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传销简单来说,传销就是通过"拉人头",并以收取"入门费"、认购"商品"或"团队计酬"等方式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生活中,如果有人给您介绍一份"工作"、"生意"或者推荐"投资",许诺您可以从中获取高额报酬,但前提是您得交钱或者购买一定产品,并且发展亲戚朋友参加,这就是典型的传销行为.
二、传销的三种行为特征1、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
2、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
3、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或者返利.
三、传销的表现形式1、以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计提报酬的传销行为(即"拉人头").
2、以发展的下线的推销业绩为依据计提报酬的传销行为(即"团队计酬").
3、骗取入门费的传销行为.
四、传销行为包括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3、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五、传销公司的一些特征1、发展下线:也就是拉人口,简单地说就是搞得人越多赚得钱越多.
2、听课:每天少不了的日程.
一天两次:中午一次(各个寝室的人),晚上一次(自己寝室).
当你听了几天之后.
他们认为你听懂了也就是你被洗脑了.
他们会让你听"小课"只听一次的,主要讲的是他们现在正在做什么,赚的是什么钱,赚多少等.
3、听课内容:一般以麦当劳开头,中间主要就是讲发展下线的人数所对应的提成等,最后讲个放羊娃的故事.
4、串门:听玩课之后的事了,他们会带你到其它寝室见另一个寝室长(他们一般称之为领导或主任).
目的解决你的一些"问题"也就是洗脑.
5、诱惑:当然除了金钱上的诱惑还有精神上他们会说在里面可以成为四大家即演讲学家,经济学家,管理学家,心理学家.
6、玩:跟你说出去玩玩,出去逛逛.
也就是要出去串门了.
7、产品价格:传销组织都会以2900元3900元4900元的价格要你买产品.
8、产品:都是虚假的,根本就没有,或是三无的.
9、讲故事:一般是在接你回去(他们寝室)的路上,或吃饭的时候.
六、传销的危害传销和变相传销不仅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而且还严重危害到社会稳定,对商业诚信体系和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也造成了巨大破坏.
1、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多个法律客体.
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往往伴随着偷税漏税、制假售假、走私贩私、非法集资、非法买卖外汇等大量违法行为,不仅违反国家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规定,还违反了税收、消费者保护、市场秩序管理、金融、外汇管理等多个法律规定.
2、给参与者及其家庭造成伤害.
传销和变相传销给参与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给其家庭也造成巨大伤害.
3、引发刑事犯罪,给社会稳定带来危害.
传销给绝大多数参加者造成血本无归,一些人员流落异地,生活悲惨,甚至跳楼轻生,还有一部分人员参与偷盗、抢劫、械斗、强奸、卖淫、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侵害.
4、对社会道德、诚信体系造成巨大破坏.
由于传销人员发展对象多为亲属、朋友、同学、同乡、战友,其不择手段的欺诈方法,导致人们之间信任度严重下降,引发亲友反目,父子相向,甚至家破人亡.
七、传销惯用的手法1、传销组织极力鼓吹"传销能使人迅速发财制富".
但加入者交纳成百上千的"入门费"或高价购买毫无用处的商品后,到头来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2、传销组织者擅长胡吹乱侃,花言巧语,他们往往把传销说成是"加盟连锁"、"网络销售"、"电子商务"等,不择手段诱骗他人交钱入伙.
3、传销组织以上课、培训、开会等名义,租用民宅对新加入者进行集中封闭强制"洗脑",传授种种骗人牟财方法.
4、传销组织者擅长利用亲情、乡情、同学情,把善良的人们骗往人地生疏的异地,骗其入伙.
稍有反抗,就采用恐吓、威逼,控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迫其就范.
5、传销组织者为了扩大团队,竭力逼迫参加者发展下线.
极少数上线头目从下线人员身上获取大量血汗钱,绝大多数下线人员损失惨重,血本无归.
八、遇到传销怎么办一旦发现有人以招工、做生意等名义,要求交钱加入或发展人员加入,发展后可以提成,并许以高收入、高收益、高额回报等情况时,一定要提高警惕.
自己已经进入传销要赶快想办法退出发现传销和变相传销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工商机关举报.
参与传销是违法犯罪行为近来,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在一些地方有所抬头,值得广大人民群众高度警惕.
2009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七)》,正式规定了"组织、领导传销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不仅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是违法犯罪,参与传销同样也违法.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一般参与者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参与传销者遭受的财产损失也无法挽回.
传销害人害己,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要擦亮双眼,拒绝传销,远离传销.
警惕传销新变种近年来,传销活动不断发展演变和变换新手法,从传商品、传"人头"发展到传虚拟概念,从商品销售领域发展到资本投资、金融理财、互联网络等领域,出现了"资本运作"传销、"私募基金、股权投资"传销、网络传销等大量传销新变种,需要高度警惕,注意防范.
一是警惕"资本运作"传销.
这类传销也被称作"民间资本重新分配"、"纯资本投资".
它打着"西部大开发"、"东盟博览会"、"泛北部湾建设"、"国家特批民间融资试点"、"中国第四个经济特区"等名义诱骗群众参加.
参加人员一般需要交纳69800元认购一定的"份额"进行"投资入股",然后再发展下线人员参加"投资".
该传销一般以介绍购房、投资发展为名诱骗生意人、"有钱人"参加,并通过安排"实地考察"、参观旅游、参加高消费,进行"资本运作理论"的灌输洗脑等方式,使他们自觉、自愿参与传销活动.
有的传销组织还把自己包装成"民间富人俱乐部",通过参加社会慈善募捐、邀请社会名流参加传销酒会等方式美化自己,具有很强的欺骗性、诱惑性和隐蔽性.
二是警惕"私募基金""股权投资"传销.
一些传销组织利用群众对私募投资不太了解的情况,虚拟境内外私募基金或股权,宣传高额投资回报或公司股票将在境外上市,或许诺配送原始股,以传销发展"下线"的方式招揽社会公众认购基金或股权,并根据直接和间接发展下线人员数量、投资总额获得不同比例的奖金.
这一新变种传销欺骗性更强、活动更隐蔽、吸收资金更快,当传销组织资金链断裂,投资者就会血本无归,社会危害很大.
三是警惕网络传销.
一些传销组织在网上建立传销系统,利用互联网作为宣传、管理的平台,打着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玩网游送红包"、"点广告,有钱赚"、"金钱游戏"、"馈赠互助"等旗号,引诱加入者交纳费用或者购买产品取得会员资格,要求加入者继续推荐、发展他人加入成为下线会员,并以加入者直接和间接发展下线的人数或销售业绩为依据计提奖金.
网络传销大多租用境外服务器,把汇款账户设在境外,组织者为逃避打击或者达到其骗取钱财的目的,会关闭网站、销声匿迹,必将使参与者上当受骗、钱财遭受损失.
如何识别、防范网络传销"轻点鼠标,您就是富翁!
"、"坐在家里,也能赚钱!
"当人们浏览网页时,往往会被这些词语所吸引,但这很有可能是网络传销陷阱.
这些鼓吹"资本运作"、"连锁加盟"、"人际网络"、"电子商务"等口号,欺骗误导网民加入,都涉嫌网络传销.
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利用网页进行宣传,鼓吹轻松赚大钱的思想;还有一种就是建立网上交易平台,靠发展会员聚敛财富.
无论哪种形式,都是违法犯罪行为.
要想不上当受骗,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理性判断.
在遇到相关创业、投资项目时,一定要仔细研究其商业模式.
无论打着什么样的旗号,如果其经营的项目并不创造任何财富,却许诺只要你交钱入会,发展人员就能获取"回报",请提高警惕,没有这么轻松就赚大钱的事.
防范网络传销,远离骗局,最根本的还是要克服贪欲,不要幻想"一夜暴富".
如果抱着侥幸心理参与其中,最终只会落得血本无归、倾家荡产,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
网络传销的表现形式网络传销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型传销形式,主要是指利用互联网进行的传销.
其惯有的欺骗手段:一是传销组织往往打着"网络销售、"电子商务"等旗号.
有的还宣称自己是国家引进的最先进的营销模式,已经通过某某部门认可、已获得国家颁发的荣誉称号、公司是国家有关部门授予的"直销实验基地"等头衔,千方百计诱骗他人加入.
二是利用互联网发布传销信息,并要求参加者缴纳相应费用.
目前传销人员还通过批量发送邮件、网上论坛、聊天工具等大肆发送传销信息,诱骗他人购买所谓的产品,取得加入资格.
三是以发展他人加入为手段,并许诺高额回报.
传销组织往往声称,只要按照规定的方式发展他人加入就可以获得报酬,发展的人员越多赚的钱就越多.
往往编造亲身经历现身说教,并列出所谓的赚钱公式,利用人们急于发财致富的心理使其上当受骗.
除以上惯用的欺骗手段外,传销人员往往会在网上发布自己的账号或者汇款地址,上下线之间一般通过银行、邮政汇款来收取入门费等费用,发放"回报".
与传统的传销形式不同的是,网上传销以互联网为依托,组织者在网上发布传销信息,参加者浏览、接收信息,按照信息指示操作加入,通过网站继续发展人员,并反馈个人账户资料、发展下线情况等信息,形成"信息链";在资金流转上,通过银行汇兑、邮政汇款实现收取钱财,发放回报的流程,形成"资金链".
同时,传销组织一般没有真正的商品销售,活动完全依靠"信息链+资金链"运作,具有活动隐蔽性强、交易行为虚拟化、参与主体分散、地域跨度广且界限模糊等特点.
因此,广大网民可以根据上述基本手法来辨别网络传销行为,或者向当地工商、公安机关进行咨询.
如果发现了网络传销行为,或者已成为网络传销行为的受害者,应当积极收集有关线索信息,并及时向当地工商、公安机关举报.
同时,不要参与网上传销,不要在网上发布传销信息.
按照《禁止传销条例》第九条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传销信息的就属于违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将会同电信等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像远离毒品一样远离传销传销是社会毒瘤.
据介绍,一旦陷入传销并被"洗脑",很多人会被传销组织"精神控制",从而产生"天上掉馅饼"一夜暴富的幻想,以为自己能够通过从事传销发财致富而难以自拔,因此也有人把传销称为"经济邪教".
传销给受骗群众带来经济上的巨大损失,少则几百元,多则上万元,甚至数十万上百万元,很多参与者为此倾家荡产.
传销对社会诚信、家庭伦理道德也造成极大伤害.
一旦陷入传销,要想"发财"或者"捞本"就得"杀熟".
参与传销的人往往通过欺骗身边亲戚、朋友交钱加入,让亲友也掉进传销陷阱,共同遭受财产损失,最终造成亲友反目,人财两空,甚至有家难回、有亲难投.
传销是违法行为,是政府明令禁止的,陷入传销就是违法.
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致富还需勤劳致富、科技致富、合法致富,传销害人终害己,要像远离毒品一样远离传销.
亲朋好友陷入传销怎么办如果你的亲朋好友被人骗去搞传销,请你一定保持情绪的克制,不要太激动,要冷静对待.
第一步,和他(她)保持良好的关系,争取通过电话、上网等方式,当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与他(她)始终保持联系,了解他(她)目前工作、生活的情况,特别是要掌握他(她)在异地的具体地址.
第二步,试图用平和的语气告诉其传销的危害及违法性,劝说其离开.
但对于已被"洗脑"的人来说,这种劝说通常成功率不高.
请注意尽可能不要激化矛盾,失去他(她)对你的信任,增加今后反洗脑和解救难度.
第三步,如果你没有办法在短时间内让你的亲朋好友从传销里面走出来,你就必须要做好以下两点,第一,通知其他的亲朋好友,让他们明白传销是违法的,不能参与;第二,切断他(她)的资金来源,叫任何人都不要借钱给他;第三,不管什么理由,不要相信他们编造的谎言.
比如生病了、被车撞了要住院,或者说公司需要交培训费、买电脑,还有甚者,虚构被绑架、暴力伤害等来骗取亲朋好友的信任,催使其快速汇钱过来,总之花样繁多,层出不穷.
第四步,如果条件允许的话,请前往他(她)所在的地方,佯称路过此地,或者前去考察他(她)的事业,在他(她)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当地工商或公安机关联系,在执法人员的帮助下,前往窝点实施解救,并让其接受执法人员专业的引导和思想矫正后,带其返乡.
第五步,返乡后,要用亲情和友情感化他(她),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监督其彻底断绝与其他传销人员的联系,回归正常的生活.
直销与传销有什么区别当前,参与传销的人大部分自以为参与的是"合法直销",把人骗进火坑的传销企业,也大都打着"合法直销"的旗号.
为了防止上当受骗,要弄清以下方面的区别.
区别一:有无入门费.
传销公司收取入门费,数额在一千至几千不等,有一些"聪明"的传销公司,他们变通形式收取入门费,如以入门认购产品为由收取几千元不等的费用.
传销参加者缴费后,取得加入、介绍或发展他人的资格,并以此获得回报.
而在正规的直销公司是没有这块费用的.
区别二:有无依托优质产品.
传销公司依托的是低质高价产品,一套只值几十块钱的化妆品可以标价为几百甚至上千元.
而直销企业的产品标价则物有所值.
区别三:产品是否在市场上销售.
传销玩的是"聚众融资"游戏,他们的销售方式是入门的所有销售代表都要认购产品,但这些产品不在市场上销售,只作为拉进下一个销售人员的样本或宣传品.
结果是所有销售人员人手一份或几份,产品根本没有在市场上销售.
组织者利用后参加者所缴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
而直销企业的产品质量好,因此产品在市场上畅销,其产品销售是由生产厂家通过营销代表直接到顾客手中,中间没有环节,并且少有广告.
区别四:销售人员结构有无超越性.
以"拉人头"来实现收益的传销公司,在销售人员的结构上往往呈现为"金字塔"式,这样的销售结构导致谁先进来谁在上,同时先参加者从发展下线成员所缴纳的入门费中获取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决定,先加入者永远领先于后来者.
这种不可超越性在直销公司就不存在,参与者在收益上不分先后,表现为多劳多得.
区别五:有无店铺经营.
我国经历了1998年全面整顿金字塔式传销后,很多外来直销企业纷纷转型.
从那时起,"店铺雇佣推销员"的模式就成了直销企业的主要销售模式.
这种特殊的直销经营方式,让推销员归属到店,这样便于公司管理.
传销企业往往停留在发展人员上,经营活动处于无店铺的状态.
这是区分直销和传销的一个直观区别.
但是直销行业也是混乱的,许多没有经过合法批准的公司也在运作,甚至几家经过批准的直销公司在运作过程中也是违规操作.
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应该提高警惕的,因为他们很可能就是变相传销针对这个问题,现在介绍下不正当直销的五个判断标准:标准一:"拉人头"多层次传销活动参加者的业务主要是介绍他人参加,且收入主要来自所介绍的新成员交纳的入会费或者经营者的利润主要来自参加人员的入会费.
标准二:高额入门费以缴纳高额入会费或认购商品方式变相缴纳高额入会费作为加入条件的.
标准三:虚假宣传对多层次传销活动参加者的报酬或者商品的质量,用途,产地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请人入会的.
标准四:高价高奖励商品价格高于合理市场价格,牟取暴利的.
标准五:不许退货不准退货或设定苛刻的退货条件的.
传销案例1江苏侦破涉案2亿网络传销案揭朋友圈传销手段法制网7月23日消息,近日,江苏省邳州市公安局成功侦破"星火草原"特大网络传销案件,涉案资金两亿余元,涉及人数达150余万人.
这种借助互联网发展出现的违法犯罪新模式,其本质依然具备并体现传销的显著特征,应予以严厉打击.
还记得始于上世纪90代末的那场风靡大江南北的"朋友圈营销"浪潮么发展到后来,被拖上贼船的不只有曾经的"朋友"们,还有父兄、姐妹,甚至三代.
对了,那时候还不叫"朋友圈营销",叫"传销".
那种立足于传统社交网络和手段的销售模式,发展到后来被不法分子利用,干脆连产品也不卖了.
十余年过去了,"朋友圈"转向网络.
这回的一些圈子里,总算有了产品.
微信朋友圈里的绝大多数微商是"做面膜的",而"做面膜的人里90%是发展代理的,不是直接销售".
不过,"这些面膜基本上没有卖给消费者",换句话说,"没有人因为使用而购买".
这意味着什么也就是说,面膜这样的产品正在成为朋友圈营销的一个符号——"代理".
而通过不限制层次的代理架构、高昂的代理加盟费、越过代理"直接发货"等手段,这个本该连接厂家和消费者的符号正在分子和分母(上下级代理)之间被层层约掉.
等到某天这个符号被彻底约除的时候,前互联网时代和移动互联网时代,这两代"朋友圈营销"的模式就可以实现最终"对接"了.
类传销模式迷雾卖面膜的小敏曾是周围朋友圈里最活跃的微商之一.
"新手代理刚加入,一天收两个代理!
看到你们的进步才是我最欣慰的""如何吸引意向代理并转化为你自己的代理,牛到不行!
""宝贝说干就干,那么迫不及待……"10天时间,小敏就发了93条朋友圈,全是"事业",作为一名二级代理,她已经很少发布客户使用效果图,更多的是自己下线们每天的进步和对代理成功学的感慨.
一天发这么多条朋友圈,还会有朋友吗这对小敏来说似乎已经不重要了,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透不透支人际关系对他们来说已经不重要,朋友圈已经成了赚钱工具.
微信朋友圈的营销者习惯于首先宣扬自己掌握了如何在朋友圈一天加成千上万粉丝的方法和技巧,然后声称自己可以传授对这些粉丝实现高"转化率"的本领.
接下来似乎顺理成章,既然这些粉丝能顺利"转化"成客户,那么你作为一名掌握了他的方法技巧甚至高端营销思想的弟子,无论在朋友圈卖点啥,都能点石成金了.
问题在于,真的是这样吗理性分析,一定是否定的答案.
关键在于,理性二字从未出现在"代理们"的世界中.
曾有微商负责人透露,代理不用交纳代理费,只需购买5套定价为278元的化妆品即可成为品牌代理商.
该负责人还透露了一个生财诀窍:除了卖产品外,也可以发展自己的下级,"不押货、不押钱,直接按提成赚钱".
如果不按照这样的游戏规则玩,会是怎样的"下场",让我们来看看:2015年4月初开始拿货做分销的小雨(化名)同时做着一款唇彩和香皂的生意,一个月下来,卖出了8支唇彩,而香皂则"没怎么卖".
在她加入的微信群中,每天都会有培训,但她已经没有耐心再听下去,加人的方法、怎么互动、怎么点赞,每天都是讲一样的内容.
冯玲的经历也代表着一些底层小分销.
从2014年9月到11月,她只做了两个月时间,总共进了100片面膜,卖出去50多片,还都是卖给亲朋好友,其余的不是送人试用就是自己用.
天涯论坛里流传着一首现代诗《代理》:"有的代理向我反映/为什么我拿货以后没人买/我说/废话/说的跟有人找我买似的".
小分销委屈失落的经营生态,也引来了不少"微商就是变相传销"的猜测.
变异传销花样多让我们看看传销的定义:《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
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有多位微商业内人士曾坦言,与此前售卖假面膜不同,如今的微商更像传销组织.
记者调查发现,部分微商并不以卖货盈利,而是在靠拉人头或多层返利获利.
例如,A发展了下线B,B又发展了C,而C又发展了D,那么A可以从B、C、D等多层销售中提成.
国家工商总局对此认为,此类行为就可定义为网络传销.
事实上,合法的微商与非法传销存在着本质区别:前者所销售的商品一般并非高价,多为面膜、服装等消费频率比较高的商品;后者根本目的是为了卖货赚钱,且是通过诈骗赚钱.
在合肥警方破获的一起微信传销案中,自2014年以来,有人对外以上海某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名义,伙同他人在某市各中小酒店,以发展"徽商城"的不同级别"代理商"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初步估算涉案价值50万元以上.
"星火草原"特大网络传销案件的模式,则更加"直接",微商的幌子也不用了.
"星火草原"是不法分子在微信平台上注册的一个公众号的名称,打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玩手机赚钱"等激励口号,运营内容却未见任何实体商品或实际项目.
该团伙是如何开展传销活动的呢据办案民警介绍,共有4步:第一步"有偿加入"——参加人员在扫描二维码并关注"星火草原"公众号后,支付100元、300元、600元不等的金额,成为"市级代理""省级代理""全国代理",并取得发展下线的资格.
参加人员支付的费用本质是"人头费";第二步"组成层级"——参加人员按加入上下线关系组成所谓"三级分销"模式,下级会员分别称"太阳星""地球星""月亮星",上级会员分别称"银卡推荐人""金卡推荐人""钻石卡推荐人".
参加人员通过推荐关系按层级组成传销组织的"金字塔"结构;第三步"发展下线"——参加人员必须要发展人员才能获得返利,通过分享"星火草原"二维码,每发展一名下线,可从下线支付的金额中,按照一定的规则获取返利,通过返利规则激励会员发展下线;第四步"按人提成"——成为"全国代理"的参与人员,直接分享二维码发展一个下线可获得90元返利,下线发展一个第二层的"全国代理"可获得180元返利,再发展一个第三层的"全国代理"可获得270元的返利.
2015年11月12日,2015年全国工商系统网络传销监测查处工作座谈会在重庆召开,会议分析了WV梦幻之旅、云在指尖、商务商会、中绿资本运作等网络传销案件定性及查处的有关问题,以上4家微商被认定为网络传销.
网络传销是这两年在互联网、互联网金融、大众创业等概念下火速发展起来.
而像"星火草原"这样的所谓微信红包分销模式,则是在2016年前后才刚刚兴起的.
据其宣称,短短一段时间发展会员数已经超过1200万.
就在"星火草原"迅速扩展的同时,另一个采用类似模式的"百纳红包雨"也在微信平台走红.
"百纳红包雨"同样是采用所谓三级分销模式,投资100元、300元和600元三档,不过其主打的产品是"零元返利商城的代理权和移动POS机",发展成员是更直接地计酬分配.
资深反传销人士叶飘零同样认为,"无论获得什么样的代理权,只要是通过拉人头的方式获利就可以被认定为传销".
为何明知而故犯如果说小刘是"吃了哑巴亏",但还有很多人是在心甘情愿地扎进这趟浑水.
150余万人,是涉案资金两亿余元的"星火草原"网络传销案件涉及的人数,也正是这样的数字,让这起案件前被冠以了"特大"二字.
在这起案件中,不少参与者明知"星火草原"的传销本质,但考虑到初期投入较小,100元便可入门,600元便可拿到最高级别的代理权,同时禁不住组织者宣称大额回报的诱惑,便抱着试一下的态度投身参与并发展下线.
在短短5个月的时间里,参与人数便达到150余万名.
为何明知还要故犯趋利是肯定的.
河北的严女士就曾经是被所谓的"利"迷惑的一员.
她的介绍人,是一个同学的朋友,经销的产品还是面膜,"那位朋友最开始在朋友圈发了一个面膜产品,我从来没有听说过,那位朋友说现在城里特别流行,而且用得特别好,一盒是6片,市场价198元,从她们这儿拿货比较便宜.
"而让严女士真正心动的,是这位微商卖家陆续在朋友圈发布的当天收入截图.
对于这些让她心动的截图,严女士是这样形容的:"588元、198元的特别多.
她还有一个最小的订单是138元的,还看到有两个1100元的订单.
有一次我看她还发了一个6000多元的.
她的生活内容相当丰富,每天发闺女的图片,然后是面膜的图片,带孩子去兜风,特别逍遥自在.
她说同行赚上万元的都是最少的,还说有半年以后就买保时捷车的.
她给我发了一张车的图片,说是浙江的一个微商,做了不到半年买了车.
"在这位卖家勾画的美好创业蓝图面前,严女士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加入了队伍.
但别人"盆满钵满",严女士反而赔钱.
不懂游戏规则的严女士,在最初做的只是把微信里所有认识的人都推销了一遍,但还是没什么销量.
她算了笔账,两个月卖出去10多盒面膜,扣除打折因素,每盒赚50元左右,最后她两个月的纯利润只有六七百元,时间精力都搭进去不说,算上没卖出去的货,还赔了将近两千.
就在严女士想甩手不干之际,上线将真相吐了出来——真正赚钱的不是靠零售,而是靠发展下级代理商,而手段,就是造假和炫富.
高额回报也是利用微信进行传销拉人头的主要方式.
比如,微信里的"金融互助"组织,拉人头的主要方式便是免费注册后,投资60元至6万元,满15天可提现,日收益1%,月收益30%,年收益23倍,无手续费.
此外,参与者发展他人加入,还可获得推荐奖等额外收益,发展人员无上限、返利无上限.
不少专业人士均在呼吁,面对朋友圈那些所谓"低投入、高回报、会员招募、某某商城"等内容的项目要尤其警惕,如果还涉及到"拉人头""会员制"类似模式,千万不要加入,应及时向当地打传办或者警方投诉和举报.
此类传销模式之所以隐蔽性强,也许从下面的案例中可以找到答案:曾加入"星火草原"的小海投资了100元,拿到90元红包,因为只亏掉10元,他未报警,也未和"星火草原"交涉.
传销案例2湖南破获亿元传销案主犯多为高学历80、90后2017年5月7日,常德市公安局副局长彭进对外宣布,经过3个多月的连续缜密工作,常德市和津市市两级公安机关联合作战,成功破获了一个以西安和深圳两地为主,辐射湖南、广东、陕西、安徽、浙江、北京等全国20多个省市,打着民族的、世界的、生态的幌子,拉人头、发展下线、牟取利益,涉案资金1亿多元的特大传销团伙案.
此前,常德、津市两级公安机关共派出130多名民警,分5个抓捕行动小组,辗转千公里,分别在西安、深圳、合肥、杭州等警方的配合下,于2016年12月14日同时收网抓捕行动,分别抓获犯罪嫌疑人30人,冻结扣押涉案资金5000多万元,豪车2台,豪宅2套,缴获电脑200多台、传销资料和读本10000多份、银行卡100多张.
5月5日,检察机关对王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众多成员如何一步步掉入传销陷阱的遭遇洗脑后他们缘何走向疯狂公安民警又经历了怎样的卧薪尝胆此案的背后又有哪些鲜为人知的故事记者从常德市公安局了解到了这个特大传销案的侦破始末.
80后精心策划网络传销骗局80后的安徽人王某大学毕业后,先后做起茶叶和珠宝生意,由于他是学金融专业的,生意做得虽然不是风生水起,但生活无忧,而他总是不满足于现状,2013年1月,利用情妇顾某在西安登记注册了华尔道公司,空壳运行了2年多时间.
2015年6月,王某元在网上购买域名和"P2P信贷系统"软件,租用服务器,以华尔道公司为载体打造"世界银联"网上平台,并先后招聘了万某、张某等9人.
同年的8月18日,"世界银联"网络平台正式上线,在无任何合法项目及产业经营的情况下,精心策划了一场盛大的传销网络骗局.
为了让加盟者对公司深信不疑,王某将在深圳和西安繁华地段租赁的办公用房装修的极其奢华,每年的租金近百万元.
同时,王某还注册了7家空壳公司,既有注册公司,又有网上平台,让人感到王某是一个资金雄厚、理念先进、技术先进的"大众创业"引领者.
王某对自己也是精心包装,开着百多万的豪车在全国20多个省市以一个成功典范的身份来回游说,自己是名校的研究生,月收入上千万元.
王某还将自己的情妇顾某进行了"豪华包装",仅为初中文化的顾某摇身一变,竞成了海归金融博士,开着一辆同是100多万元的豪车,在深圳、西安均购买了豪华住宅.
多数加盟者被这种假象所迷惑,认为只要跟着"王总"干不仅自己生活品质短时间内能大幅提高,而且还能为子孙积累客观的财富,以至于全国20多个省市400多万人怀抱着发财梦,纷纷投资加盟了"世界云联".
骗取"网络服务费"1亿多元"洗脑"是传销组织对加盟者加以精神控制的主要方式,谎言的外面总是包裹着一层美丽的"外衣".
据津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戴志刚介绍,传销头目把"世界云联"大数据平台描绘得十分神气,鼓吹只要入驻"世界云联",将得到众多"福利",如送股权、送实体超市、终身养老……据警方查明,这些"福利"纯属子虚乌有,只是传销组织用来忽悠会员的一个幌子.
"世界云联"既没有具体产品,又没有实际工程,纯粹就是"空手套白狼".
其实,王某一开始是打着"世界银联"招牌粉墨登场的,不料想仅仅运转3个月,就收到了一家银行律师的侵权函要求更名.
无奈之下,王某遂将"世界银联"更名为"世界云联",换汤不换药,继续运转着他们的"宏伟工程",并广泛宣传,诱骗别人注册,假借"网络维护费"收取的会员费额度由每名20元上调为128元.
2016年3月,王某安排张某担任公司法人代表,张某鹏担任公司总经理.
因王某多次涉嫌传销违法行为,早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纳入黑名单无法再进行注册成立公司,他便安排万某注册成立西安聚云公司,将华尔道公司搬至聚云公司实际操作.
2016年4月聚云公司涉嫌传销活动多次被当地工商部门所查.
王某召开公司核心人员张某、万某、于某等人开会,决定前往深圳发展,继续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为使会员更加相信"世界云联"有实力,激发发展下线会员的热情,防止公司在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公司终止合作造成"世界云联"传销业务受阻,随后又先后成立了"世界云联(深圳)网络科技"、"世界云联(深圳)创业投资"、"世界云联(深圳)新闻传媒"等7家公司,以不同公司名义和第三方支付平台签约.
就这样,王某是所有传销公司的实际掌控人,发起、策划、操纵者.
情妇顾某是华尔道公司法人代表,收取会员费,是传销活动组织、实施的关键人员.
张某、万某、于某等人心甘情愿的成为王某的传销傀儡,分别成为公司的法人代表、财务总监、网络技术总监等.
该团伙以"网络服务费"收取的1亿多元,而实际支出网络维修费仅40多万元,其余资金不是吃喝玩乐挥霍,就是落入各自腰包.
斗智斗勇艰苦审讯突破心理防线2016年11月2日,市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以武陵区人陈某、津市人程某等人为首,在常德市区设立传销工作室进行传销活动,他们假借"网络维护费"向每名会员收取会员费128元,参与传销人员众多.
市公安局指令津市市公安局接待初查,2016年11月4日受案并初查,初查中发现陈某、程某等人已在常德市发展会员2000多人达10个层级,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11月23日,市公安局立案并抽调津市市公安局民警组成专案组进行专案侦查.
侦查中查明王某、顾某、张某、万某等人组成传销组织,利用"世界云联"网络平台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从获得的数据得知,其传销活动涉及全国20多个省市,约100多万人93个层级,陈某等人在常德进行的传销活动是王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一部分.
2016年12月7日常德市公安局呈请湖南省公安厅对王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批准立案,次日湖南省公安厅批准立案.
涉案人员大多数都是高学历高智商的80、90后,他们遥控指挥,活动范围广,这给侦查抓捕工作增加难度.
为确保抓捕行动的万无一失,指挥部进行了精密的排兵布阵.
2017年1月12日,常德、津市两级公安机关派出130多名警力,分成5个抓捕行动小组,辗转千公里,在西安、深圳、合肥、杭州等警方的配合下,开展统一抓捕收网行动.
在深圳战场准备抓捕嫌疑人王某时,王某已从深圳飞往安徽,在安徽战场准备抓捕嫌疑人万某时,而万某从安徽坐飞机前往了西安,在每一个战场,都出现了这种跨省大迁徙状态,给抓捕工作带来了又一次的严峻挑战.
抓捕组民警只得继续蹲点守候.
同时,在查封现场,一些不明真相的员工和被洗脑的加盟者不愿离去,民警们只得苦口婆心地做好这些人的思想工作.
经过72小时的日夜奋战,各战场传来喜讯,犯罪嫌疑人王某、顾某、万某、张某等30人分别一一落网.
主要犯罪嫌疑人大多数都是高学历者,属于高智商犯罪,难为轻易攻破他们的心理防线.
专案组民警收集整理的卷宗近百本,仔细核实每一条电子证据.
通过专案组民警的不懈努力,与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艰苦审讯,最后彻底摧毁了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
在大量的证据锁链下,王某从百般抵赖到不得不低头,其余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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