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纪要

微博自媒体整治  时间:2021-04-16  阅读:()

重庆市潼南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0年6月3-4日在区人大常委会四楼会议室举行.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勋主持会议,副主任柳成文、杨晓芳、周鸿、陈默和委员共33人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国"两会"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养老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调整梓潼街道行政管辖区域增设大佛街道实施方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脱贫攻坚工作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许可对区十七届人大代表冯文君采取刑事审判议案(草案)、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暂时停止冯文君执行代表职务的报告(草案)、《重庆市潼南区人大代表履职评价办法》(修订稿);进行了相关人事任免.

会议以电子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了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区十七届人大代表冯文君刑事审判并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的决定、关于同意增设重庆市潼南区大佛街道办事处的决定、《重庆市潼南区人大代表履职评价办法》(修订稿).

会议以电子表决的方式,免去陈晶同志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免去朱海同志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第二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免去曾昌权、蒋光英(女)、李艳(女)、陈显红(女)等同志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梓潼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会议以电子表决的方式,任命陈晶同志为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任命朱海同志为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第三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任命徐涛、孙君(女)、李庆玲(女)、田逢旭等同志为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梓潼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会议指出,要按照市委部署和区委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精神、抓好贯彻落实.
坚决把中央、市委和区委的要求转化为自觉行动,进一步把人大的事情做好,把潼南的事情办好.
要深刻领悟全国两会的精神实质和习近平总书记"两会"期间重要讲话蕴含的新精神.
要深刻领会我国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中央对今年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和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联系实际做好贯彻落实各项工作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玉梅、刘立民,区监察委副主任张华,区人民法院院长况向东,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文勇,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扶贫办、潼南市场监管局、区供销合作社等部门负责人,区人大监察和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曾勇、区人大财经委委员项维、区人大社建委委员徐志宏,区人大代表杜文菱、蒋爱华,各镇(街)人大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10名公民旁听了会议委员唐铭悦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请假,委员刘学、万宏霞、罗长国、张世国分组审议请假.
重庆市潼南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议程一、传达全国"两会"精神;二、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三、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养老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四、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六、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梓潼街道行政管辖区域增设大佛街道实施方案的报告;七、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脱贫攻坚工作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八、审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许可对区十七届人大代表冯文君采取刑事审判议案(草案);九、审议通过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暂时停止冯文君执行代表职务的报告(草案);十、审议通过《重庆市潼南区人大代表履职评价办法》(修订稿);十一、人事任免.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9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议案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19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已经区政府同意,特委托司法局局长张旭同志向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报告,请予审议.
区长:张安疆2020年5月28日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2020年6月3日在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上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张旭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受区政府委托,现就2019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工作开展情况2019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协的鼎力支持下,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不断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水平治理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工作体系逐渐完善.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制度和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全过程、全方面,坚定不移推进法治潼南建设.
二是理顺工作机制.
根据机构本轮改革工作部署,原区政府法制办的职能整体划转到区司法局,在区司法局设置了执法监督科、规范性文件审查科,分别承接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重大民商事合同的审查工作等,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筑牢组织保障.
三是严格责任落实.
制定《潼南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细化了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任务,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实绩考核,做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强化改革创新,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领域"六大工程",不断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本轮机构改革,在5个部门单设行政审批科,在16个部门挂牌设立行政审批科,实现行政审批专人专岗.
2019年,全区行政审批事项精简率36.
7%,换发"多证合一"营业执照32983户.
100个以上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老年人认证等50个高频事项实现"全渝通办""不见面审批".
企业开办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5300余项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
公布"四办清单"1188项及"零跑动及只跑一次清单"1073项.
实现驾管业务"网上办、就近办",电子结婚证、电子社保卡、就业补贴"掌上办",身份证换领补办"全渝通办",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
二是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出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的意见》等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文件16个,研究制定《促进以工业为主体的实体经济发展实施意见》,同步出台促进招商引资、重点工业企业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3个办法,构建起"1+3"政策支撑体系.
出台《加快推进市场主体"三转四升"的意见》等政策措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清理废止不利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7份,提出工作举措52条.
扎实开展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评议,区人大常委会把脉问诊政府在构建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方面存在的短板,专门听取并通过了区政府关于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工作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为全区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保驾护航.

(三)强化制度约束,行政源头逐步规范.
一是落实决策制度程序.
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履行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等必经程序,充分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经区政府常务会、区长办公会或区政府全体会集体讨论决定.
二是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精神,积极发展公职律师,组建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智囊保障.
2019年,128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聘请执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7个区级部门落实了公职律师.
三是加强合法性审核力度.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参谋助手作用,在全年召开的所有政府常务会及70余次政府涉法专题会议中,充分听取司法行政部门的专业意见建议,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落实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机制,全年审查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42件,全部报送市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做到"有件必报、有报必审、有错必纠",协助审查党内规范性文件18件.
通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与上位规定和政策冲突、超过文件试行有效期、阶段性工作完成无继续适用必要等20件,确保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和开展工作的连续性.
四是严格政府合同管理.
充分发挥区司法局与政府法律顾问对区政府合同的审核把关作用.
2019年,审核双江航电枢纽、大佛寺人文生态康养旅游、万达广场、涪江流域水环境治理、正大集团蛋鸡养殖等项目合同86份,有效减少政府商务活动的法律风险,推动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四)强化过程监督,全面规范行政执法.
一是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制定印发《潼南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有效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社会满意度.
二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
2019年12月,由相关区领导带队,分五个督察小组,对全区所有行政机关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重点围绕法治政府制度建设、责任落实、依法决策、行政执法等工作,查找存在问题,督促整改提高,进一步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提升行政执法案卷质量.
2019年11—12月,在全区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对执法部门提交的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发现各单位在立案调查、案件审理、送达执行等方面的问题共24项,提出整改意见95条.
事后,对评查结果在全区进行了通报,就存在的问题与各单位进行了沟通和交办,督促认真整改,切实提高执法水平.

(五)强化矛盾化解,深入推进依法治理.
一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实现行政系统内部层级监督、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化解行政纠纷方面的重大制度价值.
2019年,区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7件,受理15件,不予受理2件.
在受理的案件中,审结13件,审结率86.
67%.
其中,维持9件,撤销2件,责令履行法定职责2件,复议纠错率达30.
77%.
2019年,全区一审行政应诉案件82件,审结74件.
其中,区政府作为被告的13件,审结12件(4件驳回起诉,3件撤诉,1件判决履行,2件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件判决重新作出决定),区政府部门作为被告的案件69件,审结62件(除13件败诉外,均为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驳回赔偿请求、裁定驳回起诉、原告主动撤诉等).
严格落实《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各部门、各镇街作被告经法院开庭审理案件60件,负责人出庭24件.
收到司法建议5件,4件已回复并按建议落实,1件正在调查处理.
未发生裁判文书、司法建议书等不予执行、不予落实的情形.
二是抓好多元调解工作.
继续深化道路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领域人民调解工作,同时,加强部门沟通协调,落实"诉调、警调、访调"衔接机制.
2019年,区法院借助"易解"平台成功调解案件1580件,驻法院调解室受理调解案件577件;驻派出所调解室成功调解案件20件.
各级调委会开展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矛盾纠纷的专项排查252次,预防纠纷345件,调解矛盾纠纷3461件,调解成功3437件,成功率99.
31%.
受理医患纠纷案件27件(其中,医调会受理16件),诉调比6:1(诉求金额与调解金额).

(六)强化宣传教育,法治氛围日渐浓厚.
一是大力建设法治文化.
积极开展"七五"普法宣传,制作法治公益广告242幅,发送法治短信10万余条,在全区85辆公交车滚动播出法治宣传视频.
二是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
利用全国"两会""3.
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国家安全日""6.
26"国际禁毒日、"12.
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集中法治宣传287场次,受众群众达3万余人.
开展政法"三官"和其他法律服务工作者进村入户法治宣讲活动304场次,开展"心连心"联系服务群众活动,实现走访全覆盖.
深入民企开展"送法进园区"法治宣传、讲座等20余场次.
三是不断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及中职学校100%聘任义务法治副校长,开展开学第一堂法治课宣讲活动208场次.
通过"村村通"广播进行开学季宣传,播出《未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知识180余次.
投入近8万元,购买法治书籍一万册,充实各类学校法治图书.
投入10万元,开展"法治校园行"活动,在全区开展法治示范校园创建活动.

(七)强化自身建设,法治能力稳步提升.
一是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水平.
将《宪法》《监察法》等纳入领导干部培训教育课程,组织全区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
组织开展春秋两季186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法治理论考试和年度处级以上领导法治理论抽考,参考率98%,合格率100%.
组织197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庭审旁听,促进领导干部以案自省,带头践行法治,确保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二是自觉接受监督.
严格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充分听取区政协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法律和民主监督.
2019年,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229件、政协提案236件,满意率100%.
完成审计项目193个.
三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打造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将政府职能的履行情况置于阳光下,防止暗箱操作和履职不到位现象.
2019年,以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为依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
2万余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已办结5件,正在办理1件.

存在问题及原因虽然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客观来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法治工作力量较薄弱.
虽然法治工作体系已经形成,法治机构已经组建,但一些部门和镇街还没有配备专人负责法治工作,受专业知识局限,个别法治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还不能适应新时代形势要求.

(二)观念意识不够到位.
个别单位对于法治政府建设没有充分的理解与认知,没有放到全局位置进行安排部署,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的自觉性还不足.
个别单位负责人履责不充分,研究谋划工作不够,推进工作措施力度不够,部分工作进度滞后.

(三)制度落实仍不理想.
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政府合同等法制审核相关制度落实有待加强,法制审核对决策刚性约束不足;村(居)法律顾问的作用发挥不完全;个别行政机关负责人不按要求出庭应诉.
2019年,部门、镇街被诉行政案件中,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仅为40%.

(四)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部分行政机关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足,重实体、轻程序,导致执法程序存在瑕疵甚至违法.
行政执法监督缺乏足够的广度、深度,在开展执法培训、人员资格审核、个案评查的基础上,与部门的协同协作需要进一步增强.

(五)法治宣传实效不够明显.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效果还不够理想,法治宣传的形式、手段有待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盲点依旧存在.
法治文化阵地、民主法治示范村等普法基点的作用发挥还不尽充分,少数群众还没有真正认识到法律在维护合法权益上的重要价值,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氛围尚不浓厚.

下步工作打算按照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关于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我们打算在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
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履行好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加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积极引进法治人才,充实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力量.
结合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换证工作,举办1—2次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二)深化各项改革工作.
切实做好权力事项上网运行,共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四级四同",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进一步规范审批服务行为,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环节,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执法体系,全面推行联合执法、综合执法,最大限度为企业减负.

(三)推进法治政府制度建设.
一是丰富和完善制度体系.
制定出台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系统安排部署.
进一步加大制度落实和建设力度,根据市里的安排部署,适时出台我区相应制度文件.
二是认真落实相关制度和规定.
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制审查备案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相关要求,全面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效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
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做好信访法治化建设.
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统筹做好专业律所选聘、公职律师发展及区政府法律顾问团队建设工作.

(四)开展法治工作专项督察.
加强行政权力制约,推动建立严密的内部层级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监察和审计部门的有效监督作用.
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调整并细化考核指标,以考核倒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的落实.
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督察,对各部门各镇街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切实补齐短板,督促整改提高,带动法治政府建设面上整体提升.

(五)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继续落实好相关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干部法治理论考试、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知识考试和"谁执法谁普法"等各项制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同时,多形式、有针对性地抓好普法宣传,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和方式,通过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让群众在参与中学会法律,提高依法维权的意识,达到学以致用的效果.

重庆市潼南区人大监察和法制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2020年6月3日在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上)区人大常委会:为全面了解我区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4月-5月,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鸿带领调研组,围绕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
调研分为两个阶段,4月开展了书面调研,共收到政府工作部门、法检两院等单位书面调研材料34份;5月上中旬开展了实地调研,通过现场视察、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分别听取了区公安局、司法局、交通局、应急局、柏梓镇、太安镇的工作情况汇报.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从调研情况看,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潼南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贯穿政府工作的主线,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依法全面履行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主要表现在:1、法治建设责任进一步压实.
区政府对标对表《实施方案》,认真研究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细化衡量标准和具体建设措施,坚持每年对全区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进一步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能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维护稳定和推动发展.

2、依法行政机制进一步落实.
区政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程序,区政府常务会多次听取司法行政部门专业意见建议;严格落实政府合同审核制度,加强政府合同管理,对双江航电枢纽、大佛寺人文生态康养旅游、万达广场等86份项目合同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机制,修订了《重庆市潼南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19年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42件,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20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区政府、镇街聘请法律顾问实现了面上全覆盖.

3、公正执法基础进一步夯实.
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区政府尊崇宪法法律的意识、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有所增强.
坚持每年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认真听取意见,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
坚持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依托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政府信息1.
2万余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
坚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配合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积极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4件次.

4、职能改革任务进一步推进.
区政府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和执法体制改革,加大审批和执法队伍建设,在5个部门单设行政审批科,16个部门挂牌设立行政审批科,6个部门组建行政执法支队,22个镇街成立综合执法大队.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9年全区行政审批事项精简36.
7%,150余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老年人认证等50个高频事项实现"全渝通办""不见面审批".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换发"多证合一"营业执照32983户,优化企业营商环境,企业开办时间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

5、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
区政府注重执法制度建设,出台了《潼南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进行了规范.
注重制度贯彻执行,依托各单位法制审查机构开展执法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水平.
注重执法案卷评查,对立案调查、案件审理、送达执行等方面的24个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进行了评查通报.

6、社会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
区政府重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切实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
2019年,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17件,受理15件,不予受理2件,其中,维持9件,撤销2件,责令履行法定职责2件,复议纠错率达30.
77%;区政府作为被告的案件13件,审结12件,政府部门作为被告的案件69件,审结62件,其中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4件;依托区法院"易解"平台、驻派出所调解室、政法"三官"及法律工作者普法下乡活动等,依法化解矛盾纠纷3437件,成功率99.
31%.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总体来看,2019年度,区政府及其部门在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调研情况来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法治思维运用仍然不够.
部分干部尊崇法治的理念还没有完全变成具体行动,在实际工作中对法治口头承认、行动违反,原则承认、具体违反的现象依然存在.
在安排工作、协调问题、处理纠纷时,少数领导干部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行政,有只要结果不管过程是否依法行政的现象,有用行政命令干预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现象.
少数行政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群众参与法治建设的热情和积极性还不够高.

2、行政执法行为仍有失当.
有的部门还存在执法程序不够规范、对法律条文理解和适用上存在偏差等现象;个别行政处罚行为还存在事实认定不清、主要证据不足等问题.
有的部门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强,执法全过程记录不全面、不标准,执法文书不规范.
2019年区政府相关部门败诉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绝大部分都是程序错误造成的.

3、执法改革承接仍有不适.
目前,我区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不同程度存在执法权限不清、执法队伍不强、执法主体不适、执法装备不足、执法质量堪忧等问题.
有的单位虽然完成了综合执法机构的组建,但人员调整还没到位,专业人员不够,执法装备落后.
镇街的综合执法权限下放没有到位,在被委托执法、综合执法中"身份尴尬".
镇街普遍反映执法责任倍增、技术装备落后、执法力量薄弱,出现了权力下放和权力承接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

4、依法行权能力仍显不足.
有的部门职能职责被临时调整,如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维护管理权限在机构改革中已明确属于区住建委,但在实际工作中又被指定给区城管局,由区城管局具体负责维护管理,法定职责与实际履行出现了错位,权责出现了分离,容易引发管理混乱.
有的国有企业项目审批手续有待完善,如全区在取缔非法砂石开采过程中,保留了9个砂石集散中心,但是均没有取得完全合法的审批手续,只有5个取得临时用地批文,容易引发公众质疑.
有的重点项目"未批先建",如有些交通建设项目未取得征地批文就提前动工,虽按规定给予征地群众足额补偿,但因程序违法,容易引发民事诉讼.
有的部门和镇街对法律顾问"聘而不用",大多数村居法律顾问形同虚设,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效果还有待提升.

三、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几点建议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建议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以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为契机,在全面依法履职、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要重视并继续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要不断提升社会整体法治意识.
一要树立法治理念.
建设法治政府,领导干部是关键.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依法行政等法治理念,自觉在法律框架内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二要加强法治学习.
区政府及其部门要把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轮训,健全完善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要加强普法宣传.
区政府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针对性地对广大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四要加强考核问责.
区政府要在细化指标和考核问责上下功夫,以考核倒逼领导干部责任落实.

2、要着力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一要厘清权责,确保主体合法.
政府作为依法行政的主体,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梳理和明确行政机关的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杜绝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和怠于行使职权等行为.
二要规范行为,确保程序适当.
区政府及其部门要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信息公开等容易形成诉讼的行政行为,细化操作流程,避免因不作为或者不当作为引发诉讼.
三要督促检查,确保执法效果.
区政府要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督察和行政执法领域专项督察,带动法治政府建设质量提升.

3、要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一要合理授权,确保权责清晰.
要进一步梳理明确部门和镇街权责边界,把好职权下放审核关,提高放权精准度,确保基层政府接得住、管得好.
二要充实力量,夯实执法基础.
要注重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人员待遇保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调动执法队伍的积极性;要逐渐把执法经费向基层倾斜,增加基层执法装备,增强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果.
三要加强指导,确保改革质量.
镇街执法任务重,执法力量薄弱,区政府及其部门要加强对镇街执法工作的培训、管理和指导.
要建立健全部门与镇街综合执法机构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4、要扎实抓好依法行政源头治理.
一要加强源头防控.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程序,重大决策要严格履行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等必经程序,确保源头合法.
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权限,按法定要求划定部门职权,做到权责一致.
二要加强政策研判.
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开展政府重要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确保重大决策部署在法治化轨道中运行.
三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要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智囊保障.

5、要切实加强法治专业队伍建设.
一要用好编制和经费.
要把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特别是要确保高频执法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的编制人员足额到位,优化队伍结构,落实执法经费,保障执法活动有序开展.
加强政府工作部门法规科室的建设,确保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适应.
二要用好人才和智力.
要采取人才引进、遴选考录、教育培训、鼓励参加法考等多种措施,不断为法治队伍能力素质提升创造有利条件.
要通过实践锻炼、上派下挂等方式,不断调动法治专业队伍人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质量的提高.
三要用好社会组织.
要重视发挥律师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等组织的作用,引导他们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在社会矛盾调处中发挥协调作用,促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区人民政府:2020年6月3日-4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司法局局长张旭同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9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2019年,区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依法全面履行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有序.
但对标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要求,还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法治观念还有待提升、依法行权还有待规范、行政执法还有待改进、职能转变还有待深化、法治宣传还有待创新、法治责任还有待压实、法治队伍还有待强化等.
这些问题应引起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并切实研究解决,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一、要突出学法用法,解决好法治思维的问题.
区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要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宪法宣誓、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树牢法治意识,把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基层执法人员的法治轮训和考核监督,汲取行政执法错案教训,全面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用法的带头作用,创新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

二、要突出机制建设,解决好依规办事的问题.
区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要积极稳妥推进执法体制改革,理顺执法体制机制,明确部门和镇街权责边界,确保授权合理、权责清晰;要健全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要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行为,切实解决执法中存在的不严格、不规范、不透明等突出问题;要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智囊支持.

三、要突出规范决策,解决好政府守法的问题.
区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要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程序,重大决策要严格履行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等必经程序,确保源头合法;要加强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开展政府重要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确保重大决策部署在法治化轨道中运行;要落实好法制备案审查要求,加强各项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和落实,做到落实举措不打折、执行政策不走样,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要注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妥善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守信践诺,取信于民,提高政府诚信水平.

四、要突出严格执法,解决好执法严明的问题.
区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授权,明确部门职责,落实主体责任,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要严格行政执法程序,树立实体与程序并重的意识,对容易形成诉讼的行政行为,细化操作流程,避免因不作为或者不当作为引发诉讼;要强化镇街委托执法规范运行,确保受委托镇街在所属辖区和委托权限范围内依法开展执法工作.

五、要突出强化监督,解决好服法护法的问题.
区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要自觉接受监督,主动依法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重视检察建议并及时纠错整改,参与行政诉讼并履行生效裁判,及时回应处理群众合法合理诉求.
要强化内部行政监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加强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认真落实关于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努力避免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细化考核指标,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督察和行政执法领域专项督察,带动法治政府建设质量提升.

六、要突出矛盾化解,解决好依法治理的问题.
区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要切实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做好信访法治化建设;要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提高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有效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要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问题,为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重视发挥律师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引导他们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在社会矛盾调处中发挥协调作用.

七、要突出队伍建设,解决好力量不足的问题.
区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要把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努力为法治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保障.
要加强政府工作部门法规科室的建设,确保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适应;要加强专业队伍建设,采取人才引进、遴选考录、教育培训、鼓励参加法考等多种措施,不断为法治队伍能力素质提升创造有利条件;要保障法治工作经费,逐步把执法经费向基层倾斜,增加基层执法装备,增强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果.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办理.
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6月12日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全区养老事业发展情况报告的议案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同意《关于全区养老事业发展情况的工作报告》,现提请审议,并委托区民政局局长许毅同志向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报告.
区长:张安疆2020年6月2日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养老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2020年6月3日在区第十七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上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局长许毅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区第十七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报告全区养老事业发展情况,请予审议.
一、全区养老事业发展基本情况据2019年统计年鉴,我区老年人口20.
3万人,占户籍人口总数的21.
3%,略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且呈现基数大、增速快,以及高龄化、空巢化等趋势,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也与日剧增,是全市老龄化问题突出的区县之一.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和坚强领导下,顺应社会需求,落实中央和市委部署,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实现了快速发展和提质增效.

(一)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快速起步.
近年来,在市场需求和政府政策扶持下,我们坚持以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为依托,以探索居家养老服务为基础,以提升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质量为重点,以发展民办综合养老机构为补充,完善政策体系,健全投入机制,有力地调动了社会投资兴办养老服务设施的热情.
三年新建养老机构(设施及站点)23家(床位368张),总数达到218个(床位4636张,含护理型床位618张).
其中公办敬老院22个(床位1998张),投入运营的民办养老机构4个(含公建民营1个,床位共668张),街道养老服务中心1个(床位60张),社区养老服务站31个(床位310张),农村幸福院及五保家园160个(床位1600张),此外还有一家试营备案中的民办养老机构1个(床位140张)未纳入统计.
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已由城市延至农村,初步构建起集综合养老机构、镇街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点三级养老服务体系新格局.

(二)养老服务保障更加有力.
近三年来,我们积极落实中央和市委总体部署,重点强化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惠老政策落实,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始终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好区级财政保障,持续加大倾斜力度,市区两级福彩公益金70%用于了养老服务及设施建设,镇街敬老院管理运行费全额纳入了区级预算统筹安排,每年安排老年福利专项资金超过1000万元,投入2300万元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站、敬老院消防设施及生活设施、敬老院视频监控系统、社会福利中心功能用房;一手抓好对上资金争取,加强协调对接,狠抓项目包装,近三年争取专项补助资金近1000万元,得到了最大倾斜和支持,最大限度保障养老服务发展"有钱办事".

(三)养老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加快完善惠老制度,建立惠老保险、90岁以上老年人慰问制度,提高高龄津贴、重度老年残疾人护理补贴等福利标准,优化低保、医疗、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增强了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
建立了"1+N"养老服务政策支持体系,出台《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等主要文件,聚焦养老难点痛点,出台《潼南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分步实施具体方案》《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等系列配套文件,从规划建设、购买服务、土地供应、税费优惠、补贴支持、人才培养等方面完善扶持政策,有效激活养老服务业市场,其力度走在渝西前列.

(四)养老机构运营模式灵活多样.
近年来,我区加大养老机构改革创新力度,探索总结了体制多样、机制灵活、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多种营运管理"新模式",实现了"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民建民营"三分天下,有效激活了养老服务产业的"一池春水".
一是"公建民营"全市首创.
我区社会福利中心建成后,以公开招标方式承包给渝西老年公寓营运管理,成为全市首批试点改革的区县,不但盘活公建养老院资源,还走出了全市鼓励推广的"公建民营"之路.
二是"公建公营"提质增效.
敬老院作为政府托底保障的主要机构,目前以"公建公营"为主.
近年来,我区在实现"一镇一所"的基础上,启动实施了"提档升级改造工程",全面改善基本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目前由各镇街运营管理,其管理运行经费以区级财政预算安排为主,不足部分镇街财政自筹落实,基本满足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现床位空置还较多.
三是"民建民营"有序发展.
我区加大社会办养老机构扶持力度,完善奖扶政策、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财税支持等多措并举,培育了以双江"寿而康颐养中心"为代表的4家机构,有效满足我区社会老人养老需求.
特别是2019年招商引进"成都寿而康"来潼投资1000万元,建成我区第一个综合性、多功能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市级示范中心),有效提升了我区养老服务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近年来,虽然我区把养老事业发展列为民生要务和"民心工程"重点推进,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因起步晚、基础弱,问题和困难仍然较为突出.
(一)整体规划严重滞后,服务供给矛盾突出.
一是养老服务设施未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养老服务体系总体上处于无序发展状态,特别是部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落地"困难,严重制约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工程"快速推进.
二是全区养老总床位人均占比偏低,与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提出"到2020年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服务床位35-40张"的发展目标比较,床位缺口至少2400张.
三是我区养老服务机构整体呈现"小、散、弱"状态,位置偏僻、场地狭小、设施简陋、服务单一,多数虽然收费不高,但服务水平整体偏低,难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特别是中高端群体的服务需求,导致入住率偏低、床位空置率较高.
到2019年底,全区民办养老机构平均入住率仅40%,22所敬老院入住率仅21%,总床位空置达1900张.

(二)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缓慢,社区养老服务营运困难.
一方面受家庭经济收入、传统养老观念等因素制约,目前我区养老方式仍以居家养老为主流.
虽然国家正大力提倡和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但我区还刚刚起步、缓慢推进,特别是为老年人提供上门看病、康复护理、心理咨询、应急救助等社会急需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还没有成熟的服务机构,更没有系统性推进.
另一方面社区养老服务站普遍存在设施简陋、场地狭窄、功能配套不全、运行经费缺乏等问题,运营管理基本是聘请兼职社区干部或志愿者,服务内容仅限于日间休息娱乐(打牌、麻将等为主)和少量阅读,基本不能提供医疗保健、文化、餐饮、日间托养、健身保健等老年人需要的专业服务.
已建成的31个社区养老服务站除5-6个常态运行外,其余大多开门不服务或不开门,呈现"停摆"状态.

(三)社会投资热情不高,养老服务缺乏规范.
尽管我区已经出台系列优惠扶持政策,但因供地、规划建设、税费减免等方面落实措施还不完善、不精细,"落地"困难,加之养老行业投资大、回报慢、风险高,严重影响了社会投资积极性,目前全区民办养老机构仅有4家.
同时,由于养老服务劳动强度大、岗位责任重、工资待遇差,常常"招不进人、留不住人",而从业人员基本都是进城务工人员,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缺乏专业护理知识,导致我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整体偏低.

下一步工作思路及重点以全面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引领,在区委坚强领导和区人大监督支持下,坚持补短板、强弱项、谋发展的思路,更新理念,增添措施,加快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大力扶持综合养老机构发展、积极探索拓展居家养老服务,推动实现社区养老服务全面普及、居家照料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医养康养深度融合、养老服务形式多样质优量足的发展目标,全力打造"大养老"服务格局,重点抓好三个方面.

(一)以完善三个体系为基本,确保服务设施全覆盖.
一是完善规划体系.
严格按照人均养老用地不低于0.
2㎡的标准,把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实际统筹编制《潼南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合理布局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普惠型养老机构,妥善解决用地选址等问题.
二是完善政策体系.
建立健全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奖惩机制,完善支持保障政策,对建设成效明显的镇街,在"以奖代补"和福彩公益金分配中给予重点倾斜.
全面落实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双重激励"政策,把建设奖补资金纳入区财政统筹,及时兑现市区两级配套资金.
三是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体系.
要盘活用好现有镇街办公楼、学校空置房屋等各类国有资源,采取租赁、收购等多种方式落实场地,重点落实税费减免及用地优惠等政策,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以公建民营、民建公助等形式参与建设运营,确保每个镇街必须建成养老服务中心、每个社区必须建成养老服务站、每个村必须有互助养老点.

(二)以推进三项改革为突破,确保养老服务规范化.
一是推进敬老院社会化改革.
引导支持镇街探索敬老院社会化运营改革,研究制定改革基本思路和措施,允许敬老院管理机构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的基础上,富余床位向社会老人开放,从而既盘活闲置养老床位,减少行政管理成本,又助推养老服务事业快速发展.
二是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改革.
一方面争取上级资金,落实社区养老服务站运营经费,提升运营质量和水平;另一方面探索社会化运营改革,引导支持镇街养老服务中心采取"中心带站点"的方式联运,构建"养老机构、服务中心、服务站(点)"三级联动的运营体系,有效盘活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资源,最大限度发挥其社会公共服务效益.
三是深化养老机构放管服改革.
进一步简化准入门槛、放宽投资准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手续,用好用活登记备案制度,重点激励发展"医办养"机构,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申请设立养老机构,依据其建设、消防等已有许可条件直接备案,提高民间投资积极性,加快发展壮大民办养老机构.

(三)以实施四项行动为支撑,确保服务质量上台阶.
一是实施"领雁"示范行动.
积极培育、着力打造1—2所中高档养老机构及养老服务中心,示范引领,在提品质、强服务上下功夫,带动整体水平持续提升.
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民营资本,重点鼓励区旅投集团、医疗集团投资融资,与民营资本合力打造有特色、有标志、有影响力的康养基地.
二是实施农村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筹备规划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加快推动改造桂林、梓潼等一批区域性中心敬老院.
充分利用镇街卫生院区域优势和专业照护优势,改造扩建业务用房,"医养结合"助力养老服务.
三是实施养老服务安全监管行动.
细化完善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办法,督导民办养老机构实施消防安全改造提升工程,完善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强化常态监管,确保安全"零事故".
四是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行动.
一方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进一批专业素养高、奉献精神强的人员充实服务队伍,另一方面实施"能力提升工程",加大就业培训、岗位培训力度,适时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努力打造一支专业化的养老服务队伍.

尊敬的周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严格按照今天会议要求,进一步理清思路、增添措施,补齐短板、办好实事,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持之以恒、全力以赴,尽好责、履好职,把养老服务工作做到位、做到家,努力开创全区养老事业发展新局面.

重庆市潼南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关于我区养老事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为全面了解我区养老事业发展情况,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要点,5月中旬,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双江镇敬老院、塘坝镇永康乐怡养家苑、梓潼街道渝西老年公寓、桂林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通过实地查看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全面了解养老服务机构硬件设施配备情况、入住情况、运营模式及全区养老事业发展情况.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养老工作开展情况近年来,区政府高度重视,紧跟老龄化形势,把发展养老事业作为事关社会稳定、全面小康的重大之策,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正在逐步推进.
(一)养老机构不断壮大目前,全区共有养老机构27个,床位2726张,其中农村敬老院(公办)22个、民办养老机构5个;养老服务站点192个,其中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31个、农村幸福院及五保家园160所,基本满足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医办养"结合机构1个,为潼南协和医院;市级示范中心1个,2019年我区引进"成都寿而康",成为潼南第一个综合性、多功能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带动我区养老机构的品牌化、专业化发展.

(二)养老制度不断完善.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我区养老事业发展,区政府出台《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纲领性文件,制定《潼南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分步实施具体方案》《进一步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等指导性文件,为养老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区卫健委制定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关于印发重庆市潼南区健康老龄化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为我区医养结合提供制度保障.
(三)养老投入不断增长.
近几年,区政府不断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了养老服务的基础设施,改善老人居住环境.
从2014年起,连续六年累计投入1000万元,建成社区养老服务站31个,2020年实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
实施特困供养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每年安排福彩公益金200—300万元,用于扩建消防设施,更换生活设施,增添休闲康复体育设施,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等设施建设.

(四)养老模式不断丰富.
采取"公建公营"模式,全区22个镇街的敬老院,主要由镇街负责管理运营,其管理运行经费区级财政预算安排,不足部分镇街财政自筹落实.
实施"公建民营"模式,社会福利中心以建成后,以公开招标方式承包给渝西老年公寓营运管理.
创新"民建公助"模式,以双江寿而康颐养中心为代表的5家社会办养老机构由个人投资、自行运营、自负盈亏,政府给予适当的奖励补助.
探索"医养结合"模式,探索建立在医疗机构开设养老院、养老机构开设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的三种医养结合模式.

二、存在的问题(一)人口老龄化日趋严峻.
2019年底,全区户籍人口总数952766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202727人,占总人口的21.
27%,均高于全国(18.
1%)和全市(21.
13%).
老龄化呈逐年加速上升之势,我区已处于老龄化社会(国际上通常把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称为进入老龄化社会).

(二)养老体系建设滞后.
一是顶层设计不足.
养老机构由民政部门管理,医疗机构由卫生健康部门管理,医保由社保部门管理,用地由规划自然资源部门管理,管理的"部门化"导致资源的"碎片化".
二是设施配备差距较大.
我区养老床位总量不足,按照国家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服务床位数35张的标准,我区需养老床位数7000张,目前缺口近2400张.
养老服务市场低端化的现象还比较普遍,设施简陋、服务质量不高,只能满足低端收入人群需求,而大量消费能力较强的中高端人群却缺乏所需的养老机构.
三是医养结合水平偏低.
全区除潼南协和医院一所"医中设养"的机构,医养结合水平相对较高外,其他"养中设医"的机构基本没有.
目前,全区22家公立养老机构,没有一家内设医疗机构,都是与当地卫生院签订服务协议,医疗水平也普遍较低,且"医养结合"专业化、精细化水平整体不高.

(三)居家养老基础薄弱.
目前,整个社会对居家养老普遍重视不够,依托村居、社区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还难以满足老年人就地安养的实际需要.
一是缺乏经费保障.
居家养老是一项长效工程,具有长期性和连续性,需要政府长效资金保障.
而我区目前没有出台保障政策和措施,制约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
二是硬件设施配备不足.
部分城乡社区基础设施硬件条件不佳,尤其是数量众多的城镇老旧小区,设施设备破损严重,基本丧失服务功能.
三是服务多元化程度不高.
多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由于场地、人员所限,服务功能较为单一,只能提供就餐、娱乐休闲等最基本服务,难以满足老年人医疗护理、康复锻炼、精神慰籍、老年教育等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需求.

(四)从业人员质量不优.
一是专业护理人才缺乏.
养老机构普遍收费低,运营成本高,为了节约成本,养老服务机构只能聘请文化程度低、年龄较大的服务人员.
更难以聘请具有医护资质、心理咨询资质、社会工作资质及管理型的专业化人才,人才的短缺成为制约养老事业发展的一大短板.
二是专业化培训缺乏.
我区只有少数养老机构开展过业务培训,大量从业人员没有进行过业务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人员缺乏从业的责任感和认同感.
特别是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明显不足,不少家政服务机构存在管理不规范、服务不专业等问题.

(五)智慧养老发展缓慢.
随着互联网、智能化的快速发展,一系列智能化设备为社区居家养老及医养结合提供了极大便利,然而目前只有桂林寿而康养老中心在区域层面探索引进"互联网+"智慧医养融合模式.
信息系统方面,基于医疗信息平台的医养一体化服务平台还未建立,无法实现全区22个镇街养老机构管理互通和基本管理单元全覆盖,无法集成全区各类医疗和养老服务资源,对接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

(六)专业服务水平较低.
目前我区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相对低端化,品牌化连锁化服务商培养和引进较少,养老服务内容单一,服务水平不高,缺乏精细化的优质产品,难以满足部分高端人群养老需求.
养老机构服务水平低下,一方面导致老年人不愿意进入机构养老,造成机构资源浪费.
另一方面养老机构入住率低,运营成本相对提高,养老机构生存更加艰难.

三、工作建议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养老事业发展,特提出以下工作建议:(一)立足全面覆盖,进一步提高养老事业公共化水平.
一是要做好前期规划.
根据我区老年人群的需求和现有的医疗资源分布状况,要精心编制好全区养老事业"十四五"规划,超前谋划和布局,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需求,着力满足不同层次养老需求.
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围绕"镇街有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有养老服务站,村有互助养老点"的布局目标,加强养老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每个镇街建有养老服务中心、每个社区建有养老服务站,每个村建有互助养老点,实现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
三是强化组织保障.
由区分管领导牵头,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潼南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组成工作联席会制度,加强部门间的横向联系,打破部门间的行政壁垒,为医养结合体系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二)整合社会资源,进一步提高养老事业产业化水平.
养老产业是多个产业相互交叉的综合性产业,涉及医疗康复、护理保健、老年用品开发等众多产业,要积极推进产业融合,拓展市场,逐步实现旅游、医疗、养老、健康和产业旅游高端深度融合,不断完善养老事业产业链条.
要按照市场机制的要求,逐步建立起实体化、产业化的社区养老服务组织体系,大力发展各种类型、多种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老年服务站等经营性实体,不断壮大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规模,加快社区养老服务的产业化进程.

(三)创新发展模式,进一步提高养老事业多元化水平.
一要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
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在保障其福利性质的基础上适当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建设完善公办的养老院、敬老院、幸福院,强化后续扶持,提高入住率和床位使用率,有效保障困难老年群体的养老需求.
二要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扶持力度.
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积极支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发展养老服务业,鼓励民间组织、企业和个人,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创办养老机构,加快形成以中、高端养老服务为重点,满足各类老年群体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的养老服务新格局.
三要大力推广发展新型居家养老模式.
应大力推进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机构专业化服务为支撑,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居家养老模式.
四要推进养老服务与医疗卫生发展相结合.
重点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开办养老机构,支持其独立设置老年人护理院、康复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使养老机构具备医院的治疗、保障、康复等功能.

(四)强化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养老事业专业化水平.
一要做好人才储备.
通过培训建立一支以专职人员为主体,兼职人员和志愿者为辅助的社会化养老服务队伍,为社会化、职业化养老服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要强化培训.
要积极支持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人才.
同时开展继续教育和远程医养结合学历教育,并依托院校和养老机构建立实训基地.
加强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培训,养老服务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后才能从业.

(五)依托高新技术,进一步提高养老事业智慧化水平.
一是构建全区基于医疗信息平台的医养护一体化智慧服务平台,开发智慧型养老产品,实现全区22个镇街管理互通和基本管理单元全覆盖,有效集成全区医疗和养老服务资源,并通过智能化方式快速对接养老服务的需求与供给,做到智慧养老全覆盖.
二是进一步完善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开展"互联网+"养老行动,推进养老智慧社区建设.
建立老年人服务热线、居家呼叫系统、社区服务便民网等便捷的求助和信息沟通渠道,便于老年人进行日常咨询和紧急求助.

(六)狠抓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养老事业品牌化水平.
养老服务品牌化,不仅能提升养老机构的竞争力,更能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增强老年人晚年生活的获得感.
一要培育本土品牌.
引导本地实力企业树立品牌意识,鼓励有条件、基础好的养老机构在市场中以多种形式对小、散、差的同类型机构实施并购,实现统一品牌、连锁经营的行业主导格局.
二要引进区外品牌.
通过考察研究,引进一批品牌好、实力强、机制好、管理优秀、发展潜力较大的养老机构入驻我区,打造行业标杆,形成品牌化、规模化、连锁化发展之势,积极促进养老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养老事业发展情况的审议意见区人民政府:2020年6月3—4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养老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紧跟老龄化形势,高度重视,不断壮大养老机构、完善养老制度、增加养老投入、丰富养老模式,推进了全区养老事业持续发展.
会议指出,当前我区养老事业发展还存在养老体系建设滞后、居家养老基础薄弱、从业人员质量不优、智慧养老发展缓慢、专业服务水平较低等问题.
根据会议审议情况,提出如下审议意见:一、要进一步提高养老事业公共化水平.
要根据我区老年人群的需求和现有的医疗资源分布状况,精心编制好全区养老事业"十四五"规划.
要围绕"镇街有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有养老服务站,村有互助养老点"的布局目标,加强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
要建立由区分管领导牵头,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潼南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组成工作联席会制度,为医养结合体系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二、要进一步提高养老事业产业化水平.
要积极推进产业融合,拓展市场,逐步实现旅游、医疗、养老、健康和产业旅游高端深度融合,不断完善养老事业产业链条.
要按照市场机制的要求,逐步建立起实体化、产业化的社区养老服务组织体系,大力发展各种类型、多种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老年服务站等经营性实体,不断壮大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规模,加快社区养老服务的产业化进程.

三、要进一步提高养老事业多元化水平.
要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
进一步整合资源,在保障其福利性质的基础上适当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入住率和床位使用率.
要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扶持力度.
积极支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发展养老服务业,鼓励民间组织、企业和个人,采取多种方式创办养老机构,加快形成多样化服务需求的养老服务新格局.
要大力推广发展新型居家养老模式.
推进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机构专业化服务为支撑,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居家养老模式.
要推进养老服务与医疗卫生发展相结合.
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开办养老机构,支持其独立设置老年人护理院、康复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使养老机构具备医院的治疗、保障、康复等功能.

四、要进一步提高养老事业专业化水平.
要做好人才储备,培训建立一支以专职人员为主体,兼职人员和志愿者为辅助的社会化养老服务队伍,为社会化、职业化养老服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要强化培训,积极支持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人才.

五、要进一步提高养老事业智慧化水平.
要构建全区基于医疗信息平台的医养护一体化智慧服务平台,开发智慧型养老产品,实现全区22个镇街管理互通和基本管理单元全覆盖,有效集成全区医疗和养老服务资源,并通过智能化方式快速对接养老服务的需求与供给.
要进一步完善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开展"互联网+"养老行动,推进养老智慧社区建设.
建立老年人服务热线、居家呼叫系统、社区服务便民网等便捷的求助和信息沟通渠道.

六、要进一步提高养老事业品牌化水平.
要引导本地实力企业树立品牌意识,鼓励有条件、基础好的养老机构在市场中以多种形式对小、散、差的同类型机构实施并购,实现统一品牌、连锁经营的行业主导格局.
要引进一批品牌好、实力强、机制好、管理优秀、发展潜力较大的养老机构入驻我区,打造行业标杆,形成品牌化、规模化、连锁化发展之势,积极促进养老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办理,并于2020年11月底以前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告区人大常委会.
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6月11日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报告的议案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同意《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报告》,现提请审议,并委托区供销合作社主任黎世泽同志向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报告.
区长:张安疆2020年5月28日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报告——2020年6月3日在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上重庆市潼南区供销合作社主任黎世泽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请予审议.
一、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全区上下积极贯彻落实,在脱贫攻坚中找结合点,在乡村振兴中寻着力点,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管理服务、组织化程度不断提升,有效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1071家,市级以上示范社32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6家,入社农户1.
2万余户,带动农民8万余户.

(一)高度重视,健全工作体制.
一是强化认识.
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修订)》和《重庆市实施办法》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
二是强化组织.
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成立了专门的领导班子,为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三是强化指导.
出台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委办公室、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三社"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潼委办发〔2019〕72号),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潼南区加快发展贫困村合作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潼南府办发〔2019〕32号)等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文件,同时,深入到各镇街,在引领创办、资金注入、项目扶持、人才培训、市场开拓、产供销服务等方面,大力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指导、培育、服务等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组织供销社系统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修订)》和《重庆市实施办法》精神,做到依法发展.
通过会议、网络、横幅、传单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法规精神,有效提高了全社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重要性的理解和认识,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2018年以来,共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5000余份(册),标识标语1000多条,接受群众咨询8000多人次,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社形式、方式逐步深入民心,为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奠定了群众基础.
同时,强化培训和政策引导.
先后举办培训班30多期,培训3000余人次,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文件进行全面解读,强化了政策指导和服务工作.

(三)精心组织,推动有序发展.
一是加强领办创办.
镇街基层供销社和农村综合服务社,立足自身实际,大力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太安镇供销社领办潼南区果优亮农业股份合作社、重庆市悦来植保专业合作社,崇龛镇益源供销社领办潼南区星源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潼南区隆盛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桂林街道供销社领办潼南区富发蔬菜专业合作社,新胜镇供销社领办潼南区兴三星股份合作社、潼南区百姓种养殖股份合作社等.
目前,全区共注册登记106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入社农户1.
2万余户,带动农户8万余户,入社资金达26.
46亿元.
其中,供销系统领办专业合作社达到116个.
二是围绕特色组建.
结合区域特点,特别是贫困村发展"一村一品"工作实际,围绕特色粮油、蔬菜、柠檬、生态家禽(生猪)、特色经果、生态渔业、中药材等特色优势产业,与农村"三变改革"紧密结合,培育一批特色优势产业合作社,提高产业脱贫带动能力.
供销系统围绕蔬菜产业领办了新胜镇兴三星、桂林街道富发、上和镇春兰山地蔬菜等专业合作社;围绕中药材产业领办了梓潼街道佛城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围绕柠檬产业领办了崇龛镇益源、塘坝镇盛世柠檬等专业合作社;围绕花椒产业领办了群力镇巨恒浩发、玉溪镇浩苹轩等专业合作社等.
三是鼓励能人领办.
积极引导、鼓励、支持村支"两委"负责人、种养殖大户、返乡农民工、大学生回乡创业人员和基层供销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领办、创办、联办、合办合作社.
新胜镇兴三星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领办人为种植大户代红春,桂林街道富发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办人为种植营销大户李勇,上和镇春兰山地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办人为种植大户陈春兰,梓潼街道佛城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领办人为企业家李良德等,他们有经验有头脑,能带动发展.
四是多种形式入股.
农户以资金、土地(林地)经营权、技术、劳务、财政扶贫资金等出资入股合作社,村集体通过土地、荒山等集体资产、资金入股合作社.
如柏梓镇梅家村吸纳百姓土地入股成立潼南区百姓种养殖股份合作社,卧佛镇百花村吸纳贫困户土地入股组建潼南区罗家坡果树专业合作社.
五是引导联合发展.
引导合作社自愿按照生产经营需要和市场需求跨区域跨行业联合发展,开展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创建工作.
全区已组建潼南区渝飞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鑫柠达柠檬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三友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6个联合社.
六是规范运行管理.
依法规范合作社章程、内部运行机制,实行社务公开和财务公开,保障成员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坚持财务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成员个人账户,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相关制度,聘用财务会计人员记账或委托区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进行代账.
财政扶持形成的资产按相关要求量化到每位成员,计入成员个人账户.
坚持盈余返还,切实增加成员的收入,真正让成员特别是贫困户受益.
对"空壳社""僵尸社"依法进行清理,该注销的注销,该重组的重组,该改造的改造.
全区共注册登记106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部分能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范经营管理,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升产品质量档次.
七是开展示范创建.
建立一批民主管理好、运行机制规范,经营规模大,服务带动能力强,产品质量安全优,社会反响好的合作社示范社.
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合作社在建章立制、利益联结、统一服务、民主管理等方面开展规范化建设,引导更多的主体创办合作社,更多的农户加入合作社,辐射带动全区合作社的高质量发展.
目前,全区已拥有国家级、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42家.

(四)强化功能,积极开展服务.
一是提供社会化服务.
合作社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大力开展生产资料供应、农机作业服务、统防统治、农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等,为农业生产提供全程社会化服务,推动一二三产业互动融合发展.
美亿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耕作服务,每年在全区耕地万余亩;悦来植保专业合作社开展统防统治服务,每年服务面积近3万亩.
二是创建品牌特色.
积极发展特色,创建品牌,努力形成"一品一社",通过与市场的产销对接,充分发挥"建一个合作组织、兴一个优势产业、活一方农村经济、带一批农民致富"的引领作用,较好地推动了以柠檬、蔬菜、花椒、生猪、小龙虾等为主的优势产业和特色农产品的发展.
目前,"赐康果蔬"成为驰名商标,"潼南绿"等15件商标成为著名商标,潼南荣获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和出口蔬菜、柠檬质量安全示范区等称号.
三是强化利益联结.
积极引导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通过"村支部(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利益联结模式,实行二次结算、利润返还,形成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强弱联合、共同富裕的发展格局.
支持合作社参股龙头企业,实现合股联营、合作生产.
重点支持和引导贫困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技术、劳力等入股合作社,可以将财政扶贫资金折股量化到贫困户,作为入股合作社股本金,实行按股分红,增加脱贫收入.
四是增强营销能力.
合作社以市场为导向,以销定产、以产促销、产销链接,构建农产品现代营销网络,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
在社区、超市设立直销店(点),不断拓展销售渠道;参加各类农产品交易洽谈会、博览会、展销会等活动;参加特色优势农产品推介会、展销会,推动合作社与农业龙头企业营销渠道共享;发展电子商务,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促进农产品适销畅销.
亚细亚专业合作社每年参加多次市、区级展销会,推动了农产品销售.
五是助推扶贫脱贫.
积极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推动脱贫和乡村振兴的作用.
重点鼓励贫困户组建、加入各种合作社,引导、支持贫困户到合作社就业,鼓励贫困户与合作社合作发展产业.
目前,全区50个贫困村已建立了9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并积极与贫困户构建利益联结.
如群力镇明镜寺恒丰种植专业合作社,常年聘用10余名贫困户务工,每户年增收2.
4万余元.
全区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贫困户有803户2490人,占贫困户户数的5.
17%,积极推动有意愿的贫困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五)部门联动,积极支持发展.
一是加大金融支持.
我区利用"三社"融合发展的契机,积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三社"融合发展,是由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部署的农村改革发展工作.
我区从2019年实施"三社"融合发展试点工作,努力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创建"三社"融合示范点10个,协调农村商业银行为45户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1.
6亿元.
二是协调部门支持.
全区积极协调区相关部门,争取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
支持合作社与农校(医、企、超)对接、农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对接力度,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支持合作社在社区、超市设立直销店(点),不断拓展销售渠道;组织有条件的合作社参加各类农产品交易洽谈会、博览会、展销会等活动,为其免费提供展位;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强化市场信息的收集发布、分析判断和预测预警,为合作社生产经营提供指导服务;在资金、项目上予以大力支持.
三是加大服务支持.
积极发挥区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作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财务代账和管理、档案管理、政策咨询、代办各类涉农项目申报、"三会"制度建设等服务.
特别是借助农村"三变"改革,拓展和延伸服务中心功能,为涉农经营主体提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服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供销社现状存在"三无".
一是无阵地.
上世纪的供销社改革,造成潼南基层基础薄弱,目前,虽然全区22个镇街建有21个基层社,但真正能运行的较少,大多有牌子、无阵地、无人才、无经营,对领办创办、指导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成无水之源.
二是无网络.
在20世纪90年代供销改制中,供销经营网络基本解除,对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扩大市场营销,基本无能为力.
三是无资金.
供销社职能弱化,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无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和项目,工作开展基本是无米之炊.

(二)部门联动存在"三不".
一是积极性不高.
发展合作经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主战场和主体责任在镇街,但其工作重心往往偏向于有考核、有项目的领域,对引导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积极性不很高,存在"剃头挑子一头热".
二是重视不够.
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需要多个部门密切配合,但部门配合不力,重视不够.
目前,支持"三社"融合发展的金融政策还未出台,还未很好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是业务不熟.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程序多,业务要求高,但镇街部分人员对此业务不太熟,不利于推动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特别是农民股份合作社的工商注册比较复杂,而相关工作人员业务不很熟悉,导致在注册上要耗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

(三)专业合作社存在"四不""两缺".
一是不运转.
"空壳社""僵尸社"现象较突出.
根据2019年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区市场监管局、供销合作社等部门和镇街调查,全区1066家合作社中有305家"空壳社",其中: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的7个,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的55个,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的243个,约占合作社总数的28%.
二是不规范.
机制不规范,制度不健全.
部分合作社内部组织机构不规范,结构松散,管理粗放,缺乏有效的民主监督机制;部分合作社章程和财务制度等不健全,在实际操作中也没有照章规范运作,使合作社章程和制度流于形式,没有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合作社的利益分配存在随意性.
三是不积极.
农户加入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不高,加入合作社的农户也不积极参与管理、运营.
四是不强大.
发展较单一,运行质量差.
大多数合作社还只停留在种(养)业和初级产品包装、销售层面上,从事信息服务、技术咨询及产品精深加工、标准化生产、市场开拓等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很少.
同时,缺乏更为广泛、更为深入的多形式、深层次的联合与合作.
同时,由于基层基础薄弱,为农服务综合实力不强,与农民特别是贫困户的利益联结不够紧密.
五是缺人才.
目前,合作社发展中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讲奉献、敢闯敢拼的优秀带头人不多,人才匮乏已成为制约合作社发展的根本因素.
六是缺资金.
合作社自身资本积累不多,项目少,资金少,融资困难,合作社发展不能取得质的突破,资金短缺成为当前制约发展的主要"瓶颈".

三、下步工作重点2020年全区供销工作的重点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三社"融合发展,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破解社有企业发展难题,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新要求,以"五大体系"建设为依托,坚持服务立社,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努力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为实现这些目标,务必要夯实供销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即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
(一)以更强的力度推动贯彻落实工作.
进一步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
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修订)》和《重庆市实施办法》精神,推动合作经济更上新台阶.

(二)以更强的力度推动基层基础工作.
把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发展基层社和农村综合服务社,恢复建设营销、电商等供销网络,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坚实的基础.
(三)以更强的力度推动合作社发展.
在大力推进专业合作社发展,努力在组织形态、生产经营、品牌创建、人才培养、利益联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更加科学规范,不断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四)以更强的力度加大政策支持.
尽快出台"三社"融合发展的金融支持政策,落实"三社"融合发展区级配套资金;按照渝委办发﹝2018﹞67文件精神,将镇街空闲的国有资产,划拨给基层供销社使用;设立"三社"融合发展专项预算,支持供销工作有序发展,为推动合作经济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同时,进一步明确供销社单位角色定位、职能职责,预算全区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资金等,有序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五)以更强的力度推动助农增收.
发展合作经济组织助农增收,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要求,密切与农民的组织联系,增强与农民的利益联结.
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助农增收,大力开展农超农企对接,发展"村村旺"电子商务,推动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解决农民买难卖难问题,促进农民增收.

(六)以更强的力度推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
加强组织领导,给予重视和更多支持,积极建立联席会议等制度,加大力度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供销基层基础、"三社"融合等有序发展.
积极深入镇街,加强工作调研和业务指导,推动全区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良好氛围,有序推进农民合作社发展.
积极融入双城经济圈建设,与周边的四川市县供销社在人才、市场、物流、信息、基础建设等方面加强交流合作,共建双城经济圈,共同推动供销工作发展.

(七)以更强的力度推动督促考核.
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纳入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工作,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纳入工作考核,不断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打造成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中坚力量.
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简化审批程序,抓好相关的政策、资金落实到位,更好为服务"三农"提供助力.

尊敬的周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努力谱写发展农业、富裕农民、繁荣城乡的新篇章!

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形势下发展农村经济的一种创新互助性经济组织,有利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把重点培育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将小农户融入农业产业链、发展富民乡村产业的重要手段.
为全面深入了解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5月中旬,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委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组成调研组,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勋、副主任杨晓芳带队,调研了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
调研组先后赴新胜镇、古溪镇、宝龙镇、群力镇、桂林街道、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合作社等单位,实地查看走访了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点,听取了镇街、部门负责人对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汇报,对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建议.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近年来,我区紧紧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紧密结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大力扶持和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化、规模化、组织化程度不断提升,有效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力地推动了全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
目前全区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071个,其中市级以上示范社32家,国家级示范社6家.
入社农户1.
2万余户,带动农户8万余户,入社资金达26.
46亿元.

(一)领导重视,推进有力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并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领导,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措施来抓.
一是组织有力.
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相关工作.
区级相关部门及镇街成立了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和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二是制度健全.
结合全区实际,出台了《关于推进"三社"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潼南区加快发展贫困村合作社的实施方案》《潼南区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为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
三是宣传深入.
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重庆市实施办法》精神.
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5000余份,标识标语1000多条,接受群众咨询8000多人次,举办培训班30多期,培训3000余人次,有效提高了全社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重要性的理解和认识,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形式多样,示范引领一是政府主导领办.
区级相关部门立足自身实际,大力引领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如太安镇供销社领办潼南区果优亮农业股份合作社、重庆市悦来植保专业合作社,新胜镇供销社领办潼南区兴三星股份合作社、潼南区百姓种养殖股份合作社等.
二是能人示范创办.
积极引导、鼓励、支持村支"两委"负责人、种养殖大户和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领办合作社.
如宝龙镇豆桥社区领办豆园柚子股份合作社、严寨村委领办春阳股份种植合作社、长新村领办长新种植合作社,桂林街道种植营销大户李勇领办富发农民专业合作社,上和镇种植大户陈春兰领办春兰山地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是通力协作联办.
引导合作社自愿按照生产经营需要和市场需求跨区域跨行业联合发展.
全区已组建潼南区渝飞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鑫柠达柠檬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三友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6个联合社.
四是形式多样齐办.
农户以资金、土地(林地)经营权、技术、劳务、财政扶贫资金等出资入股合作社,村集体通过土地、荒山等集体资产、资金入股合作社.
如柏梓镇梅家村吸纳百姓土地入股成立潼南区百姓种养殖股份合作社,卧佛镇百花村吸纳贫困户土地入股组建潼南区罗家坡果树专业合作社.
注重发挥示范合作社的引领作用.
选择了一批优势明显、发展前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示范,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实现"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目的,辐射带动全区合作社的高质量发展.

(三)突出特色,培育品牌注重结合区域特点,特别是贫困村发展"一村一品"工作实际,围绕特色粮油、蔬菜、柠檬、生态家禽(生猪)、特色经果、生态渔业、中药材等特色优势产业,与农村"三变改革"紧密结合,较好地推动了以柠檬、蔬菜、花椒、生猪、小龙虾等为主的优势产业和特色农产品的发展,初步形成了以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服务业等为主导的门类多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目前全区有种植业农民专业合作社432个、畜牧业201个、渔业144个、林业51个、服务业62个,拥有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32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6家.
牢牢树立品牌和知识产权意识,始终不渝地推动商标创建,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目前,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注册商标195件,涉及主体149户,潼南柠檬获国家级地理标志商标,"赐康果蔬"成为驰名商标,"潼南绿"等15件商标成为著名商标,我区成功获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
古溪镇积极申报"三品一标",目前2家合作社注册商品商标(英旺、妙手葆),3家合作社取得无公害农产品标识.

(四)强化支持,保障服务一是加强资金支持.
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重点,出台《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的政策措施》,分产业每亩补助300-1500元.
2016年以来,累计扶持235个专业合作社共计4026万元.
协助农商行为4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1.
6亿元.
二是落实要素保障.
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设立、登记、税收、用地用电用水等方面实行"一站式办理",助力合作社"轻装上阵".
支持合作社与农业院校、企业、超市等对接,拓展经营销售渠道.
三是提供优质服务.
合作社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为农业生产提供全程社会化服务,加快了标准化进程,建立了农产品生产记录和追溯制度,有效提高了产品质量,解决农民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办起来不划算的事情.
如美亿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耕作服务,每年在全区耕地万余亩;悦来植保专业合作社开展统防统治服务,每年服务面积近3万亩.
四是助推脱贫攻坚.
引导合作社与贫困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增加贫困户收入.
群力镇明镜寺恒丰种植专业合作社,常年聘用近20名贫困户务工,每户年增收2.
4万余元.
目前,全区50个贫困村已建立了9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贫困户有803户2490人,占贫困户户数的5.
17%.
二、存在的问题尽管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势头较好,但仍处于探索发展阶段,还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
(一)社会认知不够.
一是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未被列入考核,少数区级部门及镇街没有把这项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相关部门支持措施不配套,缺乏整体合力.
二是一些领导干部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必须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对合作社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的作用认识不足,缺乏发展积极性.
三是部分合作社社员和群众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的主要内容、精神实质了解不够,对合作社带动增收的作用认识不充分.

(二)运行质量不高.
一是"空壳社"现象突出.
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只搭台、不唱戏",没有任何经济业务和服务内容.
据2019年调查,全区1071家合作社中有305家"空壳社",其中: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的7个、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的55个、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的243个,约占合作社总数的28%.
二是管理不够规范.
相当一部分专业合作社虽然建立了规范的章程、明确的分工和完善的机制,但大多流于形式,停留在字面.
部分合作社生产经营、社务管理、财务制度不完善、不健全、不规范,缺乏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财务、社务不够透明,导致管理行为的随意和经营行为的混乱.
三是运营效益不高.
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只有土地流转租金而没有分红或是分红较少,经营不善倒闭解散现象时有发生.

(三)合作层次较低.
一是入社积极性不高.
受传统观念和自身素质的制约,农民入社积极性不高,加入合作社的农户也不积极参与管理、运营.
合作社内部凝聚力不足,缺乏发展后劲.
二是产业层次偏低.
全区大多数合作社止步于产品初级包装销售,产品结构单一,真正能进行精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较少,产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三是品牌意识不强.
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和商标意识不强,缺乏对无公害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名牌产品的认识和创建.

(四)要素保障较难.
一是融资难.
大部分专业合作社尚处在发展初期,经济实力不强,共同积累较少,可用资金主要来自成员出资.
金融机构的贷款额度普遍较小,借款门槛较高,还款周期也短(一般是一年),合作社通过融资发展难度较大.
二是用工难.
农村在家的适龄劳力少,不能满足基地的用工需求.
多数劳动力年龄偏大,70岁以上的无法购买意外保险,潜在风险大.
合作社内缺乏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市场开拓能力强的专业人才.
三是用地难.
缺乏用于办公、培训、休闲、接待的场所,只能靠租赁来维持,设施用地审批难(多数在红线内),生产、管理用房严重不足.

(五)发展合力不足.
一是部门联动不够.
财政、农业、发改、林业、扶贫、科技等部门各自为政,沟通协调较少,工作中不能形成合力.
二是职能职责交叉.
区农业农村委与区供销合作社职能重叠,导致国家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得不到有效落实和贯彻执行.
供销社现存在无阵地、无网络、无专项资金的难题,助推合作社发展乏力.
三是"三社"融合深度不够.
目前,支持"三社"融合发展的金融政策还未出台,还不能较好地把生产、流通、信用三大要素融合起来.

三、几点建议(一)加强宣传引导,凝聚发展共识.
一是提高认识.
要认真研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重庆市实施办法》,加深和统一对合作社的认识.
学好用活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切实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切入点来抓,作为扶持农业、支持农民的一件大实事、大好事来抓.
二是广泛宣传.
充分利用媒体,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调整农业结构、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解决三农问题上的重要作用.
广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增收效果、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和基本知识、扶持政策,让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合作社、积极创办合作社.
三是加强考核.
建议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列入考核,提高部门、镇街的重视程度,以考核为导向促进相关工作的开展.

(二)注重示范引领,促进规范发展.
一是树立示范典型.
选择一批优势明显、发展前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示范社,通过引领示范,为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标杆,带动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蓬勃发展.
二是指导规范运行.
区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
要坚持适度规模经营理念,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要求,建立健全财务、质量安全管理等制度,规范合作社运营.
重点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规范运行合作社的能力.
引导合作社对其社员进行现代农业技能培训,培育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

(三)提升合作层次,注入科技动能.
一是延伸产业链条.
对于具有一定基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重拉长产业链条,在延伸合作领域的基础上拓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功能,使合作社更具生命力,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二是提升品牌意识.
本着"注册一个商标、创出一个品牌、盘活一方经济"的原则,引导合作社打造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特色品牌,争创知名、著名和驰名商标,提高市场竞争优势.
三是提高科技含量.
要选择优良品种,提高产品品质,在项目包装、产品推介上下功夫,提升产品附加值.
引导合作社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龙头企业、行业联合建立紧密合作关系,不断引进新技术、培育新品种、拓展新市场,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增强市场竞争力.

(四)建立健全制度,强化要素保障.
一是要加强金融支持力度.
要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
加大涉农金融政策支持力度,综合发挥财税杠杆作用,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农村.
金融部门要从农村实际和农民需要出发,把扶持合作社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适当放宽小额贷款额度.
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增加专项资金,扶持合作社发展,重点加大合作社基础设施建设、新品种新技术引进推广、产品质量认证、品牌培育、市场开拓投入.
三是注重人才培育.
要培育致富带头人,选拔一批有能力、善经营、肯奉献的村支两委人员引领创办专业合作社,带领社员致富.
鼓励农技人员、农村能人、涉农企业负责人等领头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高校和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到合作社工作,为农民合作社发展注入新鲜血液,增添活力.
四是强化用地保障.
要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做好土地流转的法律保障工作,加快土地向合作社流转,对合作社办公、加工、仓储等设施用地按政策给予落实.

(五)加强沟通协调,凝聚发展合力.
一是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定期召开会议,加强沟通协调,共同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同时,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搞好部门联动服务,整合农业、林业、水利、市场监管、供销等部门的管理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指导服务体系.
二是厘清职能职责.
在区级层面厘清区农业农村委与区供销合作社的职能职责,为区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预算专项资金.
按照渝委办发﹝2018﹞67号文件精神,将镇街空闲的国有资产,划拨给基层供销社使用.
三是推进"三社"融合发展.
尽快出台"三社"融合发展的金融支持政策,落实"三社"融合发展区级配套资金.

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审议意见区人民政府:重庆市潼南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供销合作社主任黎世泽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全区紧紧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紧密结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大力扶持和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化、规模化、组织化程度不断提升,有效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力地推动了全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

会议指出,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势头较好,但还存在社会认知不够、运行质量不高、合作层次较低、要素保障较难、发展合力不足等问题.
对此,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根据会议审议情况,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一、加强宣传引导,凝聚发展共识.
一是提高认识.
要认真研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重庆市实施办法》,加深和统一对合作社的认识.
学好用活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切实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切入点来抓,作为扶持农业、支持农民的一件大实事、大好事来抓.
二是广泛宣传.
充分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调整农业结构、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解决三农问题上的重要作用.
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增收效果、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和基本知识、扶持政策,让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合作社、积极创办合作社.
三是加强考核.
建议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列入考核,提高部门、镇街的重视程度,以考核为导向促进相关工作的开展.

二、注重示范引领,促进规范发展.
一是树立示范典型.
培育优势产业带头人,创建引领带动示范社,推动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蓬勃发展.
二是指导规范运行.
坚持适度规模经营理念,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
建立健全财务、质量安全管理等制度,规范合作社运营.
重点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合作社规范运行的能力.
引导合作社对其社员进行现代农业技能培训,培育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

三、提升合作层次,注入科技动能.
一是延伸产业链条.
对具有一定基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重延伸产业链条,在突出合作的基础上拓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功能,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二是提升品牌意识.
引导合作社打造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特色品牌,争创知名、著名和驰名商标,提高市场竞争优势.
三是提高科技含量.
要选择优良品种,提高产品品质,在项目包装、产品推介上下功夫,提升产品附加值.
引导合作社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龙头企业、行业联合建立紧密合作关系,不断引进新技术、培育新品种、拓展新市场,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增强市场竞争力.

四、建立健全制度,强化要素保障.
一是加强金融支持力度.
加大涉农金融政策支持力度,综合发挥财税杠杆作用,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农村.
金融部门要把扶持合作社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适当放宽小额贷款额度.
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增加专项资金,扶持合作社发展,重点加大合作社基础设施建设、新品种新技术引进推广、产品质量认证、品牌培育、市场开拓投入.
三是注重人才培育.
要培育致富带头人,选拔一批有能力、善经营、肯奉献的村支两委人员、农技人员、农村能人、涉农企业负责人等领头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支持高校和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到合作社工作,为农民合作社发展增添活力.
四是强化用地保障.
要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做好土地流转的法律保障工作,加快土地向合作社流转,对合作社办公、加工、仓储等设施用地按政策给予落实.

五、加强沟通协调,凝聚发展合力.
一是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共同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搞好部门联动服务,整合相关部门的管理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指导服务体系.
二是厘清职能职责.
在区级层面厘清区农业农村委与区供销合作社的职能职责,为区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预算专项资金.
按照渝委办发﹝2018﹞67号文件精神,将镇街闲置的国有资产,划拨给基层供销社使用.
三是推进"三社"融合发展.
尽快出台"三社"融合发展的金融支持政策,落实"三社"融合发展区级配套资金.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办理,并于2021年3月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农民专业合作社问题清单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6月16日农民专业合作社问题清单序号问题类别具体情况1社会认知不够工作未列入考核,少数区级部门及镇街不重视,相关部门支持措施不配套,缺乏整体合力;一些领导干部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必须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对合作社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的作用认识不足;部分合作社社员和群众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的主要内容、精神实质了解不够,对合作社带动增收的作用认识不充分.
2运行质量不高"空壳社"现象突出.
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任何经济业务和服务内容;管理不够规范.
相当一部分专业合作社制定的章程、分工和机制流于形式,停留在字面.
部分合作社生产经营、社务管理、财务制度不完善、不健全、不规范,缺乏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财务、社务不够透明;运营效益不高.
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只有土地流转租金而没有分红或是分红较少,经营不善倒闭解散现象时有发生.
3合作层次较低入社积极性不高.
农民入社积极性不高,加入合作社的农户也不积极参与管理、运营.
合作社内部凝聚力不足,缺乏发展后劲;产业层次偏低.
全区大多数合作社止步于产品初级包装销售,产品结构单一,真正能进行精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较少,产业化水平有待提高;品牌意识不强.
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和商标意识不强,缺乏对无公害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名牌产品的认识和创建.
4要素保障较难融资难.
金融机构的贷款额度普遍较小,借款门槛较高,还款周期也短(一般是一年),合作社通过融资发展难度较大;用工难.
农村在家的适龄劳力少,不能满足用工需求.
多数劳动力年龄偏大,70岁以上的无法购买意外保险,潜在风险大.
合作社内缺乏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市场开拓能力强的专业人才;用地难.
缺乏用于办公、培训、休闲、接待的场所,只能靠租赁来维持,设施用地审批难,生产、管理用房严重不足.
5发展合力不足部门联动不够.
财政、农业、发改、林业、扶贫、科技等部门各自为政,沟通协调较少,工作中不能形成合力;职能职责交叉.
区农业农村委与区供销合作社职能重叠,导致国家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得不到有效落实和贯彻执行.
供销社现存在无阵地、无网络、无专项资金的难题,助推合作社发展乏力;"三社"融合深度不够.
目前,支持"三社"融合发展的金融政策还未出台,还不能较好地把生产、流通、信用三大要素融合起来.
潼南市监文〔2020〕10号签发人:王敏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场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2020年6月3日在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上潼南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明信区人大常委会:我受潼南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敏同志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市场监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潼南市场监管局组建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市场监管重要论述,紧扣市局"113661"工作思路,主动作为、真抓实干,逐步优化职能配备、持续提高监管效能、不断规范市场秩序,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新成效,实现了平稳起步、良好开局.

一、基本局情我局于2019年2月26日挂牌成立(加挂潼南区知识产权局牌子),4月26日,22个镇街市场监管所全部挂牌运行.
新成立的市场监管部门整合了原工商、质监、食药监职能职责,并肩负起反垄断、物价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发展三块职能,小微企业发展和监管工作划转到区经济信息委.
全局共有局领导班子11名(正职1名,副职9名,纪检组长1名),在编干部职工156人.
内设25个科室及1个直属单位(执法支队),1个事业单位(消委会),在全区22个镇街设立了市场监管所.

截至目前,辖区获证食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36家,食品生产小作坊220家;食品经营单位3591家(其中一般食品经营主体2547家,网络食品销售主体130家,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主体146家,食用农产品批发销售主体76家,食用农产品零售主体692家);集中交易市场35个(批发交易市场1个,零售交易市场34个);餐饮单位2533家(其中学校及幼儿机构食堂209家,养老机构食堂27家),农村家宴"一条龙"138家;药品经营企业356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74家,医疗机构425家,化妆品经营单位288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427家、电梯安装单位1家、充装单位7家;特种设备涉及七大类,其中锅炉81台、压力容器768台,电梯2110台、起重机械255台、场(厂)内机动车辆161辆、大型游乐设施1台、气瓶4.
64万只、压力管道395km.

二、工作情况(一)着力聚焦转型发展,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一是设立开办企业综合窗口,落实"一网、一窗、一次、一日"举措,实现一个窗口(网络平台)受理、后台分类并联审批、一个窗口发证(照、印章、税控设备),4小时办结(工作时),推广企业设立全程电子化、无纸化,降低制度性成本.
2019年共新增市场主体7936户,市场主体总量达49158户,增速17.
45%,净增速8.
07%(市政府对区县政府的考核指标为:市场主体总量增速14%,净增速6%).
二是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区委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区的实施方案》,指导11家企业采用质量成本管理、4家企业开展QC小组活动.
完成19家企业150项企业标准网上自我公开声明,指导民丰化工等7家企业完善企业标准体系建设,国家级柠檬生产综合标准化示范区通过验收.
三是助推品牌强区取得新突破.
争取区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意见》、《关于印发促进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的通知》,奖励4家国家级、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4万元,企业知识产权贯标7户,专利导航分析2件,有效发明专利359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4.
98件,有效注册商标4905件,"潼南柠檬"成功创建地理标志商标,实现我区地理标志商标零突破.

(二)着力聚焦监管底线,安全形势平稳可控.
一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不断强化.
检查食品药品市场主体9000余家次,检查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35个.
全面完成年度抽检计划食品1032批次、"两品一械"215批次,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42份,后处置完成率、处置结果公示率均达100%.
全区学校食堂持证率、"明厨亮灶"率均达100%,完成上级交办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15起,全区食品药品安全零事故.
二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度加大.
开展"电梯安全知识进社区"、电梯应急演练等系列活动3次.
协同规自局、消防等单位为21栋老旧小区办理加装电梯审批手续.
全年检查单位165家次,特种设备289台件,发现一般安全隐患113条,整改完成112条.
所有设备都在检验周期范围内,系统实现"零飘红",全区没有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三是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效开展.
督促指导10家3C、8家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依法依规生产并持续保持获证条件;组织抽检儿童服装、学生用品、电线电缆、成品油、农膜共计13类140批次产品,立案查处不合格产品21批次,有效防范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三)着力聚焦改善民生,市场秩序更加规范.
一是开展消费维权行动.
组织开展"3.
15"、保健食品"五进"等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受咨询210余人次.
受理投诉举报37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2.
59万元.
完成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56个.
二是实施计量惠民.
免费检定基层医疗机构301家、医疗计量器具2689台件.
全区200台出租车计价器、31家加油(气)站248把枪、650台集贸市场衡器和81件超市衡器均实现100%检定.
检定强检计量器具12540台,减免费用达428.
84万元.
三是持续整治市场秩序.
坚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实施"双随机"抽查工作20项,涉及被检查对象3275户次;对141户因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纳入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出具信用报告204份,辖区市场主体年报率达92.
27%;依法打击不合格食品药品、假冒伪劣、无证经营、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共立案查处案件352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件,行政复议、诉讼案件4件,无败诉案件.

(四)着力聚焦夯实信念根基,党风政风不断向好.
一是坚定理想信念教育.
通过培训党课、专家辅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参加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120人次.
二是突出党支部质量抓提升.
单独成立机关党委,新设立18个党支部,召开基层党建工作会3次,切实抓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规定动作;资助龙形镇高楼村党支部9套办公桌椅和2万元、卧佛镇百花村11万元工作经费,继续对龙形镇高楼村、卧佛镇百花村、小渡镇薛沱村139户困难群众开展精准扶贫.
三是持续发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开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警示教育3次,分两批到张鹏翮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开展作风纪律督查17次,督查科所工作30次,暗访服务对象106家次,约谈干部职工182人次.
全局无新增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

(五)着力聚焦队伍建设,干部素质明显提高.
一是加强班子自身建设.
新班子成立以来,班子团结、富有活力,成员分工明确,工作协调配合、相互补台,副职实行循环AB角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制度,召开的30次党组会议各项决策落实到位,总体运行正常.
二是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提拔24名中层领导干部,46名同志按程序完成职级晋升,极大地激发了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精气神.
三是强化职工培训指导.
坚持政治素质教育与专题业务培训并重,举办各类培训班29期,培训干部1200余人次.
同时通过业务培训、技能比赛,交叉检查、相互学习,科室帮带、现场指导等方式,不断夯实干部职工的专业素养,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打造一只"拉得出、打得赢、过得硬"的实战型市监队伍.

(六)着力聚焦疫情防控,市场监管成效显著.
作为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场监管组牵头部门,扎实做好了严控野生动物销售、暂停活禽交易和宰杀、加强防疫用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餐饮安全监管、市场价格监管、广告监管、"两品一械"监管、投诉举报处置以及农贸市场协助管理等工作,累计责令经营主体整改24起、立案查处21起、移交区公安局1起(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类,涉嫌诈骗)、移送区卫健委1起.
全局干部职工以及全区市场监管领域未发生确诊病例.
出台并严格落实推行"网上办理"、实行容缺受理、开辟快速通道、放宽许可期限、优化技术服务、实施包容监管、支持保供稳价等7大类35条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措施.

2019年潼南市场监管局各项工作取得了不错成绩,区人大、政协调研指导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等工作3次,区委书记、区长对我局工作肯定性批示8次,监管业务知识竞赛名列区县局第2名,宣传信息工作全系统第4名,注册许可科每月被评为"五星级窗口单位",并被区委区政府表彰为"服务发展环境先进集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荣获"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国家级柠檬生产综合标准化示范区高分通过验收,指导巨科环保制定国家标准4项,我区实现国家标准制定"零突破".
多次在市局和区级文体活动中荣获佳绩,开展"携手共进·砥砺前行"团队合作拓展、趣味运动会、春节联欢会等活动,职工士气不断高涨,队伍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强,逐步实现了从物理整合到化学融合.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业务水平和专业知识有待加强.
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繁多,基层监管所业务广、任务重,有一个学习熟悉掌握的过程.
二是监管力量严重不足.
目前有5个所监管人员只有1人,有13个所监管人员仅有2人,人员配置跟不上实际工作需要.
三是职工认识不统一.
部分人员还存在执法手段运用、问题处置方式、行为规范等方面差异,"大市场、大监管、大执法"为核心的市场监管理念还未完全深入人心.
四是监管链条还不完整,村(社区)末端监管网络不健全,新型监管机制尚待完善优化.
五是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社会共治还有大量工作要做,防风险任务十分艰巨.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
严守安全底线是我们的主要任务,服务高质量发展是我们的重要目标,2020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一)以保障安全为底线,全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一是毫不放松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场监管组牵头工作.
持续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打击涉及疫情的市场违法行为,落实保供稳价措施,全力支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
二是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区委、区政府名义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措施》,区委办、区府办印发《潼南区食品安全责任清单》.
继续推进餐饮企业"明厨亮灶"工程,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深入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查处食品药品各类违法案件(如查处东安钾肥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食品用盐酸"案),确保区域内不发生较大以上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三是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开展生产与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持续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和成品油、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四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强化风险管控,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定期开展风险研判,加大对特种设备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以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电梯门联锁失效、气瓶充装站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

(二)以创新服务为手段,聚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一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
持续推进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先照后证"制度、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等商事制度改革措施,切实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以政府购买方式向新开办企业免费赠送印章,降低开办企业成本.
二是强化市场主体培育.
牵头起草报区委区政府印发《潼南区关于推动市场主体平稳健康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完善支持民营企业的政策措施,全年计划新增市场主体6000家以上,发展更多优质企业.
三是推动无效市场主体有序退出.
对连续2年以上未年报、长期未经营的空壳公司、僵尸企业进行清理,对关停的落后、过剩产能企业进行注(吊)销,简化企业、个体工商户注销流程.

(三)以依法监管为己任,倾力规范维护市场秩序.
一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落实区公平竞争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继续开展行政垄断专项治理工作.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整治.
开展自来水安装、天然气安装和转供电收费清理,抓好疫情期间复工复产优惠政策落地落实.
强化广告导向监管,牵头推动全区广告宣传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加强传销专项治理,强化直销监管.
开展商标、专利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集中执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开展民生计量专项整治.
三是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完善12315投诉平台,推动建立线下无理由退货制度,持续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四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确保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顺利通过验收,全年计划新增发明专利50件、有效发明专利360件.
五是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完善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机制.
加强年报公示,推动企业开展标准自我声明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

(四)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着力提升服务发展水平.
一是持续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推进落实质量强区各项任务,夯实质量基础设施,开展以QC小组为重点的质量攻关.
二是实施计量认证惠民.
继续推进实施基层医疗计量惠民检定,整治认证领域乱象,培育和规范检验检测认证市场.
三是聚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入股或者参股发展各类市场主体,引导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办理注册登记;通过标准化助推农业发展,申报花椒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构建花椒地方标准体系.
四是积极帮扶商标、地标创建,推动品牌建设.
指导帮扶潼古酒业、汇达柠檬、小龙虾、花椒争创"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

(五)以从严治党为准线,大力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为完成各项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一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
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
二是加强干部监督教育管理.
树立重基层、重实践的导向,通过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任务考察、识别、调整干部.
加强日常管理监督,认真执行民主生活会、干部考察考核、"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制度.
三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战时"纪律.
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化拓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扎实推进"以案四改",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1.
罚没金额5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案件统计表2.
2019年以来专项整治统计情况表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5月29日1罚没金额5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案件统计表案件名称立案时间立案编号处罚决定文号案值处罚金额没收金额罚没金额执收情况结案时间案件性质重庆市潼南区凉风垭机动车有限公司涉嫌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案2019/9/2渝潼南市监经立字(2019)91号渝潼南市监经处字(2019)103号122,600.
000.
0069,979.
1769,979.
17已执行2019/12/30价格类重庆晟锦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涉嫌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案2019/9/2渝潼南市监经立字(2019)90号渝潼南市监经处字(2019)99号428,100.
000.
00173,571.
80173,571.
80已执行2019/12/12价格类重庆市潼南区庆丰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涉嫌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案2019/9/2渝潼南市监经立字(2019)89号渝潼南市监经处字(2019)102号1,654,940.
000.
00736,016.
51736,016.
51已执行2019/12/13价格类重庆市潼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涉嫌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项目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案2019/9/2渝潼南市监经立字(2019)95号渝潼南市监处字(2019)27号85,613.
00128,419.
5085,613.
00214,033.
00已执行2019/11/12价格类丁玉琼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2019/9/2渝潼南市监经立字(2019)93号渝潼南市监经处字(2019)148号522.
5051,000.
000.
0051,000.
00拟申请强制执行商标类何琴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2019/9/2渝潼南市监经立字(2019)92号渝潼南市监经处字(2019)111号9,450.
0075,000.
000.
0075,000.
00已执行2019/12/16商标类重庆市潼南区人民医院涉嫌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案2019/10/28渝潼南市监经立字(2019)141号渝潼南市监经处字(2019)119号321,730.
00160,865.
00321,730.
00482,595.
00已执行价格类重庆市潼南区鑫际娱乐有限责任公司涉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的案2019/11/4渝潼南市监经立字(2019)151号渝潼南市监经处字(2019)132号0.
00100,000.
000.
00100,000.
00部分已执行特种设备类重庆东安钾肥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合格食品添加剂盐酸案2019/5/27渝潼南市监经立字(2019)119号渝潼南市监经处字(2019)39号140,120.
001,961,674.
120.
001,961,674.
12经复议后拟重新作出处罚决定食品类注:我局组建成立以来,共立案查处案件352件(其中罚没款5万元以上9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件,行政复议、诉讼案件4件,无败诉案件.
22019年以来专项整治统计情况表(共54项,其中正在实施的8项,已结束46项)专项整治名称涉及科室开展时间整治内容整治成效水、电、气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价监竞争科2020.
03—2020.
06规范水、电、气行业经营行为,督促水、电、气行业严格落实价格优惠政策,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1.
检查我区自来水公司.
截止4月底,符合条件政策优惠已办理登记的用户103户,减少收入1.
6万元.
该公司表示,6月30日前,继续对符合条件的行业用户自来水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按现行政策的90%结算,其他非居民自来水价格按现行政策降低0.
1元/立方米结算.

2.
检查我区3家天然气公司.
一是重庆中民燃气公司,截止4月底共有1508家工商业集体用气享受了优惠政策,累计减少收入21.
55万元.
二是潼南区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截止4月底累计减少收入77.
46万元.
三是潼南汇民燃气公司,截止4月底已落实到位户数318户,累计减少收入17.
09万元.

3.
检查潼南供电公司.
经检查,该公司2-4月各项政策共计减免431.
96万元.
其中:(1)2-3月四大行业减免10%,减免92.
68万元.
(2)为除高耗能之外的,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客户,2-6月减免5%电费,截止4月底已减免192.
93万元.
(3)办理疫情期间暂停用电业务84户,合计免收基本电146.
35万元.

无照经营整治企业科长期发现处置无照经营.
各市场监管所建立了无照经营台账,实行分类处理,规范137户无照经营进行了规范登记.
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食品三科长期要求平台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落实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并加强食品专用封签的使用落实每月新增入网餐饮提供者通报制.
每月由平台提供线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名单及相关情况,再由监管所在线下对实体店信息进行核实.
重点领域消费维权专项整治网监科2020.
05—2020.
11开展严肃查处消费欺诈、侵犯个人信息、预收款经营乱象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正在实施.
"新型冠状病毒"防治广告监管广告科疫情期间严禁在商业广告中引用"新型冠状病毒"名称、数据等5项监管内容.
疫情防控以来,通过实地送达、微信等方式对医院、药房、广告经营者、商业中心、辖区醒目位置等进行了宣传和提示,张贴广告审查提示750份.
每日对区电视台、潼南论坛(网站)、潼南微发布(公众号)、潼南人微生活(公众号)等发布的广告进行监测.
重点对外滩商业街、隆鑫商业街、农贸市场、医院、药房等开展了检查.
截止目前,暂未发现涉"新冠肺炎"预防治疗违法广告.

2020年全区广告宣传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该项工作由我局牵头,区局专班办公室设在广告科2020.
04—2021.
01整治房地产、集资融资、教育培训、装饰装修四大领域广告宣传信访突出问题.
正在实施之中,已完成安排部署和集中摸排阶段.
全区现有教育培训机构23户、职业技能培训机构4户、房地产开发企业60户(其中在建或在售楼盘28个)、有资质的建筑装饰装修企业42户、投融资企业3户,暂无四大领域广告宣传信访存量和增量.
联合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对第七届房交会销售现场和在建在售楼盘进行了检查,发现7个房地产项目广告宣传的涉嫌问题线索20条,现场对7个房地产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指导,行政约谈3个房地产开发企业,送达书面行政指导意见书,限期自我规范.

移动端互联网广告整治广告科2020.
04—2020.
12以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的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为重点,突出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APP)和新媒体账户等互联网媒介开展检查.
正在实施之中,今年以来已立案互联网广告案件2件,正在查办之中.
特种设备领域企业和重点工业产品生产单位复工复产工作特监科、质量科疫情期间要求相关单位在深刻吸取泉州事故教训的同时,要重点防范复工复产人员高度聚集、企业安全风险长期累积等引发的风险,采用企业自查、安全培训、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方式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督促企业自查自纠,杜绝特种设备"带病"运行.
强化对电梯、压力容器等重点设备的隐患排查.
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73家,检查设备107台(套),发现安全隐患43条,已完成安全隐患整改40条,还有3条正在整改过程中;检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9家,重点工业产品生产单位已实现全部复工复产.

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价监竞争科2019.
07—2019.
08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费行为,遏制乱收费行为发生.
查处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区人民医院涉嫌自立项目收费和重复收费违法行为,均已结案.
机动车检测收费专项检查价监竞争科2019.
08规范机动车检测服务收费行为,制止乱收费行为发生.
查处重庆晟锦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重庆市潼南区庆丰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和重庆市潼南区凉风垭机动车有限公司,三个公司均涉嫌不执行政府定价,涉嫌金额2265040.
00元.
整治房屋中介机构乱象价监竞争科2019.
111.
是否按照一房一价的规定明码标价;2.
中介机构收费标准是否公示;3.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提醒告诫并责令整改;4.
要求房地产销售企业在销售时不得利用沙盘模型、设置的样板房等进行虚假宣传.

对辖区内24个房屋中介机构和房地产销售企业的53家销售网点进行了检查,规范了房屋中介机构经营行为,促进了我区房屋中介市场经营服务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2019年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知识产权科、执法支队2019.
05—2019.
12加大对电子商务领域、重点产品交易市场、外商投资领域、重点民生领域等的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专利侵权、地理标志侵权、特殊标志侵权等违法行为.
立案查处知识产权16件,罚没款5.
242万元.
"4.
26"知识产权宣传周、2019年专利周专项执法行动知识产权科、执法支队2019.
042019.
11—2019.
122020.
04在各镇街组织开展专利、商标执法专项工作.
立案查处假冒专利案件15件,商标侵权案件1件.
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三客一校"运输单位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企业科2019.
03—2019.
12联合区交通局对"三客一校"运输单位进行检查.
检查对象单位10户,责令运输企业注册地与经营场所保持一致,督促企业合法经营.
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企业科2019.
04—2019.
05联合区人力社保局对人力资源市场主体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随机抽取20户人力资源市场主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其中3户失联企业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处理.
打击以"有机热载体"等名义非法销售散装汽油专项行动企业科、质量科2019.
06—2019.
08检查成品油企业,查处无照经营和生产销售劣质油品行为.
检查辖区成品油市场主体39户,规范企业合法经营.
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企业科2019.
09—2019.
10联合区教委、区公安局对辖区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检查.
检查校外培训机构27户,指导其按规范要求从事经营活动,其中规范登记3户,对3户未年报主体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处理.
粉丝粉条面制品专项整治食品一科、食品二科、食品三科2019.
04—2019.
06对粉丝粉条生产加工聚集区、批发市场、面制品制售集中的集贸市场的产品的监督抽检.
检查原辅料采购、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甜蜜素使用情况.
开展监督抽检57组,其中生产环节抽检5组,销售环节抽检24组,餐饮环节抽检28组,抽检发现问题16批次,处罚没款共计4万余元.
白酒小作坊整治食品一科2019.
10—2019.
11对辖区内白酒小作坊进行全面检查、对其存在的违法行为彻底整治.
共开展联合行动19次,出动执法人数284人次,检查白酒小作坊107家,发现未登记擅自生产加工的白酒黑作坊17家,取缔黑作坊10家,立案查处2家,罚没款共计0.
69万元.
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印制了小作坊相关制度等资料免费发放给小作坊,让其将食品公示栏、相关制度公示上墙.
推荐玉溪白酒(刘国华)小作坊参与重庆市"名特优"食品小作坊示范点评选.

央视"3.
15"晚会曝光涉嫌问题食品清查食品二科2019.
03对"3.
15"晚会被央视曝光企业生产的涉嫌问题食品开展集中清查.
开展了拉网式全覆盖清理排查,清查发现"3.
15"曝光所涉问题食品70袋,送检2批次.
食品销售环节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食品二科2019.
05—2019.
06消除食品销售环节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净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103户、食品销售摊贩29个,抽检重点品种7批次.
开展宣传活动34次,发放食品安全等宣传资料2000余份.
非洲猪瘟防控专项检查食品一科、食品二科、食品三科2019.
02—2019.
08强化生猪产品和猪肉制品市场监督管理,规范生猪产品和猪肉制品加工经营行为,保障生猪产品和猪肉制品质量安全.
检查生产经营主体4058个次,检查猪肉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42个次,开展防控宣传活动89次,发放《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告知书》等宣传资料13000余份.
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食品二科2019.
09—2019.
11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严肃查处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违规销售问题.
对辖区444家保健食品经营者开展了拉网式全覆盖清理排查,立案查处1件无证经营保健食品违法行为.
积极开展保健食品"五进"科普宣传181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0余份.
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食品二科2019.
09—2019.
11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重点解决质量安全和农药、兽药添加禁用成分等突出问题.
出动执法人员346人次,检查经营主体470家次,完成33批次农产品抽检任务,查处农残、兽残超标、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12件,移送公安3件.
食盐销售质量安全检查食品二科2019.
09—2019.
12重点治理食盐销售违法行为.
出动执法人员515人次,检查各类食盐销售主体930户次,抽检食盐20批次,其中不合格食盐4批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件,处罚没款12.
6万元,收缴不合格食品1308.
4公斤.
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治理食品二科2019.
09—2019.
12整治农村市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出动执法人员1105人次,检查各类食品销售主体1693户次,抽检食品367批次,其中不合格食品6批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9件.
开展冷冻肉品整治食品二科2019.
09—2019.
12查处贮存、销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的冻品、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品等违法行为.
出动执法人员465人次,检查冻库123个次,检查冻品销售者354户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件.
联合开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食品二科2019.
01—2019.
03集中开展私屠滥宰综合整治.
出动执法人员1476人次,检查定点屠宰企业34个次,检查生猪产品和猪肉制品经营主体807个次,妥善处置群众投诉举报12起.
环境保护专项工作食品三科2019.
04餐厨垃圾、餐饮油烟、污水排放治理配合区级相关部门制定并落实《整治餐饮企业污水偷排偷放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服务经营者专项整治食品三科2019.
05重点检查服务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对餐厨垃圾特别是废弃食用油脂处置情况进行检查.
规范服务区餐饮经营行为,落实服务区餐饮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广大司乘人员的食品安全.
养老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食品三科2019.
08对4家民办养老机构进行全面督查明确了开办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限期整改到位并保持良好经营状态.
凉卤菜食品专项整治工作食品三科2020.
03—2020.
05凉卤菜食品经营单位环境卫生、冷藏设备、三防设施、原辅助材料采购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是否设置单独售卖窗口、是否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等.
有效防范凉卤菜食品安全风险.
2020年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食品三科2020.
03—2020.
05督促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加强开学期间学校(含幼儿园)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范食品安全事故.
配合做好依法打击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网监科2019.
05—2019.
10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
协助配合查办违法捕捉保护鸟类案件2件,违禁捕捞鱼类案件18件,刑拘24人.
共计出动执法人员69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449个次.
督促电商网站贴置使用电子标识专项行动网监科2019.
06—2019.
07检查辖区内的电商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是否正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或链接标识;加强电商网站日常监管检查.
共发放电子标识63个,在使用比例82.
54%.
家电售后服务专项整治网监科2019.
04—2019.
06加强对家电售后服务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查处家电售后服务中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检查辖区家电售后服务经营者165户次.
对我区内的家电售后服务经营者共67户次进行了行政约谈,包括格力、创维、海尔、长虹、容声、美的等13户重点家电售后服务负责人.

重庆市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网监科2019.
06—2019.
11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着力规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严厉打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落实电子商务经营者责任,维护良好网络市场秩序.
共计巡查电子商务经营网站244个次,开展行政约谈3次,约谈相关网络经营者71人次,实施行政指导13户次,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申领粘贴电子标识9个,报请市局关闭失效网站网店45个.
发现涉网案件线索10件,其中责令改正1件;立案查处9件,罚没款1.
1万元.

落实电子商务平台责任专项行动网监科2019.
11—2020.
01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压实电子商务平台法定责任.
共检查外地电商平台在潼站点美团、饿了么、中国邮政邮乐网、重庆村村旺等电子商务平台4户,本地潼慧网、汇达柠檬等非平台交易类独立自营网站2户,其他电子商务经营者11户.
共发放电商宣传资料17份,行政指导2户.

集贸市场衡器专项整治计量科、各监管所、执法支队2019.
09—2019.
11对集贸市场在用衡器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衡器经营者进行抽查,引导落实主办者和经营者主体责任.
检查集贸市场31家,检查衡器数量352台,培训主办者和经营者108人次,向主办者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督促2户主办者报备《在用计量器具管理登记台账》,督促经营者补检衡器50台.
纠正"斤"使用15次.

眼镜场所等计量专项监督检查计量科、各监管所、执法支队2019.
04—2019.
10对眼镜制配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加油(气)站、重点行业衡器、出租车计量器等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纠正不规范使用法定计量单位17起;检查衡器683台,纠正违规行为49件,立案查处净含量不合格案件2件,使用超过检定周期电子秤4件.
加油(气)机、出租车计量器、高速路口衡器均在检定有效期内.

互联网广告整治广告科2019.
04—2019.
11重点加强对辖区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移动客户端、新媒体帐号和企业自办网站等互联网媒介广告的监管整治.
开展整治工作宣传25次,自行监测互联网广告368条次,行政约谈7次,2019年查办互联网广告案10件,其中办结6件(5件为食品广告案,罚没金额1万元;1件房地产类广告案件,罚款金额0.
1万元),罚款金额1.
1万元.

房地产广告专项整治广告科2019.
06—2019.
12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重点整治8个媒介场所,13项内容.
检查户外大牌313块次、印刷品广告362件次、房地产售房部99个次、房地产专业网站10个次、居民区或商务楼200个次,行政约谈房地产企业69个次.
发现涉嫌违法广告3条,其中责令改正广告1个、立案2件(办结1件,罚款金额0.
1万元).

户外广告及店招牌集中检查广告科2019.
09主要整治借国庆70周年商业炒作、含有不良导向的5项主要内容的户外广告和店招牌.
深入主次干道、公路沿线、商圈、景点、车站、广场等人员流动较大的区域,以事关民生的医药、房地产、教育培训等为重点进行拉网式检查.
检查户外广告273块、店招牌896块,截止检查结束暂未发现违法违规广告线索.

公务员考试培训广告集中整治广告科2019.
10—2019.
11重点规范清理培训机构利用实体门店、网站、自媒体公众号、微博等方式发布的违法广告.
检查培训机构3户、市场主体实体门店259户、互联网广告26条次,截止检查结束暂未发现公务员考试培训违法广告.
自媒体广告整治广告科2019.
11—2020.
01整治公众号、微博号、今日头条号等自媒体广告发布者、经营者等广告活动主体.
检查重点领域经营主体119户、自媒体广告481条次,截止检查结束暂未发现涉嫌违法自媒体广告.
含有"软色情"等低俗庸俗媚俗广告清理整治广告科2020.
01—2020.
04对有悖社会良好风尚内容等5个方面的广告内行集中清理.
本次检查累计出动检查人员232人次,共检查重点领域经营主体257户,检查各类广告406条次,截止检查结束暂未发现含有"软色情"等低俗庸俗媚俗广告.
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专项整治行动标准科、质量科、执法队2020.
04整治认证证书伪造、冒用、非法买卖和认证活动等违法行为.
规范了防疫用品生产企业使用认证标识和认证委托代理行为,极大的避免企业遭受大的损失.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标准科、计量科2019.
06计量检测设备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人员检车熟练程度及是否用废止标准检车.
确保了计量检测设备在检定有效期内,提升了人员检测能力,并按照新标准要求的对检验检测设备更换和升级.
危险化学品及相关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特监科、质量科2019.
04—2019.
09重点检查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单位、涉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气瓶检验单位、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等对象安全生产情况.
对我区涉及的2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7家气瓶充装单位、2家气瓶检验机构以及6家危化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全覆盖,累计检查22家次,发现问题10起,均整改到位.
对辖区内6家危化品和1家危化品包装物及容器获证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隐患1起(新华化工),已责令整改.
撤销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1家.

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坚决打好防范化解特种设备安全风险攻坚战特监科2019.
06—2019.
12开展辖区内涉及在用的危化品特种设备、锅炉范围内管道、学校在用特种设备、简易升降机,高铁、水利建设等重点工程中的特种设备等重大风险点为重点的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

对我区范围内包括潼荣高速、合安高速在建项目在用特种设备使用情况,巴川中学等校园在用电梯、工业园区在用简易升降机等开展专项检查,累计检查对象82家,检查设备132台,排查并整改安全隐患43个,立案15起,上缴罚没款19.
4万元,有力助推辖区内使用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设备安全运行.

"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质量科、特监科2019.
05—2019.
11开展校园内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查处短接电梯门锁装置违法行为;做好生产、流通领域电气产品、消防产品质量监督.
对辖区内学校在用特种设备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共发现隐患3起,已全部责令整改到位.
未发现短接电梯门锁装置违法行为.
开展消防产品质量抽检,共抽检消防产品5批次,全部检验合格.
2019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质量科2019.
06—2019.
11摸清辖区内儿童玩具、学生用品、校服、校园跑道原材料等产品生产企业数量,加强对监督抽样力度,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儿童和学生用品的违法行为.
辖区内学生用品生产企业1家,共抽检学生用品15批次,不合格2批次;婴幼儿服装5批次,不合格5批次;对其涉嫌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已进行立案查处.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质量科2019.
08对辖区内成品油生产企业、加油站、油库、水上加油站和加油船油品质量的监督;对辖区内商品煤及煤制品的监督.
对辖区内13家私人加油站及4家中石油、中石化加油站开展成品油质量抽检,共抽取成品油40批次,经检验全部合格.
抽取蜂窝煤2批次,不合格1批次,对其涉嫌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已进行立案查处.

口罩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检质量科2020.
03摸清辖区内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总数,对企业生产现场开展检查,开展口罩质量专项抽样.
辖区内口罩生产企业4家,开展执法抽样4批次,检验结果为全部不合格,目前已对该4家企业涉嫌生产不合格口罩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审议意见潼南市场监管局:重庆市潼南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潼南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明信所作的《关于市场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潼南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挂牌成立以来,克服职能多、战线长、任务重等各种困难,抓工作有章有法、抓改革效果明显、抓队伍用心用情,各项工作值得充分肯定.
但同时还存在对外宣传不够广泛、基层监管力量薄弱、市场主体培育滞后、营商环境有待优化、重点领域监管乏力、部门沟通衔接不畅等问题和困难.

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一、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
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聚焦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堵点、难点,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更实举措优化政务服务、转变政府职能,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全力服务潼南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要更加彻底地"放".
最大限度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事时间,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增添发展动力.
二要科学有效地"管".
有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包容审慎监管新兴产业,切实提升监管能力,确保管得住、管得好,切实维护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环境.
三要积极到位地"服".
着力转变服务理念,完善服务体系,强化精准服务;着力优化行政审批大厅综合服务窗口,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着力增强网上服务能力,努力实现"不见面、马上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加快培育市场主体,不断激发经济发展活力.
通过盘活存量、引入增量、做大总量、提高质量,降低融资成本、要素成本、物流成本、税费成本,营造最优市场主体准入环境、经营环境、竞争环境、发展环境,既强壮"支柱主体",又繁荣"草根经济",使潼南真正成为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集聚地,推动潼南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一是增强政策效应.
加强政策研究、协调和落实工作,既要适时制定出有利发展的好政策,也要贯彻落实好已制定出的各项优惠政策,既提高政策制订的连续性、可行性和操作性,也利于实现制定政策的最终目的.
二是扩大招商引资.
在承接产业转移、延长产业链条、促进高端制造和高端服务业到潼南落户,以及引进新兴业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实现新突破.
培育和建设一批以大企业、大集团为骨干,以中小企业为配套,关联企业高度集中、比较优势明显的产业集群基地,从而带动相关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三是搞好多方联动.
建立市场主体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和落实部门联动工作机制,采取会商、函告、联网等方式,定期分析市场主体发展动态,及时研究处理相关问题,形成互联、互通、互动的激活市场主体的有效联动促进机制.

三、着力提高监管效能,有效保障市场经济秩序.
坚持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创新执法方式,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构建质量、价格、安全、服务等维权体系,有效维护市场稳定有序.
一是依法监管.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全面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简政放权、厘清职权、规范执法,不断推进市场监管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
二是科学监管.
科学研判市场发展形势,准确把握市场监管规律,建立与深化改革相适应的科学监管制度、市场规则和方式方法,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
三是智慧监管.
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全面整合生产、经营、消费各环节数据,打造市场监管大数据平台,推动"互联网+监管",努力提高市场监管效能.
四是协同监管.
夯实各级政府及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协作机制.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发挥信用体系的约束作用、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以及消费者组织、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实现社会共治.

四、紧盯重点领域监管,守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守护市场安全事关人民美好生活和生命健康,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要突出重点领域,始终保持严处重罚的高压态势,把专项整治推向深入,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严查学校及周边、城乡接合部、农村问题食品,注重维护老年人、婴幼儿、中小学生等人群食品安全,从重处罚造成严重食品安全事件的企业责任人,使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
二是强化药品安全监管.
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突出疫苗、血液制品、注射剂、植入性医疗器械、婴幼儿化妆品等高风险产品的监管,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加强重点使用单位和薄弱环节安全检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防控体系,有效排除安全隐患.
四是强化网络商品交易监管.
加强对网络售假、虚假宣传、虚假促销、刷单炒信、恶意诋毁等违法行为的治理,净化网络市场环境.
五是强化假冒伪劣商品打击.
以维护消费者权益为重点,集中开展假冒伪劣、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问题的专项治理,着力净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

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新成立的市场监管部门整合了原工商、质监、食药监职能职责,并肩负起反垄断、物价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发展三块职能,涉及的业务广、任务重,加强自身建设刻不容缓.
一是加大对外宣传力度.
加强新闻宣传、舆情处置、网络评论工作,及时通报市场监管领域的违规违法案例,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营造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舆论氛围,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新闻宣传工作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
二是夯实基层监管力量.
要按照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要求,建立健全基层市场监管机构,充实、配齐专职技术人员,夯实基层工作基础.
三是强化职工培训指导.
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干部职工学习培训教育力度,采取集中授课、外出学习、全员培训等多种形式,切实树立"大市场、大监管、大执法"的市场监管理念,全面提升市场监管履职能力,努力适应市场监管工作发展需要.
四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要讲担当,做亲清而为的"排头兵".
既要把握好"亲"的情感,又要把握好"清"的原则,坚守纪律底线,架好沟通热线,做到"亲"在行动上、"清"在骨子里,努力造就一支对党忠诚、作风过硬、群众满意的市场监管队伍.

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6月11日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调整梓潼街道管辖范围增设大佛街道实施方案的议案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同意《关于调整梓潼街道管辖范围增设大佛街道实施方案》,现提请审议,并委托区民政局局长许毅同志向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报告.
区长:张安疆2020年6月2日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梓潼街道管辖范围增设大佛街道实施方案的报告——2020年6月3日在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上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局长许毅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报告调整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简称梓潼街道)管辖范围增设重庆市潼南区大佛街道(简称大佛街道)实施方案情况,请予审议.
一、调整的依据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国令第704号)《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民政部令第65号)和《民政部关于加强行政区划调整的科学论证和规划工作的通知》(民函〔2003〕73号)等法规规定,区政府草拟了《关于调整梓潼街道管辖范围增设大佛街道实施方案》(简称《方案》).

二、调整的必要性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梓潼街道人口日益增长,建成区面积持续扩张,行政管理和服务难度越来越大.
梓潼街道不仅肩负服务全区工业发展的职责,其大佛片区还承担着乡村振兴、发展全域旅游、农旅文旅深度融合先行示范的重任.
为优化行政区域布局,提升基层服务效能,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潜力,区委、区政府适时提出了调整梓潼街道行政区划,分设新街道的工作思路.

三、调整方案的主要内容《方案》共有六个部分,包括梓潼街道基本情况及区划调整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区划调整原则、调整内容、组织保障措施.
这里就六个方面着重说明四点:(一)关于区划调整范围及界线确定问题.
原则上以大同街起点(盐关垭口)沿大同街、同建路及新规划建设的安康街、朝阳西路至创意大道的道路为界,将其西北部城区及原大佛乡、四方乡全域农村范围划出设立新街道,共6个社区、5个行政村,辖区面积约占原梓潼街道的34%,人口约占40%.
这一方案界线清晰,不存在基层管辖区域交叉和跨界的经济项目,便于操作.
同时产业布局各有重心和特点,有利于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增强服务能力.

(二)关于新设街道命名及办事处驻地问题.
新街道辖区大部分为原大佛乡全境,还有国家级文保单位"大佛寺",这里群众一直习惯沿用"大佛乡"称谓.
为传承、沿袭历史文化,尊重群众习惯和共识,广泛征求意见后拟命名为大佛街道.
其办事处驻地本着方便服务群众和整合资源、节约成本的原则,定在梓潼街道涪江路458号,即现大佛景区管委会驻地.

(三)关于大佛街道办事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其他相关问题.
按照有关规定,大佛街道办事处与现有两个办事处机构设置保持一致.
人员编制原则上在现有两个街道办事处及大佛寺景区管委会中统筹调配,本着"编随事走、人随编调"和"工作需要"的原则,被调整人员的原职级、工资待遇等保持不变,已退休人员的待遇和管理关系保持不变.
其他涉及办事处财政、债务,村(居)集体经济、土地权属及承包关系等保持不变,教育、卫生事业机构设置、管辖关系等不作调整,居民社保及救助政策不受影响.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各类产权证等逐步依法变更,各项与民生相关的具体事项均不作大的调整,确保社会生活秩序平稳过渡.

(四)关于区划调整对社会稳定影响与管控的问题.
区划调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涉面广、关注度高,处理不好极易引发各类矛盾.
本次区划调整在筹备和《方案》编制修改完善过程中,有关部门和梓潼街道共同做了大量针对性工作,全面摸排、分析研判、妥善化解矛盾隐患,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得到了群众的高度支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低风险和完全可控.
在下一步具体实施过程中,公安、维稳及重点行业主管部门与当地基层组织,还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落实行业主管和属地管理责任,上下一心做好稳控工作,确保区划调整顺利实施和平稳过渡.

四、审议情况《方案》已经区政府第86次常务会、区委第141次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80次会议及区委第十三届八次全会审议通过,并经区政协第45次主席会议民主协商同意.
五、提请审议的主要事项同意《调整梓潼街道管辖范围增设大佛街道实施方案》.
调整梓潼街道管辖范围增设大佛街道实施方案调整梓潼街道管辖范围增设大佛街道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按照市委陈敏尔书记对潼南提出的走好"三条路子"、抓好"三个赋能"的要求,聚焦"三大攻坚战""八项行动计划",紧紧抓住国家"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契机,全面推进我区"四个做大做强",加快建成"两城、两区、两都、两基地",围绕"加快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打造成渝中部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有效发挥梓潼街道及大佛片区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构建一产集约、二产集聚、三产集优的现代产业体系,不断增强我区现代产业体系发展活力和竞争力,全面夯实潼南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基础.
根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国令第704号)《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民政部令第65号)等法规规定,经充分调研论证,拟对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简称"梓潼街道")管辖范围进行合理调整、划分,增设重庆市潼南区大佛街道(简称"大佛街道").

一、拟调整的梓潼街道基本概况梓潼街道位于东经105度31分44秒~106度00分20秒,北纬29度47分33秒~30度26分28秒;海拔250~450米;共辖11个行政村、16个社区,227个村(居)民小组;幅员面积111.
47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约15平方公里.
2019年底,户籍总人口13.
5万人,常住人口19.
1万人,以汉族为主,还有回族、满族等少数民族.
街道办事处内设机构14个(含党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7个,共有人员编制155名(行政46名、机关工勤2名、事业107名).

(一)历史沿革.
梓潼街道(镇)始建于明代盐关垭口设"盐业批验公所",1701年(清康熙40年)重建庙宇,因辖区"梓潼宫"而定名"梓潼镇".
1912年新设"东安县",1914年更名为"潼南县",梓潼一直为县治所在地.
新中国成立后,梓潼经历两次更名,1981年恢复"梓潼镇".
1993年撤销"潼南县大佛区公所",其所辖大佛、四方及东升、东风、哨楼等五乡并入"梓潼镇".
2006年撤销"潼南县梓潼镇"改设"潼南县梓潼街道".
2015年因潼南"撤县设区"改为"潼南区梓潼街道".

(二)经济状况.
辖区东南部有市级"高新区"1个(规划面积20.
69平方公里),正在升级创建国家高新区.
西北部大佛片区为全区乡村振兴试验示范区,正在全力打造大佛坝田园生态城,构建产城景融合发展、农旅文旅深度融合的新型生态经济格局.
2019年,地区生产总值81.
14亿元,二三产占比94.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
54亿元,辖区税收3.
25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68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291元.

(三)基础设施状况.
辖区现有中小学及幼儿园60所(师生共约4.
1万人),二甲医院1家,体育馆1座,影剧院2座,大型公园5个,建有涪江大桥、金佛大桥、莲花大桥、东安大桥,以及在建中的东升大桥,即将实现"五桥"联通南北城区.
遂渝高速、潼荣高速公路穿境而过,街道辖区设两个互通出口.
兰渝高铁潼南车站规划于本街道八里社区.
国道246贯穿东西,县、村级道路密布城乡社区、通达农村院落.

二、区划调整的必要性随着成渝双城经济圈协同发展拉开序幕,潼南"两城、两区、两都、两基地"发展定位的确立,作为我区产城景融合发展试验区的梓潼街道大佛片区,肩负着探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发展全域旅游、乡村旅游实践经验,全面推动和引领我区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历史重任.
梓潼街道现行区划及其办事处机构设置已经不能适应该区域发展的新定位、新要求,优化调整、分设街道十分必要、势在必行.

(一)提升行政管理效能的需要.
现梓潼街道无论其幅员面积或人口规模,在全市均属特大型街道,其管理机构明显呈现"小马拉大车"状态,导致社会事务管理和行政服务效率受到极大影响,群众办事不便,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通过调整区划、增设街道,优化机构设置,更有效、更便捷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政务服务,提升基层政府行政管理效能,强化城市管理和基层社会治理,更好地促进该地区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二)优化产业发展格局的需要.
梓潼街道辖区的东、西部产业布局各有优势和特点.
其东南部区域主要是以工业园区为核心的新兴工业及商贸物流经济,是我区经济的主要增长点和"发动机".
其西北部区域的大佛片区,西邻双江古镇、东靠涪江湿地、隔江眺望桂林街道(潼南北部城区),人文资源和自然资源丰富、区位优势和生态优势明显,既是我区传统文化的集中展示区,也是我区产城景融合发展"双百"城市总体规划的核心区,在"大佛片区—双江"及"大佛片区—双坝片区"同城化、景区化发展战略中具有窗口示范和龙头带动作用.
调整优化梓潼街道管辖范围,将大佛片区及其周边区域划设新街道,致力打造休闲旅游和观光农业,构建集产城景融合发展示范区、农旅融合发展风景区、现代农业展示区为一体的新型产业格局,是促进我区产业发展格局优化升级的战略需要.

(三)强化历史文化传承的需要.
大佛片区隶属原大佛区大佛乡,是潼南历史文化传承的核心.
东晋时期是"遂宁郡"驻地(原大佛乡"下县坝"现名"大佛坝"),国家级文保单位"大佛寺"久负盛名.
1993年建制调整,大佛区、大佛乡撤销并入梓潼镇,但当地群众一直沿用"大佛乡"的口头称谓.
调整梓潼街道管辖范围,增设新街道并定名为"大佛街道",恢复其传统名称,既尊重历史、传承文化,又顺应群众期盼、培育人文情怀,让群众"记住乡愁",进一步增强文化自信,提振发展信心,激发创新动力.

三、区划调整的可行性(一)调整时机已经成熟.
一是社会高度支持.
区划调整方案经遍访梓潼境内21个机关事业单位、59家企业和社会组织,以及所有村(居),共召开座谈会30场次,面对面征求了村(居)民群众及干部职工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老同志等903人的意见建议,赞同、支持率达100%.
二是社会稳定风险隐患基本消除.
在征求社会意见过程中,通过周密排查、宣传解释、疏导化解,个别担心政区分设、单位调整后影响原有待遇和相关政策落实等顾虑形成的"风险点"均一一化解.
三是专家论证评估风险可控.
经过组织专家论证、专题调研、座谈咨询和综合研判,区维稳、信访部门对梓潼街道区划调整,组织了社会稳定风险专题评估审查,一致认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和完全可控.

(二)调整条件基本具备.
一是分设两个政区的产业基础已经形成.
东部(梓潼街道)工业经济是全区财税主要增长点,西部(新街道)是文化旅游资源集中区和田园经济试点区,政区分设后都能有效地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并注入更大动力.
二是群众办事已经习惯.
区委区政府为推动大佛寺景区文旅综合开发,于2009年成立大佛寺景区管委会,并于2019年5月委托其代管对以大佛寺景区为核心区域的周边9个村、社区,履行了所有行政管理职能和政务服务工作,启动"街道管理"试运行模式.
一年来,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发展劲头十足,社会稳定和谐.
三是基础设施基本完善.
新设街道管辖范围内供水、供电、环境卫生等各方面基础设施已经完善,城市开发建设和常住人口也已达到相当规模.

(三)调整方案科学合理.
一是资源划分清晰.
采取以整村整社区成建制调整为原则,不直接调整最基层的村、社区与居民管理、服务关系,不涉及集体资产分割处置,无跨界资源和项目纠纷,不会因街道行政关系变化引发基层社会矛盾.
二是区域边界明了.
辖区分界线按城市道路、河流和沟渠等天然界线来确定,一目了然,便于开展社会管理服务和组织各项群众活动.
三是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不受影响.
辖区学校、医院、市场等公共服务资源,以及其他直接关系民生保障等政策落实方面都保持不变,不影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四、区划调整原则(一)坚持依法调整的原则.
严格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和《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科学周密制订实施方案,依照法定程序逐级审议、审定和上报审批.
(二)坚持有利于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原则.
通过区划调整增设街道,优化基层政府统筹、协调职能,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强化经济社会发展指导和基本公共服务,加快社区治理现代化,建立适应本地区和国家发展战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城乡治理体系,实现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

(三)有利于业态布局和产业发展的原则.
区划调整必须适应和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
要结合潼南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梓潼街道以工业经济为核心、新街道以文旅农旅融合产城景协调发展为主线的产业布局分区原则,科学划分管辖范围,做到各有侧重、相互协调、齐头并进.

(四)经济组织资产产权不变的原则.
区划调整不改变其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体制,不改变各种经济组织资产的产权关系、债务关系、分配关系.
五、区划调整内容(一)行政区域划分.
以大同街起点(盐关垭口),沿大同街至同建路及规划(在建)的安康街(部分)西转至规划(待建)的朝阳西路(连接农村自然村界)为城区分界线,将西北部一侧的李家祠、石碾、胜利、卫星、豆芽湾、八里6个社区及丰产、前进、新生、火盆、文家5个行政村,共11个社区、村成整建制划出设立新街道.
原梓潼街道的其余10个社区、6个行政村隶属关系不变.
调整后,新设街道管辖11个社区(村)97个居民(村民)小组,常住人口7.
831万人,户籍人口6.
21万人,幅员面积约38.
07平方公里(调整方案见1).

(二)新设街道名称及驻地.
依照该区域历史习惯称谓,新设立街道拟命名为"大佛街道".
街道办事处驻涪江路458号(潼南区大佛寺景区管委会驻地).
(三)行政事业机构设置.
调整后的梓潼街道办事处原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设置不作调整,新设的大佛街道办事处内设机构、事业单位按上级有关规定设置(设置方案见2);人员编制及工作人员本着"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和"工作需要"的原则在现有街道办事处间统筹、调配、平衡.
学校、卫生院等区级部门直管单位隶属关系保持不变;其他部门与街道双重管理的单位,根据辖区划分实际按属地管理调整;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按有关规定设置,未调整前按原管辖关系不变.

(四)相关产权债务关系处理.
梓潼街道原财政管理和债权债务关系不变,涉及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关系及债权债务随隶属关系变化据实依法转移,但不变更原有经济、民事法律等关系.
已批准立项、开工实施的各种项目继续由原责任单位实施并依照行政管理关系移交管理、使用.

(五)社会政策落实.
原农村居民性质、土地承包、计划生育、征兵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含农村低保)等政策不变.
教育、卫生、农业、水利等项目扶持政策不受行政区划调整影响.
机关、企事业单位已退休人员管理关系不作调整.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各类产权证等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依法变更、逐步办理.

六、组织保障措施(一)健全领导机构.
区委、区政府已成立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及分管民政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民政局、区信访办及梓潼街道办事处、大佛寺景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梓潼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和处置维稳事宜.
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负责日常事务.
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确保区划调整工作平稳推进.

(二)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
行政区划调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要积极做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向,严肃新闻纪律,统一思想和认识,增强干部群众对调整梓潼街道管辖范围增设大佛街道的认同感和支持度,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氛围.

(三)严格各项纪律.
区划调整期间,有关单位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干部人事纪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程序处理各类具体问题,严禁利用区划调整和产权关系变更等契机徇私舞弊.
要全面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各项调整、变更、拆分工作.

(四)落实社会稳定工作责任.
区划调整前后及过渡期间,梓潼街道办事处负责全面做好并协助新设的大佛街道办事处做好辖区内社会稳定工作.
同时,公安、维稳等区级相关部门要做到未雨绸缪,认真做好各类不稳定因素的信息收集,掌控稳定大局,把握稳定工作主动权.
各相关单位要保持信息沟通,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执法处置等各环节紧密衔接.
一旦发生意外突发事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做到快速反应、靠前指挥,亲自做好疏导、化解工作,确保矛盾处置、化解在一线、在萌芽状态.
涉及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事件,相关街道办事处及区公安、维稳部门将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尽快平息、控制事态,分级分类处置、化解矛盾,确保区划调整工作稳步推进、顺利完成和平稳过渡.

1.
潼南区梓潼街道管辖范围拟调整示意图2.
大佛街道办事处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方案12大佛街道办事处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方案序号机关综合办事机构事业单位机构备注1党政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2党建工作办公室社区文化服务中心3经济发展办公室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4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5平安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6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社区建设服务中心7财政办公室社区事务服务中心8应急管理办公室9人大办公室10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街道纪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工会、团委、妇联等按照有关章程设置,具体工作由党建工作办公室明确1至2名群团综合岗位承担.
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增设重庆市潼南区大佛街道办事处的决定(2020年6月4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通过)重庆市潼南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0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梓潼街道行政管辖区域增设大佛街道实施方案的议案》.
会议决定:同意调整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行政管辖区域,增设重庆市潼南区大佛街道办事处.
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6月4日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公告〔2020〕第6号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增设重庆市潼南区大佛街道办事处的决定(2020年6月4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通过)重庆市潼南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0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梓潼街道行政管辖区域增设大佛街道实施方案的议案》.
会议决定:同意调整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行政管辖区域,增设重庆市潼南区大佛街道办事处.
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6月4日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全区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报告的议案区人大常委会:《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已经区政府同意,请予以审议.
区长:张安疆2020年5月28日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报告——2020年6月3日在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上区人大常委会:重庆市潼南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扶贫办主任廖世祥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专题询问,会议充分肯定了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就进一步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对照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区政府高度重视,逐条进行分析,制定工作措施,细化目标任务,现将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一、关于"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不足"意见落实情况(一)针对"部分贫困户依然存在'等靠要'思想,自主脱贫意识淡薄"的问题,作出以下整改:一是出台《潼南区2020年扶智扶志工作意见》,今年以来,已培训驻村干部、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等基层一线干部300余人次,帮助干部丰富帮扶措施,加强贫困户"等靠要"思想改造.
二是开发公益性岗位新安置贫困人员411人,完成农村实用技能及精气神培训3000人.
三是继续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大学生进行全覆盖资助.
贫困群众主动脱贫的志气、信心和观念明显增强,摆脱贫困的知识、技术和方法显著提高,贫困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取得重大进展,脱贫质量全面提升,脱贫成果有效巩固.
四是2020年计划完成技能培训150人,新增贫困群众转移就业300人,为150名贫困群众送工送岗,计划培育贫困农村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460人,带动1380户贫困家庭增收.

(二)针对"部分有劳动力的贫困群众躺在脱贫优惠政策上不劳而获,不积极参与产业发展"的问题,作出以下整改: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实施"志智双扶"专项行动,2020年计划举办"身边的脱贫故事"微访谈、"榜样面对面"宣讲活动各80场,开展送演出进基层30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22场,3000人次.
组织梦想课堂、"家风润万家"活动和"新农村新生活"培训各80场、"法律进乡村"活动100场,引导贫困群众摒弃"等靠要"思想.
二是加强宣传指导,增强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意愿.
建立"龙头企业+基地+贫困户"的带贫减贫机制,印发《区级涉农重点企业复产保供联系指导方案》,成立5个春耕备耕技术指导小组,定点联系帮扶93家涉农重点龙头企业稳定生产,帮助全区8213户贫困户采购化肥367.
78吨、种子7.
9吨、农药3.
7吨,线下帮扶+线上销售的方式,帮扶贫困户销售"土味"农产品,增强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信心.

(三)针对"部分贫困群众不愿公开自己的真实收入,瞒报、谎报现象突出"的问题,作出以下整改:一是完善政策措施.
出台《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开展农村低保、特困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度残疾人、因病致贫人员信息排查摸底和比对,做到应兜尽兜和动态调整.
做细做实经济状况核查,强化对申请对象的经济状况核查力度,做到凡救必查、不漏一户,1-4月共核查4273户14322人,取消低保对象420户662人、月减少金额25.
4万元.
二是强化抽查核查.
出台《关于开展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开展低保大排查,整治工作作风、及时纠正"漏报错保"问题.
完善随机抽查制度,每月对新申请对象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取,实地入户核实家庭经济状况,既确保救助精准,又督促基层责任落实.
截至4月底,共抽查3个镇17户救助对象,未发现困难群众收入瞒报、谎报等情况.
三是强化动态管理.
全面落实困难群众享受民政政策分类管理制度,依据家庭经济状况划分ABC三类,按照年、半年、季度进行经济状况再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及时调整保障标准或停止享受政策.
同时,加强两项制度衔接,对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低于2倍的,给予6个月渐退期;对未脱贫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重残、重病对象,实行"单人保"政策,确保稳定脱贫.
特别是疫情期间,通过简化社会救助程序、适当下放救助审批权限等措施,强化了对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
截至4月底,兜底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2458户4655人,其中"单人保"18人、渐退期监测户36户.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
每年征订民政惠民政策宣传手册7000份,利用赶场日、民政惠民政策宣传月等时机开展主题宣传.
开展网上公示,在机关门口设置电子报刊站,开辟公示专栏,利用公众信息网定期公示民政政策享受情况,不断提升政策知晓、透明度.

二、关于"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短板"意见落实情况(四)针对"扶贫公路建设进度缓慢.
部分工程项目流标现象严重,一些已招标项目迟迟未开工,如古溪镇双庙、狮桥、九岭等三个村有12公里硬化道路已招标未动工,上和镇有15公里未硬化.
部分现有公路标准低、路况差,断头路多"的问题,作出以下整改:一是落实业主的主体责任.
对业主单位下发催办函,督促监理及时发出监理指令,对推进缓慢的业主法人开展约谈.
二是强化合同管理,对推进缓慢的项目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严格纳入重庆市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
三是强化建设过程监管,督查施工单位强化施工组织,倒排工期,严格按合同规定按时完工.
扶贫农村公路共354公里,已于2019年12月底以前完成347公里,剩余上和镇7.
1公里公路因合安高速施工暂缓实施.
根据《合安高速公路重庆潼南段建设指挥部关于上和镇团山村和山岭村扶贫公路路面硬化项目暂缓实施路段处置工作会议纪要》(2018-3),上和镇7.
1公里道路将于合安高速建设项目完工后实施.
四是强化项目的管理,流标项目已由锦阳分公司实施,目前所有项目推进顺利,贫困村项目已全部完成.
五是按照《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渝交计〔2018〕16号)要求,优化设计方案,持续消除农村公路交通瓶颈,改造升级县乡道,尽快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织密农村交通路网,提高农村公路通畅水平.

(五)针对"已实施整治的水库、山坪塘、水井等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损坏,出现裂缝、漏水、无法蓄水现象,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用水"的问题,作出以下整改:一是按照《重庆市潼南区山坪塘运行管理办法》加强山坪塘运行管理,改善山坪塘管理模式,提高山坪塘工程长久良好的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二是指导督促各镇街对已整治的精准扶贫山坪塘工程现状进行拉网式梳理排查、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按重庆市山坪塘整治质量管理技术手册落实整改要求,限期完成整改.

(六)针对"通信信号仍不理想.
古溪、卧佛、新胜等村社通信信号覆盖面不足,手机信号差、通话困难"的问题,作出以下整改:加大运营商整改的督促力度,及时收集农村地区的信号薄弱区域,积极对上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将该项工作纳入区级重点工作任务.
上报《重庆市潼南区2019年度电信普遍服务项目试点实施方案》,针对我区自然村居民达20户以上区域,成功申报了20个自然村,批复新建20个站址,涉及塘坝普陀村、卧佛镇百花村、五桂东南村等9个贫困村,截止到5月5日,20个站点已全部建成并开通,有效改善了农村地区信息贫瘠、脱节、闭塞等现状.

(七)针对"农村电网改造进度缓慢.
部分村社虽增了容换了变压器,但输电线路老旧,导致改造效果不明显.
不少村社至今未实施农网改造,用电高峰期不能正常打米、看电视、用电扇等"的问题,作出以下整改:加快潼南区"电靓乡村"农村供电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进度.
按照2020年基本解决,2021年全面完成的要求,区国网潼南供电公司,针对电压质量和安全隐患问题施策,按"一台区一方案"的原则确定解决方法.
原则上对台区开展配变布点的方式对原台区负荷进行切割,新增布点后原台区配变迁移至负荷中心,适度改造低压线路确保新增配变和原配变三相负荷平衡,以提升供电能力、缩短低压供电半径、提升户均容量等三个维度开展测设,压缩解决单台区问题的造价,落实精准投资理念.
潼南区贫困村期性或季节性低电压用户台区共计87台,截止到5月8日,完成了15个贫困村21个台区公用配变台区改造.
2020年6月底前,确保完成50个贫困村公用配变台区改造工程,全面提高贫困村配电网供电能力、消除低电压和安全隐患问题.

二、关于"'两不愁三保障'仍有漏洞"意见落实情况(八)针对"农村场镇饮用水合格率低,水质不达标"的问题,作出以下整改:一是成立潼南区镇村供水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严格标准,定期检查,及时通报或处置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镇村水厂管理体制,强化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
二是按照《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加强农村供水水质监测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潼南区实际情况,特制定2020年度农村供水水质及水资源质量月报检测计划方案,从去年每一季度水质检测一次,提升到每月检测一次,增强场镇水质检测频次.
三是按照《重庆市城镇供水管理条例》《重庆市潼南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强化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
目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6份,对存在问题的供水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即知即改,有效提升农村饮用水达标率.

(九)针对"农村集中供水工程项目闲置多,利用率低"的问题,作出以下整改:一是按照《重庆市潼南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重庆市潼南区分散式供水管理办法》,制定了《村级水厂运行管护实施方案》,组织22个镇街召开村民社员"一事一议"会议,加大饮水政策宣传和上户费收缴事宜,了解群众民意,对闲置的12处集中供水工程是否运营进行民调.
二是分析闲置原因和处置方案,在确保工程原供区内群众饮水安全有保障前提下,计划对设施完好的,调整工程用途,缺水地区可用作应急或备用供水工程,并落实管护责任,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对设施不完好未能正常运营的,进行巩固提升,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得到保障.
三是采取先建机制、后建设施的原则,对确定继续运行的集中供水工程,按照"一厂一策"方式,由区水利局牵头,落实巩固提升资金,主要包括对接市水利局争取资金和电力改造贴息资金;由区水务集团对水厂进行巩固提升和规范化运营,确保9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并长效运行;由区水利局和区发展改革委按程序共同核定水价,实行全区农村统一价.

(十)针对"部分D级危房建新后饮水安全问题未得到解决"的问题,作出以下整改:一是开展脱贫攻坚农村饮水保障大排查,按照《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规定,对"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4项评价指标,逐户逐村排查.
经排查,对全区224户702人饮水未保障问题,采取分散打井224眼,管道安装2.
7km,有效解决224户702人饮水保障问题.
二是制定《脱贫攻坚饮水安全保障动态清零工作方案》,成立22个农村饮水督导组,指导各镇街开展一月一排查,逐村进行摸排,逐项梳理,并对新产生的饮水不安全人口采取管网延伸、分散打井等工程措施及时整改,确保6月底前全部动态清零.

(十一)针对"一些贫困群众饮用水量不够,水质较差,天旱时饮水困难"的问题,作出以下整改:一是5户以下分散式供水工程通过望、闻、问、尝的方式进行现场评价,发现有异味、有悬浮物的,立即解决.
二是印发了5户以上相对集中供水工程水质检测指导意见,加强我区5户以上20人以下相对集中供水工程水质检测.
三是制定了2020年度农村供水水质及水资源质量月报检测计划方案的通知,按流域分区分片对分散式供水工程加大抽检力度,增加监测频次,提高监测覆盖率.
四是通过增设调蓄设施或储水设备增强丰枯调蓄能力;对干旱气候等原因导致缺水的,通过送水等措施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用水;对管护能力不足的,指导督促镇村加强水量调度和节水管理.

(十二)针对"一些已整治的水库、山坪塘等无法蓄水"的问题,作出以下整改:一是为加强山坪塘运行管理,改善山坪塘管理模式,提高山坪塘工程长久良好的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要求各镇街按照《重庆市潼南区山坪塘运行管理办法》加强辖区内山坪塘的运行管理;二是督促各镇街对已整治的精准扶贫山坪塘工程现状进行拉网式梳理排查、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按重庆市山坪塘整治质量管理技术手册落实整改要求,限期完成整改.

(十三)针对"部分建卡贫困户学生教育资助存在'先收后退'现象"的问题,作出以下整改:一是加强对开学报名学生收费情况的监督指导,提前将贫困学生信息分发给各学校进行比对识别,杜绝贫困信息错误"先收后退".
二是落实学生收费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持续开展"教师家访""干部走访"活动,推进百校千师访万家,不断加大教育扶贫政策宣传力度,提高贫困学生资助政策群众知晓度,杜绝政策不熟悉"先收后退".
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校收费和资助政策落实情况检查,严格落实《潼南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加强各类贫困学生精准识别和信息共享,及时兑现学生资助资金,坚决防范和杜绝免缴费用"先收后退".

(十四)针对"部分外省就学的贫困学生还没有充分享受到义务教育扶贫政策,学生辍学现象偶有发生"的问题,作出以下整改:1.
学生资助方面:一是每学期坚持常态化摸排比对,对全区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摸排,动态采集建卡等贫困学生信息,准确掌握学生去向和接受资助情况,及时更新完善贫困学生数据库.
二是向市外疑似未受资助的建卡贫困学生就读学校主管部门发函,要求就读学校按照当地学生资助政策予以同等资助,并做好跟踪落实.
同时,向贫困学生家长发函,提醒学生家长及时向就读学校申请兑现资助政策,并将资助情况反馈给区学生资助扶贫站.
三是将此种情况向上级反映,争取国家出台全国一致的贫困学生资助由学籍地负责的政策.

2.
控辍保学方面:一是落实入学摸排.
2020年1月,区教委采用户籍数据,组织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精准追踪每位适龄儿童少年就读情况,共核查6~16周岁适龄儿童106686人,全部接受或完成义务教育.
二是落实对账核销.
将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将建卡贫困儿童、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作为重点监测群体,实行动态监管,印发《关于做好寒假期间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督促学校在寒假期间进行重点监测,再次深入摸排核查,弄清学生异动去向情况,做好重点人员监控,预防学生新学期辍学.
三是落实保学措施.
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参与情况的监控,督促学校确保原在校学生全部参加学习,一个不少,全员返校.
截止目前,全区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全面入学,实现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清零".

(十五)针对"部分外出务工贫困户已参加职工医保,中途因为工作变动等原因出现动态脱保、断保现象"的问题,作出以下整改:一是动态掌握断保信息.
针对部分市外务工贫困人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出现动态脱保、断保的现象,我区积极加强与市医保局沟通并建议,通过国家和市相关大数据比对,动态掌握脱保、断保人员信息并建立问题台账,按月发布问题信息(原为按季度发布)到镇街.
同时,加强部门联动,通过包帮干部每月的走访慰问,及时掌握断保人信息,确保及时参保.

二是督促及时参保.
根据每月贫困人员的问题信息,第一时间将相关人员信息发送到镇街,协同镇街及时组织落实参保,对每月发送的贫困人员医保参保问题信息,督促相关镇街务必于当月25日前全部整改落实到位,按月动态清零,确保应保尽保.
2019年,全区动态参保759名建卡贫困人员.

(十六)针对"部分健康扶贫家庭医生签约手续还未完善,部分贫困户住院报销未享受到扶贫政策报销比例、未办理慢病卡等"的问题,作出以下整改:一是2019年全区组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175个,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家且有意愿的签约27056人,实现在家且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签约全覆盖,并且要求所有已签约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妥善保存签约服务协议,完善相关手续.
二是加强医疗行为监管.
督促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内部管理,认真开展医疗费用控制和处方点评等工作,严格控制目录外医疗费用.
对区级医疗卫生机构目录外诊疗项目审核备案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的过度医疗等行为,兜底救助费用由救治的医疗机构承担,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三是加强区内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控制.
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在诊疗过程中,优先选择医保目录内安全有效、经济适宜诊疗技术、药品和耗材,严控住院及门诊次均费用、药占比,建卡贫困人口住院治疗医保目录外医疗费用控制在总费用的10%以内.
四是及时广泛宣传特病办理条例、程序和待遇享受政策.
将特殊疾病(慢病)政策宣传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特殊疾病(慢病)政策宣传到每个贫困户引导协助农村贫困人口办理慢病卡.
五是拓展慢病待遇政策享受范围.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对需在门诊采取药物治疗且未获得特殊疾病资格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经鉴定医院认定后,每个病种每人在不办特病卡的情况下可按规定限额报销门诊医药费500元/年.
六是开辟特病鉴定绿色通道.
方便农村建卡贫困人员检查鉴定特殊疾病,并办理特病卡.
将需要检查鉴定特殊疾病的农村建卡贫困人员集中送至区人民医院或区中医院进行集中检查鉴定,对符合条件的现场办理特(慢)病卡并按规定报销特(慢)病门诊医疗费用.
2019年,共为小渡、柏梓等6个镇集中办理特病卡129人.

(十七)针对"贫困群众'漏保错保',低保'兜底'不精准、不及时,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低等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作出以下整改:一是狠抓监测排查.
定期开展数据比对分析,掌握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以及边缘人口的信息,强化返贫致贫风险分析研判.
指导镇街开展摸排走访,逐户逐人核实情况,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范围,确保了"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
疫情期间,新增审批低保兜底135户261人、特困人员16人、残疾人"两项补贴"25人.
二是开展专项治理.
出台《关于开展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潼民政发〔2020〕25号),深入开展大排查,重点对民政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回头看",进一步整治民政领域工作作风,及时纠正"漏报错保"问题,并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确保专项治理见真招、有实效.
同时,严格落实民政惠民政策保障对象变化情况月报制度,对落实动态管理不及时的镇街进行重点关注和督促.
截至4月底,共追回7户低保对象死亡后超领资金1.
19万元.
三是加大核查力度.
严格落实"凡救必查"要求,通过市级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系统、入户调查走访等方式核准家庭经济状况.
基层民政办(科)对新申请对象逐一入户调查;低保中心对镇街送审对象加大抽查力度,增加随机抽查比例;社会救助评审小组开展集中评议,对仍有疑虑的对象,重点入户核实.
截至4月底,线上核查4273户14322人,随机抽查4个镇街36户,重点核查7户.
四是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每年印制低保公示单约30万份,张贴到村(社区)公示栏、公路沿线、人口集中的村社、院落.
在公示栏醒目位置公布监督举报方式,落实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截至4月底接到反馈问题18件,逐一核实并反馈处理情况,群众满意率100%.

(十八)针对"部分贫困户思想僵化,不配合危旧房改建,不愿从危旧房搬出,个别五保户仍在危房居住"的问题,作出以下整改:一是印发《解决住房安全保障动态清零工作方案》,明确实施分类保障、强化资金保障、责任分工及完成时间,对符合危房改造政策且愿意实施危房改造的贫困户全部列入改造计划,应改尽改;对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由各镇街采取入住五保家园和敬老院集中供养、分散寄养和租用房屋、建设农村"周转房"等方式,多渠道灵活保障其住房安全,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全力保障农村贫困户住房安全,积极推进一般户农村危房改造,动态实施新增危房改造,实现危房改造动态清零.
二是采取委领导包片、工作组包镇、镇街主战的方式,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2个市级定点攻坚村由主要领导和村镇建设科督导,22个镇街划分为4个片分别由一名委领导和22个工作组、2个督导组督导,持续跟踪改造进度等工作.
严格执行周报送、周通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对危房改造完工率后六位的镇街进行约谈1次.
目前,全区659户危房改造已全部开工,开工率100%;目前659户已全部改造完成.
对于动态新增的危房改造户,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动态解决.

(十九)针对"少数危房改造户建新未拆旧,已改建的危旧房部分厨房、厕所、水电等功能不配套"的问题,作出以下整改:一是全面排查出2015年以来建卡贫困户D级危房建新拆旧需整改的357户.
依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原则,进行拆除或封存处置.
经摸底全区357户中应拆除旧房164户,其中已拆除106户、未拆除58户;应封存187户,其中已封存141户、未封存46户;无房5户;原房加固1户.
截止到5月8日,全区357户中应拆除旧房184户,其中已拆除183户(含原封存户中拆除的23户)、未拆除1户;应封存167户口,其中已封存166户、未封存1户;无房5户;原房加固1户.

二是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标准,确保具备卫生厕所、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
组织22个工作组和两个督导组联系指导22个镇街,重点督导危房改造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功能完善等情况.
将改造后房屋功能(厨房、厕所)完善情况作为危房改造验收的必备条件.
目前,已结合旧房整治提升,整改已改建的危旧房厨房、厕所、水电等功能不配套的问题.

(二十)针对"部分贫困户、非贫困户新建改建房屋办理房产证滞后"的问题,作出以下整改:2015年至2019年,全区有贫困和脱贫户14338户,农村C、D级危房专项资金改造6813户,统计改造贫困户3457户,低保户、五保户和其他3356户.
2015年以来全区共办理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权证19833户,切实开展了包括高山移民、扶贫搬迁以及其他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
但随着农村住房需求发展,改扩新建房屋大量增涨,农村房屋改扩新建后未办证的初步统计约有26150户.
目前,正在进行再次摸底,摸清每一户未办证的具体原因,进行分类处理.

(二十一)针对"危房改造资金未按照规定及时拨付到户"的问题,作出以下整改:一是根据农村危房改造点多面广、各农户开(竣)工时间不一、建设周期短等实际情况,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拨付基本执行各镇街年度改造任务完成后集中验收,并完善档案信息进行集中支付.
二是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通知要求,及时下达危旧房改造资金预算,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2019年12月已全面完成危房改造资金兑付.

(二十二)针对"子女住好房、父母独居农村危房的情况仍然存在"的问题,作出以下整改:一是出台《关于开展督促赡养人解决被赡养人安全住房相关工作的通知》(潼政法〔2020〕16号),对存在的"子女住好房、父母独居农村危房"的情况进行了统一的整改安排.
二是各镇街针对摸排的对象户的具体情况,采取"一户一策"方式制定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明确牵头领导、责任人员、工作措施、完成时限等目标任务,全力开展攻坚工作,确保问题彻底解决.
截止4月底,全区16个镇街共计摸排出存在"子女住好房、父母独居农村危房"情况的户数为100户,目前,这100户均在全力推动整改落实中,将于近期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积极开展宣传引导.
区委政法委组织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办等单位的法官、检察官、警官及其他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政法三官"联系服务村居,下基层开展法治宣讲教育活动.
2019年以来,全区300余名"政法三官"深入304个村(社区)开展法制宣讲活动,对已排查出的"子女住好房、父母住危房"的对象户逐户上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劝导赡养人要积极主动履行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
四是积极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区级政法各部门积极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尤其是针对赡养老人纠纷等案件严格进行依法审判.
2019年,区法院共计判决27件赡养老人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是积极开展"六无村居"创建.
按照"三治"融合(自治、法治、德治)建立"三和民情室"(即家庭和美、邻里和睦、村居和谐),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六无平安村居"(即村居无黄赌毒行为、无邪教活动、无矛盾纠纷上交、无非访集访、无治安刑事案件、无脏乱差现象)创建活动,让"枫桥经验"在潼南创新发展.

(二十三)针对"全区仍有104户贫困户、111人未落实户口,这部分人在低保、社保、医保、入学等方面无法享受国家扶持政策"的问题,作出以下整改:一是召开解决扶贫工作中无户口人员业务培训会,对该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
各派出所立即对名单进行了摸排和核实比对,对各类情况分类处理,并按要求迅速开展走访核查、DNA送检、调查取证等工作.
二是根据《潼南区公安局关于解决特殊人群亲子鉴定入户工作方案的通知》,持续集中解决建卡贫困户和低保户亲子鉴定费用,为贫困家庭人员解决户口.
三是全区各派出所对辖区贫困户无户口人员建立台账,实行表格化管理逐一消账,治安管理支队全程跟进.
四是针对贫困户等特殊人群开展绿色通道,实行错时、延时服务,电话预约等服务措施,开展送证服务,民警将办理好的户口簿、身份证亲自送到行动不便的贫困户手中.
截至5月,全区已为67名无户口贫困户办理入户手续,余44名贫困户未解决户口.
未解决户口的贫困户中,有12人正在加快办理,24人需协调区外公安机关办理,2人无法办理,6人为外国籍人员.

四、关于"产业发展制约瓶颈明显"意见落实情况(二十四)针对"产业链条短.
农产品多以鲜销为主,未能有效地向精加工延伸,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
农业产业与休闲旅游产业融合度仍然较低,乡村旅游、体验农业等普遍存在低水平模仿、模式单调、不上档次等问题"的问题,作出以下整改:一是支持农副产品加工.
统筹市级农业专项财政资金208万元用于实施6个农产品加工项目,支持6个经营主体建设一批花椒、柠檬、中药材、特色经果等农产品加工厂房、烘干筛选、保鲜冻库、冷链物流、分级选果线等加工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加工链条.

二是注资农旅融合项目.
围绕"三线三点",投入2670万元农业专项财政资金用于支持70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特色种养殖、精品水果采摘、休闲农业旅游等项目,进一步改善产业基地基础设施,为乡村旅游、休闲体验农业提供基础支持.

(二十五)针对"销售瓶颈大.
市场研究和规划意识不足,产销对接机制不健全,常常出现有产品无销路的现象"的问题,作出以下整改:一是加强农超对接,拓展农副产品销路.
组织我区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与市内、区内各大商超企业、知名餐饮连锁企业开展点对点产销对接,推进我区农产品入驻知名商超、大型特产店、电商平台销售,促进大型餐饮企业与区内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达成稳定的直供产销合作.
二是引导农产品电商平台,优先上架贫困村的农副产品.
区商务委、区扶贫办联合出台了《关于推荐消费扶贫产品线上采购平台的通知》(潼商务发〔2020〕14号)文件,筛选了潼南村村旺、潼掌柜等8个从事生鲜农产品经销、有带贫作用的电商平台企业,作为消费扶贫产品线上采购平台,免费上架区内消费扶贫农副产品,开设消费扶贫采购专区.
截至4月底,各大平台已上架农副产品达100余种,7个线上采购平台销售507.
15万元农副产品.
三是鼓励各级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带头参与消费扶贫.
出台《关于做好农副产品采购工作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通知》《关于动员全区基层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助力消费扶贫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要积极做好以全区50个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主的农副产品采购工作,提高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倡导和鼓励全区基层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消费扶贫.
积极组织76个农业企业结对帮扶50个贫困村,深入到"六养优品"开展调研,积极帮助企业联系贫困村收集农副产品.

(二十六)针对"农业、林业、水务等涉农扶贫项目推进缓慢,资金拨付严重滞后"的问题,作出以下整改:督促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加快建设,确保按时完工,及时拨付财政资金.
一是2018年涉农整合资金项目.
2018年整合4760万元的涉农财政资金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于2019年出现施工原材料购买困难情况,延缓了施工进度.
今年以来,我区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加快项目建设,截止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0%,预计6月底全面建成完工.
二是2019年涉农整合资金项目.
2019年整合6225万元的涉农财政资金实施147个产业项目,截止目前,已完工133个,预计6月底将建成完工12个、1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预计年底建成完工,拟调整1个.
截止目前,已拨付财政资金2830.
98万元.

(二十七)针对"技术支撑少.
部分业主种植技术能力不足,管理跟不上,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相关部门的技术指导有限,扶贫产业帮扶成效不理想"的问题,作出以下整改:一是持续发挥产业扶贫专家组作用.
继续发挥粮油、蔬菜、畜禽、水产、特色经果(含柠檬、花椒、中药材)5个产业扶贫专家组的作用,加强对产业扶贫项目市场前景、技术可行性、区域适应性等咨询论证,指导镇街、村社、各类经营主体科学策划、实施产业项目,截止目前,各专家组开展项目咨询论证30余次,其中:解决产业项目选址问题10余个.

二是继续发挥产业发展指导员作用.
安排了180名产业扶贫指导员定点帮扶督战村、贫困村、重点村的贫困户,每月至少1次进村入户指导贫困户发展产业,继续落实科学选择产业、帮助贫困户联系项目落地、引导贫困户组建或加入农民合作社等责任,明确了市级定点攻坚村小渡镇黄坪村和新胜镇三星村产业发展指导员,截止目前,产业发展指导员走访督战村、贫困村和重点村1757余人次,其中:市级定点攻坚村走访30余人次.

三是做好志智双扶培训工作.
开展好新型职业农民和志智双扶培训,进一步提升群众生产经营能力.
目前,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和贫困户志智双扶培训实施方案已经编制在审,待方案印发后,将新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240人,其中建卡贫困户200人.

(二十八)针对"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缓慢,集体资产收益较差"的问题,作出以下整改:将集体经济发展带头人业务培训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内容,抓好集体经济发展带头人业务培训工作,提升管理水平和生产经营能力,促进村集体经济良性发展.
五、关于"扶贫干部作风有待深入"意见落实情况(二十九)针对"政策宣传不够到位.
部分致富带头人对每带动一户贫困户增收每年奖励1000元的扶贫政策不了解,不能充分享受带动脱贫政策的益处.
少数贫困户对慢病管理等政策理解不到位,对分级诊疗、逐级转诊等政策了解不全面"的问题,作出以下整改:一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通过网络宣传和实地宣传等方式,进一步扩大扶贫政策知晓范围.
中央、市级媒体累计刊发相关报道70余条次.
今年以来,区属全媒体平台累计刊发相关新闻报道800余条次;二是依托镇街宣讲队、驻村工作队,常态化开展扶贫理论宣传宣讲,动态宣讲中央、市委、区委关于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工作安排,宣讲打赢"战疫"和"战贫"两场硬仗的最新帮扶政策,坚定干部群众"战疫"、"战贫"信心,截止目前,已开展相关主题宣讲360余场.
三是压实帮扶干部责任,督促各帮扶干部增加进村入户宣传扶贫政策的频率,帮助贫困户全面了解各类扶贫政策.

(三十)针对"工作态度不够认真.
走访台账为电子台账或打印资料,无书面记录,走访记录无发现或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部分贫困群众反映不认识自己的帮扶责任人,不知晓帮扶政策"的问题,作出以下整改:一是加强帮扶干部队伍管理和扶贫业务培训.
指导结对帮扶干部加强入户走访,如实做好书面记录,并通过渝扶贫APP记录日常走访.
区级开展帮扶干部业务培训,镇街已开展帮扶干部扶贫业务培训22期,区级帮扶单位组织开展了帮扶干部业务培训或到镇街参加了镇级帮扶干部业务培训.
二是加强督查检查,组建督导组通过入户走访、干部访谈等方式,督查干部帮扶责任落实情况.

(三十一)针对"档案资料不够准确.
档案材料存在不符逻辑现象,帮扶手册填写不规范,会议记录不完整,台账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
整改佐证资料无力,资料的逻辑性、规范性、详实性仍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作出以下整改:区级开展了档案整理方面的业务培训,并深入镇街现场指导会议记录、帮扶手册、台账、户档等扶贫档案资料的整理22次.
督导镇街切实做好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对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扶贫档案数据与贫困户真实情况进行三比对,实现三统一,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督导帮扶干部进一步规范填写帮扶手册.

(三十二)针对"基础信息摸排不够精准.
如致贫原因不精准,低保兜底不精准、不及时,以及'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作出以下整改:以百日大会站为契机,组织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干部,依托渝扶贫APP,再次进行户户大排查,确保扶贫对象精准、信息精准.
核实、更改、完善致贫原因等贫困户信息13841条.
区扶贫办与区民政局,督促各镇街及时对收入不达标的困难户进行核查,并按相关标准和程序及时进行低保兜底,确保低保对象公平公正,低保对象精准.
目前贫困户已低保兜底4806户,未脱贫的474人中,低保兜底312人.

六、关于其他意见落实情况(三十三)针对"不少镇村小额信贷政策宣传不到位、贫困户了解不全面;享受小额信贷面窄、任务完成量小;部分贷款贫困户由于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原因,无力偿还或逾期未还贷款"的问题,作出以下整改:一是创新工作方式.
各镇街积极创新宣传方式,采取电话、短信、微信、"村村通"广播等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让贫困户明白政策作用和落实成效,坚定贫困户利用扶贫小额信贷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确保提高贫困户的参与意识;二是是出台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考核办法,明确全区获贷率目标,将获贷面的考核占比提升至40%,督促和指导各镇街和承办行严格按照考核标准,找差距、促进度.
三是分类制定处置预案.
对部分贷款贫困户由于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原因不能按时还款的,通过办理展期、续贷、延期等手段延长还款期限;对于90天后仍无力还款的,立即启动风险补偿金,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助贷员再通过制定切实的帮扶措施帮助其增收,渡过难关后再收回贷款本息.

下一步,区政府将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高质量打好脱贫攻坚总攻战和收官战.
一是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如期脱贫.
坚持目标标准,全面排查解决影响脱贫的突出问题,对剩余贫困人口数量较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存在明显短板的村实行定点攻坚.
严把贫困人口退出关,确保现行标准下剩余的169户、474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二是动态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
紧扣"六个精准""三个聚焦",以住房和饮水安全保障为重点,动态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巩固提升保障水平.
三是高质量抓好各类问题整改.
严格按照"盯着问题改、举一反三改、明确时间改"要求,高质量限时完成整改工作,并健全机制、形成长效,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是扎实开展"十大"专项行动.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压实行业部门脱贫攻坚责任,扎实开展"十大"专项行动,用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稳定提高脱贫质量.
五是是聚焦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研究制定脱贫攻坚后续政策措施,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许可对区十七届人大代表冯文君刑事审判的议案区人大常委会:根据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关于对重庆市潼南区人大代表冯文君刑事审判的请示》,重庆市潼南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冯文君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拟对其进行刑事审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相关规定,经2020年5月25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83次会议审议同意,现提请许可对冯文君进行刑事审判.

《关于提请许可对区十七届人大代表冯文君刑事审判的议案的说明》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2020年6月3日关于提请许可对区十七届人大代表冯文君刑事审判的议案的说明—2020年6月3日在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上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主任傅勇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就提请区人大常委会许可对区十七届人大代表冯文君进行刑事审判的议案作如下说明:冯文君,男,汉族,1971年4月出生,浙江省宁海县人,重庆万沙集团董事长,重庆市潼南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冯文君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2019年8月,根据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公安局《关于申请许可对重庆市潼南区人大代表冯文君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请示》,重庆市潼南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作出了许可对冯文君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2020年5月22日,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向潼南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对重庆市潼南区人大代表冯文君刑事审判的请示》,申请许可对冯文君进行刑事审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刑事审判.
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受理有关机关依照本条规定提请许可的申请,应当审查是否存在对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进行法律追究,或者对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其他执行职务行为打击报复的情形,并据此作出决定"的规定.
经审查,不存在上述情形,建议区人大常委会许可对冯文君刑事审判.

对冯文君刑事审判的议案,请连同以上说明一并审议.
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暂时停止冯文君执行代表职务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重庆万沙科技集团董事长冯文君,男,汉族,1971年4月出生,浙江省宁海县人,重庆市潼南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冯文君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2019年8月,根据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公安局《关于申请许可对重庆市潼南区人大代表冯文君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请示》,重庆市潼南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作出了许可对冯文君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2020年5月22日,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向潼南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对重庆市潼南区人大代表冯文君刑事审判的请示》,申请许可对冯文君进行刑事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八条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五十五条规定,代表有"因刑事案件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服刑的"情形之一的,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根据以上规定,暂时停止冯文君执行代表职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2020年6月3日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区十七届人大代表冯文君刑事审判并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的决定(2020年6月4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八条及《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三十八条和第五十五条的有关规定,重庆市潼南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许可对区十七届人大代表冯文君刑事审判的议案》、《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暂时停止冯文君执行代表职务的报告》,决定许可对重庆市潼南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冯文君刑事审判,并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

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6月4日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公告〔2020〕第5号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区十七届人大代表冯文君刑事审判并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的决定(2020年6月4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八条及《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三十八条和第五十五条的有关规定,重庆市潼南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许可对区十七届人大代表冯文君刑事审判的议案》、《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暂时停止冯文君执行代表职务的报告》,决定许可对重庆市潼南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冯文君刑事审判,并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

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6月4日重庆市潼南区人大代表履职评价办法(2019年8月29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通过2020年6月4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修订)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增强人大代表责任意识,调动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重庆市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评价的对象为重庆市潼南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
第三条代表履职评价的主要内容:(一)出席会议情况1.
按时出席区人民代表大会各次全体会议、代表团会议;2.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积极发表意见.
(二)参加活动情况1.
积极参加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活动;2.
积极参加代表小组在闭会期间开展的各项活动.
(三)联系选民和人民群众情况1.
积极参加联系选民活动,经常走访和接待选民,主动到选区述职;2.
主动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为民代言,与所在选区选民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
(四)参加学习宣传情况1.
积极参加代表培训;2.
自觉学习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
(五)代表形象和作用发挥情况1.
依法联名提出议案;2.
积极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准确反映选民和人民群众的诉求;3.
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4.
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
第四条代表履职评价以代表小组评价意见为基础,并充分听取原选区选民意见,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后进行通报.
(一)评价范围为当年12月31日各代表小组在册代表,新补选的代表当选时间不满6个月的不纳入评价,当年从其它代表小组调入的,应征求代表原所在小组的意见.
(二)评价时段为每年1月至12月.
(三)每年1月,由代表本人根据履职评价的主要内容和评分标准,填写上一年度《重庆市潼南区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自我评价表》,交代表小组,作为评价参考.
(四)代表自评结束后,各代表小组参考代表自评,按照评价办法,对代表进行评分,提出初步评价意见(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填写《重庆市潼南区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评价表》(以下简称《评价表》),并及时召开代表小组会议,征求代表意见.
会上,代表对本人或其他代表的评价结果可提出不同意见,并进行讨论.
会后,代表小组组长和代表本人应在《评价表》上签署意见.

(五)各代表小组将小组评价结果张榜公布到代表所在选区,接受选民监督,收集选民意见,公布时间为3天.
(六)各代表小组于3月底前将《评价表》报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
第五条代表履职评价设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80分及以上为优秀,70-79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代表当年受党纪政务处分的,评价为基本合格;有违法犯罪行为的,评价为不合格.

第六条各代表小组应建立代表履职档案,认真记录代表在会议及闭会期间的履职情况,为代表履职评价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第七条代表被评价为不合格或连续两年被评价为基本合格的,由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或委托代表小组负责人劝其辞去代表职务.
第八条区人大常委会表扬或表彰的代表在履职评价为优秀的代表中评选产生.
第九条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潼南区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自我评价表(年度)代表姓名:代表组别:项目及分值评分标准自评得分扣分加分小计出席会议情况(40分)扣分项未经批准全程缺席人代会扣40分;未经批准缺席人代会全体会议和代表团会议一次扣10分,扣完为止;经批准全程缺席人代会扣10分;经批准缺席全体会议或代表团会议,每次扣2分.
*加分项会议期间,在代表团会议上认真审议发言,每次会议加2分.
*参加活动情况(30分)扣分项未经批准缺席区人大常委会或所在代表小组组织的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活动,一次扣5分,经批准未出席的一次扣1分.
*加分项代表个人撰写的调研报告受到区人大常委会领导肯定性批示的,一篇加3分.
*联系选民和人民群众情况(10分)扣分项每年到原选区或者群众中去接访走访选民一次以上,未开展的扣5分,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所在选区选民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未开展的扣5分.
*加分项主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口头述职一次加3分,书面述职一次加2分.
*参加学习宣传情况(10分)扣分项按时参加代表培训、学习、宣传等活动,未经批准缺席的一次扣2分,经批准未出席的一次扣1分.
*代表形象和作用发挥情况(10分)扣分项代表违背社会公德,有不良反映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0分.
*加分项代表领衔提出议案的,每件加2分,附议代表不加分;代表领衔或单独提出建议的,每件加1分,附议代表不加分.
代表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有相关记录的,每件加1分.
*评分合计代表签名重庆市潼南区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评价表(年度)代表姓名:代表组别:项目及分值评分标准代表小组评分扣分加分小计出席会议情况(40分)扣分项未经批准全程缺席人代会扣40分;未经批准缺席人代会全体会议和代表团会议一次扣10分,扣完为止;经批准全程缺席人代会扣10分;经批准缺席全体会议或代表团会议,每次扣2分.
*加分项会议期间,在代表团会议上认真审议发言,每次会议加2分.
*参加活动情况(30分)扣分项未经批准缺席区人大常委会或所在代表小组组织的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活动,一次扣5分,经批准未出席的一次扣1分.
*加分项代表个人撰写的调研报告受到区人大常委会领导肯定性批示的,一篇加3分.
*联系选民和人民群众情况(10分)扣分项每年到原选区或者群众中去接访走访选民一次以上,未开展的扣5分,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所在选区选民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未开展的扣5分.
*加分项主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口头述职一次加3分,书面述职一次加2分.
*参加学习宣传情况(10分)扣分项按时参加代表培训、学习、宣传等活动,未经批准缺席的一次扣2分,经批准未出席的一次扣1分.
*代表形象和作用发挥情况(10分)扣分项代表违背社会公德,有不良反映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0分.
*加分项代表领衔提出议案的,每件加2分,附议代表不加分;代表领衔或单独提出建议的,每件加1分,附议代表不加分.
代表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有相关记录的,每件加1分.
*评分合计代表小组评价意见代表小组组长签字:年月日代表意见代表签字:年月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评价意见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陈晶、朱海二名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区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规定,现提请审议陈晶、朱海二名同志的职务任免事项.
提请任命陈晶同志为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朱海同志为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第三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
提请免去陈晶同志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朱海同志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第二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1.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陈晶、朱海二名同志职务任免议案的说明2.
陈晶、朱海二名同志简介院长:况向东2020年5月29日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陈晶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区人民法院:2020年6月4日,重庆市潼南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任命陈晶为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朱海为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第三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陈晶的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朱海的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第二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特此通知.
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6月4日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徐涛等8名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区人大常委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徐涛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潼组干〔2020〕36号)精神,经2020年5月25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83次会议审议同意,现提请审议徐涛等8名同志职务任免事项,并委托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主任傅勇同志向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作说明.

提请任命徐涛、孙君(女)、李庆玲(女)、田逢旭4名同志为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梓潼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提请免去曾昌权、蒋光英(女)、李艳(女)、陈显红(女)4名同志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梓潼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1.
关于提请审议徐涛等8名同志职务任免议案的说明徐涛等4名同志简介免职呈报表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2020年6月3日1关于提请审议徐涛等8名同志职务任免议案的说明——2020年6月3日在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上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主任傅勇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就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徐涛等8名同志职务任免议案作如下说明.
根据工作需要,经2020年5月25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83次会议审议,同意提请任命徐涛、孙君(女)、李庆玲(女)、田逢旭4名同志为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梓潼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提请免去曾昌权、蒋光英(女)、李艳(女)、陈显红(女)4名同志的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梓潼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徐涛等4名同志于2020年5月22日参加了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均合格.
职务任免议案连同以上说明,请一并审议.
2徐涛同志简介徐涛,男,汉族,1975年4月生,重庆潼南人,市委党校大专.
1995年10月参加工作,199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现任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人大工委办公室主任.
1991.
09--1995.
07重庆市轻工业学校食品工艺专业毕业1995.
07--1995.
10待分配1995.
10--2003.
05四川省潼南县梓潼镇东升办事处工作2003.
05--2006.
07重庆市潼南县梓潼镇人民政府四方办事处副主任2006.
07--2008.
01重庆市潼南县梓潼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科副科长2008.
01--2016.
04重庆市潼南县梓潼街道办事处第一总支副书记2016.
04--2019.
09重庆市潼南县梓潼街道办事处群众工作站专职副站长2019.
09-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人大工委办公室主任孙君同志简介孙君,女,汉族,1976年12月生,重庆潼南人,中南大学大专.
1997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工会专职副主席.
1994.
09--1997.
07重庆市农业学校农经专业毕业1997.
07--1997.
11待分配1997.
11--2005.
12潼南县梓潼镇大佛办事处工作2005.
12--2007.
06潼南县梓潼镇人民政府工作2007.
06--2019.
10潼南县梓潼街道办事处经发办副科长2019.
10-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工会专职副主席李庆玲同志简介李庆玲,女,汉族,1993年9月生,四川宜宾人,硕士研究生.
2017年7月参加工作,201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现任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党建办副主任.
2011.
09--2015.
06四川农业大学农学院农村区域发展专业大学学习,获管理学学士学位2015.
06--2015.
09待入学2015.
09--2017.
06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农村与区域发展专业研究生学习,获农业推广硕士学位2017.
06--2017.
07待业2017.
07--2018.
06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主任助理(挂职,选调生)2018.
06--2018.
07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工作(试用期人员)2018.
07--2019.
06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科员2019.
06--2019.
11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四级主任科员2019.
11-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党建办副主任田逢旭同志简介田逢旭,男,汉族,1987年11月生,陕西镇巴人,大学本科.
2010年6月入伍,2019年11月转业,200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现任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四级主任科员.
2010.
06--2012.
0527集团军82旅三营七连二排排长(其间:2010.
09—2011.
06石家庄机械化步兵学院步兵指挥专业学习)2012.
05--2013.
0627集团军82旅三营机枪连二排排长2013.
06--2014.
0127集团军82旅三营机枪连副连长2014.
01--2016.
0927集团军82旅保障部军需科正连职助理员2016.
09--2017.
1027集团军82旅教导员正连职教员2017.
10—2018.
05陆军特战第81旅保障部战勤计划科正连职参谋2018.
05--2019.
11陆军特战第81旅保障部装备管理科正连职助理员2019.
11--2020.
03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一级科员2020.
03-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四级主任科员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免职呈报表姓名曾昌权性别男出生年月1965.
11民族汉族籍贯渝潼入党时间1986.
10健康状况健康参加工作时间1984.
09学历本科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2001.
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潼南站经济管理专业现任职务中共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纪律工作委员会委员、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梓潼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拟免职务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梓潼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免职理由区委组织部提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免职呈报表姓名蒋光英性别女出生年月1972.
12民族汉族籍贯重庆潼南入党时间2002.
12健康状况健康参加工作时间1994.
07学历大学本科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2007.
07年市委党校法律专业毕业现任职务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主任、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梓潼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拟免职务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梓潼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免职理由区委组织部提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免职呈报表姓名李艳性别女出生年月1986.
06民族汉族籍贯重庆潼南入党时间2007.
12健康状况健康参加工作时间2009.
07学历研究生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2011.
06郑州大学中国近现代史毕业现任职务重庆市潼南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梓潼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拟免职务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梓潼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免职理由区委组织部提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免职呈报表姓名陈显红性别女出生年月1985.
09民族汉族籍贯重庆永川入党时间2007.
11健康状况健康参加工作时间2009.
08学历大学本科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西华师范大学社会工作毕业现任职务重庆市永川区青峰镇人民政府社保所八级职员、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梓潼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拟免职务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梓潼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免职理由区委组织部提名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徐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梓潼街道人大工委:2020年6月4日,重庆市潼南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任命徐涛、孙君(女)、李庆玲(女)、田逢旭4名同志为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梓潼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免去曾昌权、蒋光英(女)、李艳(女)、陈显红(女)4名同志的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梓潼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特此通知.
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6月4日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公告〔2020〕第4号2020年6月4日,重庆市潼南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任命陈晶为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朱海为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第三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
徐涛、孙君(女)、李庆玲(女)、田逢旭4名同志为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梓潼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免去陈晶的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朱海的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第二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曾昌权、蒋光英(女)、李艳(女)、陈显红(女)4名同志的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梓潼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特此公告.
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6月4日重庆市潼南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出席(请假)人员名单第一、二次全体会议出席(请假)人员名单应到:34人出席:周德勋柳成文杨晓芳周鸿陈默万宏霞王庆辉王莉蓉向纹宏刘学李红波李燕燕杨勇杨兴华肖顺何兵张盈张世国陈伟陈杨陈彬陈学林罗长国周明华周程明郑凌云段小平贺承浩袁代建袁邦全傅勇谭达友熊艳红请假:唐铭悦审议会议出席(请假)人员名单应到:34人出席:周德勋柳成文杨晓芳周鸿陈默王庆辉王莉蓉向纹宏李红波李燕燕杨勇杨兴华肖顺何兵张盈陈伟陈杨陈彬陈学林周明华周程明郑凌云段小平贺承浩袁代建袁邦全唐铭悦傅勇谭达友熊艳红请假:万宏霞刘学张世国罗长国2020年1-6月大事记1月2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周德勋在区人大机关305会议室主持召开了中共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第44次会议,副主任柳成文、杨晓芳、周鸿、陈默参加.
1月13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七十五次会议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8会议室召开,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勋委托,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柳成文主持会议,副主任杨晓芳、周鸿、陈默参加.

1月13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在区人大四楼会议室召开,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勋委托,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柳成文主持会议,副主任杨晓芳、周鸿、陈默,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区人大各专委会及其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主任、副主任等参加或列席会议.

1月15-19日,成功召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1月19日,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选举张安疆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区长.
1月19日,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补选了6名区人大常委会委员.
1月19日,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人选名单,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名单,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名单,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选名单.

2月3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勋到双江镇百坟店(遂潼交界处)和渝遂高速公路双江(潼南西)收费口防疫检测站等处,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2月3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勋到双江镇开展巡河工作.
2月11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勋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408会议室主持召开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七十六次会议.
副主任柳成文、杨晓芳、周鸿、陈默参加.
2月13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勋深入梓潼街道、桂林街道和双江镇检查指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和市场保供情况.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柳成文参加.
2月20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勋到区旅投集团调研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
2月25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扩大)会在区人大408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周德勋主持会议,副主任柳成文、杨晓芳、周鸿、陈默,区人大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参加或列席会议.

2月26-27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勋,副主任柳成文、杨晓芳、周鸿、陈默分别看望慰问了援鄂医护人员家属.
3月4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勋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408会议室主持召开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七十七次会议.
副主任柳成文、杨晓芳、周鸿、陈默参加.
3月4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勋调研陈抟故里景区恢复运营工作,区委常委、宣传部长何礼兵,副区长刘玉梅、李强参加.
3月上旬,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对我区涪江河流域污染治理情况进行暗访.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默,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及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
3月上旬,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区人大代表,会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先后深入梓潼、桂林、柏梓、双江、古溪、塘坝、卧佛、太安、田家9个镇街,对清理排查出的17家非法采洗(泥夹石)、加工砂石场(厂)整治情况开展实地督访.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勋、副主任周鸿参加.

3月12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柳成文带队对全区通信网络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
3月13日,2020年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交办会在区人大四楼会议室召开.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勋讲话,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曾荣,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柳成文、杨晓芳、周鸿参加,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默主持.

3月17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鸿带队对全区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调研.
3月18日,区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8会议室召开对口联系部门工作座谈会.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柳成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3月19日,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对口部门联系会暨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分口交办会在人大408会议室召开.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勋出席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默,副区长刘玉梅参加.
3月19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勋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8会议室主持召开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七十八次会议.
副主任柳成文、杨晓芳、周鸿、陈默参加.
3月19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在区人大4楼会议室召开.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勋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柳成文、杨晓芳、周鸿、陈默,副区长李强等参加或列席会议.
3月19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补选张安疆为市第五届人大代表.
3月24日,区人大监察和法制委、城环委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108会议室召开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推进会.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鸿出席会议并讲话.
3月24日,区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对口部门联系会暨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分口交办会在区人大机关108楼会议室召开.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晓芳出席会议并讲话.
3月中下旬,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勋,副主任柳成文、杨晓芳、周鸿、陈默分别前往联系镇街,检查指导基层人大工作,考核2019年镇街人大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4月1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勋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8会议室主持召开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七十九次会议.
副主任柳成文、杨晓芳、周鸿、陈默参加.
4月8-9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在区人大4楼会议室召开.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勋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柳成文、杨晓芳、周鸿、陈默,副区长陈建华、江发茂等参加或列席会议.

4月14—15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勋到桂林街道、龙形镇就"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工作站"建设情况开展调研.
副主任陈默参加.
4月16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勋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8会议室主持召开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八十次会议.
副主任杨晓芳、周鸿、陈默参加.
4月16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第45次会议暨中心组集中学习(扩大)会议在区人大208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周德勋主持会议,副主任杨晓芳、周鸿、陈默,区人大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参加或列席会议.

4月17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勋到梓潼街道、双江镇部分学校调研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副主任杨晓芳参加.
4月20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勋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8会议室主持召开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八十一次会议.
副主任柳成文、周鸿、陈默,副区长刘玉梅参加或列席.
4月22日,区人大常委会在区人大208会议室召开市区人大代表督查城市规划区"散乱污"企业动员会.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勋、副主任周鸿参加.
4月28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第46次会议暨中心组集中学习(扩大)会议在区人大208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周德勋主持会议,副主任柳成文、杨晓芳、周鸿、陈默,区人大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参加或列席会议.

5月上、中旬,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勋率队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副主任杨晓芳参加.
5月上旬,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柳成文率队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调研.
5月上旬,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鸿率队对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
5月上旬,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默率队对全区养老事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
5月7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勋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8会议室主持召开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八十二次会议.
副主任柳成文、杨晓芳、周鸿、陈默参加.
5月中旬,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晓芳率队开展脱贫攻坚督查工作.
5月18日,区人大机关总支、支部、退休支部完成换届.
5月20日,巫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谭观银一行来潼交流旅游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默陪同.
5月25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勋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8会议室主持召开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八十三次会议.
副主任柳成文、周鸿、陈默参加.
5月26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勋到双江镇管店村帮扶指导后进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
5月26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勋到双江开展巡河工作,察看双江镇污水处理厂技改升级相关情况.
5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祖相率执法检查组来潼,就我区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相关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勋,区领导张玉洪、杨晓芳、曾伟参加.
5月28日,市区人大代表督查城市规划区"散乱污"企业活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勋、副主任周鸿主任参加.
5月29日,"战疫战贫"区领导直播活动在涪江大酒店电商中心举办.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勋通过"潼掌柜"线上平台向广大网友介绍"五朵金花"之一的粮油产品,帮助老百姓增收.
6月2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勋到区旅投集团调研旅游产业发展工作.
6月3—4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在区人大4楼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勋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柳成文、杨晓芳、周鸿、陈默,区领导刘玉梅、刘立民、况向东参加或列席会议.

6月4日,2020年全区镇街人大工作座谈会在区行政中心二会议厅召开.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勋出席并讲话,副主任柳成文、杨晓芳、周鸿、陈默参加会议.
6月4日下午,市人大代表合川联系组来潼考察学习涪江水质保护情况.
合川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培生,区人大常委主任周德勋,区人大常委副主任陈默等参加.
6月9日,市人大水污染防治工作评议动员部署暨情况汇报会(潼南分会场)在区人大108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鸿、副区长江发茂及相关部门参加会议.
6月10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勋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8会议室主持召开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八十四次会议.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曾荣,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晓芳、周鸿、陈默出席或列席会议.

6月10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扩大)会在区人大208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周德勋主持会议,副主任杨晓芳、周鸿、陈默,区人大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参加或列席会议.

6月16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勋率队到双江镇九道社区调研指导脱贫攻坚工作,并看望慰问贫困群众.
6月18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勋到区委党校,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力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这一主题,为潼南区2020年第一期党政干部主体(培训)班的学员们上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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