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0第五章技术标准与规范3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81第一章招标公告通川区碑庙镇至千口岭省级森林公园公路建设工程(一期安云至青宁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1.
1本招标项目通川区碑庙镇至千口岭省级森林公园公路建设工程(一期安云至青宁段)已由达州市通川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通区发改审【2018】1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达州市通川区公路建设发展总公司,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和本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达州市通川区公路建设发展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
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建设项目,达州市通川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通区发改审【2018】11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81024009)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
1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2.
2工程建设地点:通川区安云乡至青宁乡.
2.
3建设内容及规模:该路段全长11.
660公里,设计速度30k/h,路基宽为8.
5米,路面宽为7.
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标准为三级公路.
2.
4计划工期:勘察设计45日历天.
2.
5招标范围:本项目一阶段施工图勘察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3.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和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以来已完成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
3.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由不超过两家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只能是具有公路行业(公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
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办理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原件扫描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4.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2日09时至2018年11月26日17时,登录《达2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网址:http://www.
dzggzy.
cn/,凭通过注册认证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未在达州市公共资料交易服务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证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会途径.
4.
2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每套售价按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0元收取,售后不退.
4.
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5.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金兰路永祥街68号"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投标无效.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达州市)(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达州市通川区公路建设发展总公司地址:通川北路200号邮编:635000联系人:郝女士电话:0818-2135993传真:0818-2135993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中段沙河中心B座1404号邮编:610066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28-65013209传真:028-65013209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联系电话(兼传真):0818-2181199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
1.
2招标人招招标人:达州市通川区公路建设发展总公司地址:通川北路200号邮编:635000联系人:郝女士电话:0818-21359931.
1.
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中段沙河中心B座1404号邮编:610066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28-650132091.
1.
4项目名称通川区碑庙镇至千口岭省级森林公园公路建设工程(一期安云至青宁段)勘察设计1.
1.
5建设地点通川区安云乡至青宁乡1.
2.
1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和本级财政资金1.
2.
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
3.
1招标范围本项目一阶段施工图勘察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
1.
3.
2勘察设计周期计划勘察设计周期:45日历天.
1.
4.
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等级要求: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和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近3年来(2015-2017年)已完成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财务要求:近3年无亏损(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其他要求:拟派专业负责人(不少于3个),必须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4或注册执业资格.
主要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原件扫描件.
1.
4.
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由不超过两家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只能是具有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
4.
3限制投标的情形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12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3)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在3年(限定在1至3年)内不接受其投标;(14)在四川省地震灾后重建工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在5年(限定在3至5年)内不接受其投标;(15)近半年内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16)近3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17)近3年内,在招标人(包括在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18)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
1.
9.
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
1.
10.
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
10.
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6天前,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只能凭身份认证密匙登陆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通过网络在线方式进行匿名提问.
1.
10.
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和方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网络在线方式(登陆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招标文件补遗和答疑")向所有投标人澄清.
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登陆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站凭数字证书获取澄清.
1.
11分包不允许1.
12偏离不允许52.
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答疑及补遗文件(若有时)2.
2.
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1.
10.
2条的时间要求.
2.
2.
2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
2.
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人自行登陆"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收取澄清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内容.
2.
3.
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投标人自行登陆"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收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内容.
3.
1.
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2)近3年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起的投诉情况注:以上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3.
3.
1投标有效期6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
4.
1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委托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收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万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电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
(3)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到达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请登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会员端系统,从业务管理栏"保证金缴纳虚拟子账户信息"模块中查看.
注意:1、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保证金虚拟子账号,以确保保证金的安全、有效、准确;2、相关项目保证金虚拟子账户信息,只有通过"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会员系统报名后,才能进行查看.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会员系统打印出投标保证金缴6纳证明文件,并按要求附在投标文件里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3.
4.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通过"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会员端系统"发出申请,并上传《保证金退还确认书》,进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需同时上传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公告的电子版(相关文档可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资料下载"一栏进行下载).
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接到招标人退款申请后,在线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事项.
投标保证金原渠道退还投标人.
3.
4.
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拒签合同协议书"包括:(1)经招标人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仍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2)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
5.
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5年至2017年3.
5.
5近年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15年至今3.
5.
6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15年-2017年3.
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文件不允许3.
7.
1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
(2)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
(3)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
但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
3.
7.
3签字或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
7.
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副本叁份,电子文档一份(以U盘形式提供).
效果图的数量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但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文档与书面文档不一致时,以书面文档为准.
3.
7.
5装订要求1、投标函、投标函及其它相关表格内容可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制.
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
3、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目录次序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4、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
5、修改的投标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
4.
1.
1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电子文档包装于正本中),当副本超过一份时,投标人可以每一份副本一个包装.
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
8如有效果图则另行提供,包装和密封情况不作要求.
4.
1.
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4.
2.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金兰路永祥街68号"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4.
2.
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
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金兰路永祥街68号"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5.
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开标顺序:随机6.
1.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专家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03]13号第九条、川府发[2014]62号第三条规定执行.
6.
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7.
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注: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限定在1至3人.
当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少于需推荐的人数,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人数可少于需推荐的人数.
7.
3.
1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
履约担保总金额中,其中现金占/%,保函担保占100%.
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保函担保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
1编页码和小签(1)投标文件从目录第一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包括无任何内容的页,但不包括封三、封四[封底]),位置:页面底端(正文以下空白处).
9(2)投标人可在编有页码的页面底端小签.
小签可签全名,也可以只签姓.
小签自愿进行.
(3)小签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也可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投标的委托代理人进行.
小签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10.
2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支付.
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中标后,按"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以及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并已备案的《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规范文本)中确定的下浮幅度20%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在签订合同并完成合同备案后5日内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
10.
3报价方式投标报价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为标准,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以下浮比例进行报价.
上浮的投标报价一律作废标处理.
10.
4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
10.
5勘察设计费用拨付勘察设计费支付方式:银行转账,勘察设计承包人提供等额正式发票.
合同备案承包合同按有关规定备案.
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产生纠纷时,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根据.
10.
6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1)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与招投标行政监督备案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并对不一致的地方进行修改.
没有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2)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
10.
7招标文件的解释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解释.
对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由备案的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词句、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招标的目的、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作出不利于招标人一方的解释.
1010.
8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
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和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
10.
9第一名放弃中标的处理招标人应依法确定中标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没收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差额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在1一3年内,国家投资建设项目业主不得再接受放弃中标者投标.
10.
10(1)投标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行业标准进行勘察设计,若因勘察设计单位原因造成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勘察设计单位应该承担工程价款的增加额.
(2)本次招标无勘察设计补偿费.
投标人的投标方案的所有权、知识产权、使用权等全部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使用个别或全部投标人的部分或全部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以方案专利权等为由投诉招标人.
10.
11对投标文件复印件的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附复印件的地方应清晰可辨10.
12据川发改招管【2011】1210号文精神,在全省严格执行"一地受罚,处处受制"的信用管理制度.
10.
13最高限价:勘察设计服务费报价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出的费用下浮49%作为最高投标限价.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
设计费最终结算价以财评出具的工程量控制价为计算基数,按中标费率结算;勘察费按勘察工作量为计算基数,按中标费率结算.
11(二)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
总则1.
1项目概况1.
1.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勘察设计进行招标.
1.
1.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1.
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1.
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1.
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1.
6本招标项目的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
2.
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2.
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2.
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3勘察设计范围和服务期1.
3.
1本次勘察设计范围及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3.
2本标段的勘察设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3.
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1.
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
4.
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4.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
4.
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2(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
4.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在3年内不接受其投标;(2)在四川省地震灾后重建工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在5年内不接受其投标;(3)近半年内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4)近3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有罪的;(5)近3年内,在招标人(包括与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6)投标人与招标人互相参股或相互任职.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
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
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
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
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1.
9踏勘现场1.
9.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
9.
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
9.
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
9.
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
10投标预备会1.
10.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
10.
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的方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
10.
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
11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
12偏离本项目不允许偏离.
2.
招标文件2.
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勘察设计合同;(5)勘察设计技术标准和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
10款、第2.
2款和第2.
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2.
2招标文件的澄清2.
2.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6天前,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只能凭身份认证密匙登陆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通过网络在线方式进行匿名提问.
2.
2.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网络在线方式(登陆达州市招投标交易网"招标文件补遗和答疑")向所有投标人澄清.
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登陆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站凭身份认证密匙获取澄清.
2.
2.
3投标人自行登陆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收取澄清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内容.
2.
3招标文件的修改2.
3.
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若要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修改或澄清,则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发布修改内容,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自行凭身份认证密匙获取澄清.
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
3.
2投标人自行登陆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收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内容.
3.
投标文件3.
1投标文件的组成3.
1.
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5)勘察设计工作大纲;(6)资格审查资料;(7)其他材料;(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
2投标报价3.
2.
1报价中须包含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招标配合、施工期间的勘察设计配合、服务等工作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
3.
2.
2勘察设计所用的任何工具、设备、人工、保险、税金和后期服务的一切办公设备、通讯、交通、人工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招标人均不另行支付.
153.
2.
3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规模及国家相关规定标准按费率进行报价.
3.
2.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未来风险,其有效期保持到整个合同履行完毕,除非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另行规定,投标报价将不因政策性费率和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3.
3投标有效期3.
3.
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
3.
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
4投标保证金3.
4.
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
4.
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
4.
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
4.
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
4.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经招标人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仍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2)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
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
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
5.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的正副本均可以)3.
5.
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5.
3"项目勘察设计管理机构组成表"应详细填写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机构组成人员.
3.
5.
4"主要人员简历表"应附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的相关证件.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人员.
3.
5.
5"近三年至目前有已完成的类似勘察设计项目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5.
6"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3.
6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递交单独备选投标文件.
3.
7投标文件的编制3.
7.
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
7.
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勘察设计周期、投标有效期、勘察设计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
7.
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7.
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
7.
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4.
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
1.
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
1.
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1.
3未按本章第4.
1.
1项或第4.
1.
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2投标文件的递交4.
2.
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
2.
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
2.
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2.
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
2.
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
2.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
3.
1在本章第2.
2.
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17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
3.
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
7.
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
3.
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5.
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
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勘察设计周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
6.
评标6.
1评标委员会6.
1.
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1.
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18(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
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
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7.
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一般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的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
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
3履约担保7.
3.
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
3.
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
3.
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
4签订合同7.
4.
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
4.
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
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198.
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9.
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
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
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
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
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_年_月_日_时_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勘察设计周期备注签名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21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
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签字)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或负责人签字)年月日22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23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投标文件己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工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项目负责人:(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勘察设计承包合同,在此之前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
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年月_日24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_日25第一章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
1.
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签字盖章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联合体投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2.
1.
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4.
1项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4.
1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4.
1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4.
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4.
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4.
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4.
2项规定2.
1.
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
3项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3.
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3.
2项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3.
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
3.
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已按规定要求缴纳2.
2.
1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勘察设计服务费报价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50%作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一律作废标处理.
26技术标评分因素及量化评分标准(80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1.
1.
1(1)综合实力评分标准(35分)企业资质(15分)1.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得5分;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加2分;具有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得5分;本项合计得12分.
2.
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得3分.
注:省外单位以入川备案证上的资质为准.
企业信誉(10分)1.
投标人具有ISO质量认证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3分;(只有其中一项得1分)2.
投标人信誉良好,连续5年被省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得2分;连续10年被省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得5分;本项满分5分.
(提供证书及网上查询页)3.
最近一年在全国或四川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评为B级得1分,A级及以上得2分.
(本项最高得2分)业绩(10分)2015年至今承接1个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得分5分.
每增加1个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得加2分.
(本项最高得10分.
)注:所有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1.
1.
1(2)管理机构(35分)人员配备(35分)项目负责人(4分)具有道桥专业高级职称得2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加2分;满分4分.
注:省外企业需为入川备案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分项负责人(31分)1.
总体设计负责人:具有总图设计与运输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得2分;满分4分.
2.
道路专业负责人:具有道桥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得2分;满分4分.
3.
路基路面专业负责人:具有道桥类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得2分.
(本项最高得2分).
4.
桥涵专业负责人:具有道桥类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得2分.
(本项最高得2分).
5.
公路规划专业负责人:具有规划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得2分;同时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规划、公路)专业资格证书加2分.
(本项最高得4分).
6.
交通工程专业负责人:具有交通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72分.
(本项最高得2分).
7.
勘察专业负责人:具有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资格加2分.
(本项最高得4分).
8.
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概预算专业高级职称得1分,同时具有交通部甲级造价工程师和建设部注册造价师得4分.
(本项最高得5分)9.
测量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测量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
满分1分.
10、路线专业负责人:具有道桥类专业高级职称得1分,具有建筑生产管理专业高级职称加2分;(本项最高得3分)省外企业投标人员必须为入川登记人员,附查询页,如无则不得分.
以上人员不得重复任职,已实行注册的人员的注册证书需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还未实行注册的附资格证书或职称证.
1.
1.
1(3)实施方案评分标准(10分)工作大纲(10分)1.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经相互比较,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全面,分析合理,建设的必要性阐述完善得3分,存在偏差的酌情扣分,基本满足要求得2.
8分.
本项最高得3分.
2.
质量保证措施:经相互比较,质量保证措施全面、有效,有针对性得3分,存在偏差的酌情扣分,基本满足要求得2.
8分.
本项最高得3分.
3.
进度保证措施:经相互比较,进度保证措施全面、有效,有针对性得2分,存在偏差的酌情扣分,基本满足要求得1.
8分.
本项最高得2分.
4.
后续服务工作内容:经相互比较,后续服务工作内容全面、有效,有针对性得2分,存在偏差的酌情扣分,基本满足要求得1.
8分.
本项最高得2分.
商务标评分(20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一商务标(投标报价)评分(20分)勘察设计费取费比例报价评分勘察设计服务费报价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出的费用下浮49%作为最高投标限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或低)1%(相减)扣0.
5分,扣完为止;不足1%按直线插入法计算,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28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
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2.
1初步评审标准2.
1.
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1.
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1.
3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
2.
1分值构成(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
2.
2评分标准(1)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评标程序3.
1初步评审3.
1.
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
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
1.
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4.
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
1.
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
2详细评审3.
2.
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
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B;293.
2.
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
2.
3投标人得分=A+B.
3.
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
3.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
3.
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
3.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
4评标结果3.
4.
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
4.
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本部分内容仅供投标人参考,具体条款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商定)".
GF—2000—020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编号:工程勘察设计证书等级:工程勘察证书等级:甲方:乙方:签订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31发包人:勘察、勘察设计人: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勘察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定和规章.
1.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合同组成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条款及2、招标文件、投标书及其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4、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勘察设计依据1、甲方与乙方签定的勘察设计合同及乙方的投标文件.
2、勘察设计任务书.
3、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和地方有关的规范、规定.
32第四条勘察设计范围1、勘察设计工作范围:以甲方提供的资料为准2、勘察设计变更.
3、施工期现场服务.
4、其他与勘察设计相关的咨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计划立项及批复1合同签订之日2用地红线及界址座标1合同签订之日3勘察设计任务书1合同签订之日4规划勘察设计要求(规划局)1合同签订之日5建管部门意见批复1合同签订之日第六条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勘察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一阶段施工图勘察设计文件全套8份一阶段勘察设计图通过图审之日起算10日历天内含电了文件一份2施工图预算8份施工图一并提交含电了文件一份第七条本合同勘察设计费计算及支付方式33本项目勘察设计包含:一阶段施工图勘察设计及后期服务等费用.
勘察设计费结算金额:勘察设计服务费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进行计算,设计费最终结算价以财评出具的工程量控制价为计算基数,按中标费率结算;勘察费按勘察工作量为计算基数,按中标费率结算.
勘察设计费支付方式:第一次支付为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完成并批复后支付中标价的80%;第二次支付为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价的15%;第三次支付为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价的5%.
第八条双方责任8.
1甲方责任:8.
1.
1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勘察设计.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合同第六条规定交付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文件的时间.
8.
1.
2甲方变更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勘察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勘察设计费.
8.
1.
3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勘察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34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8.
1.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窝工,工期顺延.
8.
1.
5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索赔.
8.
1.
6甲方有权追究由于乙方的勘察成果和勘察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8.
2乙方责任:8.
2.
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勘察设计要求,进行工程勘察和勘察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并符合国家现行勘察设计深度规定的勘察成果、勘察设计资料、施工图预算等技术文件,并对其负责.
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8.
2.
2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1)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行业标准及规范.
(2)现行地方标准及相关规定.
(3)现行国家及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图集.
8.
2.
3勘察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8.
2.
4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8.
2.
5乙方交付勘察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勘察设计审查,35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勘察设计资料及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勘察设计交底、处理有关勘察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不得向甲方收取咨询服务费.
8.
2.
6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勘察设计人索赔.
8.
2.
7乙方对勘察成果和勘察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乙方应负责对出现的遗漏和错误进行修改或补充,若乙方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费用.
由于乙方勘察设计出现的遗漏或错误造成的工期拖延、投资增加和质量事故,乙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免收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和勘察设计费,并按实际损失向甲方赔付,赔偿金数额最多与勘察设计费总金额相等.
8.
2.
8乙方在工程勘察前,应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勘察设计报送甲方.
8.
2.
9乙方在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甲方提出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8.
2.
10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卫及其他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368.
2.
11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乙方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9.
1、经甲方、乙方共同协商同意的,可以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
合同全部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9.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1)按合同第六条规定,乙方提供的任一勘察成果和勘察设计图纸等资料和文件未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要求,乙方应返工修改(费用由乙方自理),若在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时间后15日内经修改调整仍不能达到规范要求的;(2)因为乙方原因,勘察设计审批部门对乙方提交的勘察设计图纸及其他资料和文件不审批或经两次修改完善仍不能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的;(3)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被相关部门责令暂停、缓建或予以撤消的;(4)乙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和本行业专业知识与技术,故意隐瞒甲方向乙方提交的第五条规定的资料及文件的严重缺陷,造成工程无法实施或经济损失的;(5)乙方拒绝派出勘察设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有关的勘察设计审查的或在接到甲方要求后不派出相关人员参加解决有关勘察设计问题情节严重的;37(6)乙方违反合同或国家相关规定或因乙方的其他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甲方认为没有必要履行的;9.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1)甲方未按约定交付本合同第五条的资料及文件,在乙方发出书面催促函后30日内仍未交付的;(2)甲方强行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勘察设计的;(3)甲方要求乙方在本合同规定内容之外另行勘察设计而乙方无法做到的;(4)甲方不及时向项目业主申请而拖延支付应付的勘察设计费达50日以上的;(5)由于甲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9.
4、任何一方对履行合同有分歧,而不能与对方达成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的,可解除合同.
合同因此而解除的,乙方不得影响或妨碍甲方本建设工程的正常实施,且仍须对甲方已经采用的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及资料负责,并办理报批及审查事宜.
9.
5、有下列情形的,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对合同进行变更:(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2)政府相关部门对勘察设计提出修改意见或要求的.
第十条违约责任10.
1、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及时为乙方向项目38业主请款支付乙方勘察设计费,由于甲方原因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10.
2、由于甲方未给乙方工程勘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实际工期顺延.
10.
3、乙方对勘察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由于乙方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
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赔偿金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同时招标人将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0.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和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乙方承担.
10.
5、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勘察成果资料和勘察设计资料等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勘察设计费的千分之五.
10.
6、由于乙方原因,乙方不能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甲方或监理方提出的勘察设计问题或不能及时履行现场服务职责,造成工期延误明显时甲方可对乙方处以罚款,罚款金额在乙方进度款支付中扣除.
10.
7、经甲方考察核实,认为乙方所配备人员不称职的,按以下方式对乙方进行处罚:若勘察设计总负责人不称职的,处以5000元罚款;若各专业负责人不称职的,处以5000元罚款;其他乙方人员不称职的,处以500039元罚款.
同时乙方应二日内(紧急情况应立即)无条件予以更换或增配直至达到甲方要求并确保满足项目需要.
10.
8、乙方派驻现场人员应保持与勘察设计负责人的联系,根据现场情况实时增派相关专业人员解决现场技术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重大技术问题在24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其他问题在72小时内到达现场.
若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满足现场技术服务需要的,甲方根据影响情况的严重程度对乙方处以每人次1000元~5000元罚款,并由乙方承担由此给施工企业造成的损失,罚款金额和损失费用在乙方进度款支付中扣除.
第十一条其他11.
1乙方指派以下人员为常驻现场人员,参加施工中与勘察设计有关的各种会议,及时解答甲方、监理等单位提出的勘察设计问题.
序号姓名专业技术职称、技术职务备注…………11.
2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乙方自行购买.
11.
3本工程勘察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甲方需要乙方的勘察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甲方承担.
11.
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4011.
5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
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
6本合同一式拾份,发包人捌份,勘察设计人贰份.
11.
7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11.
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
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
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1.
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记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
10其它约定事项:勘察设计费包含所有图纸审查费、初设审查费.
甲方名称:(盖章)乙方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年月日41第五章技术标准与规范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必须达到现行国家或行业的勘察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4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注:(1)"(盖单位章)"的,下划线上填写单位全称(法定名称),在单位全称上加盖单位章,单位全称应与单位章一致.
"盖章"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
7.
3"签字、盖章要求"办理.
下划线后括号内的填写说明,如盖单位章、签字、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姓名等,申请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以删除.
(2)投标人参加投标,可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进行,也可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进行.
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的,应按"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格式和要求由投标人单位出具证明,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删除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中的"或其委托代理人",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投标的,应按"二、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和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并附有关证明,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删除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中的"法定代表人或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
(3)编制投标文件时"注"可以删除注,也可以不删除"注".
43(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文件投标人(联合体为牵头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44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授权委托书三、联合体协议书四、投标保证金五、勘察设计工作大纲六、资格审查资料七、其他材料注:(1)()内应标注每部分的开始页码.
45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致:招标人1、我单位全面研究了(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如有时),我们将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
2、现递交我单位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
3、我们完全同意招标人选择中标单位的办法,根据业主要求向业主提交勘察设计图纸.
4、随同本投标函,我们出具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
如果我们在本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规定时间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你单位有权不退还我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并另选中标单位.
5、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条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6、我单位此次投标的全部费用由我们自行承担.
7、我方承诺遵照招标文件要求,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制定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为标准,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进行报价.
我方愿意按上述文件下浮%收取本项目勘察设计费,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合同的完成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如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将继续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勘察设计和相关服务.
我方承诺的勘察设计工期为:日历天.
8、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中标价的%的履约保证金.
9、其他承诺(如有时):.
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46(二)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声明(招标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经我方认真核查,本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4.
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我方承诺,如存在以上两种虚假投标行为,我方自愿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
8和其他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投标人(联合体为牵头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1)只要有被限制投标情形之一的,就不能参加投标.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4.
3项的解释见第三章"评标办法"注(1)(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
4.
3(9)-(12)项规定的情形,应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
4.
3(12)的"近三年"从已生效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上的时间起算.
(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
4.
3(12)中投标人存在"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项目,包括投标人作为承包人(分包人)负有责任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招标的和不招标的项目).
(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
4.
3(13)"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47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在年(限定在1至3年)内不接受其投标".
A、《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07〕14号):"(二十二)招标人应依法确定中标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没收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差额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项目业主或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将本条内容载入招标文件.
在1-3年内,国家投资建设项目业主不得再接受放弃中标者投标.
"B、放弃中标的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时间界定为: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中标的时间,没有明确时间的,以该项目开标的时间作为放弃中标的时间.
(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
4.
3(14)"在四川省地震灾后重建工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在年(限定在3至5年)内不接受其投标".
A、《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灾后重建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8〕21号)第十二条规定,"对在灾后重建工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从重处罚,3至5年内全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业主不得再接受其投标和参加比选,也不得确定其为应急工程的承包人".
B、被行政处罚是指行政监督部门依职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及第八条规定的种类,对投标人作出的已生效的行政处罚.
C、限制投标的时间从已生效的行政处罚文书上载明的时间起算.
(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
4.
3(15)"近半年内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A、被行政处罚是指行政监督部门依职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及第八条规定的种类,对投标人作出的已生效的行政处罚.
被行政处罚包括,投标人在招投标投诉过程中,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虚假恶意投诉,被行政监督部门警告、处以罚款的.
B、限制投标从已生效的行政处罚文书上载明的时间起算.
(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
4.
3(16)"近3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
A、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投标和合同发行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行为.
B、腐败行为的主体包括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48C、限制投标从已生效的司法机关裁判文书上载明的时间起算.
(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
4.
3(17)"近3年内,在招标人(包括与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
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相应文件上的时间为限制投标的起算时间.
(1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
4.
3(18)"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
A、相互参股包括直接持股也包括间接持股.
B、相互任职的职务包括董事长、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职务.
(11)"近年"、"年内"期间的计算起算的时间按"注"中规定的相应时间起算,不包括当天.
届满的日期,应当是最后一个月的相当于"期间"开始的那一天;没有相当于"期间"开始的那一天的,最后一个月的最后一天就是"期间"届满的日期.
期间又月、年计算时,月不分大小月,年不分平闰年.
如某投标人在既往项目中被行政处罚,处罚时间为2008年8月30日,按招标文件近半年内限制投标的规定,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10年2月28日、2010年3月1日及以后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招标,投标人才可以参加.
再如某投标人在四川省地震灾后重建工程中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处罚时间为2008年8月8日,按招标文件在4年内不接受其投标的规定,从2008年8月9日起算,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12年8月8日、2012年8月9日及以后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招标,投标人才可以参加.
以年、月为期间的计算,下同(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49(三)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约定内容备注1履约保证金勘察设计合同价的10%联合体投标时项目总负责人为勘察设计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2权利义务完全同意和响应招标文件第四章"勘察设计合同"的规定3项目负责人姓名:7勘察设计周期天数:日历天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50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职务:电话)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2)法定代表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联合体投标时,各成员单位均需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1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另行授权),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从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3.
1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结束为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提供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移动电话)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联合体投标时委托代理人应是牵头单位人员).
联合体投标时,各成员单位均需本授权委托书.
(3)最近6个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从设立时起,下同)连续缴费的养老保险是指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养老保险费.
(4)委托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连续6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件或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委托代理人在该投标人单位连续6个月参保的证明原件备查.
(5)委托代理人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2三、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投标.
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1,由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每个联合体成员都应按"二、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和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并附有关证明.
委托代理人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2,如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删除"三、联合体协议书",以下章节的序号依次递补.
如"四、投标保证金"变为"三、投标保证金",其他的依次类推.
53四、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名称):本投标人自愿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本投标人承诺所交纳投标保证金是从本公司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4.
1项要求交纳的,若有虚假,由此引起到一切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
附⑴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4.
1条任一银行凭证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2)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联合体为牵头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54五、勘察设计工作大纲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
格式自定.
勘察设计工作大纲主要内容1)、投标人的综合能力(技术装备、技术人员的实力等)2)、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及深度的规划3)、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配置4)、项目实施方案及关键工序的管理5)、进度控制与措施6)、后期服务承诺7)、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55六、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术员经营范围备注备注注: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材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
5.
1.
56(二)近3年财务状况表财务状况(单位:元)近三年年年年总资产流动资产总负债流动负债税前利润税后利润对财务状况的要求为:最近3个财务年度无亏损(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等).
注:(1)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的财务状况表.
"近3个年度财务状况表"分两种情况.
招标文件发售之日在5月1日以前的,"近3个年度"是指当年之前的3个年度或当年的上一年之前的3个年度,如某项目招标,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是2008年4月1日,"近3个年度财务状况表"是指2005年、2006年、2007年的财务状况,或2004年、2005年、2006年的财务状况,采用哪3个年度,由投标选择;招标文件发售之日在5月1日以后的,"近3个年度"是指当年之前的3个年度,如某项目招标,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是2008年5月5日,"近3个年度财务状况表"是指2005年、2006年、2007年的财务状况.
(2)财务状况表应附材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
5.
2.
(3)联合体投标时各成员单位均按本表格式填写.
57(三)项目勘察设计管理机构组成表序号姓名执业或(职称)资格证明拟担任职务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1234567891011121314注:1、该表应包含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专业勘察设计工程师等主要人员.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项目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人员有增加时,不另行增加费用.
58(四)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专业拟在本合同工程勘察设计中担任职务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建设单位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备注注:(1)"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负责人应附资格证或职称证或注册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它专业勘察设计工程师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如有相关国家注册资格证的,也应附上.
如不实,属于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
59(五)近3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注:(1)类似项目应附材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
5.
5.
类似项目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60(六)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序号案由双方当事人名称处理结果或进展情况注:(一)既包括投标人作为原告(申请人),也包括投标人作为被告(被申请人)或作为第三人.
(二)既包括投标人与项目业主发生的诉讼及仲裁,也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中标合同履行过程中投标人与其他人(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发生的诉讼及仲裁.
(三)既包括因外部纠纷引起的诉讼及仲裁,也包括投标人在招投标和中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投标、转包、分包、设备和材料采购、劳动合同等内部纠纷引起的诉讼及仲裁.
(四)不管判决和裁定、仲裁裁决的结果如何,或在诉讼及仲裁过程中和解(调解)结案或撤诉(撤回仲裁申请)等,只要是被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受理的诉讼及仲裁事项都应申报.
(五)如近3年没有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删除表格,另声明:"经本投标人认真核查,本投标人近3年没有发生诉讼及仲裁纠纷,如不实,构成虚假,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格式可由投标单位自己确定.
(六)联合体投标时各成员单位均按本表格式填写.
61(七)近3年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起的投诉情况序号投诉事由受理机关及受理时间处理结果或进展情况注:(1)本表为调查表.
不得因投标人提起过招投标投诉而作为废标处理或作为量化因素或评分因素,除非其中的内容涉及其他规定的评标标准,或导致中标后合同不能履行.
(2)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按照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对包括招投标在内的违法违规问题反映情况,有关部门依职权进行查处.
本项情况调查表只针对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令2004年第11号)提起投诉.
(3)招投标投诉的起算时间为:招投标投诉被行政机关受理的时间.
(4)投诉已有处理结果的,应附投诉处理结果的文书复印件;还没有处理结果,应说明进展情况,如某某机关于某年某月某日已经受理.
(5)如近3年没有发生投标人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删除表格,另声明:"经本投标人认真核查,本投标人近3年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发生过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情况,如不实,构成虚假,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格式可由投标单位自己确定.
(6)联合体投标时各成员单位均按本表格式填写.
62七、其他材料注:(1)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除以上项外,招标人还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其他材料.
但不得与以上五项的内容及本招标文件列出的选择项中招标人没有选择的项重复和抵触.
格式自定.
(2)招标人要求申请提供的其他材料应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
1.
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列出.
(3)招标人不得要求与本项目招投标和履行合同无关的材料.
(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没有要求的材料,投标人不需要提供,投标文件不得夹带宣传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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