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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之持牌證券交易商或其他註冊證券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售出或轉讓名下所有先傳媒集團有限公司之股份,應立即將本通函連同隨附的代表委任表格交予買主或承讓人,或經手買賣或轉讓之銀行、持牌證券交易商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INDERELLAMEDIAGROUPLIMITED先傳媒集團有限公司*(於百慕達繼續經營之有限公司)(股份代號:550)有關收購APOL全部已發行股本之主要交易董事會函件載於本通函第4至15頁.
*僅供識別頁次釋義1董事會函件4附錄一本集團及經擴大集團之財務資料16附錄二APOL集團之會計師報告18附錄三經擴大集團之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74附錄四一般資料801於本通函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匯星印刷」指匯星印刷集團有限公司,一間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號:1127)「匯星印刷集團」指匯星印刷及其附屬公司「匯星印刷股份」指匯星印刷股本中每股面值0.
01港元之普通股「完成後第一筆付款」指代價一部分,最高金額為28,000,000港元,或會於完成後作出調減「第一賣方」指DavidLeoMartin先生將收取根據股份轉讓協議支付及或會按當中表明者作出調整之代價之賣方(為其本身及代表另外八(8)名賣方)「完成後第二筆付款」指代價一部分,最高金額為32,000,000港元,或會於完成後作出調減「二零一二年賬目」指APOL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經審核綜合資產負債表,以及APOL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經審核綜合(如適用)損益表「收購事項」指根據股份轉讓協議由買方向賣方收購待售股份「APOI」指AsiaPacificOffset,Inc.
,一間根據美利堅合眾國哥倫比亞區法例組織之公司「APOL」指AsiaPacificOffsetLimited,一間於香港註冊成立之私人有限公司「APOL集團」指APOL及其附屬公司「APOL資產淨值」指按二零一二年賬目列示之APOL有形資產淨值金額「聯繫人士」指上市規則所賦予之涵義「先傳媒」指先傳媒集團有限公司,一間於百慕達繼續經營之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號:550)2「先傳媒董事」指先傳媒之董事「先傳媒股東」指先傳媒股份之持有人「先傳媒股份」指先傳媒股本中每股面值0.
2港元之普通股「CityApex」指CityApexLimited,一間根據英屬處女群島法例註冊成立之公司,為先傳媒之控股股東「完成」指根據股份轉讓協議完成前批待售股份之買賣「完成日期」指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代價」指買賣待售股份之代價金額「經擴大集團」指本集團及APOL集團「本集團」指先傳媒及其附屬公司(包括匯星印刷集團)「港元」指港元,香港法定貨幣「香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獨立第三方」指根據上市規則第十四A章不被界定為先傳媒關連人士,且獨立於先傳媒之關連人士及其聯繫人士之訂約方及(如適用)訂約方之最終實益擁有人「前批待售股份」指由賣方(Clarke先生除外)合法實益擁有之合共140,000股APOL股份,佔APOL已發行股本約93.
33%「聯合公佈」指匯星印刷與先傳媒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刊發有關收購APOL全部已發行股本之聯合公佈「最後可行日期」指二零一三年一月八日,為本通函付印前為確定所載若干資料之最後可行日期「上市規則」指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3「Clarke先生」指AndrewWarnockClarke先生,為賣方之一,其實際控制APOI「總代理協議」指APOL、Clarke先生及APOI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所訂立之一份總代理協議「不競爭契據」指Clarke先生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以APOL為受益人而簽立之一份不競爭契據「訂約方」指股份轉讓協議之訂約方,即賣方、買方、擔保人及其各自之繼承人及許可受讓人及APOL,而「訂約方」亦指彼等當中任何一人「完成後付款」指完成後第一筆付款及完成後第二筆付款「買方」指InvestorVantageLimited,一間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為匯星印刷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待售股份」指前批待售股份及後批待售股份,即APOL股本中150,000股每股面值1港元之普通股,相當於其全部已發行股本「股份轉讓協議」指賣方與買方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訂立之股份轉讓協議「聯交所」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後繼完成」指根據股份轉讓協議完成後批待售股份之買賣「後繼完成日期」指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或訂約方可能以書面協定之其他日期「後批待售股份」指由Clarke先生合法實益擁有APOL股本中10,000股每股面值1港元之普通股,佔APOL已發行股本約6.
67%「該等地區」指歐盟區、北美洲、中美洲、南美洲及澳洲「賣方」指待售股份之賣方,即(1)DavidLeoMartin;(2)TifanInvestmentsS.
A.
;(3)DerekKeithFreeman;(4)LamSeowLong;(5)ChuChunWan;(6)ChanTzeHing;(7)HoPingNam;(8)WongKwanLap,Stephen;及(9)Clarke先生「%」指百分比4CINDERELLAMEDIAGROUPLIMITED先傳媒集團有限公司*(於百慕達繼續經營之有限公司)(股份代號:550)執行董事:註冊辦事處:劉竹堅ClarendonHouse林美蘭2ChurchStreetHamiltonHM11非執行董事:Bermuda溫兆裘李澄明香港主要營業地點:PeterStavrosPatapiosChristofis香港北角獨立非執行董事:英皇道625號林李靜文26樓鄭炳權何大衞敬啟者:有關收購APOL全部已發行股本之主要交易緒言茲提述日期為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有關收購APOL全部已發行股本之聯合公佈.
本通函旨在按上市規則之規定,向閣下提供(其中包括)(i)有關收購事項之進一步資料;及(ii)本集團之財務及其他資料.
*僅供識別5收購事項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買方(匯星印刷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及匯星印刷與賣方及APOL訂立股份轉讓協議;據此,買方有條件地同意收購而賣方亦有條件地同意出售待售股份,代價不超過160,000,000港元.
待售股份相當於APOL之全部已發行股本.
於完成(已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發生)後,APOL由匯星印刷擁有約93.
33%;而待後繼完成後,買方將向Clarke先生收購後批待售股份,以及APOL將成為匯星印刷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由於Clarke先生一方之稅務原因,收購事項分兩個階段完成.
匯星印刷董事就APOL全部股本之出售向賣方接洽.
就先傳媒董事所知、所悉及所信並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賣方為獨立第三方.
於匯星印刷註冊成立前,一名先傳媒董事(即劉竹堅先生)曾與若干賣方建立業務關係.
除上述者外,於訂立股份轉讓協議前,賣方與先傳媒及其關連人士並無任何業務或其他關係.
股份轉讓協議日期: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訂約方:1.
買方,為匯星印刷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2.
賣方,為八名個人及一間公司,均為APOL現有股東;3.
APOL;及4.
匯星印刷,作為擔保人.
將被收購之資產:待售股份,相當於APOL全部已發行股本.
於完成(已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發生)後,匯星印刷透過其全資附屬公司(即買方)擁有APOL已發行股本約93.
33%;而待後繼完成後,APOL將成為匯星印刷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並將因而成為先傳媒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代價:代價最高金額為160,000,000港元,或會按「代價於完成後之調整」一段說明者作出完成後之調減.
代價乃基於APOL過往及預期之盈利,並經計及APOL資產淨值及APOL之潛在前景後進行公平磋商而釐定.
6代價乃以匯星印刷集團之內部資源、匯星印刷獲商業銀行提供之銀行貸款及由先傳媒按正常商業條款提供之一筆不超過150,000,000港元之股東貸款撥付.
首先,匯星印刷集團將會支取股東貸款約50,000,000港元作為支付代價之資金.
付款條款:除作出完成後之調減外,代價須按下列方式以現金向賣方支付:(a)一項20,000,000港元之可退回按金已於簽署股份轉讓協議時支付;倘(i)股份轉讓協議按訂約方共同協定被終止;或(ii)股份轉讓協議所載之先決條件到完成日期未達成,則該項按金須不遲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或訂約方可能協定之其他日子)歸還買方;(b)80,000,000港元已於完成時支付;(c)完成後第一筆付款28,000,000港元須於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支付;及(d)完成後第二筆付款32,000,000港元須於完成後24個月屆滿時支付.
代價於完成後之調整:代價或會於完成後作出以下調整:(a)倘二零一二年賬目列示之APOL資產淨值低於100,000,000港元,以及:(i)如不足差額少於28,000,000港元,則完成後第一筆付款將按不足差額之金額調減;如不足差額多於28,000,000港元,則買方無須支付完成後第一筆付款,而完成後第二筆付款將按超出28,000,000港元之不足差額之金額調減;或(ii)如不足差額多於60,000,000港元,則買方無須支付完成後付款,但第一賣方(為其本身及代表另外八名賣方)須於第一賣方(為其本身及代表另外八名賣方)向買方交付二零一二年賬目起計一個月內,向買方支付該筆相等於超出金額60,000,000港元之金額之款項.
7(b)倘二零一二年賬目列示之任何應收賬款未有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獲APOL以現金收回,而未獲收回金額於完成後第二筆付款日期前未獲第一賣方(為其本身及代表另外八名賣方)支付,則:(i)根據本段上文第(a)(i)項作出調整後,完成後第二筆付款須按該未獲收回金額調減;及(ii)如完成後第二筆付款不足以支付未獲收回金額,第一賣方(為其本身及代表另外八名賣方)須於支付完成後第二筆付款當日,支付未獲收回金額之結餘.
先決條件:下列先決條件已於完成日期或之前達成:(a)盡職審查買方以書面通知賣方律師,其已對APOL完成使其滿意之盡職審查,以及除股份轉讓協議另作表明外,買賣待售股份不涉及任何隱含保證;(b)轉讓域名域名「asiapacificoffset.
com」已由APOI轉讓予APOL;(c)撤回商標申請Clarke先生及其聯繫人士已撤回若干商標之註冊申請;(d)遵守上市規則先傳媒及匯星印刷已於彼等各自之網站及聯交所設立之網站上發佈本聯合公佈,以符合上市規則之規定,以及(i)買方已向第一賣方出具;或(ii)聯交所已接受CityApex及先傳媒所發出之書面股東證明書,以代替先傳媒及匯星印刷舉行股東大會,以批准根據股份轉讓協議擬進行之交易;8(e)於完成時控制權之改變當發生下列事件:(i)名列於股份轉讓協議內之其中兩名董事已辭任APOL董事職務,以及名列於股份轉讓協議之四名人士獲委任為APOL董事;(ii)APOL董事會決議案獲通過,以批准正式呈交時登記向買方或其代名人作出之待售股份轉讓;(iii)APOL已就其所開立之銀行賬戶撤銷或變更現有授權,並按股份轉讓協議訂定者或按買方要求者對有關委託作出更替或增補.
擔保:匯星印刷作為買方之擔保人,擔保支付買方根據股份轉讓協議作為主要債務人應付之一切款項.
完成:完成已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完成日期發生.
後繼完成:後繼完成不受任何先決條件所限,並將於後繼完成日期(預期為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發生.
有關APOL之資料APOL為一間於一九七八年在香港註冊成立之印刷管理公司,由賣方全資擁有,主要從事印刷、裝訂、分色及其他印刷及非印刷書籍、雜誌及其他印刷品之業務,為全球最大的書籍印刷管理公司之一.
業務模式APOL為尋求印刷服務之客戶之經紀商,已委聘APOI(一間受Clarke先生控制之公司)為其代理,負責於該等地區內進行銷售及市場推廣.
APOL相當依賴APOI在該等地區之銷售及市場推廣服務,佔所招攬總訂單約98%,亦擁有一支內部市場團隊,於該等地區外招攬訂單.
APOL通過APOI(為其專屬銷售代理,於主要出版中心設有辦事處)於該等地區獲得國際出版商及包裝商之業務,並於香港及中國內地聘請印刷分包商應付訂單.
APOL擁有廣大的國際書籍出版商客源,逾350名活躍客戶遍及不同國家,大部分為忠實客戶.
目標客戶為國際出版商.
儘管APOL並無任何生產設施,但其於物色適當的原材9料採購來源及適當的分包商以提供印刷產品方面,具備管理及技術專業知識.
除向分包商分判工作及採購原材料外,APOL亦負責計算客戶報價、質量控制及安排運輸.
APOL已於深圳設立代表處,履行質控職能,並加強香港總辦事處與國內印刷商之間的溝通.
管理專業知識APOL之管理團隊具有豐富的印刷服務業務經驗.
賣方當中有五名為APOL之高級行政人員,而其中四名於完成後繼續效力APOL.
雖然該等賣方將一概不會獲委任為先傳媒董事,先傳媒鑒於收購事項亦不擬改變其董事會之組成,但先傳媒董事認同匯星印刷董事之意見,經擴大集團於完成後將能利用該等賣方之豐富經驗.
除管理層外,APOL大多數職員具有逾10至20年印刷行業經驗.
營運流程APOL直接從其準客戶或間接從APOI接收客戶訂單或報價查詢.
經計及預期原材料成本(包括但不限於紙張供應商之成本報價)、分包費用、時間及交付後,APOL之後會根據準客戶指定之規格製備成本估計單.
當客戶確認訂單後,APOL便會購買紙張,並向最適合承接該印刷工作之分包商發出訂單.
為確保分包商之產品質量理想,APOL會視察分包商之生產廠房,並於生產工序中每個階段檢驗產品質量是否達到可接受質量水平.
製成品付運前須交由APOL驗收,APOL通常會按照客戶要求,安排由分包商直接交付客戶.
競爭優勢除資深的管理團隊外,APOL亦具備多項競爭優勢.
首先,APOL大多數職員具有逾10至20年印刷行業經驗;第二,與供應商關係良好,使APOL可縮短交貨期及提升所生產之書籍質量;第三,生產書籍之專業知識有助加強客戶信心;最後,可觀的營業額增強APOL之購買力,APOL繼而可向供應商爭取更優惠價格.
主要收入來源及成本組成部分APOL之收入將主要來自向客戶接收有關印刷、裝訂、分色及其他印刷及非印刷書籍、雜誌及其他印刷品之訂單;而印刷及裝訂工作之紙品及印刷成本將成為其成本之主要組成部分.
10未來計劃APOL之未來計劃,為將業務拓展至東歐及南美洲國家等地區.
有關擴充將透過業務轉介推進,預計所涉之資本開支不大.
總代理協議及不競爭契據於股份轉讓協議日期,APOL(作為主事人)與APOI(作為代理)及Clarke先生訂立一份新總代理協議;據此,APOL委聘APOI為其於該等地區之專屬市場代理,負責(i)推廣APOL之業務;(ii)為APOL招攬印刷、裝訂、分色及其他印刷及非印刷書籍、雜誌及由APOL向客戶提供之其他印刷品之訂單;及(iii)為及代表APOL向客戶取得訂單.
根據總代理協議所載之條款及條件,APOL須就每張訂單向APOI付款,款額為APOL向客戶發出之發票總金額某固定百分比減任何增值稅或類似銷售稅及任何徵稅作為代理費.
代理費乃按公平原則及正常商業條款釐定.
除總代理協議外,Clarke先生亦已以APOL為受益人簽立不競爭契據;據此,彼於總代理協議年期內受到一系列不競爭契諾所約束.
在若干情況下,上述契諾於其總代理協議終止後12個月期間內有效.
下表顯示截至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兩個財政年度及截至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APOL之經審核綜合除稅前及除稅後溢利,乃摘錄自APOL集團之會計師報告(收錄於本通函附錄二).
APOL之經審核綜合溢利截至以下日期止年度期間除稅前除稅後(千港元)(千港元)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8,1977,503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48,45940,461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34,00328,556於二零一零年,APOL錄得出售一間英國附屬公司之一次性收益16,700,000港元、應收該附屬公司款項之減值虧損27,400,000港元,以及就一間英國銀行就應收該附屬公司款項提出申索作出之撥備3,800,000港元.
撇除此等非經常性項目,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除稅後溢利為22,000,000港元.
根據APOL之經審核綜合財務資料(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編製),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APOL之經審核資產淨值分別約為103,000,000港元、110,400,000港元及122,500,000港元.
11按本通函附錄二所載之APOL集團之會計師報告,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佔其資產總值50%以上.
APOL集團之應收款項水平與匯星印刷相若,先傳媒董事認為,介乎90至150天之信貸期符合市場慣例.
APOL已投購信貸保險,以降低不可收回應收款項之潛在減值虧損.
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應收款項中約51%及36%分別獲信貸保險及銀行信用狀提供保障.
先傳媒得悉,匯星印刷董事認為應收款項餘下13%之信貸風險可以接受.
完成後,匯星印刷將執行嚴緊之信貸監控措施.
匯星印刷之財務部將檢討每名現有及準客戶之信貸期.
任何特定客戶所獲授之信貸期將因應(其中包括)(i)業務關係年期;(ii)付款記錄;及(iii)該客戶之財力及信用而釐定.
進行收購事項之理由及裨益於最後可行日期,先傳媒間接擁有匯星印刷約59.
98%權益.
匯星印刷集團現從事向國際書籍出版商、貿易、專業及教育出版集團以及印刷媒體公司提供印刷服務.
APOL現從事印刷、裝訂、分色及其他印刷及非印刷書籍、雜誌及其他印刷品之業務.
因此,本集團認為,收購事項使匯星印刷集團可擴闊客源及增強其購買力(尤其於紙張採購方面)及材料存貨管理.
此舉亦有助提高訂單分配之靈活度及增加產品種類.
匯星印刷及APOL之現行經營模式相互之間起輔足作用.
匯星印刷自有生產設施,而APOL為經紀商,但無生產設施,並向分包商分判工作及監察生產及物流質量.
透過APOL與其他分包商建立之網絡,匯星印刷集團將可把產品分散至無生產設施及技術專業知識之公司.
除此之外,匯星印刷集團已建立客戶網絡,主要據點位於美國、澳洲及英國.
APOL擁有廣大的客源,大部分為匯星印刷集團以往未能觸及之歐洲及美國客戶,故本集團預期收購事項將會擴闊匯星印刷集團之客戶基礎.
因此,收購事項推動匯星印刷集團之業務多元化發展,並為其帶來額外收入來源.
此外,本集團相信,APOL與APOI訂立之代理安排有利於APOL之業務發展,並相信APOI及其他獲聘請之附屬代理所取得或招攬之訂單蘊藏豐厚商業價值.
APOL之管理層具備於短交貨期內生產大量書籍之實質管理經驗,為匯星印刷集團(尤其於印刷管理上)締造協同效益.
收購事項與本集團之業務發展策略相輔相成.
12收購事項之財務影響資產與負債於完成(已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發生)後,APOL由匯星印刷擁有約93.
33%;而待繼後完成後,APOL將成為匯星印刷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APOL之業績將全面併入本集團之業績計算.
根據本通函附錄三所載之經擴大集團之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於完成後,經擴大集團之綜合總資產將由約1,033,600,000港元增加至1,182,900,000港元,而經擴大集團之綜合總負債將由約298,100,000港元增加至約448,900,000港元.
經擴大集團之綜合淨資產將由約735,500,000港元減少至734,000,000港元.
資產淨值減少乃由於產生法律及專業費用約1,500,000港元所致.
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乃根據董事作出之判斷及假設,僅為說明目的而編製,基於其假設性質使然,其未必反映於完成日期或任何未來日期經擴大集團之真實財務狀況.
此外,由於APOL於完成日期之資產、負債及或然負債之實際公允值將有別於用以編製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之經審核財務報表之估值公允值,故收購事項之實際財務影響可能與本通函附錄三列項之財務狀況顯著不同.
盈利預期APOL將於完成後為匯星印刷集團往後之業績帶來正面貢獻.
管理層對APOL之討論及分析由於APOL集團之營業額完全來自提供印刷服務,故並無業務分部資料.
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個財政年度各年,APOL錄得之收入分別約為374,000,000港元、418,000,000港元及486,000,000港元,而除稅後溢利分別為28,800,000港元、7,500,000港元及40,500,000港元.
截至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收入及除稅後溢利分別約為374,000,000港元及28,600,000港元.
流動資金及財政資源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APOL集團之總資產約為170,000,000港元,其流動資產約為163,000,000港元.
於上述日期,APOL集團之總負債及流動負債分別約為75,000,000港元及73,000,000港元,而APOL集團之股東資金約為107,000,000港元.
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APOL集團之資本負債比率(以總負債除以總資產計算得出)為44%.
13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APOL集團之總資產約為185,000,000港元,其流動資產約為183,000,000港元.
於上述日期,APOL集團之總負債及流動負債分別約為82,000,000港元及82,000,000港元,而APOL集團之股東資金約為103,000,000港元.
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APOL集團之資本負債比率為44%.
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APOL集團之總資產約為223,000,000港元,其流動資產約為221,000,000港元.
於上述日期,APOL集團之總負債及流動負債分別約為112,000,000港元及112,000,000港元,而APOL集團之股東資金約為110,000,000港元.
APOL集團之資本負債比率為50%.
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APOL集團之總資產約為213,000,000港元,其流動資產約為212,000,000港元.
於上述日期,APOL集團之總負債及流動負債約為91,000,000港元及91,000,000港元,而APOL集團之股東資金約為122,000,000港元.
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APOL集團之資本負債比率為43%.
資本結構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APOL之已發行股本為135,000港元.
APOL集團並無正規的財資政策,於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及截至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期間內亦無就對沖而訂立任何形式之財務安排.
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APOL集團分別有短期銀行借貸4,130,000港元、9,137,000港元、40,785,000港元及46,000港元.
利息按浮動利率計算.
銀行借貸以港元計值.
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APOL集團分別有現金及銀行結餘分別約24,100,000港元、20,600,000港元、18,800,000港元及51,700,000港元.
收購及出售附屬公司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APOL出售其於英國註冊成立之附屬公司CompendiumPublishingLimited(「CPL」)之51%股本權益,並錄得出售收益16,700,000港元.
在上述出售的同時,APOL亦撇銷相當於應收CPL款項之金額27,400,000港元,並就一間英國銀行就應收該附屬公司款項而提出之申索3,800,000港元作出撥備.
於二零一二年九月,APOL出售其全資附屬公司EastWestTechCoLimited(「EWT」)予一間有關連公司(由APOL之一名股東擁有),代價為200,000港元.
EWT自二零一一年十月註冊成立以來尚未進行任何業務.
14僱員資料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APOL分別聘用之僱員總數為55人、54人、56人及59人.
APOL依據僱員之功勞及發展潛質招募及晉升僱員職位.
於制定員工薪酬福利政策時,僱員之表現及當時之市場薪金水平為首要考慮因素.
APOL向僱員提供之福利包括培訓、醫療保險、花紅計劃及法定退休計劃.
資產抵押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APOL獲得銀行融資額分別約18,700,000港元、15,000,000港元、52,500,000港元及52,500,000港元.
銀行融資以跟單信用證所得款項抵押及APOL資產及業務作出全面抵押債券為抵押品.
外匯APOL因進行若干買賣產生以外幣(主要為美元、澳元(「澳元」)、紐元(「紐元」)、歐元(「歐元」)及英鎊(「英鎊」))計值之應收款項、應付款項及現金結餘而承受外幣風險.
由於美元與港元掛鈎,故APOL認為港元與美元之間的匯率波動風險不大.
APOL訂有政策,於銀行賬戶持有美元及港元,並以現貨匯率沽售其他外幣,以減輕貨幣風險.
或然負債於二零零九年及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APOL分別就CPL所獲授之銀行信貸提供財務擔保2,500,000美元及800,000英鎊.
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APOL之董事認為,APOL可能會根據上述之財務擔保而被提出申索.
因此,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確認一項撥備3,785,000港元,相當於報告期完結時CPL已動用之融資額.
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APOL被提出之實際索償金額為3,571,000元,APOL已相應結付整筆款額.
付款後,財務擔保已被解除.
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並無其他或然負債.
資本承擔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及截至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期間內,APOL並無未完成資本承擔.
15未來重大投資計劃並無任何有關重大投資或資本資產之計劃.
上市規則之影響由於收購事項之適用百分比率高於25%但低於100%,故根據上市規則第十四章,收購事項構成先傳媒之主要交易,因此須遵守公佈、申報及取得先傳媒股東批准之規定.
就先傳媒董事所知、所悉及所信及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於本通函日期,先傳媒股東概無於股份轉讓協議及據此擬進行之收購事項中擁有重大權益;倘先傳媒召開股東特別大會尋求批准股份轉讓協議及據此擬進行之收購事項,則先傳媒股東一概無須放棄表決.
CityApex於合共177,954,000股先傳媒股份(於最後可行日期佔先傳媒全部已發行股本約54.
23%)中擁有實益權益,並已根據上市規則第14.
44條就股份轉讓協議及據此擬進行之收購事項發出其書面批准.
因此,按第14.
44條容許,該書面批准獲接受以代替召開先傳媒股東特別大會以批准股份轉讓協議及據此擬進行之收購事項.
一般資料本集團之主要業務包括廣告傳媒業務(包括招聘雜誌廣告及航機雜誌廣告)、印刷服務及投資貿易業務.
匯星印刷為先傳媒之附屬公司.
匯星印刷集團主要從事向國際書籍出版商、貿易、專業及教育出版集團以及印刷媒體公司提供印刷服務.
TifanInvestmentsS.
A.
為一間於巴拿馬共和國註冊成立之公司,為賣方之一,其主要業務為投資控股.
TifanInvestmentsS.
A.
之唯一及最終實益擁有人為AvirroTrust,其為一項慈善信託,成立之唯一宗旨為紓解民眾貧窮或苦困、促進宗教或教育,或維護公眾健康及任何其他公認慈善目的.
其他資料謹請閣下垂注本通函各附錄載列之資料.
此致先傳媒股東台照承董事會命先傳媒集團有限公司執行董事林美蘭謹啟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四日161.
本集團之財務資料本集團(i)截至二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間之財務資料於先傳媒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四日刊發之中期報告內披露;及(ii)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個財政年度之財務資料分別先傳媒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八日、二零一一年三月九日及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一日刊發之年報內披露,而上述所有財務資料均刊載於聯交所網站(www.
hkex.
com.
hk)及先傳媒網站(www.
cinderellagroup.
com.
hk).
2.
債項聲明借貸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即本通函付印前就此債項聲明而言之最後實際可行日期),經擴大集團有無抵押銀行借貸總額約62,212,000港元及融資租約負債約7,264,000港元.
銀行借貸約56,219,000港元乃以匯星印刷所提供之企業擔保作抵押;銀行借貸約5,970,000港元以先傳媒所提供之企業擔保作抵押;而銀行借貸約23,000港元則以APOL之信用狀款押記及涉及資產及業務之全面抵押債券作抵押.
就債項聲明而言,外幣金額乃按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營業時間結束時適用之匯率換算為港元.
承擔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經擴大集團已就購買物業、廠房及設備作出之資本承擔約為89,000港元;就其若干物業及生產設施及互聯網接駁線路之租賃作出之經營租約承擔約為84,431,000港元.
免責聲明除上述者或於本通函另作提及者,以及除集團內公司間負債及一般貿易應付款項外,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營業時間結束時,經擴大集團並無任何按揭、押記、債權證、已發行但未償還或同意發行之借貸資本、銀行透支、債務證券或其他類以債項、融資租約或租購承擔、承兌負債(一般商業票據除外)或承兌信貸或任何擔保或其他重大或然負債.
3.
營運資金在並無任何不可預見之情況下,先傳媒董事經作出審慎周詳查詢後認為,於完成後並經計及本集團及APOL集團之可用財務資源,包括先傳媒之財務資源及商業銀行向匯星印刷提供之銀行貸款,經擴大集團將具備充裕營運資金供其應付由本通函日期起計至少十二個月所需.
174.
財務及經營前景於完成後,經擴大集團繼續從事廣告傳媒業務(包括招聘雜誌廣告及航機雜誌廣告),以及透過匯星印刷集團,向國際書籍出版商、貿易、專業及教育出版集團以及印刷媒體公司提供印刷服務.
截至二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之營業額為709,900,000港元,較上年度同期增長9.
0%.
本集團之純利增長15.
1%至75,200,000港元.
縱使經營環境充滿挑戰,本集團仍然保持警覺執行嚴謹之成本監控.
本集團之《才庫》招聘雜誌在指定之香港鐵路有限公司車站享有獨家派發權.
本集團預期此分部之業務將會長遠穩定增長.
本集團亦為中國東方航空、中國南方航空及中華航空等大中華主要航空公司之航機雜誌獨家廣告代理.
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本集團一直為中國國際航空之航機雜誌「中國之翼」之獨家廣告代理.
中國航空傳媒廣告公司(「中航傳媒」)在與本集團訂立之獨家廣告協議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屆滿後不會就「中國之翼」委任任何獨家代理.
截至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中國之翼」之廣告銷售佔本集團總營業額分別18.
6%及19.
9%.
董事認為,本集團於二零一三年之營業額及溢利將因此受到影響,惟將繼續物色有助增強本集團表現之商機.
截至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APOL之營業額為373,700,000港元,較上年度同期增長0.
12%.
預期本集團藉APOL收購事項進一步拓展業務至新興市場,如東歐及南美國家,從而分散業務風險及加強鞏固其客戶基礎.
於最後可行日期,先傳媒並無有關出售、縮減及或終止經營其現有業務之意圖、協商、協議、安排及諒解.
於最後可行日期,先傳媒無意進行其他收購或投資,亦無物色到任何合適的投資機會.
先傳媒會於出現任何投資良機時考慮進一步作出投資.
董事認為,收購事項締造利好前景,並將為經擴大集團之營運帶來長遠裨益.
收購事項使匯星印刷集團可擴闊客源及增強其購買力,並與匯星印刷集團之業務發展策略相輔相成.
18以下為獨立申報會計師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香港執業會計師)發出之報告全文,乃供載入本通函內而編製.
香港中環遮打道10號太子大廈8樓敬啟者:緒言下文載列我們就AsiaPacificOffsetLimited(「貴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下文合稱「貴集團」)之財務資料(包括於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之貴集團綜合財務狀況表及貴公司財務狀況表,以及截至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各年及截至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有關期間」)之貴集團綜合全面收益表、綜合權益變動表及綜合現金流量表,連同相關說明附註(「財務資料」))而提交之報告,以供載入先傳媒集團有限公司就收購貴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而刊發之日期為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四日之通函(「通函」)內.
貴公司於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四日根據《香港公司條例》在香港註冊成立為有限公司.
貴公司之主要業務為提供印刷服務.
於本報告日,BookbuildersBVILimited及EastWestTechCo.
Limited因無須遵守其註冊成立司法權區相關規則及規例下任何法定審核規定,或自註冊成立日期以來並無進行任何業務,故並無編製經審核財務報表.
貴集團所有附屬公司已採納十二月三十一日作為其財政年度結算日.
有關貴集團於有關期間內須進行審核之附屬公司詳情及相關核數師之名稱,載於第B節附註1(b)(i).
此等附屬公司之法定財務報表乃根據此等實體註冊成立所在國家適用之有關會計規則及規例編製.
19貴公司董事已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公司條例》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之適用披露條文規定,編製貴集團於有關期間之綜合財務報表(「相關財務報表」).
截至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各年及截至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之相關財務報表,乃在我們與貴公司另行訂立之聘約條款下,由我們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審計準則》審核.
我們並無審核貴公司、其附屬公司或貴集團涉及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後任何期間之任何財務報表.
財務資料乃由貴公司董事根據相關財務報表編製,以供載入通函內,並無對相關財務報表作出任何調整.
董事及申報會計師各自之責任貴公司董事負責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公司條例》及上市規則之適用披露條文規定,編製反映真實而公允意見之財務資料,以及制定貴公司董事認為必要之內部監控,以便編製不存在因欺詐或錯誤而導致重大錯誤陳述之財務資料.
我們的責任是根據所進行之程序對財務資料達致意見.
意見基準我們已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審計指引「招股章程與申報會計師」(公告第3.
340號)進行程序.
意見吾等認為,財務資料真實而公允地反映貴集團及貴公司於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以及貴集團於有關期間之綜合業績及現金流量.
相關財務資料就本報告而言,吾等亦已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審閱工作準則第2410號》「由實體之獨立核數師審閱中期財務資料」,審閱貴集團之未經審核相關中期財務資料,當中包括截至二零一一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之綜合全面收益表、綜合權益變動表及綜合現金流量表及相關附註(「相關財務資料」),董事須對有關資料負責.
20貴公司董事負責根據已就財務資料採納之會計政策,編製相關財務資料.
我們的責任是根據我們的審閱就相關財務資料發表結論.
審閱包括主要向財務及會計事務負責人作出查詢,以及應用分析性及其他審閱程序.
由於審閱的範圍遠較按照《香港審計準則》進行之審核的範圍為小,故我們不能確保會注意到在審核過程中可能會被發現之所有重大事項.
因此,我們不會對相關財務資料發表審核意見.
就本報告而言,根據我們的審閱,我們並無發現任何事項致使我們相信,相關財務資料在所有重要方面並無根據已就財務資料採納之會計政策編製.
21A財務資料綜合全面收益表(以港元列示)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第B節(未經審核)附註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營業額2374,048418,423486,267373,255373,692銷售成本(294,360)(348,299)(392,016)(297,527)(304,163)毛利79,68870,12494,25175,72869,529其他收益33668431105130其他淨收入(虧損)38,7861,515441,273(2,405)出售附屬公司之收益21(a),(b)–16,708––1,067員工成本4(b)(29,488)(27,198)(28,309)(21,684)(20,635)折舊4(c)(987)(1,004)(720)(576)(206)攤銷4(c)(1,328)(1,308)–––運費及保費(3,364)(2,869)(2,389)(1,693)(2,085)其他經營開支(17,560)(48,389)(14,202)(9,652)(10,807)經營溢利36,1138,42248,78543,44734,488財務費用4(a)(370)(225)(326)(221)(485)除稅前溢利435,7438,19748,45943,22634,003所得稅5(6,945)(694)(7,998)(7,155)(5,447)本年度期間溢利28,7987,50340,46136,07128,556本年度期間其他全面收益換算海外附屬公司財務報表產生之匯兌差額(966)811–––本年度期間全面收益總額27,8328,31440,46136,07128,55622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第B節(未經審核)附註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以下人士應佔溢利:貴公司股東30,56212,40840,46136,07128,556非控股權益(1,764)(4,905)–––本年度期間溢利28,7987,50340,46136,07128,556以下人士應佔全面收益總額:貴公司股東30,06912,82240,46136,07128,556非控股權益(2,237)(4,508)–––本年度期間全面收益總額27,8328,31440,46136,07128,556每股盈利9-基本及攤薄(湊整至最接近元)226元92元300元267元212元隨附之附註屬於財務資料一部分.
23綜合財務狀況表(以港元列示)於於十二月三十一日九月三十日第B節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附註千元千元千元千元非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物業、廠房及設備101,382829317228無形資產11(b)5,176–––遞延稅項資產19(b)7867868868867,3441,6151,2031,114流動資產存貨1320,79821,76328,45834,796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14117,935140,827174,201125,494銀行存款及現金1524,13520,62718,79651,684162,868183,217221,455211,974流動負債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1662,04072,53668,85382,530銀行貸款及透支174,1309,13740,78546本期應付稅項19(a)6,9051942,6158,06273,07581,867112,25390,638流動資產淨值89,793101,350109,202121,336總資產減流動負債97,137102,965110,405122,450非流動負債遞延稅項負債19(b)1,449–––資產淨值95,688102,965110,405122,45024於於十二月三十一日九月三十日第B節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附註千元千元千元千元資本及儲備20股本135135135135股份溢價3,1243,1243,1243,124匯兌儲備(166)–––保留溢利103,80999,706107,146119,191貴公司權益股東應佔權益總額106,902102,965110,405122,450非控股權益(11,214)–––權益總額95,688102,965110,405122,450隨附之附註屬於財務資料一部分.
25財務狀況表(以港元列示)於於十二月三十一日九月三十日第B節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附註千元千元千元千元非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物業、廠房及設備101,311829317228於附屬公司之投資12777727777遞延稅項資產19(b)7867868868862,1741,6921,4801,191流動資產存貨1316,90021,76328,45834,796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14137,387140,827174,294125,494銀行存款及現金1523,97520,61318,52851,671178,262183,203221,280211,961流動負債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1656,00674,36670,67784,350銀行貸款及透支176279,13740,78546本期應付稅項19(a)6,9051942,6158,06263,53883,697114,07792,458流動資產淨值114,72499,506107,203119,503資產淨值116,898101,198108,683120,694資本及儲備20股本135135135135股份溢價3,1243,1243,1243,124保留溢利113,63997,939105,424117,435權益總額116,898101,198108,683120,694隨附之附註屬於財務資料一部分.
26綜合權益變動表(以港元列示)股本股份溢價匯兌儲備保留溢利小計非控股權益權益總額附註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附註20(c))於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之結餘1353,124327108,704112,290(8,977)103,313二零零九年之權益變動:本年度溢利–––30,56230,562(1,764)28,798其他全面收益––(493)–(493)(473)(966)全面收益總額––(493)30,56230,069(2,237)27,832已就本年度宣派及派付之股息20(b)35,457)(35,457)–(35,457)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之結餘1353,124(166)103,809106,902(11,214)95,688二零一零年之權益變動:本年度溢利–––12,40812,408(4,905)7,503其他全面收益––414–414397811全面收益總額––41412,40812,822(4,508)8,314已就本年度宣派及派付之股息20(b)16,511)(16,511)–(16,511)透過出售一間附屬公司21(a)––(248)–(248)15,72215,474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之結餘1353,124–99,706102,965–102,965二零一一年之權益變動:本年度溢利及全面收益總額–––40,46140,461–40,461已就本年度宣派及派付之股息20(b)33,021)(33,021)–(33,021)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結餘1353,124–107,146110,405–110,40527股本股份溢價匯兌儲備保留溢利小計非控股權益權益總額附註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附註20(c))於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之結餘1353,124–107,146110,405–110,405截至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之權益變動:本期間溢利及全面收益總額–––28,55628,556–28,556已就本期間宣派及派付之股息20(b)16,511)(16,511)–(16,511)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之結餘1353,124–119,191122,450–122,450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之結餘(經審核)1353,124–99,706102,965–102,965截至二零一一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之權益變動(未經審核):本期間溢利及全面收益總額–––36,07136,071–36,071已就本期間宣派及派付之股息20(b)16,511)(16,511)–(16,511)於二零一一年九月三十日之結餘(未經審核)1353,124–119,266122,525–122,525隨附之附註屬於財務資料一部分.
28綜合現金流量表(以港元列示)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未經審核)附註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經營活動經營業務之現金流入15(b)62,87312,0735,69047,34790,836已付稅項-已付香港利得稅(1,854)(7,771)(5,677)(5,667)–經營活動產生之現金淨額61,0194,3021341,68090,836投資活動出售一間附屬公司,扣除已售出之現金21(a),(b)–3,361––(109)支付購買固定資產之款項(1,406)(489)(214)(212)(117)出售固定資產所得款項1774566–已收利息7252634613投資活動(使用)產生之現金淨額(1,157)2,969(145)(160)(213)融資活動已付利息(370)(225)(326)(221)(485)新增銀行貸款所得款項5548,72340,585––償還銀行貸款(202)(213)(8,937)(8,884)(40,739)已付股息20(b)(35,457)(16,511)(33,021)(16,511)(16,511)融資活動使用之現金淨額(35,475)(8,226)(1,699)(25,616)(57,735)29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未經審核)附註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現金及現金等值項目增加(減少)淨額24,387(955)(1,831)15,90432,888匯率變動之影響23950–––年期初現金及現金等值項目(3,778)20,63220,62720,62718,796年期終現金及現金等值項目15(a)20,63220,62718,79636,53151,684隨附之附註屬於財務資料一部分.
30B財務資料附註(以港元列示,惟另有指示外)1.
主要會計政策(a)遵例聲明本報告所載之財務資料乃根據由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包括《香港會計準則》(「香港會計準則」)及相關詮釋)編製.
有關所採用之主要會計政策之其他詳情載於本B節其他地方.
香港會計師公會已頒佈多項新訂及經修訂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就編製本財務資料而言,本集團已採用有關期間內所有適用新訂及經修訂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惟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會計期間尚未生效之任何新準則或詮釋除外.
於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開始之會計期間已頒佈但尚未生效之經修訂及新訂會計準則及詮釋載於附註28.
財務資料亦遵照香港公司條例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之適用披露規定.
下文所載之會計政策已於財務資料所呈列之所有期間貫徹採用.
截至二零一一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之相關財務資料已根據就財務資料採用之會計政策編製.
(b)財務資料之呈列基準(i)呈列基準財務資料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合稱「本集團」).
於有關期間須進行法定審核之本集團屬下各公司之詳情及相關核數師名稱載列如下:公司名稱財政期間法定核數師AsiaPacificOffsetLimited截至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及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CompendiumPublishingLimited截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KPMGLLP止年度本集團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日出售所持之CompendiumPublishingLimited股本權益.
(ii)計量基準財務資料以港元(「港元」)呈列,並湊整至最近千位數,以及按歷史成本法編製.
31(iii)使用估計及判斷遵從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編製財務資料需要管理層作出會影響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及收支匯報金額之判斷、估計及假設.
估計及相關假設根據過往經驗及在該等情況下相信為合理之多項其他因素作出,有關結果構成對在其他來源並不顯然易見之資產及負債賬面值作出判斷之基礎.
實際結果可能有別於該等估計.
該等估計及相關假設持續進行檢討.
對會計估計作出之修訂於修訂估計之期間(倘修訂只影響該期間,或倘修訂影響本期間及未來期間,則於修訂及未來期間)內確認.
管理層就對財務報表有重大影響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之應用所作出之判斷及估計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於附註26中討論.
(c)附屬公司及非控股權益附屬公司為受本集團控制之實體.
當本集團有權規管一家實體之財務及營運決策以從其業務中獲益時,則擁有控制權.
於評估是否擁有控制權時,會考慮目前可予行使之潛在投票權.
於附屬公司的投資自控制權開始起直至失去控制權之日在綜合財務資料入賬.
集團內公司間之結餘及交易及因集團內公司間產生之任何未變現溢利於編製財務資料時悉數抵銷.
因集團內公司間產生之未變現虧損按未變現收益相同之方式撇銷,惟僅適用於並無出現減值證據之情況下.
非控股權益指非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所佔附屬公司之權益,而本集團並無因該等權益持有人協議任何其他條款而導致本集團整體上需就該等權益承擔符合金融負債定義之合約責任.
就每宗業務合併而言,本集團可選擇按公允值或分佔附屬公司可識別淨資產之比例計算任何非控股權益.
非控股權益於綜合財務狀況表之權益項下呈列,與本公司權益股東應佔權益分開.
非控股權益所佔本集團業績之非控股權益在綜合全面收益表呈列以顯示本公司年內期內全面收益總額於本公司股東及非控股權益之分配.
當本集團失去對附屬公司之控制權時,將按出售該附屬公司之全部權益入賬,所產生之盈虧在損益確認.
任何在喪失控制權之日仍保留該前附屬公司之權益按公允值確認,而該金額被視為於初始確認時財務資產之允平價值,或(如適用)於初始確認時聯營公司或共同控制實體投資之成本.
於本公司之財務狀況表,於附屬公司之投資按成本減去減值虧損後列賬(附註1(i)).
32(d)固定資產固定資產指物業、廠房及設備,按成本減去累計折舊及減值虧損後列賬(見附註1(i)).
固定資產項目於報廢或出售時所產生之收益或虧損,按出售所得款項淨額與該項目賬面值間之差額釐定,並於報廢或出售當日在損益確認.
折舊採用直線法於其估計可使用年期內撇銷固定資產之成本,再減去任何估計剩餘價值(如有)計算如下:–辦公設備兩至三年–租賃裝修三年–傢俱及設備三年–汽車三年資產之可使用年期及其剩餘價值(如有)均於每年檢討.
(e)商譽商譽指以下差額:(i)已轉讓總代價、於被收購方中非控股權益之數額及本集團先前持有被收購方股本權益之公允值之總額;超逾(ii)於收購日期計量之被收購方之可識別淨資產及負債之公允值.
當(ii)值比(i)值高時,該差額會即時在損益確認為議價購買收益.
商譽乃按成本減去累計減值虧損後列賬.
因業務合併所產生之商譽會分配至各個或各組預期將受惠於合併之協同效應之現金產生單位,並每年測試有否減值(見附註1(i)).
於有關期間內出售現金產生單位時,有關購入商譽應佔之任何金額應在計算其出售損益時包括在內.
(f)無形資產(商譽除外)本集團所收購之無形資產按成本減去累計攤銷(如估計可使用年期為有限)及減值虧損(附註1(i))後列賬.
無形資產之攤銷乃按資產之估計可使用年期以直線法計入損益.
出版權自其可供使用之日起計攤銷,其估計可使用年期為六年.
攤銷期間及方法均每年進行檢討.
33(g)租賃資產本集團根據租約持有且並無將絕大部分擁有權風險及回報轉讓予本集團之資產歸類為經營租約.
倘本集團以經營租約獲得資產之使用權,其根據租約之付款於損益中按租賃期所涵蓋之會計期間以等額自損益扣除.
已收租賃獎勵於損益中確認為租賃淨付款總額之組成部分.
(h)存貨存貨按成本與可變現淨值之較低者列賬.
成本按特別識別基準計算,倘屬在建工程,成本包括直接材料及(如適用)直接勞工成本及令存貨達致目前地點及狀況所產生之該等間接成本.
可變現淨值按日常業務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去完工估計成本及進行銷售必要之估計成本後計算.
當出售存貨時,該等存貨之賬面值在相關收入確認期間內確認為開支.
將存貨撇減至可變現淨值之金額及所有存貨虧損於出現撇減或虧損期間內確認為開支.
存貨撇減之任何撥回金額於出現撥回之期間內確認為存貨金額減少.
(i)資產減值(i)股本證券投資及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之減值按成本或攤銷成本列賬之股本證券投資及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均於各報告期末進行檢討,以釐定是否有減值之客觀證據.
減值之客觀證據包括本集團得悉有關以下一項或以上虧損事件之客觀數據:–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違反合約,例如拖欠或懈怠利息或本金付款;–有可能債務人將會破產或其他財務重組;及–科技、市場、經濟或法律環境之重大改變對債務人有負面影響.
倘出現任何該等證據,則按下述方式釐定及確認任何減值虧損:–對於附屬公司投資而言,減值虧損透過根據附註1(i)(ii)將投資之可收回金額與其賬面值進行比較.
倘用以釐定根據附註1(i)(ii)之可收回金額之估計有任何正面變化,則撥回減值虧損.
–對於按攤銷成本列賬之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倘貼現之影響重大,減值虧損按資產賬面值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財務資產之原實際利率(即該等資產於初步確認時估算之實際利率)貼現至其現值之差額計算.
倘該等財務資產具備類似風險特徵,例如類似逾期情況及並未個別被評估為減值,則有關評估會同時進行.
財務資產之未來現金流量會根據與該組被評估資產具有類似信貸風險特徵資產之過往虧損情況一同減值.
34倘減值虧損在其後之期間減少,而該減少客觀上與減值虧損確認後發生之事件有關,則通過損益轉撥回減值虧損.
減值虧損之撥回不得使資產之賬面值超出其在以往年度並無確認任何減值虧損而應已釐定之數額.
減值虧損應從相應之資產中直接撇銷,惟包含在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中、其可收回性存疑但非微乎其微之貿易應收賬款之已確認減值虧損則除外,在該情況下,應以撥備賬記錄呆賬之減值虧損.
倘本集團確認其可收回性微乎其微,則視為不可收回金額會從貿易應收賬款及應收票據中直接撇銷,而在撥備賬中持有有關該債務之任何金額會被撥回.
若之前計入撥備賬之款項在其後收回,則相關之撥備會被撥回.
撥備賬之其他變動及之前直接撇銷而其後收回之款項,均在損益中確認.
(ii)其他資產減值本集團於各報告期末檢討內部及外部資料來源,以確定以下資產是否存在減值跡象,或先前確認之減值虧損是否不再存在或可能已經減少:–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商譽.
倘存在任何有關跡象,則資產之可收回金額將予估計.
就商譽而言,可收回金額每年進行估計(不論是否有任何減值跡象).
–計算可收回金額資產之可收回金額為其公允值減去出售成本及使用價值兩者間之較高者.
在評估使用價值時,會按反映當時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資產特定風險評估之稅前貼現率,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貼現至其現值.
倘資產並無產生大致上獨立於其他資產所產生之現金流入,則以能獨立產生現金流入之最小資產組別(即現金產生單位)來釐定可收回金額.
–確認減值虧損倘資產或其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賬面值超過其可收回金額時,則於損益中確認減值虧損.
就現金產生單位確認之減值虧損會先予以分配以減少現金產生單位(或該單位組別)獲分配之任何商譽賬面值,然後再按比例減少該單位(或該單位組別)內其他資產之賬面值,惟資產之賬面值不會減至低於其個別公允值減去出售成本或使用價值(倘能釐定).
–減值虧損撥回就資產(商譽除外)而言,倘用作釐定可收回金額之估計出現正面變化,則會撥回減值虧損.
商譽之減值虧損不予撥回.
所撥回之減值虧損僅限於在過往年度並未確認減值虧損時原應釐定之資產賬面值.
所撥回之減值虧損在確認撥回之年度計入損益.
35(j)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初步按公允值確認,其後則採用實際利率法按攤銷成本扣除呆賬減值準備列賬(見附註1(i)),惟倘若應收款項為給予有關連方之無固定還款期之免息貸款,或貼現影響並不重大者則除外.
於該等情況下,應收款項乃按成本扣除呆賬減值準備列賬.
(k)計息借貸計息借貸初步按公允值減去應佔交易成本確認.
於初步確認後,計息借貸採用實際利率法按攤銷成本及初步確認金額與借貸期內在損益確認之贖回價值(連同任何應付利息及費用)之差額列賬.
(l)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初步按公允值確認,其後則按攤銷成本列賬,除非貼現之影響並不重大,在該情況下則按成本列賬.
(m)現金及現金等值項目現金及現金等值項目包括銀行存款及手頭現金、存放於銀行及其他財務機構之活期存款,以及可以隨時換算為已知現金額且價值變動風險不大,並在購入後三個月內到期之短期及高流動性投資.
就綜合現金流量表而言,須按要求償還及屬本集團現金管理組成部分之銀行透支亦計作現金及現金等值項目之部分.
(n)僱員福利薪金、年終花紅、有薪年假、向定額供款退休計劃作出之供款及非貨幣福利之成本於僱員提供相關服務之年度內計算.
如延遲付款或結算並構成重大影響,則該等金額會以現值列賬.
(o)所得稅年內期內所得稅包括本期稅項及遞延稅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
本期稅項及遞延稅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均於損益內確認,惟倘與其他全面收益或直接於權益內確認之項目有關,在該情況下,有關稅項金額則於其他全面收益或直接於權益內確認.
本期稅項為按年內期內應課稅收入,根據於報告期末已執行或實質上已執行之稅率計算之預期應付稅項,以及對過往年度應付稅項作出之任何調整.
遞延稅項資產及負債分別由可扣減及應課稅之暫時差額產生,即資產及負債就財務匯報而言之賬面值與其稅基間之差額.
遞延稅項資產亦由未使用稅項虧損及未使用稅項抵免產生.
除若干有限例外情況外,所有遞延稅項負債及遞延稅項資產均予確認,惟以可能有未來應課稅溢利用作抵扣有關資產者為限.
能支持可確認由可扣減暫時差額所產生遞延稅項資產之未來應課稅溢利包括因撥回現有應課稅暫時差額而產生之金額,但該等差額必須與同一稅務機關及同一應課稅實體有關,並預期在可扣減暫時差額預計撥回之同一期間或遞延稅項資產所產生稅項虧損可向後期或向36前期結轉之期間內撥回.
在決定現有應課稅暫時差額是否支持確認由未使用稅項虧損及稅項抵免產生之遞延稅項資產時,亦會採用同一準則,即該等差額若與同一稅務機關及同一應課稅實體有關,並預期在能使用稅項虧損或抵免之同一期間內撥回,則會被考慮.
已確認之遞延稅項金額按照資產及負債賬面值之預期變現或清償方式,根據在報告期末已執行或實際已執行之稅率計算.
遞延稅項資產及負債均不予貼現.
本集團會在各報告期末檢討遞延稅項資產之賬面值.
倘不再可能獲得足夠之應課稅溢利以抵扣相關稅項利益,則調減該遞延稅項資產之賬面值.
倘日後可能再獲得足夠之應課稅溢利,則撥回已調減之該等金額.
本期稅項結餘及遞延稅項結餘及其變動,會各自分開呈報且不予抵銷.
倘本公司或本集團有法定行使權以本期稅項資產抵銷本期稅項負債,並且符合以下附帶條件,則本期稅項資產可抵銷本期稅項負債,而遞延稅項資產可抵銷遞延稅項負債:–倘為本期稅項資產及負債,本公司或本集團計劃按淨額基準結算,或同時變現該資產及清償該負債;或–倘為遞延稅項資產及負債,而該等資產及負債與同一稅務機關就以下其中一項徵收之所得稅有關:–同一應課稅實體;或–不同之應課稅實體,該等實體計劃在日後每個預計有大額遞延稅項負債需要清償或大額遞延稅項資產可以收回之期間內,按淨額基準變現本期稅項資產及清償本期稅項負債,或同時變現該資產及清償該負債.
(p)已發出金融擔保、撥備及或然負債(i)已發出金融擔保金融擔保乃要求發行人(即擔保人)就擔保受益人(「持有人」)因特定債務人未能根據債務工具之條款於到期時付款而蒙受之損失,而向持有人支付特定款項之合約.
當本集團發出金融擔保,該擔保之公允值(即交易價格,除非該公允值能確實地估計)最初確認為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內之遞延收入.
倘在發行該擔保時收取或應收取代價,該代價則根據適用於該資產之本集團政策而予確認.
倘並無收取或應收取之有關代價,則於最初確認任何遞延收入時,即時於損益內確認開支.
最初確認為遞延收入之擔保款額按擔保年期於損益內攤銷為所發出之金融擔保收入.
此外,倘(i)擔保持有人有可能要求本集團履行擔保責任;及(ii)其向本集團之索償預期超過現時列於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內之擔保金額(即最初確認之金額減去累計攤銷),則根據附註1(p)(ii)確認有關撥備.
37(ii)其他撥備及或有負債倘本集團或本公司須就過往事件承擔法律或推定責任,因而有可能導致含有經濟效益之資源外流以清償該債務,在可作出可靠之估計時,本集團或本公司會就不確定時間或數額之負債計提撥備.
倘貨幣時間值重大,則按預計清償該債務所需支出之現值計提撥備.
倘含有經濟效益之資源外流可能性較低,或無法對有關數額作出可靠估計時,則將該責任披露為或有負債,惟資源外流之可能性極低則除外.
倘本集團之責任須視乎某宗或多宗未來事件是否發生方能確定是否存在,亦會披露為或有負債,惟資源外流之可能性極低則除外.
(q)收入確認收入以已收或應收代價之公允值計算.
倘經濟效益有可能流向本集團,且收入及成本(如適用)能可靠計量時,則於損益確認收入如下:(i)印刷服務收入印刷收入及出版銷售於擁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回報轉移予客戶時確認,通常為交付貨品及客戶已驗收貨品之時.
(ii)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於按實際利率法累計時確認.
(iii)顧問服務費收入提供顧問服務之收入於提供服務時在損益確認.
(r)外幣換算於有關期間內外幣交易均按交易當日之匯率換算.
以外幣換算之貨幣資產及負債均按報告期末之匯率換算.
匯兌收益及虧損於損益確認.
以歷史成本計量之外幣非貨幣資產及負債按交易日期之匯率換算.
海外業務之業績按與交易日期通行之外匯匯率概約之匯率換算.
財務狀況表之項目按報告期末之收市匯率換算為港元.
因而產生之匯兌差額於其他全面收入確認,並分開於外匯儲備之權益中累計.
出售海外業務時,有關該海外業務之匯兌差額之累積金額於出售損益確認時由權益重新分類至損益.
(s)借貸成本借貸成本於產生期間內列賬開支.
38(t)關連方(i)倘屬以下人士,即該人士或該人士之近親家庭成員與本集團有關連:(a)對本集團有控制權或共同控制權;(b)對本集團有重大影響力;或(c)為本集團主要管理層成員.
(ii)倘實體符合下列任何條件,即與本集團有關連:(a)該實體與本集團屬同一集團之成員公司(即各附屬公司及同系附屬公司彼此間有關連).
(b)一間實體為另一實體之聯營公司或合營企業(或另一實體所屬集團旗下成員公司之聯營公司或合營企業).
(c)兩間實體均為同一第三方之合營企業.
(d)一間實體為第三方實體之合營企業,而另一實體為該第三方實體之聯營公司,反之亦然.
(e)實體為本集團或與本集團有關連之實體就僱員利益設立之離職福利計劃.
(f)實體受(i)項所述人士控制或共同控制.
(g)(i)(a)項所述人士對實體有重大影響或為實體(或實體之母公司)之主要管理層成員.
某人士之近親家庭成員指與該實體交易時預期可影響該人士或受該人士影響之家庭成員.
(u)分部報告經營分部以及於財務資料中呈報的各分部項目款額從財務資料中確認,而財務資料則定期提供予本集團之最高行政管理層,以向本集團各個業務及業務所在地分配資源,並進行表現評估.
除非分部之經濟特徵相似,且在產品及服務性質、生產過程性質、客戶種類或等級、分銷產品或提供服務之方式,及監管環境性質方面均相似,否則個別重大之經營分部不會就編製財務報告而予以合計.
倘個別非重大之經營分部具有以上大部分特徵,則可能將其合計.
2營業額及分部報告(a)營業額本集團之主要業務為提供印刷服務.
營業額指印刷服務收入.
本集團之客源多元化,當中只有一名客戶之交易於有關期間內佔本集團營業額逾10%.
截至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及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來自該客戶之營業額(包括向本集團知悉與該客戶受共同控制之實體作出之銷售)分別為100,066,000元、136,482,000元、255,966,000元、196,028,000元(未經審核)及189,612,000元.
39(b)分部報告(i)業務分部本集團經營單一業務分部,即提供印刷服務.
本集團之首席營運決策者重視本集團,並根據該單一業務分部管理本集團,以評估表現及就營運事宜作出決定.
因此,並無呈列分部分析.
(ii)地區分部下表載列有關(i)本集團來自外界客戶之營業額;及(ii)本集團之固定資產及無形資產(「特定非流動資產」)之地區資料.
客戶之地區乃按客戶所在地釐定.
特定非流動資產之地區乃按資產實際所在地釐定.
(i)來自外界客戶之營業額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未經審核)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美國231,125283,857390,841302,157299,699澳洲59,95054,63539,27727,62430,165英國67,27355,98832,90924,71823,729西班牙4,99714,26915,67913,16513,436紐西蘭9,0729,1346,3564,4555,828其他1,6315401,2051,136835總計374,048418,423486,267373,255373,692(ii)特定非流動資產於於十二月三十一日九月三十日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千元千元千元千元香港1,311829317228英國5,247–––總計6,558829317228403其他收益及其他收入(虧損)淨額截至九月三十日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止年度止九個月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未經審核)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其他收益利息收入7252634613顧問服務收入28755–––撇銷長賬齡應付款項–672–––其他收入764475173668431105130其他收入(虧損)淨額匯兌收益(虧損)淨額8,6101,471441,273(2,405)出售固定資產收益17644–––8,7861,515441,273(2,405)4除稅前溢利除稅前溢利於扣除(計入)以下各項後達致:截至九月三十日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止年度止九個月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未經審核)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a)融資成本須於五年內悉數償還之銀行貸款及透支之利息370225326221485(b)員工成本薪金、工資及其他福利28,60926,38827,47220,82219,710定額供款退休計劃之供款87981083786292529,48827,19828,30921,68420,63541截至九月三十日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止年度止九個月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未經審核)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c)其他項目折舊9871,004720576206攤銷1,3281,308–––就以下各項之經營租賃支出-辦公物業1,6001,6311,056790829-貨倉3230493343核數師酬金695514485357348就以下各項之減值虧損-貿易應收款項(附註14(b))7728,4731,936594437-其他應收款項–1,113–––-商譽(附註11(a))1,798––––金融擔保撥備之產生(撥回)(附註24)–3,785(214)(214)(1,122)5綜合全面收益表之所得稅(a)綜合全面收益表之稅項指:截至九月三十日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止年度止九個月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未經審核)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本期稅項-香港利得稅年內期內撥備6,6981,1468,0987,1555,447過往年度撥備不足(超額回撥)84(86)–––6,7821,0608,0987,1555,447遞延稅項暫時差額之產生及回撥(363)(366)(100)––海外附屬公司之稅率變動之影響526––––163(366)(100)––6,9456947,9987,1555,447於有關期間內,香港利得稅撥備按年內期內估計應課稅溢利16.
5%計算.
海外附屬公司之稅項按有關國家通行之適當現行稅率計算.
42於二零零九年,英國政策頒令,自二零零九年一零年評稅年度起將公司稅率由20%調整至28%.
(b)所得稅開支與除稅前溢利按適用稅率之對賬:截至九月三十日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止年度止九個月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未經審核)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除稅前溢利35,7438,19748,45943,22634,003除稅前溢利之名義稅項,按有關稅務司法權區之溢利適用之稅率計算5,2967957,9967,1325,611不可抵扣開支之稅務影響5348098–170毋須課稅收入之稅務影響(109)(2,784)(100)(213)(394)過往年度撥備不足(超額回撥)84(86)–––未確認未使用稅務虧損之稅務影響5391,905–––稅率變動之影響526––––其他75559423660實際稅項開支6,9456947,9987,1555,4476董事薪酬根據香港公司條例第161條披露之董事薪酬如下:截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薪金、津貼及退休董事袍金實物利益酌情花紅計劃供款總計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MartinDavidLeoHoPingNam–980880901,950ChanTzeHing–980880901,950ChuChunWan–1,5918801472,618–3,5512,6403276,51843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薪金、津貼及退休董事袍金實物利益酌情花紅計劃供款總計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MartinDavidLeoHoPingNam–980550901,620ChanTzeHing–980550901,620ChuChunWan–1,5915501472,288–3,5511,6503275,528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薪金、津貼及退休董事袍金實物利益酌情花紅計劃供款總計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MartinDavidLeoHoPingNam–980900901,970ChanTzeHing–9801,091902,161ChuChunWan–1,5911,0911472,829–3,5513,0823276,960截至二零一一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未經審核)薪金、津貼及退休董事袍金實物利益酌情花紅計劃供款總計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MartinDavidLeoHoPingNam–754675681,497ChanTzeHing–754818681,640ChuChunWan–1,2248181102,152–2,7322,3112465,289截至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薪金、津貼及退休董事袍金實物利益酌情花紅計劃供款總計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MartinDavidLeoHoPingNam–754800681,622ChanTzeHing–754800681,622ChuChunWan–1,2248001102,134–2,7322,4002465,37844於有關期間內,本公司並無向董事或下文附註7所載之任何五名最高薪人士支付或應付任何款項,作為加入本集團或加入本集團時之獎勵或作為離職補償.
於有關期間內,並無董事豁免或同意豁免任何薪酬之安排.
7最高薪人士五名最高薪人士中,三名為本公司董事,其薪酬於上文附註6中披露.
另外兩名人士之酬金如下:截至九月三十日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止年度止九個月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未經審核)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薪金、津貼及實物利益1,0901,0901,090837837酌情花紅7035331,067800800定額供款退休計劃之供款1001001007575總計1,8931,7232,2571,7121,712以上最高薪人士之酬金範圍如下:截至九月三十日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止年度止九個月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未經審核)人數人數人數人數人數零至1,000,000元111111,000,001元至1,500,000元11111222228本公司權益股東應佔溢利截至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及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本公司權益股東應佔綜合溢利包括溢利34,200,000元、811,000元、40,506,000元、36,076,000元(未經審核)及28,522,000元,已於本公司之財務報表中處理.
9每股基本及攤薄盈利每股基本盈利乃根據截至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及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本公司權益股東應佔溢利分別30,562,000元、12,408,000元、40,461,000元、36,071,000元(未經審核)及28,556,000元,以及於有關期間內已發行之普通股135,000股計算.
於有關期間內,並無具攤薄影響之已發行普通股.
4510固定資產本集團傢俱及辦公設備租賃裝修設備汽車總計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成本:於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1,5879246831,6914,885匯兌調整17–38–55添置55726317921,406出售(146)–(91)(678)(915)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2,0159506611,8055,431匯兌調整(4)–(10)–(14)添置226310250489出售(12)––(186)(198)透過出售附屬公司(105)–(236)–(341)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2,1209534251,8695,367添置154–60–214出售(417)–(78)–(495)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1,8579534071,8695,086添置79137–117出售(2)2)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1,9349544441,8695,20146傢俱及辦公設備租賃裝修設備汽車總計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累計折舊:於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1,3649115121,1513,938匯兌調整21–17–38年內支出38116114476987出售時撥回(146)–(90)(678)(914)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1,6209275539494,049匯兌調整(5)–(6)–(11)年內支出39511525461,004出售時撥回(11)––(186)(197)透過出售附屬公司(105)–(202)–(307)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1,8949383971,3094,538年內支出2161031463720出售時撥回(411)–(78)–(489)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1,6999483501,7724,769期內支出11042963206出售時撥回(2)2)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1,8079523791,8354,973賬面淨值: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395231088561,382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261528560829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5855797317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1272653422847本公司傢俱及辦公設備租賃裝修設備汽車總計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成本:於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1,4959244751,6914,585添置55726317921,406出售(146)–(91)(678)(915)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1,9069504151,8055,076添置226310250489出售(12)––(186)(198)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2,1209534251,8695,367添置154–60–214出售(417)–(78)–(495)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1,8579534071,8695,086添置79137–117出售(2)2)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1,9349544441,8695,20148傢俱及辦公設備租賃裝修設備汽車總計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累計折舊:於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1,2839114511,1513,796年內支出3741617476883出售時撥回(146)–(90)(678)(914)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1,5119273789493,765年內支出3941119546970出售時撥回(11)––(186)(197)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1,8949383971,3094,538年內支出2161031463720出售時撥回(411)–(78)–(489)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1,6999483501,7724,769期內支出11042963206出售時撥回(2)2)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1,8079523791,8354,973賬面淨值: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39523378561,311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261528560829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5855797317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12726534228於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團及本公司之固定資產分別1,311,000元、829,000元、317,000元及228,000元已予抵押,作為附錄17所載之銀行融資之擔保.
4911商譽及無形資產(a)商譽本集團成本:二零零九年千元於一月一日3,402匯兌調整394於十二月三十一日3,796減值虧損:於一月一日1,701匯兌調整297減值虧損1,798於十二月三十一日3,796賬面淨值:於十二月三十一日–(b)無形資產本集團出版權成本: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千元千元於一月一日7,5388,410匯兌調整872(304)透過出售附屬公司–(8,106)於十二月三十一日8,410–累計攤銷:於一月一日1,6423,234匯兌調整264(115)年內攤銷1,3281,308透過出售附屬公司–(4,427)於十二月三十一日3,234–賬面淨值:於十二月三十一日5,176–於有關期間內之攤銷支出計入綜合全面收益表之「其他經營開支」內.
5012於附屬公司之投資本公司於於十二月三十一日九月三十日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千元千元千元千元非上市股份,按成本4,1717727777減:減值虧損(4,094)–––777727777於有關期間內,附屬公司的詳情如下:公司直接註冊成立及已發行及繳足持有之擁有權附屬公司名稱營業地點股本詳情權益百分比主要業務BookbuildersBVI英屬處女群島10,000股每股100%暫無營業Limited面值1美元之股份CompendiumPublishing英國100股每股面值51%書籍出版Limited(「CPL」)1英鎊之股份EastWestTechCo.
香港200,000股每股100%為電子出版商Limited(「EWT」)面值1元之股份提供代理服務(附註)附註:EWT自其註冊成立以來並無從事任何業務.
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日,本公司出售所持CPL51%股本權益予CPL當時之少數股東,代價為1英鎊(相當於12元)(附註21(a)).
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出售所持EWT全部股本權益予本公司股東擁有之有關連公司,代價為200,000元(附註21(b)).
13存貨(a)存貨包括:本集團本公司於於於十二月三十一日九月三十日於十二月三十一日九月三十日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原材料5,32712,7054,2214,4175,32712,7054,2214,417在建工程15,4719,05824,23730,37911,5739,05824,23730,37920,79821,76328,45834,79616,90021,76328,45834,796於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團及本公司之存貨分別16,900,000元、21,763,000元、28,458,000元及34,796,000元已予抵押,作為附錄17所載之銀行融資之擔保.
51(b)已確認為開支及計入損益之存貨金額分析如下:本集團截至九月三十日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止年度止九個月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未經審核)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已售存貨賬面值261,265303,296333,545257,057260,879存貨撇減37941206–48261,644303,337333,751257,057260,92714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本集團本公司於於於十二月三十一日九月三十日於十二月三十一日九月三十日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貿易應收賬款及應收票據121,587172,557205,082127,609119,090172,557205,082127,609減:呆賬準備(5,243)(33,617)(32,939)(5,630)(5,154)(33,617)(32,939)(5,630)116,344138,940172,143121,979113,936138,940172,143121,979應收有關連公司款項–––1,199–––1,199應收附屬公司款項––––22,373–131–116,344138,940172,143123,178136,309138,940172,274123,178按金及預付款1,5911,8872,0582,3161,0781,8872,0202,316117,935140,827174,201125,494137,387140,827174,294125,494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團及本公司預計將於超過一年後收回或確認為開支之按金及預付款分別為零元、263,000元、15,000元及771,000元.
除上文所述者外,預計所有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將於一年內收回或確認為開支.
應收有關連公司及附屬公司款項為無抵押、免息及無固定還款期.
於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團及本公司之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分別137,387,000元、140,827,000元、174,294,000元及125,494,000元已予抵押,作為附錄17所載之銀行融資之擔保.
52(a)賬齡分析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包括貿易應收賬款及應收票據(扣除呆賬準備),其於各報告期末根據發票日期之賬齡分析如下:本集團本公司於於於十二月三十一日九月三十日於十二月三十一日九月三十日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三個月內67,07490,985101,181110,69367,07490,985101,181110,693三至六個月49,27047,95570,67111,28646,86247,95570,67111,286六個月以上––291–––291–116,344138,940172,143121,979113,936138,940172,143121,979貿易應收賬款及應收票據自發單日期起計90至150日到期.
有關本集團之信貸政策之其他詳情載於附註22(a)內.
(b)貿易應收賬款及應收票據之減值就貿易應收賬款及應收票據之減值虧損透過撥備賬入賬,除非本集團信納不大可能收回金額,在該情況下,減值虧損直接與貿易應收賬款及應收票據撇銷(見附註1(i)).
於有關期間內,呆賬準備之變動如下:本集團本公司截至截至九月三十日九月三十日於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於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於一月一日5,4515,24333,61732,9395,4515,15433,61732,939已確認減值虧損7728,4731,936437(12)28,4731,936437撇銷不可收回金額(285)(10)(2,614)(27,746)(285)(10)(2,614)(27,746)透過出售附屬公司–(89)於十二月三十一日九月三十日5,24333,61732,9395,6305,15433,61732,9395,630於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團及本公司之貿易應收賬款及應收票據分別為5,243,000元、33,617,000元、32,939,000元及5,630,000元以及5,154,000元、33,617,000元、32,939,000元及5,630,000元已個別被釐定為已減值.
個別已減值應收款項與面臨財困客戶有關,而管理層已評定該等應收款項預計不可收回.
因此,於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已確認呆賬特別撥備分別5,243,000元、33,617,000元、32,939,000元及5,630,000元以及5,154,000元、33,617,000元、32,939,000元及5,630,000元.
53(c)並無減值之貿易應收賬款及應收票據並無視為個別或集體減值之貿易應收賬款及應收票據之賬齡分析如下:本集團本公司於於於十二月三十一日九月三十日於十二月三十一日九月三十日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並無逾期或減值86,704119,172166,739110,91786,180119,172166,739110,917逾期少於一個月24,93415,1565,40411,06224,82415,1565,40411,062逾期一至三個月4,7064,612––2,9324,612––29,64019,7685,40411,06227,75619,7685,40411,062116,344138,940172,143121,979113,936138,940172,143121,979並無逾期或減值之應收款項與並無近期拖欠紀錄之廣泛客戶有關.
已逾期但無減值之應收款項與多名在本集團往績良好之獨立客戶有關.
根據過往經驗,管理層相信,由於信貸質素並無重大變動,且結餘仍視為可悉數收回,故並無必要就該等結餘作出減值準備.
15現金及現金等值項目(a)現金及現金等值項目包括:本集團本公司於於於十二月三十一日九月三十日於十二月三十一日九月三十日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銀行存款及現金24,13520,62718,79651,68423,97520,61318,52851,671有抵押銀行透支(附註17)(3,503)–––綜合現金流量表之現金及現金等值項目20,63220,62718,79651,684於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團及本公司之銀行存款及手頭現金分別23,975,000元、20,613,000元、18,528,000元及51,671,000元已予抵押,作為附錄17所載之銀行融資之擔保.
54(b)除稅前溢利與經營所得現金之對賬:截至九月三十日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止九個月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未經審核)附註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除稅前溢利35,7438,19748,45943,22634,003就以下各項作出調整:利息收入3(72)(52)(63)(46)(13)出售固定資產收益3(176)(44)–––出售附屬公司收益21(a),(b)–(16,708)––(1,067)折舊4(c)9871,004720576206攤銷4(c)1,3281,308–––貿易應收款項之減值虧損4(c)7728,4731,936594437其他應收款項之減值虧損4(c)–1,113–––商譽減值4(c)1,798––––融資成本4(a)370225326221485金融擔保撥備產生(回撥)4(c)–3,785(214)(214)(1,122)未變現匯兌收益(1,604)營運資金變動: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減少(增加)47,904(55,261)(35,310)92048,247存貨減少(增加)10,516(3,337)(6,695)(16,577)(6,338)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減少)增加(33,998)43,370(3,469)18,64715,998經營所得現金62,87312,0735,69047,34790,8365516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本集團本公司於於於十二月三十一日九月三十日於十二月三十一日九月三十日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貿易應付款項40,83649,04144,28860,11533,11449,04144,28860,115預收賬款5,0567,5206,6749,4625,0567,5206,6749,462其他應付款項及計提費用16,14815,97517,89112,95316,00215,97517,89112,953應付附屬公司款項––––1,8341,8301,8241,82062,04072,53668,85382,53056,00674,36670,67784,350應付附屬公司款項為無抵押、免息及無固定還款期.
預計所有其他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將於一年內清償或確認為收入.
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包括貿易應付賬款,其根據發票日期之賬齡分析如下:本集團本公司於於於十二月三十一日九月三十日於十二月三十一日九月三十日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一個月內28,71025,99128,12929,92620,99225,99128,12929,926一個月以上但三個月內11,66021,70215,54228,76911,66021,70215,54228,769三個月以上但六個月內1648364971,0971608364971,097六個月以上30251212032330251212032340,83649,04144,28860,11533,11449,04144,28860,11517銀行貸款及透支銀行貸款及透支賬面值之分析如下:本集團本公司於於於十二月三十一日九月三十日於十二月三十一日九月三十日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有抵押銀行透支(附註15(a))3,503有抵押銀行貸款6279,13740,785466279,13740,785464,1309,13740,785466279,13740,78546於各報告期末,有抵押銀行貸款及透支須於一年內或按要求時償還.
56於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及本公司取得銀行融資分別18,740,000元、15,000,000元、52,500,000元及52,500,000元.
於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動用融資分別達4,130,000元、9,137,000元、40,785,000元及46,000元.
銀行融資以跟單信用證之所得款項抵押及本公司全部資產作出抵押之債券為抵押品.
本集團及本公司之有抵押銀行融資須遵守本公司淨資產狀況之契諾,此乃金融機構常見之貸款安排.
倘本集團違反契諾,已提取之融資將按要求償還.
於各報告期末,概無違反有關提取融資之契諾.
18僱員退休福利本集團根據香港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為按照香港僱傭條例司法權區聘用之僱員設有強制性公積金計劃(「強積金計劃」).
強積金計劃為定額供款退休計劃,由獨立受託人管理.
根據強積金計劃,僱主及其僱員各須按僱員有關收入5%作出供款,每月有關收入上限為25,000元(於二零一二年六月一日前上限為20,000元).
計劃供款即時歸屬.
19財務狀況表之所得稅(a)本期稅項指:本集團及本公司於於十二月三十一日九月三十日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年內期內香港利得稅撥備6,6981,1468,0985,447已付暫繳利得稅–(952)(5,677)–6,6981942,4215,447有關過往年度之香港利得稅結餘207–1942,6156,9051942,6158,06257(b)已確認遞延稅項資產及負債:於有關期間內,在綜合及公司財務狀況表確認之遞延稅項資產(負債)之組成部分及變動如下:(i)本集團業務超出相關合併下折舊之所收購之折舊準備呆賬撥備無形資產總計千元千元千元千元遞延稅項產生自:於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22)808(1,179)(393)匯兌調整––(107)(107)(扣除自)計入損益(附註5(a))(97)97(163)(163)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119)905(1,449)(663)匯兌調整––5353計入(扣除自)損益(附註5(a))73(73)366366透過出售附屬公司(附註21(a))––1,0301,030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46)832–786計入損益(附註5(a))7525–100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29857–886計入(扣除自)損益(附註5(a))5(5)––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34852–88658(ii)本公司超出相關折舊之折舊準備呆賬撥備總計千元千元千元遞延稅項產生自:於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22)808786(扣除自)計入損益(97)97–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119)905786計入(扣除自)損益73(73)–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46)832786計入損益7525100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29857886計入(扣除)損益5(5)–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34852886(iii)綜合及公司財務狀況表之對賬本集團本公司於於於十二月三十一日九月三十日於十二月三十一日九月三十日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於綜合財務狀況表確認之遞延稅項資產淨額786786886886786786886886於綜合財務狀況表確認之遞延稅項負債淨額(1,449)(663)786886886786786886886(c)未確認遞延稅項資產:根據附註1(o)所載之會計政策,就有關稅務司法權區及就有關實體而言,由於不大可能有未來應課稅溢利可供抵銷虧損,故本集團並無就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累計稅務虧損25,331,000元確認遞延稅項資產.
累計稅務虧損與於二零一零年出售之CPL相關(見附註21(a)).
於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並無未確認遞延稅項資產.
5920資本、儲備及股息(a)權益組成部分之變動本集團綜合權益各組成部分之期初及期末結餘間之對賬載於綜合權益變動表.
有關本公司權益中個別組成部分於各報告期初及期末間之變動載列如下:本公司股本股份溢價保留溢利總計附註千元千元千元千元於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結餘1353,124114,896118,155就本年度宣派之股息20(b)––(35,457)(35,457)年內溢利及全面收益總額––34,20034,200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結餘1353,124113,639116,898就本年度宣派之股息20(b)––(16,511)(16,511)年內溢利及全面收益總額––811811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結餘1353,12497,939101,198就本年度宣派之股息20(b)––(33,021)(33,021)年內溢利及全面收益總額––40,50640,506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結餘1353,124105,424108,683就本期間宣派之股息20(b)––(16,511)(16,511)期內溢利及全面收益總額––28,52228,522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1353,124117,435120,69460(b)股息於有關期間內,應付本公司權益股東之股息如下:截至九月三十日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止年度止九個月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未經審核)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已宣派及派付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262元、122元、244元、122元(未經審核)及122元35,45716,51133,02116,51116,511報告期末後擬派股息每股普通股133元––––17,99935,45716,51133,02116,51134,510於報告期末,報告期末後擬派末期股息並未確認為負債.
(c)股本法定及已發行股本本公司於十二月三十一日於九月三十日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股份數目金額股份數目金額股份數目金額股份數目金額(千股)千元(千股)千元(千股)千元(千股)千元法定:每股面值1元之普通股150150150150150150150150已發行及繳足:已發行及繳足普通股135135135135135135135135普通股持有人有權收取不時宣派之股息,並享有於本公司會議上就每股股份投一票之權利.
所有普通股在本公司剩餘資產方面享有同等地位.
(d)股份溢價股份溢價賬之應用受香港公司條例第48B條所規管.
(e)匯兌儲備匯兌儲備包括因換算海外業務財務報表之交易產生之匯兌差額.
儲備根據附註1(r)所載之會計政策處理.
61(f)可分派儲備於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根據香港公司條例第79B條之條文計算可供分派予本公司權益股東之儲備總額分別為113,639,000元、97,939,000元、105,424,000元及117,435,000元.
(g)資本管理本集團於管理資本之主要目的為保障本集團以持續經營基準經營,使其能夠繼續透過因應風險水平為產品及服務進行定價及透過按合理成本取得融資來為股東帶來回報.
本集團將「資本」界定為包括權益所有組成部分.
本集團會適當參考本集團之資本管理常規,定期檢討及管理資本結構.
在不與董事對本集團應盡誠信義務或香港公司條例之規定相衝突之情況下,資本架構會根據影響本集團之經濟狀況之變化作出調整.
21出售附屬公司(a)根據日期為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日之股份轉讓協議,本集團向CPL當時之非控股股東出售所持CPL51%股本權益.
於出售日期,CPL之淨負債如下:所出售淨負債:千元固定資產(附註10)34無形資產(附註11)3,679存貨2,372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2,783銀行存款及現金292銀行貸款及透支(3,653)遞延稅項負債(附註19(b))(1,030)貿易及其付應收款項(36,659)(32,182)非控股權益應佔淨負債15,722於出售時撥回匯兌儲備(248)代價,以現金支付–出售收益(16,708)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出售之現金流入淨額:千元已收現金代價–所出售銀行存款及現金(292)出售時解除之銀行貸款及透支3,653出售之現金流入淨額3,36162(b)根據日期為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之股份轉讓協議,本集團向本公司股東擁有之有關連公司出售所持全部EWT股本權益.
於出售日期,EWT之淨負債如下:所出售淨負債:千元其他應收款項23銀行存款及現金309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1,199)(867)代價,以現金支付(200)出售收益(1,067)截至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出售之現金流出淨額:千元已收現金代價200所出售銀行存款及現金(309)出售之現金流出淨額(109)22金融風險管理及公允值本集團於其正常業務過程中須承受信貸、流動資金、利率及匯率風險.
本集團承受之該等風險及本集團用以管理該等風險之金融風險管理政策及常規載列如下.
(a)信貸風險本集團之信貸風險主要與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有關.
管理層已實施信貸政策,持續監察該等信貸風險.
就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而言,所有申請超過某金額之信貸客戶均須進行個別信貸評估.
該等評估針對客戶過往償還到期款項之紀錄及目前之還款能力,並考慮到該客戶特定之賬戶資料,以及客戶經營之經濟環境.
貿易應收款項自發單日期起計90日至150日到期.
一般來說,本集團並無獲客戶提供抵押品,惟會訂立信貸保險安排以降低本公司之信貸風險.
本集團承受之信貸風險主要受各客戶之個別特色而非客戶經營所屬行業或國家所影響,故當本集團對個別客戶承受大量風險時,會出現信貸風險過份集中之情況.
於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總額中分別18%、14%、37%及26%乃來自最大客戶,而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總額中分別44%、43%、64%及51%乃來自五大客戶.
有關本集團因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而產生之信貸風險之其他量化披露載於附註14.
63(b)流動資金風險本集團之政策為定期監察現時及日後之流動資金需要,並遵從放款契諾,確保維持足夠之現金儲備及隨時可變現有價證券以及主要財務機構提供足夠之已承諾融資額度,以符合其短期及長期之流動資金需要.
管理層會密切監察手頭現金水平及收回貿易應收款項之步伐,確保本集團有足夠流動資金來償還其到期負債.
下表載列本集團及本公司財務負債於各報告期末之餘下合約期限,乃根據合約未貼現現金流量(包括以合約利率估算之利息付款)以及本集團及本公司需要還款之最早日期計算.
對於銀行可全權酌情行使之有期貸款(包含須按要求償還之條款),分析乃根據合約還款期列示現金流出,而倘貸款人行使其無條件權利催收貸款並即時生效,則分開列示現金流出時間之影響.
本集團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約未貼現現金流出一年內或一年以上但兩年以上但按要求償還少於兩年少於五年總計賬面值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62,040––62,04062,040銀行貸款及透支3,9182292054,3524,13065,95822920566,39266,170按貸款人要求還款之權利對披露銀行貸款之現金流量作出調整413(229)(205)(21)–66,371––66,37166,17064本集團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約未貼現現金流出一年內或一年以上但兩年以上但按要求償還少於兩年少於五年總計賬面值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72,536––72,53672,536銀行貸款及透支8,953194119,1589,13781,4891941181,69481,673按貸款人要求還款之權利對披露銀行貸款之現金流量作出調整200(194)(11)(5)–81,689––81,68981,673本集團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約未貼現現金流出一年內或按一年以上但兩年以上但要求償還少於兩年少於五年總計賬面值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68,853––68,85368,853銀行貸款及透支40,80112–40,81340,785109,65412–109,666109,638按貸款人要求還款之權利對披露銀行貸款之現金流量作出調整12(12)–––109,666––109,666109,638本集團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約未貼現現金流出一年內或按一年以上但兩年以上但要求償還少於兩年少於五年總計賬面值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82,530––82,53082,530銀行貸款及透支46––464682,576––82,57682,57665本公司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約未貼現現金流出一年內或按一年以上但兩年以上但要求償還少於兩年少於五年總計賬面值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54,172––54,17254,172銀行貸款及透支240229205674627應付附屬公司款項1,834––1,8341,83456,24622920556,68056,633按貸款人要求還款之權利對披露銀行貸款之現金流量作出調整413(229)(205)(21)–56,659––56,65956,633本公司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約未貼現現金流出一年內或按一年以上但兩年以上但要求償還少於兩年少於五年總計賬面值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72,536––72,53672,536銀行貸款及透支8,953194119,1589,137應付附屬公司款項1,830––1,8301,83083,3191941183,52483,503按貸款人要求還款之權利對披露銀行貸款之現金流量作出調整200(194)(11)(5)–83,519––83,51983,50366本公司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約未貼現現金流出一年內或按一年以上但兩年以上但要求償還少於兩年少於五年總計賬面值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68,853––68,85368,853銀行貸款及透支40,80112–40,81340,785應付附屬公司款項1,824––1,8241,824111,47812–111,490111,462按貸款人要求還款之權利對披露銀行貸款之現金流量作出調整12(12)–––111,490––111,490111,462本公司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約未貼現現金流出一年內或一年以上但兩年以上但按要求償還少於兩年少於五年總計賬面值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82,530––82,53082,530銀行貸款及透支46––4646應付附屬公司款項1,820––1,8201,82084,396––84,39684,39667(c)利率風險(i)利率詳情本集團之利率風險主要來自銀行貸款及透支,令本集團承受現金流量利率風險.
本集團之政策為管理利率風險來確保並無不適當之重大利率變動風險.
下表載列本集團及本公司於各報告期末之利率詳情:浮動利率借貸:本集團於十二月三十一日於九月三十日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實際實際實際實際利率金額利率金額利率金額利率金額千元千元千元千元銀行貸款5.
0%6275.
0%9,1373.
3%40,7855.
0%46銀行透支3.
7%3,5034,1309,13740,78546本公司於十二月三十一日於九月三十日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實際實際實際實際利率金額利率金額利率金額利率金額千元千元千元千元銀行貸款5.
0%6275.
0%9,1373.
3%40,7855.
0%46(ii)敏感度分析於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估計利率普遍上升下降100基點,而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本集團及本公司之除稅後溢利及保留溢利將減少增加約40,000元、76,000元、340,000元及1,000元以及5,000元、76,000元、340,000元及1,000元.
其他權益組成部分不會受利率變動而影響.
以上敏感度分析指出對本集團及本公司利率開支之全年化影響,假設在各報告期末利率已產生變動及被應用在本集團及本公司於該日所持有之浮動利率衍生工具產生之現金流量利率風險.
分析乃按與有關期間相同之基準進行.
68(d)外匯風險本集團透過若干買賣承受外幣風險,此乃由於應收款項、應付款項及現金結餘以外幣(主要為美元(「美元」)、澳元(「澳元」)、紐西蘭元(「紐元」)、歐元(「歐元」)及英鎊(「英鎊」))計值所致.
由於美元與港元(「港元」)掛鈎,本集團認為港元兌美元之匯率變動風險不大.
因此,並無呈列敏感度分析.
就以澳元、紐元、歐元及英鎊計值之結餘而言,本集團在有需要時按即期匯率買賣外匯以解決短期不均衡,以確保淨風險處於可接受水平.
(i)外匯風險敞口下表載列本集團及本公司於各報告期末因已確認資產或負債按與相關實體功能貨幣以外貨幣換算而產生之外匯風險.
就呈列而言,風險金額以港元列示,並按各報告期末之即期匯率換算.
本集團外匯風險(以千港元列示)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美元歐元英鎊澳元紐元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89,1645,6922,12915,3591,367現金及現金等值項目3,569812605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10,687)(93)(96)(532)(37)外匯風險淨額82,0465,6072,03415,0871,335外匯風險(以千港元列示)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美元歐元英鎊澳元紐元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113,4267,5971,06012,1733,826現金及現金等值項目2,8321113564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31,046)(70)(4,091)(644)(87)外匯風險淨額85,2127,538(3,030)11,8853,743外匯風險(以千港元列示)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美元歐元英鎊澳元紐元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153,0824,73095910,2641,141現金及現金等值項目12,850–5321,479179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61,154)(327)(189)(592)(69)外匯風險淨額104,7784,4031,30211,1511,25169外匯風險(以千港元列示)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美元歐元英鎊澳元紐元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98,0889,7002,94212,1742,511現金及現金等值項目40,660–1,1871,146112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30,570)(1,357)(6,798)(1,172)(94)外匯風險淨額108,1788,343(2,669)12,1482,529本公司外匯風險(以千港元列示)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美元歐元英鎊澳元紐元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87,5295,1582,12915,3591,367應收附屬公司款項22,373––––現金及現金等值項目3,569812605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10,277)(60)(96)(532)(37)外匯風險淨額103,1945,1062,03415,0871,335外匯風險(以千港元列示)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美元歐元英鎊澳元紐元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113,4267,5971,06012,1733,826現金及現金等值項目2,8321113564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31,046)(70)(4,091)(644)(87)外匯風險淨額85,2127,538(3,030)11,8853,743外匯風險(以千港元列示)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美元歐元英鎊澳元紐元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153,0824,73095910,2641,141現金及現金等值項目12,836–5321,479179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61,154)(327)(189)(592)(69)外匯風險淨額104,7644,4031,30211,1511,25170外匯風險(以千港元列示)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美元歐元英鎊澳元紐元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98,0889,7002,94212,1742,511現金及現金等值項目40,647–1,1871,146112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30,570)(1,357)(6,798)(1,172)(94)外匯風險淨額108,1658,343(2,669)12,1482,529(ii)敏感度分析下表載列因外匯匯率在報告期末對本集團之重大風險可能出現之變動,導致本集團之除稅後溢利及保留溢利之即時變動,假設所有其他風險變數維持不變.
就此,假設港元兌美元之掛鈎匯率不會因美元兌其他貨幣之價值變動受到重大不利影響.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於九月三十日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對除稅後對除稅後對除稅後對除稅後溢利及溢利及溢利及溢利及匯率保留匯率保留匯率保留匯率保留增加溢利增加溢利增加溢利增加溢利(減少)之影響(減少)之影響(減少)之影響(減少)之影響千元千元千元千元歐元5%2385%3145%1855%348(5)%(238)(5)%(314)(5)%(185)(5)%(348)英鎊5%855%(126)5%545%(111)(5)%(85)(5)%126(5)%(54)(5)%111澳元5%6305%4965%4655%507(5)%(630)(5)%(496)(5)%(465)(5)%(507)紐元5%565%1565%525%105(5)%(56)(5)%(156)(5)%(52)(5)%(105)敏感度分析假設外匯匯率之變動已用於重新計量本集團並於報告期末所持有令本集團面臨外匯風險之該等金融工具.
分析乃按與有關期間相同之基準進行.
(e)公允值應收(應付)附屬公司及有關連公司款項為無抵押、免息及並無固定還款期.
鑒於該等條款,披露其公允值意義不大.
本集團及本公司之所有其他金融工具按並非嚴重有別於各報告日期之公允值之金額列賬.
7123經營租賃承擔根據不可撤銷經營租約應付之未來最低租金總額情況如下:本集團於於十二月三十一日九月三十日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千元千元千元千元一年內1,2261,0325781,128一年以上但於五年內184563159591,4101,5955932,087本公司於於十二月三十一日九月三十日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千元千元千元千元一年內6391,0325781,128一年以上但於五年內184563159598231,5955932,087本集團及本公司根據經營租約租用若干物業.
租約初步年期一般為一至兩年,並附有選擇權續約,以及重新磋商所有條款.
24或然負債於二零零九年及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就CPL獲取之銀行融資提供金融擔保分別2,500,000美元及800,000英鎊.
於二零零九年及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由於無法可靠計量其公允值及其交易價為零元,本公司並無就金融擔保確認任何遞延收入.
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董事認為,本集團有可能因上述金融擔保而被提出索償.
因此,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確認撥備3,785,000元,相當於報告期末CPL使用之融資.
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被實際索償3,571,000元,本集團已一筆過清償該款額.
於還款後,已解除金融擔保.
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並無其他或然負債.
25重大有關連人士交易除財務報表其他地方所披露之有關連人士資料外,本集團訂立以下重大有關連人士交易.
(a)重要管理人員薪酬所有重要管理人員均為本集團董事,其薪酬於附註6中披露.
72(b)與其他有關連人士交易於有關期間內,本集團訂立以下重大有關連人士交易:截至九月三十日止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止年度九個月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未經審核)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非經常交易於出售附屬公司時從非控股股東收取之代價(附註21(a)於出售附屬公司時從本公司股東擁有之有關連公司收取之代價(附註21(b)20026會計估計及判斷董事應用於本集團會計政策之方法、估計及判斷對本集團之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有重大影響.
部分會計政策需要本集團使用對內部不確定事項之估計及判斷.
估計不確定之主要來源如下:(a)存貨撇減本集團於各報告期末檢討存貨之賬面值,以釐定存貨是否根據附註1(h)所載之會計政策按成本與可變現淨值之較低者列賬.
管理層根據現行市況及對類似存貨之過往經驗來估計可變現淨值.
如假設有任何變動,將增加或減少存貨撇減金額或過往年度作出之撇減相關撥回,並影響本集團之資產淨值.
(b)資產減值本集團於報告期末檢討資產賬面值,以釐定是否有減值之客觀證據.
當識別減值跡象時,管理層會編製貼現未來現金流量來評估賬面值與使用價值之差額,並就減值虧損作出撥備.
如現金流量預測所用之假設有任何變動,將增加或減少減值虧損撥備,並影響本集團之財務狀況.
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之減值撥備予以評估,並由管理層定期檢討賬齡分析及評估可收回性後作出撥備.
於評估各個別客戶之信用程度及過往收款紀錄時,管理層將行使一定程度之判斷.
以上減值虧損撥備增加或減少,將影響本集團未來年度之損益.
7327報告期後非調整事件於報告期末後,本公司按每股1元發行14,666股股份,並已按面值以現金悉數繳足股款.
28截至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已頒佈但尚未生效之修訂、新準則及詮釋之潛在影響截至財務報表之刊發日期,香港會計師公會於截至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已頒佈但尚未生效且並未於財務報表中採納之多項修訂、詮釋及新準則.
有關修訂、詮釋及新準則包括可能與本集團有關者如下.
於下列日期或之後之會計期間生效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訂「財務報表之呈列二零一二年七月一日-其他全面收益項目之呈列」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獨立財務報表」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3號「公允值計量」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27號「獨立財務報表(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對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之年度改進(二零零九年至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二零一一年周期)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之修訂「金融工具-披露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披露-財務資產及財務負債之抵銷」香港會計準則第32號之修訂「金融工具-呈列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財務資產及財務負債之抵銷」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本集團正評估該等修訂、新準則及新詮釋對初步應用之期間之預期影響.
迄今,本集團確認採納以上修訂、新準則及新詮釋不大可能對本集團之經營業績及財務狀況造成重大影響.
C.
期後財務報表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並無就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後任何期間編製經審核財務報表.
此致先傳媒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台照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香港謹啟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四日74A.
經擴大集團之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緒言以下為經擴大集團之未經審核備考資產負債報表(「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乃根據上市規則第4.
29段編製,旨在說明假設建議收購APOL全部已發行股本(「收購事項」)已於二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完成時對經擴大集團之財務狀況帶來之影響.
為進一步提供財務資料,於二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之經審核大集團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乃按下列基準編製:(a)本集團於二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之歷史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乃摘錄自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期間之中期報告;(b)APOL集團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之經審核綜合財務狀況表,乃摘錄自本通函附錄二;及(c)經計及隨附之附註所述之未經審核備考調整,以說明假設收購事項已於二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完成時收購事項可能已對本集團之歷史財務資料所帶來之影響.
經擴大集團之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應與本通函所載之財務資料及APOL集團之會計師報告(見本通函附錄二)一併閱讀.
經擴大集團之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乃由先傳媒董事根據多項假設、估計、不確定因素及現有資料編製,僅作說明之用.
因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屬於假設性質,故未必反映經擴大集團於二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或於任何未來日期之真正財務狀況.
75於二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之經擴大集團未經審核備考資產負債報表未經審核備考調整本集團APOL集團於於經擴大集團二零一二年二零一二年未經審核六月三十日九月三十日附註1附註2備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資產與負債非流動資產物業、廠房及設備231,253228231,481預付土地租金5,921–5,921遞延稅項資產–886886其他無形資產––711711商譽9,614–36,95046,564246,7881,114285,563流動資產存貨88,51334,796123,309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321,777125,494447,271透過損益表按公允值列賬之財務負債752–752可收回稅款637–637現金及現金等值項目375,15551,684(100,000)(1,480)325,359786,834211,974897,328流動負債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及押金146,29982,53060,000288,829透過損益表按公允值列賬之財務負債35–35銀行借貸102,14646102,192融資租約負債6,142–6,142稅項撥備36,8968,06244,958291,51890,638442,156流動資產淨值495,316121,336455,172總資產減流動負債742,104122,450740,735非流動負債融資租約負債3,660–3,660遞延稅項負債2,954–1113,0656,614–6,725資產淨值735,490122,450734,01076附註:1.
該項調整反映假設收購事項已於二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完成時收購事項所帶來之影響如下:千港元所收購APOL集團資產與負債之公允值:物業、廠房及設備228遞延稅項資產886存貨34,796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125,494現金及現金等值項目51,684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82,530)銀行借貸(46)稅項撥備(8,062)遞延稅項負債(111)122,339因收購事項完成而產生之商譽36,950其他無形資產(賣方(不包括Clarke先生)作出之不競爭契據)711已以現金支付之總代價160,000融資項目:現金及銀行結餘100,000其他應付款項60,000160,000根據股份轉讓協議,於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及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將分別支付完成後付款28,000,000港元及32,000,000港元.
此等金額已計入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
商譽指投資成本超出APOL集團可識別資產淨值(包括無形資產及相關遞延稅項負債)之估計公允值之差額.
本集團已聘請獨立專業估值師艾升集團有限公司,以評估無形資產(即賣方(不包括Clarke先生)根據股份轉讓協議作出之不競爭契據)之公允值.
以上由賣方(不包括Clarke先生)作出之不競爭契據之估值乃採用收益法中之現金流量貼現法得出.
無形資產之估值乃根據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估值日期」)之估值報告初稿所列之金額作出,假設於二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即假設收購事項已完成之日)至估值日期期間由賣方(不包括Clarke先生)作出之不競爭契據之估值並無重大差異.
於收購事項完成後,無形資產之估值將於往後之報告期內進行,以釐定無形資產之視作成本或可收回金額.
由於收購事項完成當日之APOL集團可識別資產淨值之公允值可能與經擴大集團之未經審核備考資產負債報表所用之相關價值存出重大差額,故商譽之最終金額可能有別於上表呈列之金額.
就此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而言,先傳媒董事已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值」(「香港會計準則第36號」)按備考基準評估於二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之商譽有無出現任何減值.
根據先傳媒董事對將實行之業務計劃及將收購之業務之可收回金額所作出之評估,先傳媒董事認為,於二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因收購事項而產生之商譽並無出現減值虧損(假設收購事項已於同日完成).
77先傳媒董事將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36號,應用貫徹的會計政策及主要假設評估往後報告期之商譽減值.
申報會計師同意先傳媒董事對此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內之商譽減值評估及所採納之貫徹會計政策.
2.
收購事項之交易成本估計為1,480,000港元,主要包括收購事項直接產生之法律及專業費用.
3.
並無作出其他調整,以反映二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後本集團及APOL集團之任何經營業績或所訂立之其他交易.
78B.
經擴大集團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之會計師報告以下為申報會計師香港立信德豪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香港執業會計師)就經擴大集團之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而發出之報告全文,僅為載入本通函內而編製.
致先傳媒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我們茲就先傳媒集團有限公司(「貴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下文合稱「貴集團」)及AsiaPacificOffsetLimited(「APOL」)及其附屬公司(「APOL集團」,連同貴集團合稱「經擴大集團」)之未經審核備考資產負債報表(「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提交報告.
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乃由貴公司董事僅為說明目的而編製,旨在提供有關建議收購APOL全部已發行股本可能對所呈列之財務資料造成之影響之資料,以供載入貴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四日之通函(「通函」)附錄三內.
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之編製基準載於通函附錄三第74至77頁.
貴公司董事及申報會計師各自之責任貴公司董事須全面負責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4.
29段及參照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會計指引第7號「編製備考財務資料以供載入投資通函內」,編製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
我們的責任是按照上市規則第4.
29(7)段之規定,就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達致意見,並向閣下作出匯報.
對於我們以往就編撰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所採用的任何財務資料而作出之任何報告,除於相關報告刊發日期對該等報告所發出的對象負責外,吾等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79意見基準我們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投資通函申報委聘準則第300號之「投資通函所載備考財務資料之會計師報告」進行工作.
我們之工作主要包括比較未經調整財務資料與原始文件、考慮調整之支持憑證及與貴公司董事討論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惟並不涉及獨立審核任何相關財務資料.
我們為取得我們認為必需之資料及解釋而規劃及執行工作,旨在獲取足夠憑證,合理確保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由貴公司董事根據所示基準妥善編製、有關基準與貴集團之會計政策貫徹一致,以及所作調整就根據上市規則第4.
29(1)段所披露之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而言屬適當.
我們之工作並不構成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核數準則或香港審閱聘約準則進行之審核或審閱,因此,我們並無就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作出任何有關審核或審閱之鑒證.
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乃按貴公司董事之判斷及假設而編製,僅作說明之用,且基於其假設性質,並不保證或代表任何事件將於日後發生,亦未必能代表貴集團於二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或任何未來日期之財務狀況.
意見我們認為:(a)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由貴公司董事根據所示基準妥善編製;(b)有關基準與貴集團之會計政策貫徹一致;及(c)所作調整就根據上市規則第4.
29(1)段所披露之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而言屬適當.
香港立信德豪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執業會計師歐耀均執業證書號碼:P05018香港,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四日801.
董事之責任本通函之資料乃遵照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先傳媒之資料;先傳媒董事願就本通函之資料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
先傳媒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知及所信,本通函所載資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屬準確完備,沒有誤導或欺詐成分,且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項,足以令致本通函或其所載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2.
董事權益於最後可行日期,先傳媒董事及先傳媒之最高行政人員於先傳媒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之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中,擁有須(i)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7及第8分部知會先傳媒及聯交所之權益及淡倉(包括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之該等條文彼等被當作或視為擁有之權益或淡倉);或(ii)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記錄於該條所指登記冊之權益及淡倉;或(iii)根據上市規則所載之上市發行人董事進行證券交易之標準守則知會先傳媒及聯交所之權益及淡倉如下:(a)於先傳媒股份之權益持有之佔先傳媒先傳媒已發行股本先傳媒董事姓名權益性質股份數目概約百分比劉竹堅(附註1)於受控法團之權益183,632,00055.
96%林美蘭實益擁有人2,400,0000.
73%李澄明(附註2)實益擁有人配偶權益150,5000.
05%PeterStavrosPatapios實益擁有人1,000,5000.
30%Christofis鄭炳權實益擁有人120,0000.
04%(b)於先傳媒相聯法團股份之權益佔有關相聯法團持有有關相聯已發行股本先傳媒董事姓名相聯法團名稱權益性質法團之股份數目概約百分比劉竹堅青田集團有限公司實益擁有人8,37567%(「青田集團」)溫兆裘青田集團實益擁有人1,50012%劉竹堅(附註3)匯星印刷實益擁有人307,269,02861.
45%於受控法團之權益林美蘭匯星印刷實益擁有人47,2000.
01%鄭炳權匯星印刷實益擁有人4,7200.
001%81附註:1.
該等183,632,000股股份中,5,678,000股及177,954,000股股份分別由青田集團及CityApex實益擁有.
青田集團(CityApex之最終控股公司)由劉竹堅先生及溫兆裘先生分別實益擁有67%及12%權益.
因此,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劉竹堅先生被視為擁有上述股份之權益.
2.
該等150,500股股份中,50,000股股份乃由李澄明先生之妻子實益擁有.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李澄明先生被視為擁有上述股份之權益.
3.
該等307,269,028股股份中,299,894,907股、6,999,524股、262,969股及111,628股股份分別由Recruit(BVI)Limited(先傳媒之全資附屬公司)、CityApex、青田集團及劉竹堅先生實益擁有.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最後可行日期,先傳媒董事及先傳媒之最高行政人員概無於先傳媒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之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中,擁有須(i)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7及第8分部知會先傳媒及聯交所之任何權益或淡倉(包括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之該等條文彼等被當作或視為擁有之權益或淡倉);或(ii)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記錄於該條所指登記冊之任何權益或淡倉;或(iii)根據上市規則所載之上市發行人董事進行證券交易之標準守則知會先傳媒及聯交所之任何權益或淡倉.
3.
先傳媒之主要股東於最後可行日期,就先傳媒董事或先傳媒最高行政人員所知,以下人士於先傳媒之股份或相關股份中,擁有或被視為或當作擁有先傳媒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須向先傳媒及聯交所披露之權益或淡倉,或直接或間接擁有附帶權利於任何情況下在本集團任何其他成員公司股東大會上表決之任何類別股本面值10%或以上之權益,或擁有涉及有關股本之購股權:於先傳媒之權益:持有之佔先傳媒先傳媒已發行股本先傳媒股東名稱權益性質股份數目概約百分比劉竹堅先生(附註1)於受控法團之權益183,632,00055.
96%青田集團(附註1)實益擁有人183,632,00055.
96%於受控法團之權益CityApex(附註1)實益擁有人177,954,00054.
23%JobStreetCorporationBerhad實益擁有人26,250,0008.
00%鷹君集團有限公司(附註2)於受控法團之權益21,638,0006.
59%JollyTrendLimited(附註2)於受控法團之權益21,638,0006.
59%鷹君有限公司(附註3)實益擁有人21,638,0006.
59%羅嘉瑞醫生(附註4)實益擁有人21,788,0006.
64%於受控法團之權益ChanFamilyInvestmentCorporation於受控法團之權益20,115,3336.
13%Limited(附註5)TaiWahInvestmentCompany實益擁有人18,000,0005.
49%Limited(附註5)82附註:1.
該等183,632,000股股份中,劉竹堅先生被視為擁有由青田集團直接持有之5,678,000股股份之權益.
劉竹堅先生及青田集團各自被視為擁有於CityApex所擁有之177,954,000股股份之權益.
2.
鷹君集團有限公司及JollyTrendLimited各自被視為擁有鷹君有限公司所擁有之21,638,000股股份之權益.
3.
該等21,638,000股股份乃與附註2所述之權益重疊,因為鷹君有限公司乃鷹君集團有限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
4.
羅嘉瑞醫生擁有及或被視為擁有鷹君集團有限公司已發行股本之權益.
此外,羅嘉瑞醫生亦擁有150,000股股份之個人權益.
5.
該等20,115,333股股份中,1,117,333股股份由ChanFamilyInvestmentCorporationLimited直接擁有,998,000股股份及18,000,000股股份分別由EarnyearLimited及TaiWahInvestmentCompanyLimited持有.
EarnyearLimited及TaiWahInvestmentCompanyLimited均為ChanFamilyInvestmentCorporationLimited之全資附屬公司.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就先傳媒董事或先傳媒最高行政人員所知,於最後可行日期,並無任何人士於先傳媒之股份或相關股份中,擁有或被視為或當作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須向先傳媒及聯交所披露之權益或淡倉,或直接或間接擁有附帶權利於任何情況下在本集團任何其他成員公司股東大會上表決之任何類別股本面值10%或以上之權益,或擁有涉及有關股本之任何購股權.
4.
重大不利變動除本通函附錄三「財務及經營前景」一節所闡述中航傳媒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後不再委任「中國之翼」之獨家代理外,先傳媒董事確認,於最後可行日期,彼等概不知悉本集團之財務或經營狀況自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即本集團最近期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之結算日)以來有任何重大不利變動.
5.
董事服務合約於最後可行日期,概無任何先傳媒董事與先傳媒或其任何附屬公司訂有或擬訂立於一年內將不會屆滿或僱主不可不作賠償(法定賠償除外)而終止之服務合約.
6.
於合約及資產之權益除本通函所披露者外,先傳媒董事概無直接或間接於經擴大集團任何成員公司所訂立於最後可行日期存續且對經擴大集團之業務而言屬重大之任何合約或安排中擁有重大權益.
83於最後可行日期,先傳媒董事或候任先傳媒董事概無直接或間接於自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即先傳媒最近期刊發之經審核財務報表之結算日)以來經擴大集團任何成員公司所收購或出售或租賃,或擬收購或出售或租賃之任何資產中擁有權益.
7.
專家之資格、同意及權益以下為已就本通函所載資料提供意見或建議之專家及其資格:名稱資格香港立信德豪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執業會計師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香港立信德豪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及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已就本通函之刊發發出同意書,表示同意以本通函所載形式及內容轉載其函件或報告及或引述其名稱,且迄今並無撤回同意書.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香港立信德豪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及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a)並無擁有本集團任何成員公司之任何股權,亦無擁有可認購或提名他人認購本集團任何成員公司證券之權利(不論是否可依法強制執行);及(b)並無直接或間接於自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即先傳媒最近期刊發之經審核財務報表結算日)以來經擴大集團任何成員公司所收購或出售或租賃,或擬收購或出售或租賃之任何資產中擁有任何權益.
8.
訴訟於最後可行日期,本集團之成員公司並無涉及任何重大訴訟或仲裁或索償,而據董事所知悉,本集團之成員公司亦無任何尚未了結或面臨威脅之重大訴訟或仲裁或索償.
9.
重大合約緊接本通函日期前兩年內,經擴大集團之成員公司已訂立以下屬於或可能屬於重大之合約(並非於日常業務過程中訂立之合約):84(a)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日訂立之轉讓書及買賣票據,據此,Recruit(BVI)Limited向匯星印刷轉讓647,773,000股1010GroupLimited股份,代價為發行及配發299,894,906股匯星印刷股份及將一股未繳股款之股份入賬列為繳足;(b)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日訂立之轉讓書及買賣票據,據此,陳晃枝向匯星印刷轉讓122,727,000股1010GroupLimited股份,代價為向彼發行及配發56,818,055股匯星印刷股份;(c)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日訂立之轉讓書及買賣票據,據此,張寧向匯星印刷轉讓19,750,000股1010GroupLimited股份,代價為向彼發行及配發9,143,519股匯星印刷股份;(d)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日訂立之轉讓書及買賣票據,據此,彭德洪向匯星印刷轉讓19,750,000股1010GroupLimited股份,代價為向彼發行及配發9,143,519股匯星印刷股份;(e)於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九日訂立之轉讓書及買賣票據,據此,1010GroupLimited向Recruit(BVI)Limited轉讓1股大豐興業有限公司股份,代價為1.
00港元;(f)Recruit(BVI)Limited、陳晃枝、張寧、彭德洪及匯星印刷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日訂立之股份互換協議,內容有關向匯星印刷轉讓1010GroupLimited之全部股本,以換取由匯星印刷分別向Recruit(BVI)Limited、陳晃枝、張寧及彭德洪發行及配發299,894,906股、56,818,055股、9,143,519股及9,143,519股匯星印刷股份並入賬列作繳足及將Recruit(BVI)Limited所持有之一股未繳股款之匯星印刷股份入賬列作繳足作為代價;(g)Recruit(BVI)Limited、陳晃枝、張寧、彭德洪、1010GroupLimited及匯星印刷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日訂立之重組契據,以協議、承認及採納匯星印刷集團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三十日刊發匯星印刷招股章程前進行之企業重組;(h)匯星印刷與先傳媒所訂立日期為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之不競爭承諾契據;(i)由(其中包括)天達融資亞洲有限公司、海通國際證券有限公司、國信證劵(香港)融資有限公司、金利豐證券有限公司、匯星印刷、先傳媒及Recruit(BVI)Limited訂立與發售12,504,000股匯星印刷股份以供香港公眾人士認購之日期為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之有條件公開發售包銷協議;(j)Recruit(BVI)Limited、陳晃枝、張寧及彭德洪以匯星印刷為受益人所訂立日期為二零一一年六月三十日之彌償保證契據;及(k)股份轉讓協議.
8510.
備查文件下列文件由本通函日期起計十四日期間任何營業日上午十時正至下午五時正之一般辦公時間內,在先傳媒位於香港北角英皇道625號26樓之香港主要辦事處可供查閱:(a)先傳媒之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b)本附錄「重大合約」一段所述之重大合約;(c)先傳媒截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之年報;(d)先傳媒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之年報;(e)先傳媒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之年報;(f)先傳媒截至二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中期報告;(g)本通函附錄二所載由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就APOL集團之財務資料而發出之會計師報告;(h)本通函附錄三所載由香港立信德豪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所發出有關經擴大集團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之報告;(i)本附錄「專家之資格、同意及權益」一段所述之同意書;及(j)本通函.
8611.
競爭權益根據上市規則須予披露本公司董事於競爭業務之權益如下:董事姓名公司名稱競爭業務性質權益性質劉竹堅先生InternationalResources英國之行政人員獵頭出任IRG香港附屬公司的董事,GroupLimited(「IRG」)並間接持有IRG少於1%權益附註:劉竹堅先生為IRG之間接股東.
彼自二零零八年八月起獲委任為IRG之附屬公司OdgersRay&Berndtson(HongKong)Limited之董事.
IRG乃一間提供人力資源招聘諮詢服務,以高級行政人員及董事會人員任命為重點之公司,而本集團則於上海提供員工挑選服務(僅佔本集團收入之小部份),作為推廣其招聘網站的輔助服務.
IRG由位於英國的獨立管理團隊管理.
經考慮(i)IRG業務之性質、範圍及規模;及(ii)劉先生於IRG之權益性質及程度後,本公司董事相信,本集團與IRG業務有明確區分,兩者之間並無競爭.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最後可行日期,先傳媒董事並不知悉,彼等當中任何一人於直接或間接與本集團之業務構成或可能構成根據上市規則須予以披露競爭之任何業務中擁有權益.
12.
一般事項(a)先傳媒之公司秘書為林美蘭,彼為香港會計師公會及英國特許會計師公會之資深會員;(b)先傳媒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為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室;(c)先傳媒之註冊辦事處位於ClarendonHouse,2ChurchStreet,HamiltonHM11,Bermuda;(d)先傳媒之總辦事處及主要營業地點位於香港北角英皇道625號25樓;及(e)本通函之中英文版如有任何歧義,概以英文版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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