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厦大保安骚扰女生 时间:2021-04-27 阅读:(
)
温州医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温州医科大学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条例……………温州医科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英语课程免修免考的规定(试行)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温州医科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能力毕业考核管理办法…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英语考试管理办法………………温州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温州医科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管理办法…………温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管理办法…………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排及打印格式要求………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实施办法(试行)目录1810182024282934394445温州医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温州医科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期刊定级名录……………温州医科大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温州医科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暂行办法…………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证管理规定…温州医科大学学生社区管理规定…温州医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温州医科大学考生考试违规的若干规定……………………温州医科大学学生申诉处理暂行办法…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科研记录管理办法……………………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4859919599133135137146159164168171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研究生教育发展,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和完善研究生的学籍管理,树立良好的学风和校风,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二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及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中规定的有关材料,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事先书面向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请假,并附相关证明,经批准后方为有效.
请假期限为2周.
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条符合入学条件的研究生新生,因患病或个人原因不能坚持学习者,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应当在报到期限内(因病保留入学资格可以在新生复查期限内)须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学院、研究生院同意后方为有效,保留入学资格的期限为1学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
保留入学资格者应在保留期内最后一学期末提出入学申请,经学院同意和研究生院批准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患病新温医大[2013]30号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2·生需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方可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内容包括入学资格、道德品质、健康状况、档案材料等.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不予注册,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
情节恶劣的,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第五条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注册.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事先请假,经批准后方为有效.
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注册超过两周者视为自动退学.
研究生应当在注册前办理好各项交费手续.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第三章纪律与考勤第六条研究生应当按时参加培养计划规定和学校、培养单位统一安排组织的教学及各类活动.
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否则以旷课论.
具体要求如下:(一)因病请假,需持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一周以内须经导师同意,一周以上二周以内经导师同意,由学院分管领导批准;二周以上由学院提出意见,报研究生院批准.
(二)研究生一般不得请事假,如确需请事假,审批手续同上.
(三)请假期满,应按时销假,未办理销假者,超假时间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3·作未请假处理.
如需续假,应办理续假手续.
(四)研究生未经请假,或未准假而擅自离校,或请假期满未续假,或续假未批准而逾期不返校者,均作旷课论.
对旷课的研究生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取消学籍.
(五)研究生在一学期内,请病假、事假累计不得超过一个月,超期需办理休学手续.
第七条研究生因培养环节需要出国、出境、出校进行联合培养、合作研究或参加国际会议等,须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应经导师、学院同意,并报研究生院批准.
定向和委托培养研究生各类出国、出境的申请须征得原单位同意.
第八条在学期间不受理研究生请假出国探亲及旅游.
申请自费留学者须办理退学手续.
第四章转专业与转学第九条研究生入学后一般不得转专业.
个别因为专业调整和导师变动等原因,必须转专业者,由本人提出申请,转入转出双方导师和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审核,主管院长批准.
第十条研究生入学后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
如因特殊情况本校不能继续培养的,可以申请转学.
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两校同意,报浙江省教育厅批准,转学到省外院校的须经浙江省教育厅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第十一条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4·(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二)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三)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四)应予退学的;(五)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五章学制、休学与复学第十二条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在规定学制时间内不能完成学业者,可以申请延长修学年限(以下简称延期),延期期限最长为二年.
超过最长修学年限尚未毕业者视为自动退学.
第十三条研究生有下列情况者,应当办理休学:(一)在一个学期内因病请假或入医院治疗累计超过1个月者;(二)经医院诊断患传染性疾病(如肝炎、肺结核等),治疗期及医生建议休养期超过1个月者;(三)在一个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者;(四)已婚女研究生生育者;(五)其他原因不能注册者.
第十四条研究生休学须办理休学离校手续,由本人提交休学申请,经导师、学院、研究生院同意后方可休学.
因病休学须同时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意见.
定向和委托培养的研究生申请休学,须征得原单位同意.
研究生休学期间,学校保留其学籍,但不享受在校学习研究生待遇.
研究生休学期间患病,其医疗费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研究生休学期满,由本人于学期开学前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导师、学院、研究生院同意后方可复学.
因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5·病休学的研究生申请复学时,必须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健康证明,经校保健中心复查合格,方可复学.
对准予复学的研究生由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给予注册.
第十六条研究生休学一般以一学期为限,最长不能超过二学年.
休学期满后仍不能复学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休学研究生的学习年限相应延长.
第十七条研究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第十八条研究生休学期间违法乱纪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复学资格,给予退学或其它处理.
第六章退学第十九条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学:(一)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两周)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二)在规定修学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三)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四)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活动的;(五)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无正当事由的;(六)本人自愿申请退学的.
第二十条根据第十九条对研究生作退学处理的,由学院提出拟处理意见,告知导师,并通知研究生本人.
学院将拟处理意见提交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按规定处理.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6·自愿申请退学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同意,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按规定处理.
研究生因各种原因死亡的,即自动取消学籍.
由其生前所在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交拟处理意见并附相关证明,报研究生院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研究生的退学处理,经分管校长签发文件后执行,同时上报浙江省教育厅备案.
各学院将退学文件送达研究生本人,退学文件无法送达本人的,由研究生院在网上公布两周后视作已送达.
第二十二条退学的研究生应在批准退学的文件下发两周内办理离校手续,凭离校单到研究生院领取学习证明,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逾期不办理离校手续的,由研究生院通知学校有关部门注销其在校各种关系,不发给学习证明.
第二十三条研究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参照学生违纪处分的申诉程序办理申诉.
第七章毕业、结业与肄业第二十四条在规定修学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其他环节的考核,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德、智、体合格的研究生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第二十五条毕业研究生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向其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六条在规定修学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其他环节的考核,但未通过学位论文者,准予结业,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7·第二十七条结束学业的研究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好离校手续,领取学历、学位证书;有国家助学贷款的毕(结)业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与贷款承办银行签定还款协议后,方可领取学历、学位证书.
第二十八条退学的研究生,凡学习满一年,完成培养计划的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者,发给肄业证书;学习不满一年者,发给学习证明.
第二十九条依据国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的规定,研究生院每年将颁发的研究生毕(结)业信息报浙江省教育厅注册,并由浙江省教育厅报教育部备案.
第三十条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入学者,学校不予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将予以追回并报浙江省教育厅宣布证书无效.
第三十一条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可以出具相应的证明书.
证明书和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章其他第三十二条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学籍管理,除定向、委托合同另有规定外,按本细则执行.
第三十三条除学制原因外,医学七年一贯制学生进入研究生阶段的学籍管理按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开始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8·温州医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为实现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专业学位授予标准与临床医师准入标准相结合,积极探索全日制在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方式,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研函〔2010〕1号)、《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浙卫发〔2011〕214号)精神和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原则上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西医结合临床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暂不参加.
第二条申请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应具备以下资格:(一)具有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条件;(二)本科阶段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申请者经资格审核通过后需与学校和培训医院签订《温州医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书》.
第三条研究生具有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籍,同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须接受学校和培训医院按照国家、浙江省相关规定进行的管理.
温医〔2013〕1号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9·第四条研究生必须完成《温州医学院医学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项培养环节.
其中临床技能训练部分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按照《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要求进行临床培训(不少于33个月)和培训考核,同时按照《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培训管理.
第五条培养期间,因个人原因终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或完成并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达到研究生培养要求,研究生学籍自动取消.
第六条研究生按规定达到《温州医学院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通过学校组织的临床技能毕业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后,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并授予其学位.
第七条在学期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研究生具有研究生学籍,享受学校研究生的相关待遇.
第八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除培训费外的相关费用由研究生个人自行承担.
第九条因故不能按期完成学业,延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需按学校标准缴纳相应学费.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0·温州医科大学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条例研究生课程教学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为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范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家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精神,遵循"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条例.
第一条管理体制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实行校、学院(部、所)二级管理.
研究生院作为全校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管理机构,负责全校研究生课程教学的宏观管理,组织各类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检查、评估.
各学院(部、所)作为研究生课程教学的管理实体,负责本单位开展研究生课程教学的具体工作,安排落实有关教研室及任课教师认真完成教学任务.
第二条课程设置学校根据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目标的要求,推进在更广范围内设置研究生课程,拓宽研究生的培养口径;突出课程设置的基础性、系统性及前瞻性;优化课程体系,体现学科水平与我校特色.
(一)课程类别: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程与非学位课程.
学位课程包括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非学位课程包括公共非学位课、专业非学位课.
(二)课程教学大纲:开设研究生课程必须有相对稳定的教学大纲或课程简介.
教学大纲内容包括:课程名称、课程编温医大研〔2013〕16号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1·号、开课单位、主讲教师、开课学期、授课学时、授课对象、教学目的、教学要求、主要内容及学时分配、教学方式、考核方式、教材或主要参考书、先修课程或预备知识要求等.
教学大纲应经教研室(科室、研究室)讨论、学院(部、所)审定后,交研究生院备案.
(三)教学方式:研究生课程主讲教师应结合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研究生教学的特点,以研究生为教学主体,更多地采用启发式、研讨式或其他有利于研究生主动参与的教学方式.
不仅要注重传授知识和技能,更要注重研究生科研基本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鼓励教师创造性地借鉴、引进、吸收、国内外先进的教学理念、教学模式、教学内容和方法.
(四)课程教材:研究生课程原则上应有相应的教材.
选用的教材应具备高水平、有特色,有利于研究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接触该学科的发展前沿,充分了解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训练科学思维,培养创新能力的特点.
研究生课程的教材可以是正式出版的教材,也可以是最新文献资料选编的胶印本或文印本.
文献选读应选用国内外一流的学术期刊的原文.
同时也提倡教师根据自己的科研实践自编反映学科发展水平和学校特色的教材.
(五)为提高教学资源的利用率,开课人数在20人以下的课程原则上不予开课.
学校对于实验课的实验试剂、实验材料等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六)研究生院每三至五年对全校开设的课程进行检查、评估,对不宜继续开设的课程予以淘汰;每三至五年组织教师对教学大纲或课程简介进行修订工作,以提高所开课程的适应性.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2·第三条课程教学(一)研究生课程的主讲教师必须从教学、科研经验较丰富、教学效果较好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人员中选任.
对连续两年研究生反映教学水平低、质量不高的教师,必须停止安排其担任研究生课程主讲教师.
(二)研究生院在上一学期末向有关学院(部、所)下达下一学期的研究生教学任务书.
研究生教学任务书是学校统计教师教学工作量及对课程认可的唯一依据.
有关学院(部、所)必须要求开课教研室及任课教师认真完成教学任务.
(三)任课教师在接到教学任务书后,要及时写好教学进度表,按课程表规定的时间在指定教室上课.
执教期间,要按时上下课,不得迟到早退,上课期间不得吸烟,不得在授课中使用手机,不得无故缺课,不得随意调课、停课,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找人代课,排定的课程表不得任意更改.
若授课教师因特殊原因必须调整课程的,至少提前三天填写调、停课申请单(见1),由学院主管院长签署意见,并报研究生院批准备案后方可调、停课.
调、停课后必须及时安排时间由开课学院通知研究生进行补课.
因工作失职,违反教学纪律,引起教学秩序混乱,造成一定程度教学负面影响的,则为教学事故.
对发生教学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将予以公开通报批评或者一定的纪律处分.
(四)任课教师应做好研究生的考勤工作.
研究生课程学习采取不定期考勤制度,一般具2个学分的课程不定期点名不少于3次,具3个学分的课程不定期点名不少于4次,其中未经准假缺勤一次者,该课程平时成绩扣5分;未经准假缺勤三次者取消参加该门课程考试资格.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3·(五)各学院(部、所)应要求任课教师在课程考试结束后,对所开课程教学情况进行总结.
总结内容包括研究生学习情况分析、教学体会、今后改进设想、对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课程教学总结应在课程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完成,经教研室(科室)主任审阅后保存,供研究生院和学校有关部门调阅.
第四条课程考核(一)考核目的是帮助研究生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是检查教师授课质量及研究生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之一,各单位及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对待.
研究生每一门课程都必须进行考核.
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
学位课程考核原则上均采用考试方式;非学位课程及实验课、专题讨论课等可以采用考查方式,所有考核均按百分制计分.
课程成绩达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
申请学位者,所有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必须达75分以上(含75分).
凡课程不及格或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未达规定要求者可申请重修.
申请重修的研究生,必须于每个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至各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办理重修手续,纳入相应的班级学习与考试.
(二)考试方式有笔试、口试或口笔试结合.
笔试可以开卷、闭卷和开闭卷并用.
研究生课程的笔试必须采用统一答卷纸格式.
考查方式有撰写文献综述、实验报告、读书报告等.
研究生参加考试应遵守考场规则.
全日制研究生课程考试违纪者,该课程考核成绩为零分,并由学校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及相应的纪律处分,一年之内不得报名重修.
(三)全日制研究生因故申请缓考者,必须于考试前三天填写《温州医科大学全日制研究生课程缓考申请表》(见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4·2),经导师同意,学院审核,研究生院批准方可缓考.
缓考的研究生重新参加考试时,必须于每个学期开学初将要求参加本学期课程考试的书面申请交各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
未办理相关缓考手续而无故不参加考试者按缺考处理.
缺考考生成绩按总评90%计算.
(四)研究生课程考试命题需准备难度相当的试题两套,同时作好参考答案.
其中一套用于考试,另一套密封后备用.
(五)研究生课程考试的命题,监考、成绩评定、试卷保管等各项要求详见《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考试工作管理办法》.
第五条教学质量评价(一)任课教师应不断总结教学经验,改进教学工作,同时应积极配合学院和学校进行教学质量的检查和评估.
(二)任课教师应认真做好课程考试后的分析总结.
内容包括研究生学习情况分析、课程成绩构成及比例、成绩分布情况及教学总结.
(三)各学院(部、所)应建立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与反馈制度.
每学期应当组织随堂听课、召开任课教师和研究生座谈会及组织研究生进行课程教学质量测评,掌握各门课程的教学情况.
各学院(部、所)应将质量评价信息反馈给相关任课教师,并帮助教学质量评价不高的教师改进教学工作.
(四)研究生院定期对研究生课程教学情况进行督查,各学院应予以积极配合.
第六条教学档案管理(一)任课教师应积极配合本学院(部、所)研究生管理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5·部门做好研究生课程教学档案的收集与归档工作.
研究生课程教学档案主要包括:1.
学科专业培养方案;2.
主要教学用书及资料;3.
研究生开课计划、课程表;4.
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计划;5.
课程试题样卷;6.
课程研究生成绩登记表;7.
课程考试分析与教学总结;8.
教学检查材料、听课记录及课程教学质量测评结果;9.
课程相关课件与多媒体资料;10.
实验课程建设相关材料与实验室管理相关文件.
(二)研究生教学档案由各学院(部、所)负责收集.
研究生院根据归档要求对部分教学档案进行统一归档,保存于学校档案室.
其他教学档案由各学院(部、所)保存.
第七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开始实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1: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课程调课申请单2:温州医科大学全日制研究生课程缓考申请表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6·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课程调课申请单1:课程名称:授课对象:注:调课原因若为病假需附病历证明,若为事假需附相关证明材料等.
调课原因(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调课内容调课时间调课方式(停、调、代)调整结果学院意见经办人(签名):负责人(签名、盖章):日期:日期:研究生院意见经办人(签名):负责人(签名、盖章):日期:日期: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7·温州医科大学全日制研究生课程缓考申请表2:注:1.
研究生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者,可申请缓考.
2.
申请缓考手续必须在考试前三天办理.
申请人姓名学号性别专业名称导师姓名所在学院(系、所)联系电话申请缓考课程申请缓考的理由:申请人(签名):日期:导师意见:导师签字:日期:学院(系、所)意见:经办人(签名):日期:研究生院意见:经办人(签名):日期: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8·温州医科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英语课程免修免考的规定(试行)本着因材施教、个性化学习和分层次教学相结合的原则,为更快推进我校研究生英语教学改革,促进研究生英语教学质量的提高,学校决定对研究生实施英语课程的免修方案,具体方案如下:一、研究生英语教学及考试要求研究生英语教学原则上安排在第一学期,上课学时48学时,为研究生必修非学位课程,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二、免修免考条件及成绩认定办法硕士研究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修免考,直接获得英语全部学分,成绩按80分计.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考英语成绩达75分(含75分)及以上;(二)大学英语六级及以上等级[2005年6月以前成绩合格;2005年6月以后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5年内有效);(三)TOEFL成绩在80分以上(2年内有效);(四)IELTS成绩5.
5分以上(2年内有效);(五)本科阶段为英语专业并获学士学位(六)在相应的英语国家学习且获学士学位三、申请程序每年7月研究生院网页发布接受当年新生免修免考申请的温医大研〔2013〕17号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9·通知,以实际通知为准.
四、注意事项(一)达到免修免考条件的研究生也可参加英语课程学习及考试,其成绩以实际考试分数计,已办理免修免考申请的研究生不得再参加英语课程考试;(二)达到免修免考条件的研究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免修免考,一律视为自动放弃,须参加英语课程学习及考试;(三)研究生仅在入学时能申请免修免考,未达到免修免考条件的研究生需参加英语课程学习及考试.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开始实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20·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为了健全研究生培养制度,加强研究生教学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学校具体实际,对我校具有学籍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中期考核是在研究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学位论文开题之后,对其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科研能力/临床技能/综合实践能力能力等方面进行的一次综合考核和评定.
其目的是评价研究生入学以来的学习成效,及时发现和纠正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使品学兼优的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使绝大多数研究生毕业时能达到《温州医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规定的要求,对少数不宜继续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尽早做出妥善处理.
二、考核时间中期考核时间原则上定于第三学期,在研究生已完成学位论文开题之后进行.
研究生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中期考核,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签署意见,所在培养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报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方可延期,但必须参加本培养单位6个月内的补考核工作.
已办理休学手续的研究生,如休学时间为6个月,则参加温医大研〔2013〕18号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21·本培养单位在正常考核后6个月内组织的补考核工作,如休学时间大于6个月,中期考核与低一年级研究生同期进行.
三、考核组织(一)研究生中期考核由各二级培养单位具体组织和实施.
(二)各二级培养单位应成立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和有关学科专业负责人组成的中期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
(三)各二级培养单位按学科或专业成立考核小组(设考核组长、秘书各1名),负责本专业研究生的考核工作.
硕士生中期考核小组一般由3-5位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博士生中期考核小组一般由5-7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
被考核学生导师可参加考核提问,但不能参与评分.
四、考核内容(一)思想政治表现:考核研究生政治素质、治学态度、道德修养、集体观念、组织纪律等方面.
(二)课程学习成绩:检查研究生执行培养计划情况,各门课程的成绩和完成学分情况.
(三)科研能力:考核研究生开题报告、学位论文进展、论文发表及获奖等情况.
(四)临床技能/综合实践能力:考核研究生从事临床技能/综合实践工作的能力.
(五)身心状况:检查研究生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
五、考核等级及评定标准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22·中期考核结果设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评定标准见温州医科大学中期考核评估表().
(一)优秀:思想政治综合考核优秀,身心健康,按培养方案要求修满规定的学分,无重修记录,科研能力(/临床技能/综合实践)能力突出,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证,综合评估成绩在90分以上,中期考核优秀率不超过20%.
(二)合格:思想政治综合考核良好,身心健康,按培养方案要求修满规定的学分,科研能力(/临床技能/综合实践)能力较强,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证,综合评估成绩在60分—89分之间.
(三)不合格:思想政治表现、科研能力/临床技能/综合实践能力等较差,综合评估成绩在60分以下.
六、考核步骤和要求(一)各二级学院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召集各学科专业考核小组、导师、研究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传达中期考核精神及实施方案.
(二)被考核的研究生按中期考核表如实填写有关内容,并向考核小组汇报(时间为5—8分钟)入学以来在思想政治、课程学习、科研能力(/临床技能/综合实践)能力、论文进展等方面情况.
(三)导师对所指导的研究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并在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中签署综合考核意见.
(四)考核小组审核研究生培养计划执行情况、科研能力/临床技能/综合实践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等.
(五)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内容、指导教师评语,参照研究生中期考核评估表对研究生逐个进行全面综合评议,并给出考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23·核结果,各二级学院主管院长在考核表上签署意见.
(六)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对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进行审核,重点审核考核结果为优秀和不合格的研究生.
研究生院对研究生的中期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七)各二级学院应在6个月内对未参加中期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进行一次补考核工作.
(八)未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不得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七、考核结果(一)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研究生,可按培养计划进入学位论文工作,继续攻读学位.
考核结果将作为研究生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的基本条件.
(二)对考核结果为合格的研究生,可按培养计划进入学位论文工作,继续攻读学位.
(三)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研究生,由二级学院在6个月内对其进行补考核工作,补考核通过者,继续攻读相应学位.
(四)凡无故未参加中期考核及补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不得进入下一阶段培养程序,需延长学习年限半年,并参加下一级研究生中期考核.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开始实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24·温州医科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能力毕业考核管理办法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专业学位试行办法,为加强对我校医学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知识及技能的考核,特组织医学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能力毕业考核(含毕业理论考试和临床技能毕业考核),管理办法如下:一、毕业理论考试(一)组织管理:毕业理论考试由研究生院负责实施.
(二)报名时间:医学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于毕业前最后一学期报名参加毕业理论考试.
(三)考试时间:毕业理论考试一年两次,分别为4月份和10月份.
(四)考试内容:毕业理论考试原则上按二级学科进行命题,题型以选择题为主,满分100分,及格为60分.
(五)毕业理论考试是医学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能力毕业考核的组成部分之一.
毕业理论考试未通过者,延长学习年限,并可在半年后和规定学习年限内申请重新考试.
二、临床技能毕业考核(一)组织管理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技能毕业考核工作,加强领导,精心准备,严密组织,确保考核的严肃性、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温医大研〔2013〕19号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25·2、在各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长领导下,各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临床技能考核具体事宜.
3、各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组织成立分专业考核小组,确定考核小组组长.
考核小组成员应由本学科专业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3-5位专家组成.
4、考核小组设秘书1人,秘书人选由考核小组组长确定.
秘书负责以下工作:(1)联系各考核小组成员;(2)考核会场布置;(3)准备考核材料;(4)考核过程记录整理;(5)考核结束后的成绩汇总及统计.
一般应由本专业高年资且有一定教学工作经验的住院或主治医师担任秘书,在读研究生不能担任秘书.
(二)考核要求及内容1、考核要求:考查考生是否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是否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否独立处理本学科的常见病,并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高年资住院医师水平.
2、考核内容(1)临床基本技能考核A病例考核:考核小组在二级学科范围内选择一位未经考生经治过的病人,由考生对该病人进行询问病史、体检后,书写病历并作出诊断和初步治疗意见.
B手术或辅助诊疗技术:外科系统的考生做一例手术(考核手术中的部分操作);内科系统的考生做一项辅助诊疗技术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26·或辅助检查并作出诊断报告;医疗技术学科(如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考核有关仪器的使用熟练程度及诊断水平.
(2)病例答辩考生结合上述病例,作出临床诊断和鉴别诊断的分析、拟定治疗原则及措施.
考核小组就该病例所涉及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进行提问,考核其理论知识的运用和临床思维能力.
(3)病历评估随机抽取考生经治的完整病历资料5份.
评估项目包括病历是否规范、完整,诊断是否正确,病例分析是否合理,处理是否及时得当,预后情况等.
按《浙江省住院病历质量(医疗)评价表》评估.
(三)考核评分及结论1、各考核小组成员根据考生的实际考核情况,如实填写《温州医科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技能毕业考核评分表》.
2、考核小组组长根据各成员的《考核评分表》,如实填写《温州医科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技能毕业考核成绩汇总表》,并做出最后结论.
3、考核结束后,秘书应整理考生考核材料、汇总统计成绩,报所在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
4、临床技能毕业考核分临床基本技能考核、病例答辩、病历评估等三个部分,满分为100分,90分为及格.
分值比例为:临床基本技能考核50分(其中病例考核、手术或辅助诊疗技术各占25分),病例答辩25分,病历评估25分.
5、研究生院将根据考核结果,取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后10%的考生,连同随机抽取其余总数10%的考生,再组织专家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27·进行二次考核,不合格者将延长学习年限,可在半年后和规定学习年限内申请重新考核.
(四)注意事项:1、对考核小组成员所指导的学生进行临床技能考核时,该考核小组成员应回避.
2、各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需将各专业考核时间地点提前一周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对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各考核小组应认真做好考核总结工作,对考核的方式、内容及考生在考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意见建议,报研究生院.
4、各学院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临床技能毕业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及考核材料送交研究生院.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开始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28·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英语考试管理办法为不断完善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英语考试工作,规范考试程序,严格考试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实行校内学位英语考试制度,通过学位英语考试作为授予相应学位的必要条件.
研究生必须通过研究生学位英语考试,才能获得博士(硕士)学位.
二、已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研究生可免考研究生学位英语考试.
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通过标准:CET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以上或CET六级合格证书.
三、未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研究生可于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报名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
四、根据研究生教学科研及临床实习时间安排,结合学位授予时间,我校研究生学位英语考试一年两次,分别为4月份和8月份.
五、研究生学位英语考试参照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大纲》进行命题.
满分100分,及格为60分.
未通过研究生学位英语考试者,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可申请重新考试.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开始实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温医大研〔2013〕20号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29·温州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第一条根据学校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论文的学术水平,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增强研究生的社会竞争力,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论文为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公开发表的原著学术论文(以下简称"论文"),应为学术论著,不包括个案报道、会议论文、论著摘要、综述、短篇报道等.
第三条研究生发表论文学术水平要求(一)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发表论文水平要求达到以下条件: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时必须在规定刊物上发表与学位论文研究相关的论著,并符合以下要求之一: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近五年平均SCI影响因子≥3,或在浙江大学最新版"TOP期刊目录"刊物上发表论著一篇;2、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身份在近五年平均SCI影响因子≥3的浙江大学最新版"TOP期刊目录"刊物上发表论著一篇;3、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身份在近五年平均SCI影响因子≥5的刊物上发表论著一篇;4、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或第三作者身份在近五年平均SCI影响因子≥8的刊物上发表论著一篇;温医大研〔2013〕13号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30·5、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近五年平均SCI影响因子≥10刊物上投稿论著一篇,但已修回(含三位评审专家良好评价),由导师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所在学院审核,研究生院同意,校学位委员会组织现场论文答辩并讨论决定是否授予博士学位;6、如遇特殊情况,论著可申请提请校学位委员会进行讨论.
(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含在职申请硕士学位者)发表论文水平要求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必须发表一篇学术论著,刊物定级按照最新版《温州医科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期刊定级名录》,符合以下要求之一:1、在B级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著一篇.
2、在A-2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排名前2位作者可作为申请学位的论文.
3、在A-1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排名前3位作者可作为申请学位的论文.
4、发表被SCI收录的论文(1)030%;否则不予送审.
(二)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总相似比31%~50%的学位论文,可由研究生及导师根据检测结果进行修改,再次进行检测.
再次检测结果≤30%者可以参加论文评阅;再次检测结果仍>30%者,则本次论文评阅不予受理,半年后可申请复检.
(三)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总相似比>50%的学位论文,本次论文评阅不予受理.
各学院须在二周内对该论文做出是否存在抄袭等学术不端情况的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研究生院备案.
研究生须根据检测结果,认真修改论文,至少半年后方可申请复检.
(四)如有研究生及导师对该论文的检测结果有异议,可填写《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结果自述分析表》,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将组织有关专家,对该论文进行评定,根据专家评定结果再作相应处理.
五、其他事项(一)未按要求进行相似度检测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不得参加论文评阅.
(二)在论文相似度检测过程中发现的所有学术不端行为按《温州医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并于颁布之日起实行.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48·温州医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经国务院批准,我校有权授予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
第二章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条学校成立学位评定委员会.
委员会成员从教授中遴选,由校长审定,报省教育厅备案.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设主席一人,下设学位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四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职责:(一)审定本校有关学位工作的规章制度;(二)审定并通过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三)审议并作出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决定;(四)通过授予名誉博士学位的人员名单;(五)审核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名单;(六)对违反规定而授予的学位作出撤消决定;(七)研究和处理授予学位中有争议的问题和其他事项.
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决议,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要有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本细则所称"以上"、"大于"均包含本数)出席,经超过全体成员的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温医大[2013]30号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49·第三章学位申请人资格审查第五条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体健康,并具有学位条例规定的学术水平者,均可按本细则的规定,申请相应学位.
学位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校外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学位.
第四章学士学位第六条授予学士学位的要求:(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二)在规定年限内完成本科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准予毕业;(三)课程学习和毕业实习、毕业考试、毕业论文(设计)表明确已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1.
在校期间课程学习平均学分绩点大于2.
0;2.
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实习、毕业考试、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合格.
(四)具有初步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一)政治上有明显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和行动,经教育仍无明显改正者;(二)在校期间受记过以上处分者;(三)在校学习期间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
0者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50·(四)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实习、毕业考试、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合格者;(五)未通过学校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者;(六)学制范围内仍未换发毕业证书者.
第八条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因第七条第二款不能取得学位者,在受到处分后,直至毕业前,没有再次受纪律处分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仍可授予相应学士学位:(一)获校级二等以上奖学金者;(二)获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三好生、优秀共产党员之一者(考试作弊受处分者不适用此条款);(三)获省级以上学生创新项目(第一负责人)、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并获得三等奖一次以上者;(四)其它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认定的有突出表现者.
第五章硕士学位第九条授予硕士学位的要求:硕士学位申请人必须达到本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项要求,通过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达到下列学术水平者,可以申请硕士学位.
(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二)对本门学科已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课程考试成绩达到学位授予规定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51·过论文答辩;(三)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四)能够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能撰写外文的论文摘要,能熟练地运用计算机.
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授予硕士学位:(一)政治上有明显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和行动,经教育仍无明显改正;(二)在校期间学位论文工作中有严重舞弊作伪行为;(三)在校期间受记过处分或留校察看后,无明显悔改表现;(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未通过学校组织的硕士学位英语考试;(五)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未能通过相关的外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六)研究生(含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者)学习期间课程考试加权平均成绩未达到75分;(七)在学术期刊发表文章未达到学校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论文规定要求(学术期刊定级标准按照最新版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期刊定级名录执行);(八)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衔接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临床出科考核、毕业考核未达到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要求;(九)研究生(含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者)学习期间作学术报告未达到2次,或参加学术报告、讲座未达到10次.
第十一条申请授予硕士学位的手续: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52·(一)本校应届毕业研究生,由本人提交学位申请书,导师介绍推荐,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考核,经研究生院对申请人的政治表现、课程学习和考试成绩、学位论文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合格者组织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通过答辩后,由答辩委员会建议,再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方可授予学位;(二)非我校应届毕业的研究生申请学位,应由导师推荐,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提供历年学习成绩单、考试课程的试题、论文及答辩委员会的决议和有关材料;(三)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者申请学位时,除按应届毕业研究生办理申请手续外,还应同时送交两位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推荐意见,推荐人应负责介绍申请人的政治表现、业务基础、理论水平、科研能力、外语程度等情况.
第十二条硕士学位课程考试的科目:(一)硕士学位考试科目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至少三至四门、外国语一门;(二)本校研究生的硕士学位课程考试,结合培养计划进行.
第十三条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一)硕士学位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当有新的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二)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阅,全日制研究生应在答辩前2个月聘请1-2名(同等学力在职申请学位者需聘请3名)与论文研究内容相关学科的专家(评阅人必须具有副高职称且有硕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53·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对论文给予详细学术评语,对论文是否达到该生所攻读学位的学术水平、可否提交答辩等提出具体意见.
评阅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查论文质量:1.
论文设计是否合理,有无新的见解;2.
研究成果的理论意义和实际价值;3.
论据是否充分、可靠;4.
掌握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研究方法和技能的水平;5.
论文的科学性、逻辑性及其优缺点等.
如1名评阅人的评语属否定的,应另增聘1名评阅人,评语仍属否定的则本次申请无效;如2名评阅人的评语属否定的,则本次申请无效.
未通过评阅的论文,应予充分修改,6个月后重新参与评阅.
学位论文评阅专家评语须在答辩前送交答辩委员会.
第十四条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和答辩程序:(一)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3-5人(同等学力在职申请学位者的答辩委员会成员需5人)组成,其中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人员不少于3人,且其中校外单位硕士生导师不少于1人.
答辩委员会设主席1人,秘书1人(负责材料整理、答辩记录等工作).
答辩委员会主席原则上由外校的硕士生导师担任,学位申请人导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二)论文答辩按以下程序进行:1.
学位申请人导师介绍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简历和学业成绩、政治思想表现等;2.
申请人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最多一小时);3.
答辩委员会委员和旁听者提出问题,申请人进行答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54·辩;4.
答辩委员会宣读导师和论文评阅人的学术评语,对论文作出评价,对是否授予学位以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并作出决议.
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方为通过.
决议由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5.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表决结果和论文评语,答辩情况由秘书作好详细记录.
(三)答辩委员会必须坚持学术标准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评审论文时,要严格把关,不降格以求.
答辩要发扬民主,以公开方式举行;(四)答辩工作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3个月内进行完毕.
如遇答辩委员因故缺席,可另聘请合格人员补足,原答辩委员评语应在答辩委员会上宣读;(五)未通过论文答辩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应充分修改论文且时间不少于6个月,一年内可申请重新答辩一次.
第六章博士学位第十五条授予博士学位的要求:博士学位申请人必须达到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项要求,通过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达到下列学术水平者,可申请博士学位:(一)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二)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三)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55·(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五)具备熟练运用一种外语阅读专业外文资料、写作专业文章和进行学术交流的能力.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授予博士学位:(一)政治上有明显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和行动,经教育仍无明显改正;(二)在校期间学位论文工作中有严重舞弊作伪行为;(三)在校期间受记过处分或留校察看后,无明显悔改表现;(四)未通过学校组织的博士学位英语考试;(五)学习期间课程考试加权平均成绩未达到75分;(六)在学术期刊发表文章未达到学校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论文规定的要求(学术期刊定级标准按照最新版的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期刊定级名录执行);(七)学习期间作学术报告未达到4次,或参加学术报告、讲座未达到10次.
第十七条申请授予博士学位的手续:本校应届毕业研究生,由本人提交学位申请书,导师介绍推荐,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考核,经研究生院对申请人的政治表现、课程学习和考试成绩、学位论文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合格者组织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通过答辩后,由答辩委员会建议,再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方可授予学位.
第十八条博士学位课程考试的科目:博士学位课程考试的科目依据培养计划包括马克思主义理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56·论课、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外国语两门.
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有重要著作、发明、发现或发展的,提交有关的出版著作、发明的鉴定或证书,并经2名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推荐,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同意,可免考部分或全部课程.
第十九条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一)博士学位论文应当表明申请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作出创造性的成果.
(二)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阅,应在答辩前2个月聘请5名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学科的专家(评阅人必须具有正高职称且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外单位专家不少于1名),对学位论文给予详细的学术评语,对学位论文是否达到申请人攻读学位的学术水平、可否提交答辩等提出具体意见.
如1名评阅人的评语属否定的,应另增聘一名评阅人对论文予以评阅,如评语仍属否定的则本次申请无效;如2名评阅人的评语均属否定的,则本次申请无效.
未通过评阅的论文,应予充分修改,6个月后重新参与评阅.
学位论文评阅专家评语须在答辩前送交答辩委员会.
第二十条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和答辩程序:(一)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7名具有正高职称且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组成,其中外校的博士生导师不少于2人.
答辩委员会设主席1人,秘书1人(负责材料整理、答辩记录等工作).
答辩委员会主席原则上由外校的博士生导师担任,学位申请人导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
博士学位论文应在答辩前一个月送达各答辩委员;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57·(二)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应公开举行.
事先应张贴答辩海报,同时将答辩人姓名、学位论文题目、答辩时间、答辩地点等上报校学位办公室;(三)论文答辩程序:同本细则第十四条第二款;(四)答辩委员会必须坚持学术标准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评审论文时,要严格把关,不降格以求.
答辩要发扬民主,以公开方式举行;(五)答辩工作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3个月内进行完毕.
如遇答辩委员因故缺席,可另聘请合格人员补足,原答辩委员评语应在答辩委员会上宣读;(六)未通过论文答辩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6个月后、两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申请答辩一次.
第二次答辩仍未通过者,不予再行答辩,不授予博士学位;(七)已通过答辩的博士学位论文或摘要应公开发表(保密专业除外).
第七章名誉博士第二十一条授予名誉博士学位,须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报国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方可授予.
第八章其他第二十二条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授予学位的决议后,由学校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其生效期为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决定之日.
学位评定委员会因故不能举行会议,造成需跨年度进行决议的,学位证书生效期为论文答辩通过日.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58·第二十三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如确认学位错授,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学位条例情况的,经两人及以上委员提出异议和主席同意,可以复议,如有全体成员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认为确系错授,可撤销学位.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经校学位委员会通过执行,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二十五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六条本细则由校学位委员会负责解释.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59·温州医科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期刊定级名录(2013年版)一、被SCI、EI收录期刊.
二、A级期刊分为A-1级期刊、A-2级期刊.
(一)A-1级期刊名录共184种(见一),;(二)A-2级期刊为未被A-1级期刊收录,但被CS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库收录的期刊;(三)发表在《温州医科大学学报》的文章,其中符合以下条件的前5篇论著可视为A-1级:1、该论著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或其他国家级项目,且内容与项目一致;2、该论著篇幅在5页以上(含).
三、B级期刊名录共465种,见二;未被B级期刊名录收录,但发表在CS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扩展库收录的期刊,等同于B级期刊.
四、发表在未被SCI收录的外文期刊,等同于B级期刊.
五、本期刊定级名录自2013级研究生开始实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温医大研〔2013〕12号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60·一:A-1级期刊名录(共185种):序号刊名ISSN号主办、承办单位1病毒学报1000-8721中国微生物学会2材料研究学报(原名材料科学进展)1005-309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3测绘学报1001-1595中国测绘学会4茶叶科学1000-369X中国茶叶学会5传感技术学报1004-1699中国微米纳米技术学会会刊;全国高校传感技术研究会;东南大学6催化学报0253-9837中国化学会,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7大气科学1006-9895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8电路与系统学报1007-0249中国科学院广州电子技术研究所9电信科学1000-0801中国通信学会;人民邮电出版社10电子学报(中、英文版)0372-2112中国电子学会11电子与信息学报1009-5896中国科学院电子学研究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科学部12动物学报0001-7302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中国动物学会13动物学研究0254-5853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中国动物学会14分析化学0253-3820中国化学会、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15复合材料学报1000-385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复合材料学会16高等学校化学学报(中、英文版)0251-0790吉林大学、南开大学17高分子学报(中、英文版)1000-3304中国化学会;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18中国物理C(中、英文版)0254-3052中国物理学会、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61·序号刊名ISSN号主办、承办单位19高校应用数学学报1000-4424浙江大学;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20古生物学报0001-6616中国古生物学会、中国科学院南京地质古生物所21固体力学学报(中、英文版)0254-7805中国力学学会22光电工程1003-501X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中国光学学会23光学学报0253-2239中国光学学会24光子学报1004-4213中国光学学会;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25硅酸盐学报0454-5648中国硅酸盐学会26果树学报(原名:果树科学)1009-9980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27海洋工程1005-9865中国海洋学会;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8海洋学报0253-4193中国海洋学会29海洋与湖沼0029-814X中国海洋湖沼学会30核农学报1000-8551中国原子能农学会;中国农业科学院原子能利用研究所31红外与毫米波学报(中、英文版)1001-9014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中国光学学会32化学学报0567-7351中国化学会、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33环境科学0250-3301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34环境科学学报(中、英文版)0253-2468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35计量学报1000-1158中国计量测试学会36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图形学学报1003-9775中国计算机学会37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报(英文版)1000-9000中国金属学会;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中国科学院金属所38计算机学报(中、英文版)0254-4164中国计算机学会;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62·序号刊名ISSN号主办、承办单位39计算机研究与发展1000-1239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中国计算机学会40计算数学(中、英文版)0254-7791中国科学院计算数学与科学工程计算所41解剖学报0529-1356中国解剖学会42菌物学报1672-6472中科院微生物研究所、中国菌物学会43科学通报(中、英文版)0023-074X中国科学院44控制理论与应用1000-8152华南理工大学;中国科学院系统科学研究所45昆虫分类学报1000-748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昆虫学会46昆虫学报(中、英文版)0454-6296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中国昆虫学会47力学学报(中、英文版)0459-1879中国力学学会;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48林业科学1001-7488中国林学会49煤炭学报(中、英文版)0253-9993中国煤炭学会50棉花学报1002-7807中国农学会51模式识别与人工智能1003-6059中国自动化学会;国家智能计算机研究开发中心;中国科学院合肥智能机械研究所52农药学学报1008-7303中国农业大学53农业生物技术学报1674-7968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业生物技术学会54气象学报0577-6619中国气象学会55燃料化学学报0253-2409中国化学会;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56软件学报1000-9825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57生理学报0371-0874中国生理学会、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所58生态学报1000-0933中国生态学学会、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63·序号刊名ISSN号主办、承办单位59生物多样性1005-0094中国科学院生物多样性委员会;中国植物学会;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动物研究所;微生物研究所60生物工程学报1000-3061中国科学院微生物所;中国微生物学会61生物化学与生物物理学报0582-9879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生物化学与细胞生物学研究所62生物数学学报1001-9626中国数学会生物数学学会63生物物理学报1000-6737中国生物物理学会、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64声学学报0371-0025中国科学院声学所;中国声学学会65石油学报0253-2697中国石油学会66实验生物学报0001-5334中国细胞生物学学会67兽类学报1000-1050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中国兽类学会68数学进展1000-0917中国数学会69数学年刊(A、B辑)1000-8314复旦大学70数学物理学报1003-3998中国科学院武汉物理与数学研究所71数学学报(中、英文版)0583-1431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院数学所、中国数学学会72水产学报1000-0615中国水产学会73水生生物学报1000-3207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中国海洋湖沼学会74水土保持学报1009-2242中国土壤学会、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75通信学报1000-436X中国通信学会76统计研究1002-4565中国统计学会;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77土壤圈(英文版)1002-0160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78土壤学报0564-3929中国土壤学会79微波学报1005-6122中国电子学会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64·序号刊名ISSN号主办、承办单位80微生物学报0001-6209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中国微生物学会81无机材料学报(中、英文版)1000-324X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82无机化学学报1001-4861中国化学会83物理化学学报1000-6818中国化学会84物理学报(中、英文版)1000-3290中国物理学会85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中、英文版)1000-6788中国系统工程学会86系统科学与数学1000-0577中国科学院系统科学研究所87中国细胞生物学学报0253-9977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生化与细胞生物学研究所;中国细胞生物学学会88心理科学1671-6981中国心理学会89心理学报*0439-755X中国心理学会90畜牧兽医学报0366-6964中国畜牧兽医学会91学术月刊0439-8041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92遥感学报1007-4619中国地理学会环境遥感分会、中国科学院遥感应用研究所93药物分析杂志0254-1793中国药学会94药学学报0513-4870中国药学会95遗传0253-9772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中国遗传学会96遗传学报1673-8527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中国遗传学会97应用生态学报1001-9332中国生态学学会;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98应用数学学报0254-3079中国科学院应用数学研究所、中国数学会99应用数学与力学(英文版)0253-4827上海大学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65·序号刊名ISSN号主办、承办单位100营养学报0512-7955军事医学科学院卫生学环境医学研究所;中国营养学会101有机化学0253-2786中国化学会、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102真空科学与技术学报1672-7126中国真空学会103振动工程学报1004-4523中国振动工程学会104植物保护学报0577-7518中国植物保护学会105植物病理学报0412-0914中国植物病理学会106植物分类学报0529-1526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和中国植物学会107植物生理学报2095-1108中国植物生理与植学会;中科院上海植物生理研究所108植物生态学报1005-264X中国植物学会;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109植物学报(中、英文版)1674-3466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中国植物学会110植物营养与肥料学报1008-505X中国植物营养与肥料学会111中国病理生理杂志1000-4718中国病理生理学会112中国腐蚀与防护学报1005-4537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中国科学院冶金研究所113中国高教研究1004-3667中国高等教育学会114中国化学快报(英文版)1001-8417中国化学会115中国环境科学1000-6923中国环境科学学会116中国激光(中、英文版)0258-7025中国光学学会117中国寄生虫学与寄生虫病杂志1000-7423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118中国科学(A:数学)(中、英文版)1674-7216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119中国科学(B:化学)(中、英文版)1674-7224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120中国科学(C:生命科学)(中、英文版)1674-7232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66·序号刊名ISSN号主办、承办单位121中国科学(D:地球科学)(中、英文版)1674-7240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122中国科学(E:技术科学)(中、英文版)1674-7259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123中国农业科学(中、英文版)0578-1752中国农业科学院124中国社会科学(中、英文版)*1002-4921中国社会科学院125中国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报1007-7626中国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会126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报(中、英文版)0258-8021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127中国食品学报1009-7848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128中国水稻科学1001-7216中国水稻研究所129中国图象图形学报1006-8961中国科学院遥感应用研究所;中国图象图形学学会;北京应用物理与计算数学研究所130中国物理快报(英文版)0256-307X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中国物理学会131中国稀土学报1000-4343中国稀土学会、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132中国药理学报(中、英文版)1671-4083中国药理学会、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133中国药理学与毒理学杂志1000-3002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中国药理学会;中国毒理学会134中国药学杂志1001-2494中国药学会135中国应用生理学杂志1000-6834卫生学环境医学研究所;中国生理学会、军事医学科学院136中国中西医结合杂志1003-5370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中国中医科学院137中国中药杂志1001-5302中国药学会138中华病理学杂志0529-5807中华医学会139中华超声影像学杂志1004-4477中华医学会140中华传染病杂志1000-6680中华医学会上海分会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67·序号刊名ISSN号主办、承办单位141中华创伤杂志1001-8050中华医学会142中华儿科杂志0578-1310中华医学会143中华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1673-0860中华医学会144中华放射学杂志1005-1201中华医学会145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志0254-5098中华医学会146中华妇产科杂志0529-567X中华医学会147中华骨科杂志0253-2352中华医学会148中华护理杂志0254-1769中华护理学会149中华急诊医学杂志1671-0282中华医学会150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1001-0939中华医学会151中华精神科杂志1006-7884中华医学会152中华口腔医学杂志1002-0098中华医学会153中华劳动卫生职业病杂志1001-9391中华医学会、天津市卫生病中心154中华流行病学杂志0254-6450中华医学会155中华麻醉学杂志0254-1416中华医学会156中华泌尿外科杂志1000-6702中华医学会157中华内分泌代谢杂志1000-6699中华医学会158中华内科杂志0578-1426中华医学会159中华皮肤科杂志0412-4030中华医学会160中华普通外科杂志1007-631X中华医学会161中华烧伤杂志1009-2587中华医学会162中华神经科杂志1006-7876中华医学会163中华神经外科杂志1001-2346中华医学会164中华肾脏病杂志1001-7097中华医学会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68·序号刊名ISSN号主办、承办单位165中华外科杂志0529-5815中华医学会166中华微生物学和免疫学杂志0254-5101中华医学会167中华消化杂志0254-1432中华医学会168中华小儿外科杂志0253-3006中华医学会169中华心血管病杂志0253-3758中华医学会170中华胸心血管外科杂志1001-4497中华医学会171中华血液学杂志0253-2727中华医学会、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学研究所172中华眼科杂志0412-4081中华医学会173中华眼视光学与视觉科学杂志1674-845X中华医学会、温州医学院174中华检验医学杂志1009-9158中华医学会175中华医学遗传学杂志1003-9406中华医学会176中华医学杂志(中、英文版)0376-2491中华医学会177中华医院管理杂志1000-6672中华医学会178中华预防医学杂志0253-9624中华医学会179中华整形外科杂志1009-4598中华医学会180中华肿瘤杂志0253-3766中华医学会181自动化学报0254-4156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科学院自动化所182自然科学进展(中、英文版)1002-008X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院183作物学报0496-3490中国作物学会、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184中草药0253-2670天津药物研究院;中国药学会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69·二:B级期刊名录(共453种):序号刊名ISSN号主办、承办单位1TheChineseJournalofDentalResearch1462-6446中华口腔医学会2癌变畸变突变1004-616X中国环境诱变剂学会3癌症1000-467X中山医科大学肿瘤防治中心4氨基酸和生物资源1006-8376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武汉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5北京大学学报.
医学版1671-167X北京大学6北京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0479-8023北京大学7北京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1000-5919北京大学8北京科技大学学报1001-053X北京科技大学9北京理工大学学报1001-0645北京理工大学10北京师范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1002-0209北京师范大学11北京师范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0476-0301北京师范大学12北京医学0253-9713中华医学会北京分会13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1006-2157北京中医药大学14波谱学杂志1000-4556中国物理学会波谱学专业委员会15传感器与微系统(原名:传感器技术)1000-9787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九研究所16创伤外科杂志1009-4237第三军医大学;大坪医院;野战外科研究所17大豆科学1000-9841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18大连理工大学学报1000-8608大连理工大学19大学物理1000-0712中国物理学会20低温物理学报1000-3258中国科技大学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70·序号刊名ISSN号主办、承办单位21第二军医大学学报0258-879X第二军医大学22第三军医大学学报1000-5404第三军医大学23第四军医大学学报1000-2790第四军医大学24电池1001-1579全国电池工业信息中心;湖南轻工研究所25电镀与环保1000-4742上海市轻工业科技情报研究所26电镀与涂饰1004-227X广州市二轻工业科学技术研究所27电化学1006-3471中国化学会、厦大28东北师大学报.
自然科学版1000-1832东北师范大学29东南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1001-0505东南大学30东南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1671-511X东南大学31动物分类学报1000-0739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昆虫学会32动物学杂志0250-3263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中国动物学会33动物营养学报1006-267X中国畜牧兽医学会34发光学报1000-7032中国物理学会发光分会;中科院长春光机所35中国法医学杂志1001-5728中国法医学会、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36放射免疫学杂志1008-9810同济大学37分析测试学报1004-4957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38分析科学学报1006-6144武汉大学39分析试验室1000-0720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中国分析测试协会40分子催化1001-3555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41复旦学报.
医学版1672-8467复旦大学42复旦学报.
自然科学版0427-7104复旦大学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71·序号刊名ISSN号主办、承办单位43复旦学报.
社会科学版0257-0289复旦大学44肝胆胰外科杂志1007-1954温州医学院45感光科学与光化学1000-3231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与中国感光学会46高分子材料科学与工程1000-7555四川大学47高技术通讯1002-0470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48中华高血压杂志1673-7245中华预防医学会、福建医科大学49工业水处理1005-829X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50工业微生物1001-6678上海市工业微生物研究所、全国工业微生物信息中心51工业卫生与职业病1000-7164鞍山钢铁集团公司52功能材料1001-9731国家仪表功能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庆仪表材料研究所;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仪表材料学会53功能材料与器件学报1007-4252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中国材料研究学会54功能高分子学报1008-9357华东理工大学55古脊椎动物学报1000-3118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56中国骨与关节损伤杂志1672-9935中华预防医学会、解放军第175医院57光谱实验室1004-8138中国科学院化工冶金研究所;钢铁研究总院;中国科学院成都有机化学研究所58光谱学与光谱分析1000-0593中国光学学会59广东微量元素科学1006-446X广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广州地区微量元素与健康研究会;广州市微量元素研究所60广西植物1000-3142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国科学院;广西植物研究所;广西植物学会61硅酸盐通报1001-1625中才人工晶体研究院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72·序号刊名ISSN号主办、承办单位62海洋环境科学1007-6336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研究所;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中国海洋环境科学学会63海洋开发与管理1005-9857海洋出版社64海洋科学1000-3096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65海洋通报1001-6392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国家海洋局北海、东海、南海分局66合成化学1005-1511四川省化学化工学会;中国科学院成都有机化学研究所67合成纤维1001-7054上海市合成纤维研究所68湖南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1008-1763湖南大学69湖南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1674-2974湖南大学70护理学杂志1001-4152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71护理研究1009-6493中华护理学会山西分会;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山西医科大学护理学院72护士进修杂志1002-6975贵州省医药卫生学会办公室73华东理工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1006-3080华东理工大学74华东师范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1000-5641华东师范大学75华东师范大学学报.
教育科学版1000-5560华东师范大学76华东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1000-5579华东师范大学77华南理工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1000-565X华南理工大学78华西口腔医学杂志1000-1182四川大学79华西药学杂志1006-0103四川大学;四川省药学会80华中科技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1671-4512华中科技大学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73·序号刊名ISSN号主办、承办单位81华中科技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1671-7023华中科技大学82华中科技大学学报.
医学版1672-0741华中科技大学83华中师范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1000-2456华中师范大学84华中师范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1000-1190华中师范大学85化工环保1006-1878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中国化工环保协会;中国化工防治污染技术协会86化工进展1000-6613中国化工学会;化学工业出版社87化学世界0367-6358上海市化学化工学会88机械工程材料1000-3738上海材料研究所89化学试剂0258-3283全国化学试剂信息站90化学通报0441-3776中国化学会、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91化学研究与应用1004-1656四川大学;四川省化学化工学会92环境保护0253-9705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93环境化学0254-6108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94环境科学研究1001-6929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95环境污染与防治1001-3865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96环境与健康杂志1001-5914中华预防医学会;天津市疾病预防中心97环境与职业医学1006-3617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华预防医学会98基础医学与临床1001-6325北京生理科学会99激光生物学报1007-7146中国遗传学会100吉林大学学报.
理学版1671-5489吉林大学101疾病监测1003-9961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2脊柱外科杂志1672-2957中华医学会上海分会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74·序号刊名ISSN号主办、承办单位103计算机仿真1006-9348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第十七研究所104计算机工程1000-3428华东计算机技术研究所;上海计算机学会105计算机工程与科学1007-130X国防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106计算机工程与应用1002-8331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107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1006-5911国家863计划CIMS主题办公室;中国兵器工业210研究所108计算机科学1002-137X国家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109计算机系统应用1003-3254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110计算机应用1001-9081中国科学院成都计算机应用研究所111计算机应用研究1001-3695四川省计算机应用研究中心112计算机应用与软件1000-386X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113计算机与应用化学1001-4160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114计算机自动测量与控制1007-0257中国计算机自动测量与控制技术协会115计算物理1001-246X中国核学会116检验医学1673-8640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117结构化学0254-5861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中国化学会118解放军医学杂志0577-7402人民军医出版社119解放军预防医学杂志1001-5248解放军预防医学中心;军事医学科学院卫生学环境医学研究所120解剖学杂志1001-1633中国解剖学会121精细化工1003-5214大连化工研究设计院;中国化工学会精细化工专业委员会;辽宁省化工研究院122精细石油化工1003-9384中国石化天津石化公司123军事医学科学院院刊1000-5501军事医学科学院124科技通报1001-7119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75·序号刊名ISSN号主办、承办单位125控制与决策1001-0920东北大学126江苏医药0253-3685江苏省人民医院127口腔材料器械杂志1004-7565浙江省人民医院;上海生物材料研究测试中心128口腔颌面修复学杂志1009-376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解放军总医院129口腔医学1003-9872南京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130口腔医学研究1671-7651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131中华口腔正畸学杂志1674-5760中华医学会132兰州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0455-2059兰州大学133离子交换与吸附1001-5493南开大学134理化检验(化学分册)1001-4020上海材料研究所、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理化检验分会135理化检验(物理分册)1001-4012上海材料研究所、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理化检验分会136粮油食品科技1007-7561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所137量子光学学报1007-6654山西省物理学会138临床儿科杂志1000-3606上海市儿科医学研究所;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139临床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1001-1781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140临床放射学杂志1001-9324黄石市医学科技情报所141临床肝胆病杂志1001-5256吉林大学142临床检验杂志1001-764X江苏省医学会143临床口腔医学杂志1003-1634中华医学会武汉分会;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华口腔医学会口腔黏膜病专业委员会144临床麻醉学杂志1004-5805中华医学会南京分会145临床内科杂志1001-9057中华医学会湖北分会146临床皮肤科杂志1000-4963南京市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76·序号刊名ISSN号主办、承办单位147临床神经病学杂志1004-1648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148临床小儿外科杂志1671-6353湖南省医学会149临床心血管病杂志1001-1439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150临床与实验病理学杂志1001-7399中华医学会安徽分会;安微医科大学151麦类作物学报1009-104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小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52煤炭转化1004-4248太原理工大学153免疫学杂志1000-8861第三军医大学;中国免疫学会154膜科学与技术1007-8924中国蓝星化学清洗总公司155木本植物研究1000-1042东北林业大学植物研究所156内蒙古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1000-1638内蒙古大学157内蒙古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1000-5218内蒙古大学158南方医科大学学报1673-4254南方医科大学159南开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0465-7942南开大学160南开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1001-4667南开大学161农药1006-0413化工部沈阳化工研究院、中国农业科学院162强激光与粒子束1001-4322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中国核学会;四川省核学会163中国海洋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1672-5174中国海洋大学164中国海洋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1672-335X中国海洋大学165中国海洋大学学报.
英文版1672-5182中国海洋大学166热带亚热带植物学报1005-3395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研究所、广东省植物学会167热带作物学报1000-2561中国热带作物学会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77·序号刊名ISSN号主办、承办单位168人工晶体学报1000-985X中材人工晶体研究院169日用化学工业1001-1803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170色谱1000-8713中国化学会171山东大学学报.
理学版1671-9352山东大学172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医学版)1674-8115上海交通大学173上海交通大学学报1006-2467上海交通大学174上海交通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1008-7095上海交通大学175上海环境科学1000-3975上海市环境保护局176上海精神医学1002-0829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177上海口腔医学1006-7248上海第二医科大口腔医学院;上海市口腔医学会178上海理工大学学报1007-6735上海理工大学179现代免疫学1001-2478上海市免疫学研究所;上海免疫学会180上海医学0253-9934上海市医学会181上海中医药大学学报1008-861X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182上海中医药杂志1007-1334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市中医药学会183神经解剖学杂志1000-7547中国解剖学会、第四军医大学184沈阳药科大学学报1006-2858沈阳药科大学185肾脏病与透析肾移植杂志1006-298X金陵医院肾脏病研究所186生理科学进展0559-7765中国生理学会;北京大学187生命科学1004-037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科学部、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上海文献情报中188生态农业研究1004-8219中国科学院石家庄农业现代化研究所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78·序号刊名ISSN号主办、承办单位189生态学杂志1000-4890中国生态学学会190生物化学与生物物理进展1000-3282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中国生物物理学会191生物学通报0006-3193中国植物学会、中国动物学会、北京师范大学192生物医学工程学杂志1001-5515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省生物医学工程学会193生物医学和环境科学(英文版)0895-3988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94生殖医学杂志1004-3845北京市协和医院;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科学技术研究所195生殖与避孕0253-357X上海市计划生育研究所196石油化工1000-8144中国石化集团北京化工研究院;中国化工学会石油化工专业委员会197实用儿科临床杂志1003-515X新乡医学院198实用放射学杂志1002-1671西安市医学科学研究所199实用妇产科杂志1003-6946四川省医学会200实用骨科杂志1008-5572中华医学会山西分会;北京大学第三医院201中国实用护理杂志1672-7088中华医学会202实用口腔医学杂志1001-3733第四军医大学口腔医学院203中华实用儿科临床杂志(原名:实用儿科临床杂志)2095-428X中华医学会204实用肿瘤杂志1001-1692浙江大学205食品科学1002-6630北京市食品研究所206食品与发酵工业0253-990X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全国食品与发酵工业信息中心207世界胃肠病学杂志1007-9327太原消化病研治中心208数据采集与处理1004-9037信号处理学会;微弱信号检测学会;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电子学会209数理医药学杂志1004-4337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武汉大学、医药数学专业委员会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79·序号刊名ISSN号主办、承办单位210水处理技术1000-3770国家海洋局杭州水处理技术研究开发中心211四川大学学报.
医学版1672-173X四川大学212四川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1006-0766四川大学213四川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0490-6756四川大学214四川大学学报.
工程科学版1009-3087四川大学215苏州大学学报.
医学版1673-0399苏州大学216苏州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1001-4430苏州大学217塑料工业1005-5770中蓝晨光化工研究院218天津大学学报0493-2137天津大学219天津医药0253-9896天津市医学科技信息研究所220同济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0253-374X同济大学221同济大学学报.
医学版1008-0392同济大学222同济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1009-3060同济大学223微电子学与计算机1000-7180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九院七七一所224微生物学通报0253-2654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中国微生物学会225微体古生物学报1000-0674中国科学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226微型计算机1002-140X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重庆分社227毒理学杂志1002-3127北京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228卫生研究1000-8020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29温州医学院学报1000-2138温州医学院230武汉大学学报1671-8852武汉大学231武汉植物学研究1000-470X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湖北省植物学会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80·序号刊名ISSN号主办、承办单位232物理0379-4148中国物理学会233物理实验1005-4642东北师范大学234物理学进展1000-0542中国物理学会235西安交通大学学报(医学版)1671-8259西安交通大学236西北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1000-2731西北大学237西北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1000-274X西北大学238稀有金属材料与工程1002-185X中国有色金属学会;中国材料研究学会;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239系统仿真学报1004-731X中国系统仿真学会240细胞研究(英文版)1001-0602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241细胞与分子免疫学杂志1007-8738中国免疫学会;第四军医大学242厦门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0438-0479厦门大学243厦门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0438-0460厦门大学244纤维素科学与技术1004-8405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245现代口腔医学杂志1003-7632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246现代预防医学1003-8507中华预防医学会、四川大学华西公共卫生学院247橡胶工业1000-890X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248中国小儿急救医学1673-4912中华医学会249心肺血管病杂志1007-5062北京心肺血管疾病研究所-北京安贞医院250心理发展与教育1001-4918北京师范大学251心理学动态1004-8529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252心理学探新1003-5184江西师范大学253中国新生儿科杂志(原名:新生儿科杂志)1673-6710北京大学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81·序号刊名ISSN号主办、承办单位254新型炭材料1007-8827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255新医学0253-9802中山大学256新中医0256-7415广州中医药大学;中华中医药学会257信号处理1003-0530中国电子学会258信息与控制1002-0411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259牙体牙髓牙周病学杂志1005-2593第四军医大学口腔医学院260中华实验眼科杂志2095-0160河南省眼科研究所261眼外伤职业眼病杂志1004-6461郑州大学262药物流行病学杂志1005-0698中国药学会;武汉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63药物生物技术1005-8915中国药科大学;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中国药学会264中国医师进修杂志1673-4904中华医学会265医学研究杂志1673-548X中国医学科学院266医学与社会1006-5563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267医学与哲学1002-0772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268医药导报1004-0781中国药理学会;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国医药商业协会269医用生物力学1004-7220上海交通大学270应用化学1000-0518中科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271应用基础与工程科学学报1005-0930中国自然资源学会272应用科学学报0255-8297上海大学273应用声学1000-310X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274应用心理学1006-6020浙江省心理学会、浙江大学275应用与环境生物学报1006-687X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研究所276影视技术1008-102X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82·序号刊名ISSN号主办、承办单位277原子与分子物理学报1000-0364中国物理学会;原子与分子物理专业委员会278云南植物研究0253-2700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279杂交水稻1005-3956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280噪声与振动控制1006-1355中国声学学会281浙江创伤外科1009-7147温州医学院282浙江大学学报.
工学版1008-973X浙江大学283浙江大学学报.
理学版1008-9497浙江大学284浙江大学学报.
农业与生命科学版1008-9209浙江大学285浙江大学学报.
医学版1008-9292浙江大学286浙江大学学报.
英文版1673-565X浙江大学287浙江农业科学0528-9017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浙江大学288浙江医学1006-2785浙江省医学会289浙江预防医学1007-0931浙江省预防医学会290浙江中医药大学学报1005-5509浙江中医药大学291浙江中医杂志0411-8421浙江省中医药研究院292针刺研究1000-0607中国中医研究院针灸所;中国针灸学会293真空1002-0322中国机械装备公司沈阳真空技术研究所294中国职业医学1000-6486中华预防医学会;华南区域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中心295植物保护0529-1542中国植物保护学会、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296植物生理学通讯0412-0922中国植物生理学会297植物研究1673-5102东北林业大学298植物资源与环境学报1004-0978江苏省植物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江苏省植物学会;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植物园保护分会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83·序号刊名ISSN号主办、承办单位299质谱学报1004-2997中国物理学会质谱学会;北京中科科仪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300中成药1001-1528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材信息中心站301中风与神经疾病杂志1003-2754吉林大学302中国癌症研究(英文版)1000-9604中国抗癌协会北京市肿瘤研究所303中国癌症杂志1007-3639复旦大学304中国病毒学1003-5125科学出版社305中国疼痛医学杂志1006-9852北京大学;中华医学会疼痛学分会306中国超声医学杂志1002-0101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超声诊断情报中心307中国超声诊断杂志1009-8380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超声诊断情报中心308中国当代儿科杂志1008-8830中南大学309中国地方病防治杂志1001-1889中国预防医学会310中国地方病学杂志1000-4955中华医学会311中国动脉硬化杂志1007-3949中国病理生理学会312中国儿童保健杂志1008-6579西安交通大学;中华预防医学会313中国防痨杂志1000-6621中国防痨协会314中国妇幼保健1001-4411中华预防医学会;吉林省医学期刊社315中国柑桔1001-4195中国农业科学院柑桔研究所316中国高等医学教育1002-1701浙江大学;全国高等医学教育学会317中国工业医学杂志1002-221X中华预防医学会、沈阳市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318中国公共卫生1001-0580中华预防医学会319中国骨伤1003-0034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中国中医研究院320中国海洋药物杂志1002-3461中国药学会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84·序号刊名ISSN号主办、承办单位321中国环境监测1002-6002中国环境监测总站322中国急救医学1002-1949黑龙江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323中国脊柱脊髓杂志1004-406X中国康复医学会;中日友好医院324中国计划免疫1006-916X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卫生部疾病控制司325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1004-8189国家计生委研究所、中国人口学会326中国病原生物学杂志1673-5234中华预防医学会;山东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327中国矫形外科杂志1005-8478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十八医院328中国介入心脏病学杂志1004-8812北京大学329中国康复医学杂志1001-1242中国康复医学会330中国抗生素杂志1001-8689中国医药集团四川抗菌素工业研究所;中国医学科学院医药生物技术研究所331中国科学基金1000-821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332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报0253-2778中国科学技术大学333中国口腔颌面外科杂志1672-3244中华口腔医学会334中国口腔种植学杂志1007-3957卫生部口腔种植科技中心335中国老年学杂志1005-9202中国老年学学会;吉林省卫生厅336中国妇产科临床杂志1672-1861北京大学337中国临床解剖学杂志1001-165X中国解剖学会338中国临床神经科学1008-0678复旦大学神经病学研究所339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1005-3611中国心理卫生协会340中国临床药理学杂志1001-6821中国药学会341中国临床药学杂志1007-4406中国药学会342中国临床医生1008-1089人民卫生出版社343中国麻风皮肤病杂志1009-1157中国麻风防治协会;山东省皮肤病性病防治研究所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85·序号刊名ISSN号主办、承办单位344中国媒介生物学及控制杂志1003-4692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45中国棉花1000-632X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346中国免疫学杂志1000-484X中国免疫学会347中国内镜杂志1007-1989中南大学;卫生部肝胆肠外科研究中心348中国男科学杂志1008-0848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学技术研究所349中国酿造0254-5071中国商业联合会、北京王致和食品集团有限公司350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1005-5916中华预防医学会351中国皮肤性病学杂志1001-7089西安交通大学352中国皮革1001-6813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353中国全科医学1007-9572中国医院协会354中国人兽共患病杂志1002-2694中国微生物学会355中国乳品工业1001-2230黑龙江省乳品工业技术研究中心356中国神经精神疾病杂志1002-0152中山大学357中国神经科学杂志1008-0872中国科学院上海生理研究所358中国神经免疫学和神经病学杂志1006-2963卫生部北京医院;中国免疫学会神经免疫学分会359中国生化药物杂志1005-1678全国生化制药情报中心站;中国生化制药工业协会360中华实验和临床病毒学杂志1003-9279中华医学会361中国实验血液学杂志1009-2137中国病理生物学会362中国实用儿科杂志1005-2224中国医师协会;中国实用医学杂志社363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1005-2216中国医师协会;中国实用医学杂志社364中国实用内科杂志1005-2194中国医师协会;中国实用医学杂志社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86·序号刊名ISSN号主办、承办单位365中国实用外科杂志1005-2208中国医师协会;中国实用医学杂志社366中国实用眼科杂志1006-4443中国医科大学367中国草食动物1007-9726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368中国兽药杂志1002-1280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369中国兽医科学(原名:中国兽医科技)1673-4696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370中国蔬菜1000-6346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371中国饲料1004-3314中国饲料工业协会372中国塑料1001-9278轻工业塑料加工应用研究所;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373中国糖尿病杂志1006-6187北京大学374中国陶瓷1001-9642轻工业陶瓷研究所375中国危重病急救医学杂志1003-0603中华医学会;天津市天和医院376中国微创外科杂志1009-6604北京大学377中国微生态学杂志1005-376X中华预防医学会;大连医科大学378中国微循环1007-8568江苏省微循环学临床应用实验培训中心;中国微循环学会379中国卫生统计1002-3674中国卫生信息学会;中国医科大学380中国现代应用药学1007-7693中国药学会381中国消毒学杂志1001-7658军事医学科学院疾病预防控制所;中华预防医学会382中国医学科学院学报1000-503X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协和医科大学383中国心理卫生杂志1000-6729中国心理卫生协会384中国新药与临床杂志1007-7669中国药学会;上海市医药管理局情报所385中国新药杂志1003-3734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药学会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87·序号刊名ISSN号主办、承办单位386中华行为医学与脑科学杂志1674-6554中华医学会、济宁医学院387中国学校卫生1000-9817中华预防医学会388中国循环杂志1000-3614中国医学科学院389中国药科大学学报1000-5048中国药科大学390中国药理学通报1001-1978中国药理学会391中国药品标准1009-3656国家药典委员会392中国药物化学杂志1005-0108沈阳药科大学;中国药学会393中国药物警戒1672-8629国家食品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394中国药物滥用防治杂志1006-902X中国药物滥用防治协会395中国药物依赖性杂志1007-9718北京大学;中国毒理学会396中国医科大学学报0258-4646中国医科大学397中国医疗器械杂志1671-710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信息中心站;上海医疗器械研究所398中国医学计算机成像杂志1006-5741复旦大学399中国医学伦理学1001-8565西安交通大学400中国医学物理学杂志1005-202X中国医学物理学会、南方医科大学401中国医学影像学杂志1005-5185中国医学影像技术研究会402中国医药工业杂志1001-8255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403中华中医药杂志(原名:中国医药学报)1673-1727中华中医药学会404中国医院1671-0592中国医院协会405中国医院管理1001-5329中国医院管理杂志社406中国医院药学杂志1001-5213中国药学会407中国优生与遗传杂志1006-9534中国优生科学协会;中日友好医院408中国油料作物学报1007-9084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作物研究所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88·序号刊名ISSN号主办、承办单位409中国油脂1003-7969国家粮食储备局西安油脂科学研究设计院410中国预防兽医学报1008-0589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411中国预防医学杂志1009-6639中华预防医学会412中国针灸0255-2930中国针灸学会;中国中医研究院针灸研究所413中国中西医结合耳鼻喉咽科杂志1007-4856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414中国中西医结合急救杂志1008-9691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天津市天和医院415中国中西医结合肾病杂志1009-587X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416中国中西医结合外科杂志1007-6948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天津市中西医结合急腹症研究所417中国中医骨伤科杂志1005-0205中国中医药学会、湖北省中医药研究院418中国中医基础医学杂志1006-3250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基础理论研究所419中国中医急症1004-745X中华中医药学会、重庆市中医研究院420中国中医眼科杂志1002-4379中国中医科学院421中国中医药科技1005-7072黑龙江中医药管理局422中国肿瘤临床1000-8179中国抗癌协会、天津市肿瘤医院423中国肿瘤生物治疗杂志1007-385X中国免疫学会;中国抗癌协会424中国综合临床1008-6315中华医学会425中华放射肿瘤学杂志1004-4221中华医学会426中华风湿病学杂志1007-7480中华医学会、山西省卫生厅427中华肝胆外科杂志1007-8118中华医学会428中华肝脏病杂志1007-3418中华医学会429中华航海医学与高气压医学杂志1009-6906中华医学会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89·序号刊名ISSN号主办、承办单位430中华航空航天医学杂志1007-6239中华医学会431中华核医学与分子影像杂志2095-2848中华医学会432中华老年医学杂志0254-9026中华医学会433中华理疗杂志0254-1408中华医学会434中华男科学杂志1009-3591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435中华器官移植杂志0254-1785中华医学会436中华全科医学1672-1764中华预防医学会;安徽省微循环学会437中华实验外科杂志1001-9030中华医学会438中华手外科杂志1005-054X中华医学会439中华围产医学杂志1007-9408中华医学会440中华胃肠外科杂志1671-0274中华医学会441中华物理医学与康复杂志0254-1424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442中华物理医学杂志0254-1424中华医学会443中华显微外科杂志1001-2036中华医学会444中华消化内镜杂志1007-5232中华医学会445中华心律失常学杂志1007-6638中华医学会446中华眼底病杂志1005-1015中华医学会447中华医史杂志0255-7053中华医学会448中华医学科研管理杂志1006-1924中华医学会449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1005-4529中华预防医学会、解放军总医院450中山大学学报.
医学科学版1672-3554中山大学451中山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0529-6579中山大学452中山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1000-9639中山大学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90·序号刊名ISSN号主办、承办单位453中兽医医药杂志1000-6354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兽医研究所454中药材1001-445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材信息中心站455中药药理与临床1001-859X中国药理学会456中华中医药学刊1673-7717中华中医药学会;辽宁中医药大学457中医杂志1001-1668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中医科学458中医正骨1001-6015中华中医药学会;河南省洛阳正骨研究所459肿瘤1000-7431上海市肿瘤研究所460种子1001-4705贵州省种子总站;贵州省种子学会;中国种子协会461重庆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1000-582X重庆大学462自然杂志0253-9608上海大学463中国种业1671-895X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中国种子协会464作物杂志1001-7283中国作物学会;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465中国生物制品学杂志1004-5503中华预防医学会、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91·温州医科大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温医大研〔2013〕46号为提高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水平,保证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温州医科大学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温医大研[2013]32号)、《温州医科大学硕士专业学位(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温医大研[2013]34号)及各专业学位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要求.
本要求适用于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接轨的相关学科及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
一、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论文总体要求(一)选题应体现一定的创新性,设计严谨、科学.
(二)课题紧密结合临床实际,以总结临床实践经验为主,可以是临床经验总结或结合文献综述的病例分析报告.
(三)研究成果应具有一定的先进性或实际应用价值,成果应体现一定的技术难度和理论深度,体现作者的新观点或新见解.
论文应表明研究生已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四)学位论文正文字数一般不少于2万字.
(五)论文需通过学校组织的论文评阅及答辩.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科研课题类型(一)利用现有临床资料分析总结1.
分析总结科室或导师多年积累的临床资料2.
从临床病历中总结经验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92·3.
利用文献资料做二次评价(二)设计新的研究课题,收集临床资料,并做分析总结1.
药物或其他治疗方法的疗效和安全性的临床观察2.
各类课题中的临床研究课题(三)临床个案总结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内容与方法(一)研究内容1.
以人群为对象的临床研究课题(1)有明确、合理的工作假说.
在工作假说的基础上,研究应集中解决一个问题,以保证研究生能够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做出质量比较高的研究成绩.
例如,选择一种疾病作为研究的对象,或选择某一特定人群作为研究对象等.
(2)研究中应设立对照组.
研究组与对照组之间应具有较好的可比性,在研究设计、资料收集的过程中应尽可能做到同等对待研究组与对照组,在资料分析和撰写论文时应提供组间均衡性的数据.
研究疾病的诊断及诊断方法最好采用国际公认的标准,如果没有可自行制定,但要有明确的可操作的定义,并要写清楚.
研究组和对照组的病例都应事先规定明确的入选标准和排除标准.
(3)研究设计中应考虑质量控制问题,并提出具体的落实措施;收集资料时应按研究设计的要求同时收集质控资料;分析、总结和答辩时可考虑在适当的地方说明与质控有关的问题.
(4)使用正确的统计分析方法,在统计学评价的基础上应做专业评价,研究结果中的统计数据应与论文的结论一致.
2.
以个案为对象的临床研究课题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93·(1)本专业临床工作中罕见的特殊病例,或在本专业领域中开展某种最新的临床诊断或治疗技术(病例数非常少),并详细收集和描述个案各方面的情况,尤其注意突出关键的技术创新点.
(2)文献综述应包括尽可能详尽的文献复习和适当的文献数据二次统计分析.
(3)将个案研究与文献综述的结果结合起来,做专业评价,最后得出明确的结论.
3.
以文献资料为对象的临床研究课题(1)对多年积累的临床资料,或者是从临床病例中总结出的经验,或者是利用文献资料进行分析和概括.
论文的范围是已有一定基础、代表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某个方向.
(2)应尽可能收集国内外有关研究的文献,要求所收集及引用的文献具有权威性,引用文献不少于50篇,国外资料不应低于30%,近5年内文献不应低于50%.
(3)对达到一定标准的文献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并在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做深入的专业评价,并要求得出简单、明确、在本专业有重要意义的结论.
(二)撰写要求论文格式详见学校关于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排及打印格式.
(三)评价指标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94·四、自2013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95·温州医科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暂行办法温医大研〔2013〕47号研究生论文工作是训练研究生创造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学位论文质量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志.
为提高研究生科学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培养,在全国开展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精神,以及做好国家、浙江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候选工作,促进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论文质量的提高,鼓励创新精神,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总体水平,学校决定开展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评选原则1.
参评对象为上学年度通过论文答辩并获得温州医科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者.
2.
优秀论文的评选应遵循宁缺勿滥的原则,不符合参评标准的论文,一律不参加优秀论文的评选.
3.
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每年上半年举行一次.
4.
每次评选名额不超过当年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10%.
二、评选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中对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提出评选标准:(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1.
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开创性,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和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96·实用价值,研究方向明确.
2.
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对本学科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3.
取得创造性成果,具有较大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4.
申请者从攻读博士学位开始到申请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截止,以温州医科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及通讯作者单位、导师为通讯作者或并列通讯作者,在本学科国际或国内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学术论文;或出版高水平的学术专著;或获得高级别的学术奖励.
博士生应以第一作者发表与其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SCI收录的论著1篇以上,且近五年平均影响因子≥3或被中国科学院SCI期刊分区表中本学科领域的2区以上SCI收录.
5.
论文表达准确,书写规范,推理严密,层次分明,体现出作者严谨的学风,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很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6.
在有效申请期内以温州医科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有关的三大检索系统收录论文、获得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省级科技进步奖且本人排列前三名的申请人,优先推荐参评校级及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7.
如遇特殊情况,可由所在学院推荐并提请校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专家组进行讨论.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标准1.
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或紧密结合生产实际,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研究方向明确.
2.
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
3.
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97·4.
申请者从攻读硕士学位开始到申请优秀硕士论文截止,应以第一作者在A级期刊发表与其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论著1篇以上.
论文署名要求以温州医科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及通讯作者单位、导师为通讯作者或并列通讯作者.
5.
论文表达准确,书写规范,推理严密,层次分明,体现出作者严谨的学风,坚实的理论基础与系统的专门知识,较强的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6.
在有效申请期内以温州医科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有关的三大检索系统收录论文、获得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有关的省级科技进步奖且本人排列前七名或厅局级科技进步奖且本人排列前三名的申请人,优先推荐参评校级及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7.
如遇特殊情况,可由所在学院推荐并提请校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专家组进行讨论.
三、申报及评选程序1.
论文作者经导师推荐向院(系)提出申请,并提交参评论文及以下材料;①《温州医科大学优秀研究生论文申报表》一式两份;②参评的博士论文一式2份,硕士论文一式3份;③优秀研究生论文作者简况表一式二份;④优秀研究生论文指导教师简况表一式二份;⑤已发表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文章、专利、成果等材料一式一份;2.
各院(系)根据优秀论文评选标准和学校下达的初选名额(初选名额数比实际评选名额多20%)进行初评,提出初选名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98·单,并在院(系)内张榜公布,上报研究生院.
各院(系)若无符合评选标准的论文,允许空缺;3.
研究生院对初选名单及材料进行审核;4.
校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专家组进行评审,差额投票表决,产生入选名单,并由研究生院予以公示;5.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的论文存在剽窃、作假、失实等问题,可在入选论文名单公布之日起15天内,以书面方式向研究生院提出异议.
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论文的题目、作者姓名、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以及提出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
研究生院负责处理异议,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严格保密;6.
异议期结束后,确定温州医科大学优秀学位论文名单,并予以正式公布,同时对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给予奖励.
对已获奖的论文,如发现有剽窃、作假、失实等问题,一经认定,取消"温州医科大学优秀学位论文"称号,对已授予的学位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奖励办法1.
学校设立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基金,对评选为优秀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及其导师给予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2.
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获得者作为浙江省优秀学位论文的当然推荐候选人,并根据省教育厅的上报限额择优推选.
获得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或推荐参加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且获奖的论文,学校将另行奖励.
五、本办法由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99·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温医大〔2014〕62号为进一步深化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号)、《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20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研究生奖助工作的通知》(浙财教〔2014〕3号)和《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4〕99号)等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收费从2014级新生开始,就读我校的全日制研究生应按相关规定缴纳学费.
博士研究生10000元/年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专业型硕士研究生10000元/年生,其他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生;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按博士生收费标准执行,进入硕士研究生阶段的七年制学生按硕士生收费标准执行.
原已实行收费政策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在职不脱产等类型),其学费标准继续按照原政策执行.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00·二、研究生奖学金(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每年评审1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0000元/年生;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0元/年生.
具体依据《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1)及相关通知执行.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新入学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实行学业奖学金制度.
老生不实行该政策.
具体依据《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及相关通知执行.
奖项设置如下表所示:*X值详见备注说明.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01·(三)研究生三助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奖学金覆盖全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
原则上博士研究生的三助奖学金由导师负责发放,平均每月不低于1000元;硕士研究生的三助奖学金由导师或者学院负责发放,平均每月不低于300元.
每年按实际工作日分两次或按月计发.
学校将根据科研经费规模和国家、学校关于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政策规定,适时调整导师支付三助奖学金的最低资助标准.
鼓励学院和导师在学校要求的最低资助标准基础上提高研究生津贴资助水平.
具体依据《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三助奖学金管理办法》(3)及相关通知执行.
(四)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为激励我校研究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全面发展,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而设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可申请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具体如下:1.
研究生卓越奖学金:为鼓励研究生积极进取、追求卓越而设立.
博士、硕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的奖励标准均为30000元/年生,年度奖励预算总额度控制在当年研究生学费的10%,且不结转下年.
2.
台湾光华教育基金会设立的光华奖学金:特等奖2000元,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新生奖500元.
3.
中国科学院毛江森院士设立的毛江森奖学金和助学金:特别贡献奖学金20000元,奖学金5000元,助学金2000元.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02·4.
其它社会机构设立的奖学金:详见4.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具体按照《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4)及相关通知执行.
三、研究生助学资金(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覆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博士研究生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500元,由研究生院负责造册及管理,每年按实际工作日按月计发.
具体依据《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5)及相关通知执行.
(二)国家助学贷款积极支持帮助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照国家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年度的最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
落实国家关于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研究生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具体依据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文件及通知执行.
(三)研究生特殊资助及相关配套政策研究生特殊资助预算总额度控制在当年研究生学费收入的3%,且不结转下年,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研究生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重大变故、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情况时,可由研究生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审核,经研究生院审批后,予以适当补助.
具体依据《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特殊资助实施办法》(6)及相关通知执行.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03·研究生学生活动专项经费预算总额度控制在当年研究生学费收入的2%,且不结转下年,主要用于研究生会等学生组织建设、学生第二课堂(包括研究生社会实践、社团建设、素质拓展等)、全校性文化平台建设和文化活动等,具体由研究生院掌握使用.
四、研究生国际交流奖助学金为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国际化,培养在校生国际化意识,鼓励研究生参加国(境)外交流项目而设立.
资金来源为研究生国际交流基金(预算总额度控制在当年研究生学费收入的5%,且不结转下年)、导师课题经费和学科建设经费等,用于资助研究生在国(境)外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保险费等.
具体依据《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国际交流奖助学金管理办法》(7)及相关通知执行.
五、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机构学校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审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
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完善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制度;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
评审领导小组下设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公室),挂靠在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的组织与管理,并统一上报、保存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材料.
各学院在评审前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由各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各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04·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及评审章程规定的研究生代表(未申报当年奖助学金)任委员;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公示、资料报送等工作.
学院评审委员会成员在履行评审工作职责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平等原则.
即在评审过程中,积极听取其他委员的意见,在平等、协商的气氛中提出评审意见;(二)回避原则.
即发生与评审对象存在亲属关系、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的情形时,应主动向评审委员会申请回避;(三)公正原则.
即不得利用评审委员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单独或与有关人员共同为评审对象提供获奖便利;(四)保密原则.
即不得擅自披露评审结果及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等相关保密信息.
六、附则(一)本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二)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发放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
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原则上不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
(三)研究生由于退学等原因提前结束学业需要退费的,退费标准及程序按照上级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四)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资金管理接受纪委、监察处、审计处、计划财务处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05·(五)本办法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1.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3.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三助奖学金管理办法4.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5.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6.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特殊资助实施办法7.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国际交流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06·1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和《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等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校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
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
第三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第二章评审条件第四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以研究生的道德品质和学习成绩为基本条件,对学术型研究生,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偏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应在符合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按照《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进行量化打分,择优选定.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07·第五条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思想品德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
思想觉悟高,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学习成绩1.
英语通过六级或六级总分达425分以上;2.
学习成绩优异,已修课程加权平均分不低于75分.
(三)科研能力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科研能力主要从发表论文、出版专著或译著、主持科研课题、科研成果获奖、参加学术科技竞赛、参加学术会议、获得发明专利等方面进行考评.
博士研究生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
发表的文章被SCI收录,且单篇文章影响因子大于3.
0以上;2.
出版本学科专业领域学术专著或译著1部以上;3.
独立主持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课题1项以上,且经费进入学校帐户;4.
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1项以上.
(四)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
参加核定培训年限为3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
已取得有效注册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3.
临床技能表现突出.
第六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其成果须为在读期间所取得;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阶段之后,申请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08·国家奖学金者,其成果须为博士研究生阶段所取得.
以国家奖学金评审截止日已取得原件为准,录用通知不予采信;且第一作者署名单位及通讯作者单位须为"温州医科大学".
第七条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再次申请国家奖学金,其成果须为获奖后的新成果.
第八条专著或译著著者应为著作封面的作者;多人合著的著作,申请者个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以在著作中注明写作的内容为准.
第九条同一篇论文被不同刊物收录(转载),以最高级别刊物计算科研成果积分.
第十条期刊分类认定以《温州医科大学学位和研究生教育期刊定级名录》为基本依据.
第十一条经学院评审委员会推荐,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可以给予为学校科学研究等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奖学金申请者破格资格或者择优权.
第十二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无资格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二)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三)未按时注册;(四)所修课程成绩有不合格;(五)保留学籍、休学或延期毕业期间;(六)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09·第三章评审程序第十三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具体以有关通知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符合申请条件且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必须如实填写《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在当年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审批表和相关材料.
第十五条各学院评审委员会应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相关材料进行认真、细致的核实,并依据本办法和学校下达的指标,进行初步评审.
第十六条初评结果须在本学院范围内以网络等方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十七条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学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十八条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学院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如研究生对学院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第十九条校评审办公室应将评审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按要求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学校将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其学籍档案,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第四章奖励标准和名额分配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10·第二十一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0000元/年生;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0元/年生.
第二十二条根据教育部下达给学校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确定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适度倾斜.
第二十三条如学院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数多于学院指标数,由学院按择优顺序依次排名在指标内使用;如学院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数少于学院指标数,则剩余指标集中由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打通择优使用.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四条凡已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行为,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称号,追回证书和全部奖学金,并取消下年度的参评资格.
第二十五条各学院可在不违背本办法原则的前提下制定实施细则,报学校评审办公室备案后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11·2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我校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号)和《关于做好研究生奖助工作的通知》(浙财教〔2014〕3号)等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校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
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第三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自2014级研究生开始,老生不实行该政策.
第二章奖励标准、名额分配与基本条件第四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12·*博士二、三年级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获得者必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文章并被SCI收录,单篇文章影响因子≥3.
0,且第一作者署名单位及通讯作者单位须为"温州医科大学".
*X值详见备注说明.
第五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可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等级和奖励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第六条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
第七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由研究生院按在校生比例划拨至各学院,由学院按照学生年级及培养类别分类评选.
第八条校外联合培养单位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联合培养单位负责发放,具体奖励标准、比例及评选程序参照校内学生,发放金额不得低于校内学业奖学金的最低标准.
第九条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13·(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五)按时缴纳学费并按期注册.
第十条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
第三章评审程序第十一条学业奖学金评定:(一)研究生新生的学业奖学金根据考生录取类型确定,其中博士新生中硕博连读者获一等学业奖学金,公开招考者获二等学业奖学金;硕士新生中推免生获一等学业奖学金,其他获二等学业奖学金.
各学院按照规定将获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名单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报研究生院.
(二)在校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初评工作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初进行.
各学院应按照既定的评定标准与程序开展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并将所评结果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学校评审办公室对各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评结果进行汇总、审定,并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
经公示后,将当年学业奖学金信息报送计划财务处.
(四)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学院评审委员会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14·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如申诉人对学院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处理结果以适当形式送达学院和研究生本人.
(五)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十二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第四章奖学金的发放与管理第十三条计划财务处依据研究生获奖等级和金额,于每年11月份一次性将学业奖学金发放给获奖研究生.
第十四条研究生享受学业奖学金的年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第十五条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学籍异动手续的研究生,暂停发放学业奖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
第十六条研究生受记过以下处分(含记过处分),处分当年度的学业奖学金按原来标准的50%发放,执行期1年.
第十七条研究生受留校察看处分,留校察看期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停止发放.
第十八条研究生在学年内如有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该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已经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被发现有上述情况的,撤销奖学金获奖资格,收回获奖证书和奖学金.
第十九条研究生获得当年度的学业奖学金后,如因退学、开除、转学、出国等原因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学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15·习时间,按月计算所获奖学金,多余部分退还学校.
实际学习时间的起始点为开学日,截止点为办理离校手续日,30天折算为1个月,不足30天的按1个月计算,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
第二十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资金管理接受纪委、监察处、审计处、计划财务处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各学院须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14年秋季学期入学研究生开始起施行,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16·3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三助奖学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顺利推行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确保研究生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教学、科研及临床工作,切实提高研究生待遇,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进一步推进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奖学金工作.
三助奖学金以岗位津贴的形式发放,保证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体现按劳付酬.
第二章基本条件和资助标准第三条资助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
第四条凡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可享受我校研究生三助奖学金:(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三)具备良好的道德风尚、团队合作精神和科研献身精神;(四)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五)学院与导师考核合格.
第五条研究生三助奖学金的资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平均每月不低于1000元;硕士研究生平均每月不低于300元.
每年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17·按实际工作日分两次或按月计发.
第六条学校将根据科研经费规模和国家、学校关于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政策情况,适时调整导师支付三助奖学金的最低资助标准.
鼓励学院和导师在学校要求的最低资助标准基础上提高研究生津贴资助水平.
第三章岗位职责和要求第七条教学助理(以下简称助教):承担学校和学院基础课程、实验课程的授课、辅导、答疑等教学工作以及指导实验和生产实习,辅导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考试及考查的阅卷等.
第八条科研助理(以下简称助研):承担学校或指导教师分配或指定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各种科学研究、临床工作及相关的辅助性任务.
第九条管理助理(以下简称助管):指通过应聘担任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部门从事管理服务等辅助性工作,锻炼能力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
第四章奖学金发放和监督第十条导师在校本部或附属医院的研究生,原则上博士研究生的三助奖学金由导师负责发放,硕士研究生的三助奖学金由导师或者学院负责发放.
第十一条校外联合培养单位的研究生,三助奖学金按照相关协议由导师或其所在单位负责发放,不得低于规定标准.
第十二条导师承担的津贴从导师科研经费(含配套经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18·费)中支出.
科研经费不足的,可从导师的研究生培养经费、学科建设经费等中支出.
如需从学科建设经费中支出,需列入学科建设经费使用项目,并经学科负责人同意.
具体经费来源由学院或培养单位审核.
第十三条研究生享受三助奖学金的年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第十四条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学籍异动手续的研究生,停发三助奖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三助奖学金.
第十五条已办理退学手续的研究生,自退学文件发文之后的次月停发三助奖学金.
第十六条各培养单位和导师必须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研究生有权督促各培养单位和导师执行本规定.
研究生主管部门将定期检查本办法的执行情况.
对不执行本办法的培养单位和导师,学校将限制或取消其在下年度的研究生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对学习、工作中表现较差的研究生,导师可提出核减三助奖学金发放标准的书面意见,经学院或培养单位审核,交学校核准实施,适当降低、直至取消研究生三助奖学金.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温州医学院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及津贴管理规定》(温医办〔2007〕15号)同时废止.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19·4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我校研究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全面发展,进一步保证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的公正、公开、公平,规范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出资、社会捐资设立的研究生可享受的各类奖学金的评定.
社会捐资设立的奖学金,有特别评定要求的,另行制定评定办法.
第三条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实行在品德素养基本相同的情况下,以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为主要评定标准的原则.
第二章奖学金评定条件第四条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校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
第五条奖学金的评选额度、等级和奖金额由研究生院根据奖学金的来源、金额等情况确定,在奖学金评定工作开展之前公布.
第六条申请奖学金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思想觉悟高,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勤奋学习,成绩优异;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20·(五)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奖学金:(一)未按时缴纳学费或未按期注册;(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三)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四)保留学籍、休学或延期毕业期间;(五)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况.
第三章奖学金类型和奖励金额第八条研究生卓越奖学金:为鼓励研究生积极进取,追求卓越而设立.
博士、硕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30000元/生年.
第九条台湾光华教育基金会设立的光华奖学金:特等奖2000元,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新生奖500元.
第十条中国科学院毛江森院士设立的毛江森奖学金和助学金:特等奖学金20000元,奖学金5000元,助学金2000元.
第十一条生物药械豪森药业奖学金和助学金:特等奖5000元,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
第十二条康泉奖学金:特等奖5000元.
第十三条其他个人或企业捐资设立的学校层面的奖学金.
第四章奖学金评定标准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21·第十四条申请卓越奖学金的研究生必须以第一作者(按照自然排序)身份发表文章并被SCI收录,单篇文章影响因子大于5.
0以上,且第一作者署名单位及通讯作者单位须为"温州医科大学".
第十五条申请光华奖学金、毛江森院士奖助学金、各类社会奖学金的学生,参照《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标准排名确定奖学金获奖人员.
第十六条奖学金申请者其成果须为在读期间所取得.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研究生奖学金评定.
第五章奖学金评审程序第十七条具备申请奖学金条件的研究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本人须负责科研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并符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中国期刊网等机构规定的标准,经导师签署意见后交所在学院.
第十八条各学院对研究生的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初审、打分并提交学院评审委员会评议,然后报研究生院.
第十九条学校评审办公室根据当年评奖名额、奖金额等情况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料进行汇总审查后,提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议.
由学校评审领导小组确定奖学金的获奖名单.
第二十条学校评审办公室公示获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天.
研究生对获奖名单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学校评审办公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22·室提出.
第二十一条学校评审办公室收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对异议情况进行调查.
调查后按如下程序办理:(一)违反奖学金评选规则且异议事实成立的,取消相关申请人的参评资格,其名额顺序递补.
对弄虚作假、违反评奖规则等情况,研究生院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或者建议有关部门作出处理;(二)异议事实不能成立的,如系具名异议,应将调查结果反馈给异议提出人.
第二十二条获奖名单公示期满后,学校评审办公室向计划财务处提交获奖者名单及奖学金发放金额,由计划财务处将奖金发放至研究生本人的银行卡中.
第二十三条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资金管理接受纪委、监察处、审计处、计划财务处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温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光华奖学金评定办法》(温医〔2004〕97号)、《温州医学院毛江森奖学金、助学金章程》同时废止,已有的其它学院层级的奖项及社会资助的专门奖项仍然保留.
鼓励学院自主设立或利用社会资助设立学院层面的奖助学金,该类奖项的发放对象及具体条件由设奖者自主决定.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23·5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20号)和《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研究生奖助工作的通知》(浙财教〔2014〕3号)等精神,为完善我校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做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评审和发放应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及学校相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第三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第二章资助标准和基本条件第四条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为12000元/年生,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为6000元/年生.
第五条凡享受国家助学金的研究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24·(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五)按时缴纳学费并按期注册.
第三章发放与管理第六条每学年按实际工作日按月计,按月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学生手中,博士研究生1000元/月生,硕士研究生500元/月生.
第七条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后,由研究生院向计划财务处提供研究生名单,计划财务处按月发至研究生银行卡.
发放过程中如有学籍异动等情况,由研究生院通知计划财务处予以调整.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助学金:(一)未经批准无故不按时缴纳学费、住宿费的研究生,助学金暂停发放,从缴清学费和住宿费之日起发放;(二)已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手续的研究生,自办理手续后次月停发助学金,复学后次月恢复发放;(三)已办理退学手续的研究生,自退学文件发文之后的次月停发助学金.
第九条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享受国家助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享受国家助学金.
第十条研究生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年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第十一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资金管理接受纪委、监察处、审计处、计划财务处等部门的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25·检查和监督.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温州医学院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及津贴管理规定》(温医办〔2007〕15号)同时废止.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26·6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特殊资助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帮扶工作,保证贫困研究生全力投入学习和科研,不断促进研究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成才,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特殊资助是指以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成长成才为导向,满足研究生的长远发展需要,促进他们在专业技能、思想品德、心理健康、能力素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的资助.
第三条研究生特殊资助预算总额度控制在当年研究生学费收入的3%,且不结转下年,专款专用.
第二章项目管理第四条研究生特殊资助包括特困补助和临时困难补助两种.
第五条研究生在获得国家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后仍难以维持基本生活需要,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特困补助:(一)父母双亡的孤儿或单亲家庭且经济困难;(二)本人长期患有严重疾病或身体残疾;(三)父母一方或双方有慢性疾病并丧失劳动能力;(四)父母双职工下岗;(五)来自少数民族地区、偏远山区、经济欠发达地区且经济困难;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27·(六)家庭共同生活人口较多,在读学生有两位及以上;(七)其他特殊贫困情况未列入上述条件的.
第六条凡我校研究生出现临时性的困难,造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临时困难补助:(一)申请人人身或财产遭受非法侵害,造成损失较大的;(二)申请人遭受意外事故或重大疾病,发生的医药费数额较大且不在保险理赔范围内的;(三)学生家中发生重大变故造成经济损失数额重大,影响学生完成学业的;(四)其他可以给予补助的情况.
第七条特困补助每学年申请一次;临时困难补助实行一次性申请,一次性发放.
第八条特殊资助金额视学生具体困难情况确定,原则上资助金额不超过3000元/学年.
第九条特殊资助申请程序:(一)研究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特殊资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由学院评审委员会结合研究生日常消费等情况对研究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确认,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初审.
(三)学校评审办公室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料进行汇总审查后,提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议.
由学校评审领导小组确定资助名单和金额.
(四)学校评审办公室公示资助名单,公示期不少于2天.
公示期满后将资助名单及金额造册后提交计划财务处,由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28·计划财务处按照实际资助金额进行发放.
第三章附则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学校不给予研究生特殊资助:(一)由于本人责任造成被盗、火灾等,造成基本生活困难;(二)平时有抽烟、酗酒及高消费行为;(三)受学校、学院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违纪处分;(四)未经批准无故不按时缴纳学费及住宿费.
第十一条研究生在申请研究生特殊资助时,应实事求是,不得虚报、谎报,否则,除追回资助外,视情节轻重给予违纪处分.
第十二条对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学校为学生提供特殊资助的同时,鼓励学生自立自强,积极通过参加"三助"等活动获取资助,解决学习和生活困难.
各学院还应通过各种方式培养学生的感恩意识和责任意识,使资助与发展并重、他助与助他并重、管理与育人并重.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29·7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国际交流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设立研究生国际交流奖助学金(以下简称"奖助学金"),用于资助成绩优异的我校研究生在国(境)外期间的费用,以此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国际学术交流,推进研究生教育国际化进程,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为提高奖助学金的科学管理水平和经费使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我校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条奖助学金管理及评审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助学金资助名额及具体金额根据当年度国际交流需求及上年度执行情况制定,预算总额度控制在当年研究生学费收入的5%,且不结转下年.
获得国家留学基金等资助方式出国留学的人员或国家组织的其他公费项目派出的研究生,或获得外方攻读院校奖助学金资助的,原则上不再享受本奖助学金项目的资助.
第二章奖项设置第五条奖助学金资助类别如下:(一)在校研究生出国出境参加本学科领域重要国际学术会议,根据会议的举办地不同,设置具体资助金额.
举办地在亚洲地区,资助金额不超过6000元/人;举办地在亚洲以外地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30·区,资助金额不超过10000元/人.
出国(境)参加一般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金额相应减半,其它会议不资助.
应邀做国际会议的主题发言或者获得大会设立有关奖项的研究生,资助金额不超过15000元.
(二)资助在校研究生出国出境短期访学,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亚洲地区限额3000元/人,亚洲以外地区限额6000元/人;在外访学期间的各种生活费(4000元/月人),依据访学回国后的机票和实际访学时间予以资助,资助期限最多不超过6个月.
(三)资助联合培养研究生往返国际旅费和在外期间的奖助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最多不超过50000元/人.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六条奖助学金的评选程序:(一)研究生院做好相关学院和人员的通知工作;(二)申请人根据通知的要求,经导师同意,向所在学院递交申请材料;(三)各学院评审委员会按照通知所规定的条件,并结合下达的名额进行初选;(四)研究生院组织对初选名单的审核或面试,确定入选名单;(五)奖助学金获资助者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四章经费管理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31·第七条研究生院将奖助学金获资助者名单及资助金额报送计划财务处,由计划财务处负责奖助学金的预支、发放、核销.
第八条获资助者出国前可向计划财务处预借国际交流奖助学金,作为其在国(境)外的日常开支;预借金额最多不超过国际交流奖助学金总额的70%.
第九条获资助者学成回国经考核合格后,可凭出国(境)审批表原件、出国(境)协议书原件、往返机票等材料向计划财务处领取剩余的国际交流奖助学金并核销预借的奖助学金.
第十条经费使用范围:(一)国际旅费补助:温州到目的地学校之间的往返机票费用;(二)境外生活费补助:在境外学习交流期间发生的伙食、住宿、交通、工杂费用等;(三)境外项目费补助:国际会议注册费或报名费、论文出版版面资助费、考察学习费、境外合作学校收取的课程费(仅限医科等特殊专业)等;(四)签证费:目的地国家驻华使馆收取的签证费用或出访地区有关部门收取的手续费;(五)境外保险费:在国内购买境外保险的费用.
第十一条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所获得的奖助学金须由所推荐学院全额收缴、退回学校,并须承担相应的违约及法律责任:(一)申请材料中有虚假内容的;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32·(二)在国(境)外期间违反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及就读学校的有关规定的;(三)因个人原因未能赴境外就读的;(四)由于个人原因未能按要求完成境外研修任务的.
第十二条获得奖助学金项目资助的学生领取奖助学金后无法出境的,视不同情况作以下处理:(一)因不可抗力或身体原因(须提交三级以上医院证明)而无法出境学习的,由学校对已发生的签证、机票、保险等费用进行核销,收回未发生的金额;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出境学习的,学生须向学校全额退还奖助学金.
(二)由于非个人原因需要变更研修或学习计划的,学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按照新的研修或学习计划开展活动并获得相应资助.
未经学校书面批准而擅自改变研修或学习计划的,奖助学金资格自动取消,学生须向学校全额退还奖助学金.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享受奖助学金资助的出国(境)研究生,须遵守《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及《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国(境)协议书》.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33·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为了做好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温州医科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保证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进行,根据浙江省教育厅评选优秀毕业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评选对象全日制按期毕业的研究生.
第二条评选比例按照评选范围内应届毕业研究生总数的5%分别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
第三条优秀毕业生的基本条件(一)思想积极健康,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良.
(三)科研态度严谨,成果突出.
在学期间至少公开发表一篇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论文,或在我校各类学术活动中表现突出.
(四)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等活动,综合表现突出.
(五)研究生期间各类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者优先.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省级、校级、研究生温医大研〔2013〕26号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34·院优秀毕业生;1.
在校期间受到通报批评以上违纪处分;2.
未经批准截止到评选开始时尚未足额缴纳学费或住宿费;3.
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注册者;4.
就业过程中因个人原因有违约行为.
第四条评选程序(一)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可向各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并按要求将各类复印件交各学院;(二)各学院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将审核合格的参评研究生材料上交研究生院;(三)研究生院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审;(四)研究生院网上公示候选人名单;(五)将公示后无异议的候选人名单报分管校长审批,确定研究生优秀毕业学员名单;省级优秀毕业生报请浙江省教育厅批准.
第五条表彰对经浙江教育厅批准的优秀毕业生,将授予"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对经学校批准的校优秀毕业生,将授予"温州医科大学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公布优秀毕业生名单并颁发证书予以表彰.
第六条附则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35·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证管理规定第一条研究生证是学校发给在学研究生的身份证件,每位研究生应妥善保管,严防遗失.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经复查合格,准予注册取得学籍后,由研究生院发给研究生证.
研究生证按学期加盖注册章后方为有效.
第三条研究生证应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注册.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未经注册的研究生证无效.
研究生证由各专业组组长收齐后在规定时间交到学院统一注册.
第四条研究生证涂改无效,也不得转借或赠送他人.
由于保管不慎,意外损坏研究生证,需凭原研究生证到研究生院办理更换手续.
第五条因家庭地址迁移,需要变更"乘车区间"的,须凭家庭所在地户籍证明,到研究生院重新办理,并交回原研究生证.
第六条意外遗失研究生证,需办理补办手续,填写《温州医学院研究生证补办申请表》,附一寸免冠照片1张,并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报研究生院.
第七条申请更换、补办研究生证,均需附一张1寸免冠照片,缴纳制作工本费.
申请补发研究生证者,停止享受学生乘车半价优待一学期.
第八条遗失的研究生证找到后,应及时向研究生院说温医大研〔2013〕27号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36·明,并交回已补发的研究生证.
对同时持有两个研究生证的研究生,所在学院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研究生本人负责.
第九条研究生因毕业(结业、肄业)、公派出国、退学、自动退学、终止学籍、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后办理离校手续时,应持研究生证到研究生院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37·温州医科大学学生社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社区是学生生活、学习、休息的重要场所,是校园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
为营造良好的学生社区生活、学习氛围,结合我校学生社区管理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设立学生社区工作部(处),负责学生社区日常管理、物业管理和安全稳定工作,组织协调学生寝室卫生管理和文明寝室建设,全面推进学生社区党团建设、文化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温州医科大学学生社区内所有全日制在住研究生(以下称入住学生).
第二章入住、退宿、调整管理第四条凡本校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符合学校入住规定,均可入住学生宿舍.
第五条学生社区工作部(处)按学院相对集中原则对学生宿舍进行有效分配,入住学生按照指定的宿舍楼、寝室、床位住宿.
第六条入住学生要按期交纳住宿费、水电费等,费用收取标准按照省市政府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执行,学生住宿费以学年为单位收取.
第七条学生宿舍一经入住原则上不予以调换,需临时调整宿舍的同学应出具学院相关证明和并由导师签字,按规定的温医大研〔2013〕28号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38·流程办理,未办理手续的,按私自调换处理,各学院须从严掌握调整条件,尽量控制调整人数,维护学生住宿的相对稳定.
第八条入住学生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办理退宿手续的,按《学生宿舍入住、退宿、调换办理流程》(一)的退宿办理流程办理;因毕业、结业等原因正常退宿的,应按规定办理退宿手续后方可离宿;因退学、转学、停学、出国及其它原因终止学籍、暂停学业的,或者因违反规定被学校强制退宿的,需在离校前至学生社区工作部(处)办理退宿手续,并根据实际入住天数,按照所住寝室收费标准,经财务结算,收取住宿费;外出学习的学生,在离开学校前办理退宿手续.
退宿后不再为其保留床位,学习结束返校时重新安排住宿,办理入住手续.
退宿的学生须在退宿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三天内将所有个人物品搬离宿舍,不办理退宿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搬走个人物品的,因宿舍清扫、维修或寝室另作它用等原因而造成的个人财产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第三章社区安全管理第九条学生社区是学生集中的场所,全体学生必须提高警惕,共同做好学生社区的安全防范工作,防止火灾、盗窃等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学生在寝室内应将贵重物品和现金妥善保管,离校期间应随身携带.
第十一条寝室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炊具,严禁私自架设电线,改装电路,安装插座,严禁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带入宿舍楼内.
第十二条寝室内不得转播、复制、观看、贩卖反动或淫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39·秽书刊、音像制品,严禁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喧哗.
第十三条严禁小商小贩和推销、传销人员进入学生寝室,一经发现,寝室成员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或保卫人员反映.
第十四条学生社区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严禁挪作他用,对故意损毁者,将按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罚.
第十五条学生应按规定时间回宿舍就寝,迟归者要向管理人员说明晚归的原因,并作好登记,严禁踢门翻窗,禁爬防护网、窗.
第十六条入住学生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各类传染病或发现各类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应主动报告宿管员或校医务室,传染病患者、病源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患者,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应服从校医务室的医疗指导意见,积极配合有关住宿的调整变更和安排.
第四章社区公共环境、秩序管理第十七条入住学生应认真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尊重、珍惜工作人员劳动成果,垃圾要倒入垃圾桶内,袋装垃圾要及时带到指定的垃圾堆放点,危险废弃物放入指定的存放点,自觉维护公共环境,爱护社区绿化地和公共设施.
第十八条入住学生应自觉维护公共秩序,遵守作息时间,养成规律的生活习惯,并注意不要妨碍其他同学的生活和学习.
第十九条禁止在寝室通道、走廊、楼栋门窗等公共区域随意装饰或涂画.
第二十条校内非经营性宣传物,必须在指定的区域张贴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40·或布置,禁止在其他非张贴区随意张贴,因工作、活动需要张贴、布置宣传物者,需经学生社区工作部(处)批准.
第二十一条学生离校、退宿时应做到遵纪守法、文明退宿,退宿期间要注意爱护社区内公共财物,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核查公共设施和设备.
第二十二条学生社区公共区域自行车停放须严格遵守《温州医科大学车辆管理规定》,按规定停放在地面相应区域或地下车库.
第二十三条学校实行学生社区工作部(处)和学院分别定期检查寝室卫生、安全的制度,入住学生应予以积极配合.
第五章寝室家具、室内设施管理第二十四条学生寝室配备的家具、室内设施是学生生活、学习、休息的必须用品,每个学生都应妥善保管,精心爱护,防止家具、公共设施的丢失或损坏.
第二十五条学生入住时应及时核对家具、室内设施是否完好,如有问题于三日内向学生社区工作部(处)报告,不报告的视为核查无误,同意接收.
第二十六条宿舍内属于学生个人使用的家具、室内设施由学生本人负责保管,宿舍内集体使用的家具、设施由该宿舍入住学生集体保管.
第二十七条按规定标准使用家具、室内设施,未经学生社区工作部(处)同意,入住学生不准将家具、室内设施转借他人使用或私自使用其他同学的家具、设施,不准多占或改为它用,不准任意搬迁或调换.
第二十八条家具、设施,属自然损坏的,应及时报修,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41·正常维修不向学生收取材料费;属人为损坏的,须照价赔偿,相关责任人须自行承担维修、更换费用.
第二十九条学生退宿时,家具、室内设施须经学生社区工作部(处)验收,确认完好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如有损坏或丢失,必须照价赔偿.
第六章水电维修和管理第三十条学生社区水电网设施由学校统一负责安装、维修和管理,学生宿舍内水电设施需要维修时,到所在楼栋宿舍管理员处登记,由校水电维修中心工作人员定期维修,如遇紧急维修,入住学生可直接拨打维修值班电话.
第三十一条入住学生不得私自改装水电网设施,不得擅自拆迁、更换,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对造成火灾等重大事故者,要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规范安全用电,宿舍内使用的所有电器(包括接线板)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须获"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简称"CCC").
电气设施不得擅自修理或拆卸,由产品质量问题、使用不当或故障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电器使用者自行承担.
第三十三条养成节能意识,节约用水用电,杜绝空流水、长亮灯等不节约现象.
第三十四条学生宿舍用电、用水每人每月限额免费使用3度电、3吨水,超出水电量按实际使用量计费.
学生寝室超额使用的水电费原则上通过银行批扣收取,要求学生以寝室为单位,填写《学生寝室委托银行扣款登记表》,选定本寝室一位同学代表作为扣取对象,委托计财处从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42·该同学工商银行卡中扣取,每个寝室成员应分担的水电费由该寝室内部协调结算.
第七章学生宿舍会客制度第三十五条学生社区内会客实行登记审批制度,访客必须出示有效证件,经社区门口保安和宿管员同意方可入内,并登记备案.
会客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小时,客人在21:00前必须离开宿舍楼.
第三十六条学生寝室严禁留宿校外人员.
第三十七条男女生寝室除工作人员外,异性一般不得入内.
进入异性学生寝室,必须到楼栋值班室登记,并在规定时间内离开,男女学生在同一寝室要注意举止文明.
第三十八条严禁异性学生留宿.
第八章社区学生组织和文化建设第三十九条发挥研究生会在社区的作用,引导广大研究生积极参与社区日常管理、环境维护、文化建设,培养入住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
研究生会是研究生工作部直接领导下的学生组织,研究生生会下设办公室、生活部、学术部、外联部、文娱部、体育部等部门.
其中,由生活部在社区负责开展社区文化活动、社区安全卫生检查、社区维权等工作和活动,组织全体研究生合力共建美丽社区家园.
第四十条充分发挥干部教师在社区育人工作中的作用,积极落实《温州医科大学干部教师联系学生寝室实施办法》,校领导、校中层干部、研究生工作部工作人员和导师分别联系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43·学生楼栋、楼层、寝室.
第四十一条研究生会、以及其他研究生组织可在社区开展各类文化建设活动.
第四十二条部分研究生公寓楼内配备有综合办公室,作为楼栋内学生朋辈交流、师生交流、以及其他活动开展的场所.
第四十三条学生楼栋视频播放系统、门厅信息栏、社区信息简报等平台,对社区管理、文明建设、安全卫生等情况进行宣传和通报.
第四十四条鼓励入住学生对寝室内部进行建设、布置,寝室布置力求整洁卫生、美观大方,展现寝室文化特色.
第九章文明寝室评定办法第四十五条为更好地建设学生寝室环境,改善学生生活、学习环境,每学年开展一次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文明寝室评定工作.
第四十六条学生寝室卫生管理和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文明寝室评定工作,学生社区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评定的组织工作,各学院做好研究生文明寝室的自评和推荐工作,评定工作接受师生的监督,研究生会、学生代表参与评定工作.
第四十七条在文明风范、环境卫生、遵纪守法、民主参与、特色建设等方面综合表现优秀的寝室可以评选校级文明寝室.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评选文明寝室的资格:(一)寝室成员有受违纪处分的;(二)寝室成员有酗酒或赌博现象的;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44·(三)寝室成员存放或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炊具的;第四十八条评定程序(一)学院自查.
各学院每单周组织一次学生寝室安全卫生检查,结合学生平时的记实考核,及时对研究生寝室进行表扬或批评.
(二)学校抽查.
学生社区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每双周牵头组织一次寝室安全卫生抽查,并将检查结果和学生在社区的记实考核情况及时反馈给各学院,并及时对研究生寝室进行表扬或批评.
(三)学院推荐文明寝室.
每学年末学院按学院总寝室数10%的比例,推荐校级文明寝室.
(四)学校审核评定校级文明寝室.
学生社区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召集学生寝室卫生管理和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对参评文明寝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的校级学生文明寝室予以发文表彰.
第十章学生社区记实考评第四十九条为培养学生在社区的文明行为习惯,提高学生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推进社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实施学生社区记实考评.
第五十条学生寝室卫生管理和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总体协调社区学生记实考评工作,考评过程实行校院两级考评综合评价,学生社区工作部(处)是学生社区记实考评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五十一条学生社区记实考评是思想品德表现测评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评学生在社区的行为表现,包括学生在社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45·区的文明风范、卫生素养、遵纪守法、民主参与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社区不文明行为包括:寝室安全卫生不合格、恶意拖欠水电费、夜间迟归、夜不归宿、在社区聚众赌博、酗酒、抽烟、打架、大声喧哗、自行车乱停乱放、寝室内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携带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寝室、在寝室饲养宠物、留宿校外人员、攀爬防护网、不尊重工作人员等.
第五十二条学生及其所在寝室在社区的相关表现,可根据"学生社区纪实考评项目表"给予相应的加分和减分,并作为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的重要依据.
学生社区纪实考评项目表类别内容分值加分项目所在支部、班级、寝室获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院级先进集体或其他同类奖项30/16/12/8/4分担任学生社区楼长/层长/寝室长职务5/3/1分减分项目寝室或个人因社区不文明行为受到部门级(学院级)通报批评-2分/次说明:1.
同类称号重复获奖或兼任学生社区多项职务者,均按最高级别计分,不予累加;2.
团体加分或减分,主要负责人按表中相应分值计分,其余成员按相应分值*0.
6计分;如无排序要求的,各成员按表中相应分值计分;3.
任职时间不足一届的2/3的社区职务不予加分;增补、升任的社区职务按任职时间在2/3以上的职务计分;任职加分视实际工作情况给分,由所在组织或部门进行考核;第十一章附则第五十三条本规定由温州医科大学学生社区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自2013年9月1日起实施.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46·温州医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校风学风建设,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优化学生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通过注册取得温州医科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来华留学生及其他类型学生的违纪处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或另行制定相关规定.
第三条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行为,学校应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学生的纪律处分按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学生在节假日期间或校外参加教育实习、考察、社会实践等社会活动中有违纪行为,应按本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五条纪律处分种类如下:(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
学生有违反温州医科大学管理制度的行为,但情节轻微、温医大[2013]30号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47·危害不大的,由学校或学生所在学院给予通报批评,予以警戒,督促其改正错误.
第六条留校察看处分的察看期限从处分决定之日起计算,期限为一年,毕业班学生留校察看期限至毕业离校之日止.
留校察看期间因故休学或者停学的,休学或者停学的时间不计入察看期内.
在察看期限内,根据学生的不同表现情况,分别处理如下:(一)学生没有违纪行为的,察看期满时,由本人申请,经学院讨论后提出建议,由学校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报请分管校领导批准,按期解除察看期;(二)学生虽有违纪行为,按规定尚不够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的,除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外,视情节给予延长察看期限半年或者一年,但察看期限累计不超过两年;(三)学生有违纪行为,按规定应当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的,均直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七条被开除学籍学生在处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办理离校手续,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逾期不办者,由学校给予办理.
被开除学籍的学生,由学校发给学习证明.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分:(一)违纪后隐瞒事实,或认错态度差的;(二)对检举人、证人及其他相关人员打击报复、恐吓的;(三)三人以上共同违纪的组织者、指挥者或在其中起主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48·要作用的;(四)有多种或多次违纪行为的;(五)在本校曾受过纪律处分,再次受纪律处分的;(六)其他应予以从重处分的行为.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从轻处分:(一)主动交代违纪事实,承认错误的;(二)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情况或者提供重要证据、线索,能主动提供情况揭发他人违法违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三)被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纪行为的;(四)危害后果轻微且取得对方书面谅解的;(五)其他应予以从轻处分的行为.
第十条经公安司法机关鉴定为限制责任能力者,可酌情从轻或减轻处分.
第十一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四)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五)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六)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49·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七)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第十二条学生处分的管理权限、程序:(一)学生违纪事件,一般情况下由所在学院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处分意见.
本专科生处分意见经学院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处审定,研究生处分意见报研究生院审定;(二)考试违纪及考试作弊事件由学校有关教学主管部门负责调查认定,提出处理建议后将有关材料移送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处理;(三)学校相关部门在其管理权限范围内发现学生违纪行为,应及时调查清楚,必要时报保卫处调查.
保卫处经办的治安事件,由保卫处提出处理建议,将材料送学院或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四)涉及不同学院的学生违纪事件,由学生工作处或研究生院及相关部门牵头,召集有关学院的主管领导,按本规定协调处理;(五)对事实清楚的违纪行为,有关学院或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应在收到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六)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学生所在学院应告知学生本人作出处分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听取学生或者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学生可以在收到处分告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学院或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提出陈述和申辩;(七)给予严重警告以下处分的,由学院讨论决定对违纪学生的处理,处理结果送学生工作处或研究生院审核备案,由分管校领导审批,予以发文公布;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50·(八)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处分的,由学院讨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由学生工作处或研究生院提出处理意见.
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由分管校领导审批,予以发文公布;开除学籍处分的,由分管校领导审核,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予以发文公布,并报浙江省教育厅备案;(九)学生所受到的纪律处分均以学校名义出具处分决定书.
处分决定书应当包括处分和处分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可以提出申诉及申诉的期限.
处分决定书由学生所在学院送达学生本人,由学生本人签收.
学生本人拒绝签字或因特殊情况不能签字的,由所在学院记录在案,并有两人以上在场人员签字证明已经送达.
处分决定书存入学生本人档案;(十)处分决定应在学校指定范围内公布.
对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等情况的,处分内容由学生工作处或研究生院决定是否公布.
第十三条受处分学生的申诉:(一)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二)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需要改变原处分决定的,由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学校重新研究决定;(三)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浙江省教育厅提出书面申诉.
第十四条本规定所称"以上"、"以下"包括本级、本数.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51·第二章分则第十五条有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行为;参加邪教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策划、实施煽动闹事或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国家安全,组织非法集会游行,破坏安定团结的:(一)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给予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二)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经教育不改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六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者,学校可酌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一)被处以管制、拘役、徒刑等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因情节轻微而免于刑事处罚或免于起诉者,可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二)被处以行政拘留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三)被处以警告、罚款等治安处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第十七条扰乱正常的办公、教学、生活等公共秩序,并造成不良影响者,学校视情节给予下列处分:(一)组织停课、罢课、罢餐等扰乱教学、生活等秩序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至开除学籍处分;(二)上课时起哄、取闹或刁难羞辱教师,破坏课堂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52·(三)在教室、宿舍等公共场所使用音响或喧哗起哄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不听劝阻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四)学生酗酒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五)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在寝室留宿他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六)在校内起哄闹事,燃放鞭炮,向窗外扔瓶子、桌凳或投掷燃烧物等物品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七)不服从学校工作人员管理,侮辱谩骂学校工作人员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八)违章使用电器(如电热棒、电炉等高功率电器)或明火的,可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引起火警、火灾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十八条侵犯和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正当权利的,学校视情况给予下列处分:(一)隐匿、毁弃或私拆他人信件,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二)伪造、变造、冒领、冒用、转让各种证件或证明文件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三)为达到个人目的,私刻、伪造公章,涂改伪造成绩单,伪造教师签名等行为者,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十九条非法藏匿、出售、服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精神类药品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二十条策划、参与打架斗殴者,学校视情节给予下列处分: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53·(一)虽未动手打人,但用言词侮辱或其他方式挑起事端,造成打架后果的,视情节和后果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二)动手打人未伤及他人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三)致他人轻微伤或轻伤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四)致他人重伤或死亡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五)持械打人,视情节轻重和后果,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六)策划、怂恿他人打架的,视其造成的后果,给予记过以上处分;(七)为他人提供凶器的,视其造成的后果,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八)伙同校外人员打架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九)结伙打群架,虽被及时劝阻未造成打架事件,但已造成严重影响的,为首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参与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已造成打架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为首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参与者给予严重警告至开除学籍处分;(十)私藏管制刀具,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第二十一条以各种手段非法占有、盗窃、诈骗国家、集体或私人财物者,除如数偿还和按公安机关有关规定处罚外,学校视情节给予下列处分:(一)涉案价值不足一千元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二)涉案价值一千元以上不足三千元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54·(三)涉案价值三千元以上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四)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五)经保卫或公安部门确认的撬窃者,未窃得财物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六)拾物不还,非法占有遗失物或他人财物的,视情节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七)购买赃物或来历不明的物品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八)诈骗、抢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九)盗窃公文印章、档案等物品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十)为盗窃者提供信息、盗窃工具或进行掩盖、窝赃者,与盗窃者同论.
第二十二条损坏公共财物者,除照价赔偿外,学校视情节给予下列处分:(一)故意损坏财物价值不足一千元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二)故意损坏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三)故意损坏消防、治安、交通等特种设施须从重处罚;(四)过失损坏公共财物并赔偿及时的,酌情给予从轻处理或免于处理.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55·第二十三条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者,或为他人提供赌博场所、赌资或赌具者,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下列处分:(一)提供赌博场所、赌资或赌具者,给予警告处分;(二)一般参与者或初犯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组织者或首要分子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三)多次赌博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四)由赌博引起打架、斗殴或造成其他后果者,参照其他相应条款从重处分.
第二十四条从事非法传销活动者,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第二十五条收看、制作、传播黄色淫秽物品或其他非法物品者,给予下列处分:(一)收看淫秽书刊、网页、录像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二)涂写、书画淫秽文字、画像,制作、复制、出售、出租、出卖或传播淫秽物品者,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二十六条严重违反公序良俗者,给予下列处分:(一)调戏、侮辱、猥亵、发送骚扰短信或以其他方式严重骚扰他人的,视情节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二)卖淫、嫖娼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二十七条对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违纪者,分别给予下列处分:(一)混淆视听、制造混乱言论,发表、传播有损学校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56·和他人正当利益的言论,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二)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者,故意使用各种黑客软件或电子邮件攻击程序者或对计算机系统、网络造成损害者,视后果严重程度,给予记过以上处分;(三)散播妨碍社会安定和国家安全言论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四)有其他违反国家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的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二十八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席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者,视情节给予下列处分:(一)一学期内累计十至十五学时的,给予警告处分;(二)一学期内累计十六至二十学时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三)一学期内累计二十一至三十学时的,给予记过处分;(四)一学期内累计三十一学时以上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第二十九条考试违纪及考试作弊者,视其情节,给予下列处分:(一)考试违纪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1.
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57·2.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3.
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4.
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5.
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6.
在考试用桌上或身体上涂写任何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和符号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1.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或冒名代替他人参加考试;2.
使用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包括携带手机并使手机处于开机状态);3.
参与三人以上共同作弊的;4.
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1.
组织三人以上共同作弊的;2.
再次作弊的.
(五)其他作弊行为,可视情节参照(二)(三)(四)条款给予相应处分.
第三十条违反学术纪律、损坏实验室仪器设备者,视其情节,给予下列处分:(一)故意夸大研究成果的科技含量、经济价值和社会影响,且已造成不良后果;为增加个人学术成果数量将内容无实质差异的成果作为多项成果发表,且已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58·节轻重,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二)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1.
抄袭他人作品的内容与文字;将他人作品改头换面据为己有;在公开发表作品中,不加注明使用他人成果的;2.
在没有参与创作的作品中署名;偷换署名或通过不正当手段改动署名顺序;未经他人同意将合作的研究成果私自发表、公布或转让的;3.
填报、提供虚假的学术成果;伪造、变造专家意见、证书或其他证明学术能力的材料的;4.
虚构、篡改试验结果或统计资料的;5.
未经同意,擅自将实验材料赠送或出卖给他人的;6.
有意损坏实验室仪器设备,影响正常研究工作的或造成实验室严重经济损失的;7.
泄露实验室研究工作机密的.
第三十一条对违纪行为做伪证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没有列举的其它违纪行为,参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处理.
第三章附则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59·温州医学院考生考试违规的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各类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考试是指学校的教育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的考试、学校组织的招生考试、学校负责组织实施的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等.
第二章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第三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见《温州医学院考场规则》),包括处于关机状态的手机进入考场,且未放在指定位置的;(二)未在指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打暗号或者手势的;(五)在考场或者考场周围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温医〔2012〕96号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60·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四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或在桌面、身体上及座位旁书写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的;(二)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四)使用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或使手机处于开机状态的;(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或者冒名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61·的;(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九)毕业论文(设计)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十)其他作弊行为.
第五条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二)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三)由于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考生有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当次参加考试的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违纪处分.
第六条考生有本规定第三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参加考试的科目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违纪处分;考生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62·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学校宣布证书无效,责令其交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第八条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是在校生的,由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由学校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学校按照作弊行为记录并向有关单位公开其个人基本信息.
第九条学生严重违反考场纪律或者作弊的,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零分,并由学校视其违纪或者作弊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不得参加正常补考.
本专科生学期补考或重修考试作弊者,取消该课程毕业前补考机会;毕业前补考作弊者,取消其结业后一年内该课程重修机会;毕业环节考试作弊者,取消其第一次该项目毕业环节补考机会;结业学生返校参加毕业环节补考或课程重修考试作弊者,取消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的资格.
第三章违规行为处理核实程序第十条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实施本规定第三条、第四条所列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如实记录;对考生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等,应予暂扣.
考生违规记录作为认定考生违规事实的依据,应当由两名以上(含两名)监考员或者考场巡视员、督考员签字确认.
考试工作人员应当向违纪考生告知违规记录的内容,对暂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63·扣的考生物品应填写收据.
第十一条发现本规定第五条所列行为的,应当由两名以上(含两名)工作人员进行事实调查,收集、保存相应的证据材料,并在调查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对所涉及考生的违规行为进行认定.
第十二条考试负责部门汇总考生违规记录,汇总情况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定后,报送学校教学主管部门,并由教学主管部门复核后报学生处或研究生工作部依据相应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规定由教务处、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本规定从2012/2013学年开始施行,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64·温州医科大学学生申诉处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推进依法治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通过注册取得温州医科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第三条学生提出申诉的范围:对学校作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违规、违纪处分等有异议.
第二章申诉处理组织第四条温州医科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申诉处理委员会)是受理学生申诉的工作组织.
第五条申诉处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委员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申诉处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学生工作处.
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可要求学院、有关部门对申诉的审核调查工作予以协助和配合.
第六条申诉处理委员会的职责是:(一)受理申诉人的申诉;温医大[2013]30号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65·(二)调查核实学生申诉的问题;(三)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章申诉处理程序第七条申诉处理程序由提出申诉、受理申诉和做出处理意见三个环节组成,依次进行.
第八条学生申诉的提出.
学校对学生做出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处分决定,应当出具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书,送交本人.
决定书应包括处理意见和处理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可以提出申诉及申诉的期限.
学生对处分决定或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申诉要以书面形式,写明申诉理由及要求,直接报送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
从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学生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学校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
第九条申诉受理的条件:(一)申诉方认为学校原决定适用规定错误的;(二)申诉方认为学校原决定程序不符合规定的;(三)申诉方提出学校原决定依据的事实不清或有新的证据证明与事实不符的;(四)有证据证明做出决定的部门或个人有徇私枉法行为的.
第十条对学生申诉的受理.
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接到申诉书后,应当立即对申诉人的资格和申诉条件进行审查受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66·理,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做出如下处理:(一)对于符合申诉条件的予以受理并进行登记;(二)对于不符合申诉条件的,向申诉人做出不予受理的答复;(三)对于申诉书未说清申诉理由和要求的,要求其重新提交申诉书.
第十一条受理申诉的处理.
申诉处理委员会应对决定受理的学生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决定受理的学生申诉进行全面的调查核实,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维持原处理决定、变更原处理决定和撤销原处理决定等不同的处理意见,并将复查决定书面告知申诉人.
第十二条申诉处理意见必须获得申诉处理委员会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第十三条申诉处理意见要对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和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决定做出变更、撤销原处理决定的,须由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申诉处理意见要对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决定进行变更、撤销的,须由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学校重新研究决定.
第十四条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应根据申诉委员会的处理意见和学校决定制作复查决定书,并送达给申诉人.
第十五条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应将申诉处理意见书和复查决定书送达给原决定做出机构和学校相关部门.
第十六条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浙江省教育厅提出书面申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67·诉.
第十七条申诉和处理期间,原决定继续有效.
第四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由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68·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科研记录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校研究生科学研究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和培养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体在学研究生,包括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
第三条科研记录是指研究生在进行科学研究过程中,应用实验、观察、调查或资料分析等方法,根据实际情况直接记录或统计形成的各种数据、文字、图表、图片、照片、声像等原始资料,是进行科学实验过程中对所获得的原始资料的直接记录和对这些记录的相关分析,可作为不同时期深入进行相关研究的基础资料.
第四条科研记录的要求(一)科研记录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客观,一要能反映现场状态的全部信息,二要能够再现,具备重现性.
科研记录应作为发表文章、科研成果申请时必备的审核材料.
(二)科研记录中必须注明实验日期,记录格式为****年**月**日,研究人员应保证每日均有记录.
每次研究记录完成后,应由研究负责人和记录人在记录后签名、并签署记录时间.
(三)科研记录填写时要用钢笔或签字笔,不准用铅笔,所有项目都应填写完整,由本人亲笔书.
温医大研〔2013〕43号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69·(四)科研记录应详细、清楚、使其它人能够看懂,特殊记号须在记录本中予以特别说明.
实验记录书写时应前后连接,不得遗留大量空白.
(五)科研记录不得随意删除、修改或增减数据.
如必须修改,须在修改处划一斜线,不可完全涂黑,保证修改前记录能够辨认,并应由修改人签字,注明修改时间及原因.
(六)科研记录需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如KN,mpa,mPa等.
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原始记录中实验数据的有效位数,应与相应的标准、规程规定的精度相适应,并按GB8170-1987《数值修约规则》中的规定进行数值取舍.
(七)如科研原始数据涉及电脑导出,应打印后,整齐贴于实验记录本上,并注明日期、仪器机型及电子版原始数据存放地址,以备核查.
第五条科研记录的内容通常应该包括课题名称、研究目的、实验(调查)设计方案、实验(调查)时间、实验材料、实验(调查)方法、研究过程、观察指标、研究结果和结果分析等内容.
第六条科研原始记录本(一)科研记录必须使用研究生院统一印制的带有页码编号的科研原始记录本.
(二)每项研究课题应使用一本专用的科研原始记录本,不同研究课题的实验不得混合记录.
(三)如有多本科研原始记录本,必须明确编号,注明起讫日期.
(四)每位研究人员应建立一个实验档案袋,保存记录本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70·及其原始数据,记录本和原始数据一律不准带离实验室.
如果涉及到专利问题要做好保密工作.
(五)科研记录应妥善保存,避免水浸、墨污、卷边,保持整洁、完好、无破损、不丢失.
第七条科研记录的签署、检查和存档(一)各课题组要形成实验结果的周报告、季度报告及年报告制度.
课题负责人或导师要对研究生的科研记录定期检查,并在记录手册上签署检查意见和检查日期,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次.
各学院、附属医院要定期落实检查制度,半年检查一次.
研究生院将不定期地对研究生的科研记录进行抽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布.
(二)每项研究课题结束或研究人员因毕业等原因离开实验室,学院将统一核查实验记录本及原始数据,并统一保管存放.
(三)科研记录检查是研究生中期考核的主要内容.
科研记录检查不合格者,中期考核不得通过.
(四)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会上,应提交《科研原始记录本》供答辩委员会查阅、质疑.
(五)完成论文答辩后,研究生应将《科研原始记录本》上交;经导师及学院审核,交学校统一保存,方可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六)研究生科研数据、实验材料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属实验室,由导师具体负责管理.
学生未经导师许可,不得擅自使用.
第八条本规定由党委研工部、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规定自2014级全日制研究生起实施.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71·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校研究生的对外交流,提升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水平,规范研究生出国(境)的管理和有关手续办理等服务工作,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校正式注册的中国籍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条项目类别一、公派出国(境)研究生,包括国家公派、单位公派.
国家公派出国(境)研究生是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等资助方式出国留学的人员,包括攻读学位和联合培养,以及国家组织的其他公费项目派出的研究生.
单位公派出国(境)研究生是指参加由学校、学院或导师资助的校(院)际交流项目、国际学术会议、科研合作项目的研究生.
二、自费出国(境)研究生,包括自费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国际交流项目、自费留学等项目的研究生.
第四条出国(境)研究生项目管理机构一、学校成立由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合处/港澳台办)、研究生院、计划财务处、相关学院组成的研究生出国(境)交流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负责项目温医大研〔2014〕07号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72·协调.
二、国合处/港澳台办负责拓宽对外交流渠道,协助联系国外高校或机构、协调相关部门、指导学生进行项目申请等事项.
三、研究生院负责落实合作协议、选拔与派出、学籍管理、学分与成绩认定、出国(境)研究生的政治审查、安全教育等具体事项.
四、计划财务处负责根据协议对公派出国(境)研究生的费用进行审核和发放.
五、各学院负责对本单位的申请人进行初选,负责对出国(境)研究生进行日常联络与管理,包括返校报到注册等工作.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五条出国(境)研究生项目申请的基本条件一、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能顺利完成出国(境)学习任务;二、有符合项目规定要求的学习、科研能力和外语水平;三、具有在国(境)外学习和生活的经济能力,已交清应缴学校的各项费用;四、其国内监护人同意;五、符合项目规定的特殊要求;六、承诺履行交流项目协议的有关义务和本暂行办法的相关条款.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73·第三章选拔与派出第六条公派出国(境)研究生项目的选拔一、国家公派及校际交流项目1、研究生院根据有关通知做好相关学院和人员的通知工作;2、申请人根据通知的要求,经导师同意,向所在学院递交申请材料;3、各学院按照通知所规定的条件和给本单位下达的名额进行初选;4、学校相关部门对初选名单进行审核或面试,确定拟入选名单并进行公示.
二、学院交流项目、国际学术会议、科研合作项目1、学院发布交流项目、国际学术会议、科研合作等相关通知;2、由导师根据学生的个人素养、学习能力和科研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推荐合适人选,研究生本人根据要求向所在学院递交申请材料;3、学院、经费主管部门审核同意;4、研究生院审核并公示.
研究生院定期将研究生出国(境)情况提交国合处备案.
第七条公派出国(境)研究生项目的派出一、研究生填写《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出国(境)审批表》,同时提交各类项目所规定提供的材料(包括外方教育机构的录取通知书、邀请信、科研合作协议书、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书、国际会议通知等),经导师、学院、经费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74·二、获批的公派出国(境)研究生签订《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出国(境)学习协议书》、《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外出安全责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三、公派出国(境)研究生自行办理出国(境)项目所需的护照(港澳通行证、赴台证)、签证等有关出国(境)手续;四、研究生完成国(境)外交流学习任务后必须按时返校,两周内向所在学院报到,并填写《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出国(境)学习交流总结》交至所在学院,学院对其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材料汇总交至研究生院,考核结果作为获得研究生国际交流奖助学金的依据.
第八条自费出国(境)研究生派出一、自费参加学校或学院自费留学或自费短期交流等项目的研究生,其申请、选拔、派出程序同公派出国(境)研究生.
二、自费出国(境)研究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生活费、学费、交通费等,均由本人自理.
三、未经导师、单位同意的因私自费出国(境)留学者,须按规定办理退学和离校手续.
第四章国外交流与管理第九条公派出国(境)研究生和自费参加学校或学院自费留学或自费短期交流等项目的研究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研究生除外)在国外学习、研究时间连续计算在总学习年限中.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75·第十条公派出国(境)研究生应勤奋学习,提高效率,与导师和学院保持经常联系,在规定留学期限内完成学业并按期回校.
第十一条各学院应积极关心研究生在国(境)外学习期间思想和学习情况并定期进行联系.
导师应及时指导研究生制定研修计划,并督促研究生按照计划执行.
第十二条出国(境)研究生向双方学校申请学位的,按双方学校相关协议执行.
申请温州医科大学学位的,须符合温州医科大学学位授予的相关条件.
第十三条公派出国(境)研究生国际交流的资助经费,主要用于研究生在国(境)外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医疗保险费等.
一、国家公派出国(境)研究生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或其他形式国家资助,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或其他国家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单位公派出国(境)研究生可按照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等相关规定申请研究生国际交流奖助学金.
1、公派出国(境)研究生按期回国,提交《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出国(境)学习交流总结》,并提供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出国(境)审批表及协议书原件、护照证件出入境记录页复印件、交通等票据,经导师和学院考核,研究生院根据考核结果核定奖助学金发放标准,最后由计划财务处负责发放国际交流奖助学金.
2、如确因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提前或延后回校者,国际交流奖助学金的发放按照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76·3、公派出国(境)研究生单方面终止协议、未完成留学计划擅自提前回国、从事与学业无关活动严重影响学习、表现极为恶劣,学校可取消部分或全部国际交流奖助学金.
第十四条出国(境)的研究生应按规定正常交纳本校的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外方所需的相关费用按相关协议执行.
第十五条出国(境)研究生必须按照批准时限如期返校.
研究生擅自超过批准出国(境)返校时限或延期未经批准未返校者,根据《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处理.
第十六条在国(境)外学习交流期间,研究生应自觉维护祖国荣誉,遵守我国和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当地人民的风俗习惯,与当地人民友好交往.
遇到关系国家和学校利益及声誉的大事应及时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或机构和学校报告.
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学校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对纪律涣散、从事与学业无关的活动并严重影响学习、留学院校和外方导师反映其表现恶劣者,学院和导师一经发现应给予批评教育;对仍不改正者,要及时报告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对违反《协议书》约定的违约行为,研究生院根据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协议书》有关条款对违约人进行违约追偿.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由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77·1: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国(境)学习协议书甲方:温州医科大学乙方:研究生(签名)丙方:研究生在国内的第一导师(签名)按照《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乙方公派出国(境)研究生学习项目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根据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国(境)学习,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
所赴国家或地区为,单位或机构为,进行事项,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乙方按时、按规定完成学习任务,甲方为乙方提供或保障国际交流奖助学金,用于资助乙方在国(境)外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医疗保险费等.
奖助学金金额为: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
第三条乙方可向学校财务部门预借国际交流奖助学金,预借金额最多不超过国际交流奖助学金总额的70%,作为其在国(境)外的日常开支.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1、审核乙方出国(境)最终资格,对乙方出国(境)给予必要的指导.
2、向乙方提供有关出国(境)学习的咨询和服务.
编号:年号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78·第五条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勤奋学习,提高效率,保证完成规定的出国(境)学习计划,在规定期限内学成回国,并取得规定成绩或成果(详见《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出国境培养协议》).
2、出国(境)期间不从事有损祖国利益和安全的活动,自觉维护祖国荣誉;遵守我国和留学所在国法律;尊重当地人民的风俗习惯,与当地人民友好交往.
出国(境)学生应注意安全,如遭受损害或造成他人、集体人身财产损失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3、甲方发给乙方的奖助学金中已包含医疗保险费用,乙方出国后应按照留学所在国要求及时购买保险.
因未购买保险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理.
4、未经甲方和丙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确定的期限、国家、身份和计划.
5、乙方在国(境)外期间与学校保持经常联系,定期向丙方汇报学习情况,每学期至少2次.
6.
乙方应遵守《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丙方的义务:1、对于丙方资助的交流项目,丙方应积极落实奖助学金,为研究生出国(境)提供资金支持.
2、为保证乙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确定丙方为乙方的保证人.
丙方应认真协助甲方督促乙方履行协议并按期回国.
3、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丙方应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79·违约赔偿责任.
第七条乙方学成回国后需向学院提交《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出国(境)学习交流总结》,经考核合格后,可凭出国(境)审批表原件、协议书原件、往返机票等材料向甲方提出国际交流奖助学金的申请.
甲方根据学院的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核实、发放国际交流奖助学金、核销乙方预借的奖助学金.
第八条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根据其违约事实,按照国家法律、教育部和甲方的有关规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对乙方在国外留学期间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放弃学校公派留学身份、擅自提前回国、擅自变更留学国家和留学身份、改变国籍、从事与留学计划无关的活动严重影响学习、表现恶劣、未按规定期限回国逾期等违反甲方规定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处理:1、甲方经核实后有权停发其资助费用,并要求乙方偿还全部资助费用和向甲方支付全部资助费用的30%作为违约金.
2、按照《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温州医科大学违纪处分规定》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九条在乙方违约而又未承担或不能完全承担经济责任的情况下,丙方作为保证人须承担赔偿责任(范围包括乙方预借的资助费用和应承担的违约金).
为此,丙方愿以本人固定工资收入作为担保.
丙方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乙方在国(境)外期间仍保留温州医科大学学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80·籍.
在国(境)外学习、研究时间连续计算在总学习年限中.
第十一条本协议书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签约各方均负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后,对本协议进行补充.
第十二条甲、乙、丙三方因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三条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各一份,乙方所在学院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年月日乙方:(签字)年月日丙方:(签字)年月日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81·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出国(境)审批表2:注:本表一式三份,研究生、学院及研究生院各执一份.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82·3: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外出安全责任协议书甲方:研究生所在学院乙方:研究生为了加强对外出访学、科研、实习期间研究生的管理,明确安全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如下协议:一、乙方外出访学、科研、实习期间,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
注意个人人身及财产安全、交通安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在外出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自负.
二、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供详细准确的外出学习地址、联系电话(包括变动后的地址及电话),以便联系.
三、乙方到达外出学习单位后立即与甲方指定的外出学习指导教师、导师联系,若遇到困难随时向甲方通报,以便甲方能够及时掌握情况并提供帮助.
四、乙方按照规定的实践教学进程安排计划,自觉参加毕业实践教学考核,并按时返校.
五、以上未尽事宜,视情况由双方协商处理.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研究生院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年月日研究生(签字)年月日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14)学生手册·183·4: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出国(境)学习交流总结注:本表需在研究生返校15日内完成填写交至学院,经学院考核汇总后交研究生院.
本表一式三份,学生本人、学院、研究生院各执一份.
华纳云怎么样?华纳云是香港老牌的IDC服务商,成立于2015年,主要提供中国香港/美国节点的服务器及网络安全产品、比如,香港服务器、香港云服务器、香港高防服务器、香港高防IP、美国云服务器、机柜出租以及云虚拟主机等。以极速 BGP 冗余网络、CN2 GIA 回国专线以及多年技能经验,帮助全球数十万家企业实现业务转型攀升。华纳云针对618返场活动,华纳云推出一系列热销产品活动,香港云服务器低至3折,...
DMIT怎么样?DMIT最近动作频繁,前几天刚刚上架了日本lite版VPS,正在酝酿上线日本高级网络VPS,又差不多在同一时间推出了美国cn2 gia线路不限流量的美国云服务器,不过价格太过昂贵。丐版只有30M带宽,月付179.99美元 !!目前,美国云服务器已经有个4个套餐,分别是,Premium(cn2 gia线路)、Lite(普通直连)、Premium Secure(带高防的cn2 gia线...
香港最便宜的vps要多少钱?最便宜的香港vps能用吗?香港vps无需备案,整体性能好,而且租用价格便宜,使用灵活,因为备受站长喜爱。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建站,都比较倾向于选择香港VPS。最便宜的香港vps能用吗?正因为有着诸多租用优势,香港VPS在业内颇受欢迎,租用需求量也在日益攀升。那么,对于新手用户来说,香港最便宜的vps租用有四大要点是务必要注意的,还有易探云香港vps租用最便宜的月付仅18元...
厦大保安骚扰女生为你推荐
认证在线代理phpwindphpwind怎么用?免费么?请详细说明2019支付宝五福支付宝五福是哪五福?zhuo爱大涿爱— 金鱼花火 、 歌词给我翻译过来。!即时通平台老司机进来 求个直播平台3g手机有哪些现在有哪些比较适用的3g手机?400电话查询如何辨别400电话的真伪?如何发帖子手机百度贴吧怎么发帖子?建站无忧前程无忧为何上市?drupal中文怎么导入Drupal中文语言包
域名反查 linode日本 idc测评网 tk域名 主机合租 panel1 php空间申请 河南移动m值兑换 空间技术网 raid10 香港亚马逊 阿里云手机官网 域名转入 国外代理服务器 xshell5注册码 windowsserver2008 防盗链 gotoassist nic 回程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