出色的定义(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ECOSOC)所采用),即"促进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活动".
该代表团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定义,并补充说,不可采用像第5段这样只包含笼统性说明的定义.
它补充说,实际上发达国家也同样会举办一些面向发展的活动.
中小企业(SME)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该代表团不明白为何旨在增强SME能力的活动只应在发展中国家开展.
该代表团补充说,明确的定义还会带来其他一些好处;明确的定义会使数据透明,也会让更高效地实施变得透明(法国和西班牙代表团提出的关注).
明确属于发展的活动会比覆盖多领域的宽泛活动更加易于跟踪和监督.
此外,一项明确的定义会有助于对这些发展项目进行评估.
该代表团认为,为这些项目配置资金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它又补充说,有效地落实这些项目并对投入资金是否实现目标加以评估也同等重要.
该代表团建议针对计划和预算,可使用ECOSOC所采用的关于发展支出的定义.
阿尔及利亚代表团感谢秘书处所做说明,并重申其对协调落实发展议程各项计划的兴趣.
该代表团表示其国家对发展议程的成功进行了大量投入,并希望发展议程继续获得应有的关注.
它欢迎秘书处为落实发展议程付出的努力,并感谢总干事亲自参与及对WIPO发展议程给予的优先重视.
该代表团赞同其他代表团有关计划8和9资源减少的关切.
尽管该代表团认真听取了有关将发展纳入主流工作的方法的发言,它仍认为,计划8是发展议程的基础,因此不应对该计划的资金加以削减.
关于发展活动的定义,该代表团认为,该定义过于复杂且难以理解.
它补充说,它支持印度代表团的发言,因为该发言列举了一些不必被视为发展活动但却被纳入现有定义中的具体例子.
考虑到这一问题的复杂性,该代表团请秘书处和成员国仔细思考有关发展活动的概念和定义,因为落实发展议程的任何进展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该定义.
该代表团还支持非洲集团就此问题的发言.
法国代表团希望重申它曾提出的三点意见.
首先,该代表团对秘书处以口头和书面形式提供的信息的质量和说明表示满意.
它认为,WIPO的影响力要比该定义(第5段)所包含的大得多.
其次,该代表团之前提出了多项它认为有助于更好地理解该问题的原则.
第三,该代表团希望澄清,讨论一国的发展以及本组织如何能够为之贡献力量是一回事,而讨论WIPO的职责则是另外一回事.
WIPO以前不是、现在也不是、将来可能也不会成为一个发展机构.
WIPO在发展知识产权方面雄心勃勃.
成员国面临的挑战不是如何定义发展,因为制定发展活动的定义既不是WIPO的职责,也不是WIPO的工作.
重要的是成员国能够衡量对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产生的影响,因为这种影响会促进发展.
该代表团强调,它不希望它的立场被诠释为WIPO负责发展.
知识产权发展才是反映发展的因素之一.
该代表团不明白为何要呼吁WIPO对何谓发展,或者对WIPO一无所知的部门可能产生何种影响,做出任何评判.
摩洛哥代表团同意,WIPO并不是一个发展机构.
但是,它也赞同,如果发展活动的定义能够更具体,将会有所帮助.
支出方面需加以限制,成员国在谈及发展合作时,也需要准确地了解其含义.
预算文件中表9将计划20(对外联系、合作伙伴关系和驻外办事处)计入发展议程活动.
该代表团对其原因不甚理解,因为总干事(在与各国大使的会面中)曾谈及可能会开设新的驻外办事处,并且非常明确地指出,驻外办事处不会产生任何费用.
如果它们确实不会产生费用,那么就不应将它们列入表9中,因为表9列出了各项发展活动支出.
该代表团还要求就计划26(内部监督)作出说明,因为该计划提到了发展议程活动,其第三项预算也是针对发展合作设立的.
该代表团认为,有一种趋势似乎是将每一项支出都归于发展.
发展支出的症结不是"多少"问题而是发展合作的质量问题.
或许制定定义并非真正必要,但是为发展支出设定限制却是真正必要的.
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代表团欢迎为发展配置资金以及将发展议程纳入整个组织工作的主流,这也是成员国大会所呼吁的.
该代表团支持西班牙代表团表达的观点,即应努力确保适当地使用这些资金.
该代表团高度重视发展议程,正如法国代表团所说,WIPO确实不是一个发展机构.
但是,本组织确实对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因为它可以阻碍发展.
该代表团提及工作人员地理分布问题,并强调拥有了解发展中国家现实状况的工作人员的重要性.
这就是它欢迎发展议程工作人员来自发展中国家这一事实的原因.
这在WIPO世界学院中也同样重要.
应该有一名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工作人员对于发展中国家采用的(例如专利方面的)灵活性有所了解.
这对于发展中国家使用和授予专利的方式具有重要影响.
该代表团认为,继续努力确保发展议程被纳入主流工作,并确保WIPO能够在2015年之前满足联合国千年目标,将非常重要.
埃及代表团不赞同分配给发展合作的资源的使用效率低下的观点.
它引用了计划8成果框架中的数据.
这些数据清楚地表明了关于发展议程各项建议的有效计划、落实、监测、评估和报告的各项成果.
有两项效绩指标表明,所有将执行的项目都会被评估和评价.
因此,有一项清晰的机制来确保资源得以有效地使用.
同时,计划8的资源分配表(第72页)表明,该计划资源的近15%被分配给这一特定的成果,即有效计划、落实、监测和评估,而这似乎是一个令人满意的、确保所分配资源有效使用的机制.
此外,第73页的资源表显示,拟议预算列出了将减少费用的若干事项,例如,第三方差旅(37%)、研究金(100%)和专家酬金(56%),这意味着效率标准得到了遵守.
该代表团认为,成员国关注的应该是该计划的资源问题,而不是进行理论辩论,因为本组织已经被赋予了发展职责,而且发展议程的各项建议尚有待落实.
关于问答文件以及有关将计划9的资源调剂到其他计划的答复21,该代表团发现,其中的图表非常复杂,并不适于读者理解.
它建议,重新修订答复21,使之更易于理解.
主席指出,有一个各种不同问题的长长列表,包括关于发展定义的哲学辩论,事实上这种辩论正在整个联合国体系内进行.
但是,在计划和预算过程的最后阶段,非常重要的是要关注下一个两年期的各项措施、执行和成果,在监测落实情况时"对每个人施加压力",以及更好地关注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
他补充说,注重成果的预算的总体目的并不是制定这些活动,而是产生有影响力的成果、变化和改进.
这些是所有代表团都曾表达过的.
主席呼吁各代表团继续保持注意力,找到改善预算文件的方法,所有成员国需要在未来几年对该预算文件承担责任.
印度代表团同意主席的观点.
该代表团澄清了它的立场,因为对其有所误解.
该代表团重申它对发展议程纳入主流工作的改进表示满意,并指出,它试图通过提出更好的衡量、量化和评估影响的方法来提供帮助.
WIPO当然不是发展机构,该代表团也从未有此暗示.
在提到针对专利审查和执法问题的培训计划时,如果存在任何这种暗示,它也是在说反话.
WIPO的核心职责是促进和保护知识产权.
但是,成员国不应忘记,发展是WIPO的工作之一,同时也是WIPO的战略目标之一.
成员国大会要求WIPO所有相关机构将发展纳入其各自工作领域的主流并就此进行报告.
这也就是秘书处试图提供用于发展活动的总支出的数额和百分比的原因.
该代表团解释说,如果有一个百分比数据,顺理成章的要对其加以说明,包括哪些活动被计入该百分比.
这就导致如何定义发展和发展活动的问题.
需要制定一种更加准确的定义,目的是提供更准确的衡量工具,使作为主要受益者和援助接收者的发展中国家以及作为对确保数据透明度感兴趣的本组织利益攸关者的发达国家都从中受益.
因此,该代表团希望建议加以改进,并强调它并不是试图将WIPO定义为一个发展机构.
该代表团非常认真地考虑了主席的劝诫,它认可秘书处为制定一项定义所付出的努力,并承认这是一个非常复杂和艰难的问题.
它敦促重新尝试对定义的完善,这或许可以通过确定哪些活动可以被视为发展活动来进行,或者正如主席指出的,通过衡量影响的某些方式来评估活动的最终执行及影响.
智利代表团赞同主席的发言,并认为成员国应重点确保拟议的预算将根据下一个两年期的预期收入,对各项发展活动加以考虑.
该代表团要求就关于资源从各地区局调剂到WIPO其他领域的说明予以确认,以确定发展活动将继续由各地区局进行协调,从而避免受益国为获得发展活动资金而跑遍WIPO不同部门.
该代表团还希望,资源的调剂不会有损落实发展活动的能力,尤其是考虑到泛美局的出色工作.
该代表团要求确认,人力资源的调剂不会对活动的协调造成负面影响,也不会成为这些活动受益者的额外负担.
南非代表团重申其早些时候关于发展活动性质需加以明确的发言.
它回顾了在6月举行的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会议上有关发展支出定义的漫长辩论.
既然辩论又再度展开,就需要对此问题加以解决,否则它还将重新出现.
该代表团认为,采用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ECOSOC)的定义是一种向前推进的办法,因为该措辞已在联合国系统内被采用过.
因此,该代表团支持印度代表团所提建议,采用ECOSOC使用的措辞,然后建立一种衡量发展活动的机制.
该代表团还赞同西班牙代表团的意见,认为成员国应关注活动的质量,并将其反映在指标中,而这些指标目前大多是量化的.
巴西代表团感谢秘书处就发展活动提供的信息.
它认为,问答文件确实在努力说明资源是如何被分配到各项发展项目中的.
该代表团注意到下一个两年期用于发展的总额(1.
44亿瑞士法郎),并补充说,秘书处提供的进一步详细信息确实很有用.
该代表团支持制定发展活动更准确定义的要求,并补充说,它可以是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ECOSOC)的定义或者是其他任何解决了各代表团关注的定义.
该代表团认为,有关如何从本组织的日常活动中区分发展活动的澄清将会有所裨益.
摩纳哥代表团赞成法国代表团上一次的发言,认为它提出了密切相关的观点.
该代表团认为,WIPO没有使命来执行发展机构的活动,但是通过其行为(以及其他一些活动),它有助于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权,并间接地促进这些国家的发展.
在WIPO框架下制定发展活动的定义时,应对这一概念加以考虑.
该代表团认为,辩论中的主要问题是,发展资源的利用以及WIPO在此领域各项活动的倒退.
从这一点来看,可能更相关的做法是要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来衡量资源得以利用的效力,而不是将精力都集中在所分配资源的数额上.
新加坡代表团对计划和预算给予所有WIPO实质性计划中的发展问题以高度关注表示满意.
作为发展中国家,新加坡对秘书处有关预算分配的说明也感到满意.
关于发展活动的定义,该代表团认为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ECOSOC)的定义很有用,可被看作一种广义的指导.
它补充说,最终一项活动是否对发展有所贡献,这是每一个接受国所做出的宝贵评判.
例如,新加坡非常欢迎专利审查员培训,并且这项活动也构成了发展活动的一种形式.
在拟议的计划和预算中,该代表团希望注重可量化的指标,从而使成员国能够了解准确的数目.
为此,该代表团对秘书处提供的定义感到满意.
它总结说,成员国不应在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会议上就此问题开展辩论,而应关注下一个两年期可提供的发展活动的各种类别.
多米尼加共和国代表团支持智利代表团就确认资金(从计划9)调剂所作的发言,并想了解本组织不同部门开展技术合作活动的能力.
正因如此,恰当水平的协调是必要的.
在此方面取得了良好的进展,有望会继续为有需求者在需要的时候提供合作,并且有望为此提供资金.
该代表团希望,这不会给受益国造成任何额外负担,例如,跑遍不同部门去找那些可能并不一定了解其需求或在技术合作方面没有专业知识的人.
总之,该代表团感谢总干事和秘书处持续关注WIPO的发展活动.
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代表团支持智利代表团和多米尼加共和国代表团的发言.
对该代表团而言,先不用管资金在哪儿的技术问题,关键的问题是无论何时各国需要开展发展活动和技术合作都能够获得这些资金,特别是所在地区尚没有相应地区局的国家.
主席宣布休会,以便进行非正式磋商.
印度代表团宣布,在休会期间进行了有关定义问题的非正式磋商.
共同目标是确保预算过程不脱离正轨,且成员国不会要求秘书处重新定义和重新预测数据.
因此,该代表团提出以下建议:预算文件中将明确指出,提供的定义是临时性的,其用于2012/13两年期预算,并将通过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主席召集的各类磋商对之加以改进.
经改进的定义将被用于起草2014/15两年期预算.
该代表团补充说,如果没有反对意见,它将起草案文.
法国代表团原则同意重新制定发展支出的定义,正如磋商中所达成的共识.
它要求应包括一个附注/脚注来将该定义限定在WIPO职能范围内.
秘书处回复有关计划8的问题.
关于通过动员预算外资源来使用资金的问题(德国代表团提出的问题),秘书处解释说,该过程正在进行中;已建立了一个配对数据库以协助受益者和捐助者的配对过程.
但是,目前还没有新的信托基金.
尽管如此,秘书处非常重视为筹集预算外资源而开发机制、方法和战略的过程.
目前,有两个潜在的国家,其中一个国家过去曾提供过信托基金,目前正在恢复这些基金的过程中.
另一个新兴经济体国家也表示,它计划在本组织建立信托基金.
秘书处注意到阿尔及利亚代表团的意见以及该代表团关于发展议程协调司是发展议程过程的基础的观点.
秘书处强调说,该司的重要性不会被减少或降低.
事实上,在该目标框架下,作为一项活动,已为该司设立了一个新职位,即本组织将其作为一项整体活动而不是单独的行动加以开展.
在发展议程协调司成为发展纳入本组织主流工作的焦点的情况下,秘书处认为,为促其成功,须在整个组织更大规模地将发展纳入主流工作.
秘书处补充说,应当避免草草浏览分配给每个特定计划的资金数额.
应加以重视的是各项预期成果.
秘书处还指出,它正试图为每项预期成果提供必需的资源,以通过该司的各项活动或与本组织其他部门开展协调与合作(取决于特定的预期成果)来实现这些成果.
秘书处还指出,尽管存在减少该司资源的意图,但该司仍得到了整个组织的全力支持.
关于驻外办事处(西班牙代表团提出的问题)及其理解的驻外办事处不产生任何费用的问题,秘书处指出,它并不确定这样表述的含义是什么.
维持和经营这些办事处需要费用,此外还有问题问及这些办事处与发展议程的关系.
秘书处继续指出,目前有四个驻外办事处:日本办事处、新加坡办事处、纽约办事处和里约热内卢办事处.
其中两个办事处(里约热内卢和新加坡)在其他职责之外还负有发展职责.
因此,在此意义上,它们显然有处理一些发展议程建议的职责,而且它们也是这样做的.
新加坡办事处与亚太局紧密协作,因此,该办事处涉及和深入参与发展问题.
里约热内卢办事处与WIPO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局紧密协作,很活跃地参与发展问题.
关于内部审计与监督司(IAOD)预算的三分之一用于发展的问题以及有关过多事项已归入发展的建议,秘书处提到了在对发展部门执行的技术援助活动进行独立评估的情况下IAOD派往肯尼亚的专家团.
IAOD已经确认两个国家使用了外部顾问,因此对分别在这两个国家开展的技术援助进行了评估.
秘书处进一步解释说,按照相同的办法,下一个两年期被计入发展支出的1700万瑞士法郎与国家级别的评估相关.
本组织会从这些评估中汲取经验以改进发展援助及活动.
这是根据内部审计与监督司(IAOD)分配到的资源中计入发展预算的数额.
在提及发展支出问题时,秘书处表示,印度代表团的发言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
关于智利、多米尼加共和国和委内瑞拉代表团的要求,秘书处正式确认说,从各地区局调剂到WIPO专门部门的资金仍可以为发展中国家所用,获得这些资金并用以开展活动并不成问题.
这是本组织在执行发展计划过程中更加一致地开展工作的一部分.
秘书处补充说,发展部门和各地区局不仅是而且还将继续是发展活动主要计划的持有者.
它们会做出各种决定、了解各国各地区的情况、并负责对应当执行的战略和活动进行定义.
因此,WIPO各专门部门和司只能在各地区局持有的主要计划框架下在发展中国家联合开展活动.
秘书处还表示,在寻求资源时,不会出现"跑遍本组织不同部门"的情况.
各地区局都是"一站式中心",在这方面没有任何改变.
西班牙代表团回到驻外办事处不产生任何费用的问题上.
该代表团再度回顾说,在总干事与各国大使会面期间,大使们询问总干事设立一个驻外办事处将花费多少成本时,总干事做了以上表述.
该代表团现在认识到,各办事处显然必定会产生费用.
该代表团补充说,关于为何在计划26下编列关于发展议程的资金已得到说明.
这项指责并非针对这些资金用于发展,而是因为内部审计与监督司(IAOD)中由于明显过少的资源而出现令人沮丧的局面.
该代表团惊讶的是,在未做适当的风险评估的情况下,IADO预算的三分之一被列为发展活动.
根本问题在于缺乏透明度,无论成员国何时提出问题,都会随后发现事情并不一定如它们看上去的那样.
秘书处的解释是,驻外办事处会产生费用,而成员国却被告知并非如此.
该代表团借此机会想说的是,这是整个预算都存在的普遍问题——完全缺乏透明度.
主席指出,根据他重新收集的总干事关于驻外办事处的简要发言,总干事曾说过,在计划和预算中驻外办事处无需额外资金,未给予资助的一个办事处是WIPO驻纽约联合国联络办事处.
主席补充说,显然会产生费用,而关于该问题的误解是缘于口译的小失误(或误解).
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代表团表示,各代表团需要与发展议程司讨论驻外办事处问题,因为需要解决一个有关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办事处的问题.
在拉丁美洲未设有办事处.
巴西已设立了一个办事处,这是因为巴西希望这么做并对该办事处予以资助.
该办事处为拉丁美洲提供了出色的支持,但它并不应被看做拉丁美洲办事处,这一点需要加以澄清.
该代表团认为,最透明的解决方式是在考虑地理因素或历史因素的同时,由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国家决定将办事处设在何处最佳,以便就知识产权和发展开展工作.
鉴于透明度问题,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尽管已在巴西开展合作,但那并不是一个拉丁美洲办事处.
该代表团对巴西办事处所提供的支持表示感激,但是它并不是一个地区办事处.
主席提请各代表团注意问答文件,该文件包含有关驻外办事处费用的表格.
他补充说,在吹风会上,各位大使讨论了将要起草的这方面政策.
墨西哥代表团支持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代表团的发言.
它认为,有必要就秘书处有关驻外办事处也负责发展问题的发言细节予以澄清.
巴西代表团赞同秘书处有关计划8的说明.
在回应其他一些代表团的发言时,该代表团表示,不应将问题扩大开来,各国也不必面找WIPO各个机构/部门来满足其需求.
该代表团表示,计划8和9必须具备充足的人力资源和设备,以保持主动,而不必等各国提出援助请求(因为一些国家甚至还没有提出请求的办法).
该代表团再次提及德国提出的关于预算中分配了发展议程项目支出资源但却未加以使用的问题,并希望了解,这些被分配的资源未被充分使用的原因.
关于驻外办事处,秘书处说,新加坡和巴西办事处的职责包含技术援助(或发展)部分.
它们为所在地区提供PCT体系、马德里体系、仲裁、海牙体系和技术援助方面的服务.
关于新加坡办事处,在签署协议时,规定该办事处还需要满足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成员国的各项需求,成员国对此是理解和支持的.
纽约办事处是针对纽约联合国的联络机构.
巴西办事处是一个国家办事处,并不是地区办事处.
但是,在它的职责中,确实也包括了技术援助.
日本办事处同样也不是一个地区办事处.
所有这些办事处都不是地区办事处.
其中两个在本组织所赋予其的职责中,除了其他领域之外,确实还包括技术援助.
巴西代表团发言表示,拉丁美洲的发展合作是巴西办事处的一项主要任务.
它补充说,巴西政府协助为该办事处各项工作提供资金.
因此,基本上而言,这并不是一个面向巴西的办事处,而是一个设在巴西的用于帮助[以]技术援助[的形式]发展的办事处.
巴拿马代表团支持墨西哥和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代表团的发言.
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代表团感谢秘书处和巴西代表团各自的说明.
它补充说,办事处应该符合其名分,即巴西办事处应该是一个发展办事处.
智利代表团支持墨西哥、巴拿马和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代表团的发言.
该代表团的理解是,WIPO巴西办事处是一个面向巴西的办事处,它开展某些技术援助活动.
但是,该办事处不能被视为一个为拉丁美洲地区提供技术援助的办事处.
印度代表团宣读其针对现有预算中有关发展支出定义的建议案文,该案文将作为脚注插入第9页第5段末,案文如下:"该定义被视为一项针对拟议的2012/13两年期预算的临时定义.
为制定一项更加准确的发展支出定义,该定义将在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主席召集的非正式磋商中得到进一步改进.
经改进的定义将被用于编拟2014/15两年期预算,并将提交拟于2012年9月举行的计划和预算委员会第十九届会议批准.
"法国代表团回顾说,它要求加入一条附注,以将该定义限定在WIPO职能范围内.
在第一句,它建议加上:"在WIPO框架下".
摩洛哥代表团就定义问题是否是发展与知识产权委员会(CDIP)的职责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
印度代表团说,发展议程集团(DAG)在其非正式会议期间已对这一问题进行过内部讨论.
发展议程集团的结论是,成员国并不是尝试定义发展活动,而只是尝试对发展支出加以定义,这是直接属于计划和预算委员会范围内的问题.
该定义只是出于对制定该两年期计划和预算的目的.
它回顾说,正如摩洛哥代表团所指出的,发展议程各项建议包括对预算产生影响和不对预算产生影响的建议.
那些对预算产生影响的建议则直接属于计划和预算委员会范围内.
法律顾问的理解是,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尝试制定在计划和预算范围内发展支出的定义.
发展与知识产权委员会(CDIP)也可提出在某些特定范围内发展的定义.
他说,他对摩洛哥代表团的问题的直接答复是,发展与知识产权委员会和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两者都是成员国大会的附属机构.
因此,上述两者最终都向成员国大会提出建议,并由成员国大会最终批准来自计划和预算委员会或来自发展与知识产权委员会的无论哪项定义.
埃及代表团欢迎印度代表团的建议,并注意到法国代表团的建议.
它补充说,该磋商过程(针对定义)应得到其他联合国机构所采用的发展支出定义的指导.
该代表团还注意到,这一定义将仅被WIPO采用.
关于讨论该定义的最佳论坛,该代表团认为,由计划和预算委员会来讨论该定义是直接相关,因为这与预算支出有关.
如果其他代表团坚持,那么发展与知识产权委员会(CDIP)主席也可以参与进来,但是计划和预算委员会应在该过程中发挥领导作用.
主席指出,由于该案文将会出现在经核准的计划和预算中,因此其需要稍加修改.
他建议删除"拟议的",并增加"计划和预算"(而不仅仅是预算).
埃及代表团建议(在关于磋商的部分中)增加如下内容,即其将会得到其他联合国组织中这方面定义的指导.
瑞士代表团要求提供书面案文.
主席宣布,所提建议的案文将在当天会议结束前将在文件台提供.
在与各国家集团进行非正式磋商之后,印度代表团提交了一致同意的案文:"根据计划和预算委员会第十八届会议上若干代表团所表达的关切,该定义被视为一项针对2012/13两年期计划和预算的临时定义.
为在WIPO计划和预算范围内制定一项更加准确的发展支出定义,该定义将在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主席召集的非正式磋商中得到进一步改进.
经修订的定义应提交计划和预算委员会第十九届会议审议并提出建议,随后提交成员国大会批准.
经修订的定义将被用于编拟2014/15两年期计划和预算.
"瑞士代表团确认,同意所述案文.
计划9印度代表团就成果框架中提到的UTTO(大学技术转让办公室)和该文件中其他地方提到的技术转让办公室(TTO)之间的区别提出疑问.
它还认为,第9.
12段中提到的TTO以及技术和创新支持中心(TISC)非常重要.
关于成果框架(第77页),第一项效绩指标是制定有效的知识产权培训计划和提供知识产权相关就业机会(阿拉伯地区)的国家数目.
基准是5个国家,目标是3个国家.
该代表团询问,为何这一数字被降低了.
对于第二项效绩指标,基准为非洲14个国家、阿拉伯地区13个国家、亚太地区7个国家、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12个国家.
在目标一栏中,这些数字急剧减小,该代表团希望了解其中的原因.
第78页,第二项预期成果的基准无数据提供,目标却显示是90%.
该代表团的问题是,这一数字是如何量化和评估的.
第78页,效绩指标"已收到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地理标志领域立法建议的成员国数目";其基准并不是一个明确的数目.
但是,该文件其他地方却出现过该数字.
秘书处确认说,加强创新方面的意见将得以纳入.
关于技术转让办公室(TTO)和大学技术转让办公室(UTTO),创新司有一项计划叫做大学倡议,而大学倡议计划中就提到了大学TTO.
案文提及技术和创新支持中心(TISC)或TTO时,这些TTO并不属于大学TTO的范畴.
因此,设在研发机构或某些国家的知识产权局中的TTO和大学倡议计划下的其他独立的TTO之间是有所不同的.
关于基准和目标的数据,秘书处说,在基准一栏下的数据是累积的,即今天的情况随着时间会被加以累积.
目标的数据针对下一个两年期.
关于目标中的百分比数据(90%),秘书处说,所有在下一个两年期收到立法建议的国家,其中90%会认为这种建议有所帮助.
关于2010年收到立法建议的成员国数目,秘书处说,它会确定适当的数字(目前缺失).
主席同意有必要如印度代表团所要求的提供这些数据.
他说,秘书处会补充这些数字.
南非代表团建议以新的案文来替代第9.
5段或增加一段新案文,该案文将考虑联合国第四次最不发达国家会议的成果.
案文如下:"将通过WIPO做出的各项承诺对有关最不发达国家的工作加以指导,承诺包含在于2011年5月10日在土耳其伊斯坦布尔举行的促进最不发达国家发展全面框架建设高级别论坛通过的文件《WIPO对最不发达国家的各项可交付成果》中".
关于第76页的效绩指标,该代表团认为,其中一些过于概括.
第76页最后一项指标需要加以澄清,因为它仅仅针对专业培训,而没有与其他地区局的指标相比较来对目标受众或从业者加以详细说明.
该代表团要求非洲局确定目标受众以及如何衡量这种专业培训是否成功,因为关键是要加强人力资源能力.
提供培训计划的数目并不足以衡量为该地区提供的发展活动的成功与否或质量高低.
该代表团还认为,第78页上的效绩指标,也就是为其制定了知识产权培训计划和提供知识产权相关就业机会的国家数目也与非洲有关,并想了解,除了阿拉伯地区之外,是否也应把非洲地区标示出来.
在第9.
6段第二个圆点项中,还应反映语言和国际知识产权灵活性(像第一个圆点项中那样).
秘书处说,关于加强人力资源能力的预期成果,其效绩指标将会根据与非洲局的磋商加以修改.
关于另一个指标(有关阿拉伯地区),也将与非洲局就这一问题进行磋商,因为这取决于列入其工作计划的各项活动.
印度代表团感谢秘书处关于基准和数据的清楚说明.
但是,该代表团仍认为它并没有得到有关第9.
12段的解答.
它说,它的观点是成果框架中提及了技术和创新支持中心(TISC)和技术转让办公室(TTO),但是这并没有在计划说明中得到任何反映.
该代表团建议,将TISC和TTO纳入第9.
12段.
根据秘书处就TTO和大学技术转让办公室(UTTO)之间区别所做的澄清,该代表团要求,在接受了技术转让的情况下增加提及UTTO.
主席宣布,秘书处将根据各成员国的意见重新起草计划9的说明.
关于第78页上第四项效绩指标("加入共建平台的主管局集团数目"),印度代表团询问所谓的共建平台是什么.
秘书处解释说,共建平台是拉丁美洲当前建立的一种平台;一些知识产权局一起合作,共享审查结果,以协助每个局在审查专利申请时能够参考其他各局所做的工作并共享它们的结果.
这是各知识产权局集团之间工作共享的一种安排.
重新起草的计划9说明已分发,主席邀请各代表团就此发表意见.
南非代表团代表非洲集团发言,它澄清说,并不想像重新起草的案文中那样删去有关培训计划的效绩指标和基准(第79页),而是希望保留这些内容.
印度代表团指出,有关基准是累积的说明并未在新案文中体现.
目标中的数据仍保持原样.
它认为,对此提供更清晰的理解或许会有所帮助.
秘书处就各项指标在整个文件中得以体现的方式不一致表示歉意,并确认将对这些不一致的地方加以修正.
印度代表团询问,是否会插入脚注来表明这些数据的累积性.
秘书处回复说,作为一般性原则,数据都是累积性的.
任何例外情况都会加以表明.
计划9没有进一步修改.
计划10俄罗斯联邦代表团感谢秘书处编拟该计划和预算,并要求就成果框架和效绩指标中有关技术和创新支持中心(TISC)的使用以及如何定义这些服务的用户数目加以说明.
秘书处解释说,其本意是先通过对各国进行调研来设定基准,以便对这些技术和创新支持中心(TISC)用户的数目加以评估.
这会为估算下一个两年期能取得的进展奠定基础.
但是,TISC的用户数目会先通过调研的方式予以确认.
计划11印度代表团就计划11发表如下意见.
首先,关于使WIPO世界学院的计划更加符合发展中国家的需求,该代表团认为,WIPO世界学院的师资和培训员工中拥有更大比例的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培训师资,是十分重要的.
这可以是当地资源(对于国家培训计划而言)和来自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专家资源.
众所周知的是,在某一国家生活的人会更好地理解该国所面临的问题以及可能发挥实际作用的解决办法.
因此,将发展中国家的培训师资、学术界人士以及相关领域专家纳入到发展中国家执行的具体计划中是很重要的.
该代表团建议在第11.
6段末增加新案文:"将努力加强学院师资和培训计划中发展中国家培训师资所占的比例,以使其更加符合发展中国家的需求.
"关于重新设计企业经理人研究班,该代表团在网站上已经看到,课程内容基本上相同,但前几天曾提到目标受众是不同的(发展中国家学员).
问题在于为何收费结构发生变化,而这些费用是否变得对发展中国家学员来说更加能够承担.
如果是这样,那么该代表团要求提供收费变化的详细信息.
该代表团还询问,是否所有课程都已经开放.
此外,该代表团询问,是否设想在WIPO世界学院和联合国训练研究所(UNITAR)或其他任何涉及培训的联合国机构之间开展合作.
该代表团认为,使用其他联合国机构可能在人力资源培训领域已经具备的关系网络和能力,是很有价值的.
关于第11.
6段(有关世界学院与不同国家教育机构之间的关系),该代表团希望了解,是否由当地大学和教育机构与WIPO世界学院联合执行这些培训计划.
最后要求进行澄清的是关于成果框架(第88页)的内容.
在第五项效绩指标中("每年参加WIPO暑期班的学员数目"),下一个两年期内,数字从基准的600减少到目标的500.
类似地,该代表团注意到,在之后的效绩指标中(学院教程纳入教育机构教学大纲的数目),针对2010/12的数据都是8,在未来的两年期保持不变.
它询问为何规划如此保守.
类似地,关于教程使用的语言数目的效绩指标也没有发生变化:均为11.
该代表团询问,不尝试扩大学院工作和培训计划的规模是否有充分的理由,因为很明显这将成为全球各公司和企业的焦点.
阿曼代表团回顾了阿拉伯集团的发言,该发言强调要求采取必要措施将一些教育和培训计划翻译为阿拉伯文,从而使阿拉伯国家获益更多.
第11.
7(ii)段末尾的表述为:"还将努力把远程学习课程翻译为成员国要求的语言".
该代表团认为,这段表述不够直接有力,不能适当地反映阿拉伯集团的要求.
关于将发展中国家纳入学院的培训计划,秘书处说,这已经得到落实.
例如,在远程学习领域,大约70%的教师来自发展中国家.
在学术机构计划中,各门课程是与大学联合开设的.
在非洲开展的两项计划中,大约90%的专家来自发展中国家.
在硕士计划中(与都灵大学合办),大约60%的讲师来自发展中国家.
至于职业发展培训,其培训活动是与大多来自发达国家的伙伴机构联合组织的.
这些机构提供专家来培训共同关注领域中的人员,例如欧洲专利局将培训未来的审查员,为更多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专家提供机会.
在暑期班中,除了两项计划以外,有十项计划是在发展中国家开展,其中几乎100%的讲师来自主办国.
秘书处补充说,学院正在寻找利用更多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专家的方式.
企业经理人研究班也正变得更加关注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完全]参与.
将在发展中国家开设企业经理人研究班(而不是像之前那样在发达国家开设).
学院已经改变了开设该计划的合作伙伴.
新任专家将来自哈佛大学,这些计划还将与发展中国家的大学联合开设,这是前所未有的.
发展中国家企业和公司感兴趣的知识产权管理问题会得到关注.
收费结构暂时不会发生改变.
该计划的目标是私营部门,因此会收取参与费用.
至于日期,一项计划将于11月在新加坡开展,另一项计划将在智利开展.
关于与其他联合国机构紧密协作,秘书处指出,其与世界贸易组织(WTO)紧密合作,每年会开展两项联合计划,就政府官员作为谈判专家进行培训.
此外,还对来自发展中国家、最不发达国家和转型国家的知识产权教授进行培训.
学院也与联合国训练研究所(UNITAR)接触,使其能够使用学院有关知识产权的计划.
秘书处补充说,去年有35,000名学员参加了学院的知识产权远程学习课程.
秘书处进一步解释说,学院正在大学层面开展四个知识产权法硕士联合计划:两个在非洲、一个在意大利、另一个在澳大利亚.
学院促进专家讲师的培训资料传播,并向学生提供一定的奖学金.
所有的这些计划覆盖了地区需求.
例如,在非洲,与[REPO]和非洲大学联合开展一项计划,主要专门针对来自非洲国家的讲英语的学员.
此外,学院还支持与大学开展活动,为其提供专业演讲、培训资料或学术建议,但这些都不是联合计划.
目前这样的合作涉及10到12家大学,学院计划扩大这种合作.
关于参与暑期班的学员人数,秘书处解释说,该计划是以不同的方式进行的,因为学院主要是学生或年轻专业人员,他们都是自己出资参与.
它补充说,在目前可用人力资源情况下,不可能开设10个暑期班(目前的数目),因此计划减少暑期班的次数以及学员人数.
关于远程教学,学院开设了14门课程,绝大部分是以六种联合国语言和另一种非联合国正式语言(例如越南语、葡萄牙语或克罗地亚语)进行.
正在努力将远程学习课程的使用扩大到其他的语言.
但是,这取决于提出开设新的远程学习课程的受益国.
秘书处指出,已经以11种语言开设课程,这是个不小的数字.
秘书处还说,关于纳入教育机构教学大纲的学院教程的数目,它在确认了相关信息之后提供答复.
关于阿曼代表团的发言,秘书处说,学院在远程学习课程和职业发展培训中组织了阿拉伯语的培训活动,目前正在摩洛哥、阿尔及利亚和埃及举办.
还会探索在阿拉伯地区的大学之间开展更多合作的可能性.
关于将远程学习课程翻译成成员国要求的语言,学院目前正致力于扩大语言数目.
但是,翻译还取决于特定课程的学员人数.
埃及代表团感谢秘书处关注与阿拉伯国家的合作.
它欢迎增加分配给计划11的资源,并希望资源能够得到有效利用.
至于成果框架表中第七项效绩指标,基准设定建立学院数目为二(2),而目标则为四(4).
在建立新学院方面,该代表团回顾了发展与知识产权委员会(CDIP)的决定,并希望该目标能够得以实现.
为此,应针对该项目的第二阶段投入资源,从而将该数字增加到,譬如六.
有关新合作协议的效绩指标,该代表团注意到,数字从基准中的二(2)上升到目标中的三(3),这一增长并不是非常乐观.
该代表团希望将该数字增加到五或者六.
它还希望制定一项计划以提供更多阿拉伯语的培训计划(在预期成果下).
印度代表团认为,有关发展中国家师资融入学院计划中的信息非常鼓舞人心.
它对将发展议程纳入学院工作主流的努力表示赞赏.
它建议,通过表示将继续努力提高发展中国家在学院师资和培训师中的比例,将该内容反映在第11.
6段中.
关于企业经理人研究班,该代表团认为,将这些研究班重新部署到发展中国家是极其有益的,因为这使发展中国家更加容易参加这些研究班.
合作伙伴的改变似乎也是个好主意.
如果这项计划目前将在发展中国家执行,而发展中国家的管理费用实际上更低,因此该代表团不知道为何学费不做改变.
它敦促学院对费用重新进行评估.
该代表团对该计划开展未满两年略有失望.
它认为,错失了一个良机,因为无数的印度公司曾对此计划表现出兴趣.
在新加坡执行该计划之后,它希望该计划能够在别处得到启动.
该代表团注意到关于学院目前在非洲、意大利和澳大利亚开展的四个联合计划的信息.
它关注的是,亚洲和太平洋地区以及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还没有任何计划.
它想了解,是否有规划在未来两年期内将该计划扩大至上述这两个地区.
如果没有,那么该代表团坚信应该有此计划,并要求就此问题予以澄清.
关于暑期班的缩减,该代表团说,它本身并没有收到希望参加却没能找到途径的来自印度学生的要求.
显然,学员的招收是根据"每个国家一名"的原则,因为无法容纳过多的学员.
鉴于这些计划的高质量,以及知识产权不断增长的重要性,该代表团认为,进一步削减这一计划令人遗憾.
该代表团希望,它[暑期班的数目]能够得到增加.
类似地,远程学习的语言数目似乎也保持不变.
第三,或许有必要对学院进一步增加资源分配.
摩洛哥代表团完全支持埃及和阿曼代表团的意见.
该代表团希望,为学院制定的下一个两年期预算不会遭遇前一个两年期相同的命运,因为前一个两年期中,资源表(在其第一栏中)表明有1000万瑞士法郎,而随后经过调剂,数字减少了许多.
关于阿拉伯学院的数目,秘书处解释说,这是学院监督和落实的特别项目,并补充说,它也是发展议程框架下的特别项目.
起初,该项目旨在针对四个试点国家并得到了批准.
目前,学院收到了15份要求,但是最终,该计划本身被批准针对四个国家.
秘书处并不希望对该项目的落实进行详细介绍,因为发展与知识产权委员会(CDIP)可能是讨论这些问题的更好场合.
它说,建立国家知识产权学院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会为受益国带来政治、行政和财务方面的影响.
它补充说,针对每个提出要求的国家都会设置一个测试阶段,以便对其影响、成本和受益进行评估.
这就是为什么15份要求中目前正在实施的只有三个.
关于阿拉伯学院,已经签署了一份协议,并且在国家层面也已经创建了多个机构.
与其他国家一样,该学院仍处于测试阶段,这意味着要由一名顾问组成评估专家团开展评估、完成一份专家团报告、并为受益国制定一份优先事项清单.
关于目前建议的[学院]数目,秘书处说,这与发展与知识产权委员会批准的(针对四个国家的)项目相关.
这项建议也会在发展与知识产权委员会内提出,这就是为什么下一个两年期的目标是再建四个初创学院.
秘书处补充说,学院已经签订了协议,很快就会在其他地区设立与大学的联合计划,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和亚洲地区都将是这种情况.
关于企业经理人研究班的费用,秘书处说学院会尝试对收费政策进行重新评估.
关于暑期班,秘书处同意,需求高涨使其已成为高度受欢迎并且成功的计划(是日内瓦最受欢迎的暑期班).
今年,它将与日内瓦大学联合举办(第一周在WIPO总部、第二周在日内瓦大学).
共有50个名额,却已经收到了大约300份申请.
秘书处指出,在其他地点举办的暑期班没有这么成功.
学院也尝试通过在每个地区执行一到两次计划或调整主办国来对此加以补偿.
关于初创学院,埃及代表团认为,既然收到了15份请求,其中3个正在开展,12个仍在考虑当中,也就可以预见在未来的两年内,这12个当中会有两到三个取得进展.
这就是为什么应当为之制定应急计划的原因.
阿曼代表团建议,在第11.
6段第一句之后增加以下案文(已在上一个两年期内得到一致同意):"应更强调培训计划内容的质量以及培训计划可以六种联合国正式语言执行".
秘书处就埃及代表团提出的问题指出,事实情况是项目存在局限性,即它只被批准针对四个国家.
该项目的落实带有一定的灵活性.
在落实该项目过程中的困难是它不仅取决于WIPO,还取决于受益国的贡献,并且由于资源可用性或其他战略优先事项能够以各种进度推进.
在阿拉伯地区,一种情况是,协议得以签署,但是由于政治不确定性,该项目目前被"冻结".
总体而言,由于每种情况下落实进度不一,秘书处认为,落实将会花费比预期更长的时间.
但是,成员国应在发展与知识产权委员会(CDIP)中对数字加以讨论和设定.
主席总结了印度和阿曼代表团对第11.
6段所作的修改.
这两项修改意见均获同意.
由于主席的暂时离席,会议由副主席(俄罗斯联邦)主持.
计划12和13关于计划12和13,成员国没有发表意见.
计划14印度代表团表达以下观点:第一,第14.
5段阐释了技术和创新支持中心(TISC)的概念以及应履行的职责.
该代表团认为,尽管TISC的终极目标是推动国家创新,但这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当前其职能局限于发布专利数据检索报告.
因此,确立TISC将成为促进国家创新和技术传播催化剂的观点很重要.
该代表团同时建议将数字12加入第14.
5段第二句中,用以代替"2010/11两年期TISC已在若干个国家组建.
"第二,该代表团提出为什么第14.
10(iV)段没有提及CASE(集中查询检索和审查结果),而CASE已经在计划15中建立了.
鉴于计划14和计划15有相似的最终目标,可以在计划14中增加CASE的表述.
第三,在成果框架中(104页),第一个效绩指标是建立国家TISC网络的数目.
该代表团询问了增加第二个效绩指标的可能性(就像在其他计划中那样),即对TISC的满意度,以及增加一个百分比的可行性,例如,90%或80%.
埃及代表团指出,在计划和预算委员会第十七届会议上,该计划的名称发生了改变.
当时,该代表团曾要求将名称改为"信息和知识获取",因为其目的是使用关于知识产权的信息和知识,并且在该计划成果框架的成果和目标栏中也有同样表述.
巴基斯坦代表团希望在第14.
6段或第14.
9段中增加新内容,用以显示在扩大基础或增加能够免费或低成本获取获得研究成果、促进发展创新(aRDI)和专业化专利信息查询(ASPI)的国家数目方面所做的努力.
秘书处回应说,第14.
5段中技术和创新支持中心(TISC)的准确数目(12)以及印度代表团提出的案文(关于定义)建议将被纳入.
关于第14.
10段(iv)以及没有提及WIPO集中查询检索和审查结果(CASE)的问题,秘书处解释说,在计划15中提到了WIPOCASE,因为计划15将实施WIPO的CASE计划(在第15.
4段中有明确表述).
在计划15而不是计划14中纳入WIPOCASE的决定是基于对WIPOCASE所要求的专业技能、资源和特定需求的考虑,这将为成员国家提供公共平台(就像将为拉丁美洲国家提供的那样).
这就意味着WIPO将不会提供信息本身而是提供一个平台.
这是与知识产权局和计划15的商业解决方案相关的技术基础设施.
计划14将向成员国和利益攸关者提供信息和知识.
因此,这两项计划之间有明确的职能划分.
秘书处进一步同意将满意率包含在成果框架中(TISC的效绩指标和目标).
关于TISC的定义和职能,印度代表团表示,其希望TISC的职责是推动国家创新和技术转让,秘书处认为在讨论埃及代表团所提出的问题时应谨记这点.
在6月的非正式磋商中,成员国已经讨论了信息和知识之间的区别.
这两个词的内涵存在差异.
因此,秘书处有时专门提及知识,是因为其认为仅仅获得信息或许并不是发展中国家获取专业知识以及加强能力建设的解决方式.
例如,人们被给予获取数据库和文件的途径,然而,获取信息本身并不能告诉发展中国家的科学家和工程师一个特定技术应如何转让,或是正在进行的国家创新如何能从这些技术信息中受益.
因此,该计划已经开始建议发展中国家开发它们自己的技能、能力和专门知识,以便根据它们各自国家的国情来分析、评估、评价和诠释这些信息.
例如,专利蓝图计划已经启动,并已包含在发展议程(DA)中.
秘书处认为,专利蓝图报告(将在年底前做出)将会以报告使用者从中获取知识而非仅仅获取收集到的信息的方式来对专利信息进行分析.
因此,有必要提及知识.
有三项或者四项发展议程建议在促进技术转让或国家创新方面提及知识获取.
这些建议被归纳在一起,并被纳入提案集C中.
包含有45项发展议程(DA)建议的文件称之为"提案集C技术转让信息、通信技术和知识获取".
关于计划14名称的改变,秘书处仍确信,"知识获取"是正确的措辞,因为它来自于发展议程文件.
秘书处提出加入一个小段落来解释该计划被称为知识获取服务的背景和原因.
关于第14.
6段(有关获得研究成果,促进创新发展(aRDI)和专业化专利信息查询(ASPI)的获取),秘书处解释说,它已经提供了获取技术期刊和商业化专利数据库的专门途径.
这种便利通过网络提供,能够为任何有资格和有权接受这些服务的人所用.
然而,增加受益者的数量要求成员国做出共同努力,因为WIPO并不会强制要求特定机构加入该计划.
秘书处补充说,或许应该同成员国家一道做出更多努力来更好地宣传这些服务的可用性.
如果这样做,受益者的数量可能会增加.
因此,秘书处认为将这一项作为效绩指标之一并没有任何问题.
受益国数量的可能增加也将取决于WIPO合作伙伴是否反对,因为这些合作伙伴如此做可不是单纯为了慈善目的.
它们很清楚获取科学和技术期刊以及专利信息数据库的重要性.
那些合作伙伴是商业实体,它们必须获得一定的回报以便维持这种合作关系在财政上的可持续性.
因此,目前秘书处受制于一些条件,需要对获取进行限制.
事实是并不是所有发展中国家有足够的资格被该计划所覆盖.
秘书处在过去数月间曾努力尝试放宽针对上述获取的条件,并且曾通过表明这些尚未资格的国家有强烈的需求来强化这一努力.
这个问题也有赖于WIPO秘书处和有意扩大覆盖范围的各成员国的共同努力印度代表团注意到已经建立了12个技术和创新支持中心(TISC),并希望在基准"建立10个国家TISC"(第104页)中正确地反映有关数字.
关于知识获取,正如所正确解释的,在信息和将此信息转化为知识之间有很大差异.
因此,该代表团想知道为什么没有提及与知识获取直接相关的技术转让办公室(TTO)和大学技术转让办公室(UTTO).
它建议在第14.
5段中提及这二者.
为此,还有必要将其包含在效绩指标和满意度中.
该代表团想知道为什么加强对获得研究成果,促进创新发展(aRDI)和专业化专利信息查询(ASPI)的获取也没有包含在效绩指标中,而秘书处反而解释说与期刊和出版物的商业提供者存在困难.
尽管如此,考虑到它们在知识获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该代表团建议将对aRDI和ASPI的获取也纳入效绩指标中.
埃及代表团并不认为知识和信息互相排斥.
事实上,二者互相包容且知识源自信息.
该代表团重申了其将计划的名称更改为"信息和知识获取服务"的提议.
秘书处确认,如果其他代表团也同意,将更改名称.
关于技术转让办公室(TTO)和大学技术转让办公室(UTTO),秘书处解释说,它们目前包含在计划1中(参见第27页效绩指标).
计划14在此方面当然会与计划1相协调,并在第14.
5段最后一行中提及有关表述,以予以澄清.
秘书处还确认将纳入有关获得研究成果,促进创新发展(aRDI)和专业化专利信息查询(ASPI)的表述,并根据其之前的申明,制定一项非常审慎和保守的预期目标.
巴基斯坦代表团表示它已经向秘书处提供了有关建议的措辞.
联合王国代表团在提及第104页(成果框架)以及建立22个技术和创新支持中心(TISC)的目标时,要求增加一个脚注,以说明该目标取决于对发展议程(DA)项目的评估以及发展与知识产权委员会(CDIP)对第二阶段的批准.
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主席回到主席台.
计划15印度代表团表示,成果框架中效绩指标之一是"加入共建平台的主管局集团数目".
该项指标已经是计划9的一项效绩指标.
该代表团想知道这是否意味着重复评价.
秘书处解释说,因为要使用相同的信息来源,这并不是重复.
它补充说,由参与者提供的信息清楚地显示有多少国家正在使用共建平台,因此,不存在重复工作.
秘书处进一步解释说,首先,秘书处已经在组织层面整合了预期成果,并且事实上也反映出它们确实有跨领域特性(多个计划会导致同样的成果).
秘书处补充说,成员国会看到同样的效绩指标,特别是在计划9中,因为该计划对于WIPO作为一个整体所提供的所有的发展服务和援助起到了一种协调作用.
成员国或许会将其视为重复,但实际上并不是.
秘书处补充说,基准是一个被反复提及的问题.
重要的是对基准的衡量应该"循序渐进",对其的衡量将在年底前才能最终完成.
可以在2012年计划绩效报告中清楚地看到对基准的真实反映.
计划16关于计划16,成员国没有发表意见.
计划17印度代表团做了以下发言.
首先,在战略目标6中开始的表格(第115页)第二项预期成果"系统和有效的合作"的表述中,该代表团要求增加"透明"一词,即"系统、透明和有效的合作".
"透明"一词曾在第17.
2段的表述中使用,因此也应该在表格中反映.
第二,在第17.
2段的结尾,该代表团建议纳入"以及与WIPO成员国协商.
"的表述,因为原文未反映WIPO与其他组织的合作也应该向成员国报告的事实.
第三,在第17.
5段中遗漏了一些词,最后一句"包括考虑该协定许可的灵活性",应该是"包括考虑使用该协定许可的灵活性".
关于第17.
6段,该代表团希望,计划17要采取的行动应该通过执法咨询委员会(ACE)或者其他论坛向成员国汇报.
该段还提到计划17应紧密地与其他国际论坛的相关进程保持一致,并适时加强合作,包括考虑确保将面向发展的关注纳入共同行动.
该代表团认为,为向成员国提供信息而向其汇报这些行动至关重要.
它建议第17.
6段结尾处增加一句,即"在该领域采取的行动将定期向成员国汇报,包括通过ACE进行汇报.
"巴西代表团要求就成果框架内第三项预期成果进行澄清,即"在树立尊重知识产权风尚的领域,在WIPO和其他国际组织之间系统和有效地加强合作与协调".
它希望了解更多细节,如果可能,提供关于包括什么活动以及包括哪些国际组织等内容.
秘书处同意印度代表团在第115页添加"透明"一词,以及在第17.
2段添加短语的建议,因为执法咨询委员会(ACE)已经通过了一份关于与其他国际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一起采取行动的全面报告.
但是,秘书处指出,相同的措辞已经在第17.
3段中出现.
秘书处希望再次确认这是否已经满足该代表团的关切,以及是否仍继续在第17.
2段结尾处插入有关内容.
秘书处同意在第17.
5段中添加"使用"一词,在第17.
6段结尾处也已经添加了"在该领域采取的行动将定期向成员国汇报,包括通过ACE进行汇报"的内容.
关于联合行动的清单,秘书处认为不能提供一份包括所有活动的完整清单,因为该清单已经提供给ACE.
正在准备更新的清单,并提交ACE考虑.
关于WIPO与其他组织开展的工作,一个很好的例子是每一年半到两年举办一次的全球反假冒大会,该大会与世界海关组织、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国际商标协会(INTA),BASCA和国际商会共同举办.
秘书处说,在最近一次全球大会上,WIPO成功的担任[指导]委员会主席,大会议程中加入了一些发展导向的元素,如关于知识产权执法和可持续性发展的小组讨论,关于执法和竞争政策的小组讨论,以及关于执法和公司社会责任的小组讨论.
这些都是WIPO为了确保在与其他伙伴和组织合作中增加与发展有关的关切所采取的行动.
印度代表团确认第17.
2段增加的内容来自第17.
3段.
该代表团认为这二者的背景不同,故而要求在第17.
2段中有所反映.
第一个的背景是有关计划的,第二个的背景则是主要成果.
第二个不同在于,第17.
2段是关于在合作伙伴组织中开展合作和协调,而第17.
3段仅涉及国际组织,以及"与成员国协商"的内容.
在第17.
2段中增加内容是为了确保该进程包括与所有合作伙伴组织和任何组织所开展的合作,而不仅限于国际组织.
主席确认刚才所讨论的内容将写入报告.
计划18比利时代表团注意到计划18的资源增加了120万瑞士法郎.
其中45万瑞士法郎将用于气候变化、食品安全和全球卫生.
另一方面,第18.
20段仅提到气候变化和卫生将分别有10万瑞士法郎,另外的12.
5万瑞士法郎用于强化支持服务.
该代表团要求提供45万瑞士法郎的准确明细,特别是与食品安全相关的部分.
印度代表团做了如下发言.
首先,在上一个两年期,计划18包括子计划"创新、促进和技术转让",该代表团想知道在计划和预算案中没有出现该子计划的原因.
它认为这是一个非常重要和关键的计划,并希望在下一个两年期进一步扩大该计划.
第二,该代表团欢迎计划18建议的有关活动以及谋求将发展纳入到工作中.
关于第18.
9段第4行"为了对成员国、政府间组织、民间社会和其他利益攸关者的要求做出回应,该计划将在卫生、气候变化和食品安全背景下讨论创新和知识产权的论坛中酌情提供贡献",和第18.
4段"向成员国、政府间组织、民间社会和其他利益攸关者提供支持,帮助它们找出可行的做法",该代表团询问在本计划中成员国将向哪个论坛提出要求.
它指出,目前计划18并未向任何WIPO内的非政府组织论坛报告,为此,它想了解计划18与WIPO成员国之间的互动如何进行.
这一问题很重要,因为第18.
3段涉及的是本计划将成为一个国际讨论的论坛的问题.
该代表团认为,在成为国际讨论的论坛之前,应该先成为一个WIPO自身讨论的论坛,因此,需要明确一个机构来听取对本计划工作的汇报,以获得成员国的指导.
该代表团建议,计划18的有关工作应纳入发展与知识产权委员会(CDIP)中,因为本计划要处理的问题都是跨领域的(食品安全、气候变化和公共卫生).
该代表团澄清说,它要求成立一个在成员国之间讨论本计划的论坛,并且在负责该计划的司与成员国和其他利益攸关者之间建立建设性的互动.
巴西代表团支持印度代表团的声明.
它对计划18的授权职能有所关切,并认为应向一个WIPO的机构汇报该计划的活动,以允许成员国对实施本计划和确定优先事项有发言权.
总的来说,计划18需要更明确的授权职能并向成员国做更多的汇报.
关于第18.
16段(关于实验数据和研究),该代表团认为开展这样的研究应就其职责范围先行开展政府间讨论.
另一个重要方面是,该研究应由一些领域的各种机构的专家来进行,以实现所有不同方面的观点的平衡.
这项研究应提交给一个WIPO机构,即计划和预算委员会.
该代表团关于第18.
16段的建议是将实验数据和研究排除在外,然后在WIPO中的适当论坛就此问题进行讨论.
南非代表团重申了非洲集团在6月的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会议上的立场.
该集团支持计划18向现有的委员会汇报,如向发展与知识产权委员会(CDIP)或者专利法常设委员会(SCP)汇报.
该代表团注意到,秘书处在6月建议的非正式磋商(关于计划18)已经于上周举行.
它继续相信,该计划本身需要得到成员国的指导,并应该在一个政府间机构加以讨论.
巴基斯坦代表团认为知识产权和全球挑战是非常重要的问题.
它表示,第18.
1段应规定本计划必须得到成员国指导,正如发展议程(DA)那样.
这包括实施战略和风险.
该代表团感谢上一周成员国之间举行的非正式磋商.
但是,它还认为有必要规定就本计划建立正式的互动.
在这方面,该代表团对于本计划向哪个现有委员会报告的问题持开放态度,但是希望就此举行正式讨论.
印度代表团代表发展议程集团(DAG)发言,其欢迎拟议的对新的全球挑战部门的精简.
在此方面,发展议程集团注意到第18.
6段"WIPO在该领域的工作(关于实验数据)将瞄准收集各国做法、找出落实实验数据保护的不同方式,进而提供一种可选方案列表,成员国可以加以参考,根据其本国国家公共政策作出法律设计".
发展议程集团强调该问题对于发展中国家获得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有巨大影响.
因此,WIPO在该领域的工作应该由成员国指导,并与其他组织已经开展的活动进行密切协调,如世界卫生组织(WHO)和粮食及农业组织(FAO).
此外,这应该在其他机构,如世界贸易组织(WTO)、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和其他研究机构已经开展的大量研究基础上进行.
考虑到全球挑战部门所处理问题的重要性,发展议程集团相信将其工作定期向WIPO的政府间机构如发展与知识产权委员会(CDIP)进行汇报至关重要.
发展议程集团敦促秘书处在计划和预算文件中的计划18中反映这个重要方面.
主席提醒各代表团,就第18.
16段已经在上一次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会议上由巴西代表团牵头进行了详细讨论.
案文已经获得同意,但是现在又有了应该重新审议的建议:巴西代表团建议删除第18.
16段.
关于汇报的问题,主席认为应该是计划和预算委员会将建议的决定提交给成员国大会(GA),由其再考虑建立一项汇报机制.
主席认为,如果同意,秘书处将在计划和预算委员会决议中写入适当内容.
秘书处表示,如果计划和预算委员会做出决定,将删除第18.
16段(关于实验数据).
它认为有必要在此保留该信息.
秘书处曾经尝试将巴西代表团提出的关切拿到上次非正式会议上解决,但是很显然努力未获成功.
它还提到了汇报机制,并提醒各代表团目前使用的正式的汇报方式,即通过计划效绩报告向计划和预算委员会汇报,然后再向成员国大会(GA)汇报.
如果所关切的只是信息,那么将在与全球挑战部门的活动或相关的其他委员会会议的框架下,通过非正式吹风会解决(如9月份那样),但是,如果各代表团希望在该计划和成员国之间有一个更正式的汇报或者反馈机制,那么将添加有关此方面的适当案文.
关于45万瑞士法郎的详细细目,秘书处手头没有现成的数字,但是将尽快提供给比利时代表团.
主席宣布秘书处将准备关于正式汇报的案文.
关于第18.
16段,瑞士代表团认为目前的表述是上次会议所达成的折衷,因此,它不同意删除该段落.
但是,该代表团对继续讨论该段落的语言表述持开放态度.
关于向发展与知识产权委员会(CDIP)、专利法常设委员会(SCP)或者新的委员会正式汇报的问题,该代表团认为这已经在上次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会议上提出过,各成员国也决定不再讨论.
因此,它目前不同意在现阶段包含(建立)这样一个委员会.
主席更正说该提议并不是要建立一个新委员会,而是将计划18中的活动向由成员国大会确定的现有委员会之一进行正式汇报.
关于删除第18.
6段,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同意瑞士代表团所表达的关切.
它准备好讨论该段落,但是完全删除基于上次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会议经过长时间讨论达成的案文是不成熟的.
关于建立一个汇报机制的新建议,该代表团乐于听到法律顾问就该机制的任何建言.
但是,它对可能修改发展与知识产权委员会(CDIP)在此方面的授权表示特别关注.
如果该问题涉及专利法常设委员会(SCP),它回顾说,在上两次会议上已经就专利法常设委员会达成了一个非常平衡的工作计划.
任何对于这些授权(CDIP和SCP)的改变将影响其关于该建议的看法.
印度代表团尽管缺席了6月的会议,但是支持删除第18.
16段.
它不记得已经就知识产权和全球挑战计划(目前的形式)进行过任何政府间讨论.
该代表团回顾说,它曾提出为什么创新促进和技术转让计划被删除的问题,但事实是该计划的删除是计划管理者和秘书处的决定,这一问题并没有在WIPO成员国之间进行过政府间讨论.
类似的,第18.
16段关于实验数据的工作也从来没有进行过政府间讨论.
该代表团认为,目前为止还没有看到WIPO任何机构中的任何一个成员国就此提出过建议.
该代表团发现,要同意在非正式会议上就此讨论过的这一提法是很困难的,因此,不应该进一步考虑这个问题.
该代表团补充说,关于这一段落的讨论与那天讨论的更大的问题直接相关:即成员国对计划18及其拟议活动的监督和指导.
该代表团注意到该计划有三个关键领域:全球卫生、气候变化和食品安全.
目前没有任何一个WIPO政府间机构对这三个问题中的任何一个进行过讨论.
该代表团对这三个问题有一些明确的观点,并且这也是第一次有机会对其进行评论.
该代表团不希望在计划和预算委员会就这些问题重开讨论,因为计划和预算委员会的重点是批准预算.
该代表团补充说,要同意计划18包含的部分内容是困难的.
它正尝试在推进拟议的计划18方面体现出建设性,但不会同意第18.
16段中有关实验数据的有争议的内容.
该代表团期待简化该计划的工作并使其主流化,将其置于一个常设的WIPO政府间机构之下,使各成员国和其他利益攸关者全面参与对这些问题进行透明的讨论.
因此,极其重要的是就该计划纳入发展议程(GA)讨论或是将计划18的工作纳入发展与知识产权委员会(CDIP)或者专利法常设委员会(SCP)的议程做出决定.
秘书处对于没有就创新和技术转让的部分已经被调整到哪里的问题作出回应表示歉意,并澄清说,表格11(一第192页)有关计划18的说明清楚地显示这些活动并没有中止,但是已被合并到计划1中.
主席请法律顾问就汇报问题发表意见.
法律顾问理解印度代表团的建议是计划18的工作应纳入发展与知识产权委员会(CDIP)或者专利法常设委员会(SCP)的议程,这将反映在计划和预算委员会向成员国大会提出的建议中.
成员国大会将对批准包含上述内容的计划和预算做出最终决定.
主席建议秘书处准备一份案文草案供成员国考虑.
关于第18.
16段的另一问题将取决于大量讨论并将产生两种立场,一种是某些代表团支持保留该段落,另一种是一些其它代表团希望删除之.
主席请各代表团对该问题进行非正式讨论以达成一个折衷案文.
瑞士代表团(在下午的会议中)认为保留现有文件中有关实验数据的内容是个好主意.
印度代表团代表发展议程集团(DAG)发言,宣布该集团在举行会议后所达成的结论是,计划18中的大部分内容,无论其是否有关公共卫生、食品安全或者气候变化,都与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直接相关.
计划18通过一个政府间机构向成员国汇报对于发展议程集团集团而言非常必要.
发展议程集团对于是哪一个政府间机构,无论是发展与知识产权委员会(CDIP)或者专利法常设委员会(SCP)均持开放态度.
但它认为应该是发展与知识产权委员会.
关于第18.
16段,发展议程集团坚持认为这是一个极其敏感的问题,不经过政府间讨论就无法获得通过.
它补充说,这些关切正在各自首都的不同论坛进行磋商.
对于发展议程集团而言,不经过政府间详细讨论就很难接受在计划和预算文件中包括任何关于实验数据的内容.
因此,发展议程集团要求删除关于实验数据的内容.
瑞士代表团澄清说,它没看到将其提交(计划18汇报)给任何委员会的必要性.
它重申已经召开并应继续召开(6月所同意的)信息会议.
达成的妥协是,将信息会议制度化以使各代表团能够提出它们的观点.
该代表团表示,没有专门的委员会来处理或者讨论其他计划.
至于计划18,关于活动及各代表团意见的报告可以写入年度报告中.
已经有一个机构可以这样做,因此没有必要在计划和预算委员会对此进行讨论或提交给其他委员会.
法国代表团支持瑞士代表团的发言.
此外,它表示高度尊重计划和预算委员会及其完成的工作.
计划和预算委员会对于正在讨论的大多数问题都有大量投入并产生实质性的财政影响.
计划和预算委员会的职责是建立一个很平衡的计划和预算.
成员国可以在其他的论坛讨论计划18,比如成员国大会.
该代表团相信,如果成员国提出的一个挑战不直接在计划和预算委员会的主管范围之内,那将削弱计划和预算委员会的作用.
它重申其之前的发言,即成员国来到WIPO并不是为了讨论气候变化或者贫穷问题,因为这不是本组织的职责.
成员国来到WIPO是为了讨论知识产权以及WIPO每一个部门应以何种方式完成这一工作.
应该铭记这一点,否则,成员国将讨论的是与本组织无关的问题,无论讨论是在计划和预算委员会还是其他委员会内进行.
南非代表团重申其之前的发言.
它不认为上次计划和预算委员会非正式会议达成了一致.
根据该代表团回忆,对秘书处的案文(负责计划18的副总干事提出)进行了非正式磋商,但是那是在一次非正式会议上,所以没有任何记录.
在当前的正式会议上,该代表团重申计划18应该向已有的政府间委员会汇报,如专利法常设委员会(SCP)或者发展与知识产权委员会(CDIP).
巴西代表团注意到秘书处为提出第18.
16段的案文所做出的努力.
但是,它认为在计划和预算委员会文件中讨论实验数据并没有得到各代表团的明确授权,因此任何有关此工作的表述都是不充分的,也不应该有.
该代表团完全支持发展议程集团(DAG)的发言.
瑞士代表团表示,第18.
16段的问题已经在B集团内部进行了讨论(休会期间),该讨论认为没有任何理由改变计划18的现有安排.
已经召开的信息会议提供了足够的信息,各代表团也能够发表各自观点.
B集团倾向于维持现状,根据该计划各种不同的建议.
B集团没有看到成立一个新委员会或者将计划18的问题提交到专门委员会的必要.
主席回顾说,一些代表团要求删除第18.
16段,而其他代表团对该段落表示满意.
还有一个要求是加入有关在现有架构之外建立一项汇报机制的表述.
主席表示,该问题在中期战略计划(MTSP)中和6月的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会议上引发了大量讨论.
秘书处(计划18的计划管理者)已经在本会议上确认将继续提供关于计划18活动的简报.
考虑到这一情况以及对第18.
16段的关注,主席提议一个"折衷方案":删除第18.
16段(如某些代表团所要求的)以及有关汇报机制的案文.
他提请各代表团专注于其在计划和预算委员会的职责,积极地监督该计划,后续跟进和审核都是计划和预算委员会的常规议程项.
主席解释说,其建议是放弃让其他机构监督该计划活动的要求,因为他相信监督该计划以及计划和预算所有的其他计划是计划和预算委员会的职责.
该建议是对计划管理者承诺继续提供关于该问题的简要汇报的补充.
印度代表团感谢主席的提议,并表示需要在其所在集团内进行讨论.
该代表团补充说,主席提议中的两点是相互关联的.
第18.
16段中有关曾在政府间机构中讨论的表述将不再出现.
它提醒各成员国在讨论有关计划18的工作计划时应该认识到,这次讨论所面临的复杂困难可能不是最后一次.
因此,该代表团建议这样重要的议题应像WIPO其他的重要议题,如专利、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或者地理标志等一样经过相同的政府间讨论,由一个政府间论坛来处理和讨论.
它询问,为什么会对知识产权和全球挑战以透明和所有成员国参与讨论的方式进行产生抵触.
"透明"一词至少在计划说明中使用了三次,然而,通过透明和公开的对话来实现这一透明却总是遇到阻碍.
主席回应说,实际上计划和预算委员会正在审视这个问题(讨论全球挑战).
他补充说,已经在非正式会议上就提议的一个新表述进行了讨论.
主席请各代表团就印度代表团提出的问题——为什么不同意该代表团插入涉及发展与知识产权委员会(CDIP)和专利法常设委员会(SCP)的表述——发表意见.
关于一些代表团不同意建立一个针对全球挑战的汇报机制的问题,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重申了其之前的观点.
如果这一主张是使全球挑战成为发展与知识产权委员会(CDIP)的一个新问题,就意味着改变了该委员会的授权.
发展与知识产权委员会致力于45项建议及其实施.
如果选择另一个选项即专利法常设委员会(SCP),该代表团提醒其他代表团专利法常设委员会的议程已经过大量的磋商.
根本问题是,改变其他WIPO机构的授权不关计划和预算委员会的事,这应该由成员国大会完成.
印度代表团(关于讨论其他机构的授权超出计划和预算委员会范畴的问题)澄清说,它没有说计划和预算委员会必须做这项决定.
实际上,它建议的案文是向成员国大会提出的建议,即全球挑战计划应该纳入发展与知识产权委员会(CDIP)或者专利法常设委员会(SCP)的议程.
第二,它不认为这样做将改变发展与知识产权委员会的授权,因为这些问题也涉及发展建议本身.
然而,它理解,对是否在发展与知识产权委员会讨论这个问题有所保留,并强调它对于哪个机构应该讨论全球挑战计划持灵活态度.
该代表团指出,把专利法常设委员会作为备选的原因是公共卫生已经纳入了专利法常设委员会的议程.
2009年,专利法常设委员会也要求WIPO秘书处组织了一次关于全球挑战的研讨会.
关于该全球挑战研讨会的报告也提交给专利法常设委员会成员国进行讨论.
该代表团不同意主席的提议,即计划和预算委员会已经有机会审查全球挑战计划.
计划和预算委员会的首要工作是批准预算.
这些实质性计划本身是在相关的常设委员会下进行讨论和通过.
计划和预算委员会的工作是给这些已经在各机构经过考虑、讨论和通过的计划分配资源.
但全球挑战计划不是这样.
成员国第一次看到关于全球挑战司的工作计划建议是在计划和预算委员会.
因此,不是如何分配的问题而是计划本身需要通过.
另外,如果成员国尊重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作为一个有专门授权的机构,那么计划和预算委员会的授权不是讨论计划本身,而是审视分配给该计划的预算.
该代表团建议让有争议的讨论和审批在WIPO相关的核心机构中进行.
关于计划和预算委员会的财政方面,该代表团敦促成员国仔细审视其建议,因为该建议一次性地要解决了多个问题.
首先,不同委员会的不同授权,特别是计划和预算委员会需要被尊重.
全球挑战计划必须在相关的WIPO机构中进行讨论.
该代表团的观点是在专利法常设委员会下进行讨论.
其次,该代表团相信计划和预算委员会的讨论大部分都进行得很顺利,因为计划本身已经在相关的WIPO机构中进行了考虑.
如果计划18也以同样方式进行,那么第18.
16段的问题就不需要继续讨论.
现在,各代表团发现它们又再次处于这样一种情况,即前一天尝试解决的问题基本上不属于计划和预算委员会的业务.
如果全球挑战计划能够在专利法常设委员会下讨论并涉及气候变化的话,该代表团将需要来自首都的气候变化专家参与.
类似的,公共卫生是该计划关注的另一个领域,它也将非常需要其卫生部的官员到场.
这些专家不会来到计划和预算委员会,因为该委员会是一个财政分配机构.
因此,从组织上、实质上以及尊重各机构的职能授权和促进它们顺利发挥作用的角度出发,该代表团敦促各成员国对其建议进行严肃考虑.
主席要求印度代表团澄清其建议,说明其希望在何处得到反映,并分享任何的建议案文.
印度代表团回复说,它已经要求计划18纳入专利法常设委员会(SCP)或者发展与知识产权委员会(CDIP)的议程,这样就可以在上述机构下汇报其工作并由成员国进行考虑.
该代表团补充说,其提议可以纳入计划和预算委员会向成员国大会提出的建议中,它可以提供准确的案文.
巴西代表团注意到,如果做出删除第18.
6段的决定,则与实验数据保护有关的第18.
13段的内容"包括保护或者实验数据"也应删除.
澳大利亚代表团回到印度代表团最初提出的问题.
它反对将计划18向另一个委员会报告.
该代表团认为它并不是如此的"反对",它只是相信计划和预算委员会是讨论该计划最合适的委员会.
计划和预算委员会是一个政府间委员会,透明而公开,比已经建议的有更多的授权,这在今天早些时候关于治理的讨论中已经阐明了.
正如主席所说,计划和预算委员会有责任对计划进行监督,所以计划和预算委员会在这样一个跨领域的计划中可以扮演一个非常合适的角色.
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支持澳大利亚代表团的发言.
很显然的是,WIPO的所有司局向总干事报告,而总干事就所有WIPO的工作向成员国大会负责,这是通过计划和预算以及每年提供的计划绩效报告来实现的.
该代表团对建议的案文有问题.
不能把计划和预算委员会置于改变其他机构的授权的境地.
瑞士代表团代表B集团发言并表示,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和澳大利亚代表团所表达的立场与其他B集团成员完全一致.
B集团提醒各代表团有关6月会议的讨论以及向计划和预算委员会提供信息和讨论全球挑战事务的信息吹风会.
B集团认为,为达成一个解决方案,每一个人都应该做出让步.
B集团希望保持计划和预算委员会讨论世界挑战的权威,也即保持计划和预算委员会讨论全球挑战计划的职能不变.
B集团对提议删除有关实验数据研究的表述持开放态度.
即使其支持这些表述,但是为了达成妥协也同意删除.
但是,在这个问题上B集团内的磋商仍在继续.
南非代表团在提及国家能力时回顾说,非洲集团非常重视国际公共政策问题.
许多这方面的问题都在计划18中得到体现.
该计划设定了一些希望实现的目标,其中之一就是成为分析知识产权和竞争政策的论坛.
它补充说,其从首都得到的指示是,第18.
16存在很大争议,这意味着该段落必须经由各成员国的讨论.
问题是秘书处引入了在其他论坛正出现的有争议的观点.
没有就如何推进达成一致.
理解这个细微差别是很重要的,因为在许多问题上成员国意见不一,例如地理标志或者实验数据问题.
该代表团支持计划18向一个现有的政府间委员会进行汇报.
由于部分代表团表示这在法律上不可行,因此,它建议由法律顾问来澄清这个问题:怎样做能够确保计划18可以向现有的委员会进行汇报.
法律顾问理解该提议是为了使计划18能够专门向发展与知识产权委员会(CDIP)和专利法常设委员会(SCP)报告它的活动.
其他代表团曾说过该提议实际上会改变发展与知识产权委员会和专利法常设委员会的授权,因此它们倾向于维持现状.
关于计划和预算委员会想做的事情,它将向成员国大会(GA)提出建议.
计划和预算委员会所批准的计划和预算的内容就是它要向成员国大会提出的建议.
计划和预算委员会能够决定向成员国大会建议计划18做某些事,而成员国大会批准计划18做这些事.
发展与知识产权委员会和专利法常设委员会各自的授权是由成员国大会确立的.
因此,成员国大会有权修改专利法常设委员会和发展与知识产权委员会的授权.
印度代表团向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提出了一个问题,即如果计划和预算委员会要求成员国大会(GA)将计划18置于专利法常设委员会(SCP)下,那么它的授权将不得不改变.
这个问题就是,如果公共卫生议题列入专利法常设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它的授权是否已经发生了改变.
该代表团不记得有这样的改变.
正如法律顾问所解释的,当成员国大会采纳计划和预算委员会提出的在专利法常设委员会下讨论这些议题的建议时,专利法常设委员会的授权将会自动包括这个.
该代表团强调,计划18在下一个两年期要处理的问题之一已经在专利法常设委员会中进行讨论,并且计划本身也是来源于专利法常设委员会中的政府间讨论.
另一个提出的观点是,计划和预算委员会是否是适合讨论全球性挑战计划的政府间机构.
可以推断的是,这意味着计划和预算委员会或许比专利法常设委员会更加适合.
这之所以成为问题是因为,就像若干B集团成员所提到的,计划和预算委员会的主要授权是处理预算问题.
在讨论治理问题时,至少三个代表团表示成员国应坚持计划和预算委员会所应该做的,而不要越权.
该代表团的问题是,气候变化、食品安全或公共卫生等广泛的问题如何纳入计划和预算委员会的授权范围.
它认为两种说法相互矛盾,即一方面说计划和预算委员会的财政授权必须得到尊重以及其不应该讨论治理或发展问题,另一方面又说气候变化、食品安全和公共医疗是应当由计划和预算委员会讨论的问题.
瑞士代表团说,专利法常设委员会(SCP)正在讨论或者至少在其下一次会议的议程中将讨论一项有关专利和卫生的问题.
专利法常设委员会的角色是在实质层面与专利专家一起讨论专利和卫生的关系.
专利法常设委员会并不没有定义秘书处可能在这些领域启动的计划和活动.
应该由计划和预算委员会来定义一项计划.
成员国(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中的)并不讨论气候变化或卫生的实质,而是为活动制定一个总体框架,这就是为什么计划和预算委员会是最适合讨论涉及全球性挑战的活动计划的机构,全球性挑战的领域要比专利宽广得多.
全球性挑战涉及全球所有国家,并不只是一个发展问题.
该代表团因此相信,最适合讨论计划18的委员会是计划和预算委员会.
它感谢秘书处考虑各代表团提出的定期提供计划18所实施活动的信息的建议.
信息吹风会这一做法的引入使各代表团可以就它们认为什么是适合的或者什么是不适合的提出意见.
在此之后,将由计划和预算委员会就计划的实施做出必要的决定.
该代表团希望它的澄清能够帮助其他代表团理解为什么由发展与知识产权委员会(CDIP)或专利法常设委员会(SCP)来确定该计划要做什么不是一个好主意.
加拿大代表团表示支持瑞士代表团代表B集团、美利坚合众国和澳大利亚代表团的观点.
该代表团不同意由一个委员会对另一个委员会的授权进行修改,因为这将产生一个先例.
休会期间举行了非正式磋商.
主席宣布各代表团已就删除第18.
16段,以及第18.
13段最后一部分"包括专业实验数据"与第18.
16段保持一致(应巴西代表团要求)达成共识.
计划19阿曼代表团指出,它很清楚加强交流对于促进知识产权意识及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先导作用的认识很重要.
因此,它强调了语言作为推动计划19广泛、高质量实施的工具的重要性.
成员国已经通过[在预算文件中]增加一个段落来强调这一事实,该段落将这一背景纳入到计划19有关交流的挑战中.
因此,它提议在第19.
7(i)段最后一行"交流"一词之后增加如下内容:"以六种联合国语言以及在可能的情况下,其他国家语言".
这将有助于确保WIPO信息资料满足质量标准.
该建议获得同意.
计划20关于计划20,没有代表团发表意见.
计划21德国代表团发言说,成果框架中有一个基准显示为100%,而目标却是95%.
该代表团询问为什么未来目标比基准还低.
法律顾问解释说,这是一个服务级别指标的问题.
基准当时为100%,但是由于该计划未能使人员级别得到所需的提高,因此希望确保不对未能维持现有效率承担责任.
因此,目标定为95%,而这个目标仍是相当高的.
法国代表团回顾说,它曾(在其他场合)表达过其对本计划项下人力资源问题的期望.
埃及代表团要求对计划21作出澄清.
该代表团注意到秘书处对本计划所提建议,回顾说,在计划和预算委员会第十七届会议期间,该代表团曾就执行管理和法律顾问的问题提出建议.
在审查了秘书处所提建议之后,该代表团注意到其建议并未被采纳.
因此,该代表团请求澄清此点,因为确保法律顾问能够继续履行其职责向成员国提供公正和独立的法律建议,对于该代表团来说非常重要.
主席回应说,该问题已在上届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会议做过广泛讨论,当时对这个问题的意见显然有相当大的分歧.
埃及代表团提及的建议并未得到任何支持.
实际上,当时的讨论极富争议.
因此,现在有两个选择:再次讨论或保持现状.
主席说交由各代表团决定,但补充说,坦率地说讨论此事的时机是审议计划之时.
埃及代表团认为,这个问题非常重要.
目前尚无反映这个问题的单列绩效指标,该代表团不希望在这方面有空白.
如有机会,该代表团将与有关各方磋商,寻找关于此点的共同语言.
主席宣布休会,展开非正式磋商.
埃及代表团可以在磋商期间解决这个问题,即提出具体的建议.
会议继续进行.
主席对各代表团共同致力于达成共识表示感谢.
各方同意对成果框架(第140页)进行修改,把绩效指标的最后一行改为:"寻求法律咨询并得到法律顾问办公室及时、独立和可靠的答复的百分比.
"计划22关于计划22,没有代表团发表意见.
计划23关于成果框架,德国代表团发言说,由一名人力资源雇员负责31名本组织雇员,未来将是一人负责50名本组织雇员,即增长速度为50%.
该代表团认为这个增幅太大,而且有风险.
关于第六个绩效指标(见成果框架表),该代表团认为把工资总开支的0.
44%投入工作人员发展,这个比例过低.
比利时代表团想知道基准是如何设定的,因为根据文件WO/PBC/18/17的第42段,有20名员工交回了满意度调查.
秘书处回应德国代表团提出的问题,它说人数增长是因为人力资源部门已经重组为群集组,每组为一个部门服务,并非一个人力资源雇员为组织上下的每个人做相同的重复性工作.
秘书处补充说,一个可以提高生产率的制度正在落实到位,秘书处正在审查如何简化政策和程序.
它希望这些努力能够提高生产率.
关于比利时代表团的发言,秘书处说,这个问题与外聘审计员的报告及其所做的调查有关.
因此,秘书处无法评估20条答复是否可认为是满意的.
计划23、24及25关于计划23、24及25,没有代表团发表意见.
计划26法国代表团重申了其曾在有关内部审计与监督司(IAOD)司长发言的讨论中表达过的关注,内容涉及为了使计划26如成员国所期望发挥其审计和监督作用而划拨给内部审计的资源.
计划27阿曼代表团对第27.
1段关于语言服务不包括马德里、海牙和PCT体系下的翻译工作这一指标提出质疑.
该代表团认为"不包括"的措辞太极端,因为虽然是由PCT和马德里部门处理具体的翻译需求,但正如秘书处所指出的,行政和条约类文件今后也需要翻译,并将受语言政策的规范.
该代表团要求删除"不包括"的字样.
主席提出建议并得到各方同意,将该句改为:"语言服务包括翻译WIPO会议文件、出版物、法律和网站的若干内容.
"德国代表团就PCT文件和常规文件翻译费之间的差别提问.
为了帮助更好地理解PCT翻译的工作方式,秘书处简单解释了WIPO作为一个整体的翻译方式.
本组织的语言部处理各种各样的文件,包括WIPO会议文件、与WIPO条约和内部通函有关的文件、WIPO网站、核心出版物及其他出版物和资料性文件的翻译.
翻译为6种联合国官方语言以及德文、葡萄牙文的互译.
虽然翻译量不如PCT高,但文件的长度和翻译频率不可预测,同时翻译时间紧迫.
文件必须没有语法错误,文体优美并确保可读,适合广泛散发.
所用的译员有知识产权领域的经验.
他们需要理解术语和主题,熟悉WIPO的运作方式.
翻译工作大多是在组织内部以六种语言完成,不过由于翻译量的不断增长,外包的翻译工作越来越多.
大多数的外包翻译均经过审查,以确保其与WIPO的文风相一致.
已努力确保外聘译员接受充分的培训,以减少修改文件的时间,而修改文件的工作相当于WIPO工作人员的额外工作.
由于上述原因,用于WIPO文件的费用略高于PCT文件的翻译费.
但是,2006/2007年度的翻译费已经从每页约246瑞士法郎降到227瑞士法郎,2008/09年度又降至每页213瑞士法郎.
为了确保质量,专注于生产率和效率,引入了简化工作流程和利用计算机辅助工具的方法和程序,以此降低成本.
秘书处继续比较PCT文件.
PCT主要有两种文件类型,即摘要和可专利性报告.
有关摘要的出版物翻译为英文和法文,报告翻译为英文.
翻译量非常大,反映出申请率之高.
翻译的源语言是十种PCT公布语言,翻译量最大的是英文、中文、德文、日文和韩文.
质量要求非常重要,但与语言部的质量要求不同.
摘要多用于检索,摘要及附图可以帮助快速了解申请的内容.
术语的准确性至关重要.
语法的正确性和语言的优雅性次之.
这些文件通常都是由技术专家所查阅,说明其与会议文件和出版物有很大不同,会议文件和出版物的读者情况更加多样,如果文法质量低劣,WIPO及其成员国将会非常尴尬.
而对于技术性较高的文件,文法的重要性则居于第二位.
2004/05年的翻译工作主要由内部工作人员完成.
之后完全转变了模式,多数工作外包给了三类合作伙伴:即私人翻译公司、一些政府直属机构(特别是亚洲语言)和独立订约人.
目前的趋势是独立订约人比实体公司多,这有两点好处.
首先是没有了中间人.
很多公司实际上是把工作再分配给个人.
它们提取了一部分价款,因此要求译员接受更低的翻译费.
其聘请的译员经验较少,因此翻译质量不高.
其次是管理问题,因为公司会让最好的译员翻译其认为最重要的项目.
执行合同的初期,公司往往会用非常好的译员翻译PCT文件,但一段时间之后就会更换人员,随后所分配译员的翻译质量则会比以前低.
目前的想法是更多地依赖个人.
支持数据以数字形式分发的技术使其成为可能.
另一点非常重要的是,越来越多的技术被引入翻译流程.
五年前,翻译流程还是由人工操作,而正在安装的技术翻译平台应该可以使流程的效率更高.
虽然目前仍处于初期阶段,但有些软件已经投入使用.
到下一个或两个两年期,使用的软件还会更多.
翻译技术并非是指没有人为干预的机器翻译.
而是可以使人工译员工作效率更高的工具.
纯粹的机器翻译不能提供所需的高度可靠性.
但长远来看这种情况或许会有所改变,对于机器翻译能走多远这个问题也展开了诸多讨论.
此外还存在对成本/质量之比的关注,因为翻译费属于WIPO一个相当大的预算项目.
已努力确保翻译费尽可能地保持最低,同时坚持质量过硬.
其实现得益于引入更多的竞争,目前供方共有15家公司和机构、约13名个人.
技术和IT工具的利用也是提高成本效益的一种手段.
这并非一件简单的事情,因为亚洲语言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而亚洲语言的翻译费要高很多.
即使能够提高效率,但由于亚洲语言的翻译量越来越多,总费用依然会增长,但增幅会慢一些.
即使不做实质分析,也普遍认为语言处所做的翻译可能还是要比PCT部门稍贵,因为PCT文件的技术特性和质量要求不同.
德国代表团注意到,PCT的技术文件被认为比一般性文件稍便宜,该代表团询问1,300瑞士法郎的PCT申请费中有多少划入翻译费.
秘书处回应说,查看2010年的直接成本,翻译费平均每件158瑞士法郎.
主席总结说,(应阿曼代表团的要求)将对第27.
1段作出修改.
该句将在"网站"一词后结束,修改如下:"语言服务包括翻译WIPO会议文件、出版物、法律和网站的部分内容.
"计划28关于本计划的讨论在议程第19项下进行(关于现有WIPO建筑物安全与安保升级项目的进展报告).
计划29关于本计划的讨论在议程第17项(关于新建筑项目的进展报告)和第18项(关于新会议厅项目的进展报告和建议)下进行.
计划30主席宣布,秘书处重新为中小企业(SME)单列了一个计划,目前正在编制计划说明,将于近期分发.
编拟这项提案是为了回应成员国关于提高显示度、恢复中小企业为一个单列计划的要求.
秘书处还回应了印度代表团有关WIPO的工作对于创新技术转让之重要意义的评论.
提案旨在建立一个名为中小企业与创新的单列计划30.
计划逐项反映了即将就中小企业开展的所有活动,以及之前在计划1项下提议的技术转让活动.
这项提案的益处在于:促进和加强中小企业工作和创新工作之间的协同作用(创新对于增强中小企业的竞争力至关重要);有关中小企业的工作是一个跨领域议题,其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与创新和知识转让相关.
重要的是,在创新和知识转让领域所作的工作与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中小企业都直接或间接相关.
计划30项下的拟议资源反映和保留了2010/11两年期划拨给中小企业的资源,调剂使用后为520万瑞士法郎.
主席宣布,有关这项提案的文件以及经修订的计划1和计划30可以从文件台获取.
主席还宣布,根据总干事的承诺,秘书处还编制了一份文件,内容涉及在不影响计划实施的情况下努力将预算增长减至3%的节约措施及其影响.
此表也可从文件台处获得.
有关计划30的讨论在第二天上午继续进行.
主席注意到一些复杂问题仍有待讨论,邀请各成员国继续发表意见.
意大利代表团欢迎恢复有关中小企业的单列计划,这给予该议题适当的显示度,相比上个预算案是一个进步.
它希望划拨给计划30的资金能够得到有效利用,不会有资金转账的问题影响中小企业活动的进行.
该代表团对计划说明表示关注,认为表述相当消极/谨慎,太谨小慎微,有些部分并未体现足够的雄心.
该代表团认为,第30.
2段第二句"由于WIPO既无资源也无能力有效援助(……)各中小企业(……)"的语气太过消极,建议删除.
第30.
3段(第二句)中有很长一段有关风险的定义,这是其他计划所没有的.
该代表团认为,只要写明针对中小企业支持机制的战略存在不能发挥预期作用的风险足矣.
该代表团发现,第30.
3段在结尾处对范围作出限定,它建议加入非洲和地中海地区.
关于范围(第30.
2段),句子以"为此目的,WIPO将依赖教学(……)"为开头,该代表团建议案文如下表述:"为此目的,WIPO将依赖教学,继续开展于2010/11两年期间启动的师资培训计划,加强包括远程学习计划在内的能力建设倡议(……).
"这将使目前有限的范围得以扩展.
关于第30.
4段,该代表团建议在支持机构可获得的网络工具表中增加知识产权概论(IPPANORAMA).
该代表团请求澄清"中小企业支持机构"的定义,它希望这个定义足以包括负责这些议题的政府部门.
上一个计划和预算曾用过"国家/地区知识产权局和其他国家支持机构"的表述.
该代表团希望了解更多有关高级区域培训计划的内容.
主席对意大利代表团对计划说明的修改建议作出总结.
印度代表团对中小企业单列计划的恢复表示满意.
它还高兴地注意到,有关创新和技术转让的子计划在计划30项下得以恢复.
该代表团支持意大利代表团提出的修改建议.
该代表团希望,考虑到中小企业司的跨领域特性,为使该计划对所有国家产生重大影响,应投入足够的资金,并使中小企业司足够自治,能够对资金在不同体系下(PCT、马德里体系等,发展议程的协调等)如何划拨给中小企业有话语权.
它强调,其他部门有关中小企业领域的所有工作均应与中小企业计划磋商.
在该代表团看来,这种方式不仅可以确保物超所值,使不同工作计划之间更加配合,还将体现为对受益的国家和中小企业部门更为深远的影响.
该代表团指出,上一个两年期开展了约24个中小企业培训项目,希望这个数字能够保持,并要求在计划说明中有所反映.
该代表团还要求再把打造品牌和营销作为中小企业计划的一部分工作(因为此点没有反映在目前的案文草案中).
它补充说,中小企业司的核心职能应为管理知识产权资产,而不仅仅是创新和商业化.
因此,该代表团要求在第30.
2(或其他段落)中对此有所反映.
该代表团完全同意意大利代表团的意见,计划似乎有些保守,希望下一个两年期在预算拨款和工作计划这两方面都有所加强.
主席说,秘书处将在修订后的案文中加入上述修改建议.
瑞士代表团代表B集团发言说,同意恢复中小企业和创新单列计划,这的确会改善这些活动的显示度.
但是B集团的赞同以不使组织的战略目标受到质疑或降低协同作用为条件.
南非代表团代表非洲集团发言说,它为中小企业计划的恢复感到高兴.
非洲集团建议(在成果框架中)增加以下预期成果:"建立对中小企业支持机构的认识,加强其在知识产权资产管理领域的能力".
由如下效绩指标作为补充:"一些中小企业支持机构提供知识产权服务和信息"、"提供知识产权服务和信息的中小企业支持机构的数目"以及"认为WIPO关于知识产权管理的培训计划有帮助的中小企业支持机构的百分比".
阿尔及利亚代表团赞同非洲集团的发言内容.
它补充说,有关中小企业与创新计划的提案与成员国希望该计划所达成的目标相符,因为通过提供竞争机会,中小企业在提升发展中国家的创新能力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
该代表团完全同意非洲集团关于修改成果框架的建议.
主席宣布将在休会期间修改案文.
休息结束后继续关于计划30说明部分的讨论.
意大利代表团建议用"和其他相关政府机构"而非"包括相关政府机构"的措辞.
印度代表团所建议的案文中应纳入其他知识产权.
印度代表团同意意大利代表团所提建议.
关于"师资培训"计划及其之前的意见,它要求反映出计划的数量.
第二条意见是,中小企业计划不应当仅仅成为一个协调机构,只负责协调本组织中通过各自预算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各个司,还应在各个司的计划和活动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该代表团请求确认将此点在新的说明中加以反映.
主席回应说,"师资培训"计划的数目已在成果框架中列出.
他建议印度代表团和秘书处就修改的确切定位和措辞进行磋商.
印度代表团同意与秘书处就此展开讨论.
主席宣布,已注意到印度代表团所提意见,秘书处建议第30.
2段如下书就:"认识到中小企业工作的跨领域特性,本计划将协调中小企业相关活动与WIPO其他计划之间的紧密配合,包括WIPO学院.
"此外,适当时在涉及跨项目协调与合作的其他计划说明中提及计划30.
各方就案文达成一致意见,没有代表团对计划30进一步发表意见.
预算文件的逐项讨论结束.
由各代表团发言,提出其他相关议题.
西班牙代表团感谢秘书处的快速回应,及其对总干事所宣布的节约措施的介绍.
该代表团重申B集团的发言,即这些措施朝着正确的方向迈出了正确的步伐.
削减(预算增长的)1.
7%相当于节省了约1千万瑞士法郎.
在经济困难时期,这的确深受欢迎.
该代表团相信,这些节约措施的推行还可以更进一步,再补充一些遗漏的信息.
该代表团对工作人员费用的削减特别感兴趣.
该代表团回顾说,预算的70%为工作人员费用(见外聘审计员报告),正如总干事在与大使们会见时所说的,(预算)增长的4.
7%将主要用于工作人员费用.
该代表团认为这种状况不可接受.
它补充说,节省的只是最低数量的资金,而该代表团希望考虑大幅削减工作人员开支,就像其他很多国际组织(如世界卫生组织(WHO))一样.
它继续说,很多西方国家公务员的工资都有所减少.
该代表团不确定这一举措对国际公务人员是否可行,但是咨询费应该有节省的可能.
它请总干事、副总干事和助理总干事降低自己工资,并确保以更低的价格签署咨询合同.
该代表团还对差旅费表示关注,想知道是否有可能在不影响计划或重要活动的情况下节省一些费用.
在该代表团看来,可以节省一些成员国大会召开前的差旅费,例如确保不在伦敦等花费较高的城市中途停留.
该代表团强调,迄今已采取的措施是向正确方向迈出的一步,但还不够,因此该代表团不能为预算案开绿灯.
秘书处强调,拟议的措施并非一次性努力,而是一个持续的改善过程和力求节约的过程.
拟议的措施不会影响计划的落实.
秘书处补充说,它致力于寻求更大程度的节约(正如总干事所指出的).
由于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秘书处将根据进展情况向成员国作出报告,特别考虑战略调整计划(SRP)项下的倡议.
秘书处进一步陈述说,希望在2012年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会议召开之前能向成员国展示进展情况,并报告为厉行节约而采取的其他措施.
西班牙代表团强调说,它希望看到在本届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会议和成员国大会之间的这段时间就此开展大量工作.
拟议的费用削减是鼓舞人心的,但是预算仍有3%的增长,还需要作出一些改变.
摩洛哥代表团感谢秘书处及其他代表团所付出的努力,这些努力使各成员达成了一定的共识,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该代表团支持非洲集团和阿尔及利亚代表团的发言.
它和很多代表团一样也对工作人员费用表示关注.
该代表团强调,这是一项很重要的预算内容,应努力减少.
该代表团满意地看到总干事所付出的努力,如预算文件第2段所示,为了平衡拟议的2012/13两年期预算,下一个两年期不会提供新的工作岗位,也不再雇用新人.
该代表团非常重视这一承诺,希望通过这一承诺使下一个两年期结束时一切都在掌控之中.
主席感谢各代表团为寻求共识所付出的共同努力.
关于计划18,已就决议段落的措辞达成合意,同意删除第18.
16段和第18.
13段最后的"包括专业实验数据",以与第18.
16段的删除相一致(根据巴西代表团的要求).
主席宣读决议草案的案文.
计划和预算委员会建议WIPO成员国大会和各联盟大会各自就其所涉事宜,批准文件WO/PBC/18/5中所载的拟议的2012/13两年期计划和预算,但以下各项除外:秘书处须努力通过采取各项节约措施减少1,200万瑞士法郎的开支,即:从6.
474亿瑞士法郎减至6.
372亿瑞士法郎,尤其是通过采取工作人员和第三方差旅政策、房舍建筑管理、特别服务协议支付政策及专家和讲课者酬金、实习生计划、会议期间的招待会以及房舍和设备租赁、通过机构改革削减人事费用等措施.
这些节约措施将不影响拟议的计划和预算中所列各项计划的执行、成果和目标.
秘书处将在年度计划效绩报告中向成员国汇报各项节约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体现关于中小企业和创新的新计划,以及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会议上议定的对以下章节的说明部分所作的修改:成果概览章节、成果框架图、计划1、3、4、6、7、8、9、11、14、17、18、19、21、27和30,并在第5段中增加一个关于"发展支出"定义的脚注.
计划和预算委员会进一步建议WIPO成员国大会和各联盟大会各自就其所涉事宜,将本两年期因收入高于支出而实现的任何盈余,根据撙节财务管理原则,用于恢复提供离职后员工福利,包括离职后健康保险(ASHI),以恢复到前有水平为限.
计划和预算委员会进一步建议将预算年份6月召开的会议作为未来计划和预算周期的正式会议,并从讨论2014/15年计划和预算时开始执行.
计划和预算委员会建议秘书处在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会议上向成员国汇报其在知识产权与全球挑战计划方面已执行和计划执行的各项活动.
议程第14项:资本规划和管理框架讨论依据文件WO/PBC/18/16进行.
主席请财务主任介绍文件.
财务主任总结了文件的内容,概述了WIPO资本支出和投资的计划、落实、监控、评估和报告框架.
为此目的,资本支出和投资被定义为固定资产的采购,或资产的重大修缮或现代化费用,例如以提高本组织的行政效率为目的对信息技术项目的落实.
引言部分提醒读者WIPO致力于注重成果的管理,确立了战略目标、预期成果、实现成果的资源和战略以及计划效绩报告.
就资本支出或投资而言,项目的落实常常要超过一个年度甚至一个两年期的实施期限,因此或者通过连续的两年期预算予以供资,或者建议由本组织的储备金供资(根据文件WO/PBC/16/7Rev.
所载的经成员国批准的储备金动用原则及批准机制).
财务主任继续解释,资本支出周期采用的是一个非常精确的方法(如文件图2所示).
第一阶段是项目启动,包括成果和预期成果,本项目与本组织成果之间的关联,项目执行所需的财务和人力资源,以及拟议的资金来源.
第二阶段是项目规划.
第三阶段涉及项目的具体落实,以及对报告、评估、评价、具体风险控制的监控和介绍.
最后是项目终结阶段,包括最终评价,并以项目完成报告的形式正式终结项目.
终结报告之后的阶段是主流化,这一阶段代表纳入所有必要的例常维护活动.
财务主任补充说,文件旨在向成员国展示本组织的工作方式、使用的方法和遵循的原则.
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对收到文件表示感谢,认为该文件简明、清楚,包含了WIPO注重成果的管理框架、中期战略规划(MTSP)以及计划和预算程序的适量信息.
对于将资本支出和投资的定义载于导言章节,该代表团发表评论,认为这些定义应纳入框架本身.
它还认为,通过框架所提供的信息应含有对一些选项的分析,包括选项的相对成本和收益.
例如比较设备本身的相对成本及收益与采购设备的成本及收益的习惯做法.
该代表团相信这些改变将使文件的内容得以改进.
财务主任说,将考虑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的意见,并记录在报告中.
计划和预算委员会注意到文件WO/PBC/18/16的内容.
议程第15项:为部分信息与通信技术(ICT)活动供资的资本投资提案讨论依据文件WO/PBC/18/13进行.
秘书处介绍文件.
它说,尽管计划25项下拟议的2012/13两年期计划和预算已经涵盖了信息与通信技术的业务支出,但仍需要有一次性支出,用于应对日益增长的降低经营风险和控制支出的需求.
过时设备的支持和维护更加昂贵,供应商有时会通知秘书处,不再为这种过于老化的设备提供支持.
拟议的资本投资将涵盖用于新会议厅的信息与通信技术(ICT)相关设施,替换过时的PABX系统和台式计算机系统及软件.
本提案系依据去年成员国大会批准的储备金动用原则及批准机制所编拟.
秘书处解释说,提案涉及三个方面.
一是支持新会议厅,二是更换电话交换系统,三是台式机环境.
关于第一个方面,秘书处回顾说,有关会议厅的核准提案并未包含那些不为会议厅的使用所必需的设备.
随着使用笔记本电脑的与会代表数量越来越多,必须提供支持手段(可联网).
目前的信息与通信技术(ICT)可支持50/60台笔记本电脑.
但两年之后将不再够用,那时很多与会代表将携带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和i-pad来开会.
很多代表还会一人携带两到三个设备,都需要搜索无线网络连接.
秘书处还回顾说,有些代表曾要求安排远程参会,让这些代表可以发言(并非被动参会的标准安排).
发言随后会传给口译员进行翻译.
这种安排与目前所提供的标准视频传输完全不同,技术上更加复杂.
必须把数字录音系统落实到位,才能录制会议内容.
如果不安装新的设施,可以在新会议室召开传统会议.
但如果考虑成员国的要求,则需在施工期间安装技术设备.
至于PABX系统(电话交换系统),供应商已经告知WIPO,因为装置太过陈旧,从明年开始只尽最大努力提供支持,即不提供担保.
秘书处之前并未申请过更换这些装置的资金,因其太过昂贵,而且在新建筑安装基于计算机的IP电话技术之前,秘书处也不确定要更换为何种装置.
这一系统直到最近才上线.
由于缺乏这方面的经验,秘书处并不十分确定是否应该更换本组织的所有电话系统.
更换电话系统将省去维护三个不同的电话系统的业务需求,而这正是目前的状况.
在很多传统的组织,IT计算机网络和电话网络都需要维护.
新的系统一旦落实到位,这种状况就会改变.
投资的第三个方面是台式机环境.
秘书处说,要承认WIPO的计算机(包括总干事办公室的计算机)平均已使用五年,不免有些尴尬.
在缺乏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到下一个两年期结束时WIPO计算机的平均使用年限将为七年,这在计算机行业是非常长的,很少有组织会使用比这还旧的计算机.
它们还会带来一系列信息技术方面的挑战,影响WIPO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
还值得一提的是,陈旧机器需要更多的维护费和更多维护人员.
关于软件,秘书处解释说,WIPO目前使用的是WindowsXP和MicrosoftOffice2003.
这种软件环境一旦有了新的版本,就会不断有文件版本转换的问题.
由于不兼容的问题,该系统还限制了新应用系统的安装(例如新的电话系统).
总之,秘书处强调,关于资本投资的提案并不具有重复性,只是一次性投资,因为业务成本已经涵盖在计划25项下的经常预算中.
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根据所提供的信息对提案和建议表示支持.
它完全理解获取和使用现代技术的需要,把最新的电话和台式计算机技术嵌入WIPO的基础设施,原则上不同意利用视频会议技术.
但是,该代表团希望秘书处在考虑符合IT需求的产品服务替代方案以及执行特定程序时采用最佳实践,使用物有所值的技术.
该代表团继续敦促秘书处采取必要措施,把落实和购置成本保持在合理的水平.
日本代表团强调,由于本组织90%以上的收入来自国际注册体系的规费收入,这些部门应从拟议的改进中受益最多.
它补充说,正如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所提到的,资源的花费应当谨慎.
该代表团询问,在此背景下秘书处如何得出估算的510万瑞士法郎,又将付出何种努力降低这一成本.
秘书处回应说,关于PABX系统,曾要求供应商估算更换所有网络的成本.
供应商给出了一个数字(不同供应商的报价差距不大).
总而言之,秘书处请以前曾与WIPO签过竞争性合同的供应商提供成本报价.
秘书处随后解释了以实现最具成本效益(物有所值)为目的选择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的程序.
WIPO与一些联合国组织保持着稳定的合作关系.
因此,诸如与网络设备相关的合同会共同竞标给联合国国际计算机中心(UNICC),该中心为三十多家机构提供信息和通信技术(ICT)服务.
关于合作的其他领域,如台式计算机和笔记本电脑,WIPO与联合国(UN)和世界气象组织(WMO)等其他机构一起竞购了一千多台计算机.
这些都是为了厉行节约和实现物有所值所做的努力.
最后,秘书处参与了向ICC和私营企业等外包服务的工作.
主席宣读文件WO/PBC/18/13所载的决议:计划和预算委员会:(i)注意到文件WO/PBC/18/13的内容;并(ii)建议WIPO成员国大会批准使用总额为5,180,000瑞士法郎的储备金以执行文件WO/PBC/18/13所述的ICT资本投资项目.
议程第16项:战略调整计划(SRP)最新情况讨论依据幻灯片演示进行.
秘书处介绍该议题,提醒本委员会各成员,总干事曾对战略调整计划(SRP)所取得的重大进展发表了介绍性评述.
宣布秘书处编制了最新的2011年战略调整计划路线图,当时只有英文版本,在WIPO成员国大会召开期间会有所有官方语言的版本.
秘书处强调说,去年在19项战略调整计划倡议中有18项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唯一的例外显然是关于驻外办事处的倡议,各成员国仍在讨论之中,去年已经进行了两次磋商.
秘书处说,由于战略调整计划共有19项倡议,因此不会对每项倡议的细节逐一介绍,但会就该届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会议提及的重要问题进行报告.
秘书处指出,有关战略调整计划背景的问题已经在成员国与秘书处之间开展的非正式磋商中提出.
战略调整计划源自逐岗位评估报告,该报告于2005年得到成员国授权,2007年在普华永道(PwC)的帮助下完成.
秘书处进一步注意到,2007年召开的WIPO成员国大会通过了该报告中的主要建议,即实施一项彻底的组织改善计划.
秘书处进一步说,逐岗位评估报告建议对全组织采取一系列最佳实践的改革,尤其是在人力资源管理实践方面.
应注意的是,成员国于2007年授权秘书处执行该计划时,还指示秘书处定期向审计委员会(现改名为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报告.
该委员会被授权监督战略调整计划的落实.
秘书处说,战略调整计划涉及逐岗位报告中的各种建议.
但秘书处还回顾说,自2007年起本组织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2008年批准了具有九大战略目标的新战略框架.
秘书处注意到,战略调整计划旨在实现显著高于逐岗位评估建议的原定目标.
这一筹划随后通过一张图表得以展示,图表绘制了有关战略调整计划行动倡议的建议.
秘书处说,报告明确建议组织改善计划(现称为战略调整计划)应在三到五年的期间完成,这已得到战略调整计划的贯彻.
秘书处说,有关项目和倡议的改革计划应有截止日期,而流程上的改进则应在战略调整计划结束之后作为持续业务改善的一部分继续进行.
秘书处说,每个季度都会通过进展报告向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汇报战略调整计划的有关进展,然后发布在WIPO的网站上.
秘书处报告说,2011年初开展了一项独立员工调查,今后将在每个战略调整计划年度再次发布,以帮助测量计划的预期成果.
秘书处确认,WIPO员工调查得出了非常有趣的结果.
它指出,尽管并非所有的意见都是肯定的,但战略调整计划包含了处理所有类别意见的倡议.
秘书处说,过去曾就WIPO成果的测量与成员国展开过讨论.
它指出,战略调整计划的成果框架已在网上公布,秘书处每年将报告战略调整计划的不同价值和倡议的具体目标和指标.
秘书处随后提供了战略调整计划四项核心价值中每一项所取得进展的实例.
秘书处说,由于注意到语言覆盖范围对于大多数成员国的重要性,根据服务导向价值,以所要求的所有语言出版的核心出版物已提高至65%以上,自2010年起提高了三个百分点.
秘书处随后说,作为业务连续性倡议的组成部分,业务影响评估是服务导向的另一项重要活动.
它强调,秘书处将制定一项应对意外中断的计划,作为战略调整计划的一部分,以此确保WIPO的业务流程和对外流程在业务中断时能面向WIPO的全球用户继续运营.
它指出,业务连续性的规划活动在秘书处首席信息官的领导下进行.
秘书处强调,企业资源规划(ERP)的中心目标是提供在作为一个整体开展工作这一价值下帮助秘书处作出改进的工具和程序.
秘书处说,内部交流是一些工作人员在员工调查中提出需要改进的一个方面.
它指出,调查结束后面向本组织各级工作人员开展了大量工作,例如组织跨部门讨论小组,就如何改善内部交流收集各种思想和建议.
秘书处注意到,工作人员对讨论小组的反应非常积极,大约150名工作人员参加了讨论.
秘书处随后评论说,成果价值问责制可能会对计划和预算委员会具有特殊意义.
它回顾说,已经制定的中期战略规划(MTSP)以及体现在2010年成员国大会报告中的成员国意见,仍是本组织的战略指南.
它指出,秘书处在建立MTSP及其战略目标之后,开始着手加强注重成果的管理,反映在拟议的2012/13年计划和预算文件中.
秘书处随后指出,本组织的战略目标已层层落实到个人.
它说,WIPO为此开发了一个绩效管理与工作人员发展系统(PMSDS).
秘书处解释说,WIPO通过战略调整计划已经有了一个关注环境、社会和治理责任的价值.
它指出,在该价值下有一个倡议关注道德与操守.
它表示,在联合国系统各组织制定道德守则有很强的紧迫性,因此WIPO也是如此.
它提出,秘书处已经建立了道德办公室,制定了一个道德守则草案,并与工作人员展开了广泛的咨询.
此外,它强调,战略调整计划包含了改进无障碍通道及减少本组织碳排放的倡议.
它指出,因为时间关系,秘书处随后将把重点放在两项战略调整计划倡议上.
秘书处建议首先关注战略调整计划的内部控制倡议.
它解释说,各代表团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还存在很多疑问,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也关注这一问题.
它指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密切相关,秘书处就内部控制倡议提出的方法是在风险评估及此后的风险管理的基础上提出的.
它说,曾有代表团提及企业风险管理(ERM),请这些代表团看幻灯片演示,如前所述,幻灯片上"大写的"ERM要求与WIPO当时的风险管理相比更高水平的成熟度、资源配置和形式.
秘书处报告说,它已经积极开展风险管理,正在有意识地快速向正式的风险协调管理方向发展.
秘书处指出,内部控制存在于本组织的各个领域.
它强调PCT业务和财务工作都有内部控制.
它说本组织在一些组织单元中有风险登记表,如新建筑项目.
它进一步解释说,它原本想把这种系统风险评估的范围延及到本组织的各个部门.
秘书处还表示,它最近发布了招标书,目的是为本组织引入一家外部公司,在建立WIPO风险管理、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体系的进程中提供帮助.
秘书处解释说,采用这种方式目的在于遵守行业标准.
它指出,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提供的建议和指导很有价值.
它注意到,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建议拟议的解决方案遵循行业标准.
秘书处随后讨论了战略调整计划的第二个倡议.
它指出,围绕组织设计与各代表团展开了一些讨论,有一个战略调整计划倡议即为此而设计.
秘书处报告说,2008年总干事就职时,对本组织进行了一次重大的机构重组.
它解释说,WIPO当时根据战略目标进行了重组,建立了七个部门.
秘书处注意到,2009年重组期间,首次由同一个助理总干事(ADG)主管与行政和管理(A&M)相关的组织机构.
它指出,这次整顿帮助推动了整个部门的计划和政策更加协调一致.
秘书处说,组织设计倡议的第二个阶段是规划和设计阶段.
秘书处随后强调,风险管理作为一个议题在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会议开始后不久引起了各方的极大兴趣.
它说,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在工作中采用了一个基于风险的方法.
风险管理被秘书处视为管理战略调整计划不可或缺的内容.
秘书处指出,所有倡议中的各种风险均已确定,尤其是关注更新工作人员规范和规则(SRR)的倡议已受到与协商小组中断相关的风险的影响.
它指出,对SRR章节的优先处理以及与企业资源规划等其他战略调整计划倡议的相互关联减弱了这一风险的影响.
秘书处说,很多倡议都经历了进度上的延迟,导致该两年期的预算配额未得到充分利用.
它强调说,一些计划把战略调整计划元素纳入了其正常计划和预算的各项要求和资源限额,虽然要顺利完成那些延迟的部分还需要寻求更多的资金.
这些资金显然要在核定的总预算限额内,并与要实现的组织成果相一致.
秘书处建议,有必要重新向工作人员发放核心价值调查.
它通知说,已确定的另一个风险与工作人员的参与度相关,在过去的几个月通过有意识的努力接受了来自工作人员有组织的意见.
秘书处指向幻灯片演示的下一阶段,请各成员国提出问题,发表意见.
主席感谢秘书处所作的信息简报,再次请成员国提出问题,发表意见.
德国代表团感谢秘书处的介绍,并说它对组织重构有所了解.
它说,关于WIPO组织设计倡议的文件并没有完全达到成员国的期望.
它随后要求澄清倡议的目的,是否是对WIPO进行重组,以减少组织的层级.
它说这是从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对其自身结构的意见中了解到的,不过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高级工作人员的比例并不均衡.
该代表团发言说,它并不想对这个问题展开讨论,但它还是感到有些失望,因为曾对此抱有更高的期望.
它希望组织设计倡议的成果可以使岗位减少和重新规划,并做不同的分类处理.
该代表团还希望节省的费用能达到"上百万",询问秘书处是否认为估算的数字有问题,或者还是会从长远角度而非下一个两年期收获更大的利益.
秘书处再次确认组织设计倡议计划分为很多步骤.
它说,倡议的第一步在战略调整计划(SRP)的第一阶段执行,目的是使本组织与新的战略框架相一致.
秘书处说,作为重组的一部分,有必要在本组织的不同层级引入一些新的技能.
它评论说,其目的是建立一个组织构架,能够实现经过成员国授权的战略目标.
秘书处建议,首席信息官(CIO)的任命即是重组在这一方面很好的例证.
秘书处进一步重申,行政和管理部门的强化是重要的第二步.
它注意到,虽然过去似乎就有建立这样一个部门的合理性,但WIPO并未做如此的构建.
它进而说,之前为实施企业资源规划(ERP)等倡议所建议的构架其难度是相当大的.
秘书处还说,总干事所采取的第三个重要步骤是任命了一个新的高级管理团队.
它说,各部门项目组合的后续进展与战略目标是一致的.
它强调,各部门已于2010年7月完成重组,从而与战略目标的结合更加紧密.
秘书处强调说,自愿离职计划(VSP)是组织重构的另一项内容,同样源自逐岗位评估报告.
它解释说,为了按照组织要求对岗位进行重新设计或调整,自愿离职计划空出了岗位,为组织设计作出了贡献.
它澄清说,自愿离职计划所空出岗位的替换,并非一对一地重新配备有相同技能的工作人员.
这一做法使秘书处得以在PCT所需语言技能等领域吸引了新的人才和技术人员.
秘书处解释说,组织设计的工作尚未结束,该倡议的下一步仍在规划之中.
它说,有望在下一阶段处理德国代表团提出的问题:即"着眼于职位设计,着眼于全组织的一致性,着眼于加强不同组织单元之间的相互配合.
"秘书处总结说,人力资源管理司的司长未在场就此议题发表意见,但已与战略调整计划办公室就此展开通力合作.
它向各代表团保证,项目文件已经开始编制,提出的倡议将井井有条.
主席发言说已邀请计划和预算委员会注意幻灯片的内容.
计划和预算委员会注意到该报告的内容.
议程第17项:新建筑项目进展报告讨论依据文件WO/PBC/18/9进行.
秘书处介绍文件,强调了文件的重点.
秘书处报告说,当地政府于2011年3月中旬授予部分占用许可证,由WIPO从总承包商处接管大楼的安全与安保职责.
2011年3月取得最终占用许可证.
3月中旬,约有500名工作人员开始从租用的房屋中迁出.
3月中旬至6月底之间,所有大楼总计约有750人搬出.
与会代表停车位已于6月投入使用.
关于与时间表一致的问题,正如计划和预算委员会在其2010年9月召开的会议上所报告的,新大楼的交付在一定程度上延期.
秘书处已与总承包商商定,对交付日期从原定的2010年10月8日推迟至11月25日支付500,000瑞士法郎的补偿金,然后再对自2010年11月之后的延期增加1,725,000瑞士法郎的补偿金.
此外,为了不再推迟工作人员从租用的房屋中迁出,已商定大楼按区域分阶段交付,优先交付办公楼层.
因此,租用的最大建筑(P&G大楼)已按原计划于2011年8月31日腾空.
截至目前,新大楼内部和周边的少数区域仍未完工(外部环境美化、AB大楼和新大楼之间的连接通道以及大楼的屋顶).
秘书处回顾说,2008年12月成员国大会批准了约1.
45亿瑞士法郎的基础预算限额,另增加总计1,600万瑞士法郎的"项目修改应急准备金"和"杂项与意外事项应急准备金".
截至目前,基础预算限额几乎全部使用或承付,剩余约175,000瑞士法郎.
"项目修改应急准备金"(约820万瑞士法郎)已经完全利用或承付.
至于"杂项与意外事项应急准备金"(约780万瑞士法郎),使用和承付的金额约为570万瑞士法郎,剩余约220万瑞士法郎尚未使用或承付.
秘书处指出,由于文件WO/PBC/18/9描述的原因(当地安全与安保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小型会议室日益增长的需求以及最近启动的企业资源规划(ERP)项目),决定继续租用CAM大楼,以确保已占用办公位和空办公位之间的适当平衡.
德国代表团询问从总承包商处获得的补偿金的计划用途.
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对进展报告表示感谢,报告显示新建筑项目即将竣工,实际花费看来也接近最终的预算,但回顾说,自几年前首次提出以来,预算成本与日俱增.
该代表团表达了其对每两年期以大约140万瑞士法郎的租金保留CAM大楼的关注,尤其是考虑到已投入新建筑项目的计划和费用.
它惊讶地获知,项目设计阶段并未把小型会议室、安全要求和企业资源规划(ERP)项目考虑在内.
它期望秘书处尽最大努力寻找继续使用CAM大楼的替代方案,并在五年内对租约进行重新谈判.
日本代表团赞赏地注意到,新大楼及相关设施即将竣工,尽管项目的交付遗憾地延期,但已得到总承包商的补偿.
它还满意地注意到,施工期间没有威胁工人生命安全的事故报道.
关于秘书处在预计5年的企业资源规划(ERP)项目期间内以每两年约140万瑞士法郎的租金保留CAM大楼的决定,该代表团认为秘书处应竭尽全力缩短租约的期限.
澳大利亚代表团感谢秘书处对项目最新情况做所的简报.
由于还有未完工的区域,它想知道工作人员此时使用新大楼是否有危险,并询问在这些区域尚未竣工期间,会采取哪些措施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安保.
法国代表团感谢秘书处所作的最新情况介绍,指出这些信息与该代表团对秘书处的期望相符.
它还询问秘书处对从总承包商处获得的补偿金的使用有何建议.
为回应各代表团提出的问题,秘书处指出,总承包商支付的补偿金作为文件WO/PBC/18/9的一部分内容进行了汇报,但相应款项的使用建议则载于文件WO/PBC/18/10中.
秘书处确认,由于文件WO/PBC/18/9叙述的原因,保留CAM大楼的决定是在2010年底才作出的,同时指出,新设计的设计时间比施工开始的时间要早几年,不可能考虑到这些原因.
企业资源规划(ERP)项目于2010年获得成员国的批准,含有瑞士安全与安保规范新要求的建筑许可证则是在2007年由当地政府颁发,为了取得占用许可证必须遵守这些要求.
秘书处指出,与附近的写字楼相比,CAM大楼的租金(与当地的一个基金会签署的长期合同,其董事会中有瑞士政府的代表)相对较低(比市场价格便宜3到4倍).
秘书处补充说,已经采取措施改善办公位的使用,特别是通过实施更严格的办公位分配政策.
对WIPO这样规模的实体来说,所有大楼已占用办公位和空位的管理必须要有必要的灵活性,以便为所有计划提供充分的工作条件,对组织变化作出适当的反应.
关于工作人员在未完工区域的危险,秘书处确认,将由有关行政部门以及参与装修或翻新工程的施工维修公司负责,遵守可适用的瑞士及WIPO安全与安保措施,因此工作人员、与会代表和参观人员不会有危险.
秘书处将通过未来向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会议作定期汇报的方式,继续提供进展报告所涉所有事项的相关信息.
计划和预算委员会注意到文件WO/PBC/18/9的内容.
议程第18项:关于新会议厅项目的进展报告和建议讨论依据文件WO/PBC/18/10进行.
秘书处总结文件WO/PBC/18/10的内容.
由成员国代表组成的遴选委员会分别于2010年12月和2011年2月召开会议遴选项目总承包商(其2010年3月会议已向2010年9月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会议报告).
在2010年12月召开的会议上,委员会对预选出的两家公司提出的标书和替代方案进行了审议(从约6,000万瑞士法郎到约8,000万瑞士法郎不等).
委员会审议了WIPO评价组和项目领航员提交的独立评价.
委员会随后授权WIPO评价组和项目领航员:作为其代表与上述两家公司进行谈判,提出最终的联合建议,目标是降低价格,使报价更接近核定的预算限额.
秘书处回顾说,核定预算限额中预计施工费用约为5,000万瑞士法郎.
遴选委员会于2011年2月召开会议审议了谈判结果,听取了最终联合建议,该建议支持一家公司提出的"木材替代结构",这在所有的标书中价格最便宜,但仍保持了主要依靠木质结构的建筑和技术设计所需的质量.
遴选委员会选定了"ImpleniaEntrepriseGénéraleSA",与上届新大楼建设委员会在2007年选定的是同一家公司.
选择这家公司的条件是秘书处将审议项目需求,包括减少一些内容,确定以后在核准的预算范围内可以采用的可选方案.
秘书处与项目领航员一同就最终合同条款、项目各部分的分期(会议厅本身、AB楼改建和出入中心)及总时间表与选定的总承包商进行了谈判.
特别是,充分考虑到未来会议厅的基础设施施工和独特木质结构,合同规定了涉及总承包商和其木材分包商之间基本关系的具体条款,列明了秘书处以减少为目的需要重新评估的一些特征,以及承包商必须重新启动招标的几个特征,原因是预计这些特征的市场价格将会继续下降.
谈判现已结束,合同于2011年5月签定.
因此,秘书处确认,在成本控制方面,签定的合同保证了整个施工期间的单位价格,提供了以降低成本为目的审议和减少某些特征的可能性,最后为现有条款提供了某些选项的可能性,或者经过修改后采用,或者不采用.
此外,施工期间秘书处不必与各种其他承包商直接打交道,而是继续依赖根据总承包合同建立的现有框架,以确保责任和问责的脉络更加清晰.
秘书处还确认,合同签署的是固定价格,其所涉及的无需审查、修改或减少的所有内容都在新会议厅项目下核定的预算限额之内(施工成本和酬金、规费和服务费),以及新建筑项目(主要是外部景观)和UNHMOSS项目(出入中心的一部分)之前核定的金额范围内.
但是,合同中需要重新评估的选项和其他特征的估算成本,与6,000万瑞士法郎的核定基础预算限额相比,相当于增加了约440万瑞士法郎的估算成本.
尽管秘书处将尽力减少一些选项,如上所述总承包商也会启动新的招标,秘书处仍建议仅在确有必要时才会为新会议厅项目动用留给WIPO其他重要建设项目——新建筑项目——约450万瑞士法郎的资金(见文件WO/PBC/18/9附表).
秘书处回顾说,新会议厅项目的资金一部分来自4,000万瑞士法郎的商业贷款,谈判以2010年10月与银行签订的补充合同为基础,规定在2014年借款,目前给予的有利条件保持不变.
根据新建筑项目的贷款经历,秘书处密切关注利息率的变化,以及可以把经常预算的贷款负担降到最低的其他因素,仅从2014/15两年期开始(2012/13两年期间无借款计划).
正如外聘审计员就新建筑项目所建议的,施工期间秘书处将继续谨慎使用拨给新会议厅的核定杂项与意外事项应急准备金.
最后,秘书处提及工期表,指出将于2011年8月中旬开始为工作场所的重新开放做准备,并补充说新会议厅及相关设施预计于2013年4月交付.
斯洛文尼亚代表团代表遴选委员会的其他成员发言,感谢委员会秘书为委员会的工作提供了帮助.
该代表团发言说,委员会虽然只能面对数量非常有限的投标人,但依然始终关注以最好的价格得到为会议厅设计所要求的最高施工质量.
委员会能够为了WIPO以及成员国的利益推荐最好的方案.
主席感谢斯洛文尼亚代表团及其他所有在委员会中有任职成员的代表团,指出它们的工作使遴选活动取得了更加出色的成果.
日本代表团认为,考虑到目前超过6,400万瑞士法郎的估计成本,新会议厅项目必须执行得非常慎重,并须得到彻底的控制.
考虑到新大楼施工发生的所有费用和交付延期,该代表团请秘书处对新项目的执行更加谨慎.
计划和预算委员会:(i)注意到该进展报告;并(ii)建议WIPO成员国大会和各联盟的大会各自就其所涉事宜,按文件WO/PBC/18/10第10段所述,授权在必要时从2008年12月其为新建筑项目的供资而批准的预算和准备金的可用余额中支用最多4,500,000瑞士法郎的款项用于新会议厅项目.
议程第19项:关于WIPO现有建筑物安全与安保标准升级项目的进展报告讨论依据文件WO/PBC/18/6进行.
秘书处回顾说,安全与安保方案的升级已于2008年经成员国批准.
从那时起,部分是因为日内瓦地方政府要求保留ChemindesColombettes路至RoutedeFerney路的行人通行权,因此与该地方政府和东道国(特别是联邦保安办公室)继续展开讨论,审议原方案,提出使WIPO办公区更加开放的可选方案(主要通过清除原设计中周边的围墙和围栏),同时遵守联合国HMOSS标准.
修改后的方案包括在WIPO办公区周围及地下停车场出入口坡道设置一些防车辆保护墙和物体(由固定物和可伸缩物组成),还包括AB大楼和新大楼之间ChemindesColombettes路的行人通行权.
目前AB、GBI、GBII和PCT楼前WIPO办公区内的行人通道权也保留.
为了给出入WIPO办公区的正门提供足够的安全保障,沿ChemindesColombettes路,穿过未来的出入中心朝AB大楼入口的方向,以及未来新会议厅前面的道路,布设的周边安保将包括围栏(高度比原设计降低30厘米)和行人护栏.
秘书处指出,为了在东道国和WIPO之间建立有效和协调管理周边安保之落实的框架,WIPO与国际组织不动产基金会(FIPOI)于2011年6月签署了一份谅解备忘录,强调东道国从资金和经营的角度参与到这一落实过程中.
秘书处借此机会再一次感谢东道国为WIPO现有建筑物的周边安保提供了500万瑞士法郎的出资.
秘书处报告说,准备工作正在按计划进行,建设许可证一旦颁发,有望在2011年底着手落实.
关于成员国于2008年批准的安保措施预算(金额为760万瑞士法郎,不包括东道国出资),迄今仅承付或使用了大约150万瑞士法郎,剩余约600万瑞士法郎用于落实其余部分.
日本代表团虽然对改善WIPO现有建筑物的安全与安保表示理解,但希望澄清东道国和WIPO的出资分项,以及预算自2008年项目批准后的相关进展.
秘书处回答说,一方面,东道国将出资从原来的200万瑞士法郎增加到约500万瑞士法郎,涵盖WIPO现有建筑物的部分周边安保,另一方面,WIPO预算仍为2008年12月成员国核准的约760万瑞士法郎,涵盖现有建筑物周边安保和内部措施的所有其他部分.
计划和预算委员会注意到文件WO/PBC/18/6的内容.
议程第20项:关于为符合新的《财务条例与细则》(FRR)和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IPSAS)而采用信息技术模块的进展报告讨论依据文件WO/PBC/18/11进行.
主席回顾说,在2007年成员国大会上,成员国原则同意WIPO在2010年之前采用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IPSAS).
在2008年12月召开的计划和预算委员会第十三届会议上,秘书处提出了关于为符合新的《财务条例与细则》(FRR)和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IPSAS)而实施信息技术模块的建议.
在2009年9月和2010年9月分别举行的计划和预算委员会第十四届和第十五届会议上,秘书处提交了进展报告,提供了有关项目状况和当时已发生费用的信息.
计划和预算委员会注意到这两份报告,其各项建议分别在2009年9月和2010年9月成员国大会第四十七届和第四十八届会议上获得批准.
文件WO/PBC/18/11载有上次报告以来关于FRR-IPSAS项目提案的落实所取得进展的详细报告.
主席请财务主任继续介绍文件.
财务主任说,文件报告了为使WIPO符合《财务条例与细则》(FRR)和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IPSAS)而实施信息技术模块的进展情况.
该项目始于2010年,旨在符合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和适用《财务条例与细则》,适用有关采购的最佳实践,将采购与财务一体化,采用基于企业资源规划(ERP)解决方案的最佳实践更好地监控工作人员的发展.
项目开始于2010年1月15日,在规定的时间和预算限额之内执行,没有遇到重大困难.
秘书处设置了不同的阶段,各阶段已经得到了有效的落实.
项目进展顺利,秘书处汲取了一些经验,将在项目结束时报告.
汲取的部分经验有:确保全组织上上下下了解情况;让培训尽可能具体,而非提供理论知识;开设更多实践课程,对项目组成员先行进行关于所用办法和方法的培训.
财务主任还确认,项目开支没有超出预算.
剩余少量资金(465,000瑞士法郎)将用于其余开支,约407,000瑞士法郎.
所有剩余金额将在项目接受审计后返还储备金.
项目将于2011年9月30日终结.
计划和预算委员会建议WIPO成员国大会注意文件WO/PBC/18/11的内容.
议程第21项:WIPO全面的一体化企业资源规划(ERP)系统项目落实进展报告讨论依据文件WO/PBC/18/12进行.
主席回顾说,2010年9月的成员国大会第四十八届会议批准了秘书处有关落实全面的一体化企业资源规划(ERP)系统的提案.
本进展报告旨在扼要介绍有关企业资源规划项目目标和范围的相关背景,更新迄今取得的主要成果,概述迄今为止预算的使用情况.
主席请秘书处汇总预期将在2011年剩下的月份和2012全年举行的高层活动,概述企业资源规划项目组合的已确定风险.
秘书处回顾说,虽然企业资源规划(ERP)项目组合是在去年经过成员国的批准,但同时也是之前落实企业资源规划项目(始于2004年)的延续.
自那时起,秘书处逐步分阶段落实不同的企业资源规划系统模块.
与选用了"大爆炸式"方法的其他联合国组织相比,秘书处采用了略有不同的方式.
WIPO采用的是更适于本组织的分阶段方法,能够对变化加以管理和吸收,缓慢但逐渐地打下基础,包括建立恰当运用企业资源规划系统的文化.
因此,在第一阶段,资金和预算报告系统于2004年启动.
第二阶段是符合《财务条例与细则》(FRR)和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标准(IPSAS)的要求以及采购与资产管理系统.
第三阶段预计用五年时间,主要包括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作为一个组成部分解决绩效管理和报告需求,最终改善客户信息管理,从组织内部与客户更好地沟通.
该项目组合的一个挑战是,本组织已经安装了系统,成员国和利益相关方在信息报告方面的任何需求变化都将影响这些已有的系统.
因此,落实企业资源规划的指导原则是,对现有系统的任何改动均需谨慎处理.
首先,根据成员国所提建议,秘书处建立了项目管理结构.
这对企业资源规划的落实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因为ERP并不仅仅是对自动化或系统的改变,还涉及政策、流程、培训以及工作方式的改变.
所有这些都需要高级管理层和相关部门的承诺与参与,以便迅速作出决定.
秘书处还着眼于建立一个全面的解决方案架构,以已做工作为基础,同时使解决方案架构符合本组织的信息和通信技术(ICT)战略,确保其与ICT战略的构想相一致.
以过去为基础,秘书处还极大地利用了与联合国国际计算中心(UNICC)的托管安排;IP模块目前由UNICC的托管设施所托管,秘书处将以此为基础建立未来模块.
关于管理,秘书处说,由总干事组建的信息与通信技术委员会负责管理项目组合的落实,力求通过落实周期实现商业利益.
已经建立了一个跨职能部门的小组,由来自本组织各部门的具有足够资历和权限的工作人员组成,能够为系统的规划和概念设计提供指导和帮助.
每个项目的落实都将根据项目管理方法进行管理,工作人员已经接受了相关培训,正被越来越多地用于本组织的多数项目.
已经建立的企业资源规划项目管理办公室(EPMO),根据计划和风险管理(企业资源规划落实方法的基础部分)对项目的落实进行规划和管理.
秘书处补充说,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IAOC)对企业资源规划显示出了极大的兴趣,与秘书处之间就计划和风险展开了经常对话.
根据经成员国批准的提案,通过聘用经验丰富的优秀人才到项目岗位,EPMO的建立已经完成了60%或70%.
这些项目岗位和职位是有期限的,与项目的持续期间挂钩,任何情况下均不延期.
本组织选用了一个合作伙伴帮助完成项目的概念设计和构想.
Gartner集团(WIPO的外聘顾问)对ICT的部分战略要素提出了建议,并在招标发布前对其进行了审核.
关于进展,秘书处说本组织目前正处在项目规划和构想阶段的中期.
现状评估阶段已经结束,已开始着手确定指导原则的具体要素,用于规划项目组合接下来的项目.
一个重要的基础项目已经开始进行,即升级现有的财务和预算系统:PeopleSoft应用系统,使其扩展适用于人力资源和绩效管理.
业务情报将是一个关键领域,同样会使成员国受益.
秘书处说,会议期间方方面面提出众多倡议,呼吁提供更多更好的人力资源信息以及更好的目标和指标信息.
需要有更好的测量系统来支持WIPO的成果框架,而这正是企业资源规划在未来几年所要解决的.
下一阶段的当务之急是项目组合的人力资源部分.
项目在预算的使用和时间期限方面基本正常.
在充分考量WIPO的ICT战略从而确定甲骨文套件产品的哪些不同要素适用于企业资源规划项目组合之后,一个重要环节就是采购甲骨文套件的产品.
由于采购时间恰好与甲骨文公司财年的结束相吻合,本组织获得了很大的折扣.
秘书处补充说,下一步是在年底完成项目的构想和规划,明年年初启动关键的人力资源优先发展项目.
升级项目也将在2012年第一季度完成.
秘书处指出,通过落实战略调整计划,本组织将发生一系列变化,因此需要非常谨慎地控制工作人员吸收各种程度变化的能力.
秘书处进一步解释说,风险管理也是该方法不可或缺的内容,其中的一个风险是秘书处欠缺能力和必要资源的不确定性.
不过,这个问题正在通过组合预算和替岗得到解决,使来自不同职能部门的最佳用户和专业人员可以解放出来,将时间投入到本项目中.
作为企业资源规划的落实标准,秘书处预见到的另一个风险是无法从项目的落实中获取最大价值.
一项企业资源规划不仅仅是自动化目前的流程.
它要求对流程进行判断和再设计.
这自然会影响人们的角色和体系.
因此,这是一个发生在本组织内部的真正业务转型项目,但却是支持项目管理人向外界提供服务的关键.
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感谢秘书处所作的现状报告,认为内容很有价值.
代表团欣赏地获悉,PeopleSoft的升级比原计划提前了一年,希望这个迹象表明了整个项目进展仍然正常,将在批准的五年期限内完成.
它注意到,2011年的支出(正如秘书处所提出的)约为项目核准总额的五分之一,但有些支出,如项目人事费用,要比预计的低.
正如秘书处在报告中所提出的,这很有可能会导致项目后期的成本增加.
因此,如能得到秘书处的担保,保证仍有望在250万瑞士法郎的核准预算内完成项目,该代表团将不胜感谢.
秘书处确认,整个项目组合将在250万瑞士法郎的核准限额内完成.
它补充说,今年预算未获充分利用的主要原因是招聘合同的谈判有些延期,造成项目启动延迟.
这实际上是项目启动最困难的一个方面.
阿尔及利亚代表团感谢秘书处所提供的信息.
它发言支持本项目,至少基于两个理由.
首先,由于其在不同方面发挥的作用,本项目已经开始证明其价值.
本组织需要向利害相关方提供可靠信息,而企业资源规划(ERP)系统能够使本组织向成员国提供更加充分的信息.
其次,该项目进一步保障和强化了财务系统.
企业资源规划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外界很难理解,但确实行之有效.
主席宣读了文件WO/PBC/18/12的决议段落.
计划和预算委员会建议WIPO成员国大会注意文件WO/PBC/18/12的内容.
议程第22项:通过报告讨论依据文件WO/PBC/18/21Prov.
进行.
主席说,秘书处为本届会议编拟了决议和建议清单,载于文件WO/PBC/18/21Prov.
,经计划和预算委员会批准后将正式发布,并提交WIPO成员国大会.
主席请各代表团审查文件.
主席宣布,第十八届会议的报告全文,将由秘书处按照惯例编写,即尽可能不延迟.
报告草案将上传至计划和预算委员会的网站,以进行电子审批.
将邀请各代表团审议这份报告草案,并向秘书处提交其修正案和意见,由秘书处编制最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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