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雨花区和平小学篮球录播系统采购项目采购人:长沙市雨花区和平小学政府采购编号:雨财采计2019-0374委托代理编号:CSCG-GDJH-CSS2019009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5月目录第一章谈判通知第二章谈判须知谈判须知前附表谈判须知正文一、说明二、谈判文件三、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七、其他规定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一章谈判通知(被邀请供应商名称):长沙市雨花区和平小学篮球录播系统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雨财采计2019-0374,委托代理编号:CSCG-GDJH-CSS2019009)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经谈判小组确定,通知你单位参加谈判.
1、请你单位于2019年6月10日起至2019年6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持谈判通知、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茶子山东路112号湘江财富金融中心T4栋11层1112房购买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售价:400元/套(现金),售后不退.
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雨花公共资源服务中心(长沙市雨花区政府大院南门会议中心后院).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请于2019年6月13日17时前来函以确认是否参加谈判.
5、联系方式:采购人:长沙市雨花区和平小学联系人:陈老师电话:15874986589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和平社区和平小学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阳女士电话:0731-85095258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茶子山东路112号湘江财富金融中心T4栋11层1112房保证金汇至:长沙市雨花公共资源服务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长沙市马王堆支行银行账号:5898651699222019年5月20日第二章谈判须知谈判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二章第1.
1款采购项目长沙市雨花区和平小学篮球录播系统采购项目第二章第2.
1款采购人采购人:长沙市雨花区和平小学联系人:陈老师电话:15874986589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和平社区和平小学第二章第2.
2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阳女士电话:0731-85095258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茶子山东路112号湘江财富金融中心T4栋11层1112房第二章第2.
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1)发布邀请公告(2)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3)随机从省级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抽取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谈判通知;确认函;(3)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第二章第3.
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2019年1月至2019年4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2019年1月至2019年4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2019年1月至2019年4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2019年1月至2019年4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2019年1月至2019年4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4)其他说明.
(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非法人组织参与响应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请自行说明.
(二)特定资格条件:无.
第二章第6.
1款联合体形式不接受接受第二章第6.
2(3)款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第二章第7.
1款现场勘察自行踏勘第二章第8.
1款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第二章第9.
1款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其他.
否是,本项目采购清单中为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期)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第二章第9.
2款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3)两型产品;(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5)其他.
(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四期)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5%.
(2)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二期)内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5%.
(3)采购产品为《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内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
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5%.
(4)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①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6%.
②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本文件所称联合体价格扣除是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
.
③给予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3%.
第二章第9.
6款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
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
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查询后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定二、谈判文件第二章第10.
3款谈判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根据谈判情况确定第二章第11.
1款谈判文件的提供期限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6月13日第二章第12.
1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6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第16.
5款采购项目预算347000元第二章第17.
4款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第二章第17.
5款样品提供及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提交的时间:地点.
第二章第18.
1款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1、保证金数额:6800元(人民币)2、缴纳方式:缴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等形式缴入如下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
账户名:长沙市雨花公共资源服务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长沙市马王堆支行账号:5898651699223、缴纳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4、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第二章第19.
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60日(日历日)第二章第20.
1款响应文件副本份数叁份(1正2副);U盘正本扫描电子文档一份(其内容必须完全与正本纸质版投标文件一致,放入小信封,否则视为不合格)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21.
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采购项目:长沙市雨花区和平小学篮球录播系统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供应商名称:在2019年6月14日14时30分之前不得启封第二章第23.
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长沙市雨花公共资源服务中心(长沙市雨花区政府机关大院内)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第二章第37.
1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
ccgp-hunan.
gov.
cn第二章第39.
3款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七、其他规定第二章第41.
1款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中标单位需支付项目评审劳务报酬费用.
第二章第42.
1款其他规定无附页1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银行名称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刘波名城支行客户经理13874998873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肖勇光分行高级经理13755192647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黄飞燕营业部总经理13308463468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蒋寒奇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1354898297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刘栅延支行行长1333731640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蒋修远支行客户经理18607310422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邓永胜岳麓支行副行长13617319650中信银行长沙分行蔡学军公司银行部负责人13055167195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宋学农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0731-84582214附页2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信用担保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投资担保公司何嘉010-88822659/13718642233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蔡建雄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彭球邓霞英0731-89761702/138759809060731-89761706/13574125851附页3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
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
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
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
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
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
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
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
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1.
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
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年月日谈判须知正文一、说明1.
适用范围1.
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谈判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
定义2.
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
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
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
3"供应商"是指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谈判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经谈判小组确定.
据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己向其发出谈判通知,供应商应持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谈判文件.
2.
4"谈判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
2.
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
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
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
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两型产品"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的产品.
2.
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3.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
1供应商应当符合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2)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4.
参与谈判的费用4.
1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5.
授权委托5.
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
联合体形式6.
1除谈判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6.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
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谈判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
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
现场勘察7.
1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
7.
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7.
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
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8.
采购进口产品8.
1除谈判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8.
2本章第8.
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谈判.
9.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9.
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
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9.
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的"两型产品",以及中小企业,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
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9.
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
9.
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按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占总报价的百分比调整).
9.
5符合本章第9.
1款、第9.
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
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谈判须知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
二、谈判文件10.
谈判文件的组成10.
1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谈判通知第二章谈判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10.
2本章第11.
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谈判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10.
3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明确.
10.
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任何对谈判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1.
谈判文件的提供期限11.
1谈判文件自开始发出之日起至谈判文件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个工作日.
谈判文件提供期限见谈判文件前附表.
12.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2.
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3.
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3.
1在本章第12.
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13.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本章第12.
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响应文件14.
一般要求14.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4.
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
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4.
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4.
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14.
5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5.
响应文件的组成15.
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谈判响应声明(2)保证金(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4)货物说明或者服务方案(根据项目属性编制)(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6)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7)经销或代理货物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8)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以及规定格式的首次报价的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的电子文件(9)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5.
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5.
3谈判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响应与偏离表》、《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
15.
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6.
报价16.
1供应商应当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6.
2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填写报价时应注意下列要求:(1)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及其它附加服务的费用.
(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和交纳的税款和费用.
(3)谈判文件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装卸费.
16.
3供应商应按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及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
供应商在本章第12.
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应同时修改其按第五章要求填写的相应表格中的报价.
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4.
1款的有关要求.
16.
4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6.
5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7.
供应商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7.
1在谈判小组确定邀请供应商名单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止,供应商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更新或者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
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7.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将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7.
3证明货物及其服务与谈判文件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2)对照谈判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技术规格响应与偏离表,并申明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或偏离.
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应提供具体参数值.
17.
4除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17.
5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谈判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1)未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8.
保证金18.
1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本章第12.
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
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9.
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18.
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8.
3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8.
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8.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供应商在本章第12.
1项规定的谈判开始之日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4)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定合同的,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9.
响应文件有效期19.
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谈判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本章第12.
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
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0.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0.
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20.
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
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20.
3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
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1.
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在封套两端折叠封口处加贴封条,并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1.
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1.
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2.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2.
1供应商在本章第12.
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2.
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3.
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3.
1供应商应在本章第12.
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拒收.
23.
2在本章第12.
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24.
供应商资格审查24.
1供应商有本章第17.
1款情形的,谈判小组将根据本章第3.
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更新或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
24.
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谈判小组将根据本章第6.
2款的规定对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
24.
3除本章第17.
1款、第17.
2款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再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25.
谈判程序25.
1谈判程序:初步审查、谈判(包括澄清、符合性评审查)、提出成交供应商.
其中,谈判按本章第30.
1款或者第30.
2款情形进行.
26.
初步审查26.
1谈判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证金形式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2)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4)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谈判文件规定的.
27.
实质性响应27.
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谈判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
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
27.
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由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规定认定.
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28.
澄清28.
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谈判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8.
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29.
符合性审查29.
1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不参加谈判),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不满足本章第27.
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2)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谈判文件规定的.
29.
2符合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30.
谈判30.
1对于本章第10.
3项未明确谈判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或者谈判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认为谈判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9.
1款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直接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谈判.
(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谈判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认为谈判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不另行通知.
30.
2对于本章第10.
3款明确谈判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且在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发生变动的,谈判小组可以组织多轮谈判.
在每一轮谈判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情况,对谈判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谈判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9.
1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得进入下一轮谈判,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
(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0.
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0.
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谈判小组.
30.
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谈判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30.
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
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8.
4款规定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30.
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及谈判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
5款规定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0.
7谈判文件在谈判过程中未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参加谈判供应商的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31.
提出成交供应商31.
1谈判小组应当从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供应商符合本章第9.
2款关于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最后报价按本章第9.
2款、第9.
3款、第9.
4款规定进行价格扣除,并按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排序.
投标报价是评标的重要依据,但不是评标的唯一依据31.
2按本章第31.
1条按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排序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32.
确定成交供应商32.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2.
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2.
3最后报价确定遵守本章第31条的规定.
33.
谈判的特殊情形33.
1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相关规定,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符合本款情形的,本章第30.
1款、第30.
2款、第31.
1款、第34.
1款中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
34.
谈判终止34.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谈判邀请公告公示期满后,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的;(4)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5.
重新评审35.
1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6.
保密及串通行为36.
1谈判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6.
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
36.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谈判政府采购活动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谈判或者放弃成交的;(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谈判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
(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7.
成交信息的公布37.
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谈判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
38.
询问及质疑38.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8.
2供应商若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章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9.
成交通知39.
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9.
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9.
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谈判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9.
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8.
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40.
签订合同40.
1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40.
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0.
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40.
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七、其他规定41.
采购代理服务费41.
1成交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42.
其他规定42.
1谈判文件的其他规定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一.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
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2.
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交货时间:成交人必须保证所有产品在签订合同后日内供货完成.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4.
付款:(1)付款方:(2)付款方式:5.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
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7.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执壹份、供应商执壹份,采购代理机构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帐号: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
定义1.
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成交资格,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
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指明.
2.
合同的适用范围2.
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
2合同内容根据谈判文件、响应文件而确定.
3.
合同标的及金额3.
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成交结果一致,具体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4.
合同价款4.
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
1项.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
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
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
货物的验收6.
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
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
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
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
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
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
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6.
8政府采购当事人在合同履约和验收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要求进行,并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在合同履约验收工作中合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将追究相关违法、违纪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2)甲乙双方相互串通通过减少货物数量、调换物品、更改配置、降低服务标准或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的;(3)发现问题未向财政部门反映,私自与对方协商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4)行贿、受贿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7.
货物包装要求7.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8.
运输和保险8.
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8.
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9.
质量标准和保证9.
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七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
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9.
2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
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
权利瑕疵担保10.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
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
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
知识产权保护11.
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
保密义务12.
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3.
合同价款支付13.
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13.
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13.
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13.
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
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13.
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14.
伴随服务14.
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
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4.
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14.
3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
违约责任15.
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
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
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
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
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
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
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
合同的变更16.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
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6.
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6.
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7.
合同中止与终止17.
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7.
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8.
合同转让和分包18.
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8.
2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8.
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20.
不可抗力20.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20.
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0.
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1.
解决争议的方法21.
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
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1.
2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1.
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2.
法律适用22.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3.
通知23.
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3.
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4合同生效24.
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5.
附则25.
1本合同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条款号条款名称第1.
2(6)款项目现场: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第5.
1条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按合同协议书的规定.
第9.
2(3)款响应时间: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第13.
5条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按合同协议书的规定.
第14.
2(6)款伴随服务:根据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规定.
第20.
2条解决争议的方式:按合同协议书的规定.
第24.
1条合同未尽事项:协商解决第四章采购需求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雨花区和平小学篮球录播系统采购项目采购清单序号产品名称产品参数单位数量1无线便携录播流媒体直播点播终端主机重量约5.
9kg,采用IntelI7处理器;2G独立显存;≥4路USB接口;内置8G运行内存;网络流媒体实时直播:千兆网络接口*1;内置1T存储空间,录制文件既可存储在本地硬盘,可以上传到云资源管理平台或第三方FTP服务器;系统采用主流RTMP/RTSP/HTTP流媒体直播推送技术,支持基于Flash技术和HTML5技术的直播和点播方式,能够让用户免安装插件即可接收和观看直播和点播,无论在移动端还是电脑端都享受一流视频观看体验,流媒体直播点播软件要求自主研发并与无线便携录播主机为同一品牌;平台功能1)平台首页面支持最新教育动态、视频直播、精品课程、视频专辑、优课评比、微课展示、名师讲堂等基本信息的推送与展示,方便用户直接点击进入了解最新资讯和重要视频资源.
2)要求支持列表显示教育新闻资讯信息,要求展现的教育资讯信息包含主题标题、发布者信息、发布具体时间年月日并精确到毫秒以及当前被浏览次数.
1)平台需要具备精品课程列表展示功能,支持按学科、学段、教材版本、年级等方式进行课件资源分类,2)支持点播pc端视频链接、移动端视频链接观看视频,并且可以生成点播视频代码方便嵌入第三方网页.
3)平台具备视频专辑管理功能,用户可以将单个视频文件建立视频专辑进行统一管理,支持按照学科、学段、版本、年级、最新发布、最多播放等不同方式进行筛选;视频专辑支持建立的作者信息以及包含的视频数量和已被点击的总数量统计功能;要求专辑内的视频支持按照列表排列顺序实现一键播放功能,专辑内的视频支持显示上传所有者信息、视频名称、被点播的总次数统计等功能,同时专辑内的视频支持按照最新发布、最多播放进行自动排名.
1)平台具备优课评比功能,支持按照参与教师、评审专家、参赛视频方式发起优课评比项目,2)支持显示优课基本信息,如发起人、活动时间、举办单位、参与教师、参入视频、参与的评审专家等基本信息;3)支持设计按照不同角色发起优课活动,已经发起的优课活动支持编辑、修改和删除基本功能,并支持列表显示视频数、已评数、专家数、老师数等活动信息.
1)要求平台具备在线微课制作功能,要求微课资源支持按照排名、学科、学段、版本、年级等方式进行分类和检索,2)支持微课资源点击进入即直接播放该微课资源,并支持实时显示微课总时长,点击全屏播放按钮或双击播放屏幕即可实现全屏播放显示,通过鼠标左键点击或按压键盘空格键即可实现暂停播放功能;3)要求微课视频资源进入支持显示简介等信息(如:学科、学段、版本、年级)、已经被评论和点播的总数量,并支持在线实时评论.
三、后台管理要求1.
用户管理:1)要求平台提供用户自主注册、后台批量导入、LDAP用户同步多种方式.
后台可通过数据模版初始化导入用户数据,每个用户可自行管理个人账户信息.
2)要求每个账户拥有独立的个人空间.
3)要求管理员具备基本的修改、禁用、删除、用户密码修改功能,支持对不同的用户角色可根据需求自定义设置多种权限,要求不少于专家、学校各种领导角色、教师、家长、学生等各种不同角色.
套12高清便携录播主机一、外观要求要求设备高度集成化,整体外观小巧便携,主机重量≤2.
5kg,厚度≤28mm;为保证运输方便,真正体现无线便携,要求提供定制型拉杆箱,能够将设备配件完美嵌入,整体高档美观,能够轻松移动拉杆箱至搭建场地,改变传统此类设备无法统一集中管理和运输问题;要求设备具备微动式触摸开机按键,防误关机设计.
二、技术要求为保证系统性能稳定性与安全性,系统采用纯嵌入式硬件架构和linux系统,高性能低故障的固态硬盘≥256G,主机内含标准硬盘接口,可以按需扩展硬盘空间;主机要求内置电池,电池容量≥10000mAH,主机功耗≤20W,满状态运行可续航不低于6个小时.
主机支持显示电池电量,可在低电量时进行报警;主机触摸屏要求≥14英寸,方便在各种场景下进行操作;主机要求≥5路无线数字信号的接入;为满足随时可进行直播的需求,要求主机内置4G移动网络模块,直接插入SIM卡即可实现上网,并支持电信,移动等运营商;要求主机音频频道可根据麦克风、领夹麦频道及时修改,保证通讯质量;主机要求具备一键复位功能;主机应支持无线音频、本地音频、网络音频等信号接入,支持≥1路linein;≥1路micin;≥1路lineout,并支持音频监听、音量调节与音量状态显示;要求主机支持多路音频选择性输出,并支持2路混音输出,且对每一路音频可单独控制音量,保证声音质量;要求主机支持以触屏的方式将任意画面信号拖拽到预览窗口,完成多画面合成工作,确保主机易用性.
要求主机支持多种直播码率的设置,根据网络传输情况,选择高中低3档级别,确保高质量直播;要求主机支持无线控制摄像机方向,缩放、颜色、亮度调节;并可以保存为自定义模式;主机内置集成无线传输模块,支持数据无线接收功能.
无线传输模块输出数据率≥300Mbps,无线传输信号在无阻挡、无干扰情况下传输距离≥400米,室内150米;支持802.
11a/n,802.
11i.
标准协议;采用第五代通讯网络(5G)高速传输,发射功率17dBm,传输速度300M/s;为保障视频传输的稳定性与安全性,系统采用信道检测与加密的5G跳频技术,可自动检测当前网络环境,自动选择最佳通讯信道,防止干扰;系统采用自动匹配机制,自动连接无需用户手动设置静态IP,开机即用,无需多余配置;设备要求具备物理环境快捷搭建方式,可在任何无阻挡、无信号干扰场地5分钟内快速完成配置和搭建,并能实现所有设备间的通讯和数据传输;统支持各类主题活动、交流论坛、教育教学、体育竞技等的录制和直播,能够在一个人独立操作情况下,完成所有操作.
台13便携式录播系统系统自带网络带宽测试功能,在直播过程中可对网络带宽、丢包率等进行实时监测,并带有醒目状态指示信息;视频录制文件基于H.
264、AAC音视频编码方式;系统支持对5路无线信号接入,支持不少于5种不同方式的组合排列画中画模式输出;要求系统每路预监场景设置不少于3路预置位,预置位支持通过鼠标点击或手指直接点击触摸屏直接进行切换输出;系统支持画面一键切换预监及直播输出功能,信号源接入方式≥5路,其中包括无线高清摄像机场景、VGA画面、画中画视频流、本地高清影音资源及本地录制资源;要求主机支持演讲人模式,可实现人物场景和VGA同一画面显示、录制与直录播输出;要求系统支持普通字幕、滚动字幕、台标;要求系统支持设置透明台标的设置,满足各场景需求,要求内置≥4种字幕模板,≥3种滚动字幕,≥5种台标模板;要求系统支持直接在预监画面上,同时支持通过触控方式实现预监画面焦距远近、方向任意调节;系统具备自动识别接入的音频信号功能,并支持根据现场情况对接入的音频信号进行不同程度的降噪参数设置;要求系统支持一键切换特效功能,能通过主机导播台实现特效不同模式的快速切换输出;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系统支持RTSP视频流接入连接,并支持UDP和TCP两种传输方式;系统要求可以加载本地视频资源,将此视频当作视频源输出;套14无线领夹麦克风RF工作频段:650MHz~750MHz;拥有无线40个频道;设备要求内置电池,电池容量≥890MAH,正常时长≥2个小时;失真度≤0.
3%@1KHz;信噪比≥70dB;发射功率16~25dBm;设备支持显示音量、电量、频道区域等信息.
套15无线手持麦克风RF工作频段:650MHz~750MHz;拥有无线40个频道;失真度≤0.
3%@1KHz;信噪比≥66dB;发射功率0~8dBm.
支16无线音频传输器RF工作频段:650MHz~750MHz;拥有无线40个频道;失真度0.
3%@1KHz;信噪比≥66dB;发射功率15~25dBm;设备支持频道、音量记忆功能;设备支持音量与频道自由设置;设备支持频道LED显示.
个17无线防水摄像机拾音器频响:75HZ-18KHZ;指向性:心型指向性;信噪比:75dbSPL;灵敏度:-37+-3db(0分贝=1v/Pa,1kHz);输出阻抗:600欧姆;接口:通用3.
5mm接口,外加监听耳机接口和外接麦克风接口.
支18无线图传设备设备要求内置无线传输模块,支持数据无线传送功能,同时支持有线传输;无线图传设备要求支持VGA和HDMI视频信号的输入与环出,以满足多场景的使用需求;无线传输模块输出数据率≥300Mbps,无线传输信号在无阻挡、无干扰情况下传输距离400米,室内150米;设备需支持手动拨码功能,通过拨码可选择视频输入类型,音频输入类型、设置网络IP地址;支持向IP网络发送TS,RTSP数据流,客户端支持使用TS、RTSP协议的播放器(如:VLC,QuickTime及硬件解码器等)接收直播;设备要求内置电池电池容量≥6700mAH,功耗≤9W,可续航8个小时,以满足户外场景需求;设备需具备液晶显示面板,能够显示设备IP、电量、版本信息、音频输入类型;设备要求支持多种音频输入接口,LINEIN≥1路;MICIN≥2路;HDMI≥1路;支持网络远程接入访问和调试配置,可通过管理界面设置传输数据的接口类型;视频编码格式支持H.
264/H.
265;音频编码采用标准的AAC格式;无线工作频率支持5.
1—5.
9(GHz)频率可选择;抗干扰模式支持手动/自动选择信道模式;为保证系统整体兼容性,无线图传设备要求与无线录播主机为同一品牌.
台19无线图传采集软件支持系统序列号、设备型号、版本号、内核版本等信息显示;系统支持编码方式、分辨率、帧率、码率状态显示,同时要求码率可以在128-2000kbps0之间自由调整;系统支持VGA图像采集的微调功能,微调比例支持按照高、中、低三种模式自由选择;系统支持远程云台协议接入,支持按照低速、中速、高速进行自由选择,同时支持上下左右、放大缩小等远程控制指令;远程遥控协议要求支持:EVI-D70、EVI-D100、PELCO-D、PELCO-P、VCC-H80PI、AW-HE50;系统支持TDMA的优先级设置,并支持远程系统重启.
套110无线防水摄像机摄像机要求内置无线传输模块,支持数据无线传送功能,能够在户外雨天环境中正常运行;无线摄像机可同时输出两路视频流,一路近景,一路远景;近景画面支持电子云台,在4k-720间任意缩放;摄像机要求支持4K高清,最大分辨率可达3840*2160;无线传输模块输出数据率最大支持300Mbps,无线传输信号在无阻挡、无干扰情况下传输距离400米,室内150米(中标后3天内需提供设备现场演示);支持标准协议:802.
11a/n,802.
11i无线协议;支持无线工作频率:5.
1~5.
9(GHz)频率可选择;摄像机要求内置电池,电池容量≥6700mAH,功耗≤9W,可续航8个小时,以满足户外场景需求;摄像机要求支持机械云台,水平180度,垂直90度,支持不少于3个预置位;为满足室外使用的需求,要求摄像机具备防水、防尘功能;支持手动/自动选择信道抗干扰模式;支持光圈数:F2.
0;支持数字降噪:2D﹠3D数字降噪;支持曝光模式:长曝光模式、低光优先、高光优先;要求摄像机开放ISP接口,提供ISP算法接口工具,能调试Sensor驱动级参数,让场景图像更加满足用户要求;要求摄像机支持多种分辨率,4K@30(3840*2160)、2K@30(2560*1440)1080P@30、720P@30;为保证系统整体兼容性,无线防水摄像机需与无线便携录播主机为同一品牌.
台211无线防水摄像机采集软件支持摄像机模式设置,分别有室内自热模式、室内暗光模式、室内亮光模式、户外晴天模式、户外阴天模式、户外夜间模式、自动识别模式、自动抗闪烁模式、全自动模式等9种模式设置;支持智能局域网搜索摄像机IP功能,实现开机自动连接,降低操作复杂度为获得良好拍摄效果,摄像机要求自带人脸美白、磨皮功能,能够在特写状态时提供显示效果.
支持噪声抑制设置功能,能够实现2D&3D数字降噪.
支持手动调节摄像机亮度、对比度、色度、锐度、饱和度、白平衡等功能;支持编码参数快速设置,对码流、码率、关键帧等自由调节;调试工具具备电子云台功能,对摄像机放大、缩小、上下左右等操作;支持全景与特写双输出画面预览;支持实时显示CPU占用率.
套212高空液压三脚架支架高度≥5米,支持折叠缩放;支持防晃动拉索:6级风情况下,晃动≤16mm;防锈蚀:为防止长时间不用导致支架老化问题,要求关键连接件采用不锈钢材料;把手支持拆卸;移动式收缩后长度≤1.
4米;个113折叠三脚架脚管材质:铝合金;三脚架自重≤1.
65KG,含云台重量≤2.
05KG;工作高度:63cm≤三脚架高度≤206.
5cm;锁紧方式:旋钮式锁紧;安全承重:≥11KG.
个214资源管理平台服务器结构:1U机架式CPU类型:四核IntelXeonE3处理器处理器描述:四核IntelXeon支持CPU个数:支持1颗CPU缓存:8MBL3Cache,80W芯片组:芯片组网络接口:1Gb以太网适配器;内存类型:DIMM3UDIMM内存大小:8GB内存插槽数:4个内存插槽硬盘容量:4TB硬盘类型:SATA非热插拔硬盘原厂商具备数据拯救服务和对数据拯救过程中的镜像盘进行数据擦除的能力,并且原厂商具备的数据擦除的工具需经国家保密局科技测评中心评测.
台115篮球技战术视频分析系统1、视频回访中的准确定位;2、技战术数据的统计、提炼、战术分析.
比赛结束后,教练员可以在系统上根据视频分析与队员分析讲解.
日常训练时,可按照系统上分析出来的结果对球队和队员进行针对性训练.
开赛前,教练员可根据系统分析后采集的数据做赛前的部署安排.
套116篮球心率分析系统1.
半径≤100米范围遥测.
2.
数据缓存,离线监测;数据缓冲,避免干扰数据丢失.
3.
一次充电,工作时间长达10小时;小巧便携.
4.
实时监测心率,最大心率百分比,运动强度.
50个智能运动臂环.
套117教练平板无线通讯,区域覆盖.
支持wifi网线接入台118航空箱定制版航空箱,支持项目主要设备放置,配备万向轮,可以一个人轻松拉动设备;为方便运输,航空箱尺寸要求≤68cm*42cm*32cm;定制版航空箱内部泡棉要求根据设备规格定制,能够将设备和配件完美嵌套,避免运输过程中损坏的风险.
套119技战术分析触模大屏55寸触摸一体机台220分析大屏移动支架定制.
55寸触摸一体机用台221移动电源容量(mAh):32000电芯类型:锂聚合物电池输入电压:20V(max)输出电压:20V(max)输出电流:DC15-24V2A输入电流:DC15-24V2A电量显示:支持,可户外供电8小时以上个422线材满足系统需求套1三、供货范围1、采购清单规定的所有货物及货物正常使用所需的备件及等;2、成交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和安装,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3、成交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4、成交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四、验收标准和方法1.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2.
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3.
如验收不合格,成交人须更换合格货物、辅材或重新进行安装与调试,直至验收合格.
如两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与成交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相关服务.
成交人须承担因验收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自身的一切损失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4.
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
如为成交人原因,一切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五、售后服务的要求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成交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成交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六、质量保证1、成交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整体项目质保期叁年.
质保期内,免费提供所有硬件设备的维修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质保期内所有货物维修均须免费上门服务.
七、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1、交货时间与地点:1.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1.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2、结算方法:2.
1付款人:长沙市雨花区和平小学2.
2付款方式:货到并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0%;二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支付合同金额的10%.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十个部分:一、谈判响应声明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二、保证金3: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5: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四、货物说明或者服务方案7:技术指标说明(货物类适用)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六、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8-1:中小企业声明函8-2:提供中小企业货物清单表8-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证明材料8-4: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清单表七、经销或代理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八、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9-1:报价一览表9-2:分项价格表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十、最后报价一、谈判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谈判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谈判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一、我方同意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
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四、我方愿意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六、我方承诺在参与竞争性谈判过程中,若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四条规定之情形,我方同意接受条款规定作出的处罚.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供应商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说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加盖单位公章,开标时需另附一份交监委查验.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说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时需另附一份交监委查验.
二、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1、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
2、根据供应商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上的账户信息,以转账或电汇方式退还至供应商的原缴纳账户.
3:保证金退还申请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系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现申请按该项目谈判文件规定,退返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小写),保证金请退还到以下原缴纳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开户行地址:省市如果提供的账户信息有误或因账户信息变更未及时通知,一切后果均由本单位自行负责.
供应商(盖单位章):联系人:移动电话:固定电话:日期:年月日说明:《保证金退还申请书》需单独递交,不得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可在办理保证金交割手续时提交,也可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补交,未交《保证金退还申请书》的供应商,将影响其保证金的正常退还.
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单位盖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范围(主营)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其他资料按第二章第42.
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
5: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说明: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第二章第17.
1项"在谈判小组确定邀请供应商名单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止,供应商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更新或者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
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应提供的更新或者补充资格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必须为亲笔签名,否则为无效投)四、货物说明或服务方案7:技术指标说明品目:序号货物名称(品目分类)制造商名称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备注说明:货物类项目按本表填写,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可另页描述.
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序号谈判文件条目号采购规格/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响应与偏离说明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
2、属谈判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六、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8-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说明: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
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8-2:提供中小企业货物清单表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2345678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价总额货物制造商名称货物制造商类型商标名称中型小计小型、微型小计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中小企业应享受的政策功能价格扣除.
2、栏目7"货物制造商类型",填写:中型或小型、微型.
3、栏目4"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
4、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未按上述要求填写,或者提供的内容不真实的,评审时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
对提供的内容不真实的,监督管理部门可能以冒充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谋取中标,依法予以处理.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8-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证明材料说明: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下列情形,应按第二章谈判须知第2.
8款、第9.
2款规定提供产品列入"节能产品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清单"或"两型产品目录"所在页复印件(该页包含制造商或企业名称或申请单位名称、规格型号、有效截止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
并在本章《九、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应数据.
(1)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记符号节能产品及其他强制采购产品);(2)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非标记符号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中两型产品).
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8-4: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清单表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234567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价总额货物制造商名称政策功能编码节能产品小计/////环境标志产品小计/////两型产品小计/////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应享受的政策功能价格扣除.
2、栏目7"政策功能编码"是指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两型产品编号(货物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只填写一种).
3、栏目4"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
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或者提供的内容不真实的,评审时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七、经销、或代理货物、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提供协议或授权函复印件或售后服务证明原件.
八、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9—1:报价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1合同包号2货物名称3规格型号4服务要求5数量6单价7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整小写:元人民币整8备注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9-2:分项价格表(货物类适用)项目名称:品目:金额单位:元1234567891011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制造厂商名称中小企业单价数量合计政策功能编码备注品目合计/报价金额合计:小写:大写:说明:1、本表为合同包内所有货物的报价明细表.
栏目7"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
"包合计"及"报价金额合计"应与9-1《报价一览表》"总报价"一致.
2、栏目3、4、6、5、6、10为货物的制造商信息.
3、栏目6"中小企业"是指货物制造厂商为"中型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填写中型或小型、微型).
4、栏目10"政策功能编码"是指产品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两型产品编号(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只填写一种).
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需包含投标人提供的在招标文件发出后投标截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查询投标人主体的信用记录的截图.
十、最后报价说明:1、最后报价按第二章谈判须知第30条规定提供,格式按9-1、9-2.
2、最后报价需填列报价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同时将8-2、8-4清单表中分别享受政策功能价格合计数按最后报价进行修正.
注:最后报价请按格式9-1、9-2准备,不装入投标文件,评标现场要求最后报价时提供.
投标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本单位已详细阅读贵单位项目招标文件,现就参加本项目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一、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系本公司自愿行为.
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三、遵守雨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交易管理制度和交易现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雨花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市场秩序.
四、投标文件内容及资料无弄虚作假,且无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
五、保证没有组织、参与围标、串标行为.
六、不与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联络和串通以牟取中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
七、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内容.
八、如有违反本承诺书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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