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市没有预售证的房子能买吗?
没有预售证的房子是不能购买的,后期办理不出房产证!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
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2,开发商只有在取得了预售证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外销售房子,收取购房者的房款,未办理出预售证收钱的属于非法行为,法律不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的!
3,你可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预售证是房管局负责审批颁发的,如果办理出来了一是在售楼处会有展示,二是房管局有备案,他们会告诉你的,你可以放心的购买了!
希望有帮助!还望点击采纳亲!
河北廊坊房子限购吗
近日,有网友在网上发出一份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记者从廊坊三河市政府了解到,该文件属实,三河市已经接到。
记者看到,这份文末署名为“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2日”的文件中称,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经廊坊市政府同意,提出实施意见。
具体为:要努力把房价 调控在2016年10月水平,确保环比不增长。
对执行政策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规范房地产企业行为不力、不能有效遏制炒房行为的,坚决实施问责。
文件中称,从严调整住房限购措施,实行限购的区域为廊坊市主城区(含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固安县、永清县、霸州市和文安县。
非当地户籍居民能够提供当地三年及以上社保证明或者纳税证明的,限购一套住房,已经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或者无法提供当地三年及以上社保证明或者纳税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当地购买住房。
补缴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不得作为购房的有效凭证。
当地户籍居民已经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当地购买住房。
实行差别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调整至30%,使用公积金购买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调整至60%。
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严格规范商品房销售,对新建商品房实行价格指导,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暂不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不予办理合同网签备案。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不得进行预售,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任何价金,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
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房备案证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并进行销售,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的规定,不得超出备案价格对外销售。
文件还称,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的通知》(廊政办【2017】27号)同时废止。
我是残疾人因廊坊市房产局的工人,因发生爭议找工会2个月了都不管,我国从1986年10月1日起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对原先的固定工用工制度进行改革,以1986年10月1日为分界线,1986年10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是固定工。我是河北省国营企业职工待业登记证明书。
你說的勞動合同制的實行時間是對的。
但是隨著1995年實行勞動法,原國有企業的職工全部實行了劳动合同制。
現在已經沒有固定工的說法。
如果是發生勞動爭議本單位工會組織調解不了,可以到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在廊坊地区首套购房需要什么手续
要是新房的话,在买之前看开发商的五证:规划用地许可证、土地证、建设许可证、施工证、商品房预售证。
如果是买房后,拿开发商开出的发票,也就是大票,到土地局办理土地证,然后拿着土地证和大票,到房管局去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如果买的是二手房,那要看原房主有没有土地证和房产证。
购房的手续:
签认购协议,付定金,签正式协议,付购房款,办理过户手续。
缴纳的税收:
契税,房价的1.5%,印花税0.05%
转让(出售):
营业税5.5%(满五年免),个人所得税20%
根据国家预售规定,住宅商品房首付必须不低于总房款的30%。
你需要携带身份证(如果有共有人则带上共有人,及身份证,还有共有协议),到房开商上看好房子户型,层数,价格,要求房开商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签协议的时候注意看自己和房开商的违约责任,有很多房开商自己的违约责任很低,而故意弄得购房人违约责任很高,而这又是购房人容易忽略的地方。
合同一定要自己拿一份原件,以免房开商事后修改。
买房需要办理过户手续
首先你要是一次性付款,就直接去房管局办理过户就可以了(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手章、钱)
要是你贷款的话,要先评估你要买的房子,然后去房管局打协议、去银行面签,贷款审批合格,银行通知过户
(需要身份证、户口本、手章、钱,收入证明,单身证明(或结婚证)等)
如果是现金买房的话带上钱和身份证就可以了,如果要贷款的话,首付签商品房买卖契约都只要身份证,办按揭的时候需要收入证明,单身证明(或结婚证),户籍证明,公积金缴存证明,去售楼去问下,不是很麻烦。
廊坊市房产管理局的部门职能
(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参照该法制定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房产管理规章、管理办法等。
(二)负责全市房产业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指导各区市县房产业工作。
(三)制订全市住宅建设计划、商品房开发计划、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编制住宅建设、商品房开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对全市房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的审查和商品房出售等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
(五)管理全市房产交易市场,制订我市房产交易市场管理办法、规章等,规范房产交易行为,办理市区范围内的房产交易事宜。
(六)负责全市房屋产权产籍的监理工作,制订我市产权产籍的监理办法;办理市区范围内的房屋确权发证工作。
(七)统一管理市区住宅的开发建设、管理和维修及住宅小区的其它各项管理工作。
(八)负责直管共产住宅的建设、管理和维修及住宅小区的其它各项管理工作。
(九)负责市直单位办公用房的修缮与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制订房改政策,检查指导区市县房改工作。
(十一)负责调解和配合有关部门仲裁房产纠纷,制止和纠正住房中的违法行为;负责危房鉴定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廊坊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及省有关住房制度改革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及驻廊中、省直单列单位、市直各单位房改运作情况;
(三)负责全市房改总体方案及细则的制订和实施;
(四)审查批复各区市县及驻廊中省直单列单位的房改方案;
(五)负责全市范围内房改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
(六)负责市直各单位及驻廊中省直单列单位房改资金使用的审批工作;
(七)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制订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八)负责公产住房出售的审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