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自动药敏及脉冲场凝胶电泳系统02包脉冲场凝胶电泳分子分型溯源系统招标文件招标编号:CEITCL-BJ07-1712089-02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02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一说明5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52.
资金来源63.
投标费用6二招标文件64.
招标文件构成65.
招标文件的澄清66.
招标文件的修改7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7.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78.
投标文件构成79.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810.
投标报价911.
投标保证金912.
投标有效期1013.
投标文件的签署与规定10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114.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115.
投标截止期1116.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1五开标及评标1217.
开标1218.
组建评标委员会1219.
投标文件的初审1220.
投标文件的澄清1321.
评标1422.
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16六确定中标1623.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标准1624.
最终审查1625.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1726.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1727.
中标通知书1728.
签订合同17七中标服务费1729.
中标服务费17第三章合同一般条款(仅供参考)191定义192技术规范193知识产权194包装要求195装运标志206交货方式207装运通知218保险219付款条件2110技术资料2111质量保证2212设备的安装和验收2213索赔2314迟延交货2415违约赔偿2416不可抗力2417税费2418仲裁2419违约解除合同2520破产终止合同2521转让和分包2622合同修改2623通知2624计量单位2625适用法律2626合同生效和其它26第四章合同格式27第五章合同特殊条款30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1投标书(格式)322投标一览表333投标分项报价表344货物说明一览表355技术规格偏离表366商务条款偏离表377资格证明文件(格式)388——其它429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4310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相关44财政部司法部56财库〔2014〕68号56财政部文件58财库〔2017〕141号58第七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62二、技术要求62投标邀请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东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对北京市东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自动药敏及脉冲场凝胶电泳系统02包脉冲场凝胶电泳分子分型溯源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对采购人所需设备及相关服务进行密封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东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自动药敏及脉冲场凝胶电泳系统02包脉冲场凝胶电泳分子分型溯源系统项目编号:CEITCL-BJ07-1712089-02投标人可从2018年02月05日至2018年02月11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至下午16:00(北京时间)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300元人民币.
招标文件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且售后不退.
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截止日期、时间:2018年02月2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接受投标.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定于2018年02月2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开标,届时请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逾期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8层第开标室.
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高的信誉,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有良好的声誉;2)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
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
4)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参与本项目的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5)《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保证金:15000元(人民币),2018年02月23日下午16:00前递交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递交至中经国际招标集团财务部(航天大楼一七层财务)开具收据,并将收据的原件(收据背面写上退还保证金的银行账号、开户行、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在开标现场原件及复印件单独密封递交.
凡对本次投标提出询问,请按下面的联系方式与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8层817室联系人:刘小姐电话:15010170207传真:010-68372884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采购人:特指依法进行本次招标活动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项目的采购人为北京市东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1.
2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高的信誉,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有良好的声誉;2)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
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
4)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参与本项目的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5)《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1.
2.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2.
3凡受托为本次招标标的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投标,凡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1.
2.
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投标为无效投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责任.
1.
2.
5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2.
资金来源2.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所述的采购人已经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2.
2本包预算资金为:150(万元)3.
投标费用3.
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4.
招标文件构成4.
1要求提供的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共七章,内容如下: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合同一般条款合同格式合同特殊条款—投标文件格式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4.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将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5.
招标文件的澄清5.
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授权代表签字,以传真或寄送形式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
6.
招标文件的修改6.
1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6.
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对招、投标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应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该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
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如各投标人均确认接受修改并可以在原定开标时间截止前进行投标,则如期开标.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7.
1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所列的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不得对"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中的货物及服务拆开进行投标.
7.
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
3本次招标项目只允许提供一种投标方案,备选方案不予考虑.
8.
投标文件构成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和其他部分组成.
8.
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书(统一格式)2——投标一览表(统一格式)3——投标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4——货物说明一览表(统一格式)5——技术规格偏离表(统一格式)6——商务条款偏离表(统一格式)7——资格证明文件包括:7-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7-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7-3近三个月内的完税证明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7-4社会保障资金近三个月的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7-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新设企业当年验资报告的复印件(加盖提供报告单位的公章),或银行半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7-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合格投标人其他要求)7-7投标方认为其它必要的内容7-8"信用中国"(www.
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7-9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参与本项目的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8——其它8-1制造厂家的授权书(格式)9——货物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10——政府采购项目政策8.
2除上述8.
1条外,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9条的所有文件.
9.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9.
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9.
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9.
2.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9.
2.
2设备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9.
2.
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设备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详见5)9.
3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
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使评标委员会满意.
10.
投标报价10.
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0.
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3)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0.
3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1.
投标保证金11.
1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支票、汇款、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并作为其有效投标的一部分.
逾期递交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1.
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1)自开标截至时间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撤回投标的;(2)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4)中标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第28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未按第29条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
11.
3凡没有根据本须知11.
1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足的投标,在评标过程中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1.
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以无息退还.
12.
投标有效期12.
1投标应在规定的开标日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性投标而为无效投标.
12.
2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返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投标人也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并且不影响投标保证金退.
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3.
投标文件的签署与规定13.
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4份,PDF格式盖章光盘电子版1份(光盘).
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电子版须密封单独递交.
投标文件正副本必须胶装,且内容必须清晰,如装订不符合要求或内容不清晰所引起的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
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加盖投标人公章.
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
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
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献外,投标文件的每一页都应由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或首字母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侧脊需标明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
13.
3任何对投标文件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
13.
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3.
5投标文件无被授权代表签字,无投标人公章,无逐页在投标文件上签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3.
6投标文件中所有授权书的签字应由签字人本人签署,代签将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及电子版、保证金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保证金"字样.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投标一览表中报价应与投标文件正本报价相一致,若不一致则以投标一览表价格为准.
所有信封上均应:(1)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地址.
(2)注明招标的货物名称、招标编号和"在(开标日)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4.
4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能原封退回.
14.
5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5.
投标截止期15.
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地址递交采购代理机构.
15.
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
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5.
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16.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
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16.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16.
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16.
4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第11条规定不予退回.
五开标及评标17.
开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所有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
开标时,由采购人监察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投标声明、交货期、交货地点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投标人或者推选的代表签字确认.
18.
组建评标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家规定和招标采购货物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
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9.
投标文件的初审19.
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有效期和资格证明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保证金是否有效、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19.
2初审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1)如果开标一览表的价格与投标报价表的价格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价格为准.
(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如果以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又差别,应以大写金额为准.
(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6)投标方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9.
3对于投标文件中不一致内容或叙述不清楚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澄清,但是不能修改投标文件内容.
19.
4在详细评标之前,要初步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产品授权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9.
5不具备投标资格和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具备投标资格的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属于不具备投标资格或非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为无效投标:(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不合格或金额不足的;(2)投标有效期不足的;(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4)资格证明文件(7)不全、失效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人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在过去三年中重大的质量、信誉等问题未提交声明的;(6)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7)未提交投标一览表或投标一览表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无被授权代表签字的;(8)投标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格,恶意低价的;(9)不满足技术规格书中主要设备参数的;(10)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的;(11)投标文件电子版不符合要求的.
19.
6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证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0.
投标文件的澄清澄清有关问题.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1.
评标21.
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评审和比较.
21.
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1)设备性能:投标商所投设备的先进性、可靠性,安全性、开放性、稳定性等;(2)售后服务及资格信誉等:维修服务、备件供应、资信情况、经营信誉和质量保证等;(3)业绩:类似的投标业绩.
21.
3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预算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分别对每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进行评审、打分.
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及"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12】75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评分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根据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序号评审条款评审细则分值备注1投标价格(35分)价格35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5%*100.
经专家组判定,恶投标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格,恶意低价的;对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最低报价并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技术部分(30分)技术先进性2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对设备功能、质量、详细配置及技术指标响应程度,技术文件是否详尽等情况进行评审.
优(17-25分)一般(16-9分)差(0-8分)产品的质量5设备的质量可靠、性能稳定0-5分;优(4-5分)一般(2-3分)差(0-1分)3商务部分(35分)供货、售后服务及培训10根据投标人的供货、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所报售后服务和项目实施方案情况;优(10-7分)一般(6-4分)差(3-0分)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10响应完整,运用图、表等进行说明(10-7分);响应程度一般(6-4分);有明显的差、错、漏(3-0分);质量保证期5优于文件要求得3-5分,满足要求得1-2分,不满足不得分业绩10进三年(2015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的业绩(50万以上),每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合同复印件(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即合同首页、中标金额页及双方签字盖章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注:(1)在计算有效评标报价时,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在投标价格上给予6%的扣除.
(2)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及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参与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打分保留两位小数.
(4)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北京市监狱企业应当提供市监狱管理局、市教育矫治局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根据财库〔2017〕141号提供证明文件.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8)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本次招标中如有以上产品投标人必须提供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可的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相应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强制节能产品不予加分;如不符合强制节能产品,投标将被拒绝.
22.
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22.
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止,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2.
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确定中标23.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标准23.
1除第21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应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且在预算范围内,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评审后,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注: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
24.
最终审查24.
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本须知列出的标准审查中标候选供应商是否有能力圆满地履行合同.
24.
2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按照本须知规定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它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审查.
审查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标通知授予该投标人.
24.
3如果审查未通过,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并按顺序对下一个中标候选人进行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
25.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25.
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幅度内对"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26.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26.
1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7.
中标通知书27.
1评标结束后,在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评标结果公告的同时向预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7.
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8.
签订合同28.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书面合同.
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8.
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七中标服务费29.
中标服务费29.
1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
29.
2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付中标服务费.
29.
3中标服务费将以支票(北京地区)或汇票的方式进行收取.
中标供应商如未按29.
1和29.
2条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办法如下: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中"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如下: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100以下1.
5%100-5001.
1%500-10000.
8%1000-50000.
5%5000-100000.
25%10000-1000000.
05%1000000以上0.
01%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1.
5%=1.
5万(500-100)万元*1.
1%=4.
4万(1000-500)万元*0.
8%=4万(5000-1000)万元*0.
5%=20万(6000-5000)万元*0.
25%=2.
5万合计收费=1.
5+4.
4+4+20+2.
5=32.
4(万元)合同一般条款(仅供参考)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1.
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本项目缩投的设备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1.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
5"买方"系指采购人或购买货物的单位.
1.
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即中标供应商.
1.
7"现场"系指买方指定的地点.
1.
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技术规范2.
1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
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知识产权3.
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
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包装要求4.
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
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
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装运标志5.
1.
卖方应在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收货人:合同号:装运标志:收货人代号:目的地: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毛重/净重: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5.
2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
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交货方式6.
1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
6.
1.
1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
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
1.
2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
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
1.
3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
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6.
2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10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
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6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
6.
3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
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7装运通知7.
1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在卖方已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卖方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
7.
2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8保险8.
1如果货物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或工厂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办理保险,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保险范围包括卖方承诺装运的货物;如果货物是按买方自提货物方式报价的,其保险由买方办理.
9付款条件9.
1付款条件见第五章"合同特殊条款".
10技术资料10.
1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合同生效后7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设备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
10.
2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10.
3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7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
11质量保证11.
1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11.
2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
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1.
3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卖方在收到通知后最迟1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1.
4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7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1.
5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12个月.
12设备的安装和验收12.
1.
设备验收工程前要由买方的技术人员进行设备出厂前的设备验收工作,验收工作由卖方安排,验收内容及条件由买卖双方共同制定、认可.
通过验收后的设备方可进入现场安装.
验收人员人数及时间由买方提出,双方商定.
12.
2.
设备安装、调测、开通1)卖方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包括硬件和软件)及开通、工程的技术督导及工程前的安装培训.
卖方应编制安装和调试的计划进度表,提供安装技术文件和安装规程,及系统测试详细内容、测试方法和必要的仪表及测试指标.
2)设备安装、调试所需工具、仪表由卖方提供并提出具体型号及技术要求.
3)卖方应负责整体项目中包括的所有软、硬件设备,及与相关系统的互联互通.
4)设备测试将由买卖双方组织相关技术部门进行.
卖方提供应用检验,现场验收以及工程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的项目指标和测试方法,并应形成正式文件,供买方参考,买方有权进行必要的修改.
12.
3.
试运行1)试运行是考察设备可靠性和稳定性的主要步骤,试运行必须在设备测试通过后进行.
2)试运行期为设备测试合格后三个月.
3)在试运行期间如出现宕机等不稳定现象或设备性能不完善,卖方要做出科学的分析并提交解释文件,认真解决,试运行期从设备修复之日起重新计算,顺延三个月,一直到设备连续三个月无不稳定现象为止.
加试次数最多2次.
如果增加2次试运行期后,故障率指标、性能指标和不稳定现象仍达不到技术要求,卖方应同意退货,并对买方进行设备费及相关人工费的经济赔偿.
4)在试运行期间,若卖方所提供的软、硬件设备出现问题或故障时,卖方应指定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及时赶到现场予以解决,费用由卖方负担.
12.
4.
设备验收验收工作是工程实施的最终环节,系设备验收在试运行通过后进行.
13索赔13.
1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
5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
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3.
2在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3.
2.
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3.
2.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13.
2.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
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3.
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
14迟延交货14.
1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4.
2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4.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
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5违约赔偿15.
1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
5%计收.
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
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
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6不可抗力16.
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6.
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16.
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28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7税费17.
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18仲裁18.
1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
如果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18.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8.
3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8.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合同条款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9违约解除合同19.
1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
19.
1.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19.
1.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19.
1.
3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9.
1.
3.
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19.
1.
3.
1.
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19.
1.
3.
1.
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买方的利益的行为.
19.
2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9.
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
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20破产终止合同20.
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
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转让和分包21.
1合同不能转让.
21.
2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分包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2合同修改22.
1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由双方当事人提出书面的合同修改意见.
23通知23.
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4计量单位24.
1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5适用法律25.
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6合同生效和其它26.
1招标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
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26.
2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章合同格式合同编号:合同书项目名称:货物名称:买方:卖方:签署日期:合同书(买方)项目名称)中所需(货物名称)经(采购代理机构)以号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邀请)招标.
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卖方)为中标供应商.
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
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
本合同书b.
中标通知书c.
协议d.
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e.
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2、货物和数量本合同货物:数量:3、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4、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5、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交货时间:交货地点:7、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生效.
买方:卖方:名称:(印章)名称:(印章)年月日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第五章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
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定义1.
1买方:本合同买方系指:采购人.
1.
2卖方:本合同卖方系指:中标人.
1.
3现场: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安装和运行地点位于:买方指定地点.
2、交货方式2.
1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交货方式为:买方指定方式.
2.
2本合同交货期规定签订合同后的天.
3、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买方向卖方支付中标总金额%的项目预付款.
2)项目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支付中标总金额%的项目款项;同时卖方向买方提交中标总金额%质量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项目质量保证期结束后,货物无质量问题,全额退还卖方.
4、投标人提供至少年的质量保证期.
5、投标商要求在市内有固定保修点,提供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有专职的维修工程师并提供人数.
6、验收:6.
1、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天后,由甲方组织专家验收,费用由中标商承担.
6.
2、完成工期:以甲方的要求为期限,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
7、维修及售后服务提供7*24小时的售后服务.
2小时内做出响应,维修人员必须在接到故障报告后12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除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四个法定节日以外),小时内解决问题.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1——投标书(格式)2——投标一览表(格式)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4——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5——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7——资格证明文件8——其他9——货物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10——政府采购项目政策1投标书(格式)致: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份,副本份.
以形式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元.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
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人民币(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号(招标编号、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个日历日.
5.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6.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1条规定,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7.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传真_电话_电子函件_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投标人名称_开户名全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投标人公章日期2投标一览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序号设备名称投标总价(单位:元)投标保证金交货期备注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3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设备名称型号原产地制造厂商名称单价数量金额(人民币元)1234其他(如有):总金额(人民币元):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投标人(盖章)注:1.
上述货物的价格是指:货到项目现场完税价,并包括所有的运输保险、培训和服务费4货物说明一览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序号货物名称主要规格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其它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盖章):注: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
5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条款号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偏离说明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投标人(盖章):注: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不可复制粘贴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款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盖章)注:商务偏离表中无偏离应标明"无偏离".
7资格证明文件(格式)目录7-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7-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7-3近三个月内的完税证明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7-4社会保障资金近三个月的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7-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新设企业当年验资报告的复印件(加盖提供报告单位的公章),或银行半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7-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合格投标人其他要求)7-7投标方认为其它必要的内容7-8"信用中国"(www.
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7-9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参与本项目的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7-1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7-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法人代表,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_被授权人签字_公司盖章:附:被授权人姓名: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7-3纳税记录(近三个月内的纳税记录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7-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近三个月的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7-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新设企业当年验资报告的复印件(加盖提供报告单位的公章),或银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说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本单位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提供报告单位的公章.
如果投标人为新成立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则需提供新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提供报告单位的公章.
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或新企业验资报告,则需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7-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合格投标人其他要求)7-7投标人认为其它必要的内容7-8"信用中国"(www.
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说明:1)财库【2016】125号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的,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9检察院开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参与本项目的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8——其它制造厂家的授权书致:(采购代理机构)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经销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地址).
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经销商地址)的(经销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代表我方办理贵方第(招标编号)号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名称及型号)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经销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
兹确认(经销商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4)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经销商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制造商(经销商)名称(盖章)签字人职务和部门_签字人姓名_签字人签名_9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投标人根据下述说明提供详细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内容)10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相关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投标、履约和融资三种担保形式,具体工作参照《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11]2882号)执行.
10.
1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编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鉴于_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_的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
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
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即本项目的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责任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______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
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
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
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__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
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
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持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3.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1.
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
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
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
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年月日10.
2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中标后提供)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_以下简称供应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
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
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数额为_______元(大写_币种为_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_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
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
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
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________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
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
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持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
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1.
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
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法院.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年月日10.
3北京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方式一、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光耀东方写字楼9层联系人:边志伟手机:13810789199联系电话:010-88822573传真:010-68437040/68472315电子邮箱:bianzw@guaranty.
com.
cn二、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三层联系人:杨阳陈浩然手机:1348875203318910210850联系电话:5852875058528760传真:58528757电子邮箱:yangyang@scdb.
com.
cn;chenhaoran@scdb.
com.
cn三、中关村担保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天作国际大厦A座28层联系人:李玉春手机:13910831169联系电话:59705232传真:59705606电子邮箱:li_yuchu@126.
com10.
4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产品、服务、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四条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应当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工作,制定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各单位,下同)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注明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五条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
第六条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
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扶持政策.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第七条中小企业依据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第八条鼓励采购人允许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额.
第九条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在履约保证金、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适当支持.
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采购资金.
第十条鼓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融资、投标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的担保服务.
第十一条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培训指导及专业化咨询服务力度,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当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发布媒体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以及本部门其他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情况.
第十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透明度,提供便于中小企业获取政府采购信息的稳定渠道.
第十四条各级财政部门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制度,加强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工作的执行和管理.
第十五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中小企业声明函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附:10.
5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0.
6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
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
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八日10.
7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财政部司法部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
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
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
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
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
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10.
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文件财库〔2017〕141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
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
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
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
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
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8月22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技术要求脉冲场凝胶电泳分子分型溯源系统技术规格参数:设备一脉冲场凝胶电泳系统(允许进口产品)1.
工作条件1.
1电源:220V1.
2温度:0-40℃1.
3相对湿度:0-95%2.
用途2.
1菌株的分子分型;凋亡检测;DNA损伤和修复的研究;大蛋白的分离;疾病基因座定位;YAC,BAC,PAC,和质粒Mapping的研究;染色体重排;RFLP和DNA指纹图谱3.
主要技术需求3.
1主控单元3.
1.
1独特的自动演算功能,结合11个主要变量的确定,帮助使用者获得最理想的实验条件.
3.
1.
2结合了包括CHEF,PACE,FIGEandAFIGE全面的脉冲场技术3.
1.
3分离范围在10KB-10MB;最佳线性分离范围50kb-700kb3.
1.
4电源输出:最高的电压350V,0和0.
6-9V/cm,0.
1V/cm增量,连续可调3.
1.
5最大电流:0.
5amperes3.
1.
6延迟起动:最高72小时3.
1.
7电极调节能力:动态调节(反馈调整)±0.
5%3.
1.
8程序储存器:储存20个复杂实验程序,每个程序包含8个程序模块或99个简单程序3.
1.
9数据记录:键盘,条形码读取或serialRS-2323.
1.
10显示器:荧光显示,2行x40字符/行3.
1.
11转换范围:50msecto18hr3.
1.
12转换角度:0-360°,0.
5°增量3.
1.
13多状态矢量变量:最多15向量/脉冲周期,可以定义每个角度,电压,和持续周期.
3.
1.
14转换坡度:线性的,凹入的,或是凸起的应用双曲线函数3.
1.
15脉冲中断设置:可以通过电压,频率,角度,和持续时间设定3.
1.
16最高电泳时间:999小时/每个模块3.
2电泳槽ElectrophoreticCell3.
2.
1体积510mm(depth)x450mm(width)x130mm(height)3.
2.
2材料:聚碳酸酯,电泳槽盖上配有安全锁,防止触电3.
2.
324根铂金电极,0.
5mm直径,呈六边形排列3.
2.
4每根电极可单独更换3.
2.
5可运行多种规格的凝胶:14cmx13cm,21cmx14cm,14cmx21cm宽x长3.
2.
6有内置温度探头监测缓冲液温度变化3.
3冷却装置3.
3.
1.
体积450mm(深)x250mm(宽)x250mm(高)3.
3.
2.
输入功率75watts(14℃时)3.
3.
3.
温度范围5℃-25℃3.
4循环泵3.
4.
1.
泵速可调,典型流速1liter/min4.
必备4.
1主机,冷却装置,电泳槽,管路一套4.
210well可重复使用样品制备模块2个4.
350-Well一次性样品制备模块5个4.
4滤帽5包4.
5大型组合式灌胶架,21cmx14cm1个4.
6CombinationComb架,1个4.
715孔梳子,21x14cm1个4.
810孔梳子可调高度1.
5mm,14x13cm1个4.
9胶铲1个5.
0CDC系统PFGE实验系统专用配套试剂及耗材1套设备二凝胶成像仪(允许进口产品)1.
工作条件1.
1工作环境温度:室温;1.
2工作环境湿度:20-80%;1.
3电源:220V10%,50Hz1.
2.
技术指标2.
1CCD分辨率:1360*10242.
2动力学范围>3个数量级,12bit灰度级(非插值)2.
3CCD控制:马达自动控制2.
4镜头缩放:8.
5-51mm镜头2.
5暗箱:密封暗箱可用于化学发光检测2.
6配备有校正镜头曲面度的专用滤光片2.
7平场校正板2.
8三块自动对焦校正板,确保成像过程无需再次调节2.
9灵敏度:0.
1ngEB染色的DNA2.
10信噪比:>=56dB2.
11曝光时间:最短0.
001s,每0.
001s步进2.
12样品大小:25x26cm2.
13光源:透射白光,反射白光,透射紫外,透射蓝光(可选)2.
14紫外光源:302nm,可选254nm/365nm2.
15紫外光源:制备型紫外模式保护要回收的核酸样品2.
16紫外自动光闭保护2.
17UV防护板:方便直接用紫外平台进行样品肉眼观察2.
18切胶尺:切割凝胶2.
19荧光尺:系统检测并用于测量长度3.
应用范围3.
1核酸凝胶:Ethidiumbromide、SYBRGreen、SYBRSafe、SYBRGold、GelGreen、GelRed、FastBlast;3.
2蛋白凝胶:CoomassieBlue、Copperstain、Zincstain、Flamingo、Oriole、Silverstain、CoomassieFluorOrange、SYPRORuby、Krypton;3.
3印迹膜:Colorimetric、Qdots525、Qdots565、Qdots625、CY2、Alexa488、DyLight488、Fluorescein.
4.
软件功能4.
1全自动ImageLab专业成像及分析软件对系统进行自动控制,包括采集、优化、定量、分析图像及报告输出.
4.
2软件可编程,所编程序可重复调用或再编辑4.
3软件可自由安装于多台电脑,同时分析4.
4软件可控制曝光时间以看到微弱信号4.
5显示过饱和像素保证精确当量4.
6所有成像过程均保持自动对焦4.
7添加各种格式的文字注释4.
8自动条带检测,自动分子量测算,自动条带浓度测算4.
9相对含量百分数分析4.
10绝对浓度、密度计算4.
11微卫星DNA分析4.
12RFLP和DNA指纹分析4.
133D图像观察及输出4.
1412种预设染料颜色标记显示4.
15多幅图像合并显示并分析功能4.
16报告输出:包括图像仪名称、仪器序列号、使用者姓名、成像时间、光源名称、滤光片名称、泳道图示、条带标注等4.
17图像输出格式:.
tif、.
bmp、.
png、.
jpg4.
18数据输出方式:剪贴板输出、数据库输出、Excel表格式输出、PDF输出4.
19配有软件操作指南flash4.
20软件免费升级4.
21中英文软件互换4.
22可以直接输出PulseNetinternational(细菌分子分型监测网络)的照片4.
23满足国际PulseNetinternational(细菌分子分型监测网络)的PFGE分型技术要求,凝胶成像PFGE图谱质量要求与国际PulseNet网络兼容;5.
配置单成像仪主机1台、ImageLab图像采集分析软件1套、高分辨率CCD自动摄像头1个、可用于化学发光的密封暗箱1个、紫外光源1个、滤光片1块、荧光尺1把、连接电缆、说明书、激光彩色打印机1台(分辨率1200*1200dpi,可用普通纸,光面纸,重磅光面纸,高光图像,投影胶片,信封,标签,卡片,电脑1台:操作系统:WindowsXP(ServicePack3)或以上芯片:Processor(CPU)Pentium4(2GHzprocessor)或以上内存:1GB或以上硬盘:20GB或以上接口:USB2.
0,1port其它:CD-ROM设备三脉冲场凝胶电泳指纹图谱分析软件(允许进口产品)1.
实现功能1.
1数据管理:提供对指纹图谱、2D胶、基因序列、基因芯片、基因表型特征、矩阵、曲线和动力学描述等所有生物学数据存储、提取和搜索功能.
1.
2数据分析:通过对数据进行比较筛查,分析数据之间的不同点和相似性,从而将数据进行分类、定义和统计学分析,并可用来鉴定未知的生物体.
1.
3网络数据共享:用户之间可以方便的交换共享生物数据,并能导入互联网上知名的专业数据库.
2.
应用模块2.
1Fingerprinttypes指纹类型用于处理PFGE,AFLP,RFLP,RAPD,REP-PCR,ARDRA,IsoelectricFocusing,DGGE,TGGE等电泳数据;气相色谱和HPLC数据;DHPLC数据;分光光度曲线等数据.
2.
2Charactertypes特征类型用于处理生物抗性实验数据;脂肪酸甲基化脂(FAME)分析数据;生物显性阵列数据;API表型测试数据;微阵列芯片数据;DotBlots和ProbeSets数据;Spoligo-Typing数据;生化试验数据;药敏实验数据;酶活和代谢活性数据等.
2.
3Sequencetypes序列类型用于处理核酸(DNA或RNA)和氨基酸序列;自动测序仪(AppliedBiosystems,Beckman,Amersham,illumina)得到的色谱文件;广泛的识别各种序列格式,包括EMBL,GenBank和Fasta格式等.
3分析模块3.
1TreeandNetworkInference聚类分析和建树从多种聚类方法中选择合适方法计算进化树和关系网,通过把关系数据库中的各种记录之间,多种实验之间,用有效的聚类算法实现聚类分析.
3.
2Identification文库和鉴定分析根据生物试验数据结果来鉴定未知的生物体或物种,可构建文库.
3.
3DatabaseSharingTools数据库共享工具4.
运行要求4.
1CPU推荐INTEL2G双核或以上;4.
2内存推荐2G或以上;4.
3硬盘推荐250G或以上;4.
4操作系统:WindowsXP/Windows7/WindowsServer2003/WindowsServer2008可选4.
5显示器推荐17寸或以上,分辨率1024*768或以上;4.
6以太网卡,CD-ROM,键盘/鼠标4.
7软件版本为7.
6或以上;版本8.
0以内(不含8.
0)提供免费升级;4.
8具有拓展全基因组图谱类型、趋势数据类型、多维技术和矩阵类型、基因组分析工具、审计与跟踪管理等模块的功能;5配置:5.
1提供整套软件操作视频(英文讲解,中文字幕)1套5.
2软件CD安装光盘1个5.
2软件USB加密狗1个5.
3软件操作手册1个5.
4提供中国疾控统一MasterScripts脚本,可导入统一的字段,确保网络实验室数据规范性,确保实验室间数据共享和信息交流.
5.
5软件终身质保,硬件1年质保5.
4提供远程技术支持设备四纯水机(允许进口产品)1.
1使用一台独立的一体化智能系统,以自来水作为进水,直接生产II级纯水和I级超纯水,然后由独立的POD取水器供水1.
2纯水产水1.
2.
1电阻率>5MΩ·cm@25℃典型为10-15MΩ·cm@25℃电导率<0.
2μS/cm@25℃典型为0.
067-0.
1μS/cm@25℃"1.
2.
2总有机碳含量(TOC)<30ppb;1.
2.
3产水流速:≥70L/天1.
2.
4产水储存于外置非压力60L水箱,HDPE材质,圆锥形可完全排空,配空气过滤器、全量程液位传感器(精度1%)、漏水监测器1.
2.
5可配置ASM水箱自动清洁单元(内置紫外灯),有效降低纯水储存时的微生物滋生风险1.
3超纯水产水1.
3.
1电阻率:18.
2MΩ.
cm@25℃1.
3.
2总有机碳含量(TOC)<5ppb(μg/L)1.
3.
3直径大于0.
2μm的颗粒物数量:<1/ml1.
3.
4细菌:<0.
1CFU/ml;1.
3.
5热原:<0.
001EU/ml:1.
3.
6核糖核酸酶:<0.
01ng/ml1.
3.
7脱氧核糖核酸酶:<4pg/μl1.
3.
8配置外置超滤柱,便于更换,无需清洗,避免污染,生产无热原、无DNA酶、无RNA酶的超纯水1.
3.
9产水流速:0.
05-2.
0L/min1.
3.
10提供系统水质符合性报告,证明符合ASTMD1193、GB6682、ISO3696、EP、JP、USP、CLSI、CLRW等水质标准相应级别水质标准1.
3.
11可定量取水,定量取水体积250mL到60L之间,CV<1%1.
4系统监控及主要纯化部件1.
4.
1系统内置高精度电阻率检测仪,电极常数低至0.
01cm-1,温度灵敏度高达0.
1℃,采用同轴电极专利设计,准确检测和显示温度补偿的电阻率,符合ASTMD1125-95(2009)及USP(§645)电阻率系统适应性测试要求.
1.
4.
2内置独立集成式TOC检测仪,包含0.
5ml石英样品池、185/254nm双波长紫外灯、钛电极、电磁阀及温度补偿单元,检测范围:1-999ppb,符合USP(§643)TOC系统适应性测试要求1.
4.
3内置与主机品牌相同的独立式连续电流去离子模块,采用连续电场、离子选择性透过膜和混床树脂有效去除微量离子和带电荷的有机物,具备专利阴极防结垢技术和连续电流抑菌技术,可配置AirGap微生物污染抑制组件,有效防止微生物反向污染,ElixEDI模块前端无需增加软化柱或防毒柱,模块自动维护,无需化学再生或更换树脂,节约耗材,降低成本1.
4.
4内置具备温度反馈功能的恒流泵,保证水温7℃-35℃间均可达到系统标称产水速率1.
4.
5内置高回收率反渗透模块,模块前后各配备电导率计有效监控进水、显示反渗透膜截留率、保障产水水质,具备三种清洗模式,自动提示氯洗,通过毛细管弃水回收系统实现节水与保护反渗透膜的双重功能1.
4.
6内置全程监控恒流式高回收率反渗透膜(RO膜),在水温7℃-35℃间均可保证达到系统标称产水速度,同时通过可调式废水回收流路设计实现高达66%的废水回收率,最后通过RO模块前后各一个电导率计的设计有效监控进水及产水水质,1.
4.
7流路图中显示主机内置1个185/254nm双波长紫外灯及1个独立TOC检测仪1.
4.
8内置适应不同进水条件的多型号初纯化柱及适应不同终端应用的多型号精纯化柱,柱内填充有电子级离子交换树脂和镀银人造活性炭颗粒1.
5操作功能1.
5.
1网络化实验室仪器管理系统,可通过网页浏览器实现主机运行全过程监控,分级管理,远程诊断,电子签名以及整机维护图文动态指示信息,全面符合21CFRpart11的电子化数据管理1.
5.
2系统为中文操作界面,并提供三级登录管理系统菜单,包括正常使用、维护、系统管理;实时显示出水关键信息包括水质,系统状态和警告.
1.
5.
3系统具有自动再循环功能,可在使用间歇保持水质恒定,在电阻率检测异常时自动报警,并设置有自动停水、进水缺水保护装置1.
5.
4纯化柱具有RFID芯片,实现自动识别安装日期,防伪防错,确保最佳可追溯性,保证系统安全1.
5.
5可配置多个与主机分离的远程取水器,可控流速及定量取水,取水器可调高度和角度适合大部分的实验室器皿取水.
远程取水器自带彩色图形显示器实时显示水质包括温度,电阻率,TOC值,系统状态和警告.
并可直接从取水器打印水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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