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亚洲大于500m

亚洲大于500m  时间:2021-01-03  阅读:()

UD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PGB/T50348—200X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TechnicalStandardforEngineeringofSecuritySystem[征求意见稿2017.
7.
9]201X—XX—XX发布201X—XX—XX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目录1总则32术语43安全防范工程建设程序73.
1一般规定73.
2项目立项93.
3工程设计103.
4工程招标113.
5深化设计123.
6工程实施123.
7工程监理123.
8技术培训、初步验收及试运行133.
9工程检验、验收、移交153.
10运行维护164安全防范工程设计174.
1一般规定174.
2现场勘察184.
3设计要素194.
4实体防护设计214.
5电子防护设计274.
6集成设计364.
7安全性设计374.
8电磁兼容性设计384.
9可靠性设计394.
10可维护性设计394.
11环境适应性设计404.
12防雷与接地设计404.
13供电设计424.
14信号传输设计444.
15监控中心设计585安全防范工程施工605.
1一般规定605.
2施工准备605.
3工程施工615.
4系统调试706安全防范工程监理746.
1一般要求746.
2设计阶段监理756.
3实施阶段监理806.
4试运行与初验阶段监理916.
5检验与验收阶段监理926.
6监理文档937安全防范工程检验947.
1一般规定947.
2防护要求检验957.
3实体防护检验977.
4电子防护系统功能与性能检验1007.
5集成要求检验1047.
6安全性检验1057.
7电磁兼容性检验1057.
8可维护性检验1067.
9环境适应性检验1067.
10防雷与接地检验1077.
11供电检验1087.
12信号传输检验1087.
13设备安装要求检验1097.
14监控中心检验1108安全防范工程验收1128.
1一般规定1128.
2验收组织1128.
3工程验收1139系统运行维护1219.
1一般规定1219.
2运行维护保障体系1219.
3运行维护准备1269.
4日常维护1279.
5故障处理1319.
6特殊时期保障1349.
7运维评价和优化134总则为了规范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检验、验收和运行维护,提高安全防范工程质量和运行维护水平,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安全防范工程.
建(构)筑物(及其群体)的安全防范工程建设应执行本标准.

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应纳入单位或部门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根据其使用功能、管理要求和建设投资等因素,进行综合设计、同步施工和独立验收.

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应将人力防范(人防)、实体防范(物防)、技术防范(技防)等手段有机结合,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施工及运行维护,构建满足安全管理需求的安全防范体系.

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术语技术防范technicalprotection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利用各种电子信息设备组成系统,对各类风险事件进行探测报警,提升风险事件处置能力和水平的电子防护手段,又称技防.

实体防范physicalprotection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能延迟和阻止风险事件发生的各种实体防护手段(包括建(构)筑物、屏障、器具、设备、系统等),又称物防.

人力防范personnelprotection执行安全防范任务的具有相应素质人员和/或人员群体的一种有组织的防范行为(包括人、组织和管理等),又称人防.

安全防范产品securityproducts用于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窃密、防爆炸和防暴力袭击等领域的器材或设备.

安全防范系统(SPS)securitysystem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综合运用安全防范产品和其他相关产品所构成的实体防护系统和电子防护系统或由这些系统为子系统组成的集成系统.

安全防范工程(ESPS)engineeringofsecurity综合运用安全防范技术和其他科学技术,为建立安全防范系统而实施的工程.

实体防护系统用于安全防范目的,综合运用建(构)筑物、屏障、器具等构成的实体系统.

电子防护系统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防爆安全检查系统等或由这些系统为子系统组成的电子系统的统称.

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I&HAS)intrusionandhold-upalarmsystem利用传感器技术和电子信息技术探测非法进入或试图非法进入设防区域的行为和由用户主动触发紧急报警装置发出报警信息、处理报警信息的电子系统.

视频监控系统(VSS)videosurveillancesystem利用视频技术探测、监视监控区域并实时显示、记录现场视频图像的电子系统.

出入口控制系统(ACS)accesscontrolsystem利用自定义符识别或/和模式识别技术对出入口目标进行识别并控制出入口执行机构启闭的电子系统.

电子巡查系统guardtoursystem对保安巡查人员的巡查路线、方式及过程进行管理和控制的电子系统.

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parkinglotsmanagementsystem对进、出停车库(场)的车辆进行登录、监控和管理的电子系统.
防爆安全检查系统securityinspectionsystemforanti-explosion对人员、物品、车辆等携带的爆炸物、武器和/或其他违禁品进行探测和/或报警的电子设备系统.

安全防范管理系统(SMS)securitymanagementsystem对入侵和紧急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防爆安全检查、实体防护系统等子系统进行集成,实现对各子系统的有效联动、监控和管理的电子系统,又称安全防范管理平台或安全防范集成平台.

风险等级levelofrisk存在于保护对象本身及其周围的、对其构成安全威胁的程度.
【条文说明】保护对象的风险等级取决于保护对象由于不良事件的发生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及损失/影响程度.

防护级别levelofprotection为保障保护对象的安全所采取的防范措施的水平.
安全等级securitygrade安全防范系统、设备所具有的对抗不同攻击的能力水平.
探测detection感知显性风险事件或/和隐性风险事件发生并发出报警的手段.
延迟delay延长或/和推迟风险事件发生进程的措施.
反应response为制止风险事件的发生所采取的快速行动.
误报警falsealarm由于意外触动手动装置、自动装置对未设计的报警状态做出响应、部件的错误动作或损坏、操作人员失误等而发出的报警.

漏报警leakagealarm风险事件已经发生,而系统未能做出报警响应或指示.
保护对象protectedobject由于面临风险而需对其进行保护的对象,包括单位、建(构)筑物或建(构)筑物群,或其内外的部位、区域以及具体目标.

高风险保护对象highriskprotectedobject依法确定的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和治安保护重点单位.
防范对象需要防范的、对保护对象构成威胁的对象,通常指攻击的人及其操控的设备、装置等.

周界perimeter需要进行实体防护或/和电子防护的某区域的边界.
监视区surveillancearea实体周界防护系统或/和电子周界防护系统所组成的周界警戒线与防护区边界之间的区域.

防护区protectionarea允许公众出入的、防护目标所在的区域或部位.
禁区restrictedarea不允许未授权人员出入(或窥视)的防护区域或部位.
纵深防护longitudinal-depthprotection根据保护对象所处的环境条件和安全管理的要求,对整个防范区域实施由外到里或由里到外层层设防的防护措施.
纵深防护分为整体纵深防护和局部纵深防护两种类型.

均衡防护balancedprotection安全防范系统各部分的安全防护水平基本一致,无明显薄弱环节或"瓶颈".

抗易损防护anti-damageableprotection保证安全防范系统安全、可靠、持久运行并便于维修和维护的技术措施.

纵深防护体系longitudinal-depthprotectionsystems兼有周界、监视区、防护区和禁区的防护体系.
监控中心surveillance&controlcentre;安全防范系统的中央控制室.
安全管理系统在此接收、处理各子系统发来的报警信息、状态信息等,并将处理后的报警信息、监控指令分别发往报警接收中心和相关子系统.

报警接收中心alarmreceivingcentre接收一个或多个监控中心的报警信息并处理警情的处所.
通常也称为接处警中心(如公安机关的接警中心).

运行维护maintenanceforoperation为保障安全防范系统正常运行并持续具有安全防范效能的服务活动.
安全防范工程建设程序一般规定安全防范工程建设包括项目立项、工程设计、工程实施、技术培训、初步验收及系统试运行、工程检验、工程验收及工程移交、系统运行维护等阶段.

【条文说明】安全防范工程建设程序及流程见下图:安全防范工程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单位应成立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工程建设各阶段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评价等管理工作.

安全防范工程建设管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的规定执行.
项目立项安全防范工程立项前,应进行风险评估、编制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应提出安全防范的实际需求和项目建设规划,为工程建设的立项提供依据.

【条文说明】项目建议书是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针对新建、改建、扩建安全防范工程向其主管部门申报的书面申请文件.

项目建议书应结合建设单位的安全防范现状,着重分析原有安全防范措施的差距和不足,提出安全防范的实际需求,突出安全防范工程建设的必要性、紧迫性.

项目建议书应简练概括地表达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安全防范现状描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需求分析、项目建设的条件、建设依据、建设方案综述、系统概要设计、项目机构和人员、项目建设进度安排、投资额度及资金筹措、效益与风险分析、结论和等.

项目建议书设计文本的形式可以是文字描述,也可以是文字结合图形描述.

项目建议书编制深度参见《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文件编制深度要求》GA/T1185-2014第5章的相关内容.

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应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对技术可行性与经济合理性进行的分析、论证和综合评价,应能够为安全防范工程建设提供投资决策依据.
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设计说明、设计图纸、主要设备清单及工程造价(投资)估算等.

【条文说明】在安全防范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决策前,通过安全管理需求分析、市场分析、技术分析和财务分析等,对安全防范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可行性与经济合理性进行的分析、论证和综合评价.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输出为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管理单位或其委托的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编制.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细化项目建设需求、建设方案和风险分析等内容.
对于复杂和特殊工程,应对影响安全防范系统功能或性能的技术路线、主要设备选型等内容进行必要的多方案比较.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对项目建设规模、技术、工程、经济等方面进行分析,完成包括设备选型、系统建设、人员组织、项目周期、实施计划、投资与成本、效益及风险等的论证、计算和评价,选定最佳建设方案.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参见《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文件编制深度要求》GA/T1185-2014第6章的相关内容.
对于代初步设计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其编制深度应满足初步设计的要求.

工程设计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前,建设单位应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设计任务书.
设计任务书应根据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标准规范要求和管理使用需求,详细、明确地提出安全防范需求、系统的功能性能要求等.

【条文说明】设计任务书是由项目建设单位编制的、确定安全防范工程建设项目和建设方案的基本文件,是设计工作的指令性文件.

设计任务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任务来源、编制依据、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管理要求(含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工程建设地概况、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现状与要求、工程建设指导思想、工程建设的目的及内容、安全防范系统的功能和性能要求、安全防范系统软硬件及材料的功能性能要求、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特殊性要求、技术培训要求、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要求、工程建设投资控制额及资金来源、系统建成后达到的预期效果等.

设计任务书编制深度参见《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文件编制深度要求》GA/T1185-2014第7章的相关内容.

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招投标相关要求,确定设计单位并签订设计合同.
设计单位应会同相关单位进行现场勘察,并编制现场勘察报告.
现场勘察报告经参与勘察的各方授权人签字后作为正式文件存档.

【条文说明】现场勘察按本标准4.
2执行.
设计单位应根据设计任务书和现场勘察报告开展初步设计工作,提出实现建设项目设计目标、解决重大技术问题等的具体实施方案.
初步设计文件主要包括设计说明、初步设计图纸、主要设备和材料清单及工程概算书等.

【条文说明】初步设计说明包括项目概况、需求分析、风险识别和评估、设计依据、系统总体设计、功能设计、信息传输设计、供电设计、系统安全性设计、系统可靠性设计、系统电磁兼容性设计、系统/设备环境适应性设计、监控中心设计等.

初步设计图纸包括总平面图、系统图、设备器材平面布置图(安全防范专项设计适用)、系统干线路由平面图、监控中心/设备机房布局图等.

主要设备和材料清单包括系统拟采用的主要设备名称、规格、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等.

工程概算书可根据需要采用定额计价方式或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编制.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参见《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文件编制深度要求》GA/T1185-2014第8章的相关内容.

初步设计完成后,项目管理机构应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初步设计方案进行评审,专家组应出具评审意见.

【条文说明】初步设计评审一般由一定数量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对初步设计的适用性、合理性、先进性、实施计划、概算和预期效果等方面进行评审.

初步设计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系统设计内容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和合同等要求;现状和需求是否符合实际情况;系统总体设计、结构设计是否合理准确;系统功能性能设计是否满足需求;系统设计内容与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及工程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等的符合性审查;实施计划与工程现场的实际情况和建设单位的要求满足性审查;初步设计文件质量、深度的符合性审查.

初步设计方案评审通过后,应根据初步设计方案及评审意见进行施工图设计,形成施工图设计文件.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
施工图设计文件主要包括设计说明、施工图设计图纸、设备材料清单及工程预算书等.

【条文说明】施工图设计是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基础上,通过与其他专业的配合及设计计算,采用文字和图纸的方式详细、量化、准确地表达建设项目的设计内容,是指导项目实施的重要依据.

施工图设计说明包括工程概况、需求分析、设计依据、系统设计(系统的用途、结构、功能、功能、设计原则、系统点位表、系统及主要设备的性能指标等)、各系统的施工要求和注意事项(包括布线、设备安装等)、设备主要技术要求及控制精度要求、防雷接地及安全措施要求、节能及环保措施、与相关专业及市政相关部门的技术接口要求及专业分工界面说明、各分系统间联动控制和信号传输的设计要求、实体防护设计等、施工图设计图纸包括总平面图、系统图、设备器材平面布置图、传输管线图、监控中心/设备机房/竖井布置图、设备安装图、设备接线图、设施结构设计图(设备基础、杆件、管道、窨井等).

设备材料清单包括设备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等.
工程预算书可根据需要采用定额计价方式或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编制.

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参见《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文件编制深度要求》GA/T1185-2014第9章的相关内容.

工程招标施工图审查通过后,建设单位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内容,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或自行进行工程招标.

根据招标结果,项目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工程合同.
【条文说明】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名称和内容、双方责任与义务、技术和质量要求、进度要求、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检验验收标准和方式、人员培训、售后服务、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及争议处理、合同终止、不可抗力等内容.
合同包括设计方案、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双方认定的其它文件等.

未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的,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双方谈判结果签订工程合同.

深化设计深化设计应在施工图设计和详细现场勘察的基础上,对施工图设计的内容进行审查、核算和修订,量化、准确地表达设计内容及设备、材料、工艺要求等,对施工方、施工作业的特殊要求等进行详尽说明.

施工图设计单位应配合深化设计单位了解系统的情况及要求,审核深化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

深化设计完成后,应由项目管理机构组织评审.
评审通过后,深化设计单位应提交全部深化设计文件.

工程实施工程实施前,设计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进行设计交底.
【条文说明】设计交底是由项目管理机构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参加,由设计单位对施工图纸内容进行交底的一项技术活动,其目的是使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正确贯彻设计意图,加深对设计文件特点、难点、疑点的理解,掌握关键工程部位的质量要求,确保工程质量.
设计交底通常分为图纸设计交底和施工设计交底.

图纸设计交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施工现场的自然条件、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等;设计主导思想、建设要求、使用的标准规范;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及系统功能性能要求;管线施工、设备安装要求;工程中使用的设备材料的要求,对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要求;施工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设计单位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图纸中的问题的答复等.

施工设计交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施工范围、工程量、工作量和实验方法要求;施工图纸的解说;施工方案措施;施工工艺和保证质量安全的措施;工艺质量标准和评定办法;技术检验和检查验收要求;技术记录内容和要求;其他施工注意事项等.

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应按照深化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指标订货、按照深化设计文件规定的建设内容和施工工艺施工.

工程施工包括管线敷设、设备安装、系统调试等.
工程施工按本标准第5章执行.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必须经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共同签字确认.

工程监理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确定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
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要求,对工程建设的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施工安全、合同与信息等进行管理,参与项目各方的组织协调.
工程监理按本标准第6章执行.

技术培训、初步验收及试运行施工单位应依据合同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培训大纲、课程设置及培训方案应经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批准.

【条文说明】技术培训是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系统使用、管理和运行维护的重要基础.
技术培训的目的是使值机人员熟悉系统的功能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使系统管理人员掌握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护技能,从而充分发挥系统的安全防护效能.

技术培训大纲由项目管理机构会同项目专家组、施工单位等,根据项目特点和系统使用、管理需求共同制定.
培训大纲、课程设置及培训方案经评审、批准后,按照技术培训计划对系统值机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技术培训的内容一般包括计算机技术基础、硬件安装、软件安装、操作使用、系统管理和维修维护等培训.

施工单位完成安装调试和技术培训、系统开通运行后,由监理单位组织项目管理机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进行初步验收,形成初步验收报告.

【条文说明】初步验收包括对工程施工资料检查评价、核对系统安装的设备型号和数量、对系统功能和性能检查评价、对系统施工质量进行检查评价等工作.

初步验收通过后,应至少试运行一个月,由值机人员或系统管理员详细记录系统运行情况.
系统试运行记录应完整、翔实,试运行期间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置.
试运行期间施工单位应配合项目管理机构,建立系统的运行、操作和维护等管理制度.

【条文说明】系统试运行的目的是验证系统与建设目标的符合性、发现系统存在的问题、优化完善系统的功能性能等.

试运行阶段的值机人员、系统管理员等一般以建设/使用单位的相关人员为主,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提供全天候的配合保障.

系统试运行记录表工程名称建设(使用)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日期时间试运行内容试运行情况备注值班人注:1.
系统试运行情况栏中,正常打"(",并每天不少于填写一次;不正常的在备注栏内及时扼要说明情况(包括修复日期).

2.
系统有报警部分的,报警试验每天进行一次.
出现误报警、漏报警的,在试运行情况和备注栏内如实填写.

系统经试运行结果达到设计要求,经项目管理机构和监理单位认可后,由项目管理机构依据试运行期间系统的运行情况及试运行记录,出具试运行报告.

【条文说明】试运行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系统建设概述、试运行起始和结束日期、试运行是否正常、功能性能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故障产生的次数和原因、排除故障的方法和时间、维修服务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试运行综合评述等.

工程检验、验收、移交安全防范工程建设完成,经试运行达到设计及合同要求并得到项目管理机构认可,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报告.

【条文说明】少数非主要项目未按规定全部建成,由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单位协商,对遗留问题有明确的处理方案,经试运行基本达到设计使用要求并为建设单位认可后,也可视为竣工.

竣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安装的主要软硬件及其相应功能,是否延期、延期原因及延期处理结果,变更情况、变更处理结果,试运行情况,遗留问题及处理意见,自我评估等.

施工单位应根据深化设计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文件编制竣工资料.
竣工资料包括竣工文件和竣工图纸.
竣工资料应完整齐全、准确真实、签章完备,竣工文件应与施工内容一致,竣工图纸应与施工现场一致.

【条文说明】竣工资料是建设项目完成后形成的、真实反映项目建设全过程和项目真实面貌的文件集,是项目建成后开展使用、维护保养、改建与扩建等工作的基础资料.
竣工资料包括竣工文件和竣工图纸.

竣工文件包括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文件、设计文件、施工文件、验收证明文件、使用/维护手册、技术培训文件等.

竣工图纸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图例、总平面图、系统图、设备器材平面布置图、传输及系统布线图、监控中心/设备机房布置图、主控设备布置图、设备接线图、施工大样图等.

竣工验收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由法定检验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报告.
工程检验的依据、程序及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方法等按本标准第7章执行.

【条文说明】安全防范工程涉及领域众多,国家和各地区在不同领域尤其是特殊的重点治安区域(场所)均提出了关于工程检验的要求,全国多个地区也针对安全防范工程建设制定了相应的条例和管理办法,确定了安全防范工程检验的必要性.
同时,在现行的多个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也提出了安全防范工程检验的要求,如GA858-2010、GA837-2009、GA1016-2012、GA793.
1-2008等.
工程验收包括施工验收、技术验收和资料审查.
工程验收的组织、验收内容和要求、验收结论等按本标准第8章执行.

安全防范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且整改完成后,施工单位应整理、编制、移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并将安全防范系统移交建设单位正式投入使用.

【条文说明】竣工资料编制深度参见《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文件编制深度要求》GA/T1185-2014第10章的相关内容.

运行维护建设/使用单位应制定安全防范系统运行维护规划,建立包括人员、经费、制度和技术支撑系统在内的运行维护保障体系.

安全防范系统运行维护按本标准第9章执行.
安全防范工程设计一般规定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应根据保护对象的风险等级和安全需求,综合考虑防范对象的能力和攻击手段、人力防范资源、建设投资等因素,运用实体防护技术和电子防护技术,构成安全可靠、先进成熟、经济适用的安全防范系统.

【条文说明】安全防范工程的技术先进性不是第一位的,其安全可靠、满足安全需求是第一位的.
当安全防范工程中选用先进技术和智能化设备时,应充分考虑其自身存在安全风险及其可能给安全防范系统带来的次生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加以避免.

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应遵循整体纵深防护和/或局部纵深防护的理念,分别或综合设置建筑物(群)和构筑物(群)周界防护、建筑物和构筑物内(外)区域或空间防护以及重点目标防护系统.

条文说明防范恐怖袭击的重点目标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除对禁区的重点防护外,还应重点针对人员密集的公共区域进行防护设计.

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既要满足系统的安全防范效能,又要满足紧急情况下人员疏散的需要.

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应以结构化、规范化、模块化、集成化的方式实现,应能适应系统维护和技术发展的需要.

高风险保护对象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应配置应急处置预案,并结合人防能力,配备必要的防爆防护设备和对抗防御设备.

安全防范系统中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法规和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并经检验或认证合格.

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探测、延迟、反应相协调.
保护对象的防护级别与风险等级相适应.
系统的安全等级与防范对象的能力和攻击手段相适应.
满足防护的纵深性、均衡性、抗易损性要求.
满足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要求.
满足系统的电磁兼容性、环境适应性要求.
满足系统的兼容性、可扩展性、可维护性要求.
满足系统的经济性、适用性要求.
现场勘察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前,应进行现场勘察,并作好现场勘察记录.
现场勘察的内容和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调查保护对象本身的基本情况保护对象的风险等级与所要求的防护级别;保护对象的人防组织管理、物防设施能力与技防系统建设情况;保护对象所涉及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群体的基本情况:建筑平面、使用(功能)分配、通道、门窗、电(楼)梯分布、管道、供配电线路布局、建筑结构、墙体及周边情况等.

调查和了解保护对象所在地及周边的环境情况地理与人文环境.
调查了解保护对象周围的地形地物、交通情况及房屋状况;调查了解保护对象当地的社情民风及社会治安状况;气候环境和雷电灾害情况.
调查工程现场一年中温度、湿度、风、雨、雾、霜等的变化情况和持续时间(以当地气候资料为准);调查了解当地的雷电活动情况和所采取的雷电防护措施.

电磁环境.
调查保护对象周围的电磁辐射情况,必要时,应实地测量其电磁辐射的强度和辐射规律.

其他需要勘察的内容.
调查和了解防护区域内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情况周界的形状、长度及已有的物防设施情况,周界出入口及周界内外地形地物情况;防护区域内防护部位、防护目标的分布;防护区域内所有出入口位置、通道长度、门洞尺寸及门窗(包括天窗)的位置、尺寸等;防护区域内各种管道、强弱电竖井分布及供电设施情况;防护区域内光照度变化情况和夜间提供光照度的能力;监控中心/分控中心/专用设备间的位置、建筑结构、使用面积、层高、进/出线位置、供电及防雷接地情况.

调查和了解保护对象的开放区域(公共区域)的情况人员密集场所:场所形式和人员流动状态;出入通道(口)位置、形态;调查和了解保护对象的重要部位(场所)和重要目标及其遭受攻击后可能造成的危害情况能够造成人员伤害的危险场所:武器、弹药、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传染病病原体等场所周边能够造成人员恐慌的公共设施:电信、互联网、广播电视、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路由;现场勘察结束后应编制现场勘察报告.
设计要素安全防范系统设计应确定保护对象及其需达到的保护程度.
保护对象通常分为保护单位、保护部位或区域、保护目标三个层次.
确定保护单位的风险等级.
风险等级可以通过查阅已有的管理规定或相关标准来确定.

根据对保护单位的现场勘查和风险分析,确定重要保护部位或区域.
根据保护的人或物等重要程度,确定具体的保护目标.
明确各保护对象需达到的保护程度,通常包括不被接近、不被看见(听见)、不被拿走、不被破坏、不被损毁、任务/活动不被中断等.

安全防范系统设计应明确防范对象及其攻击手段.
明确防范对象的能力.
由低到高分为1、2、3、4以下四个等级:1级.
防范对象基本不具备安全防范知识,使用常见、有限的工具,遇到阻力容易放弃攻击.

2级.
防范对象仅具备少量安全防范知识,使用常规工具和便携式工具,意识到可能被探测而放弃攻击.

3级.
防范对象熟悉安全防范知识,使用复杂工具和便携式电子设备.
意识到可能会被认出及抓获而放弃攻击.

4级.
防范对象具备攻击系统的详细计划和所需的能力或资源,具有所有可获得的设备且懂得替换设备部件的方法.
意识到可能会被认出及抓获,可能不放弃攻击.

明确防范对象的攻击手段.
对保护对象的攻击手段通常包括窥探、隐蔽进入、强行闯入、外部攻击、内部破坏等.

安全防范系统设计应结合人防的保障能力,针对不同的保护部位、区域或目标进行防护设计,防护设计要素应包括以下内容:周界的防护设计要素应包括以下内容:根据安全管理需要可选择实体防护、入侵探测和视频监控等防护措施.

实体防护措施应明确选择的实体防护装置及其对防范对象和攻击手段的防御能力.

入侵探测应明确选择入侵探测器的类型及其对穿越、撬、挖、震动等何种行为进行探测报警的能力,应提出报警后的响应时间.

视频监控应明确对周界环境的监视效果,应能看清周界环境中人员的活动情况.

出入口的防护设计要素应包括以下内容:根据安全管理需要可选择出入口控制、入侵探测和视频监控.
出入口控制应明确选择的出入口控制设备类型,特别是识读技术类型及其防御非法入侵(强行闯入、技术开启)的能力.

电子入侵探测应明确选择入侵探测器的类型及其对入侵、撬、砸等行为进行探测报警的能力,应提出报警后的响应时间.

视频监控应明确对出入口的监视效果,通常为在正常光照条件下应能清晰辨别出入或仅进入人员的面部特征和出入或仅进入车辆的号牌.

通道和公共区域的防护通常选择视频监控,监视效果应在正常光照条件下看清监控区域内人员、物品、车辆的通行状况;重要点位宜清晰辨别人员的面部特征和车辆的号牌.

监控中心、财务室、水电气热设备机房等重要场所的防护设计要素应包括以下内容:根据安全管理需要可选择实体防护、出入口控制、电子入侵探测和视频监控等措施.

实体防护通常选择防盗门或防盗窗,其他防护措施应明确选择的设备类型及其防御非法入侵的能力、报警后的响应时间以及视频监控的监视效果.

当保护对象被确定为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时,应明确防范恐怖袭击的具体需求,强化相应防护设计.

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的安全防范需求通常包括防窥探、防隐蔽进入、防强行闯入、防炸弹投递、防汽车炸弹、防暴力袭击、防远射武器、防气体污染、防水源污染等.

根据防范恐怖袭击的具体需求,还应强化以下防护设计,具体包括以下要素:周界:实体防护装置和电子防护装置的联合设置;出入口和通道:防爆安全检查设备、人行通道闸和车辆阻挡装置的设置、设置安全缓冲或隔离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的全覆盖、排爆设施和防御设施的配置;水电气热设备机房等重要场所:实体防护装置和电子防护装置的联合设置;视频监控图像信息存储时间的特殊要求;应急对讲、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系统的设置;对无人飞行器的空间防御;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及演练,包括应急响应、人员疏散、联防对抗等.
安全防范系统各子系统和集成方式的设计应考虑以下要素:实体防护系统.
应根据防范对手的能力及其攻击手段,综合考虑采取不同的防范措施(设置围墙、栅栏、壕沟等)和要达到的威慑、延迟、阻挡的能力.

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
应对设防区域的非法入侵、盗窃、抢劫以及撬、挖、凿等破坏行为进行实时有效的探测与报警.
应结合防护要求和现场环境条件等因素,选择适当类型的设备和安装位置,构成点、线、面、空间或其组合的综合防护系统.
宜考虑同步配置声音复核装置.

视频监控系统.
应对监控区域和目标进行实时、有效的视频探测、视频监视,图像显示、记录与回放.
监视效果应满足场景和目标特征识别的不同需求.
宜考虑配置声音采集装置,实施视音频同步记录.

【条文说明】视频是以人的视觉感知为基础设计生成的具有时间连续感和空间、颜色分布感的信号序列,具有可感知场景的一维时间和二维空间(三维投影)的特征的能力.
本质上,从数据的观点看,视频就是一种特殊组织的数据;有时沿用光学成像意义上的称呼,视频也被称作图像;在传输意义上,视频信号又被称作视频流、媒体流.

按照视频信息流的应用观点,视频监控系统由视频采集、视频传输、视频处理、视频存储、视频显示和相应控制管理等部分构成.

出入口控制系统.
应对不同受控区的出入口,按各种不同的通行对象及其准入级别,对其进、出实施实时控制与管理.

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
应对停车库(场)的车辆通行道口实施出入控制、监视与图像抓拍、行车信号指示、人车复核及车辆防盗报警,并能对库(场)内的人员及车辆的安全实现综合管理.

防爆安全检查系统.
应在专门设置的安检区对人员、行李、货物、车辆携带的爆炸物、武器和/或其他违禁品进行探测与报警.
应考虑同步配备排爆处置设施.

电子巡查系统.
应按照预先编制的保安人员巡查程序,通过信息识读器或其他方式对保安人员巡逻的工作状态(是否准时、是否遵守顺序等)进行监督、记录,并能对意外情况及时报警.

楼寓对讲(访客对讲)系统.
应对建筑物(群)出入口进行访客控制管理,应具备选呼、对讲功能,并采用(可视)对讲方式确认访客开启出入口门锁.

其他子系统.
应根据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处置的需要,合理配置或利用既有的应急对讲系统、应急广播系统和应急照明系统等.

安全等级.
应根据防范对象的能力和攻击手段,确定电子防护系统各子系统及其组成部件/设备的安全等级.
各子系统中安全等级最低的部件/设备应不小于子系统的安全等级.
多个子系统共享的部件/设备安全等级应与子系统中安全等级最高的等级一致.
安全等级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其他要素.
电子防护系统的设计还应综合考虑安全性、电磁兼容性、可靠性、易维护性、环境适应性、防雷接地、供电、信号传输、监控中心等相关要素.

集成方式.
安全防范各子系统的集成可以通过软件实现相关子系统的联动,可以通过安全管理系统实现对各子系统的自动化管理,也可以根据安全管理的需要,实现各级安全管理平台的互联.

实体防护设计实体防护设计应与建筑物总平面设计、景观设计进行统筹规划、同步设计.

实体防护设计应最大限度防止未经授权的接近和接触到被保护对象的行为,实现被保护单位安全、部位和区域安全以及人员、物品、设施、信息等目标安全.

实体防护设计应按照纵深防护设计理念进行,通常包括周界实体防护设计、建(构)筑物设计和实体装置设计.

周界实体防护设计通常包括周界实体屏障、出入口实体屏障、车辆实体屏障、安防照明与警示标志等设计内容.

条文说明:实体屏障是实体防护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保护、遮蔽和阻挡之用形似屏风或沟壕等带状物理形态.
实体屏障可以按照形成的方式分为天然屏障和人工屏障两大类,天然屏障指由天然而成的能够阻止进入、妨碍穿越、遮挡视线等屏障功能的,例如:山谷、丘陵、河流、丛林、沙漠等自然地貌和地形以及植被.
人工屏障指人工建造而形成的墙体、建筑物、构筑物、护城河、挡墙等土木结构和围栏、栅栏、大门、阻挡和防撞、防爬、防破坏等其他各类材料加工而成的装置和设备周界实体屏障的平面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周界实体屏障应独立设置,具有对关键保护对象(单位、区域、目标)所需的安全距离.
并兼顾有效的处置响应时间.

周界实体屏障防护面应避免入侵者借助可攀爬的物体实施入侵行为.
根据保护对象的安全需求,可布置多重周界实体屏障组合应用,提供多种防护性能.

重要保护对象的防护宜采用双层周界实体屏障组成双周界,建立清除地带以便于观察入侵对象、延迟入侵时间、阻挡入侵行为,满足处置响应时间的设计要求.

保护对象有防爆炸物冲击波的安全要求时,周界实体屏障应根据爆炸冲击波对保护对象或所在建(构)筑物的破坏力和/或杀伤力,设置有效的安全距离.

条文说明:1.
周界宜独立设置,避免设计时采用建筑物或构筑物本身作为周界,不能体现对保护对象纵深设计的原则.
同时,应兼顾接警、处置反应的时间.
2.
可借助攀爬的物体有如:立杆、树木、建(构)筑物等.
3.
多重周界实体屏障指在紧贴围栏、栅栏、围墙的内、外侧增设其他形式实体屏障增强防穿越能力,在其顶部增设防攀爬的实体屏障,在其地下基础增设防挖掘的实体屏障,最终实现周界实体屏障的多种防护能力.

4.
清除地带应该存在周界屏障和构筑物之间,建立无人区域、没有便于入侵对象借助进入的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应确保没有视线遮挡同时,设计巡逻通道.

周界实体屏障选型与设计符合下列规定:根据安全防范的要求,周界实体屏障应具备防攀越、防穿越、防拆卸、防窥视、防破坏等防护性能.

条文说明:有防挖掘要求的基础应采用条形基础并深埋入地下0.
9米以上,或采用独立基础时,两基础间埋设防挖掘钢网.
有防车辆撞击要求的基础应按JTJ074-94《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中混凝土防撞护栏的相关形式设计;根据防范对象及其可能入侵行为,周界实体屏障宜独立设置.
合理选用和设计其材质、高度、宽度、深度(地面以下)、厚度、强度是取得相关防护性能的关键,非连续地下基础结构时宜考虑防挖掘措施.
宜充分利用天然屏障进行综合设计.

条文说明:充分利用天然实体屏障设立缓冲区,在建筑平面上设置多层人工实体屏障组合,如修建河道、壕沟、围栏、围墙、挡墙等实现纵深防护.

防攀越实体屏障高度应不低于2米且防护面不应具有提供攀越抓握的部位,离地1米高度以下不应有蹬踏支撑部位.

条文说明:封闭式周界屏障是砌筑墙时,高必须至少达到2.
2米,顶部应设有防护装置,例如刺铁丝、刺刀圈等.
仅使用刺铁丝时至少三股及以上,顶部防护装置应向外呈45度角,增加屏障垂直高度不小于1米.

通透式(可视)屏障防护面上横向空隙间距应不大于0.
12米.
防窥视实体屏障为通透式(可视)屏障可增加其他实体设施进行防窥视性能设计.
清除地带内层应采用通透性能较强的屏障.

条文说明:通透式实体屏障应防止8岁以上儿童能够穿越,其他有特殊要求,比如防止小动物穿越的实体屏障,通透式实体屏障孔面积不应大于防范对象的头围直径.

防窥视实体屏障可以减小纵向空隙或增加其他实体设施遮挡视线.
为了确保清除地带范围视线清晰,采用通透性较强的屏障.
保护对象有防投射物杀伤力和/或破坏力的要求时,设置具有相应阻挡、缓冲、改变投射物轨迹等防护能力的实体屏障或缓冲区域.

条文说明:根据保护对象的防护级别要求,巡逻安保人员或要员通行通道等位置,需要考虑枪支、强弩、标枪等射击和投射类武器的攻击时,通透式的实体屏障间隙应不大于12.
5(横向)*75(纵向).

应根据周界地形环境(如山坡、河道、涵洞、桥梁、管廊等)差异选择不同的实体屏障类型,并满足周界均衡防护的要求.

条文说明:保护对象所在的地理环境和场地条件十分复杂时,应根据场地和环境选择最合适的实体屏障形式,达成均衡防护的目的.
例如:在有天然河道的旁边,实体屏障的防护性能可以适当减弱.
在有坡度的地形,实体屏障的高度应保证有效的防护高度是一致的.

出入口实体屏障平面布局符合下列规定:在满足通行能力的前提下,根据安全防范的要求,周界平面上出入口数量设置宜少、通道宽度宜窄.
宜分别设置行人、车辆专用通道,实行人、车分流以及进出车辆通道分流.
双层周界时宜相应设立双层周界出入口实体屏障.

条文说明:出入口的数量宜为2~4个之内,出入口宽度过大实体屏障的移动运行时间过长,不利于安保人员反应处置.
防撞要求的出入口宽度不超过7米.

根据保护对象的安全要求,出入口宜设置在进入主干道路拐弯处,通道上可分别设置通行检查区、等候区和避让区、拒绝通行回转通道等进行出入口管理.

条文说明:出入口通道应授权进入车辆和行人确保畅通,被拒绝车辆不会堵塞道路.

防车辆撞击和车辆炸弹袭击的要求时,应避免在直行主干道路端头设置出入口.
场地条件受限时,应缩短直行道路或进行减速设计.
警卫室应布置在安全位置或采用车辆实体屏障进行防护.

条文说明:必要时可设置车辆实体屏障迫使车辆进行"S"形行进,减速带或其他减速装置进行限制车辆速度.

根据保护对象的安全要求,出入口宜设置有人值守的警卫室或安全岗亭.
出入口门卫和安全岗亭的位置布置应保证观察视角和避免后背攻击.
安全岗亭的数量合理、平面位置和高度应确保没有视线遮挡和盲区.

条文说明:安全岗亭可能设置在周界的出入口、转角以及建筑物或场地中的位置.

出入口实体屏障选型与设计符合下列规定:根据安全防范的要求,出入口实体屏障应具有防人穿越、攀越、拆卸、破坏、窥视等防护性能.
按照有、无人员值守进行均衡防护设计,防护能力与周界实体屏障一致.

条文说明:24小时有人值守的出入口实体屏障,人防的威慑、阻挡、响应可以增强防护能力,实体屏障防护能力可合理适当降低.

出入口实体屏障应能手动和/或电动开启与闭合,电动屏障必须具有确保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时的安全性装置.
出入口实体屏障设计宜配备锁具和控制系统,详见本标准第4章中4.
5.
3节的相关规定.

防行人攀越和穿越的出入口实体屏障,防护面横向间隙应小于0.
12米,高度不应低于1.
6米,地面0.
4米以上无蹬踏支撑部位,防护面顶部无攀越抓握部位.

条文说明:半高旋转门和三棍闸门防尾随但防攀越能力较弱,在无人值守的通道不宜使用.

防尾随实体屏障应具有联动互锁功能,通过通行空间和通行时间设计实现防止行人和车辆尾随.
也可通过设计封闭式内外出入口实体屏障通道设计(称为AB门)并辅助视频监控和门禁控制系统实现.

条文说明:采用平开门方便非机动车进出,同时,可以具有一定的防攀越能力.
全高旋转门具有较好的防尾随和防攀越的能力.

出入口实体屏障应配备防撞击安全保护装置与安全控制系统,避免运行过程中撞击行人和交通运载工具.

车辆实体屏障设计符合下列规定:车辆实体屏障设置在周界、出入口通道、建(构)筑物外、广场等区域或部位,限制、禁止、阻挡车辆进入,防范车辆撞击和车辆运载炸弹袭击.

条文说明:车辆实体屏障种车辆实体屏障可以分为被动式车辆屏障和主动式车辆屏障,被动式车辆屏障:混凝土结构的墙体或者柱体以及水泥墩.
被动式车辆屏障结构坚固可抵御移动车辆炸弹.
主动式车辆屏障可手、电动控制移动、升降、翻转自由布防.
主动式车辆实体屏障:防撞平移大门、平开门、防撞升降柱、翻转平板路障机等以及其他的装置.

按防撞击车辆的载重和速度撞击产生的动量划分防撞击安全等级,设计确定车辆实体屏障高度、材质材料、结构强度、固定方式等.
车辆实体屏障具有减速、吸能、阻停等相应的防护性能.
同时,有效抵抗撞击后屏障结构保持基本完整,车身没有整体通过.

条文说明:目前,美国防撞级别划分比较清晰,建立比较完善的标准.
防撞级别分为k4/k8/k12三个级别,分别定义6.
8吨的车辆对应以80公里/小时、65公里/小时、50公里/小时撞击后的产生动量.
需防车辆撞击要求参照JTJ074-2003《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技术规范》中混凝土防撞护栏的相关要求设计,实体屏障基础出地面高度不应小于0.
81米,墙体宜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结构厚度不低于500mm,墙体基础埋入地下不低于2000mm.

防撞升降柱、翻转平板路障机、防撞大门最小具备抵抗1.
1吨小轿车以65km/小时速度的冲撞,冲撞后车辆屏障应不能发生车辆通过、屏障结构解体:选用车辆实体屏障结构强度等级与保护对象和关键建(构)筑物距离相关.
有防车辆运载炸弹的要求时,应根据爆炸冲击波对防护区域的破坏力和/或杀伤力,设置有效的安全距离.

条文说明:车辆屏障防范车辆威胁,主要应用于出入口或者周界以及特定的保护对象,免于车辆撞击或车辆携带爆(燃)炸物的威胁.

根据车辆风险威胁以及保护对象的安全要求,车辆实体屏障可多重组合应用,进行分类分级、纵深防护布置.

安防照明与警示标志选型与设计符合下列规定:合理设置安防照明和警示标志可起到威慑作用,可预防和有效降低犯罪.

条文说明:据美国的相关报道,对犯罪心理学的研究表明,罪犯通常选择黑暗条件和场景中进行犯罪.
犯罪率随着光亮度的上升而下降明显.
近年来的治安实践表明这一研究结果.

设置安防照明可提高安保人员的可视范围,同时提高电子防护系统的效力.
安防照明可选择连续照明、强光照明、警示照明、运动激活照明等众多类别.

警示标志应根据保护对象的安全要求设置.
警示标志通常警告入侵者限制进入,提示擅自侵入可能触发警报或者导致意外伤害.
有些保护对象应避免设置警示标志,注意隐蔽和保密.

警示标志应在出入口处明显直立架起,引导控制授权进入,阻止未经授权的进入,并排除意外进入.
警告标志尺寸、颜色、文字、图像、标识还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建(构)筑物设计应以安全防范为目的,建(构)筑物中的场地道路、景观、停车场、建筑内通道、房间、附属设施(管廊、管沟等)、门窗等设计应满足相应实体防护能力的要求.

条文说明:建(构)筑物设计指从安全防范的需求角度,综合考虑建(构)筑物的功能、平面布置、建筑立面、建筑构造、结构强度等.
其中构筑物就是不具备、不包含或不提供人类居住功能的人工建筑物,比如水塔、水池、过滤池、澄清池、沼气池等.

建筑物门窗包括建筑物通道门、室内门、建筑外窗和建筑内窗以及天窗等:建筑附属设施包括电梯、空调、安防设备、照明设备、消防设备、监控设备、综合布线、弱电系统、给排水设备等设计的电梯井、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

已建建(构)筑物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应根据现有情况进行合理的功能区域划分和实体防护方案设计.
建(构)筑物本身就是文物时,安全防范工程设计不应破坏建(构)筑物其本身,应采用施工简易、安装快速、新材料等结构形式的实体防护设计和电子防护(探测、视频监控)相结合的防护措施.

根据安全防范的要求,建(构)筑物平面与空间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场地道路和景观规划设计时,应进行安全防护功能的设计满足安全防范的要求.

条文说明:建筑场地道路和景观规划设计时充分考虑安全防范的要求,进行建筑功能的设计和合理利用,可以节省安防工程的投入和设计时无法弥补的缺陷.

避免出入口场地道路直通保护对象或其所在建筑物的大堂(门厅).
车辆环形行驶靠近建(构)筑物,宜设计前广场、景观池(花坛)、台阶为缓冲区,可摆放大型盆栽或石刻饰物以及其他车辆屏障进行实体安全防护.

建(构)筑物场地道路平面设计时宜与保护对象或其所在建筑物外侧墙体保持安全距离.
可设置建筑景观灌木、绿篱或向建筑物外侧放坡用于安全防护.

公共停车场宜设置在远离重要保护对象所在建筑物内,或远离重要保护对象的其他位置.

安全防范设计时,建(构)筑物筑内通道设计宜避免人员隐匿行进轨迹或进行藏匿.
保护对象所在的房间应设置在安全的平面位置和空间楼层.
重要保护对象所在房间或区域应被设为禁区,宜设计专用通道(平面和垂直方向)到达其所在区域.
特殊情况下,应进行实体防护隔离、分流通行.

按照安全防范的要求,监控与数据中心、信息机房宜分别布置在建(构)筑物内安全位置的房间.
共用房间时宜进行实体屏障隔离,保护重要设备或设施.

值班室或警卫室应布置在到达保护对象以及其所在房间响应时间的设计要求.
同时,满足到达周界处警的响应时间的设计要求.

保护对象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特性时,根据安全防范的要求,其存放房间或独立建(构)筑物应设置在隐蔽和远离公共人群的位置.

合理进行管沟、管廊的平面位置、管线布置设计,水电气热设备机房采用实体设施或装置进行保护.
重要保护对象宜进行空气、水等生命保障资源的防护.

根据安全防范的要求,建(构)筑物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建(构)筑物外墙墙体、楼顶(底)板、应具有相应的防撞击、撬、挖、凿、攀爬等防护能力.

建(构)筑物外立面的洞口、管沟、管廊、吊顶、风管、桥架、管道等空间尺寸能够容纳人隐蔽进入时,应采用实体屏障或实体构件进行封闭和阻挡以及其他主动防御措施.

根据防护级别以及保护对象的安全等级要求,设计保护对象所在房间或区域的建筑墙体、底板、顶板的厚度、材料强度.
现有建筑结构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用其他材料进行加固.
重要保护对象可采用多种实体屏障组合应用、进行纵深防护.

有防爆炸物冲击波要求的保护对象其所在房间或区域的建筑物墙体应根据防范爆炸物产生的冲击波压力进行防爆墙的结构设计,且墙体为非燃烧材料.
建筑外墙为玻璃幕墙时,玻璃外墙和门窗的材质、厚度应符合GB/T29908-2013《玻璃幕墙和门窗抗爆炸冲击波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中的相关要求.

条文说明:防爆墙体应采用非燃烧材料,且不宜作为承重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h.
防爆墙可采用配筋砖墙.
当相邻房间生产人员较多或设备较贵重时,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墙.
配筋砖墙厚度应由结构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240mm,砖强度不应低于MU7.
5,砂浆强度不应低于M5.
可参照标准gb50038-2005《人民防空地下室规范》.
保护对象有保密性要求时,其所在房间或建(构)筑物应采用实体防护设施进行信息屏蔽设计,防止窃听情报.

根据安全防范的要求,建筑门窗选型与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建筑物所有门、窗以及天窗的框架、固定方式、五金部件等均具有防撬、砸、拆卸的防护性能.

保护对象有防盗的安全要求时,其所在的房间或区域应采用相应安全等级的防盗安全门和相应防护能力的安全防盗窗.
重要保护对象可采用双通道门或双层窗以及其他实体屏障进行加固.

保护对象有防爆炸和/或防子弹的要求时,门、窗均应采用防爆炸玻璃和/或防弹玻璃,具有防炸弹冲击波、子弹冲击、高温火焰热冲击、物理冲击、风荷载破坏的性能.
且其结构整体应满足均衡防护性能的要求.

特殊保护对象的库房的总库门应采用特殊安全门,具有防盗、防火、防烟、防水的特殊功能.
安全防盗窗也应具有相应的功能.

实体装置选型与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条文说明:实体装置选型与结构设计是对重要保护目标(如贵重物品、重要设备、机密信息等)进行防护的装置设计,包括箱、立式柜体、防护罩、嵌入式柜体、套管等的设计应用.

保护目标的实体装置选型与结构设计,应具备防窥视、防砸、防撬、防弹、防爆炸等相应防护能力.

按照保护目标的防护级别要求,实体装置应选择相应安全级别的保险箱柜.
专用设备参照相关行业和产品标准执行.

保护目标需用于展览或展示时,应采用透明且具有防撬、防砸、防爆等相应的防护性能的材料,按照保护目标的外形尺寸、展示方式、场地条件、存放与保管等综合要素进行实体装置设计.

营业场所内的保护目标和重要设备,应根据营运状况、场地条件、存放与保管等综合要素,设计采用具有防盗窃、防暴力抢夺的实体装置,专用设备参照相关行业和产品标准执行.

电子防护设计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探测.
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应能准确、及时地探测入侵行为、触发紧急报警装置,并发出入侵报警信号、紧急报警信号.

防拆.
当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的探测、传输、控制指示、告警装置等设备被替换或外壳被打开时,应能发出防拆信号.

防破坏及故障识别.
当报警信号传输线被断路/短路、探测器电源线被切断、系统设备出现故障时,报警控制设备上应发出声、光报警信息.

设置.
应能按时间、区域、部位进行全部或部分探测回路(防区)的瞬时防区、24小时防区、延时防区、旁路、传输、告警、设防、撤防、胁迫报警等功能的设置.

条文说明防区是指在保护区域内,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可以探测到入侵或人为触发紧急报警装置的区域或部位,并在控制指示设备或安全管理系统平台上能明确显示报警区域或部位.

操作.
操作人员应能根据权限级别不同,按时间、区域、部位对全部或部分探测回路进行自动或手动设防、撤防、旁路等操作,并应能实现胁迫报警操作.

指示.
系统应能对入侵和紧急、防拆、故障等报警信号来源、控制指示设备以及远程信息传输工作状态有清楚和显明的指示.

通告.
当系统出现入侵、紧急、防拆、故障、胁迫等报警状态和非法操作时,系统应能根据不同需要向现场、监控中心和远程接警中心发出声、光报警通告.

远程传输.
应能对控制指示设备运行状态和远程信号传输线路进行检验,对故障能及时报警.

记录.
应能对系统操作、报警和有关警情处理等事件进行记录储存.
响应.
系统报警响应时间应能满足GB/T32581-2016的要求.
【条文说明】报警响应时间是指从探测器探测到目标或人为触发紧急报警装置后产生报警状态信息,到控制指示设备或远程报警接收中心接收该信息并发出报警信号所需的时间.

复合.
在重要区域和重要部位发出报警的同时,应能对报警现场进行声音和/或图像复核.

报警联动.
系统应能与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等联动,系统应能提供与其他子系统联动的控制接口信号.

独立运行.
安全防范系统的其他子系统和安全管理系统的故障均应不影响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的运行;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的故障应不影响安全防范系统其他子系统的运行.

视频监控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视频采集.
视频采集设备的监控范围应在满足目标有效识别的基础上有效覆盖被保护部位、区域和目标.
视频采集设备的探测灵敏度和动态范围应满足现场图像采集的要求.
视频采集设备宜具有同步音频采集功能.

【条文说明】视频采集设备可同时具有音频直接采集功能,或具有音频采集的接口.

系统应结合现场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位置角度,选用适当性能的摄像机和镜头,最大可能及时获取监视区域和监控目标的实时信息.

音频探测主要针对异常声音,如监控区域内巨大的响动、脚步声、敲击声等本不应属于当地当时环境的声音,也可以包括现场的一些人说话的声音.

传输.
系统的传输装置应从传输信道的带宽、信噪比,误码率、时延、时延抖动等方面确保视频图像信息在前端采集设备到显示设备、存储设备等各设备之间的安全有效及时传递.

信号分配/分发.
视频传输应支持对同一视频资源的信号分配或数据分发的能力.

【条文说明】模拟信号视频信号通常采用信号分配的方式,数字视频信号特别是IP视频信号一般采用视频数据分发的方式.

视频传输支持对同一视频资源的信号分配或数据分发的能力,以确保多个设备或用户对同一视频源的访问.

音频的传输与此相似.
切换调度.
系统应具备客户按照授权实时切换调度指定视频到指定显示终端显示的能力.

【条文说明】实时视频源切换显示响应时间不大于1s.
历史视频源的枷锁调取显示响应时间不长于2s.
系统内任意视频源的调取和切换应根据授权全部可操作提取.
切换调度功能在广播电视领域又会被称作视频节目的点播功能.
远程控制.
系统应具备用户按照授权对选定的前端视频采集设备进行PTZ实时控制,或者对前端视频采集设备进行工作状态调整的能力.

【条文说明】视频采集设备的工作状态调整包括编码方式(如全电视信号、视频音频的数字压缩编码方案、HD-SDI、HDMI、等)、码流、帧率调整、是否加密传输等内容.

显示.
系统应能实时显示系统内的所有视频图像,系统图像质量应满足安全管理要求.
显示的方式可以是单屏幕单路视频,也可以是单屏幕多画面,也可以是组合屏幕综合显示.
显示的视频图像应具有原始完整性.

【条文说明】系统显示可以实时显示系统内的前端实时采集的视频图像,也可以实时播放已存储的视频图像.

系统图像是指一个完整的视频系统中从采集、传输、存储到显示环节中所能最终展示的最低图像质量的图像.

图像质量包括图像的信噪比、图像的空间(静态和动态)和时间分辨力、灰度级别、几何特征和颜色特征等内容.

原始完整性是指视频、音频设备或系统获得的数据与原始场景的特征(时空特征:在特定光谱条件下投影(投射)空间中的比邻关系、几何及纹理特征、投影颜色、灰度、观察区域内的事件变化的连续性和后继顺序、音频频谱特征等)保持一致性的程度.
评价方法目前主要采用客观化的主观评价方法.
这是视频音频数据作为司法证据和查找案件线索的重要前提.

系统的显示设备具体显示内容取决于当前用户的操作权限.
显示的视频信息应具有原始完整性,并应包括能表明视频源机器对应的现场时间等辅助属性内容(如OSD).
当存在来自同一现场的音频信息时,音频的播放应与显示的视频画面应具有事件同步的能力(如口形对应、爆炸声音与现场的物体活动).

存储/回放/检索视频存储设备应能完整记录指定的视频图像信息,其容量设计应综合考虑记录的视频路数、存储方式、存储周期长度、数据更新等因素.

【条文说明】存储方式通常指图像格式(如1080p)、视频音频编码压缩方案和帧率等,如SVAC、H.
264、H.
265、G.
711等.
数据更新则主要指在循环存储视频音频数据时的更新策略,如更新的最小间隔为半小时的视频数据的新旧交叉等.

视频存储设备应具有足够的I/O能力支持视频图像信息的及时保存、连续回放、多用户实时检索和数据导出等.

视频图像信息连续存储周期长度应满足管理要求,一般不少于30天.
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的视频图像信息存储周期长度不短于90天.

【条文说明】视频存储设备具有多重安全措施,确保存储数据的完整性.

视频存储设备提供良好的管理机制,对内部的数据可以授权管理.
视频存储设备或系统应提供一种或多种索引指针检索的方法和工具,通常会提供摄像机标识、记录的时间(绝对时间、相对时间和校正时间)等索引方法.

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的视频图像的空间水平分辨力不低于900TVL,垂直分辨力不低于540TVL,时间分辨力不长于40ms.
也就是俗称的高清视频.

音频信息宜与相关视频图像信息同步记录、同步回放.
【条文说明】音频数据的存储根据与现场视频的关联紧密程度,可以单独或伴随视频数据同步存储.

视频/音频分析.
根据实际需要,系统可具有行为识别、目标识别、场景分析等视频智能分析功能.
系统可具有对异常声音分析报警的功能.

【条文说明】系统提供的目标自动识别功能模块识别场景和目标的准确度和误判度,识别场景和目标的速度和耗时,对更多个目标识别的能力等复核相关标准的规定,并满足实际需要.

场景分析或目标识别的前提是系统图像质量至少满足基本要求:视频、音频的信噪比应不低于38dB.
视频图像的静态和动态空间分辨力满足系统记录现场和识别目标的要求,并宜具有不低于300TVL的水平和垂直方向的分辨力.

视频的时间分辨力不高于40ms.
视频的灰度鉴别等级不少于8级.
对于具有可见光彩色采集的场景,视频色彩分辨能力满足目标识别的要求,并在显示时与现场场景保持一致.

视频图像的几何特征与现场欧氏几何变换结果一致,即几何投影应是欧氏线性的,若存在几何畸变,应有相应的措施进行校正,或者说明,而不用于高度依赖几何线性比例方式的目标识别.

视频音频应具有原始完整性,并宜具有适当的验证措施多摄像机协同.
根据实际需要,系统可设置同一场景中的多台摄像机协同工作.

【条文说明】这里重点强调了视频系统内部可根据需要提供摄像机间的相互联动,活动目标的跟踪联动等.

系统管理.
系统应具有对操作、管理人员的权限管理、操作与运行日志管理、自我诊断和检查.

【条文说明】系统管理是系统基本功能.
除了这里介绍的系统应具有对操作与管理本系统人员的操作权限管理、操作与运行日志记录与管理、自我诊断和检查外,系统基本功能还包括事件的触发联动配置与管理、相关数据的导入和导出、值守人员的人机交互界面配置等功能,并在特定环节上满足安全等级的要求.

集成联动.
系统应能与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等联动,系统应能提供与其它子系统联动的控制接口信号.

【条文说明】视频系统提供与其他子系统的联动操作,如报警联动用的视频来动切换、启闭录像录音,启闭辅助照明、遥控摄像机的PTZ预置位的调用视频图像的辅助信息或关联信息的显示如电子地图的调用显示、预案提示、识别目标的语义化表示等.

独立运行.
安全防范系统的其他子系统和安全管理系统的故障均应不影响出入口控制系统的运行;视频监控系统的故障应不影响安全防范系统其它子系统的运行.

【条文说明】这是系统级实现安全、可靠运行,确保系统的高安全等级的基本措施.

出入口控制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安全等级.
应根据对防护对象的风险分析及对抗能力要求,对各出入口控制点选择相应的安全等级.
系统安全等级应不小于系统内设置的出入口控制点最高的安全等级.

【条文说明】出入口控制系统按照相关的风险级别及相应的保护等级,通过对识别、出入口控制点执行功能、出入口控制点监测、胁迫信号和系统自我保护等的配置,构建系统功能的安全等级.

出入口控制系统应按其安全性分为四个安全等级,1级为最低等级,4级为最高等级.
安全等级应限定每个独立的出入口控制点.

单个出入口控制点的安全等级取决于与之相关的设备(识读设备、控制设备、监控台、执行设备)、凭证及传输等部件中最低的安全等级.

受控区划分.
应根据安全管理要求及各受控区的出入权限要求,确定各受控区,明确同级别受控区和高级别受控区,并由此作为系统设备的选型和安装位置设置的重要依据.

【条文说明】由物理边界定义的具有一个或多个出入口控制点的空间区域.
具有相同出入权限的多个受控区,互为同权限受控区.
具有比某受控区的出入权限更为严格的其他受控区,是相对于该受控区的高权限受控区.

系统设计应注意防范对手在非同权限受控区、低权限受控区接触系统设备而导致相应出入口开启的情况发生.

目标识别.
出入口控制系统应采用编码识读和/或特征识读方式,对目标进行识别.
编码识别应有防泄漏、抗扫描、防复制的能力.
特征识别应在确保满足一定的拒认率的管理要求基础上降低误识率,满足安全等级的相应要求.

访问控制.
出入口控制系统应根据安全管理需要及设定的安全等级,可选择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种访问控制方式或多种访问控制方式的组合:单向识读控制;双向识读控制;目标防重入;复合识别;多重识别;防尾随;异地核准;出入授权.
出入口控制系统应根据安全管理要求,对不同目标出入各受控区的时间、出入访问控制方式等权限进行授权配置.

自我保护.
出入口控制系统应根据安全等级的要求,采用相应自我保护措施和配置.
位于对应受控区、同权限受控区或高权限受控区域以外的部件应具有适当的防篡改/防撬/防拆保护措施.
位于出入口对应受控区、同权限受控区或高权限受控区域外部的,连接出入口控制系统部件的有线线缆,在其开路和短路条件下都不应导致该出入口控制点执行装置产生释放出入口的动作.

【条文说明】出入口控制系统的设计应考虑对手可能通过攻击系统,达到入侵的目的.

在出入口控制系统中,应特别注意受控区域及其级别,以及现场设备安装位置和连接线缆的防护措施等因素对安全的影响.

出入口控制等技防系统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好比设置了一个技术迷宫,它增加了非法入侵者的作案难度,延迟作案时间,并能提早报警以便及时处警.
但在实际应用中,非法入侵者在初步了解技防系统后,并不去直接去解开迷宫通路而是寻找系统的薄弱点进行攻击从而到达犯罪目的.
在出入口控制系统中,执行部分的输入线缆及其连接端,就是一个易于被攻击的薄弱点.

为此在本标准中对出入口控制系统特别提出了"受控区"等概念和对执行部分输入电缆的端接与防护要求,以便指导我们的系统设计、施工安装、检测验收工作.

举例来说,一个管理了从A~G共7个受控区域的出入口控制系统(比如某个公司的多个办公室),如下图:其中:A、B、E三个区域为同级别受控区,即它们对目标的授权是一致的,能进入A区的目标也可进入B、E区,能进入B、E区的目标也同样能进入A区.
G区是相对于F区的高级别受控区,即能进入G区的目标一定能进入F区,而能进入F区的目标不一定能进入G区.
C区和D区分别是相对于其它受控区的非同级别受控区,即能进入该区的目标不一定能进入其它区,而能进入其它区的目标也不一定能进入该区.
若能进入G区的目标也能进入其它任何区的话,那么G区就是该出入口控制系统的最高级别受控区.

该例子若是某公司的多门联网门禁系统的话,有许多问题值得探讨:问题一:采用多门门禁控制器应特别注意其安装位置.
目前采用直流或脉冲信号等非编码信号直接驱动电控锁具的门禁控制器占很大比例,在本例中采用双门控制器控制A和B两个门是合理的,若控制B和C门就存在问题,控制器安装在B区内C区就不安全,控制器安装在C区内B区就不安全.

安装在G区的双门控制器控制G和F两个门是否合理呢答案是肯定的.
问题二:采用多门门禁控制器应特别注意对电控锁连接线的防护.
当电控锁的连接线必须离开本受控区、同级别受控区、高级别受控区敷设时,有可能成为被实施攻击的薄弱点,必须严格防护.

在多出入口系统中要想提高安全性和可靠性,减少工程施工带来的安全隐患,建议尽量采用联网控制的单出入口控制器.
若必须采用多出入口控制器,则应安装在高级别防区内并做好对执行部分输入线缆的防护.

指示/通告.
出入口控制系统应能对目标的识读过程提供现场指示.
当系统出现违规识读、出入口被非授权开启、故障、胁迫等状态和非法操作时,系统应能根据不同需要向现场、监控中心发出可视和/或可听的通告或警示.

记录/存储.
系统应能显示系统的信息处理装置应能对系统中的有关信息自动记录、打印、存储,并有防篡改和防销毁等措施.

应急疏散.
系统不应禁止由其他紧急系统(如火灾等)授权自由出入的功能.
系统必须满足紧急逃生时人员疏散的相关要求.
当通向疏散通道方向为防护面时,系统必须与火灾报警系统及其它紧急疏散系统联动,当发生火警或需紧急疏散时,人员不用识读应能迅速安全通过.

【条文说明】出入口控制系统的设计,应充分考虑"安全"因素,英文"Security"和"Safety"翻译成中文都是"安全",但它们的含义有所不同,"Security"是"安全"的社会属性,"Safety"是"安全"的自然属性.
以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炸等为目的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主要针对的是"Security";而防火、防目标被非人为因素伤害等是"Safety"涉及的问题.
当同时出现这两种"安全"问题时,在大多数情况下应优先解决"Safety"问题.
这是设计系统与产品的基本原则.

在出入口控制系统中,识读部分与执行部分是出入目标最易接触的部分,也是最有可能对出入目标的造成伤害的部分.
但不同的产品类型,其对安全的影响也是不同的.

在生物特征识别中,指纹、掌形识别等需人体直接接触的识读装置就不如面部、眼虹膜识别这类不需人体直接接触的识读装置安全,因为直接接触的识读装置的接触面若不能及时清洁,就有可能成为某些传染性疾病传播的媒介.

另外,直接担负阻挡作用的执行机构,其启闭动作本身必须考虑出入目标的安全,如电动门的关闭动作必须等待出入目标安全离开时方可进行,档车器必须等待车辆离开方可落下档车臂等.

在安防系统中与紧急疏散及消防系统联系最为紧密的就是出入口控制系统.
出入口控制系统强调的是对空间的隔离,以保证"Security";而紧急疏散及消防系统强调的是能快速逃离,以保证"Safety".

在"Safety"优先的原则指导下,出入口控制系统的设计必须满足紧急疏散及消防的需要,这并不是说出入口控制系统所管理与控制的每个出入口必须与消防联动.
但在本条相关约定的条件下必须联动,保证在火灾等紧急情况发生时,用于闭锁或起到阻挡作用的出入口控制执行部件能自动释放疏散出口,人员不经使用识读过程也能迅速安全地疏散.

集成联动.
系统应能与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等联动,系统应能提供与其它子系统联动的控制接口信号.

独立运行.
安全防范系统的其他子系统和安全管理系统的故障均应不影响出入口控制系统的运行;出入口控制系统的故障应不影响安全防范系统其它子系统的运行.

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出入口车辆识别.
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应根据安全技术防范管理的需要,采用编码凭证和/或车牌识别方式对出入车辆进行识别.
高风险目标区域的车辆出入口可复合采用人员识别、车底检查等功能的系统.

挡车/阻车.
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设置的电动栏杆机等挡车指示设备应满足通行流量、通行车型(大小)的要求.
电控阻车设备应满足高风险目标区域的阻车能力要求.

行车疏导(车位引导).
应根据停车库库(场)的规模和形态设计行车疏导(车位引导)功能,如:在入口处车位显示,分层的车辆统计与在位车显示等.

车辆保护(防砸车).
系统挡车/阻车设备应有对正常通行车辆的保护措施,宜与地感线圈探测等设备配合使用.

库(场)内部安全管理.
应在库(场)内部设置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电子巡查等技防设施,封闭式地下车库等部位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

指示/通告.
系统应能对车辆的识读过程提供现场指示.
当系统出现违规识读、出入口被非授权开启、故障等状态和非法操作时,系统应能根据不同需要向现场、监控中心发出可视和/或可听的通告或警示管理集成.
系统可与停车收费系统联合设置,提供自动计费、收费金额显示、收费的统计与管理功能.
系统也可与出入口控制系统联合设置,与安防其它子系统集成.

防爆安全检查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系统应能对进入被保护单位的人员和/或物品和/或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简称安检),对规定的爆炸物、武器、管制品或其他违禁物品进行实时、有效的探测、显示、记录和报警.

系统所用安检设备应符合相关产品技术要求的规定.
系统的探测率、误报率和人员、物品和车辆的通过率(检查速度)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

系统的探测不应对人体和物品产生伤害,不应引起爆炸物起爆,不应对环境造成影响.

成像式人体安检设备应具有对人体显示图像隐私保护功能.
安检信息存储时间应大于等于90d.
安检区应设置在被保护单位的出入口,安检区内设置的安检通道数量、配备的安检设施和人员应与被检人员、物品和车辆流量相适应.

安检区应根据实际安全管理要求,选择配置以下安检设备、设施:手持式金属探测器;通过式金属探测门或成像式人体安检仪;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痕量炸药探测仪;危险液体检查仪;车底成像安全检查设备等.
人员密集的大流量出入口和通道宜选用高效、安全的快速通过式安全检查设备.

应配备适当数量的防爆处置、防护设施,并放置于安全受控、便于取用的位置.

安检区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实时监视安检现场情况,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安检区人员聚集情况、清晰辨别接受安检人员的面部特征、清晰显示放置和拿取物品等活动情况.

针对临时性大型活动,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临时性防爆安全检查系统.
楼寓对讲(访客对讲)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系统组成.
系统通常由访客呼叫机、用户接收机、管理机、电源及辅助设备组成.

【条文说明】系统组成如图4.
1所示.
图4.
1楼寓对讲(访客对讲)系统应用构成示意图图4.
1中:系统组成设备可以根据系统规模和实际需求进行增减;系统至少应包含一台访客呼叫机和一台用户接收机;管理机和辅助设备为可选设备,根据系统需求加以选配.
对讲.
访客呼叫机与用户接收机之间,多台管理机之间,管理机与访客呼叫机、用户接收机之间应具有双向对讲功能.
系统应限制通话时长以避免信道被长时间占用.

可视.
具有可视功能的用户接收机应能显示由访客呼叫机采集的视频图像.
视频采集装置应具有自动补光功能.

开锁.
应能通过用户接收机手动控制开启受控门体的电锁.
应能通过访客呼叫机让有权限的用户直接开锁.
应根据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选择是否允许通过管理机控制开启电锁.

防窃听.
系统在通话过程中,语音不应被其他非授权用户窃听.
告警.
当系统受控门开启时间超过预设时长、访客呼叫机防拆开关被触发时,应有现场告警提示信息,具有高安全需求的系统还应向管理中心发送告警信息.

系统管理.
管理机应具有设备管理和权限管理功能,宜具有通行事件管理、数据备份及恢复、信息发布等功能.

【条文说明】配置管理机的系统应具有以下功能:设备管理功能:应能对所安装的系统设备进行添加、配置、删除等管理操作;权限管理功能:应能根据设置权限对管理人员的操作权限加以控制与管理.

配置管理机的系统可根据需求选择以下功能:信息发布功能:发布信息至访客呼叫机或用户接收机;数据备份及恢复功能:备份和恢复存储的设备参数、运行日志等数据;通行事件管理功能:记录访客呼叫的时间、日期和开锁等事件信息.
报警控制及管理.
具有报警控制及管理功能的系统,报警控制和管理功能应满足GA1210-2014的相关要求.
无线扩展终端.
用户接收机可外接无线扩展终端,实现与用户接收机/访客呼叫机等设备的对讲、视频图像显示、接收报警信息等功能.

系统安全.
无线扩展终端不得具有报警控制管理、控制开启入户门锁功能.

电子巡查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巡查线路设置.
应能设置巡查路线,对巡查轨迹、时间、巡查人员进行设置,可设置多条并发线路,在线式电子巡查系统应能设置巡查异常报警规则.

巡查状态监测.
应能在预先设定的巡查路线中,对人员的巡查活动状态进行监督和记录,在线式电子巡查系统应能在发生意外情况时及时报警.

独立设置/联合设置.
系统可独立设置,也可与出入口控制系统或入侵报警系统联合设置.
独立设置的巡更系统应能与安全防范系统的安全管理系统联网,满足安全管理系统对该系统管理的相关要求.

集成设计安全防范系统的集成核心是安全防范管理系统.
安全防范管理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系统集成.
应能对安全防范各子系统进行控制与管理,实时监控系统和设备的运行状态.

权限管理.
应具有权限管理功能,能够对系统用户、设备等划分不同的操作和控制权限.

联动控制.
应能实现相关子系统间的联动,并以声光和/或文字图形方式显示联动信息.

信息管理.
应能实现系统中报警、视频图像等各类信息的存储管理、检索与回放.

日志管理.
应能对操作员的操作、系统运行状态等进行显示、记录、查询.

统计分析.
应能对系统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生成相关报表.
系统校时.
应能对系统及设备的时钟进行自动校时,计时偏差应满足相关管理要求.

预案管理.
应能针对不同的报警或其他应急事件编制、执行不同的处置预案,并对预案的处置过程进行记录.

外部接口.
应具有与其他信息系统集成的接口或能力.
人机界面.
系统软件应采用中文界面.
故障隔离.
安全防范管理系统的故障不应影响各子系统的独立运行.
某一子系统的故障不应影响其他子系统的运行.

安全防范系统的数据库、信息分发、安全认证等重要服务器应采用冗余设计,宜进行双机备份.

安全性设计安全防范系统所用设备、器材的安全性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16796和相关产品标准规定的安全性能要求.
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除具有特殊防御功能的装置外)应防止造成对人员的伤害,并应符合下列规定:条文说明:特殊防御功能装置:如脉冲电子围栏、炫目灯光、滚刺网等.
实体防护(物防)装置具有锐利边缘或触碰时对人体具有一定伤害的,应在安装区域显著位置设置警示牌.

系统所用设备及其安装部件的机械结构应有足够的强度,应能防止由于机械重心不稳、安装固定不牢、突出物和锐利边缘以及显示设备爆裂等造成对人员的伤害.

系统所用设备,所产生的气体、X射线、激光辐射和电磁辐射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不能损害人体健康.

系统和设备应有防人身触电、防火、防过热的保护措施.
监控中心(控制室)的面积、温度、湿度、噪声、采光及环保要求、自身防护能力、设备配置、安装、控制操作设计、人机界面设计等均应符合人机工程学原理.

系统必须满足紧急逃生时人员疏散的相关要求.
当通向疏散通道方向为防护面时,系统必须与火灾报警系统及其他紧急疏散系统联动,当发生火警或需紧急疏散时,人员不使用钥匙应能迅速安全通过.

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应保证系统的信息安全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系统宜采用专用传输网络,有线公网传输和无线传输宜有信息加密措施.

根据安全管理需要,系统可对重要数据进行加密存储.
应有防病毒和防网络入侵的措施.
系统宜对用户和设备进行身份认证,宜对用户和设备基本信息、属性信息以及身份标识信息等进行管理.

系统运行的密钥或编码不应是弱口令,用户名和操作密码组合应不同.
条文说明:弱口令一般指设备出厂默认的密钥或编码、顺序升序或降序的数字、相邻相同数字使用两次以上,或与操作人员相关的生日、电话号码等具有一定规律、易被破解的编码.

当基于不同传输网络的系统和设备联网时,应采取相应的网络边界安全管理措施.

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应考虑系统的防破坏能力,并应符合下列规定:系统宜对设备、传输链路进行监测,对异常状态进行报警.
入侵报警系统应具备防拆、开路、短路报警功能.
系统传输线路的出入端线应隐蔽,并有保护措施.
系统宜有自检功能和故障报警、欠压报警功能.
高风险保护对象的安全防范系统宜考虑遭受意外电磁攻击的防护措施.

系统供电暂时中断,恢复供电后,系统应能自动恢复原有工作状态,该功能应能人工设定.

4.
7.
5系统选用的设备以及设备的安装方式,不应引入安全隐患,不应对保护目标造成损害.

4.
7.
6在具有易燃易爆物质的特殊区域,安全防范系统应有防爆措施并满足其行业的有关规定.

电磁兼容性设计安全防范系统的电磁兼容性设计应综合考虑现场的电磁环境、系统电磁敏感度、电磁骚扰和周边其他系统的电磁敏感度等因素.

安全防范系统所用设备的静电放电抗扰度、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浪涌(冲击)抗扰度应符合《安全防范报警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和试验方法》(GB/T30148-2013)的相关规定.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备设置和监控中心选址应远离大功率开关电源设备和工作频率相近的高频设备等强骚扰源,在无法避开时,应采取响应的抗干扰措施.

传输线路的抗干扰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安全防范系统线缆宜单独管槽敷设,可与相同信号电压等级的其他线路合用管槽.

电力系统与信号传输系统的线路应分开敷设,当受条件限制必须并行靠近敷设时,应采取屏蔽或隔离措施.

室内信号传输线缆、电梯安防专用电缆宜采取屏蔽措施.
防电磁骚扰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系统所用设备外壳开口应尽可能小,开口数量应尽可能少.
系统中的无线发射设备的电磁辐射频率、功率,非无线发射设备对外的杂散电磁辐射功率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规与技术标准的要求.

电源线进入屏蔽空间时应设置电源滤波器,控制线和信号线进入屏蔽空间时应设置信号滤波器,滤波器性能参数应符合《电磁屏蔽室工程技术规范》(GB/T50719)的要求.
监控中心电场强度、磁场强度、磁感应强度、等效平面波功率密度的控制限值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相关要求.

监控中心防静电防静电环境等级的划分、防静电地面面层的表面电阻值和接地电阻值应符合《建筑电气工程电磁兼容技术规范》GB51204-2016的相关要求.
当安全防范系统与其他电子信息系统合用控制室时,有关设备在室内应占有相对独立的空间,保证相互间不产生严重干扰.

可靠性设计安全防范系统可靠性指标的分配应符合下列规定:根据系统规模的大小和用户对系统可靠性的总要求,应将整个系统的可靠性指标进行分配,即将整个系统的可靠性要求转换为系统各组成部分(或子系统)的可靠性要求.

系统所有子系统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不应小于其MTBF分配指标.
系统所使用的所有设备、器材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不应小于其MTBF分配指标.

【条文说明4.
9.
1】在理论上,所谓可靠性,是指产品(系统)在规定条件下(使用条件=工作条件+环境条件)和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
定量表示可靠性的数学特征量很多,本规范采用其最常用的特征量——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MeanTimeBetweenFailure)作为衡量系统(产品)可靠性的技术指标.
在进行系统功能设计时,需同时考虑系统的功能、性能指标与可靠性指标的相容问题,避免盲目追求过多的功能、过高的指标而牺牲系统可靠性的倾向.

系统的可靠性问题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难以在短时间内用简单的方法进行定量测试.
本规范重点强调的是设备的可靠性和系统的可维修性与维修保障性.

采用降额设计时,应根据安全防范系统设计要求和关键环境因素或物理因素(应力、温度、功率等)的影响,使元器件、部件、设备在低于额定值的状态下工作.

【条文说明4.
9.
2】降额设计原是使零部件的使用应力低于其额定应力的一种设计方法.
是使元器件、部件、设备在低于额定值的状态下工作,以加大安全余量,保证系统的可靠性.

采用简化设计时,应在完成规定功能的前提下,应采用尽可能简化的系统结构,尽可能少的部件、设备,尽可能短的路由,来完成系统的功能,以获得系统的最佳可靠性.

【条文说明4.
9.
3】安全防范系统设计不是越复杂越越好,应尽量减少中间环节,简化系统结构,用尽可能少的部件、设备,尽可能短的路由,来实现系统的功能.

采用冗余设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储备冗余(冷热备份)设计.
系统应采用储备冗余设计,其特别是系统的关键组件或关键设备,必须应设置热(冷)备份,以保证在系统局部受损的情况下能正常运行或快速维修.

主动冗余设计.
系统冗余设计应尽可能宜采用总体并联式结构或串--并联混合式结构,以保证系统的某个局部发生故障(或失效)时,不影响系统其他部分的正常工作.

可维护性设计可维护性设计包括产品选型、工程施工、备品备件和工程技术文档编制.

产品选型的可维护性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系统的前端设备宜采用标准化、规格化、通用化设备以便维修和更换;系统主机结构应模块化;系统前端设备、系统主机和安全管理等的软件应模块化;系统前端设备和系统主机应具有自检、故障报警、故障代码和日志功能;系统前端设备、系统主机和安全管理软件宜采用标准化通讯协议,满足在线监测、故障定位、隐患排查和维护保障的要求.

工程施工的可维护性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系统线路接头应插件化,线端应作永久性标记;设备安装或放置的位置应留有足够的维修空间;传输线路应设置维修测试点.
关键线路或隐蔽线路应留有备份线.
备品备件应符合下列规定:系统所用设备、部件、材料等,宜有足够的备件和维修保障能力.
系统软件应有备份和维护保障能力.
工程施工技术文档应符合下列规定:应编制与安全防范工程现场一致的施工图;应整理和归档与安全防范工程项目一致的系统的前端设备、系统主机和安全管理等的软硬件产品说明书、安装手册、维护手册等.

环境适应性设计安全防范系统设计应符合其使用环境(如室内外温度、湿度、大气压等)的要求.
系统所使用设备、部件、材料的环境适应性应符合《安全防范报警设备环境适应性要求和试验方法》(GB/T15211)中相应严酷等级的要求,其严酷等级应符合系统所在地域环境的要求.

条文说明:GB/T15211中划分四种环境类别,具体如下:环境类别Ⅰ.
能够良好保持温度的室内环境(如在住宅或商业楼内).
环境类别Ⅱ.
无法良好保持温度的室内环境(如走廊、大厅、楼梯、可能产生冷凝的窗户和无供热的存放区或间歇性供暖的仓库等).

环境类别Ⅲ.
系统部件未完全暴露于室外(有遮蔽)或室内极端环境状态下经历的环境变化.

环境类别Ⅳ.
系统部件完全暴露于露天环境下,环境因素受室外环境变化影响.

在沿海海滨地区盐雾环境下工作的系统设备、部件、材料,应具有耐盐雾腐蚀的性能.

在有腐蚀性气体和易燃易爆环境下工作的系统设备、部件、材料,应采取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定的保护措施.

在有声、光、热、振动等干扰源环境中工作的系统设备、部件、材料,应采取相应的抗干扰或隔离措施.

设置在室外的设备、部件、材料,应根据现场环境要求做防晒、防淋、防冻、防尘、防浸泡等设计.
其外壳防护等级宜不低于GB/T4208-2008规定的IP54.
地埋设备的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GB4208-2008规定的IP66.
防雷与接地设计【条文说明4.
12】安全防范系统的雷电防护设计,也是系统安全性设计的重要内容.
对于固定目标而言,安全防范系统常常是以建筑物或构筑物为载体的,因此做好建(构)筑物本身的雷电防护是安全防范系统雷电防护的基础和前提.
然而,由于安全防范系统在本质上是一套电子信息系统,因而除了建(构)筑物的雷电防护之外,安全防范系统重点关注信息系统的雷电防护问题.
在理论上,建(构)筑物防雷与信息系统防雷有着不同的性质和内容.
对信息系统的雷电防护问题,国际标准化组织(如IEC)和我国的雷电防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都在组织专家制定相关标准.
本规范提出的防雷设计要求,主要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国安全防范系统遭受雷击损害的实际情况提出的,设计重点应放在监控中心的防雷与接地设计.

建于山区、旷野的安全防范系统,或前端设备装于塔顶,或电缆端高于附近建筑物的安全防范系统,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要求设置避雷保护装置.

【条文说明4.
12.
1】建于山区、旷野的安全防范系统,或前端设备装于塔顶,或电缆端高于附近建筑物的安全防范系统,一般需设置接闪器等装置.
接闪杆宜采用热浸镀锌圆钢或钢管制成,其直径应符合下表的规定,钢管壁厚不小于2.
5mm.

表--接闪杆的直径材料规格针长、部位圆钢直径(mm)钢管直径(mm)1m以下≥12≥201~2m≥16≥25烟囱顶上≥20≥40建于建筑物内的安全防范系统,其防雷设计应采用等电位连接与共用接地系统的设计原则,并满足《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的要求.

【条文说明4.
12.
2】安全防范系统设备由IT交流配电系统供电时,从建筑物内总配电柜(箱)开始引出的配电线路必须采用TN-S系统的接地形式.

安全防范系统的接地母线应采用铜质线,接地端子应有地线符号标记.
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建造在野外的安全防范系统,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在高山岩石的土壤电阻率大于2000Ωm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20Ω.

【条文说明4.
12.
3】防雷接地与交流工作接地、直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接地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按接入设备中要求的最小值确定.

安全防范系统进出建筑物的电缆,在进出建筑物处应采取防雷电感应过电压、过电流的保护措施.

【条文说明4.
12.
4】置于户外摄像机的输出视频接口(光纤除外)设置视频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控制信号接口设置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供电线路设置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

安全防范系统线路进出建筑物LPZ0A或LPZ0B与LPZ1边界处,设置适配的线路浪涌保护器.

监控中心内应设置接地汇集环或汇集排,汇集环或汇集排宜采用裸铜线,其截面积应不小于35mm2.

安全防范系统的重要设备应安装电涌保护器.
电涌保护器接地端和防雷接地装置应作等电位连接.
等电位连接带应采用铜质线,其截面积应不少于16mm2.
不宜在建筑物屋顶敷设的电缆,必须敷设时,应穿金属管并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要求接地.

【条文说明4.
12.
7】视频信号线屏蔽层单端接地,钢管两端接地.
架空电缆吊线的两端和架空电缆线路中的金属管道应接地.
光缆金属加强芯、架空光缆金属接续护套应接地.
供电设计应按照GB/T15408-2011的要求进行安全防范系统供电设计.
【条文说明】本节的条文内容由GB/T15408-2011《安全防范供电技术要求》的内容所涵盖.
这里给出该标准中描述的安全防范供电系统的构成模型.

工作现场供电状况调查和用电功耗测算应根据安全防范系统的建设和运行需要,调查安全防范设备所在区域的各类电源的质量条件,并特别了解本地市电网的按照JGJ16-2008要求的负荷等级.

按照测算的安全防范系统和设备功耗等数据对主电源功率容量做出基本规划.

【条文说明】这里应注意不同专业,特别是电气设计专业和安防行业中对用电负荷、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应急负载等概念上的不同表述,做好沟通工作.

主电源规划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根据安全防范设备所在区域的市电网供电条件、安全防范系统各部分负载工作和空间分布的功耗特点、系统投资成本、控制现场安装条件和供电设备的可维修性等诸多因素,并结合安全防范系统所在区域的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合理选择主电源形式及供电模式.

高风险单位或部位宜按照JGJ16-2008规定的一级中特别重要的负荷进行主电源配置.

【条文说明】主电源是指支持安全防范系统或设备全功能工作的电能来源.
主电源通常来自安全防范系统外,也可以由安全防范系统自备.

主电源通常来自安全防范系统外,也可以由安全防范系统自备.
系统主电源包括监控中心主电源和前端设备主电源等.
主电源可以是以下形式之一或组合,或其他类型:本地电力网(一般为市电网)(通常为AC380V/220V50Hz);原电池或燃料电池(用于微功耗系统或移动设备的供电);再生能源如光伏发电装置、风力发电装置.
普通风险单位或部位宜按照JGJ16-2008规定的二级负荷(含)以上的负荷进行主电源配置.
当二级负荷(含)以上的负荷配置中含有外配UPS电源作为主电源,且市电网与该UPS电源的切换满足GB/T15408-2011的5.
4.
4的要求时,可适当降低供电系统的备用电源的配置.

备用电源和供电保障规划设计根据安全防范系统负载的重要程度、使用条件和运行安全需求(安全等级),确定负载的类型.
根据应急负载的功耗分布情况,主电源的供电质量和连续供电保障能力,确定系统或安全防范设备的供电保障方式,是否配置备用电源、备用电源形式及其供电模式,高风险等级单位或部位宜配置备用电源.

【条文说明】备用电源是指当主电源出现性能下降或故障、断电时,用来维持安全防范系统或设备必要工作所需的电源.

备用电源应由安全防范系统自备.
非安全防范系统自备的UPS或发电机/发电机组电源为主电源.
备用电源可以是以下形式之一或组合,或其他类型:UPS;蓄电池;发电机/发电机组.
应急负载是指为维持紧急情况下连续工作,供电需要连续保障的负载.
在安全防范系统中有些关键的设备属于应急负载.
在安全防范系统中有些关键的设备属于应急负载,例如核心传输设备、NVR等.
根据应急负载的分布和抗破坏能力的要求,选择适当的供电保障方式.
当安全防范系统要求增强供电系统自我防护能力时,宜选择具有互为热备、多重来源的主电源,备用电源宜多级本地配置.

备用电源是提高电子防护系统安全等级的前提之一.
备用电源应急供电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安全防范系统的主电源断电后,备用电源应在规定的应急供电时间内,保持系统状态,记录系统状态信息,并向安全防范系统特定设备发出报警信息;规定的应急供电时间由防护目标的风险等级、防护级别和其他使用管理要求共同确定;当市电网按照JGJ16-2008所规定的一级及其以上级别的用电负荷配置时,根据系统外配置发电机等的受控能力,可适当降低安全防范系统的备用电源的应急供电时间.

一般地,入侵和紧急报警统的应急供电时间为8h,视频监控系统的应急供电时间为1h,出入口控制系统的控制器的应急共供电时间为48h【条文说明】在GB/T15408-2011标准中规定:"主电源、备用电源互为切换的要求如下:主电源切换到备用电源时,主电源的输出跌落到输出电压标称值的80%时到备用电源动作恢复输出电压标称值90%以上时的切换时间宜不长于10ms.
若负载蓄能续流能力强,或间歇工作,其切换时间宜不超过2s.
当备用电源为发电机/发电机组,电源切换时应有保证连续供电的其他措施;采用独立供电模式工作的设备,其主电源如电池需要更换时,应有保持原有安全防范系统防护能力或对防护目标进行安全加固或转移的措施;市电网作为主电源恢复正常供电时,备用电源即自动退出供电,无切换时间;主电源与备用电源的切换动作不应产生明显的电磁骚扰.
"供电传输及其路由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供电系统根据需要可配置适当的配电箱/柜和可靠的供电线缆.
供电设备和供电线缆应有实体防护措施,并应按照强弱电分隔的原则合理布局.

安全防范系统的电能输送主要采用有线方式的供电线缆.
按照路由最短、汇聚最简、传输消耗最小、可靠性高、代价最合理、无消防安全隐患等原则对供电的能量传输进行设计,确定合理的电压等级,选择适当类型的线缆,规划合理的路由.

【条文说明】按照GB/T15408-2011标准规定,供电线缆的路由设计要求如下:根据负载的分布情况,合理确定各级配电箱/柜的位置布局;当主电源采用市电网供电时,还应遵循同建筑体内同区域同相电原则确定配电箱/柜的上级电源来源;室内供电线缆宜由上级配电箱/柜或本地配电箱/柜以短程线段放射敷设到下级配电箱或安全防范设备.
配电箱/柜的位置宜低于所连接的下一级配电箱/柜或其他安全防范设备负载.
供电线缆不宜长距离沿建筑物外墙附近敷设;室外供电电缆宜采用以建筑物为中心的放射状结构的地下直埋或地下排管方式敷设.

供电设备和供电线缆配置实体防护措施,是提升电子防护系统安全等级的基本前提之一.

供电设备选型与供电管理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应做好安全防范系统的供电设施的各类安装标识和运行标识.
做好系统的能效管理和环保配置(如降低噪声等),应选择具有较高能效比和高功率因数的负载、变换器.

供电设备的供电能力应与所供电的安全防范子系统或设备的功能性能相适应.

应遵循安全、可靠、经济、适用、可管理、认证的原则进行选型配置供电设备.

【条文说明】在确保系统供电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绿色节能环保的理念,努力提升供电设备等能效比.

信号传输设计传输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传输方式的选择取决于系统规模、系统功能、现场环境和管理工作的要求.
一般采用有线传输为主、无线传输为辅的传输方式.
有线传输可采用专线(电缆、光缆等)、虚拟专用网、公共数据网、公共电话网等多种传输模式.
无线传输可采用无线专网、无线局域网、数字微波、卫星、公共移动数据网等多种传输模式.

选用的传输方式应保证信号传输的稳定、准确、安全、可靠.
且便于布线、施工、检验和维修.

可靠性要求高或布线便利的系统,应优先选用有线传输方式,最好是选用专线传输方式.
布线困难的地方可考虑采用无线传输方式,但要选择抗干扰能力强的设备.

报警网的主干线,宜采用有线传输为主、无线传输为辅的双重报警传输方式,并配以必要的有线/无线转接装置.

传输线缆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根据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安防线缆》GA/T1297-2016、《安防线缆应用技术要求标准》的规定,安全防范系统的传输线缆根据信号传输的不同可分为报警、模拟视频、数字视频、模拟音频、控制、网络数据、开关量等信号传输电缆和电源电缆、光缆.
线缆的型号规格选择应根据传输信号类别、信号传输特性和使用环境等综合确定.

【条文说明】安防线缆指安全防范系统中承担设备之间电能、信息等传输功能的电缆和光缆,其标记由安防线缆代码、型号代码、燃烧特性代码、耐环境特性代码、线缆规格代码等代码组成.
安全防范系统中常用的安全线缆规格系列如下:AF-XVV、AF-XVVP等系列报警信号传输电缆.
AF-SYV、AF-SYWV等系列模拟视频信号传输电缆.
AF-SYWV等系列数字视频信号传输电缆.
AF-XVSY、AF-XVSYP、AF-SYV、AF-SYWV等系列模拟音频信号传输电缆.
AF-XVSY、AF-XVSYP等系列控制信号传输电缆.
AF-HS等系列网络数据信号传输电缆.
AF-XVV、AF-XVVP等系列开关量信号传输电缆.
AF-DVV、AF-DVY、AF-DYY等系列电源电缆.
传输线缆的衰减、弯曲、屏蔽、防潮等性能应满足系统设计总体要求,并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技术要求.

应根据线缆敷设距离、环境应力、电磁特性、紫外线特性、温度特性及敷设过程的拉力等因素综合选择线缆规格.

应根据系统信号的传输特性及安全要求,选择符合相关传输要求的线缆.

报警信号传输电缆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选择AF-XVV、AF-XVVP系列多芯信号/控制电缆或具有相同传输性能的电缆.
耐压应不低于AC250V,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铜芯绝缘导线、电缆芯线的最小截面积应满足下列要求:——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线芯最小截面积不应小于1.
00mm2.
——线槽内敷设的绝缘导线,线芯最小截面积不应小于0.
75mm2.
——多芯电缆的单股线芯最小截面积不应小于0.
50mm2.
电缆芯数及截面积应根据传输方式确定.
【条文说明】入侵探测器的入侵报警信号和防拆报警信号通常采用两条线路分别传输.
两条线路可选择一根四芯电缆共缆传输.

入侵探测器报警信号传输电缆通常选择六芯电缆,与电源共缆传输.
当和供电共缆传输时,导体截面积需要满足探测器电源供电的要求.
模拟视频信号传输电缆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根据图像信号采用基带传输或射频传输,选择AF-SYV、AF-SYWV系列同轴电缆或具有相同传输性能的视频电缆或射频电缆.

电缆规格应依据同轴电缆百米衰减指标、信号传输距离和系统设计要求确定.

【条文说明】视频信号衰减不超过-3dB时可保证图像信息基本不丢失,同时根据同轴电缆6MHz频点的衰减指标计算,在无信号放大(中继)情况下,不同规格同轴电缆最大传输距离如下:AF-SYV-75-3的6MHz衰减常数为5.
2(dB/100m),最大传输距离为58m.
AF-SYV-75-5的6MHz衰减常数为2.
7(dB/100m),最大传输距离为110m.
AF-SYV-75-7的6MHz衰减常数为52.
4(dB/100m),最大传输距离为125m.
所选用电缆的防护层应适合电缆敷设方式及使用环境的要求.
【条文说明】综合考虑是否存在有害物质、干扰源等使用环境及环境条件,选用适合的电缆防护层.

电缆的类型应根据使用环境及传输距离的要求确定.
【条文说明】室外线路选用外导体内径为9mm的同轴电缆,采用聚乙烯外套.
室内距离不超过500m时,选用外导体内径为7mm的同轴电缆,且采用防火的聚氯乙烯外套.

终端机房设备间的连接线,距离较短时,选用外导体内径为3mm或5mm、且具有密编铜网外导体的同轴电缆.

电梯轿厢的视频同轴电缆选用电梯安防专用电缆.
数字视频信号传输电缆应选择AF-SYWV-75-5-1同轴电缆或具有相同传输性能的电缆,并符合传输距离要求.

【条文说明】SDI数字视频信号通常选择AF-SYWV-75-5-1同轴电缆,在无信号放大(中继)情况下,SDI和其他常用数字视频信号传输线缆的传输距离符合下列要求:SD-SDI数字视频信号线缆传输距离不大于160m.
HD-SDI数字视频信号线缆传输距离不大于80m.
3G-SDI数字视频信号线缆传输距离不大于60m.
DVI数字视频信号线缆传输距离不超过8米.
HDMI数字视频信号线缆传输距离不超过15米.
模拟音频信号传输电缆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根据所选电缆衰减指标、信号传输距离及系统性能要求确定电缆规格.

音频信号以平衡方式采用电缆传输时,选择AF-XVSY、AF-XVSYP系列信号/控制电缆或具有相同传输性能的电缆.

音频信号以非平衡方式采用电缆传输时,选择AF-SYV、AF-SYWV系列同轴电缆或具有相同传输性能的电缆.

控制信号传输电缆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选择AF-XVSY、AF-XVSYP系列信号/控制电缆或具有相同传输性能的电缆.
根据所选电缆衰减指标、信号传输频率距离及系统性能要求确定电缆规格.

【条文说明】综合信号波特率、传输距离和系统性能要求等参数后选择确定控制信号传输电缆.

1信号波特率与传输距离的关系以24AWG双绞线为例,信号数据波特率与传输距离的关系如下:表4.
14-1信号波特率与传输距离波特率传输距离2400bps1800m4800bps1200m9600bps800m注:电缆导体直径越大,传输距离越远.
信号频率越高,传输距离越近;2总线结构与传输距离的关系RS-485总线采用首尾相连的结构进行布线.
若布设成星型或树形结构,容易造成信号反射导致总线信号质量下降,使得系统通信不稳定.

在总线允许的传输距离,连接负载数越多,信号传输的距离就越近;连接负载数越少,信号传输的距离越远.

网络数据信号传输电缆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选择AF-HS系列数据电缆或具有相同传输性能的电缆.
根据数据传输速率、带宽及系统要求确定电缆规格.
【条文说明】网络数据的传输速率、传输带宽与电缆规格对应关系如下:表4.
14-2网络数据的传输速率、传输带宽与电缆规格对应关系表传输速率传输带宽电缆规格≤1000Mbps155MHz超5类(5e类)≤1Gbps250MHz6类≤10Gbps600MHz7类信号衰减ACR(衰减—串音衰减比率)指标值应不高于4dB.
【条文说明】根据国际标准《信息技术-用户基础设施结构化布线》ISO/IEC11801的要求,100MHz频率下ACR(衰减—串音衰减比率)指标值有不高于4dB的要求.

开关量信号传输电缆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选择AF-XVV、AF-XVVP系列信号/控制电缆或具有相同传输性能的电缆.
传输电缆导体截面积所对应的电缆载流量应与传输的功率匹配.
【条文说明】电缆载流量是指电缆线路在输送电能时所通过的电流量,在热稳定条件下,当电缆导体达到长期允许工作温度时的电缆载流量称为电缆长期允许载流量,电缆长期允许载流量数据可参考如下:表4.
14-3电缆长期允许载流量(导线工作温度:65℃环境温度:25℃)导线截面积(mm2)空气敷设长期允许载流量(A)二芯三芯0.
3750.
59.
570.
7512.
59115111.
51914222172.
526204362664732注:表中数据源于《电线电缆手册》第二版第一册(ISBN978-7-111-46361-0)电源电缆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选择AF-DVV、AF-DVY、AF-DYY系列电源电缆或具有相同传输性能的电缆.
根据供电距离和传输功率要求的载流量确定电缆的规格.
光缆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光缆的传输宜采用单模光纤.
光缆芯线数目,应根据监视点的个数、监视点的分布情况来确定,并注意留有一定的余量.

光缆的结构及允许的最小弯曲半径、最大抗拉力等机械参数,应满足施工条件的要求.

光缆类型和保护层,应适合光缆的敷设方式及使用环境的要求.
【条文说明】通过合适选择光缆类型和保护层,实现光缆在应用中免受外界杂质和水分的侵入,以及防止外力直接损坏.

户外直埋选择铠装光缆;其结构建议选择聚乙烯内护层+防潮铠装层+聚乙烯外护层,或防潮层+聚乙烯内护层+铠装层+聚乙烯外护层.

地下管道中敷设的光缆,其结构建议选择聚乙烯外护层.
悬挂吊装架空光缆选择带加强筋的黑色塑料外护套光缆,其结构建议选择聚乙烯外护层.

水底光缆选择钢丝铠装光缆,其结构建议选择聚乙烯内护层+钢丝铠装层+聚乙烯外护层.

建筑物内光缆建议选择低烟无卤阻燃光缆.
雷害严重区域建议选择中心加强芯非金属构件的光缆.
传输设备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报警信号利用公用数据网、公共电话网传输时,其有线转接装置应符合公共网入网要求;采用无线传输时,无线发射装置、接收装置的发射频率、功率应符合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

视频图像信号传输部件应满足下列要求:模拟视频电缆传输方式,应根据信号带宽、衰减情况在合适位置加装均衡器、放大器.

【条文说明】1.
黑白电视基带信号在5MHz时的不平坦度不小于3dB处;彩色电视基带信号在5.
5MHz时的不平坦度不小于3dB处,加装电缆均衡器.

2.
黑白电视基带信号在5MHz时的不平坦度不小于6dB处;彩色电视基带信号在5.
5MHz时的不平坦度不小于6dB处,加装电缆放大器.

数字视频电缆传输方式,应根据线缆传输距离在合适的位置加装中继延长或光信号收发装置,装置的参数特性应符合光缆特性及传输距离要求.

【条文说明】下列情况时建议加装中继延长或光信号收发装置:SD-SDI线缆传输距离超过160米时.
HD-SDI线缆传输距离超过80米时.
3G-SDI线缆传输距离超过60米时.
DVI线缆传输距离超过8米时.
HDMI线缆传输距离超过15米时.
射频电缆传输方式,应根据传输距离、方式在合适的位置加装混合器、耦合器、中继器等部件.

【条文说明】摄像机在传输干线某处相对集中时,建议采用混合器来收集信号.
摄像机分散在传输干线的沿途时,建议选用定向耦合器来收集信号.
控制信号传输距离较远,到达终端已不能满足接收电平要求时,建议考虑中途加装再生中继器.

无线传输方式,无线传输频率应符合国家无线电管理的规定,发射功率应不干扰广播和民用电视,调制方式宜采用调频制.
监控距离在10Km范围内时,可采用高频开路传输.

数据线缆传输方式,网络传输设备的性能应满足节点信息数据处理能力的要求.
控制、报警、音频信号等传输设备的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超出范围应采用光信号发射装置或增加信号放大补偿装置.

室外使用的传输设备或光部件,应具有良好的密闭防水结构.
布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应根据安全防范系统图、系统使用线缆类型、线缆敷设环境和建(构)筑物特性等进行布线设计.

应根据安全防范系统传输节点的分布、物理位置等进行线缆传输距离测算.

应根据安全防范系统功能分类制作形成包含线缆种类、线缆规格、传输距离的信息点位汇总清单.

综合布线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的规定.
非综合布线系统的路由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同轴电缆宜采取穿管暗敷或线槽的敷设方式.
当线路附近有强电磁场干扰时,电缆应在金属管内穿过,并埋入地下.
当必须架空敷设时,应采取防干扰措施.

路由应短捷、隐蔽、安全可靠,施工维护方便.
应避开高温、易积水、强磁强电、有腐蚀等恶劣环境条件或易使管道损伤的地段,不可避开时,应设计选择专用线缆或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条文说明】当无法避开恶劣环境条件或易使管道损伤的地段时,建议采用防腐型线缆或采取防止杂散电流腐蚀线缆的措施,金属管(槽)通常根据工程环境要求做镀锌或其他防腐处理.

与其他管道等障碍物不宜交叉跨越.
安防电缆管线与其他管线间距应满足防信号干扰的要求,不宜共管.
【条文说明】安防线缆与其他管线保持规定间距,以保证电气安全:室内安防电缆与电力电缆间的布设符合表4.
14-4的规定.
墙上敷设的安防电缆及管线与其他管线的布设符合表4.
14-5的规定.
室外安防电缆与其他线缆的布设符合表4.
14-6与表4.
14-7的规定.
表4.
14-4室内安防电缆与电力电缆最小间距电力电缆最小净距离(mm)管线关系380V5kVA平行敷设130300600有一方在接地金属槽盒或钢导管70150300双方均在接地金属槽盒或钢导管中①10②80150:双方均在接地金属槽盒中,系指两个不同的槽盒,或指在同一槽盒中用金属板隔开.

:当380V电力电缆负载<2kV·A时双方都在接地的槽盒中,且平行长度≤10m时,最小间距可为10mm.
表4.
14-5安防电缆及管线与其他管线的间距管线种类平行净距(mm)垂直交叉净距(mm)保护地线5020热力管(不包封)500500热力管(包封)300300给水管15020煤气管30020压缩空气管15020表4.
14-6电缆与其他线路共杆架空敷设的最小间距序号其他线路种类最小垂直距离(mm)1(1~10)kV电力线250021kV以下电力线15003广播线10004通信线600表4.
14-7电缆与其他线路共沟(隧道)敷设的最小间距序号其他线路种类最小距离(mm)110kV以下电力电缆5002通信电缆100线缆管(槽)、沟、井、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线缆管(槽)的敷设设计应符合《综合布线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安防线缆应用技术要求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等标准的要求,基于使用环境,综合自身特性,符合电气连接、布线路由、施工工艺、防火阻燃、防雷接地等规范要求.

【条文说明】线缆管(槽)的敷设需要综合考虑温度、湿度、腐蚀性、污染以及自身耐水性、耐火性、承重、抗挠、抗冲击等因素对布线的影响.

根据《安防线缆应用技术要求标准》第7.
2.
2.
1条的要求,管(槽)建议沿墙(角)、活动地板下地面、托臂、吊杆、支撑柱等进行敷设.

根据《安防线缆应用技术要求标准》第7.
2.
2.
5条和《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第7.
5.
12条的要求,导管通常采取直线敷设,敷设长度超过30m或在路由交叉、转弯时,建议设置过线盒.
采用弧线方式敷设的,还需要满足导管内敷设线缆的弯曲半径要求.
过线盒建议设置于管(槽)的直线部分,并设置在下列适宜的位置:管(槽)的直线路由每30m处;有1个转弯,导管长度大于20m时;有2各转弯,导管长度不超过15m时;路由中有反向(U形)弯曲的位置;导管管口深处地面部分为25mm~50mm.
根据《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第7.
5.
11条的要求,布线路由中每根暗管的转弯不多于2个,且弯曲角度大于90°.

根据《安防线缆应用技术要求标准》第7.
2.
2.
5条的要求,金属管(槽)保持连续可靠的电气连接,做好整体接地,有不少于两处与接地干线的连接.

根据《安防线缆应用技术要求标准》第7.
2.
2.
5条的要求,管(槽)的安装位置符合施工图要求,偏差符合规定.

左右偏差不超过50mm;水平安装的管(槽),水平度每米偏差不超过2mm;垂直安装的管(槽)、垂直度每米偏差不超过3mm;根据《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第7.
5.
10条的要求,在明装槽盒的路由中设置吊架或支架,建议设置在下列位置:直线段不大于3m及接线处;首尾端及进出接线盒0.
5m处;转角处.
根据《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第7.
5.
3条的要求,非金属管(槽)及其的材质需要符合防火规范阻燃的要求.

线缆管(槽)、沟、井、杆等金属构件采用等电位连接,并可靠接地.
线缆管(槽)的材质选择、敷设工艺应符合《综合布线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等标准的规程规范要求,根据使用场景设计,并符合建筑物防水、缝隙补偿的规范要求.

【条文说明】管(槽)是起到保护线缆作用的工程材料,用以区分电缆功能装置,方便布线、维修,根据不同使用场景选择相应的材质.

根据《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第7.
5.
8条的要求:线路明敷设时采用金属管、可挠金属电气导管保护.
建筑物内暗敷设时采用金属管、可弯曲金属电气导管等保护.
导管在地下室各层楼板或潮湿场所敷设时,不采用壁厚小于2.
0mm的热镀锌钢管或重型包塑可弯曲金属导管.

导管在二层地板及以上各层钢筋混凝土楼板和墙体内敷设时,建议采用壁厚不小于1.
5mm的热镀锌钢导管或可弯曲金属导管.

在多层建筑砖墙或混凝土墙内竖向暗敷导管时,导管外径不大于50mm.
有楼层水平金属槽盒引入每个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或过路箱的导管,建议采用外径20mm~25mm钢导管.

楼层弱电间(电信间)或弱电竖井内钢筋混凝土楼板上,按竖向导管的根数及规格预留楼板孔洞或预埋外径不小于89mm的竖向金属套管群.

吊顶内敷设时采用金属导管或槽盒.
导管的连接建议采用专属.
根据《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第7.
5.
6条的要求,暗敷在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内的布线管(槽)不能穿越机电设备基础,最大外径为楼板厚的1/4~1/3较为适宜.

根据《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第7.
5.
7条的要求,引入管(槽)采用热浸镀锌厚壁钢管,钢管外径50mm~63.
5mm时,壁厚度不小于3mm;钢管外径76mm~114mm时,壁厚度不小于4mm,并确保建筑结构地下室外墙的防水.

根据《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第7.
5.
4条的要求,槽盒跨建筑物或建筑物伸缩缝敷设且直线段超过30m时,需要留有伸缩缝,或采用伸缩连接板连接.

线缆沟施工设计的埋深、间隔距离、渗水保护等应符合国家相关建筑规程规范要求.

【条文说明】电缆沟的埋深绿化带及无车辆的地方埋深一般为0.
7m,个别无法满足的地方可以适当降低,但复土层不得小于0.
5m;特殊情况无法满足上述要求时,经设计同意后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电缆沟与其他设施需要保持一定距离,最小距离参考如下:与铁路交叉处距路基不小于1m;距城市街道路面不小于0.
7m,距车辆繁忙的马路、公路路面的深度不小于1m;距排水沟底不小于0.
5m,最小不小于0.
3m;电缆沟须满足防止外部进水及渗水的要求.
纵向坡度一般为6‰,通常电缆沟需要考虑伸缩缝,设置有良好的排水设施.
地下管道中敷设的光缆需要设置防潮层.

线缆井施工设计的位置数量、工艺要求等应符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等标准规范要求.

【条文说明】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第8.
12.
2条的要求,根据建筑物规模、用电负荷性质、各支线供电半径及建筑物的变形缝位置和防火分区等因素确定竖井的位置和数量,并符合下列要求:建议靠近用电负荷中心;不和电梯井、管道并用同一竖井;临近不有烟道、热力管道及其他散热量大或潮湿的设施;在条件允许时建议避免与电梯井及楼梯间相邻.
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第8.
12.
4条的要求,竖井的井壁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非燃烧体.
竖井在每层楼设维护检修门并开向公共走廊,其耐火等级不低于丙级.
楼层间钢筋混凝土楼板或钢结构楼板做好防火密封隔离,线缆穿过楼板时进行防火封堵.

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第8.
12.
5条的要求,竖井大小除满足布线间隔及端子箱、配电箱布置锁必须尺寸外,建议在箱体前留有不小于0.
8m的操作、维护距离,当建筑物平面受限制时,考虑利用公共走道满足操作、维护距离的要求.

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第8.
12.
7条的要求,竖井内高压、低压和应急电源的电气线路之间需保持不小于0.
3m的距离或采取隔离措施,并且高压线路处设有明显标志.

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第8.
12.
9/10/11条的要求,竖井内需要设有电气照明及单相三孔电源插座,并敷有接地干线和接地端子,不与其无关的管道等通过.

杆旁、控制箱旁、电缆拐弯处、电缆管直线长度超过50米时或两端电缆管不在同一平面相距100mm以上时设置手孔井.
手孔井的内围尺寸要求为500(长)*500(宽)*600(深)mm,用砾石铺层作为渗水用;手孔井四壁必须抹水泥沙浆.

线缆杆箱、基础的材质、杆强、间距、工艺设计应符合《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GB51158等标准规范要求,并根据用户下线需要、地形情况、路线负荷、气象条件以及发展改建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条文说明】根据《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GB51158第7.
4.
2条的要求,一般情况下,市区杆距为35m~40m,郊区杆距为45~50cm.

根据《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GB51158第7.
4.
4条的要求,架空电缆杆强度的核算参考行业标准《架空光(电)缆通信杆路工程设计规范》YD5148的有关规定.

根据《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GB51158第6.
4.
8条的要求,杆路与其他设施的最小水平净距离符合表4.
14-8的要求.

表4.
14-8杆路与其他设施的最小水平净距离其他设施名称最小水平净距离(m)备注消火栓1.
0指消火栓与电杆距离地下管、线缆0.
5~1.
0包括通信管、线缆与电杆间的距离火车铁轨地面杆的4/3倍-人行道边石0.
5-地面上已有其他杆路地面杆的4/3倍以较长杆高为基准.
其中,对500kV~750kV的输电线路不下于10m,对750kV以上的输电线路不小于13m市区树木0.
5线缆到树干的水平距离郊区树木2.
0线缆到树干的水平距离房屋建筑2.
0线缆到房屋建筑的水平距离注:在地域狭窄地段,拟建架空光缆或与已有架空线路平行敷设时,若间距不能满足以上要求,可以杆路共享或改用其他方式敷设光缆线路,并应满足隔距要求.

新建杆路设在较为定型的路面,建议采用钢筋混凝土电杆.
监控立杆基础的混凝土浇注面平整度小于5mm/m尽量保持立杆预埋件水平.
预埋件法兰盘低出周围地面20~30mm,防止积水,监控杆必须有良好接地,其接地电阻小于4欧.
结构用钢不得影响材料和机械性能的裂纹、分层、重皮、夹渣等缺陷.

设备箱根据所需容量配备,外壳采用优质冷轧钢板壁厚不小于1.
2mm外表喷室外塑粉并做好防水防盗及散热.

线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综合布线系统的线缆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的规定.
非综合布线系统室内线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改、扩建工程使用的线缆,可采用沿墙明敷方式.
在新建的建筑物内或要求管线隐蔽的线缆应采用暗管敷设方式.
下列情况可采用明管配线:——易受外部损伤;——在线路路由上,其他管线和障碍物较多,不宜明敷的线路;——在易受电磁干扰或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
电缆和电力线平行或交叉敷设时,其间距不得小于0.
3m;电力线与信号线交叉敷设时,宜成直角.

多芯电缆的最小弯曲半径,应大于其外径的6倍;同轴电缆的最小弯曲半径应大于其外径的15倍;网络数据电缆的弯曲半径应大于其外径的8倍;光缆敷设的最小弯曲半径应大于光缆外经的20倍.

线缆槽敷设截面利用率不应大于60%;线缆穿管敷设截面利用率不应大于40%.

电缆沿支架或在线槽内敷设时应在适宜的位置牢固固定绑扎.
【条文说明】电缆垂直排列或倾斜坡度超过45°时的每一个支架上;槽盒垂直安装的,内部敷设线缆的顶端和自上而下每间隔1.
5m处.
电缆水平排列或倾斜坡度不超过45°时,在每隔1~2个支架上;槽盒水平安装的,内部敷设线缆的首、尾、转弯处及每间隔2m~3m.
在引入接线盒及分线箱前150~300mm处.
进出槽盒部位和在槽盒内转弯处.
根据线缆的类别、数量、缆径、线缆芯数分束绑扎.
绑扎间距小于1.
5m,间距均匀,避免绑扎过紧或使线缆受到挤压.
明敷设的信号线路与具有强磁场、强电场的电气设备之间的净距离,宜大于1.
5m,当采用屏蔽线缆或穿金属保护管或在金属封闭线槽内敷设时,宜大于0.
8m.

同轴电缆应一线到位,中间无接头.
光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敷设光缆前,应对光纤进行检查.
光纤应无断点,其衰耗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核对光缆长度,并应根据施工图的敷设长度来选配光缆.
配盘时应使接头避开河沟、交通要道和其他障碍物.
架空光缆的接头应设在杆旁1m以内.
在光缆的接续点和终端应作永久性标志.
光缆的牵引端头应作好技术处理,并应控制适当的牵引力进行牵引.
【条文说明】牵引力加在加强芯上,其牵引力不超过150kg,牵引速度为10m/min较为恰当;一次牵引的直线长度不建议超过1km,光纤接头的预留长度不小于8m.

穿管线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线缆穿管前应检查保护管是否畅通,管口应加护圈,防止穿管时损伤导线.

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和扭结.
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敷设线缆结束后,应在进出的两端用堵头封堵.
架空线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架设架空线缆时,挂钩间距、线缆最低点、伸缩余兜参数应保持在安全范围.

【条文说明】建议将线缆承载缆固定在立杆上,再用线缆挂钩把线缆卡挂在承载缆上;挂钩的间距一般为0.
5m~0.
6m.

线缆最低点的高度需符合有关规定,不低于4.
5m.
架空线缆须在杆下设置伸缩余兜,其数量根据所在冰凌负荷区级别确定,建议对重负荷区每杆设一个;中负荷区2~3根杆设一个;轻负荷区无需设置,但中间不得绷紧.
线缆余兜的宽度一般为1.
5m~2m;深度为0.
2m~0.
25m.
采用非自承式线缆架空敷设的,应悬挂吊装.
采用自承式线缆架空敷设的,应保证线缆承拉元件有足够的强度.

直埋线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直埋线缆的埋深应综合考虑所处地域、地下水位、冻土层等环境因素确定.
紧靠线缆处应用沙或细土覆盖,并在上面压一层砖保护.

直埋线缆通过交通要道时,应采取抗压保护措施.
引入建筑物内的分线设备时,应将线缆铠装层脱去后穿管引入.
引出地面应采用导管进行防护.

直埋线缆在下述处所应设置线缆标识:——直线段每隔200m~300m;——线缆连续点、分支点、盘留点;——线缆路由方向改变处;——与其他专业管道的交叉处等.
电缆沟线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线缆在沟道内敷设时,应敷设在支架上或线槽内.
当线缆进入建筑物后,线缆沟道与建筑物间应隔离密封.

与其他弱电系统共用缆沟的,宜加分隔板与其他弱电系统线缆分隔进行敷设.

安防线缆与1kV以下电力电缆同沟敷设,宜各置电缆沟的一侧或置于同侧托架的上面层.

管道线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线缆敷设前应先清刷管道,管孔内不应留有杂物.
不宜与其他用途线缆共用管孔.
线缆在管道内的布放满足下列要求:——线缆宜按照先下排后上排,先两侧后中间的顺序使用管孔;——在整个管道路径,同一条线缆宜敷设在同一个管孔,不宜变换管孔;——管道宜预留2~3个备用管孔;——线缆不宜直接敷设在管孔中,宜采用塑料导管防护.
管道敷设光缆时,无接头的光缆在直道上敷设时应有人工逐个入孔同步牵引;预先作好接头的光缆,其接头部分不得在管道内穿行.
光缆端头应用塑料胶带包扎好,并盘圈放置在托架高处.

不同场所特定环境的线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室内线缆敷设,宜专井专用,符合防火隔离、防水封堵、防雷保护等方面综合设计要求.

【条文说明】楼层间垂直布线建议设置在安防专用井或弱电竖井内.
如受条件限制强弱电竖井必须合用时,安全防范系统线路和强电线路建议分别敷设在竖井两侧.

穿防火楼板处须对敷设的线缆采取防火隔离措施.
当线缆从建筑物外进入建筑物内时,需要做好防水和封堵措施,线缆的金属护套或金属件就近与等电位接地端子板连接.

室外线缆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的相关规定.

【条文说明】室外线缆敷设除参照GB50198—2011第3.
3.
7条的规定执行外,还需满足下列要求:两建筑物屋顶之间架空敷设线缆时,不能防碍车辆的通行.
引出房屋的线缆出口需要做好防水和封堵措施.
前端设备线缆敷设,应在线缆保护、系统运行、维修维护等方面进行综合设计.

【条文说明】前端设备至接线盒或导管间的连接线缆加软管保护.
前端设备引出的线缆建议留有适当的余量,有机械活动的设备不影响设备的机械活动.

监控中心、设备间线缆敷设,应在线缆保护、信号隔离、施工工艺、系统维护等方面进行综合设计.

【条文说明】监控中心内控制台和设备机柜之间采用槽盒敷设.
当监控中心与其设备间未设置在同一空间或未相邻设置时,两区域间的传输线缆使用金属导管保护,采用双物理路由冗余设计.

线缆从机柜上方或下方引入机柜并绑扎,绑扎间距为100mm~200mm或线缆束直径的3~4倍,并分类绑扎.

引入机柜的线缆从两侧垂直敷设至需连接设备的高度,再水平敷设至连接点.

在机柜内部,线缆需满足排列有序、固定牢固、标示明晰.
线缆适度冗余,电缆预留长度为0.
5m~1.
0m,光缆预留长度为3m~5m.
有特殊要求时按设计要求预留.

跨越河流、位移冻土、文物保护单位、特殊用途的建(构)筑物等特殊环境的线缆敷设,应在线缆预留、文物保护、防雷接地等方面进行综合设计.

【条文说明】跨越河流敷设线缆的,有桥梁时采用桥上管道或槽道敷设方式,在桥身伸缩接口处对敷设线缆作3~5个"S"弯的处理措施.
可能发生位移的土壤中(如沼泽地、流砂、大型建筑物附近)敷设线缆,采取如预留线缆长度,用板桩或排桩加固土壤等措施消除因线缆位移作用在线缆上的应力.

对于古建筑物,石窟寺及石刻、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等文物保护单位,尽量避免在文物本体上敷设管线,确需敷设时,征求专家意见后,尽可能减少对文物本体和环境的影响.

制造、储存危化品的建(构)筑物等特殊环境的敷设线缆,室外低压配电线路全线采用电缆直接埋地敷设,在入户处将电缆的外金属皮、钢管接到等电位连接带或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
当全线采用电缆有困难时,采用钢筋混凝土杆和铁横担的架空线,并使用一段金属铠装电缆或护套电缆穿钢管直接埋地引入.
架空线与建筑物的距离不小于15m.

监控中心设计监控中心应设置为禁区,应有保证自身安全的防护措施和进行内外联络的通讯手段,并应设置紧急报警装置和留有向上一级接处警中心报警的通信接口.

监控中心出入口应设置视频监控和出入口控制装置.
监控中心内,设备间与值守区域宜分开设置.
当设备间与值守区域为两个独立物理区域时,设备间应设置为禁区,并采取不低于监控中心的防护措施,设备间与值守区域之间的传输线缆应采取金属导管保护,宜采用双物理路由冗余设计.

监控中心的选址应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强震源和强噪声源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避开发生火灾危险程度高的区域和电磁场干扰区域.

监控中心的面积应与安全防范系统的规模相适应,不宜小于20m2,应有保证值班人员正常工作的相应辅助设施.

监控中心的顶棚、壁板和隔断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室内环境污染的控制及装饰装修材料的选择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监控中心的疏散门应采用外开方式,且应自动关闭,并应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能从室内开启.

监控中心室内地面应防静电、光滑、平整、不起尘.
门的宽度不应小于0.
9m,高度不应小于2.
1m.

监控中心内的温度宜为16~30°C,相对湿度宜为30%~75%,监控中心宜结合建筑条件采取适当的通风换气措施.

监控中心内应有良好的照明,应采取措施减少作业面上的光幕反射和反射眩光.

室内的电缆、控制线的敷设宜设置地槽;当不设置地槽时,也可敷设在电缆架槽、电缆走廊、墙上槽板内,或采用活动地板.

根据机架、机柜、控制台等设备的相应位置,应设置电缆槽和进线孔,槽的高度和宽度应满足敷设电缆的容量和电缆弯曲半径的要求.

室内设备的排列,应便于维护与操作,满足人员安全、设备和物料运输、设备散热的要求,并应满足本规范3.
5节和消防安全的规定.

控制台的装机容量应根据工程需要留有扩展余地.
控制台的操作部分应方便、灵活、可靠.

控制台正面与墙的净距离不应小于1.
2m,侧面与墙或其他设备的净距离,在主要走道不应小于1.
5m,在次要走道不应小于0.
8m.

机架背面和侧面与墙的净距离不应小于0.
8m.
监控中心的供电、接地与雷电防护设计应符合本规范4.
13和4.
12的相关规定.

监控中心的布线、进出线端口的设置、安装等,应符合本规范4.
14的相关规定.

监控中心不宜设置高噪声的设备,当必须设置时,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

监控中心应采取防鼠害和防虫害措施.
安全防范工程施工一般规定本章规定了安全防范工程施工的基本要求,是安全防范工程施工的基本依据.

本章适用于各类建(构)筑物安全防范工程的施工.
安全防范工程的施工,除执行本章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

安全防范工程施工应按经确认的深化设计文件进行,不得随意更改.
若确需局部调整和变更的,须填写更改审核单,对更改内容、更改原因、更改情况进行详细说明,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条文说明】更改审核单是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局部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时提出的申请文件.

更改审核单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提供,简练概括调整或更改的详细情况,包括更改内容、更改原因、更改前后状态描述、申请单位、审核单位、分发单位、更改实施日期等,经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关责任人会签后方可生效实施.

安全防范工程施工应做好隐蔽工程的随工验收.
管线敷设时,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会同设计、施工单位对管线敷设质量进行随工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对隐蔽工程内容、检查结果进行详细说明.

【条文说明】在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工艺要求对隐蔽工程进行随工记录,并形成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

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提供,简练概括隐蔽工程的详细情况,包括隐蔽工程的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并综合安装质量的检查结果,形成验收意见.
经建设单位/总包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会签后方可生效.

隐蔽工程检查内容包括:管道排列、走向、弯曲处理、固定方式,管道搭铁、接地(管口安放护圈标识,接线盒及桥架加盖,线缆对管道及线间绝缘电阻,线缆接头处理等.

安全防范工程施工应做好随工及成品保护措施,施工完成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

施工准备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场、施工:施工对象已基本具备进场条件,如作业场地、安全用电等均符合施工要求.

施工区域内建筑物的现场情况和预留管道、预留孔洞、地槽及预埋件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使用道路及占用道路(包括横跨道路)情况符合施工要求.
允许同杆架设的杆路情况清楚,符合施工要求.
敷设和直埋线缆的管(槽)、沟、井、杆等路由状况清楚,并已标出路由标志.

当施工现场有影响施工的各种障碍物时,已提前清除.
对施工准备进行检查,符合下列要求方可施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齐全.
施工人员熟悉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包括工程特点、施工方案、工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

设备、器材、辅材、工具、机械以及通讯联络工具等应满足连续施工和阶段施工的要求.

有源设备应通电检查,各项功能正常.
工程施工管(槽)、沟、井、杆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基本要求与建(构)筑物不同步建设的管(槽)、沟、井、杆施工,应依本规范4.
14节信号传输设计规定进行.

查验关键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明或报告,必要的应送样复试合格.
安全文明施工,不扬尘、低噪音、环境整洁.
管(槽)施工基于使用环境,并根据电气连接、布线路由、施工工艺、防火阻燃等规范要求,进行线缆管(槽)的施工.

根据使用场景、建筑物防水、缝隙补偿的规范要求,开展线缆管(槽)材质、工艺的选择、敷设.

电缆沟施工根据国家建筑规程规范埋深、间隔距离等设计要求,进行电缆沟的施工.

按设计标高开挖基槽土方,电缆沟基槽两侧设置排水沟及集水井.
砂浆按配比搅拌,控制好稠度,完成电缆沟的砌砖施工.
线缆井施工根据线缆竖井、手孔井的位置数量、工艺要求,进行施工.
手孔井地板下土体密实稳定,按规定砌制拱圈,做到内壁弧顺、无裂缝、无渗漏.

竖井楼板下方用膨胀螺栓固定防火板,在防火板上填塞防火包或速固型无机防火材料.

根据用户下线需要、地形情况、路线负荷、气象条件以及发展改建要求等因素,按设计要求进行线缆杆箱、基础施工.

线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基本要求线缆的布放应自然平直,不应交叉缠绕、打圈.
线缆在布放过程应牵引力均衡,布放完成应避免外力挤压造成线缆结构变形和损伤.

【条文说明】为保障线缆布放过程的均衡牵引,以及避免外力挤压造成线缆结构变形和损伤,采取以下措施:线缆布放时,在线缆卷轴处、过线盒、管口处等部位,安排布线施工人员边送线、边收线,逐段敷设,避免强力拖拽,线缆拉伸时不要超过规定的线缆拉伸张力.

避免使线缆扎线带过紧而压缩线缆.
压力过大会使线缆内部的绞线变形,影响其性能,一般会使回波损耗处于不合格状态.

布放线缆的牵引端头应做好技术处理,保证线缆的每个元件受到均衡的牵引力.

合理摆放,避免线缆过度弯曲,避免重物压、砸.
应对隐蔽敷设过程、线缆敷设情况等进行记录,宜进行照片留存或视频记录.

应设置符合规定的线缆两端、检修孔、人孔等位置标签.
【条文说明】线缆的工程标识是指在敷设及之后维护时使用的一种识别标识,以保证安装时的条理化、正确性及维护检查时的便捷.
线缆的工程标识符合下列要求:1、基本要求线缆的编码准确反映线缆的类别、属性、连接关系并具有唯一性,线缆编码表根据工程设计文件中的系统图、施工图等要求编制.

线缆敷设完成后,在线缆两端、接续位置及需要维护的部位设置"永久性标识",标识的位置易于查看.

标识字迹清晰,不易脱落、褪色,附着力强且耐磨损.
2、标识要求标识有选择粘贴型、套管型、吊挂型等形式.
标识的材质选择过塑面纸质、塑料、金属等,应与使用环境相适应.
标识内容选择印刷或打印方式.
接地体和接地导线的标识使用专用接地标识符;标识设置的位置处在靠近导线和接地体连接处的明显部位.

线缆敷设应随工检验并做好随工检验记录.
【条文说明】线缆敷设的随工检验是指在敷设过程中,对线缆所进行与设计有关的各方面的核查和检验,是安全防范工程线缆敷设施工的基础性工作之一.

线缆敷设随工检验(验收)项目如下:序号验收项目验收要求(内容)1穿管线缆敷设线缆规格、路由、位置是否符合要求线缆布放是否符合工艺要求接地是否符合要求线缆导通性检验2架空线缆敷设吊线规格、架设位置、装设规格吊线垂度线缆规格卡、挂间隔线缆的引入是否符合工艺要求线缆导通性检验3直埋线缆敷设线缆规格敷设位置、深度线缆防护设施的设置质量回土夯实质量线缆导通性检验4电缆沟线缆敷设线缆规格安装位置、路由土建设计符合工艺要求线缆导通性检验5管道线缆敷设使用管孔孔位线缆规格线缆走向线缆防护设施的设置质量线缆导通性检验6不同场所特殊环境线缆敷设通信线缆与其他设施间距线缆规格安装位置、路由防雷保护措施线缆导通性检验敷设准备敷设环境已具备进场条件,如防潮、防腐蚀等符合施工要求.
检查敷设方式、间距,线缆规格型号、管线截面利用率等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对线缆路由进行测算、配线,符合布线设计要求.
对线缆进行导通测试,确保线缆可用.
【条文说明】在线缆敷设前,通过观察或仪器测试线缆的导通性能(开路、短路等故障)以判断是否符合敷设要求.

数据线、电源线、音视频线用万用表测试通断.
光缆采用目测方式,确保外观无折损,如有必要采用仪器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其他线缆,用相应专业测试仪表测试通断.
穿管线缆敷设依据本规范4.
14节信号传输设计规定进行穿管线缆的敷设.
确保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无接头和扭结,导线接头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进出的两端用堵头封堵.

架空线缆敷设依据本规范4.
14节信号传输设计规定进行架空线缆的敷设.
确保线缆挂钩间距、最低点的高度、伸缩余兜参数符合设计规范.
确保自承式线缆的承拉元件强度符合要求.
光缆架设完毕,应将余缆端头用塑料胶带包扎,盘成圈置于光缆预留盒中;预留盒应固定在立杆上.

直埋线缆敷设依据本规范4.
14节信号传输设计规定进行直埋线缆的敷设.
确保直埋线缆的深度和保护措施符合设计规范.
电缆沟线缆敷设依据本规范4.
14节信号传输设计规定进行电缆沟线缆的敷设.
确保线缆沟道与建筑物间隔离密闭.
确保与其他弱电系统共用缆沟时采取分隔措施.
管道线缆敷设依据本规范4.
14节信号传输设计规定进行管道线缆的敷设.
确保管道线缆的敷设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不同场所特殊环境线缆敷设依据本规范4.
14节信号传输设计规定进行室内线缆、室外线缆、前端设备线缆、监控中心、设备间线缆和跨越河流、位移冻土、文物保护单位、特殊用途的建(构)筑物等特殊环境的线缆敷设.

根据场所环境的不同,针对性确保线缆敷设的施工工艺、防火隔离、防水封堵、信号隔离、文物保护、防雷接地、系统运行、维修维护等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系统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基本要求产品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应取得生产许可证,未列入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主要产品应按规定通过产品检测.

系统设备安装前,应就设备进行型号一致性、功能完好性检查,确保设备可用.

在强电磁干扰环境下,设备安装应有防干扰措施.
控制台、机柜(架)、电视墙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平稳牢固、便于操作维护.
机柜(架)背面、侧面离墙净距离应符合本规范4.
15节监控中心设计的规定.

所有控制、显示、记录等终端设备的安装应平稳,便于操作.
应避免外来光直射,当不可避免时,应采取避光措施.
在控制台、机柜(架)、电视墙内安装的设备应有通风散热措施,内部接插件与设备连接应牢靠.

控制室内所有设备的线缆端应合理编号,并有永久性标志.
系统控制、管理主机等应安装在设备机房、控制室或监控中心等具有安全保护措施的受控区,安装应牢固、稳定.

【条文说明】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的控制、管理主机安装在设备机房、控制室或监控中心.

出入口控制系统控制主机安装在控制室、监控中心或竖井,管理主机安装在控制室或监控中心.

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的控制主机安装在控制室、监控中心或小区出入口的值班室,管理主机安装在控制室或监控中心.

楼寓对讲(访客对讲)系统的管理主机安装在控制室、监控中心或小区出入口的值班室.

电子巡查系统的管理主机安装在控制室或监控中心.
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设备安装各类探测器的安装,应根据所选产品的特性、警戒范围要求和环境影响等,确定设备的安装点(位置和高度).

入侵探测器的安装,应能保证防区交叉,并应考虑使用环境的影响.
当多个探测器的探测范围有交叉覆盖时,应避免相互干扰.

探测器底座和支架应固定牢固.
导线连接应牢固可靠,外接部分不得外露,并留有适当余量.
紧急按钮安装,应隐蔽或便于操作.
【条文说明】对于银行柜台、家庭防盗等场景,紧急报警按钮采取隐蔽式安装.
对于火灾报警、安全保障等应用场景,紧急报警按钮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并设明显标志.

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安装摄像机安装——摄像机及其配套装置,如镜头、防护罩、支架、雨刷、辅助光源等,安装应牢固,运转应灵活,安装的高度应在满足监视目标视场范围要求的基础上同时避免人身伤害、便于系统维护.

——电梯厢内的摄像机应安装在厢门上方的左或右侧,并能有效监视电梯厢内乘员面部特征.

——应注意防破坏,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信号线和电源线应分别引入,外露部分用软管保护,并不影响云台的转动.

云台、解码器安装——云台的安装应牢固,转动时无晃动.
——应根据产品技术条件和系统设计要求,检查云台的转动角度范围是否满足要求,限位开关是否正常.

——解码器应安装在云台附近或吊顶内(但须留有检修孔).
拾音器安装应注意防破坏,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出入口控制系统设备安装各类识读装置的安装应便于目标的识读操作,高度离地不宜高于1.
5m,安装应牢固.

感应式读卡机在安装时应注意可感应范围,不得靠近高频、强磁场.
锁具安装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安装应牢固,启闭应灵活.
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设备安装读卡机(IC卡机、磁卡机、出票读卡机、验卡票机)与挡车器安装——安装应平整、牢固,保持与水平面垂直、不得倾斜;——读卡机与挡车器的中心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或产品使用要求;——宜安装在室内,当安装在室外时,应考虑防水及防撞措施.
——读卡机安装位置方便驾驶员读卡;——读卡机中心距离挡车器的安装距离宜大于2.
8m;——读卡区域的安装高度宜大于0.
9m.
感应线圈安装——感应线圈埋设位置与埋设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或产品使用要求;——感应线圈至机箱处的线缆应采用金属管保护,并固定牢固.
信号指示器安装——车位状况信号指示器应安装在车道出入口的明显位置;——车位状况信号指示器宜安装在室内;安装在室外时,应考虑防水措施;——车位引导显示器应安装在车道中央上方,便于识别与引导.
摄像机安装——安装位置宜使所拍摄图像清晰显示车辆号牌、车型等车体特征.
【条文说明】照片能清晰显示号牌种类、号牌字符、号牌颜色,车身颜色、车型种类等信息,详细识别内容如下:1.
号牌识别号牌种类包括GA36规定的号牌(摩托车号牌、低速车号牌、临时号牌、拖拉机号牌除外)、武警汽车号牌和军队汽车号牌等.

能识别GA36规定的号牌字符军队和武警号牌字符以及其他号牌字符.
能识别GA36规定的号牌颜色、军队和武警号牌颜色.
车身识别车身识别的颜色种类包括白、灰、黄、粉、紫、绿、蓝、红、棕、黑.

车型种类具备汽车、挂车、摩托车等车辆类型的识别功能;对于车辆类型为汽车的车辆,能识别轿车、客车、面包车、重中型货车、轻微型货车等车辆子类别.

楼寓对讲(访客对讲)系统设备安装可视访客呼叫机宜安装在单元防护门上或墙体主机预埋盒内,访客呼叫机操作面板的安装高度离地不宜高于1.
5m,操作面板应面向访客,便于操作.

调整访客呼叫机内置摄像机的方位和视角于最佳位置,对不具备逆光补偿的摄像机,宜作环境亮度处理.
夜间照度不能满足应用需求时,应采取相应的补光措施.

用户接收机宜安装在住户室内的内墙上,安装应牢固,其高度离地1.
4~1.
6m.

电子巡查系统设备安装在线巡查或离线巡查的信息采集点(巡查点)的数目应符合设计与使用要求.

根据建筑物的规模、特点、现场防护目标的数量及管理要求合理设置巡查装置.

现场设备安装高度离地1.
3~1.
5m,便于识读、易于操作,注意防破坏.
防爆安全检查系统设备安装设备使用环境条件(温湿度)应满足说明书标注的正常运行要求,且防止任何腐蚀性气体和粉尘的侵入;防止设备进水;避免强电磁场干扰;避免阳光直射.

X射线行李检查设备的安装场地地面应平整,无台阶和10度以上陡坡;场地承重和空间应能满足设备重量、尺寸、通道的要求.

通过式金属探测门设备的安装应选择平整、坚实的场地,落地应平稳,机械连接和构件应牢固.

线缆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基本要求电缆、电气设备之间的线缆连接,连接器件应与电气设备的性能相符.
电缆终接和中间接续应满足接续技术规范,做到导体连接良好,绝缘可靠,密封良好,有足够的机械强度.

【条文说明】电缆接续过程中小心地剥除导线连接部位的绝缘层,避免损伤芯线.
电缆建议采用焊接方式进行接续并做好绝缘、防水、防腐蚀处理.
线缆接续或分支在接线箱(盒)内进行,不得将接头留在穿线管孔或线槽内.

各类跳接线缆和连接器件间满足接触应良好,接线无误,标识齐全.
不同型电缆之间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或连接器进行连接.
接续点和终端应作永久标识.
视频同轴电缆的连接同轴电缆的线间接续,接续点应在接线箱(盒)内,采用专用连接器件连接.
接续点应做记录.

同轴电缆的终接宜采用与连接设备相匹配的可焊接的连接器件.
多芯电缆的连接芯线线序应正确接续,芯线间不得交错连接.
芯线间的接续点应相互错位,接续点的焊接应牢固光滑.
【条文说明】双芯、三芯、多芯电缆的连接方式参考如下:采用压接方式接续的,宜选择金属压接器件;压接器件和电缆表面应无氧化和沾污物,确保良好接触及压接牢固、不易脱落.

电缆接续位置应做绝缘、防水、防腐蚀及加固处理.
RS-485总线信号电缆的连接RS-485总线信号电缆采用首尾依次相连的结构方式,逐个连接各台设备.
RS-485总线的主设备应置于主干线路的一端.
设备尾线与主干线宜采用焊接方式进行端接.
网络数据电缆的连接数据网络电缆进行线间接续时,接续点应在接线箱(盒)内,采用专用连接器件连接.
接续点应做记录.

终接时,每对对绞线应保持扭绞状态.
【条文说明】1.
5类电缆扭绞松开长度不大于13mm;2.
6类电缆应尽量保持扭绞状态,减小扭绞松开长度.
网络数据电缆与8位模块式通用插头或插座相连时,应按色标和线对顺序进行卡接.

【条文说明】网络数据电缆与8位模块式通用插头或插座相连时,插座类型、色标和编号参考如下: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连接两种连接方式均可采用,但在同一布线工程中两种连接方式不应混合使用.

网络数据电缆与连接器件连接应认准线号、线位色标,不得颠倒和错接.

屏蔽对绞电缆的屏蔽层与连接器件终接处屏蔽罩应通过紧固器件可靠接触,线缆屏蔽层应与连接器件屏蔽罩360°圆周接触,接触长度不宜小于l0mm.
屏蔽层不应用于受力的场合.

对不同的屏蔽对绞线或屏蔽电缆,屏蔽层应采用不同的端接方法.
应对编织层或金属箔与汇流导线进行有效的端接.

光缆的连接光缆接续要求——光缆敷设后,应检查光纤有无损伤,并对光缆敷设损耗进行抽测.
确认没有损伤后,再进行接续.

——光缆接续时应采用光功率计或其他仪器进行监视,使接续损耗达到最小.
接续后应做好保护,并安装好光缆接头护套.

——应根据相关工艺要求接续,纤芯应采用熔接方式接续.
——光缆接续时,应根据接头套管(盒)的工艺尺寸开剥光缆外护层,不得损伤光纤,并按纤序对应相接,不得交叉错序.

——光缆接头盒应选择密封防水结构,并具有防腐蚀和一定的抗压力、张力和冲击力的能力.

——光缆加强芯在接头盒内必须固定牢固,金属构件在接头处应成电气断开状态.

光缆芯线终接要求——应采用光缆纤芯连接盘对光纤进行连接、保护,在连接盘中光纤的弯曲半径应符合安装工艺要求.

——光缆纤芯与尾纤连接可采用熔接或机械连接方式.
——光缆熔接处应加以保护和固定,纤芯连接盘面板应有标识.
光缆接续完毕成后,宜测量通道的总损耗及所有接续点的损耗,并观察光纤通道全程波导衰减特性曲线,填写光缆测试报告.

系统调试基本要求系统调试前应编制完成系统设备平面布置图、走线图以及其他必要的技术文件.

调试工作应由项目责任人或具有相当于工程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主持,并编制调试大纲.

系统调试过程中,应填写调试纪录,存在问题的应及时处理.
系统调试结束后,应根据调试纪录,如实填写调试报告.
调试报告经建设单位认可后,系统才能进入试运行.

【条文说明】系统调试报告包括工程概况、主要设备信息、遗留问题及处理意见、调试情况等,经调试人员、使用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签字确认后生效.

调试准备按5.
3节要求,检查工程的施工质量.
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如错线、虚焊、开路或短路等应予以解决,并有文字记录.

按正式设计文件的规定查验已安装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备品备件等.

系统在通电前应检查供电设备的电压、极性、相位等.
系统调试先对各种有源设备逐个进行通电检查,工作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调试,并做好调试记录.

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调试按国家现行入侵探测器系列标准、《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368等相关标准的规定,检查与调试系统所采用探测器的探测范围、灵敏度、误报警、漏报警、报警状态后的恢复、防拆保护等功能与指标,应基本符合设计要求.

按国家现行标准《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12663的规定,检查控制器的本地、异地报警、防破坏报警、布撤防、报警优先、自检及显示等功能,应基本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紧急报警时系统的响应时间,应基本符合设计要求.
视频监控系统调试按《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7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检查并调试摄像机的监控范围、聚焦、环境照度与抗逆光效果等,使图像清晰度、灰度等级达到系统设计要求.

检查并调整摄像机的角度或云台、镜头遥控等功能,排除遥控延迟和机械冲击等不良现象,使监视范围达到设计要求.

检查并调整视频管理系统或视频切换控制主机的操作程序、图像切换、图像分发、录像查看、字符叠加、时间显示等功能,保证工作正常,满足设计要求.

调整监视器、录像机、打印机、图像处理器、同步器、编码器、解码器、服务器等设备,保证工作正常,满足设计要求.

当系统具有报警联动功能时,应检查与调试自动开启摄像机电源、自动切换音视频到指定监视器、自动实时录像等功能.
系统应叠加摄像时间、摄像机位置(含电梯楼层显示)的标识符,并显示稳定.
当系统需要灯光联动时,应检查灯光打开后图像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检查与调试监视图像与回放图像的质量,在正常工作照明环境条件下,监视图像质量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2011中表5.
4.
1-1规定的四级,回放图像质量不应低于表5.
4.
1-1规定的四级.

出入口控制系统调试按《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GA/T394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检查并调试系统设备如读卡机、控制器等,系统应能正常工作.

对各种读卡机在使用不同类型的卡(如通用卡、定时卡、失效卡、黑名单卡、加密卡、防劫持卡等)时,调试其开门、关门、提示、记忆、统计、打印等判别与处理功能.

按设计要求,调试出入口控制系统与报警、电子巡查等系统间的联动或集成功能.

对采用各种生物识别技术装置(如指纹、掌形、视网膜、声控及其复合技术)的出入口控制系统的调试,应按系统设计文件及产品说明书进行.

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调试检查并调整读卡机刷卡的有效性及其响应速度.
调整电感线圈、摄像机、射频识别设备等的检测位置和响应速度.
调整挡车器的开放和关闭的动作时间.
调整系统的车辆进出、分类收费、收费指示牌、导向指示、挡车器工作、车牌号复核或车型复核等功能.

楼寓对讲(访客对讲)系统调试按国家现行楼寓对讲系统系列标准《楼寓对讲系统》GB/T31070的规定,调试用户接收机、访客呼叫机、管理机等设备,保证系统工作正常.

按国家现行楼寓对讲系统系列标准《楼寓对讲系统》GB/T31070的规定和系统设计,调试系统的选呼、对讲、音量设置、电控开锁、门开超时告警、系统管理、系统联动、无线扩展等功能,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对具有可视功能的系统,调整访客呼叫机摄像机的视角方向,保障监视区域图像的有效采集.

对具有报警控制及管理功能的系统,调试其设置警戒、解除警戒、报警和紧急求助等功能,并应满足《楼寓对讲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A1210-2014附录A的要求.
电子巡查系统调试调试系统组成部分各设备,均应工作正常.
检查在线式信息采集点读值的可靠性、实时巡查与预置巡查的一致性,并查看记录、存储信息以及在发生不到位时的即时报警功能.

检查离线式电子巡查系统,确保信息钮的信息正确,数据的采集、统计、打印等功能正常.

防爆安全检查系统调试按国家现行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系列标准《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GB15208,检查与调试系统穿透力、分辨力,设备单次检查剂量、X射线泄露检查剂量率,传送带速度等指标,应基本符合设计要求.

按国家现行《通过式金属探测门通用技术规范》GB15210相关标准的规定,检查与调试通过式金属探测门设备探测灵敏度、通行速度、报警响应、计数等功能和指标,应基本符合设计要求.

按国家现行标准《手持式金属探测器通用技术规范》GB12899-2003相关标准的规定,检查并调试手持式金属探测器设备,设备应能正常工作.

按国家现行标准《基于荧光聚合物传感技术的痕量炸药探测仪通用技术条件》GA/T1323-2016、《基于离子迁移谱技术的痕量毒品/炸药探测仪通用技术要求》GA/T841-2009等相关标准的规定,检查并调试痕量炸药探测仪,设备应能正常工作.

按国家现行标准《车底成像安全检查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A/T1336-2016等相关标准的规定,检查并调试车底成像安全检查设备,设备应能正常工作.

系统集成调试按系统的设计要求和相关设备的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先对各子系统进行检查和调试,应能工作正常.

按《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的规定,进行安全防范管理系统自编软件功能和质量的调试.
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检查并调试安全防范管理系统功能,和对各子系统的集成、控制、管理、监控、显示、记录等功能,以及各子系统脱网独立运行等功能.
结果应基本满足本规范4.
6节的要求.

供电、防雷与接地设施的检查检查系统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其容量应符合本规范4.
13.
4条的规定.
检查各子系统在电源电压规定范围内的运行状况,应能正常工作.
分别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检查电源自动转换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充电功能.

当系统采用稳压电源时,检查其稳压特性、电压纹波系数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当采用UPS作备用电源时,应检查其自动切换的可靠性、切换时间、切换电压值及容量,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按本规范4.
12节的要求,检查系统的防雷与接地设施;复核土建施工单位提供的接地电阻测试数据,其接地电阻应符合本规范4.
12.
3条的规定,如达不到要求,必须整改.

按设计文件要求,检查各子系统的室外设备是否有防雷措施.
安全防范工程监理一般要求安全防范工程监理工作应包括设计阶段监理、实施阶段监理、试运行与初验阶段监理、检验及验收阶段监理等环节.

安全防范工程监理的各环节应按照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资金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协调开展工作.

对涉密项目或建设单位提出保密要求的项目,监理单位应与建设单位签订保密协议.

【条文说明】监理单位是指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国家主管部门或机构相应等级资质,为建设单位提供安全防范工程监理服务的单位.
建设单位是指具有安全防范工程监理发包主体资格的单位.

监理单位应在现场派驻项目监理机构,并将监理机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监理机构负责人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条文说明】通常情况下,监理单位必须要在施工现场派驻监理机构,设计阶段的监理,可根据合同要求决定是否现场派驻.

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资料员,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条文说明】可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或者监理项目的规模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辅助总监理工程师履行现场监理的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由熟悉安全防范标准及专业技术的人员担任,并经培训后上岗.
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10年及以上安全防范工程从业经验,监理工程师应具有5年及以上安全防范工程从业经验,监理员应具有3年及以上安全防范工程从业经验.

【条文说明】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培训主要是指参加了国家法定认可的专业培训机构的培训,并通过相应的考核,取得相应的资格.

监理人员职责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的相关规定.
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的相关规定.
【条文说明】监理规划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内容:1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建设项目主要内容、特点及各相关单位信息;2监理范围和目标:对监理范围、工作内容、工期控制目标、工程质量控制目标、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等做出明确阐述;3工程进度和质量:结合工程具体内容和建设特点,对工程总体进度目标按照工序节点和阶段性目标任务进行详细分解,应明确控制程序、控制要点、控制风险的措施;4合同及其它事项管理:包括对工程变更、索赔等事项的管理程序和要点,合同争议及协调办法;5监理机构: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确定监理机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职责分工,各类人员进场计划安排;6监理工作管理制度:结合工程内容和特点,编制信息和资料管理、监理会议、监理工作报告等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细则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内容:1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系统组成的基本描述、工程应用技术与施工特点;2监理工作包括设计与施工方案变更、产品规格与价格变更、产品进场检验、隐蔽工程及各施工阶段的验收等主要工作,工作中应明确各时序节点的要求及实施主体与责任;3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包括工程设计阶段、实施阶段、系统试运行与初验阶段、检验及验收阶段的各项重要节点内容;4监理方法及措施包括各阶段中的重要节点所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设计阶段监理监理机构应对设计任务书的目标任务、建设背景状况、投资总量概算、产品与技术要求、工程总量确定、工程建设周期的合理性与规范性、完整性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监理机构应对安全防范工程现场勘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内容应包括:保护对象的自身情况、所处环境以及按照纵身防护原则所拟定的布防方案.

检查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流程与深度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现行相关标准主要是指《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文件编制深度要求》GA/T1185.
深化设计施工图应经过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监理机构三方会审会签.

【条文说明】承建单位是指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国家主管部门或机构颁发的安全防范工程相关企业资质证书,为建设单位提供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服务的单位.

检查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方案中选用的设备应符合国家法规和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并经检验或认证合格.

【条文说明】监理机构可要求设计单位出示选用设备符合的国家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的条款,依据条款进行判定.
检验或认定合格是指由国家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或认定合格.

监理机构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初步设计方案论证会,并监督方案论证意见的回复.

监理机构应对设计阶段的进度计划和工作成果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条文说明】工作成果主要是指设计单位在设计阶段应交付建设单位的交付物,包括设计方案、设计清单、设计图纸、设备器材的技术参数及其他设计过程文件.

监理机构应根据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签署的合同对设计阶段进度计划的可行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和工作成果的判定依据进行审核,审核后应在《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参见表6.
1)中签署意见.
审核中发现问题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参见表6.
2).

表6.
1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工程名称:致(监理单位):现报上年季月工程设计、施工进度计划,请予以审查和批准.
1.
设计、施工进度计划(说明、图表、工程量、工作量、资源配备)份2.
承建单位(简称,盖章)项目经理签字:年月日审查意见: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审查结论:同意修改后报重新编制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表6.
2安全防范工程监理通知单工程名称:致(承建单位):事由:内容:项目监理机构及监理工程师(签章)年月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章)年月日发送相关单位各一份,并注明发送各单位名称.
监理机构应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的要求,检查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规范性、完整性.
监理机构应根据设计合同的要求和进度对设计费用及设计变更费用的支付申请进行审查.

监理机构应对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签署的项目合同文本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

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的合同变更申请,协调保持合同及其内容的时效性和一致性,并签署变更申请意见.

【条文说明】监理机构在审核变更申请时,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对工程设计变更范围、内容、实施难度及其可行性、合理性以及变更后工程投资及计划实施能力等提交变更评估报告,并核签设计单位报送的《安全防范工程变更申请表》(参见表6.
3).

表6.
3安全防范工程变更申请表工程名称:致(监理单位):由于原因,我单位提出工程事项(内容见)变更,请予以审批.
附:工程设计变更事项说明承建单位(盖章)代表人(签字)申请日期:年月日监理单位意见:项目监理机构(盖章)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日期:年月日建设单位审查意见:建设单位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监理机构应对初步设计、正式设计阶段的方案论证、方案变更等事件信息进行日志记载.

监理机构应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条文说明】监理机构对设计文件审核后应在《安全防范工程方案/计划报审表》(参见表6.
4)中签署意见.
审核中发现问题时,应签发《安全防范工程监理通知单》(参见表6.
2)或《安全防范工程监理工作联系单》(参见表6.
5).

表6.
4安全防范工程方案/计划报审表工程名称:致(监理单位):我司根据与(建设单位名称)签署的(合同名称)合同中有关规定,完成了项目方案(方案名称或计划名称)的编制工作,并经我司主管技术负责人的审查批准,现呈报贵司,请予以审查.

附:方案/计划.
承建单位(盖章):项目经理(签字):呈报日期:年月日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监理工程师(签字):审查日期:年月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审查日期:年月日表6.
5安全防范工程监理工作联系单工程名称:致(单位):事由:内容:发文单位及负责人(签章)年月日收文单位及负责人(签章)年月日发送相关单位各一份,并注明发送各单位名称.
监理机构应协调工程设计相关方处理在设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条文说明】在工程设计过程中,凡需要工程设计相关方多方协调解决问题的,可通过监理机构发送《安全防范工程监理工作联系单》(参见表6.
5)的方式进行协调处理.

实施阶段监理施工准备的监理应符合下列规定:监理机构应对承建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
【条文说明】监理机构应对承建单位的下列资质进行审核:1对承建单位的施工资质进行审核;2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防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随时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签发《安全防范工程监理通知单》(参见表6.
2)责令整改;3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性;4对在国家行政许可管理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应具有政府有关部门已批准的施工许可证或设计方案报备手续.

监理机构应检查经过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监理单位会审会签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

监理机构应按照本规范第5.
2节监督承建单位进行施工准备.
监理机构在收到设备器材进场通知后,应在施工现场对进场设备器材进行核检.

【条文说明】设备器材的核检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主要设备器材应具有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文件;2列入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应具备认证文件;3设备器材包装、说明书、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配件、质量保证书、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进口产品还应提供产地证明、商检证明和安装使用维护中文说明书;设备器材的外包装信息与设备器材信息应一致,并按照产品的技术要求保管;进场安装的缆线、配线设备的型号、规格和数量、材质等应符合本工程设计文件要求;检查缆线和配线设备外观应无缺损,并封存相关缆线、器材样品.

监理机构应检查进场的安全防范设备及线缆具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及3C认证证书.

工程施工的监理应符合下列规定:监理机构应对工程全部的隐蔽分部、分项工程依据工程设计方案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工程验收,与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共同对隐蔽验收的结果进行确认,签署验收意见.

【条文说明】监理机构依据监理细则对隐蔽工程、关键节点和工序进行旁站监理,并填写《安全防范工程旁站记录单》(参见表6.
6),隐蔽验收应进行随工验收,并填写《安全防范工程隐蔽验收表》(参见表6.
7);监理机构发现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不合格项时,应填写《安全防范工程不合格项处置记录》(参见表6.
8),向承建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报送建设单位备案.
承建单位整改合格后,应及时通知监理机构进行复验,直至合格.

表6.
6安全防范工程旁站记录单监理项目文号:工程名称:旁站监理部位或工序名称:旁站监理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施工情况;监理情况:发现问题:处理措施及意见:备注:承建单位及项目经理(签章)年月日监理机构及监理工程师(签章):年月日表6.
7安全防范工程隐蔽验收表工程项目名称:验收区域及部位:隐蔽外部材料及覆盖方式:隐蔽部位设备管线内容:致(监理单位):我单位已完成了工作,经我方自检合格,现报上该工程报验申请表,请予以审查和验收.
承建单位(盖章)项目经理(签字)报验日期:年月日验收意见:监理机构(盖章)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签字)审查日期:年月日表6.
8安全防范工程不合格项处置记录监理项目文号:工程名称:不合格项发生部位与原因:致(承建单位):由于以下情况,使你单位在中发生,严重/一般不合格,请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报予我方.
具体情况: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不合格项整改措施:承建单位整改责任人(签字)承建单位项目经理(签字)年月日年月日不合格项整改结果:致(监理单位):根据你方要求,我方已经完成整改,请予以验收.
承建单位项目经理(签字)年月日整改结论:同意验收继续整改项目监理机构(盖章)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监理机构应对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以下内容:各类探测器施工工艺是否符合《安全防范系统设计与安装》06SX503规范和设计要求;各类探测器、紧急报警按钮、报警控制器、控制键盘、告警装置等器材型号、数量、安装位置和高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隐蔽安装的周界入侵探测设备(光纤震动、泄漏电缆、震动电缆等)、震动探测器、拾音器的隐蔽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监理机构应对视频监控系统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以下内容:施工工艺是否符合《安全防范系统设计与安装》06SX503规范和设计要求;摄像机安装位置、安装高度、安装方式、设备编号、监视范围、型号、数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摄像机及其连接的传输线所采取的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室外摄像机防雷措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云台/支架安装的稳定性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室外摄像机立杆安装时,立杆的强度和稳定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监理机构应对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以下内容:锁具及出入口控制其他设备的安装工艺是否符合《安全防范系统设计与安装》06SX503规范和设计要求;【条文说明】出入口控制其他设备至少包含出入口控制器、前端识别设备、电源设备等.

出入口控制器安装位置、型号、数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及受控区级别要求;与非编码(电压或电脉冲等)信号控制的执行设备相连接的出入口控制器,是否安装在其对应受控区,或同权限级别受控区,或高级别权限受控区内;敷设于对应受控区,或同权限级别受控区,或高级别权限受控区外的执行部分的输入电缆是否封闭保护,其保护结构的抗拉伸、抗弯折强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验证设备安装于室外时,采取的防雨措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监理机构应对监控中心工程施工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以下内容:监控中心是否符合设计方案和本规范第4.
15节要求;监控中心各类设备的品牌、型号、数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监控中心各类设备安装方式、安装位置、管线工艺、强弱电分离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机柜和控制台安装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机房内所有设备的金属外壳、各类金属管道、金属线槽、建筑物金属结构等是否进行等电位联结并接地,等电位联结的连接线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监控中心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机房所有管线穿墙处的缝隙是否采用密封材料填堵;是否存在乱拉线、纸箱乱堆乱放的情况;UPS及电池组的安装方式、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监理机构应对防雷与接地设施中的接地母线、等电位连接带、汇集环或汇集排的材质、敷设工艺、隐蔽工程、防雷设备、各类标识和编号等进行监督检查,是否符合本标准第4.
12节和设计文件要求.

监理机构应对供电设施的管线材料、敷设工艺、隐蔽工程、主配电设备、各类标识和编号等进行监督检查,是否符合本标准第4.
13节和设计文件要求.

监理机构应对传输系统的管线材料、敷设工艺、隐蔽工程、传输设备、各类标识和编号等进行监督检查,是否符合本标准第4.
14节和设计文件要求.

监理机构应对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工程施工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以下内容:地感线圈隐蔽安装施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读卡机(IC卡机、磁卡机、出票读卡机、验卡票机)、挡车器、信号指示器、摄像机等设备的安装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室外安装工程的防水措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监理机构应对楼寓对讲(访客对讲)系统工程施工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以下内容:用户接收机、访客呼叫机及其操作面板安装位置、高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访客呼叫机内置摄像机的监视范围和效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夜间照度不能满足应用需求时,是否采取相应的补光措施.

监理机构应对电子巡查系统工程施工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以下内容:在线巡查或离线巡查的信息采集点(巡查点)的安装位置、高度、数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室外在线巡查信息采集点防水措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监理机构应对防爆安全检查系统工程施工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以下内容:相关设备的安装位置、运行环境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场地承重和空间是否满足设备重量、尺寸、通道的要求.
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系统设计方案与实施过程的实际差异,监督承建单位及时编制设计草图,为竣工图设计做相应准备.

系统调试的监理应符合下列规定:监理机构应监督承建单位对系统调试方案的执行,记录调试过程存在的问题,跟踪问题的处理.

监理机构应监督承建单位按照设计方案和建设单位的要求对系统的初始化数据进行设置.

监理机构应对系统间的联动功能进行不少于20%的抽样检查,对重要联动关系应逐一检查.

【条文说明】重要联动关系通常包括但不限于入侵报警、紧急按钮报警、震动报警等和视频监控系统之间的联动,出入口控制系统的胁迫报警、异常开门报警等和视频监控系统之间的联动,出入口控制系统与消防通道门之间的联动等.

监理机构应对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调试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以下内容:监督检查环境因素(包括光线、风扇、空调、窗帘等)对探测器工作的影响情况;探测器的探测范围、防护区域及防破坏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监督检查前端设备在报警情况下与其他设备的报警控制、图像显示、辅助照明等联动情况;对全部的紧急报警按钮进行可靠性旁站;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监理机构应对视频监控系统调试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以下内容:前端设备的最大视频(音频)探测范围是否满足现场监视覆盖范围的要求;摄像机的安装位置是否影响现场设备运行和人员正常活动;监视和记录的图像效果是否满足有效识别目标的要求,图像保存时间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视频监控系统的联动功能(监视器图像显示联动、照明联动、报警声光/地图显示联动等)进行可靠性旁站;视频监控系统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监理机构应对出入口控制系统调试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以下内容:对出入口控制与所有消防通道门的联动进行可靠性旁站;出入口控制系统工作异常时,应急开门措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出入口控制系统与视频、报警等系统的联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出入口控制系统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监理机构应对监控中心系统调试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以下内容:各系统操作管理服务器和存储设备的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各系统管理操作平台登陆与信息安全备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系统联动控制、系统安全集成管理平台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系统自编软件功能、性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监控中心的本地安全防范系统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监理机构应对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调试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以下内容:系统的车辆进出、分类收费、收费指示牌、导向指示、挡车器工作、车牌号复核或车型复核等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挡车器的开放和关闭的动作时间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读卡机刷卡的有效性及其响应速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电感线圈、车牌识别摄像机、射频识别等设备的检测位置及其响应速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监理机构应对楼寓对讲(访客对讲)系统调试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以下内容:选呼、对讲、音量设置、电控开锁、门开超时告警、系统管理、系统联动、无线扩展等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具有可视功能的系统,其摄像机的视觉方向和监视区域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具有报警控制及管理功能的系统,其设置警戒、解除警戒、报警和紧急求助等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监理机构应对电子巡查系统调试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以下内容:离线式电子巡查系统采集的信息是否正确,数据采集、统计、打印等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在线式电子巡查系统的实时巡查与预置巡查是否一致,信息采集点读值的可靠性、查看记录、存储信息以及巡查不到位时的即时报警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监理机构应对防爆安全检查系统调试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以下内容: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的穿透力、分辨力、设备单次检查剂量、X射线泄露检查剂量率、传送带速度等指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通过式金属探测门设备的探测灵敏度、通行速度、报警响应、计数等功能和指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手持式金属探测器设备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痕量炸药探测仪系统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车底成像安全检查设备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监理机构在实施阶段开展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资金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协调等监理工作应遵循《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相关规定.
【条文说明】针对进度控制中所涉及到的表格,可以参考以下格式:《安全防范工程延期/调整申请表》(参见表6.
9);《安全防范工程监理工作会议纪要》(参见表6.
10);《安全防范工程停/暂停工通知书》(参见表6.
11).
针对资金控制中所涉及到的表格,可以参考以下格式:《安全防范工程费用索赔申请表》(参见表6.
12).
表6.
9安全防范工程延期/调整申请表工程名称:致(监理单位):根据合同条款第条,第款的规定,由于的原因,申请工程延期/调整,请予以批准.
工期延期/调整原因及工期计算:合同竣工期:年月日;申请延长/调整竣工期:年月日附:相关证明材料(清单)承建单位及项目经理(签章)年月日监理单位意见:根据合同条款第条,第款的规定,我方对你方提出的延期/调整申请,要求延长/调整工期日历天,经过我方审核评估:同意工期延长/调整日历天.
仅供工期(包括已指令延长/调整工期)从原来的年月日延长/调整至年月日,请你方执行.
不同意延长/调整工期,请按约定竣工工期组织施工.
说明:项目监理机构(盖章)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表6.
10安全防范工程监理工作会议纪要安全防范工程监理工作会议纪要监理项目文号:会议主题:会议时间:年月日;星期;时分--时分会议地点:主持人:参会单位及人员:会议主要内容:会议记录人:主要参会单位代表签字:抄送单位:第页/共页表6.
11安全防范工程停/暂停工通知书监理项目文号:工程名称:致(承建单位):经查实,我方认为你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影响了工程正常实施及安全.
因此,贵单位务必于年月日时起停止/暂停施工,其停止/暂停施工范围包括:并希望对所发生的问题,认真组织分析,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
附:停工缘由证明材料项目监理机构(盖章)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签发日期:年月日表6.
12安全防范工程费用索赔申请表工程名称:致(监理单位):根据合同条款条的规定,由于的原因,我方要求(索赔单位)索赔金额(大写)万元,(小写)万元.
请予以批准.

索赔详细缘由及经过:索赔金额依据及计算附:相关证明材料清单申请单位(盖章)申请日期:年月日监理单位意见:监理单位(盖章)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日期:年月日试运行与初验阶段监理试运行的监理应符合下列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本标准第8.
2.
1条第2款的要求审查承建单位报送的试运行计划,并签署审核意见,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试运行许可.

监理机构应检查试运行记录,对试运行中发现的问题以监理通知单的形式告知承建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监理机构应对承建单位报送的技术培训计划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准予实施,并应对培训计划执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建单位提供的试运行报告、日常操作和应急处理手册等,审查通过后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

初验的监理应符合下列规定:监理机构组织建设单位、承建单位按照本标准第8.
2.
1条第5款中的要求进行工程初验,并对初验报告签署监理意见.

监理机构应对初验中发现的问题以监理通知单的形式告知承建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条文说明】初验报告基本内容包括:系统试运行概述;对照设计任务书要求,对系统功能、效果进行检查的主观评价;对照正式设计文件对安装设备数量、型号进行核对的结果;对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的复核结果等.

监理机构应按照合同规定监督试运行与初验阶段的资金控制.
检验与验收阶段监理工程检验的监理应符合下列规定:监理机构按照建设单位与第三方检验机构签署的合同,对检验过程进行监督,并形成监理日志.

监理机构针对系统检验中的不合格项,应监督承建单位整改落实,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条文说明】项目监理机构督促承建单位对系统检测不合格项进行限期整改,然后重新检测,直至检测合格,重新检测时抽检数量应加倍;系统检测合格,但存在不合格项,应对不合格项进行整改,直到整改合格,并应在竣工验收时提交整改报告.

监理机构应按照合同规定对检测进度进行控制,对进度安排提出监理意见.

工程验收的监理应符合下列规定: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安全防范工程验收工作,并提供工程监理过程文件及监理报告.

对验收通过的安全防范工程,监理机构应针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意见监督落实,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对验收不通过的安全防范工程,监理机构应监督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工程验收通过后,监理机构应协调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启动工程项目决算及正式运行.

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决算报表,与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决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监理机构应监督承建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软件维护和操作手册、自编软件程序文件.

监理机构应在验收后监督承建单位提供工程全部归档文件.
监理文档项目工程验收完成,监理机构应将下列资料分装成册,呈报建设单位归档保管:填制安全防范工程竣工移交书;编制工程项目监理总结报告;整理工程监理全部过程文档.
【条文说明】监理过程文档主要包括:方案/计划报审表、监理备忘录、报验申请表、停/暂停工通知书、复工通知书、开工通知书、开工申请表、变更单、费用索赔申请表、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单、设备器材进场报验单、监理抽验记录、不合格项处置记录、工期延期申请表、旁站监理记录、隐蔽验收报告、试运行记录、试运行报告、初验报告、验收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质量事故报告、竣工移交书等.

监理机构对监理文档的管理应遵循《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相关规定.
安全防范工程检验一般规定本章内容适用于安全防范工程在系统试运行后、竣工验收前对设备安装、施工质量和系统功能、性能、系统安全性和电磁兼容等项目进行的检验.

安全防范工程的检验应由法定检验机构实施.
安全防范工程中所使用的产品、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应法律、法规和现行标准的要求,并与正式设计文件、工程合同的内容相符合.

检验项目应覆盖工程合同、正式设计文件的主要内容.
检验所使用的仪器仪表必须经法定计量部门检定合格,性能应稳定可靠.

检验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受检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主要技术文件、资料.
技术文件应包括:工程合同、正式设计文件、系统配置框图、设计变更文件、更改审核单、工程合同设备清单、变更设备清单、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主要设备的检验报告或认证证书等.

检验机构在实施工程检验前应依据本规范和以上工程技术文件,制定检验实施细则.

实施检验,编制检验报告,对检验结果进行评述(判).
检验实施细则应包括以下内容:检验目的、检验依据、检验内容及方法、使用仪器、检验步骤、测试方案、检验数据记录表及数据处理方法、检验结果评判等.

检验前,系统应试运行一个月.
对系统中主要设备的检验,应采用简单随机抽样法进行抽样;抽样率不应低于20%且不应少于3台;设备少于3台时,应100%检验.

检验过程应遵循先子系统,后集成系统的顺序检验.
对定量检验的项目,在同一条件下每个点必须进行3次以上读值.
检验中有不合格项时,允许改正后进行复测.
复测时抽样数量应加倍,复测仍不合格则判该项不合格.

防护要求检验7.
2防护要求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
2的要求.
表7.
2防护要求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序号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1周界防护要求检验1、根据安全管理需要可选择实体防护、入侵探测和视频监控等防护措施.

2、实体防护措施应明确选择的实体防护装置及其对防范对象和攻击手段的防御能力.

3、入侵探测应明确选择入侵探测器的类型及其对穿越、撬、挖、震动等何种行为进行探测报警的能力,应提出报警后的响应时间.

4、视频监控应明确对周界环境的监视效果,应能看清周界环境中人员的活动情况.

2出入口防护要求检验1、根据安全管理需要可选择出入口控制、入侵探测和视频监控.
2、出入口控制应明确选择的出入口控制设备类型,特别是识读技术类型及其防御非法入侵(强行闯入、技术开启)的能力.

3、电子入侵探测应明确选择入侵探测器的类型及其对入侵、撬、砸等行为进行探测报警的能力,应提出报警后的响应时间.

4、视频监控应明确对出入口的监视效果,通常为在正常光照条件下应能清晰辨别出入或仅进入人员的面部特征和出入或仅进入车辆的号牌.

3通道和公共区域防护要求检验监视效果应在正常光照条件下看清监控区域内人员、物品、车辆的通行状况;重要点位宜清晰辨别人员的面部特征和车辆的号牌.

4重要场所防护要求检验1、根据安全管理需要可选择实体防护、出入口控制、电子入侵探测和视频监控等措施.

2、实体防护通常选择防盗门或防盗窗,其他防护措施应明确选择的设备类型及其防御非法入侵的能力、报警后的响应时间以及视频监控的监视效果.

5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防护要求检验1、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的安全防范需求通常包括防窥探、防隐蔽进入、防强行闯入、防炸弹投递、防汽车炸弹、防暴力袭击、防远射武器、防气体污染、防水源污染等.

2、周界:实体防护装置和电子防护装置的联合设置;3、出入口和通道:防爆安全检查设备、人行通道闸和车辆阻挡装置的设置、设置安全缓冲或隔离区等;4、人员密集的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的全覆盖、排爆设施和防御设施的配置;5、水电气热设备机房等重要场所:实体防护装置和电子防护装置的联合设置;6、视频监控图像信息存储时间的特殊要求;7、应急对讲、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系统的设置;8、对无人飞行器的空间防御;9、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及演练,包括应急响应、人员疏散、联防对抗等6安全防范各子系统和集成方式设置要求检验1、实体防护系统.
应根据防范对手的能力及其攻击手段,综合考虑采取不同的防范措施(设置围墙、栅栏、壕沟等)和要达到的威慑、延迟、阻挡的能力.

2、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
应对设防区域的非法入侵、盗窃、抢劫以及撬、挖、凿等破坏行为进行实时有效的探测与报警.
宜考虑同步配置声音复核装置.

3、视频监控系统.
应对监控区域和目标进行实时、有效的视频探测、视频监视,图像显示、记录与回放.
监视效果应满足场景和目标特征识别的不同需求.
宜考虑配置声音采集装置,实施视音频同步记录.

4、出入口控制系统.
应对不同受控区的出入口,按各种不同的通行对象及其准入级别,对其进、出实施实时控制与管理.

5、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
应对停车库(场)的车辆通行道口实施出入控制、监视与图像抓拍、行车信号指示、人车复核及车辆防盗报警,并能对库(场)内的人员及车辆的安全实现综合管理.

6、防爆安全检查系统.
应在专门设置的安检区对人员、行李、货物、车辆携带的爆炸物、武器和/或其他违禁品进行探测与报警.
应考虑同步配备排爆处置设施.

7、电子巡查系统.
应按照预先编制的保安人员巡查程序,通过信息识读器或其他方式对保安人员巡逻的工作状态(是否准时、是否遵守顺序等)进行监督、记录,并能对意外情况及时报警.

8、楼寓对讲(访客对讲)系统.
应对建筑物(群)出入口进行访客控制管理,应具备选呼、对讲功能,并采用(可视)对讲方式确认访客开启出入口门锁.

9、其他子系统.
应根据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处置的需要,合理配置或利用既有的应急对讲系统、应急广播系统和应急照明系统等.

10安全等级.
应根据防范对象的能力和攻击手段,确定电子防护系统各子系统及其组成设备的安全等级,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11集成方式.
安全防范各子系统的集成可以通过软件实现相关子系统的联动,可以通过安全管理系统实现对各子系统的自动化管理,也可以根据安全管理的需要,实现各级安全管理平台的互联实体防护检验7.
3实体防护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
3的要求.
表7.
3实体防护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序号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1周界实体屏障要求检验1、周界实体屏障应独立设置,具有对关键保护对象(单位、区域、目标)所需的安全距离.

2、周界实体屏障防护面应避免入侵者借助可攀爬的物体实施入侵行为.

3、重要保护对象的防护宜采用双层周界实体屏障组成双周界,建立清除带以便于观察入侵对象、延迟入侵时间、阻挡入侵行为.

4、保护对象有防爆炸物冲击波的安全要求时,周界实体屏障应根据爆炸冲击波对保护对象或所在建(构)筑物的破坏力和/或杀伤力,设置有效的安全距离.

5、根据安全防范的要求,周界实体屏障结构应具备防攀越、防撞击、防穿越、防窥视等安全防护性能.

6、根据防对象及其可能入侵行为,周界实体屏障的高度、宽度、深度(地面以下)、厚度和强度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非连续地下基础结构时,宜具有防挖掘措施.

7、防攀越实体屏障高度应不低于2米且防护面不应具有提供攀越抓握的部位,离地面1m以下内不应有蹬踏支撑部位.

8、通透式(可视)屏障防护面上横向空隙间距不应大于0.
12米.
防窥视实体屏障为通透式(可视)屏障可增加其他实体.
清除带内层应采用通透性能较强的屏障9、保护对象有防投射物杀伤力和/或破坏力的要求时,应设置具有相应阻挡、缓冲、改变投射物轨迹等防护能力的实体屏障或缓冲区域2出入口实体屏障实体防护要求检验1、在满足通行能力的前提下,根据安全防范的要求,周界上出入口数量设置宜少,出入口通道的宽度设置宜窄2、保护目标有防车辆撞击和车辆炸弹袭击的要求时,应避免在直行道路端头设置出入口.
场地条件受限时,应缩短直行道路或进行减速设计3根据安全防范的要求,出入口宜分别设置行人、车辆专用通道,实行人、车分流以及进出车辆通道分流的出入口控制与管理4、根据保护对象的安全要求,出入口可设置通行检查区、等候区和避让区.
可保护对象的要求,出入口设置拒绝通行回转通道.

5、根据安全防范的要求,出入口宜设置有人值守的门卫室或安全岗亭.
有防车辆撞击要求时,门卫室应布置在安全位置或车辆实体屏障进行防护6、根据保护对象的安全需求,在周界上应合理布置安全岗亭,安全岗亭的数量、平面位置和高度应确保没有视线遮挡和盲区.

7、根据安全防范的要求,出入口门卫和安全岗亭的位置布置应保证安保人员能大角度观察周界,并确保不受到背后的攻击8、双层周界实体屏障时,宜相应设立双层周界出入口实体屏障9、根据安全防范的要求,宜设计具有防车辆穿越和冲撞、防行人穿越和攀越出入的实体屏障.

10、根据安全防范的要求,出入口实体屏障一般为关闭状态,通行后应快速闭合.
出入口实体屏障宜设计具有电力驱动、远程控制、快速开启和关闭的功能11、根据安全防范的要求,无人值守出入口实体屏障防护能力应与周界实体屏障进行均衡设计,防护能力一致.
按照保护对象的要求,24小时值守的出入口实体屏障的防护能力可进行合理均衡设计12、应根据防攀越和穿越的要求,合理设计实体屏障的高度、防护面空洞面积,且顶部应设防攀越措施或无抓握点13、应根据防行人尾随的要求,出入口实体屏障设计通行空间开启一次仅允许单人通过,或设置封闭式行人廊道和双层出入口实体屏障14、应根据防车辆撞击的要求,设计出入口实体屏障结构和强度15、应根据防车辆尾随的要求,采用封闭式双层出入口实体屏障通道设计(称为AB门)16、根据安全防范的需求,门卫室或岗亭应设置钢化玻璃门和窗,可采用防弹玻璃或其他实体防护进行加固.
门卫室和岗亭应配备照明、其他实体防护装备17、应根据防撬、防盗开的要求,出入口实体屏障应设计安装防盗电控或机械锁具等进行锁闭3车辆实体屏障实体防护要求检验1、应根据保护对象的安全要求,在周界区域上合理设计安装车辆屏障防车辆撞击和车辆运载炸弹袭击2、应根据防撞击车辆的重量和速度,设计具有减速、吸能、阻停等综合功能的车辆实体屏障3、应根据车辆风险威胁以及保护对象的安全要求,宜组合应用多种车辆实体屏障,进行分级、纵深防护布置设计4、应根据防撞击车辆的重量和速度,合理设置车辆实体屏障与保护对象和关键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
有防车辆运载炸弹的要求时,应根据爆炸冲击波对防护区域的破坏力和/或杀伤力,设置有效的安全距离5、应根据防撞击车辆的重量和速度,进入出入口直行道路上设置车辆实体屏障迫使车辆S形行驶,减慢车辆通行速度4安防照明与警示标志检验1、根据安全防范的要求,设置安防照明起到威慑作用,可预防和有效降低犯罪2、根据安全防范的要求,设置安防照明提高安保人员的可视范围,同时提高电子安全系统的效力3、根据保护对象的安全要求,安防照明可选择连续照明、强光照明、警示照明、运动激活照明等众多类别4、应根据保护对象的安全要求,设置应用警示标志警告入侵者限制进入,并提示擅自侵入可能触发警报或者导致意外伤害.
或避免设置应用警示标志,注意隐蔽和保密5、根据安全防范的要求,警示标志应在出入口处明显直立架起,引导控制授权进入,阻止未经授权的进入,并排除意外进入6、根据保护对象的安全需求,警示标志的大小和颜色、相互间隔距离、位置,应确保在任何方向接近周界时清晰可见、意图明确7满足安全防范的要求,警告标志应文字、图像、标识还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5建(构)筑物实体防护要求检验1、宜利用场地道路和景观进行安全防护功能的设计2、应根据保护对象防车辆撞击的安全需求,避免入口场地道路直通保护对象或其所在建筑物的大堂(门厅).
宜设计车辆行驶环形道路,可设计景观池(花坛)、台阶、摆放大型盆栽或石刻饰物以及其他车辆屏障进行实体安全防护3、应根据保护对象防车辆撞击的安全需求,场地道路宜与保护对象或其所在建筑物外侧墙体保持安全距离.
同时,设置建筑景观灌木、绿篱或向建筑物外侧放坡用于安全防护4、公共停车场宜设置在远离重要保护对象所在建筑物内,或远离重要保护对象的其他位置5建筑内通道设计宜避免人员隐匿行进轨迹或进行藏匿6、应按照重要保护对象的安全要求,设计专用通道(平面和垂直方向)到达保护对象所在区域.
特殊情况下,应进行实体防护隔离、分流通行设计7保护对象所在的房间应设置在安全的平面位置和空间楼层.
重要保护对象所在房间或区域应被设为禁区8、安全防范设施、数据中心、信息机房在同一房间时宜进行实体屏障隔离,保护重要设备或设施9、值班室或警卫室应布置在满足到达距离保护对象以及其所在房间响应时间的设计要求.
同时,满足到达周界处警的响应时间的设计要求10保护对象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特性时,其存放房间或独立建(构)筑物应设置在隐蔽和远离公共人群的位置11、对管沟、管廊的平面位置、管线布置和其他辅助设施进行安全防护能力的设计.
重要保护对象的风管布置位置应避免攀爬和钻入12、建(构)筑物外墙墙体、楼顶(底)板、应具有相应的防撞击、撬、挖、凿、攀爬等防护能力.

13、建(构)筑物管沟、管廊、风管、吊顶、桥架、管道、外立面的洞口等空间尺寸能够容纳人钻入、攀爬、隐蔽躲藏的地方,应采用实体屏障或实体构件进行封闭和阻挡以及主动防御14、应根据入侵风险以及保护对象的安全要求,设计保护对象所在房间或区域的建筑墙体、底板、顶板的厚度、材料强度.
现有建筑结构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进行结构加固15、有防爆炸物冲击波要求的保护对象其所在房间或区域的建筑物墙体应根据防范爆炸物产生的冲击波压力进行防爆墙结构设计,且为非燃烧材料.
建筑外墙为玻璃幕墙时,玻璃外墙和门窗的材质、厚度应符合GB/T29908-2013《玻璃幕墙和门窗抗爆炸冲击波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中的相关要求16、有保密性要求的保护对象所在房间或建筑物应采用实体防护设施进行信息屏蔽设计,防止窃听情报.

17、根据重要保护对象所在房间或区域的安全要求,应采用多种实体屏障组合应用、进行纵深防护18、保护目标所在区域的门、窗的框架、固定方式、铰链、开关机构、把手等部件均具有防撬、防砸、防拆卸的防护能力19、具有防砸和防撬值班室或警卫室门、窗宜为安全防砸玻璃或其他防砸符合材料,其结构整体应满足均衡性设计要求20、具有防爆炸和/或防子弹要求的值班室或警卫室门、窗,应为防炸弹玻璃和/或防弹玻璃,其结构整体应满足均衡性设计要求21、特殊保护对象的库房入库门应采用特殊安全门,具有防盗、防火、防烟、防水的特殊功能22、有防爆炸物冲击波要求的保护对象所在房间或区域的门窗应采用防炸弹玻璃或者复合防炸弹玻璃材质,具有防炸弹冲击波、子弹冲击、高温火焰热冲击、物理冲击、风荷载破坏的性能.
门窗的框架、支撑结构、链接铰链等应具有同等的防爆炸能力6重要保护对象实体防护要求检验1、展览或展示的重要保护对象的实体装置,应采用单面或多面透明材质,且其防入侵(砸、撬、切割、拆卸)的延迟、阻挡时间满足安保人员响应时间要求2、展示销售的重要保护对象的实体装置,应采用单面或多面透明材质,营业时间能够方便快速开启和关闭,营业时间外能够牢固锁闭3、保护安全防范设施的实体装置宜按照保护对象的形状和安装位置设计防砸、防刺、防剪切、防拆卸等功能,其延迟、阻挡的时间满足响应时间设计要求4、实体装备为专用设备时参照相关行业和产品标准执行电子防护系统功能与性能检验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功能与性能检验7.
4.
1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功能与性能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
4.
1的要求.

表7.
4.
1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功能与性能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序号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1报警探测功能检验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应能准确、及时地探测入侵行为、触发紧急报警装置,并发出入侵报警信号、紧急报警信号报警信息应能保持到手动复位.
报警信号应无丢失防范区域应在入侵探测器的有效探测范围内,防范区域内应无盲区紧急报警装置应有防误触发措施,被触发后应自锁2防拆功能检验在任何状态下,当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的探测、传输、控制指示、告警装置等设备被替换或外壳被打开时,在防盗报警控制设备上应显示出探测器地址,并发出声、光报警信息,报警信息应能保持到手动复位3防破坏及故障识别检验当报警信号传输线被断路/短路、探测器电源线被切断、系统设备出现故障时,报警控制设备上应发出声、光报警信息4设置功能检验应能按时间、区域、部位进行全部或部分探测回路(防区)的瞬时防区、24小时防区、延时防区、旁路、传输、告警、设防、撤防、胁迫报警等功能的设置5操作功能检验应能根据权限级别不同,按时间、区域、部位对全部或部分探测回路进行自动或手动设防、撤防、旁路等操作,并应能实现胁迫报警操作6指示功能检验系统应能对入侵和紧急、防拆、故障等报警信号来源、控制指示设备以及远程信息传输工作状态有清楚和显明的指示7通告功能检验当系统出现入侵、紧急、防拆、故障、胁迫等报警状态和非法操作时,系统应能根据不同需要向现场、监控中心和远程接警中心发出声、光报警通告8远程传输功能检验应能对控制指示设备运行状态和远程信号传输线路进行检验,对故障能及时报警9记录功能检验应能对系统操作、报警和有关警情处理等事件进行记录储存,信息内容要求准确、明确.

10响应功能检验系统报警响应时间应能满足GB/T32581-2016的要求11声音复核功能检验在重要区域和重要部位发出报警的同时,应能对报警现场进行声音复核12报警联动功能检验系统应能与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等联动,系统应能提供与其他子系统联动的控制接口信号13独立运行检验安全防范系统的其他子系统和安全管理系统的故障均应不影响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的运行;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的故障应不影响安全防范系统其他子系统的运行14其他项目检验具体工程中具有的而以上功能中未涉及到的项目,其检验要求应符合相应标准、工程合同及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视频监控系统功能与性能检验7.
4.
2视频监控系统功能与性能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
4.
2的要求.

表7.
4.
2视频监控系统功能与性能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序号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1视频采集功能检验视频采集设备的监控范围应在满足目标有效识别的基础上有效覆盖被保护部位、区域和目标.
视频采集设备的探测灵敏度和动态范围应满足现场图像采集的要求.

视频采集设备宜具有同步音频采集功能2传输功能检验系统的传输装置应从传输信道的带宽、信噪比,误码率、时延、时延抖动等方面确保视频图像信息在前端采集设备到显示设备、存储设备等各设备之间的安全有效及时传递.

3信号分配/分发功能检验信号分配/分发.
视频传输应支持对同一视频资源的信号分配或数据分发的能力4切换调度功能检验系统应具备客户按照授权实时切换调度指定视频到指定显示终端显示的能力5远程控制功能检验系统应具备用户按照授权对选定的前端视频采集设备进行PTZ实时控制,或者对前端视频采集设备进行工作状态调整的能力6显示功能检验系统应能实时显示系统内的所有视频图像(包括实时图像及回放图像),系统图像质量应满足安全管理要求.
显示的方式可以是单屏幕单路视频,也可以是单屏幕多画面,也可以是组合屏幕综合显示.
显示的视频图像应具有原始完整性7存储/回放/检索功能检验视频存储设备应能完整记录指定的视频图像信息,其容量设计应综合考虑记录的视频路数、存储方式、存储周期长度、数据更新等因素视频存储设备应具有足够的I/O能力支持视频图像信息的及时保存、连续回放、多用户实时检索和数据导出等视频图像信息连续存储周期长度应满足管理要求,一般不少于30天.
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的视频图像信息存储周期长度不短于90天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的视频图像的空间水平分辨力不低于900TVL,垂直分辨力不低于540TVL音频信息宜与相关视频图像信息同步记录、同步回放8视频/音频分析功能检验系统可具有行为识别、目标识别、场景分析等视频智能分析功能.
系统可具有对异常声音分析报警的功能9多摄像机协同功能检验系统可设置同一场景中的多台摄像机协同工作10系统管理功能检验系统应具有对操作、管理人员的权限管理、操作与运行日志管理、自我诊断和检查11其他项目检验具体工程中具有的而以上功能中未涉及到的项目,其检验要求应符合相应标准、工程合同及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出入口控制系统功能与性能检验7.
4.
3出入口控制系统功能与性能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
4.
3的要求.

表7.
4.
3出入口控制系统功能与性能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序号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1目标识别功能检验出入口控制系统应采用编码识读和/或特征识读方式,对目标进行识别.
编码识别应有防泄漏、抗扫描、防复制的能力2访问控制功能检验出入口控制系统应根据安全管理需要及设定的安全等级,选择使用一种访问控制方式或多种访问控制方式的组合3出入授权功能检验出入口控制系统应根据安全管理要求,对目标出入各受控区的时间、出入方式等权限进行授权配置4自我保护功能检验出入口控制系统应根据安全等级的要求,采用相应自我保护措施和配置.
位于对应受控区、同权限受控区或高权限受控区域以外的部件应具有适当的防篡改/防撬/防拆保护措施.
位于出入口对应受控区、同权限受控区或高权限受控区域外部的,连接出入口控制系统部件的有线线缆,在其开路和短路条件下都不应导致该出入口控制点执行装置产生释放出入口的动作5指示/通告功能检验出入口控制系统应能对目标的识读过程提供现场指示.
当系统出现违规识读、出入口被非授权开启、故障、胁迫等状态和非法操作时,系统应能根据不同需要向现场、监控中心发出可视和/或可听的通告或警示6记录/存储功能检验系统应能显示系统的信息处理装置应能对系统中的有关信息自动记录、打印、存储,并有防篡改和防销毁等措施7应急疏散功能检验系统不应禁止由其他紧急系统(如火灾等)授权自由出入的功能.
系统必须满足紧急逃生时人员疏散的相关要求.
当通向疏散通道方向为防护面时,系统必须与火灾报警系统及其它紧急疏散系统联动,当发生火警或需紧急疏散时,人员不用识读应能迅速安全通过8集成联动功能检验系统应能与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联动,系统应能提供与其它子系统联动的控制接口信号9独立运行功能检验安全防范系统的其他子系统和安全管理系统的故障均应不影响出入口控制系统的运行;出入口控制系统的故障应不影响安全防范系统其它子系统的运行10其他项目检验具体工程中具有的而以上功能中未涉及到的项目,其检验要求应符合相应标准、工程合同及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功能与性能检验7.
4.
4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功能与性能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
4.
4的要求.

表7.
4.
4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功能与性能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序号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1出入口车辆识别功能检验应可对出入停车库(场)的车辆以编码凭证和/或车牌识别方式进行识别高风险目标区域的车辆出入口可复合采用人员识别、车底检查等功能的系统2挡车/阻车功能检验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设置的电动栏杆机等挡车指示设备应满足通行流量、通行车型(大小)的要求电控阻车设备应满足高风险目标区域的阻车能力要求3行车疏导(车位引导)功能检验应具有行车疏导(车位引导)功能4车辆保护(防砸车)功能检验系统挡车/阻车设备应有对正常通行车辆的保护措施,宜与地感线圈探测等设备配合使用5库(场)内部安全管理功能检验应在库(场)内部设置视频监控、电子巡查等技防设施,封闭式地下车库等部位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6指示/通告功能检验系统应能对车辆的识读过程提供现场指示.
当系统出现违规识读、出入口被非授权开启、故障等状态和非法操作时,系统应能根据不同需要向现场、监控中心发出可视和/或可听的通告或警示7管理集成功能检验系统可与停车收费系统联合设置,提供自动计费、收费金额显示、收费的统计与管理功能.
系统也可与出入口控制系统联合设置,与安全防范其它子系统集成8其他项目检验具体工程中具有的而以上功能中未涉及到的项目,其检验要求应符合相应标准、工程合同及设计任务书的要求防爆安全检查系统功能与性能检验7.
4.
5防爆安全检查系统功能与性能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
4.
5的要求.

表7.
4.
5防爆安全检查系统功能与性能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序号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1安全检查要求检验系统应能对进入被保护单位的人员和/或物品和/或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对规定的爆炸物、武器、管制品或其他违禁物品进行实时、有效的探测、显示、记录和报警2设备要求检验系统所用安检设备应符合相关产品技术要求的规定.
系统的探测率、误报率和人员、物品和车辆的通过率(检查速度)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3信息存储时间检验安检信息存储时间应大于等于90d4安检设施配置检验安检区应根据实际安全管理要求,选择配置以下安检设备、设施:A)手持式金属探测器;B)通过式金属探测门或成像式人体安检仪;C)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D)痕量炸药探测仪;E)危险液体检查仪;F)车底成像安全检查设备等5安检区视频监控要求检验安检区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实时监视安检现场情况,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安检区人员聚集情况、清晰辨别接受安检人员的面部特征、清晰显示放置和拿取物品等活动情况6其他项目检验具体工程中具有的而以上功能中未涉及到的项目,其检验要求应符合相应标准、工程合同及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楼寓对讲(访客对讲)系统功能与性能检验7.
4.
6楼寓对讲(访客对讲)系统功能与性能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
4.
6的要求.

表7.
4.
6楼寓对讲(访客对讲)系统功能与性能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序号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1对讲功能检验访客呼叫机与用户接收机之间,多台管理机之间,管理机与访客呼叫机、用户接收机之间应具有双向对讲功能.
系统应限制通话时长以避免信道被长时间占用2可视功能检验具有可视功能的用户接收机应能显示由访客呼叫机采集的视频图像.
视频采集装置应具有自动补光功能3开锁功能检验应能通过用户接收机手动控制开启受控门体的电锁.
应能通过访客呼叫机让有权限的用户直接开锁.
应根据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选择是否允许通过管理机控制开启电锁4防窃听功能检验系统在通话过程中,语音不应被其他非授权用户窃听5告警功能检验当系统受控门开启时间超过预设时长、访客呼叫机防拆开关被触发时,应有现场告警提示信息,具有高安全需求的系统还应向管理中心发送告警信息6系统管理功能检验管理机应具有设备管理和权限管理功能,宜具有通行事件管理、数据备份及恢复、信息发布等功能7报警控制及管理功能检验具有报警控制及管理功能的系统,报警控制和管理功能应满足GA1210-2014的相关要求8无限扩展终端功能检验用户接收机可外接无线扩展终端,实现与用户接收机/访客呼叫机等设备的对讲、视频图像显示、接收报警信息等功能9系统安全检验无线扩展终端不得具有报警控制管理、控制开启入户门锁功能10其他项目检验具体工程中具有的而以上功能中未涉及到的项目,其检验要求应符合相应标准、工程合同及设计任务书的要求电子巡查系统功能与性能检验7.
4.
7电子巡查系统功能与性能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
4.
7的要求.

表7.
4.
7电子巡查系统功能与性能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序号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1巡查线路设置功能检验应能设置巡查路线,对巡查轨迹、时间、巡查人员进行设置,可设置多条并发线路,在线式电子巡查系统应能设置巡查异常报警规则2巡查状态监测功能检验应能在预先设定的巡查路线中,对人员的巡查活动状态进行监督和记录,在线式电子巡查系统应能在发生意外情况时及时报警3独立设置/联合设置功能检验系统可独立设置,也可与出入口控制系统或入侵报警系统联合设置.
独立设置的巡更系统应能与安全防范系统的安全管理系统联网,满足安全管理系统对该系统管理的相关要求4其他项目检验具体工程中具有的而以上功能中未涉及到的项目,其检验要求应符合相应标准、工程合同及设计任务书的要求集成要求检验7.
5集成要求的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
5的要求.
表7.
5集成要求的功能与性能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序号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1系统集成功能检验应能对安全防范各子系统进行控制与管理,实时监控系统和设备的运行状态2权限管理功能检验应具有权限管理功能,能够对系统用户、设备等划分不同的操作和控制权限3联动控制功能检验应能实现相关子系统间的联动,并以声光和/或文字图形方式显示联动信息4信息管理功能检验应能实现系统中报警、视频图像等各类信息的存储管理、检索与回放5日志管理功能检验应能对操作员的操作、系统运行状态等进行显示、记录、查询6统计分析功能检验应能对系统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生成相关报表7系统校时功能检验应能对系统及设备的时钟进行自动校时,计时偏差应满足相关管理要求8预案管理功能检验应能针对不同的报警或其他应急事件编制、执行不同的处置预案,并对预案的处置过程进行记录9外部接口检验应具有与其他信息系统集成的接口或能力10人机界面检验系统软件应采用中文界面11故障隔离检验安全防范管理系统的故障不应影响各子系统的独立运行.
某一子系统的故障不应影响其他子系统的运行12冗余检验数据库、信息分发、安全认证等重要服务器应采用冗余设计,宜进行双机备份安全性检验7.
6安全性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
6的要求.
表7.
6安全性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序号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1设备安全性检验所用设备、器材的安全性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16796和相关产品标准规定的安全性能要求系统所用设备及其安装部件的机械结构应有足够的强度,应能防止由于机械重心不稳、安装固定不牢、突出物和锐利边缘以及显示设备爆裂等造成对人员的伤害系统所用设备,所产生的气体、X射线、激光辐射和电磁辐射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不能损害人体健康系统和设备应有防人身触电、防火、防过热的保护措施监控中心(控制室)的面积、温度、湿度、噪声、采光及环保要求、自身防护能力、设备配置、安装、控制操作设计、人机界面设计等均应符合人机工程学原理系统必须满足紧急逃生时人员疏散的相关要求.
当通向疏散通道方向为防护面时,系统必须与火灾报警系统及其他紧急疏散系统联动,当发生火警或需紧急疏散时,人员不使用钥匙应能迅速安全通过2信息安全性检验系统宜采用专用传输网络,有线公网传输和无线传输宜有信息加密措施根据安全管理需要,系统可对重要数据进行加密存储应有防病毒和防网络入侵的措施系统宜对用户和设备进行身份认证,宜对用户和设备基本信息、属性信息以及身份标识信息等进行管理系统运行的密钥或编码不应是弱口令,用户名和操作密码组合应不同当基于不同传输网络的系统和设备联网时,应采取相应的网络边界安全管理措施3系统防破坏能力检验系统宜对设备、传输链路进行监测,对异常状态进行报警入侵报警系统应具备防拆、开路、短路报警功能系统传输线路的出入端线应隐蔽,并有保护措施系统宜有自检功能和故障报警、欠压报警功能高风险保护对象的安全防范系统宜考虑遭受意外电磁攻击的防护措施系统供电暂时中断,恢复供电后,系统应能自动恢复原有工作状态,该功能应能人工设定4安装方式检验系统选用的设备以及设备的安装方式,不应引入安全隐患,不应对被防护目标造成损害5防爆要求检验在具有易燃易爆物质的特殊区域,安全防范系统应有防爆措施并满足其行业的有关规定电磁兼容性检验7.
7电磁兼容性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
7的要求.
表7.
7电磁兼容性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序号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1主要设备电磁兼容性检验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系统所用设备的静电放电抗扰度应符合《安全防范报警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和试验方法》(GB/T30418-2013)的要求.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系统所用设备的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应符合《安全防范报警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和试验方法》(GB/T30418-2013)的要求.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系统所用设备的浪涌(冲击)抗扰度应符合《安全防范报警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和试验方法》(GB/T30418-2013)的要求.
2传输线路抗干扰设置检验电力系统与信号传输系统的线路应分开敷设室内信号传输线缆、电梯安防专用电缆宜采取屏蔽措施安全防范系统线缆宜单独管槽敷设,可与相同信号电压等级的其他线路合用管槽3防电磁骚扰措施检验电源线进入屏蔽空间时应设置电源滤波器,控制线和信号线进入屏蔽空间时应设置信号滤波器,滤波器性能参数应符合《电磁屏蔽室工程技术规范》GBT50719的要求4监控中心辐射限值检验监控中心电场强度、磁场强度、磁感应强度、等效平面波功率密度的控制限值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相关要求5监控中心防静电检验防静电地面面层的表面电阻值、接地电阻值应符合《建筑电气工程电磁兼容技术规范》GB51204-2016的相关要求6设备布置检验当安全防范系统与其他电子信息系统合用控制室时,有关设备在室内应占有相对独立的空间,保证相互间不产生严重干扰.

可维护性检验7.
8可维护性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
8的要求.
表7.
8可维护性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序号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1可维护性检验系统前端设备和系统主机应具有自检、故障报警、故障代码和日志功能传输线路应设置维修测试点,隐蔽敷设的线路应留有检修口关键线路或隐蔽线路应留有备份线传输线路应设置维修测试点应编制与安全防范工程现场一致的施工图系统线路接头应插件化,线端必须作永久性标记设备安装或放置的位置应留有足够的维修空间环境适应性检验7.
9环境适应性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
9的要求.
表7.
8环境适应性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序号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1设备环境适应性检验系统所使用设备、部件、材料的环境适应性应符合《安全防范报警设备环境适应性要求和试验方法》(GB/T15211)中相应严酷等级的要求,其严酷等级应符合系统所在地域环境的要求2沿海海滨地区主要设备检验系统设备、部件、材料,应具有耐盐雾腐蚀的性能3腐蚀性气体和易燃易爆环境中主要设备检验系统设备、部件、材料,应采取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定的保护措施4声、光、热、振动等干扰源环境中主要设备检验系统设备、部件、材料,应采取相应的抗干扰或隔离措施5室外设备防水防尘性能检验设置在室外的设备、部件、材料,应根据现场环境要求做防晒、防淋、防冻、防尘、防浸泡等设计.
其外壳防护等级宜不低于GB/T4208-2008规定的IP546地埋设备外壳防护检验地埋设备的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GB4208-2008规定的IP66.
防雷与接地检验7.
10防雷与接地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
10的要求.
表7.
10防雷与接地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序号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1室外前端装置防雷检验建于山区、旷野的安全防范系统,或前端设备装于塔顶,或电缆端高于附近建筑物的安全防范系统,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要求设置避雷保护装置2等电位连接要求检验建于建筑物内的安全防范系统,其防雷设计应采用等电位连接与共用接地系统的设计原则,并满足《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的要求3接地电阻检验安全防范系统的接地母线应采用铜质线,接地端子应有地线符号标记.
检查接地电阻时,相关单位应提供接地电阻检验报告.
当无报告时,应进行接地电阻测试,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建造在野外的安全防范系统,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在高山岩石的土壤电阻率大于2000Ωm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20Ω;当接地电阻达不到要求时,应在接地极回填土中加入无腐蚀性长效降阻剂;当仍达不到要求时,应经过设计单位的同意,采取更换接地装置的措施.

4电涌保护检验安全防范系统的电源线、信号线经过不同防雷区的界面处,宜安装电涌保护器;系统的重要设备应安装电涌保护器.
电涌保护器接地端和防雷接地装置应作等电位连接.
等电位连接带应采用铜质线,其截面积应不少于16mm25监控中心接地检验监控中心内应设置接地汇集环或汇集排,汇集环或汇集排宜采用裸铜线,其截面积应不小于35mm26线路敷设检验不得在建筑物屋顶上敷设电缆,必须敷设时,应穿金属管进行屏蔽并接地架空电缆吊线的两端和架空电缆线路中的金属管道应接地光缆传输系统中,各光端机外壳应接地.
光端加强芯、架空光缆接续护套应接地供电检验7.
11供电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
11的要求.
表7.
11供电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序号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1主电源检验应根据安全防范系统所在区域的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合理选择主电源形式及供电模式高风险单位或部位宜按照JGJ16-2008规定的一级中特别重要的负荷进行主电源配置2备用电源检验高风险等级单位或部位宜配置备用电源主电源断电后,备用电源应在规定的应急供电时间内,保持系统状态,记录系统状态信息,并向安全防范系统特定设备发出报警信息入侵报警统的应急供电时间不应小于8h,视频监控系统的应急供电时间不应小于1h,出入口控制系统的控制器的应急共供电时间不应小于48h3供电模式检验系统设备应进行分类,统筹考虑系统供电系统前端设备视工程实际情况,可由监控中心集中供电,也可本地供电.
4备用电源设置检验根据设备分类,配置相应的电源设备.
系统监控中心和系统重要设备应配备相应的备用电源装置.
503487.
6.
13.
12.
35配电箱检验安全防范系统的监控中心应设置专用配电箱,配电箱的配出回路应留有裕量503487.
6.
13.
12.
66主、备电源转换检验主、备电源转换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有备用电源的系统,应检查当主电源断电时,能否自动转换为备用电源供电.
主电源恢复时,应能自动转换为主电源供电.
在电源转换过程中,系统应能正常工作.

2)对于双路供电的系统,主备电源应能自动切换.
3)对于配置UPS电源装置的供电系统,主备电源应能自动切换.
7供电传输要求检验供电系统根据需要可配置适当的配电箱/柜和可靠的供电线缆.
供电设备和供电线缆应有实体防护措施,并应按照强弱电分隔的原则合理布局.

信号传输检验7.
12信号传输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
12的要求.
表7.
12信号传输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序号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1传输方式检验传输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可靠性要求高或布线便利的系统,应优先选用有线传输方式,宜选用专线传输方式报警网的主干线宜采用有线传输为主、无线传输为辅的双重报警传输方式,并配以必要的有线/无线转接装置2传输设备检验系统传输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工程合同、设计文件、设计材料清单的要求.
变更时,应有更改审核单利用公共电话网、公用数据网传输报警信号时,其有线转接装置应符合公共网入网要求;采用无线传输时,无线发射装置、接收装置的发射频率、功率应符合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设备安装要求检验7.
13设备安装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
13的要求.
表7.
13设备安装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序号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1基本要求检验控制台、机柜(架)、电视墙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平稳牢固、便于操作维护.
机柜(架)背面、侧面离墙净距离应符合监控中心设计的规定.

所有控制、显示、记录等终端设备的安装应平稳,便于操作.
应避免外来光直射,当不可避免时,应采取避光措施.
在控制台、机柜(架)、电视墙内安装的设备应有通风散热措施,内部接插件与设备连接应牢靠.

控制室内所有设备的线缆端应合理编号,并有永久性标志.
系统的控制、管理主机应安装在设备机房、控制室或监控中心等具有安全保护措施的受控空间内,安装应牢固、稳定.

2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设备安装检验各类探测器的安装,应根据所选产品的特性、警戒范围要求和环境影响等,确定设备的安装点(位置和高度).

周界入侵探测器的安装,应能保证防区交叉,并应考虑使用环境的影响.
当多个探测器的探测范围有交叉覆盖时,应避免相互干扰.

探测器底座和支架应固定牢固.
导线连接应牢固可靠,外接部分不得外露,并留有适当余量.
紧急按钮的安装位置应隐蔽或便于操作.
3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安装检验1)摄像机安装摄像机及其配套装置,如镜头、防护罩、支架、雨刷、辅助光源等,安装应牢固,运转应灵活,安装的高度应在满足监视目标视场范围要求的基础上同时避免人身伤害、便于系统维护.

电梯厢内的摄像机应安装在厢门上方的左或右侧,并能有效监视电梯厢内乘员面部特征.

信号线和电源线应分别引入,外露部分用软管保护,并不影响云台的转动.

2)云台、解码器安装云台的安装应牢固,转动时无晃动.
应根据产品技术条件和系统设计要求,检查云台的转动角度范围是否满足要求,限位开关是否正常.

解码器应安装在云台附近或吊顶内(但须留有检修孔).
4出入口系统设备安装检验各类识读装置的安装应便于目标的识读操作,高度离地不宜高于1.
5m,安装应牢固.

感应式读卡机在安装时应注意可感应范围,不得靠近高频、强磁场.
锁具安装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安装应牢固,启闭应灵活.
5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设备安装1)读卡机(IC卡机、磁卡机、出票读卡机、验卡票机)与挡车器安装安装应平整、牢固,保持与水平面垂直、不得倾斜;读卡机与挡车器的中心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或产品使用要求;宜安装在室内,当安装在室外时,应考虑防水及防撞措施.
读卡机安装位置方便驾驶员读卡;读卡机中心距离挡车器的安装距离宜大于2.
8m;读卡区域的安装高度宜大于0.
9m.
2)感应线圈安装感应线圈埋设位置与埋设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或产品使用要求;感应线圈至机箱处的线缆应采用金属管保护,并固定牢固.
3)信号指示器安装车位状况信号指示器应安装在车道出入口的明显位置;车位状况信号指示器宜安装在室内;安装在室外时,应考虑防水措施;车位引导显示器应安装在车道中央上方,便于识别与引导.
4)摄像机安装安装位置宜使所拍摄图像清晰显示车辆号牌、车型等车体特征.
6楼寓对讲(访客对讲)系统设备安装检验访客呼叫机宜安装在单元防护门上或墙体主机预埋盒内,访客呼叫机操作面板的安装高度离地不宜高于1.
5m,操作面板应面向访客,便于操作.

调整访客呼叫机内置摄像机的方位和视角于最佳位置,对不具备逆光补偿的摄像机,宜作环境亮度处理.
夜间照度不能满足应用需求时,应采取相应的补光措施.

用户接收机安装位置宜选择安装在住户室内的内墙上,安装应牢固,其高度离地1.
4~1.
6m.

7电子巡查系统设备安装检验在线巡查或离线巡查的信息采集点(巡查点)的数目应符合设计与使用要求.

根据建筑物的规模、特点、现场防护目标的数量及管理要求合理设置巡查装置.

现场设备安装高度离地1.
3~1.
5m,便于识读、易于操作,注意防破坏.
8防爆安全检查系统设备安装检验设备使用环境条件(温湿度)应满足说明书标注的正常运行要求,且防止任何腐蚀性气体和粉尘的侵入;防止设备进水;避免强电磁场干扰;避免阳光直射.

X射线行李检查设备的安装场地地面应平整,无台阶和10度以上陡坡;场地承重和空间应能满足设备重量、尺寸、通道的要求.

通过式金属探测门设备的安装应选择平整、坚实的场地,落地应平稳,机械连接和构件应牢固.

监控中心检验7.
14监控中心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
14的要求.
表7.
14监控中心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序号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1监控中心安全检验监控中心应设置为禁区,应有保证自身安全的防护措施和进行内外联络的通讯手段,并应设置紧急报警装置和留有向上一级接处警中心报警的通信接口监控中心出入口应设置视频监控和出入口控制装置监控中心内,设备间与值守区域宜分开设置.
当设备间与值守区域为两个独立物理区域时,设备间应设置为禁区,并采取不低于监控中心的防护措施,设备间与值守区域之间的传输线缆应采取金属导管保护,宜采用双物理路由冗余设计面积检验监控中心的面积应与安全防范系统的规模相适应,不宜小于20m2,应有保证值班人员正常工作的相应辅助设施环境检验监控中心室内地面应防静电、光滑、平整、不起尘.
门的宽度不应小于0.
9m,高度不应小于2.
1m监控中心内的温度宜为16~30°C,相对湿度宜为30%~75%监控中心应采取防鼠害和防虫害措施监控中心的疏散门应采用外开方式,且应自动关闭,并应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能从室内开启监控中心不宜设置高噪声的设备,当必须设置时,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监控中心内应有良好的照明线路敷设检验室内的电缆、控制线的敷设宜设置地槽;当不设置地槽时,也可敷设在电缆架槽、电缆走廊、墙上槽板内,或采用活动地板根据机架、机柜、控制台等设备的相应位置,应设置电缆槽和进线孔,槽的高度和宽度应满足敷设电缆的容量和电缆弯曲半径的要求设备布置检验室内设备的排列,应便于维护与操作控制台的装机容量应根据工程需要留有扩展余地.
控制台的操作部分应方便、灵活、可靠控制台正面与墙的净距离不应小于1.
2m,侧面与墙或其他设备的净距离,在主要走道不应小于1.
5m,在次要走道不应小于0.
8m机架背面和侧面与墙的净距离不应小于0.
8m安全防范工程验收一般规定本章规定了安全防范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规则,对安全防范工程的竣工验收(从施工质量、技术质量及图纸资料的准确、完整、规范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是安全防范工程验收的基本依据.

安全防范工程均应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组织验收的组织应符合下列规定:1安全防范工程的竣工验收,一般工程应由建设单位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安排.

【条文说明】工程验收一般由建设单位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安排.
作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全面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同时也考虑到安防行业的特殊性和我国安全防范工程管理的现状.

本款所指的相关部门是泛指在行政许可框架下的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在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的社会中介组织.

2工程验收时,应协商组成工程验收小组.
工程验收小组下设技术验收组、施工验收组、资料审查组.

【条文说明】对验收机构的产生和基本分工作出了规定.
当工程规模较小、系统相对简单、验收人员较少时,验收小组下设的"组"可以简化,可以兼任或合并.

3工程验收小组的人员组成,应由验收的组织单位根据项目的性质、特点和管理要求与相关部门协商确定,并推荐组长、副组长;验收人员中技术专家应不低于验收人员总数的50%;不利于验收公正的人员不能参加工程验收.

【条文说明】对验收机构人员规定了其中技术专家比例不低于50%,这是基于验收性质、任务本身的要求,同时考虑到安全防范工程的特点,以有利于更全面、更科学地把握好工程的技术质量.

所谓不利于验收公正的人员,一般是指工程设计、施工单位人员、工程主要设备生产、供货单位人员以及其他需要回避的人员等.

4验收机构小组对工程验收应作出正确、公正、客观的验收结论.
【条文说明】本款主要强调验收机构及其人员应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坚持标准、严格把关.
验收中如有疑问或已暴露出重大质量问题,可视答辩情况决定验收是否继续进行.

5验收通过的工程,对设计、施工单位根据验收结论写出的并经建设单位认可的整改措施,验收小组有责任配合工程建设单位督促、协调落实;验收不通过的工程,验收小组应在验收结论中明确指出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与整改要求.

【条文说明】实践证明,任何工程都难以做到百分之百达标.
为体现验收不是目的而是手段,确保工程质量才是根本,本款强调验收通过的工程仍需要落实整改;验收不通过的工程,验收机构必须明确指出存在的重大问题和整改要求.

工程验收施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验收由工程验收小组的施工验收组负责实施.
2施工验收应依据设计任务书、深化设计文件、工程合同及竣工资料进行.

【条文说明】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等需在实施过程中经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四方确认,施工验收只负责审核变更手续的规范性,不负责审核变更内容.
(变更手续的规范性建议由第3章描述,增加变更控制要求)隐蔽工程应由监理单位随工验收,施工验收时只负责查验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的规范性,不对隐蔽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价.

3施工验收应按照表8.
3.
1列出的相关项目与要求,现场检查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及接线柜/箱/盒、线缆接头、线缆标识等的施工质量,并做好记录.

4根据检查记录,按照表8.
3.
1规定的计算方法统计合格率,并给出施工质量验收结论(通过/不通过).

技术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由工程验收小组的技术验收组负责实施.
2技术验收应依据设计任务书、深化设计文件、工程合同、竣工资料及相关标准检查系统的主要功能和技术性能指标.

3对照竣工报告、初验报告、工程检验报告,检查系统配置,包括设备数量、型号及安装部位,应符合深化设计文件要求.

4检查系统选用的安全防范产品,应符合本标准4.
1.
6条的规定.
5对照工程检验报告,复核系统的主电源形式及供电模式.
当配置备用电源时,在主电源断电时应能自动快速切换,应能保证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正常工作,检查应急供电时间应满足设计要求.

6实体防护系统的检查与验收1)对照深化设计文件、工程检验报告和建筑结构设计文件,复核周界实体防护、建(构)筑物和实体装置应能按照纵深防护的要求最大限度地防止未经授权的接近和/或接触到被保护对象的行为发生,检查结果应与被保护对象的实体防护要求相适应.

2)对于外露部分的实体防护设备,查验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与现场实物的一致性;对于隐蔽部分的实体防护设备或建筑结构,查验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

7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的检抽查与验收1)对照深化设计文件和工程检验报告、系统试运行报告,复核系统的探测、设置、操作、指示和防拆等功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B/T32581-2016的规定,检查对入侵探测器的安装位置、角度,步行测试探测功能;抽查室外周界报警探测装置形成的警戒范围,应无盲区.

2)检测入侵探测器、紧急按钮报警响应时间,检测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B/T32581-2016的规定.
3)当有声音复核要求时,检查重要区域和重要部位的入侵探测器报警功能,复核现场声音效果应清晰、真实.

4)当有联动要求时,检查报警防区及其对应的全部联动设备的动作情况,检查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8视频监控系统的检查与验收.
1)对照深化设计文件和工程检验报告,复核系统的监控功能(如视频采集、切换调度、远程控制、存储/回放/检索等),结果应符合本标准4.
5.
2条的规定.

2)对照工程检验报告,复核在正常工作照明条件下,模拟电视和数字电视图像质量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2011中表第3.
1.
9、3.
1.
10规定的4级.

3)当有系统具有视频/音频分析功能时,复核系统的行为识别、目标识别、场景分析、异常声音分析报警等功能,检查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4)对照深化设计文件和工程检验报告,复核系统管理功能(如权限管理、操作与运行日志管理、自我诊断和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9出入口控制系统的检查与验收.
1)对照深化设计文件和工程检验报告,复核目标识别、访问控制、出入授权和指示/通告等功能,检查结果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2)复核系统记录/存储通行目标的相关信息,应满足设计与使用要求.
3)现场模拟发生火警或紧急疏散,复核系统应具备允许由其他紧急系统(如火灾等)授权自由出入的功能,抽查结果应满足建筑物消防要求.

10楼寓对讲(访客对讲)系统的检查与验收.
1)对照深化设计文件和工程检验报告,复核访客(可视)对讲系统的(可视)对讲、开锁、告警功能,检查结果应符合本标准4.
5.
6条的规定.

2)当系统具有报警控制及管理功能时,检查结果应满足GA1210-2014的相关要求.
3)当系统具有无线扩展终端时,复核无线扩展终端不得具有报警控制管理、控制开启入户门锁功能,检查结果应满足系统安全要求.

11防爆安全检查系统的检查与验收1)对照深化设计文件和工程检验报告,复核系统应能对进入被保护单位的人员和/或物品和/或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对规定的爆炸物、武器、管制品或其它违禁物品进行实时、有效的探测,复核显示、记录、报警功能和信息存储时间,检查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2)对安检区的视频监控装置,复核实时监视和回放图像质量,应能清晰显示安检区人员聚集情况、清晰辨别接受安检人员的面部特征、清晰显示放置和拿取物品等活动情况.

12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的检查与验收1)对照深化设计文件和工程检验报告,复核系统的出入口车辆识别、挡车/阻车、行车疏导(车位引导)等功能,检查结果应符合本标准4.
5.
4的相关要求.

2)检查停车库(场)出入口或值班室是否有紧急报警装置;对停车库(场)及其出入口,复核视频监控监视范围和图像质量,应能辨别人员的活动情况及出入车辆的车型和车牌号码.

3)检查停车库(场)管理系统设备工作是否正常.
13电子巡查系统的检查与验收1)对照深化设计文件和工程检验报告,复核系统具有的巡查时间、地点、人员和顺序等数据的显示、归档、查询、打印等功能.

2)复核在线式电子巡查系统,应具有即时报警功能.
14系统集成的检查与验收对照深化设计文件和工程检验报告,复核安全防范管理系统具有的系统集成、权限管理、日志管理、系统校时等功能.

复核安全防范系统的数据库、信息分发、安全认证等重要服务器冗余设计.

15监控中心的检查与验收.
对照深化设计文件和工程检验报告,复查监控中心的设计,应符合本标准4.
15的相关要求;检查其通信联络手段(宜不少于两种)的有效性、实时性,检查其是否具有自身防范(如门禁、摄像机、紧急报警按钮等)和防火等安全措施.

16按照表8.
3.
2列出的相关项目与要求,现场检查系统的主要功能和技术性能,并将上述1~15项的验收结果做好记录.

17根据检查记录,按照表8.
3.
2规定的计算方法统计合格率,并给出技术验收结论(通过/不通过).

【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技术验收的内容、要求与方法.
技术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检查系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主要功能与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任务书、工程合同相关标准以及现行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检查工程实施结果,即工程配置包括设备数量、型号及安装部位等是否符合深化设计文件;——按各子系统的专业特点,抽查其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同时检查监控中心,按照表8.
3.
2所列项目与要求将抽查结果填表.

表8.
3.
2列出的带"*"的检查项目有三项,即系统主要技术性能,系统布/撤防、旁路、报警显示和监视与回放的图像质量,是技术验收的重点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应认真检查,严格把关.

资料审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资料审查由工程验收小组的资料审查组负责实施.
2按表8.
3.
3所列项目与要求,审查竣工资料的准确性、规范性、完整性,并做好记录.

3根据审查记录,按照表8.
3.
3规定的计算方法统计合格率,并给出资料审查结论(通过/不通过).

【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对验收图纸资料的审查内容、要求与方法.
图纸资料的准确性主要是指标记确切、文字清楚、数据准确、图文表一致,特别是要同工程实际施工结果一致.

图纸资料的完整性主要是指所提供的资料内容要完整,成套资料要符合表8.
3.
3的要求.
图纸资料的规范性主要是指图样的绘制应符合《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74等相关标准要求;图纸资料应按照工程建设的程序编制成套.

验收结论应符合下列规定:1验收通过:根据验收判据所列内容与要求,验收结果优良,即按表8.
3.
1要求,工程施工质量检查结果Ks≥0.
8;按表8.
3.
2要求,技术质量验收结果Kj≥0.
8;按表8.
3.
3要求,资料审查结果Kz≥0.
8的,判定为验收通过.

2验收不通过:工程存在重大缺陷、质量明显达不到设计任务书或工程合同要求,包括工程检验重要功能指标不合格,按验收判据所列的内容与要求,Ks、Kj、Kz中出现一项<0.
8的,或者凡重要项目(见表8.
3.
2中序号栏右上角打*的)检查结果只要出现一项不合格的,均判为验收不通过.

3工程验收小组应将验收通过或验收不通过的验收结论填写于验收结论汇总表(表8.
3.
4),并对验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建议与要求(表8.
3.
1、表8.
3.
2、表8.
3.
3作为表8.
3.
4的附表).

【条文说明】验收结论是工程验收的结果.
验收结论应明确并体现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
无论是验收通过还是不通过,验收人员均可独立根据验收判据(合格率计算公式)通过打分来确定验收结论.
对工程验收注重量化,力求克服随意性,是保证验收工作"客观、公正、准确"的基础.

4验收不通过的工程不得正式交付使用.
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根据验收结论提出的问题,抓紧落实整改后方可再提交验收;工程复验时,对原不通过部分的抽样比例按本标准7.
1.
12条的规定执行.

5验收通过的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应根据验收结论提出的建议与要求,提出书面整改措施,并经建设单位认可签署意见.

【条文说明】本款规定,验收不通过的工程不得正式交付使用,应根据验收结论提出的问题抓紧整改,整改后方可再提交验收;验收通过或基本通过的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应根据验收结论所提出的建议与要求,提出书面整改措施并经建设单位认可.
这样做,强调了整改和工程的完善,体现了"验收是手段,保证工程质量才是目的"的验收宗旨.

表8.
3.
1施工质量抽查验收工程名称:设计、施工单位:项目要求方法检查结果抽查百分数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设备安装质量前端设备1.
装位置(方向)合理,有效现场抽查观察抽查2.
安装质量(工艺)牢固、整洁、美观、规范现场抽查观察3.
通电工作正常现场通电检查100%控制设备4.
机柜(架)、操作台、电视墙安装平稳、合理,便于操作维护现场观察抽查5.
控制设备操作方便、安全现场观察6.
开关、按钮灵活、方便、安全现场观察、询问7.
机架、操作台、设备接地接地规范、安全现场观察、询问8.
接地电阻符合本标准4.
12.
3相关要求对照检验报告或对照4.
12.
3条抽查9.
雷电防护措施符合本标准4.
15.
17相关要求核对检验报告,现场观察抽查10.
机架电缆线扎及标识整齐、有明显编号、标识并牢靠现场检查抽查11.
电源引入线缆标识引入线端标识清晰、牢靠现场检查抽查12.
通电工作正常现场通电检查100%线缆敷设质量13.
布放要求布放应自然平直,线缆两端、检修孔、入孔等位置标签现场观察、询问抽查1~2处14.
穿管线缆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无接头和扭结,接头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现场观察、询问抽查1~2处15.
架空线缆线缆挂钩间距、最低点的高度、伸缩余兜参数符合设计规范现场观察、询问抽查1~2处16.
直埋线缆敷设直埋线缆的深度和保护措施符合设计规范现场观察、询问抽查1~2处17.
电缆沟线缆线缆沟道与建筑物间隔离密闭,与其他弱电系统共用缆沟时采取分隔措施现场观察、询问抽查1~2处18.
管道线缆管道线缆的敷设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现场观察、询问抽查1~2处19.
隐蔽工程随工验收查验有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时,需查验复核蔽工程随工验收单如无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在本栏内简要说明:线缆连接质量20.
基本要求电缆终接和中间接续应连接规范、绝缘可靠、密封良好;接续点和终端应作永久标识现场观察、询问抽查1~2处21.
视频同轴电缆宜一线到底,必须进行线间接续时,接续点应在接线箱(盒)内,采用专用连接器件连接现场观察、询问抽查1~2处22.
多芯电缆芯线线序应正确接续;芯线间的接续点应相互错位,接续点的焊接应牢固光滑并做绝缘处理现场观察、询问抽查1~2处23.
RS-485总线信号电缆应首尾依次相连,主设备应置于主干线路的一端现场观察、询问抽查1~2处24.
网络数据电缆宜一线到底,必须进行线间接续时,接续点应在接线箱(盒)内,采用专用连接器件连接;终接时,每对对绞线应保持扭绞状态现场观察、询问抽查1~2处25.
光缆纤芯接续时应采用熔接方式;光缆接头盒应防水、防腐和抗压;光缆熔接处应加以保护,并标识现场观察、询问或查验光缆测试报告抽查1~2处检查结果Ks(合格率)统计施工质量验收结论:施工验收组(人员)签名:验收日期:注:1在检查结果栏选符合实际情况的空格内打"(",并作为统计数.
2检查结果统计Ks(合格率)=(合格数+基本合格数*0.
6)/项目检查数(项目检查数如无要求或实际缺项未检查的不计在内).
3验收结论:Ks(合格率)≥0.
8判为通过;Ks<0.
8判为不通过,必要时作简要说明.

表8.
3.
2技术验收工程名称设计施工单位序号检查项目检查要求与方法检查结果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基本要求1*系统主要技术性能8.
3.
2条第2款2设备配置8.
3.
2条第3款3主要技防产品,设备的质量保证8.
3.
2条第4款4备用供电8.
3.
2条第5款实体防护5实体防护系统的纵深防护设置8.
3.
2条第6款6实体防护设备或建筑施工8.
3.
2条第6款入侵和紧急报警7*探测、设置、操作、指示和防拆功能8.
3.
2条第7款8入侵探测器、紧急按钮报警响应时间8.
3.
2条第7款9声音复核功能8.
3.
2条第7款10报警联动功能8.
3.
2条第7款视频安防监控11视频采集、切换调度、远程控制、存储/回放/检索8.
3.
2条第8款12*监视与回放图像质量8.
3.
2条第8款13视频/音频分析功能8.
3.
2条第8款14权限管理、操作与运行日志管理、自我诊断和检查8.
3.
2条第8款出入口控制15系统功能与信息存储8.
3.
2条第9款16紧急疏散功能8.
3.
2条第9款楼寓对讲(访客对讲)17系统功能8.
3.
2条第10款18通话(图像)质量8.
3.
2条第10款19系统安全8.
3.
2条第10款防爆安全检查20防爆安全检查功能8.
3.
2条第11款21监视和回放图像质量8.
3.
2条第11款停车库⌒场22出入口车辆识别、行车疏导(车位引导)功能8.
3.
2条第12款23紧急报警8.
3.
2条第12款24监视图像质量8.
3.
2条第12款电子巡查25数据显示、归档、查询、打印8.
3.
2条第13款26即时报警8.
3.
2条第13款系统集成27安全防范管理系统软件功能8.
3.
2条第14款28服务器冗余设计8.
3.
2条第14款监控中心29通信联络8.
3.
2条第15款30自身防范与防火措施8.
3.
2条第15款检查结果:Kj(合格率)技术验收结论:技术验收组(人员)签名:验收日期:注:1在检查结果栏选符合实际情况的空格内打"(",并作为统计数.
2检查结果Kj(合格率)=(合格数+基本合格数*0.
6)/项目检查数(项目检查数如无要求或实际缺项未检查的,不计在内).
3验收结论:Kj(合格率)≥0.
8判为通过;Kj<0.
8判为不通过.
4序号右上角打"*"的为重点项目,检查结果只要有一项不合格的,即判为不通过.

表8.
3.
3资料审查工程名称:序号审查内容审查情况完整性准确性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1申请立项的文件2批准立项的文件3项目合同书4设计任务书5初步设计文件6初步设计方案评审意见(含评审小组人员名单)7通过初步设计评审的整改落实意见8深化设计文件和相关图纸9设计变更资料(或工程洽商资料)10系统调试报告(含各子系统调试及系统联调记录)11隐蔽工程验收资料12施工质量检验、验收资料13系统试运行报告14工程竣工报告15工程初验报告16工程竣工核算报告17工程检验报告18使用/维护手册19技术培训文件20竣工图纸(设计说明;总平面图;系统图;传输及系统布线图;监控中心布局图;主控设备布置图;设备接线图;施工大样图等)审查结果Kz合格率统计审查结论审查组(人员)签名:日期:注:1审查情况栏内分别根据完整、准确和规范要求,选择符合实际情况的空格内打"(".
并作为统计数.

2对三级安全防范工程,序号第3、4、12项内容可简化或省略,序号第7、10项内容可简化.

3审查结果Kz(合格率)=(合格数+基本合格数*0.
6)/项目审查数,(项目审查数如不作为要求的,不计在内).
4审查结论:Kz(合格率)≥0.
8判为通过;Kz<0.
8判为不通过.
表8.
3.
4验收结论汇总表工程名称:设计、施工单位:施工验收结论验收人签名:年月日技术验收结论验收人签名:年月日资料审查结论审查人签名:年月日工程验收结论验收委员会(小组)主任、付主任(组长、付组长)签名:建议与要求:年月日注:1本汇总表应附表8.
3.
1,表8.
3.
2,表8.
3.
3及出席验收会与验收机构人员名单(签名).
2验收(审查)结论一律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系统运行维护一般规定本章规定了安全防范工程移交后,安全防范系统的运行维护(以下简称运行维护)要求.

应建立安全防范系统运行维护保障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保障安全防范系统正常运行和持续具有安全防范效能.

应根据安全防范系统规模、安全防范管理要求编制运行维护规划.
【条文说明】运行维护规划一般包括:1运行维护对象的系统组成、工作内容清单和要求等;2运行维护需要的费用预算.
费用预算编制办法可参考GA1081-2014.
在实施运行维护工作前,应做好运行维护准备工作,确认运行维护工作范围及要求.

运行维护工作主要包括日常维护、故障处理、特殊时期保障以及运维护评价和优化等.

【条文说明】系统优化应以原系统为基础,制定优化整改方案,方案需在最终用户的许可下方能实施,并保证能够实现优化目的.

日常维护中遇故障报修时,应优先按故障处理程序对故障进行处理.
特殊时期保障应独立配置运行维护人员,不应影响日常维护和故障处理.

运行维护工作应确保系统防护效能不降低、数据不丢失和系统不中断.

【条文说明】在运行维护工作中,应根据安全管理要求采取包括运行维护时间段错峰选择、相关系统设备(如:部件和/或装置、管理主机、终端主机、服务器主机等)冗余配置、运行维护实施信息通告等方式保证运行维护工作安全进行.

运行维护工作应落实保密责任与措施.
宜建立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和设备的台账,进行系统和设备的生命周期管理.

【条文说明】系统和设备的生命周期管理,是运维工作的重要内容.
运维宜根据安全防范管理要求对系统和设备(部件/装置、管理终端主机、服务器和软件等)进行升级、维修等管理,以及根据国家财政部门关于xxx资产管理的文件,进行使用年限、折旧等的管理.

安全防范系统运行维护可以由建设单位/使用单位自行实施,也可以委托第三方提供专业的运行维护服务.

【条文说明】因部分建筑的规模较大和功能较复杂,对安全防范系统管理及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要求都已有较大提高,原有独立自身配置的运行维护模式已难以适应.
因此,基于专业化的第三方服务商实施运行维护服务模式已成为安全防范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新趋向,本章内容将对该行业的规范化发展起到推进和指导作用.

运行维护保障体系运行维护保障体系应包括运维主体、运维组织管理、运维技术支撑、运维评估.

【条文说明】运行维护保障体系应根据系统的规模、工作内容和运行维护要求建设.
运行维护保障体系建设的目的是确保运行维护质量.

运维主体是指承担安全防范系统运行维护职能的工作团队.
运维主体宜由系统建设/使用单位、运行维护服务单位的管理人员、技术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设备供应商及工程承包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组合,协同工作.
应制定运维主体人员岗位责任书.

应制定运维组织管理需要的运维工作程序、管理制度及相关技术规定,并对运维主体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培训.

【条文说明】运行维护工作程序所涉及的单位应相互配合,共同完成系统工作.
运行维护人员培训的内容还应包括相关的法律知识、安全生产规程和专业技能.

图1、图2、图3和图4分别描述了相应的运行维护工作程序.
图1安全防范系统运维基本工作程序图2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日常维护工作程序图3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故障处理工作程序图4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特殊时期保障工作程序运维技术支撑应包括针对运行维护对象的监测工具、专用工具和运行维护过程的电子信息化管理工具等.

【条文说明】由于安全防范系统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程度越来越高,对运行维护本身的技术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应配置相关的仪器仪表、设备设施,以及系统运行状态监测、过程管理等的专用工具,提升运行维护工作的自动化程度.
具体可参考GAxxx等标准.
涉及测量精度的,相关工具应具有国家授权认证机构的检测报告.

应对运行维护工作提出评价指标、考核方法,并进行评估.
运行维护准备运维工作实施前,宜进行系统勘查并编制勘查报告.
宜包括以下内容:系统建设状况;系统环境情况;系统防护效能情况;运行维护情况;监控中心(室)情况;系统备品备件情况;系统运行维护建议.
【条文说明】表1为参考的运行维护勘查表.
表1运行维护勘查表—xxx系统设备序号运行维护对象系统设备型号、安装情况系统防护情况建议备注运行维护工作实施前,应根据勘查报告编制运行维护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运行维护的系统、工作内容和运行维护要求;满足运行维护要求的团队人员、组织管理制度、技术支撑系统和评估考核方法;满足运行维护要求的备品备件的管理和采购方案;符合运行维护要求的受理、响应、回访、投诉受理、用户满意度调查等服务机制以及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

满足运行维护要求的费用额度.
应根据运行维护的系统、工作内容和运行维护要求,在建设单位/使用单位授权后和/或根据合同要求,部署完成监测工具、专用工具和运行维护过程的电子信息化管理工具等.

应根据运行维护方案做好系统技术资料、、运行维护工作面、办公条件等的准备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符合安全防范工程现状的图纸;相关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系统的设备设施台账;系统的产品说明书、系统操作手册和维护手册;设备及系统测试记录和各主要设备运行维护记录;系统供应商通讯录、集成商通讯录及分包商通讯录;系统备份及安装软件;系统中使用的设备/部件/装置的备品备件和在市场上可替代品的采购资料.

日常维护日常维护应包括系统设备设施、系统防护能力和安全防范管理业务的运行维护.

系统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符合以下要求:应按照GA1081-2104的相关规定对入侵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声音复核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安全防范系统软件系统和监控中心机房环境及附属设备等进行维护保养;应按照xxx(住建部数据中心运维规范)的相关规定,对系统涉及的弱电间、线缆与管道等进行维护.

系统防护效能的运行维护,应根据系统设计和安全管理要求复核以下内容:相关子系统的防区、监控区域、受控区域等的点位数量、监视范围、受控权限等的符合性;相关子系统的防区、监控区域、受控区域等的设防时间的符合性;相关子系统的防区、监控区域、受控区域等的相关数据存储时间的符合性;相关子系统的防区、监控区域、受控区域等的探测范围、图像质量、控制性能的符合性;系统日志和操作日志存储时间的符合性;系统维护人员、操作人员与相应权限配置变更与审核的符合性;相关子系统部件和/或装置、管理终端主机等的时钟与北京时间误差的符合性;安全管理系统与北京时间误差的符合性.
安全防范管理业务的运行维护,应根据系统设计和安全管理要求复核以下内容:系统处置预案等管理业务变更的符合性;警情等级、系统设备故障等的等级划分和联动处置规则等设置变更的符合性.

应按表2、表3、表4、表5的要求内容,详细记录运行维护过程,对系统出现问题、隐患或相关性能指标有偏差的,应根据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和要求进行调整和处置,并经相关方确认后存档.

运行维护周期应根据安全管理需要与各系统/设备的运行情况综合确定,最大周期不应超过六个月.

应根据安全管理要求或/和服务合同要求,定期编制日常维护报告.
【条文说明】日常维护报告应包括系统设备设施运行状态情况(如:设备在线率、设备隐患、系统服务器性能资源等情况)、系统防护效能情况(如:防区探测覆盖范围变化或缩减、监视区域变动或图像质量降低、受控区域无授权变动等)、安全防范管理业务运行情况、系统运行维护情况分析、客户服务质量、日常运维重点工作等.

表2xxx系统运行维护与要求表序号运行维护内容与要求运行维护说明运行维护项目运行维护对象运行维护内容运行维护要求1系统设备设施2防护能力3安全防范管理业务4系统评价、优化表3系统功能核查表子分部名称运维主体(公司)名称核查内容核查对象核查功能项核查结果备注编号设备/设施/系统名称型号/序列号位置正常故障故障现象子分部功能核查综述核查人签字:年月日运维负责人签字:年月日表4系统运行记录表系统范围运维主体(公司)名称记录日期:记录内容序号时间事件系统事件描述位置处置情况备注系统运行综述值班人签字:年月日运维负责人签字:年月日表5系统维护记录表设施/系统名称日期位置/范围类别运维主体(公司)名称维护内容维护情况和结果问题/建议维护人签字:年月日运行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故障处理应对故障进行分类分级,并根据安全防范管理需求和/或服务合同要求制定相应的故障处理响应时间和解决时间指标;【条文说明】表6给出了一个参考的故障分类分级和处理要求表.
表6故障分类分级和处理要求等级故障描述响应时间解决时间一级系统崩溃导致大范围系统和设备停止运行、数据丢失等故障.
二级部分系统和设备失效、系统性能下降,但能正常运行.
三级系统和设备报错或警告,但系统和设备能继续运行且性能不受影响.
应优先对高等级故障进行处理.
故障处理中,应优先对数据采集、存储和控制设备进行处理.

【条文说明】系统故障处理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处理好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业务连续性、业务恢复和业务重续三大问题.
故障处理要遵循的原则是尽可能减少业务的中断时间、尽可能快地恢复业务和尽可能减少监控数据的损失.

应按照表7的要求,详细填写故障维修反馈表,并对故障设备后续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在故障处理过程中,应有保障系统和设备正常运行、数据安全的措施.
【条文说明】如:采用备品备件搭建临时的运行环境、对损坏的部件和/或装置、管理主机、终端主机、服务器主机等中已记录的数据采取保护性修复措施等.

应根据安全管理要求或/和服务合同要求,提交故障处理报告.
表7故障维修反馈表设备/设施/系统名称型号/序列号位置子分部/系统名称运维主体(公司)名称故障现象描述故障原因分析维修步骤维修结果及反馈意见客户评价维修人签字:年月日运行负责人签字:年月日特殊时期保障应根据特殊时期保障要求制定相应的保障方案.
保障方案应包括保障内容、故障处理原则、工作程序、应急预案、保障工作小组和保障设备设施等.

特殊时期保障工作前,应对需要保障的系统进行资料整理、核查,完成预检、预修和调整,以及仪表仪器、备品备件、应急通信设施和相应能力人员的配备等工作.

应根据安全管理要求或/和服务合同要求,编制特殊时期保障工作报告.
运维评价和优化建设/使用单位应对运行维护工作进行验收、评价.
验收、评价应包括运行维护工作效果和运行维护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安全生产等内容.
并确认、存档.

【条文说明】运行维护工作效果主要涉及系统防护效能的评估.
可根据安全防范系统使用年限、运行状况,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客观、规范的评估.

运维主体应根据验收、评价意见进行相应的改进.
运维主体应提出系统优化、系统改造建议.
涉及到可能优化运行维护规划的,建设/使用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规划调整.
涉及到可能优化运行维护工作的,运维主体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运行维护方案调整.

运维主体应根据系统运行情况及安全防范工作需要,向建设/使用单位提出关于系统优化、系统改造建议.

【条文说明】系统优化的目标是提升系统防护效能、安全性和可靠性.
通过运行维护可以积累大量的系统运行状态数据,因此,可以在运行维护数据基础上对系统提出优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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