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汇总表"

凤凰城聊天室  时间:2021-01-17  阅读:()
"(截至于2018年7月4日15时)"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是否办结""1","D440000201806050085","茂名市电白区沙院镇信联管委会瓦屋村村民投诉在瓦屋村口两百米左右在建一个污水处理厂(该项目由电白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负责),2017年11月开始建设,村民去到当地水东湾新城管委会投诉,但是仍旧在施工,没有施工许可证和环评,瓦屋村村民准备去上访.
","电白区","其他污染","2018年6月6日接件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环保分局立即会同茂名水东湾新城规划环保局立即赶赴现场调查核实,并完成有关取证工作.
6月7日上午,电白区委副书记、茂名水东湾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潘伟强、电白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陈建翔带领区环保、水东湾新城规划环保等有关负责同志再次到现场督查督办,并在现场召开办公会议,要求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
经核实,群众反映的污水处理厂实为中信环境技术(广州)有限公司负责承建的水东湾新城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PPP项目,主要用于收集南海片区、高地片区及沙院镇少部分区域的生活污水进行净化处理,建成后能有效地控制污水排放,提高污水处理率,改善和保护周边区域水体的生态环境,属于民生工程.
该项目已于2018年5月23日取得茂名水东湾新城规划环保局的环评批复文件,6月9日通过广东省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获得了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现场核查时,正在进行施工前期的临时围蔽、清表、填土及场地平整工作,现场仍未接通水电.
","部分属实","我区已责成沙院院镇政府会同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做好群众解释和维稳工作,并制定有关矛盾化解方案.
6月11日晚上已召开群众会议,对该项目有关情况作出解释.
","无","是""2","D440000201806060040","在农田边近砖厂、近水井附近有一个非法养猪场就在投诉者家门口20米,家里就2个老人家,非常受困扰,希望快点取缔这个非法养猪场.
5月6日投诉到12345,但没人过来处理.
","茂南区","大气","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周坑村委会山车塘村附近共有2家养猪场,分别为柯木强养猪场(东经:110.
804°,北纬:21.
646°)和柯影球养猪场(东经:110.
805°,北纬:21.
645°).
其中,柯木强养猪场距离山车村较近,距离最近民居约20米,共建设了2条猪栏(分别建有8个、12个猪舍),养殖商品猪274头.
该养殖场建有雨污分流设施、沼气池、储液池、养殖废液抽液泵等设施,通过粪污泵将养殖废水抽到农田及山林综合利用,现场未发现污水直排现象.
柯影球养猪场共建设了4条猪栏,其中1条商品猪栏,建有8个猪舍,养殖商品猪84头;1条小猪保育栏,养殖小猪30头、中猪37头;1条母猪产房栏,建有产床16张及猪舍2个,分别养殖生产母猪4头和商品猪30头;1条母猪舍,建有74个母猪养殖定位栏,养殖母猪70头.
该养殖场建有雨污分流设施、沼气池、储液池、养殖废液抽液泵等设施,通过粪污泵将养殖废水抽到农田及山林综合利用,现场未发现污水直排现象,靠近猪舍旁边可闻到一定的养殖场特有异味.
","部分属实","接到举报投诉后,茂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党政主职领导立即指示区分管领导组织公馆镇、茂南区环保局、区畜牧等部门到现场处理.
经动员,业主已主动退养,两猪场的猪已于10日前淸理完毕,已完成退养.
","无","是""3","D440000201806060041","在农田边近砖厂、近水井附近有非法养殖户养2/300头猪,养殖户老板姓柯,早些天也有媒体曝光,也投诉过,都没有用,臭气扰民.
","茂南区","大气","重复投诉(见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060041)","部分属实","重复投诉(见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060041)","无","是""4","D440000201806060052","茂名市电白区电城镇电白食品集团公司电城食品站,挂的牌是食品,实际上是生猪屠宰场.
每天要宰五六十头猪,主要反映噪声、异味扰民.
平常是凌晨4点杀猪,节假日凌晨2点开始杀猪.
","电白区","大气,噪音","6月8日上午,茂名滨海新区环保督察联络组对电城食品站进行了现场检查.
经调查,茂名市电白区电城镇电白食品集团公司电城食品站建于1955年(已更名茂名滨海新区电城食品有限公司),原选址较为偏僻,随着镇区发展建设,周边民居逐渐增多,屠宰作业产生的噪声和异味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属实","1.
2018年6月8日新区综合执法局对茂名滨海新区电城食品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
2.
茂名滨海新区电城食品有限公司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从6月9日起停止生产,将屠宰业务合并到其他食品公司生产.
","无","是""5","D440000201806060055","投诉信宜市环保局,多次打电话投诉都没有人接听,电话响了就断.
信宜市中兴五路阿金汽车修理,排放油漆气味扰民,之前一直投诉未果.
","信宜市","大气","2018年6月7日接到关于反映信宜市环保局投诉电话无人接听,电话响了就断的问题后,信宜市环保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自查,自查未发现异常,继而向市电信部门请求对通信电路进行检修.
经当日市电信部门派员检修结果显示为电话连接传真机,有来电时响铃后会自动转接传真机讯号,导致没法接听.
对应该原因已联系办公维护业务公司对传真机进行重新设置,彻底解决此问题.
接到该案件之前,信宜市环保局于2017年10月接到相同内容的投诉,于2017年10月13日对该厂下达《现场环境监察整改意见书》(信环监字【2017】39号)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消除污染,并按照规定做好相关的污染防治设施.
2017年11月再次收到相同内容的投诉,2018年1月再次派员调查时未发现该厂有喷漆行为.
现场已要求该厂禁止在没有治理设施、没有密封的情况进行喷漆.
2018年6月7日接到交办案件后,信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环保局牵头,市工商局、市交通局为成员的调查小组到该厂进行现场检查.
经调查核实,该厂是信宜市东镇邓亚金汽车修理厂,位于信宜市东镇新里开发区三区二十单元赖路庆屋一楼(新村一路),主要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
现场提供了营业执照(注册号:440983600319198经营者:邓元金),但未能提供相关部门手续.
于2014年6月4日开始经营,经营面积为120平方米,设有修车间和办公室.
该厂有露天喷漆作业行为,现场有明显油漆气味,未配套建设有效的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日常对维修汽车进行喷漆作业时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
","属实","2018年6月7日对应电话原因已联系办公维护业务公司对传真机进行重新设置,彻底解决电话无人接听问题.
2018年6月7日,信宜市环保局对信宜市东镇邓亚金汽车修理厂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信环法【2018】39号),责令立即改正生产现场未能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喷漆作业,未按照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等违法行为.
同时下达《信宜市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信环罚字【2018】30号)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人民币贰万元.
信宜市交通运输局依据信宜市东镇邓亚金汽车修理厂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违法行为已依法对信宜市东镇邓亚金汽车修理厂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粤信交责改【2018】20160号)责令停止未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违法行为,并对当日维修车辆(粤BP97S8)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2018年6月10日,各部门检查时该厂已停止经营.
","无","否""6","D440000201806060096","根子镇上坑乡荔枝窝村村长黄亚强在村边建窑(十几个窑)烧树木变成碳,浓烟喷出来,污染很大,距离村屋近,影响村民的健康,已经营十年以上,一直没人理.
","高州市","大气","经工作组现场检查,该炭窑2012年1月投产,共有八座炭窑,其中七座窑已停产;有工商营业执照,没有污染治理设施,烧炭尾气无组织排放,影响周边群众.
","基本属实","1.
6月7日下午业主自行申请注销营业执照,工商部门已发出《核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通知书》核准注销;2.
6月8日上午停产的七座炭窑已自行拆除;3.
其余一座窑待熄燃后安全拆除.
","无","否""7","D440000201806070037","茂名市高州市石鼓镇县道632旁边的无名养猪场(老板叫邓强),养殖了两百多头猪,但是只有一个化粪池,臭气熏天,旁边一墙之隔就是居民楼,影响居民生活.
","高州市","大气","6月8日,高州市案件落实工作组组织市畜牧、环保、工商、住建、国土、信访等职能部门及石鼓镇政府到现场核查.
经查,群众所反映的石鼓镇县道632旁边的无名养猪场场主为邓强,位于石鼓镇黑坭山村委会大路坡村,与民居一墙之隔,属石鼓镇镇域规划范围,属禁养区.
该养猪场2011年建成投产,现存栏有母猪28头、肉猪50头、中猪28头、小猪59头,养殖废弃物存在向外环境排放污染周边环境情况,养殖活动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群众反映污染扰民情况属实.
该养猪场已建有沼气池、储液池等部分污染处理设施,群众反映养猪场只有一个化粪池不属实.
","部分属实","(一)高州市案件落实工作组要求该养猪场于2018年6月20日前自行退养完毕,并拆除相关养殖设施(包括间墙、定位栏、产床、保育栏、搅拌机等),不得再在原址进行养殖.
(二)责令该养猪场在清空退养之前,猪场所产生的养殖废弃物必须采取措施全部收集,依规处理,不得外排污染周边环境.
(三)8日下午,场主邓强已到石鼓镇政府签署了承诺书、关闭搬迁协议等.
截止11日,该养猪场已自行清理生猪88头.
","无","否""8","D440000201806070081","投诉茂名市高州市曹江镇帅塘管理区与潭村管理区交界的位置有一个石场(南山村委会附近,石场的名字不清楚),每天有大量泥头车进出,道路压坏了,也导致很多灰尘,村民联名投诉都没有处理.
","高州市","大气","6月8日,高州市案件落实工作组组织国土、交通、信访、公安、安监、环保、林业、工商等部门及曹江镇政府到现场核查.
经查,该石场名称是高州市金耀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运输进出道路为高州市曹江镇Y563乡道,是高州市曹江镇联通高州市东岸镇、长坡镇的主要道路,原为混凝土硬底化,2013年至2015年包茂高速公路施工期间,施工方将该路段作为施工便道,造成路面严重损毁;2015年该公司投产后,通过该路段运输石料,造成路面进一步损毁.
该乡道日常维护及洒水工作主要由石场方安排专人维护和洒水降尘,由于大部分水泥路面破裂下沉,同时在维护过程中使用石料石粉铺设,车辆经过时会产生比较大的扬尘,群众反映道路压坏,导致很多灰尘情况属实.
高州市信访局于2017年9月12日接受群众来访,并将群众反映的情况转交通运输、公安及属地政府曹江镇处理,各部门对信访内容作出相应回复,群众反映投诉没有处理不属实.
","部分属实","(一)高州市案件落实工作组督促交通、交警部门通过开展严查超限超载、非法改装专项行动、定点查处、约谈源头负责人等措施加强对途经车辆的管理.
(二)开展道路重建.
经过曹江镇政府前期的牵头协商,道路重修专项资金及社会捐资已基本到位,沿途各村委会开始该路段的路基进行扩建施工,并基本完成.
目前,道路重建的测量工作正在进行.
","无","否""9","D440000201806080010","戏台坡村石桥中心新村开发房产,将灌溉农田的排水道封闭了,导致附近村民的住宅一到下雨天就水浸,平常因污水排不出去,散发异味扰民.
多次向市、镇政府投诉未果.
","电白区","其他污染","2018年6月9日,接到中央督察组交办第4批45号来电转办件后,电白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当天下午,副区长陈建翔同志带领电白区环保分局、麻岗镇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到现场核查,并指导做好整改工作.
6月10日上午,区委副书记、区长华翠同志带领区府督查室等有关同志再次到现场进行指导,要求立行立改,整改到位,确保化解群众矛盾.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因麻岗镇戏台坡村石桥中心村项目封闭排水道造成水浸民房、散发异味扰民等问题部分属实.
投诉人邵水元的2栋房屋距离该中心村项目建设标高约3米,旧屋始建于1990年,地势较低;新屋始建于2014年,且新屋建设是旧屋地基上建设.
经查,2011年该中心村项目建设初期,由于连日的特大暴雨,加上水闸没有及时拉闸、灌溉渠无法及时排水造成水位上涨,雨水倒流对邵水元的旧屋地下室造成约30厘米水位的浸泡,麻岗镇政府及时介入调查,并组织石桥村委会与邵水元进行调解,最后赔偿给邵水元10800元作为房屋修复工程款.
2018年3月14日,邻居杨兴秀建设新房屋时将渠道管压破,导致渠道堵塞,加上当时刚好农田放水灌溉,邵水元地下室再次造成约60厘米水位的浸泡,后经调解,赔偿7000元作为房屋修复款,至今没有出现水浸现象.
经多次到现场查实,遇上天气炎热干旱时,水蒸气就会散发,靠近井口位置会有轻微异味.
","部分属实","麻岗镇政府为解决该问题,使灌溉渠顺畅及村民居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以整改到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已组织中心村业主和开发商筹集资金10万元,对该灌溉渠进行改造,目前已制定了整改方案,并按方案制度和分工紧密实施.
一是聘请专人作为水闸管理员,负责对中心村水闸开关和热水西干渠开关进行维护;二是定岗定人负责对排水沟进行全面维护,清理排水沟杂物及积土,并进行硬底化铺盖,增设沙井,引流排水畅通无阻;三是改造扩大流经中心村开发区的地下水利灌渠出水口,将流向海棠村方向的出水管直接改大,增大出水流量,确保水利灌渠的出水口长期保持开放状态.
麻岗镇政府已落实上述三项整改内容,并结合区政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的推进,已将该中心村和戏台坡村的污水纳入水质净化处理点.
通过耐心做细投诉人的思想工作并与投诉人达成调解协议,投诉人表示息诉罢访.
","无","是""10","D440000201806080019","黄桐尾村有两个养猪场(猪场老板张传业)离村庄二三百米,已养殖了二三十年了,非法养殖,无任何处理设施.
猪场的死猪直接扔到山头水库,猪粪便等直排水库,污染水源,导致附近农田无法灌溉,污染村民的井水无法饮用,异味等问题严重影响附近村民的正常生活及农作物生长.
化州市环保局与猪场老板有关系,多次向化州市、镇相关部门投诉,都没有处理,希望中央督察组能监督处理.
","化州市","水","2018年6月9日,6月11日,中垌镇政府会同化州市环保局、市畜牧局执法人员前往黄垌尾村调查核实.
经查,黄垌尾村两养殖场均为化州市中垌兴牧养殖场,经营者为张传业,位于化州市中垌镇东京塘管理区黄桐尾村南边约250米处,属于畜禽养殖限养区内,2002年建成并投入生产,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2014年6月取得了环评批复;调查时,该场建有猪舍约1993.
15平方米,猪存栏总量1887头.
建有沼气池257.
5立方米、贮液池三个共150立方米和部分雨污分流设施;该场养殖产生的废水和粪便排入沼气池后,排入贮液池,经泵抽管道输送,排入该场承包的约125亩山地,用作种植丰产林的肥料,但喷淋管网不合理,沼液未能及时被林地完全消纳,未消纳的沼液流入权属为东京塘村委会黄桐尾村的山塘,导致山塘水体受到污染.
另一部分沼液及部分冲栏水通过塑料管道排入该场承包约70亩的鱼塘;现场检查时,在场外东面山林路边约100米处发现有扔弃死猪(执法人员询问经营者时张传业否认系其所为);检查时养殖场周边部分田地种有花生、木薯等农作物,也有部分田地无人耕种;执法人员调查询问当地村民,反映养殖场臭味对其生活有影响,对水井水质无影响.
","部分属实","处理情况:一、由于交办案件前接群众投诉,2018年6月1日,化州市环保局已对该场依法立案,已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化环责改字[2018]58号),责令该场于2018年6月30日前配套完善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零排放或达标排放.
二、6月11日,化州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再次前往作补充调查,并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化环责改字[2018]60号),责令该场在2018年6月30日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拟依法对该场进行行政处罚.
三、6月12日,化州市畜牧局对根据相关规定对该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在6月底前完成整改,并派员指导其进行整改.
四、化州市防疫部门对黄垌尾村饮用井水取样检测,根据养殖场特征污染物对氨氮、硝酸盐氮、耗氧量指标进行了分析,检测结果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化州市环境监测站对张传业承包的5张鱼塘和黄桐尾村被污染的山塘水质进行取样监测.
截至6月14日,该场进行了以下整改:完成了储液池的覆盖,减少异味排放;完善了雨污分流设施;完成了堆粪棚的建设;拆除了一间直排污水的猪舍间墙;猪粪干湿分离机已邮购,正在发货途中;联系买家卖猪减少生猪存栏量,生猪存栏量已减至1200头.
","0","否""11","D440000201806080020","黄桐尾村有两个养猪场,猪场的死猪直接扔到山头水库,猪粪便等直排水库,污染水源,导致附近农田无法灌溉,污染村民的井水无法饮用,异味等问题严重影响附近村民的正常生活及农作物生长.
多次向当地政府投诉,一直得不到处理.
","化州市","水","重复投诉,请参阅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080019.
","部分属实","重复投诉,请参阅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080019.
","0","否""12","D440000201806080043","市区宝光街道办金坑垃圾场发出臭味,反映到茂名市环保局、省环保厅,均没有结果.
垃圾场往北有一家橡胶厂,经常晚上偷排,很臭,影响村民和业主的健康,反映多次,没有得到解决.
","高州市","大气","接到转办案件后,高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黄晨光、市长朱春保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责成市环保局、城管局、工商局、住建局及宝光街道办立即调查处理.
一、金坑垃圾填埋场臭味问题.
(一)基本情况.
1、高州市金坑垃圾填埋场从1995年至今一直作为高州市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所(当时为简易填埋场).
2012年开始建设一期工程(包括无害化填埋区、办公楼、污水处理车间等),2012年12月建成并投入使用,2015年11月至今由有资质公司负责运营进行无害化处理.
该场立项、建设、环评等手续完备,垃圾处理规范,2017年1月被省评定为无害化处理Ⅱ级填埋场.
因一期库区即将满容,第二期填埋区于2016年动工建设,2016年12月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2017年8月启用.
2、随着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2013年碧桂园购买土地开始在附近建设凤凰城小区,并逐渐形成大型社区.
由于居民区距垃圾填埋场较近(最近距离约250米),填埋场的气味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影响.
(二)调查情况.
1、6月9日高州市工作组现场检查,垃圾场内环境干净整洁,场区计量间、办公楼未闻到异味,垃圾填埋区内闻到有轻微垃圾臭味.
经现场勘察,垃圾填埋有人工消毒除臭和炮雾机除臭,有HDPE膜覆盖,渗沥液收集泵送到污水处理车间进行MBR+RO生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经向碧桂园凤凰城小区部分小区业主了解,当垃圾运输车进场倾倒垃圾的过程中,遇到风吹导致垃圾异味扩散时,小区内会偶尔闻到垃圾异味.
2、6月10日,高州市市长、分管副市长召集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专题研究部署高州市金坑垃圾填埋场整改工作,对污水处理站、垃圾填埋区、计量间进行检查,现场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
并要求垃圾填埋场务必做好各项除臭工作,同时要强化环境监管,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影响.
3、2017年8月由广东省环保工程研究设计院运营进行无害化处理后,市环保局对金坑垃圾填埋场第二期加强了监管,共制作了6份现场监督监察笔录.
2018年6月10日,市环保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场的臭气浓度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场臭气浓度在标准范围内.
二、广东省广垦橡胶集团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环境污染问题.
(一)基本情况.
该公司属于广东农垦集团公司属下子公司,国有控股企业,建于2008年,负责收集茂名垦区的天然橡胶进行统一加工,将分散污染源集中治理、提高产品质量.
建厂之初周边为山地,居民较少,建厂时环评对臭味污染问题要求的起点不高,随着时间推移,周边人口快速增加,人们对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橡胶加工过程中的产生的臭味对周边产生一定的影响,引起周边群众投诉.
针对该厂的环境问题2017年3月15日高州市环保局对该公司发出了《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责令停产整治.
2017年12月该厂因涉嫌通过非核定的排污口排放污染物被高州市环保局立案调查,并处罚款8万元.
(二)调查情况.
1、6月9日,工作组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经查,该公司氧化塘为袋膜结构,治理设施正常运行,AO生化池有少量臭味,厂外偶尔有轻微异味,附近居民反映2016年公司整改前经常闻到臭味,整改后只是下雨天偶尔有轻微的异味,没有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工作组要求广垦橡胶集团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务必做好除臭工作,保证废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同时要强化环境监管,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影响.
2、2017年该公司被作为高州市重点环境问题进行整改,该公司先后对调节池、厌氧池、氧化塘进行HDPE膜覆盖,对污水排放收集管道、杂胶堆放场所、酸化池等进行升级改造,整改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2018年该公司继续完善环保整治工作,通过增加污水滤泥系统、建成A20生化系统并投入使用、增加氧化塘容量、加强氧化沟和酸化池的药物投放等措施,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能力.
3、2017年2月以来,高州市环保局对广垦橡胶集团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加强了监管频次,共制作有现场检查笔录20份,调查询问笔录3份.
2018年6月11日工作组现场检查时发现生产废水没有外排.
","部分属实","一、责成环保局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工作,加密监管监测,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督促广垦橡胶集团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加大污染治理技术和资金投入,提高污染治理水平,并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二、责成住建局协调规范乡镇垃圾进场量,确保每日垃圾日产日清,及时运输到场内处理,避免乡镇堆积发酵发臭的垃圾进场,减少垃圾运输过程及倾倒过程中的臭味.
三、责成城管局督促运营单位加大设备和人力的投入,在6月15日前投入5台除臭炮雾机使用、加大人力投入,加大垃圾除臭消毒的频率;进一步缩小垃圾暴露面,尽最大程度减少垃圾异味扩散.
四、继续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主动与信访人沟通,加快解决信访人的环境诉求.
","无","否""13","D440000201806080044","投诉者为碧桂园凤凰城小区住户,投诉附近金坑垃圾填埋场臭气扰民,广垦集团橡胶厂废水偷排,偷排的废水很臭.
投诉到高州、茂名、省环保局过,2016年年底也反映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过,一直没有改善,投诉密些就会有些改善.
居民一直不敢开窗.
","高州市","大气,水","重复投诉,请参阅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080043","部分属实","内容重复投诉,请参阅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080043.
","无","否""14","D440000201806080064","新福路8号大院10栋、11栋楼下单车房养鸡,味道很臭,投诉几年,没处理.
","茂南区","其他污染","投诉人反映的新福路8号大院10栋、11栋楼位于茂名市新福路华侨新村小区(东经:110.
927157°,北纬:21.
653729°),该小区10栋、11栋楼下约有20个单车房,其中有三个单车房养鸡,共有50多只鸡,因夏天气温高,空气流动不畅,细菌滋生,靠近时有较强烈的气味,投诉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6月9日,茂名市茂南区中央环保督察案件交办落实组组织区环保、畜牧部门、区城管局和站前街道、站前居委、派出所出动执法人员23人到现场进行处理,经耐心细致与养殖户进行沟通,其中2家同意退养搬迁,1家硬抗,自己随后离开现场,后来现场执法人员聘请专业开锁人员到场将其单车房门强行开启,其看到后,立即回来和现场执法人员理论,现场人员立即耐心向其解读《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须经其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的规定,要求其立即将鸡只搬离,否则由城管部门予以没收,并处以罚款,最后其同意将鸡只搬离.
上述三户人共清理了活鸡50多只.
","无","是""15","D440000201806080067","沙院中学门口的乐天塑料厂(2014年8月开始投产),24小时生产,发出臭气,影响师生的健康,投诉多次,不了了之,怀疑背后有保护伞,塑料厂离居民区5米,离敬老院3米,离学校15米,选址不合理,怀疑环评公示作假.
","电白区","大气","2018年6月9日,接到中央督察组交办第4批51号来电反映乐天塑料厂废气扰民,距离学校、居民区和敬老院较近,怀疑环评公示作假等问题的转办件后,电白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当天下午,副区长陈建翔带领电白区环保分局、沙院镇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到现场核查,区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取证.
6月13日上午,区委副书记、区长华翠带领区府督查室、环保、科工商务、安监、沙院镇政府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又到现场进行督查,并指出企业存在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务必整改到位.
经调查核实,投诉反映该厂24小时生产发出臭气,影响师生健康.
塑料厂离居民区5米,离敬老院3米,离学校15米,选址不合理,怀疑环评公示作假的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阅2017年以来环保信访途径,并无发现相关投诉案件.
根据广东中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12月11日的委托性检测报告数据显示,该厂厂界噪声四个监测点数据均达标排放,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
86mg/m(排放标准限值8.
4mg/m),未发现有机废气超标排放现象.
根据茂名市电白区环境监测站2017年5月4日、12月22日,2018年6月6日的监督性监测报告数据显示,该厂大气总悬浮颗粒物、厂界工业噪声均达标排放.
且该厂位于沙院镇沙院中学的西南偏西方向,当地主导风向是东南风,对学校无明显影响.
沙院镇敬老院位于该厂的南边(生产车间离敬老院休息房距离约25米,沙院镇敬老靠近项目一边的房子为人休闲娱乐室)也属于在上风方向,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认为,该项目不需要设卫生防护距离.
环评公示与公众参与的流程依法依规进行.
","部分属实","(一)2018年6月9日、6月10日、6月12日,区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厂利用活性碳吸附有机废气产生危险废物,贮存间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不完善,未标明危险废物的种类,且未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区环保分局依法立案查处.
(二)6月13日上午,区委副书记、区长华翠同志组织区政府督查室、区环保分局、沙院镇政府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再次到现场进行督查督办.
该厂业主认识到因自己的企业影响到周边居民,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且由于市场对这些产品的需求逐渐减少,生产成本高,利润小.
业主最后决定自行终止生产.
","无","否""16","D440000201806080068","高州市金坑垃圾填埋场发出臭味,影响附近碧桂园小区业主的生活.
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投诉过,当时没什么臭味,但2018年开始又开始发出臭味.
","高州市","大气","接到转办案件后,高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黄晨光、市长朱春保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责成市环保局、城管局、工商局、住建局及宝光街道办立即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一)高州市金坑垃圾填埋场从1995年至今一直作为高州市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所(当时为简易填埋场).
2012年开始建设一期工程(包括无害化填埋区、办公楼、污水处理车间等),2012年12月建成并投入使用,2015年11月至今由有资质公司负责运营进行无害化处理.
该场立项、建设、环评等手续完备,垃圾处理规范,2017年1月被省评定为无害化处理Ⅱ级填埋场.
因一期库区即将满容,第二期填埋区于2016年动工建设,2016年12月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2017年8月启用.
(二)随着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2013年碧桂园购买土地开始在附近建设凤凰城小区,并逐渐形成大型社区.
由于居民区距垃圾填埋场较近(最近距离约250米),填埋场的气味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影响.
二、调查情况.
(一)6月9日高州市工作组现场检查,垃圾场内环境干净整洁,场区计量间、办公楼未闻到异味,垃圾填埋区内闻到有轻微垃圾臭味.
经现场勘察,垃圾填埋有人工消毒除臭和炮雾机除臭,有HDPE膜覆盖,渗沥液收集泵送到污水处理车间进行MBR+RO生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经向碧桂园凤凰城小区部分小区业主了解,当垃圾运输车进场倾倒垃圾的过程中,遇到风吹导致垃圾异味扩散时,小区内会偶尔闻到垃圾异味.
(二)6月10日,高州市市长、分管副市长召集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专题研究部署高州市金坑垃圾填埋场整改工作,对污水处理站、垃圾填埋区、计量间进行检查,现场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
并要求垃圾填埋场务必做好各项除臭工作,同时要强化环境监管,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影响.
(三)2017年8月由广东省环保工程研究设计院运营进行无害化处理后,市环保局对金坑垃圾填埋场第二期加强了监管,共制作了6份现场监督监察笔录.
2018年6月10日,市环保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场的臭气浓度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场臭气浓度在标准范围内.
","基本属实","一、责成环保局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工作,加密监管监测,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二、责成住建局协调规范乡镇垃圾进场量,确保每日垃圾日产日清,及时运输到场内处理,避免乡镇堆积发酵发臭的垃圾进场,减少垃圾运输过程及倾倒过程中的臭味.
三、责成城管局督促运营单位加大设备和人力的投入,在6月15日前投入5台除臭炮雾机使用、加大人力投入,加大垃圾除臭消毒的频率;进一步缩小垃圾暴露面,尽最大程度减少垃圾异味扩散.
四、继续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主动与信访人沟通,加快解决信访人的环境诉求.
","无","否""17","D440000201806090003","投诉者称不同意建设垃圾发电厂,又是水源头而且离居民很近.
村民强烈反对.
","信宜市","其他污染","接到交办案件后,信宜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落实责任.
信宜市市长王土瑞、副市长梁志毅组织部署信宜市住建局、市发改局、池洞镇政府等部门成立工作组,2018年6月10日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据查,群众反映的是信宜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池洞镇贺垌村,用地131.
35亩(含50亩飞灰填埋场),采用BOT建设运营模式,总投资估算约4.
5亿元.
BOT建设期为2年期,运营期为28年.
该项目建设是贯彻落实关于"一县一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该项目2018年5月18日已经茂名市发改局批复立项(茂发改产业审【2018】7号),选址是经过科学论证,符合信宜市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工程地质、防灾减灾要求.
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水源保护区,不会对城市居住及公共服务设施造成影响.
目前,项目环评报告报审稿已报送茂名市环保局进行审核,用地报批以及林地报批的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中.
","不属实","一、组织市、镇工作组在贺垌重点村设点宣传,正面引导群众,组织群众到湛江同类厂进行参观,加深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组织"一村一团队"工作组深入群众家中,认真掌握及记录好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造册登记形成工作台账,及时解决合理诉求,一件一件抓好落实.
","无","是""18","D440000201806090005","麻岗镇戏台坡村前后有一小区石桥中心新村没有经过环评,将灌溉农田的灌溉渠改成污水渠,造成戏台坡村下雨被水淹,臭气熏天.
","电白区","其他污染","2018年6月9日,接到中央督察组交办第4批45号来电转办件后,电白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当天下午,副区长陈建翔同志带领电白区环保分局、麻岗镇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到现场核查,并指导做好整改工作.
6月10日上午,区委副书记、区长华翠同志带领区府督查室等有关同志再次到现场进行指导,要求立行立改,整改到位,确保化解群众矛盾.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因麻岗镇戏台坡村石桥中心村项目封闭排水道造成水浸民房、散发异味扰民等问题部分属实.
投诉人邵水元的2栋房屋距离该中心村项目建设标高约3米,旧屋始建于1990年,地势较低;新屋始建于2014年,且新屋建设是旧屋地基上建设.
经查,2011年该中心村项目建设初期,由于连日的特大暴雨,加上水闸没有及时拉闸、灌溉渠无法及时排水造成水位上涨,雨水倒流对邵水元的旧屋地下室造成约30厘米水位的浸泡,麻岗镇政府及时介入调查,并组织石桥村委会与邵水元进行调解,最后赔偿给邵水元10800元作为房屋修复工程款.
2018年3月14日,邻居杨兴秀建设新房屋时将渠道管压破,导致渠道堵塞,加上当时刚好农田放水灌溉,邵水元地下室再次造成约60厘米水位的浸泡,后经调解,赔偿7000元作为房屋修复款,至今没有出现水浸现象.
经多次到现场查实,遇上天气炎热干旱时,水蒸气就会散发,靠近井口位置会有轻微异味.
","部分属实","麻岗镇政府为解决该问题,使灌溉渠顺畅及村民居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以整改到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已组织中心村业主和开发商筹集资金10万元,对该灌溉渠进行改造,目前已制定了整改方案,并按方案制度和分工紧密实施.
一是聘请专人作为水闸管理员,负责对中心村水闸开关和热水西干渠开关进行维护;二是定岗定人负责对排水沟进行全面维护,清理排水沟杂物及积土,并进行硬底化铺盖,增设沙井,引流排水畅通无阻;三是改造扩大流经中心村开发区的地下水利灌渠出水口,将流向海棠村方向的出水管直接改大,增大出水流量,确保水利灌渠的出水口长期保持开放状态.
麻岗镇政府已落实上述三项整改内容,并结合区政府水质净化处理设施PPP项目的推进,已将该中心村和戏台坡村的污水列入水质净化处理点.
通过耐心做细投诉人的思想工作并与投诉人达成调解协议,投诉人表示息诉罢访.
","无","是""19","D440000201806090018","碧桂园凤凰城物业服务中心附近有一金坑垃圾场,排放废气,臭味影响业主的生活,业主曾自行监测过,是超标的.
物业公司曾与相关部门对接,业主也投诉两年,没有解决,效果不明显.
","高州市","大气","接到转办案件后,高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黄晨光、市长朱春保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责成市环保局、城管局、工商局、住建局及宝光街道办立即调查处理.
一、金坑垃圾填埋场臭味问题.
(一)基本情况.
1、高州市金坑垃圾填埋场从1995年至今一直作为高州市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所(当时为简易填埋场).
2012年开始建设一期工程(包括无害化填埋区、办公楼、污水处理车间等),2012年12月建成并投入使用,2015年11月至今由有资质公司负责运营进行无害化处理.
该场立项、建设、环评等手续完备,垃圾处理规范,2017年1月被省评定为无害化处理Ⅱ级填埋场.
因一期库区即将满容,第二期填埋区于2016年动工建设,2016年12月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2017年8月启用.
2、随着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2013年碧桂园购买土地开始在附近建设凤凰城小区,并逐渐形成大型社区.
由于居民区距垃圾填埋场较近(最近距离约250米),填埋场的气味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影响.
(二)调查情况.
6月9日高州市工作组现场检查,垃圾场内环境干净整洁,场区计量间、办公楼未闻到异味,垃圾填埋区内闻到有轻微垃圾臭味.
经现场勘察,垃圾填埋有人工消毒除臭和炮雾机除臭,有HDPE膜覆盖,渗沥液收集泵送到污水处理车间进行MBR+RO生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经向碧桂园凤凰城小区部分小区业主了解,当垃圾运输车进场倾倒垃圾的过程中,遇到风吹导致垃圾异味扩散时,小区内会偶尔闻到垃圾异味.
二、广东省广垦橡胶集团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环境污染问题.
(一)基本情况.
该公司属于广东农垦集团公司属下子公司,国有控股企业,建于2008年,负责收集茂名垦区的天然橡胶进行统一加工,将分散污染源集中治理、提高产品质量.
建厂之初周边为山地,居民较少,建厂时环评对臭味污染问题要求的起点不高,随着时间推移,周边人口快速增加,人们对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橡胶加过程中的产生的臭味对周边产生一定的影响,引起周边群众投诉.
(二)调查情况.
1、6月9日,工作组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经查,该公司氧化塘为袋膜结构,治理设施正常运行,AO生化池有少量臭味,厂外偶尔有轻微异味,附近居民反映2016年公司整改前经常闻到臭味,整改后只是下雨天偶尔有轻微的异味,没有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2018年6月11日工作组现场检查时没有发现生产废水有外排现象.
","部分属实","一、金坑垃圾填埋场处理和整改情况:(一)6月10日,高州市市长、分管副市长召集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专题研究部署高州市金坑垃圾填埋场整改工作,对污水处理站、垃圾填埋区、计量间进行检查,现场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
并要求垃圾填埋场务必做好各项除臭工作,同时要强化环境监管,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影响.
(二)2017年8月由广东省环保工程研究设计院运营进行无害化处理后,市环保局对金坑垃圾填埋场第二期加强了监管,共制作了6份现场监督监察笔录.
2018年6月10日,市环保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场的臭气浓度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场臭气浓度在标准范围内.
二、广东省广垦橡胶集团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处理和整改情况:(一)2017年该公司被作为高州市重点环境问题进行整改,该公司先后对调节池、厌氧池、氧化塘进行HDPE膜覆盖,对污水排放收集管道、杂胶堆放场所、酸化池等进行升级改造,整改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2018年该公司继续完善环保整治工作,通过增加污水滤泥系统、建成A20生化系统并投入使用、增加氧化塘容量、加强氧化沟和酸化池的药物投放等措施,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能力.
(二)2017年2月以来,高州市环保局对广垦橡胶集团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加强了监管频次,共制作有现场检查笔录20份,调查询问笔录3份.
针对该厂的环境问题,2017年3月15日高州市环保局对该公司发出了《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责令停产整治.
2017年12月该厂因涉嫌通过非核定的排污口排放污染物被高州市环保局立案调查,并处罚款8万元.
(三)2018年6月12日,高州市环保局委托第三方资质公司对广垦橡胶集团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的臭气进行监测.
目前尚没有监测结果.
三、下一步工作:(一)责成环保局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工作,加密监管监测,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督促广垦橡胶集团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加大污染治理技术和资金投入,提高污染治理水平,并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二)责成住建局协调规范乡镇垃圾进场量,确保每日垃圾日产日清,及时运输到场内处理,避免乡镇堆积发酵发臭的垃圾进场,减少垃圾运输过程及倾倒过程中的臭味.
(三)责成城管局督促运营单位加大设备和人力的投入,在6月15日前投入5台除臭炮雾机使用、加大人力投入,加大垃圾除臭消毒的频率;进一步缩小垃圾暴露面,尽最大程度减少垃圾异味扩散.
(四)继续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主动与信访人沟通,加快解决信访人的环境诉求.
","无","否""20","D440000201806090021","茂名市高州市东岸镇竹朗乡马坑村的润鸿石场有限公司采石放炮,导致村民的房子都震烂了,投诉了四五年,没有结果.
","高州市","生态","接到转办案件后,高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黄晨光、市长朱春保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责成市国土、林业、公安、安监、环保等部门及东岸镇政府立即调查处理.
经查,高州市润鸿石料有限公司位于东岸镇竹朗村委会马坑村,法定代表人是张桂华.
该公司经营开采、销售片麻岩,持有《营业执照》、《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该公司附近村庄存在房屋出现裂痕情况.
群众因房屋裂痕问题多次向信访局和东岸镇政府申诉,属地政府多次组织双方协商,经第三方有资质的房屋鉴定评估公司评估,未能认定石场爆破行为与群众房屋出现裂痕存在关联,但群众不接受鉴定结果,导致协商无果.
2017年4月18日,高州市案件落实工作组进行现场检查,开展对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回头看"工作.
随后在高州市环保局第一会议室召开马西石场(高州市润鸿石料有限公司)案件督办工作会议,根据各职能部门验收意见,同意该公司恢复生产,办结该污染投诉案件.
2018年1月10日,高州市环保局接到茂名市环保局转来的《环保信访转办表》(茂环省转2018〕1号),该投诉件投诉事项一是与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案件反映情况内容重复;二是反映开采矿石以石粉淘沙造成周边水源污染.
高州市环保局于1月16日派出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处理,发现该公司石场除尘设施正常喷水,隔音墙完好,石场附近只有一条农业灌溉水渠,没有饮用水源吸水点,不污染居民饮用水.
另外检查发现,该公司开设洗砂工艺,共有3条洗砂生产线,压滤水经沉淀后部分外排.
反映因开采矿石以石粉淘沙造成周边水源污染的投诉情况部分属实.
2018年6月10日接到第五批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67号交办案件后,高州市案件落实工作组到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碎石生产线不生产,噪声、粉尘污染治理设施完善,场内有一辆洒水车正在场内洒水降尘,开采矿口有一辆钩机正在对矿口排放废水的水沟进行修复,新扩建的洗砂场设备已拆除,有钩机在平复场地.
由于检查时该公司没有放炮开采,没有感到震感.
","部分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2017年4月,高州市环保局对该公司未经审批擅自增加洗砂工艺的行为进行立案处理,处罚款10万元,并对该公司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止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恢复原状;该公司洗砂生产线已全部拆除完毕.
(二)2017年9月开始,关于涉及石场附近房屋(250多户)破裂要求赔偿问题,东岸镇与广东保顺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并与石场方及群众代表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抽取8-10户农户的房屋进行鉴定.
但在入户鉴定过程中,有四户拒绝签订协议书,导致该四户的房屋无法进行鉴定评估工作.
其余6户7幢房屋的完成鉴定工作.
2018年4月,广东保顺鉴定公司出具房屋鉴定结果显示,石场的爆破作业对被鉴定房屋现时存在开裂损坏无明显影响,未能认定爆破作业与村民房屋出现裂痕存在关联.
但群众代表一致认为该鉴定结论与实际情况不符,不接受本次鉴定结果,强烈要求石场对破裂的房屋进行赔偿,导致协商无果.
(三)6月9日茂名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督察组现场督查,发现:1、矿坑废水收集设施不完善,部分矿坑生产废水未经收集处理通过路面排放;2、碎石堆场靠河边堆放,没有配套建设雨水收集边沟和收集处理池,雨水极易将碎石冲入旁边的塘坑河,造成河道堵塞.
督察组要求场方配套建设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和雨水收集边沟处理池等,达标排放.
二、下一步工作(一)鉴于高州市润鸿石料有限公司出现的场群纠纷,高州市要求该公司要加强管理、合法开采,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二)强化刚性执法和监管,责成国土、环保、安监等部门加强监管,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
(三)继续做好群众信访维稳工作,责成东岸镇政府牵头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快矛盾纠纷调解,解决信访人的环境诉求.
","无","否""21","D440000201806090022","投诉曙光农场山地上有一个无牌无证的造纸厂,生产了两年,污水横流,严重污染饮用水源,多次投诉未果,多次向环保局投诉,打12369,电白区的环保局来了几次都没有结果,也未回复.
现在还继续生产,质疑环保局没有处理事情.
村民希望中央督察能够督促取缔.
","电白区","水","投诉反映曙光农场山地上有一个无牌无证的造纸厂,严重污染饮用水源,多次向环保部门投诉未果,仍继续生产的问题基本属实.
(一)群众反映曙光农场山地上有一个无牌无证的造纸厂,严重污染饮用水源的问题基本属实.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造纸厂为茂名市电白区沙琅镇罗黄竹制品加工厂,该厂占地面积约3.
6亩,主要利用竹子生产草纸,内设10个浸泡池、1台打浆机、2台卷纸机,属国家落后产能淘汰项目的"小造纸"企业,该厂所处位置不涉及饮用水源.
(二)群众反映多次向环保部门投诉未果,仍继续生产的问题不属实.
经核查,2018年3月25日,有群众拨打12369环保投诉热线反映该厂环境问题后,区环保分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会同沙琅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向该厂发出《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责令其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4月2日,有群众再次通过12345市民投诉热线反映该问题;4月17日,区环保分局再次会同沙琅镇政府到现场进行复查,发现该厂已停产数日,现场只留下一名工作看守设备.
","基本属实","为彻底解决问题,副区长陈建翔牵头组织沙琅镇政府、区环保分局、曙光农场等有关负责同志,对该厂负责人杨利梅进行了批评教育,该厂负责人深刻认识到错误,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为彻底解决和群众之间的矛盾,负责人杨利梅承诺自行申请停电,拆除生产设施,恢复周边生态环境.
2018年6月11日,该厂负责人杨利梅,依照承诺向供电部门申请了停电处理;6月13日,在沙琅镇政府、区环保分局的见证下,供电部门对其实施停供生产用电处理;6月14日,该厂负责人出资对10个浸泡池进行回填处理;6月15日,该厂负责人对生产车间顶棚进行了拆除;6月16日,该厂负责人对所有生产设备进行了拆除.
目前该厂已彻底停产.
","无","是""22","D440000201806090048","投诉1、私人承包的生活垃圾场(树仔往文峰进去约1公里处,路边)乱堆放,污染环境,臭气扰民.
垃圾场无牌无证,存在十几年,已经堆填很多,有几万吨,现在就路边有一道铁皮做的墙,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填埋场内有投诉至环保热线,但没有回复.
(听说16年年底有村民写信投诉到中央督察组)2、靠近上山锦村那边有个废弃的农场,农场中有个无牌无证的养猪场,希望取缔.
","电白区","大气,土壤","(一)群众反映树仔镇私人承包的生活垃圾场乱堆放,污染环境臭气扰民问题部分属实.
被投诉的生活垃圾堆放场位于树仔镇江山村委会蛤母岭,从2005年开始投入使用,由树仔居委会成立的环卫站进行管理.
自2016年12月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有群众反映该问题后,树仔镇政府已着手整改,并将该垃圾临时堆放场改建为镇级垃圾中转站,但由于中转站内的垃圾中转渠道不畅,清运不够及时,存在垃圾积存现象,影响到附近居民的生活.
该镇为切实解决蛤母岭生活垃圾中转站影响周边居民问题,自2018年5月16日制定了《树仔镇关于蛤母岭生活垃圾中转站问题整改方案》(树府〔2018〕10号):一是清运现有垃圾,减少存量;二是种树复绿,美化绿化周边环境;三是加强中转站规范化建设,实现硬底化和专人负责管理;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科学处理生活垃圾,爱护环境;五是整改时间于2018年7月底前整改完成.
(二)群众反映靠近上山锦村的废弃农场内,有个无牌无证的养猪场,希望取缔的问题部分属实.
经调查核实,该养猪场实为茂名市电白区锦东联和种养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林良生,《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4409043379554868.
该养殖合作社于2016年11月30日通过区环保分局现状环评备案,《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1月1日,《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9月21日;是一家证照齐全的规模化养殖场.
2018年6月12日,麻岗镇政府会同区环保、畜牧部门,对该养殖合作社进行核查,发现该养殖合作社仍有约50米的污水收集沟未加盖板处理,雨污分流设施不够完善,且粪便堆放间的顶棚已破损,有漏雨现象,并有迹象显示有少许粪便被雨水冲刷至外环境.
","部分属实","(一)截止2018年6月10日,该镇垃圾中转站已对现有的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压实,并回填泥土3500多立方米,种植绿化树2000多株,撒播草籽20斤,对场地进行了美化绿化.
目前,该镇新建的临时垃圾中转站硬底化建设已完成,基础设施基本完成,并已聘请专人负责中转站周边环境卫生管理,整治效果明显.
(二)对于该养殖合作社仍有约50米的污水收集沟未加盖板处理,雨污分流设施不够完善,且粪便堆放间的顶棚已破损,有漏雨现象,并有迹象显示有少许粪便被雨水冲刷至外环境的问题,我局依法立案查处,2018年6月16日,已向该养殖合作社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拟根据《禽畜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该养猪合作社负责人表示,将不再在此地方进行养殖生产,已向麻岗镇政府承诺分批退养,还村民绿水青山的生活环境.
","无","是""23","D440000201806090050","大坡镇朋情村两家养殖场养猪,臭气熏天,猪粪直排到河沟,没有环评手续,投诉几次,均没有解决.
","高州市","大气,水","接到转办案件后,高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黄晨光、市长朱春保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责成市畜牧兽医局、环保局、水务局、信访局及大坡镇政府立即调查处理.
2018年6月10日下午,案件交办落实工作组到现场核查.
经查,群众反映的大坡镇朋情村两家养殖场为梁茂坚养殖场和梁锡文养殖场,位于大坡镇朋情村委会村头村,位于高州水库水质准保护区内,属于禁养区,两家养殖场均没有相关证照和审批手续.
两家养殖场相邻,与民居一墙之隔,养殖活动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梁茂坚养殖场共有猪舍两幢,面积共约140平方米,现存栏猪71头;梁锡文养殖场现有猪舍一幢,面积约90平方米,现存栏猪53头.
两家猪场均实行干清粪、雨污分流,无沼气池,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排进入村中小沟然后流入朋情河,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基本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过案件落实工作组进行政策宣传,梁茂坚、梁锡文养殖场承诺将自行退养.
2018年6月11日,大坡镇政府与梁茂坚、梁锡文养殖场签订猪场退养协议,梁茂坚、梁锡文承诺于2018年6月20日前全部清空所养生猪,自行清栏退养.
二、下一步工作.
大坡镇政府将按照相关的养殖场关闭补偿标准及程序给予梁茂坚、梁锡文养殖场关闭栏舍工程费.
案件落实工作组要求,在清空退养之前,梁茂坚、梁锡文猪场所产生的养殖废弃物必须采取措施全部收集,依规处理,不得外排污染周边环境.
","无","否""24","X440000201806090010","1.
政府公开承诺征地水东湾新城瓦屋村是建设湿地公园,在没有听取附近村民的意见的情况下,政府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湿地公园变成了水质净化厂.
政府的朝令夕改,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规定,而且严重地违背了广大群众的意愿,极大地伤害了广大群众的心和政府的公信力,包括瓦屋村在内的附近群众坚决反对在此地建设水质净化厂!
2.
、选址违法:拟建水质净化厂的选址不合法,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不征求村民的意见.
3.
【环评违法】水东湾新城水质净化厂项目含有工业污水的集中处理,属于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但是规划环保局有法不依,同意其违法适用环境影响报告表,没有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规划环保局及相关审批部门没有依法依职权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明显是纵容违法行为,行政违法.
4.
行政许可违法:在村民多次书面致函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反映社情民意的情况下,规划环保局却有法不依,行政不公开,突击式通过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工程方案的批前公示.
5.
无证施工违法:在没有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广大村民强烈反对的情况下,施工方强行违法施工,并无理霸占瓦屋村的留用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群体事件的隐患.
","电白区","其他污染","2018年6月6日接件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环保分局立即会同茂名水东湾新城规划环保局立即赶赴现场调查核实,并完成有关取证工作.
6月7日上午,电白区委副书记、茂名水东湾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潘伟强、电白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陈建翔带领区环保、水东湾新城规划环保等有关负责同志再次到现场督查督办,并在现场召开办公会议,要求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
经核实,群众反映的污水处理厂实为中信环境技术(广州)有限公司负责承建的水东湾新城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PPP项目,主要用于收集南海片区、高地片区及沙院镇少部分区域的生活污水进行净化处理,建成后能有效地控制污水排放,提高污水处理率,改善和保护周边区域水体的生态环境,属于民生工程.
该项目已于2018年5月23日取得茂名水东湾新城规划环保局的环评批复文件,6月9日通过广东省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获得了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现场核查时,正在进行施工前期的临时围蔽、清表、填土及场地平整工作,现场仍未接通水电.
","部分属实","我区已责成沙院镇政府会同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做好群众解释和维稳工作,并制定有关矛盾化解方案.
6月11日晚上已召开群众会议,对该项目有关情况作出解释.
","无","是""25","X440000201806090020","化州市新安镇波罗垌村委会席草冲村村干部,横行霸道、霸占土地、破坏生态环境等.
1.
在离村庄不远处的县道旁边非法建了一个规模较大的石头堆养殖场(位于席草冲道班对面),在无任何环保手续、环保设各的情况下直接外排,严重污染周边环境;2.
在石头堆养殖场旁边霸占政府几十亩山地,用钩机乱掘乱推,造成水土流失,严重破坏山态环境.
","化州市","水","接到转办案件后,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落实责任单位.
化州市市委书记黄永、化州市市委副书记、市长谭剑锋、副市长何林国先后多次到现场进行督办.
6月10日,新安镇政府会同化州市环保局、市畜牧局、市林业局、市国土局执法人员前往罗垌村委会席草冲村石头堆调查核实.
经查,投诉的石头堆养殖场经营者为王忠,是化州市新安镇波罗垌村委会席草冲村村民代表,并非村委会干部或自然村干部.
该场位于化州市新安镇波罗垌村委会石头堆,北面为X642县道,南面距河茂铁路220米,东西两面均为山林,西北面距离村庄(席草冲村)约400米,该场在化州市依法划定的畜禽养殖限养区内;该养殖场2006年年末投入经营,现有7条砖瓦结构猪栏,总面积约1081平方米,生猪存栏741头,属养殖规模场.
该养殖场有两张鱼塘约21亩,分别位于该场北面和东南面,鱼塘水面呈黄绿色,东南面鱼塘设有排放口及泄洪口.
检查时,该养殖场正在建沼气池、储液池、化尸池.
该养殖场周边是镇属三级场园地,约100亩,今年年初用王忠用挖掘机将原种果木挖掉,新种黄皮果树,生长良好,面积约6亩,共占地约8亩,无水土流失现象.
","部分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由于王忠经营的养殖场未配套完善建设污染防治设施,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
化州市环保局依法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化环限字[2018]159号)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化环责改字[2018]59号),责令王忠经营的养殖场立即停止排污.
(二)6月11日,新安镇政府报来《交办案件整改实施方案》.
(三)化州市林业局报来《关于第五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清单第121号案件的情况汇报》.
(四)截止6月15日,该场养殖场清退所有生猪,清洗所有猪栏,并对该养殖场的四级储液池回填平整,并种上果树复绿回土地.
二、下一步工作.
(一)鉴于该养殖场无法配套消纳土地,不能实现"零排放",化州市新安镇政府责令该养殖场在两天内完成清理生猪,清理转运在四级储液池的猪粪排放物,彻底实现猪场"零排放".
化州市环保局、畜牧局,定期派员前往现场督促落实该场生猪清退进展.
(二)对于镇属三级场园地界至,化州市新安镇将尽快查清山地权属界至后,对其侵占部分将依法收回.
利用专门开发的养殖污染微信举报平台,接受群众就养殖污染环境问题进行举报,及时掌握群众身边的污染环境养殖行为,把群众的投诉立行立改,务求实效.
","无","否""26","X440000201806090024","光华北路规划建设的嘉福新城距离市自来水厂河东水厂第三期制水工程水池太近,怀疑规划有问题,担心自来水水源会受污染.
","茂南区","其他污染","经茂名市城乡规划局调查,群众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茂名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东水厂位于茂羊路与茂名大道交叉口沿茂名大道至油城九路.
目前,茂名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东水厂周边已经茂名市城乡规划局审批的项目有粤西明珠、嘉福新城.
其中粤西明珠项目已开发建设完毕,嘉福新城项目与河东水厂毗邻,一期正在开工建设,二期未开工建设.
经茂名市城乡规划局分析,嘉福新城项目与河东水厂卫生及消防距离均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不属实","(一)根据《关于茂名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粤府函[1998]417号),茂名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东水厂及其周边所在地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
河东水厂只属于供应设施,建筑物遵守国家有关的安全、卫生规范规定建设.
经茂名市环保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到茂名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东水厂现场调查,目前河东水厂制水车间没有受到周边建筑工程影响,水源未受污染.
(二)《嘉福新城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经茂名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专业委员会2017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
河东水厂一、二期(现状)制水池、氯气库与嘉福新城项目规划建筑距离都超过100米;正在报建的河东水厂三期的制水池、氯气库与嘉福新城规划建筑距离分别为95.
76米、75.
9米.
根据上述情况分析,嘉福新城项目与河东水厂卫生及消防距离均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无","是""27","D440000201806100007","小良镇陂头村委会、北庄村委会、学堂村委会、白沙村委会,沙院镇沙院村委会、福兴村委会有几百家塑胶加工厂,白天有些厂偶尔生产,一般晚上7、8点至翌日早上生产,排放废气严重村民的正常生活,曾向当地多个部门投诉,一直推托.
","电白区","大气","经调查核实,我区小良镇、沙院镇共有塑料制品加工企业59家.
其中小良镇陂头、北庄、学堂、白沙等村委会塑料制品行业的塑料加工厂共有27家(已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工商环保证照齐全的1家,无任何环保手续、治理设施不完善的"散乱污"企业26家);沙院镇沙院、福兴村委会塑料制品行业的塑料加工厂共有32家(已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工商环保证照齐全的2家,无任何环保手续、治理设施不完善的30家).
自2018年5月份开始,由小良镇、沙院镇政府牵头组织环保、工商、电力等部门对"散乱污"塑料制品加工厂开展专项整治,对排查出来的违法生产企业进行分类、分批、分段整治.
区环保分局共计向小良、沙院镇辖区内56家"散乱污"塑料制品加工厂发出《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并与两镇联合发文函告广东电网有限公司茂名茂港供电局,要求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停供生产用电处理,到6月12日止,共对两镇38家进行停供生产用电处理.
","部分属实","目前,小良、沙院镇辖区内仍存在18家"散乱污"塑料制品加工企业.
上述两镇已制定整治方案,拟于6月下旬完成整治工作.
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电白区环保分局将继续加强对3家已完善环保治理设施及相关手续的塑料制品加工企业的巡查监管,确保企业治理设施正常运转,达标排放.
","无","否""28","D440000201806100008","茂名市茂南区荔晶新城小区南侧,要建设110KV变电站,离居民区只有20米,环评没有征求周围附近小区居民意见,变电站北侧也准备建设一小区,只有一墙之隔.
去信访局投诉,被带到其他变电站,告知变电站旁边没有辐射,对民居没有影响.
还告知现在变电站已经具备建设条件,准备建设,担心会辐射.
1.
环评如何通过审批2.
辐射影响3.
担心距离太近会有意外事故.
","茂南区","辐射","经茂名市环境保护局核查,群众反映的"茂名市茂南区荔晶新城小区南侧,要建设110KV变电站"是将建设两台63兆伏安主变,新建2回110千伏电缆约长2*0.
61千米的茂名供电局110千伏金宝输变电工程,是一座全户内变电站,所有电气设备均置于建筑物内,且采用全电缆出线.
该项目为室内变电站,建筑物对电磁场起到屏蔽作用,对外环境基本没有影响.
该项目目前处于施工图设计阶段,并未开工建设.
茂名供电局110千伏金宝输变电工程位于原茂名市电白区羊角镇金煲村北侧的金豪网球场内.
该项目距离荔晶商务酒店70米、距离荔晶新城80米、距离金煲村民宅21.
19米.
(一)审批情况.
该项目2013年11月,茂名市规划部门发布的《茂名市金宝小区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将该地块落实为"供电用地".
目前,该项目已于2016年5月25日取得茂名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对茂名市区110千伏金宝输变电工程变电站选址及电缆线路路径规划意见的复函》(茂规函[2016]156号);于2017年3月23日取得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茂名供电局110千伏金宝输变电工程投资项目核准的批复》(茂发改交审[2017]9号).
2017年3月,茂名供电局向茂名市环境保护局提交了委托具备资质环评单位的广东智环创新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编制的《茂名110KV金宝变电站环境影响报告表》、《茂名110KV金宝输变电工程公众参与调查及统计结果报告》、《茂名110KV金宝变电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初审意见》(电环函〔2016〕87号)、茂名市环境技术中心《茂名110KV金宝变电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茂环技〔2016〕26号)等报审资料.
茂名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3月22日通过了《茂名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茂名供电局110千伏金宝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茂环审[2017]9号).
(二)辐射问题.
变电站输变电设施产生的是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而非电磁辐射.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频率为0.
05kHz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即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0.
1mT(100μT).
由金宝变电站建设项目报告表设置的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可知:110kV金宝输变电工程建成运行后,变电站站址处工频电场强度为<0.
7V/m~0.
97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
16μT~0.
26μT;站址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为<0.
7V/m~0.
72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
16μT~0.
17μT;输电线路路径走廊评价范围内工频电场强度为0.
76V/m~7.
8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
23μT~0.
91μT.
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频率为0.
05kHz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即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0.
1mT(100μT).
因此,110kV金宝输变电工程项目建成后,周围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满足国家标准.
(三)安全问题.
该工程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工程》(HJ24-2014),项目电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变电站站界外30米,电缆管廊两侧边缘各外延5米(水平距离).
环评将变电站站界外30米作为敏感点界线划分,对界线内敏感点进行评估.
根据《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金宝变电站采用全户内式设计,站内设备均为封闭式组合电器(GIS)设备(安全情况下可直接触摸外壳),并且采用全电缆出线.
同时,所有电气设备将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集中布置,通过墙体对外进行隔离,从技术上、设计上确保安全可靠.
此外,项目建成后仍需接受来自政府监管部门的环保、消防等方面验收,安全上有多层措施保障.
国内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设计规范,对变电站与周边建筑的距离并没有明确要求,对电力电缆的安全距离也没有具体要求,仅对架空输电线路有具体标准.
在《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中,110千伏架空线路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距离需满足2米的标准.
","不属实","(一)为消除信访群众的疑滤,茂名市环境保护局委托茂名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到茂名市已建成的南香公园旁的110千伏福地变电站现场进行相关数据检测.
福地变电站与金宝变电站具有同样的电压等级、相似的设计规模,可作为对比对象.
(二)责令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对周边群众进行相关知识普及和解释工作,减少公众的担心,使群众支持该项目的建设.
下一步工作(三)根据"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原则,进一步落实属地政府责任,继续与群众保持联系做好维稳工作,加大输变电工程方面的相关知识宣传,加强对拟建项目规划的公开公示工作.
","无","是""29","D440000201806110046","投诉金坑垃圾填埋场臭气扰民,去年没那么严重,最近一个月,白天夜晚都在臭,当初政府与碧桂园承诺会搬迁,李德做市长时是有公告承诺的.
现在还要上二期.
已经多次投诉未果,搬不了也要解决臭味问题,希望能解决臭气扰民问题.
","高州市","大气","接到转办案件后,高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黄晨光、市长朱春保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责成市环保局、城管局、工商局、住建局及宝光街道办立即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关于投诉高州市金坑垃圾填埋场臭味扰民问题基本属实.
高州市金坑垃圾处理场在1995年征地作为高州市垃圾填埋场用地,20多年来一直作为生活垃圾填埋用途(当时为简易填埋场).
2012年开始建设一期工程(包括无害化填埋区、办公楼、污水处理车间等),2012年12月建成并投入使用,2015年11月至今由有资质公司负责运营进行无害化处理.
该场立项、建设、环评等手续完备,垃圾处理规范,在2017年1月被省评定为无害化处理Ⅱ级填埋场.
因一期库区即将满容,第二期填埋区于2016年动工建设,2016年12月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2017年8月启用.
随着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2013年碧桂园购买土地开始在附近建设凤凰城小区,并逐渐形成大型社区.
由于居民区距垃圾填埋场较近(最近距离约250米),填埋场的气味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影响.
二、调查情况高州市案件落实工作组立即组织市环保局、城管局、工商局、住建局及宝光街道办相关工作人员先后到金坑垃圾填埋场、碧桂园小区调查了解.
(一)6月9日工作组现场检查,垃圾场内环境干净整洁,场区计量间、办公楼未闻到异味,垃圾填埋区内闻到有轻微垃圾臭味.
经现场勘察,垃圾填埋有人工消毒除臭和炮雾机除臭,有HDPE膜覆盖,渗沥液收集泵送到污水处理车间进行MBR+RO生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经向碧桂园凤凰城小区部分小区业主了解,当垃圾运输车进场倾倒垃圾的过程中,遇到风吹导致垃圾异味扩散时,小区内会偶尔闻到垃圾异味.
(二)6月10日,高州市市长、分管副市长召集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专题研究部署高州市金坑垃圾填埋场整改工作,对污水处理站、垃圾填埋区、计量间进行检查,现场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
并要求垃圾填埋场务必做好各项除臭工作,同时要强化环境监管,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影响.
(三)2017年8月由广东省环保工程研究设计院运营进行无害化处理后,高州市环保局对金坑垃圾填埋场第二期加强了监管,共制作了6份现场监督监察笔录.
2018年6月10日,高州市环保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场的臭气浓度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场臭气浓度在《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标准范围内(标准值20),臭气浓度没有超标.
","部分属实","一、责成高州市环保局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工作,加密监管监测,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二、责成高州市住建局协调规范乡镇垃圾进场量,确保每日垃圾日产日清,及时运输到场内处理,避免乡镇堆积发酵发臭的垃圾进场,减少垃圾运输过程及倾倒过程中的臭味.
三、责成高州市城管局督促运营单位加大设备和人力的投入,加大垃圾除臭消毒的频率;进一步缩小垃圾暴露面,尽最大程度减少垃圾异味扩散.
四、继续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主动与信访人沟通,加快解决信访人的环境诉求.
截止6月16日,填埋区采取缩小作业面、增加5台除臭炮雾机除臭、人工除臭等有效措施,恶臭气味大有改善.
","无","否""30","D440000201806110049","马辉石场在竹朗村委会山头开采,石场离村民住宅区不到200米,放炮炸山像地震一样,噪声非常大,村民房屋、村公路都被严重破坏.
曾向茂名市、高州市国土局、环保局多次反映,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希望中央督察组实地调查.
","高州市","生态,噪音","接到转办案件后,高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黄晨光、市长朱春保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责成市国土、林业、公安、安监、环保等部门及东岸镇政府立即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群众所说的马辉石场实为高州市润鸿石料有限公司,位于东岸镇竹朗村委会马坑村,法定代表人是张桂华.
该公司经营开采、销售片麻岩,持有《营业执照》、《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该公司附近村庄存在房屋出现裂痕情况.
群众因房屋裂痕问题多次向信访局和东岸镇政府申诉,属地政府多次组织双方协商,经第三方有资质的房屋鉴定评估公司评估,未能认定石场爆破行为与群众房屋出现裂痕存在关联,但群众不接受鉴定结果,导致协商无果.
2017年4月18日,高州市案件落实工作组进行现场检查,开展对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回头看"工作.
随后在高州市环保局第一会议室召开马西石场(高州市润鸿石料有限公司)案件督办工作会议,根据各职能部门验收意见,同意该公司恢复生产,办结该污染投诉案件.
2018年1月10日,高州市环保局接到茂名市环保局转来的《环保信访转办表》(茂环省转2018〕1号),该投诉件投诉事项一是与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案件反映情况内容重复;二是反映开采矿石以石粉淘沙造成周边水源污染.
高州市环保局于1月16日派出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处理,发现该公司石场除尘设施正常喷水,隔音墙完好,石场附近只有一条农业灌溉水渠,没有饮用水源吸水点,不污染居民饮用水.
另外检查发现,该公司开设洗砂工艺,共有3条洗砂生产线,压滤水经沉淀后部分外排.
反映因开采矿石以石粉淘沙造成周边水源污染的投诉情况部分属实.
二、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0日接到第五批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67号交办案件后,高州市案件落实工作组到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碎石生产线不生产,噪声、粉尘污染治理设施完善,场内有一辆洒水车正在场内洒水降尘,开采矿口有一辆钩机正在对矿口排放废水的水沟进行修复,新扩建的洗砂场设备已拆除,有钩机在平复场地.
由于检查时该公司没有放炮开采,没有感到震感.
","部分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2017年4月,高州市环保局对该公司未经审批擅自增加洗砂工艺的行为进行立案处理,处罚款10万元,并对该公司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止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恢复原状;该公司洗砂生产线已全部拆除完毕.
(二)2017年9月开始,关于涉及石场附近房屋(250多户)破裂要求赔偿问题,东岸镇与广东保顺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并与石场方及群众代表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抽取8-10户农户的房屋进行鉴定.
但在入户鉴定过程中,有四户拒绝签订协议书,导致该四户的房屋无法进行鉴定评估工作.
其余6户7幢房屋的完成鉴定工作.
2018年4月,广东保顺鉴定公司出具房屋鉴定结果显示,石场的爆破作业对被鉴定房屋现时存在开裂损坏无明显影响,未能认定爆破作业与村民房屋出现裂痕存在关联.
但群众代表一致认为该鉴定结论与实际情况不符,不接受本次鉴定结果,强烈要求石场对破裂的房屋进行赔偿,导致协商无果.
(三)6月9日茂名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督察组现场督查,发现:1、矿坑废水收集设施不完善,部分矿坑生产废水未经收集处理通过路面排放;2、碎石堆场靠河边堆放,没有配套建设雨水收集边沟和收集处理池,雨水极易将碎石冲入旁边的塘坑河,造成河道堵塞.
督察组要求场方配套建设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和雨水收集边沟处理池等,达标排放.
二、下一步工作(一)鉴于高州市润鸿石料有限公司出现的场群纠纷,高州市要求该公司要加强管理、合法开采,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二)强化刚性执法和监管,责成国土、环保、安监等部门加强监管,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
(三)继续做好群众信访维稳工作,责成东岸镇政府牵头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快矛盾纠纷调解,解决信访人的环境诉求.
","无","否""31","D440000201806110054","光华北路248号附近有一龙泉庄酒店空调、抽风机噪声大,投诉几次,都没解决.
","茂南区","噪音","投诉人反映的光华北路248号(东经:110.
930887°,北纬:21.
676773°)附近有一龙泉庄酒店噪声污染问题,实为住所位于茂名市光华北路318号的茂名市茂南区龙泉庄酒楼有限公司及其分租出的茂名市好心餐饮有限公司和茂名市茂南区一路芳湘餐饮店共三家饮食企业.
上述三家企业风机、空调噪声污染问题属实.
","属实","6月12日,茂名市茂南区中央环保督察案件交办落实组立即将案件交茂名市官渡街道牵头,区国土环境和城乡建设局(环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等部门配合进行处理,区环保部门立即行动于2018年6月12日委托茂名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茂名市茂南区龙泉庄酒楼有限公司污染问题进行噪声污染进行监测,6月13日区交办案件落实组组织区环保、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官渡街道等部门到现场进行处理,要求上述三家企业必须依法进行整改,噪声达标排放.
6月15日,区环保部门根据茂名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报告(茂环监委字(2018)第06-014号)监测数据,分别向茂名市茂南区龙泉庄酒楼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茂南国(环)违改字﹝2018﹞62号,向茂名市茂南区一路芳湘餐饮店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茂南国(环)违改字﹝2018﹞65号),向茂名市好心餐饮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茂南国(环)违改字﹝2018﹞64号,责令上述三家企业于30日内完成噪声治理整改工作.
6月16日,区分管环保工作区委常委陈木亮同志带队再次到该酒店进行督查,并约见了相关企业的负责人,要求上述三家企业必须在环保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噪声污染整改工作,否则将依法关闭,在场的企业负责人均表示由茂名市茂南区龙泉庄酒楼有限公司牵头抓紧时间进行整改,保证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无","否""32","D440000201806110055","霞洞镇罂包岭垃圾填埋场在罂包岭填埋了很多垃圾,没有任何手续,污染地下水,没有防渗漏措施.
","电白区","土壤,水","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罂包岭垃圾填埋场位于霞洞镇马路头村委会罂包岭,该岭是建设三茂铁路时的取土场,面积约8亩.
该村委会为打造宜居宜业宜游乡村,在全区率先实施生活垃圾有偿服务,并指定在罂包岭取土场作为生活垃圾临时堆放场,生活垃圾经压缩后运到茂名市永诚环保发电厂处理.
2017年1月,由于茂名市永诚环保发电厂有一机组损坏,取消接收霞洞镇的生活垃圾,为此,该镇利用马路头村委会罂包岭的取土场作为全镇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
在此期间,霞洞镇政府对新运来的垃圾进行杀菌消毒处理,同时利用消防车进行洒水,防止出现自燃现象.
为加快推进城乡清洁工作,彻底整治该垃圾临时堆放点,改善生态环境,自2018年1月1日起,霞洞镇关闭了罂包岭垃圾临时堆放点,停止再转运新的垃圾进入.
2018年4月1日,该镇制定了《霞洞镇马路头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整治方案》(霞府〔2018〕26号),整治时限为2018年4月1日至6月15日,为期两个半月,该镇对堆积的垃圾进行了清运,对少量不能清运的垃圾进行了填埋复绿.
2018年6月15日,电白区环境监测站分别对霞洞镇马路头村委会罂包岭距离原填埋场约150米水坑、距离原填埋场约200米果场水井的水质进行了采样监测,分析结果显示:PH值、氨氮分别达到地下水质量Ⅲ类和Ⅱ类标准.
","部分属实","6月12日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件后,副区长陈建翔带队到现场指导整治工作,并要求该镇加快复绿进度,对未完成复绿的继续加种香蕉苗等植物,巩固复绿成果.
截止2018年6月17日,该镇共计种植了香蕉苗700多颗,已完成了整治并进行复绿工作.
","无","否""33","D440000201806110056","羊角镇金煲村要建设变电站,没有公示,距离村子20米,距离小学200米,担心有辐射污染.
","茂南区","辐射","经茂名市环境保护局核查,群众反映的"茂名市茂南区荔晶新城小区南侧,要建设110KV变电站"是将建设两台63兆伏安主变,新建2回110千伏电缆约长2*0.
61千米的茂名供电局110千伏金宝输变电工程,位于原茂名市电白区羊角镇金煲村北侧的金豪网球场内,距离荔晶商务酒店70米、距离荔晶新城80米、距离金煲村民宅21.
19米.
是一座全户内变电站,所有电气设备均置于建筑物内,且采用全电缆出线.
该项目为室内变电站,建筑物对电磁场起到屏蔽作用,对外环境基本没有影响.
该项目目前处于施工图设计阶段,并未开工建设.
(一)审批情况.
2013年11月,茂名市规划部门发布的《茂名市金宝小区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将该地块落实为"供电用地".
目前,该项目已于2016年5月25日取得茂名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对茂名市区110千伏金宝输变电工程变电站选址及电缆线路路径规划意见的复函》(茂规函[2016]156号);于2017年3月23日取得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茂名供电局110千伏金宝输变电工程投资项目核准的批复》(茂发改交审[2017]9号).
2017年3月,茂名供电局向茂名市环境保护局提交了委托具备资质环评单位的广东智环创新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编制的《茂名110KV金宝变电站环境影响报告表》、《茂名110KV金宝输变电工程公众参与调查及统计结果报告》、《茂名110KV金宝变电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初审意见》(电环函〔2016〕87号)、茂名市环境技术中心《茂名110KV金宝变电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茂环技〔2016〕26号)等报审资料.
茂名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3月22日通过了《茂名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茂名供电局110千伏金宝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茂环审[2017]9号).
(二)辐射问题.
变电站输变电设施产生的是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而非电磁辐射.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频率为0.
05kHz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即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0.
1mT(100μT).
由金宝变电站建设项目报告表设置的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可知:110kV金宝输变电工程建成运行后,变电站站址处工频电场强度为<0.
7V/m~0.
97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
16μT~0.
26μT;站址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为<0.
7V/m~0.
72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
16μT~0.
17μT;输电线路路径走廊评价范围内工频电场强度为0.
76V/m~7.
8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
23μT~0.
91μT.
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频率为0.
05kHz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即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0.
1mT(100μT).
因此,110kV金宝输变电工程项目建成后,周围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满足国家标准.
(三)安全问题.
该工程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工程》(HJ24-2014),项目电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变电站站界外30米,电缆管廊两侧边缘各外延5米(水平距离).
环评将变电站站界外30米作为敏感点界线划分,对界线内敏感点进行评估.
根据《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金宝变电站采用全户内式设计,站内设备均为封闭式组合电器(GIS)设备(安全情况下可直接触摸外壳),并且采用全电缆出线.
同时,所有电气设备将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集中布置,通过墙体对外进行隔离,从技术上、设计上确保安全可靠.
此外,项目建成后仍需接受来自政府监管部门的环保、消防等方面验收,安全上有多层措施保障.
国内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设计规范,对变电站与周边建筑的距离并没有明确要求,对电力电缆的安全距离也没有具体要求,仅对架空输电线路有具体标准.
在《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中,110千伏架空线路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距离需满足2米的标准.
","不属实","(一)为消除信访群众的疑滤,茂名市环境保护局委托茂名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到茂名市已建成的南香公园旁的110千伏福地变电站现场进行相关数据检测.
福地变电站与金宝变电站具有同样的电压等级、相似的设计规模,可作为对比对象.
(二)责令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对周边群众进行相关知识普及和解释工作,减少公众的担心,使群众支持该项目的建设.
下一步工作(三)根据"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原则,进一步落实茂南区政府责任,继续与群众保持联系做好维稳工作,加大输变电工程方面的相关知识宣传,加强对拟建项目规划的公开公示工作.
","无","是""34","D440000201806110058","黄桐尾村旁一大型猪场,2004年投入养殖,平均养猪量在一千头左右,粪便直排入旁边鱼塘及周边灌溉河,污染严重,导致周边农田无法灌溉.
早两天已向中央督察组投诉,中垌镇副镇长及相关部门到现场了解相关情况,叫了村民与猪场主(张传业)到东京塘管区居委做了相关笔录.
2018年6月11日化州市副市长、相关部门与电视台记者到养殖场调查情况,没有向市民了解情况,也不准市民靠近,而且检查前提前通知猪场,猪场将所有死猪、粪便等污染物清理.
上星期环保局到现场取水监测,但取水样的地方不是在市民投诉的污染地采,也没有通知市民与猪场主在场就直接采样,觉得相关部门敷衍了事,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处理问题.
","化州市","水","该案与第4批来电46号、47号属同一案件.
2018年6月9日,6月11日,中垌镇政府会同化州市环保局、市畜牧局执法人员前往黄垌尾村调查核实.
经查,黄垌尾村两养殖场均为化州市中垌兴牧养殖场,经营者为张传业,位于化州市中垌镇东京塘管理区黄桐尾村南边约250米处,属于畜禽养殖限养区内,2002年建成并投入生产,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2014年6月取得了环评批复;调查时,该场建有猪舍约1993.
15平方米,猪存栏总量1887头.
建有沼气池257.
5立方米、贮液池三个共150立方米和部分雨污分流设施;该场养殖产生的废水和粪便排入沼气池后,排入贮液池,经泵抽管道输送,排入该场承包的约125亩山地,用作种植丰产林的肥料,但喷淋管网不合理,沼液未能及时被林地完全消纳,未消纳的沼液流入权属为东京塘村委会黄桐尾村的山塘,导致山塘水体受到污染.
另一部分沼液及部分冲栏水通过塑料管道排入该场承包约70亩的鱼塘;现场检查时,在场外东面山林路边约100米处发现有扔弃死猪(执法人员询问经营者时张传业否认系其所为);检查时养殖场周边部分田地种有花生、木薯等农作物,也有部分田地无人耕种;执法人员调查询问当地村民,反映养殖场臭味对其生活有影响,对水井水质无影响.
","部分属实","处理情况:一、由于交办案件前接群众投诉,2018年6月1日,化州市环保局已对该场依法立案,已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化环责改字[2018]58号),责令该场于2018年6月30日前配套完善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零排放或达标排放.
二、6月11日,化州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再次前往作补充调查,并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化环责改字[2018]60号),责令该场在2018年6月30日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拟依法对该场进行行政处罚.
三、6月12日,化州市畜牧局对根据相关规定对该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在6月底前完成整改,并派员指导其进行整改.
四、化州市防疫部门对黄垌尾村饮用井水取样检测,根据养殖场特征污染物对氨氮、硝酸盐氮、耗氧量指标进行了分析,检测结果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化州市环境监测站对张传业承包的5张鱼塘和黄桐尾村被污染的山塘水质进行取样监测.
截至6月14日,该场进行了以下整改:完成了储液池的覆盖,减少异味排放;完善了雨污分流设施;完成了堆粪棚的建设;拆除了一间直排污水的猪舍间墙;猪粪干湿分离机已邮购,正在发货途中;联系买家卖猪减少生猪存栏量,生猪存栏量已减至1200头.
五、截至6月16日,该场进行了以下整改:完成了雨污分流的整改工作;完成了露天储液池的覆盖完善及隔离工作;完成了堆粪栅;拆除了一间260㎡直排猪舍间墙及36㎡保育栏;生猪总存栏量减至为1003头.
","无","否""35","D440000201806110065","投诉茂名市电白区官山7路正在建设一个大型变电站,旁边就是荔晶新城小区和学校,小区业主担心变电站会产生辐射,影响身体健康.
业主到市政府和供电局投诉,政府回复说环评已通过,在该处建设变电站对人体无害.
投诉人希望在建的变电站能够立刻停工.
","茂南区","辐射","重复投诉(见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110056)","不属实","重复投诉(见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110056)","无","是""36","D440000201806110074","曹江镇阮村石场排放粉尘的导致农作物不能生长,石场在曹江河两边倾倒黄泥,污染河水.
村民由2015年5月开始投诉至今,一直没处理.
2018年1月17日广东电视报道了污染问题,但相关部门一直没处理.
","高州市","大气,水","本案与批3批48号重复.
接到转办案件后,高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黄晨光、市长朱春保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责成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信访局、曹江镇政府等职能部门立即组成的案件落实工作组对阮村石场现场核查.
2018年6月12日,工作组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高州市腾晖矿业有限公司位于高州市曹江镇大坡村委会吹风岭,原名高州市曹江镇阮村石场,法人代表:徐国武,持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村民反映石场倾倒黄泥污染河水问题,经查是附近村民为加固河堤及改良土壤,从石场拉土堆填的,不是石场所为,未发现造成河水污染情况.
村民对该石场的投诉,各职能部门均已按要求依法依规处理.
反映"石场在曹江河两边倾倒黄泥,污染河水.
村民由2015年5月开始投诉至今,一直没处理.
"不属实.
二、调处情况.
(一)该公司石场安装有喷淋除尘设施,破碎机出口处安装有洒水喷头进行洒水作业,碎石生产加工区设有防尘网防尘,还配备洒水车,分班对矿区周边两公里范围的运输道路实施喷洒降尘.
该公司石场三面环山,因地形关系,周围果树受粉尘影响较大,在碎石机附近果树页面有较多灰尘.
(二)据调查,曹江河阮村段向河道堆填余泥主要有阮村石场河段和阮村庙边河段.
高州市水务局于2017年12月26日受理反映阮村石场在曹江河荔枝塘段倾倒黄泥的信访件开始对此事进行调查,2018年4月12日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理,并责成石场方及相关村民按水务局提供的方案对河道堆填的黄泥进行清理.
(三)根据高州市曹江镇政府调查,受粉尘影响的果树涉及果农16户,2015年5月石场方与其中13户果树业主就果树赔偿签订了协议书,现还有3户未能达成赔偿协议.
2015年以来,该石场、未签协议果树业主经镇政府、村委会多次组织协商调解.
最近一次在2018年4月27日,曹江镇政府组织高州市农业局、石场、果树业主、曹江镇大坡村委会再次进行调解,因果树业主方意见反反复复,调解仍然未果.
2018年1月以来,高州市水务局和高州市环保局共接到4宗有关高州市曹江镇阮村石场的投诉案件并作出调处和答复.
","部分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6月14日,该公司作出初步整改方案,拟将生产线往果树反方向挪移并进行封闭作业,生产线及除尘所需物资材料将于6月16日陆续运抵安装,并开始动工安装,预计在6月30日前整改完成.
(二)清理河道堆填黄泥工作已于5月15日开始,曹江镇政府安排了清障资金3万元.
6月12日接到投诉后,案件落实工作组再次督促曹江镇政府督促加快清障进度.
6月14日,高州市市长到现场督促清障情况.
目前位于阮村石场河段堆填的约680m3的余泥已全部清理完毕,位于阮村庙边河段约500m3的余泥预计在6月30日前清理完毕.
下一步工作.
(一)责成高州市环保局督促企业确保现有环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杜绝粉尘污染,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同时将该公司列入重点污染源监控范围,加强、加密对该公司的监管.
(二)责成高州市水务局加强对河道管理,加快对该河道内已倾倒黄泥的清理工作,力争在6月30日前清理完毕.
同时加强对当地村民和企业的法律法规宣传及普及力度,加大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倾倒、堆填余泥的违法行为的巡查打击力度,保护河道畅通.
(三)果树赔偿方面,镇政府将继续积极努力参与调处,并引导当事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无","否""37","X440000201806110029","位于高州市石鼓镇西基山白坭塘村丁任清利用良田办养猪场,污水横流到农田严重影响农作物收成,最终流入白沙河.
该猪场没有任何环境治理设施,臭气熏天,连最基本的硬底化都没有,离居民住宅楼相当接近,直接影响到村民饮用井水.
多次向当地环境保护局投诉也未果,没有任何治理、任何改进.
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时多次投诉,当地高州市环境保护局相关职能部门当时到场、但未清拆除该猪舍,督察过后该场又一直养猪.
希望通过今次中央环境督察组对环境案件"回头看",切底落实处理好、解决好拆除该场猪舍.
防止死灰复燃、污染环境、污染饮用水源.
","高州市","水","接到转办案件后,高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黄晨光、市长朱春保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责成高州市畜牧局、环保局、水务局、信访局及石鼓镇政府立即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群众反映养殖场污染问题情况部分属实,该案属于重复投诉.
投诉中称"高州市石鼓镇西基山白坭塘村丁任清养猪场"实为高州市石鼓镇西基山白坭塘村丁绍清养猪场,业主为丁绍清.
该场于2013年底建成投产,栏舍总面积718平方米.
2016年中央环保督查期间,丁绍清猪场被群众投诉污染环境,影响农田和水井.
2016年12月19日,高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距离养猪场污水塘及污水沟最近的三户群众家中水井采集水样进行检测,结果显示,白泥塘村村民井水没有受到污染.
该案件已2016年办结,丁绍清已退养全部生猪,拆除养殖设施,但未拆除栏舍格栅.
该猪场案件办结后,石鼓镇政府工作人员在回头看检查中发现该猪场曾有生猪存放情况.
经查实是因丁绍清本人为猪贩,曾将第二天要贩卖出去的猪暂时存放位于该猪场内过夜,但不饲养.
经石鼓镇环保办干部教育处理后,未发现丁绍清猪舍存放生猪的情况.
2018年5月18日,猪场业主丁绍清和石鼓镇政府签订协议,自行拆除栏舍内格栅等养殖设施.
投诉"一直养猪的情况"不属实.
二、调处情况2018年6月12日上午,高州市畜牧局、环保局、水务局、信访局、石鼓镇政府等相职能部门派出人员组成案件落实工作组到现场核查.
经查,该场未拆除栏舍格栅,没有复养情况,无污染物向外排放,猪场边储污池内的水较为清澈,未发现有污染村民饮用井水和农田现象,工作组要求该场尽快自行拆除栏舍格栅.
6月17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到现场核查,确认该猪场养殖设施已全部拆除养殖格栅等养殖设施,不具备养殖条件.
投诉"污水横流到农田严重影响农作物收成,最终流入白沙河"和"直接影响到村民饮用井水"不属实.
(二)投诉所指"利用良田办养猪场"属实.
根据高州市石鼓国土资源所出具分析结果,猪场内建设猪舍利用耕地0.
82亩,其中一般农地0.
64亩,基本农田0.
18亩.
","部分属实","一、6月17日,该场已自行拆除栏舍格栅.
中央环保督察组到现场核查,确认该猪场养殖设施已全部拆除,不再具备养殖条件,未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二、高州市石鼓国土资源所已对该猪场利用耕地建设猪舍行为立案处理.
","无","否""38","X440000201806110030","位于茂名市茂南区健康路2号大院食品药品检验所附楼4楼顶空调塔、抽风机的噪音严重扰民,影响居民生活,白天、晚上污染源运行噪声扰民.
曾多次向当地茂南区环保局投诉均未得到处理.
","茂南区","噪音","投诉人反映的茂名市茂南区健康路2号大院食品药品检验所实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东经:110.
917727°,北纬:21.
670179°),2016年底搬迁到健康路2号,该单位主要噪声源为位于副楼五楼楼顶二台大功率抽风机及十楼楼顶3台大功率抽风机、两台风冷中央空调主机,特别是五楼顶的抽风机离居民楼较强,声源强度较大,噪声污染大,特别是该单位属于茂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下属检验单位,工作任务较重,经常加班加点工作,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大,噪声污染情况属实.
","属实","6月12日,茂名市茂南区中央环保督察案件交办落实组立即将案件交茂名市河东街道牵头,区国土环境和城乡建设局(环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等部门配合进行处理,区环保部门立即行动于2018年6月12日委托茂名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污染问题进行噪声污染进行监测.
6月13日区交办案件落实组组织区环保、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河东街道等部门到现场进行处理,要求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必须依法进行整改,噪声达标排放.
6月15日,区环保部门根据茂名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报告(茂环监委字(2018)第06-014号)监测数据,向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茂南国(环)违改字﹝2018﹞64号,责令该单位于30日内完成噪声治理整改工作.
6月16日,区分管环保工作区委常委陈木亮同志带队再次到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进行督查,并约见了相关企业的负责人,要求该单位必须在环保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噪声污染整改工作,否则将依法处理,在场的该单位法定代表人杨飞表示抓紧时间进行整改,保证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无","否""39","D440000201806120032","公馆镇永诚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属于垃圾发电厂,发出的气味很臭、很酸,质疑环评手续、有没有环保处理设施,影响周边村民的健康.
","茂南区","大气","经茂名市环境保护局调查,群众反映的是茂名永诚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茂名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河之口90-2号,于2009年4月15日获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茂名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粤环审〔2009〕177号).
2015年11月12日获茂名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茂名永诚环保资源开发公司茂名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茂环验〔2015〕41号),于2015年11月正式投入生产.
主营业务主要以经营焚烧生活垃圾、电能为主.
该项目已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要求配套的环保治理设施,建成了烟气净化处理装置,有组织废气通过"半干法中和+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的设施进行处理,建成了烟气在线自动检测系统,并与茂名市环保局重点源监控平台联网,处理后的烟气经100米高烟囱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通过将垃圾池、渗滤液调节池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负压系统抽至焚烧炉燃烧处理等方式进行处理.
建设了两套地下污水管网系统和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全部用于垃圾车及卸料平台冲洗水、循环冷却和绿化等用水,全厂废水不外排.
2018年6月13日,茂名市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转,2#锅炉正在检修,2#引风机根据检修需要已停运.
茂名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在该公司厂区周边闻到明显的垃圾臭味,产生臭味的原因一是垃圾运输车辆排队等候过磅和卸料,部分车辆没有密封,垃圾臭味挥发;二是垃圾车辆在卸料间直接清理垃圾,卸料间的卸料门没有封闭,西边的卷闸门处于常开状态;三是2#锅炉正在检修,2#引风机停运,造成垃圾池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负压系统抽至焚烧炉燃烧处理不完全.
2018年6月15、16日,茂名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公司的废气和噪声进行了监督性监测,监测报告(茂环监委字〔2018〕第06-019号)显示,焚烧炉烟囱出口的有组织废气烟(粉)尘折算浓度为17.
7mg/m3,二氧化硫为54mg/m3,氮氧化物为137mg/m3,无组织废气氨为0.
01Lmg/m3,硫化氢为0.
01Lmg/m3,总悬浮颗粒物为0.
288mg/m3,昼间最高噪声为59.
0Leq值,夜间最高噪声为49.
8Leq值.
以上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部分属实","(一)责令该公司将立即关闭西边的卷闸门,加强环保管理,确保不作业的卸料门处于封闭状态,加大场地清洗频次,防止垃圾臭气外溢,污染周边环境.
(二)加强垃圾车管理.
茂南城管部门已明确要求,从6月起,禁止没有采取密闭设施车辆装运垃圾进入该厂处理,防止垃圾运输中产生臭气.
(三)责令该公司尽快完成2#锅炉检修工作,使垃圾池处于正常负压状态,加强除臭系统的维护,确保负压系统正常运行.
","无","否""40","D440000201806120035","供电局计划在离金煲村20米的地方建一个金宝小区110伏大型变电站,距离投诉者10米不到的地方,太近了,是有辐射的,而且有安全隐患,附近是居民密集区.
投诉过,拉横幅抗议,但政府不给拉横幅,投诉没有用,希望变电站不要建在居民区.
","茂南区","辐射","重复投诉(见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100008)","不属实","重复投诉(见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100008)","无","是""41","D440000201806120036","茂名市供电局违法建设变电站(变电站位于茂南区养角镇金煲村,荔晶新城小区南侧),没有环评手续,担心有辐射污染.
变电站距离居民区近,最近的仅有一墙之隔,要求立即停工,重新选址.
","茂南区","辐射","重复投诉(见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100008)","不属实","重复投诉(见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100008)","无","是""42","D440000201806120037","供电局计划在离小区100米的地方建一个110大型变电站,供电局称手续齐全,但经网上投诉,环保局网上回复称变电站的环评未通过.
这里住宅非常密集,居民极力反对.
投诉上访的回复也敷衍了事,非常不满意.
希望变电站另外选址,或走地下.
希望能给个满意回复.
","茂南区","辐射","重复投诉(见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100008)","不属实","重复投诉(见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100008)","无","是""43","D440000201806120038","供电局计划在离油城十路荔晶新城小区100米的地方建一个110大型变电站,距离居民区、小区100米左右,变电站的环评说已避开居民区,与事实不符.
投诉上访的回复也敷衍了事,要求立即停工,希望变电站另外选址.
","茂南区","辐射","重复投诉(见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100008)","不属实","重复投诉(见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100008)","无","是""44","D440000201806120039","投诉茂名市茂南区荔晶新城小区旁边金煲村要建设一个变电站(已经准备开工),距离最近的居民区只有二十五米,并且建设这个变电站没有收集民众的意见,附近存在大量居民区和学校.
投诉人上访到茂名市信访局,当时信访局的领导答应会去金煲村实地考察该处适不适合建变电站,可是后来又没有去.
投诉人现在要求该变电站立即停工,重新审核选址.
","茂南区","辐射","重复投诉(见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100008)","不属实","重复投诉(见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100008)","无","是""45","D440000201806120067","平定镇青草滩村在省道S285省道有一汽车维修中心(车爵士汽车维修中心),简单搭了铁棚,在室内喷漆,臭气大,没有环评手续和污染治理设施.
投诉到当地环保部门,发了整改通知,但该维修中心没有彻底整改,将通风口改到侧面.
","化州市","大气","接到转办案件后,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落实责任单位,责成化州市平定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6月13日,平定镇政府会同化州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前往化州市平定车爵士汽车修理厂调查核实.
经查,该厂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
总面积约1000平方米,于2015年11月11日开始建设,2016年1月建成并投入营业.
检查时建有机修车间、钣金车间、喷漆车间.
喷漆车间约10平方米建在该厂西北边,喷漆时所产生的废气经简单处理后通过排气扇向西北面排放,排放口距离居民住宅约15米.
该厂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或者要求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和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
交办案件前化州市环保局已接到群众对该修理厂的投诉.
2018年4月10日,化州市环保局会同平定镇政府前往调查取证.
","基本属实","一、2018年4月10日,化州市环保局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化环责改[2018]22号),并拟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6月13日,接到中央督交办案件,化州市环保局会同平定镇政府再次前前往调查取证.
二、6月15日,该厂签订《整改承诺书》,承诺立即停业,并全面进行整改.
截止6月18日,该厂仍在停业,已拆除喷漆房部分设施以及其他排污设施.
目前正在按要求进行整改.
下一步,平定镇和相关部门将加强跟踪落实,督查整改进度,确保该厂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彻底完成整改,并完善相关手续,才能继续营业.
","无","否""46","D440000201806120081","6月6日,投诉人已向中央督察组反映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根子镇上坑乡荔枝窝村强在村边建窑(十几个窑)废气污染问题,现已拆除大部分,但还有一个窑在生产,还在冒烟,产生废气污染.
","高州市","大气","接到转办案件后,高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黄晨光、市长朱春保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责成市林业、安监、质监、环保等部门及根子镇政府立即调查处理.
群众反映"6月6日,投诉人已向中央督察组反映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根子镇上坑乡荔枝窝村强在村边建窑(十几个窑)废气污染问题,现已拆除大部分,但还有一个窑在生产,还在冒烟,产生废气污染.
"情况属实.
","基本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
6月7日,接收到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第二批61号交办案件后、市案件落实工作组组织信访、安监、质监、环保、林业、工商等部门及根子镇政府到现场核查处理.
6月7日下午,木炭厂经营者自行向高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高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予以核准,缴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
6月8日上午,7座停产的炭窑已自行拆除完毕.
业主于13日晚封闭该窑烟窗,不再有烟及臭味外排.
6月14日市林业局、根子镇政府邀请市公安消防大队专家到炭窑实地勘查评估,专家查看后认为窑内温度很高,不适宜立即拆除,否则有较大危险性,建议待冷却后再拆除.
根子镇政府在上坑村委会荔枝窝贴出告示,并向村民解释最后一个窑未拆除的原因.
二、下一步工作根子镇政府继续跟踪落实余下1座炭窑拆除情况,及时安全拆除炭窑.
","无","否""47","X440000201806120007","1.
政府公开承诺征地水东湾新城瓦屋村是建设湿地公园,在没有听取附近村民的意见的情况下,政府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湿地公园变成了水质净化厂.
政府的朝令夕改,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规定,而且严重地违背了广大群众的意愿,极大地伤害了广大群众的心和政府的公信力,包括瓦屋村在内的附近群众坚决反对在此地建设水质净化厂!
2.
、选址违法:拟建水质净化厂的选址不合法,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不征求村民的意见.
3.
【环评违法】水东湾新城水质净化厂项目含有工业污水的集中处理,属于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但是规划环保局有法不依,同意其违法适用环境影响报告表,没有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规划环保局及相关审批部门没有依法依职权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明显是纵容违法行为,行政违法.
4.
行政许可违法:在村民多次书面致函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反映社情民意的情况下,规划环保局却有法不依,行政不公开,突击式通过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工程方案的批前公示.
5.
无证施工违法:在没有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广大村民强烈反对的情况下,施工方强行违法施工,并无理霸占瓦屋村的留用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群体事件的隐患.
","电白区","其他污染","重复投诉(见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050085)","不属实","重复投诉(见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050085)","无","是""48","X440000201806120034","高州市源顺油脂有限公司常年以废弃的动物脂肪类为材料违法加工地沟油,工厂排放的废气、污水严重污染生态环境和村民健康.
第一,水资源污染严重.
该厂产生的废水未经正常处理排放进农田边小河沟,河沟流经8个村落,上千亩农田遭受污染,农作物味苦,且村民水井水质变差.
河沟最终汇入鉴江,亦毒害市区人民;第二,大气污染严重.
工厂方圆数里臭气熏天,村民苦不堪言,经常咳嗽,严重危害生命健康;第三,噪声污染严重.
该厂的生产车间和设备未对工业噪声进行处理,经常夜里生产,干扰了村民的休息;第四,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
近年来,村民纷纷出现头晕、胸闷、呼吸系统不畅等问题,部分村民甚至出现肺部病变和癌症等严重疾病,得病的村民的数量有大幅增加,老人被污染毒害,引发各种疾病,最后相继离世;第五,村委干部玩忽职守,严重渎职.
村民们多年来多次上访投诉到有关部门及直接到工厂交涉,都未有效解决.
村委干部对该公司造成的严重环境污染和社会影响负有不可推卸的监督、决策和管理责任,村委干部罔顾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这是严重的渎职.
","高州市","水,大气,土壤,噪音","接到转办案件后,高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黄晨光、市长朱春保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责成高州市环保局、市卫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和石鼓镇政府等部门立即组成案件落实工作组前往调查.
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高州市源顺油脂厂位于高州市石鼓镇甘竹村委会旁边,具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加工销售工业用油脂、猪油、鱼油、非食用动植物油脂等)和环评审批手续(审批项目名称是:饲料油加工;审批规模:年产1200吨饲料油).
(一)对源顺油脂公司启动调查的过程.
2018年6月13日,案件落实工作组检查时,该公司已停产,其炸猪油车间及生产车间的电闸和导热油炉仍在查封中,申请解封的蒸汽锅炉的管道及其尾气管道已拆除.
现场检查时没有发现生产废水外排.
2015年以来高州市环保局依职能对高州市源顺油脂有限公司进行环保监管,共制作了14次现场检查笔录.
其中2015年3月13日,该公司超标排放污染物被高州市环保局立案查处并下达《限期治理决定书》.
2015年7月1日,经高州市环保局监督执法领导小组现场检查,该厂废气监测的各项污染因子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准许解除限期治理.
2018年5月16日,该厂被群众投诉偷排污水和废气,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迅速到场检査,发现该厂厂区卫生环境较差:其炸猪油车间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设投产.
对群众投诉指认的五个疑似排污口,工作人员逐一进行排查,均未发现有污水排放.
因该厂存在炸猪油车间未经环评审批擅自投产行为,且卫生环境差,工作人员当场责令该厂停产,并于5月27日对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
2018年5月27日,源顺油脂厂向石鼓镇政府及市环保局提出书面申请,请求市环保局同意并支持其公词在拆卸生产设备时及时解除查封,并承诺自即日起停止生产车间的生产活动,并自行关闭和搬迁生产车间的生产设备.
5月28日,高州市环保局对该公司未批先建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6月8日向该公司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停止新增工艺的增加并恢复原状.
6月16日向该公司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
目前,该厂处于停产状态.
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二)甘竹村村民健康调查状况.
接到投诉案情后,案件落实工作组紧急布置案件核查处置工作.
高州市疾控中心、石鼓镇中心卫生院制定了核查处置工作方案,并立即派出公共卫生科、临床医生护士、流行病学专家、水质监测中心等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处置.
石鼓甘竹村下属4条自然村,分别为甘竹村、车田村、元岭村、官塘村,现有总人口4982人,共1120户.
该村有村医两人.
据查看两村医提供的2017年下半年至今的诊疗记录,发现就诊病例以感冒、咽痛、上感、腹痛和腹泻为主,未见诊断为癌症的诊疗记录.
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系统数据,石鼓甘竹村2017年共报告死亡病例22例,粗死亡率为4.
42‰,低于高州市2017年人口粗死亡率为5.
72‰).
2018年1月至今报告死亡病例13例,粗死亡率2.
61‰,低于高州市同期人口粗死亡率2.
29‰.
13名病例的年龄分布均在61岁以上.
截至6月17日,共建立甘竹村居民健康档案82份.
(三)源顺油脂公司周边土壤和井水监测情况.
6月14日,高州市农业局在高州市源顺油脂公司周围的农田进行现场勘察,并抽取了附近土地的土壤样品并封存送省有关部门进行监测,目前正在等待样品检测报告.
6月14日,市疾控中心人员在地理位置上最接近源顺油脂有限公司和长朗坑小河的甘竹村委会元岭村的黄瑞娟家、官塘村的黄品佳家、车田村的何庆权家、甘竹村的方奕伴家和大水田村委会新车村的梁广柱家各采集一份井水共5份井水于5时50分送达市疾控中心进行检测,5份井水各项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
(四)目前关于甘竹村委干部是否玩忽职守的问题已交由高州市纪委部门跟进处理.
","部分属实","(一)高州市将督促高州市委政法委、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及石鼓镇党委政府继续跟进该问题,督促该企业做好关闭拆迁工作.
(二)强化石鼓镇政府属地责任,继续做好群众信访维稳工作,主动与信访人沟通,加快解决信访人的环境诉求.
(三)继续对高州市石鼓镇甘竹村委会村民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无","否""49","D440000201806130016","投诉信宜市环保局对噪声执法不到位.
天誉花城楼盘晚上十点后施工,早上六点前施工,中午12点半-2点施工,噪声大,影响旁边居民的休息,多次向信宜市环保局投诉,都没有处理好.
要求信宜市环保局将处理结果在网站公布,问责环保局的相关责任人.
","信宜市","噪音","接到交办案件后,信宜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落实责任.
信宜市市长王土瑞、副市长梁志毅组织部署信宜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东镇街道办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到现场查处.
经查,群众投诉的噪声扰民问题基本属实.
一基本情况.
信宜市天誉花城楼盘位于信宜市东镇到胜塘小区,项目方是信宜市新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节能登记表备案等.
项目共建设19栋32层住宅和一栋3~4层商用楼,总用地面积为679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37683.
11平方米,总投资72217.
7万元.
施工方目前是广东永达建筑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9日开始正式进场.
现正建设5、6、9、10、11、3A、3B栋及地下室,5、6栋在建4层,9、10栋在建7层,11栋在建15层,3A、3B在建3层,都是在捣制楼面.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2018年6月14日中午,信宜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工地拒不执行信宜市环保局发出的《2018年中、高考期间实行噪声排放严管的通知》限制施工作业的时间,正在进行11#楼面梁板砼输送泵作业,经现场监测结果为噪声超标排放.
对周边群众的休息造成影响.
(二)2018年6月15日联合工作组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经核实,2018年1月9日和2018年1月16日该公司曾因特殊工艺需连续施工向信宜市住建局、环保局申请夜间施工,经信宜市住建局核准,环保局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后实施夜间连续施工作业.
可能有部分居民未获悉公告,从而产生误会.
","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一)6月14日午间信宜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现场已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施工作业.
(二)6月15日市环保局会同住建局、城管局、东镇街道办等部门成立工作组,对该公司的项目方和施工方进行约谈,要求该公司要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作业时间.
(三)6月16日市环保局向该公司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收到决定书之日起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加强监管控制施工作业时间,中午12时至下午2时和晚上10时至翌晨6时期间禁止进行产生噪声扰民的施工作业,如果需要连续施工的必须报相关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
同时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拟处罚壹万元.
(四)目前,该公司已按要求落实整改,并签订承诺书,承诺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建筑施工作业时间.
6月14日夜间检查时该工地停止施工.
6月15日、6月16日、6月17日午间、夜间休息时间检查时该工地停止施工.
二、下一步工作:将继续加强对该楼盘施工期的检查和监管,确保施工噪声不扰民.
","无","是""50","D440000201806130033","投诉茂名市化州市比校落后,化州市所有市场周边环境比较差.
河东区三角口市场、河东区桔山市场、北岸区六街市场、北岸登高市场、河西山官塘市场、下郭区下郭水果街、下郭区下郭批发街、下郭下郭中心小学、下郭宝谷路、周边环境很差.
","化州市","其他污染","接到转办案件后,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落实责任单位,责成化州市鉴江开发区、化州市河西街道办、化州市下郭街道办、化州市城管局承办.
化州市市委书记黄永、化州市市委副书记、市长谭剑锋、副市长何林国先后多次到现场进行督办.
经调查核实鉴江区三角口市场、鉴江区桔山市场、河西区六街市场、河西区登高市场、河西区三官塘市场、下郭街道办水果批发街、下郭街道办批发街、下郭街道办中心小学、下郭街道办宝谷路环境差现象基本属实.
","基本属实","一、下郭街道办落实整改情况.
制定了《下郭街道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整改实施方案》.
成立交办案件工作领导小组,截止至6月18日,组织相关人员230人次,出动铲车3辆、货车3辆,对举报环境差的下郭区下郭水果街、下郭区下郭批发街、下郭下郭中心小学、下郭宝谷路市场地段进行卫生整治.
除交办案件中提及的地点外,还彻底清理了坡头路垃圾池、文雅路横巷、兴郭三路的垃圾黑点.
落实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对责任区(路段)范围内的环境卫生进行大清扫,安排分管领导、干部对整治过的地点进行复查,确保良好的卫生环境保持下去.
二、鉴江区落实整改情况.
至6月18日,鉴江区为查找、整改桔山和三角口市场环境卫生差问题分别派出两个整改领导小组,出动人员共240人次,派出车辆2台,宣传卫生知识宣讲员2人,开展卫生清洁大行动.
整顿周边停车、摆买秩序;对乱搭、乱摆、乱建提出整改,动员商铺业主自行拆除违规搭建;对不规范的广告招牌进行没收;限期市场负责人出台市场卫生管理制度;并和店主、摊档主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三、河西街道办落实整改情况.
制定了《河西街道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整改实施方案》,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明确了各职能部门整改工作责任,成立了专门工作组跟踪落实处理.
至6月17日,共出动执法人员17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6台次;拆除了2处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的顶棚,取缔了2处占道经营(装活鸡)的大铁笼子,铲除占道、影响交通的构建物37个;组织人员深入各农贸市场及周边商铺开展宣传;增加市场周边垃圾收集点、垃圾箱等环卫设施设备12个;彻底清理卫生死角、暴露垃圾、污水横流等卫生黑点21个;取缔了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等现象19宗.
街道与工商、物业、城管、食药监等部门建立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机制,加大日常巡查频次,提高日常监管力度,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及时通报信息、掌握动态,提高协作执法的能力与水平.
","无","否""51","X440000201806130023","举报高州市荷塘镇党委书记李炯官商勾结,滥用职权,逐利违法,充当安居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的保护伞.
第一、该公司20多年来大量开挖山泥,违法生产销售实心粘土红砖,现己造成山岭植被破坏、国土资源严重流失;农作物受到不同的减产或失收;附近的三条自然村超千名村民继续饱受空气污染,粉煤灰等对村民的呼吸道、血液等有极大的危害.
第二,群众多年多次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未果及相关行政管部门都是做做样子就不了了之了,至今没有给予实际处理行动及答复.
希望依法对李炯及安居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立案查处,还百姓安居乐业的环境.
","高州市","生态,大气","接到转办案件后,高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责成高州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科工商务局、市发改局、市工商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安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荷塘镇政府组成案件落实工作组前往调查.
6月14日工作组到现场核查,高州市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春保、副市长岑解明先后多次到现场进行督办.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
高州市安居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位于高州市荷塘镇伦道村委会下伦道村,建于1995年,原名为伦道砖厂,后更名为高州市安居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邱书汉.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6月14日工作组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
经查,该公司砖窑采矿证已经失效,生产工艺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5修订版)淘汰类之(八)建材中第12款(砖瓦24门以下轮窑以及立窑、无顶轮窑、马蹄窑等土窑)的范围,生产的砖品不属于新型墙体材料,需按规定进行技改转营,存在违规生产的问题.
(二)经勘查,砖厂西北角的小山包部分山体被挖,被挖面积3.
33亩.
(三)2018年3月开始,高州市住建、安监、环保等部门收到群众投诉该公司违规生产销售实心粘土砖问题,高州市住建局联合环保、国土部门对群众投诉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回复.
","部分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6月14日,高州市案件落实工作组对该公司砖厂采取强制措施,对该公司砖厂的生产用电进行断电,对电闸现场查封.
(二)高州市林业局已依法对该公司砖厂挖林地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
(三)高州市卫计部门对该公司砖厂工作人员和周边村民的疾病、健康状况开展调查,通过样本数据,村民的呼吸道、血液相关的疾病病例未能证明与该公司有关联性.
(四)6月16日,高州市领导朱春保、岑解明带领市案件落实工作组开展联合执法,对砖厂烟囱实施拆除,于当天拆除完毕;同时调集专业机械开始对砖窑进行拆除.
至6月18日,该砖厂砖窑已被拆除二分之一,位于砖厂南面最高铁棚相应被拆除,晒场上所有半成品砖全部压碎推平,晒场平整全部完成,晒场复绿基本完成.
二、下一步工作.
(一)督促荷塘镇政府继续跟进拆除工作,并督促业主完成场地复绿.
(二)继续做好群众信访维稳工作,主动与信访人沟通,加快解决信访人的环境诉求.
","无","否""52","X440000201806130024","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十万七村委会将村集体土地违法出租十亩土地(东至茂兰地村、南至上高岭村、西至上高岭村、西至南排大道)给油老板,油老板违规建造巨型油罐,更在密集居民住宅区十米内提炼、过滤、非法生产油类成品,屡次引发火灾,晚上更是无时无刻偷排浓烟、毒气.
茂名市环保局、公馆镇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对村民的诉求没有明确答复,没有对违规建造的油厂依法取缔.
每当有政府部门查处油厂,村委会都会从中阻挠、干预,充当油厂老板的保护伞.
","茂南区","大气","投诉人反映的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十万七辖区内有茂名市美华石化有限公司、茂名市丰佑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茂名市茂南江东油品化工有限公司、茂名市湛高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四家涉油企业.
其中(1)茂名市茂南江东油品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08月24日,法定代表人:戴志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440902000000664,主要加工、销售石油化工产品;该公司曾经办理了相关环评审批及竣工验收手续,但已于2011年7月19日被茂名市环境保护局下文《关于注销茂名市茂南江东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排污许可证的函》(茂环函[2011]297号),注销了排污许可证,2014年我区曾组织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取缔,拆除其生产设备及断水、断电等措施,现该公司违法进行储存沥青及重油,没有任何污染处理设施,现场能闻到刺激性的气味,污染较严重;(2)茂名市丰佑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8日,法定代表人:王亚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40902MA4W9LDY0D,主要经营销售沥青、燃料油、化工产品;该公司违法建设了9个油罐,在室内建设了生产设备一套,其中有32个小反应釜,7个尖底搅拌罐,4个卧罐,3个压力反应釜,配电柜等生产设备.
该场所位于原茂名市茂南江东油品化工有限公司场地西面,未办理任何环保手续,属于新建的违法建设项目,该公司新建的生产设施场地内闻到强烈的刺激性恶臭气味.
(3)茂名市美华石化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01月09日,法定代表人:陈金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409026328077692,主要加工、销售:石油化工产品;该公司已办理了相关环评审批及竣工验收手续,主要生产调合白油,现该公司主要是储存白油,生产车间已停产,生产设备已停止运转;(4)茂名市湛高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1月07日,法定代表人:范德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409026178792972,主要加工、销售、仓储:石油化工产品,该公司现已停产,生产车间无生产工人在场,机器设备已停止运转.
投诉人反映的石油制品类污染情况属实.
","属实","6月14日,茂名市茂南区中央环保督察案"回头看"件交办落实组立即将案件交茂南区公馆镇牵头,区国土环境和城乡建设局(环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科技和经济促进局配合进行处理;6月15日交办案件落实组组织区环保、区安监局、区科经局和公馆镇政府等部门到现场进行处理,要求上述四家企业必须马上停产,停止违法排污行为,按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继续投产.
2018年6月16日区环保部门对上述四家企业的生产设备进行查封,分别向茂名市美华石化有限公司下达了《茂名市茂南区国土环境和城乡建设局查封决定书》(茂南国(环)查字(2018)7号),查封了2台1蒸吨导热油炉、4个电箱;向茂名市丰佑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下达了《茂名市茂南区国土环境和城乡建设局查封决定书》(茂南国(环)查字(2018)8号),查封了3个设备开关;向茂名市茂南江东油品化工有限公司下达了《茂名市茂南区国土环境和城乡建设局查封决定书》(茂南国(环)查字(2018)9号),查封了电源箱2个;向茂名市湛高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下达了《茂名市茂南区国土环境和城乡建设局查封决定书》(茂南国(环)查字(2018)10号),查封了2个设备电源开关、1个原料进出口开关.
","无","否""53","X440000201806130034","茂名市电白区沙琅镇曙光农场十八队南临十八队荔枝地、东临云湛高速公路的山头被挖山毁林,破坏生态环境.
","电白区","生态","经核实,投诉反映被挖山毁林的位置位于茂名市电白区沙琅镇琅西村委会蓝家堡村.
经曙光农场十八队队长杨远佳现场指认,该地块不属于曙光农场的土地,而是沙琅镇琅西村委会蓝家堡村园地(集体土地);区林业局、区国土局执法人员对该土地进行实地勘察,并对照电白区森林资源数据库,现场被推开的地表面积约200平方,非林地.
该地块目前已由沙琅镇琅西村委会蓝家堡村村民蓝金红承包,现场共清理了该地块上6棵杂树及一些杂竹,并雇用铲车对该地块铲挖约15厘米的深度进行平整,计划对该土地改种为经济作物.
","部分属实","电白区国土资源局对村民蓝金红未经批准,擅自对该地块进行挖土的违法行为发出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电国土责执责停字〔2018〕第51号),责令其立即改正.
2018年6月15日复查,该村民已自行对该地块种植了400棵沉香树,已完全复绿.
","无","是""54","D440000201806140014","茂名市化州市合江镇大石头管理会附近一公里之内(高朗村和平山村之间)的一间火纸厂(无名),生产过程中要用硫酸浸泡竹子,废水直接排到农田,导致农田不能耕种.
","化州市","水","接到转办案件后,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落实责任单位,责成化州市合江镇政府承办,化州市环保局协办.
6月15日,合江镇政府前往大石头村调查核实,群众投诉内容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
经查,该火纸厂位于茂名市化州市合江镇大石头管理会高朗村和平山村之间,经营者为黄涛,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没有环保手续,经营者为黄涛.
二、调查核实情况.
该火纸厂未建有污染防治设施,属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纸厂,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生产废水外排,周边农田正常耕种.
","部分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2018年6月15日,合江镇党委政府组织村建、环保、公安、供电等部门依法对该火纸厂进行取缔关闭,共出动人员31人次,大型勾机1台,拆除厂房62平方米、晾纸晒棚240平方米;捣毁原料浸泡池5个,约325立方米;拆除生产设备马达2台,传送带1条,传动轴6根,滚筒2个.
通过执法行动,该火纸厂已彻底丧失生产能力.
二、下一步工作:化州市委市政府会加强督促合江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及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监管,防止该小型造纸厂死灰复燃,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无","否""55","D440000201806140016","投诉茂名市茂南区西粤南路113号香悦北苑小区(该小区就一栋楼,属于茂名市开发公司)一楼的南香垃圾压缩站,每天的垃圾很多,臭气熏天.
","茂南区","大气","被投诉的南香垃圾压缩站,位于茂名市茂南区西粤南路113号香悦北苑小区一楼,该压缩站是按茂名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规划建设的,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
南香片区只有一个生活垃圾压缩站,周边生活垃圾需要通过南香垃圾压缩站中转密闭运输到垃圾焚烧厂处理.
南香垃圾压缩站的日处理垃圾能力可达100吨/天,现每天处理垃圾量约30多吨/天,不存在超负荷问题.
群众投诉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6月15日接到转办件后,茂名市茂南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案件交办落实组立即将案件交羊角镇牵头,区国土环境和城乡建设局(环保)、区城管局等部门配合进行处理,6月16日,区委党委陈木亮同志组织区案件交办落实组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要求城管局负责做好相关投诉处理工作.
同日,区城管局立即组织该局市容环卫股及环卫服务承包单位侨银公司召开会议,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当天已落实整改责任,进行整改,主措施如下:一、主要整改措施关于南香垃圾压缩站垃圾很多,臭气熏天的问题,由环卫服务承包单位侨银公司采取如下措施整改:(一)除臭方面1.
每天对垃圾压缩车及箱体进行清洗,确保外表的清洁.
2.
定期检查和更换密封件,保证箱体密封性,使臭气尽量少外泄.
3.
在垃圾压缩作业时,降低垃圾外露面积,降低暴露时间.
4.
保证压缩站场内通风设施完备,每天使用高压水枪喷洒消毒水、生态美或香水进行除臭,通风系统保证室内外空气清新,控制臭气扩散.
5.
每天对压缩站的排污水道进行清洗、清理和疏通.
6.
加强除臭装置的维护保养,确保正常使用.
(二)管理方面1.
加强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2.
每天对压缩站进行消毒,完工后用洗衣粉、洗洁精清洗站内和站外.
3.
及时清理站内及周边散落的垃圾.
4.
定期对站内进行灭蝇灭蚊工作.
经过一系列有效的整改措施,南香垃圾压缩站现已基本无异味,彻底杜绝了臭气熏天问题.
","无","是""56","D440000201806140018","投诉茂名市高州市宝光街道办碧桂园凤凰城小区(G207国道旁)附近几公里处的金坑垃圾场、茶亭路口的一间橡胶厂(不知道名字),散发臭味,影响小区居民的生活.
","高州市","大气","(本投诉与4批48号重复)接到转办案件后,高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州市委市政府主职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责成市环保局、城管局、工商局、住建局及宝光街道办立即调查处理.
高州市市委黄晨光,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春保,副市长岑解明先后多次到现场进行督办.
经调查核实,案件投诉内容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
(一)金坑垃圾填埋场臭味问题.
1、高州市金坑垃圾填埋场从1995年至今一直作为高州市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所(当时为简易填埋场).
2012年开始建设一期工程(包括无害化填埋区、办公楼、污水处理车间等),2012年12月建成并投入使用,2015年11月至今由有资质公司负责运营进行无害化处理.
该场立项、建设、环评等手续完备,垃圾处理规范,2017年1月被省评定为无害化处理Ⅱ级填埋场.
因一期库区即将满容,第二期填埋区于2016年动工建设,2016年12月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2017年8月启用.
2、随着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2013年碧桂园购买土地开始在附近建设凤凰城小区,并逐渐形成大型社区.
由于居民区距垃圾填埋场较近(最近距离约250米),填埋场的气味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影响.
(二)广东省广垦橡胶集团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环境污染问题.
该公司属于广东农垦集团公司属下子公司,国有控股企业,建于2008年,负责收集茂名垦区的天然橡胶进行统一加工,将分散污染源集中治理、提高产品质量.
建厂之初周边为山地,居民较少,建厂时环评对臭味污染问题要求的起点不高,随着时间推移,周边人口快速增加,人们对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橡胶加过程中的产生的臭味对周边产生一定的影响,引起周边群众投诉.
针对该厂的环境问题2017年3月15日高州市环保局对该公司发出了《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责令停产整治.
2017年12月该厂因涉嫌通过非核定的排污口排放污染物被高州市环保局立案调查,并处罚款8万元.
二、调查情况.
(一)金坑垃圾填埋场臭味问题.
1、6月9日高州市工作组现场检查,垃圾场内环境干净整洁,场区计量间、办公楼未闻到异味,垃圾填埋区内闻到有轻微垃圾臭味.
经现场勘察,垃圾填埋有人工消毒除臭和炮雾机除臭,有HDPE膜覆盖,渗沥液收集泵送到污水处理车间进行MBR+RO生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经向碧桂园凤凰城小区部分小区业主了解,当垃圾运输车进场倾倒垃圾的过程中,遇到风吹导致垃圾异味扩散时,小区内会偶尔闻到垃圾异味.
2、6月10日,高州市市长、分管副市长召集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专题研究部署高州市金坑垃圾填埋场整改工作,对污水处理站、垃圾填埋区、计量间进行检查,现场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
并要求垃圾填埋场务必做好各项除臭工作,同时要强化环境监管,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影响.
3、2017年8月由广东省环保工程研究设计院运营进行无害化处理后,市环保局对金坑垃圾填埋场第二期加强了监管,共制作了6份现场监督监察笔录.
(二)广东省广垦橡胶集团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环境污染问题.
1、6月9日,工作组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经查,该公司氧化塘为袋膜结构,治理设施正常运行,AO生化池有少量臭味,厂外偶尔有轻微异味,附近居民反映2016年公司整改前经常闻到臭味,整改后只是下雨天偶尔有轻微的异味,没有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工作组要求广垦橡胶集团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务必做好除臭工作,保证废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同时要强化环境监管,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影响.
2、2017年该公司被作为高州市重点环境问题进行整改,该公司先后对调节池、厌氧池、氧化塘进行HDPE膜覆盖,对污水排放收集管道、杂胶堆放场所、酸化池等进行升级改造,整改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2018年该公司继续完善环保整治工作,通过增加污水滤泥系统、建成A20生化系统并投入使用、增加氧化塘容量、加强氧化沟和酸化池的药物投放等措施,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能力.
3、2017年2月以来,高州市环保局对广垦橡胶集团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加强了监管频次,共制作有现场检查笔录20份,调查询问笔录3份.
2018年6月11日工作组现场检查时发现生产废水没有外排.
","部分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
1、2018年6月10日,市环保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高州市金坑垃圾填埋场和广东省广垦橡胶集团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的臭气浓度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臭气浓度均在标准范围内.
2、高州市住建局要求各乡镇不得堆积垃圾发酵发臭后再运输进场,城区及各乡镇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及时进场填埋处理.
3、6月16日,高州市环保局对高州市金坑垃圾填埋场和广东省广垦橡胶集团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完成整改方案,完成整改.
4、截止6月16日,填埋区采取缩小作业面、增加5台除臭炮雾机除臭、人工除臭等有效措施,恶臭气味大有改善.
二、下一步工作:(一)责成环保局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工作,加密监管监测,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二)责成住建局协调规范乡镇垃圾进场量,确保每日垃圾日产日清,及时运输到场内处理,避免乡镇堆积发酵发臭的垃圾进场,减少垃圾运输过程及倾倒过程中的臭味.
(三)责成城管局督促运营单位加大设备和人力的投入,加大垃圾除臭消毒的频率;进一步缩小垃圾暴露面,尽最大程度减少垃圾异味扩散.
(四)继续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主动与信访人沟通,加快解决信访人的环境诉求.
","无","否""57","D440000201806140033","树仔镇往文峰村进去1公里旁边有个垃圾场,投诉垃圾场对面的两个鱼粉厂(都是在路边),是用不新鲜的鱼进行加工,生产时有很臭的鱼臭味,臭气扰民,听说环保过来查时就停产.
","电白区","大气","2018年6月15日接件后,电白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当日,副区长陈建翔带领区环保、树仔镇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到现场核查督办,要求立行立改,整改到位.
经核查,投诉反映树仔镇文峰垃圾场对面的两个鱼粉厂废气扰民,环保过来查时就停产的问题部分属实.
上述企业位于茂名市电白区树仔镇姐妹岭南边,分别为茂名市佳田复合肥有限公司长金分公司和茂名市电白区港强鱼粉有限公司.
(一)茂名市佳田复合肥有限公司长金分公司主要为生产复混肥项目.
该公司2012年投产后,由于经营不善,资金周转问题,已于2014年5月20日停产至今,生产线设备已于2016年拆除,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内仍堆有杂物未清理,现场核查时没有生产迹象.
(二)茂名市电白区港强鱼粉有限公司鱼粉生产项目于2016年12月通过区环保分局建设项目现状环评备案,并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2018年3月13日至2019年3月13日.
该公司生产项目主要利用水产品下脚料通过蒸煮炉烘熟,再经碾碎、过筛、冷却处理,最后包装成品,生产过程中有废气和少量废水产生.
由于没有生产原料供应(南海伏季休渔期时间为5月1日至8月16日,所有渔船禁止出海捕鱼),该公司自2018年5月10日开始停产检修和维护生产、治污设备至今.
现场查阅了该公司委托广东众惠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测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ZH20180131003),分析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因子均达标排放.
","部分属实","2018年6月15日,副区长陈建翔、区环保分局主要领导对茂名市电白区港强鱼粉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凌乱不整洁,以及场地内堆放废弃燃料煤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6月16日区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进行复查,该公司已将废弃燃料煤清理完毕.
","无","否""58","D440000201806140053","健康路2号大院市食品药品检验所4楼空调塔、抽风机的噪声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的休息.
投诉多次,都没有解决.
","茂南区","噪音","(本投诉与第7批119号重复)投诉人反映的茂名市茂南区健康路2号大院食品药品检验所实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东经:110.
917727°,北纬:21.
670179°),2016年底该检验所搬迁到健康路2号,是茂名市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9004564083546,法定代表人:杨飞,主要从事食品、药品检验工作.
该单位的主要噪声源为位于副楼五楼楼顶的2台大功率抽风机及十楼楼顶的3台大功率抽风机、2台风冷中央空调主机,特别是五楼顶的抽风机离居民楼较强,声源强度较大,噪声污染大.
由于该单位属于茂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下属检验单位,工作任务较重,经常加班加点工作,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大,噪声污染情况属实.
","属实","6月12日,茂名市茂南区中央环保督察案件交办落实组立即将案件交茂名市河东街道牵头,区国土环境和城乡建设局(环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等部门配合进行处理,区环保部门立即行动于2018年6月12日委托茂名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污染问题进行噪声污染进行监测.
6月13日区交办案件落实组组织区环保、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河东街道等部门到现场进行处理,要求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必须依法进行整改,噪声达标排放.
6月15日,区环保部门根据茂名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报告(茂环监委字(2018)第06-014号)监测数据,向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茂南国(环)违改字﹝2018﹞64号,责令该单位于30日内完成噪声治理整改工作.
6月16日,区分管环保工作区委常委陈木亮同志带队再次到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进行督查,并约见了相关企业的负责人,要求该单位必须在环保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噪声污染整改工作,否则将依法处理,在场的该单位法定代表人杨飞表示抓紧时间进行整改,保证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无","否""59","D440000201806140057","(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坡磅乡长塘村)村口有个大型无牌无证养猪场,几千平方,成千上万头猪,臭气扰民,猪叫声噪声扰民,离村民住房才20米,污水没有专门排放,到处排放到农田,污水横流,导致农田失收.
已经4-5年,向当地村干部、当地政府反映,都没有人过来看.
是村干部和村长、村书记没有经过村民同意出租给私人.
","茂南区","水,大气","被投诉的养殖场为张智明个人所有,建设了2条猪舍,该养殖场离村边约50米(西北向),离农田约70米(西向),最远的一条栏舍离村庄最近民居约157米.
其中靠近村庄的猪舍有22个猪栏,养猪存栏320多头,离村庄较远的猪舍有16个猪栏,养猪400多头.
有3个80立方米沼气池,共240立方米,养殖场猪粪、猪尿及污水经过过沼气池发酵处理后排入贮液池最后流入80亩面积的鱼塘(场主自身承包的鱼塘).
经现场勘察猪场附近农田,农作物有水稻、花生、红薯,生长情况良好,农田灌溉水沟比较清,没有发现猪场污水流入农田现象.
在靠近猪场的村民房屋,确实能闻到较强烈的养殖气味及听到猪只叫声,投诉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6月15日接到转办件后,茂名市茂南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案件交办落实组立即将案件交公馆镇牵头,区国土环境和城乡建设局(环保)、区畜牧局等部门配合进行处理,6月16日,区委党委陈木亮同志组织区案件交办落实组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要求该场立即停止养殖臭味、噪声扰民的行为,加强养殖场的环境管理工作,确保杜绝养殖场排污扰民问题.
该养殖场的负责人同意立即退养靠近民居的栏舍全部猪只,栏舍改作他用,不再养殖.
6月17日上午,该养猪场已退养了靠近民居栏舍的猪只150多头,其余猪搬迁至离民居较远的栏舍.
区环保部门于6月18日向张智明发出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茂南国(环)违改字﹝2018﹞73号),责令张智明养殖场立即对养殖场噪声、臭味、进行整改.
公馆镇农业部门通过联系村委会干部找到场主(茂南区公馆镇明伟猪场分场)张智明,通知到位张智明本人,责令其按畜牧业养殖的要求进行养殖生产,责令其按照配套设施的要求进行配备;并且动员其搬迁关闭后,按照畜牧、环保的要求进行再生产.
","无","否""60","X440000201806140079","茂名市化州市(县)林尘镇根竹山村委会碰塘村的周围建了许多养猪场(栏),形成养猪场(栏)围村现象.
这些养猪场(栏)的猪屎尿直接排入周边的农田和沟渠,村庄上空的空气中日夜都弥漫着猪屎尿的恶臭味.
猪屎尿既污染了水源,也污染了土壤,不能进行耕种.
村边有一条小河,原来河水十分清澈,但自从大量的猪屎尿流入小河后,河水变成黑色,水面漂浮着一层白色的泡沫.
位于"油光塘"边一个较大型的养猪场,大量的猪屎尿直接流入山塘,塘水已是黑色的,水面则是一层白色的泡沫.
上述养猪场(栏)的猪屎尿都流入村边的小河,小河水进入下游的石西江然后进入罗江,严重污染了化州城几十万人的生活水源.
我们曾将上述情况向化州市(县)环保局反映,他们叫我们到乡镇政府反映,但镇政府却置之不理.
","化州市","水","接到转办案件后,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落实责任单位,责成化州市林尘镇政府承办,化州市畜牧局、化州市环保局、化州市农业局协办.
6月15日,林尘镇政府会同化州市环保局、化州市畜牧局、化州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前往调查核实,经查,存在李惠喜、李惠芬、翁权勇、李惠秀、李清秀、李传森、李君森、李惠发、李权、经营的养殖场未配套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擅自投入生产.
","部分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一)6月15日,化州市环保局依据《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化州市2017-2018年非禁养区规模化养殖场整治任务的通知》(化府办[2017]245号)的规定,对上述9家养殖场分别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
责令上述9家养殖场配套完善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零排放或达标排放.
(二)6月16日,化州市畜牧局对上述9家养殖场分别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派员指导其进行整改.
(三)林尘镇制定了《林尘镇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整改实施方案》,成立林尘镇中央督察组交办案件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组成员每天进驻养殖场督促落实整改,并现场召开办公加温会部署落实整改工作,做好举报村庄群众的政策思想解释工作.
(四)截至6月19日,被投诉的9家养殖场有8家已全部清栏停养,剩余翁权勇1家正在进行清栏.
二、下一步工作:化州市委市政府将加强督促林尘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及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监管,全力督促上述9家养殖场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整改,确保污染物零排放或达标排放.
","无","否""61","X440000201806140080","茂名市化州市区中心"汇景新城商住区"的北边不足6米、三合口曾亚铨门口西边约20米的地方,于5年前建了一家煤球加工厂(厂面积3000多平方米),此厂全部机器设备均是国家早已明令淘汰的重污染机械设备,机器开动时产生的噪音严重扰民.
该厂是利用节假日和非上班的8小时进行高强度生产,对住户造成极其严重的噪声影响.
此外,冬天期间煤粉尘还对周边造成严重污染.
周边的住户持续多年向化州环保局和茂名环保局举报,但得不到处理.
","化州市","噪音,大气","接到转办案件后,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落实责任单位,责成鉴江开发区承办,化州市科工商务局、化州市质监局、化州市工商局、化州市环保局协办.
6月15日,化州市市长谭剑锋带领鉴江开发区、化州市科工商务局、化州市质监局、化州市工商局、化州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前往调查核实,投诉内容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
该煤球厂名为化州市奕军煤球加工店,经营者为陈奕君,位于鉴江开发区大桥村委会汇景新城商住区旁,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未申领广东省排污许可证.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店所在位置属化州市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未建设环境保护设施.
经化州市科工商务局现场核查,对照《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目录(2011年版本)》(国家发改委令2011年第9号)认定该店现使用的整套蜂窝煤机制作设备均不纳入该目录范围,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设备.
","基本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一)6月16日,化州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对该店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化环限改字[2018]23号),责令该店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
(二)6月16日,鉴江开发区对该店下达《责令立即停止违法生产及销售行为告知书》.
(三)6月16日下午,化州市供电局河东供电所对该加工店采取强制停电措施.
(四)截止6月19日,该厂已停电停产,正在逐步拆除生产设备,准备搬迁.
二、下一步工作:化州市委市政府会加强督促鉴江开发区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及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监管,全力督促该店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整改,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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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否""62","X440000201806140133","反映有关高州市食品企业集团下属的金山食品公司和顿梭食品公司这两个屠宰场,并于2016年12月底,已经由茂名市人民政府资格审查认定该两个生猪屠宰场未能取得定点屠宰资格,要实行全面关闭处理,要被合并入高州城区肉联厂,但至今一年多过去.
该两个食品公司仍继续屠宰生猪,违反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其不但将屠宰产生的猪血、粪便、污水随意直接排放,其结果直接污染了周边的农田及经济农作物,使农田出现大量减产和失收.
与此同时,更对附近的居民的饮用水源和周边空气造成大量污染,经常恶臭冲天,给居民生活和社会带来无可挽回的损失.
","高州市","水,大气","接到转办案件后,高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责成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环保局、市卫计局、市工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高州市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金山街道办、宝光街道办组成案件落实工作组前往调查.
案件投诉内容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高州市食品企业集团下属的金山食品公司和顿梭食品公司,均具有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两屠宰场于1999年办有生猪定点厂(场)证.
金山屠宰场的定点标志编号为:粤屠准字第P2007,顿梭屠宰场的定点标志编号为:粤屠准字第P2011.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投诉指两屠宰场违规经营.
2017年12月16日,广东省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屠宰行业改革完善屠宰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粤府函[2017]364号)要求:各地级以上市要在2018年底前完成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资格审核清理工作.
金山和顿梭屠宰场位于高州市城区,按规划高州市城区只设置1个屠宰场,金山和顿梭屠宰场将被关闭,所需猪肉由高城食品公司冷链配送,高州市食品集团已与广州速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定做2辆冷链配送车,待车辆购置到位即可开展金山和顿梭片区的冷链配送工作.
届时可按要求在2018年年底完成两屠宰场关闭工作.
(二)屠宰场周边村民饮用水源和农田污染问题.
1、金山屠宰场每天屠宰生猪约25头,每头生产用水约0.
4立方,屠宰产生的废水先进入50立方米的沼气池,后进入60立方米的三级化粪池,而后进入市政生活污水管网.
顿梭屠宰场每天屠宰生猪约25头,每头生产用水约0.
4立方,屠宰生产废水先进入50立方米的沼气池,后进入40立方米的三级化粪池,然后向外排放.
2、6月15日,案件落实工作组详细察看了顿梭屠宰场周边农田等自然环境,植物生长正常,未发现有明显的由屠宰产生的污水污物影响周边土地现象.
3、6月16日,高州市环保局监测站人员分别到两个屠宰场现场取样.
4、高州市疾控中心人员在屠宰场内的水龙头、屠宰场外北面10米处的程大权家水井和顿梭圩陈全华家(地理位置上最接近屠宰场和河流)水井各采集一份井水送达疾控中心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3份井水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2、6月15日,案件落实工作组详细察看了顿梭屠宰场周边农田等自然环境,植物生长正常,未发现有明显的由屠宰产生的污水污物影响周边土地现象.
","部分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一)6月18日,监测报告结果显示两个屠宰场的污染物因子均超标.
高州市环保局已对金山食品公司和顿梭食品公司立案处理.
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二)2018年6月15日下午,案件落实工作组现场查看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和相关台账,要求金山街道办、宝光街道办做好周边群众解释说明工作,维护好当地社会稳定.
高州市食品企业集团已制定关闭金山、顿梭屠宰场的整改落实方案,对两家屠宰场辖区内的肉商、养殖户及相关群众的思想动态进行了解,并制定相关应急预案.
二、下一步工作:(一)高州市农业局落实主管责任,完成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资格审核清理工作.
(二)高州市环保局继续跟进案件调查.
(三)高州市畜牧兽医局进一步强化职能,加强对高州市食品企业集团属下各分公司的动物卫生监督,严格做好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
(四)其他各相关职能部门和镇、街道加强联动,进一步加强对环境治理工作.
","无","否""63","X440000201806140148","举报茂南区国土局及金塘镇政府部分领导官商合伙非法开采后留深坑致人溺亡的犯罪事实:茂名市茂南区国土局和茂名市金塘镇政府部分领导官商合伙在茂名市金塘镇州村村委辖区内,非法毁坏大量农田开采矿产资源多年,金塘镇州村西边村冯水源、冯汉国租用农田违法开采抽沙,开采面积6亩,开采完后丢弃大量设备和留下大量深坑不回填.
致使村民不幸失足落水溺亡.
","茂南区","生态","投诉人反映的茂南区金塘镇州村村民冯寿球意外坠水死亡事件,区国土部门十分重视,指示该局相关股室所队开展案件调查并依法处置,根据对现场的核查以及对相关村民的调查发现,20多年前,死者冯寿球占用该片区域进行耕作,期间存在抽沙行为并形成了深水塘.
2015年前后,交办案件中提及的冯汉国、冯水源以租用的方式取得该地的使用权并计划进行抽沙谋利,被国土巡查发现及时制止后一直保持现状至今.
2016年4月,在距冯寿球意外坠水死亡相邻不远处发现疑似盗采行为,涉案人员陈华积未经批准在金塘镇州村的耕地上准备毁田采沙,正在清理面积1160平方米的表土即被国土部门巡查发现并及时制止,其行为尚属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6月15日接到转办件后,茂名市茂南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案件交办落实组立即将案件交区国土环境和城乡建设局(国土)牵头,金塘镇、区公安分局、区国土环境和城乡建设局(环保)等部门配合进行处理,6月16日,区委党委陈木亮同志组织区案件交办落实组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要求区国土环境和城乡建设局(国土)牵头负责做好相关投诉处理工作.
2016年4月,区国土部门依法对陈华积未经批准在金塘镇州村的耕地上准备毁田采沙,正在清理面积1160平方米的表土行为立案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陈华积,男性,34岁,身份证号码:440902198201102493.
当事人未经依法批准,在茂南区金塘镇州村村边耕地上利用钩机挖泥采沙,面积1160平方米.
该行为属于破坏耕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行政处罚自由载量权实施标准》(粤国土资法规定[2012]124号)的规定,建议作如下处理:责令停止违法用地行为,恢复土地原状,消除影响.
)责令当事人陈华积恢复土地原貌.
2016年5月,经现场勘查,陈华积破坏耕地的事发地已经回填恢复,区国土部门作结案处理并一直保持现状至今.
该水塘现已修建围蔽护栏,已树立新的危险告示牌.
一直以来,区国土部门对辖区的矿产资源不断加大巡查打击力度,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截止目前为止,该区域未见发生新增非法抽砂等采矿行为.
","无","是""64","D440000201806150052","投诉茂名市茂南区羊角镇青山村委会黄竹头村的一间养鸽养鸡场(老板叫廖金平),噪音和臭气扰民,动物粪便污染了村里的水源,投诉了多年都没有效果.
","茂南区","大气,噪音","投诉人反映的茂名市茂南区羊角镇青山村委会黄竹头村廖金平养鸽场,原为村民廖金平旧宅,建筑面积约为100多平方米,已不再居住,后在一层楼顶加建一层,整栋楼房主要用于养殖白鸽.
因场主廖金平夫妇不配合,区交办案件落实组工作人员未能顺利进入养鸽场内检查.
透过鸽场一楼的窗口及门缝观察,可见一楼大厅位置没有设白鸽养殖笼,但4个房间均设有白鸽养殖笼.
其中有3个房间共设置了24个白鸽养殖笼,1个房间设置了40个白鸽养殖笼,合计64个养殖笼,可养殖白鸽64对;按二楼大厅也养殖白鸽估算,该养鸽场共有不超过100个白鸽养殖笼,其养殖的白鸽不多于350只.
根据《关于对白鸽养殖业规模化换算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粤环函〔2017〕418号)的相关规定:"根据个体大小差异,建议3只鸽子折算成1只肉鸡,通过换算后的总养殖量确定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的规模级别",廖金平养殖白鸽约合117只肉鸡.
《关于印发〈全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中划定"2000只<肉鸡出栏量<50000只"为肉鸡养殖户,因廖金平养殖场规模小于2000只肉鸡,未达到专业户标准,因此其属于散养户.
此外,羊角镇青山村委会黄竹头村为农村地区,不属禁养区范围.
由于该养鸽户一般都关闭门窗,现场肉眼未见到有飘尘、飞扬的白鸽羽毛,也未发现污水、白鸽粪便随意排放堆放的情况,在该鸽场周边也未闻到明显的臭味.
经咨询鸽场背后的住户,了解到主要是在阴雨天气的时候有臭味.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6月16日,茂名市茂南区中央环保督察案"回头看"交办案件落实组立即将案件交羊角镇牵头,区畜牧兽医局、区环保、公安、国土配合进行处理;6月17日,区案件交办组带领区畜牧兽医局、公安、环保、国土等部门和羊角镇到现场进行处置,但是一楼大门紧锁,无法打开门.
据羊角镇工作人员反映,他们当天上午和派出所想打开门检查,但廖金平打110电话报警;至下午18时左右,廖金平本人回来,声称白鸽是他妻子养的,钥匙不在自己手中.
后经多次联系廖金平都不愿意打开门接受检查处理.
2018年6月19日,区环保部门委托广东众惠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场的噪声、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粉尘)、大气恶臭源(氨、硫化氢)进行监测,若该场的上述监测项目超标排放,区环保部门将依法责令其进行整改.
","无","否""65","X440000201806150004","化州市区多家公立医院(包括人民医院、保健院等)污水未经消毒处理便直接排入鉴江、罗江,卫生部门不管,环保部门不理,城管部门不问,长期以来,没有部门监督和过问.
","化州市","水","接到转办案件后,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落实责任单位,责成化州市卫计局承办,化州市城管局、化州市环保局协办.
化州市市委书记黄永、化州市市委副书记、市长谭剑锋作重要指示,副市长何林国先后多次到现场进行督办.
化州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四家公立医院调查核实情况如下:一、化州市人民医院配套建设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环保手续齐全,提供有医疗废水检测报告,报告显示医疗废水达标排放.
二、化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提供有与茂名市旭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合同、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方案和该污水处理项目有关增值税发票;提供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中心的医疗废水检测报告,报告显示医疗废水达标排放.
三、化州市中医院提供有与茂名市旭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合同,有地埋一体化医疗污水处理方案,现场检查时,未建成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
四、化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调查时未配套完善建设相应的医疗废水治理设施.
但提供有化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该门诊部的污水检验报告,报告显示污水达标排放.
","部分属实","一、6月17日,化州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分别对化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化州市中医院、化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上述单位立即整治,于2018年8月18日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
并依法立案拟对上述单位进行处罚.
二、化州市卫计局对上述单位下发《关于加强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清单整改的通知》.
化州市卫计局成立以市卫计局局长任组长,分管环保工作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卫计系统整改方案,扎实自查整改,确保得到全面彻底的整改,确保整改落地见成效.
三、6月17日上午,卫计局领导庄木荣、洪健、杨琼寿又深入城区医院进行环保大督查,就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真抓实改.
四、6月17日下午,茂名市卫计局局长黄立红、副局长黄伟东在化州市卫计局领导庄木荣、洪健的陪同下,深入市中医院、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督查医疗污水处理及医疗固体废物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要求高度重视,快速行动,立行立改,改出成效.
五、6月19日上午,化州市卫计局洪健副局长又组织市城管局、市卫监所及局相关股室同志进行"回头看",发现相关单位已全部开始整改,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六、下一步,化州市委市政府会加强督促卫计局、城管局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及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监管,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全部达标完成整改.
","无","否""66","X440000201806150007","举报位于化州市石湾街道龙头踊村的张金木工厂污染问题:大约六年前村民张金在自家门口办了一家木工厂,周围有十几户村民,没有办理相关证照,经过多年发展越做越大,工人十几个,建设在村中间,多年来日夜开工,产生大量废气、粉尘、恶臭、噪声等对环境造成污染,造成对村民身体健康造成极大危害.
家族势力大,其叔为村长(张水福),有钱有势,村民敢怒不敢言,多次举报,都不了了之.
","化州市","大气,噪音","接到转办案件后,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落实责任单位,责成化州市石湾街道办承办,化州市工商局、化州市国土局、化州市环保局协办.
化州市市委书记黄永、化州市市委副书记、市长谭剑锋、副市长何林国作重要指示.
调查核实情况如下:一、6月16日,石湾镇街道办会同化州市工商局、化州市国土局、化州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前往龙头冲村调查核实.
投诉内容部分属实.
二、经查,举报的木工厂为化州市石湾张金实木家具厂,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
调查时喷漆间产生的废气,通过抽风机直接抽入15米高的烟囱高空排放;台锯、刨机、打磨机装有粉尘回收设施.
","部分属实","一、6月16日,化州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厂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化环限字[2018]55号),责令该厂在限期内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并拟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二、6月16日,化州市石湾街道办安监所依法下达《停业限期整改通知书》.
三、6月16日,石湾供电所依法对该厂采取强制停电措施.
四、截止6月21日,该厂正在停业整改.
五、下一步,化州市委市政府会加强督促石湾街道办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及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监管,全力督促该厂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全部达标完成整改,完善相关手续,才能重新生产.
并对该厂实施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确保木工厂污染环境问题得到根治.
","无","否""67","X440000201806150008","茂名市化州市区中心"汇景新城商住区"的北边不足6米、三合口曾亚铨门口西边约20米的地方,于5年前建了一家煤球加工厂(厂面积3000多平方米),此厂全部机器设备均是国家早已明令淘汰的重污染机械设备,机器开动时产生的噪音严重扰民.
该厂是利用节假日和非上班的8小时进行高强度生产,对住户造成极其严重的噪声影响.
此外,冬天期间煤粉尘还对周边造成严重污染.
周边的住户持续多年向化州环保局和茂名环保局举报,但得不到处理.
","化州市","大气,噪音","接到转办案件后,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落实责任单位,责成鉴江开发区承办,化州市科工商务局、化州市质监局、化州市工商局、化州市环保局协办.
调查核实情况如下:一、6月15日,化州市市长谭剑锋带领鉴江开发区、化州市科工商务局、化州市质监局、化州市工商局、化州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前往调查核实,投诉内容部分属实.
经查,该煤球厂名为化州市奕军煤球加工店,位于鉴江开发区大桥村委会,汇景新城商住区旁,属我市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
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者为陈奕君.
未申领广东省排污许可证,未建设环境保护设施.
二、经化州市科工商务局现场核查,对照《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目录(2011年版本)》(国家发改委令2011年第9号)后,认定该店现使用的整套蜂窝煤机制作设备均不纳入该目录范围,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设备.
","基本属实","一、6月16日,化州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对该店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化环限改字[2018]23号),责令该店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
二、6月16日,鉴江开发区对该店下达《责令立即停止违法生产及销售行为告知书》.
三、6月16日下午,化州市供电局河东供电所对该加工店采取强制停电措施.
四、整改进度情况和下一步工作五、6月19日,该厂已停电停产,正在逐步拆除生产设备,准备搬迁.
五、下一步,化州市委市政府会加强督促鉴江开发区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及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监管,全力督促该店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整改,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无","否""68","X440000201806150050","举报茂名市信宜市环境保护分局在环保督察前10天,通知信宜市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餐饮业于2018年5月31日前自行关闭或搬迁,预期不关闭或搬迁的,将依法予以处罚并报请信宜市人民政府强制关闭.
这样限期关闭或搬迁的决定是否合理","信宜市","其他污染","接到交办案件后,信宜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落实责任.
信宜市市长王土瑞、副市长梁志毅组织部署信宜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东镇街道办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展开调查.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督办通知茂常督〔2018〕19号)反馈整改意见明确我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需要关闭或拆除的违法建设项目18个(其中餐饮店16家、养猪场2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的规定,信宜市环境保护局对位于市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餐饮业作出限期自行关闭或搬迁的行为是合法合理的.
","属实","6月17日信宜市环保局会同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东镇街道办对市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餐饮业进行排查,现场16家餐饮业已全部关闭.
下一步,各部门将继续加强巡查力度,确保信宜市区饮用水源安全.
","无","是""69","X440000201806150055","举报茂南区国土局及金塘镇政府部分领导官商合伙非法开采后留深坑致人溺亡的犯罪事实:茂名市茂南区国土局和茂名市金塘镇政府部分领导官商合伙在茂名市金塘镇州村村委辖区内,非法毁坏大量农田开采矿产资源多年,金塘镇州村西边村冯水源、冯汉国租用农田违法开采抽沙,开采面积6亩,开采完后丢弃大量设备和留下大量深坑不回填.
致使村民不幸失足落水溺亡,申诉无门.
","茂南区","生态","(重复投诉,与受理编号X440000201806140148相同)投诉人反映的茂南区金塘镇州村村民冯寿球意外坠水死亡事件,区国土部门十分重视,指示该局相关股室所队开展案件调查并依法处置,根据对现场的核查以及对相关村民的调查发现,20多年前,死者冯寿球占用该片区域进行耕作,期间存在抽沙行为并形成了深水塘.
2015年前后,交办案件中提及的冯汉国、冯水源以租用的方式取得该地的使用权并计划进行抽沙谋利,被国土巡查发现及时制止后一直保持现状至今.
2016年4月,在距冯寿球意外坠水死亡相邻不远处发现疑似盗采行为,涉案人员陈华积未经批准在金塘镇州村的耕地上准备毁田采沙,正在清理面积1160平方米的表土即被国土部门巡查发现并及时制止,其行为尚属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6月15日接到转办件后,茂名市茂南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案件交办落实组立即将案件交区国土环境和城乡建设局(国土)牵头,金塘镇、区公安分局、区国土环境和城乡建设局(环保)等部门配合进行处理,6月16日,区委党委陈木亮同志组织区案件交办落实组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要求区国土环境和城乡建设局(国土)牵头负责做好相关投诉处理工作.
2016年4月,区国土部门依法对陈华积未经批准在金塘镇州村的耕地上准备毁田采沙,正在清理面积1160平方米的表土行为立案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陈华积,男性,34岁,身份证号码:440902198201102493.
当事人未经依法批准,在茂南区金塘镇州村村边耕地上利用钩机挖泥采沙,面积1160平方米.
该行为属于破坏耕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行政处罚自由载量权实施标准》(粤国土资法规定[2012]124号)的规定,建议作如下处理:责令停止违法用地行为,恢复土地原状,消除影响.
)责令当事人陈华积恢复土地原貌.
2016年5月,经现场勘查,陈华积破坏耕地的事发地已经回填恢复,区国土部门作结案处理并一直保持现状至今.
一直以来,区国土部门对辖区的矿产资源不断加大巡查打击力度,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截止目前为止,该区域未见发生新增非法抽砂等采矿行为.
目前该区域已修建完成围蔽护栏,已树立新的危险告示牌,正在进行经营管理权招标.
",,"否""70","X440000201806150077","1.
茂名市一中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村边的农用灌溉河道,再流经几公里汇入南海,严重污染农田及周边村庄.
村民反响十分强烈,但一直没有得到当地领导重视.
2.
电白区沙院镇的沙院村委会、福兴村委会以及比邻的小良镇的陂头村委会、北庄村委会、马岚村委会、学堂村委会、白沙村委会等,有十几条自然村办有不少于199个土法塑料废品加工厂,通过燃烧木柴、废轮胎烤热锅炉熔化塑料生产各种桶类容器,废气严重污染.
民愤极大,环保部门一直没有彻底铲除此类长期危害百姓健康的毒瘤.
","电白区","水,大气","一、反映茂名市一中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农田灌溉河道污染农田问题部分属实.
经调查核实,茂名市第一中学位于茂名水东湾新城高地街道那花村,该校已实施雨污分流,其中少部分雨水排向海洋大道雨水收集渠,大部分雨水经收集后流入校区内景观塘(该景观塘达到一定水位后自动流出,接入那读村灌溉排洪渠,流经沙院镇辖区内的琼凡村委会那读、那碌山、信联村委会上园、老板村、信村,最后排出南海),水质较为清澈,有小鱼游动,经茂名市电白区环境监测站对该点位进行采样分析,监测报告显示该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该校卫生间污水、厨房污水等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统一接入该校污水处理设施,经格栅、增氧、沉淀等处理工艺后,排向歌美海,但该校未经提供污水处理设施验收手续.
经实地勘察,在那读村、那碌山村发现群众丢荒的土地约有60亩,经沙院镇政府核查信访办投诉记录,没有接到上述村委会群众关于茂名一中污水直排污染周边土地的投诉案件;经走访村中群众,均表示这几年都没发现过茂名市一中有偷排污水的现象.
二、反映沙院、小良镇土法塑料废品加工厂污染环境的问题基本属实.
经调查核实,我区小良镇、沙院镇共有塑料制品加工企业59家.
其中小良镇陂头、北庄、学堂、白沙等村委会塑料制品行业的塑料加工厂共有27家(已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工商环保证照齐全的1家,无任何环保手续、治理设施不完善的"散乱污"企业26家);沙院镇沙院、福兴村委会塑料制品行业的塑料加工厂共有32家(已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工商环保证照齐全的2家,无任何环保手续、治理设施不完善的30家).
自2018年5月份开始,由小良镇、沙院镇政府牵头组织环保、工商、电力等部门对"散乱污"塑料制品加工厂开展专项整治,对排查出来的违法生产企业进行分类、分批、分段整治.
区环保分局共计发出《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54份,并与沙院镇、小良镇政府联合发文函告广东电网有限公司茂名茂港供电局,要求对"散乱污"塑料制品加工厂进行停供生产用电处理.
截止6月12日,广东电网有限公司茂名茂港供电局对小良镇、沙院镇辖区内38家"散乱污"塑料制品加工厂实施停供生产用电处理.
已完善环保治理设施及相关手续的3家塑料制品加工企业分别为电白区荣煜橡塑加工厂、茂名市电白区东南胶化厂、茂港区金泉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其中茂名市电白区荣煜橡塑加工厂、茂名市电白区东南胶化厂治理设施运转正常,经查阅该厂监测报告显示,均达标排放;检查当天,茂港区金泉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停产.
","部分属实","一、2018年6月16日,副区长陈建翔、区环保分局主要领导分别对现场核查出来的问题提出督办意见,并要求区环保部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6月20日,区环保分局依法对茂名市第一中学配套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拟处以罚款,并向该校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电环违改字〔2018〕43号),责令该校于2018年8月20日前依法办理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手续,并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二、目前,小良、沙院镇辖区内仍存在18家"散乱污"塑料制品加工企业.
上述两镇已制定整治方案,拟于6月下旬完成整治工作.
下一步,区环保分局将继续加强对3家已完善环保治理设施及相关手续的塑料制品加工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确保企业治理设施正常运转,达标排放.
","无","否""71","X440000201806150103","高州市飞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原高州市橡胶制品厂)位于高州市西江村中北部,该公司排放又毒又臭的二氧化硫气体,污染周边环境.
多次投诉,成效不大.
","高州市","大气","接到转办案件后,高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责成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科工商务局、市质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高州市宝光街道办组成案件落实工作组前往调查.
案件投诉内容情况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高州市飞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位于高州市城西江坡,创建于1970年,原名高州市橡胶制品厂,几经改制变为今天的高州市飞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冯勇英.
年产100万条汽车轮胎、200万条摩托车胎、100万条自行车胎,使用权面积5.
29804万m2.
该公司持有《土地使用证》、《营业执照》、《高州市飞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决定书》、《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二、调查核实情况(一)高州市飞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建成之初周边居民较少,随着城市化进程推进,周边有大型社区相继建成,周边人口快速增加,厂区与民居住宅只有一条围墙隔开,与附近高州市幼儿师范学校约100米距离.
橡胶加工过程中的废气产生的臭味对周边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该公司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生产车间有废气收集装置,气体经管道收集再喷淋除臭排放,锅炉使用燃煤,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碱液喷淋后排放.
但不排除该公司生产设备或污染防治设施出现故障,不能及时维修而出现超标排放情况.
(三)环保部门近年收到有关高州市飞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气味扰民的投诉,环保信访部门通过监测、邀请群众到现场等方式积极处理信访事项.
(四)高州市环境监测站于2018年6月17日对锅炉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1的浓度排放限值.
高州市环境监察分局于2018年6月19日委托第三方有资质检测公司对臭气浓度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臭气浓度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现有标准.
","部分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一)工作组要求高州市飞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务必做好废气治理工作,保证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同时要强化环境监管,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影响.
(二)该公司位于高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未按期完成锅炉改燃,继续燃用高污染燃料,高州市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调查取证,拟立案处理.
二、下一步工作(一)责成高州市环保局督促企业确保现有环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督促其按期完成各部门要求完成的整改任务,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杜绝废气污染,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同时将该公司列入重点污染源监控范围,加强、加密对该公司的监管.
(二)把强化督查作为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企业升级的重要抓手,引导企业改造提升,积极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让群众真切感受到了环境的持续改善,绿色发展的理念也不断根植于地方经济发展的脉络之中.
","无","否""72","D440000201806160008","投诉茂名市茂南区官山7路荔晶新城小区、东汇城超市和金煲村之间在建一个大型变电站(市供电局负责该项目),距离居民区最近距离只有二十米,投诉人说:"市规划局说没有收到市供电局办理此变电站的审批手续和市环保局的环评审批.
"并且没有征求附近小区业主的意见,也没有公示.
投诉到市信访办没有处理.
","茂南区","辐射","(重复投诉,与第六批63号、第七批(52、54)号及第八批(64、65、66、67、68)号相同)经茂名市环境保护局核查,群众反映的"茂名市茂南区荔晶新城小区南侧,要建设110KV变电站"是将建设两台63兆伏安主变,新建2回110千伏电缆约长2*0.
61千米的茂名供电局110千伏金宝输变电工程,是一座全户内变电站,所有电气设备均置于建筑物内,且采用全电缆出线.
该项目为室内变电站,建筑物对电磁场起到屏蔽作用,对外环境基本没有影响.
该项目目前处于施工图设计阶段,并未开工建设.
茂名供电局110千伏金宝输变电工程位于原茂名市电白区羊角镇金煲村北侧的金豪网球场内.
该项目距离荔晶商务酒店70米、距离荔晶新城80米、距离金煲村民宅21.
19米.
(一)审批情况.
该项目2013年11月,茂名市规划部门发布的《茂名市金宝小区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将该地块落实为"供电用地".
目前,该项目已于2016年5月25日取得茂名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对茂名市区110千伏金宝输变电工程变电站选址及电缆线路路径规划意见的复函》(茂规函[2016]156号);于2017年3月23日取得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茂名供电局110千伏金宝输变电工程投资项目核准的批复》(茂发改交审[2017]9号).
2017年3月,茂名供电局向茂名市环境保护局提交了委托具备资质环评单位的广东智环创新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编制的《茂名110KV金宝变电站环境影响报告表》、《茂名110KV金宝输变电工程公众参与调查及统计结果报告》、《茂名110KV金宝变电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初审意见》(电环函〔2016〕87号)、茂名市环境技术中心《茂名110KV金宝变电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茂环技〔2016〕26号)等报审资料.
茂名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3月22日通过了《茂名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茂名供电局110千伏金宝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茂环审[2017]9号).
(二)辐射问题.
变电站输变电设施产生的是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而非电磁辐射.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频率为0.
05kHz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即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0.
1mT(100μT).
由金宝变电站建设项目报告表设置的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可知:110kV金宝输变电工程建成运行后,变电站站址处工频电场强度为<0.
7V/m~0.
97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
16μT~0.
26μT;站址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为<0.
7V/m~0.
72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
16μT~0.
17μT;输电线路路径走廊评价范围内工频电场强度为0.
76V/m~7.
8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
23μT~0.
91μT.
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频率为0.
05kHz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即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0.
1mT(100μT).
因此,110kV金宝输变电工程项目建成后,周围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满足国家标准.
(三)安全问题.
该工程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工程》(HJ24-2014),项目电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变电站站界外30米,电缆管廊两侧边缘各外延5米(水平距离).
环评将变电站站界外30米作为敏感点界线划分,对界线内敏感点进行评估.
根据《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金宝变电站采用全户内式设计,站内设备均为封闭式组合电器(GIS)设备(安全情况下可直接触摸外壳),并且采用全电缆出线.
同时,所有电气设备将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集中布置,通过墙体对外进行隔离,从技术上、设计上确保安全可靠.
此外,项目建成后仍需接受来自政府监管部门的环保、消防等方面验收,安全上有多层措施保障.
国内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设计规范,对变电站与周边建筑的距离并没有明确要求,对电力电缆的安全距离也没有具体要求,仅对架空输电线路有具体标准.
在《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中,110千伏架空线路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距离需满足2米的标准.
","不属实","(一)为消除信访群众的疑滤,茂名市环境保护局委托茂名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到茂名市已建成的南香公园旁的110千伏福地变电站现场进行相关数据检测.
福地变电站与金宝变电站具有同样的电压等级、相似的设计规模,可作为对比对象.
(二)责令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对周边群众进行相关知识普及和解释工作,减少公众的担心,使群众支持该项目的建设.
下一步工作(三)根据"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原则,进一步落实属地政府责任,继续与群众保持联系做好维稳工作,加大输变电工程方面的相关知识宣传,加强对拟建项目规划的公开公示工作.
","无","是""73","D440000201806160028","投诉茂名市信宜市人民路103号旧车站大院内的神马物流公司,晚上搬运货物至凌晨两三点,噪声大,油漆及装修的物品随意摆放,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
","信宜市","噪音","接到交办案件后,信宜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落实责任.
信宜市市长王土瑞、副市长梁志毅组织部署信宜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东镇街道办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于6月18日到现场核查,案件投诉内容属实.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神马物流公司名称是茂名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物流中心信宜货运站,位于信宜市人民路103号旧车站大院内,经营者为叶焕生.
该货运站面积约40平方米,现场有货运站经营的相关设施及仓库.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油漆及装修的物品随意摆放情况.
6月18日晚上再次到神马物流公司核查情况,没发现该公司凌晨搬运货物的情况.
(二)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号为粤交运管许可茂字440900037682号,有效期为2009年09月23日至2013年07月15日,已过期.
","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一)信宜市交通局对该货运站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和《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未经许可从事货运站经营的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两万元的处罚决定.
(二)6月18-20日晚上到神马物流公司核查情况,没发现该公司凌晨搬运货物的情况.
二、下一步工作.
信宜市委市政府将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督促该货运站完善相关手续,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营业,在未完善相关手续、做好噪声整改的情况下不得复产.
","无","是""74","D440000201806160055","同庆镇丰告村旧屋村何上模养殖场,一百多头猪,没有环评,臭气熏天,距离村庄不到10米.
在当地投诉多次,没有处理.
","化州市","大气","接到转办案件后,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落实责任单位,责成化州市石湾街道办承办,化州市工商局、化州市国土局、化州市环保局协办.
化州市市委书记黄永、化州市市委副书记、市长谭剑锋、副市长何林国作重要指示一、2018年6月17日,同庆镇政府会同化州市畜牧局、化州市环保局、化州市农业局等相关部门前往调查.
经查,该场为何上模经营的养殖场,经营者何上模,位于化州市同庆镇丰告村委会旧屋村,属我市依法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内.
二、该养殖户现有母猪4头,肉猪5头,年出栏量不足50头,因2018年核查未列入前期整治范围内,在化州市第三次环境保护委员会中领导提出,未达到年出栏量50头禁养区的养殖户也要纳入整治范围内.
","基本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一、截止6月17日,该场已将所有生猪全部清理,关闭停养.
二、下一步,化州市委市政府会加强督促同庆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及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监管,全力督促,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全部达标完成整改,确保其不再复养.
","无","否""75","X440000201806160005","举报茂名市茂南区新坡镇合水村委会高地村和新屋仔村多处养猪污染环境的情况:高地村和新屋村位于茂名小东江边,雨水和污水直排小东江,两村之间长期有4户养猪户(柯广均、柯亚旭、柯亚西、柯亚红)没有任何污水处理设施就把养猪污水直排小东江,周边水体长满了水浮莲,臭气难以接受,尤其是零晨时候.
多次向茂南区环保部门举报无果.
","茂南区","水","投诉反映的茂名市茂南区新坡镇合水村和高地村间共有4户养猪户(柯广均、柯亚旭、柯亚西、柯亚红),具体情况如下:(1)柯亚旭(原名:柯旭华)猪场:该猪场建在其正屋旁边,建有1条猪舍,有7个猪栏,共养殖商品猪共47头(其中母猪3头),建有三级化粪池,养殖废水经处理后排入自己排入自家水浮莲塘(约5亩);(2)柯广均猪场:,高地村的柯广均(14718135758)在其正屋旁边建了3条猪舍,25个猪栏,主是母猪自繁自养商品猪,有大猪92头(其中母猪9头)、中猪19头和小猪仔97头,共208头,大猪猪食大部分为从市区饮食店收集潲水经加热消毒后使用,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了雨污分流和60立方米(2个各30立方米)的沼气池,沼液排到旁边的污水塘,现场能闻到较大异味;(3)柯亚西猪场:该猪场建在其正屋旁边,有一条猪舍,12个猪栏,共养殖商品猪120头,猪粪排入旁边自己鱼塘(约5亩),由于柯亚西主要在事市场猪肉售卖,其饲养的生猪主要为外地运回暂养后屠宰,不是专门养猪户.
(4)柯亚红猪场:该猪场建有一条猪舍,8个猪栏,已清空猪栏退养,全部拆除了猪舍,早已不从事生猪的养殖作业活动,属于荒废状态.
未发现污水直排现象.
根据上述4家养殖户的调查,均未达到集约化规模场的规模,全部为养殖专业户,投诉人反映的"没有任何污水处理设施就把养猪污水直排小东江,周边水体长满了水浮莲,臭气难以接受,尤其是零晨时候.
"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6月17日,茂名市茂南区中央环保督察案"回头看"件交办落实组立即将案件交茂南区新坡镇牵头,区环保、区畜牧等部门配合进行处理;6月18日区交办案件落实组组织区环保、畜牧等部门和新坡镇到现场进行处理.
经过做养殖户的思想工作,养殖户柯亚红已同意退养并拆除猪肉栏,柯亚西已口头答应退养,并于当晚(17日)已清退60头,承诺10天内清空,不再养猪;养殖户柯旭华也口头同意退养,并进行清理,到6月21日退养殖27头还剩余20头;柯广均猪场经新坡镇工作人员教育劝说后,决定不再使用潲水作为猪食,养殖户柯广均口头同意逐步退养商品猪,只留下母猪,不同意全部退养,因养猪是其维持生活的来源.
茂南区将加强监督养殖户的退养工作,并积极与养殖户柯广均进行沟通,劝其退养,确保不污染周围环境,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无","否""76","X440000201806160006","举报高州市荷塘镇镇领导包庇位于高州市荷塘镇伦道村委会下伦道村的《高州市安居环境建材有限公司》违法生产销售实心红砖,纵容该公司大量开挖山泥,长期违法生产实心粘土砖,排放废气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高州市","大气","接到转办案件后,高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责成高州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科工商务局、市发改局、市工商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安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荷塘镇政府组成案件落实工作组前往调查.
6月14日工作组到现场核查.
高州市市委书记黄晨光,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春保,副市长岑解明先后多次到现场进行督办.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高州市安居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位于高州市荷塘镇伦道村委会下伦道村,建于1995年,原名为伦道砖厂,后更名为高州市安居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邱书汉.
二、调查核实情况(一)6月14日工作组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
经查,该公司砖窑采矿证已经失效,生产工艺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5修订版)淘汰类之(八)建材中第12款(砖瓦24门以下轮窑以及立窑、无顶轮窑、马蹄窑等土窑)的范围,生产的砖品不属于新型墙体材料,需按规定进行技改转营,存在违规生产的问题.
(二)经勘查,砖厂西北角的小山包部分山体被挖,被挖面积3.
33亩.
(三)2018年3月以来,高州市住建、安监、环保等部门收到群众投诉该公司违规生产销售实心粘土砖问题,高州市住建部门联合环保、国土部门对群众投诉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回复.
","部分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一)6月14日,高州市案件落实工作组对该公司砖厂采取强制措施,对该公司砖厂的生产用电进行断电,对电闸现场查封.
(二)高州市林业局已依法对该公司砖厂挖林地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
(三)2018年6月15日-6月20日,高州市卫计局派出高州市疾控中心和荷塘卫生院相关专业人员到高州市荷塘镇伦道村开展调查,结合现场调查及荷塘卫生院就诊数据分析,伦道村民因呼吸道疾病就诊占比与荷塘镇居民因呼吸道疾病就诊占比基本持平.
伦道村民因呼吸道类疾病就诊情况无异常增高现象.
(四)6月16日,高州市领导朱春保、岑解明带领市案件落实工作组开展联合执法,对砖厂烟囱实施拆除,于当天拆除完毕;同时调集专业机械开始对砖窑进行拆除.
(五)6月20日,高州市委书记黄晨光,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倪伟涛,副市长岑解明在高州市环保局、住建局等部门主职领导陪同下,现场督查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落实情况,要求各级各有关职能部门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环保问题,行动上采取坚决有力措施,从严从快、综合施策,全力抓好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整改落实,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不再反弹.
(六)关于举报官商勾结,滥用职权,逐利违法,充当安居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保护伞的问题已按规定交由高州市纪委部门跟进处理,案件正在调查.
(七)截至6月22日,高州市安居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砖厂拆除、复绿工作全部完成.
不再具备生产条件,污染消除,该案件办结.
二、下一步工作继续做好群众信访维稳工作,主动与信访人沟通,加快解决信访人的环境诉求.
","无","是""77","X440000201806160029","反映茂名市茂南区西粤北路名雅新居附近一个洗车场噪音等问题,名雅新居附近(北面)有一个洗车场,洗车时的噪声很大,特别是中午,严重影响居民休息和日常生活.
洗车场内还饲养畜禽(鸡)等,臭味较浓,污染住宅区环境.
","茂南区","噪音,大气","被投诉的单位为茂名市车工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4日,法定代表人:戴杰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902MA512AKY0H,经营范围:销售:汽车、汽车零配件、二手汽车、汽车用品.
二手汽车服务,二手汽车经纪,汽车信息咨询,汽车租赁,汽车保养,汽车美容,汽车维修,代办车辆过户,新车上牌,车辆年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洗车场项目未办理环保手续,擅自建设洗车场,并在洗车场内建设固定铁栏内饲养了鸡和鸭十三只,地下有少许粪便.
洗车时确实存在较大的噪声污染问题.
投诉情况属实.
","属实","6月17日,茂名市茂南区中央环保督察案"回头看"件交办落实组立即将案件交茂南区新坡镇牵头,区环保、区畜牧等部门配合进行处理;6月18日区交办案件落实组组织区环保、畜牧、城管等部门和羊角镇到现场进行处理.
经与洗车场负责人沟通后,同意将鸡只搬走,当即现场用皮卡车拉走全部养殖的家禽,同时清理养家禽留下的粪便,场地搞好清洁后恢复了环境卫生.
6月21日,我区组织区城管、环保、羊角镇出动执法人员12人,执法车辆2台,到西粤北路名雅新居附近的洗车场,将其违规搭建的铁棚全部拆除,取缔了该洗车场.
","无","是""78","X440000201806160047","茂名市高新区南山埇村旁(中国气象局附近)的一个化肥厂,废气扰民,污染环境.
(附有照片).
","高新区","大气","2018年6月17日,市委常委、区党工委书记赵广辉和区党工委副书记、区管委会主任梁剑辉会同七迳镇政府、区环保安监局执法人员前往投诉现场调查核实.
经查,被投诉的化肥厂为广东光环化肥有限公司,原名为茂名市东海化肥有限公司,位于七迳镇南山埇村委会茂水路旁.
该厂于2000年10月建成投入生产,已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2011年11月21日在茂名市环境保护局茂港分局领取了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11月20日),之后至今未领取新的排污许可证,现场未能提供项目环评、验收等环保手续.
调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
该厂使用煤炭作为燃料烘干磷矿粉,燃煤废气及原料烘干废气均经沉降室、二级水洗涤器、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0米烟囱排放;磷矿与硫酸混合反应产生的含氟废气经二级洗涤器、旋风除尘处理后排放;二级洗涤器的洗涤废水、硫酸罐区前期雨排入厂区内沉淀池(二级)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于二级洗涤器的喷淋水补充;沉淀池的沉淀物抽提至产品熟化库晾干,与产品掺混外售.
检查发现,该厂在沉降室出口管道设有烟气旁路,机泵渗漏的废机油直接存放于硫酸罐区的凹槽中,厂区未做好防渗漏措施,雨污分流不完善,厂区磷矿粉撒漏严重,地面铺有一层磷矿粉,车辆作业时粉尘污染严重,厂界酸性气味严重.
经询问附近居民,反映该厂酸臭味和粉尘污染严重,对其生活有影响.
","部分属实","处理情况:一、由于该厂在2012年以前隶属原茂港区管辖企业,并于2011年11月在茂名市环境保护局茂港分局办理了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11月20日),但现场企业未能提供项目环评、验收等环保手续.
目前茂港区已跟电白县合并为电白区,经咨询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电白分局,未能找到该厂的项目环评、验收等手续办理档案.
二、根据2018年6月17日现场核查情况,区环保安监局于2018年6月19日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茂高新环责〔2018〕15号),要求该厂停止违法生产,停止排放污染物.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由于该厂生产设备老化残旧,现场管理混乱,厂内防渗漏措施以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而且附近居民不断增加,无法满足磷化肥生产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我区推动该厂自行关闭,搬迁到新选定的厂址.
","无","否""79","X440000201806160069","投诉高州市石鼓镇甘竹村委会旁的高州市顺源油脂有限公司偷排污水.
","高州市","水","接到转办案件后,高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黄晨光、市长朱春保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责成高州市环保局、市卫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和石鼓镇政府等部门立即组成案件落实工作组前往调查.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
高州市源顺油脂厂位于高州市石鼓镇甘竹村委会旁边,持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加工销售工业用油脂、猪油、鱼油、非食用动植物油脂等)和饲料生产许可证,停产前主要生产非食用饲料猪油,饲料猪油主要供给广西省漓源饲料有限公司各地分公司(有《购货合同》和销售台账),生产过程中有废气、污水排放.
二、调查情况.
(一)2018年6月13日工作组现场工作组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停产,其炸猪油车间及生产车间的电闸和导热油炉仍在查封中,申请解封的蒸汽锅炉的管道及其尾气管道已拆除,没有废水外排.
(二)2015年3月13日,该厂因超标排放废气污染物被高州市环保局限期停产整治.
2015年7月1日,该厂废气各项污染因子治理达标排放后,高州市环保局准许其恢复生产.
2018年5月16日,该厂被群众投诉偷排污水和废气,高州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迅速到场检査,发现该厂厂区卫生环境较差:其炸猪油车间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设投产,工作人员当场责令该厂停产.
5月26日,高州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对群众投诉指认的五个疑似排污口逐一进行排查,均未发现有污水排放.
5月27日,高州市环保局对源顺油脂公司的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
同日,源顺油脂厂向石鼓镇政府及市环保局提出书面申请,承诺自即日起停止生产车间的生产活动,并自行关闭和搬迁生产车间的生产设备,同时请求高州市环保局同意并支持其公司在拆卸生产设备时及时解除查封.
5月28日,高州市环保局对该公司未批先建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6月8日高州市环保局向该公司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二)甘竹村村民健康问题调查情况.
接到投诉案情后,案件落实工作组紧急布置相关部门核查处置.
高州市疾控中心、石鼓镇中心卫生院制定了工作方案,并立即派出公共卫生股、临床医生护士、流行病学专家、水质监测中心等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处置.
石鼓甘竹村下属4条自然村,分别为甘竹村、车田村、元岭村、官塘村,现有总人口4982人,共1120户.
该村有村医两人.
据查看两村医提供的2017年下半年至今的诊疗记录,发现就诊病例以感冒、咽痛、上感、腹痛和腹泻为主,未见诊断为癌症的诊疗记录.
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系统数据显示,石鼓甘竹村2017年共报告死亡病例22例,粗死亡率为4.
42‰,低于高州市2017年人口粗死亡率为5.
72‰).
2018年1月至今报告死亡病例13例,粗死亡率2.
61‰,低于高州市同期人口粗死亡率2.
29‰.
13名病例的年龄分布均在61岁以上.
截至6月17日,共建立甘竹村居民健康档案82份.
","部分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一)6月16日高州市环保局向该公司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
(二)对源顺油脂公司周边土壤和井水进行监测.
6月14日,高州市农业局在高州市源顺油脂公司周边的农田进行现场勘察,并按程序抽取了源顺油脂公司附近土地的土壤样品并封存送省有关部门进行监测,目前正在等待样品检测报告.
6月14日,设施州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在地理位置上最接近源顺油脂有限公司和长朗坑小河的甘竹村委会元岭村的黄瑞娟家、官塘村的黄品佳家、车田村的何庆权家、甘竹村的方奕伴家和大水田村委会新车村的梁广柱家各采集一份井水样品,于5时50分送达市疾控中心进行检测.
检测结果显示5份井水各项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
(三)关于投诉甘竹村委干部玩忽职守的问题已按规定交由高州市纪委部门跟进处理,对石鼓镇甘竹村委会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方富建实行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对高州市石鼓镇人民政府环保办主任罗冠华进行诫勉谈话.
二、下一步工作:(一)高州市将督促市委政法委、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及石鼓镇党委政府继续跟进该问题,督促该企业做好关闭拆迁工作.
(二)强化石鼓镇政府属地责任,继续做好群众信访维稳工作,主动与信访人沟通,加快解决信访人的环境诉求.
(三)继续对高州市石鼓镇甘竹村委会村民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问责2人.
对石鼓镇甘竹村委会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方富建实行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对高州市石鼓镇人民政府环保办主任罗冠华进行诫勉谈话.
","否""80","X440000201806160081","反映茂名市电白区博贺镇食品公司位于镇中心位置,该公司凌晨三、四点杀猪,噪声扰民.
该公司污水直排入下水道,恶臭难闻.
多次投诉无果.
","电白区","噪音,水","经调查,电白区博贺镇食品公司营业执照名称为茂名滨海新区博贺食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900195175643G,法定代表人:田乡生,主要经营牲畜屠宰.
该公司原为博贺食品站,建于1986年,位于博贺镇解放街一路130号,占地1800平方米,建有猪栏11间,屠宰生产线1条.
生产规模为日屠宰生猪30至40头,每天中午12点到1点入猪,次日凌晨4点到5点进行屠宰.
生产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道.
该站原选址较为偏僻,随着镇区发展建设,周边民居逐渐增多,屠宰作业产生的噪声和异味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因此,情况反映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1.
2018年6月18日新区综合执法局对茂名滨海新区博贺食品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
2.
茂名滨海新区博贺食品有限公司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从当天起停止生产,将屠宰业务合并到其他食品公司生产.
","无","是""81","D440000201806170006","投诉茂名市茂南区官渡街道石挞居委会旁边的石挞小区,18号大院93号梯、96号梯、103号梯,有好几户住户(具体哪一户不清楚)在车棚养了一百多只鸡,气味刺鼻,投诉到居委会和城管都说没有执法权.
","茂南区","大气","石挞小区18号大院96号梯属于石挞社区,18号大院93号梯、103号梯属于升辉社区,93、96、103号梯确实有养鸡户.
","属实","6月19日,茂南区案件交办组带领官渡街道、市城管局、区城管局、区环保部门和区畜牧兽医局到现场进行处置,对于违规搭建的铁棚,区城管局当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户主限期内自行拆除.
6月21日上午,官渡街道牵头,与区城管局、市城管局、区环保部门和区畜牧兽医局等部门再次到石挞小区进行调查处理车棚养鸡问题.
经现场查看,所有违规搭建的铁棚已经全部拆除,该小区车棚内饲养的家禽也全部转送至市福利院.
","无","是""82","D440000201806170008","村里有一家茂名市茂南区粤西环保砖有限公司,2016年投诉到过中央环保督察,政府勒令停业,但风头过了依然生产,一是货车来往噪声、灰尘扰民;二是挖土烧砖,破坏植被、环境;三说是生产环保砖,但实际是黏土砖,应该是禁止生产的,经常去旁边山头偷挖泥来烧砖;四是工厂是烧煤的,废气污染严重,严重扰民.
就16年政府来整顿过,抓了公司负责人,但17年4月开始生产,后来投诉镇政府,但没有人处理.
","茂南区","大气,生态,噪音","被投诉人反映的"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周坑村委会三全塘村的粤西环保砖厂"实为茂名市茂南区粤西环保砖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经营页岩烧结砖,有两个生产车间,有两条生产线,有四条烘干室,有五条燃烧隧道窑,生产废气治理工艺主要是采用湿式除尘脱硫,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加碱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循环水池产生的固体废物回用到页岩烧结砖制造;有两个烟囱排放口(一车间烟囱高48米、二车间烟囱高38米).
该公司已办理环保手续,该公司厂房距离山车塘村的住宅距离约150米,烟囱距离山车塘村的住宅距离约300米.
","部分属实","经各职能部门及公馆镇人员现场勘察及调查,未发现该公司在旁边山头偷挖山头泥破坏植被环境的行为.
多年来该公司一直从茂名市区、高州市区收购余泥及茂名市永诚环保开发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搬迁项目工地购买油页岩渣作为原材料使用,并建立台帐.
对于投诉人反映的该公司违规生产黏土砖问题,根据现场检查其原材料及原材料进货单,不是生产实心黏土砖.
对于粉尘污染问题,该公司主要通过厂房加盖顶,保持原材料的湿度等抑制粉尘的排放措施,由于砖厂的地面为泥土,运输车辆造成的无组织排放粉尘主要通过喷水处理,一般天气一天最少喷淋三次,并根据周边的情况如果天气干燥或太阳猛烈的情况相应增加喷淋的次数.
为了方便群众的出行和解决该公司运输车辆的扬尘问题,该公司将厂房外的原土路改建为水泥路,现道路已完成了半幅路面的混凝土浇筑.
区环保部门委托茂名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茂名市茂南区粤西环保砖有限公司噪音、废水、废气污染物进行监测.
如发现有违法超标排污行为,茂南区环保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无","否""83","D440000201806170030","投诉茂名市茂南区荔晶新城小区南边不到一百米的地方供电局正在建设一个110千伏以上的大型变电站,附近就是小区和学校,担心建成之后会产生辐射污染.
6月9日小区业主去到茂名市信访局投诉该情况,得到的回复是没有辐射.
今天听说督察组来到茂名之后,有部分业主想去向督察组投诉,却被当地派出所扣留,说是越级上访.
","茂南区","辐射","(重复投诉,与第6批63号相同)经茂名市环境保护局核查,群众反映的"茂名市茂南区荔晶新城小区南侧,要建设110KV变电站"是将建设两台63兆伏安主变,新建2回110千伏电缆约长2*0.
61千米的茂名供电局110千伏金宝输变电工程,是一座全户内变电站,所有电气设备均置于建筑物内,且采用全电缆出线.
该项目为室内变电站,建筑物对电磁场起到屏蔽作用,对外环境基本没有影响.
该项目目前处于施工图设计阶段,并未开工建设.
茂名供电局110千伏金宝输变电工程位于原茂名市电白区羊角镇金煲村北侧的金豪网球场内.
该项目距离荔晶商务酒店70米、距离荔晶新城80米、距离金煲村民宅21.
19米.
(一)审批情况.
该项目2013年11月,茂名市规划部门发布的《茂名市金宝小区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将该地块落实为"供电用地".
目前,该项目已于2016年5月25日取得茂名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对茂名市区110千伏金宝输变电工程变电站选址及电缆线路路径规划意见的复函》(茂规函[2016]156号);于2017年3月23日取得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茂名供电局110千伏金宝输变电工程投资项目核准的批复》(茂发改交审[2017]9号).
2017年3月,茂名供电局向茂名市环境保护局提交了委托具备资质环评单位的广东智环创新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编制的《茂名110KV金宝变电站环境影响报告表》、《茂名110KV金宝输变电工程公众参与调查及统计结果报告》、《茂名110KV金宝变电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初审意见》(电环函〔2016〕87号)、茂名市环境技术中心《茂名110KV金宝变电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茂环技〔2016〕26号)等报审资料.
茂名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3月22日通过了《茂名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茂名供电局110千伏金宝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茂环审[2017]9号).
(二)辐射问题.
变电站输变电设施产生的是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而非电磁辐射.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频率为0.
05kHz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即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0.
1mT(100μT).
由金宝变电站建设项目报告表设置的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可知:110kV金宝输变电工程建成运行后,变电站站址处工频电场强度为<0.
7V/m~0.
97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
16μT~0.
26μT;站址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为<0.
7V/m~0.
72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
16μT~0.
17μT;输电线路路径走廊评价范围内工频电场强度为0.
76V/m~7.
8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
23μT~0.
91μT.
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频率为0.
05kHz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即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0.
1mT(100μT).
因此,110kV金宝输变电工程项目建成后,周围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满足国家标准.
(三)安全问题.
该工程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工程》(HJ24-2014),项目电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变电站站界外30米,电缆管廊两侧边缘各外延5米(水平距离).
环评将变电站站界外30米作为敏感点界线划分,对界线内敏感点进行评估.
根据《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金宝变电站采用全户内式设计,站内设备均为封闭式组合电器(GIS)设备(安全情况下可直接触摸外壳),并且采用全电缆出线.
同时,所有电气设备将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集中布置,通过墙体对外进行隔离,从技术上、设计上确保安全可靠.
此外,项目建成后仍需接受来自政府监管部门的环保、消防等方面验收,安全上有多层措施保障.
国内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设计规范,对变电站与周边建筑的距离并没有明确要求,对电力电缆的安全距离也没有具体要求,仅对架空输电线路有具体标准.
在《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中,110千伏架空线路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距离需满足2米的标准.
","不属实","(一)为消除信访群众的疑滤,茂名市环境保护局委托茂名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到茂名市已建成的南香公园旁的110千伏福地变电站现场进行相关数据检测.
福地变电站与金宝变电站具有同样的电压等级、相似的设计规模,可作为对比对象.
(二)责令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对周边群众进行相关知识普及和解释工作,减少公众的担心,使群众支持该项目的建设.
下一步工作(三)根据"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原则,进一步落实属地政府责任,继续与群众保持联系做好维稳工作,加大输变电工程方面的相关知识宣传,加强对拟建项目规划的公开公示工作.
","无","是""84","D440000201806170033","镇隆镇北畔村有一污水处理厂,无证,强行征收村集体的土地,离村民的房子大概一百米,有污染.
投诉各级信访部门,一直没解决.
","信宜市","其他污染","接到交办案件后,信宜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落实责任.
信宜市市长王土瑞、副市长梁志毅组织部署信宜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发改局、市环保局、镇隆镇政府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展开调查.
2018年6月18日,工作组对位于信宜市镇隆镇北畔村的污水处理厂进行调查.
经查,群众投诉内容不属实.
一、基本情况.
信宜市镇隆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位于信宜市镇隆镇北畔村,已经信宜市发改局同意立项,通过信宜市国土局用地预审,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信宜市镇隆镇人民政府于2015年4月8日与信宜市镇隆镇北畔村村民委员签订《信宜市镇隆污水处理厂征用土地协议书》并已支付了北畔村委会被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款、留用地补偿款、青苗费及附着物,共计人民币403708元.
(二)目前,该项目正在基础建设中.
不存在无证,强行征收土地,污染的情况.
","不属实","信宜市市委、市政府将督促镇隆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管,确保建设期和运行期污染物达标排放,切实维护好群众环保权益.
","无","是""85","D440000201806170036","石湾街道办以前做酒厂地方的附近有3家家具厂,喷漆气味大,影响周边学生的健康.
","化州市","大气","接到转办案件后,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落实责任单位,由石湾街道办承办,化州市环保局、化州市国土局、化州市工商局协办.
化州市副市长何林国先后多次到现场进行督办.
6月18日,案件办理工作组对石湾街道原石湾酒厂(已破产)内的三家家具厂进行现场核实,投诉问题基本属实.
一、基本情况.
原石湾酒厂内共有3家家具厂,分别为化州市石湾黄土荣家私厂、化州市石湾廖周庆家私厂及化州市石湾梁亚贵家具厂,距离厂南侧的李山小学100-150米,均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证.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上述3家家具厂均有喷漆生产工艺,未配套相关环保防治设施,喷漆间产生的废气通过抽风机直接向外排放,可能会对李山小学造成一定的影响.
至投诉前,黄土荣家私厂、廖周庆家私厂在生产,梁亚贵今年未生产.
(二)上述3家家具厂存在未配套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投入生产及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及《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基本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一)6月18日,化州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及《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上述三单位分别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上述3家家具厂立即停止生产,在配套完善环境保护设施并经验收通过,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才能投入生产.
(二)化州市石湾街道办安监所现场依法下达《停业限期整改通知书》.
(三)石湾供电所依法对上述3家家具厂采取强制停电措施(四)截至6月23日,上述3家家具厂正在停业整改.
二、下一步工作:化州市委市政府会加强督促石湾街道办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及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监管,全力督促上述3家家具厂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整改,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达标排放方可恢复生产.
","无","否""86","D440000201806170041","茂名市供电局违法建设变电站(变电站位于茂南区养角镇金煲村,荔晶新城小区南侧),没有环评手续,担心有辐射污染.
变电站距离居民区近,最近的仅有一墙之隔,要求立即停工,重新选址.
6月17日居民听说督察组来茂名,打算去找督促组,现在被居委会等相关部门扣在居委会,不让见督察组,说居民越级上访.
对供电局违法建设变电站的事情也没有新的进展.
市、区规划局尚未收到供电局部门办理该变电站规划审批手续的正式申请,居民上访时,供电局反馈环评已通过,但规划局称未收到环评通过的文件,该变电站2017年3月13日环保局公示,环评报告制定为2016年8月,当时附近已经是密集居民区,最近距离仅17米.
根据现场环境,根本无法通过环评,质疑环评,要求立即停止建设变电站,重新选址.
","茂南区","辐射","(重复投诉,见第13批52号)","不属实","(重复投诉,见第13批52号)","无","是""87","D440000201806170043","1、大院出面有很多餐饮店,油烟都排往合丰花园,油烟废气扰民,投诉到茂南区环保区,多次投诉都没有处理.
2、银湖商业街晚上就是夜市,16年向中央环保督察投诉过,相关部门处理过,要求到晚上11点要收市,当年有好了18天,后来又是恢复原样,经营到凌晨2/3点,噪声扰民,连高考期间也是这样.
","茂南区","噪音,大气",""合丰花园"住宅小区周边、茂名市文明南路16号大院及银湖商业街共有食品、餐饮经营户18户,其中,餐饮经营户12户,包点制售经营户1户,食品流通经营户5户.
该18户从事食品、餐饮行业的经营户均已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合丰花园周边经营的大众石磨粉、化州牛杂店、哈少快餐店、柳源螺蛳粉店等小餐馆及快餐店,经现场检查发现以上餐馆确实存在有排风口直接入合丰花园小区内的情况,存在油烟废气扰民问题.
对于反映银湖商业步行街晚上经营的烧烤档、夜宵档营业到凌晨2、3点,噪音扰民、油烟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的情况,经现场巡查发现银湖商业步行街内大排档、烧烤档已准时在晚上11点钟关灯停止营业,并且至今未发现夜宵档再次违规摆卖超时经营的现象.
综上所述,上诉投诉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针对银湖商业步行街晚上经营时间问题,我区已要求所有商户从2018年6月20日起,银湖商业街结束营业时间调整至晚上10点,区城管局将派出执法人员到场进行督促监管,市容机动中队夜班组人员将对该夜市加强巡查,防止夜市摊贩在规定时间外回流经营.
针对合丰花园周边经营的餐馆油烟废气扰民问题,区环保部门已对相关单位进行调查,下一步将对相关饮食店依法进行整改,加强油烟处理及油烟排向整改工作.
","无","否""88","D440000201806170047","西粤南路113号南香市场有一栋楼楼下建了垃圾站,臭味大,每天运垃圾的垃圾车噪声大.
","茂南区","土壤","(重复投诉,与第10批69号相同)被投诉的南香垃圾压缩站,位于茂名市茂南区西粤南路113号香悦北苑小区一楼,该压缩站是按茂名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规划建设的,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
南香片区只有一个生活垃圾压缩站,周边生活垃圾需要通过南香垃圾压缩站中转密闭运输到垃圾焚烧厂处理.
南香垃圾压缩站的日处理垃圾能力可达100吨/天,现每天处理垃圾量约30多吨/天,不存在超负荷问题.
群众投诉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6月15日接到转办件后,茂名市茂南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案件交办落实组立即将案件交羊角镇牵头,区国土环境和城乡建设局(环保)、区城管局等部门配合进行处理,6月16日,区委党委陈木亮同志组织区案件交办落实组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要求城管局负责做好相关投诉处理工作.
同日,区城管局立即组织该局市容环卫股及环卫服务承包单位侨银公司召开会议,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当天已落实整改责任,进行整改,主措施如下:一、主要整改措施关于南香垃圾压缩站垃圾很多,臭气熏天的问题,由环卫服务承包单位侨银公司采取如下措施整改:(一)除臭方面1.
每天对垃圾压缩车及箱体进行清洗,确保外表的清洁.
2.
定期检查和更换密封件,保证箱体密封性,使臭气尽量少外泄.
3.
在垃圾压缩作业时,降低垃圾外露面积,降低暴露时间.
4.
保证压缩站场内通风设施完备,每天使用高压水枪喷洒消毒水、生态美或香水进行除臭,通风系统保证室内外空气清新,控制臭气扩散.
5.
每天对压缩站的排污水道进行清洗、清理和疏通.
6.
加强除臭装置的维护保养,确保正常使用.
(二)管理方面1.
加强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2.
每天对压缩站进行消毒,完工后用洗衣粉、洗洁精清洗站内和站外.
3.
及时清理站内及周边散落的垃圾.
4.
定期对站内进行灭蝇灭蚊工作.
经过一系列有效的整改措施,南香垃圾压缩站现已基本无异味,彻底杜绝了臭气熏天问题.
","无","是""89","D440000201806170089","投诉茂名市电白区茂岗区侨商塑料制品厂,锅炉废气和噪声扰民,投诉到12369后该厂停工了几天,但是之后又恢复生产.
","电白区","大气,噪音","(一)经调查核实,投诉反映的茂名市茂港区侨商塑料制品厂位于茂名市电白区茂港西区第二十二小区(高地那贞村),主要经营生产泡沫制品项目.
该项目总投资36.
5万元,占地面积约1800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占地约600平方米,仓库占地约1200平方米,主要利用可发性聚苯乙烯,经加热发泡后成型,再冷却制出成品,配套有成型机5台,发泡机1台,空压机2台,锅炉1套.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有废气、废水、噪声排放,燃柴锅炉产生的废气经水幕处理后高空排放,冷却水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三级池处理后排放.
(二)2017年11月15日,区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厂生产泡沫制品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已建成并投入生产;11月16日区环保分局向该厂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电环违改字〔2017〕17号),责令其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法对该厂生产项目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12月15日,区环保分局向该厂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电环罚字〔2017〕21号),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并处以罚款.
2018年2月23日、5月17日,区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厂进行日常巡查过程中,该厂已停产,没发现生产迹象.
(三)2018年6月20日,高地街道办联合区工商、质监、环保等部门再次到现场检查.
经核查:该厂无工业用地许可证,不符合高地街道办城乡规划要求.
","属实","(一)电白副区长陈建翔、区环保分局主要领导分别对现场核查出来的问题提出督办意见,并要求区环保部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目前,高地街道办已与区环保分局联合发文函告区工商部门,要求变更或注销该厂营业执照.
(二)2018年6月18日,对该厂生产项目进行现场核查时,发现该厂有违法生产的迹象,区环保分局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厂主要生产设施进行了查封.
(三)由于该厂未执行区环保分局2017年12月15日《行政处罚决定书》(电环罚字〔2017〕21号)的处罚决定,电白区环保分局已向该厂发出《行政处罚催办通知书》(电环催办〔2018〕1号),要求该厂7天内自动履行,否则,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无","否""90","X440000201806170028","茂名市化州市林尘镇根竹山村委会*塘村的周围建了许多养猪场(栏),形成养猪场(栏)围村现象.
这些养猪场(栏)的猪屎尿直接排入周边的农田和沟渠,村庄上空的空气中日夜都弥漫着猪屎尿的恶臭味.
猪屎尿既污染了水源,也污染了土壤,不能进行耕种.
村边有一条小河,原来河水十分清澈,但自从大量的猪屎尿流入小河后,河水变成黑色,水面漂浮着一层白色的泡沫.
位于"油光塘"边一个较大型的养猪场,大量的猪屎尿直接流入山塘,塘水已是黑色的,水面则是一层白色的泡沫.
上述养猪场(栏)的猪屎尿都流入村边的小河,小河水进入下游的石西江然后进入罗江,严重污染了化州城几十万人的生活水源.
我们曾将上述情况向化州市(县)环保局反映,他们叫我们到乡镇政府反映,但镇政府却置之不理.
","化州市","水","(重复投诉,与第10批178号相同)接到转办案件后,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落实责任单位,责成化州市林尘镇政府承办,化州市畜牧局、化州市环保局、化州市农业局协办.
副市长何林国先后多次到现场进行督办.
6月15日,案件办理工作组到现场核查,案件投诉内容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根竹山村委会办塘村周边共有养猪场13家,其中4家已关闭,9家在生产.
在生产中其中1家为规模场,经营者为翁权勇,就是举报中提到的位于"油光塘"边一个较大型的养猪场;8家为养殖专业户,经营者分别是李惠喜、李惠芬、李惠秀、李清秀、李传森、李君森、李惠发、李权.
经营的养殖场未配套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擅自投入生产.
二、调查核实情况:(一)翁权勇养殖场离村约410米,建筑总面积共约2491平方米;调查时该场存栏母猪251头、公猪1头、大中猪146头、小猪400头、33窝哺乳仔猪、15窝戒奶仔猪;全场猪舍实行雨污分流;7幢产舍废水会集到东面地下集污管与肉猪栏和保育栏排污管汇集排入南面约20亩水面的鱼塘;定位栏猪舍废水会集到南面地下集污管排入该场东面约13亩水面的水塘(又名"油光塘");母猪活动猪舍废水会集到北面地下集污管排入该场东面约13亩水面的水塘(又名"油光塘").
调查时该塘水呈灰黑色,水面有黄白色泡沫漂浮.
(二)8家养殖专业户养殖废水收集处理设施不完善,部分废水排入场旁边水沟.
(三)经现场勘察,上述养殖场周边有水流入办塘村东面水溪(水由北向南流),水溪与北面村道交接处可见范围内水深约60厘米,能看见水底,水中有鱼活动;南面村道和东面村道交接处水溪水深约50厘米,能看见水底,溪边长有水葫芦;周边田地部份种有各种农作物,长势良好,部份田地无人耕种.
(四)上述9家养猪场全部位于化州市依法划定的畜禽限养区内.
","部分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一)6月15日,化州市环保局依据《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化州市2017-2018年非禁养区规模化养殖场整治任务的通知》(化府办[2017]245号)的规定,对上述9家养殖场分别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
责令上述9家养殖场配套完善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零排放或达标排放.
(二)6月16日,化州市畜牧局对上述9家养殖场分别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派员指导其进行整改.
(三)林尘镇制定了《林尘镇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整改实施方案》,经镇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林尘镇中央督察组交办案件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统办,指定分管领导负责交办案件的相关工作.
工作组成员每天进驻该养殖场落实整改,并现场召开办公加温会部署落实整改,做好举报村庄群众的政策思想解释工作.
(四)截至6月22日,除翁权勇经营的养殖场还剩少量生猪,其他养殖场已全部清栏停养.
二、下一步工作:化州市委市政府将加强督促林尘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及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监管,全力督促上述9家养殖场,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整改,确保污染物零排放或达标排放.
","无","否""91","X440000201806170035","投诉高州市石鼓镇甘竹村委会旁的高州市顺源油脂有限公司偷排污水.
","高州市","水","(重复投诉,与第12批150号相同)接到转办案件后,高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黄晨光、市长朱春保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责成高州市环保局、市卫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和石鼓镇政府等部门立即组成案件落实工作组前往调查.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
高州市源顺油脂厂位于高州市石鼓镇甘竹村委会旁边,持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加工销售工业用油脂、猪油、鱼油、非食用动植物油脂等)和饲料生产许可证,停产前主要生产非食用饲料猪油,饲料猪油主要供给广西省漓源饲料有限公司各地分公司(有《购货合同》和销售台账),生产过程中有废气、污水排放.
二、调查情况.
(一)2018年6月13日工作组现场工作组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停产,其炸猪油车间及生产车间的电闸和导热油炉仍在查封中,申请解封的蒸汽锅炉的管道及其尾气管道已拆除,没有废水外排.
(二)2015年3月13日,该厂因超标排放废气污染物被高州市环保局限期停产整治.
2015年7月1日,该厂废气各项污染因子治理达标排放后,高州市环保局准许其恢复生产.
2018年5月16日,该厂被群众投诉偷排污水和废气,高州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迅速到场检査,发现该厂厂区卫生环境较差:其炸猪油车间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设投产,工作人员当场责令该厂停产.
5月26日,高州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对群众投诉指认的五个疑似排污口逐一进行排查,均未发现有污水排放.
5月27日,高州市环保局对源顺油脂公司的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
同日,源顺油脂厂向石鼓镇政府及市环保局提出书面申请,承诺自即日起停止生产车间的生产活动,并自行关闭和搬迁生产车间的生产设备,同时请求高州市环保局同意并支持其公司在拆卸生产设备时及时解除查封.
5月28日,高州市环保局对该公司未批先建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6月8日高州市环保局向该公司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二)甘竹村村民健康问题调查情况.
接到投诉案情后,案件落实工作组紧急布置相关部门核查处置.
高州市疾控中心、石鼓镇中心卫生院制定了工作方案,并立即派出公共卫生股、临床医生护士、流行病学专家、水质监测中心等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处置.
石鼓甘竹村下属4条自然村,分别为甘竹村、车田村、元岭村、官塘村,现有总人口4982人,共1120户.
该村有村医两人.
据查看两村医提供的2017年下半年至今的诊疗记录,发现就诊病例以感冒、咽痛、上感、腹痛和腹泻为主,未见诊断为癌症的诊疗记录.
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系统数据显示,石鼓甘竹村2017年共报告死亡病例22例,粗死亡率为4.
42‰,低于高州市2017年人口粗死亡率为5.
72‰).
2018年1月至今报告死亡病例13例,粗死亡率2.
61‰,低于高州市同期人口粗死亡率2.
29‰.
13名病例的年龄分布均在61岁以上.
截至6月17日,共建立甘竹村居民健康档案82份.
","部分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一)6月16日高州市环保局向该公司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
(二)对源顺油脂公司周边土壤和井水进行监测.
6月14日,高州市农业局在高州市源顺油脂公司周边的农田进行现场勘察,并按程序抽取了源顺油脂公司附近土地的土壤样品并封存送省有关部门进行监测,目前正在等待样品检测报告.
6月14日,设施州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在地理位置上最接近源顺油脂有限公司和长朗坑小河的甘竹村委会元岭村的黄瑞娟家、官塘村的黄品佳家、车田村的何庆权家、甘竹村的方奕伴家和大水田村委会新车村的梁广柱家各采集一份井水样品,于5时50分送达市疾控中心进行检测.
检测结果显示5份井水各项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
(三)关于投诉甘竹村委干部玩忽职守的问题已按规定交由高州市纪委部门跟进处理,对石鼓镇甘竹村委会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方富建实行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对高州市石鼓镇人民政府环保办主任罗冠华进行诫勉谈话.
二、下一步工作:(一)高州市将督促市委政法委、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及石鼓镇党委政府继续跟进该问题,督促该企业做好关闭拆迁工作.
(二)强化石鼓镇政府属地责任,继续做好群众信访维稳工作,主动与信访人沟通,加快解决信访人的环境诉求.
(三)继续对高州市石鼓镇甘竹村委会村民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问责2人.
对石鼓镇甘竹村委会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方富建实行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对高州市石鼓镇人民政府环保办主任罗冠华进行诫勉谈话.
","否""92","X440000201806170039","位于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周坑村委三合塘村的粤西环保砖厂,2016年被中央环保督察组责令停业整顿,然而督察组撤离广东后,该厂立即开足产能全力挖土烧火砖,严重污染周边环境,损害群众利益.
","茂南区","大气","(重复投诉,见第13批51号)","部分属实","(重复投诉,见第13批51号)","无","否""93","X440000201806170040","高州市潘州街道办光明社区茗园庙东面约50米、高州市原干部学校东南角住户梁其有,多年来一直在其屋和邻居屋边堆放垃圾,其妻每天从外边收垃圾口来,各种垃圾及腐物臭不堪闻,该处居民叫苦不迭,己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均未解决.
2017年7月,光明社区换届后,有社区主要领导从此垃圾黑点经过,曾叫人处理,社区干部也答应处理,但反而同情其家庭,不了了之.
梁其有妻有退休金,其家庭享受低保,其儿及媳有工作.
目前,高州市在开展创卫活动,争取把高州评为卫生城市.
堂堂高州市区竟然容留准予如此垃圾黑点,社区干部岂能不闻不问.
同情一户人家而不关心不同情大多数居民居住环境,这有何担当.
环境就是民生,治污就是治国,再不能让居民生活在如此臭腐当中了.
","高州市","","接到转办案件后,高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责成在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局、市环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高州市潘州街道办组成案件落实工作组前往调查.
案件投诉内容情况属实.
基本情况:荖园153号梁某友住户,与其妻多年来一直在外捡拾废品并在其屋边堆放,废品产生的异味和堆放阻路对周边居民带来了影响,此前我潘州街道办、光明社区等干部已多次前往做思想工作,劝导其清理掉废品杂物,但住户以生活为由拒不接受.
","属实","6月19日上午,高州城管局与环保局、卫计局、民政局、潘州街道办组成案件落实工作组到梁其有家联合调查.
首先,案件落实工作组对户主梁其有进行了耐心的教育和劝导,强调了如此乱堆放垃圾不仅容易滋生细菌,影响大家的身体健康,垃圾占用道路也阻碍的附近居民的正常出行,同时,在当前我市创建省文明城市和省卫生城市的背景下,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我市的市容市貌,与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的创建背道而驰.
经教育,户主梁其有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保证以后一定遵守相关规定,维护城市良好面貌.
户主梁其有在城管执法队的帮助下,清理了堆放的垃圾,环卫工人对道路进行了认真清扫,恢复了该处道路的整洁和畅通.
","无","是""94","X440000201806170043","投诉茂名市茂南区健康路2号大院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附楼4楼顶抽风机、空调塔产生的噪音严重扰民,对住户造成极其严重扰民,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作息时间,夏天污染源基本上24小时运行产生的噪声严重影响到住户生活休息,住户和检验所人员交涉,他直言不可能停的,这就是政府部门的工作态度,还有国法吗环保局作为了吗噪声污染源令住户无法入睡、精神失常、致精神蹦溃严重影响到小孩学习作息,全体住户意见非常大,住户集体人员持续多次向属地茂南区环保局反映情况,投诉一直没有得到重视,未得到有效处理,环保敷衍了事、不作为,试问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就能罔顾群众生命不顾吗","茂南区","噪音","(重复投诉,与第7批72号相同)投诉人反映的茂名市茂南区健康路2号大院食品药品检验所实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东经:110.
917727°,北纬:21.
670179°),2016年底该检验所搬迁到健康路2号,是茂名市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9004564083546,法定代表人:杨飞,主要从事食品、药品检验工作.
该单位的主要噪声源为位于副楼五楼楼顶的2台大功率抽风机及十楼楼顶的3台大功率抽风机、2台风冷中央空调主机,特别是五楼顶的抽风机离居民楼较强,声源强度较大,噪声污染大.
由于该单位属于茂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下属检验单位,工作任务较重,经常加班加点工作,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大,噪声污染情况属实.
","属实","6月12日,茂名市茂南区中央环保督察案件交办落实组立即将案件交茂名市河东街道牵头,区国土环境和城乡建设局(环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等部门配合进行处理,区环保部门立即行动于2018年6月12日委托茂名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污染问题进行噪声污染进行监测.
6月13日区交办案件落实组组织区环保、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河东街道等部门到现场进行处理,要求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必须依法进行整改,噪声达标排放.
6月15日,区环保部门根据茂名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报告(茂环监委字(2018)第06-014号)监测数据,向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茂南国(环)违改字﹝2018﹞64号,责令该单位于30日内完成噪声治理整改工作.
6月16日,区分管环保工作区委常委陈木亮同志带队再次到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进行督查,并约见了相关企业的负责人,要求该单位必须在环保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噪声污染整改工作,否则将依法处理,在场的该单位法定代表人杨飞表示抓紧时间进行整改,保证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无","否""95","X440000201806170055","茂名市茂南区山阁镇金圹岭村与霞池村交界处的茂名粤西危险废物处理中心,是未批先建的非法机构.
收集的医疗废品重复利用,各种医疗废物混乱堆放,容器不标识,标签等未注明,并多次转卖医疗废品,剩下的废品堆放处鼠患到处可见,除转卖后剩余的极少作无害化的程序处理,排污系统实际上形同虚设,对附近环境和上述两个村委会的村民和经过人群造成诸多影响.
","茂南区","土壤","该公司在建一套20吨/天的医疗废物处理设施,未办理环保手续,属于未批先建.
对于群众反映的"收集的医疗废品重复利用,各种医疗废物混乱堆放,容器不标识,标签等未注明,并多次转卖医疗废品,剩下的废品堆放处鼠患到处可见,除转卖后剩余的极少作无害化的程序处理,排污系统实际上形同虚设,对附近环境和上述两个村委会的村民和经过人群造成诸多影响.
"根据现场检查及调查,现阶段医疗机构未受污染的可回收利用塑料管、塑料瓶等可回收利用的物品,已于医疗机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才被转移到该中心,检查现场未发现有分拣设备或痕迹,未能及时焚烧的医疗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储存间内,现场未见到有鼠患,由于该中心选址建设于茂名市北排土场内,进入该中心只有一条道路接入,平时人迹罕至,甚少有人经过.
距离最近的村庄约500米.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2018年6月15日区环保部门已对该中心未批先建的20吨/天医疗垃圾焚烧处理项目进行立案查处,并于6月15日向该中心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茂南国(环)违改字﹝2018﹞60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建设.
6月20日,区环保部门向该中心发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茂南国(环)听告字〔2018〕11号),拟对其未批先建20吨/天医疗垃圾焚烧装置行为处罚人民币壹拾伍万伍仟肆佰元整(155400).
茂南区卫计部门已经向茂名粤西危险废物处理中心下发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对该中心未能提供被抽查从业人员的体检报告;未能提供被抽查的防护面罩、安全帽等防护用品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批件及产品合格证明等行为,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要求其将整改后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6月26日前上交至茂南区卫生监督所.
","无","否""96","D440000201806180005","投诉新安镇红光村委会书记带头养猪场,霸占土地建养猪场.
新安镇至白藤村路段两养猪场,养殖三百头猪只,没有任何环保措施,散发臭味,猪粪便乱排,排到农田里,污染环境.
","化州市","水","(重复投诉,与第5批121号相同)接到转办案件后,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落实责任单位,责成化州市新安镇政府承办,化州市国土局、化州市林业局、化州市畜牧局、化州市环保局协办.
化州市市委书记黄永、化州市市委副书记、市长谭剑锋作重要指示,副市长何林国先后多次到现场进行督办,于6月19日组织新安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前往调查核实.
经查,投诉内容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举报的新安镇至白藤村路段两养猪场均为彭海权经营,彭海权父亲彭兴华于2005年从红光村委会白藤村集体承包该路段,交由彭海权挖鱼塘和建猪舍从事养殖鱼和生猪,彭海权提供了承包合同.
彭海权是新安镇红光村委会白藤村村民,举报称新安镇红光村委会书记带头养猪,霸占土地建养猪场不属实.
二、调查核实情况:(一)彭海权经营的两养殖场共两幢猪舍.
第一幢猪舍面积约152平方米,猪舍南面距离新安中心小学约190米、西南面距离新安中学约98米.
在《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化州市畜禽养殖区划定通告》(化府通[2017]7号)所划定的畜禽禁养区内.
现场调查时,猪舍已清栏,养殖废水未经雨污分流直接排入南面的收集池,满后再排入沼气池,发酵后沼液流入贮液池,再通过管道排出旁边山岭荒地.
(二)第二幢猪舍位于第一幢猪舍的东北面,距离约266米,在《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化州市畜禽养殖区划定通告》(化府通[2017]7号)所划定的畜禽限养区内,面积约167平方米,现场调查时存量栏大猪40头,中猪10头,养殖废水未经雨污分流通过水沟直接排入北面约4.
6亩水面彭海权承包的鱼塘和东南面约17亩水面彭海权承包的鱼塘,两鱼塘水体均是墨绿色.
","部分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一)6月19日,化州市环保局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彭海权经营的养殖场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彭海权在限养区经营的养殖场需配套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养殖废水达标排放或零排放才能重新投入生产.
(二)6月20日,化州市林业局依法对经营者彭海权下达《责令恢复林地原状通知书》(化林罚责通字[2018]第12号)和《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化林罚决字[2018]12号),依法对彭海权处予罚款壹仟肆佰玖拾元整,当天彭海权履行了该处罚决定.
(三)新安镇制定了《新安镇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整改实施方案》,成立交办案件工作领导小组.
由党委书记彭春光、镇长梁华清带领镇环保办、国土所、规建办等部门第一时间赶赴案件养殖场进行核查,并成立工作组,进驻该养殖场落实整改.
(四)截止6月20日,彭海权经营的两养殖场已全部清栏停养.
二、下一步工作,化州市委市政府会加强督促新安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及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监管,确保彭海权在限养区经营的养殖场需配套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养殖废水达标排放或零排放才能重新投入生产.
","无","否""97","D440000201806180010","十万七村委会茂兰地新村四十四号门前种有一片桉树林,附近有水稻田,桉树对周边的环境造成一定的损害.
","茂南区","其他污染","被投诉的桉树林位于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十万七村委会茂兰地新村四十四围墙边,是当地村民柏汉瑞所种植,桉树树苗数量约20株,占地面积不到10m2,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陈杰明在与柏汉瑞相邻地界上种有小叶榄仁和桂花树;陈杰明与邻居柏汉瑞就屋旁的土地使用权(约25m2集体用地)一直存在争议,据附近村民反映,该案件主要属土地争议,该案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6月19日,茂名市茂南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落实组立即将案件交茂南区公馆镇牵头,区国土环境和城乡建设局(环保)、区农业局(林业)配合进行处理.
6月21日,区交办案件落实组组织区环保、农业等部门和公馆镇政府到现场进行处理,已将存在争议的桉树彻底清理,并要求属地政府处理好该案涉及的土地纠纷问题.
","无","是""98","D440000201806180020","茂名市茂南区河东街道办南庄居委会崩塘仔村(游城大路中国电信背后的那条村,距离茂名市委五百米的位置)十多亩国有土地拿来做露天菜市场,污水臭气扰民.
","茂南区","大气,水","被投诉的露天市场位于茂南区河东街道办南庄社区崩塘仔村边(茂名祥和小区),是茂名市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份建成投入使用的临时市场.
该市场用地由两部分组成,其中大部分土地属于茂名市德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茂名市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子公司)所有,面积3549m2,已于2017年10月申领《不动产权登记证书》(证号:粤〔2017〕茂名市不动产权第0032754号),另有小部分土地属崩塘仔村集体所有.
目前,崩塘仔村处于三旧改造进程中,鉴于原位于橘洲三街有着十多年历史的农贸市场已被拆除,为满足市民生活需要,开发商临时搭建起菜市场,无偿提供给附近的村民使用.
市场四周围闭,无固定店铺,约有摊档400个,其中水产经营户34户,活鸡经营户8户,活鸡粪便堆积及苍蝇滋生等对市场环境影响较大.
该公司雇有4名清洁人员,主要负责市场的卫生维护工作.
现场看到市场内有少量垃圾未及时清理,地下排污管道也没有经常清洁,生鱼和三鸟销售区域确实存在污水,正值夏天,高气温容易引发臭味.
该集市建设未经有关职能部门批准,未取得合法手续.
投诉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6月21日上午,河东街道、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区国土环保和城乡建设局(国土、环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并提出要求,清除水产经营户经营场所的积垢及污水,活鸡经营户撤离集市;加强集市清洗次数和消毒;督促各经营户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卫生制度.
6月21日,区城管部门联合区国土、环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及河东街道到露天菜市场进行检查,并在崩塘仔村三旧办召开工作会议.
茂名市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承诺,自2018年6月27日起,关闭该临时菜市场.
","无","否""99","D440000201806180040","东岸镇竹朗村委会仁鸿采石石场(石场名是同音),距离村子一百五十米,石场开采石放炮时,噪声大,震感强烈,距离石场2-3公里仍有震感,污水流到农田,粉尘很大,尤其是冬天,把荔枝树都污染到没收成,道路被石场大货车压烂.
投诉到各级部门五年,无果,投诉者还被人打.
","高州市","噪音,水,大气,生态","(重复投诉,与第5批67号相同)接到转办案件后,高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黄晨光、市长朱春保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责成市国土、林业、公安、安监、环保、农业等部门及东岸镇政府立即调查处理.
高州市委书记黄晨光,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春保,副市长岑解明先后多次到现场进行督办.
经查,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经查,被投诉石场名称叫高州市润鸿石料有限公司,位于东岸镇竹朗村委会马坑村,法定代表人是张桂华.
该公司经营开采、销售片麻岩,持有《营业执照》、《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该公司附近村庄存在房屋出现裂痕情况.
群众因房屋裂痕问题多次向信访局和东岸镇政府申诉,属地政府多次组织双方协商,经第三方有资质的房屋鉴定评估公司评估,未能认定石场爆破行为与群众房屋出现裂痕存在关联,但群众不接受鉴定结果,导致协商无果.
由于矿区范围距离村民房屋不足300米,该公司根据安监部门意见,于2015年3月向茂名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变更缩小矿区范围申请,经茂名市国土资源局批复同意变更了缩小矿区范围,并核发了采矿许可证.
二、调处情况(一)2017年4月18日,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高州市案件落实工作组进行现场检查,开展对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回头看"工作.
随后在高州市环保局第一会议室召开马西石场(高州市润鸿石料有限公司)案件督办工作会议,根据各职能部门验收意见,同意该公司恢复生产,办结该污染投诉案件.
(二)石场对外运输路段属等级较低的乡村公路,始于县道X616K20大简村委会路口,终于信宜市水口镇交界,全程水泥硬底化道路约11公里,大简村委会路口到竹埌村委会约7公里.
此条乡道路况几段软路基的路面有损坏外,没有群众反映的严重破坏公路的情况.
经了解过,此石场平时运输碎石的主要是一些小吨位的农用运输车居多,2013年包茂高速茂名段开工建设,T6项目段经过此村,在建设过程中一些重型车经过此路,对公路造成影响.
(三)2018年1月10日,高州市环保局接到茂名市环保局转来的《环保信访转办表》(茂环省转2018〕1号),该投诉件投诉事项一是与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案件反映情况内容重复;二是反映开采矿石以石粉淘沙造成周边水源污染.
高州市环保局于1月16日派出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处理,发现该公司石场除尘设施正常喷水,隔音墙完好,石场附近只有一条农业灌溉水渠,没有饮用水源吸水点,不污染居民饮用水.
另外检查发现,该公司开设洗砂工艺,共有3条洗砂生产线,压滤水经沉淀后部分外排.
(四)2018年6月10日接到第五批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67号交办案件后,高州市案件落实工作组到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碎石生产线不生产,噪声、粉尘污染治理设施完善,场内有一辆洒水车正在场内洒水降尘,开采矿口有一辆钩机正在对矿口排放废水的水沟进行修复,新扩建的洗砂场设备已拆除,有钩机在平复场地.
由于检查时该公司没有放炮开采,没有感到震感.
该石场在变更缩小后的矿区范围内开采,没有越界采矿行为.
目前,被缩小的部分矿区已部分复绿,仍有部分正在复绿进行中.
6月19日高州市案件落实工作组现场核查,该公司石场已停产.
(五)2018年6月17日上午,茂名市安监局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对该公司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现场核查,发现不按开采设计要求自上而下开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建议该石停产治理.
(六)2018年6月19日,高州市农业局现场查看,发现污水道不影响农田,粉尘对石场周围造成轻微影响.
(七)高州市东岸镇派出所和东岸镇政府相关部门没有收到任何有关该公司石场打人的投诉案件.
(八)2018年1至5月,高州市交通局在该公司石场附近路段共查处未采取措施防止货物扬撒案件36宗,造成公路污染案件19宗.
","部分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2017年4月,高州市环保局对该公司未经审批擅自增加洗砂工艺的行为进行立案处理,处罚款10万元,并对该公司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止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恢复原状;该公司洗砂生产线已全部拆除完毕.
(二)2017年9月开始,关于涉及石场附近房屋(250多户)破裂要求赔偿问题,东岸镇与广东保顺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并与石场方及群众代表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抽取8-10户农户的房屋进行鉴定.
但在入户鉴定过程中,有四户拒绝签订协议书,导致该四户的房屋无法进行鉴定评估工作.
其余6户7幢房屋的完成鉴定工作.
2018年4月,广东保顺鉴定公司出具房屋鉴定结果显示,石场的爆破作业对被鉴定房屋现时存在开裂损坏无明显影响,未能认定爆破作业与村民房屋出现裂痕存在关联.
但群众代表一致认为该鉴定结论与实际情况不符,不接受本次鉴定结果,强烈要求石场对破裂的房屋进行赔偿,导致协商无果.
(三)2018年6月9日茂名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督察组现场督查,发现:1、矿坑废水收集设施不完善,部分矿坑生产废水未经收集处理通过路面排放;2、碎石堆场靠河边堆放,没有配套建设雨水收集边沟和收集处理池,雨水极易将碎石冲入旁边的塘坑河,造成河道堵塞.
督察组要求场方配套建设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和雨水收集边沟处理池等,达标排放.
(四)高州市安监局于2018年6月1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公司发出《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高)安监执现决〔2018〕3号),责令该公司一是撤出采矿区内作业人员和设备、设施;二是暂时停产停业.
二、下一步工作(一)强化刚性执法和监管,责成国土、环保、安监、交通、水务等部门加强监管,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
(二)继续做好群众信访维稳工作,责成东岸镇政府牵头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快矛盾纠纷调解,解决信访人的环境诉求.
","无","否""100","D440000201806180041","联唐村委、庞村村委、大坡村委的万巴塘,占地约有200亩,池塘布满水浮莲,水体黑臭,水无法用来耕种,向村、镇、区投诉过多次,没有人来处理这个事.
","茂南区","水","被投诉的万巴塘是位于茂名市茂南区镇盛镇联唐村委、彭村村委、大坡村委的袂巴塘,占地约200亩.
袂巴塘水来源主要是上述三个村委会生活污水及农业生产废水纳污塘,由于常年缺乏清理及水体富营养化,水浮莲疯长,塘内布满水浮莲,水中溶解氧少导致水体黑臭.
群众投诉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6月19日接到转办件后,茂名市茂南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落实组立即将案件交镇盛镇牵头,区环保、水务、农业等相关部门配合进行处理.
6月19日下午,牵头单位镇盛镇政府主职领导联合区环保、水务、农业等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和机器进场清理.
截至日前,累计出动钩机3台班,清理水浮莲600多吨,清理水域面积达约51亩.
因袂巴塘水浮莲覆盖面积大,工作量大,清理工作继续按计划紧张有序顺利开展.
另外,根据区国土环境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提前做好茂名市茂南区水质净化处理设施全区捆绑PPP项目建设用地的通知》的要求,镇盛镇已向区政府报送了该镇全镇范围(包括袂巴塘周边村庄)镇级水质净化处理设施建设方案,现正在统筹推进,我区将尽快彻底解决袂巴塘水体黑臭影响农业生产的问题.
","无","否""101","D440000201806180054","投诉润鸿石场噪声扰民、粉尘扰民、运输石材的车把马路压坏了,爆破石场导致居民房房屋破裂.
向茂名各级部门、广州投诉了五年,北京也上访3次,石场找黑社会打村民.
投诉无门.
","高州市","大气,噪音,其他污染","(重复投诉,见第14批63号)","部分属实","(重复投诉,见第14批63号)","无","否""102","D440000201806180061","邮电大厦宿舍楼楼下有个垃圾转运堆放点,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周边居民,24小时拉运垃圾噪声扰民,多年来致电12345投诉多次,没有效果.
希望督促处理.
","信宜市","大气,噪音","接到交办案件后,信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落实责任.
信宜市长王土瑞、副市长梁志毅组织部署信宜市城管局、市环保局成立联合工作组展开调查处理.
2018年6月19日,工作组对群众反映的垃圾转运堆放点进行现场调查.
经核查,群众投诉内容基本属实.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垃圾转运堆放点位于信宜市新中路与新堤路交界的T字路口处,隔离是市邮政局职工宿舍楼.
该堆放点是由市环卫部门设立的,设置有4个垃圾桶.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检查核实,该堆放点垃圾未清运时会产生臭气扰民情况属实.
日常清运时间为每天最早早上7:00时,最迟晚上10:00时进行清运.
中午12:00-15:00时,夜间10:00至次日上午7:00时停止清运,群众反映的24小时清运垃圾噪声扰民情况不属实.
","基本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为切实做好垃圾收集转运点的卫生清洁工作,市城管局在该堆放点增加投放4个垃圾桶,每天安排专人专车不定时对垃圾桶进行巡回清理转运,基本做到桶满即清.
环卫局安排卫生监督人员驻点对市民乱丢弃垃圾行为进行引导,劝导市民把异味严重的餐厨垃圾、大件垃圾、市场垃圾运送到垃圾压缩站处理,并定期安排高压清洗车对垃圾收集点垃圾桶和地面进行清洗,尽量减少对周边市民的影响.
目前,该处垃圾收集转运点清运作业时间安排合理,周边卫生清洁良好.
二、下一步工作.
信宜市市委、市政府将督促城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该堆放点的监管,合理安排垃圾转运时间,保持周边环境卫生清洁,尽量减少对周边市民的影响.
","无","是""103","X440000201806180043","举报张传业养猪场,违法建设养猪场,非法经营,恶意排放未经过处理的污水,严重污染环境,对我村的农业生产经营造成巨大损失,对村民的生活造成重大影响,对人身健康造成严重的损害.
因为该猪场养殖不规范,卫生不达标,造成部分的猪病死.
对于这些死猪,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由相关部门处理.
但是该养猪场直接把死猪扔到路边、树林里,腐烂的死猪一方面产生恶臭,严重影响村民的生活环境,另一方面滋生细菌病毒,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并且,该养猪场未安装任何污水处理的设施,对于养猪产生的废水污水——粪便、尿液,采用直接排放的方式排放到水库,造成水库中他自己养殖的鱼难以生存而大量死亡.
自从该养猪场建成经营以来,水库的水遭到严重污染,水质直线下降,农作物的产量以及质量都因此受到影响.
近年来,该猪场更是变本加厉地扩大了养猪场的规模,达到1000多头,对环境的污染叉进一步地加深了,另把污水用抽水泵抽到另外一山头,然后污又一次横流到另一个灌溉山塘受到二次污染.
有图片依据.
张传业的行为,一方面属于非法建设养猪场,非法经营,非法排场污水,非法处理死猪、死鱼,污染环境;另一方面,对村集体的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害,对村民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综上,为了维护我们村生计生活、村民的合法权益,为保护环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请求贵局依法对该养猪场进行惩处,并要求张传业对黄垌尾村己受到污染地方环境负责任,搬迁猪场恢复原状.
","化州市","水","(重复投诉,与第4批46号相同)第14批来信101号和第7批来电53号、第4批来电46号、47号属同一案件.
接到转办案件后,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落实责任单位,责成化州市中垌镇政府承办,化州市畜牧局、化州市环保局、化州市农业局协办.
化州市市委书记黄永、化州市市委副书记、市长谭剑锋、副市长何林国先后多次到现场进行督办,6月9日案件落实工作组前往黄垌尾村调查核实.
经查,投诉内容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黄垌尾村两养殖场均为化州市中垌兴牧养殖场,经营者为张传业.
该场位于化州市中垌镇东京塘管理区黄桐尾村南边约250米处,于2002年建成并投入生产,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2014年6月取得了环评批复.
二、调查核实情况:(一)该场建有猪舍约1993.
15平方米,猪存栏总量1887头.
建有沼气池257.
5立方米、贮液池三个共150立方米和部分雨污分流设施;该场养殖产生的废水和粪便排入沼气池后,排入贮液池,经泵抽管道输送,排入该场承包的约125亩山地,用作种植丰产林的肥料,但喷淋管网不合理,沼液未能及时被林地完全消纳,未消纳的沼液流入权属为东京塘村委会黄桐尾村的山塘,导致山塘水体受到污染.
另一部分沼液及部分冲栏水通过塑料管道排入该场承包约70亩的鱼塘.
(二)现场检查时,在场外东面山林路边约100米处发现有扔弃死猪(执法人员询问经营者时张传业否认系其所为);检查时养殖场周边部分田地种有花生、木薯等农作物,也有部分田地无人耕种;执法人员调查询问当地村民,反映养殖场臭味对其生活有影响,对水井水质无影响.
(三)根据《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化州市畜禽养殖区划定通告》(化府[2017]7号),该场在化州市依法划定的畜禽养殖限养区内.
","部分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一)由于交办案件前接群众投诉,2018年6月1日,化州市环保局已对该场依法立案,并派出执法人员会同中垌镇政府前往调查核实.
经核实后,6月5日,化州市环保局对该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化环责改字[2018]58号),责令该场于2018年6月30日前配套完善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零排放或达标排放;6月10日,根据6月9日的补充调查取证,化州市环保局对该场再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化环责改字[2018]60号),责令该场在2018年6月30日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
并拟依法对该场作出行政处罚.
(二)6月12日,化州市畜牧局根据相关规定对该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于6月底前完成整改,并派员指导其进行整改.
(三)6月16日,化州市环保局发出《行政处罚事前告知及听证告知书》(化环听告字[2018]23号)拟处罚20万元.
(四)化州市环保局、农业局、畜牧局,定期派员前往现场督促、指导养殖业主开展整治工作,并开展相应监测工作.
期间,化州市防疫部门对黄垌尾村饮用井水取样检测,根据养殖场特征污染物对氨氮、硝酸盐氮、耗氧量指标进行了分析,检测结果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化州市环境监测站对张传业承包的5张鱼塘和黄桐尾村被污染的山塘水质进行取样监测.
(五)6月14日,该场进行了以下整改:完成了储液池的覆盖,减少异味排放;完善了雨污分流设施;完成了堆粪棚的建设;拆除了一间直排污水的猪舍间墙;猪粪干湿分离机已邮购,正在发货途中;联系买家卖猪减少生猪存栏量,生猪存栏量已减至1200头.
(六)截至6月20日,已全部清栏停养,进行全面整改.
二、下一步工作,化州市委市政府将加强督促中垌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及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监管,全力督促该场在6月30日前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整改全面达标排放方可恢复生产,并对该场实施的环境违法行为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无","否""104","X440000201806180029","现举报茂名市交通局领导为出政绩,在道路工程的环保领域乱作为的事情:一条长十几公里、双向六车道的投资数亿元的茂名西部快线,项目没有做环评.
该道路横跨了当地的饮用水水源地-袂花江,鳌头自来水厂抽水口就在离桥不远的地方.
茂名市周边大量的危化品车辆深夜超载经过西部快线的袂花江桥,一旦出交通事故,槽车翻车,泄漏毒油,污染河流.
","茂南区","其他污染","被投诉的单位茂名市交通局,该局是西部快线建设项目的业主方.
2018年6月23日,区环保部门执法人员到西部快线及鳌头水厂新旧取水口现场调查并向相关职能部门调查了解,西部快线目前已经全线通车,该项目确实没有经过环评审批就已建成.
目前茂名市交通局已经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在编制鳌头镇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西部快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投诉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由于西部快线是茂名市高新区连接G15高速鳌头高速出入口主要的通道,确实有不少危化品车辆驶过车头村大桥(袂花江大桥),存在一定的环境污染风险.
在鳌头水厂未迁移的情况下,该项目建设横跨车头村大桥,对下游约730米的鳌头水厂原取水口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目前我区已将原鳌头水厂取水口停用,在车头村大桥上游约380米新建了鳌头水厂取水口,并且该取水口于2018年3月15日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现已正式投入运营,消除了鳌头水厂的安全隐患.
","无","否""105","X440000201806180030","茂名市电白区水东湾新城南海街道片区晏镜村村民反映:1.
晏镜村菜市场里面的食肆及商贩经营产生的污水和垃圾长期向旁边水面乱排乱扔,造成黑臭水体,对附近水生态环境破坏极其严重.
2.
晏镜村周边有很多皮鞋作坊,有些皮鞋作坊更是无证经营,把废弃的皮鞋边角料及生活垃圾随处丢放.
村干部纵容鞋厂生活垃圾及皮鞋废料堆积燃烧,产生的废气污染扰民.
","电白区","水,大气,土壤","2018年6月19日,接到中央督察组交办第14批141号来信转办件后,电白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副区长陈建翔带领区环保、南海街道办主要负责人到现场核查督办,要求立行立改,整改到位.
(一)南海街道办晏镜村菜市场里面的食肆及商贩经营产生的污水和垃圾长时间向旁边水面乱排乱扔,造成黑臭水体的问题部分属实.
经调查核实,南海街道办晏镜村菜市场管理处已对市场排水进行了改造,经营时产生的废水通过沉淀、过滤后再排出,不存在污水乱排,没有造成黑臭水体的现象.
但排查发现部分商贩在经营过程中将垃圾乱丢在商铺周边,没有及时清理.
(二)周边皮鞋作坊无证经营问题不属实.
经排查,晏镜村内共有皮鞋加工作坊16家(名单见支撑材料),其中4家已停产.
上述皮鞋小作坊都是家庭式手工加皮鞋,规模极小,工艺比较简单,经过简单车缝粘贴成鞋,加工过程中无加温处理,无烟无气无水排放,大部分作坊都配有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均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三)废弃的皮鞋边角料及生活垃圾随处丢放、堆积燃烧,产生的废气污染扰民的问题部分属实.
晏镜村自2013年以来,村内生活垃圾都是由村民自觉放置到村内的垃圾收集池,然后每天由承包的卫生队清理转运到区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没有人为焚烧生活垃圾情况;且晏镜村皮鞋作坊规模小,且部分是承料加工,产生边角料极少,边角料有小商贩回收再利用,没有村民随意丢弃及焚烧边角料现象.
但经查过程中发现该村水塘面浮有少量垃圾,有群众在水塘边乱倒建筑废料的现象.
","部分属实","(一)南海街道办迅速反应,针对存在的问题于2018年6月20日制定了《晏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由街道办主任为组长,组织开展对晏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二)6月21日,南海街道办组织召开班子会议,并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开展整治行动.
行动当日共出动村干部13人、铲车1台、拖拉机3台,对晏镜村市场周边垃圾堆放点以及卫生黑点进行清理,并对水塘水面的漂浮垃圾进行打捞,共计运走垃圾8车,运来河沙12车进行了回填和平整工作.
同时,对水塘周边围网进行加装和加固,制作禁倒垃圾警示牌,高效清理了垃圾和有效防止乱倒垃圾的行为.
(三)下一步,区环保分局将会同南海街道办继续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全面提高居民环保意识,使他们认识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自觉保护生态环境.
南海街道办将加强清洁卫生巡查,切实巩固提高整治成果,为晏镜居民创造水清地净的宜居环境.
","无","否""106","X440000201806180064","举报茂名市永诚环保开发有限公司的垃圾发电厂偷排刺激的酸恶臭味,废气严重超标,丰产的农作物失收,村民身体健康受到影响.
怀疑选址是否合适;环评是否通过;环保设施是否到位.
希望能拯救村民于水深火热之中.
","茂南区","大气","(重复投诉,与第8批63号相同)经茂名市环境保护局调查,群众反映的是茂名永诚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茂名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河之口90-2号,于2009年4月15日获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茂名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粤环审〔2009〕177号).
2015年11月12日获茂名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茂名永诚环保资源开发公司茂名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茂环验〔2015〕41号),于2015年11月正式投入生产.
主营业务主要以经营焚烧生活垃圾、电能为主.
该项目已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要求配套的环保治理设施,建成了烟气净化处理装置,有组织废气通过"半干法中和+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的设施进行处理,建成了烟气在线自动检测系统,并与茂名市环保局重点源监控平台联网,处理后的烟气经100米高烟囱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通过将垃圾池、渗滤液调节池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负压系统抽至焚烧炉燃烧处理等方式进行处理.
建设了两套地下污水管网系统和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全部用于垃圾车及卸料平台冲洗水、循环冷却和绿化等用水,全厂废水不外排.
2018年6月13日,茂名市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转,2#锅炉正在检修,2#引风机根据检修需要已停运.
茂名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在该公司厂区周边闻到明显的垃圾臭味,产生臭味的原因一是垃圾运输车辆排队等候过磅和卸料,部分车辆没有密封,垃圾臭味挥发;二是垃圾车辆在卸料间直接清理垃圾,卸料间的卸料门没有封闭,西边的卷闸门处于常开状态;三是2#锅炉正在检修,2#引风机停运,造成垃圾池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负压系统抽至焚烧炉燃烧处理不完全.
2018年6月15、16日,茂名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公司的废气和噪声进行了监督性监测,监测报告(茂环监委字〔2018〕第06-019号)显示,焚烧炉烟囱出口的有组织废气烟(粉)尘折算浓度为17.
7mg/m3,二氧化硫为54mg/m3,氮氧化物为137mg/m3,无组织废气氨为0.
01Lmg/m3,硫化氢为0.
01Lmg/m3,总悬浮颗粒物为0.
288mg/m3,昼间最高噪声为59.
0Leq值,夜间最高噪声为49.
8Leq值.
以上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部分属实","(一)责令该公司将立即关闭西边的卷闸门,加强环保管理,确保不作业的卸料门处于封闭状态,加大场地清洗频次,防止垃圾臭气外溢,污染周边环境.
(二)加强垃圾车管理.
茂南城管部门已明确要求,从6月起,禁止没有采取密闭设施车辆装运垃圾进入该厂处理,防止垃圾运输中产生臭气.
(三)责令该公司尽快完成2#锅炉检修工作,使垃圾池处于正常负压状态,加强除臭系统的维护,确保负压系统正常运行.
","无","否""107","X440000201806180065","反映位于高州市石鼓镇门前坡村流经原茂名矿务局居民区、马安山村民小组的农业灌溉河水体污染问题:原矿务局居民和马安山村群众的生活、养殖污水直接排到河道,马安山村村民吴建就养殖生猪的粪便直接排到河道,导致河床粪便淤积抬升,导致水体黑臭难闻.
","高州市","水","接到转办案件后,高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黄晨光、市长朱春保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责成市畜牧兽医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等职能部门和石鼓镇政府立即组成案件落实工作组前往调查.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群众所反映的农业灌溉河,亦叫天津支渠,从引鉴总渠分流而出的,流经原茂名矿务局住宅区、门前坡马安山村等,终点为门前坡村委会天津塘村农田,为农用灌溉水.
吴建就猪场位于门前坡村委会马安山村,于2005年建成投产,面积约120㎡,现存栏生猪62头,建有一个18m的沼气池,沼液排入天津支渠(农业灌溉河).
二、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原茂名矿务局居民区、马安山村民小组存在部分生活、养殖污水直排旁边的农业灌溉河(天津支渠)情况,石鼓镇天津塘支渠从原茂名矿务局留守处起至低坡村村渠段渠床淤积,淤泥发臭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
","部分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一)经工作组宣讲政策,吴建就已和镇政府签订协议,承诺自行关闭猪场,并拆除相关养殖设施,清理水沟,不得再在原址进行养殖.
截止6月24日,吴建就已退养全部生猪,并开始拆除相关养殖设施.
(二)6月21日,高州市水务局发出《整改通知》,责令高州市水利工程管理处采取措施,对群众反映渠道进行清淤整改,以保证群众农业灌溉用水.
至6月24日高州市水利工程管理处完成渠道清淤1200多米.
二、下一步工作(一)责成石鼓镇政府跟踪落实,督促该场加快退养进度,按时完成退养和相关养殖设施的拆除工作.
(二)加大对我市养殖场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快解决我市畜禽养殖业存在的污染问题.
(三)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作.
","无","否""108","X440000201806180066","茂名市茂南区官山三路333号(怡景住宅花园小区第一栋)广怡酒店2层凯歌商务KTV会所,自2009年开业以来,每晚营业到凌晨2、3点,噪声严重影响周边居民,多次向相关部门投诉未果.
于2016年督查时已经投诉过,没有相关部门跟进解决.
","茂南区","噪音","茂名歌烁迪美食城(杨雄建)经营过程中主要产生音乐声、产生厨房油烟及污水.
茂名歌烁迪美食城(杨雄建)对每间房间和房门安装隔音棉和隔音封条,消防通道安装了两层消防门及隔音封条、泡沫;油烟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向一楼外(公路)排放;污水排向一楼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下水道.
茂名歌烁迪美食城(杨雄建)建设项目已通过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和验收,茂名市环境保护局核发了《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有效期限从2013年1月25日至2018年1月25日,但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个体工商户发放排污许可证有关问题的复函》(粤环函〔2015〕267号)的相关规定:"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对象为企业事业单位",茂名歌烁迪美食城(杨雄建)可不办理排污许可证.
经区文体旅游局夜晚突击检查未发现茂名歌烁迪美食城(杨雄建)超时(凌晨2后)经营行为.
投诉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由于茂名歌烁迪美食城(杨雄建)场外现场的音乐声较小,主要是经营空调和家庭空调及空调排水滴水到防盗网的声音,无法对本次监测结果进行评价.
2018年6月22日,区环保部门根据茂名歌烁迪美食城(杨雄建)经营空调噪声超标及厨房产生油烟排放,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外排油烟等违法行为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茂南国(环)违改字〔2018〕79号],责令茂名歌烁迪美食城(杨雄建)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
","无","否""109","X440000201806180067","反映位于高州市区中心的交警大队南侧"华盈汽车维修中心",噪声扰民,喷漆废气扰民.
","高州市","大气,噪音","接到转办案件后,高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责成高州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潘州街道办组成案件落实工作组前往调查.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高州市华盈汽车维修中心位于高州市高凉西路122号(交警大队停车场),法定代表人为李青林,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440981L08561366M.
二、调查核实情况(一)2018年6月19日,高州市案件落实工作组的工作人员对高州市华盈汽车维修中心进行检查,发现该维修中心已停止营业,现场没有维修工人工作.
维修中心内停放有14辆小车有留守人员在场.
因维修中心已停业,现场无法确定是否存在噪音、废气等污染.
(二)经查,高州市华盈汽车维修中心所使用的场地已于2017年12月租赁期满,2018年6月6日起,该汽修中心处于停业状态.
","部分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一)2018年6月19日,鉴于该汽修中心没有经营场地,已不符合经营条件,高州市交通运输局依法回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彻底终止该企业在原址上经营.
案件落实工作组要求该汽修厂停止经营行为,并拆除相关汽修设施设备.
(二)2018年6月22日,案件落实工作组现场检查发现,该汽车维修中心已清拆大部分汽修设施设备,并着手搬迁工作.
(三)鉴于高州市华盈汽车维修中心不再具备作业条件,污染源消除,故2018年6月22日办结此案.
二、下一步工作责成高州市交通、环保部门加强对汽车维修行业的监管.
","无","是""110","D440000201806190034","红荔路199号彩虹橡根制造有限公司、普康工业园的文发纸业有限公司、广力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高凉东路(山美街道办)广东源丰食品有限公司离居民区比较近,烧煤排放废气影响周边居民.
","高州市","大气","接到转办案件后,高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责成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科工商务局、市工商局、园区办等职能部门和石仔岭街道办、山美街道办组成案件落实工作组前往调查.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一)高州市彩虹橡根织造有限公司位于高州市红荔路199号,成立于1988年,法定代表人容志华,有经营证照及环评手续,2017年该公司年产101亿米橡胶带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报告已备案,持有《排污许可证》.
(二)高州市文发纸业有限公司位于高州市石仔岭街道办荔枝墟村委会,法人吴浩文,有经营证照及环评手续,2017年该公司年产5万吨再生造纸项目已备案,持有《排污许可证》.
(三)高州市广力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位于高州市石仔岭街道原氮肥厂内,法定代表人吴军,该公司经营蒸压加气生产混凝土砌砖(环保轻质砖),有环评文件.
(四)广东源丰食品有限公司位于高州市高凉东路尾(山美区),该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9816178212982;法定代表人:卢楚强;经纬度(东经110°52'29"",北纬21°55'29"").
有环评手续,是一家以水果初加工为主的企业.
二、调查核实情况(一)高州市彩虹橡根织造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0日检查,该公司处于禁燃区,有两台4蒸吨锅炉,已进行锅炉改燃,燃料为生物颗粒,锅炉尾气采用水膜除尘设施,除尘废水循环使用.
根据该公司提供的第三方锅炉废气检测报告【(华科)环境检测(2018)第0403001号】显示,锅炉废气达标排放.
根据高州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高环监委字(2017)第10-28号)】显示,锅炉废气达标排放.
(二)高州市文发纸业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0日高州市案件落实工作组检查,该公司不在禁燃区内,有一台10蒸吨锅炉,燃料为进口印尼无烟煤(柴煤),离居民区较远,检查时该公司因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暂停生产.
根据该公司提供的第三方锅炉废气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TT检字20180118009;报告编号STT检字20180302005报告编号STT检字20180305017)检测结果达标,高州市环境监测站【高环监委字(2018)第05-001号】监测报告,生产锅炉废气达标排放.
(三)高州市广力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0日检查,该公司有经营证照及环评手续,不在禁燃区内,有一台6蒸吨锅炉,使用燃料为煤.
锅炉尾气采用水膜除尘治理,除尘废水经烧碱中和后循环使用.
根据该公司采样监测报告【(中正)环监字(2018)第022702号】显示,锅炉废气达标排放.
(四)广东源丰食品有限公司.
该公司所处区域属于禁燃区,公司有一台2蒸吨燃煤锅炉,公司称早已接到上级通知要求改为烧天燃气锅炉,公司也积极配合,天燃气已安装到厂内,也和天燃气锅炉公司取得联系,由于水果加工季节性很强,在还未安装好天燃气锅炉的情况下,应节收购了大量的荔枝、芒果,仍使用燃煤锅炉加工.
2018年6月20日,高州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及高州市案件落实工作组的工作人员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常生产,厂内现有2蒸吨锅炉一台,燃料为煤.
锅炉尾气采用水膜除尘治理,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高州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现场采样监测.
","部分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广东源丰食品有限公司位于高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未按期完成锅炉改燃,继续燃用高污染燃料,6月21日市环保局对该公司在禁燃区使用燃煤锅炉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高环案[2018]73号).
22日市环保局向该公司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排污行为,停止使用燃煤锅炉.
(二)2018年6月22日,高州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显示结果广东源丰食品有限公司锅炉污染因子二氧化硫浓度为658mg/Nm3,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的标准.
6月22日高州市环保局对该公司涉嫌超标排污行为立案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一)责成高州市环保局加强、加密对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确保现有环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二)督促企业按期完成各部门要求完成的整改任务,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杜绝废气污染,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三)把强化督查作为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企业升级的重要抓手,引导企业改造提升,推动企业转型.
","无","否""111","D440000201806190035","东岸镇竹朗乡后面山头一石场开采石头,黄泥流入农田,污染环境,炮石时震动太大,将附近房屋震坏.
曾一级级向上反映问题,但一直没有解决问题,希望督察组帮忙解决问题.
","高州市","生态","(重复投诉,与第5批67号相同)接到转办案件后,高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黄晨光、市长朱春保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责成市国土、林业、公安、安监、环保、农业等部门及东岸镇政府立即调查处理.
高州市委书记黄晨光,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春保,副市长岑解明先后多次到现场进行督办.
经查,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经查,高州市润鸿石料有限公司位于东岸镇竹朗村委会马坑村,法定代表人是张桂华.
该公司经营开采、销售片麻岩,持有《营业执照》、《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该公司附近村庄存在房屋出现裂痕情况.
群众因房屋裂痕问题多次向信访局和东岸镇政府申诉,属地政府多次组织双方协商,经第三方有资质的房屋鉴定评估公司评估,未能认定石场爆破行为与群众房屋出现裂痕存在关联,但群众不接受鉴定结果,导致协商无果.
由于矿区范围距离村民房屋不足300米,该公司根据安监部门意见,于2015年3月向茂名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变更缩小矿区范围申请,经茂名市国土资源局批复同意变更了缩小矿区范围,并核发了采矿许可证.
二、调处情况(一)2017年4月18日,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高州市案件落实工作组进行现场检查,开展对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回头看"工作.
随后在高州市环保局第一会议室召开马西石场(高州市润鸿石料有限公司)案件督办工作会议,根据各职能部门验收意见,同意该公司恢复生产,办结该污染投诉案件.
(二)石场对外运输路段属等级较低的乡村公路,始县道X616K20大简村委会路口终信宜市水口镇交界,全程水泥硬底化道路约11公里;大简村委会路口到竹埌村委会约7公里,经过桥梁一座(竹埌村委会石陂村桥,此桥长约5米,宽约4米,公路部门没有鉴定属危桥);此条乡道路况几段软路基的路面有损坏外,没有群众反映的严重破坏公路的情况.
经了解过,此石场平时运输碎石的主要是一些小吨位的农用运输车居多,2013年包茂高速茂名段开工建设,T6项目段经过此村,在建设过程中一些重型车经过此路,对公路造成影响.
(三)2018年6月10日接到第五批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67号交办案件后,高州市案件落实工作组到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碎石生产线不生产,噪声、粉尘污染治理设施完善,场内有一辆洒水车正在场内洒水降尘,开采矿口有一辆钩机正在对矿口排放废水的水沟进行修复,新扩建的洗砂场设备已拆除,有钩机在平复场地.
由于检查时该公司没有放炮开采,没有感到震感.
该石场在变更缩小后的矿区范围内开采,没有越界采矿行为.
目前,被缩小的部分矿区已部分复绿,仍有部分正在复绿进行中.
6月19日高州市案件落实工作组现场核查,该公司石场已停产.
(四)2018年6月17日上午,茂名市安监局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对高州市润鸿石料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现场核查,专家结论:1、矿区安全生产距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39号的要求.
2、开采爆破情况对周边村庄民宅没有影响.
3、采场台阶现状,采场东面由下往上数第二、三级台阶超高,超过设计高度3-5米,台阶坡面角度局部地段偏大(约75度),形成高陡边坡,存在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危险;采场不按开采设计要求自上而下开采.
依据安监总管一〔2017〕98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该台阶高度超过设计开采高度和不按开采设计要求自上而下开采,列入重大安全隐患.
根据安委办〔2017〕17号一的要求,非煤矿山企业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的,要立即停止生产消除隐患.
4、建议:针对上述情况,企业应停止生产,治理安全隐患.
(五)2018年6月19日,高州市农业局现场查看,发现污水道不影响农田,粉尘对石场周围造成轻微影响.
(六)高州市东岸镇派出所和东岸镇政府相关部门没有收到任何有关该公司石场打人的投诉案件.
","部分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2017年4月,高州市环保局对该公司未经审批擅自增加洗砂工艺的行为进行立案处理,处罚款10万元,并对该公司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止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恢复原状;该公司洗砂生产线已全部拆除完毕.
(二)2017年9月开始,关于涉及石场附近房屋(250多户)破裂要求赔偿问题,东岸镇与广东保顺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并与石场方及群众代表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抽取8-10户农户的房屋进行鉴定.
但在入户鉴定过程中,有四户拒绝签订协议书,导致该四户的房屋无法进行鉴定评估工作.
其余6户7幢房屋的完成鉴定工作.
2018年4月,广东保顺鉴定公司出具房屋鉴定结果显示,石场的爆破作业对被鉴定房屋现时存在开裂损坏无明显影响,未能认定爆破作业与村民房屋出现裂痕存在关联.
但群众代表一致认为该鉴定结论与实际情况不符,不接受本次鉴定结果,强烈要求石场对破裂的房屋进行赔偿,导致协商无果.
(三)2018年6月9日茂名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督察组现场督查,发现:1、矿坑废水收集设施不完善,部分矿坑生产废水未经收集处理通过路面排放;2、碎石堆场靠河边堆放,没有配套建设雨水收集边沟和收集处理池,雨水极易将碎石冲入旁边的塘坑河,造成河道堵塞.
督察组要求场方配套建设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和雨水收集边沟处理池等,达标排放.
(四)高州市安监局于2018年6月1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公司发出《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高)安监执现决〔2018〕3号):1、撤出采矿区内作业人员和设备、设施;2、责令暂时停产停业.
(五)2018年1至5月,高州市交通局在该公司石场附近路段共查处未采取措施防止货物扬撒案件36宗,造成公路污染案件19宗.
二、下一步工作(一)强化刚性执法和监管,责成国土、环保、安监、交通、水务等部门加强监管,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
(二)继续做好群众信访维稳工作,责成东岸镇政府牵头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快矛盾纠纷调解,解决信访人的环境诉求.
","无","否""112","D440000201806190036","南盛中学东面的恒禾农附产品有限公司主要是对鱼进行加工的,排放污水带有一股恶臭气味扰民.
该公司的燃气设备没有任何手续,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南盛中学后面不到100米有一家养猪场,猪场的粪便排到养鱼池里,散发恶臭气味扰民.
","化州市","大气,水","接到转办案件后,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落实责任单位,责成化州市新安镇政府承办,化州市国土局、化州市林业局、化州市畜牧局、化州市环保局协办.
化州市市委书记黄永、化州市市委副书记、市长谭剑锋作重要指示,副市长何林国先后多次到现场进行督办.
2018年6月20日案件落实工作组到现场核查,投诉问题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
(一)投诉鱼加工项目经营公司名称为化州市恒禾农副水产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份,主要从事农副产品、水产品的收购、初级加工、销售,即是将收购回来的鱼洗干净冰冻后打包外销;投诉燃气设备项目经营公司名称为化州市恒禾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储存、批发、零售液化石油气和零售钢瓶和燃气炉具,2家公司为同一法人代表.
(二)朱富国养殖场有两个栏舍,东边栏舍离南盛中学围墙最近距离55米,西边栏舍离南盛中学围墙最近距离110米,南侧为南盛中学.
面积共约607平方米,目前存栏量共有250头中猪.
二、现调查核实情况.
(一)化州市恒禾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相关批文和证照齐全,符合安全距离,暂未发现安全隐患.
(二)化州市恒禾农副水产品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11月,已过期.
清洗车间有恶臭气味,洗鱼废水经三个沉淀池处理后排放出来流入自己的鱼塘,鱼塘面积大约40亩.
经化州市环境监测站取水样检测,总磷超标.
该公司存在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登记表备案,未配套环保设施、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三)朱富国养殖场位于限养区,未配套完善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猪场的粪便排到附近养鱼池.
","部分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一)化州市环保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及《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化州市恒禾农副水产品有限公司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化环限字[2018]25号),责令该公司改正以上环境违法行为,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
并拟立案件依法进行查处.
(二)工作组要求该养殖场立行立改,于2018年6月21日上午10点前全部清栏关闭,待整改完毕经环保部门审核验收后才能继续复养或改作他用.
目前,朱富国养殖场猪只已全部清栏,并拆除舍内围栏,全面实现退养.
二、下一步工作:化州市南盛街道办及相关职能部门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管,全力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切实完成整改任务.
","无","否""113","D440000201806190037","投诉茂名市茂南区羊角镇大同管理区塘尾村的一间赖水坤、赖永川、赖列朝(三父子)、赖亚旺长期在该村养猪,臭气大,影响到隔壁居民的生活.
","茂南区","水","被投诉的养猪场位于羊角镇大同村委会塘尾村,赖永川一家的猪场建于2000年,面积240m2.
该猪场共有一条猪栏,14个猪舍,80头商品猪,建有一个100立方米的沼气池.
赖亚旺猪舍由其副屋改建而来,面积60m2,建有5个猪栏,2头母猪.
在靠近猪场的村民房屋,确实能闻到较强烈的养殖气味及听到猪叫声.
投诉情况属实.
","属实","6月20日,茂名市茂南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落实组立即将案件交由羊角镇政府牵头,区公安、国土、环保、畜牧等相关部门配合进行处理.
6月22日上午,羊角镇政府牵头组织区国土、环保、畜牧等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现场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劝说动员,赖永川三父子及赖亚旺于22日当天全部清理其养殖猪只,猪场已全部清空退养.
现场执法人员对上述养猪户进行现场教育,并告知其相关法律规定,一定切勿抱有退养后重养的思想,应当依法守法.
上述两间猪场养殖户现场口头承诺,不再养猪.
","无","是""114","D440000201806190040","公馆镇坡塘乡长塘村村边有一大型养猪场,持续了七八年,养殖规模为四五千头猪,距离村庄几十米,空气臭,猪屎随地排放,影响到村民农田的耕作,严重影响到村民的健康,目前已有村民因为污染问题死亡的案例,投诉到当地环保部门,一直没解决.
","茂南区","水","被投诉的养殖场为张智明个人所有,建设了2条猪舍,该养殖场离村边约50米(西北向),离农田约70米(西向),最远的一条栏舍离村庄最近民居约157米.
其中靠近村庄的猪舍有22个猪栏,养猪存栏320多头,离村庄较远的猪舍有16个猪栏,养猪400多头.
该养殖场有3个80立方米沼气池,共240立方米,养殖场猪粪、猪尿及污水经过沼气池发酵处理后排入贮液池,最后流入80亩面积的鱼塘(场主自身承包的鱼塘).
经现场勘察猪场附近农田,发现农作物有水稻、花生、红薯,生长情况良好,农田灌溉水沟比较清,未发现猪场污水流入农田现象.
在靠近猪场的村民房屋,确实能闻到较强烈的养殖气味及听到猪只叫声,投诉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6月17日上午,该养殖场已退养了靠近民居栏舍的猪只150多头,其余猪只运迁至离民居较远的栏舍.
区国土环境和城乡建设局(环保)于6月18日向张智明发出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茂南国(环)违改字〔2018〕73号],责令张智明养殖场立即对养殖场噪声、臭味进行整改.
公馆镇及区环保、畜牧部门通过联系村委会干部找到场主(茂南区公馆镇明伟猪场分场)张智明,通过耐心教育及劝导,其同意全部退养,并于6月22日下午,清走该猪场400头猪,还剩320头;6月23日上午,再清走240头猪,还剩80头,截至6月23日下午4时30分,已全部清走共720头猪,清空全部猪栏,完全退养.
至此该案件已办结.
","无","是""115","D440000201806190067","金煲村村民反映茂南大道和油城十路交界处建一个110千伏的变电站(金宝变电站),距离居民区20米不到,附近还有一个学校,担心辐射污染.
变电站已出公示,占地面积为1064平方,共三层,询问这么大的变电站要距离居民区多远才符合要求.
反对在居民区内建立变电站.
投诉到当地信访局,但信访局敷衍了事,回复村民说没有什么辐射.
投诉者想与督察组面对面沟通.
","茂南区","辐射","(重复投诉,与第6批63号相同)经茂名市环境保护局核查,群众反映的"茂名市茂南区荔晶新城小区南侧,要建设110KV变电站"是将建设两台63兆伏安主变,新建2回110千伏电缆约长2*0.
61千米的茂名供电局110千伏金宝输变电工程,是一座全户内变电站,所有电气设备均置于建筑物内,且采用全电缆出线.
该项目为室内变电站,建筑物对电磁场起到屏蔽作用,对外环境基本没有影响.
该项目目前处于施工图设计阶段,并未开工建设.
茂名供电局110千伏金宝输变电工程位于原茂名市电白区羊角镇金煲村北侧的金豪网球场内.
该项目距离荔晶商务酒店70米、距离荔晶新城80米、距离金煲村民宅21.
19米.
(一)审批情况.
该项目2013年11月,茂名市规划部门发布的《茂名市金宝小区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将该地块落实为"供电用地".
目前,该项目已于2016年5月25日取得茂名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对茂名市区110千伏金宝输变电工程变电站选址及电缆线路路径规划意见的复函》(茂规函[2016]156号);于2017年3月23日取得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茂名供电局110千伏金宝输变电工程投资项目核准的批复》(茂发改交审[2017]9号).
2017年3月,茂名供电局向茂名市环境保护局提交了委托具备资质环评单位的广东智环创新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编制的《茂名110KV金宝变电站环境影响报告表》、《茂名110KV金宝输变电工程公众参与调查及统计结果报告》、《茂名110KV金宝变电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初审意见》(电环函〔2016〕87号)、茂名市环境技术中心《茂名110KV金宝变电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茂环技〔2016〕26号)等报审资料.
茂名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3月22日通过了《茂名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茂名供电局110千伏金宝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茂环审[2017]9号).
(二)辐射问题.
变电站输变电设施产生的是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而非电磁辐射.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频率为0.
05kHz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即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0.
1mT(100μT).
由金宝变电站建设项目报告表设置的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可知:110kV金宝输变电工程建成运行后,变电站站址处工频电场强度为<0.
7V/m~0.
97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
16μT~0.
26μT;站址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为<0.
7V/m~0.
72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
16μT~0.
17μT;输电线路路径走廊评价范围内工频电场强度为0.
76V/m~7.
8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
23μT~0.
91μT.
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频率为0.
05kHz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即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0.
1mT(100μT).
因此,110kV金宝输变电工程项目建成后,周围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满足国家标准.
(三)安全问题.
该工程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工程》(HJ24-2014),项目电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变电站站界外30米,电缆管廊两侧边缘各外延5米(水平距离).
环评将变电站站界外30米作为敏感点界线划分,对界线内敏感点进行评估.
根据《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金宝变电站采用全户内式设计,站内设备均为封闭式组合电器(GIS)设备(安全情况下可直接触摸外壳),并且采用全电缆出线.
同时,所有电气设备将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集中布置,通过墙体对外进行隔离,从技术上、设计上确保安全可靠.
此外,项目建成后仍需接受来自政府监管部门的环保、消防等方面验收,安全上有多层措施保障.
国内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设计规范,对变电站与周边建筑的距离并没有明确要求,对电力电缆的安全距离也没有具体要求,仅对架空输电线路有具体标准.
在《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中,110千伏架空线路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距离需满足2米的标准.
","不属实","(一)为消除信访群众的疑滤,茂名市环境保护局委托茂名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到茂名市已建成的南香公园旁的110千伏福地变电站现场进行相关数据检测.
福地变电站与金宝变电站具有同样的电压等级、相似的设计规模,可作为对比对象.
(二)责令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对周边群众进行相关知识普及和解释工作,减少公众的担心,使群众支持该项目的建设.
下一步工作(三)根据"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原则,进一步落实属地政府责任,继续与群众保持联系做好维稳工作,加大输变电工程方面的相关知识宣传,加强对拟建项目规划的公开公示工作.
","无","是""116","D440000201806190071","高山镇上文岭村是禁养区,但现在张亚华家养殖户养了二三十头猪,臭味大,尤其是晚上四五点排放污水,污染严重.
","茂南区","水","被投诉的养殖户张亚华(又名张国伟)在其住宅背面建有猪舍,面积225m2,土地现状为建设用地(村庄),猪舍建于1987年4月左右.
该猪场养有2头母猪,36头商品猪,建有三级化粪池.
在靠近猪场的村民房屋,确实能闻到养殖气味及听到猪只叫声,投诉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6月20日,茂名市茂南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落实组立即将案件交高山镇政府牵头,区公安、国土、环保、畜牧等相关部门配合进行处理.
6月20日下午,茂南区政府主要领导带队组织高山镇政府和区公安、国土、环保、畜牧等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通过与养殖户张亚华(又名张国伟)沟通,并对其进行思想教育,6月20日晚,张亚华(又名张国伟)清退了部分猪只,6月21日,该户已对其养殖场全部清理完毕,并现场口头承诺尽快拆除猪栏,6月23日,区交办案件落实组人员再次到该养殖场检查,该养殖场已全部清理猪只,并开始清拆猪栏.
至此该交办件已办结.
","无","是""117","D440000201806190075","化州二中东南面1000米左右有一工厂,排放恶臭气味,影响到学校的学生及附近居民,尤其吹东南风的时候.
","化州市","大气","接到转办案件后,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落实责任单位,责成鉴江区管委会承办,化州市工商局、化州市环保局协办.
化州市市委书记黄永、化州市市委副书记、市长谭剑锋作重要指示,副市长何林国先后多次到现场进行督办.
6月20日,案件落实工作组到现场核查,投诉内容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
经查,该工厂名为化州市威五洋建材有限公司,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吴群娟.
2011年1月1日该公司从化州市建材玻璃厂承接过来继续生产至今的,主要是用石英砂、石粉、纯碱来生产玻璃马赛克.
该公司已通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取得《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检查时该公司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气经麻石水膜脱硫除尘后通过烟囱高空排放,麻石水膜脱硫除尘的废水经过收集池沉淀后循环使用.
该公司建有齐全的废气治理设施运行台账,固体废物主要是煤渣,该公司与第三方签订合同,将煤渣出售给水泥厂作原料使用.
(二)检查时该公司生产车间可闻到轻微煤燃烧臭味.
化州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报告表明,废气达标排放.
6月23日,该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广东甲鼎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分别在烟囱排放口、厂界上风向2米处、厂界下风向250米处、厂界下风向450米处(化州市第二中学)布置监测点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指标无超标.
","部分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一)对该公司生产车间可闻到轻微臭味问题,6月20日,化州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化环限改字[2018]27号),要求该公司加强精细化管理,杜绝跑、冒、漏、滴现象,避免对周边空气造成污染,影响居民生活.
(二)该公司已制定整改方案,对可能存在跑、冒、漏、滴现象的生产环节进行排查,对马赛克生产线废气排放和厂区内的嗅味问题及关于厂区内的灰尘问题,通过技术改造、加强环境管理等,进行逐一进行整改,以确保杜绝企业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二、下一步工作,化州市委市政府会加强督促鉴江区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和各自职责,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巡查监管,若发现该公司不正常运行治理设施,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需依法及时进行查处,确保周边环境安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无","否""118","X440000201806190031","反映茂名市高州市镇江圩鸡行位于市场中心,每逢农历三、六、九赶市集日,鸡行市场散后,市场污水横流、臭气熏天,环境恶劣.
","高州市","大气,其他污染","接到转办案件后,高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黄晨光、市长朱春保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责成高州市市场物业管理中心联合市工商局、市环保局等职能部门和镇江镇镇政府立即组成案件落实工作组前往调查.
经工作组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据调查,群众所指市场鸡行位于高州市镇江镇市场东侧中间的活鸡零售行,每逢农历三、六、九集市日,有十二家的活鸡零售商在该处销售活鸡.
二、调查核实情况(一)2018年6月20日下午,高州市市场物业管理中心联合市工商局、市环保局、镇江镇政府相关人员到达现场调查处理.
据调查,活鸡零售行鸡行散场后,市场管理人员会清理垃圾和鸡粪,清洗鸡行地板,保持鸡行场地清洁卫生.
但有时由于工作人员忙于其他工作或者市场停水,存在不及时清扫市场,造成鸡行不卫生的情况.
(二)检查时由于不是集市日,鸡行不营业,鸡行现场比较清洁,没有污水横流、臭气熏天、环境恶劣的情况.
","基本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一)要求镇江物业管理所加强市场摆卖秩序管理,加强市场卫生清洁,营造文明、卫生、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要求镇江物业所落实人员责任,强化鸡行卫生清洁,及时清扫鸡行垃圾和鸡粪,并用水清洗干净鸡行.
二、下一步工作(一)责成高州市市场物业管理中心落实行业主管责任,规范农贸市场卫生管理,开展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工作.
(二)责成镇江镇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充分发挥市场主办单位的作用,进一步巩固、提升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成效和常态化管理水平.
","无","否""119","X440000201806190032","反映高州市石鼓祥山镇富国猪场饲料厂(位于石鼓镇祥山)在河边粉尘大、噪音大,继续扰民,第一次提到未有拆除,还新砌了围墙,况且非法占用工业河边6米道路控制区建设饲厂,2016向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过,它只不过是象征性拆了河边的一排猪栏了事,应付了督察组的检查,此次反映要求全部拆除,把拆除照片给督察组检查.
此次来信督察组,希望建立长效打击机制,一是督促地方政府落实村委不得租用土地给养殖户,使其没有污染环境的场地和空间;二是立即拆除和永久关闭;三是不得有死灰复燃的机会,一改过去的做法,上面来打击就收敛一下,过后,偷偷又重来,建立长效汇报回访机制,每季度每年检查是否卷土重来,汇报省环保厅和上报环保部,使其不能到春风吹又生的腐败局面,又没有法律和制度可钻的形势和态势,因为是水源保护区,人民群众生活用水,长流之水,衷心希望督察组打击不是一次过,而是建立跟踪打击和使其不能死灰复燃的机制.
","高州市","噪音,大气","接到转办案件后,高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黄晨光、市长朱春保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责成高州市环保局、畜牧局、国土局、住建局、工商局和石鼓镇政府派员组成案件落实工作组对朱富国猪场饲料厂进行调查处理.
经查,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一、基本情况高州市石鼓镇祥山朱富国猪场饲料厂,位于高州市石鼓镇祥山桥南,在茂名市工业河高州段河堤两岸纵深100米范围内,2016年群众向中央环保督察第四督查组反映该饲料厂影响工业河问题,经工作组调查处理后,于2016年12月21日拆除饲料厂,办结该案件.
二、调查核实情况2018年6月20日,高州市环保局执法人员联合市畜牧局、国土局、住建局、工商局、石鼓镇政府对该猪场进行检查,发现该猪场已退养,自用饲料生产线已拆除,未发现恢复生产迹象.
不存在占用工业河6米道路控制区建设饲料厂的情况.
高州市环保局分别于2018年3月26日、3月27日、5月21日到朱富国猪场饲料厂进行检查未见该饲料厂有复产迹象.
石鼓镇镇政府于2018年6月7日现场检查,未发现死灰复燃情况.
投诉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将加强巡查,严防死灰复燃.
","无","是""120","X440000201806190033","反映化州市林尘镇荔枝埒村委会圣宝塘村王凯在荔枝埒村委会狗地办了一个无牌无证大型养猪基地,现在还有2000多头,该大型猪场离荔枝埒小学和荔枝埒幼儿园不足100米,离村庄不足50米,臭气熏天,严重影响了村民的生活、学习.
","化州市","水,大气","接到转办案件后,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落实责任单位,责成化州市林尘镇政府承办,化州市畜牧局、化州市环保局协办.
6月20日,林尘镇政府会同化州市畜牧局、化州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前往荔枝埒村委会调查核实.
经查,投诉内容基本属实.
一、基本情况.
被举报的养殖场经营者为王凯,位于林尘镇荔枝埒小学南面狗地,在化州市依法划定的畜禽限养区内,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环保相关手续、未配套完善污染防治设施.
二、调查核实情况.
该养殖场共建有五幢猪舍,猪舍建筑总面积约2317平方米;建有一个约21立方米的化尸池、一个约130立方米的沼气池、一个收集池、三个贮液池;现存栏量母猪90头、大中猪170头、公猪1头、小猪约800头、哺乳仔猪12窝;2017年出栏量1000头肉猪和仔猪,2018年已出栏中小猪500头;养殖废水经雨污分流,分三部分排放:一部分直接排入王凯承包约30亩的鱼塘.
一部分排入沼气池发酵后,沼液排入贮液池,用作王凯种植果林的肥料,王凯承包的果林约30亩.
一部分流入收集池后,用水泵抽送至该场西面的3个贮液池,贮液池周边地面有黑色粪便,有水沟通向南面,水沟有黑色液体.
王凯养殖场上述行为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基本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一)6月20日,化州市环保局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该场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化环限[2018]65号),责令该场完善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养殖废水达标排放或零排放,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才能恢复生产;6月22日,化州市环保局再次前往该场补充调查,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化环责改字[2018]70号),责令该场立即停止排污,于2018年6月30日之前按要求完成整改.
(二)化州市畜牧兽医局对该场提出整改要求,并派员驻场指导整改.
(三)林尘镇政府制定了《林尘镇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王凯养殖场整改方案》,成立工作组每天进驻该场落实整改.
(四)截止6月24日,该场已进行了以下整改:1、新增贮液池已选址挖好并开始砌砖;2、扩大了堆粪棚面积;3、干湿分离机正在物流发货运输途中;4、已卖出生猪377头,减少了存栏量.
二、下一步工作,化州市委市政府会加强督促林尘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及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监管,全力督促该场按要求完成整改,并办理相关手续才能恢复生产.
","问责2人.
对石鼓镇甘竹村委会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方富建实行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对高州市石鼓镇人民政府环保办主任罗冠华进行诫勉谈话.
","否""121","X440000201806190037","反映茂名市电白区望夫镇政府人员违法建设垃圾桶、垃圾压缩站:1.
不按照规定乱安放垃圾桶在茂名市电白区望夫镇塘肚村(省道282旁)公路边居民楼旁.
2.
非法建设垃圾压缩站,镇政府的人没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垃圾压缩站选址的论证、公示、召开听证会等程序,强行建设.
3.
允许一些老板、村委会的书记主任在望夫河非法采沙、采矿.
","电白区","土壤,生态","2018年6月20日,接到中央督察组交办第15批133号来信转办件后,电白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副区长陈建翔带领区环保、水务、国土、望夫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到现场核查督办,要求立行立改,整改到位.
一、反映电白区望夫镇政府不按照规定乱安放垃圾桶在塘肚村(省道282旁)公路边居民楼旁问题不属实.
经调查核实,该垃圾桶摆放点位于省道282线望夫镇塘肚村委会路口段南边,距离路边6米,周边比较开阔,南边附近没有民居,距离对面民居约30米.
在设置该垃圾桶安放点前,望夫镇塘肚村委会充分考虑到既要方便群众投放垃圾,又便于垃圾车统一收集运转,事先征得村民统一意见后才设置,每天早上5时至7时由垃圾车把垃圾清运走,已运作多年,镇村两级均未接到过群众关于反映垃圾桶布点不合理的投诉.
二、反映望夫镇非法建设垃圾压缩站的问题不属实.
该压缩站所处位置的前身为望夫镇垃圾收集堆放场所,自1990年开始投入使用,土地由该镇向芳塘村委会芳塘村征收,并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
该地块当时周围一片荒芜,杂草丛生,且不通公路,方圆一公里内无人居住,一直作为望夫镇生活垃圾临时堆放场.
为响应爱卫部门建成"一镇一站"的要求,经镇政府、塘肚村委会研究,决定在该生活垃圾临时堆放场原址上建设生活垃圾压缩站,并于2013年12月完成土建工程,2014年通过原电白县爱卫办验收,2016年10月安装垃圾压缩设备,但由于设备安装、电力供应等还存在一些问题,至今未正式运营,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并未对周边环境造成破坏.
三、反映望夫镇允许一些老板、村委会的书记主任在望夫河非法采沙、采矿的问题不属实.
经核实,望夫镇河道全长30多公里,拥有丰富的河砂矿产资源,过去曾发生过群众盗采河砂现象,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望夫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治理盗采河砂行为,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重拳打击整治后,有效地震慑了盗砂行为的嚣张气焰.
2017年11月3日,望夫镇政府组织人员会同电白区水政大队、阳江市阳西县水政大队进行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了河道非法采砂行为.
2017年11月27日、2018年4月11日,该镇先后两次组织人员,出动钩机、重型运输车等依法取得非法采砂场等行为.
行动共烧毁抽砂船1艘、抽沙工具1批,查扣钩机2台、铲车1辆、重型运输车1辆,对非法采砂盗砂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目前,该镇全境河道内没有非法采砂、采矿现象,河道水清岸绿.
","不属实","根据电白区委、区政府督办要求,望夫镇、村两级干部已深入塘肚村委会,了解社情民意,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好解释工作.
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垃圾清运工作,加强对垃圾点周边的环境进行整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垃圾压缩站运营后不影响群众生活,并保持高压态势打击盗砂、盗矿行为.
","无","是""122","X440000201806190038","1.
茂名高新区七迳镇尼乔村"石古洞河"的河涌被严重污染:茂名石化乙烯厂的移民区(厂前村)生活污水及化工厂污水未经过处理就直接排入该小河上游,造成水源的深度污染,水体变黑变臭.
2.
共青河支渠(米粮渠)尼乔段多年失修荒废.
","高新区","水","6月20日,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调研员冯雄和管委会副主任杨强组织高新公安分局、区环安局、社会事务局、综合执法局、七迳镇政府等有关部门到现场核查.
经查,"石古洞河"实际上是共青河米粮支渠,从共青河七迳边园村处分流而出,途经七迳边园村、沙罗埇,通过地下涵洞横穿茂名大道,流经秀官坡和埇丫村.
目前共青河米粮支渠由于河道淤泥沉积,河道两边杂草纵生,造成水渠水流动性较差,茂名大道涵洞附近河道堵塞严重,河水无法流经秀官坡、埇丫村,无法形成活水流动,造成村中部分河段水体变黑变臭.
经排查,共青河米粮支渠两边未发现有化工污水排入,仅有附近的居民生活污水、养殖废水和附近加油站、石化设备厂的生活污水排入.
群众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处理情况:一、共青河支渠(米粮渠)尼乔段多年失修荒废,主要是水渠处于下陂村和沙罗埇村之间,分属两个村委会,权属不清没人管,造成多年失修荒废.
二、经核查,共青河米粮支渠两边的加油站和化工设备厂的生活污水均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放,依法办理了环评、排污证和验收等环保手续.
三、去年以来,七迳镇政府均有投入资金对共青河米粮支渠(部分)进行淤泥清理,疏通河道,目前共青河米粮支渠上游河段已经清理完毕.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对秀官坡及埇丫村两边的养殖场进行整治,减少米粮支渠的水体污染;二是继续疏通共青河米粮支渠下游河段,清理淤泥,疏通整条支渠.
","无","否""123","X440000201806190039","反映茂名石化乙烯厂带给秀官坡村、捅丫村等自然村严重环境污染、安全隐患风险的问题:茂名石化公司乙烯厂距离茂名市高新区七迳镇秀官坡村、捅丫村等自然村400米不到,乙烯厂投产后烟气很多,有时还发出轰鸣声,到处弥漫着刺鼻的怪味,农作物枯萎的现象时有发生.
建厂时规划厂区周边800米内的村庄全部搬迁,多年前七迳镇政府曾组织相关村组干部开过有关搬迁工作会议,后来没有下文.
2008年乙烯厂发生爆燃后搬迁工作才重新被提上议程.
2011年省环保厅挂牌督办乙烯厂环保安全整改,并指示茂名市政府和茂名石化公司在指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由于种种原因,整改计划未能实施.
2013年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督办下,茂名市启动乙烯厂周边村庄搬迁工作,但只搬迁了三四条小村子,其余的村庄搁置下来.
2016年向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反映其环保安全问题.
经转办,茂名调查结果公布乙烯厂不存在环保安全问题.
提出几点疑问:乙烯厂的整改任务是否算完成"防护区"的划分有何法规或科学依据"卫生防护距离"是几米今天的秀官坡村、捅丫村等自然村是否还属于"生态宜居"的安全区有没有存在环保安全隐患","高新区","大气,噪音","群众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茂名乙烯是我国首座百万吨乙烯生产基地,分两期建成,一期工程30万吨/年乙烯,1996年9月建成投产;二期工程增加64万吨/年乙烯产能,2006年9月建成投产,先后获得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广东省环保诚信企业等荣誉称号.
根据国家环保部2008年11月26日批复的《茂名石化100万吨/年乙烯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乙烯厂区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安置范围涉及七迳镇的尼乔村委会织帽村、龙送岭村和马鹿村委会上七道村、下七道村和罗乾村.
尼乔村委会秀官坡村位于乙烯厂东南角,属上风向,该村离乙烯厂界最近约240多米,但不纳入搬迁包络线内,不属于卫生防护距离搬迁范围.
(一)关于乙烯厂距离茂名市高新区七迳镇尼桥村委会秀官坡村400米不到,到处弥漫着刺鼻的怪味,农作物枯萎的投诉问题.
茂名乙烯自建设之日起,遵照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的指导思想,采用国内先进、成熟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从原料、产品、工艺技术与设备、节能降耗、污染防治等方面实施全过程控制.
相继配套建设了1500t/h工业污水处理系统、排海管线、150t/h碱水处理系统、废碱湿式氧化系统、1000t/h污水回用装置、17000m3事故污水应急池等处理手段齐全的环保设施,确保"三废"得到有效治理,实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十二五"期间累计投入环保治理资金3.
26亿元,实施了废水总排口规范化整治、裂解炉低氮火嘴改造、丁二烯装置焦油除臭装置、化工CFB锅炉烟气脱硫脱硝设施、汽车密闭装车油气回收、新建危险废物暂存库等一系列环保措施,环保配套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环境综合治理手段更加完善.
一直以来,我局对茂石化乙烯厂进行了严格的环境监管.
经排查,今年以来乙烯厂各装置运行参数稳定,没有异常情况发生;锅炉、加热炉等装置烟气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正常,烟气达标排放、监测数据稳定实时上传至我局;污水处理臭气治理设施均运行良好,达标排放.
2018年6月21日,茂名市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废气、废水在线监控数据正常.
该公司厂区周边的尼桥村委会秀官坡村、潭波逻小学、乙烯南路等巡查时,未发现"刺鼻的怪味,农作物枯萎"的现象.
2018年6月25日,我局委托茂名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公司的废气和废水进行了监督性监测.
(二)关于乙烯厂卫生防护距离问题根据国家环保部2008年11月26日批复的《茂名石化100万吨/年乙烯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乙烯厂区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安置范围涉及七迳镇的尼乔村委会织帽村、龙送岭村和马鹿村委会上七道村、下七道村和罗乾村,涉及总搬迁量为5条自然村225户1350人.
由于人口的自然增长,乙烯厂区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范围内需搬迁的居民户数和人数已发生变化,经茂名市高新区重新核实需搬迁安置369户、1527人.
为推进搬迁,我市在七迳镇那楼村规划建设乙烯厂搬迁安置小区.
该安置区毗邻高水路,交通、生活异常方便,安置区总占地面积523亩;安置区配套了市政道路、市场、幼儿园、居委办公楼、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垃圾中转站等,且安置地的房桩基础也政府出资统一打桩.
那楼搬迁安置小区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和管理.
经过多方努力,茂名市政府共投入5.
81亿元,于2012年12月完成织帽村、龙送岭村118户搬迁安置工作,2013年12月完成上七道村、下七道村、罗乾村110户搬迁安置工作,2014年2月22日完成了所有搬迁任务.
2014年6月26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100万吨∕年乙烯改造项目环境问题进行摘牌,2014年8月12日,国家环保部以《关于茂名石化100万吨/年乙烯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环验﹝2014﹞158号)通过了乙烯改造工程竣工环保验收.
","部分属实","茂名市环保局将继续加强对该企业的环保监管,严格要求,督促企业不断加大环保投入,进一步提升环境治理和管理水平,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周边环境安全,切实维护周边群众环境权益.
","无","是""124","X440000201806190040","投诉茂名市信宜市水岸新都小区北侧存在一处原木木材加工厂,从事原木木板切割,有多台锯木设备,该厂为露天作业,未配套建设任何噪音防治措施,噪音严重超标且扰民.
经咨询,该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未取得环保主管部门环评批复.
该厂存在未批先建、未办理"三同时"验收手续、噪音超标的违法行为.
多次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投诉,但环保监管部门避重就轻,敷衍了事,不安排针对锯木厂的厂界噪音进行监测,且并不对其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未办理"三同时"验收手续、噪音严重超标等明显的违法行为作出任何查处.
","信宜市","噪音","接到交办案件后,信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落实责任.
信宜市长王土瑞、副市长梁志毅组织部署信宜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国土局成立联合工作组展开调查处理.
2018年6月21日,工作组对群众反映的木材加工厂进行现场调查.
经核查,群众投诉内容属实.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位于信宜市水岸新都小区北侧2间木材加工厂,分别是信宜市东镇永兴锯材厂(经营者:黄国荣)和信宜市东镇张耀珍锯材厂(经营者:张耀珍).
均于2004年建成并投入生产,现场每个厂有1台锯板机,主要从事木材锯板切割加工.
除工商执照外无其他相关部门证照.
二、调查核实情况.
环保部门核定2家锯材厂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噪声,未办理环保审批相关手续,未配套建设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
国土部门核定2家锯材厂属违法占用集体土地500平方米建设临时铁皮棚,没有固定建筑物.
住建部门核定擅自搭建的临建工棚5个,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租用的水岸新都施工方弃置的简易工棚也超过两年使用期限.
城管部门核定2家锯材厂露天作业,并占道堆放木板、木条、木糠等材料.
林业部门核定永兴锯材厂现场所使用的原木和锯材有无合法来源证明材料的木材为9立方米.
","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2018年4月份市环保局曾接到相关内容的投诉件并已派员进行调查,调查发现2家锯材厂存在中午切割锯木材产生噪声扰民的行为.
已于2018年4月17日下达《现场环境监察整改意见书》限于2018年4月18日开始调整开工作业时间,后期多次后督查时已停止午间切割锯木材产生噪声扰民的行为.
2018年6月21日市环保局已现场责令2家锯材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市国土局已经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改正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3天内自行拆除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改正违法行为.
市住建局现场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6月23日前拆除.
市城管局发放停止占用通知书,明确要求停止占用道路.
市林业局依法查处了永兴锯材厂无合法来源证明材料的9立方米木材,予以没收木材处理(折价4500元)并处罚款450元.
2018年6月24日下午,市住建局召集相关单位人员,租用钩机对2家锯材厂违章建筑进行拆除,拆除建筑面积约360平方米.
二、下一步工作.
信宜市市委、市政府将督促环保、住建、林业、工商、城管、国土等部门进一步加强该案件后期的监督巡查工作,防止死灰复燃,消除对周边市民的影响.
",,"是""125","X440000201806190073","反映高州市沙田镇高一杨村水头岭水库李任养猪场严重污染环境,这个养猪场没有任何环境保护措施,生猪日常排出的粪便等废物直接流入水库和周边农田、坑渠,最终进入沙田河流入淦江河.
村民曾经多次向当地村委会反映,要求村委会出面责令承租者搬迁养猪场,但一直没有结果.
据知,该养猪场没有办理任何证照,是一间非法养猪场.
","高州市","水","接到转办案件后,高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黄晨光、市长朱春保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责成市畜牧兽医局、环保局、工商局、水务局及沙田镇政府立即调查处理.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养殖场污染问题情况基本属实.
一、基本情况高州市沙田镇李任猪场位于高州市沙田镇高一杨村水头岭山塘边,属禁养区范围.
猪场现场未能提供任何证照,栏舍总面积420平方米,现存栏132头.
二、调查核实情况2018年6月20日,高州市案件落实工作组的工作人员对李任养猪场进行检查发现养猪场没有任何治理措施,猪场养殖产生的养殖废水直接排入水头岭水库.
据查,该水库为农业灌溉功能用水.
","基本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2018年6月20日,经案件落实工作组向猪场业主李任作政策解释,猪场业主李任当天和沙田镇政府签订协议,承诺于2018年6月28日前清空猪只,拆除养殖设施,自行退养.
工作组要求猪场按协议关闭猪场,通过验收后镇政府将予以关闭补偿.
二、下一步工作(一)因该猪场已自行退养,高州市案件落实工作组明确要求猪场按协议清空退养,在清空退养期间停止污染周边环境行为.
(二)督促沙田镇畜牧兽医水产站安排人员继续跟踪落实李任猪场的养殖设施拆除情况,加强对该猪场的巡查工作,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无","否""126","D440000201806200024","梅江公园路灯所到烈士公园的绿道上有一养猪场,恶臭味大,飘到绿道上,严重影响居民的休闲环境.
向信宜市环保局投诉了三个月,至今未改善,未关停.
","信宜市","大气","接到交办案件后,信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落实责任.
信宜市长王土瑞、副市长梁志毅组织部署信宜市农业局、环保局、国土局、住建局、林业局成立联合工作组展开调查处理.
2018年6月21日,工作组对群众反映的养猪场进行现场调查.
经核查,群众投诉内容属实.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养猪场是位于信宜市东镇镇大坡山东风村,养猪场负责人为陈东,于2016年建成,无相关部门证照.
二、调查核实情况.
农业部门核定该养猪场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生猪存栏130头,建有2个储粪池.
环保部门核定养猪场建有化粪池约20立方米,设置有排污口,养殖产生的猪粪、猪尿直接外排,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产生臭味扰民.
住建部门核定该猪场目前搭建猪舍3间,现场责令于6月23日自行拆除3间猪舍.
国土部门核定该猪场位于梅江公园路灯所到烈士公园的绿道上,属于设施农用地,在2015年整治"两违"期间,国土部门分别于9月30日和11月3日组织两次拆违行动拆除其搭建的临时建筑,此次为第三次违法搭建.
林业部门核定该猪场不在林业用地上.
","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为彻底解决该养猪场污染问题,工作组责令该养猪场将存栏生猪全部出栏清理,并拆除猪舍.
2018年6月21日,环保局下达《关于限期停养关闭的通知》,限期于6月23日前自行停养关闭.
6月22日,该养猪场开始自行清退存栏生猪.
6月23日,该养猪场已全部清退存栏生猪并拆除猪栏格.
6月24日,信宜市住建局联合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出动挖掘机一辆,拖车一辆,对该养猪场进行全面强拆,拆除面积288平方米.
6月24日,信宜市委书记邓惠林带领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到达该案现场检查督办时,充分肯定了该案件交办处理结果,并强调要认真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的调处工作,做到立行立改,坚决整改到位.
二、下一步工作.
信宜市委、市政府将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进一步加强对该案件的日常监管和巡查,防止死灰复燃.
","无","是""127","D440000201806200059","河边有一家大型图纸厂,污水直排河道,排放黑色污水,造成河道黑臭.
多次投诉无果.
","化州市","水","接到转办案件后,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落实责任单位,责成化州市新安镇政府承办,化州市国土局、化州市林业局、化州市畜牧局、化州市环保局协办.
化州市副市长何林国先后多次到现场进行督办.
6月21日,案件落实工作组到现场调查核实,投诉内容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
被投诉土纸厂位于化州市合江镇沙垌岭村,经营者为唐武风,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主要产品:土纸.
二、调查核实情况.
工作组现场检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生产设备已拆除,大部分厂房和仓库已拆除.
现场未发现有污水排出,河道未见黑色污水.
该土纸厂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项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部分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一)2016年9月8日,接群众投诉,化州市环保局会同合江镇政府对该厂进行查处,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八条(修改前),以及《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的规定,报化州市人民政府对该厂实施关闭.
2016年10月8日,化州市政府下达关于《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关闭合江镇唐武风土纸厂的决定》(化府[2016]53号),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生产、停止排污,并在15天内自行拆除生产设备.
合江镇供电部门依法对该厂实施强制断电措施.
(二)合江镇政府巡查时发现该厂仍有厂房未拆除,晾晒棚设施未拆,存在复产的可能性和安全隐患.
2018年6月19日,合江镇政府组织村建、环保、公安、供电等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共出动15人次和大型钩机一台,依法对土纸厂的厂房、设备彻底拆除,当天,共拆除厂房145平方米、晾晒棚225平方米.
截至6月21日,该厂已被全面取缔.
二、下一步工作化州市委市政府会加强督促合江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及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监管,防止该小型造纸厂死灰复燃,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无","否""128","X440000201806200072","茂名市茂南区羊角镇青山黄竹头村村民反映廖金平在村中间开设一个大型养殖白鸽场,占地面积几百平方米,周围都是村民住宅,该养殖场鸽群成千上万规模庞大,白鸽屎随地排放,堆积如山的白鸽绒毛每天24小时像雪花飘扬铺天盖地,白鸽声噪音扰民,","茂南区","噪声、大气","(重复投诉,与第11批61号相同)投诉人反映的茂名市茂南区羊角镇青山村委会黄竹头村廖金平养鸽场,原为村民廖金平旧宅,建筑面积约为100多平方米,已不再居住,后在一层楼顶加建一层,整栋楼房主要用于养殖白鸽.
因场主廖金平夫妇不配合,区交办案件落实组工作人员未能进入养鸽场内检查.
透过鸽场一楼的窗口及门缝观察,可见一楼大厅位置没有设白鸽养殖笼,但4个房间均设有白鸽养殖笼.
其中有3个房间共设置了24个白鸽养殖笼;1个房间设置了40个白鸽养殖笼,合计64个养殖笼,可养殖白鸽64对.
按二楼大厅也养殖白鸽估算,该养鸽场共有不超过100个白鸽养殖笼,其养殖的白鸽不多于350只.
根据《关于对白鸽养殖业规模化换算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粤环函〔2017〕418号)的相关规定:"根据个体大小差异,建议3只鸽子折算成1只肉鸡,通过换算后的总养殖量确定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的规模级别",廖金平养殖白鸽约折算成117只肉鸡.
《关于印发〈全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中划定"2000只<肉鸡出栏量<50000只"为肉鸡养殖户,廖金平养殖场规模小于2000只肉鸡,未达到专业户标准,属于散养户.
此外,羊角镇青山村委会黄竹头村为农村地区,不属禁养区范围.
由于该养鸽户关闭门窗,现场肉眼未见到有飘尘、飞扬的白鸽羽毛,也未发现污水、白鸽粪便随意排放堆放的情况.
在该鸽场周边也未闻到明显的臭味.
经咨询鸽场背后的住户,了解到主要是在阴雨天气的时候有臭味.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6月16日,茂名市茂南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落实组立即将案件交由羊角镇牵头,区畜牧、环保、公安、国土等相关部门配合进行处理;6月17日,区交办案件落实组带领区畜牧、公安、环保、国土等相关部门和羊角镇到现场进行处置,但鸽场一楼大门紧锁,无法打开.
工作人员多次联系廖金平,但其坚持拒绝开门接受检查.
2018年6月19日,区环保部门委托广东众惠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养殖场的噪声、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粉尘)、大气恶臭源(氨、硫化氢)进行监测,根据广东众惠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报告编号:ZH20180619002)对廖金平白鸽场的监测结果(选择的监测点为廖金平白鸽场四周布四个点进行监测)1.
噪声方面:测得的噪声昼间(白天)分别为49.
2分贝,52.
0分贝、55.
6分贝和48.
9分贝,夜间分别为:42.
0分贝、43.
1分贝、43.
7分贝和41.
3分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规定,廖金平白鸽场所在的区域为农村,对应的为1类标准(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廖金平白鸽场在噪声污染方面,所监测的4个点位中只有一个点超过昼间(白天)的55分贝标准0.
6分贝;2、无组织颗粒物(粉尘)方面:总悬浮颗粒物分别为:0.
043mg/m3、0.
068mg/m3、0.
075mg/m3、0.
063mg/m3,根据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
0mg/m3的标准,达标排放;3、恶臭物质方面:硫化氢:0.
004mg/m3、0.
006mg/m3、0.
007mg/m3、0.
005mg/m3,氨:0.
02mg/m3、0.
14mg/m3、0.
28mg/m3、0.
06mg/m3,根据《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规定,硫化氢的排放标准为0.
03mg/m3,氨的排放标准为1.
0mg/m3,监测值恶臭物质硫化氢及氨均小于排放标准,达标排放.
由于群众投诉不断,目前,我区职能部门及羊角镇政府工作正对廖金平进行思想教育工作劝导其退养.
","无","否""129","D440000201806210035","东岸镇竹朗乡马坑村的润鸿石场有限公司距离村里的房屋150米,污染农田、农作物、河水、饮用水,严重影响水果收成,采石放炮,震烂了很多房子,质疑环评手续的合法性,投诉了五年,没有结果.
认为镇政府和村干部是保护伞.
","高州市","生态","(重复投诉,与第5批67号相同)接到转办案件后,高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黄晨光、市长朱春保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责成市国土、林业、公安、安监、环保、农业等部门及东岸镇政府立即调查处理.
高州市委书记黄晨光,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春保,副市长岑解明先后多次到现场进行督办.
经查工作组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经查,被投诉石场名称叫高州市润鸿石料有限公司,位于东岸镇竹朗村委会马坑村,法定代表人是张桂华.
该公司经营开采、销售片麻岩,持有《营业执照》、《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该公司附近村庄存在房屋出现裂痕情况.
群众因房屋裂痕问题多次向信访局和东岸镇政府申诉,属地政府多次组织双方协商,经第三方有资质的房屋鉴定评估公司评估,未能认定石场爆破行为与群众房屋出现裂痕存在关联,但群众不接受鉴定结果,导致协商无果.
由于矿区范围距离村民房屋不足300米,该公司根据安监部门意见,于2015年3月向茂名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变更缩小矿区范围申请,经茂名市国土资源局批复同意变更了缩小矿区范围,并核发了采矿许可证.
二、调处情况(一)2017年4月18日,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高州市案件落实工作组进行现场检查,开展对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回头看"工作.
随后在高州市环保局第一会议室召开马西石场(高州市润鸿石料有限公司)案件督办工作会议,根据各职能部门验收意见,同意该公司恢复生产,办结该污染投诉案件.
(二)石场对外运输路段属等级较低的乡村公路,始于县道X616K20大简村委会路口,终于信宜市水口镇交界,全程水泥硬底化道路约11公里,大简村委会路口到竹埌村委会约7公里.
此条乡道路况几段软路基的路面有损坏外,没有群众反映的严重破坏公路的情况.
经了解过,此石场平时运输碎石的主要是一些小吨位的农用运输车居多,2013年包茂高速茂名段开工建设,T6项目段经过此村,在建设过程中一些重型车经过此路,对公路造成影响.
(三)2018年1月10日,高州市环保局接到茂名市环保局转来的《环保信访转办表》(茂环省转2018〕1号),该投诉件投诉事项一是与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案件反映情况内容重复;二是反映开采矿石以石粉淘沙造成周边水源污染.
高州市环保局于1月16日派出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处理,发现该公司石场除尘设施正常喷水,隔音墙完好,石场附近只有一条农业灌溉水渠,没有饮用水源吸水点,不污染居民饮用水.
另外检查发现,该公司开设洗砂工艺,共有3条洗砂生产线,压滤水经沉淀后部分外排.
(四)2018年6月10日接到第五批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67号交办案件后,高州市案件落实工作组到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碎石生产线不生产,噪声、粉尘污染治理设施完善,场内有一辆洒水车正在场内洒水降尘,开采矿口有一辆钩机正在对矿口排放废水的水沟进行修复,新扩建的洗砂场设备已拆除,有钩机在平复场地.
由于检查时该公司没有放炮开采,没有感到震感.
该石场在变更缩小后的矿区范围内开采,没有越界采矿行为.
目前,被缩小的部分矿区已部分复绿,仍有部分正在复绿进行中.
6月19日高州市案件落实工作组现场核查,该公司石场已停产.
(五)2018年6月17日上午,茂名市安监局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对该公司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现场核查,发现不按开采设计要求自上而下开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建议该石停产治理.
(六)2018年6月19日,高州市农业局现场查看,发现污水道不影响农田,粉尘对石场周围造成轻微影响.
(七)高州市东岸镇派出所和东岸镇政府相关部门没有收到任何有关该公司石场打人的投诉案件.
(八)2018年1至5月,高州市交通局在该公司石场附近路段共查处未采取措施防止货物扬撒案件36宗,造成公路污染案件19宗.
","部分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一)2017年4月,高州市环保局对该公司未经审批擅自增加洗砂工艺的行为进行立案处理,处罚款10万元,并对该公司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止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恢复原状;该公司洗砂生产线已全部拆除完毕.
(二)2017年9月开始,关于涉及石场附近房屋(250多户)破裂要求赔偿问题,东岸镇与广东保顺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并与石场方及群众代表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抽取8-10户农户的房屋进行鉴定.
但在入户鉴定过程中,有四户拒绝签订协议书,导致该四户的房屋无法进行鉴定评估工作.
其余6户7幢房屋的完成鉴定工作.
2018年4月,广东保顺鉴定公司出具房屋鉴定结果显示,石场的爆破作业对被鉴定房屋现时存在开裂损坏无明显影响,未能认定爆破作业与村民房屋出现裂痕存在关联.
但群众代表一致认为该鉴定结论与实际情况不符,不接受本次鉴定结果,强烈要求石场对破裂的房屋进行赔偿,导致协商无果.
(三)2018年6月9日茂名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督察组现场督查,发现:1、矿坑废水收集设施不完善,部分矿坑生产废水未经收集处理通过路面排放;2、碎石堆场靠河边堆放,没有配套建设雨水收集边沟和收集处理池,雨水极易将碎石冲入旁边的塘坑河,造成河道堵塞.
督察组要求场方配套建设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和雨水收集边沟处理池等,达标排放.
(四)高州市安监局于2018年6月1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公司发出《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高)安监执现决〔2018〕3号),责令该公司一是撤出采矿区内作业人员和设备、设施;二是暂时停产停业.
二、下一步工作(一)强化刚性执法和监管,责成国土、环保、安监、交通、水务等部门加强监管,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
(二)继续做好群众信访维稳工作,责成东岸镇政府牵头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快矛盾纠纷调解,解决信访人的环境诉求.
","无","否""130","D440000201806210036","投诉羊角镇青山村委会黄竹头村的一间养鸽养鸡场(老板叫廖金平),噪音和臭气扰民,动物粪便污染了村里的水源.
6月15日投诉过(编号D4400002018001026),有执法人员来现场看过,但养殖户没有开门,没有见处理,居民常年受困扰,多年多级投诉无解决,希望督促解决.
","茂南区","水","(重复投诉,与第11批61号相同)投诉人反映的茂名市茂南区羊角镇青山村委会黄竹头村廖金平养鸽场,原为村民廖金平旧宅,建筑面积约为100多平方米,已不再居住,后在一层楼顶加建一层,整栋楼房主要用于养殖白鸽.
因场主廖金平夫妇不配合,区交办案件落实组工作人员未能进入养鸽场内检查.
透过鸽场一楼的窗口及门缝观察,可见一楼大厅位置没有设白鸽养殖笼,但4个房间均设有白鸽养殖笼.
其中有3个房间共设置了24个白鸽养殖笼;1个房间设置了40个白鸽养殖笼,合计64个养殖笼,可养殖白鸽64对.
按二楼大厅也养殖白鸽估算,该养鸽场共有不超过100个白鸽养殖笼,其养殖的白鸽不多于350只.
根据《关于对白鸽养殖业规模化换算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粤环函〔2017〕418号)的相关规定:"根据个体大小差异,建议3只鸽子折算成1只肉鸡,通过换算后的总养殖量确定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的规模级别",廖金平养殖白鸽约折算成117只肉鸡.
《关于印发〈全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中划定"2000只<肉鸡出栏量<50000只"为肉鸡养殖户,廖金平养殖场规模小于2000只肉鸡,未达到专业户标准,属于散养户.
此外,羊角镇青山村委会黄竹头村为农村地区,不属禁养区范围.
由于该养鸽户关闭门窗,现场肉眼未见到有飘尘、飞扬的白鸽羽毛,也未发现污水、白鸽粪便随意排放堆放的情况.
在该鸽场周边也未闻到明显的臭味.
经咨询鸽场背后的住户,了解到主要是在阴雨天气的时候有臭味.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6月16日,茂名市茂南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落实组立即将案件交由羊角镇牵头,区畜牧、环保、公安、国土等相关部门配合进行处理;6月17日,区交办案件落实组带领区畜牧、公安、环保、国土等相关部门和羊角镇到现场进行处置,但鸽场一楼大门紧锁,无法打开.
工作人员多次联系廖金平,但其坚持拒绝开门接受检查.
2018年6月19日,区环保部门委托广东众惠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养殖场的噪声、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粉尘)、大气恶臭源(氨、硫化氢)进行监测,根据广东众惠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报告编号:ZH20180619002)对廖金平白鸽场的监测结果(选择的监测点为廖金平白鸽场四周布四个点进行监测)1.
噪声方面:,测得的噪声昼间(白天)分别为49.
2分贝,52.
0分贝、55.
6分贝和48.
9分贝,夜间分别为:42.
0分贝、43.
1分贝、43.
7分贝和41.
3分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规定,廖金平白鸽场所在的区域为农村,对应的为1类标准(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廖金平白鸽场在噪声污染方面,所监测的4个点位中只有一个点超过昼间(白天)的55分贝标准0.
6分贝;2.
无组织颗粒物(粉尘)方面:总悬浮颗粒物分别为:0.
043mg/m3、0.
068mg/m3、0.
075mg/m3、0.
063mg/m3,根据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
0mg/m3的标准,达标排放;3.
恶臭物质方面:硫化氢:0.
004mg/m3、0.
006mg/m3、0.
007mg/m3、0.
005mg/m3,氨:0.
02mg/m3、0.
14mg/m3、0.
28mg/m3、0.
06mg/m3,根据《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规定,硫化氢的排放标准为0.
03mg/m3,氨的排放标准为1.
0mg/m3,监测值恶臭物质硫化氢及氨均小于排放标准,达标排放.
由于群众投诉不断,目前,我区职能部门及羊角镇政府工作正对廖金平进行思想教育工作劝导其退养.
","无","否""131","D440000201806210044","东山街道办江岸村、教位管区塘虾村、黄竹山村、周路园村多家养猪场,污水直接排放,污染水源,周边环境.
曾向化州市环保局投诉,一直没有处理.
","化州市","水","接到转办案件后,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责成东山街道办、化州市农业局、化州市畜牧局、化州市环保局组成案件落实工作组前往调查.
6月22日工作组到现场核查.
经调查核实,投诉内容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
根据《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化州市畜禽养殖区划定通告》(化府通[2017]7号)的规定,群众反映的东山街道办江岸村、儒教位管区塘虾村、黄竹山村、周路园村,都在化州市划定的畜禽禁养区范围内.
化州市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以来,东山街道办对樟九河沿线儒教位、江岸村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进行整治,共关闭或清拆养猪场122间,目前该项工作正有序地推进,计划于6月30日止整治完毕.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黄竹山、周路园、塘虾、江岸共计约有12家养猪场.
上述猪场全部在化州市依法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内从事生猪养殖(养殖规模都是专业户以下).
且未能配套足够的消纳土地或养殖废水达标排放,导致部分养殖废水直接外排,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二)经化州市环保局查阅投诉历史清单,至今未发现曾接到上述区域关于养殖场污染的环境投诉.
","部分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6月23日至27日,化州市组织东山街道办、环保局、畜牧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上述禁养区内的养殖场进行整治关闭行动.
经过5天的综合整治,共关闭江岸村:劳承丰、冯德旺、劳文锋、劳业贵、劳土贵5家养殖场;清拆黄竹山村:李亚飞、李奇贤、李笋、李鸿汉4家养殖场;清拆周路园村:李清华1家养殖场;清拆塘虾村:李奇林、李奇东2家养殖场;整治行动共清理生猪484头.
(二)截止6月27日,群众举报区域存在的养殖场,已经整治关闭完毕.
二、下一步工作(一)化州市委、市政府会加强督促东山街道办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和各自职责,加强日常巡查,防止复养,确保周边环境安全;(二)加快推进化州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进度,为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环境;(三)继续做好群众信访维稳工作,主动与信访人沟通,加快解决信访人的环境诉求.
","无","否""132","D440000201806210077","恒基搅拌站排放的粉尘、噪声扰民,污水直排下水道.
2016年中央督察期间投诉过,停了一段时间后又重新生产.
","高新区","大气,噪音,水","2018年6月22日,市委常委、区党工委书记赵广辉和区党工委副书记、区管委会主任梁剑辉亲自带队,组织区环保安监局、区规建交通局等有关部门到投诉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被投诉的企业是茂名市恒基混凝土有限公司,该厂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于2010年12月15日经茂名市环境保护局批准,于2011年10月26日建成投入试生产,12月21日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同时在高新区环保安监局获得排污许可证(编号:4409912013000009).
调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
检查发现,该厂的生产废气主要是贮存水泥、粉煤灰的筒仓在装卸时产生的粉尘和原料堆放区的无组织扬尘.
该厂的简仓顶配备有脉冲式除尘器,水泥、粉煤灰等原料在装卸中产生的粉尘废气通过脉冲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处理后的降尘在重力作用下回落到筒仓重新利用.
该厂的沙石堆放区、河沙装卸区以及生产装置均装有水喷淋系统,减少厂内无组织扬尘的排放.
该厂建设有4个废水沉淀池(合计2690㎡),厂区的生产废水(搅拌机清洗水、混凝土运输车辆清洗水及地面冲洗水)经收集后排入废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用水补充,厂区内雨水经雨水收集池(合计188.
6㎡)收集后用于生产水补充,未发现污水直排下水道的现象.
废水沉淀池的沉淀沙石属于普通固废,作为建筑材料外售.
2016年中央督查期间,我区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反映"茂名市电白区开发新区混凝土搅拌站堆积大量废渣,污水横流.
(茂名大道两旁搅拌站)"的问题,对此,高新区环保安监局立即联合茂名市环境保护局对辖区内茂名大道两侧的两家混凝土搅拌站进行现场核查.
检查发现,我区辖区范围内茂名大道附近共有两家混凝土搅拌站,分别是茂名市恒基混凝土有限公司和茂名市宏基建材有限公司.
高新区环保安监局和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的执法人员对两家混凝土搅拌站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两家搅拌站的生产废水均通过自建的沉淀池沉淀回用,污水沉淀池沉淀的沙石都属于普通固废,作为建筑材料外售,均未发现污水横流和堆积大量废渣的问题.
","部分属实","鉴于以上调查核实情况,由于该厂现处于停产阶段,无法核定其废气和噪声排放情况,待其恢复正常生产后,高新区环保安监局将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该厂的废气、噪声进行采样监测,根据污染物排放情况再进一步处理.
","无","否""133","X440000201806210050","通过查询广东省环保系统网站,大部分环境行政处罚信息都没有公开.
环保部门不公开环境行政处罚信息,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也涉嫌掩盖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包庇企业.
10、茂名市环保局网站2015年以来环境行政处罚信息不齐全.
茂南区政府网站查不到2015以来环境环境行政处罚信息.
电白区、高州市、化州市、信宜市政府网站2015以来环境环境行政处罚信息不齐全.
","茂名市",,"经核查,茂名市环境保护局在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网行政处罚专栏(http://hbj.
maoming.
gov.
cn/wryhjjgxx/xzcf/index_3.
html)对本级2015年度至今所作出的全部行政处罚情况进行了公开,不存在公开不全面、遗漏的情况.
投诉情况不属实.
茂南区国土环境和城乡建设局在茂名市人民政府网和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政府网公开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其中在茂名市人民政府网遗漏公开信息4条,在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政府网遗漏公开信息8条.
投诉情况属实.
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电白分局在茂名市人民政府网公开了2015-2017年8月的行政处罚信息,2017年8月后则通过电白区人民政府网公开,其中2018年度有6份环境行政处罚信息未及时挂网向社会公开.
投诉情况属实.
高州市环境保护局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开了2015年度至今的全部环境行政处罚信息,由于2017年1月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发生变动,导致2017年1月至今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栏目与2015-2016年度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栏目不一致.
投诉情况部分属实.
化州市环境保护局在2017年5月前通过化州市环境保护局网向社会公开环境行政处罚信息,2017年6月开始通过化州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开,但部分公开的信息未采用全文公开的形式.
投诉情况部分属实.
信宜市环境保护局在信宜市人民政府网公开了2015年度至今的全部行政处罚信息,由于2017年1月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发生变动,导致2017年1月至今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栏目与2015-2016年度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栏目不一致.
投诉情况部分属实.
综上,投诉人对我市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不全面的投诉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在收到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督察组交办问题后,我市领导立即指示由市环保局牵头办理交办问题,各地政府做好具体调查核实和整改工作.
处理情况报告如下:(一)茂南区国土环境和城乡建设局已于6月29日在茂名市人民政府网行政处罚信息专栏(http://zwgk.
maoming.
gov.
cn/782963652/007125535/)和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政府网行政处罚信息专栏(http://www.
maonan.
gov.
cn/index.
phpc=category&id=243)补充录入缺漏信息,现已整改完毕.
(二)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电白分局已于6月25日在电白区人民政府网行政处罚信息专栏(http://zdly.
dianbai.
gov.
cn/zdly/category/153-hjxzcfxx)补充录入2015-2016年度全部、2017年度8月份前和2018年度遗漏的行政处罚信息,现已整改完毕.
(三)高州市环境保护局已于6月29日将2017年1月前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全部移至高州市人民政府网挂牌督办和行政执法专栏(http://www.
gaozhou.
gov.
cn/zdly/zdlyList.
aspxid=154)公开,现已整改完毕.
(四)化州市环境保护局正开展整改工作,拟于6月30日前在化州市人民政府网行政处罚信息专栏(http://www.
huazhou.
gov.
cn/site/areaListgroups_id=170&child_id=281&page=2)补充录入2015年至2017年度的环境行政处罚信息,以全文公开的形式公开.
(五)信宜市环境保护局正开展整改工作,拟于6月30日前将2017年前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全部移至信宜市人民政府网行政处罚信息专栏(http://www.
zdly.
xinyi.
gov.
cn/Category_3279/Index.
aspx)公开.
各区(县级市)环保部门今后将通过本级人民政府网站上述专栏公开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方式为全文公开.
","无","否""134","X440000201806210034","反映化州市平定镇政府强占平定镇翰堂大坡村旺垌坳农田堆积垃圾没有任何合法手续.
形成一个垃圾埋场,收纳了全镇拉来的大量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垃圾等等,还非法焚烧垃圾,浓烟滚滚.
非法填埋垃圾已经污染到附近下游村庄地下饮用水安全,水质急剧下降,严重影响村民身体健康.
","化州市","土壤","接到转办案件后,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落实责任单位,责成平定镇政府承办,化州市住建局、化州市卫计局、化州市环保局、化州市农业局协办,并组成案件落实工作组前往调查.
化州市市委书记黄永、化州市市委副书记、市长谭剑锋、副市长何林国先后多次作重要指示.
经查,投诉内容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
平定镇翰堂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位于平定镇新华农场546号与547号山之间,平定镇政府用于简易处理平定圩镇及周边村庄生活垃圾,该场占地面积约0.
5万㎡,填埋垃圾体量约2万m,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6月22日,平定镇政府牵头,会同化州市住建局、化州市卫计局、化州市环保局、化州市农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工作组,对平定镇翰堂生活简易垃圾填埋场进行现场核实、调查取证.
调查时,未发现有焚烧垃圾现象和垃圾渗液外排.
(二)平定镇人民政府为了解决平定圩镇居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2007年从国营新华农场承包了十六队546、547号山作生活垃圾处理场使用.
群众反映政府强占其田地堆积垃圾是失实的.
(三)平定辖区内医院的医疗垃圾都委托有资质企业回收处理,固体废渣都用作道路维修处理.
群众反映的垃圾场收纳工业垃圾、医疗垃圾的问题与事实完全不符.
(四)经查,焚烧垃圾这种行为发生在整治前.
今年5月份垃圾场封场关闭后,平定镇已不再焚烧垃圾,所有垃圾均清运到垃圾焚烧发电厂或市级垃圾填埋场.
(五)6月23日,平定镇委托化州市疾控中心对农户饮用井水进行检测化验,检测结果基本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暂未出现群众反映的水质急极下降,严重影响村民身体健康的问题.
","部分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一)2018年5月31日,化州市住建局发出通知,要求平定镇按上级整改要求落实整改,并对镇级生活垃圾填埋场实行"每日一报"工作制度.
(二)化州市住建局成立专项督查组加强对平定镇翰堂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的督查,确保该场经整治后不再持续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2018年6月26日,化州市住建局发出督办通知,要求平定镇政府委托有资质单位对翰堂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进行评估及编制整治实施方案,并尽快组织实施.
(三)6月24日,化州市环保局分别去函化州市住建局、平定镇政府,要求:1、住建局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监督和指导,督促平定镇政府聘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评估,科学制定整治方案,积极实施整改;2、要求平定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履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聘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评估,在上级住建部门的指导下,科学制定整治方案,积极实施整改,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四)整改情况:1、根据粤建村函[2017]2588号文件精神,按照《生活垃圾填埋操作流程》规范操作就地封场.
截至2018年6月10日,平定镇翰堂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已先行完成简易覆土整治工作.
2、化州市住建局已委托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该填埋场就地封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整治实施方案.
3、平定镇已经聘请广东甲鼎公司对地表水、地下水进行实地监控监测.
4、平定镇委托化州市疾控中心对农户饮用井水进行检测化验,检测结果基本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下一步工作.
(一)化州市委、市政府将加强督促平定镇政府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巡查管理工作,确保在整改期间不再发生倾倒、焚烧垃圾行为;(二)积极配合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加快完成该填埋场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整治实施方案的编制,并严格按照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进行整改,确保该场经整治后消除垃圾堆体的安全隐患及产生的臭味,有效减少渗沥液产生,有效控制处理填埋气体及渗沥液对周边环境的污染,改善景观达到生态恢复的目的;(三)定期持续针对渗沥液、大气、臭气、填埋气体、地下水、地表水进行环境监测,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治工作的有持续有效,确保周边环境安全;(四)同时要继续做好群众信访维稳工作,加强与群众沟通,加快解决信访人的环境诉求.
","无","否""135","X440000201806210068","高州市源顺油脂有限公司常年以废弃的动物脂肪类为材料违法加工炼油,排放的废气、污水严重污染生态环境和村民健康.
","高州市","大气","(重复投诉,与第8批148号相同)接到转办案件后,高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黄晨光、市长朱春保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责成市环保局、市卫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和石鼓镇政府等部门立即组成案件落实工作组前往调查.
经查,该案件与中央环保督察第八批148号来信投诉案件重复,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
高州市源顺油脂公司位于高州市石鼓镇甘竹村委会旁边,持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加工销售工业用油脂、猪油、鱼油、非食用动植物油脂等)和饲料生产许可证,停产前主要生产非食用饲料猪油,饲料猪油主要供给广西省漓源饲料有限公司各地分公司(有《购货合同》和销售台账).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经查,2015年3月13日,该公司因超标排放废气污染物被高州市环保局限期停产整治.
2015年7月1日,该公司废气各项污染因子治理达标排放后,高州市环保局准许其恢复生产.
2018年5月16日,该公司被群众投诉偷排污水和废气,高州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迅速到场检査,发现该公司厂区卫生环境较差,其炸猪油车间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设投产,工作人员当场责令该公司停产.
2018年5月27日,高州市环保局对该公司的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
2018年6月13日工作组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停产,其炸猪油车间及生产车间的电闸和导热油炉仍在查封中,申请解封的蒸汽锅炉的管道及其尾气管道已拆除,没有废水外排.
(二)甘竹村村民健康问题调查情况.
接到投诉案情后,案件落实工作组紧急布置相关部门核查处置.
高州市疾控中心、石鼓镇中心卫生院制定了工作方案,并立即派出公共卫生股、临床医生护士、流行病学专家、水质监测中心等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处置.
石鼓甘竹村下属4条自然村,分别为甘竹村、车田村、元岭村、官塘村,现有总人口4982人,共1120户.
该村有村医两人,据查看两村医提供的2017年下半年至今的诊疗记录,发现就诊病例以感冒、咽痛、上感、腹痛和腹泻为主,未见诊断为癌症的诊疗记录.
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系统数据显示,石鼓甘竹村2017年共报告死亡病例22例,粗死亡率为4.
42‰,低于高州市2017年人口粗死亡率为5.
72‰).
2018年1月至今报告死亡病例13例,粗死亡率2.
61‰,低于高州市同期人口粗死亡率2.
29‰.
13名病例的年龄分布均在61岁以上.
截至6月17日,共建立甘竹村居民健康档案82份.
","部分属实","一、调处情况(一)2018年5月28日,高州市环保局对该公司未批先建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6月8日高州市环保局向该公司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6月16日高州市环保局向该公司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
(二)对源顺油脂公司周边土壤和井水进行监测.
6月14日,高州市农业局在高州市源顺油脂公司周边的农田进行现场勘察,并按程序抽取了源顺油脂公司附近土地的土壤样品并封存送省有关部门进行监测,目前正在等待样品检测报告.
6月14日,设施州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在地理位置上最接近源顺油脂有限公司和长朗坑小河的甘竹村委会元岭村的黄瑞娟家、官塘村的黄品佳家、车田村的何庆权家、甘竹村的方奕伴家和大水田村委会新车村的梁广柱家各采集一份井水样品,于5时50分送达市疾控中心进行检测.
检测结果显示5份井水各项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
二、下一步工作(一)高州市将督促市委政法委、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及石鼓镇党委政府继续跟进该问题,督促该企业做好关闭拆迁工作.
(二)强化石鼓镇政府属地责任,继续做好群众信访维稳工作,主动与信访人沟通,加快解决信访人的环境诉求.
(三)继续对高州市石鼓镇甘竹村委会村民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诫勉1人:高州市石鼓镇人民政府环保办主任罗冠华;党纪警告处分1人:石鼓镇甘竹村委会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方富建.
","否""136","D440000201806220004","(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新堤路邮电宿舍大厦楼下)一垃圾中转站散发臭味,凌晨开始运垃圾,噪声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多次投诉未果.
","信宜市","大气,土壤","群众反映的垃圾转运堆放点情况与2018年6月19日交办的第14批66号(来电)交办案件内容相同,属于重复投诉.
接到交办案件后,信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落实责任.
信宜市长王土瑞、副市长梁志毅组织部署信宜市城管局、市环保局成立联合工作组展开调查处理.
2018年6月24日,工作组对群众反映的垃圾转运堆放点进行现场调查.
经核查,该垃圾转运堆放点的存在问题已于2018年6月23日整改完成.
一、基本情况群众反映的垃圾转运堆放点位于信宜市新中路与新堤路交界的T字路口处,附近是市邮政局职工宿舍楼.
该堆放点是由信宜市环卫部门设立的,设置有4个垃圾桶.
由于历史原因,信宜市城区一直没有规划预留环卫配套设施建设用地,城区清扫保洁垃圾没有专门的中转装车场地,环卫部门只能根据各个片区实际选择一处相对空旷的道路作为中转装车点.
近20年来,新堤路公厕路段一直作为保洁垃圾装车点.
同时,因新尚片区有主干道、多个大型住宅小区、商业街、农贸市场等,而且新堤路属于夜市街,每日产生的垃圾量巨大,每日早晚各一次压缩车沿街定时收集生活垃圾无法满足市民的需求,需要设置临时垃圾收集转运点作为补充,方便没有及时将垃圾投放垃圾收集车的市民投放.
尽管环卫工人每天清运垃圾,仍然跟不上垃圾增长速度,加上部分市民爱护环境意识不高,乱丢放现象时有发生.
二、调查核实情况在接到群众第一次投诉(第14批66号)后,2018年6月20日至6月27日期间,联合工作组到现场核查督办.
经现场核实,该堆放点垃圾清运垃圾时间为每天早上7时开始,最迟晚上10时结束;中午12-15时,夜间10时至次日上午7时停止清运,其他时间并未进行垃圾清运作业.
群众反映凌晨开始运垃圾,噪声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多次投诉未果等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城管部门继续加强对该处垃圾收集转运点的清运作业管理,合理安排垃圾转运时间,保持周边环境卫生清洁,减少臭味、噪声对周边市民的影响.
二、下一步工作.
信宜市委、市政府将督促城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该案件日常监管和巡查,严格执行垃圾转运时间,严禁在休息时间作业,减少对周边市民的影响.
","无","是""137","D440000201806220012","(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光华北路祥A阁)举报祥A阁楼下鱼得水湘菜馆等6家餐饮店,油烟废气直排和鼓风机噪声严重扰民,15年以来投诉到茂南区环保局,还有市环保局,均没有得到处理及回复.
","茂南区","大气,噪音","被投诉的餐饮店位于茂名市茂南区光华北路祥禧阁A栋楼,经调查只有3家餐饮店,均为小型饮食店,分别是1.
茂名市茂南区阿凡奇美食店主要经营手抓饼,没有专门设置厨房,只有一个电加热炉用来加热成品饼,基本上无油烟,该店没有排风设施;2.
茂名市茂南区味八坊麻辣烫店主要经营麻辣烫,厨房只设置了一个家庭用的双头炉和一个单头炉,一台家庭用的油烟机,平时很少炒制食品,油烟排放量很小,但其厨房向小区内有常开的窗口,厨房室内的废气对小区有一定的影响;3.
茂名市城区鱼得水川味馆主要经营川菜,厨房约20m2,建设了三个标准炉头,油烟未经处理直接通过管理向外排放,厨房新风入口见机噪音较大,对周围环境存在较大影响.
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6月23日,茂名市茂南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落实组立即将案件交官渡街道牵头处理,区国土环境和城乡建设局(环保)、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6月25日,区国土环保和城乡建设局(环保)、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和官渡街道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2018年6月25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对茂名市城区鱼得水川味馆存在问题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茂南市管新责改字[2018]2-10号)、对茂名市茂南区味八坊麻辣烫店存在问题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茂南市管新责改字[2018]2-11号),责令上述这两家店于2018年7月2日前改正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对茂名市茂南区阿凡奇美食店发出了《关于责令停止经营活动的通知》,责令该店立即停止从事经营活动;2018年6月26日,区国土环境和城乡建设局对茂名市城区鱼得水川味馆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茂南国(环)违改字[2018]61号),责令其即日起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并于15日内完成抽烟治理.
2018年6月26日,茂名市城区鱼得水川味馆加装了油烟处理器,并修复了漏油的排烟管道,并更换了静音厨房新风机,并对因油烟漏油而污染的地面进行清理,现场整改基本完毕;茂名市茂南区味八坊麻辣烫店于2018年6月25日将其向小区内敞开的窗口进行了封闭;茂名市茂南区阿凡奇美食店已于2018年6月25日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对其发出《关于责令停止经营活动的通知》后,暂时停止营业.
","无","是""138","D440000201806220013","(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黄岭镇水西管区照壁村)照壁村村后面的农田被一个姓陈的人非法占用做养殖场,养了4-5千头猪、3-4千只鸡,粪便直接填埋,粪水直排,臭气熏天,污染水源、污染环境,占用面积有3/400亩地.
多次向当地、区、市环保等相关部门举报,但没有人处理,也没有反馈.
已经两、三年了.
","电白区","水,大气","2018年6月23日,接到中央督察组交办第18批59号来电转办件后,电白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副区长陈建翔带领区府督查室、环保、黄岭镇政府等主要负责人到现场核查督办,要求立行立改,整改到位.
一、反映电白区黄岭镇照壁村养殖场,养了4-5千头猪、3-4千只鸡,粪便直接填埋,粪水直排,臭气熏天,污染水源问题部分属实.
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养殖场位于电白区黄岭镇水西村委会牛岭窝,全称为茂名市电白区辉强种养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陈广辉,黄岭镇水西村委会照壁村人.
该种养专业合作社生猪养殖项目采用温氏高床养殖,建有猪舍一栋(约700平方米,经区畜牧部门核准,全部满栏只能养殖约400头猪)、自动刮粪、尿液和水分离以及雨污分离系统、沼气池2个、储液池3个,周边均为山岭,距离最近村庄约1.
5公里,已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该生猪养殖项目自2017年12月开始进猪养殖,2018年3月售卖出最后一批肉猪后到现在一直停养,猪舍一直处于闲置,现场较为整洁,没有废水排放现象.
该种养专业合作社饲养肉鸡项目在山脚建有鸡舍3栋,一栋硬底化鸡舍现存肉鸡约1000只,其余两栋鸡舍未投入使用.
饲养肉鸡项目产生的排泄物经收集后出售,没有外排现象,但该饲养肉鸡项目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二、反映两三年来多次向当地、区、市环保等相关部门举报,但没有人处理的问题不属实.
经查实,该种养专业合作社自建成投入使用以来,黄岭镇政府、区环保分局均没接到过相关投诉举报.
","部分属实","黄岭镇政府已成立案件办理领导小组,责令该种养专业合作社肉鸡饲养项目完善相关手续,并由该镇环保工作组、镇兽医站监督实施,确保种养专业合作社落实整改任务,督促其依法依规种养生产.
","无","否""139","D440000201806220021","东山街道办江岸村、教位管区塘虾村、黄竹山村、周路园村多家养猪场,污水直接排放,污染水源,马路两旁水污染严重.
曾向化州市环保局投诉,一直没有处理.
","化州市","水","(重复投诉,与第17批52号)接到转办案件后,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责成东山街道办、化州市农业局、化州市畜牧局、化州市环保局组成案件落实工作组前往调查.
6月22日工作组到现场核查.
经调查核实,投诉内容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
为了推进小东江整治,确保取得实效,2017年4月,化州市政府重新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扩大禁养范围.
根据《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化州市畜禽养殖区划定通告》(化府通[2017]7号)的规定,群众反映的东山街道办江岸村、儒教位管区塘虾村、黄竹山村、周路园村,都在化州市划定的畜禽禁养区范围内.
化州市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以来,东山街道办对樟九河沿线儒教位、江岸村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进行整治,共关闭或清拆养猪场122间,目前该项工作正有序地推进,计划至6月30日整治完毕.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黄竹山、周路园、塘虾、江岸共计约有12家养猪场.
上述猪场全部在化州市依法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内从事生猪养殖(养殖规模都是专业户以下).
且未能配套足够的消纳土地或养殖废水未能达标排放,导致部分养殖废水直接外排,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二)经化州市环保局查阅投诉历史清单,至今未发现曾接到上述区域关于养殖场污染的环境投诉.
","部分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6月23日至27日,化州市组织东山街道办、环保局、畜牧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上述禁养区内的养殖场进行整治关闭行动.
经过5天的综合整治,共关闭江岸村:劳承丰、冯德旺、劳文锋、劳业贵、劳土贵5家养殖场;清拆黄竹山村:李亚飞、李奇贤、李笋、李鸿汉4家养殖场;清拆周路园村:李清华1家养殖场;清拆塘虾村:李奇林、李奇东2家养殖场;整治行动共清理生猪484头.
(二)截止6月27日,群众举报区域存在的养殖场,已经整治关闭完毕.
二、下一步工作.
(一)化州市委、市政府会加强督促东山街道办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和各自职责,加强日常巡查,防止复养,确保周边环境安全;(二)加快推进化州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进度,为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环境;(三)继续做好群众信访维稳工作,主动与信访人沟通,加快解决信访人的环境诉求.
","无","否""140","D440000201806220072","公馆镇坡塘乡长塘村村边有一大型养猪场,持续了七八年,养殖规模为四五千头猪,距离村庄几十米,空气臭,猪屎随地排放,影响到村民农田的耕作,严重影响到村民的健康,目前已有村民因为污染问题死亡的案例,投诉到当地环保部门,一直没解决.
近日,被投诉到中央环保督察组后,有人通风报信,环保等部门来检查的上午,养猪场将污染的地方(沟渠、农田、桥)用钩机填埋了,"毁尸灭迹",下午环保局的人就来看,忽悠百姓.
","茂南区","水","(重复投诉,与第10批73号相同)被投诉的养殖场为张智明个人所有,建设了2条猪舍,该养殖场离村边约50米(西北向),离农田约70米(西向),最远的一条栏舍离村庄最近民居约157米.
其中靠近村庄的猪舍有22个猪栏,养猪存栏320多头,离村庄较远的猪舍有16个猪栏,养猪400多头.
有3个80立方米沼气池,共240立方米,养殖场猪粪、猪尿及污水经过沼气池发酵处理后排入贮液池最后流入80亩面积的鱼塘(场主自身承包的鱼塘).
经现场勘察猪场附近农田,发现农作物有水稻、花生、红薯,生长情况良好,农田灌溉水沟比较清,未发现猪场污水流入农田现象.
在靠近猪场的村民房屋,确实能闻到较强烈的养殖气味及听到猪只叫声,投诉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6月17日上午,该养猪场已退养了靠近民居栏舍的猪只150多头,其余猪搬迁至离民居较远的栏舍.
区国土环境和城乡建设局(环保)于6月18日向张智明发出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茂南国(环)违改字﹝2018﹞73号),责令张智明养殖场立即对养殖场噪声、臭味进行整改.
公馆镇及区环保、畜牧部门通过联系村委会干部找到场主(茂南区公馆镇明伟猪场分场)张智明,通过耐心教育及劝导,其同意全部退养,在6月22日下午,该猪场已清走400头猪,还剩320头;在6月23日上午,再清理走240头猪,还剩80头.
截至6月23日下午4时30分,已全部搬走共720头猪,全部清空猪栏,完全退养.
至此该案件已办结.
","无","是""141","D440000201806220098","人民南路新福一街楼下有麻辣烫餐饮店、白粥档,油烟污染严重,麻辣烫店将烟囱安在新福一街63号楼顶,噪声大,白粥档炒菜时油烟直排.
","茂南区","大气,噪音","被投诉的麻辣烫餐饮店实为茂名市茂南区红红麻辣烫店,位于茂名市人民南路新福一街61、63号首层2号房,主要经营火锅,油烟的产生主要为制作调料时产生,油烟未经处理通过烟囱直接排向新福一街63号楼顶,由于风机平时缺乏保养,产生一定的噪声,气味主要为火锅经营中生产的辛辣无组织排放气体;白粥档实为茂名市城区蓝海美食店位于新福一街61号首层,建设了2个炒锅,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后向一楼排放.
上述2家饮食店均存在不同程度及种类的污染环境问题.
群众投诉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6月25日,站前街道牵头组织区市场监督管理、环保、城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经调查后,区环保部门已向茂名市茂南区红红麻辣烫店和茂名市城区蓝海美食店等2家饮食店分别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茂南国(环)违改字〔2018〕89号)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茂南国(环)违改字〔2018〕90号)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
","无","否""142","D440000201806220099","石油公司宿舍被华达物业公司承包,物业公司将沥青油倒在居民的窗边,六七年了,卫生差,很多蚊子.
","茂南区","土壤","被投诉的石油公司宿舍位于茂名石化小区中区1栋2楼谭土凤住宅(车田街1号中区1栋205)的西侧,该户住宅属茂石化油公司的桥南小区.
负责该小区内的物业公司叫华达物业公司,该小区楼梯为一月一冲洗、一星期一打扫,楼层外每月有卫生专职人员打扫,公用阳台为一月一打扫.
因住户较多,部分住户随处扔垃圾情况较普遍,公共场所有垃圾散乱现象.
投诉反映沥青油倒在居民的窗边问题,主要是6月中旬时华达公司(物业公司)对1栋副楼一楼天面进行防渗处理,由于做防渗处理的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未对多余的沥青油(防水涂料)进行清理,导致有少量涂料遗留在原来位置,发出臭味,但24日现场检查时,由于自然的挥发,已基本无味,群众投诉的"卫生差,很多蚊子"的问题主要是楼上有居民向楼下乱扔垃圾导致.
投诉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6月24日,官渡街道牵头组织区环保、城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对投诉的环境卫生差的问题,官渡街道已当场组织人员清理干净.
官渡街道的工作人员已要求华达物业公司加强环境卫生做好日常保洁工作,并对楼上各住户发出温馨提示通知,严禁往楼下扔垃圾.
至此该案件已办结.
","无","是""143","X440000201806220011","举报汽车拆解和汽车维护行业存在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电路板、废旧蓄电池、安全气囊、废尾气净化催化器、使用油漆和有机溶剂产生的废物等)随意倒卖、非法倾倒及处置去向不明的事件:茂名市报废机动车金属回收有限公司","茂南区","土壤","被投诉的"茂名市报废机动车金属口收有限公司"实为茂名市报废机动车金属回收有限公司,位于茂名市新南路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40900749993876N,成立日期:2001年10月23日,法定代表人:杨桥生,该公司已办理了相关环保手续.
现阶段该公司已建设了规范的危废贮存间三间,分别储存了废电池(二间)及废机油并且建立了较完善的台帐及张贴标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区环保部门申报了废机油及废电池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但未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电路板(《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49900-045-49)、废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50900-049-50)、车辆制动器衬片生产的石棉废物(《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49900-032-36)等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规范化储存及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其在拆解过程中,没有将废电路板、未引爆的安全气囊、废三元催化器和车辆制动器衬片生产的石棉废物没有单独拆解出来,与废车架一起压缩当废铁出售了今年6月份才集中收集贮存废电路板、废安全气囊、废三元催化器和车辆制动器衬片生产的石棉废物规范收集.
投诉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6月24日,区环保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茂名市报废机动车金属回收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只对废机油及废电池进行收集并规范化管理,区环保部门于6月27日向该公司发出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茂南国(环)违改字〔2018〕88号],责令茂名市报废机动车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废电路板、废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和车辆制动器衬片生产的石棉废物规范化储存间的建设及依法储存、转移处置,并向区环保部门申报上述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并对茂名市报废机动车金属回收有限公司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无","否""144","X440000201806220075","茂名市电白区沙院镇信联村委会瓦屋村的村民反映在村民向督察组投诉举报水东湾新城水质净化厂工程后,出现了一系列新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1.
水质净化厂的施工方反而开始变本加厉地大规模地日夜轮班施工.
2.
水东湾新城管委会主任召开小圈子会议,编造谎言统一口径:(1)湿地公园在污水处理厂后面;(2)选址已通过批前公示;(3)水质净化厂只处理生活用水,不含工业废水;(4)5月11日已通过全部批前公示:(5)施工许可证19项已审批通过了17项.
3.
中信环境水务(茂名)有限公司2018年5月22日成立,而水东湾高地智慧城项目管理处越俎代庖,在2018年4月底5月初已就选址、环境影响评价等申请批前公示,规划环保局助纣为虐,违法通过相关审批,审批程序本末倒置,是非对错一目了然.
","电白区","其他污染","一、投诉反映水质净化厂的施工方变本加厉地大规模地日夜轮班施工问题不属实.
2018年3月至6月份,该水质净化项目因建设需要,施工单位在已进行临时围蔽的项目地块上搭建板房,并进行清表、填土及场地平整等项目施工前期的准备工作,6月9日后,施工单位开始正式施工,作业期间遵守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没有出现扰民的行为,也没发生过群众到现场阻工的现象,绝大部分的群众非常支持.
二、投诉反映水东湾新城管委会主任召开小圈子会议,编造谎言统一口径的问题不属实.
根据2018年4月18日、5月25日《茂名水东湾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会议主要听取关于水质净化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水质净化项目一期工程修规方案以及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的详细情况汇报,并经参会委员表决通过.
2018年4月28日至5月7日,该水质净化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官方网站和现场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网站截图及公示现场见支撑材料).
2018年6月9日,该水质净化项目依法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按照施工许可的内容进行施工作业,而且该水质净化项目经过严格的环评监测和编制相关方案,对周边环境不产生影响,不处理工业废水.
三、投诉反映中信环境水务(茂名)有限公司2018年5月22日才成立,而水东湾高地智慧城项目管理处越俎代庖,在2018年4月底5月初已就选址、环境影响评价等申请批前公示等问题不属实.
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起草的关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的规定,水东湾新城高地智慧城项目管理处作为PPP项目的政府实施机构,可以先行履行建设单位职责,待成立专门负责实施合作项目的项目公司后,再移交至项目公司实施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
建设单位中信环境水务(茂名)有限公司在接手后,依法完成PPP项目实施方案、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方案审定通知书、初步设计方案审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质监安监介入、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报批工作,具备合法的建设条件.
","不属实","电白区已责成沙院镇政府会同水东湾新城管委会规划环保局做好群众解释和维稳工作,要求深入群众,加强沟通和宣传,让群众更清晰了解到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建设意义.
下一步,区环保分局将继续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该项目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根据《茂名市"一线问责"实施方法(试行)》第六条的有关规定,对陈晓雄、李家财进行诫勉谈话;对崔燕、罗裕、周诠卓进行约谈.
","是""145","X440000201806220092","茂名市电白区小良镇云里村村民投诉茂名市电白区沙院镇何屋管区第吉捅村石鼓岭有个非法经营的养猪场该养猪场没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没有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等环保手续,养猪的污水未经过任何处理就直接排放进水沟,导致云里村地下水及生活用水遭到严重污染,气味恶臭难闻、臭气熏天,对环境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电白区","水","2018年6月23日,接到中央督察组交办第18批155号来信转办件后,电白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副区长陈建翔带领区府督查室、环保、沙院镇政府、小良镇政府等主要负责人到现场核查督办,要求立行立改,整改到位.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养猪场位于沙院镇何屋村委会第吉埇村路碌古岭,全称为茂名市电白区盈翠种养专业合作社.
该种养专业合作社占地面积约200亩,猪舍面积约1400平方米,建有沼气池1个、储液池4个,粪便堆放间1个,猪场内全部猪舍已实行雨污分流.
该种养专业合作社已取得原茂名市茂港区核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原茂名市茂港区国土环保和规划建设局《关于茂名市茂港区盈翠种养专业合作社猪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16年11月17日通过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电白分局《关于茂名市茂港区盈翠种养专业合作社猪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竣工验收手续,是一家证件齐全的生猪养殖场.
现场检查时,该种养专业合作社场地内杂草丛生,猪栏已空置停养,周边农田及水渠内未发现养殖废弃物.
经走访周边村民、村长,均反映该种养专业合作社生猪饲养项目自2017年11月开始便停养至今,未发现污染外排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
","不属实","电白区已责成沙院镇、小良镇政府加强对该种养专业合作社生猪饲养项目巡查管理,并做好周边群众解释工作,化解矛盾纠纷问题.
","无","是""146","X440000201806220098","茂名市电白区沙院镇何屋管区第吉捅村村民投诉距离居民房屋不到200米处的石鼓岭有个非法经营的大型养猪场,该地块当年是第吉捅村租赁给现猪场场主种树用的,而非经营养猪场,现时猪场养猪接近3000头,却没有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也没有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等环保手续,养猪的污水大小便未经过任何处理直接排放,导致我村地下水及生活用水遭到严重污染,加之养猪场恶臭难闻、臭气熏天,严重影响了村环境.
多次向有关部门进行上访投诉,但均无回应,该养猪场养猪的规模还在不断的扩大.
","电白区","水","重复投诉,见第18批来信155号","不属实","重复投诉,见第18批来信155号","无","是""147","X440000201806220111","化州市下郭官田村委会平坡村民反映关于非法占用林地建养猪场及污染环境的事实,李水养未经集体村民同意将山倘岭的树木砍伐后推平建设万头猪场,现已建成了几百平方的猪舍已经开始养猪,猪屎猪尿随地排放,污水横流,臭气熏天.
","化州市","水","接到转办案件后,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化州市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协调联络组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责成下郭街道办、化州市农业局、化州市畜牧局、化州林业局、化州市环保局组成案件落实工作组前往调查.
经调查核实,投诉内容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
该养殖场为化州市永旺种猪场,位于化州市下郭街道办官田管区平坡村,猪场东、南、北边是林地,西边是村庄(平坡村),距离平坡村约277米,在化州市依法划定的畜禽限养区内.
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经营者:李水养.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该场现建有猪舍9幢,猪舍建筑总面积约4118平方米;核查时存栏量生猪共2900头;部分猪舍实行雨污分流,建有生化池3个,贮液池2个,化尸井3个,干湿分离机一台(核查时尚未投入使用).
(二)检查时该养殖场养殖废水、养殖粪便未经固液分离,分别依次排入生化池、沼气池、贮液池、和二个李水养承包约60亩水面的鱼塘、一个水面面积约1亩的山塘,用作消纳的林地约250亩.
现场检查未发现猪屎猪尿随地排放,污水横流现象.
(三)李水养提供有化州市下郭街道办潦口村委会承包良二水库转包合同,和下郭街道办潦口村委会租赁山岭合同复印件.
(四)经化州市林业局核实,没有发现该场有违法砍伐林木的行为,但该场占用林地建养猪场违法行为属实.
","部分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6月23日,化州市环保局对该场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未取得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擅自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化环限改字[2018]055号).
责令该场立即采取截污措施,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养殖废水达标排放或全部综合利用.
并拟对该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二)6月23日,化州市林业局对该场占用林地建养猪场的违法行为,依法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化林罚决字[2018]第15号)和《责令恢复林地原状通知书》(化林罚责通字[2018]第15号).
(三)截止至6月28日,该场已清运生猪1035头;完善了养殖场的雨污分流设施;完成了硬底化防渗漏工作;完成堆粪棚的扩建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
(一)化州市委、市政府会加强督促下郭街道办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和各自职责,全力督促、指导该场在限期内配套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养殖废水达标排放或全部综合利用,并对该场的环境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二)督促林业部门派员指导和监督该场做好恢复林地工作,并对该场非法占用林场的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三)继续做好群众信访维稳工作,主动与信访人沟通,加快解决信访人的环境诉求.
","无","否""148","X440000201806220112","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油城九路11号大院名雅新居北面名为"车工坊汽车服务中心"洗车场噪音扰民和养鸡臭气污染环境问题.
距离名雅新居住宅楼仅一墙之隔,洗车声很大,特别是中午、晚上洗车噪音很大,严重影响居民工作、生活.
同时,"车工坊汽车服务中心"内违法搭建不少建筑物,饲养鸡鸭等,臭味较浓,污染环境.
因此,l、必须关闭这个洗车场"车工坊汽车服务中心",杜绝噪音扰民;2、拆除这个洗车场"车工坊汽车服务中心"内所有违法建筑物;3、拆除围墙.
洗车场本是一块空地,连接名雅新居,未经报建人为加建一堵墙是违法.
","茂南区","噪音,大气","被投诉的单位为茂名市车工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4日,法定代表人:戴杰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902MA512AKY0H,经营范围:销售:汽车、汽车零配件、二手汽车、汽车用品.
二手汽车服务,二手汽车经纪,汽车信息咨询,汽车租赁,汽车保养,汽车美容,汽车维修,代办车辆过户,新车上牌,车辆年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洗车场项目未办理环保手续,擅自建设洗车场,并在洗车场内建设固定铁栏内饲养了鸡和鸭十三只,地下有少许粪便.
洗车时确实存在较大的噪声污染问题.
投诉情况属实.
","属实","6月17日,茂名市茂南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落实组立即将案件交羊角镇牵头处理,区环保、区畜牧等部门配合.
6月18日区交办案件落实组组织区环保、畜牧、城管等部门和羊角镇到现场进行处理.
经与洗车场负责人沟通后,同意将鸡只搬走,当即现场用皮卡车拉走全部养殖的家禽,同时清理养家禽留下的粪便,场地搞好清洁后恢复了环境卫生.
6月21日,我区组织区城管、环保、羊角镇出动执法人员12人,执法车辆2台,到西粤北路名雅新居附近的洗车场,将其违规搭建的铁棚全部拆除,取缔了该洗车场.
","无","是""149","D440000201806230019","投诉茂南区羊角镇青泉村的廖某非法大量生产石灰,废气废水直排,严重污染环境,多年来一直投诉,环保局的人有来处理过,停了一周又开始生产了.
希望能彻底予以取缔.
","茂南区","大气,水","投诉人反映"青泉村的廖辉松非法大量生产石灰,废气废水直排,严重污染环境"问题的石灰场,位于茂名市茂南区羊角镇青山村委会清泉村,该石灰场由廖辉松擅自建设,未办理任何环保手续且未能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石灰场主要经营石灰加工石灰油,场地面积约110平方米,建设了7个石灰池,其场地南面离民居距离约1米,北面西面场地与民居距离约20多米,主要生产设备有3台搅拌机和一台勾机,生产工艺为生石灰粉加水搅拌后加工成为石灰油出售,在生产过程中因生石灰与水发生反应放热并搅拌过程中产生一定的空气污染物,以及由于清理不干净,地面留下石灰渣及一定量的污水污染环境.
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6月24日,茂名市茂南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落实组立即将案件交羊角镇牵头处理,茂南区公安分局、区国土环境和城乡建设局(国土、环保)等部门配合.
6月28日,茂南区国土环保和城乡建设局(环保)联合羊角镇到现场进行处理,区环保部门根据廖辉松石灰场加工场无任何环保手续,擅自建设,严重污染周围环境的情况,对廖辉松石灰场加工场现场进行查封,查封了一台小型勾机和3台搅拌机.
","无","否""150","D440000201806230020","投诉茂南区羊角镇共同村委黄坑仔水库有一养猪场,养了三千头猪,污染水库的水和农田,水库的水是黑色的,投诉到12369,没有解决.
","茂南区","水","投诉人反映的羊角镇共同村委黄坑仔水库有一养猪场实为茂名市电白区黄坑仔长兴养殖场,位于茂名市电白区羊角镇大同村委黄坑仔水库,2014年通过了国家减排验收(在茂港区),主要从事生猪养殖,现建有5条猪舍约2500平方,现场生猪存栏量为:母种猪100头,肉猪500头,属于自繁自养型猪场,2017年年出栏量1423头.
废水治理设施配套,沼气池3个(320m3),2个贮液池(700m3),抽废水泵一台,猪粪采用干清粪的模式,建了一个堆粪棚.
养殖场离水库堤坝约286米,离最近的村庄约345米,水库周边没有农田,水库下游约700米有一片农田(250亩),种植农作物有水稻、花生,平时靠河水灌溉,冬种靠水库放水灌溉.
根据现场调查,养殖场猪粪、猪尿及污水没有直排,而是通过沼气池发酵后进入沉淀池,大部分沼液通过管道抽到猪场旁边果园淋施.
根据《广东众惠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报告编号:ZH20180614001)检测结果,PH值(无量纲):8.
17,化学需养量:113mg/L,悬浮物:33mg/L,氨氮:1.
28mg/L,所监测的项目符《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水作和旱作用水水质标准.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6月24日,茂名市茂南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落实组立即将案件交由羊角镇牵头处理,区公安分局、区国土环境和城乡建设局(国土、环保)、区农业局、区畜牧兽医局、区水务局等部门配合进行处理.
经联合检查组现场检查,茂名市电白区黄坑仔长兴养殖场已完成3个(120m3)沼气池渗漏问题的整改工作,完成了1个贮液池的扩建,贮液池总容积达到700m3,猪舍实现雨污分流,干清粪、粪污经沼气池排入贮液池,再用抽水机抽到山上林地淋果木进行综合利用,没有发现直排入水库的情况,并且黄坑仔水库水质达到水作和旱作用水水质标准.
至此,交办案件已办结.
","无","是""151","D440000201806230035","投诉高州市根子镇旧田村委会对面彭某一养猪场,养了两三百头猪,养猪污水流到鱼塘,臭气熏天,投诉到镇政府和环保局没有处理.
","高州市","水","接到转办案件后,高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责成市畜牧兽医、环保、卫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国土、农业、水务等部门和根子镇政府立即组成案件落实工作组前往调查.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彭华双养猪场位于根子镇旧田村委会对面,猪场业主为彭华双.
猪场栏舍面积约1000平方米,现存栏生猪145头(其中母猪11头).
栏舍距最近居民区约10米,采用干清粪工艺,有堆粪棚,雨污分流,建有24立方米沼气池,养殖废水经沼气池处理后排入约190立方米的储液池,再由周边农民取用于农业综合利用.
该养猪场于2015年通过省养殖减排验收.
二、调查核实情况(一)投诉所指污水和猪粪都流到鱼塘,情况不属实.
据工作组现场查看,该场养殖污水经沼气池处理后,再排入约190立方米的储液池,不存在流到鱼塘现象.
但现场检查发现,该养猪场有少量养殖废水从猪舍渗出进入鱼塘,且虽有堆粪棚,但猪粪便未收集堆放.
(二)投诉所指投诉到镇政府和环保局都没有处理,情况不属实.
镇政府和环保局现场提供相关资料.
1、环保局出具相关资料:(1)2017年10月11日作出的高环信复[2017]256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对信访人林树燕投诉彭华双养猪场污染问题作出明确答复.
(2)2017年10月11日作出的高环信复[2017]255号《关于彭华双养猪场投诉事项的情况汇报》,向茂名市环保局汇报投诉彭华双养猪场污染问题处理情况,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彭华双养猪场污染问题.
2、2017年10月24日,根子镇政府牵头,高州市环保局、高州市畜牧局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参会,在根子镇政府四楼会议室召开处理林树燕投诉彭华双养猪场污染问题会议,一致同意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彭华双养猪场污染问题,并作出具体措施.
(三)投诉所指猪场附近就是民居,情况属实.
据工作组现场查看,栏舍距最近居民区约10米.
","部分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经工作组宣讲政策,猪场业主彭华双次日和镇政府签订协议,承诺于2018年7月4日前清空猪只,拆除养殖设施,自行退养.
工作组要求猪场按协议关闭猪场,通过验收后,镇政府予以关闭补偿.
二、下一步工作(一)高州市案件落实工作组要求猪场按协议清空猪只,在清空退养期间停止污染周边环境行为.
(二)督促根子镇继续跟踪落实猪场的养殖设施拆除情况,加强对该猪场的巡查工作,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无","否""152","D440000201806230088","投诉信宜汽车站旧车站宿舍区的神马物流,卸货、货车出入噪声扰民,晚上特别严重,希望搬离宿舍区.
十多年来一直投诉,但一直没有解决.
","信宜市","噪音","群众反映的情况与2018年6月17日交办的第12批45号来电投诉内容相同,属于重复投诉.
接到交办案件后,信宜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落实责任.
信宜市市长王土瑞、副市长梁志毅组织部署信宜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东镇街道办等部门再次成立联合工作组于6月25日到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神马物流公司名称是茂名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物流中心信宜货运站,位于信宜市人民路103号旧车站大院内,经营者为叶焕生.
该货运站面积约40平方米,现场已停止经营.
二、调查核实情况在接到群众第一次投诉(第12批45号)后,在2018年6月21日至6月24日期间,该公司已逐步对经营设备和货物进行搬迁清理,已无夜间经营的行为.
","部分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为了彻底解决群众反映的噪声扰民问题,2018年6月25日市交通局联合相关部门再次督促该公司清理货物、关们停业,并拆除门口招牌.
6月26日、6月27日复查时,该公司已将货物全部清理,彻底关门停业.
二、下一步工作.
信宜市委市政府将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该公司在未完善相关手续、做好噪声整改的情况下不得复产,防止死灰复燃.
","无","是""153","X440000201806230023","投诉茂南区官山三路333号(怡景住宅花园小区第一栋)广怡酒店2层凯歌商务KTV会所,自2009年开业以来,每晚营业到凌晨2、3点,噪声严重影响周边居民,多次向相关部门投诉未果.
于2016年督查时已经投诉过,没有相关部门跟进解决.
","茂南区","噪音","(重复投诉,与第14批144号相同)被投诉的凯歌商务KTV会所,企业名称:茂名歌烁迪美食城,类型:个体户,经营场所:茂名市官山三路333号大院(怡景住宅花园小区第一栋)广怡酒店,成立于2008年4月24日,经营者:杨雄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2440902MA4WJ0CF6W,主要从事卡拉OK服务.
茂名歌烁迪美食城(杨雄建)经营过程中主要产生音乐声、产生厨房油烟及污水.
茂名歌烁迪美食城(杨雄建)对每间房间和房门安装隔音棉和隔音封条,消防通道安装了两层消防门及隔音封条、泡沫;油烟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向一楼外(公路)排放;污水排向一楼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下水道.
茂名歌烁迪美食城(杨雄建)建设项目已通过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和验收,茂名市环境保护局核发了《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有效期限从2013年1月25日至2018年1月25日,但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个体工商户发放排污许可证有关问题的复函》(粤环函〔2015〕267号)的相关规定:"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对象为企业事业单位",茂名歌烁迪美食城(杨雄建)可不办理排污许可证.
经区文体旅游局夜晚突击检查未发现茂名歌烁迪美食城(杨雄建)超时(凌晨2后)经营行为.
投诉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2018年6月22日,区环保部门根据茂名歌烁迪美食城(杨雄建)经营空调噪声超标及厨房产生油烟排放,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外排油烟等违法行为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茂南国(环)违改字〔2018〕79号],责令茂名歌烁迪美食城(杨雄建)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区文体旅游局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茂南)文改字[2018]第011号},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
2018年6月27日,区文体旅游局再次对茂名歌烁迪美食城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正门已关闭,处于停业状态.
","无","否""154","X440000201806230025","投诉茂南区公馆镇河之口管区车田坡村旁火星场内的茂名市立威化工厂偷排臭气,影响村民健康,废水未经处理直排河道,污染河水.
质疑该厂没有环评,手续不全.
","茂南区","水,大气","被投诉的单位"茂名市立威化工厂"实为广东立威化工有限公司,位于茂名市茂高公路旁(金塘尚垌)该公司于1999年建成了氯氰菊酯原药、氟氯氰菊酯原药和高氯效氯氰菊酯以及20%灭杀毙乳油、20%菊马乳油、10%氯氰乳油、10%草甘膦水剂等制剂生产线,而且同年取得了广东省环保厅的环境批复,于2002年广东省环保厅委托茂名市环保局竣工验收.
于2013年公司技术改造升级在原有生产高效氯氰菊酯生产线共用生产高效氟氯氰菊酯,原有生产线生产胺菊酯原药.
2013年技术改造后增加嘧菌酯车间,年生产嘧菌酯50吨,通过省环保厅环评批复.
1、废气治理方面:该公司现已建成废气处理装置22套,其中活性碳吸收塔4套,喷淋吸收塔7套,冷凝回收有机溶剂6套,锅炉膜除尘系统一套.
2、废水治理方面:该公司现已建成废水物化+生化处理系统1套,处理量100吨/日,废水去除盐份后采用微电解+预氧化的物化处理工艺,提高废水可生化性及降低废水毒性后进入生化系统处理.
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至厂区循环水池作套用水或冷却水使用.
3、该公司已安装废水在线自动监控系统1套,与市环保局完成联网,所有监测数据实时上传市局.
2017年开展LDAR技术应用工作,对全部产线进行"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共计建档合规密封点10300个,检出泄漏点173个,经多次检测修复成功修复泄漏点101个,VOCs减排率达52.
4%,降低了产线内有害气体的无组织排放和作业场所的废气浓度.
投诉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对于群众投诉广东立威化工有限公司"偷排臭气影响村民健康,废水没处理直接排入河道,污染河水.
质疑该厂没有环评,手续不全.
"开展调查,一是由区环保部门委托茂名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公司开展恶臭气体及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测;二是调查该公司废水没处理直接排入河道的问题,经现场调查未发现该公司将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入白沙河的现象;三是对该公司所有建设项目开展了调查,发现该公司嘧菌酯车间存在未验先投的问题,区环保部门已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茂南国(环)违改字〔2018〕91号),责令其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
对于该公司无组织排放气体污染周围环境的问题,待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结果出来后,若其超标排放,区环保部门将依法严格处理.
","无","否""155","X440000201806230032","投诉茂南区金塘镇、公馆镇的白沙河河水被污染问题,河流沿岸化工厂、油厂、皮革厂、造纸厂、制药厂、养猪养鸭场不计其数,很多未办理环保手续,生产时产生的废水、废气不处理直接排放,造成河流污染.
","茂南区","水","投诉人反映的我区金塘镇、公馆镇境内的白沙河河水污染非常严重问题,上述两镇辖区内的白沙河沿岸确实存在不少企业及家禽、家畜养殖排污问题,但石化生产及化工企业只有两家,分别为茂名市茂南星润物资有限公司和广东立威化工有限公司两家生产性的企业,其中茂名市茂南星润物资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溶剂油切割项目自2018年以来一直停产,没有生产废水排放,现阶段只有储存石油制品;广东立威化工有限公司有生产性废水排放,该公司安装了在线监控设备并连网到市环保局平台,排水量较少.
其他的涉油企业或只有储存及白土过滤企业(共11家,其中金塘镇4家,公馆镇7家)没有生产性废水排放;皮革企业13家(其中金塘镇9家、公馆镇4家)已全部于2016年白沙河专项整治工作中全部取缔了湿转鼓,皮革企业全部没有生产性废水排放;造纸厂1家(茂名市茂南昌和纸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废纸造纸企业,建设了废水污染治理设施,部分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部分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没有制药企业、养猪养鸭场.
经过组织人员对白沙河两侧畜存栏25头、禽存栏500羽以上的养殖场(户)进行调查,共有1家规模养殖场,专业户25户,散养户20户,1家规模养殖场,于2013年通过环保部门减排验收,减排设施正常运转,4户专业养殖户和6户散养户没有污染治理设施.
根据茂名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白沙河茂南段落河长制每月监测的数据,超标的污染物主要是化学耗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悬浮物等主要由生活源及畜禽养殖业排放引起的污染物,未检出由化工厂、石油制品企业产生的石油类、挥发酚等污染物.
根据区环保部门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茂名市众惠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高州与茂南交界断面州村桥的监测数据(2018年6月19日下午采样),所监测的项目溶解氧、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耗氧量、氨氮、总磷等全部为劣Ⅴ类,最高过4.
7倍,其余均超过劣Ⅴ类1-4倍,上游交界断面的严重超标问题对我辖区白沙河段的污染治理极端严重的影响.
投诉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经过联合执法检查组的现场执法检查,我区共对10家养殖企业发出设施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区环保部门对检查中发现有违法问题(未批先建1台压滤机)的茂名市金桥化工厂有限公司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茂南国(环)违改字〔2018〕92号],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茂名市茂南海发化工有限公司非法处置75公斤白土压滤渣(危险废物)违法行为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茂南国(环)违改字〔2018〕93号],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对广东立威化工有限公司嘧菌脂生产线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违法行为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茂南国(环)违改字〔2018〕91号],责令其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
","无","否""156","X440000201806230049","投诉茂南区公馆镇河之口的茂名市永诚环保资源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该公司焚烧垃圾时排放浓烟、粉尘和废气,严重污染环境.
去年广东省环保厅在网上公报该垃圾厂二恶英超标0.
319和0.
2倍,现仍在生产.
村民多次到镇政府、区政府、市政府、区环保局和市环保局等单位投诉,反映恶臭和粉尘问题,至今未见回音,得不到解决.
","茂南区","大气","(重复投诉,与第8批63号相同)(一)该公司基本情况.
经茂名市环境保护局调查,群众反映的是茂名永诚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茂名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河之口90-2号,于2009年4月15日获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茂名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粤环审〔2009〕177号).
2015年11月12日获茂名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茂名永诚环保资源开发公司茂名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茂环验〔2015〕41号),于2015年11月正式投入生产.
主营业务主要以经营焚烧生活垃圾、电能为主.
该项目已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要求配套的环保治理设施,建成了烟气净化处理装置,有组织废气通过"半干法中和+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的设施进行处理,建成了烟气在线自动检测系统,并与茂名市环保局重点源监控平台联网,处理后的烟气经100米高烟囱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通过将垃圾池、渗滤液调节池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负压系统抽至焚烧炉燃烧处理等方式进行处理.
建设了两套地下污水管网系统和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全部用于垃圾车及卸料平台冲洗水、循环冷却和绿化等用水,全厂废水不外排.
(二)2017年以来群众反映及处理情况.
2017年2月6日、2017年5月16日、2017年6月10日,茂名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投诉后到该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治理设施正常运转,现场没有明显臭味.
2017年6月29日、2017年12月10日,茂名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公司烟囱冒黑烟、烟尘滚滚的情况.
在厂区内和厂区门口能闻到垃圾臭味,主要是垃圾收集车间及垃圾运输车辆不密封产生.
茂名市环保局已责成该公司对垃圾收集车间进行除臭处理,同时建议环卫部门对垃圾运输车辆密封,尽可能减少臭味污染.
2018年5月29、31日,茂名市环保局监察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常生产作业,垃圾堆存间负压设施正常运转;废气治理设施在线监控正常且与茂名市环保局重点源监控平台联网.
检查发现该厂地磅和垃圾堆存间装卸场地有异味,垃圾堆存间有2扇门未关闭.
厂区周边荔枝塘村未闻到异味,树木及农作物生长正常,未见明显粉尘附着物.
2018年6月13日,茂名市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转,2#锅炉正在检修,2#引风机根据检修需要已停运.
茂名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在该公司厂区周边闻到明显的垃圾臭味,产生臭味的原因一是垃圾运输车辆排队等候过磅和卸料,部分车辆没有密封,垃圾臭味挥发;二是垃圾车辆在卸料间直接清理垃圾,卸料间的卸料门没有封闭,西边的卷闸门处于常开状态;三是2#锅炉正在检修,2#引风机停运,造成垃圾池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负压系统抽至焚烧炉燃烧处理不完全.
2018年6月27日,茂名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到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转,2#锅炉已完成检修.
该公司厂区周边还是能闻到垃圾臭味.
2018年6月15、16日,茂名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公司的废气和噪声进行了监督性监测,监测报告(茂环监委字〔2018〕第06-019号)显示,焚烧炉烟囱出口的有组织废气烟(粉)尘折算浓度为17.
7mg/m3,二氧化硫为54mg/m3,氮氧化物为137mg/m3,无组织废气氨为0.
01Lmg/m3,硫化氢为0.
01Lmg/m3,总悬浮颗粒物为0.
288mg/m3,昼间最高噪声为59.
0Leq值,夜间最高噪声为49.
8Leq值.
以上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部分属实","(一)责令该公司继续加强环保管理,加大场地清洗频次,做好垃圾池除臭工作,防止垃圾臭气外溢,污染周边环境.
(二)加强垃圾车管理.
茂南城管部门已明确要求,从6月起,禁止没有采取密闭设施车辆装运垃圾进入该厂处理,防止垃圾运输中产生臭气.
(三)合理安排运输,避免垃圾车滞留厂区时间过长.
","无","否""157","X440000201806230092","投诉化州市下郭官田村委会平坡村民李某非法占用林地建养猪场和污染环境的事实,李某未经集体村民同意,擅自砍伐山倘岭的树木,推平建设养猪场场,现已建成几百平方的猪舍并开始养猪,猪屎猪尿随地排放,污水横流,臭气熏天.
曾投诉多次,但一直未得到处理,听说环保部门也来过,只是找到老板讲妥了,传说老板很有钱,说什么用钱搞妥,说什么有钱可以搞妥一切,所以更加大胆扩建,横行一方,村民敢怒不敢言,投诉无门,希望通过中央环保督察得到处理.
","化州市","水","接到转办案件后,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化州市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协调联络组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责成下郭街道办、化州市农业局、化州市畜牧局、化州林业局、化州市环保局组成案件落实工作组前往调查.
经调查核实,投诉内容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
第19批(来信161号)和第18批(来信157号)属同一案件,该场为化州市永旺种猪场,位于化州市下郭街道办官田管区平坡村,场东、南、北边是林地,西边是村庄(平坡村),距离平坡村约277米,在化州市依法划定的畜禽限养区内.
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经营者:李水养.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该场现建有猪舍9幢,猪舍建筑总面积约4118平方米;核查时存栏量生猪共2900头;部分猪舍实行雨污分流,建有生化池3个,贮液池2个,化尸井3个,干湿分离机一台(核查时尚未投入使用).
(二)检查时该养殖场养殖废水、养殖粪便未经固液分离,分别依次排入生化池、沼气池、贮液池、和二个李水养承包约60亩水面的鱼塘、一个水面面积约1亩的山塘,用作消纳的林地约250亩.
现场检查未发现猪屎猪尿随地排放,污水横流现象.
(三)李水养提供有化州市下郭街道办潦口村委会承包良二水库转包合同,和下郭街道办潦口村委会租赁山岭合同复印件.
(四)经化州市林业局核实,没有发现该场有违法砍伐林木的行为,但该场占用林地建养猪场违法行为属实.
(五)由于该场位于化州市依法划定的畜禽限养区内,且为规模化养殖场,根据《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化州市2017-2018年非禁养区规模化养殖场整治任务的通知》(化府办[2017]245号)的要求,该场要在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配套完善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养殖废水达标排放或零排放,若不能按期完成整改交由环保部门监督限期治理,限期治理仍不达标将依法关闭.
举报称环保部门找到老板讲妥了内容失实.
","部分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6月23日,化州市环保局对该场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未取得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擅自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化环限改字[2018]055号).
责令该场立即采取截污措施,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养殖废水达标排放或全部综合利用.
并拟对该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二)6月23日,化州市林业局对该场占用林地建养猪场的违法行为,依法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化林罚决字[2018]第15号)和《责令恢复林地原状通知书》(化林罚责通字[2018]第15号).
(三)截止至6月29日,该场已清运生猪1235头;全部完善了养殖场的雨污分流设施;完成化尸池扩建工作和硬底化防渗漏工作;完成堆粪棚的扩建工作和硬底化防渗漏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
(一)化州市委、市政府会加强督促下郭街道办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和各自职责,全力督促、指导该场在限期内配套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养殖废水达标排放或全部综合利用,并对该场的环境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二)督促林业部门派员指导和监督该场做好恢复林地工作,并对该场非法占用林场的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三)继续做好群众信访维稳工作,主动与信访人沟通,加快解决信访人的环境诉求.
","无","否""158","X440000201806230094","投诉茂南区西粤南路113号香悦北苑小区一楼的南香垃圾压缩站,在未办理任何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和征求所在地住户意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严重污染周边环境,臭气熏天.
","茂南区","土壤,大气","(重复投诉,与第10批69号要同)被投诉的南香垃圾压缩站,位于茂名市茂南区西粤南路113号香悦北苑小区一楼,是按茂名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规划建设的,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
南香片区只有一个生活垃圾压缩站,周边生活垃圾需要通过南香垃圾压缩站中转密闭运输到垃圾焚烧厂处理.
南香垃圾压缩站的日处理垃圾能力可达100吨/天,现每天处理垃圾量约30多吨/天,不存在超负荷问题.
群众投诉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该案件已办结.
","部分属实","6月15日第一次接到该转办件后,茂名市茂南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落实组立即将案件交羊角镇牵头处理,区环保、城管等部门配合进行处理.
6月16日,区分管领导同志组织交办案件落实组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要求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做好相关投诉处理工作.
同日,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立即组织相关股室和环卫服务承包单位侨银公司召开会议,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当天已落实整改责任,进行整改,主要措施如下:一)除臭方面.
1.
每天对垃圾压缩车及箱体进行清洗,确保外表的清洁.
2.
定期检查和更换密封件,保证箱体密封性,使臭气尽量少外泄.
3.
在垃圾压缩作业时,降低垃圾外露面积,降低暴露时间.
4.
保证压缩站场内通风设施完备,每天使用高压水枪喷洒消毒水、生态美或香水进行除臭,通风系统保证室内外空气清新,控制臭气扩散.
5.
每天对压缩站的排污水道进行清洗、清理和疏通.
6.
加强除臭装置的维护保养,确保正常使用.
(二)管理方面.
1.
加强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2.
每天对压缩站进行消毒,完工后用洗衣粉、洗洁精清洗站内和站外.
3.
及时清理站内及周边散落的垃圾.
4.
定期对站内进行灭蝇灭蚊工作.
经过实施一系列有效的整改措施,南香垃圾压缩站现已基本无异味,彻底杜绝了臭气熏天问题.
","无","是""159","X440000201806230121","投诉高州市区交警大队南侧的华盈汽车维修中心,噪声、喷漆废气扰民.
","高州市","噪音,大气","(重复投诉,与第8批63号)接到转办案件后,高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责成高州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潘州街道办组成案件落实工作组前往调查.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高州市华盈汽车维修中心位于高州市高凉西路122号(交警大队停车场),法定代表人为李青林,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440981L08561366M.
二、调查核实情况(一)2018年6月19日,高州市案件落实工作组的工作人员对高州市华盈汽车维修中心进行检查,发现该维修中心已停止营业,现场没有维修工人工作.
维修中心内停放有14辆小车并留守有人员在场.
因维修中心已停业,现场无法确定是否存在噪音、废气等污染.
(二)经查,高州市华盈汽车维修中心所使用的场地已于2017年12月租赁期满.
2018年6月6日起,该汽修中心处于停业状态.
","部分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一)2018年6月19日,鉴于该汽修中心没有经营场地,已不符合经营条件,高州市交通运输局依法回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彻底终止该企业在原址上经营.
案件落实工作组要求该汽修厂停止经营行为,并拆除相关汽修设施设备.
(二)2018年6月22日,案件落实工作组现场检查发现,该汽车维修中心已清拆大部分汽修设施设备,并准备搬迁工作.
(三)鉴于高州市华盈汽车维修中心不再具备作业条件,污染源消除,于2018年6月22日办结此案.
二、下一步工作责成高州市交通、环保部门加强对汽车维修行业的监管.
","无","是""160","X440000201806230125","投诉信宜市思贺镇干部破坏生态环境违纪违法问题:1.
在思贺镇的桑垌森木坑的林大塘坑、高田村中洞、大坪村豆腐水、高田村旺盛村林场等地非法开采稀土矿,造成严重污染,破坏生态.
2.
在高田管理区枫木坪村甲木坑非法开采白石矿.
3.
贪污生态林补助款.
4.
偷挖名贵树木外卖牟利.
","信宜市","生态","接到交办案件后,信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落实责任.
信宜市长王土瑞、副市长梁志毅组织部署信宜市国土局、思贺镇、市纪委监察委、环保局、林业局、安监局、水务局、工商局成立联合工作组展开调查处理.
经工作组现场调查核实,投诉问题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
桑垌村森木坑、高田村中垌已于2014年被取缔并进行复耕复绿.
大坪村豆腐水(实际地点是大坪村松木坑口)已于2013年被取缔,目前,该非法开采稀土矿点现场为合法临时使用林地,部分平坦地方已经复绿种上小树苗.
高田管理区枫木坪村甲木坑已2017年被取缔,非法占用林地面积44.
31亩,目前该非法开采稀土矿点已全部复绿种上树苗.
高田村旺盛(实际地名黄城)村林场于2018年3月23日被清理取缔,经信宜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调查鉴定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为2.
55亩,2018年6月27日市林业局已对此进行立案查处.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2018年6月25-26日,经工作组调查核实,思贺镇的桑垌村森木坑、高田村中垌、高田村黄城、大坪村豆腐水(大坪村松木坑口)、高田村枫木坪甲木坑5个非法开采点已全部停止开采,已进行不同程度的复绿.
(二)思贺镇桑垌、高田、大坪村依法生态林补助款已按规定发放.
(三)偷挖名贵树木外卖牟利的情况不存在.
(四)工作组调查过程中发现1个新的非法开采点,位于信宜市思贺镇岗坳村委会挞岭地段,现场已无工作人员,存在非法开采稀土矿行为.
","部分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一)2018年6月26日,信宜市国土局牵头,由市纪委监察委、环保局、林业局、安监局、水务局、工商局、思贺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对新发现的位于信宜市思贺镇岗坳村委会挞岭地段的非法开采稀土矿点进行联合执法行动,行动中出动50多人、车辆8辆,钩机一台对岗坳村委会垯岭违法盗采稀土点进行打击取缔,行动中证据保存钩机一台、摧毁填平筑水池2个、收集池5个(约350平方米)、处理池内污水约2.
5吨、窝棚1间(约30平方米)、销毁抽水柴油机2台机及作业设施一批、毁掉水管管网6.
5千米.
通过本次执法,有效地打击了该非法开采点盗采行为.
(二)思贺镇高田村枫木坪陈某某非法占用林地面积44.
31亩,信宜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于2017年8月8日立案调查.
经审查陈某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于2017年9月6日被移送信宜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于2017年12月6日被信宜市公安局依法执法刑事拘留,2017年12月14日被依法取保候审.
目前已该案已侦查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之规定,2018年6月27日信宜市公安局决定将此案移送信宜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二、下一步工作信宜市市委、市政府将督促思贺镇及相关责任单位落实巡查责任,加大力度对上述六个非法采矿点的巡查监管,并把巡查区域扩大到全镇范围,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
","无","是""161","X440000201806230128","投诉茂南区公馆镇河之口管区的茂名市永诚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该厂焚烧垃圾时排放粉尘、臭气,严重影响周边居民身体健康.
","茂南区","大气","重复投诉,见第19批160号","部分属实","重复投诉,见第19批160号","无","否""162","D440000201806240006","举报高州市曹江镇大坡管区荔枝塘村腾晖石场,粉尘、噪声严重扰民,导致荔枝失收,放炮采石震裂了居民房.
多年投诉无果,珠江电视台也报道过,但一直没有解决.
希望能严肃处理.
","高州市","大气,噪音","(重复投诉,与第7批55号相同)接到转办案件后,高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责成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信访局等职能部门和曹江镇政府立即组成案件落实工作组对高州市腾晖矿业有限公司现场核查.
经查,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高州市腾晖矿业有限公司位于高州市曹江镇大坡村委会吹风岭,原名高州市曹江镇阮村石场,法人代表:徐国武.
该公司持有《采矿许可证》(有效期2015年7月10日至2021年4月2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2016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15日)、《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有效期为2017年9月14日至2020年3月30日),2013年5月16日高州市水务局审核批复该石场的水土保持方案.
二、调处情况2018年6月12日,由高州市环保局、国土局、水务局、市农业局、市信访局等部门和曹江镇政府派出工作人员组成案件落实工作组到现场核查发现:(一)该公司石场安装有喷淋除尘设施,破碎机出口处安装有洒水喷头进行洒水作业,碎石生产加工区设有防尘网防尘,还配备洒水车,分班对矿区周边两公里范围的运输道路实施喷洒降尘.
该公司石场三面环山,因地形关系,周围果树受粉尘影响较大,在碎石机附近果树页面有较多灰尘.
(二)据调查,曹江河阮村段向河道堆填余泥主要有阮村石场河段和阮村庙边河段.
高州市水务局于2017年12月26日受理反映阮村石场在曹江河荔枝塘段倾倒黄泥的信访件开始对此事进行调查,2018年4月12日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理,并责成石场方及相关村民按水务局提供的方案对河道堆填的黄泥进行清理.
(三)根据高州市曹江镇政府调查,受粉尘影响的果树涉及果农16户,2015年5月石场方与其中13户果树业主就果树赔偿签订了协议书,现还有3户未能达成赔偿协议.
2015年以来,该石场、未签协议果树业主经镇政府、村委会多次组织协商调解.
最近一次在2018年4月27日,曹江镇政府组织高州市农业局、石场、果树业主、曹江镇大坡村委会再次进行调解,因果树业主方意见反反复复,调解仍然未果.
2018年1月以来,高州市水务局和高州市环保局共接到4宗有关高州市曹江镇阮村石场的投诉案件并作出调处和答复.
","部分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6月16日,高州市环保局向该公司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前按要求进一步完善密闭,围栏、遮盖、清洁、清扫、洒水、合理布局碎石生产线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向外排放.
并将整改方案、整改结果报送环保局.
该公司已派出管理人员到其它石场参观学习,形成初步整改方案,生产线及除尘整改所需物资材料已运抵,并开始动工安装;截止6月30日,已完成了离果树较近的整条生产线输送段挪移,将石料堆积点往果树方向远移20米左右;疏通扩大原有的四周的排水沟并硬底化改造,加建一个沉砂池.
生产线围蔽及防尘网更换因天气、安全等原因进展缓慢.
(二)清理河道堆填黄泥工作已于5月15日开始,曹江镇政府安排了清障资金3万元.
6月12日接到投诉后,案件落实工作组再次督促曹江镇政府督促加快清障进度.
6月14日,高州市市长到现场督促清障情况.
6月25日,河道余泥第一阶段整改工作已完成,清理河段0.
34公里3356m3的余泥.
二、下一步工作.
(一)责成高州市环保局督促企业确保现有环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杜绝粉尘污染,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同时将该公司列入重点污染源监控范围,加强、加密对该公司的监管.
(二)责成高州市水务局强化河道管理,加强当地村民和企业的法律法规宣传及普及力度,加大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倾倒、堆填余泥的违法行为的巡查打击力度,保护河道畅通.
(三)果树赔偿方面,镇政府将继续积极努力参与调处,并引导当事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无","否""163","D440000201806240047","投诉高州市长坡镇旧城村委会、枉地村委、长坡村委、王利村委、东河村委共800多亩土地被强占,挖地三十米,把沙土拉去卖,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水土流失严重,现在还要再挖地三十米,挖到六十米.
投诉到高州市环保局,他们不敢处理,因为涉及到长坡镇、高州市水务局、旧城村委等领导和黑社会.
","高州市","生态","接到转办案件后,高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责成市国土局、环保局、市水务局、等职能部门和长坡镇政府组成案件落实工作组前往调查.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长坡镇旧城村委会、枉地村委(同音)、长坡村委、王利村委、东河村委共800多亩土地被强占,被挖地三十米,把沙土拉去卖,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水土流失严重,现在还要再挖地三十米,挖到六十米.
投诉到高州市环保局,他们不敢处理,因为涉及到长坡镇、高州市水务局、旧城村委等领导和黑社会.
"情况不属实.
一、基本情况曹江河长坡圩段河道位于高州水库泄洪道下游,途径长坡、横地、旧城、旺利、坡田垌等村委会,该河段已纳入2018年高州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一直以来,高州水库水位低,泄洪次数少,导致河道水位下降,沿线河道村民在河滩地扩种生产,导致河道变窄,现有河道宽已不足4米,河道严重阻塞,影响行洪,严重危害河道沿线两岸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调查核实情况根据高州市河长制工作要求、高州水库泄洪需要及长坡镇县域副中心建设需要,2017年11月6日长坡镇召开班子会议,决定实施曹江河长坡圩段河道疏浚工程,并决定该工程由高州市第六建筑公司承包施工.
2017年11月高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对该项工程规划设计,后因资金不足,向市级财政申请支持.
高州市财政局于2017年12月8日下发《关于下达高州市石骨河清淤经费的通知》(高财农〔2017〕108号).
2018年2月9日高州市长坡镇人民政府与高州市第六工程公司签订合同,施工期为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3月29日.
该工程施工的主要项目一是清理河道,二是加固河提.
经高州市国土部门通过巡查终端机核实,原来属于河道的范围为水域,加固河提和部分扩宽的河道所占用的土地现状及规划用途为旱地(非基本农田).
目前,该清淤工程已结束.
经实地核查,该工程项目除扩宽河道及加固河堤利用的土地和堆放清淤物临时堆放点的土地外,未对其他农民耕作的土地造成影响,未发现严重破坏生态,水土流失严重的情况.
高州市环保局未收到相关的投诉,公安部门未发现涉黑情况.
","不属实","下一步工作责成水务局进一步宣传法律法规,加强河道的日常巡查,压实属地政府环保责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无","是""164","D440000201806240055","投诉高州市南塘镇丰垌村村领导的亲戚在村委会旁边开了沙石转运场,全天24小时工作,没有任何降尘措施,粉尘扰民.
","高州市","大气","接到转办案件后,高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责成市市交通局、环保局、市工商局等职能部门和南塘镇政府组成案件落实工作组前往调查.
经调查核实,群众投诉内容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被投诉沙石场名叫高州市南塘镇茂丰砂石场,位于高州市南塘镇丰垌村委会旁,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零售砂石、建筑材料.
二、调查核实情况2018年6月25日,高州市案件落实工作组的工作人员对高州市南塘镇茂丰砂石场现场检查,发现该砂石场现场露天堆放约30立方碎石,约60立方沙子和16立方石粉,砂石场周边有围墙和星铁皮围蔽;场内设有洒水设施;出口设有清洗车轮的水池;路口铺设有超过10米宽的混凝土路面.
据业主李茂林反映:平时装、卸货物时都有进行淋洒,防止粉尘飘洒.
2018年4月,高州市交通运输局联合茂名市高州公路局、当地镇政府对全市道路两侧砂石等货物(堆)场进行了专项整治,预防污染公路、损坏公路的违法行为发生,要求所有堆场要符合:(一)路口铺设有超过10米宽的混凝土路面;(二)出口要设有清洗车轮的水池;(三)整个堆场要围蔽起来;(四)堆场与公路的距离要符合相关规定.
该砂石场在专项整治中验收合格并获得通过.
","部分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高州市交办案件落实工作组要求高州市南塘镇茂丰砂石场加强管理,加密洒水降尘,规范作业时间,避免噪声扰民.
场内所有材料要加以覆盖.
6月27日,高州市交通运输局对该场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发现该场的材料已采取覆盖措施.
二、下一步工作(一)高州市委、市政府责令属地南塘镇政府积极联合相关政府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防止粉尘污染环境.
(二)责令交通部门加强对该砂石场的日常巡查,如发现有粉尘污染、污染公路等违法行为,及时加以制止并严厉处罚.
","无","是""165","X440000201806240008","举报高州市石鼓镇西基山村辖区内的三A水泥厂、西基山砖厂和养猪场、金墩纸厂、皮革厂,存在严重的粉尘、废气、污水、噪音污染.
","高州市","大气,水,噪音","接到转办案件后,高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责成高州市环保局、市畜牧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科工商务局、市国土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发改局、市供电局、市工商局和石鼓镇政府工作人员组成案件落实工作组前往调查.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举报高州市石鼓镇西基山村辖区内的三A水泥厂、西基山砖厂和养猪场(县道727线西基山段一带的砖厂、养猪场)、金墩纸厂、皮革厂,存在严重粉尘、废气、污水、噪音污染"情况部分属实.
根据投诉内容,2018年6月25日高州市案件落实工作组分组到现场调查,截至目前共排查了广东省3A水泥有限公司、高州市石鼓厚德环保材料厂、崔文坚养殖场、高州市金墩纸业有限公司和高州市福誉皮革制品有限公司五家企业.
现将各企业核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广东省3A水泥有限公司(一)基本情况广东省三A水泥有限公司位于高州市石鼓镇西基山,现场负责人是陈什生.
该公司持有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是XK08-001-02391,有效期至2023年3月7日).
该公司的生产工艺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5版本)中限制类、淘汰类范围.
根据2018年5月17日《广东省质量监督水泥检验站(广州)检验报告》(报告编号:D20180218)显示,经广东省质量监督水泥检验站依据(广州)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检验,广东省三A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的复合硅酸盐水泥32.
5R符合GB175-2007标准要求,判定为合格.
(二)调查核实情况2018年6月25日,高州市案件落实工作组现场核查,该公司正常生产,生产车间有粉尘收集器,原材料棚区未采取围蔽措施,生产作业时有较大粉尘,离最近居民区约230米远.
高州市环境监测站现场对该公司进行大气粉尘监测,目前尚未出结果.
(三)处理和整改情况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减少粉尘;原材料棚要密封,减少粉尘.
二、高州市石鼓厚德环保材料厂(一)基本情况高州市石鼓厚德环保材料厂位于高州市石鼓镇西基山村委会上村,投资人是李成峰,有营业执照(注册号440981000034996).
该建材厂原排污许可证于2013年3月5日高州市环保局在茂名日报登报注销,环评文件已失效.
该厂于2013年1月以《关于备案年产5000万块页岩烧结环保砖生产线项目的申请报告》向高州市发改局申请备案,有效期两年;但项目申请单位未按备案决定书要求在有效期内开工建设年产5000万块页岩烧结环保砖生产线项目,也未申请延期,故该备案早已于2015年1月28日自动失效.
该厂属于30门土窑,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5修订版),该厂属于淘汰类之(八)建材中第12款(砖瓦24门以下轮窑以及立窑、无顶轮窑、马蹄窑等土窑)中的范围.
(二)调查核实情况2018年1月24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砖厂进行监督性检查,向其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高环责改字[2018]1号之十八),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无证排污的违法行为.
2018年6月25日,高州市案件落实工作组现场核查,该公司砖厂烧砖工段正常生产,轮窑周围晾晒有待烧的红砖被黑膜覆盖和烧结好的红砖.
(三)处理和整改情况由于该砖厂生产工艺、环保排放条件均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市案件落实工作组责令其立即停止非法排污行为,依法依规对该砖厂进行处理.
三、崔文坚养殖场(一)基本情况高州市石鼓镇崔文坚养殖场位于高州市石鼓镇西基山尚村,距离白沙河约324米,法定代表人是崔建兴,没有排污许可证.
该猪场建设环保设施,共有4500立方米沼气池(两个),生化处理池约400立方米,三个贮液塘约8658平方米.
(二)调查核实情况2018年6月25日,高州市案件落实工作组现场核查,该猪场总面积33亩,猪舍面积约3200平方米,有8幢猪舍,其中2幢废弃闲置,现存有肉猪1400头.
该猪场养殖废水不外排,雨污不分流,贮液塘没有硬底化.
(三)处理和整改情况案件落实工作组要求高州市环保局加强对该养殖场的监管,防止养殖废水污染环境.
石鼓镇政府对该猪场的工作人员进行了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并建议崔文坚猪场逐步退养.
四、高州市金墩纸业有限公司(一)基本情况高州市金墩纸业有限公司位于高州市石鼓镇西基山,持有营业执照(914409817638156700)和相关环评文件.
法定代表人是冯少武,所属行业是纸制品制造.
(二)调查核实情况高州市金墩纸业有限公司的锅炉和压力容器均已办理使用登记和领取使用登记证,并定期检验合格.
电站锅炉使用证编号:锅粤KD3311,定期排污膨胀器使用登记证编号:容17粤K0416(15),连续排污膨胀器使用登记证编号:容17粤K0415(15),操作人员均有上岗证.
2007年3月20日,该公司扩建项目经高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通过,批复名称为:《关于高州市金墩纸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18年6月25日,高州市案件落实工作组现场核查,该公司离最近居民区约1000米,不造成噪声污染;正常生产,水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在线监控(水污染物)正常运行,数据达标;该公司有25蒸吨锅炉,采用静电除尘,废气用炉内脱硝脱硫,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在线监控正常运行,NOx、SO2、O2,烟尘等指标达标.
(三)处理和整改情况案件落实工作组要求该公司继续加强管理,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五、高州市福誉皮革制品有限公司(一)基本情况高州市福誉皮革制品有限公司位于金墩工业园内,现场代表人是叶灼华.
该公司是干桶加工手套皮企业,工艺流程为干桶鞣皮、切割皮,没有排放水污染物、没有排放废气和粉尘污染.
(二)调查核实情况根据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的要求,从2012年4日起,我市结合白沙河流域环境问题综合整治方案,对全市的皮革加工企业开始整治,按照集中生产,集中治污,清洁生产审核,污水处理第三方运营,达标排放的原则.
皮革湿桶加工全部在金山工业园、普康工业园集中生产,集中处理污水.
在石鼓西基山未发现有湿桶加工皮革的企业.
(三)处理和整改情况要求市环保局继续加强对加工企业的管理.
","部分属实","六、下一步工作(一)责令石鼓镇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石鼓西基山一带的工业和养殖业的巡查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信访群众的解释工作.
(二)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对投诉企业形成合力协同办案,落实责任.
对于立违法企业坚决依法查处,对于暂未发现违法问题的企业要加强监管,化解监管不到位的风险.
","无","否""166","X440000201806240009","投诉高州市荷塘镇客运站旁罗荫艺红、沙砖厂两间砖厂存在严重的噪音污染、空气污染、对农业生产发展污染等问题.
","高州市","大气,噪音","接到转办案件后,高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责成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发改局、市科工商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工商局、供电局等职能部门和荷塘镇政府组成案件落实工作组前往调查.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反映茂名市高州市荷塘镇松明村罗荫艺红、沙砖厂两条砖厂存在严重的噪音污染、空气污染、对农业生产发展污染等问题.
地址位于高州市荷塘镇松明村圩边(荷塘镇客运站旁).
"情况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一)高州市荷塘镇茂娟环保建材厂位于高州市荷塘镇松明村委会门口田村,投资人朱茂娟,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环保砖(不含实心粘土砖).
(二)高州市荷塘镇松明鸿泰沙砖厂位于高州市荷塘镇松明村委会,投资人为李景新,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灰砂砖.
二、案件调处情况2018年6月25日,高州市交办案件落实工作组现场检查,两间砖厂均于6月17日被荷塘镇环保专项工作组检查发现缺少相关手续,要求其停电停工,停产.
(一)高州市荷塘镇茂娟环保建材厂于2014年1月向高州市发改局申请备案年产7000万块环保砖两条生产线项目,高州市发改局于2014年1月以《关于年产7000万块环保砖两条生产线项目登记备案决定书》同意该项目备案.
该建材厂年产7000万块页岩烧结环保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5年经高州市环保局批复.
未经环保竣工验收,无排污许可证.
(二)高州市荷塘镇松明鸿泰沙砖厂3台蒸压釜和一台工业锅炉经核实,都注册登记,并定期检验.
未向高州市发改局申请备案,没有发改局批准的立项手续.
该厂未能提供相关审批手续.
","部分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一)高州市荷塘镇茂娟环保建材厂和高州市荷塘镇松明鸿泰沙砖厂所生产的砖品均不属于新型墙体材料,但沙砖也不属于实心粘土砖整治范围.
6月25日,高州市案件落实工作组对两家砖厂采取强制措施,强制对生产用电进行断电,并对电闸现场查封.
(二)要求高州市荷塘镇茂娟环保建材厂完善污染治理设施,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
二、下一步工作(一)高州市委、市政府责成住建局、环保局、国土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监管,依法依规处理违法行为.
(二)责成属地荷塘镇加强对两间砖厂巡查,严防其出现复电复工复产的情况.
","无","否""167","X440000201806240015","投诉茂南区金塘镇尚垌村委会的茂名市茂南海发化工有限公司、茂名市金桥化工有限公司、茂名市超群化工有限公司存在向连接白沙河的排水沟偷排化工废渣、废液的行为,污染白沙河.
","茂南区","土壤","被投诉的三间企业分别为茂名市茂南海发化工有限公司、茂名市金桥化工有限公司和茂名市超群化工有限公司.
其中:1.
茂名茂南海发化工有限公司,位于茂名市茂南区金塘镇上垌村委会S291公路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9027977707738,法定代表人:陈旭海,成立日期:2007年02月01日,目前该企业已停产,被区法院实施查封.
建设了9个立罐位于罐区,生产车间旁建有9个尖底罐,车间内有6个搅拌罐,4个储罐,2台压滤机,配套三级隔油池,调查中未发现废水外排,但发现该公司非法处置75公斤白土压滤渣(危险废物).
2.
茂名市金桥化工有限公司,位于茂南区金塘镇上垌村委会七区216号A02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9001949538106,法定代表人:李泽飞,成立日期:1999年11月01日,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已停产,建设了10个立罐,其中5个储存沥青,5个储存燃料油,2个白土搅拌罐,一台压滤机,其他辅助设备若干,白土搅拌罐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原料,现场未发现白土渣及活性白土,建有三级隔油池,隔油池上面有少量浮油.
该公司新增压滤机、油罐,主体设施框架和机械安装建设已经完成,经调查核实,该项目未按规定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3.
茂名市超群化工有限公司,位于茂名市茂南区金塘镇上垌村委会七区216号A02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902754523342A,法定代表人:李泽飞,成立日期:2003年09月26日,经营范围是批发石油化工类产品(无仓储),属于贸易公司,没有实体厂房、作业设备,不存在生产、排污行为.
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6月25日接到转办件后,茂名市茂南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落实组立即将案件交金塘镇牵头,区公安分局、区国土环境和城乡建设局(国土、环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安全生产监督局等部门配合进行处理.
经联合调查组对群众投诉"茂名市茂南海发化工有限公司、茂名市金桥化工有限公司和茂名市超群化工有限公司三间公司存在向连接白沙河的排水沟偷排化工废渣、废液的行为,污染白沙河"开展实地调查,未发现上述3家企业有通过连接到白沙河的暗管(沟)偷排化工废渣、废液的渠道,企业正常排污口也未发现有排放化工废渣、废液的痕迹.
区环保部门对调查中发现的茂名市茂南海发化工有限公司非法处置75公斤白土压滤渣(危险废物),茂南区环保部门已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茂南国(环)违改字〔2018〕93号),责令其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茂名市金桥化工有限公司,新增压滤机、油罐,主体设施框架和机械安装建设已经完成,该项目未按规定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区环保部门已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茂南国(环)违改字〔2018〕92号),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茂名市超群化工有限公司,属于贸易公司,不存在生产行为,现场没有发现偷排化工废渣、废液的行为.
区环保部门已对茂名市茂南海发化工有限公司和茂名市金桥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将依法对上述2家企业实施行政处罚.
","无","否""168","X440000201806240016","投诉高州市城区府前南路隧道南出口附近的山坡上一临时搭建的禽畜养殖场,该养殖场没有任何环保措施,养殖废水直接流出山坡,臭气熏天.
","高州市","水","接到转办案件后,高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责成市畜牧兽医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等职能部门和石仔岭街道组成案件落实工作组前往调查.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位于高州市城区府前南路隧道南出口约30米的左侧山坡上,有一临时搭建的禽畜养殖场,该养殖场没有任何环保措施,禽畜排出的粪便直接流出山坡,臭气熏天.
"情况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吴革养殖场位于高州市石仔岭街道茂岭村委会山口村,属禁养区,业主吴革,共10栋猪舍,栏舍面积约1500平方,存栏猪只58头,建设两个沼气池.
二、案件调查核实情况2018年6月26日,高州市交办案件落实工作组现场检查,发现吴革养殖场养殖废水排入沼气池发酵处理,现场没有发现粪便直接流出山坡,臭气熏天的情况.
","部分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业主承诺于2018年6月29日前自行完成养殖设施拆除.
6月29日,经案件落实工作组现场检查,该养殖场养殖设施已自行拆除,不再具备生产条件,污染源消除.
二、下一步工作责成畜牧、环保等职能部门及各镇、街道加强对畜禽养殖业的监管、巡查,引导养殖户合法养殖,妥善处理养殖废弃物;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
","无","是""169","X440000201806240021","重复投诉(见受理编号X440000201806090010)","电白区","其他污染","(重复投诉,与第一批38号相同)一、反映政府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将湿地公园变成了水质净化厂,且拟建水质净化厂的选址不合法的问题不属实.
经核查,该项目位于茂名水东湾新城高地街道办盐灶村西侧,在《茂名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6)》(送审稿)及《茂名高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送审稿)中的规划用地性质均为环境设施用地,与项目性质相符.
二、反映水东湾新城水质净化厂项目含有工业污水的集中处理,属于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但是规划环保局有法不依,同意其违法适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问题不属实.
由于水东湾新城多年仍未有生活污水处理的市政配套工程,许多自然村庄的污水大多采取自排的方式,未经过处理的污水自然流入河流和深入泥土,严重影响了当地生态环境,也制约了水东湾新城的城市发展.
该水质净化项目建成后能有效地控制污水排放,提高污水处理率,降低水环境污染,改善和保护周边区域水体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的环境质量和市民的生活质量,有利于新城的长期发展,属于民生工程.
该项目已于2018年5月23日取得茂名水东湾新城规划环保局《关于水东湾新城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茂新城环审〔2018〕2号)的环评批复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的有关规定,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日处理量10万吨及以上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三、反映电白区沙院镇信联村委会瓦屋村生活污水处理厂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无证施工问题不属实.
建设单位中信环境水务(茂名)有限公司在接手后,依法完成PPP项目实施方案、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方案审定通知书、初步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质监安监介入、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和等一系列报批工作,具备合法的建设条件,并于2018年05月11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茂新城规地字第〔2018〕006号)、2018年5月31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茂新城规建字第〔2018〕010号)、2018年6月9日通过广东省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获得了该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440923201806090102).
","不属实","2018年6月6日首次接到中央督察组交办第1批38号来电反映关于该水质净化项目问题的转办件后,电白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当天下午,区委副书记、水东湾新城管委会主任潘伟强率领区环保分局、水东湾新城规划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到现场核查;6月7日上午,区委副书记、水东湾新城管委会主任潘伟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陈建翔、区环保、水东湾新城规划环保主要负责同志再次到现场进行督查督办,并在现场召开了办公会议,要求实事求是,立行立改.
6月12月晚上,受市委常委、区委陈小锋书记委托,区委副书记、水东湾新城管委会主任潘伟强主持召开会议,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求有关部门边查边改,做到不护短、不保留、一查到底.
我区已责成沙院镇政府会同水东湾新城管委会规划环保局做好群众解释和维稳工作,要求深入群众,加强沟通和宣传,让群众更清晰了解到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建设意义.
下一步,区环保分局将继续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该项目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根据《茂名市"一线问责"实施方法(试行)》第六条的有关规定,对陈晓雄、李家财进行诫勉谈话;对崔燕、罗裕、周诠卓进行约谈.
","是""170","X440000201806240025","投诉电白区坡心镇郁头鹅林场281省道旁的烘干沙厂,该厂烘炉机、燃煤、铲车半夜三更装卸货噪声扰民,生产时烟窗不停地冒出直排的燃煤气味废气扰民.
","电白区","大气,噪音","反映电白区坡心镇郁头鹅林场281省道旁的烘干沙厂烘炉机、燃煤、铲车半夜三更装卸货噪声扰民,生产时烟窗不停地冒出直排的燃煤气味废气扰民的问题部分属实.
经调查核实,被举报的烘干沙厂位于茂名市电白区坡心镇郁头鹅村委会林场,工商注册登记名称为茂名市电白弘灿建材有限公司.
该公司主要利用硅砂、白沙、河沙进行破碎、筛选、去除杂质、烘干等工艺,生产建筑用砂石.
该公司生产建筑用砂项目有废气、粉尘、噪声排放,其中水幕除尘设施的废水经沉淀净化后循环利用.
该公司生产项目于2016年12月3日通过《茂名市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备案表》(备案号:电环备〔2016〕27号)现状环评备案,并依法取得《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已更新有效期由2018年3月13日至2019年3月13日,编号:440904201800032.
现场查阅该公司委托深圳市政院检测有限公司2016年10月25日的《检测报告》,结果显示该公司生产项目废水、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环境噪声均达标排放.
茂名市电白区环境监测站2017年9月19日《监测报告》,结果显示总排废水达标.
经查阅该公司6月份以来工人出勤台帐记录薄,未发现该公司有进行夜间作业的记录.
该公司热气炉车间内未发现燃料煤,主要利用生物颗粒燃烧,再通过高空排放,但该废气排放口未按规定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标识,半成品堆放场未进行完全覆盖.
","部分属实","电白委副书记、区长华翠现场督办时,要求企业方按照区环保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立行立改,务必整改到位.
电白环保分局现场要求:(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禁止进行有噪声排放的夜间作业;(二)控制扬尘排放,对半成品堆放场进行完全覆盖,避免扬尘扰民现象;(三)加强对水幕除尘等设施的维护,定期更换集尘布袋,确保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四)对检查发现出来的问题立行立改.
区环境监测站已派出监测人员对该公司生产项目进行采样监测,同时,区环保分局于2018年6月27日向该沙场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电环违改字〔2018〕45号),责令该公司7天内完成废气排放口规范化设置,若该公司存在超标排放或逾期未按责改要求进行改正,区环保分局将依法立案处罚.
",,"否""171","X440000201806240089","投诉化州市石湾街道办社尾村民反映在村附近的三无家具厂环境污染问题:石湾街道办无证、无牌、无环保保护措施的私人家俱厂共计108间,集中在石湾街道村民居住的地方,特别是靠近汕湛高速公路石湾出口处的家具厂尤其多,估计有十多家.
这些家具厂没有环保处理设施直排粉尘、油漆、甲醛、噪声,污染环境.
","化州市","大气,噪音","接到转办案件后,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落实责任单位,责成石湾街道办承办,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供电局协办,并组成案件落实工作组前往调查.
化州市市委书记黄永、化州市市委副书记、市长谭剑锋、副市长何林国先后多次作重要指示.
经调查核实,投诉内容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家具制造业是石湾街道的传统特色产业,主要分布于石湾村委会、石湾社区、李山村委会、莲花村委,2017年年产值约2亿元.
目前,在生产的家具厂有94家,均为作坊型私人企业,普遍存在生产规模小,治污设施简陋,环保治理水平低下等问题.
二、调查核实情况(一)6月25日,由石湾街道办牵头,会同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供电局,成立四个家私厂整治工作组,第一时间赶赴各家私厂进行现场核实.
经核查,在生产的家具厂共有94家(包括之前投诉的张金家具厂及石湾酒厂内的3家具厂)均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其中无工商营业执照的12家,生产车间规模一般在300-1000平方米,其中小于1000平方米的占2/3,大于1000平方米的占1/3.
大部分家具厂配有简易粉尘布袋回收设施,但普遍存在喷漆工艺基本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废气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放行为,污染周边环境.
(二)经化州市国土局核实,90家家具厂共占用土地90.
6亩,其中符合规划的74户,用地70.
88亩,不符合规划的16户,用地19.
72亩(其中旱地5.
3亩,其它的为林地和园地),大部分家私厂用地已经营生产多年.
","部分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6月25-27日,化州市环保局对90家家具厂(张金等4家已另案处理)发出《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立即停止生产,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通过,取得排污许可证,才能投入生产.
(二)化州市官桥工商所已按照工作要求,对已核实的12户无照经营户发预先警示通知书,告知无照经营当事人限期改正无照经营违法行为.
(三)6月25-27日,化州供电局对三无(无营业执照、无排污许可证、无环保保护措施)家具厂采取了停电措施.
(四)截止6月27日,原在产的94家家具厂已全部停电、停产整改.
(五)化州市国土局对新搭建的马进任家私厂,于2016年已立案调查,并对违法用地行为进行了处罚、要求其进行整改;对今年初田潦村黎建昌新搭建的部分厂房,正在立案调查中;对余下的14户已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二、下一步工作.
(一)化州市委、市府将督促石湾街道办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巡查管理工作,确保在整改期间不再发生复产污染环境行为,确保周边环境安全;同时要继续做好群众信访维稳工作,加强与群众、业主沟通及引导,加快解决信访人的环境诉求.
(二)制定石湾街道家具行业整改方案,对家具行业实施整体论治.
由石湾街道牵头,对整个行业进行调查摸底,充分听取群众、业主、有关部门、监察部门以及行政上级的意见,制定具体可行的家具行业整体治理方案.
通过"整改一批、整合一批、关闭一批"三个一的方式,明确哪些企业可通过自身整改提升予以保留;哪些企业可通过整合(如自愿入股组建公司或共建喷漆工艺污染防治设施车间,或委托有能力治理的家俱厂进行喷漆加工等方式)予以保留;对那些无法达到整改要求的坚决予以关闭取缔,还群众一个良好的环境.
真正做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群众美好需求三赢.
","无","否""172","X440000201806240092","投诉高州市谢鸡镇罗迪村村民廖某在位于村委会附近非法开采稀土牟利,破坏生态环境.
","高州市","生态","接到转办案件后,高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责成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等职能部门和南塘镇政府组成案件落实工作组前往调查.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高州市谢鸡镇罗迪坑村委会附近非法开采稀土牟取暴利,破坏生态环境.
"情况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被投诉者为高州市白石瓷土厂,位于高州市谢鸡镇罗迪坑村委会,2011年12月经高州市国土资源局核发《采矿许可证》,开采矿种为陶瓷土,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矿区面积0.
1542平方公里,采矿有效期为2011年12月29日至2019年10月29日,采矿权人:高州市白石瓷土厂;有林地使用相关手续.
二、调查核实情况2018年6月26日,高州市交办案件落实工作组现场核查,采矿区处于废弃状态,现场遗留机械破旧,没有生产迹象.
经询问,该厂自2017年6月21日起停产至今.
该瓷土厂采用露天开采,在开采过程未能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于恢复治理方案》要求实行边开采边复绿.
","部分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高州市国土资源局督促该厂要求做到边开采边复绿.
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和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正常运行才能投入生产.
二、下一步工作(一)责成属地谢鸡镇政府积极配合相关政府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防止生态环境污染.
(二)要求国土、环保加强的日常巡查,压实企业环保责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无","是""173","X440000201806240093","反映化州平定镇下园村有一条无名小河,是当地农业灌溉的水源.
随着各种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随意倾倒,该小河的河床增高、河流变小,河水发臭.
","化州市","水,土壤","接到转办案件后,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化州市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协调联络组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责成平定镇政府、化州市住建局、化州市水务局、化州市环保局组成案件落实工作组前往调查.
6月25日,工作组赶赴现场核查.
经调查核实,投诉内容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
该无名小河发源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清湖镇,流经化州市平定镇低坡村委会,最终汇入青湖河.
主要用于当地农业灌溉和汛期排涝.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案件落实组现场核查:该河被丢弃生活垃圾、沿岸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淤泥现象比较严重,河床明显增高,河水未见发黑,现场未闻到明显臭味.
.
","部分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6月25日,因该河源头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清湖镇,为了能从源头上彻底对该河进行整治,化州市立即联系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相关部门,与广西清湖镇人民政府就该河整治一事达成共识.
广西清湖镇人民政府派出新官村两委干部,联合化州市案件落实组一同监督、指导该河开展整治工作.
(二)当天,调用钩机一台,组织多名人员下河使用工具协助钩机对河道进行清理.
并调用多台运输车辆对清理上来的垃圾、淤泥、杂物进行转运.
直至6月27日,河道整治工作完毕.
(三)化州市平定镇政府和广西清湖镇政府联合在河沿岸竖立告示牌,禁止往该河倾倒淤泥、建筑残渣和生活垃圾.
二、下一步工作.
(一)化州市委、市政府会加强督促平定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和各自职责,定期进行巡查,确保再无往河道两旁倾倒垃圾的现象发生;(二)对周边群众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环保意识,爱护水资源,人人有责;(三)和广西清湖人民政府建立长效机制,共同管理好河道水环境;(四)继续做好群众信访维稳工作,主动与信访人沟通,加快解决信访人的环境诉求.
","无","否""174","X440000201806240100","投诉高州市长坡镇高村村委会辖区:1.
高村恒顺石场危险生产,石场方将过万立方米的黄泥土清运到各自然村中的农田堆放,每逢下雨,大量的水土流失.
2.
高村水源源头王洋山中型水库边上一大型养猪场,排放污水,水库水质已成墨水状.
","高州市","水,生态","接到转办案件后,高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责成市畜牧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工商局等职能部门和长坡镇政府组成案件落实工作组前往调查.
经调查核实,群众内容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一)石场名称为高州市泰野矿业有限公司(原名恒顺石场),地址:广东省高州市长坡镇高村石教村;法定代表人:谭庆新;持有《排污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
(二)养猪场名称为高州市长坡镇大田养猪场,位于高州市长坡镇高村村委会王羊山水库旁边,业主:莫坚奋;猪栏舍面积约1300平方米;现存栏母猪60头,中小猪520头,猪场配套有废水治理设施,建有2个100立方的沼气池和1个667平方米的污水氧化塘和消纳土地,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于2016年8月经高州市环保局验收.
王洋山中型水库实为王羊山水库,总库容44.
75万方,属小(2)型水库.
该水库建于1971年10月,坝址以上集雨区面积0.
5平方公里,是一宗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和养殖的小型水库.
设计保护耕地1800亩,捍卫人口3000人,灌溉农田1500亩.
王羊山水库由长坡镇高村村委会负责水库的日常维护工作.
二、调查核实情况(一)6月25日,高州市案件落实工作组现场检查,发现高州市泰野矿业有限公司停产.
经实地查看,举报人反映的农田堆土情况是附近村民为改良农田从石场拉黄泥填田的,并不是石场所为,堆土的农田大部分已经平整耕种,只有一户农户因跌伤未能及时平整农田.
未发现大量水土流失现象.
(三)群众反映在高村水源源头王洋山中型水库边上建设养猪场环境污染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王羊山水库由村委会承包给莫坚奋养鱼,承包者在水库大坝两侧坝肩和下游坝边山坡上建有猪舍,猪舍未占用大坝.
检查发现位于右坝肩猪舍的污水经收集处理后排入水库,左坝肩的猪舍有大部分污水经收集送至下游坝边山坡污水处理设施,有小部分未经处理直排水库,对水库水质有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一)经协调,高州市泰野矿业有限公司出动铲车等机械协助农户5天内耙平或清理堆放在农田里的黄泥土.
(二)经工作组宣讲政策,猪场同意和镇政府签订协议,于2018年7月5日前将建在王羊山水库坝面两幢栏舍清空猪只,拆除养殖设施,自行退养.
工作组要求猪场按协议尽快退养两幢栏舍;位于水库坝底的猪舍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治污设施,防止污染环境.
二、下一步工作(一)责成国土、环保、安监等职能部门加强加密对矿山开采企业监管,确保合法、安全、清洁开采.
(二)督促长坡镇畜牧兽医水产站安排人员,继续跟踪落实高州市长坡镇大田养猪场的养殖设施拆除情况,加强对该猪场的巡查工作,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无","否""175","X440000201806240104","重复投诉(见受理编号X440000201806230049)","茂南区","大气,土壤","(重复投诉,与第8批63号相同)(一)该公司基本情况.
经茂名市环境保护局调查,群众反映的是茂名永诚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茂名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河之口90-2号,于2009年4月15日获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茂名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粤环审〔2009〕177号).
2015年11月12日获茂名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茂名永诚环保资源开发公司茂名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茂环验〔2015〕41号),于2015年11月正式投入生产.
主营业务主要以经营焚烧生活垃圾、电能为主.
该项目已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要求配套的环保治理设施,建成了烟气净化处理装置,有组织废气通过"半干法中和+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的设施进行处理,建成了烟气在线自动检测系统,并与茂名市环保局重点源监控平台联网,处理后的烟气经100米高烟囱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通过将垃圾池、渗滤液调节池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负压系统抽至焚烧炉燃烧处理等方式进行处理.
建设了两套地下污水管网系统和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全部用于垃圾车及卸料平台冲洗水、循环冷却和绿化等用水,全厂废水不外排.
(二)2017年以来群众反映及处理情况.
2017年2月6日、2017年5月16日、2017年6月10日,茂名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投诉后到该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治理设施正常运转,现场没有明显臭味.
2017年6月29日、2017年12月10日,茂名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公司烟囱冒黑烟、烟尘滚滚的情况.
在厂区内和厂区门口能闻到垃圾臭味,主要是垃圾收集车间及垃圾运输车辆不密封产生.
茂名市环保局已责成该公司对垃圾收集车间进行除臭处理,同时建议环卫部门对垃圾运输车辆密封,尽可能减少臭味污染.
2018年5月29、31日,茂名市环保局监察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常生产作业,垃圾堆存间负压设施正常运转;废气治理设施在线监控正常且与茂名市环保局重点源监控平台联网.
检查发现该厂地磅和垃圾堆存间装卸场地有异味,垃圾堆存间有2扇门未关闭.
厂区周边荔枝塘村未闻到异味,树木及农作物生长正常,未见明显粉尘附着物.
2018年6月13日,茂名市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转,2#锅炉正在检修,2#引风机根据检修需要已停运.
茂名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在该公司厂区周边闻到明显的垃圾臭味,产生臭味的原因一是垃圾运输车辆排队等候过磅和卸料,部分车辆没有密封,垃圾臭味挥发;二是垃圾车辆在卸料间直接清理垃圾,卸料间的卸料门没有封闭,西边的卷闸门处于常开状态;三是2#锅炉正在检修,2#引风机停运,造成垃圾池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负压系统抽至焚烧炉燃烧处理不完全.
2018年6月15、16日,茂名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公司的废气和噪声进行了监督性监测,监测报告(茂环监委字〔2018〕第06-019号)显示,焚烧炉烟囱出口的有组织废气烟(粉)尘折算浓度为17.
7mg/m3,二氧化硫为54mg/m3,氮氧化物为137mg/m3,无组织废气氨为0.
01Lmg/m3,硫化氢为0.
01Lmg/m3,总悬浮颗粒物为0.
288mg/m3,昼间最高噪声为59.
0Leq值,夜间最高噪声为49.
8Leq值.
以上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2018年6月27日,茂名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到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转,2#锅炉已完成检修.
该公司厂区门口还是能闻到垃圾臭味.
","部分属实","(一)责令该公司继续加强环保管理,加大场地清洗频次,做好垃圾池除臭工作,防止垃圾臭气外溢,污染周边环境.
(二)加强垃圾车管理.
茂南城管部门已明确要求,从6月起,禁止没有采取密闭设施车辆装运垃圾进入该厂处理,防止垃圾运输中产生臭气.
(三)合理安排运输,避免垃圾车滞留厂区时间过长.
","无","否""176","X440000201806240105","投诉茂南区公馆镇河之口村委会垃圾厂建在坦塘村旧电站,近公路、近小学.
该垃圾厂建厂时不经过环评,全体干部、村长一概不知,日夜私下偷建.
该垃圾厂排放浓烟废气,气味难闻,环境污染严重.
","茂南区","土壤,大气","重复投诉,见第19批来信167号","部分属实","重复投诉,见第19批来信167号","无","否""177","X440000201806240109","电白区水东湾碧桂园小区业主投诉:1.
环城东路长期没有修整,泥头车和油罐车经过引起灰土飞扬,噪声扰民.
2.
小区附近的小作坊经常违规生产,排放刺鼻恶臭的废气.
","电白区","大气,噪音","电白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副区长陈建翔带领区府督查室、环保、交通、旦场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到现场核查督办,要求立行立改,整改到位.
一、反映茂名市电白区水东湾碧桂园小区业主投诉环城东路长期没有修整,泥头车和油罐车经过引起灰土飞扬,噪声扰民问题属实.
经调查核实,被举报道路属于水东湾碧桂园、中油油港、海堤加固工程及跨海大桥工程项目的公用施工便道,非环市东路,该施工便道由于未进行硬底化处理,车辆进出时造成扬尘污染.
二、反映水东湾碧桂园小区附近的小作坊经常违规生产,排放刺鼻恶臭的废气的问题不属实.
经旦场镇政府牵头组织区环保、区工商部门对水东湾碧桂园小区周边进行排查,并走访附近群众了解情况,未发现小作坊违规生产现象.
","部分属实","2018年6月28日,副区长陈建翔组织旦场镇、区环保、交通、公路、安监、工商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茂名市水东湾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茂名市中油王港石化有限公司、海堤加固工程、跨海大桥项目等4家公司负责人召开联调会议,会议要求对问题立行立改,整改到位.
(一)茂名市水东湾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茂名市中油王港石化有限公司、海堤加固工程以及跨海大桥项目4家公司共同出资,限于3个月内完成道路硬底化工程.
(二)区交通部门加强对该路段运输车辆的监管.
(三)未完成硬底化建设前,旦场镇政府负责加强对道路的洒水喷淋,避免扬尘污染问题.
(四)旦场镇牵头组织区环保、工商部门继续加强对水东湾碧桂园小区周边巡查监管,发现存在"散乱污"小作坊违法生产的行为,立即作出严厉打击.
","无","否""178","X440000201806240119","高州市泗水镇联合莲塘坑村村民投诉火星金源农业发展公司于2016年承包火星场新荒队楼台岭橡胶地,创办大型养猪场,该养猪场没有环保设施,养猪废水横流,猪叫声严重扰民.
因场地涉及火星场地域管理属分界,所以没有得到处理.
","高州市","水","接到转办案件后,高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责成市畜牧兽医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等职能部门和火星农场、分界镇政府组成案件落实工作组前往调查.
经调查核实,群众投诉内容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火星金源农业发展公司养殖场(实际是刘培国猪场,据向业主刘培国了解,该公司未办理营业执照)位于茂名农垦局火星农场新林队,于2016年6月开始建设,目前已建成了21栋猪舍,栏舍面积约4000平方,存栏情况为:母猪550头、肉猪约400头、仔猪约1000头.
该场不属禁养区,养殖废水经沼气池、贮液池排出橡胶林土沟,未办理环保、工商、畜牧部门的相关手续.
二、调查核实情况据工作组现场查看,已建成3个沼气池共800立方米,在建2个沼气池共400立方米,建成贮液池约700立方米,还有一个未硬底化的贮液池.
该场采用生态养殖模式,废水经沼气池、贮液池后排出橡胶林土沟进行农业利用,不存在猪尿横流现象.
但该猪场治理设施、泵站、管网未完善.
经工作组宣讲政策,猪场业主承诺尽快完善治理设施.
未硬底化的贮液池,池内养殖废水可能渗入土地,污染周边土壤.
投诉所指猪场没有环保设施,猪尿横流,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一)工作组要求业主在办好环保、工商、畜牧部门的手续、完善治理设施后方可正常生产.
(二)高州市畜牧局要求该猪场完善治理设施,做到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不得污染周边环境;继续跟踪落实该猪场治理设施的整治情况,加强对该猪场的巡查工作,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二、下一步工作(一)责成属地政府积极配合相关政府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防止生态环境污染.
(二)要求环保加强的日常巡查,压实企业环保责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无","否""179","D440000201806250059","化州市东山街道江岸管理区江岸村的五户村民在建安村的路边养猪,养猪废水排入灌溉农田的水沟和旁边的鱼塘.
存在地方保护主义.
","化州市","水","正在办理中""180","D440000201806250066","茂南区荔晶新城南侧对编号D0000201806100008号的回复不满意.
原规划建筑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相符,超出原计划3.
8倍;环评报告明确指出该工程是第一期工程,无法评测环评报告是否通过在此建变电站,而且回复中称对外环境根本没有影响,对该回复产生质疑;环评报告上明确说明有第二期工程,未标出最终工程规模;该项目占用住宅用地,原规划用地已被公路局占用,此处已没有变电站的规划用地,为什么还要占用住宅用地建设变电站;质疑回复上拿福地变电站做对比,根据环境与居住情况,规模都不相同根本无法对比,第三条回复上反馈国内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设计规范对变电站与周围建筑的距离并没有明确要求,对电力电缆的安全距离也没有具体要求,对此回复产生质疑.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工程(HJ24—2014)明确指出如国家没有相规则,要根据国际规则制定,根据环评报告评测数值已超出附近居民影响范围内.
回复上称已消除信访群众的疑虑,责令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对周边群众进行相关知识普及和解释工作,减少群众担心,实际上并没有做过相关事情.
","茂南区","其他污染","正在办理中""181","X440000201806250008","化州市长岐镇李某某大型猪场,距离长岐镇旺岭河不足500米,严重污染水源.
村委会干部做保护,污染环境,不作清理,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化州市","水","正在办理中""182","X440000201806250027","投诉电白区沙院镇沙院居委会上水湖岭村村口的乐天塑料厂,该厂未经环评审批,建设在居民区中,靠近沙院中学、沙院镇敬老院,生产时排出有毒气体、噪声,污水直排入河,污染河水下游居民饮用水安全.
","电白区","大气,水,噪音","正在办理中""183","X440000201806250033","投诉茂名市鉴江流域水利管理局借改造"高州市东岸镇旺村坡梧栋村桥头渔苗养殖场"之名,在高州市东岸镇旺村坡梧栋村村桥头私自开采河沙谋利,开采引起的浑浊河水,直接倒流入河中影响下游群众饮用水安全,已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破坏村路,影响村民住房安全.
","高州市","海洋,生态","正在办理中""184","X440000201806250035","投诉高州市大井镇清垌村委会山化村大埂坡杨某养殖蛋鸡场,该场离村民房屋不足50米,鸡屎味臭气熏天,污染村民地下饮用水.
曾多次向村委会投诉,未得到处理.
","高州市","水","正在办理中""185","D440000201806260005","重复投诉(同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210036)","茂南区","大气,水","正在办理中""186","D440000201806260006","茂南区西苑北路1号名雅世家小区东门旁边的街坊家宴茶餐厅,油烟乱排扰民.
","茂南区","大气","正在办理中""187","D440000201806260008","茂南区上高岭村农田旁一无证屠宰场,内脏、污水乱排放,污染周边环境.
上塘村十万七小学旁一小型养鸡场,散发恶臭气味扰民.
","茂南区","大气,水","正在办理中""188","D440000201806260009","电白区电城镇麻茂村的东门头河发黑发臭已持续几年了,附近居民都不敢开窗.
曾向茂名市环保局投诉,至今还未见有任何处理.
","电白区","水","正在办理中""189","D440000201806260010","重复投诉(见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260006)","茂南区","大气","正在办理中""190","D440000201806260011","高州市分界镇大塘村委会附近黄狗岭上的一间无名炭制品厂,废气直排,对周边的村民造成很大影响.
","高州市","大气","正在办理中""191","D440000201806260012","重复投诉(同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230035)","高州市","水","正在办理中""192","D440000201806260018","化州市宝圩镇陵江支流宝圩段被填河作路,从2010年开始填河,从旧圩圩背开始填到圩头垌,导致河道堵塞,容易水淹.
圩镇里包括旁边的村庄垃圾遍地,卫生差.
","化州市","土壤,其他污染","正在办理中""193","X440000201806260001","高州市荷花镇木头塘潘村村民反映:1.
潘村队领导小组在该村壁将岭山坡上非法采石,对地面表层泥土进行挖掘,面积达10亩.
导致该范围寸草不生,森林被严重破坏,存在泥石流灾害风险,下雨天黄泥水横流,严重破坏生态平衡;2.
该村土地庙附近养"埃及鱼"的鱼塘,投喂死鸡死鸭死猪的尸体,一塘死水散发阵阵恶臭气味,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的生活环境;3.
高州市荷花镇皮革手套加工企业的废料没有合理回收,散落到村中,导致村民焚烧皮革当柴烧火做饭的现象和路边焚烧现象的一直存在,焚烧皮革产生恶臭的废气,污染环境.
","高州市","大气,水,生态","正在办理中""194","X440000201806260002","1.
高州市潭头镇潭头村委会麻疯岭脚一家具厂,排放臭味废气扰民.
2.
该家具厂西面山顶有一间中英蛋鸡场,臭气冲天.
","高州市","大气,水","正在办理中""195","X440000201806260003","化州杨梅镇龙湾水库属于禁养区,在水库旁边有一超大型养殖场,该养殖场无证排污,污水直接排入龙湾水库,严重污染水库水质及周边村民地下饮用水源.
","化州市","水","正在办理中""196","X440000201806260021","举报化州市笪桥镇笪桥石场非法采石严重破坏农村生态环境.
","化州市","生态","正在办理中""197","X440000201806260022","化州市丽岗镇镇安村山底片区村民反映:1.
该村吴某某红砖厂挖土烧砖严重毁坏农田山地林木,该砖厂砖窑每天产生大量废气,直接排入大气中,烧制红砖产生的粉尘造成附近村庄环境污染.
2.
吴某某的猪场养猪污水直接排入河涌,致使上塘村、山底立洞整片良田受到严重污染.
3.
吴某某的鱼塘养埃及塘鱼,用猪场内的死猪尸体及其他动物尸体直接喂养,不经过任何处理,臭气熏天,腐尸臭水直接排入河涌.
","化州市","水,大气","正在办理中""198","X440000201806260025","重复投诉(同受理编号X440000201806240109)","电白区","噪音,大气","正在办理中""199","X440000201806260026","反映化州市严重污染生态环境的问题:近几年以来化州市的同庆、南盛等镇的村庄受到非法倾倒工业固体废物的侵害,这些工业固体废物中可能含有铅、砷等重金属的危险废物,在南盛镇蒲山村鉴江边倾倒了几十吨工业固体废物,这些危险废物严重污染了周边的地下水,严重威胁着附近村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至今都没有任何部门采取任何措施防止污染继续扩大和恶化,正是因为相关部门的不作为,才导致违法分子更加猖獗地向化州倾倒工业固体废物.
恳请中央环保督察组责令相关部门采取有效的措施处置这些危险废物,防止污染继续恶化.
","化州市","土壤","正在办理中""200","X440000201806260027","举报信宜市东镇街道塘面村的家禽批发市场和堆沙场,批发市场属于违规建设,没有任何报批手续,每天养殖家禽估计超过一万只,臭气冲天,家禽粪便和生活污水直排河道,对于周边群众影响很大.
堆沙场属于非法经营,自卸车,铲车噪音很大,沙尘满天飞,严重影响周边群众.
多次投诉无果,当地政府严重不作为.
","信宜市","水,大气,噪音","正在办理中""201","X440000201806260054","举报茂南区食品企业集团辖下九个食品公司屠宰场都没有污水处理设备(厂),每天各个公司屠宰场屠宰生猪及冲洗猪栏产生大量的污水流入附近的江河,严重污染周边环境,恳请督查组迅速介入调查处理.
","茂南区","水","正在办理中""202","X440000201806260130","高州市分界镇南山村委会老虎塘村村民郭某养猪数百头,排泄物污染严重.
","高州市","水","正在办理中""203","X440000201806260131","高州市分界镇南山村委会下炉坑村养殖场污染问题严重.
影响周边数千群众生产、生活.
","高州市","水","正在办理中""204","X440000201806260132","高州市泗水镇大联村委会老屋村郭某某等几位村民养猪数百头,排泄物污染严重.
","高州市","水","正在办理中""205","X440000201806260134","重复投诉(见受理编号X440000201806260131)","高州市","水","正在办理中""206","X440000201806260135","高州市分界镇禾岭子渡槽,沿线经过南山村委会境内的龙尾村、陂尾村、上炉坑村,现在渡槽底已经成了各种垃圾的堆放场,臭气熏天.
","高州市","土壤,大气","正在办理中""207","X440000201806260136","高州市分界镇南山村委老虎塘村村民郭某违法建设楼房.
为规避国土部门检查、常在深夜开工,噪音粉尘扰民.
建筑材料随意堆放,堵塞公路两边排水.
","高州市","土壤,噪音","正在办理中""208","X440000201806260143","重复投诉(见受理编号X440000201806260136)","高州市","土壤,噪音","正在办理中""209","X440000201806260150","高州市分界镇南山村委老虎塘村村民郭某某家中养猪几百头,污染物到处排放,影响村民生命健康.
","高州市","水","正在办理中""210","X440000201806260158","信宜市迎宾路玉都新城小区旁有一间无证经营的建筑工程机械修理厂,长期无证、无合法手续占地经营.
大型车辆24小时出入装卸机械,在装卸维修期间产生噪音扰民.
","信宜市","噪音","正在办理中""211","D440000201806270001","反映茂南区公馆镇山车村养猪场未办理环评审批,养殖了几百头猪,产生的猪粪猪尿直排旁边的鱼塘,臭气大,蚊蝇多,猪叫声噪声污染.
曾向公馆镇、茂南区有关部门投诉,未果.
","茂南区","水,噪音,大气","正在办理中""212","D440000201806270005","反映高州市东岸镇竹朗大队马坑村一石场,灰尘大,泥沙排入河,堵塞河道,炮声大,噪声污染严重.
","高州市","大气,噪音","正在办理中""213","D440000201806270006","反映信宜市池洞镇旺坡村委会正冲村一养猪场产生的污水、猪粪直排河道,污染河水;村公路边堆放生活垃圾,没定期清理,臭气大;曾向村委反映,一直没得到处理;河道堆放了很多垃圾没清理,河长不作为.
","信宜市","水,土壤","正在办理中""214","D440000201806270007","反映高州市镇江镇镇江圩尾Y598乡道往旧圳村方向三丫苦农业种植基地旁水泥路大概1000米处有一露天垃圾堆放处,臭气熏天,污水横流,污水流进小河,污染周边农田和河流.
","高州市","土壤","正在办理中""215","D440000201806270008","反映高州市石鼓镇黑泥山村洞心村有4个养猪场,臭气大,反映到相关部门,均未得到处理.
当地村民怕打击报复,不敢投诉.
","高州市","水,大气","正在办理中""216","D440000201806270018","反映茂南区文东街287号楼下和味烧烤店,营业到凌晨两三点,噪声大,露天烧烤,油烟污染严重.
","茂南区","噪音,大气","正在办理中""217","D440000201806270027","反映电白区海龙饲料厂离居民区不到10米,烧煤排放颗粒粉尘扰民.
","电白区","大气","正在办理中""218","D440000201806270030","反映化州市长岐镇东安村委会东安岭路边的长岐镇垃圾中转站,已堆积很多垃圾,且经常直接焚烧,臭气熏天.
曾投诉到城乡清洁工程部门,未得到处理.
","化州市","土壤,大气","正在办理中""219","X440000201806270047","曾投诉高州市食品企业集团30多个屠宰场直排污水入河,下游多数人患有皮肤病,而上游较少.
高州市食品企业集团曾就投诉回复投诉人:估计2019年6月底前集团17个屠宰场的污水生化处理厂可全部建成使用,规定屠宰场和栏舍及相关场地每天清洁干净,定期消毒,屠场内达到"无污渍、无臭味".
","高州市","水","正在办理中""220","X440000201806270059","反映茂南区金塘尚垌茂高公路旁的广东省立威化工有限公司是一间农药厂,该厂每周总会排放数次恶臭气体,影响周边居民健康,质疑该厂未办理环评手续,环保设备不正常运行.
","茂南区","大气","正在办理中""221","X440000201806270060","反映电白区黄岭镇彩楼架枧村的村落中间一家规模达1200头生猪的猪场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养殖场周围道路的两侧被黑色的排泄物填满,散发臭味,产生的污水没经任何处理直排水沟,最终流入农田,导致庄稼绝收.
","电白区","水","正在办理中""222","X440000201806270115","反映高州市石仔岭街道办南珠居委会约一万多平方米的农田保护区连片耕地被非法占用,用于搭建临时厂房,厂房包括各种大小工厂、家庭作坊、化工仓库等,均没有取得用地规划、环保审批和消防手续,产生的污水乱排、污染环境,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厂区与新田林场供气站仅一墙之隔,火灾隐患令周边居民担忧,恳请有关单位核实、取缔.
","高州市","水,大气","正在办理中""223","X440000201806270116","重复投诉(见编号X440000201806270116)","高州市","水,大气","正在办理中""224","X440000201806270117","反映高州市东岸镇竹朗村一采石场已违规开采十多年,该石场的开采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造成竹朗河水质下降,并对山体泉脉造成不可逆转的毁坏,直接影响了该饮用水源,开采时产生的大量粉尘严重污染环境.
","高州市","大气,生态","正在办理中""225","D440000201806280005","重复投诉(同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210036)","茂南区","大气,水","正在办理中""226","D440000201806280069","投诉高州市泗水镇联和村委会开甲地村张某某经营的非法养猪场,养猪200多头,粪水未经处理直排农田,污染农田,井水也被污染,发黑发臭.
2016年年底有执法部门过来清理过,但过后又恢复养殖.
非法养猪场附近环境非常恶劣,滋生蚊虫,病猪死猪随意丢弃不作处理.
希望相关部门依法完全取缔,杜绝死灰复燃.
","高州市","水,大气","正在办理中""227","D440000201806280072","重复投诉(同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090021)","高州市","大气,生态","正在办理中""228","D440000201806280073","重复投诉(同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090021)","高州市","大气","正在办理中""229","D440000201806280074","重复投诉(同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090021)","高州市","生态","正在办理中""230","D440000201806280075","重复投诉(同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090021)","高州市","生态","正在办理中""231","D440000201806280076","重复投诉(同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090021)","高州市","大气,噪音,其他污染","正在办理中""232","D440000201806280077","重复投诉(同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090021)","高州市","大气","正在办理中""233","D440000201806280083","重复投诉(同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230035)","高州市","水,大气","正在办理中""234","X440000201806280003","投诉茂南区光华北路228号大院茂南区检察院宿舍楼内一幢2层楼的单车房,不少人在单车房内养鸡几百个,臭气熏天,住户苦不堪言,因养鸡造成大院卫生条件恶劣.
","茂南区","水,大气","正在办理中""235","X440000201806280012","投诉电白区市民大道猪尴岭附近一私人养猪场,该养猪场毗邻市民公园,猪的排泄物臭味和猪叫声,严重影响附近村民的生活,污染附近环境.
","电白区","水,噪音","正在办理中""236","X440000201806280014","投诉茂南区油城四路爱语阳光大型餐饮店,将烟囱安装在楼顶,油烟废气直排和鼓风机噪声严重扰民.
","茂南区","大气,噪音","正在办理中""237","X440000201806280018","重复投诉(同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110074)","高州市","大气,生态,噪音","正在办理中""238","X440000201806280019","对本次督察回复不满意(见受理编号X440000201806180064),再次投诉:茂南区茂名市永诚环保开发有限公司的垃圾发电厂偷排刺激酸恶臭味,废气严重超标,导致农作物失收,影响周边村民身体健康.
质疑垃圾发电厂选址是否合理、环评是否通过、环保设施是否到位.
","茂南区","土壤,大气","正在办理中""239","X440000201806280129","投诉化州市新中医院大门对面的塘岗岭垃圾场,臭气熏天、污水横流.
","化州市","土壤","正在办理中""240","X440000201806280148","对本次督察整改(见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140016、D440000201806170047)不满意,再次投诉:质疑茂南区西粤南路113号香悦北苑小区一楼的南香垃圾压缩站选址建设的合法性,垃圾压缩站运行期间严重干扰周边住户的正常生活,臭气熏天,危害生命健康,希望垃圾压缩站尽快关停搬迁.
","茂南区","土壤,大气","正在办理中""241","X440000201806280149","投诉化州市北岸北虎塘开发区与化州国家公路局办公小区东侧20米公路上,有居民长期养家禽,在路边建设了专门的鸡舍,严重影响周围环境,臭气熏天,污水横流.
","化州市","水","正在办理中""242","X440000201806280150","重复投诉(同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080010)","电白区","其他污染","正在办理中""243","D440000201806290005","高州市分界镇世华工业区的茂名市钜宇沙石材料有限公司,没有办理任何环保手续,2012年生产设备已被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搬走,但是最近该公司又购买了一批生产设备,偷偷在晚上生产,生产过程中沥青加工的气味刺鼻,碎石的噪声和粉尘很大,影响旁边学校师生.
","高州市","噪音,大气","正在办理中""244","D440000201806290013","高州市潘州街道办博雅新村小区前有部分居民占用公共绿化带在种菜,焚烧鸡粪、垃圾、干柴作肥料,焚烧废气严重扰民.
多次投诉没有处理.
","高州市","大气","正在办理中""245","D440000201806290030","高州市金山开发区里麻村一组一队村口一养猪场散发恶臭气味扰民,污水直排河涌.
","高州市","水,大气","正在办理中""246","D440000201806290047","信宜市人民路妇幼保健院旁边的三间周百福、周六福、中国黄金首饰店,从早到晚播放的促销广告音乐噪声大,严重影响道路两边居民.
","信宜市","噪音","正在办理中""247","X440000201806290006","茂南开发区站南路22号湘望江湖餐馆的油烟污染严重扰民.
该餐馆厨房油烟直排,还在地下埋藏排烟管道在公路边偷排油烟,导致中午与晚上宝力城南面的商铺、住户、空地、公路上都是油烟味,晚上特别严重,油烟味持续3小时以上.
","茂南区","大气","正在办理中""248","X440000201806290007","投诉茂南区油城九路1号大院名雅花园小区的四间无牌无证的汽车修理店均未取得审批许可,没有任何环保措施,洗车、换机油、修理所产生的污水、噪声、臭味等严重扰民.
","茂南区","大气,噪音,水","正在办理中""249","X440000201806290008","电白区沙院镇木苏中学旁一间饲料厂,该厂排放浓烟及异味废气,严重影响周围的居民.
","电白区","大气","正在办理中""250","X440000201806290010","茂南区羊角镇柏屋村委会村边有四家纸厂烧煤所产生的废气污染环境、严重扰民.
","茂南区","大气","正在办理中""251","X440000201806290023","茂南区公馆镇山车村村民反映柯某某在旧糖厂内违建猪栏养猪,污染环境,污染水源,晚间噪音影响村民休息.
","茂南区","水","正在办理中""252","X440000201806290024","茂名市区茂名大道青少年活动中心东北侧一约20亩空地上,长期违规经营沙石场、堆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污染环境.
","市辖区","土壤","正在办理中""253","X440000201806290059","化州市下郭村一红砖厂排放废气污染环境,村中三个大型养猪场污水直排河涌.
","化州市","水,大气","正在办理中""254","X440000201806290078","电白区水东港天源码头和茂名市港口经营公司码头里长期堆放大量散装煤炭,两个场所没有任何洒水防尘喷雾设施,任由煤灰尘土飞扬,冬天整个码头被煤灰笼罩,严重污染环境.
","电白区","大气","正在办理中""255","X440000201806290098","重复投诉(同受理编号X440000201806250033)","高州市","生态","正在办理中""256","D440000201806300006","反映茂南区金塘镇金塘管理区黄坭塘村三个环境污染问题:1、有人在白沙河两边建养猪场、汽车修理厂,产生的养殖废水、修理厂废油以及生活污水直排入河,严重污染河水,导致鱼类死亡.
2、村中堆放硫酸沙,遇到雨天会产生硫酸废水,废水流入鱼塘导致鱼类死亡.
3、茂名往高州方向的诉水线旁,约离金塘镇3公里处有一鱼粉厂,原料为死鱼,散发恶臭.
","茂南区","大气,水,土壤","正在办理中""257","D440000201806300043","茂南区西粤中路5号大院南边的鸽正轩餐饮店直排油烟,废气扰民.
","茂南区","大气","正在办理中""258","D440000201806300044","高州市泗水镇垪二村村口泳河边,村民林某在村中建有三个非法养殖场,养殖了约400-500头猪,养殖场离居民区非常近,养殖产生的废气影响居民生活,养殖废水直排入河,污染井水.
村民曾多次向村、镇、高州市相关部门投诉,未果.
其中多名干部不作为,对投诉置之不理,甚至激化村民与养殖户的矛盾,质疑其中存在保护伞,投诉无门,希望得到解决处理.
","高州市","水,大气","正在办理中""259","D440000201806300068","茂南区公馆镇十万七村委会下白居平村三组的村民程某利用村中公共用地建设个化粪池,臭气扰民.
多次投诉,未果.
","茂南区","大气","正在办理中""260","D440000201806300074","电白区小南路猪仔山廉租房旁的新光房地产公司已3、4个月连续24小时不断施工,货车引起的扬尘较大,噪声、扬尘严重扰民,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曾多次投诉没有得到处理.
","电白区","大气,噪音","正在办理中""261","X440000201806300010","投诉茂名市环保局电白区分局个别领导干部乱作为,违规审批环评文件、发放排污许可证问题:1.
电白区沙院镇乐天塑料厂在未取得土地使用证、规划建设许可证的情况下,电白区环保局违规发放了排污许可证;2.
电白区环保局违规向位于禁养区的林某养猪场发放排污许可证.
","电白区","其他污染","正在办理中""262","X440000201806300012","举报茂南区袂花镇北斗村委上黄村砂石经营场所存在问题:1.
扬尘影响村民生活;2.
重型运输车辆进出村道,噪声扰民,压坏道路,存在交通安全隐患;3.
该场无证经营,无任何防护设施.
","茂南区","大气,噪音","正在办理中""263","X440000201806300013","高州市分界镇世华工业区内茂名市钜宙砂石材料有限公司的污染问题:该厂于2012年在政府相关部门督促下,已拆除所有生产设备并搬走,最近重新建起了简易车间,增加了生产设备,在未建有任何环保措施的情况下,常在夜间进行碎石、沥青加工作业,产生大量扬尘、噪音和刺激性气味.
","高州市","大气,噪音","正在办理中""264","X440000201806300032","信宜市城区塘面鸡市场的污染环境问题:城南塘面鸡市场没有与城市污水管网进行连接,废水直排入锦江河,造成水体严重污染;产生的臭气扰民.
","信宜市","水,大气","正在办理中""265","X440000201806300047","重复投诉(同受理编号X440000201806290006)","茂南区","大气","正在办理中""266","X440000201806300057","电白区海城二路汇龙南湾住宅小区东南角邻近公路边有一违建养猪场,该养猪场属沙豆仔村某村民所有,环境恶劣,长期散发恶臭,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电白区","水,大气","正在办理中""267","X440000201806300117","重复投诉(同受理编号X440000201806180064)","茂南区","大气,土壤","正在办理中""268","X440000201806300126","举报位于茂南区新坡镇华德岭村的东南面的茂名石化胜利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水泥粉尘和噪音扰民问题.
","茂南区","大气,噪音","正在办理中""269","X440000201806300133","茂南区公馆镇十万七小学门口和荔枝园村村民家门口不到10米处一大型养鸡场臭气熏天,污染环境.
","茂南区","水,大气","正在办理中""270","X440000201806300146","投诉高州市云潭镇珍珠村委会聂竹村的湾鱼塘猪场、万能厂猪场无证经营,两个养殖场非法排污,臭气熏天.
","高州市","水","正在办理中""271","D440000201807010003","重复投诉(同受理编号X440000201806280014)","茂南区","大气","正在办理中""272","D440000201807010004","茂南区羊角镇秧地坡村村民反映上游高州市分界镇谢宵村委会大氹坑村与新松坡村之间有一个养猪场,养了几百头猪,排出黑色污水,流到下游茂南区羊角镇秧地坡村的小溪.
秧地坡村西面有两个养猪场,养殖生猪数百头.
","高州市","水","正在办理中""273","D440000201807010017","重复投诉(同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180040)","高州市","大气,噪音","正在办理中""274","D440000201807010073","茂南区公馆镇河之口村茂名市油城牌水泥有限公司露天装卸水泥熟料,露天作业产生的扬尘严重影响附近居民.
","茂南区","大气","正在办理中""275","D440000201807010074","重复投诉(同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130016)","信宜市","大气","正在办理中""276","X440000201807010004","对本次督察整改不满意(见受理编号X440000201806150007),再次投诉化州市石湾街道龙头踊村张金木工厂污染问题:环保督查组认定张金木工厂是三无违法工厂后,只是暂时要求其停工整改,并没有清拆该简易厂房.
担心中央环保督查组撤出广东后该厂复工,污染环境.
","化州市","大气,噪音","正在办理中""277","X440000201807010005","茂名市人民广场儿童乐园设施和设备大部分附带音乐,音乐噪声严重影响了周围居民的休息.
","市辖区","噪音","正在办理中""278","X440000201807010026","重复投诉(同受理编号X440000201806150077)","电白区","大气","正在办理中""279","X440000201807010031","茂南区公馆镇大埠口村委会石车村:1.
林某的白鸽养殖场臭气熏天,严重污染周边空气和白沙河水源;2.
陈某的土法废油加工厂无任何牌照,占地近6000平方米,恶臭污染严重.
","茂南区","大气,水","正在办理中""280","X440000201807010048","重复投诉(同受理编号X440000201806120034)","高州市","大气,水","正在办理中""281","X440000201807010085","投诉电白区博贺镇龙山食品公司,该公司没有任何环保手续,养猪污水未经处理乱排,杀猪噪声扰民.
","电白区","噪音,水","正在办理中""282","X440000201807010111","茂南区文光二街88号大院两间洗车场距离居民住宅非常近,没有经有关部门审批,在洗车过程中,产生噪声、臭味及废水、废气污染周边环境,洗车的车辆随意停放,造成道路塞车,影响周边住户正常出入.
严重影响周边居民工作、生活.
","茂南区","大气,水,噪音","正在办理中""283","X440000201807010115","2016年12月督查投诉过,茂名环保部门不督办茂名石化公司炼油厂和乙烯厂排放臭气问题,黑烟遮天蔽日,严重污染空气;茂石化炼油厂、乙烯厂不接受受害群众批评,没有实际整改行动.
","市辖区","大气","正在办理中""284","X440000201807010119","重复投诉(同受理编号X440000201806290059)","化州市","水,大气","正在办理中""285","D440000201807020016","高州市石鼓镇门前坡村委会马鞍山村中间的私人养猪场,臭气熏天,养猪场老板还挖了一条小渠,把污水排入小渠,小渠是接到村里面的小河的,导致现在河水发黑发臭.
","水,大气","高州市","正在办理中""286","D440000201807020017","高州市石鼓镇九江村委会光屋村的村干部与社会上的老板无证开采光屋村与梅坡村的山头,梅坡村山头总面积约168亩,已开采约100亩,开采光屋村的山头上百亩,严重污染周边农田,破坏生态环境,对村民造成严重的损失.
高州市林业局森林调处办包庇开采山头的村干部及老板.
石鼓镇九江村委会光屋村一砖厂烟囱排放浓烟异味扰民.
","生态,大气","高州市","正在办理中""287","D440000201807020018","高州市石仔岭街道办茂岭村在废弃的鱼塘和水沟堆放生活垃圾,臭气熏天,蚊虫多,污染环境.
投诉过到村委会,但没处理.
","土壤","高州市","正在办理中""288","D440000201807020019","前期投诉茂南区羊角镇青山村委会黄竹头村的一间养鸽养鸡场,噪音和臭气扰民,动物粪便污染村里的水源,要求将其取缔.
","大气,噪音,水","茂南区","正在办理中""289","D440000201807020020","高州市泗水镇垌华管区河背村有三十多户村民养猪,臭气大,猪屎猪尿直排到小河.
政府部门来检查时停止排污,检查后又开始排污.
","水,大气","高州市","正在办理中""290","D440000201807020021","高州市东岸镇竹朗村委会两三百米处的润鸿石场,炮声隆隆,震裂附近两百多间村民的房屋,导致农作物和果树失收,噪声影响村民的生活.
该石场老板的后台比较硬,曾经召集黑势力去殴打村民.
","噪音,生态","高州市","正在办理中""291","D440000201807020075","竹朗石场日夜开工,噪声严重扰民,居民没办法休息,石场附近不到300米就是居民房,扬尘污染非常严重,多年来多次投诉到市、省都没有用,没有结果,希望能督促解决,给村民睡一个安稳觉.
","噪音,大气","高州市","正在办理中""292","X440000201807020022","对编号X440000201806180064的回复不满意,再次投诉:茂南区茂名市永诚环保开发有限公司的垃圾发电厂废气严重扰民,导致农作物失收,影响周边村民身体健康.
在周边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建成垃圾发电厂,请说明这种做法的合法合理性和选址的合理性.
","大气,其他污染","茂南区","正在办理中""293","X440000201807020023","投诉高州市金坑垃圾填埋场臭气扰民,广垦集团橡胶厂废水偷排.
2016年年底中央环保督察时投诉过金坑垃圾填埋场臭气扰民问题,当时确有改善,很少发出臭味,但2018年该垃圾场又经常发出臭味.
","水,大气,土壤","高州市","正在办理中""294","X440000201807020024","反映高州万通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遭遇环保一刀切的问题,地方环保局在中央环保督查前强行要求我公司电镀生产线全部关停拆除.
恳请督查组到我公司实地考察公司经营状况,扶持地方中小企业,让我们公司能早日恢复正常生产.
","其他污染","高州市","正在办理中""295","X440000201807020025","投诉电白区水丰农场19队红砖厂,没有环保设施,生产时产生的大量废气直排,对周围环境造成巨大污染;挖泥烧砖破坏周边耕地,还留下巨大的安全隐患.
","大气","电白区","正在办理中""296","X440000201807020026","化州市河西街道六街居委会塘角岭村S285公路旁一大型活鸡批发市场,养鸡废弃物等散发恶臭,影响环境空气.
该批发市场入口一个30平方米露天垃圾收集点,长期积水发黑发臭,污水每天直接流到公路路面,","大气,土壤,水","化州市","正在办理中""297","X440000201807020027","投诉茂南区金塘镇丰田村恒裕鱼粉厂长期排放臭味废气扰民,污水未经处理偷排到白沙河.
","大气,水","茂南区","正在办理中""298","X440000201807020062","投诉高州石仔岭街道蒲康工业园至秋林冷冻厂和潭蒲村委会一带的皮厂、黑油加工厂严重污染环境.
这些皮厂随意排放的废水、废料严重污染当地的水源和农田.
","水,土壤","高州市","正在办理中""299","X440000201807020069","投诉茂南区新坡镇新坡商业城一街街尾一个养鸽场,臭气熏天严重扰民.
","水","茂南区","正在办理中""300","X440000201807020086","投诉茂名市名雅世家小区门口的街坊家宴餐厅油烟扰民,该餐厅没有采取任何油烟处理措施,油烟直排,臭气冲天,乌烟瘴气.
","大气","市辖区","正在办理中""301","X440000201807020112","反映高州市曹江镇周坡民委员会下属的大垌、周坡、旺位、波罗塘、林坑、平山等自然村内,很多村民在基本农田或者自留地上,随意搭建养猪棚,产生的猪粪便未经过任何处理,直排到农田的渠道,严重污染水源和土壤.
","水","高州市","正在办理中""302","D440000201807030001","前期反映过高州市根子镇旧田村委会对面的一间养猪场,养殖废弃物都流到鱼塘,臭气熏天.
6月24日当地有去处理,当时说五天内清理,但直到今天还没清理完.
","水","高州市","正在办理中""303","D440000201807030002","羊角镇青山村委会黄竹头村的一间养鸽养鸡场,臭气扰民,希望该场搬走.
","大气","茂南区","正在办理中""304","D440000201807030003","分界镇东方管区尚诗营村东方小学东面有十几个炭窑,发出浓烟和刺鼻的气味,影响村民的健康.
","大气","高州市","正在办理中""305","D440000201807030004","举报高鸿食品罐头厂,在禁燃区内烧煤,废气扰民.
多次投诉没有效果.
","大气","高州市","正在办理中""306","D440000201807030005","举报柏屋村正南面有两个非法养殖场,臭气扰民,污水直排,下游的果树被淹死.
多次投诉到镇、区里都没有效果.
","水,大气","茂南区","正在办理中""307","D440000201807030011","举报中医院东面围墙边有几家工厂和养殖场,臭味严重扰民,多次投诉,红旗街道和新坡镇互相推诿,一直都没有处理.
","大气","茂南区","正在办理中""308","D440000201807030017","山阁镇金塘岭一养猪场没有任何污染治理设施,污水直排到白沙河,向当地举报未果.
","水","茂南区","正在办理中""309","D440000201807030082","举报清湖村大坡岭河边一养殖场,废水直排河流和农田,造成农田污染,臭气扰民.
向当地相关部门多次投诉未果.
","大气,水","电白区","正在办理中""310","D440000201807030085","电白区沙院镇木苏农贸市场旁边的海龙饲料厂,生产时的噪音和臭气都很大,影响周围居民的休息.
","大气,噪音","电白区","正在办理中""311","D440000201807030089","举报白沙河高州段污染非常严重,沿途有化工厂、造纸厂、养殖场等污染源.
多次投诉没有改善,希望茂名市对这条河流进行整治,排查污染源,禁止污染水体.
","水","高州市","正在办理中""312","D440000201807030092","投诉龙峰砖厂生产红砖时废气污染严重,排放浓烟,旁边的荔枝林都没有收成.
多次投诉到当地相关部门未果.
","大气","高州市","正在办理中""313","X440000201807030001","投诉高州市沙田镇高一村委会杨村和桃栏村委会垌尾村养鸡养猪场严重污染环境,这些养鸡场没有排污设施,鸡粪便露天堆放在山坡上,粪便、污水直接流入水渠和农田.
","水,大气","高州市","正在办理中""314","X440000201807030002","高州市城区府前南路隧道南出口左侧路边有约200多平方米的长形空地,长期让几个居民圈起来种菜.
这片菜地的菜农每天使用粪便施肥,粪便溢出流在道路上,导致道路充满粪便臭味,造成环境污染.
","大气","高州市","正在办理中""315","X440000201807030003","高州市石鼓镇九罡村委会光屋村附近的白岭,有人长期大肆非法开采、加工、销售白泥、砂,还采泥用于烧红砖,导致白岭及附近的山岭、坡地、农田近300亩被毁,严重破坏、污染了生态环境.
","生态","高州市","正在办理中""316","X440000201807030044","投诉高州市祥山官塘村旁边的一大型沥青搅拌加工设备公司废气污染问题,烟尘滚滚,臭气熏天.
","大气","高州市","正在办理中""317","X440000201807030145","龙眼园村村民曾多次向当地的电白区环保局举报霞洞镇华华砖厂排放废气、乱排渣,向周边农田、河沟排放黄泥胶废水,严重污染环境,影响自然生态、农田水利,但是电白区环保局消极应对,时而责令其停工,时而默许其建设生产.
现举报电白环保局不依法办事,责任颠倒,权力错位等种种问题,希望督查组督促他们修正错误,依法办事.
","大气,土壤,水","电白区","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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