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收集的方式有哪几种?
1.社会调查
社会调查是获得真实可靠信息的重要手段。
社会调查是指运用观察、询问等方法直接从社会中了解情况,收集资料和数据的活动。
利用社会调查收集到的信息是第一手资料,因而比较接近社会,接近生活,容易做到真实、可靠。
2.建立情报网
管理活动要求信息准确,全面,及时。
为了达到这样的要求靠单一渠道收集信息是远远不够的。
特别是行政管理和政府决策更是如此。
因此必须靠多种途径收集信息,即建立信息收集的情报网。
严格来讲,情报网络是指负责信息收集、筛选、加工、传递和反馈的整个工作体系,而不仅仅指收集本身。
3.战略性情报的开发
战略性情报是专为高层决策者开发,仅供高层决策者使用的比一般行政信息更具战略性的信息。
4.从文献中获取信息
文献是前人留下的宝贵财富,是知识的集合体,在数量庞大、高度分散的文献中找到所需要的有价值的信息是情报检索所研究的内容。
收集信息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权利原则
草案之所以明确规定公众有获得政府信息的权利,而不仅仅只是将信息公开
当作政府机关的一种办事制度,主要是针对目前各种形式的公开实践中所反映的
问题.如果信息公开仅仅只是一种办事制度,就意味着政府信息可以公开,也可
以不公开,随意性比较大,实施中缺乏保障与制约.将信息公开当作一项权利处
理,不但与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惯例相符,而且也使整个制度设计更加具有可操
作性.因此,本条规定是整部条例的基础和基石.
在一些国家与地区,很长的时间内也未曾将信息公开当作公众的一项权利进
行处理,其结果是制度的实施效果非常不理想,并招致大量的批评,如欧盟与新
西兰等.
(二)公开原则
在我们长期的行政管理实践中,对于政府机关所拥有或控制的信息,似乎已
经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势或习惯,好象不公开是原则,公开反倒是例外或者是一种
恩赐.正因为如此,严重地制约了政务公开的步伐.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实践中的
一个最大难题在于合理地确定公开与不公开的范围,为避免传统思维方式的影
响,避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各种借口扩大不公开的范围,架空政府信息公开制
度,有必要将公开作为原则确立下来.在总则部分确立这么一条原则的主要作用
在于,使公众与国...(一)权利原则
草案之所以明确规定公众有获得政府信息的权利,而不仅仅只是将信息公开
当作政府机关的一种办事制度,主要是针对目前各种形式的公开实践中所反映的
问题.如果信息公开仅仅只是一种办事制度,就意味着政府信息可以公开,也可
以不公开,随意性比较大,实施中缺乏保障与制约.将信息公开当作一项权利处
理,不但与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惯例相符,而且也使整个制度设计更加具有可操
作性.因此,本条规定是整部条例的基础和基石.
在一些国家与地区,很长的时间内也未曾将信息公开当作公众的一项权利进
行处理,其结果是制度的实施效果非常不理想,并招致大量的批评,如欧盟与新
西兰等.
(二)公开原则
在我们长期的行政管理实践中,对于政府机关所拥有或控制的信息,似乎已
经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势或习惯,好象不公开是原则,公开反倒是例外或者是一种
恩赐.正因为如此,严重地制约了政务公开的步伐.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实践中的
一个最大难题在于合理地确定公开与不公开的范围,为避免传统思维方式的影
响,避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各种借口扩大不公开的范围,架空政府信息公开制
度,有必要将公开作为原则确立下来.在总则部分确立这么一条原则的主要作用
在于,使公众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立新的认识,改变思维
方式与工作方式.同时,在条例的未来实施中,可以以这条原则为指导,解决疑
难案件和问题,并在制定其他法律时,体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基本精神.
(三)利益平衡原则
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
法律规定的义务.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
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公众行使知情权的过程中,随时都会
与其他权利和利益发生一定的冲突,规定利益平衡原则,是为了保证更有效地行
使知情权.当然,利益平衡原则不得随意解释或适用为限制或剥夺当事人的信息
权,所谓其他的社会公共利益应该是有特定含义的,是例外中所保障的利益.
(四)不收费原则
随着信息社会的来临与信息经济价值的突显,政府部门借手中垄断的信息寻
租的现象已经非常普遍.实践中,有的政府机关直接利用手中的信息吃,拿,卡,
要,有的则通过各种间接方式谋取不当利益.如果放任政府机关借信息牟利,或
者变相抬高获得信息的成本,都会影响信息公开制度的实施,增加公众获得信息
的成本,因此,有必要将免费作为一项原则确立下来,即政府机关不得借信息谋
取利益,不能根据信息本身的价值收费.但是,为了减轻政府机关的负担,也为
了杜绝各种不合理的申请行为,还必须由申请人承担检索,复制与寄送信息的成
本费用.
(五)自由使用原则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市场化原则或者自由使用原则,即申请人获得政府信息
后可以以市场化的方式对信息进行再加工或其他形式的商业开发.对于这种再开
发行为,政府机关不得禁止或者进行任何形式的限制,也不得主张政府信息的版
权保护或类似保护.
各国的实践证明,信息化与信息产业的发展,必须借助于市场机制的力量,
仅仅依靠政府机制不可能最有效地促进信息的自由流动.通过市场机制,不但可
以保证信息来源的多样性和各种信息之间的有效整合,还可以通过竞争提升信息
服务的水平和质量,满足不同层次的信息需求.因此,我们认为应该将市场化原
则作为一项基本原则规定在条例的总则部分,允许申请人对政府信息进行商业开
发或利用.
信息收集的基本原则
为了保证信息收集的质量,应坚持以下原则:
折叠准确性原则
该原则要求所收集到的信息要真实可靠。
当然,这个原则是信息收集工作的最基本的要求。
为达到这样的要求,信息收集者就必须对收集到的信息反复核实,不断检验,力求把误差减少到最低限度。
折叠全面性原则
该原则要求所搜集到的信息要广泛,全面完整。
只有广泛、全面地搜集信息,才能完整地反映管理活动和决策对象发展的全貌,为决策的科学性提供保障。
当然,实际所收集到的信息不可能做到绝对的全面完整,因此,如何在不完整、不完备的信息下做出科学的决策就是一个非常值得探讨的问题。
折叠时效性原则
信息的利用价值取决于该信息是否能及时地提供,即它的时效性。
信息只有及时、迅速地提供给它的使用者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
特别是决策对信息的要求是"事前"的消息和情报,而不是"马后炮"。
所以,只有信息是"事前"的,对决策才是有效的。
如何提高搜集信息的能力
信息的来源主要有三方面:1. 人与人之间的口头交流;2. 自己的观察和感知 (看看天再感受下,就能推测今天温度的大致范围);3. 各种记载有信息的资料(互联网 图书 档案 声像)。
互联网可能是年轻人,尤其是谷歌一代(Google Generation)最自然想到的搜集信息的方式。
现在我们经常通过互联网获取信息,但也不要低估其它的方式哦。
如果就泛泛而谈的话,要提高自己的信息搜集能力,有这样几种思路:
(这里只谈信息搜集的过程,没有专门涉及对信息需求的认识和对信息的评估,后两者对信息搜集的结果也有极大的影响,甚至更为重要。
一般而言,这三者之间有一定的交叉。
你搜集信息之前要明确你的需求,搜集信息的时候就会很自然地评估信息。
)
1. 多实践:A. 多和相关的人交流,多问多打听,要知道谁可能掌握什么信息 (know-who),然后发挥自己的交流能力。
B. 多听多看。
听别人说什么。
观察周围相关的事物。
C. 多查。
学习有效地使用搜索引擎,以及检索信息系统。
从不同类别的资料中获取不同的信息。
2. 实践的基础上多总结,偶尔反思下。
我最近寻找的信息是否解决了我在生活、工作中的问题?每次搜集信息都用了多少时间?时间能不能缩短?这个问题是不是通过知乎解决比较好,还是直接给我的朋友打电话更方便,或者在 百度/Google 上搜索更容易,或者去图书馆查查资料?(每天生活中我们都要搜集各类信息,实践的机会很多。
比如在图书馆找一本书,比如上网查询相关主题的论文报告,或者利用互联网信息了解自己最近身体不适的来源,或者利用手机APP来寻找地理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