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0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47第六章图纸.
51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52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533第一章招标公告下八镇平原村、黄龙社区、长春村、石盘村村道公路加宽工程(2020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1.
1本招标项目下八镇平原村、黄龙社区、长春村、石盘村村道公路加宽工程(2020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已由宣汉县交通运输局以宣交建【2020】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宣汉县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宣汉县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宣汉县交通运输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宣交建【2020】4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200528004)的招标代理机构是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
1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
2建设地点:下八镇平原村、黄龙社区、长春村、石盘村.
2.
3建设内容及规模:加宽下八镇周家回湾至黄龙道路6.
48公里,大垭豁至杨家大石盘道路2.
141公里,路面加宽2米,20厘米厚C30水泥砼路面.
2.
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
5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
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具体数量)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29日至2020年8月2日17时,登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
dzggzy.
cn/,凭通过注册认证的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未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
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5.
投标文件的递交5.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马踏洞新区龙马大道与鱼泉路交叉口处新政务服务大楼三楼B区"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宣汉县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地址:宣汉县东乡镇石岭大道邮编:636150联系人:余先生电话:0818-5204786传真:0818-5222329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武阳大道三段5号路下一站都市写字楼A座1210邮编:610041联系人:孙先生电话:028-87014511传真:028-87014511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联系电话(兼传真):0818-2181199.
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
1.
2招标人名称:宣汉县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地址:宣汉县东乡镇石岭大道联系人:余先生电话:0818-52047861.
1.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武阳大道三段5号路下一站都市写字楼A座1210联系人:孙先生电话:028-870145111.
1.
4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1.
1.
5建设地点见招标公告1.
2.
1资金来源见招标公告1.
2.
2出资比例见招标公告1.
2.
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
3.
1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作内容,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
3.
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有关工期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
3.
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一次性达到国家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标准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
4.
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等级要求:见招标公告财务要求: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业绩要求:近3年(一般限定在5年以内).
类似项目是指:/.
信誉要求:(1)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2)按照《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2015年修定)》(川交函[2016]84号)文件规定,在我市境内的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和概算总投资在一6亿元以上的重要经济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在招投标中,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已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且评定等级为C级以上.
其他公路建设项目参照执行.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建造师,专业公路工程级别二级及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四川省省外企业还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原件扫描件.
其他要求:(1)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证明、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注:(1)招标人对财务、业绩等没有要求的,可以填0年.
如招标人不限制亏损企业投标的,在财务要求栏填,"近0年以内无亏损".
(2)类似项目应以项目的规模、性质和技术要求来确定,即以投标人的能力为本项目的准入条件一视同仁地对待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得以特定的行业、地区等(不以潜在投标人的能力而以潜在投标人的身份)条件排斥和限制潜在投标人.
类似项目的具体个数以备案时备案机关确定的个数为准.
(3)"业绩要求"中的选择为单项选择.
(4)招标人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中,招标人不以企业注册资本金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资质证书中规定可承担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除外,合同额在投标时以投标人的报价为准,有修正的以修正报价为准);也不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行业奖项、银行信用等级等非国家强制要求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
更不得要求与履行合同无关的内容作为投标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5)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应与本项的要求内容相衔接.
1.
4.
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不接受1.
4.
3限制投标的情形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12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3)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7理由放弃中标的,在3年(限定在1至3年)内不接受其投标;(14)在四川省地震灾后重建工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在3年(限定在3至5年)内不接受其投标;(15)近半年内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16)近3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17)近3年内,在招标人(包括与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18)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9)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价中评为D级.
注:(1)本项中的选择为多项选择.
招标人可以全选(包括有些可选择项可能只有一项)、也可以任选其中一项或几项,还可以都不选.
招标人没有选择的项,不得就同一个问题和相似的内容再另行规定.
没有选择的项删除,不改变已选择项的编号,下同.
以下没有标明"单项选择"的都为"多选择项",不再单独注明.
(2)除以上限制投标的情形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再另增加限制投标的情形.
1.
9.
1踏勘现场不组织1.
10.
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
10.
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6天前,所有报名并下载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都可以通过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会员端系统,在线匿名提问.
1.
10.
3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
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网络在线方式(登陆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澄清与修改文件")向所有投标人澄清.
所有报名并下载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登陆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站—会员端系统,凭数字证书获取澄清.
1.
11分包不允许1.
12偏离不允许2.
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补遗书(若有)2.
2.
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1.
10.
2的时间要求2.
2.
2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2.
2.
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投标人自行登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收取澄清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8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该澄清内容.
2.
3.
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投标人自行登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收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内容.
3.
1.
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2)近3年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起的投诉情况(3)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3.
1.
2资格审查文件投标人需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文件表格格式要求加盖鲜章和签字,然后将原件扫描添加到《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投标文件中,该章有关资格审查文件另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原件备查).
3.
3.
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3.
4.
1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委托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收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电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
(3)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到达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请登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会员端系统,从业务管理栏"保证金缴纳虚拟子账户信息"模块中查看.
注意:1、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保证金虚拟子账号,以确保保证金的安全、有效、准确;2、相关项目保证金虚拟子账户信息,只有通过"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会员系统报名后,才能进行查看.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3.
4.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通过"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会员端系统"发出申请,并上传《保证金退还确认书》,进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需同时上传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公告的电子版(相关文档可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资料下载"一栏进行下载).
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接到招标人退款申请后,在线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事项.
投标保证金原渠道退还投标人.
3.
4.
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
"拒签合同"是指①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②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中标人有非因不可抗力而放弃中标、提出附加条件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监察部门认定的其他无故放弃中标行为等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同时,由于无故放弃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对超过部分应当进行赔偿.
如果中标人拒不按承诺赔偿损失的,招标人可依法提起诉讼追偿,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理,记录不良行为.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
93.
5.
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3年(2017年至今)3.
5.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3年(2017年至今)3.
5.
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3年(2017--2019)3.
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
7.
1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
(2)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
(3)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
但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
(5)投标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
投标文件(不包括所附证明材料)字迹或印章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的,应作废标处理.
(6)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
所附证明材料内容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验.
核验按第三章"评标办法"注(2)的要求办理.
3.
7.
3签字、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
7.
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4份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同时提交电子文档两份(U盘或光盘).
外壳应粘贴标注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的标签,且应保证在评标时能正常读取.
投标人中标后,应按招标人的要求再另外提供四套副本.
3.
7.
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双面编制和复制.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0中的目录次序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等的复印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
4.
1.
1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一个包装(含电子文档),副本一个包装,当副本超过一份时,投标人可以每一份副本一个包装.
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
4.
1.
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招标人全称:(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4.
2.
2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马踏洞新区龙马大道与鱼泉路交叉口处新政务服务大楼三楼B区"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4.
3.
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
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马踏洞新区龙马大道与鱼泉路交叉口处新政务服务大楼三楼B区"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
2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相互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5)开标顺序:按照开标系统从网站读取的顺序当众开标.
6.
1.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共5人.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03]13号第九条、川府发〔2014〕62号第三条规定执行.
注:评标委员会组建的相关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办发[2003]13号)"第九条在四川省内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且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必须从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中确定.
国务院部委直接管理招投标的项目,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确定评标专家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
经管委办批准,也可以从国家级专家库或其他省级以上专家库中随机确定评标专家.
"6.
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7.
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11会确定中标人注:(1)本项为单项选择.
(2)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限定在1至3人.
当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少于需推荐的人数,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人数可少于需推荐的人数.
7.
3.
1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包括基本履约保证金和差额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基本履约保证金+差额履约保证金.
(2)基本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扣除招标人暂定部分)的15(含民工工资保证金5%)%.
(3)差额履约保证金=备案时确定的倍数5*【(投标最高限价*85%)-中标价】投标最高限价5100200.
00元.
其中含暂列金额/元,列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暂列金额明细表中.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总金额中,其中现金占100%,保函担保占0%.
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保函担保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注: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预算控制价或财政部门的评审价,作为投标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结合工程项目实际与拟定的合理施工方法进行编制.
造价编制单位及造价执(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工程量清单和预算控制价,对其准确性负责.
招标文件公布的最高限价不得作上浮或下调或政策性压价.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
1编页码和小签(1)投标文件从目录第一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包括无任何内容的页,但不包括封三、封四[封底]),位置:页面底端(正文以下空白处).
(2)投标人应在编有页码的页面底端小签.
小签可签全名,也可只签姓.
(3)小签可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也可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投标的委托代理人进行.
小签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10.
2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的投标人支付.
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中标后,按"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及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并已备案的《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规范文本)中确定的上(下)浮动幅度(下浮20%),计算出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1210.
3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即:(1)单价和总价都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开标记录表中记录的投标报价、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大写)和报价汇总表中的总价金额,三者应完全一致(按要求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除外).
10.
4"暗标"评审不采用10.
5低于成本报价1、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80%和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直接废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2、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0%并且低于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95%时,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将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作废标处理.
10.
6中标价以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为准.
评标价不作为中标价;无论是采用综合评估法还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都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不解释原因.
10.
7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
但当投标人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合同段数量多于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时,按如下方式确定中标人:由招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
招标人选择该投标人中标的合同段的原则是:该投标人在该合同段的中标价在中标候选人中最低.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前,应对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所有联合体成员)作如下查询:(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失信被执行人查询;(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
当查询结果为,投标人或投标人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者投标人是失信被执行人的,或者投标人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招标人按照《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41号)和《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2016版)》(发改财金〔2016〕2798号)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若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按上述程序办理.
招标人向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报告时,应将查询结果作为一并提交.
13注:(1)本项为单项选择.
(2)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八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中标人有非因不可抗力而放弃中标、提出附加条件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不按招标文件规定和中标通知书的内容与招标人订立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监察部门认定的其他无故放弃中标行为等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同时,由于无故放弃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对超过部分应当进行赔偿.
如果中标人拒不按承诺赔偿损失的,招标人可依法提起诉讼追偿,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九条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理,记录不良行为.
(4)对低于控制价85%中标的中标候选人,因不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导致合同无法签订或签定合同后,不按合同工期、价款、质量等履约的,全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两年内不得接受其该企业及其投标文件载明的主要管理人员参加投标.
因发包方和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0.
8建设资金拨付项目业主的建设资金只能拨付中标人在项目实施地银行开设、留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经理印鉴的企业法人账户.
具体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10.
9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可以调整.
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16.
1款处理.
不可以调整.
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价格作价进行支付,即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和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风险和收益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但因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除外.
注:(1)本项为单项选择.
(2)价格调整相关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计委等7部委令第30号)"第三十条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十二个月的,招标文件中可以规定工程造价指数体系、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
"(3)即使是价格可以调整的合同,中标人也应自己承担在投标文件中自主报价低于市场价格所带来的风险.
(4)即使是价格不可以调整的合同,招标人因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等,造成工期延误的,招标人也应承担停工、窝工等损失以及原材料由此上涨所带来的损失.
双方都有责任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5)招标人和投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约定价格调整的具体办法.
10.
10压证施工制度实行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
项目业主须在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交存业主纪检监察后才能签订合同,至合14同标的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才能退还项目经理、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10.
11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中标人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和主要技术负责人.
凡招标文件未明确可以分包的,中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
中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主要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的,视同转包.
10.
12增加工程量的管理增加的工程量超过该单项工程合同价10%的,必须经施工单位申报、监理签字、业主认可、概算批准部门会同行政主管部门评审的程序办理.
并将增加工程量及价款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公示.
10.
13合同备案承包合同按有关规定备案.
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产生纠纷时,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根据.
10.
14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1)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与招投标行政监督备案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并对不一致的地方进行修改.
没有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2)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或参照10.
15的原则处理.
10.
15招标文件的解释对《达州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中不加修改地引用的内容作出解释,按照部门各自职责分工,分别由市发展改革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解释.
对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由备案的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词句、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招标的目的、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作出不利于招标人一方的解释.
10.
16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
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和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
10.
17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用于非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
18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510.
19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委托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在该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件或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委托代理人在该投标人单位参保的证明原件备查(提供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
16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
总则1.
1项目概况1.
1.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
1.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1.
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1.
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1.
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
2.
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2.
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2.
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
3.
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3.
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3.
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1.
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
4.
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4.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
4.
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
4.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7(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
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
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
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
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
9踏勘现场1.
9.
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现场踏勘,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9.
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
9.
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
10投标预备会1.
10.
1招标人不集中召开投标预备会,实行网上答疑.
投标人若有疑问,需要招标人予以答疑,应以不署名的形式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网址:http://www.
dzggzy.
cn/)"提出.
1.
10.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6天前,所有报名并下载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都可以通过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会员端系统,在线匿名提问.
1.
10.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
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网络在线方式(登陆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澄清与修改文件")向所有投标人澄清.
所有报名并下载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登陆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站—会员端系统,凭数字证书获取澄清.
1.
11分包18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
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2.
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
10款、第2.
2款和第2.
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2招标文件的澄清2.
2.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不全,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向招标人提出需澄清的问题,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
2.
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备案并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
2.
3招标澄清和补遗全部通过网络送达,请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2.
3招标文件的修改2.
3.
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备案并发布.
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
3.
2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随时查看"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
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2.
3.
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193.
投标文件3.
1投标文件的组成3.
1.
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
1.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
1.
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
2投标报价3.
2.
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
2.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
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
3款的有关要求.
3.
3投标有效期3.
3.
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
3.
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
4投标保证金3.
4.
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
4.
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
4.
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
4.
3招标人通过"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会员端系统"发出申请,并上传《保证金退还确认书》,进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需同时上传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公告的电子版(相关文档可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资料下载"一栏进行下载).
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接到招标人退款申请后,在线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事项.
投标保证金原渠道退还投标人.
3.
4.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0(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撤回其投标文件.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办法第四十条)(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
"拒签合同"是指①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②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中标人有非因不可抗力而放弃中标、提出附加条件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监察部门认定的其他无故放弃中标行为等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同时,由于无故放弃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对超过部门应当进行赔偿.
如果中标人拒不按承诺赔偿损失的,招标人可依法提起诉讼追偿,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理,记录不良行为.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
3.
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
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
5.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3.
5.
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原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5.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
5.
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
5.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
5.
1项至第3.
5.
4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
5.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
5.
1项至第3.
5.
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
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
7投标文件的编制3.
7.
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213.
7.
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
7.
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7.
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
7.
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4.
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
1.
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
1.
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1.
3未按本章第4.
1.
1项或第4.
1.
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2投标文件的递交4.
2.
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
2.
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
2.
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2.
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
2.
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
2.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
3.
1在本章第2.
2.
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
3.
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
7.
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
3.
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5.
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
2.
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
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22(l)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
6.
评标6.
1.
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1.
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
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
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7.
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
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
3履约担保7.
3.
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23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
3.
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
3.
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
4签订合同7.
4.
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
4.
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
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
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9.
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
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
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
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249.
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
1.
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文件的签署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
7.
3项要求联合体投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
7.
1项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
3款要求2.
1.
2资格评审标准投标人基本情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4.
1项规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项规定授权委托书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项规定联合体协议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4.
2项规定(如有)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及遵纪守法诚信承诺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近3个年度财务状况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4.
1项和第八章资格审查部分第二项规定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4.
1项和第八章资格审查部分第三项规定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4.
1项和第八章资格审查部分第四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
4.
1项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项规定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检验设备情况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其他材料符合第八章资格审查部分第十项规定2.
1.
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3.
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3.
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3.
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
3.
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以及"说明"中对投标人的要求分包计划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11款规定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修正价)不得超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
3.
1项规定的最高限价26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
2.
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施工组织设计:15分项目管理机构:10分投标报价:60分其他评分因素:15分2.
2.
1(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15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2分)根据本工程的具体特点,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好的得1.
5~2分;基本满足要求得1~1.
5分;差的得0~1分.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3分)根据本工程的具体特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全面、合理,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好的得2~3分,一般的得1~2分,较差的得0.
5~1分.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2分)质量管理体系周密、保证措施合理的得1.
5~2分,一般的得1~1.
5分,较差的得0.
5~1分.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2分)符合本工程建设要求,有相应的合理措施得1~2分;一般的得0.
5~1分;较差的得0~1分.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2分)措施完善、可靠、经济合理的得1.
5~2分,一般的得1.
5~1.
8分,较差的得1.
2~1.
5分.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2分)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非常详细,非常具有针对性,极为合理可行,好的得1.
5~2分;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基本详细,有一定针对性,较为合理可行,得1~1.
5分;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较差的得0.
5~1分.
资源配备计划(2分)劳动力、材料、设备等资源配备齐全,数量合理,完全满足施工要求得1.
5~2分;上述资源配置计划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要求得1~1.
5分.
资源配置计划较差的得0.
5~1分.
2.
2.
1(2)项目管理机构评审(10分)项目经理(4分)1.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4.
1项最低标准的得2分;2.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备交通主管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加2分;注:本项最高得4分.
技术负责人(3分)1.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4.
1项最低标准的得2分;2.
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同时具备交通主管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加1分;注:本项最高得3分.
其他主要人员(3分)1.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4.
1项最低标准的得2分;2.
拟派本项目的安全员具备交通主管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得0.
5分,此小项最多得0.
5分;注:本项最高得3分2.
2.
1(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15分)其他评分因素(15分)1、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无细微偏差得3分,如有细微偏差,则不得分.
2、2017年以来具有一个公路工程业绩(含在建)得2分,每增加一个公路工程业绩(含在建)加1分,本项最高3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扬尘治理专项方案最优者得3分,一般者得1分,较差者得1分,未提交方案或方案不可行均不得分.
4、农民工工资支付渠道畅通、保障有力.
方案最优者得3分,一般者得2分,较差者得1分,未提交方案或方案不可行均不得分.
5、施工组织设计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专项方案最优者得3分,一般者得2分,较差者得1分,未提交方案或方案不可行均不得分.
注: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
说明:(1)拟派本项目人员必须提供身份证、连续近6个月缴纳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2)所有人员注册证、岗位(资格)证必须提供相关官网查询的彩色打印件;(3)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1人1职,不得兼任(兼任者不得分);(4)不满足上述(1)、(2)、(3)项要求者不得给予评分;(5)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扫描件)除身份证外,其余复印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
2.
1(4)投标报价(60分)成本评审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
5条27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采用有效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总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总报价偏差率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得满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其有效报价每增加或减少1%扣0.
1分(不足1%按1%计算).
注:(1)评审标准中,列举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某条、款、项、目的规定和要求,既包括"投标人须知"规定和要求,也包括"投标人须知"在前附表中补充和细化的规定和要求,下同.
如2.
12"合格的投标人"的"资格评审标准"为"没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4.
3项限制投标的情形",既包括"投标人须知"1.
4.
3项规定的12种情形,也包括"投标人须知"在前附表中对第1.
4.
3项补充和细化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又如2.
1.
1"编页码和小签"的"形式评审标准"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
1款规定",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条"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具体内容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
1款.
(2)评标委员会如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
5.
1项至第3.
5.
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进行核验的,应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递交的时间距投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90分钟.
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进行核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提交的有关证明和证件不符合要求),认定该项不符合相应的评审标准,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如要求投标人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递交书面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投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90分钟.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澄清或说明不够明确,应再次要求投标人对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再次递交书面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投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60分钟.
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该投标人的两次澄清或说明,都不符合评标委员会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4)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证据确凿的,经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其投标作废标处理;证据不够确凿的,其投标不能作废标处理,但评标委员会在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时,应予说明.
在评标结束后发现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查证属实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是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
4.
3在前附表中补充的限制投标的违法违规情形.
(5)评审"不存在第3.
1.
2项任何一种情形之一":评审委员会没有发现申请人存在本章第3.
1.
2项任何一种以情形之一的,评审结论为"符合",发现投标人存在本章第3.
1.
2项任何一种情形之一的,评审结论为"不符合".
评审结论为"不符合"的,要经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要详细、具体说明"不符合"的理由,附上相关的证据.
(6)在综合评估法中,经投标人签字接受的算术修正价格为该投标人的评标价.
(7)关于2.
2.
1"分值构成".
《四川省计委四川省监察厅关于印发的紧急通知》(川计政策[2003]444号)规定:实行综合评估法的,投标报价(商务标)分的权重不得低于60%,报价分的计算为经评审的最低报价(低于成本的除外)得满分,其余经评审的报价按比例折减计算得分.
因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等原因需采用其他评标标准或改变计分办法的,必须得到审批部门的批准.
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
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2.
1初步评审标准2.
1.
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1.
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
1.
2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82.
1.
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
2.
1分值构成(l)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
2.
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价只作评标用,不作为中标价和废标因素.
2.
2.
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2.
4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
1初步评审3.
1.
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
5.
1项至第3.
5.
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
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
1.
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
1.
1项、第2.
1.
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
1.
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
(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
1.
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4.
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
1.
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
2详细评审3.
2.
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
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
2.
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29(2)按本章第2.
2.
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
2.
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3.
2.
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
2.
3投标人得分=A十B十C.
3.
2.
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
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
3.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
3.
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
3.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
4评标结果3.
4.
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
4.
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按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交公路发[2009]221)执行.
按《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交公路发〔2009〕221号)执行.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
通用合同条款修改表根据"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通用合同条款"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的规定,对"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的修改(即另有约定)如下:条款号原条款修改后的条款2.
通用合同条款细化表条款号原条款细化后的条款313.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3.
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材料价格不随物价波动影响而调整,即价格不调整.
3.
2:本工程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3.
3:本工程质量保证金按合同价款的5%扣留,在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3.
4:审计费用:审减率超过5%(含5%)的部分所支付的审计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3.
5: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
3.
6:争议解决方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
7: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5%(含5%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标企业必须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实施实名制管理.
注:(1)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对"专用合同条款"有具体规定的,应参照其规定.
(2)招标人应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交公路发〔2009〕221号),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编写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3)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4)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中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交公路发〔2009〕221号)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和修改,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5)招标人编制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与本招标文件其他章节的衔接.
32第三节合同格式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编号:发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注册地址:承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注册地址:发包人为建设(以下简称"本工程"),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维修其任何缺陷的投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工程地点: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二、工程承包范围33承包范围:详细承包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五、合同形式本合同采用合同形式.
六、签约合同价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暂列金额:元(其中计日工金额元)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七、承包人项目经理:姓名:;职称:;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八、合同文件的组成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1、本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4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
10、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民工工资保证金5%.
11、付款方式签订施工合同时约定.
12、质保金按审计决算价的5%扣留,责任期满24个月后无息退还.
13、审计费用超过5%(含5%)所支付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4、无预付款,价格不调整.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十、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
十一、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十二、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份,其中一份在合同报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
十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背离本协议第八条所约定的合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签约地点:35二: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交货方式交货地点计划交货时间备注36三: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交货方式交货地点计划交货时间备注备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表所列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数量不考虑施工损耗,施工损耗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承包人的投标价格中.
37四:预付款担保格式预付款担保保函编号:(发包人名称):鉴于你方作为发包人已经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称"主合同").
鉴于该主合同规定,你方将支付承包人一笔金额为(大写:)的预付款(以下称"预付款"),而承包人须向你方提供与预付款等额的不可撤消和无条件兑现的预付款保函.
我方受承包人委托,为承包人履行主合同规定的义务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保证:我方将在收到你方提出要求收回上述预付款金额的部分或全部的索偿通知时,无须你方提出任何证明或证据,立即无条件地向你方支付不超过(大写:)或根据本保函约定递减后的其他金额的任何你方要求的金额,并放弃向你方追索的权力.
我方特此确认并同意:我方受本保函制约的责任是连续的,主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中止、终止或失效都不能削弱或影响我方受本保函制约的责任.
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将根据你方依主合同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中累计扣回的预付款金额作等额调减.
本保函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说明已抵扣完毕止.
除非你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函.
本保函失效后请将本保函退回我方注销.
本保函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
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备注:本预付款担保格式可采用经发包人认可的其他格式,但相关内容不得违背合同文件约定的实质性内容.
38五:履约担保格式承包人履约保函(发包人名称):鉴于你方作为发包人已经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承包人申请,我方愿就承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范围是承包人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给你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后日内.
你方与承包人协议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1)由我方提供资金及技术援助,使承包人继续履行主合同义务,支付金额不超过本保函第一条规定的保证金额.
(2)由我方在本保函第一条规定的保证金额内赔偿你方的损失.
四、代偿的安排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承包人未履行主合同约定义务的证明材料.
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说明承包人违反主合同造成你方损失情况的证明材料.
你方以工程质量不符合主合同约定标准为由,向我方提出违约索赔的,还需同时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39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承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帐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约致使承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承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承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你方与承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符合主合同合同条款第15条约定的变更除外),如加重承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承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贵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交付你方之日起生效.
本条所称交付是指:.
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备注:本履约担保格式可以采用经发包人同意的其他格式,但相关内容不得违背合同约定的实质性内容.
40六:支付担保格式发包人支付保函(承包人):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后日内.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
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
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
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还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或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41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帐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符合主合同合同条款第15条约定的变更除外),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贵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交付你方之日起生效.
本条所称交付是指:.
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42电话:传真:年月日备注:本支付担保格式可采用经承包人同意的其他格式,但相关约定应当与履约担保对等.
43七:质量保修书格式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承包人: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参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工程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双方约定由施工单位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本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主体结构和基础工程,为年;2、工程为年;3、工程为年;4、工程为年;5、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立即向当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因不可抗力或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保修范围.
44六、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45八:廉政责任书格式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发包人:承包人: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一、双方的责任1.
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1.
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
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
1.
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二、发包人责任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2.
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2.
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
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
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2.
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三、承包人责任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463.
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3.
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
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3.
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违约责任4.
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
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
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五、责任书有效期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六、责任书份数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地址: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47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
工程量清单说明1.
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
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
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
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
3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
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第15.
4款的规定,由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1.
4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交公路发[2009]221号文件"中第七章"技术规范"的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1.
5对作业和材料的—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应参阅"交公路发[2009]221号文件"中第七章"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
1.
6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1.
7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
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1.
8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2.
投标报价说明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其他费(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税48金等.
2.
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
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管理、税费、利润、其他(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保险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2.
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己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2.
4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2.
5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2.
6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2.
7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由投标人自主报价(国家明文规定不能竞争的价格除外).
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项目投标人没有报价的,视为投标人向招标人承诺免费,或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价格)之中.
如中标,中标人应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但招标人不再支付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的费用.
2.
8暂列金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1)暂列金额在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其他项目清单中专项列出,并且只能按照监理人的指示使用.
(2)尽管暂列金额列入合同价格,但并不属于承包人所有,也不必然发生.
只有按照合同约定实际发生后,才成为承包人的应得金额,纳入合同结算价款中.
扣除实际发生金额后的暂列金额仍属于发包人所有.
(3)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4)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2.
7暂列金额中实际发生的子项和暂估价中与本工程建设有关材料、工程设备和专业工程,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由发包人(项目业主)和中标的承包人共同作为招标人依法组织招标;达不到招标规模标准但在比选标准范围内的,由发包人(项目业主)和中标的承包人共同作为比选人按《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49目比选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进行比选.
双方当事人的风险和责任承担在合同中约定.
注:(1)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金额不得超过该项目(合同段)最高限价的5%.
(2)除暂列金额和暂估价外,招标文件中不得设定预留金.
3.
计日工说明3.
1总则(l)本说明应参照通用合同条款第15.
7款一并理解.
(2)未经监理人书面指令,任何工程不得按计日工施工;接到监理人按计日工施工的书面指令,承包人也不得拒绝.
(3)投标人应在计日工单价表中填列计日工子目的基本单价或租价,该基本单价或租价适用于监理人指令的任何数量的计日工的结算与支付.
计日工的劳务、材料和施工机械由招标人(或发包人)列出正常的估计数量,投标人报出单价,计算出计日工总额后列入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中并进入评标价.
(4)计日工不调价.
3.
2计日工劳务(l)在计算应付给承包人的计日工工资时,工时应从工人到达施工现场,并开始从事指定的工作算起,到返回原出发地点为止,扣去用餐和休息的时间.
只有直接从事指定的工作,且能胜任该工作的工人才能计工,随同工人—起做工的班长应计算在内,但不包括领工(工长)和其他质检管理人员.
(2)承包人可以得到用于计日工劳务的全部工时的支付,此支付按承包人填报的"计日工劳务单价表"所列单价计算,该单价应包括基本单价及承包人的管理费、税费、利润等所有附加费,说明如下:a.
劳务基本单价包括:承包人劳务的全部直接费用,如:工资、加班费、津贴、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等.
b.
承包人的利润、管理、质检、保险、税费;易耗品的使用、水电及照明费,工作台、脚手架、临时设施费,手动机具与工具的使用及维修,以及上述各项伴随而来的费用.
3.
3计日工材料(1)承包人可以得到计日工使用的材料费用(上述3.
2款已计入劳务费内的材料费用除外)的支付,此费用按承包人"计日工材料单价表"中所填报的单价计算,该单价应包括基本单价及承包人的管理费、税费、利润等所有附加费,说明如下:a.
材料基本单价按供货价加运杂费(到达承包人现场仓库)、保险费、仓库管理费以及运输损耗等计算.
b.
承包人的利润、管理、质检、保险、税费及其他附加费:50c.
从现场运至使用地点的人工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不包括在上述基本单价内.
3.
4计日工施工机械(1)承包人可以得到用于计日工作业的施工机械费用的支付,该费用按承包人填报的"计日工施工机械单价表"中的租价计算.
该租价应包括施工机械的折旧、利息、维修、保养、零配件、油燃料、保险和其他消耗品的费用以及全部有关使用这些机械的管理费、税费、利润和司机与助手的劳务费等费用.
(2)在计日工作业中,承包人计算所用的施工机械费用时,应按实际工作小时支付.
除非经监理人的同意,计算的工作小时才能将施工机械从现场某处运到监理人指令的计日工作业的另一现场往返运送时间包括在内.
4.
其他说明51第六章图纸1.
图纸目录序号图名图号版本出图日期备注注:"图纸目录"的格式供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参考.
2.
图纸另附.
注:(1)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对"图纸"有具体规定的,应参照其规定,其中强制性的规定应从其规定.
(2)"图纸"不得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施工图审查意见不得指定品牌.
52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一节技术规范见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下册)(投标人自行准备)注:(1)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对"技术标准和要求"有具体规定的,应参照其规定,其中强制性的规定应从其规定.
(2)招标人应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编写.
(3)"技术标准和要求"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4)"技术标准和要求"不得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不得根据特定投标人的技术规格、标准或参数提出,不得指定品牌.
(5)招标人编制技术标准和要求时,应注意与本招标文件其他章节的衔接.
53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注:(1)"(盖单位章)"的,下划线上填写单位全称(法定名称),在单位全称上加盖单位章,单位全称应与单位章一致.
"盖章"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
7.
3"签字、盖章要求"办理.
下划线后括号内的填写说明,如盖单位章、签字、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姓名等,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须删除.
(2)投标人参加投标,可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进行,也可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进行.
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的,应按"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格式和要求由投标人单位出具证明,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删除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中的"或其委托代理人",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投标的,应按"二、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和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并附有关证明,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删除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中的"法定代表人或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
(3)本章中与投标人有关的"注",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都应保留(已删除内容除外).
54(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投标文件投标人:(法定名称)年月日55(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56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授权委托书…三、联合体协议书…四、投标保证金…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六、施工组织设计…七、项目管理机构…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九、资格审查资料…十、其他材料…注:(1)()内应标注每部分的起始页码.
(2)如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删除"三、联合体协议书",以下章节的序号依次递补.
如"四、投标保证金"变为"三、投标保证金",其他的依次类推.
57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拾(亿)亿仟(万)佰(万)拾(万)万仟佰拾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
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
如我方中标:(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我方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注: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省进一步要求》修改、补充和解释(二)(川发改政策〔2009〕1313号)的通知投标人填写"投标总报价"的解释:(一)投标人在每一空格(下划线)处都必须分别填写大写数字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零,不得空格不填或用其他数字、符号等代替.
例如某投标人的报价为:……,愿意以人民币(大写)零拾(亿)零亿壹仟(万)贰佰(万)叁拾(万)零万肆仟伍佰陆拾零元(12304560)的投标总报价,……58(二)投标总报价的大写和小写,应是对报价汇总表中的总价金额四舍五入取整数精确到元(人民币).
大写不按规定格式书写的,违反了"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的规定,不符合"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不能通过形式评审.
(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省进一步要求〉修改、补充和解释(一)的通知》(川发改政策〔2009〕1049号)第三条"关于'报价唯一'相关问题的解释"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同时废止.
59(二)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招标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经我方认真核查,本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4.
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我方承诺,如存在以上两种虚假投标行为,我方自愿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
16和其他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1)只要有被限制投标情形之一的,就不能参加投标.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4.
3项的解释见第三章"评标办法"注(1).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
4.
3(9)—(12)项规定的情形,应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
60(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
4.
3(12)的"近三年"从已生效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上的时间起算.
(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
4.
3(12)中投标人存在"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项目,包括投标人作为承包人(分包人)负有责任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招标的和不招标的项目).
(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
4.
3(13)"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在年(限定在1至3年)内不接受其投标".
"(二十二)招标人应依法确定中标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没收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差额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项目业主或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将本条内容载入招标文件.
在1—3年内,国家投资建设项目业主不得再接受放弃中标者投标.
"B﹑放弃中标的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时间界定为: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中标的时间,没有明确时间的,以该项目开标的时间作为放弃中标的时间.
(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
4.
3(14)"在四川省地震灾后重建工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在年(限定在3至5年)内不接受其投标".
A﹑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灾后重建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8]21号)第十二条规定,"对在灾后重建工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从重处罚,3至5年内全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业主不得再接受其投标和参加比选,也不得确定其为应急工程的承包人".
B﹑被行政处罚是指行政监督部门依职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及第八条规定的种类,对投标人作出的已生效的行政处罚.
C﹑限制投标的时间从已生效的行政处罚文书上载明的时间起算.
(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
4.
3(15)"近半年内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
A﹑被行政处罚是指行政监督部门依职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及第八条规定的种类,对投标人作出的已生效的行政处罚.
被行政处罚包括,投标人在招投标投诉过程中,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虚假恶意投诉,被行政监督部门警告﹑处以罚款的.
B﹑限制投标人从已生效的行政处罚文书上载明的时间起算.
(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
4.
3(16)"近3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
61A﹑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行为.
B﹑腐败行为的主体包括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C﹑限制投标从已生效的司法机关裁判文书上载明的时间起算.
(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
4.
3(17)"近3年内,在招标人(包括与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
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相应文件上的时间为限制投标的起算时间.
(1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
4.
3(18)"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
A﹑相互参股包括直接持股也包括间接持股.
B﹑相互任职的职务包括董事长﹑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职务.
(11)"近年"、"年内"期间的计算.
起算的时间按"注"中规定的相应时间起算,不包括当天.
届满的日期,应当是最后一个月的相当于"期间"开始的那一天;没有相当于"期间"开始的那一天的,最后一个月的最后一天就是"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以月、年计算时,月不分大下月,年不分平闰年.
如某投标人在既往项目中被行政处罚,处罚时间为2008年8月30日,按招标文件近半年内限制投标的规定,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09年2月28日,2009年3月1日及以后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招标,投标人才可以参加.
再如某投标人在四川省地震灾后重建工程中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处罚时间为2008年8月8日.
按招标文件在4年内不接受其投标的规定,从2008年8月9日起算,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12年8月8日.
2012年8月9日及以后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招标,投标人才可以参加.
以年、月为期间的计算,下同(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62(三)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1.
1.
2.
4姓名:2工期1.
1.
4.
33缺陷责任期1.
1.
4.
54分包4.
3.
463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职务:电话:).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2)法定代表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4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另行授权),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3.
1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结束为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彩色身份证复印件(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提供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3)最近6个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从设立时起,下同)连续缴费的养老保险是指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养老保险费.
65(4)委托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连续6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件或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委托代理人在该投标人单位连续6个月参保的证明原件备查.
(5)委托代理人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6三、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
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由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每个联合体成员都应按"二、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和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并附有关证明.
67四、投标保证金(收款人名称):本投标人自愿参加(项目名称)标段的投标,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本投标人承诺所交纳投标保证金是从本公司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4.
1项要求交纳的,若有虚假,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
附:《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中打印出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文件.
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人:(签字)年月日68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9六、施工组织设计1.
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
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横道图)附表五分年度完成投资计划表附表六施工总平面图附表七临时用地表70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71附表二: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72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73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横道图)1.
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74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75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76七、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77(二)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1)"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证、身份证、职称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养老保险复印件.
如不实,属于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
(2)主要人员的养老保险是指,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参保的证明.
78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分包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营业执照号资质等级拟分包的工程项目主要内容预计造价(万元)已做过的类似工程注:附分包人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79九、资格审查资料注:(1)如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资格审查资料"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联合体的每一成员都应提供.
(2)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80(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注:注:1、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81(二)近3个年度财务状况表对财务状况的要求为:财务状况表应附材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
5.
2.
注:(1)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的财务状况表.
"近3个年度财务状况表"分两种情况.
招标文件发售之日在5月1日以前,"近3个年度"是指当年之前的3个年度或者当年的上一年之前的3个年度,如某项目招标,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是2008年4月1日,"近3个年度财务状况表"是指2006年、2007年、2008年的财务状况,或2004年、2005年、2006年的财务状况,采用哪3个年度,由投标人选择;招标文件发售之日在5月1日以后的,"近3个年度"是指当年之前的3个年度,如某项目招标,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是2008年5月5日,"近3个年度财务状况表"是指2006年、2007年、2008年的财务状况.
(2)财务状况表应附材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
5.
2.
82(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描述备注注:(1)招标人填写的具体年限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
4.
1一致.
(2)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应附材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
5.
3.
其中,类似项目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
83(四)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注: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应附材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
5.
4.
其中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84(五)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序号案由双方当事人名称处理结果或进展情况注:(1)本表为调查表.
不得因投标人发生过诉讼及仲裁事项作为废标处理或作为量化因素或评分因素,除非其中的内容涉及其他规定的评分标准,或导致中标后合同不能履行.
(2)诉讼及仲裁情况是指发生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中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诉讼及仲裁事项,以及投标人认为对其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诉讼及仲裁事项.
(3)诉讼包括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仲裁是指争议双方的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的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进行裁决.
(4)"案由"是事情的原有、名称、由来,当事人争议法律关系的类别,或诉讼仲裁情况的内容提要.
如"工程款结算纠纷".
(5)"双方当事人名称"是指投标人在诉讼、仲裁中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或第三人的单位名称.
(6)诉讼、仲裁的起算时间为:提起诉讼、仲裁被受理时间,或收到法院、仲裁机构诉讼、仲裁文书的时间.
(7)诉讼.
仲裁已有处理结果的,应附材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
5.
5;还没有处理结果,应说明进展情况,如某某人民法院于某月某日已经受理.
85(六)近3年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起的投诉情况序号投诉事由受理机关及受理时间处理结果或进展情况注:(1)本表为调查表.
不得因投标人提起过招投标投诉而作为废标处理或作为量化因素或评分因素,除非其中的内容涉及其他规定的评标标准,或导致中标后合同不能履行.
(2)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按照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对包括招投标在内的违法违规问题反映情况,有关部门依职权进行查处.
本项情况调查表只针对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令2004年第11号)提起的投诉.
(3)招投标投诉的起算时间为:招投标投诉被行政机关受理的时间.
(4)投诉已有处理结果的,应附投诉处理结果的文书复印件;还没有处理结果,应说明进展情况,如某某机关于某年某月某日已经受理.
86十、其他材料(一)……(二)…………注:(1)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除以上九项外,招标人还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其他材料.
但不得与以上九项的内容及本招标文件列出的选择项中招标人没有选择的项重复和抵触.
(2)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应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
1.
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列出.
(3)招标人不得要求与本项目招投标和履行合同无关的材料.
(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没有要求的材料,投标人不需要提供.
投标文件不得夹带宣传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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