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英孚教育外教吸毒

英孚教育外教吸毒  时间:2021-04-25  阅读:()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上海师范大学二O二O年七月《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修订说明1、根据中央精神和国家的最新政策,为适应研究生教育快速发展的需要,我们对《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工作条例》进行了逐条修订.
2、本条例在修订过程中已广泛征求了导师和有关工作人员的意见,但不足之处在所难免,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不明之处或其他问题,请及时向研究生院反映.
3、本条例解释权归研究生院.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二二年七月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目录思政工作1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见1上海师范大学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实施细则(试行)10培养工作16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
16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
21学术型研究生公共课程设置的暂行办法.
29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公共课设置的暂行办法.
35研究生公共外语免修办法.
38研究生专业实习与社会实践管理办法.
40研究生赴校外(含外地)实习实践安全协议.
41学术型研究生实践实习环节考核办法.
44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考核办法.
46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建设及管理办法.
48加强研究生科研和创新能力培养的暂行规定.
51学术型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
53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
56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试行办法.
58旁听研究生课程的暂行办法.
62学籍管理64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2-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
64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与成绩考核的规定79学术型研究生提前毕业实施细则.
83研究生出国(出境)管理规定.
85超修业年限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87学位工作91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评定工作的规定.
91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评定工作的规定.
97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
102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试行办法.
110研究生学位论文全员双盲评审办法.
111奖励办法114研究生科研论文奖励条例.
114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
121毕业研究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办法指导意见.
124其他126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
126研究生考试违纪和考试作弊处理条例.
131研究生宿舍管理规定.
134研究生证管理规定.
140研究生办理保险理赔手续办法.
141研究生招生收费暂行办法.
142研究生信息管理暂行规定.
143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思政工作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0〕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及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提高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1.
研究生教育是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最高层次,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渠道.
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育人为本、德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2-育为先,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
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推动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是维护高等学校和社会稳定、建设和谐校园、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中发〔2004〕16号文件贯彻落实,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需要.
2.
总体上看,广大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状况是积极、健康、向上的.
但是,在一些研究生身上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理想信念模糊、集体观念淡薄、学术道德失范、知行不够统一等问题.
特别是研究生面临学业、就业、经济、婚恋等实际困难及压力,在成长发展过程中需要对其进一步加强教育引导.
中发〔2004〕16号文件下发以来,各地和高等学校按照文件有关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探索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形式和办法,取得了重要进展.
但是,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仍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相对薄弱的环节,部分高等学校重视不够,领导体制和工作体制尚不健全,缺乏相应的专职工作队伍,条件保障还不完全到位.
特别是面对研究生规模扩大、培养模式和管理方式发生变化的新情况新要求,还缺乏积极应对的有效办法.
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是当前全面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二、切实健全完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3-3.
建立健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高等学校要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专兼职队伍相结合、全校紧密配合、研究生自我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纳入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整体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检查和评估.
学校党委要有一名负责同志统筹负责包括研究生在内的各类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有专门的工作部门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
学校负责研究生培养和管理的行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与党委有关工作部门共同研究抓好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把思想政治教育渗透到研究生培养和管理的各个环节,贯穿到研究生培养和管理的全过程,做到思想政治教育与业务培养紧密结合,努力形成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格局.
4.
完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机构.
研究生数量达到一定规模的高等学校,原则上应该设立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全校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研究生规模较小的高等学校,可在研究生培养部门或党委学生工作部门设立专门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机构,选派专人负责有关工作.
院(系)党政要具体负责本院(系)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并落实具体责任人.
三、努力拓展新形势下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5.
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导作用.
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全过程,坚持不懈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学生头脑.
要认真落实《中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4-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调整的意见》(教社科〔2010〕2号)要求,做好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新方案试点和实施工作.
要贴近研究生思想和学习实际,以研究型教学为导向,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和教学模式,创新考试考核办法.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要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积极引导研究生在实践中进一步加深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内容的理解,不断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要积极发掘各类课程尤其是专业课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到研究生课程学习的各个环节,加强形势与政策教育,加强廉洁教育,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
6.
加强研究生学术文化建设.
要注意在研究生学术活动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促进研究生学术科研能力和思想道德素质同步提高,培养研究生不畏艰难的科学作风、严谨求实的优良学风、求新探异的创新意识、艰苦奋斗的创业品格、合作沟通的团队精神.
要积极引导研究生将学术研究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机结合起来,鼓励研究生参与国家重大科研课题.
要制订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加强对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教育,并将其纳入学校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
7.
广泛开展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
要强化研究生实践教育环节,将社会实践纳入研究生培养方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必要环节,做到有计划、有规范、有考核,形成长效机制.
要积极与企事业单位、部队、地方政府等共同建立研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5-究生社会实践基地,建立社会实践保障体系,安排必要的研究生社会实践专项经费.
研究生要结合个人专业知识和研究成果,以科研报告、技术开发和推广、挂职锻炼等形式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并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8.
加强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
要积极开展研究生心理健康普查、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等工作.
要根据研究生的心理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个体服务和团体辅导项目,帮助他们解决好情绪调节、环境适应、人格发展、人际交往、交友恋爱、择业就业等方面的困惑,增强心理调适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9.
努力解决研究生的实际问题.
要建立渠道,加强研究生与学校、导师及同学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及时发现他们的实际问题,并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帮助他们解决所面临的实际困难,排忧解难.
要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完善资助政策,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要关心研究生学习、科研、生活条件的改善,尽可能为研究生提供校内兼职岗位,承担教学、科研、管理辅助等"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工作.
要为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就业创业服务,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
鼓励研究生自主创业,引导他们结合国家需要和自身所长,到基层、西部和国家重点行业去建功立业.
四、充分发挥研究生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体作用10.
大力加强研究生党建工作.
研究生党支部是发挥研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6-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主体作用的重要组织依托.
高等学校要加强研究生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把研究生党支部建在班上.
要加强党支部建设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要积极探索符合研究生特点的组织生活形式,尝试在学科、实验室、课题组等建立党的组织,使党员教育与研究生的实践需求相结合、与研究生的学术科研相结合、与研究生的成长成才相结合,提升研究生党员教育的有效性,引导研究生党员在创先争优中加强党性锻炼,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1.
大力加强研究生团学组织和班级建设.
共青团组织、研究生会、研究生社团等团学组织和研究生班级是发挥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主体作用的具体组织形式.
高等学校要充分发挥研究生团学组织和班级在教育、团结和联系研究生方面的优势,针对研究生特点,开展富于思想性、教育性的各类活动,浓厚学术氛围,丰富校园文化,为广大研究生成长成才服务.
要充分发挥网络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加快推进"易班"等学生网上互动社区建设.
研究生团组织要加强对研究生校园文化活动的指导,并积极为各类研究生群众组织开展活动创造条件,为研究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搭建平台.
12.
充分调动和发挥研究生自我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
研究生文化水平高、民主参与意识突出、自我管理能力较强,在思想政治素质的培养和成长成才的过程中,更应体现自身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参与性.
要积极为研究生开展自我教育创造条件,指导和帮助他们在完成学业的同时提高自身思想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7-政治素质,增长才干,全面发展.
要加强研究生骨干培养,发挥其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榜样带动作用.
要鼓励优秀研究生担任本科生的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发挥他们在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引导他们在参与育人的过程中加强自我教育.
要注重表彰和宣传研究生中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研究生自我教育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五、切实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13.
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是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保证.
高等学校要根据研究生的特点和教育规律,建立起以研究生导师和辅导员为主体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
同时,要明确专门的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负责组织协调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相应作用.
14.
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首要责任人的作用.
教书和育人是导师的两大基本职责.
导师负有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首要责任.
导师要了解掌握研究生的思想状况,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在教学和科研实践中培养研究生良好的学风,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学术道德规范;要对研究生进行就业指导,鼓励他们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高等学校要定期组织导师开展教书育人工作经验交流,定期评选优秀导师,不断提高导师育人水平.
要积极构建研究生导师育人的有效机制,完善相关政策,明确导师的责任与义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8-务,鼓励导师参与到研究生党团和班集体建设及各类活动中,有效调动导师育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要把育人作为遴选研究生导师的必要条件,实施"一票否决"制.
要制订导师教书育人工作的考核奖惩办法,定期进行考核检查.
15.
建设一支以专职为骨干、专兼结合的研究生辅导员队伍.
高等学校要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选聘一定数量的硕士学位以上优秀毕业生专职从事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加强培养培训,使他们成为研究生辅导员的骨干,支持他们把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专业去建设、作为职业去发展、作为事业去追求,成为专门人才.
要充分利用青年教师资源,作为研究生辅导员配备的重要补充.
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的要求,制定政策,创造条件,有计划地选拔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新上岗专业课年轻教师充实到研究生辅导员队伍中,专职从事一定时间的辅导员工作,并选聘部分优秀教师、博士生兼职从事研究生辅导员工作.
六、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提供保障16.
加强对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领导.
高等学校党委和行政部门要定期听取关于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要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年度经费预算中安排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经费.
要把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对高等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列入高等学校党建和研究生教育评估体系,一并检查评估.
17.
努力形成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合力.
高等学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9-校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承担起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责任.
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具体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信息,调动各方面的育人积极性.
研究生教育职能管理部门要注意运用政策法规、资源配置、信息服务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配合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把思想政治教育始终贯穿于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促进专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协调发展.
其他各有关部门要立足实际,积极配合,做好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
18.
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研究.
高等学校要认真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相适应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特点和规律,为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依据.
要加强从事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学术研究机构和团体的建设,发挥其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决策咨询、工作指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各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和高等学校党委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意见和细则.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七日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0-上海师范大学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实施细则(试行)校发〔2018〕2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导师(以下简称导师)的首要职责,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导师队伍,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书和育人、言传和身教、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创新研究生指导方式,潜心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做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第二章导师基本素质要求第三条政治素质过硬.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将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第四条师德师风高尚.
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1-人师表,爱岗敬业,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感染、引导学生;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自觉维护公平正义和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科学选才,规范招生,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尽职尽责,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及时给予研究生启发和指导;有仁爱之心,以德育人,以文化人.
第五条业务素质精湛.
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执着的学术追求,秉承先进教育理念,重视课程前沿引领,创新教学模式,丰富教学手段;不断提升指导能力,具有指导研究生的学术水平,着力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满足学校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管理等方面的文件要求.
第三章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第六条落实导师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专业培养方面的基本岗位职责,导师要把思想政治教育和研究生专业学习、科学研究、实践实训指导等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七要":(一)要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在加强导师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建设的同时,引导研究生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并努力为远大理想而奋斗,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及时了解研究生思想动态,与研究生进行谈心活动,加强心理健康指导;积极参加各类立德树人培训,支持研究生积极参加党团活动.
(二)要引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2-培养研究生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自觉遵守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强化学术规范训练,亲自审核研究生学位论文,杜绝抄袭剽窃、实验作假、数据造假、买卖代写等行为;培养研究生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三)要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按照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理念,积极参与制定并执行研究生培养计划,统筹安排实践与科研活动,强化学术指导.
指导研究生确定研究方向,深入开展研究;营造和谐的学术环境,为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提供有利条件,培养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引导研究生跟踪学科前沿,开拓学术视野,进行学术研讨,指导研究生发表各类研究成果.
(四)要培养研究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加强与校内外单位的合作,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专业实践活动,提高研究生创新实践应用能力,培养研究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支持和指导研究生将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推动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协同做好研究生校外实践的安全教育,杜绝实践过程中的安全事故.
引导研究生树立择业就业观,对有创业想法的研究生,鼓励其进行创业实践.
(五)要增强研究生的社会责任感教育研究生热爱集体、关爱他人、互助合作、乐于奉献;提高研究生明辨事非、维护公平的能力,培养研究生的法律意识和伦理责任感;加强人生规划指导,支持研究生参与各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3-种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培养研究生的国际视野和家国情怀,积极致力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努力成为世界文明进步的积极推动者.
(六)要不断改善研究生培养条件根据不同学科、类别的研究生培养要求,积极为研究生的学习和成长创造条件,为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提供有利条件;鼓励研究生参与各种学术交流和研讨活动;积极创设良好的学术交流平台,增加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和学术交流的机会;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并根据实际情况,为研究生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
(七)要注重对研究生的人文关怀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渠道,可利用微信、邮件等加强交流,引导研究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科研、生活习惯,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及时解决思想问题,尽力解决科研问题和生活问题;了解学生成长环境和过程,在关心帮助研究生的过程中做好教育和引导工作.
加强与研究生的交流与沟通,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关注研究生的学业压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供相应的支持和鼓励,保护研究生合法权益;关注研究生的就业压力,引导研究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关心研究生生活和身心健康,不断提升研究生敢于面对困难挫折的良好心理素质.
第四章导师评价激励机制第七条进一步完善评价考核机制.
把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作为年度考核的核心内容,突出教育教学业绩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4-评价.
学校制订有一系列的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制度,如《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师德师风规范》等制度,加强对拟录用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察,对教授副教授进行年度考核.
在学院年度绩效考核中,包含导师立德树人和学术规范等重要指标.
在每年研究生导师遴选中,强调导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为人师表等导师职责.
每年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抽检中,凡出现"有问题论文"或"学术不端"现象的研究生导师,采取如约谈导师、停招一年或取消导师招生资格等处理办法.
第八条导师被反映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后认定其为评价不合格;情节特别严重引发社会舆情事件的,取消其导师资格,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一)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讲授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社会伦理的内容,传播宗教,或发表有损学校声誉形象的负面言论引起较大社会影响的;(二)在招生中以权谋私、徇私舞弊,违反招生的相关规定;(三)违反有关规定,克扣研究生相关费用或让研究生承担不合理的相关费用的;(四)突破道德底线,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五)其他违反相关规定行为的.
第九条学校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评价考核结果,作为人才引进、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绩效分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鉴定、引导、激励和教育功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5-能.
强化示范引领,对立德树人成绩突出的研究生导师,给予一定的宣传、表彰与奖励.
强化督导教育,对未能履行立德树人职责的研究生导师,视情况采取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对有违反师德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细则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上海师范大学2018年9月14日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6-培养工作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为了加强本校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不断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教育部《博士生培养工作暂行规程》(征求意见稿)和《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研究生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特对本校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一、培养目标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研究或技术上具有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是:1.
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7-2.
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学科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
身体和心理健康.
二、学习年限博士研究生学制3年,如确有必要经批准最多可延长学习年限3年.
延长满3年,仍然不能完成学位论文,或者学位论文不合格者,应予退学.
原则上不批准提前毕业.
三、培养方案1.
培养方案是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和质量检查的基本依据,按一级或二级学科制定.
培养方案须体现本学位点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对培养目标、学习年限、研究方向、学位课程、考试要求、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等做出相应的规定.
2.
培养方案由本学位点导师或指导小组成员按照学科要求制定,经本学位点负责人审核,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四、培养计划1.
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导师应结合博士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培养计划,须对课程学习、文献阅读、实验操作、科学研究、开题报告、预答辩、学位论文、实践环节、社会调查等教学要求和进度做出计划.
导师应充分注意因材施教,发挥博士研究生的特长和创造性.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8-2.
培养计划经博士生导师、学位点负责人同意后执行,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研究生院负责对各学位点的培养计划进行规范、审查和督行.
五、培养方式1.
坚持按照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学术规律和规范制订科学合理的培养方式,使博士研究生能够在导师的言传身教下,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传承和弘扬学科特色,并以此规定博士研究生应具有的知识结构和配套课程.
加强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使之具有独立从事创造性研究工作的能力.
2.
博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由导师指定范围,以自学为主,也可采取讲授、课堂讨论等方式.
考试或考查方式,可以采取学术报告、读书笔记、学术论文等多种形式.
3.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采取导师负责与指导小组指导相结合的方式.
在充分信任和发挥导师和学术团队作用的同时,还要注意发挥学科群的整体优势,促进学科交叉与更新.
4.
努力拓宽与校外科研机构、政府部门、企业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渠道.
5.
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积极探索国际联合培养的新渠道,为博士研究生创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六、实行学分制博士研究生至少应取得20学分,其中公共英语课2学分,公共政治理论课3学分;专业课程:基础理论课一门3学分,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9-专业必修课一门3学分,专业选修课3-4门8学分(其中专业外语为限定选修课,2学分),学术前沿讲座1学分.
七、公共和专业课程的基本要求1.
公共政治理论课.
以研读马克思主义原著为主,结合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辅以介绍其他学派和学术思潮,引导博士研究生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开展研究工作.
公共政治理论课共设两门,一门为必修课,一门为选修课.
2.
公共外语课程.
主要开设公共英语和日语课程.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时所选的外语语种一般作为第一外语课程,要求博士研究生能熟练阅读本学科的外文资料,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初步的听说能力,并通过学位课程考试.
第一外语课教学安排在第一或第二学期,共64学时.
第二外语课程的开设,由各学位点根据培养方案确定,要求博士研究生具有阅读本学科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
3.
基础理论课.
按照强化基础理论知识和综合实验能力的要求,须在二级学科层面设置基础理论课.
基础理论课一般在第一学期开设,考试方式由导师确定.
4.
专业必修课.
按照深化学术研究和专业实验能力的要求,须在二级学科层面设置专业必修课.
专业必修课一般在第二学期开设,考试方式由导师确定.
5.
专业选修课.
按照提升跨学科综合研究能力的要求,原则上须在一级学科层面设置专业选修课.
专业选修课一般在第一学年开设,应不少于二门,考试方式由导师确定.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20-6.
学术前沿讲座(含讨论班).
为了促进博士研究生主动了解学科前沿的学术动态,各学位点应积极邀请国内外名师来校讲学,并规定博士研究生听取学术讲座或参加学术讨论的次数,以及考查的要求和方式.
7.
同等学力博士研究生须补修所学专业硕士学位阶段的基础课3门,跨专业攻读的博士研究生须完成导师规定补修的课程,以上皆须通过补修课程的考试,不计学分.
八、中期考核博士研究生在第五学期结束前完成中期考核,主要包括研修课程、开题报告、发表论文、预答辩等内容,具体考核要求参照《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
九、来华留学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要求来华留学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要求,基本参照我校同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可免修公共政治理论课,但须选修其他学位课程补足20学分.
以汉语为第一外语的各地来华留学生,须参加汉语水平考试,并达到新HSK六级以上水平.
来自港澳台地区的博士研究生,若第一外语为英语,可与其他博士研究生同堂上课,同卷考试,成绩合格,给予学分;免政治课,但须选修学位课程补足学分.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21-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研究生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为适应本校研究生教育快速发展的需要,特对《上海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一、培养目标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教学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具体要求硕士研究生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具有高尚的学术道德品质;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在理论素养和专业上的要求:1.
掌握马克思主义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2.
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3.
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专业教学和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4.
熟练运用一门外语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并能用外文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22-撰写学位论文摘要;5.
身体和心理健康.
三、学习年限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3年,如确有必要经批准可至多延长学习年限2年.
延长学习年限2年期满后仍然不能毕业者,应予退学.
四、培养方式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以导师指导为主,也可采取导师小组指导的方式.
培养环节具体分为课程学习、实践实习、学位论文撰写等三个部分.
在培养过程中,导师必须讲授硕士研究生的专业课程,指导硕士研究生的实践实习活动,指导硕士研究生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撰写学位论文;采用的教材,应反映本专业国内外的先进水平;导师应当因材施教,充分发挥硕士研究生的个人特长和才能;导师可以结合专业需要,有计划地邀请校内外专家来校讲学,或让硕士研究生到兄弟院校和科研单位听课;有条件的专业,可与兄弟院校、科研单位共同协作培养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应该参加所属教研室的有关学术活动.
专业型研究生应当实行双导师制,其中一位为校内导师,另一位来自实际工作部门相关领域.
五、实行学分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至少应取得28学分.
其中,公共外语课1门,2学分;政治理论课2门,共3学分;学位基础课3门以上,至少9学分;学位专业必修课3门以上,至少9学分;学位选修课2门以上(其中专业外语为限定选修课,2学分),至少4学分;研究生通识课1门,1学分.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23-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分设置应不低于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具体参见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当年的培养方案.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提前修满专业规定的学分,完成中期考核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可申请提前毕业和授予学位.
具体见"研究生提前毕业实施细则".
凡申请提前毕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须缴纳第三年全部培养费.
六、课程设置1.
公共政治理论课.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需学习两门公共政治理论课,共3学分.
所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统一开设公共政治必修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文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开设公共政治选修课《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学分;理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开设公共政治选修课《自然辩证法概论》,1学分.
公共政治必修课与选修课分别在第一学年的两个学期进行.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开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或《自然辩证法概论》,均为2学分.
2.
公共外语课.
硕士研究生一般只要求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有条件者可选修第二外语.
学校开设公共英语、日语等课程.
研究生入学考试时所选择的外语语种可作为第一外语,必须选定后修满学分.
如入学考试时的外语语种为英语、日语之外的其它语种,暂由学院或者导师安排,但也必须选定后修满学分.
培养方案规定硕士研究生免修公共外语课程的专业,可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24-免修公共外语课.
3.
专业课程.
专业课程分学位基础课、学位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补修课.
(1)学位基础课学位基础课是硕士研究生学习和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基础理论的重要基本课程,原则上按一级学科(或学科群)设置,并且须设置5门以上供硕士研究生选择.
学位基础课应由本专业或学科理论基础深厚并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教授或副教授担任主讲教师.
学位基础课的教学,应有课外阅读、作业布置和考核成绩.
(2)学位专业必修课学位专业必修课是在本专业范围内拓宽基础理论,系统学习和掌握专业知识的基本课程,原则上应按二级学科的要求开设.
学位专业必修课应由本专业学术造诣较为深厚的教授或副教授任主讲教师.
学位专业必修课的教学,应有课外阅读、作业布置和考核成绩.
(3)专业选修课专业选修课是硕士研究生进一步拓宽专业基础理论、知识面和相应能力的课程,除了设置一定数量的学位选修课外,还应要求硕士研究生选修部分跨专业或跨学科的课程.
专业选修课应由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术造诣较为深厚的教授或副教授任教.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选修跨专业或跨学科课程至少1门.
学校对全日制教育硕士开设《教师教育技术》和《基础教育改革研究》,均为选修课,考试成绩合格计2学分.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25-(4)补修课以同等学力考入本校的硕士研究生,要补修有关的大学本科基础课3门.
跨学科或基础理论知识有缺陷的硕士研究生,须入学后适当补修相关学科的本科课程,均不计学分.
(5)其他硕士研究生在完成以上基本课程学习后仍有余力,经导师同意,可以有计划选修其他各类课程,若通过考试,给予相应的学分.
4.
研究生通识课面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第一或第二学期开设四门通识课,每门课半学期,旨在提高研究生的人文与科技素养.
必须从四门中选择一门,记1学分.
5.
学术规范与论文指导.
各专业应加强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教育,把《学术规范与论文指导》课程作为必修课纳入研究生培养环节.
6.
专题讲座(含讨论班).
各专业可根据本学科发展的实际情况,规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听取学术讲座或参加学术讨论的次数及考查要求.
七、考试考查1.
硕士研究生必须按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进行选课,并参加考核.
考核可分为考试和考查.
学位基础课和必修课进行考试,专业选修课进行考试或考查.
考试成绩按百分制或五级分制记分;考查成绩按"合格"、"不合格"两类记分.
硕士研究生的考试、考查成绩,由任课教师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成绩,课程考试不及格者,可补考或重修.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26-2.
硕士研究生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考查)者,必须提出缓考申请,由导师签署意见,经任课教师同意,学院分管副院长和研究生院批准,方可缓考一次.
缓考课程的考试成绩按正常考试的成绩处理,旷考者一律不得补考.
硕士研究生缺课超过1/3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的考试,须重修后方可参加考试.
3.
硕士研究生考试违纪或作弊,该课程成绩以"0"分计,并按照《研究生考试违纪和考试作弊处理条例》作相应处罚.
若考试违纪或作弊者确有悔改表现,由本人申请,经导师同意,学院分管副院长和学校研究生院批准,方可准予重修重考.
4.
硕士研究生跨学院选课,应到授课的学院进行考试(查),考试(查)成绩和试卷由授课学院教务员转送该生所属学院教务员存档.
5.
在学期结束前二周内,研究生院组织硕士研究生公共课程考试.
其他课程考试皆由学院和导师组织考试.
公共课和各课考试试卷均由研究生所属学院保存.
八、实践实习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应当参加大学本科、大专的教学实践实习活动,如讲课、辅导、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验、批改作业、指导实验报告和论文等.
教学实践实习环节一般累计工作量为120学时左右,导师应给予鉴定和评分,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
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导师也可安排硕士研究生以其他方式开展实践实习活动,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27-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应当按照培养方案上的规定,完成相应的专业实践,一般不少于一学期,其中本科应届毕业生参加专业实践一般不少于一年.
具体见《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考核办法》.
九、中期考核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第五学期结束前完成中期考核,三年制专业型研究生在第五学期结束前完成中期考核,两年制专业型研究生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中期考核,两年半制专业型研究生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主要包括研修课程、开题报告、专业实践等内容,具体考核要求参照《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
十、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审批各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应参照上述培养工作细则的要求,结合本专业特点,制定科学规范可执行的培养方案,并报学院和研究生院备案.
研究生院负责对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规范、审查和督行.
各专业须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开设课程,若更改或开设课程,应报学院和研究生院认定和备案.
十一、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要求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基本按我校同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可免修公共政治课,不参加实践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但须选修学位课程补足相应学分.
以汉语为第一外语的来华留学生,须参加汉语水平考试,并达到新HSK五级以上水平.
来自港澳台地区的硕士研究生,若第一外语是英语,可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28-与其他硕士研究生同堂上课,同卷考试,成绩合格,给予学分;免修政治课,但须选修学位课程补足学分.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29-学术型研究生公共课程设置的暂行办法本校学术型研究生的公共课程,皆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于第一学年开设,分为公共政治理论课程、公共外语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等三大类.
一、公共政治理论课程1.
教学要求学术型研究生的政治理论课,要以马克思主义原著为主,理论联系实际,组织专题教学,使研究生从更广阔的背景和更高水准上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运用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当代马克思主义邓小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并引导研究生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科学的方法论指导业务学习,指导专业学科的科学研究工作.
2.
课程设置公共政治必修课: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开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博士研究生开设《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公共政治选修课: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开设公共政治限定选修课.
文科研究生修《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理科研究生修《自然辩证法概论》.
博士研究生开设公共政治限定选修课.
课程名称为《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经典著作选读》.
3.
时间安排第一学期:文科硕士研究生开设必修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30-实践研究》,周学时为2,共16周;理科硕士研究生开设限定选修课《自然辩证法概论》,周学时为2,共8周.
博士研究生开设必修课《马克思主义与当代》,周学时为2,共16周.
第二学期:理工科硕士研究生开设必修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周学时为2,共16周;文科硕士研究生开设限定选修课《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周学时为2,共8周.
博士研究生开设选修课《马克思主义原著选读》,周学时为2,共8周.
4.
课程考核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公共政治必修课学分为2,考核方式为期末统一考试,试卷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统一命题,成绩按照百分制评分,60分为及格线.
60~69分为及格,70~79为中,80~89为良,90分以上为优.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公共政治限定选修课学分为1,考核方式为最后一次课当堂提交作业,作业题目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统一布置.
成绩按照百分制评分,60分为及格线.
60~69分为及格,70~79为中,80~89为良,90分以上为优.
博士研究生公共政治必修课学分为2,考核方式为课程结业论文写作,成绩按照百分制评分,60分为及格线.
60~69分为及格,70~79为中,80~89为良,90分以上为优.
论文题目由任课教师组在课程结束前两周公布,最后一次课当堂提交作业,不能按时提交作业者视为课程考核未通过,须于下一学年重修.
博士研究生公共政治选修课学分为1,考核方式与博士研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31-究生公共政治必修课相同.
成绩按照百分制评分,60分为及格线.
60~69分为及格,70~79为中,80~89为良,90分以上为优.
二、公共外语课程学术型研究生公共外语课是研究生必修的学位公共课,面向所有非外语专业研究生开设.
1.
教学要求硕士研究生公共外语课程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具有较熟练的外语阅读能力,一定的写、译能力和基本的听、说能力,能够以第一外语为工具进行本专业的学习和研究.
博士研究生公共外语课程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具有熟练的阅读能力,较好的写作能力和一定的听说能力,可以第一外语为工具熟练进行本专业的学习研究和学术交流.
2.
课程设置学校统一开设硕士研究生公共英语、日语课程.
硕士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名称为综合外语A(2学分)和综合外语B(4学分),博士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名称为综合外语D(2学分).
硕士研究生按照入学考试时的外语语种分别编入公共英语或日语班级.
入学考试外语语种为英语、日语之外的其它语种的硕士研究生,由学院和导师负责安排其第一外语课程,学分和课时要求参照硕士公共英语或日语课程.
学校统一开设博士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
入学考试语种为日语的博士研究生,与硕士研究生一并编入公共日语班级.
入学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之外的其它语种的博士研究生,由学院和导师负责安排其第一外语课程,学分和课时要求参照博士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
3.
时间安排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32-硕士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为2学分,每周4学时,开设一个学期.
根据专业不同,在第一学期或者第二学期开设.
博士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为2学分,每周4学时,在第一学期或第二学期开16周.
学术型研究生公共日语课程为2学分,每周4学时,在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各开16周,博、硕士研究生合班教学.
4.
课程考核博、硕士研究生的公共英语和日语课程,每学期末安排全校统一考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评分,60分为及格线.
60~69分为及格,70~79为中,80~89为良,90分以上为优.
博士研究生的公共外语课程总成绩,为第一和第二学期成绩的平均分数.
5.
其他博、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外语课程为限定选修,不属于公共外语课程,各学院须根据自己学院和学位点的情况开设,具体要求如下:(1)教学时数不少于16周,由导师或以学科为单位组织教学.
(2)通过专业外语的学习,研究生要能够流畅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速度每分钟80~100词,理解正确.
(3)能借助词典将本专业的文献资料进行外译汉,外译汉速度每小时350个英文词,理解正确,译文通顺.
(4)专业外语考试必须在第二学年结束前完成,考试合格者记2学分,可记为专业选修课成绩;不及格者可进行一次补考;仍然不及格者,将成绩记入成绩总单,在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后不影响毕业和授予学位.
三、公共选修课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33-1.
教学要求学术型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程,根据研究生培养目标要求而设置,主要为了扩大研究生的知识面,提高研究生的综合能力.
研究生对自己选修的课程,必须严肃对待、认真听课和参加考试.
选修课成绩将记入学习成绩档案.
研究生选修后未办理取消手续,不参加考试,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记录.
2.
课程设置学术型研究生公共选修课主要开设两门:英语口语课,计算机应用课.
英语口语课,采取全外教的上课方式,面向全校一年级研究生开设.
计算机应用课,面向全校一年级非理工科研究生开设.
3.
时间安排英语口语选修课为2学分,每周2学时,在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开设,该学期内没有安排公共外语课程的一年级研究生均可在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选课.
计算机应用课为2学分,每周5学时,在第一学期开设,一年级研究生可以在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选课.
每学期的第18~20周,研究生院将发布下个学期公共选修课的选课通知,并公布上课的时间、周次、节次和教室.
研究生须在规定的选课系统关闭时间之前进行选、改、退课程.
选课结束后,研究生院可根据各门课程选修人数和其它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34-情况作适当调整,合并或取消选课人数过少的班级.
对调整后的课程班级,研究生院将及时向研究生公布,并组织研究生改选、补选和退选.
公共选修课开课一周内为试听阶段,在此期间研究生若不想修读该门课程,可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申请取消选修或改选.
如研究生有特殊理由未能及时在网上改、退选课程,可在开课第二周内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办理改、退手续;凡未退选的研究生擅自缺课旷课,将按照相关条例处理.
4.
考核方式英语口语课,由研究生院委托英孚学校在期末集中组织口语考试,不及格者须在下个学年重修.
计算机应用课,由研究生院委托上海师大计算机中心在期末集中组织考试,不及格者须在下个学年重修.
重修须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办理重修手续.
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的最终成绩记入个人成绩总单.
凡未经选课的研究生不得修读,不得参加考试.
四、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35-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公共课设置的暂行办法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公共课由学校统一开设,分为公共政治课、公共外语课两类,均在第一学年开设.
一、公共政治课1.
教学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公共政治课,要以马克思主义原著为主,理论联系实际,组织专题教学,使专业学位研究生从更广阔的背景和更高水准上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特别是掌握邓小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并能够熟练运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科学方法论指导学科专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
2.
课程设置原则上以教育部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的参考性培养方案为准.
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新闻与传播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公共管理硕、法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金融硕士开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工程硕士、体育硕士、应用统计硕士开设《自然辩证法》;艺术硕士开设《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翻译硕士、农业硕士、应用心理硕士同时开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与《自然辩证法》,旅游管理硕士开设《政治经济学》.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36-3.
时间安排《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自然辩证法》都在第一学期开设,其他政治类课程由各学院自行开设.
每周2学时,共16周.
4.
课程考核政治理论类课程的学分为2,考核方式为期末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按照百分制评分,考核方式为最后一次课当堂提交作业,作业题目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统一布置.
二、公共外语课1.
教学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外语课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具有较熟练的阅读能力,一定的写、译能力和基本的听、说能力,能够以第一外语为工具进行本专业的学习和研究.
2.
课程设置学校统一开设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英语课、公共日语课,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入学考试时的外语语种分别编入公共英语课或者公共日语课班级.
入学考试外语语种为英语、日语之外的其它语种的学生,由学院和导师负责安排其第一外语课,学分和课时要求参照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英语课.
外国语学院的公共外语课程由学院安排.
3.
时间安排公共英语课根据专业类别的不同,为2-4学分,其中2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37-学分英语课,周学时为2,共16周;4学分英语课,周学时为4,共16周.
公共日语课为2学分,周学时为4,共64学时,与学术型研究生合班.
4.
考核方式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英、日语课于每学期末安排全校统一考试,由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组命题,按照百分制进行评分.
以上为暂行办法,具体课程安排可根据不同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的参考性培养方案进行调整,以当年培养方案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38-研究生公共外语免修办法由于近年来我校研究生规模扩大且外语水平差异增大,考虑到部分学生已具备较好的外语综合运用能力,经与外国语学院等部门商议决定,特对《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原第十二条条款作出修订.
具体内容为: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研究生可申请免修并免考公共外语:英语免修免考条件:1.
获英语专业八级证书者(含合格、良好、优秀);2.
大学英语六级成绩530分及以上者;3.
托福成绩90分及以上者;4.
雅思成绩6.
5分及以上者.
日语免修免考条件:1.
获日语专业八级证书者(含合格、良好、优秀);2.
获日语能力考试N1级证书者;二、凡具备免修免考资格的研究生,如需免修,可在课程开始后两周内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免修申请,并上传相应.
三、凡申请免修免考并获批同意的研究生,公共外语课程成绩折算方式如下:英语成绩折算方式: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39-1.
获英语专业八级证书(合格)者,计80分;获英语专业八级证书(良好)者,计85分;获英语专业八级证书(优秀)者,计90分.
2.
大学英语六级成绩530分以上者,按其六级成绩占满分710分的百分制成绩计分.
3.
托福成绩90分及以上者,按其托福成绩占满分120分的百分制成绩计分.
4.
雅思成绩6.
5分者,计75分;雅思成绩7分者,计80分;雅思成绩7.
5分者,计85分;依次类推.
日语成绩折算方式:1.
获日语专业八级证书(合格)者,计80分;获日语专业八级证书(良好)者,计85分;获日语专业八级证书(优秀)者,计90分.
2.
获日语能力考试N1级证书者,计85分.
四、本办法自2020年9月开始实行,适用于我校博、硕士研究生.
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40-研究生专业实习与社会实践管理办法为了规范研究生在学期间赴校外(含外地)实践实习活动的管理,有利于推动研究生实践实习活动的持续进行,特作如下规定.
一、研究生在学期间赴校外(含外地)实践实习,必须签订《研究生赴校外(含外地)实践实习安全协议》(以下简称《安全协议》).
二、研究生赴校外(含外地)实践实习,须由导师安排和学院同意.
三、根据《研究生实习考核办法》规定,研究生赴校外(含外地)的专业实习时间为一个月以上,半年以下.
逾期未归者,将按照《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的规定,超期一天换算为旷课4课时.
逾期超过两周者,将按照自动退学处理.
专业实习时间应在《安全协议》中加以注明.
四、研究生赴校外(含外地)实践、参加学术会议等,时间由导师规定,在《安全协议》中须注明,不得超期返校;擅自超期者,由导师提请学院,报研究生院,按照《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的规定处理,超期一天换算为旷课4课时;逾期超过两周者,按照自动退学处理.
五、研究生赴校外(含外地)的实践实习,不得从事与专业实习无关和影响自身安全的活动,由上述行为造成的后果由研究生本人负责.
六、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41-研究生赴校外(含外地)实习实践安全协议学生姓名:,学号:,联系电话:学院:,专业:,导师:实习实践时间:实习实践地点:实习实践内容:研究生赴校外(含外地)实习实践旨在培育创新能力和社会适应.
为合理安排培养内容,规范实习实践活动,特告知以下内容:1、研究生必须充分知晓赴校外(含外地)实习实践的具体内容,确信自身生理、心理和专业能力等各方面均可以胜任实习实践活动需要,认识到在交通、具体实验操作、偶发疾病等方面存在安全等方面的风险因素,以学生自愿选择、自主承担风险为前提,如牵涉到保险等相关事宜,由学生自行办理申请理赔等相关业务.
在签署本协议后,学生方可获得赴校外(含外地)实习实践的批准.
2、在实习实践期间学生需服从学校学院及实习实践单位的安排,严格遵守学校学院及实习实践单位的规章制度,根据操作规则,提前做好安全检查和各类环境下的自我安全防护工作,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和实习实践单位、导师取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42-得联系.
不进行游泳、漂流、探险及其他任何有危险性的活动,避免发生争执斗殴等行为,日常不单独离队外出,不从事任何与实习实践无关的活动.
如未按照此项承诺执行,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3、实习实践活动必须征得导师同意,导师须根据专业特点、学生实际、安全状况等因素,在师生协商基础上,综合安排实习实践内容,师生之间要始终保持联系通畅.
4、本协议由学院审核汇总后上报研究生院(部)备案.
逾期不归或违背实习实践其他规定,将按照《研究生专业实习与社会实践管理规定》执行.
5、其他未尽事宜还需根据实习实践具体要求,签署补充协议.
未签署《研究生赴校外(含外地)实习实践安全协议》,未经批准的外出行为所引发的后果由学生及其他相关人员承担.
对本协议内容,学生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签字承诺,遵守执行.
协议内容一并已告知家长(直系亲属),并已征得了家长(直系亲属)的同意.
如学生的家长(直系亲属)目前无法签字,学生承诺家长(直系亲属)已经授权学生在家长(直系亲属)栏代为签名确认.
如学生未按照协议内容履行告知行为,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学生:(签名)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43-作为家长(直系亲属),我尊重学生的以上承诺,并同意按此约定执行,无其他主张.
家长(直系亲属):学生:(代)家长(直系亲属)联系电话:该生的实习实践活动安排及各方面情况符合本协议告知事项精神,同意派出并按照《研究生专业实习与社会实践管理办法》执行.
导师(签名):联系电话:学院负责人(签名):联系电话:学院(章)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由学院、研究生、导师各留存一份,一份交研究生院(部)备案见证.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44-学术型研究生实践实习环节考核办法实践实习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一个必要环节,它对提高研究生的实践能力,适应毕业后的工作都将起到重要作用.
为此,特作如下规定:一、实习时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一般在二年级进行专业实习,专业实习时间最低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半年.
一个月的专业实习工作量可折合为120学时左右(教学课时以每周8-12学时为宜).
二、实习内容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实习的方式以教学实践为主,如承担本科生或专科生的部分课程的教学助教工作;也可由导师根据培养目标安排其他实习内容,如工程实践、课题研究或管理实践等,但专业实习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
三、实习安排学术型研究生教育实习可在每学期安排下学期教学任务时,由二级学科负责人与研究生导师磋商后,落实实践任务.
其他类型的专业实习方式由导师予以安排.
四、成绩评定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实习结束前,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按照专业实习计划的要求,须对研究生的专业实习表现进行考核.
成绩评定标准应依据研究生的专业实习态度、组织纪律、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45-解决和处理问题能力等方面予以综合评分,并填写《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实践能力考核表》.
研究生专业实习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
五、免修对象研究生具有两年以上高校教学实践并担任过讲课任务者,具有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导师和学院批准,允许免修教育实习,在《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实践能力考核表》中,导师、分管副院长应签署免修意见,不计学分,但须另选一门专业课程.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46-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考核办法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重要的教学和科研环节,它对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能力,适应毕业后的工作,都将起到重要作用.
各学院及导师必须高度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主动与企事业单位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为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创造条件.
一、专业实践时间两年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般在第二学年开始进行专业实践;三年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般在第三年开始进行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的具体时间以各专业培养方案为准.
专业学位研究生参与专业实践一般不少于一学期,其中本科应届毕业生参加专业实践,原则上不少于一年,具体时间参见各专业学位教指委的要求.
原则上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计划后,方可进入专业实践阶段,特殊情况下可申请采取以课程学习与专业实践交替的方式进行.
二、专业实践内容专业实践的组织工作,应贯彻和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灵活进行:1.
由导师结合自身所承担的科研课题,安排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
2.
充分发挥校外导师的指导作用,安排相应的专业实践.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47-3.
由学院统一组织和选派专业学位研究生去教学实习与实践基地进行专业实践.
4.
专业学位研究生结合本人的就业去向,自行联系单位进行专业实践.
三、专业实践安排专业实践一般安排在第二或第三学年进行,各专业学位应当制定专业实践实施细则,专业学位研究生须按细则规定执行.
两年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于第二学期结束前,三年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于第四学期结束前,制定专业实践计划,交所在学院留存,研究生院将定期检查.
四、成绩评定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结束前,指导教师和实践单位须按照实践计划的要求,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表现进行考核.
成绩评定标准,主要依据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习态度、组织纪律、解决和处理问题等方面的能力等方面予以综合评分,并须填写《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考核表》.
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参加专业实践或考核未通过,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五、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若其教育指导委员会有关于实践考核的具体要求和细则,则按照其规定来执行.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48-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建设及管理办法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教学环节,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在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职业素养、实践研究与创新能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规范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的建设和管理,保证其健康发展,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践基地要求1.
有能力承担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工作,在区域内须具有行业代表性;2.
有一定数量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基本条件的相关专业技术或业务人员;3.
具备保障专业学位研究生生活、学习、工作所需的基本条件,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配套的软硬件设施,能确保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4.
符合就近就地、相对稳定和节约经费开支的原则.
二、实践基地设立程序我校每个专业学位包含若干领域,每个有全日制专业学位点的学院应当至少有一个相关领域的专业实践基地.
设立实践基地的程序和办法如下: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49-1.
有条件、有能力承担实践教学工作的单位,须向相应的专业学位点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具体见),经审核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2.
有关学院应与实践单位签订协议书,明确双方应履行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以及其他合作内容,同时将协议书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研究生实践安全要求1.
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校外专业实践,须由个人或单位购买人身伤害保险或其他意外保险,否则将不能被允许进入实践基地进行专业实践.
2.
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专业实践期间,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所在地和所在单位的各项政策法规及相关制度,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研究生本人负责.
3.
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专业实践期间,须遵守实践基地的管理规定,因违反实践基地管理规定而出现意外,由研究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4.
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专业实践期间,须注意饮食卫生和人身财产安全,保持良好的生活规律;自觉抵制有害信息,不参与非法活动;注意出行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50-上海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申请表单位全称适用专业学位类别适用专业领域基地地址基地负责人姓名、职务、职称基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申请单位简介(现有条件、现状分析、可承担参加教育实践的人数):负责人签章:单位公章年月日学院推荐意见:负责人签章:单位公章年月日研究生院意见:公章年月日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51-加强研究生科研和创新能力培养的暂行规定一、加强对研究生科研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关键,是衡量研究生教学质量的主要标志.
研究生导师要把提高研究生的科研和创新能力,贯穿于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
二、研究生应积极参与导师的研究课题,导师须把研究生参加自己的研究课题作为研究生科研和创新能力培养的重要内容,在经费、设备、资料等方面给予帮助和支持.
在导师指导和影响下研究生所取得的学术成果,导师应享有的份额和权益可视实际贡献,由师生自行协商确定.
如有争议,由各级学术委员会裁定.
三、在导师的指导下,倡导研究生独立选择并完成研究课题,不断增强自己的科研和创新能力.
四、学位论文质量是研究生科研和创新能力的集中体现,导师须重视和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选题、开题报告、撰写、预答辩等各个环节的指导,严格按学位论文规范把关,以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学位论文.
五、研究生在学期间应积极从事学术创新活动,取得学术创新成果,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根据分类指导分类评价的原则,属于博士点学科、高水平大学建设学科、高峰高原学科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须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52-(含与导师合作发表)方能授予学位.
其他学科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可用学生类科研创新项目、重要竞赛奖励、参与导师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专利或软著(以专利证书为证)等其中的1项替代学术论文.
博士研究生须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以上海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在《上海师范大学科学研究奖励办法》规定的B类及以上刊物至少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C类刊物至少发表学术论文2篇(可含1篇与导师合作的论文).
为鼓励博士生在读期间积极参与科研创新活动,其科研创新活动符合《上海师范大学科学研究奖励办法》中的其他款项,视同论文发表.
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由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报备研究生院后遵照执行.
达到以上学术创新活动要求的研究生,方可进入后续学位申请流程;本次未达到要求的研究生,延期至达到科研和创新能力培养要求后进入后续学位申请流程.
六、各学科点可在本《暂行规定》的基础上,提出高于以上要求的具体规定,由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报备研究生院后遵照执行.
七、本《暂行规定》2019年1月修订,从2019级研究生开始执行.
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53-学术型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为了提升本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进一步调动研究生学习的积极性,更合理地促进高层次人才成长,特制订学术型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即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的要求,对在读学术型研究生的政治思想、课程学习、开题报告、科研教学能力等各个培养环节进行全面和综合的测评.
一、中期考核时间博士研究生和三年制学术硕士研究生必须在第五学期结束前完成中期考核.
二、中期考核内容学术型研究生中期考核须填写《研究生考核登记表》、《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硕士生还须提交《研究生实践能力考核表》.
具体考核办法如下:1.
课程考试成绩的审核对研究生政治理论课、第一外语课考试成绩,以及规定所学的专业课程考试成绩进行审核,必要时也可组织综合考核.
2.
科研、教学能力审核审核学术型研究生在学期间的课程学习综述、学年论文、调研报告、实验报告、已发表的学术论文等,以及教学实习、兼助教工作的教案和教学效果.
根据分类指导分类评价的原则,属于博士点学科、高水平大学建设学科、高峰高原学科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须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含与导师合作发表)方能授予学位.
其他学科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可用学生类科研创新项目、重要竞赛奖励、参与导师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专利或软著(以专利证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54-书为证)等其中的1项替代学术论文.
博士研究生须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以上海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在《上海师范大学科学研究奖励办法》规定的B类及以上刊物至少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C类刊物至少发表学术论文2篇(可含1篇与导师合作的论文).
为鼓励博士生在读期间积极参与科研创新活动,其科研创新活动符合《上海师范大学科学研究奖励办法》中的其他款项,视同论文发表.
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由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报备研究生院后遵照执行.
达到以上学术创新活动要求的研究生,方可进入后续学位申请流程;本次未达到要求的研究生,延期至达到科研和创新能力培养要求后进入后续学位申请流程.
3.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以二级学科或教研室(研究室)为单位组成考核小组,主持研究生开题报告会.
开题报告内容包括所选研究课题的目的和意义、有关学科领域目前国内外的进展和动态、实验设计方案、工作进展安排、存在的问题、完成时间和预期成果等.
报告后,由该研究生的导师作必要的补充和说明,然后请到会的其他导师和研究生提出意见,再作修改、定题.
最后由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经导师签署意见后,与《研究生考核登记表》由学院统一交研究生院审核后,学院留存备案.
开题报告若首次未通过者,允许在1-2个月内再进行一次,仍未通过者,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三、中期考核程序1.
以二级学科或教研室(研究室)为单位组成考核小组.
考核小组由二级学位点负责人、导师或指导小组成员、教研室主任等组成,也可邀请校内外相关学科的专家参加.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55-2.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良好,具有一定科研能力,通过开题报告、发表论文等审核,可进入下一阶段;学习成绩较差,明显缺乏科研动力,未通过开题报告、发表论文等审核,应延期申请学位.
3.
博士研究生在规定的课程修完后,学习成绩良好,具有一定科研能力,通过开题报告、发表论文等审核,可进入下一阶段;学习成绩较差,明显缺乏科研动力,未通过开题报告、发表论文等审核,应延期申请学位;若该生未获硕士学位,则宜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并按硕士研究生的要求,改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
4.
各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负责本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
考核小组应将考核意见及有关材料送学院办公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审核通过.
5.
各学院研究生工作教务员须将本学院研究生的考核意见汇总为中期考核工作报告,并将有关材料送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中期考核者,按中期考核不合格处理.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56-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为确保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同时为了进一步调动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更合理地促进人才成长,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中期考核,即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和计划的要求,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政治思想、课程学习、专业实践能力等内容进行全面综合测评.
一、中期考核时间三年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在第五学期结束前完成中期考核,两年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中期考核,两年半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中期考核.
二、中期考核内容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须填写《专业学位研究生考核登记表》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工作计划》.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五条、第六条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具体从如下几方面进行考核:1.
课程考试成绩的审核对学位公共政治课、第一外语课(含专业外语)和规定所学专业学位课程的考试成绩进行审核,必要时也可组织综合考核.
2.
专业实践能力审核审核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参与专业实践的情况,研究生须制定专业实践计划,填写《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考核表》.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57-3.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以教研室(研究室)为单位,举行开题报告会.
开题报告内容包括所选题目的目的和意义,有关学科领域目前国内外的进展和动态,实验设计方案,工作进展安排,还存在的问题,完成论文的时间和预期结果等.
报告后,由导师作必要的补充和说明,然后请到会的其他导师提出意见,研究生再作修改、定题,并填写由导师签署意见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工作计划》交学院教务员审核.
开题报告在规定的中期考核时间内进行,若第一次未通过者,允许在1-2个月内再进行一次,仍未通过者,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三、中期考核程序1.
以专业为单位组成考核小组.
考核小组由学科负责人,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教研室主任、任课教师、班主任或政治辅导员等组成,也可邀请校内外相关学科的专家参加.
按照上述要求,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全面考核.
经全面考核,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科研和实践能力,则可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成绩较差,或明显表现缺乏科研和实践能力,应延期申请学位.
2.
各学院分管副院长负责本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
考核小组将考核意见和有关材料送学院办公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
3.
考核意见由各学院研究生教务员汇总为中期考核工作报告,并将有关材料送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中期考核的研究生,按中期考核不合格处理.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58-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试行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发展我校研究生教育,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鼓励优秀硕士研究生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结合我校实际,特修订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
一、申请范围和基本条件我校二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较高,有较强科研潜质,完成第一学年的学习任务后,可向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提出申请.
二、申请时间和程序1.
申请符合申请范围和基本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可于入学后的第三学期末,在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上进行博士生招生考试报名;并下载填写"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由硕士生导师、学院和拟接收博士生导师签署意见,于第三学期最后一周将"申请表"和两份本校申请学科博士生导师的专家推荐信送交研究生院,且在网上缴纳学科复试费.
2.
考试所有申请者免初试,均需在第四学期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的复试,由学科博士生导师组对申请者是否具备硕博连读资格作出审定,并报研究生院.
3.
录取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均合格,通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59-过中期考核(可不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并经研究生院审核备案,从第五学期起正式转为博士研究生,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学习.
三、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其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要求按《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博士生导师要指导研究生拟定博士生论文工作计划,并对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文献阅读、论文选题、论文阶段报告和论文答辩做好安排.
四、其他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在进入博士阶段学习后,以博士研究生身份注册.
五、本《试行办法》自2016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60-附:上海师范大学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申请表姓名性别贴照片民族政治面貌出生年月联系电话硕士学号硕士专业申请专业申请研究方向学位课程学习情况课程名称成绩教务员(签名):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61-参加科研及获得科研成果情况综合素质评价辅导员(签名):学院盖章年月日原硕士生指导教师意见导师(签名):年月日拟接收博士生指导教师意见导师(签名):年月日说明:参加科研及获得科研成果情况需要提交证明材料.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62-旁听研究生课程的暂行办法为做好外校人员和本校青年教师旁听研究生课程,以及本校研究生跨专业听课的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各学院必须在不影响本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前提下,确定每学期接收旁听生的课程和人数,至迟在每学期开学前一周报研究生院.
若申请听课人数超过限额,由研究生院与有关教师以适当方式择优决定旁听生名单.
二、旁听手续于每学期开学第一、二周在研究生院办理.
三、外校申请人员须持单位介绍信,填写《旁听研究生课申请表》,经我校任课教师签字、学院分管副院长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领取《旁听生审批表》.
四、旁听生应将《旁听生审批表》上联交有关学院办公室,由学院办公室保存,并由学院办公室填好下联后,交任课教师.
旁听生只能旁听指定课程,须遵守课堂纪律.
对违犯校纪的旁听生,将取消旁听资格.
五、本校青年教师应填写《旁听研究生课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每学期旁听课程一般不超过两门.
本校研究生要跨专业听课,应经导师、学院分管副院长批准,直接去有关学院办理手续.
六、课程学习结束后,旁听生必须随班参加考试.
校外旁听生、校内青年教师的旁听成绩由学院研究生工作教务员填入《旁听成绩表》,于下学期第一至第四周内报研究生院备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63-案,由研究生院填写考试成绩单寄送或转交旁听生所在单位.
跨专业听课研究生的旁听成绩,由授课学院转送研究生所属学院研究生工作教务员.
七、研究生院不负责校外旁听生的住宿、教材、图书资料借阅等事宜.
八、旁听生收费标准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64-学籍管理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和完善研究生的学籍管理,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文件相关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录取的接受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包括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要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风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四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65-第五条新生报到后,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准予注册者,方可取得学籍.
第六条新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人提出申请,经研究生院批准,可推迟入学,保留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
(一)入学体检中,发现患有疾病(招生体检规定限招的疾病除外)而不宜参加学习者,经指定的二级甲等医院(及以上)诊断,在短时间内能治愈的,可推迟入学一年.
(二)入学前已怀孕或在入学体检中发现怀孕者,凭二级甲等医院(及以上)证明,须推迟入学一年.
(三)自愿或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去工矿企业、边疆、贫困地区等基层部门工作锻炼,并有具体单位接收者,可推迟入学一年.
(四)新生和在校研究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应当保留其入学资格或者学籍至退役后2年.
研究生保留学籍期间,与其实际所在的部队等组织建立管理关系.
(五)因故不能如期到校者,经审查,确系特殊原因,可推迟入学一年.
因病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原为在职人员回原单位并按国家有关病假规定对待;原为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毕业研究生,由原培养单位参照毕业生调配派遣办法中有关规定处理,其他人员回家修养.
推迟入学的研究生,必须在保留期满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提出入学申请,由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发入学通知书,持入学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已发录取通知书的,凭研究生院批复和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66-原录取通知书,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第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研究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研究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研究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第六条的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第八条新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入学资格:(一)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超过两周不报到者;(二)入学复审不合格者;(三)保留入学资格期满的新生未按规定申请入学,或虽申请入学但经复查不合格者.
第九条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要按校历规定的日期到所属学院注册.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超过两周不注册者,以自动退学论处.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67-第三章成绩管理第十条研究生课程分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两类,每门课程都要进行考核.
学位课程采用考试方式,非学位课程可采用考试或考查方式.
考试成绩以百分制或五级分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记分;考查成绩以两级分制(合格、不合格)记分.
百分制与五级分制的换算标准是:90分以上为优,80—89分为良,70—79分为中,60—69分为及格,59分以下为不及格.
平均绩点(GPA)计算按以下方法执行:(一)初考成绩与绩点对应如下:百分制分数绩点90-100485-893.
580-84375-792.
570-74265-691.
560-64160以下0(二)补考成绩与绩点对应如下:百分制分数绩点60-100160以下0(三)绩点计算范围:培养方案中的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学位专业课.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68-(四)学分绩点计算公式如下:平均绩点数只记载到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后第二位采取四舍五入.
第十一条考试课程的成绩应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适当参照平时成绩,平时成绩一般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70%.
以论文作为考试方式的,除评定成绩外,主考教师还应对研究生学习该课程所达到的实际水平,写出确切的评语.
第十二条培养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原则上不能免修.
如要求免修,研究生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或任课教师签署意见,学院主管副院长同意.
免修不能免考,须参加该门课程同级研究生的期末考试,考试成绩记入成绩单,并归入学籍档案.
公共外语课程免修,按照《研究生公共外语免修办法(修订)》执行.
第十三条研究生课程考试一般不能缓考.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应考,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缓考申请,经任课教师同意,学院主管负责人批准;公共课程须在上述流程之后,经研究生院批准,方可缓考.
擅自缺考者,其成绩作"不及格"处理.
第十四条研究生课程考试不及格,可补考或重修,补考合格,成绩记为60分;重修课程成绩按重修考试成绩记载.
对补考、重修获得的成绩,应当予以标注.
第十五条研究生课程学习结束,将对课程学习情况和科研能力进行一次中期考核.
论文选题开题报告经导师和学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69-位点负责人审核通过,方可转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
第十六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成绩以"优"、"良"、"中"、"及格"或"不及格"评定.
)第四章纪律与考勤第十七条研究生必须参加培养计划规定和学校以及有关学院统一组织的活动.
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
未经批准擅自缺席者,按旷课处理.
请假三天以内,由导师批准;一周以内,由有关学院主管负责人批准;一周以上须报研究生院批准,返校后,须到研究生院销假.
擅自离校或离开工作岗位者,按每天4节计算.
对旷课者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一学期内旷课达10节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十节以上、二十节以下者,给予警告处分;20节以上、50节以下者,视情节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50节以上或连续旷课两周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研究生在节假日期间,必须按规定时间离返校.
因故需要早离校或晚返校者,需先行办理请假手续,报请批准,否则作旷课处理.
对旷课的研究生,应给予批评教育;旷课或缺课累计超过其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课程考试,必须重修该课程.
研究生日常上课与论文期间的考勤由班长、任课教师、导师分别负责,辅导员与学院教务办公室检查.
第十八条研究生必须按培养方案的要求,学习规定的课程,并参加考试(考查),必须严格遵守《研究生考试违纪和考试作弊处理条例》中规定的考试纪律.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70-第十九条研究生必须按培养方案的要求,参加科学研究、教学实践和专门技术训练,遵守论文答辩和实践考核的规定.
第二十条研究生在学期间申请出国探亲、旅游、进修、留学等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章休学与复学第二十一条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一)研究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习,经医院证明需要修养治疗者;(二)患传染性疾病者;(三)在学期间怀孕者;(四)非毕业生以学生身份到单位工作或接受单位聘任者;(五)在职研究生因单位工作需要中断学业者;(六)经自己申请休学创业者;(七)其他原因需要休学者.
第二十二条研究生休学应在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专区下载"休学申请表",填写完整后,由导师签字,本人持有关证明及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并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办理休学手续.
第二十三条休学一般以一学年为限,期满后仍不能复学的,可继续申请休学,但累计不得超过二年.
超过两年仍不能复学的,原则上按照自动退学处理.
由学院代为填写"退学申请表",办理退学手续.
第二十四条经批准休学的研究生应当办理手续离校,往返路费由本人自理.
因病休学者,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71-按学校相关方面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研究生休学期间如违法乱纪且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复学资格,给予退学或其它相应处理.
第二十六条休学期满的研究生,到研究生院办理复学手续.
因病休学者,必须提供学校认可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证明.
经复查合格,准许复学.
第二十七条休学期间停发各类研究生奖学金.
第六章转专业与转学第二十八条研究生一般不能转学、转专业和更换指导教师.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学、转专业和更换指导教师:(一)原学专业停办;(二)导师意外死亡、出国不归、调动工作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履行导师职责;(三)本人身体条件变化不符合所学专业身体要求或其他特殊原因;第二十九条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
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二)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三)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四)研究生拟转入学校、专业的录取控制标准高于其所在学校、专业的;(五)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研究生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72-学校应当出具证明,由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转学到同层次学校.
第三十条转学、转专业和更换指导教师者,须按照如下原则及要求进行操作:(一)研究生转专业必须在入学后的第一学期进行.
由本人经所在学院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
研究生院审核并签署意见,转学、转专业经分管校长批准;更换指导教师和研究方向,由学院批准,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转专业原则上只能在一级学科内进行.
转专业只能从入学时初试的录取分数线高的专业转到录取分数线低的专业,不能从录取分数线低的专业转到录取分数线高的专业.
艺术类与非艺术类、体育类与非体育类专业研究生,不可互转.
(三)如果转专业在不同学院之间进行,转出和转入学院都必须签署意见.
跨一级学科转专业,必须经主管校长批准.
第三十一条转学一般应在本地区本系统进行.
个别无法解决的,可转到外地专业对口的培养单位,接受专业必须符合培养研究生的条件.
研究生转学由本人申请,经学校和转入培养单位同意后,报上海市教委审批(跨省须两地高教部门批准),并由转入省(自治区、直辖市)抄送转入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
研究生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后,一般不再受理转学、转专业的申请.
第七章退学、自动退学第三十二条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退学:(一)休学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者;(二)休学期满复学复查不合格者;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73-(三)学校经过考核认为不宜继续培养者或学位论文工作中,明显表现出科研能力差者;(四)经过指定医院确诊,患有精神病、癫痫病等疾病者;(五)意外伤残不能坚持学习者;(六)本人申请退学,经说服教育无效者;(七)超过学校规定的学习期限不能毕业者;(八)其它原因不能继续学习者.
第三十三条研究生退学由学校发给退学证明.
学习期满一年以上,并完成课程,发给肄业证书;学习不满一年者,发给学习证明.
第三十四条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作自动退学处理:(一)无故逾期两周不办理注册手续者;(二)休学(或保留学籍)期满未按时申请复学、或复学申请批准后无故逾期两周不办理复学手续者;(三)在学期间未经批准,擅自接受任何单位聘用(包括出国留学)者或擅自离校两周以上者;(四)毕业生未经批准在规定时间(自规定离校起两周)不办理离校手续者.
第三十五条退学、自动退学,对研究生不是一种处分.
第三十六条退学,自动退学者不得申请复学.
第三十七条退学、自动退学者,自批准之日(或实际自动退学)的下一个月开始停发研究生奖助学金,停止公费医疗.
第三十八条研究生退学后的善后问题按下列办法处理:(一)入学前为在职人员的,退回到原单位;(二)入学前为应届毕业生,档案、户口退回到其家庭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74-所在地,找到用人单位后,到原培养高校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就业协议书,有关省市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就业报到证.
第八章奖励与处分第三十九条学校将定期对研究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对于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将予以奖励和表扬.
奖励和表扬采取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奖励与表扬的形式有:通报表扬、发给奖状、证书、奖品、奖学金,授予荣誉称号等.
第四十条对犯有错误的研究生,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纪律处分.
处分分五种:(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5)开除学籍.
留校察看以一学年为期.
受留校察看处分的研究生,在察看期满时确已改正错误,可按期解除察看;在留校察看期间有显著进步表现的,可提前解除察看;经教育不改的,将开除学籍.
第四十一条研究生考试作弊,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将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四)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五)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的,或者代写论文、买卖论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75-文的;(六)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七)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第四十三条学校对研究生作出处分,应当出具处分决定书.
处分决定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研究生的基本信息;(二)作出处分的事实和证据;(三)处分的种类、依据、期限;(四)申诉的途径和期限;(五)其他必要内容.
第四十四条对犯错误的研究生,要严格要求,热情帮助.
处理时要持慎重态度,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
处分要适当,允许本人申辩.
当事人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应在10日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诉,学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查,在接到申诉请求的15日内作出申诉处理决定.
具体见《上海师范大学全日制学生申诉处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对研究生作出开除学籍的处分,由校长办公会议审批,报上海市教委和教育部备案.
其中特殊情况,须报上海市教委审批.
除开除学籍处分以外,给予研究生院分一般应当设置6到12个月期限,到期按学校规定程序予以解除.
解除处分后,研究生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第四十六条研究生被开除学籍后,按第三十八条处理.
开除学籍者发给学习证明.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76-第四十七条研究生的鉴定、奖励、处分等材料要归入学校文书档案、本人档案.
第四十八条被取消学籍、退学、开除学籍者,不得申请复学.
第九章毕业与就业第四十九条研究生按培养计划的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德、体合格,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
第五十条研究生提前达到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考核批准,可以提前毕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就业.
第五十一条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为二至三年.
研究生应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学习任务,一般不能延长.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学习任务,应在论文答辩半年以前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延长学习期限申请表",导师和学院签署意见,经学校批准,可延长学习年限.
延长期间,不再发放奖助学金.
第五十二条研究生毕业时,有关学院做好毕业鉴定.
鉴定包括德、智、体三方面.
第五十三条研究生通过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习且成绩合格,德、体合格,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硕士研究生结业一年内、博士研究生结业两年内可重新申请学位,通过后换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上的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第五十四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
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77-第五十五条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结业证书由教育部统一印制.
学位证书、肄业证书、学习证明由学校印制.
第五十六条毕业研究生依据国家有关就业范围规定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第十章自费出国留学、公派出国、出国(境)探亲、出国(境)旅游第五十七条研究生在学期间,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公派出国、出国(含出境,下同)旅游、出国(含出境,下同)探亲,按学校"在校研究生出国(出境)管理规定"执行.
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学校或其他机构选派的出国(含出境,下同)培训,培训时间超过四周的,不能在第一学年进行.
第五十八条研究生申请自费出国、公派出国、出国旅游、出国探亲应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经导师、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核.
第五十九条研究生申请自费出国留学,需提交对方学校入学通知书、奖学金批准书或经济担保书和其他有关资料,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由研究生院报分管校长批准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
第六十条自费出国与公派出国批准后保留学籍的研究生均不享受在学研究生待遇.
第六十一条研究生申请出国探亲对象只限于直系亲属.
旁系亲属或非血统关系一律不予受理.
申请出国探亲须提交亲属证明,对方居住地合法居住证明和相应经济担保材料,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办理相应手续.
出国探亲时间只安排在寒暑假,一般只在每学期最后一个月受理.
一般假期为一个月,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探亲结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78-束后,应在规定假期内到研究生院办理销假手续.
逾期不归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六十二条申请出国旅游,抵达地仅限于国家旅游管理部门批准国家和境外地区,申请时须提供旅行社资信证明和其他材料.
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办理相应手续.
出国旅游时间只安排在寒暑假,一般只在每学期最后一个月受理.
假期一般为一个月,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旅游结束后,应在规定假期内到研究生院办理销假手续,逾期不归或逾期不办理销假手续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十一章附则第六十三条定向研究生的学籍管理,除定向合同另有规定外,按本《细则》执行.
第六十四条其它有关研究生学籍管理的文件,若与本《细则》不一致者,以本《细则》为准.
第六十五条本《细则》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79-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与成绩考核的规定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暑期、规培)、工程硕士,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对研究生的管理和成绩考核作如下规定.
一、入学注册1.
凡入学考试合格,经审查同意接受的研究生,可取得入学资格,发给录取通知书.
2.
研究生按规定时间持通知书、有关证明到学校报到.
经复查合格,准予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3.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入学资格:(1)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者;(2)发现有严重疾病,无法坚持学习者;(3)有弄虚作假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4)因其它原因而不宜入学者.
二、学习考勤1.
研究生应遵守学校纪律,自觉参加学校规定的各项教学活动和组织的其它活动.
2.
研究生在课程学习期间,一般不得请事假,病假须有医生证明.
3.
研究生返校后,应及时办理消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4.
研究生擅自缺课者,按旷课处理;每门课程缺课超过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80-教学计划规定的课时数的三分之一者,必须重修,不能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核.
5.
研究生在非脱产学习期间,应定期主动与导师进行沟通(一般每月至少1次),并密切关注相关学院及研究生院网站上发布的通知,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学活动.
6.
日常学习考勤,由研究生所属学院(所)负责.
三、成绩考核1.
各科成绩考核均按各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规定执行.
2.
考核可根据课程特点,采用笔试或撰写论文的形式进行.
主考教师应对研究生达到的实际水平,写出确切的评语.
试题及试卷由学院(所)装订归档保存.
3.
课程考核分考试或考查,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分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记分,考查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记载.
所学课程成绩达到及格或合格,才能获得学分.
4.
研究生应认真参加考核,考核不及格者,只能按规定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不能进入第二阶段(撰写论文)学习.
5.
采取课堂考试形式进行考核的,因病假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考试,必须在考前申请缓考,缓考按正常考核成绩处理.
旷考或考试作弊者,视情节及态度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并通知原选送单位.
6.
公共课采取撰写论文形式进行考核的,论文必须在任课教师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一律以不及格处理.
平均绩点(GPA)计算按以下方法执行: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81-(一)初考成绩与绩点对应如下:百分制分数绩点90-100485-893.
580-84375-792.
570-74265-691.
560-64160以下0(二)补考成绩与绩点对应如下:百分制分数绩点60-100160以下0(三)绩点计算范围:培养方案中的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学位专业课.
(四)学分绩点计算公式如下:平均绩点数只记载到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后第二位采取四舍五入.
四、休学、复学与退学1.
研究生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坚持学习的,应由本人填写《休学申请表》(研究生院网站可下载),经导师、所属学院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82-分管院长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休学.
休学一般以一学年为限,期满后仍不能复学的,可重新办理休学手续,申请休学,但休学累计一般不超过两学年.
2.
研究生休学期满,应在新学期开始前办理复学手续,由本人填写《复学申请表》(研究生院网站可下载),经导师、所属学院分管院长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复学.
3.
研究生中途退学需递交本人申请,由学院(所)提出意见,经研究生院审核,报校长批准.
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退学:(1)研究生因学习困难或身体有病以及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学习的;(2)研究生在脱产学习期间内,未经批准,擅自缺课10天以上的;(3)研究生延长学习期限二年后依然未能毕业的,原则上应作退学处理;(4)违反国家和校纪校规,情节严重的.
经审批同意退学者,已选修课程的成绩予以承认,发给单科成绩证明.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83-学术型研究生提前毕业实施细则为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学术型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学习与科研创新的积极性,加强学术型研究生的培养管理工作,规范学术型研究生培养,全面落实《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现制定《研究生提前毕业实施细则》.
一、基本要求1.
德育考核达到良好以上,无任何违纪行为;2.
在校接受培养时间不得少于2年,必须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上规定的所有课程,并通过中期考核;3.
所修课程成绩不得低于80分;4.
科研能力强,提出申请时,文科硕士生必须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以上海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在CSSCI来源刊物上发表与攻读专业相关的论文不少于2篇;文科博士研究生必须以第一作者,以上海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在CSSCI来源刊物上发表与攻读专业相关的论文不少于2篇.
理工科硕士生必须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以上海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在国际检索(SCIE、EI)刊物上发表与攻读专业相关的论文不少于2篇;理工科博士生必须以第一作者,以上海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在国际检索(SCIE、EI)刊物上发表与攻读专业相关的论文不少于2篇.
二、操作步骤1.
研究生院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受理提前毕业申请;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84-2.
满足以上基本要求希望提前毕业的研究生,需填写《提前毕业和授予学位申请表》,按照表上有关要求填写相关内容,请导师、学科点学位点负责人和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3.
将中期考核三表(《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研究生实践能力考核表》、《研究生学业考核记录》)、提前毕业和授予学位申请表以及发表论文的复印件等送研究生院审核备案;4.
为保证论文写作时间,从提出申请到论文答辩的时间不得少于10个月,提出申请的时间以申请表交到研究生院的时间为准;三、其他有关事项1.
申请提前毕业和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提前进行论文答辩的,在正常学制时间内仍可享受原有研究生待遇,超过正常学制时间仍不能进行答辩的,按《研究生教育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执行;2.
提前毕业应按正常毕业研究生缴纳全部学费;3.
研究生院不接受在学期间因故休学者要求提前毕业的申请;4.
本实施细则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85-研究生出国(出境)管理规定为了规范研究生出国(出境)的管理,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作如下规定:一、研究生在学期间出国(出境)必须签定《研究生出国(出境)协议》.
二、研究生出国(出境)期限在一年以上,还要填写《研究生休学申请书》,办理休学手续.
三、研究生出国(出境)时间计算在学习总年限内.
四、休学出国(出境)的研究生,回校后持《研究生复学申请表》,到研究生院办理复学手续.
五、研究生出国(出境)逾期未归者,按退学处理,学校不再出具任何学历证明.
六、研究生在学期间自费出国留学,需申请办理退学手续.
退学申请批准后,到所在学院领取《研究生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
七、在办理出国(出境)手续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有损学校名誉者,一经查出,将按《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处理.
八、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86-研究生出国(出境)协议甲方:研究生导师乙方:研究生丙方:研究生所在学院主管院长研究生,学号为,在学期间因为原因出国(出境).
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校纪校规,根据《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及《上海师范大学在校研究生出国(出境)管理规定》,特签定如下协议:1、出国(出境)的期限为年月日——年月日.
2、研究生在境外应注意自身的生命与财产安全.
出国为研究生自愿选择的行为,如发生意外事故,责任及后果自负.
3、研究生应按时返校学习.
4、研究生导师作为担保人负责督促研究生按期返校.
研究生若未按期归校,导师要立即上报学院,学院按照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学校将对乙方做出相应的处理.
本协议一式四份,由导师、研究生、所在学院主管院长签字后,各自留存一份,一份报研究生院备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丙方(签名):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87-超修业年限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管理,切实做好已超最长修业年限的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及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最长修业年限我校各类研究生最长修业年限分别为:1.
博士研究生6年2.
硕博连读研究生8年(从硕士入学年算起)3.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5年4.
学制为两年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4年5.
学制为两年半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4年半6.
学制为三年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5年7.
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5年休学、延长学习期限计入最长修业年限;保留入学资格不计入最长修业年限.
二、予以退学流程凡超过最长修业年限的研究生应主动办理退学手续,否则将予以退学.
校院两级对超最长修业年限研究生名单进行梳理、核对,并书面通知学生办理退学手续.
学生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可在接到处理意见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辩申请.
已离校的,可以采取邮寄方式送达;如无法联系到本人,在学院网站公示30日,若仍无音讯的,视作通知已送达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88-本人且无异议.
学院在收到学生申辩申请后,在20个工作日内应组织考核小组(至少5人)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并将结果报研究生院.
未按时参加陈述和申辩的学生视为放弃申辩权利.
根据考核小组对学生陈述的评议意见,由学院形成拟处理意见,报研究生院.
根据学院提交的材料,经研究生院审查,报分管校长审批同意后,出具退学决定书,并送交本人.
拒绝签收的,可以留置方式送达;已离校的,可以采取邮寄方式送达;难以联系的,在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告,公告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退学研究生须在收到退学决定书或退学决定公告期满之日起两周内办理完离校手续,逾期不办理离校手续的,由学校有关部门注销其在校的各种关系.
三、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89-1:拟处理意见通知同学: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及《上海师范大学超期研究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学院根据(事实、理由及依据),拟对你作出予以退学的决定.
学生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你可在接到该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向我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申辩申请.
学院在收到申请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核小组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时间、地点由学院另行通知.
联系人:联系电话:上海师范大学学院年月日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90-2:学生申辩记录及拟处理意见姓名学号学院专业陈述、申辩记录:学生签名:日期:拟处理意见:审核小组组长签名:日期:导师意见:签名:日期:学院意见(院章):负责人签名:日期: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91-学位工作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评定工作的规定一、选题学术型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自主进行选题,最后由导师审定.
在确定学位论文题目时,应注意掌握如下几点原则:1.
创新原则.
对本专业的国内外发展动态、趋势、新成就要有全面了解.
硕士研究生所选的课题,要在前人工作的基础上有创新;博士研究生应把最先进、最活跃、最有发展前途的领域作为研究方向,论文内容应反映该学科在国内外的最新成果,并能在该学科领域内提出新理论、新观点和新材料.
2.
先进性、社会需要与可能性相结合的原则.
理科专业,既要考虑课题的先进性,也要考虑到仪器、设备条件的实际可能;文科专业,既要考虑到题目是否具有现实意义、学术价值,即是否有社会实践、理论研究的需要,又要考虑到写好学位论文的有关内容是否存在可能.
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应尽可能与导师及所在博士学科点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相结合.
3.
结合研究生本人的基础和特长的原则.
研究生要从实际出发,根据过去的科研基础,目前研究兴趣诸因素,确定论文题目.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92-4.
时间限定原则.
硕士学位论文一般需要一年或更多一点的时间,博士学位论文一般需两年时间,因此课题份量和难易程度要恰当,要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结果.
工作量不到一年的论文,不能作为硕士学位论文;工作量不到两年的论文,不能作为博士论文.
二、开题报告举行开题报告会,是保证论文质量的前提.
不论是文科还是理科的研究生,在进入论文写作之前都必须举行开题报告会,在本专业范围内宣讲.
院(系、所)领导、导师、本专业点教师和研究生要参加开题报告会.
开题报告的内容应包括:1.
本论文选题国内外研究情况(即学术史综述).
2.
本课题的目的、意义,拟在哪些方面有所进展和突破,在理论或实际应用方面的价值以及可能达到的水平(即创新点).
3.
课题研究拟采用哪些方法、手段和措施.
4.
论文的工作量和进度.
硕士生开题报告要求在第三学期末,最迟于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
博士生开题报告要求在第二学期末,最迟于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
通过论文开题报告会,确定选题和主攻方向,同时填写《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及时将表交到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处.
三、论文写作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是一个十分艰苦的科研过程,导师不仅要注意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独立性,还要进行论文工作的阶段检查,给予学生及时地、适当地指导,院(系、所)领导要给予必要的关心和具体的帮助.
1.
研究生每两周要向导师汇报一次论文进展情况以及遇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93-到的困难和问题,与导师进行学术上的讨论和交流,导师要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
2.
院(系、所)主管领导要关心研究生的论文进展情况,进行必要的督促检查,要保证研究生做学位论文时对资料室、实验室和计算机房的使用.
3.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制订、发布书面的学位论文学术规范,使本学科学位论文的撰写有章可依.
4.
学位论文在格式上应有明确的题目、关键词、中英文摘要、全文目录、正文、引文注释(当页注或尾注)、主要参考文献等.
学位论文在写作上应有学术史综述、主要创新点(目的和意义)、结束语(小结)等.
学位论文必须要有"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知识产权权属声明".
标准文本格式见《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
四、论文答辩1.
除校双盲评审外,硕士学位论文由学院至少聘请两位具有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其中至少有一位是外单位专家)进行评阅;博士学位论文由学院至少聘请三位具有教授或相当于教授的专家(其中至少有两位是外单位专家)进行评阅.
2.
论文评阅人必须是本学科领域内有学术造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近几年在科学研究中有实际成果者.
3.
学位论文应在论文答辩一个月前,由答辩委员会秘书送交论文评阅人,评阅人的姓名不得告知申请人.
4.
论文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
如有一位评阅人认为论文不够答辩资格,可再请一位专家评阅,如有两位评阅人认为论文不够答辩资格,则答辩不得进行.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94-5.
学校按规定对学位论文进行全员双盲评审.
每年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按双盲评审要求博士生交两份学位论文,硕士生交一份学位论文到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负责统一送校外专家进行双盲评审.
具体操作办法详见《研究生学位论文全员双盲评审办法》.
6.
双盲评审有异议的论文,必须将双盲评审结果向答辩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展示,供讨论时参考.
7.
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或五人组成,其中至少有一位外单位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由教授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必须具有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硕士生导师占多数;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或七人组成,答辩委员会成员必须具有相当于教授的专业技术职称,答辩委员会成员必须外单位专家占多数,博士生导师占多数.
8.
答辩委员会中校外专家的聘任应得到本学科点负责人的审核,并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9.
论文指导教师不参加论文答辩委员会,在论文答辩过程中可向答辩委员会介绍论文作者的情况,但不能代替论文作者回答委员们的提问.
10.
答辩委员会可就学位论文内容的科学性、材料的可靠性、方法的正确性和结论的创新性以及作者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学术观点等方面提出问题,由论文作者回答,以此考查作者的学术水平和科学态度,从而确定作者是否符合授予相应学位的要求.
11.
论文答辩程序(1)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开始,介绍答辩委员会成员的姓名、职称、所在单位和学术专长;(2)导师介绍论文作者的情况;(3)作者报告论文的指导思想及主要内容;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95-(4)答辩委员会成员或与会人员提问;(5)让作者准备十五分钟左右;由作者对所提问题进行答辩;(6)休会休会期间全体答辩委员会成员开会,秘书宣读论文评阅人的评阅意见,全体成员就学位论文水平和作者答辩情况进行讨论和评议,并起草答辩委员会对该论文的决议,而后以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和通过答辩委员会的决议;(7)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表决结果并宣读答辩委员会的决议.
12.
论文答辩委员会就学位论文作者是否通过答辩进行表决,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方得通过;答辩未获通过者,延期申请学位.
13.
研究生论文通过答辩后,如果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通过授予学位,必须写出书面报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和研究生院.
研究生或导师如果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决议有异议,可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审核.
14.
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各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是否授予申请人学位的建议;并按申请人分别整理出如下材料:(1)学位申请书(贴好照片,一式两份);(2)学位论文工作计划(一份);(3)论文答辩申请书(一份);(4)学位论文评阅意见表(博士学位论文评阅表三份,博士论文自评表三份,硕士学位论文评议表两份);(5)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两份);(6)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加盖各单位公章);(7)毕业生登记表(贴好照片,一式两份);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96-(8)学籍和学业成绩记录(贴好照片,一式两份).
五、学位评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做出建议授予学位的学位申请人,要逐个对其思想表现、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做出授予学位的建议时,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或以上的委员通过(通过的人数,应达到全体委员的过半数).
凡答辩委员会不建议授予学位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一般不进行审核,但对个别有争议的,经分委员会组织重新审核,认为确实达到学位水平的,可做出建议授予学位的决议;答辩委员会通过的论文,如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认为不合格的,也可做出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的决议.
对以上情况,要从严掌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在各分委员会逐个审核的基础上进行审批.
学位评定委员会在做出授予学位的决定时必须召开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委员通过(通过的人数,应达到全体委员的过半数).
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授予学位的决定后,发给学位获得者相应的学位证书.
学位证书由学校颁发.
其生效日期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决定的日期.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97-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评定工作的规定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质量,规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一、论文选题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最后由导师审定.
1.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建议结合专业实践内容进行论文选题.
2.
学位论文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可采用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文学艺术作品等形式.
3.
学位论文选题要有一定的开拓性和创新性,要体现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不能照搬前人的成果,重复别人的工作过程.
4.
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字数,可根据不同专业学位的特点和选题,灵活确定.
5.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进入论文写作之前都必须举行开题报告会,在本专业范围内宣讲.
两年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要求在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两年半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要求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学位论文开题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98-报告;三年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要求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
通过论文开题报告会,同时填写《上海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工作计划》,及时将表交到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处.
各专业学位论文具体要求参见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的学位论文标准.
二、论文写作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撰写学位论文的过程中,导师不仅要注意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独立性,还要做好学位论文的阶段性检查工作,给予学生及时地、适当地指导,院(系、所)领导要给予必要的关心和具体的帮助.
1.
专业学位研究生每两周要向导师汇报一次学位论文进展情况以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与导师进行学术上的讨论和交流,导师要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
2.
院(系、所)主管领导要关心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进展情况,进行必要的督促检查,要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做学位论文时使用资料室、实验室和计算机房.
3.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制订、发布书面的学位论文学术规范,使本学科学位论文的撰写有章可依.
4.
学位论文在格式上应有明确的题目、关键词、中英文摘要、全文目录、正文、引文注释(脚注或尾注)、主要参考文献等.
学位论文在撰写上应有综述、主要创新点(目的和意义)、结束语(小结)等.
5.
学位论文必须要有"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和"学位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99-论文知识产权权属声明".
标准文本格式见《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
三、论文评阅除校双盲评审外,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学院至少要聘请校内外各一名具有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评阅,论文评阅人必须是本学科领域内有学术造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近几年在科学研究中有实际成果者.
学位论文应在论文答辩一个月前,由答辩委员会秘书送交论文评阅人,评阅人的姓名不得告知申请人.
论文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
如有一位评阅人认为论文不够答辩资格,可再请一位专家评阅,如有两位评阅人认为论文不够答辩资格,则答辩不得进行.
学校按规定对学位论文进行全员双盲评审.
每年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按双盲评审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须交一份学位论文到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负责统一送校外专家进行双盲评审.
具体操作办法详见《研究生学位论文全员双盲评审办法》.
双盲评审有异议的论文,必须将双盲评审结果向答辩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展示,供讨论时参考.
四、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1.
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或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硕士生导师占多数,至少有1人是外单位(主要是行业部门)的专家;2.
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由教授担任;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00-3.
申请人的导师不能聘请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
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的情况,就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做出决议.
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论文答辩委员会应有详细的记录.
论文答辩应公开举行.
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
论文答辩未通过,应延期申请学位.
五、学位评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做出建议授予学位的学位申请人,要逐个对其思想表现、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做出授予学位的建议时,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委员通过(通过的人数,应达到全体委员的过半数).
凡答辩委员会不建议授予学位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一般不进行审核,但对个别有争议的,经分委员会组织重新审核,认为确实达到学位水平的,可做出建议授予学位的决议;答辩委员会通过的论文,如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认为不合格的,也可做出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的决议.
对以上情况,要从严掌握.
各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是否授予申请人学位的建议,并按申请人分别整理出如下材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01-料归档:(1)学位申请书(贴好照片,一式两份);(2)学位论文工作计划(一份);(3)论文答辩申请书(一份);(4)学位论文评阅意见表(两份);(5)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两份);(6)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加盖各单位公章);(7)毕业生登记表(贴好照片,一式两份);(8)学籍和学业成绩记录(贴好照片,一式两份).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在各分委员会逐个审核的基础上进行审批.
学位评定委员会在做出授予学位的决定时必须召开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委员通过(通过的人数,应达到全体委员的过半数).
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授予学位的决定后,发给学位获得者相应的学位证书.
学位证书由学校颁发.
其生效日期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决定的日期.
其他未尽事宜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02-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学位论文是学位申请人为取得博士或硕士学位,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的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学术性研究论文,是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文献资料.
为规范学位论文撰写,保证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本校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一、规格及字体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一般使用标准简化汉字,排版采取紧凑格式,不允许留有大量空白.
正文采用小4号宋体(参考文献为5号宋体),纸张为A4(21*29.
7cm)标准格式,双面复印.
二、论文顺序论文顺序依次为:封面、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主要符号表、正文(含结论)、参考文献、附录、致谢、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含发表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知识产权权属声明.
从正文到最后,每一页的最上方有页眉.
页眉用5号宋体,两端对齐排列.
页眉以各章节名称(起始章节起)与"上海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或"上海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字样标示,页眉外侧为章节名,页眉内侧为"上海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或"上海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页码从正文开始按阿拉伯数字连续编排,页码位于页面底端(页脚),对齐方式为"外侧".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03-三、论文规范1.
封面论文封面采用全校统一格式,博士学位论文的封面为黄色,硕士学位论文、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封面为蓝色,论文封面必须填写分类号,分类号可在图书馆查阅获得.
论文题目应是既能概括整个论文的中心内容,又能引人注目.
论文题目不能超过35个汉字.
学科专业的填写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为准,一般为二级学科,按一级学科培养的则填一级学科.
2.
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知识产权权属声明学位论文制作完毕后,学位申请人及其导师均须签署"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知识产权权属声明".
(标准文本详见本章最后)3.
中文摘要论文摘要由题头、摘要正文、关键词、论文类型等部分组成.
题头在首页的左上方,包括论文题目、学科专业、学位申请人及指导教师姓名.
摘要正文约1000字左右,一般包括:从事这项研究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性;完成了哪些工作(作者独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相应结果的概括性叙述);获得的主要结论(这是本摘要的中心内容);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突出论文的新见解,博士学位论文摘要应突出论文的创新点.
论文关键词的选取要简明扼要,切忌罗列过多.
论文类型包括:a.
理论研究;b.
应用基础;c.
应用研究;d.
研究报告;e.
软件开发;f.
设计报告;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04-g.
案例分析;h.
调研报告;i.
其它.
4.
英文摘要英文摘要与中文摘要的内容和格式必须一致.
"英文摘要"的译名统一为"Abstract".
中文摘要、英文摘要处不要求学位申请者及指导教师签字.
5.
目录目录是论文的提纲,可以帮助读者查阅所希望了解的内容.
目录中应有页号,页号从正文开始直至全文结束.
目录中应罗列两级标题,样式如下:第一章11.
126.
主要符号表(主要针对理科)如果论文中使用了大量的物理量符号、标志、缩略词、专门计量单位、自定义名词和术语等,应将全文中常用的这些符号及意义列出.
如果上述符号和缩略词使用数量不多,可以不设专门的主要符号表,而在论文中出现时加以说明.
论文中主要符号应全部采用法定单位,特别要严格执行GB3100~3102:93有关"量和单位"的规定.
单位名称的书写,可以采用国际通用符号,也可以用中文名称,但全文应统一,不要两种混用.
7.
正文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05-正文是学位论文的主体.
写作内容可因研究课题性质而不同,理科一般可包括:前言、理论分析、实验装置和测试方式、实验结果分析、讨论及与理论计算结果的比较(须详细阐述创新点或新见解)、结论.
文科一般可包括:前言、论证部分(包括理论推理和实证分析)、讨论与结论.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不少于五万字,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不少于三万字,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一般不少于一万字,具体要求参见各专业学位教指委指导性培养方案.
语句要精练通顺,条理清楚,文字、图表清晰整齐.
前言部分主要论述论文的立项依据、国内外研究现状及主要研究内容,包括研究思路、技术路线等.
结论部分着重总结出论文的创新点或新见解及研究展望.
论文中的插图要精选,具有自明性,切忌与表及文字表述重复;图要清楚,但坐标比例不要过分放大,同一图上不同曲线的点要分别用不同形状标出;图中的术语、符号、单位等应同正文表述所用一致;图序与图名应居中置于图的下方.
论文中的表格参数应标明量和单位的符号;表序及表题应置于表的上方.
论文中的公式编号应用括号起写在右边行末,其间不加虚线.
图、表中的字体以5号字为准.
如排列过密,用5号字有困难时,可小于5号字,但不得小于7号字.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06-图、表、公式等与正文之间要有6磅的行间距.
文中的图、表、附注、公式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分章(或连续)编号.
如:图2-5,表3-2,公式(5-1)等.
若图或表中有附注,采用英文小写字母顺序编号,附注写在图或表的下方.
正文层次要清楚,标题要简明扼要.
实例如下:第一章****(居中书写)1.
1****1.
1.
1****1.
2****1.
2.
1****8.
参考文献学位论文中列出的参考文献格式应符合国家标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7714-2005,列出的参考文献务必实事求是,论文中引用和参考的文献必须列出.
参考文献序号按所引文献在论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排列,引用文献应在论文中的引用处加注文献序号,并加注方括弧.
参考文献按如下格式列出(各学科负责人可以根据本学科特点,酌情修改参考文献规范,但在本学科内格式应统一):学术著作: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07-[序号]著者.
书名[M].
版本(初版不写).
翻译者.
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起止页码.
学术期刊:[序号]著者.
篇名.
刊名[J](外文刊名可按标准缩写并省略缩写点).
出版年,卷号(期号):起止页码.
论文集:[序号]著者.
篇名.
主编.
论文集名[C].
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起止页码.
科技报告:[序号]著者.
题名[R].
报告题名,编号.
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起止页码.
学位论文:[序号]著者.
题名[D].
保存地点:保存单位,授予年.
专利文献:[序号]专利申请者.
题名[P].
国别.
专利文献种类,专利号.
出版日期.
技术标准:[序号]起草责任者.
标准代号标准顺序号-发布年标准名称[S].
出版地.
出版者,出版年.
报纸文献:[序号]著者.
文献题名[N].
报纸名.
出版日期(版面次序).
电子文献:[序号]著者.
文献题名.
电子文献类型标示/载体类型标示.
文献网址或出处,更新引用日期.
9.
附录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08-以下内容可置于附录之内:(1)放在正文内过分冗长的公式推导;(2)以方便他人阅读所需要的辅助性教学工具或表格;(3)重复性数据和图表;(4)程序说明和程序全文;(5)调查问卷等.
10.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1)与学位论文相关的主要学术论文及专著,列出格式与本规范中"7.
参考文献"部分格式相同.
(2)与学位论文相关的主要科研获奖,列出格式为:获奖项目名称,获奖名称及等级,发奖机构,获奖时间,获奖人(排名情况).
(3)与学位论文相关的专利,列出格式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国别,授权时间,持专利人(排名情况).
(4)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其它成果.
11.
致谢致谢中主要感谢导师和对论文工作有直接贡献和帮助的人士和单位.
致谢言语应谦虚诚恳,实事求是.
"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知识产权权属声明"标准文本如下: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09-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本论文是我个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
论文中除了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不包含其他人或机构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
其他同志对本研究的启发和所做的贡献均已在论文中做了明确的声明并表示了谢意.
论文作者签名:日期:年月日论文使用授权声明本人完全了解上海师范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学校有权保留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学校可以公布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其它手段保存论文.
保密的论文在解密后遵守此规定.
论文作者签名:日期:年月日导师签名:日期:年月日四、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10-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试行办法预答辩是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对提高学位论文质量,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位论文工作的管理,做好学位论文质量监控,提升学位论文质量,本校全面实行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
一、预答辩必须在论文盲审前的一个学期完成.
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进行预答辩,需由二级学科或教研室(研究室)提出延期预答辩申请,由学院汇总上报研究生院备案,在学校规定时间前完成.
二、预答辩以二级学科或教研室(研究室)为单位组成考核小组进行.
二级学科负责人根据研究方向,聘请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导师、专家3或5人,组成预答辩考核小组.
三、研究生预答辩是导师或指导小组对研究生初步完成的学位论文作最后的审查.
研究生须汇报学位论文撰写进展、结构、特色、创新等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按照学位论文的学术规范,导师或指导小组须介绍指导学位论文的情况,考核小组须提出修改和完善的意见,共同从严把好质量关,并对参加预答辩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提出是否准予进入下一阶段盲审和正式答辩的审核意见,填写《预答辩情况表》.
四、凡预答辩通过的学位论文,经过修改和完善,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盲审和正式答辩;凡预答辩未通过的学位论文,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盲审和正式答辩,经考核小组签署意见,该研究生可申请延长完成论文的时间.
五、预答辩程序可参照答辩程序.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11-研究生学位论文全员双盲评审办法为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质量意识,逐步建立和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机制,我校实行研究生学位论文全员双盲评审,特制定本办法.
一、全员双盲评审的实施对象全员双盲评审对象原则上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全员盲审的具体操作1.
各学院在研究生院规定时间之前提交参加全员双盲评审的研究生名单.
2.
所有参加全员双盲评审的研究生,按盲审要求,博士生交两份学位论文,硕士生交一份学位论文到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负责统一送校外专家进行盲审.
3.
学位论文初次参加全员双盲评审的费用,由研究生院支付.
盲审不通过,修改后复审的费用由研究生本人支付.
对盲审结果提出异议,进行申诉的费用由研究生本人支付.
三、全员双盲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位论文处理办法全员双盲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论文,是指总分不及格(60分以下)或总分及格但专项出现D等的论文,对于此类论文按以下方法处理:1.
修改论文.
总分75分以下专项有D等或总分在50至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12-59分的论文,如导师认为其论文经修改后可参加答辩的,必须在修改10个工作日后,把修改好的论文重新外送盲审,并且把修改的主要部分单独打印,夹在论文中一并提交给原审专家再次盲审.
全员双盲评审的论文,只要有专家评议总分在49分及以下,该论文作者须延期申请学位.
对于专项有D等且总分75分及以上的论文,修改后经导师同意方可参加答辩,不必再次外送盲审.
2.
重写论文.
导师或研究生认为论文须做重大修改,可提出延期申请学位.
3.
进行申诉.
导师和研究生对盲审结果不认可,须在5个工作日内填写《学位论文盲审结果异议申诉表》,并向所在学位点提出申诉,由所在学位点及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诉进行评议,并作出是否建议二次盲审的决定.
若建议二次盲审,则在《学位论文盲审结果异议申诉表》上签字盖章递交研究生院,对以上情况,要从严掌握.
之后由研究生院将该研究生初次盲审的学位论文再送两位校外专家,盲审费用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两位校外专家盲审的结果中只要出现异议,就必须按上述1或2处理;无异议,则盲审通过.
4.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如果导师要求在盲审结果出来前进行答辩,必须向所在学位点提出申请,并写明"如通过盲审,本次答辩结果有效;如未通过盲审,本次答辩结果无效".
5.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盲审才能进行答辩.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13-四、本办法自2019年9月起实行.
五、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14-奖励办法研究生科研论文奖励条例根据《上海师范大学科学研究奖励办法》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奖励对象本校注册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和攻读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不包括我校在职攻读学位教职工).
第二条奖励范围奖励对象在读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与作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奖励:1.
文科类研究生在"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和人文引文索引(A&HCI)、"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以及指定的重要学术报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期刊论文字数须在4000字以上,重要报刊文章字数须在2000字以上,并有"上海师范大学"署名标注.
2.
理工科类研究生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EI收录的论文,且被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认定.
SCIE、EI和SCIENCE、NATURE论文以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提供的申报年份的检索报告为准.
3.
各类研究生发表于其他正式刊物正刊的学术论文和作品.
第三条奖励标准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15-1.
文科第一作者或理工科通讯作者:凡独立署名"上海师范大学",给予全额奖励;第一署名单位为"上海师范大学",奖励全额的60%.
2.
学生排名第一的作者:1)第一作者(理工科为通讯作者)及学生第一作者,均独立署名"上海师范大学",奖励全额的10%.
2)第一作者(理工科为通讯作者)及学生第一作者,非"上海师范大学"独立署名,奖励金额为全额的6%.
注:具体奖励范围与金额详见一、二.
第四条奖励程序1.
每年6月和12月,研究生院(部)将对符合上述奖励范围的成果分两次进行集中审核.
2.
以学院为单位审核汇总,上报研究生院(部).
3.
经公示无异议,奖励经费统一由财务处拨至学生学思卡.
第五条其他说明1.
在校期间以"上海师范大学"为单位单独署名投稿,其科研成果在毕业后一年内公开发表,参照本奖励条例执行.
2.
奖励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
3.
奖励范围及额度根据申报年度的奖励条例实施.
4.
科研论文奖励的收入所得税由获奖者个人承担.
5.
研究生院(部)有权对获得科研奖励的论文进行结集出版,并根据出版需要对论文进行个别文字加工及必要的删改.
同时,请作者自留论文底稿,恕不退还.
6.
具体以当年评审工作通知为准.
7.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研究生院(部),自2017年5月起执行.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16-一奖励范围与金额类别刊物类型奖励金额文科学术论文研究报告A类《中国社会科学》20000元见"文科重要期刊"SSCI及A&HCI期刊源论文(不含中文论文)15000元B1类见"文科重要期刊"A&HCI期刊源论文(中文论文)10000元B2类见"文科重要期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5000元C类CSSCI期刊源期刊论文3000元D类CSSCI期刊源集刊论文《中国教育报》《解放日报》《文汇报》(理论文章)《光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人民论坛》("国家社科基金"专刊上的文章)人大复印资料各学科全文收录1000元E类其他公开发表的正式刊物50元研究报告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成果要报》20000元被教育部《专家建议》收入被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专家反映》收入被上海市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收入5000元理工科学术论文A类进入ESI20000元SCIE一区收录B类SCIE二区收录15000元C类SCIE三区收录8000元D类EI、SCIE四区收录3000元E类其他公开发表的正式刊物50元注:重要期刊随CSSCI变化按程序调整各类期刊不包括专刊、特刊、专集和增刊;各类论文不包括译文、会议综述、文献整理、散文、诗歌、随笔、访谈等.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17-二文科重要期刊学科A类刊物B1类刊物B2类刊物综合类《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转载(不含学术动态、论点摘编及补白)《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摘(不含论点摘要、学术信息、书评),《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摘(不含学术卡片),《学术月刊》,《北京大学学报》,《复旦学报》,《文史哲》《求是》《新华文摘》(封面标题论文)哲学《哲学研究》《世界宗教研究》《中国哲学史》《自然辩证法通讯》《世界哲学》《哲学动态》《道德与文明》理论经济学《经济研究》《经济学动态》《世界经济》《国际经济评论》《经济科学》《人口与经济》应用经济学《中国工业经济》《金融研究》《财政研究》《宏观经济研究》《城市发展研究》《国际贸易问题》《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统计研究》《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财贸经济》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18-学科A类刊物B1类刊物B2类刊物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现实》《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教学与研究》《社会主义研究》《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法学《法学研究》《政法论坛》《中国法学》《法律科学》《中外法学》《法商研究》《法学评论》《法学》《法学家》《清华法学》政治学《政治学研究》《世界经济与政治》《中共党史研究》《公共行政评论》《国际问题研究》《现代国际关系》社会学《社会学研究》《社会》《民俗研究》民族学《民族研究》教育学《教育研究》《高等教育研究》《课程·教材·教法》《中国教育学刊》《全球教育展望》《比较教育研究》《教育发展研究》《现代教育技术》《教师教育研究》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19-学科A类刊物B1类刊物B2类刊物心理学《心理学报》《心理科学》《心理科学进展》《心理发展与教育》体育学《体育科学》《中国体育科技》《北京体育大学学报》《上海体育学院学报》《体育学刊》中国语言文学《文学评论》《中国语文》《文学遗产》《世界汉语教学》《语言科学》《文献》《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民族语文》《中国比较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外语教学与研究》《外国文学评论》《外国语》《外语界》《国外文学》《中国外语》《中国翻译》新闻传播学《新闻与传播研究》《出版发行研究》《中国出版》《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艺术学理论《文艺研究》《文艺理论研究》音乐学《音乐研究》《中央音乐学院学报》《中国音乐学》戏剧与影视《电影艺术》《戏剧艺术》《中国电视》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20-学科A类刊物B1类刊物B2类刊物美术学《美术研究》《新美术》设计学《装饰》中国史《历史研究》《中国史研究》《近代史研究》《史学史研究》《文史》《史学月刊》《史林》世界史《世界历史》《史学理论研究》《古代文明》管理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学报》《中国管理科学》《管理工程学报》工商管理《中国软科学》《管理评论》《会计研究》《经济管理》《旅游学刊》农林经济管理《中国农村经济》《农业经济问题》《中国农村观察》公共管理《管理世界》《中国行政管理》《教育与经济》《中国土地科学》《城市问题》《公共管理学报》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档案学研究》《情报学报》《中国图书馆学报》《图书情报工作》地理学《地理学报》(人文地理类论文)《人文地理》《地理研究》《城市规划》注:因学科交叉重复的刊物只列一次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21-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一、评选范围和名额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范围为本校应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单位)市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名额不超过本学院(单位)应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人数的5%;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单位)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单位)应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5%.
二、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4、原则上应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在科研、国内外各类竞赛、研究生社会实践、研究生团学工作、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
5、市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必须重点考察毕业研究生在学术科研创新能力、研究生高端实习和海外研习等各类实践项目、研究生团学工作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22-点领域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三、评选程序1、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单位)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学院(单位)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具体评选细则;成立本学院(单位)研究生评优工作评审委员会,包括本学院(单位)的主要领导、研究生导师、研究生事务管理人员、学生代表,负责本学院(单位)研究生的评优工作;各学院(单位)需公开评选细则、评审委员会人员名单,接受监督.
2、本人申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单位)根据评选规则,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候选人,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
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单位)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校研究生工作部.
对评选及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人选,暂缓上报,待争议事项结束做出结论后,标明争议原因、处置情况,另行报送.
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不符合评优条件、弄虚作假或隐瞒异议的人选,取消评选资格,相关责任学院(单位)不再增补评选名额,并需对具体情况做出书面说明.
4、校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单位)的评选结果,在学校范围内公示7天.
5、公示无异议后,校研究生工作部向学校呈请审核批准通过后,报上海市教委批准.
四、奖励办法1、市级优秀毕业生由上海市教委颁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填写"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23-生登记表"并存入本人档案.
2、校级优秀毕业生由学校颁发"上海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证书",填写"上海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并存入本人档案.
五、取消资格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研究生同学,如出现未正常毕业的情况,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的荣誉称号,该学院(单位)不再增补名额.
六、具体以当年评选工作通知为准.
七、本办法由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24-毕业研究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办法指导意见研究生的学习成绩是对研究生在校期间学习成果的综合评价,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钻研创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客观反映我校研究生在读期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研究生所修课程及学分必须满足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要求,课程成绩由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根据任课教师评定成绩,综合计算而成.
二、毕业生学习成绩排名以课程成绩为基础进行初始排名,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学科方向)总人数划分为A、B、C、D共四个等级,每个等级人数各占25%.
三、在攻读最高学历期间,如研究生在以下方面取得奖项的,可在初始排名基础上进行相应的等级提升:1)市级奖励: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等;2)校级奖励:上海师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3)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宝钢奖学金、校学业奖学金(一等或二等)等;4)各类竞赛项目:"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教育部学位中心"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A类研究生竞赛)"、中国"互联网+"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25-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研究生创新创业类竞赛等;5)创业实践:在校期间主持的项目取得创业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或进入市级创业基地、创业基金会,或作为企业创始人或团队主要合伙人在沪创办企业等;6)在核心期刊发表科研论文;7)参加市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并做出较大贡献.
四、排名等级原则上只能提升一次,不能累加,其中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或在C类及以上刊物发表科研论文的,直接提升为A等.
五、对于违反校纪校规,受我校《研究生考试违纪和考试作弊处理条例》等各类处分的,以及涉嫌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生,不能提升等级.
六、各学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详细的研究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操作办法,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26-其他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第一条高等学校是人才培养和学术创新的重要基地,为加强研究生教育,规范我校研究生的学术行为,维护学术道德,保障学术自由,促进学术交流、学术积累与学术创新,倡导并形成保护知识产权、依法治校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上海师范大学的研究生,以及所有以上海师范大学名义从事学术活动的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等.
第三条从事学术活动应以严谨求实、科学创新的态度进行,应遵守以下学术道德规范:(一)在学术活动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
(二)从事学术研究,应检索有关文献,了解他人的研究成果,承认并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在作品中引用他人的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27-成果,必须注明出处,并遵循学术界关于引证的公认的准则;引证的目的应该是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所引用的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从他人作品转引第三人成果,应注明转引出处.
(三)合作研究成果应按照合作者在研究过程中所作贡献大小的顺序署名,另有署名惯例或合法约定的除外.
如果在作品创作过程中,研究人员在别人指导下完成作品,指导者确实在作品的主要部分或实质部分的假设、论证工作上或方法论上有贡献,可以与作者合署.
任何合作作品在发表前要经过所有署名人审阅,作品的所有署名者应对本人完成部分负责,作品主持人应对作品整体负责.
(四)在对自己或他人的作品进行介绍、评价、翻译、注释时,应遵循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
对于应该经过学术界内部严谨论证和鉴定的重大科研成果,须在论证完成并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向新闻媒体公布.
(五)应保密的科研成果在发表和使用时,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健康安全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
(六)在上海师范大学工作、学习期间完成的研究成果,完成单位应第一署名上海师范大学.
(七)遵守学术界公认的其他规范.
第四条下列行为应当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一)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二)篡改他人研究成果;(三)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28-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四)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虚构合作者共同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贡献;(五)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职务评审评定、申请学位等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六)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七)其他根据高等学校或者有关学术组织、相关科研管理机构制定的规则,属于学术不端的行为.
第五条有学术不端行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一)造成恶劣影响的;(二)存在利益输送或者利益交换的;(三)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四)有组织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五)多次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六)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
第六条学校学术伦理与道德委员会接受来自社会各界、媒体和个人对本校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
(一)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一般应当以书面方式实名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①有明确的举报对象;②有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事实;③有客观的证据材料或者查证线索.
(二)以匿名方式举报,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或者线索明确的,学校应当视情况予以受理.
以匿名方式举报,但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29-无充分证据或明确线索的,学校不予受理.
不进入受理程序的,应当告知举报人,举报人如有新的证据,可以提出异议,异议成立的,应当受理.
进入受理程序的,应当通知被举报人.
(三)对媒体公开报道、其他学术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主动披露的涉及本校人员的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应当依据职权,主动进行调查处理.
(四)学术不端行为举报受理后,交由学校学术伦理与道德委员会按照相关程序组织开展调查.
学校学术伦理与道德委员会应当组成调查组,调查组应当不少于3人,必要时应当包括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指派的工作人员,可以邀请同行专家参与调查或者以咨询等方式提供学术判断,具体办法由学校学术伦理与道德委员会确定.
第七条学校应当根据学校学术伦理与道德委员会认定的结论和建议进行处理.
(一)依据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二)撤消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所有通过该学术不端行为获得的奖励或荣誉称号等.
(三)对正在申请学位人员,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
(四)对已获得学位人员,情节严重的,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取消其学位.
(五)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取消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
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不再接受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30-其学位申请.
(六)对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应通知其本人,并告知其主管部门.
第八条调查处理过程中,发现举报人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的,应当认定为举报不实或者虚假举报,举报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属于本单位人员的,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不属于本单位人员的,应通报其所在单位,并提出处理建议.
第九条举报人或者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异议或者复核申请.
(一)异议和复核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
(二)学校收到异议或者复核申请后,应当交由校学术伦理与道德委员会组织讨论,并于1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第十条学术规范是一项长期的制度建设,本规范将根据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进行修订、完善.
本规范的解释权属于研究生院(部).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31-研究生考试违纪和考试作弊处理条例一、为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建设良好的学风、校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二、取得我校学籍、在校注册的所有研究生适用本条例,三、本条例所称考试违纪是指研究生不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但情节轻微的一般考试违纪.
本条例所称考试作弊是指学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等的严重考试违纪行为.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认定为考试违纪:1.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放在指定位置的;2.
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3.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4.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或者有其他异常行为时,凡监考教师不能确定其作弊的;5.
发现本人桌面有他人所写的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公式或图表而未向监考教师汇报的;6.
在考场或考场附近喧哗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7.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8.
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32-书写姓名、考号或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9.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五、考试违纪的处理:考试违纪的科目成绩无效;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认定为考试作弊:1.
开考后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2.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3.
在考试过程中使用有储存功能的电子记事本、快译通、文曲星、BP机等电子工具,或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的;4.
故意销毁试卷、答案或者考试材料的;5.
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的;6.
偷看他人试卷(含答题纸、草稿纸),或用动作表情互相传递有关考试信息的;7.
利用计算机复制他人考试内容或为他人作弊提供便利的;8.
将试卷、答案(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品带出考场的;9.
考试结束后,在试场内发现其有作弊痕迹,或由他人检举揭发的作弊行为的;10.
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的;11.
抢夺、窃取他人试卷、或恶意传播试卷内容的;12.
其他有可能获得试题答案或考核成绩的不正当行为.
七、考试作弊的处理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33-考试作弊的科目成绩无效;给予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并记入档案;取消一切评优资格;并建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取消其硕士、博士学位授予资格.
对研究生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抢夺、窃取他人试卷、恶意传播试卷内容、屡次作弊或其他作弊情节恶劣的,作开除学籍处理.
八、对考试违纪、考试作弊行为的检查、记录和现场管理由监考人员负责.
对考试违纪和考试作弊者,监考人员应立即告知考生本人,并立即终止其考试,并将其违纪、作弊事实如实纪录在《监考纪录》上,考试结束后连同其试卷、证据等一并交研究生所在学院教务员并报学院主考,学院应当听取学生或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并由学院主考签署意见后立即报研究生院,经主管校长批准后,于2小时内张榜公布.
九、研究生考试违纪或考试作弊后,若要取得该门课程的成绩,按《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十、本条例所指考试,涵盖所有在籍研究生参加的所有考试和考查(包括四、六级考试和研究生在社会上报考的各类考试).
十一、本条例的解释权在研究生院.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34-研究生宿舍管理规定研究生宿舍是研究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公共场所,也是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的重要阵地.
研究生宿舍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进一步加强对研究生宿舍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研究生入宿1.
上海生源或在上海有住房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宿舍.
有特殊情况需安排住宿的,在实际资源允许的情况下予以考虑.
2.
研究生宿舍由学校统管理安排,研究生必须按指定的宿舍入住.
如有特殊原因需调换宿舍,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填写申请表,经学院审核、证明确有调整需要者方可至学生生活园区管理中心办理调换手续.
3.
研究生临时借用宿舍钥匙必须凭本人有效证件到值班室办理借用手续,丢失钥匙要及时上报学生生活园区管理中心,并凭本人有效证件交款后补配.
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换门锁的,须报学生生活园区管理中心批准、备案.
费用研究生自理.
4.
研究生住宿费标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收取.
研究生入学后,将根据住宿标准由财务处每年统扣除住宿费.
如因退学、转学、休学等学籍变动而退宿时,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住宿费(一学年按9个月计算).
5.
住宿安装空调的寝室,学生入住时应签署《空调租赁协议》并按照相关内容执行.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35-二、宿舍安全研究生入住前,统一签订《学生宿舍安全承诺书》和《住宿协议书》,明确权利义务,承担安全责任,认真履行诺言.
1.
宿舍楼内严禁带入和使用违章电器.
主要包括①电热类电器如电热棒、电热毯、电热壶、电热杯、电炉、取暖器等;②高功率电器如电吹风、电水壶、电夹板、卷发棒等;③烹煮类电器如电饭煲、电热锅、电磁炉等.
2.
严禁损坏研究生宿舍公共财物、公共设施,严禁挪用、损坏消防器材和设施.
3.
严禁使用明火如焚烧、蜡烛、酒精炉等,严禁拉闸,严禁私拉电线、插座,严禁在床上使用交流电电器,严禁使用超长接线板与充电应急灯等.
4.
严禁使用劣质接线板、充电器、插座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三无"产品.
5.
严禁擅自更换床位、出租床位、留宿他人及留宿异性.
6.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有染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物品进研究生宿舍.
7.
严禁吸烟、酗酒、赌博、搓麻将、打架斗殴等违纪行为.
8.
严禁宿舍内停放自行车,楼内禁止饲养宠物.
9.
严禁宿舍内放置管制刀具.
10.
严禁高空拋物.
11.
提高安全意识,发现漏电和电器故障及时报修,做到人离灯灭、人走机停、人离寝室切断电源.
12.
妥善保管费重物品和现金:放假期间,带走个人贵重物品.
13.
严格执行值班室会客制度.
正常履行公务人员须佩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36-带有效证件出入宿舍,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宿舍.
14.
保卫部门和宿舍管理部门在检查时,且发现宿舍电表运转异常,有权拉下电闸,并没收违章电器.
三、行为规范1.
妥善使用和爱护宿舍内水电设施、门窗玻璃、家具、灯具、电话设施等公物.
2.
提倡节约用水用电,离开宿舍时,关闭水电.
研究生宿舍实行限额用电、超额付费.
3.
自觉保持宿舍环境的清洁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在宿舍内做到垃圾袋装化,垃圾袋带出宿舍楼并扔到指定垃圾箱内.
宿舍内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泼水,不将饭菜倒在水槽里,不向窗外乱扔杂物,不在墙面乱涂、乱画、乱张贴.
4.
自觉维护宿舍内的生活秩序,不在宿舍楼内打球、踢球、堆放杂物,不做干扰公共秩序和妨碍公共安全的行为活动.
5.
提倡健康文明生活.
研究生在宿舍内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搓麻将、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宗教等活动:不得从事有损研究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6.
行为举止要文明礼貌,学校老师、检修或卫生检查人员来到宿舍时,要主动开门,礼貌回答有关问题.
同学之间要互帮互助,相互关心,形成团结友爱的良好氛围.
7.
未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任何研究生及单位、团体不得在宿舍内从事经营性活动及收费性服务活动.
四、用电管理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37-1.
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免费使用6度电,博土研究生每人每月免费使用12度电(按月结算),超额部分由该宿舍住宿研究生支付,电费价格采用上海市居民用电价格.
2.
每学期开学初,各寝室可根据住宿人数一次性免费领取6个月(3月~8月,9月~次年2月)的用电额度,此时用电额度已充入电表内.
3.
电表有购电提醒功能,当电表剩余电量低于20度时,电表会自动断电一次作为提醒.
此时,研究生可凭有效证件到购电站购电,以恢复供电.
4.
研究生宿舍禁止一切窃电行为.
五、退宿手续1.
按照学校确定的毕业生离校日期安排,毕业生应凭离校手续单到各寝室楼值班室办理离校退宿手续,并交还钥匙等有关物品.
2.
毕业生在办理离校退宿过程中,须接受工作人员对宿舍内家具、门窗玻璃、门锁、灯具、水电、电话设施等的验收,如有丢失、损坏的,须照价赔偿.
3.
提倡文明离校,毕业生在离开宿舍时,应保持宿舍内的干净整洁.
4.
离校日期过后,学校将对毕业生居住的宿舍进行统一清理,对宿舍内遗留的个人物品做无主物品处理.
5.
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因特殊原因需延长住宿的,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证明,向研究生院和学生生活园区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学校根据资源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安排.
6.
因退学、转学、休学等原因退宿的,到学生生活园区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7.
研究生办理走读需退宿的,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38-填写校外住宿登记表与校外住宿承诺书,经学院审核后,到学生生活园区管理中心办理走读手续.
六、文明寝室1.
研究生宿舍开展"文明寝室"的评比活动,以学年为单位进行评选.
每学年初进行申报工作,并对申报的寝室进行检查评审,第一学期末进行初评,第二学期末进行总评.
2.
学生生活园区管理中心派专人检查寝室,对所有研究生寝室进行内务卫生打分与安全检查,寝室内垃圾分类情况也作为内务卫生打分的重要依据,对寝室卫生成绩建立数据库管理,作为"文明寝室"的评选基础.
在此基础上,各学院参照寝室成员的综合表现,评选出"文明寝室".
3.
寝室生检查中,每学年中有两次评分不及格的寝室,发黄牌警告,通报学院.
第三次评分不及格的寝室,取消"文明寝室"评选资格.
4.
在各类评优评奖中,"文明寝室"将作为重要参照依据.
七、违章处理凡研究生在宿舍楼内违反以下情况的,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及审批权限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1.
凡研究生在宿含楼内使用违章电器的,一经查实予以放收通报,取消其"文明寝室"评选费格:经批评教育,仍使用违章电器的,视情节给予轻重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
2.
凡研究生在宿舍楼内故意破坏公物、设施的,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
对触犯刑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
凡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窃电、拉闸、私拉电线插座者,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39-除补交电费外,视情节轻重和数额大小给予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
4.
凡擅自出租床位、留宿他人或留宿异性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并取消住宿资格.
造成恶劣影响或造成他人财物丢失、人身伤害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对触犯刑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
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因过失造成火灾事故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
对触犯刑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
凡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打架斗股等违纪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对触犯刑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
其他如吸烟、打麻将、放置管制刀具、在宿舍内停放自行车,楼内饲养宠物、高空抛物等行为,经批评教育后,仍然不予改正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8.
凡违反以上规定者,由学生生活园区管理中心查实,经核准后报研究生院.
留校察看以下的违纪处分经研究生院处务会议批准;留校察看以上(含留校察看)处分由研究生院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
各类处分结果必须告知违纪研究生本人.
本规定解释权属学生生活园区管理中心,适用于所有住校学生,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40-研究生证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对研究生证的管理,特作如下几项规定:一、研究生证是作为我校研究生身份证明,每位研究生应该按有关规定使用并注意妥善保管.
二、研究生证需贴本人照片并加盖学校钢印和学院注册章后方为有效.
三、报告遗失研究生证,由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陈述遗失原因,经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送研究生院,经一个月的核查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补发.
核查期间,因学习和工作需要,可为其出具研究生身份证明.
四、研究生毕业或因退学、除名的,应办理离校手续,缴回研究生证.
五、重复申领的研究生证,一经发现要立即收回,并对该生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令其作深刻检查,然后视情节轻重和对错误认识程度,给予必要的处理.
六、凡将研究生证供他人使用,被发现后,根据情节给予教育处理,如造成国家或他人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41-研究生办理保险理赔手续办法研究生办理学生平安、住院医疗等险种的保险后,若要理赔,按以下办法办理:一、学生平安保险研究生凭有效证件和证明(学生证、身份证、诊断书、病历证明等),到教务处填写保险给付申报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住院医疗保险符合《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于在指定医院住院个人承担的费用,可以提出理赔申请.
研究生凭有效证件和证明(研究生证、身份证、住院医疗费收据、住院费用明细单、出院小结等),其中住院医疗费收据、住院费用明细单、出院小结需要原件及其复印件,到研究生院填写保险给付申报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42-研究生招生收费暂行办法为了规范研究生招生的收费,特制订本办法.
一、按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起,学校对所有招收的研究生收取培养费.
二、非定向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由本人负责筹措,定向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由本人和单位商定后缴付.
三、培养费每学年开学前缴付一次.
四、各学院凭缴费发票予以注册.
五、逾期未能缴纳培养费,研究生院要停止发放研究生培养费,并对相关人员停发奖助学金,向研究生本人及相关学院发出停课通知,并不再安排住宿.
六、允许非定向培养研究生休学,以筹措培养费.
休学年限累计不能超过两年.
七、学生缴费后,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培养费(一学年按9个月计算).
八、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20年版-143-研究生信息管理暂行规定为推进我校研究生信息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与标准化,确保研究生相关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和系统,使之更好地为师生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海师范大学信息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管理具体情况,特作如下规定:一、研究生使用学校提供的各类信息系统时,需注意个人帐号的安全、保密,定期更换并使用较安全的密码.
二、研究生数据将用于招生、学籍、培养、毕业、学位、就业等各个环节.
研究生应对自身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若发现信息系统中本人相应数据有误或需更新,应及时登录相应系统提交更新;若为不可自行更改的关键信息,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研究生院办理更正手续.
对因自身原因导致系统数据不准确而造成的影响,一切后果本人自负.
三、研究生在读期间应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数据校对、采集等相关工作,并应关注研究生院和学院网站的相关信息,以便顺利地开展校园生活并完成学业.
四、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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