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WIPO/GRTKF/IC/37/17原文:英文日期:2018年12月10日知识产权与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艺术政府间委员会第三十七届会议2018年8月27日至31日,日内瓦报告经委员会通过WIPO/GRTKF/IC/37/17第2页1.
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产权组织")总干事召集的知识产权与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艺术政府间委员会("委员会"或"IGC")第三十七届会议("IGC第三十七届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至31日在日内瓦举行.
2.
下列国家派代表出席了会议: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阿根廷、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曼、埃及、埃塞俄比亚、奥地利、澳大利亚、巴拉圭、巴拿马、巴西、白俄罗斯、巴基斯坦、保加利亚、贝宁、波兰、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多民族玻利维亚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大韩民国、丹麦、德国、多哥、俄罗斯联邦、厄瓜多尔、法国、菲律宾、芬兰、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格鲁吉亚、哈萨克斯坦、荷兰、洪都拉斯、加拿大、加纳、加蓬、柬埔寨、教廷、津巴布韦、科特迪瓦、科威特、克罗地亚、肯尼亚、拉脱维亚、黎巴嫩、立陶宛、联合王国、罗马尼亚、马拉维、马来西亚、美利坚合众国、蒙古、摩尔多瓦共和国、摩洛哥、墨西哥、南非、尼泊尔、尼加拉瓜、尼日尔、尼日利亚、葡萄牙、前南斯拉夫的马其顿共和国、日本、瑞典、瑞士、萨尔瓦多、塞内加尔、沙特阿拉伯、斯里兰卡、斯洛伐克、斯威士兰、苏丹、泰国、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突尼斯、危地马拉、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乌干达、乌克兰、西班牙、希腊、匈牙利、牙买加、也门、伊拉克、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意大利、印度、印度尼西亚、越南、赞比亚、智利和中国(95个).
欧洲联盟("欧盟")及其成员国也作为委员会成员派代表出席了会议.
3.
巴勒斯坦常驻观察员代表团以观察员身份列席会议.
4.
下列政府间组织("IGO")以观察员身份列席会议: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专利局(海合会专利局)和南方中心(2个).
5.
下列非政府组织("NGO")的代表以观察员身份列席会议:MALOCA国际、MARQUES-欧洲商标所有人协会、安第斯土著人民自主发展法律委员会(CAPAJ)、澳大利亚艺术法律中心、第一民族大会、法国自由–丹尼尔·密特朗基金会、国际法协会(ILA)、国际贸易促进发展中心(CECIDE)、国际商标协会(INTA)、国际制药商协会联合会(IFPMA)、国际印第安人条约理事会(IITC)、健康与环境计划(HEP)、美洲土著人权利基金(NARF)、民间社会联盟(CSC)、农作物国际组织(CROPLIFE)、萨米人理事会、世界贸易研究所(WTI)、特波提巴基金会——土著人民政策研究和教育国际中心、图帕赫·阿马鲁印地安人运动、土著居民和岛民研究行动基金会(FAIRA)、土著人民文献、研究和信息中心(DoCip)、土著信息网(IIN)、未来传统组织、西亚美尼亚亚美尼亚人会议和知识生态国际组织(KEI)(25个).
6.
与会者名单载于本报告.
7.
文件WIPO/GRTKF/IC/37/INF/2概述了IGC第三十七届会议分发的文件.
8.
秘书处记录了会上的发言,会议过程进行了网播并录制下来.
本报告总结了讨论情况,介绍了发言的基本内容,但没有反映所有发言的详细情况,也未必完全依照发言的先后顺序记录.
9.
产权组织的文德·文德兰先生担任IGC第三十七届会议的秘书.
议程第1项:会议开幕10.
IGC主席伊恩·戈斯先生宣布会议开幕,并邀请助理总干事发言.
11.
助理总干事米内利克·阿莱穆·格塔洪先生代表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先生致开幕词.
他回顾大会于2017年10月批准的IGC任务授权以及就两年期工作计划达成的共识.
他承认主席与两位副主席合作完成的筹备工作.
他认可区域协调员和所有成员国在筹备过程中在提供指导方面所做的努力.
WIPO/GRTKF/IC/37/17第3页IGC第三十七届会议是在延期后的任务授权下探讨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第一届会议.
根据任务授权,IGC第三十七届会议应当就传统知识/传统文化表现形式进行谈判,重点是解决尚未解决的问题和跨领域问题,并审议法律文书草案的备选案文.
他回顾,各代表团在就保护传统知识的国际法律文书条款草案开展工作之前,于2016年12月在IGC第三十二届会议上审查了一份关于传统知识的待办和未决问题指示性清单,并在开展关于保护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国际法律文书条款草案工作之前,于2017年6月在IGC第三十四届会议上审查了一份关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待办和未决指示性清单.
条款草案案文分别载入关于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文件WIPO/GRTKF/IC/37/4和文件WIPO/GRTKF/IC/37/5.
还需要谈判者做大量的工作,以便进一步统一对未决问题的认识.
IGC任务授权要求秘书处更新2008年差距分析草案(分别查阅关于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文件WIPO/GRTKF/IC/37/6和文件WIPO/GRTKF/IC/37/7).
任务授权还要求秘书处编制一份"与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有关的数据库资料汇编报告"(WIPO/GRTKF/IC/37/8Rev.
)以及一份"与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有关的公开制度资料汇编报告"(WIPO/GRTKF/IC/37/9).
他呼吁所有代表表现出灵活态度和务实精神,并敦促他们本着妥协精神作出额外努力.
他认可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IPLC")代表为该进程所作的贡献以及他们希望尽可能直接和有效地参与.
不幸的是,产权组织自愿基金的钱已经用光了.
它无法资助与会者参加会议.
他提醒各代表团需要确保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参与IGC谈判并提高自愿基金在促进它们积极参与方面的重要性.
土著专家小组会议的主题是"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知识产权保护的异同——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的视角".
他对三位发言人肯尼亚土著信息网(IIN)执行董事LucyMulenkei女士、挪威特罗姆瑟大学–挪威北极圈大学教授Mattiashrén先生和澳大利亚艺术理事会第一民族艺术文化做法主任PatriciaAdjei女士表示欢迎.
12.
主席说,IGC第三十六届会议是一届非常广泛和繁重的会议.
他希望把IGC第三十六届会议上摔坏的盘子重新拼好,并希望它能比以前更漂亮.
他感谢副主席尤卡·利德斯先生和赫里·法伊扎尔·西达尔塔先生的协助、支持和宝贵贡献.
他们作为一个团队一起工作,他听取了他们的建议,并考虑了他们的意见.
他得到了秘书处大力的帮助,秘书处在幕后做了大量的工作,包括更新的差距分析以供IGC审查.
他在会议召开之前与各区域协调员进行了磋商,他感谢他们提供的支持和给予的建设性指导.
他相信他们将帮助为IGC第三十七届会议建立一种建设性工作氛围.
本届会议将在产权组织网站上进行网播,这会进一步提高其开放性和包容性.
所有与会者必须遵守《产权组织总议事规则》.
会议将以建设性精神举行辩论和讨论,希望全体与会者在出席会议时适当尊重会议的秩序、公平和得体原则.
对于任何有可能不遵守《产权组织总议事规则》及惯常良好行为守则的与会者,或者发言与所讨论问题不相关的与会者,他作为主席保留酌情要求其遵守会场秩序的权利.
根据议程第2项,允许每个地区集团、欧盟、观点相似的国家和土著核心小组作3分钟的开幕发言.
任何其他开幕发言均可以书面形式交给秘书处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grtkf@wipo.
int.
和往届会议一样,这些发言将在报告中得到反映.
和以往一样,观察员的发言和提案将同各成员国的发言穿插在一起.
强烈鼓励成员国和观察员彼此进行非正式互动,因为这将增加成员国了解且或许支持观察员提案的机会.
他承认土著代表以及行业和民间社会代表等其他关键利益攸关方的重要性和价值.
IGC应就每个议程项目逐一达成一致决定.
在每个议程项目结束时将敲锤确定每项决定.
已经商定的决定将于2018年8月31日星期五分发或宣读,供IGC正式确认.
会议报告将在会议闭幕后编拟,并分发给所有代表团,以征求它们的意见.
报告将以所有六种语文提出,供将在2018年12月举行的IGC第三十八届会议通过.
他要求将会议期间所作的任何发言发送至grtkf@wipo.
int,以协助秘书处对报告定稿.
他回顾由于IGC第三十六届会议与第三十七届会议之间间隔时间较短,如IGC第三十六届会议所商定的,IGC第三十六届会议的报告将在12月份举行的IGC第三十八届会议上通过.
WIPO/GRTKF/IC/37/17第4页议程第2项:通过议程关于议程第2项的决定:13.
主席提交作为WIPO/GRTKF/IC/37/1Prov.
2分发的议程草案供会议通过,议程草案得到通过.
14.
主席宣布开始开幕发言.
[秘书处的说明:许多首次发言的代表团祝贺并感谢主席、副主席和秘书处,并对他们筹备本届会议和编拟文件表示感谢.
]15.
印度尼西亚代表团代表亚洲及太平洋集团("APG")发言,它说,亚洲地区是一个以成长、多样性和进步为特征的地区.
它支持主席提出的工作方法和工作计划.
对于关于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条款草案,它赞成就一些核心问题讨论以便就目标、受益人、客体、保护范围及例外与限制等问题达成共识.
如何定义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将为IGC的工作奠定基础.
亚洲及太平洋集团的大部分成员认为传统知识/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定义应该具有包容性,具备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传统知识的独有特征,并且应当是一个全面的定义,不应该需要单独的资格标准.
大部分成员赞成对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给予差别化保护,并且认为此种分层法为反映IGC任务授权中提到的平衡以及与公有领域的关系和所有者、使用者与广大公众的权利和利益之间的平衡提供了一个机会.
不过,集团内的一些成员持有不同立场.
基于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特征确定权利级别可能是缩小现有差距的一种解决办法,最终目标是就不仅保护遗传资源("GR")及相关传统知识而且确保对传统文化表现形式进行均衡和有效保护的国际文书达成一致.
关于受益人问题,它同意该文书的主要受益人是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
集团的一些成员对此持有不同立场;不过,大部分成员认为,根据国内法律讨论其他受益人的作用是恰当的,因为在某些情况下,传统知识或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无法明确归属于特定社区.
关于保护范围问题,集团的大部分成员赞成根据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性质或特征为其提供最大可能的保护.
这为反映任务授权中提到的平衡、与公有领域的关系以及所有者和使用者的权利和利益提供了一个机会;不过,一些成员对此持有不同立场.
关于例外与限制,根据每个成员国的具体国情以及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持有人的实质性利益,以均衡的方式考虑有关规定至关重要.
考虑到各国不同的国情,应当让各成员国灵活地决定适当的例外与限制.
虽然一些成员持有不同立场,但集团的大部分成员重申有必要制定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
它仍然致力于建设性参与谈判,以期达成一个双方都可接受的结果.
它希望本届会议的讨论将促使IGC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16.
萨尔瓦多代表团代表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国家集团("GRULAC")发言,它支持会议的方法.
它重申希望推进IGC的工作,以期按照任务授权的思路有效和平衡地保护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
IGC将第一次同时处理两个问题,即,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在此之前,一直是对它们分开进行探讨的.
这一新方法带来了挑战,各成员国必须以开放和灵活的态度应对挑战,就跨领域问题达成共识,从而为两年期的前方道路奠定坚实的基础,以期取得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使用者和持有人之间利益达成平衡的案文.
在本届会议期间,应当为向2018年大会提出可能的建议分配充足的时间.
它相信,在主席的领导下,该问题会提前妥善解决,如有必要,将留出时间进行非正式讨论.
它感谢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的参与,他们通过介绍其经验和意见,作出了重要贡献.
它希望IGC第三十七届会议富有成效,并请所有成员国保持灵活性和建设性.
17.
摩洛哥代表团代表非洲集团发言,它说,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有助于增强全世界社区和民族的权能.
因此,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集团的发展中国家,高度重视这些专题.
多年来,它WIPO/GRTKF/IC/37/17第5页们一直以建设性方式积极参与讨论.
为确保有效保护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传统知识和遗传资源,有必要制定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由于没有此类生效的文书,它们仍然很容易被盗用.
呼吁保护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传统知识,等同于呼吁改进当前的知识产权制度,以便通过纳入其他知识体系使其更具包容性,从而丰富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并提高其透明度和有效性.
根据新的任务授权,IGC将继续加快开展工作,以便就将会有效保护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一项或多项国际法律文书达成共识.
在此背景下,各成员国应重申其对于开展正在进行的谈判的诚意,表现出充分和公开的承诺,以实现IGC任务授权.
因此,IGC应在2018/2019两年期结束时作出决定,通过召集一次外交会议,结束长期以来一直在取得进展的工作.
关于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条款草案中有跨领域问题,《主席情况说明》提出了供讨论的跨领域问题,因而作出了有用的贡献.
它希望跨领域的工作有助于建立处理类似概念的一致性,并始终对确保两个案文均达到足够成熟以期结束正在进行的工作并尽早召集一次外交会议持开放态度.
关于设立一个特设专家组,遗传资源问题特设专家组已经证明其价值,因为它在实质性方面加速了IGC在遗传资源方面的工作.
因此,它支持设立一个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问题专家组,同时始终认为诚意、灵活性、务实和建设性承诺是2018/2019两年期内剩下的四届会议必须坚持的原则.
政治意愿对于取得进展至关重要.
关于议程第7项,要求IGC向2018大会提交实况报告以及关于其工作的最新案文和建议.
因此,IGC必须投入充足的时间讨论该议程项目,考虑到IGC第三十五届会议和第三十六届会议上取得的进展,应当特别关注该议程项目.
由于已经取得的主要成就,它希望IGC将取得大幅进展.
在谈判进程中,只有通过所有各方的建设性辩论和承诺,才能实现妥协.
它重申它决定参与富有成效的辩论,以建设性方式切实作出贡献,从而使IGC第三十七届会议取得它所渴望的成功.
18.
瑞士代表团代表B集团发言,它表示相信IGC在主席的领导下,能够在IGC任务授权框架下,在剩下的两个专题,即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方面,继续取得进展.
它认可IGC取得的进展.
为缩小现有的差距,就核心问题达成共同谅解,IGC有必要开展更多工作.
它重申,它坚决认为应当以一种既支持创新和创造力同时又认识到这三个专题的独特性和重要性的方式制定保护.
IGC第三十七届会议是2018-2019两年期以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为重点的任务授权和工作计划下的第一届会议.
它注意到工作计划预见到有可能在接下来的四届会议上同时探讨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
由于这两个专题有一些重叠方面,这将促使高效地利用时间.
至关重要的是,IGC应当在考虑到所有成员国所作贡献的循证和包容性办法的支持下,利用可靠的工作方法,取得有意义的进展.
IGC应当遵照其任务授权,以现有工作为基础,侧重于缩小差距并以包括在更广泛背景下的讨论和对提案的实际应用及含义的讨论方式,就核心问题达成共同谅解.
更新的差距分析草案表明,已有的各种知识产权工具为特定形式或类型的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提供了有用的保护.
它欢迎秘书处汇编关于数据库和公开制度的资料,它们将有助于促进IGC的工作.
它期待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以及其他利益攸关方的积极参与.
它认可所有利益攸关方为IGC的工作发挥了宝贵和至关重要的作用.
它依然致力于作出建设性贡献,以求取得双方都可接受的成果.
19.
立陶宛代表团代表中欧和波罗的海国家集团("CEBS集团")发言,它说,在IGC第三十五届会议和第三十六届会议上,IGC就遗传资源问题进行了富有意义的讨论.
它期待积极参与关于剩下的两个专题即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讨论.
它认为《主席情况说明》非常有用,特别是对于审查跨领域问题而言,它说,更新的差距分析草案将作为今后讨论的参考资料.
它高度重视平衡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该制度激励创新和创造力,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所有人口群体的福祉.
它赞成采取循证办法.
必须从各成员国在阐释其保护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传统知识的国内立法时提到的经验和进行的讨论中吸取经验教训.
在就任何特定成果达成共识之前,应当认真审议法律确定性和经济、社WIPO/GRTKF/IC/37/17第6页会及文化方面的影响等关键方面.
因此,它感谢欧盟代表团代表欧盟及其成员国重新提出其关于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研究的提案,该提案旨在分析有关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现有立法.
至于在任务授权下剩下的四届IGC会议最合适的工作方法,它相信主席的直觉.
不过,它认识到特定限制形式的局限性,如,特设专家组.
因此,它赞成采取更具包容性和更加开放的形式.
虽然任务授权允许在剩下的所有四届会议上进行跨领域讨论,实际上,在CEBS集团的大多数成员国里,由不同的机构和不同的专家处理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问题.
在召开特定的IGC届会之前,必须提前让该集团知道是否以及何时将讨论与具体主题相关的实质性事项,以确保有关专家的参与.
它欢迎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以及其他利益攸关方继续参与IGC的工作,并将高度关注它们所作的贡献.
它保证以积极、建设性和务实的方式参与IGC的工作.
20.
中国代表团说,它始终支持IGC的工作,希望IGC取得实质性成果,并尽早就保护传统知识、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遗传资源达成具有约束力的国际文书.
它认识到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之间有一些重叠,希望就这些议题下的许多未决问题和跨领域问题进行进一步讨论和信息共享.
它高度重视保护传统文化表现形式.
2014年9月,在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之后,起草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暂行条例草案》.
为完善该条例,正在开展进一步研究.
但是,还应当注意的是,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具有不同的特征,要求在讨论时予以充分考虑.
例如,关于受益人问题,中国代表团认为,应当适当考虑到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不同情况,以便为适当的客体提供充分保护.
它认为主席提议的方法有助于促使本届会议取得巨大成果.
它将以积极而务实的方式参与讨论,以期达成共识并取得富有成效的成果.
21.
欧盟代表团代表欧盟及其成员国发言,它说,IGC第三十六届会议取得了一些积极的进展,它赞扬本届会议上的合作精神,并致力于为此作出贡献.
它失望地回顾文件第二次修订稿未能被所有IGC与会者接受为今后关于遗传资源的工作基础.
遵照其工作计划,IGC将接着讨论对其工作同等重要的其他两个专题.
它仍然致力于在IGC讨论的所有三个领域取得进一步进展.
它希望为IGC第三十七届会议取得双方都可接受的成果铺平道路.
已经向IGC第三十七届会议转送IGC第三十二届会议载有关于传统知识的条款草案的第二次修订稿和IGC第三十四届会议载有关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条款草案的第二次修订稿,作为进一步讨论的基础(分别为文件WIPO/GRTKF/IC/37/4和WIPO/GRTKF/IC/37/5).
尽管在前几届会议上有了改进,但大多数条款的不同备选案文之间存在相当大的分歧.
IGC应当尝试把讨论重点放在切合实际且可实现的结果上,以获得具体成果.
根据IGC的两年期工作计划,它已准备好讨论传统知识/传统文化表现形式,重点是解决未解决的和跨领域的问题并审议法律文书草案的备选案文.
关于方法,透明度和包容性仍然是优先事项.
它欢迎IGC的当前任务授权将循证办法放在其方法的核心位置.
它期待利用任务授权为此提供的各种可能性.
它回顾此前提交了两份提案供IGC审议:关于一项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研究的提案(先前作为文件WIPO/GRTKF/IC/33/6,后作为文件WIPO/GRTKF/IC/37/11重新印发)和关于一项传统知识研究的提案(先前作为文件WIPO/GRTKF/IC/32/9,后作为文件WIPO/GRTKF/IC/37/10重新印发).
至关重要的是就知识产权制度如何能够或者不能协助为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持有人的利益服务达成共识.
它期待秘书处介绍更新的差距分析草案,并期待建设性地参与讨论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
22.
印度尼西亚代表团代表观点相似的国家("LMC")发言,它说,IGC面临的问题不仅对所有成员国重要,而且对在现代知识产权制度首次推出很久以前一直在创造和发展基于传统的知识和创新的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更加重要.
IGC所有成员都既是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使用者又是持有人.
所有社区都有权保有、控制、保护和发展对其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
IGC需要争取包括传统知识、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遗传资源在内的传统和文化遗产的经济和精神权利得到更大认可.
WIPO/GRTKF/IC/37/17第7页IGC第三十五届会议和第三十六届会议在遗传资源问题上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它相信IGC第三十七届会议和以后的届会也会取得进展.
它希望这一进程得到尊重和充分承诺,以便取得进展.
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是人类思想和观念与文化和社会相互作用的产物,理应受到保护.
这与产权组织的使命是一致的,为所有人建立公平和兼顾各方利益的全球知识产权制度,包括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以及不同民族独特的和与其特征和身份紧密相联的民族和文化表现形式.
不幸的是,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被未经授权或者未进行任何惠益分享地加以使用.
它敦促各成员国对关于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两份案文定稿.
讨论必须聚焦于跨领域问题的最重要方面.
IGC最大限度地减少分散注意力情况,并且要高效地利用宝贵的时间,不要在一些立场已经非常明确地表达且IGC所有与会者都了解的问题上拖延时间.
关于受益人问题,与会者对文书的主要受益人是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没有争议.
不过,在某些情况下,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并不能归于任何社区,这时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未明确限定于某个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或者无法查明创造这些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社区身份.
在这些情况下,关于受益人的条款应该解决这种关切并且包括其他受益人.
此外,为了达成共识,关于受益人的讨论必须与关于权利管理的讨论紧密相联.
关于保护范围,似乎有不同观点,有强调需要保护受益人经济权利的,也有强调保护受益人精神权利的.
为此,IGC必须基于性质和特征以及使用类型,确定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权利标准或级别.
在这方面,它建议继续就这一跨领域问题进行讨论.
关于例外与限制,至关重要的是确保条款不要过于宽泛,不要损害保护范围.
注意到有效保护传统知识、遗传资源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重要性,IGC应该采取下一步措施,召集一次关于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外交会议.
在IGC第三十七届会议结束时,IGC将完成2018-2019两年期任务授权下工作计划的一半.
注意到IGC第三十五届会议和第三十六届会议取得的重大进展,特别是在遗传资源案文方面,它对于很快将到达终点表示乐观,IGC应当表现出政治承诺.
它希望IGC能够向大会提出建议,这些建议以在当前任务授权下取得的进展为基础,指导其未来的工作,并指明它应当如何推进关于遗传资源案文的工作.
它赞成尽早以非正式、公开和透明方式讨论议程第7项.
IGC应当指导大会制定工作计划,概述未来工作可实现的主要成果,特别包括召集一次关于遗传资源的外交会议的可能性.
它表示相信主席和副主席对讨论的指导会使会议取得进展.
23.
NARF的代表代表土著核心小组发言,强调进程中的一些基本概念.
根据《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UNDRIP")、《国际劳工组织第169号公约》和其他国际文书以及国家和土著文书,土著人民享有合法的民族和自决权,以及坚持土著宇宙论和生活方式的权利.
各成员国普遍承诺,包括在条约中承诺,承认和尊重土著人民的权利,正如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专家机制最近所建议的:"在谈判和起草这些文书时,产权组织和各成员国应当参考《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特别是在土著人民知识产权和其他资源的所有权、使用和保护方面的自由事先知情同意规范.
"关于这些文书中谈判的保护范围,分层法可能有所帮助,因为它考虑到不同类型的传统知识/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细微差别,根据各个类型进行不同程度的保护.
但是,"平衡"概念损害了他们的基本权利.
传统知识/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使用和保护要求对平衡有一个非常不同的理解,其中生理、心理、情感和精神方面必须达到平衡.
考虑到这一理解,各成员国所表示的平衡在这些谈判中实际上是不平衡的.
在不平等、过去的盗用合法化或在平衡不适当或不相称的情况下,无法实现平衡.
在就所有问题都达成共识之前,他无法同意其中任何一项文书.
他提醒各成员国,在土著人民和世界的眼中,该进程的合法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土著人民的充分和有效的参与.
他接着呼吁各成员国和产权组织支持已经用光的自愿基金,以确保土著人民继续参与.
他感谢过去提供捐款的国家.
对于目前正在考虑资助案例研究的那些国家,他认为,确保土著人民的参与会更好地支配这些资金.
它支持那些认为大会应当重新审议其先前的决定并将产权组织的核心资金纳入进来以支持他们参与的成员国.
他真诚地希望在没有得到WIPO/GRTKF/IC/37/17第8页他们充分同意的情况下就对他们的基本权利进行谈判的日子成为过去.
他期待一系列富有成效的谈判.
24.
[秘书处的说明:以下开幕发言仅以书面形式提交秘书处.
]日本代表团说,迄今为止,IGC在其工作计划下取得了良好进展.
但是,即使是在经过多年的讨论后,IGC还是未能就基本问题达成共识,即,政策目标、受益人、客体以及盗用的定义.
此外,各成员国对这些问题的理解也仍然存在着许多分歧.
分享国内经验和做法有益于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些问题.
事实上,IGC第三十六届会议在一些成员国所作的专题介绍的基础上得以进行了宝贵的讨论.
因此,至关重要的是,IGC应当在考虑到所有成员国所作贡献的循证和包容性办法的支持下,利用可靠的工作方法进行讨论.
关于传统知识,IGC第三十七届会议应当重点关注确立防止错误授予专利的重要性.
可以通过建立和利用存储非秘密传统知识的数据库做到这一点.
关于这一点,日本代表团与加拿大、大韩民国和美利坚合众国("USA")代表团一起重新提交了题为"关于使用数据库对遗传资源和遗传资源相关传统知识进行防御性保护的联合建议"的文件.
对该建议的讨论能够补充甚至能够推动基于案文的谈判.
分享关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国家经验和做法实例,能够有助于在"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与"当代"文化表现形式之间划清界线.
它支持欧盟代表团代表欧盟及其成员国提出的提案.
此类研究能够补充和推动基于案文的谈判.
它已准备好本着建设性精神参与IGC第三十七届会议.
25.
尼日利亚代表团赞同摩洛哥代表团代表非洲集团所作的发言.
它致力于与所有利益攸关方共同努力,确保IGC以过去两届会议在案文工作方面取得的进展为基础.
由于这是两年期内关于传统知识/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第一次讨论,这是一个机会,可以缩小关于这些概念问题的分歧,这种分歧在谈判过程中构成了巨大的困难.
基于权利的办法对于有效保护传统知识/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仍然至关重要.
它强调需要侧重于缩小现有分歧,因此鼓励所有与会者采取灵活态度和诚意的办法.
它支持特设专家组对于推进IGC谈判取得进展的价值.
此类专家组经证明有助于缩小代表们之间的差距和建立信任.
虽然专家组中的地域代表性一定是平衡的,但它对于探索纳入能够促进该进程的其他相关利益攸关方持开放态度.
关于议程第7项,它认为向大会提交反映在大会之前IGC最新文件的实况报告是有益的.
它希望IGC第三十七届会议将原则上商定该报告的性质及其向大会提出的建议.
关于这一点,IGC谈判取得了充分的进展,特别是在遗传资源案文方面,以便向大会提出富有意义的建议.
26.
大韩民国代表团相信保护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重要性,但是,保护方式不应当给创新和创造力带来不利影响.
关于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定义或范围,如何对待那些可以公开获得或在公有领域的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非常重要.
定义必须简明扼要,防止未来在实施过程中含糊不清的解释,因为它们与客体、限制与例外以及保护程度紧密相关.
属于公众的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即,在"公有领域内"以及在公共卫生和福利领域使用的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应当在例外条款下加以考虑.
至于传统知识数据库,建设和利用数据库是防止错误授予专利的有效方式或保护传统知识的手段.
大韩民国的数据库载有大量的已公布资料,非常成功地作为先有技术文件用于专利审查和其他目的.
对资料范围、安全措施和访问控制进行进一步讨论,将为改进数据库的有用性提供更好的思路.
关于公开要求,说到授予发明权利的程序,它感到担忧的是,由于公开义务造成的法律不确定性,人们可能最终回避利用专利制度,甚至完全绕开知识产权制度.
关于IGC成果的形式,从IGC讨论的许多问题必须属于私人领域的角度看,它赞成缔结不具法律约束力的文书.
也可以通过私人合同等专利制度以外的其他途径让提供方和使用方获得权利,而不是通过专利局撤销权利或实施制裁.
在这一点上,有必要进行深入讨论,并考虑到使用者的意见以及对行业和其他相关领域的潜在连锁反应.
WIPO/GRTKF/IC/37/17第9页27.
主席回顾任务授权中详细阐述的IGC工作目标.
摆在IGC第三十七届会议面前的有三项任务:(1)就传统知识/传统文化表现形式进行谈判,重点是解决未解决的问题和跨领域问题,并审议一项(多项)法律文书草案的备选案文;(2)审议可能向2018年大会提出的建议;以及(3)审议设立一个特设专家组.
关于第一项任务,IGC第三十七届会议是关于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四届会议中的第一届.
本周末,IGC需要根据取得的进展审议IGC第三十八届会议的重点.
他提到《主席情况说明》,该说明是由他编拟的,不妨碍任何成员国的立场.
它没有任何地位,仅仅是为了成员国进行思考而提供的.
另外还有更新的差距分析草案以及若干成员国提交供IGC审议的文件,这将在后面加以介绍.
关于方法,他向区域协调员和相关成员国作了简要通报,并发布了一份关于工作方法的文件,他建议重点关注跨领域问题的非详尽清单.
如果IGC完成了跨领域问题方面的工作,重点则放在保护传统知识的具体问题上.
他还向IGC第三十八届会议提出了设立特设专家组的提案.
该提案复制了IGC第三十五届会议上讨论的提案,他请各成员对其进行审查.
关于议程第7项,他将宣布仅就该项目作发言,并根据所作发言决定下一步骤,即,是进入非正式磋商程序,还是进行进一步的全体讨论.
在IGC第三十六届会议结束时,尽管联络小组的与会者数量有限,但还是就所使用的办法和方法达成一致意见.
他要求区域协调员就方法提出任何反馈意见,由于他没有收到任何反馈意见,根据地区集团的发言所反映的,他认为方法得到一致同意.
透明度和包容性应当指导IGC的工作.
全体会议是决策机构.
各成员应当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以尊重和开放的方式进行谈判,特别是当讨论对长期观点提出质疑时.
应当以平衡各成员国与关键利益攸关方利益的方式进行诚意谈判.
根据任务授权,IGC应当重点缩小在未解决问题上的现有分歧,而不是扩大备选案文数量.
IGC必须找到某种共同谅解以达成妥协.
关于合并工作文件的修订稿,必须保护各成员国立场的完整性.
如果立场不明确,IGC无法采取下一步,找到缩小不同立场的解决方案.
各成员在提交供审议的提案和建议时应当明确说明它们如何充实案文.
他打算继续利用全体会议、非正式会议和联络小组,旨在编制两份经修订的工作文件.
观察员可以发言,但必须得到一个成员国的支持.
协调人提出的任何新提案也必须得到一个成员国的支持.
协调人,加纳的保罗·库鲁克先生和牙买加的莉莉克莱尔·贝拉米女士,以个人身份工作.
他们的任务是记录发言和编制案文,推动谈判前进,特别是通过缩小差别以及合并相似的概念和想法.
关于非正式会议和联络小组,如果设立,和过去的做法一样,土著核心小组将参与两者.
最终修订稿将只对错误或遗漏进行更正,并记录下补充发言.
在全体会议同意它们是向IGC第三十八届会议提交的合适文件之前,合并工作文件无任何地位.
他认识到就工作方法提出的关切,特别是关于确保在修订案文中准确地纳入提案.
协调人阅读所有记录并努力满足所有人的需要.
如果某成员国希望纳入逐字记录的案文,协调人将照做.
他将尝试为全体会议的讨论提供充足的时间.
议程第3项:认可若干组织与会关于议程第3项的决定:28.
委员会一致批准认可以下九个组织以特别观察员的身份与会:克里斯河生物多样性、海洋保护和养护组织(CRBMPC);ILEX-法律行动;印度-伊斯兰会议组织伊斯兰工商会(IICCI);哥伦比亚灵感;土著妇女生物多样性网络(RMIB);卡米图加母亲联盟(REMAK);桑族青年网络;罗萨里奥WIPO/GRTKF/IC/37/17第10页大学;和土著人民发展觉醒联盟(UPARED).
议程第4项:土著和当地社区的参与29.
主席说,自愿基金的资金已经用完.
他呼吁各代表团进行内部磋商并为该基金提供捐款.
自愿基金对于IGC的信誉非常重要,这一点已经说过了,该基金一再承诺支助土著人民参与.
IGC必须确保观察员与会,以了解他们的视角.
他提请注意文件WIPO/GRTKF/IC/37/INF/4,该文件提供了关于捐款和支助申请现状的信息.
他请副主席赫里·法伊扎尔·西达尔塔先生担任咨询委员会主席.
咨询委员会审议的结果将在文件WIPO/GRTKF/IC/37/INF/6中报告.
他敦促各成员国寻找机会补充自愿基金.
他提到土著核心小组的想法,即,向2018年大会建议IGC使用产权组织的预算来资助土著人民参与.
该想法需要一个成员国支持才能继续推进.
向大会提出的所有建议都需要各成员国一致同意.
30.
图帕赫·阿马鲁的代表说,联合国没有规定或程序将某些与会者排除在会议之外.
大会建议考虑到所有土著人民的实质性贡献.
多年来土著人民一直在努力,却什么也没有得到.
他反对通过自愿基金资助国际组织,这些组织从未向IGC提供过任何资金.
31.
[秘书处的说明]:土著专家小组在IGC第三十七届会议上探讨了以下专题:"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知识产权保护的异同: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的视角".
三名专家小组成员为:肯尼亚土著信息网(IIN)执行董事LucyMulenkei女士、挪威特罗姆瑟大学–挪威北极圈大学教授Mattiashrén先生和澳大利亚艺术理事会第一民族艺术文化做法主任PatriciaAdjei女士.
专家小组主席是特波提巴基金会的PrestonHardison先生.
专题介绍按计划进行(WIPO/GRTKF/IC/37/INF/5),发言内容原文可在传统知识网站上查阅.
专家小组主席向产权组织秘书处提交了关于该小组的书面报告,其概要转载如下:"PatriciaAdjei女士介绍了澳大利亚艺术理事会作为澳大利亚负责艺术经费的政府机构所做的工作.
她还介绍了土著艺术议定书,其中载有尊重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九项原则.
她强调关于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知识产权法和习惯法的差异.
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传统知识应当作为文化权利受到保护,只要它们与该特定土著社区相关.
保护这一术语应当是无限制的.
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应当作为一项集体权利由土著人民保护和保有,比如《巴拿马保护和捍卫土著人民文化特性和传统知识的集体知识产权特别制度第20号法律》.
关于例外与限制,当前的案文存在着问题,因为例外与限制可能导致潜在的进一步盗用或滥用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传统知识.
应当在得到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的同意并经过磋商后,对例外加以限制、定义和制定规范.
她认为应当承认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的习惯法,以协助制定国际文书.
她还强调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参与IGC的重要性.
Mattiashrén先生建议,国际文书的目标必须以没有文书的情况为合理的指导,指出知识产权寻求在创作者权利与公众获取利益之间建立适当的平衡.
受益人应当是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创作者.
其他利益攸关方的利益可通过'权利管理'条款加以处理.
保护资格在某种程度上由受益人定义.
他认为,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是由受益人在传统或文化背景下创造的.
关于例外与限制,他指出,可以探讨获取方面的可能关切.
他还简要谈到无主地原则以及公有领域概念.
LucyMulenkei女士指出,需要区别对待神圣的和/或秘密的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
在使用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的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时,应当确保其充分和有效地参与其WIPO/GRTKF/IC/37/17第11页中.
非洲在制定相关的议定书和准则方面进展缓慢.
还必须确保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参与IGC进程.
IGC的谈判还应当考虑到其他国际文书和进程,比如《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生物多样性公约》以及联合国常设论坛的工作.
与此同时,需要开展提高认识和能力建设活动.
她呼吁各成员国为自愿基金捐款,以便更多的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能够参与IGC,并且讨论对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来说非常重要的关键问题.
"32.
[秘书处的说明]:产权组织自愿基金咨询委员会于2018年8月29日举行会议,以选举和任命若干代表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的参会者接受资助参加IGC下一届会议.
咨询委员会的各项建议载入会议结束前印发的文件WIPO/GRTKF/IC/37/INF/6.
33.
主席呼吁各代表团进行内部磋商并为该基金捐款.
自愿基金对于IGC信誉的重要性再怎么强调也不为过.
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出席会议对于IGC工作的信誉至关重要.
他提到与自愿基金相关的建议.
他说,该基金每年需要大约50,000瑞郎.
过去,一些国家定期提供资金,现在是其他国家分担负担的时候了.
34.
特波提巴基金会的代表代表土著核心小组发言,他说,IGC正在接近谈判的尾声.
他支持召开一次外交会议.
为此,IGC需要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充分和有效地参与.
可能发生的最糟糕情况之一是文书得到通过和批准,而土著人民会群起而攻之.
他对缺乏资金感到极其沮丧.
没有资金,他们就无法参与.
他想知道各成员国是否明白土著人民生活在贫困之中.
通过提供资金使良好的参与成为可能.
仅有五个、七个或八个土著代表是不够的.
他敦促各位代表使IGC成为一个合法进程,并找到资源来支助土著人民参与.
35.
巴西代表团说,没有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的参与或贡献,继续下去是不可取的.
巴西正在进行内部磋商,探索替代方法.
它听取了可能的提案.
它正在设法寻找一种机制,以使各成员感到舒适的方式促进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的参与,因为一些成员国对创造先例表示关切.
在稍后的阶段,它会提供更多的相关信息.
36.
南非代表团过去一直为基金捐款.
它致力于让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更多地参与.
非洲有土著人民.
让来自世界不同地方的更多其他土著群体参与符合它的利益.
它支持土著核心小组提出的请求,即,建议大会审议通过产权组织经常预算资助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参与.
关于议程第4项的决定:37.
委员会注意到文件WIPO/GRTKF/IC/37/3、WIPO/GRTKF/IC/37/INF/4和WIPO/GRTKF/IC/37/INF/6.
38.
委员会强烈鼓励并呼吁委员会成员及所有相关的公共或私营实体为产权组织经认可的土著和当地社区自愿基金捐款.
39.
经主席提议,委员会以鼓掌的方式,选出了以下八名成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咨询委员会:澳大利亚艺术法律中心代表PatriciaAdjei女士;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WIPO/GRTKF/IC/37/17第12页国际政策与合作助理主任MartinDevlin先生;墨西哥常驻日内瓦代表团参赞MaríadelPilarEscobarBautista女士;美利坚合众国美洲土著人权利基金代表FrankEttawageshik先生;印度商工部工业政策与促进司高级发展干事AshishKumar先生;捷克共和国工业产权局国际司律师EvenMartínek先生;塞内加尔常驻日内瓦代表团一等秘书LamineKaMbaye先生;和秘鲁安第斯土著人民自主发展法律委员会(CAPAJ)代表ManuelOrantes先生.
40.
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副主席法伊扎尔·赫里·西达尔塔担任咨询委员会主席.
议程第5项:传统知识/传统文化表现形式41.
主席说,秘书处编制了大量材料,例如报告、研究报告、实地研究报告、差距分析草案等.
由于IGC已经运行了如此长的时间,在土著人民的权利和保护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方面,国际形势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
在多边层面上,有《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除了少数例外,几乎所有成员都签署了该宣言.
它以原则为基础,指导各成员国应如何支持土著人民的权利.
在某种程度上,IGC的工作是将土著人民在该宣告性声明中的愿望付诸实施.
他回顾第31条,该条是一项明确的声明.
还有两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约:2005年《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和2003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另外《生物多样性公约》("CBD")和《生物多样性公约关于获取遗传资源和公正和公平分享其利用所产生惠益的名古屋议定书》("《名古屋议定书》")也涉及到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
除了这些多边文书,还有自由贸易协定,其中考虑到了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
自IGC开始工作以来,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实施或正在审议这些领域的法律,仅以几个地区为例,2010年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织(ARIPO)《关于保护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艺术表现形式的斯瓦科普蒙德议定书》,安第斯共同体《关于制定遗产资源获取的共同制度的第391号决定》,以及美拉尼西亚先锋集团《关于保护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框架条约》.
一些国家正在进行这些领域的国内磋商.
例如,新西兰政府正在就怀唐伊法庭进行磋商,澳大利亚的一个议会委员会正在审查假冒的土著艺术品和工艺品.
IGC必须加快工作速度,否则有可能被国内和地区努力超越,从而有可能形成一个支离破碎的国际政策和监管环境.
各成员国和地区内审议这些问题的环境极其多变.
IGC需要平衡所有关键利益攸关方的不同利益,比如,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和所有成员国.
不论文书采取什么形式,都需要确保在国家层面上实施的灵活性,提供政策空间.
一刀切的做法是行不通的.
IGC需要把重点放在一个以原则为基础的政策框架上,使原则和标准能够在国家层面上实施.
如果IGC试图设置过多的条条框框,必将失败.
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的信仰系统、习惯法和惯例与西方文化规范和法律存在着根本的、概念上的和法律上的分歧.
对于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而言,知识产权制度中的所有权这一概念本身与习惯法和制度下的责任和保管概念不相容.
土著人民自己也认识到他们生活在两个世界里.
这一点很好地反映在2017年澳大利亚土著人民编拟的"发自内心的乌鲁鲁申明",该申明是澳大利亚宪法承认土著人民进程的一部分.
在乌鲁鲁会议上,澳大利亚所有土著人民的重要领袖WIPO/GRTKF/IC/37/17第13页发布一项申明,提出他们希望实现的目标.
他们认识到自己不得不在如何推进宪法承认方面作出妥协,因为他们行走和生活在两个世界里.
如果他们能做到这一点,IGC也能.
IGC的存在不是为了保持现状的.
关于跨领域问题,有两份合并工作文件.
《主席情况说明》在表格中并排列出了两套条款草案,以帮助协调人掌握变化情况.
不进行现场起草.
最终,如果IGC于周五接受最终修订稿,两份合并工作文件将得到修改.
IGC不会合并两份合并工作文件,它们将保持独立.
主席强调,更新的差距分析草案是秘书处完成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至于序言,他询问协调人是否能够进行审查以加以改进,提出更加明确和更加简洁的案文,使两套条款更加清晰.
在IGC同意之前,他们的工作无任何地位.
42.
美国代表团感谢主席提议允许协调人起草一套拟议的序言措辞供IGC审议.
尽管它支持这种方法,允许各成员就现有序言发表评论意见同样非常宝贵,这将为协调人起草他们自己的提案提供补充思路.
43.
立陶宛代表团代表CEBS集团发言,它感谢主席进行详尽而有趣的介绍,并通过提供国家法律和利害攸关问题的良好实例来为这一工作奠定基础.
它期待以包括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条款草案在内的若干文件为基础,就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进行建设性讨论.
它说,关于核心问题的不同立场尚未产生结果.
它准备好在主席的英明指导下积极参与IGC的工作,以期在取得实际成果和完成IGC任务授权方面取得进展.
它研究了秘书处编拟的文件;但是,更新的差距分析草案仍然缺乏能够说明明显差距的实际例子.
它特别赞赏具体的例子,以帮助更好地了解哪些实际问题尚未在国际层面上得到充分处理.
关于国家经验的研究将使成员国能够更好地了解不同国家是如何处理利益攸关问题的.
它支持文件WIPO/GRTKF/IC/37/10和WIPO/GRTKF/IC/37/11中所载的提案.
它感谢提出提案的成员国,并注意到这些提案总体上关涉遗传资源,而这并非本届会议的主题之一.
它期待将来在适当的时候讨论它们.
44.
欧盟代表团代表欧盟及其成员国发言,它说,期待在IGC第三十七届会议进行建设性辩论.
在两年的停顿之后,现在终于有机会在2017年大会商定的IGC任务授权框架内再次审查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
IGC第三十七届会议的讨论要想富有成效,必须将重点放在任务授权确定的核心问题上.
这些核心问题包括定义、受益人、客体、目标、保护范围,以及哪些传统知识/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客体有资格在国际层面上得到保护,包括考虑例外与限制以及与公有领域的关系.
正如任务授权所规定的,在进行关于这些核心问题的讨论时不应预判结果的性质.
利用现有知识产权框架来保护传统知识/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实用视角能够提供许多优势.
同时,它注意到文件WIPO/GRTKF/IC/37/6和WIPO/GRTKF/IC/37/7.
至关重要的是,要就知识产权制度如何能够或者不能协助为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持有人的利益服务达成共识.
关于更新的差距分析草案的任何进一步讨论都应当重点关注实际方面并说明现有差距,如文件WIPO/GRTKF/IC/37/6和WIPO/GRTKF/IC/37/7第1点(b)段所述,尽量以具体例子予以说明.
为此,关于该专题的任何进一步讨论都将受益于以国家在处理其认识到的差距方面积累的经验为基础.
关于工作方法问题,它将继续倡导开展确凿和循证的讨论,同时考虑到对现实世界的影响及社会、经济和法律方面的可行性.
应当详细审查对所有利益攸关方的影响,包括对公有领域的影响.
关于这一点,它回顾它提出的开展一项传统知识研究的提案(先前作为工作文件WIPO/GRTKF/IC/32/9印发,后作为文件WIPO/GRTKF/IC/37/10重新印发)以及开展一项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研究的提案(先前作为文件WIPO/GRTKF/IC/33/6分发,后作为文件WIPO/GRTKF/IC/37/11重新印发).
秘书处应当开展关于保护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国家经验和国内立法的研究.
为向IGC的讨论提供依据,研究应当分析国内立法以及可受保护的客体和拟不保护的客体的实例,并考虑到可采取的各种措施,其中一些可能基于措施,而其他的可能基于权利.
WIPO/GRTKF/IC/37/17第14页45.
埃及代表团期待在将近二十年之后缔结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实现各成员国保护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愿望.
它期待将文书与《生物多样性公约》和《名古屋议定书》联系起来,并受益于基于事先知情同意("PIC")、惠益分享以及技术和知识转让方面更大的透明度.
IGC必须提出单独适用的知识产权制度,以保护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
正如《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定》")所示,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已经认可单独适用性.
在议程第5项下,有待讨论的文件数量前所未有地多,这并不能促使找到适当的解决方案.
在13份文件中,前五、六份文件是最需要的.
在经过二十年之后,IGC不应当接受和审议联合建议.
IGC必须完成其任务授权,并就案文开展工作.
各代表团再也不会对每届会议提出一套新案文感到惊讶.
这仅仅意味着没有人愿意结束IGC的工作.
条款草案必须考虑到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的专有权和他们的事先知情同意,并且保证使用知识的惠益.
案文还必须反映道德权利和公开要求.
埃及的知识产权立法正是这样做的.
关于数据库,案文必须反映数据库不一定意味着保护.
正如当前案文所述,数据库中载有传统知识这一事实并不意味着它可供开放使用或者它属于公有领域;相反,应当有执行机制来防止这种漏洞.
否则,这可能导致盗用.
必须有一个国际法律制度来保障一段保护期.
没有这种保护期,IGC无法讨论公有领域事务.
46.
厄瓜多尔代表团说,IGC第三十七届会议非常重要,因为它涵盖关于保护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跨领域问题的讨论.
IGC正在寻求实现充分谅解,以缔结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为传统知识的盗用提供国际解决方案,不论是否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遗传资源相关.
必须确保能够基于事先知情同意获得传统知识,不论是否与遗传资源相关.
正如《生物多样性公约》、《名古屋议定书》和《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第31条所确定的,通过共同商定条件("MAT")明确确保公平的惠益分享是适当的.
关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它对盗用感到关切,比如在某些时尚方面,导致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的文化价值和特征丧失.
必须加强国际措施以便于保护传统文化表现形式.
47.
主席宣布开始讨论目标部分.
他说,备选项1是从受益人角度提出的,而备选项2侧重于平衡受益人的利益与保护公有领域和艺术自由.
IGC应当能够合并这些目标,并提出一套商定目标.
为此,各成员必须妥协,一致同意平衡是适当的,应当体现在各项目标中.
目标包含三个关键要素:(1)防止盗用和滥用;(2)促进创新和创造力;以及(3)防止不当或错误地授予知识产权.
IGC应当不难找到共同语言.
目标明确地从知识产权角度提出,从这个意义上说,IGC取得了进展,但是,它应当能够缩小它们并找到合适的语言.
协调人能够相对容易地提出简明扼要的目标,但这要求IGC承认一些利益需要反映在执行案文中.
他宣布开始发表评论意见.
48.
瑞士代表团说,从所有利益角度出发审议政策目标将是有益的,即,受益人、使用者以及公众的利益.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仅仅将目前载入不同备选项的不同政策目标合并起来.
事实上,IGC应当努力以简单、简明和积极的方式起草政策目标,正如两份案文中的备选项3所做的.
备选项3不预判保护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方面任何可能的新文书的性质.
与此同时,它允许考虑到与保护具体类型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已有知识产权工具,同时承认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的权利.
因此,在传统知识案文中,它希望看到提到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正如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案文在备选项3中所做的.
如果能够在执行条款方面取得进一步进展,可以进一步改进备选项3.
关于其他备选项中的一些政策目标,首先,在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案文的备选项1中,事先知情同意或批准和参与惠益分享概念不明确.
在《名古屋议定书》等现有相关文书中,惠益分享是基于共同商定条件而不是基于事先知情同意.
实际上,必须基于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的事先知情同意或批准或参与的是获取与遗传资源相关的传统知识.
其次,关于"盗用/滥用/非法占用/未经授权使用"概念,它感到关切的是,可能很难在国际层面上就这一概念达成共同谅解.
事实上,其他国际论坛试图就这一概WIPO/GRTKF/IC/37/17第15页念达成共同谅解的任何尝试都以失败而告终.
因此,它怀疑IGC是否可能实际上就此达成共同谅解.
最后,关于促进创新和创造力以及承认富有活力的公有领域,它总体上支持这些目标;但是,这些政策目标似乎过于笼统,没有足够侧重于保护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
49.
特波提巴基金会的代表对目标中的一些概念感到关切.
他对创造力和创新可能有用这一普遍观点并不感到关切.
在土著专家小组,PatriciaAdjei女士举了一个澳大利亚艺术家对创新和创造力感兴趣的例子,但这仅仅是在与他们的习惯法和议定书一致时.
案文的问题在于这些原则是以无联系、无根据和无限制的方式提出的.
他举了一个例子,某个家族从远古时期就一直传唱着传统歌曲并在公开场合唱这些歌(即使是观众中有非原住民和非土著人民).
这些歌曲不作为商业秘密受到保护,但是人人都知道这些歌曲属于这个家族.
他询问,知识产权法中是否有任何原则允许公民和出版商或该社区以外的其他人未经自由事先知情同意("FPIC")免费获取这些家庭歌曲.
他说,事情的自然规律是,创新和创造力有其自己的价值,应该得到促进.
土著人民表示他们可能对转让感兴趣,但他们希望控制进行转让的条件.
促进创造力和创新应当始终受到该知识或该表现形式来源方的自由事先知情同意的限制.
这种控制来自于强有力的保护.
土著人民应当能够决定他们希望分享哪些,不希望分享哪些.
公平使用和表达自由原则本质上是试图篡夺产权和控制使用传统知识的权利.
他说,通过对这些措辞非常宽泛的原则加以适当的限制,IGC能够找到共同立场.
50.
南非代表团说,目标充斥着重复多余,IGC必须将它们整理清楚,然后才能重点关注实质.
例如,备选项2和备选项4(c)都提到了防止授予错误的知识产权.
IGC可以在两份更新的差距分析草案和《主席情况说明》中找到关于文书背景的指导.
它建议协调人尝试删除这些重复部分,将案文精简到核心问题.
自2009年以来,IGC取得了很大进展,那时的目标长达六、七页.
51.
美国代表团对传统知识案文提出了三项建议.
第一项建议适用于政策目标,但也适用于整体:它要求在整份文件中,包括在标题和案文中,给出现的每一个"条款"加上括号.
它建议用"节"来替代它们,以便不预判谈判结果.
第二项建议同样适用于政策目标和整个案文,即,给每个备选项加上括号或在案文中插入脚注,以反映并未商定的个别备选项.
因此,任何人在审查案文时都明白并未商定这些备选项.
关于第1条备选项3,它建议用"尊重价值观"替代"承认权利".
这是一种更为普遍的提法,既适用于基于权利的方法,也适用于基于措施的方法.
关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案文,它建议以就核心问题达成共同谅解为目标.
在备选项1第1.
1款(c)项中,它说,公平补偿和分享惠益概念对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来说都是相对新颖的概念.
它明显来自侧重于遗传资源的文书,给传统文化表现形式领域提出了许多复杂问题.
仅举几个例子,不止一个地域拥有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地区民间文学艺术"问题提出了某些跨境问题.
它希望更多地了解存在着重叠权利要求方面的国家经验和地区经验.
在就核心问题达成共同谅解之前,它建议将整个备选项1第1.
1款(c)项放在括号内.
它期待就此进行进一步讨论.
类似地,它提到瑞士代表团的发言,并说备选项1第1.
1款(a)项中的"盗用和滥用/冒犯性和诋毁性使用"术语需要更加深入的理解,它要求将该短语放在括号.
它期待进一步澄清.
该短语同样出现在备选项4中,同样应当将"防止遭到盗用、滥用或冒犯性使用"放在括号内.
52.
主席敦促各成员务实灵活,避免添加任何更多的括号.
他热切关注的是不同的立场就实质性问题达成共同的谅解.
53.
日本代表团提议删除条款标题中的"政策"一词.
由于遗传资源案文中已删除该术语,除非有保留它的明确必要性,否则传统知识/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案文自然也应当删除该词.
三份案文保持一致会使成员国更容易理解术语的含义.
由于将获取和惠益分享问题与知识产权制度联系起来是不适当WIPO/GRTKF/IC/37/17第16页的,不应当纳入备选项1第1款(c)项.
它支持备选项1第2款和备选项4(c)项(在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案文中为:备选项2(e)项),因为防止错误授予专利概念在文书中至关重要.
54.
印度尼西亚代表团赞成两份案文备选项1中反映的目标.
政策目标需要保持平衡,而不仅仅反映一种立场.
它可以保持灵活,使用两份案文备选项3中反映的更简练的措词.
但是,在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案文中,为与"支持"保持一致,也应当有"确保"这一备选案文,就像在传统知识案文中一样.
它同意协调人可以清除案文中的重复部分.
55.
欧盟代表团代表欧盟及其成员国发言,它总体上支持两份案文中的备选项2.
它可以考虑进一步探讨两份案文中的备选项3,因为它原则上能够接受案文应保持明确、简短和积极的想法.
它赞同瑞士代表团发表的认为提及事先知情同意、惠益分享和盗用概念有问题的评论意见.
56.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代表团说,案文适当反映了所有立场和视角.
案文中确实存在冗余和不相关部分,因为当前的备选项倾向于采取单独一个方法提出.
没有必要讨论政策目标的详细内容;相反,IGC应当制定一份折中案文,其中载有从所有利益角度出发提出的总体政策和总体原则.
这肯定不是一项容易的任务,但是,如果IGC致力于取得进展并缩小差距,那么它就能够完成此项任务.
它提到遗传资源案文,并支持协调人朝着这个方向努力.
它赞成备选项1.
它说,仅仅重申赞成哪个备选项无助于取得进展.
同样地,仅仅给表述或备选项加上括号是在浪费时间,因为大家都知道现状如何.
它致力于取得进展并努力制定体现不同方法和优先事项的案文.
57.
印度代表团支持传统知识案文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案文中的备选项1,但应作些修改.
在第1款(a)项中,不需要使用"非法占用"和"滥用"这些词语,因为"盗用"一词体现了它们的本质.
备选项2尽管简短,但是并不合适,因为它使情况变得不可预测.
IGC打算制定明确的法律,而不是就某一行动是否合法提供指导.
备选项3不合适,因为它声称传统知识在知识产权制度范围内.
传统知识不应当等同于专利;需要使用更加宽泛的语言.
事实上,备选项2、备选项3和备选项4都是不可接受的.
58.
南非代表团就第1款(c)项提到了美国代表团所作的发言.
它回顾索罗门·林达的歌曲《狮子今晚睡着了》这一案例,说华纳兄弟不得不在庭外解决这一纠纷.
这绝对是证据.
所有IGC成员都应当有义务利用秘书处自2000年以来编制的案文提出证据.
关于实质性问题和任务授权,主席还应当在解释任务授权和指导在哪些方面缩小差距上发挥重要作用.
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则,即,不干涉代表某种视角的特定立场,无论是来自需求方还是其他方,也许是时候把它变成一条公开规则了.
在某种程度上,它正在开始放松警惕,允许自由流动.
这导致IGC第三十五届会议上出现危机.
有大量的证据,不仅需求方有义务,大家都有义务利用这些文件并提供证据.
59.
尼日利亚代表团说,传统知识/传统文化表现形式问题提出了高层次的概念性问题,特别是当把它们并列在知识产权制度中时.
成员国仍然在可预测的立场上挖掘,要求增加括号,删除括号.
这起不到帮助作用.
是时候尝试看看这项活动的意义是什么了.
它询问是否所有成员的发言都有记录.
它询问是否协调人有权评论所有发言并对它们开展工作,而且向IGC提交他们的工作.
如果是这样,那么IGC能够取得进展.
一些问题涉及传统知识但不涉及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反之亦然.
当IGC把这两个概念分开时,就使自己陷入问题之中.
从土著人民的视角来看,这两个概念是不可分开的.
IGC已经完成了这方面的辩论,但是大家必须认识到这一进程的复杂性.
每个代表团都对草案中的一个具体字眼或词组有话要说,如果允许这种情况继续下去,IGC将无法取得进展.
必须停下来思考如何取得进展.
差距并没有缩小.
现在正在制造问题,而不是解决问题.
应当对此加以调整了.
WIPO/GRTKF/IC/37/17第17页60.
意大利代表团支持欧盟代表团代表欧盟及其成员国所作的发言.
在政策目标中,说得越少可能越好,因为否则的话会得到非常混乱的定义.
IGC正在处理极其棘手的问题.
传统知识的定义本身是一个微妙问题,因此最好使用简洁的语言,明确说明政策目标是什么.
IGC可以仔细研究一下备选项3,其中载有若干重要要素,例如,提到知识产权,因为IGC必须尊重知识产权制度的限制和参数.
备选项3中提到的另一个重要要素是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应适当考虑国家法律.
IGC不能试图通过国际文书来管理一切.
没有必要具体提到惠益分享.
与传统知识相关的《名古屋议定书》或《专利合作条约》都没有提到它.
事实上,它仅仅在涉及遗传资源相关的传统知识时是相关的.
61.
巴西代表团支持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代表团所作的关于推动在政策目标中采取更具总体性的方法的发言.
它的意见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在传统知识案文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案文备选项1中.
回顾意大利代表团所作的发言和欧盟代表团代表欧盟及其成员国所作的发言,IGC可以通过利用其他备选项中的一些措词达成折中.
它对传统知识案文备选项2中提到"受保护"传统知识感到关切,这种说法假定先前就"保护"的含义已达成一致意见,而这正是IGC试图要达成的.
它在出席会议时牢记自身的利益和立场,但也本着对话和妥协精神,希望各代表团都以相同的建设性和透明方式努力取得富有意义的成果.
62.
立陶宛代表团代表CEBS集团发言,它说,IGC正处于讨论的最初阶段.
期待各成员国的立场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还为时过早.
它期待一种能避免建议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的措词,因为现在还不是预判讨论结果的时候.
"盗用"一词以及提到获取和惠益分享("ABS")制度是有问题的.
63.
哥伦比亚代表团赞同巴西代表团的发言.
备选项1涵盖了它所追求的许多利益,可加以具体调整.
它愿意就其他备选项开展工作,只要能够围绕它所追求的目标将它们构建在一起即可.
由于巴西代表团提到的澄清,它积极看待备选项2.
64.
主席宣布结束关于目标的讨论.
他说,一些成员表示他们赞成某个备选项,但同时也表示他们准备好了妥协,并支持协调人尝试制定一个更平衡的目标.
协调人将努力起草完善且明确的目标,消除模糊性和冗余现象.
他宣布开始讨论受益人.
他说,关于该问题尚未达成任何一致意见.
传统知识案文包括两个备选项,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案文包括四个.
大家普遍同意主要受益人是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
但是,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所在的国家法律和环境有许多重大分歧,可能需要灵活的政策空间来考虑到这些差异.
中国代表团提出了关于政策空间的问题,以顾及其他受益人,比如国家和民族.
各成员不妨考虑在国家层面上就"受益人"定义给予一些自由的必要性.
他宣布开始发表评论意见.
他敦促各成员不要再添加更多的括号,而是侧重于实质内容.
65.
印度尼西亚代表团代表观点相似的国家发言,它说,对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文书的主要受益人是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没有争议.
不过,在某些情况下,需要政策空间,特别是在传统知识或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无法明确归属于特定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时.
在这种情况下,关于受益人的条款应解决这一关切,并且包括"成员国国内法律定义的其他受益人".
关于受益人的讨论与关于权利管理的讨论密切相关,因此,应当精简条款以避免重复类似的想法.
66.
尼日利亚代表团赞同印度尼西亚代表团代表观点相似的国家所发表的评论意见.
在案文的该部分,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之间没有显著分歧.
IGC也许能够达成一份简洁的案文,其中载有并包含随着时间的推移IGC能够解决的一些分歧.
它说,毫无疑问,该文书的受益人应当是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
然而,在一些地方,人民未被承认为土著人民.
因此,为适应这些国情,案文必须包括"可以依据国内法确定的其他受益人".
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案文中的备选项3似乎是反映这一点的最简单表述.
通过添加"持有、表达、创造、延续、使用和发展受保护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备选项4WIPO/GRTKF/IC/37/17第18页倾向于对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加以限定,并不符合具体国情下的特定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的利益.
例如,在加拿大,一些土著人民被从其祖先的土地上驱逐出去,这并没有剥夺他们从祖先那里继承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权利.
对受益人加以限定的尝试不符合包容性和平衡的目的.
67.
印度代表团支持传统知识案文备选项2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案文备选项3.
关于传统知识备选项2,它承认主要受益人是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
印度建成了一个传统知识数字图书馆("TKDL"),这是一项开创性举措,为印度传统知识,特别是与传统医药知识有关的方面提供防御性保护.
所有这些知识都是基于古籍和传统知识,很难确定哪个社区为所有人或与它相关,因此它是一项国家财富.
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列入额外的一层受益人,即,"可以依据国内法确定的其他受益人,如国家或民族.
"可以对措词加以完善,但其思路是受益人不仅限于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还有其他受益人.
关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它说,大家就备选项3达成了普遍共识.
68.
日本代表团提议,为确保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案文保持一致,在传统知识案文的标题中"保护"一词后面同样添加"/维护"一词,并且也加上括号.
此外,应当具体规定个体传统知识(或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受益人,受益人必须与传统知识(或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有显著的文化联系.
因此,如备选项2中所示将"国家"和"民族"作为受益人纳入是不合适的.
69.
南非代表团说,从区分什么是知识产权与什么是文化遗产,以及需要用哪些措词才合适角度来看,更新的差距分析草案中似乎已经非常充分地探讨了维护问题.
与其将"维护"加入传统知识案文,IGC实际上倒不如完全去掉它,因为它在知识产权讨论中是不适当的.
它与遗产和文化工作有关.
它支持制定反映所有人都赞成的最低标准办法的高级别原则,并将细节留给国家法律处理.
对于备选项1中的"受保护"传统知识,它有一个概念上的问题,因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知识产权制度已经保护传统知识.
它支持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案文备选项3,这个共同名称也可以适用于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
70.
埃及代表团赞同有关传统知识的备选项2和有关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备选项3.
为取得进展,有必要删除所有括号并简化案文.
71.
摩洛哥代表团代表非洲集团发言,它指出,一些非洲国家没有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某个单独的非洲国家的人民之间是分不开的.
它支持有关传统知识的备选项2和有关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备选项3.
必须尽可能宽泛地定义受益人,以避免漏掉任何人.
72.
主席赞赏许多成员国表现出灵活性并侧重于实质内容.
但是,一些发言继续表明一些众所周知的立场并反映分歧,而不是侧重于缩小差距并达成共识.
他请各成员重点关注实质性问题,以期达成对彼此不同视角的共同谅解.
应当进行对话,而不仅仅是声明不支持和要求添加或删除括号.
IGC应当改变它的认识,不再对版权制度或专利制度如何运作持狭隘的看法.
讨论应当站在原则框架的层次上,弥合概念上的分歧.
土著人民自身已经认识到他们行走在两个世界里;他们明白需要以公平和平衡的方式实现折中.
各成员国也必须这样做.
大多数成员国签署了《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
他请各位成员倾听土著人民的意见,听取从他们的视角提出的愿望和想法.
他提到"发自内心的乌鲁鲁声明",并请一名土著澳大利亚人宣读该声明,以为推动IGC的工作前进提供一些启发.
他邀请一名土著代表宣读该声明.
73.
艺术法律中心的代表宣读"发自内心的乌鲁鲁声明":"我们来自南半球的各个角落,齐聚在2017年全国制宪会议上,发自内心地发表以下声明:我们土著和托雷斯海峡岛民部落是澳洲大陆及其邻近岛屿的第一个主权民族,并根据我们自己的WIPO/GRTKF/IC/37/17第19页法律和习俗占有它.
根据我们文化的推算,我们的祖先从创世纪起,就遵循来自'远古时代'的习惯法以及6万多年前的科学占有它.
这种主权是一种精神概念:这片土地或'大自然母亲'与那里土生土长的土著和托雷斯海峡岛民之间自远古以来的纽带依然紧紧相联,总有一天要回到那里与我们的祖先团聚.
这种联系是土地所有权的基础,或者更好的表述是,是主权的基础.
它从未被割让或消灭,与王国政府的主权共存.
不然还能怎么样人民拥有了六万年的土地,而这种神圣的联系仅仅在过去两百年就从世界历史中消失了随着实质性宪法改革和结构改革,古老的主权可以作为澳大利亚国家地位的更充分表达而闪耀光芒.
更贴切地说,我们是这个星球上遭受禁锢最多的人民.
我们的孩子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与家庭疏远.
这不可能是因为我们不爱他们.
我们的青年大批地遭受拘留遭受折磨.
他们应当是我们对未来的希望.
我们的危机的这些方面清楚地表明了我们的问题的结构性.
那是我们因无能为力而痛苦.
我们寻求进行宪法改革以增强人民的权能,并在我们的国家占有应有的地位.
当我们有权掌握命运,我们的孩子就会茁壮成长.
他们将行走在两个世界里,他们的文化将成为他们献给国家的一份礼物.
我们呼吁建立《宪法》中确立的第一民族声音.
马卡拉塔是我们议程的高潮:经过斗争后走到一起.
它反映了我们渴望与澳大利亚人民建立公平和真实的关系,并在正义和自决的基础上为我们的子孙后代创造更美好的未来.
我们寻求建立一个马卡拉塔委员会,监督政府与第一民族之间达成协议的进程,并讲述我们历史的真相.
1967年,我们被计算在内,2017年,我们寻求得到倾听.
我们离开大本营,开始长途跋涉跨越这个辽阔的国家.
我们邀请您与我们同行,加入澳大利亚人民争取更美好未来的运动.
"74.
主席宣布继续讨论受益人问题.
75.
欧盟代表团代表欧盟及其成员国发言,它说,总体上支持备选项1.
关于将民族或国家作为受益人,它不清楚,如果受益人不是备选项1所载的受益人,如何能达到它所支持的第3条所载的资格标准.
它欢迎在非正式会议上加以澄清.
76.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代表团回顾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所在的国家法律和环境存在着重大分歧.
因此,该条的措词应当提供灵活的政策空间,以考虑到这些差异.
它赞同该文书的主要受益人应当是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这一广义理解.
与此同时,牢记世界各地在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持有人方面有不同的情况,必须为各成员国保留政策空间,以在其管辖范围内确定受益人.
传统知识案文备选项2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案文备选项3使用宽泛的措词反映了所有成员国的优先事项.
这些备选案文解决了一些成员国对于需要将国家和民族作为受益人纳入的关切.
它对"民族"一词持保留意见,使用这一术语将在IGC任务授权范围之外产生许多法律问题和后果.
77.
瑞士代表团就受益人问题发表了一些一般性意见,以期推动就这一重要问题达成共同谅解.
它赞同主席在《情况说明》中的意见,即,案文中仍需要更明确地说明受益人、权利持有人和权利管理人等不同概念之间的关系.
为了阐明这一概念,还应当澄清是否所有成员都是从相同的视角看待"受益人"一词.
至少可以从两个不同的视角看待它:(a)从现有的知识产权文书是如何使用"受益人"一词的视角出发,特别是《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PPT)等版权协议.
这一术语描述的是应当授予哪些人以保护.
受益人与权利持有人相同.
如果情况确实如此,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应当是受益人,因为他们是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创作者和持有人;(b)如果跳出版权视角,从更广泛的视角看待"受益人"一词,该术语可以描述总体上从文书规定中受益的人或实体.
从这一视角出发,受益人实际上可以不仅仅是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因为保护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的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不仅支持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适当和合法的使用者,而且支持保存和维护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
因此,从这一视角出发,WIPO/GRTKF/IC/37/17第20页受益人将是整个社会,不仅包括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以及这些社区所在国家,而且包括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使用者以及使用者所在国家.
此外,并非所有规定了保护某些个人或实体客体的现有知识产权或非知识产权文书都载有关于受益人的条款.
因此,如果基于最终将被纳入文书的具体条款谁将是受益人变得足够明确,可能就不需要关于受益人的具体条款.
最后,瑞士代表团询问那些要求在国家层面上提供政策空间的代表团,是否"当地社区"一词尚未对国家管辖范围内无土著人民的情况提供充分的灵活性.
这些意见旨在激励讨论找到一个解决方案,而不是想在该阶段为案文添加更多的备选案文.
78.
美国代表团支持传统知识案文第4条的备选项1.
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应当是传统知识文书的保护受益人.
它建议在"本文书"一词后面插入"保护的"字样,以明确说明该条款.
在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案文中,它支持备选项1.
它回顾瑞士代表团的发言,并指出备选项1非常适合知识产权制度的受益人概念,对广大社会而言,有利于促进创造力和创新.
关于备选项2、备选项3和备选项4,它指出,这些条款可能存在一些缺点,"可依据国内法确定的其他受益人"这一短语可能导致出现无法明确归属于特定社区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受益人.
它同意主席关于第4条的《情况说明》,IGC仍然必须达成实质性一致意见.
79.
意大利代表团支持欧盟代表团代表欧盟及其成员国所作的发言.
它回顾《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仅涉及土著人民,而未提及当地社区或民族、国家或其他方.
受益人定义需要与受保护客体以及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定义联系起来,否则便有可能承认保护所有一切.
传统知识的定义包括专门知识、技能、创新、做法、教义和学问.
如果将保护扩大到国家或民族,最终将承认极其宽泛地保护所有一切.
它回顾印度代表团就传统知识数字图书馆所作的发言,并说各成员国都可以拥有数据库.
在意大利,该数据库可以包括披萨(一种意大利专业知识或技能)的制作方法.
它很想知道这是否意味着,在世界上任何地方,如果有人想制作披萨,必须征得意大利的允许并支付报酬.
任何国家都可以这样说.
IGC必须非常谨慎,不要制定违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文书,不要纳入某种"知识产权税".
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是作者(个人或集体)的创作成果,在这种情况下,《伯尔尼公约》已经承认此类保护.
它想知道国家是否可以被视为歌曲或舞蹈的创作者.
80.
墨西哥代表团支持传统知识案文备选项2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案文备选项3.
它建议将"人民"放在括号内.
应当保留在国家层面上定义其他受益人的可能性.
没有必要具体规定其他受益人是哪些人.
IGC如果起草一份清单,可能会有疏漏.
它不应当涉及细节.
纳入该措词的优点是,它为各个国家争取到空间和时间,以决定什么是最适合其国内情况.
81.
巴西代表团支持传统知识案文备选项2.
应当为不同的国家制度提供灵活性.
在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案文中,它支持备选项3,但指出应当在最终结果方面提供一定的灵活性,以解决其他成员国提出的关切,确保"可依据国内法确定的其他受益人"并不意味着任何种类的"对任何人开放".
它愿意讨论这方面的标准.
82.
加拿大代表团欢迎开放和建设性的讨论,并期待听取已经落实建议的措施或政策的各成员国发言.
它对纳入一条一般性条款表示关切,这会给承认不具备任何资格的其他受益人留下酌情权.
由于各成员国的国情不同,可能需要"其他"受益人.
至少有两种情况:(1)传统知识或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与特定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无显著联系,或(2)成员国不承认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概念.
基于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定义的不同备选案文,可能有必要限定成员国可以指定其他受益人的情况,而不是让酌情权不受限制.
它还询问,在成员国需要承认国家等其他受益者的情况下,它能否符合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工作定义.
例如,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定义提到它们是土著人民和当地社WIPO/GRTKF/IC/37/17第21页区文化和社会特性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对于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以外的受益人来说,客体甚至可能不符合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定义或标准,并且因此可能不被文书所涵盖.
它希望听取成员国对于纳入宽泛的酌情权以确定或指定"其他受益人"的价值进行发言,以及他们如何看待其他受益人与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之间的联系.
讨论成员国对"当地社区"的含义或理解,并且在非常实际的层面上讨论谁有资格成为当地社区,以便授予其IGC正在审议的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保护是有价值的.
尽管没有下过定义,其他地方已经承认这一点,但在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背景下,特别是就本文书而言这可能将保护范围扩大到原本不打算涵盖的社区,并对知识产权制度产生意想不到的后果,这和规定"其他受益人"的措词类似,例如,当当地社区成员在该社区原籍国以外使用和分享他们的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时.
它认为,当成员国为了来自IGC的任何文书的目的以不同方式定义或承认当地社区时,有可能产生冲突.
这要求进行公开和透明的对话,以就"当地社区"的含义达成共识.
83.
土著世界协会的代表代表土著核心小组发言,她对将"人民"放在括号内表示关切.
2007年,联合国以压倒性多数通过了《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
土著人民属于人民,应当去掉这些括号.
关于在该条款中纳入民族或国家,她感谢听到土著专家小组成员的想法.
她听取了其他成员国谈到政策空间.
虽然她保留其关于这种措词是否适当的决定,但她希望听到关于其他受益人的"政策空间"可能指什么的更多细节,以及关于"权利管理"的作用的讨论.
84.
大韩民国支持关于受益人的备选项1.
国家不适合作为受益人.
受益人应当仅限于那些产生、保存并代代相传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人.
在成员国共享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情况下,将民族和国家作为受益人纳入,可能使成员国在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所有权方面的情况更加复杂.
85.
哥伦比亚代表团说,为使整个文书及其目标保持一致,保护集体权利至关重要,因为只有社区有能力决定并确定是否分享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何时分享.
需要与提到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等其他国际文书保持一致,但须达成一项谅解,当地社区包括在国家和国际层面上承认的不同群体.
它支持备选项1.
不过,只要明确提及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它对备选项2持灵活态度.
86.
中国代表团支持传统知识案文的备选项2.
它认识到应当充分保护和尊重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的权利.
应当为国家法律提供足够的包容性和灵活性,反映出各国和各地区的现有做法和立法.
应当提到"其他受益人".
列一个清单来说明国家和民族也是非常必要的.
如有必要和可能,IGC还可以明确定义谁是受益人.
在传统知识案文中,在保护、目标和受益人条款中都有定义.
如果把国家和民族结合起来,该条款可能更加有效.
关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案文,它支持备选项2,该案文更加符合中国国情.
"中华民族"是对包括56个民族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称谓.
有别于西方世界对民族/国家的定义.
在中国,没有"土著人民"概念.
备选项2规定成员国可依据国内法律定义其他受益人.
该条款体现了中国对特定民族和族群的保护.
IGC通过提及"其他受益人"能够更好地满足这些人民的保护需求,这将有助于在多边谈判中避免在土著人民定义方面由于不同国情而产生冲突.
87.
立陶宛代表团代表CEBS集团发言,它支持备选项1.
它喜欢这一想法,即,文书能够为最弱势的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创造一定的积极优势.
纳入国家和民族可能不仅带来法律含糊性,而且为最弱势群体造成意想不到的不利影响.
它对于"其他受益人"这一短语非常谨慎,并要求作更多的解释,例如,将涵盖什么样的实体,以便评价是否会造成意想不到的后果.
WIPO/GRTKF/IC/37/17第22页88.
多民族玻利维亚国代表团说,传统知识案文的备选项2是可以接受的,因为其中没有提到"受保护"传统知识.
让受益人问题依据每个国家的立法来决定将是一件好事.
例如,农民和传统社区的中心作用必不可少.
可以通过合理和平衡原则加以限定,而不会使保护方面过于开放.
89.
图帕赫·阿马鲁的代表说,各国未听取或不理解澳大利亚土著代表要求的是什么.
要理解谁是受益人,需要铭记传统知识定义.
他在IGC的若干场合里提出过关于保护客体定义的具体建议.
随着时间的推移,各国已经放弃了对客体的定义.
他询问谁有权决定谁是受益人,土著人民是否是对先前的文明作出过贡献的土著人民或部落.
他欣闻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代表团指出受益人应当是作为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创作者的土著人民.
瑞士代表团指出受益人应当是整个社会;然而,瑞士没有土著人民.
是跨国公司掠夺了土著人民的所有传统知识和资源.
这些游说团体出现在IGC是为了捍卫他们贪婪的权利.
关于意大利代表团所作的发言,不能如此简单地拿披萨与传统知识做比较.
传统知识比披萨深奥得多,也更具有历史意义.
传统知识不是用来交易的商品.
巴西等国家以及其他拉丁美洲国家把土著人民踩在脚下.
多民族玻利维亚国是一个有土著人民的多民族国家.
他想知道为什么这些国家不承认土著人民.
关于受益人,他根据先前的会议提出了一份经修订的案文,内容如下:"就本文书而言,应当将受益人理解为作为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及其子孙后代的传统知识创作者、保管者和持有者的集体权利持有人,这些人民拥有按照习惯法和习俗传统上赋予他们的传统知识的保管权和维护权;作为他们文化身份的真正和真实特征以及社会和文化遗产,保存、发展、维护、使用并代代相传传统知识的人;持有和拥有该传统知识的人有权在平等条件下享有其在保持和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的创新和做法及可持续使用组成部分所带来的惠益.
"90.
主席询问是否有任何成员国支持该提案.
无人发言.
91.
乌干达代表团说,"其他受益人"旨在保证成员国的政策空间.
在一些成员国,可能有既非土著人民又非当地社区的人民群体,如定居的移民和难民.
《乌干达共和国宪法》中列出了所有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
但是,并没有列出移民等人民,例如,最初来自肯尼亚的马拉哥吉人以及最近的其他难民,他们都采用传统文化表现形式.
教科文组织有关于非洲某些难民群体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材料.
因此,成员国应当表现出灵活性,将文书的保护范围扩大到此类群体.
92.
印度代表团对于限定传统知识的时限有疑问.
它回顾说,制作披萨就等同于来自阿育吠陀的医学知识和各种语言的瑜伽经文,后两者可以追溯到公元前一千年中叶.
它问是否文书包括此类知识,以及这些是否被视为传统知识.
对于传统知识,需要有非常明确的时间跨度:100年、200年或500年等.
印度编制了一个数据库,其中载有多种语文的3,400万页关于约220万种配方的格式化资料.
93.
考虑到文书的主要受益人是土著人民,厄瓜多尔代表团赞成传统知识案文的备选项2.
但是,当传统知识与遗传资源相联时,国家也应当被视为"其他受益人"下的受益人.
94.
主席宣布结束关于受益人的讨论.
协调人有相当多的材料要处理.
受益人问题是一个在进程结束前IGC可能无法得出结论的问题.
非正式会议过去进行了很长一段时间的讨论,但全体会议再次对它进行了讨论.
他敦促各成员侧重于实质内容而不是措词.
这是一次健康的讨论,有许多不同立场及其理由的好例子.
他要求认真审议这些例子,并看看如何推进IGC的工作.
主席宣布开始讨论客体、资格标准、保护范围以及例外与限制.
概念性问题是,资格标准是应当纳入定义中,还是应当在保护范围和例外与限制范围内涉及.
传统知识案文包括三种关于资格标准的表述,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案文包括两种.
在"用语"中,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定义也包含关于资格标准的一些措词.
IGC不妨考虑涉及资格标准的合适位置.
关于实质性资格标准应当是什么存在着不同意见.
他宣布开始发表评论意见.
WIPO/GRTKF/IC/37/17第23页95.
澳大利亚代表团承认土著社区是多样化的,案文应当为国内法根据国情确定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提供空间.
它认为,澳大利亚的主要受益人是作为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持有人和来源的澳大利亚土著人民和社区.
如果缺少一个满足关于保护客体要求的可确定的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例如,传统知识案文要求知识与受益人的文化遗产有显著联系并且代代相传),将很难制定保护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框架.
在受益人无法明确归属于某社区或地区社区群体时,这些国家的复杂情况要求国家层面上的解决方案.
因此,它倾向于采用备选案文1,因为范围小明确阐明了受益人,未留下任何含糊性.
关于资格,确定在文书下受保护的传统知识/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最低标准的关键要素,而不是尝试精确定义传统知识/传统文化表现形式,这可能是未来的一种有用方式.
最终,授予特定传统知识/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保护程度应当由第5条的保护范围来确定.
但是,传统知识/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使用时间期限不是一个合适的标准,因为它没有考虑到各成员国不同土著人口的范围之广和文化习俗上的差异.
它支持采取一种为将来可确定并可保护的新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留有空间的方法.
96.
南非代表团说,该特定条款有着悠久的历史,这解释了案文中的所有混乱.
长期以来,IGC一直在辩论定义应当放在哪里.
"用语"案文中提供了定义,IGC必须找到一个机制,不在"主题事项"下重复相同的定义.
第1条只是一项简单的陈述,指出文书的主题事项是传统知识,因为"用语"中已经定义了传统知识.
为找到一个解决方案,IGC应当为明确起见编制一条关于资格标准的不同的单独条款.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有明确的条款为主题事项带来法律确定性.
97.
埃及代表团说,凡是审查资格标准问题并认真阅读的人,都会发现该条款是在重复传统知识定义.
关于50年期限的标准,它问为什么是50年而不是500年,并且想知道由谁来确切地决定这一期限.
它想知道,如果某个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仅仅是最近才拥有传统知识(不到50年),是否能够根据该文书要求保护.
应当删除这一标准.
98.
美国代表团说,它将努力弥合概念上的分歧,并解决已提出的一些其他问题.
国家法律中实施的传统知识定义有许多.
事实上,其中许多定义在内容和范围上都各不相同,由IGC来告诉这些国家它们所拥有的是否是传统知识是不合适的.
在部落层面上有着同样的关切,每个部落都有自己定义传统知识的方式.
由于这些原因,它支持案文中所载的对传统知识的宽泛定义.
但是,根据第5条,案文还规定了保护.
要定义哪些传统知识将受到文书的保护,需要规定额外标准.
如果传统知识宽泛定义中的所有一切都要受到保护,该文书将成为一项不可执行的文书.
它提议对第3条和第5条提到的"受保护传统知识"进行定义,以便缩小该定义范围.
第3条中有资格标准,其中载有时间要素,一些成员国对此提出疑问.
该时间要素对于区别受保护传统知识与存在的大量传统知识非常重要.
建议50年期限的不是美国代表团,但美国代表团支持这一标准,因为它是定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定义根据协定可能受到保护的更小范围的传统知识.
美国代表团提议的"受保护传统知识"定义还提到第5条的保护条件.
这是朝着得到一个更加富有意义的文书的正确方向迈出的一步.
它期待与其他代表团合作,提出可能有效的制度和文书.
关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案文,它提到《主席情况说明》以及资格标准是否有必要和应当将它们放在哪里的问题.
简单地回答就是"是的".
根据以下解释,它们是必要的.
IGC在多届会议上努力推动关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宽泛定义,然后再侧重于可予以保护的表现形式.
备选项2(本质上讲是仔细审议的最终成果)提出了关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宽泛定义,须接受的限制条件,在(a)、(b)、(c)和(d)款中提出了明确标准.
它们有助于带来清晰度和确定性,否则,该主题可能会具有不确定性.
在传统知识案文第3条备选项3中,它建议在"传统知识"前面插入"受保护"一词.
在第5条备选项2中,作为一个语法问题,漏了后括号.
它建议将整个备选项2放在括号内.
关于第5条备选项3第5.
1款,它建议用"鼓励"替代"确保"一词.
WIPO/GRTKF/IC/37/17第24页在第5.
1款(a)项中,它建议在"受益人"一词前面插入"直接向使用者交流受保护传统知识的".
它建议用"根据国内法有可能"替代"专有、集体的权利".
它建议在(a)项结尾处插入"所述使用者".
它建议在(b)项中"使用者"一词后面用"确认可清楚识别的持有人"替代"注明",用"在使用所述传统知识时"替代"受益人".
它还建议将"以及传统知识相关道德权利不可剥夺、不可分割和没有时效的性质"放在括号内.
在第5.
2款中,它建议用"作为最佳做法鼓励"替代"确保".
在第5.
2款(a)项中,它建议在"受益人"一词前面插入"直接向使用者交流受保护传统知识的",并在"因其使用而产生的"前面插入"所述使用者".
在第5.
2款(b)项中,它建议在"可清楚识别的持有人"后面、在传统知识前面插入"受保护",并建议将该句的最后一个短语放在括号内,从"以及传统知识相关精神权利不可剥夺"处开始.
在第5.
3款中,它建议用"归档和保存"替代"保护完整性".
在第5.
1款(a)项中,它建议在"受益人"前面插入"直接向使用者交流受保护传统知识的".
99.
主席请美国代表团答复南非代表团提出的版权问题.
100.
美国代表团说,南非代表团提到《狮子今晚睡着了》这一著名案例.
几年前,它曾在IGC的讨论中出现过.
《产权组织杂志》(2006年4月)里有过一篇有趣的文章,由南非非常著名的版权专家欧文·迪恩博士撰写,他实际上在该案件中代表索罗门·林达家族指导诉讼.
索罗门·林达是一位祖鲁人移民工人,他的美妙歌曲《狮子今晚睡着了》在被误译为《姆布贝》的情况下在全世界获得了成功,一百多位艺术家用从荷兰语到汉语不等的多种语言录制了这首歌.
简单地讲这个内容丰富的故事就是大卫与歌利亚的故事,实际上它讲述了一家美国大公司与一个贫穷的祖鲁工人的后代之间的斗争.
这个故事确实内容丰富,包含许多波折.
甚至在南非,也发生了南非律师行为不当的不幸事件,他们不止一次,而是两次要求该家族的继承人将他们在全世界的权利转让给这首歌.
公平地说,这是一起版权案件,而不是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案件.
在南非实施的《1911年大英帝国法案》带来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林达的继承人继续收到《狮子今晚睡着了》的版税,并且源源不断地得到报酬.
在更正记录之后,它要求转到讨论的其他部分.
101.
图帕赫·阿马鲁的代表说,在理解这一国际文书的内容方面有些混乱.
对于传统知识的定义没有达成任何一致意见或共识.
为了推动前进,这一点非常重要.
他不打算谈论版权,这与该文书完全无关.
图帕赫·阿马鲁起草的定义提到,应当将传统知识理解为土著人民关于世界的宇宙论.
他提议采取以下定义:"传统知识是与传统生命系统紧密相连的生态传统知识或传统环境知识的累积过程,它基于生物资源创新、创造性和实用性语言、精神生活、自然循环、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以及土著人民与土地、宇宙论、土壤、土著人民保持和保护的自古以来就存在并且代代相传的物质方面的密切联系.
"在过去15年里一直在讨论这个问题.
令人遗憾的是,各国无法就该定义或资格标准达成一致意见.
他询问,在一份具有约束力的国际条约中,由谁来决定资格标准是什么.
它必须基于现实.
它要求放弃资格标准.
资格标准与国际条约不相符.
它是专有的.
他建议的定义应当指导取得进展.
IGC不应当迷失在令人混淆的项目中.
基于该定义,没人可以说土著人民的宇宙论取决于特定国家的政治.
出于这些客观原因并根据《维也纳公约》,它要求放弃资格标准.
102.
主席询问是否有任何成员国支持该提案.
无人发言.
103.
多民族玻利维亚国代表团说,关于传统知识或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受保护的资格标准,IGC可以提出一个相对宽泛的草案.
必须由国家立法涵盖所有不同的标准,以确定哪些是传统知识或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哪些不是.
标准不应是僵硬的,而是应当与不同国家的土著人民协调.
它回顾它在纳入与资WIPO/GRTKF/IC/37/17第25页格标准紧密相联的术语"受保护"的可能性上的立场.
该草案会导致遗漏多民族玻利维亚国实际上存在的传统知识.
104.
尼日利亚代表团赞同主席先前所发表的意见.
它说,日本代表团提议50年的期限.
它很高兴地注意到美国代表团愿意走出这一框框.
尽管大多数国际文书都被描述为框架文书,对于IGC正在做的事情,没有比提出一项框架文书更好的描述了,该文书将在国家一级留下足够的政策空间.
它建议将资格标准保留在第3条内,而不要从一节移到另一节,因为这会产生混淆.
它回顾主席提到传统知识定义里的资格标准以及分层和差别化办法.
这些办法是趋同的.
"受保护"传统知识的整个想法是先发制人的.
如果存在受保护传统知识,IGC就没有开会的意义了.
它回顾任务授权.
它声称,说存在着业已确定的受保护传统知识,无异于在说IGC20年来一直在白白开会.
IGC必须对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保持敏感,事实上通过延伸,IGC还必须对其利益与传统知识、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遗传资源息息相关的民族国家保持敏感.
50年的想法不合时宜.
IGC可以利用一项战略解决三个主要问题.
IGC必须做出选择,是回到关于传统知识的强有力定义并制定保护的资格标准,还是审查采取分层和差别化的保护办法.
在这方面,也可以决定保护标准.
与其从一个章节移到另一章节,倒不如放弃概念性问题集中处理这些案文,这样会更加有效和高效,认识到并不是所有成员都有以一致方式穿行其中的技能.
105.
南非代表团指出,在概念层面上有两种办法.
一种办法代表大多数发达国家,即缩小定义,从而使大多数传统知识不在保护范围并对其加以利用.
传统知识的所有人不应当允许这种情况发生.
它询问IGC将如何调和案文中这些相互冲突的利益.
这个问题不是知识问题,而是经济问题.
IGC对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有道德上的义务.
它呼吁对该问题采取更好的和更合适的人性办法.
不能用最高标准谈判国际文书.
该办法是制定一个所有人都能同意的最低标准,然后在国家一级执行.
它呼吁采取合理和平衡的办法,避免走向极端,仅仅追求自己的利益.
知识的使用者和持有人都应当是赢家.
106.
欧盟代表团代表欧盟及其成员国发言,它总体上支持在第3条案文中纳入资格标准.
它总体上支持两份案文的备选项2,对一些被放在括号内的要素特别赞成或感到关切,将在非正式会议上进行讨论.
107.
立陶宛代表团代表CEBS集团发言,它说,关于资格和保护范围的两项条款必不可少.
关于概念方面,它可以支持采取分层办法,但不是三层办法.
采取两层办法,即,秘密与非秘密,这将减少含糊性.
它不清楚谁将决定传统知识或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传播是否以及如何狭窄或广泛.
关于受保护传统知识,其根本的概念问题是排除属于公有领域的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
108.
特波提巴基金会的代表代表土著核心小组发言,他赞成南非和尼日利亚代表团就一般性原则问题的发言.
关于第5条,他说,那些提出案文供审议的成员必须非常认真地思考谈判的目的.
传统知识不只是版权、商标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问题.
它是文化的基本权利问题.
土著核心小组讨论了土著人民在文化层面上对平衡的理解,这种理解不同于现行版权制度中所反映的.
IGC试图向前推进并改变这一现状.
有成员提议的一种改变是纳入"记录和存档".
IGC花了多年时间讨论维护,并将它从案文中删除,但它又被放了回来.
同样地,"进行记录"和"进行存档"等术语也进入了案文.
知识产权制度与记录和存档没有任何关系.
存档和维护职能是教科文组织和其他相关公约所涉及的.
同样,从土著人民视角来看,现在是时候让各国停止未经自由事先知情同意赋予它们自身收集、存储和推动传统知识或传统文化表现形式转让的职能了.
维护、进行记录和进行存档根本不应纳入任何这些文书.
所有这些原则都应当回查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的需求是什么.
新的标准是询问知识来源所在、创造该知识并在几千年或更久远的时间里保持该知识的人民,他们想用这些知识做什么.
关于50年问WIPO/GRTKF/IC/37/17第26页题,他说,这不是一项有意义的标准.
土著长者可能会在晚上做梦时获得知识.
他回顾,在西方体系中就有一位化学家在梦中提出苯结构的例子.
他说,这类知识以不同方式获得.
土著人民经常认为,传统知识不只是创造力或创新或头脑的产物.
传统知识之所以传统,不是因为它有多新或多旧,而是它如何适应文化和传统环境.
是时候开始超越这一观念制定一套适合该主题事项的文书了.
109.
主席要求赞同"维护"一词的成员国重新考虑它们的立场.
110.
尼日尔代表团说,资格标准问题非常重要.
他对于该主题和50年问题重新回到谈判桌感到惊讶.
大家认识到传统知识之所以传统并不是因为其持续时间.
使之成为传统的是它的创作方法:每天都有传统知识被创造出来.
继承知识的每一代人都不会按照代代相传时的方式保存该知识.
有时候传统知识可能不是通过父母传承的,而是通过其他人.
如果考虑采用50年标准,传统知识就成古董了.
这并非真实情况,因为它是活生生的知识.
土著专家小组提到过这一点.
知识产权制度不适应传统知识的需要,IGC必需制定专门的制度.
总之,真正重要的不是知识的年龄或持续时间,而是知识在一代又一代之间创作、传递和再创作的方法.
传统知识本身不是一件古董.
111.
日本代表团在回应尼日利亚代表团所作的发言时说,它正在重新考虑其最初提出的"不少于50年"的提案.
该提案的背景是,认为应对"传统"一词的标准进一步澄清,以确保一定的可预测性,而"50年"是时间要素的一个例子.
它将更加灵活地考虑多少年算是合适.
只要提出简明和客观的标准,它可以对时间期限表现出灵活态度.
112.
菲律宾代表团赞同认为将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时间范围限制在50年可能造成问题的意见,不仅在概念上,而且在将来任何可能的文书的实际实施中.
关于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任何文书要想具有相关性,都应当考虑到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的视角.
事实上,土著人民不一定依赖日历系统,或至少使用与大多数人所用的类似的日历系统.
它很高兴听到日本代表团愿意重新考虑该提案,但同时警告不要对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设定任意的时间期限.
它对进行更多的能够解决资格问题的讨论持开放态度,但是认为时间方面的解决方案可能最终导致前进道路非常具有挑战性,如果不是有问题和站不住脚的话.
它很高兴对一些提到事先知情同意的地方进行了修订,增加了"自由"一词.
"自由事先知情同意"这一短语的使用符合承认土著人民自决之自由和权利的国际原则和标准,应当是关于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任何文书中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
它重申先前的提案,即,应当在所有适用情况下在草案中普遍反映"自由事先知情同意",特别是传统知识条款草案,在一些部分使用了"自由"而在其他部分仅使用"事先知情同意".
113.
意大利代表团赞同欧盟代表团代表欧盟及其成员国所作的发言.
关于涵盖五代或50年的时间期限,它与提到代代相传的其他备选项有联系.
必须牢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作为艺术作品受到版权保护,正如《伯尔尼公约》所规定的,对该作品的保护始于它们被创作出来的时间点.
根据所讨论的文书草案,一开始没有保护,因为保护是在50年之后开始的,或者至少是在某一段时间之后当它从一代传到下一代时开始的.
但是,这些作品从它们被创作出来之时起就受到版权保护,因此我们需要考虑一下这个问题.
IGC在讨论知识产权,它需要考虑到已经涵盖其中一些问题的现行国际法律和标准.
因此,需要澄清从作品被创作出来之时起即开始的版权保护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开始受到保护的时间之间的关系.
所有这些都不可避免地属于公有领域.
它赞同南非代表团提出的意见,即资格标准必须与定义协调,因为国际案文中不能出现这种重复.
114.
印度代表团支持第3条备选项1,因为IGC已经在"用语"里定义了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并考虑到了所有其他标准.
IGC应当扩大传统知识定义,规定资格标准的条件.
它支持传统知识案文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案文第5条备选项2.
WIPO/GRTKF/IC/37/17第27页115.
关于客体和资格标准,大韩民国代表团支持传统知识案文备选项3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案文备选项2.
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定义应当言简意赅,以防止今后含糊地解释客体.
与一般知识产权权利相比,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具有不同的特征.
因此,为根据现行知识产权制度保护传统知识和维护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应当为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制定明确的资格标准,以避免与一般知识产权权利发生可能的冲突.
它准备好建设性地参与关于"50年"的讨论.
116.
印度尼西亚代表团代表观点相似的国家发言,关于客体,它支持备选项1,并建议简单提及传统知识或传统文化表现形式.
它提到印度代表团的发言,并指出需要改进资格标准,可以在定义中对它进行处理.
这一立场与它对保护范围下的分层法的立场一致.
117.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代表团说,关于客体,经过多年的谈判,在这一最基本的问题上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这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大家一致同意客体是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无人反对这一点.
两份案文中的备选项1简单明了,可以让所有人都同意.
关于资格标准,一些代表团提出的关切可以很容易地在定义或保护范围里解决.
IGC的任务授权不是在一份国际文书中解决所有差异.
一些规则将留给国家立法处理.
最好制定一份一般性最低国际标准,为国家立法留下一些空间.
关于"维护",它不确信在客体中加入这样一个词会带来附加值.
118.
主席宣布结束全体会议讨论.
119.
[秘书处的说明:这部分会议是在第二天2018年8月29日举行的.
]主席邀请各成员国介绍他们的提案并宣布开始讨论.
120.
欧盟代表团代表欧盟及其成员国发言,它非常简要地介绍了文件WIPO/GRTKF/IC/37/10和文件WIPO/GRTKF/IC/37/11,因为这些提案并非新提案.
除了与IGC任务授权相关的几处改动,这些文件几乎未经改动向IGC第三十七届会议重新印发.
考虑到当前的任务授权基于循证办法变得明显更强,对提及任务授权之处进行了更新.
因此,它的提案比最初提交时更具相关性.
121.
立陶宛代表团代表CEBS集团发言,它表示支持欧盟代表团代表欧盟及其成员国的提案.
研究国别经验非常重要.
122.
美国代表团感谢欧盟代表团代表欧盟及其成员国介绍提案.
它赞赏重点放在最近通过的关于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立法和举措上.
它认为向IGC提供该资料是有价值的.
它期待就该提案展开进一步讨论.
123.
日本代表团感谢欧盟代表团代表欧盟及其成员国提出载于文件WIPO/GRTKF/IC/37/10和文件WIPO/GRTKF/IC/37/11中的提案,其中建议有必要开展关于保护传统知识/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国别经验以及国内立法和举措的研究.
它支持这两份提案,因为它们为讨论关于知识产权和传统知识/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问题打下了良好基础,特别是采取循证办法.
它期待继续就这些提案开展讨论.
124.
印度代表团祝贺欧盟代表团代表欧盟及其成员国提出提案.
但是,它询问,在已经进行如此多研究的情况下,这些研究或者由产权组织自身进行,或者由产权组织汇编,或者由各种其他机构和个人进行,这些研究的相关性是什么.
它询问这是否会延误IGC的整个决策进程.
在这种情况下,这些提案是不可接受的.
125.
大韩民国代表团支持欧盟代表团代表欧盟及其成员国提出的提案.
基于研究的办法有助于各成员国了解和分析当前形势,并在未来届会上就核心问题达成共识.
WIPO/GRTKF/IC/37/17第28页126.
摩洛哥代表团代表非洲集团发言,它说,通过这些提案只会延误IGC当前在基于案文的方法下开展的工作.
它只会使意见分歧甚至更加明显.
127.
南非代表团支持摩洛哥代表团代表非洲集团所作的发言和印度代表团所作的发言.
它正在认真审查欧盟代表团代表欧盟及其成员国提出的问题.
产权组织更新的差距分析草案已经探讨了其中许多问题.
各国已经填写了许多调查问卷并向产权组织发展和知识产权委员会提交,详细说明国家进程、关键定义和国内立法.
128.
埃及代表团说,研究将使IGC淹没在大量的工作中.
讨论应当重点关注基本文件.
IGC已经花了20年处理该主题.
它不需要新文件.
这些文件反映了它们所代表的是什么以及谁代表它们.
129.
美国代表团介绍了题为"关于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的联合建议"的文件WIPO/GRTKF/IC/37/12,该提案由加拿大、日本、挪威、大韩民国和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共同提出.
它之前曾在IGC第三十六届会议上作为文件WIPO/GRTKF/IC/36/7介绍过该提案.
该文件可作为一项建立信任措施,帮助IGC推进涉及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的关键问题.
在IGC历届会议上,一些代表团表示对该文件及其目标(包括防止错误授予专利)感兴趣,因此,共同提案国再次基于历届会议的讨论提交了该文件.
可以在不拖延IGC工作的情况下就拟议联合建议进行谈判,并最终定稿和通过该建议.
该建议将促进使用异议制度,以允许第三方就某项专利的有效性、制定和使用自愿行为守则以及交换数据库访问等问题提出反对,除其他外,以便防止错误地向基于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的发明授予专利.
有关异议制度,美国专利法规定了一项机制,供第三方提交印刷出版物,以说明与专利申请审查的潜在相关性,包括简要描述他们认为提交的每份文件所具有的相关性.
此项规定于2012年依据《美国发明法》提出.
所提交的此类文件可在允许通知发出之日之前提交.
第三方提交的文件没有拖延或以其他方式干扰专利申请的审查,因为它们仅向专利审查员提供了额外信息,而不是向他们提出程序要求.
2012至2013年期间,第三方所提交文件几乎有一半都提交给技术中心以及与食品和化学工程有关的中心.
有关自愿行为守则,若干药物和生物技术发明、生物燃料和农产品都利用了大自然中原有的化合物和过程,其中一些包括相关的传统知识.
许多公司制定了适当的生物勘探准则和规则.
它希望继续就拟议的联合建议进行讨论,因为它认为联合建议包括关键目标,并且促进建立有效机制以保护遗传资源相关传统知识.
它邀请其他代表团表达其对该提案的支持,并欢迎更多提案国加入.
130.
日本代表团感谢美国代表团所作的解释.
作为共同提案国,它支持文件WIPO/GRTKF/IC/37/12.
该建议是讨论关于知识产权和遗传资源问题的良好基础,特别是关于防止错误授予专利.
它期待继续开展讨论.
131.
大韩民国代表团作为共同提案国支持美国代表团介绍的文件WIPO/GRTKF/IC/37/12.
建立和使用数据库系统以防止错误授予的专利和使用异议措施,将有效和高效地促进专利制度对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的保护.
它强调在防止错误授予专利权利阶段保护传统知识和相关遗传资源的重要性.
在这方面,最有效的保护形式是建立和使用数据库系统.
韩国特许厅(KIPO)建立了传统知识和相关遗传资源数据库.
该数据库通过韩国传统知识门户网站在线提供,使数据库可公开访问.
韩国特许厅的专利审查员有义务利用该数据库对先有技术进行检索.
该方法被用来成功和高效地保护传统知识和相关遗传资源.
这将是每个成员国减少错误授予专利数量非常实用且可行的方法.
132.
摩洛哥代表团代表非洲集团发言,它感谢共同提案国提出该提案.
它始终呼吁各成员国重点关注实质性工作,并再次呼吁其他代表团这样做.
建议或提案只会进一步延误IGC的工作进展.
WIPO/GRTKF/IC/37/17第29页133.
印度代表团祝贺美国代表团提出提案.
但是,它需要详细研究该提案的意义,因此它希望暂时搁置.
它不支持该提案.
134.
日本代表团与加拿大、大韩民国和美国代表团一起,重新介绍了题为"关于使用数据库对遗传资源和遗传资源相关传统知识进行防御性保护的联合建议"的文件WIPO/GRTKF/IC/37/13.
第18段列出了几个关键问题,包括将存入数据库的内容和允许的存储格式.
这些问题是理解数据库功能和益处的重要方面.
第19段提到产权组织秘书处开展可行性研究的必要性.
特别是,拟议创建的产权组织门户网站的原型将极大地有助于查看数据库的所有方面并确定今后的步骤.
大多数成员国普遍认识到创建数据库作为防止对涉及传统知识及相关遗传资源的发明错误授予专利的防御性措施的重要性.
基于这一认识,它一直在积极推动IGC和其他论坛上的讨论.
与其引入强制性公开要求,倒不如创建数据库,提供审查员进行现有技术检索并评判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新颖性和创造性步骤所需的信息.
在专利审查过程中使用拟议创建的数据库可提高传统知识领域的专利审查质量,并确保传统知识得到适当保护.
它期待继续与其他成员国一道讨论该联合建议.
135.
美国代表团支持日本代表团就文件WIPO/GRTKF/IC/37/13发表的评论意见.
作为关于产权组织门户网站的拟议联合建议的共同提案国,它认为该提案对IGC旨在为有效保护传统知识提供国际法律文书的工作作出了宝贵的贡献.
特别是,该提案有助于解决IGC内部提出的与错误授予专利有关的关切.
此外,IGC务必要进一步参与该提案,以解决在过去的讨论中就数据库使用提出的问题和关切.
在IGC内部提出的部分问题包括:(1)目前已有极佳的遗传资源数据库以及科学文献数据库,相较之下新的遗传资源数据库有何附加价值;(2)如果信息已录入数据库但却并不打算将其作为公有领域,那么,可采取哪些措施确保遗传资源或传统知识在录入数据库后不会马上成为公有领域;以及(3)国家专利局所检索的与遗传资源和遗传资源相关传统知识有关的数据库有哪些.
通过IGC的工作,它了解到,在数据库问题上,各国采取的办法多种多样.
该联合建议固然不会对提出的许多问题作出硬性规定,但它将从美国的角度作出答复.
有关第一个问题,创建一个集中式数据库将有助于简化研究程序,借助此种数据库,可以更加便捷对涵盖多个数据库的内容进行更系统的检索.
有关第二个问题,如果一个数据库不仅对专利审查员开放,而且还对公众开放,那么该数据库应该只包含有资格作为现有技术的信息.
有关第三个问题,即国家专利局所检索的与遗传资源和遗传资源相关传统知识有关的数据库有哪些,美国专利商标局专利审查员搜索的数据库种类繁多,其中包括韩国知识产权门户网站、印度传统知识数字图书馆、安大略省北部植物数据库、南非传统医药数据库和美国农业部植物数据库等等.
它期待就产权组织门户网站展开讨论,并欢迎各方就改进该提案提出建议.
136.
印度代表团对该提案表示欢迎.
但仍有一些问题须待研究,例如,使用数据库代替强制公开要求.
二者如能互补当然更好.
关于数据库对公众的可访问性,数据库应仅为现有技术搜索目的向知识产权局开放.
137.
大韩民国代表团作为共同提案国,对文件WIPO/GRTKF/IC/37/13表示支持.
就减少各成员国错误授予专利次数和促进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保护而言,完善的数据库是一种非常实用且可行的方法.
创建一个综合性一键式数据库系统,即产权组织门户网站系统,可有效和高效地加强对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的保护.
138.
巴西代表团向该提案的共同提案国表示感谢.
防止授予错误专利的目标是巴西的一个基本目的.
这也是IGC本身存在的主要原因之一,IGC正在努力寻找解决这些知识产权问题的办法.
数据库是有益工具.
实际上,印度已经创建了一个绝佳的传统知识数据库,而且应该鼓励使用该数据库.
然而,数据库不应被视为评估传统知识和遗传资源领域现有技术的唯一工具.
对新的遗传资源及相关传WIPO/GRTKF/IC/37/17第30页统知识的发现无时无刻不在发生,而且体量庞大.
鉴于其具有动态特性,预计没有一个数据库能够涵盖这些财富.
它向该提案的共同提案国表示感谢,并乐于就该提案与所有共同提案国和其他成员国展开讨论.
139.
艺术法中心的代表说,产权组织发布了一些案例研究报告,其中包括由TerriJanke女士等土著律师进行的一些案例研究.
TerriJanke女士题为"思想文化:关于知识产权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案例研究"的案例研究报告,对于现行的知识产权权利制度相关问题仍不乏现实意义.
她还对传统知识数据库会给土著人民带来繁重负担表示关切.
许多土著人民生活在偏远地区,无法访问政府数据库,甚至根本接触不到互联网和计算机.
这将对土著人民造成不利影响,并导致进一步的盗用.
不仅如此,非土著使用者还可能使用任何已注册的传统知识来损害土著人民的权益.
140.
尼日利亚代表团向数据库提案的提案国表示感谢.
它赞同印度代表团所作的发言及其所表达的意见.
关于一键式数据库系统的构想是对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过度简化.
原则上,它对数据库在该进程中以及在促进履行IGC任务授权方面所能发挥的作用并无异议,但它认为对数据库既不应过度宣扬,也不应过度吹捧.
数据库只是辅助工具,仅可补充基于权利的办法.
印度在使用传统知识数字图书馆方面取得的成功有其局限性,相对于具体环境而言,仅适合印度的具体国情.
这对很多国家的国情来说,既不适用,更不具推广性.
至于民族/国家作为传统知识/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受益人或利益攸关方的角色,就这一具体问题所关涉的国家利益来说,印度与其他国家有所不同,因为在这些国家,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被困于民族/国家的桎梏中,即与其政治组织相隔绝.
在这些国家,敏感度各有不同.
在使用所有这些辅助工具、研究和提案时,务必要慎重行事,以免扰乱IGC当前正在执行的任务,毕竟这是历经近二十年的谈判才达成的结果.
已经开展的研究和记录在册的提案已不计其数.
在这个时候,任何试图用这么多辅助工具、研究和提案对该进程进行狂轰滥炸的做法都不利于弥合差距并取得进展.
141.
埃及代表团说,其立场具有原则性,与所提提案数量有关.
数据库固然可能重要,但不应分散IGC根据其任务授权开展工作的注意力.
该联合建议的所有提案国完全可以简单地提及他们之前提交的文件.
继续年复一年地提交越来越多的文件毫无意义.
这只会将IGC淹没在文件堆里,让IGC的工作永无休止,而这绝非IGC追求的目标.
142.
印度尼西亚代表团感谢加拿大、日本、大韩民国和美国代表团提出该联合建议(文件WIPO/GRTKF/IC/37/13).
它强调,使用数据库是保护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的一项补充措施.
文件WIPO/GRTKF/IC/37/13所述重点实际上是需要防止错误授予遗传资源专利,这本身并没有什么不对的,但与联合建议本身关于使用数据库进行防御性保护的标题严重脱节.
印度尼西亚代表团仍然不相信该联合建议旨在保护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
它回顾了IGC的任务授权,并表示此种提案将会推迟进展,因为它与谈判进程没有任何关系.
143.
美洲土著人权利基金的代表说,虽然她可以支持采取措施防止错误授予专利,但数据库的创建和使用会引发土著人民关切并给其带来风险.
任何此种数据库的设计、开发和填充都必须与土著人民一道进行,并考虑到土著人民的习惯法和规程.
任何此种数据库的开发都必须以某些原则为基础,包括自由、事先和知情同意;数据库不会损害土著人民的权利;录入数据库的信息不被视为变成公有领域;土著人民必须能够访问任何此种数据库,以删除或更正以不恰当方式或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录入数据库的信息;以及数据库不得公开.
144.
加拿大代表团重新介绍了"关于由产权组织秘书处对避免错误授予专利和遵守现有获取与惠益分享制度的相关措施进行研究的职责范围提案"(文件WIPO/GRTKF/IC/37/14).
该提案由加拿大代WIPO/GRTKF/IC/37/17第31页表团与日本、挪威、大韩民国、俄罗斯联邦和美国代表团共同提出.
关于提案中所列问题的最新信息可为IGC在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文书方面的工作提供依据并发挥推动作用.
而拟议研究将提供关于现有国家法律的最新信息,以及关于实践和经验的具体信息.
这符合并有助于落实IGC要求采用循证办法并就核心问题达成共识的任务授权.
通过该研究,可形成一个极具价值的信息语料库,这不仅对IGC有益,而且还可以为那些考虑推出公开制度的成员国提供有益参考.
它欣见秘书处在继续致力于汇编并提供有关现有公开法律和措施的信息,例如《2004年关于专利制度中与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有关的公开要求问题的技术研究报告》和《2017年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专利公开要求关键问题》.
但是,这些材料没有就这些法律和措施在实践中如何运作作出全面的比较性概述和分析.
例如,一些重要问题仍未得到阐明,如行政和司法机构对这些规定如何适用和如何解释及有何影响,以及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用户群体(包括学术界和产业界)和广大公众如何看待这些规定.
总体而言,IGC将从关于成员国在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以及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方面的具体实践的详细信息中受益,并可借鉴这些研究来确定最合适的前进道路.
它欢迎进一步讨论该提案,无论是在全体会议上进行正式讨论,还是以非正式方式进行讨论.
该提案还辅以关于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研究的其他提案.
这些研究可以与IGC会议同步进行,将为基于案文的工作提供依据和翔实的信息,并加强IGC就核心问题达成共识的努力,而这些正是就任何关于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文书达成共识的基础和先决条件之一.
它邀请其他成员国认真考虑拟议研究的优点和价值,并愿意为这些提案作出贡献和提供支持.
145.
美国代表团作为共同提案国,支持加拿大代表团就文件WIPO/GRTKF/IC/37/14提出的提案.
它回顾了IGC的任务授权,并提到了关于国家经验的研究.
IGC前几届会议曾就国家法律以及公开要求与获取和惠益分享制度如何运作展开过建设性讨论,而该拟议研究将探讨国家公开要求对确保遵守获取和惠益分享制度的影响以及对不遵守情事的惩处等问题.
该研究旨在生成重要信息,以支持IGC的工作,而根本无意减缓IGC的工作速度.
它请其他代表团对该提案表示支持,并欢迎其他成员国就该研究提出任何其他问题或改进意见.
146.
日本代表团感谢加拿大代表团所作的解释.
作为共同提案国,它支持该提案.
许多成员国认识到循证办法的重要性.
拟议研究是促进就遗传资源核心问题达成共识而又不延误案文谈判的一种有效且富有成效的方式.
147.
印度代表团对该提案表示欢迎,但同时指出某些问题值得关注.
它想知道该研究的时限、与其他拟议研究之间的关系,以及该研究的区域覆盖范围.
该研究的初衷固然是好的,但它与IGC最终确定文件的过程没有直接关系.
因此,它不支持该提案.
148.
大韩民国代表团作为共同提案国,支持文件WIPO/GRTKF/IC/37/14中所载的提案.
它没有完全理解专利制度中的公开要求有何影响.
拟议研究将在提供事实和证据信息的基础上介绍各国现有的经验.
通过该研究,可以听到不同的意见或经验,这当中不仅有来自遗传资源提供者的意见或经验,还有来自专利审查员和专利用户的意见或经验,而后者将因推出公开要求而直接受到影响.
该研究将有助于均衡反映各利益攸关方的观点,而且有助于评估专利制度中的公开要求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增进IGC内部对核心问题的理解.
149.
摩洛哥代表团代表非洲集团发言,它向该提案的共同提案国表示感谢.
在该阶段,任何提案都会使IGC进一步远离其目标,并将迄今所做工作的范围最小化.
它敦促成员国尽可能充分利用时间,把重点放在目前正在谈判的案文上.
150.
埃及代表团支持印度代表团和摩洛哥代表团代表非洲集团所作的发言.
WIPO/GRTKF/IC/37/17第32页151.
美国代表团介绍了题为"专利延迟和不确定性的经济影响:美国对于新专利公开要求提案的关切"的文件WIPO/GRTKF/IC/37/15.
该文件关涉到IGC关于利用循证办法审议知识产权和遗传资源方面国家经验的任务授权中的公开要求.
该文件之前已在IGC第三十六届会议上做过介绍,但自那时起一直未有任何进展.
该文件以最近经同行评审的经济研究报告为基础,其中包括一项由美国专利商标局某爱迪生学者与其他经济学家合作开展的研究.
该文件分析称,公开要求将会给专利制度带来不确定性,进而对生物技术和医药领域的研究与开发造成影响.
重要的是,该文件审议了专利审查延迟对初创公司录用和销售增长的影响.
最后得出的分析结果包括:专利审查进度每延迟一年,初创公司未来五年的录用增长率就会平均下降19.
3%;专利审查进度每延迟一年,初创公司未来五年内的销售增长率就会平均下降28.
4%.
该文件还审议了公开要求将会带来的法律不确定性,这可能会鼓励公司放弃专利保护,转而采用保护力度较弱或无需公开的保护形式,如商业秘密.
这些分析结果与制药商协联和国际作物保护联盟联合委托编制的一份报告得出的结论一致,该报告之前是在2018年6月IGC的某次会外活动上介绍的.
新的公开要求可能导致授予专利出现法律的不确定性,从而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整体市场竞争力,包括对获得许可证、研究与开发、投资和诉讼产生负面影响.
出于经济因素的考虑,它对正在审议的合并文件中新的公开要求提案表示强烈关切,并请IGC在审议这些提案时谨慎行事.
它请IGC仔细审议该文件.
152.
日本代表团对美国代表团提交文件WIPO/GRTKF/IC/37/15表示赞赏.
如该文件所示,强制性公开要求将导致专利授予进程延迟并给专利申请人带来不确定性.
此外,强制性公开要求可能阻碍新兴和发展中国家中使用遗传资源行业当下和未来的健康发展.
它之前在IGC第三十六届会议上就已经明确表示对强制性公开要求抱有共同的严重关切.
该文件中基于客观数据的分析对于推动IGC采用循证办法开展工作极为有益.
例如,考虑到专利权期限有限——距离申请日期大约20年,该文件图4中的分图A和B都极具说服力.
此外,该文件特别阐明了公开要求对初创企业的影响.
鉴于扶持初创企业对于新兴国家、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都至关重要,文件还向所有成员国提供了这一重要方面的宝贵洞见.
它仍然致力于推动IGC根据从该文件所载详细分析中获得的宝贵经验教训,以循证方法开展建设性讨论.
153.
美国代表团澄清了该文件中重点论述的具体国家公开要求分别有哪些.
该文件研究了专利授予延迟和法律不确定性的经济影响,并解释了二者与公开要求的关系.
该文件虽未单独列出任何具体的国家专利公开要求,但相关信息可在文献中查阅,例如国际制药商协会联合会和国际作物保护联盟的文件,其中研究了具体的专利公开要求,并讨论了这些国家公开要求造成的延迟和法律不确定性的重大影响.
它说它不会单独提到任何特定主管局.
154.
大韩民国代表团支持美国代表团提交的文件WIPO/GRTKF/IC/37/15.
它同样关切新的公开要求可能导致专利审查进程延误,并给发明人或申请人带来负担,最终阻碍遗传资源相关发明的发展.
2018年4月,它曾与遗传资源使用者和利益攸关方举行会议,并有机会听取其对于在专利制度中推出公开要求可能带来的影响的意见.
与会者表达了他们的关切,即当他们试图满足发明中使用的每一项遗传资源的公开要求时,专利申请日期就可能会严重延迟.
另外,他们还关切公开要求可能会延长专利审查程序.
正如拟议文件所述,韩国特许厅花了六个月的时间才查明韩国专利申请中所用遗传资源有哪些类型.
根据国际专利分类,此项研究的范围仅限于生物技术.
在过去两年中,专利申请中的大多数遗传资源以若干方式公开,包括拉丁学名、代表名称,甚至当地社区使用的术语.
因此,专利审查员需要逐一检索5,000多项遗传资源,以查明所使用的具体遗传资源.
所用遗传资源往往来源不明,其中一些来自传统市场、山区或公司.
除这些限制外,该研究还需韩国特许厅提供大量资源,以确定所用遗传资源的类型.
从这项研究来看,如果推出公开要求,可能需要投入额外的检索和审查时间来审WIPO/GRTKF/IC/37/17第33页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从而给专利局额外增加财务和人力资源负担.
这可能会导致审查和授权进程延迟.
它愿意随时就该文件展开建设性讨论.
155.
印度代表团说,该研究是一项良好举措.
但它质疑该研究的相关性和有效性,即研究是否满足所有有效性标准,比如研究内容和建构有效性.
它说,它需要先看一遍该研究报告,然后才能发表结论.
156.
巴西代表团感谢美国代表团介绍该研究报告.
知识产权局旨在发挥检查站的作用.
没有任何任务授权要求它们在专利申请审查中核验公开要求的真实性.
它与美国代表团一样对法律的确定性感到关切,实际上,IGC中的每一个人都对此感到关切.
这就是巴西和许多其他成员国正在探讨能否仅限对专利欺诈案件实行专利撤销的原因.
此举并非前所未有.
美国专利商标局的条例规定,对于专利申请中的任何权利要求,一旦发现存在欺诈、不公平行为或违反公开义务之情事,所有权利要求一律不得授予专利或即告无效.
正如美国一家法院所言:"一旦法院认定不公平行为属实,所有权利要求,而非仅仅是与不公平行为直接关涉的特定权利要求,皆无法执行.
"缺少此类规定将导致法律的不确定性.
157.
南非代表团感谢美国代表团介绍该研究报告.
该研究反映了一个特定的利益群体,如果能通过研究多年来盗用的影响以及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因生物剽窃所致经济收入损失而付出的代价试着让它取得平衡便再好不过.
它还呼吁在作此研究时采取平衡视角.
该研究报告不应当被用来吓唬成员国,使其对公开产生畏惧心理.
IGC拥有讨论公开要求的合法权限,而且同样有权从经济角度讨论公开要求,即从产业界经济利用的角度,讨论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及其知识的保护问题.
158.
印度尼西亚代表团感谢美国代表团介绍文件WIPO/GRTKF/IC/37/15.
它回顾了印度代表团和巴西代表团的发言.
它仍然不确信该文件的假设和结论反映了关于推出新公开要求——特别是IGC在IGC第三十五届和第三十六届会议上讨论的那种公开要求——的平衡观点.
IGC必须全面考虑成本和效益.
在分析时,不应只关注经济和金钱影响,还应关注其他影响.
要想完整且均衡地计算成本和惠益,就不应仅听特定利益攸关方一家之言.
一个国家有许多不同的利益攸关方,他们的观点都应得到反映.
159.
埃及代表团说,凡提出举措者,它都必须向其表示感谢,无论它同意所涉举措与否.
在IGC讨论公开要求时,开展此项研究的人可以根据所作研究建言献策.
IGC不应讨论核准文件之外的任何新文件.
160.
美国代表团首次介绍了"关于开展传统知识保护现有专门制度研究的工作范围提案"(文件WIPO/GRTKF/IC/37/16).
该提案旨在为IGC推动就有效保护传统知识的国际法律文书达成一致意见的工作作出宝贵贡献.
IGC的授权工作包括开展并更新有关国家立法等方面的研究.
IGC面临的任务涉及平衡一系列复杂的问题,包括应对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对未经授权使用特别是商业化使用传统知识的关切,同时使原属社区本身能够积极利用传统知识,并保护产业、博物馆、档案馆和图书馆等其他利益攸关方的利益.
在过去20年中,一些产权组织成员国先后为保护传统知识提出国际法律规定.
更好地了解这些法律的范围、性质和实施成效及其总体影响可使IGC获益.
拟议研究旨在以IGC所开展工作为基础,收集进一步信息,帮助IGC更好地了解保护传统知识的专门制度.
该提案中包含涉及以下方面的问题:现有的传统知识保护制度的性质、各国实施和执行此类法律和条例的程度、这些法律和条例的适用方式实例、这些法律是否适用于公众使用的客体以及可能适用的任何例外与限制.
该研究与其他研究不同,实际上是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下一步研究.
IGC的存在不是为了撰写一份雄心勃勃的声明,而是制定一项切实可行的文书,并在其中确定既可在国内实施亦可为土著人民和当地社WIPO/GRTKF/IC/37/17第34页区、政府和公众所用的明确参数.
新的研究提案旨在放眼于现有研究和其他参考资料所涵盖法律和协定的字面之外,研究这些法律和协定在实践中的成效、实施方式以及对所涉群体的影响.
拟议研究既不会拖延进展,也不会为谈判创设任何先决条件.
相反,它所反映的是一项诚实努力,即收集比以往研究所设想的更具体且更具相关性的信息,并反映最近通过传统知识法律的成员国提供的最新资料.
因此,该研究旨在生成重要信息,以为IGC提供依据并支持IGC开展授权工作.
它请IGC支持该提案.
161.
日本代表团感谢美国代表团对新的"关于开展传统知识保护现有专门制度研究的工作范围提案"所作的解释.
考虑到2018/2019年任务授权(c)段提到的循证办法,特别是根据该任务授权中就此种循证办法作出规定并明确提到针对包括国家立法在内的国家经验实例等开展/更新研究的(d)段,日本代表团作为该提案的共同提案国,提议产权组织秘书处邀请已颁布保护传统知识专门国家法律的产权组织成员国就文件所载的调查问卷作出答复.
汇编通过该研究收到的回复,无疑将有助于IGC内部展开有效讨论.
162.
大韩民国代表团支持美国代表团提出的提案,因为该提案还可以为成员国以更有效和高效的方式讨论传统知识问题奠定有益基础.
163.
印度代表团说,任何研究提案都有其学术意义,但有无任何现实意义尚有待商榷.
关于IGC框架条款的各个方面,还可以再提出上百个提案.
它想知道IGC是否打算先开展所有这些研究,然后再决定以何作为传统知识、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遗传资源的法律框架.
164.
巴西代表团回顾了IGC任务授权的范围.
如果成员国得出结论认为,美国代表团提议开展的研究或实况调查工作实际上既不会造成延迟,也不会被视为进一步谈判的先决条件,而且如果该研究的范围主要侧重于更新之前既已开展的研究,那么该研究或将是可在今后届会上进一步审议的一项有益举措.
165.
[秘书处的说明:非正式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下午举行.
这部分会议是在协调人编写的2018年8月29日第一次修订稿分发之后举行的.
]主席要求成员认真听取协调人就修改背后的理由所作的解释性发言.
此项任务对协调人来说极其不易,因为他们要同时处理两份案文,可谓任务艰巨.
因此,协调人只完成了第4条以前的工作.
他强调,第一次修订稿是一份工作文件,尚在修订之中,没有任何地位.
协调人正努力缩小差距,并提出折中立场.
协调人在这一努力中获得了大力支持,并展现出了灵活性.
他请协调人介绍他们的工作.
166.
库鲁克先生代表协调人发言,他说,按照要求,协调人须审查关于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案文草案,并提出修订案文供IGC审议,而且修订后的案文须言简意赅,缩小差距,消除重复和冗余现象,并保护成员国提案的完整性.
根据任务规定,协调人提出了对关于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两份案文草案序言部分以及第1条、第2条、第3条和第4条的一系列修订.
拟议修订考虑到全体会议和非正式会议上的发言.
大体上来说,他们删除了关于资格标准的第3条,清理了第2条中的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定义,将第1条修订为三个主要目标,并简化了第4条中对受益人的描述.
协调人面临的挑战在于需要同时处理两份独立案文,并另外纳入两个条款,以反映协调人的提案.
为了易读起见,相关信息以两栏式表格形式呈现,表格仅显示协调人所作的改动,并分为两种版本:带修订符版和清洁版.
协调人的提案是以对原始条款草案带修订符的形式编制而成,因此,协调人案文中所作修订性质容易识别.
在关于传统知识的案文草案第1条中,他们删除了标题中的"政策"二字.
作此改动是为了兼顾一些成员国提出的要求.
他们还将案文草案中的目标数量减少到三个.
拟议的新案文内容如下:"本文书旨在为受益人提供手段,以:(a)防止其传统知识被盗用、滥用和未经授权使用;(b)鼓励和保护创造力和创新,不论是否商业化;(c)防止对传统知识错误授WIPO/GRTKF/IC/37/17第35页予或主张知识产权权利.
"对于有关防止盗用、滥用和未经授权使用的第一个目标,他们将这些术语全部列出以纳入所有成员国的意见,因为他们发现某些代表团表示倾向于使用"盗用"一词,而其他代表团则希望使用"滥用和/或未经授权使用"术语.
他们删除了原先的备选项1中对非法占用的提述,认为"盗用、滥用和未经授权使用"这一表述中已经包含该术语的意思.
同样,他们删除了"控制[……]方式"这部分,因为其意思也在"盗用、滥用和未经授权使用"这一表述中得到体现.
根据一些成员国的要求,他们将关于实现公平和公正的惠益分享的目标挪到了序言部分.
该目标被认为十分重要,而且可为其他文书中的工作提供支持,理应放在序言中.
他们删除了备选项1中关于传统知识的其余规定,认为这些内容重复,并且完全包含于三个目标中.
他们还删除了备选项2、备选项3和备选项4.
他们对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案文作了类似的改动.
在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案文原先的备选项1中所列的三个目标与传统知识案文相同,改动了唯一的不同之处,就是客体,即使用了"传统文化表现形式"而不是"传统知识".
在关于用语的第2条中,他们对两份文件中所载的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定义作了调整,目标是在定义中纳入关于客体的第3条中规定的保护标准,以期消除过度重复现象.
此举旨在满足部分代表团关于在定义部分更明确地界定资格标准的要求.
修订后,先前关于客体的第3条变得多余,因此被删除.
传统知识的定义内容如下:"就本文书而言,传统知识是指符合以下标准的知识:由土著人民、当地社区和其他受益人创造、维持和发展,并且与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的民族或社会特性和/或文化遗产有联系,或者是其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代代相传,无论是否连续;以经整理的、口头的或其他形式存在;可能是动态的和不断发展演变的,而且其形式可能表现为诀窍、技能、创新、做法、教导或学问.
"他们删除了先前对民族或国家的提及,并代之以"受益人"一词,由此增强了明晰性,因为经修订后,第4条中对受益人的描述中就包含民族和国家.
他们还去掉了对50年期限的提述,因为传统知识是动态的和不断演变的,在这方面,通过对"代代"的提述引入了灵活性.
这为成员国根据各自的立法设定自认为合适的时间期限留出了政策空间.
在提及这种联系时,协调人承认他们提出的门槛标准比"有直接联系"这一表述所反映的门槛要低,但他们对此感到满意,因为这将为成员国在本国立法中设定更高的门槛留足政策空间.
他们讨论过是否应将"集体创造或维持"作为传统知识的一项标准纳入,但最终决定不将其纳入,因为他们认为,就那些可能由个人持有的某些种类传统知识而言,这项标准并不合适.
个人可能会对传统知识的某些方面梦寐以求,而且土著医学从业者个人对非由集体持有的传统知识享有权利的例子不胜枚举.
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术语定义如下:"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系指符合以下标准的任何物质形式或非物质形式的或者物质形式与非物质形式相组合的创造性和精神表现形式,如动作、物质、音乐和声音或语音及其改编:由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集体创造/生成、表达或维持,可能是以经整理的、口头的或其他形式存在;是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文化和/或社会特性和文化遗产的独特产物和/或与之有联系;可能是动态和不断演变的;代代相传,无论是否连续.
"他们在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定义中删除了对"文学和艺术"的提及,因为这些术语只是创造性的狭隘范例,因此被纳入了创造性的广义定义.
他们去掉了对50年期限的提及,理由与对传统知识定义作此修改的理由相同.
出于同样的理由,他们将"有直接联系"改为"有联系".
但是,在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由集体创造或维持这项标准的问题上,协调人认为予以保留是明智之举,因为相对于传统知识,这项标准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之间的相关性更强.
在传统知识案文第3条中,他们删除了资格标准,基本上将其移至定义的相关部分.
他们曾争论是否应在第4条中简单提及传统知识是客体,就像在备选项1等处那样,但最终决定,如果文书的标题提及此类客体,则意味着备选项3没有添加任何新内容,也就没有必要将其单独列为一条.
备选项2被删除,因为它仅是重申了资格标准.
在备选项3中,对受保护传统知识的提及也被作为冗余内容删除,因为该表述旨在明确根据文书应予保护的客体.
其目标可在关于受益人描述的部分实现,因为有个成员国要求在该部分插入文字,表明对受益人权利的保护只能按照文书的规定进行.
在原始案文中,这一目WIPO/GRTKF/IC/37/17第36页标是通过定义部分中的资格标准得到实现,基于同样的原因,对关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案文也进行了类似的修改.
167.
贝拉米女士代表协调人发言,她说,由于不同意见数量很多,协调人很难做到让所有IGC成员都满意.
她说,序言部分理应阐明文件编制的目的和考虑因素.
第1段承认《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该《宣言》是IGC某些讨论的基础.
第2段承认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的权利.
第3段确认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对不同问题如何处理存在着地区差异.
这些社区有其固有的价值观,所有人都必须认识到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体系的内在价值,而且在确立产权组织框架时应当考虑到这些价值.
第6段承认自远古时代流传至今的习惯使用方式.
第7段强调需要尊重传统知识体系.
第8段承认促进创造力和创新.
第9段提到共同商定条件.
第10段谈及相互支持以及共同努力的必要性.
第11段谈及促进创新和承认与之相关的知识和经济发展.
第12段肯定了充满活力的公有领域的价值.
第13段承认需要新的规则,因为IGC尚无全部答案.
秘书处几十年来编写的文件已清楚地阐明这些概念,而且她鼓励各成员阅读文件WIPO/GRTKF/IC/37/6和文件WIPO/GRTKF/IC/37/7.
序言部分以一贯的序言声明收尾,指出文书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削弱或取消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现在享有或将来可能获得的权利.
在传统知识案文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案文第4条中,协调人删除了标题中的"保护"二字,并在条文中插入"保护"一词,内容如下:"本文书所保护的受益人是可以依据国家法律确定的土著人民、当地社区和其他受益人.
"其脚注指出,"其他受益人"一词可包括国家或民族.
168.
[秘书处的说明:这部分会议是在各代表团审查第一次修订稿时进行短暂休息之后举行的.
]主席强调,第一次修订稿是一份修订文件,无任何地位.
全体会议是决策机构.
他宣布开始对第一次修订稿发表一般性评论.
169.
[秘书处的说明:所有发言人均表示感谢协调人所做的工作.
]印度尼西亚代表团代表亚太集团发言,它承认第一次修订稿尚在进行之中.
它说,亚太集团个别成员将提出详细的评论意见.
170.
萨尔瓦多代表团代表GRULAC发言.
它说,第一次修订稿涉及两份独立案文中的两个不同主题,做到这样已经非常好.
它认识到修订稿正在进行之中,有待进一步完善.
它看到对两份案文整合后有所改进.
围绕序言部分开展的工作涵盖了需要强调的主要问题.
它支持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传统知识的新定义,其中考虑了成员们在整个会议期间就具体问题发表的评论意见.
GRULAC成员将以国家身份就具体问题进行发言.
它表示打算在第一次修订稿的基础上开展建设性工作.
171.
中国代表团说,两份案文已大大简化,这对有的放矢地展开讨论非常有帮助.
就案文内容而言,成员国的某些关切未得到充分反映.
它稍后将就具体问题发表进一步意见.
172.
摩洛哥代表团代表非洲集团发言,它说,第一次修订稿第一部分变动较大,这意味着已经取得了进展.
它支持此项工作及所用的方法.
第一次修订稿第一部分为IGC展开讨论奠定了良好基础.
非洲集团个别成员将在适当的时间就具体问题发言以表明其关切.
对每一份法律文本的评鉴,都只能在整个案文的基础上进行,因此需要就案文第二部分也展开讨论.
173.
拉脱维亚代表团代表CEBS集团发言.
它说,两份案文中的两个序言部分已经合并.
但它支持将两份文书分开,因此对共用一个序言感到不解.
它还说,CEBS集团表示支持的一些有趣概念和备选项遭到删除.
它稍后将就案文发表更详细的评论意见.
174.
印度尼西亚代表团代表观点相似的国家发言,它表示认识到所用方法和办法的价值.
关于文件本身,它有一些关切和意见.
例如,权利概念仍然缺失.
但是,关于第一次修订稿的全文,它对文件中的不同条款保留其立场,因为考虑到其立场与今后起草其他条款的方式相一致.
WIPO/GRTKF/IC/37/17第37页175.
欧盟代表团代表欧盟及其成员国发言,它回顾了主席的介绍性发言,并注意到有评论意见称,协调人正试图将一项提案付诸审议,并努力公正、平衡地兼顾各方的利益.
然而,它对第一次修订稿中缺少备选项和若干地方未纳入其首选措词表示关切.
它倾向于在据以展开进一步讨论的案文中保留其在先前发言中强调的概念和首选措词.
关于这种不当遗漏其首选版本情况的一个例子是,前一版案文中关于受益人的第4条没有备选项1.
另一个例子涉及关于术语的第2条与已被删除的关于资格标准的第3条之间的联系.
它回顾说,主席曾请大家就如何在第一次修订稿中处理这一问题提出想法.
这个例子表明第一次修订稿的内容与它希望保留的内容如何相去甚远.
它强调了资格标准出现在客体条款中的重要性.
它承认,协调人编制第一次修订稿的目的是,采用整体办法将定义和资格标准合并在一起,而且它也理解基本的技术关切;但新案文遗漏了其首选备选项.
它希望这些概念和备选项在第二次修订稿中重现.
之前立陶宛代表团在代表CEBS集团时就已经指出,而且主席也已经明确表示,汇编一份合并文本并非初衷所在,但实际上却有将两份案文合而为一的趋势,对此它表示不支持.
如果该修改稿只是一份进行中的临时文件,那它就没有实质性意见.
待到逐条讨论时,它将再发表更详细的评论意见.
176.
美洲土著人权利基金的代表代表土著核心小组发言,他说,在拿到整份文件之前,他无法就文件某些部分表示同意.
他赞赏地注意到,"人民"一词的括号已删除,而且序言部分第一行提到了《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这标志着这些文书在向当代人权规范看齐方面向前迈出了一步.
待到逐条讨论时,他再发表进一步的具体评论意见.
177.
菲律宾代表团回顾了自己之前就整份文件前后连贯地使用自由、事先和知情同意所作的发言,并注意到为在当前草案中确保这种连贯性所作的努力.
但第2条似乎遗漏了这一点.
它理解主席所阐明的进行通篇修订面临的种种限制,但要求今后的草案反映其就所有可适用条款所作的发言.
178.
泰国代表团赞同印度尼西亚代表团代表观点相似的国家所作的发言.
第一次修订稿言简意赅,可读性强,并维护了不同立场的完整性.
经仔细阅读第一次修订稿并听取协调人就所作具体修改和进行修改的理由作出的解释,它认为第一次修订稿反映了迄今已开展的良好工作.
第一次修订稿只是整份案文的第一部分,实际上这也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第一次修订稿反映了全体会议和非正式会议上所强调的灵活精神,泰国代表团对此表示赞赏,但该修订稿仍在进行之中,因此,它在看到其余条款之前,暂时保留对个别条款的评论意见.
它感谢主席和所有成员国在合作起草该案文草案时展现出的合作精神和耐心.
179.
瑞士代表团欣见,第一次修订稿更加简单明了,重复现象减少,同时也认识到修订稿是一份进行中的文件,尚待进一步完善.
关于目标,它对该版本没有保留备选项3中所载的积极办法感到遗憾.
事实上,目标(a)和(c)是在以否定形式描述应当预防的情形,但这两个目标中所包含的概念就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而言不是很明确.
目标(b)过于笼统,并未侧重于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所特有的问题.
关于"用语"以及协调人对资格标准的处理方式,它可以支持这种做法,但前提是对文书范围和执行部分其他条款的阐述做到更加清晰明确.
但是,它对将传统知识定义中的"受益人"一词纳入第3条并以此方式将传统知识与传统知识的创造者和持有人联系起来持保留意见.
最后,关于第3条,如果说受益人等同于权利持有人,那么它将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视为受益人.
它希望能将这一点作为备选项列入第二次修订稿.
180.
法国代表团说,它的发言与欧盟代表团代表欧盟及其成员国所作的发言是一致的.
它绝对尊重土著人民,但按照法国的做法,使用"土著人民"一词和提及土著人民的权利这个问题必须要得到解决.
实际上,法国人民不可分割和法律面前公民平等的宪法原则使得法国人民只有作为一个整体才能WIPO/GRTKF/IC/37/17第38页从这些权利中受益.
法国人民不可分割的事实和《宪法》中的不歧视概念使得在法国人民内部无法承认由共同起源或文化特征所定义的若干民族或社区,而且妨碍了由起源、文化、语言或信仰所定义的民族或社区的集体权利.
在法国,权利的主体是个人.
例如,新喀里多尼亚土著人民就是这种情况.
的确,有几项案文使用了"土著人民"和"土著人民权利"这两个术语,法国也表示接受,但那是因为案文的重要性.
《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的案文即属此种情况.
但是,那是一份政治宣言,而不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
在该宣言通过时,法国代表团就曾发表一份解释性声明,以回顾法国《宪法》.
该做法仅限于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人权理事会不具有非法律约束力的案文、决定和决议或《生物多样性公约》等文书.
对于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案文,如欲在序言中述明,例如像在《名古屋议定书》中那样,就只能通过提及《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
它要求依照IGC上届会议上所言,先保留"人民"一词外面的括号,待到外交会议再做决定.
181.
澳大利亚代表团说,协调人的工作增强了案文的可读性.
虽然它认为瑞士代表团提到的修订案文中的"其他受益人"等某些字词有问题,但它认识到修订稿尚在进行之中,因此它将在较高层面上再发表其评论意见.
它欢迎在定义中添加资格标准,因为这有助于定义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同时认识到,对于针对特定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保护,其范围将在有关保护范围的条款中加以述明.
此项工作有助于向前推进.
可能还有其他机会清理其他领域的案文.
182.
安第斯土著人民自主发展法律委员会的代表针对那些声称在其境内没有土著人民但又主张提及国家/民族的发言者表示,当地社区概念可以满足这些要求,因此"其他受益人"一词没有必要出现.
183.
美国代表团指出,关于它基于案文的建议,有些已得到反映,有些则未得到反映.
协调人新增的措词引发了一些新问题.
首先,它早先公开建议进行的通篇编辑在第一次修订稿中未见任何迹象.
其次,在传统知识案文中,就新序言部分第一段而言,它对与《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有关的措词感到一些关切,特别是,该《宣言》仅给予土著人民权利,而未给予当地社区权利.
在特定内容的结构安排上,仍需要进一步的工作.
它建议在"土著人民"之后加上逗号,并将"其中"一词放在括号内,以解决这一特定问题.
序言部分第二段的措词直接取自《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第31条,但又提到当地社区,鉴于在上一行中提到过,且该措词源于其中,它建议将该措词放在括号内并用以下表述取而代之:"承认土著人民维护、控制、保护和发展其对自身文化遗产、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知识产权的权益以及当地社区在维护、控制、保护和发展其对自身文化遗产、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方面的利益".
关于英文本序言部分第四段,"has"一词存在打字错误,第二行应为"have".
它建议将"固有"一词放在括号内,因为该词在上下文中的意思不够明确.
关于第5段,它出于同样的原因建议将"内在的"放在括号内.
关于第9段,它建议将英文本中的"promote"改为"promoting",并建议将"基于共同商定条件……民族/受益人"放在括号内,因为该措词来自《生物多样性公约》,它对其相关性和该特定文书的语境不确定.
关于第10段,它不清楚各国是否能够确保相互支持,因此它建议将整个段落放在括号内.
第12段可能仍需要一些修改,使其与它所支持的原始序言中的措词保持一致,因此它建议在"创新"之后插入"以及"并将其放在括号内:",以及有必要保护和维护公有领域".
在第13段中,之前的版本被放在括号内,它建议也将该表述放在括号内,因为它预先假定相关权利根据该文书已经存在,而且它可能会预判谈判的结果.
关于合并传统知识案文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案文的序言,它对该合并序言的参与不带任何偏见.
它认为分为两份单独案文可能较为妥当.
有关关于政策目标的第1条,它要求重新插入文件WIPO/GRTKF/IC/37/4中的备选项4,因为新的备选案文行文松散,没有涵盖原始备选项的所有要素.
关于第2条,它之前已公开建议将所有资格标准纳入"受保护的传统知识"定义中.
拟议定义内容如下:"受保护的传统知识系指满足以下标准的传统知识:与第4条[重新编号为第3条]所定义的受益人的文化遗产明显相关;由集WIPO/GRTKF/IC/37/17第39页体创造、生成、发展、维持和共享;在已由各个成员国确定的时间内代代相传,但该期限不少于50年或五代人的时间;符合第5条[重新编号为第4条]规定的保护范围和条件.
"关于"秘密传统知识"的定义,它提出了一些改进建议,这些建议已经记录在案.
最后,有关新的关于受益人的第4条,它要求重新插入备选项1,这是其首选替代项.
它之前曾建议在"受益人"一词之后加上"以[……]提供的保护"字样,并希望看到该措词也得到反映.
它了解到关于第5条案文或案文其他部分的所有其他公开发言都将在案文中得到反映.
在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案文中,关于原则和序言,它已经赞同地注意到绝无合并这两份文件之意,并且在IGC审议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保护原则后,最终将出台一套原则.
它将仔细研读传统知识案文序言部分所载的原则,以了解是否有任何原则可适用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
更宽泛地说,指导原则自IGC成立之初便一直在讨论,这些原则不仅在以往的工作中很重要,而且随着IGC的工作不断推进,它们无论是作为更大文件中的一个要素,还是作为一套有意义的、独立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保护原则,或许仍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第1条,它同意瑞士代表团的意见,希望看到积极的目标陈述.
它曾在先前案文的备选项3中看到该表述,并要求将该替代案文作为备选项加以反映.
关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初步定义,将这些资格标准纳入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定义的可能性使其感到鼓舞.
它希望用"艺术或文学的"取代"创造性或精神的".
作为重要传统文化表现形式起源的重要精神概念已在序言部分第四段和第七段中加以表述,作此承认和表述就该文件而言是恰当的.
然而,在此时,该文件正在挣脱该表述起源的拘囿.
"艺术和文学的"可进一步增加价值,如此一来,案文所保护的对象本质上是一种表现形式,而不是表现形式来源.
它注意到"有直接联系"中的限定词"直接"已被删除.
它认真听取了关于为何将其删除的解释,但依然希望重新插入该词.
它指出了一个具体的功能方面原因.
实际上,在整份文件中,IGC所讨论的是归属问题的可能性,但它怀疑是否存在密切关系、直接联系,以及对任何归属利益的管理是否切实可行.
出于这些原因,它要求恢复该词.
它还注意到,时间维度已被删除.
这是IGC讨论的一个重要部分,它希望在该问题得到解决之前,备选项2(d)段中的时间维度仍保留在案文中.
在第3条中,协调人纳入的案文可能会存在某种缺陷,导致无法确定那些不能明确归属于特定土著社区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受益人.
它要求将第4条原先的备选项1重新纳入案文.
184.
意大利代表团表示支持欧盟代表团代表欧盟及其成员国所作的发言.
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案文序言部分有了删减,但它对所作删减并不认同.
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因此需要不同的规定.
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版权法律和条约的保护.
它要求恢复被删除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案文的序言.
关于序言部分第二段,它不赞同指明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的权利.
关于第九段,它不赞同其中所述的事先知情同意/共同商定条件原则.
它不同意提及关于该领域执法的新立法的主张.
关于第十四段,它说,国际层面上不存在公认的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权利.
第十四段中的提法完全不正确.
至于案文正文,其立场与欧盟代表团代表欧盟及其成员国提出的观点相同.
案文应考虑到目前讨论的所有观点.
IGC正在努力确保用适当的术语并以适当的形式表述已经阐明的观点,但观点的内容应如实反映.
然而这一点根本没有做到.
协调人是作出了选择,但所作选择绝非能让IGC达到全体会议上希望它达到的局面.
应当重新审视已删除或添加的所有内容.
凡添加的内容,都应放在括号内,凡删除的内容,都应原样或以备选项形式重新纳入案文.
例如,在第1条中,各种提案均被删除.
它对备选项3很感兴趣.
关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案文的第1条,第1条(a)款使用了"盗用"一词,但它不赞成将该词纳入.
它还对防止错误授予或主张知识产权的第1条(c)项存有疑问.
谈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无论权利持有人是谁,版权都是已得到普遍承认的权利.
在传统知识定义中,"其他受益人"一词并未反映以往案文中的内容.
关于50年或五代人的时间维度问题尚在讨论之中;但相关表述却已删除.
该表述应该重归原位,因为所讨论的一切问题都应在案文中得到反映.
WIPO/GRTKF/IC/37/17第40页185.
主席说,第一次修订稿是一份工作文件,旨在帮助成员国达成共识.
协调人正在努力提出思路,供IGC成员审议.
关于IGC的工作,仍存在着概念上的分歧,该工作侧重于狭隘的知识产权制度,而不是站在更高的角度,试图审视概念性问题.
他提到了更新的差距分析草案,并表示IGC有意弥合这些差距.
所有发言都需要在案文中得到适当和准确的反映.
他结束了关于一般性发言的讨论,并宣布开始逐条讨论.
186.
加拿大代表团承认协调人的任务具有挑战性.
关于序言,它认为有必要精简案文,但该草案某些地方的案文令人关切.
不过,它仍然愿意在协调人所编草案的基础上参与,并对主席保证这是一项进展中的工作表示赞赏.
它保留对各个组成要素进行评论的机会,因为其中许多要素涉及稍后将要讨论的保护范围等问题.
关于目标,拟议的新目标表述确实极大地简化了案文并缩小了重点范围.
但随着案文的简化,在条款的表述上又出现了新问题.
这三个要素并非都与受益人有明显的联系.
以保护创新或防止错误授予知识产权为例,尽管受益人将从这些目标的实现中受益,但实现这些目标的主体将不再是受益人本身.
此外,单凭该文书无法单独实现这些目标.
"旨在"一词有助于传达这样一个事实,即该文书将有助于实现这些目标,但文书本身并不能防止盗用或防止错误授予知识产权,诸如此类.
如果删除"为受益人提供手段"短语并保留起首部分"本文书应当",便可消除该问题并完善传统知识案文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案文中的相应措词.
此外,包括加拿大在内的一些成员国仍在继续努力,就该文书试图防止的行动,即盗用、滥用和未经授权使用,形成最佳表述和相应定义.
在它看来,未经授权使用与知识产权环境密切相关.
但是,所有这些术语都需要结合保护范围条款加以考虑.
关于受益人,它依然对该条款深感关切,但这些关切在协调人的提案中被放大了.
为了考虑纳入允许成员国指定其本身等"其他"受益人的酌处权,至少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考虑传统知识或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是否为与土著人民或当地社区有关.
它认为,在传统知识或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与一个或多个可确定的土著或当地社区有直接或间接联系时,不应当指定其他受益人.
如果IGC考虑允许指定"其他受益人",那它希望案文能够非常清楚地界定这一概念,并同样明确地界定可能存在的可确定"其他受益人"的罕见情形.
还有一个与之相关的问题是,该条款中使用了被动语态,从中无法看出究竟由谁来作出决定指定"其他受益人".
因此,IGC需要共同确定由谁来作出任何此种决定.
它还认为,在受益人条款中的"其他受益人"问题得到解决之前,就开始在传统知识定义中等处添加对"其他受益人"的提及为时过早.
它仍对指定成员国或民族作为受益人持强烈保留意见,而且立场坚定.
它重申有兴趣讨论"当地社区"的含义,并考虑分别在传统知识案文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文书中引入一个可就何为"当地社区"设定最低标准而且所有各方都同意的定义.
令之感到宽慰的是,这是一项进行中的工作,令之表示赞赏的是,有观点认为应就其他条款(例如保护范围)拟定一份别的案文,以供在第二次修订稿之前进行审议,毕竟第二次修订稿的评论机会通常有限.
187.
尼日利亚代表团说,它希望IGC接受该文件并对其加以完善,然后着手讨论迄今尚未开始讨论的其他条款,只有这样,IGC才能够在本周结束前从整体上把握全文,因为一切都是相互关联的.
但是,鉴于情况并非如此,它就冒昧地谈几点意见.
美国代表团关于区分土著人民拥有权利和当地社区具有利益的言论令人不安.
这纯属法理学之论.
在大多数情况下,土著人民与当地社区重叠,具体情况因国情而异.
对于这种区分谁拥有权利和谁具有利益的观点,协调人应加以研判.
至于"受保护的"传统知识和插入该术语的理由(以免预判谈判结果),它建议将"受保护"放在括号内,因为该字眼与预判结果不一致.
关于对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附加时间要素的想法前面已经讨论过,并且已经就"代代"的表述达成折中.
IGC应该再次审视这一限定要素,因为该立场不太令人信服.
关于"保护的受益人"这一短语,应暂且不做定论,以便留出余地反映现有受益人(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之外的新选择,如民族或国家.
IGC绝不能忽略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传统知识涉及个人权利或WIPO/GRTKF/IC/37/17第41页个人主张的情况.
这些情况在定义中没有得到有效反映.
它将向协调人提交起草建议,特别是关于定义的起草建议.
188.
欧盟代表团代表欧盟及其成员国发言,它认可并赞赏协调员就无意合并两份案文作出的解释.
它赞赏协调人在试图完善和简化序言部分所用措词方面采取的一般做法,但不无有待商榷之处.
首先,它担心序言部分第二段(涉及承认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有权维持、控制和保护等等)与保护范围条款之间存在着联系.
它支持基于措施的办法,而该序言条款似乎更多地属于基于权利的办法这一范畴.
序言中使用"权利"一词是有问题的.
在这方面,分层法包含一些更复杂的要素,IGC或可加以探讨.
欧盟代表团无意赞同任何与基于权利的办法关联密切的办法.
关于第九段(提及在自由事先和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共同商定条件以及公平和公正地分享惠益),它对将该文书与《名古屋议定书》所涉及的要素联系起来表示关切.
在该条的框架内,协调人已经注意到它对这一点的关切.
最后,关于第十三段,它认为该段与基于权利的办法有关联.
就承认需要新规则而言,它的视角更加细微化,因为它对存在分歧之处仍存有疑虑.
整个段落都有待商榷.
它希望能就此进一步开展工作并将其关切记录在案.
关于第1条,总的来说,它欢迎协调人就减少目标数量和提高措词明晰度和精炼度所作的尝试.
虽然它已表示愿意进一步探讨备选项3,但它也尽力研究了(a)(b)和(c)款.
它要求保留备选项3,因为它认为备选项3有其可取之处,特别是鉴于它对目标(a)中的盗用概念深感关切.
通过逐一列出盗用、滥用和未经授权使用来解决问题的做法并非完全无可指责.
它尚未找到处理这个问题的可行方法.
关于备选项3,通过改用肯定式措词来处理问题这一尝试更为成功.
它说,可以进一步探讨和讨论"适当使用"的确切含义.
就为在该问题上达成共识铺路而言,这种方法更为可取.
关于(b)款,总的来说它支持该目标,但是,它欢迎就后半句"不论是否商业化"作进一步讨论.
(c)款没有问题.
关于第2条,连同被删除的第3条,它重申它倾向于将资格标准列入第3条.
同时,它承认协调人编制第一次修订稿的尝试意在研究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术语与资格标准,并试图减少重复、重叠和冗余现象.
它支持试着删除各类条款中的相似措词,但将两个不同条款中的各种要素重新编排挪移要另当别论.
它要求保留关于客体资格标准的条款.
至于对可能合并的关于定义和资格标准的统一案文的实质性分析,它将更详细地探讨标准本身.
这不是它最初的方法,而它始终无法放弃其最初的方法.
关于受益人,它一直支持的备选项是将受益人限于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的备选项1,但它对"人民"一词的使用持一定的保留意见.
主要问题不是将这一范围扩大到其他受益人,例如民族或国家.
它要求在第二次修订稿中保留备选项1,因为该备选项反映了它的立场,它不希望这一概念丢失.
189.
立陶宛代表团代表CEBS集团发言,它表示赞同欧盟代表团代表欧盟及其成员国所发表的具体意见.
190.
印度代表团说,第一次修订稿正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然而,由于所有条款相互关联,它需要看到整份草案才能发表评论意见.
它保留就每项条款发表评论意见的权利.
然而,应当为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分别编写序言.
在研究其他条款之后,它将重新审议序言的实质内容.
有关目标,协调人已做了非常值得赞赏的工作,使目标部分更加简洁,但也丢失了某些要素,特别是关于将保护扩至传统知识及其持有人的概念.
它说,欧盟代表团代表欧盟及其成员国所作的说明从其本身的视角来看十分合理.
然而,由第三方基于传统知识所做的创新,如果不给予传统知识持有人应有的份额和适当的承认,则属于盗用行为.
IGC必须为传统知识持有人创设权利,并给予他们这些权利.
惠益分享是《名古屋议定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基础.
如果没有《名古屋议定书》或《生物多样性公约》,且如果IGC试图为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创建一个法律框架,则应在传统知识被用于进一步创新时确保其持有人获得应有的份额.
备选项1(c)段应予以保留.
关于受益人,受益人应当是土WIPO/GRTKF/IC/37/17第42页著人民和当地社区这一说法是正确的,但我们还需要承认,迄今还没有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传统知识的汇编.
印度已经作出努力,与传统知识数字图书馆合作,记录已经在经文中存在数千年的知识.
由于实际上的当地社区已经不复存在,无法将传统知识与它们联系起来.
然而,传统知识仍然是传统知识.
各国应当爱护这些传统知识,因为有些创新正是在这些传统知识的基础上进行的.
从这个角度出发,一个强有力的实例是,努力将所有传统知识汇聚到一起的国家应当成为受益人.
在传统知识商业化的基础上,无论与第三方分享什么惠益,都将由政府接受,并且对于所有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来说,都能在教育和卫生方面与该民族平等分享.
将国家纳入受益人范畴是义不容辞的.
191.
巴西代表团说,尽管在第一次修订稿中,有一两处没有考虑采纳其倾向于使用的措词,但协调人已经非常努力地去顾及IGC所有成员不同的利益和需要.
它保留在之后的讨论中进一步发表评论意见的权利.
关于第1条,它与其他一些代表团一样表示,希望澄清(b)项意在鼓励和保护基于传统的创造力和创新,以使其符合该文书的宗旨.
第2条中的定义非常重要,但公有领域是一个难以界定的术语,(甚至《TRIPS协定》都没有定义公有领域),如果IGC试图给"公有领域"找到一个通用定义,将会浪费很多时间.
对于第3条,它同意其基本措词.
它可以提出一些最终的妥协意见,但"可根据国内法确定的其他受益人"的措辞似乎非常合理且非常明智.
192.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代表团说,编写案文是一码事,谈判代表看待案文和做好准备弥合差距的精神和善意是另一码事.
在经过这么长时间之后,它鼓励并呼吁大家密切合作以弥合差距、本差灵活态度和妥协精神开展工作.
第一次修订稿正处在一个无法接受具体评论意见的阶段,因为整体情况尚不明朗.
就整体情况而言,所有条款均相互关联.
它保留在了解整体情况之后发表具体评论意见的权利.
尽管如此,它还是在序言中看到了为承认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持有人的权利所作的努力.
这些努力确定了基调,然而一旦涉及文书的执行部分,虽然只有三条,但趋势便是忘掉序言承认的权利,而侧重于其他问题.
具体而言,第1条的目标应当与序言承认的权利保持一致.
第1条没有表明文书的目标.
应当阐明文书的目标,以提高知识产权制度在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方面的透明度.
第1条缺乏上述内容.
相反,第1条把制定此等制度和防范盗用行为的责任完全交给了受益人.
如果不是受益人,好像就不必承担责任.
但是,责任不仅是一群受益人的,而应由大家共同承担.
之前的案文里也有这个问题.
协调人试图精简现有案文,而不是关注重要问题.
在第2条中,具体来说是在某些术语的定义中,一个术语要接连参考另一条中的另一个术语,这种做法并不适宜.
接连参考的做法只不过在兜圈子,永远无法达到目的.
举例来说,这就是有关受保护传统知识的问题之一.
将传统知识划分为受保护的和不受保护的也有一个固有问题.
这样做不是一个好办法.
它提到欧盟代表团代表欧盟及其成员国所作的发言,并称IGC需要阐明传统知识保护的资格标准.
对其作出定义或将其作为主题事项都不是令人满意的做法.
在一项条款中,应当仅关注资格标准问题,可以保护哪些类型的传统知识,以及在何时何地对其加以保护.
"用语"部分也试图回避该条,因为这个问题很难解决,而且将某些重要问题纳入"用语"部分并通过定义进行补救也难办到.
它对协调人表示同情,但这起不到多大帮助.
某些术语无法作为术语进行定义,但必须在案文执行部分加以处理.
关于受益人的条款应当尽量简短,而协调人为创作一个由国内法根据其国家制度定义受益人的环境所作尝试是可以接受的.
193.
美洲土著人权利基金的代表代表土著人民核心小组发言,他表示自己饶有兴趣地审查第2条中的定义,其中纳入了对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采用分层法.
但是,他在看到第5条之前对第2条持保留意见.
他认为所有传统知识都是神圣的,并且对在传统知识前面加上"受保护"一词表示关切.
他无法同意任何条款,因为他需要看到完整的文件,才能了解整体情况.
WIPO/GRTKF/IC/37/17第43页194.
南非代表团说,讨论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大体背景以几个世纪以来的统治和边缘化为标志.
人们所追求的是纠正过去的不公正现象.
目前还没有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受到保护的先例.
在它看来,统治和征服还没有走远.
它还记得,人们分成两个阵营,相互对峙,不幸的是,在IGC开展的辩论也属于这种性质.
有关参与规则,根据任务授权,已经敦促IGC使用特定的办法.
主席鼓励采取灵活态度和平衡做法,并且摈弃历史立场.
有些成员就资格标准表达了善意.
此外,从时间因素来看,随着某些国家摈弃了历史立场,它们也表现出了善意.
然而,这些善意没能贯穿讨论始终.
各代表团重新援引过去的立场,并且坚称必须恢复它们的立场.
举例来说,如果有人提出目标和备选项3问题,它想问怎样才能将每个人的利益纳入所谓的"积极办法"中.
积极办法不仅针对基于措施的办法,还针对基于权利和措施的办法.
它请坚持采纳备选项3的成员不再执意在此处援引其他章节,以及请它们了解IGC如何针对目标对此备选项作出改进,并使其包含所有备选案文.
关于方法,它回顾,有些代表团提出了通篇插入问题,但其他代表团没有机会对此进行审议.
自2006年以来便采用这一技巧,结果造成了更多的分歧和混淆.
成员们跟不上事态发展的速度.
案文最终形成了一条鸿沟.
IGC需要找到方法来管理忽然出现的快速、通篇且大量的插入,而其他人根本无法参与其中.
作为一种向前推进的方法,它建议采取设置最低标准的办法.
各成员不应继续保持最高标准的立场.
IGC需要找到一个所有人都能取胜的立场.
不应再出现任何失败者.
拖延这一进程的成本高昂,无法达成一致的代价巨大,损失所造成的后果十分严重.
立即找到解决办法符合所有各方的利益,从而使行业以及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能够推进并实现其目标.
在序言中,IGC被带回之前没能取得成效的老路.
IGC在目标问题上花费了六年时间,但直到2010年开始参与谈判,才在实质性问题上取得进展.
它说,序言是对原则的声明.
序言是有期望的,但并不一定是实际的.
序言针对的是人们期望遵循的原则.
在这方面,连第2段都是对声明的表述.
甚至还可以插入"承认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期望有权……".
还有印度代表团述及的关于事先知情同意和共同商定条件的问题.
即使不存在事先知情同意和共同商定条件,IGC也必须创造出与惠益分享有关的东西,以及用来处理从某一社区向另一社区转移知识的法律形式.
不过,事先知情同意和共同商定条件恰好已经存在,而这并非只是巧合.
这就要求IGC拿出办法来.
印度代表团充分讨论了这一问题.
巴西代表团提到了公有领域问题.
产权组织的每项文书对公有领域下的定义各不相同.
版权方面和专利方面对公有领域的定义可能并不一样.
在它看来,序言有关执行的原则更多地涉及保护.
执行是价值链上的一环.
IGC应当考虑改进"积极"目标以涵盖每项利益,只要涵盖要纠正的危害即可.
它不得不提到哪些方面遭到了错误的对待,哪些方面必须加以改正.
它呼吁考虑土著人民的期望.
这并不是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能够使用的唯一工具,其他国家可就此问题批准各自的协定.
这将导致破坏产权组织的声誉.
关于定义问题,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提出的问题指向同一实体各定义中的一个,案文中甚至还不包括该定义.
在进行过程中表述为"受保护的"传统知识.
结果,这影响到了其他地方.
在出现"神圣的传统知识"和累积改动之处也有插入.
这是由疏忽造成的,可以删除.
关于受益人问题,印度代表团向反对国家的作用的成员指出对传统知识数字图书馆的运用.
欧洲、美洲、日本和其他许多地方的专利局都在使用传统知识数字图书馆.
这是国家在保护和促进传统知识发展方面发挥作用的产物.
IGC必须切合实际,找到一种方案,并承认所有真正的受益人.
没有发展中国家对这一特定条款表示反对,称该条允许第三方作为受益人.
该定义留出余地,承认某些背景下的传统知识使用者为受益人.
承认保护所涉及的不同权利可实现双赢.
这样就可以摆脱僵硬的立场.
195.
埃及代表团惊讶地发现,某些成员甚至冒着回到原点的风险,即便IGC希望就案文达成一致意见.
可以对第一次修订稿加以完善,这也是它为什么接受了其他代表团的意见,但同时保留其发表更多评论意见的权利.
它希望能对经修订的案文更加熟悉,并希望案文能够纳入欧盟代表团代表欧盟及其成员国发表的评论意见以及其他代表团的评论意见.
一切都是相互交织的.
它将本着建设性精神,WIPO/GRTKF/IC/37/17第44页并采用精确的方法发表一些评论意见,目的是加强案文的内容.
关于序言,第14段提到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获得的权利,而这些权利是不应受到质疑的.
这一段的内容涉及人们应当保护的权利.
关于条款的顺序,"用语"条款应当紧随序言之后.
在第1条中,提到文书的目标是保护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
它提议在该条开头插入:"本文书的目标是为受益人提供以下手段以保护传统知识……".
(a)段和(b)段不是指保护科学对象本身,而是试图保护与创新或创造力有关的一切事物.
它试图鼓励、推动、促进和保护创新成果,比如版权、专利等等.
不过,鼓励和推动是一回事,而希望保护的东西是另一回事.
它提议删除(b)段中的"保护"一词.
它保留在仔细读完经修订的案文后再次讨论措词的权利.
196.
日本代表团提出与立陶宛代表团代表CEBS集团、欧盟代表团代表欧盟及其成员国以及美国和意大利代表团相同的普遍关切问题.
它在全体会议上没有得到表述其倾向的机会.
结果,它倾向于采纳的备选项不见了.
第一次修订稿不具有任何地位,只有各成员国商定后才能获得地位.
根据这一理解,它希望IGC今后在编制任何案文时都能采用透明方式,以避免落入不堪境地.
第一次修订稿作出了许多没有在IGC第三十七届会议上提议或讨论的改动.
准确地反映出IGC对案文的讨论对于向前推进十分重要.
关于"序言/导言"的第9段,"公正和公平地分享惠益"和"事先知情同意"等字样是新规定的.
"分享惠益"和"事先知情同意"具体涉及获取和利益分享制度.
基于这一理解,它不支持第9段,因为该段将关于获取和利息分享的问题与知识产权制度联系起来是不恰当的.
应将第9段放在括号内.
关于第1条的目标,应当铭记的是,公有领域是全世界创造力和创新的基础.
因此,它希望提议在传统知识案文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案文的(b)段结尾之处加上以下措词,即"承认活跃的公有领域具有价值以及需要保护、维护和加强公有领域".
此外,考虑到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不同的性质,传统知识案文(c)段中的"或插入"字样应放在括号内.
关于重新组织原第3条的定义以及资格标准,它没有提出任何反对意见.
然而,它感到关切的是,关于资格标准的原案文消失不见.
与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定义一样,应当设定简明而客观的标准.
虽然在之前的发言中它提到它可以更加灵活地考虑多少年应当是适当的,但仍应就"传统"这一术语的标准作出进一步澄清,以确保法律上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
因此,它建议在传统知识案文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案文中纳入"50年"或"XX年"的字样,并将其放在括号内.
关于第3条,应针对各项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规定受益人.
有必要与每项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建立独特的联系.
受益人应当仅限于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并且不应包括国家和民族.
197.
大韩民国代表团提出了两点,并对第一次修订稿中的细节持保留意见.
首先,与之前的案文相比,第一次修订稿中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在"用语"方面似乎没有显著差异,但经过IGC几届会议的讨论,新的第2条应当包含"资格/主题事项".
受保护的传统知识的定义保持不变,尽管已将资格标准从第一次修订稿中移除.
如果像第2条那样,仍然删除资格/主题事项条款,就能更好地在"用语"部分分别定义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一般概念,以及在资格标准部分定义受保护的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一般概念,以使案文更加明晰.
其次,关于第3条,第一次修订稿新插入了"其他受益人"一词,但其范围和概念含糊不清,需要开展进一步讨论.
198.
俄罗斯联邦代表团支持第一次修订稿的案文,虽然它对该案文发表了一些评论意见.
毫无疑问,该文件新格式中最重要的方面就是需要具备灵活性.
一旦具备了灵活性,该文件就能被转化为国家立法.
序言部分第三段与俄罗斯的国家立法相一致,并且为各成员国依据各自国情保护传统知识提供了灵活性.
它希望对该文件加以改进,并且纳入提及国家立法的措词.
199.
法国代表团提及的问题涉及对土著社区的定义和受益人问题.
从严格的法律立场出发,并不存在一个国际公认的"土著人民"定义.
对此给出定义的唯一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案文是《国际劳工WIPO/GRTKF/IC/37/17第45页组织第169号公约》,全世界只有22个国家批准了该公约,其中仅有三个欧盟国家,这表明国际上缺乏对这一问题的共识.
土著居民或社区概念可以指向某一地域任何人群的后裔,比如在全球不同地方都曾出现过的殖民时期,由于其特殊习俗,区别于一般居民人群.
这一定义也引发了决定问题,即如何决定某人是否属于该人群——它想知道归属问题是不是自我指定或自我承认的(无任何客观标准)——以及如何确定这一点或该人是否属于土著社区.
所有这些要素使定义变得非常脆弱,并且很难以此为基础给予这些居民权利.
这是一个具有敏感性的政治问题.
一个不错的想法是,在IGC定义术语时,在第2条中对此概念采用在法律上统一的办法.
200.
美国代表团说,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角度出发,它高兴地参与考虑将资格标准纳入定义的可能性的探索工作中.
它听取了一些关于将资格标准保留在单独一项条款中的好处的发言.
它将继续思考这一问题.
展望未来,它愿意就提出的许多好主意开展进一步讨论.
201.
多民族玻利维亚国代表团说,案文包含许多积极方面.
案文给予国家立法一定的灵活性,这将允许各国根据具体国情,定义其希望适用的标准或想要如何向前推进.
很显然,案文包含一些敏感问题,特别是对于多民族玻利维亚国而言.
明智的做法是考虑到各国之间的分歧.
多民族玻利维亚国拥有大量的土著居民.
一个不错的想法是纳入资格标准,但不作过多的具体规定,因为它作为一个国家刚刚认识到资格标准的重要性,并且需要在国家一级与土著人民进行磋商,以便在可能存在某些标准的情况下对其加以界定.
在研究"创造力"这一术语时,它表示,它曾经以为创造传统知识不属于其《宪法》或国内立法的范畴.
土著社区经常说,他们的知识并非总是创造性进程带来的成果.
它赞同其他代表团就受保护的传统知识表达的许多观点,但这些观点使混淆程度提升.
将某些特定类型的知识排除在外是不负责任的.
必须使该文件符合规程,以便推进IGC的工作.
202.
尼日尔代表团说,协调人确实已按照任务授权试图缩小分歧.
如果IGC在这方面追随他们的脚步,就能够向前推进,并切实缩小所有分歧.
它感到遗憾的是,时间标准问题被再次摆上台面.
它引用了2002年3月29日题为"传统知识保护专门制度的要素"的产权组织文件(WIPO/GRTKF/IC/3/8),其中第14页第25段表明时间标准不具有相关性:"对传统知识本身属于公有领域这一理解上的限制,其背后的理念是,由于传统知识是传统的,是'古老的',因此无法收回.
"该报告强调,"传统"这一术语是指传统知识经过精心打造,而不是指它被创造出来的时间.
即使是曾经提议对其加以标准灵活应用的日本代表团也很难理解这项标准.
它欣见它的提案被放到括号里.
另有代表团甚至比IGC还保守,坚持保留不具相关性的时间标准.
产权组织报告与公有领域有关.
日本代表团说,IGC的讨论没有弥合分歧,事实上多年来反而使情况恶化.
这样的事态发展是不利的.
关于公有领域问题,举例来说,有人希望强行定义公有领域,并且想拥有一份普遍适用的国际文书,但迄今为止还不存在这样的案文.
所有这些概念性问题都还没有得到解决,而且只要某些成员还在纠结于这些问题,IGC就无法缩小分歧以及弥合不同的观点.
知识产权旨在创造新的事物,但不幸的是,许多伙伴并不认同这一逻辑,因为他们似乎还在纠结于概念性的知识产权框架.
IGC必须就更新的差距分析草案作出创新性努力.
在殖民时期,殖民者认为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处于未定状态,但传统知识设法在殖民和后殖民时期保留了下来.
传统知识仍然存在.
如果各成员真的希望缩小分歧,IGC必须作出创造性努力,并且跳出当前知识产权概念的条条框框.
令人遗憾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观点的分歧只有扩大,而没有缩小.
203.
中国代表团说,序言中不应当仅提及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为受益人.
受益人应包括但不限于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
中国拥有丰富的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资源,还有大量具体的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持有人群体,与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十分类似.
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案文应当包括其他受益人.
在传统知识案文中,第3条的脚注包含了国家和民族.
这反映了中国的背景,以及中国WIPO/GRTKF/IC/37/17第46页需要对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加以保护.
为保持案文的一致性,序言应当根据国内法可能的决定,在土著人民和地方社区之外提及其他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持有人.
这样做可以满足和平衡各个成员国的不同需要.
204.
联合王国代表团赞同欧盟代表团代表欧盟及其成员国所作的一般性发言和具体发言,并支持意大利和加拿大代表团所作的发言.
它对它倾向采用的案文多次被删除感到关切.
它还感到关切的是,合并了大量不同的观点,但没有明确表明所有立场,而它认为这是精简工作的目标.
在第3条中,它核准对标题的改动,标题因此简单明了.
它对"和其他受益者"的字样表示关切,正如脚注中所强调,这一字样过于宽泛,可能不仅包括国家或民族,还包括任何其他当事方.
这不但太过包罗万象,还缺乏法律上的明确性和共同理解.
文书必须明确指出谁将成为文书提供的任何保护的受益人.
文书的受益人应仅限于持有和发展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
它欢迎关于民族被视为可受保护的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受益人的解释和现实世界的实例.
它还欢迎就如何在国家一级保护传统知识或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作出额外解释,从而根据美国和日本代表团在提案(文件WIPO/GRTKF/IC/37/16)中提出的思路解决所提出的问题,联合王国代表团对此提供支持.
205.
[秘书处的说明:非正式会议于2018年8月30日下午举行.
这部分会议是在2018年8月31日第二次修订稿散发之后举行的.
]主席请协调人介绍第二次修订稿,供各成员国审议.
另有三次会议对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进行讨论.
IGC第三十七届会议强调了将在IGC第三十八届会议上继续开展工作的关键领域.
IGC必须认真思考如何架构一份工作文件,以便作出澄清并推动该进程.
206.
库鲁克先生代表协调人发言,他说,协调人的工作针对关于传统知识的案文草案的序言及第1条、第2条、第3条、第4条、第5条和第9条,以及关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案文草案的序言及第1条、第2条、第3条、第4条、第5条和第7条.
他们已经考虑到全体会议上和非正式会议期间所作的发言.
从本质上讲,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案文的拟议序言和传统知识案文的拟议序言基本相同,只有一些微小的改动.
他们还插入了之前删除的关于资格标准的条款.
他们还清理了一些定义,为各项文书增加了第四个目标,并且修订了对受益人的描述.
应多个代表团的请求,协调人插入了从第一次修订稿中删除的一些备选项.
他们还调换了关于定义和目标的条款的位置,使关于定义的条款紧随序言之后,后面才是关于目标的条款,两份案文都是如此.
基于某些代表团的请求,协调人作出了三项通篇改动.
第一,他们在所有提及"事先知情同意"之处都加上"自由"一词.
第二,他们在所有提及"受保护的传统知识"或"受保护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之处都将"受保护的"一词放在括号内.
第三,他们将在条款草案中作为备选项或替代性提案出现的每项条款放在括号内.
在传统知识案文关于定义的第1条中,有某一成员国关于"受保护的传统知识"的定义的提案.
关于对"公开可获得"的定义,应对某一成员国的关切,协调人将侧重于与土著社区的"特殊联系"的文字放在括号内,理由是传统知识在某些地方仍然可以获得,虽然没有失去与某一人群的特殊联系.
他们还查看了其他定义,比如秘密传统知识,他请各成员研究应代表团的请求已经作出的改动.
他们还对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案文作了类似的改动.
关于目标,应成员国的请求,协调人在备选项1中增加了第四个目标,即目标(d),具体内容为:"实现因使用其传统知识而产生的惠益的公平和公正分享".
协调人还基于一些成员的请求,在关于目标的第一句中加上了括号,改为"本文书[应当][旨在通过]为受益人[提供][保护传统知识的]手段".
在目标(a)中,将"盗用、滥用和未经授权使用"放在括号内.
在目标(b)中,协调人给"基于传统的"一词加上括号.
他们还插入了原始案文草案中的备选项2和3,这两项没有出现在第一次修订稿中.
最后,针对某一成员国关于修正备选项1目标(b)的发言,协调人决定,为避免影响原始提案的完整性,同时将所有成员国的观点纳入,他们提出备选项4,作为考虑到该成员的发言后对备选项1的修订.
他们还对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案文作出了类似的改动.
第3条是之WIPO/GRTKF/IC/37/17第47页前删除的关于标准的条款.
备选项1只是基于成员的请求所作的重复.
然而,某些成员国的发言呼吁,为定义中没有完全述及的保护客体规定一套限定词.
为满足这一请求,备选项2规定:"本文书适用于以下传统知识:(a)与第4条定义的受益人的文化遗产有显著联系;(b)已在由每个成员国决定的期限使用,但不少于50年.
"协调人对第5条和第9条作了非常小的改动.
在第5条中,应成员国的请求,协调人在备选项1中加上了括号,将"保障"和"保护"以及"考虑第9条定义的例外与限制,以符合第14条的方式"放在括号内.
另有代表团请求对备选项3作出改动,将"鼓励"、"确保"和"将传统知识直接传达给用户"等字样放在括号内.
这些改动通过跟踪修订功能可以清楚地显示,IGC不需要详细查看添加的每个括号.
在关于例外与限制的第9条中,协调人作出了一些微小的案文改动,仅在几处添加了括号.
207.
贝拉米女士代表协调人发言,她说,在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案文的序言中,他们考虑到了所有审议意见,并作了必要的改动.
在关于受益人的条款中,协调人根据请求,复制了原始案文中的条款,并加入他们在第一次修订稿中进行的处理.
208.
主席请大家就第二次修订稿发表评论意见.
各成员国可以发表评论意见,以便记录在案.
查明的任何错误或遗漏将得到修正.
案文将在IGC第三十八届会议期间关于传统知识/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四次会议中的第二次上印发.
209.
[秘书处的说明:所有发言人均表示感谢协调人所做的工作.
]印度尼西亚代表团代表亚洲及太平洋集团发言,承认两份案文是进行中的工作,更好地反映了各成员国不同的立场.
它赞同将这两份文件作为IGC第三十八届会议进一步讨论的基础.
210.
萨尔瓦多代表团代表拉加集团发言,认为第二次修订稿是在包容性基础上编制的,纳入了所有代表团在全体会议和非正式会议期间表达的不同观点.
它强调指出,该文件不仅纳入各成员的观点,还纳入了协调人为调和所有成员的不同立场所做的重要尝试,它对此感到满意.
这些文件可作为即将举行的会议的基础.
它支持将这些文件移交给IGC第三十八届会议作为其工作文件.
211.
立陶宛代表团代表CEBS集团发言,承认IGC第三十七届会议是在任务授权期间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进程的开端.
它感谢将他们倾向使用的备选项纳入考虑范围,但认识到还需要就案文开展更多的工作.
尽管如此,它同意将这些案文作为进一步讨论的基础.
212.
欧盟代表团代表欧盟及其成员国发言,它感谢协调人将其请求纳入考虑范围.
它能够同意将第二次修订稿(进行中的工作)作为在IGC第三十八届会议上开展进一步工作的基础.
当然,它将就具体几点问题发表评论意见.
213.
摩洛哥代表团代表非洲集团发言,它说,第二次修订稿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没有全部反映其所关切的问题.
鉴于IGC第三十七届会议是关于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第一届会议,本着妥协精神,它并不反对考虑将这些文件作为IGC第三十八届会议的工作文件.
它坚持对方法作出改进,以确保IGC能够在今后取得进展.
214.
印度代表团称,修订草案纳入了很多问题和评论意见.
然而,鉴于IGC在其第三十七届会议上仅讨论了几项条款,而且新的文件为总括性文件,体现了非常积极的发展态势,因此,它需要对其开展进一步研究.
它将在IGC第三十八届会议上发表评论意见.
215.
埃及代表团说,第二次修订稿可作为良好的基础,供在接下来的届会上开展进一步讨论.
协调人已经清楚地表述了各代表团提出的所有关切问题,而且代表团提出的所有关切均载入该文件.
在序WIPO/GRTKF/IC/37/17第48页言部分第14段中,它支持该案文.
该段应当作为文书的一项执行条款,而不是仅仅放在序言当中,因为该段与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的权利有关,而他们必须有能力保护其权利.
216.
图帕赫·阿马鲁的代表说,第二次修订稿没有体现出任何实质性改进.
第1条仍在使用"盗用"一词,而他在许多会议期间曾多次提出"盗用"这一概念和对这一术语的使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事实上,各成员国和协调人都认为,在产权组织的任何文书中使用"盗用"一词都是不可接受的.
他还指出,"人民"一词仍被放在括号内.
经过18年的工作,并且在签署了《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之后,他想知道各国还会怎样反对任何对土著人民的承认.
此外,关于将该文书作为一项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书的有效性,《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在其第二条中规定,条约是指受国际法管辖、并由各国书面签署的国际协定.
联合国系统在起草国际文书时,必须遵守联合国各项原则.
它就《主席情况说明》向主席表示感谢,但并不认同以下说法:序言不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案文或多边文书,仅有助于对条款的解释,且起草序言的目的是为文书和目标提供背景.
他说,这样的立场背离了所有文书.
序言是条约的灵魂,统领整个案文.
没人能说出序言毫无价值这样的话.
217.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代表团期待协调人继续采用他们编写第一次修订稿时所采用的办法,提出更加精简的案文,并避免重复和冗余.
它承认提出一份反映所有成员国立场的包容性文件存在困难.
它可以赞同协调人提交的第二次修订稿.
它致力于在IGC第三十八届会议上继续就这两份案文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并将在会议上发表更加具体的评论意见.
218.
巴西代表团赞同萨尔瓦多代表团代表GRULAC集团所作的发言.
第二次修订稿反映了协调人的承诺和参与,这是一份全面的文件,综合了各成员国的不同意见.
显然,这也是一份棘手的文件,反映出IGC迄今设法取得的缓慢进展.
尽管如此,它本着妥协的精神对该文件表示欢迎,并且希望大家在审查该文件时不要将其当作目的一扫而过,而是应当将其视为加速进一步工作的工具.
219.
美国代表团说,它提出的大多数基于案文的建议都反映在该文件当中.
然而,仍然遗漏了一些建议.
本周早些时候,它建议进行几次通篇校订.
其中一项建议是将通篇出现的"条款"这一术语放在括号内,并将其替换为"章节".
另一项建议是,如果某项条款中有多个备选项,将每个备选项都放在括号内,但仍有几处被漏掉,例如传统知识案文的第9条.
它询问在IGC商定之前括号里是否出现了任何新的措词.
例如,在传统知识的定义中"其他受益人"应当放在括号内.
在传统知识案文的第5条中,在备选项3中,它建议在"鼓励"之后加上"作为最佳做法",并希望这一建议得到反映.
在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案文中,它指出,对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定义出现了一处遗漏.
它的意图和明确的请求是,希望所有关于资格标准的内容正式纳入备选项2的第3条,从(a)段到(e)段,并且反映在对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定义中.
它高兴地看到经修订的定义中的(a)、(b)、(c)和(e)段,然而,它没有看到(d)段,因此请求在定义中体现该段落.
在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案文的序言中,可能在整理过程中出现了一个小错误,使案文分成了两个部分.
在将传统知识改为传统文化表现形式进行通篇改动时,有几处没能替换成功,因此出现了几处异常.
为纠正这一错误,可以返回原始序言,特别针对新的第5段、第7段、第8段和第12段,分别为原来的第3段、第4段、第9段和第10段.
220.
加拿大代表团说,第二次修订稿将有助于推进IGC的讨论.
尽管如此,它仍有一些普遍的关切.
虽然允许采用一个更加简单的解决办法有助于减少替代措词的数量,但这一办法不应妨碍对内容开展深入讨论.
必须保证就实质问题开展建设性对话,以便更好地理解和领会包括在各国做法的基础上,执行文书条款所造成的影响.
比如,某些条款在涉及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时提到"精神权利"、"经济权利"、"秘密"和"神圣"等概念.
在它看来,如果IGC希望在这些领域确立保护的基本标准,则需要讨论这些术语的含义,同时牢记不同的视角将会造成怎样的差别.
只有理解了相同WIPO/GRTKF/IC/37/17第49页和不同之处,成员们才能就保护的宗旨和目标等根本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必须澄清"当地社区"这一术语,从而确定谁将成为"受益人".
它欢迎为IGC第三十八届、第三十九届和第四十届会议制定的工作计划.
为了更好地引导集体理解,它希望讨论能够更加侧重于特定概念的含义.
在这方面,它重申致力于以第二次修订稿为基础开展实质性对话,因为IGC将借此向前推进工作.
221.
日本代表团能够同意将第二次修订稿作为进一步工作的基础.
它希望仔细审议案文,并将在IGC第三十八届会议上对经修订的案文发表评论意见.
它说,就目前而言,基于其在前一天举行的非正式会议上所作的发言,关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案文的第5条,在备选项3的备选案文2中插入了新的第5.
4段.
基于它的提案,协调人友好地作出这一修订.
然而,它的意图是,将新的段落加到传统知识案文第5条的备选项1中.
此外,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案文的第5条重复了第5.
2和5.
4段的措词.
因此,它建议将第5.
4段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案文第5条的备选项3的备选案文2中删除,并提议将以下段落加到传统知识案文第5条的备选项1中.
案文内容如下:"5.
2本文书提供的保护不扩展至下列传统知识:[在一段合理时期内,]在本[文书]定义的受益人的社区以外为人广泛所知或使用,属于公有领域,或受一项知识产权权利的保护.
"222.
土著世界协会的代表代表土著人民核心小组发言,她继续对在传统知识前使用"受保护的"一词表示关切.
该词在某些条款中被放在括号内,但在第2条等条款中就没有加括号.
她愿意听取各国就这一概念可能表达了什么含义所发表的意见,是否存在关于某些传统知识受到保护而有些没有受到保护的预判.
223.
主席结束了关于第二次修订稿的讨论,并结束了该议程项目.
关于议程第5项的决定:224.
委员会在文件WIPO/GRTKF/IC/37/4的基础上,拟定了另一份案文"保护传统知识:条款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在文件WIPO/GRTKF/IC/37/5的基础上,拟定了另一份案文"保护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条款草案第二次修订稿".
委员会决定,根据文件WO/GA/49/21所载的2018-2019年委员会任务授权和2018年工作计划,将2018年8月31日该议程项目结束时的这两份案文转送委员会第三十八届会议.
225.
委员会注意到文件WIPO/GRTKF/IC/37/6、WIPO/GRTKF/IC/37/7、WIPO/GRTKF/IC/37/8、WIPO/GRTKF/IC/37/9、WIPO/GRTKF/IC/37/10、WIPO/GRTKF/IC/37/11、WIPO/GRTKF/IC/37/12、WIPO/GRTKF/IC/37/13、WIPO/GRTKF/IC/37/14、WIPO/GRTKF/IC/37/15、WIPO/GRTKF/IC/37/16和WIPO/GRTKF/IC/37/17第50页WIPO/GRTKF/IC/37/INF/7,并讨论了上述文件.
议程第6项:成立特设专家组226.
主席回顾了任务授权.
关于此议程项目的决定是确定IGC第三十八届会议的会期:五天或者是六天.
他说,他已在方法说明中纳入了一项建议,即采用与遗传资源特设专家组相同的方法.
他邀请地区协调员在其小组内进行磋商.
成员国同意该建议,只是在特设专家组组成上有一处改动,每个地区集团将由最多五名专家作为代表,而不是四名.
关于议程第6项的决定:227.
知识产权与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艺术政府间委员会(IGC或委员会)2018/2019两年期的任务授权规定,IGC"可以成立特设专家组,处理具体的法律、政策或技术性议题",并且"此种专家组的工作结果应提交IGC审议".
任务授权还指出:"专家组将有平衡的地域代表性,使用有效率的工作办法",并在"IGC举行会议的各周开展工作".
228.
在此背景下,委员会商定,按以下方式组成一个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问题特设专家组:任务授权IGC全体会议是一个谈判和决策机构.
特设专家组是为了支持IGC的谈判并为之提供便利.
特设专家组将就法律、政策或技术性议题提供咨询意见和分析.
将邀请成员国通过地区协调员提出由特设专家组审议的具体议题.
IGC主席和副主席应从成员国的建议中确定具体议题清单.
该清单应兼顾各方利益,尽量简短,重点突出.
清单草案应由IGC主席提供给地区协调员,供提出评论意见,并在专家组会议前通报各位专家.
WIPO/GRTKF/IC/37/17第51页特设专家组将在IGC第三十八届会议上向IGC全体会议报告其工作成果.
IGC第三十八届会议的议程将列入特设专家组此种报告,报告将由特设专家组的主席或联合主席作出,并写入IGC第三十八届会议的报告.
组成每个地区集团将由最多五名专家作为代表.
将邀请欧洲联盟(欧盟)和观点相似的国家提名两名专家,不附带资助要求.
将邀请土著核心小组提名两名土著专家参会.
专家最好是主题事项方面的专家,应以个人身份参会.
秘书处将邀请各地区集团、欧盟、观点相似的国家和土著核心小组,在发出通知日期之前提名自己的专家,以便作出必要安排.
授权秘书处从学术界、民间社会、产业界或其他有关群体邀请至多三名专家,为特设专家组提供协助,方式例如做专题报告和回答技术问题.
他们也将以个人身份参会.
将邀请IGC主席和副主席出席特设专家组会议.
会期和地点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问题特设专家组将于2018年12月9日星期日9时至16时30分在日内瓦产权组织总部NB0.
107会议室举行会议.
资助按照商定的IGC进程资助方法,36个国家(每个地区7个国家加WIPO/GRTKF/IC/37/17第52页中国)中每个国家有一名与会者将获得出席IGC第三十八届会议的资助.
将邀请地区协调员按惯常方式提供拟资助国家的名单.
然后将邀请受资助国家提名受资助的IGC参会人.
对每个地区集团出席特设专家组且为IGC受资助参会人的专家,产权组织将按惯常的IGC费率多提供一份每日生活津贴.
产权组织不负责承担其他专家的开支或任何其他额外开支.
特设专家组的这种资助安排不构成产权组织其他会议的先例.
如果参加特设专家组的土著专家按咨询委员会的决定接受自愿基金的资助,或者如果这些专家是IGC第三十八届会议土著专家小组的专家,产权组织将按惯常的IGC费率提供一份每日生活津贴.
产权组织不负责承担其他土著专家的开支或任何其他额外开支.
语言特设专家组的工作语言是英语、法语和西班牙语.
特设专家组的主席或联合主席主席或联合主席将由IGC主席在特设专家组会前从与会专家中指定,让他们有充分时间准备.
非正式性特设专家组不进行网播,也不像IGC全体会议那样进行报告.
请所有与会者尊重特设专家组的非正式性,不要向公众传播特设专家组进行的讨论的内容或性质,不论是"实况"还是在未来任何时间,不论是以概括的方式还是WIPO/GRTKF/IC/37/17第53页引述具体的专家.
这包括限制发布推文、博客、新闻报道或使用电子邮件列表服务.
秘书处服务产权组织秘书处将为会议的进行提供便利并提供秘书处服务.
议程第7项:可能给2018年大会的建议229.
主席请各代表团发言.
230.
摩洛哥代表团代表非洲集团发言,它回顾了与给大会的建议有关的任务授权.
鉴于在IGC第三十五届和第三十六届会议上取得的进展,吁请IGC投入足够的时间讨论议程第7项,此项目值得特别注意.
建议应充分利用已取得的成果并考虑到IGC内部进行的长期讨论和案文的成熟度.
它期待在主席的领导下找到适当方法,提出一项或多项忠实反映迄今所取得进展的建议.
它时刻准备在这方面作出积极贡献.
231.
印度尼西亚代表团代表观点相似的国家发言,它回顾了已取得的重大进展,特别是在IGC第三十五届和第三十六届会议上在遗传资源案文方面取得的重大进展.
它乐观地认为终点线近在眼前.
遗传资源案文方面的技术性工作差不多都完成了,IGC需要推进遗传资源案文方面的工作,并表现出政治承诺.
它希望IGC第三十七届会议能够为2018年大会提出建议,以便在根据任务授权取得的进展的基础上指导IGC今后的工作.
它谨重申,所有IGC成员国仍然尊重在两年期任务授权中商定的目标.
IGC应指导2018年大会制定一份工作计划,该工作计划将概述今后工作的主要成果,包括召开关于遗传资源案文的外交会议的可能性.
232.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代表团赞同印度尼西亚代表团代表观点相似的国家所作的发言.
2017年大会授权IGC加快其工作,重点是缩小差距,目标是就一部(或多部)国际法文书达成一致意见.
它回顾了设立IGC和制定其任务授权背后的理由,表示将致力于实现这一目标.
因此,在关于遗传资源的两届会议结束后,所有成员国必须表现出灵活性,并建设性地参与,以确保毫不拖延地实现设立IGC的目标.
产权组织和所有成员国决不能辜负越来越多的成员国的期望,同时继续就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进行谈判.
根据IGC第三十五届和第三十六届会议的审议情况以及在遗传资源案文方面取得的进展,文件草案现在已达到适当的成熟程度,可提交给外交会议.
如果有的成员国赞成继续就工作案文进行谈判,伊朗代表团可灵活处理,只要这些谈判不是无限期的,并将促成一次外交会议.
它将在该议程项目下作出建设性贡献,以便就遗传资源案文向大会提出具体建议.
233.
印度代表团说,IGC在过去两届会议上就遗传资源主题方面取得了相当大的进展,直到IGC第三十六届会议最后一天发生了戏剧性转变.
它回顾了IGC任务授权的(e)段.
由于在包括IGC第三十七届会议在内的即将召开的四届会议上不会再审议遗传资源主题,IGC迫切需要就遗传资源主题向2018年大会提出合理、增值和有力的建议.
它期待就议程第7项进行建设性讨论.
234.
欧盟代表团代表欧盟及其成员国发言,指出它对任务授权的解读有所不同.
按照它的理解,任务授权没有预见其他发言所强调的这类建议.
235.
艺术法中心的代表提议,建议大会修正其规则,以便土著人民能通过产权组织经常预算得到资助,而不只是通过自愿基金.
她吁请各成员国给予支持.
WIPO/GRTKF/IC/37/17第54页236.
主席说,在此一阶段没有成员国支持该提案.
237.
印度尼西亚代表团请主席提供指导,以便向2018年大会提出建议.
它一直期待按照商定的方法,就成员国关于议程第7项的想法进行有意义的详细讨论.
238.
立陶宛代表团代表中欧和波罗的海国家集团发言,它欢迎主席决定开始讨论议程第7项并为非正式磋商留出了足够的时间.
它期待收到主席提出的兼顾各方利益的建议案文草案供其审议.
2018年大会只能回顾已取得的进展,不能就当前任务授权范围之外的事项作出决定.
239.
[秘书处的说明:主席与地区协调员进行了非正式磋商,并商定了给2018年大会的建议.
下届会议于2018年8月31日举行.
]240.
主席说,除任务授权外,这是IGC十年来给大会的首批建议.
这是一件大事.
主席宣布该议程项目结束.
关于议程第7项的决定:241.
委员会商定了给2018年大会的下列建议:"请2018年产权组织大会审议'知识产权与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艺术政府间委员会(IGC)的报告'(文件WO/GA/50/8),并吁请IGC基于已取得的进展,根据2018/2019两年期IGC的任务授权加快其工作:(a)注意到在第三十七届会议结束时,IGC所有成员都重申,承诺基于所取得的进展,加快委员会的工作,争取就一部(或多部)确保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得到平衡和有效保护的知识产权国际法文书达成一致意见,但不预判成果的性质,并用健全的工作方法,以建设性和开放的方式开展工作.
(b)承认第三十五届和第三十六届会议在遗传资源方面取得的进展,这反映在有关会议的报告和报告草案中(WIPO/GRTKF/IC/35/10和WIPO/GRTKF/IC/36/11Prov.
).
(c)注意到遗传资源下次将在第四十届会议进行'回顾'时审议,WIPO/GRTKF/IC/37/17第55页委员会届时将审议与遗传资源以及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有关的下一步工作,包括是否建议召开外交会议和/或继续谈判.
(d)注意到第三十七届会议在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方面取得的进展,这反映在会议的报告草案中(WIPO/GRTKF/IC/37/17Prov.
).
(e)注意到在第三十八届、第三十九届和第四十届会议上,委员会将继续进行关于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工作.
(f)承认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参与IGC的重要性,注意到产权组织自愿基金已耗尽,鼓励成员国考虑向基金捐款并考虑其他替代性筹资安排.
"议程第8项:知识产权与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艺术政府间委员会(IGC)对落实发展议程相关建议的贡献242.
主席说,继2010年产权组织大会决定指示产权组织相关机构在其提交产权组织大会的年度报告中说明其对落实发展议程相关建议的贡献之后,他邀请各代表团和观察员就IGC为落实发展议程建议所作的贡献发表意见.
就该项目所作的发言将写入IGC的正常报告中,并将根据2010年产权组织大会就发展议程协调机制所作的决定转送2018年9月举行的产权组织大会.
243.
摩洛哥代表团代表非洲集团发言,它欢迎产权组织为将发展议程纳入其工作而所作的努力.
它回顾了建议18和其他相关建议,即建议15、16、17、19和22.
IGC在这三个专题上取得的成就是IGC为落实发展议程所作的具体贡献,即通过一部或多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条约,这将加强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透明度和有效性,保护这三个主题事项,推动创造力并保障传统知识和遗传资源持有人公平分享惠益的权利.
产权组织秘书处提供的援助应当符合所涉具体国家在发展方面的具体需求.
非洲联盟决心在IGC内实现目标,并将继续建设性地参与其工作.
它希望其余的届会将允许继续落实建议18以及其他相关建议.
244.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代表团说,发展议程建议的重要性再怎么强调都不为过.
作为发展中国家之一,它赞同精简建议18.
产权组织的重要委员会之一是IGC,专门针对IGC工作的建议之一是加快关于不同主题事项的谈判.
IGC的工作为实现和落实大会建议作出了重要贡献.
它敦促所有成员国重新考虑其方法,以便落实重要建议之一.
它强调传统知识司向一些成员国提供的涉及其国内立法以及与相关国家机构开展和组织联合项目的技术援助至关重要,也可以被视为落实特定建议的要素之一.
245.
巴西代表团指出,IGC的工作成果对于从整体上成功落实发展议程十分关键.
它回顾了关于IGC的建议18和关于公有领域的建议20.
土著人民参与IGC可被视为与建议21相关.
有些国家的传统社WIPO/GRTKF/IC/37/17第56页区和土著群体众多,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丰富,IGC将知识产权纳入这些国家的主流,以最有效方式为实现发展议程的目标作出了贡献.
这适用于所有国家,无论其发展水平如何.
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和许多其他国家都是富裕国家,有非常广泛的传统知识财富,也应得到保存和保护.
246.
尼日利亚代表团回顾了发展议程建议18、20和21.
IGC关于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任务对于解决全球发展赤字和为知识产权制度寻求动力至关重要.
全球发展赤字主要影响到世界上最易受伤害群体,他们应对该赤字最大的资产就是其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
IGC的工作对于产权组织的发展议程至关重要.
IGC的工作在产业界、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IPLC)以及发展之间创造了联系,因此,在IGC辩论过程中,在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制造对立或挑起利益冲突,不是一场可持续的对话.
为了应对全球发展赤字,世界各地的产业界与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必须携手合作,而IGC提供了这样一个平台.
为了在产权组织发展议程下应对全球发展赤字,各地区集团之间的理解与协作非常重要.
IGC的工作比任何其他措施都更有助于将所有利益聚集起来,应对全球发展赤字.
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的参与至关重要.
尼日利亚代表团认为IGC的合法性与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的参与息息相关.
247.
南非代表团赞同摩洛哥代表团代表非洲集团所作的发言.
2007年通过发展议程,改变了产权组织的任务授权,将发展问题纳入了其工作主流.
IGC的工作在实现该任务授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应当认真对待.
248.
印度尼西亚代表团回顾了产权组织发展议程的建议18.
它支持IGC向2018年大会报告为落实这一具体建议所作的贡献,同时考虑整个任务授权的实际情况,IGC是否真的一直在落实建议18.
关于议程第8项的决定:249.
委员会就此项目进行了讨论.
委员会决定,就该项目所作的所有发言将写入委员会的报告中,并将根据2010年产权组织大会就发展议程协调机制所作的决定,转送2018年9月24日至10月2日举行的产权组织大会.
议程第9项:任何其他事务关于议程第9项的决定:250.
未就此项开展讨论.
议程第10项:会议闭幕251.
主席回顾说,IGC第三十七届会议是关于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四届会议中的第一届.
工作文件必须合理化以明确各事项.
IGC必须通过文件中的不同框架和方法开始工作.
各成员需要着眼平衡,跳出现有机制,听取土著核心小组的意见,并理解他们的视角和他们对世界的看法.
他请可能对如何改善该进程有想法的成员将其想法转交给他和副主席.
他感谢与他在一个团队中工作的各位副主席.
他感谢协调人的不懈努力和对该进程的宝贵贡献.
他说,他们在幕后非常努力地工作,以便在冲突的有时不明确的立场中找到共识.
他感谢秘书处协助筹备会议和编制文件,如更新的差距分析草案.
传统知识司与各成员国在世界各地开展了大量的技术援助工作.
他感谢地区协调员,特别是感谢他们设法为大会提出满足每个人需要的建议.
地区协调员在让他知悉所有议题情况方面非常重要.
WIPO/GRTKF/IC/37/17第57页他非常感谢他们的努力,意识到他们还有很多其他会议要处理.
他表示坚决支持土著核心小组及其所做的工作.
倾听他们的声音至关重要.
它非常乐见在提交大会的报告中有一项给土著核心小组的建议.
与产业界一样,民间社会的代表也是讨论的关键利益攸关方.
所有三组利益攸关方对于IGC的工作都非常重要,IGC的工作必须平衡所有这些利益.
他感谢各成员国.
这是一届非常成功的会议,因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除了就任务授权达成一致意见外,IGC首次能够向大会提出建议.
这是此次会议产生的一项极佳的成果.
IGC有责任且实际上有义务提出建议.
如果需要告知大会一些情况或如果IGC有需要指导的地方,所有成员都有责任提出建议,而不只是转发案文.
他感谢口译员的灵活变通和辛勤工作.
252.
Maloca国际的代表感谢所有支持承认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成为谈判案文受益人的代表团.
作为尽职调查的基本组成部分,土著人民的权利只有通过自由事先知情同意才能得到尊重.
在很多成员国的地域内,拟议使用数据库进行尽职调查在技术上是不可能做到的,而且不保障土著人民的自由事先知情同意.
应由各国适当的主管机构获取有关国家、人民和与利益攸关方进行磋商的手段的信息,作为评价专利申请过程的一部分.
253.
艺术法中心的代表代表土著核心小组发言,它说,更新的差距分析草案清楚地表明,现有的知识产权法不足以保护土著人民的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
很显然,需要有一套考虑到土著人民集体文化权利的新规则.
有许多非土著使用者在未经土著人民许可或同意情况下盗用和利用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例子.
例如,在澳大利亚出售的土著风格纪念品中,约80%实际上是由非土著生产者制造的,而且大多数是从海外进口的.
这种未经授权使用违反了他们的习惯法,稀释了他们的文化,并造成精神、道德、经济和文化上的伤害.
这就是为什么IGC需要加快解决这些问题的国际文书的谈判进程.
IGC的土著代表继续对该进程脱离《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特别是专门处理土著人民知识产权问题的第31条感到震惊.
几个世纪以来,土著人民被剥夺了太多东西——其土地、子女、语言和生活方式.
他们的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使其具有不同于世界上其他文化的独特性,他们不能容许为了追求创新和商业利益而被夺走这两样.
她强调与分层办法有关的保护范围正在缩小.
该办法只应与土著人民的自由事先知情同意一起考虑.
任何基于时间要求的保护限制都是不可接受的.
她邀请IGC参加其他认为需要纳入基于权利的办法的国际论坛.
她敦促各成员国超越纯粹的知识产权经济范式,将保护遗产资源、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传统知识视为土著人民的文化、道德和精神权利.
成员国有义务承认和尊重他们的自决权.
她认为数据库最多就是对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补充措施.
不应在没有土著人民的自由事先知情同意情况下设计、填充、维护或使用任何数据库.
数据库中包含的任何信息都不是其知识属于公有领域的证据;而是其财产权利的证明.
他们的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不属于公有领域.
公有领域没有国际定义.
习惯法对土著人民至关重要,必须在起草这些文书时予以考虑.
她还恳请成员国考虑向自愿基金认捐资金.
该基金已耗尽,需要更多的资金来让更多土著代表出席重要的IGC会议.
对成员国而言,要更好地了解所涉复杂议题,最佳方式是支持土著代表参加IGC会议.
她感谢巴西、南非和尼日利亚代表团支持其鼓励成员国考虑从产权组织经常预算中向该基金提供特别捐款的提案.
她还感谢与土著核心小组进行过接触并花时间与他们进行互动以更好地了解其观点的代表团.
她感谢主席和协调人的辛勤工作.
她恳请成员国与他们进行对话,以更好地了解这些议题,以及如何能为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提供强有力的保护.
254.
萨尔瓦多代表团代表GRULAC集团发言,它对IGC第三十七届会议上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就表示满意.
它感谢主席所做的努力和创造性工作,主席始终在为IGC的所有与会者寻找前进道路.
它感谢两位副主席在支持成员方面所做的工作和承诺.
它认可协调人的工作,尽管同时处理两份文件遇到WIPO/GRTKF/IC/37/17第58页种种挑战,但他们非常努力并完成了大量工作.
它对有一位协调人来自其本地区表示欢迎.
它表示对即将于12月举行的特设专家组会议感兴趣,并热切期待了解各成员能够帮助促进此项工作的方式,这对向前推动和取得进展非常重要.
它希望能够看到本地区专家的参与.
它感谢所有专家和地区集团持灵活态度,并希望这一点在即将举行的各届会议上能保持下去.
必须保持思想开放,因为观点是不同的.
虽然案文中并没有准确反映其所有立场,但它本着妥协精神可以支持所做的工作.
土著人民参与IGC进程使其工作具有合法性.
因此,它极为重视向自愿基金捐款.
它感谢筹备会议的秘书处、会务处和口译员.
255.
萨尔瓦多代表团以本国身份发言,它支持其代表GRULAC集团所作的发言.
它很高兴本届会议圆满结束.
萨尔瓦多总统刚刚发布了一项土著人民健康国家政策,这是与监督该国土著人民权利的组织达成共识和内部协调的结果.
此项政策以跨文化健康为重点,承认土著人民的知识.
在发布过程中,萨尔瓦多总统表示,通过该政策,政府正在为该国最受排斥的部门之一伸张正义,保障土著人民的健康权,尊重他们的知识和传统.
总统补充说,这标志着在保障萨尔瓦多土著人民权利和推动有利于萨尔瓦多土著人民权利的司法的道路上向前迈出了历史性一步.
它对土著人民的长期斗争给予了应有的承认,并承认其尊严和身份.
2014年,萨尔瓦多土著人民的权利得到宪法承认.
这是在落实该结论方面迈出的又一步.
它希望分享这则消息将激发IGC的积极性.
这是只要有真正的承诺和政治意愿就可以取得积极成果的一个例子.
256.
立陶宛代表团代表中欧和波罗的海国家集团发言,它向主席、副主席、协调人和秘书处在会议期间的辛勤工作和他们在推进讨论方面所作努力表示感谢.
它感谢口译员的耐心和专业精神,感谢会务处确保了良好的工作条件.
它赞赏所有代表团、土著人民和地方社区代表以及其他利益攸关方积极参与和他们为讨论所作的宝贵贡献.
IGC第三十七届会议是关于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一届内容丰富的会议.
它期待在特设专家组会议之前在IGC第三十八届会议上继续进行基于案文的讨论.
它致力于IGC的进程,并将不遗余力地为IGC第三十八届会议做准备.
257.
印度尼西亚代表团宣布,当天,在雅加达,澳大利亚总理和印度尼西亚总统见证了最终确定和签署《印度尼西亚-澳大利亚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议》的决定性时刻.
它代表亚太集团和观点相似的国家发言,感谢主席的指导和本届会议圆满结束.
它感谢副主席、协调人、秘书处、会务司和口译员.
它感谢地区协调员、各成员国、土著核心小组和观察员.
IGC第三十七届会议表明,耐心和在灵活变通与妥协基础上进行包容和坦率的讨论能有助于取得成果.
各成员可以更好地了解彼此的立场.
它希望这一精神能够在今后的IGC各届会议上保持下去,以便不仅缩小案文中的差距,而且更重要的是,缩小概念上的分歧和期望方面的差距.
258.
摩洛哥代表团代表非洲集团发言,它对主席的专业精神和开放态度表示感谢,这是任何会议取得成功的非常重要的条件.
它感谢副主席和秘书处为审议所做的准备以及对会议的管理.
它感谢协调人为提供修订版案文所作的一切努力.
在会议期间处理两项议题不是一件轻松的任务.
在意见和法律解释方面存在着分歧,这使得讨论变得困难.
IGC取得了良好成果.
多边制度中具有多样性是正常的,但推进谈判需要的不是限制一方的立场,而是要表现出灵活性.
IGC必须给予国际关系足够的重视.
案文是为了适用这些法律考虑而作出努力的成果.
它将始终以尽可能最高效的方式在推动进程方面作出贡献.
往往存在一定数量的挑战,IGC第三十七届会议是建立信任的机会.
在此基础上,它将继续建立信任.
它感谢所有代表、地区协调员和口译员,他们使得各成员能够在所有届会期间进行有效沟通.
WIPO/GRTKF/IC/37/17第59页259.
印度代表团向在得到两位副主席有力协助的主席领导下的所有与会者表示诚挚的谢意.
它还感谢所有虽然不在现场但为IGC取得成功作出贡献的人.
印度是受到盗用和生物剽窃行为影响的一百多个国家之一.
因此,它支持尽早确定关于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国际法律文书.
缺乏此类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使得盗用和生物剽窃行为有可能持续发生,从而导致全球知识产权制度不平衡.
传统知识具有极大的商业价值且容易遭到盗用,在免费获取时必须确保适当的道德和经济权利.
IGC需要认识到国家当局作为传统知识受托人在无法确认受益人和受益人得到确认的情况下发挥的重要作用.
印度建立了传统知识数字图书馆,这一开拓性创举为印度的传统知识,特别是传统医药知识提供了防御性保护.
它期待在IGC第三十八届会议上进行建设性审议,这将带来一个相互商定的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多边框架.
260.
欧盟代表团代表欧盟及其成员国发言,它向所有为推动IGC工作而不懈努力的人表示诚挚感谢.
它感谢主席和副主席提供宝贵的咨询意见,指导IGC成员,使他们永远不会失去重点,并在IGC中创造了一种建设性精神.
它承认担任主席并不容易.
它感谢口译员的辛勤工作,以及秘书处提供的出色文件和支持.
它感谢协调人的辛勤工作和为取得具体成果所作的奉献.
虽然IGC显然不能在此时就每一件事都达成一致意见,但它满意地注意到,IGC最终提出了它能够接受进行进一步讨论的其他文件.
它赞赏地感觉到相互理解增加了.
它保证将继续努力,争取达成所有人都能接受的成果.
它不仅会在日内瓦这么做,在布鲁塞尔也会这么做,它打算在那里与欧盟成员国进一步协调并审议所有提案.
261.
中国代表团感谢主席和副主席的辛勤工作.
它完全理解即使在主持IGC的工作多年之后主席的担子也不轻松.
它感谢协调人所做的工作,特别是考虑到他们一直工作到深夜.
他们的工作应得到所有人的尊重.
在主席的领导下,IGC就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进行了充分讨论,以便所有成员都能够就第二次修订稿达成一致意见,作为进一步讨论的基础.
各成员向全体会议提出了建议,这些建议为弥合成员间的差距创造了很好的政治环境.
地区协调员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它对接下来的三次会议持乐观态度,只要各位成员表现出灵活性并作出更多妥协.
262.
瑞士代表团代表B集团发言,它感谢主席、副主席、协调人和秘书处在一星期里的辛勤工作.
它感谢口译员和会务司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尽职尽责态度.
它感谢地区协调员在本周开展的建设性合作,对此它表示非常赞赏.
它感谢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以及其他利益攸关方在本周积极参与IGC的工作.
它承认所有利益攸关方为IGC的工作发挥的宝贵而重要的作用.
它仍然致力于继续为在IGC框架内取得双方都能接受的成果作出建设性贡献.
263.
主席宣布会议闭幕.
关于议程第10项的决定:264.
委员会于2018年8月31日通过了关于议程第2、3、4、5、6、7和8项的决定.
委员会同意,2018年11月5日之前,将编写并分发一份载有这些决定的议定案文和本届委员会会议上所有发言的书面报告草案.
届时将请委员会与会者对该报告草案中所载的发言提出书面修改意见,然WIPO/GRTKF/IC/37/17第60页后向委员会与会者分发该报告草案的最终稿,在委员会第三十八届会议上通过.
[后接]WIPO/GRTKF/IC/37/17LISTEDESPARTICIPANTS/LISTOFPARTIPANTSI.
TATS/STATES(dansl'ordrealphabétiquedesnomsfranaisdestats)(inthealphabeticalorderofthenamesinFrenchoftheStates)AFRIQUEDUSUD/SOUTHAFRICAYonahNgalabaSELETI(Mr.
),ChiefDirector,DepartmentofScienceandTechnology(DST),MinistryofScienceandTechnology,PretoriaPhakamaniMTHEMBU(Mr.
),Director,LivingHeritage,HeritagePromotionandPreservation,DepartmentofArtsandCulture,Pretoriaphakamanim@dac.
gov.
zaTilanaGROBBELAAR(Ms.
),DeputyDirector,MultilateralTradeRelations,InternationalRelationsandCooperation,Pretoriagrobbelaart@dirco.
gov.
zaCleonNOAH(Ms.
),DeputyDirector,MultilateralsInternationalRelations,DepartmentofArtsandCulture,Pretoriacleon.
noah@dac.
gov.
zaALBANIE/ALBANIALedinaBEQIRAJ(Ms.
),DirectorGeneral,CopyrightandRelatedRightsDirectory,MinistryofCulture,Tiranaledina.
beqiraj@kultura.
gov.
alGentianaBARDHI(Ms.
),Head,PatentDepartment,GeneralDirectorateofIndustrialProperty(GDIP),TiranaALGRIE/ALGERIAFayssalALLEK(M.
),premiersecrétaire,Missionpermanente,Genèveallek@mission-algeria.
chALLEMAGNE/GERMANYJanPOEPPEL(Mr.
),Counsellor,PermanentMission,GenevaWIPO/GRTKF/IC/37/17第2页ARABIESAOUDITE/SAUDIARABIAMutebALDOSARI(Mr.
),Director,ExaminationDepartment,ExaminationDirectorate,SaudiPatentOffice(SPO),KingAbdulazizCityforScienceandTechnology(KACST),RiyadhAbdulkaderBAWAZIR(Mr.
),Advisor,CopyrightDepartment,MinistryofMedia,JeddahARGENTINE/ARGENTINAMaríaInésRODRGUEZ(Sra.
),Ministra,MisiónPermanente,GinebraAUSTRALIE/AUSTRALIAMartinDEVLIN(Mr.
),AssistantDirector,InternationalPolicyandCooperation,IPAustralia,Melbournemartin.
devlin@ipaustralia.
gov.
auAUTRICHE/AUSTRIAJohannesWERNER(Mr.
),Head,InternationalRelationsDepartment,AustrianPatentOffice,ViennaBeatriceBLUEMEL(Ms.
),Adviser,CivilLawDepartment,CopyrightUnit,FederalMinistryofConstitutionalAffairs,Reforms,DeregulationandJustice,Viennabeatrice.
bluemel@bmvrdj.
gv.
atBLARUS/BELARUSArthurAKHRAMENKA(Mr.
),Head,InternationalCooperationDivision,NationalCenterofIntellectualProperty(NCIP),Minskicd@belgospatent.
byBNIN/BENINChiteFlavienAHOVE(M.
),conseiller,Missionpermanente,GenèveBOLIVIE(TATPLURINATIONALDE)/BOLIVIA(PLURINATIONALSTATEOF)RuddyJoséFLORESMONTERREY(Sr.
),MinistroConsejero,RepresentantePermanenteAlterno,MisiónPermanente,GinebraJuanlvaroRAZNATOVICCRUZ(Sr.
),Jefe,UnidaddeDerechoEconómicoInternacional,MinisteriodeRelacionesExteriores,LaPazalvaro.
raznatovic@gmail.
comFernandoBrunoESCOBARPACHECO(Sr.
),PrimerSecretario,MisiónPermanente,Ginebrafernandoescobarp@gmail.
comWIPO/GRTKF/IC/37/17第3页BOSNIE-HERZGOVINE/BOSNIAANDHERZEGOVINADaliborkaSOLDO(Ms.
),Head,PersonnelandGeneralAffairsService,InstituteforIntellectualPropertyofBosniaandHerzegovina,Mostard_soldo@ipr.
gov.
baBRSIL/BRAZILDanielPINTO(Mr.
),Minister,IntellectualPropertyDivision,MinistryofForeignRelations,Brasiliadaniel.
pinto@itamaraty.
gov.
brCauêOLIVEIRAFANHA(Mr.
),SecondSecretary,PermanentMissiontotheWorldTradeOrganization(WTO),GenevaBULGARIE/BULGARIARaykoRAYTCHEV(Mr.
),Ambassador,PermanentMission,GenevaAndrianaYONCHEVA(Ms.
),FirstSecretary,PermanentMission,GenevaCAMBODGE/CAMBODIALAOReasey(Mr.
),DeputyDirector,DepartmentofIntellectualPropertyRights,MinistryofCommerce,PhnomPenhreasey_pp34@yahoo.
comCANADASylvieLAROSE(Ms.
),DeputyDirector,GlobalAffairsDepartment,OttawaShelleyROWE(Ms.
),SeniorProjectLeader,MarketplaceFrameworkPolicyBranch,Innovation,ScienceandEconomicDevelopment,OttawaVeroniqueBASTIEN(Ms.
),Manager,CreativeMarketplaceandInnovation,CanadianHeritage,GatineauFrédériqueDELAPRE(Ms.
),FirstSecretary,PermanentMission,GenevaNicolasLESIEUR(Mr.
),FirstSecretary,PermanentMission,GenevaCHILI/CHILEPabloLATORRETALLARD(Sr.
),AsesorJurídico,DepartamentodeFomentodelaCulturaylasArtes,MinisteriodelasCulturas,lasArtesyelPatrimonio,SantiagoWIPO/GRTKF/IC/37/17第4页CHINE/CHINAXIANGFeifan(Ms.
),DeputyDirector,NationalCopyrightAdministrationofChina(NCAC),BeijingZHANGXi(Ms.
),DeputySectionChief,DepartmentofTreatyandLaw,StateIntellectualPropertyOffice(SIPO),BeijingDONGYan(Ms.
),DeputySectionChief,StateIntellectualPropertyOffice(SIPO),BeijingZHENGXu(Mr.
),SecondSecretary,PermanentMission,GenevaCOLOMBIE/COLOMBIABeatrizLONDOO(Sra.
),Embajadora,RepresentantePermanente,MisiónPermanente,GinebraJuanCarlosGONZLEZ(Sr.
),Embajador,RepresentantePermanenteAdjunto,MisiónPermanenteantelaOrganizaciónMundialdelComercio(OMC),GinebraJuanCamiloSARETZKIFORERO(Sr.
),MinistroConsejero,MisiónPermanente,GinebraAndrésManuelCHACN(Sr.
),Consejero,MisiónPermanenteantelaOrganizaciónMundialdelComercio(OMC),GinebraJuanCarlosMORENO-GUTIRREZ(Sr.
),SegundoSecretario,MisiónPermanente,GinebraCOSTARICAMaribellLVAREZMORA(Sra.
),AsesoraLegal,ComisiónNacionalparalaGestióndelaBiodiversidad,MinisteriodeAmbienteyEnergía,SanJosémalvarez@minae.
go.
crMarianaCASTROHERNNDEZ(Sra.
),Consejera,MisiónPermanente,GinebraCTED'IVOIREKouadioThéodoreSOUN'GOUAN(M.
),sous-directeur,Documentationetinformationtechnique,Officeivoiriendelapropriétéintellectuelle(OIPI),Ministèredel'industrieetdelapromotiondusecteurprivé,Abidjantroucassy@yahoo.
frKumouMANKONGA(M.
),premiersecrétaire,Missionpermanente,GenèveWIPO/GRTKF/IC/37/17第5页CROATIE/CROATIAAlidaMATKOVI(Ms.
),MinisterCounselor,PermanentMission,Genevaalida.
matkovic@mvep.
hrMarijaIAHRLI(Ms.
),Head,CopyrightandRelatedRightsSection,StateIntellectualPropertyOfficeoftheRepublicofCroatia(SIPO),ZagrebDANEMARK/DENMARKKimFOGTMANN(Mr.
),LegalAdviser,DanishPatentandTrademarkOffice,MinistryofIndustry,BusinessandFinancialAffairs,TaastrupGYPTE/EGYPTHassanELBADRAWY(Mr.
),Vice-President,CourtofCassation,CairoAhmedIBRAHIM(Mr.
),SecondSecretary,PermanentMission,Genevaahmed.
ibrahim@mfa.
gov.
egELSALVADORDianaHASBN(Sra.
),MinistraConsejera,MisiónPermanenteantelaOrganizaciónMundialdelComercio(OMC),GinebraMIRATSARABESUNIS/UNITEDARABEMIRATESShaimaAL-AKEL(Ms.
),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sExecutive,UnitedArabEmiratesOfficetotheWorldTradeOrganization(WTO),GenevaQUATEUR/ECUADORDiegoAULESTIAVALENCIA(Sr.
),Embajador,RepresentantePermanente,MisiónPermanenteantelaOrganizaciónMundialdelComercio(OMC),Ginebranmaldonado@cancilleria.
gob.
ecHeidiAdelaVASCONESMEDINA(Sra.
),TerceraSecretaria,MisiónPermanenteantelaOrganizaciónMundialdelComercio(OMC),Ginebrat-hvascones@cancilleria.
gob.
ecESPAGNE/SPAINEstherTORRENTEHERAS(Sra.
),SubdirectoraAdjunta,SubdirecciónGeneraldePropiedadIntelectual,CulturayDeporte,MinisteriodeEducación,CulturayDeporte,Madridesther.
torrente@mecd.
esWIPO/GRTKF/IC/37/17第6页ESWATINISebenzileDLAMINI(Ms.
),BusinessIncubationManager,RoyalScienceandTechnologyPark,InformationandCommunicationsTechnology,Manzinismotsadlamini@gmail.
comMadodaMDZINISO(Mr.
),PrincipalScienceOfficer,ResearchScienceTechnologyandInnovation,Information,CommunicationsandTechnology,Mbabanemdzinisomm@gmail.
comTATS-UNISD'AMRIQUE/UNITEDSTATESOFAMERICADominicKEATING(Mr.
),Director,IntellectualPropertyAttachéProgram,OfficeofPolicyandInternationalAffairs,UnitedStatesPatentandTrademarkOffice(USPTO),Alexandriadominic.
keating@uspto.
govMichaelSHAPIRO(Mr.
),SeniorCounsel,OfficeofPolicyandInternationalAffairs,UnitedStatesPatentandTrademarkOffice(USPTO),AlexandriaMarinaLAMM(Ms.
),PatentAttorney,OfficeofPolicyandInternationalAffairs,DepartmentofCommerce,UnitedStatesPatentandTrademarkOffice(USPTO),AlexandriaAureliaSCHULTZ(Ms.
),Counsel,OfficeofPolicyandInternationalAffairs,CopyrightOffice,WashingtonD.
C.
DeborahLASHLEY-JOHNSON(Ms.
),IntellectualPropertyAttaché,PermanentMissiontotheWorldTradeOrganization(WTO),GenevaYasmineFULENA(Ms.
),IntellectualPropertyAdvisor,PermanentMission,GenevaEX-RPUBLIQUEYOUGOSLAVEDEMACDOINE/THEFORMERYUGOSLAVREPUBLICOFMACEDONIASimchoSIMJANOVSKI(Mr.
),Head,Trademark,IndustrialDesignandGeographicalIndicationsDepartment,StateOfficeofIndustrialProperty(SOIP),Skopjesimcos@ippo.
gov.
mkFDRATIONDERUSSIE/RUSSIANFEDERATIONArtemPAPKOV(Mr.
),Researcher,FederalInstituteofIndustrialProperty(FIPS),FederalServiceforIntellectualProperty(Rospatent),Moscowrospat185@rupto.
ruWIPO/GRTKF/IC/37/17第7页FINLANDE/FINLANDAnnaVUOPALA(Ms.
),GovernmentCounsellor,CopyrightandAudiovisualculture,MinistryofEducationandCulture,Helsinkianna.
vuopala@minedu.
fiJukkaLIEDES(Mr.
),SpecialAdvisertotheGovernment,HelsinkiJukkaPELTONEN(Mr.
),SecondSecretary,PermanentMission,GenevaFRANCEAmélieGONTIER(Mme),adjointàlachefdubureaudelapropriétéintellectuelle,Servicedesaffairesjuridiquesetinternationales,Ministèredelaculture,ParisFrancisGUNON(M.
),conseiller,Missionpermanente,Genèvefrancis.
guenon@diplomatie.
gouv.
frGABONEdwigeKOUMBY(Mme),premierconseiller,Missionpermanente,Genèvepremierconseiller@gabon-onug.
chGORGIE/GEORGIATemuriPIPIA(Mr.
),FirstSecretary,PermanentMission,GenevaGHANACynthiaATTUQUAYEFIO(Ms.
),MinisterCounsellor,PermanentMission,GenevaPaulKURUK(Mr.
),Vice-Chairman,GhanaInternationalTradeCommission(GITC),MinistryofTradeandIndustry,AccraGRCE/GREECEChristinaVALASSOPOULOU(Ms.
),FirstCounsellor,PermanentMissioninGeneva,MinistryofForeignAffairs,GenevaGUATEMALAFlordeMaríaGARCADAZ(Sra.
),Consejera,MisiónPermanente,Ginebraflor.
garcia@wtoguatemala.
chWIPO/GRTKF/IC/37/17第8页HONDURASCarlosROJASSANTOS(Sr.
),Embajador,RepresentantePermanenteAdjunto,MisiónPermanente,GinebraNoemiElizabethLAGOSVALERIANO(Sra.
),RegistradoradePropiedadIntelectual,DirecciónGeneraldePropiedadIntelectual(DIGEPIH),InstitutodelaPropiedad,Tegucigalpanohemy2063@hotmail.
comHONGRIE/HUNGARYEmeseSIMON(Ms.
),LegalOfficer,LegalandInternationalDepartment,HungarianIntellectualPropertyOffice(HIPO),Budapestemese.
simon@hipo.
gov.
huLaszloVASS(Mr.
),LegalOfficer,LegalandInternationalDepartment,HungarianIntellectualPropertyOffice(HIPO),Budapestlaszlo.
vass@hipo.
gov.
huINDE/INDIAAshishKUMAR(Mr.
),SeniorDevelopmentOfficer,DepartmentofIndustrialPolicyandPromotion,MinistryofCommerceandIndustry,NewDelhikrashish@nic.
inSumitSETH(Mr.
),Counsellor,PermanentMission,GenevaAnimeshCHOUDHURY(Mr.
),SecondSecretary,PermanentMission,Genevaanimesh.
choudhury11@mea.
gov.
inINDONSIE/INDONESIARaziluRAZILU(Mr.
),Director,InformationTechnology,DirectorateGeneralofIntellectualProperty,MinistryofLawandHumanRightsAffairs,JakartaYurodSALEH(Mr.
),Director,InvestigationandDisputeSettlement,DirectorateGeneralofIntellectualProperty,MinistryofLawandHumanRightsAffairs,JakartaMolanKarimTARIGAN(Mr.
),DirectorofIntellectualProperty,CooperationandEmpowerment,DirectorateGeneralofIntellectualProperty,MinistryofLawandHumanRightsAffairs,JakartaErniWIDHYASTARI(Ms.
),Director,Copyright,DirectorateGeneralofIntellectualProperty,MinistryofLawandHumanRightsAffairs,JakartaDedeMiaYUSANTI(Ms.
),Director,Patents,DirectorateGeneralofIntellectualProperty,MinistryofLawandHumanRightsAffairs,JakartaFitriaWIBOWO(Ms.
),FirstSecretary,Trade,Commodities,andIntellectualProperty,MinistryofForeignAffairs,JakartaFaizalCherySIDHARTA(Mr.
),Counsellor,PermanentMission,PermanentMission,GenevaWIPO/GRTKF/IC/37/17第9页ErryWahyuPRASETYO(Mr.
),SecondSecretary,PermanentMission,PermanentMission,GenevaIRAN(RPUBLIQUEISLAMIQUED')/IRAN(ISLAMICREPUBLICOF)JavadMOZAFARI(Mr.
),Professor,PlantGeneticandBiotechnology,AgriculturalResearchandEducationOrganization(AREEO),Tehranjmozafar@yahoo.
comRezaDEHGHANI(Mr.
),Counsellor,PermanentMission,GenevaIRAQJaberAL–JABERI(Mr.
),Under-Secretary-General,MinistryofCulture,Baghdadbrnjar@gmail.
comITALIE/ITALYElenaSINIBALDI(Ms.
),CulturalAnthropologist,MinistryofCulturalHeritageandActivities,RomeVittorioRAGONESI(Mr.
),Expert,PatentandTrademarkOffice,MinistryofEconomicDevelopment,RomeGiulioMARINI(Mr.
),Counsellor,PermanentMission,Genevagiulio.
marini@esteri.
itJAMAQUE/JAMAICALilyclaireBELLAMY(Ms.
),ExecutiveDirector,JamaicaIntellectualPropertyOffice(JIPO),MinistryofIndustry,Commerce,AgricultureandFisheries,Kingstonlilyclaire.
bellamy@jipo.
gov.
jmSheldonBAMES(Mr.
),FirstSecretary,PermanentMission,GenevaJAPON/JAPANToshinaoYAMAZAKI(Mr.
),Director,InternationalPolicyDivision,PolicyPlanningandCoordinationDepartment,JapanPatentOffice(JPO),TokyoMasakiEMA(Mr.
),DeputyDirector,InternationalPolicyDivision,PolicyPlanningandCoordinationDepartment,JapanPatentOffice(JPO),TokyoTakayukiHAYAKAWA(Mr.
),DeputyDirector,InternationalAffairsDivision,AgencyforCulturalAffairs,TokyoYuichiITO(Mr.
),DeputyDirector,IntellectualPropertyAffairsDivision,MinistryofForeignAffairs,TokyoRyoeiCHIJIIWA(Mr.
),FirstSecretary,PermanentMission,GenevaWIPO/GRTKF/IC/37/17第10页KenjiSAITO(Mr.
),FirstSecretary,PermanentMission,GenevaKAZAKHSTANMaxatARGYNBEKOV(Mr.
),Head,DivisionofInternationalRelationship,MinistryofCultureandsports,AstanaGazizSEITZHANOV(Mr.
),ThirdSecretary,PermanentMission,GenevaKENYACatherineBUNYASSIKAHURIA(Ms.
),SeniorPrincipalStateCounsel,InternationalLawDivision,OfficeofAttorneyGeneralandDepartmentofJustice,Nairobikahurianyassi@yahoo.
comKOWET/KUWAITAbdulazizTAQI(Mr.
),CommercialAttaché,PermanentMission,GenevaLETTONIE/LATVIALieneGRIKE(Ms.
),Advisor,PermanentMission,GenevaLITUANIE/LITHUANIARenataRINAKAUSKIENE(Ms.
),Counsellor,PermanentMission,Genevarenata.
rinkauskiene@urm.
ltMALAISIE/MALAYSIAPriscillaAnnYAP(Ms.
),FirstSecretary,PermanentMission,GenevaMALAWIRobertDufterSALAMA(Mr.
),Ambassador,PermanentRepresentative,PermanentMission,Genevasalamarobert@yahoo.
comLoudonOversonMATTIYA(Mr.
),DeputyPermanentRepresentative,PermanentMission,Genevamattiya2069@yahoo.
comJanetBANDA(Ms.
),PrincipalSecretaryandSolicitorGeneral,MinistryofJusticeandConstitutionalAffairs,Lilongwejanetlaura.
banda@gmail.
comWIPO/GRTKF/IC/37/17第11页ChikumbutsoNAMELO(Mr.
),DeputyRegistrarGeneral,MinistryofJusticeandConstitutionalAffairs,LilongweVioletThokozileCHIBAMBO(Ms.
),AssistantRegistrarGeneral,MinistryofJusticeandConstitutionalAffairs,Lilongwevchibambo@yahoo.
comStephenMMODZI(Mr.
),Counselor,PermanentMission,Genevastephen.
mmodzi@gmail.
comMAROC/MOROCCOIsmailMENKARI(M.
),directeurgénéral,Bureaumarocaindudroitd'auteur(BMDA),Ministèredelacultureetdelacommunication,Rabatismailmenkari@gmail.
comKhalidDAHBI(M.
),conseiller,Missionpermanente,GenèveMEXIQUE/MEXICOEmeliaHERNNDEZPRIEGO(Sra.
),SubdirectoraDivisionaldeExamendeFondodePatentes,reaBiotecnológica,DirecciónDivisionaldePatentes,InstitutoMexicanodelaPropiedadIndustrial(IMPI),CiudaddeMéxicoLauraCristinaSANCHEZVILLICANA(Sra.
),EspecialistaenPropiedadIndustrial,DirecciónDivisionaldeRelacionesInternacionales,InstitutoMexicanodelaPropiedadIndustrial(IMPI),CiudaddeMéxicoMaríadelPilarESCOBARBAUTISTA(Sra.
),Consejera,MisiónPermanente,GinebraMONGOLIE/MONGOLIAMyagmardorjERDENEBAYAR(Ms.
),Head,CopyrightDivision,GeneralAuthorityforIntellectualPropertyandStateRegistration(GAIPSR),MinistryofJusticeandHomeAffairs,UlaanbaatarNPAL/NEPALAntaraSINGH(Ms.
),SecondSecretary,PermanentMission,Genevaantara.
singh.
as@gmail.
comNICARAGUACarlosErnestoMORALESDVILA(Sr.
),EncargadodeNegociosa.
i.
,RepresentantePermanenteAlterno,MisiónPermanente,GinebraNoheliaCarolinaVARGASIDIAQUEZ(Sra.
),PrimeraSecretaria,MisiónPermanente,GinebraWIPO/GRTKF/IC/37/17第12页NIGERAmadouTANKOANO(M.
),professeurdedroitdepropriétéindustrielle,Facultédesscienceséconomiquesetjuridiques,UniversitéAbdouMoumounideNiamey,NiameyNIGRIA/NIGERIAChidiOGUAMANAM(Mr.
),ProfessorofLaw,UniversityofOttawa,OttawaOMANHildaALHINAI(Ms.
),DeputyPermanentRepresentative,PermanentMissiontotheWorldTradeOrganization(WTO),GenevaMohammedALRUSHDI(Mr.
),Head,IntellectualPropertyDepartment,PublicAuthorityforCraftIndustries(PACI),Muscatmooodee87@hotmail.
comKamelALBOUSAIDI(Mr.
),Head,PublicRelationsandInternationalCooperation,PublicAuthorityforCraftIndustries(PACI),Muscatkamilhumood@gmail.
comAdnanALSHAHI(Mr.
),ActingHead,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sSection,MinistryofCommerceandIndustry,Muscatal_shahi_77@hotmail.
comBaderALFULAITI(Mr.
),FirstWriter,PublicAuthorityforCraftIndustries(PACI),Muscatabuhood007@hotmail.
comMohammedALBALUSHI(Mr.
),FirstSecretary,PermanentMission,GenevaOUGANDA/UGANDAHenryKafunjoTWINOMUJUNI(Mr.
),TraditionalKnowledgeCoordinator,UgandaRegistrationServicesBureau(URSB),MinistryofJusticeandConstitutionalAffairs,Kampalakafunjo@ursb.
go.
ugGeorgeTEBAGANA(Mr.
),SecondSecretary,PermanentMission,Genevageorge.
tebagana@mofa.
go.
ugPAKISTANZunairaLATIF(Ms.
),SecondSecretary,PermanentMission,Genevazunairalatif1@gmail.
comPANAMAJohanaMNDEZ(Sra.
),SegundaSecretaria,MisiónPermanente,Ginebrajmendez@panama-omc.
chWIPO/GRTKF/IC/37/17第13页PARAGUAYWalterRamónRECALDEBRITOS(Sr.
),DirectordeConocimientosTradicionales,DirecciónNacionaldePropiedadIntelectual(DNPI),AsunciónPAYS-BAS/NETHERLANDSSaskiaJURNA(Ms.
),SeniorPolicyOfficer,IntellectualPropertyDepartment,MinistryofEconomicAffairsandClimatePolicy,DenHaags.
j.
jurna@minez.
nlPHILIPPINESArnelTALISAYON(Mr.
),FirstSecretary,PermanentMission,Genevaagtalisayon@gmail.
comJayromaBAYOTAS(Ms.
),Attaché,PermanentMission,Genevajheng0503bayotas@gmail.
comPOLOGNE/POLANDAgnieszkaHARDEJ-JANUSZEK(Ms.
),FirstCounsellor,PermanentMission,Genevaagnieszka.
hardej-januszek@msz.
gov.
plPORTUGALJooPINADEMORAIS(Mr.
),FirstSecretary,PermanentMissionofPortugal,Geneva,ForeignAffairs,GenevaRPUBLIQUEDECORE/REPUBLICOFKOREACHOIHyeyeon(Ms.
),DeputyDirector,CulturalTradeandCooperationDivision,MinistryofCulture,SportsandTourism,Sejongbellechoi1014@korea.
krHANEuyseok(Mr.
),DeputyDirector,MultilateralAffairsDivision,KoreanIntellectualPropertyOffice(KIPO),Daejeonhanus@korea.
krLEEHosan(Mr.
),Judge,SeoulCentralDistrictCourt,Seoulleehs34@scourt.
go.
krLEEJin-Tae(Mr.
),SeniorResearcher,CopyrightTradeResearchTeam,KoreaCopyrightCommission(KCC),Jinjulawboy@copyright.
or.
krLEEJuHa(Ms.
),SeniorResearcher,Cheongju-siarisu622@khidi.
or.
krWIPO/GRTKF/IC/37/17第14页KIMSeChang(Mr.
),Researcher,CopyrightTradeResearchTeam,KoreaCopyrightCommission(KCC),Jinjusckim@copyright.
or.
krKWAKChoongMok(Mr.
),Advisor,AttorneyatLaw,SeoulDAE-SOONJung(Mr.
),IntellectualPropertyattaché,PermanentMission,GenevaRPUBLIQUEDEMOLDOVA/REPUBLICOFMOLDOVAMarinCEBOTARI(Mr.
),Counsellor,PermanentMission,Genevamarin.
cebotari@mfa.
mdRPUBLIQUEPOPULAIREDMOCRATIQUEDECORE/DEMOCRATICPEOPLE'SREPUBLICOFKOREAJONGMyong(Mr.
),Counsellor,PermanentMission,GenevaRPUBLIQUETCHQUE/CZECHREPUBLICPavelZEMAN(Mr.
),Head,CopyrightLawDepartment,MinistryofCulture,Praguepavel.
zeman@mkcr.
czEvenMARTNEK(Mr.
),Lawyer,InternationalDepartment,IndustrialPropertyOffice,Pragueemartinek@upv.
czROUMANIE/ROMANIACtlinNIU(Mr.
),Director,LegalAffairsandInternationalCooperationDirectorate,StateOfficeforInventionsandTrademarks(OSIM),Bucharestcatalin.
nitu@osim.
roOanaMARGINEANU(Ms.
),LegalAdviser,LegalAffairsandInternationalCooperationDirectorate,StateOfficeforInventionsandTrademarks(OSIM),Bucharestoana.
margineanu@osim.
roROYAUME-UNI/UNITEDKINGDOMMarcWILD(Mr.
),PolicyAdvisor,IntellectualPropertyOffice(IPO),Newportmarc.
wild@ipo.
gov.
ukSAINT-SIGE/HOLYSEECarloMariaMARENGHI(Mr.
),Attaché,PermanentMission,Genevaiptrade@nuntiusge.
orgWIPO/GRTKF/IC/37/17第15页SNGAL/SENEGALLamineKaMBAYE(M.
),premiersecrétaire,Missionpermanente,Genèverepsengen@yahoo.
frSLOVAQUIE/SLOVAKIAAntonFRIC(Mr.
),Counsellor,PermanentMission,Genevaanton.
fric@mzv.
skSOUDAN/SUDANSalmaBASHIR(Ms.
),SeniorLegalAdvisor,ContractsDepartment,MinistryofJustice,Khartoumsalmamohamedosman18@gmail.
comSRILANKAPrabhaDilrukshiPALLEGEDERARANATHUNGEMUDIYANSELAGE(Ms.
),PrincipalScientificOfficer,NationalScienceFoundation,Science,TechnologyandResearch,ColomboSUDE/SWEDENMarieLARSSON(Ms.
),LegalAdvisor,MinistryofJustice,StockholmSUISSE/SWITZERLANDMarcoD'ALESSANDRO(M.
),conseillerpolitique,Divisiondroitetaffairesinternationales,Institutfédéraldelapropriétéintellectuelle(IPI),BerneReynaldVEILLARD(M.
),conseiller,Missionpermanente,GenèveTHALANDE/THAILANDKittipornCHAIBOON(Ms.
),Director,ResearchandDevelopmentGroup,DepartmentofCulturalPromotion,MinistryofCulture,Bangkokkittiporncha@gmail.
comMaleepornKUMKASEM(Ms.
),Director,LegalAffairsGroup,FineArtsDepartment,MinistryofCultureofThailand,BangkokKitiyapornSATHUSEN(Ms.
),Head,InternationalCooperation2,DepartmentofIntellectualProperty,MinistryofCommerce,Nonthaburisathusen_k@hotmail.
comPariyapaAMORNWANICHSARN(Ms.
),CulturalOfficer,InternationalRelationsBureau,MinistryofCulture,BangkokWIPO/GRTKF/IC/37/17第16页SumaleeJEAMJANGREED(Ms.
),CulturalOfficer,DepartmentofCulturalPromotion,MinistryofCulture,Bangkokamfinethx@hotmail.
comNoppornKONGPUN(Ms.
),AgricultureResearchOfficer,QueenSirikitDepartmentofSericulture,MinistryofAgricultureandCooperative,Bangkoknkongpun@gmail.
comSuwannaratRADCHARAK(Ms.
),TradeOfficer,IntellectualPropertyPromotionandDevelopmentDivision,DepartmentofIntellectualProperty,MinistryofCommerce,Nonthaburisradcharak@gmail.
comSavitriSUWANSATHIT(Ms.
),Expert,InternationalAffairs,MinistryofCulture,Bangkokpariyapa.
a@gmail.
comTOGOPalawéEssoyomèwèSOGOYOU(M.
),directeurdelaperception,ducontrleetdel'informatique,Bureautogolaisdudroitd'auteur,Ministèredelaculture,delajeunesseetdessports(BUTODRA),LoméTRINIT-ET-TOBAGO/TRINIDADANDTOBAGOMakedaANTOINE-CAMBRIDGE(Ms.
),Ambassador,PermanentRepresentative,PermanentMission,Genevaprungeneva@foreign.
gov.
ttOrnalBARMAN(Mr.
),SecondSecretary,PermanentMission,GenevaTUNISIE/TUNISIAWalidDOUDECH(M.
),ambassadeur,représentantpermanent,Missionpermanente,GenèveSamiNAGGA(M.
),ministreplénipotentiaire,Missionpermanente,Genèvesamifnagga@gmail.
comUKRAINEOleksiiARDANOV(Mr.
),DeputyHead,CopyrightandRelatedRightsUnit,DepartmentforIntellectualProperty,MinistryofEconomicDevelopmentandTradeofUkraine,KyivOleksiiTKACHUK(Mr.
),DeputyHead,DepartmentofExaminationonClaimsforMarksandIndustrialDesigns,StateEnterprise"UkrainianIntellectualPropertyInstitute(Ukrpatent)",MinistryofEconomicDevelopmentandTradeofUkraine,KyivSergiiTORIANIK(Mr.
),DeputyHeadofDepartment,DepartmentofExaminationofApplicationsforInventions,UtilityModelsandTopographiesofIntegratedCircuits,StateEnterprise"UkrainianIntellectualPropertyInstitute(Ukrpatent)",MinistryofEconomicDevelopmentandTradeofUkraine,KyivWIPO/GRTKF/IC/37/17第17页AntonKUDIN(Mr.
),Adviser,StateEnterprise"UkrainianIntellectualPropertyInstitute(Ukrpatent)",MinistryofEconomicDevelopmentandTradeofUkraine,KyivVENEZUELA(RPUBLIQUEBOLIVARIENNEDU)/VENEZUELA(BOLIVARIANREPUBLICOF)JorgeVALERO(Sr.
),Embajador,RepresentantePermanente,MisiónPermanente,Ginebravaleroj@onuginebra.
gob.
veGenovevaCAMPODEMAZZONE(Sra.
),Consejera,MisiónPermanente,Ginebracamposg@onuginebra.
gob.
veVIETNAMDANGHuuTuan(Mr.
),DeputyDirector,CopyrightandRelatedRightsRegistrationDivision,CopyrightOfficeofVietNam(COV),MinistryofCulture,SportsandTourism,DaNangcovmientrung@gmail.
comDOThiHanh(Ms.
),Official,LegislationandPolicyDivision,NationalOfficeofIntellectualPropertyofVietNam(NOIP),MinistryofScienceandTechnology,HanoiYMEN/YEMENMohammedFAKHER(Mr.
),FirstSecretary,PermanentMission,Genevamfakher@yahoo.
comZAMBIE/ZAMBIAMuyumbwaKAMENDA(Mr.
),FirstSecretary,PermanentMission,Genevakamendamuyumbwa6@gmail.
comZIMBABWEVimbaiAliceCHIKOMBA(Ms.
),Counsellor,PermanentMission,Genevavimbaialice@gmail.
comII.
DLGATIONSPCIALE/SPECIALDELEGATIONUNIONEUROPENNE(UE)/EUROPEANUNION(EU)OliverHALLALLEN(Mr.
),MinisterCounsellor,IntellectualProperty,PermanentDelegation,GenevaKrisztinaKOVCS(Ms.
),PolicyOfficer,DirectorateGeneralforInternalMarket,Industry,EntrepreneurshipandSMEs,EuropeanCommission,BrusselsWIPO/GRTKF/IC/37/17第18页III.
OBSERVATEURS/OBSERVERSPALESTINESamiM.
K.
BATRAWI(Mr.
),DirectorGeneral,IntellectualPropertyUnit,MinistryofCultureoftheStateofPalestine,RamallahIV.
ORGANISATIONSINTERNATIONALESINTERGOUVERNEMENTALES/INTERNATIONALINTERGOVERNMENTALORGANIZATIONSCENTRESUD(CS)/SOUTHCENTRE(SC)VivianaMUNOZTELLEZ(Ms.
),Coordinator,Development,InnovationandIntellectualPropertyProgramme(DIIP),Genevamunoz@southcentre.
intVitorIDO(Mr.
),Intern,Development,InnovationandIntellectualPropertyProgramme,Genevaido@southcentre.
intOFFICEDESBREVETSDUCONSEILDECOOPRATIONDESTATSARABESDUGOLFE(CCG)/PATENTOFFICEOFTHECOOPERATIONCOUNCILFORTHEARABSTATESOFTHEGULF(GCCPATENTOFFICE)LinaALSHAMRANI(Ms.
),Head,ITDepartment,RiyadhRifcaALSADOON(Ms.
),SeniorPatentExaminer,Riyadhrrs0_25@hotmail.
comV.
ORGANISATIONSINTERNATIONALESNONGOUVERNEMENTALES/INTERNATIONALNON-GOVERNMENTALORGANIZATIONSArtsLawCentreofAustraliaRobynAYRES(Ms.
),ChiefExecutiveOfficer,Woolloomooloorayres@artslaw.
com.
auBibiBARBA(Ms.
),ArtistsintheBlackCoordinator,WoolloomoolooPatriciaADJEI(Ms.
),IndigenousLawyer,SydneyAssemblyofArmeniansofWesternArmenia,TheLydiaMARGOSSIAN(Mme),Déléguée,BagneuxAssemblyofFirstNationsStuartWUTTKE(Mr.
),GeneralCounsel,LegalAffairsandJustice,Ottawaswuttke@afn.
caWIPO/GRTKF/IC/37/17第19页Associationdudroitinternational(ILA)/InternationalLawAssociation(ILA)FredericPERRON-WELCH(Mr.
),Member,CommitteeontheRoleofInternationalLawintheSustainableManagementofNaturalResourcesforDevelopment,Genevafperron@cisdl.
orgCentrededocumentation,derechercheetd'informationdespeuplesautochtones(DoCip)/IndigenousPeoples'CenterforDocumentation,ResearchandInformation(DoCip)JohannaMASSA(Ms.
),Coordinator,Genevajohanna@docip.
orgClaireMORETTO(Ms.
),CapacityBuildingManager,Genevaclaire@docip.
orgAndrésDELCASTILLO(Mr.
),ProjectLeader,GenevaJéssicaAYALATOJEDOR(Ms.
),Interpreter,GenevaBiancaSUAREZPHILLIPS(Ms.
),Interpreter,GenevaChristianCHIARELLA(Mr.
),ApprenticeshipinServiceandAdministration,GenevaCentreducommerceinternationalpourledéveloppement(CECIDE)/InternationalTradeCenterforDevelopment(CECIDE)BiroDIAWARA(M.
),coordinateurdeprogrammes,Genèvececide.
icde@gmail.
comCivilSocietyCoalition(CSC)MarcPERLMAN(Mr.
),Fellow,ProvidenceComisiónJurídicaparaelAutodesarrollodelosPueblosOriginariosAndinos(CAPAJ)DianaBARRERASOSSAKELLER(Sra.
),Delegada,Ginebradianakeller33@gmail.
comRosarioLUQUEGIL(Sra.
),Delegada,Bernarosariogilluquegonzalez@students.
unibe.
chManuelORANTES(Sr.
),Delegado,Ganterswillalfonsoiiiorantes64@hotmail.
comCropLifeInternational(CROPLIFE)TatjanaSACHSE(Ms.
),Counsel,GenevaFédérationinternationaledel'industriedumédicament(FIIM)/InternationalFederationofPharmaceuticalManufacturersAssociations(IFPMA)NahomTeklewoldGEBREMARIAM(Mr.
),Member,GenevaFoundationforAboriginalandIslanderResearchAction(FAIRA)ShaneHOFFMAN(Mr.
),Member,Woollloongabbashane.
hoffman@bigpond.
comFranceFreedoms-DanielleMitterrandFoundationLeandroVARISON(Mr.
),LegalAdvisor,Parisleandro.
varison@france-libertes.
frHealthandEnvironmentProgram(HEP)MadeleineSCHERB(Mme),présidente,Genèvemadeleine@health-environment-program.
orgPierreSCHERB(M.
),conseillerjuridique,Genèveavocat@pierrescherb.
chWIPO/GRTKF/IC/37/17第20页IndianMovement-TupajAmaruLázaroPARYANAGUA(Sr.
),CoordinadorGeneral,PotosiIndigenousInformationNetwork(IIN)LucyMULENKEI(Ms.
),ExecutiveDirector,EnvironmentandIndigenousissues,Nairobiiin.
kenya@gmail.
comInternationalIndianTreatyCouncil(IITC)JuneLORENZO(Ms.
),Member,Paguatejunellorenzo@aol.
comInternationalTrademarkAssociation(INTA)BrunoMACHADO(Mr.
),GenevaRepresentative,RolleKnowledgeEcologyInternational,Inc.
(KEI)ThiruBALASUBRAMANIAM(Mr.
),GenevaRepresentative,GenevaMALOCAInternationaleLeonardoRODRGUEZPREZ(Mr.
),Member,Genevaperez.
rodriguez@graduateinstitute.
chGabrielaBALVEDIPIMENTEL(Ms.
),Academic,BrasiliaSoniaPatriciaMURCIAROA(Ms.
),IndigenousRepresentative,BogotáMARQUES–L'Associationdespropriétaireseuropéensdemarquesdecommerce/MARQUES-TheAssociationofEuropeanTrademarkOwnersMarionHEATHCOTE(Ms.
),Member,MarquesIPEmergingIssuesTeam,SydneyNativeAmericanRightsFund(NARF)FrankETTAWAGESHIK(Mr.
),ExecutiveDirector,UnitedTribesofMichigan,HarborSpringsfettawa@charter.
netSusanNOE(Ms.
),StaffAttorney,Bouldersuenoe@narf.
orgSAAMICouncilMagneOveVARSI(Mr.
),Head,HumanRightsUnit,Drbakmov@saamicouncil.
netMattiasHRN(Mr.
),Professor,Karasjokmattias.
ahren@saamicouncil.
netTebtebbaFoundation-IndigenousPeoples'InternationalCentreforPolicyResearchandEducationPrestonHARDISON(Mr.
),PolicyAdvisor,SeattleTraditionspourdemain/TraditionsforTomorrowFranoiseKRILL(Mme),déléguée,BienneWorldTradeInstitute(WTI)HojjatKHADEMI(Mr.
),LegalResearcher,Bernhojjat.
khademi@wti.
orgWIPO/GRTKF/IC/37/17第21页VI.
GROUPEDESCOMMUNAUTSAUTOCHTONESETLOCALES/INDIGENOUSPANELLucyMULENKEI(Ms.
),ExecutiveDirector,IndigenousInformation,Network(IIN),KenyaMattiasHRN(Mr.
),Professor,UiT-TheArcticUniversityofNorway,NorwayPatriciaADJEI(Ms.
),FirstNationsArtsandCulturePracticeDirector,AustraliaCouncilfortheArts,AustraliaVII.
BUREAU/OFFICERSPrésident/Chair:IanGOSS(M.
/Mr.
)(Australie/Australia)Vice-présidents/Vice-Chairs:JukkaLIEDES(M.
/Mr.
)(Finlande/Finland)FaizalCherySIDHARTA(M.
/Mr.
)(Indonésie/Indonesia)Secrétaire/Secretary:WendWENDLAND(M.
/Mr.
)(OMPI/WIPO)WIPO/GRTKF/IC/37/17第22页VIII.
BUREAUINTERNATIONALDEL'ORGANISATIONMONDIALEDELAPROPRITINTELLECTUELLE(OMPI)/INTERNATIONALBUREAUOFTHEWORLDINTELLECTUALPROPERTYORGANIZATION(WIPO)FrancisGURRY(M.
/Mr.
),directeurgénéral/DirectorGeneralMinelikAlemuGETAHUN(M.
/Mr.
),sous-directeurgénéral/AssistantDirectorGeneralEdwardKWAKWA(M.
/Mr.
),directeurprincipal,Départementdessavoirstraditionnelsetdesdéfismondiaux/SeniorDirector,DepartmentforTraditionalKnowledgeandGlobalChallengesWendWENDLAND(M.
/Mr.
),directeur,Divisiondessavoirstraditionnels/Director,TraditionalKnowledgeDivisionBegoaVENEROAGUIRRE(Mme/Ms.
),conseillèreprincipale,Divisiondessavoirstraditionnels/SeniorCounsellor,TraditionalKnowledgeDivisionShakeelBHATTI(M.
/Mr.
),conseiller,Divisiondessavoirstraditionnels/Counsellor,TraditionalKnowledgeDivisionSimonLEGRAND(M.
/Mr.
),conseiller,Divisiondessavoirstraditionnels/Counsellor,TraditionalKnowledgeDivisionDaphneZOGRAFOSJOHNSSON(Mme/Ms.
),juriste,Divisiondessavoirstraditionnels/LegalOfficer,TraditionalKnowledgeDivisionFeiJIAO(Mlle/Ms.
),administratriceadjointedeprogramme,Divisiondessavoirstraditionnels/AssistantProgramOfficer,TraditionalKnowledgeDivision[和文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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