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副教授离职被索赔
副教授离职被索赔 时间:2021-04-2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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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上海新诤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SINOFAITHIPGROUP(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科路2889弄2号B座2层02单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福州市湖东路268号)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
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1-1-2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3本次发行概况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
00元发行股数本次发行新股不超过1,607万股,且不低于发行后股本总额的25%每股发行价格【】元(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并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6,427万股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1-1-4重大事项提示发行人提醒投资者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提示,并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一、关于本次发行方案的决策程序及内容2015年3月6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的议案.
2015年4月2日,本公司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的议案,确定发行方案如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发行数量为不超过1,607万股,且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实际发行新股数量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公司的股票在发行前有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一)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孙凯、李长旭、王军、王加明、耿莹承诺:"自新诤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新诤信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新诤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新诤信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新诤信股份.
1-1-5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新诤信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新诤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和减持数量应相应调整.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承担赔偿责任;本人减持新诤信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如违反前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如下处理:在新诤信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在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将所持全部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3个月;若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新诤信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付至新诤信指定账户;若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新诤信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则依法赔偿新诤信或者其他投资者的相关损失.
"(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股东的承诺上海新诤勤承诺:"自新诤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新诤信股份,也不由新诤信回购该部分股份;新诤信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本企业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1-1-6减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企业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企业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和减持数量应相应调整.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本企业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已经承担赔偿责任;本企业减持新诤信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如违反前述承诺,本企业同意接受如下处理:在新诤信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在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将所持全部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3个月;若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新诤信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付至新诤信指定账户;若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新诤信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则依法赔偿新诤信或者其他投资者的相关损失.
"(三)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的承诺悦达泰和承诺:"自新诤信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新诤信股份,也不由新诤信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企业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1-1-7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本企业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已经承担赔偿责任;本企业减持新诤信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如违反前述承诺,本企业同意接受如下处理:在新诤信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在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将所持全部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3个月;若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新诤信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付至新诤信指定账户;若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新诤信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则依法赔偿新诤信或者其他投资者的相关损失.
"(四)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的承诺白文涛承诺:自新诤信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新诤信股份,也不由新诤信回购该部分股份;且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新诤信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间接持有新诤信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间接持有的新诤信股份;若在新诤信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新诤信股份;若在新诤信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新诤信股份.
吴疆(女)承诺:自新诤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新诤信股份,也不由新诤信回购该部分股份;新诤信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新诤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新诤信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新诤信股份.
1-1-8(五)其他股东的承诺张永吉、吴疆、范利明、李国荣、于飞、冯锐、刘章明、薛勇同时承诺:"自新诤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新诤信股份,也不由新诤信回购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
"新首钢创投、昆山分享股权、昆山分享成长、达晨创恒、达晨创泰和达晨创瑞承诺:"自新诤信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新诤信股份,也不由新诤信回购本企业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
三、稳定股价的承诺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承诺:公司的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导致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有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的调整,下同),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回购股份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等股价稳定措施,具体如下:1、发行人承诺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被触发后,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履行相应的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回购决议公告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不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回购方案可以不再实施.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1-1-9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如某一会计年度内多次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不包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据本预案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的,公司可以继续采取回购股份的措施,但应遵循下述原则:(1)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10%;(2)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3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股价稳定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稳定股价情形的,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触发且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以公司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如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则公司控股股东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增持股份方案.
如公司公告增持方案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不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增持方案可以不再实施.
如某一会计年度内多次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不包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据本预案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轮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的,控股股东将继续采取增持股份的措施,但应遵循下述原则:(1)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控股股东最近一次自公司获得的公司现金分红金额的20%;(2)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控股股东最近一次自公司获得的公司现金分红金额的5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股价稳定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但如下一会计年度继续出现稳定股价情形的,控股股东将1-1-10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3、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触发且公司、控股股东股价稳定方案实施完毕(以公司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如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则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增持股份方案.
如公司公告增持方案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不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增持方案可以不再实施.
如某一会计年度内多次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不包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据本预案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轮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采取增持股份的措施,但应遵循下述原则:(1)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10%;(2)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3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股价稳定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稳定股价情形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四、关于招股说明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1、发行人的承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果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性影响的,本公司将以二级市场价格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如果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1-112、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果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承诺保荐机构承诺:"因本公司为上海新诤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承诺:"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发行人会计师承诺:"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资产评估机构承诺:"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在该等事项依法认定后,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有关利润分配的安排根据公司2015年4月2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完成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行后的各项股利分配政策如下:(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经2015年4月2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1-1-12(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比例(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坚持按照法定顺序分配利润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采取现金或股票与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优于股票股利.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在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同步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或股利分配.
(三)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和期间间隔1、实施现金分配的条件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红条件下,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2、利润分配期间间隔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前提下,原则上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以现金分红为主,但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现金分红最低金额或比例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1-1-13(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此项规定处理.
(四)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累计未分配利润超过股本总数120%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拟订.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公司因不符合现金分配条件、或公司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不提出现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时,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年报全文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1-1-14红或现金分配低于规定比例的原因,并对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重大投资、发展规划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情况,确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且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分别经公司1/2以上独立董事、1/2以上外部监事同意,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必要时独立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以下事项进行专项说明:(1)现金分红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2)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4)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
如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六、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并1-1-15特别关注下列风险:(一)客户集中风险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5.
81%、56.
42%和49.
22%,存在对重要客户的依赖风险.
公司近三年前五大客户变动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章业务和技术"之"四、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之"(二)主要客户情况".
近三年公司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较高的主要原因是:第一,公司核心客户需求增长迅速.
公司核心客户均排名行业前列,资金实力雄厚,随着其业务的不断增长,对知识产权保护服务需求逐年增加.
第二,公司实施大客户策略,充分了解核心客户的服务需求,并在资源分配和团队建设方面予以侧重.
公司关注对重要客户的依赖风险,一旦客户因生产经营出现波动或其他原因减少对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的需求,对公司的收入和利润将产生较大影响.
(二)新市场开拓的风险公司目前在上海、北京、广州三地分别设有子公司和人员进行业务处理,随着公司在上述区域及周边市场的业务地位逐渐稳固和业务规模逐渐扩大,公司拟将业务进一步向内陆和海外市场拓展.
但是,如果新市场的业务拓展无法达到预期或公司的管理提升无法支持营销网络的扩张,将会带来一定的市场开拓风险,进而影响到公司业务的持续快速增长.
(三)新业务拓展的风险公司现有业务主要是提供针对商标、专利等工业产权类知识产权保护维权和管理咨询服务,同时正积极向著作权类知识产权业务进行拓展,业务拓展领域覆盖文字、图片、影视、音乐等.
目前,公司已经成立了相应的业务团队进行著作权类业务的开发和运营,并已经与盛大文学等国内知名的文化产业类客户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
由于公司原有业务主要集中在工业产权领域,可能存在对著作权1-1-16领域业务的运作和管理经验不足,影响公司新业务的拓展,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四)经营业绩增长放缓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抓住知识产权服务业快速发展的机遇,经营业务快速增长.
2012-2014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871.
25万元、11,908.
99万元和13,042.
04万元,复合增长率为37.
77%,营业收入增长迅速.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和全球市场的竞争加剧,未来公司经营业绩增长速度可能放缓,甚至出现严重下滑的情形.
(五)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全国业务网络扩建项目、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平台项目、商标在线监测和维权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入资金23,165.
69万元,其中募投项目计划投入23,165.
69万元.
公司董事会在选择募投项目时,充分考虑了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现有主营业务情况与管理水平及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
针对各项募投项目,公司综合各项目实施部门意见,对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实施进度、经济效益测算等方面做出了慎密分析和论证,确保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但是,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面临着经营模式变化、市场环境变化、与客户的合作关系变化、政策环境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投资成本、投资回收期、投资收益率等,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1-17目录发行人声明2本次发行概况3重大事项提示4目录17第一节释义26第二节概览28一、公司基本情况.
28二、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28三、主营业务概况.
29四、主要财务数据.
30(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30(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30(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31五、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31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32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32二、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
33(一)有关当事人基本信息.
33(二)发行人与上述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
34三、本次发行预计时间表.
34第四节风险因素35一、客户集中风险.
35二、市场风险.
35(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35(二)新市场开拓的风险.
36(三)新业务拓展的风险.
36(四)经营业绩增长放缓的风险.
36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361-1-18(一)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
36(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37四、公司经营管理的风险.
37(一)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风险.
37(二)核心人员流失的风险.
38(三)毛利率下降风险.
38五、项目运作的合规风险.
38六、社会公众认知风险.
39七、汇率风险.
39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40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40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40(一)发行人前身设立情况.
40(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40三、发行人设立以来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42四、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42五、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43(一)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43(二)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44六、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45(一)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情况45(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48(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股或参股的其他企业.
48(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及其他争议情况.
48七、发行人股本情况.
49(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49(二)前十名股东.
49(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49(四)国有股份、外资股份及战略投资者持股情况.
50(五)发行人最近一年新增股东情况.
50(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持股比例.
57(七)员工持股及股权激励.
581-1-19八、发行人员工情况.
58(一)员工基本情况.
58(二)员工构成情况.
58九、发行人、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做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59(一)关于股份锁定、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稳定股价、股份回购、利润分配政策等承诺.
59(二)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60(三)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61(四)社保及公积金承诺.
62(五)其他承诺事项.
62(六)关于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
63(七)本次发行相关机构的承诺.
64第六节业务和技术66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66(一)主营业务.
66(二)业务模式.
67(三)主要服务.
68(四)服务内容.
68(五)主要的互联网服务支持平台.
70(六)具体经营模式.
71(七)业务创新性和核心竞争力.
76(八)主要业务流程图.
80二、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81(一)行业监管.
81(二)主要法规政策.
83(三)知识产权服务业概况.
84(四)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业情况.
87三、公司行业地位.
106(一)公司市场地位.
106(二)主要竞争对手.
107(三)公司竞争优势.
1081-1-20(四)公司竞争劣势.
111(五)公司竞争优势与劣势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
111四、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112(一)主要服务的收入情况.
112(二)主要客户情况.
113(三)主要供应商情况.
113五、发行人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要素.
114(一)固定资产.
114(二)无形资产.
115六、特许经营权、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资质和许可.
118七、发行人的核心技术、技术储备及研发人员情况.
119(一)主要技术情况.
119(二)主要技术储备情况.
119(三)研发人员情况.
120九、未来发展规划及措施.
120(一)未来三年的发展规划及目标.
120(二)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123(三)实现上述计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
124(四)确保实现上述发展计划拟采用的方法或途径.
124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125一、同业竞争情况.
125(一)报告期内的同业竞争情况.
125(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27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29(一)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129(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130(三)控股子公司.
130(四)关联自然人.
130(五)其他关联方.
131三、关联交易.
135(一)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
135(二)经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1361-1-21(三)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执行情况.
137(四)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138(五)公司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的措施.
138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和公司治理.
139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简要情况.
139(一)董事简要情况.
139(二)监事简要情况.
140(三)高级管理人员简要情况.
141(四)其他核心人员简要情况.
142(五)董事、监事的提名及选聘情况.
143(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对外兼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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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145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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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147(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147(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质押或冻结情况.
148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148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协议及其履行情况.
149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变动情况.
149(一)最近两年董事变动情况.
149(二)最近两年监事变动情况.
150(三)最近两年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150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的运行及履职情况.
151(一)公司治理缺陷及改进情况.
151(二)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的运行情况.
151(三)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情况.
152(四)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运行情况.
1531-1-22(五)战略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153(六)审计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153(七)提名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154(八)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154八、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154(一)公司管理层对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估意见.
154(二)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154九、发行人近三年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154十、主要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主要股东担保情况.
155十一、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政策及执行情况.
155(一)资金管理办法.
155(二)对外投资制度.
156(三)对外担保的相关事项.
158十二、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
159(一)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权利的措施.
159(二)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利的措施.
159(三)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参与重大决策权利的措施.
160(四)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选择管理者权利的措施.
160第九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161一、财务报表.
161(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161(二)合并利润表.
162(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163(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164(五)母公司利润表.
165(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66二、审计意见.
167三、影响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以及对发行人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
168(一)影响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
168(二)对发行人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
1691-1-23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69(一)收入确认的原则.
169(二)应收款项.
171(三)存货.
173(四)长期股权投资.
174(五)固定资产.
177(六)在建工程.
178(七)无形资产.
178(八)长期资产减值.
179(九)长期待摊费用.
180(十)职工薪酬.
180(十一)预计负债.
181(十二)政府补助.
182(十三)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82(十四)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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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十五)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185五、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188(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88六、税项、税率及享受的主要财政税收优惠政策.
189(一)主要税种和税率.
189(二)公司所享受的税收优惠.
190七、非经常性损益.
190八、主要财务指标.
191九、财务报表附注中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193(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93(二)或有事项.
193(三)其他重要事项.
193十、盈利能力分析.
194(一)总体盈利情况.
194(二)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变动趋势.
194(三)营业成本及期间费用.
196(四)主营业务毛利率及其变化趋势.
200(五)营业外收支.
2021-1-24(六)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204(七)报告期公司缴纳的税项及税额.
204(八)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分析及保荐机构对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结论意见.
205十一、财务状况分析.
206(一)资产状况分析.
206(二)负债情况分析.
215(三)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218(四)偿债能力分析.
220(五)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221十二、现金流量分析.
221(一)现金流量基本情况.
221(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21(三)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23(四)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23(五)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223十三、股利分配政策.
223(一)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
223(二)报告期内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224(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24(四)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225第十节募集资金运用226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226(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226(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备案和环评情况.
226(三)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
227(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229(五)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
231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31(一)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全国业务网络扩建项目.
231(二)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平台项目.
232(三)商标在线监测和维权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
233(四)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341-1-25三、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235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237一、重大合同.
237(一)销售合同及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237(二)采购合同.
239(三)银行借款合同.
239二、对外担保事项.
239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239第十二节有关声明240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240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241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242四、审计机构声明.
243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244六、验资机构声明.
245第十三节246一、本招股说明书的.
246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246三、查阅网址.
2461-1-26第一节释义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一、普通术语发行人、本公司、公司、股份公司、新诤信指上海新诤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诤信商务指上海诤信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新诤信有限于2012年8月1日前所用名称新诤信有限指上海新诤信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广州新诤信指广州新诤信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北京新诤信指北京新诤信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国联新诤信指广州国联新诤信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迈向科技指上海迈向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北京诤合指北京诤合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悦达泰和指江苏悦达泰和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新首钢创投指北京服务新首钢股权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昆山分享股权指昆山分享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昆山分享成长指昆山分享成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前身为昆山分享成长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新诤勤、新诤勤指上海新诤勤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达晨创瑞指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达晨创泰指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达晨创恒指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国联投资指广州国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诤信商业服务指上海诤信商业服务有限公司诤信知识产权指上海诤信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诤信商业风险指上海诤信商业风险管理有限公司诤信企业管理指上海诤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邦巨咨询指上海邦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原名:上海诤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瑞金医学指上海瑞金医学临床研究发展有限公司医药协会指上海市医药质量与安全协会天仰医疗指上海天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苏州诤信咨询指苏州工业园区诤信咨询有限公司创智医药指北京创智信远医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Sunfaith指SUNFAITHCHINALTD(英属维尔京群岛)广州章明指广州章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上海凯普克指上海凯普克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中联友诚指北京中联友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中联中心指中联知识产权调查中心1-1-27盛欣伟荣指北京盛欣伟荣科贸有限公司(原名:北京中成友联科贸有限公司)雄伊艺术指北京雄伊艺术有限公司心桥教育指上海心桥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兆润经贸指广东兆润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广州中城卫指广州中城卫安全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商务安全指中国商务安全行业协会有限公司(香港)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立信所、会计师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国枫、发行人律师指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本次发行指本次新诤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股票指发行人即将发行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
00元的普通股股票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指上海新诤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指上海新诤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指上海新诤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草案)》指《上海新诤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管理办法》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指本公司股票获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交易报告期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报告期内各期末指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及2014年12月31日最近一年指2014年二、专业术语IPR指Intellectualproperitesrights,即知识产权SaaS指Software-as-a-Service的简称,即软件即服务Easy-IP("易智客")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IPRSEE指商标在线监测及维权服务平台IPRTXT指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平台MAXSHARE指知识产权保护"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TRIPs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AgreementonTrade-RelatedAspectsofIntellectualPropertyRights)两法衔接指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是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及时将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工作机制.
注:本招股说明书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1-28第二节概览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
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公司基本情况名称上海新诤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inofaithIPGroupCo.
,Ltd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科路2889弄2号B座2层02单元法定代表人孙凯注册资本人民币4,820.
0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4,820.
00万元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号310230000375090成立日期2009年1月8日经营范围知识产权代理(除专利代理),商标代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商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广告除外),计算机网络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孙凯.
孙凯先生直接持有发行人30.
8651%的股份,通过上海新诤勤间接控制公司8.
2377%的股份,并担任发行人董事、总经理.
2015年4月3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孙凯及其控制的上海新诤勤与发行人董事长李长旭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如下:①本协议各方同意,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根据本协议的约定采取一致行动.
②在股东大会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为:在召开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前,本协议各方应对相关审议事项进行充分沟通,李长旭、上海新诤勤承诺在股东大会上1-1-29行使表决权时,采取与孙凯完全相同的决定.
参加股东大会时,本协议任何一方如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应委托本协议之其他方参加会议.
③在董事会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为:在召开董事会行使表决权前,孙凯、李长旭两方应对相关审议事项进行充分沟通,李长旭承诺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采取与孙凯完全相同的决定.
参加董事会时,孙凯、李长旭两方中的任何一方如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如有其他方担任董事并出席会议的,应委托担任董事的其他方参加会议.
④本协议任何一方未经其他方均书面同意,不得再与公司其他股东结合为一致行动人.
⑤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时终止.
有效期满,各方如无异议,自动延期三年.
本协议一经签订即不可撤销,除非本协议所规定的期限届满.
孙凯先生,男,中国国籍,拥有马耳他居留权,1971年生,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本科学历,材料工程专业.
孙凯先生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简要情况"所述.
三、主营业务概况公司所属行业为知识产权(IPR)服务行业,知识产权服务业主要是指提供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特定领域知识产权等各类知识产权"获权—用权—维权"相关服务及衍生服务,促进智力成果权利化、商用化、产业化的新型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内容,是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
知识产权服务贯穿于知识产权三个环节,其中获权是知识产权的基础,用权是知识产权创造的目标,维权是知识产权的核心.
公司业务聚焦于知识产权服务的保护维权服务领域,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运用"为指导理念,现已经发展成为国内规模最大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商之一.
公司将"咨询与执行"、"技术与服务"相结合的商业模式引入知识产权服务行业,为不同类型的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服务范围覆盖商标权、专利权1-1-30和著作权等三大主要知识产权权利类型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咨询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服务以及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其他服务.
公司通过高质量的知识产权服务,全面保护客户的知识产权权利,提升客户无形资产价值,保障客户知识产权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客户既包括三星、飞利浦、惠普、可口可乐、微软等世界财富500强公司,也包括小米、盛大文学等国内的新兴产业企业.
公司是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战略合作伙伴、第二批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
公司在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业内拥有较高的声誉和影响力,公司曾获得的荣誉还包括: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颁发的"2014年度中国软件和信息服务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杰出企业奖"、"2014年中国软件和信息服务知识产权保护最佳解决方案奖"、《中国知识产权》杂志颁发的"2014中国知识产权年度影响力奖"等等.
四、主要财务数据(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单位:万元项目2014.
12.
312013.
12.
312012.
12.
31流动资产16,174.
9310,561.
998,514.
42资产总计16,903.
0210,896.
038,758.
93负债合计1,591.
151,333.
442,287.
14股东权益合计15,311.
869,562.
596,471.
79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16,903.
0210,896.
038,758.
93(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单位:万元项目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营业总收入13,042.
0411,908.
996,871.
25营业总成本8,984.
878,123.
344,957.
29营业利润4,057.
163,785.
651,913.
97利润总额4,460.
844,122.
332,136.
49净利润3,275.
283,090.
801,642.
5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06.
333,085.
681,624.
411-1-31(三)合并现金流量表单位:万元项目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96.
88923.
91-577.
1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2.
84-141.
24-104.
8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74.
00-118.
404,498.
2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836.
18645.
973,811.
59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4,559.
523,913.
54101.
95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395.
704,559.
523,913.
54五、募集资金主要用途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万元)1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全国业务网络扩建项目9,609.
232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平台项目4,495.
173商标在线监测和维权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4,445.
35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615.
94合计23,165.
69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暂以自有资金或负债方式筹集资金,先行投入.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如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计划使用量,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
若募集资金满足上述项目投资后尚有剩余,则剩余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
1-1-32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2每股面值1.
00元3发行股数本次发行新股1,60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4每股发行价格【】元(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并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5发行市盈率【】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年【】月【】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按照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6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按照【】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7发行市净率【】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发行方式采用向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8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交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9承销方式余额包销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10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万元发行费用概算【】万元(1)承销费用【】万元(2)保荐费用【】万元(3)律师费用【】万元(4)审计费用【】万元(5)评估费用【】万元(6)发行手续费用【】万元11(7)信息披露及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用【】万元1-1-33二、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一)有关当事人基本信息发行人上海新诤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科路2889弄2号B座2层02单元电话021-50650601传真021-50650602联系人王加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兰荣联系地址上海市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0层保荐代表人袁盛奇、吴长衍项目协办人赵娜其他经办人李杰、吴益军、周晓晨、周子昊、刘涛电话021-38565722传真021-38565707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张利国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经办律师孙冬松、胡刚电话010-88004206传真010-66090016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法定代表人朱建弟联系地址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新黄浦金融大厦4楼经办注册会计师吴蓉、黄洁电话021-63231502传真021-63392558资产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梅惠民1-1-34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69号经办注册评估师李琦、任素梅电话021-63391088传真021-63391116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总经理戴文华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电话0755-25938000传真0755-25988122收款银行工行联洋第二支行户名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账号1001168019013300689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定代表人宋丽萍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电话0755-82083333传真0755-82083190(二)发行人与上述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与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三、本次发行预计时间表序号事项时间1刊登发行公告日期【】年【】月【】日2询价推介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3刊登定价公告日期【】年【】月【】日4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年【】月【】日5股票上市日期【】年【】月【】日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媒体披露的公告.
1-1-35第四节风险因素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考虑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它资料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客户集中风险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5.
81%、56.
42%和49.
22%,存在依赖重要客户的风险.
近三年公司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较高的主要原因是:第一,公司核心客户需求增长迅速.
公司核心客户均排名行业前列,资金实力雄厚,随着其业务的不断增长,对公司知识产权保护服务需求逐年增加.
第二,公司实施大客户策略,充分了解核心客户的服务需求,并在资源分配和团队建设方面予以倾斜.
公司关注对重要客户的依赖风险,一旦客户因生产经营出现波动或其他原因减少对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的需求,对公司的收入和利润将产生较大影响.
二、市场风险(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专注于知识产权保护服务,通过对市场发展方向的准确判断和对项目质量的严格把控,公司在知识产权保护服务领域内形成了较强的竞争能力.
随着国外公司在知识产权保护上的投资逐渐增加,国内企业在成长壮大后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逐渐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业的发展将加速,同时,越来越多的企业进入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业,行业内的市场竞争更趋激烈.
随着市场的变化和客户需求的提高,若公司不能在服务模式创新、服务质量提高等方面进一步增强实力,公司存在着不能保持现有的竞争地位、竞争优势被削弱的1-1-36风险.
(二)新市场开拓的风险公司目前在上海、北京、广州三地分别设有子公司和人员进行业务处理,随着公司在上述区域及周边市场的业务地位逐渐稳固和业务规模逐渐扩大,公司拟将业务进一步向内陆和海外市场拓展.
但是,如果新市场的业务拓展无法达到预期或公司的管理提升无法支持营销网络的扩张,将会带来一定的市场开拓风险,进而影响到公司业务的持续快速增长.
(三)新业务拓展的风险公司现有业务主要是提供针对商标、专利等工业产权类知识产权保护维权和管理咨询服务,同时正积极向著作权类知识产权业务进行拓展,业务拓展领域覆盖文字、图片、影视、音乐等.
目前,公司已经成立了相应的业务团队进行著作权类业务的开发和运营,并已经与盛大文学等国内知名的文化产业类客户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
由于公司原有业务主要集中在工业产权领域,可能存在对著作权领域业务的运作和管理经验不足,影响公司新业务的拓展,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四)经营业绩增长放缓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抓住知识产权服务业快速发展的机遇,经营业务快速增长.
2012-2014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871.
25万元、11,908.
99万元和13,042.
04万元,复合增长率为37.
77%,营业收入增长迅速.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和全球经济的不确定性增加,未来公司经营业绩增长速度可能放缓,甚至出现严重下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一)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全国业务网络扩建项目、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平台项目、商标在线监测和维权服务平台升级建1-1-37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入资金23,165.
69万元,其中募投项目计划投入23,165.
69万元.
公司董事会在选择募投项目时,充分考虑了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现有主营业务情况与管理水平及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
针对各项募投项目,公司综合各项目实施部门意见,对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实施进度、经济效益测算等方面做出了慎密分析和论证,确保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但是,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面临着技术替代、经营模式变化、市场环境变化、与客户的合作关系变化、政策环境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投资成本、投资回收期、投资收益率等,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长,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每年将会新增资产的折旧和摊销,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一定的投资周期,需要运营一段时间才能产生效益,如果在此期间内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将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收益不能实现,则公司存在因净资产增长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四、公司经营管理的风险(一)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风险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到位和投资项目实施,公司经营规模将显著扩大,这将对公司已有的战略规划、制度建设、组织设置、营运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带来较大的挑战.
如果管理层不能及时调整公司管理体制,未能良好把握调整时机或者选任相关职位的管理人员决策不当,都可能阻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或者错失发展机遇.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网络布局和人员团队的不断扩大,公司的内部控制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尽管公司已经采取了一套完整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但是仍然不能避免未能及时根据公司发展改变而引起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风1-1-38险.
(二)核心人员流失的风险公司处于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行业,在多年为客户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的过程中积累了众多项目设计和执行经验,形成了显著的竞争优势.
公司的核心技术开发、运营和服务质量控制等通过业务信息平台来承载和积累,公司的专业知识、业务经验根据标准业务流程由不同的业务团队、研发团队和服务团队集体掌握,并不依赖于单一人员.
同时,公司也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并采取了核心人员持股等激励措施,多年来始终保持着研发和服务队伍的稳定.
尽管如此,并不能排除未来研发或服务人才流失对公司项目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地位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三)毛利率下降风险报告期内,公司的综合毛利率稳定在较高水平,主要是由于公司具有良好的服务质量、综合的维权应对手段、广泛的市场覆盖范围和多维的市场调查数据获取能力等优势.
公司凭借领先的专业优势和服务质量,在与客户谈判中保持了一定的议价能力.
同时,互联网技术的运用使得公司所提供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更趋于标准化和产品化,在项目执行方面能够对人员统一合理配置,使得公司成本控制较为稳定,因此,公司主要服务的毛利率较高.
但未来随着国内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业的发展,如果公司不能持续保持一定领先优势,或者国内竞争对手通过明显降低服务价格等方式削弱公司的竞争力,则将可能迫使公司调低服务售价,从而使公司毛利率出现下降风险.
五、项目运作的合规风险公司的项目在开始运作之前,首先与客户签订授权委托书,并在客户的授权范围内进行项目的实际操作.
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以规范业务人员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具体行为规范.
但是,仍可能存在某个业务人员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超越客户授权范围、甚至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致使公司面临一定的合规风险.
1-1-39六、社会公众认知风险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许多新兴行业或领域也处于起步阶段,行业发展存在一定的认知风险.
80年代中期专利法颁布实施,揭开了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史上的新篇章.
随着以专利、商标、版权法律为核心,以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规章为补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建立,社会知识产权服务需求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开始发展.
由于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在我国的发展历史较短,尚未得到政府、企业和社会普通公众的普遍认知,大多数国内企业对知识产权服务认知度较低,仍处于初级阶段.
国内企业普遍在知识产权服务的重视程度不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在国内市场的推广和发展.
伴随着市场经济格局下知识产权价值的不断凸现,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对企业发展的作用逐步释放,越来越多的大型企业已经开始意识到知识产权对公司的作用,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方面的预算支出将逐步加大,知识产权服务的市场也将快速扩大,目前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已经逐步显现出高速发展的良好势头,成为现代服务业的新兴之秀.
七、汇率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来自境外客户付款的外汇收入.
尽管大部分境外客户与公司签署框架协议或业务委托时,采取了包括以人民币计价并绑定账单开具日的汇率进行结算等措施,但随着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机制改革的推进,未来人民币汇率可能存在较大幅度的波动,如果公司未来不能继续和境外客户在签订协议时以人民币计价并绑定固定汇率,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程度的汇率风险.
1-1-40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一、发行人基本情况名称上海新诤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inofaithIPGroupCo.
,Ltd注册资本人民币4,820.
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孙凯成立日期2009年1月8日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科路2889弄2号B座2层02单元邮政编码201203互联网网址http://www.
sinofaith-ip.
com/电子邮箱tzz@sinofaith-ip.
com电话021-50650601传真号码021-50650602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部门董事会秘书处部门负责人王加明联系电话021-50650601二、发行人设立情况(一)发行人前身设立情况发行人前身新诤信有限原名为上海诤信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由孙凯、徐欣梅和诤信企业管理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100万元.
2009年1月8日,诤信商务取得了注册号为31023000037509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设立时,诤信商务股权结构如下: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孙凯50.
0050.
00%徐欣梅49.
0049.
00%诤信企业管理1.
001.
00%合计100.
00100.
00%(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本公司系由新诤信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新诤信有限原名为上1-1-41海诤信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8日,于2012年8月1日更名为新诤信有限.
2013年9月3日,新诤信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新诤信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3年9月22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在新诤信有限的基础上,采用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上海新诤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年7月2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3]第113818号《审计报告》,新诤信有限截至2013年6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52,751,912.
00元折合股本总额4,500万股,余额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完成后,新诤信有限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均由变更后的股份公司承继.
2013年9月17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整体变更进行审验,出具信会师报字[2013]第151048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注册资本4,500.
00万元已经全部缴足.
2013年11月13日,公司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10230000375090,注册资本为4,500万元.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发起人姓名/名称股份数量(万股)持股比例孙凯1,487.
695533.
0599%李长旭785.
353517.
4523%上海新诤勤397.
05758.
8235%王军316.
58407.
0352%悦达泰和264.
71255.
8825%张永吉157.
09953.
4911%吴疆141.
33153.
1407%范利明141.
33153.
1407%新首钢创投132.
35402.
9412%李国荣109.
93952.
4431%王加明99.
26552.
2059%于飞99.
26552.
2059%冯锐78.
55201.
7456%刘章明78.
55201.
7456%薛勇78.
55201.
7456%昆山分享股权66.
17701.
4706%1-1-42发起人姓名/名称股份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昆山分享成长66.
17701.
4706%合计4,500.
0000100%三、发行人设立以来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公司自设立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未进行过任何重大资产重组.
四、发行人股权结构图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7.
9816%55%51%70%100%0.
7369%1.
2349%1.
3477%1.
3730%2.
2028%2.
7459%100%8.
2377%20.
4127%6.
5681%16.
2936%30.
8651%孙凯李长旭王军其他9名自然人上海新诤勤悦达泰和新首钢创投昆山分享股权昆山分享成长达晨创恒达晨创泰达晨创瑞上海新诤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诤信广州新诤信迈向科技国联新诤信北京诤合持股98%1-1-43五、发行人子公司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2家全资子公司及3家控股子公司.
(一)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1、北京新诤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北京新诤信基本情况如下:北京新诤信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2年7月12日注册资本100万元实收资本100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32号楼一层101室主要经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32号楼一层101室经营范围商标代理;版权贸易;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经济贸易咨询;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构成新诤信100%控股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从事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服务以及IPRSEE平台设计和维护工作,协助发行人经营并开拓在北京及周边地区的业务.
经立信所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北京新诤信的总资产为3,346.
49万元,净资产为1,932.
78万元,2014年度净利润为667.
51万元.
2、广州新诤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广州新诤信基本情况如下:广州新诤信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2年8月9日注册资本100万元实收资本100万元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28号1104房主要经营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28号1104房经营范围版权服务,商标服务,社会法律咨询,法律文书代理,市场调研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股东构成新诤信100%控股1-1-44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从事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服务,协助发行人经营并开拓在广州及周边地区的业务.
经立信所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广州新诤信的总资产为911.
54万元,净资产为390.
20万元,2014年度净利润为113.
99万元.
(二)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1、迈向科技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迈向科技基本情况如下:上海迈向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5年1月19日注册资本200万元实收资本200万元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竹园路128号主要经营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科路2889弄2号B座2层02单元经营范围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网络工程,计算机及配件,通信设备的销售,商务咨询(除经纪),知识产权代理服务(除专利代理),展览展示服务,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股东构成新诤信持股70%,叶立群持股30%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从事知识产权信息化服务,包括开发、销售、运营维护有关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和软件,如"知识产权保护'两法衔接'工作平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等,根据发行人对业务整合的需求,设计及开发应用软件.
经立信所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迈向科技的总资产为617.
62万元,净资产为549.
58万元,2014年度净利润为26.
79万元.
2、国联新诤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国联新诤信基本情况如下:广州国联新诤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4月16日注册资本100万元实收资本100万元注册地址广州市萝岗区(中新广州知识城)凤凰三路17号自编五栋三、四(部位:403)主要经营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28号1109房1-1-45经营范围专利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代理服务;贸易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服务;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版权服务;无形资产评估服务;软件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标代理等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投资咨询服务.
股东构成新诤信持股51%,国联投资持股49%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从事知识产权管理咨询和知识产权商业化运营经立信所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国联新诤信的总资产为72.
98万元,净资产为67.
01万元,2014年度净利润为-32.
99万元.
2015年4月3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广州国联新诤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3、北京诤合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北京诤合基本情况如下:北京诤合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7月25日注册资本200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3号1幢801室-810L-153主要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3号1幢801室-810L-153经营范围商标转让、商标代理;软件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股东构成新诤信持股55%,嘉盛兴业(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上海天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中孵芳晟(北京)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持股5%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面向创新创业成长型企业提供以知识产权保护为核心的科技服务,协助发行人面向国内成长型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服务,协助发行人的孵化器园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连锁拓展项目经立信所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北京诤合的总资产为110.
00万元,净资产为110.
00万元,2014年度净利润为0.
00万元.
六、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一)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情况1、孙凯孙凯,中国国籍,拥有马耳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2092219710302XXXX,1-1-46其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简要情况"之"(一)董事简要情况".
2、李长旭李长旭,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21010219631223XXXX,其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简要情况"之"(一)董事简要情况".
3、王军王军,中国国籍,拥有新西兰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1011019670317XXXX,其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简要情况"之"(一)董事简要情况".
4、上海新诤勤(1)基本情况上海新诤勤于2013年5月9日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崇明分局登记设立,注册号为310230000583013,主要经营场所为上海市崇明县陈家镇前裕公路199号7幢374室(上海裕安经济小区),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孙凯,出资额为142.
00万元,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新诤勤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与新诤信的主营业务不存在业务竞争关系.
(2)合伙人情况上海新诤勤系孙凯担任普通合伙人的合伙企业.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上海新诤勤的合伙人构成情况、出资比例及其在公司的任职情况如下:序号合伙人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在发行人任职情况1孙凯139.
1698.
00董事,总经理2耿莹1.
421.
00财务总监1-1-47序号合伙人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在发行人任职情况3吴疆(女)1.
421.
00总经理助理、监事合计142.
00100.
00%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上海新诤勤的总资产为143.
83万元、净资产为143.
83万元,2014年度净利润为138.
80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5、悦达泰和(1)基本情况悦达泰和于2012年4月10日经江苏省盐城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设立,注册号为320900000063038,主要经营场所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号1幢1102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江苏达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李泉生),经营范围:从事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悦达泰和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与新诤信的主营业务不存在竞争关系.
(2)合伙人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悦达泰和的合伙人构成情况和出资比例情况如下:序号合伙人名称或姓名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1江苏达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1.
6392江苏悦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32.
7873科学技术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人8,00013.
1154北京紫荆华融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4.
9185常州市新发展实业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4.
9186上海宗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4.
9187深圳市海富恒盈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4.
9188宜信卓越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9004.
7549江苏新东旭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5004.
09810南通化工轻工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3.
27911宁波盛世合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0003.
2791-1-48序号合伙人名称或姓名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12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3.
27913苏州金晟硕嘉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5002.
45914嘉兴建元善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1.
63915昆山歌斐谨承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1.
63916昆山歌斐谨弘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1.
63917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有限合伙人1,0001.
63918徐刚有限合伙人1,0001.
63919许季伟有限合伙人1,0001.
63920朱忠贤有限合伙人1,0001.
63921苏州达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
164合计61,000100(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孙凯,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人员简要情况"之"(一)董事简要情况".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股或参股的其他企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实际控制人之一孙凯除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外,还控股上海新诤勤,上海新诤勤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六、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情况".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及其他争议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孙凯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未被质押,亦不存在其它有争议的情况.
1-1-49七、发行人股本情况(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发行前发行后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股份(万股)股权比例股份(万股)股权比例1孙凯1,487.
695530.
8651%1,487.
695523.
1368%2李长旭785.
353516.
2936%785.
353512.
2139%3上海新诤勤397.
05758.
2377%397.
05756.
1751%4王军316.
58406.
5681%316.
58404.
9235%5悦达泰和384.
71257.
9816%384.
71255.
9831%6张永吉157.
09953.
2593%157.
09952.
4432%7吴疆141.
33152.
9322%141.
33152.
1980%8范利明141.
33152.
9322%141.
33152.
1980%9新首钢创投132.
35402.
7459%132.
35402.
0584%10李国荣109.
93952.
2809%109.
93951.
7098%11王加明99.
26552.
0595%99.
26551.
5438%12于飞99.
26552.
0595%99.
26551.
5438%13冯锐78.
55201.
6297%78.
55201.
2216%14刘章明78.
55201.
6297%78.
55201.
2216%15薛勇78.
55201.
6297%78.
55201.
2216%16昆山分享股权106.
17702.
2028%106.
17701.
6513%17昆山分享成长66.
17701.
3730%66.
17701.
0292%18达晨创恒64.
96001.
3477%64.
96001.
0103%19达晨创泰59.
52001.
2349%59.
52000.
9257%20达晨创瑞35.
52000.
7369%35.
52000.
5524%21公众股份--1,607.
000025.
0039%合计4,820.
0000100.
00%6,427.
0000100.
00%注:此表计算假设公司公开发行新股1,607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股东的持股数量和比例以最终实际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数和比例为准.
(二)前十名股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20名股东,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参见本节之"七、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参见本节之"七、发1-1-50行人股本情况"之"(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如下:序号姓名持股比例担任的职务1孙凯30.
8651%董事、总经理2李长旭16.
2936%董事长3王军6.
5681%董事、副总经理4张永吉3.
2593%品牌保护事业部北区总监5吴疆2.
9322%品牌保护事业部总经理6范利明2.
9322%客户服务部总经理7李国荣2.
2809%文创产业事业部总经理8王加明2.
0595%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9于飞2.
0595%文创产业事业部副总经理10冯锐1.
6297%客户服务部北区总监11刘章明1.
6297%品牌保护部南区总监12薛勇1.
6297%北京新诤信财务经理(四)国有股份、外资股份及战略投资者持股情况经核查,发行人股东新首钢创投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制,不适用《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函》文件中关于国有股东认定的标准,其投资的企业不需要设置国有股权管理方案.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份中无外资股份.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
(五)发行人最近一年新增股东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东中达晨创恒、达晨创泰、达晨创瑞为1-1-51最近一年新增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序号股东名称入股时间入股方式价格及定价依据与发行人及关联方、中介机构关系对发行人的影响1达晨创恒2014.
06.
27现金增资12.
50元/股无补充营运资金2达晨创泰2014.
06.
27现金增资12.
50元/股无补充营运资金3达晨创瑞2014.
06.
27现金增资12.
50元/股无补充营运资金1、达晨创恒达晨创恒成立于2011年4月19日,性质为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达晨创恒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业务关系.
根据达晨创恒合伙人于2015年4月13日签署的《有限合伙协议》及查询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
szscjg.
gov.
cn/),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达晨创恒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序号合伙人名称或姓名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1达晨财智管理普通合伙人1,2401.
00782吴培生有限合伙人6,0004.
87643勇晓京有限合伙人5,6004.
55134昆山歌斐嘉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4.
06375张姚杰有限合伙人5,0004.
06376上海歌斐惟勤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4,8003.
90127赵怀刚有限合伙人4,0003.
2518邱杨林有限合伙人3,6002.
92599张国平有限合伙人3,3002.
682110骆丽群有限合伙人3,0002.
438211尚亿文有限合伙人3,0002.
438212赵建新有限合伙人3,0002.
438213林琥有限合伙人2,8002.
275714傅忆钢有限合伙人2,5002.
031815顾菊芳有限合伙人2,2001.
7881-1-52序号合伙人名称或姓名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16吕飞虎有限合伙人2,2001.
78817施玲玲有限合伙人2,2001.
78818王承有限合伙人2,2001.
78819蔡友凯有限合伙人2,0001.
625520陈坤生有限合伙人2,0001.
625521丁东晖有限合伙人2,0001.
625522董剑英有限合伙人2,0001.
625523方忠良有限合伙人2,0001.
625524杭州天邦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1.
625525江晓龙有限合伙人2,0001.
625526金洪辉有限合伙人2,0001.
625527金水良有限合伙人2,0001.
625528昆山歌斐谨承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0001.
625529昆山歌斐谨弘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0001.
625530卢济荣有限合伙人2,0001.
625531吕秀玲有限合伙人2,0001.
625532马丹娟有限合伙人2,0001.
625533宁波皓远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1.
625534濮翔有限合伙人2,0001.
625535任英有限合伙人2,0001.
625536沈海娟有限合伙人2,0001.
625537苏州瑞顺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0001.
625538王庆芬有限合伙人2,0001.
625539王一英有限合伙人2,0001.
625540王重良有限合伙人2,0001.
625541吴毅有限合伙人2,0001.
625542张家港保税区聚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1.
625543张铭有限合伙人2,0001.
625544张铁有限合伙人2,0001.
625545赵丽有限合伙人2,0001.
625546徐晓阳有限合伙人2,0001.
625547周雅观有限合伙人2,0001.
625548於祥军有限合伙人1,8001.
462949楼朝明有限合伙人1,6001.
3004合计123,040100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达晨创恒的普通合伙人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1-1-53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1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6,53455.
002刘昼980.
18.
253肖冰831.
67.
004邵红霞415.
83.
505龙秋云415.
83.
506袁楚贤356.
43.
007彭益237.
62.
008胡德华237.
62.
009毛小平178.
21.
5010刘旭峰142.
561.
2011刘沙白118.
81.
0012尹志科118.
81.
0013熊云开118.
81.
0014曾介忠118.
81.
0015傅忠红118.
81.
0016冯硕118.
81.
0017文啸龙118.
81.
0018唐绪兵118.
81.
0019廖朝晖118.
81.
0020罗伟雄118.
81.
0021熊人杰106.
920.
9022齐慎106.
920.
9023熊维云59.
40.
5024梁国智59.
40.
5025于志宏29.
70.
25合计11,8801001-1-54其中,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1深圳市荣涵投资有限公司7,50075.
002上海锡泉实业有限公司2,50025.
00合计10,000100.
00深圳市荣涵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1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32,00096.
972上海锡泉实业有限公司1,0003.
03合计33,000100.
00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境内上市公司(000917),其实际控制人为湖南广播电视台.
2、达晨创泰达晨创泰成立于2011年4月20日,性质为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达晨创泰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业务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达晨创泰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序号合伙人名称或姓名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1达晨财智管理普通合伙人1,260.
001.
012天津歌斐嘉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4,500.
0011.
583天津歌斐基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
007.
984天津歌斐兴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
003.
995季平有限合伙人3,200.
002.
551-1-55序号合伙人名称或姓名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6丁鼎有限合伙人3,000.
002.
407佛山市凯吉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
002.
408王胜英有限合伙人2,500.
002.
009施海蓉有限合伙人2,200.
001.
7610尤志晶有限合伙人2,200.
001.
7611查骏有限合伙人2,000.
001.
6012常州市欧凡路实业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
001.
6013陈广有限合伙人2,000.
001.
6014陈林林有限合伙人2,000.
001.
6015邓晓林有限合伙人2,000.
001.
6016丁茂有限合伙人2,000.
001.
6017董霞有限合伙人2,000.
001.
6018范岩松有限合伙人2,000.
001.
6019冯志凌有限合伙人2,000.
001.
6020广州市高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
001.
6021胡敏有限合伙人2,000.
001.
6022江小满有限合伙人2,000.
001.
6023康沙南有限合伙人2,000.
001.
6024李智慧有限合伙人2,000.
001.
6025刘梦雨有限合伙人2,000.
001.
6026刘世波有限合伙人2,000.
001.
6027刘文杰有限合伙人2,000.
001.
6028刘亚东有限合伙人2,000.
001.
6029刘永良有限合伙人2,000.
001.
6030刘增艳有限合伙人2,000.
001.
6031骆宇彬有限合伙人2,000.
001.
6032马朝明有限合伙人2,000.
001.
6033潘腾飞有限合伙人2,000.
001.
6034上海舒涵投资管理服务事务所有限合伙人2,000.
001.
6035上海中页营销策划事务所(普通合伙)有限合伙人2,000.
001.
6036深圳市海富恒盈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000.
001.
6037沈军有限合伙人2,000.
001.
6038万山有限合伙人2,000.
001.
6039王宝明有限合伙人2,000.
001.
6040王杭萍有限合伙人2,000.
001.
6041吴应真有限合伙人2,000.
001.
6042徐水友有限合伙人2,000.
001.
6043叶飞有限合伙人2,000.
001.
6044永康市鼎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
001.
601-1-56序号合伙人名称或姓名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45郁永康有限合伙人2,000.
001.
6046张洪忠有限合伙人2,000.
001.
6047张维有限合伙人2,000.
001.
6048支文珏有限合伙人2,000.
001.
6049殷俊有限合伙人1,400.
001.
1250于飞有限合伙人1,000.
000.
80合计125,260.
00100.
00达晨创泰的普通合伙人深圳市达晨才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详细情况参见本节之"七、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五)发行人最近一年新增股东情况"之"1、达晨创恒"中的说明.
3、达晨创瑞达晨创瑞成立于2011年4月19日,性质为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达晨创瑞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业务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达晨创瑞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序号合伙人名称或姓名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1达晨财智管理普通合伙人1,0031.
00002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29.
90943佛山市新盈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4.
98494朱少东有限合伙人6,6006.
58015苏州工业园区鼎成天晟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4003.
38976胡刚有限合伙人3,3003.
29007上海清科凯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7002.
69198中山市崇锋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6002.
59219欧阳强有限合伙人2,5002.
492410广东恒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2002.
19341-1-57序号合伙人名称或姓名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11江苏格兰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2002.
193412蔡昌球有限合伙人2,0001.
994013福城(天津)投资管理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1.
994014高焕明有限合伙人2,0001.
994015高松有限合伙人2,0001.
994016黄颖斐有限合伙人2,0001.
994017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锦控股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1.
994018李帼珍有限合伙人2,0001.
994019林丽丽有限合伙人2,0001.
994020刘卫有限合伙人2,0001.
994021陆金龙有限合伙人2,0001.
994022任宝根有限合伙人2,0001.
994023阮学平有限合伙人2,0001.
994024上海市杨浦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人2,0001.
994025王炜有限合伙人2,0001.
994026杨阳有限合伙人2,0001.
994027杨芸有限合伙人2,0001.
994028周垂富有限合伙人2,0001.
994029宾树雄有限合伙人1,4001.
395830杨小玲有限合伙人1,4001.
395831上海古美盛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
997032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
9970合计100,303100达晨创瑞的普通合伙人深圳市达晨才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详细情况参见本节之"七、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五)发行人最近一年新增股东情况"之"1、达晨创恒"中的说明.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持股比例本次发行前,实际控制人孙凯直接持有发行人30.
8651%的股份.
2015年41-1-58月3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孙凯及其控制的上海新诤勤与发行人董事长李长旭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上海新诤勤、发行人董事长李长旭与实际控制人孙凯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关联关系.
根据该《一致行动人协议》的约定,实际控制人孙凯能够控制发行人55.
3964%的股份表决权.
发行人股东王加明与孙凯系表兄弟关系,其持有发行人2.
0595%的股份.
发行人股东达晨创恒、达晨创泰和达晨创瑞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均为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述股东合计持有发行人3.
3195%的股份.
发行人股东昆山分享股权和昆山分享成长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均为自然人白文涛,上述股东合计持有发行人3.
5758%的股份.
除此之外,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七)员工持股及股权激励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制定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
八、发行人员工情况(一)员工基本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员工人数逐年增加,2012年末、2013年末和2014年末公司在册人员数量分别为260人、384人和407人.
(二)员工构成情况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专业结构、教育程度、年龄分布状况等如下:1、专业结构2014年12月31日序号专业类别人数占比1技术人员409.
83%2销售及客服人员6114.
99%3行政管理人员358.
60%5业务人员27166.
58%1-1-592014年12月31日序号专业类别人数占比合计407100.
00%2、受教育程度2014年12月31日序号教育程度人数占比1硕士及以上286.
88%2本科17041.
77%3大专10325.
31%4其他10626.
04%合计407100.
00%3、年龄分布2014年12月31日序号专业类别人数占比125岁以下8821.
62%225~35岁21452.
58%335~45岁7919.
41%445岁以上266.
39%合计407100.
00%九、发行人、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做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一)关于股份锁定、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稳定股价、股份回购、利润分配政策等承诺相关承诺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重大事项提示".
1-1-60(二)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1、发行人的承诺若监管部门认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监管部门作出上述认定时,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于五个交易日内启动回购程序,回购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如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若监管部门认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
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对象、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有权部门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凯的承诺若监管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监管部门作出上述认定时,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于五个交易日内启动回购程序,回购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如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时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若监管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
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对象、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有权部门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3、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凯以外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1-1-61若监管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
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对象、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有权部门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三)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由于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的周期,项目收益需要在完工后逐步体现,发行当年的净利润增幅将低于净资产的增幅,可能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与上年同期相比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拟通过加强募集资金有效使用、保证并加快募投项目实施、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等方式,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增厚未来收益,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并承诺如下:1、保证募集资金规范、有效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履行资金支出审批手续;明确各控制环节的相关责任,按投资计划申请、审批、使用募集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检查和考核.
2、加快募投项目建设,实现项目预期效益公司已做好募投项目前期的可行性分析工作,对募投项目所涉及行业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和分析,结合行业趋势、市场容量、技术水平以及公司自身产能等基本情况,拟定了项目规划.
目前,公司已投入部分资金开始进行募投项目的建设.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计划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争取募投项目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收益.
3、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制定了详细的利润分配政策,其中规定了利润分配原则、现金分红条件、1-1-62利润分配比例和期间间隔、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决策机制、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利润分配政策的修订程序;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且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四)社保及公积金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凯出具了《关于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补缴的承诺》并作出承诺如下:"一、若新诤信被追溯到任何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需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以及受到主管部门处罚,或任何利益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出权利要求且该等要求获主管部门支持,本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相关补缴、处罚款项,对利益相关方的赔偿或补偿,以及新诤信因此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二、通过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职责,保证和促使新诤信依法执行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五)其他承诺事项1、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孙凯承诺,目前未与发行人发生同业竞争,将来也不与发行人发生同业竞争.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一、同业竞争"之"(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凯出具了《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1、本人将善意履行作为新诤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不利用本人所处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就新诤信与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新诤信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新诤信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如果新诤信必须与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任何关联交易,则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新诤信章程及其他规定,依法履行审批程序.
2、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并造成新诤信经济损失的,本人同意赔偿相应损失.
1-1-633、上述承诺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是新诤信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凯的一致行动人李长旭出具了《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1、本人将善意履行作为新诤信股东的义务,不利用本人所处股东地位,就新诤信与本人、本人亲属、及本人或本人亲属控制的企业、营利性组织(以下简称"附属企业")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新诤信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新诤信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如果新诤信必须与本人、本人亲属或附属企业发生任何关联交易,则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新诤信章程及其他规定,依法履行审批程序.
2、如本人、本人亲属或附属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并造成新诤信经济损失的,本人同意赔偿相应损失.
3、上述承诺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是新诤信的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凯的一致行动人上海新诤勤出具了《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1、本企业将善意履行作为新诤信股东的义务,不利用本企业所处股东地位,就新诤信与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新诤信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新诤信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如果新诤信必须与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任何关联交易,则本企业承诺将严格遵守新诤信章程及其他规定,依法履行审批程序.
2、如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并造成新诤信经济损失的,本企业同意赔偿相应损失.
3、上述承诺持续有效,直至本企业不再是持有新诤信的股东.
"(六)关于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1、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关于承诺履行约束措施:发行人承诺:(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1-1-64资者道歉.
(2)如违反或未能履行在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公开承诺,则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3)若因违反或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孙凯承诺:若本公司因违反或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本人将自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申请冻结所持有的相应市值的发行人股票,从而为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提供保障.
如果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其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股份在本公司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其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2、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履行约束措施如下:如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或未能履行在公司上市前个人作出的承诺以及在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其他公开承诺事项,则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且在证券监管部门或有关政府机构认定前述承诺被违反或未得到实际履行之日起30日内,或司法机关认定因前述承诺被违反或未得到实际履行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之日起30日内,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将各自在公司上市当年全年从公司所领取的全部薪酬对投资者先行进行赔偿.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均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承诺.
(七)本次发行相关机构的承诺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承诺1-1-65兴业证券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项承诺如下:"因本公司为上海新诤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律师事务所的承诺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人律师,就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项承诺如下:"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3、会计师事务所的承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就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项承诺如下:"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评估机构的承诺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机构承诺:"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在该等事项依法认定后,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1-66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一)主营业务发行人主营业务是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属于知识产权服务行业范畴.
知识产权服务指提供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特定领域知识产权等各类知识产权"获权—用权—维权"相关服务及衍生服务.
知识产权服务业是促进智力成果权利化、商用化、产业化的新型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内容,是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
知识产权服务业务具体情况如下:大类细类内容具体情况服务客体各类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版权、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等服务类别代理服务、咨询服务、信息服务、法律服务、商业化服务、培训服务高技术服务业知识产权服务业服务领域知识产权创造、知识产权运用、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发行人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运用"为指导理念,已成为国内规模最大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商之一.
发行人自主开发互联网业务平台,创新采用"咨询与执行"、"技术与服务"相结合的商业模式,为不同类型的客户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涵盖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等主要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知识产权商业化应用服务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获权用权维权知识产权服务业1-1-67权利类型.
(二)业务模式公司聚焦于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开发运营相关互联网业务平台,改变传统的"个案问诊"式咨询模式,通过"线上技术解决方案"和"线下专业服务团队"相结合的服务体系,积极、主动地发现和预警客户面临的现实和潜在知识产权风险,挖掘业务需求,从而为客户提供整体知识产权保护解决方案.
线上:发行人开发了模块化、自选式的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帮助客户(各类知识产权权利人)通过该平台在线监测、处置和预防各类知识产权风险.
线下:发行人建立起线下强大的、专业的服务团队,提供包括风险咨询、保护维权、授权许可在内的"一站式"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帮助不同类型的客户实现保护品牌、保护创意和保护创新的需求.
业务模式图示如下:1-1-68(三)主要服务发行人服务体系系借助自主研发的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平台,结合线下专业的服务团队,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知识产权保护解决方案和服务组合.
解决方案权利类型应用行业客户的管理目标服务组合品牌保护以商标权保护为核心消费品、工业品、食品药品、文化创意、科技、互联网、等保护商标和商誉、打击假冒伪劣、净化网络销售渠道等1、利用商标在线监测及维权服务平台IPRSEE实现:①在线监测、预防②智能化数据分析、取证和分类处置③在线投诉,净化网络渠道2、借助线下专业服务团队,实现:①维权法律行动,及时制止侵害②获取经济补偿.
创意保护以著作权、版权保护为核心主要为文化创意和互联网行业,包括文学、音乐、视频、影视、软件、图片、字库、广告、等版权管理、保护数字内容、保护创意设计、打击盗版、分享版权金和稿酬、"正版化"商业应用转化1、利用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平台IPRTXT实现:①在线监测、预防②智能化数据分析、取证和分类处置③自动发送警告函、主张和统计权利金/稿酬的分享2、借助线下专业服务团队,实现:①反盗版行动②维权法律行动,获取经济补偿③"正版化"或版权金收取创新保护以专利、技术秘密保护为核心工业制造、科技产业、生物医药、互联网等防止侵权、合法授权和许可、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1、监测侵权使用状况2、合法授权和许可谈判3、行政保护及维权(四)服务内容发行人借助自主研发的互联网服务支持平台,为客户提供主要以下两大类服务内容: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服务和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咨询服务.
1-1-69服务大类简要服务内容具体服务内容主要服务对象商标权保护著作权保护专利权保护商业秘密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服务其他权利保护(1)通过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帮助客户在线监测发现各类知识产权侵权活动,并智能化进行数据分析和分类处置,预防和控制网络侵权状况.
(2)通过线下专业服务团队,为客户提供市场调研、法律分析、现场执法支持、赔偿谈判等知识产权维权行动.
商标、版权及专利权利人知识产权信息和咨询服务为客户提供知识产权战略、政策、管理、实务、市场调查等咨询服务,以及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数据加工、数据库建设服务等信息服务.
各类权利人、行业协会、政府机关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咨询服务知识产权商业化运营服务为客户提供专利、著作权许可等知识产权商业化运营服务及为成长型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托管服务.
拥有优势版权、核心专利的权利人(1)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服务依托自身在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服务领域积累的经验,基于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保护互联网服务支持平台,发行人为不同客户定制不同的"一站式"的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服务解决方案.
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服务具体服务模块如下:服务模块服务内容问题评估知识产权侵权问题诊断、市场调研、现状评估、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监测预防建立信息采集系统、互联网实时侵权监测、侵权证据固定、培训保护维权准备法律文书、执法维权投诉、执法现场协助、后续跟进、赔偿调解等效果衡量建立目标化管理体系、进行市场调查对比(2)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咨询服务根据客户对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的需求,发行人通过问题诊断、市场调研、基准研究、专家顾问、案例分析、政策咨询等方式,统筹人力资源、业务资源、专业资源,为客户制订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咨询方案并加以执行,满足客户对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的相关需求.
发行人依托自身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积累的丰富经验,及在商标、专利、著作1-1-70权的专业顾问团队,开展知识产权许可业务.
为技术领先型科技企业、文化创意企业以及初创成长型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管理咨询服务,如知识产权运营方案顾问服务、知识产权许可代理及维权管理等,提升客户企业知识产权商业化价值,促进专利技术或著作权的应用和转化,实现知识产权价值或效能最大化的活动.
(五)主要的互联网服务支持平台发行人自主研发的互联网服务支持平台主要有商标在线监测和维权服务平台(IPRSEE)及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平台(IPRTXT).
这是公司顺应互联网时代下,各行业的行业模式和经营形态所发生的巨大变化,针对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滥用、假冒盗版泛滥及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虚拟化的趋势,及时开发的具有模块化、可选化、智能化特点的"在线知识产权保护平台",为客户随时在线监测、分析、评估、预防各类知识产权侵权情况,并通过数据分析进行智能化分类处置.
IPRSEE及IPRTXT互联网服务支持平台简介如下:(1)商标在线监测和维权服务平台(IPRSEE)项目具体内容客户需求随着电子商务和各种互联网商业模式蓬勃发展,企业产生了更全面的评估、更精准的判断和更多的应对措施以实现全方位保护知识产权的需求.
IPRSEE满足了在网络环境中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的需求业务模块商标权保护模块、保密文献管理模块、渠道管理模块功能模块商标权产品特征管理、价格监测、侵权比对监测、数据库管理、在线投诉、线下维权管理、项目管理、效果评估、成果报告、知识管理等(2)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平台IPRTXT项目具体内容客户需求随着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文学、新闻、影视、图片、游戏、动漫等领域著作权保护和运营需求快速增长,IPRTXT为文学著作权权利人和传统媒体提供著作权的管理、运营和维护,为影视行业提供著作权、版权管理、运营和维权服务.
业务模块文学、新闻、影视、音乐、图片、动漫、游戏等功能模块著作权管理、传播监测、预警、在线投诉、维权管理、效果评价等互联网服务支持平台为发行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提供重要支持,既是发行人1-1-71发现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执行维权措施的重要工具,也是发行人为客户提供知识产权咨询、管理、保护服务的载体.
发行人通过互联网服务支持平台,及时主动发现客户面临的困难,从而自动挖掘出客户需求,结合公司强大的线下服务团队,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一站式"知识产权保护解决方案.
图示如下:(六)具体经营模式1、服务模式发行人通过互联网服务支持平台,及时主动发现客户面临的问题,从而挖掘客户需求,结合公司专业线下服务团队,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一站式"知识产权保护解决方案.
发行人"一站式"服务采取以项目为单位,采取"三段式"的模式,即以客户咨询分析为服务起点、以出具报告为服务结点,两者之间为项目运营阶段.
发行人在项目进展过程中将知识产权保护维权和知识产权管理咨询有机结合,使客户获得良好的服务体验.
具体各个阶段所需要开展的工作情况如下:1-1-72互联网在线监测大数据分析效果评估制定维权方案实地调研法律分析执法协助索赔调解定期与客户沟通项目进度出具报告问题反馈出具账单项目结束线上监测分类处置项目报告阶段项目运营阶段客户咨询阶段线下执行客户沟通问题诊断需求界定咨询报告设计方案签订合同商业化运营服务(正版商用转化)a、咨询阶段发行人通过与客户的深入沟通,对客户面临的问题进行诊断,从而准确界定客户需求,运用包括市场调研、基准研究、专家顾问、案例分析、政策咨询等咨询方式,为客户出具咨询报告,并进一步为客户制订知识产权保护的执行需求和实施方案.
b、项目运营阶段发行人针对客户面临的知识产权问题,根据与客户确定的实施方案和必要措施,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面知识产权保护的保护维权服务和商业化运营服务,其中保护维权服务包括两个模块:在线监测服务和维权执行服务.
b1、在线监测服务发行人通过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支持平台主动获取客户知识产权保护服务需求并进行初步分析.
IPRSEE为以商标权保护为核心的品牌保护的需求分析提供支持,IPRTXT为著作权/版权为核心的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分析提供支持.
发行人项目人员通过IPRSEE/IPRTXT的参数设置,对客户授权范围内的侵权类事件进行全网监测,经过IPRSEE/IPRTXT大数据分析,形成初步1-1-73分析报告,发现侵权事件.
项目人员对IPRSEE/IPRTXT初步分析报告判断,形成潜在的客户维权需求.
IPRSEE/IPRTXT监测技术流程图如下:b2、维权执行服务维权执行服务阶段主要分为制定维权方案、实地调研、法律分析、执法协助、赔偿调解5个阶段.
制定维权方案:IPRSEE/IPRTXT数据分析报告中,针对线上不同类型的侵权信息,将侵权行为划分不同的风险程度.
发行人项目人员评估项目运营过程中的风险、成本和收益后,建议客户采取网络清理、投诉维权、刑事打击或赔偿调解等不同的知识产权维权方案和策略.
实地调研:借助IPRSEE/IPRTXT大数据分析报告和发行人市场监测网络的市场调查,发行人项目人员收集相关信息,并进行抽样测试购买,通过对样品的鉴定取得侵权证据,并对侵权行为和侵权主体进行确认.
法律分析:针对客户所据有的知识产权状况,结合侵权事实,进行法律分析.
执法协助:针对线上侵权行为,发行人项目人员对侵权证据进行公证,通过在线维权系统向网络服务商或当地工商进行投诉,经过审查后由网络服务商采取1-1-74措施,撤销相关侵权信息.
针对网下侵权行为,经过客户确认侵权对象及侵权行为后,发行人项目人员为客户制定投诉执法维权的方案,向有执法权的行政执法或司法部门进行实地投诉,可能涉及的部门包括工商局、技术监督局、公安、海关、食品药品监督局、知识产权局、版权局、文化局等部门.
根据执法部门的要求,参与现场执法检查行动,协助鉴定产品及其他相关事务.
赔偿调解:部分项目中,在采取投诉等措施及时制止侵权活动后,项目人员受客户的委托与侵权人进行谈判,协助权利人客户获得经济补偿.
b3、商业运营服务发行人还将会根据客户委托,为客户提供以合法授权许可为核心的商业运营服务,旨在将未经权利人授权的非法使用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转化为合法的授权许可,从而也帮助权利人获得合理的知识产权商业利益.
这一服务通常包括几个步骤:行业监测:通过对运营的版权或专利权的使用特点,通过长期监测,对行业应用情况进行调研,发现各种可能的未经许可的使用情况.
分析评估:对相关知识产权使用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包括法律、技术、证据、损害等方面的分析,为下一步的接洽打下基础.
调解谈判:接洽相关的未经授权的知识产权使用人,谈判确定其使用情况,要求支付合理的许可费以实现合法使用.
授权许可:根据谈判结果与使用者签署相关授权许可协议.
定期审计:根据授权许可协议的规定,帮助客户定期核算授权许可费用及从事相关审计活动.
c、报告阶段项目运营阶段结束,发行人项目人员整理撰写相关阶段报告和项目报告,交付客户,就项目过程、执行效果、最终成果等事项向客户汇报,并分阶段开具收款申请书.
2、销售模式1-1-75发行人通过参加国际专业会议、行业性活动,举办业务说明会等方式,与客户建立直接联系,洽谈承揽业务.
确认合作意向后,与客户签署年度合作框架协议,对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内容和目标、预算进行约定,完成相关法律授权和日常业务程序规范确认后,启动各种类型知识产权保护服务项目.
对于与新增客户,发行人内部会先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和业务评估,然后开始实质性工作.
3、采购模式发行人在服务过程所发生的采购主要包括:聘用外部服务商的费用(如聘用公证服务、协作律师、鉴定机构、翻译服务和数据收集服务等)和办公用品采购.
聘用外部服务商的采购一般单项采购金额较小,通常以项目成本报销的形式执行.
发行人办公采购包括办公场地租赁,办公用品的采购等,主要由公司行政部门根据各公司需求,经领导审批后操作执行.
发行人已制定了操作规则,对项目规模、预算管理、差旅费用、审批权限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并有效执行.
4、盈利模式发行人以技术和业务创新为驱动,紧密围绕客户需求,不断推出具有针对性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
发行人对不同业务类型采取不同的盈利收费模式,具体如下:类型具体业务一般收费模式顾问服务固定的顾问费用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咨询服务项目咨询定制化项目收费在线监测平台按照年度、季度、月度为单位收取定额的服务费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服务线下维权服务基本模式为:服务费用+赔偿分成+维权产生的正版转化分成,其中服务费用又分为年度维权服务预算和项目个案服务收费两种模式5、质量控制模式知识产权保护服务项目通常在全国范围开展,大型项目会涉及多地区、多团队成员协调作业,这对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机构的质量管理提出很高的要求.
1-1-76发行人成立了商业合规部,在相关法规、客户要求、职业伦理、业务流程等方面,建立了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流程管理、质量管理和合规制度,并由该部门对项目人员进行培训、督促、检查和监督,保证质量管理和合规制度严格执行,有效地保证了发行人服务质量和项目执行的合法合规性.
(七)业务创新性和核心竞争力1、业务创新性(1)"管理咨询+维权执行"相结合的创新业务模式,变"个案咨询者"为"一站式"知识产权全面保护服务商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剧、科技创新层出不穷、市场变化日新月异,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取得和捍卫市场竞争地位有着关键的作用.
企业越来越意识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预警预防能力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在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方面,企业不再是仅仅在面临已知的知识产权侵权个案事件时需要服务商及时提供个案咨询,更需要服务商能够在内部风险管理、外部市场监测预警、及时应对和处置侵权使用、并最大化挽回经济损失等各方面系统性进行对应.
这就对服务商在业务模式和团队能力上提出更高的要求.
传统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一直采取"个案咨询"模式,存在业务规模小、地域限制、专业能力单一、服务环节不完整等缺陷,难以满足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服务领域的综合需求.
发行人凭借其长期丰富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经验,从企业商业流程设计出发引入管理咨询和维权执行的理念,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提供系统支持,创新性运用"管理咨询+维权执行"相结合的"一站式"服务模式,并致力于建立覆盖全地域、全专业领域的专业团队,使自身的业务能力深度契合客户的服务需求,在综合能力、技术支撑、服务体验和绩效管理等各方面更好地满足客户对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提供商的要求.
发行人"管理咨询+维权执行"的"一站式"服务模式,提高了客户黏度,增强了长期业务稳定性,丰富了盈利模式.
1-1-77该模式与传统个案咨询模式比较如下:业务模式比较传统个案咨询模式咨询与执行相结合的创新服务模式业务开拓性业务来源被动业务来源主动目标性模糊清晰具体,可管理个案来源随机,无预期基于数据,系统规划业务稳定性、持续性低,预算无预期高,预算有预期管理效果总体成效评估无预期,难衡量有预期,可衡量无效工作比例较高比例较低基层员工依赖依赖度高依赖度低内部资源优先度低优先度高业务资源业务协同效果低协同高,易组织客户黏度低高单个客户收益低高综合利润率低高客户体验收入模式单一多样(2)"互联网+专业服务"打造知识产权保护整体解决方案互联网、移动互联和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带来重大冲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发生和传播更加便利和低成本,侵权模式更趋多样性;面对海量信息,企业财务、人力等资源不足,优化资源配置更显重要;同时,互联网、移动互联和大数据技术的运用又给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带来机遇,有了技术支撑后专业服务将更加高效、更易管理和服务类别多样.
发行人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捕捉客户需求变化,建立了互联网知识产权监测平台(IPRSEE和IPRTXT),分别为知名品牌权利人及著作权/版权权利人提供前沿的知识产权数据监测和维权服务.
对从电商、微博、资讯、网络文学、网络视频等各类不同的内容平台进行了大规模的全网监测,使得活跃和形成规模的侵权目标都纳入到监测引擎的监测范围之内,从而也衍生出大量的线下专业服务的客户需求,有效地拉动了业务成长.
发行人利用"互联网+专业服务"理念提升业务模式,使得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正在从传统的个案法律服务,转化为互联网数据化的整体解决方案.
发行人在国内知识产权保护领域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以及其他信息化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完善服务内容,实现了"技术方案+专业服务"的深度整合,既为客户提供了标1-1-78准化解决方案,又将线上数据与线下执行有机结合,实现"线上—线下"多维度的技术与服务相结合的完整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策略.
"互联网+专业服务"模式具体内容图示如下: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发行人实现线上、线下的服务闭环,提高了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质量和项目运营效率.
发行人"互联网+专业服务"的技术与服务相结合的业务创新模式,一方面使自身服务类型更多样化,为不同阶段客户提供更具针对性的集成化技术方案和服务,丰富了盈利模式;另一方面,提高了基层业务团队工作效率,减少了重复劳动和无效工作,提高了业务毛利率.
技术与服务相结合的业务创新模式与传统模式的效果比较:业务模式比较传统模式技术与服务结合模式客户类型单一,成熟的品牌商品企业客户类型多样:成熟的品牌商品企业,优势版权企业,技术创新企业,成长型企业,政府机构等服务类别单一,基于人力的维权服务服务类型多样,满足"技术方案+线下服务+不同阶段客户"的差别需求服务收入模式单一,个案服务收费收入模式多样:系统监测费用、在线服务费、个案服务收费、年度预算、软件销售等毛利率相对较低相对较高,服务支持平台的运用,降低了对人力依赖,增强了业务协同效果业务促进无线上数据服务极大促进线下的衍生项目客户服务传统的个案咨询者客户的策略计划伙伴和业务流程伙伴1-1-792、核心竞争力(1)提供"一站式"的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服务团队和能力凭借自身丰富的业务经验,业内领先的业务规模,技术创新的业务模式,发行人具备"一站式"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能力,体现在如下四方面:a、全地域的应对服务能力:发行人服务业务覆盖全国各地,对于大型跨地区项目可实现跨地区业务协同,全地域实时应对;b、全领域的专业服务能力:发行人业务范围覆盖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等各个主要知识产权保护专业领域,提供全专业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c、全方位的侵权处理协助:对于客户知识产权被侵权事件,发行人协助相关政府部门执行行政执法保护、海关边境保护、刑事司法保护、商事调解等全方位处理措施;d、全环节的业务功能组合:发行人服务范围覆盖知识产权保护在线监测、线上维权、线下维权、跨境保护、预防侵权体系、索赔调解等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全环节.
(2)集强大技术开发和前瞻性行业洞察的持续创新能力依靠在知识产权保护服务领域的经验积累,发行人创新了业务模式,在国内知识产权保护服务领域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技术,创新服务模式,完善服务内容,实现了"技术+服务"的深度整合.
目前,发行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服务支持平台包括:商标在线监测和维权服务平台(IPRSEE)和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平台(IPRTXT).
发行人的监测技术正在从商标品牌、文学、影视、图片扩大到音乐、游戏、软件、设计、专利、技术文献等知识产权内容资源,向实现全门类的知识产权侵权监测迈进.
发行人还发展了移动端的技术解决方案,以通过众包的手段,发动消费者参与的方式来有效地实现O2O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
通过发行人众包平台,不仅可以实现针对各种电商平台的全国性的买样测试,也可以实现针对权利人授权物理店1-1-80铺的店铺巡查审核.
发行人注重互联网支持平台技术开发,通过互联网技术和专业服务能力的深度整合,掌握充分、可靠、高质量的情报数据,为客户提供集监测、评估、预防、处置、救济、商业转化等服务为一体的数据化整体知识产权保护解决方案,做到精准、高效、优化资源和系统应对的效果.
发行人能够及时根据客户需求和互联网信息变化,实时对互联网支持平台进行完善和改进,持续获得竞争优势.
(3)具备整合核心业务资源的关键能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提供商能够有效整合业务时所需的信息资源、客户资源以及项目综合运营能力,才能为客户提供系统的、建设性的解决方案.
发行人在业务模式设置和服务支持平台开发时,均充分将整合业务所需的信息资源、客户资源考虑在内,使各信息平台在资源整合上相互协同,通过监测平台建立在信息源上的优势,通过SaaS模式(软件即服务)在线为客户提供服务建立在客户资源上的优势,从而建立起在行业内的核心竞争优势.
发行人业务模式与服务支持平台在整合业务资源上的逻辑关系、服务支持平台对典型个案的支撑关系如下如所示:(八)主要业务流程图发行人以企业管理的视角出发,旨在帮助客户实现系统监测、预防、综合应1-1-81对的管理目标,从企业商业流程设计出发引入管理咨询和维权执行的理念,通过"互联网+专业服务"的商业模式,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整体知识产权保护的解决方案.
这一业务模式颠覆了传统的基于个体团队的管理模式,对发行人内部流程管理和团队协同提出来更高要求.
发行人通过对业务流程和服务内容的标准化提炼,充分利用技术支撑作用,设计出基于角色的流程管理体系,确保了业务流的通畅,提高了团队协同,也优化了资源配置.
基于服务支持平台(IPRSEE、IPRTXT)的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服务业务流程图二、公司所处行业情况(一)行业监管1、所处行业公司所处行业为知识产权服务业,业务聚焦于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主要为国内的中外资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管理咨询服务、维权保护服务及其他服务.
知识产权服务业主要是指提供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特定领域知识产权等各类知识产权"获权—用权—维权"相关服务及衍生服务,促进智力成果权利化、商用化、产业化的新型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内容,1-1-82是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的标准,公司所属行业为"L72商务服务业"大类——"725知识产权服务"中类——"7250知识产权服务"小类——"知识产权服务".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的标准,公司所属行业为"L72商务服务业".
2、主管部门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版权等多种类型,我国管理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机构分散在国家各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主管专利工作,国家工商总局主管商标,国家版权局管理全国的版权工作.
各部门联系各自所属协会,负责联系所辖知识产权业务范畴内的市场服务机构.
由于从事知识产权服务的机构同时还包括律师事务所、商标代理事务所、专利代理事务所、信息和数据服务公司、专业咨询公司、培训机构等,上述机构的行业主管部门又分散在更广范围.
因此,国家体制因素及社会对于知识产权服务需求的多元化,决定了知识产权服务管理的复杂性与交融性.
尽管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存在交叉监管等情况,但从总体工作开展角度来看,国家通过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部际联席会议平台,阶段性推进知识产权总体工作.
国务院批准成立由28个相关部委参加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设立在国家知识产权局.
联席会议制度促进了各相关工作单位之间的互相交流,确立了共同努力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工作思路和机制.
同时,国家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和企业知识产权维权工作工作,专门成立了"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29个相关部委,统一组织领导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工作.
另外,知识产权服务的行业部分管理职能由行业内的自律组织承担,主要是由一些专司知识产权研究和保护的专业性行业协会所组成,全国性的知识产权协会组织主要有:中国版权协会、中华商标协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发明协会、中国专利保护协会、专利代理人协会、国际保护知识1-1-83产权协会中国分会、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等.
(二)主要法规政策1、法律法规序号法律法规名称最新修订时间1商标法2013年8月2专利法2008年12月3著作权法2010年2月4商标法实施条例2014年4月5专利法实施细则2010年1月6著作权法实施条例2013年1月7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2010年3月2、行业政策发布时间发布者文件名称内容概要2008.
6国务院《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将"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作为未来发展战略重点之一,提出了完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管理、构建良好的知识产权交易体系、培育和发展市场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鼓励市场主体依法应对涉及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和法律诉讼等具体要求;对未来知识产权事业进行了规划,明确了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的战略目标2010.
4国务院《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加大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法律、咨询、会计、工业设计、知识产权、食品安全、旅游等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开发力度"2010.
10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发挥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支撑作用,提出大力发展知识产权等高技术服务业,着力培育新业态2011.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积极发展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等科技支撑服务"2011.
4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将知识产权服务列为八大重点高技术服务业领域之一2011.
10国家知识《国家知识产权事业提出了大力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业的任务,1-1-84发布时间发布者文件名称内容概要产权局发展"十二五"规划》将"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创新发展"作为重点任务,将"知识产权服务业培育工程"作为重点工程2012.
6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提出"引导知识产权服务集中、集约、集聚发展"的原则,规划了集聚发展试验区的方向、路径和目标2012.
11国家知识产权局等9部门《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重点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法律服务、信息服务、商用化服务、咨询服务、培训服务六个细分行业;明确指出"到2020年,知识产权服务与科技经济发展深度融合,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大幅提升,为科技创新水平提升和经济发展效益显著改善提供支撑;知识产权服务业成为高技术服务业中最具活力的领域之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明显提高"的战略目标2012.
12国务院《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将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列为我国服务业发展规划4个重要支撑体系之一2012.
12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有效激发了市场进入知识产权服务市场的积极性2014.
10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到2020年,科技服务业产业规模达到8万亿元,成为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重要引擎,其中知识产权服务业再次被列为重点发展行业2015.
1国务院《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到2020年,知识产权战略的发展目标为:知识产权法治环境更加完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深入人心,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三)知识产权服务业概况1、知识产权及知识产权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的对象为各种类型的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授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最主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与工业产权两大类,在工业产权之下又有专利权和商标权等.
主要知识产权类型的概况如下:1-1-85分类简介保护期限著作权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截至时点后50年商标权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有效期为10年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期限为10年工业产权专利权外观设计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相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期限为10年知识产权服务业是以知识产权作为服务对象.
知识产权服务业按照知识产权类型和具体服务类型划分主要体现在围绕专利、商标、版权(包括计算机软件)、新品种、地理标志与原产地保护等知识产权领域的各种新兴服务业.
2、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历程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趋势大致分为四个阶段,具体情况如下:所处阶段概况第一阶段1985年以前专利制度尚未建立,但已出现了部分从事知识产权服务的机构,这些机构中相当一部分当初是享受国家事业经费拨款的事业单位,从事业务主要与专利文献有关.
第二阶段1985-1999年专利法颁布实施,揭开了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史上的新篇章.
国家逐步健全和完善了以专利、商标、版权法律为核心,以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规章为补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在制度建立并逐步完备的基础之上,社会知识产权服务需求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服务能力逐步提升.
第三阶段2000-2007年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态主要集中在申请代理、保护诉讼、展示交易、检索服务等方面,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网络信息化交易等新兴服务业态尚未大量出现.
第四阶段2008年至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各类促进政策陆续出台,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进一步被激发,知识产权服务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历史发展阶段.
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态进一步扩展,服务范围延伸至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商用化、培训等多领域,市场中新兴的知识产权商业模式加速涌现.
3、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细分知识产权服务业从服务客体(或服务对象)角度,可以分为获权服务、用权1-1-86服务和维权服务,形成一个完整的权利服务链.
知识产权服务贯穿知识产权三个环节,其中获权(主要催生代理服务)是知识产权的基础,用权(主要催生知识产权商用化的各种服务,如评估、交易等)是知识产权创造的目标,维权(主要催生知识产权保护服务需求)是知识产权的核心.
只有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设置和执法机制逐步完善、市场化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服务可获取,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对企业知识产权创造的保障得到保护),才能激发企业知识产权创造的动力.
各环节服务可用下图表述:通过对知识产权的"获权—用权—维权"的总结,将知识产权服务业概括为: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知识产权商业化应用服务和知识产权保护服务.
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为"获权"环节,包括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登记、地理标志申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植物新品种申请等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以及其他知识产权代理事务.
知识产权商业化应用服务为"用权"环节,包括知识产权评估服务,知识产权交易服务,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知识产权证券化服务,知识产权保险服务,知识产权担保服务以及其他知识产权商用化服务等.
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为"维权"环节,包括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服务和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咨询服务.
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服务是直接对侵权行为的应对,除此之外公司积极拓展知识产权授权许可等商业化运营服务及为成长型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托管服务.
1-1-87发行人所处行业为知识产权服务业,但发行人业务聚焦于知识产权服务业核心细分行业,即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业,因此下文主要针对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业的情况进行论述介绍.
(四)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业情况1、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业现状(1)"双轨制"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世界上主要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普遍采取的是主要依赖司法途径进行保护的单轨模式,而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采取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双轨制"模式以及多部门配合协作的保护机制.
当发生侵权行为时,既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按照诉讼路径起诉侵权者,也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如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商务部,文化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公安部,海关总署等制裁侵权者,甚至还可以同时并举,一方面向人民法院主张民事权益、请求司法保护,另一方面向专利管理部门请求行政保护,要求其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制裁.
另外,行政主管机关还可以对法律有明确规定的违法行为依职权主动查处.
(2)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范围较窄,服务企业的规模较小,制约了服务能力的提升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体系尚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范围比较狭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基本停留在专利权、商标权等传统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在创意、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尚处于起步阶段,难以适应当前技术创新带来的产业新兴的发展态势.
二是知识产权保护服务集中于资格审查、法律咨询等前段环节,在知识产权保护监测预警、维权执法、授权许可、风险管理、价值评估等技术环节的服务尚待发展,难以为企业提供前瞻性、战略性的高技术服务.
近年来,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服务领域市场需求日益旺盛,但是行业内企业规模普遍较小,业务能力受到制约,难以满足市场需求,迫切需要这一新兴行业企1-1-88业的发展壮大.
2、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业市场前景与市场需求(1)权利数量大幅增加奠定了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市场需求的基础作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的客体,知识产权权利数量规模是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业市场需求的基础.
过去几年中,国内各种类型的知识产权数量均出现了爆发式的增长,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市场需求的增加提供了保障.
在专利权方面,我国专利权年度授权增量从2004年的151,328项增加到2013年1,228,413项,十年间的授权专利增加幅度超过700%.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在商标方面,根据国家商标局统计的数据,年度注册商标申请从2008年度698,119项增加到2013年度1,881,546项,年度注册商标核准从2008年度403,469项增加到2013年度996,724项,增幅均在100%以上.
1-1-89数据来源:2008-2013年《中国商标战略年度发展报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著作权数量的增加更为明显,国家版权局统计的数据显示,2003年全年自愿登记版权数量仅为12,137项,而2013年度相应数据已经增加到了834,569项,同时年度版权合同登记数量也有一定幅度增加.
数据来源:国家版权局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的预测,截止至2018年,国内的知识产权权利数量规模预计将增长近50%,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业的市场规模预1-1-90计也会相应快速增长,主要知识产权登记量2015年至2018年预测情况如下:单位:万件预测年份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专利申请量284.
62311.
44340.
79372.
91商标注册申请量211.
68224.
53238.
16252.
61软件著作权登记量19.
5821.
3723.
3325.
46数据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研究报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2)权利人主体壮大使得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目标客户大幅增加知识产权权利数量的大幅增加扩大了市场对知识产权保护服务需求的同时,市场中规模较大的权利人主体的增加,也刺激了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的需求.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2012年全国法人单位数已经突破1,000万个,其中企业法人占据绝大多数,达到8,286,654个.
企业作为知识产权创造的主体,也是知识产权服务最大的需求者,企业法人数的大幅增加.
企业主体的逐渐发展壮大及其法律意识的逐步健全,将大大促进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行业的繁荣.
外商投资企业一直是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行业最主要的客户.
大型的跨国公司拥有大量知识产权权利和较高的市场知名度,极易成为被侵权对象,这些公司也1-1-91更重视通过法律和行政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的需求巨大.
中国加入WTO后,越来越多的外国机构决定在国内投资建立企业,在经历了一段高速成长期后,目前外商投资企业的数量已经稳定在了44万家左右.
随着中国经济的影响力不断增加,外商投资企业在国内的投资总额也不断攀升.
2004年至2012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均投资总额增长率为12.
75%,这其中也包括对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的投资.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以中国外商投资企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为例,该委员会现有外资企业会员公司超过200家,70%会员在华维权预算平均为100万美元/年,30%会员平均为70万美元/年,合计超过1.
82亿美元(合12亿人民币).
以日本JETRO知识产权组织(IPG)为例,在华会员公司300家以上,平均年度在华维权预算50万美元,合计1.
5亿美元(合10亿人民币).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的预测,截至2018年,国内外企业在华知识产权投入预计将接近35亿元.
具体预测如下:1-1-92数据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研究报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内资企业逐渐发展壮大,对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旺盛.
仅茅台酒厂自2007年至2010年即投入3.
5亿元进行打假维权(含防伪系统投入).
以中国排名前10000强的企业推算,其中20%的企业投入打假维权,年度预算平均为茅台酒厂的0.
5%,每年总预算也近10亿元.
据统计,加入WTO后,中国企业因遭遇国外知识产权纠纷而引发的直接经济损失达691亿美元,贸易机会损失1470亿美元,在这样的形势下,国内企业必然会更加重视知识产权问题.
国内企业也必将向外资企业看齐,不断增加知识产权保护的投入.
(3)知识产权产业化水平的上升驱动对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业的市场需求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业的规模是由知识产权产业化的发展水平决定的1,而知识产权产业化的水平则体现在两大方面,一是研究开发(即R&D)的投入,二是知识产权的占有量.
有效的投入是知识产权产出的前提保证,2004年至2013年,国内研发经费支出呈高速发展趋势,2013年已经突破10,000亿元大关,占当年GDP的2.
09%,进一步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1参考文献:《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述评》,王勉青,《探索与争鸣》,2010年10月1-1-93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知识产权是法定权、财产权,合法拥有知识产权是知识产权产业化发展的前提.
过去几年中,国内各种类型的知识产权数量均出现了爆发式的增长,我国在专利权、商标权保有数量方面均已位居世界前列,成为了知识产权大国.
随着知识产权产业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国内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业的市场规模将会不断地扩大,国内市场对于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的需求也将同步增加.
(4)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快速发展创造了新的市场需求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对技术和智力要素依赖大大超过对其他生产要素依赖的产业,包括专利密集型产业、商标密集型产业和版权密集型产业.
产业类型代表性行业专利密集型产业半导体及其他电子元件业、通信设备业、基础化学制品业、制药及医药业、电子设备器械及元件业商标密集型产业饮料制造业、鞋类制造业、工业机械制造业、体育用品业、电子购物业、旅行安排及预订服务业、家用及办公家具业版权密集型产业报纸书刊出版业、软件出版业、电影及视频业、专业设计服务业、艺术表演业、广告公关业数据来源:赵喜仓、刘丹,《美国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测度方法研究》,《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7月第15卷第4期近年来,我国具有代表性的几个知识产权密集型行业都取得了长足发展,如1-1-94电影视频业、电子购物业等,无论是知识产权权利数量还是知识产权权利人数量,亦或是用户数量,都有了大幅增加.
这也使得针对上述权利人主体的侵权行为不断涌现,从而带来了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业的市场需求.
以网络视频业为例,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数据,2013年底我国的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4.
28亿,截至2014年6月,中国网络视频用户规模更是达4.
39亿2,较去年年底增加1057万人,用户数继续呈现快速增长趋势.
网络视频用户的增加得益于网络视频内容更为丰富,吸引更多网民在线收看视频,庞大的用户基数导致了潜在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尤其是对著作权权利人的侵害,从而催生了新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需求.
数据来源:《2013年中国网民网络视频应用研究报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数据,我国网络购物市场发展迅速.
2013年网络零售市场交易金额达到1.
85万亿元,占社会零售总额的7.
9%3,由于网络购物对实体购物具有较强的替代作用,未来网络购物市场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网络购物虽然已经有十余年的发展历史,但是由于网络购物涉及到监管问题的复杂性,我国的法律法规在网络购物方面尚存很多真空地带,这都给知识产权侵权提供了便利,进而带来了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的需求.
2数据来源:《第3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3数据来源:《2013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研究报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1-1-95数据来源:《2013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研究报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国网络文学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其作品数量和读者规模不断扩大,市场正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尤其是近几年,网络文学的产业化发展趋势日益明显,产业链各环节逐渐齐备,网络文学市场迎来了高速发展期.
在网民中迅速普及的同时,网络文学对其它产业的渗透也逐渐加深,网络文学开始成为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源头,为网络游戏、影视动漫等文化娱乐产业提供创意和素材.
网络文学行业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出现了盗版等侵害知识产权的情形,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机会.
数据来源:《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第29、31、33次统计报告》、《中国网络文学用户调研报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1-1-96由于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尤其是版权密集型产业存在侵权成本小、收益大的特点,例如电影、网络视频、网络小说的复制成本很低,盗版收入却十分可观;同时,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侵权案件隐蔽性强,难以发现,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市场需求.
(5)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服务需求激增随着互联网信息时代的发展,高速的互联网信息传播,全球信息自由化极大地冲击了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使得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在互联网时代产生了诸多新的问题,同时也给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行业带来了新的需求.
互联网具有以下的优点:1、互联网能够不受空间限制来进行信息交换;2、信息交换具有时域性(更新速度快);3、信息交换的使用成本低(通过信息交换,代替实物交换);4、使用者众多;5、有价值的信息被资源整合,信息储存量大.
然而,互联网的这些特点却导致了互联网上对知识产权多样化、复杂化的侵权行为,使得互联网知识产权的保护难度加大.
互联网知识产权侵权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对互联网企业自身所开发的网络技术的模仿和盗版,二是通过网络非法传播与销售侵权产品.
互联网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不断发展,导致了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的市场需求的激增.
(6)侵权案件数量的增加反映了不断增加的市场需求各类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数量的增加不仅体现了知识产权执法环境的改善,也从侧面反映了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业市场需求情况.
2009年至2013年,各级人民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案件不断增加,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件项目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新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0,62642,93159,61287,41988,583其中:专利4,4225,7857,8199,6809,195商标6,9068,46012,99119,81523,272著作权15,30224,71935,18553,84851,351技术合同747670557746949不正当竞争1,2821,1311,1371,1231,302地方人民法院其他1,9671,9662,1932,2072,514最高人民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133052374571-1-97数据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4近几年,工商系统每年查处的商标违法案件数量均稳定在50,000件以上.
数据来源:2008-2013年《中国商标战略年度发展报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计,2009年以来专利行政机关年度执法案件数量出现了大幅度的增加.
2013年,专利行政执法案件数量总计为4,684件,较2012年的增幅超过100%,自有统计以来累计案件数量为25,043件.
4http://www.
sipo.
gov.
cn/mtjj/2010/201003/t20100304_50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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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zscq/bhcg/201304/t20130407_183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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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zscq/bhcg/201304/t20130407_18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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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zscq/bhcg/201304/t20130426_183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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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zscq/bhcg/201404/t20140425_195314.
htm;1-1-98数据来源:2009-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年报》,国家知识产权局3、行业竞争情况知识产权服务业是指提供知识产权"获权—用权—维权"相关服务,促进知识产权权利化、商用化、产业化,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新兴业态.
这一新兴业态严重滞后于社会经济和企业群体的发展,国家出台一系列文件促进这一新兴业态的发展,包括《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8年6月5日)、《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0年4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2010年10月10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2011年4月)、《国家"十二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2011年4月)、《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2012年11月13日),这些文件从政策层面提出加快培育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发展的措施.
知识产权服务业是指提供知识产权"获权—用权—维权"相关服务.
所以在知识产权管理中需要不同类型的专业服务.
但由于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起步较晚,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的专业企业主要集中在从事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为企业或个人代理注册相关知识产权.
而在其他领域的知识产权专业咨询机构为数不多,包括提供知识产权管理咨询、数据服务、培训服务、信息化服务、法律服务、1-1-99维权保护、运营、托管等类型,均远远滞后于市场需求.
在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行业,需要专业服务机构具有包括市场、技术、法律等复合的业务能力.
目前,在国内知识产权保护专业服务领域,主要的参与者包括:(1)部分律师事务所或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的维权部门:该类企业为其客户提供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法律意见,并通过自身能力或外包形式帮助客户处理相关个案.
这部分业务往往不是事务所的主体业务.
(2)专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咨询公司:这类企业经过近十年的市场培育,有了一定的基础,但总体数量还不大,专业的规模企业为数甚少,大多为具有明显地域特点的小微企业,单体平均业务规模均不大.
业务模式上,多数基于小团队经验,提供包括实地调研、执法机构协调、法律意见等内容的个案处理的服务模式.
(3)网络监测的技术性公司:目前,也有少量国外技术性公司为国际品牌权利人提供互联网上品牌保护的数据监测服务,但这些公司由于不具备国内的专业业务团队,仅能提供相关的线上的技术监测,而不能提供线下的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服务.
总体而言,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互联网对各行各业带来巨大冲击的大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专业服务市场需求巨大,目前的行业发展规模远远达不到市场需要,迫切需要这一行业企业的发展和壮大,特别是需要具有技术能力和规模团队相结合的大型企业的发展,从而能成为国内创新创意创业产业大发展的有机组成力量.
4、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及盈利模式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行业本质上是一种高技术服务行业,属于智力密集型行业.
服务企业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面向客户提供咨询方案以及相关执行服务,帮助客户应对所面临的知识产权侵害或其他困难.
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机构根据客户面临的知识产权个案,为客户制定服务方案,依据服务方案进行人员和资源投入,通过提供专业的服务,代表客户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以达到制止侵害,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
传统上,行业内企业以个案项目为1-1-100基础,按照实际的服务工作量和最终的工作效果为标准进行收费,从而获取服务报酬.
但近年来,随着企业面临的知识产权问题的严重性和复杂性的加剧,对知识产权整体保护的系统解决方案需求迫切;同时互联网技术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也要求知识产权保护行业应对这一趋势对业务模式带来的挑战.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企业针对通过知识产权保护活动来促进版权或专利的授权许可的商用运营的需求快速增加.
这一趋势既对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企业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丰富了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企业的业务模式和收入模式.
目前,发行人已经发展成为国内最大的专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机构之一,拥有复合的、规模化的专业服务团队,引入管理咨询和执行相结合的业务模式;同时也在国内率先引入互联网监测和大数据分析技术,将预警监测、数据分析、在线维权、执法保护、经济补偿、商用转化等服务有机组合成"一站式"整体知识产权保护解决方案.
5、进入行业主要障碍(1)人力资源壁垒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贯穿于知识产权的"获权、用权、维权"全环节,属于高技术的服务活动,各环节需要大量高技能专业人才.
在需求分析阶段,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机构需要专业精湛、经验丰富、对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行业有深刻理解的专业人才,以帮助客户切实、有效、完整保护其合法权益.
在项目运营阶段,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机构需要具有统筹规划能力、危机处理能力、团队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及预算管理能力的综合性人才,以保障项目顺利、高效执行.
此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机构还需要拥有善于整合企业内外资源、能够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具有专业背景及相关从业经验的经营管理人才,以完成经营目标、团队建设目标及企业发展目标.
建设优秀的管理团队、经验丰富的执行团队,需要时间、资金方面的大量投入.
与此同时,优秀的专业人才也倾向于流向品牌知名度高、实力雄厚的企业.
1-1-101因此,新进入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的公司将面临一定的人才壁垒.
(2)客户基础壁垒知识产权保护服务需要在对客户产品和知识产权深入了解的基础上,通过长期持续的工作才能实现,因此客户更希望与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公司保持长期、不间断的合作关系.
稳定的客户合作导致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市场有先入为主的特点,这也提高了进入本行业的门槛.
(3)品牌效应壁垒在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业市场中,拥有较好的品牌声誉意味着优秀的服务品种、专业的服务人员以及丰富的从业经验,品牌美誉度高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更容易受到客户的青睐.
目前,在国内市场中,大型公司尤其是世界500强公司是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的主要需求方,这些企业选择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提供商时,往往会进行严格的筛选,要达到理想的服务效果还需要客户和供应商之间长期的磨合.
另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提供商一旦赢得了客户信任,往往会形成稳固的合作关系,客户粘性相对较大.
因此,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行业存在较高的品牌壁垒,一般小型公司和新进入公司很难得到高端、优质客户的认同.
(4)公司规模壁垒由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呈现复杂性和地域广泛性的特点,这对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企业的业务网络、行业经验、专业知识和业务资源提出了较高要求;同时,为系统应对复杂的知识产权问题也需要服务企业建立起长期监测和调研的工作能力,并需要有能力开展跨地区、大规模的执法现场协助工作,这使得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企业在资金、人力等方面投入较大.
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企业的客户多为大型跨国企业,这些企业挑选供应商时往往十分注重其服务质量和能力、品牌影响力、企业规模等方面因素,跨国企业严格的付款审批流程也将给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企业带来资金压力.
上述情况对新进入市场的小型公司形成了一定的行业壁垒.
(5)技术壁垒发行人提供的服务是基于互联网服务平台的"一站式"知识产权保护服务,1-1-102具有一定的技术壁垒.
发行人在国内知识产权保护服务领域率先大量运用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分析技术,改造服务模式和业务内容,实现了"技术方案+专业服务"的深度整合.
发行人互联网技术研发团队拥有丰富的研发经验,能持续为发行人的互联网服务平台提供技术支撑.
6、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及不利因素(1)有利因素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是国际发展趋势,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随着知识产权保护需求的日趋强烈和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环境的不断改善,各类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a、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市场需求不断增加随着我国知识产权权利数量、权利主体数量快速增长,知识产权密集型行业快速发展,互联网信息技术变革加速,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市场的需求不断增加.
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我国已经成为知识产权大国,发明专利申请量连续3年位居世界第一,注册商标、著作权登记、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数量都有了举世瞩目的增长,知识产权服务客体增加.
在市场主体方面,政府进一步的简政放权大大激发了市场活力,新增的市场主体将在未来出现爆发式的增长;同时,随着中国经济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变得越来越重要,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也开始进入中国,市场主体将进一步增多.
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实体经济模式和人们生活习惯将进一步改变,电影、电视、动漫、电子购物等行业呈现出爆发式的增长,给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业创造了更多的发展机遇和市场需求.
b、国家战略层面对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业发展高度重视随着中国经济呈现出"新常态"特征,国内经济的发展动力也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知识产权是创新驱动的重要资源和核心要素.
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有助于建设创新型国家,使千千万万创新者以创造成果实现自身价值,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根据2015年出台的《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下称"行动计划"),政府对未来几年知识产权1-1-103保护发展目标、执行手段、工作重点、保障措施等方面都提出明确要求,行动计划的实施是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指南.
国家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和企业知识产权维权工作,为此专门成立了"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29个相关部委,统一组织领导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工作.
c、信息技术变革促进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业发展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的快速发展促使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相关技术必须快速发展以满足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的新要求.
互联网知识产权以电子数据和互联网为载体,具有容易复制、传输方便和形态多样的特点,这使得新模式的知识产权保护比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更困难,保护技术也更为复杂.
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的需求主要来自网络游戏开发/运营商、互联网音像出品/发行商、互联网商标专利权利方、自主产权软件企业、网络出版物权利人/出版商、新闻评论单位等权利主体.
随着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影、电视、音乐、图书等领域的网络盗版和侵权行为更为严重,使知识产权权利主体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的变革使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行业的市场规模急剧扩大,也为技术领先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d、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环境不断改善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环境不断改善.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立法机关根据国家科技政策、经济政策、产业政策、文化政策、贸易政策等政策环境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策体系,根据各类知识产权的属性、功能、特点和实践需要,不断丰富和完善具体司法政策内容.
司法机关通过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水平,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发挥了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
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方面,各行政执法部门均对知识产权维权案件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各类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大力打击涉及民生、重大项目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快速调节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积极维护权利主体、市场主1-1-104体与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各行政执法系统所查处的违法案件数量大幅增加.
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环境和执法环境不断改善,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基础,使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行业规模进一步扩大.
(2)不利因素a、专业水平不足近年来,国内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业快速发展,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投入逐步加大,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的企业数量也增长迅速.
但是,行业内多数企业缺乏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经验,需求分析人员及项目运营人员的能力和经验普遍不足,行业整体专业性水平有待提高.
b、服务模式粗放目前,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没有统一标准,服务模式粗放无序.
大多数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供应商难以提供可复制推广的服务模式,服务效率低下、保护效果不佳.
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行业急需一批基础较好、能力较强、业绩显著、信誉优良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发现侵权事件、收集侵权证据、侵权事件处理等知识产权保护维权全环节树立标准化服务范式,推动行业进一步健康发展.
c、资金短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业属于现代服务业.
业内企业呈现出"轻资产"的财务特性,主要竞争优势是人力资源,没有大量可供抵押的固定资产,这为企业债务融资带来一定困难.
与此同时,由于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企业需要根据服务项目的计划先行垫付项目运营成本,再根据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向客户收取服务费,一旦项目运营周期较长、客户回款较慢,将占用企业大量资金.
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业竞争日趋激烈,业内企业要通过建设全国网络布局、招聘优秀专业人才、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开发适应互联网技术的服务支持平台等,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资金短缺是制约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行业企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7、行业区域性、周期性和季节性(1)行业的区域性1-1-105由于受经济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导致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存在明显的区域性特点.
我国经济发达地区,由于当地政府财政实力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程度高和投入力度大,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效果较好,而其他经济较落后地区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则相对薄弱.
因此,经济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知识产权服务业呈现明显的区域性.
从具体区域分布来看,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全面领先的省市,如北京、广东、江苏、上海等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业相对发展的速度快,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的水平较高,而新疆、西藏等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业发展速度较慢,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的水平有待提升.
(2)行业的周期性和季节性由于知识产权服务业的保护对象是知识产权,是一种有价值的创新知识,并非物质产品,不受经济发展的影响.
同时,知识产权服务业不会因消费者习惯和企业的生产规模产生季节性波动,除了由于元旦、春节等主要节日集中于年初导致一季度成为传统的淡季外,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的周期性和季节性特点不明显.
8、产业链上下游分析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业企业的日常业务需要相关的专业支持,因此主要从其上公证处市场调研机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业国际品牌企业国内名牌企业互联网企业文化创意企业科技创新企业版权运营企业技术鉴定机构律师事务所翻译、信息及培训服务商产业链上游:提供各类专业服务支持机构产业链下游:各类知识产权权利人1-1-106游采购业务开展所需要的专业和资质支持性服务,包括公证服务、鉴定服务、律师服务、翻译、信息及培训等服务.
上述采购的服务、物品、软件等市场供应充裕,而且质量、价格透明,不存在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业企业依赖特定上游供应商的情形,行业内企业不存在紧密的关系.
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业的下游主要是指各类知识产权权利人,也就是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的最终服务对象和服务最终需求者,主要为汽车、电子电器、快消、化工、医药、IT、版权运营等诸多行业领域的知名企业,新诤信的客户包括现代汽车、惠普、三星、可口可乐、微软、小米科技、盛大文学等众多世界知名企业.
未来随着产业的升级转型,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壮大、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的需求将会不断增加.
三、公司行业地位(一)公司市场地位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行业作为新兴业态,发展时间不长,处于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的阶段,大型企业为数甚少.
发行人作为规模最大的专业服务机构之一,在行业中已经建立了明显的优势地位,成为行业领先企业.
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业务规模:目前国内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行业的专业公司(不含律所)多为中、小、微型企业,数量大约300家以上,普遍具有地域性和业务单一的特点,远远满足不了市场需求.
发行人经过几年的业务模式改进和技术服务的引入,目前业务收入过亿元、业务规模位居行业前列.
2、员工规模:目前国内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行业的专业公司(不含律所)多为中、小、微型企业,具有地域性、小团队和单一服务的业态特点,从事知识产权保护的专业团队规模超过百人的企业为数甚少,远远满足不了客户对于跨地域、多专业领域等服务需求.
发行人经过多年的持续人才发展和资本投入,目前员工人数超过400人,具备了客户服务、数据运营、市场监测、业务执行、市场营销等复合的团队组合.
3、业务模式和服务组合:发行人依靠在知识产权保护服务领域的经验积累,1-1-107率先运用互联网模式和大数据技术,创新服务模式,实现了"技术+服务"的深度整合.
发行人通过互联网技术和专业服务能力的深度整合,掌握充分、可靠、高质量的情报数据,为客户提供集监测、评估、预防、处置、救济、商业转化等服务组合为一体的数据化整体知识产权保护解决方案,做到精准、高效、优化资源和系统应对的效果.
在国内知识产权保护行业中,尽管有不同的竞争对手在不同服务环节和发行人展开竞争,但发行人独特的业务模式和综合的服务组合,使得其已经建立起明显的行业优势.
4、技术优势:发行人在国内知识产权保护行业中率先建立起自身的核心技术团队,通过对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变化的把握,开发了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平台.
这些平台为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前沿的知识产权数据监测和维权服务,并进一步衍生出大量的线下专业服务的客户需求,拉动了业务成长.
发行人这一基于"互联网+专业服务"理念的业务模式,使得其从传统的个案服务模式,转化为互联网数据化整体知识产权保护解决方案.
尽管有部分国外技术公司可以为客户提供知识产权互联网监测的数据服务,在监测环节和发行人提供竞争,但发行人的"线上监测+线下专业服务"能为客户真正提供最终解决方案.
目前国内能提供类似技术,特别是同时提供SaaS模式的企业较少,发行人在此领域拥有技术优势.
总体而言,发行人凭借其创新的业务模式、规模化的专业团队和丰富的服务组合,已经发展成为国内大型的专业知识产权全面保护服务商之一,成为行业领先企业.
(二)主要竞争对手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行业作为新兴业态,处于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阶段,大型企业为数甚少.
发行人作为规模最大的专业服务机构之一,凭借其创新的业务模式、规模化的专业团队和丰富的服务组合,在行业中已经建立了明显的优势地位,成为行业领先的企业.
目前,在国内知识产权保护行业中,与发行人完全类似的业务模式和服务组合的竞争对手较少.
大多数竞争对手在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的不同的服务环节和发1-1-108行人存在竞争,将发行人的整体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组合分为"互联网在线数据监测+线下维权执行"两个领域,分别列出其主要的行业竞争对手如下表所示.
竞争对手与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主要领域企业概况及竞争比较MarkMonitor互联网品牌保护监测成立于1999年,总部位于美国旧金山,2012年被上市公司汤森路透(股票代码:TRI.
N)收购,并入其知识产权解决方案业务部.
MarkMonitor与发行人比较,更早开展互联网品牌保护监测,在多语言监测和域名监测方面拥有优势,特别是对国际网站的监测.
作为一家技术公司,MarkMonitor主要业务为线上监测业务,线下执行服务较少涉及.
MarkMonitor的业务主要在中国境外,包括美国、欧洲和日本.
NewMomm互联网品牌保护监测位于美国,主要提供互联网品牌保护监测,业务较少涉及基于监测结果开展的线下专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
NewMomm主要业务集中在美国,较早开展网络监测,在渠道价格监测方面具有优势.
上海博邦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线下保护维权该公司成立于2000年,是一家为跨国公司提供在华知识产权领域的咨询及相关服务的公司,业务范围包括知识产权注册、知识产权维权、知识产权诉讼、资信调查等.
广州创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线下保护维权该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一家从事知识产权保护和商业投资咨询的服务公司,业务范围包括:知识产权保护、市场调查与研究、投资风险调查、企业内部安全事务管理服务等.
目前,在国内知识产权保护行业中,部分律师事务所和专利商标代理事务所中也为其客户提供知识产权相关的保护维权服务,但大多属于主营业务的补充,总体业务规模不大,且在服务模式和地域覆盖上有其局限性.
(三)公司竞争优势1、业务模式和技术的创新优势传统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机构一直采取"个案咨询"的模式,存在业务规模小、地域限制、专业能力单一、服务环节不完整等缺陷,难以满足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服务领域的综合需求和管理需要.
公司利用其长期的业务经验和行业洞察,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改革传统的"个案咨询"为基于技术服务平台的咨询与执行相结合的模式.
同时,公司在国内知识产权保护服务领域率先大量运用互联网模式和大数据分析技术,改造其服务模式和业务内容,实现了"技术方案+专业1-1-109服务"的深度整合,既通过技术为客户提供了标准化解决方案,又将线上数据与线下执行有机配置,实现"线上线下"统一的、多维度的、技术与服务相结合的完整保护策略.
2、专业经验和行业认识的优势发行人从事知识产权服务多年,公司董事会主要成员和主要高级管理人员属于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行业最早的一批创业者.
多年来,发行人专注于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发展核心专业能力和业务资源,多年来服务于消费、电子、机械、科技、奢侈品、互联网、文化创意、生物医药等行业的数百家客户,通过大量成功案例积累了可复制的业务经验和行业知识,多年来公司处理的案例多次入选"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国家版权局、公安部等机构组织的最佳案例.
发行人通过服务支持平台建立服务系统,促进案例标准化,充分运用发行人经验成果培养人才,形成业务梯队.
发行人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人才梯队,形成了发行人自身特有的方法体系,得到了客户的认可和赞同,奠定了自身的品牌基石.
发行人已经发展成为行业内领先的企业,具有较为明显的优势地位.
3、客户优势虽然客户选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公司的标准较严格,但公司的卓越执行力、优良服务品质及丰富行业经验赢得了客户的认可,并成功与这些企业建立起了长期的委托合作关系,形成了一批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的典型案例,在行业内部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目前,公司的客户来自IT软件、办公耗材、手机通讯、电子电器、服装服饰、箱包皮具、工业制品、工程机械、建材五金、汽摩配件、日化用品、农药化工、食品药品、文化创意、影视、互联网等行业,已经形成了庞大的企业客户群.
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客户情况如下:客户类型代表客户国际品牌飞利浦、惠普、佳能、三星、可口可乐、欧莱雅、爱普生、沃尔沃、路易威登、沃尔沃、微软、现代汽车国内名牌小米、华为、中化、恒源祥、红双喜、美的1-1-110文化创意盛大文学、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网文欣阅互联网企业黄太吉、易讯、滴滴打车近年来,公司的长期合作客户群体还在进一步的扩大,除了继续维持与大中型企业的良好合作,公司通过推出知识产权保护托管和运营服务,开始为新兴的成长型科技公司、文化企业和互联网企业提供整体服务.
4、服务网络优势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有着明显的地域性特征,随着我国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客户需求对服务机构在跨地域的及时支持能力和业务资源方面提出明确的要求.
目前发行人在国内经济活跃且知识产权水平较高的京津、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区域的核心城市都设立了公司,并开始在其他区域中心城市设立办事处或联络处,形成了一个以上海、北京、广州为中心,辐射全国的知识产权服务网络.
发行人针对重点地区的服务需求,还将进一步设立和强化服务网点,构建了国内覆盖最广的业务网络.
该服务网络一方面能够满足现有客户在全国范围内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的需要,提高服务质量;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开拓更多潜在客户,为公司"地域拓展"的发展战略奠定基础.
5、团队优势多年从事知识产权服务,锻炼了一支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对知识产权服务业有着深刻的理解,是公司领先于同行企业的又一竞争优势.
公司管理团队中,实际控制人孙凯一直致力于推动行业内服务升级和互信合作,促进行业发展.
另外,公司董事长李长旭、总经理孙凯、副总经理王军均拥有长期的行业从业经历,并在行业中具有较大影响力.
凭借在知识产权保护服务领域内的丰富经验和独到见解,公司管理团队不仅能够引导下属团队更好地实现权利人诉求,还能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前瞻性捕捉客户需求变化,不断创新业务模式和构建服务能力,确保公司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赢得市场先机.
公司中层管理团队拥有多年的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一线实践经验,掌握不同行业的行业知识,与各地政府执法部门保护良好的业务沟通,对下属执行团队有带动作用,能够准确地把握客户的需求并最大化地发挥一线执行人员的作用,保证服务的质量.
1-1-111(四)公司竞争劣势1、全球布局不足目前,发行人的业务局限在中国大陆,在国外尚未建设办事处和服务网络.
由于部分跨国公司的中国业务订单也是由总部在海外选择合作方签订,因此公司全球业务网络布局的不足,造成部分业务的丢失.
同时,这也无法满足因国内企业海外拓展所带来的知识产权海外维权的需求.
2、资金实力薄弱伴随着公司在技术、产品和客户方面的优势逐步建立,公司近几年保持了高速增长的态势.
虽然公司通过股权融资等方式获得了一定的资金支持,但现有的资金规模仍难以满足公司进一步的地域发展、海外网络建设、业务团队扩充、新领域技术平台的研发以及知识产权托管和运营等新业务模式的资金需要,未来业务的持续快速增长,将很可能受到资金瓶颈的制约.
(五)公司竞争优势与劣势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众多优秀的跨国公司、国内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通过不断地技术创新和行业积累,将新的商业模式和运营模式引入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行业,形成了覆盖全知识产权类型的"一站式"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体系.
发行人凭借在经验、客户、团队、网络等方面的优势,不仅使发行人在市场竞争中占得了先机,也为发行人未来业务的发展提供有利支撑.
发行人全球服务网点和资金上的劣势,仍然限制了发行人进一步抢占市场份额和先机.
未来,公司将依托自身的竞争优势,继续加大研发力度,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支持平台,在保证现有业务发展速度的同时,着力发展以"保护促运用"为目标的全面知识产权保护的系统解决方案.
如果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成功,则可以有效缓解公司快速发展中的资金压力,并有助于企业完善在地域上布局的不足,进一步强化其已经建立起来的行业领先的竞争地位.
1-1-112四、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一)主要服务的收入情况1、按服务类型分类单位:万元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分服务类型收入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服务10,384.
4679.
62%9,594.
8280.
57%5,158.
2975.
07%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咨询服务2,288.
6817.
55%1,749.
2014.
69%1,086.
7615.
82%知识产权其他服务368.
902.
83%564.
974.
74%626.
209.
11%合计13,042.
04100.
00%11,908.
99100.
00%6,871.
25100.
00%2、按服务对象分类单位:万元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分服务对象收入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品牌保护(以商标权保护为核心的服务)8,229.
0663.
10%8,211.
3568.
95%4,841.
9470.
47%创意保护(以著作权/版权保护为核心的服务)1,213.
289.
30%215.
211.
81%373.
955.
44%创新保护(以专利、技术及商业秘密等保护为核心的服务)3,599.
7027.
60%3,482.
4329.
24%1,655.
3624.
09%合计13,042.
04100.
00%11,908.
99100.
00%6,871.
25100.
00%3、按业务区域分类单位:万元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地区分类销售额占比销售额占比销售额占比国内收入8,680.
3566.
56%7,078.
1559.
44%4,074.
7059.
30%国外收入4,361.
6933.
44%4,830.
8440.
56%2,796.
5540.
70%合计13,042.
04100.
00%11,908.
99100.
00%6,871.
25100.
00%1-1-113注:于中国境外向公司付款结算的客户收入划分为来自国外客户的收入,于中国境内向公司付款结算的客户收入划分为来自国内客户的收入.
(二)主要客户情况序号单位名称销售额(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2014年度1三星2,794.
6421.
432中国惠普有限公司1,791.
9113.
743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713.
215.
474泰科574.
174.
405现代545.
174.
18合计6,419.
1049.
222013年度1三星3,173.
9626.
652中国惠普有限公司2,203.
4418.
503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630.
405.
294路易威登马利蒂(法国)公司404.
713.
405佳能株式会社(日本)306.
722.
58合计6,719.
2356.
422012年度1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1,203.
0817.
512三星812.
8711.
833中国惠普有限公司547.
727.
974微软(中国)有限公司359.
425.
235现代224.
523.
27合计3,147.
6145.
81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合并计算销售额,公司对该等客户的销售金额为合并数据.
北京现代摩比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江苏悦达摩比斯贸易有限公司和现代汽车(上海)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其销售金额合并列示为现代;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三星电子(山东)数码打印机有限公司和SAMSUNGElectronicsCo.
,Ltd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其销售金额合并列示为三星;泰科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和THEWHITAKERLLC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其销售金额合并列示为泰科.
(三)主要供应商情况发行人为服务提供商,主要依靠自身经验技术向客户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在服务过程中不存在重大供应商.
发行人在提供服务过程所发生的采购成本1-1-114主要包括:聘用外部服务商的费用,如聘用公证服务、协作律师、鉴定机构、翻译服务和数据收集服务等,上述服务一般单项采购金额较小,通常以项目成本报销的形式执行.
除上述采购之外,公司还有办公场地租赁,办公用品、软件系统和硬件设备的采购等.
其中,办公场地的租赁和采购系统软件的单项金额较大.
序号单位名称采购金额(万元)采购产品2014年度1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际会议中心207.
19房屋租赁2张强、马计国178.
57软件采购3中马集团有限公司102.
74房屋租赁4北京乐友达康商贸有限公司62.
00房屋装修5许火健54.
34房屋租赁合计604.
842013年度1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际会议中心131.
52房屋租赁2中马集团有限公司99.
06房屋租赁3许火健54.
34房屋租赁4伊顿物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31.
27物业管理5北京致远协创软件有限公司42.
13软件系统合计358.
322012年度1中马集团有限公司99.
06房屋租赁2广州立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9.
53硬件设备3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际会议中心47.
58房屋租赁4大连格罗贝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38.
63市场数据采购5许火健27.
17房屋租赁合计271.
97上述供应商与公司均不存在除购销之外其他利益关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均未拥有权益.
五、发行人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要素(一)固定资产1、固定资产价值情况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固定资产为办公设备,价值情况如下:1-1-115单位:万元项目2014/12/312013/12/312012/12/31账面原值182.
56117.
9060.
27累计折旧85.
1759.
0147.
50减值准备---净值97.
3958.
8912.
772、主要房屋建筑物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未拥有房屋建筑物使用权.
3、主要房屋建筑物租赁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租赁的房产共计8处,具体情况如下:序号出租方坐落面积(M2)租赁期限1上海鑫玺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29层01、02、03、04室603.
132014.
8.
15-2018.
8.
142中马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28层01、02、03、04室603.
122011.
4.
1-2016.
3.
313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路北辰东路8号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东配楼一层101室1,061.
252014.
6.
1-2017.
5.
314许火健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28号1104号348.
322012.
7.
1-2017.
7.
315傅福安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28号1109房132.
322014.
3.
1-2017.
7.
316上海金缔联创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金科路2889弄2号长泰广场办公楼B座2层02单元335.
652015.
3.
1-2018.
2.
287北京厚德科创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大街3号1幢801室-810L-15310.
002014.
6.
18-2015.
6.
17(二)无形资产1、无形资产价值情况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主要无形资产情况如下:1-1-116单位:万元项目2014/12/312013/12/312012/12/31账面原值合计649.
55422.
48409.
48其中:软件63.
3614.
861.
86软件著作权586.
19407.
62407.
62累计摊销合计325.
87246.
04194.
50其中:软件12.
192.
380.
03软件著作权313.
68243.
66194.
47账面净值合计323.
68176.
44214.
98其中:软件51.
1712.
481.
83软件著作权272.
51163.
96213.
15减值准备合计---其中:软件---软件著作权---账面价值合计323.
68176.
44214.
98其中:软件51.
1712.
481.
83软件著作权272.
51163.
96213.
152、土地使用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未拥有土地使用权.
3、商标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商标注册证书8项,具体情况如下:序号商标权利人注册号核定服务项目注册有效期限1新诤信12243042352014.
8.
21-2024.
8.
201-1-117序号商标权利人注册号核定服务项目注册有效期限2新诤信12243041452014.
8.
14-2024.
8.
133新诤信11694109452014.
4.
7-2024.
4.
64新诤信11694110352014.
4.
7-2024.
4.
65新诤信11532888352014.
2.
28-2024.
2.
276新诤信12243039452014.
8.
14-2024.
8.
137新诤信11532887452014.
2.
28-2014.
2.
278新诤信12243037452014.
8.
14-2024.
8.
134、域名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已备案域名7项,具体情况如下:序号主办单位名称备案号网站名称域名1新诤信沪ICP备14000904号-4IPRSEEwww.
iprsee.
cn2新诤信沪ICP备14000904号-3上海新诤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www.
sinofaith-ip.
comwww.
sinofaithgroup.
com3新诤信沪ICP备14000904号-1新诤信第三方验证www.
sinofaith-3rd.
com4新诤信沪ICP备14000904号-2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托管平台www.
easy-ip.
com.
cn5迈向科技沪ICP备11043373号-1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www.
liangfa.
org6迈向科技沪ICP备11043373号-3迈向科技www.
mxshare.
com.
cn7迈向科技沪ICP备11043373号-5两法衔接知识产权权利人平台www.
iprbo.
com5、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5项,具体情况如下:1-1-118序号名称证书号软件著作权人首次发表日期登记号1IPRSEE品牌保护在线市场监测系统[简称:互联网品牌保护互联网监测系统]V1.
0软著登字第0754898号新诤信2013-9-12014SR0856542新诤信知识产权案件管理平台软件[简称:SFIP]V1.
0软著登字第0754544号新诤信2014-4-102014SR0853003迈向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软件[简称:衔接机制平台]V2.
0软著登字第057157号迈向科技2006-3-102006SR094914迈向社会资源信息共享平台软件[简称:SDEC]V1.
0软著登字第0156361号迈向科技2006-11-62009SR0293625迈向两法衔接信息共享软件[简称:MKT3]V3.
0软著登字第0292399号迈向科技2007-12-152011SR0287256迈向市场秩序规范监管信息共享软件[简称:市场秩序规范监管系统]V5.
0软著登字第0156360号迈向科技2008-10-152009SR0293617迈向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软件[简称:MKT4]V4.
0软著登字第0283623号迈向科技2008-10-152011SR0199498迈向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信息共享软件[简称:MKT5]V5.
0软著登字第0292011号迈向科技2008-10-152011SR0283379迈向未管所岗位责任管理考核软件[简称:PAS]V1.
0软著登字第0283563号迈向科技2009-12-12011SR01988910迈向知识产权保护平台软件[简称:TEIP]V1.
0软著登字第0656020号迈向科技2011-4-152013SR15025811迈向基于云计算的防范经济犯罪信息共享平台软件[简称:迈向打防系统]V2.
0软著登字第0494356号迈向科技2012-3-152012SR12632012迈向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软件[简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V6.
0软著登字第0493813号迈向科技2012-6-162012SR12577713迈向监察案件监督管理信息平台软件[简称:JWSS]V1.
0软著登字第0656017号迈向科技2012-12-102013SR15025514迈向两法衔接知识产权权利人平台软件[简称:权利人平台]V1.
0软著登字第0867497号迈向科技2014-10-282014SR19826415迈向销售文件在线申请平台软件[简称:迈向销售文件在线申请平台]V1.
0软著登字第0867615号迈向科技2014-9-282014SR198382六、特许经营权、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资质和许可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拥有特许经营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经查验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现1-1-119持有的相关资质和许可证书,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以下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质和许可:1、经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称"商标局")网站,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北京新诤信、广州新诤信已办理商标代理备案手续.
2、迈向科技现持有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3年11月1日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证书编号:沪CR-2013-0449),迈向科技被认定为软件企业.
七、发行人的核心技术、技术储备及研发人员情况(一)主要技术情况技术名称功能特点来源技术水平技术优势领域IPRSEE商标在线监测和维权服务平台电商市场数据监测、电商市场图片搜索智能比对,电商市场用户评论搜索与分析,微博电商营销贴搜索分析.
外部购入国际先进能够利用多种数据来源,从图片侵权、差评分析、微博监测、市场数据等多维度分析和发现假冒品的销售店铺.
并对后续的保护行动、维权执行提供成效监测与成效评估管理.
支持买样购买管理,支持在线存证、公证与假冒品鉴定信息管理.
品牌监测和保护IPRTXT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平台监测网络文学的侵权盗链;监测网络新闻、财经评论、时事报道等从传统媒体、新媒体权利人主体为版权来源的文章的侵权监测与报告自主开发国内先进利用对百度、360、bing等搜索引擎搜录的最新网络链接的二次检索,自动发现侵权链接,筛选侵权目标,并支持后续警告函自动群发、截屏取证、侵权内容精确对比分析等功能.
著作权/版权监测、保护及管理(二)主要技术储备情况技术名称拟实现功能来源项目进展情况IPRMOV影视版权监测监测搜索引擎以及主要视频播放平台、云文件平台上的视频播放链接、下载链接.
自动分类发现目标,按照网站性质和侵权程度生成监测数据报告,并结合网站背景信息形成行动目标报告.
管理后续链接清除状况,自动监测删链接进展.
自主研发产品原型1-1-120技术名称拟实现功能来源项目进展情况IPRBMP图片版权监测监测微博企业蓝V账号、企业和个人微信公号上使用的商业版权图片的侵权情况,自动采集侵权图片并与客户版权图片库进行智能对比,发现侵权链接,自动统计侵权数量,按照侵权程度对侵权主体发起从警告函发送、应付图片版权费用账单、以及截屏存证等功能.
自主研发开发阶段IPRWAV音乐版权监测监测主要音乐分享平台,以录音、配乐、乐谱等作品权利为监测目标,发现音乐版权作品被盗用情况.
并对重大的侵权主题,提供侵权作品的统计、评估、存证.
自主研发开发阶段IPREXE软件版权监测监测网络软件下载、分享平台上,版权软件的下载链接,并对软件的版本、尺寸、语言等信息进行采集分析,结合网站平台的流量、盈利模式进行分析,形成维权和打击目标.
支持截屏存证,以及警告函发送功能自主研发规划阶段(三)研发人员情况发行人一直注重研发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建立了包括人才引进、人才培养和人才考核等一整套较为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不断吸收优秀人才加入公司,充实公司的研发人员队伍.
同时,公司通过加大科研经费投入,改善研发人员的工作条件,并不断建立、完善研发人员薪酬福利和激励奖惩等制度,保证了研发团队的稳定.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各类技术研发人员40人.
九、未来发展规划及措施(一)未来三年的发展规划及目标发行人未来三年将以现有的客户资源、人力资源和行业影响力为基础,紧密把握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行业的发展动向,坚持现有的"技术+服务"和"咨询+执行"相结合的"互联网+专业服务"商业模式,不断开展技术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支持平台的开发和建设,加快业务网络在地域和新的专业领域的布局,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团队的专业能力,保证服务品质.
公司将继续致力于打造知识产权保护服务领域的领先企业,通过对知识产权行业的深刻理解和自身业务能1-1-121力的不断提升,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服务品牌.
具体措施如下:1、继续推进技术创新,持续升级改造"互联网+专业服务"业务模式公司未来将继续推进技术创新,顺应互联网潮流,利用自身强大的信息技术和对知识产权保护行业理解,透过互联网监测技术、移动互联网众包模式及大数据分析技术,建立全方位的知识产权监测平台,结合线下强大的专业服务团队,使公司成为拥有全知识产权权利内容的监测和保护能力的行业内领先的公司.
公司计划将"知识产权保护监测和维权平台"从现有涵盖文字著作权、商标权、图片版权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至音乐版权、影视版权、软件、专利、设计等其他版权领域,实现全面覆盖主要知识产权权利类型.
除此之外,为了优化公司内部业务流程和便利与客户进行工作互动,公司正研发项目管理系统,使得业务流程中的信息资源、业务资源、客户资源有机整合,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效率和效果.
2、全面开拓文化创意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业务公司将持续加大在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业务的开拓,加快在版权保护领域的各专业团队的建设,提供创新的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整体保护和运营服务模式.
通过与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的战略合作,运营文字著作权保护服务平台,打造"文金所"服务产品,形成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模式下的集约化的、实现版权监测、维权、授权和分享一体的文字著作权整体保护模式.
通过与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的战略合作,公司的"影视文化团队"全面拓展针对影视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业务,在影视行业形成系统监测、行政保护、刑事保护、民事维权、授权许可集一体的保护方案,同时推进影视版权数据库、微电影版权认证等工作.
针对国家大力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和创意设计产业大发展的背景下,公司还将把握战略机遇,在现有团队基础上,加快扩建在图片、字库、商业软件、游戏、动漫、设计等领域内的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团队,全面加快在文化创意产业各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业务布局.
3、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咨询服务1-1-122公司将在现有的以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服务为主的业务构架下,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咨询服务,主要包括:开展面向领先科技企业提供以知识产权保护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授权许可的商用运营服务,及面向成长型科技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托管业务.
公司将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专利运营试点单位"及与科技部主办的"中国科技创新创业大奖赛"提供知识产权托管战略合作为契机,加大投入研发"EASYIP知识产权托管平台",连锁拓展面向各地的科技/产业园区的知识产权托管服务网点,建立成熟的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形成以知识产权保护为业务核心的科技服务品牌.
另外,公司还将以华为等高端客户为依托,引入在国内专利运营方面高层次专业人才,开展关键的、有价值的"专利包"的专利运营及保护业务,包括市场调查、许可评估、授权对象尽调、授权许可、维权等服务环节构成的知识产权运营业务.
作为国内领先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机构,布局具有广阔市场潜力的知识产权价值保护的服务领域.
4、完善人员培养体制,加快吸引优秀人才公司将从外部人才吸引和内部人才培养两方面着手,以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合适的岗位、健全的职业发展规划和优秀的企业文化来吸引高端人才和相关团队,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做好准备.
随着募投项目计划的实行,公司一线执行人员、技术研发人员等队伍均需要进行规模扩充.
公司将加大招聘力度,完善招聘机制,积极引进高学历、高素质的业务人员,特别是项目经验丰富、开拓能力出色的人才.
与此同时,公司还将加强业务培训,重视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综合培养,将人才成长流程化、公开化和规范化.
此外,上市后公司将通过采用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多种激励形式,吸引优秀人才,打造业内一流的核心技术与管理团队.
5、积极整合行业资源,进行外延式扩张未来几年,公司在实现企业内生增长之外,将尝试利用上市公司的资本实力1-1-123和支付手段的优势,通过收购兼并来拓展公司业务.
公司将围绕总体发展战略,在管理精力、资金实力等客观条件允许下,本着取长补短的原则,寻找契合公司企业文化并在细分专业、区域市场、客户资源等方面能够产生协同效应的并购对象,既可能是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内的同业公司或是与公司形成互补关系的公司,也可能是优秀的知识产权服务团队.
通过行业内部或行业上游的资源整合,将有助于公司市场占有率的提高,加强公司在各地市场的渗透率,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影响力.
6、建设海外服务网点,拓展全球服务网络公司一直致力于提升自身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的涉外事务处理能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企业和品牌.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公司计划在美国、日本、欧洲、香港等地设立服务网点,加强与世界500强公司总部之间的联系,及时了解客户需求,增强客户粘性,以便更好地为现有跨国公司客户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服务.
另外,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的推进,知识产权海外维权问题凸显,公司在国外设立服务网点、拓展全球服务网络是顺应中国企业国际化进程的体现,也在帮助中国企业不断壮大的同时,实现了自身业务规模和服务能力的提升.
(二)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1、国家宏观经济、政治、法律和社会环境处于正常发展状态,国家对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的鼓励扶持政策没有重大改变及各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投入力度没有大幅减少;2、公司所处行业及领域的市场处于正常发展状态,没有出现重大市场突变情形;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发生重大流失;4、资金来源可保证项目如期完成,并投入运行;5、无其他不可抗拒或不可预见的因素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1-124(三)实现上述计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1、管理水平限制现阶段公司资产规模相对较小,随着公司业务和规模快速发展,公司管理水平将面临巨大的挑战,如果公司本次成功发行股票,随着募集资金的规模投入,公司业务规模扩张,势必使公司在战略规划、组织设计、内控制度、资源配置、运营管理等方面将面临很大的挑战.
2、人才储备限制虽然公司已引进并储备了一些高素质人才,但数量和质量可能无法满足今后公司发展的需要.
同时,如果公司本次成功发行股票,随着募集资金的大规模投入,建立起能够支撑公司高速发展的研发团队、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将是公司今后发展可能面临的困难之一.
3、区域网点限制为了在全国以及世界范围内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业务,公司预计将增加区域网点.
尽管公司目前对区域网点建设方面具备一定的经验,但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和分支机构的增加,保证区域网点的统一管理和高效运作也是公司须面对的困难之一.
(四)确保实现上述发展计划拟采用的方法或途径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规范运作,加强内部控制,强化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加快对优秀人才特别是技术研发人员、营销推广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培养和引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市场推广能力,确保公司业务发展目标的实现.
公司将认真组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争取尽快产生效益,推进和巩固公司在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内的地位,进一步加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1-1-125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一、同业竞争情况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孙凯.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孙凯投资的企业除本公司外还包括上海新诤勤,该合伙企业自成立以来,除拥有对发行人的股权外未经营实业,且未以自身名义对外开展业务.
除上述情况之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未投资或控制其他企业或单位,不存在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为他人经营与发行人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形.
因此,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外的其他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一)报告期内的同业竞争情况1、与实际控制人孙凯的同业竞争情况报告期内,孙凯曾经控制、共同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经营主体包括诤信商业服务、诤信商业风险、诤信知识产权、诤信企业管理(2014年更名为邦巨咨询)、医药协会、创智医药和SunfaithChinaLtd.
,孙凯及其配偶徐欣梅控制、曾经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经营主体包括苏州诤信咨询、瑞金医学、天仰医疗.
其中,诤信商业服务、诤信商业风险、诤信知识产权、诤信企业管理、苏州诤信咨询和医药协会的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中有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近的内容,但是上述公司目前已经注销或被吊销;瑞金医学和天仰医疗主营业务与医药相关,与发行人不构成同业竞争;SunfaithChina是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公司,除在2012年代收代付发行人境外客户和供应商账款以外,没有开展其他经营业务,已于2014年9月5日根据BVIBusinessCompaniesAct,2004第208条解散.
综上,报告期内,孙凯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曾经控制的主体不存在与发行人同业竞争的情况.
前述各经营主体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如下:1-1-126关联方名称主营业务备注诤信商业服务市场调研、企业管理咨询、营销策划、会务服务已经于2012年6月7日注销创智医药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推广;投资顾问;营销策划2014年5月,孙凯将其持有的创智信远21%的股权转让给苏霞;诤信企业管理将其持有的19%股权转让给苏霞;诤信企业管理将其持有的0.
5%股权转让给马春波;诤信企业管理将其持有的10%股权转让给李雪松诤信商业风险商业风险管理信息咨询;市场调研、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标代理信息咨询已经于2013年3月14日注销诤信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商标代理及相关业务咨询已经于2012年11月13日注销邦巨咨询(诤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礼仪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已经于2014年8月20日注销苏州诤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服务已于2015年2月4日注销天仰医疗医疗器械专业领域内开展八技服务于2013年6月19日被吊销营业执照医药协会行业调研、标准制定、学术研讨、知识产权保护、打假维权、药品安全评价已经于2013年4月12日注销瑞金医学临床医学、医疗、医药专业领域内的"四技"服务已经于2012年7月5日注销SunfaithChinaLtd.
不适用已经于2014年9月5日解散2、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李长旭的同业竞争情况李长旭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没有从事与发行人相类似业务的情形,不存在其他与发行人同业竞争的情况.
报告期内,李长旭曾经控制的公司包括中联友诚、广州章明、上海凯普克和雄伊艺术,同时,李长旭曾经在中联中心担任法定代表人,李长旭的配偶熊瑛还曾经控制盛欣伟荣.
其中,自李长旭在发行人任职时起至2012年底期间,中联友诚曾短暂从事与发行人相同的业务,但其在2013年5月注销;广州章明、上海凯普克虽然经营范围中有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近的内容,但其自李长旭在发行人任职时起即未开展经营活动;盛欣伟荣和雄伊艺术均系李长旭关系密切的家庭1-1-127成员曾经或正在经营的公司,其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不同;中联中心是一家全民所有制企业,其所经营的业务与发行人相类似,但李长旭在任职于发行人之前,已经于2012年3月1日辞去了在中联中心的一切职务.
前述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如下:关联方名称主营业务备注中联友诚商标代理、版权贸易、市场调研、投资咨询已经于2013年5月7日注销中联中心知识产权方面的咨询服务、技术培训已经于2012年3月1日辞职广州章明知识产权代理、商标代理、市场调研、商品信息咨询已经于2012年12月26日注销上海凯普克商务咨询、财务咨询已经于2013年3月28日注销盛欣伟荣销售五金、化工、日用百货、化工原料、针织品、纺织品、服装鞋帽、工艺美术品、劳保用品、计算机软硬件、汽车配件、家具、建筑材料、文化体育用品、通讯器材已经于2013年10月31日注销雄伊艺术文艺创作、家庭劳务服务、技术推广服务、销售日用品等、电脑图文设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3、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上海新诤勤的同业竞争情况上海新诤勤的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为确保与发行人不发生同业竞争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凯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对以下事项进行承诺:"1、除新诤勤、新诤信外,本人及本人配偶、成年子女没有其他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2、本人目前不存在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新诤信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形,与新诤信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3、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新诤信股份期间,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采取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新1-1-128诤信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如本人或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新诤信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新诤信,并将该商业机会给予新诤信,以确保新诤信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因此而取得的相关收益将全部归新诤信所有;如因此给新诤信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及时、足额赔偿新诤信及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凯的一致行动人李长旭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对以下事项进行承诺:"1、除北京雄伊艺术有限公司外,本人及本人亲属没有其他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2、本人及本人亲属目前不存在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新诤信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形,与新诤信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3、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新诤信股份期间,本人、本人亲属、及本人或本人亲属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营利性组织(以下简称"附属企业")将不采取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新诤信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如本人、本人亲属或附属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新诤信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新诤信,并将该商业机会给予新诤信,以确保新诤信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因此而取得的相关收益将全部归新诤信所有;如因此给新诤信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及时、足额赔偿新诤信及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凯的一致行动人上海新诤勤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对以下事项进行承诺:"1、除新诤信外,本企业目前没有其他投资的企业.
2、本企业目前不存在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新诤信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形,与新诤信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3、在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新诤信股份期间,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采取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1-1-129事与新诤信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如本企业或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新诤信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企业将立即通知新诤信,并将该商业机会给予新诤信,以确保新诤信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4、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则因此而取得的相关收益将全部归新诤信所有;如因此给新诤信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及时、足额赔偿新诤信及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和关联关系的有关规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一)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孙凯.
目前,孙凯直接持有发行人30.
8651%的股份,通过上海新诤勤间接控制发行人8.
2377%的股份,为发行人法定代表,并担任发行人董事、总经理.
序号关联方名称持股比例与发行人的关系1孙凯30.
865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2李长旭16.
2936%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董事长3上海新诤勤8.
2377%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2015年4月3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孙凯及其控制的上海新诤勤与发行人董事长李长旭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如下:①本协议各方同意,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根据本协议的约定采取一致行动.
②在股东大会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为:在召开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前,本协议各方应对相关审议事项进行充分沟通,李长旭、新诤勤投资承诺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时,采取与孙凯完全相同的决定.
参加股东大会时,本协议任何一方如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应委托本协议之其他方参加会议.
③在董事会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为:在召开董事会行使表决权前,孙凯、李1-1-130长旭两方应对相关审议事项进行充分沟通,李长旭承诺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采取与孙凯完全相同的决定.
参加董事会时,孙凯、李长旭两方中的任何一方如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如有其他方担任董事并出席会议的,应委托担任董事的其他方参加会议.
④本协议任何一方未经其他方均书面同意,不得再与公司其他股东结合为一致行动人.
⑤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时终止.
有效期满,各方如无异议,自动延期三年.
本协议一经签订即不可撤销,除非本协议所规定的期限届满.
(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序号关联方名称持股比例与发行人的关系1王军6.
5681%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2悦达泰和7.
9816%发行人主要股东(三)控股子公司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发行人的关系1北京新诤信发行人全资子公司2广州新诤信发行人全资子公司3迈向科技控股子公司,发行人持有其70%的股权4国联新诤信控股子公司,发行人持有其51%的股权5北京诤合控股子公司,发行人持有其55%的股权(四)关联自然人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方如下:序号关联方姓名与发行人的关系1孙凯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2李长旭发行人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3王军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1-1-131序号关联方姓名与发行人的关系4叶卫刚(YEWEIGANGGREG)发行人董事5李志斌发行人独立董事6龚焱(GONGYAN)发行人独立董事7饶艳超发行人独立董事8吴疆(女)发行人监事会主席9白文涛发行人监事10赵天旸发行人监事11王加明发行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12陈晓嫣发行人副总经理13耿莹发行人财务总监2、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公司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孙凯、李长旭和王军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和现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五)其他关联方1、关联自然人控制的其他法人序号公司名称与发行人的关系1雄伊艺术发行人股东、董事长李长旭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2ADAMMORGANINVESTMENTSPTYLIMITED发行人股东、董事、副总经理王军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3上海仲成汽车设备有限公司发行人副总经理陈晓嫣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4上海仲成科技贸易有限公司发行人副总经理陈晓嫣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2、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法人1-1-132序号公司名称与发行人的关系1兆润经贸发行人股东、董事王军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并持有47.
5%的股份,于2005年12月9日因未按时办理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2天仰医疗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孙凯的配偶担任执行董事的公司,于2013年6月19日被吊销营业执照3昆山分享股权发行人股东、发行人监事白文涛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4昆山分享成长发行人股东、发行人监事白文涛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5北京奥特易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董事叶卫刚担任董事长6重庆同力重型机器制造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叶卫刚担任副董事长7江苏达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叶卫刚担任董事8上海置诚城市管网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叶卫刚担任董事9阿拉山口地平线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叶卫刚担任董事10北京天弈谷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叶卫刚担任董事11南京华伯仪器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叶卫刚担任董事12上海世展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叶卫刚担任董事13中盛光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叶卫刚担任董事14赛晶电力电子集团有限公司(HK.
0580)发行人董事叶卫刚担任董事15VangeSoftwareGroupAG发行人董事叶卫刚担任董事16北京达沃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叶卫刚担任董事17新相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叶卫刚担任董事18上海达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叶卫刚担任董事19苏州达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叶卫刚担任董事20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叶卫刚的配偶担任高级管理人员21上海辽阔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人副总经理陈晓嫣担任监事22上海普罗新能源有限公司发行人监事白文涛担任董事23尚武机电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发行人监事白文涛担任董事1-1-133序号公司名称与发行人的关系24新疆仪尔高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人监事白文涛担任董事25南达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监事白文涛担任董事26昆山分享阳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人监事白文涛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27昆山分享未来医疗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人监事白文涛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28深圳市分享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监事白文涛一人投资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9深圳市分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监事白文涛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30天津分享未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监事白文涛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31天津分享时代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监事白文涛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32天津分享星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监事白文涛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33天津分享星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监事白文涛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34天津分享星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监事白文涛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35北京开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发行人监事白文涛投资该公司并担任该公司的董事36上海赛傲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监事白文涛担任该公司的董事37深圳市南方银谷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监事白文涛担任该公司的董事38北京京西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监事赵天旸担任该公司的董事长及总经理39北京市盛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监事赵天旸担任董事40北京石创同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发行人监事赵天旸担任副董事长41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监事赵天旸担任董事42北京京西启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发行人监事赵天旸担任董事长3、报告期内,曾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及其关联关系1-1-134序号公司名称与发行人关联关系1SUNFAITHCHINALTD.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孙凯曾投资该公司,已经于2014年9月5日注销.
2邦巨咨询(原名为诤信企业管理)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孙凯曾经控制的公司,孙凯于2013年6月8日将其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后不再拥有控制权,该公司已于2014年8月20日注销.
3创智医药实际控制人孙凯曾控制该公司并担任该公司的执行董事和经理,2014年5月,孙凯将其持有的21%股权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4医药协会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孙凯担任法定代表人,已经于2013年4月12日注销.
5诤信商业风险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孙凯及其配偶徐欣梅共同控制的公司,已经于2013年3月14日注销.
6诤信知识产权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孙凯及其配偶徐欣梅共同控制的公司,已经于2012年11月13日注销.
7瑞金医学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孙凯的配偶徐欣梅控制的公司,于2008年1月28日因未按时办理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该公司已经于2012年7月5日注销.
8诤信商业服务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孙凯及其配偶徐欣梅共同控制的公司,已经于2012年6月7日注销.
9苏州诤信咨询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孙凯的配偶徐欣梅曾控制该公司,已于2015年2月4日注销10北京市中诚友联律师事务所发行人董事长李长旭曾经担任合伙人,已于2014年7月31日退伙11盛欣伟荣(原名为北京中成友联科贸有限公司)发行人股东、董事长李长旭的配偶熊瑛曾经控制的公司,熊瑛于2012年12月1日将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后不再拥有控制权,该公司已经于2013年10月31日注销.
12中联友诚发行人股东、董事长李长旭控制的公司,已经于2013年5月7日注销.
13上海凯普克发行人股东、董事长李长旭控制的公司,已经于2013年3月28日注销.
14广州章明发行人股东、董事长李长旭控制的公司,已经于2012年12月26日注销.
15广州中城卫发行人股东、副总经理王军控制持有49%的股权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已经于2014年3月24日注销.
16商务安全发行人总经理孙凯、董事长李长旭和副总经理王军曾持有股份的公司,2012年3月26日王军受让孙凯、李长旭以及其他股东的股权,成为该公司的唯一股东.
2014年1月20日,王军将其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予姜晓霞.
该公司已经于2014年9月26日注销.
1-1-135序号公司名称与发行人关联关系17北京汇晨养老机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监事赵天旸曾经担任董事18中联中心发行人董事长李长旭曾经担任法定代表人,已经于2013年5月16日注销4、其他关联方序号公司名称与发行人关联关系1上海诤勤律师事务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该律所为关联方.
2015年4月14日,上海诤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作出决议,决定注销.
三、关联交易(一)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如下:1、关联方担保情况单位:万元担保类型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最高额保证孙凯、徐欣梅、李雪松诤信商务100.
00信用2011.
9.
302012.
9.
30是最高额保证孙凯、徐欣梅诤信商务200.
00信用2012.
10.
252013.
10.
25是最高额抵押孙凯、徐欣梅诤信商务100.
00房产抵押2011.
9.
302014.
9.
30是由于公司可抵押的担保物有限,银行融资渠道受限,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凯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为公司顺利获得银行借款提供了信用和房产抵押等担保方式的支持,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2、关联方应收应付款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应付关联方的款项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2014.
12.
312013.
12.
312012.
12.
31其他应收款关联方账面余额账面余额账面余额1-1-136上海新诤勤-0.
50-王加明-1.
20-李国荣-0.
62-范利明-0.
44-李长旭-0.
12-吴疆-19.
57-薛勇-2.
76-上海诤勤律师事务所-44.
33-孙凯--188.
34其他应付款王军--214.
25应付账款上海诤勤律师事务所9.
27--3、委托SUNFAITH代收代付境外款项2012年,公司存在部分外币收入和支出先由Sunfaith代收代付、公司再跟Sunfaith进行结算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币种代收代付2014年2013年2012年代收--48.
82万美元美元代付--1.
74万美元港币代收--53.
90万港元2013年至今,公司所有外币收入和支出均由公司自行收支,不存在另行委托Sunfaith进行代收代付的情况.
(二)经常性关联交易情况1、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单位:万元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上海诤勤律师事务所接受劳务36.
00--1-1-137(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单位:万元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北京市中诚友联律师事务所提供劳务1.
8916.
42-2、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单位:万元项目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关键管理人员薪酬402.
71326.
3555.
56(三)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执行情况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决策权力和程序做出如下安排:第十五条公司和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拟发生的交易总额超过1,000万元或交易总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股东大会决定.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者审计,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制度所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者评估.
第十六条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或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1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
5%以上的关联交易,未达到上条规定标准的,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第十七条本制度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外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决定.
如总经理与该关联交易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该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决1-1-138定.
第十八条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循了当时公司内部管理的相关规定.
在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之后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管理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
(四)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自2012年以来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规范运作,公司在上述期间内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均属合理、必要,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关联交易均已履行了当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规定的批准程序,不存在因此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的措施为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公司采取如下措施:1、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从发行人内部规范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2、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制定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回避表决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并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加强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监督,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允,避免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1-1-139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和公司治理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简要情况公司现有董事七名、监事三名、高级管理人员五名、其他核心人员两名.
(一)董事简要情况本公司现有董事七名,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全体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序号姓名职务任期1李长旭董事长2013年9月22日至2016年9月21日2孙凯董事、总经理2013年9月22日至2016年9月21日3王军董事、副总经理2013年9月22日至2016年9月21日4叶卫刚董事2013年9月22日至2016年9月21日5龚焱独立董事2014年6月10日至2016年9月21日6饶艳超独立董事2014年6月10日至2016年9月21日7李志斌独立董事2013年9月22日至2016年9月21日1、孙凯男,1971年生,中国国籍,拥有马耳他居留权,本科学历,材料工程专业.
历任上海电力建设机械厂技术员、上海科学研究所调研员.
1996年创办上海诤信咨询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开始从事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业务.
2009年设立公司前身诤信商务(后更名为新诤信有限),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董事提名人:孙凯.
2、李长旭男,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法专业.
1986年至1993年任沈阳市法律顾问处律师,1993年至1994年任关贸总协定信息机构总经理,1994年至2011年任中联中心主任,2004年至2012年任中联友诚总经理.
2012年加入新诤信有限,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董事提名人:孙凯.
1-1-1403、王军男,1967年生,中国国籍,拥有新西兰居留权,本科学历,机械专业.
1990年至1995年任番禺糖果公司区域销售经理,1995年至1998年任广东怡邦经济发展公司部门经理,1999年至2012年任广州恒旭商务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2年加入新诤信有限,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提名人:孙凯.
4、叶卫刚(YEWEIGANGGREG)男,1969年生,美国国籍,硕士学历,MBA.
2001年至2006年任CadenceDesignSystemsInc业务发展高级总监,2006年至2010年任永宣创投合伙人,2010年至今任达泰资本管理合伙人,现任本公司董事.
董事提名人:孙凯.
5、龚焱(GONGYAN)男,1973年生,美国国籍,博士学历,管理学专业.
1994年至1998年任湖南大学助理工程师,2007年至2013年任美国加州大学助理教授,2013年至今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助理教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董事提名人:孙凯.
6、饶艳超女,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会计专业.
1994年至1996年任职于南昌大学,1999年至今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现任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兰宝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本公司独立董事.
董事提名人:孙凯.
7、李志斌男,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EMBA.
2003年至2007年任英格索兰公司(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业务总监,2007年至2010年任ITT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亚太区总经理,2011年至今任科朗叉车商贸(上海)有限公司营运总监,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董事提名人:孙凯.
(二)监事简要情况本公司设监事会,含三名监事,其中白文涛、赵天旸为股东代表监事,吴疆(女)为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
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1-1-141序号姓名职务任期1吴疆(女)监事会主席2013年9月22日至2016年9月21日2白文涛监事2013年9月22日至2016年9月21日3赵天旸监事2013年9月22日至2016年9月21日1、吴疆(女)女,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理财学专业.
2001年至2008年任诤信知识产权客户经理,2009年至2012年任诤信商务(后更名为新诤信有限)客户总监,现任本公司总经理特别助理、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
吴疆(女)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白文涛男,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EMBA.
2003年至2007年任深圳市彩秀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7年至今任深圳市分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1年至今任昆山分享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现任本公司监事.
监事提名人:孙凯.
3、赵天旸男,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区域经济学专业.
2008年至2010年任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副院长、副书记,2010年至2011年任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发展规划处处长,2011年至今任北京京西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
监事提名人:李长旭.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要情况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序号姓名职务任期1孙凯总经理、董事2013年9月22日至2016年9月21日2王军副总经理、董事2013年9月22日至2016年9月21日3陈晓嫣副总经理2013年9月22日至2016年9月21日4王加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3年9月22日至2016年9月21日1-1-142序号姓名职务任期5耿莹财务总监2013年9月22日至2016年9月21日1、孙凯参见本节之"(一)董事简要情况".
2、王军参见本节之"(一)董事简要情况".
3、陈晓嫣女,1972年生,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居留权,本科学历,国际贸易专业.
1997年至2003年任平克顿(中国)公司副经理,2003年至2013年任通用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品牌保护经理、市场规划经理以及网络发展经理.
2013年加入新诤信,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4、王加明男,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证券期货专业.
2000年至2008年任诤信知识产权经理,2009年至2013年任本公司策略发展总监,2013年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5、耿莹女,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国际经济专业.
1998年至2002年任安达信企业咨询有限公司高级审计员,2002年至2012年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高级经理,2012年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四)其他核心人员简要情况本公司的核心人员主要为对公司业务发展规划、服务产品设计和技术开发有较大影响的人员,简要情况如下:1、范利明男,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法学专业.
曾任中联友诚副总经理;2012年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客户服务部总经理、北京新1-1-143诤信副总经理.
2、叶立群女,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计算数学及应用软件专业.
1999年至2004年任上海浦东软件园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政务事业部经理,2005年至今任迈向科技执行董事.
(五)董事、监事的提名及选聘情况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经中介机构辅导,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对股票发行上市、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的文件进行了学习,已经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的法律法规,知悉其作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对外兼职情况姓名兼职单位兼职职务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国联新诤信董事长控股子公司北京诤合执行董事、总经理控股子公司上海新诤勤执行事务合伙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孙凯品保昆仲(北京)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监事不存在关联关系李长旭北京新诤信执行董事、总经理全资子公司广州新诤信执行董事、总经理全资子公司国联新诤信副董事长控股子公司王军兆润经贸执行董事、总经理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江苏达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主要股东的普通合伙人叶卫刚北京达沃时代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1-1-144姓名兼职单位兼职职务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新相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上海达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苏州达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北京奥特易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重庆同力重型机器制造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上海置诚城市管网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阿拉山口地平线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北京天弈谷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南京华伯仪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上海世展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中盛光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赛晶电力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VangeSoftwareGroupAG董事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李志斌科朗叉车商贸(上海)有限公司营运总监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龚焱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助理教授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SZ.
300261)独立董事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SZ.
300158)独立董事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上海兰宝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饶艳超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上海普罗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北京开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董事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上海赛傲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深圳市南方银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尚武机电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南达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新疆仪尔高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昆山分享成长执行事务合伙人发行人股东昆山分享股权执行事务合伙人发行人股东白文涛昆山分享阳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1-1-145姓名兼职单位兼职职务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昆山分享未来医疗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深圳市分享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深圳市分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天津分享未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天津分享时代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天津分享星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天津分享星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天津分享星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北京市盛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北京京西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北京石创同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北京京西启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赵天旸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陈晓嫣上海辽阔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范利明北京新诤信副总经理全资子公司除上述人员外,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其他对外兼职情况.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孙凯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加明系表兄弟关系.
除孙凯与王加明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均不存在配偶、直系亲属和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
1-1-146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表所示:姓名职务投资标的投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王军董事、副总经理兆润经贸47.
5047.
50%深圳市分享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
00100.
00%深圳市分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076.
3834.
76%北京开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4.
682.
22%昆山分享股权3650.
0018.
25%昆山分享成长30.
005.
67%天津分享星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3.
001.
00%天津分享未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3.
8320.
10%天津分享时代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3.
837.
88%天津分享星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
0031.
64%天津分享星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1.
5020.
46%昆山分享阳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900.
0090.
00%白文涛监事昆山分享未来医疗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500.
0050.
00%陈晓嫣副总经理上海辽阔科技开发有限公司45.
0045.
00%叶立群核心人员上海迈向科技有限公司60.
0030.
00%除此之外,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1-1-147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序号姓名职务或身份直接持股情况间接持股情况1孙凯1董事、总经理30.
8651%8.
0730%2李长旭董事长16.
2936%-3王军董事、副总经理6.
5681%-4王加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
0595%-5白文涛2监事-0.
4514%6吴疆(女)1监事会主席、总经理特别助理-0.
0824%7耿莹1财务总监-0.
0824%8范利明核心人员2.
9322%-注1:上海新诤勤持有新诤信397.
0575万股,持股比例为8.
2377%;孙凯、耿莹、吴疆(女)分别持有上海新诤勤98.
00%、1.
00%、1.
00%的股权(具体出资情况请参加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情况".
)因此孙凯通过上海新诤勤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比例为8.
2377%*98.
00%*100.
00%=8.
0730%,耿莹通过上海新诤勤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比例为8.
2377%*1.
00%*100.
00%=0.
0824%,吴疆(女)通过上海新诤勤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比例为8.
2377%*1.
00%*100.
00%=0.
0824%.
注2:昆山分享(有限合伙)持有新诤信106.
1770万股,持股比例为2.
2028%,昆山分享成长(有限合伙)持有新诤信66.
177万股,持股比例1.
3730%;白文涛分别持有昆山分享(有限合伙)16.
75%、6.
00%的股权.
因此白文涛通过昆山分享(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比例为2.
2028%*16.
75%*100.
00%=0.
3690%,白文涛通过昆山分享成长(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比例为1.
3730%*6.
00%*100.
00%=0.
0824%.
白文涛间接持股比例合计0.
4514%.
除上述持股情况以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1-1-148(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质押或冻结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所持有公司股份无质押或冻结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根据2013年9月22日第一次创立大会通过的《关于确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政策为: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仅为履职津贴,津贴为人民币12万元(含税)/人/年.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工资、奖金组成,具体由公司根据薪酬管理制度确定.
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不存在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的情况.
2012年至2014年,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总额分别为55.
56万元、326.
35万元、402.
71万元,占公司利润总额比重分别为2.
60%、7.
92%和9.
03%.
2014年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人员从本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领取薪酬的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序号姓名职务2014年领取薪酬备注1孙凯董事、总经理60.
00-2李长旭董事长60.
00-3王军董事、副总经理50.
40-4叶卫刚董事-未在发行人处领薪5刘吉独立董事5.
302014年5月辞职6陈志兴独立董事5.
302014年5月辞职7李志斌独立董事12.
00-8龚焱独立董事6.
702014年6月任职1-1-149序号姓名职务2014年领取薪酬备注9饶艳超独立董事6.
702014年6月任职10吴疆(女)监事会主席26.
63-11白文涛监事-未在发行人处领薪12赵天旸监事-未在发行人处领薪13陈晓嫣副总经理56.
28-14王加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8.
20-15耿莹财务总监42.
00-16范利明核心人员33.
60-17叶立群核心人员9.
60-合计402.
71上述在本公司任职领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从公司除领取薪酬外,未享受其他待遇或退休金计划.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协议及其履行情况公司与董事、监事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技术保密协议》,对保守商业秘密、重大知识产权等做了约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合同履行正常,不存在违约情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订有关借款、担保等协议.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变动情况(一)最近两年董事变动情况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9月22日,新诤信有限的董事为:孙凯、李长旭、王军、叶卫刚、吴疆(女).
2013年9月22日,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李长旭、孙凯、王军、叶卫刚为董事,刘吉、陈志兴、李志斌为独立董事,7人组成新诤信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1-1-1502014年6月10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独立董事刘吉、陈志兴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并选举龚焱、饶艳超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二)最近两年监事变动情况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9月22日,新诤信有限的监事为:徐欣梅、孟晓丽、邢瑞、赵天旸、白文涛.
2013年9月3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吴疆(女)为职工代表监事,2013年9月22日,新诤信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白文涛、赵天旸为股东代表监事,3人组成新诤信第一届监事会.
(三)最近两年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9月22日,新诤信有限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孙凯和副总经理王军.
2013年9月22日,新诤信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股份公司《公司章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同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孙凯为总经理,王军、陈晓嫣、王加明为副总经理,耿莹为财务总监,王加明同时还担任董事会秘书.
最近两年,除原独立董事刘吉、陈志兴因个人原因辞职外,公司董事、监事的变动主要系设立股份公司选举新的董事会、监事会所致.
最近两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主要为规范公司治理,充实高层管理队伍所致.
目前的公司高管团队中,孙凯自公司成立时起就在公司服务多年,王军从2012年起在新诤信担任副总经理职务,王加明自2013年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耿莹从2012年起在新诤信担任财务总监职务,陈晓嫣从2013年起在新诤信担任副总经理职务.
综上所述,公司最近两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1-151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的运行及履职情况(一)公司治理缺陷及改进情况自2013年11月股份公司设立以来,新诤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制定《公司章程》在内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制度及董事会秘书制度均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制度规范有效运行.
(二)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的运行情况1、股东大会运行情况自2013年9月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详细情况如下:序号日期会议届次出席会议情况12013.
9.
22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100%表决权22014.
6.
102013年度股东大会100%表决权32014.
12.
31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00%表决权42015.
4.
22014年度股东大会100%表决权发行人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股东代表按规定出席会议;股东大会仅对会议通知列明事项进行审议,不存在对会议通知未列明事项进行审议的情形;决议事项按规定由股东表决通过,合法有效;会议文件保存齐备.
2、董事会运行情况自2013年9月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详细情况如下:序号日期会议届次出席会议情况12013.
9.
22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22014.
3.
10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全体董事1-1-152序号日期会议届次出席会议情况32014.
4.
23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全体董事42014.
5.
16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董事52014.
6.
10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体董事62014.
11.
12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体董事72015.
3.
6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体董事82015.
4.
3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全体董事发行人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董事按规定出席会议;决议事项按规定由董事表决通过,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董事已在会议决议上签字,会议文件保存齐备.
3、监事会运行情况自2013年9月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4次监事会,详细情况如下:序号日期会议届次出席会议情况12013.
9.
22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监事22014.
5.
16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全体监事32014.
11.
12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全体监事42015.
3.
6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监事发行人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监事按规定出席会议;决议事项按规定由监事表决通过,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监事已在会议决议上签字,出席会议的监事已在会议决议上签字,会议文件保存齐备.
4、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合法行使职权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情况自2013年9月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1-1-153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刘吉4400否陈志兴4400否李志斌8800否龚焱4400否饶艳超4400否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按规定出席了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并对报告期内发生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挥了各自的专业特长,对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发行人的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并未对发行人有关决策事项提出过异议.
(四)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运行情况发行人设董事会秘书,2013年9月22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王加明为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自任职以来,董事会秘书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五)战略委员会的运行情况2014年6月1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选聘李长旭、孙凯、王军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孙凯担任主任委员.
2015年2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六)审计委员会的运行情况2014年6月1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选聘饶艳超、李志斌、李长旭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饶艳超担任主任委员.
2014年10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内审部工作报告》.
1-1-1542015年2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提名委员会的运行情况2014年6月1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选聘龚焱、饶艳超、孙凯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龚焱担任主任委员.
(八)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运行情况2014年6月1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选聘李志斌、龚焱、王军担任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李志斌担任主任委员.
2015年2月12日,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八、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一)公司管理层对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估意见发行人出具了《关于内部控制制度有关事项的说明》,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二)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立信所对发行人内部控制进行了鉴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2619号《上海新诤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发行人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14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九、发行人近三年合法合规经营情况发行人已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1-155十、主要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主要股东担保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主要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主要股东担保的情况.
十一、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政策及执行情况(一)资金管理办法1、资金管理的政策及制度安排为加强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有效防止货币资金业务差错和舞弊行为的发生,确保资金风险得以控制,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特点,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
2、资金管理的职责安排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部负责审批筹资、审批担保、银行账户管理、银行收付款管理、票据管理和现金管理.
公司所有筹资项目必须编制筹资方案并经过适当的管理层审批;筹资项目的执行、筹资项目期间监控和筹资项目偿付各环节,财务部指定专人和监控人分别负责账务处理和审核工作.
公司所有担保申请必须按公司授权体系要求经适当管理层审批,方可签订担保合同;财务部指定专人定期跟踪担保项目的进度并对担保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控.
公司管理层根据授权审批要求对所有银行账户新增/变更/撤销的申请进行审核,以确保账户设置的合理性;财务部负责维护银行账户清单,财务部独立于银行出纳的人员每月对所有银行账户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以及时发现并调查未达账项.
对于银行收付款信息,出纳进行核对确认收付款后,交由指定会计对银行收付款进行账务处理,并经过独立人员审核过账.
对于票据和现金管理,财务部指定出纳人员负责票据和现金的收付及保管工作,指定会计人员负责票据和现金收付业务的登记、复核及检查工作,严禁由一人办理票据和现金业务的全过程.
3、报告期内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后,均按照该制度执行资金管理事项,有效保证了公司资金安全和规范运行.
1-1-156(二)对外投资制度1、对外投资的政策及制度安排为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避免投资决策失误,化解投资风险,提高投资经济效益,实现公司资产的增值保值,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上海新诤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并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及程序(1)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所确定的权限范围,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
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董事会、股东大会、总经理的决策权限如下:经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理以下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委托理财等交易事项:①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②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或绝对金额低于500万元;③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或绝对金额低于100万元;④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或绝对金额低于500万元;⑤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或绝对金额低于1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超过上述金额或比例的,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董事会决定公司以下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委托理财等交易事项;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但未到达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由董事会审议:①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不足50%,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②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1-1-157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不足50%,或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不足3000万元;③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不足50%,或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不足300万元;④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不足50%,或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不足3000万元;⑤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不足50%,或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不足300万元;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股东大会审议以下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委托理财等交易事项:①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②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③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④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⑤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2)公司对外投资原则上经过项目调研、可行性分析、项目立项、项目执行等阶段.
董事会秘书处对拟投资项目进行调研、论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合作意向书,报送总经理.
由总经理召集公司各相关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在董事会对总经理的授权范围内由总经理决定是否立项;超出总经理权限的,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审计部、财务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依据其职责对投资项目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对重大问题提出专项报告,提请项目投资审批机构讨论处理.
(3)对外投资同时构成关联交易的,还应执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3、报告期内执行情况1-1-158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投资的情形.
(三)对外担保的相关事项1、对外担保的政策及制度安排为了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公司法》、《担保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上海新诤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并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对外担保的决策权限及程序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上海新诤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做出的任何担保行为,必须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或授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批准,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公司董事、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担保责任人应根据申请担保人提供的基本资料进行调查,确定资料是否真实.
责任人有义务确保主合同的真实性,防止主合同双方恶意串通或以其他欺诈手段,骗取公司担保.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2)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5)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股东大会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的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159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对外担保同时构成关联交易的,还应执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除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外,公司其他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时,须经全体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且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做出决议.
3、报告期内执行情况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上海新诤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十二、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发行人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保障投资者行使权利,重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同时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中也充分考虑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发行人在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方面采取的措施如下:(一)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权利的措施本公司《公司章程》对股东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等公司信息的基本权利作出了明确规定.
为了进一步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的权利,2014年5月1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公司应公开事项,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二)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利的措施为了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资产收益的权利,《公司章程》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做了相关规定.
1-1-160详见"第九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三、股利分配政策".
(三)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参与重大决策权利的措施为了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参与重大决策权利,《公司章程》赋予股东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以及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的权利.
(四)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选择管理者权利的措施为了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选择管理者权利,《公司章程》规定,股东通过选聘董事、监事参与公司管理者的选聘.
股东大会的基本职权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及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
1-1-161第九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以下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立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112564号《审计报告》"或依据该审计报告计算而得,以下分析所涉及的数据均依据公司最近三年经会计师审计的财务会计资料,按合并报表口径披露,单位为人民币元.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除阅读本节所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外,还应关注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更为全面的财务资料.
一、财务报表(一)合并资产负债表单位:元项目2014/12/312013/12/312012/12/31流动资产货币资金94,356,996.
8945,995,150.
7239,335,443.
88应收账款50,373,420.
5047,865,452.
2043,962,892.
43预付款项2,806,664.
20993,611.
54527,141.
67其他应收款13,026,013.
769,978,619.
321,318,726.
02其他流动资产1,186,169.
90787,077.
23-流动资产合计161,749,265.
25105,619,911.
0185,144,204.
00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973,887.
19588,913.
53127,684.
07在建工程794,338.
01676,891.
00-无形资产3,236,795.
121,764,419.
222,149,840.
90长期待摊费用2,029,812.
86-30,812.
67递延所得税资产246,063.
01310,165.
47136,782.
94其他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合计7,280,896.
193,340,389.
222,445,120.
58资产总计169,030,161.
44108,960,300.
2387,589,324.
58合并资产负债表(续表)单位:元项目2014/12/312013/12/312012/12/31流动负债短期借款--800,000.
00应付账款92,725.
93-238,104.
00预收款项91,211.
30-6,000.
001-1-162项目2014/12/312013/12/312012/12/31应付职工薪酬2,814,491.
793,025,529.
822,580,807.
50应交税费7,221,446.
588,795,143.
348,934,967.
67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5,506,628.
941,215,780.
279,939,773.
6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合计15,726,504.
5413,036,453.
4322,499,652.
79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12,876.
0052,042.
4852,042.
48长期借款---递延所得税负债172,162.
94245,947.
05319,731.
16其他非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合计185,038.
94297,989.
53371,773.
64负债合计15,911,543.
4813,334,442.
9622,871,426.
43股东权益股本48,200,000.
0045,000,000.
002,571,088.
00资本公积44,551,912.
007,751,912.
0042,869,212.
00减:库存股---专项储备---盈余公积5,149,507.
942,573,111.
751,047,372.
29未分配利润53,469,353.
9138,732,463.
0316,713,037.
3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51,370,773.
8594,057,486.
7863,200,709.
67少数股东权益1,747,844.
111,568,370.
491,517,188.
48股东权益合计153,118,617.
9695,625,857.
2764,717,898.
15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169,030,161.
44108,960,300.
2387,589,324.
58(二)合并利润表单位:元项目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一、营业总收入130,420,383.
17119,089,911.
3368,712,533.
09其中:营业收入130,420,383.
17119,089,911.
3368,712,533.
09二、营业总成本89,848,736.
0781,233,410.
1249,572,852.
58其中:营业成本63,234,770.
1459,073,107.
6135,469,688.
75营业税金及附加617,970.
28599,625.
27322,125.
34销售费用4,812,735.
863,404,677.
892,874,581.
03管理费用20,960,503.
2716,851,837.
1410,229,614.
01财务费用37,633.
83497,092.
22100,461.
68资产减值损失185,122.
69807,069.
99576,381.
77三、营业利润40,571,647.
1037,856,501.
2119,139,680.
51加:营业外收入4,203,839.
953,394,123.
102,225,192.
581-1-163项目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减:营业外支出167,042.
1227,312.
71-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2,305.
5220,475.
28-四、利润总额44,608,444.
9341,223,311.
6021,364,873.
09减:所得税费用11,855,684.
2410,315,352.
484,939,315.
56五、净利润32,752,760.
6930,907,959.
1216,425,557.
53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063,287.
0730,856,777.
1116,244,110.
30少数股东损益-310,526.
3851,182.
01181,447.
23六、每股收益(一)基本每股收益0.
710.
69-(二)稀释每股收益0.
710.
69-七、其他综合收益---八、综合收益总额32,752,760.
6930,907,959.
1216,425,557.
5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33,063,287.
0730,856,777.
1116,244,110.
30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310,526.
3851,182.
01181,447.
23(三)合并现金流量表单位:元项目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34,842,630.
14121,069,649.
1535,125,705.
90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057,925.
003,590,447.
29620,819.
52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9,900,555.
14124,660,096.
4435,746,525.
4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5,858,944.
6646,037,854.
4522,085,000.
77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7,819,429.
7229,908,392.
009,675,960.
97支付的各项税费21,192,071.
8817,572,104.
912,718,975.
49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7,061,279.
4121,902,606.
077,038,259.
22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1,931,725.
67115,420,957.
4341,518,196.
4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968,829.
479,239,139.
01-5,771,671.
03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328,387.
101,412,384.
25101,526.
50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947,019.
64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328,387.
101,412,384.
251,048,546.
1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28,387.
10-1,412,384.
25-1,048,546.
141-1-164项目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40,490,000.
00-44,440,300.
00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490,000.
00--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800,000.
00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0,490,000.
00-46,240,300.
00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800,000.
001,200,000.
0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5,750,000.
00384,023.
3557,580.
61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750,000.
001,184,023.
351,257,580.
6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740,000.
00-1,184,023.
3544,982,719.
39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18,596.
20-183,024.
57-46,574.
00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8,361,846.
176,459,706.
8438,115,928.
22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45,595,150.
7239,135,443.
881,019,515.
66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3,956,996.
8945,595,150.
7239,135,443.
88(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单位:元项目2014/12/312013/12/312012/12/31流动资产货币资金76,930,445.
2328,185,605.
4126,751,025.
98应收账款32,879,658.
7922,374,620.
6521,028,647.
90预付款项2,625,735.
20834,828.
20450,000.
00其他应收款15,024,046.
9429,013,016.
3913,976,278.
07流动资产合计127,459,886.
1680,408,070.
6562,205,951.
95非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5,110,000.
003,500,000.
003,500,000.
00固定资产366,589.
01328,701.
27-在建工程794,338.
01676,891.
00-无形资产2,838,615.
26108,333.
36-长期待摊费用676,441.
20--递延所得税资产246,063.
01310,165.
47136,782.
94其他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合计10,032,046.
494,924,091.
103,636,782.
94资产总计137,491,932.
6585,332,161.
7565,842,734.
89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表)1-1-165单位:元项目2014/12/312013/12/312012/12/31流动负债短期借款--800,000.
00应付账款92,725.
93--预收款项40,511.
30--应付职工薪酬1,405,736.
671,499,718.
051,187,428.
00应交税费2,776,461.
285,193,927.
684,817,468.
42其他应付款4,679,506.
12155,486.
553,123,815.
65流动负债合计8,994,941.
306,849,132.
289,928,712.
07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预计负债---非流动负债合计---负债合计8,994,941.
306,849,132.
289,928,712.
07股东权益股本48,200,000.
0045,000,000.
002,571,088.
00资本公积44,551,912.
007,751,912.
0042,869,212.
00盈余公积5,149,507.
942,573,111.
751,047,372.
29未分配利润30,595,571.
4123,158,005.
729,426,350.
53股东权益合计128,496,991.
3578,483,029.
4755,914,022.
82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137,491,932.
6585,332,161.
7565,842,734.
89(五)母公司利润表单位:元项目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一、营业总收入87,542,556.
7758,080,486.
4832,033,263.
81其中:营业收入87,542,556.
7758,080,486.
4832,033,263.
81二、营业总成本56,684,884.
3531,221,673.
6620,587,929.
50其中:营业成本42,414,735.
2620,378,001.
2015,154,129.
17利息支出---营业税金及附加321,695.
15188,729.
11116,309.
98销售费用3,875,713.
502,171,843.
602,051,201.
75管理费用10,148,076.
317,787,322.
062,621,010.
12财务费用-61,228.
982,247.
5898,146.
71资产减值损失-14,106.
89693,530.
11547,131.
77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1-1-166项目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收益三、营业利润30,857,672.
4226,858,812.
8211,445,334.
31加:营业外收入4,044,634.
193,237,987.
29558,463.
00减:营业外支出141,600.
114,791.
24-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四、利润总额34,760,706.
5030,092,008.
8712,003,797.
31减:所得税费用8,996,744.
627,523,002.
223,046,373.
86五、净利润25,763,961.
8822,569,006.
658,957,423.
45六、其他综合收益---七、综合收益总额25,763,961.
8822,569,006.
658,957,423.
45(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单位:元项目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4,334,363.
6637,584,427.
7818,686,679.
8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148,263.
257,011,302.
60564,208.
73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3,482,626.
9144,595,730.
3819,250,888.
56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2,004,447.
4312,516,431.
6213,137,112.
02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7,979,677.
4211,638,267.
893,532,892.
07支付的各项税费16,232,868.
6710,710,621.
492,138,102.
11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886,924.
776,212,167.
6016,148,256.
82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4,103,918.
2941,077,488.
6034,956,363.
0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378,708.
623,518,241.
78-15,705,474.
46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262,511.
681,149,459.
601,849.
00投资支付的现金1,610,000.
00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3,500,000.
00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872,511.
681,149,459.
603,501,849.
0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72,511.
68-1,149,459.
60-3,501,849.
001-1-167项目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40,000,000.
0044,440,300.
00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800,000.
00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0,000,000.
000.
0046,240,300.
00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800,000.
001,200,000.
0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5,750,000.
009,221.
3357,580.
61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750,000.
00809,221.
331,257,580.
6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250,000.
00-809,221.
3344,982,719.
39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11,357.
12-124,981.
42-43,885.
61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8,744,839.
821,434,579.
4325,731,510.
32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28,185,605.
4126,751,025.
981,019,515.
66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6,930,445.
2328,185,605.
4126,751,025.
98二、审计意见立信所作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财务审计机构,审计了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信会师报字[2015]第112564号《审计报告》)立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1-1-168三、影响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以及对发行人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一)影响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1、影响收入的主要因素(1)客户对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的需求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国内知识产权数量大幅增长和外商投资的日益增加,市场需求逐步扩大,给国内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行业提供了快速发展的基础.
国内企业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加强,对于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的需求也将进一步增加.
(2)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据统计,目前国内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行业的专业公司(不含律所)从业者多为中、小、微型民营企业,公司作为国内最主要的全国性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供应商,业务规模居于行业前列.
公司的董事会主要成员和主要高级管理人员属于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行业最早的一批创业者,凭借其多年来服务于消费、电子、机械、奢侈品等行业的数百家客户的行业经验,公司在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业内具有较为明显的优势地位.
2、影响成本的主要因素作为一家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公司,公司成本主要包括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的人员薪酬及项目差旅费.
3、影响费用的主要因素影响公司费用的主要因素包括销售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薪酬、差旅费、房屋租金等办公费用和研发费用等.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为稳定.
1-1-1694、影响利润的主要因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影响公司利润的主要因素为主营业务收入规模、主营业务毛利率和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率较为稳定,营业外收支规模较小,未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发行人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1、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营业务毛利率反映了公司所提供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和获利能力,其变动情况对公司净利润具有较强的预示作用.
2012年至2014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8.
38%、50.
40%和51.
51%,表明公司产品和服务的获利能力持续处于较高水平.
2、核心人员的稳定作为一家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的专业服务类公司,公司的核心团队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核心团队人员的稳定与否,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具有较强的预示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人员基本保持稳定,保障了公司经营业绩的稳步增长.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一)收入确认的原则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1)销售商品收入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本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凭据,并且与销售该商品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收入1-1-170对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于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则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期末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和使用费收入等;①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②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公司主营业务分为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服务和管理咨询服务,公司与委托客户结算方式分为两类,一是在单个服务项目完成时结算,二是对单个服务项目按服务阶段分阶段结算,根据公司与委托客户结算的一般惯例,公司在单个服务项目完成后或单个服务项目阶段性服务完成后需要向委托客户提交服务报告等相关必要资料,客户一般在资料提交当月、次月或每季末的次月予以核对确认服务完成及相关收费.
其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为:(1)对于同一会计期间开始并完成的项目或阶段服务:A、在劳务完成时根据取得的客户确认的结算金额(包括完成时已取得或完成的次月取得的结算金额)确认收入;B、未取得客户确认的结算金额的项目,则参照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完成项目收入确认原则确认收入.
(2)对于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期间,鉴于公司项目数量较多,单个项目收入金额较小,虽然公司与客户在框架协议中约定项目的标准收费,但每个项目的结算需根据客户确认的成果为基础.
因此,期末服务项目或阶段性服务尚未完成的,收入不能可靠计量,此类项目收入确认如下:A、项目开展期间超过1年的,预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不能得到补偿,在资产负债表日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1-1-171B、项目开展期间未超过1年的,则通过期后与客户的邮件或函证等方式向客户确认期末尚未完成的项目是否属实,分析其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已经失败.
经分析后确认项目已失败,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确认项目未失败且需在下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的,则分析该客户当年已确认收入的综合毛利率情况,如果该客户综合毛利率是正数,则预计该客户尚未完成的项目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能得到补偿,资产负债表日按已发生劳务成本金额确认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果该客户综合毛利率是负数,则预计该客户尚未完成的项目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不能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二)应收款项应收账款的确认主要是两种情况:(1)对于同一会计期间开始并完成的项目或阶段服务,在劳务完成时根据取得的客户确认的结算金额(包括完成时已取得或完成的次月取得的结算金额)确认收入和应收账款;(2)对于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区分确认相应的收入及应收账款,具体原则见本节之"四、(一)2、(2)的说明.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应收款项余额前五名.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于有客观证据表明已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对于单项测试未减值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会同对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账款,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之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年度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2、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外,公司的应收款项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1-172(1)确定组合的依据:根据历史经验,相同性质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2)确定的组合:组别内容组合1合并关联方组合组合2押金、保证金等组合组合3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和长期应收款组合4除对单项金额重大并已单项计提或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已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和组合1、组合2、组合3之外的应收款项,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3)各组合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组别计提方法组合1期末对合并关联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除非有证据表明存在无法收回部分或全部款项的,通常不计提坏账准备组合2期末对押金、保证金等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除非有证据表明存在无法收回部分或全部款项的,通常不计提坏账准备组合3期末对于不适用按账龄段划分的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应收票据、预付账款、长期应收款均进行单项减值测试.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如经减值测试未发现减值的,则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4账龄分析法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各账龄阶段计提的比例如下:账龄计提比例(%)1年以内(含1年)0.
001-2年(含2年)20.
002-3年(含3年)50.
003年以上100.
00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客户信用状况恶化或其他原因致使的单项应收款项信用风险特征不同于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1-173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三)存货1、存货的分类存货分类为: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服务和管理咨询服务的项目成本、库存商品等.
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服务和管理咨询服务的项目成本核算方法:在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服务和管理咨询服务过程中,按单个服务项目为单位归集的差旅费、外购服务等直接相关成本,于相关项目完成,向客户提交服务报告及其他必要资料,经客户书面确认服务完成及服务收费后,确认服务收入时结转服务成本,或在按完工百分比等方式确认收入时结转相应的服务成本;将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员工薪酬、办公费、租赁费用等间接成本在发生当期直接计入营业成本.
2、存货发出的计价及摊销存货发出时按个别认定法计价.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1-1-174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四)长期股权投资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本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1-1-175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1-1-176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
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按照本附注"三、(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三、(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披露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
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1-1-177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五)固定资产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政策1-1-178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
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公司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类别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电子及办公设备3年033.
33%(六)在建工程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七)无形资产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1-179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后续计量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项目预计使用寿命依据著作权60个月估计受益年限软件48、60个月估计受益年限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八)长期资产减值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
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1-1-180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九)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1、摊销方法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摊销年限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为办公室装潢工程费用.
办公室装潢工程费用自办公室正式投入使用起分5年平均摊销.
(十)职工薪酬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1-1-181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设定提存计划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十一)预计负债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计量方法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1-1-182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十二)政府补助1、类型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
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会计处理方法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十三)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1-1-183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十四)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通常情况下,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发生在同一企业集团内部企业之间的合并,除此之外,一般不作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
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以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的份额作为形成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相关会计处理见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取得的资产、负债,本公司按照相关资产、负债在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入账.
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1-1-184直接相关费用,包括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
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应当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形成母子关系的,母公司在合并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以被合并方有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在合并日及以前期间发生的交易,作为内部交易,按照"合并财务报表"有关原则进行抵销;合并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包含合并及被合并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净利润和产生的现金流量,涉及双方在当期发生的交易及内部交易产生的现金流量,按照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原则进行抵销.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确定企业合并成本: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债务、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企业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换交易的成本之和.
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以购买日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不包括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利润),作为对被购买方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取得的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本公司在购买日按照公允价值确认为本企业的资产和负债.
本1-1-185公司以非货币资产为对价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或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有关非货币资产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产的处置损益,计入合并当期的利润表.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在吸收合并情况下,该差额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商誉;在控股合并情况下,该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为商誉.
企业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本公司计入合并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在吸收合并情况下,该差额计入合并当期母公司个别利润表;在控股合并情况下,该差额计入合并当期的合并利润表.
(十五)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1、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1-1-186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
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1-1-187(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①一般处理方法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ⅰ.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ⅱ.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ⅲ.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ⅳ.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1-1-188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五、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1)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及新颁布的准则本公司已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的下列新的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2)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变更为使收入的会计核算更精细化,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将收入确认具体原则中1-1-189对于劳务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期间收入的确认方法进行变更,由原将单个服务项目区分为累计巳发生成本超过20万元和不超过20万元,并分不同原则确认收入,变更为不再按单个服务项目累计已发生成本金额为区分标准,统一按相同的原则确认收入;并对2012及2013年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追溯情况如下:调增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2,838,155.
67元,调增2012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3,008,445.
01元,调减2012年12月31日存货2,838,155.
67元,调增2012年12月31日应交税费170,289.
34元.
调增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5,776,239.
07元,调增2013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9,131,258.
42元,调减2013年12月31日存货8,614,394.
74元,调增2013年12月31日应交税费516,863.
68元.
(二)会计估计变更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变更.
六、税项、税率及享受的主要财政税收优惠政策(一)主要税种和税率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税种和税率如下表所示:税种计税依据税率增值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3%、6%、17%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15%、25%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1%、5%、7%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5%1、企业所得税除迈向科技外,发行人及其他子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
迈向科技于2012年11月18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3年.
根据相关规1-1-190定,公司从2012年到2014年按照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11月16日颁发的财税[2011]111号《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本公司自2012年1月1日起改征增值税,2012年1-7月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3%,2012年8月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6%.
迈向科技自2012年5月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3%,2013年6月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6%、17%.
北京新诤信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自2012年9月1日起改征增值税,2012年9月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3%,2012年10月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6%.
广州新诤信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自2012年11月1日起改征增值税,2012年11月至2013年4月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3%,2013年5月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6%.
(二)公司所享受的税收优惠迈向科技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18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限期为3年.
根据沪地税闵九(2013)000007号企业所得税优惠审批结果通知书,自2012年至2014年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49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公告,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符合规定的跨境应税服务享受免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七、非经常性损益立信所对公司报告内非经常性损益进行了审核,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2853号"《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审核报告》,非经常性损益具体内容、金额1-1-191及其对当期净利润影响如下(收益为+,损失为-):单位:元项目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305.
52-20,475.
28-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062,034.
003,392,987.
29608,463.
00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1,616,729.
58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2,930.
65-5,701.
62-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所得税影响额-994,046.
78-826,202.
60-147,115.
75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数;-38,639.
32-39,525.
00-12,750.
00合计3,004,111.
732,501,082.
792,065,326.
8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063,287.
0730,856,777.
1116,244,110.
3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059,175.
3428,355,694.
3214,178,783.
4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占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9.
09%8.
11%12.
71%八、主要财务指标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项目2014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流动比率(倍)10.
298.
103.
78速动比率(倍)10.
298.
103.
78资产负债率(母公司)6.
54%8.
03%15.
08%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2.
11%1.
85%3.
32%项目2014年2013年2012年1-1-192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
662.
593.
1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4,578.
744,190.
182,349.
00利息保障倍数(倍)-4,471.
43316.
96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
580.
21-每股净现金流量(元)1.
000.
14-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3,306.
333,085.
681,624.
41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3,005.
922,835.
571,417.
88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3.
142.
09-注:各项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3、应收账款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4、存货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平均余额5、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净资产6、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以母公司数据为基础)7、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8、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合并利润总额+利息支出+计提折旧+摊销9、.
利息保障倍数=(税前利润+利息支出)/利息支出10、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总股本11、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率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本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每股收益(元)报告期利润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2014年度27.
230.
710.
712013年度39.
240.
690.
69归属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12年度134.
04--2014年度24.
750.
650.
652013年度36.
060.
630.
6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12年度117.
00--注:各项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P/(E0+NP÷2+Ei*Mi÷M0-Ej*Mj÷M0),其中:P为报告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报告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1-1-193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基本每股收益=P0÷S,S=S0+S1+Si*Mi÷M0–Sj*Mj÷M0-Sk,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九、财务报表附注中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截止公司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本公司以2012年4月30日为购买日,支付现金人民币150万元作为合并成本购买了上海迈向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
合并成本在购买日的总额为人民币150万元.
本公司取得上海迈向科技有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高于合并成本的差额人民币1,616,729.
58元于2012年度计入营业外收入.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1-1-194十、盈利能力分析(一)总体盈利情况单位:万元项目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营业收入13,042.
0411,908.
996,871.
25减:营业成本6,323.
485,907.
313,546.
97营业税金及附加61.
8059.
9632.
21销售费用481.
27340.
47287.
46管理费用2,096.
051,685.
181,022.
96财务费用3.
7649.
7110.
05资产减值损失18.
5180.
7157.
64加:投资收益0.
000.
000.
00营业利润4,057.
163,785.
651,913.
97加:营业外收入420.
38339.
41222.
52减:营业外支出16.
702.
730.
00利润总额4,460.
844,122.
332,136.
49减:所得税费用1,185.
571,031.
54493.
93净利润3,275.
283,090.
801,642.
5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06.
333,085.
681,624.
41少数股东损益-31.
055.
1218.
142012年度至201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871.
25万元、11,908.
99万元和13,042.
0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1,624.
41万元、3,085.
68万元和3,306.
33万元.
(二)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变动趋势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结构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3,042.
0411,908.
996,871.
25其他业务收入0.
000.
000.
00合计13,042.
0411,908.
996,871.
251-1-1951、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情况2012年度至2014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871.
25万元、11,908.
99万元和13,042.
04万元.
2013、2014年度的增长率分别为73.
32%和9.
51%.
2012年度至2014年度复合增长率为37.
77%.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1)按服务类型分类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按服务类型收入构成如下:单位:万元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分服务类型收入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服务10,384.
4679.
62%9,594.
8280.
57%5,158.
2975.
07%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咨询服务2,288.
6817.
55%1,749.
2014.
69%1,086.
7615.
82%知识产权其他服务368.
902.
83%564.
974.
74%626.
209.
11%合计13,042.
04100.
00%11,908.
99100.
00%6,871.
25100.
00%报告期内,2012年-2014年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服务占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75.
07%、80.
57%、79.
62%,占比维持较高水平,是公司的核心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在保持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服务核心主营业务上升的同时,积极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咨询服务,开拓新的业绩收入增长点,2013年、2014年的增长率分别达到了60.
96%和30.
84%,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咨询业务规模增长迅速,占收入的比重也有所上升.
(2)按客户地区分类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客户地区5构成如下:单位:万元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客户地区销售额占比销售额占比销售额占比国内收入8,680.
3566.
56%7,078.
1559.
44%4,074.
7059.
30%5客户地区的划分标准:于中国境外向公司付款结算的客户收入划分为来自国外客户的收入,于中国境内向公司付款结算的客户收入划分为来自国内客户的收入1-1-196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客户地区销售额占比销售额占比销售额占比国外收入4,361.
6933.
44%4,830.
8440.
56%2,796.
5540.
70%合计13,042.
04100.
00%11,908.
99100.
00%6,871.
25100.
00%公司主营业务境内收入主要来自国内客户,报告期内国内收入所占比例稳定在60%左右.
(3)按服务对象分类单位:万元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分服务对象收入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品牌保护8,229.
0663.
10%8,211.
3568.
95%4,841.
9470.
47%创意保护1,213.
289.
30%215.
211.
81%373.
955.
44%创新保护3,599.
7027.
60%3,482.
4329.
24%1,655.
3624.
09%合计13,042.
04100.
00%11,908.
99100.
00%6,871.
25100.
00%品牌保护是公司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的主要对象,以品牌为服务对象的收入总体占比较高,分别为70.
47%、68.
95%和63.
10%.
公司准确把握市场需求,在保持商标服务业务收入稳步增长的同时,积极开展以文字著作权、影视版权等对象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服务,创意保护业务规模迅速增加,2013年度实现了215.
21万元的收入,2014年更是达到了1,213.
28万元的收入规模.
随着公司互联网监测平台的升级和完善,创意保护类的收入将会快速增长.
(三)营业成本及期间费用1、营业成本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按构成如下:单位:万元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人员成本2,634.
3141.
66%2,322.
6039.
32%584.
2716.
47%业务成本2,806.
6544.
38%2,839.
0248.
06%2,520.
3471.
06%办公成本728.
9811.
53%651.
1911.
02%438.
7612.
37%其他153.
542.
43%94.
501.
60%3.
600.
10%合计6,323.
48100.
00%5,907.
31100.
00%3,546.
97100.
00%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营业成本由员工成本和业务成本构成,基本维持在1-1-19785%以上.
2012-2014年人员成本分别为584.
27万元、2,322.
60万元和2,634.
31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分为16.
47%、39.
32%和41.
66%,主要原因是在报告期内公司的员工人数增加较多,导致了员工成本增长迅速.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按服务内容分类如下:单位:万元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服务5,006.
0779.
17%4,991.
8184.
50%2,751.
4877.
57%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咨询服务1,073.
6916.
98%635.
5610.
76%410.
0611.
56%知识产权其他服务243.
713.
85%279.
944.
74%385.
4310.
87%合计6,323.
47100.
00%5,907.
31100.
00%3,546.
97100.
00%2、期间费用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期间费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期间费用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销售费用481.
273.
69%340.
472.
86%287.
464.
18%管理费用2,096.
0516.
07%1,685.
1814.
15%1,022.
9614.
89%财务费用3.
760.
03%49.
710.
42%10.
050.
15%合计2,581.
0919.
79%2,075.
3617.
43%1,320.
4719.
22%营业收入13,042.
04-11,908.
99-6,871.
25-(1)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明细情况如下:单位:万元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销售费用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工资薪酬224.
3146.
61%172.
2550.
59%68.
7223.
91%差旅费87.
4318.
17%93.
1227.
35%153.
3853.
36%咨询费60.
9412.
66%13.
844.
06%--劳务费6.
091.
27%3.
801.
12%27.
689.
63%业务招待费23.
654.
91%29.
818.
75%19.
626.
83%1-1-198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销售费用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办公费27.
035.
62%1.
170.
34%--广告设计费17.
683.
67%0.
600.
18%--会务费20.
044.
16%11.
603.
41%3.
241.
13%其他14.
112.
93%14.
274.
19%14.
825.
16%合计481.
27100.
00%340.
47100.
00%287.
46100.
00%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主要包括销售人员的工资薪酬、差旅费、劳务费、业务招待费等.
从销售费用的总额来看,2012年到2014年的销售费用分别为287.
46万元、340.
47万元和481.
27万元.
其中,2012年度至2014年度的差旅费分别为153.
38万元、93.
12万元和87.
43万元,呈下降趋势,与销售费用和营业收入的上升趋势不符,这主要是因为公司在2012年度大力拓展全国业务,而公司上半年尚未在北京和广州设立子公司,导致新诤信业务人员的差旅费较大.
2013年以后,公司设立了北京和广州的两家子公司,重大客户逐渐稳定,相应的差旅费也逐渐下降.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的标准,公司所属行业为"L72商务服务业".
目前,国内尚没有同属于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行业或同样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的已上市公司,因此,没有完全可比的上市公司.
我们从国内已上市的商务服务业公司中,选取与发行人业务模式存在一定相似之处的公司,作为可比公司进行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公司名称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蓝色光标注10.
97%11.
93%13.
47%华谊嘉信0.
48%0.
30%0.
22%思美传媒2.
80%3.
00%2.
40%省广股份7.
49%7.
51%6.
87%腾信股份2.
24%1.
94%1.
7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4.
80%4.
94%4.
94%本公司3.
69%2.
86%4.
18%注:蓝色光标销售费用率较高,主要系因为其业务人员薪酬均纳入销售费用核算所致.
(2)管理费用1-1-199单位:万元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管理费用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办公费104.
674.
99%129.
057.
66%75.
827.
41%差旅费131.
796.
29%107.
566.
38%124.
0512.
13%房租及物业费571.
0727.
25%404.
0023.
97%228.
4222.
33%工资薪酬691.
3932.
99%527.
4031.
30%302.
3329.
55%业务招待费21.
881.
04%27.
611.
64%16.
671.
63%通讯网络费38.
731.
85%33.
882.
01%16.
681.
63%会务费44.
152.
11%23.
421.
39%38.
453.
76%劳务费41.
061.
96%44.
542.
64%51.
425.
03%审计评估费38.
411.
83%33.
772.
00%41.
954.
10%研发费用241.
7911.
54%156.
199.
27%101.
619.
93%其他171.
118.
16%197.
7511.
73%25.
562.
50%合计2,096.
05100.
00%1,685.
18100.
00%1,022.
96100.
00%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层人员工资及福利费、经营场所的房租及物业费、业务差旅费、办公费和其他.
公司的管理费用增长较快,主要系公司业务发展所带来的管理人员增加,办公场地面积随着业务与人员规模的增长而增加,办公室租赁面积增加,租赁及物管费随之增加以及公司为新业务研发投入的增加.
公司2012-2014年的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基本稳定,分别为14.
89%、14.
15%和16.
07%.
总体来说,管理费用与公司业务规模相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管理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公司名称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蓝色光标注5.
84%6.
37%6.
94%华谊嘉信5.
15%4.
66%6.
01%思美传媒3.
92%3.
98%3.
61%省广股份2.
03%2.
29%2.
00%腾信股份2.
26%2.
40%2.
69%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3.
84%3.
94%4.
25%本公司16.
07%14.
15%14.
89%由于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总收入规模有限,而房租租金、管理人员薪酬等费用较高,导致了管理费用率相对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较高.
(3)财务费用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情况如下:1-1-200单位:万元类别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利息支出-0.
926.
76减:利息收入25.
7219.
631.
24汇兑损益23.
7663.
54-0.
04其他5.
734.
884.
56合计3.
7649.
7110.
052014年度、2013年度和2012年度,财务费用分别为3.
76万元、49.
71万元、10.
05万元.
公司的借款很少,因此利息支出较少,2013年和2014年公司的货币资金的利息收入基本覆盖了利息支出,财务费用主要为国外客户付款后换汇带来的汇兑损益.
(四)主营业务毛利率及其变化趋势1、综合毛利率变动情况2012年至2014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8.
38%、50.
40%和51.
51%.
公司报告期的毛利率水平保持相对稳定.
公司从2012年开始对成本实行了精细化的控制,对各个业务项目都编制了相应的预算计划,并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执行.
2、主营业务毛利分析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及占比情况如下: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产品名称毛利率毛利率毛利率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服务51.
79%47.
97%46.
66%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咨询服务53.
09%63.
67%62.
27%知识产权保护其他服务33.
93%50.
45%38.
45%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51.
51%50.
40%48.
38%3、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变动分析2012年至2014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8.
38%、50.
40%和51.
51%.
报告期内,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服务的毛利率分别为46.
66%、47.
97%和51.
79%,与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相近,是公司的核心主营业务.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咨询服务的毛利率略有下降,由2012年的62.
27%下降到2014年度的53.
09%.
知识产权保护其他服务由于收入规模相对较小,毛利率有一定程度的波动波动,但总体1-1-201也维持较为稳定的水平,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
4、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水平分析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公司名称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华谊嘉信12.
80%10.
90%10.
82%蓝色光标31.
75%34.
52%35.
35%思美传媒12.
07%14.
16%14.
91%省广股份20.
01%19.
04%15.
81%腾信股份17.
75%15.
82%15.
09%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18.
88%18.
89%18.
40%本公司51.
51%50.
40%48.
38%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从事的业务具有多样性,各业务的业务模式也存在较大差异.
为尽可能保证数据的可比性,下表选取了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业务模式与发行人最为相似的业务类别进行比较,其中,蓝色光标选取其服务业务、华谊嘉信选取其活动营销服务、思美传媒选取其品牌管理服务、省广股份选取其品牌管理和公关活动、腾信股份的互联网公关服务.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业务模式最为相似的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公司名称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华谊嘉信(活动营销服务)25.
81%22.
98%23.
25%蓝色光标(服务业务)637.
10%43.
29%42.
59%思美传媒(品牌管理服务)83.
45%78.
98%52.
51%省广股份(品牌管理和公关活动7)67.
59%69.
15%76.
75%腾信股份(互联网公关服务)22.
93%50.
67%46.
87%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47.
38%53.
01%48.
39%本公司51.
51%50.
40%48.
38%报告期内,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8.
38%、50.
40%和51.
51%,高于同行62012-2014年蓝色光标对收入项目进行了调整,我们选取了其2012年的蓝标品牌毛利率、2013年的公共关系服务毛利率和2014年的传统营销服务的毛利率来比较.
7省广股份的品牌管理和公关活动是分开核算的,我们将其合并计算毛利率与发行人进行对比1-1-202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综合毛利率,而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业务模式最为相似的业务毛利率基本一致.
(五)营业外收支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明细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项目内容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低于被合并企业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金额--161.
67政府补助406.
20339.
3060.
85其他14.
180.
11-营业外收入合计420.
38339.
41222.
52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0.
232.
05-税收滞纳金支出2.
570.
48-对外捐赠5.
00--其他8.
910.
20-营业外支出合计16.
702.
73-营业外收支净额403.
68336.
68222.
52利润总额4,460.
844,122.
332,136.
49占利润总额的比例9.
05%8.
17%10.
42%2012年至2014年,公司营业外收支净额分别为222.
52万元、336.
68万元和403.
68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0.
42%、8.
17%和9.
05%.
营业外收入主要为公司的政府补助.
2012年至2014年,公司获得政府补助资金分别为60.
85万元、339.
30万元和406.
20万元,分别占公司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3.
75%、11.
00%和12.
29%.
报告期内,政府补助资金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较小,公司经营成果不存在对政府补助的重大依赖情况.
2014年度,公司政府补助明细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项目具体性质和内容取得时间金额备注崇明县财政局专项扶持资金节能减排2014年4月114.
95与收益相关崇明县财政局专项扶持资金其他2014年1、2、8、10月48.
45与收益相关1-1-203项目具体性质和内容取得时间金额备注上海市国库收付中心零余额专户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14年12月80.
00与收益相关上海市闵行区国库收付中心浦江镇扶持资金2014年10月3.
00与收益相关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财政扶持2014年12月159.
80与收益相关合计406.
202013年度,公司政府补助明细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项目具体性质和内容取得时间金额备注崇明县财政局专项扶持资金节能减排2013年2、3月106.
41与收益相关崇明县财政局专项扶持资金营改增扶持资金2013年9月15.
89与收益相关崇明县财政局专项扶持资金其他2013年4、7、8、10和12月140.
95与收益相关崇明县财政局专项扶持资金三代手续费2013年9月0.
55与收益相关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股改补贴2013年12月60.
00与收益相关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浦江镇增值税补助2013年9月和11月5.
00与收益相关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科委项目补贴2013年12月10.
50与收益相关合计339.
302012年度,公司政府补助明细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项目具体性质和内容取得时间金额备注崇明县财政局专项扶持资金现代服务2012年2、3、4、6、7、8、9、10和11月53.
41与收益相关崇明县财政局专项扶持资金海岛扶持款2012年1月2.
05与收益相关崇明县财政局专项扶持资金教育费附加拨款2012年11月0.
39与收益相关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科委项目补贴2012年9月3.
00与收益相关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浦江镇增值税补助2012年9月2.
00与收益相关合计60.
851-1-204(六)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小,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均低于10%,对公司的盈利情况的影响小.
(七)报告期公司缴纳的税项及税额1、公司应缴纳税费情况公司缴纳的税项主要是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内,公司缴纳的主要税费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项目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增值税684.
49797.
1469.
08所得税1,375.
76937.
5176.
16合计2,060.
251,734.
65145.
242、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报告期内,发行人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项目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利润总额4,460.
844,122.
332,136.
49按法定25%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1,115.
211,030.
58534.
12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2.
39-1.
06-6.
30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15.
84-4.
440.
13非应税收入的影响---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19.
317.
65-26.
75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3.
89-11.
60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37.
602.
694.
33所得税费用1,185.
571,031.
54493.
933、报告期内税收政策的变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7月31日颁发的财税[2012]71号《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北京新诤信自2012年9月起改征增值税、广州新诤信自2012年11月起1-1-205改征增值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面临即将实施的重大税收政策调整.
(八)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分析及保荐机构对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结论意见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收入规模稳定增长,持续盈利能力良好,具备较好的成长性.
但公司未来发展中仍然会面临着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客户集中的风险、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新市场开拓的风险、新业务拓展的风险、经营业绩增长放缓的风险、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风险、核心人员流失的风险、毛利率下降的风险等.
公司已在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中进行了分析和完整披露.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市场前景、竞争情况和主要业务进行了核查,对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进行了访谈,查阅了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综合分析影响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各项因素,同时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的专业报告进行了必要的验证与复核.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行业发展前景广阔,核心竞争优势明显.
发行人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的行业地位及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重要资产以及技术的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发行人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和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不存在重大依赖;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非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日常运营面临市场、经营、技术、政策等多方面的风险因素,需要企业在日常运营管理中积极、稳健的处理.
目前,公司运营情况良好,收入稳定增长.
如果发行人能够有效应对影响其持续盈利能力的各项不利因素,则其未来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1-1-206十一、财务状况分析(一)资产状况分析1、资产总额及变化趋势2012年末至201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8,758.
93万元、10,896.
03万元和16,903.
02万元,资产总额稳步增长,主要为公司的业务发展积累的资产增加和新增股东投入的资本增加.
2、资产结构及变化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2014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资产结构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流动资产16,174.
9395.
69%10,561.
9996.
93%8,514.
4297.
21%货币资金9,435.
7055.
82%4,599.
5242.
21%3,933.
5444.
91%应收账款5,037.
3429.
80%4,786.
5543.
93%4,396.
2950.
19%预付款项280.
671.
66%99.
360.
91%52.
710.
60%其他应收款1,302.
607.
71%997.
869.
16%131.
871.
51%其他流动资产118.
620.
70%78.
710.
72%--非流动资产728.
094.
31%334.
043.
07%244.
512.
79%固定资产97.
390.
58%58.
890.
54%12.
770.
15%在建工程79.
430.
47%67.
690.
62%--无形资产323.
681.
91%176.
441.
62%214.
982.
45%长期待摊费用202.
981.
20%--3.
080.
04%递延所得税资产24.
610.
15%31.
020.
28%13.
680.
16%资产总额16,903.
02100.
00%10,896.
03100.
00%8,758.
93100.
00%公司资产规模与经营业务规模不断扩张和营业收入快速增长的趋势相匹配,其中:流动资产的增长主要系公司盈利能力提升,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的提高带来流动资产增加,以及新股东对公司进行的增资.
从资产结构上分析,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占同期资产总额比例较高,分别为97.
21%、96.
93%和95.
69%,公司的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90%以上,公司"轻资产"的特征较为明显,与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行业不依赖于机器设备、土地和厂房等固定资产的特点相适应.
1-1-2073、流动资产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构成如下:单位:万元2014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结构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货币资金9,435.
7058.
34%4,599.
5243.
55%3,933.
5446.
20%应收账款5,037.
3431.
14%4,786.
5545.
32%4,396.
2951.
63%预付款项280.
671.
74%99.
360.
94%52.
710.
62%其他应收款1,302.
608.
05%997.
869.
45%131.
871.
55%其他流动资产118.
620.
73%78.
710.
75%--流动资产合计16,174.
93100.
00%10,561.
99100.
00%8,514.
42100.
00%2012年至2014年,公司流动资产增长率分别为24.
05%和53.
14%,增长速度较快,与公司快速增长的营业收入相匹配,其中2014年流动资产增长较多主要系新增股东投资所致.
(1)货币资金2012年末至2014年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3,933.
54万元、4,599.
52万元和9,435.
7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46.
20%、43.
55%和58.
34%,占比较高.
公司的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构成.
近三年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增长速度较快,主要来源于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增加以及新进股东的投资.
(2)应收账款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14/12/312013/12/312012/12/31账面原值5,135.
954,927.
424,455.
41坏账准备98.
61140.
8859.
12账面价值5,037.
344,786.
554,396.
29①应收账款账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及其构成情况如下:1-1-208单位:万元2014/12/312013/12/312012/12/31账龄余额比例%坏账准备余额比例%坏账准备余额比例%坏账准备1年以内(含1年)4,724.
6191.
99-4,469.
7190.
72-4,172.
7993.
66-1-2年(含2年)361.
877.
0572.
37298.
276.
0559.
65278.
976.
2655.
792-3年(含3年)46.
470.
923.
24156.
443.
1778.
220.
650.
010.
333年以上3.
000.
063.
003.
000.
063.
003.
000.
073.
00合计5,135.
95100%98.
614,927.
42100%140.
884,455.
41100%59.
1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均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坏账计提比例充分考虑了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
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账龄在1-2年的应收账款按20%计提、账龄在2-3年的应收账款按50%计提、账龄超过3年的应收账款按100%计提.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中主要以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为主,公司的客户主要为行业领先的企业和国内外上市公司,客户信用好,发生坏账的风险小.
②应收账款变动情况单位:万元项目2014/12/312013/12/312012/12/31应收账款余额(万元)5,037.
344,786.
554,396.
29应收账款余额增长比例5.
24%8.
88%-项目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营业收入(万元)13,042.
0411,908.
996,871.
25营业收入增长比例9.
51%73.
32%-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38.
62%40.
19%63.
98%2012年至2014年,公司营业收入为6,871.
25万元、11,908.
99万元和13,042.
04万元.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在知识产权保护服务领域的知名度提高,公司的业务得到了极大拓展,与众多优质稳定的大客户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获得的业务项目持续增长,销售规模逐步扩大.
公司在2012年下半年引入了新的业务团队,由于收款需要一定的周期,当年的完成业务项目在年底尚未收款,导致了20121-1-209年年末的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大.
2013年、2014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保持相对稳定,这归结于公司的良好信用管理政策.
公司期末应收账款的金额较大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行业的特点和业务模式决定,公司向客户提供的服务大部分情况下是先服务,后收费;(2)外资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付款审批流程复杂,而公司的客户中有许多外资企业,导致客户的付款周期平均为3~6个月;(3)根据行业的特点,由于一季度过年等原因,上半年完成的项目会比较少,而下半年项目完成并确认的收入会比较多.
再加上付款期的影响,所以年末的应收账款的余额会比较大,然后在第二年的上半年会陆续收回.
③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单位:万元期间客户名称账面原值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占比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702.
5737.
29665.
2813.
21%中国惠普有限公司593.
70-593.
7011.
79%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87.
00-287.
005.
70%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180.
606.
40174.
203.
46%三星174.
11-174.
113.
46%2014/12/31合计1,937.
9843.
691,894.
2937.
61%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712.
1424.
67687.
4714.
36%中国惠普有限公司668.
84-668.
8413.
97%三星619.
66-619.
6612.
95%泰科206.
8276.
58130.
242.
72%路易威登马利蒂(法国)公司177.
40-177.
403.
71%2013/12/31合计2,384.
86278.
662,106.
2047.
71%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913.
54-913.
5420.
78%中国惠普有限公司580.
58-580.
5813.
21%三星576.
09-576.
0913.
10%微软(中国)有限公司338.
99-338.
997.
71%泰科258.
1535.
77222.
385.
06%2012/12/31合计2,667.
3535.
772,631.
5859.
86%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合并计算应收账款金额,公司对该等客户的应收账款金额为合并数据.
1-1-210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三星电子(山东)数码打印机有限公司和SAMSUNGElectronicsCo.
,Ltd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其应收账款金额合并列示为三星;泰科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和THEWHITAKERLLC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其应收账款金额合并列示为泰科.
④新增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单位:万元期间客户名称金额占应收账款比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87.
005.
70%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5.
580.
51%上海城路市政公用管线有限公司--贝尔金亚太有限公司103.
592.
06%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9.
600.
19%2014年度合计425.
768.
45%富士康昆山(电脑)接插件有限公司160.
003.
3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72.
131.
51%上海易迅电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68.
001.
42%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5.
840.
12%DecisionResources,LLC305.
976.
39%2013年度合计611.
9412.
78%微软(中国)有限公司338.
997.
71%现代汽车(上海)有限公司37.
940.
86%中共惠州市委政法委员会--佳能株式会社(日本)106.
272.
42%舍弗勒中国有限公司224.
275.
10%2012年度合计707.
4616.
09%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中不存在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3)预付账款2012年末至2014年末,公司的预付账款分别为52.
71万元、99.
36万元和280.
67万元,预付账款金额较小.
公司年末的预付账款主要为上市费用.
1-1-211报告期内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单位:万元期间预付对象期末余额比例(%)上市费用235.
5783.
93北京海瑞迅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6.
002.
14上海鑫玺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6.
795.
98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5.
421.
93INTERNATIONALTRADEMARKASSOCIATION5.
051.
802014/12/31合计268.
8395.
78上市费用55.
4555.
80中国海关出版社13.
8013.
89上海安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5.
005.
03北京数字一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
005.
03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4.
934.
962013/12/31合计84.
1884.
71上市费用45.
0085.
37待摊费用7.
7114.
632012/12/31合计52.
71100.
00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预付账款中无预付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4)其他应收款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14/12/312013/12/312012/12/31账面余额1,307.
32998.
06133.
12其中:押金、保证金439.
66247.
6979.
08除押金、保证金外867.
67750.
3754.
04坏账准备4.
720.
201.
25账面价值1,302.
60997.
86131.
871-1-21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对押金、保证金等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未发现减值迹象;对除押金、保证金外的其他应收款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如下:单位:万元2014/12/312013/12/312012/12/31账龄余额比例(%)坏账准备余额比例(%)坏账准备余额比例(%)坏账准备1年以内(含1年)844.
0697.
28-749.
3799.
87-51.
5495.
37-1-2年(含2年)23.
612.
724.
721.
000.
130.
20---2-3年(含3年)2.
504.
631.
25合计867.
671004.
72750.
371000.
2054.
041001.
25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明细的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序号单位名称余额占比(%)账龄款项性质1上海爱法房地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100.
007.
651年以内往来款2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际会议中心62.
964.
821年以内房租押金3宁波海关62.
974.
823年以上保证金4上海海关57.
904.
432年以内保证金5广东灵峰饮食管理有限公司55.
004.
211年以内往来款合计338.
8325.
93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明细的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序号单位名称余额占比(%)账龄款项性质1北京伽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39.
5324.
001年以内代收代付2上海诤勤律师事务所44.
334.
441年以内往来款3宁波海关41.
794.
193年以内保证金4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38.
513.
862年以内房租押1-1-213序号单位名称余额占比(%)账龄款项性质际会议中心金5义乌海关34.
083.
413年以内保证金合计398.
2339.
90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明细的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序号单位名称余额占比(%)账龄款项性质1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际会议中心29.
2922.
001年以内房租押金2上海海关10.
107.
591年以内保证金3许火健9.
026.
781年以内房租押金4厦门海关5.
203.
912年以内保证金5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5.
103.
833年以上房租押金合计58.
7144.
112014年末其他应收款较2013年末增加了304.
74万元,其中2014年度发行人控股子公司迈向科技拆借给上海爱法房地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100.
00万元,国联新诤信拆借给广东灵峰饮食管理有限公司55.
00万元,上述两笔款项已经归还.
2013年末其他应收款较2012年末增加了865.
99万元,其中新增的北京伽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公司开展业务为客户代垫的款项.
4、非流动资产(1)固定资产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均为办公和电子设备,具体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项目2014/12/312013/12/312012/12/31账面原值182.
56117.
9060.
27累计折旧85.
1759.
0147.
50减值准备0.
000.
000.
00净值97.
3958.
8912.
771-1-2142012年末至2014年末,公司固定资产分别为12.
77万元、58.
89万元和97.
39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0.
15%、0.
54%和0.
58%,均小于1%.
由于公司为轻资产的服务行业,固定资产所占总资产的比重极小.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的固定资产,是公司开展业务所购买的办公电子设备.
(2)在建工程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为管理软件开发,具体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项目2014/12/312013/12/312012/12/31账面余额79.
4367.
69-减值准备---账面价值79.
4367.
69-(3)无形资产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软件和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项目2014/12/312013/12/312012/12/31账面原值合计649.
55422.
48409.
48其中:软件63.
3614.
861.
86软件著作权586.
19407.
62407.
62累计摊销合计325.
87246.
04194.
50其中:软件12.
192.
380.
03软件著作权313.
68243.
66194.
47账面净值合计323.
68176.
44214.
98其中:软件51.
1712.
481.
83软件著作权272.
51163.
96213.
15减值准备合计---其中:软件---软件著作权---账面价值合计323.
68176.
44214.
98其中:软件51.
1712.
481.
83软件著作权272.
51163.
96213.
151-1-2155、主要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情况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余额如下表:单位:万元资产减值准备2014/12/312013/12/312012/12/31坏账准备103.
33141.
0860.
37合计103.
33141.
0860.
37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会计政策规定的计提原则、计提比例进行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提取情况与资产状况相符.
公司的资产减值主要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均不存在减值.
(二)负债情况分析1、负债总额及变化趋势2012年末至2014年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287.
14万元、1,333.
44万元和1,591.
15万元,负债规模较总体呈下降趋势.
2、负债结构及变化情况分析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2014/12/312013/12/312012/12/31负债结构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流动负债1,572.
6598.
84%1,303.
6597.
77%2,249.
9798.
37%短期借款----80.
003.
50%应付账款9.
270.
58%--23.
811.
04%预收款项9.
120.
57%--0.
600.
03%应付职工薪酬281.
4517.
69%302.
5522.
69%258.
0811.
28%应交税费722.
1445.
38%879.
5165.
96%893.
5039.
07%其他应付款550.
6634.
19%121.
589.
12%993.
9843.
46%非流动负债18.
501.
16%29.
802.
23%37.
181.
63%预计负债1.
290.
08%5.
200.
39%5.
200.
23%递延所得税负债17.
221.
08%24.
591.
84%31.
971.
40%负债合计1,591.
15100.
00%1,333.
44100.
00%2,287.
14100.
00%公司的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98.
37%、97.
77%、98.
84%.
流动负债中,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和其他应1-1-216付款的占比较高.
(1)短期借款单位:万元项目2014.
12.
312013.
12.
312012.
12.
31保证借款--80.
00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依靠自有资金经营,银行借款较少,报告期内,仅有2012年发生短期借款80万元,该笔公司借款担保人为孙凯及其配偶、李雪松,最高担保额度为100万元人民币.
同时,担保人孙凯将个人房产《沪房地虹字(1999)第010173号》抵押,以保证借款合同的履行.
该笔借款已经在2013年还清.
(2)应付账款单位:万元项目2014.
12.
312013.
12.
312012.
12.
311年以内9.
27-23.
81(3)应付职工薪酬作为一家智力密集型专业服务企业,公司的主要成本即为支付给员工的工资薪酬.
2012年至2014年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258.
08万元、302.
55万元和281.
45万元,占负债比重分别为11.
28%,22.
69%和17.
69%,应付职工薪酬占比较高.
(5)应交税费报告期内,公司应交税费构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14/12/312013/12/312012/12/31增值税185.
10179.
40296.
77企业所得税491.
04680.
26527.
19个人所得税19.
954.
4641.
20城市维护建设税9.
974.
3410.
761-1-217项目2014/12/312013/12/312012/12/31教育费附加13.
438.
5115.
32河道管理费2.
652.
542.
26合计722.
14879.
51893.
50(6)其他应付款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应付款账龄及其构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2014/12/312013/12/312012/12/31账龄余额比例余额比例余额比例1年以内(含1年)550.
66100.
00%121.
58100.
00%969.
1597.
50%1-2年(含2年)24.
832.
50%合计550.
66100.
00%121.
58100.
00%993.
98100.
00%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其他应付款主要构成明细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单位名称余额账龄明细内容应付软件著作权转让款80.
001年以内-代收代付款99.
831年以内海关保证金应付赔偿收入分成306.
771年以内-合计486.
60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其他应付款主要构成明细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单位名称余额账龄明细内容员工代垫款51.
911年以内代垫款代收代付款29.
051年以内海关保证金分销权保证金12.
301年以内保证金合计93.
27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其他应付款主要构成明细的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单位名称余额账龄明细内容员工代垫款338.
811年以内代垫款王军214.
251年以内代垫款1-1-218单位名称余额账龄明细内容孙凯188.
341年以内代垫款中马集团123.
832年以内房租分销权保证金100.
001年以内保证金合计965.
22(三)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报告期内所有者权益明细及变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2014/12/312013/12/312012/12/31项目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股本4,820.
007.
11%4,500.
001650.
23%257.
11-资本公积4,455.
19474.
72%775.
19-81.
92%4,286.
92-盈余公积514.
95100.
13%257.
31145.
67%104.
74-未分配利润5,346.
9438.
05%3,873.
25131.
75%1,671.
3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5,137.
0860.
93%9,405.
7548.
82%6,320.
07-1、股本2013年11月13日,新诤信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以新诤信有限截至2013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5,275.
19万元折合为公司股本4,500.
00万元,每股面值1元,未折股部分的净资产计入资本公积.
2、资本公积报告期内,公司资本公积变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期初余额775.
194,286.
92-本期增加3,680.
00775.
194,286.
92本期减少-4,286.
92-期末余额4,455.
19775.
194,286.
92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4,455.
19万元,形成过程如下:1-1-219根据公司2012年8月10日股东决定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由李长旭、王军、张永吉、吴疆、范利明、李国荣、冯锐、刘章明和薛勇9名自然人溢价出资增资本公司,实际出资金额为4,440,300.
00元,其中1,268,600,00元作为实收资本,溢价3,171,700.
00元计入资本公积.
上述增资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师报字[2012]第113858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2年12月10日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由江苏悦达泰和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服务新首钢股权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昆山分享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和昆山分享成长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溢价出资增资本公司,实际出资金额为40,000,000.
00元,其中302,488.
00元作为实收资本,溢价39,697,512.
00元计入资本公积.
上述增资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师报字[2012]第151087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3年9月3日股东会决议及公司章程(草案),公司以2013年6月30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各股东以其拥有的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经审计的净资产计52,751,912.
00元折合认购本公司股份4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余7,751,912.
00元列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根据公司2014年6月10日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由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昆山分享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和江苏悦达泰和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溢价出资增资本公司,实际出资金额为4,000万元,其中3,200,000.
00元作为实收资本,溢价36,800,000.
00元计入资本公积.
上述增资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151098号验资报告.
除上述股改的整体变更以外,发行人报告期内没有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情形.
发行人在报告期内没有用资本公积弥补亏损的情形.
3、盈余公积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当期实现的净利润的10%比例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没有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分派股利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盈余公积变动情况如下:1-1-220单位:万元项目2014/12/312013/12/312012/12/31期初余额257.
31104.
7415.
16本期增加257.
64257.
3189.
57本期减少-104.
74-期末余额514.
95257.
31104.
744、未分配利润报告期内,公司未分配利润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年初未分配利润3,873.
251,671.
30136.
47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06.
333,085.
681,624.
41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57.
64257.
3189.
57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626.
42-应付普通股股利1,575.
00--期末未分配利润5,346.
943,873.
251,671.
30(四)偿债能力分析报告期内,与公司偿债能力有关的财务指标列示如下:财务指标2014/12/312013/12/312012/12/31资产负债率(母公司)6.
54%8.
03%15.
08%流动比率(倍)10.
298.
103.
78速动比率(倍)10.
298.
103.
78财务指标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4,578.
744,190.
182,349.
00利息保障倍数(倍)-4,471.
43316.
96注:主要财务指标计算说明: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以母公司数据为基础)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合并利润总额+利息支出+计提折旧+摊销5、利息保障倍数=(税前利润+利息支出)/利息支出报告期内,公司的各项偿债指标良好,资产负债率始终处于较低的水平.
同时,流动比例和速动比例显著上升.
1-1-221(五)资产周转能力分析报告期内,反映公司资产周转能力的财务指标情况如下表:项目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2.
662.
592.
72注:主要财务指标计算说明:1、应收账款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2012年至2014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
72、2.
59和2.
66.
公司应收账款的周转率总体较为稳定,体现了公司对应收账款的良好管理.
十二、现金流量分析(一)现金流量基本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项目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990.
0612,466.
013,574.
65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193.
1711,542.
104,151.
8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96.
88923.
91-577.
17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32.
84141.
24104.
8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2.
84-141.
24-104.
85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049.
000.
004,624.
03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75.
00118.
40125.
7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74.
00-118.
404,498.
27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
86-18.
30-4.
6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836.
18645.
973,811.
59(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1-1-222单位:万元项目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3,484.
2612,106.
963,512.
57营业收入13,042.
0411,908.
996,871.
25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103.
39%101.
66%51.
1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585.
894,603.
792,208.
50营业成本6,323.
485,907.
313,546.
97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营业成本56.
71%77.
93%62.
2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96.
88923.
91-577.
17净利润3,275.
283,090.
801,642.
5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85.
39%29.
89%-35.
14%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77.
17万元、923.
91万元和2,796.
88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35.
14%、29.
89%和85.
39%,呈良好的上升态势.
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工作需要优先在一定时限内完成调研、文书准备及与政府部门的配合工作,在提交工作成果后,由客户确认并安排支付款项.
因此为尽快执行各种服务项目,公司需要为客户确认进行的项目垫付所需要的工作费用,如劳务费、差旅费、调研费等.
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知识产权维权保护行业,相关业务取得快速发展,为执行相关业务先行垫付的资金增长较快,导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低.
随着公司主营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同时有效控制成本费用占比和应收账款回款,公司的现金流状况不断改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负变正且持续增长.
2012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512.
5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51.
12%,占比较低,主要是因为公司在2012年下半年扩充了业务团队,业务规模大幅增加,导致营业收入增长较多,但是收款具有一定的周期,期末有较多款项尚未收回.
2013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101.
66%.
2014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103.
39%.
总体上,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相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62.
26%、77.
93%和56.
71%,呈下降趋势.
1-1-223(三)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2014年度、2013年度和2012年度,公司投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32.
84万元、-141.
24万元和-104.
85万元.
2012年度,公司投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为-104.
85万元,由于公司当期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导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2013年度,公司投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为-141.
24万元,主要由于公司为了配合业务的快速发展,加大了对办公设备和软件开发升级改造的投入.
2014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32.
84万元,主要是购买软件著作权和办公场所的装修支出.
(四)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2014年度、2013年度和2012年度公司筹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474.
00万元、-118.
40万元和4,498.
27万元.
2012年度和2014年度公司筹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为新股东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五)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内容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募集资金运用".
十三、股利分配政策(一)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2013年9月22日,公司创立大会通过股份公司《公司章程》,其第一百六十五条、一百六十六条、一百六十七条和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得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1)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2)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1-1-224(二)报告期内实际股利分配情况2014年6月10日,公司的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按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00万股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
50元(含税).
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4年实施完毕.
2015年4月2日,公司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计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按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8,200,000股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
20元(含税).
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15年度.
(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本次发行上市后,本公司实行兼顾公司发展与投资者投资回报的利润分配政策.
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发行上市后的鼓励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比例及分红回报规划.
2015年3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5年4月2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本公司发行后,利润分配政策如下: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得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对投资者给予合理的投资回报.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主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也可以采取股票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分配股利.
3、利润分配条件及比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配,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在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和市场环1-1-225境,制定利润分配预案报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的利润分配主要采取现金分红形式,股利分配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1)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2)公司营收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4、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在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四)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经公司2015年4月2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利润将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1-1-226第十节募集资金运用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根据2015年3月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5年4月2日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发行人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0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建设,以增强发行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预计投入的时间1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全国业务网络扩建项目9,609.
239,609.
2324个月2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平台项目4,495.
174,495.
1724个月3商标在线监测和维权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4,445.
354,445.
3524个月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615.
944,615.
9424个月合计23,165.
6923,165.
69以上项目全部由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完成.
若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计划使用量,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途径补充解决.
若募集资金满足上述项目投资后尚有剩余,则剩余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备案和环评情况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备案情况1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全国业务网络扩建项目沪张江园区管备[2015]39号2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平台项目沪张江园区管备[2015]40号3商标在线监测和维权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沪张江园区管备[2015]41号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沪张江园区管备[2015]42号项目的实施对环境无不良影响,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纸张、光盘等各1-1-227类介质由碎纸机、回收桶等进行回收处理,保证办公环境和周围环境不受污染;项目中引入的设备为开发与测试设备,不产生噪音等污染;项目涉及的能源为办公场所的正常照明用电、音视频设备用电、电脑用电、空调用电等,无特殊工业用电需求,用电亦按规定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
(三)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1、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全国业务网络扩建项目本项目是基于公司目前核心主营业务即知识产权保护维权业务进行全国业务网络的扩建.
首先,目前国家政策鼓励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这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政策保障.
其次,全国服务业务网络建设符合行业发展的新趋势.
随着中国制造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知识产权侵权地域也发生了变化:侵权地区从华东与华南向中西部转移、从原来的经济发达地区向经济欠发达地区转移,这迫切需要在各地新建服务网点,及时为客户提供服务.
再者,新诤信在行业内的客户优势和竞争优势能够有效确保在业务网络扩建后仍然能为客户提供高效、高质量的专业服务,这将会大大增加发行人的整体营业收入及利润,提高发行人的市场占有份额,从而保持发行人行业领先的竞争地位.
在未来2年的业务网点拓展计划中,在国内外新建或扩建的12个业务网点,包括:杭州、南京、武汉、厦门、深圳、成都、西安、沈阳、青岛、乌鲁木齐.
同时将在海外设立营销办事处,包括香港及日本东京.
通过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营销办事处能更及时地向客户提供服务、开展当地市场监测、满足当地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维权需求.
因此,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全国业务网络扩建项目是必要且可行的.
2、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平台项目本项目是基于公司目前核心主营业务即知识产权保护维权业务进行的业务扩展和升级,主要是加强公司对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能力.
首先,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平台项目的实施具备政策可行性.
国办发(2014)64号《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10年)通知》中提到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中,将加强对视听节目、文学、游戏网站和1-1-228网络交易平台的版权监管,规范网络作品使用,严厉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优化网络监管技术手段.
其次,从技术方向来看,本项目建设符合未来发展趋势.
目前知识产权侵权呈现网络化、隐蔽化的趋势特点,利用线上工具监控虚拟市场中的侵权行为,使侵权分析结果更全面和完整;线上监测更便捷高效,可以有效地提高信息收集效率,降低成本,与线下市场调查相结合,可以有效互补.
再者,文化产业保护的市场前景广阔.
根据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2014年底发布的《2012年中国版权产业经济贡献的调研成果》,版权产业已成我国支柱型产业.
我国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2012年达到35,674.
15亿元8,占全国GDP的6.
87%;就业人数1,246.
48万人,占全国城镇单位就业总人数的8.
18%.
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将带来文化产业保护需求的高速增长.
3、商标在线监测和维权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本项目是基于公司目前核心主营业务即知识产权保护维权业务进行的线上监测服务平台建设.
近些年来,有关域名、通用网址、电商商品商标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事件层出不穷.
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加上互联网产品的虚拟性,网络侵权行为的监测和跟踪,网络侵权证据的获取等方面存在一定难度.
建设互联网服务平台实现网络侵权行为的监测,由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机构进行网络侵权行为的监测和维权,实现知识产权线上保护与线下保护的有机结合,是对目前各项法规政策缺乏支撑的有效补充和完善.
发行人开发并运营的IPRSEE商标在线监测平台已经为欧莱雅、香奈儿和爱普生和小米等公司提供此类服务.
商标在线监测和维权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一方面能够满足客户通过网络监测商标侵权行为,遏制网上商标侵权、收集商标侵权证据的需要,另一方面还是发行人将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传统的"个案咨询"服务模式发展为"咨询顾问+业务执行"相结合的服务模式的重要工具,有助于发行人打造知识产权线上线下的"一站式"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服务体系.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侵权信息查询现状如下:(1)企业在市场行为中很难8数据来源:http://www.
cnpps.
cn/zx/hangyejujiao/2014/1226/4147.
html1-1-229全方位了解侵权信息.
(2)虽然我国已经确立了侵权假冒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制度,但是仍存在着各地信息公开方式不统一、没有统一公开平台、无法查询同一涉案人的不同违法信息等问题.
(3)虽然我国已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的两法衔接平台,但是知识产权权利人尚不能有效地保障自己的权益、有力地实施侵权监督权.
权利人需要通过案件追溯或信息共享平台来满足最大限度保护自身知识产权合法权益.
(4)目前国内规模较大的企业拥有一定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而成长型中小企业和新兴互联网企业对知识产权的管理、运用和保护权利意识淡薄,更缺乏专业团队,需要"一站式"知识产权保护托管和运营管理服务平台.
为了应对国内权利人最大限度保护知识产权合法权益的需求,发行人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本项目将两法衔接权利人服务平台、知识产权处罚案件数据聚合平台、面向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作为研发中心的主要建设内容,符合我国高技术服务业的发展方向.
知识产权处罚案件数据聚合平台、两法衔接权利人服务平台和面向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的研发是对未来知识产权保护市场需求的预判和预研,可通过本项目的研发在技术储备上走在行业前列,开发出能够满足不同客户差异化需求的产品.
本项目的建设正是对市场未来发展趋势的快速反应,建立公司未来的业务增长点.
发行人自身具有清晰的战略定位、为项目提供稳定的内部环境;具备领先的技术和人才优势,为项目提供技术保障;拥有牢固的客户资源、为项目提供了市场保障.
因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备可行性.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1、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全国业务网络扩建项目本项目是在发行人稳固沿海区域的基础上,形成业务辐射,着力开拓中西部等内陆市场,在各地建立市场监测和服务网点,以满足当地及周边地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需求,以实现全国化市场的纵深发展.
随着新诤信发展速度较快,原有的北京、上海、广州等业务网点已经无法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这一项1-1-230目的实施可以大大缓解现有营销服务网络负荷过重的压力,同时通过在海外设立必要的服务机构,不仅从营销渠道和品牌建设上助力公司业务增长,也能逐步开展中国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业务,为公司业绩进一步成长提供更大的空间.
2、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平台项目公司的卓越执行力、优良服务品质及丰富行业经验给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目前公司运营的IPRTXT平台已经与上海玄霆娱乐等公司签属了合作协议.
本项目为文化产业企业提供了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服务模式,符合市场发展趋势需求,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3、商标在线监测和维权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目前公司商标监测和维权平台已经完成一期部分模块的设计与建设并已经投入商业运营,并且该服务平台已经为欧莱雅、小米、香奈儿、爱普生公司等公司提供服务.
公司通过多年的业务积累,世界500强企业形成良好合作关系,例如飞利浦,爱普生,惠普、三星、泰科电子、思科等.
由于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的特点,客户对知识产权服务公司有一定的粘性,这些牢固的资源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市场保障.
公司利用已有的项目技术基础和市场基础,将通过加大网络计算资源的投入,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商标监测和维权服务平台,来扩大互联网监测范围与提升数据收集能力,构建包含监测、分析、处理、报告、鉴证、维权、评估在内的全方位知识产权保护服务.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项目是把公司的研发投入、研发活动和研发成果有机融合、平衡发展的制度保障,是形成稳定、规范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前提.
新诤信在已有的技术积累和对市场需求深入理解的基础上,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对新技术趋势进行预研,按照公司的产品方向进行技术研发和储备;同时还可以有效提升公司知识产权创造、应用和保护的能力,使公司充分利用自主知识产权,将之作为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技术来源.
1-1-231(五)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营运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由董事会负责实施.
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开户银行【】,账户【】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一)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全国业务网络扩建项目1、项目概要本项目将对现有业务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完善,在现有上海、北京、广州三个区域运营中心基础上,建立企业分支机构管理体系、成本预算管理体系、供应商管理体系、信息大数据情报体系等管理信息平台,以形成各区域分支机构业务的系统化对接和标准化管理.
拟在杭州、深圳、厦门、乌鲁木齐、青岛、成都、西安、武汉、南京、沈阳、香港等11个国内主要城市及日本东京新建12个区域分公司或子公司,实现全国业务网络关键结点布局.
2、投资概算本项目总投资9,609.
23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工程费用工程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铺地流动资金合计1工程建设费用3332.
963332.
961.
1建设期房屋租赁费1139.
761139.
761.
2装修费485.
00485.
001.
3设备费1512.
251512.
251.
3.
1硬件1134.
251134.
251.
3.
2办公家具378.
00378.
001.
4软件195.
95195.
952工程建设其它费用4675.
804675.
802.
1人员工资4225.
804225.
801-1-2322.
2培训费用200.
00200.
002.
3调研咨询费250.
00250.
003基本预备费2%160.
18160.
184铺底流动资金1440.
301440.
30合计3332.
964675.
80160.
181440.
309609.
233、项目实施进度本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
(二)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平台项目1、项目概要本项目是建设包括文化产业知识产权在线监测、分析、处理、鉴证、维权、评估、授权许可在内的维权及运营服务大数据信息平台.
本项目将对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互联网侵权进行全网监测;对新媒体权利组织与个人,原创文章、文学作品、图片、影视、音乐的盗链、盗播、盗版,软件盗版、游戏私服9等文化产业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实施在线监测;通过对目标网站侵权事件的发现、统计、筛选、通知、警告、缴费的方式,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天罗地网.
服务平台还将为主流院线、网络电视、个性化影吧提供知识产权管理平台;为影吧经营者提供正版知识产权购买渠道,并提供缴费(充值)、扣费平台,避免侵权的法律风险;为电影权利人等扩大知识产权营销范围,监测电影实时播放运营数据(次数、影片、地域).
2、投资概算本项目总投资4,495.
17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工程费用工程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铺地流动资金合计1工程建设费用1,653.
781,653.
789游戏私服:是相对于游戏官服而言,指未经版权拥有者授权,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游戏服务器端安装程序之后设立的网络服务器,它属于网络盗版的一种,是侵害著作权的行为.
游戏私服存在的主要目的同官方服务器是一样的,都是向玩家收费以获利.
1-1-233序号项目名称工程费用工程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铺地流动资金合计1.
1建设期房屋租赁费648.
00648.
001.
2装修费180.
00180.
001.
3设备费623.
18623.
181.
3.
1硬件445.
18445.
181.
3.
2办公家具178.
00178.
001.
4软件202.
60202.
602工程建设其它费用2,268.
902,268.
902.
1人员工资1,908.
901,908.
902.
2培训费用120.
00120.
002.
3调研咨询费240.
00240.
003基本预备费2%78.
4578.
454铺底流动资金494.
04494.
04合计1,653.
782,268.
9078.
45494.
044,495.
173、项目实施进度本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
(三)商标在线监测和维权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1、项目概要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商标在线监测平台升级、产品技术实现和扩建三个方面.
目前发行人商标在线监测和维权平台已经完成一期建设并投入运营,利用现有项目技术基础和市场基础,发行人将加大网络计算资源(计算处理能力)的投入,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商标在线监测和维权服务平台,扩大互联网知识产权侵权监测范围与提升数据收集能力.
2、投资概算本项目总投资4,445.
35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1-1-234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工程费用工程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铺地流动资金合计1工程建设费用1,796.
121,796.
121.
1建设期房屋租赁费720.
00720.
001.
2装修费200.
00200.
001.
3设备费714.
00714.
001.
3.
1硬件530.
00530.
001.
3.
2办公家具184.
00184.
001.
4软件162.
12162.
122工程建设其它费用2,123.
802,123.
802.
1人员工资1,873.
801,873.
802.
2培训费用100.
00100.
002.
3调研咨询费150.
00150.
003基本预备费2%78.
4078.
404铺底流动资金447.
03447.
03合计1,796.
122,123.
8078.
40447.
034,445.
353、项目实施进度本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
(四)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项目概要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开发知识产权处罚案件数据聚合平台、两法衔接权利人服务平台、面向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
知识产权处罚案件数据聚合平台项目是为了配合全国统一的侵权假冒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解决现阶段侵权假冒行政处罚信息存在的公开方式不统一、平台不统一、无法查询同一涉案人的不同违法信息等问题而建设.
两法衔接权利人服务平台项目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政府和知识产权权利人信息沟通的服务平台,从而形成知识产权权利人服务平台与两法平台相互协1-1-235作、共同促进的工作模式.
面向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项目是建立面对成长型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平台和运营服务平台,提高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的价值,发挥知识产权最大效益.
本项目的建设主要内容为Easy-IP线上平台开发及运营服务体系建设.
2、投资概算本项目总投资4,615.
94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工程费用工程其他费用预备费合计1工程费用3,124.
433,124.
431.
1场地购置1,650.
001,650.
001.
2场地装修110.
00110.
001.
3设备958.
20958.
201.
3.
1硬件868.
20868.
201.
3.
2家具90.
0090.
003.
1软件406.
23406.
23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01.
001,401.
002.
1开发人员工资1,236.
001,236.
002.
2培训费用100.
00100.
002.
3第三方合作费65.
0065.
003基本预备费2%90.
5190.
51合计3,124.
431,401.
0090.
514,615.
943、项目实施进度本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每年将会新增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和摊销,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一定的投资周期,需要一段时间才能产生效益,在项目未达产的周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会因为折旧和摊销而有一定程度的降低.
1-1-236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
项目完成后,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提高盈利水平,增加利润增长点,募集资金的运用合理、可行,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1-1-237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一、重大合同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中的重要合同或者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如下:(一)销售合同及业务合作框架协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中的重大销售合同如下表所示:序号客户名称合同签署日销售内容合同金额1SAMSUNGELECTRONICSCO.
,LTD2012年8月23日授权代理知识产权保护的框架性协议-2现代自动车株式会社2013年1月15日,若未另行撤销授权,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授权代理知识产权保护的框架性协议-3HEWLETT-PACKARDCOMPANY、HEWLETT-PACKARDDEVELOPMENTCOMPANY,L.
P2013年11月4日,有效期至2015年6月30日授权代理知识产权保护的框架性协议-4可口可乐饮料(上海)有限公司有效期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授权代理知识产权保护的框架性协议-5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2014年1月1日,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授权代理知识产权保护的框架性协议-6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2014年1月2日,有效期2年授权代理知识产权保护的框架性协议-7现代汽车(上海)有限公司2014年2月10日,有效期3年授权代理知识产权保护的框架性协议-8北京现代摩比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2014年2月18日,合同有效期三年授权代理知识产权保护的框架性协议-9兄弟工业株式会社2014年3月7日,有效期至2015年5月31日授权代理知识产权保护的框架性协议-10DR.
ING.
HC.
F.
2014年3月21日,有授权代理知识产权保护-1-1-238序号客户名称合同签署日销售内容合同金额PORSCHEAKTIENGESELLSCHAFT效期3年的框架性协议11恒源祥(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6月26日,有效期1年授权代理知识产权保护的框架性协议12DelphiTechnologies,Inc、德尔福贸易(上海)有限公司2014年7月9日,有效期1年授权代理知识产权保护的框架性协议-13BelkinAsiaPacificLimited2014年8月6日,有效期1年授权代理知识产权保护的框架性协议-14乐唤贸易(上海)有限公司2014年8月13日,有效期3年授权代理知识产权保护的框架性协议-15明尼苏达矿业制造(中国)投资有限公司2014年8月22日,有效期1年授权代理知识产权保护的框架性协议-16百家好(上海)时装有限公司2014年9月1日,有效期2年授权代理知识产权保护的框架性协议-17新秀丽国际贸易(宁波)有限公司2014年9月4日,委托代理期限至2015年12月31日授权代理知识产权保护的框架性协议-18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9月10日授权代理知识产权保护的框架性协议-19上海阀门五厂有限公司2014年10月28日,有效期1年授权代理知识产权保护的框架性协议-20上海倍德玛化妆品贸易有限公司2014年11月,有效期1年授权代理知识产权保护的框架性协议-21THEWHITAKERLCC2014年11月12日,有效期1年授权代理知识产权保护的框架性协议-22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2014年12月1日,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授权代理知识产权保护的框架性协议-23伦博(上海)贸易有限公司)2014年12月8日,有效期1年授权代理知识产权保护的框架性协议-24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2月10日授权代理知识产权保护的框架性协议-25北京网文欣阅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12月10日,有效期1年授权代理知识产权保护的框架性协议-26俏十岁生物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2月15日,合同有效期1年授权代理知识产权保护的框架性协议-27佳能(中国)有限公司2015年1月12日,有效期从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授权代理知识产权保护的框架性协议28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2015年1月31日,有授权代理知识产权保护-1-1-239序号客户名称合同签署日销售内容合同金额限公司效期2年的框架性协议29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2015年2月1日,有效期为2015年2月1日-2016年1月31日授权代理知识产权保护的框架性协议-30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2015年2月11日,有效期2015年2月11日-2015年12月31日授权代理知识产权保护的框架性协议-31欧姆龙(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2015年4月29日,有效期2015年4月1日-2016年3月31日授权代理知识产权保护的框架性协议-32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2015年4月12日,有效期2年发行人与其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影视作品权利人提供监测和维权服务-(二)采购合同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金额为300万元及以上的未执行采购合同.
(三)银行借款合同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没有尚未履行结束的银行借款合同.
二、对外担保事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可能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未涉及任何刑事诉讼案件.
1-1-240第十二节有关声明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全体监事签字: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上海新诤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1-1-241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本保荐机构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字:保荐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1-1-242三、发行人律师声明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
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年【】月【】日1-1-243四、审计机构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名:吴蓉黄洁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1-1-244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名:李琦任素梅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签名: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年月日1-1-245六、验资机构声明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名: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1-1-246第十三节一、本招股说明书的(一)发行保荐书(附:发行人成长性专项意见)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二)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四)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五)发行人审计报告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如有);(六)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七)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八)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九)公司章程(草案);(十)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十一)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赴本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办公地址查阅.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三、查阅网址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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