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采购编号:(与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编号相同)项目名称:峨眉山市监管中心项目电梯采购采购人:峨眉山市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2019年3月第一章投标邀请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峨眉山市公安局(采购人)委托,拟对峨眉山市监管中心项目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峨眉山市监管中心项目电梯采购.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招标项目简介(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四、供应商(产品)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行业主管部门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通报.
2、投标人若为电梯制造商,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乘客电梯A级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电梯安装、改造、维修A级);投标人若为非电梯制造商,须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B级及以上许可证.
本项目,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自2019年3月4日至2019年3月8日18:00在http://www.
ccgp-sichuan.
gov.
cn/view/srplatform/portal/index.
html四川政府采购网获取.
六、报名事宜:本项目不现场报名,以投标保证金在截止时前到达指定银行账户为有效报名,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未注明项目编号(可只填写编号后7位)或编号错误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报名无效.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3月22日14: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9年3月22日14: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峨眉山市名山路东段8号峨眉山市政务中心六楼】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采购人:峨眉山市公安局地址: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15298020459采购代理机构: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峨眉山市名山路东段8号峨眉山市政务中心六楼邮编:614200联系人:李老师、姚老师联系电话:0833-553321454886072019年3月第二章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540000元;最高限价:54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作无效处理.
2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一、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1小时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二、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三、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
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政府采购政策(实质性要求)1、节能产品⑴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本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属于优先采购的产品,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给予产品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在评分细则中予以体现.
⑵本采购项目中XXXXXXXXXXX属于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XXXXXXX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
2、小微企业扶持⑴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非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按照以下方式给予扶持: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按照以下方式给予扶持:⑴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报价2%的价格扣除,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⑵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报价3%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⑶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给予联合体报价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监狱企业扶持⑴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⑵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的采购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的供应商(监狱企业单独参加或联合体成员单位中有监狱企业的),给予报价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⑶有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给予报价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特别提醒:如果推荐的拟定成交人享受了小微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折扣,我中心将在结果公告中对此进行公示,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因此请投标人诚信承诺、慎重承诺.
因质疑、投诉被认定为非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为提供虚假资料,将承担采购文件中关于提供虚假资料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投标人所投产品为有效期类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给予投标人所投环境标志产品6%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在评分细则中予以体现.
6、属于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
4失信供应商管理(实质性要求)1、采购活动结束后,由采购人对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供应通过"信用中国"(www.
creditchina.
gov.
cn)网站、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
chinatax.
gov.
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等渠道,对其在"投标文件-资格部分"《承诺函》中关于"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作出的承诺进行查询和核实.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对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供应商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时采用报价加成()扣分(/)进行惩戒.
⑴报价加成: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进行评审.
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⑵扣分: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5分.
⑶供应商参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的资格性部分进行承诺,否则,作无效处理.
5评标情况的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6投标保证金缴纳(实质性要求)投标保证金交纳金额:10000元.
交款方式:银行对公转账开户银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顶南路支行账号:06052100000387136收款单位: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缴款截止时间:2019年3月21日12:00(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有效性:转账时必须备注该项目编号,未注明项目编号或编号错误将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7投标保证金退还1、投标保证金退还所需资料:(1)收据(收到政府采购中心退还**项目保证金**元,盖财务章)(2)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3)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盖公章)2、提供退还投标保证金资料时间:开标时3、中标单位还需附采购人退还投标保证金证明8履约保证金金额: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
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三日内,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收款人:采购人9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投诉及咨询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质疑询价文件中的资格性要求、采购需求、服务要求、评分标准等内容时需同时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人负责受理和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询价文件中的其他内容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和答复.
询问、质疑供应商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受理人提交书面材料.
文件内容咨询:0833-5533214(交易编制股)开标咨询:0833-5045136(交易评审股)评审咨询:0833-5045136(交易评审股)询问、质疑咨询:0833-5045125(交易监督股)投诉咨询:0833-5529740(峨眉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保证金缴退咨询:0833-5059292(财务科)10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理股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邹老师、吴老师联系电话:0833-5045135地址:峨眉山市名山路东段8号峨眉山市政务中心五楼511室11招标文件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须知;三、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审查通过标准五、采购项目标的名称、数量、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及其他要求等内容;六、评标办法;七、合同主要条款.
12投标文件内容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部分.
第二部分资格部分第三部分技术部分(含开标一览表部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13投标文件数量及分类密封要求(实质性要求1、《开标一览表》正本1份,一个密封袋;2、资格性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合并为一个密封袋;3、技术与售后服务和报价(合并装订)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合并为一个密封袋.
4、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份,采用光盘或U盘制作,电子文档内容应当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一个密封袋.
5、特别提醒:上述四个密封袋均为独立包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14投标文件递交及密封检查的相关规定1、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递交投标文件(共三袋,独立包装,见第十一1、2、3款描述.
)并办理签收手续(只对投标文件递交的袋数进行签收);递交文件时间见投标邀请.
2、投标截止开标后,在全体投标人和采购单位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密封进行符合性检查并做好记录.
15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60日历天二、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有关定义(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简称"招标人").
(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4)"投标人"系指领取了招标文件并完成登记备案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实质性要求):(1)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了缴纳了保证金.
4、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1)同品牌同型号产品处理.
提供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审委员会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以抽签方式随机选取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其他投标作无效处理.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同品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条目数量超过招标文件核心产品条目数量的50%(计算得数取整)的品牌相同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按前款规定处理.
(2)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作无效处理.
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
(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
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均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的构成(1)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本招标文件包括的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时,应检查页数和数量.
供应商发现任何页数或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应告之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澄清.
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申请.
3、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组织()不组织(√)如须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载明,并按以下要求执行.
(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4、招标活动的终止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四、投标文件1.
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
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2.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3、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4、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接受()不接受(√)如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供应商的,应符合以下条件:(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联合体投标协议由投标人自拟格式.
(4)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否则,均作无效处理.
5、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6.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人应当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部分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8.
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数额等内容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招标人进行合同编号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招标人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招标人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时限之内.
)(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①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②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③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④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⑤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⑦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9.
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2)因不可抗力事件或者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
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0.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分类别(分别为《开标一览表》、资格文件、技术与售后服务(含开标一览表)三个类别,下同.
)制作装订,每个类别装订成一册,如装订成一册有困难的,自行分成若干册,但应当注明第一册、第二册……;每一册又分为正本和副本.
投标文件每个类别的正本、副本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签字盖章除外),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字处签字,在规定盖章处盖章.
投标文件副本需打印(签字盖章除外),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在规定盖章处盖章或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3)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4)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左侧胶粘装订成册并编码.
(5)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6)投标文件原则上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如要求提交图纸等不易采用A4幅面纸张印制的除外.
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分类单独密封,具体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密封袋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及文件类别、分包号(如有分包).
(2)项目如有分包时,分别进行密封.
(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投标人印章(自然人除外).
(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
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时间,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必须一致,否则投标文件无效,但投标文件实质内容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3)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面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非面呈的所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
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1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评标和中标1.
开标(1)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的签到人必须是法人代表(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
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2)开标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3)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检查.
先由投标人签到代表、采购人监督人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一起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十二投标文件数量及分类密封要求"、"十三投标文件递交及密封检查的相关规定"和"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要求,对所有投标文件密封符合性进行检查,经三方认确无误后予以签字确认.
通过密封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唱标环节.
投标人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
投标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4)由招标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将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密封袋当众拆封并进行检查,无电子文档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唱标人员宣读和展示《开标一览表》)总报价.
唱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记录人员应当做好开标记录.
①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监督人员,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
②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
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③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6)宣布开标会结束.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
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
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涉及查验和退还原件的,投标人应当就近候场.
(7)开标会实行全过程电子监控,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3.
评标(1)由招标现场工作人员和采购人监督人员将所有投标文件移送到评标室.
(2)评标实行全过程电子监控,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3)评标情况公告: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中标通知书(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日内采取邮寄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
(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同级财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认定以后,将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宣布无效并收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领取,领取地点见招标须知前附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1、签订合同(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或招标文件规定另一个较短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逾期未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1)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
(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3、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5、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6、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7、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将纸质合同副本交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8、履行合同(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验收(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2)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采购人呈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0、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七、投标纪律要求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6)中标或者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和《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九、其他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投标人不予填写的地方,应当用"/"表示.
注:开标一览表共一式两份,一份单独密封用于开标,一份装入技术部分的投标文件峨眉山市政府采购货物项目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投标日期:年月日开标一览表总报价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元)注: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的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处理.
3、在一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15%.
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或者取消其中标资格.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年月日.
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产品名称品牌产品制造商名称单位数量是否属于进口产品产品属性产品制造商规模单价总价备注123分项报价合计(元)大写: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年月日.
开标一览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此处请选择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此处填写采购单位名称的__此处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_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此处请选择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供应商如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提供此声明函.
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峨眉山市政府采购货物项目投标文件--资格部分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投标日期:年月日目录请投标人自行编写一、投标函此处填写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全面研究了此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此处填写项目采购编号)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
我方授权此处填写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方此处填写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总投标价见《报价汇总表》.
其中投标产品自行填写,没有请"/"为进口产品.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付款方式、质量、履约时间、技术要求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N份,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一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完成本项目的工期为自行填写.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七、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我方将完全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
八、我方报价为本采购项目合同下所有费用,是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等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九、我方报价均真实有效,不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且不存在以低价谋取中标后提供不良产品或者不诚信履约情况.
评审委员会认为我方报价涉嫌不正当竞争,我方将按照评审委员会要求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接受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认定.
十、如果我方提供了《中小企业承诺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我方承诺《中小企业承诺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是真实的,完全符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的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十一、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且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的,我方承诺接受追加,且追加的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保持一致.
十二、如招标文件允许对中标标的进行分包,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如需要分包,我方仅对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部分进行分包,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我方承诺,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本项目要求的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对分包的内容进行再次分包.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投标日期:年月日.
二、承诺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任何材料、资料、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八、我单位承诺: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间.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
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年月日.
三、投标人基本情况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高级职称人员营业执照号中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初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技工账号其他人员经营范围备注附: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新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年月日.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章)年月日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声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为我方项目(采购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附: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年月日.
(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提供两份原件,一份装入投标文件,一份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六、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按以下方式之一提供:1、投标人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因财务审计在6月30日前进行,在此期间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还未进行审计的,可提供再上一年度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在此期间上一年度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财务报表,可以未经审计.
);注:1、审计报告应当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以及附注.
2、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
(1)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由一名对审计项目负最终复核责任的合伙人和一名负责该项目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2)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由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或其授权的副主任会计师和一名负责该项目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3、提供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复印件.
4、审计报告复印件应当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内容清晰可辩.
(复印件盖单位公章)2、也可采用本文件提供的声明形式,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
健全的财务制度书面声明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我方作为本采购项目的报价人,郑重声明:在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前我公司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全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XXXX(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七、保证金缴纳凭证(票据)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八、投标人出具上一年至今任何一个月纳税证明、社保资金证明(提供其中任意一个月)(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投材料人为自然人的除外);也可采用本文件提供的声明形式,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我方作为本采购项目的报价人,郑重声明:在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前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全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XXXX(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九、供应商项目业绩一览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验收情况备注….
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供合同复印件;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十、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十一、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峨眉山市政府采购货物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投标日期:年月日目录自行编写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产品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偏离情况所投品牌123…注:1、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偏离情况"栏应当填写"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
4、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否则作无效处理.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年月日.
二、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和其他政府采购合同主要内容交货(服务、施工)方案;人员配备方案;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三、投标人(产品制造商)设立的能为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的机构网点清单.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机构名称所在地联系人联系电话售后人员情况12345…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年月日.
四、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五、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第四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一、项目概述1.
项目名称:峨眉山市监管中心项目电梯采购2.
预算金额:540000元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采购人:峨眉山市公安局二、政府采购合同内容主要条款要求(实质性要求):1、报价要求项目报价为全费用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安装费、包装费、利润、关税、国家和地方税费、运输费、保险费、上下车费、吊装费、负责堆放至甲方指定地点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等全部费用.
合同价格自合同签订生效后至乙方供货完毕期间内,价格不变.
2、项目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5%,待合同履行完成后无息退还.
3、付款方式(1)中标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中标金额的5%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成后无息退还;(2)电梯设备安装、调试、测试和检验完毕,乙方提交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和《电梯使用标志》以及付款申请书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电梯设备合同总价的95%的设备货款.
三台电梯如未同时安装可分开结算支付;(3)电梯设备合同总价的5%留作质保金,质保期过半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无息退还质保金的50%,剩余部分待质保期结束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4)乙方申请付款时须提供齐全的付款申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经甲方代表签字确认的乙方的付款申请报告、验收报告、材料、设备交货验收合格证明等资料,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金额的票据.
如因乙方资料提供不全或有误造成进度款支付延误,由乙方自行负责.
4、时间及地点要求(1)交货时间:为电梯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按甲方通知45个日历天内.
三台电梯可分批进场安装.
(2)交货地点:由峨眉山市公安局、监管中心项目甲方指定地点.
5、验收标准、方式(1)货物下货后,包装必须完好无损.
(2)下货后,乙方负责通知监理公司、甲方、电梯安装单位到现场进行验收、清点货物箱数及箱内货物情况.
若货物与装箱数目不相符,箱内货物或配件有丢失或损坏,或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收回或补齐,乙方实际交货时间以乙方最终补齐全部货物及配件时间为准.
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须共同签字确认,并填写交货验收合格证明,此验收证明为乙方货到工地与向甲方申请货到工地款的凭证.
(3)货物的最终验收:随工程进度,根据技术规范及图纸的技术要求对材料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进行验收,最终验收日期为电梯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地方技术质量监督部门验收通过且发放电梯使用许可证之日.
(4)以下整套技术文件将随电梯:装箱单、整机质量检验产品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产地、品牌、电梯安装说明、电梯电器原理图和接线图.
并提供重要部件、安全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须加盖乙方公章).
(5)货到工地,乙方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与电梯安装单位妥善处理货物移交及保管责任划分问题,在乙方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当地技术质量监督部门验收通过且发放电梯使用许可证,乙方移交全套电梯钥匙至甲方前,甲方均不承担任何保管责任.
(6)货到工地后,乙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开箱验收,若因非乙方原因导致货到齐后10天内未进行开箱验收的,相应工期顺延.
6、质保期:验收合格后2年,时间自最后一批设备取得《电梯使用标志》之日起算.
三、其它相关要求1、乙方提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电梯技术条件》(GB100058—1997)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其它现行相关标准,符合合同中的配置和技术要求.
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包括产品零配件)均为全部完整无损的、全新的产品.
3、乙方提供的电梯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有关型号、规格及样式的要求,如有不同,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导致的供货周期延误以及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经国家相关部门核实的,因乙方提供产品所产生的质量问题均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产品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外,应符合产品样本和说明书之标准和具备相应之功能,必须满足国家与地方的产品规范及行业质量/技术标准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各项要求.
6、装饰装修标准甲方保留修改的权利,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因变更产生的材料费用差价由甲方承担,但甲方对电梯的装饰装修标准不应超出电梯设备的各项参数,不得影响电梯设备的正常使用.
四、采购清单及要求投标人所投标电梯产品及维修保养服务应到达或优于以下指标要求.
(一)采用的技术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技术规范及其最新版本)1、《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2009)2、《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3、《电梯试验方法》(GB/T10059-2009)4、《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2011)5、《电梯主要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形式及尺寸》(GB/T7025)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7、《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8、《消防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26465-2011)9、《电梯层门耐火试验完整性、隔热性和热通量测定法》(GB/T27903-2011)10、《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1-2009)1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549号令)12、《四川省电梯维护保养守则》;13、其它国家、四川省、乐山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规定.
电梯产品主要技术规格表梯号梯型有无机房层站门载重下限kg速度下限m/s净门距(宽*深mm)井道尺寸(宽*深mm)轿厢净尺寸(宽*深*高mm)底坑深度mm顶层高度mm提升高度mm开门方式门禁台数设备单价总价备注公安局办公大楼客梯有7/7/710001.
75900*21002140*20751600*1400*24001500433020000中分双扇门无1行政办公大楼客梯无6/6/610001.
751000*21002200*22001350*1700*24001800457021000中分双扇门有1拘留所客梯无2/2/213501.
001000*21002260*26701350*2250*2400180045004200中分双扇门有1合计3备注:设备单价包含设备费、安装费、包装费、利润、关税、国家和地方税费、运输费、保险费、上下车费、吊装费、负责堆放至甲方指定地点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三)电梯产品详细技术指标及功能要求内容技术指标电梯种类/用途有机房客梯载重(KG)见技术规格表速度(M/S)见技术规格表主机拖动方式永磁同步无齿轮驱动方式交流变频变压调速(VVVF)控制系统32位数字化、模块化控制系统控制方式模块化设计、多微机网络化控制门机系统微机控制智能变频门机门保护光幕门保护(>32点)通信方式串行通信消防要求消防返基站,消防联动机房位置井道上方(有机房)电动机绝缘等级F级轿厢装饰要求轿厢壁304发纹不锈钢,厚度≥1.
2mm轿厢门304发纹不锈钢,厚度≥1.
2mm轿顶天花不锈钢吊顶(提供样品)轿厢净高2400mm通风轴流风扇(隐藏式)轿内、各楼层运行方向和楼层显示304发纹不锈钢面板,厚度≥1.
2mm,液晶显示地坎铝合金地坎厅门304发纹不锈钢,厚度≥1.
5mm门套首层:304拉丝不锈钢大门套,厚度≥1.
2mm标准层:304不锈钢小门套,厚度≥1.
2mm地板PVC仿大理石地板轿内照明LED照明候梯厅讯号装置304发纹不锈钢面板,厚度≥1.
2mm;微动按钮,带数字和方向显示器动力电源范围三相五线制,AC380V,50Hz照明电源范围AC220V,50Hz工作环境环境温度-10℃~45℃环境湿度≤90%RH平衡系数40%~50%起制动加、减速度最大值小于1.
5m/s平均加、减速度最小值大于0.
5m/s垂直振动加速度最大值小于20cm/s水平振动加速度最大值小于20cm/s平层准确度≤5mm电磁辐射执行标准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对周围飞行器的干扰和影响无论在停机运行状态下都不会对周围的飞行器产生任何干扰质保期(保修期)整机质保期不低于2年,质保期内按投标承诺的维保服务要求免费保修及维保,并免费更换零部件.
质保期内故障率单机设备质保期内故障率≤3次/年(不可抗力及人为因素造成损坏的除外),超过该故障率,该单机设备质保期免费延长一年.
有机房客梯标准功能功能名称功能说明电梯变频驱动精确调整电动机转速,令电梯启动、运行、停止时的速度曲线平稳、圆滑,获得良好的舒适感.
门机变频驱动精确调整电动机转速,使门机的开启、关闭更轻柔灵敏.
独立运行通过动作开关,使电梯不响应外召,仅响应轿内指令.
应急照明停电时,自动打开轿内应急照明.
光幕保护门开启和关闭期间,用覆盖整个门高度的红外光探测乘客和物体的门保护装置.
指定停靠由于某种原因,电梯在目的层无法开门,电梯将关门运行至下一指定层楼.
自动不停站通过当轿内挤满乘客,或负载接近预定值,为保持最大运行效率,该轿厢将自动越过召唤层站.
超载停梯轿厢超载时,鸣响蜂鸣器并停止于该层站.
防捣乱当电梯轻载时出现超过三个指令时,为避免不必要停靠,轿厢内已登记的召唤将全部自动消除.
轿厢风扇/照明自动开关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召唤或指令信号,轿厢内的风扇和照明会自动关闭,以节能.
停电应急平层装置当在进行的电梯突然遇到供电系统故障,该装置将自动切换投入工作,接管电梯全部控制权,输出电梯所需电能,将电梯运行至平层位置,打开轿门让乘客安全走出电梯.
远程关闭通过钥匙开关,电梯可以被召唤到基站(服务完成后),并自动退出服务.
防止失速内部计数器保护由于曳引钢丝绳打滑而无法正常运行时,电梯停止运行.
启动保护控制电梯启动后在指定的时间内,没有离开门区,电梯停止运行.
检修操作当进入检修状态时,轿厢以0.
3m/s速度点动运行.
点动运行当进入紧急电动状态时,轿厢以0.
3m/s速度点动运行.
安全停层电梯发生故障停在层楼之间,控制器先做诊断检测,然后运行至指定层楼.
故障自诊断控制器可记录最新的62个故障,以便快速排除故障,迅速恢复电梯运行.
电梯门重复开关有时因阻碍或干扰,电梯门未能关闭,电梯门会重复打开或关闭,直到杂物被清除.
开门时间自动调整按照层站召唤或轿厢召唤的区别,自动调整保持开门时间.
本层重开门关门途中,可以按本层站召唤按钮使门重新开启.
即时关门电梯停站开门到位时,按下关门按钮,门立即被关闭.
停梯开门电梯减速平层,直到完全停稳后才开门.
轿内及层站微动指令按钮轿内操纵箱指令按钮及层站召唤按钮采用新型微动型按钮.
轿厢到站钟装于轿顶的电子钟的钟声告知侯梯的乘客电梯已到站.
五地通话装置通过对讲机,可让轿内、轿顶、电梯机房、井道底坑、救援值班室之间通话.
警铃紧急时,连续按下轿内操纵箱上的警铃按钮,安装于轿厢顶上的电铃会鸣响.
轿内层楼、方向指示轿内显示电梯所在层楼及当前运行方向.
层站层楼、方向指示层站显示电梯所在层楼及当前运行方向.
上下越层及上下极限保护装置该装置可有效地防止当电梯万一发生失控时的冲顶或撞底现象,使电梯更安全可靠.
下行超速保护装置当电梯下降运行的速度超过额定速度的1.
2倍时,该装置自动切断控制电源,使电机停止运转以阻止电梯超速下行;如电梯继续超速下行,其速度超过额定速度的1.
4倍时,安全钳动作,强制电梯停止运行,保证安全.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当电梯上行的速度超过额定速度的1.
2倍时,该装置自动将电梯减速或制停.
消防返回启动基站或监控屏上的钥匙开关,所有召唤均被取消,电梯立即驶往指定救援层站停靠,并自动开门.
远程监控通过调制解调器和电话,可实现电梯的远程监视和控制,便于厂家和服务单位及时的了解每台电梯的运行状况,以便及时作出相应措施.
内容技术指标电梯种类/用途无机房客梯载重(KG)见技术规格表速度(M/S)见技术规格表主机拖动方式永磁同步无齿轮驱动方式交流变频变压调速(VVVF)控制系统32位数字化、模块化控制系统控制方式模块化设计、多微机网络化控制门机系统微机控制智能变频门机门禁指纹、刷卡门保护光幕门保护(>32点)通信方式串行通信消防要求消防返基站,消防联动电动机绝缘等级F级轿厢装饰要求轿厢壁304发纹不锈钢,厚度≥1.
2mm轿厢门304发纹不锈钢,厚度≥1.
2mm轿顶天花不锈钢吊顶(提供样品)轿厢净高2400mm通风轴流风扇(隐藏式)轿内、各楼层运行方向和楼层显示304发纹不锈钢面板,厚度≥1.
2mm,液晶显示地坎铝合金地坎厅门304发纹不锈钢,厚度≥1.
5mm门套首层:304拉丝不锈钢大门套,厚度≥1.
2mm标准层:304不锈钢小门套,厚度≥1.
2mm地板PVC仿大理石地板轿内照明LED照明候梯厅讯号装置304发纹不锈钢面板,厚度≥1.
2mm;微动按钮,带数字和方向显示器动力电源范围三相五线制,AC380V,50Hz照明电源范围AC220V,50Hz工作环境环境温度-10℃~45℃环境湿度≤90%RH平衡系数40%~50%起制动加、减速度最大值小于1.
5m/s平均加、减速度最小值大于0.
5m/s垂直振动加速度最大值小于20cm/s水平振动加速度最大值小于20cm/s平层准确度≤5mm电磁辐射执行标准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对周围飞行器的干扰和影响无论在停机运行状态下都不会对周围的飞行器产生任何干扰质保期(保修期)整机质保期不低于2年,质保期内按投标承诺的维保服务要求免费保修及维保,并免费更换零部件.
质保期内故障率单机设备质保期内故障率≤3次/年(不可抗力及人为因素造成损坏的除外),超过该故障率,该单机设备质保期免费延长一年.
无机房客梯标准功能功能名称功能说明电梯变频驱动精确调整电动机转速,令电梯启动、运行、停止时的速度曲线平稳、圆滑,获得良好的舒适感.
门机变频驱动精确调整电动机转速,使门机的开启、关闭更轻柔灵敏.
独立运行通过动作开关,使电梯不响应外召,仅响应轿内指令.
应急照明停电时,自动打开轿内应急照明.
光幕保护门开启和关闭期间,用覆盖整个门高度的红外光探测乘客和物体的门保护装置.
指定停靠由于某种原因,电梯在目的层无法开门,电梯将关门运行至下一指定层楼.
自动不停站通过当轿内挤满乘客,或负载接近预定值,为保持最大运行效率,该轿厢将自动越过召唤层站.
超载停梯轿厢超载时,鸣响蜂鸣器并停止于该层站.
防捣乱当电梯轻载时出现超过三个指令时,为避免不必要停靠,轿厢内已登记的召唤将全部自动消除.
轿厢风扇/照明自动开关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召唤或指令信号,轿厢内的风扇和照明会自动关闭,以节能.
上电再平层由于停电或电源故障引起轿厢停在两层之间,当电源恢复后轿厢将就近自动运行到平层位置.
远程关闭通过钥匙开关,电梯可以被召唤到基站(服务完成后),并自动退出服务.
防止失速内部计数器保护由于曳引钢丝绳打滑而无法正常运行时,电梯停止运行.
启动保护控制电梯启动后在指定的时间内,没有离开门区,电梯停止运行.
检修操作当进入检修状态时,轿厢以0.
3m/s速度点动运行.
点动运行当进入紧急电动状态时,轿厢以0.
3m/s速度点动运行.
安全停层电梯发生故障停在层楼之间,控制器先做诊断检测,然后运行至指定层楼.
故障自诊断控制器可记录最新的62个故障,以便快速排除故障,迅速恢复电梯运行.
电梯门重复开关有时因阻碍或干扰,电梯门未能关闭,电梯门会重复打开或关闭,直到杂物被清除.
开门时间自动调整按照层站召唤或轿厢召唤的区别,自动调整保持开门时间.
本层重开门关门途中,可以按本层站召唤按钮使门重新开启.
即时关门电梯停站开门到位时,按下关门按钮,门立即被关闭.
停梯开门电梯减速平层,直到完全停稳后才开门.
轿内及层站微动指令按钮轿内操纵箱指令按钮及层站召唤按钮采用新型微动型按钮.
轿厢到站钟装于轿顶的电子钟的钟声告知侯梯的乘客电梯已到站.
五地通话装置通过对讲机,可让轿内、轿顶、电梯机房、井道底坑、救援值班室之间通话.
警铃紧急时,连续按下轿内操纵箱上的警铃按钮,安装于轿厢顶上的电铃会鸣响.
轿内层楼、方向指示轿内显示电梯所在层楼及当前运行方向.
层站层楼、方向指示层站显示电梯所在层楼及当前运行方向.
上下越层及上下极限保护装置该装置可有效地防止当电梯万一发生失控时的冲顶或撞底现象,使电梯更安全可靠.
下行超速保护装置当电梯下降运行的速度超过额定速度的1.
2倍时,该装置自动切断控制电源,使电机停止运转以阻止电梯超速下行;如电梯继续超速下行,其速度超过额定速度的1.
4倍时,安全钳动作,强制电梯停止运行,保证安全.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当电梯上行的速度超过额定速度的1.
2倍时,该装置自动将电梯减速或制停.
消防返回启动基站或监控屏上的钥匙开关,所有召唤均被取消,电梯立即驶往指定救援层站停靠,并自动开门.
远程监控通过调制解调器和电话,可实现电梯的远程监视和控制,便于厂家和服务单位及时的了解每台电梯的运行状况,以便及时作出相应措施.
(四)质保期内电梯维保服务指标项目相关要求更换核心部件曳引机与原厂标配一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
控制柜与原厂标配一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
门机和门锁与原厂标配一致,门机提供检测报告,门锁提供型式试验报告.
限速器与原厂标配一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
缓冲器与原厂标配一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
安全钳与原厂标配一致,提供型式试验报告.
维保内容应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和规范要求进行全面维修保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电梯安装使用维护说明,对电梯维修保养内容,分别做出周、月、季和年度维修保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如实填写电梯维护保养记录和故障情况,并归档备查.
电梯维保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制动器各销轴部位、制动器间隙、限速器各销轴部位、轿顶检修和急停开关、轿厢检修和急停开关、轿门安全装置(光幕、光电等)、轿门门锁电气触点、层门门锁电气触点、底坑急停开关、制动衬、验证轿门关闭的电气安全装置、限速器轮槽、限速器涨紧轮装置和电气安全装置、制动器上检测开关、上下极限开关、制动器铁芯(柱塞)、制动器制动弹簧压缩量、限速器安全钳联动、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轿厢称重装置、安全钳钳座等安全部件的检查、调整、清洁、润滑和更换.
机房滑轮间环境、手动紧急操作装置、曳引机各销轴部位、编码器、曳引轮槽、电动机与减速机联轴器螺栓、曳引轮和导向轮轴承部、控制柜内各接线端子、控制柜各仪表、减速机内齿轮油、控制柜接触器和继电器触点、导电回路绝缘性等机房部件的检查、调整、清洁、润滑和更换.
轿顶环境、导靴上油杯、轿厢风扇、应急照明、轿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轿内显示、指令按钮、轿门在开启和关闭时的状况、轿厢平层精度、位置脉冲发生器、导靴靴衬或滚轮、各反绳轮轴承部、轿顶和轿厢架和轿门及其安装螺栓、轿底各安装螺栓等轿厢部件的检查、调整、清洁、润滑和更换.
对重块及压板、井道照明、层站召唤、层楼显示、层门地坎、层门自动关门装置、层门门锁自动复位、层门锁紧元件啮合长度、层门和轿门系统中传动钢丝绳或链条或胶带、层门门导靴、消防开关、补偿链(绳)与轿厢和对重的连接处、轿厢和对重的导轨支架、轿厢和对重的导轨、随行电缆、层门装置等井道部件的检查、调整、清洁、润滑和更换.
底坑环境、缓冲器、对重缓冲距等底坑部件的检查、调整、清洁、润滑和更换.
曳引钢丝绳或曳引钢带、补偿钢丝绳、补偿链、限速器钢丝绳、曳引绳头组合的检查、调整、清洁、润滑和更换.
轿厢围壁、包括固定或可移动的面板、门面板、轿门扇、吊顶、轿厢照明、厅门扇、门框及地坎的检查.
机房温度、齿轮箱、齿轮箱轴承、油封、查看故障记录、限速器护罩和楔块、轿门、开门机、厅门导轨、隔光板或磁条、操纵盘、地坎护板、控制柜内保险、电子板和风扇、变频器、交/直流转换驱动器、可控硅、曳引轮防护、井道开关和换速开关、钢带、补偿绳绳轮、补偿链防晃器、轿顶接线盒、安全钳开关及轴销、控制柜防尘网、电刷和换向器、曳引机固定螺栓和减震胶垫等部件的检查、调整、清洁、润滑和更换.
做好消防联动系统的检测相关配合工作.
维保时间安排每台电梯每次维保间隔时间不超过15天,每年进行维保次数不少于25次.
故障响应提供每天24小时,每周7天的一般故障和紧急安全故障处理服务并保留记录,对重大和应急事件迅速回应,规范实施检修(救援).
设立24小时维修保养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1.
5小时;遇困人不超过30分钟到达现场解救出被困人员.
及时予排除故障,确保电梯的完好和正常运行:一般故障应在6小时内处理完成,重大故障应在12小时内处理完成(部件损坏原因除外).
不能按上述约定有效处理事故,给招标人或使用单位造成其他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编制预案协助电梯使用单位编制电梯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法律、法规、规范变化如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范有新的规定,应执行新的规定、要求,如不执行,招标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年检积极配合使用单位通过年检,保证电梯按期通过年检,负责完成年检中发生的属维保服务范围内的整改工作.
服务质量应接受招标人和(或)使用单位的监督考评,确保服务到位.
如招标人和(或)使用单位认为维保服务未能完全按照约定完成的,应当立即整改;若整改后仍不能符合招标人和(或)使用单位要求时,招标人或使用单位有权聘请第三方进行整改,其相关整改费用,招标人有权从质保金中直接扣减.
说明: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标,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招标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第五章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责任主体由采购人代表(3人以上单数)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二、资格审查(一)审查内容包括:序号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要求结论(符合/不符合)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法人证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资格部分二、承诺函")原件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以下方式之一提供:1、投标人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2、也可采用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资格部分六、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按以下方式之一提供)按方式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按方式二提供原件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资格部分二、承诺函")原件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上一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证明材料或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资格部分八、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书面声明的提供原件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资格部分二、承诺函")原件7投标保证金提供保证金转账凭证(票据)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
原件9失信行为记录提供承诺函(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资格性部分二、承诺函")原件10是否是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资格性部分二、承诺函")原件11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行业主管部门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通报.
2、投标人若为电梯制造商,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乘客电梯A级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电梯安装、改造、维修A级);投标人若为非电梯制造商,须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B级及以上许可证.
1项内容采用承诺方式,格式自拟,加盖鲜章.
2项内容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万元.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充足材料以证明满足上述要求,经审查任意一项不合格做无效处理.
(二)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小组对于资格性审查认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
(三)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小组认为招标文件有关资格性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解释.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书面解释但解释内容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和影响公平、公正.
(四)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材料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内容模糊不清的,可以书面形式(须由资格审查人员全体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给予必要的反馈时间.
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资格审查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投标人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
(六)投标文件未提供的资格性证明材料,不得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三、资格审查顺序及报告1、资格审查小组按照资格审查内容序号审查,当按顺序审查至某一项不合格时后面的内容不再审查.
2、资格审查完成后,资格审查小组应对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复核、确认,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
资格审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二)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三)通过资格审查取得符合性审查资格的投标人名单;3、资格审查结果汇总完成后,资格审查小组拟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前,采购组织单位应当及时组织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对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复核.
四、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的评标环节.
五、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之其未通过原因.
第六章评标办法一、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二)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组成.
(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四)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招标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2、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3、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中标供应商;5、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6、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评标过程独立、保密.
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六)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存在下列厉害关系之一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①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②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③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④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学琴或者近姻亲关系;⑤参加采购人组织的需求论证或者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前期咨询工作的;供应商认为评审委员会成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情况属实或有本招标文件规定情形或法律法律等文件规定应当回避的被申请人应当回避.
(八)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之前,应由评审委员会民主推选组长.
组长由评审专家担任,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组长主要负责协调评审成员之间的事务性工作、与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代理机构交涉相关事宜、执笔撰写资格审查报告、评标记录和评审报告等.
组组长与其他成员的法定职责、权利和义务相同,且不得影响和干涉其他成员依法独立评审.
二、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三、评标程序(一)审查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1、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停止评标:(1)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必要的与采购项目有关的政策制度文件或者采购文件,继续评标将导致违法或者错误评标的;(2)有关单位和个人非法干预评标委员会依法独立评标的;(3)其他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正常履职的情形.
4、出现本条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或者可以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二)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序号审查项目通过条件结论(通过/不通过)1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文件制作、签署、装订、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文件组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投标文件报价不超过预算金额且不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不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不超过预算金额但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的,供应商提供有效书面说明且能够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6投标文件技术、服务应答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7投标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和其他政府采购合同主要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及其他有关事项进行符合性检查过程中,评判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投标文件(包括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1)密封时未加盖、少加盖公章或者密封章,但是密封完好、完整标明了投标人名称且得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现场认可的;(2)存在个别(不超过2个)地方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3)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4)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5)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处理:(1)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2)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3)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4)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5)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和其他报价规定的;(6)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材料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或定点供应商采购、政府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的除外);(7)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8)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三)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四)复核.
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五)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抽签决定排列顺序.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标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标因素的量化指标评标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但不得少于3家).
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六)出具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标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6、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
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
拒不签字又不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七)评标争议处理规则.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对于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对供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处理等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
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
(八)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2、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具备投标文件基本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不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
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1)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2)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3)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
4、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①如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法人或其授权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出现本条第(4)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注: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职责,不得将应当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5、串通投标(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九)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十)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十)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审报告前,采购组织单位应当及时组织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政策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评分分值汇总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审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2、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
评标委员会拒不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的,招标采购单位不得发放评标报酬,并及时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采购活动中止进行.
3、采购组织单位复核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不得离开评标现场.
四、评标细则及标准(一)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
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专家独立评分.
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专家独立评分.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专家独立评分.
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
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审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三)综合评分明细表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2、综合评分明细表评审项目分值评审依据报价55分1.
以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2.
各有效投标报价的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得出:有效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55制造厂家技术实力优势4分1.
所投标品牌电梯制造厂家成立时间15年以上的(含15年),得2分;15年以下10年以上的,得1分;2.
所投标品牌电梯制造厂家曳引式客梯的制造能力(设备速度值,须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行驶实验报告):乘客电梯≥8m/s(含8m/s)得2分;5m/s≤乘客电梯无线远程监控功能得1分.
(注:投标人所投电梯须满足电梯产品详细技术指标及功能要求)施工安装技术优势1分施工方案合理,内容完整,有施工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施工质量保证措施;电梯安装的安全保证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同时项目管理机构配备完善;机械设备、劳动力、材料配备有保障.
根据以上各项内容综合评分,较好的得1分,一般的得0.
5分.
质保服务15分1.
①在乐山市设立直属常驻维保服务点的(需政府质检机构备案)得5分,在峨眉山市设立直属常驻维保服务点的(需政府质检机构备案)加3分;②通过合同委托、同意乐山市境内的维保机构对所投标品牌电梯产品提供维保服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改造维修A级)得3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改造维修B级)得1.
5分.
(须提供合同复印件)2.
故障响应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优于招标文件的得2分.
(须提供具体故障响应时间)3.
提供长期备有充足的备品备件承诺书得1分;在四川设有配件供应中心的加2分.
(需提供租房协议复印件、配件清单、配件照片)4.
承诺质保期在2年基础上每增加1年得2分.
节能、环境标志2.
5分1.
所投标品牌获得中国绿色节能环保品牌证书得0.
5分;2.
所投标品牌电梯型号具有VDI4707"电梯能效等级认证"证书,A级得2分,B级的得1分,C级得0.
5分.
荣誉、履约能力、业绩7.
5分1.
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制造商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0.
5分,获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0.
5分,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0.
5分.
2.
所投标品牌电梯制造厂家近二年单个合同电梯销量(最多只能提供三份合同,得分累计不能超过6分):①200台以上(含200台)的每个得2分;②100台以上(含100台),200台以下的每个得1分;③50台以上(含50台),100台以下的每个得0.
5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含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电梯验收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销量承诺或证明文件盖制造厂家公章.
五、废标(一)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二)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
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
(三)废标项目论证.
采购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废标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六、定标(一)定标原则: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程序1、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抽签顺序排列.
2、根据评审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招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自确定中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七、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标;(三)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标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标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标过程中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八、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
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标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标;招标采购活动中参加招标文件咨询、论证或者编制的,除采购人代表以外,不得参加该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三)评标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标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投标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作为评标的依据,不得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除外),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六)评标现场服从招标采购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招标采购单位的请托.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违反前款第一至七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支付其评审劳务报酬和评审差旅费.
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峨眉山市监管中心项目电梯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峨眉山市监管中心项目电梯采购发包单位:峨眉山市公安局承包单位:项目地点:四川省峨眉山市签订日期:年月日峨眉山市监管中心项目电梯采购合同甲方(买方)乙方(卖方)本合同是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甲乙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峨眉山市监管中心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双方同意在合同有效签署后共同遵照执行.
一、产品要求:1.
1产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清单)1.
2乙方应对五方对讲系统(需采用总线制)、轿厢内视频监控系统、消防电梯联动控制系统提供接线图,并无条件的配合甲方完成以上内容的实施.
1.
3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技术标准.
二、产品价格:2.
1设备价格:本合同设备采购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具体单价及数量情况详下表:电梯类型停站数载重下限(kg)速度下限(m/s)数量(台)设备单价(元)合计(元)公安局办公楼客梯710001.
751行政办公楼客梯610001.
751拘留所客梯213501.
01设备总价$元(大写:电梯品牌:2.
2本合同确定产品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安装费、包装费、利润、关税、国家和地方税费、运输费、保险费、上下车费、吊装费、负责堆放至甲方指定地点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等全部费用.
合同价格自合同签订生效后至乙方供货完毕期间内,价格不变.
三、交货地点峨眉山市公安局、监管中心项目甲方指定地点.
四、交货时间交货时间为电梯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按甲方通知45个日历天内.
三台电梯可分批进场安装五、包装及运输:5.
1乙方负责货物的运输和包装.
5.
2乙方负责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
这种包装应适于长途海运和内陆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
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
5.
2整机有产品合格证,每件包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原件1套).
5.
3运输标记: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有醒目的运输标记(合同号、定单号等).
5.
4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以清晰字样在包装箱上注明适当的国际贸易标志,以方便装卸和搬运.
5.
5乙方装运的货物必须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否则,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5.
6设备货到工地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且乙方交付给电梯安装单位前,电梯设备及材料的保管、装卸、运输等均由乙方承担.
交付时间不应超过货到工地后10天.
六、产品品质及质量保证6.
1乙方提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电梯技术条件》(GB100058—1997)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其它现行相关标准,符合合同中的配置和技术要求.
6.
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包括产品零配件)均为全部完整无损的、全新的产品.
6.
3乙方提供的电梯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有关型号、规格及样式的要求,如有不同,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导致的供货周期延误以及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6.
4经国家相关部门核实的,因乙方提供产品所产生的质量问题均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6.
5产品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外,应符合产品样本和说明书之标准和具备相应之功能,必须满足国家与地方的产品规范及行业质量/技术标准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各项要求.
6.
6装饰装修标准甲方保留修改的权利,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因变更产生的材料费用差价由甲方承担,但甲方对电梯的装饰装修标准不应超出电梯设备的各项参数,不得影响电梯设备的正常使用.
6.
7乙方保证电梯质量合格,其质量保证期为个月(从通过技术监督局检验且发放电梯使用许可证之日起算).
七、产品的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7.
1乙方必须卸货至工地现场的甲方指定位置.
7.
2货物下货后,包装必须完好无损.
7.
3下货后,乙方负责通知监理公司、甲方、电梯安装单位到现场进行验收、清点货物箱数及箱内货物情况.
若货物与装箱数目不相符,箱内货物或配件有丢失或损坏,或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收回或补齐,乙方实际交货时间以乙方最终补齐全部货物及配件时间为准.
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须共同签字确认,并填写交货验收合格证明,此验收证明为乙方货到工地与向甲方申请货到工地款的凭证.
7.
4货物的最终验收:随工程进度,根据技术规范及图纸的技术要求对材料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进行验收,最终验收日期为电梯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地方技术质量监督部门验收通过且发放电梯使用许可证之日.
7.
5以下整套技术文件将随电梯:装箱单、整机质量检验产品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产地、品牌、电梯安装说明、电梯电器原理图和接线图.
并提供重要部件、安全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须加盖乙方公章).
7.
6货到工地,乙方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与电梯安装单位妥善处理货物移交及保管责任划分问题,在乙方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当地技术质量监督部门验收通过且发放电梯使用许可证,乙方移交全套电梯钥匙至甲方前,甲方均不承担任何保管责任.
7.
7货到工地后,乙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开箱验收,若因非乙方原因导致货到齐后10天内未进行开箱验收的,相应工期顺延.
八、付款方式8.
1本合同使用货币的种类为人民币.
8.
2中标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中标金额的5%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成后无息退还.
8.
3电梯设备安装、调试、测试和检验完毕,乙方提交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和《电梯使用标志》以及付款申请书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电梯设备合同总价的95%的设备货款.
三台电梯如未同时安装可分开结算支付.
8.
4电梯设备合同总价的5%留作质保金,质保期过半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无息退还质保金的50%,剩余部分待质保期结束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8.
5乙方申请付款时须提供齐全的付款申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经甲方代表签字确认的乙方的付款申请报告、验收报告、材料、设备交货验收合格证明等资料,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金额的票据.
如因乙方资料提供不全或有误造成进度款支付延误,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甲方责任:9.
1甲方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9.
2向乙方提供其所需的图纸、资料及货物的堆放场地.
9.
3对乙方提供的样品、图纸进行审核、确认.
9.
4在乙方严格按合同履行义务前提下,应按合同有关条款及时审批乙方的付款申请,并支付款项.
十、乙方责任:10.
1乙方确定该项目负责人为:,联系方式:10.
2乙方授权本项目负责人处理与本项目有关的业务,代表乙方履行合同,乙方的所有文件均由本项目负责人签署书面交至甲方.
10.
3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并在货物到达前按合同规定期限通知甲方.
10.
4乙方应保证产品质量达到甲方的要求,产品必须严格按合同相关要求进行配置.
并保证全部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因乙方产品不合格,产品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所造成的相关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10.
5乙方应根据甲方在上述交货地点指定的场地卸货,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10.
6乙方应遵守政府部门有关施工作业安全、现场安全条例.
采取相关必需的预防措施保护施工人员和公众的安全.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10.
7本合同生效后5日内:乙方应派相关人员及时到现场核查土建资料,并负责在15日内向甲方提供井道布置图及对建筑、结构专业所需的完整技术条件等完整、详细、准确的电梯安装施工图纸,并须得到甲方的确认.
指导土建施工单位进一步完善井道建设满足安装条件.
10.
8乙方应保证相关技术资料及文件的质量,如因乙方提供技术文件或核查土建资料不详细、不准确或电梯安装施工图错误等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变更11.
1乙方在甲方所订设备投产之前,以书面形式发送《投产确认函》给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投产通知后,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在书面答复时如甲方改变所订设备的规格、型号和数量,不得就甲方的变更行为收取任何其它费用.
11.
2甲方如要求将交货时间提前,应征得乙方的同意.
十二、质量保修12.
1质保期(免费维保期):质量保修期自最后一批设备取得《电梯使用标志》之日起算,期限为个月.
12.
2保修期内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并承担因产品设计、工艺、制造、安装、调试等缺陷而产生的故障所引起的维修和更换费用,包括免费提供维修和更换所需的所有零配件与设备.
12.
3更换的部件或零配件须与设备原采用部件或零配件的产地、规格型号相同,若无法达到上述要求,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使用替代品.
12.
4乙方24小时维保电话:乙方应保证联系方式的有效性,如因乙方联系方式变化未及时告之甲方,导致甲方无法联系,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处理产品故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按120%承担;12.
5乙方应保证维修的及时性,在收到甲方或甲方委托人的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乙方承诺时间如下:①出现故障,影响用户正常生活,一般故障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1.
5小时赶到现场并于6小时内完成维修,紧急情况(人员被困)必须30分钟内赶到现场.
②其它情况下,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质保、维修项目.
③当乙方未按①、②条规定到场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处理,因此发生费用从乙方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④在保修期内,乙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相应零部件,乙方必须保证半年内无同样质量问题,否则,乙方仍应负责免费更换并进行整机检修.
⑤乙方保修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或委托人的规章制度,若在户内则应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做到现场文明施工,举止礼貌.
十三、环保要求及知识产权13.
1乙方送货车辆进入工地时应避免遗洒、扬尘、噪音过大.
不得随意丢弃包装物料及废物.
13.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等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否则由此导致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害,乙方还须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违约责任:14.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解除合同,则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14.
2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所有已收款项.
14.
3若因乙方责任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货,每超过规定日期1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伍佰元整($500.
00元)/天的违约金;若乙方超过合同交货期15天以上(含15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仟圆整($1,000.
00元)/天的违约金;若交货延误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甲方不解除合同,乙方承担违约金后还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供货,但该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14.
4乙方提供的电梯设备及功能配件如不是本合同及相关规定的品牌及合格产品,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①在甲方规定的设备通过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日之前更换符合要求的产品,由此导致的供货延误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②甲方有权处以乙方该部分材料设备价格的1倍的违约金,但该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③赔偿因此导致甲方的所有经济损失,但该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14.
5若由于货物质量问题不能取得当地主管部门签发的使用许可证,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限期处理,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损失,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台.
14.
6乙方对合同设备中存在的潜在缺陷负终身责任,此类缺陷一经确认,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乙方在接到甲方索赔文件后应立即进行修理或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费用以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4.
7除上述约定外,如乙方出现其他履约不符合合同约定情况,甲方有权视其情节轻重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1000~5000元/次.
但该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14.
8乙方根据本合同需承担的违约金、赔偿费甲方有权在乙方存在于甲方的工程款、保证金、质保金等中扣除.
不足部分,乙方应在甲方确认乙方违约事实后十天内缴纳至甲方.
本合同项下,双方承担的违约金和赔偿责任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10%.
十五、不可抗力15.
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完全不能履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7天内将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航空信(或任何更快的方法)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否则不能免除相应责任;15.
2因不可抗力致使部份不能履行合同的(包括导致延期履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免除相应的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15.
3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部分责任;15.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地震、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
十六、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双方应本着相互谅解和友好协商的原则来解决.
如仍达不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合同组成及解释次序: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构成各方权利义务的全部内容,对本合同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如文件之间对具体内容约定有抵触的,以效力最强的约定为准;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以下文件从上至下效力依次降低;如有相同文件类型则以签订时间靠后的优先;无论任何情况,以下文件对同一事项有多个质量要求的,该事项的质量要求以最为严格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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