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DZC2019015)招标人:大连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人:大连鸿栋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一九年三月2019年大连市第一中学等五所学校维修改造工程投标邀请函大连鸿栋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大连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的委托,对2019年大连市第一中学等五所学校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资格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19年大连市第一中学等五所学校维修改造工程二、项目编号:HDZC2019015三、项目地点:项目所在地学校校园内四、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五、工期:35个日历日六、招标内容:2019年大连市第一中学等五所学校维修改造工程,共分3个标段:一标段为大连市第1中学教学楼外墙保温等改造工程,工作内容为教学楼外墙保温改造(与办公楼墙面一致);教学楼周边散水及水落管更换;教学楼内外窗更换(含窗台板);教学楼和办公楼一层外窗护栏更换等;二标段为大连市第3中学校舍电气系统改造工程、校园路面及排水外线改造工程,工作内容为教学楼、办公楼电气系统改造;办公楼灯具更换;室外路面铺设花岗岩地面;更换路缘石及室外排水外线改造等;三标段为大连市第8中学体育馆和音乐教室屋面维修及食堂灶间维修改造工程;大连市轻工业学校挡土墙加固及宿舍楼维修工程;大连市育明高中教师宿舍楼安全隔离工程;工作内容为大连市第8中学体育馆和音乐教室屋面彩钢板维修,檐沟防水改造,水落管更换,厨房灶间整体改造,土建、水暖、电气等方面改造;大连市轻工业学校3#宿舍楼前挡土墙加固及护栏改造,路面塌陷修复,及2#、3#宿舍楼室内门更换,室内粉刷,墙裙铠甲漆粉刷等;大连市育明高中教师宿舍门前设置3米高护栏,入口处加铸铁门(满足消防要求).
挡土墙设置混凝土楼梯(护栏及花岗岩踏步)通往出口,校园侧设置1.
8米高8号铁丝护栏并设置小门;(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注:1.
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
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一标段343.
3095万元;二标段323.
6571万元;三标段321.
3369万元,如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政府采购预算,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
投标人所投三标段中的水嘴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的最新一期品目清单之列的产品,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与节能产品认证证明(节能产品认证证明可以是认证证书复印件,也可以是法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认证信息截图).
投标单位如提供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以外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二)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无负责的在建项目.
注:(1)截至2019年7月23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信用辽宁"网站(www.
lncredit.
gov.
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
dl.
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
ccgp.
gov.
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要求:1.
未注册会员的单位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
ccgp.
dl.
gov.
cn/dlweb/)"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单位需进入大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2.
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携带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盖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需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以上材料相应的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及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有效)或委托代理人证明(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
九、报名及发售文件时间: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9日,每天上8:30-11:30,下午13:00-16:3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
地点:大连鸿栋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十、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9年7月24日8:30至9:0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受理区(5)(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与地点:2019年7月24日9: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第5开标室).
十二、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十三、招标人:大连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联系人:张书豪电话:0411-84649405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19号十四、招标代理机构:大连鸿栋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人:于元、张彩荣电话:0411-39367065电子邮箱:hongdongzb@126.
com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同德路34号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营业部21250117006000000803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三章工程建设要求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图纸(另附)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另附)第七章评标细则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23.
评标一般规定前附表24.
符合性审查二.
总则25.
评标程序01.
使用文字种类及度量衡单位26.
现场询标及澄清02.
使用货币种类27.
细微偏差修正03.
建设资金28.
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04.
投标费用七.
授予合同05.
投标资格29.
中标通知书06.
投标有效期30.
授标及废除授标07.
答疑会议及踏勘现场31.
签订合同08.
投标人投标保证金09.
中标人履约保证10.
设计文件11.
工程量清单三.
招标文件12.
招标文件组成13.
招标文件解释及澄清14.
招标文件修改四.
投标文件15.
投标文件组成16.
投标文件格式17.
投标报价18.
投标文件密封及标志19.
投标文件提交20.
投标文件撤回及修改五.
开标21.
开标一般规定22.
开标程序六.
评标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2019年大连市第一中学等五所学校维修改造工程2建设地点项目所在地学校校园内3建设规模2019年大连市第一中学等五所学校维修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4合同价款约定方式固定价格合同:投标报价文件包含投标总价及综合单价时,投标总价为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招标内容(工程内容)及相应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
5质量要求质量目标:合格执行标准:执行国家、辽宁省、大连市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6招标范围2019年大连市第一中学等五所学校维修改造工程,共分3个标段:一标段为大连市第1中学教学楼外墙保温等改造工程,工作内容为教学楼外墙保温改造(与办公楼墙面一致);教学楼周边散水及水落管更换;教学楼内外窗更换(含窗台板);教学楼和办公楼一层外窗护栏更换等.
二标段为大连市第3中学校舍电气系统改造工程、校园路面及排水外线改造工程,工作内容为教学楼、办公楼电气系统改造;办公楼灯具更换;室外路面铺设花岗岩地面;更换路缘石及室外排水外线改造等;三标段为大连市第8中学体育馆和音乐教室屋面维修及食堂灶间维修改造工程;大连市轻工业学校挡土墙加固及宿舍楼维修工程;大连市育明高中教师宿舍楼安全隔离工程;工作内容为大连市第8中学体育馆和音乐教室屋面彩钢板维修,檐沟防水改造,水落管更换,厨房灶间整体改造,土建、水暖、电气等方面改造;大连市轻工业学校3#宿舍楼前挡土墙加固及护栏改造,路面塌陷修复,及2#、3#宿舍楼室内门更换,室内粉刷,墙裙铠甲漆粉刷等;大连市育明高中教师宿舍门前设置3米高护栏,入口处加铸铁门(满足消防要求).
挡土墙设置混凝土楼梯(护栏及花岗岩踏步)通往出口,校园侧设置1.
8米高8号铁丝护栏并设置小门;(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7工期要求35个日历日.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9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二)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无负责的在建项目.
注:(1)截至2019年7月23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信用辽宁"网站(www.
lncredit.
gov.
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
dl.
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
ccgp.
gov.
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报价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其他说明:投标报价总额应与工程项目总价表总额一致,投标报价让利应体现在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投标标价中.
1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2投标保证金额投标保证金:一标段:6万元,二标段:5万元,三标段:4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可以是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或信用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的一种(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采购文件,支票或汇票必须为供应商企业的支票或汇票).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9年7月19日16:30时前到大连鸿栋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递交(北京时间每天8:30—11:30、13:3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0外),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大连鸿栋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账号:2125011700600000080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营业部"(支票、电汇以到帐时间为准),如以支票形式递交的须在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两天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户转出).
逾期不予受理.
注:1.
汇款时须通过对公账户汇出,不能使用现金方式汇款.
2.
电汇请备注所投项目编号及标段,投标人缴纳多标段保证金时可以合计缴纳,但需备注好所缴纳标段.
13答疑及踏勘现场答疑会、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采用.
14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1.
投标函件、技术标书、商务标书胶封装订成一册,正本一份,副本七份;2.
各标段标书分别制作,以上投标文件按投标标段密封在一个封袋中.
其他要求:1.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密封及标志,若未按规定进行密封及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投错放或提前开封以及投标文件被拒绝的责任.
2.
封面注明"投标标段工程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15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时间收件人:大连鸿栋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受理区(5)截止时间:2019年7月24日9时00分16开标开标时间:2019年7月24日9时00分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第5开标室1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对各标段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人按总报价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选取七家(不足七家全部选取)进行详细量化评审,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各标段综合得分最高者为该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总报价低者优先,本项目可兼投但不可兼中,若同一投标单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排名第一,则按金额大的标段作为该投标单位的中标标段.
18履约保证投标人履约保证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履约保证形式:支票、汇票、银行保函或信用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的一种(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
19主要材料1.
投标人必须选用满足国家、省、市技术标准要求,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合格证等证书齐全,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有效期内合格报告的设备、材料,同时取得《大连市建设工业产品备案证书》,本工程均应选用高效、节能、环保的国家名优品牌产品及材料,严禁使用国家及大连市禁止和限制使用的产品.
2.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清单及技术标准要求逐项注明材料生产厂家、产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标准及总价.
投标人未注明生产厂家、产地、品牌、规格型号的材料,一旦中标,招标人有权指定符合要求的品牌产品,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实际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包括材料的选样、型号、规格、颜色、款式等)必须经过招标人认可后方可用于工程中.
如中标人在施工中所用材料与投标所报材料不符,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监理及招标人未及时发现,竣工后发现,扣除该项工程全部工程款.
3.
本项目主要材料由招标人限定档次,投标人所报材料不应低于此档次,并满足相应验收规范的要求.
20工程款支付方式采取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根据工程进度,按完成工程审定量的70%支付工程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档案交接齐全后,发包人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时停止付款,等待结算.
结算款:结算审计结束后,付到结算审计总价款的97%.
质保金:本工程的工程质保金为施工结算审计总价款的3%.
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
21规费、税金1.
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2.
投标报价中的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和企业缴纳支出情况,自行确定.
3.
税金:按《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造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辽住建建管〔2019〕9号)规定的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增值税税率由10%调整为9%.
2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投标人应按照辽住建【2016】49号文件确定的原则和标准全额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
其他措施项目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自行计算.
2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安全目标:合格执行标准:执行国家、辽宁省、大连市现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验评标准.
24投标函件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3.
投标函4.
投标承诺书、项目经理承诺书、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员承诺书5.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6.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1)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2)项目班组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正本需提供原件)25商务标书商务报价包括以下内容:1.
封面2.
投标总价;3.
工程项目总价表;4.
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5.
单位工程造价费用汇总表;6.
单位工程规费计价表;7.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8.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9.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10.
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1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12.
措施项目费分析表;13.
主要材料价格表;14.
投标人所投三标段中的水嘴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的最新一期品目清单之列的产品,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与节能产品认证证明(节能产品认证证明可以是认证证书复印件,也可以是法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认证信息截图).
投标单位如提供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以外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5.
投标人所投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的最新一期品目清单的须提供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与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可以是认证证书复印件,也可以是法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认证信息截图)才能享受节能环保优惠政策.
业绩与信誉包括以下内容:16.
投标人业绩和信誉(加盖公章);17.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及人员简介(加盖公章);18.
生产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加盖公章).
26技术标书1.
总体概述:施工程序总体设想及施工段划分;2.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及违约承诺;3.
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机械设备、检测设备、办公设备投入计划、工人持证上岗及其保证措施及违约承诺;4.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施工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5.
质量保证措施与违约承诺(应有保证实现质量目标的可靠措施);6.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及违约承诺(须结合大连市文明工地管理要求编制);7.
相关表格及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27总承包服务费不采用28工程造价调整条件发生了经发包人批准,财政部门审核同意的工程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造价增减的项目:1.
工程造价增加在合同价3%(含3%)之内的,不予调整;增加超过合同价3%以上部分或工程结算价低于合同价时,按实际发生调整.
2.
具体工程造价调整方法,按本文本第二章"合同条款"第21条"补充条款"约定执行.
3.
工程变更增加造价超过中标价5%以上的,按大建发[2006]10号文要求到相关部门备案,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9工程价款调整方式发生了经发包人批准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工程内容增减),相应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用,按以下原则确定:1.
合同中已有适用的费用项目(含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用,下同),按合同已有的费用项目确定;2.
合同中有类似的费用项目,参照类似的费用项目确定;3.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费用项目,由承包人按2017《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提出相应的费用项目,由发包人认可后报财政部门审核确认.
4.
具体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用确定方法,按本文本第二章"合同条款"第21条"补充条款"约定执行.
30投标报价风险1.
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现场踏勘、答疑等资料并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计算投标报价,一旦中标,投标报价将不会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得到调整.
2.
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中应包括工程量清单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投标人漏报或不报,招标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
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逐项填写单价及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及合价的项目,招标人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
4.
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内容和格式不许增加和修改,投标人确认工程量清单存在的缺项、漏项、计算误差或认为施工图纸存在不明确、不一致时,应至少在投标截止日之前15天,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已认可该工程量清单包含了设计文件全部内容.
投标人提出清单工程量修正意见而招标人未采纳时,投标人应自行考虑由此引起的报价风险.
投标人在报价中未计算此类风险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1报价注意事项以各标段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最佳报价(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或低于有效投标单位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下浮15%以下的不纳入最佳报价的计算范围).
低于有效投标单位报价算术平均值下浮15%的,不得中标.
3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33采购预算一标段343.
3095万元;二标段323.
6571万元;三标段321.
3369万元,如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政府采购预算,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二、总则1.
使用文字种类及度量衡单位1.
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方式(包括电子邮件、传真)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
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或招标文件确定的度量衡单位.
2.
使用货币种类2.
1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
3.
建设资金3.
1建设资金已获得,将首先保证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的支付.
4.
投标费用4.
1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4.
2招标代理服务范围包括发布招标公告、投标单位资格初审、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评标、中标公示备案、发放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合同备案等,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下表一标准全额向中标人收取;注: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清单编制费收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表一:服费务类率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
5%1.
5%1.
0%100-5001.
1%0.
8%0.
7%500-10000.
8%0.
45%0.
55%1000-50000.
5%0.
25%0.
35%5000-100000.
25%0.
1%0.
2%10000-1000000.
05%0.
05%0.
05%1000000以上0.
01%0.
01%0.
01%4.
3本项目清单编制费由大连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依据《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大连市市本级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库的通知》(大财建【2017】792号)文件,结合《关于制定(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辽价发【2013】005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清单编制单位缴纳,折扣下浮比例:土石方工程下浮50%,非土石方工程下浮30%计取.
5.
投标资格5.
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
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
5.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
6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
7投标人必须是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后台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并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且登记备案.
未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后台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或未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6.
投标有效期6.
1投标有效期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执行.
在此期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投标人被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
6.
2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6.
3投标人须以书面方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6.
4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投标文件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6.
5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6.
6本招标文件第8条投标保证金的规定仍然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有效期.
7.
答疑会议及踏勘现场7.
1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召开答疑会议给予澄清、解答.
投标人需要招标人澄清的问题,应于答疑会议之前(或招标人和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认可的时间)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7.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应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时间及地点出席答疑会议.
7.
3招标人要在《答疑会议纪要》上解释投标人于答疑会议期间或之前提出的所有与投标有关的问题.
《答疑会议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4答疑会议所产生的对本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招标人将按本招标文件第14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向所有投标人发送.
7.
5投标人可自行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及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并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7.
6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资料及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作出的推论、理解及结论概不负责.
7.
7投标人踏勘现场的费用以及责任、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投标保证金8.
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
2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至少应超过投标有效期30天.
8.
3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或信用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的一种(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并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交期限之前提供.
8.
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8.
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8.
6收到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只向投标人退还(保证金退回收款单位的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相符).
8.
7招标人若证实投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8.
7.
1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8.
7.
2投标截止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投标文件;8.
7.
3因中标人过错被废除授标;8.
7.
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或签定合同协议;8.
7.
5法律法规规定其它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情形.
9.
中标人履约保证9.
1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
9.
2履约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或银行汇票或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或信用担保公司出具的履约担保函(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9.
3履约保证将作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
9.
4无论履约保证来源何方,该履约保证在全部工程结束,经各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返还,收到履约保证的单位只向中标人退还(履约保证退回收款单位的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相符).
9.
5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9.
1条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0.
设计文件10.
1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的同时向投标人提供所有相关设计文件(包括已变更设计文件).
11.
工程量清单11.
1本工程改造范围之内的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项目及数量清单、规费、措施费、材料设备估价表.
三、招标文件12.
招标文件组成12.
1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目录所列文件及所有按本招标文件第13条、第14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及第7条所述的答疑会议纪要内容.
13.
招标文件解释及澄清13.
1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解释顺序按发出时间的相反顺序.
13.
2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存在残缺、表述不确切或容易引起误解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的,应于答疑会议召开之前(或招标人认可的时间)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投标人自己负责,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3.
3如果投标人在答疑截止前未对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提出质疑,视为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则认为该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
13.
4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将以书面答疑纪要的方式予以答复,答复仅包括对问题的解释,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13.
5书面答复、补充通知或答疑纪要于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15天(或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认可的时间)内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书面答复或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4.
招标文件修改14.
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之前(或招标人和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认可的时间),招标人可以补充通知等书面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14.
2补充通知送招标管理机构备案并以书面方式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补充通知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14.
3鉴于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需根据补充通知内容进行调整,招标人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4.
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文件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5.
投标文件的组成15.
1投标文件分为投标函件部分、技术标书部分、商务标书三部分.
15.
2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需要,应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相关条款中具体内容为投标文件的实际组成部分.
16.
投标文件格式16.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未提供的格式投标人可自行确定).
未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评标机构可在量化评分过程中做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16.
2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规定封装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封面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6.
3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亲自签署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6.
4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字样须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墨迹打印或书写,若有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6.
5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以涂改及行间插字方式进行修改,若投标文件存在涂改及行间插字,招标人不承担任何可能因此而造成的辨识错误.
16.
6投标文件商务标书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并由具有执业资格的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员签章确认,同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投标人委托其他造价咨询公司完成工程量计价的须附与该造价咨询公司签订的委托合同.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7.
投标报价17.
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报价中应包括完成永久工程所消耗的下列费用:⑴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措施费(其费用构成见措施项目清单);⑵间接费:规费(非竞争性费用,计取标准见前附表)和管理费;⑶利润和税金;⑷为实现合同目的所涉及的工程维护、测试、运行、验收、移交、保修以及机构、人员与设备迁移、工程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和参与投标等所有费用;⑸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所包含的各项具体费用及解释,按照2017《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辽宁省、大连市的实施细则执行.
17.
2本项目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的项目明细及项目工程量是根据现场情况和招标文件有关要求编制与计算的,不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项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进行特殊说明,招标人未作说明的项目均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费用包含在相应的投标报价中.
17.
3投标报价的规则⑴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补充通知及澄清(答疑)纪要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要求、承包范围等、按2017《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2018]20号)规定,参照辽宁省相关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市场价格,结合企业自身潜力、市场情况、竞争因素,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表以确定投标报价.
本工程和每一计价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工程量偏差报价,招标人将不予接受;⑵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的综合单价应为: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⑶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自行承担投标报价的风险,包括人工、材料、设备的市场价格上涨等市场因素;⑷招标文件所给的技术条件、工程量清单、答疑,相互之间有矛盾时以技术条件为准,技术条件没有的项目应以答疑文件为准;⑸不论招标文件是否说明,其报价应包含完成合格产品和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和施工安全所采取的各种辅助工作和措施费用,包括文明施工与安全施工技术措施费、季节性施工措施费、实现工期目标和质量目标的费用、现场环境管理费用、检验检测技术服务费等.
其中,室内环境检测报告特作为涉及室内改造项目的验收依据.
涉及网架工程投标人须负责挠度及焊缝等的检测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报价中应包含所有费用.
涉及煤气改造的工程须全责办理该工程的所有手续直至煤气专管部门的验收,报价中应包含相关费用(其中设计费按GJ2002标准80%考虑).
涉及食梯安装工程须全责办理该工程的所有手续直至质量监督部门检测验收合格,报价中应包含所有费用.
⑹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停电、停水、环卫、市容、环保、二次搬运、夜间限制施工、成品保护等所需的施工、安装、运行和维护的一切费用和工期,和受此影响所造成的一切增加费用,上述所有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⑺报价中应包括投标人为自己的雇员、分包、施工机械、财产等所作的人身和财产保险的费用,以及第三方责任险;⑻水、电使用费应按市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根据用量计算后计入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⑼本项目包含的所有工程在验收时发生的设备、设施等检测、试运行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相关费用.
涉及煤气改造的工程须完成通气试压、炉具调试等衔接工作;⑽施工现场要设置安全围档、安全网架,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时,在措施项目费用列出.
⑾投标人在施工中,造成场地内、外的道路与管线损坏,费用自负;⑿投标人有责任为发包人以及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的检查无条件提供方便;17.
4投标人投标报价编制应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中商务报价的内容和本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的填写(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7.
5投标报价要求⑴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投标报价文件包含投标总价及综合单价时,投标总价为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招标内容(工程内容)及相应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
招标人所给工程量清单是依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
如在具体施工中由于签证等引起的工程量、工程造价变化,须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⑵投标人应结合现场情况,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的外运、弃渣应自行解决,由此发生的排渣费、环保费、城市卫生费等均应含在投标报价中;⑶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合同期内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少量、现场管理条件、施工条件、建筑材料价格变动、人工费变动和各种税费、施工措施费用等,上述所有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不同项目,必须编制综合单价分析表,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单价均应等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单价,否则,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17.
6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给出的主要材料价格表,详细标明投标人用于工程的材料及成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单价、数量及合价.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志18.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装袋密封,不密封的投标文件无效.
18.
2投标文件封面应参考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密封封面》及说明进行密封及标志.
18.
3若投标人未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19.
投标文件提交19.
1投标人应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地点和接收人.
19.
2招标人可以按本招标文件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招标投标方面的约定仍然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
20.
投标文件撤回及修改20.
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于投标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递交撤回或补充修改其投标文件的通知.
投标截止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将不能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
20.
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本招标文件第18项的规定进行标志和密封,并在密封封面清楚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否则修改或撤回通知无效.
"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是经投标人签署的确认文本.
20.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递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开标21.
开标一般规定21.
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开标会议.
21.
2未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或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投标人.
22.
开标程序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程序如下:⑴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注意事项;⑵主持人宣布参加开标会议人员组成情况;⑶主持人宣布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和投标文件送达情况;⑷开标机构对投标人到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进行验证,宣布验证结果;⑸开标机构工作人员宣布和现场查验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⑹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宣布检查结果;各投标人仅对自己单位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检查,检查内容为其投标文件是否被拆封过、内容是否泄露,投标文件密封如存在瑕疵,但不能导致投标文件信息泄露的,视为密封合格;⑺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开启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宣读正本投标函中的投标人、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宣读的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⑻投标人代表及开标工作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名确认;⑼开标会议结束.
六、评标23.
评标一般规定23.
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3.
2评标委员会须按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工程招标的评标办法,公平、公正、择优的确定中标候选人.
23.
3在评标过程中,出现各类带有争议或不明确性问题均由评标委员会共同研究确定.
若各评委意见不一致时,须经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独立表决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最终书面决议.
书面决议须经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签名确认并对所有评委具有约束力.
23.
4在评标过程中,凡须评委各自独立计分的项目,计算得分为评委总分算术平均值;量化评分时评委应采取发现问题扣分法,并书面写明扣分原因.
采购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
属于实质性的要求和条件以""号标记,未响应""号条款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23.
5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23.
6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过程中,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
24.
符合性审查24.
1开启标书前,经确认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拒收投标文件:24.
1.
1投标文件未能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指定地点及指定接收人;24.
1.
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24.
1.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密封;24.
1.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24.
2开启标书后,经评标委员会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24.
2.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未加盖投标人法人章;24.
2.
2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工期、质量标准、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或其它实质性要求;24.
2.
3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数目不足,重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件、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经理简历及资格证明书等主要内容不全;24.
2.
4没有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等)、投标承诺书(包括投标单位、项目经理、造价师)、项目班组人员社保缴费证明等招标文件中已明确要求提供的资料,未提供有效的主要材料和设备响应表;投标文件上标明的投标人与通过报名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发生实质性改变;24.
2.
5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投标人擅自修改工程量清单内容的,未按规定格式报价的,投标报价未加盖本企业(或聘用造价咨询企业)注册造价师(或一级造价员)印章的;24.
2.
6投标总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设备价格表逻辑关系不一致,评委会认定属重大偏差的;24.
2.
7同一份投标文件中,有两个以上不同投标报价,且未注明何者有效的;24.
2.
8未对""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发生重大偏离;24.
2.
9投标人拒绝对细微偏差作出补正;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或存在其他重大偏差的;24.
2.
10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数据大量雷同的;投标人恶意哄抬标价或低于成本价竞标的;24.
2.
11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财政预算的或低于有效投标单位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下浮15%的;24.
2.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24.
3评标委员会须严格按照以上标准认定无效投标文件,使用除此之外的标准作为认定无效投标文件的依据,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符合性的投标文件;24.
3评标委员会应于开标之后首先就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及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确认,如有效投标不足三家,则按相关法规执行.
25.
评标程序25.
1监督人员宣读评标纪律;25.
2招标人介绍招标项目情况,公布投标人名称,请采购人和评标专家填写承诺;25.
3介绍评委,推选产生评委会主任;25.
4请评委熟悉招标文件有关内容,重点是评标办法、评分细则、评标程序、废标条件等.
25.
5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认定无效投标文件,确定有效投标人;25.
6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量化打分评审;25.
7请投标人澄清问题,必要时进行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5.
8评委会主任组织进行评分汇总,编写《评审结果》,当众宣读,全体评委签名;25.
9评标会议结束.
26.
现场询标及澄清26.
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要求投标人在评标会上澄清其投标文件中表述不确切或容易引起误解的内容(按本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时发现的算术错误不在此列).
26.
2评标会上澄清不允许更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
3评标会上澄清的每一次要求与答复,须立即以书面方式进行记录,并经全体评委签名确认.
26.
4投标人在评标会上澄清时,不能明确解释或解释前后矛盾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作出的澄清将不予采纳.
27.
细微偏差修正27.
1细微偏差是指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符合性投标文件虽然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遗漏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及数据,并且修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更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结果.
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7.
2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可以于评标结果宣布之前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的细微偏差进行修正,若投标人拒绝修正,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修正内容经投标人代表签名确认后有效.
27.
3投标报价单位精确到"元",评标有效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值,小数点后超过两位的数值按4舍5入进位.
28.
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28.
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4条规定,仅对通过符合性审查,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8.
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28.
3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项目的评标方法及评标细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28.
4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七、授予合同29.
中标通知书29.
1招标代理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招标、开标、评标、定标过程有关文件资料、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备案资料并发放"中标通知书".
29.
2中标通知书将明确招标人对中标人按照施工合同要求,确定工程的价格、工期、质量等内容.
29.
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9.
4中标公告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
30.
授标及废除授标30.
1招标人将把施工合同授予经法定程序确定的中标人.
30.
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招标人若查实中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仍然可以废除授标:⑴经查实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⑵于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撤回投标文件;⑶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⑷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明显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30.
3中标人因上述原因被废除授标,招标人将依排名次序选择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30.
4中标人因上述原因被废除授标,至少将要承担下列违约责任:⑴将被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
⑵按招标文件规定,重新确定中标人的中标价若高出弃标人的中标价,其差价部分视为弃标人违约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弃标人应予赔偿.
⑶承担因此可能给招标人造成的其它损失.
31.
签订合同31.
1招标人及中标人双方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文件的受权代表)共同签订书面工程施工合同.
31.
2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1.
1条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权,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1.
3招标人如不按本招标第31.
1条款要求与中标人订立合同的,应当返还中标人双倍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的损失超过返还的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1.
4招标人、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为避免"黑白合同",在协议书合同双方签署页中要求必须加入下列条款:⑴合同双方确认,本协议书及本协议约定的其它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
⑵本协议书及本协议书约定的其它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之外,合同双方不存在且也不会签定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
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
31.
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八、其他32.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32.
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32.
1.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32.
1.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2.
1.
3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32.
2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
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32.
3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32.
4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
32.
5同时属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监狱企业扣除比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除率中的较大值.
33.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33.
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的监狱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3.
2投标人投标产品是监狱企业制造的,并符合条件的,其产品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33.
3监狱企业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和监狱企业扣除率中的较大值.
34.
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34.
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34.
1.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34.
1.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4.
1.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34.
1.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34.
1.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的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
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34.
2投标人投标产品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并符合条件的,其产品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34.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除率中的较大值.
35.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5.
1.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
35.
2.
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供应商未履行保函所保证的义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
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大连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19年大连市第一中学等五所学校维修改造工程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2019年大连市第一中学等五所学校维修改造工程2.
工程地点:项目所在地学校校园内3.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
工程内容:2019年大连市第一中学等五所学校维修改造工程,共分3个标段:一标段为大连市第1中学教学楼外墙保温等改造工程,工作内容为教学楼外墙保温改造(与办公楼墙面一致);教学楼周边散水及水落管更换;教学楼内外窗更换(含窗台板);教学楼和办公楼一层外窗护栏更换等;二标段为大连市第3中学校舍电气系统.
改造工程、校园路面及排水外线改造工程,工作内容为教学楼、办公楼电气系统改造;办公楼灯具更换;室外路面铺设花岗岩地面;更换路缘石及室外排水外线改造等;三标段为大连市第8中学体育馆和音乐教室屋面维修及食堂灶间维修改造工程;大连市轻工业学校挡土墙加固及宿舍楼维修工程;大连市育明高中教师宿舍楼安全隔离工程;工作内容为大连市第8中学体育馆和音乐教室屋面彩钢板维修,檐沟防水改造,水落管更换,厨房灶间整体改造,土建、水暖、电气等方面改造;大连市轻工业学校3#宿舍楼前挡土墙加固及护栏改造,路面塌陷修复,及2#、3#宿舍楼室内门更换,室内粉刷,墙裙铠甲漆粉刷等;大连市育明高中教师宿舍门前设置3米高护栏,入口处加铸铁门(满足消防要求).
挡土墙设置混凝土楼梯(护栏及花岗岩踏步)通往出口,校园侧设置1.
8米高8号铁丝护栏并设置小门;(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1).
6.
工程承包范围: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规定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35日历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五、项目负责人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1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1地址:地址:1邮政编码:邮政编码:1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1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1电话:电话:1传真:传真:1电子信箱:电子信箱:1开户银行:开户银行:1账号:账号: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第三部分通用专用条款1.
一般约定1.
1词语定义1.
1.
1合同1.
1.
1.
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或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会议纪要、签证及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1.
1.
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
1.
2.
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
1.
2.
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
1.
3工程和设备1.
1.
3.
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
1.
3.
9永久占地包括:按照设计图纸确定.
1.
1.
3.
10临时占地包括:合同履行中确定.
1.
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的省、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机构有关工程质量、安全、造价相关规定.
1.
4标准和规范1.
4.
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无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
4.
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不采用;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不采用;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不采用.
1.
4.
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
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无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
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
6.
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提供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7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承包人承保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图纸.
1.
6.
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方案)设计、工程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3天;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书面文件一式叁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版本及电子文档;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无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
6.
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无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
7联络1.
7.
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
7.
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本项目施工现场发包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本项目施工现场承包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本项目施工现场监理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
10交通运输1.
10.
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负责根据施工需要办理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修建场内外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及建设,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由承包人承担.
1.
10.
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现场范围确定.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不采用.
1.
10.
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
11知识产权1.
11.
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1.
11.
1项约定.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1.
11.
1项约定.
1.
11.
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1.
11.
2项约定.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1.
11.
2项约定.
1.
11.
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1.
11.
4项约定.
1.
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否.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不采用.
2.
发包人2.
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审批开、竣工报告、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工程签证单、协调解决施工现场各方关系等工程合同履行过程相关事宜.
2.
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
4.
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
2.
4.
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施工现场所有障碍清理完毕并具备施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用电、生活用水接驳及相关问题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自行支付水电费.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开工前开通并保证施工通行的需要.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不采用.
(5)由发包人办理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承包单位自行办理,发包方予以协助,但不承担任何费用.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不采用(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承包人接到施工图纸一周内.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不采用.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不采用.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工作:不采用.
2.
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不采用.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不采用.
3.
承包人3.
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的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含竣工图).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2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前7日内交付给发包人4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版本及电子文档.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不采用(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施工前报工程进度报表,按照发包人要求每周一报施工进度报表.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维护设施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如未履行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扣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费.
(4)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的要求:不采用(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音、安全文明施工等手续: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发包人给予配合.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在未正式验收交付发包人前,保护单位工程或部位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要求和费用承担:由承包人做好保护并承担相关费用.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保证施工现场符合有关规定,承担因违反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和罚款,竣工后做到"活完场清",做好竣工后的清洁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9)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费用承担:不采用3.
2项目经理3.
2.
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的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方面的义务.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无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无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3.
2.
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无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3.
2.
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无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3.
3承包人人员3.
3.
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且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3天向监理人提交.
3.
3.
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无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3.
3.
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无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3.
3.
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无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无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3.
5分包3.
5.
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无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行业标准规定执行.
3.
5.
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不采用.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施工资质要求,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3.
5.
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无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3.
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无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3.
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不提供.
4.
监理人4.
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监理合同执行.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监理合同执行.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无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4.
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按监理合同执行.
5.
工程质量5.
1质量要求5.
1.
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无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不采用.
5.
3隐蔽工程检查5.
3.
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5.
3.
2项约定.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
1安全文明施工6.
1.
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无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6.
1.
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无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无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6.
1.
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无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6.
1.
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7.
工期和进度7.
1施工组织设计7.
1.
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无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7.
1.
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一周内提供.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
7.
2施工进度计划7.
2.
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报送后一周内.
7.
3开工7.
3.
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通用条款》第7.
3.
1项约定执行.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无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日内签订材料、工程设备、周转材料等采购合同,确定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的进场安排.
7.
3.
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1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
4测量放线7.
4.
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无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7.
5工期延误7.
5.
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因发包人原因延期开工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应相应顺延工期,但不承担费用.
7.
5.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执行《通用条款》有关规定,承包人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工期每拖延一天,承包人应承担合同价款的0.
5%的违约金.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不采用.
7.
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无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7.
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4小时内降水量超过200mm的暴雨;(2)风速大于8级的台风;(3)大连地区日气温超过35度;(4)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承包人遭遇上述事件后7天内通知监理人,监理人接收到通知后7天内审核并报发包人批准完毕.
7.
9提前竣工的奖励7.
9.
2提前竣工的奖励:不采用.
8.
材料与设备8.
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
4.
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不采用.
8.
6样品8.
6.
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承包人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要严格按招标文件选定执行,采购其他材料设备,采购前要征得发包人同意,没征得同意而采购视为无效采购.
承包人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应符合设计、招标文件、有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承包人按照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报送工程中所涉及到的所有材料的样品,样品须经发包人同意,封存后,方可进行材料采购.
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并经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
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
8.
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无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9.
试验与检验9.
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
1.
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相关规定执行.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相关规定执行.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相关规定执行.
9.
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不采用.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不采用.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不采用.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不采用.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综合单价包括工程量清单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综合单价将不会因工程量清单存在的缺项、漏项、计算误差或认为施工图纸存在不明确、不一致而得到调整;不会因人工、材料、机械费用涨价等市场变化因素而得到调整.
3、其他价格方式:不采用.
12.
2预付款12.
2.
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不采用.
预付款支付期限:不采用.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不采用.
12.
2.
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不采用.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不采用.
12.
3计量12.
3.
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
3.
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每月25日向监理提供上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含工程造价预算书的报告2份.
12.
3.
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关于综合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招标文件执行.
12.
3.
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不采用.
12.
3.
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
3.
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不采用.
12.
3.
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不采用.
12.
4工程进度款支付采取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根据工程进度,按完成工程审定量的70%支付工程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档案交接齐全后,发包人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时停止付款,等待结算.
结算款:结算审计结束后,付到结算审计总价款的97%.
质保金:本工程的工程质保金为施工结算审计总价款的3%.
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13.
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
1.
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13.
2竣工验收13.
2.
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无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无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3.
2.
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无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无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无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3.
3工程试车13.
3.
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无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无约定,执行通用条款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无约定,执行通用条款承担.
13.
3.
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不采用.
13.
6竣工退场13.
6.
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承包人应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14日内完成竣工退场.
14.
竣工结算14.
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无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无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4.
4最终结算14.
4.
1最终结算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份数:2份.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无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4.
4.
2最终结算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算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算证书的期限:无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无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
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5.
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结算审计总价款的3%,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
15.
3.
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不采用;(2)结算审计总价款的3%(3)其他方式:不采用.
15.
3.
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不采用.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无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5.
4保修15.
4.
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详见合同3《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
15.
4.
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详见合同3《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
16.
违约16.
1发包人违约16.
1.
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不采用.
16.
1.
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不采用.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不采用.
(3)发包人违反第10.
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不采用.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不采用.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不采用.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不采用.
(7)其他:无.
16.
1.
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
1.
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
2承包人违约16.
2.
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不采用.
16.
2.
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执行《通用条款》有关规定,承包人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工期每拖延一天,承包人应承担合同价款的0.
5%的违约金.
2、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和目标,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采取补救措施进行返修,直至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担因此增加的返修费用及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不予顺延,并罚单位工程造价10%的违约金.
16.
2.
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正常情况下超施工进度计划规定工期达10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的违约金、赔偿金.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不采用.
17.
不可抗力17.
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以国家有关部门认可为准.
17.
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18.
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负责办理承包人在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现场各种施工用设施、设备、材料的保险,并支付相应的费用,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补偿费用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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