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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采购人:北京市海淀区东升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2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6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29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42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85第六章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
87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105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海淀区东升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公告,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项目名称: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项目编号: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天磊、高子淳项目联系电话:010-58446088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人:北京市海淀区东升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45号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海超010-8261905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天磊、高子淳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4号楼4层403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等:1、项目基本概况:光缆敷设及拆除、光缆及电缆检验、穿放引上光缆、敷设金属线槽、光缆接续、中继段光缆测试等项.
2、采购数量:13、采购用途:光缆敷设及拆除、光缆及电缆检验、穿放引上光缆、敷设金属线槽、光缆接续、中继段光缆测试等项.
4、采购预算及资金落实情况: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磋商控制价为4,799,150.
88元,超过磋商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4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未届满,响应人应提供网页截图,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复核);6、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递交等:(1)办理北京市法人一证通CA数字证书请登录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
bjhd.
gov.
cn/),查阅【服务指南】——【"CA办理】"栏目,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新用户注册取得CA数字证书后,请登录网站主页(http://ggzyjy.
bjhd.
gov.
cn/),选择【网上办事】——【投标人】栏目,应用CA数字证书进行新用户注册.
(3)采购文件下载及投标报名完成注册后,通过使用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系统免费下载采购文件,下载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5预览采购文件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报名.
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报名,视同放弃本项目投标.
(4)如投标报名程序遇到任何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10-52808124,该方面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无法解答.
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05月06日9:00至2019年05月13日16:00(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05月17日13:00至13:30(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19年05月17日13:30(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开启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院4号楼(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五层竞标室2室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4〕68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财库〔2017〕141号).
2.
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3.
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4、残疾人企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
1总则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采购,指磋商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磋商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2.
1.
1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人北京市海淀区东升镇人民政府2采购代理机构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4项目概况光缆敷设及拆除、光缆及电缆检验、穿放引上光缆、敷设金属线槽、光缆接续、中继段光缆测试等项.
5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升镇人民政府指定地点6报价范围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的施工及其保修.
7计划工期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06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07月30日.
8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9磋商控制价本项目磋商控制价为4,799,150.
88元,超过磋商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10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7(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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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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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
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未届满,响应人应提供网页截图,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复核);6、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11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12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3响应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814磋商保证金1.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9万元2.
递交方式:支票、电汇;磋商保证金须以公对公(非现金)方式向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账号开户名(全称):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万柳支行账号:110061118018010030936注:除以上递交方式外,投标人还可以以信用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
如电汇,请在银行进账单事由栏中注明"099架空线".
3.
递交时间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磋商保证金,以招标代理公司查收到账为准.
16报价方式综合单价17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同书面响应文件;份数:1份;格式:DOC;介质:U盘;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18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19响应文件装订应符合"第2.
3.
5.
3项"规定20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
2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递交时间:2019年05月17日13时00分起至13时30分止.
截止时间:2019年05月17日13时30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院4号楼(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五层竞标室2室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922响应文件是否退还不退还.
23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4响应文件密封性检查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各自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25报价顺序按照签到表先后顺序依次报价.
26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构成:5人.
27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28报价轮次本次磋商共2轮报价(含首轮报价)29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否30信用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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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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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1成交供应商确定√推荐成交候选人3名.
3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报区管委后,按照区管委相关支付规定,预付款支付合同价款的30%,待工程完工后根据施工结算审定金额,由承包人出具施工结算审定金额3%(资金四舍五入取整到万元)的银行保函作为质保金后,根据结算审定金额拨付剩余价款.
33监督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10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4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所列计价方法,本项目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缴纳全部费用.
35合同采购合同的确定应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等相关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合同以简体中文书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中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备案1份,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存档1份.
36磋商磋商时,供应商代表(仅限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于磋商时间前到达磋商现场.
如果供应商代表是被授权人,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7磋商一览表《磋商一览表》中如果存在未签章、未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有磋商报价等情况,作无效投标处理.
38其他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磋商文件领取备案后不得转让,否则视为无效磋商.
未在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服务中心报名、下载文件而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
39废标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二家的;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1140合同公示根据财库{2015}135号文《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在合同签订2个工作日内公示.
41注意事项本项目需特别注意的事情:1.
磋商顺序: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顺序;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
1.
2当事人2.
1.
2.
1采购人:系指北京市海淀区东升镇人民政府.
2.
1.
2.
2供应商:是指响应采购要求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
1.
2.
3磋商小组: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采购人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
2.
1.
2.
4成交供应商:系指经磋商确定的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终报价合理的,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2.
1.
2.
5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2.
1.
3谈判依据及原则2.
1.
3.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
1.
3.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
1.
3.
3《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2.
1.
3.
4《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2.
1.
3.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
1.
3.
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
1.
3.
7《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2.
1.
3.
8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
2.
1.
4供应商相关要求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122.
1.
4.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
1.
4.
2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
1.
4.
3与本次采购的工程进行设计、编制规范等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者其附属机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项目.
2.
1.
4.
4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供应商,具有参与磋商的资格.
2.
1.
5保密参与谈判活动的当事人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
1.
6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2.
1.
6.
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
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2.
1.
6.
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2.
1.
6.
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
2.
1.
7踏勘现场2.
1.
7.
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
2.
1.
7.
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不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
2.
1.
7.
3供应商经采购人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
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
2.
1.
8答疑2.
1.
8.
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采购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
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出的所有疑问或者询问进行综合答复.
2.
1.
8.
2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磋商文件以及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13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报价的,后果自负.
2.
1.
9偏离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
2.
1.
10其他条款2.
1.
10.
1供应商成交后直至验收止,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与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
1.
10.
2不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2.
1.
10.
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
2磋商文件2.
2.
1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2.
2.
1.
1竞争性磋商公告;2.
2.
1.
2供应商须知;(1)总则;(2)磋商文件;(3)报价、响应文件编制以及磋商保证金;(4)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开启时间以及地点;(6)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废标;(7)纪律和监督;(8)质疑与投诉;2.
2.
1.
3评审办法;2.
2.
1.
4合同条款和格式;2.
2.
1.
5工程量清单;2.
2.
1.
6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2.
2.
1.
7响应文件格式.
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1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所作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北京市海淀区上公告后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
2.
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2.
2.
2.
1供应商获得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
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获得磋商文件后三日内,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
供应商有义务对磋商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磋商文件所有条款.
2.
2.
2.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和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但不指明澄清或者修改问题的来源.
若澄清、修改内容已构成对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增减或者改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磋商或者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开启时间,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2.
2.
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发布公告后,方可作为磋商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
磋商文件的澄清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并经公告的为准.
2.
2.
2.
4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
2.
2.
3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开启时间2.
2.
3.
1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开启时间,但至少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在中《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15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2.
2.
3.
2磋商文件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内容较多时,采购人应重新组织谈判或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和磋商开启时间,采购人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和磋商开启时间的,至少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首次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5日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以给予供应商充足的时间编制响应文件.
2.
3报价、响应文件编制以及磋商保证金2.
3.
1报价2.
3.
1.
1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磋商控制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2.
3.
1.
2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报价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
2.
3.
1.
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
2.
3.
1.
4供应商须按照格式表格要求填写.
2.
3.
1.
5报价时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供应商应签字确认.
2.
3.
2响应文件的签署要求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处,签字的不得由他人代签.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
3.
3响应文件的盖章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均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
2.
3.
4响应文件的时间单位、有效期以及费用2.
3.
4.
1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
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162.
3.
4.
2响应有效期为90日历天,即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响应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
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其报价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有关退还和没收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2.
3.
4.
3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费用.
2.
3.
5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根据有关规定,响应文件按照以下要求、格式统一编制:2.
3.
5.
1封面设置.
响应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供应商全称和日期.
2.
3.
5.
2响应文件内容.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加行、涂改、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
2.
3.
5.
3响应文件装订.
响应文件以A4幅面制作,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分册装订,共分2册,分别为:技术标(明标):施工组织设计商务标:除施工组织设计以外,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文件采用左侧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2.
3.
5.
4响应文件密封,响应文件按标段分别密封.
2.
3.
5.
5响应文件数量以及要求.
包括一份电子版响应文件和4份纸质响应文件,其中正本1份和副本4份,每份纸质响应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或者"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
3.
6响应文件的组成2.
3.
6.
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报价函、报价函附录;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17(2)首轮报价一览表;(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4)施工组织设计;(5)项目管理机构;(6)资格审查资料.
2.
3.
6.
2电子版响应文件(1)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一致.
(2)电子版介质为U盘,文件格式须为DOC.
(3)电子版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无论谈判结果如何,均不退回.
(4)电子版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2.
3.
7磋商保证金缴纳以及退还2.
3.
7.
1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设立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按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递交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磋商保证金.
联合体应答的,其投磋商证金可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共同提交.
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2.
3.
7.
2磋商保证金应当以银行网银转账、银行柜台汇款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接收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投标担保函形式提交.
如磋商保证金以保函形式提交,保函的保证期必须和投标有效期一致或长于投标有效期.
2.
3.
7.
3磋商保证金采用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担保函形式递交的,担保函应由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出具.
办理担保函方式为: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业务投标保函申请要约函》、提交《投标担保函申请书》(格式见第二章二)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上述资料于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交至上述三家担保公司.
2.
3.
7.
4磋商保证金退还实行原路退还.
2.
3.
7.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在采购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应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18(4)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成交供应商以上情形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2.
4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2.
4.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提交的商务资格、技术支持等证明材料.
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其中的字体、印章要清晰.
2.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开启时间以及地点2.
5.
1响应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2.
5.
1.
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含证明材料等).
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证明材料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
5.
1.
2供应商可对现场工作人员的资格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应保留相关证据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2.
5.
1.
3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同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
5.
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
5.
2.
1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装箱(袋)加以密封.
封套上标明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以及标段、供应商名称等,在封签处标注"请勿在2019年05月17日13时30分之前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密封或无公章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
5.
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
5.
3.
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照本磋商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盖章和递交.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
5.
3.
2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销其响应文件.
供应商要求补充、修改、替代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供应商撤销全部或者部分响应文件的,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2.
5.
4磋商开启采购人将准时组织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应委派磋商授权代表规定的时间和地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19点参加,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磋商开始时,将当众宣读参与磋商供应商名称并按递交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决定磋商顺序(先到先磋)、磋商程序、报价次数等内容.
2.
6磋商规定2.
6.
1磋商2.
6.
1.
1磋商小组(1)磋商小组的组成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
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评审专家的抽取①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依法设立的专家库中确定磋商小组成员.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
②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
磋商小组成员的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
(3)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4)磋商小组负责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
(5)磋商小组具有依据磋商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
磋商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对谈判结果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
磋商小组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磋商小组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6)磋商小组的职责:①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作出评价;②要求供应商解释或澄清其响应文件;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20③编写评审报告,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④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7)磋商小组的义务:①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②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③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④发现供应商在谈判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⑤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独立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⑥编写并审定评审报告;⑦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⑧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⑨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8)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①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②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③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④曾因在磋商、评标以及其他与磋商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⑤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9)评审程序①宣布评审纪律以及回避提示;②推荐磋商小组组长;③资格性审查;④符合性审查;⑤技术评审与商务评审;⑥澄清有关问题;⑦磋商;⑧确定成交供应商;⑨编写评审报告.
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21(10)评审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1)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向采购人提出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2.
6.
2确定成交供应商2.
6.
2.
1磋商小组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
6.
2.
2成交供应商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成交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成交供应商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2.
6.
2.
3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成交公示或者发布成交公示后不签发成交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成交供应商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
6.
2.
4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6.
3报价无效及废标2.
6.
3.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无效:(1)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格式表格制作、密封、签署、盖章;(4)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5)未按照磋商文件中报价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报价等于或高于预算控制价;(6)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参加磋商开启会议或参加磋商开启会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22议未提供有效证明;(7)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响应性审查中,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
(8)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9)联合体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10)响应文件未完全满足磋商文件中实质性要求;(11)低于成本价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2)评审期间,没有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13)供应商未提交最终报价;(14)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15)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供应商与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情形;(16)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他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17)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报价无效情形;(1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报价无效的其他情形.
对报价无效的认定,必须经磋商小组集体作出决定并出具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磋商小组作出的决定.
2.
6.
3.
2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预算控制价;(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5)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
废标必须经磋商小组集体作出决定,经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生效.
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告知所有供应商.
2.
6.
4特殊情况处置程序2.
6.
4.
1评审活动终止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23(1)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
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织评审.
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磋商文件和所有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前期参加评审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回避.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小组应终止评审:①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②发生磋商小组名单泄密、评审信息泄露;③出现非法干预评审工作;④发现磋商小组或者成员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评审或者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为,且拒绝改正.
出现上述情形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予以废标或者建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封存磋商文件和所有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2.
6.
4.
2磋商小组中途更换成员(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中途更换:①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者需在评审过程中退出评审活动;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者某几个磋商小组成员需要回避;(2)退出磋商小组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
由采购人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更换磋商小组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
2.
6.
4.
3记名投票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2.
6.
5违法违规情形2.
6.
5.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1)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报价或者成交;(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24报价;(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
6.
5.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
6.
5.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报价:(1)采购人在磋商开启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磋商小组成员等信息;(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报价;(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成交提供方便;(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2.
6.
5.
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
6.
5.
5违规处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25(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7)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8)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9)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短信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10)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2.
6.
6关于成交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
6.
6.
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本应作无效或废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者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磋商小组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随时视情形决定该报价无效,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纠正措施;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能够满足磋商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磋商小组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补救、纠正措施等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仍不能够满足磋商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磋商小组应出具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的复审结论,并予以废标,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磋商小组认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无效、废标或成交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的,应予以废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成交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出现上述情形的一切损失均由被取消成交资格的供应商承担.
2.
6.
6.
2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未被发现,签署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磋商小组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若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的情形(包括:予以无效报价、废标或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使本次采购成本大幅上升、延误期限以至可能给采购人造成较大损失的),维持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必须出具维持成交结果以及是否要求提供特别担保金的书面意见,磋商小组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提供特别担保金承诺,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成交供应商拒绝提供特别担保金、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或者采购人不同意维持成交结果的,磋商小组应当决定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262.
7纪律和监督2.
7.
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
7.
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互相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2.
7.
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超出本磋商文件有关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2.
7.
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2.
8质疑与投诉2.
8.
1质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
8.
1.
1质疑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2)具体的质疑事项、证据以及法律、法规依据;(3)提出质疑的日期.
2.
8.
1.
2按照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数量提供质疑书,并应加盖公章且由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27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
8.
1.
3除书面形式外,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接受和回复.
2.
8.
1.
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当事人,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
8.
1.
5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
8.
2投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
8.
2.
1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3)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规定;(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5)属于同级财政部门管辖;(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8.
2.
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
2.
8.
2.
3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2)具体的投诉事宜以及事实依据;(3)质疑书和质疑答复情况以及相关证明材料;(4)提起投诉的日期.
2.
8.
2.
4投诉书应当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28办理投诉事务.
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
8.
2.
5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财政部门不予受理.
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29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3.
1相关要求3.
1.
1"同类项目":本项目的同类项目指供应商自2016年05月01日起至今承担过已竣工的通信线路专业(通信电缆、通信光缆,不含通信管道)施工业绩.
3.
1.
2当供应商未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时,其技术文件评审中的响应情况得0分.
3.
2评审过程3.
2.
1第一阶段:资格性审查(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所有供应商的商务文件中的资格证明(包括信用情况)等进行审查,并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
3.
2.
2第二阶段:符合性审查(2)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告知未通过的供应商.
3.
2.
3第三阶段:响应性审查(3)3.
2.
3.
1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审查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业绩、供应商报价、工程量清单及其报价合理性等,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提出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说明,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磋商小组作出的不合格或报价无效的裁定.
3.
2.
3.
2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30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
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磋商小组有权确定其报价无效,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
3.
2.
4磋商3.
2.
4.
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机会.
磋商小组通过签到表次序确定参加磋商供应商的顺序.
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3.
2.
4.
2磋商文件应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
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本次磋商实行2轮报价法,第2轮报价为最终报价.
供应商递交文件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即首轮报价).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技术文件由磋商小组成员各自独立打分,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逐项打分,对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公正评分.
3.
2.
4.
3评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和商务得分以及政策加分进行最后的复核,并签字确认.
3.
2.
5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3.
2.
6第一中标候选人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成交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重新采购.
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313.
3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序号评分项目评分标准标准分1施工总体技术方案(10分)投标人须提供架空线入地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详细阐述施工流程,内容至少包括前期资源核查、缆线布放、业务割接、缆线撤除、交维交资等环节.
内容完整、方案合理、措施到位、针对性强8-10分内容与方案基本合理、措施基本到位、细节需进一步完善4-7分方案较差、考虑不周、不能满足工程需要0-3分2线缆切割专项施工方案(5分)投标人须提供架空线入地线缆切割专项实施方案内容完整、方案合理、措施到位、针对性强4-5分内容与方案基本合理、措施基本到位、细节需进一步完善1-3分方案较差、考虑不周、不能满足工程需要0分3质量目标和质量保证措施(5分)保证体系完整、措施有力4-5分保证体系较完整、措施一般1-3分保证体系及措施欠完整0分4材料采购计划及管理措施(5分)方案合理、措施到位、针对性强4-5分基本合理、措施基本到位、细节需进一步完善1-3分合理性差、考虑不周、不能满足工程需要0分5劳动力安排计划(5分)科学、可行、针对性强4-5分合理、可行、细节待完善1-3分欠合理,可行性较差,基本满足工程需要0分6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5分)完善、可靠,措施有力4-5分较完善、较可靠,措施较有力1-3分欠完善0分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327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5分)满足要求,措施合理4-5分较满足要求,措施较合理1-3分欠合理0分8独立协调架空线运营单位的能力(5分)投标人出具的书面承诺或其他证明材料详细,全面,投标人协调能力强4-5分投标人出具的书面承诺或其他证明材料较齐全、投标人协调能力一般1-3分投标人出具的书面承诺或其他证明材料欠缺,不能体现投标人协调能力0分9与采购人、监理人、设计人、通信运营商的配合措施(5分)科学、可行、针对性强4-5分合理、可行、细节待完善1-3分欠合理,可行性较差,基本满足工程需要0分10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5分)科学、可行、针对性强4-5分合理、可行、细节待完善1-3分欠合理,可行性较差,基本满足工程需要0分11自有或租赁的仓库的发票、仪器及车辆的购置发票、车辆行驶证(5分)投标人提供的自有或租赁的仓库的发票、仪器及车辆的购置发票、车辆行驶证全面且为自有,满足需求4-5分投标人提供的自有或租赁的仓库的发票、仪器及车辆的购置发票、车辆行驶证全面但为租赁,满足需求1-3分投标人提供的自有或租赁的仓库的发票、仪器及车辆的购置发票、车辆行驶证等,不能满足需求0分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3312类似项目业绩2016年05月01日至今已完的通信线路专业(通信电缆、通信光缆,不含通信管道)施工业绩,(如提供框架协议,需同时提供框架协议下满足专业要求的相应合同、订单或结算依据,以合同、订单或结算依据金额为准).
合同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大签页、金额页、服务时限、服务内容等.
所提供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若为框架协议则以相应的合同、订单或结算依据签署日期为准.
框架协议无对应合同、订单或结算依据的不计入业绩;对应的合同、订单或结算依据须清晰注明服务内容及金额.
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原件备查.
按路计算,每提供1条路的业绩得1分,最多得10分0-10分得分合计A(满分70)报价部分(30分)评标价格=供应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后报价评标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
磋商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注:1.
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价格为磋商评审基准价;2.
响应人报价低于成本的除外.
3.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参与评审.
参加本项目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中小企业声明函》(须说明响应人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相关情况).
否则,评标时其投标报价不予扣除.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34企业,并提供《残疾声明函》.
)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351资格评审记录表工程名称: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有效的证明材料响应人名称及评审意见1有效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应满足投标申请人条件,且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2企业资质等级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3项目经理具有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同时还须提供(简称B本)复印件加盖公章4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良好财务状况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状况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36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有效的证明材料响应人名称及评审意见6缴纳社保、缴税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8承诺书、声明函投标文件资格要求须提供的承诺书、声明函加盖公章9信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处罚期限未届满,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加盖公章资格评审结论:通过资格评审标注为√;未通过资格评审标注为*注:如已换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书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日期:年月日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372形式评审记录表工程名称: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响应人名称及评审意见1响应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2报价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3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4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38形式评审结论:通过形式评审标注为√;未通过形式评审标注为*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日期:年月日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393响应性评审记录表工程名称: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响应人名称及评审意见1报价范围符合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2工期符合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3工程质量符合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4响应有效期符合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5权利义务报价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40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响应人名称及评审意见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7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六章"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8投标价格没有超过磋商控制价响应性评审结论:通过响应性评审标注为√;未通过响应性评审标注为*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日期:年月日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41附:最终报价函(式样)最终报价函(式样)致:(北京市海淀区东升镇人民政府)根据本次磋商情况和贵方的最终报价邀请,我方愿意提供最终承诺报价,为此,我方作如下郑重承诺:1.
根据磋商情况,我方提供的(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的最终报价如下:人民币:(万元)大写:2.
成交后,合同单价同比例下调.
3.
其它承诺事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2019年月日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4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
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
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
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
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
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
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
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
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
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
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
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
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
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431.
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
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
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
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
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
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
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
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
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
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
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
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
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44(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
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
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
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
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
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
3适用标准、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
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4.
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
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对工程有保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45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
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
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
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
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
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
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
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
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
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
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
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6.
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
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
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
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46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
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
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
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
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
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
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
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
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
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7.
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
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
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
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关交报告.
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47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
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关征得发包人同意.
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
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8.
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
2发包人可以将8.
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
3发包人未能履行8.
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9.
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48(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产负责安全保卫;(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
2承包人未能履行9.
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
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
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
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4911、开工及延期开工11.
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
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
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
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13.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6)不可抗力;(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
2承包人在13.
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
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14.
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5014.
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15、工程质量15.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16.
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
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
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
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
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
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
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5117.
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
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19.
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
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
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
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
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
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
5双方责任(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
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
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52(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
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20、安全施工与检查20.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21.
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22.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
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
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
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5323.
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1)固定价格合同.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
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
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
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
4承包人应当在23.
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
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25.
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5425.
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
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26.
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
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
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
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7.
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2).
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
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
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贷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
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
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55(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6)到贷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贷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27.
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
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8.
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
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
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
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
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
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569、工程设计变更29.
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
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
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
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
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31.
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介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
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5731.
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
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
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
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竣工验收32.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
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
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
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
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
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
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
1款至32.
4款办理.
32.
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
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
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5833.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
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
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
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
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34.
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
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
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3).
34.
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2)质量保修期;(3)质量保修责任;(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5935、违约35.
1发包人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2)本通用条款第26.
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3)本通用条款第33.
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
2承包人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本通用条款第14.
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2)本通用条款第15.
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约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可计算方法.
35.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36.
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60(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
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
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37.
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38.
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
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
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
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
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
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6138.
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
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39.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
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
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
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40.
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
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
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
4承包人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
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6240.
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41.
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
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42.
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就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
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43.
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
2施工中了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44.
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
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
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
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
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6344.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
5一方依据44.
2、44.
3、44.
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
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
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
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
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45.
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
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
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46.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
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64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补充,修改和具体化.
应对照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中同一编号的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
如果专用合同条款与通用合同条款不一致时,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a.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本合同协议书b.
中标通知书c.
投标函及投标函目录d.
本合同专用条款e.
本合同通用条款f.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g.
图纸h.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在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签发、签收的与本合同订立或履行有关的协议、信函、纪要、备忘录等书面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解释顺序依该文件涉及范畴按上述顺序执行.
对于同一类合同文件,以其最新版本或最新颁发者为准.
协助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避免合同文件各个部分之间的差异可能给工程带来的任何损失是承包人的义务,承包人如故意隐瞒或不及时向监理工程师通报此类较为明显的差异,承包人应自费负责纠正或消除此类差异给工程带来的影响.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
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
3.
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及北京市政府颁布的地方管理条例等.
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653.
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由双方协商确定后由承包人自备.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由承包人开工前自备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本工程不发生4、图纸4.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4套4.
2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除为了合同目的需要之外,没有发包方事先的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在任何贸易中、技术文献或其他地方发表或披露该合同或其任何细节.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本工程不发生.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
2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发包人委托的职权: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负责工程施工全过程质量、进度、造价的协调与控制及现场施工安全的监督.
5.
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职权:/5.
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本款不发生7、项目经理姓名:职务:8、发包人工作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668.
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_(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合同签订后14天内_(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8.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发包人将上述第(1)、(2)、(3)、(4)、(5)、(6)、(8)条全部委托承包人办理,发包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
施工过程中现场与相关管理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由承包人代办,费用已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9、承包人工作9.
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双方另行协商确定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67(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按北京市现行有关规定执行(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北京市现行有关规定执行(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按北京市现行有关规定执行(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北京市现行有关规定执行(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
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施工组织设计及总进度计划在接到发包人正式施工图纸后7日内提交发包人3份;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接到文件3日内.
10.
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13、工期延误13.
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无四、质量与验收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
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现行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规程执行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6819、工程试车19.
5试车费用的承担:本工程不发生五、安全施工在整个合同履约期内,承包方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要求或规定.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
2本合同价款采用第(1)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23.
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无24、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25、工程量确认25.
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双方另行协商后确定.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69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合同签订报区管委后,按照区管委相关支付规定,预付款支付合同价款的30%,待工程完工后根据施工结算审定金额,由承包人出具施工结算审定金额3%(资金四舍五入取整到万元)的银行保函作为质保金后,根据结算审定金额拨付剩余价款.
七、材料设备供应27、发包人供应27.
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27.
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8.
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承包人应承担自行采购材料设备的价格风险及采运、保管与保险,该部分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八、工程变更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竣工验收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7032.
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32.
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35.
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顺延合同工期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
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按停工时间顺延合同工期.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
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无35.
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
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自费返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非关键部位如返工仍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则视其所能达到的程度进行折价结算.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无37、争议37.
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请/调解;(2)采取第二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71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38.
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分包施工单位为:/39、不可抗力39.
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40、保险40.
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2)承包人投保内容:/41、担保41.
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46、合同份数46.
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7247、补充条款47.
1/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73第三节合同格式一合同协议书二工程质量保修书三建设工程廉政合同四安全生产协议书五项目经理委任书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74一合同协议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年月日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7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资金来源:市财政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具体项目详见附表及核准证.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款工程名称:暂估价()元金额(大写):(人民币)小写:$元.
最终以投标单价和实际修复工程量计算确定结算合同价款.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76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77二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书甲方(全称):乙方(全称):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对(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工程全称)施工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工程质量保修期为贰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相关费用中扣除.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由承包人承担.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78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本工程约定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若出现保修不及时的事件,根据严重程度调整下一年度的养护专项工程的费用.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大写)/,质量保修金银行利息为/.
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由施工合同甲方乙方双方共同签署.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79三建设工程廉政合同建设工程廉政合同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以下称甲方)与施工单位(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高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礼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等.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处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80(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乙方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等.
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
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第七条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双方监督单位一份.
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81(以下无正文)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20----年---月---日20----年---月---日甲方监督单位:(盖章)乙方监督单位:(盖章)20----年---月---日20----年---月---日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82四安全生产协议书安全生产协议书甲方(全称):乙方(全称):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工程全称)的施工安全,依照国家、北京市的有关法规和政策,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书.
一、本安全生产协议书作为(工程全称)合同的,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乙方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工地的现场安全员应对本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各负其责.
三、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甲方有权审查乙方安全管理体制是否符合市、区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有权向乙方提出安全施工的要求以及日常施工现场的督促检查.
四、乙方在承包工程施工中,必须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针对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健全安全管理体制,组织有关安全知识学习、安全教育等活动,建立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检查制度.
五、乙方在施工中要认真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基本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补充生活设施及卫生防疫管理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补充标准》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甲方将严格执行上述各项标准作为施工过程中安全检查和安全奖惩的依据.
六、乙方施工人员中的电工、焊工、起重吊运指挥、挂勾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按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持有劳动部门签发的有效操作证件上岗,严禁无证、违章操作;施工机具中的受压容器、电气设备必须具有符合安全要求的保护设施.
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83七、乙方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要求或规定,在施工期间必须保护施工人员、现场周围行人的安全,并按交管部门批准的交通导改方案组织交通导改,派专人负责维护交通,并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八、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对地下管线及周围绿化和地面构筑物的保护.
乙方要采取合理施工方案严格施工工艺,严格控制地表沉降,加强对地下管线和地面构造物的监控量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地下管线和地表构造物的安全.
如遇有不明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地下管线和地表构造物的损坏,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认真组织审核甲方下发的施工图纸,并严格按审核后的施工图纸及相应的国家有关标准施工,不允许随意改变施工工艺和工法,否则出现的任何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都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含刑事案件)、火灾、爆炸等事故,乙方必须立即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甲方及其政府主管部门,事故责任以及事故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十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后,应尽快自觉配合甲方有关部门办理开工报告手续.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处理,法规、规章没有明确规定的,经双方协商处理解决.
十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84五项目经理委托书(承包人全称)(合同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委任书致:(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代表本单位委任(职务、姓名)为(合同工程名称)的项目经理.
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姓名)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
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签字)年月日抄送:(监理人)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85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说明:1.
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
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
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
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
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
1.
4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
2.
投标报价说明2.
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
2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等.
2.
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2.
4暂列金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2.
5工程中端口调测费(系统通道调测TDM接口光口/电口)以单项费用的方式,按工程实施时实际落地光缆芯数的发生规模等比例进行实际结算(示例如下:某标段的标的物涉及光缆总芯数为1000芯,对应的测试费用单项费用为60万元.
那么在实际实施阶段,如果最终实施落地的光缆对应的总芯数为400芯,其余600芯缆作为无人认领缆线进行拆除处理,则在结算单项费用测试费时,实际结算测试费=60万X(400/1000)=24万).
3.
其他说明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
(1)本招标文件;(2)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配套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GB50862-2013);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86(3)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4)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5)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文件;(6)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7)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8)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9)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10)其他的相关资料.
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87第六章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
2、工程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升镇人民政府.
3、工期要求:60日历日4、质量要求:合格5、工作内容:光缆敷设及拆除、光缆及电缆检验、穿放引上光缆、敷设金属线槽、光缆接续、中继段光缆测试等项.
二、技术要求1、供应商需配合建设单位完成所中标段中涉及的道路的架空线缆的落地及现有非架空线缆(沿墙、沿楼等)的梳理及整治,达到在中标工程完成后中标区域内无架空线缆,同时现有通信设施的布局及整洁程度需与同期进行的街道美化工程协调一致.
2、工程实施中中标企业需采取必要的方法及措施,保证工程中涉及的缆线及在用业务的安全运行,所采用的工艺及方案基于本工程的招标技术规范书的内容,但不限于本规范书的内容.
3、工程中端口调测费(系统通道调测TDM接口光口/电口)以单项费用的方式,按工程实施时实际落地光缆芯数的发生规模等比例进行实际结算(示例如下:某标段的标的物涉及光缆总芯数为1000芯,对应的测试费用单项费用为60万元.
那么在实际实施阶段,如果最终实施落地的光缆对应的总芯数为400芯,其余600芯缆作为无人认领缆线进行拆除处理,则在结算单项费用测试费时,实际结算测试费=60万元*(400/1000)=24万).
三、供应商资格1.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88须为受聘于投标人的通信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包括自有或租赁的仓库、施工所需仪器仪表及施工抢险车辆等(提供自有或租赁的仓库的发票、仪器及车辆的购置发票、车辆行驶证等).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技术规范书技术标准及要求(不可偏离)一、基本原则(一)根据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的技术规范,严控方案制定、施工各阶段质量,如没有达到技术规范要求,所造成的损失和返工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二)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所有材料和工程的质量均应符合招标时已颁布的现行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与规范的相应规定和要求.
(三)在合同履行期间,本工程采用的标准或规范若有修改或新颁,必须经建设单位批准同意后,发出变更指令.
(四)当适用于工程的几种标准与规范出现意义不明或不一致时,应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2、有关部门的标准与规范.
(五)采购人有权在签定最终合同前,根据需要修改本规范书.
规范书的最终解释权在采购人.
二、服务要求建设工程施工要求总体要求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89(1)组织管理严密,有明确的工作流程和健全的管理制度,有质量管理流程、管理办法和管理措施.
注:此处需有对质量管理流程、管理办法和管理措施以及质量保障手段的详细描述.
(2)工程实施过程中涉及的缆线割接工作,需按照各缆线权属的单位的相关规定进行,确保现有网络正常运行.
割接过程中所发生的设备障碍由供应商承担并及时解决.
(3)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自工程开工之日起,供应商应做好与工程相关配合单位进行有效沟通、协调、落实工作.
(4)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施工.
(5)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建设方提出的工期要求按时完成,逾期未完对供应商进行相应处罚.
(6)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认真及时的做好前期勘察工作.
(7)依据勘查结果,制定科学合理的建设方案.
管理规范(1)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业务上的指导和管理,严格执行采购人制定的业务规定.
(2)中标人必须执行采购人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指标,负责按采购人要求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
(3)中标人必须配合采购人做好工作资料、设备资料和客户资料的管理工作.
(4)中标人必须配合采购人进行竣工验收以及数量统计工作,按时上报相关统计报表.
(5)中标人负责施工人员的服装、安全劳动保护用品和工具的配备,配备标准和样式要符合采购人相关的管理规定.
光时域反射仪、单芯光纤熔接机、带状光纤熔接机、有害气体测试仪、万用表、接地电阻测试仪等.
(6)中标人负责对投标人规定的拆除设备回收并上交库房.
(7)完工后24个月内出现故障,中标人应负责保修.
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90行为规范(本条不可偏离)(1)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进行吃拿卡要(2)禁止私自从事未经采购人批准的业务(3)禁止私自占用倒卖通讯器材(4)禁止利用职务之便为第三方提供业务信息(5)禁止私自更改或对外泄漏工程相关信息(6)禁止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施工方案编制要求(1)施工方案制定原则1)遵照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有关现行规定及标准,遵循科学严谨、深入细致、实事求是、经济合理、适度前瞻的原则.
2)施工方案应能有效达到架空线入地的工作目标,同时满足缆线权属单位的业务覆盖需要.
(2)主要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GB50689-20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通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YD5059-2005).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50846-2012).
4)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YD5102-2010).
5)YD/T1728-2008《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防护管理指南》.
6)YD/T1729-2008《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
7)YD/T1730-2008《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指南》.
8)YD/T1731-2008《电信网和互联网灾难备份及恢复实施指南》.
9)YD/T1756-2008《电信网和互联网管理安全等级保护要求》.
10)YD/T1757-2008《电信网和互联网管理安全等级保护检测要求》.
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9111)YD/T1742-2008《接入网安全防护要求》.
12)YD/T1743-2008《接入网安全防护检测要求》.
13)YD/T1754-2008《电信网和互联网物理环境安全等级保护要求》.
14)YD/T1755-2008《电信网和互联网物理环境安全等级保护检测要求》.
15)其它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有关现行规定及标准.
YD5102-2010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YD5121-2010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148-2007架空光(电)缆通信杆路工程设计规范YD-T5151-2007光缆进线室设计规定YD-T5152-2007光缆进线室验收规定GB50373-2006【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374-2006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YD5178-2009通信管道人孔和手孔图集YD-101【通信管道人孔和管块组群图集】YD5007-2003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YDT841.
1-2008地下通信管道用塑料管第1部分:总则YD-T5015-2007【电信工程制图与图形符号规定】YD-T5162-2007【通信管道横断面图集】YDT1324-2004地下通信管道用硬聚氯乙烯(PVC-U)多孔管(3)施工建设工程相关文件要求1)全套相关方案文件应至少包含施工建设工程方案说明、施工建设工程实施图纸、材料清单等.
2)施工建设工程方案说明编写应完整规范、条理清晰,除文字描述外,还应有必要的图、表等.
3)施工建设工程文件必须格式一致、名称统一,避免出现不同风格.
4)施工建设工程方案说明应详细列出所有编制依据.
5)施工建设工程图纸幅面、图例、相关符号应符合国家标准GB6988.
2-86《电气制图一般规则》和行业标准YD/T5015-2007《电信工程制图与符号规定》的规定.
6)施工建设工程图纸要求布局合理、排列均匀、轮廓清晰、便于识别,正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92确使用国标和行标规定的图形符号.
7)各种施工建设工程图纸应按规定顺序编号,编号的顺序应按图纸的主次关系,有系统的排列.
8)所有施工建设工程文件、图纸都应使用中文,字迹清楚,内容完整,采用SI(国际单位制)单位,能通过文字、图形和符号清晰表达施工建设工程方案.
9)供应商提供所有施工建设工程文件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刻录在光盘上),以方便采购人文档信息管理.
施工建设工程的方案图纸供应商应至少保留5年(含)以上.
(4)方案编制中的主要内容及责任1)认真收集有关主管单位和建设单位的意见和要求;2)现场认真调查和收集相关资料;3)提供与项目相关的文件和资料;4)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修改;5)建设工程方案中应包括本办法中规定的内容;6)建设工程方案应达到本办法中规定的深度和指标要求;7)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本办法规定的时间完成建设工程方案提交工作;8)配备相当人员和技术力量,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分工,保证建设工程方案深度、指标等达到质量要求.
建设工程方案质量要求依据所负责的建设工程类别对所在区域现状和网络资源使用情况进行描述,说明建设工程建设的原因.
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背景、建设工程地点、建设工程范围等.
建设工程方案安全要求(1)杜绝因施工建设工程方案缺陷导致的重大通信安全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
(2)坚决保守采购人企业秘密,严禁泄密.
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93(3)杜绝因施工建设工程方案失误造成重大通信线路阻断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建设工程施工其他要求供应商应按照甲方要求,配合各缆线权属单位完成验收、交维等工作.
建设工程施工服务要求施工建设工程主要技术标准和规范(1)GB50374-2006《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工信部规[2008]110号文发布的《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3)YD5039-2009《通信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技术暂行规定》(4)YD5059-2005《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5)YD/T1173-2010《通信电源用阻燃耐火软电缆》(6)YD/T5183-2010《通信工程建设标准体系》(7)YD5121-2010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8)YD/T5152-2007光缆进线室验收规定(9)CECS177-2005城市地下通信塑料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总体要求(1)必须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进行实施工作,确保现有网络正常运行.
(2)为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应做好工程相关各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
(3)严格按施工建设工程方案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实施.
(4)所有缆线标签应清晰、齐全,便于识别和维护.
(5)所有孔洞应用防火阻燃材料封堵平整,无缝隙.
(6)文明生产,场地应整洁,物品摆放安全有序.
(7)因地制宜的做好建设工程整体防盗工作.
(8)供应商要设专职的安全质量检验员,严把安全及质量关,杜绝安全、质量隐患.
(9)特种作业生产时,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94其他相关缆线布放要求(1)缆线应布放整齐、规范,无明显扭绞和交叉,余留长度应统一.
(2)光缆开剥以后,纤芯束管需加套管保护.
(3)光纤接续衰耗应符合规范要求.
(4)光纤缠绕的最小半径应大于30mm.
(5)光纤接头应保持清洁.
防雷与接地施工要求(1)施工建设工程保护地线和防雷接地装置,必须严格执行工程施工方案文件和YD/T5175-2009《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验收规范》.
并且要认真检查地线接地体的原始状况和有关数据.
缆线接头要做防腐保护.
(2)接地线布放时应尽量短直,多余的线缆应截断,严禁盘绕.
(3)电源地线、保护地线与交流中性线应分开敷设,不能合用.
交流中性线应在变压器处接地,当电力变压器在通信大楼外且距离大于50m时,应在大楼入口处做重复接地.
(4)机架、机柜、配电箱及各种设备必须做保护接地,保护接地应从接地汇流排(FEB)或接地汇集线上引入.
(5)配线架、活动地板支持立柱均应从接地汇流排(FEB)或接地汇集线引入保护接地.
(6)机架、各种配线架及电缆走线架、电缆槽道接地良好,接地线截面积符合施工方案要求.
(7)各系统配置的SPD或保安单元接地要良好,符合施工方案规范的相关规定.
(8)设备保护地要接入机柜地排.
(9)接地电阻宜符合以下数值:局端接地电阻:设备的接地电阻应≤3Ω;有源用户端接地电阻:设备的接地电阻应≤5Ω;无源用户端接地电阻:设备的接地电阻应≤10Ω.
建设工程施工后相关工作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95(1)施工建设工程相关资料应根据施工完成后的实际情况更新.
(2)所有的多余材料应搬离场地或整齐摆放.
(3)施工现场整洁干净、无杂物.
(4)在离开前,将场地打扫干净.
对实施中产生的垃圾按固体废弃物处理要求进行分类处理.
(5)需要时请业主察看现场,做好与业主的沟通.
(6)及时记录和向采购人反馈施工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完毕信息.
(7)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配合联网调测及配合割接、开通等相关工作.
施工文件编制要求(1)施工建设工程完工后,供应商应及时编制施工文件.
按《邮电通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见邮部字(1996)54号文]的规定办理.
验收工作应在系统性能指标测试完毕并符合要求后,经供应商向工程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工程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在总验收前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系统且完整的技术文件.
施工建设工程技术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建设工程说明;2)建设工程施工工作量总表;3)已施工设备明细表;4)施工建设工程变更单;5)施工开始/完成报告;6)施工中断报告;7)重大建设工程质量问题报告;8)阶段验收报告:9)验收证书;10)施工测试记录;11)施工图纸.
(2)施工文件编制应符合建设工程归档要求.
1)施工建设工程图纸绘制应符合绘制要求.
图纸上应标明设备安装、走线架路由及长度、线缆类型、路由及长度等.
图物与实际相符,数据准确.
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962)如采购人有要求,供应商的建设工程施工档案必须按相关验收规范和采购人相关的规定执行,并满足业主对项目资料管理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收集、汇总、整理资料等建设工程施工档案.
施工方案图纸应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图纸列表:a)光、电缆图(含光缆纤序)b)管孔占用图c)杆路图d)管道平面图e)管道断面图f)采购人需要的其他图纸.
其他(1)供应商最终施工的建设工程要保证在现网中正常的运行能力,且所有的施工工艺及技术标准均符合上述所有技术要求.
(2)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采购人的有关质量、安全、环保、财务和审计等方面的规定.
(3)供应商完成施工建设工程各项工作内容后,向采购人发出《建设工程施工通知》,并提交完整齐全的建设工程技术文件.
(4)供应商必须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质量检查和记录.
(5)供应商对施工建设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验收不合格的,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返修.
(6)施工建设工程质量保证:a)质量保证期:供应商自施工终验合格之日起24个月.
b)供应商对所负责的施工建设工程保证期内,因供应商责任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供应商负责无偿修理,并得到采购人认可.
(7)本规范在执行中,某些条文如有不明确之处,其解释权应属于采购人.
施工建设工程质量及进度保障组织要求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97供应商应妥善协调好与各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积极主动、准确迅速地协调处理工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需提供详细的协调组织方案.
供应商应按照具体情况,给出本项目人员组织(含人员资质及数量)、工程进度安排计划.
供应商应配置齐备的机械(含车辆)及仪器仪表,并明确所配工具、仪器仪表、软件的名称、型号、厂家、数量、性能以及车辆数量等.
在具备相关实施条件并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供应商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工程施工.
供应商应设立专门的工程质量及进度保障工作小组,并报送采购人.
控制施工建设工程进度(1)供应商制定总进度计划,提供从建设工程设备到货协调、供货周期、进度计划安排等各方面保障工程进度的计划安排.
(2)在总进度计划的前提下,审核月、周进度计划的可行性,如发现执行过程中不能完成施工计划时,应检查分析原因,及时调整计划和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施工进度的实现.
(3)建立日志制度,详细记录建设工程施工进度、质量等问题和其它有关施工过程中必须记录的问题.
(4)每月向采购人提交一份工作月报.
要求做到图文并茂,切实反映每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进度状况,以实际与计划作比较,发现偏差,及时找出原因,加以调整,确保进度进展顺利.
方便采购人直观、系统地了解整体面貌.
控制施工建设工程质量(1)根据国家及相关规范和本技术规范书的操作规范要求,严格控制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建设工程合格率为100%,同时配合采购人进行施工建设工程质量检查工作,经采购人批准的检查表单须完整、真实填写,表单提交给采购人备查.
(2)在施工建设工程中采用的特殊工艺、重要器件及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等方面把好样板审核关,明确施工建设工程质量标准.
(3)在施工建设工程过程中如由于设备出现故障,需及时进行更换,必须保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98障整体施工进度.
施工建设工程的其他要求(1)保密条款严守采购人企业机密,不涉及违规建设.
(2)变更备案本企业信息变更时,要及时通知采购人进行备案.
(3)服务质量及时响应采购人的需求,满足工程所需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方式;积极配合、协助、满足采购人工作,响应采购人的需求;服务统一、规范,态度良好.
三、安全管理注意事项总体要求(1)供应商在施工建设工程生产过程中必须满足以下几方面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a)供应商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b)供应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情况;c)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任职或上岗条件;d)供应商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e)供应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2)建设工程施工必须实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接受交底的人员必须覆盖全体作业人员.
(3)安全技术交底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a)建设工程施工的作业特点和危险因素;b)针对危险因素制定的具体预防措施;c)相应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标准;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99d)在生产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e)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4)缆线割接前,应制定割接方案,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并同时制定应急预案,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施工建设工程现场安全(1)在公路、高速公路、铁路、桥梁、通航的河道等特殊地段实施时必须设置有关部门规定的警示标志,必要时派专人警戒看守.
(2)在城镇的下列地点作业时,应根据有关规定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防护围栏等安全设施并设置警戒人员,夜间应设置警示灯,相关人员应穿反光衣.
必要时应架设临时便桥等设施,并设专人负责疏导车辆、行人或请交通管理部门协助管理;架设的便桥应满足行人、车辆通行安全,在繁华地区,便桥左右应设置围栏和明显标志.
a)街巷拐角、道路转弯处、交叉路口;b)有碍行人或车辆通行处;c)在跨越道路架线、放缆需要车辆临时限行处;d)架空光(电)缆接头处及两侧;e)挖掘的沟、洞、坑处;f)打开井盖的人(手)孔处;g)跨越十字路口或在直行道路中央施工区域两侧.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应随工作地点的变动而转移,作业完毕应及时撤除、清理干净.
(4)需要阻断道路通行时,应报请当地有关单位和部门批准,并请求配合.
(5)工作人员应阻止非工作人员进入作业区、接近或触碰正在运行中的各种机具与设施.
(6)在城镇和居民区内工作有噪音扰民时,应采取防止和减轻噪音扰民的措施,并在相关部门规定时间内工作;需要在夜间或在禁止时间内实施的,应报请有关单位和部门批准.
(7)在通信机房作业时,应遵守通信机房的管理制度.
应按照指定地点设置实施的材料区、工器具区、剩余料区.
钻孔、开凿墙洞应采取必要的防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100尘措施.
需要动用正在运行设备的缆线、模块时,应经机房值班人员许可,严格按照组织方案实施,离开现场前应检查动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并及时清理现场.
(8)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帽.
(9)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如发现身体不适合高处作业时,不得从事这一工作.
(10)高处作业时,所用工具、材料应放置稳妥,不得扔抛工具或材料.
(11)施工现场有两个以上实施单位时,应明确各方的安全职责,对施工现场实行统一管理.
驻地安全(1)临时搭建的员工宿舍、办公室等设施必须安全、牢固、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严禁使用易燃材料搭建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严禁靠近电力设施,与高压架空电线的水平距离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2)驻地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置安全通道.
(3)宿舍应设置可开启式窗户,保证室内通风.
宿舍夏季应有防暑降温措施,冬季应有取暖和防煤气中毒的措施.
生活区应保持清洁,定期清扫和消毒.
(4)驻地临时食堂应有独立的制作间,配备必要的排风和消毒设施,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炊事人员应有身体健康证,上岗应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5)食堂用液化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暴晒,不得自行清倒残液,不得剧烈振动和撞击.
(6)投标方应定期对住宿人员进行安全、治安、消防、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教育.
野外作业安全(1)野外作业前应事先调查工作地区地理、环境等情况,辨识和分析危险源,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安全控制措施,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准备.
(2)炎热天气野外作业时应预防中暑,随身携带防暑降温药品.
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101(3)在寒冷、冰雪天气作业时,应采取防寒、防冻、防滑措施.
当地面被积雪覆盖时,应用棍棒试探前行.
在雪地作业时应戴有色防护镜.
(4)遇有强风、暴雨、大雾、雷电、冰雹、沙尘暴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作业.
雷雨天气不得在电杆、铁塔、大树、广告牌下躲避,不得手持金属物品在旷野中走路,在野外行走应关闭手机.
(5)在水田、泥沼中作业时,应穿长筒胶靴,预防蚂蟥、血吸虫、毒蛇等叮咬,应配备必要的防毒用品及解毒药品.
(6)在滩涂、湿地及沼泽地带作业时,应注意有无陷入泥沙中的危险.
(7)在山区、草原和灌木茂盛的地点作业时应注意:a)在山岭上不得攀爬有裂缝、易松动的地方.
b)在有毒的动、植物区内作业时,应采取佩戴防护手套、眼镜、绑扎裹腿等防范措施.
c)在野兽经常出没的地方行走和住宿时,应特别注意防止野兽的侵害;夜间出行应两人以上随同,并携带防护用具或请当地相关人员协助,不得触碰猎人设置的捕兽陷阱或器具.
d)不得随意食用野果或野菜并注意饮水卫生.
e)严禁在有塌方、山洪、泥石流危害的地方搭建住房或搭设账蓬.
(8)在铁路沿线作业时应注意:a)不得在铁轨、桥梁上坐卧,不得在铁轨上或双轨中间行走.
b)携带较长的工具、材料在铁路沿线行走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应与路轨平行,并注意避让.
c)跨越铁路时,应注意铁路的信号灯和来往的火车.
(9)穿越江河、湖泊水面作业时应注意:a)需要涉渡时,应以竹杆试探前进,不得泅渡过河;在未弄清河水的深浅时,不得涉水过河.
b)在江河、湖泊及水库等水面上作业时,必须携带必要的救生用具,作业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听从统一指挥.
(10)在高原缺氧地区作业时应注意:a)作业人员应进行体格检查,不宜进入高原缺氧地区的人员不得进入高原缺氧地区施工.
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102b)应预备氧气和防治急性高原病的药物,正确佩戴防紫外线辐射的防护用品.
c)出现比较严重的高原反应症状时,应立即撤离到海拔较低的地方或去医院治疗.
交通安全(1)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保证车辆行车安全、人身及财产安全.
驾驶员驾驶车辆必须注意交通标志、标线,保持安全行车距离,不强行超车、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不驾驶故障车辆,严禁酒后驾驶、无证驾驶.
严禁车辆客货混装或超员、超载.
(2)车辆行驶时,乘坐人员应注意沿途的电线、树枝及其它障碍物,不得将肢体露于车厢外.
车辆停稳后方可上下车.
(3)若需租用车辆,应与车主签订《租车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和义务.
(4)作业人员使用自行车和三轮车时,应经常检查车辆的牢固状况及刹车装置的完好情况.
骑车时,不得肩扛、手提物件或携带梯子及较长的杆棍等物.
(5)穿越公路时应注意查看过往的车辆,确认安全后才能穿越.
现场防火(1)供应商应当在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消防器材设置地点应合理,便于取用,使用方法应明示.
(3)现场配备的消防器材必须完好无损且必须在有效期内.
(4)人员首次进入作业现场,应首先了解消防设施、器材、工具的设置地点,并不得随意挪动.
(5)不得堵塞消防通道、遮挡消防设施.
(6)在光(电)缆进线室、水线房、机房、无(有)人站、木工场地、仓库、林区、草原等处施工时,严禁烟火.
在禁火区作业需动用明火时,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施工车辆进入禁火区必须加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103装排气管防火装置.
(7)在室内进行油漆作业时,应保持通风良好,不得有烟火,照明灯具应使用防爆灯头.
(8)电缆等各种贯穿物穿越墙壁或楼板时,必须按要求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洞口.
(9)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
(10)机房失火时,严禁使用水和泡沫灭火器灭火.
用电安全(1)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的供电方式.
用电应符合三级配电结构,即由总配电箱经分配电箱到开关箱.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箱"制.
(2)作业现场用电线路应采用绝缘护套导线.
(3)装、巡检、维修、移动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
(4)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气设备和电力工具时,应切断电源,并在总配电箱或者分配电箱一侧悬挂"检修设备,请勿合闸"的警示标牌,必要时设专人看管.
(5)使用照明灯应满足以下要求:a)室外宜采用防水式灯具.
在人孔内宜选用电压36V以下(含36V)的工作灯照明.
在潮湿的沟、坑内应选用电压为12V以下(含12V)的工作灯照明.
用蓄电池做照明灯具的电源时,电瓶应放在人孔或沟坑以外.
b)在管道沟、坑沿线设置普通照明灯或安全警示灯时,灯具距地面的高度应c)使用灯泡照明时不得靠近可燃物.
当用150W以上(含150W)的灯泡时,不得使用胶木灯具.
d)灯具的相线应经过开关控制,不得直接引入灯具.
(6)使用用电设备时应考虑对供电设施的影响,不得超负荷使用.
施工现场应急救援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104(1)供应商应根据现场情况编制现场应急预案.
现场应急预案应在本单位制定的专项预案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制.
应急救援措施应具体、周密、细致、方便操作.
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编制后,应按照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资源,必要时应组织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
(2)施工现场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a)对现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潜在事故危险性质的预测和评估;b)现场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和分工;c)预防措施;d)报警及通信联络的电话、对象和步骤;e)应急响应时,现场员工和其它人员的行为规定.
(3)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必须及时按规定上报.
项目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救护、抢险,防止事故继续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立即报告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或上级应急指挥中心.
(4)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5)发生交通、触电、火灾、落水、人员高空堕落等事故时,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同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当地医疗、消防、交通及相关部门报警.
(6)发生通信网络中断时,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采购人和项目负责人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尽快恢复.
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105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106【正(副)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日期:二〇年月日注:本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107目录7.
1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7.
2首轮报价一览表;7.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7.
4施工组织设计;7.
5项目管理机构;7.
6资格审查资料;7.
7其他相关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1087.
1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一)报价函(采购人名称):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总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在我方的上述投标报价中,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RMB$:元农民工工伤保险费RMB$:元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部分)(除税)合计金额RMB$:元专业工程暂估价(除税)合计金额RMB$:元2.
我方承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不撤销响应文件.
3.
随同本报价函提交磋商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4.
如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报价函递交的报价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
(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109(二)报价函附录项目名称:序号条款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姓名:2工期日历天3缺陷责任期执行国家最新标准4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无5分包见分包项目情况表不允许6逾期竣工违约金详见磋商文件7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合同金额的3%8质量标准合格9预付款额度无10预付款保函金额无11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3%12质量保证金额度……供应商(盖单位章):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1107.
2首轮报价一览表工程名称首轮总报价人民币:(万元),大写工期(日历日)质量标准对磋商文件认同程度注册建造师姓名专业级别证书号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1117.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
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最终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
7.
4施工组织设计1.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2)质量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3)安全和绿色施工保障措施、(4)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5)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等主要措施.
用图表形式阐明本项目、进度计划以及拟投入主要施工设备、劳动力、项目管理机构等2.
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三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五自有或租赁的仓库的发票、、仪器及车辆的购置发票、车辆行驶证等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112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113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114附表三: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
供应商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磋商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供应商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包括在北京有住所地、仓库、施工所需仪器仪表及施工抢险车辆等(提供房产证、仪器及车辆的购置发票、车辆行驶证等).
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1157.
5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注册单位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116(二)主要人员简历表附表一: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工程任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级建造师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项目负责人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117附表二: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如配置)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工程任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级建造师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技术负责人应附技术负责人相关证书.
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118附表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岗位名称:姓名年龄性别毕业院校学历和专业毕业时间拥有的职业资格专业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编号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注:1、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和专职安全员(1名),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应附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在本单位注册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
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1197.
6资格审查资料7.
6.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非北京市企业进京备案许可证、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查询的信用截图等材料的复印件.
供应商须提供开标截止日期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两网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120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登录相关媒体查询复核,并如实提交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可依据复核情况做出是否否决供应商的决定.
信用中国网站示图如下: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1217.
6.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1227.
6.
3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备注:本授权委托书需单独另制作一份,参加会议时提供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1237.
6.
4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以及(简称B本);7.
6.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说明:提供近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
6.
6依法纳税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开标日前最近的连续3个月(2019年1月-2019年3月)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可为银行代扣代缴单或税务机关开具.
注: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7.
6.
7依法缴纳社保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开标日前最近的连续3个月(2019年1月-2019年3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为银行代扣代缴单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
注: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1247.
6.
8承诺书致:(磋商人)我公司郑重承诺1、我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我公司近三年(2016年5月1日至开标前一日)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16年5月1日至开标前一日)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响应人(盖单位章):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1257.
6.
9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票据粘贴要求:电汇(底单复印件);或招标代理公司开具的收款收据(加盖招标代理公司财务章)复印件.
注:保证金以招标代理公司到账时间为准.
(2)保证金信息表序号类别具体信息1项目名称2招标编号3保证金情况金额4形式支票电汇其它,请注明:5公司名称(全称)6通讯地址7开户银行(全称)8银行账号9投标负责人姓名10所在部门11办公电话12手机13传真14电子邮箱15承诺书致:(采购代理机构)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上信息划入我公司账户(需与保证金凭证上所载的账户信息一致).
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或开户人和账号与划款时所用的开户人和账号不一致而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公司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特此承诺!
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1267.
6.
10根据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其他证明资料、文件和说明.
(格式由供应商自拟)供应商对提供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若对以上供应商提供的资料有异议,可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进行复核,若发现有不实之处,按报价无效处理.
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127响应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和封口格式响应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格式收件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供应商地址:邮政编码:日期:20年月日响应文件封口格式请勿在20年月日时分之前启封加盖供应商公章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1287.
7其它相关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满足"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中小企业内容的响应人不用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1292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供参考)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项目用)编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鉴于(以下简称"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磋商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磋商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
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磋商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
中标后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
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元(大写),即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
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
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
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磋商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
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130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
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1.
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响应人磋商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
因你方原因致使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时,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
因不可抗力造成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
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磋商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年月日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1313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供参考)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质保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质保金.
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质保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
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质保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货物/完成工程的;(2).
(二)我放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
(即主合同质保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货物/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
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
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2019年海淀区东升镇东升路、神哲学院门前路、八家村委会东胡同、宝盛东路架空线梳理整治工程海采(2019)0637号/TXJ-010-2019099132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
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货物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
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
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1.
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
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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