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伊朗西南部地震

伊朗西南部地震  时间:2021-04-28  阅读:()
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国别投资税收指南课题组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1前言为了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帮助中国"走出去"企业了解和熟悉伊朗政治、经济、地理和人文环境,特别是税收法规制度,有效地规避、防范和应对境外税收风险,我们编写了《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分为六个章节,第一章是伊朗概况及投资主要关注事项,简单介绍了国家概况和投资环境.
第二章是《指南》的核心部分,即伊朗税制简介,从伊朗的税制概述、税收法律体系、近三年重大税制变化等方面做了介绍,涉及企业所得税、个人营业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税、增值税等税种,介绍了各个税种的申报、缴纳等税收征管制度.
第三章是税收征收和管理制度,从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两方面介绍了伊朗的税收征收和管理.
第四章是特别纳税调整政策,主要涉及伊朗转让定价方面的内容.
第五章是中伊税收协定及相互协商程序介绍,通过详细介绍和解读税收协定,使纳税人全面的了解和正确使用税收协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跨国税收争议.
第六章是在伊朗投资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让企业或者居民能够清楚认识和正确规避相关风险,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指南》仅基于2020年5月前收集的信息进行编写,敬请各位读者在阅读和使用时,充分考虑数据、税收法规等信息可能存在的变化和更新.
同时,建议"走出去"企业在实际遇到纳税申报、税收优惠申请、税收协定待遇申请、转让定价调整、税务稽查等方面的问题时,及时向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或专业机构咨询,以避免不必要的税收风险及由此带来的损失.
《指南》存在的错漏之处,敬请广大读者不吝指正.
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1目录前言.
1第一章伊朗国家概况及投资环境.
11.
1国家概况11.
1.
1地理概况11.
1.
2政治概况11.
1.
3经济概况21.
1.
4文化概况31.
2投资环境41.
2.
1近年经济发展情况41.
2.
2资源储备和基础设施51.
2.
3支柱产业61.
2.
4投资政策71.
2.
5经贸合作91.
2.
6投资注意事项11第二章伊朗税收制度简介142.
1概览.
142.
1.
1税制综述142.
1.
2税收法律体系142.
1.
3近三年重大税制变化152.
2企业所得税162.
2.
1居民企业162.
2.
2非居民企业292.
2.
3其他322.
3工资薪金所得税332.
3.
1居民纳税人3322.
3.
2非居民纳税人382.
4个人营业所得税392.
4.
1纳税义务人392.
4.
2征收范围402.
4.
3税率402.
4.
4其他402.
5偶然所得税412.
5.
1纳税义务412.
5.
2征收范围412.
5.
3税率412.
6增值税.
422.
6.
1概述422.
6.
2税收优惠432.
6.
3应纳税额442.
6.
4其他与增值税相关的税种452.
7不动产所得税462.
7.
1纳税义务人462.
7.
2征收范围462.
7.
3税率472.
8印花税.
482.
8.
1纳税义务人482.
8.
2税率及征税范围482.
8.
3其他492.
9遗产税.
502.
9.
1纳税义务人502.
9.
2税率及征税范围502.
9.
3税收优惠512.
9.
4其他规定51第三章税收征收和管理制度533.
1税收管理机构5333.
1.
1税务系统机构设置533.
1.
2税务管理机构职责533.
2居民纳税人税收征收管理533.
2.
1税务登记533.
2.
2账簿凭证管理制度543.
2.
3纳税申报553.
2.
4税务检查583.
2.
5税务代理603.
2.
6法律责任603.
3非居民纳税人的税收征收和管理633.
3.
1非居民税收征管措施简介633.
3.
2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63第四章特别纳税调整政策654.
1关联交易654.
1.
1关联关系判定标准654.
1.
2关联交易基本类型654.
1.
3关联申报管理654.
2同期资料654.
3转让定价调查664.
3.
1原则664.
3.
2转让定价主要方法664.
3.
3转让定价调查674.
4预约定价安排674.
4.
1适用范围674.
4.
2程序674.
5受控外国企业684.
5.
1判定标准684.
5.
2税务调整684.
6成本分摊协议管理684.
6.
1主要内容6844.
6.
2税务调整684.
7资本弱化684.
8法律责任68第五章中伊税收协定及相互协商程序.
695.
1中伊税收协定695.
1.
1中伊税收协定695.
1.
2适用范围695.
1.
3常设机构的认定715.
1.
4不同类型收入的税收管辖725.
1.
5伊朗税收抵免政策735.
1.
6无差别待遇原则(非歧视待遇)775.
1.
7在伊朗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手续775.
2伊朗税收协定相互协商程序785.
2.
1相互协商程序概述785.
2.
2税收协定相互协商程序的法律依据785.
2.
3相互协商程序的适用785.
2.
4启动程序795.
2.
5相互协商的法律效力805.
2.
6伊朗仲裁条款815.
3中伊税收协定争议的防范835.
3.
1中伊税收协定争议概念835.
3.
2中伊税收争议产生的原因及主要表现835.
3.
3妥善防范和避免中伊税收协定争议85第六章在伊朗投资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
876.
1信息报告风险876.
1.
1登记注册制度876.
1.
2信息报告制度876.
2纳税申报风险876.
2.
1在伊朗设立子公司的纳税申报风险876.
2.
2在伊朗设立分公司或代表处的纳税申报风险.
8856.
2.
3在伊朗取得与常设机构无关的所得的纳税申报风险.
.
.
.
.
886.
3调查认定风险886.
4享受税收协定待遇风险896.
4.
1未正确享受协定待遇的风险896.
4.
2滥用税收协定待遇的风险896.
5其他风险90参考文献94附录.
95附录1伊朗部分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一览表95附录2伊朗华人商会和主要中资企业一览表98附录3与伊朗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议的国家.
99附录4伊朗税务局组织机构101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1第一章伊朗国家概况及投资环境1.
1国家概况1.
1.
1地理概况1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成立于1979年4月1日,国土面积164.
5万平方公里,截至2018年底总人口8268.
4万.
伊朗位于北纬25-40度,东经44-63.
5度,在亚洲的西南部,素有"欧亚陆桥"和"东西方空中走廊"之称.
伊朗是一个高原和山地相间的国家,平均海拔在900-1500米之间,境内1/4为沙漠.
伊朗气候四季分明,属大陆性气候.
伊朗共设31个省,大中小约1200个城市.
首都德黑兰是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科研中心.
1.
1.
2政治概况(1)政治制度伊朗实行政教合一制度,神权统治高于一切,宗教领袖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凌驾于所有权力机构之上.
在宗教领袖领导下,实行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制度,国家权力机构由彼此独立的政府、议会、司法部门组成.
伊朗实行总统内阁制,总统作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名义上是仅次于领袖的国家领导人,由公民投票直接选举产生,任期4年,可连任一届.
现任总统哈桑·鲁哈尼于2017年5月以较大优势连任第12届总统.
因实行政教合一体制,伊朗迄今无执政党.
(2)法律体系伊朗宪法规定伊朗实行政教合一制度,神权统治高于一切,强调伊斯兰信仰、体制、教规、共和制及最高领袖的绝对权力不容更改.
1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伊朗2019年版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2国内法方面,伊朗在外贸、投资、税收、劳工、海关、金融、公司注册、商会、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都有对应的法律法规.
国际法方面,伊朗是《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1958年纽约公约)的缔约国,因此国际仲裁裁决在伊朗具有法律执行效力.
1.
1.
3经济概况(1)经济地位伊朗石油储量居世界第四,天然气储量世界第一,是中东和海湾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大国,独特的地理位置、丰富的油气资源使伊朗的战略地位更加凸显.
(2)参加经济组织状况伊朗尚未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
1992年2月,伊朗作为经济合作组织(ECO)成员国,与其他成员国签署多边自由贸易协定,并于2003年7月续签.
(3)货币政策2020年5月4日,伊朗议会通过《伊朗货币和银行法》,将官方货币由里亚尔(IRR)改为土曼,1土曼约等于1万里亚尔.
目前,外国居民及投资者不能在伊朗当地银行开设外汇账户,必须兑换成当地货币方可进行储蓄,外国公民储蓄需获得当地合法居民身份.
现阶段伊朗外汇无法自由出入,需通过中转行代理.
(4)金融机构伊朗主要银行机构包括:中央银行、国家银行、国民银行、出口银行、塞帕银行、商业银行、福利银行、出口发展银行、农业银行、住房银行和新经济银行.
(5)贸易管理1【贸易类别】进出口商品可分下列3类:-允许商品:根据规定无需取得许可即可出口和进口的商品;-限制商品:需取得许可才能进口和出口的商品;1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http://ir.
mofcom.
gov.
cn/)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3-禁止商品:依照伊斯兰教义或根据法律被禁止进口和出口的商品.
【进口管理】伊朗的进口项目规定在每年伊朗农历的元旦(3月21日)由工矿贸易部颁布.
该规定将进口货物分为4等:授全权的、有条件授权的、未授权的、禁止的货物.
由于"进口规定"不断变化,因此需要时应提前向主管的"采购供应中心"询问.
【出口管理】禁止古董、古玩出口,除非获得伊斯兰文化指导部的许可.
【贸易项下的外汇管理】受制裁影响,伊朗国内外汇相对短缺.
伊朗工矿贸易部将允许进口的商品划分为10类.
伊朗进口商首先取得工矿贸易部的进口批准文号后才能在伊朗外汇交易中心按照一定的汇率购买外汇.
1.
1.
4文化概况(1)民族伊朗是一个多民族国家.
全国人口中波斯人占66%,阿塞拜疆人占25%,库尔德人占5%,其余为阿拉伯人、土库曼人等少数民族.
(2)语言官方语言为波斯语,近代波斯语采用阿拉伯字母(32个字母).
(3)习俗伊朗是一个穆斯林宗教色彩非常浓厚的国家.
对女子着装及其与男性的接触有较为严格限制.
伊朗禁止与不信奉伊斯兰教的人通婚.
伊朗人的饮食以烧烤为主,禁酒,不食猪肉和无鳞鱼.
宗教节日忌吃蒜、葱和苦的食物,也不吃核桃、巴旦杏等坚果.
(4)宗教全国98.
8%的居民信奉伊斯兰教,其中91%为什叶派,7.
8%为逊尼派.
教徒恪守教规,信奉神灵.
绝大多数人把阿苏拉、努鲁兹节作为最重要的节日.
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41.
2投资环境1.
2.
1近年经济发展情况1近年来伊朗货币大幅贬值加剧了伊朗宏观经济面的恶化.
2018年5月8日美国宣布退出伊核协议后,开始对伊实施经济制裁.
目前,伊朗内外交困,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国内经济前景黯淡.
世界经济论坛《2019年全球竞争力报告》显示,伊朗在全球最具竞争力的141个国家和地区中,排第99位.
世界银行《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DB)显示,伊朗在全球190个国家和地区中营商环境便利度综合排第128位,较2017年下降8位.
在透明国际"2018腐败感知指数"中,伊朗在全球180个国家排名当中,位列第138位,较2017年下降8位.
(1)经济增长率2017-2019年伊朗实际GDP增长率分别为3.
7%、-4.
8%、-9.
5%2.
(2)经济结构据伊朗央行最新数据,2017/2018财年,伊朗农业、石油工业、工业和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分别为9.
8%、13.
5%、22.
6%和56.
2%.
(3)外汇储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报告显示,2018年底伊朗外汇储备为1083亿美元,预测2019年底外汇储备将达到1030亿美元.
(4)外债余额据伊朗央行数据,截至2019年3月20日,伊朗外债已减少至93亿美元.
(5)通货膨胀率据世界银行统计,2019年为35.
7%,同比上涨了5.
2个百分点3.
(6)产业布局伊朗产业以农业、石油天然气工业、工矿业和制造业为主.
1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伊朗2019年版2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官方网站http://imf.
org/external/index.
htm3世界银行官方网站www.
worldbank.
org/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5(7)公共收支据IMF数据,2019年伊朗公共收入约2983万亿里亚尔,公共开支约3984万亿里亚尔,财政赤字约1000万亿里亚尔,财政赤字约占GDP总额的4.
4%.
伊朗净债务6269万亿里亚尔,占GDP比重为27.
3%1.
(8)失业率根据伊朗国家统计中心发布数据,伊历2018/2019财年伊朗失业率为12%,同比增长0.
4%.
伊朗经济活动人口2707万人,失业人口326万人,其中农村失业率7.
9%,城镇失业率13.
5%2.
(9)信用评级2016年2月EIU(经济学人智库)维持对伊朗主权债务风险为"B"的评级.
1.
2.
2资源储备和基础设施(1)资源储备石油、天然气和矿物资源丰富.
根据《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19》,截至2018年底,伊朗已探明石油储量达1556亿桶,占全球总储量的9%,居世界第四位;探明天然气储量达31.
9万亿立方米,占总储量的16.
2%,居世界第二位.
已探明矿藏种类68类,探明储量370亿吨,远期潜在储量570亿吨.
(2)基础设施①电力伊朗总发电量达3080亿kWh,其中53.
9%来自私营部门电厂,43.
5%来自能源部所属电厂,2.
6%来自其他大型机构.
同年度,伊朗总用电量达到2550亿kWh,出口邻国的电力达到79亿kWh.
②海运伊朗每年投入50万亿里亚尔(约2亿美元)用于改善海运基础设施和增加运力.
2018年3月,伊朗启动阿巴斯港口三期建设,项1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官方网站http://imf.
org/external/index.
htm2伊朗国家统计中心网站www.
amar.
org.
ir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6目建设期3年,投资额约1.
9亿美元,建成后能使港口集装箱吞吐能力提升至800万标准箱.
③铁路伊朗铁路总里程11061公里,在建铁路总长约7500公里,据伊朗20年发展计划(2005-2025年),2025年伊朗铁路总长将达到25000公里.
2017/2018财年伊朗铁路客运量约为2450万人次,货运周转量约为4680万吨.
④公路伊朗公路总里程88000公里.
伊朗高速公路建设相对滞后,目前正加快推动多个高速公路项目,预计六五规划(2016-2021年)末伊朗高速通车里程将超过7000公里.
⑤航空伊朗机场公司(IAC)管理伊朗54个机场,其中国际航空港13个,伊朗机场年运送旅客达3570万人,国内航空货运达1.
23万吨.
1.
2.
3支柱产业(1)农业伊朗是传统农牧业国家,农业约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12%,创造了全国20%的就业机会,农业及农产品外贸在国民经济和非油贸易中占重要地位.
伊朗主要农产品包括:小麦、大米、大麦、棉花、茶叶、甜菜、水果、干果、奶制品、鱼子酱、羊毛等.
(2)石油天然气工业伊朗油气资源丰富,石化产业蓬勃发展,石化产品出口约占伊朗非油贸易出口的三分之一,已成为国内支柱产业之一.
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伊朗石化产品产量达到5362.
9万吨;石化产品出口额实现2241万吨,价值120亿美元,分别增长7.
5%和22.
5%.
(3)工矿业伊朗工矿业包括矿产开发、制造业、水电气供应和建筑业.
伊朗工业以石油勘探开发为主,另外还有炼油、石化、钢铁、电力和榨糖等.
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7(4)汽车工业汽车产业为伊朗第二大支柱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超过10%.
然而自2018年8月美国对伊汽车产业施加制裁以来,受制于金融渠道不畅以及因各大外资汽车品牌纷纷暂缓或停止涉伊业务导致的零配件供应紧缺,伊朗汽车产业面临较大的困难.
1.
2.
4投资政策(1)投资门槛①外商投资制度:A.
投资管理机构伊朗财经部下属的"投资与经济技术支持组织(OIETAI)"是伊朗鼓励外国资本在伊朗投资、审批与外国投资有关事务的唯一官方机构.
外国投资者的有关投资许可、资本进入、项目选择、资本利用、资本撤出等事项都应向该组织提出申请.
B.
投资相关规定根据伊朗《鼓励和保护外国投资法》规定,在工矿业、农业和服务业进行建设和生产活动的外国资本的准入,必须同时符合伊朗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
②投资行业限制A.
投资限制《外国人资本投资管理条例》(FBI)规定,外国投资者可自由在德黑兰证券市场买卖股票,但受以下限制:-外国投资者拥有上市公司股本比例不得超过10%;-外国投资者在进行股权投资的前3年不得撤回原始股本及所获红利.
B.
禁止领域伊朗不允许以外国投资者的名义拥有任何种类和数量的土地.
③投资相关规定A.
投资方式-外国直接投资(FDI);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8-合同条款中明确以"建设、经营、转让"、"回购"、"国民参与"等方式的外国投资.
B.
外资持股比例允许外国投资方在所有获许可的伊朗私人经营的领域直接投资,对外国投资不设百分比的限制.
但资源开发经营型企业外资控股比例不超过50%.
实践中上述行业中的外资股份比例设定需根据伊朗投资和经济技术支持组织的审批而定.
C.
外国自然人投资规定外国自然人与法人在伊拥有相同的投资地位.
D.
投资形式伊朗法律允许外资在伊设立代表处、分公司、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投资者可以现汇、设备和技术等形式投资,可与伊朗公司采取合资、合作的方式,也可通过收购伊朗公司和独资的形式进行投资.
在伊朗负责企业注册的政府机构是工业资产和公司注册局.
E.
投资审查目前伊朗所有外国投资行为归口到伊朗投资和经济技术支持组织提交外国投资委员会进行审查和批准.
实践中各贸易-工业自由区、特别经济区、工业园区及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亦拥有外资审批权.
(2)投资吸引力1①普通优惠-外国投资者享受国民待遇.
-外国现金和非现金资本的进入完全根据投资许可,无需其他许可.
-各领域的外国投资不设金额限制.
-外国资本在被执行国有化和没收所有权时,可根据法律获得赔偿,外国投资者拥有索赔权.
-允许外国资本金、利润及其他利益按照投资许可的规定以外汇或商品方式转移出伊朗境内.
1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伊朗2019年版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9-保证外资使用及单位生产商品的出口自由.
②特殊优惠-外国直接投资:允许在所有获许可的私人经营的方面投资,对外国投资不设百分比的限制.
-合同条款范围的投资:新法或政府决策导致财务合同的执行被禁止和中止所造成的投资损失由政府保证赔偿,但最多不超过到期的分期应付款项.
以"建设、经营、转让"和"国民参与"方式实施的外国投资项目生产的商品和服务由合同政府部门方负责收购.
-石油工业领域的投资:根据伊朗对外油气合作回购合同条款的规定,投资方与伊朗国家石油公司协商一致,由外方提供油气开发服务并可取得固定收益率的投资回报.
③行业鼓励政策伊朗在铁路电气化改造、高铁建设、高速公路、水利工程、清洁能源、高科技农业和旅游业等领域大力吸引外资投入并促进技术转让.
伊朗对在工业、矿业行业投资采取80%的免税,对在不发达地区投资采取10年100%免税.
④地区鼓励政策伊朗的地区投资鼓励政策主要以三个特殊经济区域形式规定:一是设立了7个贸易-工业自由区;二是设立31个特别经济区;三是建立超1000个工业园区,其中已建成800多个.
(3)投资退出政策暂无1.
2.
5经贸合作(1)参与地区性经贸合作截至2018年底,伊朗吸收外资存量为569.
68亿美元,主要集中在原油、天然气、汽车、铜矿、石化、食品和药品行业,主要来源自亚洲和欧洲.
目前,欧洲外资企业纷纷撤出伊朗,亚洲企业在伊朗开展规模经营的数量也有限.
(2)与中国的经贸合作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10中伊自1971年建交以来,双边贸易不断上升.
中国是伊朗第一大贸易伙伴国,也是伊朗最大的非石油产品出口市场.
此外伊朗是中国最重要的对外工程承包市场之一.
双方在能源、交通、电力、钢铁、有色金属、水处理、电讯、汽车、建材等领域的合作已有一定规模.
中国与伊朗建立了部长级中伊经贸联委会沟通机制,每年召开会议进行交流.
据中国海关统计,2018年中伊双边贸易额230.
3亿美元,同比下降34.
3%.
其中,中国自伊朗进口额为134.
3亿美元,同比增长13.
7%;向伊朗出口额为95.
9亿美元,同比下降31.
2%.
中国对伊朗出口以机械设备、电子电气产品、运输工具、化工、钢铁制品、轻工产品等为主,从伊朗主要进口石油、化工产品、矿产、建筑石材、干果、藏红花等.
伊朗是中国第七大石油进口国,2018年全年,中国从伊朗进口了2927万吨原油,约占中国原油进口量的6.
3%.
①"一带一路"建设2016年1月,习近平主席访问伊朗期间,中伊两国签署了《中伊两国政府关于共同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谅解备忘录》.
②产能合作协议2016年1月,中伊两国签署了《关于加强产能、矿产和投资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扩大在交通运输、铁路、港口、能源、贸易和服务业等领域的相互投资和合作.
③加强投资领域合作的协议2016年1月,中伊两国双方同意加强两国贸易和投资交往,以《关于加强两国投资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为指导,深化双方多领域的务实合作.
④基础设施合作协议2016年8月,伊朗财经部与中国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合作协议,为经济项目、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融资.
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11⑤中国与伊朗签署的其他协定1自2000年起,中国和伊朗签订了11个双边协议,涉及贸易、投资、交通、司法、税收等方面.
⑥双边经贸磋商机制中伊双边经贸磋商机制是中伊经济贸易合作联合委员会.
1.
2.
6投资注意事项2(1)客观评估投资环境伊朗是中东地区大型工程项目最多的国家之一,油气、石化、交通、电力、通讯、建材、冶金等领域的众多项目为中国公司的进入提供了机会,开展各项合作潜力巨大.
目前美国等西方国家金融制裁始终未解除,加上伊朗的法律法规与国际不接轨,导致伊朗开发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时间较长.
因办理项目人员居住和工作许可的条件相对苛刻,承包商需随时应对伊方出台的各种税费等种种原因,外资进入伊朗目前仍然不够通畅.
(2)适应法律环境的特殊性伊朗法律宗教色彩较浓且修订较为频繁,中资企业应该密切关注当地法律变动的情况;建议在当地聘请资深律师和会计师为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处理所有与法律和财务相关的事宜.
(3)做好企业注册的充分准备在伊朗投资公司注册文件繁多且程序复杂,审批时间较长.
中资企业要全面了解伊朗关于投资注册的相关法律;聘请伊朗当地律师和会计师协助办理注册事宜.
要正确选择拟注册的公司形式和营业范围,备齐所需文件,履行相关程序.
国内准备的文件必须由公证处公证、中国外交部和伊朗驻华使领馆认证、翻译成波斯语后,提交伊朗注册机构.
(4)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地点,客观分析优惠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http://ir.
mofcom.
gov.
cn/)2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伊朗2019年版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12为吸引外国投资,伊朗出台了系列优惠政策,但相关配套政策仍不够完善,尤其在签证、工作许可、居住许可、社保费、所得税等方面掣肘较多,延误工期,增加成本.
利润和本金的汇出仍不尽人意.
中资企业要详细了解伊朗优惠政策的相关条件,适当调整对优惠政策的期望值,对项目合作过程中出现的不可预见的费用要有充分的估计和心理准备.
(5)充分了解税收制度,核算税赋成本《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直接税法》是伊朗税收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由纳税人、财产税、所得税、各种规定等几部分组成.
具体规定见后面章节.
(6)防范投资风险①贸易方面警惕违约或拖欠贷款风险;关注伊朗货币汇率、海关税率以及贸易环节各项收费变动;勿轻易相信伊朗方面提出的"独家代理"要求;发生贸易纠纷后勇于维权.
在伊朗中资企业要注意防范金融风险和政治风险.
②承包工程方面伊朗政府希望本国公司尽可能多承揽一些工程份额,通过中方监理、技术指导等方式来弥补自身不足.
这样容易导致工程建设质量、进度等责任被推卸给中方.
中方相关人员应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以及伊方人员、设备等,做到项目施工分工明确、责任明确,在做好工程项目的同时尽可能地规避不应由中方承担的责任.
③劳务合作方面1做好出国前培训工作,在伊朗期间中方人员应遵守伊朗法律法规,尊重伊朗人习俗.
准备好赴伊朗人员学历公证,必要时准备好身体健康证明.
明确伊方征收的人员税费承担方、劳务服务工作范围和内容等.
伊朗国内失业率较高,对引进外劳持较消极态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http://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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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13中方企业应充分熟悉伊朗《劳工法》,特别是其中签订、解除工作合同、劳动报酬、职工社会保险、外国人就业条件、工作许可制度.
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14第二章伊朗税收制度简介2.
1概览2.
1.
1税制综述伊朗伊斯兰共和国财政与经济事务部是伊朗议会授权完善和执行税法的政府机构,负责监督评估和征收直接税、间接税、关税及其他税费.
财政与经济事务部每隔6个月需要向伊朗议会经济与财政委员会递交税收征收和分配情况的报告.
伊朗国家税务局是负责组织实施税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监督税收业务的执行,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主管行政部门.
同时,伊朗国家税务局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承担组织实施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
2.
1.
2税收法律体系(1)法律体系伊朗税制体系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目前,直接税税收占税收总收入接近63%.
直接税主要包括所得税和财产税.
间接税主要包括进口税和增值税.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直接税法》是伊朗税收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由纳税人、财产税、所得税、各种规定等几部分组成.
根据《直接税收法》,原则上对房地产、未开发的土地、继承财产、从事农业活动、工资、职业、公司、附带收入以及通过各种来源获得的总收入征收直接税收.
(2)税法实施①税务行政处罚-所有自然人或法人若未能代扣代缴其他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应额外加征未付税额20%的罚款.
-若非政府法人负责代扣代缴,除了支付应缴的税金和罚款,还将因连带责任被判处惩治性监禁3个月到2年不等.
-若扣缴义务人为个人,该人须被判处惩治性监禁3个月到2年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15不等.
-如果纳税人以逃税为目的,故意错误地引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账簿、存档、记录构成纳税评估基础的,或连续三年拒绝递交申报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除了罚款和刑罚以外,该纳税人应当被剥夺适用所有法律工具的权利.
-超过规定期限支付的税款应按当月应纳税款的2.
5%处以罚款.
②救济途径-纳税人可在评估通知书送达后30日内提出异议.
异议必须有文件证据支持,且必须直接向首席评估员提出.
-如果异议不能由"首席评估员"解决,将移交至税务争议解决委员会(BSTD).
对税务争议解决委员会决议的上诉必须在20天内书面提出1.
-进一步向最高税务理事会提出对BSTD决议的上诉须在BSTD通知决议的1个月之内提出.
-财政与经济事务部部长可以将文件交由三人委员会,其裁决为终决且具有约束力.
2.
1.
3近三年重大税制变化2伊朗将免征本地公司生产的混合动力汽车的增值税.
伊朗对生产或使用过程中产生环境污染的商品征收环保税,以扩大税基.
其中本地产油漆、涂料、底漆、轮胎、管道、塑料和电子玩具、塑料容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和三聚氰胺按2%征收,对上述产品的进口商将征收3%的关税;除了SMD/LED以外,本地生产的灯泡将被征收3%的税,而进口灯泡将被征收4%的关税;本地产电脑、视听设备、手机、油毡、玻璃纸和尼龙征收3%的税,这些产品的进口商将被要求缴纳4%的关税.
2020年2月19日伊议会同意对向海外或向自贸区出口的货物和1伊朗国家税务局(INTA)htt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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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px2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http://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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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16服务免征增值税.
议会批准了增值税(VAT)法第10条,根据该条,出口商出口商品和服务或购买所需原材料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可以免税:(1)通过官方出境口向海外或自贸区出口货物需出具海关颁发的注册许可证,出口服务需出具目的地国家最近的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官方机构批准的相关服务合同或业绩认证;(2)原油、石油产品(汽油、柴油、燃料油、煤油、液化气、航空燃料、天然气、电力)的易货服务.
2.
2企业所得税1伊朗企业所得税依据《伊朗直接税法案》,针对法人实体(含公司、合伙企业、合作社以及其他类似性质实体)的收入征税.
伊朗的企业所得税体系具有双重性,综合了传统制与归集抵免制特点.
一方面,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款,不得在其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抵免;另一方面,企业分得的股利免征企业所得税.
2.
2.
1居民企业2.
2.
1.
1判断标准及扣缴义务人居民企业指所有根据伊朗公司法(IranianCommercialCode)设立的公司或其他实体,包括在伊朗注册的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和代表处.
因此,伊朗公司和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都包括在伊朗税收管辖范围之内.
2.
2.
1.
2征收范围(1)伊朗居民企业以其在全球范围内取得的收入进行纳税.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根据其在伊朗境内或境外签订的、与其在伊朗境内的工作相关的合同所取得的收入进行纳税.
还包括全部收入在伊朗或在国外获得,并在伊朗国内注册登记的法人.
(2)法人以特惠、中奖或其他类似性质赚取的现金或非现金收入,应按直接税法131条设定的税率征收2.
1DirectTaxesActofIran20152DirectTaxesActofIran2015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172.
2.
1.
3税率除了直接税法中单独列出的税率外,都按照25%的税率征收.
2.
2.
1.
4税收优惠1(1)获得营业执照的私营、集体企业经营矿山或从事矿产品生产取得的收入;获得有关法定机关颁发营业执照或许可证的私营或集体经营医院、酒店、旅游住宅中心提供的服务收入,自经营之日起五年内,其收入免税.
在不发达地区,免税时间为十年.
①在本条规定的生产、服务企业和其他中心,如果在免税期间,有超50名员工,且每年员工人数增长比例超过50%,免税期限可延长一年.
企业职工人数和职工人数的增加,由合作社部、劳动部和社会福利部根据有关职工社会保障保险清单的文件确定.
如果在享受上述免税优惠期间,其员工增长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应补缴当年已享受的免税税额.
退休或辞职的情况不视为员工人数减少.
②适用本条规定的零税率的企业,位于经济特区的免税期延长2年,位于工业城镇或经济特区不发达区域的企业的免税期延长3年.
③为了促进和提高实体经济投资水平,除本条规定的免税期外,在不发达地区和其他地区的投资还可享受以下优惠:-对于不发达地区:在本条规定的免税期后续年度计算税额时,如果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等于注册实收资本的两倍,仍适用零税率;若超过此标准,则应按照直接税法第105条规定及注释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对于其它地区:在本条规定的免税期后续年度计算税额时,如果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小于注册实收资本,按照直接税法第105条规定及注释规定的税率减按50%计算应纳税额.
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大于等于注册实收资本,则应按照直接税法第105条规定及注释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非政府法人从事交通运输取得的收入也可享受上述所列优惠.
若该非政府法人成立于直接税法最新修正案之前(即2015年7月22日1Article132ofDirectTaxesActofIran2015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18之前),其发生再投资行为时,仍可享受该项税收优惠.
经相关法定机关许可,通过设立、发展、重组、改制企业以获得除土地以外固定资产的投资,也适用本条规定.
(私营或集体企业经相关部门许可投资交通、医院、酒店、旅游住宅中心,可不受对土地的限制)④如果上述企业通过增加资本已享受本条税收优惠后,减少其注册或实收资本的,应当追缴税款,并处以罚款.
⑤对经伊朗投资、经济与技术协助组织许可的有外国投资者合作的,符合本条规定的投资,外商投资每增加5%,可按本条规定的税收优惠加计10%享受免税,但最多不得超过注册和实收资本的50%.
⑥境外企业借助国内生产企业在伊朗生产知名品牌产品,如果出口产品比例达到20%以上,在生产企业的免税期内,境外企业在与境内生产企业合作合同约定的期限可享受本条规定.
此外,免税期满后,该境外企业在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内对其产品销售利润,减按50%税率征收税款.
⑦本条规定的免税和税收优惠不适用于在德黑兰方圆120公里内、伊斯法罕方圆50公里内、省城和根据最新的人口和住房普查拥有30万人口的中心城市方圆30公里内的生产和采矿单位.
但是,信息技术领域的生产企业可以享受本条规定的特权.
此外,除在德黑兰方圆120公里内设立的经济特区和工业城镇以外,经济特区和工业城镇的生产和采矿单位,可享受本条规定的免税和税收优惠.
⑧在2016年3月20日前所有得到有关主管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旅游单位,在本法实施6年内,其年收入的50%免税.
但是,该规定不适用于提供出境旅游获得的收入1.
⑨已获得有关当局许可的旅游和朝圣旅行社,取得的来自外国游客或向沙特阿拉伯、伊拉克或叙利亚旅游输出朝圣者取得的收入,100%免税.
1伊朗国家税务局(INTA)htt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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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px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19⑩免税待遇仅适用于纳税人申报的收入,隐匿的收入不得享受.
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从事制造业、工业的私营和合伙企业,如果在国家综合科学地图的框架下,通过与获得科研技术部或卫生与医学教育部的许可的大学或其他研究和高等教育中心签订研究合同,开展研究活动发生的研发费用,可在企业盈利当年享受不高于申报税款10%的免税.
满足本条规定的合同应由所涉大学或研究中心的研究理事会对合同的年度进度报告进行认可.
同时,申请享受免税的企业申报的生产经营收入不低于50亿里亚尔.
研究费用是企业缴纳的税款,不得被视为税务可列支费用.
(2)工业和采矿活动,分配给以重建、发展或完成其现有的工矿企业单位,或建立新的工矿企业单位为目的取得的利润,应豁免65%的适用税额.
如果每年为执行特定项目发生的费用超过同年申报的利润,或小于投资项目的成本,公司可以自此后最多三年,从所述豁免获益,但不超过上述过量或全面实施该项目的成本余额1.
(3)位于德黑兰分水岭盆地内的工厂拥有不少于50名员工,若将其所有设施迁移至以德黑兰为中心的半径120公里以外的区域,该工厂应自其在新区域开始运作的10年内免于缴纳相关企业所得税.
(4)已注册并许可在以下任何自由贸易区(包括基什岛、格什姆岛、恰赫巴哈尔、焦勒法、安扎利港、阿巴丹和霍拉姆沙赫尔)经营的公司,其在自由贸易区内进行的经济活动取得的所得免缴20年企业所得税.
(5)非营利学校的收入,无论是小学、初中、高中、技校、经伊朗技术和职业培训组织许可的非盈利职业学校,还是位于不发达地区或乡村的非盈利性的大学、高教中心、幼儿园、精神和身体缺陷人照料中心,只要是按规定经有关组织机构批准设立的,其收入免税.
经体育训练组织批准成立的体育机构和俱乐部,如只从事体育活动,其收入免税2.
1DirectTaxesActofIran20152Article134ofDirectTaxesActofIran2015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20(6)募捐或捐赠收入免税1①以现金或非现金方式为下列地方募捐、供奉、资助和赠送的免于纳税:Razavi圣地、HazratAbdolazim祭地、HazratMa'soumeh祭地、HazratAhmadbenMusa祭地、查拉库圣庙、伊玛姆霍梅尼圣地、清真寺、宗教场所和其他圣地.
其他圣地的确定由朝觐、募捐慈善组织负责.
②以现金或非现金方式给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红新月会和基金会的资助,予以免税.
③以现金或非现金方式给退休储蓄基金会、医疗服务保险组织、社会保障组织保险费和养老金的资助和捐赠,免税.
④以现金或非现金方式给伊斯兰学校的资助和捐赠予以免税.
对伊斯兰学校的确认由库姆经学院理事会负责.
⑤以现金或非现金方式给伊斯兰革命组织的资助和捐赠予以免税.
对伊斯兰革命组织的确认由内阁负责.
⑥国家募捐开发基金会用于募捐开发的收入部分免税,国家发展基金会捐赠的款项免税.
⑦纳税人取得的来自最高领导人Vali-eFaqih慈善捐款或Khoms或Zakat的所得,免税.
⑧公众募捐的收入,只要符合宗教的规定用于下列事务的,免税:伊斯兰宣传,文化、科学、宗教研究,技术研究,发明,教育培训,卫生保健,清真寺、祷告场地、宗教学会、伊斯兰学校、政府办的学校和大学建造与维修,宗教追悼和施舍仪式,古迹的维修,发展完善公共事务,支付学生教育经费和贷款,帮助因水灾、地震、火灾、战争等灾害以及其它的意外事故受损的穷人和灾民.
上述收入和开支必须经朝觐、募捐和慈善事务组织确认.
此外,维修和建造被遗弃或缺乏教导的不同年龄和性别的儿童和青少年护理中心,长者护理中心,脊髓损伤人员、肢体残疾人、家庭妇女和独立女性的职业训练和工作车间,智障人士、失明或视障儿童、聋哑或听力障碍儿童的教育、1Article139ofDirectTaxesActofIran2015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21康复和职业培训中心,以及其他能够保障伊朗国家福利组织客户服务的地方,应免税.
⑨以现金或非现金方式给注册的慈善和公益机构的资助和捐赠,用于慈善目的的,予以免税.
注:如果在本会计年度内没有利用该笔募捐,可结转至下一个会计年度.
⑩以现金或非现金方式以及会员费方式给经相关部门许可成立的职业协会、政党和非政府组织的资助和捐赠,予以免税.
根据有关规定和法律,从会员的收入和工资中扣除并汇给上述协会帐户的费用也免税.
-以现金或非现金方式给宪法中提到的宗教少数派的宗教协会、团体募捐的资助和赠送,予以免税.
只要他们的合法性得到了内务部的确认.
-自然保护区、清真寺、Hosainiyehs、Takyehs教和类似宗教机构收到的捐款和资助,予以免税.
慈善捐助学校工作人员的收入免税.
公共捐赠基金,用于宗教、教育或科学目的或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而支付的款项免税1.
经伊朗文化与伊斯兰指导部许可的新闻、出版、古兰经活动(经伊朗文化与伊斯兰指导部等相关部门许可的)、文化和艺术活动免税.
(7)经联交所批准上市后,上市期间,在大宗商品类股票交易中买卖商品取得收入的10%,国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取得利润的10%,以及公司在国内外证券交易所进行场外交易取得利润的5%,应予免税.
如果在当年会计期间结束时,国内外证券交易所或场外交易市场有20%以上的自由流通股,可享受两倍免税2.
(8)持有主管部门许可证的研究中心取得的研究所得,自直接税法修订案实施之日起10年内免征税款,具体执行细则由科研技术部、卫生与医学教育部以及财经部提议,由内阁批准3.
1伊朗国家税务局(INTA)htt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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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px2Article143ofDirectTaxesActofIran20153Article144ofDirectTaxesActofIran2015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22(9)符合下列情况所取得的利息免税1.
①符合招聘规定的职员和工人存入伊朗银行的退休补贴和存款的利息;②伊朗银行或获许开业的非银行信贷机构的各类储蓄账户的利息或额外津贴,但不包括银行或获许开业的非银行信贷机构相互间的存款资金;③政府债券和国库券的利息;④在互惠交易前提下伊朗银行支付给外国银行透支和定期存款的利息;⑤有关补贴券的额外津贴和利息;⑥参与债券的利息和红利;⑦土地改革债券的应付利息2.
(10)法人从投资公司获得的分红或利润分配,不予征收税款.
(11)公司、传统合作社和公共股份合作公司的应税收益可享受在直接税法规定的税率基础上扣减25%税率的优惠.
(12)本年应税所得比上一个纳税年度每增加10%,其适用税率可以享受在直接税法规定的税率基础上扣减1%-5%的税率优惠,享受此优惠的要求是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良好,并在伊朗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申报期内按期申报了当年的应税所得.
(13)来源于农业部门发展基金或农村、部落、农业、渔民、工人、雇员、大学和学校学生合作公司及其工会所得的收入应免税.
(14)来源于非石油服务和货物出口以及农业部门产品的所有收入,原材料出口收入的20%,只要属于核准的清单范围就应实行零税率.
(15)从伊朗过境的不同货物出口所得的收入,如果实质上没有任何变动,或者对其作出任何更改,应当实行零税率.
(16)生产手工地毯和手工艺品的作坊、合作社和协会的收入免1Article145ofDirectTaxesActofIran20152伊朗国家税务局(INTA)htt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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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px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23税.
(17)在工程合同中,合同价格中用于采购物资及设备的任何部分,海关附加税和海关对外国采购的绿色许可中提到的其他款项,只要包含这些购买物资和设备的金额,除开在合同或其进一步修正或补充的其他事项,免税额最高可达国内采购发票价格或海关价值总和1.
2.
2.
1.
5应纳税所得额(1)收入范围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其出售商品和服务的收入,加上其他各项收入,扣除不征税和免税收入,再减去按照《合理费用和开支》规定有关的合理费用与开支之后的总额2.
(2)不征税和免税收入见2.
2.
1.
4税收优惠.
(3)税前扣除《直接税法案》148条列明了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扣的除费用.
148条未列明的其他费用,与企业取得收入有关的,经伊朗国家税务局提议并由财政与经济事务部审批后,可以作为可扣除项(见《直接税法案》148条附注1).
与取得当年收入有关的费用方可扣除,扣除须有书面证明作为合理支撑.
特定条款规定,当前财年相关可扣除费用准备金以及本年到期以前年度可扣除费用,可以扣除.
可扣除项目具体如下:-已售商品的购入价,已售商品的所耗原料购入价和劳务费.
-根据企业招工规定,支付给职工的费用具体如下:现金或非现金支付的工资、基本工资或长期补贴(雇主应按成本价发放非现金补贴).
现金和非现金临时补贴包括食品补助、奖金、年终补助、加班费、差旅费、出差补贴.
为了满足企业有关需求,工作人员、稽查员、主管人员出国的差旅费及补贴的限额将按财经部和1伊朗国家税务局(INTA)htt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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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px2Article147-149ofDirectTaxesActofIran2015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24国家管理和计划组织制定的并由内阁通过的规定来确定.
职工的医疗保健费、人身保险费、健康保险费和工伤意外事故保险费.
退休金、遗属抚恤金、按企业招工规定付给终止雇佣人员的费用、按有关法律支付的辞退补偿费和买断工龄费,以及超出相关储备金账户金额的上述费用.
按相关规定职工最高按年收入的3%交给社会保障组织的保险费,相关规定由税务部门提议,由财经部批准.
为保证企业人员的退休金、遗属抚恤金、终止雇佣人员的费用、辞职人员和工龄买断人员的补偿金,以补发工龄工资名义支付的相当于上述人员最后一个月工资的费用.
上述规则也适用于保存在银行账户下的储备金.
支付企业退休人员的补贴中不超过十二分之一的个人年度收入津贴.
-企业租用的场地,按正式票据缴纳的租金,或按常规缴纳的租金.
-企业租用机器和工具的租金.
-用于燃料、电力、照明、供水和通讯的开支.
-与企业资产和经营有关的各种保险费支出.
-因企业经营活动,而交给各部委、市政府、政府机构及其附属机构的特许权使用费和各种税款(不包括所得税及其附加税、依据本法规定企业应为他人代扣代缴的税款及交给政府及市政府的罚款).
-根据税务部门提议并由财经部长批准的规定,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研究,实验,培训,购买书籍、杂志、光盘,营销,广告和展览的费用.
-按以下条件给企业经营亏损或资产损失的补偿费用:证实确有损失.
确定损失的程度和类型.
根据现行法律和签订的合同的规定,没有任何方式和任何途径可补偿的损失.
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25-劳动社会事务部为工人支出的文化、体育和福利的费用,每个工人最多10000里亚尔.
-无法确定能否收回的积存债款,其条件为:与公司的经营活动有关.
不能收回的可能性很大.
以上债款已在企业的账簿上做另账处理,直到确定能否收回.
-根据有关规定,对自然人和法人账册审核后,自然人和法人的亏损可用结转用于抵消后几年的收入.
-企业出租的场地按照惯例由承借人承担的那部分费用.
-用于公司营业场所的维护保养费.
-运输费用.
-职工的交通费、娱乐费、仓储费.
-按提供的服务所支付的佣金、中介费、律师费、咨询费、出场费、审计费、金融管理审核服务费、企业所需软件系统设计和安装费、与企业业务有关的专业服务费用和合法的检验费.
-企业经营相关的支付给由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中央银行许可的银行、合作基金会、农业发展基金会、非银行信贷机构和租赁公司的利息、费用和罚款.
-通常使用一年的办公用品和办公设备费用.
-非大修性的机器设备维护保养费、零件更换费.
-矿山勘探未遂的费用.
-与企业经营相关的参与费和成员资格费.
-经纳税人确认无法追回的坏账,超出剩余储备金而可能无法追回的呆账.
-纳税人每年根据通用的会计原则兑换外汇的亏损.
-生产中正常的损耗.
-为年度审计而合理支出的储备金.
-为以前税务年度里支出和拨付的款项进行审计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企业为职工和所属人员购买书籍和其他文化艺术用品的费用,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26每人可免税最多5%.
-与法人的售后或担保服务有关的储备金1.
-折旧与摊销2折旧额按照资产成本(含后续的全面大修理或重新装修开支)计算,从资产投入生产经营并达到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
折旧主要有三种方式:①直线法,折旧年限有具体规定.
②余额递减法,资产按照固定的百分比率进行折旧.
③工作量法,折旧额依据资产一个年度内的总生产量以及该资产的总生产能力计算确定.
单纯由价格变动引起的资产贬值不可折旧.
资产出售或无法使用时,未折旧余额扣除销售收益后,应在处置年度计入利润与损失账目.
总体上,不允许加速折旧.
但获得相关主管部门许可从事生产和采矿的企业,其用于节能、再生能源制造和使用、消除和减少环境污染、技术升级的相关资产,可采用加速折旧(减半折旧年限或采用2倍折旧率).
上述资产清单、折旧方法以及相关主管单位许可的证明须在前述资产购买当年纳税申报截止日或之前报送税务局.
企业可采用减速折旧方式计提折旧(采用比资产折旧表中规定的更长时间的折旧年限或更低的折旧率),但资产清单、折旧方法须在前述资产购买当年纳税申报截止日或之前报送税务局.
政府发布了广泛的资产折旧分类清单(见下表),余额递减法下,折旧率为5%-20%.
直线折折旧法下,折旧期限为2-100年.
下列表格列出了特定资产的折旧率与折旧年限:1(29)ofArticle148ofDirectTaxAct2IranCorporateTaxation2020byIBFD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27表1资产折旧分类清单资产折旧率折旧年限药品、药剂(含人用和兽用)以及其他材料、化妆品生产、包装机械设备.
-10用于医院设备、手术室设备以及其它医药、牙科和兽医设备生产的机器设备.
10-酸性、碱性碳酸盐、重碳酸盐、化学用品、溶剂、树脂、化肥、营养化合物、过磷酸盐、碳酸钾以及其他工业用类似材料的生产设备-6与石油、天然气以及石化生产相关的水电气设备、设施-12石化产品生产设备、设施-15用于原油提炼、石化产品分配的所有生产设备、设施-15用于卫生设施、抽水、过滤以及水生植物的混凝土建筑-30用于抽水、过滤以及水生植物的钢铁结构建筑物、改善设施-20锅炉以及相关设备–20涡轮发电机、涡轮压缩机、天然气装置以及其他相关设备-15转速750以下(不含)发电机引擎及发电机12-转速750以上(含)的发电机及发电机引擎20-复写机、影印机、复制机、收银台-5软件、计算机系统以及相关硬件-3建筑设备、收费亭、城市建筑开发、钻探设备-6一系列材料生产机器,中央供暖、降温、通风系统设备和设施-10电泵、水轮机以及其他相关设施-10用于制造压缩机、压缩空气、电力、汽柴油引擎、动力涡轮机、水蒸气、液压泵、铸造设备、机器和工业厂房的机器和设施-10(4)亏损弥补亏损弥补按普通亏损和资本亏损两类分别处理.
①普通亏损1-亏损可以结转并抵消以后年度的收入所得.
-现在尚无损失可结转年数的限制.
-所有权变化对结转损失没有影响.
-损失不允许向以前的年份结转.
1Item12underArt.
148ofDTA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28②资本亏损1企业因出售可折旧资产或机械设备无法使用而遭受损失,相当于未折旧资产的损失扣除销售收益(如确实出售)后的差额,可以列入当年盈亏账目中.
(5)特殊事项的处理①存货计价方法存货计价采用成本法.
为了核算存货成本,企业可采取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
②准备金准备金因为不符合权责发生制,不允许税前扣除,但离职福利相关准备金除外.
此外,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坏账准备金可以扣除.
-债务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债务不太可能收回-准备金须用特别抬头在公司账册中记载,并保存直至坏账收回或者成为实际损失.
-在环保部门监督下,工厂、车间按照所生产产品销售额千分之一计提的用于污染控制、补偿以及创造绿色空间的准备金,可以税前扣除.
-如纳税人能提交确属坏账的相关证据,则其超过已计提坏账准备金的坏账可以税前扣除.
2.
2.
1.
6应纳税额(1)计算方法应纳税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合理扣除-允许扣除以前年度弥补亏损)*适用税率.
(2)列举案例伊朗居民企业A公司(适用税率25%),20182019财年总收入1Note(2)underArt.
149ofDTA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2950000万里亚尔,其中国债利息收入1000万里亚尔,各项合理扣除29000万里亚尔,结转上年度亏损10000万里亚尔,求其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应纳税额=(50000-1000-29000-10000)*25%=10000*25%=2500万里亚尔.
2.
2.
1.
7合并纳税暂无2.
2.
1.
8其他(1)纳税申报法人应在每个纳税年度后4个月内将纳税申报表、资产负债表和依照公司帐薄核算出的盈亏账目表,连同合伙人或股东的个人身份证、占有的股份额或股数及每一种股份的特征一起交至经营地税务机关,并缴纳应纳税款.
第一次提交上述表后,以后年度只需情况变动时提交.
在伊朗无办事处或代表机构的外国公司和法人,在德黑兰报送纳税申报表及缴纳税款.
法人和企业在免税期内也应遵守这一规定.
(2)退税按照相关规定,在核算伊朗国内或国外法人的所得税时,以前预缴的税款可从应交的税款中扣除,多交的税款应予以退还.
2.
2.
2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非因税收目的在伊朗以外国家、地区成立的企业.
从企业所得税来看,外国公司(其在伊朗的分支机构视为居民企业)被视为非居民企业.
外国公司应就其来源于伊朗的收入缴纳所得税.
2.
2.
2.
1概述非居民企业也需要就其来源于伊朗的收入缴纳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取得的版权使用费、特许权使用收入或利息收入均为应税收入,其应纳税款在对方支付时进行一次性源泉扣缴.
非居民企业在伊朗境内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30(有些外国公司未在伊朗注册)提供的服务收入也需要缴纳预提所得税.
2.
2.
2.
2所得来源地的判定标准暂无2.
2.
2.
3税率(1)从事建筑物安装设计、测量、绘图、监督计算、提供培训和技术援助、转让技术和服务、转让特许权使用权及其他权利和影片转让(影片的放映费或其他费用,无论收益是否源自伊朗),或其他任何服务(除那些直接税法已经明确应税收入认定方式的),其年度收入根据经营活动类型和盈利水平进行评估,应税收入为评估的年度收入的10%-40%.
因此,其实际税率可能是2.
5%至10%之间.
(2)外国航运和海运公司在伊朗的货运和客运全部所得按照5%的税率征收,无论此收入来源于伊朗境内、目的地还是途中.
如果伊朗的航运和海运公司在其它国家缴纳的所得税税率高于应税所得的5%,经伊朗有关部门核实情况后,财经部根据这些国家的税率,增加航运和海运公司的税额.
(3)如果外国承包商将全部或部分合同业务转包给伊朗法人的情况下,原合同中规定的用于购买供应品和设备的金额,且由分包人购买,原合同承包商承担的,应免税,但须遵守直接税法第107条第一款注释后半部分的规定.
没有交易权的外国银行或外国公司在伊朗的代表处或分支机构,为其母公司从事营销或经济活动,从母公司领取报酬用于日常开支的,其报酬所得免税.
(4)外国保险公司对伊朗保险机构进行再保险取得收入的,应按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其在伊朗存款利息总额的2%缴纳所得税.
但是,如果伊朗保险机构在外国保险公司的居民国从事再保险业务免税的,则该外国保险公司在伊朗取得再保收入也免税.
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312.
2.
2.
4征收范围非居民企业也需要就其来源于伊朗的收入缴纳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取得的版权使用费、特许权使用收入或利息收入均为应税收入,其应纳税款在对方支付时进行一次性源泉扣缴.
非居民企业在伊朗境内(有些外国公司未在伊朗注册)提供的服务收入也需要缴纳预提所得税.
2.
2.
2.
5应纳税所得额伊朗直接税法案中没有常设机构定义,但是外国公司在伊朗开展任何活动前须进行注册,这便催生了分支机构的存在.
从事营利活动的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代表处(如售后服务)应按照居民企业同样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
从事建筑物安装设计、测量、绘图、监督计算、提供培训和技术援助、转让技术和服务、转让特许权使用权及其他权利和影片转让(影片的放映费或其他费用,无论收益是否源自伊朗),或其他任何服务(除那些直接税法已经明确应税收入认定方式的),其年度收入根据经营活动类型和盈利水平进行评估,应税收入为评估的年度收入的10%-40%.
外国航运和海运公司以其在伊朗的货运和客运全部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无论此收入来源于伊朗境内、目的地还是途中.
外国保险公司对伊朗保险机构进行再保险取得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收取的保险费金额以及其在伊朗存款利息.
2.
2.
2.
6应纳税额应纳税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
2.
2.
2.
7预提所得税(1)居民企业支付给非居民企业股东的股息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伊朗企业支付给非居民企业的利息须按照总金额的5%预提所得税.
预提税款具有一次性特点,预提后无需再预提.
预提款须在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32支付利息的下一个月月末之前缴纳.
(3)为获取非居民企业特许权等类似权利许可,居民企业以专利使用费、技术转让费等形式支付的款项,须逐笔预提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应按照规定的利润率在20%-30%范围内确定.
(4)付款方在每次付款时应考虑年初以来的所有支付并逐笔预提税款.
预提税款应于扣缴下月底前交税务机关,否则付款方、收款方须对应缴税款及罚款承担连带责任.
2.
2.
2.
8亏损弥补暂无2.
2.
2.
9特殊事项的处理伊朗税法中不含详细的反避税措施,税务局依据其自由裁量权处理反避税相关事项.
伊朗无转让定价、资本弱化以及受控外国企业方面规定.
2.
2.
2.
10其他暂无2.
2.
3其他(1)纳税期间3月21日至次年的3月20日(2)利息费用一般情况下,只有直接支付给伊朗本地银行的利息才可以在税前列支.
如果利息被认为超出合理水平,税务局有权不允许列支相关的利息费用.
对于境外股东贷款,只有投资在《鼓励和保护外国投资法》(FIPPA)中注册的投资项目,股东贷款的利息才可以在税前扣除,可扣除的利率上限为伦敦同业拆借利率+0.
75%.
前述FIPPA注册要求并不适用于境外银行贷款利息,但境外银行贷款利息的扣除上限仍为伦敦同业拆借利率+0.
75%.
同时,为扣除境外银行贷款利息,纳税人需提供相关由当地伊朗领事馆、伊朗德黑兰外交部及认可的伊朗审计师分别确认的文件.
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33(3)准备金准备金不能在税前列支,除非是与雇员离职福利有关的准备金.
2.
3工资薪金所得税1自然人在伊朗从事职业或提供服务获得的收入基于工作时间或工作量计算,获得的现金或非现金应缴纳工资薪金所得税.
个人在国外任职期间从伊朗获得的收入(从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或居住在伊朗境内的个人取得),缴纳工资薪金所得税.
2.
3.
1居民纳税人2.
3.
1.
1判断标准伊朗人和在伊朗工作(取得工作许可)的外籍人士均需要就在伊朗取得的收入缴纳工资薪金所得.
2.
3.
1.
2征收范围(1)应税所得应税工资收入由工资和取得的经常性或非经常性福利收入组成,包括税前可扣除部分,但不包括免税部分.
以非现金方式获得的收入应按下列情况评估和计算其应纳工资薪金所得税:①带家具的住房和未带家具的住房分别相当于从雇员工资中减去为住房扣除款项后的每月工资和经常性现金补贴(《直接税法》第91条涉及的免税的现金补贴除外)的25%和20%.
②配有司机的专用汽车和未配司机的专用汽车分别相当于从雇员工资中减去为此扣除的款项后每月工资和经常性现金补贴的10%和5%(《直接税法》第91条涉及的免税的现金补贴除外).
③其它非现金福利相当于支付者支付的成本价格.
④从一处以上来源取得年薪津贴的,应由国家年度公共预算法确定数额2.
(2)免税所得:1本章至2.
5章为个人所得税相关税种介绍2Article84ofDirectTaxesActofIran2015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34①退休金、退休津贴、遣散费、解雇补助金、解雇补偿金、支付给继承人的抚恤金和养老金、工龄奖金、未使用年休假的津贴.
1②与工作相关的差旅费和出差补贴.
③在工地或工厂内提供给工人使用的住房、在工地或工厂以外由工人使用的廉价住房.
④根据保险条款获得的身体损害补助金和治疗补助金.
⑤新年津贴或年终奖金,总数在《直接税法》第84条规定的免税总额的十二分之一以内的部分.
⑥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或根据特殊条例由雇主提供给国家公务员的住房.
⑦雇主根据票证单据直接或通过其员工,为自己的职员或其职员的赡养人支付的医疗费.
⑧付给职员的非现金福利费,在《直接税法》第84条规定的免税总额的十二分之二以内部分.
⑨年薪收入3.
3亿里亚尔免税.
⑩年收入中2.
58亿里亚尔用于事实婚姻关系或婚姻关系的部分免税,未婚伴侣也可享受免税.
11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武装部队(包括正规军、保安部队的全体人员、按情报部雇佣法招聘的工作人员、两伊战争中的伊斯兰革命烈士和被俘人员)的薪金收入.
2.
3.
1.
3税率(1)公有或私营部门雇员的工资收入,在扣除国家年度公共预算法规定的年度基本津贴后,按0至20%的累进税率征税.
21Article92ofDirectTaxesActofIran20152Article85ofDirectTaxesActofIran2015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35表2工资薪金所得税税率表1年应纳所得额税率年度基本津贴内0%在年度基本津贴7倍之内10%超过7倍20%表3工资薪金所得税税率表(按金额)2年应纳所得额税率0-276,000,0000%276,000,001-1,104,000,00010%1,104,000,001-1,380,000,00015%1,380,000,001-1,932,000,00025%超过1,932,000,00135%(2)雇主支付给除雇员以外的个人,雇主无须为其缴纳退休金或保险费.
若支付的咨询费、会议费、出席费、教学费或学习、研究费等,均按照10%的的税率征收,不再扣除基本年度津贴.
32.
3.
1.
4税收优惠(1)在欠发达地区(根据国家管理和计划组织编制的清单)工作的雇员,工资薪金所得税减按50%征收.
(2)在八个自由贸易区工作的个人在自由贸易区取得的收入,免税.
4自由贸易区设置在以下地区:①凯什姆自贸区;②恰巴哈尔自贸区;③阿瑞斯自贸区;1Article85ofDirectTaxesActofIran20152伊朗国家税务局(INTA)htt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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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px3Article86ofDirectTaxesActofIran20154IBDF-IranBusinessandInvestment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36④安扎里自贸区;⑤阿万德自贸区;⑥基什自贸区;⑦马库自贸区;⑧伊朗目霍梅尼机场自由贸易区.
2.
3.
1.
5税前扣除1(1)纳税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的医疗费用.
(2)已支付的人寿保险.
(3)符合标准的住房贷款.
从2001年3月21日起,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可从应税收入中扣除任何用于住房贷款的款项:①有关房屋面积小于120平方米,且是在2000年3月至2004年3月之间购买或建造;②由雇主向贷款银行提供一份声明,确认每月分期付款金额和贷款期限.
22.
3.
1.
6应纳税额(1)计算方法应纳税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合理扣除)*适用税率.
(2)列举案例例:某居民个人2019年取得工资收入13.
5亿元,与工作相关的差旅费和出差补贴2.
6亿元,已支付的人寿保险1亿.
求该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及2019年应纳的工资薪金税款金额.
年应纳税所得额=13.
5-3.
3-2.
6-1=6.
6亿元应纳税额=(6.
6-2.
76)*10%=0.
384亿元2.
3.
1.
7其他1伊朗国家税务局(INTA)htt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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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px2伊朗国家税务局(INTA)htt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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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px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37(1)纳税申报①雇主在发放工资时计算并扣缴雇员应纳工资薪金所得税税款,并在次月月底之前将当月税金及首月领取工资的人员姓名、住址及金额等信息一并报送至当地税务局,之后只需在发生变更时报送相关资料.
若不由雇主直接支付工资,则须按照10%的税率缴纳税款,并在次月月底前将包含收款人详细信息的表格报送给当地税务局.
1②若从外籍个人处(在伊朗没有分支机构或代表处)领取工资,应在领取工资的次月月底之前,根据规定向居住地税务管理机关提交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个人工薪申报表提交期限为收到工资薪金的次月至次年7月22日.
2(2)退税多缴的工资薪金所得税可根据《直接税法》相关规定予以退回,由纳税人在次年7月22日至该年底期间向居住地税务局提出书面申请.
税务局应在申请呈交3个月内进行必要的调查,如果确实有多缴税款,且申请人没有其他欠税,则应由缴纳税款的税务局处退还多缴的税金.
若申请人有欠税,则应先抵扣欠税,再退还抵欠后的余额.
(3)多缴的工资薪金所得税可根据本法规定予以退回,申请人在次年7月22日至该年底向居住地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4)若从外籍个人处(在伊朗没有分支机构或代表处)领取工资,应在收到工资后30天之内,根据本章规定向居住地税务机关纳税,并在伊历第二年4月底(公历6月22日-7月22日)之前向居住地税务机关提交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申报表.
(5)为外国公民颁发出境签证、延长居住签证或劳动许可签证时需出示完税证明,或出示由合同方伊朗法人业主和外国业主或伊朗第三方法人签订的书面纳税承诺书.
(6)如果工资支付人未按期纳税或未足额纳税,主管税务机关应连同本法规定的罚款一同计算,并在第157条规定的最后期限内1Article86ofDirectTaxesActofIran20152Article88ofDirectTaxesActofIran2015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38通过发放评估通知催缴税款.
该规定同样适用于对本法第88条规定的纳税人.
12.
3.
2非居民纳税人2.
3.
2.
1判定标准及扣缴义务人非伊朗国籍的自然人在伊朗取得收入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实施源头扣缴,雇主为代扣代缴义务人.
2.
3.
2.
2征收范围(1)应税所得任何非伊朗国籍的自然人在伊朗取得收入,或者通过转让特权和其它权利或培训、技术援助或转让电影影片(按价格或放映费或其它方式)从伊朗获得收入的部分应纳税.
(2)免税所得①驻伊朗外国使馆馆长及馆员、外国政府特别代表团团长及成员从本国政府领取的工资,在互惠条件下免税;联合国代表团及其驻伊朗专设机构的负责人及成员从联合国组织及其专设机构取得的所得免税(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居民除外).
②在互惠条件下,驻伊朗的外国领馆馆长、馆员以及外国政府文化机构的职员从本国政府领取的工资,免税.
③经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同意,由外国政府或国际机构派往伊朗进行无偿援助文化、经济和科学技术项目的外籍专家的工资所得,免税.
④在互惠条件下,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驻外使馆、领馆的雇员(非伊朗公民),从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领取的工资,免税.
2.
3.
2.
3税率同居民纳税人,请见2.
3.
1.
3小节.
2.
3.
2.
4税收优惠同居民纳税人,请见2.
3.
1.
4小节.
1Article90ofDirectTaxesActofIran2015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392.
3.
2.
5税前扣除同居民纳税人,请见2.
3.
1.
5小节.
2.
3.
2.
6应纳税额同居民纳税人,请见2.
3.
1.
6小节.
2.
3.
2.
7其他(1)外籍雇员及雇主的申报义务①外籍员工应就其在伊朗就业期间获得的工资总额、津贴及福利纳税.
②根据要求,外籍员工的雇主需要在2周内向当地税务机关提交报酬的相关信息,包括代扣代缴税额及有关合同的副本.
非居民外国雇主需在雇佣后的2个月内提供以上信息.
(2)外籍雇员及雇主的填报义务①工资薪金所得税实行源头扣缴.
②雇主有义务计算并以10%的税率代扣代缴员工的年薪.
③扣除的税额及相关附有个人地址和工资金额的收款人名单必须在第一个月申报的30天内提交给当地的税务机关.
④应在发生变动时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
⑤获得来自国外支付工资的人员均必须在收到后30日内纳税,提交申报表的期限为收到薪酬至下一个纳税年度的7月22日前.
⑥需退多缴税金时,至居住地税务机关进行退税申请.
2.
4个人营业所得税2.
4.
1纳税义务人自然人在伊朗从事某项经营活动或以直接税法各章未提及的其他方式获得的收入,扣除直接税法规定的免税额之后,缴纳个人营业所得税.
当合伙人和投资者是个人时,自发或非自发形成民间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按规定缴纳个人营业所得税.
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402.
4.
2征收范围纳税人的应税收入,包含其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收入总和,加上直接税法其他章节中未明确为应税款项的其他收入,再减去合理的费用与开支之后的总额.
2.
4.
3税率以纳税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表为计税依据,个人营业所得税按照累进税率征收,如下表所示:1表4个人营业所得税税率表注:按直接税法规定,纳税人当年申报的应税所得与上一纳税年度相比每增加10%,其缴税税率可按照适用税率扣减1%-5%.
纳税人享受这项优惠的前提是结清以前年度的税款和在伊朗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期限内报送本年度的纳税申报表.
22.
4.
4其他纳税人应按照相关的规定和条文设置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包括那些依据商法起草的.
纳税人应了解如何拟定商业账簿、评估应税所得额和如何依照样表填写申报表.
纳税人应按伊朗国家税务总局提供的申报表样表,为每个经营单位和每个经营地分别填报自己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的生产经营活动纳税申报表,在次年6月21日之前交经营地税务机关,并按直接税法第131条的税率缴纳税款.
31Article131ofDirectTaxesActofIran20152Article131ofDirectTaxesActofIran20153Article100ofDirectTaxesActofIran2015年应纳税所得额(里亚尔)税率不超过500,000,00015%500,000,001—1,000,000,00020%超过1,000,000,00025%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41除公司特有的豁免政策外,下列免税只适用于个人:(1)不超过国家年度公共预算法确定的年度个人收入津贴标准的收入;(2)平均分配给伴侣(伴侣数量不限)的不超过年度个人收入津贴标准两倍(含两倍)的收入.
12.
5偶然所得税2.
5.
1纳税义务纳税人每年(属于《直接税法》第123条规定的收益在次年5月21日之前,获取收入和以其他方式取得收益的,在获取之日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相应税款.
公证人登记了交易和已纳税款的情形的,可免于报送申报表.
2.
5.
2征收范围自然人或法人以特惠、中奖或其他类似性质赚取的现金或非现金收入,应按《直接税法》第131条设定的税率征收.
2个人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位应纳税所得额.
非现金收入应按收入实现日期的现价作价.
除不动产的应税价值按《直接税法》64条的规定计算外,其他以应税价值作为计税基础.
32.
5.
3税率4除本法规定有单独税率的项目外,自然人的所得税税率如下:表5偶然所得税税率表年应纳税所得额(里亚尔)税率不超过500,000,00015%500,000,001—1,000,000,00020%超过1,000,000,00025%1伊朗国家税务局(INTA)htt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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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px2Article119ofDirectTaxesActofIran20153Article120ofDirectTaxesActofIran20154Article131ofDirectTaxesActofIran2015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42注:按直接税法规定,纳税人当年申报的应税所得与上一纳税年度相比每增加10%,其缴税税率可按照适用税率扣减1%-5%.
纳税人享受这项优惠的前提是结清以前年度的税款和按照伊朗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期限内报送本年度的纳税申报表.
2.
6增值税2.
6.
1概述2008年6月8日,《增值税法》在伊朗获得批准,于2008年9月22日施行.
2.
6.
1.
1纳税义务人(1)在伊朗境内提供货物、劳务,以及从事货劳进出口贸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2)进行货物与劳务交换行为的,货劳交易双方均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分别缴纳增值税.
2.
6.
1.
2征收范围伊朗境内的商品和服务的供给以及进口和出口应缴纳增值税.
2.
6.
1.
3税率(1)标准税率:9%(包括6%的增值税和3%的增值税所征收的市政消费税).
1(2)特殊税率:香烟及烟草制品15%;汽油及航空燃油25%-30%.
(3)优惠税率:香烟及烟草制品10%;汽油及航空燃油10%;煤油及柴油10%;重油5%.
(4)转让非用于道路施工、车间、采矿、农业的国产及进口机动车辆(不包括船舶、摩托车及三轮车),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
国产机动车按出厂价的1%缴纳,进口车按照到岸价格(以下简称"CIF价格")、税费、商业税及海关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费用总和的1%缴纳.
(5)其他特殊类服务的增值税:1伊朗国家税务局(INTA)htt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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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px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43①除铁路运输外的国内城际客运服务:票价的5%.
②汽车及加长座舱的皮卡车的年费:国产(出厂价的1‰);进口(CIF价格、税费、商业税及海关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费用总和的1‰).
③汽车及加长座舱的皮卡车的注册登记费用(不包括城际或市内公共车辆):国产(出厂价的3%);进口(CIF价格、税费、商业税及海关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费用总和的3%).
2.
6.
2税收优惠(1)出口国外的货物和服务不缴纳增值税,已缴纳税款可提供证明文件进行退税,即货物和劳务出口适用零税率.
(2)提供、供应及进口下列货物及劳务免缴增值税:①未经加工处理的农产品;②家畜、活鸟、水产品、蜜蜂及桑蚕;③肥料、杀虫剂、种子及籽苗;④烘焙、面包、肉类、方糖、糖、米、谷物、黄豆、奶、奶酪、植物油和婴幼儿配方奶粉中的使用的面粉;⑤书籍、报刊、记事本以及各类用于印刷、书写及出版的纸张;⑥经内阁批准向部委、政府机构及非政府性质的公共机构无偿捐赠的货物,或经伊斯兰学校批准后向该校捐赠的货物;⑦旅客携带入境的个人物品,其价格不超过进出口法规规定的免税限额的,免缴增值税;超过部分应按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⑧不动产;⑨药品、特效药、(针对人类、动物或植物的)医疗服务及康复辅助服务.
⑩《直接税法》中规定应缴纳工资薪金所得税的劳务;由银行、经授权的信贷机构、信用社、免息基金会及合作基金会等组织提供的银行及信贷服务;城际或市内的公路、铁路、空中或海上公共客运交通服务;手工制作的地毯;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44科学技术研究部、卫生及医疗教育部、教育部、劳工与社会福利部等四部委联合制定的《实施细则》中列明的的研究和培训服务;家畜、牛及家禽饲料;道路及交通运输部、财政与经济事务部联合制定的《实施细则》中列明的机场使用雷达及辅助航道控制系统;国防及三军后勤部、财政与经济事务部联合制定的清单中列明的专用于国防及安保的物品;自官方出口点出口海外的商品和服务享受零税率;外国旅客在离境时可对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退税,退税时需提供证明文件;非石油服务和产品、农产品的出口收入100%免税,原材料出口收入的20%,实行免税.
原材料和非石油产品的目录,由财经部,工业、矿业和商务部、石油部和伊朗商业、工业、矿业、农业商会(ICCIMA)提出,并由内阁批准;不改变商品性质或对其进行任何加工,从进口伊朗再转出口的产品中获得的收入将100%免税;(本条规定自2011年1月5日批准的"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五年计划法"执行期结束时生效;)121在自由贸易区开展经济活动以及在自由贸易区中从外国进口商品享受增值税免税.
2.
6.
3应纳税额2.
6.
3.
1销售额/营业额的确认以发票中注明的货物和劳务价格为增值税计税基础.
如无可用发票、未能出示发票或有证据证明发票金额不真实的,应以纳税义务发生时货物或劳务的市场价格作为计税基础.
2下列情况中应从计税基础中扣除:1Article141ofDirectTaxesActofIran20152Article14ofValueAddedTaxActofIran2015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45(1)折扣;(2)货物或劳务提供者根据《增值税法》已经缴纳的增值税;(3)提供货物或劳务时产生的其他间接税及关税.
进口货物的计税基础包括货物的CIF价格、税费、商业税及海关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费用.
12.
6.
3.
2应纳税额的计算(1)计算方法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2)列举案例某公司2019年12月发生货物销售额62亿里亚尔,另因发生折扣减少2亿,其中销售米5亿(免缴增值税),则该公司12月应纳增值税是多少销售额=(含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1+税率)=(62-2-5)/1.
09=50.
45亿应纳税额=50.
45*9%=4.
54亿2.
6.
4其他与增值税相关的税种2.
6.
4.
1市政税税率有关商品和服务的城市和乡村市政税税率,按以下税率征收:2(1)属于《增值税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和服务,税率为1.
5%;(2)各类香烟和烟草制品,税率为3%;(3)各种汽油和飞机燃料,税率为10%;(4)煤油和煤油10%,燃料油5%.
2.
6.
4.
2污染生产单位缴纳环保税污染生产单位、炼油厂或石油、化工单位,如被环境保护部门发现或认定其不符合环保规定或未达环保标准,须按《增值税法》规定缴纳1Article15ofValueAddedTaxActofIran20152Article38ofValueAddedTaxActofIran2015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46增值税并额外按销售价格1%缴纳环保税.
《增值税法》第17条中的条款及注释,不适用于本条的环保税.
当年,排污单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经环保组织批准后,可以从排污单位名单中剔除.
该单位从税务机关接到环保部门的通知日起的第一个纳税期开始不再缴纳环保税.
新增的排污单位,税务机关接到环保部门认定通知后,须从通知日起的第一个纳税期开始缴纳环保税.
本款中所涉及的税款,如果排污单位属于城市区域内,应存入生产单位所在地的城市市政账户;如该单位属于城区外,应存入《增值税法》第39条注释2中的集中资金账户并用于同城市的乡村市政.
2.
7不动产所得税2.
7.
1纳税义务人自然人或法人因转让位于伊朗境内的不动产权利而取得的收入,除予以免税的以外,应缴纳不动产所得税.
2.
7.
2征收范围(1)出租不动产应纳税所得额为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支付的租金总额减去其中25%用于支付该出租不动产的必要支出、折旧费及保证金的部分.
对因受赠与或限定继承而取得不动产进行首次出租,其应纳税所得额应根据《直接税法》第53条规定进行计算.
(2)如果出租人并非出租不动产的所有权人,则其应纳税所得额为出租与租赁该不动产的价差.
(3)由雇主为雇员提供的属于法人的房屋,如该法人的纳税额依据法定账簿进行评估的,不适用《直接税法》第53条规定.
(4)租金收入根据正式或非正式合同确定.
(5)位于人口超过10万的城市,且在《直接税法》第169条注7中的国家不动产和住房数据中心的数据中被标注为闲置的房屋,应自第二年开始按下列条件缴纳租金收入所得税:11Article169ofDirectTaxesActofIran2015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47①第二年:应纳税款的二分之一;②第三年:应纳税额等值的税款;③第四年及以后年度:应纳税额1.
5倍的税款.
(6)如所有人将房屋或公寓出租后,从他处租得房屋用于自住或居住在由雇主提供的住房中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基于正式契约或合同支付的房租、雇主从工资中扣除的租金及工资税评估的金额应从全部租金收入中扣除.
(7)对不动产或营业权进行最终权属转让的,应在财产实体或营业权所有人进行权属转让时纳税.
不动产和营业权转让的计税基础分别为不动产的应税价值及营业权所有人获得的转让金,并分别适用5%和2%的税率.
(8)如发生交易的不动产不存在应税价格,则以位置最近的类似不动产的应税价格作为计税基础.
(9)根据1998年6月14日批准的《促进建筑业法案》第11条的规定,所有出租的房屋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完全免税.
(10)租金收入的评估:在之后有证明文件的显示其实际租金收入超过合同租金收入数额.
超过的差额部分应征收税款.
(11)对于没有其他收入的个人取得的每年租金收入,其租金收入适用的税率不得高于其把租金收入视同于取得的个人工资收入所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2.
7.
3税率不动产税率见下表:表6不动产所得税税率表年应纳税所得额(里亚尔)税率不超过500,000,00015%500,000,000--1,000,000,00020%超过1,000,000,00025%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482.
8印花税2.
8.
1纳税义务人纳税人书立、领受或者使用《直接税法》列举的应纳税凭证时,即发生纳税义务时,应当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直接税法》中对应的税目、税率,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
2.
8.
2税率及征税范围表7印花税税率表序号应税对象计税方式税率/税额(里亚尔)备注1银行支票每张支票2002汇票、本票及类似票据票据记载金额0.
05%税额低于1000里亚尔的,按1000里亚尔缴纳3在伊朗境内发行、转让或使用的所有流通商业票据、空运和海运提单等宣告商品权利的单据、货物保单每件50004陆运提单及乘客声明每件10005免除兵役的豁免证明每证100006国际驾照每件500007各类机动车的过境牌照,或临时进口车辆牌照每件2000008机动车驾照年审每证每年10009小学、初中、高中学生的成绩单和毕业证每证100010专科、本科、硕士、博士及更高学位的学位证书每证1000011外国小学、初中、高中学科课程的教育价值认证书每证2000012外国技术、职业和大学课程的教育价值认证书每证5000013产科医师执业许可、副学士学位证书、临床牙科学位证书每证20000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49序号应税对象计税方式税率/税额(里亚尔)备注14医师、牙医、护理人员、兽医、药剂师执业许可每证10000015申领工矿企业执照和身份证、商业用卡、律师和专家许可及其他商业性许可每证100000换领新证件,印花税为每证50000里亚尔16银行与客户间或客户之间签署的未经公证的协议或类似文书每件10000(1)往来账户通用条款同意书;(2)贷款协议或发放各类融资的协议,及银行要求客户在进行交易是签署的各类具有约束力的表格和文件;(3)各类投资存款协议;(4)客户在银行办事处制订的将签字权委托他人的委托书;(5)银行与客户间签署的就本条涉及事项承担义务和责任的其他协议;(6)银行开具的保函;(7)银行接收申请并开具保函的保函申请书;(8)银行已接收并已开具国内或国外信用证的申请书.
17律师委托合同薪酬5%2.
8.
3其他(1)公司股权或合伙股权的印花税,应在公司登记部门对公司进行法律登记之日起2个月内通过盖销印花税票的方式缴纳.
增资或额外股权应自增资登记之日通过盖销印花税票的方式缴纳.
公司增资前有减资行为的,应在减资部分已缴的印花税范围内进行减免.
(2)在伊朗境内出具的应缴纳印花税的票据,出票人应在文书上粘贴相应的印花税票,并进行盖销.
如果票据在境外开具,首位持有票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50据的人员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在票据上签章的(背书、转让、承兑或支付票据金额),应在此之前采取同种措施.
在伊朗境内转让、接收或支付此类票据金额的所有机构或人员均应对规定缴纳的印花税承担共同连带责任.
(3)财政与经济事务部经授权印制本票、汇票、提单及其他应缴纳印花税的票据,并向申请使用票据人员进行销售.
该部在认为必要时,可接受现金缴税并出具凭证代替粘贴印花税票和盖销.
(4)违反直接税法第44条至51条相关规定的,除责令违法人员缴纳应缴税款外,并对其处以应缴印花税款两倍的罚款.
2.
9遗产税2.
9.
1纳税义务人继承自然人死亡后留下的实际或推定的财产的继承人应缴纳遗产税.
2.
9.
2税率及征税范围1自然人死亡后留下的实际或推定的财产须按照下述方式纳税:(1)银行存款、合伙企业债券、其他可流通票据,及其截至所有权转移到继承人名下时或交付继承人时产生的利息、股息和股份,适用税率为3%.
(2)股权与合伙企业股权及其优先权利,于权属转移登记至继承人名下之日,按《直接税法》第143条及第143条(之二)中规定税率的1.
5倍执行.
(3)特许权使用费及其他财产、上述款项中未规定的金融权利,按交付或权属转移至继承人名下之日市值的10%纳税.
(4)机动车辆,包括汽车、轮船、航空器等,按照向继承人转移登记之日伊朗国家税务局申报价的2%缴纳.
1Article17ofDirectTaxesActofIran2015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51(5)不动产及其营业权,按照《直接税法》第59条规定税率的1.
5倍纳税,根据具体情况适用向继承人转移权属登记之日该不动产的税务成交价或该不动产营业权的市价.
(6)伊朗公民死亡后位于境外的财产和固定资产,扣除已向财产和资产所在国缴纳的遗产税后,按照遗产价值的10%纳税.
如果该国对上述财产和资产未征遗产税,征税标准按照权属登记转移或交付继承人之日的价值计算.
(7)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签订的涉及土地和不动产的遗产条款所涉及的遗产税的计税依据,应基于交易价值基础上对其进行评估.
纳税义务发生日为转让给继承人的登记日期.
(8)第18条本法所称继承人,按顺位继承:①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父亲、母亲、妻子或丈夫,以及子女和孙辈;②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③第三顺位继承人,包括父亲和母亲的兄弟姐妹,以及父母亲兄弟姐妹的子女.
2.
9.
3税收优惠如果死者的部分不动产基于法律或特别裁定被征用,或被《直接税法》第2条中规定的人员无偿使用,根据上述人员的证明,对上述不动产免征遗产税.
如果对不动产被征用部分支付了补偿金的,根据本法第17条相关款项和税法规定,按其补偿金及不动产价值二者孰低的数额计算该部分房产的遗产税.
2.
9.
4其他规定下列财产不适用本部分规定的税法1:(1)退休金和抚恤金、服务相关储蓄、解雇索赔金、遣散费、停工及未休假补偿金、社会保险金,以及由保险或承保机构、雇主向1Article24ofDirectTaxesActofIran2015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52死者继承人支付的各种人寿保险金、死亡赔偿金等类似的一次性赔偿金或连续多次支付的金额;(2)属于1961年4月(伊朗历1340年1月)签署的《维也纳公约》第39条第4款、1963年5月版(伊朗历1342年2月)签署的《维也纳公约》第51条、1975年3月(伊朗历1353年12月)签署的《维也纳公约》第38条第4款中规定人员的动产,且此类动产应符合上述公约规定和互惠待遇条件;(3)为本法第2条中规定的组织和机构资助、捐赠、限定继承的财产,且该财产经上述组织和机构确认的;(4)死者住宅内的家庭用品和家具;(5)伊斯兰革命烈士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其遗产.
(本条规定的牺牲情形,须经过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武装部队或伊斯兰革命烈士基金会的分支机构确认).
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53第三章税收征收和管理制度3.
1税收管理机构3.
1.
1税务系统机构设置伊朗伊斯兰共和国财政与经济事务部是伊朗议会授权完善和执行税法的政府机构.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财政与经济事务部下设伊朗国家税务局,履行法定职责和实现目标,经国家管理和规划组织(NMP)批准,伊朗国家税务局在全国设立各级部门.
伊朗国家税务局由设在德黑兰的总部办公室和设在各省中心的综合税务办公室以及设在其他城市的一般税务办公室组成.
3.
1.
2税务管理机构职责伊朗伊斯兰共和国财政与经济事务部负责监督评估和征收直接税、间接税、关税及其他税费.
财政与经济事务部每隔6个月需要向伊朗议会经济与财政委员会递交关于税收征集和分配情况的报告.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财政与经济事务部下设的伊朗国家税务局是负责组织实施税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主管行政部门.
同时,伊朗国家税务局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承担组织实施税收的征收管理.
3.
2居民纳税人税收征收管理3.
2.
1税务登记税务登记是纳税人就其生产经营的有关情况向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书面登记的一种制度.
税务登记是税收征管的首要环节,具有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都应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按照伊朗的法规,所有伊朗注册的公司及外国公司的分支机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54构都需要向伊朗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
外国投资者在伊朗境内经营所获得的收入都需要按伊朗税法规定缴纳税款.
3.
2.
2账簿凭证管理制度3.
2.
2.
1账簿设置要求所有在伊朗注册的企业,包括外国企业的分支机构,应设立波斯文法定账簿(账簿可同时用其他语言记录,但法定账簿必须用波斯文).
法定账簿由日记账和总账组成,盖有企业注册办公室(OfficeofRegistrarofCompanies)的公章.
3.
2.
2.
2会计制度简介在每个财务年度开始之前,必须专门为新财政年度新建一套账簿并加盖企业注册办公室的公章.
法律规定企业每天要将发生的交易登录到法定账簿上,并尽可能减少记账延时的情况.
然而,如果企业采用计算机财务系统进行内部财务报告,可以定期(一般是按月)将由计算机财务系统生成的财务报告过账到法定账簿中.
3.
2.
2.
3账簿凭证的保存要求3.
2.
2.
1中所列账簿和凭证是伊朗税务机关评估和审核企业纳税能力和应纳税金额的基础,如企业没有按照法律法规严格保存这些账簿和凭证,税务机关将会按自己的程序评估和审核企业的纳税能力和应纳税金额.
3.
2.
2.
4发票等合法票据管理经伊朗国家税务局公告的,根据《直接税法》规定的法人和企业所有者必须进行税务登记且对每笔交易开具发票.
在发票、合同以及其他类似文件中提供自己的纳税人识别号和交易方的纳税人识别号,同时还必须向上述行政机关提交交易清单.
11Article169ofDirectTaxesActofIran2015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553.
2.
3纳税申报伊朗税收年度以伊朗日历年度为准,从公历3月21日开始至次年3月20日.
外国企业在首次注册时可自行选择税收年度.
当企业登记的会计年度与税收年度不一致时,企业会计年度期间产生的收入将作为税收评估的基础.
电子报税申报要求:伊朗国家税务局(INTA)最近宣布,纳税人在电子报税系统中完成"预注册"和"注册"业务是进行网上报税的前提条件.
由于伊朗国家税务局近年来要求纳税人实行网上报税制度,所以纳税人需要登录网站www.
tax.
gov.
ir了解纳税人电子报税操作系统,否则,将导致纳税人不能成功在网上申报纳税.
13.
2.
3.
1企业所得税(1)申报要求及税款缴纳所有的法人(包括伊朗企业和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每年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在扣除已缴纳的预提所得税后,根据汇算清缴的结果缴纳税款.
所有的应纳税款都必须在汇算清缴申报时缴纳.
(2)申报内容法人应在每个纳税年度后4个月内将纳税申报表、资产负债表和依照公司帐薄核算出的盈亏账目表,连同合伙人或股东的个人身份证、占有的股份额或股数及每一种股份的特征一起交至经营地税务机关,并缴纳应纳税款.
第一次提交上述表后,以后年度只需情况变动时提交.
在伊朗无办事处或代表机构的外国公司和法人,在德黑兰报送纳税申报表及缴纳税款.
法人和企业在免税期内也应遵守这一规定.
公司的应税所得额应按照公司的法定帐薄核算利润亏损.
本地公司所得税在伊朗财年结束后4个月内必须申报;员工工资税及社保费:伊朗月度结束后20天内申报;预提税:自代扣之日起30天内申报缴纳.
1伊朗国家税务局(INTA)http://en.
intamedia.
ir/pages/default.
aspx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56在截止日期或期限的最后一天前提交纳税申请表或其他文书,如遇官方假期或公共假期,截止日期应顺延.
(3)税款缴纳纳税时间为3月21日至次年的3月20日.
纳税申报及税款必须于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提交给相关税务机构.
每一个合同付款的3%可以由付款人扣缴,并上报税务机关,该扣税额构成最终税额的预付款.
多缴的税额可申请退还.
3.
2.
3.
2工资薪金所得税(1)申报要求雇主应在每次发放工资时候,计算并扣除雇员应纳工资薪金所得税税款,并在30日之内将有关税金及工资领取人的姓名、住址及其工资数额一并报送到当地税务局.
(2)税款缴纳若从外籍个人处(在伊朗没有分支机构或代表处)领取工资,领薪人应在领取工资30日之内,根据规定将有关税款交到居住地税务局,并在伊历次年4月(公历6月22日-7月22日)底之前将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申报表交至上述税务局.
3.
2.
3.
3个人营业所得税(1)申报要求纳税人应按伊朗国家税务总局提供的申报表,为每个经营单位和每个经营地分别填报自己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的生产经营活动纳税申报表,在伊历次年4月(公历6月22日-7月22日)底之前交经营地税务机关.
(2)税款缴纳按《直接税法》第131条的税率缴纳税款.
3.
2.
3.
4增值税(1)申报要求增值税按季度申报纳税,在每个季度后的15天内向税务机关提交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申报时,提交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季度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57增值税的申报缴纳日期要根据伊朗日历来计算,并适时向INTA账户缴纳相关税金.
非居民企业无需进行增值税登记.
申报增值税期限如下:表8增值税申报期限伊朗日历申报期限3月21日至6月21日7月6日6月22日至9月22日10月15日9月23日至12月21日1月4日12月22日至次年3月20日4月4日纳税人持续经营期小于一个纳税周期,其纳税义务应适用于较短的纳税周期.
有多个经营场所或活动的自然人或法人,应分别提交纳税申报表,并分别缴纳各营业场所或活动的相应税款.
根据经营活动需建立办公室、商店、或除总部外其他一个或多个分支机构的工作场地或工厂、服务或商业圈,应按照伊朗国家税务局的指南提交纳税申报表.
《增值税法》中没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纳税人,为了填报申报表和其他相关税务事项,其居住地应视为经营场所.
(2)税款缴纳纳税人应及时将应缴税款存入伊朗国家税务局指定的账户.
(3)税收处罚①如纳税人未能履行所规定的义务,或违反规定,需缴纳应缴税款及滞纳金,并接受以下罚款:1A.
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税务登记的,从应当办理税务登记或认定的日期起,按应缴税款的75%处以罚款;B.
未开具发票的,按应缴税款处以罚款;C.
开具价目与售价不相符的发票,按照差价处以罚款;D.
因未按规定的样表和指南填写信息,按应付税款的25%处以罚款;1Article22ofValueAddedTaxActofIran2015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58E.
办理税务登记或身份认证后,没有填报申报表的,按应付税款的50%处以罚款;F.
未能出示或制作帐簿、凭证或文件,按应付税款的25%处以罚款.
②在规定期限内,延期缴纳规定的税款,根据延期时间,每月按未缴税款的2%处以罚款.
13.
2.
4税务检查3.
2.
4.
1纳税评估为了监管纳税人的会计账簿、文件和记录,伊朗建立了税务检查部门以监控税收法律法规的实施.
根据伊朗国家税务总局局长命令或经授权的代表,上述部门应对纳税人的合法住所、活动场所或保存账簿、文件、记录的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并对其账务资料(如资料和记录)进行现场检查.
如有必要,可将其账务资料转至相关税务办公室,并出具收据.
必要时,由主管司法机关授权的督查委员会应有检查或司法行政部门的代表.
税务机关应在两周内向纳税人返还会计账薄、文件和记录.
税务机关应当在纳税申报期截止后一年内,对纳税人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的纳税申报表进行初步评估,确认纳税人申报的纳税义务金额或者应纳税额.
在最初的税务评估中,税务当局可以认定纳税人提交的法定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并对账簿予以拒收,同时在推定的基础上重新计算应纳税额(目前这种评估方式正在逐步淘汰).
在这种情况下,税额将通过使用税务局每年批准的特殊税率来确定.
纳税人提交的纳税申报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被拒收,或是在法定期限内并未提交上述文件的,将按照《直接税法》的规定对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
在申报截止一年期满后3个月内,税务机关必须向纳税人发放纳税评估通知,纳税人在该通知上签字确认已收到通知书.
纳税人可以在收到评1Article23ofValueAddedTaxActofIran2015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59估通知后30天内提出书面质疑.
如果在此期间没有对纳税评估通知提出质疑,则认为已同意该纳税评估.
纳税人必须以向纳税评估首席评估员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来提出书面质疑.
如果首席评估员不能做出判定,则提交税务争端解决委员会(BTSD).
在税务争端解决委员会的裁决送达20天后,如有异议可以向上述委员会提请第二次上诉.
如对上诉委员会的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上诉委员会裁决通知后30天内向最高税务委员会提出进一步上诉.
最终确定的税额不能再提交其他上诉法院,但如纳税人能充分证明裁定是不公平的,则可提出异议.
经济事务和财务部长可以将相关文件提交给一个三人委员会,该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具有约束力的最终裁决.
1如在申报截止一年期满后3个月内未能发布评估公告,或在上述一年期满后3个月内未向纳税人送达评估通知,应视为纳税人完成纳税申报.
如果纳税申报已完成或经审查通过并发布和提供了税务评估通知书,无论税款缴纳与否,纳税人如果有隐性收入或盈利活动未申报,仅就与此类活动有关的所得税进行追缴.
发生上述情况,以及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由于未经审查但已被视为申报完成的情况,税务机关应当自发出税务评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将其副本连同证明报告,提交给税务纪检监察办公室审查.
对于未及时填报纳税申报表申报有关收入的纳税人,按照本法规定不需要该纳税人在缴税截止日期前提交纳税申报表的,缴纳税款期限为缴税截止日期起5年.
相关税费在上述5年期满后不再追缴,除非纳税人的收入是确定的,并且在上述5年期满后的三个月内已向纳税人出具并送达税务评估通知.
因任何原因追征税款的对象应是个人而非扣缴义务人,在经税务争议解决委员会确认情况后将取消对扣缴义务人的追征.
在这种情况下,税务机关必须在税务争议解决委员会出具意见后1年内,向实际纳税人追征相关税款,且不受上述5年期限规定.
除此之外的情况应遵守追缴期限规定.
1IBDF-IranCorporateTaxation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603.
2.
4.
2税务稽查暂无3.
2.
4.
3税务审计暂无3.
2.
5税务代理财政与经济事务部的工作人员和伊朗国家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在任职期间或即将进入任职期间,作为纳税人的代表或代理人.
13.
2.
5.
1伊朗对税务代理的规定暂无3.
2.
5.
2伊朗税务代理市场现状暂无3.
2.
6法律责任3.
2.
6.
1违反基本规定的处罚(1)登记违法处罚企业经营者应当自开业之日起4个月内,向当地税务机关书面申报开业时间.
如果未能按时履行该职责,将被处以相当于最终税款10%的罚款,并将被剥夺所有税收优惠且不能享受免税待遇,直至被税务机关确认为止.
经有关部门颁发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的经营者,不适用于本规则.
(2)会计核算违法处罚纳税人应保存好法定账簿,不能提交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拒不出示账簿的,每次将被处以相当于税费的20%的罚款.
2(3)纳税申报违法处罚1Article171ofDirectTaxesActofIran20152Article193ofDirectTaxesActofIran2015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61纳税人未在税务总局通知之日起10日内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通过发出缴纳执行令的方式通知该纳税人,并对其缴纳的时间作出安排.
自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税款.
3.
2.
6.
2不履行纳税义务处罚(1)对不缴或少缴税款的处罚如果纳税人以逃税为目的,故意错误地引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账簿,存档、记录构成纳税评估基础的,或拒绝递交申报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连续3年,除了罚款和刑罚以外,该纳税人应当被剥夺适用所有法律工具的权利.
在超过规定期限支付的任何税款应额外加征每个月有关税收2.
5%的罚款.
(2)对不履行扣缴义务的处罚所有自然人或法人若未能代扣代缴其他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应额外处以未扣缴税款20%的罚款.
若非政府法人负责代扣代缴,除了支付应缴的税金和罚款,也将因连带责任被判处惩治性监禁3个月到2年.
若扣缴义务人为个人,该人须被判处惩治性监禁3个月到2年.
(3)对逃避追缴欠税的处罚如果纳税人的税款尚未确定或其确定过程尚未完成时,因考虑到纳税人可能会处置一些固定资产或财产来逃避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应当向税务争议解决委员会提供充分的证据来申请扣押令.
税务争议解决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应出具相应的扣押令,并明确相关金额.
对于由纳税人或第三方持有的财产或资金,税务机关应当按扣押令追究相同的金额.
在这种情况下,当税务机关送达书面通知后,除非提供与欠缴金额相等的担保,纳税人或第三方不得处置相关财产.
如果纳税人或第三方违反上述规定,除了支付欠缴税款外,还将被处以六级以上的监禁.
3.
2.
6.
3其他处罚以下行为被视为税务犯罪,任何犯罪人员应当判处六级处罚:(1)拟定并使用虚假账簿,文件或账目;(2)隐藏商业活动和隐瞒从中得到的收入;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62(3)妨碍税务官员获得自己或者第三方的商业和税收信息,逃避履行向伊朗国家税务局提交财务信息的义务,由此导致政府遭受经济损失;(4)用别人的名义进行交易或签合同或者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其他人的交易或合同,与事实相反;(5)不履行制定和提交未来3年的收入和成本信息的纳税申报表的义务;(6)如果会计师、审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官员和银行的雇员和信贷机构是从犯,或者他们未能报告此类案件时,他们应当被判处此类犯罪的最低刑罚.
教唆他人的处罚按照伊斯兰刑法的规定来决定.
3.
2.
7其他征管规定(1)部分或全部纳税人在取得收入时未扣缴和缴纳税款的,伊朗国家税务局有权要求其按照以前年度最终完税的百分比或按其业务量一定比例在1年内预缴当年的相关税费.
未按规定预缴的,按照《伊朗直接税法》第163条的规定收取同等金额的税款;(2)伊朗国家税务局可以准备证书供纳税人在预缴税款时购买,证书需进行登记并不可转让.
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时,应扣除相当于每季度预付款及加计2%的部分;1(3)对于那些无法马上结清应纳本金和罚款的纳税人,财经部或伊朗国家税务局允许其分期付款,但是不得超过通知其最终纳税义务之日起三年;2(4)根据年度预算公法1995(2016年3月20日—2016年3月20日),为了维护国家国库的正常资金的流动,政府特此授权发行伊斯兰国债高达100,000,000,000,000里亚尔,该资金优先用于国家管理和计划的项目,政府还被授权在年底前从有关组织提供的信贷中解决上述项目的资金问题,上述票据可在德黑兰证券交易所交易,这些票据的交易应免税;31Article166ofDirectTaxesActofIran20152Article167ofDirectTaxesActofIran20153TaxesinIran—Lettersofcircular---Tax-RelatedProvisionsof1395(2016)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63(5)防止欠税债务人出境的最新规定:伊朗国家税务总局(INTA)最近于2015年6月6日发出了第200/94/29号决议的通知,根据《直接税收法》第202条的规定,下列个人应被禁止出境:1①与企业实体的最终税务责任有关的私人制造企业的责任董事,其企业的税收负债金额达到该企业注册资本的20%以上,或累计税务负债超过5,000,000,000里亚尔;②上述①以外的其他经营实体的责任董事及法人,同时也包括制造业企业的企业法人,其企业的税收负债金额达到该企业注册资本的10%以上,或累计税务负债超过2,000,000,000里亚尔.
其他税收负债金额高于里亚尔100,000,000的企业的企业法人.
3.
3非居民纳税人的税收征收和管理3.
3.
1非居民税收征管措施简介所有伊朗注册的公司及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都需要向伊朗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
外国投资者在伊朗境内经营所获得的收入都需要按伊朗税法规定缴纳税款.
伊朗有权以来源和相关税率收取非伊朗纳税人的应纳税额.
3.
3.
2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3.
3.
2.
1所得税管理及源泉扣缴非居民企业也需要就其来源于伊朗的收入缴纳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取得的特许权使用收入或利息收入均为应税收入,其应纳税款在对方支付时进行一次性源泉扣缴.
非居民企业在伊朗境内(有些外国公司未在伊朗注册)提供的服务收入也需要缴纳预提所得税.
外国公司有经营资格的需要申报企业所得税及预提税,没有经营资格的只需要申报工资税和社保费,企业所得税在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申报;AnnualStatePublicBudget1TaxesinIran—Lettersofcircular---Tax-RelatedProvisionsof1395(2016)AnnualStatePublicBudget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64员工工资税及社保费在月度结束后20天内申报;预提税自代扣之日起30天内申报缴纳.
3.
3.
2.
2增值税管理非居民企业无需进行增值税登记.
3.
3.
2.
3股权转让暂无3.
3.
2.
4财产转让暂无3.
3.
2.
5股息红利暂无3.
3.
2.
6特许权使用费外国法人可以向居民企业授权使用专利技术,居民企业在支付专利使用费时必须在每次付款时支付预提税,税率为25%.
针对公司年度收入总额10%至40%进行征收,具体取决于活动类型和盈利水平.
付款人需从每笔付款中扣除适用的税款,并考虑到从年初至每个相关付款之日起的总付款额,预提税于次月内在相关税务局缴纳.
否则,付款人和收款人对税款和相应罚款承担连带责任,该预提税为最终扣税.
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65第四章特别纳税调整政策4.
1关联交易4.
1.
1关联关系判定标准根据2006年8月16日伊朗国家税务局发布的通知函(以下简称通知函),当商品、服务、无形财产等相互转让时,通常在关联方之间会出现转让定价的问题.
举例来说,这些关联方可能是同一合作伙伴、同一公司和其隶属公司、家族成员等.
该定义涵盖了公司、分支机构以及代理商.
4.
1.
2关联交易基本类型伊朗在国内立法和签订的税收条约中,均包含了关联关系的以下定义:(1)一个签约国的企业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到另一个签约国企业的管理、控制或资本中.
(2)相同人员直接或间接地参与签约国或其他签约国企业的管理、控制或资本中.
无论哪种情况,两家公司的商业或金融关系都由两家公司确定,此情况与那些独立公司不同,那他们所获利润就应包括在该企业所获利润中,并据此征税,除非没有积蓄.
通知函的定义适用于设在伊朗的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或代理商.
由于代理商或分支机构与主要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是普遍存在的,税务机关有理由质疑这些实体是否以恰当、合法的方式在运作.
通常是采用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判断.
4.
1.
3关联申报管理暂无4.
2同期资料暂无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664.
3转让定价调查14.
3.
1原则在关联企业的业务交易中(例如两个实体之间,一个控制着另一个或两个都被第三方所控制),交易的价格和条件可能会与独立第三方有所不同,独立交易原则就是在相同或类似情况下,企业与关联方在价格方面达成的价格协议.
通知函指出:根据经济合作发展组织的税收协定范本,以及伊朗已同其它国家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规定.
在缔约国一方的企业直接或间接参与另一个缔约国企业的管理或资金,或者同类人员直接或间接参与另一个缔约国的管理或资金的情况下,若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的交易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那关联交易所获利润就应包括在该企业所获利润中,并据此征税.
由此可见,伊朗税务局适用了经合组织税收协定范本,并以此作为解决外国分支机构或代理商在转让定价时的操作指南.
4.
3.
2转让定价主要方法(1)正常情况下,对公司收入的计算和利润的确定必须遵守法定的交易原则和准则,对此,税务官应对在伊朗的外资公司或代理商和相关主要公司的分支机构或代理商之间的关系进行调查,调查企业获得的证据和文件,对代理合同是否正确以及其对外公布的收入金额进行确认.
(2)在代理商和经纪人方面.
按国际惯例要求,在可接受的基础上订立的合同成本加上固定的收入或支出取决于合同订立的一致性和合理性,或类似情况(比如与独立第三方签订的合同,其佣金或相关费用的金额是根据卖方提供的最终发票的百分比来确定的.
佣金或相关费用以现金形式支付,外方应当以现金开户的相关凭证作为信用证明.
一般不进行外汇转账或向银行转账.
)因此,如果申报的收入与独立第三方之间的一般佣金率不符,则应以代理商公开的现金账1CircularLetterdated16August2006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67户的最终金额作为参考依据,并根据外币对应的汇率进行折算.
因此,外国代理机构取得的佣金收入是根据卖方提供最终发票的金额乘以百分比来确定的,最终发票需要根据相关交易的信用证明来开具.
(3)负责审计外国公司设在伊朗的分支机构和代理的注册会计师必须清楚地表达他们对客户业务经营情况及所申报收入情况的意见.
例如收入是否包括佣金、费用或收到的折扣,并填写附表.
换句话说,审计人员必须遵守"独立交易"原则,审计人员应当使用该通知规定的表格,且必须说明纳税人的收入是否按"独立交易"原则申报.
否则,表格应该单独列明根据"独立交易"原则重新计算的收入.
4.
3.
3转让定价调查(1)税务机关应审查提交的合同、相类似的佣金合同,并对交易的具体情况进行甄别,比对纳税人申报的数据与类似交易的数据.
发现不符合国际惯例和市场条件情况的案件时,应根据《直接税法》第97条第3款规定,提交至委员会进行核查.
由此可见,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对类似问题有处理和判定的任务.
(2)在判定两个合同或交易是否类似时,应当考虑交易的各种特性.
例如交易的类型、其它与相关货物或服务的具体情况、工作的复杂性、不同的市场条件以及签订各自合同的时间等等.
(3)在货物或服务由委托公司直接销售,代理只在其账簿上记录折扣或佣金的情况下,代理的收入不应低于"独立交易"的收入.
否则,税务局将根据同类事件和合同评估其应纳税所得额.
4.
4预约定价安排暂无4.
4.
1适用范围暂无4.
4.
2程序暂无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684.
5受控外国企业4.
5.
1判定标准暂无4.
5.
2税务调整暂无4.
6成本分摊协议管理暂无4.
6.
1主要内容暂无4.
6.
2税务调整暂无4.
7资本弱化虽然伊朗没有正式的资本弱化规定,但伊朗颁布的《鼓励和保护外国投资法》规定,税前扣除的利息率上限为伦敦同业拆借利率(LIBOR)上浮2.
5%.
4.
8法律责任纳税人应保存好法定账簿,不能提交其资产负债表、损益报表,或者拒不出示账簿的,每次将被处以应交税费10%的罚款.
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69第五章中伊税收协定及相互协商程序5.
1中伊税收协定伊朗已与41个国家签订了税收协定,协定网络见附录三.
5.
1.
1中伊税收协定中国政府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于2002年4月20日在德黑兰签订的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经伊朗和中国外交部分别于2003年7月1日和2003年7月15日互致照会,确认已完成该协定生效的法律程序.
根据该协定第28条规定,协定自2003年8月14日起生效,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1.
5.
1.
2适用范围(1)主体范围①个人税收居民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同时为双方居民的人.
"人"包括个人、公司和其他团体.
"缔约国一方"和"缔约国另一方"指的是中国和伊朗.
"缔约国一方居民"一语是指按照该缔约国法律,由于住所、居所、总机构所在地,或者其他类似的标准,在该缔约国负有纳税义务的人.
②企业税收居民企业是指在"法人团队或税收上视同法人团体的实体".
在中伊协定中,企业分别指缔约国双方各自根据国内法成立的,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该国的企业为居民企业.
③双重居民身份的协调1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
chinatax.
gov.
cn/n810341/n810770/c1153033/content.
html.
另,2008年后,中国已无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协定中未作修改,特此说明.
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70若同时为缔约国双方居民的个人,其身份应按依照以下规则按顺序确定.
当使用前一标准无法解决时,才使用后一标准.
A.
永久性住所永久性住所包括任何形式的住所,但该住所必须具有长久性.
即个人已安排长期居住,而不是为了某些原因(如旅游、商务考察等)临时逗留.
B.
重要利益中心重要利益中心要参考个人家庭和社会关系、职业、政治、文化和其他活动、营业地点、管理财产所在地等因素综合评判.
即个人一直居住、工作并且拥有家庭和财产的国家应认为是与其个人和经济关系更密切(重要利益中心)所在缔约国的居民C.
习惯性居处在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应采用习惯性居处的标准来判定个人居民身份的归属:一是个人在缔约双方均有永久性住所且无法确定重要经济利益中心所在国;二是个人的永久性住所不在缔约国的任何一方.
第一种情况下要注意其在双方永久性住所的停留时间,同时还应考虑其在同一个国家不同地点停留的时间;第二种情况下对习惯性居处的判定,要将此人在一个国家所有的停留时间加总考虑,而不问其停留的原因.
除个人以外,同时为缔约国双方居民的人,应认为是其总机构所在缔约国的居民.
"国民"一语是指所有具有缔约国一方国籍的个人和所有按照该缔约国现行法律取得其法律地位的法人、合伙企业或团体.
如果其同时是缔约国双方的国民,或者不是缔约国任何一方的国民,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应通过协商解决.
(2)客体范围协定适用于有缔约国一方、其行政区或地方当局对所得征收的所有税收.
对全部或某项所得征收的税收,包括对来自转让动产或不动产的收益征收的税收,对企业支付的工资或薪金总额征收的税收以及对资本增值征收的税收.
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71协定适用的现行税种在中国为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在伊朗为所得税.
在协定签订日之后,若增加或者代替现行税种的相同或者实质相似的税种,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应将各自税法所作出的实质变动,在其变动后的适当时间内通知对方.
(3)领土范围中伊税收协定适用的领土范围为"缔约国一方"(中国)和缔约国另一方(伊朗),"中国"和"伊朗"在协定中的定义是:"中国"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概念上是指实施有关中国税收法律的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包括领海,以及根据国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有勘探和开发海底和底土资源以及海底以上水域资源的主权权利的领海以外的区域.
"伊朗"是指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拥有主权或管辖下的领土.
5.
1.
3常设机构的认定尽管伊朗国内法中没有对常设机构的规定,但是在中伊税收协定中对常设机构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规定.
在协定中,"常设机构"是指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的固定营业场所.
中伊协定通过正面清单、负面清单规定了常设机构的范围.
主要类别包括场所型常设机构、工程型常设机构、代理型常设机构.
(1)场所型常设机构的认定根据中伊协定规定,场所型常设机构包括:管理场所、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厂、作业场所、矿场、油井或气井、采石场或者其他勘探、开发、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根据中伊协定第5条第4款规定,下列情形不应被认定为常设机构:①专为储存、陈列本企业货物或者交付商品的目的而使用的设施;②专为储存、陈列的目的而保存本企业货物或者商品的库存;③专为另一企业加工的目的而保存本企业货物或者商品的库存;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72④专为本企业采购货物或者商品,或者搜集情报的目的所设的固定营业场所;⑤专为本企业进行其他准备性或辅助性活动的目的所设的固定营业场所;为第①项至第⑤项活动的结合所设的性质或辅助性质.
同时,中伊协定第5条第7款规定,缔约国一方居民公司,控制或被控制于缔约国另一方居民公司或者在该缔约国另一方进行营业的公司(不论是否通过常设机构),此项事实不能据以使任何一方公司构成另一方公司的常设机构.
(2)工程型常设机构的认定根据中伊协定第5条第3款规定,建筑工地,建筑、装配或安装工程,或者与其有关的监督管理活动,但该工地、工程或活动需连续十二个月以上的才构成工程型常设机构.
(3)代理型常设机构的认定根据中伊协定第5条5款的规定,当一个人(除独立代理人以外)在缔约国一方代表缔约国另一方的企业进行活动,有权并经常行使这种权力并以该企业的名义签订合同,则该企业在缔约国另一方构成常设机构.
这类机构则为代理型常设机构.
但是该企业若从事的为负面清单中规定的准备性或辅助性的活动,则不应认为该代理人构成了常设机构.
根据中伊协定第五条第六款规定,独立代理人不构成常设机构.
独立代理人是指:缔约国一方企业仅通过按常规经营本身业务的经纪人、一般佣金代理人或者任何其他独立代理人在缔约国另一方进行营业,这类独立代理人不应认为在该缔约国另一方设有常设机构.
但如果这个代理人的活动全部或几乎全部代表该企业,不应认为是协定所指的独立代理人.
5.
1.
4不同类型收入的税收管辖根据中伊协定,个人或公司在收到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时,需按10%的税率缴纳预提所得税.
付款人需从每笔付款中扣除应纳税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73款并于次月缴纳.
否则,付款人和收款人对税款和相应罚款承担连带责任,该预提税为最终扣税.
(1)营业利润中国企业通过设在伊朗的企业进行经营的,当该企业构成常设机构时,伊朗可以对其产生的利润进行征税,但应仅以该常设机构的利润为限.
在确定利润时,应允许扣除其进行营业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行政和一般管理费.
只要是为常设机构发生的费用,不论发生在何处都应允许扣除.
伊朗将常设机构视同独立分设企业,并同该常设机构所隶属的企业完全独立处理.
按照独立交易原则,以公平市场价格为依据计算归属于该常设机构的利润.
(2)利息根据伊朗的规定,在伊朗境内支付给中国居民的利息,可以在该利息发生地伊朗征税.
如果利息受益人是中国居民,则可根据税收协定享受10%的预提所得税税率.
(3)特许权使用费根据伊朗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在伊朗境内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适用10%~30%的核定利润率,再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税金必须由伊朗客户扣除,于付款月份之后的下一个月的月底前支付.
扣除的税款每笔税款为最终税款.
中国企业可根据协定享受10%的预提所得税税率.
(4)个人劳务中国居民在伊朗从事专业性劳务或受雇取得的薪金、工资、其他报酬,如果从事劳务时设有经常使用的固定基地,或在有关历年中在伊朗停留连续或累计超过183天,则构成劳务型常设机构.
伊朗有权对其征税.
5.
1.
5伊朗税收抵免政策(1)税收协定中的规定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74中伊税收协定第23条规定了"消除双重征税方法".
在中国,中国居民从伊朗取得的所得,按照协定规定在伊朗缴纳的税额,可以在对该居民征收的中国税收中抵免.
但是,抵免额不应超过对该项所得按照中国税法和规章计算的中国税收数额.
在伊朗,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居民取得的所得,按照本协定规定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征税时,首先提及的国家应允许从对该居民的所得所征税额中扣除金额相等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缴纳的税收.
但该项扣除应不超过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征税的该项所得扣除前计算的税额.
按照协定的任何规定,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居民所取得的所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免税时,该国在计算该居民其余所得的税额时,可对免税的所得予以考虑.
(2)企业境外所得的税收抵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有关税收抵免的基本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①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②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所得税法第二十四条: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75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所称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中国境外税收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缴纳并已经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
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所称抵免限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该抵免限额应当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计算公式如下: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实施条例第七十九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所称5个年度,是指从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已经在中国境外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当年的次年起连续5个纳税年度.
实施条例第八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四条所称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四条所称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业以间接持股方式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税额时,应当提供中国境外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款所属年度的有关纳税凭证.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84号)中有关税收抵免的基本规定:①企业可以选择按国(地区)别分别计算(即"分国(地区)不分项"),或者不按国(地区)别汇总计算(即"不分国(地区)不分项")其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财税〔2009〕125号文件第八条规定的税率,分别计算其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和抵免限额.
上述方式一经选择,5年内不得改变.
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76企业选择采用不同于以前年度的方式(以下简称新方式)计算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和抵免限额时,对该企业以前年度按照财税〔2009〕125号文件规定没有抵免完的余额,可在税法规定结转的剩余年限内,按新方式计算的抵免限额中继续结转抵免.
②企业在境外取得的股息所得,在按规定计算该企业境外股息所得的可抵免所得税额和抵免限额时,由该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20%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限于按照财税〔2009〕125号文件第六条规定的持股方式确定的五层外国企业,即:第一层:企业直接持有20%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第二层至第五层:单一上一层外国企业直接持有20%以上股份,且由该企业直接持有或通过一个或多个符合财税〔2009〕125号文件第六条规定持股方式的外国企业间接持有总和达到20%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
(3)个人境外所得的税收抵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所得税法第七条所说的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是指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该所得来源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应当缴纳并且实际已经缴纳的税额.
第三十三条规定:所得税法第七条所说的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是指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区别不同国家或者地区和不同所得项目,依照税法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和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同一国家或者地区内不同所得项目的应纳税额之和,为该国家或者地区的扣除限额.
(4)饶让条款相关政策暂无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775.
1.
6无差别待遇原则(非歧视待遇)缔约国一方国民在缔约国另一方负担的税收或者有关条件,不应与该缔约国另一方国民在相同情况下,负担或可能负担的税收或者有关条件不同或比其更重.
该规定不仅适用于缔约国双方的居民,还适用于不是缔约国一方或者双方居民的人.
缔约国一方企业在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的税收负担,不应比本国进行同样活动的企业更重.
但此规定不应理解为缔约国一方由于民事地位、家庭负担给予该缔约国居民的任何扣除、优惠和减免也必须给予该缔约国另一方居民.
除适用《中伊税收协定》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七款或第十二条第六款的规定外,缔约国一方企业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款项,在确定该企业应纳税利润时,应与在同样情况下支付给该缔约国一方居民同样予以扣除.
缔约国一方企业的资本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为缔约国另一方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居民拥有或控制,该企业在该缔约国一方负担的税收或者有关条件,不应与该缔约国一方其他同类企业的负担或可能负担的税收或者有关条件不同或比其更重.
5.
1.
7在伊朗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手续如纳税人根据相关税收协定适用较低税率,则需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受益人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等).
中国企业在伊朗申请享受协定待遇需提供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时,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7号)的规定,向主管其所得税的县税务局(以下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中国居民企业的境内、境外分支机构应由其中国总机构向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合伙企业应当以其中国居民合伙人作为申请人,向中国居民合伙人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785.
2伊朗税收协定相互协商程序5.
2.
1相互协商程序概述为正确适用税收协定,避免双重征税,解决国际税收争议,维护中国居民(国民)的合法利益和国家税收权益,规范与外国(地区)税务主管当局涉及税收协定的相互协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税收协定相互协商程序实施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6号),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
5.
2.
2税收协定相互协商程序的法律依据《中伊税收协定》第二十五条"协商程序"规定:当缔约国一方居民认为,缔约国一方或者双方所采取的措施,导致或将导致对其不符合本协定规定的征税时,可以不考虑各缔约国国内法律的补救办法,将案情提交本人为其居民的缔约国主管当局;或者如果其案情属于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可以提交本人为其国民的缔约国主管当局.
该项案情必须在不符合本协定规定的征税措施第一次通知之日起,3年内提出.
5.
2.
3相互协商程序的适用(1)申请人的条件申请人包括中国居民和中国国民.
中国居民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在中国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中国国民,是指具有中国国籍的个人,以及依照中国法律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相互协商程序的方式、时限和具体情形相互协商的事项限于税收协定适用范围内的事项,但超出税收协定适用范围,且会造成双重征税后果或对缔约一方或双方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经中国和伊朗税务主管当局同意,也可以进行相互协商.
主要有以下6项: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79①对居民身份的认定存有异议,特别是相关税收协定规定双重居民身份情况下需要通过相互协商程序进行最终确认的;②对常设机构的判定,或者常设机构的利润归属和费用扣除存有异议的;③对各项所得或财产的征免税或适用税率存有异议的;④违反税收协定非歧视待遇(无差别待遇)条款的规定,可能或已经形成税收歧视的;⑤对税收协定其他条款的理解和适用出现争议而不能自行解决的;⑥其他可能或已经形成不同税收管辖权之间重复征税的.
(3)中国关于特别纳税调整相互协商程序的另行规定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的公告.
5.
2.
4启动程序(1)启动程序时效及条件中伊税收协定第二十五条规定,相互协商申请时效为该项案情必须在不符合本协定规定的征税措施第1次通知之日起,3年内提出.
根据《税收协定相互协商程序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启动相互协商程序的条件设定为以下五项:①申请人为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或第十条规定可以提起相互协商请求的中国居民或中国国民;②提出申请的时间没有超过税收协定规定的时限;③申请协商的事项为缔约对方已经或有可能发生的违反税收协定规定的行为;④申请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能够证实或者不能合理排除缔约对方的行为存在违反税收协定规定的嫌疑;⑤申请相互协商的事项不存在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80对于不符合上款规定全部条件的申请,但税务机关认为涉及严重双重征税或损害中国税收权益、有必要进行相互协商的,也可以决定受理.
(2)税务机关对申请的处理负责申请人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征管的省税务机关为受理申请的税务机关.
申请人就缔约对方征收的非所得税类税收提出相互协商申请的,负责与该税收相同或相似的国内税收征收的省税务机关为受理申请的税务机关.
国内没有征收相同或相似税收的,省级税务机关为受理申请的税务机关.
受理申请的省税务机关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上报税务总局,并将情况告知申请人,同时通知省以下主管税务机关.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总局可以决定终止相互协商程序,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省税务机关,省税务机关应告知申请人:①申请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在提交的资料中弄虚作假的;②申请人拒绝提供税务机关要求的、与案件有关的必要资料的;③因各种原因,申请人与税务机关均无法取得必要的证据,导致相关事实或申请人立场无法被证明,相互协商程序无法继续进行的;④缔约对方主管当局单方拒绝或终止相互协商程序的;⑤其他导致相互协商程序无法进行、或相互协商程序无法达到预期目标的.
对于相互协商结果,税务总局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受理申请的省级税务机关,省级税务机关应告知申请人.
5.
2.
5相互协商的法律效力(1)相互协商程序结果的法律效力达成的协议应予执行,不受中伊两国国内法律的时间限制.
双方主管当局经过相互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分别按不同情况处理如下:①双方就协定的某一条文解释或某一事项的理解达成共识的,税务总局应将结果以公告形式发布;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81②双方就具体案件的处理达成共识,需要涉案税务机关执行的,税务总局应将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税务机关.
③经双方主管当局相互协商达成一致的案件,涉及中国税务机关退税或其他处理的,相关税务机关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执行完毕,并将情况报告税务总局.
(2)相互协商程序与生效的税收和解或司法判决的关系相互协商程序进行期间,不停止税务机关已生效决定的执行,税务机关或者税务总局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除外.
(3)保护性措施在两国主管当局达成一致意见之前,申请人可以以书面方式撤回相互协商申请.
申请人撤回申请或者拒绝接受中伊双方主管当局达成一致的相互协商结果的,税务机关不再受理基于同一事实和理由的申请.
在相互协商过程中,如果伊朗主管当局撤回相互协商请求,或出现其他情形致使相互协商程序无法进行的,税务总局可以终止相互协商程序.
5.
2.
6伊朗仲裁条款伊朗设有两个仲裁中心,一个是德黑兰地区仲裁中心,适用UNICITRAL仲裁条款,成立于1997年.
另一个是财政和金融事务部仲裁中心,该中心成立于2002年,大部分使用LICA仲裁规则.
根据《促进和保护境外投资者法案》的规定,政府与外国投资者之间的纠纷不得通过协商解决,必须要经过国内法庭的审理.
只有在投资者为国家时,两国之间根据双边投资协定框架就纠纷达成一致的情况除外.
审查税务纠纷的权威机构是税务纠纷解决委员会.
税务纠纷解决委员会应当不少于听证会举行之日前10日通知当事人听证会时间,纳税人另有要求并且得到相关机构的同意的除外.
纳税人或其代表缺席,或者税务机关代表缺席不影响委员会审查和做出决定.
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82税务纠纷解决委员会的一审决定具有确定性和适用性.
在给纳税人发出决定通知的20天内,如果税务人员和纳税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案件应移交给税务纠纷解决上诉委员会仲裁.
税务纠纷解决上诉委员会的决议有决定性.
税务纠纷解决委员会的决定必须包括合理的理由,如果决定调整应纳税额,委员会应在决定中详细说明原因及依据.
税务纠纷解决委员会应在决定中说明税务评估的依据,如存在评估错误,在纳税人或者税收事务办公室的申请下,应进行审查或者更正决定.
如果税务纠纷解决委员会拒绝接收或者调整税收事务办公室发出的评估通知,税务纠纷解决委员会应把决定的复印件和评估通知副本发送给税务管理检查机关审查.
纳税人或税收事务办公室在收到税务纠纷解决委员会最终决定的1个月内,可以向最高税收委员会申诉,提供充分的证据申请改变决定,或者因税务纠纷解决委员会不遵守法律法规或审查不当,申请重新审理.
如果纳税人或税收事务办公室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诉,反对税务纠纷解决委员会的最终决定,申请因税务纠纷解决委员会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审查不当的索赔,并提供了相应证据,最高税收委员会主席应把申诉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查.
相关部门应审查相关案件时,在法律证据的支持下,以多数人的意见为主,兼顾少数人的意见.
得出适当的决定,变更税务纠纷解决委员会原做出的决定或者驳回申诉.
如果相关部门改变了税务纠纷解决委员会的决定,案件应被移交到另一个税务纠纷解决委员会复议.
如果相关地方只有一个税务纠纷解决委员会,则把案件移交到同一省份邻近城市的税务纠纷解决委员会.
当最高税收委员会对案件持不同意见时,应该把案件移交到最高税收委员会全体委员会.
全体委员会审查有争议的案件,在处理决定获得全体委员会三分之二的人数通过时,决定生效.
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835.
3中伊税收协定争议的防范5.
3.
1中伊税收协定争议概念中伊税收协定争议是指中国与伊朗因双方之间签订的税收协定条款的解释和适用而引发的争议,体现在两个不同的层面.
第一个层面是跨国纳税人与收入来源地国(伊朗)之间就中伊税收协定条款的解释和适用引发的争议;第二个层面是跨国纳税人与收入来源国(伊朗)之间基于中伊税收协定条款的解释和适用争议无法达成谅解,并申请进入相互协商程序后,转化为中国与伊朗两个主权政府之间的税务争议.
税收协定争议中,跨国纳税人是直接利害关系方,应当着重防范和避免争议的发生,做好税收策划,证据收集和保管工作,增强税收协定争议的风险控制与管理能力.
5.
3.
2中伊税收争议产生的原因及主要表现本《指南》所称中伊税收协定争议产生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中国投资者在赴伊投资的决策阶段没有全面周详地考察中伊税收协定及伊朗当地税法的具体规定,致使投资项目在伊朗落地后税务成本增加;二是中国投资者在一些具有争议的涉税问题上与伊朗税务当局以及中国税务当局没有事先进行有效地沟通,由此引发税务争议.
由税收协定引发的争议主要有:税收管辖权争议、税收歧视和滥用或不用税收协定;主要体现在征税范围扩大、税款多征、以国内法代替国际法执行等,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中伊税收协定争议的表现.
(1)双重税务国籍中国居民企业在伊朗依据伊朗法律设立了项目投资公司,但公司的实际管理机构仍然设置在中国境内时,这一项目投资公司根据中国税法以及伊朗税法的规定既是中国居民企业又是伊朗居民企业.
如果项目投资公司没有与中国税务当局以及伊朗税务当局事先协商确定其居民身份,那么将无法享受税收协定优惠,由此可能引发税务争议.
(2)受益所有人身份被否认中国投资者在伊朗取得股息、利息或者特许权使用费等消极所得,应当按照伊朗所得税法的要求,在伊朗注册税号,并申报纳税.
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84通过税号注册证明其受益所有人身份,从而适用中伊税收协定规定的优惠税率,降低在收入来源地国的税负.
(3)营业利润与特许权使用费区分争议中国居民企业或个人向位于伊朗的商业客户提供技术服务并收取技术服务费的,该笔收入属于税收协定规定的营业利润,中国居民无须在伊朗缴纳所得税.
但是,如果中国居民的技术服务行为兼具技术授权使用行为的,容易引发税务争议.
这种混合行为极易被伊朗税务当局全部认定为技术授权行为,中国居民收取的费用属于特许权使用费,因此要求中国居民在伊朗缴纳所得税.
中国居民应当事先做好区分,明确技术服务与技术授权的两部分收入,避免税收成本的增加.
技术服务费与技术授权费的区分问题是税收协定争议高发地带.
(4)常设机构的认定争议中国投资者在伊朗获得营业收入是否应当在伊朗履行纳税义务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常设机构的认定.
通常,中国投资者在伊朗的场所、人员构成常设机构的,其营业利润应当在伊朗纳税.
中国投资者应当尽量争取避免其在伊朗设置的场所、机构被伊朗税务当局认定为常设机构.
在场所型常设机构认定方面,协定规定专为准备性、辅助性目的设立的场所且其全部活动属于准备性或辅助性活动的,不属于常设机构.
如何认定准备性、辅助性活动和目的,是中国投资者与伊朗税务当局之间的争议高发点.
在工程型常设机构认定方面,如果中国投资者或者经营者为伊朗商业客户提供工程服务的,应当高度审慎地遵循税收协定关于常设机构认定规定,尤其是工程期限的把控,同时准确区分工程地与场所的区分,以免引发争议.
在代理型常设机构认定方面,中国投资者或者经营者要确保其在伊朗的代理人符合独立代理人的条件,否则将会被认定为中国投资者或者经营者在伊朗的常设机构.
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855.
3.
3妥善防范和避免中伊税收协定争议中国投资者与伊朗税务当局争议主要体现在纳税范围(税收管辖权)、纳税额(税收歧视)以及不执行协定争议上,一旦产生税收协定争议,可以先自行与当地税务局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通过启动相互协商程序加以解决,但这一协商机制的缺点在于缺乏时限规定,容易出现久拖不决的情况,导致争议解决效率低下,对投资者产生不利的影响.
因此,中国投资者应当注重增强防范和避免中伊税收协定争议的能力,尽力避免在项目投资或者经营过程与伊朗税务当局之间产生税务争议,强化税务风险管理,确保在伊投资或经营能够实现最优化的经济目标.
(1)全面了解中伊税收协定及伊朗税法的具体规定防范中伊税收协定争议的核心工作环节在于决策阶段.
中国投资者应当在投资或经营决策阶段对伊朗税法以及中伊税收协定的具体规定进行充分考察与准确理解,结合自身的投资项目或经营活动识别税务风险,合理地进行税务规划,严格按照伊朗税法及中伊税收协定的具体规定安排自身的投资、经营活动.
(2)完善税务风险的内部控制与应对机制中国企业作为赴伊投资者应当特别注重建立税务风险的控制与管理机制,制定涉外税务风险识别、评估、应对、控制以及信息沟通和监督的相关工作机制,尤其要注重准确、全面地识别自身的税务风险点,并制定税务风险应对预警方案.
中国企业应当结合在伊投资或经营的业务特点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和岗位,配备专业素质人员,强化税务风险管理职能以及岗位职责.
(3)与伊朗税务当局开展充分的沟通与交流中国投资者应当在全面了解伊朗税法、中伊税收协议具体规定以及准确把握自身涉税风险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与伊朗税务当局进行沟通与交流的准备工作,备齐相关的证明材料,就一些关键税务风险点的处理与伊朗税务当局开展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努力获得伊朗税务当局的承认或者谅解,必要时可以启动在伊的预约定价安排程序以及事先裁定程序,尽力将税务争议风险进行锁定.
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86(4)寻求中国政府的帮助检索和考察伊朗税法以及中伊税收协定的具体规定是中国投资者不得不为但又十分困难的一项工作.
中国投资者可以在投资和经营决策初期积极寻求中国政府方面的帮助,获取相关投资政策信息,并与中国政府相关方面保持良好的沟通关系,可以向国家税务总局以及各省市国际税收管理部门进行咨询.
(5)寻求专业税务人士的帮助中国投资者应当在决策阶段及时寻求对当地具有经验丰富的跨国企业的税务律师、注册会计师等税法专业人士的帮助,借助税法专业人士的专业优势进行周详的税法尽职调查,制定合理的税务筹划方案,实施符合自身投资或经营特点的税务架构,控制和管理整个项目各个阶段的税务风险.
税法专业人士的服务可以使赴伊朗投资经营决策更为有效.
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87第六章在伊朗投资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6.
1信息报告风险6.
1.
1登记注册制度在伊朗开展实际经营活动前应进行注册登记.
在伊朗投资起始阶段最大的困难是公司注册文件繁多,注册程序复杂,审批时间较长.
中资企业要全面了解伊朗关于投资注册的相关法律;聘请伊朗当地律师和会计师协助办理注册事宜.
要正确选择拟注册的公司形式和营业范围,备齐所需文件,履行相关的程序.
国内准备的注册所需文件必须由公证处公证,中国外交部和伊朗驻华使领馆认证,翻译成波斯语后提交伊朗注册机构.
6.
1.
2信息报告制度所有伊朗企业及外国企业在伊朗设立的分支公司应在税务年度过后的最多4个月内将纳税申报单、负债表和盈亏帐目依照自己的法定帐薄进行的利润亏损核算结果及股东的个人身份证、公司股份额、(个人)股份额一起交至法人所在地的税务主管机关,并缴纳税款.
在第一次呈交上述申报材料后,以后年度遇有变动时也应提交,在伊朗无办事处和代表机构的外国公司和法人呈交纳税申报单及缴纳税款的地点是德黑兰.
6.
2纳税申报风险非居民企业以其来自于伊朗的收入纳税.
从收取的特许权使用费、许可证费用或利息中扣除预提所得税.
在伊朗境内外提供服务的非居民公司也要缴纳预提税,预提税从支付这些服务的费用中扣除.
6.
2.
1在伊朗设立子公司的纳税申报风险暂无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886.
2.
2在伊朗设立分公司或代表处的纳税申报风险在伊朗,外国企业进行任何活动之前应该先注册.
有营利活动(如售后服务)的外国企业的分支机构和代理企业,和居民企业一样缴纳企业所得税.
外国企业的分支机构在伊朗不能拥有财产.
6.
2.
3在伊朗取得与常设机构无关的所得的纳税申报风险外国法人或设在国外的企业通过在伊朗投资,直接或通过其分支机构、代表处、代理人及类似中间人在伊朗进行经营活动,或转让特许使用权、其他权利,或通过技术转让、培训和技术援助、电影拍摄等活动获得的收入,其在伊朗的代表人应按本法规定的适用税率对其从上述列举的任何活动获得的收入征税.
按照相关规定,在核算伊朗国内或国外法人的所得税时,以前预缴的税款可从应缴的税款中扣除,多缴的税款应予以退还.
6.
3调查认定风险伊朗法律没有规定任何详细的反避税措施,但税务局可酌情处理反避税问题.
伊朗税务机关尚未制定任何转让定价规则.
伊朗暂无资本弱化规则,但对股东贷款利息扣除有一些限制.
伊朗无受控外国公司规则.
外国银行可扣除用于营运资金或购置固定资产的信贷融资支付的利息和佣金费用,需满足以下条件:(1)提交文件证明外国银行由登记国授权从事银行业务,上述文件必须经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大使馆的授权签字人在银行登记国进行确认,并由驻德黑兰外交机构进一步确认.
如伊朗投资和经济技术援助组织(OIETAI)发布有关许可证,则由该组织提供确认证明.
(2)由负责审计付款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提供证明,该证明必须包含信贷融资用于流动资金或购买固定资产.
审计公司必须是伊朗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或审计机构.
(3)可接受的费用上限是LIBOR上浮2.
5%.
(4)可以扣除向伊朗银行支付的利息,而股息不能从企业所得税中扣除.
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896.
4享受税收协定待遇风险6.
4.
1未正确享受协定待遇的风险(1)未享受协定中国企业依据伊朗法律在伊朗设立了项目投资公司,但公司的实际管理机构仍然设置在中国境内时,这一项目投资公司根据中国税法以及伊朗税法的规定既是中国居民企业又是伊朗居民企业.
如果项目投资公司没有与中国税务当局以及伊朗税务当局事先协商确定其单一税务国籍,那么将存在无法享受税收协定优惠的风险.
(2)未享受协定低税率中国已与伊朗签订税收协定,在伊方投资的企业向伊朗税务局提供《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享受税收协定(安排)规定的相关待遇,适用更低税率.
(3)未享受抵免或饶让纳税人在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中国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在计算时,应区分不同国家或地区和不同应税项目,依照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和税率计算;同一国家或地区内不同应税项目的应纳税额之和,为该国家或地区的扣除限额.
其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在该国家或地区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
6.
4.
2滥用税收协定待遇的风险(1)常设机构的认定中国投资者在伊朗获得营业收入是否应当在伊朗履行纳税义务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常设机构的认定.
通常,中国投资者在伊朗的场所、人员构成常设机构的,其营业利润应当在伊朗纳税.
中国投资者应当尽量争取避免其在伊朗设置的场所、人员被伊朗税务当局认定为常设机构.
因此,常设机构的具体认定问题容易引发税务争议,同时也是中国投资者应当着重关注的税务风险点.
①在场所型常设机构认定方面,协定规定专为准备性、辅助性目的设立的场所且其全部活动属于准备性或辅助性活动的,不属于常设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90机构.
如何认定准备性、辅助性活动和目的,是中国投资者与伊朗税务当局之间的争议高发点.
②在工程型常设机构认定方面,如果中国投资者或者经营者为伊朗商业客户提供工程服务的,应当高度审慎地遵循税收协定关于常设机构认定规定,尤其是工程期限的把控,同时准确区分工程地与场所的区分,以免引发争议.
③在代理型常设机构认定方面,中国投资者或者经营者要确保其在伊朗的代理人符合独立代理人的条件,否则将会被认定为中国投资者或者经营者在伊朗的常设机构.
(2)导管公司认定暂无(3)受益所有人判定中国投资者在伊朗获取股息、利息或者特许权使用费等收入时,应当按照伊朗所得税法的要求,在伊朗注册税号并申报纳税,其注册证明的受益所有人身份,适用中伊税收协定规定的优惠税率,降低在收入来源国的税负.
(4)脱离实质性经济活动享受税收优惠认定风险暂无6.
5其他风险1目前,美伊紧张局势升级,中东局势错综复杂,不稳定因素较多,叙利亚战火不息,沙特及部分逊尼派国家与伊朗断交,穆斯林内部冲突加剧.
伊朗地处中东咽喉,又在宗教、政治、军事上与叙利亚反对派、伊斯兰国及部分逊尼派国家等有极深的矛盾冲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中资企业须注意安全,尽量不前往清真寺等人员密集场所.
如遇突发事件,立刻与当地警察及中国驻伊朗大使馆联系.
(1)随着美国单方面退出伊朗核协议并不断加大对伊朗制裁,伊朗于2020年1月5日提出终止履行部分伊核协议措施.
在伊朗开1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http://ir.
mofcom.
gov.
cn/)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91展投资、贸易、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时,要特别注意做好伊朗宏观政策分析评估,对所合作领域是否涉及制裁要有判断,对所涉及的风险要充分评估.
事前要调查、分析、评估相关风险,事中要做好风险规避和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自身利益.
包括对项目或贸易客户及相关方的资信调查和评估,对项目所在地的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分析和规避,对项目本身实施的可行性分析等.
(2)在伊朗中资企业要注意防范金融风险.
多家中资企业在伊朗开展贸易及投资业务时,都遇到了某伊朗商业银行信用证到期不付款的违约、买方编造伊朗托收银行信息骗款、黑客攻击邮件篡改银行账号等问题.
因此,在伊朗开展投资业务的中资企业,必须加强防范,做好全面风险管理.
企业应积极利用保险、担保、银行等保险金融机构和其他专业风险管理机构的相关业务保障自身利益.
包括贸易、投资、承包工程和劳务类信用保险、财产保险、人身安全保险等,银行的保理业务和福费廷业务,各类担保业务(政府担保、商业担保、保函)等.
(3)在伊朗投资的主要政治风险包括伊朗国内的制度体系、伊朗国内政局动荡等因素.
第一,伊朗严格的制度体系给投资者带来一定阻力.
伊朗有着严格的雇用外籍员工的条例,且程序繁杂.
此外,伊朗绝大部分生活物资、生产资料、消费品等都受到政府价格管制,一旦遭遇市场动荡,企业欲调整物价,须事先获得政府批准.
第二,伊朗国内保守派和改革派矛盾冲突不断.
每一次选举都会引发两派的尖锐矛盾,未来伊朗政局存在不稳定性.
建议企业在开展对外投资合作过程中使用中国政策性保险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的包括政治风险、商业风险在内的信用风险保障产品;也可使用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提供的商业担保服务.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由国家出资设立、支持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发展与合作、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有政策性保险公司,是中国唯一承办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金融机构.
公司支持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保险产品包括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保险和融资担保等,对因投资所在国(地区)发生的国有化征收、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92汇兑限制、战争及政治暴乱、违约等政治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风险保障.
如果在没有有效风险规避情况下发生了风险损失,也要根据损失情况尽快通过自身或相关手段追偿损失.
通过信用保险机构承保的业务,则由信用保险机构定损核赔、补偿风险损失,相关机构协助信用保险机构追偿.
(4)在伊朗,中资企业或中方人员要依法注册、依法经营、依法及时办理各类工作准证和签证.
中资企业或中方人员切不可在无居留和工作准证时,在伊朗境内长期停留.
考虑到伊朗法律体系和语言的差异,建议在伊朗开展长期业务的中资企业或中方人员聘请当地律师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服务.
中资企业或中方人员在与伊朗商签各类合同文本时,建议采用中方熟悉的语言(如英语),并在合同中明确仲裁需遵循英、法等中方律师熟悉的第三国法律,以便在纠纷发生时,最大限度维护中资企业或中方人员的合法权益.
(5)由于伊朗法律环境、执法手段不适合中资企业或中方人员直接在伊朗境内处理商务纠纷(发生过限制中资企业或中方人员出境等情况),因此建议中资企业或中方人员在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同时,也可考虑通过中国驻伊朗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以下简称经商参处)、伊朗总商会、伊中商会、伊朗驻华使馆等渠道寻求有关解决方案.
目前,中资企业或中方人员在伊朗直接投资尚处于初级阶段,伊朗吸引投资政策存在地区间和部门间差异,个别投资政策尚无具体实施细则,故中资企业或中方人员应在投资项目实施前,及时征求中国驻伊朗使馆经商参处意见,与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密切联系,开展广泛交流,做好充分调研,寻找有实力有信誉的伊朗合作伙伴,并将伊方承诺的各类优惠政策收录进相关合同或协议;投资项目实施中,应及时通报项目情况,反映遇到的问题,寻求所在地政府更多的支持.
遇到突发事件应及时与伊朗所在地政府取得联系,取得支持.
伊朗管理外商投资的政府部委为财经部,该部下设投资与经济技术支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93持组织(OrganizationforinvestmenteconomicandtechnicalassistanceofIran),作为具体负责外商投资事务的机构.
(6)取得中国驻当地使(领)馆保护.
中国驻伊朗大使馆领事部查询网址:ir.
chineseembassy.
org驻伊朗使馆领事部联系电话:(总机兼传真)0098-21-26118905中国公民紧急求助电话:0098-9122176035中国驻伊朗大使馆经商参处电话/传真:0098-21-22838597,网址:ir.
mofcom.
gov.
cn中资企业或中方人员在进入伊朗市场前,按有关规定需征求中国驻伊朗使馆经商参处意见;投资注册后,到经商参处报到备案.
(7)遇有突发自然灾害或人为事件发生,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力争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遇有火灾和人员受伤,应及时拨打当地火警和救护电话,并立即报告中国驻伊朗使馆领事部和经商参处.
在伊朗的中资企业人员如遇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不法侵害,可拨打伊朗报警电话110.
如遇火灾,可拨打伊朗火警电话125.
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94参考文献[1]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伊朗2019年版[2]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http://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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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98附录2伊朗华人商会和主要中资企业一览表伊明中资企业商会成立于2003年,加入商会的中资企业约90多家.
商会部分成员企业包括(排名不分先后,电话区号为+98-21):(1)中石油勘探开发公司22761493(2)中石化集团驻伊朗代表处88679884(3)中海油公司驻伊朗代表处22256336(4)中信国合公司驻伊朗代表处22589695(5)葛洲坝伊明分公司22255070(6)中航技公司驻伊朗代表处88078716(7)南航新疆公司驻伊朗代表处22645403-7(8)中国有色公司驻伊朗代表处88620936(9)东方电气集团驻伊朗代表处88084708(10)中兴通信公司驻伊朗代表处23063000(11)华为公司驻伊朗代表处83336666(12)奇瑞公司伊朗代表处44604033-4(13)中技公司伊朗代表处22813897(14)东方电气集团伊朗代表处88084708(15)珠海振戎伊朗代表处22402316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99附录3与伊朗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议的国家序号国家生效日期1阿尔及利亚2010/3/162亚美尼亚1997/7/113奥地利2004/7/114阿塞拜疆2010/1/255巴林2008/1/16白俄罗斯2001/11/57保加利亚2006/6/298中国2003/8/149克罗地亚2008/10/3010法国1973/11/711格鲁吉亚2001/12/1412德国1968/12/2013印度尼西亚2010/12/114约旦2008/9/115哈萨克斯坦1999/4/316科威特2011/2/1217吉尔吉斯斯坦2005/9/1618黎巴嫩2001/1/2019马其顿2014/1/1720马来西亚2005/4/1521阿曼2009/8/522巴基斯坦2004/3/423波兰2006/12/124卡塔尔2010/9/2125罗马尼亚2008/5/1926俄罗斯2002/4/5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10027塞尔维亚2011/12/1628南非1998/11/2329韩国2009/12/830西班牙2006/1/3131斯里兰卡2001/12/2632苏丹2009/6/833瑞士2003/12/3134叙利亚2001/12/335塔吉克斯坦2012/11/536突尼斯2005/6/1437土耳其2005/2/2238土库曼斯坦1999/8/339乌克兰2001/9/2640乌兹别克斯坦2005/1/1541委内瑞拉2007/1/13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101附录4伊朗税务局组织机构(1)MEFADeputyMinister&INTAPresident财政及金融事务部副部长兼国家税务局局长(2)SupremeTaxCouncil最高税务委员会(3)Vice-PresidentforCoordinationofTaxAffairs税收事务协调副总理(4)BoardsofSettlementofDisputes税务争端解决委员会(5)TaxDisciplinaryProsecutor'sOffice税收纪律检查办公室(6)SecurityCentralOffice中央安保办公室(7)ICTCenter信息通信技术中心(8)OfficeforPerformanceManagement绩效管理办公室(9)OfficeforPublicRelationsandPromotionofTaxCulture公共关系及税务文化宣传办公室(10)INTAPresident'sOffice相当于税务总局局长办(11)DeputyofDevelopmentofManagementandResources资源开发管理处(12)OfficeforRenovationandAdministrativeChange行政&创新办公室(13)DirectorateGeneralofAdministrativeAffairsandWelfare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102行政事务及福利总司(14)DirectorateGeneralofFinancialandAccountabilityAffairs金融责任事务总司(15)DirectorateGeneralofLogisticAffairs后勤事务总司(16)DeputyofResearch,PlanningandInternationalAffairs国际事务研究规划处(17)OfficeforTaxTreatiesandInternationalAffairs税务条例及国际事务办公室(18)OfficeforTaxResearchandPlanning税务研究规划办公室(19)OfficeforTraining培训办公室(20)LegalOffice法务办公室(21)VATDeputy增值税处(22)OfficeforOversightonExecutiveAffairs行政事务监督办公室(23)OfficeforDevelopmentofSystems系统开发办公室(24)OfficeforTechnicalAffairsandDisputeSettlement技术事务争端解决办公室(25)OfficeforExaminationandRefund税务检查及退税办公室(26)DeputyofDirectTaxes中国居民赴伊朗投资税收指南103直接税收处(27)OfficeforTechnicalAffairsandTaxAudit技术事务及稽查办公室(28)OfficeforTaxPayerServices纳税服务办公室(29)OfficefortaxAccountingandCollection税务会计及征收办公室(30)OfficefortaxInformationandCombatingMoney-laundering税务资料及反洗钱办公室(31)INTA:IranianNationalTaxAdministration伊朗国家税务总局(32)MEFA:MinistryofEconomyandFinanceAffairs财政和金融事务部编写人员:林莉余红仲斌胡玥李思贤龙睿吕希梅吴柏融徐鸿刘子涵蒙还吴杭岭审校人员:徐鸿刘子涵蒙还吴杭岭张宁芳邹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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