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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电话办理挑号网  时间:2021-05-04  阅读:()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国网福建泉州惠安县供电公司螺阳镇供电所(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惠安县供电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惠安县供电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
1.
工程建设地点:惠安县螺阳镇供电所;2.
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319.
8169万元;2.
3.
招标范围和内容:(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2.
4.
招标控制价:3198169元;2.
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7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
6.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
1.
投标人应在惠安县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
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
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
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
5.
信用分要求: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3.
6.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严格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休息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及《泉州市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泉建建[2016]105号)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
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23日8时00分至2020年4月26日18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
quanzhou.
gov.
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
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4月27日17时00分00秒前到账.
6.
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60000元人民币.
6.
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从本企业所在地基本账户划出,并在规定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人如下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以下任选一个):账户名称: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①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惠安支行;账号:157300100100214423②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安支行;账号:350501656107000007507.
投标文件的递交7.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4月2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
quanzhou.
gov.
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7.
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
quanzhou.
gov.
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标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惠安县供电公司地址:惠安县螺城镇,邮编:362100电子邮箱:/电话:0595-27212026,传真:/联系人:经先生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11楼,邮编:362200电子邮箱:165470759@qq.
com电话:18960288181,传真:0595-28063199联系人:黄伟腾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惠安县供电公司纪委办公室地址:惠安县螺城镇联系电话:0595-27212108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惠安县螺城镇惠兴街螺兴大厦二层联系电话:0595-873786691惠安县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招标文件(适用小规模工程2020年版-A版)招标项目名称:国网福建泉州惠安县供电公司螺阳镇供电所招标项目编号:HAXGM2020004G招标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惠安县供电公司(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黄铠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人:王亚红招标文件编制日期:2020年4月20日23目录第1章招标公告.
3第2章投标须知.
7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31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8第5章投标文件格式.
1474第1章招标公告5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国网福建泉州惠安县供电公司螺阳镇供电所(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惠安县供电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惠安县供电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
1.
工程建设地点:惠安县螺阳镇供电所;2.
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319.
8169万元;2.
3.
招标范围和内容:(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2.
4.
招标控制价:3198169元;2.
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7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
6.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
1.
投标人应在惠安县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
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
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
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
5.
信用分要求: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3.
6.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严格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休息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及《泉州市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泉建建[2016]105号)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
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23日8时00分至2020年4月26日18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
quanzhou.
gov.
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5.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
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4月27日17时00分00秒前到账.
6.
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60000元人民币.
6.
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从本企业所在地基本账户划出,并在规定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人如下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以下任选一个):账户名称: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①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惠安支行;账号:157300100100214423②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安支行;账号:350501656107000007507.
投标文件的递交7.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4月2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
quanzhou.
gov.
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7.
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
quanzhou.
gov.
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标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惠安县供电公司地址:惠安县螺城镇,邮编:362100电子邮箱:/电话:0595-27212026,传真:/联系人:经先生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11楼,邮编:362200电子邮箱:165470759@qq.
com电话:18960288181,传真:0595-28063199联系人:黄伟腾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惠安县供电公司纪委办公室地址:惠安县螺城镇联系电话:0595-27212108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惠安县螺城镇惠兴街螺兴大厦二层联系电话:0595-873786697第2章投标须知8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说明:投标须知前附表是投标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两者有矛盾之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
1.
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惠安县供电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
1.
2/22.
3.
2本招标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国网福建泉州惠安县供电公司螺阳镇供电所招标编号:HAXGM2020004G3.
1.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4.
1.
4工程建设地点惠安县螺城镇5.
1.
5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人民币319.
8169万元.
6.
1.
6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7.
1.
7/22.
2本招标项目使用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
quanzhou.
gov.
cn联系电话:0595-22135508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惠安县螺城镇惠兴街螺兴大厦二层(中闽百汇隔壁)联系电话:0595-873786698.
1.
8电子招投标基本要求执行《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建[2017]6号)规定,投标人还需办理泉州ikey密码锁及相关CA电子印章,并进行相应的CA关联激活(详见泉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0595-22135508).
同时应正确下载安装最新版海迈电子标书制作软件.
9.
2.
1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70日历天.
10.
2.
2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1.
2.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12.
3.
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3.
4.
1/4.
2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1.
投标人应在惠安县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9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
信用分要求: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②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网址:http://220.
160.
52.
164:98/zjxypj/zjxypjform/homepage/homepage.
aspx,下称"评价系统")每季度公布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
投标人可以通过评价系统查询本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
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
③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60分确定.
④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7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密封要求,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
未按规定提交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6.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严格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休息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10建[2016]5号及《泉州市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泉建建[2016]105号)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7.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5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14.
9.
1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15.
10.
1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6.
10.
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不适用17.
10.
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不适用18.
11分包不允许19.
12偏离不允许20.
14.
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提交方式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7日11时00分前.
2.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材料提交方式为:投标人应以不署名、不盖章的形式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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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1.
14.
2/22.
3/24.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4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2.
14.
2/14.
4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2020年4月127日17时00分.
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通知方式为: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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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
cn)发布.
请各投标人及时认真查阅,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方式为:各投标人到答复发布信息网站自行查阅.
23.
15.
1.
2(9)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其他材料至少包括如下内容:1、《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第五章)2、信用分证明材料:提供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11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的信用分结果网页截图(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除外).
24.
18.
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90日历天.
25.
19.
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4月27日17时00分00秒前到账;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从本企业所在地基本账户划出,并在规定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人如下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以下任选一个):账户名称: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①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惠安支行;账号:157300100100214423②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安支行;账号:35050165610700000750汇款凭证上用途栏注明招标编号.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60000元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
20.
1备选投标方案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7.
22.
5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提交时间:在开标时且K值抽取之前提交给招标人提交地点: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大厅密封要求: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原件装入密封信内提交,并写明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与地址;同时注明递交投标文件时业务系统所给的签到序号.
28.
21.
4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厦门海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联系电话:0595-22135508/22135505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福建瑞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服务电话:0591-968975;数字证书特殊技术问题联系电话:18965912633,QQ:2673924283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12(1)投标时,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泉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无纸化招投标系统"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中标后,中标人应提供彩色纸质投标文件伍套,若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固化加密,并进行解密读取的测试.
如发现无法解密,请尽快联系厦门海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瑞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免影响正常的投标活动.
29.
23.
1/22.
3开标时间、地点和要求开标时间:2020年4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在线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在线参与开标,同时在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厅设置开标会场.
30.
24.
1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签到:投标文件递交指定网址后必须在开标当日9:00-开标时间内登录(无记名方式用报名号登录,记名方式用注册账号登录,或使用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或者海迈电子标书软件完成开标签到操作,逾期未签到或因投标人原因未能正常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解密: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1小时时间内使用对应固化加密该电子投标文件的CA进行在线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1.
24.
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1、若出现投标人CA锁故障(带错或CA锁损坏等)或网投文件损坏等投标人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2、若为招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招标人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3、若为交易平台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交易平台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注: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13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
32.
27.
1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33.
27.
2.
6投标人回复澄清、说明、补正的时限要求投标人在开、评标过程应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在收到评标委员会从电子交易平台发出的澄清、说明、补正的通知后30分钟内使用CA证书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回复,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作出对其不利的判定.
34.
27.
3/28.
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个35.
29.
1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场所:"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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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36.
30.
1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履约担保形式:执行惠住建[2016]214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工程履约保证金缴纳有关事项的通知》.
履约担保期限:与工期相同.
37.
31.
2签订合同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38.
32.
2终止招标发布终止招标公告的场所为:"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
quanzhou.
gov.
cn)39.
36.
1其他1、结算时,各单项子目综合单价均以招标控制价中相应项目综合单价下降K幅度作为依据,即结算可竞争项目综合单价=预算造价中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K值).
2、人员到位要求:投标人不能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派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并按照福建省现行的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配备其他相应管理人员.
按以下规定处理:(1)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不能全部通过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备案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其责任;(2)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壹拾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叁万元违约金.
3、本工程工资保证金:严格执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意见》(泉政文14[2014]98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意见》(泉人社[2017]342号)、《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意见》(惠人社〔2018〕75号).
4、中标人应根据惠政文[2012]206号文、惠渣土办〔2018〕18号文规定及时办理渣土运输相关手续.
所使用的建筑废土沙石运输设备应符合惠政文[2012]206号文《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贯彻实施惠安县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暂行规定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
本项目所包含的土石方工程应执行《泉州市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办公室关于规范土石方工程承发包工作的指导意见》(泉渣土办〔2018〕16号)、《转发泉州市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办公室关于规范土石方工程承发包工作的指导意见》(惠渣土办〔2018〕18号)、转发《关于规范土石方工程承发包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惠住建〔2018〕387号)的规定.
5、施工单位有关本工程建设应缴的相关税收(含企业所得税)均应在工程所在地缴纳.
6、工程主材应严格执行省、市有关甲控文件规定要求.
工程造价的管理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164号)及省住建厅《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15]16号)的规定.
7、本工程扬尘防治和施工现场污水排放工作,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导则(试行)》的通知(闽建建[2016]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和施工现场污水排放管理工作的意见》(闽建建[2016]22号)、《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和施工现场污水排放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泉建建〔2017〕13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扬尘防治措施的通知》(泉建建〔2017〕157号)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增补建设工程扬尘防治措施费用的通知》(泉建综[2018]67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158、本项目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按《福建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6]34号文件执行,中标单位应加强工程项目劳务工人实名制组织管理.
9、本项目的人工费指数调整按《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泉州市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的通知》(泉建综[2020]17号)文件执行,竣工结算时人工费按施工期间发布的人工指数进行调整.
10、按照《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等文件的通知》(泉建筑〔2018〕11号)要求,中标人若将专业工程、劳务作业进行分包,应将专业工程、劳务作业分包给工商注册地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含劳务企业).
11、本工程除严格执行招标文件列明的相关文件外,还需执行《关于加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废土管理工作的通知》(泉建建〔2012〕62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系统安装合同应附视频注册确认单的通知》(泉建建〔2013〕35号)、《关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2]35号)、《关于执行闽建筑〔2012〕35号文的补充通知》(闽建筑[2013]12号)等现行文件的相关规定.
12、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工程量有异议或修正要求的应在规定时间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进行核实,确认工程量单项子目误差在±3%以内(含±3%)且估算价不超过5000元的,招标人不予调整工程量,投标人应将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3%以内(含±3%),但估算价超过5000元或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的,招标人应当进行修正并重新公布准确的工程量.
工程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的,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量由中标人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8天内进行核对.
工程量有变化的,经双方确认后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进行相应的调整.
13、采用固定价格并已计取相应风险费用的,各投标人开16标前应综合考虑日后政策性调整、"三材"、特贵材及各种设备市场价格的浮动等因素造成的工程造价变动,上述原因造成的工程造价变动招标人不予调整.
若约定采用固定价格但未计取相应包干费用的工程,在合同约定施工范围以内的建筑安装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含5%)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上涨或下降幅度超出5%的,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主要材料一般指:房屋建筑工程:水泥、钢筋、商品砼、砌块材料、沥青砼安装工程:电线、电缆、给水管、排水管17第2节投标须知(一)总则1.
工程说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施工招标.
1.
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和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
1.
2.
本招标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
1.
3.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
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招标项目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1.
4.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
1.
5.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建设规模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
1.
6.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和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
1.
7.
本招标项目使用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
1.
8.
电子招投标基本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
2.
工期要求、质量要求及合同范本类型、合同价格形式2.
1.
本招标项目的工期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
2.
2.
本招标项目工程质量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
2.
3.
本招标项目所采用的合同价格形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
3.
资格审查方式3.
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按照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的规定进行评审.
4.
投标人资格要求4.
1.
为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目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允许联合体投标的从其有关规定),至少须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要求的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以证明其符合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审查资料.
4.
2.
招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中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两个或两个18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的,除符合本投标须知第4.
1款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4.
2.
1.
联合体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
4.
2.
2.
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指定一家作为牵头人,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及义务,并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只有牵头人可以支付费用等.
4.
2.
3.
联合体各方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4.
2.
4.
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2.
5.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3)为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有隶属关系的;(8)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的;(9)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10)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的;(11)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19号)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14)在本次投标中,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5.
投标费用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
踏勘现场9.
1.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可派人参加.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工程施工场地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
投标人没有对现场进行踏勘的,视同对招标项目现场已经了解.
9.
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9.
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
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0.
投标预备会10.
1.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20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0.
2.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0.
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分包内容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2.
偏离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二)招标文件13.
招标文件的组成13.
1.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另行提供)13.
2.
除本投标须知第13.
1款所述的招标文件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根据本章第10条、第14条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当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14.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14.
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时间、21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14.
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日前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项规定的方式通知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写明.
不足1日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4.
3.
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发出的澄清、修改,并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项规定的方式自行查阅.
(三)投标文件15.
投标文件的组成15.
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和投标承诺组成.
包括以下内容:15.
1.
2.
资格文件:(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联合体协议书(如有)(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4)授权委托书(5)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6)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7)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如有要求投标保证金时提供)(8)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如有)(9)其他资料(至少应包括的资料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15.
1.
2.
投标承诺:(10)《投标承诺书》16.
投标报价16.
1.
投标人无需填报总投标报价.
16.
2.
投标人无需填报工程量清单.
17.
投标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
18.
投标有效期2218.
1.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18.
2.
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投标须知第19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9.
投标保证金19.
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5项规定的金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9.
2.
投标保证金退还19.
2.
1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3天后退回投标人企业所在地开户银行帐户.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并提交合同履约金后予以退还.
19.
3.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的;(3)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
备选投标方案20.
1.
除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6项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21.
投标文件编制与加密21.
1.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5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进行编写.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投标文件格式的备注或说明,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21.
2.
第5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公章处是指加盖投标人的电子单公23章,个人盖章处是指加盖相应人员的电子姓名章.
21.
3.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应为其原件彩色扫描件.
21.
4.
投标人应当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8项的规定编制与加密投标文件.
(四)投标22.
投标文件的提交22.
1.
投标人应当在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验证.
22.
2.
投标人应当通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的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22.
3.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0项所规定的要求进行在线签到.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和电子签到的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替换或者撤回.
22.
4.
电子交易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投标人送达的投标文件,应当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
22.
5.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7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
未按规定提交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22.
6.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22.
7.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五)开标23.
开标时间、地点和要求23.
1.
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9项所规定的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公开进行在线开标.
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2424.
开标程序24.
1.
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提示招标人和投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0项规定的方式按时在线解密.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
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1项.
24.
2.
所有投标人的代表号由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
24.
3.
解密程序完成后,由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并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电子交易平台还需通过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与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对接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并予以公布.
对于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在开标记录表的备注栏中予以记录.
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以60分计取.
24.
4.
设有随机参数的,公开抽取确定(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对随机参数抽取时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评标25.
评标委员会25.
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以上单数,具体组成办法详见第3章第2节第1款规定.
25.
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25(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4)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5)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5.
3.
在评标委员会成员进入评标室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相关人员不得将评标项目及相关信息泄露给评标委员会成员.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应当保密.
25.
4.
评标委员会采用推举或者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专家评委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开展评标活动,对在评标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提请评标委员会讨论、表决,组织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享有同等表决权.
25.
5.
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的职称、岗位资格、执业资格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但不对其人事关系进行评审.
26.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7.
评标27.
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2项.
27.
2.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工作规则:27.
2.
1.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本工程招标的目标、范围、性质、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27.
2.
2.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
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7.
2.
3.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各项数据、分析结果进行审查、确认,核对交易平台按照招标文件设置的评标参数是否与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一致.
如有不一致,应要求招标人修正评标参数,经评标委员会核实无误后方可评标.
27.
2.
4.
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评标时间.
超过26三分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评标时间不够的,招标人应当适当延长.
27.
2.
5.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
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27.
2.
6.
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
投标人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使用CA证书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回复,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回复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时限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3项.
27.
2.
7.
招标文件条款存在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利于相应投标人的结论.
27.
2.
8.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应以表决方式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
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在评标报告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27.
2.
9.
对否决的投标或不采信投标人说明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详细说明.
27.
2.
10.
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不含3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27.
3.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4)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5)评标标准、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6)经评审的价格及投标人排序情况一览表;(7)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4项规定)和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27(8)澄清、说明、补正事项;27.
4.
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
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27.
5.
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支付劳务费.
除此之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接受该项目招投标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任何其他礼物、现金或者有价证券等财物.
(七)合同授予28.
定标方式28.
1.
除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4项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28.
2.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十五日内,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8.
3.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8.
4.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29.
中标候选人公示29.
1.
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下同),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项规定的场所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招标项目名称;(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28(四)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五)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中标价;(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30.
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30.
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6项规定金额和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联合体投标的,其履约担保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履约担保金不得超过中标签约合同价的10%,有效期与工期相同.
30.
2.
中标人不能按照前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现金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1.
签订合同31.
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1.
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7项规定的时间内,应派代表在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地点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订合同事宜.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施工合同.
32.
重新招标和终止招标32.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2)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投标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32.
2.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8项规定的场所发布公告,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已经发售招标文件(如有)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现金投标保证金;有收取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等)原件的,退还投标保函原件.
(八)异议、投诉与处理2933.
异议处理33.
1.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使用本单位的CA证书当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当场作出答复.
电子交易平台应当记录并保存异议的提出和答复情况.
33.
2.
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或者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的内容和要求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第七条的规定,即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异议人的名称;(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3.
3.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33.
4.
招标人收到异议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逾期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即视为受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一)异议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二)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三)异议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异议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四)超过异议时效的.
33.
5.
招标人针对招标文件或者评标结果异议处理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答复异议人;招标人对评标结果异议处理结果的答复涉及需要重新招标或者评标无效的,在作出答复前应先报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管部门审查认可.
34.
投诉处理3034.
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4.
2.
投诉人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的事项投诉的,除需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提供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复印件.
(九)纪律和监督35.
纪律和监督35.
1.
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与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依法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5.
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35.
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没有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
35.
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十)其他36.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6.
1.
有关投标须知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9项.
31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32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项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招标控制价3198169元,包括:1.
可竞争费用3091758元2.
不可竞争费用106411元,包括如下:a.
安全文明施工费:96596元b.
防尘措施费:9815元c.
暂列金额:/元d.
专业工程暂估价:/元e.
甲供材料费:/元2中标价的确定中标价=可竞争费用*(1-K)+不可竞争费用3K值K值在所有投标文件按规定解密后,由招标人公开抽取.
1、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8%~10%(含8%,不含10%),其值在百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字.
2、K值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3、使用摇球机抽取K值,抽取整位数时,球号"8"~"9"分别对应各自的数值;抽取小数第一、第二位数值时,球号"1"~"9"分别对应各自的数值,球号"10"对应数值为"0".
4对投标人的最低资质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最低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不低于二级,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3项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最低资格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或以上职称,专业:房屋建筑或者土建或者工民建专业.
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如需))等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
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34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意见》、《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和《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简易招投标管理规定的通知》(惠政办﹝2019﹞69号)文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1.
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全部从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惠安县域相关专业的评标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人数为≥3人的奇数.
2.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
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使用CA证书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回复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评审.
经过评审:若投标人不足3家,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投标文件的评审只作合格与否的结论.
招标文件条款存在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利于相应投标人的结论.
评委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应进行表决,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
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否决投标或不采信投标人说明的情况在评标报告中作详细说明.
353.
评标程序3.
1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评标前准备工作;(2)对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3)推荐中标候选人;(4)提交评标报告.
4.
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中标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4.
1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1项.
4.
2中标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2项.
4.
3K值取定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3项.
5.
评标前的准备工作5.
1根据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投标人代表号,按照下列办法确定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1)投标人数量在10家或以内时,全部入围评审.
(2)投标人数量多于10家时,从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0家入围评审.
经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时,再从剩余投标人中随机抽取5家入围评审,直至合格投标人不少于3家(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时且剩余投标人不足5家的,剩余投标人全部入围评审,直至合格投标人不少于3家).
5.
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5.
3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本工程招标的目标、范围、性质、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5.
4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各项数据、分析结果进行审查、确认,核对交易平台按照招标文件设置的评标参数是否与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一致.
如有不一致,应要求招标人修正评标参数,经评标委员会核实无误后方可评标.
6.
投标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6.
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否决其投标,不得进入随机抽取名单:6.
1.
1未完整提供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所规定的全部材料以及未按规定盖章和签署;6.
1.
2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6.
1.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6.
1.
4不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6.
1.
5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66.
1.
6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对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最低资格要求;6.
1.
7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未附上联合体协议书;6.
1.
8工程分包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6.
1.
9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和投标人名称不一致;6.
1.
10应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低于60分;6.
1.
11存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6.
1.
12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推荐中标候选人7.
1评标委员会经评审后,向招标人提交有效投标人名单.
在有关部门监督下,在通过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中采用现场公开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7.
2由招标人当场公布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的投标人名单;7.
3有效的投标人按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投标人代表号的先后顺序,在有关部门监督下公开抽取并登记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并当众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7.
4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分三次进行,第一次抽取出的有效投标人确定为第三中标侯选人;第二次抽取出的有效投标人确定为第二中标侯选人;第三次抽取出的有效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侯选人.
7.
5招标人应当接受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7.
6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不含3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7.
7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
提交评标报告8.
1评标委员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全部评审内容后,应根据评审实际情况和评审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应书面记载以下内容的:(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4)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5)评标标准、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6)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37(7)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的纪要.
8.
2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具体理由.
8.
3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并由评标委员会作出书面说明并存档.
9附则9.
1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抽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确定的中标人无效,招标人应当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按规定重新抽取、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确定中标人.
9.
2.
在抽取参与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和中标候选人过程中,如出现由于招标人的工作失误或设备故障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参与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和中标候选人无效,招标人应当重新抽取.
9.
3.
所有抽球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
38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本章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基础上,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我省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使用前,应仔细阅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说明.
39第1节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
资金来源:.
5.
工程内容:发包人提供的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1).
6.
工程承包范围:发包人提供的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和工程设计文件所涵盖的内容,招标文件等规定的范围;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施工项目进行甩项.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40(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甲供材料费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五、项目负责人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41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42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内容见《通用本》43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条款号原通用合同条款内容删除、补充或修改后内容12.
1/5.
1.
2/5.
3.
3/5.
4.
2/7.
8.
1/8.
5.
3/10.
7.
3/13.
4.
2/15.
4.
2/16.
1.
2/16.
1.
3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删除27.
5.
1且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删除3无无新增:发包人支付承包人任何款项时均不予支付利息.
44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45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
1词语定义1.
1.
1合同1.
1.
1.
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履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施工组织设计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1.
1.
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
1.
2.
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
1.
2.
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
1.
1.
3工程和设备1.
1.
3.
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无.
1.
1.
3.
9永久占地包括:.
1.
1.
3.
10临时占地包括:无.
1.
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现行有关国家、地方和行业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
461.
4标准和规范1.
4.
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建设部和本省颁布的所有现行规范和标准,若上述标准和规范做出修改时,则以修改后的新标准和规范为准,有出入的则以较严格的为准;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采用由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标准和要求.
1.
4.
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
4.
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按国家有关标准.
1.
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照通用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1.
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
6.
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当日,即向投标人提供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2套.
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与发包范围有关的设计图纸、设计变更、修改通知等.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
或将图纸用于与本工程无关的任何事项.
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1.
6.
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施工单位做出的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方法相应的工程大样图、加工图及监理工程师要求的其他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签订施工合同后7日内报送监理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具体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理单位要求为准;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及电子文档;47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1.
6.
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1.
7联络1.
7.
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
7.
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惠安县螺城镇中山南街375号;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经远航.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方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
10交通运输1.
10.
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照通用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1.
10.
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1.
10.
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
11知识产权1.
11.
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承包人仅在履行本合同期间有权使用发包人提供的文件.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要求执行1.
11.
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署名权属于承包人,其他知识产权归发包人所有.
481.
11.
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
1.
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中标后,若承包人对招标工程量清单有异议,须向发包人提出书面异议或修正要求,由承包人与发包人或其委托的造价中介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8天内进行核对.
若承包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书面异议或修正要求的,视为其认可并接受工程量清单;承包人逾期提出的,发包人不予接受.
确认工程量单项子目误差在±3%以内(含±3%)且估算价不超过5000元的,发包人不予调整工程量;若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3%以内(含±3%),但估算价超过5000元或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的,核对的工程量清单误差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在竣工结算时做相应调整.
2.
发包人2.
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许锦东;身份证号:/;职务:国网惠安县供电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联系电话:13905068019;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惠安县螺城镇南阳路148号.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对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度及相关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在监理工程师的协助下严格控制工程进度和投资;协调解决由发包人处理的有关问题,并对工程量进行确认,但对现场工程量增减、工程造价增减及费用、工期顺延索赔等不享有签证权利.
(1)确认承包人提出的顺延工期的签证;(2)对发生的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无法施工的处置;(3)设计变更及施工条件变更等有关签证的确认;(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确认;(5)工程进度款的审核;(6)处理和协调外部施工条件;(7)代表发包人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其它49权利和义务.
2.
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
4.
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7天内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
2.
4.
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场内的接驳、管、线铺设等均由承包人负责,所有使用费用也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向有关部门及时缴交费用,逾期不交的,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当期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代为缴交,并追究承包人责任,承包人对此不得有异议.
电讯线路和供应问题由承包人自行系联系和解决,发包人提供协助.
)(2)保证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如有存在交通影响产生签证,进入场地的交通条件应该由承包单位自行解决.
(3)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2.
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3.
承包人3.
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并应交付相应的施工变更签证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一式捌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上述竣工工程资料应当在合同规定的竣工验收50完成后28天内提交给发包人.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符合工程有关备案要求,并按规范装订成册(含电子文档).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A.
应提供施工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承包人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后7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提交一式三份其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工程师合理规定的工程进度计划,每月的25日前向监理工程师上报当月完成的工程量和下月工程进度计划;监理工程师在接收到报告后7天内完成审批后向发包人上报当月完成的工程量和下月工程进度计划.
B.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过程中,承包人应:①时刻关注和采取适当措施保障所有在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现场施工应当保持有条不紊,避免施工现场所有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②为了保护本合同工程免遭损坏,以及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在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监理工程师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应负责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责任及费用;③施工期间,工地发生的一切安全、违法、违规事件,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
其余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C.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办理,并承担责任和相应费用.
D.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竣工验收交付发包人使用前,承包人应负责全部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
E.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应当详细了解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采取适当措施予以保护;如果承包人单方造成上述损失发生时,承包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并使发包人免受任何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
F.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应负责整个场地的安全文明卫生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本工程所有施工建筑垃圾均应全部清运出现场.
场地平整、场地道路、场地排水排污附属设施等,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施工,施工费用均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清理费用、临时性收费、临时性51占用场地费、临时设施费和不可预见费用,均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承包人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完成现场清理并退出施工现场:包括一切施工机械、设备、人员、临时搭盖等.
若不按发包人的要求及时完成清理,发包人有权雇请他人完成,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G.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①为确保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承包人保证按照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关于进一步简化房建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备案办理的通知》(闽建建〔2018〕36号)和《关于房建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备案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建〔2018〕37号)等相关规定、投标时承诺派出的常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及时派驻现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机械员、试验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等],做好工程各项施工工作.
承包人未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不得更换上述拟派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因故确属不能履行职责需要变更的,须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后方能更换,其代替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
②在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其设备的性能、规格和数量不得低于投标承诺书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所拟采用的施工机械设备.
承包人、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共同根据各阶段施工进度实际需要确认的施工机械设备,承包人应保证按时进场,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
③承包人应负责已完成部分工程的保护工作,应做好防雷电、防火、防盗等的安全防护工作,承担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治安、环境卫生、计生、外来人员暂住手续等管理工作和相关费用;若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④承包人必须加强劳动保险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管理,应做到专款专用.
⑤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若有发现设计图纸缺陷,应及时报告监理并立即停止缺陷部位的施工,否则,造成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⑥承包人必须遵守泉州市的有关规定,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凡涉及到承包人的安监、施工备案、车辆准运等有关证、照,均由承包人自行办理,发包人给予配合,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包括外地施工单位进泉州施工备案费用、排污管理费、噪声管理费、垃圾管理费等.
52⑦承包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12小时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并在获得发包人批准后方可缺席.
承包人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有权要求及时更换,承包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将其调离本工程范围;同时,承包人应在48小时内指派经发包人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人员.
a.
对施工进度及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直接责任的施工人员;b.
专业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c.
不能积极配合发包人正常工作者;d.
违反发包人或承包人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e.
按规定必须持有上岗证而无证上岗者;f.
与经双方确认的名册不符者;g.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及对本工程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人员.
⑧从合同生效之日起直到合同终止的期间内,承包人应承担合同规定的现场各项临时房屋、设施、设备的修建、购置、安装、管理、保养和维修,并提供必要的设施保洁服务.
承包人提供的各项工作和生活设备及设施,应事先提交书面说明或必要的图纸并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审阅批准.
至合同终止,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撤出工地后,上述各项设备和设施均由承包人自行收回和拆除.
承包人提供的以上条件和服务被认为包含在总合同价中.
⑨承包人应将施工用水、用电专项方案提交给监理工程师,以便审查和批准.
用水、用电管路及用水、用电设施必须符合泉州市有关安装、使用及维修的规定,承包人对所使用的用水、用电设施的设计、安装、维修和管理负责,并确保其安全可靠.
⑩发包人需要时,可能对施工做出某些限制和配合要求,承包人应按照要求做出必要的配合,并承担可能因此而引起工效降低需增加的费用.
承包人应按照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等方面的相关规定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并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H.
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在施工现场向发包人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和办公设施,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待竣工后移交给承包人.
3.
2项目负责人533.
2.
1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承包人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承包人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承包人项目部公章后递交发包人,但其中对本协议的任何修订、工程结算款的审定等重要文件,需有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的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不低于22天,每天到岗时间不少于8小时.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并应在发包人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劳动合同及补缴社会保险金.
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或项目业主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2000元/天的违约金,擅自离开超过30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承包人应按履约保证金总额的30%向发包人支付损失赔偿金,发包人选择不解除合同的,自第30天起,承包人应支付违约金5000元/天.
3.
2.
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经发包人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每人次支付违约金壹拾万元人民币;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责令承包人退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3.
2.
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壹拾万元.
3.
3承包人人员543.
3.
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按通用条款要求执行.
3.
3.
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拒绝撤换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承包人每次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壹拾万元人民币;拒绝撤换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试验员、材料员等,按每人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叁万元人民币.
3.
3.
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应通知监理人并经发包人同意.
3.
3.
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按每人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壹拾万元人民币;更换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试验员和材料员等,按每人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叁万元人民币.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对承包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在岗情况,每缺勤一次且事先未经发包人同意,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缺勤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
次,其他项目部管理人员缺勤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人.
次.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他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不低于22天.
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缺岗,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同一岗位人员不得同时缺岗,岗位空缺视为缺勤.
施工管理人员出勤率低于规定天数的,则发包人对承包人按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天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每人每天处以500元的违约金,特殊情况经建设单位批准除外.
3.
5分包3.
5.
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本工程不允许承包人分包工程.
3.
5.
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一体化"服务业务.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涉及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一体化"55服务业务的,执行《福建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暂行规定》(闽建〔2012〕6号)、《关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2]35号以及《关于执行闽建筑〔2012〕35号文的补充通知》(闽建筑[2013]12号)的规定.
若投标人本身为"建机一体化企业"的,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
5.
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3.
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3.
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价10%的履约担保并在施工合同签订前提交发包人,支付担保方式为:执行惠住建[2016]214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工程履约保证金缴纳有关事项的通知》.
4.
监理人4.
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监理人除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内容以及投标文件确认的材料产品等进行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投资的控制管理外,还对承包人通过本合同及招投标文件确认的技术、管理、主要人员、以及投入的主要设备情况和材料的数量与质量进行监理.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承包人无论何种原因以书面形式提出调整主要工程技术人员、调换主要材料、品种、规格、质量、数量、重量或技术参数等,均须取得监理人和发包人代表的书面许可.
发包人在工程开工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承包人.
具体形式职权的范围依据发包人和监理公司签订的监理合同内容为准,监理合同未做说明的,按国家监理条例履行监理职责,如监理合同内容与本协议不相符合,以本协议为准;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总监无权解除本协议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监理人需要取得发包人同意才能行使的职权:56工程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变更;工期顺延及费用索赔的认可或确认;停工、复工指令;对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无法继续施工的处置;工程竣工验收及甩项验收的确认;工程最终造价的确认;发包人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决定;承包人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的更换;其余按本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监理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由承包人提供,所发生的费用由监理人承担.
4.
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4.
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5.
工程质量5.
1质量要求5.
1.
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⑴主要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持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推行预拌砼质量责任保险制度和不合格砼现场报废制度.
鼓励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进行施工.
⑵严格施工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并即时取得相关人员的验收及签认.
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人派驻代表和监理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承包人应指派专人对质量检查、隐蔽验收和工程签认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并及时汇总,做到即签、57日报、周结、月清.
凡不能及时提供签认手续而产生清、决算结帐纠纷的,不得以此为由阻挠或影响发包人、监理单位的工程实施安排及工程建设进度、清退场移交和竣工验收移交.
⑶承包人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发包人等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单位签证后实施.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所有施工、设备及工艺必须满足设计图纸(包括设计变更、机电安装工程技术参数补充要求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新工艺技术要求、招标相关技术标准及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如不能满足要求,每发现一次,发包人将按人民币10000元/次的违约金从当月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且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免费整改至满足要求为止.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违反施工技术规程操作程序和质量管理、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造成质量隐患或质量问题,每发现一次,发包人将按人民币10000元/次的违约金从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且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免费整改至满足要求为止.
凡在28天内连续二次被责令返工,每次返工工程造价在3万元以上,发包人有权按照承包人违约论处,责令其退场.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5.
3隐蔽工程检查5.
3.
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及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进行中间验收的部位.
所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均须经工程师验收确认后方可继续施工,承包人应预先通知工程师,事先做好准备,并保证工程师有机会和合适时间进行检测,除非工程师认为没有必要并就此通知承包人;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验收合格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对隐蔽工程质量、安全责任.
当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认为有必要重新检验时(重新剥离或破坏性实验),承办人应予以积极配合,检验合格的,工期顺延,费用由发包人支付;检验不合格的,工期不顺延,费用由承包人支付,发包人将按人民币10000元/次的违约金从当月工程58进度款中扣除,且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免费整改至满足要求为止.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
1安全文明施工6.
1.
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施工管理规章,采用适当有效的防护措施,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机械设备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安全,以及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安全施工责任和费用,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6.
1.
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负责治安保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要求执行.
6.
1.
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要求执行.
6.
1.
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6.
1.
7(1)承包人必须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施工管理规章,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采用有效的防护措施,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机械设备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安全,以及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达标.
经检查达标,发包人才支付首期工程进度款.
若承包人未按有关规定实施文明施工措施,致使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检查不能达标的,发包人有权扣除施工合同价款中所计取的全部文明施工措施费,并且发包人有权另行选择施工单位实施,其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2)若施工中发生承包人污染场外道路者,或市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的卫生、市容市貌等检查要求的,应立即进行整改及清理干净,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3)承包人在施工中应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承担有关费用.
(4)承包人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投入、配备、措施等应符合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符合施工安全论证提出的要求,并得到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检查、认可.
在施工的全过程,发包人可委托监理单位派专人负责安全施工旁站监督,承包人应对其工作给予配合支持.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违反施工技术规程、操作程序、质量管理、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造成质量、安全隐患的承包人应支付违约金1万元/次,59造成质量、安全问题的承包人应支付违约金3万元/次(5)若发生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和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同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每次不少于200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和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每人次不少于500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违约金将从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6)承包人应保证正在施工中的现场所有部分的照明,以确保现场和现场附近的人以及所有与该工作有关人员的安全.
7.
工期和进度7.
1施工组织设计7.
1.
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通用合同条款要求执行.
7.
1.
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后7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提交《施工组织设计》.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承包人递交的报告后7天内.
7.
2施工进度计划7.
2.
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承包人递交的报告后7天内.
7.
3开工7.
3.
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7.
3.
2开工通知删除通用合同条款7.
3.
2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向承包60人支付合理利润"内容.
7.
4测量放线7.
4.
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7.
5工期延误7.
5.
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①发包人的设计变更符合泉政文[2003]353号、闽建筑[2005]69号规定引起的工程量增加或额外增加的工程量,有直接影响经批准的施工方案工期关键路线工序的,以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共同签证确认同意顺延的书面文件为准;该设计变更指发生在施工关键工序上的设计变更,且将实际影响原排定之工期进度计划;②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共同确认必须延长工期的(以书面文件为准).
③有关工期顺延的任何情况均应当办理工期签证,未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共同确认签证的,不得顺延工期.
7.
5.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按每拖延1日历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贰万元.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总价的10%.
7.
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7.
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烈度7度以上地震;(2)8级以上台风;(3)日雨量100mm以上暴雨.
7.
9提前竣工的奖励7.
9.
2提前竣工的奖励:/.
8.
材料与设备8.
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618.
4.
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发包人保留必要时实施甲供材料的权利,届时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相关甲供材料事项.
承包人不得就上述供应材料收取任何形式的采购及管理费用.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不另行支付保管费用.
期间发生损坏、灭失的,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8.
6样品8.
6.
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时,应根据设计文件规定的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和质量等级要求,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或财政部门批准的工程预算造价)计算的材料设备价位,在采购前15天内以二份书面向发包人报告材料设备采购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等级、数量、样品、有关资料和采购计划,经发包人确认后,一份送交监理单位,一份送交承包人作为采购进场依据.
(2)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所确认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等级、数量进行采购,监理单位应严格把好材料设备产品质量关,如经发现承包人不按发包人所确认品牌要求的,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有权制止施工,已经施工的责令重新返工,返工费用和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负责;已经采购进场而未施工的责令清理退回,发生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施工中,设计单位和发包人变更材料设备品种,应有设计单位和发包人共同确认的书面通知单;因施工原因承包人要求更换材料设备品种的,应取得设计单位和发包人共同确认的书面通知单后才能更换,否则按不合格产品质量处理,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有权责令停止施工.
对变更或更换材料设备品种的,只计算材料设备单价价差部分和税金,不能计算其他费用.
(3)本工程所采用的所有建筑材料、装修材料、设备、安装材料等到货时,应由发包人及承包人双方及监理工程师就材料设备的种类、产地、品牌、数量、规格、单价、技术参数、质量等级等,按发包人规定的统一品牌项目和国家制定的有关产品质量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验收或抽查试验,承包人并应向验收人员提供有关产品合格证、许可证、准用证等证明和出厂日期等以供核对.
(4)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向发包人提交《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详细填报如下数据: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品牌、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62地点,附送产品合格证(复印件).
(5)由承包人采购的建筑装修材料、大宗设备须向发包人提供正式发票复印件备案.
(6)承包人采购的进口材料设备产品必须是从国家规定的正规渠道进口的产品,具有合法手续,其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8.
7.
2删除通用合同条款8.
7.
2中"监理人逾期发出书面指示的,视为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使用替代品.
"8.
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
8.
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
9.
试验与检验9.
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
1.
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
9.
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10.
变更10.
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外,增加"发包人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提出的合理设计变更"内容.
为完善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约束机制,本工程施工中变更增减工程量按惠政文[2014]196号文规定执行.
10.
4变更估价10.
4.
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1)在实物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承包人(中标人)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63清单中的综合单价计算.
(2)不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照省市造价主管部门颁布的施工期间的定额、费用标准、价格信息及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
中标价降幅系数=(中标价-不可竞争项目造价)/(招标控制价-不可竞争项目造价)*100%.
若定额缺项的,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会同监理工程师、工程预结算审核部门审核后确定.
材料变更时单价确定(1)承包人(中标人)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材料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材料,根据承包人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单价计算.
(2)承包人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按照《泉州市工程造价管理》施工期间公布的材料单价及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
(3)《泉州市工程造价管理》没有公布的材料,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价格,发包人经市场询价后会同监理工程师、工程预结算审核部门询价审核后确定并报送造价管理部门备案.
10.
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10.
7暂估价暂估价分包工程、服务的明细详见10:《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10.
7.
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
10.
7.
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10.
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已签约合同价中的暂列金额应由发包人掌握使用;(2)暂列金额余额应归发包人所有.
6411.
价格调整11.
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合同价款的约定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人在投标时应已充分考虑工程施工期间的市场价格变化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调整带来的风险,除下述的合同价款中不包含的风险范围外,在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预算书规定的项目和内容范围内实行固定总价包干.
合同价款中不包含的风险范围:工程地下地质条件的变化;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不可抗力;主要材料的材料价格市场变动超出约定幅度的.
(2)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①主要材料价格波动的调整:在项目施工期间,若水泥、钢筋、商品砼、沥青砼、砌块材料、给水管、排水管、电线、电缆主要材料价格在市场价格发生变化,其材料65价差调整办法为:a、主要材料调整幅度:钢筋材料价格承包风险幅度:若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含5%),其发生的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若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超出5%以外的(不含5%),其发生超出的价差有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水泥、商品砼、砌块材料、沥青砼、给水管、排水管、电线、电缆材料价格承包风险幅度:若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含5%),其发生的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若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超出5%(不含5%),其发生超出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b、价差计算方法:材料价差计算应扣除中标价降幅系数,调差仅计取差价和税金,其他费用和利润均不计取,调差按月调整,不能计算其他一切费用.
②其他因素引起的价格调整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工程地下地质条件的变化、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不可抗力等导致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惠政文[2014]196号文规定执行.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
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①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
②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材料价格变化.
③为确保施工质量与安全或满足设计与施工规范要求而必须采取的措施以及因此必须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施工中可能遇到的干扰因素以及因此必须发生的相关费用.
④承包人对施工现场踏勘不详和失误.
⑤现场实际施工机械规格、型号与审定后预算定额消耗量中规格、型号可能存在的不符.
⑥本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约定由发包方承担的其他可能发生的或必定会发生的费用、损失.
⑦因本地区受台风影响频繁,承包人应在施工计划中就可预见的台风、雨季施工等工作制定安全方案和措施,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切实执行该方案和措施,由此所66发生的一切费用.
⑧远途工程施工增加费、建筑垃圾处理费、渣土受纳费、排污费、环保噪音费及施工便道措施费(含维护费、交通疏导费)等费用承包人已在投标时综合考虑.
本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约定由发包方承担的其他可能发生的或必定会发生的费用、损失.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无.
3、其他价格方式:/.
12.
2预付款12.
2.
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工程无预付款.
预付款支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12.
3计量12.
3.
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2.
3.
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已完成合格工程量按月计量.
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前向监理和业主送交当月完成工程量和进度报表,并提交质量保证资料.
12.
3.
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
3.
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承包人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后7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提交一式三份其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工程师合理规定的工程进度计划,每月的25日前向监理工程师上报当月完成的工程量和下月工程进度计划;监理工程师在接收到报告后7天内完成审批后向发包人上报当月完成的工程量和下月工程进度计划.
12.
3.
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
3.
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12.
3.
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2.
4工程进度款支付6712.
4.
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工程进度款:承包人按当月实际进度,在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及监理单位报送完成工作量报表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表,工程师在接收到报告后7天内完成审核签证,发包人在收到工程师签证后15天内完成审批,并在并在承包方提供正式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按照审核审批合同内的合格工作量的80%支付进度款.
总支付工程进度款不超合同价款的80%.
(2)施工中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超过合同价款部份的由建设、监理、施工和设计单位四家共同确认签章后,报请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按变更增量的60%进行支付.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内业资料归档完毕、报备(备案)手续齐全,获得当地档案馆的资料移交证明(或者存档证明)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
经第三方造价结算审核后,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的总额为工程结算总造价(含设计变更的调整和招标人及监理单位中间签证增减等费用)的97%,余下工程结算总造价的3%为质保金.
工程保修期满并完成保修任务后一个月内结清保修金(无息).
(4)工程款全部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
工程进度款、结算款均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开具的正式发票后7日内支付.
12.
4.
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照通用合同条款及监理人的规定.
已完成工程量是指合格的工程量.
12.
4.
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每月25日向工程师送交当月完成工程量.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2.
4.
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在收到工程师签证后15天内完成审批,并在审批后30个工作日内按照审核审批合同内的合格工作量的80%支付进度款.
总支付工程进度款不超合同价款的80%.
68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无.
12.
4.
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13.
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
1.
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13.
2竣工验收13.
2.
2竣工验收程序删除通用条款第13.
2.
2项第(3)目中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自验收合格后第15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
删除通用条款地13.
2.
2项第(5)目中的"发包人无证但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自转移占有后第15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①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竣工图一式捌份,并应交付相应的施工变更签证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上述文件的原始资料必须齐全,符合工程有关备案要求,并按规范装订成册.
上述竣工工程资料应当在合同规定的验收完成后28天内提交给发包人.
承包人若未按时交付工程竣工资料,发包人可不予拨付工程结算款.
②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15日内,承包人应自行拆除施工临时设施,撤退施工机械设备并清理场地,修复承包人损坏的场内的交通道路,撤离所有施工人员.
如逾期仍未撤离完的,遗留在现场的设备、材料视为遗弃物,发包人有权采取强制手段清除现场,且无须征得承包人的许可.
为此所发生的费用从未付工程款中扣除.
当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竣工报告及竣工资料,严禁"三拖"(拖验收,拖资料、拖移交);否则,发包人可不予拨付工程结算款,并有权依据监理人出具的鉴定结论书,自行组织相关部门验收,提出修改意见.
承包人必须按要求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如承包人拒绝按发包人提出的要求整改,发包人有权另请他人整改,由此发生的整改费用从未付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
当验收通过后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时,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移交工程,否则,发包人有权强行使用,69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③因承包人回填标高经竣工测量不到设计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的标高的,由承包人补充回填至达到设计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的标高为准,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其余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将项目移交给下一施工单位.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无.
13.
2.
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无.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除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外,另应向发包人支付2万元人民币/天的违约金.
13.
3工程试车13.
3.
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3.
3.
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13.
4.
2删除通用条款13.
4.
2中"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的内容.
13.
6竣工退场13.
6.
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承包人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15日内完成现场清理并退出施工现场.
14.
竣工结算14.
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14.
2竣工结算审核70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核查并报送发包人.
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30天内完成审批,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签发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
监理人或发包人对竣工结算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应提交修正后的竣工结算申请单.
删除通用条款第14.
2款第(1)项中"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后28天内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并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第29天起视为已签发竣工付款证书"的内容.
(2)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30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
删除通用条款第14.
2款第(2)项中"逾期支付超过56天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的内容.
(3)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有异议的,对于有异议部分应在收到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后7天内提出异议,发包人自收到承包人提出的异议之日起14天内报财政部门审核,双方同意以财政部门审核后出具的结论书为确定竣工付款证书的依据.
对于无异议部分,发包人可签发临时竣工付款证书,并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30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
(4)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竣工结算审核程序进行复核.
当核减率超送审总价的5%时,审核费由施工方全额承担.
14.
4最终结清14.
4.
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由发包人按实际要求填入).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14.
4.
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60天内完成审批并向承包人颁发最终结清证书.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发包人应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60天内完成支付.
71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
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
15.
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
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
3.
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
15.
3.
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待工程缺陷责任期2年满后无息退还质保金的60%,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5年满后无息退还质保金的40%,保修期内属承包人责任的工程质量缺陷所需一切维修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15.
4保修15.
4.
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15.
4.
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72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从质保金中扣除.
质保金不足以支付修理费用的,承包人仍应继续向发包人支付.
16.
违约16.
1发包人违约16.
1.
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
1.
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3)发包人违反第10.
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7)其他:/.
16.
1.
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
1.
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9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
2承包人违约16.
2.
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16.
2.
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承包人具有通用合同条款16.
2.
1中的第(1)、(2)、(4)种违约情形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总额10%的违约金.
73(2)承包人具有通用合同条款16.
2.
1中的第(5)种违约情形的,按本专用合同条款7.
5.
2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承包人具有通用合同条款16.
2.
1中的第(6)种违约情形的,按通用合同条款15.
4.
4执行.
(4)承包人具有通用合同条款16.
2.
1中的第(7)种违约情形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总额20%的违约金.
(5)因承包人不按施工设计图纸施工或违反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或建筑材料设备、施工工艺不合格等产生的工程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返工、补救、整改或重建,其全部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应按签约合同总价的5%支付发包人违约金.
(6)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应按发包人指定的日期进场,每逾期一天,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每逾期一天到场,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人.
次,其他项目部管理人员每逾期一天到场,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
次;若承包人投标承诺的项目管理班子逾期进场到位超过30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承包人应按签约合同总价的5%或履约保证金总额的5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7)承包人派驻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另行承担其他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违反合同约定另行承担其他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的,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应按10万元/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其他项目部管理人员违反合同约定另行承担其他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的,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应按3万元/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8)若投标书内承诺的任何一台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按时进场将视为违约,每迟到1日发包人将按2000元/台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不足部分从工程款中扣除,直至设备进场为止.
在工程施工期间,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承包人进场必用的施工机械和质检仪器不得撤离现场,否则发包人有权按1000元/台天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
(9)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违反施工技术规程、操作程序、质量管理、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造成质量、安全隐患的承包人应支付违约金1万元/次,造成质量、安全问题的承包人应支付违约金3万元/次.
(10)接到监理工程师发出的书面开工通知后7日内,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推迟开工的,每拖延1日历天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万元;承包人逾期开工超过30天的,发74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按签约合同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
(11)承包人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设备投入使用到工程项目中,一经发现,责令承包人立即整改并处违约金3万元/次.
(12)因承包人原因引起暂停施工,且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复工指示后60天仍未复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行与其它施工单位签订和同,承包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支付发包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由此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予以赔偿.
(13)因承包人原因工程未能达到市优质工程的扣除工程结算总价的1%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进度款扣除,如工程进度款不足则从质保金中扣除.
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履约保证金等发包人对承包人承担的任一债务中予以抵扣或直接扣除.
16.
2.
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17.
不可抗力17.
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7.
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6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18.
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以发包人名义投保,受益人为发包人;第三者责任险以发包人和承包人名义投保,劳工险以承包人名义投保,承包人必须办理合同所雇用的全部人员劳工险,包括承包人分包的人员.
18.
3其他保险75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劳工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由承包人负责,其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
在施工期间工程险由承包人负责投保并受益.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18.
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20.
争议解决20.
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20.
3.
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其他事项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20.
3.
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20.
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惠安县人民法院起诉.
21.
补充条款21.
1资金监管21.
1.
1对支付的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应确保:(1)承包人依约支付工人工资;(2)承包人依约向供应商、分包商支付货款或工程款;(3)承包人按照法律规定及时缴纳税款;(4)承包人的用款符合用款计划且不存在将工程款挪作他用的行为.
21.
1.
2如承包人未及时支付工人工资或各种材料款项,发包人可直接向工人或材料供应商支付工资及相关材料款,并直接从应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
7621.
2承包人承诺与保证21.
2.
1在签订合同前,承包人已对本工程的现场地形、地貌和特征、合同性质、承包范围、工作内容、付款方式、工期及违约金等所有合同内容已完全了解,并无任何异议.
21.
2.
2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价款及风险包干系数,系承包人在充分考虑了本工程的各种风险,在平等合作基础上的优惠让利,对承包人执行本工程合同、对工程质量及进度的控制以及承包人对发包人所做的承诺不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21.
2.
3承包人承诺将按照发包人的工作流程和格式要求,申请或提交有关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付款申请、变更申请、索赔申请/报告、工程进度更新报告等,若承包人不能执行或不正确执行发包人工作流程和格式要求,则发包人可以延迟或不予批准有关付款和变更申请.
21.
3根据惠政文[2012]206号文规定及时办理渣土运输相关手续.
所使用的建筑废土沙石运输设备应符合惠政文[2012]206号文《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贯彻实施惠安县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暂行规定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
21.
4本项目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6]34号)、《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执行.
21.
5按照《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等文件的通知》(泉建筑〔2018〕11号)要求,中标人若将专业工程、劳务作业进行分包,应将专业工程、劳务作业分包给工商注册地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含劳务企业).
21.
6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含税),其中,不含税价格人民币(大写)整()元,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额元.
附:1、施工安全协议(格式附后)2、廉政合同格式(格式附后)3、国网福建泉州惠安县供电公司螺阳镇供电所质量管理制度4、国网福建泉州惠安县供电公司螺阳镇供电所安全管理制度771:施工安全协议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承发包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消防法》、《合同法》、《民法通则》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在签订承发包合同的同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第一条工程项目:国网福建泉州惠安县供电公司螺阳镇供电所.
第二条施工地址:惠安县螺阳镇第三条工程主要内容: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供的设计院设计的工程设计文件、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内的工程量内容等规定的工程范围.
第四条甲方安全责任1、甲方指派经远航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2、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
3、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协助调查、统计上报.
第五条乙方安全责任1、乙方指派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2、乙方保证本单位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符合工程要求.
3、乙方保证本单位参加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持有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作业资格证书.
并将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提交给甲方审核.
4、开工前,乙方必须制定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包括乙方施工组织措施、施工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措施等),报甲方审核批准.
同时,乙方应根据具体施工内容和施工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及时制定和采取可靠的专门安全措施.
乙方应对自己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负责任.
5、开工前,乙方应对本项目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交代施工范围、边界、作业风险、其他安全注意事项和要求.
施工中,如临时增加人员,78在其参加施工前,也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7、乙方应自备满足安全施工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具和设施.
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
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8、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源、水源等,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
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第六条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对方已向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可以向责任方追偿.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被发现后应立即整改,乙方应承担2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5、乙方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被发现后应立即停止作业,乙方应承担2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79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未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5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协议有效期限:有效期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修期期满之日止.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陆份,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惠安县供电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年月日802:廉政合同格式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惠安县供电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1、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严格执行国网福建泉州惠安县供电公司螺阳镇供电所项目合同段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乱纪行为.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81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3、乙方义务(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
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7、本合同作为国网福建泉州惠安县供电公司螺阳镇供电所项目合同段工程监理合同的,与工程监理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91350521MA31DE3K5R组织机构代码:地址:惠安县螺城镇南阳路148号地址:82邮政编码:362100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林荣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595-27216032电话:传真:0595-27216032传真:833国网福建泉州惠安县供电公司螺阳镇供电所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总则1.
1"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为确保国网福建泉州惠安县供电公司螺阳镇供电所(以下简称"供电所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可控、能控、在控",建立健全质量保证管理体系,促进本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同时也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监理机构、各个项目施工承包方、设备供货质量的管理,打造精品工程,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
2本制度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
3本制度适用于"供电所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
2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2.
1质量管理组织机构2.
2国网惠安县供电公司办公室主任职责:作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惠安县供电公司本项目第一责任人,对"供电所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全面负责,组建健全合理的项目管理班子;组织制订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质量管理国网惠安县供电公司办公室主任:国网惠安县供电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工程项目部项目监理机构各设备供货商各施工承包商84体系运作的资源充分有效.
2.
3国网惠安县供电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职责:负责其分管范围内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协助国网惠安县供电公司办公室主任组建项目质量管理班子,监控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状态,确保"供电所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2.
4工程项目部质量管理职责:全面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规划和实施.
2.
4.
1制订工程项目部相应的各项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2.
4.
2审查各承包商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运行是否有效;必要时复核各承包商的承包资格.
2.
4.
3贯彻项目质量管理目标,按照国家及泉州市有关工程施工规范、工艺标准、质量标准及规定,监督项目监理机构、设计单位、设备制造商、施工总承包商等,对各自的项目技术文件进行完善.
2.
4.
4要求并监督项目监理机构按照监理大纲对工程项目实施有效的监理.
2.
4.
5负责对设计单位进行技术管理,监督其按照规程规范及合同规定进行设计,并解决现场所发生的技术问题.
.
2.
4.
6对各承包商的规划大纲、施工组织总设计、重大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合格后予以批准.
2.
4.
7协助对主要采购设备进行验收,必要时予以监造.
2.
4.
8开工前及时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时申办各阶段质量监督手续,并具体组织相关参建单位迎接阶段性现场工程质量监督活动,组织落实质监站的整改意见.
2.
4.
9在工程施工建设的各阶段,对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投入本工程的技术力量、人力和设备等资源情况进行检查.
2.
4.
10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建设项目进行质量检查,配合质量监督单位及建设管理单位做好工程项目质量巡检,督促责任单位对质量缺陷进行闭环整改,并确认整改结果,用周报的形式汇报公司相关领导.
2.
4.
11加强工程重点环节、工序的质量控制:坐标点、基准点的控制桩;试桩和地85基验槽;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地下室和屋面防水施工等.
2.
4.
12组织工程各阶段中间验收,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应督促施工单位完成竣工阶段三级验收工作,督促监理单位做好工程质量评估工作,协助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协调督促相关单位完成预验收提出的整改项目,参与工程竣工启动验收工作,完成整改项目的闭环管理.
2.
4.
13工程发生质量事故后,按照现场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事故情况的进一步扩大,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按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流程及时上报国网惠安县供电公司办公室相关领导,配合做好质量事故调查工作.
2.
4.
14领导交办的其它质量管理事项.
2.
5项目监理机构职责:2.
5.
1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我方委托《监理合同》的相关规定,按照项目监理机构职责完成监理任务;2.
5.
2对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勘查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责任主体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的监督检查;2.
5.
3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2.
5.
4对施工技术资料、监理资料以及检测报告等有关工程质量文件和资料的监督检查;2.
5.
5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2.
5.
6对混凝土预制构件及预拌混凝土质量的监督检查;2.
5.
7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取证和核实、提出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实施处罚;2.
5.
8提交工程质量监理监督报告;2.
5.
9明确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熟悉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2.
5.
9按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解、熟悉工程隐蔽验收的程序,进行必要的旁站,做好各个程序监理记录,正确履行监理职责.
862.
5.
10项目监理机构必须在每月5日前向建设单位递交工程月报表,工程报表必须具备"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
2.
6施工承包商职责:2.
6.
1严格遵守工程建设相关的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2.
6.
2按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全面履行其法定及合同约定的各项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责任;2.
6.
3组建健全合适的施工项目管理班子,确保项目组织机构正常运行;制定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和科学的施工方案;2.
6.
4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切实做到工程质量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和"自检、互检、专检".
2.
6.
5施工承包商在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必须服从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的管理.
2.
6.
6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时,必须按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及时履行报告手续,并按照规定处理.
2.
6.
7施工承包商必须在每月5日前向项目监理机构递交工程月报表,工程报表必须具备"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
2.
7设备供货商职责:2.
7.
1严格遵守设备制造相关的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2.
7.
2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规定及合同要求进行设备制造、生产.
全面履行其法定及合同约定的各项质量责任;2.
7.
3对有监造要求的设备,必须按照监造大纲的要求,设置质量监督点.
检验过程要有记录;2.
7.
4按照合同规定或隐含的合理要求对设备进行包装和运输,提供完整的装箱清单、合格证、技术使用说明书、出厂试验检验记录、备品备件和必要的专用工器具;2.
7.
5按照国家产品质量保修规定或合同规定,提供必要的保修和售后服务.
873质量检查制度3.
1质量检查形式:国网惠安县供电公司办公室不定期开展质量检查活动,由工程项目部组织,会同各相关单位、部门对办公基地建设项目进行质量大检查,同时做好记录.
此外可根据需要开展不定期的质量检查.
对于质量管理好的方面通报表扬,适当给予奖励;对于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管理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处以罚款,作为警示.
检查的结果及时书面通知施工承包商,对不合格项进行跟踪,督促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复查,直至整改合格为止.
3.
2质量检查对象:项目监理机构、各施工承包商和相关设备供应商.
3.
3质量检查的整改与反馈3.
3.
1当存在较大质量隐患或质量问题时应填写质量整改通知单,并要求受检单位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应按规定进行复查.
3.
3.
2凡检查过程中发现项目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或冒险蛮干的施工队伍时,国网惠安县供电公司办公室检查组有权勒令项目立即停工(包括局部停工)整改,并对项目经理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处罚依合同及国网惠安县供电公司办公室的有关处罚规定执行.
4质量考核制度4.
1适用范围与考核对象:本制度适用于"供电所工程"建设过程的质量考核管理,主要考核对象是各施工承包商、相关设备供应商和项目监理机构.
4.
2主要考核内容4.
2.
1对施工承包商的考核内容a施工承包商项目部各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记录是否齐全.
b施工承包商项目部所施工的单位工程优良率、分部分项工程的合格率.
c标牌、标识,施工承包商项目部是否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责任挂牌.
d材料代用:施工承包商项目部是否有正常的代用手续,资料齐全.
e过程控制记录:施工承包商项目部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的要求制定合理的88《工程文件资料清单》,根据工程在不同阶段需要哪些记录并落实到人,要有书面计划清单与检查落实记录.
工程记录必须具备及时性、符合性、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工程资料观感整洁,整合有序.
4.
2.
2对监理单位的考核内容监理项目部的管理行为应该符合《工程监理大纲》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4.
3考核形式国网惠安县供电公司办公室工程项目部负责组织不定期的质量检查,检查组依据国网惠安县供电公司办公室工程部制定的考核规定对施工承包商项目部的施工质量进行考核.
4.
4对承包商的考核规定4.
4.
1对承包商项目部的考核每月定期考核.
考核以所查问题或缺陷未按(或拒不接受)《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合格并反馈到国网惠安县供电公司办公室的次数为标准.
视情节轻重,出现一次扣罚每承包商5000元至20000元.
4.
4.
2对项目监理机构的管理行为不符合《工程监理大纲》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应予以处罚,视情节轻重,每次处罚1000元至10000元.
4.
4.
3对施工承包商项目部违反施工工艺纪律、故意隐瞒质量问题或缺陷、使用不合格品(如瘦身钢筋、非准入品牌的水泥及其它材料)等现象,一经发现将处以2000元及以上处罚,可进行连锁处罚;必要时可对屡犯者,责令承包商项目部对该施工班组进行清退;严重者,合同终止履行并予以清退.
4.
4.
4承包商项目部必须认真及时填报质量管理记录,且所填工程质量资料须具有"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规范性",例行质量巡检中如发现承包商的质量管理记录存在问题的,视情节严重扣罚1000至20000元.
4.
4.
5所有罚款,将以违约金的形式从合同价款(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4.
4.
6国网惠安县供电公司办公室每季度组织相关专家根据泉州市(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核验、评审.
评审方式:采用施工现场质量考评89表(百分制,评分项根据施工现场实际进度由国网惠安县供电公司办公室及监理单位共同编写),得分低于85分的视情节严重扣罚2000至10000元;得分低于80分扣罚20000元,并责令停工整改,直至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期间所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施工单位负责.
4.
4.
7上述具体处罚金额由国网惠安县供电公司办公室工程项目部按相关程序办理.
5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5.
1质量事故报告程序5.
1.
1轻微质量问题记载于施工日记.
5.
1.
2一般事故,施工承包商应当以工程联系单形式立即向监理单位通报,并限期处理解决,并将事故状况,解决方法和结果在工程月报中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5.
1.
3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并立即开专题会议,施工承包商应提交一式二份报告(不含施工承包商自身需求部分),其中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交监理单位.
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应随即迅速收集整理有关技术资料(包括摄录像和测量资料),给处置事故和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5.
2质量事故的处理5.
2.
1轻微事故由施工承包商土建或设备工程师自己当场整改解决,并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督复检,不留隐患.
经常性地重复发生同类事故,虽然性质轻微,但应升级作为一般事故处理.
5.
2.
2一般事故以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为主,会同监理单位协商整改方案,由监理单位监督实施并检查整改质量,由总监理工程师复验.
5.
2.
3重大事故处理a由施工承包商总工程师为主会同施工项目经理,国网惠安县供电公司办公室,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上级技术部门,召开专题现场会研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责任,整改方案和期限,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等.
涉及索赔,而当场又没条件深入协商的,应把保留索赔权利的声明记录在案.
90b处理方法常用的有封闭保护、复位纠偏、结构卸荷、结构补强、限制使用、拆除重建等.
C类似以下的情况可不作处理,但必须事先获得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书面同意:尽管已成永久性质量缺陷,但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如上、下墙体同步错位,虽然改变了设计分隔布置,但墙体上、下对直不影响结构安全,只要使用要求允许就不必拆除重砌,避免巨大经济损失;检验测试中的偏差,如混凝土试块强度不足,但工程结构实体复测符合要求,可不必处理;轻微质量缺陷,通过后道工序可以弥补的,如混凝土墙板轻微蜂窝、麻面等;经设计单位复核验算,仍能满足设计要求的,如混凝土桩标号略有不足,经试打未发生不良后果的.
5.
3质量事故处理结论经返修返工后质量事故已排除,可以继续施工;经检测符合设计要求,隐患已消除;经设计复核,不影响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经加固补强,结构及主要使用功能满足使用要求;经降低使用标准或附带限制使用条件如减荷,缩短耐久期限,影响建筑外观等,基本满足使用要求.
5.
4质量事故处理验收总结5.
4.
1整改完成后仍由上述单位共同参加验收,由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组织编制事故处理总结报告报总工程师批准结案.
5.
4.
2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按框图处理顺序中的文字资料整理概括,并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防止今后类似事故发生的相关措施意见.
6质量保证金制度6.
1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本"供电所工程"工程所有项目均设立质量保证金,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均设定为工程造价的3%,保修期以国家法定保修期或合同约定为准.
6.
2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按照国家法定或合同约定执行.
916.
3保修期满后的保修金支付,必须按照保修金审批程序执行.
7其它7.
1本制度在试行过程中,国网惠安县供电公司办公室对本制度保持持续改进的权利,必要时将对本制度进行适当修正.
如有修正结果将另行通知.
7.
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属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惠安县供电公司.
7.
3本管理制度的生效:从开工之日开始生效.
924:国网福建泉州惠安县供电公司螺阳镇供电所安全管理制度1适用范围和目的1.
1本安全管理制度仅限于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惠安县供电公司在"国网福建泉州惠安县供电公司螺阳镇供电所"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活动.
1.
2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工程建设期间安全管理行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参建人员在劳动生产管理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实现"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的安全目标.
2主要安全管理目标分解2.
1建设管理单位基建安全目标2.
1.
1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2.
1.
2不发生一般火灾事故.
2.
1.
3不发生基建原因引起的设备事故.
2.
1.
4不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件.
2.
1.
5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
2.
2监理单位安全目标2.
2.
1不发生因监理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2.
2.
2不发生火灾事故.
2.
2.
3不发生因监理责任造成设备事故.
2.
2.
4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2.
2.
5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
2.
2.
6不发生监理项目部自身人员的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
2.
3设计单位安全目标932.
3.
1不发生设计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2.
3.
2不发生火灾事故.
2.
3.
3不发生设计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
2.
3.
4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
2.
4各承包商安全目标2.
4.
1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2.
4.
2不发生一般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2.
4.
3不发生一般火灾事故.
2.
4.
4不发生基建引起的设备事故.
2.
4.
5不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件.
2.
4.
6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2.
4.
7不发生职业病.
2.
5工程项目总安全目标2.
5.
1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2.
5.
2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起的设备事故.
2.
5.
3不发生一般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2.
5.
4不发生火灾事故.
2.
5.
5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2.
5.
6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2.
5.
7负伤率不超过1‰.
3编制依据3.
1国家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943.
2行业现行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3.
3泉州市市级建筑施工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及评选办法4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955安全生产责任制5.
1国网惠安县供电公司办公室职责5.
1.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5.
1.
2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安全管理目标,组建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现场第一安全责任人组成的"现场安全管理委员会",并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施工检查.
5.
1.
3制定各单位、部门的职责并在工程项目中实施,责任明确,分工清晰.
5.
1.
4对工程建设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和管理,通过对监理项目部的有效管理,监督施工承包商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相应的标准,督促承包商履行合同规定的有关安全职责和义务.
5.
1.
5对在基建安全管理工作上不称职的施工项目部及监理部相关人员有权提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惠安县供电公司国网惠安县供电公司办公室工程项目部监理项目部施工项目部设计单位设总设备承包商96出撤换的要求,并按合同相关要求予以考核.
5.
2工程项目部职责5.
2.
1对工程项目部的生产安全承担直接责任.
5.
2.
2贯彻、执行国网惠安县供电公司办公室的安全规章制度,检查督促各承包商、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5.
2.
3审查施工承包商施工方案中提出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5.
2.
4提出安全生产的奖惩意见.
5.
2.
5参与事故的调查、取证、分析和处理,及时上报事故处理过程和结果,并督促落实整改.
5.
2.
6监督检查监理及施工承包商组织的安全技术交底,对违反安全技术要求的行为应予以制止.
5.
3监理职责5.
3.
1监理单位必须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基建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设单位有关基建安全工作的管理规定及监理合同实施监理,并承担基建工程的安全监理责任.
5.
3.
2监理项目部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监理工程师或专职安全监理人员,负责安全监理工作.
5.
3.
3工程开工前,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理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5.
3.
4在编制"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时,应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并建立相关程序文件,经建设管理单位批准后按相关规定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含监理工作方案).
5.
3.
5安全监理工作方案中要明确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旁站和巡视等安全监理的工作范围、内容、程序和相关监理人员职责以及安全控制措施、要点和目标等.
5.
3.
6审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措施和施工过程中安全技97术方案;重点是施工单位危险因素、环境因素辨识及其控制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督促做好危险作业预控工作;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文件资料;审查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并在过程中检查其持证上岗情况;检查现场施工人员及设备配置是否满足安全施工及工程承包合同的要求;审查施工单位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管理是否满足有关管理规定;审查进场设备、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安全性能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按照国家相关制度规定需要业主审批的相关文件,需报业主批准.
5.
3.
7不定期监督检查承包商的安全运行体系运行情况.
5.
3.
8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及安全工作计划.
5.
3.
9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的监理工作,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遇到威胁安全和质量的重大问题时,提出"暂停施工令"等.
5.
3.
10定期对安全监理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在安全例会上点评施工现场安全现状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措施,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落实.
5.
3.
11负责安全监理工作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建立安全管理台帐.
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现场安全管理文件资料.
5.
3.
12对施工承包商的现场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提出纠正及整改意见,必要时提出处罚意见.
5.
3.
13发生安全事故,应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向业主项目部汇报,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
4施工承包商的职责5.
4.
1施工承包商应依据合同要求,成立施工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安全保障体系网络,并于工程开工前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批.
5.
4.
2施工承包商应确保自身的安全保证体系能够正常运行,保证现场的施工行为与安全措施处于正常态势.
5.
4.
3施工承包商必须制定满足施工现场需要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等各项管理98制度,并予以有效执行.
5.
4.
4按照国家现行监理规定及相关文件,制定《工程安全施工规划》,结合施工现场各工种和各工序要求制定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明确自身的安全管理职责、任务及各施工阶段的安全工作重点、危险点并加以控制.
《施工现场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详见1.
5.
4.
5履行合同规定的安全职责、权限,负责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对违章行为提出纠正并整改.
5.
4.
6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应经过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取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其证件应保证有效.
5.
4.
7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5.
4.
8施工项目部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组织机构,配备合格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兼职安全员,负责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相关安全工作规定,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制订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的帐、表、册、卡,并落实到施工现场.
5.
4.
9施工项目部应编制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并报监理项目部审查、建设单位审批后,在施工过程中贯彻落实.
5.
4.
10施工项目部应开展危险因素辨识、评价,制订预控措施;根据不同施工工艺、技术方法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进行岗前教育培训,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5.
4.
11施工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各类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并组织对演练结果进行评价,以持续改进.
5.
4.
12施工项目部应按有关规定加强施工机械管理工作.
负责施工队(班组)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送检工作.
5.
4.
13施工项目部应负责监督检查施工队(班组)每天进行班前站班会的开展情99况.
5.
4.
14定期召开或参加安全工作会议,落实上级和建设单位、监理施工项目部应项目部的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要求.
5.
4.
15施工项目部应开展并参加各类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整改闭环.
对经常发生和重复发生的问题,进行分析,制订防范措施,避免再次发生.
5.
4.
16施工项目部应参与或配合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安全考核及事故处理6.
1安全生产考核的基本原则6.
1.
1以是否执行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和技术操作规程为依据,以实现安全文明生产的实效、造成的损失、影响和后果为考核尺度.
6.
1.
2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到经常化、有效性,发挥示范和警示作用.
6.
1.
3坚持月、季、年定期检查;做到月、季、年有总结、有评比、有考核;6.
2处罚6.
2.
1凡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给予处罚直至重罚,处罚对象包括施工项目部及监理部.
a疏于管理,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导致安全事故和火灾的.
b不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指挥,野蛮作业,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
c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防护设施不配备、采用,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
d不执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的.
e发生重伤和死亡,重大机损事故的.
f火灾损失严重的.
g酒后作业酿成事故的.
h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
1006.
2.
2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凡有下列情形的,经发现或查出,工程项目部或监理部均有权对违规人员应给予如下处罚.
a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b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酒后高空作业,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高空作业穿防滑鞋(指胶鞋、布鞋或运动鞋等),不能穿皮鞋等易滑、硬底鞋,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c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穿高跟鞋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d高空和立体交叉作业时,往下扔东西或发生坠落工索具等物,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e私自乱接乱拉电线,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f无证驾驶或酒后驾驶各类车辆,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g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如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跨越、土方开挖、模板安装与拆卸(支撑高度≥6、米应有专项方案)、起重吊装、脚手架、拆旧、爆破工程等无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现场作业无专人安全监护,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h基坑超过1.
5米没有围栏防护、孔洞无盖板,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i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不符合安全距离或无人监护,无复测单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j电工、爆破、电焊、垂直运输、叉车、大型起重设备等特殊工种无证作业,或酒后驾作业,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K配电箱、电动机械未做保护接零、接地,无漏电保护器的;或施工电源电缆严重破损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l施工现场主要交通通道上有"朝天钉"现象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m现场安全监理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的,发现一次,视情节严重,每次罚款500至2000101元.
6.
2.
3建设单位及监理部对施工承包商有下列情形将予以直接处罚a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及有关规定,导致安全事故或火灾,情节轻微的,对有关领导及管理人员,视其责任和损失大小,处以200-500元罚款,并追究其领导和管理人员责任.
b对发生重伤,死亡和机损等重大安全事故的施工承包商,处以5000-20000元罚款.
c对安全设施配备不足(如危险部位不挂安全网,不设安全围栏,不配消防设施,脚手板,安全通道,上下扶梯达不到规范要求等).
生产作业环境不安全,可能会导致事故发生的,每发现一次,给予有关施工承包商100-500元罚款.
d对业主或监理下达的整改通知不执行,每发生一项超过整改要求的期限,按每天100元进行罚款,直至隐患整改落实.
6.
3安全生产处罚的执行6.
3.
1安全生产的处罚,在平时结合本规定执行,现场填写处罚单,奖励在定期性的安全大检查后总结会上讨论决定.
6.
3.
2所有罚款,将以违约金的形式直接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并体现在最终的工程决算款中.
6.
4安全事故处理6.
4.
1建设单位对施工期间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应严格依据有关规定,按"三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承包商必须立即口头报告总承包商、监理,由总承包商或监理报告建设单位,并按照规定逐级上报,24小时内提交书面事故报告.
6.
4.
2承包商在施工期间的安全报表,按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程序向有关单位、部门报告.
6.
4.
3施工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和主持;监理参加102并协助调查,配合开展相应工作.
6.
4.
4现场调度会、工程信息、工程月报中都要通报安全施工情况,提出存在的安全问题及限期整改意见.
7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7.
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实行专款专用,在安措费限额内实报实销.
7.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的使用将实行事前计划报批、事后实体验收的管理办法.
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和安全形势进行安全文明措施规划,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及设施清单报项目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建设单位审批.
开工后,施工单位应根据现场的实际布置情况及所购买的设施进行报验,按照实际验收情况并提供正式采购税务发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确认审批手续.
8记录表格使用"安规"和"监理典型表式"的相应表格.
9其它9.
1本制度在试行过程中,国网惠安县供电公司办公室对本制度保持持续改进的权利,必要时将对本制度进行适当修正.
如有修正结果将另行通知.
9.
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属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惠安县供电公司.
9.
3本管理制度的生效:从项目开工之日开始生效.
1:施工现场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2:国网福建泉州惠安县供电公司螺阳镇供电所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3:国网福建泉州惠安县供电公司螺阳镇供电所安全文明施工罚款通知单1031:施工现场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1通用部分1.
1施工管理作业活动危险点(危险源)防范类型预控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如气、水、油、渣、尘、放射性物质及噪声、振动等,辨识不充分噪声振动辐射等1.
充分调查现场施工环境.
2.
进行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辨识,制订相应措施和按程序审批.
末制定新技术、新工艺、新型施工机械机具等专门措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等1.
按规定制订措施.
2.
加强人员培训.
施工安区全技术措施无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施工技术措施计划不完善起重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等1.
必须按安全规定、规程制订安全技术措施,重大、重要、特殊项目必须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并按权限报批.
2.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一切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以及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技术开发研制、试验所需的器材、设备、资料等.
无安全技术措施或未交底施工起重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等1.
所有施工项目均应有安全措施,且交底后方可施工.
2.
施工人员对无安措或未交底有权拒绝施工.
3.
施工人员要严格按方案和安全措施执行,不得随意更改,若方案或措施有错误,应及时与技术人员协商解决.
安全技术措施有重要错误起重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等1.
编制人要注意有高度责任感,有严谨审慎的科学态度.
2.
审批人要严细认真,把好审批关.
3.
未经审批严禁实施.
安全交底无安全技术措施或未交底施工起重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等1.
所有施工项目均应有安全措施,且交底后方可施工.
2.
认真执行"项日部、施工队、班组"三级"任务、技术、安全、环境"要求的"四交"制度.
有针对性讲解危险点及预防措施,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双方签字.
3.
对无安全措施或未经安全技术交底的施工项目,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4.
施工人员要严格按方案和安全措施执行,不得随意更改,若方案或措施有错误,应及时与技术人员协商解决.
安全教育培训意识水平低下,安全意识与技能掌握不够起重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等1.
认真执行公司级(工程项目部)、工地级(施工队)、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
2.
严格考试制度,禁止弄虚作假.
3.
明确安全职责及必要的安全知识和现场的特点.
1044.
临时招用的当地民工在施工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讲解工作范围、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方法,宣讲安全施工作业和安全监护制度,并做好安全监护工作.
5.
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型机械(机具),以及职工调换工种等,必须进行适应新操作方法、新岗位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6.
工程项目组织进行触电、中毒、外伤等现场急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培训.
隐患处理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等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并闭环处理.
事故处理事故发生后,未认真吸取教训,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等1.
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认真处理.
2.
违章及事故责任下岗职工,应进行复工前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重新上岗.
分包违反分包单位、工程项目范围规定,招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单位起重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等1.
对分包项目和单位进行严格的安全资质审查.
2.
对分包项目和单位必须进行严格的管理,禁止"以包代管".
1.
2劳动保护作业活动危险点(危险源)防范类型预控措施人员着装着装不正确灼烫1.
穿着符合规定的工作服:如焊工着帆布工作服,起重、电工着劳动布工作服等.
2.
根据工作场所和作业性质,穿戴防护用品.
作业环境安全设施不具备或擅自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高处坠落起重伤害触电等1.
配备齐全安全设施,各种安全标志齐全、醒目.
2.
严禁擅自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并加强检查巡视作业环境不安全(如排水沟道、坑井不完善,排水沟道盖板未盖好等)且未采取措施;现场不合理或人为破坏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等1.
合理布置现场,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2.
施工区域按设计要求和布置规划要求,排水设施完善,并保持排水沟道畅通、无阻塞,沟道盖板齐全,沟道、孔洞、平台、扶梯等危险场所设有安全可靠的防护围栏.
3.
施工用电和力能供应系统布置合理、安全,整齐、规范、标志清楚.
4.
施工中在设备、结构、墙板、楼板上开孔、打洞,必须按规定取得许可.
空气污浊中毒和窒息配备通风设施,保持通风良好噪声超标噪声尽可能减少噪声源,噪声超标时采取措施室外作业时受风雨雷雪冰等影响高处坠落触电等防护措施不充分时,禁止作业废弃物、有毒有害物质处理不当中毒和窒息等1.
充油、充气电气设备消除渗漏.
2.
"三废"按环境保护要求进行处理,并保持现场无废液残迹.
3.
按规定处理有毒有害物质.
应急方法施工人员不懂应急方法;高处坠落1.
建立应急救援预案,使员工了解与掌握危急情况下应105异常事态发生时焦急惊慌,过分紧张.
起重伤害触电等采取的对策.
2.
做好培训,使员工熟悉掌握触电、中毒、外伤等现场急救方法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掌握触电急救及心肺复苏法.
1.
3安全防护设施作业活动危险点(危险源)防范类型预控措施总体要求质量差;管理不当;保养不当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1.
安全设施的制作和使用,应符合《泉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图例》和相应的国家标准、省市标准要求.
2.
制定管理制度,随工程进度统一规划、设置,保证安全.
3.
移动、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必须设置临时监护、防护措施,并经审查批准.
4.
选用合格产品,正确使用.
安全设施、用品不符合要求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1.
凡无生产厂家、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及国家鉴定合格证书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严禁采购和使用.
2.
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不得接触高温、明火、化学腐蚀物及尖锐物体;不得移作他用.
3.
安全防护用品.
用具应定期进行试验.
安全设施不完善、作业环境不安全又未采取措施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1.
按要求完善安全设施整治作业环境;否则,严禁布置施工,工人有权拒绝施工.
2.
采取的措施因地治宜、合理可靠.
机械设备未按计划检修,带病作业机械伤害1.
施工有机具要求工况良好、严禁带病作业.
2.
严格执行机械管理制度、定期检修、维护和保养.
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1.
熟悉劳保用品和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
2.
使用前应进行日常检查,施工中正确使用.
3.
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应设专人管理.
.
危险设备场所(包括孔洞等)无安全围栏、警示标志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1.
危险设备场所必须设置安全围栏和安全警示标志.
2.
警示标志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要求.
擅自拆除挪用安全装置和设施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1.
安全装置及设施严禁私自拆除、挪用.
2.
若施工需要,须拆除时应征求安全员的同意,采取临时措施,施工结束后按原样及时恢复.
工器具没有进行试验起重伤害受力工器具应该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要求进行定期的预防性试验,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梯子材质、强度不合要求高处坠落等移动梯台(包抱竹木梯、金属折梯、高凳等)、绳梯材质、强度应符合安全要求.
放置、搭设不当1.
放置应规范,放在坚实平整平面上,不可放在不稳、移动平面或靠在玻璃、电线及其他不稳固物上;斜度与地面夹角以60°为宜.
1062.
梯脚底部加防滑措施如锚固、夹固等.
在松软地面上使用应有防陷、防侧倾措施.
3.
架于通道或门边时设监护人.
上下梯时,鞋底油污,单手提工具袋或扛抱东西1.
检查鞋底应无油污.
2.
禁止单手提工具袋爬梯或扛抱东西上下.
3.
爬梯时面向梯子,双手握紧梯柱,禁止手中持物.
梯上有人时移动梯子;梯上多人作业1.
梯上有人禁止移动.
2.
一部梯子上只许1人工作.
在设有架空电缆处工作,防护不当在设有架空电缆处工作,做好安全措施,并没专人临护.
安全网网破损高处坠落等发现严重破损、断裂、霉变、连接部位松脱等情况,严禁使用.
网未经试验使用旧网必须检查、试验合格后使用.
敷设不当安全网敷设应符合下列条件:1.
网应里低外高(50cm).
'2.
网内无杂物.
3.
支杆无断裂、弯曲.
4.
网内缘与墙面间隙小于:15cm.
5.
网与下方物件表面距离大于:3cm.
6.
架设应牢固、可靠,底边系结应牢固.
应架没安全网处未架设;安全网未随施工高度提升施工首层外侧应架设安全网,并随施工高度提升安全网.
警示标志无安个瞥示标志或标志位置设立不当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按规定正确设立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
防护栏杆重要通道、危险区域、临空面等处无护栏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等在重要通道、危险区域、临空面(楼梯、大的预留孔洞处、井口、楼板、平台、屋面等)设立防护栏杆,色标醒目,且牢固可靠.
孔、洞、沟、盖板无孔、洞、沟、盖板或盖板强度不够高处坠落等1.
在各种孔、洞、沟等容易导致人身坠落处,必须设盖板.
2.
盖板强度满足要求,并涂以色标.
接零(地)及防雷保护未设置或设置不当,接地电阻值超过标准触电1.
架空线零线的终端、总配电盘及区域配电开关箱的零线,应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2.
用电设备的外壳、吊车轨道、焊工工作平台、架空线路的杆塔(木杆除外),均应可靠接地或接零保护.
3.
高度在20m及以上的金属构架、脚手架、机具等,应设置避雷针,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临近高压带电线路施工,防感应电措施不当临近高压带电线路,按安全技术措施与规定施工,并装设可靠的接地装置.
1.
4个人防护用品作业活动危险点(危险源)防范类型预控措施选购配备防护用品有质量缺陷,防护性能差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正确选购.
107触电等使用保管使用、保管不当正确使用,做好维护保养.
安全带、绳使用、保管不当1.
高空作业系好双保险或全方位防冲击安全带,保证挂点牢固,高挂低用.
2.
定期做好试验工作,不合格产品严禁使用.
3.
使用前、使用中检查各部位,特别是缝制部位和挂钩部分,发现破损、断裂等异常情况,立即更换报废.
4.
保管时应避开阳光、潮湿处,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库房内,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和尖锐的坚硬物体.
5.
腰带和保险带、绳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材质应有耐磨性,卡环(钩)应具有保险装置,操作应灵活.
保险带、绳使用长度在3m以上的应加缓冲器.
安全帽使用、保管不当1.
禁止坐、垫安全帽.
2.
安全帽使用前,应检查帽壳、帽衬、帽箍、顶衬、下颏带等完好无损.
使用时,3.
禁止储存在酸碱、高温、日晒、潮湿等处所,更不可和硬物放在—起.
4.
按规定期限使用.
5.
进入现场戴好安全帽,应将下颏带系好,防止工作中前倾后碰仰或其他原因造成滑落.
防护服、工作服等使用、保管不当1.
检查外观,防止开线、破裂,保持清洁.
2.
按规定做好试验,存放处通风,避开阳光直射,禁止与化学品、易爆易燃物存放在一起.
绝缘手套使用、保管不当触电1.
应根据需要,使用相应的防护手套.
2.
不得存放在阳光、潮湿、高温等场所.
3.
手套保管时撒滑石粉,不折、不卷,保持形状,每半年进行一次绝缘试验.
4.
使用前,捏握应无裂痕,使用时取掉手表、手链等.
绝缘鞋使用、保管不当1.
根据作业性质、电压等级选用.
2.
鞋中浸水、浸油、浸酸、浸碱等情况下不得使用,不得触碰带电部分眼(面)部防护用具使用、保管不当灼烫1.
存放禁止与酸碱接触,并保持整洁,不受压、受热、受潮和阳光照射等.
2.
使用护目镜时,根据光线、作业者视力选择,小心摘戴、清洁和保护镜片,并经常检查螺钉和松紧带.
3.
使用防护面罩时,小心摘戴,并经常检查螺钉听力防护用具(耳塞、耳罩、防噪声帽)使用、保管不当躁声1.
贮存时不能与油类、酸、碱接触,防止受热,挤压而变形.
2.
使用多种护具时,先戴耳塞.
呼吸器官防护用具使用、保管不当中毒和窒息防毒、防尘等呼吸器官防护用品应符合安全要求,并定期检验.
脚扣、降板使用、保管不当高处坠落1.
存放、保管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2.
使用前、使用中检查各部位,特别是脚扣扣带、升降108板的绳索和踩板等部分,发现破损、断裂等异常情况,立即更换报废.
电气安全用具(绝缘手套、验电器、携带式接地线等)使用、保管不当触电1.
应符合安全要求,试验合格.
2.
储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好坏分开,并做好明显标记.
3.
验电器使用前应自检合格,使用时必须戴绝缘手套.
4.
接地线使用前需进行外观检查,不得有断股、散股现象,挂、拆接地线须遵守规程要求.
1.
5机械设备和工机具管理作业活动危险点(危险源)防范类型预控措施机械设备无管理制度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等制订制度责任制不落实专人负责末按计划检修,带病运行按规定检查、维护、保养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许操作违章操作加强监督、检查,严禁违章指挥混乱统一指挥工机具、器具选用不当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等1.
坚持招投标采购,严把进货关,杜绝使用"三无"产品.
2.
选用有检验合格证的工机具、器具.
3.
按照安全工作规程和技术措施要求,正确配备,合格选用.
管理不当1.
建立健全工机具、器具管理台账,专人管理.
2.
工机具、器具全部挂牌,标识齐全、醒目,摆放整齐、有序,外观整洁.
3.
专人定期保养、试验检查、记录,不合格的封存.
4.
工具房(间、棚)按规划设置.
铁制工具房应有醒目、可靠的接地保护措施使用不当1.
使用前需进行外观检查,对于外壳、手柄破损和电缆或软线损坏的电动工机具不得使用.
2.
使用前进行型号、外观检查,坏的进行更换维修.
严禁"以小代大"、超负荷使用.
3.
正确操作、使用工器具.
电动工机具的使用电动工机具外壳、手柄破损和电缆或软线损坏;使用不当触电1.
使用前应对漏电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完好.
2.
使用时必须戴好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垫上.
3.
电动工具开关应置于操作人员伸手可及的位置.
4.
使用时禁止调整、擦拭.
机械使用空压机压力表和安全阀未检验,空压机、储气罐未检验容器爆炸加强事前对空压机、储气罐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搅拌机、夯路机、钢筋剪切机、弯曲机、电焊机、卷扬机、提升式井架、塔吊、砂轮切割机、圆盘锯、平刨机等建筑施工机械无机械伤害触电建立各种机械、电气设备的操作规程,告知安全注意事项.
109操作规程暴雨、台风和汛期的前、后,未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塔吊、提升式井架、脚手架和施工电源等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加固机械伤害坍塌触电其他伤害按规定在暴雨、台风、汛期前、后,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塔吊、提升式井架、脚手架和施工电源等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加固,确保安全使用.
20m及以上的塔吊、金属井架、水塔等未设置避雷针,或接地电阻过大触电按规定20m及以上的塔吊、金属井架、水塔等均应设置避雷针,且接地电阻应≤10Q.
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限位保险装置不全或存在缺陷.
机械伤害坍塌其他伤害物料提升机应具备吊篮停靠装置、超高限位装置等,安全装置应定型化.
30m以上的提升机还应具有下极限限位器、缓冲器和超载限制器.
各装置的灵敏度和可靠度应满足使用要求.
履带吊、井架的安装拆卸机械伤害起重伤害施工履带吊、井架的施工拆除由专业队伍施工,安装完毕后经规定的监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准使用,严格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执行.
起重机械如吊车、升降车(机)、卷扬机等机械存在制动失灵、突然泄压等缺陷或安全隐患高处坠落机械伤害严格按规程规定加强日常维修保养和使用前的安全检查.
并按规定经技术监督部门定期检验检测合格.
以确保起重机械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1.
6用电管理作业活动危险点(危险源)防范类型预控措施施工电源布置施工电源设施布置不规范触电1.
临时配电间、盘、柜、箱等布置合理.
2.
临时配电间、盘、柜、箱等全部检修完好合格,符合安全要求.
3.
临时配电间、盘、柜、箱等统一着色,喷"有电危险"明显标志.
4.
电缆埋地敷设时,设直埋电缆标志牌,横过马路时,必须穿保护管套.
5.
各固定式配电间、盘、柜、箱等全部配锁.
6.
便携式电源盘等,必须按要求装设漏电保安器.
7.
做好接地保护.
8.
严禁私拉、乱接电源.
用电操作安装维护不当触电施工用电安装维护,由合格电工担任操作不按规定在操作及使用中必须遵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中的要求.
中相关规定.
照明设施不全触电火灾高处坠落等1.
配齐照明设施,保持照明设施完好,并根据工程需要及时调整;黑暗走廊、过道必须装设照明.
2.
设计照明时,考虑不使亮度突然变化;照明应照度足够,满足夜间施工和人员通行安全的要求;在光度突然变化的地方,不放置障碍物,不设置台阶.
3.
保证照明线路走向路径合理,线杆稳固可靠,导线应光线不足位置不当110有绝缘子支撑,导线对地距离不小于2.
5m.
4.
临时照明线路应相对固定,且不得接近热源或直接绑挂在金属构件上.
1.
7易燃易爆物、危险品管理作业活动危险点(危险源)防范类型预控措施责任责任不落实火药爆炸落实责任制,专人管理.
规章制度规章制度不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存放和保管存放地点不当1.
炸药和雷管,不同性质的炸药分开存放,并满足安全距离要求,避免高温、撞击.
2.
雷管存放在专用雷管保管箱内.
3.
储存地点设置"严禁烟火"等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双锁.
库房内有烟火和可能产生电火花的物品1.
库房内严禁吸烟.
2.
不得有烟火和可能引起烟火的物品带入库房.
3.
使用防爆安全照明设备.
摆放、搬动不当1.
应平放,摆放稳妥,严禁倒放.
2.
严禁抛掷、拖拉、报送、敲打和碰撞.
爆炸物品失窃1.
雷管放置在保险箱内.
2.
专人看护,做好库房安全保卫工作,防止盗窃.
运输非专人、专车运输1.
运输爆破器材,应遵守《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并设标志.
2.
使用专车及专人运输,不得使用自卸汽车、拖车等.
3.
禁止用自行车或二轮摩托车运送雷管.
装载量和车速违反规定1.
最大装载量不超过额定装载量的2/3.
2.
汽车限制车速在20km/h以内爆破材料与其他物品混装1.
炸药不得与雷管、导爆管、导爆索、化学物品同车装运.
2.
不同性质的炸药不同车装运.
3.
车箱内不放置钢铁炸药和雷管未分开携带或携带不正确1.
炸药和雷管分开携带或运输.
2.
炸药和雷管装在专用箱内,严禁装在衣袋内.
3.
运送人员间距大于15m.
运输炸药和雷管未分开携带或携带不正确火药爆炸4.
携带雷管时,应将引线短路.
5.
电雷管与电池不得由同一人携带.
6.
雷雨天不应携带电雷管.
7.
在车辆不足和情况下,允许同车携带少量炸药(不超过20kg)和雷管(不超过20个).
携带雷管人员应坐在驾驶室,车上炸药应有专人管理.
爆破材料捆绑不牢固捆扎牢固,不得散装改装,也不得振动、冲击、倒落、坠落和摩擦领用爆破材料流失1.
建立健全领、退料及使用登记台账.
2.
限额领料,当天领料当天使用,未用完炸药、雷管及时退料.
3.
加强施工现场使用检查与监督.
1114.
严禁将炸药和雷管转交他人.
销毁爆炸物资销毁方法、方式错误1.
能溶解于水失掉爆炸性能的,用溶解法销毁.
2.
能确保全部爆炸时,用爆炸法销毁.
3.
不会由燃烧转为爆炸的,用燃烧法销毁;燃烧时不得混入雷管,禁止成箱销毁,禁止在未完全冷却的场地上进行第二次销毁.
1.
8消防管理作业活动危险点(危险源)防范类型预控措施消防工作制度不全火灾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消防没施、标志不齐全1.
各办公区、生活区、项日工地、材料站、施工队驻地,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2.
保证防火重点部位有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且标志齐全、完好.
3.
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查试验.
禁火区、防火重点部位管理不当1.
禁火区域、部位设立明显、规范的禁火标志.
2.
施工区域应划定禁烟区.
3.
在禁火区域、部位动火作业实行动火作业柴制度,动火作业票应经过审批.
山林施工无措施1.
林区施工要禁止烟火.
2.
明火焊接时,必须划定工作范围、消除易燃杂草,并设专人监护.
消防工作制度不全火灾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消防没施、标志不齐全1.
各办公区、生活区、项日工地、材料站、施工队驻地,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2.
保证防火重点部位有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且标志齐全、完好.
3.
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查试验.
禁火区、防火重点部位管理不当1.
禁火区域、部位设立明显、规范的禁火标志.
2.
施工区域应划定禁烟区.
3.
在禁火区域、部位动火作业实行动火作业柴制度,动火作业票应经过审批.
山林施工无措施1.
林区施工要禁止烟火.
2.
明火焊接时,必须划定工作范围、消除易燃杂草,并设专人监护.
1.
9高处作业作业活动危险点(危险源)防范类型预控措施人员作业人员未进行体格检查人身伤害工程开工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体格检查;工作前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合格上岗.
未使用劳保防护用品、个人防护用品或未正确使用高处坠落等1.
必须着装正确,系好安全带(绳),且宜使用全方位防冲击安全带.
安全带(绳)必须拴在牢固的构件上,并不得低挂高用.
2.
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穿软底鞋,禁止穿硬底鞋.
工作超越职能范围1.
学徒工经专业培训后,可在中级以上技工指导下进行112一般性高处作业.
2.
未取得高处作业合格证有临时工,严禁高处作业.
平台通道平台、走道、斜道等,不合要求高处坠落等1.
平台、走道、斜道等,应符合安全设施标准化的要求,设防护栏杆或防护立网.
2.
通道应通畅.
危险出入口应设有围栏和悬挂醒目清晰的警告脾.
作业无安全技术措施高处坠落等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批准.
特殊天气无防范措施高处坠落等1.
遇有雷雨、暴雨、浓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气候时,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2.
霜冻、雨雪后作业,必须采取防滑措施.
高空落物物体打击1.
高处作业垂直下方禁止人员逗留.
2.
妥当放置、使用或安装高处作业用工具、材料.
工器具、材料上下传递必须使用绳索,严禁乱扔乱抛与带电体安全距离不够触电在带电体附近作业时,距离必须满足安全要求.
无法满足要求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移动过程失去保护高处坠落移动过程不得失去保护.
交叉作业多单位交叉施工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等(1)施工负责人应事先组织交叉作业各方,商定各方的施工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
2.
各工序应密切配合,施工场地尽量避开,以减少干扰.
必要时采取防护隔离措施.
隔离设施不当1.
设置严密可靠可靠的隔离措施,并经检查合格后使用.
2.
隔离防护设施严禁擅自拆除.
道路不畅,警告标志设置不当保持作业场所道路畅通,危险出入口处设围栏或悬挂警告标志.
1.
10焊接、切割作业作业活动危险点(危险源)防范类型预控措施准备易燃易爆物没清理火灾1.
严禁在储存或加工易燃、燃爆物品的场所周围10m范围风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
2.
在焊接、切割地点周围5m范围内,应清除干净易燃易爆物.
3.
焊接或切割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或气源,整理好器具,仔细检查工作场所周围及防护设施,确认无起种留下后方可离开.
操作人员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触电灼烫等1.
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穿戴专用工作服、绝缘鞋、防护手套等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2.
衣着不得敞领卷袖.
高处焊接或切割工作火灾高处坠落等1.
工作前应清除下方的易燃物,或采取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并设专人监护.
2.
不得随身带着电焊导线或气割软管登高或从高处跨越.
电焊导线或气割软管应在切断电源或气源后用绳索提运.
3.
在高处进行电焊工作时,设专人进行拉合闸和调节电流等工作.
并应设置防止金属溶渣飞溅、掉落引起火灾的措施以及防止烫伤、触电、爆炸等措施.
113焊接与切割作业场所不良灼烫辐射触电等4.
2.
3工作场所应有良好的照明(50~100lm/㎡).
4.
2.
4采取措施排除有害气体、粉尘和烟雾等,使之符合现行有关卫生标准的要求.
4.
2.
5在人员密集在场所进行焊接工作时,应设挡光屏.
4.
2.
6在狭小或潮湿地点施焊时,应垫以木板或采取其他防止触电的措施,并设人监护.
4.
2.
7盛装过油脂或可燃液体的容器,在确认容器冲洗干净后,方可进行焊接或切割.
施焊或切割时,容器盖口必须打开,工作人员严禁站在容器的封头部位.
电焊电焊机接地不可靠触电电焊机的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或接零.
接地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
不得多台串联接地.
电焊机导电部分裸露1.
电焊机导电裸露部分装设防护罩.
2.
电焊机一次侧的电源线必须绝缘良好二次侧出线端接触点连接螺栓应拧紧.
电焊机倒换接头、转移工作地点或发生故障时,必须切断电源.
3.
焊钳及电焊线的绝缘必须良好;电焊把线应使用软橡胶电缆,导线截面操作应与工作参数相适应,电缆焊钳应能夹紧焊条,钳柄应具有绝缘、隔热功能.
4.
电焊导线不得接近热源.
并严禁接触钢丝绳或转动机械.
电焊导线穿过道路应采取防护措施.
气焊与气割气瓶在现场临时存放不当火灾容器爆炸其他爆炸等1.
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场所,夏季应防止日光暴晒.
2.
严禁和易燃、易爆物混放在一起.
3.
严禁与所装气体混合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一起存放.
乙炔瓶严禁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氧气瓶和乙炔瓶的距离一般应大于5m.
严禁用火烘烤.
搬用时的温度要保证在40℃以下,乙炔瓶表面温度不能超过40~C.
4.
乙炔瓶应储存在通风良好的库房里,必须树立放置,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周围注明防火防爆标志,并储备灭火消防器材,采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禁止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5.
乙炔气瓶严禁放置在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亦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气瓶运输不当1.
气瓶运输前应旋紧瓶帽.
应轻装轻卸,小心摆放,严禁抛、摔、滑和滚碰撞击.
2.
氧气瓶、乙炔瓶不得同车运输,且不得与易燃易爆、油脂或油污物品,以及所装气体混合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同车运输.
3.
运输车辆必须悬挂"危险品"等安全警示标志.
4.
运输气瓶的车厢上不得乘人.
操作错误1.
点火时先开乙炔阀,后开氧气阀,嘴孔不得对人;熄火时,顺序相反.
1142.
发生回火或爆鸣时,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
3.
乙炔气瓶的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
147Mpa(1.
5kgf/cm),输送流速每瓶不得超过1.
5~2㎡/h.
4.
气割时应防止割件倾倒、坠落.
距离混凝土在面或构件太近或集中进行气割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5.
使用乙炔瓶时必须装有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不要超过一圈半,一般情况只开启3/4转.
6.
焊接、切割工作完毕后,应先关闭氧气、乙炔气的供气阀门,并卸下减压器、焊炬和割炬,整理输气胶管,才能离开工作现场.
气焊与气割放气过快产生静电火化容器爆炸火灾容器爆炸1.
氧气瓶不应放空,气瓶内必须留有0.
1~0.
2Mpa表压余气.
2.
乙炔瓶剩余压力应符合:0~15℃时不低于0.
1Mpa;15~25℃时不低于0.
2Mpa:15~25℃时不低于0.
3Mpa.
超期未做检验火灾1.
应按规定每3年定期进行技术检查,试用期满和送检未合格气瓶,均不准使用.
2.
乙炔瓶的瓶阀,易熔塞等处用肥皂水检验.
3.
检查氧气瓶漏气时应用肥皂水,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乙炔气瓶的多孔性填料下沉形成净空间火灾乙炔瓶不能受剧烈震动和下墩,以免填料下沉形成空间.
乙炔瓶卧放火或大量使用乙炔时丙酮随同流出容器爆炸火灾乙炔瓶搬运、装卸、使用时都应直立放稳,严禁在地面上卧放并直接使用,一旦使用已卧放的乙炔瓶,必须直立后静置20分钟再连接乙炔减压器后使用.
氧气乙炔胶管制造质量不符合要求火灾1.
应使用正式厂家合格产品,胶管应具有足够的抗压强度和阻燃特性.
2.
在保存、运输和使用时必须注意维护保持胶管的清洁和不受损坏.
由于磨损、重压硬伤,腐蚀或保管维护不善致使胶管老化,强度降低或漏气火灾新胶管在使用前,必须先把胶管内壁滑石粉吹除干净,防止割、焊炬的通道被堵塞,在使用中避免受外界挤压和机械损伤,不得与酸、碱、油类物质接触,不得将管身折叠.
胶管里形成乙炔与氧气或乙炔与空气的混合气火灾氧气与乙炔胶管不得互相混用和代用,不得用氧气吹除乙炔管内的杜塞物,同时应随时检查和消除割、焊炬的漏气,堵塞等缺陷,防止在胶管内形成氧气与乙炔的混合气体.
产生回火火灾气割操作需要巨大有氧气输出量,因此与氧气表高压端连接的气瓶、阀门应全打开,以保证提供足够的流量和稳定压力,防止低压表虽已表示工作压力,但使用时压力突然下降,此时容易发生回火并可能倒燃进入氧气胶管而引起爆炸.
气焊、气割作业烧伤或发生爆炸容器爆炸火灾灼伤l.
焊炬、割炬点火前应检查各连接处及胶带的严密性.
2.
严禁用氧气吹扫衣物,不得将点燃的焊炬、割炬作照明.
1153.
气割时应有防止割件倾倒、坠落的措施.
4.
氧、乙炔带严禁沾染油脂,严禁串通连接或互换使用.
5.
气瓶不得带电体接触,气瓶内气体不得全部用尽.
6.
乙炔瓶应直立使用,氧、乙炔瓶安全距离为5m以上.
气焊与气割减压器容器爆炸火灾1.
减压器应有出厂合格证,并按规定作检验,检验合格后才允许使用.
2.
减压器应定期进行检验.
3.
外套螺帽的螺纹应完好,螺帽内应用纤维质垫圈,不得使用皮垫或胶垫.
4.
安全阀完好可靠.
5.
减压器的螺帽、螺杆等严禁沾有油脂,不得沾有砂粒或金属屑.
如有幼稚,必须用四氯化碳或二氯化碳洗刷干净.
6.
安装减压器前应先将气瓶阀门出口的灰吹洗干净;吹灰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侧面,任何人不得正对阀门出口.
7.
氧气瓶与减压气的连接接头处发生自燃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的阀门.
8.
减压器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只能用热水、蒸汽解冻或自然解冻.
9.
减压器有损坏、楼器或其他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进行检修.
10.
装卸减压器或因连接头漏气紧螺帽时,操作人员严禁戴沾有油污的手套和使用沾有油污的扳手.
11.
减压器装好后,应站在侧面将调节螺丝拧松,缓慢开启气瓶阀门.
停止工作时,应拧松减压调节螺丝,放出软管中的余气,最后卸下减压器.
1.
11作业作业活动危险点(危险源)防范类型预控措施人员素质人员素质不合格起重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等把好选人关,尤其是做好班组长(队长)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的选用.
作业人员意识、体质不符合上岗条件1.
加强培训.
2.
做好体检,合格上岗特殊工种无证上岗起重伤害火药爆炸触电等1.
电气、起重、焊接、爆破、爆液压、高处作业和架子工机动车驾驶、机械操作及接触易燃、易爆、有害气体、射线、剧毒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按期复审.
2.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身体状况酒后进入施工现场高处坠落触电其他伤害等1.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一律禁止喝酒.
2.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酒后进入现场.
身体状况不佳,疲劳1.
合理安排劳动力和作息时间,控制娱乐时间.
2.
注意人员身体状况,合理安排工作.
人员着装着装不合要求高处坠落其他伤害等1.
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2.
施工人员必须正确配用个人防护用品116进入现场不正确佩戴安全帽物体打击1.
进入现场要精力集中,注意周围的不安全因素.
2.
安全帽要戴正、帽带要系紧.
3.
严禁坐、踏安全帽或把安全帽挪作他用.
高处作业不扎安全带高处坠落1.
2m及以上作业要扎好安全带.
且挂在上方牢固可靠处.
2.
安全带要正确使用.
随时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更换.
现场布置现场布置不规范物体打击起重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等1.
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总体布置规范图.
2.
严格按照有关作业指导书、措施要求进行布置.
3.
规范施工区域,设立施工围栏,与外界隔离.
4.
设立必要的安全设施和施工标识.
遇地形困难或特殊等非正常情况时,考虑不周全针对地形制订专项施工技术措施,并按措施执行.
业活动危险点(危险源)防范类型预控措施指挥违章指挥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等1.
严禁违章指挥.
2.
对违章指挥现象任何人都有责任、有权力制止.
施工人员遇有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施工.
违反职业岗位规定,派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1.
严格身体检查制度,对不适应者禁止上岗.
2.
参加特种作业人员一律持证上岗.
3.
严禁无证作业,无证驾驶.
危险作业项目不办安全施工作业票、工作票1.
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所列危险作业项目办理作业票.
2.
工作人员应清楚作业票内容,且带票施工,按要求执行.
联络通信联络失误,各作业点不协调多人共同作业时,确保联络信号畅通、可靠,统—指挥.
作业过程作业方法不当1.
合理组织作业人员(目标明确,协作一致,沟通良好).
2.
合理组织劳动.
3.
合理配置要素.
4.
合理设计作业方法.
5.
合理安排时间.
6.
按作业指导书执行.
措施执行不力;操作失误,违章操作1.
规范操作方法,作业标准化.
2.
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
3.
警示清晰、醒目.
4.
严格执行已制订好的安全技术措施,不得擅自变更,不得违章作业.
5.
加强检查监护.
雷雪雾雪或大风等恶劣天气不能施工时,强行施工1.
恶劣天气不能施工时,不得强行施工.
2.
特殊情况下施工,应制订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违章违纪作业遵章守纪,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作业,施工中严禁打闹、抛物等违章违纪行为.
1.
12交通安全作业活动危险点(危险源)防范类型预控措施117一般驾驶超时、超里程疲劳驾车车辆伤害1.
驾驶人员一次连续行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到时应休息并检查车辆,驾驶员休息不少于20分钟.
2.
驾驶人员平时应保持充足的睡眠和休息,保证工作时精力充沛,每日累计驾车不得超过8小时.
3.
高温季节应重点检查轮胎温度、气压是否正常.
违法载人、载货1.
用车单位的责任人应配合驾驶人员维持好乘车秩序,杜绝人员、货物超载,严禁人货混装,货物装载应固定可靠.
2.
驾驶人员开车前有责任向乘车人交待注意事项,不准将头、手及身体其他部位伸出窗外,不准随意开车窗车门,驾驶人员应关好车厢栏板和车门.
3.
驾驶人员随车应备好污物袋,防止车上人员呕吐时突然开车窗、车门的危险行为发生.
4.
乘车人员有义务提醒驾驶人员在行车中注意安全,对驾驶人员的严重违法行车行为和重大事故苗头有权制止,并主动迅速向车辆主管部门报告.
5.
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员安全驾驶的行为.
6.
货运车驾驶室以外不准载人.
在城市道路上确因工作需要,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内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5人,但必须坐在车厢底部,不准坐在车厢栏板上或轮胎凸出的底板部位;货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
7.
装运水泥杆、配变、线盘等容易滚(滑)动的物件,必须绑扎牢固,防止前后左右滚动,装运超长、超高物资,一律要有明显标志,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
接听拔打手持电话、闲谈1.
驾驶人员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禁止开车时接听、拔打手持电话.
2.
需要接打手持电话时,须将车辆停放到安全地点,在高速公路行驶时必须进入服务区.
3.
行车前可向他人约定关机或请随车人代接听电话.
下坡空档滑行1.
严格按操作规程行车,下坡不准空档滑行.
2.
下坡时应挂入低速档,最高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
自动档车在行驶中严禁放空档滑行,以免损坏变速器.
一般驾驶开故障车车辆伤害l.
坚持出车前,行驶途中,回场后"三检查"制度,不开故障车.
2.
行驶中发现安全机件有问题的应立即停车,检查修复.
不能修复的要将车辆移至安全地点,不能移动的要做好安全措施,开启警告灯,按规定设置警告牌,防止意外事故.
3.
驾驶人员有权拒绝驾驶有故障的车辆.
临时停车1.
在禁止停车路段不准停车,特别是人行横道和施工路段不准停车,以防止造成交通阻塞.
1182.
确因工作需要,临时停车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遇有影响交通时应立即驶离,服从管理.
在夜间或风、雨、雪、雾天气必须开启示廓灯、尾灯、危险信号灯.
3.
车辆未停稳前不准上下人员,开关车门时,不得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防止刮碰.
4.
车身右侧距道路边缘不得超过30cm.
通过公路、铁路交叉道口1.
通过无人看守的道口,要做到一停二看,确认安全后通过.
2.
通过有人看守的道口,不准抢黄灯,红灯亮时不准通行.
3.
通过铁路道口时严禁换档.
通过人行横道或无信号灯的路口1.
应观查路况,减速慢行,必要时停车让行.
2.
让优先通过的车辆先行,主动避让非机动车和行人.
3.
夜间应运用远近断续的大灯灯光示意、警示行人车辆.
牵引车辆1.
硬牵引时连接装置要固定可靠,被牵引车要有驾驶人员配合操作.
2.
软牵引时,被牵引车制动、方向、灯光、喇叭须可靠有效,牵引车与被牵引车需保持6~8m距离,被牵引车应由有经验的驾驶人员配合驾驶.
3.
牵引车辆时,牵引车和被牵引车都应开启危险警示灯,最高时速不准超过30公里,高速公路上严禁自行牵引车辆.
4.
被牵引的机动车除驾驶人员外不得载人,不得拖带挂车.
5.
被牵引的机动车宽度不得大于牵引车的宽度.
一般驾驶上下渡船车辆伤害1.
依次排队,服从指挥,前后车保持适当距离.
2.
渡船未停稳,车辆严禁上下船.
3.
车辆在渡船上应熄火,拉紧手刹,挂入低速档.
车辆在途中临时修理1.
在行驶中发生故障,应立即停车修复,不能修复的,应尽量驶入安全地点,必要时报警.
2.
因故障不能行驶且不影响交通的车辆,应在车后lOOm(高速公路150m)以外地段,设置警示牌,开启报警闪光灯,夜间开启尾灯和示廓灯,禁止用明火照明修车.
3.
更换轮胎应在平坦的路段,停车修理传动部分应用三角木掩好车轮,防止车辆滑动.
4.
使用千斤顶应将车辆前后固定可靠,顶架牢固.
5.
在修理过程中开启车门时要防止被其他车辆碰撞.
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工作业现场车辆盲目进场车辆伤害参加施工作业项目时,车辆进场前,施工单位应派专人会同驾驶人员对运输线路进行查勘,必要时对道路、桥梁进行加固修补,危险地段派专人指挥.
施工现场车速过快1.
车辆进入生产施工现场,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2.
车辆驶入生产区域,应在现场人员的引导下慢速行驶.
不察看地形地物,匆忙工触电1.
吊车、工程车进入生产和施工现场前,驾驶人员应了119作解和熟悉施工现场带电区域及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
2.
吊车在架空电力线路下通过时,应注意吊臂与带电线路的安全距离,不得少于规定的最小数值.
不带安全帽物体打击进入施工场所的驾驶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现场工作人员有督促提醒的义务.
停车位置不当车辆伤害各类车辆进入施工地段,需停放在安全位置,以防发生意外.
未设置警示标志在道路和公共场所施工作业时,停放的车辆应设置警告标志,并做好防护措施.
轮胎突爆驾驶人员操作不当车辆伤害1.
驾驶人员要正确选择路面,避开尖硬的锐物,严禁超速超时行驶.
2.
无论在高速公路或其它道路行驶中发生爆胎时,严禁紧急制动,应缓缓驶入安全地带.
3.
驾驶车辆时应双手握牢方向盘,严禁单手虚握不实.
轮胎突爆轮胎质量差车辆伤害1.
定点购置,确保轮胎购置的质量,与销售单位签订奸安全协议.
2.
做好对车辆轮胎的检查,不合格的及时更换.
轮胎气压过高过低轮胎的气压按规定要求,符合标准.
窄桥、险桥1.
应注意观察路面车辙,有无车辆通过,险桥不准通过.
2.
下车检查路面桥梁情况或询问附近住户人员查实桥梁承载通行能力,确认安全时再行通过.
3.
通过窄桥时,前方要有专人指挥引导.
乡村道路叉路口不明注意观察,减速慢行,并合理使用喇叭、灯光警告,防止有人、车、牲畜突然驶出.
路基不实车辆应尽量靠道路中心行驶,注意减速慢行,必要时下车检查,确认安全后再行.
路面积水过深1.
应下车察看,必要时用器械探查水情或由人员在前方引导.
2.
防止积水进入汽缸,电器设备必要时进行包扎.
3.
遇有路基损坏等情况不能通过时,坚决停止前进,禁止盲目驶入.
4.
高速公路积水时,应减速慢行,防止方向失控,造成侧翻.
5.
通过积水路面后,应使用慢制动,用磨擦力排干制动蹄片表面积水.
特殊天气行车雾天不开灯光1.
每天出车前均应检查各种灯光是否齐全有效.
2.
雾天应开启防雾灯、近光灯、前后位灯,危险报警闪光灯.
能见度低1.
能见度小于lOOm时,车距应在50m以上,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同时开启各种防雾灯光.
2.
能见度小于50m时,无紧急抢修任务应停车待命;必须出车时,时速在30公里以下,开启各种应急灯光,必要时前方派人引导.
1203.
行驶中遇有团雾时,应提前减速慢行,注意观察,禁止盲目驶入.
冰雪道路打方向过急行驶中需变道、转弯、掉头时应缓慢使用方向,禁止急打方向盘.
侧滑时打错方向当车辆发生侧滑时,方向应与车后身侧滑同方向微微修正,反之车辆将加剧侧滑.
未装防滑装置冬季雨、雪后有可能连日冰冻,应及时加装防滑装置.
1.
13生活安全作业活动危险点(危险源)防范类型预控措施食物卫生中毒中毒和窒息1.
食物的采购、加工、保存中应保持卫生.
2.
保持办公区域和食堂等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
临建设施生活用电不规范触电火灾1.
宿舍里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2.
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
3.
严禁超容量使用用电设备.
防火设施不完善火灾1.
电气设备附近应配备适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发生电气火灾时应首先切断电源.
2.
装过挥发性油剂及其它易燃物质的容器,未经处理严禁焊接与切割.
3.
在山林、牧区进行施工,必须遵守当地的防火规定,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动用明火或进行焊接时,必须划定工作范围,清除易燃杂物,并设专人监护.
4.
采用暖棚法养护混凝土基础时,火源不得与易燃物接近,并应设专人看管.
5.
办公、生活、仓库等地必须配备必要的适用的消防设备和器材.
消防器材应按照有关要求定期进行检查检验.
6.
进行消防专项教育,必要时应进行消防演练.
煤气液化气等违章使用中毒和窒息火灾容器爆炸1.
生活用煤气、液化气的使用应按照有关要求,严禁违章安装和使用.
2.
气瓶、燃气用具等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
3.
生活用气等应由专人管理,包括检查、维护等.
野外作业野兽等伤害其他伤害1.
在有毒蛇、野兽、毒蜂的地区施工或外出时,应携带必要的保卫器械、防护用具及药品.
2.
在深山密林中施工应防止误踩深沟、陷井;施工人员不得单独远离作业场所;作业完毕,施工负责人应清点人数.
3.
在人烟稀少、有野兽活动的大山区施工时,应取得当地群众的配合,并采取防范措施.
高温中暑低温冻害其他伤害1.
在高温的夏季或严寒的冬季施工时,应采取防暑降温或防寒防冻措施.
2.
配备必要的药品,如仁丹、十滴水、防冻油膏野外作业砍伐树木时砸伤人员物体打击1、砍伐通道上的树、竹时,应控制其倾倒方向,砍伐人员应向倾倒的相反方向躲避.
2.
多人在同一处对向砍伐或在安全距离不足的相邻处砍121伐.
树、竹倾倒的安全距离为其高度的l.
2倍.
3.
砍伐工具在使用前应作检查,砍刀手柄应安装牢固,并备有必要的辅助工具.
4.
上树砍伐应使用安全带,不得攀扶脆弱、枯死的树枝或已砍过但尚未断的树木,并应注意蜂窝.
5.
在茂密的林中或路边砍伐时应设监护人;树木倾倒前应呼叫警告.
2工程施工2.
1施工临建作业活动危险点(危险源)防范类型预控措施技术准备临建施工前没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火灾坍塌触电其他伤害1.
必须由专业队伍施工,并编制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临建及生活设施作出明确的安全规定,在施工前进行交底.
2.
按国家有关规程规定、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有关要求执行,确保安全距离.
3.
按国家有关消防规程规定执行,合理选择,确保消防器材到位.
4.
按国家有关安全规程、《施工组织设计》等要求布置电源.
临建搭设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其他伤害加强门卫管理,进入现场人员须进行入场教育,统一佩带安全帽、工作服及胸卡.
活动房搭设人员未经专业培训上岗其他伤害搭设人员、单位须有相应技能和资质.
搭设、拆除工程临建房屋屋面作业,尤其是霜冻雨雪天气屋面作业及拆除破旧活动板房屋面作业时无防坠防滑措施高处坠落房屋结构件及板材应牢固,禁止使用带伤损或毁烂的结构件及板材,搭设和拆除作业应设工作负责人,作业前应交底,拆除破旧临建房及霜冻雨雪天气屋面作业时,应做好可靠的防坠、防滑措施,作业中加强安全赂护.
搭设所用机械、机具安全装置不齐全机械伤害搭设所用机械、机具安全装置必须检验合格、齐全后方可使用.
活动房搭设不按规定要求坍塌其他伤害活动房必须按国家、地方规定,有设计图纸和搭设方案,搭设完毕经使用单位验收合格.
临建使用施工现场搭设临时设施不符合安全防火要求火灾严格执行消防"三同时",及时设置相应数量、规格、位置的消防设施,临建间需保留安全消防通道.
现场材料堆放不稳定坍塌材料堆放有可靠的支撑或拉结.
暴雨、台风和汛期的前、后,未对临建及生活设施、电源等进行检查、维修、加固坍塌触电按规定在暴雨、台风、汛期前、后,对临建及生活设施、电源等进行检查、维修、加固,确保安全使用.
2.
2地基工程作业活动危险点(危险源)防范类型预控措施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人工挖孔孔壁坍塌坍塌井口设护筒,下部设护壁,挖一节,随即浇一节混凝土122物体打击触电等护壁或砌筑砖护壁土石块掉下1.
采用吊桶装土,不得使用簸箕,装土不应太满.
2.
挖孔人员戴好安全帽.
3.
挖出的土石应及时运离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四周1m范围内.
井底缺氧1.
超过lOm深时,向井下送风.
2.
设专人监护.
井下潮湿,照明电源线漏电1.
采用安全照明灯具或使用12V的安全电压灯具.
2.
其他用电器具开关设于孔口,装有漏电保护器,并设专人操作和监护.
3.
经常检查用电器具和线路,发现破损等问题及时处理上下吊送材料工具物体脱落掉下1.
物体应绑紧系牢.
2.
井底作业人员戴好安全帽.
基槽(坑)人工挖土方挖土、回填作业作业方法不当,措施不完善坍塌物体打击1.
严禁先挖坡脚或逆坡挖土,或采用底部掏空塌土方法挖土.
2.
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动,发现有裂缝或部分坍塌现象,应及时支撑或放坡挖土、回填作业作业方法不当,措施不完善坍塌物体打击等3.
挖出的土方卸至坑边1m以外.
4.
坑槽周围设排水沟,防止雨水冲刷,时间较长肘,对边坡面进行保护.
5.
单个坑洞四周设置护栏,夜间设置警示照明灯,未施工时,采用专用盖板覆盖孔口.
6.
回填土方时,应按先下后上的顺序拆除支撑,避免回填失去支撑发生塌方.
坍塌坍塌物体打击等1.
挖土前,根据挖土深度、土质、环境、地下物和地下水情况,做好边坡放坡和支护工作.
2.
挖土时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掏底的挖法.
3.
坑槽边1m内不得堆放材料、停放车辆、设备或堆土.
坑边1m外堆土高度不超过1.
5m,坑边有大型设备停放时或有作业时要采取加固措施.
如发现坑槽裂缝、土质疏松,要立即补救.
4.
雨季施工时要注意基坑周围的排水,以防积水冲垮护坡.
5.
采取措施预防挖孔、扩孔作业时塌孔.
深孔内要做好通风、照明,以确保孔下人员安全.
6.
在有地下构筑物附近挖土时,其周围必须加固.
在靠近建筑物处挖掘基坑时,应采取相应的防坍塌措施.
挖土前无安全施工作业票坍塌挖土前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令,否则严禁动土.
对土方作业人员等未进行交底坍塌对土方作业人员等必须在动土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基础开挖未按规定自然放坡,特殊地质条件深坑未坍塌物体打击1.
弃土堆高≤1.
5m.
2.
一般土质条件下弃土堆底至基坑顶边距离≥1.
2m.
123采取井点降水措施,基坑边缘违规堆土或其它物品3.
垂直坑壁边坡条件下弃土堆底至基坑顶边距离≥3m.
4.
软土场地的基坑边则不应在基坑边堆土.
5.
坑边如需堆放材料机械,必须经计算确定放坡系数必要时采取支护措施.
基坑内挖掘等作业人员在坑内休息坍塌禁止作业人员在坑内休息.
人工清理、撬挖土石方不遵守安全规程规定坍塌物体打击1.
先清除上坡滚动土石.
2.
严禁上、—下坡同时撬挖.
3.
土石滚落下方不得有人,并设专人警戒.
4.
作业人员之间保持适当距离.
人工开挖土方两人横向及纵向距离过小物体打击两人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m;操作人员之间的安全距离一般应大于2.
5m.
多台机械同时挖掘基坑间距过小坍塌应保持10m的安全距离.
坑、沟与建筑物的距离过小坍塌按规定不得小于1.
5m.
基坑开挖和基础工程施工中未及时检测基坑及周边条件的变化坍塌其他伤害应特别注意监测:支护结构变形、坑外地面沉降或坑底隆起变形、地下水位变化、以及塔机基础、周边建筑物道路和地下管线等设施沉降及变形,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和处理.
人员与机械之间未保持一定的距离其他伤害挖土专人指挥、监督,保证人员与挖土机械之间的距离.
挖土过程中土体产生裂痕坍塌加强对上体及周边的定期监控,作好记录,及时分析,发现异常,立即停工采取措施.
在基坑支护和支撑上行走、堆物坍塌加强检查,严禁在基坑支护和支撑上行走堆物.
挖土机械在输电线路下作业无安全距离触电采取线路断电或人工开挖等隔离措施.
土方机械在行驶中人员上下或传递物品坍塌其他伤害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的教育,严禁在土方机械在行驶中上下或传递物品.
一次挖土深度大于4m坍塌严格按挖土方案进行分层开挖,一次挖土深度不超过2m.
雨后作业前未检查土体和支护的情况坍塌雨前对土体和支护进行检查并采取排水、防护措施,雨后作业前对土体和支护情况检查.
挖土、回填作业各种机械、车辆在开挖的基础边缘2m内停驶坍塌机械伤害挖土区域设警戒线,各种机械、车辆严禁在开挖的基础边缘2m内停、驶.
未按规定对毗邻管线道路进行沉降检测坍塌施工方案明确对毗邻管线道路进行沉降检测的具体要求,并在施工中加强监督、检查.
基坑无确实可靠的排水设施、堆土堆物离坑边过近、支护无方案和措施、坑槽开挖设置安全边坡不符合安全要求、深基坑施工无坍塌施工方案明确基坑排水设施、堆物离坑边距离、支护措施、安全边坡及深基坑施工防止临近建筑物沉降的具体要求和措施,并在施工中加强监督、检查.
124防止临近建筑物沉降措施机械开挖作业方式不符合要求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等1.
采用大型机械挖土时,应对机械的停放、行走、运土方法及挖土分层深度,制定出具体施工措施.
2.
挖土机行走或工作时,严禁任何人在伸臂及挖斗下面通过或逗留.
3.
严禁人员进入斗内,不得利用挖斗递送物件.
4.
挖土机回转半径内,严禁其他各种作业.
机械土方运输撞车或撞物1.
所有车辆按划定路线行驶.
2.
冬、雨季施工,机械和道路应采取防滑措施.
3.
自卸汽车卸土时,必须注意上方电线等障碍物.
人员上下活动未设置防护措施1.
基槽(坑)设人员上下斜道,斜道有防滑措施,两侧设置栏杆.
2.
随时清除斜道上的泥土或积雪.
3.
严禁踩踏支撑上下.
4.
基坑四周设安全栏杆和警示牌.
强夯作业飞石1.
操作人员戴防护眼镜.
2.
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夯锤下15m内严禁站人,非工作人员远离夯点30m以外.
3.
必要时设置安全防护挡2.
3模板工程作业活动危险点(危险源)防范类型预控措施模板安装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系统无设计计算坍塌编制模板施工专项施工措施.
悬空、登高作业无可靠有效的作业平台高处坠落悬空、登高作业要搭设可靠有效的作业平台.
模板制作的木工房和现场柴油、油漆存放点无消防器材或灭火器材失效、数量不足等火灾在木工房和现场柴油、油漆存放点(危险晶库)、材料工具库等场所,应设置有效、足够的消防器材.
支拆模板区域未做警戒物体打击支拆模板区域设警戒标识,支拆模板派专人监护.
支拆模板无专人监护坍塌支拆模板由专人监护.
模板工程无验收手续其他伤害模板工程的支拆应进行验收.
支模、装修、粉刷、砌墙、架子的拆除等各工种进行上下交叉立体作业时,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作业物体打击应尽量避免上下交叉作业.
若确有必要,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排架立柱地基不坚实、无垫板或用垫砖坍塌排架立柱地基夯实,使用垫板或用垫砖.
模板作业面洞口、临边防护不严坍塌监督、检查,明确洞口、临边防护责任人.
排架未按规定设置横向剪刀撑坍塌排架按规定设置横向剪刀撑.
排架立柱间距不符合要求坍塌排架立柱间距符合要求.
125模板上施工荷载超过设计规定坍塌堆料和施工设备应合理分散堆放,不应造成荷载过多集中,施工荷载不得超过设计规定.
模板安装模板上堆料不均匀坍塌模板上堆料均匀.
各种模板堆放不整齐或过高坍塌各种模板堆放整齐.
拆除的模板、脚手架等未及时清理,按指定位置堆放、木模板有"朝天钉"其他伤害现场应坚持安全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清场地清,并将"朝天钉"及时清除或打弯.
拆模前无混凝土强度报告坍塌拆模前出具混凝土强度报告.
模板固定不牢、支撑不稳,防范措施不完善物体打击坍塌1.
模板安装应按工序进行.
支柱和拉杆应随模板的铺设及时固定,拉杆不得钉在不稳固的物件上.
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2.
模板顶撑应垂直,底端应平整并加垫木,木楔应钉牢,支撑必须用横杆和剪刀撑固定,:支撑处必须坚实.
3.
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
在高处装模必须遵守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
严禁在高处独木或悬吊式模板上行走.
4.
钢模板安装应自上而下进行.
模板就位后应及及时连接固定.
支撑应与模板面垂直,斜撑角度不得小于60°.
5.
桁排架支模应确定安全网搭设的部位和层数.
安全网的外挑宽度不得小于2m.
6.
安装牛腿模板时,应搭设临时脚手架.
用绳索捆扎、吊运模板时,应检查绳扣的牢固程度.
拆模作业拆模前施工方案坍塌编制模板施工专项施工措施明确有关要求.
在六级大风等恶劣气候条件下高空作业坍塌严禁在六级大风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室外高空作业.
作业人员定期体检,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及日常监督、检查.
支拆模人员中有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高处坠落加强意识教育、技能培训和监督、检查.
拆模后未及时封盖预留洞口高处坠落拆模后应及时封盖预留洞口,盖板必须可靠牢固.
拆模作业拆模板时使用模板做立人板高处坠落支拆模板时不能使用模板做立人板.
模板支撑与脚手架联体、拆模不按顺序高处坠落模板支撑不得与脚手架联体、拆模必须按顺序进行.
无防范措施物体打击坍塌1.
高处拆模应划定警戒范围.
拆模场所附近及设在模板上的临时电线、管道等应通知拆除后,方可拆模.
2.
拆除模板时应选择稳妥可靠的立足点.
无安全围栏的高处拆模必须系好安全带.
3.
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桁架等易失稳预制构件的模板时应随拆随顶,防止构件倾倒.
2.
4钢筋工程作业活动危险点(危险源)防范类型预控措施钢筋冷拉成品钢筋堆放过高、不稳坍塌现场钢筋堆放设专用架子.
126作业钢筋集中堆放在脚手架和模板上其他伤害加强检查,钢筋随用随送,严禁钢筋集中堆放在脚手架和模板上.
钢筋切断短料时不用套管或夹具机械伤害钢筋切断短料时,必须使用套管或夹具.
钢筋切断机运转中人员用手清除切刀附近的杂物物体打击钢筋切断机运转中,作业人员不得用手清除切刀附近的杂物.
冷拉作业危险区未设防护隔离危险区内有人员停留机械伤害1.
冷拉作业危险区必须设防护隔离,无关人员不得停留.
钢筋预应力张拉时,端部不得有人员站立.
2.
冷拉时,沿线两侧各2m为特别危险区,严禁一切人员和车辆通行.
钢筋机械未验收使用机械伤害冷拉设备应试拉合格并经验收后方可使用.
冷拉卷扬机与冷拉方向90°布置,并采用封闭式导向滑轮.
钢筋机械无专用操作棚机械伤害设钢筋机械专用操作棚.
钢筋机械使用冷拉作业卷扬机操作人员末看到指挥人员发信号就开机机械伤害冷拉作业前进行交底和分工,卷扬机操作人员必须根据指挥人员的信号开机,其他人员发出危险信号必须停机.
钢筋机械传动部位无防护罩机械伤害钢筋机械传动部位加防护罩.
钢筋机械维修、保养未切断电源机械伤害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维修、保养钢筋机械.
钢筋加工劳动保护、安全设施不完善机械伤害触电火灾1.
钢筋应按规定、品种分类堆放整齐,制作场地平整,工作台稳固,照明灯具应加设网罩.
在工作台上弯钢筋时应防止铁屑飞溅入眼.
2.
室内进行钢筋碰焊时,其顶棚、墙面应是防火材料,并应配灭火设备.
碰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严禁带电调整电流.
电源设备安全可靠,并有防触电措施.
钢筋冷拉作业成品钢筋堆放过高、不稳坍塌现场钢筋堆放设专用架子.
钢筋集中堆放在脚手架和模板上其他伤害加强检查,钢筋随用随送,严禁钢筋集中堆放在脚手架和模板上.
钢筋切断短料时不用套管或夹具机械伤害钢筋切断短料时,必须使用套管或夹具.
钢筋切断机运转中人员用手清除切刀附近的杂物物体打击钢筋切断机运转中,作业人员不得用手清除切刀附近的杂物.
冷拉作业危险区未设防护隔离危险区内有人员停留机械伤害1.
冷拉作业危险区必须设防护隔离,无关人员不得停留.
钢筋预应力张拉时,端部不得有人员站立.
2.
冷拉时,沿线两侧各2m为特别危险区,严禁一切人员和车辆通行.
钢筋机械未验收使用机械伤害冷拉设备应试拉合格并经验收后方可使用.
冷拉卷扬机与冷拉方向90°布置,并采用封闭式导向滑轮.
钢筋机械无专用操作棚机械伤害设钢筋机械专用操作棚.
钢筋机械使用冷拉作业卷扬机操作人员末看到指挥人员发信号就开机机械伤害冷拉作业前进行交底和分工,卷扬机操作人员必须根据指挥人员的信号开机,其他人员发出危险信号必须停机.
127钢筋机械传动部位无防护罩机械伤害钢筋机械传动部位加防护罩.
钢筋机械维修、保养未切断电源机械伤害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维修、保养钢筋机械.
钢筋加工劳动保护、安全设施不完善机械伤害触电火灾1.
钢筋应按规定、品种分类堆放整齐,制作场地平整,工作台稳固,照明灯具应加设网罩.
在工作台上弯钢筋时应防止铁屑飞溅入眼.
2.
室内进行钢筋碰焊时,其顶棚、墙面应是防火材料,并应配灭火设备.
碰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严禁带电调整电流.
电源设备安全可靠,并有防触电措施.
钢筋安装作业方式不符要求高处坠落触电1.
在高处或深坑内绑扎钢筋应搭设架子和走道.
绑扎高处构件钢筋时,应搭设架子或安全网,并系好安全带.
2.
主控制楼、配电装置室等建筑物的框架梁等大型梁、板钢筋绑扎,应搭设架子.
3.
搬运钢筋及现场安装时与电气设施应保持安全距离,严防碰撞带电体.
2.
5混凝土工程作业活动危险点(危险源)防范类型预控措施混凝土搅拌站安全设施不全,作业方式不符要求机械伤害触电1.
控制室(柜、箱)内各种电源开关应挂标示牌,操作联系应采用灯光或音响信号.
2.
开车前应检查各系统是否良好.
下班后应切断电源,电源箱应上锁.
清理闸门及搅拌器应在切断电源后进行.
3.
运行中严禁用铁铲伸入滚筒内扒料,也不能将异物伸入传动部分,发现故障应停车检修.
在送料提升中严禁在下敲击斗身或从斗下通过.
预制构件吊装措施不全或措施不完善物体打击起重伤害1.
预制构件吊装前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并经验收合格,根据构件的最大质量确定相应的起吊工具,并由专业起重人员起吊.
2.
构件应绑扎平稳、牢固.
构件吊起作水平移动时;其底部应高出所跨越障碍物50cm以上.
人力在坑内安装预制构件时,将预制构件直接翻入坑内其他伤害人力在坑内安装预制构件,应用抱杆吊装和绳索溜放,不得直接将其翻入坑内.
往坑内吊装预制构件时,工作人员随吊件上下高处坠落起重伤害往坑内吊装预制构件时,工作人员不得随预制构件上下坑,应用竹梯上下并设专人扶好.
钢筋混凝土电杆堆放不符合要求其他伤害钢筋混凝土电杆堆放的地面平整、坚实,杆段下面设支垫,两侧用木楔掩牢,堆放高度不超过三层.
混凝土作业防范措施不完善触电高处坠落1.
电动振动器应用绝缘良好的四芯橡皮软线,并应接地良好.
开关及插头应完整、良好.
严禁直接将电线插入插座.
2.
由高处向结构内浇灌混土时,应使用溜槽或串筒,串筒之间应连接牢固.
严禁攀登串筒疏通混凝土.
现浇基础模板支撑不牢物体打击模板的支撑应牢固,并应对称布置,高出坑口的加高立128柱模板应有防止倾覆的措施.
上料平台结构不稳定,未设简易栏杆物体打击高处坠落上料平台不得搭悬臂结构,中间应设支撑点并结构可靠.
平台应设栏杆.
小推车运料时乱跑乱撞物体打击用小推车运料时,要分进、出道,不要相互奔跑,防止相互碰撞.
推车至跳板边缘翻车下料物体打击必须经下料漏斗溜下,坑上、坑下人员密切配合,下料时坑内人员应停止其他作业.
混凝土作业大坑口基础浇制时搭完的浇制平台横梁中间没有撑杆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大坑口基础浇制时,搭设的浇制平台要牢固可靠,平台横梁要加撑杆,防止平台横梁因上料多或人员多等情况下,平台横梁受力太大,中间折断砸伤坑下人员或平台上施工人员掉下造成人员伤亡.
下钢筋笼子时,钢筋笼子不绑溜绳物体打击下钢筋笼子时要听从指挥,并在钢筋笼子上绑好溜绳,控制钢筋笼子的方向,以免出现下钢筋笼子时,拽不住倾倒,砸伤人的事故发生.
推车至跳板边缘翻车下料物体打击高处坠落1.
下料时不许在跳板边翻车下料,跳板边缘应设挡板.
2.
下料时必须经下料漏斗溜下,下料时坑上、坑下密切配合,坑内人员应停止一切工作.
临时用电无专人负责,水坑抽水时潜水泵漏电触电1.
在工作票上指定专人负责,严禁私拉乱接电源.
2.
抽水用的水泵要用绝缘良好的电缆,水下部分绝缘良好,按规定检查试验合格并安装防溅式漏电保护器.
基础浇筑现场电源箱内插头、插座破损,电源乱拉乱接,不按规定装保险丝和漏电保护器或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触电1.
现场必须有专职电工负责电源,其他人不得乱动电源.
电源线必须离地1m架设,接头处必须用防雨胶布包扎.
2.
配电箱中必须设想赢得保险丝,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振捣器施工过程漏电触电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指定专人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操作.
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使用.
搅拌机外壳不接地触电发电机、搅拌机使用前应将外壳安装保护接地线.
冬季混凝土施工采用小锅炉蒸汽养生火灾容器爆炸用烧蒸汽的小锅炉蒸汽养生时,小锅炉必须有水位计,并派专人认真监视,防止因烧干锅后立即加水锅炉发生爆炸伤人.
一旦烧干锅要撤掉火源,自然冷却后再加水搅拌机料斗提升钢绳断股、变形、严重锈蚀、料斗没有挂钩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经常检查设备的是否完好,有隐患的严禁使用,加料斗升起时,料斗下方不得有人.
拆下来的模板乱扔乱堆,未及时清理其他伤害拆下来的模板应及时集中堆放在安全的地方,外露的钉子随即拔掉或打弯,以防扎脚.
2.
6其他作业项目作业活动危险点(危险源)防范类型预控措施油漆施工油漆时现场照明、电器具无防火防爆措施火灾重点交底、教育,油漆时采取防火防爆措施.
各级岗位无防火责任制火灾建立健全各级岗位防火责任制.
129防火重点部位不明确,无管理规定,不配备消防器材火灾总平面规划中对重点放火部位予以明确,确定管理规定,配备必要的防火器材,明确责任人.
消防器材无管理制度火灾制定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灭火机不按规定换药而失效随意动火,无应急准备措施火灾1.
灭火机按规定检查、换药,明确责任人.
2.
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
乱扔沾有易燃物的物件火灾教育、监督、检查.
油漆间未配备灭火器火灾施工前对现场总平面进行防火规划.
油漆间使用碘钨灯或大功镝灯火灾教育、监督、检查.
防水施工时可燃物无防火措施火灾施工前对现场总平面进行防火规划.
防腐防水作业使用或配置刺激、毒性原料时通风不畅化学伤害事先作好通风,必要时佩带配备防毒面具,作业人员戴口罩.
磨、筛粉状填料未采取防护措施物理伤害制定防腐作业有关要求,对作业人员交底、教育.
操作人员未穿戴防护用品其他伤害操作人员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施工中不慎与腐蚀刺激性物质接触化学伤害穿戴防护用品.
砌筑作业砌筑高度超过1.
2m未采取脚手登高高处坠落搭设砌筑脚手架.
在无防护的墙顶上作业高处坠落搭设砌筑脚手架.
砍砖时向外打碎砖击伤人物体打击脚手架设安全立网,设置踢脚板.
砌筑脚手上的冰、雪、霜未清除就作业高处坠落冷天作业前对工作场所事先清理.
雨天未对刚砌好的砌体做防雨措施坍塌了解天气信息,合理安排施工,及时作好防护.
砌体工具放在临边等易坠落的地方物体打击作业人员佩带工具袋.
2.
7施工用电作业活动危险点(危险源)防范类型预控措施施工电源施工电源未根据当地外电线路情况正确采用TT系统或TN系统布置.
未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触电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当现场采用电业部门高压侧供电,自己设置变压器形成独立电网的,应作工作接地,必须采用TN—S系统.
自备发电机时,接地系统独立设置,也应采用TN—S系统.
末级和上一级或总配电箱应采用漏电保护装置.
130施工电源管理不规范火灾触电1.
按规定应将临建及生活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可靠接地,并装设漏电开关或触保器2.
合理级配,禁止用其他金属丝替代熔丝,内部接线正确,设备齐全完善,门锁完好,无裸露带电导体.
3.
更换灯管、灯泡、开关插座等应在断电后进行,罗口灯泡的火线必须接灯座的中心接线桩头,地线应接通灯座外螺纹导体的接线柱上,所有照明灯具的火线必须进开关,加强日常安全用电的监督检查、维护.
发现违章使用必须立即纠正,严肃查处,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
箱内闸具损坏、闸具不符合要求触电箱内闸具必须符合要求.
电工无证上岗触电要求作业队伍施工必须配备合格电工.
施工用电未按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触电开工前编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
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或门锁坏触电用电管理和检修维护必须规范,并有专业电工进行,电箱必须上锁,采取防雨措施.
电箱下引出线混乱且未做保护接地触电电箱下引出线混乱且未做保护接地.
高度小于2.
4m的室内灯具未用安全电压触电高度小于2.
4m的室内灯具应使用安全电压.
照明线路混乱,接头处不绝缘触电照明线路接头处必须绝缘可靠,不得乱拉乱接.
线路过道无保护触电线路过道须采取保护措施.
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开关箱漏电保护器失灵,漏电保护装置参数不匹配,违反"一机、一闸、一保护"的要求触电使用前、过程中检查,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不得混接,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漏电保护装置参数匹配,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保护"的要求.
停送电无专人负责触电停送电设专人负责.
维修时未悬挂停电标志牌触电维修时悬挂停电标志牌,设专人负责监督.
用电设备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不符,未使用安全电源电压触电在室外距地面低于3m、室内低于2.
4m应采用36V,行灯不得大于36V,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不得大于24V,特别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工作不得大于12V.
现场施工及照明用电源及接线私拉乱接未架空或过路未采取保护.
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载线使用.
触电由专业电工规范接线,禁止私拉乱接,任何情况下不准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载线使用.
131用于基础施工(潮湿环境中)用夯路机、混凝土搅拌机、潜水泵等电动机械未采用防溅、防水和加强绝缘型设备,现场电动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未可靠接地触电选择安全可靠设备,电动机械设备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
现场施工机械未采用"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配置.
触电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开关箱.
严禁同一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旋转臂架或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水平距离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触电采取线路断电或搭设隔离棚.
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沟槽时电杆倾倒触电采取线路断电或搭设隔离棚.
用电设备保护接零和接地不符合要求触电使用前检查,用电设备保护接零和接地必须符合要求,否则不得使用.
使用禁用的圆盘拖线箱触电加强教育、检查,严禁使用.
电工工具损坏或未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触电电工作业工具须经过检测,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手持机电移动工具未验收而使用触电手持机电移动工具必须通过检查验收.
手持机电移动工具防护罩未装或损坏触电手持机电移动工具须加装防护罩.
在宿舍内使用碘钨灯或大功率灯取暖触电在宿舍内不得使用碘钨灯或大功率灯取暖.
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触电加强教育、检查.
2.
8脚手架、高处作业平台、越线架的搭设作业活动危险点(危险源)防范类型预控措施组件脚手架组件(木质或金属脚手杆、管、脚手板、连接卡具、吊具等用品)结构等,不符合安全要求高处坠落其他伤害1.
脚手架组件结构、存放、保管应符合安全要求.
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
2.
组件隐患危及架体稳定时,立即停止使用,制定措施并加固后使用.
人员专业人员作业或作业行为不规范高处坠落其他伤害1.
人员正确着装,非专业工作人员不得从事脚手架作业.
2.
作业时应挂好安全带,地杆、撑杆作业人员应紧密配合.
3.
施工区设围栏或警告标志,专人值班,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132架料装运堆码工作安排不合理,作业方式不规范物体打击其他伤害触电1.
合理安排装运、堆码的作业人员.
2.
搬运钢管时,不碰撞周围人员及电线.
3.
场内推车转运时,将钢管绑扎牢靠避免滑落.
4.
架料堆码场的电源线需穿管保护,防止压破触电.
5.
尽量不堆码太高,周围采取有效防滚滑措施.
6.
不同规格的钢管、扣件等架料应分类堆码搭拆作业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不规范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其他伤害1.
脚手架必须规范,绑扎应牢固,杜绝"探头板".
2.
按规程,脚手架的两端、转角处及每隔6-7根主立杆应设支杆和剪刀撑,支杆、剪刀撑、地面三者之间夹角不得大于60度,一般45-55度为佳,脚手架高度每隔4m、水平每隔7m处设置与建筑物牢固的连接点.
3.
钢管立杆(主杆)间距为2.
0m;大横杆间距为1.
2m;小横杆间距为1.
5m.
4.
脚手板应满铺,不应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与墙面距≤20cm;脚手板搭接长度应≥20cm,接头处应设双排小横杆且间距≤20cm;拐弯处的脚手板应交错搭接;脚手板铺设平稳并绑牢,不平处用木块垫平钉牢不得用砖垫;架子上放脚手板应由2人由里向外顺序进行,作业人应拴好安全带、下设安全网.
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不规范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其他伤害5.
架外侧、斜道、平台应设1.
05m的栏杆和高18cra的挡脚板或设防护立网;内侧与建筑物间封闭空隙.
6.
通道处脚手架设围栏和安全篱笆,挂警告牌;临街脚手架外侧必须挂密织安全网,下部应设置防止落物的安全篱笆.
7.
消除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两端与架管绑牢,架板必须铺设密实,搭接长度大于20cm.
斜道板、跳板应设防滑条.
8.
应按规定经施工及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挂牌后方可交付使用.
荷载禁止超过270kg/㎡.
9.
拆除脚手架时,必须设置安全围栏确定警戒区域、挂好警示标志并指定监护人加强警戒,应按规定自上而下顺序,不得上下同时拆除;严禁将脚手架整体推倒;架材有专人传递,不得抛扔.
10.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配载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带应挂在结实牢固的主材或物件上,并随时检查是否栓牢,不得低挂高用.
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平台无安全防护措施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平台应设1.
05m高的栏杆和18cm高的挡脚板或防护立网,在临街和靠近带电设施处应采取封闭措施.
落地脚手架高度超过24m无设计计算坍塌超过24m的落地脚手架应进行设计计算.
脚手架方案未审批,搭设作业未做交底坍塌脚手架方案审批后才能进行搭设施工,脚手架搭设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33立杆基础地基未进行承载力计算坍塌立杆基础地基必须进行承载力计算.
搭设在楼面的楼面承载力未进行验算坍塌搭设在楼面的脚手架应进行楼面承载力验算.
立杆基础未夯实平整坍塌立杆基础要夯实平整.
拉结不标准、设置不牢固,不按规定标准设置剪刀撑.
坍塌脚手架应按工程施工需要和承载重量,按规程搭设.
特殊脚手架单独设计搭设方法和安全措施.
现场使用的密目安全网不符合产品标准,无检验合格证件物体打击现场使用的密目安全网应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按规定定期试验鉴定.
暴雨、台风和汛期的前、后,未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塔吊、提升式井架、脚手架和施工电源等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加固机械伤害触电其他伤害按规定在暴雨、台风、汛期前、后,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塔吊、提升式井架、脚手架和施工电源等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加固,确保安全使用.
脚手笆未满铺、四角未用铅丝绑扎,脚手架外侧未设置密目网.
高处坠落脚手笆满铺、四角用铅丝绑扎,脚手架外侧用密目网封闭,施工每间隔10m高加一道安全平网.
脚手架材质不符合标准坍塌脚手架搭设前应选好材料的材质和规格.
非架子工进行搭拆作业坍塌搭设脚手架应由经过培训并获取操作证的人员搭设,脚手架只能由专业人员搭维护,任何人不准随便拆除、毁坏脚手架的任何部位.
恶劣天气条件进行脚手搭拆高处坠落脚手架在使用前、雨后、雪后、大风后要由专业人员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搭拆作业人员末佩带安全防护用具高处坠落其他伤害搭设人员要求服装整齐,安全保护用品佩戴齐全.
脚手架搭设未进行分段验收坍塌脚手架跟坚实稳固,不得有积水.
必须按规定尺寸搭设立杆、大横杆、小横杆、剪刀撑、栏杆、十字杆等.
跳板应铺满绑牢,不得有探头板.
施工层脚手架必须设1.
2m防护栏杆,斜道要按要求采取防滑措施,脚手架操作层须设挡脚板.
作业过程不按规定和工作顺序进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1.
不得擅自改变拆除施工方案和工作顺序,必须变动时报技术部门审批.
拆除作业区应设围栏及警告标志,并派专人值班,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2.
严格按规定和工作顷序,自上而下进行拆除,禁止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
3.
任何物品不得随意抛掷.
使用材料乱堆放抱物行走时看不见脚下或行走太快,脚手板上有油、水、冰、雪等,或穿长筒雨鞋,检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其他伤害1.
保持通道畅通.
2.
走专用通道,注意探头板,禁止攀爬杆件上下,严禁手中拿物攀登.
3.
安装扶手,因作业需要临时取下扶手时,作业完毕后,134查维护不当立即重新装好扶手.
4.
脚手架前部基础沉陷或施工需要掏空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加固措施.
5.
做好日常检查维护,重点检查架体基础变化,各种支撑及与结构连接的受力情况.
6.
大风、暴雨后及解冻期加强检查.
7.
长期停用的脚手架,恢复使用前经检查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特殊形式脚手架无措施或措施不全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其他伤害1.
特殊形式脚手架应进行设计并并编制专项技术措施,经上级技术部门批准后方可搭设,搭设后,技术负责人会同搭没、使用人共同交接验收.
2.
脚手架承力点、支撑点选择牢固可靠的建(构)筑物,由专人检查及维护其结构、挂钩等.
3.
悬挂式钢管吊架除立杆与横杆扣件必须牢固外,立杆上下两端还应加设一道保险扣件.
立杆两端伸出横杆长度不得少于20cm.
4.
移动式脚手架工作时应与建筑物绑牢.
移动前应将架子上的材料、工具等清除干净,应有防止倾倒措施.
高处作业平台搭设不当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其他伤害1.
平台四周设1.
05m高防护栏杆.
2.
栏杆外挂设密目网封闭.
3.
底部四周铺设18cm高挡脚板.
4.
设梯子供作业人员上下.
5.
梯子要与平台骨架固定牢固2.
9接地网敷设作业活动危险点(危险源)防范类型预控措施土方开挖锹、镐伤人,大锤头脱落伤人物体打击接地开沟要有专人负责,同时作业人员之间要保持5m以上距离.
将大锤头固定牢,严防锤头脱落或将大锤甩出,打锤正方不可有人.
焊接感应电伤害触电接地带、接地极焊接要由专业焊工作业,作业时必须穿绝缘胶鞋戴电焊手套,穿干爽的作业服,接地沟潮湿处要垫干燥木板,焊接点处要清除残土,保持足够的作业空间.
敷设接地带、接地钢筋留甩头处伤人其他伤害接地网敷设要尽可能减少留甩头,留甩头处做平整处理,设备与地网处不可留甩头,要在地面下连接,室内变电站所要将所有钢筋进行接地,主要过道及施工通道的接地甩头处设警示牌或围栏2.
10电缆敷设作业活动危险点(危险源)防范类型预控措施电缆敷设通讯信号不明缺少安全监护触电其他伤害电缆敷设前检查电缆沟道是否畅通,电缆支架是否牢固,放电缆时沟道内应无杂物、积水,并保证足够的照明,放电缆时由专人指挥,统一行动,用对讲机联系,传达到位,信号明确,电缆通过孔洞、道管的交通通道时,135两侧设置监护人,入口处保持畅通,出口处工作人员面部不可正对孔洞、通道.
放电缆时,临时打开的沟盖、孔洞须设警示标志或围栏,完工后,立即封闭,施工人员进入隧道、夹层及电缆沟必须戴好安全帽,拐弯处人员必须站在电缆外侧,在运行变电所敷设电缆必须取得生产运行单位同意,带电盘必须有人接引,施工方、运行方均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设监护人.
3施工机械使用作业活动危险点(危险源)防范类型预控措施牵张设备牵张设备锚固不牢物体打击起重伤害1.
地锚及地锚埋设应根据情况进行计算后合理布置,特别要检查锚洞深、马槽方向,确保锚固可靠.
2.
随时检查锚固受力情况.
接地不可靠触电1.
使用编织软铜线可靠接地.
2.
牵引绳及导线必须装接地滑车.
3.
操作人员应站在干燥的绝缘垫上操作设备.
码线后跑线物体打击1.
码线时,应做冲击负荷检查,确保码线可靠后设备才能卸载,必要时采用两道码线"双保险".
2.
设备运转中,前、后方不得站人,以免跑线伤人.
超负荷使用机械伤害牵张机、张力机进出口与邻塔悬挂点的高差角及与线路中心线的夹角应满足牵张机、张力机的铭牌要求.
在异常状态下运行牵张机、张力机严禁超速、超载、超温、超压以及带故障运行.
起重机械起重机械机具超负荷使用物体打击起重伤害1.
起重机械应标明最大起重量.
2.
起重机械不得超负荷起吊,不明质量的物件不得起吊.
3.
起重机械各部位的机构和装置不得随意变更或拆换.
4.
每年至少做一次全面技术检查及有关的试验.
5.
起重机在工作中发生故障或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放下重物,停止运转进行排除,严禁在运转中进行调整或检修索具吊具吊索和吊具的破损1.
按规程要求的安全系数和荷载等级,正确选用吊索和吊具,禁止以小代大.
2.
定期检查吊索与吊具的外观.
物料提升机运料井架、门架非操作人员操作起重伤害1.
持证人员操作,无证或非专业人员不许操作.
2.
集中精力,不得擅离岗位.
超载10.
提升机周围悬挂"限载质量"安全警告标志.
2.
吊笼装载货物不得超过限载质量.
员工乘坐吊笼1.
周围悬挂"禁止人员乘坐"安全警告标志.
2.
严禁任何人员乘坐吊笼上下.
136带负荷调整1.
吊笼装载货物时,禁止带荷重新调整两篮的平衡高度.
2.
指定专业人员调整,并设安全监护人.
带故障运行1.
提升机使用前,应先检查确定各转动部分润滑良好,制动器可靠,钢丝绳完好并在滑轮内,再进行无负荷试运行,无异常后方可正式使用.
2.
随时检修维护,严禁带故障运行.
搭设不符合要求1.
搭设井架、门架时,相邻两立杆的接头应错开且不得小于50cm,横杆与斜撑应同时安装,滑轮应垂直,滑轮间距的误差不得大于10mm.
2.
井架、门架应固定在建筑物上,否则必须拉设缆风绳.
缆风绳应每隔10大型起重机安装、拆卸未按安全要求安装或拆卸起重伤害1.
由有资质的专业安装队,制定措施,严格按审批的措施安装或拆卸.
2.
按塔吊生产厂家的要求及有关安全规程进行安装与拆卸.
3.
起重机安装后,要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4.
严禁拆除自动控制机构、安全装置、自动报警信号装置.
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带故障运行1.
使用前须空载运转,检查各机构制动器、安全限位装置、信号装置等,经确认正常后,方可按操作规程操作.
2.
作业前后和使用中,经常检查机械的结构,各传动机构是否正常,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钢丝绳无磨损,穿绕滑轮符合规定.
3.
经常维护保养,禁止带故障运行.
4,在运行时,严禁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工作.
挖掘机转移、停放路而不平,沉陷或倾覆机械伤害物体打击1.
履带式挖掘机转移工地,应用平板拖车运送.
特殊情况需自行转移时,须卸去配重.
2.
作业后,停放在坚实、平坦的地方,铲斗落地,使提升绳松紧适当,臂杆降到40°~50°.
挖掘作业带故障运行机械伤害1.
启动前,应全面检查机械运转部分、液压系统及电气装置等是否完好.
2.
平时加强机械维护保养.
3.
作业中,发现挖掘力突然变化,应停机检查.
严禁在未查明原因前擅自调整分配阀压力.
挖掘作业操作不规范机械伤害1.
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2.
挖掘作业时,应服从施工员的指挥.
3.
待机身停稳再挖土.
4.
挖掘半径范围之内不得站人.
5.
操作人员离开驾驶室时,不论时问长短,必须将铲斗137落地.
6.
操作时进铲不宜过深,提斗不得过猛,一次挖土高度一般不得超过4m.
7.
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内如有推土机工作,则应停止作业.
8.
行驶时,铲斗应位于机械的正前方并离地面1m左右,回转机构应制动,上下坡的坡度不得超过20°.
9.
装运挖掘机时,严禁在跳板上转向或无故停车.
上车后应刹住各制动,放好臂杆和铲斗.
挖掘作业操作不规范机械伤害10.
液压挖掘装载机的操作手柄应平顺,臂杆下降时中途不得突然停顿.
行驶时应将铲斗和斗柄的油缸活塞杆完全伸出,使铲斗、斗柄和动臂靠紧.
推土机转移、停放路而不平,沉陷或倾覆机械伤害1.
履带式推土机转移工地,应用平板拖车运送,转移行驶中铲刀距地机宜为400mm.
2.
作业后,停放在平坦安全的地方,铲刀落地.
推土作业操作不规范1.
操作人员执证上岗.
2.
推土作业时,应服从施工员的指挥.
3.
行驶中,严禁有人站在履带上或铲刀支架上.
4.
操作人员离开驾驶室时,不论时间长短,必须将铲刀落地.
5.
用拉绳启动时不得将绳缠在手上.
6.
用钢丝绳牵引着重物起步时,附近严禁有人.
7.
向边坡推土时,刀片不得超出边坡,并应在换好倒档后方可提刀倒车.
8.
上下坡时的坡度不得超过35°,横坡不得超过10°.
9.
在建筑物附近工作时,与建筑物的墙、柱、台阶等的距离不得小于1m.
带故障运行1.
启动前,应全面检查机械运转部分、液压系统及电气装置等是否完好.
2.
平时加强机械维护保养.
3.
作业中,发现机械异常情况,应停机检查.
蛙式打夯机打夯操作触电触电1.
操作或传递导线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鞋.
2.
检查电路应符合要求,装漏电保护器,接地(接零)良好,各传动部件均正常后,方可作业.
3.
作业时,电缆线不可张拉过紧,应保证有3—4m的余量,递线人员应依照夯实路线随时调整,电缆线不得扭结和缠绕,作业中需移动电缆线时,应停机进行.
4.
作业后,切断电源,卷好电缆.
电气系统及发动机发生故障时,应由专职电工处理.
138打夯操作操作方法不当机械伤害1.
不得夯实坚硬或软硬不一的地面,更不得夯打坚石或混有砖石碎块的杂土.
2.
两台以上蛙夯机在同一工作面作业时,左右间距不得小于5m,前后间距不得小于lOmo3.
操作时,不得用力过猛或按压手柄;转弯时不得用力过猛,严禁急转弯.
4.
夯实填高土方时,应从边缘以内10~15cm开始夯实2~3遍后,再夯实边缘.
5.
在室内作业时,应防止夯板或偏心块打在墙壁上.
6.
在坡地或松土层上打夯时,严禁背着牵引.
7.
操作时,打夯机前方不得站人.
几台同时工作时,各机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平行不得小于5m,前后不得小于10m.
电焊机焊接焊接作业触电1.
电焊机应设置在干燥场所,并应有防雨措施2.
电焊机的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Q,接地不得多台串联接地.
3.
电焊机应有单独的电源控制装置,使用前检查、确认无异常后方可合闸.
4.
电焊机倒换接头,转移工作地点或发生故障时,必须切断电源.
5.
焊钳及电焊线必须绝缘良好,导线截面积应与工作参数相适应,焊钳应具有良好的隔热能力.
6.
电焊导线不得靠近热源,并严禁接触钢丝绳或转动机械,电焊线穿过道路应采取防护措施.
7.
电焊工作台应可靠接地措施不当火灾1.
施焊现场的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乙炔瓶和易燃易爆物品.
2.
严禁在压力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
3.
作业后清理现场,清除火种、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混凝土搅拌机安装安装不牢固机械伤害1.
搅拌机应安装在牢固的台座上,当需较长时间固定时,应埋置地脚螺栓;短期使用时,应在机座上铺设木枕并找平放稳.
2.
搅拌机的操纵台应便于操作,并能观察到各部工作情况操作操作方法不当机械伤害1.
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2.
搅拌机开机前,应检查各部件良好,滚筒内无异物,周围无障碍.
3.
进料时,严禁将手或头伸入料斗与机械之间察看或探摸进料情况,运转中不得用手或工具等伸入搅拌机筒内扒料出料.
1394.
料斗升起时,严禁在其下方工作穿行.
清理料斗坑时必须将料斗用链条扣牢.
5.
作业中如发生故障不能继续运转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检修.
6.
操作人员进入筒内清洗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在外监护.
砂浆搅拌机安装排水不畅,安装不牢固机械伤害1.
作业场地需有良好的排水条件,机棚内不得积水.
2.
搅拌机的操纵台,应便于操作,并能观察到各部工作情况.
操作操作方法不当1.
作业前应检查搅拌机的转动部分、工作装置、防护装置等都应牢固可靠、操作灵活.
2.
启动后应先空转,检查搅拌机旋转方向正确,方可加料加水搅拌.
3.
运转中,不得用手、木棒或铲子等伸入搅拌筒内或在筒口清理灰浆.
4.
作业中,如发生机器故障或卡塞现象,应立即切断电源,将筒内灰浆倒出进行检修,排除故障.
混凝土振捣器操作触电触电1.
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胶鞋、戴绝缘手套.
2.
转移作业时,电动机的导线应保持足够的长度和松度,严禁用电源线拖拉振捣器.
3.
用绳拉平板振捣器时,拉绳应干燥绝缘,移动或转向时不得用脚踢电动机.
4.
平板振捣器与平板应保持紧固,电源线必须保持在平板上,电源开关应装在手把上.
操作方法不符合要求机械伤害1.
使用前检查各部件连接牢固,旋转方向正确.
2.
振捣器不得放在初凝的混凝土、地板、脚手架、道路或干硬的地面上进行试振.
3.
插入式振动器软轴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150cm,并不多于两个弯,操作时振动棒应自然垂直地沉人混凝土,不得用力硬插、斜推或使用钢筋夹住棒头,也不得全部插入混凝土中压路机转移、停放路而不平,沉陷或倾覆机械伤害1.
转移工地,应用平板拖车运送.
2.
作业后,停放在平坦安全的地方,并可靠制动,楔紧滚轮.
操作操作不当1.
操作人员执证上岗.
2.
作业时,应服从施工员的指挥.
3.
操作人员离开驾驶室时,不论时间长短,必须可靠制动.
4.
行驶过程中,应与坑槽、基坑等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
140卷扬机安装安装方式不符合要求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1.
基座应平稳牢固,设置可靠的地锚并搭设防护工作棚,其操作位置视野开阔.
2,卷扬机的旋转方向应和控制器上的方向一致,卷扬机要可靠接地.
3.
卷扬机制动操作杆在最大操纵范围内不得触及地面或其他障碍物.
4.
卷扬机卷筒与导向滑轮中心应对正.
5.
钢丝绳应从卷筒下方卷入,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工作时最少应保留5圈,最外层的钢丝绳应低于卷筒突缘,其距离不得小于一根钢丝绳的直径.
维护保养检查维护保养不够机械伤害触电1.
卷扬机工作前应先试车,检查确认固定牢固,防护设施、电气绝缘、离合器、制动装置、保险棘轮、导向滑轮、索具等完全合格后方可使用.
2.
卷扬运转中如发现下列情况,必须立即停机检修:1)电气设备漏电;2)控制器的接触点产生电弧或烧坏;3)电动机及传动部位声响异常;4)电压突然下降;5)防护设备松动或脱落;6)制动器失灵或不灵活;7)牵引钢处绳发生故障.
操作操作方式不符合要求机械伤害1.
经专业培训人员持证操作.
2.
卷扬机工作时:1)严禁向滑轮上套钢丝绳;2)严禁在滑轮或卷筒附近手扶行走的钢丝绳;3)不得跨越行走钢丝绳以及在各导向滑轮的内侧逗留或通过;4)重物被长时间悬吊时,应使用棘爪支柱;5)工作中突然停电,应立即断开电源,并将运送物件放下.
钢筋弯曲机安装安装方式不符合要求机械伤害1.
工作台和弯曲机台面要保持水平,并准备好各种芯轴及工具.
2.
按加工钢筋的直径和弯曲半径的要求,装好轴芯、成型轴、挡铁轴或可变挡架.
3.
芯轴、挡块、转盘应无损坏和裂纹,防护罩紧固可靠操作操作方式不符合要求1.
须经空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2.
作业时,将钢筋需弯的一头插在转盘固定销的间隙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销,并用手压紧,检查机身固定销子确实按在挡住钢筋一侧,方可开动.
3.
作业中,严禁更换芯轴、销子和变换角度以及调速、141加油或清扫.
4.
弯曲钢筋时,严禁超过本机规定的钢筋直径及机械转速.
5.
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严禁站人.
钢筋切断机安装工作台面不平机械伤害接送料工作台应和切刀下部保持水平,工作台的长度根据加工材料长度决定.
操作未经检查,开始切料1.
启动前检查确保切刀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
2.
发现机械转动不正常,有异响或切刀歪斜等情况,应立即停机检修操作方式不符合要求1.
先空运转检查各传动部分及轴承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2.
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料,切料时必须使用切刀的中下部分,紧握钢筋对刃口迅速送入.
3.
不得剪切直径及强度超过规定或烧红的钢筋,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范围内.
4.
切断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的距离应保持150mm以上,如手握端小于400mm时,要使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牢.
钢筋调直机安装安装不牢固机械伤害安装必须坚实、稳固、保持水平.
料架、料槽应安装平直,对准导向筒、调直筒和下切刀孔的中心线.
操作操作方式不符合要求1.
用手转动飞轮,检查传动机构和工作装置,调整间隙,紧固螺栓,确认正常后,启动空运转,检查轴承应无异响,齿轮啮合良好,待一切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2.
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适当的调直块及传动速度,经调试合格,方可送料.
3.
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送料,作业中严禁打开各部位防护罩及调整间隙.
4.
当钢筋送入后,手与曳轮必须保持一定距离,不得接近.
5.
送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导向筒前应装一根1m长的钢管,钢筋必须先穿过钢管再送人调直前端的导孔内.
6.
作业后,应松开调直筒的调直块并回到原来位置,同时预压弹簧必须回位.
带锯机安装没设防护罩机械伤害带锯机基础牢固可靠,皮带轮、锯片、飞轮等转动部分必须设安全防护罩.
触电外壳接地可靠,电源线符合要求.
142操作操作方式不符合要求1.
作业前应检查锯条,如锯条齿侧和接头处的裂纹长度超过10mm,以及连续缺齿两个和接头超过三个的锯条均不得使用.
2.
加工前,应从木料中清除铁钉,铁丝等金属物.
3.
原木进锯前,应调整好尺寸,进锯后不得调整.
进锯速度应均匀,不能过猛.
4.
锯条松紧度调整适当后先空载运转,如声音正常,无串条现象时,方可作业.
5.
作业中操作人员应站在带锯机的两侧,不得站在正面,手臂严禁越过锯片.
6.
接送料要配合一致,送料、接料时不得将手送进台面.
锯短料时,应用推棍送料.
回送木料时,要离开锯条50mm以上,并须注意木棒节疤碰伤锯条.
7.
运行中不许跨过机械传动部分传递工件工具等.
8.
严禁在机械运行中测量工件尺寸和清理机械上面和底部木屑、刨花和杂物.
平刨机安装无防护装置机械伤害平刨机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操作操作方式不符合要求1.
刨料操作时应保持身体平衡、双手操作,严禁戴手套操作.
2.
刨大面时,手应按在料上面;刨小面时,手指不得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小于30mm,手指必须离开刨口50mm以上,不得用手在料后推送;每次刨削量一般不得超过1.
5mm,进料速度应均匀,经过刨口时用力要轻,不得在刨口上方回料.
3.
厚度小于30mm或长度小于400mm的木料应用压板或压棍推进.
厚度小于15mm或长度小于250mm的木料,不得在平刨机上加工.
4.
遇有节疤、戗槎应减慢推料速度,严禁将手按在节疤上送料.
5.
平刨机换刀片时应切断电源或摘掉皮带.
6.
同一台刨机的刀片质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吻合,刀片焊缝超出刀头和有裂纹的刀具都不得使用;紧固刀片的螺钉应嵌入槽内,并离刀背不少于lOmm.
7.
机械运转时,不得将手伸进安全挡板里侧去移动挡板或拆除安全挡板进行刨削.
压刨机操作操作方式不符合要求机械伤害1.
机床只准采用单向开关,不准采用倒顺双向开关.
三、四面刨,要按顺序开动.
2.
送料和接料不准戴手套,并应站在机床的一侧.
刨削量每次不得超过5mm.
3.
进料必须平直,发现材料走横或卡住,应停机降低台143面拨正.
遇硬节减慢送料速度,送料时手指必须离开滚筒20mm以外,接料必须待料走出台面后.
4.
刨短料长度不得短于前后压滚距离;厚度小于10mm的木料必须垫托板.
圆盘锯操作操作方法不符合要求机械伤害1.
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不得裂口,螺丝应上紧.
2.
操作要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越锯片.
3.
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慢排.
接料要等料出锯片15cm,不得用手硬拉.
4.
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
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上锯.
磨石机操作操作方法不当机械伤害触电1.
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穿胶靴.
2.
磨石机工作中如发现零件脱落或有异常声响,则应立即停车检修.
电源线应使用绝缘橡皮软线.
3.
磨石机工作完毕应冲洗干净,用道木垫起平放于干燥处,并应有防雨措施.
磨石切片应遵守有关规定.
机动翻斗车驾驶操作方法不当车辆伤害1.
驾驶员持证上岗.
2.
起步应平稳,不得突然加大油门,不得用二、三档起步.
3.
如遇雨后泥泞或灰浆地带等条件差的路面,应低速行驶,不得急剧加速猛冲.
4.
往基坑卸料时,接近坑边应减速行驶,并和坑边保持安全距离.
5.
严禁翻斗内载人,翻斗车在卸料状态下不得行驶.
6.
操作人员离机时,必须将柴油机熄火,并挂档拉紧手制动器.
维护修理带故障运行1.
行驶前检查锁紧装置必须将料斗锁牢,以防止行驶时掉斗而损坏机件.
2.
在车底下进行保养检修时,应将内燃机熄火,除拉紧手制动器外,还应将车轮楔牢.
3.
作业后清理洗净斗内残物,有序停放在规定地点小型工机具使用工机具管理及使用对工机具性能不熟悉机械伤害等1.
各种工机具应由熟悉其性能的人员操作.
2.
工机具应严格按出厂说明书和铭牌规定使用,必须超铭牌使用时应经核算采取措施,并经试验确认安全可靠;经批准后使用.
对工机具保管维护不善1.
各种工机具应由专人进行维护并随机挂安全操作牌.
2.
工机具的各种安全装置应齐全完好.
3.
工机具的转动部分及牙口、刃口等尖锐部分应装设保144护罩或遮栏,转动部分应保持润滑.
砂轮机的使用使用不符合要求1.
不得两人同时使用一个砂轮片进行打磨.
2.
不得在砂轮片的侧面打磨工件.
3.
不得使用砂轮机打磨软金属、非金属以及大工件.
4.
使用时应站在砂轮机的侧面并戴防护眼镜.
砂轮片不合格1.
砂轮片有缺损或裂纹者严禁使用,其工作转速应与砂轮机转速相符.
2.
砂轮片有效半径磨损到原半径的1/3时必须更换.
砂轮机间隙不符合要求砂轮片与托架的间隙应经常调整,最大不得超过3mm.
钻床的使用使用不符合要求机械伤害等1.
使用钻床时严禁戴手套,袖口应扎紧,钻具、工件均应固定牢固.
2.
薄工件和小工件施钻时不得直接用手扶持.
3.
钻头转动时严禁直接用手清除钻屑或用手接触转动部分电动工具使用不符合要求触电等1.
电动工具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确保:①外壳、手柄无裂缝、无破损;②保护接地线或接零线连接正确、牢固;③电缆或软线完好;④插头完好;⑤开关动作正常、灵活、无缺损;⑥电气保护装置完好;⑦机械防护装置完好;⑧转动部分灵活.
2.
使用可携式或移动式电动工具时必须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垫上,移动工具时不得提着电线或工具的转动部分.
3.
电动工具的操作开关应置于操作人员伸手可及的部位.
休息、下班或工作中突然停电时,应切断电源侧开关.
4.
电动工具在运行中不得进行检修或调整,在检修或调整时必须将电源断开.
5.
不得站在移动式梯子或其他不稳固的地方使用电动工具.
绝缘不良或设备缺陷1.
移动式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使用软橡胶电缆.
2.
电动工具的绝缘电阻应定期用500V的兆欧表进行测量.
3.
电动机械及工具应单独设开关或插座,并装没漏电保护器,金属外壳应接地,严禁一闸接多台设备.
4.
电流型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得大于0.
1s;电压型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压不得大于36V手动工具使用不当物体打击等1.
大锤、手锤、手斧等甩打性工具的把柄应用坚韧的木料制作,锤头应用金属背契加以固定.
打锤时握锤的手不得戴手套,挥动方向不得对人.
2.
使用撬杠时支点应牢靠,高处使用时严禁双手施压1452:国网福建泉州惠安县供电公司螺阳镇供电所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编号:责任单位限期完成日期抄送单位经检查发现,你单位存在如下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请按期解决:批准人:提出人:签收人:日期: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处理结果(责任单位填写):责任单位负责人:经办人:日期:验收结果:办公室负责人:验收人:日期:说明:1、本通知单签发后,整改单位领导必须签收.
否则,由此引发的事故,由整改单位领导负全部责任.
2、整改通知单一式二份,第一份签收后由国网惠安县供电公司办公室留底;第二份交整改单位,待整改后与第一份一起会签封闭归档.
1463:国网福建泉州惠安县供电公司螺阳镇供电所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罚款通知单编号:罚款对象罚款原因罚款金额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整备注一式三份,批准后,一份留在办公室工程部存档,一份给罚款对象,一份给财务部.
批准:审核:制表:年月日147第4节合同"合同"内容见《通用本》148第5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1.
本章格式文件中要求盖单位公章处是指加盖投标人的电子单位公章,个人盖章处是指加盖相应人员的电子姓名章.
2.
本章格式文件中除另有说明外,投标格式中的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系指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联合体投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的地方,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
3.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应为原件彩色扫描件.
4.
《投标文件》第九项"其他资料"是指按照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和第23项规定的,以及投标人为了证明自己符合投标资格合格条件需要提供的资料.
149(用于投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文件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日期:年月日150目录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二、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四、授权委托书五、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六、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七、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如有要求投标保证金时提供)八、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如有)九、其他资料十、《投标承诺书》151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营业执照号项目技术负责人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填写此表,并加单位公章.
2.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各方均须附上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以上扫描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3.
上述各类证书发生变更的,应办理完变更手续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评标委员会应以视为证书无效进行评定.
152二、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投标.
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
(牵头人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各方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一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二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三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53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地址: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年月日企业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地址: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企业技术负责人.
特此证明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年月日154四、授权委托书(格式)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加开标会议、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投标文件、递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理人姓名:性别:手机号码:单位:部门:职务:身份证号码: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委托代理人(签字)是指本委托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再进行扫描并上传.
155五、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格式)姓名身份证号码职称职务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级建造师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系电话最高学历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名称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1、项目负责人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2、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的要求提供.
156六、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格式)姓名身份证号码职称职务性别技术职称情况(职称专业、证书编号、发证机关等)最高学历联系电话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名称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1、项目技术负责人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2、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的要求提供.
157七、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格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名称: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及职务:基本账户开户名称:账号: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1.
投标人应附上中国人民银行发出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各方均须填写此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158八、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如有)159九、其他资料1、说明:其他资料包括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和投标人认为与有关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资料无效.
2、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至少包括如下内容:(1)信用分证明材料:提供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的信用分结果网页截图.
(2)《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格式如下)(3)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格式如下)160《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格式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项目业主名称):我公司参加(项目名称及标段)项目的投标活动,现郑重承诺如下:我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招标文件发布前近十年),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
以上承诺如有不实,愿接受取消中标资格,并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问题接受监督部门处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身份证号码:承诺单位(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年月日161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序号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等级参考品牌备注品牌1品牌2品牌31钢筋合格三钢(闽光)首钢武钢2铝合金型材合格福建固美福建奋安厦门隆铝3混凝土合格坚石兴砼闽安4加气混凝土砌块合格昌宏厚德闽信5钢化夹胶玻璃合格福建福耀上海耀皮厦门明达6中空玻璃合格福建福耀上海耀皮厦门明达7防水涂料合格隆明防水材料厦日牌防水材料沙县华美防水材料8瓷砖合格亚细亚彬发康建9涂料合格立邦三棵树多乐士10防火门合格盼盼金盾创安门业11水泥合格石凤建福麒麟12铝单板合格上海吉祥福建闽发福建中领13外墙真石漆合格统艺嘉宝莉菊花14不锈钢管合格福建固美汇久无锡宏润祥15配电箱合格福建上联瑞鑫集团桐源16电线电缆合格福建上联瑞鑫集团太阳17桥架合格福建上联绿色起源瑞鑫18抗震支架合格江苏华鼎江苏圣大江苏大浪16219灯具合格永利达辉日三雄极光20开关插座合格罗格朗正泰九佛21钢塑复合管合格中财联塑伟财22塑料给水管合格中财联塑伟财23塑料排水管合格中财联塑伟财24阀门合格泉瓦特斯标光TVT说明: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推荐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如上表.
参考品牌作为投标人投标参考.
投标人可以直接选用参考品牌中的一种,也可以自行另选品牌,但所选的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中未明确品牌的,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参考品牌中选择一种经招标人同意的品牌进行采购和施工.
在工程施工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后可更改部分品牌,并按实调整主材(设备)价格.
承包人所用的主材(设备)须事先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材料设备.
2.
投标人应同时阅读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3.
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在推荐材料品牌时,优先选用福建的名优产品.
163十、《投标承诺书》本企业参加项目投标,郑重承诺如下:1、按招标文件确定的中标价作为招标人的发包价.
2、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
3、不存在投标须知4.
3条款所述的任何情形.
4、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5、如中标,我方承诺:(1)将派出(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编号)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派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并按照福建省现行的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配备其他相应管理人员.
若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的,愿意无条件地接受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6.
1条款第2款的处罚;(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3)随同本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承诺书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6)按月足额支付工人工资.
(7)政府审计部门要求对我方收取的工程款资金流向进行延伸审计的,我方无条件接受延伸审计并主动配合.
6、我方承诺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没有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
否则,我方愿意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以及列入招投标"黑名单"的处理决定.
7、我方已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了审查,保证其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存在虚假,同意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弄虚作假进行处理.
8、(其他补充说明).
如有不实承诺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各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本公司愿意接受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处理),承诺自处罚(处理)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参与惠安县建筑市场招投标和承接工程业务,直至主动退出惠安县建筑市场,同意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公开有关事实和进行不良行为评价.
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年月日第1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1.
本章格式文件中要求盖单位公章处是指加盖投标人的电子单位公章,个人盖章处是指加盖相应人员的电子姓名章.
2.
本章格式文件中除另有说明外,投标格式中的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系指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联合体投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的地方,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
3.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应为原件彩色扫描件.
4.
《投标文件》第九项"其他资料"是指按照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和第23项规定的,以及投标人为了证明自己符合投标资格合格条件需要提供的资料.
(用于投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文件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二、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四、授权委托书五、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六、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七、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如有要求投标保证金时提供)八、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如有)九、其他资料十、《投标承诺书》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营业执照号项目技术负责人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填写此表,并加单位公章.
2.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各方均须附上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以上扫描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3.
上述各类证书发生变更的,应办理完变更手续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评标委员会应以视为证书无效进行评定.
二、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投标.
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
(牵头人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各方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一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二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三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地址: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年月日企业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地址: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企业技术负责人.
特此证明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年月日四、授权委托书(格式)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加开标会议、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投标文件、递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理人姓名:性别:手机号码:单位:部门:职务:身份证号码: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委托代理人(签字)是指本委托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再进行扫描并上传.
五、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格式)姓名身份证号码职称职务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级建造师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系电话最高学历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名称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1、项目负责人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2、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的要求提供.
六、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格式)姓名身份证号码职称职务性别技术职称情况(职称专业、证书编号、发证机关等)最高学历联系电话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名称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1、项目技术负责人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2、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的要求提供.
七、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格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名称: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及职务:基本账户开户名称:账号: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1.
投标人应附上中国人民银行发出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各方均须填写此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如有)九、其他资料1、说明:其他资料包括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和投标人认为与有关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资料无效.
2、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至少包括如下内容:(1)信用分证明材料:提供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的信用分结果网页截图.
(2)《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格式如下)(3)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格式如下)《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格式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项目业主名称):我公司参加(项目名称及标段)项目的投标活动,现郑重承诺如下:我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招标文件发布前近十年),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
以上承诺如有不实,愿接受取消中标资格,并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问题接受监督部门处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身份证号码:承诺单位(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年月日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序号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等级参考品牌备注品牌1品牌2品牌31钢筋合格三钢(闽光)首钢武钢2铝合金型材合格福建固美福建奋安厦门隆铝3混凝土合格坚石兴砼闽安4加气混凝土砌块合格昌宏厚德闽信5钢化夹胶玻璃合格福建福耀上海耀皮厦门明达6中空玻璃合格福建福耀上海耀皮厦门明达7防水涂料合格隆明防水材料厦日牌防水材料沙县华美防水材料8瓷砖合格亚细亚彬发康建9涂料合格立邦三棵树多乐士10防火门合格盼盼金盾创安门业11水泥合格石凤建福麒麟12铝单板合格上海吉祥福建闽发福建中领13外墙真石漆合格统艺嘉宝莉菊花14不锈钢管合格福建固美汇久无锡宏润祥15配电箱合格福建上联瑞鑫集团桐源16电线电缆合格福建上联瑞鑫集团太阳17桥架合格福建上联绿色起源瑞鑫18抗震支架合格江苏华鼎江苏圣大江苏大浪19灯具合格永利达辉日三雄极光20开关插座合格罗格朗正泰九佛21钢塑复合管合格中财联塑伟财22塑料给水管合格中财联塑伟财23塑料排水管合格中财联塑伟财24阀门合格泉瓦特斯标光TVT说明: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推荐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如上表.
参考品牌作为投标人投标参考.
投标人可以直接选用参考品牌中的一种,也可以自行另选品牌,但所选的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中未明确品牌的,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参考品牌中选择一种经招标人同意的品牌进行采购和施工.
在工程施工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后可更改部分品牌,并按实调整主材(设备)价格.
承包人所用的主材(设备)须事先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材料设备.
2.
投标人应同时阅读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3.
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在推荐材料品牌时,优先选用福建的名优产品.
十、《投标承诺书》本企业参加项目投标,郑重承诺如下:1、按招标文件确定的中标价作为招标人的发包价.
2、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
3、不存在投标须知4.
3条款所述的任何情形.
4、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5、如中标,我方承诺:(1)将派出(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编号)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派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并按照福建省现行的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配备其他相应管理人员.
若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的,愿意无条件地接受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6.
1条款第2款的处罚;(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3)随同本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承诺书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6)按月足额支付工人工资.
(7)政府审计部门要求对我方收取的工程款资金流向进行延伸审计的,我方无条件接受延伸审计并主动配合.
6、我方承诺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没有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
否则,我方愿意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以及列入招投标"黑名单"的处理决定.
7、我方已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了审查,保证其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存在虚假,同意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弄虚作假进行处理.
8、(其他补充说明).
如有不实承诺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各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本公司愿意接受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处理),承诺自处罚(处理)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参与惠安县建筑市场招投标和承接工程业务,直至主动退出惠安县建筑市场,同意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公开有关事实和进行不良行为评价.
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年月日四、授权委托书(格式)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加开标会议、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投标文件、递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理人姓名:性别:手机号码:单位:部门:职务:身份证号码: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委托代理人(签字)是指本委托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再进行扫描并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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