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消防设施更新改造防护类消防器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采购人:青岛市消防局(盖单位章)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盖单位章)项目编号:ZFCG2018001530日期:二零一八年十二月第一章采购公告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受青岛市消防局的委托,对2018年消防设施更新改造防护类消防器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1.
项目编号:ZFCG20180015302.
项目名称:2018年消防设施更新改造防护类消防器材采购项目3.
项目内容:第一包:采购消防员灭火防护服、消防防护手套、手提式防爆照明灯、绳包、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等防护类消防装备.
第二包:采购抢险救援头盔(F2)、抢险救援服、抢险救援手套、抢险救援服腰带、抢险救援靴、防蜂服等抢险救援类装备.
4.
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424.
8万元.
其中:第一包225.
4万元,第二包199.
4万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24.
8万元.
其中:第一包225.
4万元,第二包199.
4万元.
5.
供应商资格要求5.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5.
2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5.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信用山东(www.
creditsd.
gov.
cn)及信用青岛(credit.
qingdao.
gov.
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5.
4分包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可以选择2个包报价,但只能中1个包.
5.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公告媒介6.
1本次采购公告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
qingdao.
gov.
cn)上发布.
6.
2本次采购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
qingdao.
gov.
cn)上发布.
27.
采购文件的获取7.
1时间:自2018年12月24日起至2018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7.
2地点:青岛市市北区郑州路57号1层17号;7.
3方式:7.
3.
1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登录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
qingdao.
gov.
cn)进行注册并报名,注册并报名成功后,须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采购文件;7.
3.
2同时磋商开启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
qingdao.
gov.
cn)本项目磋商公告页面免费下载磋商文件;7.
3.
3未在中国青岛政府采购网(http://zfcg.
qingdao.
gov.
cn)上注册报名以及未到现场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无效.
7.
4售价:每套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7.
5未按规定获取的采购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8.
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响应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
9.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9.
1时间:2018年1月3日09时00分.
9.
2地点: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4开标室(209)10.
联系方式10.
1采购人:青岛市消防局地址:青岛市金湖路16号联系人:赵科长电话:0532-6657716610.
2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3地址:青岛市市北区郑州路57号电子信箱:zkgsqd22@163.
com邮政编码:266045联系人:司马维祖电话:0532-85859787传真:0532-8585978711.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585585085855838;通信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08号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21日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青岛市消防局2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3项目名称2018年消防设施更新改造防护类消防器材采购项目4分包情况详见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
qingdao.
gov.
cn)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
qingdao.
gov.
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
5资金来源以及资金构成财政100%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7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
8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组织9履约保证金√不需要需要10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费:第一包:28794元、第二包:25934元11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无1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详见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
qingdao.
gov.
cn)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
qingdao.
gov.
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供应商应密切关注上述公告页面的最新澄清信息.
澄清和修改一经发布,视为供应商已收到.
13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14采购文件的质疑招标公告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1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不允许5方案允许16投标报价的范围含税全包价.
17投标报价的次数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不得更改报价,供应商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
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18进口产品投标√不允许允许19样品√不需要需要20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不需要交纳√需要交纳1.
金额:第一包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第二包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38000元)2.
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
qingdao.
gov.
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点击"获取虚拟账号".
3.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4.
交纳形式:4.
1以银行电汇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到账时间为准;4.
2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的须开标现场提交.
5.
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21响应文件编制供应商使用【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22响应文件签章在采购文件的第十章响应文件格式的中标示的"公章""印章"处,分别签单位公章、个人印章.
操作详见"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首页>下载中心>系统使用指南>电子签章操作说明".
23响应文件加密、上传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时,系统通过供应商当前使用的CA数字证书自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6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出具上传凭证,供应商可以下载保存.
供应商签到及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支持网上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若到现场开标,应携带上传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及可登陆互联网的电脑设备以确保网上开标.
开标注意事项详见"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首页>下载中心>系统使用指南>电子投标开标注意事项"1.
供应商在线签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通过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签到,未在线签到的投标无效.
2.
供应商接到解密提示后,应当在规定时限内通过CA数字证书对电子响应文件开始解密.
25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26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共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2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办法28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否√是确定1个成交人,中标结果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29.
1书面形式的定义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电子文档,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及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公告、采购文件及发出的澄清、答疑、变更等各类公告.
29.
2分包和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允许允许29.
3监督和管理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的管理.
29.
4其他需补充的内容30多包成交规则分包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可以选择2个包报价,但只能成交1个包.
供应商可依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多个包报价.
若所7投各个包的报价排位均第一,由供应商自行选择其中1个包成交;其他包参与报价排序,排序第一也不成交,成交顺延排序第二的供应商.
以此类推.
8第三章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1.
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目录序号证明材料名称提供形式备注必须提交1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执业许可证等电子文档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如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执业许可证等)原件扫描件是2无行贿犯罪的书面声明及电子文档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内容中须包含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表身份证号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件是3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电子文档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是4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电子文档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是5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电子文档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件是6保证金缴纳凭证电子文档保证金缴纳凭证是7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电子文档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是8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
court.
gov.
cn/)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网页截图电子文档供应商须登陆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
court.
gov.
cn/)查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扫描件是备注:9(1)开标时,供应商应当提交上述证明材料1、2、3、4、5、6、7、8项,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视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2)电子文档主要包括电子文书、电子信件、电子报表、电子图纸、纸质文本文档的电子版本等.
(3)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参加政府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晰10第四章采购需求1.
项目说明1.
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1.
2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中标人供货时应当提供有关货物的合格证明材料等.
1.
3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
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后,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者故障负责.
所投产品应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应有检测报告等详细资料.
1.
4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
采购人确需招标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在招投标活动开始前,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件规定办理审核手续,通过财政部门审核后,方可招标采购进口产品,否则采购人不得招标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进口产品时不得拒绝国产相同质量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
2.
招标产品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图纸等)第一包技术要求:序号名称单位数量技术要求1消防员灭火防护服套600符合GA10-2014《消防员灭火防护服》标准.
符合公安部消防局〔2017〕41号《17式消防员灭火防护服款式标识统型要求(暂行)》要求.
1、结构:由外层、防水透气层、舒适层三层面料组成,取消单设的芳纶毡隔热层.
上衣后背有救生拖拉带.
2、材料:外层采用原液染色芳纶纤维.
应具有防静电、阻燃、轻便、抗拉力强等性能.
113外观要求3.
1外观为藏蓝色,色差≥3级(按《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T250-2008标准评判).
3.
2衣领为立领,前部设护领,内侧采用经抓绒处理的芳纶纺织舒适层面料.
3.
3上衣前门襟和裤子门禁拉链均为8号铜齿拉链,门襟魔术贴为贯通式;上衣下摆.
上衣舒适层下摆设置止水布,颜色须与外层面料相匹配;拉链使用芳纶基布的阻燃拉链.
3.
4左上臂外侧设90mm*110mm左右盾牌型魔术贴并配盾牌型标识.
3.
5反光标志带:采用宽度为不小于50mm的"黄银黄"组合色反光标志带.
3.
6裤脚口处采用圆弧形设计,内部设置止水布,内侧设置拉链,裤脚设耐磨材料包边.
3.
7补强处理.
肩、肘、膝部应采用耐磨层加厚处理,耐磨层应柔软且易于清洗.
3.
8右肩部设有两个挂袢,衣和裤子间重叠部分≥200mm.
3.
9裤子配H型背带,背带可调节长度,可拆卸肩、肘、膝部均采用同色外层面料加厚处理.
3.
10各部位整烫平服、整洁、无烫黄、水渍、亮光.
3.
11衣领平服、不翻翘、对称部位基本一致、粘合衬不准有脱胶、起泡及表面渗胶.
3.
12可按采购人要求在服装背面印制单位标识,标识必须符合部消防局〔2017〕41号《17式消防员灭火防护服款式标识统型要求(暂行)》要求.
4.
技术要求4.
1外层面料4.
1.
1适用消防员灭火防护服制作,外层面料采用藏青色原液间位芳纶和原液对位芳纶交织而成的双层面料或同性能面料.
4.
1.
2阻燃性能:经、纬向续燃时间0s,经向损毁长度≤27mm,纬向损毁长度≤26mm.
4.
1.
3断裂强力:经向≥1200N,纬向≥1100N;撕破强力:经向≥300N、纬向≥280N.
抗湿性能≥3级,热稳定性能:12变化率≤1.
0%;色牢度:耐洗沾色≥4级,耐水摩擦≥4级.
4.
2防水透气层4.
2.
1采用滴塑芳纶无纺布+阻燃PTFE膜复合.
4.
2.
2阻燃性能:经、纬向续燃时间0s,损毁长度:≤38mm;耐静水压:≥50kPa;透湿率:5000g/m2/24h;拒油性能:≥3级;热稳定性能:尺寸变化率≤3.
0%.
4.
3舒适层4.
3.
1舒适层面料采用芳纶和阻燃胶粘混纺布或同等性能面料.
4.
3.
3阻燃性能:经、纬向续燃时间0s,损毁长度:≤100mm;断裂强力:经向524.
1N,纬向381.
9N;热稳定性能:变化率≤2.
0%.
(断裂强力标准:经向,纬向300)4.
4防护性能:整体防护性能不小于31cal/cm2.
提供防护服结构、质量和浸湿质量性能的相关证明.
质量:防护服总质量不大于3kg.
符合17式消防员灭火防护服(作战款)规格表,主要部位尺寸允许偏差,其它细节尺寸误差率≤±3%的要求.
4.
5浸湿质量:外层、防水透气层和舒适层参照GB/T21655.
1-2008标准中8.
1的方法测试浸湿质量.
4.
6膝盖、肘部、肩部等外层加强材料性能要求:经过25次洗涤后,损毁长度不应大于100mm,续燃时间不应大于2s,且不应有熔融,滴落现象;经(260±5)℃热稳定性能试验后,沿经、纬向尺寸变化率不应大于10%,试样表面应无明显变化.
4.
7有硬质表面均须光滑,无毛刺和锋利的边缘,五金件还须经过防腐蚀处理.
4.
8缝纫线热稳定性能:经(260±5)℃,热稳定性能试验后,缝纫线无熔融,收缩现象.
缝纫线颜色与外层面料相匹配,各部位缝制线路顺直、整齐、平服、牢固、松紧适宜,针距密度不小于12针/30mm.
4.
9H背带:采用机织带优等品.
每cm宽度含橡筋丝量12~14条,外观平整,无明显弯形、松档、断纱、漏针、跳纱、破边、污渍.
配件要求:H型背带每套配备2根.
4.
10反光标志带:采用宽度为不小于50mm的"黄银黄"13组合色透气型反光标志带.
需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和3C认证证书原件.
2消防防护手套双10001.
消防手套达到GA7-2004《消防手套》标准.
2.
用于手部防护.
采用外层、防水层、隔热层、衬里四层结构.
面料采用永久性阻燃纤维材料,具备阻燃、防水透气、防静电、舒适等性能,整体热防护性能TPP:29.
2cal/cm2.
3.
具有预热收缩率低、灵巧性和握紧力手感好,舒适、灵巧、方便,防水性能优异等特点.
4.
外层面料续燃时间、阴燃时间均0s;热收缩率:手套2.
0%,衬里1.
0%;耐静水压≥7;30s内能拾取直径6.
5mm的钢棒;穿戴时间≤2.
0s.
需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和3C认证证书原件.
3手提式防爆照明灯个200额定电压:DC14.
8V额定容量:2Ah额定电流:250mA(工作光)/500mA(强光)防爆标志:ExdiaIICT6Gb光源:LED功率:9W(3*3W)平均使用寿命:≥100000h连续放电时间:工作光≥10h/强光≥4.
5h电池充电时间:≤5h电池连接方式:插拔式电池使用寿命:约1000次(循环)1.
灯具为隔爆型最高防爆等级,防爆等级为:ExdiaIICT6Gb(符合GB3836.
1-2010,GB3836.
2-2010,GB3836.
4-2010标准);灯头采用双层透明件设计,确保工作人员在易燃易爆场所安全使用.
2.
额定容量:2Ah;额定电压:14.
8v.
电池上必须有明确的厂家标识、出厂日期、额定容量、电池型号.
3.
电池拔插式设计:灯具电池与控制板间的连接形式为拔插式连接,用来快速更换电池,提高使用维修效率.
4.
灯具带有电量指示功能和低电量警示功能设计,可随时查询电池电量;当电池电量不足时,灯具会自动闪烁20次14提示进行充电,以保证电量可控,使用时电量充足.
5.
灯头、灯体、手柄组件采用分体式设计,6.
外壳采用高硬度合金材料,可在1.
5米处可自然坠落,坠落后能继续使用.
7.
光源9W,光衰率低(使用5年后,仍能保持初始亮度),电路板,有十二种控制技术,最主要的是"恒流技术"(即电流保持均匀的输出,在即将用完电量的情况下,产品仍能保持满电时的亮度)使用时间为10万小时.
8.
灯具具有冷白、暖白两种不同色温的光源,9.
背带,灯具可以手提、肩挎等携带方式,携带方便.
10.
重量:≤0.
95kg11.
防护等级:IP68.
12.
外形尺寸≥φ70*197mm13.
须刻印有厂家名称,型号规格,产品编号和厂家名称,且标识清晰,不易脱落.
14.
产品具有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全性能委托检验报告,检验依据:GB30734-2014(消防员照明灯具).
需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原件.
4绳包个6001.
多功能腰包采用100%防水材料和优质反光条材料制成.
主材料经过防水处理,水滴在腰包表面完全不会渗透;具有一定耐温性能,在200℃环境5分钟无熔化现象;材料耐磨、抗撕裂.
2.
有特别设计的扣眼,确保腰包紧紧贴合消防员腰部.
外观为藏蓝色,色差符合潘通色号为PANTONE19-4013TCXDarkNavy,色差≥3级(按《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T250-2008标准评判).
5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个6001.
符合GA869-2010《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标准.
2.
消防阻燃头套用于消防作业头部保护.
具有阻燃、保暖、轻便.
3.
面料采用芳纶针织面料,单位面积质量(220±22)g/m2,颜色为黑色,头套前部、后部与防护服领口内重叠的长度>200mm,前套侧部与防护服领口内重叠的长度>130mm,面部开口边缘与呼吸防护装具面罩重叠长度>10mm;阻燃15性能:经向续燃时间0s,损毁长度≤10mm,纬向续燃时间0s,损毁长度≤9mm,无熔融、滴落现象;热稳定性能;尺寸变化率≤2%,无变色、熔融和滴落现象;水洗尺寸变化率,直向≤2%,横向≤2.
5%;抗起球性能3-4级;无甲醛;PH值6左右,无异味;接缝强力≥980N;面部开口尺寸稳定性≤2%,质量≤145g.
需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和3C认证证书原件.
6防静电内衣个1501.
符合GB/T23464-2009《防护服装防静电毛针织服》标准要求.
2.
用于可燃气体、粉尘、蒸汽等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身体内层防护.
3.
由纯棉织物并经过防静电处理而成,具有柔软、透气、吸汗、防静电、阻燃等性能.
第二包技术要求:序号名称单位数量技术要求1抢险救援头盔(F2)顶2001.
由帽壳、帽衬、可调节帽箍、下颏带、防护眼罩等部件组成.
2.
需具备优异的抗冲击、耐热辐射、阻燃、防化学腐蚀、耐热耐寒、或防护其他类型的危害的能力,其整体轻便,满足恶劣条件下对消防救援人员的防护要求.
3.
颜色可提供不低于三种,包括白色,红色,黄色,橘红色,蓝色等,供用户选择.
4.
帽壳应由增强型热塑性材料制成,可提供头部和侧翼冲击保护.
同时帽壳上开有透气孔,以提高散热效果,提高舒适性.
5.
头围可范围不小于64cm.
自带有三档调节功能,可根据头围调节搭扣位置.
6.
头箍佩戴高度可调节,可通过头箍的固定位置调节相对应的佩戴高度.
通过帽子后部的两个滑动自锁装置来调节帽托的高度7.
采用3点式带下颏托的下颏带系统,能提供最佳的舒16适度和稳定性.
8.
采用快速调节棘轮系统,可以在佩戴时方便调节帽箍尺寸,轻松调节到位并锁定.
其调节方向为左右双向调节,可适应绝大多数头围.
9.
采用六点式顶带,以确保冲击均匀分布至头部四周,提供最佳的舒适性.
同时顶带配有调节搭扣,以方便调节头盔的佩戴深度,满足不同使用者的习惯.
10.
带有高性能反光标志,可以增强在恶劣环境中的能见性.
投标产品内部周围带有软衬垫.
11.
配有全封闭防护眼罩,其采用双层隔热镜片,材质采用高性能聚碳酸酯,抗冲击性能好,同时带超硬防刮防雾涂层.
眼罩周围采用柔软橡胶制成,在有效保护眼部安全.
12.
头盔整体重量小于850g.
13.
标示清晰,每顶头盔上应有清晰的永久性标识,包括:型号,规格,生产厂的名称和商或商标,生产厂的头盔识别编号或制造年月,检验合格标记等.
同时每顶头盔附有说明书,合格证等资料2抢险救援服套6001.
用于建筑倒塌,狭窄空间及攀登救援现场的身体防护.
符合行业GA633-2006《消防员抢险救援服装》标准要求.
2.
采用分体式设计,上衣和裤子的重叠部分不小于150mm.
外层面料为采用单层织物,为原液染色芳纶、阻燃粘胶纤维交织而成的双重组织.
具有防静电、阻燃、轻便、抗拉力强等性能.
前胸设"V"字形反光标志带,后背设水平反光标志带,袖口和脚口设环绕反光标志带.
衣领沿衣领翻折的弧度上部齿状绗缝,下方弧形水平绗缝,便于衣领翻下;设置小护领,衣领竖起时,能够覆盖颈部,衣门襟使用拉链闭合.
上衣右胸设置两条照明灯固定带,并设置暗贴袋,双线固定口袋布.
右胸反光带上方设魔术贴,可粘贴反光印字标识;左臂设盾型魔术贴,可粘贴盾形臂章.
采用收腰设计,前短后长的圆弧形下摆,前下摆能够束入裤腰,且弯腰时后下摆不得滑出裤腰,袖口方便穿戴救援手套,腋下开透气孔.
下17裤裤腰设置防滑腰衬,裤腰两侧装橡筋收紧,裤门襟用裤钩和拉链闭合.
裤腿两侧设置立体大口袋,裤脚口装粘扣带收紧,方便穿脱救援靴.
3.
规格、尺寸大小根据用户单位后勤装备业务部门要求制作,并且完全满足用户对规格、尺寸等各项要求.
3抢险救援手套副3001.
主要用于扑救火灾和抢险救援过程中,保护手部安全的手套.
2.
弹性材料,材质为芳纶阻燃.
由外层、防水层和舒适层组成,手套为五指分离式.
背面缝制反光标志带,手掌、手指及手背部位多增加一层皮革,具有防火、抗静电、防油、防水、耐磨、隔热等性能,佩带舒适,护腕不小于7cm.
3.
手套保持完整,无破损,退色.
缝制平整,无脱线、跳针及破损、污渍等缺陷.
4.
标签内容准确清晰并符合验收要求.
经过阻燃性能试验后,其损毁长度不大于100mm,续燃时间不大于2s,无熔融、滴落现象、剥离现象.
5.
整体防水性能:救援手套在进行整体防水性能试验后无渗漏现象.
6.
穿戴性能:救援手套的穿戴时间不超过25s.
7.
救援手套的设计能限制杂物进入手套口,并与救援服的袖口配套.
符合GA633-2006标准.
4抢险救援服腰带条200与抢险救援服配套使用,橘黄色.
5抢险救援靴双6001.
整靴的主体颜色为黑色,且有醒目颜色反光标志,符合统型要求2.
皮靴后跟可视部位处应有荧光绿反光标志且高于靴筒2cm±0.
1.
3.
靴帮材料应为头层防水牛皮,靴帮内侧设有透气孔.
4.
脚踝:使用回弹性较高泡绵,保护脚踝.
5.
鞋带:阻燃橘红色鞋带,鞋舌上方设计有储存鞋带的收拉袋.
6.
外底材料应为阻燃橡胶,耐油,止滑,耐酸碱,耐磨,抗高压、自清洁187.
靴头超轻树脂纤维复合塑钢防砸包头,抢险救援靴内可防止脚趾受到冲击力.
8.
靴底防穿刺层采用复合纤维防穿刺材料,抗刺穿力≥1200N.
靴内底防刺穿层应覆盖整个靴内底,不可位于保护包头卷边上方也不应与之接触,固定好不能有移动现象.
9.
靴内采用防霉抗菌吸湿排汗防臭鞋垫,保持舒适度.
10.
质量:整双靴总重量≤3kg.
11.
鞋子使用滑轮鞋扣,应经过防腐蚀处理,依照统型要求,每双20只.
12.
阻燃缝纫线的颜色应与外层材料相匹配,如反光条、帮面.
13.
靴子外腰需要有:黑底橘色字"消防救援"标志14.
救援靴靴帮与靴底的结合强度≥4.
0N/mm.
15.
抢险救援靴在进行防滑性能,始滑角≥24°.
16.
抢险救援靴的击穿电压≥6000V,且泄漏电流<1.
0mA.
≥18000V时,泄露电流<3.
0mA.
17.
抢险救援靴在温度为(180±5)℃条件下,经5min后,靴上任何部件不应产生熔滴,所有硬质应保持性能完好,沿圆轴弯曲时无任何龟裂.
18.
抢险救援靴在抗热辐射性能试验中1Kw/m2被辐照1min后,靴底内的温升≤10℃.
19.
抢险救援靴靴帮一周增加特殊材料,耐刮防滑.
6防蜂服套501、防蜂服配备防蜂面罩,面罩为有机透明玻璃和金属丝网双层结构,具有轻便、透气等特点.
头罩带消防员头盔,头盔符合《GA44-2004》的要求.
2.
防蜂服材料用PVC复合布为基材,手套、鞋子与衣服紧密相连,为全封闭体连式结构.
主要用于排除各类蜂巢时操作人员所穿着的防护服装,能够有效保护操作人员免受蜜蜂伤害.
3.
商务条件3.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3.
2交货地点19采购人指定地点3.
3付款方式双方合同签订时具体约定(以财政局实际拨款到位情况为准)3.
4验收3.
4.
1货物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
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3.
4.
2货物由中标人进行安装,完毕后,采购人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
安装完毕7日后,证明货物以及安装质量无任何问题,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3.
5质量保证期3.
5.
1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供应商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
3.
5.
2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中标人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
如果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5天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
3.
6售后服务3.
6.
1中标人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应保证每季度至少一次上门回访、检修.
3.
6.
2中标人在接采购人通知1小时做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维修完毕,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好的要免费提供备品(机)备件.
3.
6.
3中标人免费为采购人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并培训操作人员,其中包括讲解产品的结构以及原理、产品的使用以及维护保养,直至操作人员能够独立的操作使用.
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带""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带""标注的产品为供应商开标时需提供的样品,中标后供应商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封存.
供应商提交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带""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系指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的产品.
20第五章评标办法1.
相关要求1.
1技术汇总得分的计算方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1.
2"同类项目"是指供应商已经完成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相同或者类同的货物,并且签订合同一方必须是供应商,以相同或者类同部分的合同金额为准.
1.
3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1.
4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须提供本单位的服务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本采购文件小型、微型企业的相关价格扣除标准执行.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
4.
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1.
4.
2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
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1.
4.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1.
4.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1.
4.
5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11.
5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
5.
1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1.
5.
2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1.
5.
3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1.
6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1.
7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中含有中型及以上企业的产品或者大中型企业提供货物中含有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1.
8评分得分非整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1.
9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2.
评分标准2评分办法(第一包、第二包)2.
1评分因素以及分值评分因素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政策加分总分分值比重44分56分8分108分2.
2商务部分评分因素分数评分标准投标报价35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或者最终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或者最终价格)*35.
企业业绩3分自2015年1月1日至今(近三年)已完成的同类项目,每份得1.
5分;供应商须同时提供同一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和验收报告原件,三项原件缺一项不得分.
同类项目完成时间以验收报告签署时间为准.
售后服务机构3分青岛地区注册或设有分支机构的得3分(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未提供的不得分),或在青岛具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的得1分(提供包含维修营业范围的售后维修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双方协议书22原件,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质保期3分在满足采购文件质保期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得1分,满分3分(以商务响应表中的质保期为准).
2.
3技术部分评分因素分数评分标准响应情况21分基础分为15分.
优于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每有1项加1分,最高加6分;对非实质性要求,每出现1条正偏离,加0.
5分,最高加3分,(以上两项最高加6分).
每出现1条负偏离,扣除基础分2分,出现3条及以上负偏离的,响应情况项不得分.
质量性能20分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高、品牌信誉度好,得6-1分;产品的性能先进、技术成熟,得5-1分,产品质量安全可靠,得6-1分;产品的配备备件和备选配件价格低,得3-1分.
技术措施10分有完善的供货组织方案、产品安装和调试的主要技术保证措施,得5-1分;有完善的人员培训计划和应用技术支持,得5-1分.
售后服务方案5分技术人员配置、服务响应时间,得2-1分(提供常驻地行政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或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原件,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有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质量保证期内产品维护措施,得3-1分.
3.
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评分因素分数评分标准总分单项分政策加分8分优采8分节能产品加分4分提供的货物品牌、型号以及制造商等信息必须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一致.
加分计算方法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采加分:加分=4*[所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中的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总计最高加4分.
若所投产品同时列入最新发布"节能产品23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则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种最新发布政府采购清单的进行优采加分.
开标时,需提供产品所在最新发布的政府采购清单完整页,且在清单中标注所在位置,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环保产品加分4分提供的货物品牌、型号以及制造商等信息必须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一致.
加分计算方法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采加分:加分=4*[所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总计最高加4分.
若所投产品同时列入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则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种最新发布政府采购清单的进行优采加分.
开标时,需提供产品所在最新发布的政府采购清单完整页,且在清单中标注所在位置,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3.
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3.
1说明:3.
1.
1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
1.
2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业绩等商务评分项,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各成员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进行加权折算.
3.
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给予价格扣除.
3.
2.
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10%的价格扣除,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3.
2.
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同样按以上规定给予价格扣除.
3.
3按照《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鲁财库[2007]32号规定,属于24节能环保产品的,享受政府采购政策:3.
3.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在评审时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5%的价格扣除.
3.
3.
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4%的加分和技术评标总分值4%的加分.
3.
3.
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品牌、型号以及制造商等信息必须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一致.
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最新发布的政府采购清单产品所在完整页,且在清单中标注所在位置.
25第六章供应商须知1.
采购依据以及原则1.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1.
4《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1.
5《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1.
6《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1.
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2.
合格的供应商2.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
2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
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报价的,应符合以下规定:2.
4.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
4.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
4.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
4.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4.
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
5.
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报价,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
2.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62.
7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供应商,具有参与竞争性磋商的资格.
3.
保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当事人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4.
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报价有效期以及参与采购活动费用4.
1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如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4.
2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
4.
3时间单位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
4.
4报价有效期4.
4.
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响应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
4.
4.
2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报价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其报价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有关退还和没收保证金的规定在报价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4.
5参与采购活动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
5.
踏勘现场275.
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
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5.
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允许,可以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
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6.
询问6.
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6.
2询问及答复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电话、面谈等口头方式.
7.
偏离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采购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8.
履约担保8.
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除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成交合同金额的10%.
8.
2成交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
采购代理服务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
采购文件10.
1采购文件的组成10.
1.
1采购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服务、磋商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
采购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1)采购公告;(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3)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4)采购需求;(5)供应商须知;(6)开标、磋商、成交;(7)纪律要求;(8)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9)响应文件格式;(10)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0.
1.
2根据本章第10.
2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0.
1.
3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
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及供应商确认,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11.
响应文件的组成11.
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
11.
2响应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文件组成:11.
3商务文件11.
3.
1报价函;11.
3.
2必须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材料;11.
3.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1.
3.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1.
3.
5响应报价:(1)报价一览表.
是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汇总表,响应报价(即响应报价总计金额)为各个分项报价金额之和.
报价项不得空缺、删除或修改,也不可用"……""--""免费""无"及"已包含在总价中"等表示.
(2)分项报价明细表.
各分项报价小计名称应当与《报价一览表》中费用名称、金额对应,供应商应当对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各分项逐一报价,无此项报价的不得删除、29修改报价项,可用阿拉伯数字"0.
00"表示,供应商认为《分项报价明细表》有漏项的,可以增加分项报价.
(3)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材料.
供应商认为需要对《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有关报价进一步说明或者证明其报价的文件和材料等.
11.
3.
6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11.
3.
7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11.
3.
8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11.
3.
9联合投标协议书(若有);11.
3.
10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有);11.
3.
11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11.
3.
12采购文件要求和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11.
4技术文件11.
4.
1货物清单(包括产品彩页);11.
4.
2技术响应表;11.
4.
3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若有);11.
4.
4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以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11.
4.
5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1)供应商应提交采购文件规定的有效技术(印刷体)支持资料,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或代理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者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2)证明货物和服务与采购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主要包括内容:(2.
1)技术方案;(2.
2)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并保证所供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2.
3)保证货物在正常使用所需要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以及其货源地与价格;(2.
4)对照采购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以及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与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并按照采购文件中技术响应表和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如实填写具体响应的参数以及要求.
采购人只接受相同或者优于技术条款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及制30造标准.
(2.
5)当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以及货物备品备件的互换性标准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不一致时,应以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为准.
(3)供应商在详细阐述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说明时,应注意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工艺、材料、货物标准和参照品牌以及文字说明,并无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可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者文字叙述,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技术规格、参数以及要求.
(4)如果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非中标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者技术方案时,应书面征得其同意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后,方可使用.
(5)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供应商须全部承担.
11.
4.
6采购文件技术评审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11.
4.
7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12.
响应报价12.
1响应报价的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2供应商应对所投包中的货物进行报价,对每一包货物的报价必须全部报齐.
12.
3响应报价的次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4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报价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
12.
5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署.
12.
6供应商须按照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磋商小组对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
12.
7开标时,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1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2.
8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只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报价进行唱标.
12.
9供应商的成交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不得出现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
12.
10采购人不接受未经中国海关报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货物报价.
12.
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3.
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13.
1响应文件应按所投包分别进行编制.
13.
2响应文件编制装订: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3响应文件签署和盖章: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4供应商可对提供服务的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13.
5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服务响应表和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中填写响应情况.
14.
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14.
1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上传的响应文件.
14.
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销其响应文件.
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5.
响应文件加密、上传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
响应文件的递交16.
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6.
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完成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后,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系统即时向供应商发出上传回执通知.
上传时间以上传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6.
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3217.
保证金17.
1保证金的交纳17.
1.
1保证金的交纳金额和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
1.
2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17.
1.
3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7.
2保证金的退还17.
2.
1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要求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文件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保证金.
17.
2.
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并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17.
3保证金的不予退还17.
3.
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真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2)报价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撤回全部或者部分响应文件的;(3)损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权益的;(4)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5)经磋商小组认定有故意哄抬报价、串标或者其它违法行为的;(6)成交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签订合同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的;(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其它情形.
17.
3.
2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缴国库.
18.
质疑18.
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
qingdao.
gov.
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依法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18.
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33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8.
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8.
4质疑函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8.
5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8.
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通过系统以电子文档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9.
投诉19.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20号令)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文件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投诉.
19.
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19.
2.
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9.
2.
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19.
2.
3投诉书内容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20号令)规定;19.
2.
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19.
2.
5属于本财政部门管辖;3419.
2.
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19.
2.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9.
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19.
4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9.
4.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19.
4.
2具体的投诉事宜以及事实依据;19.
4.
3质疑书和质疑答复情况以及相关证明材料;19.
4.
4提起投诉的日期.
19.
5投诉书应当署名.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19.
6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
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同级监管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19.
7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监管部门不予受理.
20.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第七章开标、磋商、成交1.
开标程序1.
1宣布开标纪律;1.
2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1.
3查看在线签到家数,少于三家开标会结束;不少于三家开标会继续进行;1.
4供应商根据要求在限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开始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
5供应商授权代表在开标记录上确认;在规定时限内未确认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1.
6开标结束.
2.
开标2.
1开标应当在采购文件确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进行.
所有供应商须在开标前规定时间内签到.
2.
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由供应商线上确认.
2.
3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
4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
5在评审结束前,投标单位请保持在线登录状态.
评标过程中,如果评审委员会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投标单位需要通过电子平台【专家问题澄清】功能,限时在线发送澄清.
2.
6各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将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告知.
3.
磋商小组3.
1磋商小组的组成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
磋商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同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以及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只限一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36总数的三分之二.
3.
2评审专家的抽取3.
2.
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
3.
2.
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
磋商小组成员的名单在评审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
3.
3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3.
4磋商小组负责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
3.
5磋商小组具有依据采购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
磋商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
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3.
6磋商小组的职责:3.
6.
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做出评价;3.
6.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3.
6.
3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
6.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3.
6.
5对围、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认定.
3.
7磋商小组的义务:3.
7.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3.
7.
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3.
7.
3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3.
7.
4发现供应商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3.
7.
5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37任;3.
7.
6编写评审报告;3.
7.
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3.
7.
8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3.
7.
9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3.
8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3.
8.
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3.
8.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
8.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3.
8.
4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政府采购有关系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3.
8.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4.
资格审查、评审程序4.
1资格性审查;4.
2宣布评审纪律以及回避提示;4.
3组织推荐磋商小组组长;4.
4符合性审查;4.
5技术评审;4.
6澄清有关问题;4.
7磋商、比较与评价;4.
8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4.
9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价;4.
10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4.
11编写评审报告;4.
12宣布评审结果.
5.
评审5.
1资格性审查5.
1.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资格要求.
未按采购文件第三章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属于不合格供应38商.
5.
1.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信用山东(www.
creditsd.
gov.
cn)及信用青岛(credit.
qingdao.
gov.
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电脑截屏时间.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响应无效;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响应无效.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
1.
3在资格性审查时,对属于不合格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出不合格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说明.
5.
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在符合性审查时,对属于投标无效的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必须提出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投标无效说明.
5.
3技术评审5.
3.
1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包括政府采购政策执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5.
3.
2对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响应文件技术或指标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应根据采购文件以及各响应文件情况,在确保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按同等或者略高于采购文件标准确定统一磋商技术指标(包括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磋商现场形成书面技术要求并经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该标准是评审报告的组成部分,磋商技术指标经所有参与磋商供应商书面承诺后方可进行磋商.
5.
3.
3对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响应报价(含单项报价)超出市场价格但总价不高于本次采购预算金额,以及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磋商小组应根据本次采购预算金额、市场价格以及供应商响应报价,在确保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磋商39小组必须集体讨论确定磋商标底和报价轮次,该标底必须低于本次开标报价的最低报价并低于市场价格.
标底和磋商轮次经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用单独信封密封方可进行磋商.
磋商轮次应告知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但标底必须保密.
5.
3.
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
5.
3.
5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5.
3.
6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系指采购人确定的核心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其他投标无效.
5.
3.
7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系指采购人确定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6.
澄清有关问题6.
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
供应商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
2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
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磋商小组有权确定其响应无效,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
6.
3磋商小组可以允许供应商修改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者不规则的地方.
7.
磋商、比较与评价;407.
1磋商小组将视情况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磋商.
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仅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7.
2磋商前,磋商小组应核实供应商对统一磋商技术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等是否全部承诺或者确认.
7.
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进行磋商.
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7.
4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7.
4.
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7.
4.
2财库〔2015〕124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7.
4.
3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7.
4.
4磋商报价要求:参与磋商的供应商第一轮报价即为响应报价,在采购范围不变的情况下,以参与磋商的供应商第一轮报价中最低报价为磋商基准价,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第二轮报价必须低于该基准价,供应商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其前一轮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确定为无效报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少于三家的予以废标.
特殊情况及处置:(1)采购范围变化且总价不超过预算价的;(2)采购货物的市场价格明显降价的;(3)报价明细中个别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且无明确报价依据的;(4)第二轮报价等于或者超出基准价的;(5)最后一轮报价高于标底的;(6)磋商小组审定供应商最后一轮报价仍过高的.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有权予以废标或者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后继续报价.
7.
5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价4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评审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进行技术和商务部分的打分;技术部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独立打分,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逐项打分,对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公正评分.
商务部分打分由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定打分结果,交各供应商签字确认.
技术和商务部分打分结束,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8.
成交8.
1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8.
2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
8.
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的供应商成交;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成交;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8.
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8.
5按照有关规定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须顺延排序第二的供应商成交的,或者采购人推荐排序第二的供应商成交的,其响应报价不得超过原成交人响应报价与保证金之和,报经监督部门核准后可以确定排序第二的供应商成交.
否则应予废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8.
6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参与并审定评审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向所有供应商宣布评审结果.
9.
成交结果公示以及成交通知书9.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采购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9.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成交结果公示或者发布成交结果公示后不签发成交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成交供应商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42任.
9.
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都具有法律效力.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0.
响应无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10.
1响应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10.
2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负偏离的;10.
3对允许偏离的非实质性条款,偏离采购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的;10.
4不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报价、没有分项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10.
5应提供而未提供带""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10.
6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交纳保证金的;10.
7报价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10.
8报价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10.
9磋商小组2/3及以上成员认定报价方案技术含量低、偏离范围超出允许幅度、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10.
10磋商小组判定供应商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承诺的;10.
11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签署、盖章响应文件的;10.
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的.
对响应无效的认定,必须经磋商小组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响应无效的事实依据.
11.
废标11.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1.
1.
1在报价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1.
1.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1.
1.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11.
1.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1.
1.
5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11.
2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4312.
特殊情况处置程序12.
1磋商小组成员的更换12.
1.
1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
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织评审.
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采购文件和所有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12.
1.
2退出磋商小组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
由采购人向监督人员提出更换磋商小组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的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
12.
2记名投票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12.
3延期开标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开标时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前报监督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按规定提前告知所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否则必须按时开标.
13.
违法违规情形13.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13.
1.
1供应商之间协商响应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3.
1.
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13.
1.
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报价或者成交;13.
1.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13.
1.
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3.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违法违规认定意见并作响应无效处理:13.
2.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3.
2.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13.
2.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13.
2.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413.
2.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3.
2.
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3.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报价:13.
3.
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13.
3.
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磋商小组成员等信息;13.
3.
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响应报价;13.
3.
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13.
3.
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成交提供方便;13.
3.
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在开标、评审过程中发现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首先由磋商小组作出认定,对认定确有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供应商,按无效报价处理,再进入正常评审程序.
14.
违规处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青岛市政府采购活动:14.
1提供虚假报价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14.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4.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4.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4.
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14.
6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的;14.
7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14.
8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发短信息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的;14.
9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关于成交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15.
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本应作无效、废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者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磋商小组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随时视情形决定该响应无效,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纠正措施;若通过补救、45纠正措施能够满足采购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磋商小组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补救、纠正措施等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仍不能够满足采购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磋商小组应出具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的复审结论,并予以废标,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磋商小组认定成交供应商响应无效、废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的,采购文件规定由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予以废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采购文件规定由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由采购人从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应符合本章第8.
4款规定.
出现上述情形的一切损失均由取消成交资格的供应商承担.
15.
2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签署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磋商小组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若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的情形(包括:予以无效报价、废标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使本次采购成本大幅上升、延误期限以至可能给采购人造成较大损失的),维持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必须出具维持成交结果以及是否要求提供特别担保金的书面意见,磋商小组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提供特别担保金承诺,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成交供应商拒绝提供特别担保金、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或者采购人不同意维持成交结果的,磋商小组应当决定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6第八章纪律要求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竞争性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互相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报价,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超出本采购文件有关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47第九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1.
签订合同1.
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响应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所签订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
2签订的合同原则以本章第4条的规定为基础,并根据评标、答疑情况进行修改补充,但该款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利.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
3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经济合同的一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人应严格履行经济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
1.
4有关法规或者采购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采购文件明确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当中标人放弃中标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但应符合相关规定;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1.
5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1.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2.
追加合同金额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并且在签订合同后1年内,经采购人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
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
483.
货物质量与验收3.
1采购文件中的货物按照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承诺的技术要求制造.
货到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对货物进行验收(以《项目验收报告单》为准).
如对货物质量有争议,采购人可委托国家认定的相关部门对货物进行质量检验,并以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并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
3.
2货物制造完毕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方能发货,并提供货物合格证书.
3.
3货物的表面涂漆颜色: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商定.
3.
4货物包装按照国标、部标以及有关标准执行.
4.
合同主要条款合同编号:签订地:甲方(采购人):住所地:乙方(中标人):住所地:乙方于20年月日参加了(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乙方为(包及包名称)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条货物条款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货物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单价数量小计合计注:如上述表格不适用相关货物的,具体品牌、数量、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质49保期等可用形式列明,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第二条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该价款包括了货物及与之配套的设计、制造、正版软件、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安装、组织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提供等)、质保期服务等全部价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三条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1.
货物原产地:2.
货物的质量要求:……3.
货物的技术标准:……第四条交货1.
交货日期:2.
交货地点:……第五条包装、装运及运输1.
乙方负责包装、装运和运输,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装运和运输造成货物有任何损坏均由乙方负责.
2.
包装费、运费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金额内.
……第六条货款支付1.
货物运到交货地点,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2.
属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同级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将货款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
3.
付款方式可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也可以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具体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
采50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的,应约定支付的时间;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应约定首付、分期支付的时间、条件及支付资金的比例;甲方根据采购货物的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预留质保金.
首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30%,验收合格后付至%,质保金的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10%.
……第七条履约保证金1.
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大写)($)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3.
履约保证金在货物交付验收合格月无质量问题后,填写《青岛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表》、《青岛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和资金往来收款收据交监督部门审核后20个工作日内退还.
……第八条售后服务及承诺1.
乙方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有能力提供持续的、本地化售后服务.
2.
乙方负责系统安装和调试以及操作人员培训,并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使操作人员能独立进行管理、操作、维护和故障处理等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及技术文档收集整理,待验收合格后移交给甲方.
3.
供货及服务范围:乙方负责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免费培训、售后服务.
……第九条验收1.
货物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
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2.
开箱检查设备外观,如有损伤或质量缺陷,乙方应及时更换.
3.
依据合同设备清单,对设备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质保书等必备进行检查.
4.
货物由中标人进行安装,完毕后,采购人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
安装调试完毕日内,证明货物以及安装质量无任何问题,5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设备正常运行后,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第十条知识产权1.
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者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
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2.
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费使用.
……第十一条甲方责任1.
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
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
3.
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责任1.
保证所供货物均为响应文件承诺的货物,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保证其全部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质量要求.
2.
保证货物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货物及系统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
3.
保证其所供货物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任意一方无故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0.
5‰的滞纳金.
逾期交货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的,乙方应按照第1款的规定赔偿甲方违约金.
3.
乙方所供货物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以52及甲方收货后,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不能使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支付甲方所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其赔偿.
4.
在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否则甲方有权另请单位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相关费用,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5.
甲乙双方违背其他合同条款,违约方赔偿对方损失.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保密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
除采购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
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最后一方签字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
3.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二份,市财政局一份,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一份.
53……第十八条本合同1.
中标通知书;2.
政府采购采购文件(含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等);3.
乙方响应文件;4.
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材料);……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54第十章响应文件格式55【正(副)本】响应文件包:第包商务部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公章):二〇年月日56商务文件目录1、报价函(见1);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2);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3);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4);5、报价一览表(见5);6、分项报价明细表(见6);7、资格、资信证明材料;8、供应商情况介绍(主要产品、技术力量、生产规模、经营业绩等);9、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见7)(若有);10、类似成功案例业绩证明(供应商同类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若有);11、商务响应表(见8);12、联合投标协议书(若有)(见9);13、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有)(见10);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见11);15、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见12);16、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者文件(若有);17、采购文件商务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18、采购文件其它规定或者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和说明(若有).
19.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见13)571: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编号为)的报价,为此,我方就本次报价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同意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5、响应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日.
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印章):日期:年月日备注:本报价函由授权代表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
58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方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备注:供应商没有被公开披露或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注明"无"即可.
59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0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代理机构):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为我公司本次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报价、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
授权代表联系方式.
在我方未发出撤销授权委托书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
授权人(代表)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
特此授权.
本授权委托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姓名: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日期:年月日615:报价一览表报价包:第包包名称:序号产品名称含税总报价(元)1总计小写:大写:注: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的,供应商报价中无需考虑此费用.
时间:年月日626:分项报价明细表报价包:第包包名称:序号货物名称品牌产地规格型号单价(元)数量及单位合计(元)123……合计总报价(元)时间:年月日637: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报价包:第包包名称:采购单位名称设备或项目名称采购数量单价合同金额(万元)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648:商务响应表报价包:第包包名称: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者说明售后服务保障要求备品备件以及耗材等要求质保期交货时间以及地点付款条件……政策性加分条件质量管理、企业信用要求能力或者业绩要求……659:联合投标协议书甲方:乙方:(如果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可按照甲、乙、丙、丁…序列增加)联合体各方经协商,就响应(采购人名称)组织实施(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联合体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
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及投标内容对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以及响应等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
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联合体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采购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以及售后服务支持.
四、本次联合投标中,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五、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六、本协议提交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者撤销.
七、本协议共份,联合体各方各持一份,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甲方名称:(公章)乙方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6610: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如果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可按照甲、乙、丙、丁…序列增加)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甲方名称)与(乙方名称)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的内容,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为联合投标代理人,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投标各方均予以认可并遵守.
特此委托.
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印章)职合投标代理人:(印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甲方名称:(公章)乙方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67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日期:6812: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采购人)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日期:6913: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青岛市财政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报价,现就有关事项做出郑重承诺如下:一、诚信报价,材料真实.
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报价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报价,不弄虚作假;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
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磋商小组、采购人提供利益以牟取成交.
三、若成交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报价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保证金、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处罚;如已成交的,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70【正(副)本】响应文件包:第包技术部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公章):二〇年月日71技术文件目录1、项目总体架构以及技术解决方案;2、货物清单(见13);3、原厂出厂配置表以及原厂中文使用说明书;4、技术响应表(见14)以及产品彩页等图片介绍资料;5、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若有)(见15);6、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以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若有)(见16);7、保证供货周期的组织方案以及人力资源安排;8、供应商人在青岛市的售后服务维修机构数量以及分布情况;9、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10、采购文件技术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11、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7213:货物清单报价包:第包包名称:序号设备名称品牌产地规格型号性能以及指标1234567314:技术响应表报价包:第包包名称:序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偏离情况123456注:1、供应商应根据报价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采购文件技术指标要求,如实逐条一一对应填写响应情况,如有未响应技术指标,磋商小组会有权视其为负偏离;2、请供应商在"偏离情况"一栏详细描述存在正偏离或负偏离技术指标,并标明偏离情况;3、采购文件技术指标未做要求的,不视为正偏离.
7415: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若有)报价包:第包包名称:序号优惠内容适用机型单价备注1234567516: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以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报价包:第包包名称: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身份证号码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报价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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