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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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采购编号:COCITC-ZC-DSJK-1705交易编号:D03-12620000224333349J-20170517-025958-5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委托单位: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一七年五月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目录目录.
1-第一章单一来源公告.
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6-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二、供应商须知.
8-三、投标保证金说明及网络注册须知.
16-第三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19-第四章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性文件格式.
36-第五章技术参数要求.
48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第一章单一来源公告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交易编号:D03-12620000224333349J-20170517-025958-5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对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以单一来源形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经甘肃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于2017年3月2日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公示,公示期间无任何质疑,经财政部门审批为单一来源采购.
)一、采购文件编号:COCITC-ZC-DSJK-1705二、采购内容:此次项目共分1个包,内容为:甘肃省免疫规划信息平台二期建设,采购预算为120万元.
三、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理由:1、该项目的一期建设单位较其他公司相比更能够在二期平台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做到与一期平台在技术上、资源上和业务内容上的顺利对接,从而保证建设效率.
在一期项目的合作过程中,甘肃万维与本地卫生系统各用户单位进行了深入沟通和培训工作,在全省范围形成了市、县、乡三级服务网络体系,可以大量节省后期维护体系费用.
2、作为一期项目的完善和发展,二期项目由甘肃万维承建能够保证项目的延续性.
已经取得了良好的应用效果与示范效应,为我省免疫规划工作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
作为该项目的一期建设单位,甘肃万维较其他公司相比更能够在二期平台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做到与一期平台在技术上、资源上和业务内容上的顺利对接,保证建设效率,实现技术延续、规划合理、标准统一、一体维护、资源节约的效果.
3、二期平台建设项目具有构成复杂,技术实现难度大,安全级别高的特点,需要合作企业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资质、涉及国家秘密乙级和本地运营经验,并具有众多省级以上规模平台项目建设经验.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甘肃万维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四、供应商资格要求: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供应商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城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获取方式:单一来源响应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5月24日00:00-24:00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http://www.
gsggzyjy.
cn/)在线免费获得.
六、信息注册须知: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重新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购买拟参与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供应商手机.
七、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单一来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1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采购时间:2017年6月1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单一来源响应文件递交及采购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第二谈判室八、联系人姓名及电话采购人: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人:顾晓明联系电话:0931-8271028九、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兰州市庆阳路115号澳兰名门B2座六楼联系人:李骞人电话:0931-7842893传真:0931-8479509-605E-Mail:cocitczhengcaibu@126.
com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十、投标保证金提交专用账户:收款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账户:660800012189800020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行号:313821054001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天庆嘉园1296号咨询电话:0931-8276931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前.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供应商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
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5月19日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关于招标货物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内容1买方名称: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买方地址:兰州市东岗西路230号2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兰州市庆阳路115号澳兰名门B2座六楼邮编:730030响应性文件的编制3投标语言:中文4投标报价:最终目的地价(完税价)(出厂价+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点的相关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金和伴随服务费等).
最终目的地为使用单位项目现场.
5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报价的1%6保证金提交及退还细则详见须知附后的"投标保证金收取与退还说明".
7投标有效期:60天8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性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二份(U盘和光盘各一份,并分别密封).
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性文件的密封和递交9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6月1日下午14:30之前(北京时间)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第二谈判室采购谈判10单一来源采购时间:2017年6月1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单一来源采购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第二谈判室11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二、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定义1.
1"买方"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
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
3"供应商"系指向买方提交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投标商.
1.
4"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软件、机械、仪器、备件、工具、手册及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1.
5"服务"系指合同规定卖方需承担的运输、保险、指导安装、试验、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1.
6"卖方"系指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厂商.
2、合格的供应商2.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
2、供应商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城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3、投标费用3.
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买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采购文件4、招标采购文件构成4.
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包括:(1)采购公告(2)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3)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4)(5)技术规格书(6)投标报价表(7)投标书技术文件组成4.
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
如果供应商未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没有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那么供应商将承担其风险,并有可能导致单一来源响应文件被拒绝.
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9-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4.
3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代理机构所有5、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5.
1任何要求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投标截止日期三天前按招标代理机构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等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截止日期前五天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寄送每个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修改6.
1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6.
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和电传,通知所有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立即以电报、电传、传真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6.
3为使供应商编写投标书时有充分时间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并通知每一个供应商.
(三)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编制7、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7.
1供应商提交的单一来源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和招标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均应使用中文.
7.
2除在技术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公制单位.
8、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组成8.
1供应商编写的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1)投标函(2)报价一览表(3)分项报价表(4)投标保证金,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
(5)证明供应商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
(按照本须知第12条要求和第四章提供的格式出具)(6)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按照本须知第13条要求编制)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9、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格式9.
1供应商应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8条的内容与要求和第四章提供的格式编写其单一来源响应文件,供应商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
9.
2供应商应将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按第8条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
10、投标报价10.
1供应商应在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表上表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

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种报价.
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
10.
2投标价为目的地交货价,且应包括设备试运转期间的备品备件.
10.
3投标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报:⑴设备目的地交货价报价;⑵合同条款中要求的所有伴随服务费用.
10.
4供应商按照上述第10.
3条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买方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买方以任何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10.
5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任何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1、投标货币11.
1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2、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证明文件12.
1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2.
2供应商提交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使买方和招标代理机构满意:(1)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12.
3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四章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13、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3.
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货物的合格性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
该证明文件作为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3.
2证明货物和服务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供应商应提供: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1-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⑴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说明;⑵对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声明与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按4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填写).
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13.
3供应商在阐述上述第13.
2(3)时应注意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技术要求书"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
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使招标方满意.
14、投标保证金14.
1供应商应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4.
2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14.
1和14.
2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4.
3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招标机构将于投标有效期满后三十(30)天内原额退还供应商,不计利息.
14.
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订正式供货合同并按要求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同时在扣除了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合同执行费后予以退还其余部分.

14.
5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买方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
14.
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供应商在投标函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15、投标有效期15.
1所投的标应从采购之日起60天内有效.
15.
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内,买方可征得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电传、传真等.
供应商可以拒绝买方的这种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
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书,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6、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6.
1供应商应准备一份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正本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及二份电子版本(光盘和U盘各一份).
并以恰当方式将每份清楚标以"正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2-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副本"、"光盘电子版"、"U盘电子版"等.
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与纸制文件不符,以纸制文件为准.
16.
2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由供应商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单一来源响应文件上签字.
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献外,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每一页都应由供应商或其授权代表用姓或首字母签字.
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6.
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签字人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四)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7、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
1供应商应将报价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分别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报价一览表"、"投标保证金"字样(见).
17.
2供应商应将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正本、所有的副本以及电子版本用单独的信封密封,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U盘电子版"、"光盘电子版"等字样,然后再将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
17.
2.
1内外层封套均应:(1)清楚标明递交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
(2)标上合同名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编号/包号及"在月日(提交投标书日期)时(采购时间)以前不得开封"的字样.
17.
3内层封套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如果投标书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17.
4如果外层信封未按照第17.
2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8、响应截止日期18.
1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
18.
2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
在此情况下,买方、招标代理人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9、迟交的单一来源响应文件19.
1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后收到的任何单一来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3-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源响应文件.
20、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
1供应商在递交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和撤回其单一来源响应文件,但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20.
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17条规定密封、标注和递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20.
3投标截止期之后的修改和撤回均无效.
20.
4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截止日起至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单一来源谈判21、谈判21.
1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谈判.
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参加.
21.
2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封.
22.
3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22、采购小组22.
1招标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组建谈判小组.

22.
2采购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采购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
22.
3开展采购:采购小组与供应商在保证采购项目技术要求、质量、服务等基础上进行谈判,商定合理价格及有关成交事项.
22.
4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小组与供应商达成一致意见后,采购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一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其采购结果.
同时采购小组负责编写采购报告作为采购文件备查.
22.
5在谈判期间,谈判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单一来源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
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为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4-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3.
1谈判后,直到向中标的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3.
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买方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24、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初审24.
1谈判小组将审查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合格,投标保证金是否足额、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4.
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4.
3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须知第3.
8.
4条的规定,谈判小组要审查每份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技术参数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
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
谈判小组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4.
4实质上没有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24.
5如果投标实质性没有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
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4.
6招标人只对在初审中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单一来源响应文件进行进一步的详细商务和技术评审.
25、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澄清25.
1为有助于对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可分别要求供应商对其单一来源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或答疑,有关澄清或答疑要求的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6、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详细评审26.
1评审工作应严格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单一来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根据对所有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分别从"商务"、"技术"、"服务"和"价格"四个方面进行谈判,结合节能环保产品报价占总项目的比例,给予相应的加分.
26.
2供应商如果是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声明函》,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5-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其生产的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六)授予合同27、合同授予标准27.
1买方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能够满意的履行合同义务合理投标价的供应商.
28、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28.
1买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
29、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29.
1招标方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30、中标通知书30.
1中标供应商须向招标机构缴纳足额中标服务费后,方可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须向招标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1)中标服务费币种与中标通知书中标价的币种相同;(2)中标服务费不列在投标表中;(3)中标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1.
5%向代理机构支付,待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中标服务费及交易局场地费后随即发出中标通知书.
30.
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0.
3招标代理机构对未中标原因不作任何解释.
31、签订合同31.
1采购方在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前,对采购项目内容和设备数量等有增减变更的权利.
31.
2中标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了中标服务费用后,合同方能生效.
31.
3中标人按买方要求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
32、合同文件除包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外,还应包括:(1)与招标有关的澄清、说明;(2)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随同投标书递交的资料与附图;(3)在商谈本合同书时,双方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6-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4)有关技术要求的补充内容.
三、投标保证金说明及网络注册须知1、投标保证金的收取1.
1供应商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保证金金额不低于每包、段投标报价的1%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
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并务必在递交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之前提交(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1.
3投标保证金须汇入省交易局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账户:660800012189800020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行号:313821054001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天庆嘉园1296号咨询电话:0931-82769311.
4供应商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中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报名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交纳.
1.
5供应商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必须在银行电汇单上注明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包号或标段)名称及8位数字登记号.
1.
6供应商在交纳保证金后的24小时内,须将投标单位名称、投标项目名称、交易编号、包号或标段、保证金金额等内容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
gansu.
gov.
cn/)上进行确认,并同时将电汇底单扫描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电话:0931-8479509-608传真:0931-8479509-605/611E-Mail:cocitczhengcaibu@126.
com1.
7供应商投同一交易编号下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或包号的,应该按标段或包号分别交纳投标保证金.
1.
8供应商未将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在汇单注明和省交易网上确认的,及按照本说明1.
6的规定未向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同时,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7-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在开标时应携带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原件,便于必要时核对.
电汇底单复印件须作为提交凭证,单独密封提交,详见"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格式".
1.
9以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未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单一来源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2.
1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须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足额中标服务费后,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携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在行政监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退款申请后5日内,向中标人原账户电汇退回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2.
2对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代理机构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退款申请后5日内,向未中标人原账户电汇退回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2.
3因招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的,若供应商书面表达拒绝延长并放弃投标的,由招标代理机构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退款申请后,向该供应商原账户电汇退回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2.
4招标项目有投诉质疑的,在调查处理期间,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行业监管部门或行业监察部门作出明确处理意见后,按规定处理.
3、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况3.
1如果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后撤回其投标;或被通知签约后拒绝签约;或未能提交履约及质量保证金;或提交的履约及质量保证金金额不足;或未能执行交纳中标服务费的规定,则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3.
2根据法律法规及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由省交易局依据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通知或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处理意见,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帐户名称: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甘肃银行兰州市中央广场支行行号:313821051003帐号:660500005327300010地址:兰州市庆阳路115号澳兰名门B2座六楼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8-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电话:0931-8479509-608传真:0931-8479509-605/611E-Mail:cocitczhengcaibu@126.
com5、网络注册须知5.
1信息注册须知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重新登录系统报名参与项目投标,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供应商需在取得"登记号"后,购买拟与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供应商手机.
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若有问题,请电话咨询:0931-21057226、注意事项(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交纳.

(3)供应商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必须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或包号的'登记号'(8位数字).
注:供应商投两个及以上标段或包号的,应该按每个标段或包号分别交纳投标保证金.
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9-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采购编号:COCITC-ZC-DSJK-1705合同编号:COCITC-ZC-DSJK-1705/HT买方: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卖方:招标代理: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1-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信息平台二期建设采购项目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和甘肃万维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买方为获得以下设备(包括货物和伴随服务)即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信息平台二期建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并接受了卖方以总金额.
00元(大写:元整)(人民币、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合同价)(以下简称"合同价")提供上述货物的投标.
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1.
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
2.
下述合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货物范围及分项价格表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文件3)投标文件、供应商在评标期间的承诺文件4)中标通知书3.
考虑到买方将按照本合同规定向卖方支付款项,卖方再次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买方提供货物、验收、服务并在质量保证期内承担货物质量保证责任.
4.
考虑到卖方提供的货物个服务并修补缺陷,买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或其它按合同规定支付的金额.
双方在上述日期签署本协议.
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2-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此页无正文)买方名称:卖方名称:买方法人签字:卖方法人签字:买方代表签字:卖方代表签字:地址:地址:买方公章:卖方公章: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招标单位: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签字:地址:兰州市庆阳路115号澳兰名门B2座六楼邮编:730030电话:(0931)8479509传真:(0931)8479509-605E-mail:cocitczhengcaibu@126.
com帐户名称: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甘肃银行兰州市中央广场支行行号:313821051003帐号:660500005327300010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3-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一、合同专用条款本表关于招标货物的具体要求是对本合同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条款为准.
序号内容(1)买方名称: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卖方(中标人)名称:甘肃万维技术服务有限公司(3)质量保证金金额:合同总金额的10%(4)质量保证金期限:设备最终验收后不少于1年(12个月)(5)应提供的伴随服务:选所有(6)备品备件要求:选所有(7)质量保证期:设备最终验收后起不少于1年(12个月)(8)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缺陷,买方通知卖方做出弥补.
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卖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费用.
同时卖方应相应延长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卖方收到通知后三日内没有做出响应,扣除购置设备总价的10%质保金为违约金.
(9)质保期内维修(或在合同中卖方承诺的终身维修、免费维修)卖方须在买方通知后1小时响应,省内4小时到达现场,省外48小时到达现场.
如3日内故障无法排除,卖方必须无条件予以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新机.
如卖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响应,逾期一周未到,扣除购置设备总价的1%为违约金;逾期十天未到,扣除购置设备总价的5%为违约金;同时经双方协商,买方将送外维修,所产生费用由卖方全额承担.
所产生违约金及维修费用从质保金中全额扣除.
*所有设备、材料的选型、配置必须满足系统的整体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4-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兼容性,在系统的子系统及整体调试及正常运行过程中,卖方必须注意并高度重视由于所选软、硬件的匹配性所导致的系统缺陷,并对此缺陷负责.
(10)质保期外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买方进行故障的诊断及排除,免费提供技术支持.
如需更换配件,卖方所供产品价格不得高于同型号或同类产品的市场平均价格(11)付款方法和条件:1)卖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经买方(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包括安装、调试、培训完成)后,买方凭验收合格证明及完税发票支付给卖方合同货款的90%;2)剩余10%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设备正常运行1年(12个月)以没有任何质量问题时由买方支付.
(12)交货地点:货物必须运到采购方指定的地点(甘肃省中医院)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5-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二、合同通用条款1.
定义1.
1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产品、硬件设备、软件和其它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工程及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
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买方"系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7)"卖方"系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提供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
8)"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
9)"天"之日历天数.
2.
适用性2.
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
标准3.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参数要求"要求所述的标准.
如果没有提及使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3.
2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6-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量单位.
4.
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4.
1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
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4.
2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4.
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4.
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4.
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
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
5.
专利权5.
1卖方应保证,买方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6.
质量保证金6.
1剩余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设备正常运行一年(12个月)以后没有任何质量问题时由买方支付.
7.
检验和验收7.
1设备运达施工地点后,买方和项目监理方根据合同要求对设备进行初步验收,确认货物的制造厂、规格、型号、品牌和数量等,确认无误后,卖方开始施工.
施工单位将各类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准备验收文件,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
7.
2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工程或货物不能满足设计、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相应的工程部分或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项目,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买方技术要求.
7.
3买方在货物到达最终目的的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7-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货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卖方或制造厂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7.
4在交货前,卖方或制造厂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但该证书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
制造厂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7.
5合同条款的规定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7.
6卖方所供强检医用计量器具,由卖方委托计量机构对计量器具进行检定并承担相应费用,计量器具取得检定合格证书后再交付买方进行验收.
8.
包装8.
1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
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
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
9.
装运标记9.
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中文字样做出以下标记:1)收货人2)合同号3)发货标记4)收货人编号5)目的地6)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7)毛重/净重(用公斤表示)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8-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8)尺寸(以长*宽*高用厘米表示)9.
2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有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
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
10.
运输和保险10.
1卖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10.
2卖方应向保险公司以买方为受益人投保发运合同设备价格110%的运输一切险.
11.
服务11.
1卖方必须负责系统集成,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及售后服务.
12.
伴随服务12.
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专用条款"与"技术参数要求"规定的附加服务:1)实施所供货物的系统集成和试运行;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3)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维护和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5)免费提供买方使用单位1-2名设备操作人员的现场培训.
五十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免费提供买方1-2名设备维修工程师培训两次.
设备交付使用前培训一次,设备质保期满培训一次.
6)厂家提供设备所需常用、易损配件的型号及价格清单.
12.
2卖方提供的上述伴随服务均应含在合同总价中,买方不再为其单独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9-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一项或数项另外支付费用.
12.
3卖方应提供"合同专用条款"和"技术参数要求"中规定的所有服务.
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3.
备品备件13.
1正如合同条款所规定,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品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1)买方从卖方选购备品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2)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品备件;3)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品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
13.
2卖方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技术参数要求"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14.
保证14.
1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进.
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由于按买方的要求设计或按买方的规格提供的材料所产生的缺陷除外),或者没有因卖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14.
2本保证应在合同货物及工程最终验收后的12个月内保持有效.
14.
3买方应尽快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
14.
4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设备或部件,在三日内故障不能排除的,必须无条件予以更换.
14.
5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0-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14.
6卖方对故障或缺陷的处理结果应使买方满意.
14.
7交货时间:国产设备合同签订后一个月(30天)以内,进口设备合同签订后三个月(90天)以内.
15.
索赔15.
1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合同条款第13条、第14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节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
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3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5.
2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五(15)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
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五(15)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未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及质量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16.
付款16.
1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有规定.
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1-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7.
价格17.
1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的价格在合同中给出.
18.
变更指令18.
1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1)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2)运输或包装的方法;3)交货地点;4)卖方提供的服务.
18.
2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
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十五(15)天内提出.
19.
合同修改19.
1除了合同条款第17条的情况,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20.
转让20.
1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1.
分包21.
1对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内容,卖方在未取得买方书面同意的通知,不得擅自进行分包,但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22.
卖方履约延误22.
1卖方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22.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2-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
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
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22.
3除了合同条款第24条的情况外,除非拖延是根据合同条款第21.
1条的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完工延误,将按合同条款第23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23.
误期赔偿费23.
1除合同条款第24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工期完工,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
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完工工程部分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
5%)计收,直至完工或提供服务为止.
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
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23条的规定终止合同.
24.
违约终止合同24.
1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21条的规定同总延长的期限内完成部分或全部工程;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
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3-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4.
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23.
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
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5.
不可抗力25.
1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事件所影响的时间.
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25.
2受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六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25.
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26.
因破产而终止合同26.
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
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27.
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27.
1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并明确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27.
2对卖方收到终止通知后十五(15)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4-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1)仅对部分货物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受;2)取消对所剩货物的采购,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服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28.
争议的解28.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开始后三十(30)天还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28.
2法院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28.
3裁决费除法院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28.
4在裁决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决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9.
合同语言29.
1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函均用中文书写.
30.
适用法律30.
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31.
通知31.
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传真送到"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
传真需经书面确认.
31.
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32.
税款32.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买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旨均应由买方负担.
32.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卖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旨均应由卖方负担.
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5-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33.
合同生效及其他33.
1本合同经买卖双方及招标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33.
2如需修改合同内容,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修改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3.
3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国家法律保护.
33.
4本合同一式六份,买方(使用单位)二份,卖方二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存档一份.
招标参数、售后服务、开标一览表、中标通知书、技术偏离表、法人授权书(合同正本放原件)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6-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第四章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性文件格式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7-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一、报价信信封及投标电子版信封格式请按以下内容填写报价信信封及投标电子版信封抬头,并将黑框剪下,贴在报价信信封及投标电子版信封外面,除非特殊情况,否则请不要更改信封格式:报价信致: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标号:包号:供应商:(盖章)电子版(光盘)单独密封提交致: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标号:包号:供应商:(盖章)电子版(U盘)单独密封提交致: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标号:包号:供应商:(盖章)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8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格式二、开标信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供应商名称:包号:序号疫苗名称商标型号和规格数量单价(元)投标总价(元)投标保证金生产厂家供货天数备注合计(大写):(小写):供应商(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此开标信应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密封单独提交.
开标信每一包一份,单独分开递交.

投标报价应包括产品费用、运输费用及投标等全部费用.
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9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三、投标函格式致: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项目名称)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二份(u盘和光盘各一份).
1.
目的地交货价报价表2.
投标分项报价表3.
货物详细供货范围表4.
技术规格偏离表5.
商务条款偏离表6.
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7.
资格证明文件8.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金额数和币种).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
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
供应商将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采购日起60个日历日.
5.
如果在规定的谈判时间后,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
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7.
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0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
供应商理解并同意评标委员会为选择最优产品,对供应商所投货物进行拆包选购.

9.
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前,向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交纳足额中标服务费及交易局交易场地费.
10.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1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技术规格偏离表供应商名称:招标编号:包号:标书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货物名称指标型号指标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注:请对采购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内容逐条响应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2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五、商务条款偏离表供应商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序号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条目号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性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供应商代表签字: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3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六、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合同名称)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人代表签字:被授权人签字:法人代表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附在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性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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