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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德采购网 时间:2021-05-25 阅读:(
)
第1页目录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1招标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103.
2招标.
123.
3投标.
133.
4开标.
173.
5评标.
173.
6定标.
173.
7中标通知书.
183.
8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83.
9其他.
193.
10澄清与质疑.
194.
1、技术参数及内容.
224.
2苗木要求.
224.
3销售服务.
232)派遣1~2名技术人员定期巡防检查.
234.
4货物的验收.
235.
1评标工作中的原则及组织.
245.
2评标内容及标准.
245.
3评标的程序和方法.
255.
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295.
5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及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295.
6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305.
7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315.
8投标人的严重违法行为.
315.
9废标.
315.
10无效投标.
32一、合同条款前附表.
34二、合同条款.
35三、合同协议书.
41此页无正文.
43.
45第2页第一章招标公告2021年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甘沟镇老果园改造项目招标公告2021年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甘沟镇老果园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
plsggzyjy.
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4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NJY2021ZC-046项目名称:2021年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甘沟镇老果园改造项目预算金额:232.
9695万元最高限价:232.
9695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短枝型优系富士苹果苗木48278株、脱毒抗重茬自根砧优系富士苹果苗木50930株、有机肥239.
86吨、支架463组,(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林业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苗木生产许可证、苗木经营许可证或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苗木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涉检企业备案登记表,(2)投标人须提供肥料登记证及2021年度有机肥检验报告;(3)投标人要有固定的育苗基地(须提供育苗基地的租赁合同);(4)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
court.
gov.
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5)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信用甘肃"网站(www.
gscredit.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4月06日00时00分00秒至2021年4月12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第3页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
plsggzyjy.
cn)方式:须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
plsggzyjy.
cn)点击该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并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1年04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静宁县分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网上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开评标系统"进行,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开评标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2、所有供应商在保证金缴纳后申请加入18193377748的钉钉号,开标前30分钟会邀请所有已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加入钉钉群参加视频会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采购人:静宁县甘沟镇人民政府地址:静宁县甘沟镇甘沟村甘沟街电话:0933-2670216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甘肃昂达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城关镇西城区武穆路东侧紫轩佳园6幢1层商铺7室联系方式:0933-26300993.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裴彩云电话:18193377748第4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规定2.
1综合说明1)项目名称:2021年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甘沟镇老果园改造项目2)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起15天内完成.
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4)招标内容:采购短枝型优系富士苹果苗木48278株、脱毒抗重茬自根砧优系富士苹果苗木50930株、有机肥239.
86吨、支架463组(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
2采购人1)单位名称:静宁县甘沟镇人民政府2)地址:静宁县甘沟镇甘沟村甘沟街3)联系人:厚玉道4)联系电话:0933-26702162.
3代理机构1)单位名称:甘肃昂达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地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城关镇西城区武穆路东侧紫轩佳园6幢1层商铺7室3)联系人:裴彩云4)联系电话:181933777482.
4付款方式及质量保证金项目建设完成后由中标方持采购方验收意见、增值税普通发票等有关资料报请甲方申请财政拨付合同总价款的90%,项目复查验收合格后支付7%的合同价款.
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退付.
2.
5投标人资质文件要求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3)法人授权函、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提供)第5页4)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0年度良好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5)依法缴纳税收:须提供自投标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一项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6)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自投标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满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9)投标人须提供林业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苗木生产许可证、苗木经营许可证或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苗木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涉检企业备案登记表;10)投标人须提供肥料登记证及2021年度有机肥检验报告;11)投标人要有固定的育苗基地(须提供育苗基地的租赁合同);1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
court.
gov.
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13)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信用甘肃"网站(www.
gscredit.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条款为投标人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上述所有条款中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另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或加盖"与原件一致"条章.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全部资格证明文件的有效性、真实性做出第6页承诺.
(投标人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见附表)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制作标书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2.
6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2.
7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2.
8相同品牌产品参加投标处理办法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2.
9预算金额项目总预算232.
9695万元2.
10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保证金交纳及要求:1.
投标保证金金额:(小写)24000.
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肆仟元整;2.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3.
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方式及收退(1)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等凭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人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账号信息及要求如下:户名:静宁县甘沟镇人民政府账号:477210112011003620开户行:静宁县农商银行甘沟支行地址:平凉市静宁县甘沟镇甘沟村甘沟街投标人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且交纳账户名称与投标人投标时使用第7页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交纳.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
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编号:JNJY2021ZC-046注:(1)为了保证投标保证金查询时效及到账时间,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72小时前将汇转凭证彩色扫描件发送至1739487759@qq.
com(邮件主题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收受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未按上述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未查询到汇转信息者将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应详实阅读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未按上述方式和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未查询到汇转信息者将视为无效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无义务承担投标人的自主失误且无义务对已明确事项进行口头通知.
2.
11评标原则和办法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分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具体评标因素见第五章评分办法.
2.
12投标文件(1)项目采用网上开标系统进行交易,投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固化文件在线投标.
(2)投标人须另行向招标代理公司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二副,纸质版投标文件与电子版固化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开标结束后快递至: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城关镇西城区颐馨园收件人:裴彩云联系电话:181933777482.
13投标文件递时间:2021年04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第8页交截止时间、地点地点:该项目开标方式为网上开标,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开评标系统"(http://121.
41.
35.
55:3010/OpenTender/login),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2.
14开标时间网上开标时间为:2021年04月26日9时整.
(北京时间)2.
15开标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静宁县分中心第一开标室.
2.
16公布媒体甘肃政府采购网、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静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2.
17踏勘现场、标前答疑会不组织2.
18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和方式依据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规定的标准,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金额的1.
0%招标代理服务费,交易场地费及专家评审费等相关费用后在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账户信息如下:户名:甘肃昂达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账号:962000010001716633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宁县支行2.
19网上开评标工作指南1、网络及软硬件设施准备可以稳定上网的电脑(带摄像头和耳麦),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dows10,安装好360安全浏览器、WPS或Office办公软件、钉钉(没有账号的请提前申请).
2、编制投标文件并固化开标前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开评标系统",选择自己要参与开标的项目,并进入项目对应的网上开标第9页系统.
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先导入固化后的招标文件,然后导入已经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表、法人授权书、保证金缴款凭证或保函,完成投标文件固化(相当于封标过程),并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在网上开评标系统中上传递交,即上传固化后的投标文件的HASH编码(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
3、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投标人在线上传递交已经固化的投标文件的HASH编码(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32位编码,以下简称"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也可以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指纹,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对修改后的投标文件进行固化,产生新的投标文件指纹,上传递交新的电子投标文件指纹,完成投标文件修改.
以最后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为准,指纹保存到系统.
注意:上传递交的只是电子投标文件指纹,并没有上传正式的投标文件,不会泄露任何投标信息.
若在线撤回投标,不提交新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4、上传正式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后,在系统中打开保存在自己电脑上的固化投标文件上传,系统会自动核验投标文件的电子指纹与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的电子文件的指纹是否一致,招标文件防止篡改投标文件(如果核验没有通过,很可能是投标人选错了固化投标文件,可以通过投标文件固化工具寻找正确的文件,然后重新核验;实在无法解决,可通过钉钉寻求技术人员的远程解决).
5、开标完成后,投标人要在线确认开标结果,开标记录表将自动保存到系统,交易各方、监管单位均可浏览核验开标结果.
6、在线质疑如果对开标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线下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解答;如果还不满意,可线下联系监管部门处理.
第10页第三章投标人须知3.
1招标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1)"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2)"采购人"和"需方"是指静宁县甘沟镇人民政府.
3)"招标代理机构"是指甘肃昂达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4)"投标人"是指向本次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5)"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6)"招标文件"是指由招标人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及答疑会议纪要.
7)"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供应商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响应性文件.
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8)"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9)"货物"是指投标供应商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等.
10)"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11)"安装"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按谈判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在项目现场所进行的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及修补缺陷等内容.
供方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全部安装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
12)"服务"是指供方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服务,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安装、集成、调试、培训、技术支持、维护和维修以及其它使货物正常运转所必需的服务,更换和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13)"知识产权"是指通过签署投标函,投标供应商应确认其为所供硬件和软件的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已经从其所有人那里得到了适当的授权.
投标人应保证第11页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自主创新产品"是指纳入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货物和服务.
15)"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并在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
16)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17)"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经财政监管部门审核管理,并经进口论证后方可采购进口产品.
第12页18)"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
3.
2招标3.
2.
1综合说明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招标管理机构批准,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货物服务的供应商.
本招标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
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招标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2.
2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须知(4)项目需求(5)评标原则及办法(6)合同条款及格式(7)(投标文件格式)3.
2.
3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
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第13页容接受的默认.
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内容进行考虑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招标人可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
3.
3投标3.
3.
1投标综合要求及说明1)投标人投标应按照招标人标书要求有分包的按分包投标,且每包只能报一个方案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对投标产品技术性能的描述因欠缺或漏报而影响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评比,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列出的所有货物、材料、人工、机械等均视为包含在投标项目以及报价中;4)投标人在本次项目中所提供的建设项目,对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必须满足,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国标、省标和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的满足在个案中标书内给予确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5)招标人发现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有权宣布投标程序和结果无效,在涉标的公证性与违法问题的调查或检查中,中标供应商如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视其情节,招标人也有权宣布中标结果视同无效.
招标人同时报备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并对投、中标人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6)招标人可视投标品目价格情况适当增加或减少采购数量,并保留拆包或取消采购某些品目的权力;7)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需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3.
2投标文件的制作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制作投标文件必须编制目录、页码.
1)目录第14页2)投标函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4)投标报价表5)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6)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及认为有必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7)商务偏离表8)技术偏离表9)公司业绩一览表10)优惠条件承诺书12)售后服务承诺1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4)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不适用)15)同意招标文件条款声明16)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1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适用)3.
3.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
3.
4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范围报价,此次投标报价(须标明各品目报价及合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价格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全部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并通过合格验收的全部价格,包括设备采购费用、运输费用和检测费用等.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报价应包括所需货物、检测、保险、利润、税金、劳保统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优惠率、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投标价格采用唯一价格,即不得为某一范围价格.
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第15页3.
3.
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在正式递交之日起60日内有效.
3.
3.
6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10.
对于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
注: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
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信息注册、投标须知: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务.
4、投标保证金的退付:a、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交纳了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本项目的场地费、专家评审费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向静宁县甘沟镇人民政府提出退款申请,静宁县甘沟镇人民政府接到退款申请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委托协议里约定,由中标人向代理公司支付.
b、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静宁县甘沟镇人民政府在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3.
3.
7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人须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加盖电子印章的PDF格式或投标文件正本彩色扫描件的PDF格式(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必须有签字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电子文档能正常读取,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16页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若拟使用签字章,需同时提交备案说明).
投标文件规定盖章的地方,应盖单位/公司公章(若拟使用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等,需同时提交备案说明).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电报、电话、传真、邮件、现场递交等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投标文件中除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的内容必须签字、盖章外,其他每页也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
3.
8投标文件格式招标文件提供的规定格式见1—18.
3.
3.
9投标文件的上传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采用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及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上传对应标段的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19).
对迟于投标截止时间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3.
3.
10投标文件递交中标人在开标之后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将与上传投标文件一致的投标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邮寄至甘肃昂达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存档.
3.
3.
1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招标人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3.
3.
1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开标时间到达之前,投标人可以多次在线提交或修改电子投标文件,以最后一次上传的为准;在开标时间到达之前,可在线撤回投标.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第17页3.
4开标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开评标系统(线上开标)(http://121.
41.
35.
55:3010/OpenTender/login).
公开开标后,直到向中标的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投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3.
5评标3.
5.
1评标流程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流程详见第五章评标原则及办法5.
3.
3.
5.
2注意事项在评标期间,评标过程严格保密.
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3.
6定标3.
6.
1定标原则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3.
6.
2定标程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给参加此次招标的所有供应商发布中标结果.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数量、单价,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邀请招标采购人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的,还应当将所有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第18页3.
7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交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
8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
8.
1合同授予原则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推荐采购人确认的投标人.
若因中标人违约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被授予合同,则合同将授予排序在该投标人之后的下一个投标人.
招标人保留在签订合同时调整方案需求和变动所购货物数量的权力.
3.
8.
2合同的签署、履约及验收签署:中标人于中标通知书中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需方与中标人是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直接、全部责任承担人.
招标人所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对需方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需方拒绝签订供货合同或擅自改变中标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定金罚则及损害赔偿的原则处罚并办理.
若中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需方签订合同,或拒签、变相签订合同,招标人依监督职能可采取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等措施,并可按照财政部令【2017】第87号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办理.
此时可由招标人按照排名顺序与下一投标人签订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19页履约: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验收: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
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
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3.
9其他中标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3.
10澄清与质疑3.
10.
1综合说明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招标人应当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工作秩序.
3.
10.
2澄清或质疑答复的时限(1)潜在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若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下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①关于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②关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③关于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在中标结果信息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
(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
10.
3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必须是参与被质疑项目的投标人;(2)必须在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第20页(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3.
10.
4质疑函的递交及地点(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质疑函由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质疑地点:甘肃昂达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质疑函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的形式.
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投标人递交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XXX项目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
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
3.
10.
5对供应商质疑的答复招标人应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根据澄清或质疑函的具体内容相应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作出答复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澄清或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或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布.
递交质疑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
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
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
同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第21页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5)质疑答复人名称;(6)答复质疑的日期.
3.
10.
6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2)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3)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4)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5)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6)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
10.
7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15个工作日过后视为放弃投诉.
第22页第四章项目需求4.
1、技术参数及内容序号品名主要技术参数单位数量1苹果苗木乔化密植示范园苗木要求短枝型优系富士,基砧海棠或新疆野苹果,品种选择成纪1号、烟富6号、礼泉短富等,地径1㎝以上,苗高1.
5m以上,芽体饱满,枝条充实,根系完整,15公分以上的侧根4条以上、无失水、无机械损伤、无病虫害,纯度达98%以上.
采用行距4.
5米,株距2米中密度建园模式,亩植75株,南北行向.
株482782苹果苗木矮化密植示范园苗木要求脱毒抗重茬自根砧优系富士,嫁接口以上5cm处粗度1cm以上,苗高1.
5m以上,根系完整,15cm侧根4条以上,无失水、无机械损伤、无病虫害,纯度达98%以上.
采用宽行窄株(行距4米,株距1.
5米)高密度建园模式,亩植110株,南北行向.
株509303有机肥有机肥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525-2012标准:有机质含量≧45%,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5%,水分≦30%,酸碱度(pH)在5.
5-8.
5之间.
吨239.
864支架支架所需粗钢管6根,外径110mm,长度3m;细钢管10根,外径50mm,长度3m;竹竿110根,直径2cm,长度3m;钢化绳6公斤,直径3mm;钢丝绳2公斤,直径4mm.
组4634.
2苗木要求适合本地立地条件的苗木,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就近调苗,并缩短调运时间,减少中转环节,以提高苗木的成活率,从起苗调运至栽植地点不超过2日.
4.
2.
1所供苗木必须随起随调,交货时不接受萌芽苗、假植苗、病虫害苗等.
招标人拒绝转包、分包等与其中标资格相违背的履约情况,一经发现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
2.
2所供苗木必须按照交付时间及交付地点配送至造林地点,运输途中采取有效保湿措施,确保苗木不失水、不伤根、不伤枝,苗木抵达同期向招标人出具苗木所在地"种苗行政管理部门\单位"出具的"苗木品种证明书"和"苗木合格证",以及"苗木检疫证"(各材料中必须注明出具行政管理部门\单位的联系电话、住址和具体联系人),招标人现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逐一核对、测量验收.
如中标人交货现场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或提供的上第23页述证明材料与招标文件要求和其投标文件承诺的苗木品种、规格以及到达实物不一致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证明材料存有造假行为者招标人将移交相关行政稽查部门处理.
4.
3销售服务4.
3.
1售前保障1)根据《全国造林技术规程》8.
3.
3.
2"根据造林任务,就近育苗,避免长途运输造成损失",为提高造林成活率,苗木产地的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与造林地差异不大,必须保证苗木在本地成长的适应性、以及环境的特殊性,保证成活率95%以上.
2)供苗办法:根据当地植树气候条件,本次采购苗木招标人将于用苗前通知项目各包段中标人,根据需方项目进度及需苗量分批供苗,需方在用苗2天前通知供方起苗,从起苗开始在48小时内将苗木运到采购人指定造林地点.
起苗、包装、运输各个环节由需方派技术人员全程监督,在交货地点进行质量验收,符合质量标准出具苗木验收合格证.
4.
3.
2售后服务1)中标方应有专业的售后保障体系,尽最大力度支持用户,以减轻用户的负担;2)派遣1~2名技术人员定期巡防检查.
4.
4货物的验收4.
4.
1货物验收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供货清单,由采购人确认.
当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的现场后,采购人和供应商依据供货清单共同对货物进行检验,并对货物的数量、品质进行逐项检查.
采购人在验收中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采购要求时,应及时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给予答复,并负责处理.
4.
4.
2验收标准采购预算在1000万元以上的大型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不得另行增加或者改变验收内容和标准,凡符合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即为验收合格,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第24页第五章评标原则及办法5.
1评标工作中的原则及组织5.
1.
1原则招标人组织评标,在监督部门监督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共同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宗旨,认真细致地做好评标工作.
1)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不少于5人,为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5.
1.
2组织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从政府采购地方专家库抽取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负责投标文件的商务审核和技术评价.
2)招标代理机构:由甘肃昂达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招标文件的制作,对外联系,开标、评标的会务工作,整理并向评标组分发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做好招标开标和评标会议记录;对评标过程中的原始文件进行归档;随时印发需要的文件资料,对各种咨询函件及档案文件的统收统发,负责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拟中标结果进行审核.
3)监督部门:由本级人民政府财政局政府采购办等有关监督部门组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整个评标过程进行监督,保证评标的公正性,防止违法行为的产生.
5.
2评标内容及标准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书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的总体编排是否有序.
招标人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审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评估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如果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第25页评标委员会可以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修正错误的标准如下: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6)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7)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5.
3评标的程序和方法5.
3.
1评标程序1、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质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符合性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将被宣布其为无效投标.
2、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对于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商将不再进行商务和技术部分评价;3、经资质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评标委员会将对其商务和技术部分作进一步的综合比较和评价,以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第26页4、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政策功能评价,如涉及以下内容,具体标准为:1)评标委员会对于节能、环保产品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价格扣除,审核投标人填写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6%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6%注:①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②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③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结合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报价占总项目的比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在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自主创新产品是指纳入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中的有效期内的货物和服务.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
3.
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即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拟中标供应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为使政府采购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评标高度关注综合性价比,招标人不承诺最终最低报价中标,对未中标投标商不作任何解释说明.
第27页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具体评分分值如下:评标因素内容商务部分(20分)1.
投标人具有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高级林业工程师、高级农艺师职称五位得5分,提供中级林业工程师、农艺师职职称者三位得3分,初级林业工程师、农艺师职职称者三位得1分;(满分5分)2.
投标人具有自有苗圃面积300亩以上的,得7分;300至200亩的(含200亩),得4分;200亩以下的(含200亩),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
(苗圃规模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土地租赁合同或土地流转合同,苗木存量的有效证明材料为:苗木产地检疫合格);(满分7分)3.
投标人具有生产厂家肥料登记证的,得1分;2021年度有机肥检验报告的,得2分;(提供有效肥料登记证及检验化验报告)(满分3分)4.
投标人积极响应,能满足招标文件参数提供相关资料齐全、内容详实得5分,一般的得2分,提供资料不齐全、内容不详实不得分.
(满分5分)第28页技术部分(50分)1.
提供苗木照片,并标明苗源地、品种、苗高、土球、冠幅、根系.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苗木规格及技术参数的得5分,超过用户苗高、土球、地径、冠幅、根系需求规格的每项加2分,此承诺将作为签订项目合同及苗木验收的依据.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满分15分)2.
投标苗木生长气候环境,与项目实施地的海拔、土壤、温度、湿度等适应性情况进行横向比较(提供证明材料),优得7-10分,良得4-6分,一般得1-3分;(满分10分)3.
技术方案:对苗木出圃、装卸、运输、修枝、补植、交付方面等做出具体方案,以保证苗木质量:根据组织实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
优得7-10分,良得4-6分,一般得1-3分;(满分10分)4.
售后服务方案:投标人从服务内容、技术指导及培训、服务保证、质量保证、服务体系方面详细说明,根据投标人所承诺的售后服务方案是否完善、组织是否合理、支撑力量是否足够、响应时间是否及时等方面评分.
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
;(满分5分)5.
实施方案:有合理、具体的项目实施与组织方案,从起苗到运输的技术人员配备、机械配备、运输周期、运输保护、到站周转、存放、分散(分类)派送等方面进行横向比较,优得7-10分,良得4-6分,一般得1-3分;(满分10分)价格部分(30分)在价格评分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合理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注:价格评分取值至小数点后第2位,2位以后四舍五入.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第29页5.
3.
3变更采购方式后采用的评标方法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核批准由公开招标变更为竞争性投标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后,原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将选择"最低评标价法"作为评标方法.
5.
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有本章节5.
6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属范围.
说明应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5.
5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及中标供应商的确定5.
5.
1评标委员会的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5.
5.
2中标供应商的确定第30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八条之规定,招标人依法享有经授权的中标供应商确定权.
拟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标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5.
6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第31页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投标人对本条1)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5.
7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5.
8投标人的严重违法行为1)提供回扣或其他商业贿赂,进行非法促销活动;2)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报价,扰乱市场秩序;3)相互串通投标,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利益;4)以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专家行贿的手段牟取中标;5)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6)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签订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不按时缴纳中标服务费;7)对招标采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恶意报价行为或者其他行为;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5.
8.
1采购人确认中标人在本招标活动中有严重违法行为,有权宣布其中标无效.
5.
8.
2采购人在中标后和履行合同的任何时候确认投标人在投标和履约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有权宣布其中标无效并提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查处,并对情节严重者在两年内拒绝接受其投标.
5.
9废标第32页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核批准的除外);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
10无效投标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2)投标人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未按要求提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证明文件的;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编制、标注、密封、封装的;4)超出投标商经营范围投标的;5)投标文件无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者法人授权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的;6)投标函、法人授权函、投标报价表及投标货物偏离表未按规定格式填报的;7)投标人未能提供法人授权函等证明文件和资料的,或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无效;8)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填写的内容不全、字迹模糊辨认不清产生歧义、涂改处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或法人授权的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的;9)投标文件中每包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方案进行投标的(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10)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11)投标文件未能反映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品牌、型号、规格;12)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1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5)投标有效期不足60天的;第33页16)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的;17)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18)经核实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雷同或有抄袭行为的;19)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0)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投标;2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34页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一、合同条款前附表本表关于招标货物和服务的具体要求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条款为准.
序号内容1采购人名称:静宁县甘沟镇人民政府2供应商(成交人)名称、地址:3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4付款及质量保证将按下列条件进行:项目建设完成后由中标方持采购方验收意见、增值税普通发票等有关资料报请甲方申请财政拨付合同总价款的90%,项目复查验收合格后支付7%的合同价款.
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退付.
5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6验收标准:如主要产品的关键技术性能指标达不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指标要求,采购人除部分或全部扣除卖方质量保证金外,还将保留继续向中标人进一步索赔有关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权力.
7履约保证金金额:无8履约保证金形式:无9履约保证金期限:无第35页二、合同条款1、定义1.
1本合同下列词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买方和卖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参考文件.
(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3)"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产品、机械、仪器、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其它材料.
(4)"服务"系指合同规定卖方需承担的运输、保险、安装、试验、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5)"买方"系指买货物的单位.
(6)"卖方"系指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制造商或投标供应商.
(7)"项目现场"系指将要进行货物安装的地点.
(8)"天"指日历天数.
2、原产地原产地系指货物的开采、生产地,或提供辅助服务的来源地.
3、技术规格和标准3.
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结果表,合同所附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如果所供货物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评标结果表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评标结果表为准.
3.
2卖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进口货物有中国进出口商检局认证标志),并为正规制造厂商生产的合格产品,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任何故障由卖方负责.
4、专利权4.
1卖方须保障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
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和费用责任.
5、包装要求5.
1裸根苗木产品起运前,应适度修剪枝叶、绑扎树冠,并用保湿材料覆盖和包装.
5.
2苗木产品,掘取后立即包装,应做到土壤湿润、土球规范、包装结实、不裂不散.
第36页注:其包装材料、规格和方法可由各地自行规定.
5.
3运输:5.
3.
1苗木产品必须要及时运输,在运输途中应专人养护,保持苗木产品有适宜的温度和湿度,防止苗木暴晒、雨淋好人二次机械损伤.
5.
3.
2苗木产品再装卸过程中应轻拿轻放.
保持苗木完好无损、无污染.
装卸机具要有安全、卫生的技术措施.
5.
3.
3苗木产品的体量过大和土球直径超过70cm以上,可使用吊车等机械装卸.
5.
4假植或贮存:5.
4.
1苗木产品运到栽植地应及时进行定植.
5.
4.
2苗木产品掘起后,当不能及时外运或运送到达目的地不能及时定植时,应进行临时性假植或贮存处理.
5.
4.
3当苗木产品秋季起苗待翌春后栽植时,应进行越冬性假植或贮存处理.
5.
4.
4假植和贮存的具体要求,可由各地自行规定.
6、装运条件6.
1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30个日历日以传真或邮件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运日期.
同时,卖方应以挂号信寄给买方详细交货清单一式三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每一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单价和总价、备妥待运日期,以及货物在运输和仓储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
6.
2货物到达指定点后,由卖方负责清点、检验合格的日期应视为是货物的交货期.
7、装运通知7.
1卖方应在货物装货后发运前24小时内以传真或邮件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
卖方应将其重量或尺寸通知买方.
若货物中有易燃品或危险品,卖方也须将详细情况通知买方.
8、保险8.
1按合同提供的产品、工具等,从卖方至合同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由卖方负责投保并承担全额保险费.
保险应以人民币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
9、付款9.
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9.
2卖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
交货后买方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第37页9.
3卖方应在每批货物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将上述10.
2条要求除第4项外的单据航寄给买方.
9.
4买方将按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付款条件安排付款,并提供国家税务发票.
10、伴随服务10.
1卖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1)负责货物现场交接验收等,承担交货前的一切责任和费用;(2)承担在质量保证期内的所有义务;(3)负责对买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10.
2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支付.
10.
3卖方应提交与产品相符的中文(或双方同意的其它语言)技术资料,并于合同生效后15天内寄送到买方,包括但不限于: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等.
如本条款所述资料寄送不完整或丢失,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0天内免费另寄.
10.
4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每批货物发运.
11、质量保证期11.
1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和用一流工艺生产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卖方应保证其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其费用由卖方承担.
11.
2根据有关部门的检验结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直至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产品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产品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11.
3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十四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1.
4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十四天内没有弥补缺陷.
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12、检验12.
1买方根据需要将派人参加中间监制和出厂验收或派代表参加交货地点验收.
12.
2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所需要的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
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第38页附在检验证书后面.
12.
3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直至质量保证期内,经过商检局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根据第15条规定立即向卖方提出索赔.
13、服务13.
1在卖方的货物到达现场后,卖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与买方代表一起清点货物,办理有关手续.
14、索赔14.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买方已于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和检验、安装、调试和验收测试期限内提出索赔,卖方应按买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买方拒收货物并把被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买方,卖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低劣和受损程度以及买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3)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产品,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卖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
同时卖方应相应延长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4.
2如果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10个日历日内卖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
若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的10天内或买方同意延长时间,按买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买方将从付款或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15、延期交货15.
1卖方应按照合同中买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15.
2除卖方因不可抗力外而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按18.
1条加收误期赔偿.
16、延期付款买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前附表中的付款条件,按时付款.
17、误期赔偿除合同第19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方法,赔偿费按合同总价款每天0.
1%计收.
但违约损失赔偿的最高限额为迟交产品或未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30%.
如果达到最高限第39页额,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18、不可抗力18.
1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
18.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9、税费卖方应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向卖方课征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
20、履约保证金(无)21.
1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向买方提交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21.
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21.
3履约保证金应采用人民币,并采用下述方式之一:电汇(汇票)或支票或现金.
21.
4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21、争端的解决21.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均可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1.
2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
22、违约终止合同22.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内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完成并交付工程;(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相关义务;(3)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不正当行为.
22.
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23.
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产品类似的产品,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产品所超出的部分费用.
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3、转让与分包第40页除买方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4、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的形式发送,该通知发送到本合同所确认的通讯地址即视为送达.
26、合同生效及其它26.
1如需修改合同内容,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修改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6.
2本合同一式五份,经供、需双方和甘肃昂达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需方两份,供方一份,甘肃昂达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一份,静宁县采购办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41页三、合同协议书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
项目信息项目名称:2021年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甘沟镇老果园改造项目项目编号:JNJY2021ZC-0462.
货物清单序号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元)投标价总价(元)交货期苗木产地备注12费用合计3.
合同金额(1)合同总额人民币:大写:(小写)(2)合同总额包括乙方栽植服务费及运输保险、装卸、人工、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3)价格为实际供应苗木株数乘以单价核算,天数为日历日.
4.
苗木质量技术标准苗木技术标准不低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所有苗木均无损伤、根系完整、无病虫害、无脱腿,并随车提供检疫机构出具的森林植物检疫合格证.
第42页如乙方提供的苗木不符合以上任意一项,甲方有权拒收.
5.
交货时间、地点根据当地植树气候条件,本次采购苗木招标人将于用苗前通知项目各包段中标人,供苗地点为招标人指定的项目实施地点.
6.
供苗办法根据需苗量分批供苗,需方在用苗2天前通知供方起苗,从起苗开始在48小时内将苗木运到静宁县甘沟镇人民政府指定造林地点.
起苗、包装、运输各个环节由需方派技术人员全程监督,在交货地点进行质量验收,符合质量标准出具苗木验收合格证.
7.
付款方式项目建设完成后由中标方持采购方验收意见、增值税普通发票等有关资料报请甲方申请财政拨付合同总价款的90%,项目复查验收合格后支付7%的合同价款.
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退付.
(1)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逾期交付的货物或工程,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额2‰的数额向甲方另加付违约金;逾期15日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必须及时接受符合质量要求的苗木,并及时付款.
8.
违约责任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逾期交付的货物或工程,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额2‰的数额向甲方另加付违约金;逾期15日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9.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应,如有争议,可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10.
合同生效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之日起生效.
11.
其它(1)所有经一方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文件、合同的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生效日期为签字盖章确认之日期.
第43页(2)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壹份,静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执一份,招标代理机构留档一份.
此页无正文第44页采购人(公章):静宁县甘沟镇人民政府地址:电话:邮编:供应商(公章):地址:电话: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开户行:账号:开户行:账号:监督机构(静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合同专用章):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昂达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公章)地址:电话:项目负责人:签订日期:第45页第七章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2:投标函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法人授权委托函5:投标报价表6: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7: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及认为有必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附近8:商务偏离表9:技术偏离表10:公司业绩一览表11:优惠条件承诺书12:售后服务承诺1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4:中小企业声明函15:同意招标文件条款声明16: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19: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附近21: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注:上述规定格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未载明的格式供应商自行拟定.
第46页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2021年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甘沟镇老果园改造项目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地址: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年月日第47页2:投标函致:甘肃昂达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根据贵方项目(包号)的招标采购(招标编号:),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1.
投标函2.
开标一览表3.
投标报价表4.
投标保证金5.
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条款:⑴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大写).
⑵我们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⑶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意见(如有则附)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而要求招标方解释和承担责任的权利.
⑷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天内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具有约束力.
⑸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⑺我们同意提供按照招标单位可能出示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⑻我们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⑼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至:电话: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第48页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投标人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分别加盖公章)第49页4:法人授权函(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授权函声明:任命为我公司的授权代表人,参与招标编号为的项目的投标活动,以投标人的名义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全权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人签字:授权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第50页5:投标报价表(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币种:人民币注:投标报价应包括项目所需调研、技术支持、利润、税金、劳保统筹、人员差旅住宿、售后服务、政策性文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优惠、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序号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元)投标价总价(元)交货期苗木产地备注12费用合计第51页6: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我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采取"不见面"开标模式参加贵单位(项目名称)项目投标,不能到达开标现场提供各类企业和人员证书及相关资料原件备查,在此:1、我单位郑重承诺如我单位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各类企业和人员证书及相关资料的扫描件与原件一致,真实有效;2、我单位愿意在中标公告中公示本单位投标文件中的企业和人员资质证书及相关资料,接受社会监督;3、贵单位对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若有任何疑义,我单位可随时提供该资料原件供贵单位核实;4、若我单位提供不真实或无效的各类企业和人员证书及相关资料,我单位愿意无条件受本级人民政府政府采购办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并承担相关损失.
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第52页7: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及认为有必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第53页8:商务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说明注:除本商务偏离表中所列的偏离内容外,其他所有商务条款均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第54页9:技术偏离表序号品名型号规格规格响应情况偏离情况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内容与数值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内容与数值注: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内容给予逐条响应,以自己投标产品和服务所能达到的内容予以填写,而不应复制招标的技术要求作为响应内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第55页10:公司业绩一览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序号项目名称使用单位使用单位电话合同金额签订日期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第56页11:优惠条件承诺书致:甘肃昂达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经仔细阅读你们的招标文件,对所投标项目向贵单位特作如下优惠条件承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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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第57页12:售后服务承诺(格式可以自拟)投标人(电话、地址、联系人)现行售后服务的主要内容:(可附宣传材料)售后服务人员简历:(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学历、专业、联系电话及相关项目的售后服务工作经历)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第58页1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甘肃昂达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若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招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第59页14: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不适用)致:甘肃昂达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第60页15:同意招标文件条款声明致:甘肃昂达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响应你方组织的项目的招标采购,招标文件编号为:,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或更改(正)文件(如果有的话)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并承诺参与投标后不再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条款提出质疑或异议.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第61页16: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致:甘肃昂达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我公司承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包括一切技术资料、技术承诺、商务承诺等)均真实有效,若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包括开评标、中标公示过程)及履行合同期间(包括验收过程)发现我公司产品(或服务)与投标响应(文件)不一致,或发现我公司提供了不真实的投标文件(虚假材料),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认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取消中标资格、罚没保证金等决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第62页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适用)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第63页1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产品、服务、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它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四条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应当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工作,制定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各单位,下同)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询价文件中注明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五条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
第六条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它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第64页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
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扶持政策.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它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第七条中小企业依据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第八条鼓励采购人允许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额.
第九条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在履约保证金、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适当支持.
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采购资金.
第十条鼓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融资、投标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的担保服务.
第十一条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培训指导及专业化咨询服务力度,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当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发布媒体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以及本部门其它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情况.
第十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透明度,提供便于中小企业获取政府采购信息的稳定渠道.
第十四条各级财政部门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制度,加强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工作的执行和管理.
第十五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65页19: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它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它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第66页(五)零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第67页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它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
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
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第68页20: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
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第69页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
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
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
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
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8月22日第70页21: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
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
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
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
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产品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
第71页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财政部司法部201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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