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统计制度江苏省科技厅制定江苏省统计局批准2019年1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目录一、总说明1二、报表目录3三、调查表式5(一)高新区综合统计月报表5(二)高新区综合统计快报表7(三)高新区综合统计年报表101.
高新区综合发展情况102.
高新区建设与资金情况123.
高新区各类服务机构情况144.
高新区产城融合及生态环保情况175.
高新区其他情况19(四)高新区内企业表221.
企业概况222.
经济概况243.
人员概况274.
科技项目概况285.
科技活动概况29四、主要指标解释32(一)高新区综合统计月报表32(二)高新区综合统计快报表34(三)高新区综合统计年报表381.
高新区综合发展情况382.
高新区建设与资金情况413.
高新区各类服务机构情况444.
高新区产城融合及生态环保情况485.
高新区其他情况49(四)高新区内企业表531.
企业概况532.
经济概况673.
人员概况774.
科技项目概况795.
科技活动概况81一、总说明(一)调查目的为全面、系统、完整地反映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运行和发展状况,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和计划,进行宏观管理和规划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经国务院、省政府批准的国家、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纳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范围内的高新园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以及在各高新区范围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核算法人资格的以下几类企业: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并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证书于报告期年底尚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工业企业;应用高技术进行设计、施工以及技术装备的建筑业企业;符合国家统计局高技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目录的服务业企业;符合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目录的企业;全部境内外上市企业及新三板、地方四板挂牌企业.
(三)调查内容本报表制度主要调查高新区的经济运行和综合发展情况、建设与资金情况、各类服务机构情况、产城融合及生态环保情况等;高新区内企业基本情况、经济概况、人员情况、科技项目情况和科技活动情况等.
(四)调查频率和时间本报表制度按报告期别分为月报、快报和年报.
月报调查时期为上月统计数据,快报和年报调查时期为上年1月1日-12月31日统计数据.
(五)调查方法本报表制度采用全面调查.
(六)组织实施本报表制度由江苏省科技厅统一组织,具体由江苏省科技统计分析中心实施,高新区月报表、快报表、综合年报表由各高新区管委会填报,高新区内企业表由各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所辖范围企业统计工作的组织、数据审核和上报.
(七)报送要求报送时间要求:1.
高新区综合统计月报表(GZYB-01),由各高新区管委会于次月10日前网络填报.
1月、12月份月报免报.
2.
高新区综合统计快报表(GZKB-01),由各高新区管委会于次年1月10日前网络填报,并将领导签字盖章的纸件提交.
3.
高新区综合统计年报表(GZNB-001、GZNB-002、GZNB-003、GZNB-004、GZNBZ-001),由各高新区管委会于次年3月15日前网络填报,并将领导签字盖章的纸件提交.
4.
高新区内企业表(GQ-001、GQ-002、GQ-003、GQ-004、GQ-005),由各高新区管委会组织辖区内企业填报,上报截止时间为报告期次年3月15日前,各高新区管委会完成企业网上数据审核截止时间为3月31日前.
报送方式要求:1、填报单位在江苏科技统计信息系统网络平台进行网上直接填报(网址:http://www.
jssts.
com),各高新区管委会在网上审核验收.
2、各高新区管委会对本区域报送的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各地科技局(科委)对本行政区域内高新区的数据履行审核责任.
注意事项:本报表制度实行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编码,各调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本报表制度以"千元"和"平方米"为计量单位的指标,均不保留小数.
业务咨询电话:025-85410384科技厅纪检组电话:025-83350162批准文号:苏统制〔2019〕5号有效期至:2021年1月二、报表目录表号表名报告期别填报范围报送单位报送日期及方式页码(一)高新区综合统计月报表GZYB-01高新区综合统计月报表月报各高新区各高新区管委会报告期次月10日前,通过网络平台上报5(二)高新区综合统计快报表GZKB-01高新区综合统计快报表快报各高新区各高新区管委会报告期次年1月10日前,通过网络平台上报,同时将签字盖章的纸质报表传真至省科技统计中心7(三)高新区综合统计年报表GZNB-001高新区综合发展情况年报各高新区各高新区管委会报告期次年3月15日前,通过网络平台上报,同时将签字盖章的纸质报表邮寄至省科技统计中心10GZNB-002高新区建设与资金情况年报同上同上同上12GZNB-003高新区各类服务机构情况年报同上同上同上14GZNB-004高新区产城融合及生态环保情况年报同上同上同上17GZNBZ-001高新区其他情况年报同上同上同上19(四)高新区内企业表GQ-001企业概况年报在各高新区范围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核算法人资格的以下几类企业: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并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证书于报告期年底尚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工业企业;应用高技术进行设计、施工以及技术装备的建筑业企业;符合国家统计局高技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目录的服务业企业;符合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目录的企业;全部境内外上市企业及新三板、地方四板挂牌企业.
各高新区管委会次年3月15日前企业完成网上填报;3月31日前,各高新区管委会完成网上审核.
22GQ-002经济概况同上同上同上同上24GQ-003人员概况同上同上同上同上27GQ-004科技项目概况同上同上同上同上28GQ-005科技活动概况同上同上同上同上29三、调查表式(一)高新区综合统计月报表月份综合机关名称:20年月指标名称计量单位本年代码本月数代码1-本月累计甲乙丙1丙2一、列统企业口径指标数据—————列统企业数家GK117——工业总产值千元GK101GK201营业收入合计千元GK105GK205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千元GK107GK207出口总额千元GK108GK208利润总额千元GK113GK213净利润千元GK110GK210实际上缴税费总额千元GK112GK212二、高新区全口径指标数据—————园区地区生产总值(指全口径GDP)(所有GDP指标仅第3/6/9月填报截至本月止累计数)千元——GKGDP2其中:第二产业增加值千元——GKGDP2_1其中:工业增加值千元——GK203其中:第三产业增加值千元——GKGDP2_2高新区营业收入千元--GK904其中:规模以上工业营业收入千元--GK905"四上"企业数家——GK219"四上"企业营业收入合计(仅第3/6/9月填报)千元——GK220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千元——GK201_1"四上"企业利润总额(仅第3/6/9月填报)千元——GK222指标名称计量单位本年代码本月数代码1-本月累计甲乙丙1丙2出口总额千元——GK223高新区财政收入千元——GK224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千元——GK224_1高新区税收收入千元——GK225高新区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农户)千元——GK215园区新注册企业数家GK118GK218实际使用外资额千元GK801-GK901进出口总额千元GK802-GK902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额千元GK803-GK903填表人(sFillman):联系电话(Phone):传真(Fax):报出日期(sFilldate):20年月日领导签字:填报单位盖章:备注:1.
月报填报每月1日至月末情况.
由高新区管委会汇总高新区列统企业口径和园区全口径情况填报.
每年仅报送2-11月的月报,1月、12月免报.
2.
列统企业口径指标数据:指在各高新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核算法人资格的以下几类企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证书于报告期年底尚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工业企业;应用高技术进行设计、施工以及技术装备的建筑业企业;符合国家统计局高技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目录的服务业企业;符合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目录的企业;全部境内外上市企业及新三板、地方四板挂牌企业.
由高新区管委会汇总高新区列统企业口径数据填报.
3.
高新区全口径指标数据:填报高新区整个园区全口径情况及参与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统计的"四上"企业情况.
其中园区生产总值及其细分、四上企业营业收入合计、四上企业利润总额等指标仅在季度末填报,即仅3、6、9月报表中填报截止本月末累计数.
4.
"四上"企业与国家统计局相关标准一致,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等的统称.
5.
本表请各高新区务必于报告期次月10日前将审核过的报表通过江苏省科技统计信息系统(http://www.
jssts.
com)填报.
联系电话:025-85489576-620传真:025-85489576-626联系人:朱婷(二)高新区综合统计快报表综合机关名称:20年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数量一、列统企业口径指标数据———统计企业数(QA1≥QA5、QA2、QA6、QA7、QA3)家QA1其中:规上工业企业家QA5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家QA2其中:上市企业(不含新三板、地方四板挂牌)家QA6其中:新三板挂牌企业家QA7其中:收入上亿企业家QA3年末从业人员(QB1≥QB3)人QB1其中:高新技术企业从业人员人QB3工业增加值千元QJ高新技术企业增加值千元QJ2_1工业总产值(QC1≥QC3)千元QC1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工业总产值千元QC3营业收入(QD1_1≥QD3,QD1_1≥QE1)千元QD1_1其中:高新技术企业营业收入千元QD3进出口总额(QE0≥QE1)千元QE0其中:出口总额(QE1≥QE3)千元QE1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出口总额千元QE3利润总额千元QF4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利润总额千元QF4_1净利润千元QF1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净利润千元QF3实际上缴税费总额(QG1≥QG3)千元QG1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实际上缴税费总额千元QG3实际减免税费总额(QM≥QM1+QM2)千元QM其中:高企享受高企政策减免所得税千元QM1享受研发加计扣除减免所得税千元QM2二、高新区全口径指标数据———高新区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全口径GDP)(QGDP≥QGDP_1+QGDP_3)千元QGDP其中:第二产业增加值(QGDP_1≥QGDP_2)千元QGDP_1其中:工业增加值千元QGDP_2其中:第三产业增加值千元QGDP_3续表: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数量甲乙丙1高新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农户)千元QK1固定资产投资增速%QK2高新区财政总收入(QN1≥QP1)千元QN1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千元QP1高新区税收收入千元QQ1高新区营业收入千元QZ4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千元QZ5高新区"四上"企业数家QL3高新区"四上"企业营业收入千元QD1_2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千元QC2"四上"企业利润总额千元QF1_2全口径出口总额千元QE1_2高新区工商注册企业数(QL1≥QL2)家QL1高新区当年新增注册企业数家QL2当年新增就业人员数人QL4实际使用外资额千元QZ1进出口总额千元QZ2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额千元QZ3填表人(sFillMan):联系电话(sPhone):手机(sMobile)邮箱(sMail):传真(Fax):报出日期(sFilldate):20年月日领导签字:(填报单位公章)年月日备注:1.
填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情况.
由高新区管委会汇总高新区列统企业口径和园区整体情况填报.
2.
列统企业口径指标数据:指在各高新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核算法人资格的以下几类企业: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并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证书于报告期年底尚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工业企业;应用高技术进行设计、施工以及技术装备的建筑业企业;符合国家统计局高技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目录的服务业企业;符合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目录的企业;全部境内外上市企业及新三板、地方四板挂牌企业.
3.
高新区全口径指标数据:填报高新区整个园区全口径情况及参与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统计的"四上"企业情况.
4.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经各地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并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证书于报告期年底尚在有效期内的企业.
5.
"四上"企业与国家统计局相关标准一致,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等的统称.
6.
本表请各高新区务必于报告期次年1月10日前将审核过的报表通过江苏省科技统计信息系统(http://www.
jssts.
com)填报,同时将领导签字盖章的纸件传真至省科技统计中心.
联系电话:025-85489576-620传真:025-85489576-626联系人:朱婷(三)高新区综合统计年报表1.
高新区综合发展情况单位名称(KA01)(加盖公章):综合机关名称:20年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数量甲乙丙1高新区实际管理面积平方公里KB00高新区实际开发面积平方公里KB01高新区代管面积平方公里KB02_3高新区地区生产总值(GDP)(全口径)(06>=06_1+06_2)千元KB06其中:第二产业增加值(06_1>=06_1A)千元KB06_1其中:工业增加值千元KB06_1A第三产业增加值千元KB06_2高新区工商注册企业数(03>33,03>03_1,03>13,03>03_7,03>03_8,03>03_9)个KB03其中:留学生创办企业(累计)个KB33其中:有军工"三证"的企业数个KB03_8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数个KB03_9其中:当年新注册企业(03_1≥03_3+04,03_1=03_4+03_5+03_6)个KB03_1其中:工业型企业个KB03_3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型企业个KB04其中:内资企业个KB03_4港澳台资企业个KB03_5外资企业个KB03_6其中:当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个KB13其中:"四上"企业数个KB03_7"四上"企业营业收入千元KB41"四上"企业利润总额千元KB42全区规上工业总产值千元KB43全口径出口总额千元KB44高新区常住人口人KB45高新区年末全区从业人员数人KB46续表: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数量甲乙丙1引入境外世界500强投资企业数(附世界500强企业及投资企业名单)个KB20_1园区中拥有国家千人计划人数(40≥40_1)人KB40其中:园区推选并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人数人KB40_1高新区全区当年专利申请受理数(51≥51_1)件KB51其中:发明专利件KB51_1高新区全区全部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内部支出千元KB52所在城市地区生产总值(GDP)千元KB53上年度所在城市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KB47_1所在城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千元KB55上年度所在城市职工年人均工资千元KB56高新区在境外设立的孵化机构数量(附境外孵化器名称及所在国家清单)个KD113境外机构在高新区内设立的孵化机构数量(附孵化器名称及主要境外机构清单)个KD114补充填报:通过ISO14000环境认证(KB16):1.
是2.
否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试点园区(KB23):1.
是2.
否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示范园区(KB23_1):1.
是2.
否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KB24):1.
是2.
否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KB25):1.
是2.
否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KD57):1.
是2.
否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KD58):1.
是2.
否统计机构名称(KA04):统计负责人(KA05):通讯地址(KA02):邮编(KA03):联系电话(KA06)传真(KA07):e-mail(KA10)单位负责人(KA11):填表人(KA08):e-Mail(KA10):报出日期(KA09):20年月日说明:1.
填报范围:各高新区.
2.
报送日期及方式:填报单位于报告期次年3月15日前,通过网络平台上报,另外需要上报签字盖章的纸质报表(时间另行通知).
3.
审核关系:(1)KB06>=KB06_1+KB06_2(2)KB06_1>=KB06_1A(3)KB03>KB33(4)KB03>KB03_1(5)KB03>KB13(6)KB03>KB03_7(7)KB03>KB03_8(8)KB03>KB03_9(9)KB03_1≥KB03_3+KB04(10)KB03_1=KB03_4+KB03_5+KB03_6(11)KB40≥KB40_1(12)KB51≥KB51_12.
高新区建设与资金情况综合机关名称:20年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数量甲乙丙1一、各类投资情况———本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附清单)千元KC00其中:政府投资千元KC00_1其中: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投资千元KC00_2民间投资千元KC00_3其中:本年基础设施投资千元KC01_1二、财政收支情况———高新区财政总收入千元KC07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千元KC07_1高新区可支配财力千元KC07_2高新区税收收入千元KC43高新区财政总支出千元KC40其中:高新区财政科技支出千元KC41管委会管理并支出的园区发展专项资金额(限没有一级财政的高新区填报)千元KC44其中:用于科技支出(限没有一级财政的高新区填报)千元KC44_1三、吸引资金情况———当年实际引进内资额千元KC42合同外资金额千元KC21_0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千元KC23四、管委会支持创新创业资金情况———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资金千元KC25其中:创新券千元KC25_0对科技型企业贷款贴息的资金千元KC28支持创业风险投资的资金千元KC26吸引和支持大学及研发机构的资金千元KC29支持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发展的资金千元KC30支持创新创业人才的资金千元KC31支持担保机构的资金千元KC27其中:当年新增千元KC27_1续表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数量甲乙丙1五、园区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情况(附清单)———园区内产业投资基金的规模千元KC45其中:纯内资民营基金规模千元KC45_1其中:政府参与的基金千元KC45_2其中:外资参与的基金千元KC45_3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填报范围:各高新区.
2.
报送日期及方式:填报单位于报告期次年3月15日前,通过网络平台上报,另外需要上报签字盖章的纸质报表(时间另行通知).
3.
审核关系:(1)KC00≥KC00_1+KC00_2+KC00_3(2)KC00≥KC01_1(3)KC07≥KC07_1(4)KC40≥KC41(5)KC44≥KC44_1(6)KC25≥KC25_0(7)KC27≥KC27_1(8)KC45≥KC45_1+KC45_2+KC45_33.
高新区各类服务机构情况综合机关名称:20年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数量甲乙丙1(一)创新创业服务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附名单)个KD20其中:留学生创业园个KD20_2其中: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个KD20_0其中:国家级孵化器个KD20_1其中:孵化器使用总面积平方米KD20_3其中:年末在孵企业数个KD20_4其中:当年毕业企业数个KD20_5众创空间(附名单)个KD109其中:省级及以上科技部门备案的众创空间个KD109_0科技企业加速器(附名单)个KD40其中:加速器面积平方米KD40_0加速器内企业数量个KD40_1大学科技园(附名单)个KD300其中:省级及以上大学科技园KD300_0生产力促进中心(附名单)个KD23其中: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个KD23_1技术转移机构(附名单)个KD41其中: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个KD41_1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附名单)个KD42其中:省级及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个KD42_0省级及以上资质产品检验检测机构(附名单)个KD43_0(二)研发机构数———研究院所(附名单)个KD50其中:国家、省级或行业归口研究院所个KD50_0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附名单)个KD45_0续表一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数量甲乙丙1企业技术中心(附名单)个KD51其中: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个KD51_0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附名单)个KD53其中:省级及以上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个KD53_0各类大学(附名单)个KD54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附名单)个KD55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附名单)个KD56_0国家工程实验室(附名单)个KD100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附名单)个KD200外资研发机构(附名单)个KD57新型产业技术研发机构(附名单)个KD110其中:省级及以上新型产业技术研发机构个KD110_0其他国家级研发机构(附名单)个KD111国家级研发机构分中心(附名单)个KD112(三)金融服务机构数———创业风险投资机构(附名单)个KD101银行个KD102其中:科技支行(附名单)个KD102_1保险代理机构个KD31证券机构个KD30担保公司(附名单)个KD103小额贷款公司(附名单)个KD104科技融资租赁公司(附名单)个KD105科技金融服务机构(附名单)个KD106(四)其他机构数———技工学校个KD58律师事务所个KD15会计师事务所个KD107税务机构个KD18审计事务所个KD19续表二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数量甲乙丙1人才服务机构(附名单)个KD22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附名单)个KD108其中:专利服务机构个KD108_1其中:商标事务所个KD108_2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填报范围:各高新区.
2.
报送日期及方式:填报单位于报告期次年3月15日前,通过网络平台上报,另外需要上报签字盖章的纸质报表(时间另行通知).
3.
审核关系:(1)KD20≥KD20_0(2)KD20_0≥KD20_1(3)KD20≥KD20_2(4)KD23≥KD23_(5)KD23_0≥KD23_1(6)KD41≥KD41_0(7)KD42≥KD42_0(8)KD45_0≥KD45(9)KD51≥KD51_0(10)KD53≥KD53_0(11)KD110≥KD110_0(12)KD102≥KD102_1(13)KD108≥KD108_1(14)KD108≥KD108_24.
高新区产城融合及生态环保情况综合机关名称:20年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数量甲乙丙1教育机构数量———重点高中个KE01其中:省(直辖市)重点高中个KE01_1其中:市(区)重点高中个KE01_2重点初中、小学个KE02其中:省(直辖市)重点初中、小学个KE02_1其中:市(区)重点初中、小学个KE02_2国际学校个KE03双语幼儿园个KE04医疗机构———三级甲等或三级特等医院个KE05其他级别医院个KE06专科医院个KE07大型文体场馆———体育场个KE08体育馆个KE09音乐厅(剧、院)个KE10电影院个KE11展览馆个KE12博物馆(博物院)个KE13会议中心个KE14星级宾馆数量———五星级宾馆数量个KE15_1四星级宾馆数量个KE15_2三星级宾馆数量个KE15_3养老机构数量———其中:公办养老机构数量个KE16_1民营养老机构数量个KE16_2续表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数量甲乙丙1高新区内公园个数个KE17商品房平均价格情况———高新区所在城市商品房均价千元/平方米KE18高新区商品房均价千元/平方米KE19高新区土地开发强度%KE20高新区(或高新区所在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情况———一年中空气质量等级为"优"的天数天KE21一年中空气质量等级为"良"的天数天KE22高新区万元GDP综合能耗吨标准煤/万元KE23高新区总绿地率%KE24高新区化学需氧量毫克/升KE25高新区二氧化碳排放量千克KE26高新区中水回用率%KE27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填报范围:各高新区.
2.
报送日期及方式:填报单位于报告期次年3月15日前,通过网络平台上报,另外需要上报签字盖章的纸质报表(时间另行通知).
3.
审核关系:(1)KE01≥KE01_1(2)KE01≥KE01_2(3)KE02≥KE02_1(4)KE02≥KE02_25.
高新区其他情况综合机关名称:20年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本年止累计高新技术企业数家KF01其中:营业收入超30亿元(附企业名单)家KF01_1在境内外上市企业数(附企业清单与股票代码)家KF02年末从业人员人KF03其中:内资控股企业人员人KF03_1其中: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人KF03_2其中:外籍常驻人员人KF03_3其中:博士人KF03_4硕士人KF03_5本科人KF03_6省级以上人才计划人才数(附人员名单及所属单位名称)人KF04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千元KF36_1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额千元KF05工业总产值千元KF36营业收入千元KF30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千元KF30_1利润总额千元KF37净利润千元KF31高新技术企业出口额千元KF06技术服务出口额千元KF0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千元KF08_1科技税收减免税额千元KF09从业人员工资性收入千元KF11服务收入千元KF12企业总资产千元KF38企业净资产千元KF13当年内资控股企业的海外直接投资额千元KF14技术合同交易额千元KF15企业设立的境外分支机构数(附企业名称)个KF16省级以上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数(附平台名录和依托单位)个KF17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数(附名单)个KF18省级以上科技创业载体面积(附名单)平方米KF19进出口总额千元KF21其中: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总额千元KF21_1内资控股企业当年新增发明专利授权数件KF22当年新增的知识产权数件KF23其中:专利授权数件KF33其中:发明专利授权数件KF35其中: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数件KF35_1其中:软件著作权件KF23_1集成电路布图件KF23_2植物新品种件KF23_3注册商标件KF23_4国家一类新药品种件KF23_5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件KF23_6当年PCT专利申请数件KF34当年新增欧美日注册商标数件KF24当年新增欧美日专利授权数件KF25企业累计参与制定产业国际标准数件KF26高新技术产业用地面积公顷KF28当年新获得风险投资的企业数个KF39高技术服务业收入千元KF40第三产业总收入千元KF41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费用支出千元KF42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获取费用支出千元KF43当年发生海外直接投资的企业数个KF44企业劳动生产率千元/人KF45企业劳动生产率的增长率%KF46内部研发经费支出超过5千万元的企业数个KF47填表人:联系电话:传真: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填报范围:各高新区.
2.
报送日期及方式:填报单位于报告期次年3月15日前,通过网络平台上报,另外需要上报签字盖章的纸质报表(时间另行通知).
3.
审核关系:(1)KF01≥KF01_1(2)KF03≥KF03_1(3)KF03≥KF03_2(4)KF03≥KF03_3(5)KF03≥KF03_4+KF03_5+KF03_6(6)KF30≥KF30_1(7)KF21≥KF21_1(8)KF23≥KF33(9)KF33≥KF35(10)KF35≥KF35_1(11)KF23≥KF23_1+KF23_2+KF23_3+KF23_4+KF23_5+KF23_6联系电话:025-85489576-605传真:025-85489576-626联系人:曹曼(四)高新区内企业表1.
企业概况企业(单位)公章20年QA18是否填写国家统计局一套表1.
是2.
否QA03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企业组织机构代码—QA19行政区划代码QA04企业(单位)详细名称QA15法人性质1.
企业法人2.
事业法人3.
社团法人4.
民办非企业法人5.
非独立法人QA05QA06企业单位通讯地址(QA05)邮政编码(QA06)QA07企业注册地址QB07_2QB07_3QB08企业注册地是否在高新区内(QB07_2)1.
是2.
否企业主要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在高新区内(QB07_3)1.
是2.
否已进区企业被批准入区时间(QB08)年QA08QA09QA10QA20QA11QA17QA17_1QA13QA14联系方式企业负责人(QA08)联系电话(QA09)传真:(QA10)统计负责人(QA20)填报人(QA11)填报人电话(QA17)填报人手机(QA17_1)Email地址(QA13)网址(QA14)QD19QD20QD22企业法人性别(QD19)1.
男2.
女出生年份(QD20):年学历(QD22)1.
研究生2.
本科3.
大专4.
其他QB21QB22企业是否进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QB21)1.
是2.
否如是,请选择所在自主创新示范区名称(QB22)QA12填报时间--QB101企业隶属关系:10中央11地方90其他QB03_0QB03_1行业类别和代码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QB03_0)1(QB03_01)2(QB03_02)3(QB03_03)行业代码(QB03_1)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进行划分续表QB04QB04_0企业注册时间(QB04):年注册资金(QB04_0)千元QB20_1执行会计标准类别(QB20_1)1企业会计制度2事业单位会计制度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9其他QB20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情况1.
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2.
执行2011年《小企业会计准则》9.
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QB06登记注册类型(QB06)内资港澳台商投资外商投资110国有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210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310中外合资经营120集体160股份有限公司220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320中外合作经营130股份合作171私营独资230港澳台商独资330外资企业141国有联营172私营合伙240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4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42集体联营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290其他港澳台投资390其他外商投资143国有与集体联营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149其他联营190其他151国有独资公司QB06_1QB06_2主要外资来源国或地区的国别(地区)名称代码及外资出资比例(限港澳台商和外商投资企业填报)国别或地区代码(QB06_1)出资比例(QB06_2)%QB18企业控股情况1国有控股2集体控股3私人控股4港澳台商控股5外商控股9其他QB09QB10企业集团情况(QB09)(限企业集团母公司及成员企业填写):本企业是1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或集团总部)2企业集团的成员企业QB09如为2,请填直接上级法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QB10)或上级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QB11QB13QB12企业是否为经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QB11)1.
是2.
否如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QB13)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时间年QB14QB14_1QB14_2与科技企业孵化器关系(QB14)1.
孵化器在孵企业入孵时间(QB14_1)年2.
孵化器毕业企业毕业时间(QB14_2)年3.
与孵化器无关QB15QB15_1QB15_2QB15_3QB15_4QB15_5上市及新三板、四板挂牌情况(QB15)1.
深交所主板(含B股)2.
上交所(含B股)3.
新加坡4.
香港5.
纳斯达克6.
纽约交易所7.
东京8.
伦敦9.
其它海外市场10.
深交所创业板11.
新三板12深交所中小板13.
地方四板00.
未上市也未挂牌股票代码(QB15_1)1.
.
SZ2.
.
SH3.
.
SG或者.
SG4.
.
HK5.
.
O或者.
O或者.
O或者.
O6.
.
N或者.
N或者.
N7.
.
T8.
.
L或者.
L9.
(代码+.
市场字母标识)10.
30.
SZ11.
83/43/87.
OC12.
00.
SZ13.
.
00.
无上市挂牌时间(QB15_2)年本公司是否为上市(挂牌)企业主体(QB15_3)1.
是2.
否如为否,请填写上市(挂牌)公司主体名称(QB15_4):上市(挂牌)企业年末市值(QB15_5)千元QB16企业所属技术领域按照企业主营产品进行填报,只限一项QB16_1企业核心技术所属《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2.
经济概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企业(单位)详细名称:20年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数量甲乙丙1工业总产值(当年价格)千元QC02营业收入(05_0=06+07+10+49)千元QC05_0其中:主营业务收入(QC55≤QC05_0)千元QC55其中:技术收入(QC06≥QC06_1+QC06_2+QC06_3+QC06_4)千元QC06其中:技术转让收入千元QC06_1技术承包收入千元QC06_2技术咨询与服务收入千元QC06_3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千元QC06_4产品销售收入千元QC07其中:高新技术产品(09≤07)千元QC09商品销售收入千元QC10其他营业收入千元QC49进出口总额千元QC52其中:出口总额(11≤05_0,11≥38,11≥11_1)千元QC11其中: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千元QC38技术服务出口千元QC11_1营业成本千元QC220其中:研发、试验检验费千元QC220_1税金及附加千元QC221销售费用千元QC222管理费用千元QC223其中:技术(研究)开发费千元QC223_2其中:支付科研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千元QC223_3财务费用千元QC224资产减值损失千元QC22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记)千元QC229投资收益(损失以"-"号记)千元QC225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记)千元QC233其他收益千元QC232营业利润千元QC120营业外收入千元QC227营业外支出千元QC230续表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数量甲乙丙1利润总额千元QC234净利润千元QC12所得税费用千元QC231实际上缴税费总额(13≥14+16)千元QC13其中:增值税千元QC14所得税千元QC16减免税总额(17≥18+20)千元QC17其中:增值税千元QC18所得税(20≥20_1+20_2+20_3)千元QC20其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千元QC20_1研究开发加计扣除所得税减免千元QC20_2技术转让所得税减免千元QC20_3应交增值税千元QC62本年应付职工薪酬(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千元QC51资产总计(24=25+27_1)千元QC24其中:流动资产合计千元QC25非流动资产合计千元QC27_1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千元QC29无形资产千元QC30其中:累计折旧千元QC65其中:本年折旧千元QC61年末负债合计千元QC31其中:银行贷款额千元QC32其中:当年获得银行贷款金额千元QC32_1年末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33=24-31)千元QC33其中:实收资本(股本)千元QC34其中:企业上市融资股本千元QC63其中:企业海外上市融资股本千元QC50对境外直接投资额千元QC39本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千元QC4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重点耗能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准煤QC41补充资料:企业当年是否获得风险投资(QC226_1)1.
是2.
否若是,请注明企业获得的风险投资的阶段是(QC226_2)1.
天使轮2.
A轮3.
B轮4.
C轮5.
D轮及以上当年获得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的风险投资额为(QC226)千元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工业总产值指标由工业企业填报,部分行业代码为非工业的企业,若企业本身存在混业经营且涉足工业领域,产生工业总产值的企业也需填报.
2.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重点耗能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指标,仅由规上工业企业、以及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重点耗能单位填报.
填报时可根据规上工业企业及重点能耗企业填报的国家统计局能源报表抄报.
3.
审核关系:(1)QC05_0=QC06+QC07+QC10+QC49(2)QC55≤QC05_0(3)QC06≥QC06_1+QC06_2+QC06_3+QC06_4(4)QC09≤QC07(5)QC52≥QC11(6)QC05_0≥QC11(7)QC11≥QC38(8)QC11≥QC11_1(9)QC223≥QC223_2(10)QC223_2≥QC223_3(11)QC13≥QC14+QC16(12)QC17≥QC18+QC20(13)QC20≥QC20_1+QC20_2+QC20_3(14)QC24=QC25+QC27_1(15)QC27_1≥QC30(16)QC33=QC24-QC31(17)QC65≥QC61(18)QC63≥QC50(19)若QC226_1=1,则QC226_2的有效代码为1、2、3、4或5,且QC226应>03.
人员概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企业(单位)详细名称:20年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数量甲乙丙1一、从业人员数———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人QD01其中:留学归国人员(03≤01)人QD03其中:外籍常驻人员(25≤01)人QD25其中:引进外籍专家(21≤01)人QD21其中:当年新增从业人员(26≤01)人QD26其中:吸纳高校应届毕业生(14≤26)人QD14其中:参加社保人数(24≤01)人QD24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人QD05二、从业人员构成———(一)按学历、学位及技能分(18+08+09≤01)———具有研究生学历(位)人员(06+07≤18)人QD18其中:博士人QD06硕士人QD07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位)人员人QD08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人员人QD09接受高等教育前为非就业地户籍人员人QD30技能人员人QD31其中: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人QD32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人QD33高级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人QD34中级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人QD35初级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人QD36(二)按职业类型分(27+28≤01)———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人QD27专业技术人员人QD28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审核关系(1)QD03≤QD01(2)QD25≤QD01(3)QD21≤QD01(4)QD26≤QD01(5)QD14≤QD26(6)QD18+QD08+QD09≤QD01(7)QD06+QD07≤QD18(8)QD30≤QD01(9)QD31≤QD01(10)QD31=QD32+QD33+QD34+QD35+QD36(11)QD27+QD28≤QD01(12)QD01>QD304.
科技项目概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单位详细名称:20年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来源项目开展形式项目当年成果形式项目技术经济目标项目活动类型项目起始日期项目完成日期跨年项目当年所处主要进展阶段参加项目人员(人)项目人员实际工作时间(人月)项目经费支出(千元)政府资金QH00xmmcQH11QH31QH21QH32QH33QH34QH35QH36QH44QH40QH51QH52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本表由企业填报全部科技项目情况.
2.
审核关系:表内审核:(1)项目来源(QH11)不得为空,有效代码为11、12、13、14或15(2)项目开展形式(QH31)不得为空,有效代码为10、21、22、23、24、30或40(3)项目当年成果形式(QH21)不得为空,有效代码为11、12、21、22、23、24、25、31、32、41、42、43、44或50(4)项目技术经济目标(QH32)不得为空,有效代码为1、2、3、4、5、6、7、8或9(5)项目活动类型(QH33)不得为空,有效代码为1、2、3、4或5(6)项目的起始时间(QH34)须填满六位且≤201812(7)若项目完成时间QH35"000000",则QH35≥QH34且QH34≤201812且QH35≥201801(8)若项目的起始时间(QH34)为填报期上年或者项目在填报期当年尚未完成,即QH34≤201801或QH35≥201901,则属跨年项目,QH36的有效代码为1、2、3或4(9)若项目参加人员QH44>0则项目人员实际工作时间QH40>0,项目经费支出QH51>0;若项目经费支出QH51>0则项目参加人员QH44>0;(10)项目经费支出QH51≥政府资金QH52(11)若项目开展形式QH31的有效代码为30(委托其他企业或单位),则跨年项目所处主要进展阶段(QH36)、参加项目人员(QH44)和项目人员实际工作时间(QH40)项免填表间审核:(1)GQ-004表∑QH40(项目人员实际工作时间合计)≤GQ-005表QJ09(科技活动人员)*12(2)GQ-004表∑QH51(项目经费支出合计)≤GQ-005表QJ20(科技活动费用合计)5.
科技活动概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单位详细名称:20年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数量甲乙丙1一、科技活动人员情况———科技活动人员合计(QJ09>QJ67;QJ09≥QJ09_1,QJ09≥QJ09_2,QJ09>QJ09_3)人QJ09其中:管理和服务人员人QJ67其中:全职人员人QJ09_1其中:本科毕业及以上人员人QJ09_2其中:外聘人员人QJ09_3二、科技活动费用情况———科技活动费用支出合计(QJ20=QJ23_1+QJ23_2+QJ23_3+QJ23_4+QJ23_6+QJ23_7+QJ33+QJ23_5)千元QJ201.
人员人工费用千元QJ23_12.
直接投入费用千元QJ23_23.
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千元QJ23_34.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千元QJ23_45.
设计费用千元QJ23_66.
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千元QJ23_77.
委托外单位开展科技活动费用合计(QJ33≥QJ33_1+QJ33_2+QJ33_4+QJ33_3)千元QJ33其中:委托境内研究机构千元QJ33_1委托境内高等学校千元QJ33_2委托境内企业千元QJ33_4委托境外机构千元QJ33_38.
其他费用千元QJ23_5三、科技活动资产情况———当年形成用于科技活动的固定资产(QJ250≥QJ251)千元QJ250其中:仪器和设备千元QJ251四、企业办(境内)研发机构情况———期末机构数个QI01机构研究开发人员合计(QI07_0≤QJ09)人QI07_0其中:博士毕业人QI07_1硕士毕业人QI07_2机构研究开发费用(QI14_1≤QJ20)千元QI14_1五、科技活动产出及相关情况———(一)自主知识产权情况———当年专利申请数(QJ55≥QJ56,QJ55≥QJ55_1,QJ55≥QJ55_2)件QJ55续表一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数量甲乙丙1其中:申请发明专利(QJ56≥QJ56_1)件QJ56其中:申请国内发明专利件QJ56_1其中:申请欧美日专利件QJ55_1其中:申请PCT国际专利件QJ55_2当年专利授权数(QJ74≥QJ57,QJ74≥QJ75)件QJ74其中:授权发明专利(QJ57≥QJ57_1)件QJ57其中:授权国内发明专利件QJ57_1其中:授权欧美日专利件QJ75期末拥有有效专利数(QJ83≥QJ83_1,QJ83≥QJ73)件QJ83其中:拥有境外授权专利(QJ83_1≥QJ82)件QJ83_1其中:拥有欧美日专利件QJ82其中:拥有发明专利(QJ73≥QJ73_2,QJ73≥QJ73_1)件QJ73其中:已被实施的发明专利件QJ73_2其中:境外授权发明专利件QJ73_1专利所有权转让及许可数件QI23专利所有权转让及许可收入千元QI24(二)新产品生产及销售情况———新产品产值千元QJ70新产品销售收入(QJ71≥QJ72)千元QJ71其中:出口(QJ72≤QC11)千元QJ72(三)企业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情况———期末境外营销服务机构数个QJ99期末境外技术研发机构数个QJ90期末境外生产制造基地数个QJ92当年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数量个QJ102(四)其他情况———发表科技论文篇QI25期末拥有注册商标(QJ79≥QJ77,QJ79≥QJ79_1)件QJ79其中:当年注册商标件QJ77其中:境外注册商标件QJ79_1其中:当年境外注册商标件QJ79_2拥有软件著作权(QJ85≥QJ85_1)件QJ85其中:当年获得软件著作权件QJ85_1拥有集成电路布图(QJ86≥QJ86_1)件QJ86其中:当年获得集成电路布图件QJ86_1续表二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数量甲乙丙1拥有植物新品种(QJ87≥QJ87_1)件QJ87其中:当年获得植物新品种件QJ87_1拥有国家一类新药品种(QJ101≥QJ101_1)件QJ101其中:当年获得国家一类新药证书件QJ101_1拥有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QJ100≥QJ100_1)件QJ100其中:当年获得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证书件QJ100_1当年形成国际标准项QJ98_1当年形成国家或行业标准项QI27_1当年获得国家科技奖励项QI28_1六、技术合同交易情况———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项数项QJ80_1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成交金额千元QJ80七、其他相关情况———(一)政府经费情况———来自政府部门的科技活动经费千元QJ252(二)技术改造和技术获取情况———技术改造经费支出千元QJ58购买境内技术经费支出千元QJ62引进境外技术经费支出千元QJ59引进境外技术的消化吸收经费支出千元QJ61补充资料:以下项目可多选,选定某项请在其后方框内填写1,不选可不填.
企业在海外设立的技术研发机构所在的国家(QI19):①美国:,②欧盟:,③日本:,④其他:知识产权获取方式(QJ88)(可多选):①自主研发:,②受让:,③.
受赠:,④并购:,⑤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审核关系:表内审核:(1)QJ09≥QJ67(2)QJ09≥QJ09_1(3)QJ09≥QJ09_3(4)QJ09≥QI07_0≥QI07_1+QI07_2(5)若QJ09>0,则QJ23_1>0(6)若QJ23_1>0,则QJ09>0(7)QJ20=QJ23_1+QJ23_2+QJ23_3+QJ23_4+QJ23_6+QJ23_7+QJ33+QJ23_5≥QI14_1(8)QJ33=QJ33_1+QJ33_2+QJ33_3+QJ33_4(9)QJ250≥QJ251(10)QI14_1≤QJ20(11)若QI01>0,则QI07_0>0且QI14_1>0(12)若QI07_0>0,则QI01>0且QI14_1>0(13)若QI14_1>0,则QI01>0且QI07_0>0(14)QJ55≥QJ56(15)QJ55≥QJ55_1(16)QJ55≥QJ55_2(17)QJ56≥QJ56_1(18)QJ74≥QJ57(19)QJ74≥QJ75(20)QJ83≥QJ83_1(21)QJ83≥QJ73(22)QJ83_1≥QJ82(23)QJ73≥QJ73_2(24)QJ73≥QJ73_1(25)QJ71≥QJ72(26)QJ72≤QC11(27)QJ79≥QJ77(28)QJ79≥QJ79_1(29)QJ85≥QJ85_1(30)QJ86≥QJ86_1(31)QJ87≥QJ87_1(32)QJ101≥QJ101_1(33)QJ100≥QJ100_1表间审核:(1)GQ-005表QJ09*12≥GQ-004表∑QH40(2)GQ-005表QJ20≥GQ-004表∑QH51四、主要指标解释(一)高新区综合统计月报表列统企业口径指在各高新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核算法人资格的以下几类企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证书于报告期年底尚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工业企业;应用高技术进行设计、施工以及技术装备的建筑业企业;符合国家统计局高技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目录的服务业企业;符合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目录的企业;全部境内外上市企业及新三板、地方四板挂牌企业.
工业总产值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
营业收入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
营业收入合计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收入"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出口总额指企业自营(委托)出口(包括销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交给外贸部门出口的产品、商品、出售给境外企业的技术或者为外商提供服务获得收益的总金额.
包括外商来样、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等生产的产品价值,以及境外技术合同或者服务实现金额.
利润总额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是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
利润总额为营业利润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利润总额"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净利润指企业实现的利润在上交国家所得税后的剩余部分.
按会计"损益表"中"净利润"项的本年累计数填列.
实际上缴税费总额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实际上缴的各项税金、特种基金和附加费等.
按当年实际发生额填报.
高新区全口径指标数据填报高新区整个园区全口径情况及参与政府一套表统计的"四上"企业情况.
高新区地区生产总值(全口径GDP)指报告期内高新区全口径地区生产总值,由高新区管委会从上级统计部门获得.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工业指从事自然资源的开采,对采掘品和农产品进行加工和再加工的物质生产部门.
具体包括:(1)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如采矿、晒盐等(但不包括禽兽捕猎和水产捕捞);(2)对农副产品的加工、再加工,如粮油加工、食品加工、缫丝、纺织、制革等;(3)对采掘品的加工、再加工,如炼铁、炼钢、化工生产、石油加工、机器制造、木材加工等,以及电力、自来水、煤气的生产和供应等;(4)对工业品的修理、翻新,如机器设备的修理、交通运输工具(如汽车)的修理等.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四上"企业数"四上"企业是统称,指与国家统计局相关标准一致,参与国家统计局一套表报送的企业.
具体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员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有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资质)、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等行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的统称.
"四上"企业数量指填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的以上范围的企业数量.
"四上"企业营业收入根据四上企业填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统计年报的数据汇总填报.
"四上"企业利润总额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是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利润总额"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此处根据高新区"四上"企业汇总数填报.
财政收入指国家财政参与社会产品分配所取得的收入,是实现国家职能的财力保证.
主要包括:(1)各项税收:包括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进口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货物退增值税和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等.
(2)非税收入: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其他收入.
财政收入按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划分为中央本级收入和地方本级收入.
高新区财政总收入财政总收入是最大的一个概念,财政总收入包括财政部门组织的收入、税务部门组织的收入等,是财政大收入的概念.
没有一级财政权力的高新区,请填0.
税收收入指高新区内税收部门所征收的所有税收,不包括关税和海关代征的其它税收(进口货物增值税、进口货物消费税).
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农户)指报告期内高新区内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及城镇个体户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5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包含原口径的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加上农村企事业组织项目投资.
园区新增注册企业数指报告期内在高新区工商局新增的登记注册的企业个数.
实际利用外资金额指批准的合同利用外资金额的实际执行数,外国投资者根据批准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的规定实际缴付的出资额和企业投资总额内外国投资者以自己的境外自有资金实际直接向企业提供的贷款.
进出口总额指实际进出我国国境的货物、技术和服务交易的总金额.
包括对外贸易实际进出口货物,来料加工装配进出口货物,国家间、联合国及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物资和赠送品,华侨、港澳台同胞和外籍华人捐赠品,租赁期满归承租人所有的租赁货物,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边境地方贸易及边境地区小额贸易进出口货物(边民互市贸易除外),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进出口货物和公用物品,到、离岸价格在规定限额以上的进出口货样和广告品(无商业价值、无使用价值和免费提供出口的除外)、从保税仓库提取在中国境内销售的进口货物,以及其他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及服务等.
该指标可以观察一个国家在对外贸易方面的总规模.
我国规定出口货物按离岸价格统计,进口货物按到岸价格统计.
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额指园区内高新技术产业相关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包括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投资、其它固定资产投资.
(二)高新区综合统计快报表列统企业口径指在各高新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核算法人资格的以下几类企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证书于报告期年底尚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工业企业;应用高技术进行设计、施工以及技术装备的建筑业企业;符合国家统计局高技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目录的服务业企业;符合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目录的企业;全部境内外上市企业及新三板、地方四板挂牌企业.
规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规模的工业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经各地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证书于报告期年底尚在有效期内的企业.
上市企业填写报告期内高新区中拥有的在境内外证券交易市场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数量.
只填写法人单位名称企业为上市公司的企业,不含上市公司的关联企业,也不含在国内新三板和地方股权转让系统挂牌交易的企业数量.
新三板挂牌企业填写报告期内高新区中拥有的在新三板挂牌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数量.
新三板,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平台.
收入上亿元企业填写报告期末,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的企业数量.
年末从业人员指期末最后一日24时在本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
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
从业人员不包括:(1)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2)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的学生及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3)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如:建筑业整建制使用的人员.
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工业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
工业增加值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生产法,即工业总产出减去工业中间投入;二是收入法,即从收入的角度出发,根据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应得到的收入份额计算,具体构成项目有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这种方法也称要素分配法.
(1)生产法: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出—工业中间投入+应缴增值税(2)收入法(分配法):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工业总产值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
营业收入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
营业收入合计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收入"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进出口总额指实际进出我国国境的货物、技术和服务交易的总金额.
包括对外贸易实际进出口货物,来料加工装配进出口货物,国家间、联合国及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物资和赠送品,华侨、港澳台同胞和外籍华人捐赠品,租赁期满归承租人所有的租赁货物,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边境地方贸易及边境地区小额贸易进出口货物(边民互市贸易除外),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进出口货物和公用物品,到、离岸价格在规定限额以上的进出口货样和广告品(无商业价值、无使用价值和免费提供出口的除外)、从保税仓库提取在中国境内销售的进口货物,以及其他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及服务等.
该指标可以观察一个国家在对外贸易方面的总规模.
我国规定出口货物按离岸价格统计,进口货物按到岸价格统计.
出口总额指企业自营(委托)出口(包括销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交给外贸部门出口的产品、商品、出售给境外企业的技术或者为外商提供服务获得收益的总金额.
包括外商来样、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等生产的产品价值,以及境外技术合同或者服务实现金额.
利润总额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是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
利润总额为营业利润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利润总额"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净利润指企业实现的利润在上交国家所得税后的剩余部分.
按会计"损益表"中"净利润"项的本年累计数填列.
实际上缴税费总额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实际上缴的各项税金、特种基金和附加费等.
按当年实际发生额填报.
实际减免税总额指报告期内企业根据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政策,实际享受的各种减免税总额.
包括税率式减免、税基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三类.
具体包括已申报已审批、非申报非审批的征前减免和退库减免.
其中,征前减免包括所得税加计扣除减免、欠税抵顶减免、对个体工商户提高起征点减免等;退库减免包括税务部门审批办理的先征后退(即征即退)、财政部门审批办理的流转税先征后退减免.
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指报告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依法享受的企业所得税减免额,按填报期当年税务部门实际减免的税额填报.
如本年实际发生的减免额为零,即填0.
对填报期上年应获得减免但未予实施,而实际在填报期年度获得减免的,须计入填报期填报.
享受研发加计扣除所得税减免是报告期内企业按照有关政策和税法规定税前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活动费用所得税,按填报期当年税务部门实际减免的税额填报.
如本年实际发生的减免额为零,即填0.
对填报期上年应获得减免但未予实施,而实际在填报期年度获得减免的,须计入填报期填报.
高新区全口径指标数据填报高新区整个园区全口径情况及参与政府一套表统计的"四上"企业情况.
高新区地区生产总值(全口径GDP)指报告期内高新区全口径地区生产总值,由高新区管委会从上级统计部门获得.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工业指从事自然资源的开采,对采掘品和农产品进行加工和再加工的物质生产部门.
具体包括:(1)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如采矿、晒盐等(但不包括禽兽捕猎和水产捕捞);(2)对农副产品的加工、再加工,如粮油加工、食品加工、缫丝、纺织、制革等;(3)对采掘品的加工、再加工,如炼铁、炼钢、化工生产、石油加工、机器制造、木材加工等,以及电力、自来水、煤气的生产和供应等;(4)对工业品的修理、翻新,如机器设备的修理、交通运输工具(如汽车)的修理等.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财政收入指国家财政参与社会产品分配所取得的收入,是实现国家职能的财力保证.
主要包括:(1)各项税收:包括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进口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货物退增值税和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等.
(2)非税收入: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其他收入.
财政收入按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划分为中央本级收入和地方本级收入.
高新区财政总收入财政总收入是最大的一个概念,财政总收入包括财政部门组织的收入、税务部门组织的收入等,是财政大收入的概念.
没有一级财政权力的高新区,请填0.
税收收入指高新区内税收部门所征收的所有税收,不包括关税和海关代征的其它税收(进口货物增值税、进口货物消费税).
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农户)指报告期内高新区内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及城镇个体户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5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包含原口径的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加上农村企事业组织项目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指报告期高新区固定资产投资额较上年增长速度.
"四上"企业数"四上"企业是统称.
是指与国家统计局相关标准一致,参与国家统计局一套表报送的企业,具体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员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有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资质)、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等行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的统称.
"四上"企业数量指填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的以上范围的企业数量.
"四上"企业营业收入根据四上企业填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统计年报的数据汇总填报.
"四上"企业利润总额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是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利润总额"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此处根据高新区"四上"企业汇总数填报.
高新区工商注册企业数指截至报告期末在高新区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所有企业个数.
当年新增注册企业数指报告期内在高新区工商局新增的登记注册的企业个数.
当年新增就业人员数指报告期内高新区所辖范围内企业、机构、科研院所等新增录用的从业人员.
实际利用外资金额指批准的合同利用外资金额的实际执行数,外国投资者根据批准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的规定实际缴付的出资额和企业投资总额内外国投资者以自己的境外自有资金实际直接向企业提供的贷款.
进出口总额指实际进出我国国境的货物、技术和服务交易的总金额.
包括对外贸易实际进出口货物,来料加工装配进出口货物,国家间、联合国及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物资和赠送品,华侨、港澳台同胞和外籍华人捐赠品,租赁期满归承租人所有的租赁货物,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边境地方贸易及边境地区小额贸易进出口货物(边民互市贸易除外),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进出口货物和公用物品,到、离岸价格在规定限额以上的进出口货样和广告品(无商业价值、无使用价值和免费提供出口的除外)、从保税仓库提取在中国境内销售的进口货物,以及其他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及服务等.
该指标可以观察一个国家在对外贸易方面的总规模.
我国规定出口货物按离岸价格统计,进口货物按到岸价格统计.
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额指园区内高新技术产业相关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包括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投资、其它固定资产投资.
(三)高新区综合统计年报表1.
高新区综合发展情况高新区实际管理面积指高新区管委会实际进行发展规划、土地开发、产业招商等职能的实际管理面积,即核准面积、代管面积的总和.
期末高新区实际开发土地面积指实际管辖面积范围内,已完成开发的土地面积,包括工业、房地产、基础设施等用地范围.
高新区代管面积指高新区所在城市中由当地市政府把高新区周边的乡镇的区域划归为高新区代管,所代管区域的面积.
地区生产总值(GDP)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
地区生产总值有三种表现形态,即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
从价值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价值超过同期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从收入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创造并分配给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的初次收入之和;从产品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最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价值减去货物和服务进口价值.
在实际核算中,地区生产总值有三种计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
三种方法分别从不同的方面反映地区生产总值及其构成.
高新区地区生产总值(全口径GDP)指报告期内高新区全口径地区生产总值,由高新区管委会从上级统计部门获得.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工业指从事自然资源的开采,对采掘品和农产品进行加工和再加工的物质生产部门.
具体包括:(1)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如采矿、晒盐等(但不包括禽兽捕猎和水产捕捞);(2)对农副产品的加工、再加工,如粮油加工、食品加工、缫丝、纺织、制革等;(3)对采掘品的加工、再加工,如炼铁、炼钢、化工生产、石油加工、机器制造、木材加工等,以及电力、自来水、煤气的生产和供应等;(4)对工业品的修理、翻新,如机器设备的修理、交通运输工具(如汽车)的修理等.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高新区工商注册企业指截至报告期末在高新区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所有企业个数.
留学生创办企业指报告期内在国外留学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归国人员创办的企业.
"军工三证"企业随着军民融合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中央军民融合主管部门发布了很多管理办法和措施,力图减少军工行业壁垒,提高军备采购透明度和渠道畅通.
民参军门槛也降低了不少,但是军工资质仍是不可缺少的条件之一,军工资质可谓是民参军的"第一步".
2017年10月1日起《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与《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两证合一正式实施后,军工"四证"变成了"三证",实际要求的是四种能力,三个证书,也是进入军方市场的"通行证".
军工三证是指:1.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2.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3.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科技型中小企业指获得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登记编码,并在有效期内的企业.
当年新注册企业指报告期内在高新区工商局新登记注册的企业个数.
工业型企业指报告期内经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入区、从事工业产品生产型的企业.
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型企业指报告期内经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入区、从事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型企业,具有独立核算法人资格.
纯贸易型、商业服务型企业除外.
内资企业指报告期内国内投资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独资、联营、股份制、合资、合伙等形式注册的企业.
内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企业及其他内资企业.
港澳台资企业指报告期内由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涉外经济的法律、法规,以合资、合作或独资的形式开办的企业.
包括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以上的境外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指报告期内由外国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涉外经济的法律、法规,以合资、合作或独资的形式开办的企业.
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和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外资的股本占公司注册的比例达25%以上的境外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当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指报告年度内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
"四上"企业数"四上"企业是统称.
是指与国家统计局相关标准一致,参与国家统计局一套表报送的企业,具体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员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有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资质)、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等行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的统称.
"四上"企业数量指填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的以上范围的企业数量.
"四上"企业营业收入根据四上企业填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统计年报的数据汇总填报.
"四上"企业利润总额根据四上企业填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统计年报的数据汇总填报.
工业总产值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性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
它反映一定时间内工业生产的总规模和总水平.
工业总产值包括三项内容:即本期生产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在制品半成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三部分.
工业总产值按"工厂法"原则计算,即以工业企业作为基本计算(核算)单位,按企业的最终产品和提供劳务的总价值量计算,按这种方法计算不允许同一产品价值在企业内部重复计算,不能把企业内部各个车间(分厂)生产的成果相加,但允许企业间的重复计算.
出口总额指指实际输出我国国境的货物和服务总金额.
包括对外贸易实际出口的产品、商品、出售给境外企业的技术或者为外商提供服务获得收益的总金额.
包括外商来样、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等生产的产品价值,以及对境外技术合同或者服务实现金额.
高新区常住人口指报告期内经常居住在高新区的人口,它包括常住高新区而临时外出的人口,不包括临时寄住的人口.
具体包括居住在高新区且户口在高新区和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高新区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高新区且外出不满半年和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常住人口是国际上进行人口普查时常用的统计口径之一.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把居住半年以上作为判别常住人口的时间标准.
高新区年末全区从业人员数指报告期末高新区所辖范围内拥有的从业人员数.
从业人员指16周岁及以上,从事一定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
引入境外世界500强投资企业数是指报告期末高新区内引入进入当年《财富》排名的世界500强的境外(含港澳台)企业投资的企业.
园区中拥有国家千人计划人数指园区中拥有的获评国家千人计划人才的人数.
国家千人计划是指按照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中央层面)"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而实施的人才评选计划,简称"千人计划".
园区推选并入选国家千人计划指由本高新区推选并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的人数.
已经在别的地区入选"千人计划"后来到本高新区创办落户企业的人数不计入本园区千人计划人数.
高新区全区当年专利申请受理数填报报告期内整个高新区范围内企业、大学和机构作为第一申请人向境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件数.
高新区范围内的企业、大学和机构包含已参与列统企业、其它未列统企业、大学、研究机构等.
高新区全区发明专利申请受理数填报报告期内整个高新区范围内企业、大学和机构作为第一申请人向境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件数.
高新区全区全部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内部支出填报报告期内整个高新区企业、大学和机构用于开展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的内部经费支出合计.
所在城市地区生产总值(GDP)填报报告期高新区所在城市的地区生产总值.
可参考所在地区公布的统计公报填报.
高新区所在城市为直辖市、地级市的,填报所在直辖市、地级市全市(包括城区和所辖县市)的地区生产总值;位于县级市的高新区,填报所在县级市的地区生产总值.
上年度所在城市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填报报告期上一年度高新区所在城市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可参考所在城市公布的统计公报填报.
高新区所在城市为直辖市、地级市的,填报所在直辖市、地级市全市(包括城区和所辖县市)的占比;县级市属高新区填报所在县级市的占比.
所在城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填报高新区所在城市报告期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可参考所在城市公布的统计公报填报.
高新区所在城市为直辖市、地级市的,填报所在直辖市、地级市全市(包括城区和所辖县市)的地区生产总值;位于县级市的高新区,填报所在县级市的地区生产总值.
上年度所在城市职工年人均工资:填报报告期上一年度高新区所在城市职工年人均工资.
在境外设立的孵化机构数量填报高新区内各类机构以各种形式在境外(含港澳台)通过独资、合资、合作方式设立的孵化机构数量,同一机构在境外不同地方设立的孵化机构单独计算.
境外机构在高新区内设立的孵化机构数量境外机构(含港澳台)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在高新区内设立的孵化机构数量.
境外多个机构共同建立的同一家孵化机构按1家算.
通过ISO14000环境认证指高新区通过国际或国内质量认证机构的ISO14000环境类认证.
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试点园区填报高新区是否为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认定的知识产权试点园区.
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示范园区填报高新区是否为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认定的知识产权示范园区.
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填报高新区是否为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审批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填报高新区是否为经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科技部,根据联合印发的《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按规定程序通过审查,被授予相应称号的新型工业园区.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在推进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做出示范的区域.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指在国境内关外设立的,以优惠税收和海关特殊监管政策为主要手段,以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为主要目的的多功能经济性特区.
原则上是指在没有海关"干预"的情况下允许货物进口、制造、再出口.
其核心是营造一个符合国际惯例的,对内外资的投资都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际商业环境.
由国务院批准设立.
2.
高新区建设与资金情况本年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农户)指报告期内高新区内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及城镇个体户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5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包含原口径的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加上农村企事业组织项目投资.
政府投资指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
政府投资项目指运用政府财政预算资金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各类专项建设资金,以及政府借用金融、债券、贷款等,对公共基础设施、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需要政府扶持发展的产业技术开发等领域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其范围涉及农业、林业、水利、水库及其他水利工程,公路、公路桥梁,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城市供水、城市道路、管网、桥梁,社会事业教育、卫生、文化、广播电影电视等.
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投资是根据投资项目资本总额构成中出资人的资金来源性质对投资进行的一种分类.
他的主体范畴是来自于国有经济所涵盖的各类主体的投资,具体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控股的股份制企业投资.
民间投资民间投资是根据投资项目资本总额构成中出资人的资金来源性质对投资进行的一种分类.
他的主体范畴是来自于民营经济所涵盖的各类主体的投资,具体包括个体投资(居民个人的生产性投资和住宅投资、城乡个体工商户经营性投资)、私营企业投资、私有资本控股的股份制企业投资以及集体企业投资.
基础设施投资指为社会生产和生活提供基础性、大众性服务的工程核设施,是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
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公共设施如电力、电信、自来水、管道煤气、卫生设施、排污、固体废弃物的收集与处理;2.
公共工程,如大坝、灌溉及排水用的渠道工程;3.
交通运输设施,如公路、铁路、港口、机场、水路.
财政收入指国家财政参与社会产品分配所取得的收入,是实现国家职能的财力保证.
主要包括:(1)各项税收:包括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进口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货物退增值税和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等.
(2)非税收入: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其他收入.
财政收入按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划分为中央本级收入和地方本级收入.
高新区财政总收入财政总收入是最大的一个概念,包括财政部门组织的收入、税务部门组织的收入等,是财政大收入的概念.
没有一级财政的高新区,请填0.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指高新区管委会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
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民生等方面.
由税收收入留成部分和非税收入组成.
不包含基金收入.
高新区可支配财力指报告期内高新区政府所能机动地支配使用的财政资金.
按现行法规和财政体制,高新区政府可支配财力由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上级税收返还收入、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以及原体制上解中央收入或中央补助地方收入等构成.
还包括基金收入以及融资.
高新区财政总支出指报告期内,高新区财政全部支出,与财政总决算报表中本年支出合计的决算数相同.
没有一级财政的高新区,请填0.
高新区财政科技支出财政科技支出是指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为支持科技活动而进行的经费支出.
高新区财政科技支出是指报告期内各高新区管委会财政科技支出决算数.
管委会管理并支出的园区发展专项资金指报告期内,没有一级财政的高新区,所负责管理并支出的所在地财政拨付的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的数额.
管委会管理的园区发展专项资金其中用于科技的支出指报告期内,没有一级财政的高新区,所负责管理的所在地财政拨付的园区发展专项资金中,用于支持园区科技活动而支出的经费.
当年实际引进内资额填报高新区当年引进内资企业的实际到位资金总额.
合同外资金额指批准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中规定的外国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和企业投资总额内的应由外方投资者以自己的境外自有资金直接向企业提供的贷款.
包括新批准企业合同外资和原有企业的增资减资,增资减资不对企业(项目)个数进行调整.
合伙企业的合同外资是指登记设立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其外方认缴的出资额.
合同外资金额按企业类型分别计算,即:(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按照合同外资金额=注册资本*外商出资比例+外方股东贷款计算.
(2)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按照合同外资=认缴资本*外商出资比例计算.
(3)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按外方股东在公司中的持股比例,按外方股东认购股票的价格计算出的出资额(不包括社会公开募集的金额)填列.
实际利用外资金额指批准的合同利用外资金额的实际执行数,外国投资者根据批准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的规定实际缴付的出资额和企业投资总额内外国投资者以自己的境外自有资金实际直接向企业提供的贷款.
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资金指高新区管委会报告期用于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资金.
创新券指报告期内高新区管委会利用政府财政资金,无偿资助企业用于支付创新创业相关活动的,具有限定用途的支付凭证,填报高新区管委会当年发出去的创新券的总额度.
对科技型企业贷款贴息的资金指报告期内,高新区管委会用于补助科技型企业银行贷款利息的资金.
支持创业风险投资的资金指高新区管委会报告期内入股创投机构的资金,或报告期内与民间投资机构共同支持初创企业而投入的风险投资额.
吸引和支持大学及研发机构的资金指高新区管委会报告期内,用于吸引和支持大学及研发机构落户高新区而投入的硬件和软件建设及运行费用拨款.
支持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发展的资金指高新区管委会报告期内,用于支持创新创业服务机构的建设、运行费用和项目费用拨款额.
支持创新创业人才的资金指高新区管委会报告期内,用于引进人才落户,用于支持引进人才工作开展和便于个人生活方面的资金.
支持担保机构的资金指高新区管委会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入股担保机构的资金.
当年新增担保资金指高新区管委会报告期内,新增入股担保机构的资金.
产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是一大类概念,国外通常称为风险投资基金(VentureCapital)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一般是指向具有高增长潜力的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或准股权投资,并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以期所投资企业发育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资本增值.
产业投资基金具有以下主要特点:第一,投资对象主要为非上市企业.
第二,投资期限通常为3-7年.
第三,积极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
第四,投资的目的是基于企业的潜在价值,通过投资推动企业发展,并在合适的时机通过各类退出方式实现资本增值收益.
产业基金涉及到多个当事人,具体包括:基金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服务机构,其中基金管理人是负责基金的具体投资操作和日常管理的机构.
3.
高新区各类服务机构情况各类服务机构统计范围包括在高新区登记注册及办公地在高新区实际控制管理区域以内的,从事产业促进、研究开发及各类专业服务的机构.
请根据以下指标解释,填报报告期内,高新区内拥有的相应机构的数量.
科技企业孵化器是指以科技型创业企业为服务对象,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
省级及以上填报经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
国家级填报由国家科技部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
留学生创业园作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组织部分,是以服务于留学回国人员创业为主的公益型科技服务机构.
创业园,通过各部门的政策鼓励与扶植,为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开辟了"绿色通道",引进学有成就的海外留学生回国创业.
孵化器使用总面积指本统计周期内,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实际占用的场地面积,以及与相关单位以合同方式确立的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之和.
其中包括:用于孵化器办公场地、在孵企业使用场地、公共服务平台场地(包括会议室、复印室、餐厅、活动室、实验室等用于公共服务的场地)、与孵化器具有关联的其他企业、机构等占用的场地面积之和.
年末在孵企业数指报告期末,高新区内各种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在孵企业的总数.
当年毕业企业数指高新区内各种科技企业孵化器在报告期当年孵化毕业的企业总数.
众创空间是顺应网络时代创新创业特点和需求,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构建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的统称、众创空间作为针对早期创业的重要服务载体,通过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与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等共同组成创业孵化器链条.
科技部备案指各地众创空间中符合一定条件获得在科技部备案的众创空间.
科技企业加速器是指以高成长科技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产业组织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有针对性地满足高成长科技企业对发展空间、商业模式、资本运作、共性技术开发、融资租赁、人力资源、技术合作、设施管理等各方面个性化需求的新型空间载体和服务网络.
加速器应是一系列专业化、市场化、个性化服务的组织提供者和运营管理者,是企业创新发展、内生增长和加速壮大的有效促进者.
相对于孵化器而言,具有更良好的创新发展环境、创新网络形态和创新型产业生态.
加速器面积填报加速器建筑面积.
加速器内企业数量填报入驻加速器企业数量.
大学科技园是以具有较强科研实力的大学为依托,将大学的综合智力资源优势与其它社会优势资源相结合,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产学研结合提供支撑的平台和服务的机构.
国家大学科技园由科技部和教育部联合认定.
生产力促进中心指单位注册名称含"生产力促进中心",主要从事以发挥科技服务业核心载体作用,集聚和运用创新要素为主要功能,开展研发设计、知识产权、技术交易、咨询诊断、科技创新创业、科技金融、"三农"服务等专业化服务的科技创新服务机构.
省级及以上填报经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认定的生产力促进中心数量.
其中国家级填报由国家科技部认定的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数量.
技术转移机构是指为实现和加速技术转移过程提供各类服务的机构.
包括技术经纪、技术集成与经营和技术投融资服务机构等.
但单纯提供信息、法律、咨询、金融等服务的除外.
省级及以上填报经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认定的技术转移机构数量.
国家级填报由国家科技部认定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数量.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指由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的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
省级及以上填报经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认定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数量.
国家级填报由国家科技部选择开展试点工作的联盟数量.
产品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利用相关仪器和设备或相应技术手段,为社会提供各类委托检验检测服务的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
省级及以上资质填报经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认定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数量.
国家级相关资质填报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资质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数量.
研究院所是指旨在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和促进高科技产业发展的研究部门.
重点实验室重点实验室一般是依托大学、科研院所和其他具有原始创新能力的机构建设的科研实体.
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是指由省级及以上科技管理部门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认定的重点实验室.
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由科技部认定并负责宏观管理,国务院部门(行业)或地方省市科技管理部门负责行政管理.
企业技术中心是指以企业为主体投资兴建的具有较完善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和试验条件,拥有一定规模的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和一定的研究开发投入的技术创新机构.
省级及以上是指由省级及以上单位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国家认定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指企业、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和特殊的区域性机构内,经批准可以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
省级及以上填报经省级及以上单位认定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级是由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各类大学是指高新区内提供教学、研究条件和授权颁发学位的高等教育机关.
分为综合大学、专科大学和学院.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是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大战略需求,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产业核心竞争能力和发展后劲为目标,组织具有较强研究开发和综合实力的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建设的研究开发实体.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依托有关行业和领域中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较高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骨干龙头企业,建成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科研开发实体.
加强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中间环节,促进科技产业化;面向企业规模生产的需要,推动集成、配套的工程化成果向相关行业辐射、转移与扩散,促进新兴产业的崛起和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促进科技体制改革,培养一流的工程技术人才,建设一流的工程化实验条件.
省级及以上是指经省级及以上单位认定的工程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指国家科技部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国家工程实验室是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认定的机构,属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托企业、转制科研机构、科研院所或高校等设立的研究开发实体.
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以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国家、地方两个层面创新基础能力的合理布局为目标,在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地方特色产业链、地方主导产业等有较好创新资源基础的领域,选择具有地方特色和优势的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给予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命名和项目支持.
促进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升高技术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地方特色经济的持续发展能力.
外资研发机构指外商以独资、合资或合作等方式设立的科研开发实体,是从事自然科学及其相关科技领域的研究开发和实验发展(包括为研发活动服务的中间试验)的机构,包括外商以合资、合作、独资形式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研发公司,也包括外商在投资企业内部设立的研发中心.
新型产业技术研发机构是指政府支持建立的、具有研发、转化、风投、孵化等功能的产业公共技术研发平台(以各类产业技术研究院、工研院、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等为代表),旨在加速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协助技术升级,增强产业的整体竞争力.
省级及以上填报经省级及以上单位认定的新型产业技术研发机构.
其他国家级研发机构是指除本报表制度中已列明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以外的,其他由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国家级研发机构.
国家级研发机构分中心指国家级的研发机构如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等与高新区管委会或者管委会范围内的企业、机构合作新设立的与原国家级研发机构宗旨、工作内容相同和相似的分支机构.
创业风险投资机构也可称为"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为主要从事创业投资业务的投资性机构.
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是指通过向处于创建和重建过程中的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为其提供管理和经营服务,以期在企业发展成熟或相对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获取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机构.
银行是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
银行是金融机构之一,而且是最主要的金融机构,它主要的业务范围有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票据贴现等.
科技支行主要服务于科技型企业,重点支持其科技创新和产业化活动,注重开展金融服务创新并开办适应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需要相关业务,名称包含科技支行的银行机构或金融服务机构.
保险代理机构是指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向保险公司收取保险代理手续费,在保险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专门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
证券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法人机构.
证券服务业务包括: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发行及交易的咨询、策划、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及其他配套服务;证券资信评估服务;证券集中保管;证券清算交割服务;证券登记过户服务;证券融资;经证券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业务.
担保公司是担负个人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职能的专业机构,担保公司通过有偿出借自身信用资源、防控信用风险来获取经济与社会效益.
小额贷款公司是指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租赁公司是指经央行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融资机构,融资租赁公司作为租赁资产的购置、投资和管理机构,可以是金融机构,也可以是非金融机构.
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定位为服务于金融、贸易、产业的资产管理机构.
虽然也涉及资金,主线是为出资人服务,而不是把自有资金全部占压、套牢在项目中的风险投资业务.
因此租赁公司即不是银行,也不是贷款公司,更不是投资公司,而是一个知识服务性的技术公司.
科技金融服务机构作为科技金融综合服各平台的依托单位,集成科技金融资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提供综合服务,通过创业投资、银行贷款、多层次资本市场、信托、保险、债券等多种金融工具的组合运用,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供应链,改善投融资环境.
技工学校简称"技校".
技工学校与中等专业学校(中专),职业高中(职高)一样,等同于高中层次学历.
技校属于国家人力资源和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主管,招生层次包括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社会再就业人员三部分.
技工学校旨在培养各类技术技能人才.
律师事务所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行职务进行业务活动的工作机构.
会计师事务所是指依法独立承担注册会计师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
是由有一定会计专业水平、经考核取得证书的会计师(如中国的注册会计师)组成的、受当事人委托承办有关审计、会计、咨询、税务等方面业务的组织.
税务机构是指为实现税收职能行使国家征税权力而设立的专门职能机构,是国家机关的组成部分.
审计事务所是指依法由社会组织成立的,从事社会审计工作的组织机构.
人才服务机构是指从事人才的就业、使用、发展、管理、交流和培训的综合性服务机构.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指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的机构.
知识产权服务是指对专利、商标、版权、著作权、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的代理、转让、登记、鉴定、评估、认证、咨询、检索等活动.
知识产权服务是一项既包含法律服务,又包含专业技术服务的特殊服务.
专利服务机构指专门提供专利代理、检索等相关服务的机构.
商标事务所指根据国家商标总局要求备案的合法代理机构,并且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商标事务机构称之为商标事务所,区别于专利事务所.
任何组织开展商标代理业务,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或者认可,并且在国家商标局备案,备案的商标事务所公司可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网站上查询到.
商标事务所的服务范围一般包括:商标事务、商标设计、商标监测、商标注册、商标续展、商标转让;版权事务、作品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登记;法律事务、商标异议复审、商标侵权诉讼、著名商标评定、驰名商标认定;品牌策划、品牌定位、品牌管理、品牌运营、品牌体系建设、特许经营体系建设等.
4.
高新区产城融合及生态环保情况重点学校指那些曾经被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评选出的,在社会上有很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教学质量好,升学率高的初级和中级普通教育学校.
国际学校英语:InternationalSchool,是指提供中等或以下程度的教育,并拥有相当比例的外籍学生,而且实施外国学制的学校.
双语幼儿园采用汉语和至少一种外语进行教学的幼儿园.
医院等级划分标准是我国依据医院功能、设施、技术力量等对医院资质评定指标.
全国统一,不分医院背景、所有制性质等.
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医院经过评审,确定为三级,每级再划分为甲、乙、丙三等,其中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因此医院共分三级十等.
专科医院指的是只做某一个或少数几个医学分科的医院.
专科医院也有级别.
星级宾馆宾馆是指能够以夜为时间单位向旅游客人提供配有餐饮及相关服务的住宿设施,按不同习惯它也被称为宾馆、酒店、旅馆、旅社、宾舍、度假村、俱乐部、大厦、中心等.
星级宾馆是由国家(省级)旅游局按照宾馆的条件和规模评定的等级.
所取得的星级表明该饭店所有建筑物、设施设备及服务项目均处于同一水准.
养老机构是社会养老专有名词,是指为老年人提供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生活护理、健康管理和文体娱乐活动等综合性服务的机构.
它可以是独立的法人机构,也可以是附属于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组织、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的一个部门或者分支机构.
公园是供公众游览、观赏、休憩、开展科学文化及锻炼身体等活动,有较完善的设施和良好的绿化环境的公共区域.
商品房平均价格指商品房销售的平均价格.
此处填报所在城市房地产平均价格以及高新区所辖范围房地产平均价格.
空气质量等级也称空气质量指数AQI(AirQualityIndex),是报告每日空气质量的参数.
描述了空气清洁或者污染的程度,以及对人健康的影响.
2012年3月国家发布的新空气质量评价标准,污染物监测为6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
5、一氧化碳和臭氧.
AQI将这6项污染物用统一的评价标准呈现.
空气污染指数划分为0-50、51-100、101-150、151-200、201-300和大于300六档,对应于空气质量的六个级别,从一级优,二级良,三级轻度污染,四级中度污染,直至五级重度污染,六级严重污染.
指数越大,级别越高,说明污染越严重,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也越明显.
此处分别填报高新区(或所在城市)一年中空气质量指数为"优"的天数和为"良"的天数.
高新区总绿地率填报高新区内各种绿化用地面积占高新区所辖总面积的比例.
化学需氧量(COD)是在一定的条件下,采用一定的强氧化剂处理水样时,所消耗的氧化剂量.
它是表示水中还原性物质多少的一个指标.
水中的还原性物质有各种有机物、亚硝酸盐、硫化物、亚铁盐等,但主要的是有机物.
因此,化学需氧量(COD)又往往作为衡量水中有机物质含量多少的指标.
化学需氧量越大,说明水体受有机物的污染越严重.
此数据由环保部门测算得出.
高新区二氧化碳排放量是指在生产、运输、使用及回收某产品时所产生的平均温室气体排放量.
一般由环保部门根据规上工业企业和居民等的能耗计算得出.
中水回用率中水就是把排放的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回收,经过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
中水对应给水、排水的内涵而得名,其水质介于"上水"(饮用的自来水)和"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之间,故名"中水".
中水回用率计算公式为经水处理后可回用的总水量除以进入水处理的总水量.
此数据由环保部门提供.
土地开发强度是指建设用地总量占行政区域面积的比例.
其中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是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用地等,付出一定投资(土地开发建设费用),通过工程手段,为各项建设提供的土地.
是利用土地的承载能力或建筑空间,不以取得生物产品为主要目的的用地.
5.
高新区其他情况高新技术企业指经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
上市企业指在境内外股票市场上流通的企业.
高新区需提供在园区内注册的上市企业名称、注册地址及股票发行代码,不包含上市企业在园区内设立的子公司.
年末从业人员指报告期末园区企业中从事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全部劳动力.
内资控股企业人员指报告期末园区内资控股企业中从事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全部劳动力.
海外留学回国人员指园区从业人员中出国学习、取得学位的归国人员数量.
外籍常驻人员指园区从业人员中在大陆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外籍人员数量.
省级以上人才计划指国家"千人计划"及省"双创计划"、"创新团队计划"、"科技企业家培养工程"等四类人才.
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额指园区内高新技术产业相关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包括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投资、其它固定资产投资.
工业总产值指高新区内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
营业收入指园区内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
营业收入合计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净利润指园区内企业实现的利润在上交国家所得税后的剩余部分.
高新技术企业出口额指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出售给外贸部门或直接出售给外商的产品、商品、技术或者为外商提供服务获得收益的总金额.
技术服务出口指出口创汇总额中的技术和服务的部分,不包括产品或商品的出口部分.
企业科技税收减免额指报告期内园区企业根据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科技政策所享受的各种减免税总额.
从业人员工资性收入指园区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服务收入指园区企业商品收入与纯服务性收入总和,商品收入指以出售为目的而购入的非本企业生产产品的销售收入.
企业总资产是指企业的资产总额,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资产一般按流动性(资产的变现或耗用时间长短)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其中流动资产可分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等;非流动资产可分为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等.
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总计"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包括企业拥有的土地、办公楼、厂房、机器、运输工具、存货等实物资产和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等金融资产.
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或2011年《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资产总计=流动资产合计+非流动资产合计;执行其它会计制度的企业,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等.
企业净资产是指企业的资产总额减去负债以后的净额,它由两大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企业开办当初投入的资本,包括溢价部分,另一部分是企业在经营之中创造的,也包括接受捐赠的资产,属于所有者权益.
当年内资控股企业的海外直接投资额指园区中内资控股企业直接面向境外(海关关境)的实际投资额.
技术合同交易额指园区内企业签订成立的技术合同成交项目的总金额.
企业设立的境外分支机构数指园区内企业在境外(海关关境)设立的营销服务机构、技术研发机构、生产制造基地的数量.
省级以上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指面向公共或产业服务的省级以上各类科技创新平台,不含企业建设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数指经省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定的企业研究院、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研究生工作站、企业博士后工作站、企业院士工作站等企业研发机构的数量.
省级以上科技创业载体指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留学生创业园、大学科技园、软件园等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
进出口总额指园区企业实际进出我国国境的货物、技术和服务交易的总金额.
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总额指园区企业在报告期内的产品出口创汇属于《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统计目录》中所列的高新技术产品.
海关总署每年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创汇按照此目录计算.
内资控股企业当年新增发明专利授权数指园区内资控股企业作为专利权人,在报告年度内经国内外专利行政部门法令发明专利件数.
当年授权专利指园区企业作为第一专利权人,在报告年度内获得的经境内外专利行政部门授权的专利件数.
当年授权发明专利指园区企业作为第一专利权人,在报告年度内获得的经境内外专利行政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件数.
当年授权国内发明专利指园区企业作为第一专利权人,在报告期内获得我国专利机构授权的发明专利件数.
当年新增软件著作权数指报告期内园区企业经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对计算机程序和文档授予的著作权.
由所在地政府知识产权部门提供证明.
当年新增注册商标数指报告期内园区企业在国内外新注册,并获得批准的商标,且所有权属于园区企业的商品商标数量.
由所在地政府知识产权部门提供证明.
当年新增植物新品种数指报告期内园区企业新获得的由国务院农业或林业行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授予的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新品种的植物新品种权.
由所在地政府知识产权部门提供证明.
当年新增集成电路布图数指报告期内园区企业新获得的由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授予的对集成电路中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的两个以上元件和部分或者全部互连线路的三维配置,或者为制造集成电路而准备的上述三维配置的布图专有权.
由所在地政府知识产权部门提供证明.
拥有国家一类新药证书数量指在报告期末企业作为权利人拥有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一类新药品种证书的国家一类新药数量.
当年获得国家一类新药证书指报告期内园区企业按照2007年颁布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8号令)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的其它最新政策文件中规定的一类新药.
新获得的证书数量.
当年获得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证书填报报告期内企业作为权利人拥有的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证书》的一级中药数量.
中药保护品种是按照《中药品种保护条例》中有关规定,经申请评审后,获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保护的中药品种.
受保护的一级中药品种包括对特定疾病有特殊疗效的;相当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人工制成品;用于预防和治疗特殊疾病的中药品种.
新获得的国家一类中药证书数量.
当年PCT专利申请数PCT是《专利合作条约》的英文缩写,是有关专利的国际条约.
根据PCT的规定,专利申请人通过PCT途径递交国际专利申请,向多个国家申请专利.
当年新增欧美日注册商标数指园区企业在报告期末拥有的在欧美日注册的商标件数.
当年新增欧美日专利授权数指园区企业作为第一专利权人,在报告期内,针对同一项专利申请,分别获得欧洲知识产权局、美国商标与专利管理局和日本特许厅批准授权的专利件数.
获得三方授权的同一件专利,算1件欧美日专利.
当年形成国际标准指报告期内本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形成的国际标准数.
国际标准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制定的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
国际标准在世界范围内统一使用.
高新技术产业用地面积指已经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的高新技术产业用地和创新、创业环境建设用地.
当年新获得风险投资的企业数填报报告期当年高新区内获得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投资的企业数.
高技术服务业收入高技术服务业是采用高技术手段为社会提供服务活动的集合,包括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服务、环境监测及治理服务和其他高技术服务等9大类.
具体可参照《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
第三产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我国的三次产业划分是: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第三产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等行业.
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费用支出产学研合作是指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之间的合作,通常指以企业为技术需求方与以科研院所或高等学校为技术供给方之间的合作,其实质是促进技术创新所需各种生产要素的有效组合.
产学研合作的形式包括:高校和企业自主联合科技攻关与人才培养;共建研究中心、研究所和实验室;建立科技园区,实施科学研究与成果孵化;建立基金会,设立产学研合作专项基金;吸纳企业公司和社会资金成立学校董事会,建立高校高科技企业;高校与地区实行全方位合作等.
其中,大学科技园作为教学、科研与产业相结合的重要基地,成为高校技术创新的基地、高新技术企业孵化的基地、创新创业人才培育的基地和高新技术产业辐射催化的基地.
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获取费用支出指报告期内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技术获取而发生的费用支出.
主要包括:技术改造经费支出、购买境内技术经费支出、引进境外技术经费支出、引进境外技术的消化吸收经费支出等.
当年发生海外直接投资的企业数指园区中在境外(海关关境)发生投资的企业数.
企业劳动生产率是指劳动者在一定时期内创造的劳动成果与其相适应的劳动消耗量的比值.
(四)高新区内企业表1.
企业概况是否填写国家统计局一套表1.
是2.
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指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规定,由赋码主管部门给每一个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由十八位的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不使用I、O、Z、S、V)组成.
已经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必须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在填写时,要按照《营业执照》(证书)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共9位,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
行政区划代码由企业根据实际办公所在地,按照国家统计局网站上公布的最新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填报,由6位数字组成.
企业(单位)详细名称要求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进行法人登记的名称填写,在填写时应使用规范化汉字填写企业(单位)的全称,不得使用简称,即应与企业(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法人性质1.
企业法人2.
事业法人3.
社团法人4.
民办非企业法人5.
非独立法人企业注册地址指企业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地址.
注册时间指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时间.
注意:(1)正在筹建的企业不填;(2)1949年以前成立的企业填写最早开工年份;(3)合并或兼并的企业,按合并前主要企业的最早开业时间填写;(4)分立企业按分立后各自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5)与外方(含港、澳、台)合资的企业,按合资企业新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
联系方式包括企业负责人姓名、电话、传真、统计负责人、填报人、电子信箱、网址等.
企业隶属关系指本企业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
指本单位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分为中央、地方和其他.
中央与地方双重领导的单位,以领导为主的一方来划分中央属或地方属.
隶属于"中央"的单位兴办的集体企业,隶属关系填"其他";省属以下的企业(单位)办的企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与企业(单位)本身的隶属关系一致.
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办事机构所开办的第三产业等单位填"其他".
主要业务活动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具体填写各单位的一至三种主要业务活动名称,并按其重要程度或增加值所占比重,从大到小顺序排列.
行业代码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选择,多种经济活动并存时,请选择最主要的一类填写.
通过行业小类代码选择,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
QB03_1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所选行业类别,填写行业小类代码.
执行会计标准类别分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其他五种情况.
本项限法人单位填写.
1.
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选填此项.
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其他单位.
2.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事业会计制度的各类事业单位选填此项.
包括执行特殊行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如执行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但不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3.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行政会计制度的单位选填此项.
包括各类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政党机关等.
4.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单位选填此项.
包括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5.
其他:不执行以上四类会计制度的单位选填此项.
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情况按照企业执行的会计制度不同,按相应的分类选择填报.
具体分类及代码是:1.
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见财政部第33号令),2.
执行2011年《小企业会计准则》(见财政部财会(2011)17号文),不属于以上两类,归入9.
执行其它企业会计制度.
登记注册类型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企业法人的登记注册类型,依据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类型填写.
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的登记注册类型,依据主要经费来源和管理方式,根据实际情况,比照《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确定.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单位)登记注册的类型及填报代码分为以下几种:(1)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
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填报代码为110.
(2)集体企业: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
填报代码为120.
(3)股份合作企业: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
填报代码为130.
(4)联营企业: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
联营企业包括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和其他联营企业.
国有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国有.
填报代码为141.
集体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集体.
填报代码为142.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指联营单位既有国有也有集体,填报代码为143.
其他联营企业:指上述三种联营企业之外的其他联营形式的企业,填报代码为149.
(5)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填报代码为151.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指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填报代码为159.
(6)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填报代码为160.
(7)私营企业: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以及《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独资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
私营独资企业:指按《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填报代码为171.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指按《公司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填报代码为173.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指按《公司法》的规定,由五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填报代码为174.
私营合伙企业:指按《合伙企业法》或《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填报代码为172.
个人独资企业:指按《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填表时归入私营独资企业,填报代码为171.
(8)其他内资企业:指上述第(1)条至第(7)条之外的其他内资经济组织,填报代码为190.
(9)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的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填报代码为210.
(10)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填报代码为220.
(11)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内地由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填报代码为230.
(12)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设立,并且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凡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25%的,属于内资中的股份有限公司,填报代码为240.
(13)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指在中国境内参照《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依法设立的港、澳、台商投资合伙企业,填报代码为290.
(1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填报代码为310.
(15)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填报代码为320.
(16)外资企业: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内地由外国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填报代码为330.
(17)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设立,并且其中外资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凡其中外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25%的,属于内资中的股份有限公司,填报代码为340.
(18)其他外商投资企业:指在中国境内依照《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填报代码为390.
主要外资来源国或地区国别(地区)代码限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为港澳台商投资和外商投资的企业填报,填写主要外资来源国或地区的国别(地区)代码.
按照国家统计局2004年颁布的《国别(地区)统计代码表》填报.
分类见下表:代码国别(地区)名称代码国别(地区)名称代码国别(地区)名称亚洲109朝鲜118科威特101阿富汗110香港119老挝102巴林111印度120黎巴嫩103孟加拉国112印度尼西亚121澳门104不丹113伊朗122马来西亚105文莱114伊拉克123马尔代夫106缅甸115以色列124蒙古107柬埔寨116日本125尼泊尔108塞浦路斯117约旦126阿曼代码国别(地区)名称代码国别(地区)名称代码国别(地区)名称127巴基斯坦219冈比亚欧洲128巴勒斯坦220加纳301比利时129菲律宾221几内亚302丹麦130卡塔尔222几内亚(比绍)303英国131沙特阿拉伯223科特迪瓦304德意志联邦共和国132新加坡224肯尼亚305法国133韩国225利比里亚306爱尔兰134斯里兰卡226利比亚307意大利135叙利亚227马达加斯加308卢森堡136泰国228马拉维309荷兰137土耳其229马里310希腊138阿拉伯联合酋长国230毛里塔尼亚311葡萄牙139也门共和国231毛里求斯312西班牙141越南232摩洛哥313阿尔巴尼亚142中华人民共和国233莫桑比克314安道尔143台湾省234纳米比亚315奥地利144东帝汶235尼日尔316保加利亚145哈萨克斯坦236尼日利亚318芬兰146吉尔吉斯斯坦237留尼汪320直布罗陀147塔吉克斯坦238卢旺达321匈牙利148土库曼斯坦239圣多美和普林西比322冰岛149乌兹别克斯坦240塞内加尔323列支敦士登199亚洲其他241塞舌尔324马耳他非洲242塞拉利昂325摩纳哥201阿尔及利亚243索马里326挪威202安哥拉244南非327波兰203贝宁245西撒哈拉328罗马尼亚204博茨瓦那246苏丹329圣马力诺205布隆迪247坦桑尼亚330瑞典206喀麦隆248多哥331瑞士207加那利群岛249突尼斯334爱沙尼亚208佛得角250乌干达335拉脱维亚209中非共和国251布基纳法索336立陶宛210塞卜泰(休达)252民主刚果337格鲁吉亚211乍得253赞比亚338亚美尼亚212科摩罗254津巴布韦339阿塞拜疆213刚果255莱索托340白俄罗斯214吉布提256梅利利亚343摩尔多瓦215埃及257斯威士兰344俄罗斯216赤道几内亚258厄立特里亚347乌克兰217埃塞俄比亚259马约特岛349塞尔维亚和黑山218加蓬299非洲其他350斯洛文尼亚代码国别(地区)名称代码国别(地区)名称代码国别(地区)名称351克罗地亚424圭亚那大洋洲352捷克共和国425海地601澳大利亚353斯洛伐克426洪都拉斯602库克群岛354马其顿427牙买加603斐济355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共和国428马提尼克604盖比群岛356梵蒂冈城国429墨西哥605马克萨斯群岛357法罗群岛430蒙特塞拉特606瑙鲁358塞尔维亚431尼加拉瓜607新喀里多尼亚359黑山432巴拿马608瓦努阿图399欧洲其他433巴拉圭609新西兰拉丁美洲434秘鲁610诺福克岛401安提瓜和巴布达435波多黎各611巴布亚新几内亚402阿根廷436萨巴612社会群岛403阿鲁巴岛437圣卢西亚613所罗门群岛404巴哈马438圣马丁岛614汤加405巴巴多斯439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615土阿莫土群岛406伯利兹440萨尔瓦多616土布艾群岛408玻利维亚441苏里南617萨摩亚409博内尔442特立尼达和多巴哥618基里巴斯410巴西443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619图瓦卢411开曼群岛444乌拉圭620密克罗尼西亚联邦412智利445委内瑞拉621马绍尔群岛413哥伦比亚446英属维尔京群岛622帕劳共和国414多米尼亚共和国447圣其茨--尼维斯623法属波利尼西亚415哥斯达黎加448圣皮埃尔和密克隆625瓦利斯和浮图纳416古巴449荷属安地列斯群岛699大洋洲其他417库腊索岛499拉丁美洲其他国家701国(地)别不详的418多米尼加共和国北美洲702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419厄瓜多尔501加拿大420法属圭亚那502美国421格林纳达503格陵兰422瓜德罗普504百慕大423危地马拉599北美洲其他国家企业控股情况根据企业实收资本中某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的实际投资情况,或出资人对企业资产的实际控制、支配程度进行分类.
具体分为国有控股、集体控股、私人控股、港澳台商控股、外商控股和其他六类.
1.
国有控股:包括:(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国有绝对控股.
(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国有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国有协议控股.
(3)投资双方各占50%,且未明确由谁绝对控股的企业,若其中一方为国有经济成分的,一律按国有控股处理.
2.
集体控股:包括:(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集体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集体绝对控股.
(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集体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集体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集体协议控股.
3.
私人控股:包括:(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私人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私人绝对控股.
(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私人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私人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私人协议控股.
4.
港澳台商控股:包括:(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港澳台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港澳台商绝对控股.
(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港澳台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港澳台商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港澳台商协议控股.
5.
外商控股:包括:(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外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外商绝对控股.
(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外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外商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外商协议控股.
9.
其他:除上述五类以外的企业控股情况.
企业集团情况限企业集团母公司及成员企业填写.
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母公司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控股企业;子公司应当是母公司对其拥有全部股权或者控制权的企业法人.
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应当是母公司对其参股或者与母、子公司形成生产经营、写作练习的其他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者社会团体法人.
经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并经过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
按照认定的最新时间,填报认定情况.
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孵化器是培育和扶植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的服务机构.
孵化器通过为新创办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物理空间和基础设施,提供一系列服务支持,降低创业者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帮助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与发展,培养成功的企业和企业家.
在孵企业:指目前仍在孵化器内入驻,得到孵化器提供的服务的初创型企业.
毕业企业:指曾在孵化器入驻并得到孵化器服务,符合所在孵化器毕业企业条件,现已迁出孵化器的企业.
与孵化器无关:指企业从未入驻过孵化器.
上市及新三板、四板挂牌情况反映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和在新三板、四板挂牌情况.
填写在境内外何种交易市场挂牌交易、股票(份)代码及上市挂牌时间.
上市及挂牌市场(QB15)的填报请从以下1-13序号中选择序号填报,非上市公司选择"00".
1.
深交所主板(含B股)2.
上交所(含B股)3.
新加坡4.
香港5.
纳斯达克6.
纽约交易所7.
东京8.
伦敦9.
其它海外市场10.
深交所创业板11.
新三板12.
深交所中小板13.
地方四板00.
未上市也未挂牌股票(份)代码(QB15_1)填写格式为:代码+.
市场字母标识,请参考以下格式填报:1.
深交所主板,.
SZ2.
上交所,.
SH3.
新加坡,.
SG或者.
SG4.
香港,.
HK5.
纳斯达克,.
O或者.
O或者.
O或者.
O6.
纽交所,.
N或者.
N或者.
N7.
东京,.
T8.
伦敦,.
L或者.
L9.
其他海外市场(代码+.
市场字母标识)10.
深交所创业板,30.
SZ11.
新三板,83/43/87.
OC12.
深交所中小板,00.
SZ13.
地方四板,.
00.
无上市(挂牌)企业年末市值填报报告期末(12月31日收市)市值,单位为千元.
企业所属技术领域此项指标是为了了解企业所属领域情况,技术领域共分11大类54小类,请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以企业主营产品中最主要的产品为主,按下表中技术领域的小类代码填报.
一、电子与信息三、新材料六、环境保护八、地球、空间、海洋工程101.
电子计算机301.
金属材料601.
大气污染防治设备801.
能源、矿产资源的勘探102.
计算机外部设备302.
无机非金属材料602.
水污染防治设备802.
固体地球观测设备103.
信息处理设备303.
有机高分子材料及制品603.
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803.
大气海洋观测实验仪器104.
计算机网络产品304.
复合材料604.
噪声振动、电磁辐射和放射性污染防治设备804.
空间环境要素探测设备105.
计算机软件产品305.
其它新材料技术605.
环境监测仪器805.
大型工程、海底设施基础稳定性勘探监测设备106.
微电子、电子元器件四、光机电一体化606.
其它环境保护技术806.
其它地球空间海洋工程107.
光电子元器件及其产品401.
先进制造技术设备九、核应用技术108.
广播电视设备402.
机电一体化机械设备七、航空航天901.
核辐射产品109.
通信设备403.
机电基础件701.
航天器902.
同位素及应用产品110.
其它电子信息技术404.
仪器仪表702.
航空机械设备及地面装置903.
核材料405.
监控设备及控制系统703.
运载火箭904.
核物理、核化学实验仪器及设备二、生物、医药技术406.
医疗器械704.
应用卫星905.
核电子产品201.
农林牧渔407.
其它光机电一体化技术705.
探测火箭及其发射装置906.
核反应堆及其配套产品202.
医药卫生706.
其它航空航天产品907.
核能及配套产品203.
轻工食品五、新能源、高效节能908.
其它核应用技术204.
其它生物技术产品501.
新能源十、其它高技术(999)502.
高效节能十一、非高技术(900)企业核心技术所属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主要是指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所属《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中规定的8个重点领域从下表中选择3级技术领域所对应的六位代码填报.
高新技术企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确定的领域填报,非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企业核心技术情况从如下列表中选择对应项填报.
无核心技术企业填报000000.
一、电子信息(一)软件010101.
基础软件010104.
中文及多语种处理软件010107.
电子商务软件010110.
物联网应用软件010102.
嵌入式软件010105.
图形和图像处理软件010108.
电子政务软件010111.
云计算与移动互联网软件010103.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辅助工程管理软件010106.
地理信息系统(GIS)软件010109.
企业管理软件010112.
Web服务与集成软件(二)微电子技术010201.
集成电路设计技术010203.
集成电路封装技术010205.
集成电路芯片制造工艺技术010202.
集成电路产品设计技术010204.
集成电路测试技术010206.
集成光电子器件设计、制造与工艺技术(三)计算机产品及其网络应用技术010301.
计算机及终端设计与制造技术010302.
计算机外围设备设计与制造技术010303.
网络设备设计与制造技术010304.
网络应用技术(四)通信技术010401.
通信网络技术010404.
移动通信系统技术010407.
微波通信系统技术010410.
电信网与互联网增值业务应用技术010402.
光传输系统技术010405.
宽带无线通信系统技术010408.
物联网设备、部件及组网技术010403.
有线宽带接入系统技术010406.
卫星通信系统技术010409.
电信网络运营支撑管理技术(五)广播影视技术010501.
广播电视节目采编播系统技术010504.
无线传输与覆盖系统技术010507.
数字电视终端技术010502.
广播电视业务集成与支撑系统技术010505.
广播电视监测监管、安全运行与维护系统技术010508.
专业视频应用服务平台技术010503.
有线传输与覆盖系统技术010506.
数字电影系统技术010509.
音响、光盘技术(六)新型电子元器件010601.
半导体发光技术010603.
大功率半导体器件010605.
敏感元器件与传感器010607.
平板显示器件010602.
片式和集成无源元件010604.
专用特种器件010606.
中高档机电组件(七)信息安全技术010701.
密码技术010703.
系统与软件安全技术010705.
安全保密技术010707.
安全管理技术010702.
认证授权技术010704.
网络与通信安全技术010706.
安全测评技术010708.
应用安全技术(八)智能交通和轨道交通技术010801.
交通控制与管理技术010803.
交通运输运营管理技术010805.
轨道交通车辆及运行保障技术010802.
交通基础信息采集、处理技术010804.
车、船载电子设备技术010806.
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与服务技术二、生物与新医药(一)医药生物技术020101.
新型疫苗020103.
快速生物检测技术020105.
天然药物生物合成制备技术020102.
生物治疗技术和基因工程药物020104.
生物大分子类药物研发技术020106.
生物分离介质、试剂、装置及相关检测技术(二)中药、天然药物020201.
中药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生态保护技术020203.
中成药二次开发技术020202.
创新药物研发技术020204.
中药质控及有害物质检测技术(三)化学药研发技术020301.
创新药物技术020303.
晶型药物创制技术020305.
国家基本药物原料药和重要中间体的技术020302.
手性药物创制技术020304.
国家基本药物生产技术(四)药物新剂型与制剂创制技术020401.
创新制剂技术020403.
制剂新辅料开发及生产技术020402.
新型给药制剂技术020404.
制药装备技术(五)医疗仪器、设备与医学专用软件020501.
医学影像诊断技术020503.
新型电生理检测和监护技术020505.
医学专用网络新型软件020502.
新型治疗、急救与康复技术020504.
医学检验技术及新设备020506.
医用探测及射线计量检测技术(六)轻工和化工生物技术020601.
高效工业酶制备与生物催化技术020603.
生物反应及分离技术020605.
食品安全生产与评价技术020602.
微生物发酵技术020604.
天然产物有效成份的分离提取技术020606.
食品安全检测技术(七)农业生物技术020701.
农林植物优良新品种与优质高效安全生产技术020703.
重大农林生物灾害与动物疫病防控技术020705.
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020702.
畜禽水产优良新品种与健康养殖技术020704.
现代农业装备与信息化技术三、航空航天(一)航空技术030101.
飞行器总体综合设计、空气动力、结构/强度技术030103.
飞行器系统技术030105.
空中管制技术030102.
飞行器动力技术030104.
飞行器制造与材料技术030106.
民航及通用航空运行保障技术(二)航天技术030201.
卫星总体技术030203.
卫星平台技术030205.
航天测控技术030207.
先进航天动力设计技术030202.
运载火箭技术030204.
卫星有效载荷技术(通信、导航、遥感、空间科学)030206.
航天电子与航天材料制造技术030208.
卫星应用技术四、新材料(一)金属材料040101.
精品钢材制备技术040103.
稀有、稀土金属精深产品制备技术040105.
金属及金属基复合新材料制备技术040107.
电工、微电子和光电子新材料制备与应用技术040102.
铝、铜、镁、钛合金清洁生产与深加工技术040104.
纳米及粉末冶金新材料制备与应用技术040106.
半导体新材料制备与应用技术040108.
超导、高效能电池等其它新材料制备与应用技术(二)无机非金属材料040201.
结构陶瓷及陶瓷基复合材料强化增韧技术040203.
功能玻璃制备技术040205.
环保及环境友好型材料技术040202.
功能陶瓷制备技术040204.
节能与新能源用材料制备技术(三)高分子材料040301.
新型功能高分子材料的制备及应用技术040303.
新型橡胶的合成技术及橡胶新材料制备技术040305.
高分子材料制备及循环再利用技术040302.
工程和特种工程塑料制备技术040304.
新型纤维及复合材料制备技术040306.
高分子材料的新型加工和应用技术(四)生物医用材料040401.
介入治疗器具材料制备技术040403.
骨科内置物制备技术040405.
组织工程用材料制备技术040407.
专用手术器械和材料制备技术040402.
心脑血管外科用新型生物材料制备技术040404.
口腔材料制备技术040406.
新型敷料和止血材料制备技术040408.
其他新型医用材料及制备技术(五)精细和专用化学品040501.
新型催化剂制备及应用技术040503.
超细功能材料制备及应用技术040502.
电子化学品制备及应用技术040504.
精细化学品制备及应用技术(六)与文化艺术产业相关的新材料040601.
文化载体和介质新材料制备技术040603.
影视场景和舞台专用新材料的加工生产技术040605.
文物保护新材料制备技术040602.
艺术专用新材料制备技术040604.
文化产品印刷新材料制备技术五、高技术服务(一)研发与设计服务050101.
研发服务050102.
设计服务(包括工业设计、工程设计、专业设计技术)(二)检验检测认证与标准服务050201.
检验检测认证技术050202.
标准化服务技术(三)信息技术服务050301.
云计算服务技术050302.
数据服务技术050303.
其他信息服务技术(四)高技术专业化服务050401.
基于先进技术,为第三方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关键技术.
包括:为可再生能源、能量转换与储能装置及高效节能工艺技术、产品、设备提供检测、维护及系统管理服务的技术;环境监理、监测与检测、风险与损害评价、应急和预警服务技术;污水处理设施运营优化系统技术;卫星遥感服务、导航与位置服务和航空遥感服务的关键支撑技术;新材料检测、表征、评价、在线自动监测等服务的支撑技术;集成电路设计、测试与芯片制造服务的支撑技术;为企业提供的生物医药研发、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品制备及检测、疾病预警预测和健康管理等服务的关键技术;智能制造和云制造服务的关键技术等.
(五)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服务050501.
采用新型服务模式和技术方法,提供知识产权的确权、检索、分析、诉讼、数据采集加工等基础性服务的支撑技术;提供知识产权增值性服务的支撑技术;提供专利数据库的二次开发建设与数据检索等服务的支撑技术;面向产业和企业提供技术转移转化、创业孵化、科技信息等服务的支撑技术.
(六)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技术050601.
电子商务技术050602.
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技术(七)城市管理与社会服务050701.
智慧城市服务支撑技术050703.
健康管理050702.
互联网教育050704.
现代体育服务支撑技术(八)文化创意产业支撑技术050801.
创作、设计与制作技术050803.
文化遗产发现与再利用技术050802.
传播与展示技术050804.
运营与管理技术六、新能源与节能(一)可再生清洁能源060101.
太阳能060103.
生物质能060102.
风能060104.
地热能、海洋能及运动能(二)核能及氢能060201.
核能060202.
氢能(三)新型高效能量转换与储存技术060301.
高性能绿色电池(组)技术060303.
燃料电池技术060302.
新型动力电池(组)与储能电池技术060304.
超级电容器与热电转换技术(四)高效节能技术060401.
工业节能技术060403.
蓄热式燃烧技术060405.
高温热泵技术060407.
能源系统管理、优化与控制技术060402.
能量回收利用技术060404.
输配电系统优化技术060406.
建筑节能技术060408.
节能监测技术七、资源与环境(一)水污染控制与水资源利用技术070101.
城镇污水处理与资源化技术070103.
农业水污染控制技术070105.
节水与非常规水资源综合利用技术070102.
工业废水处理与资源化技术070104.
流域水污染治理与富营养化综合控制技术070106.
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二)大气污染控制技术070201.
煤燃烧污染防治技术070203.
工业炉窑污染防治技术070205.
有限空间空气污染防治技术070202.
机动车排放控制技术070204.
工业有害废气控制技术(三)固体废弃物处置与综合利用技术070301.
危险固体废弃物处置技术070303.
生活垃圾处置与资源化技术070305.
有机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技术070302.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070304.
建筑垃圾处置与资源化技术070306.
社会源固体废物处置与资源化技术(四)物理性污染防治技术070401.
噪声、振动污染防治技术070402.
核与辐射安全防治技术(五)环境监测及环境事故应急处理技术070501.
环境监测预警技术070503.
生态环境监测技术070502.
应急环境监测技术070504.
非常规污染物监测技术(六)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技术070601.
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土壤污染修复技术;防沙治沙、石漠化治理技术;河道生态修复、水土流失、土壤盐碱化防治等小流域综合整治技术;天然林保护、植被恢复和重建技术;湿地保护、恢复及相关监测技术;矿山环境损害评估、监测与恢复技术;小流域生态监测、功能恢复与重建技术等.
(七)清洁生产技术070701.
重污染行业生产过程中节水、减排及资源化关键技术070702.
清洁生产关键技术070703.
环保制造关键技术(八)资源勘查、高效开采与综合利用技术070801.
资源勘查开采技术070803.
伴生有价元素的分选提取技术070805.
放射性资源勘查开发技术070807.
绿色矿山建设技术070802.
提高矿产资源回收利用率的采矿、选矿技术070804.
低品位资源和尾矿资源综合利用技术070806.
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技术八、先进制造与自动化(一)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系统080101.
现场总线与工业以太网技术080103.
新一代工业控制计算机技术080105.
工业生产过程综合自动化控制系统技术080102.
嵌入式系统技术080104.
制造执行系统(MES)技术(二)安全生产技术080201.
矿山安全生产技术080202.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技术080203.
其它事故防治及处置技术(三)高性能、智能化仪器仪表080301.
新型传感器080303.
科学分析仪器/检测仪器080305.
微机电系统技术080302.
新型自动化仪器仪表080304.
精确制造中的测控仪器仪表(四)先进制造工艺与装备080401.
高档数控装备与数控加工技术080403.
智能装备驱动控制技术080405.
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相关技术080407.
高端装备再制造技术080402.
机器人080404.
特种加工技术080406.
增材制造技术(五)新型机械080501.
机械基础件及制造技术080503.
极端制造与专用机械装备制造技术080502.
通用机械装备制造技术080504.
纺织及其他行业专用设备制造技术(六)电力系统与设备080601.
发电与储能技术080603.
配电与用电技术080605.
系统仿真与自动化技术080602.
输电技术080604.
变电技术(七)汽车及轨道车辆相关技术080701.
车用发动机及其相关技术080703.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080705.
轨道车辆及关键零部件技术080702.
汽车关键零部件技术080704.
机动车及发动机先进设计、制造和测试平台技术(八)高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设计制造技术080801.
高技术船舶设计制造技术080802.
海洋工程装备设计制造技术(九)传统文化产业改造技术080901.
乐器制造技术080902.
印刷技术九、无核心技术000000.
无核心技术2.
经济概况工业总产值(当年价格)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
指标由工业企业填报,部分行业代码为非工业的企业,若企业本身存在混业经营且涉足工业领域,产生工业总产值的企业也需填报.
(1)工业总产值计算应遵循的原则①工业生产的原则.
即凡是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提供的劳务,均应包括在内.
其中的最终产品,不管是否在报告期内销售,只要是报告期内生产的,就应包括在内.
凡不是工业生产的产品,均不得计入工业总产值.
②最终产品的原则.
即企业生产的成品价值必须是本企业生产的,经检验合格不需再进行任何加工的最终产品.
企业对外销售的半成品也应视为最终产品计入工业总产值.
而在本企业内各车间转移的半成品和在制品只能计算其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③"工厂法"原则.
即以法人工业企业作为一个整体计算工业总产值,是其报告期内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提供劳务的总价值量.
(2)工业总产值的内容包括三部分:生产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①成品价值:指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并在报告期内不再进行加工,经检验合格、包装入库的已经销售和准备销售的全部工业成品(包括半成品)价值合计.
成品价值中包括企业生产的自制设备及提供给本企业在建工程、其他非工业部门和生活福利部门等单位使用的成品价值,但不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的成品(半成品)价值.
工业总产值是按现行价格计算的.
成品价值按成品实物量乘以报告期不含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产品实际销售平均单价计算.
会计核算中按成本价格转账的自制设备和自产自用的成品,按成本价格计算生产成品价值.
②对外加工费收入: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对外承做的工业品加工(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生产)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外工业品修理作业所收取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内非工业部门提供的加工修理、设备安装等收入.
对外加工费收入按不含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对于以对外加工生产为主,对外加工费收入所占比重较大的企业,如果对外加工费收入出现跨报告期支付的情况,为保证总产值生产口径计算的准确性,则应将对外加工费收入按实际情况调整,记录本报告期应实际收取的对外加工费收入.
③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为了使工业总产值与工业中间投入中的物耗价值一致,以便同口径地计算工业增加值,规定本指标的计算原则是:凡是企业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计算半成品、在制品成本,则工业总产值中必须包括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反之则不包括.
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等于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价值减去期初价值后的余额,如果期末价值小于期初价值,该指标为负值,企业在计算产值时,应按负值计算,不能作为零处理.
(3)工业总产值计算的几种具体规定①凡自备原材料(包括自备零部件)生产,不论其加工繁简程度如何,一律按全价,即包括自备原材料的价值,计算工业总产值.
②凡来料加工,加工企业只收取加工费,则加工企业一律按财务上结算的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即不包括定货者来料的价值.
一般分两种情况:a.
工业企业之间的来料加工,加工企业(即承包单位)按财务上结算的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委托加工的企业(即发包单位)按全价计算工业总产值.
b.
工业企业与非工业企业之间的来料加工,当工业企业作为加工企业时一律按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
③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原则上应计入工业总产值,但如果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不计算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成本,则不计入工业总产值;如果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计算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成本的,则计入工业总产值.
区分来料加工与自备原材料生产的依据是加工企业与委托加工企业间的财务结算关系.
如果委托企业提供原材料而不与加工企业结算,加工企业收取加工费,产品返回委托企业销售,则这种模式是来料加工;如果委托加工企业提供的原材料与加工企业是结算的,制成品由加工企业返给委托企业也是结算的,则这种模式是自备原材料生产.
营业收入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
营业收入合计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收入"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主营业务收入指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
根据会计"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本年各月贷方余额(结转前)之和填报.
如未设置该科目,以"营业收入"代替填报.
技术收入指企业全年用于技术转让、技术承包、技术咨询与服务、技术入股、中试产品收入以及接受外单位委托的科研收入等.
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科研与开发活动的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
技术转让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转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转让、植物新品种权转让、生物、医药新品种权转让等.
技术承包收入包括技术项目设计承包、技术工程和技术承包所获得的收入.
技术咨询与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用户提供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就特定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等进行的技术咨询、以及以技术知识为客户解决特定技术问题,进行测试分析,开展技术中介服务和技术培训服务等各种技术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开发研究工作所获得的收入.
产品销售收入指企业全年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全部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取得的收入.
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是指企业报告期内生产的符合国家和省高新技术重点范围、技术领域和产品参考目录的全新型产品;或省内首次生产的换代型产品;或国内首次生产的改进型产品;或属创新产品等;具较高的技术含量和较高的附加值的产品所形成的销售收入.
商品销售收入指企业销售以出售为目的而购入的非本企业生产产品的销售收入.
其他营业收入指企业经营获取的除技术收入、产品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收入之外的其他营业收入.
进出口总额指实际进出我国国境的货物、技术和服务交易的总金额.
包括对外贸易实际进出口货物,来料加工装配进出口货物,国家间、联合国及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物资和赠送品,华侨、港澳台同胞和外籍华人捐赠品,租赁期满归承租人所有的租赁货物,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边境地方贸易及边境地区小额贸易进出口货物(边民互市贸易除外),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进出口货物和公用物品,到、离岸价格在规定限额以上的进出口货样和广告品(无商业价值、无使用价值和免费提供出口的除外)、从保税仓库提取在中国境内销售的进口货物,以及其他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及服务等.
该指标可以观察一个国家在对外贸易方面的总规模.
我国规定出口货物按离岸价格统计,进口货物按到岸价格统计.
出口总额指企业自营(委托)出口(包括销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交给外贸部门出口的产品、商品、出售给境外企业的技术或者为外商提供服务获得收益的总金额.
包括外商来样、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等生产的产品价值,以及境外技术合同或者服务实现金额.
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指企业在报告期内的产品出口创汇属于海关《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统计目录》中所列的高新技术产品.
海关总署每年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创汇按照此目录计算.
技术服务出口指出口总额中的技术和服务的部分,不包括产品或商品的出口部分.
营业成本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发生的成本总额.
包括企业(单位)在报告期内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发生的各种耗费.
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成本"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研发、试验检验费指企业的生产车间当年支付的用于研发、试验检验的费用.
税金及附加指企业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税法规定应缴纳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依据财会[2016]22号文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
需要提醒的是,之前是在"管理费用"科目中列支的"四小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也同步调整到"税金及附加"科目.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税金及附加"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销售费用指企业在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
建筑业企业销售费用指企业从事施工生产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应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维修费、展览费、差旅费、广告费和其他经费.
房地产企业销售费用指企业在从事主要经营业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销售费用,包括转让、销售、结算和出租开发产品等.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利润表"中"销售费用"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费用(或经营费用)"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管理费用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等.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管理费用"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技术(研究)开发费指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所发生的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试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试验费、研究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与新产品、新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的科研试制的费用以及试制失败损失等.
不包括在"营业成本"中已经填报的"研发、试验检验费".
技术(研究)开发费中支付科研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指企业的科研机构单独支付的科研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如果科研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没有单独列出,而是包括在职工的工资及福利费中,则此项免填.
财务费用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资产减值损失指企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未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填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指企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或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会计科目的余额填报.
余额在贷方,则为净收益,余额在借方,则为净损失,以"-"号记.
未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填0.
投资收益指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反映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如为投资损失以"-"号记.
资产处置收益指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也包括在本项目内.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资产处置收益"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如果"利润表"未设置该项目,填0.
其他收益根据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其他收益反映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该项目的政府补助.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其他收益"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2)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本指标填0.
营业利润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利润.
对于除服务业外的其他行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营业利润为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再加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资产处置收益和其他收益后的金额;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营业利润为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再加上投资收益后的金额.
根据会计"损益表"中"营业利润"项目、"投资收益"项目的本年累计数之和填报.
对于服务业行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营业利润等于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再加上投资收益和其他收益后的金额.
对于服务业中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营业利润等于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营业外收入指企业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
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或执行2011年《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外收入"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执行其它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根据会计"损益表"中"营业外收入项目、"补贴收入"项目的本年累计数之和填报.
营业外支出指企业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外支出"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利润总额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是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
利润总额为营业利润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利润总额"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净利润指企业实现的利润在上交国家所得税后的剩余部分.
按会计"损益表"中"净利润"项的本年累计数填列.
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由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两部分组成.
当期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交纳给税务部门的所得税金额,即应交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是指按照所得税准则规定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应有的金额相对于原已确认金额之间的差异.
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或2011年《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根据会计"损益表"中"所得税"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实际上缴税费总额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实际上缴的各项税金、特种基金和附加费等.
按当年实际发生额填报.
减免税总额指报告期内企业根据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政策,所享受的各种减免税总额.
包括税率式减免、税基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三类.
具体包括已申报已审批、非申报非审批的征前减免和退库减免.
其中,征前减免包括所得税加计扣除减免、欠税抵顶减免、对个体工商户提高起征点减免等;退库减免包括税务部门审批办理的先征后退(即征即退)、财政部门审批办理的流转税先征后退减免.
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指报告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依法享受的企业所得税减免额,按填报期当年税务部门实际减免的税额填报.
如本年实际发生的减免额为零,即填0.
对填报期上年应获得减免但未予实施,而实际在填报期年度获得减免的,须计入填报期填报.
研发加计扣除所得税减免是报告期内企业按照有关政策和税法规定税前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活动费用所得税,按填报期当年税务部门实际减免的税额填报.
如本年实际发生的减免额为零,即填0.
对填报期上年应获得减免但未予实施,而实际在填报期年度获得减免的,须计入填报期填报.
技术转让所得税减免是指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七条规定,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额.
应交增值税指按照税法规定,以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
填报本指标时,应按权责发生制核算企业本期应负担的增值税,有两种计算方法,可选其一,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
计算方法一:根据本期会计科目(1)"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退税"年初至期末贷方累计发生额(一般与期末贷方余额相等,因为年初贷方余额为零),(2)"进项税额"年初至期末借方累计发生额,即期末借方余额-年初借方余额,(3)"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免税款"年初至期末借方累计发生额(一般与期末借方余额相等,因为年初借方余额为零),取值后按照下述公式计算填报: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免税款+出口退税计算方法二:根据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32号"版式为例)"销项税额"(第11栏)、"进项税额"(第12栏)、"进项税额转出"(第14栏)、"免、抵、退应退税额"(第15栏)、"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第21栏)、"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第22栏)、"应纳税额减征额"(第23栏)栏目"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中"本年累计"列,按照下述公式计算填报: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免、抵、退应退税额)+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应纳税额减征额计算方法说明及填报要求:(1)计算公式均体现权责发生制,本期发生的进项税额全部参与计算,相当于不设置留抵,同时也不抵扣会计账簿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上年年末留抵的进项税额,公式计算结果可以为负数.
(2)按照公式计算本指标后,不应再加增值税减免税额,因为这部分价值不再形成企业缴纳义务.
进项税额指企业在报告期内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指企业在报告期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本年应付职工薪酬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含公车改革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或2011年《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科目"应付职工薪酬"的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填报;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应将本年上述职工薪酬包含的科目归并填报.
资产总计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资产一般按流动性(资产的变现或耗用时间长短)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其中流动资产可分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等;非流动资产可分为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等.
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总计"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包括企业拥有的土地、办公楼、厂房、机器、运输工具、存货等实物资产和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等金融资产.
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或2011年《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资产总计=流动资产合计+非流动资产合计;执行其它会计制度的企业,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等.
流动资产合计资产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应归为流动资产:(1)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主要包括存货、应收账款等;(2)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3)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变现;(4)自资产负债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等项目.
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资产合计"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非流动资产合计指不能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持有到期投资、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工程物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
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非流动资产"科目期末余额填报.
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固定资产净值指固定资产原价减去已提折旧后的净额.
它反映企业实际占用在固定资产上的资金数额和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
计算公式: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
无形资产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该指标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无形资产"项目的期末余额填报.
固定资产折旧指企业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累计折旧指企业在报告期末提取的历年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
根据会计"累计折旧"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报.
本年折旧指企业在报告期内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合计数.
可以根据会计"财务状况变动表"中"固定资产折旧"项的数值填报.
若企业执行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根据会计核算中《资产减值准备、投资及固定资产情况表》内"当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总额"项本年增加数填报.
年末负债合计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负债一般按偿还期长短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负债合计"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或2011年《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负债合计=流动负债合计+非流动负债合计;执行其它会计制度的企业,负债包括流动资产和长期负债.
银行贷款额指到会计期末企业尚未偿还的银行贷款,等于贷款总额扣除已偿还的银行贷款.
当年获得银行贷款金额指本统计年度内企业从银行获得的新增贷款金额数,不包含以前年度获得但尚未偿还的贷款额.
年末所有者权益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股东权益.
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实收资本指企业各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或股本)总额,包括货币、实物、无形资产等各种形式的投入.
实收资本按投资主体可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
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下"实收资本"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企业上市融资股本主要指截至当年存有的股本,不是指融资量,统计前提是上市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填报企业.
企业海外上市融资股本主要指截至当年存有的股本,不是指融资量,统计前提是海外上市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填报企业.
创业风险投资机构也可称为"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为主要从事创业投资业务的投资性机构.
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是指通过向处于创建和重建过程中的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为其提供管理和经营服务,以期在企业发展成熟或相对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获取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机构.
天使投资天使投资所投的是一些非常早期的项目,有些甚至没有一个完整的产品和商业计划,或者仅仅只有一个概念.
天使投资一般在A轮后退出,天使投资是风险投资的一种,投入资金额一般较小.
A轮融资公司产品有了成熟模样,开始正常运作一段时间并有完整详细的商业及盈利模式,在行业内拥有一定地位和口碑.
公司可能依旧处于亏损状态.
资金来源一般是专业的风险投资机构(VC).
投资量级一般在1000万RMB到1亿RMB.
B轮融资公司经过一轮烧钱后,获得较大发展.
一些公司已经开始盈利.
商业模式、盈利模式没有任何问题.
可能需要推出新业务、拓展新领域.
资金来源大多是上一轮的风险投资机构跟投、新的风投机构加入、私募股权投资机构(PE)加入.
投资量级在2亿RMB以上.
C轮融资公司非常成熟,离上市不远了.
应该已经开始盈利,行业内基本前三把交椅.
这轮除了拓展新业务,也有补全商业闭环、写好故事准备上市的意图.
资金来源主要是PE,有些之前的VC也会选择跟投.
投资量级:10亿RMB以上,一般C轮后就是上市了,也有公司选择融D轮,但不是很多.
当年获得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的风险投资额填报报告期当年企业获得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额.
对境外直接投资额指境内投资主体在报告期内直接向其境外企业实现的实际投资额,包括股本投资部分、利润再投资部分以及与公司之间债务交易有关的其他投资部分.
股本投资指境内投资主体在其境外分支机构的股本金,或在其境外子公司和联营公司的股份.
利润再投资指境外子公司或联营公司未作为红利分配但应归属于境内投资主体的利润部分,以及境外分支机构未汇给境内投资主体的利润部分.
其他投资指境内投资主体和境外子公司、分支机构以及联营公司之间的债务交易等,包括境内投资主体向境外子公司提供的贷款和境外子公司向境内投资主体提供的贷款.
本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指调查单位在调查期全年用于建造房屋构筑物、购买设备工器具、购置土地、生物资产、油气资源开采权等的支出.
该指标以调查对象为单位进行填报,依据调查单位的会计资料(具体指在建工程,购置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土地使用权,生物资产,采矿权等会计科目的"本年借方累计发生额"或相关会计支付凭证加总)填报.
具体填报方法如下:财务支出法固定资产投资额=在建工程本年借方累计发生额+购置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本年借方累计发生额-购置旧设备及工器具本年借方累计发生额+土地使用权本年借方累计发生额+其他资产本年借方累计发生额.
在建工程: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调查单位根据财务账户上"在建工程"取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调查单位(包括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居委会、村委会以及其他组织机构),根据基建账簿中的"在建工程"科目取值;没有建立基建账的,可以根据行政账簿下的"专项支出",事业账簿中的"专款支出"、"暂付款"等科目中的固投项目支出计算"在建工程".
购置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根据财务账簿固定资产明细科目或相关会计分录汇总取值.
购置旧设备及工器具:根据财务账簿固定资产明细科目或相关会计分录汇总取值.
土地使用权:根据"无形资产"科目下的"土地使用权"取值.
其他资产:根据"无形资产"科目下的"采矿权"或"生物资产"科目下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明细科目取值.
各科目取值加总时要剔除重复部分.
若报告期内调查单位没有上述填报依据且确有固定资产投资支出,调查单位可以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固定资产投资支出情况说明作为填报依据.
能源消费量是指调查单位在报告期内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实际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数量.
能源消费量分为实物量和标准量两种.
能源消费实物量是按照报表给定的、体现物质形态属性的计量单位(如:吨、立方米、度)计算的能源消费量;能源消费标准量是按照能源标准计量单位(如:标准煤)计量的能源消费量.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重点能耗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是指调查单位在报告期内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实际消费的各种能源(扣除能源加工转换和能源回收利用等重复因素)的总和.
工业企业能源消费量包括工业企业在工业生产活动中消费的能源,包括工业生产活动中作为燃料、动力、原料、辅助材料使用的能源,生产工艺中使用的能源,用于能源加工转换的能源.
具体包括:(1)用于本企业产品生产、工业性作业和其他生产性活动的能源;(2)用于技术更新改造措施、新技术研究和新产品试制以及科学试验等方面的能源;(3)用于经营维修、建筑及设备大修理、机电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等方面的能源;(4)用于劳动保护的能源;(5)生产交通运输工具的企业(如造船厂、汽车制造厂),向成品轮船、汽车中添加动力用油,应算作企业的能源消费,但不作为工业生产消费,应作为非工业生产消费和交通运输工具消费.
(6)其他非生产消费的能源.
不包括:(1)由仓库发到车间,但在报告期最后一天没有消费的能源.
这部分能源应在办理假退料手续后计入库存量.
(2)拨到外单位,委托外单位加工用的能源.
(3)调出本单位或借给外单位的能源.
非工业企业能源消费量指不是工业企业的法人单位所消费的各种能源,具体指建筑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事业法人单位.
其能源消费主要包括:(1)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能源;(2)用于技术更新改造措施、新技术研究以及科学试验等方面的能源;(3)用于经营维修、建筑及设备大修理、机电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等方面的能源;(4)用于劳动保护的能源;(5)其他非生产消费的能源.
计算综合能源消费量时,需要将各种能源品种的消费量换算成按照标准计量单位(如:标准煤)计量的消费量.
不同法人单位的计算方法不同.
不同法人单位计算方法如下:(1)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的填报见国家统计局一套表中《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205-1表).
(2)非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能源消费合计=∑(某能源品种的消费量*某能源品种的折标准煤系数).
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的能源消费合计(吨标准煤)=电力消费量(千瓦时)*0.
1229/1000+煤炭消费量(吨)*0.
7143+焦炭消费量(吨)*0.
9714+煤气消费量(立方米)*0.
5714/1000+天燃气消费量(立方米)*1.
33/1000+液化石油气消费量(吨)*1.
7143+汽油消费量(吨)*1.
4714+煤油消费量(吨)*1.
4714+柴油消费量(吨)*1.
4571+燃料油消费量(吨)*1.
4286+外购热力消费量(百万千焦)*0.
0341.
计算时,各品种的计量单位必须与上述公式中的计量单位保持一致.
部分能源品种换算关系如下:汽油1升=0.
73千克=0.
00073吨,轻柴油1升=0.
86千克=0.
00086吨,重柴油1升=0.
92千克=0.
00092吨,煤油1升=0.
82千克=0.
00082吨,燃料油1升=0.
91千克=0.
00091吨.
若企业有以上品种之外的能源消费,请与当地统计部门联系确定其计量单位和折标准煤系数.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重点能耗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指标,仅由规上工业企业、以及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重点耗能单位填报.
填报时可根据规上工业企业及重点能耗企业填报的国家统计局能源报表抄报.
3.
人员概况从业人员期末人数指报告期末最后一日24时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
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
从业人员不包括:1.
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2.
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3.
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如:建筑业整建制使用的人员.
在岗职工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在岗职工还包括:1.
应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劳动合同人员(如使用的农村户籍人员);2.
处于试用期人员;3.
编制外招用的人员,如临时人员;4.
派往外单位工作,但工资仍由本单位发放的人员(如挂职锻炼、外派工作等情况).
在岗职工不包括:1.
本单位使用的且由本单位直接支付工资的劳务派遣人员,应统计在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指标中;2.
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由承包劳务的单位统计为在岗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指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被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且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人员.
注意:无论用工单位是否直接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人员均由实际用工单位填报,而劳务派遣单位(派出单位)不填报这些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不能归到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中的人员.
此类人员是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并从本单位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
具体包括:非全日制人员、聘用的正式离退休人员、兼职人员(包括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的在校学生)和第二职业者等,以及在本单位中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方人员.
留学归国人员指从业人员中出国学习、取得学位的归国人员.
外籍常驻人员指企业从业人员中在大陆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外籍人员数.
引进外籍专家指企业引进的在企业从事专业技术、管理、教学、科研等工作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是掌握领先技术的高端专家、企业高管,也可以是有专门技能的专业技术人员.
当年新增从业人员指报告期内本企业新增录用的从业人员.
当年吸纳高校应届毕业生指报告期内本企业在国内各类高校毕业生中招收的应届毕业生(包含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学生).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指报告期内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数.
年度平均人数按单位实际月平均人数计算得到,不得用期末人数替代.
平均人数为计算指标,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整.
1.
月平均人数是以报告月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相加之和,除以报告月的日历日数.
计算公式为:月平均人数=报告月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之和/报告月的日历日数对人员增减变动很小的单位,其月平均人数也可以用月初人数与月末人数之和除以2求得.
计算公式为:月平均人数=(月初人数+月末人数)/2在计算月平均人数时应注意:(1)公休日与节假日的人数应按前一天的人数计算.
(2)对新建立不满整月的单位(月中或月末建立),在计算报告月的平均人数时,应以其建立后各天实有人数之和,除以报告期日历日数求得,而不能除以该单位建立的天数.
2.
年平均人数是以12个月的平均人数相加之和除以12求得.
计算公式为:年平均人数=报告年内12个月平均人数之和/12在年内新成立的单位年平均人数计算方法为:从实际开工之月起到年底的月平均人数相加除以12个月.
计算公式为:年平均人数=(开工之月平均人数+…+12月平均人数)/12具有研究生学历(位)人员指接受的最高一级教育为研究生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或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证书的人员,不包括肄业、结业、在读或辍学人员.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位)人员指接受的最高一级教育为大学本科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或获得学士学位证书的人员,不包括肄业、结业、在读或辍学人员.
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人员指接受的最高一级教育为大学专科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不包括肄业、结业、在读或辍学人员.
接受高等教育前为非就业地户籍人员填报从业人员中接受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中,接受高等教育前户口不在现就业企业所在省份的人员数量.
技能人员指在本单位从事生产性或服务性工作,并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无论是否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均不统计为技能人员.
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之外从事生产或服务性工作,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统计为技能人员,没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不予统计.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包括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同一个人持有两个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最高等级证书认定.
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指持有一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指持有二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高级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指持有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中级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指持有四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初级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指持有五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指在单位及其职能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包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包含同级别副职)、单位内的以及部门或内设机构的负责人(包含同级别副职)、特大型单位可以包括一级部门内设的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包含副职).
专业技术人员指专门从事科学研究和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从事本类职业工作的人员,一般都要求接受过系统的专业教育,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并且按规定的标准条件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以及未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具体包括科学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飞机和船舶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经济和金融专业人员、法律、社会和宗教专业人员、教学人员、文学艺术、体育专业人员、新闻出版、文化专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填报报告期末人数.
4.
科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按企业科技项目的立项计划书、项目任务书或项目合同书等有关立项资料中确定的项目名称填写.
一般应与企业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向税务部门提供的有关研究开发辅助账中归集的项目具体名称对应.
项目来源按相应的分类填写代码,具体的分类及代码是:11.
本企业自选科技项目;12.
政府部门科技项目;13.
其他企业(单位)委托科技项目;14.
境外项目;15.
其他项目其中政府部门科技项目包括各类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等)以及由各级政府部门下达的各类科技项目.
项目开展形式按重要程度选择最主要的项目开展形式并按相应的代码填写,具体的分类与代码是:10.
自主完成;21.
与境内研究机构合作;22.
与境内高等学校合作;23.
与境内其他企业或单位合作;24.
与境外机构合作;30.
委托其他企业或单位;40.
其他形式项目当年成果形式按重要程度选择最主要的项目当年最主要的成果形式并按相应代码填写.
具体的分类与代码是:11.
论文或专著;12.
带有技术、工艺参数的图纸、技术标准、操作规范、技术论证、研究报告、咨询评价;21.
自主研制的新产品原型或样机、样件、样品、配方、新装置;22.
自主开发的新技术或新工艺、新工法、新服务;23.
对已有产品、工艺等实现突破性变革;24对已有产品、工艺等进行一般性改进;25.
新产品、新工艺等推广与示范活动;31.
发明专利;32.
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41.
基础软件;42.
中间件或新算法;43.
应用软件;44.
软件著作权;50.
其他项目技术经济目标指项目立项时确定的技术经济目标.
若一个项目有两个及以上的技术经济目标,应按重要程度选择最主要的技术经济目标填写.
具体的分类与代码是:1.
科学原理的探索、发现;2.
技术原理的研究;3.
开发全新产品;4.
增加产品功能或提高性能;5.
提高劳动生产率;6.
减少能源消耗或提高能源使用效率;7.
节约原材料;8.
减少环境污染;9.
其他其中开发全新产品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
项目活动类型选最主要的项目(课题)活动类型并按相应的代码填写,具体的分类与代码是1.
基础研究;2.
应用研究;3.
试验发展;4.
试制与工程化;5.
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基础研究基础研究是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获得新发现、新学说)而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
其成果以科学论文和科学著作为主要形式.
应用研究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标.
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了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
其成果形式以科学论文、专著、原理性模型或发明专利为主.
试验发展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的新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经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作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
其成果形式主要是专利、专有技术、具有新产品基本特征的产品原型或具有新装置基本特征的原始样机等.
在社会科学领域,试验发展是指把通过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获得的知识转变成可以实施的计划(包括为进行检验和评估实施示范项目)的过程.
人文科学领域没有对应的试验发展活动.
试制与工程化对已有产品作技术上的微小改变或只有外观、色彩、样式等方面的变化;为了设计好新产品、工艺、系统及服务能够投入生产或使用而进行的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等方面的活动;试生产阶段的活动,如工装准备、小批量生产、试运转;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及材料、设备、产品的常规检验、测试.
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所提供的服务.
技术服务指为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提供的服务,包括一般性技术服务、技术中介服务和技术培训服务.
项目起始日期填写项目列入企业计划或签订协议后,有组织进行开发的年月,即开始动用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开发项目的年月.
项目起始日期为6位编码.
其中前4位为年份,后两位为月份(1月至9月必须前补0).
项目完成日期填写项目技术鉴定的年月,为6位编码.
其中前4位为年份,后两位为月份(1月至9月必须前补0).
如项目至当年底仍在继续进行,填写预期完成时间;如项目年内以失败告终,填写000000;如项目未鉴定就投产,填写投产使用时间.
跨年项目当年所处主要进展阶段按项目当年所处最主要的进展阶段填写相应代码,非跨年项目免填.
具体的分类与代码是:1.
研究阶段2.
小试阶段3.
中试阶段4.
试生产阶段参加项目人员指报告期企业编入某科技活动项目组并实际从事(参与)科技项目研究活动的人员.
该指标应与企业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辅助账中人员人工费子科目里参加该项目人员对应.
若研究开发人员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科技活动项目,可重复填报.
项目人员实际工作时间指报告期内项目组人员实际工作的时间总和,按月计算.
如某科技活动项目有2个研究人员,他们的工作时间分别为7个月和10个月,则该项目人员实际工作时间=1*7+1*10=17(人月).
对于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项目的人员,应按项目分别计算工作时间,但每人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项目经费支出指报告期内企业用于开展科技项目研究活动的实际经费支出,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及其他费用.
该指标应与企业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辅助账中项目有关费用对应.
本年项目经费支出中政府资金指报告期内企业某科技活动项目中使用从政府有关部门获得的科技活动经费合计,包括科技专项费、科研基建费、政府专项基金和补贴等.
5.
科技活动概况科技活动指在自然科学、农业科学、医药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简称科学技术领域)中,与科技知识的产生、发展、传播和应用密切相关的有组织的活动.
企业的科技活动包括:1.
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
其中较为常见的活动是利用现有知识和实际经验,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做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
这些活动的成果形式主要是专利、专有技术、新产品原型或样机样件等.
2.
为使产生的新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的新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做实质性改进后的上述各项能够投入生产或实际应用,解决所存在的技术问题而进行的系统性的工作.
这些活动的成果形式大多是可供生产和实际操作的带有技术和工艺参数的图纸、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
企业的科技活动不包括企业从事的常规性技术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在企业中只有列入企业工作计划的科技活动才予以统计,而独立发明人等在企业外或计划外进行的科技活动不在统计范围之内.
科技活动人员合计指报告期内企业参加科技项目活动的人员合计.
该指标应与企业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辅助账中人员人工费子科目里涉及的全部人员对应.
科技活动人员合计中管理和服务人员指报告期内企业中专门从事科技活动项目管理和为项目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
管理人员包括企业主管科技项目工作的负责人,企业科技管理部门(科研管理处、部、科等)的工作人员以及企业办技术中心、科研院所、中试车间、试验基地、实验室等机构内的管理人员.
服务人员包括直接为科技活动提供资料文献、材料供应、设备维护等服务的人员(含中试车间、实验室、试验基地等的工人).
科技活动人员合计中全职人员指报告期内企业科技活动人员中实际从事科技活动的时间占制度工作时间90%及以上的人员.
科技活动人员合计中本科毕业及以上人员指报告期内企业科技活动人员中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科技活动人员合计中外聘人员指报告期内企业科技活动人员中外聘的人员.
科技活动费用合计指报告期内企业用于开展科技活动的费用合计,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及其他费用.
该指标应与企业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辅助账中研究开发费用对应.
科技活动费用合计中人员人工费指报告期内企业支付给科技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究开发人员的劳务费用等.
该指标应与企业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辅助账中人员人工费用对应.
科技活动费用合计中直接投入费用指报告期内企业为实施科技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
包括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租赁费等.
该指标应与企业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辅助账中直接投入费用对应.
科技活动费用合计中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指报告期内企业为实施科技活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包括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等.
该指标应与企业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辅助账中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对应.
科技活动费用合计中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指报告期内企业用于科技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等.
该指标应与企业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辅助账中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对应.
科技活动费用合计中设计费用指报告期内企业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该指标应与企业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辅助账中设计费用对应.
对于按照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政策进行核算的企业,该指标应与其新产品设计费用和新工艺规程制定费用合计对应.
科技活动费用合计中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装备调试费用指报告期内企业在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制特殊、专用的生产机器,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不包括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归集范围.
试验费用包括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田间试验费等.
该指标应与企业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辅助账中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对应.
对于按照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政策进行核算的企业,该指标应与其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和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合计对应.
科技活动费用合计中委托外单位开展科技活动费用指报告期内企业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进行科技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该指标应与企业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辅助账中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对应.
委托外单位开展科技活动费用合计中委托境内研究机构指报告期内企业委托境内独立研究机构开展科技活动而支付予其的费用.
委托外单位开展科技活动费用合计中委托境内高等学校指报告期内企业委托境内高等学校开展科技活动而支付予其的费用.
委托外单位开展科技活动费用合计中委托境内企业指报告期内企业委托境内企业开展科技活动而支付予其的费用.
委托外单位开展科技活动费用合计中委托境外机构指报告期企业委托境外(国外或港澳台)机构开展科技活动而支付予其的费用.
科技活动费用合计中其他费用指报告期内企业除上述费用之外与科技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该指标应与企业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辅助账中其他费用对应.
当年形成用于科技活动的固定资产指报告期内企业形成的用于科技活动的固定资产原价.
该指标应与企业有关会计科目计入的形成用于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的固定资产原价对应.
对于科研与生产共用的固定资产应按比例进行分摊,其中仪器和设备一般应按使用时间进行分摊,建筑物一般应按使用面积进行分摊.
当年形成用于科技活动的固定资产中的仪器和设备指报告期内企业形成的用于科技活动的固定资产中的仪器和设备原价,其中设备包括用于科技活动的各类机器和设备、试验测量仪器、运输工具、工装工具等.
企业办(境内)研发机构情况的期末机构数指报告期末企业在境内自办研究开发机构的数量.
企业办研发机构指企业自办(或与外单位合办),管理上同生产系统相对独立(或者单独核算)的专门研发活动机构,如企业开办的技术中心、研究院所、开发中心、开发部、实验室、中试车间、试验基地等.
企业办研发活动机构经过资源整合,被国家或省级有关部门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技术中心的,应按一个机构填报.
与外单位合办的研发机构若主要由本企业出资兴办,则由本企业统计,否则应由合办方统计.
企业研发管理职能处(科)室(如科研处、技术科等)一般不统计在内;若科研处、技术科等同时挂有研发机构牌子,视其报告期内主要工作任务而定,主要任务是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的可以统计,否则不予统计.
本指标不含企业在国外或港澳台设立的研究开发活动机构数.
机构研究开发人员合计指报告期内企业办(境内)研究开发活动机构中研究开发人员合计.
机构人员合计中博士毕业指报告期内企业办(境内)研究开发机构中具有博士学历或博士学位的研究开发人员.
机构人员合计中硕士毕业指报告期内企业办(境内)研究开发机构中具有硕士学历或硕士学位的研究开发人员.
机构研究开发费用指报告期内企业办(境内)研究开发机构中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费用合计,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及其他费用.
当年专利申请数指报告期内企业作为第一申请人向境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后,按规定缴足申请费,符合进入初步审查阶段条件的件数.
当年申请发明专利指报告期内企业作为第一申请人向境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并被受理后,按规定缴足申请费,符合进入初步审查阶段条件的件数.
当年申请国内发明专利指报告期内企业作为第一申请人向我国专利机构提出发明专利申请的件数.
当年申请欧美日专利指报告期内企业作为第一申请人向欧洲知识产权局、美国商标与专利管理局和日本特许厅提出专利申请的件数.
同一专利需向三方均提出申请并被受理,才有效,按1件计.
当年申请PCT国际专利数指报告期内企业作为第一申请人提出的PCT国际专利申请数量.
PCT是《专利合作条约》(PatentCooperationTreaty)的英文缩写,是有关专利的国际条约.
根据PCT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可以通过PCT途径递交国际专利申请,向多个国家申请专利.
PCT专利申请分为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其中,国际阶段由国际受理、国际检索,国际公布、初步审查等步骤,经过国际检索、国际公开以及国际初步审查(如果要求了的话)这一国际阶段之后,专利申请人办理进入国家阶段的手续.
中国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是中国国民或居民的主管受理局,同时也是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
中国申请人提出国际专利申请,应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且应当委托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中国申请人可以向中国专利局也可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国际局提交国际专利申请.
应当注意的是,专利申请人只能通过PCT申请专利,不能直接通过PCT得到专利.
要想获得某个国家的专利,专利申请人还必须履行进入该国家的手续,由该国的专利局对该专利申请进行审查,符合该国专利法规定的,授予专利权.
当年授权专利指企业作为第一专利权人,在报告年度内获得的经国内外专利行政部门授权的专利件数.
当年授权发明专利指企业作为第一专利权人,在报告年度内获得的经国内外专利行政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件数.
当年授权国内发明专利指企业作为第一专利权人,在报告期内获得我国专利机构授权的发明专利件数.
当年授权欧美日专利指企业作为第一专利权人,在报告期内,针对同一项专利申请,分别获得欧洲知识产权局、美国商标与专利管理局和日本特许厅批准授权的专利件数.
获得三方授权的同一件专利,算1件欧美日专利.
期末拥有有效专利指报告期末企业作为第一专利权人拥有的、经境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专利件数.
拥有境外授权的有效专利指报告期末企业作为第一专利权人拥有的、经国外及港澳台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予且在有效期内的专利件数.
拥有欧美日专利指报告期末企业作为第一专利权人拥有的、针对同一项专利,分别获得欧洲、美国、日本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专利件数.
同一专利获得三方授权按1件计.
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指报告期末企业作为第一专利权人拥有的、经境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件数.
期末有效发明专利数中已被实施指报告期末企业作为第一专利权人拥有的、经境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中已被实施的件数.
专利实施是指专利权人自行或其他单位及个人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拥有境外授权的有效发明专利指报告期末企业作为第一专利权人拥有的、经国外或港澳台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予且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件数.
专利所有权转让及许可指报告期内企业向外单位转让专利所有权或允许专利技术由被许可单位使用的专利件数.
专利所有权转让及许可收入指报告期内企业向外单位转让专利所有权或允许专利技术由被许可单位使用而得到的收入.
包括当年从被转让方或被许可方得到的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收入,以及利润分成、股息收入等.
新产品产值指报告期内企业生产的新产品的产值.
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
新产品既包括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也包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从投产之日起一年之内的新产品.
新产品销售收入指报告期内企业销售新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
新产品销售收入中出口指报告期内企业将新产品销售给外贸部门和直接出售给外商所实现的销售收入.
期末企业在境外设立的营销服务机构数指报告期末企业在国外或港澳台自办(或与外单位合办)的专门负责营销及服务的机构数量.
与外单位合办的营销服务机构若主要由本企业出资兴办,则由本企业统计,否则应由合办方统计.
期末企业在境外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数指报告期末企业在国外或港澳台自办(或与外单位合办)的专门研究开发活动机构.
与外单位合办的研究开发机构若主要由本企业出资兴办,则由本企业统计,否则应由合办方统计.
期末企业在境外设立的生产制造基地数指报告期末企业在国外或港澳台自办(或与外单位合办)的生产制造基地数.
与外单位合办的生产制造基地若主要由本企业出资兴办,则由本企业统计,否则应由合办方统计.
当年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数量指报告期当年企业在国外或港澳台自办(或与外单位合办)的营销服务机构、研究开发机构和生产制造基地的总数.
与外单位合办的若主要由本企业出资兴办,则由本企业统计,否则应由合办方统计.
发表科技论文指报告期内企业立项的科技项目产生的、并在有正规刊号的刊物上发表的科技论文数量.
期末拥有注册商标指报告期末企业作为第一商标注册人拥有的,经境内外商标行政部门核准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商标件数.
包括在境内和境外注册的商标件数,一件商标在境内外同时注册时只统计一件.
当年注册商标指在报告期内,企业作为第一商标注册人获得境内外商标行政部门核准注册的商标件数.
同一商标在不同地区同时注册只统计一件.
境外注册商标指在报告期末,企业作为第一商标注册人拥有的,经国外或港澳台商标行政部门核准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商标件数.
当年境外注册商标指在报告期当年,企业作为第一商标注册人拥有的,经国外或港澳台商标行政部门核准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商标件数.
拥有软件著作权指企业在报告期末作为第一权利人拥有的,经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对计算机程序和文档授予的著作权保护,且在有效期内的软件著作权数量.
当年获得软件著作权填报报告期内新获得的软件著作权数量.
拥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指在报告期末企业作为第一权利人拥有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由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授予的对集成电路中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的两个以上元件和部分或者全部互连线路的三维配置,或者为制造集成电路而准备的上述三维配置的布图专有权数量.
当年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数量填报报告期内新获得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数量.
拥有植物新品种指在报告期末企业作为第一权利人拥有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由国务院农业或林业行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授予的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新品种的植物新品种权.
当年获得植物新品种数量填报报告期内新获得的植物新品种权数量.
拥有国家一类新药证书数量指在报告期末企业作为权利人拥有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一类新药品种证书的国家一类新药数量.
国家一类新药指按照2007年颁布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8号令)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的其它最新政策文件中规定的一类新药.
当年获得国家一类新药证书填报报告期内企业新获得的国家一类新药证书数量.
拥有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指在报告期末企业作为权利人拥有的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证书》的一级中药数量.
中药保护品种是按照《中药品种保护条例》中有关规定,经申请评审后,获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保护的中药品种.
受保护的一级中药品种包括对特定疾病有特殊疗效的;相当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人工制成品;用于预防和治疗特殊疾病的中药品种.
当年获得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证书填报报告期内企业新获得的国家一类中药证书数量.
当年形成国际标准指报告期内本企业主导制定形成的国际标准数.
国际标准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制定的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
国际标准在世界范围内统一使用.
当年形成国家或行业标准指报告期内企业在自主研发或自主知识产权基础上形成的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家或行业标准项数.
国家标准是指由国家标准化主管机构批准发布,对全国经济、技术发展有重大意义,且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标准.
对没有国家标准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是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标准.
作为对国家标准的补充,当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该行业标准应自行废止.
行业标准由行业标准归口部门编制计划、审批、编号、发布、管理.
行业标准的归口部门及其所管理的行业标准范围,由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审定.
当年获得国家科技奖励指报告期内本企业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几类科技奖励项数.
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项数指报告期内企业在科技部门和商务部门进行认定和登记的技术合同数量.
技术合同的类型包括四类: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技术合同的类型不包括获得国家和省市各类支持计划所签订的合同.
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成交金额指报告期内企业签订成立的技术合同成交项目的总金额.
使用来自政府部门的科技活动经费指报告期内企业从政府有关部门获得的科技活动经费合计,包括科技专项费、科研基建费、政府专项基金和补贴等.
该指标应与有关会计科目计入的从政府有关部门获得的研究开发经费对应.
技术改造经费支出指报告期内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而发生的费用支出.
技术改造指企业在坚持科技进步的前提下,将科技成果应用于生产的各个领域(产品、设备、工艺等),用先进工艺、设备代替落后工艺、设备,实现以内涵为主的扩大再生产,从而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产品更新换代、节约能源、降低消耗、全面提高综合经济效益.
购买境内技术经费支出指报告期内企业购买境内其他单位科技成果的经费支出.
包括购买产品设计、工艺流程、图纸、配方、专利、技术诀窍及关键设备的费用支出.
引进境外技术经费支出指报告期内企业用于购买国外或港澳台技术的费用支出,,包括产品设计、工艺流程、图纸、配方、专利等技术资料的费用支出,以及购买设备、仪器、样机和样件等的费用支出.
引进境外技术的消化吸收经费支出指报告期内企业引进国外或港澳台技术的消化吸收经费支出.
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指对引进技术的掌握、应用、复制而开展的工作,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创新.
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经费支出包括:人员培训费、测绘费、参加消化吸收人员的工资、工装、工艺开发费、必备的配套设备费、翻版费等.
消化吸收经费支出中属于研发活动的经费支出,除包含在本项外,还要计入企业研发经费支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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