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隧道内倒车800米

隧道内倒车800米  时间:2021-04-26  阅读:()

"4""政府权力清单分表""单位:安庆市公安局(公章)填表时间:2015年1月29日""序号","权力类型","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子项","实施依据","实施对象","承办机构","公开范围","办理数量",,,"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前置条件","调整意见及理由""1","行政许可",,"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许可",,"《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第三十五条: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向爆破作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和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估企业出具的爆破设计、施工方案评估报告.
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作出批准的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12)","企业","治安支队","社会公开","40",,,"无","需由符合GA990要求具有相应资质的爆破作业单位进行安全评估""2","行政许可",,"民用爆炸物品爆破作业单位(非营业性)、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核发",,"《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第三十一条:申请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爆破作业属于合法的生产活动;(二)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三)有具备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和具备国家规定执业资格的爆破作业人员;(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五)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爆破作业专用设备;(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十二条:申请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
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8.
1.
1.
1申请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单位,应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8.
1.
2.
1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查.
对符合条件的,发放《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爆破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爆破作业人员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企业","治安支队","社会公开","11",,,"无","需专家组评估""3","行政许可",,"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5号)第十二条:大型群众性活动的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由活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由活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实施安全许可.
","机关、企业、社会组织","行政许可科","社会公开","8",,,"无","4","行政许可",,"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验收",,"《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41、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公安部令第86号)第六条:申请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书面提出.
申请人可以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申请.
第七条: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前,申请人应当填写《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表》,并附以下材料:(一)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建设的批准文件;(二)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或者任务书;(三)技防设施安装平面图、管线敷设图、监控室布置图、物防设施设计结构图;(四)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明;(五)安全产品检验报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者安全技术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六)金库、保管箱库设计、施工人员身份证件复印件及其所从事工种的说明;(七)运钞车停靠位置和营业场所、金库周边环境平面图;(八)房产租赁或者产权合同复印件和租赁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书复印件.
第十条: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工程竣工后,申请人应当向原审批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的公安机关书面提出验收申请,填写《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审批表》.
","企业","行政许可科","社会公开","方案审批214件、竣工验收174处",,,"无","收到专家组意见后""5","行政许可",,"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审批","8.
1出入境通行证签发","《护照法》第二十四条:公民从事边境贸易、边境旅游服务或者参加边境旅游等情形,可以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第十六条:申请人因国籍冲突,不便持用普通护照的,由其居住地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审批签发并制作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
","公民","出入境管理科","社会公开","5",,,"收费标准:一次出入境通行证20元/本、多次有效出入境通行证100元/本.
",,,,,"8.
2普通护照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四条: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公民","出入境管理科","社会公开","61768",,,"收费标准:首次申领护照、换发护照、护照补发200元/本,加注20元/次",,,,,"8.
3往来港澳通行证签发","《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第六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第二项第一小项:地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或者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授权的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以对内地居民赴香港或者澳门的申请做出审批决定","公民","出入境管理科","社会公开","71920",,,"收费标准:100元/本、一次签注20元/次,多次有效签注100元/件.
",,,,,"8.
4往来台湾通行证签发","《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国务院93号令)第六条: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第二项第一小项:直辖市、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往来台湾的申请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公民","出入境管理科","社会公开","7039",,,"收费标准:30元/本,一次签注、加注20元/次,多次有效签注100元/件","6","行政许可",,"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和旅行证件核发","9.
1台湾居民证件、签注签发","《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台湾居民因在大陆投资贸易等经济活动或者因其他事务来大陆后,需要多次来往大陆的,要向当地市、县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多次有效的签注.
第十三条台湾居民要求来大陆的,向下列有关机关申请办理旅行证件:(一)从台湾地区要求直接来大陆的,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托的有关机构申请;有特殊事由的,也可以向指定口岸的公安机关申请;(二)到香港、澳门地区后要求来大陆的,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机构或者委托的在香港、澳门地区的有关机构申请;(三)经由外国来大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申请.
第二十六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的旅行证件系指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公民","出入境管理科","社会公开","326",,,"收费标准:一次签注20元/次,多次有效签注100元/件,居留签注100元/件.
5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250元/证、补发500元/证一次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50元/证",,,,,"9.
2外国人签证、居留、停留证件、外国人出入境通行证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条第三款:公安部、外交部可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委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受理外国人入境、停留居留申请.
《外国人签证证件签发工作规范》第三条: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地级市(含直辖市所辖区县)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签发外国人签证证件.
","公民","出入境管理科","社会公开","557",,,"收费标准:对等国家按对等国别收费标准收费,外国人零次、一次签证160元,二次签证235元,半年以内(含半年)多次签证425元,一年以内(含一年)至五年(含五年)多次签证635元,有效期不满1年的居留许可400元/人,有效期1年(含1年)至3年以内的居留许可800元/人,有效期3年(含3年)至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1000元/人.
增加偕行人、每增加1人按上述相应标准收费,减少偕行人,每200元/人次.
居留许可变更,收费标准200元/次.
外国人出入境证100元/证","7","行政许可",,"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台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条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
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第六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审批管理工作规范》第三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内地居民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地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审批.
","公民","出入境管理科(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类、其他特殊情况类报省厅审批)","向社会公开","153",,,"50元/证.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字164号","8","行政许可",,"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三十八条: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凭相应的许可证件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前款规定以外的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持本单位出具的合法用途说明.
第五十条第一款: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输始发地或者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交警支队、分局治安大队、行政许可科","社会公开","2548",,,,"9","行政许可",,"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第二十一条: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申请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购买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一)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二)《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使用的证明;(三)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银行账户;(四)购买的品种、数量和用途说明.
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二十六条: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收货单位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包括下列内容的材料:(一)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使用单位以及进出口单位分别提供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或者进出口批准证明;(二)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三)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特性、出现险情的应急处置方法;(四)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运输路线、经停地点.
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安庆市、区范围内企业","分局治安大队","社会公开","938",,,,"10","行政许可",,"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经公安部门许可.
第二十三条: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一)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二)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四)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五)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六)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七)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受理申请的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企业","分局治安大队","社会公开","46",,,,"11","行政许可",,"典当业、旅馆业、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16.
1旅馆(洗浴)特种行业许可","《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36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四条:申请开办旅馆,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当地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
","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行政许可科","社会公开","92",,,,,,,,"16.
2公章刻制特种行业许可","《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37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行政许可科","社会公开","1",,,,,,,,"16.
3典当行业许可","《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35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第十六条:申请人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典当行《特种行业许可证》,并提供下列材料:(一)申请报告;(二)《典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四)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五)典当行经营场所及保管库房平面图、建筑结构图;(六)录像设备、防护设施、保险箱(柜、库)及消防设施安装、设置位置分布图;(七)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八)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治安保卫人员基本情况.
第十七条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受理后应当在10日内将申请材料及初步审核结果报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核批准,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10日内审核批准完毕.
经批准的,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企业","行政许可科","社会公开","6",,,,"12","行政许可",,"枪支(弹药)携、运许可证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30条第三十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许可,不得运输枪支.
需要运输枪支的,必须向公安机关如实申报运输枪支的品种、数量和运输的路线、方式,领取枪支运输许可证件.
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运输的,向运往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领取枪支运输许可证件;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的,向运往地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领取枪支运输许可证件.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公安部令第12号)第27条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及运动员携带运动枪支外出参加射击训练、比赛等活动,应当凭其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民用枪支持枪证复印件、射击竞赛通知(或者邀请函),到本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枪支弹药携运许可证》.
","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治安支队","社会公开","0",,,,"13","行政许可",,"集会、游行、示威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主席令第二十号)第六条:集会、游行、示威的主管机关,是集会、游行、示威举行地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游行、示威路线经过两个以上区、县的,主管机关为所经过区、县的公安机关的共同上一级公安机关.
第七条: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本法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
第九条:主管机关接到集会、游行、示威申请书后,应当在申请举行日期的二日前,将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书通知其负责人.
不许可的,应当说明理由.
逾期不通知的,视为许可.
确因突然发生的事件临时要求举行集体、游行、示威的,必须立即报告主管机关;主管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审查决定许可或者不许可.
","社会组织或公民","行政许可科","社会公开","0",,,,"14","行政许可",,"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2号)第三十八条通过道路运输放射性物品的,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警示标志,配备押运人员,使放射性物品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
通过道路运输核反应堆乏燃料的,托运人应当报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
通过道路运输其他放射性物品的,托运人应当报启运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商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制定.
","社会组织或公民","治安支队、行政许可科","社会公开","2548",,,,"15","行政许可",,"影响交通安全的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的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因修建铁路、机尝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
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五条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所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的设施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
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社会组织或公民","交警支队、行政许可科","社会公开","42",,,,"16","行政许可",,"机动车驾驶证核发",,"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9条: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的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第五十四条: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公民","交警支队车管所","社会公开",,,,,"市公安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序号","权力类型","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子项","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1","行政许可",,"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许可",,"《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第三十五条: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向爆破作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和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估企业出具的爆破设计、施工方案评估报告.
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作出批准的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12)","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许可条件、需要提交全部材料目录,并按申请人的要求进行相关解释说明.
及时告知不予受理的决定及理由;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申请材料全部内容.
2、审查阶段责任:在规定时限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组织专家对申请事项进行评估,并进行实地勘察,提出审核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阶段责任:准予许可的制作《民用爆炸物品行政许可事项批准决定书》,送达申请人并通知属地公安机关落实监管责任.
5、事后监管责任:对爆破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对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资申请以及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通过审核或获取许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机关审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未严格审查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许可条件,导致公民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行政许可后续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5、擅自增设、变更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许可的审批程序或审批条件的;6、在许可审批过程中违法收取费用的;7、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许可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2","行政许可",,"民用爆炸物品爆破作业单位(非营业性)、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核发",,"《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第三十一条:申请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爆破作业属于合法的生产活动;(二)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三)有具备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和具备国家规定执业资格的爆破作业人员;(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五)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爆破作业专用设备;(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十二条:申请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
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8.
1.
1.
1申请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单位,应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8.
1.
2.
1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查.
对符合条件的,发放《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爆破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爆破作业人员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申请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条件、需要提交全部材料目录,并按申请人的要求进行相关解释说明.
及时告知不予受理的决定及理由;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申请材料全部内容.
2、审查阶段责任:在规定时限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组织考试考核,对考试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审查,组织专家对申请事项进行评估,提出审核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阶段责任:准予许可的制作《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5、事后监管责任:对爆破作业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爆破作业人员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进行考试考核,掌控爆破作业人员的现实表现和动态;对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资申请以及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通过审核或获取许可证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机关审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未严格审查申请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条件,导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行政许可后续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5、擅自增设、变更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的审批程序或审批条件的;6、在许可审批过程中违法收取费用的;7、在审批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3","行政许可",,"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5号)第十二条:大型群众性活动的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由活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由活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实施安全许可.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5000人以上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的条件、需要提交全部材料目录,并按申请人的要求进行相关解释说明.
及时告知不予受理的决定及理由;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申请材料全部内容.
2、审查阶段责任:在规定时限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并对活动场所进行查验,提出审核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阶段责任:准予许可的制作《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决定书》,送达申请人;不予许可的制作《大型群众性活动不予安全许可决定书》,送达申请人.
5、事后监管责任: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对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改正,组织相应警力,维持活动现场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置突发治安事件,查处违法犯罪活动;对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资申请以及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通过审核或获取许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机关审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未严格审查5000人以上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的条件,导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行政许可后续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5、擅自增设、变更5000人以上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的审批程序或审批条件的;6、在许可审批过程中违法收取费用的;7、在审批5000人以上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的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4","行政许可",,"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验收",,"《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41、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公安部令第86号)第六条:申请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书面提出.
申请人可以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申请.
第七条: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前,申请人应当填写《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表》,并附以下材料:(一)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建设的批准文件;(二)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或者任务书;(三)技防设施安装平面图、管线敷设图、监控室布置图、物防设施设计结构图;(四)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明;(五)安全产品检验报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者安全技术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六)金库、保管箱库设计、施工人员身份证件复印件及其所从事工种的说明;(七)运钞车停靠位置和营业场所、金库周边环境平面图;(八)房产租赁或者产权合同复印件和租赁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书复印件.
第十条: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工程竣工后,申请人应当向原审批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的公安机关书面提出验收申请,填写《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审批表》.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的条件、需要提交全部材料目录,并按申请人的要求进行相关解释说明.
及时告知不予受理的决定及理由;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申请材料全部内容.
2、审查阶段责任:组织专家对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进行论证和审查,对竣工工程进行验收,并进行实地勘察,提出审核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阶段责任:对批准的建设方案,书面通知申请人准予施工;对工程验收合格的,发放《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
5、事后监管责任:监督、指导金融机构严格执行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定,对金融机构安全防范设施的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对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资申请以及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通过审核或获取许可证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机关审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未严格审查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条件,导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行政许可后续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5、擅自增设、变更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的审批程序或审批条件的;6、在许可审批过程中违法收取费用的;7、在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5","行政许可",,"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审批","8.
1出入境通行证签发","《护照法》第二十四条:公民从事边境贸易、边境旅游服务或者参加边境旅游等情形,可以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第十六条:申请人因国籍冲突,不便持用普通护照的,由其居住地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审批签发并制作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公民出国(境)证件申领条件和申请材料以及其他应当公示的内容,并按申请人的要求进行相关解释说明.
及时告知不予受理的决定及理由;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申请材料全部内容.
2、审查阶段责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阶段责任:准予许可的由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制作出国(境)证件邮寄送达申请人或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窗口送达.
5、事后监管责任.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以及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的进行调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机关审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5、在许可审批过程中违法收取费用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8.
2普通护照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四条: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8.
3往来港澳通行证签发","《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第六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第二项第一小项:地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或者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授权的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以对内地居民赴香港或者澳门的申请做出审批决定",,,,,,"8.
4往来台湾通行证签发","《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国务院93号令)第六条: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第二项第一小项:直辖市、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往来台湾的申请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6","行政许可",,"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和旅行证件核发","9.
1台湾居民证件、签注签发","《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台湾居民因在大陆投资贸易等经济活动或者因其他事务来大陆后,需要多次来往大陆的,要向当地市、县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多次有效的签注.
第十三条台湾居民要求来大陆的,向下列有关机关申请办理旅行证件:(一)从台湾地区要求直接来大陆的,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托的有关机构申请;有特殊事由的,也可以向指定口岸的公安机关申请;(二)到香港、澳门地区后要求来大陆的,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机构或者委托的在香港、澳门地区的有关机构申请;(三)经由外国来大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申请.
第二十六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的旅行证件系指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境外人员签证、居留、停留证件、外国人出入境通行证申领条件和申请材料以及其他应当公示的内容,并按申请人的要求进行相关解释说明.
及时告知不予受理的决定及理由;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申请材料全部内容.
2、审查阶段责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阶段责任:准予许可的制作境外人员签证、居留、停留证件、外国人出入境通行证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窗口送达.
5、事后监管责任.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以及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的进行调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机关审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5、在许可审批过程中违法收取费用的;6、利用职权索取、收受贿赂或者有其他违法失职行为的;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9.
2外国人签证、居留、停留证件、外国人出入境通行证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条第三款:公安部、外交部可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委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受理外国人入境、停留居留申请.
《外国人签证证件签发工作规范》第三条: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地级市(含直辖市所辖区县)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签发外国人签证证件.
",,"7","行政许可",,"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台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条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
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第六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审批管理工作规范》第三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内地居民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地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审批.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前往港澳通行证申领条件和申请材料以及其他应当公示的内容,并按申请人的要求进行相关解释说明.
及时告知不予受理的决定及理由;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申请材料全部内容.
2、审查阶段责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阶段责任:准予许可的制作前往港澳通行证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窗口送达.
5、事后监管责任.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以及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的进行调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机关审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5、在许可审批过程中违法收取费用的;6、利用职权索取、收受贿赂或者有其他违法失职行为的;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8","行政许可",,"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三十八条: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凭相应的许可证件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前款规定以外的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持本单位出具的合法用途说明.
第五十条第一款: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输始发地或者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通行证的条件、需要提交全部材料目录,并按申请人的要求进行相关解释说明.
及时告知不予受理的决定及理由;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申请材料全部内容.
2、审查阶段责任:在规定时限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阶段责任:准予许可的制作《剧毒化学品道路通行证》,送达申请人证件.
5、事后监管责任:(二)对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开展检查;对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资申请以及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通过审核或获取许可证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饿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机关审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未严格审查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通行证条件,导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行政许可后续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5、擅自增设、变更剧毒化学品道路通行证的审批程序或审批条件的;6、在许可审批过程中违法收取费用的;7、在审批剧毒化学品道路通行证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9","行政许可",,"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第二十一条: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申请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购买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一)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二)《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使用的证明;(三)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银行账户;(四)购买的品种、数量和用途说明.
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二十六条: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收货单位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包括下列内容的材料:(一)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使用单位以及进出口单位分别提供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或者进出口批准证明;(二)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三)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特性、出现险情的应急处置方法;(四)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运输路线、经停地点.
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申请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证的条件、需要提交全部材料目录,并按申请人的要求进行相关解释说明.
及时告知不予受理的决定及理由;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申请材料全部内容.
2、审查阶段责任:在规定时限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阶段责任:准予许可的制作《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5、事后监管责任:对监控民用爆炸物品的流向,对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环节进行检查;对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资申请以及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通过审核或获取许可证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机关审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未严格审查申请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证条件,导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行政许可后续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5、擅自增设、变更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证的审批程序或审批条件的;6、在许可审批过程中违法收取费用的;7、在审批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证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0","行政许可",,"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经公安部门许可.
第二十三条: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一)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二)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四)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五)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六)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七)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受理申请的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条件、需要提交全部材料目录,并按申请人的要求进行相关解释说明.
及时告知不予受理的决定及理由;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申请材料全部内容.
2、审查阶段责任:在规定时限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阶段责任:准予许可的制作《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送达申请人证件.
5、事后监管责任:对爆破作业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资申请以及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通过审核或获取许可证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机关审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未严格审查申请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条件,导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行政许可后续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5、擅自增设、变更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的审批程序或审批条件的;6、在许可审批过程中违法收取费用的;7、在审批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1","行政许可",,"典当业、旅馆业、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16.
1旅馆(洗浴)特种行业许可","《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36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四条:申请开办旅馆,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当地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申请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条件、需要提交全部材料目录,并按申请人的要求进行相关解释说明.
及时告知不予受理的决定及理由;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申请材料全部内容.
2、审查阶段责任:在规定时限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实地勘察,提出审核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阶段责任:准予许可的制作《特种行业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5、事后监管责任:对从事特种行业单位开展检查,督促从事特种行业单位落实各项治安安全防范措施;对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资申请以及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通过审核或获取许可证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机关审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未严格审查申请特种行业许可证条件,导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行政许可后续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5、擅自增设、变更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审批程序或审批条件的;6、在许可审批过程中违法收取费用的;7、在审批旅特种行业许可证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6.
2公章刻制特种行业许可","《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37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16.
3典当行业许可","《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35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第十六条:申请人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典当行《特种行业许可证》,并提供下列材料:(一)申请报告;(二)《典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四)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五)典当行经营场所及保管库房平面图、建筑结构图;(六)录像设备、防护设施、保险箱(柜、库)及消防设施安装、设置位置分布图;(七)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八)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治安保卫人员基本情况.
第十七条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受理后应当在10日内将申请材料及初步审核结果报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核批准,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10日内审核批准完毕.
经批准的,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12","行政许可",,"枪支(弹药)携、运许可证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30条第三十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许可,不得运输枪支.
需要运输枪支的,必须向公安机关如实申报运输枪支的品种、数量和运输的路线、方式,领取枪支运输许可证件.
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运输的,向运往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领取枪支运输许可证件;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的,向运往地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领取枪支运输许可证件.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公安部令第12号)第27条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及运动员携带运动枪支外出参加射击训练、比赛等活动,应当凭其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民用枪支持枪证复印件、射击竞赛通知(或者邀请函),到本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枪支弹药携运许可证》.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申请民用枪持枪证的条件、需要提交全部材料目录,并按申请人的要求进行相关解释说明.
及时告知不予受理的决定及理由;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申请材料全部内容.
2、审查阶段责任:在规定时限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申请人进行实地调查,提出审核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阶段责任:准予许可的制作《枪支(弹药)携运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5、事后监管责任:对持有《枪支(弹药)携运许可证》的人员携带、运输枪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掌控持证人员的现实表现和动态;对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申请以及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通过审核或获取许可证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机关审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未严格审查《枪支(弹药)携运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导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行政许可后续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5、擅自增设、变更《枪支(弹药)携运许可证》的审批程序或审批条件的;6、在许可审批过程中违法收取费用的;7、在审批《枪支(弹药)携运许可证》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3","行政许可",,"集会、游行、示威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主席令第二十号)第六条:集会、游行、示威的主管机关,是集会、游行、示威举行地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游行、示威路线经过两个以上区、县的,主管机关为所经过区、县的公安机关的共同上一级公安机关.
第七条: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本法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
第九条:主管机关接到集会、游行、示威申请书后,应当在申请举行日期的二日前,将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书通知其负责人.
不许可的,应当说明理由.
逾期不通知的,视为许可.
确因突然发生的事件临时要求举行集体、游行、示威的,必须立即报告主管机关;主管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审查决定许可或者不许可.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的条件、需要提交全部材料目录,并按申请人的要求进行相关解释说明.
及时告知不予受理的决定及理由;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申请材料全部内容.
2、审查阶段责任:在规定时限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并进行实地勘察,提出审核意见.
3、决定、送达阶段责任: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准予许可的制作《许可决定书》,送达申请人.
4、事后监管责任:组织警力维护交通秩序和社会,依法查处活动中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5、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机关审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未严格审查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的条件,导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行政许可后续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5、擅自增设、变更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的审批程序或审批条件的;6、在许可审批过程中违法收取费用的;7、在审批集会、游行、示威许可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4","行政许可",,"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2号)第三十八条通过道路运输放射性物品的,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警示标志,配备押运人员,使放射性物品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
通过道路运输核反应堆乏燃料的,托运人应当报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
通过道路运输其他放射性物品的,托运人应当报启运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商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制定.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条件、需要提交全部材料目录,并按申请人的要求进行相关解释说明.
及时告知不予受理的决定及理由;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申请材料全部内容.
2、审查阶段责任:在规定时限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阶段责任:准予许可的制作《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送达申请人证件.
5、事后监管责任:对运输放射性物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开展检查,对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资申请以及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通过审核或获取许可证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机关审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未严格审查申请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条件,导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行政许可后续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5、擅自增设、变更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审批程序或审批条件的;6、在许可审批过程中违法收取费用的;7、在审批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5","行政许可",,"影响交通安全的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的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因修建铁路、机尝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
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五条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所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的设施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
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影响交通安全的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的许可条件、需要提交全部材料目录,并按申请人的要求进行相关解释说明.
及时告知不予受理的决定及理由;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申请材料全部内容.
2、审查阶段责任:在规定时限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阶段责任: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核发许可证.
5、事后监管责任:对道路交通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对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资申请以及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通过审核或获取许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机关审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未严格审查申请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条件,导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行政许可后续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5、擅自增设、变更影响交通安全的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的许可的审批程序或审批条件的;6、在许可审批过程中违法收取费用的;7、在审批影响交通安全的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的许可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6","行政许可",,"机动车驾驶证核发",,"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9条: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的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第五十四条: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一次性告知补正审核所需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2、审查阶段责任:确认申请人年龄、身体条件、申请的准驾车型等符合规定;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核查,确认申请人未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以及不具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情形;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并按照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在《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受理岗"栏内签字或者签章,收存相关资料;3、决定阶段责任:复核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资料;收回《准考证明》,确认核查结果,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信息.
符合规定的,在科目三考试合格后一个工作日内,确定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制作机动车驾驶证;4、送达阶段责任:安排申请人接受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参加领证宣誓仪式后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5、事后阶段责任:档案管理岗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信息,复核、整理资料,装订、归档.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交通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对聘用人员予以解聘.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为不符合机动车驾驶许可条件、未经考试、考试不合格人员签注合格考试成绩或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2、减少考试项目、降低评判标准或者参与、协助、纵容考试作弊的;3、与非法中介串通谋取经济利益的;4、违反规定侵入机动车驾驶证管理系统,泄漏、篡改、买卖系统数据,或者泄漏系统密码的;5、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驾驶培训机构经营活动的;6、收取驾驶培训机构、教练员、申请人财物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处分.
""17","行政处罚",,"对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罚","1.
1对驾驶拼装的摩托车、拖拉机在道路行驶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安徽省实施办法》第六十七条:有下列行为的,按以下规定处罚:(一)驾驶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拖拉机在道路上行驶的,对驾驶人处三百元罚款;(二)驾驶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上道路行驶的,对驾驶人处五百元罚款;(三)驾驶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其他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对驾驶人处一千元罚款;(四)驾驶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在道路上从事客运的,对驾驶人处二千元罚款.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
2对驾驶拼装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上道路行驶的处罚",,,,,,,"1.
3对驾驶拼装的其他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罚",,,,,,,"1.
4对驾驶拼装的机动车在道路上从事客运的处罚",,,,,,,"1.
5对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拖拉机在道路上行驶的处罚",,,,,,,"1.
6对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上道路行驶的处罚",,,,,,,"1.
7对驾驶已达到报废的其他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罚",,,,,,,"1.
8对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在道路上从事客运的处罚",,,"18","行政处罚",,"对违规使用驾驶证或车辆、驾驶证被扣留后未按规定接受处理的处罚","2.
1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拖拉机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安徽省实施办法》第六十六条有下列行为的,按以下规定处罚:(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仍然驾驶摩托车、拖拉机的,处三百元罚款;(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仍然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处五百元罚款;(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仍然驾驶其他机动车的,处一千元罚款;(四)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从事营运的,处二千元罚款.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处五百元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十二)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分值达到十二分,仍驾驶机动车的;","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违规使用驾驶证或车辆、驾驶证被扣留后未按规定接受处理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2.
2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处罚",,,,,,,"2.
3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其他机动车的处罚",,,,,,,"2.
4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从事营运的)的处罚",,,,,,,"2.
5对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然驾驶摩托车、拖拉机的处罚",,,,,,,"2.
6对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然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处罚",,,,,,,"2.
7对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然驾驶其他机动车的处罚",,,,,,,"2.
8对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然驾驶机动车(从事营运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安徽省实施办法》第六十六条有下列行为的,按以下规定处罚:(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仍然驾驶摩托车、拖拉机的,处三百元罚款;(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仍然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处五百元罚款;(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仍然驾驶其他机动车的,处一千元罚款;(四)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从事营运的,处二千元罚款.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处五百元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十二)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分值达到十二分,仍驾驶机动车的;",,,,,,"2.
9对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处罚",,,,,,,"2.
10对将机动车交由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的处罚",,,,,,,"2.
11对将机动车交由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驶的处罚",,,,,,,"2.
12对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处罚",,,,,,,"2.
13对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2.
14对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摩托车、拖拉机)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给予罚款.
《安徽省实施办法》第六十六条有下列行为的,按以下规定处罚:(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仍然驾驶摩托车、拖拉机的,处三百元罚款;(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仍然",,,,,,"2.
15对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处罚",,,,,,,"2.
16对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行不相符合的车辆的〔其他机动车(写具体车型)〕处罚",,,,,,,"2.
17对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从事营运的)处罚",,,,,,,"2.
18对符合暂扣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情形的机动车驾驶人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后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
19对车辆被扣留后,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3个月后仍不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2.
20对以欺骗、贿赂手段取得机动车牌证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三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或者驾驶许可的,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
",,,,,,"2.
21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驾驶许可的处罚",,,,,,,"2.
22对机动车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12个月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通知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
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第二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19","行政处罚",,"对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处罚","3.
1对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条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安徽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一条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处五百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3.
2对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情节严重的处罚",,,"20","行政处罚",,"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安徽省实施办法》第七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21","行政处罚",,"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处罚","5.
1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
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安徽省实施办法》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十五)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5.
2对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分值达到十二分,仍驾驶机动车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安徽省实施办法》第六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十二)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分值达到十二分,仍驾驶机动车的;",,,,,,"5.
3对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处罚","同上.
《安徽省实施办法》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5.
4对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处罚","《安徽省实施办法》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十二)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5.
5对不服从交警指挥的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5.
6对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21","行政处罚",,"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处罚","5.
7对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未依次交替通行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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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对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按要求等候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
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
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应当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
",,,,,,"5.
9对行经铁路道口,不按规定通过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六条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5.
10对运载危险物品未经批准的处罚","《安徽省实施办法》第六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十四)违反规定运载危险物品的;",,,,,,"5.
11对违反规定载货的处罚","《安徽省实施办法》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十)违反规定载货的;",,,,,,"5.
12对除本人无法移动外,未及时将故障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的处罚","《安徽省实施办法》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十七)除本人无法移动外,未及时将故障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的.
",,,,,,"5.
13对不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工程作业车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四条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
",,,,,,"5.
14对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罚","《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十四)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5.
15对道路养护施工作业车辆、机械作业时未开启示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道路养护施工单位在道路上进行养护、维修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道路养护施工作业车辆、机械应当安装示警灯,喷涂明显的标志图案,作业时应当开启示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
发生交通阻塞时,及时做好分流、疏导,维护交通秩序",,,,,,"5.
16对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5.
17对未按规定鸣喇叭示意的(禁鸣区内除外)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
",,"21","行政处罚",,"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处罚","5.
18对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5.
19对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的处罚","《安徽省实施办法》第六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三)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的;",,,,,,"5.
20对机动车经过漫水路或漫水桥时未低速通过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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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对机动车运载超限物品行经铁路道口时不按指定的道口或时间通过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机动车载运超限物品行经铁路道口的,应当按照当地铁路部门指定的铁路道口、时间通过.
机动车行经渡口,应当服从渡口管理人员指挥,按照指定地点依次待渡.
机动车上下渡船时,应当低速慢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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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对机动车行经渡口,不服从渡口管理人员指挥,不按规定依次待渡的处罚",,,,,,,"5.
23对上下渡船时不低速慢行的处罚",,,,,,,"5.
24对特种车辆违反规定使用警报器或标志灯具的处罚","《安徽省实施办法》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八)特种车辆违反规定使用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的;",,,,,,"5.
25对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机动车不低速行驶、避让行人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机动车应当低速行驶,避让行人;有限速标志的,按照限速标志行驶.
",,,,,,"5.
26对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的处罚","《安徽省实施办法》第六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五)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的;",,,,,,"5.
27对在道路上学习驾驶,违反学习驾驶规定的处罚","《安徽省实施办法》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四)违反学习驾驶规定的;",,,,,,"5.
28对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的处罚","《安徽省实施办法》第六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一)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的;",,,,,,"5.
29对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的处罚","《安徽省实施办法》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十一)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的;",,,,,,"5.
30对违反规定倒车的处罚","《安徽省实施办法》第六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九)违反规定超车、会车、倒车的;",,"21","行政处罚",,"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处罚","5.
31对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5.
32对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间通行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
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5.
33对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的处罚","《安徽省实施办法》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六)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档滑行的;",,,,,,"5.
34对机动车驾驶人违法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第二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安徽省实施办法》第七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5.
35对驾驶时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5.
36对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5.
37对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处罚","《安徽省实施办法》第六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八)违反交通信号规定的;",,,,,,"5.
38对通过路口遇放行信号不依次通过的处罚",,,,,,,"5.
39对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处罚","《安徽省实施办法》第六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八)违反交通信号规定的;",,,,,,"5.
40对左转弯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
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安徽省实施办法》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三)不按规定让行、掉头、转弯的;",,,,,,"5.
41对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向右转弯遇同车道内前车等候放行信号时,不依次停车等候的处罚",,,,,,,"5.
42对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堵塞时未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通行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
",,"21","行政处罚",,"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处罚","5.
43对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5.
44对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罚","《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十四)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5.
45对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处罚","《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八)违反交通信号规定的;",,,,,,"5.
46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处罚","《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5.
47对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系戴安全头盔的处罚","《安徽省实施办法》第六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六)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系戴安全头盔的;",,,,,,"5.
48对驾驶机动车向道路上抛洒物品的处罚","《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四)驾驶机动车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的;",,,,,,"5.
49对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5.
50对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5.
51对(按照规定的车辆)无临时通行标志或者临时通行标志超过有效期限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的处罚","《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本规定施行之日起60日后,第十条所指车辆的所有人无临时通行标志或者临时通行标志超过有效期限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的,处以200元罚款.
",,,,,,"5.
52对驶入禁止通行道路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五)驶入禁止通行道路的;",,,,,,"5.
53对重型载货汽车进入有明确标示禁止通行的高架桥等道路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六)重型载货汽车进入有明确标示禁止通行的高架桥等道路的;",,,,,,"5.
54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5.
55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处罚",,,"21","行政处罚",,"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处罚","5.
56对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仅造成财产损失,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5.
57对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造成人员伤亡,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5.
58对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5.
59对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安徽省实施办法》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三)不按规定让行、掉头、转弯的;",,,,,,"5.
60对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掉头的处罚",,,,,,,"5.
61对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处罚",,,,,,,"5.
62对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
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
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5.
63对不按规定会车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二)在有障碍的路段,无障碍的一方先行;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方未驶入时,有障碍的一方先行;(三)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5.
64对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5.
65对从前车右侧超车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
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
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5.
66对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时超车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5.
67对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1","行政处罚",,"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处罚","5.
68对超越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三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5.
69对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地点超车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四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入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5.
70对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交通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警示灯光或设置警告标志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5.
71对准备进入环行路口不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5.
72对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或没有交通信号灯、也没有交警指挥的路口,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七项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第五十二条第三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5.
73对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不让左转弯车辆先行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七项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第五十二条第四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5.
74对机动车通过无灯控也没有交警指挥的路口,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21","行政处罚",,"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处罚","5.
75对机动车通过无灯控、无交警指挥、也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不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5.
76对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三)不按规定让行、掉头、转弯的;",,,,,,"5.
77对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处罚",,,,,,,"5.
78对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处罚",,,,,,,"5.
79对机动车不避让盲人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5.
80对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5.
81对机动车违反警告标志、警告标线指示或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5.
82对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安徽省实施办法》第六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一)故意遮挡、污损或者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5.
83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5.
84对驾驶低速载货、三轮汽车违反规定驶入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道路的处罚","《安徽省实施办法》第六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八)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反规定驶入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道路的.
",,,,,,"5.
85对在设置出租车临时停靠站(位)的路段,出租车在站(位)外等客、上下客或在站(位)内滞留等客的处罚","《安徽省实施办法》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十六)在设置出租车临时停靠站(位)的路段,出租车在站(位)外等客、上下客或者在站(位)内滞留等客的;",,,,,,"5.
86对未按规定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的处罚","《安徽省实施办法》第六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十)未按规定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的;",,"22","行政处罚",,"对违反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处罚","6.
1对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处罚","《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三)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违反机动车登记规定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6.
2对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处罚","《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五)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6.
3对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规定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处罚","《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六)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6.
4对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未按照规定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处罚","《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七)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
",,,,,,"6.
5对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处罚","《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除本规定第十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6.
6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查合格标志等业务的处罚","《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八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6.
7对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处罚","《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四)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6.
8对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的处罚","《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6.
9对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处罚","《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二)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6.
10对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的处罚","《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除本规定第十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6.
11对未取得机动车号牌或者临时通行牌证逾期仍上道路行驶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十五)未取得机动车号牌或者临时通行牌证逾期仍上道路行驶的;",,,,,,"6.
12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四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收检验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并依法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3","行政处罚",,"对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载货的处罚","7.
1对公路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货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载货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7.
2对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7.
3对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安徽省实施办法》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十)违反规定载货的;",,,,,,"7.
4对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处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7.
5对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处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7.
6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成员未达20%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一条公路客运车辆有下列情形的,按下列规定处罚:(一)超过额定乘员不足百分之二十的,处二百元罚款;(二)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五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罚款;(三)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五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一百的,处一千元罚款;(四)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一百以",,,,,,"7.
7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不足50%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一条公路客运车辆有下列情形的,按下列规定处罚:(一)超过额定乘员不足百分之二十的,处二百元罚款;(二)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五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罚款;(三)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五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一百的,处一千元罚款;(四)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一百",,,,,,"7.
8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不足100%的处罚",,,,,,,"7.
9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的处罚",,,"23","行政处罚",,"对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载货的处罚","7.
10对驾驶公路客运车辆、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10%以上未达20%的处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载货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7.
11对驾驶公路客运车辆、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7.
12对摩托车后座乘坐不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的、轻便摩托车载人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机动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公路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但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二)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
在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内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人至5人;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三)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7.
13对驾驶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五十五条机动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
在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内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人至5人;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7.
14对违反规定运载危险物品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十四)违反规定运载危险物品的;",,,,,,"7.
15对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7.
14对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不足100%的处罚","《安徽省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货运车辆有下列情形的,按下列规定处罚:(二)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一百或者违反规定载人的,处五百元罚款;",,"23","行政处罚",,"对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载货的处罚","7.
15对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的处罚","《安徽省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货运车辆有下列情形的,按下列规定处罚:(三)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一百以上的,处一千元罚款;","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载货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7.
16对货运车辆以盈利为目的违反规定载人的处罚","《安徽省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货运车辆有下列情形的,按下列规定处罚:(四)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规定载人的,处二千元罚款.
",,,,,,"7.
17对运输单位的公路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客、载货或货运车辆超载、违反规定载人,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7.
18对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未悬挂明显标志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
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4","行政处罚",,"对在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载有危险品的机动车或驾驶的机动车牵引挂车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在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载有危险品的机动车或驾驶的机动车牵引挂车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25","行政处罚",,"对驾驶拖拉机违反规定的处罚","9.
1对驾驶拖拉机违反规定驶入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道路的处罚","《安徽省实施办法》第六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八)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反规定驶入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道路的.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驾驶拖拉机违反规定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9.
2对拖拉机驶入除大城市中心城区、高速公路以外的禁止通行道路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五条高速公路、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的道路,禁止拖拉机通行.
其他禁止拖拉机通行的道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在允许拖拉机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机可以从事货运,但是不得用于载人.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9.
3对拖拉机用于载人的处罚",,,,,,,"9.
4对拖拉机牵引多辆挂车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机动车牵引挂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拖拉机只允许牵引1辆挂车.
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9.
5对驾驶拖拉机驶入高速公路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驾车在高速公路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六)禁止进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9.
6对驾驶拖拉机违反交通信号规定的处罚","《安徽省实施办法》第六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七)驾驶拖拉机违反交通信号规定的;",,"26","行政处罚",,"对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处罚","10.
1对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处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第四十六条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0.
2对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处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校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罚款:(一)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10.
3对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处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校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罚款:(二)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10.
4对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处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校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罚款:(三)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10.
5对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处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校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罚款:(四)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10.
6对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处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校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罚款:(五)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10.
7对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处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条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
",,,,,,"10.
8对机动车驾驶人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处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本条例规定,不避让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罚款.
",,,,,,"10.
9对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条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
",,,,,,"10.
10对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0.
11对车辆所有人使用拼装或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处罚","《校车条例》第四十四条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并强制报废机动车;对驾驶人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对车辆所有人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26","行政处罚",,"对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处罚","10.
12对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处罚","《校车条例》第四十五条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0.
13对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处罚","《校车条例》第四十五条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10.
14对伪造、变造校车标牌的处罚","《校车条例》第四十五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10.
15对未按照规定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的处罚","《校车条例》第五十三条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500元罚款.
",,,,,,"10.
16对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的处罚","《校车条例》第四十五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27","行政处罚",,"对机动车不按规定牵引挂车及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挂车载人的处罚","11.
1对载货汽车牵引两辆(含)以上挂车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机动车牵引挂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拖拉机只允许牵引1辆挂车.
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机动车不按规定牵引挂车及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不符合国家标准、挂车载人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1.
2对半挂牵引车牵引两辆(含)以上挂车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机动车牵引挂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拖拉机只允许牵引1辆挂车.
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11.
3对小型载客汽车牵引旅居挂车以外的且总质量700千克以上挂车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项"机动车牵引挂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二)小型载客汽车只允许牵引旅居挂车或者总质量700千克以下的挂车.
挂车不得载人;"",,,,,,"11.
4对载货汽车牵引挂车的载质量超过汽车本身的载质量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三项"机动车牵引挂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三)载货汽车所牵引挂车的载质量不得超过载货汽车本身的载质量.
"",,,,,,"11.
5对大型、中型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机动车牵引挂车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大型、中型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以及其他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11.
6对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机动车牵引挂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拖拉机只允许牵引1辆挂车.
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11.
7对挂车载人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机动车牵引挂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二)小型载客汽车只允许牵引旅居挂车或者总质量700千克以下的挂车.
挂车不得载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8","行政处罚",,"对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的处罚","12.
1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罚","《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条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的,按以下规定处罚:(一)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不到百分之二十的,处五十元罚款;在高速公路上的处一百元罚款;(二)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不到百分之五十的,处一百元罚款;在高速公路上的处二百元罚款;(三)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不到百分之一百的,处五百元罚款;在高速公路上的处一千元罚款;(四)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一百以上的,处二千元罚款.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2.
2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罚",,,,,,,"12.
3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处罚",,,,,,,"12.
4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处罚",,,,,,,"12.
5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不到100%的处罚",,,,,,,"12.
6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不到100%的处罚",,,,,,,"12.
7对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以上的处罚",,,"29","行政处罚",,"对疲劳驾驶或影响安全驾驶仍然驾驶机动车的处罚","13.
1对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十一)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四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二十分钟的;","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疲劳驾驶或影响安全驾驶仍然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3.
2对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仍然驾驶机动车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13.
3对运输单位的驾驶人连续驾驶营运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超过四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二十分钟的,经处罚未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处罚","《安徽省实施办法》第六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十一)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四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二十分钟的;运输单位的驾驶人驾驶营运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有前款第十一项所列行为,经处罚未改正的,对运输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13.
4对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仍继续驾驶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十三)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仍继续驾驶的;",,"30","行政处罚",,"对非机动车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处罚","14.
1对驾驶非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安徽省实施办法》第七十四条驾驶非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百元罚款.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非机动车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4.
2对驾驶非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安徽省实施办法》第六十一条非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驾驶非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处二百元罚款.
",,,,,,"14.
3对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情节严重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14.
4对驾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安徽省实施办法》第六十一条非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八)逆向行驶的.
",,,,,,"14.
5对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非机动车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情节严重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
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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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非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情节严重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条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14.
7对违反交通信号规定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安徽省实施办法》第六十一条非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七)违反交通信号规定的;",,,,,,"14.
8对不按照交警指挥通行,情节严重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14.
9对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情节严重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
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30","行政处罚",,"对非机动车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处罚","14.
10对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超速行驶,情节严重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非机动车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4.
11对驾驶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情节严重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14.
12对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情节严重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
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
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
3米;(二)三轮车、人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
2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1米;(三)畜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
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
2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辕,后端不得超出车身1米.
自行车载人的规定,由省、自治区",,,,,,"14.
13对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或停放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情节严重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
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14.
14对非机动车通过路口,转弯的非机动车不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情节严重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一)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14.
15对非机动车通过路口,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强行进入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二)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不得进入路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14.
16对非机动车通过路口,向左转弯时,不靠路口中心点右侧转弯,情节严重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14.
17对非机动车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情节严重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四)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
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14.
18对通过灯控路口,非机动车向右转弯遇同车道内有车等候放行信号不能转弯时,不依次等候,情节严重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五)向右转弯遇有同方向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在本车道内能够转弯的,可以通行;不能转弯的,依次等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30","行政处罚",,"对非机动车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处罚","14.
19对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或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不让标志、标线指示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情节严重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三)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非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非机动车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4.
20对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或交通警察指挥或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不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情节严重的处罚",,,,,,,"14.
21对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或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非机动车不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情节严重的处罚",,,,,,,"14.
22对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不下车推行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
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14.
23对有人行横道,非机动车不从人行横道横过机动车道,情节严重的处罚",,,,,,,"14.
24对有行人过街设施时,非机动车不从行人过街设施横过机动车道的处罚",,,,,,,"14.
25对非机动车借道行驶后不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情节严重的处罚",,,,,,,"14.
26对未满12周岁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14.
27对未满16周岁驾驶、驾驭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畜力车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14.
28对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一条非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一)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30","行政处罚",,"对非机动车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处罚","14.
29对非机动车转弯时未减速慢行,伸手示意,突然猛拐,情节严重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非机动车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4.
30对非机动车超车时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情节严重的处罚",,,,,,,"14.
31对驾驶非机动车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情节严重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14.
32对驾驶非机动车时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情节严重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14.
33对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情节严重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14.
34对非下肢残疾的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14.
35对自行车、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14.
36对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情节严重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30","行政处罚",,"对非机动车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处罚","14.
37对非机动车不避让盲人,情节严重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四条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非机动车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4.
38对驾驭畜力车并行,情节严重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驭畜力车应当年满16周岁,并遵守下列规定:(二)不得并行,驾驭人不得离开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14.
39对驾驶畜力车时驾驭人离开车辆,情节严重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驭畜力车应当年满16周岁,并遵守下列规定:(二)不得并行,驾驭人不得离开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14.
40对驾驶畜力车行经繁华路段、交叉路口、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或者窄桥、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超车,情节严重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驭畜力车应当年满16周岁,并遵守下列规定:(三)行经繁华路段、交叉路口、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或者窄桥、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超车.
驾驭两轮畜力车应当下车牵引牲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14.
41对驾驶畜力车行经繁华路段、交叉路口、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窄路或者窄桥、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路段驾驭两轮畜力车不下车牵引牲畜,情节严重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驭畜力车应当年满16周岁,并遵守下列规定:(三)行经繁华路段、交叉路口、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或者窄桥、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超车.
驾驭两轮畜力车应当下车牵引牲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14.
42对使用未经驯服的牲畜驾车,情节严重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驭畜力车应当年满16周岁,并遵守下列规定:(四)不得使用未经驯服的牲畜驾车,随车幼畜须拴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14.
43对驾驶畜力车时随车幼畜未拴系,情节严重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驭畜力车应当年满16周岁,并遵守下列规定:(四)不得使用未经驯服的牲畜驾车,随车幼畜须拴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14.
44对停放畜力车时,未拉紧车闸,情节严重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驭畜力车应当年满16周岁,并遵守下列规定:(五)停放车辆应当拉紧车闸,拴系牲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14.
45对停放畜力车时,未拴牢牲畜,情节严重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驭畜力车应当年满16周岁,并遵守下列规定:(五)停放车辆应当拉紧车闸,拴系牲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30","行政处罚",,"对非机动车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处罚","14.
46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进入城市快速路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
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一条非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五)进入城市快速路的;","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非机动车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4.
47对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一条非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六)违反规定载人的;",,,,,,"14.
48对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一条非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四)进入高速公路的;",,"31","行政处罚",,"对行人、乘车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处罚","15.
1对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九条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一)违反交通信号的;","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行人、乘车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5.
2对行人不按照交警指挥通行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15.
3对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一条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15.
4对行人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靠路边行走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一条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15.
5对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15.
6对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15.
7对行人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31","行政处罚",,"对行人、乘车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处罚","15.
8对行人扒车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行人、乘车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5.
9对行人强行拦车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15.
10对行人实施其他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15.
11对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时,没有其监护人或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四条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15.
12对盲人在道路上通行,未使用导盲手段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四条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15.
13对行人不按规定通过铁路道口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五条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和管理人员的,应当在确认无火车驶临后,迅速通过.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15.
14对行人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15.
15对行人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二)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15.
16对行人追车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15.
17对行人抛物击车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31","行政处罚",,"对行人、乘车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处罚","15.
18对行人列队在道路上通行时每横列超过2人的(但在已经实行交通管制的路段不受限制)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行人列队在道路上通行,每横列不得超过2人,但在已经实行交通管制的路段不受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行人、乘车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5.
19对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15.
20对乘车人乘坐二轮摩托车未按规定系戴头盔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15.
21对乘车人携带危险物品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15.
22对乘车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15.
23对机动车行驶中,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15.
24对行人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15.
25对在机动车道上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15.
26对开、关车门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15.
27对机动车行驶中乘坐人员干扰驾驶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四)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31","行政处罚",,"对行人、乘车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处罚","15.
28对乘坐两轮摩托车非正向骑坐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五)乘坐两轮摩托车应当正向骑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行人、乘车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5.
29对行人进入高速公路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九条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四)抛物击车、进入高速公路的.
",,,,,,"15.
30对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后,车上人员未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32","行政处罚",,"对违反高速公路特别规定的处罚","16.
1对机动车从匝道进入或机动车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九条机动车从匝道驶入高速公路,应当开启左转向灯,在不妨碍已在高速公路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驶入车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驾车在高速公路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机动车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违反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6.
2对机动车从匝道进入高速公路时妨碍已在高速公路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九条机动车从匝道驶入高速公路,应当开启左转向灯,在不妨碍已在高速公路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驶入车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16.
3对在高速公路路肩上行驶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驾车在高速公路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九)不按规定分道行驶的.
",,,,,,"16.
4对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上行驶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驾车在高速公路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九)不按规定分道行驶的",,,,,,"16.
5对机动车通过施工作业路段时,不按规定减速行驶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驾车在高速公路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机动车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其他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一百元罚款.
",,"32","行政处罚",,"对违反高速公路特别规定的处罚","16.
6对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行驶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违反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6.
7对在高速公路上试车或学习驾驶机动车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驾车在高速公路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三)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的;",,,,,,"16.
8对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肇事车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驾车在高速公路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机动车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其他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一百元罚款.
",,,,,,"16.
9对在高速公路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载人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驾车在高速公路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七)载货汽车车厢或者两轮摩托车载人的;",,,,,,"16.
10对两轮摩托车载人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驾车在高速公路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七)载货汽车车厢或者两轮摩托车载人的,处警告或者一百元罚款.
",,,,,,"16.
11对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十四)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16.
12对禁止进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驾车在高速公路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六)禁止进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16.
13对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驾车在高速公路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机动车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其他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一百元罚款.
",,,,,,"16.
14对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驾车在高速公路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机动车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其他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一百元罚款.
",,"32","行政处罚",,"对违反高速公路特别规定的处罚","16.
15对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况下驾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行驶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驾车在高速公路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四)正常情况下低于规定最低时速行驶的;","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违反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6.
16对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超车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驾车在高速公路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机动车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其他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一百元罚款.
",,,,,,"16.
17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16.
18对机动车在高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16.
19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驾车在高速公路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一)违反规定停车的;",,,,,,"16.
20对驾驶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驾车在高速公路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一)违反规定停车的;",,,,,,"16.
21对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二)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三)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16.
22对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驾车在高速公路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二)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16.
23对在高速公路上停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货物的处罚","《安徽省实施办法》第六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驾车在高速公路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八)停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货物的;",,"33","行政处罚",,"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和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处罚","17.
1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和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7.
2对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34","行政处罚",,"对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六条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35","行政处罚",,"对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处罚","19.
1对非法拦截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9.
2对非法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处罚",,,"36","行政处罚",,"对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行为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六条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其他植物或者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行为人排除妨碍;拒不执行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强制排除妨碍,所需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其他植物或者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责令行为人排除妨碍,对拒不执行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37","行政处罚",,"对从事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行为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一百零四条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有前款行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38","行政处罚",,"对非特种车辆喷涂特种车辆标志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九)非特种车辆喷涂特种车辆标志的;","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非特种车辆喷涂特种车辆标志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39","行政处罚",,"对生产、销售拼装的或者擅自改装的机动车及出售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处罚","23.
1对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未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严格审查,许可不合格机动车型投入生产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机动车生产企业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不执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厂销售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没","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生产、销售拼装的或者擅自改装的机动车及出售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23.
2对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条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
",,"40","行政处罚",,"对不按规定牵引故障车的处罚","24.
1对牵引故障车时,被牵引的机动车除驾驶人外载人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牵引故障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被牵引的机动车除驾驶人外不得载人,不得拖带挂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不按规定牵引故障车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24.
2对牵引故障车时,被牵引的机动车拖带挂车的处罚",,,,,,,"24.
3对牵引故障车时,被牵引的机动车宽度大于牵引的机动车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牵引故障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被牵引的机动车宽度不得大于牵引机动车的宽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4.
4对使用软连接装置牵引故障机动车时,牵引车与被牵引车之间未保持安全距离的(应当大于4米小于10米)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牵引故障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使用软连接牵引装置时,牵引车与被牵引车之间的距离应当大于4米小于10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4.
5对牵引制动失效的被牵引车,未使用硬连接牵引装置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牵引故障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四)对制动失效的被牵引车,应当使用硬连接牵引装置牵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4.
6对使用汽车吊车牵引故障机动车辆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汽车吊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牵引车辆.
摩托车不得牵引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24.
7对使用轮式专用机械车牵引故障机动车辆的处罚",,,,,,,"24.
8对使用摩托车牵引故障机动车辆的处罚",,,,,,,"24.
9对牵引故障摩托车的处罚",,,,,,,"24.
10对未使用专用清障车拖曳转向或照明、信号装置失效的机动车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转向或者照明、信号装置失效的故障机动车,应当使用专用清障车拖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41","行政处罚",,"对违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或使用规定》的处罚","25.
1对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2年公安部令第123号)第七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一)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违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或者非法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25.
2对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无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的处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二)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不符合第六十五条规定的;",,,,,,"25.
3对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悬挂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的处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三)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或者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的;",,,,,,"25.
4对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未按照规定申报变更信息的处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四)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未按照第七十条规定申报变更信息的;",,,,,,"25.
5对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仍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2年公安部令第123号)第八十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二)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仍驾驶机动车的;",,,,,,"25.
6对逾期不参加审验的处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三)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
",,,,,,"25.
7对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42","行政处罚",,"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26.
1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应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26.
2对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6.
3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6.
4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26.
5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6.
6对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43","行政处罚",,"对未经许可购买、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或者从事爆破作业的处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第44条第4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购买、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或者从事爆破作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非法购买、运输、爆破作业活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购买、运输以及从事爆破作业使用的民用爆炸物品及其违法所得.
》(国务院令第466号)","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未经许可购买、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或者从事爆破作业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44","行政处罚",,"对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有关规定的处罚","28.
1对未按照规定对民用爆炸物品做出警示标识、登记标识或者未对雷管编码打号的处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46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一)未按照规定对民用爆炸物品做出警示标识、登记标识或者未对雷管编码打号的;(二)超出购买许可的品种、数量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三)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民用爆炸物品交易的;(四)未按照规定保存购买单位的许可证、银行账户转账凭证、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的;(五)销售、购买、进出口民用爆炸物品,未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的;(六)未按照规定建立民用爆炸物品登记制度,如实将本单位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和流向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的;(七)未按照规定将《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的.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有关规定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28.
2对超出购买许可的品种、数量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处罚",,,,,,,"28.
3对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民用爆炸交易的处罚",,,,,,,"28.
4对未按照规定保存购买单位的许可证、银行账户转账凭证、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的处罚",,,,,,,"28.
5对销售、购买、进出口民用爆炸物品,未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处罚",,,,,,,"28.
6对未按照规定建立民用爆炸物品登记制度,如实将本单位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存储、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和流向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的处罚",,,,,,,"28.
7对未按照规定将《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的处罚",,,"45","行政处罚",,"对经由道路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未遵守相关规定的处罚","29.
1对违反运输许可证事项,经由道路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处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第47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经由道路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运输许可事项的;(二)未携带《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的;(三)违反有关标准和规范混装民用爆炸物品的;(四)运输车辆未按照规定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的;(五)未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途中经停没有专人看守或者在许可以外的地点经停的;(六)装载民用爆炸物品的车厢载人的;(七)出现危险情况未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报告当地公安机关的.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经由道路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未遵守相关规定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29.
2对未携带《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的处罚",,,,,,,"29.
3对违反有关标准和规范混装民用爆炸物品的处罚",,,,,,,"29.
4对运输车辆未按照规定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准的处罚",,,,,,,"29.
5对未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途中经停没有专人看守或者在许可以外的地点经停的处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第47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经由道路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运输许可事项的;(二)未携带《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的;(三)违反有关标准和规范混装民用爆炸物品的;(四)运输车辆未按照规定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的;(五)未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途中经停没有专人看守或者在许可以外的地点经停的;(六)装载民用爆炸物品的车厢载人的;(七)出现危险情况未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报告当地公安机关的.
",,,,,,"29.
6对装载民用爆炸物品的车厢载人的处罚",,,,,,,"29.
7对出现危险情况未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报告当地公安机关的处罚",,,"46","行政处罚",,"对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处罚","30.
1对未按照其资质等级从事爆破作业的处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48条第1款: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一)爆破作业单位未按照其资质等级从事爆破作业的;(二)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实施爆破作业,未按照规定事先向爆破作业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报告的;(三)爆破作业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民用爆炸物品领取登记制度、保存领取登记记录的;(四)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实施爆破作业的.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30.
2对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实施爆破作业,未按照规定事先向爆破作业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报告的处罚",,,,,,,"30.
3对未按照规定建立民用爆炸物品领取登记制度、保存领取登记记录的处罚",,,,,,,"30.
4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实施爆破作业的处罚",,,"47","行政处罚",,"对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中关于储存管理规定的处罚","31.
1对未按照规定在专用仓库设置技术防范设施的处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49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未按照规定在专用仓库设置技术防范设施的;(二)未按照规定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或者收存和发放民用爆炸物品,致使账物不符的;(三)超量储存、在非专用仓库储存或者违反储存标准和规范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四)有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管理规定行为的.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中关于储存管理规定的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31.
2对未按照规定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或者收存和发放民用爆炸物品,致使账物不符的处罚",,,,,,,"31.
3对超量储存、在非专用仓库储存或者违反储存标准和规范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处罚",,,,,,,"31.
4对其他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存储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48","行政处罚",,"对民用爆炸物品被抢、被盗、丢失或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民爆物品的处罚","32.
1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致使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的处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50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许可证;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一)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致使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的;(二)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未按照规定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或者故意隐瞒不报的;(三)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民用爆炸物品的.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民用爆炸物品被抢、被盗、丢失或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民爆物品的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32.
2对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未按照规定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或者故意隐瞒不报的处罚",,,,,,,"32.
3对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民用爆炸物品处罚",,,"49","行政处罚",,"对丢失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未及时报告的处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39条:生产、经营、使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企业,丢失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未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的,由公安部门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丢失的物品予以追缴.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丢失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未及时报告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50","行政处罚",,"对违规运输、燃放、携带烟花爆竹等行为的处罚","34.
1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处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36条第2款: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不如实记录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等违反规定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34.
2对违反运输许可证事项,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处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40条: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运输许可事项的;(二)未随车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三)运输车辆没有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的;(四)烟花爆竹的装载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五)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载人的;(六)超过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规定时速行驶的;(七)运输车辆途中经停没有专人看守的;(八)运达目的地后,未按规定时间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的.
",,,,,,"34.
3对未随车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处罚",,,,,,,"34.
4对运输车辆没有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准的处罚",,,,,,,"34.
5对烟花爆竹的装载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处罚",,,,,,,"34.
6对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载人的处罚",,,,,,,"34.
7对超过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规定时速行驶的处罚",,,,,,,"34.
8对运输车辆途中经停没有专人看守的处罚",,,,,,,"34.
9对运达目的地后,未按规定时间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的处罚",,,,,,,"34.
10对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处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41条: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34.
11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处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42条: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34.
12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罚",,,"51","行政处罚",,"对不如实记录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等违反规定的处罚","35.
1对不如实记录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的处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81条第1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一)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不如实记录生产、储存、使用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的;(二)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发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不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三)储存剧毒化学品的单位未将剧毒化学品的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不如实记录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等违反规定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35.
2对发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不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罚",,,,,,,"35.
3对未将剧毒化学品的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的处罚",,,,,,,"35.
4对不如实记录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所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用途,或者保存销售记录和相关材料的时间少于1年的处罚",,,,,,,"35.
5对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所销售、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的处罚",,,,,,,"35.
6对依照本条例规定转让其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未将有关情况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报告的处罚",,,"52","行政处罚",,"对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处罚","36.
1对超过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装载危险化学品的处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8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超过运输车辆的核定载重量装载危险化学品的;(二)使用安全技术条件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三)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四)未取得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36.
2对使用安全技术条件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处罚",,,,,,,"36.
3对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处罚",,,,,,,"36.
4对未取得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处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一)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未悬挂或者喷涂警示标志,或者悬挂或者喷涂的警示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二)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不配备押运人员的;(三)运输剧毒化学品或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途中需要较长时间停车,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的;(四)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途中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发生流散、泄",,,,,,"36.
5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未悬挂或者喷涂警示标志,或者悬挂、喷涂的警示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处罚",,,,,,,"36.
6对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不配备押运人员的处罚",,,,,,,"36.
7对运输剧毒化学品或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途中需要较长时间停车,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的处罚",,,,,,,"36.
8对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途中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发生流散、泄露等情况,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采取必要的警示措施和安全措施,或者不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的处罚",,,"53","行政处罚",,"对违反枪支管理有关规定或违规运输枪支弹药的处罚","37.
1对违反枪支管理有关规定或违规运输枪支弹药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42条:违反本法规定,运输枪支未使用安全可靠的运输设备、不设专人押运、枪支弹药未分开运输或者运输途中停留住宿不报告公安机关,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违反枪支管理有关规定或违规运输枪支弹药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37.
2对出租、出借枪支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43条第5款: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出租、出借枪支,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出租、出借的枪支,应当予以没收.
",,,,,,"37.
3对未按照规定的技术标准制造民用枪支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44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规定的技术标准制造民用枪支的;(二)在禁止携带枪支的区域、场所携带枪支的;(三)不上缴报废枪支的;(四)枪支被盗、被抢或者丢失,不及时报告的;(五)制造、销售仿真枪的.
",,,,,,"37.
4对在禁止携带枪支的区域、场所携带枪支的处罚",,,,,,,"37.
5对不上缴报废枪支的处罚",,,,,,,"37.
6对枪支被盗、被抢或者丢失,不及时报告的处罚",,,,,,,"37.
7对制造、销售仿真枪的处罚",,,"54","行政处罚",,"对违规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处罚","38.
1对擅自变更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或者擅自扩大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举办规模的处罚","《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5号)第20条第1款:承办者擅自变更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或者擅自扩大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举办规模的,由公安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违规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38.
2对未经安全许可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处罚","《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20条第2款:未经公安机关安全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由公安机关予以取缔,对承办者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55","行政处罚",,"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治安案件等的处罚","39.
1对承办者或者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管理者违反本条例规定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治安案件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罚","《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21条:承办者或者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管理者违反本条例规定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治安案件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安全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治安管理处罚,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8条: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有关规定,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责令停止活动,立即疏散.
对组织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治安案件等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39.
2对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发生公共安全事故,安全责任人不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或者不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罚","《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5号)第22条: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发生公共安全事故,安全责任人不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或者不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公安机关对安全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56","行政处罚",,"对违法进行集会、游行、示威或扰乱、破坏依法进行的集会、游行、示威的处罚","40.
1对未依照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进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28条第2款: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一)未依照本法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的;(二)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不听制止的.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违法进行集会、游行、示威或扰乱、破坏依法进行的集会、游行、示威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40.
2对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不听制止进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处罚",,,,,,,"40.
3对扰乱、冲击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30条:扰乱、冲击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的,公安机关可以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0.
4对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5条: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听劝阻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57","行政处罚",,"对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违规经营、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条件的处罚","41.
1对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罚","《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42条:娱乐场所实施本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14条: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一)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五)赌博;(六)从事邪教、迷信活动;(七)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卖淫、嫖娼;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违规经营、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41.
2对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的处罚",,,,,,,"41.
3对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罚","《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42条:娱乐场所实施本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14条: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一)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五)赌博;(六)从事邪教、迷信活动;(七)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卖淫、嫖娼;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
",,,,,,"41.
4对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的处罚",,,,,,,"41.
5对赌博的处罚",,,,,,,"41.
6对从事邪教、迷信活动的处罚",,,,,,,"41.
7对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58","行政处罚",,"对娱乐场所包厢设置、设备安装、保安员配备等不符合规定的处罚","42.
1对照明设施、包厢、包间的设置以及门窗的使用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处罚","《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第43条: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一)照明设施、包厢、包间的设置以及门窗的使用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二)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或者中断使用的;(三)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留存监控录像资料或者删改监控录像资料的;(四)未按照本条例规定配备安全检查设备或者未对进入营业场所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的;(五)未按照本条例规定配备保安人员的.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娱乐场所包厢设置、设备安装、保安员配备等不符合规定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42.
2对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或者中断使用的处罚",,,,,,,"42.
3对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留存监控录像资料或者删改监控录像资料的处罚",,,,,,,"42.
4对未按照本条例规定配备安全检查设备或者未对进入营业场所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的处罚",,,,,,,"42.
5对未按照本条例规定配备保安人员的处罚",,,,,,,"42.
6对娱乐场所设置具有赌博功能游戏机或以现金、有价证劵为奖品或回购奖品的处罚","《娱乐场所管理条例》44条: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一)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等游戏设施设备的;(二)以现金、有价证券作为奖品,或者回购奖品的.
",,,,,,"42.
7对娱乐场所指使、纵容从业人员侵害消费者人身权利的处罚","《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45条:娱乐场所指使、纵容从业人员侵害消费者人身权利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
",,,,,,"42.
8对娱乐场所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营业执照的处罚","《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41条:娱乐场所未按照本办法规定项目备案的,由受理备案的公安机关告知补齐;拒不补齐的,由受理备案的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由原备案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第7条:娱乐场所备案项目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原备案公安机关备案.
46条:娱乐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向公安部门备案的,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42.
9对娱乐场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或者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报告的处罚","《娱乐场所管理条例》49条:娱乐场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或者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报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42.
10对娱乐场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悬挂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的处罚","《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50条:娱乐场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悬挂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42.
11对娱乐场所因多次违反规定被处罚的处罚","《娱乐场所管理条例》52条第3款:娱乐场所因违反本条例规定,2年内被处以3次警告或者罚款又有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应受行政处罚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2年内被2次责令停业整顿又有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应受行政处罚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
",,"59","行政处罚",,"对违规开办旅馆和旅馆工作人员的处罚","43.
1对违规开办旅馆的处罚","《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国务院第588号令)第15条: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开办旅馆的,公安机关可以酌情给予警造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未经登记,私自开业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4条:申请开办旅馆,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当地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
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如有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三日内,向当地的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备案.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违规开办旅馆和旅馆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43.
2对旅馆工作人员的处罚","《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16条:旅馆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可以酌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旅馆负责人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其所经营的旅馆已成为犯罪活动场所的,公安机关除依法追究其责任外,对该旅馆还应当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9条:旅馆工作人员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行迹可疑的人员和被公安机关通辑的罪犯,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6条第1款: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56条第2款: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六)未按照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办理登记的.
旅馆未按照规定办理外国人住宿登记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未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报送外国人住宿登记信息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60","行政处罚",,"对违反典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处罚","44.
1对典当行违法收当物品的处罚","《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8号令)第63条:典当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典当管理办法》第27条:典当行不得收当下列财物:(一)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已经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财产;(二)赃物和来源不明的物品;(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四)管制刀具,枪支、弹药,军、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器械;(五)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及其管理的财物;(六)国家机关核发的除物权证书以外的证照及有效身份证件;(七)当户没有所有权或者未能依法取得处分权的财产;(八)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禁止流通的自然资源或者其他财物.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违反典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44.
2对典当行不查验当户出具的证明文件及不如实记录、统计质押当物、当户信息的处罚","《典当管理办法》第65条:典当行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或者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典当管理办法》第35条第3款:典当行应当查验当户出具的本条第二款所列证明文件.
《典当管理办法》第35条第2款:除前款所列证件外,出当时,当户应当如实向典当行提供当物的来源及相关证明材料.
赎当时,当户应当出示当票.
《典当管理办法》第51条:典当行应当如实记录、统计质押当物和当户的信息,并按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要求报送被查.
",,,,,,"44.
3对典当行发现公安机关通报的人员或物品及其他物品不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罚","《典当管理办法》第66条第1款:典当行违反本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屡教不改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典当管理办法》第52条:典当行发现公安机关通报协查的人员或者赃物以及本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其他财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有关情况.
《典当管理办法》第27条:典当行不得收当下列财物:(一)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已经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财产;(二)赃物和来源不明的物品;(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四)管制刀具,枪支、弹药,军、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器械;(五)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及其管理的财物;(六)国家机关核发的除物权证书以外的证照及有效身份证件;(七)当户没有所有权或者未能依法取得处分权的财产;(八)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禁止流通的自然资源或者其他财物.
",,"61","行政处罚",,"对违规修理机动车的处罚","45.
1对承修机动车或回收报废机动车不按规定如实登记的处罚","《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第14条:承修机动车或回收报废机动车不按规定如实登记的,对机动车修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按照《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五项规定处罚.
对前款机动车修理企业和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第13条第5项: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时未如实登记的,视情节轻重,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第8条: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在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查验出售单位开具的证明,对出售单位的名称和经办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以及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序等如实进行登记.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违规修理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45.
2对承修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车辆变更、改装审批证明更换发动机、车身(架)、改装车型、改变车身颜色的车辆或明知是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未向公安机关报告而修理的处罚","《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第16条:承修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车辆变更、改装审批证明更换发动机、车身(架)、改装车型、改变车身颜色的车辆或明知是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未向公安机关报告而修理的,对机动车修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处5000元以上30000以下罚款;回收无报废证明的机动车的,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处5000元以上30000以下罚款.
对前款机动车修理企业和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2000元以下罚款",,,,,,"45.
3对更改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的机动车修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处罚","《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第17条:对更改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的机动车修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处5000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机动车修理企业和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5.
4对机动车修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回收报废机动车的处罚","《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第18条:对机动车修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回收报废机动车的,按照《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没收非法回收的报废机动车及非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62","行政处罚",,"对印刷厂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和违规非法印刷的处罚","46.
1对印刷厂没办理登记手续,未向公安机关备案的处罚","《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第37条第2款: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没有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保密工作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安部门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保密工作部门、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印刷厂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和违规非法印刷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46.
2对违反规定非法印刷的处罚","《印刷业管理条例》第41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部门给予警告,没收印刷品和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一)印刷布告、通告、重大活动工作证、通行证、在社会上流通使用的票证,印刷企业没有验证主管部门的证明和公安部门的准印证明的,或者再委托他人印刷上述印刷品的;(二)不是公安部门指定的印刷企业,擅自印刷布告、通告、重大活动工作证、通行证、在社会上流通使用的票证的;(三)印刷业经营者伪造、变造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等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公文、证件的.
印刷布告、通告、重大活动工作证、通行证、在社会上流通使用的票证,委托印刷单位没有取得主管部门证明的,或者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印刷企业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准印手续的,或者未在公安部门指定的印刷企业印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63","行政处罚",,"对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内部存在治安隐患等情形的处罚","47.
1对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内部存在治安隐患逾期不整改,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或者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处罚","《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第19条: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存在治安隐患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并处警告;单位逾期不整改,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或者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建议有关组织对单位主要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第8条第1款:单位违反《条例》规定,存在治安隐患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处警告.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内部存在治安隐患等情形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47.
2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存在治安隐患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并处警告;企业逾期不整改,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处罚","《寄递渠道治安检查工作规定》第13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存在治安隐患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并处警告;企业逾期不整改,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19条的规定,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相关人员予以处罚.
",,,,,,"47.
3对金融机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使用存在治安隐患的处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第15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金融机构安全防范设施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金融机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使用存在治安隐患,应当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并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19条的规定予以处罚",,"64","行政处罚",,"对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未经批准而擅自施工或建设工程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的处罚","48.
1对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未经批准而擅自施工的处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公安部令第86号)第16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未经批准而擅自施工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其停止施工并按照本办法报批,同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未经批准而擅自施工或建设工程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48.
2对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的处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第17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金融机构按照本办法报批,并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65","行政处罚",,"对违反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有关规定的处罚","49.
1对未按要求按时报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的处罚","《安徽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法》(省政府2012年第244号令)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
第八条在学校、培训机构寄宿就学或者培训的人员,由学校、培训机构负责登记;在救助站接受救助的人员,由救助机构负责登记.
负责登记的单位,应当自办理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登记情况报送当地公安机关.
第九条用人单位、房屋出租人、房屋租赁或者职业介绍中介机构,应当自与流动人口建立、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租赁关系、中介服务关系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报送当地公安机关.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违反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有关规定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49.
2对骗领居住证、非法扣押和冒用他人居住证的处罚","《安徽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200元以下罚款:(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住证的;(二)非法扣押他人居住证的;(三)冒用他人居住证的.
骗领的居住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回",,,,,,"4.
3对伪造居住证或者买卖伪造的居住证的处罚","《安徽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法》第二十二条:伪造居住证或者买卖伪造的居住证,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伪造的居住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66","行政处罚",,"对违反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储存等有关规定的处罚","50.
1对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或伪造申请材料骗取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或者运输许可证备案证明以及,使用他人的或者伪造、变造、失效的许可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处罚.
","《禁毒法》第六十四条:在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活动中,违反国家规定,致使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伪造申请材料骗取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或者运输许可证,使用他人的或者伪造、变造、失效的许可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由公安机关没收非法生产、经营、购买或者运输的易制毒化学品、用于非法生产易制毒化学品的原料以及非法生产、经营、购买或者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设备、工具,处非法生产、经营、购买或者运输的易制毒化学品货值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货值的20倍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违反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储存等有关规定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50.
2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或违规使用许可证的处罚","《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45号)第四十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可以予以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一)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二)将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转借他人使用的;(三)超出许可的品种、数量生产、经营、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四)生产、经营、购买单位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交易情况、不按规定保存交易记录或者不如实、不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销售情况的;(五)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后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六)除个人合法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以及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外,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的;(七)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不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的;(八)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不如实或者不按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年度生产、经销和库存等情况的.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违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违反规定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予以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一)将易制毒化学品购买或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转借他人使用的;(二)超出许可的品种、数量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三)销售、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交易情况、不按规定保存交易记录或者不如实、不及时向公安机关备案销售情况的;(四)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后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五)除个人合法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以及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外,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的;(六)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不如实或者不按时报告易制毒化学品年度经销和库存情况的.
",,,,,,"50.
3对违规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处罚","《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违反规定销售易制毒化学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对销售单位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并对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向无购买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二)超出购买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品种、数量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
",,,,,,"50.
4对违规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处罚","《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货主违反规定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没收非法运输的易制毒化学品或者非法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设备、工具;处非法运输易制毒化学品货值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货值的二十倍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二)使用他人的或者伪造、变造、失效的许可证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
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承运人违反规定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停运整改,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与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载明的品种、数量、运入地、货主及收货人、承运人等情况不符的;(二)运输许可证种类不当的;(三)运输人员未全程携带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
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使用以伪造的申请材料骗取的易制毒化学品",,"67","行政处罚",,"对个人携带易制毒化学品不符合品种、数量规定的处罚",,"《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个人携带易制毒化学品不符合品种、数量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没收易制毒化学品,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个人携带易制毒化学品不符合品种、数量规定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68","行政处罚",,"对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或者个人拒不接受公安机关监督检查的处罚",,"《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或者个人拒不接受公安机关监督检查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其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或者个人拒不接受公安机关监督检查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69","行政处罚",,"对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行为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147号)第20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停机整顿:(一)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二)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备案制度的;(三)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告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发生的案件的;(四)接到公安机关要求改进安全状况的通知后,在限期内拒不改进的;(五)有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其他行为的.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违反规定,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行为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70","行政处罚",,"对违规传播计算机病毒行为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23条: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或者未经许可出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对个人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除予以没收外,可以处以违法所得1至3倍的罚款.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51号)第6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传播计算机病毒的行为:(一)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二)向他人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体;(三)销售、出租、附赠含有计算机病毒的媒体;(四)其他传播计算机病毒的行为.
第16条第2款:在经营活动中有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二、三、四项规定行为之一,没有违法所得的,由公安机关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是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违规传播计算机病毒行为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71","行政处罚",,"对利用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违法信息的处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20条:第二十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1.
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6个月以内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利用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违法信息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72","行政处罚",,"对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行为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9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一)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二)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三)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6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五)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第20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1.
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6个月以内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行为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73","行政处罚",,"对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保护办法相关规定的处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第21条: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在规定的限期内未改正的,对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1.
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6个月以内的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
(一)未建立安全保护管理制度的;(二)未采取安全技术保护措施的;(三)未对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四)未提供安全保护管理所需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或者所提供内容不真实的;(五)对委托其发布的信息内容未进行审核或者对委托单位和个人未进行登记的;(六)未建立电子公告系统的用户登记和信息管理制度的;(七)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网络地址、目录或者关闭服务器的;(八)未建立公用账号使用登记制度的;(九)转借、转让用户账号的.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保护办法相关规定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74","行政处罚",,"对用户在接入单位办理入网时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处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11条:用户在接入单位办理入网手续时,应当填写用户备案表.
备案表由公安部监制.
第12条: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网的单位和所属的分支机构),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第23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不履行备案职责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不超过6个月的处罚.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用户在接入单位办理入网时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75","行政处罚",,"对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未使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及接入网络未通过互联网络进行国际联网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18号)第6条: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
第14条;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八条和第十条的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第7条:第七条我国境内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
第22条第1款:违反本办法第七条和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联网,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8条第1款:接入网络必须通过互联网络进行国际联网.
第14条;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八条和第十条的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未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及接入网络未通过互联网络进行国际联网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76","行政处罚",,"对接入单位从事国际联网经营活动未领取国际联网经营许可证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195号)第8条第2款;接入单位拟从事国际联网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有权受理从事国际联网经营活动申请的互联单位主管部门或者主管单位申请领取国际联网经营许可证;未取得国际联网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国际联网经营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第11条第1款:对从事国际联网经营活动的接入单位(以下简称经营性接入单位)实行国际联网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制度.
经营许可证的格式由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定.
第22条第2款: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未领取国际联网经营许可证从事国际联网经营活动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限期办理经营许可证;在限期内不办理经营许可证的,责令停止联网;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接入单位从事国际联网经营活动未领取国际联网经营许可证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77","行政处罚",,"对用户使用的计算机或者计算机网络未通过接入网络进行国际联网或未征得接入单位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的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10条: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用户)使用的计算机或者计算机信息网络,需要进行国际联网的,必须通过接入网络进行国际联网.

前款规定的计算机或者计算机信息网络,需要接入接入网络的,应当征得接入单位的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第14条;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八条和第十条的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第12条: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用户使用的计算机或者计算机信息网络必须通过接入网络进行国际联网,不得以其他方式进行国际联网.
第22条第3款: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对个人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法人和其他组织用户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用户使用的计算机或者计算机网络未通过接入网络进行国际联网或未征得接入单位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78","行政处罚",,"对进行国际联网的专业计算机网络经营国际互联网业务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第21条第1款:进行国际联网的专业计算机信息网络不得经营国际互联网络业务.
第22条第5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进行国际联网的专业计算机网络经营国际互联网业务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79","行政处罚",,"对企业计算机信息网络和其他通过专线进行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运行的单位未依法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职责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企业计算机信息网络和其他通过专线进行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只限于内部使用.
第二十二条第五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负责专业计算机信息网络、企业计算机信息网络和其他通过专线进行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运行的单位未依法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职责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80","行政处罚",,"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利用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法律法规禁止含有的信息的处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第14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和上网消费者不得利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宣传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十)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29条第1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利用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禁止含有的内容的信息,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利用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法律法规禁止含有的信息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81","行政处罚",,"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计算机接入互联网方式和未按规定管理上网消费者的处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31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据各自职权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一)向上网消费者提供的计算机未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的;(二)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或者发现上网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未予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的;(三)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四)未按规定时间保存登记内容、记录备份,或者在保存期内修改、删除登记内容、记录备份的;(五)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的.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计算机接入互联网方式和未按规定管理上网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82","行政处罚",,"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反消防有关规定、未做好防火防爆措施的处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32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一)利用明火照明或者发现吸烟不予制止,或者未悬挂禁止吸烟标志的;(二)允许带入或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三)在营业场所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的;(四)营业期间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或者安全出口的;(五)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的.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反消防有关规定、未做好防火防爆措施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83","行政处罚",,"对向社会发布虚假的计算机病毒疫情的处罚",,"《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第7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虚假的计算机病毒疫情.
17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对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8条:从事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生产的单位,应当及时向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批准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测机构提交病毒样本.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向社会发布虚假的计算机病毒疫情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84","行政处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单位未按规定做好计算机病毒防治措施,对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处罚",,"《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第19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并根据情况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未建立本单位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的;(二)未采取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的;(三)未对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人员进行计算机病毒防治教育和培训的;(四)未及时检测、清除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计算机病毒,对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五)未使用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单位未按规定做好计算机病毒防治措施,对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85","行政处罚",,"对从事计算机设备或者媒体生产、销售、出租、维修行业的单位和个人未对计算机设备或者媒体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测、清除工作,并备有相应记录的处罚",,"《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51号)第14条:从事计算机设备或者媒体生产、销售、出租、维修行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计算机设备或者媒体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测、清除工作,并备有检测、清除的记录.
第20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没有违法所得的,由公安机关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是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从事计算机设备或者媒体生产、销售、出租、维修行业的单位和个人未对计算机设备或者媒体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测、清除工作,并备有相应记录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86","行政处罚",,"对扰乱公共秩序的处罚","70.
1对扰乱单位秩序、公共场所秩序、交通工具上的秩序、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破坏选举秩序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1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70.
2对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4条第1款第1项: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强行进入场内的;(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70.
3对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投放虚假危险物质、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70.
4对寻衅滋事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70.
5对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危害社会、冒用宗教气功名义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7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二)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的.
",,,,,,"70.
6对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拒不消除对无线电台(站)的有害干扰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8条:违反国家规定,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或者对正常运行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经有关主管部门指出后,拒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87","行政处罚",,"对妨害公共安全的处罚","71.
1对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危险物质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妨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71.
2对危险物质被盗被抢或丢失不报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1条: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未按规定报告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故意隐瞒不报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71.
3对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2条第一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71.
4对盗窃损毁公共设施、移动损毁边境领土领海标志设施、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非法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3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一)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二)移动、损毁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边境设施或者领土、领海标志设施的;(三)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或者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的.
",,,,,,"71.
5对盗窃损坏擅自移动航空设施或者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4条第1款:盗窃、损坏、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或者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71.
6对在航空器上使用禁用物品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4条第2款: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听劝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71.
7对盗窃、损毁、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安全标志、在铁路线上放置障碍物、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在铁路沿线非法挖掘坑穴采石取沙、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平交过道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5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的;(二)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的;(三)在铁路线路、桥梁、涵洞处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的;(四)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的.
",,,,,,"71.
8对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6条: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71.
9对擅自安装、使用电网,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道路施工不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故意损毁移动道路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盗窃、损毁路面公共设施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7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二)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三)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
",,,,,,"71.
10对公共场所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9条: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88","行政处罚",,"对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处罚","72.
1对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72.
2对胁迫诱骗利用他人乞讨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1条第1款: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72.
3对以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1条第2款: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72.
4对威胁人身安全,公然侮辱、诽谤他人,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威胁侮辱殴打打击报复证人及其近亲属,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72.
5对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第1款: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72.
6对猥亵他人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72.
7对虐待、遗弃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5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72.
8对强迫交易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6条: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72.
9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在出版物、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刊载民族歧视、侮辱内容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7条: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或者在出版物、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刊载民族歧视、侮辱内容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72.
10对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8条: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72.
11对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89","行政处罚",,"对妨害社会管理的处罚","73.
1对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阻碍执行职务,阻碍特种车辆通行,冲闯警戒带、警戒区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第二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妨害社会管理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73.
2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1条:第一款: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73.
3对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证明文印章,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伪造变造倒卖有价票证凭证,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73.
4对驾船擅自进入、停靠国家管制的水域岛屿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3条:船舶擅自进入、停靠国家禁止、限制进入的水域或者岛屿的,对船舶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73.
5对非法以社团名义活动、以被撤销登记的社团名义活动、未获公安许可擅自经营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4条第1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违反国家规定,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被取缔后,仍进行活动的;(二)被依法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仍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三)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
有前款三项行为的,予以取缔.
",,,,,,"73.
6对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或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屋犯罪不报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7条第1款: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2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73.
7对制造噪声干扰正常生活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73.
8对违法承接典当物品、典当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报,违法收购废旧专用器材,收购赃物有赃物嫌疑的物品,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9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二)违反国家规定,收购铁路、油田、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废旧专用器材的;(三)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四)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
",,,,,,"73.
9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窝藏转移代销赃物,监外执行的罪犯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三)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四)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保外就医等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89","行政处罚",,"对妨害社会管理的处罚","73.
10对协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1条:协助组织或者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妨害社会管理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73.
11对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2条第1款: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73.
12对偷越国边境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2条第2款:偷越国(边)境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73.
13对故意损坏文物名胜古迹、违法实施危及文物安全的活动的处罚","第63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二)违反国家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进行爆破、挖掘等活动,危及文物安全的.
",,,,,,"73.
14对偷开他人机动车,无证驾驶、偷开航空器、机动船舶的处罚","第64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偷开他人机动车的;(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的.
",,,,,,"73.
15对破坏污损坟墓、毁坏丢弃尸骨骨灰,违法停放尸体的处罚","第65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二)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或者因停放尸体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不听劝阻的.
",,,,,,"73.
16对卖淫、嫖娼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第一款: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73.
17对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第2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73.
18对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7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73.
19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物品,传播淫秽信息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8条: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73.
20对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参与聚从淫乱,为淫秽活动提供条件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9条第1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二)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三)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
第二款:明知他人从事前款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73.
21对为赌博提供条件、赌博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89","行政处罚",,"对妨害社会管理的处罚","73.
22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苗,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罂粟壳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1条第1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第二款: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妨害社会管理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73.
23对非法持有毒品,向他人提供毒品,吸食、注射毒品,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2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73.
24对教唆引诱欺骗吸毒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3条: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73.
25对为吸毒赌博卖淫嫖娼人员通风报信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4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73.
26对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动物恐吓他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5条第1款: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73.
27对担保人不履行担保义务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9条第一款:担保人应当保证被担保人不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
第二款:担保人不履行担保义务,致使被担保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由公安机关对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90","行政处罚",,"对持用非法出入境证件、逃避出入境边防检查或其他非法方式出入境或协助他人非法出入境的处罚","74.
1对持用非法出入境证件、逃避出入境边防检查或其他非法方式出入境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一)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三)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四)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条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除本章另有规定外,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决定;其中警告或者五千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决定.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持用非法出入境证件、逃避出入境边防检查或其他非法方式出入境或协助他人非法出入境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74.
2对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二条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条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除本章另有规定外,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决定;其中警告或者五千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决定",,"91","行政处罚",,"对骗取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三条弄虚作假骗取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条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除本章另有规定外,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决定;其中警告或者五千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决定","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骗取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92","行政处罚",,"对违反规定为外国人出具申请材料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为外国人出具邀请函件或者其他申请材料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责令其承担所邀请外国人的出境费用.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责令其承担所邀请外国人的出境费用,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违反规定为外国人出具申请材料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93","行政处罚",,"对外国人不按规定接受查验证件、不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或在中国境内冒用他人证件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一)外国人拒不接受公安机关查验其出境入境证件的;(二)外国人拒不交验居留证件的;(三)未按照规定办理外国人出生登记、死亡申报的;(四)外国人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的;(五)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的;(六)未按照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办理登记的.
旅馆未按照规定办理外国人住宿登记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未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报送外国人住宿登记信息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条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除本章另有规定外,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决定;其中警告或者五千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决定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一)外国人拒不接受公安机关查验其出境入境证件的;(二)外国人拒不交验居留证件的;(三)未按照规定办理外国人出生登记、死亡申报的;(四)外国人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的;(五)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条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除本章另有规定外,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决定;其中警告或者五千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决定","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外国人不按规定接受查验证件、不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或在中国境内冒用他人证件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94","行政处罚",,"对外国人擅自进入限制区域及非法获取文字记录、音箱资料、电子数据和其他物品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外国人未经批准,擅自进入限制外国人进入的区域,责令立即离开;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对外国人非法获取的文字记录、音像资料、电子数据和其他物品,予以收缴或者销毁,所用工具予以收缴.
外国人、外国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拒不执行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限期迁离决定的,给予警告并强制迁离;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外国人擅自进入限制区域及非法获取文字记录、影像资料、电子数据和其他物品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95","行政处罚",,"对外国人非法居留和因监护人或者其他负有监护责任的人未尽到监护义务,致使未满十六周岁的外国人非法居留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八条外国人非法居留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每非法居留一日五百元,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罚款或者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因监护人或者其他负有监护责任的人未尽到监护义务,致使未满十六周岁的外国人非法居留的,对监护人或者其他负有监护责任的人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外国人非法居留和因监护人或者其他负有监护责任的人未尽到监护义务,致使未满十六周岁的外国人非法居留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96","行政处罚",,"对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或协助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逃避检查或为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违法提供出境入境证件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九条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协助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逃避检查,或者为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违法提供出境入境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条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除本章另有规定外,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决定;其中警告或者五千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决定","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或协助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逃避检查或为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违法提供出境入境证件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97","行政处罚",,"对外国人非法就业、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或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条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对个人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对单位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每非法聘用一人一万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条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除本章另有规定外,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决定;其中警告或者五千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决定","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外国人非法就业、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或非法聘用外国人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98","行政处罚",,"对外国人从事与停留居留事由不相符的活动或其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在中国境内继续停留居留情形的限期出境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一条外国人从事与停留居留事由不相符的活动,或者有其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在中国境内继续停留居留情形的,可以处限期出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条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除本章另有规定外,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决定;其中警告或者五千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决定","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外国人从事与停留居留事由不相符的活动或其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在中国境内继续停留居留情形的限期出境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99","行政处罚",,"对弄虚作假骗取护照及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或出售护照的处罚","83.
1对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的处罚","《护照法》第十七条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的,由护照签发机关收缴护照或者宣布护照作废;由公安机关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弄虚作假骗取护照及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或出售护照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83.
2对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或出售护照的处罚","《护照法》第十八条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或者出售护照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非法护照及其印制设备由公安机关收缴.
",,"100","行政处罚",,"对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或伪造、涂改、转让或持用伪造、涂改等无效的、冒用他人的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入出境通行证的处罚",,"《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持用伪造、涂改等无效的或者冒用他人的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入出境通行证的,除可以没收证件外,并视情节轻重,处以警告或五日以下拘留.
第二十七条伪造、涂改、转让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入出境通行证的,处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条款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或者以行贿等手段,获取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入出境通行证,情节较轻的,处以警告或五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条款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获取或伪造、涂改、转让或持用伪造、涂改等无效的、冒用他人的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入出境通行证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01","行政处罚",,"对台湾居民不办理暂住登记、暂住卡或逾期非法居留的处罚",,"《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不办理暂住登记或者暂住卡的,处以警告或者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第十八条:"台湾居民短期来大陆,应当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办理暂住登记.
在宾馆、饭店、招待所、旅店、学校等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机关、团体和其他机构内住宿的,应当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住在亲友家的,由本人或者亲友在二十四小时(农村七十二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办理暂住登记手续";第十九条:"台湾居民来大陆后,需在大陆居留三个月以上的,应当向当地市、县公安局申请办理暂住证";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逾期非法居留的,处以警告,可以单处或者以处每逾期一日100元的罚款";第二十一条:"台湾居民来大陆后,除定居的以外,应当在所持证件签注的有效期之内按期离境.
确有需要延长停留期限的,须提交相应证明,向市、县公安局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台湾居民不办理暂住登记、暂住卡或逾期非法居留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5、决定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02","行政强制",,"扣留事故或违规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八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六条:公路客运载客汽车超过核定乘员、载货汽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机动车后,驾驶人应当将超载的乘车人转运、将超载的货物卸载,费用由超载机动车的驾驶人或者所有人承担.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1、立案阶段责任:交通警察应当全面、及时、合法收集能够证实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
2、调查阶段责任:查清是否符合扣留机动车情形.
3、告知阶段责任: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4、执行阶段责任: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十五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由当事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即为送达.
现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实施,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报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5、监管方面责任: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执法监督,建立本单位及其所属民警的执法档案,实施执法质量考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03","行政强制",,"扣留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一十条: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24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立案阶段责任:交通警察查验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询问驾驶人姓名、住址、出生年月并与驾驶证上记录的内容进行核对;对持证人的相貌与驾驶证上的照片进行核对.
必要时,可以要求驾驶人出示居民身份证进行核对.
2、调查阶段责任:查清是否符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情形.
3、告知阶段责任: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4、执行阶段责任: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十五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由当事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即为送达.
现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实施,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报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5、监管方面责任: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执法监督,建立本单位及其所属民警的执法档案,实施执法质量考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交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无法定依据或者超过法定权限实施检查的;2、无具体理由、事项、内容实施强制措施的或者不出示法定行政执法证件实施检查的;3、违反法定程序实施检查的;4、放弃、推诿、拖延、拒绝履行法定职责的;5、对发现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规定的违法行为不制止、不纠正的;6、在执法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7、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04","行政强制",,"拖移违规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又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即时替代驾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除依法给予处罚外,可以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一)不能出示本人有效驾驶证的;(二)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登载的准驾车型不符的;(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的;(四)学习驾驶人员没有教练人员随车指导单独驾驶的.
","1、立案阶段责任:交通警察应当全面、及时、合法收集能够证实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
2、调查阶段责任:查清是否符合拖移机动车情形.
3、告知阶段责任:拖移机动车的,现场交通警察应当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违法事实和证据.
4、执行阶段责任:制作违法处理通知书,并告知当事人在十五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违法处理通知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5、监管方面责任: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执法监督,建立本单位及其所属民警的执法档案,实施执法质量考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交通警察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根据其违法事实、情节、后果和责任程度,追究执法过错责任人员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恶劣影响的,还应当追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导责任.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违法扣留车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车辆号牌的;使用依法扣留的车辆的;3、徇私舞弊,不公正处理交通事故的;不履行法定职责的.
""105","行政强制",,"查验、收缴枪支",,"《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28条:国家对枪支实行查验制度.
持有枪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地点接受查验.
公安机关在查验时,必须严格审查持枪单位和个人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检查枪支状况及使用情况;对违法使用枪支、不符合持枪条件或者枪支应当报废的,必须收缴枪支和持枪证件.
拒不接受查验的,枪支和持枪证件由公安机关收缴.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对未在指定时间、地点接受枪支查验的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予以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该指定两名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并根据实际情况向负责人汇报申请行政强制措施(紧急情况需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按规定补办手续).
3、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做出行政强制措施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
4、执行阶段责任: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或见证人、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确认,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5、事后监管责任:对行政强制措施中暂扣、查封的财物应该予以保管,并在依法处理后,及时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主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条件,不予行政强制的;2、对不符合条件,而执行行政强制的;3、因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4、在行政强制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5、在行政强制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行为的.
""106","行政强制",,"收缴非法安装的警报器、标志灯具和拼装、报废的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条: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1、立案阶段责任:交通警察应当全面、及时、合法收集能够证实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
2、调查阶段责任:查清是否符合扣留机动车情形.
3、告知阶段责任: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4、执行阶段责任:对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或者自行车、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依法予以处罚.
交通警察现场收缴非法装置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收缴的物品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对收缴的物品,除作为证据保存外,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依法予以销毁.
5、监管方面责任: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执法监督,建立本单位及其所属民警的执法档案,实施执法质量考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07","行政强制",,"检验机动车驾驶人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五条:机动车驾驶人有饮酒、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应当接受测试、检验.
","1、立案阶段责任:交通警察应当全面、及时、合法收集能够证实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
2、审查阶段责任:查清是否符合吸食酒精等国家管制药品情形.
3、告知阶段责任: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4、执行阶段责任:由交通警察将当事人带到医疗机构进行抽血或者提取尿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抽取的血液或者提取的尿样及时送交有检验资格的机构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书面告知当事人.
5、监管方面责任: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执法监督,建立本单位及其所属民警的执法档案,实施执法质量考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08","行政强制",,"交通管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条: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1、立案阶段责任:遇有雾、雨、雪等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性事故以及治安、刑事案件时,交通警察应当及时向上级报告,由上级根据工作预案决定实施限制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
2、调查阶段责任:查清是否符合交通管制情形.
3、告知阶段责任:实施交通管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车辆、行人绕行线路,并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绕行引导标志等,做好交通指挥疏导工作.
无法提前公告的,交通警察应当做好交通指挥疏导工作,维护交通秩序.
对机动车驾驶人提出异议或者不理解的,应当做好解释工作.
4、执行阶段责任:交通警察在道路上实施交通管制,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作预案进行.
5、监管方面责任: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执法监督,建立本单位及其所属民警的执法档案,实施执法质量考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09","行政强制",,"醉酒驾驶机动车、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第九十一条第四款: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1、立案阶段责任:交通警察应当全面、及时、合法收集能够证实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
2、调查阶段责任:查清是否符合吸食酒精等国家管制药品情形.
3、告知阶段责任: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4、执行阶段责任:由交通警察将当事人带到医疗机构进行抽血或者提取尿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抽取的血液或者提取的尿样及时送交有检验资格的机构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书面告知当事人.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
5、监管方面责任: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执法监督,建立本单位及其所属民警的执法档案,实施执法质量考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9、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10","行政强制",,"强制排除交通妨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六条: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其他植物或者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行为人排除妨碍;拒不执行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强制排除妨碍,所需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1、立案阶段责任:交通警察应当全面、及时、合法收集能够证实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
2、调查阶段责任:查清是否符合交通妨碍情形.
3、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违法行为人送达排除妨碍通知书,告知履行期限和不履行的后果.
4、执行阶段责任:违法行为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履行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强制排除妨碍.
5、监管方面责任: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执法监督,建立本单位及其所属民警的执法档案,实施执法质量考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交通警察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根据其违法事实、情节、后果和责任程度,追究执法过错责任人员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恶劣影响的,还应当追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导责任.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违法扣留车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车辆号牌的;使用依法扣留的车辆的;3、徇私舞弊,不公正处理交通事故的;不履行法定职责的.
""111","行政强制",,"对涉嫌吸毒的人员强制检测",,"《禁毒法》第三十二条:公安机关可以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被检测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的有吸毒嫌疑的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予以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该指定两名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并根据实际情况向负责人汇报申请行政强制措施(紧急情况需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按规定补办手续).
3、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做出行政强制措施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
4、执行阶段责任: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或见证人、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确认,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5、事后监管责任:对行政强制措施中暂扣、查封的财物应该予以保管,并在依法处理后,及时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主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条件,不予行政强制的;2、对不符合条件,而执行行政强制的;3、因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4、在行政强制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5、在行政强制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行为的.
""112","行政强制",,"对吸毒成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禁毒法》第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第二款: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的有吸毒成瘾人员需强制隔离戒毒的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予以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该指定两名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并根据实际情况向负责人汇报申请行政强制措施(紧急情况需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按规定补办手续).
3、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做出行政强制措施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
4、执行阶段责任: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或见证人、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确认,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5、事后监管责任:对行政强制措施中暂扣、查封的财物应该予以保管,并在依法处理后,及时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主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条件,不予行政强制的;2、对不符合条件,而执行行政强制的;3、因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4、在行政强制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5、在行政强制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行为的.
""113","行政强制",,"对吸毒成瘾人员社区戒毒、对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社区康复",,"《禁毒法》第三十三条: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
《禁毒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对于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吸毒成瘾人员需社区戒毒和对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责令社区康复的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予以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该指定两名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并根据实际情况向负责人汇报申请行政强制措施(紧急情况需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按规定补办手续).
3、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做出行政强制措施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
4、执行阶段责任: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或见证人、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确认,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5、事后监管责任:对行政强制措施中暂扣、查封的财物应该予以保管,并在依法处理后,及时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主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条件,不予行政强制的;2、对不符合条件,而执行行政强制的;3、因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4、在行政强制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5、在行政强制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行为的.
""114","行政强制",,"查验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四)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五)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需查验居民身份证的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予以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该指定两名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并根据实际情况向负责人汇报申请行政强制措施(紧急情况需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按规定补办手续).
3、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做出行政强制措施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
4、执行阶段责任: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或见证人、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确认,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5、事后监管责任:对行政强制措施中暂扣、查封的财物应该予以保管,并在依法处理后,及时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主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条件,应查验而不查验造成不良后果的;2、对不符合条件,故意查验对当事人造成伤害的;3、因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4、在查验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刁难当事人的的;5、在查验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行为的.
""115","行政强制",,"对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用具、工具收缴",,"《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需对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用具、工具收缴的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予以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该指定两名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并根据实际情况向负责人汇报申请行政强制措施(紧急情况需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按规定补办手续).
3、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做出行政强制措施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
4、执行阶段责任: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或见证人、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确认,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5、事后监管责任:对行政强制措施中暂扣、查封的财物应该予以保管,并在依法处理后,及时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主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条件,应收缴而不予收缴的;2、对不符合条件,违规收缴的;3、因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4、在行政强制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5、在行政强制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行为的.
""116","行政强制",,"对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国务院127号令)第七条:对卖淫、嫖娼人员,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罚外,对尚不够实行劳动教养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决定收容教育.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需对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的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予以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该指定两名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并根据实际情况向负责人汇报申请行政强制措施(紧急情况需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按规定补办手续).
3、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做出行政强制措施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
4、执行阶段责任: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或见证人、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确认,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5、事后监管责任:对行政强制措施中暂扣、查封的财物应该予以保管,并在依法处理后,及时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主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条件,不予行政强制的;2、对不符合条件,而执行行政强制的;3、因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4、在行政强制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5、在行政强制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行为的.
""117","行政强制",,"对外国人的拘留审查或限制活动范围、遣送出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外国人有本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经当场盘问或者继续盘问后仍不能排除嫌疑,需要作进一步调查的,可以拘留审查.
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对涉嫌违反出境入境管理的人员,可以当场盘问;经当场盘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继续盘问:(一)有非法出境入境嫌疑的;(二)有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嫌疑的;(三)外国人有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嫌疑的;(四)有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或者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嫌疑的.
第六十一条: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一条: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拘留审查,可以限制其活动范围:(一)患有严重疾病的;(二)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三)未满十六周岁或者已满七十周岁的;(四)不宜适用拘留审查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遣送出境:(一)被处限期出境,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境的;(二)有不准入境情形的;(三)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四)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需要遣送出境的.
第二款:其他境外人员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遣送出境.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需对外国人的拘留审查或限制活动范围、遣送出境的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予以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该指定两名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并根据实际情况向负责人汇报申请行政强制措施(紧急情况需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按规定补办手续).
3、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做出行政强制措施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
4、执行阶段责任: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或见证人、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确认,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5、事后监管责任:对行政强制措施中暂扣、查封的财物应该予以保管,并在依法处理后,及时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主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条件,不予行政强制的;2、对不符合条件,而执行行政强制的;3、因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4、在行政强制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5、在行政强制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行为的.
""118","行政强制",,"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的保护性约束措施或指定场所监护",,"《人民警察法》第十四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
需要送往指定的单位、场所加以监护的,应当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并及时通知其监护人.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需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的保护性约束措施或送往指定的单位场所加以监护的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予以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该指定两名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并根据实际情况向负责人汇报申请行政强制措施(紧急情况需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按规定补办手续).
3、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做出行政强制措施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
4、执行阶段责任: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或见证人、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确认,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5、事后监管责任:对行政强制措施中暂扣、查封的财物应该予以保管,并在依法处理后,及时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主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条件,不予行政强制的;2、对不符合条件,而执行行政强制的;3、因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4、在行政强制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5、在行政强制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行为的.
""119","行政强制",,"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现场管制",,"人民警察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可以根据情况实行现场管制.
第二款: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行驱散,并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需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强行驱散的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予以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该指定两名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并根据实际情况向负责人汇报申请行政强制措施(紧急情况需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按规定补办手续).
3、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做出行政强制措施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
4、执行阶段责任: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或见证人、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确认,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5、事后监管责任:对行政强制措施中暂扣、查封的财物应该予以保管,并在依法处理后,及时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主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条件,不予行政强制的;2、对不符合条件,而执行行政强制的;3、因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4、在行政强制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5、在行政强制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行为的.
""120","行政强制",,"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拘留",,"《人民警察法》第八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七条第二款: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行驱散,并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需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的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予以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该指定两名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并根据实际情况向负责人汇报申请行政强制措施(紧急情况需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按规定补办手续).
3、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做出行政强制措施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
4、执行阶段责任: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或见证人、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确认,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5、事后监管责任:对行政强制措施中暂扣、查封的财物应该予以保管,并在依法处理后,及时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主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条件,不予行政强制的;2、对不符合条件,而执行行政强制的;3、因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4、在行政强制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5、在行政强制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行为的.
""121","行政强制",,"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继续盘问",,"《人民警察法》第九条第一款: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继续盘问的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予以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该指定两名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并根据实际情况向负责人汇报申请行政强制措施(紧急情况需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按规定补办手续).
3、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做出行政强制措施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
4、执行阶段责任: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或见证人、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确认,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5、事后监管责任:对行政强制措施中暂扣、查封的财物应该予以保管,并在依法处理后,及时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主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条件,不予行政强制的;2、对不符合条件,而执行行政强制的;3、因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4、在行政强制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5、在行政强制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行为的.
""122","行政强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扣押",,"《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
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需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扣押的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予以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该指定两名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并根据实际情况向负责人汇报申请行政强制措施(紧急情况需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按规定补办手续).
3、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做出行政强制措施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
4、执行阶段责任: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或见证人、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确认,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5、事后监管责任:对行政强制措施中暂扣、查封的财物应该予以保管,并在依法处理后,及时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主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条件,不予行政强制的;2、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进行扣押或不予登记的;3、因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4、在行政强制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5、在行政强制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行为的.
""123","行政强制",,"对醉酒的人采取约束性保护措施至酒醒",,"《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第二款: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需对醉酒的人采取约束性保护措施至酒醒的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予以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该指定两名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并根据实际情况向负责人汇报申请行政强制措施(紧急情况需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按规定补办手续).
3、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做出行政强制措施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
4、执行阶段责任: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或见证人、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确认,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5、事后监管责任:对行政强制措施中暂扣、查封的财物应该予以保管,并在依法处理后,及时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主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条件,不予行政强制的;2、对不符合条件,而执行行政强制的;3、因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4、在行政强制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5、在行政强制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行为的.
""124","行政强制",,"拘留或者强行遣回原地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人员",,"《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三十三条:公民在本人居住地以外的城市发动、组织当地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的、公安机关有权予以拘留或者强行遣回原地.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需对公民予以强行遣回原地的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予以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该指定两名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并根据实际情况向负责人汇报申请行政强制措施(紧急情况需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按规定补办手续).
3、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做出行政强制措施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
4、执行阶段责任: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或见证人、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确认,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5、事后监管责任:对行政强制措施中暂扣、查封的财物应该予以保管,并在依法处理后,及时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主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条件,不予行政强制的;2、对不符合条件,而执行行政强制的;3、因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4、在行政强制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5、在行政强制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行为的.
""125","行政强制",,"临时查封易制毒化学品有关场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铁路主管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海关,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价格以及进口、出口的监督检查;对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或者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第二款:前款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时,可以依法查看现场、查阅和复制有关资料、记录有关情况、扣押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必要时,可以临时查封有关场所.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需临时查封易制毒化学品有关场所的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予以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该指定两名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并根据实际情况向负责人汇报申请行政强制措施(紧急情况需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按规定补办手续).
3、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做出行政强制措施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
4、执行阶段责任: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或见证人、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确认,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5、事后监管责任:对行政强制措施中暂扣、查封的财物应该予以保管,并在依法处理后,及时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主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条件,不予行政强制的;2、对不符合条件,而执行行政强制的;3、因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4、在行政强制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5、在行政强制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行为的.
""126","行政强制",,"强制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第二款: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需强制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予以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该指定两名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并根据实际情况向负责人汇报申请行政强制措施(紧急情况需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按规定补办手续).
3、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做出行政强制措施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
4、执行阶段责任: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或见证人、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确认,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5、事后监管责任:对行政强制措施中暂扣、查封的财物应该予以保管,并在依法处理后,及时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主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条件,不予行政强制的;2、对不符合条件,而执行行政强制的;3、因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4、在行政强制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5、在行政强制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行为的.
""127","行政强制",,"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需对违反治安管理所得财物追缴的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予以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该指定两名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并根据实际情况向负责人汇报申请行政强制措施(紧急情况需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按规定补办手续).
3、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做出行政强制措施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
4、执行阶段责任: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或见证人、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确认,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5、事后监管责任:对行政强制措施中暂扣、查封的财物应该予以保管,并在依法处理后,及时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主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1、追缴的财务未退还被侵害人.
2、没有被侵害人的,未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3、所得款项上缴国库4、在行政强制过程中发生其他腐败行为的;5、在行政强制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行为的.
""128","行政强制",,"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收容教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1、立案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需对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收容教养的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予以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应该指定两名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并根据实际情况向负责人汇报申请行政强制措施(紧急情况需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按规定补办手续).
3、告知阶段责任:公安机关在做出行政强制措施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
4、执行阶段责任: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或见证人、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确认,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5、事后监管责任:对行政强制措施中暂扣、查封的财物应该予以保管,并在依法处理后,及时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主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条件,不予行政强制的;2、对不符合条件,而执行行政强制的;3、因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4、在行政强制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5、在行政强制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行为的.
""129","行政强制",,"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处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第40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文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公安部门在查处治安、刑事案件时,发现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予以取缔.
","1、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2、审查: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决定.
3决定:行政机关依照《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4、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5、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没有法定行政处罚依据的;2、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3、违法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4、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5、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变相私分的;6、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的;7、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8、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移交的;9、玩忽职守造成损害的;10、发生腐败行为的.
""130","行政确认",,"吸毒成瘾及成瘾严重认定",,"《吸毒成瘾认定办法》(公安部令第115号令)第七条:吸毒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情形的,公安机关认定其吸毒成瘾:(一)经人体生物样本检测证明其体内含有毒品成份;(二)有证据证明其有使用毒品行为;(三)有戒断症状或者有证据证明吸毒史,包括曾经因使用毒品被公安机关查处或者曾经进行自愿戒毒等情形.
《吸毒成瘾认定办法》第八条:吸毒成瘾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认定其吸毒成瘾严重:(一)曾经被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含《禁毒法》实施以前被强制戒毒或者劳教戒毒)、社区康复或者参加过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二)有证据证明其采取注射方式使用毒品或者多次使用两类以上毒品的;(三)有证据证明其使用毒品后伴有聚众淫乱、自伤自残或者暴力侵犯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等行为的.
","1、受理阶段责任:对所有发现的吸毒人员进行吸毒成瘾认定.
2、审查阶段责任:对吸毒成瘾严重条件进行审查.
3、决定阶段责任:由两名以上警察在作出生物样本检测结论的二十四小时内提出认定意见.
4、事后监管责任:可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
5、其它法律法规正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公安机关、戒毒医疗机构以及承担认定工作的相关人员应依法承担相依职责:1、公安机关承担吸毒成瘾认定工作的人民警察不同时具备二级警员以上警衔及两年以上相关执法工作经历和经省级公安机关、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条件.
2、戒毒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未依照《戒毒医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吸毒成瘾认定工作.
3、戒毒医疗机构认定吸毒成瘾,没有两名承担吸毒成瘾认定工作的医师进行.
4、担吸毒成瘾认定工作的医师不同时具备办法规定所具备的条件.
5、戒毒医疗机构对吸毒人员采集病史和体格检查时,委托认定的公安机关没有派有关人员在场协助.
6、公安机关未协助戒毒医疗机构提供现场采集的检测样本""131","行政确认",,"居住证申领、签注及变更登记",,"《安徽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法》第十一条拟在居住地居住1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申领居住证:(一)已与居住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已在居住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三)已在居住地参加社会保险的;(四)在居住地有稳定收入的;(五)在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六)符合居住地落户条件,但尚未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
第十五条居住证一人一证.
居住1年以上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前1个月内,到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签注手续.

未满16周岁的.
《安徽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法》第十五条、《安徽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法》第十六条居住证持有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变动居住地址的,应当自住址变动之日起15日内到新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居住变更登记.
","1、受理阶段责任:申报人持申报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社区民警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办证条件的,录入安徽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管理系统,打印《居住证申领登记表》,由申报人签字确认,并将《居住证领取凭证》交申报人,同时,打印《宣城市公安局申请居住证呈批表》连同申报材料于受理之日报派出所领导审核.
2、审核、审批、签发阶段责任: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领导对申报人提供的材料认真审核,并签署意见,同时,登录安徽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管理系统签发.
符合办证条件的,应在2个工作日完成审核、签发,并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制证信息将自动上传居住证制证点.
3、决定(制证)阶段责任:居住证制证点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居住证的制发工作,并将制好的证件经读卡器验卡合格后发放派出所.
4、送达(验证、发证)阶段责任:申报人(监护人)领证时,派出所应当场验证,证件合格,办理领证手续,领证人需在《居住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注明领证时间.
5、事后阶段责任:居住证一人一证.
对居住1年以上的,在居住证证到期前一个月为居住证持有人办理居住证签注手续;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变动居住地址的居住证持有人,新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居住变更登记.
对已办结的居住证有关档案资料,要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归档保存.
居住证审批档案资料实行一人一档,包括《宣城市公安局申请居住证呈批表》及所需申报材料,由派出所统一整理归档.
6、其它法律法规正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2、利用制作、发放居住证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3、违反规定扣押居住证的;4、将流动人口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的;5、在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工作中有其他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行为的.
""132","行政确认",,"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形成原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受理阶段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或者出警指令后,应当按照规定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
有人员伤亡或者其他紧急情况的,应当及时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有关部门.
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或者其他有重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应当立即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并通过所属公安机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涉及营运车辆的,通知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涉及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的,应当立即通过所属公安机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应当通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审查阶段责任: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2、审查阶段责任: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提取痕迹、物证,制作现场勘查笔录.
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进行现场摄像.
鉴定阶段责任: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病的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3、决定阶段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4、送达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5、事后监督阶段责任: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交通警察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根据其违法事实、情节、后果和责任程度,追究执法过错责任人员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恶劣影响的,还应当追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导责任.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违法扣留车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车辆号牌的;使用依法扣留的车辆的;3、徇私舞弊,不公正处理交通事故的;不履行法定职责的.
""133","行政确认",,"机动车登记","注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
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二)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三)机动车用作抵押的;(四)机动车报废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条: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条: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第十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一)改变车身颜色的;(二)更换发动机的;(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第二十七条: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
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1、受理阶段责任:查验岗审查行驶证;查验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机动车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审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属于非专用校车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还应当确认机动车所有人已拆除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消除专用校车外观标识.
制作机动车标准照片,并粘贴到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上.
2、审查阶段责任:登记审核岗审查《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所有权转移的证明或者凭证、登记证书、行驶证和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的,还应当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属于机动车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还应当审查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对涉及机动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进行核查;与被盗抢机动车信息系统比对.
属于校车的,应当收回校车标牌并销毁,录入收回信息,对未收回的在计算机登记系统中注明情况.
3、决定阶段责任:确定机动车号牌号码后,登记审核岗签注登记证书,收回原号牌、行驶证并销毁,4、送达阶段责任:制作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交机动车所有人.
5、事后监管阶段责任:档案管理岗核对计算机登记系统的信息,整理资料,装订归档.
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执法监督,建立本单位及其所属民警的执法档案,实施执法质量考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交通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聘用人员予以解聘.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照规定确认机动车和审查证明、凭证的;2、故意刁难,拖延或者拒绝办理机动车登记的;3、违反本规定增加机动车登记条件或者提交的证明、凭证的;4、违反本规定第五十三条的规定,采用其他方式确定机动车号牌号码的;5、违反规定跨行政辖区办理机动车登记和业务的;6、超越职权进入计算机登记系统办理机动车登记和业务,或者不按规定使用机动车登记系统办理登记和业务的;7、向他人泄漏、传播计算机登记系统密码,造成系统数据被篡改、丢失或者破坏的;8、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9、强令车辆管理所违反本规定办理机动车登记的.
",,,,"变更",,,,,,,"转移",,,,,,,"抵押",,,,,,,"注销",,,"134","其他权力",,"旅馆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备案",,"《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如有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3日内,向当地的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备案.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受理备案申请,对其材料的齐全性、内容的完整性进行查验.
符合要求的,直接受理.
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之原因及所补材料;2、审查阶段责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备案申请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3、决定阶段责任:同意备案的办理备案,不予备案的,应当及时、书面明确告知理由;4、送达阶段责任:公安派出所送达;5、事后阶段责任:辖区派出所应加强对单位的日常巡查监管.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备案条件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给予备案的;3、备案后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4、在备案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5、在备案和监督检查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35","其他权力",,"房屋承租人基本情况登记备案",,"《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三项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责任:(三)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受理备案申请,对其材料的齐全性、内容的完整性进行查验.
符合要求的,直接受理.
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之原因及所补材料;2、审查阶段责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备案申请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3、决定阶段责任:同意备案的办理备案,不予备案的,应当及时、书面明确告知理由;4、送达阶段责任:公安派出所送达;5、事后阶段责任:辖区派出所应加强对单位的日常巡查监管.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备案条件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给予备案的;3、备案后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4、在备案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5、在备案和监督检查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36","其他权力",,"房屋承租人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者转借他人的备案",,"《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三项房屋承租人的治安责任;(三)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者转借他人的,应当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备案;","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受理备案申请,对其材料的齐全性、内容的完整性进行查验.
符合要求的,直接受理.
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之原因及所补材料;2、审查阶段责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备案申请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3、决定阶段责任:同意备案的办理备案,不予备案的,应当及时、书面明确告知理由;4、送达阶段责任:公安派出所送达;5、事后阶段责任:辖区派出所应加强对单位的日常巡查监管.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备案条件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给予备案的;3、备案后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4、在备案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5、在备案和监督检查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37","其他权力",,"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备案",,"《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必须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安部门备案;单位内部设立的印刷厂(所)印刷涉及国家秘密的印件的,还应当向保密工作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受理备案申请,对其材料的齐全性、内容的完整性进行查验.
符合要求的,直接受理.
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之原因及所补材料;2、审查阶段责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备案申请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3、决定阶段责任:同意备案的办理备案,不予备案的,应当及时、书面明确告知理由;4、送达阶段责任:公安派出所送达;5、事后阶段责任:辖区派出所应加强对单位的日常巡查监管.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备案条件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给予备案的;3、备案后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4、在备案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5、在备案和监督检查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38","其他权力",,"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治安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情况备案",,"《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六条第二款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将治安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情况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受理备案申请,对其材料的齐全性、内容的完整性进行查验.
符合要求的,直接受理.
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之原因及所补材料;2、审查阶段责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备案申请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3、决定阶段责任:同意备案的办理备案,不予备案的,应当及时、书面明确告知理由;4、送达阶段责任:公安派出所送达;5、事后阶段责任:辖区派出所应加强对单位的日常巡查监管.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备案条件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给予备案的;3、备案后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4、在备案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5、在备案和监督检查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39","其他权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363号令)第七条国家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
","1、受理阶段责任:对其材料的齐全性、内容的完整性进行查验.
符合要求的,直接受理.
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之原因及所补材料;2、审查阶段责任:查看材料是否齐全、完整、真实;3、决定阶段责任:材料符合要求的,受理;材料不齐的,及时告知;4、送达阶段责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网络安全审核意见书》送达到市公安局行政许可科窗口;5、事后阶段责任:在日常检查中再次进行实地核对.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要求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备案条件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给予备案的;3、备案后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4、在备案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5、在备案和监督检查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40","其他权力",,"单位派遣人员赴港澳商务备案",,"《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第一部分第二大项第二小项(1)受所在企业或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
……申请3个月或者1年多次商务签注,所在单位须事先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受理备案申请,对其材料的齐全性、内容的完整性进行查验.
符合要求的,直接受理.
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之原因及所补材料;2、审查阶段责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备案申请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3、决定阶段责任:同意备案的,制作《单位登记备案证明书》,不予备案的,应当及时、书面明确告知理由;4、送达阶段责任: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窗口送达《单位登记备案证明书》;5、事后阶段责任:对作出同意备案的企业进行监督,对备案材料进行归档;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备案条件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给予备案的;3、备案后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4、在备案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5、在备案和监督检查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6、有利用职权索取、收受贿赂或者有其他违法失职行为.
""141","其他权力",,"教练车指定线路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
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
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1、受理阶段责任:对其材料的齐全性、内容的完整性进行查验.
符合要求的,直接受理.
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之原因及所补材料;2、审查阶段责任:查看材料是否齐全、完整、真实;3、决定阶段责任:材料符合要求的,受理;材料不齐的,及时告知;4、送达阶段责任:市公安局行政许可科窗口送达;5、事后阶段责任:在日常检查中再次进行实地核对.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要求应履行的责任.
","交通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聘用人员予以解聘.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照规定确认机动车和审查证明、凭证的;2、故意刁难,拖延或者拒绝办理机动车登记的;3、违反本规定增加机动车登记条件或者提交的证明、凭证的;4、违反本规定第五十三条的规定,采用其他方式确定机动车号牌号码的;5、违反规定跨行政辖区办理机动车登记和业务的;6、超越职权进入计算机登记系统办理机动车登记和业务,或者不按规定使用机动车登记系统办理登记和业务的;7、向他人泄漏、传播计算机登记系统密码,造成系统数据被篡改、丢失或者破坏的;8、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9、强令车辆管理所违反本规定办理机动车登记的.
""142","其他权力",,"公章刻制核准",,"《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第二十三条印章制发机关应规范和加强印章制发的管理,严格办理程序和审批手续.
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刻制印章,应到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
《公安部印章管理办法》第七条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等机关、团体的各级组织、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由制发机关的印章管理部门开具公函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即办理并出具准刻证明.
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应当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当凭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办理准刻手续的经办人员,需持刻制单位的委托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办理人名章准刻手续的,同时提供名章所刻人名的身份证明.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准刻手续的决定.
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准刻证明;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1、受理阶段责任:对其材料的齐全性、内容的完整性进行查验.
符合要求的,直接受理.
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之原因及所补材料;2、审查阶段责任:查看材料是否齐全、完整、真实;3、决定阶段责任:材料符合要求的,受理;材料不齐的,及时告知;4、送达阶段责任:市公安局行政许可科窗口送达;5、事后阶段责任:在日常检查中再次进行实地核对.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要求应履行的责任.
","《公安部印章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监督管理印章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应当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3","其他权力",,"机动车禁行通行证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机动车禁行通行证核发的条件、需要提交全部材料目录,并按申请人的要求进行相关解释说明.
及时告知不予受理的决定及理由;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申请材料全部内容.
2、审查阶段责任:在规定时限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阶段责任: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核发许可证.
5、事后监管责任:对道路交通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对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资申请以及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通过审核或获取许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机关审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未严格审查机动车禁行通行证条件,导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行政许可后续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5、擅自增设、变更机动车禁行通行证的审批程序或审批条件的;6、在许可审批过程中违法收取费用的;7、在审批机动车禁行通行证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44","其他权力",,"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第五条凡常住边境管理区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居民身份证》)在本省、自治区的边境管理区通行;前往其他省、自治区的边境管理区,须持《边境通行证》.
第六条凡居住在非边境管理区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前往边境管理区,须持《边境通行证》.
","1、受理阶段责任:对其材料的齐全性、内容的完整性进行查验.
符合要求的,直接受理.
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之原因及所补材料;2、审查阶段责任:查看材料是否齐全、完整、真实;3、决定阶段责任:材料符合要求的,受理;材料不齐的,及时告知;4、送达阶段责任:市公安局行政许可科窗口送达;5、事后阶段责任:在日常检查中再次进行实地核对.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要求应履行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本办法时,如有利用职权索取贿赂或者其他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的,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政府权力清单分表""单位:安庆市公安局(公章)填表时间:2015年1月29日""序号","权力类型","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子项","实施依据","实施对象","承办机构","公开范围","办理数量",,,"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前置条件","调整意见及理由""1","行政确认",,"吸毒成瘾及成瘾严重认定",,"《吸毒成瘾认定办法》(公安部令第115号令)第七条:吸毒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情形的,公安机关认定其吸毒成瘾:(一)经人体生物样本检测证明其体内含有毒品成份;(二)有证据证明其有使用毒品行为;(三)有戒断症状或者有证据证明吸毒史,包括曾经因使用毒品被公安机关查处或者曾经进行自愿戒毒等情形.
《吸毒成瘾认定办法》第八条:吸毒成瘾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认定其吸毒成瘾严重:(一)曾经被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含《禁毒法》实施以前被强制戒毒或者劳教戒毒)、社区康复或者参加过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二)有证据证明其采取注射方式使用毒品或者多次使用两类以上毒品的;(三)有证据证明其使用毒品后伴有聚众淫乱、自伤自残或者暴力侵犯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等行为的.
","公民","禁毒支队","社会公开","141",,,"无","无","2","行政确认",,"居住证申领、签注及变更登记",,"《安徽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法》第十一条拟在居住地居住1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申领居住证:(一)已与居住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已在居住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三)已在居住地参加社会保险的;(四)在居住地有稳定收入的;(五)在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六)符合居住地落户条件,但尚未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
第十五条居住证一人一证.
居住1年以上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前1个月内,到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签注手续.

未满16周岁的.
《安徽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法》第十五条、《安徽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法》第十六条居住证持有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变动居住地址的,应当自住址变动之日起15日内到新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居住变更登记.
","公民","派出所,治安支队","社会公开","392",,,"无","无","3","行政确认",,"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形成原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公民","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社会公开","21",,,"皖价费[2013]72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申请条件、通过各科目考试","4","行政确认",,"机动车登记","注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
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二)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三)机动车用作抵押的;(四)机动车报废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条: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条: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第十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一)改变车身颜色的;(二)更换发动机的;(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第二十七条: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
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公民","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社会公开","53727",,,"皖价费[2013]72号","(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变更",,,,,"13010",,,,"(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三)机动车行驶证;(四)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五)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转移",,,,,"34366",,,,"(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四)机动车行驶证;(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抵押",,,,,"35964",,,,"(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三)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注销",,,,,"66430",,,,"(一)机动车登记证书;(二)机动车行驶证;(三)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四)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出境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五)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机动车登记",,,"公民","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向社会公开","34366",,,,"(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三)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4""政府权力清单分表""单位:安庆市公安局(公章)填表时间:2015年1月29日""序号","权力类型","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子项","实施依据","实施对象","承办机构","公开范围","办理数量",,,"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前置条件","调整意见及理由""1","行政强制",,"扣留事故或违规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八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六条:公路客运载客汽车超过核定乘员、载货汽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机动车后,驾驶人应当将超载的乘车人转运、将超载的货物卸载,费用由超载机动车的驾驶人或者所有人承担.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公民","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社会公开","16006",,,"无","无""2","行政强制",,"扣留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一十条: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24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公民","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社会公开","2318",,,"无","无""3","行政强制",,"拖移违规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又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即时替代驾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除依法给予处罚外,可以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一)不能出示本人有效驾驶证的;(二)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登载的准驾车型不符的;(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的;(四)学习驾驶人员没有教练人员随车指导单独驾驶的.
","公民","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社会公开","188",,"4","行政强制",,"查验、收缴枪支",,"《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28条:国家对枪支实行查验制度.
持有枪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地点接受查验.
公安机关在查验时,必须严格审查持枪单位和个人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检查枪支状况及使用情况;对违法使用枪支、不符合持枪条件或者枪支应当报废的,必须收缴枪支和持枪证件.
拒不接受查验的,枪支和持枪证件由公安机关收缴.
","单位、公民","安庆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社会公开","1403",,,"无","无""5","行政强制",,"收缴非法安装的警报器、标志灯具和拼装、报废的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条: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公民","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社会公开","1031",,,"无","无""6","行政强制",,"检验机动车驾驶人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五条:机动车驾驶人有饮酒、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应当接受测试、检验.
","公民","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社会公开","1915",,,"无","无""7","行政强制",,"交通管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条: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公民","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社会公开","13",,,"无","无""8","行政强制",,"醉酒驾驶机动车、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第九十一条第四款: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公民","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社会公开","352",,,"无","无""9","行政强制",,"强制排除交通妨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六条: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其他植物或者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行为人排除妨碍;拒不执行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强制排除妨碍,所需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社会公开","12",,,"无","无""10","行政强制",,"对涉嫌吸毒的人员强制检测",,"《禁毒法》第三十二条:公安机关可以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被检测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
","公民","禁毒支队","社会公开","0",,,"无","无""11","行政强制",,"对吸毒成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禁毒法》第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第二款: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公民","禁毒支队","向社会公开","141",,,"无","无""12","行政强制",,"对吸毒成瘾人员社区戒毒、对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社区康复",,"《禁毒法》第三十三条: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
《禁毒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对于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
","公民","禁毒支队","社会公开","325",,,"无","无""13","行政强制",,"查验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四)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五)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公民","公安派出所、治安支队","向社会公开","191",,,"无","无""14","行政强制",,"对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用具、工具收缴",,"《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
","公民","公安派出所、治安支队","向社会公开","0",,,"无","无""15","行政强制",,"对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国务院127号令)第七条:对卖淫、嫖娼人员,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罚外,对尚不够实行劳动教养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决定收容教育.
","公民","公安派出所、治安支队","向社会公开","7",,,"无","无""16","行政强制",,"对外国人的拘留审查或限制活动范围、遣送出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外国人有本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经当场盘问或者继续盘问后仍不能排除嫌疑,需要作进一步调查的,可以拘留审查.
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对涉嫌违反出境入境管理的人员,可以当场盘问;经当场盘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继续盘问:(一)有非法出境入境嫌疑的;(二)有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嫌疑的;(三)外国人有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嫌疑的;(四)有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或者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嫌疑的.
第六十一条: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一条: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拘留审查,可以限制其活动范围:(一)患有严重疾病的;(二)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三)未满十六周岁或者已满七十周岁的;(四)不宜适用拘留审查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遣送出境:(一)被处限期出境,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境的;(二)有不准入境情形的;(三)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四)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需要遣送出境的.
第二款:其他境外人员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遣送出境.
","公民","公安派出所、治安支队","向社会公开","0",,,"无","无""17","行政强制",,"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的保护性约束措施或指定场所监护",,"《人民警察法》第十四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
需要送往指定的单位、场所加以监护的,应当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并及时通知其监护人.
","公民","公安派出所、治安支队","向社会公开","0",,,"无","无""18","行政强制",,"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现场管制",,"人民警察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可以根据情况实行现场管制.
第二款: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行驱散,并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公民","公安派出所、治安支队","向社会公开","3",,,"无","无""19","行政强制",,"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拘留",,"《人民警察法》第八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七条第二款: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行驱散,并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公民","公安派出所、治安支队","向社会公开","8",,,"无","无""20","行政强制",,"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继续盘问",,"《人民警察法》第九条第一款: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公民","公安派出所、治安支队","向社会公开","461",,,"无","无""21","行政强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扣押",,"《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
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
","公民","公安派出所、治安支队","向社会公开","16",,,"无","无""22","行政强制",,"对醉酒的人采取约束性保护措施至酒醒",,"《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第二款: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公民","公安派出所、治安支队","向社会公开","0",,,"无","无""23","行政强制",,"拘留或者强行遣回原地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人员",,"《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三十三条:公民在本人居住地以外的城市发动、组织当地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的、公安机关有权予以拘留或者强行遣回原地.
","公民","公安派出所、治安支队","向社会公开","0",,,"无","无""24","行政强制",,"临时查封易制毒化学品有关场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铁路主管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海关,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价格以及进口、出口的监督检查;对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或者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第二款:前款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时,可以依法查看现场、查阅和复制有关资料、记录有关情况、扣押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必要时,可以临时查封有关场所.
","公民","禁毒支队","向社会公开","0",,,"无","无""25","行政强制",,"强制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第二款: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公民","公安派出所、治安支队","向社会公开","43",,,"无","无""26","行政强制",,"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公民","公安派出所、治安支队","向社会公开","0",,,"无","无""27","行政强制",,"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收容教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公民","公安派出所、治安支队","向社会公开","0",,,"无","无""28","行政强制",,"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处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第40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文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公安部门在查处治安、刑事案件时,发现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予以取缔.
","企业","安庆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社会公开","0",,,"无","无""4",,,,,"政府权力清单分表",,,,,,,,,,"单位:安庆市公安局(公章)填表时间:2015年1月29日",,,,,"序号","权力类型","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子项","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1","其他权力",,"旅馆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备案",,"《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如有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3日内,向当地的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备案.
",,"2","其他权力",,"房屋承租人基本情况登记备案",,"《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三项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责任:(三)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3","其他权力",,"房屋承租人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者转借他人的备案",,"《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三项房屋承租人的治安责任;(三)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者转借他人的,应当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备案;""4","其他权力",,"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备案",,"《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必须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安部门备案;单位内部设立的印刷厂(所)印刷涉及国家秘密的印件的,还应当向保密工作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5","其他权力",,"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治安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情况备案",,"《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六条第二款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将治安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情况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
""6","其他权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363号令)第七条国家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
""7","其他权力",,"单位派遣人员赴港澳商务备案",,"《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第一部分第二大项第二小项(1)受所在企业或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
……申请3个月或者1年多次商务签注,所在单位须事先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8","其他权力",,"教练车指定线路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

buyvm迈阿密机房VPS国内首发测评,高性能平台:AMD Ryzen 9 3900x+DDR4+NVMe+1Gbps带宽不限流量

buyvm的第四个数据中心上线了,位于美国东南沿海的迈阿密市。迈阿密的VPS依旧和buyvm其他机房的一样,KVM虚拟,Ryzen 9 3900x、DDR4、NVMe、1Gbps带宽、不限流量。目前还没有看见buyvm上架迈阿密的block storage,估计不久也会有的。 官方网站:https://my.frantech.ca/cart.php?gid=48 加密货币、信用卡、PayPal、...

日本vps云服务器选择指南。

日本vps云服务器怎么选择?很多人都会遇到日本vps和日本云服务器怎么选择的问题,日本云服务器具有免备案的特点。小编今天就分析一下日本云服务器价格多少钱,以方便大家选购的时候有个更加合适的取舍。日本云服务器租用前比较选择,高性能、安全、高效、免备案日本云服务器是很关键的因素。那么,日本云服务器该怎么选择呢?日本作为我们的邻国,与其贸易、文化往来是比较多的。日本云服务器价格多少钱一年?一、日本·CN...

百纵科技(19元/月),美国洛杉矶10G防御服务器/洛杉矶C3机房 带金盾高防

百纵科技官网:https://www.baizon.cn/百纵科技:美国云服务器活动重磅来袭,洛杉矶C3机房 带金盾高防,会员后台可自助管理防火墙,添加黑白名单 CC策略开启低中高.CPU全系列E52680v3 DDR4内存 三星固态盘列阵。另有高防清洗!美国洛杉矶 CN2 云服务器CPU内存带宽数据盘防御价格1H1G10M10G10G19元/月 购买地址2H1G10M10G10G29元/月 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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