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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活跃ip段  时间:2021-04-13  阅读:()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业统计报表制度(2020年统计年报和2021年定期统计报表)国家统计局制定上海市统计局补充、印制2020年12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上海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一、总说明…1二、报表目录…3三、调查表式…7(一)年报表式…7(二)定报表式…46四、填报目录…75五、指标解释及主要审核关系…76(一)调查单位基本情况指标解释…76(二)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主要指标…87(三)财务状况报表主要指标…91(四)重点行业服务活动情况主要指标…96(五)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活动及相关情况报表主要指标…97(六)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情况主要指标102(七)服务业企业创新活动和服务业企业创新调查企业家问卷103(八)固定资产投资报表主要指标107(九)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生产报表主要指标…119(十)铁路运输业报表主要指标124(十一)公路运输业报表主要指标127(十二)水上运输业报表主要指标129(十三)航空运输业报表主要指标132(十四)邮政业报表主要指标133(十五)电信业报表主要指标136(十六)能源消费相关报表主要指标137六、企业网上直报操作说明142一、总说明(一)调查目的为了解全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为国家制定政策以及进行经济管理与宏观调控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服务业报表制度》、《运输邮电互联网软件业统计报表制度》,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实施范围和调查对象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业的统计范围为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邮政和电信业法人单位及所属的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业的产业活动单位.

1.
法人单位应具备的条件:⑴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⑵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⑶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2.
产业活动单位,应具备的条件:⑴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⑵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⑶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三)填报内容1.
年报报表包括:(1)联网直报:调查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101-2)、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1表)、财务状况(F103表)、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107-1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109表)、服务业企业创新情况(L125表)、服务业企业创新调查企业家问卷(L126表)、重点行业服务活动情况(SHF104表)、交通运输和邮政企业生产情况(YS311表)、仓储情况调查表(YS312表).

(2)非联网直报:民用车辆拥有量(D301表)、道路、水上运输企业生产情况(YS301表)、港口主要指标(YS303表)、邮政业主要指标(YS304表)、快递业主要指标(YS304-1表)、铁路客货运输量(YS306表)、铁路运输主要技术指标(YS306-1表)、民航机场生产主要指标(YS307表)、民航客货运输量及运输线路(YS307-1表)、城市公共交通业情况(YS308表)、轨道交通各线路客运量(YS308-1表)、电信业主要业务指标(DX301表)、载客汽车能源消费(D102表)、载货汽车能源消费(D103表)、水路运输企业能源消费(D104表)、港口能源消费(D105表).

2.
定报报表包括:(1)联网直报:调查单位基本情况(201-1表)、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202-1表)、财务状况(F203表)、运输邮政重点企业业务量及经营情况(D201表)、重点港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D202表)、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205-5表)、非工业能源及水季度消费情况(205-5-2表)、能源生产、销售与库存(205-6表)、重点能源商品经销情况(205-7表)、重点耗能水上运输业法人企业单位作业量能源消耗情况(NY207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6表)、生产经营景气状况(F210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情况(U201表).

(2)非联网直报:交通运输、邮政和电信业务情况(YS401表)、快递业重点企业业务量情况(YS402表)、港口分货类吞吐量(YS403表)、港口生产情况(YS405表)、港口集装箱吞吐量(YS406表)、港口货物集疏运量(YS407表)、邮轮经济发展情况(YS408表)、邮轮及客班轮靠泊情况(YS408-1表)、民航机场生产情况(YS409表)、快递业主要指标(YS410表).

3.
综合单位及重点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企业关于本单位(企业)运行情况分析.
(四)填报要求1.
凡以"亿"或"万"为计量单位的指标,均保留两位小数.
在数字中间不要出现隔点(即三位一撇);填报时注意计量单位的填写要求,并在所填数字后面不要再填写计量单位.
2.
本制度的统计报表中标有"—"者为免填项.
3.
本报表制度中有关行业分类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填写.
4.
本制度报表填报对象一般应由法人单位统计部门负责填报,财务、业务、能源及人事管理部门配合提供数据.
由于填报工作涉及多个部门,法人单位领导应积极做好协调工作,确保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保障数据收集工作顺利进行.

(五)报送要求1.
本制度按报表期别分为年度统计报表和定期统计报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业法人单位需填写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财务状况、信息化及电子商务、主要生产情况、能源消费等专业报表.
2.
本制度基层表统一采用联网直报方式报送数据,上报时间与要求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网上直报网址:http://ytb.
tjj.
sh.
gov.
cn/3.
本报表制度中综合统计报表按报告期别分为月度、季度和年度.
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业法人单位必须按本制度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将报表数据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上报市统计局服务业统计处,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
电子邮件地址为fwyc@tjj.
sh.
gov.
cn4.
各综合单位应按照全国统一规定的计算办法、统计口径、综合范围和填报目录,按时报送.
报送方式采用电子数据库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
注:欢迎到上海统计网查询统计报表制度,网址为http://tjj.
sh.
gov.
cn服务业统计处(交运报表):邱龚丽(电话:53857001,传真:53857800)二、报表目录表号表名报告期别统计范围报送单位调查单位报送日期及方式数据审核、验收截止页码乡镇、街道级统计机构区级统计机构及有关主管局(一)年报目录1.
联网直报报表101-1表调查单位基本表年报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业法人单位法人单位3月10日24时前3月15日24时前3月20日24时前7101-2表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年报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业法人单位法人单位3月10日24时前3月15日24时前3月20日24时前10102-1表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年报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业法人单位法人单位3月10日24时前3月12日24时前3月15日18时前11F103表财务状况年报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业法人单位法人单位3月10日24时前3月15日24时前3月20日24时前12107-1表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年报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业企业法人单位的全部研发项目企业法人单位3月10日24时前3月12日前3月15日前14107-2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年报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业企业法人单位企业法人单位3月10日24时前3月12日前3月15日前16109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年报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业法人单位法人单位3月10日24时前3月15日24时前3月20日24时前18L125表服务业企业创新情况年报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业企业法人企业法人3月10日24时前3月12日24时前3月15日24时前19L126表服务业企业创新调查企业家问卷年报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业企业法人企业法人3月10日24时前3月12日24时前3月15日24时前23SHF104表重点行业服务活动情况年报重点行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法人单位3月10日24时前网上填报3月15日24时前3月20日24时前27YS311表交通运输和邮政企业生产情况年报规模以上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及邮政业的法人单位法人单位3月10日24时前3月15日24时前3月20日24时前28YS312表仓储情况调查表年报规模以上道路货物运输业和仓储业的法人单位法人单位3月10日24时前3月15日24时前3月20日24时前292.
非联网直报报表D301表民用车辆拥有量年报辖区内全部登记注册民用车辆车辆管理部门2月28日前电子数据库——30YS301表道路、水上运输企业生产情况年报规模以上道路、水上运输法人单位上海市交通委员会2月28日前电子数据库——31YS303表港口主要指标年报本市内河和沿海港口上海市交通委员会2月28日前电子数据库——32YS304表邮政业主要指标年报邮政基本服务和获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快递服务企业上海市邮政管理局、中邮集团上海市分公司、上海市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2月28日前电子数据库——33YS304-1表快递业主要指标年报获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快递服务企业上海市邮政管理局2月28日前电子数据库——34YS306表铁路客货运输量年报铁路运输企业(单位)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2月28日前电子数据库——35YS306-1表铁路运输主要技术指标年报铁路运输企业(单位)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2月28日前电子数据库——36YS307表民航机场生产主要指标年报民航机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2月28日前电子数据库——37YS307-1表民航客货运输量及运输线路年报航空客货运输法人单位航空客货运输法人单位2月28日前电子数据库——38YS308表城市公共交通业情况年报市内公共交通运输企业(单位)上海市交通委员会2月28日前电子数据库——39YS308-1表轨道交通各线路客运量年报市内全部轨道交通线路上海市交通委员会2月28日前电子数据库——40DX301表电信业主要业务指标年报从事电信运营的基础电信企业上海市通信管理局2月28日前——41D102表载客汽车能源消费年报在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从事公路运输的营业性载客汽车上海市交通委员会3月10日前电子数据库——42D103表载货汽车能源消费年报在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从事公路运输的营业性载货汽车上海市交通委员会3月10日前电子数据库——43D104表水路运输企业能源消费年报从事水路客货运输的部分重点法人单位部分区及有关综合单位3月10日前电子邮件——44D105表港口能源消费年报本市内河和沿海港口市航务管理处、港务集团3月10日前电子邮件——45(二)定报目录1.
联网直报报表201-1表调查单位基本情况月报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法人单位法人单位免报——46202-1表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季报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业法人单位法人单位1季度季后8日,2季度季后7日,3季度季后9日12时前网上直报(四季度免报)1季度季后9日,2季度季后8日,3季度季后11日12时前(四季度免报)1季度季后9日,2季度季后8日,3季度季后11日18时前(四季度免报)48F203表财务状况月报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业法人单位法人单位月后18日18时前网上填报(1月免报)月后19日18时前(1月免报)月后20日18时前(1月免报)49D201表运输邮政重点企业业务量及经营情况月报公路、水路货运重点法人单位以及2019年全年营业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快递企业法人单位月后20日18时前网上填报(1月免报)月后21日18时前(1月免报)月后22日18时前(1月免报)51D202表重点港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季报港口法人企业2020年1-9月货物吞吐量合计占本市港口货物吞吐量60%以上的重点港口法人单位法人单位季后20日18时前网上直报季后21日18时前季后22日18时前52205-5表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季报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业法人单法人单位一、二季度季后10日,三、四季度季后12日12时前网上填报季后13日12时前季后13日16时前53205-5-2表非工业能源季度消费情况季报除205-5表填报范围以外的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业法人单位法人单位季后13日12时前网上填报季后14日16时前季后15日16时前54205-6表能源生产、销售与库存月报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重点法人单位法人单位2、10月月后5日,3、4月月后8日,5、6、8、11、12月月后7日,7月月后6日,9月月后9日12时前网上填报2、5、6、7、8、10、11月月后8日,3、4、12月月后9日,9月月后11日12时前2、5、6、7、8、10、11月月后8日,3、4、12月月后9日,9月月后11日16时前55205-7表重点能源商品经销情况月报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重点法人单位法人单位同上同上同上56NY207表重点耗能水上运输业法人企业单位作业量能源消耗情况季报重点耗能水上运输业法人单位法人单位季后13日12时前网上填报季后14日16时前季后15日16时前57206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月报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业法人单位的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法人单位或项目单位2、10月月后5日,3、4月月后8日,5、6、8、11、12月月后7日,7月月后6日,1、9月月后9日12时前,网上填报2、10月月后5日,3、4月月后8日,5、6、8、11、12月月后7日,7月月后6日,1、9月月后9日18时前2、10月月后6日,3、4月月后9日,5、6、8、11、12月月后8日,7月月后7日,1、9月月后10日12时前58F210表生产经营景气状况季报部分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业法人单位法人单位3、6、9、12月18日18时前网上填报3、6、9、12月19日12时前3、6、9、12月20日12时前60U201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情况季报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法人单位拥有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不包括《重点网上交易平台名单》中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法人单位一、二季度季后9日、三季度季后13日、四季度季后12日24时前一、二季度季后12日、三季度季后14日、四季度季后13日12时前一、二季度季后12日、三季度季后14日、四季度季后13日24时前622.
非联网直报报表YS401表交通运输、邮政和电信业务情况月报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交通委员会、重点大型航空运输法人单位、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上海市邮政管理局和上海市通信管理局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上海市邮政管理局、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及重点大型航空运输法人单位重点大型航空运输法人单位月后10日18时前网上填报;其余单位月后10日前报送电子数据库——63YS402表快递业重点企业业务量情况月报重点大型快递法人单位法人单位月后18日18时前电子数据库——65YS403表港口分货类吞吐量月报本市内河和沿海港口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月后10日前电子数据库——67YS405表港口生产情况月报本市内河和沿海港口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月后10日前电子数据库——68YS406表港口集装箱吞吐量月报本市内河和沿海港口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月后10日前电子数据库——69YS407表港口货物集疏运量季报本市内河和沿海港口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季后10日前电子数据库——70YS408表邮轮经济发展情况月报本市内河和沿海港口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月后10日前电子数据库——71YS408-1表邮轮及客班轮靠泊情况月报宝山吴淞邮轮码头、上海国际港务集团国际客运中心码头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月后10日前电子数据库——72YS409表民航机场生产情况月报民航机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月后10日前电子数据库——73YS410表快递业主要指标季报获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快递服务企业上海市邮政管理局季后10日前电子数据库(4季度免报)——74三、调查表式(一)年报表式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号:101-1表制定机关:上海市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20﹞174号20年有效期至:2021年6月100是否为视同法人单位如是,请勾选10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102单位详细名称302统计管理单位代码103行业类别主要业务活动123行业代码(GB/T4754-2017)104报表类别A农业B规模以上工业B1规模以下工业C建筑业E批发和零售业S住宿和餐饮业X房地产开发经营业F规模以上服务业H投资J金融业U其他105单位所在地区划及详细地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街(路)、门牌号区划代码城乡代码106单位注册地区划及详细地址(建筑业单位需填写本项,其它单位的注册地与105单位所在地一致的,免填本项)是否与单位所在地区划及详细地址一致1是,2否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街(路)、门牌号区划代码城乡代码191单位规模1大型2中型3小型4微型192从业人员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人其中:女性人193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营业收入千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千元资产总计千元税金及附加千元20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202-1成立时间(所有单位填报)年月202-2开业时间(仅限企业填报)年月203联系方式长途区号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号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网址211机构类型10企业20事业单位30机关40社会团体51民办非企业单位52基金会53居委会54村委会55农民专业合作社56农村集体经济组织90其他组织机构205登记注册类型内资港澳台商投资外商投资110国有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210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310中外合资经营120集体160股份有限公司220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320中外合作经营130股份合作171私营独资230港澳台商独资330外资企业141国有联营172私营合伙240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4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42集体联营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290其他港澳台投资390其他外商投资143国有与集体联营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149其他联营190其他151国有独资公司216港澳台商投资情况(限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填报)(可多选)1港商投资2澳商投资3台商投资206企业控股情况1国有控股2集体控股3私人控股4港澳台商控股5外商控股9其他207隶属关系10中央11地方90其他208运营状态1正常运营2停业(歇业)3筹建4当年关闭5当年破产6当年注销7当年撤(吊)销9其他209执行会计标准类别1企业会计准则制度2政府会计准则制度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9其他210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9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213企业集团情况(限企业集团母公司及成员企业填写)本企业是1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或集团总部)2成员企业——请填直接上级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304本单位在园区(详见园区名称与代码)310投资方国别(地区)(详见国别(地区)名称与代码)B307工业企业占地面积平方米B308工业企业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C01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编码X01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资质等级1一级2二级3三级4四级5暂定9其他ES1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单位经营形式1独立门店2连锁总店(总部)3连锁直营店4连锁加盟店9其他连锁品牌(商标或商号名称)经营形式选2、3、4的单位填报)E02零售业态(可多选,不超过3个)有店铺零售1010食杂店1020便利店1030折扣店1040超市1050大型超市1060仓储会员店1070百货店1080专业店1090专卖店1100家居建材商店1110购物中心1120厂家直销中心无店铺零售2010电视购物2020邮购2030网上商店2040自动售货亭2050电话购物2090其他S02住宿业单位星级评定情况1一星2二星3三星4四星5五星9其他F01服务业单位拥有(或使用)的主要品牌(商标)名称123单位组织结构情况214本法人(视同法人)单位是否有上一级法人(视同法人)1.
是2.
否如为1,请填写上一级法人(视同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上一级法人(视同法人)单位详细名称212本法人(视同法人)单位是否有下属产业活动单位(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分公司、分部、分厂、分店等)1.
是2.
否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手机)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

2.
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2021年3月10日24时前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2021年4月15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
调查单位填报要求:本表主要数据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在调查开始前统一导入数据采集处理软件中,生成报表数据.
调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表中的数据进行认真核对与填写,指标数据如有变动应及时进行修改(加灰底的指标除外).
调查单位应首先填写上报本表后,再上报其他报表.

4.
统计机构数据审核、处理要求:(1)调查单位不能修改本表中"100是否为视同法人单位"、"102单位详细名称"、"103行业代码"、"104报表类别"、"105、106"中的"区划代码和城乡代码".

(2)统计机构不能修改本表中的"102单位详细名称"、"104报表类别",不能跨报表类别修改"103行业代码",不能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修改"105、106"中的"区划代码";"105、106"中的"城乡代码"根据2020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提取生成.

(3)"191单位规模"、"192从业人员"和"193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等指标数据由各级统计机构待相关报表数据确认后进行摘抄或计算取得.
具体方法为:"192从业人员"数据从"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表)中的"从业人员期末人数(01)"和"其中:女性(02)"摘抄取得;"193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分别从各行业"财务状况"表中的"营业收入(301)"、"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02)"、"资产总计(213)"、"税金及附加(309)"摘抄取得;"191单位规模"依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及"192从业人员"和"193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的数据计算取得.

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表号:101-2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文号:国统字〔2020〕105号单位详细名称:20年有效期至:2021年6月本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共个序号单位类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单位详细名称详细地址区划代码(6位)甲123456本部分支机构1分支机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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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N续表联系电话主要业务活动行业代码(小类)(GB/T4754-2017)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人)经营性单位收入(千元)非经营性单位支出(费用)(千元)789101112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手机):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101-1表212栏"本法人(视同法人)单位是否有下属产业活动单位(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分公司、分部、分厂、分店等)"选"1.
是"的法人单位填写本表.

2.
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3月10日24时前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4月15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
调查单位填报要求:本表部分数据由国家统计局在调查开始前统一导入数据采集处理软件中,生成报表数据.
调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表中的数据进行认真核对与填写,指标数据如有变动应及时进行修改(加灰底的指标除外).

4.
区划代码、行业代码由统计机构填写.
5.
单位类别:1法人单位本部(总部、本店、本所等)2法人单位分支机构(分部、分厂、分店、支所等).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表号:102-1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定机关:上海市统计局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文号:国统制〔2020〕174号单位详细名称:20年有效期至:2021年6月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本年上年同期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本年上年同期甲乙丙12甲乙丙12一、从业人员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其中:女性其中:外省市户籍按人员类型分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其他从业人员按职业类型分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按人员类型分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其他从业人员—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010269—050607—717273747508—091011按职业类型分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二、工资总额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按人员类型分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其他从业人员按职业类型分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三、直接管理的劳务外包人员期末人数—人人人人人—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人—7677787980—12—131819—818283848596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2.
报送日期及方式:一套表平台次年1月20日0:00开网;调查单位次年3月10日24:00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
3.
直接管理的劳务外包人员:指用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直接组织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劳务外包人员.
4.
本表中"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在数据处理软件中复制,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原则上不得修改;本期新增的调查单位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
5.
审核关系:(1)01≥02(2)01=05+06+07(3)01=71+72+73+74+75(4)08=09+10+11(5)08=76+77+78+79+80(6)12=13+18+19(7)12=81+82+83+84+85(8)01≥69财务状况表号:F103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定机关:上海市统计局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原组织机构代码-批准文号:国统制(2020)174号单位详细名称:2020年有效期至:2021年6月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本年上年甲乙丙12一、年初存货二、期末资产负债流动资产合计其中: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原价其中:房屋和构筑物机器设备累计折旧其中:本年折旧无形资产其中:土地使用权资产总计负债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其中:实收资本个人资本三、损益及分配营业收入净服务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其中:利息收入利息支出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记)投资收益(损失以"-"号记)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记)其他收益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四、成本费用及增值税应付职工薪酬(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其中: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应交增值税其中: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五、平均用工人数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人101—201202205209231232210211246247213217218219223—301340307309312313331317318319320321322251330323325326327328—401405402941942610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2.
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3月10日24时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4月15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
本表"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在数据处理软件中复制,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原则上不得修改;本年新增的调查单位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涉及兼并、重组等情况的企业,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后,调查单位可调整同期数;本年新增指标的同期数由调查单位自行填报.

4.
审核关系:(1)所有者权益合计(218)=资产总计(213)-负债合计(217).
(2)累计折旧(210)≥其中:本年折旧(211).
(3)当利润总额(327)>0时,利润总额(327)>所得税费用(328).
(4)当应付职工薪酬(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401)>0时,应付职工薪酬(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401)>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405).
(5)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营业利润(323)=营业收入(301)-营业成本(307)-税金及附加(309)-销售费用(312)-管理费用(313)-财务费用(317)-研发费用(331)-资产减值损失(320)-信用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21)+资产处置收益(335)+投资收益(322)其他收益(330).
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营业利润(323)=营业收入(301)-营业成本(307)-税金及附加(309)-销售费(312)-管理费用(313)-财务费用(317)-研发费用(331).

(6)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利润总额(327)=营业利润(323)+营业外收入(325)-营业外支出(326).
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利润总额(327)=营业利润(323)+投资收益(322)+营业外收入(325)-营业外支出(326).
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号:107-1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表机关:国家统计局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原组织机构代码-文号:国统字〔2020〕105号单位详细名称:2020年有效期至:2021年6月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来源项目开展形式项目当年成果形式项目技术经济目标项目起始日期项目完成日期跨年项目当年所处主要进展阶段项目研究开发人员(人)项目人员实际工作时间(人月)项目经费支出(千元)政府资金甲乙1234567891011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特、一级总承包,一级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企业法人单位的全部研究开发项目.

2.
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2021年3月10日24时前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2021年3月31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
项目来源:1本企业自选项目2政府部门科技项目3其他企业(单位)委托项目4境外项目5其他项目4.
项目开展形式:10自主完成21与境内研究机构合作22与境内高等学校合作23与境内其他企业或单位合作24与境外机构合作30委托其他企业或单位40其他形式5.
项目当年成果形式:01论文、专著或研究报告02新产品、新工艺等推广与示范活动03对已有产品、工艺等进行一般性改进04对已有产品、工艺等实现突破性变革05软件著作权06应用软件07中间件或新算法08基础软件09发明专利10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11带有技术、工艺参数的图纸、技术标准、操作规范、技术论证、咨询评价12自主研制的新产品原型或样机、样件、样品、配方、新装置13自主开发的新技术或新工艺、新工法、新服务14其他6.
项目技术经济目标:1科学原理的探索、发现2技术原理的研究3开发全新产品4增加产品功能或提高性能5提高劳动生产率6减少能源消耗或提高能源使用效率7节约原材料8减少环境污染9其他7.
跨年项目当年所处主要进展阶段(按重要程度选择研发项目当年所处最主要进展阶段):1研究阶段2小试阶段3中试阶段4试生产阶段非跨年项目该指标免填.
8.
审核关系:表内审核:(1)若6≠000000,则5≤6且5≤202012且6≥202001(2)若5≤201912或6≥202101,则第7项的有效代码为1、2、3或4(3)8>0(4)9>0(5)10>0(6)10≥11(7)若第2项的有效代码为30,则第7、8和9项免填.
表间审核:(1)107-1表∑(9)≤107-2表(1)*12(2)107-1表∑(10)≤107-2表(7)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号:107-2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原组织机构代码-文号:国统字〔2020〕105号单位详细名称:2020年有效期至:2021年6月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数量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数量甲乙丙1甲乙丙1一、研究开发人员情况研究开发人员合计其中:管理和服务人员其中:女性其中:全职人员其中:本科毕业及以上人员其中:外聘人员二、研究开发费用情况研究开发费用合计1.
人员人工费用2.
直接投入费用3.
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4.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5.
设计费用6.
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7.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①委托境内研究机构②委托境内高等学校③委托境内企业④委托境外机构8.
其他费用三、研究开发资产情况当年形成用于研究开发的固定资产其中:仪器和设备四、研究开发支出资金来源1.
来自企业自筹2.
来自政府部门3.
来自银行贷款4.
来自风险投资5.
来自其他渠道五、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申报加计扣除减免税的研究开发支出加计扣除减免税金额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金额—人人人人人人—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5743585556-524445五、企业办研究开发机构(境内)情况期末机构数机构研究开发人员其中:博士毕业硕士毕业机构研究开发费用期末仪器和设备原价六、研究开发产出及相关情况(一)专利情况当年专利申请数其中:发明专利期末有效发明专利数其中:已被实施专利所有权转让及许可数专利所有权转让及许可收入(二)新产品情况*新产品销售收入*其中:出口(三)其他情况*期末拥有注册商标发表科技论文形成国家或行业标准七、其他相关情况(一)技术改造和技术获取情况技术改造经费支出购买境内技术经费支出引进境外技术经费支出引进境外技术的消化吸收经费支出(二)企业办研究开发机构(境外)情况期末企业在境外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数—个人人人千元千元——件件件件件千元—千元千元—件篇项——千元千元千元千元—个—222324252627——293032335354—3637—384041——46474849—50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特、一级总承包,一级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企业法人单位.

2.
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2021年3月10日24时前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2021年3月31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
标注"*"符号的指标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填报.
4.
审核关系:表内审核:(1)1≥2(2)1≥3(3)1≥4(4)1≥5≥24+25(5)1≥6(6)1≥23≥24+25(7)7=8+9+10+11+12+13+14+19≥26(8)若1>0,则8>0(9)若8>0,则1>0(10)14=15+16+17+18(11)20≥21(12)若22>0,则23>0且26>0(13)若23>0,则22>0且26>0(14)若26>0,则22>0且23>0(15)若27>0,则22>0(16)29≥30(17)32≥33(18)36≥37(19)7+20≥57+43+58+55+56表间审核:(1)107-2表(1)*12≥107-1表∑(9)(2)107-2表(7)≥107-1表∑(10)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表号:109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原组织机构代码-文号:国统字〔2020〕105号单位详细名称:2020年有效期至:2021年6月一、信息化情况01截止年底贵企业使用的计算机台.
02贵企业从事信息技术工作的员工有人,上年同期人.
03贵企业是否有局域网(LAN)1是2否04贵企业在以下哪些方面采用了信息化管理(可多选)1财务管理2购销存管理3生产制造管理4物流配送管理5客户关系管理6人力资源管理7其他8没有05贵企业全年信息化投入为万元,上年同期万元.
06贵企业通过互联网开展过以下哪些活动(可多选)01收发电子邮件02了解商品和服务的信息03从政府机构获取信息04与政府机构互动(不包括从政府机构获取信息)05使用网上银行06使用其他金融服务(网上交易股票、基金、保险等)07提供客户服务08拨打互联网电话或召开视频会议09在线提供产品10发布信息或即时消息11员工培训12对外或者对内招聘13其他07贵企业在生产过程的哪些方面使用了互联网或内部网络(限工业企业填写)(可多选)1生产过程自动控制2自动优化调度生产线3在线开展网络化协同生产4在线开展个性化定制生产5在线追踪产品生产过程6无08截止年底贵企业拥有的网站数量有个.
09贵企业采取哪些形式对本企业进行宣传和推广(可多选)1自有网站2互联网广告3搜索引擎4电子商务交易平台5电子邮件6社交网站或即时通讯社交工具7其他互联网宣传推广8没有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指标名称代码商品(万元)服务(万元)甲乙12电子商务销售金额(包含增值税)其中:B2BB2C其中:面向境外的电子商务销售金额电子商务采购金额(包含增值税)其中:面向境外的电子商务采购金额10111213141516贵企业是否拥有电子商务交易平台1是2否(如选"2否"停止调查)其中有电子商务交易额的平台数量:个,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情况:序号平台详细名称平台网址12…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2.
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3月10日24时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
填表提示本问卷旨在了解贵企业2020年进行产品(服务)创新、工艺(流程)创新、组织(管理)创新和营销创新的情况,以及围绕产品(服务)创新和工艺(流程)创新开展的相关活动情况.
有多种营业活动的企业应根据全部营业活动的情况填报.
本问卷应请全面了解企业创新情况的人员填报.
本问卷请企业统计、科技管理、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共同完成,并应在《服务业企业创新调查企业家问卷》之前进行填报.

服务业企业创新情况表号:L125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文号:国统字〔2020〕105号单位详细名称:20年有效期至:2021年6月一、产品(服务)创新产品(服务)创新是指企业向市场推出了全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服务或产品.
产品(服务)创新的"新"要体现在服务或产品的功能或特性上,包括在技术规范、材料、组件、用户友好性等方面的重大改进.
不包括仅有微小改变的情况,也不包括直接转销.

012020年,贵企业是否向市场推出了全新的或具有重大改进的功能或特性的服务(如显著改进的咨询服务、有突破进展的设计方案等)1是2否022020年,贵企业是否向市场推出了全新的或具有重大改进的功能或特性的产品(如新面世的盒装或下载版软件等)1是2否(如问题01、问题02都选"2否",请跳转至问题06)03这些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服务或产品是由谁开发的(可多选)1由本企业独立开发2由本企业与集团内其他境内企业合作开发3由本企业与其他境内企业合作开发4由本企业与境内政府属研究机构合作开发5由本企业与境内高等学校合作开发6由本企业与境外企业或机构合作开发7在其他单位开发的基础上由本企业进行调整或适应性改进8由其他企业或机构开发9其他042020年贵企业进行的这些产品(服务)创新属于下列哪种类别(可多选)1市场新2本企业新05请大致估算下列不同类别的服务或产品在贵企业2020年营业收入中所占的份额(若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新颖度类别,请按最高类别填报;合计应为100%)1市场新_2本企业新_3无产品(服务)创新_二、工艺(流程)创新工艺(流程)创新是指企业在推出服务或其他产品的过程以及辅助性活动中采用了全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技术、设备或软件等.
工艺(流程)创新的主要目的是提高服务质量或降低单位成本;它对本企业而言必须是新的,但对于其他企业或整个市场而言不一定是新的.
不包括单纯的组织管理方式的变化.

062020年,贵企业是否为推出服务或其他产品而采用了全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技术、设备或软件等1是2否072020年,贵企业是否采用了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辅助性活动(如采购、物流、财务、信息化等)1是2否(如问题06、问题07都选"2否",请跳转至问题09)08这些工艺(流程)创新是由谁开发的(可多选)1由本企业独立开发2由本企业与集团内其他境内企业合作开发3由本企业与其他境内企业合作开发4由本企业与境内政府属研究机构合作开发5由本企业与境内高等学校合作开发6由本企业与境外企业或机构合作开发7在其他单位开发的基础上由本企业进行调整或适应性改进8由其他企业或机构开发9其他三、正在进行或中止的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创新活动创新活动是指各种研发活动以及为实现产品(服务)创新或工艺(流程)创新而进行的各种活动,如获得设备和软件、获取相关技术、工程开发、设计、培训、市场推介等.
创新活动不仅包括成功的,也包括正在进行的和中止的.

09截至2020年底,贵企业是否有正在进行、尚未结束的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创新活动1是2否102020年贵企业是否有中止或失败的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创新活动1是2否(如问题01、问题02、问题06、问题07、问题09、问题10都选"2否",则贵企业没有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创新活动,请跳转至问题16)四、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创新活动情况112020年贵企业是否从事了以下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创新活动(可多选)1由本企业自行承担进行的研发活动2由本企业出资委托其他企业(包括集团内其他企业)、研究机构或高等学校进行的研发活动3为实现产品(服务)创新或工艺(流程)创新而购买(或自制)机器、设备、软件、土地、建筑等4为实现产品(服务)创新或工艺(流程)创新而从其他企业(包括集团内其他企业)、研究机构或高等学校获取各类专利、版权、技术诀窍、非专利发明和其他类型的技术5为实现产品(服务)创新或工艺(流程)创新而进行的人员培训6对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服务或产品进行外观或包装方面的设计7将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服务或产品推向市场时进行的市场调研和广告宣传等活动8其他创新活动,如与实现产品(服务)创新或工艺(流程)创新有关的可行性研究、测试等五、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创新信息来源122020年以下哪些信息来源对贵企业开展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创新活动影响较大(请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写代码,不超过3项)01企业内部信息02企业集团内部信息03来自高等学校的信息04来自研究机构的信息05来自政府部门的信息06来自行业协会的信息07来自设备、原材料、组件或软件供应商的信息08来自客户或消费者的信息09来自竞争对手或同行业其他企业的信息10来自咨询顾问、市场分析或中介机构的信息11来自商品交易会、展览会的信息12来自科技或贸易文献、期刊、出版物的信息13来自互联网媒体的信息14其他六、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创新合作情况创新合作是指企业与其他企业或机构共同开展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创新活动,不包括纯外包项目.
如本企业未开展创新合作,请跳转至问题16.
132020年贵企业与以下哪类合作伙伴开展了创新合作(可多选)01集团内其他企业02高等学校03研究机构04政府部门05行业协会06设备、原材料、组件或软件供应商07客户或消费者08竞争对手或同行业其他企业09咨询顾问、市场分析或中介机构10风险投资机构11其他合作对象14上述已选的合作伙伴中,哪些对贵企业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创新活动最有价值(请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写代码,不超过3项)15(如问题13未选"02高等学校"或"03研究机构",请跳转至问题16)2020年贵企业与高等学校或研究机构开展创新合作的主要形式有(请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写代码,不超过3项)1与高等学校或研究机构共同完成科研项目2与高等学校或研究机构合作在企业建立研发机构3在高等学校或研究机构中设立研发机构4聘用高等学校或研究机构的人员到企业兼职5其他形式七、知识产权及相关情况162020年贵企业在保持与提高创新竞争力方面采取了以下哪些措施(可多选,如无合适选项,请跳转至问题17)1申请了专利2申请了注册商标3申请了版权登记4形成了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5对技术秘密进行内部保护6应用了难以复制的复杂技术7发挥了时间上的先发优势八、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创新的阻碍因素172020年以下哪些因素对贵企业开展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创新活动产生了较大的阻碍(请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写代码,不超过3项;如无合适选项,请跳转至问题18)01缺乏企业或企业集团内部资金支持02缺乏风险投资支持03缺乏银行贷款等其他外部资金支持04创新费用方面成本过高05缺乏人才或人才流失06缺乏技术方面的信息07缺乏市场方面的信息08很难找到合适的创新合作伙伴09市场已被竞争对手占领10不能确定创新产品的市场需求11创新成果易被竞争对手低成本模仿12暂时没有进行创新的必要九、组织(管理)创新组织(管理)创新是指企业采取了此前从未使用过的全新的组织管理方式,主要涉及企业的经营模式、组织结构或外部关系等方面.
不包括单纯的合并或收购.
组织(管理)创新应是企业管理层战略决策的结果.
182020年贵企业是否在经营模式方面采用了新的组织管理方式(如供应链管理、质量管理、信息共享制度等方式的首次使用)1是2否192020年贵企业是否在组织结构方面实现了新的组织管理方式(如机构设置、职责划分、权限管理、决策方式等方式的首次使用)1是2否202020年贵企业是否在处理与其他企业或公共机构的外部关系上采用了新的方式(如商业联盟、新式合作、外包或分包等方式的首次使用)1是2否十、营销创新营销创新是指企业采用了此前从未使用过的全新的营销概念或营销策略,主要涉及产品(服务)设计或包装、产品(服务)推广、产品(服务)销售渠道、产品(服务)定价等方面.
不包括季节性、周期性变化和其他常规的营销方式变化.

212020年贵企业是否采用了全新的产品(服务)外观设计或包装(不包括对产品(服务)功能和使用特性的改变)1是2否222020年贵企业是否在产品(服务)推广上采用了新的媒体、技术或手段(如新型广告媒体、全新品牌形象、推出会员卡等方法的首次使用)1是2否232020年贵企业是否在产品(服务)销售渠道上采用了新方式(如电子商务、直销、特许经营、独家零售等方法的首次使用)1是2否242020年贵企业是否在产品(服务)定价上采用了新方法(如自动调价、折扣系统等方法的首次使用)1是2否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分机号: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

2.
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3月10日24时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3月31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填表提示本问卷要求由了解企业创新全面情况的企业家(副总经理以上高层管理人员)回答.
如企业家不方便通过网络作答,可将本问卷打印出来,待企业家完成后再通过统计联网直报系统上报.
本问卷应在《服务业企业创新情况》问卷之后作答,为方便完成填报,建议您先行阅览《服务业企业创新情况》的填报内容.

服务业企业创新调查企业家问卷表号:L126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文号:国统字〔2020〕105号单位详细名称:20年有效期至:2021年6月尊敬的先生/女士:您好!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时间,作为企业家代表参加本项调查.
本问卷的目的是了解企业家对创新的认识以及对相关政策的看法,我们尊重您的真实观点,您反馈的信息将为政府部门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提供重要依据.

本问卷均为主观性问题.
除特别说明外,请您选择最合适的一项在处打√.
一、企业家的基本信息(1)性别男女(2)年龄29岁及以下30-39岁40-49岁50-59岁60岁及以上(3)教育程度博士硕士本科大专其他本调查中的创新是指贵企业推出了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产品或工艺,或采用了新的组织管理方式或营销方法.
此处的"新"是指它们对本企业而言必须是新的,但对于其他企业或整个市场而言不要求一定是新的.

二、企业家认为创新对贵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起到了怎样的作用不起作用起了一定作用起了重要作用三、请进一步说明在2020年贵企业进行的各种创新对企业的影响程度产品(服务)创新是指企业向市场推出了全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服务(如新型理财产品、显著改进的咨询服务、有突破进展的设计方案等)或产品(如新面世的盒装或下载版软件等).
产品(服务)创新的"新"要体现在服务或产品的功能或特性上,包括在技术规范、材料、组件、用户友好性等方面的重大改进.
不包括仅有微小改变的情况,也不包括直接转销.

1.
产品(服务)创新对贵企业的影响(无产品(服务)创新的企业免填)(1)增加了产品(服务)的品种高低无(2)提高了产品(服务)质量高低无(3)开拓了新的市场高低无(4)扩大了市场份额高低无(5)取代了过时的产品(服务)高低无工艺(流程)创新是指企业在推出服务或其他产品的过程以及辅助性活动中采用了全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技术、设备或软件等.
工艺(流程)创新的主要目的是提高服务质量或降低单位成本.
不包括单纯的组织管理方式的变化.

2.
工艺(流程)创新对贵企业的影响(无工艺(流程)创新的企业免填)(1)提高了推出产品(服务)的灵活性高低无(2)提高了推出产品(服务)的效率高低无(3)降低了人力成本高低无(4)节约了原材料高低无(5)降低了能源消耗高低无(6)减少了环境污染高低无(7)改善了工作条件高低无3.
在下列四类创新中,您认为哪一类对贵企业的发展影响最大产品(服务)创新工艺(流程)创新组织(管理)创新营销创新四、2020年以下因素对贵企业创新获得成功的影响程度(1)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高低无(2)充足的经费支持高低无(3)高素质的人才高低无(4)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高低无(5)企业内部的激励措施高低无(6)有效的技术战略或计划高低无(7)畅通的信息渠道高低无(8)可信赖的创新合作伙伴高低无(9)优惠政策的扶持高低无(10)其他因素(请予以说明)五、2020年贵企业为激励员工进行创新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1)股权或期权效果明显效果不明显未使用(2)增加工资或奖金效果明显效果不明显未使用(3)汽车、住房等物质奖励效果明显效果不明显未使用(4)岗位调整或升职机会效果明显效果不明显未使用(5)培训或深造机会效果明显效果不明显未使用(6)其他措施(请予以说明)六、2020年以下有关政策对贵企业开展创新活动的影响程度(对有关政策的解释说明请参阅指标解释)(1)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效果明显效果不明显未享受若选"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最主要的原因是不知道此政策不具备享受该政策的资格吸引力不足办理手续繁琐政府部门政策执行力度不够其他原因(请予以说明)(2)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效果明显效果不明显未享受若选"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最主要的原因是不知道此政策不具备享受该政策的资格吸引力不足办理手续繁琐政府部门政策执行力度不够其他原因(请予以说明)(3)企业研发活动专用仪器设备加速折旧政策效果明显效果不明显未享受若选"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最主要的原因是不知道此政策不具备享受该政策的资格吸引力不足办理手续繁琐政府部门政策执行力度不够其他原因(请予以说明)(4)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收入免征增值税和技术转让减免所得税优惠政策效果明显效果不明显未享受若选"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最主要的原因是不知道此政策不具备享受该政策的资格吸引力不足办理手续繁琐政府部门政策执行力度不够其他原因(请予以说明)(5)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效果明显效果不明显未享受若选"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最主要的原因是不知道此政策不具备享受该政策的资格吸引力不足办理手续繁琐政府部门政策执行力度不够其他原因(请予以说明)(6)鼓励企业吸引和培养人才的相关政策效果明显效果不明显未享受若选"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最主要的原因是不知道此政策不具备享受该政策的资格吸引力不足办理手续繁琐政府部门政策执行力度不够其他原因(请予以说明)(7)金融支持相关政策效果明显效果不明显未享受若选"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最主要的原因是不知道此政策不具备享受该政策的资格吸引力不足办理手续繁琐政府部门政策执行力度不够其他原因(请予以说明)(8)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相关政策效果明显效果不明显未享受若选"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最主要的原因是不知道此政策不具备享受该政策的资格吸引力不足办理手续繁琐政府部门政策执行力度不够其他原因(请予以说明)(9)优先发展产业的支持政策效果明显效果不明显未享受若选"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最主要的原因是不知道此政策不具备享受该政策的资格吸引力不足办理手续繁琐政府部门政策执行力度不够其他原因(请予以说明)(10)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效果明显效果不明显未享受若选"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最主要的原因是不知道此政策不具备享受该政策的资格吸引力不足办理手续繁琐政府部门政策执行力度不够其他原因(请予以说明)(11)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各项政策效果明显效果不明显未享受若选"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最主要的原因是不知道此政策不具备享受该政策的资格吸引力不足办理手续繁琐政府部门政策执行力度不够其他原因(请予以说明)(12)贵企业还关心哪方面的政策,或对现有政策有何建议,请予以说明七、贵企业是否为今后几年的发展制定了创新战略目标是否若选"是",请选择以下战略中最主要的一项保持本领域的国际领先地位赶超同行业国际领先企业赶超同行业国内领先企业增加创新投入,提升企业竞争力保持现有的技术水平和生产经营状况其他(请予以说明)八、贵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是否受到了"新冠"疫情的影响以消极影响为主以积极影响为主无影响若选"以消极影响为主",请选择以下影响类型(可多选)延长原有技术创新项目周期调整原有技术创新项目内容缩减原有技术创新项目资金投入规模缩减原有技术创新项目人员投入规模或采用更具弹性的雇佣模式减少或中止正在进行的技术创新项目数量其他(请予以说明)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分机号: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

2.
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3月10日24时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3月31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重点行业服务活动情况表号:SHF10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定机关:上海市统计局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批准文号:国统制〔2020〕174号单位详细名称:2020年有效期至:2021年6月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本年上年甲乙丙12服务活动按《重点行业服务活动目录》填报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辖区内重点行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2.
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2021年3月10日24时前网上填报.
3.
本表甲栏下按《重点行业服务活动目录》填报.
交通运输和邮政企业生产情况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表号:YS311表制定机关:上海市统计局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批准文号:国统制(2020)174号单位详细名称:2020年有效期至:2021年6月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本期上年同期甲乙丙12一、营运车辆、船舶数————营运车辆数其中:客车其中:自营客车货车其中:自营货车营运船舶数其中:客船其中:自营客船货船其中:自营货船辆辆辆辆辆艘艘艘艘艘01020304050607080910二、客货运量、周转量————客运量旅客周转量货运量货物周转量万人万人公里万吨万吨公里11121314三、补充资料1.
企业是否从事多式联运的经营活动:1.
是2.
否2.
企业从事的多式联运业务量占总业务量的比重(3.
企业是否从事冷链运输服务:1.
是2.
否4.
企业从事的冷链运输服务占总业务量的比重(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21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及邮政业的法人单位.
2.
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于2021年3月10日24时前网上填报,区统计局于3月20日24时前完成审核、验收和上报.
3.
审核关系:(1)01≥02+04(2)02≥03(3)04≥05(4)06≥07+09(5)07≥08(6)09≥104.
补充资料中"多式联运"是指由两种及以上的交通工具相互衔接、转运而共同完成的货物复合运输活动;"冷链运输"是指在运输全过程中,使所运输货物始终保持一定温度环境下保证产品质量的运输活动.

仓储情况调查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表号:YS312表制定机关:上海市统计局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批准文号:国统制(2020)174号单位详细名称:2020年有效期至:2021年6月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本期上年同期甲乙丙12一、仓储基本情况————1.
通用仓库通用仓库总面积通用仓库实际平均使用面积货物入库量货物出库量2.
堆场堆场总面积其中:集装箱堆场面积堆场实际平均使用面积其中:集装箱堆场实际平均使用面积集装箱入库量集装箱出库量3.
冷库冷库总容积冷库实际平均使用容积冷库入库量冷库出库量4.
危险品仓库危险品仓库总面积危险品仓库实际平均使用面积危险品仓库入库量危险品仓库出库量5.
危险品储罐危险品储罐总容积危险品储罐实际平均使用容积危险品储罐入库量危险品储罐出库量—平方米平方米立方米立方米—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TEUTEU—立方米立方米立方米立方米—平方米平方米立方米立方米—立方米立方米立方米立方米—01020304—050607080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二、仓储经营情况————仓储收入运输收入千元千元2324三、补充资料1.
企业所拥有的仓库性质:(1)租赁(2)自有(3)自有+租赁(4)其他2.
仓储企业经营方式(仅仓储企业填报):(1)自行经营管理(2)只对外租赁不管理(3)其他(请注明)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21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道路货物运输业和仓储业的法人单位.
2.
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于2021年3月10日24时前网上填报,区统计局于3月20日24时前完成审核、验收和上报.
3.
审核关系:(1)05≥06(2)07≥08民用车辆拥有量表号:D301表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文号:国统字(2020)105号有效期至:2021年6月综合机关名称:2020年计量单位:辆指标名称代码总计总计中:报废营运非营运校车进口个人新注册甲乙12345678合计一、汽车1.
载客汽车其中: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其中:轿车2.
载货汽车其中:重型中型轻型微型其中:普通载货3.
其他汽车其中: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二、电车1.
无轨2.
有轨三、摩托车1.
普通2.
轻便四、拖拉机五、挂车六、其他类型车01020304050607080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补充资料:机动车驾驶员(27)人,其中:汽车驾驶员(28)人.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22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辖区内全部登记注册民用车辆.
2.
报送日期及方式:由车辆管理部门(上海市交通警察总队)于2021年2月28日前报送电子数据库.
3.
审核关系:(1)1=2+3+4(2)1>5(3)1>6(4)1>7(5)01=02+18+21+24+25+26(6)02=03+09+15(7)03=04+05+06+07(8)08≤06+07(9)09=10+11+12+13(10)14≤09(11)15≥16+17(12)18=19+20(13)21=22+23.
道路、水上运输业生产情况表号:YS301表制定机关:上海市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20)174号综合单位名称:2020年有效期至:2021年6月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本年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本年甲乙丙1甲乙丙1一、运输工具———2.
内河航道里程公里271.
营运汽车辆01其中:高等级航道里程公里28(1)载客汽车辆02四、运输量———(2)普通载货汽车辆031.
客运量万人29(3)专用载货汽车辆04(1)道路客运万人30其中:集装箱专用车辆05(2)水上客运万人31(4)载客汽车客位数客位062.
旅客周转量万人公里32(5)载货汽车吨位数万吨07(1)道路客运万人公里332.
载货挂车辆08(2)水上客运万人公里343.
机动船艘093.
货运量万吨35净载重量总吨10(1)道路货运万吨36标准箱位TEU11(2)水上货运万吨37总功率千瓦12其中:沿海万吨38(1)客船艘13远洋万吨39(2)客货船艘144.
货物周转量万吨公里40(3)货船艘15(1)道路货运万吨公里41其中:油船艘16(2)水上货运万吨公里42集装箱船艘17其中:沿海万吨公里43(4)拖船艘18远洋万吨公里444.
驳船艘195.
国际集装箱运量万TEU45净载重量总吨20(1)道路运输万TEU46二、注册船舶―――(2)水上运输万TEU471.
注册在沪的船舶数量艘21五、经营性停车场(库)情况———其中:国际航行船舶艘221.
计时停放万辆次482.
注册在沪的船舶净载重量总吨232.
包月停放万辆次49其中:国际航行船舶总吨243.
车辆停放车次合计万辆次50三、运输线路―――4.
经营车辆停放收入亿元511.
道路通车里程公里25其中:高速公路公里26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21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规模以上道路、水上运输法人单位.
2.
报送日期及方式:本表由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填报,2021年2月28日前报送电子数据库.
3.
审核关系:(1)01=02+03+04(2)04≥05(3)09=13+14+15+18(4)15≥16+17(5)21≥22(6)23≥24(7)25≥26(8)27≥28(9)29=30+31(10)32=33+34(11)35=36+37(12)37≥38+39(13)40=41+42(14)42≥43+44(15)45=46+47港口主要指标表号:YS303表制定机关:上海市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20)174号综合单位名称:2020年有效期至:2021年6月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本年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本年甲乙丙1甲乙丙1一、码头长度其中:集装箱泊位其中:公用码头1.
沿海按生产性质分(1)生产用其中:万吨级(2)非生产用其中:万吨级按生产对象分其中:货运客运客货运2.
内河其中:生产用3.
浮筒泊位二、泊位个数其中:集装箱泊位其中:公用码头1.
沿海按生产性质分(1)生产用其中:万吨级米米米米—米米米米—米米米米米米个个个个—个个01020304—05060708—09101112131415161718—1920———(2)非生产用其中:万吨级按生产对象分其中:货运客运客货运2.
内河其中:生产用3.
浮筒泊位三、仓库情况通用仓库总面积冷库总容积危险品仓库总面积危险品储罐堆场总面积其中:集装箱堆场面积四、船舶在港停泊时间船舶平均每艘次在港停时其中:外贸船船舶平均每装卸千吨货物在港停时其中:外贸船平均每艘船装卸货物吨位其中:外贸船个个—个个个个个个—平方米立方米平方米立方米平方米平方米—天天天天吨吨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21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本市内河和沿海港口.
2.
报送日期及方式:本表由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填报,2021年2月28日前报送电子数据库.
3.
审核关系:(1)01≥02(2)01≥03(3)01=01+12+14(4)04=05+07(5)05≥06(6)07≥08(7)04≥09+10+11(8)12≥13(9)15≥16(10)15≥17(11)15=18+26+28(12)19≥20(13)21≥22(14)18=19+21(15)18≥=23+24+25(16)26≥27(17)33≥34邮政业主要指标表号:YS304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定机关:上海市统计局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批准文号:国统制(2020)174号单位详细名称:2020年有效期至:2021年6月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本年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本年甲乙丙1甲乙丙1一、邮政局所及网络―――邮政储蓄期末余额亿元18邮政支局个01累计订销报纸万份19邮政所个02累计订销杂志万份20报刊图书销售点个03机要邮件万件21集邮品销售点个04集邮业务万枚22邮政储蓄网点个05三、邮政通邮能力―――邮政信筒信箱个06火车邮厢只23邮路条数条07邮政汽车辆24邮路总长度公里08邮政摩托车辆25其中:农村邮路长度公里09信函分拣机套26二、邮政业务量―――印刷品分拣机套27邮政业务总量万元10包裹分拣机套28国内函件万件11ATM柜员机台29国际函件万件12计算机总数台30国内包裹万件13四、通邮服务水平―――国际包裹万件14通邮国家和地区个31邮政汇款万元15信箱(筒)平均开箱次数次/日32国内特快专递万件16国际特快专递万件17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21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邮政基本服务和获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快递服务企业.
2.
报送日期及方式:由上海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上海市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填报,于2021年2月28日前报送电子数据库.
3.
审核关系:08>09快递业主要指标表号:YS304-1表制定机关:上海市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20)174号综合单位名称:2020年有效期至:2021年6月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本年甲乙丙1快递业务量1.
国内同城快递业务量2.
国内异地快递业务量3.
港澳台快递业务量4.
国际快递业务量二、快递业务收入1.
国内同城快递业务收入2.
国内异地快递业务收入3.
港澳台快递业务收入4.
国际快递业务收入5.
其他快递业务收入三、电子商务类快递业务量其中:同城异地四、代收货款快递业务量代收货款金额五、快递营业网点六、快递独立分拣中心七、运输车辆其中:汽车电动三轮车八、获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数九、从业人员年末人数万件万件万件万件万件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件万件万件万件万元处个辆辆辆家万人01020304050607080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21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获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快递服务企业.
2.
报送日期及方式:由上海市邮政管理局填报,于2021年2月28日前报送电子数据库.
3.
审核关系:(1)01=02+03+04+05(2)06=07+08+09+10+11(3)12≥13+14(4)19≥20+21铁路客货运输量表号:YS306表制定机关:上海市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20)174号综合单位名称:2020年有效期至:2021年6月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本年甲乙丙1货物发送量万吨01货物周转量万吨公里02货物到达量万吨03旅客发送量万人04旅客周转量万人公里05换算周转量万换算吨公里06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21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铁路运输企业(单位).
2.
报送日期及方式:本表由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填报,2021年2月28日前报送电子数据库.
铁路运输主要技术指标表号:YS306-1表制定机关:上海市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20)174号综合单位名称:2020年有效期至:2021年6月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本年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本年甲乙丙1甲乙丙1配属机车台数台01一次货物作业停留时间小时11内燃机车台02货物中转停留时间小时12配属客车数辆03货物列车旅行速度公里/小时13营业里程公里04货物列车出发正点率%14正线延展里程公里05货物列车运行正点率%15复线里程公里06旅客列车出发正点率%16平均日装车数辆07旅客列车运行正点率%17平均日卸车数辆08货运机车日车公里公里18货车静载重吨09货运机车日产量万吨公里19货车周转时间天10货运机车平均牵引总量吨20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21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铁路运输企业(单位).
2.
报送日期及方式:本表由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填报,2021年2月28日前报送电子数据库.
民航机场生产主要指标表号:YS307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定机关:上海市统计局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批准文号:国统制(2020)174号单位详细名称:2020年有效期至:2021年6月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本年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本年甲乙丙1甲乙丙1一、旅客吞吐量其中:中转旅客数量1.
进港(1)国内航线(2)国际航线(3)港澳台航线2.
出港(1)国内航线(2)国际航线(3)港澳台航线二、货邮吞吐量1.
进港(1)国内航线(2)国际航线(3)港澳台航线2.
出港万人次万人次万人次万人次万人次万人次万人次万人次万人次万人次万吨万吨万吨万吨万吨万吨01020304050607080910111213141516(1)国内航线(2)国际航线(3)港澳台航线三、飞机起落架次其中:外航1.
进港2.
出港四、驻本市的航空公司五、与本市通航的通航点1.
国内2.
国际3.
港澳台六、仓储情况通用仓库总面积冷库总容积危险品仓库总面积万吨万吨万吨次次次次个个个个个—平方米立方米平方米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21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民航机场.
2.
报送日期及方式:本表由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填报,2021年2月28日前报送电子数据库.
3.
审核关系:(1)01>02(2)01=03+07(3)03=04+05+06(4)07=08+09+10(5)11=12+16(6)12=13+14+15(7)16=17+18+19(8)20=22+23(9)20≥21(10)25=26+27+28民航客货运输量及运输线路表号:YS307-1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定机关:上海市统计局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批准文号:国统制(2020)174号单位详细名称:2020年有效期至:2021年6月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本年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本年甲乙丙1甲乙丙1一、定期航班航线条数条01(3)港澳台航线万吨201.
国际航线条022.
货邮周转量万吨公里212.
国内航线条03(1)国内航线万吨公里223.
港澳台航线条04(2)国际航线万吨公里23二、定期航班航线里程公里05(3)港澳台航线万吨公里241.
国际航线公里063.
旅客运输量万人次252.
国内航线公里07(1)国内航线万人次263.
港澳台航线公里08(2)国际航线万人次27三、通航点个09(3)港澳台航线万人次281.
国际航线个104.
旅客周转量万人公里292.
国内航线个11(1)国内航线万人公里303.
港澳台航线个12(2)国际航线万人公里31四、民航飞机年末架数架13(3)港澳台航线万人公里321.
客机架145.
旅客换算周转量万吨公里332.
货机架15(1)国内航线万吨公里343.
专用飞机架16(2)国际航线万吨公里35五、客货运输3)港澳台航线万吨公里361.
货邮运输量万吨176.
民用航空总周转量万吨公里37(1)国内航线万吨187.
飞行小时小时38(2)国际航线万吨19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21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航空客货运输法人单位.
2.
报送日期及方式:由航空客货运输法人单位于2021年2月28日前报送电子数据库.
3.
审核关系:(1)01=02+03+04(2)05=06+07+08(3)09=10+11+12(4)13=14+15+16(5)17=18+19+20(6)21=22+23+24(7)25=26+27+28(8)29=30+31+32(9)33=34+35+36(10)37=21+33城市公共交通业情况表号:YS308表制定机关:上海市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20)174号综合单位名称:2020年有效期至:2021年6月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本期甲乙丙1一、公共汽电车———运营汽电车辆数其中:公共汽车无轨电车公交客运总量公交线路条数公交线路长度全年运营总里程运营收入年末从业人员数辆辆辆亿人次条公里万公里万元人010203040506070809二、轨道交通———运营车辆客运总量线路条数运营线路长度运营里程运营收入年末从业人数节亿人次条公里万列公里万元人10111213141516三、出租汽车———运营车辆其中:小客车载客车次运营里程其中:载客里程运营单位总数其中:个体运营收入年末从业人员数辆辆万次亿公里亿公里个个万元人171819202122232425四、轮渡———轮渡运营船数客运总量年末从业人员数艘万人次人262728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21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市内公共交通运输企业(单位).
2.
报送日期及方式:本表由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填报,2021年2月28日前报送电子数据库.
3.
审核关系:(1)01≥02+03(2)17≥18(3)20>21(4)22>23轨道交通各线路客运量表号:YS308-1表制定机关:上海市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20)174号有效期至:2021年6月综合单位名称:2020年计量单位:万人次指标名称代码客运量甲乙11号线012号线023号线034号线045号线056号线067号线078号线089号线0910号线1011号线1112号线1213号线1316号线1417号线15浦江线16磁浮线17……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21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市内全部轨道交通线路.
2.
报送日期及方式:本表由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填报,2021年2月28日前报送电子数据库.
电信业主要业务指标表号:DX301表制定机关:上海市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20)174号综合单位名称:2020年有效期至:2021年6月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本年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本年甲乙丙1甲乙丙1电信业务总量(2015年不变价格)亿元01移动电话交换机容量万户12电信业务收入亿元02(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万户13固定电话用户万户03其中:速率在1000M以上的宽带用户万户14移动电话用户万户04移动互联网用户万户15其中:3G用户万户05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万GB164G用户万户06物联网终端用户万户175G用户万户07物联网终端接入流量万GB18固定电话主叫通话时长(含IP)亿分钟08IPTV用户万户19移动电话通话时长亿分钟09移动电话基站数万个20移动短信业务量亿条10其中:4G基站数万个21(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万个115G基站数万个22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21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从事电信运营的基础电信企业.
2.
报送日期及方式:由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填报,于2021年2月28日前报送电子数据库.
3.
审核关系:(1)04≥05+06+07(2)13≥14(3)20≥21+22载客汽车能源消费表号:D102表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文号:国统字(2020)105号2020年有效期至:2021年6月一、车辆基本情况车主(司机)姓名联系电话(固话含区号)车牌号码标记客位(座)车辆所属类型(选择)汽油车(X标记客位)柴油车(X标记客位)11.
7座15座13.
7座30座二、主要指标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本年数甲乙丙1百公里耗油全年行驶里程全年加油费用升/百公里公里元010203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本市在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从事公路运输的营业性载客汽车.
2.
报送日期及方式:本表调查时期为1-12月,由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于2021年3月10日前电子数据库.
载货汽车能源消费表号:D103表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文号:国统字(2020)105号2020年有效期至:2021年6月一、车辆基本情况车主(司机)姓名联系电话(固话含区号)车牌号码标记吨位(吨)车辆所属类型(选择)汽油车(X标记吨位)柴油车(X标记吨位)21.
X≤2吨22.
X>2吨23.
X≤2吨24.
2吨20吨二、主要指标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本年数甲乙丙1百公里耗油全年行驶里程全年加油费用升/百公里公里元010203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本市在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从事公路运输的营业性载货汽车.
2.
报送日期及方式:本表调查时期为1-12月,由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于2021年3月10日前电子数据库.
水路运输企业能源消费表号:D104表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文号:国统字(2020)105号2020年有效期至:2021年6月一、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法人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含区号和分机)企业详细地址邮政编码主要航区(选择)1.
远洋2.
沿海3.
内河二、企业主要指标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本年数甲乙丙1自有和租用船舶数量挂靠船舶数量柴油消费量汽油消费量燃料油消费量电力消费量煤炭消费量艘艘吨吨吨万千瓦时吨01020304050607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本表由被调查法人企业填报,水路运输企业名单由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提供.
2.
统计范围:本市从事水路客货运输的营业收入占到全部法人企业营业收入90%的部分重点法人企业.
3.
报送日期及方式:本表调查时期为1-12月,由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于2021年3月10日前电子数据库.
港口能源消费表号:D105表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文号:国统字(2020)105号2020年有效期至:2021年6月一、港口基本情况港口名称港口代码二、港口主要指标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本年数甲乙丙1本港吞吐量柴油消费量汽油消费量燃料油消费量电力消费量煤炭消费量万吨吨吨吨万千瓦时吨010203040506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本市内河、沿海港口.
2.
报送日期及方式:由市航务管理处、港务集团填报,于2021年3月10日前报送电子数据库.
(二)定报表式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号:201-1表制定机关:上海市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20)174号20年月有效期至:2022年1月100是否为视同法人单位如是,请勾选10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102单位详细名称302统计管理单位代码103行业类别主要业务活动123行业代码(GB/T4754-2017)104报表类别A农业B规模以上工业B1规模以下工业C建筑业E批发和零售业S住宿和餐饮业X房地产开发经营业F规模以上服务业H投资J金融业U其他105单位所在地区划及详细地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街(路)、门牌号区划代码城乡代码106单位注册地区划及详细地址(建筑业单位需填写本项,其它单位的注册地与105单位所在地一致的,免填本项)是否与单位所在地区划及详细地址一致1是,2否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街(路)、门牌号区划代码城乡代码191单位规模1大型2中型3小型4微型192从业人员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人其中:女性人193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营业收入千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千元资产总计千元税金及附加千元20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202-1成立时间(所有单位填报)年月202-2开业时间(仅限企业填报)年月203联系方式长途区号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号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网址211机构类型10企业20事业单位30机关40社会团体51民办非企业单位52基金会53居委会54村委会55农民专业合作社56农村集体经济组织90其他组织机构205登记注册类型内资港澳台商投资外商投资110国有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210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310中外合资经营120集体160股份有限公司220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320中外合作经营130股份合作171私营独资230港澳台商独资330外资企业141国有联营172私营合伙240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4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42集体联营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290其他港澳台投资390其他外商投资143国有与集体联营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149其他联营190其他151国有独资公司216港澳台商投资情况(限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填报)(可多选)1港商投资2澳商投资3台商投资206企业控股情况1国有控股2集体控股3私人控股4港澳台商控股5外商控股9其他207隶属关系10中央11地方90其他208运营状态1正常运营2停业(歇业)3筹建4当年关闭5当年破产6当年注销7当年撤(吊)销9其他209执行会计标准类别1企业会计准则制度2政府会计准则制度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9其他210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9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212产业活动单位数总计个其中:1农林牧渔业个2工业个3建筑业个4批发和零售业个5住宿和餐饮业个6房地产业个9其他个213企业集团情况(限企业集团母公司及成员企业填写)本企业是1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或集团总部)2成员企业——请填直接上级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304本单位在园区(详见园区名称与代码)310投资方国别(地区)(详见国别(地区)名称与代码)B307工业企业占地面积平方米B308工业企业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C01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编码X01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资质等级1一级2二级3三级4四级5暂定9其他ES1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单位经营形式1独立门店2连锁总店(总部)3连锁直营店4连锁加盟店9其他连锁品牌(商标或商号名称)经营形式选2、3、4的单位填报)E02零售业态(可多选,不超过3个)有店铺零售1010食杂店1020便利店1030折扣店1040超市1050大型超市1060仓储会员店1070百货店1080专业店1090专卖店1100家居建材商店1110购物中心1120厂家直销中心无店铺零售2010电视购物2020邮购2030网上商店2040自动售货亭2050电话购物2090其他S02住宿业单位星级评定情况1一星2二星3三星4四星5五星9其他F01服务业单位拥有(或使用)的主要品牌(商标)名称123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手机)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

2.
除需要审核修改的指标外,其他指标如需变更,省级名录库管理部门对表中变更内容在名录库中进行更新;国家统计局普查中心负责对比整理后推送联网直报平台;调查单位免报.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表号:202-1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文号:国统字〔2020〕105号单位详细名称:20年季有效期至:2022年1月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本年上年同期本季1-本季本季1-本季甲乙丙1234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其中:女性其中:劳务派遣人员从业人员平均人数其中:劳务派遣人员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其中:劳务派遣人员人人人人人千元千元01020608101218——————————————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2.
报送日期及方式:每季度末月27日0:00开网;调查单位一季度季后8日、二季度季后7日、三季度季后9日12:00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四季度免报.
3.
本表中"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在数据处理软件中复制,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原则上不得修改;本期新增的调查单位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
4.
审核关系:(1)01≥02(2)01≥06(3)08≥10(4)12≥18财务状况表号:F203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定机关:上海市统计局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批准文号:国统制(2020)174号单位详细名称:20年月有效期至:2022年1月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1-本月上年同期甲乙丙12一、期末资产负债——固定资产原价本年折旧资产总计负债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二、损益及分配营业收入其中:净服务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记)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记)投资收益(损失以"-"号记)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记)其他收益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三、成本费用及增值税应付职工薪酬(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其中: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应交增值税其中: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四、期末用工人数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人209211213217218—301340307309312313331317320333321335322334330323325326327328—401405402941942609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2.
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月后18日18:00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月后22日12:00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1月免报)3.
本表"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在数据处理软件中复制,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原则上不得修改;本年新增的调查单位应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不可空填;涉及兼并、重组等情况的企业,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后,调查单位可调整同期数;本年新增指标的同期数应由调查单位自行填报,不可空填.

4.
审核关系:(1)所有者权益合计(218)=资产总计(213)-负债合计(217).
(2)当利润总额(327)>0时,利润总额(327)>所得税费用(328).
(3)当应付职工薪酬(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401)>0时,应付职工薪酬(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401)>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405).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营业利润(323)=营业收入(301)-营业成本(307)-税金及附加(309)-销售费用(312)-管理费用(313)-财务费用(317)-研发费用(331)-资产减值损失(320)-信用减值损失(33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21)+资产处置收益(335)+投资收益(322)+净敞口套期收益(334)+其他收益(330).

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营业利润(323)=营业收入(301)-营业成本(307)-税金及附加(309)-销售费用(312)-管理费用(313)-财务费用(317)-研发费用(331).

(5)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利润总额(327)=营业利润(323)+营业外收入(325)-营业外支出(326).
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利润总额(327)=营业利润(323)+投资收益(322)+营业外收入(325)-营业外支出(326).
运输邮政重点企业业务量及经营情况表号:D201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文号:国统字〔2020〕105号单位详细名称:20年月有效期至:2022年1月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本年上年同期本月1-本月本月1-本月甲乙丙1234生产货运量(快递业务量)万吨(万件)01货物周转量万吨公里02二、效益营业收入千元03营业成本千元04营业利润千元051.
本月企业货运量(快递业务量)比去年同期上升的主要原因是①市场好转,订单增多②车辆或船只增多(网点增多)③开辟新业务④企业有同行业竞争优势⑤其他,请注明_____2.
本月企业货运量(快递业务量)比去年同期下降的主要原因是①需求减少,订单不足②市场竞争激烈,本企业竞争力弱③政策影响④车辆或船只减少(网点减少)⑤其他,请注明3.
本月企业营业利润比去年同期上升的主要原因是①运价上升(快递费上调)②成本降低③税负减少④其他,请注明4.
本月企业营业利润比去年同期下降的主要原因是①运价下降(快递费下调)②成本升高③税负增加④其他,请注明5.
本月企业经营面临的主要问题①资金紧张②用工成本高③货运市场不景气④企业税负重⑤政策影响⑥同行业竞争激烈⑦上游行业产量下降⑧其他,请注明_6.
本月企业运输能力(主要指车船运量)比上月①增加②持平③减少7.
对本月企业经营状况的判断①良好②一般③不佳8.
对未来三个月企业经营情况的预计①上升②持平③下降9.
本企业为①公路运输企业②水路运输企业③快递企业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分机号: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公路货运(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排名前20的企业)、水路货运(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排名前10的企业)法人单位及2019年全年营业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快递企业.

2.
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月后20日18:00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1月免报).
3.
审核关系:①第1-5题可多选,选了"其他"项,"请注明"内容不能为空;第1-2题和第3-4题要根据表中填报数的逻辑关系分别选择其中1题进行填报;②第6-9题为单选,只能选取其中一项.
③快递企业在"一、生产"指标中,只填报快递业务量(01).
重点港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表号:D202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文号:国统字〔2020〕105号单位详细名称:20年季有效期至:2022年1月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本年上年同期本季1-本季本季1-本季甲乙丙1234生产货物吞吐量万吨01其中:外贸吞吐量万吨02其中:集装箱吞吐量万TEU03二、效益营业收入千元04营业成本千元05营业利润千元061.
本季企业货物吞吐量比去年同期上升的主要原因是①需求上升,订单增多②企业生产能力扩大③企业有同行业竞争优势④其他,请注明2.
本季企业货物吞吐量比去年同期下降的主要原因是①需求减少,订单不足②市场竞争激烈,企业竞争力弱③政策影响④企业生产能力下降⑤其他,请注明3.
本季企业营业利润比去年同期上升的主要原因是①港口作业收费提高②成本降低③税负减少④其他,请注明4.
本季企业营业利润比去年同期下降的主要原因是①港口作业收费降低②成本增加③税负增加④其他,请注明5.
本季企业经营面临的主要问题①市场不景气,订单减少②用工成本高③资金紧张④企业税负重⑤政策影响⑥同行业竞争激烈⑦其他,请注明_6.
对本季企业经营状况的判断①良好②一般③不佳7.
对未来三个月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预计①上升②持平③下降8.
本企业主要作业港口为①沿海港口②内河港口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分机号: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港口法人企业2020年1-9月货物吞吐量合计占本市港口货物吞吐量60%以上的重点港口法人企业.
2.
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季后20日18:00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
3.
审核关系:①第1-5题可多选,选了"其他"项,"请注明"内容不能为空;第1-2题和第3-4题要根据表中填报数的逻辑关系分别选择其中1题进行填报;②第6-8题为单选,只能选取其中一项;③货物吞吐量(01)>外贸吞吐量(02).
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表号:205-5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定机关:上海市统计局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批准文号:国统制〔2020〕174号单位详细名称:20年1-季有效期至:2022年1月能源名称计量单位代码1-本季上年同期参考折标准煤系数消费量消费金额(千元)消费量消费金额(千元)甲乙丙1234丁电力煤炭焦炭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外购热力润滑油石蜡石油沥青其他石油制品千瓦时(度)吨吨立方米立方米吨吨吨吨吨百万千焦千克千克千克0102030405060708091011262730310.
1229千克标准煤/千瓦时0.
7143吨标准煤/吨0.
9714吨标准煤/吨0.
5714千克标准煤/立方米1.
33千克标准煤/立方米1.
7143吨标准煤/吨1.
4714吨标准煤/吨1.
4714吨标准煤/吨1.
4571吨标准煤/吨1.
4286吨标准煤/吨0.
0341吨标准煤/百万千焦1.
4143千克标准煤/千克1.
3648千克标准煤/千克1.
3307千克标准煤/千克1.
4千克标准煤/千克能源合计吨标准煤12---补充资料:限上表中报送汽、柴油消费量及金额的企业填报1、本期:期末车辆使用量(69)辆;2、上年同期:期末车辆使用量(71)辆.
除交通运输业、建筑业以外法人企业填报1、本期:建筑面积(58)平方米;2、上年同期:建筑面积(59)平方米.
电信业法人企业填报1、本期:电信业务总量(75)万元;2、上年同期:电信业务总量(76)万元.
限交通运输业法人企业填报1、本期:运营里程(限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企业填报)(70)万公里;民用航空总周转量(73)万吨公里;2、上年同期:运营里程(限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企业填报)(72)万公里;民用航空总周转量(74)万吨公里.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辖区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2.
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一、二季度季后10日,三、四季度季后12日12:00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季后14日12:00前完成审核、验收、上报.
3.
本表中"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在数据处理软件中复制,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原则上不得修改;本年新增的调查单位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涉及兼并、重组等情况的企业,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后,调查单位可调整同期数;本年新增指标的同期数由调查单位自行填报.

4.
油品重量单位与容积单位的换算关系:(1)汽油:1升=0.
73千克=0.
00073吨(2)轻柴油:1升=0.
86千克=0.
00086吨(3)重柴油:1升=0.
92千克=0.
00092吨(4)煤油:1升=0.
82千克=0.
00082吨(5)燃料油:1升=0.
91千克=0.
00091吨5.
液化天然气与天然气换算关系:1千克液化天然气=1.
38立方米天然气(天然气包括液化天然气)6.
能源合计=∑各能源品种消费量*折标准煤系数.
非工业能源季度消费情况表号:205-5-2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定机关:上海市统计局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批准文号:国统制〔2020〕174号单位详细名称:20年1-季有效期至:2022年1月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1-本季上年同期消费量消费金额(千元)消费量消费金额(千元)外省市外省市甲乙丙123456煤炭吨02焦炭吨03天然气立方米05汽油升07煤油千克08柴油升09燃料油千克10液化石油气千克06润滑油千克26石油沥青千克30石蜡千克27其他石油制品千克31外购热力百万千焦11电力千瓦时(度)01能源合计吨标准煤40——补充资料:限上表中报送汽、柴油消费量及金额的企业填报1、本期:期末车辆使用量(69)辆;2、上年同期:期末车辆使用量(71)辆.
限交通运输业法人企业填报1、本期:运营里程(限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企业填报)(70)万公里;2、上年同期:运营里程(限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企业填报)(72)万公里.
除交通运输业、建筑业以外法人企业填报(其中:外省市建筑面积仅限重点连锁法人企业填报)1、本期:建筑面积(58)平方米,其中:外省市建筑面积(100)平方米;2、上年同期:建筑面积(59)平方米,其中:外省市建筑面积(101)平方米.
电信业法人企业填报1、本期:电信业务总量(75)万元;上年同期:电信业务总量(76)万元.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除205-5表填报范围以外的重点耗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包括连锁企业);年建筑业总产值5000万元及以上的具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本市建筑业法人单位;重点耗能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独立核算服务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法人单位和全市金融业重点企业及年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其他金融活动法人单位.

2.
本表中"消费量—外省市"指标的填报口径为重点连锁法人企业在外省市消费的各类能源品种.
3.
本表中"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上海市统计局在数据处理软件中复制,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原则上不得修改;本年新增的调查单位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涉及兼并、重组等情况的企业,经上海市统计局批准后,调查单位可调整同期数;本年新增指标的同期数由调查单位自行填报.

4.
补充资料中"建筑面积"的口径包括企业办公区域和营业场所的面积.
5.
液化天然气与气态天然气换算关系:1千克液化天然气=1.
38立方米气态天然气.
天然气包括气态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
能源生产、销售与库存表号:205-6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文号:国统字〔2020〕105号单位详细名称:20年月有效期至:2022年1月产品名称计量单位产品代码年初产成品库存量生产量销售量企业自用及其他期末产成品库存量本年上年同期其中:销往省外1-本月上年同期本期上年同期本月1-本月本月1-本月1-本月上年同期1-本月上年同期甲乙丙12345678910111213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等重点法人单位.
2.
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2、10月月后5日,3、4月月后8日,5、6、8、11、12月月后7日,7月月后6日,9月月后9日12:00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1月免报;省级统计机构2、5、6、7、8、10、11月月后10日,3、4月月后11日,9月月后13日,12月月后11日12:00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
本表甲栏下按《能源生产、销售与库存目录》填报.
4.
本表中"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在数据处理软件中复制;本年新增的调查单位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涉及兼并、重组等情况的企业,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后,调查单位可调整同期数;本年新增指标的同期数由调查单位自行填报.

重点能源商品经销情况表号:205-7表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文号:国统字〔2020〕105号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有效期至:2022年1月单位详细名称:20年1-月计量单位:吨商品名称代码年初商品库存量商品购进量商品销售量损耗量及其他期末商品库存量本年上年同期本年上年同期1-本月上年同期本期上年同期1-本月其中:购自省外1-本月其中:购自省外1-本月其中:销往省外1-本月其中:销往省外甲乙12345678910111213原煤01洗精煤(用于炼焦)02其他洗煤03煤制品04焦炭05液化天然气06原油07汽油08煤油09柴油10燃料油11液化石油气12石脑油13润滑油14溶剂油15石油焦16石油沥青17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辖区内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等重点法人单位.
2.
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2、10月月后5日,3、4月月后8日,5、6、8、11、12月月后7日,7月月后6日,9月月后9日12:00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1月免报;省级统计机构2、5、6、7、8、10、11月月后10日,3、4月月后11日,9月月后13日,12月月后11日12:00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
本表中"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在数据处理软件中复制,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原则上不得修改;本年新增的调查单位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涉及兼并、重组等情况的企业,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后,调查单位可调整同期数;本年新增指标的同期数由调查单位自行填报.

4.
油品重量单位与容积单位的换算关系:(1)汽油:1升=0.
73千克=0.
00073吨(2)轻柴油:1升=0.
86千克=0.
00086吨(3)重柴油:1升=0.
92千克=0.
00092吨(4)煤油:1升=0.
82千克=0.
00082吨(5)燃料油:1升=0.
91千克=0.
00091吨重点耗能水上运输业法人企业单位作业量能源消耗情况表号:NY207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定机关:上海市统计局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批准文号:国统制〔2020〕174号单位详细名称:20年1-季有效期至:2022年1月代码目录计量单位单位换算系数本期上年同期指标单位子项单位母项单位指标值子项值母项值指标值子项值母项值甲乙丙丁戊12345675501海船耗燃油千克/千吨海里千克千吨海里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注:1.
统计范围:本市重点耗能水上运输业法人单位.
2.
本表指标均保留两位小数;3.
在本表中,计算综合能源消费量时,电力折标系数采用1.
229吨标准煤/万千瓦时.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号:206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定机关:上海市统计局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批准文号:国统制〔2020〕174号单位详细名称:2021年1-月有效期至:2022年1月一、项目基本情况01项目代码--501投资主管代码02项目名称13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代码----104报表类别报表类别A农业B规模以上工业B1规模以下工业C建筑业E批发和零售业S住宿和餐饮业X房地产开发经营业F规模以上服务业H投资U其他204登记注册类型内资港澳台商投资110国有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210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330外资企业120集体160股份有限公司220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34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30股份合作171私营独资230港澳台商独资390其他外商投资141国有联营172私营合伙240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个体经营142集体联营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290其他港澳台投资410个体户143国有与集体联营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420个人合伙149其他联营190其他310中外合资经营151国有独资公司320中外合作经营03项目建设所在地及区划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村)、门牌号区划代码04联系电话—05项目行业编码移动电话06控股情况1国有控股2集体控股3私人控股4港澳台商控股5外商控股9其他07隶属关系10中央11地方90其他08建设性质1新建2扩建3改建和技术改造4单纯建造生活设施5迁建6恢复7单纯购置09项目类别1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2棚户区改造项目3涉农项目4老旧小区改造项目5信息类新型基础设施项目6融合类新型基础设施项目7创新类新型基础设施项目8其他项目508上海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种类1"新网络"建设项目2"新设施"建设项目3"新平台"建设项目4"新终端"建设项目5非"新基建"建设项目10项目开工时间年月11本年全部投产时间年月12期末项目建设状态1在建2全部投产3全部停缓建13是否为三新项目1是2否14是否为PPP项目1是2否15建筑安装工程填报依据1.
工程结算单或进度单2.
会计科目或支付凭证二、项目投资情况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1—本月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1—本月甲乙丙1甲乙丙1计划总投资自开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本年完成投资其中:住宅按构成分: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工器具购置其中:购置旧设备其他费用其中:旧建筑物购置费其中:建设用地费本年新增固定资产施工项目个数其中:本年新开工本年投产项目个数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个个个101103107118108109110111112113114128502503504上年末结余资金本年实际到位资金国家预算资金其中:中央预算资金市自筹区自筹国内贷款债券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其他资金来源各项应付款合计其中:工程款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302303304328506507305306307311318320321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和其他调查单位的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
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于2、10月月后5日,3、4月月后8日,5、6、8、11、12月月后7日,7月月后6日,1、9月月后9日12:00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
3.
本表除"计划总投资"、"自开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上年末结余资金"指标外,其他指标均为自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数.
4.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代码的填报范围:报告期在建及新开工项目均需填写.
该代码由各级发改部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生成.
5.
审核关系:(1)103≥107(2)107≥118(3)107=108+109+110+112(4)110≥111(5)112≥113+114(6)303=304+305+306+307+311+318(7)304≥328+506+507(8)320≥321(9)502≥503(10)502≥504生产经营景气状况表号:F210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文号:国统字〔2020〕105号单位详细名称:20年季有效期至:2022年1月一、企业盈利与资金使用情况21本季度盈利比上季度(如选②,跳过问题22)①增加(盈利增加、亏损减少、扭亏为盈)②持平③减少(盈利减少、亏损增加、盈转亏)22本季度利润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①业务量②税费③成本费用④销售或服务价格⑤其他23本季度税费负担比上季度①上升②变化不大③下降24本季度资金周转情况(如选②或③,跳过问题25)①资金紧张②基本正常③资金充裕25本季度资金紧张的主要原因(可多选,最多选3项)①融资成本高②融资难③存货资金占用较多④货款回笼慢⑤工资等刚性支出较多⑥扩大再生产、基建投资⑦投资金融性资产⑧其他(请注明)26本季度企业融资情况(如选①,跳过问题27)①无融资需求②容易③一般④困难27本季度外部融资主要来源①银行贷款②民间借款③专项资金④非银行类金融机构⑤其他(请注明)28下季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比去年同期①增加②持平③减少29本季度接到的业务预定量①高于正常水平②处于正常水平③低于正常水平二、企业用工情况31本季度用工需求比上季度①上升②基本持平③下降32企业招聘员工难易程度(若选①或②,跳过问题33)①容易②一般③困难33您认为"招工难"的主要原因是(最多可选3项)①求职者对薪酬期望过高②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者减少③总体上求职者人数减少④招聘渠道不畅⑤其他(请注明)34下季度用工计划比本季度①增加②基本持平③减少35本企业最需要和缺少哪方面的人员①经营管理人员②科研人员③普通技工(或销售人员、普通服务人员)④高级技工⑤其他人员(请注明)⑥各种人员都不缺三、相关政策落实情况41本季度是否受益于相关政策的帮助和支持(如选②,跳过问题42)①是②否42受益的政策措施有哪些(可多选,最多选3项)①简政放权②创新支持③减税降费④"互联网+"扶持政策⑤降息⑥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政策⑦其他(请注明)43您认为国家哪些政策还有待改进,请注明四、评价与预测51您对本季度本企业经营状况的综合评价①良好②一般③不佳52您对下季度本企业经营状况的合理预期①乐观②一般③不乐观53您对本季度本行业运行状况的总体评价①良好②一般③不佳54您对下季度本行业运行状况的合理预期①乐观②一般③不乐观55您对下季度国内宏观经济形势的合理预期①乐观②一般③不乐观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本表由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管经营负责人)填写.
2.
统计范围:辖区内部分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企业(单位).
3.
"29本季度接到的业务预定量"一题仅由交通运输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大类行业"53"-"58"6个行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门类)、租赁服务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大类行业"7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M门类)企业回答,其他行业企业不作答.

4.
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报送时间为3、6、9、12月18日18:00前,省级统计机构3、6、9、12月22日12:00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和查询.
5.
本表所列问题根据每季度服务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调整,调整范围一般不超过3-5个问题.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情况表号:U201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文号:国统字(2020)105号单位详细名称:20年季有效期至:2022年1月一、平台基本情况01平台统计代码:-02平台详细名称:03平台网址:04平台是否开展以下业务(可多选)互联网出行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教育互联网游戏二、平台交易情况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合计对单位(B2B+B2G)对个人(B2C+C2C)商品服务商品服务1-本季上年同期1-本季上年同期1-本季上年同期1-本季上年同期1-本季上年同期甲乙丙12345678910平台交易额1.
按平台性质分:自营电子商务销售额自营电子商务采购额非自营电子商务交易额2.
按卖方所在地区分:北京天津…新疆境外3.
对境外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金额平台交易服务费互联网广告收入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05—060708—0910…3940414243————————————————————————————————————————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1)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拥有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以及年交易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其他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不包括《重点网上交易平台》名单中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2)上述范围以外的出行、医疗、教育重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2.
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一、二季度季后9日、三季度季后13日、四季度季后12日24时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
3.
审核关系:(1)05=06+07+08(2)05=09+10+…+40(3)05≥41(4)1=3+5+7+9(5)2=4+6+8+10交通运输、邮政和电信业务情况表号:YS401表制定机关:上海市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20)174号单位详细名称:2021年月有效期至:2022年1月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本月1-本月上年同月上年同期甲乙丙1234一、铁路旅客发送量旅客周转量货物发送量其中:集装箱货物周转量二、公路客运量旅客周转量货运量货物周转量三、水运客运量(1)内河(2)沿海(3)远洋旅客周转量(1)内河(2)沿海(3)远洋货运量(1)内河(2)沿海(3)远洋货运周转量(1)内河(2)沿海(3)远洋四、民航客运量旅客周转量货运量货物周转量飞行小时五、邮政邮政业务总量快递业务量六、电信电信业务总量—万人万人公里万吨万吨万吨公里—万人万人公里万吨万吨公里—万人万人万人万人万人公里万人公里万人公里万人公里万吨万吨万吨万吨万吨公里万吨公里万吨公里万吨公里—万人万人公里万吨万吨公里小时—万元万件—万元—0102030405—0607080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交通委员会、重点大型航空运输法人单位、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上海市邮政管理局和上海市通信管理局.
2.
报送日期及方式:重点大型航空运输法人单位月后10日18:00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其余单位月后10日前报送电子数据库.
3.
审核关系:(1)03>04(2)10≥11+12+13(3)14≥15+16+17(4)18≥19+20+21(5)22≥23+24+25快递业重点企业业务量情况表号:YS402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定机关:上海市统计局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批准文号:国统制(2020)174号单位详细名称:20年月有效期至:2022年1月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本年上年同期本月1-本月本月1-本月甲乙丙1234快递业务量万件01按地区分北京万件02天津万件03河北万件04山西万件05内蒙古万件06辽宁万件07吉林万件08黑龙江万件09上海万件10江苏万件11浙江万件12安徽万件13福建万件14江西万件15山东万件16河南万件17湖北万件18湖南万件19广东万件20广西万件21海南万件22重庆万件23四川万件24贵州万件25云南万件26西藏万件27陕西万件28甘肃万件29青海万件30宁夏万件31新疆万件32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分机号: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重点大型快递法人单位.
2.
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月后18日18:00前报送电子数据库.
3.
审核关系:①01=02+10+…+32港口分货类吞吐量表号:YS403表制定机关:上海市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20)174号有效期至:2022年1月综合单位名称:2021年月计量单位:万吨货类代码本月1-本月上年同月上年同期合计进港出港合计进港出港甲乙12374568一、吞吐量合计01煤炭及制品其中:焦炭石油天然气及制品其中:原油成品油液化气、天然气金属矿石钢铁矿建材料水泥木材非金属矿石化肥及农药盐粮食机械、设备、电器化工原料及制品有色金属轻工、医药产品农林牧渔业产品其他021903202122040506070809101112131415161718二、库存量煤炭及制品其中:焦炭石油天然气及制品其中:原油成品油液化气、天然气粮食23242526272829――――――――――――――――――――――――――――――――――――――――――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本市内河和沿海港口.
2.
报送日期及方式:由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于月后10日前报送电子数据库,并将上海港分成内河港和沿海港上报.
3.
审核关系:行(1)01=02+03+04+05+06+07+08+09+10+11+12+13+14+15+16+17+18(2)03≥20+21+22(3)02≥19(4)23≥24(5)25≥26+27+28列(1)1=2+3(2)4=5+6港口生产情况表号:YS405表制定机关:上海市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20)174号综合单位名称:2021年月有效期至:2022年1月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本月1-本月上年同月上年同期甲乙丙1234一、货物吞吐量其中:公用码头按港口属性分:(1)海港码头(2)内河码头按进出港分:(1)进港(2)出港二、外贸货物吞吐量(1)进港(2)出港三、旅客吞吐量按航线分:(1)国际航线(2)国内航线按进出港分:(1)进港(2)出港万吨万吨—万吨万吨—万吨万吨万吨万吨万吨万人—万人万人—万人万人0102—0304—050607080910—1112—1314————————————————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本市内河和沿海港口.
2.
报送日期及方式:由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于月后10日前报送电子数据库.
3.
审核关系:行(1)01>02(2)01=03+04(3)01=05+06(4)07=08+09(5)10=11+12(6)10=13+14港口集装箱吞吐量表号:YS406表制定机关:上海市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20)174号综合单位名称:2021年月有效期至:2022年1月指标名称单位代码合计重箱空箱本月1-本月上年同月上年同期1-本月1-本月甲乙丙123456一、集装箱吞吐量万TEU01其中:水水中转万TEU02其中:国际中转万TEU03其中:洋山深水港区万TEU04吞吐量按进出港合计1.
进港合计万TEU05(1)国际航线万TEU06(2)内支线万TEU07(3)内贸线万TEU082.
出港合计万TEU09(1)国际航线万TEU10(2)内支线万TEU11(3)内贸线万TEU12二、集装箱吞吐量万吨13其中:水水中转万吨14其中:国际中转万吨15其中:洋山深水港区万吨16吞吐量按进出港合计1.
进港合计万吨17——(1)国际航线万吨18——(2)内支线万吨19——(3)内贸线万吨20——2.
出港合计万吨21——(1)国际航线万吨22——(2)内支线万吨23——(3)内贸线万吨24——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本市内河和沿海港口.
2.
报送日期及方式:由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于月后10日前报送电子数据库.
3.
审核关系:行(1)01=05+09(2)13=17+21(3)05=06+07+08(4)09=10+11+12(5)17=18+19+20(6)21=22+23+24(7)01>02(8)01>03(9)01>04(10)13>14(11)13>15(12)13>16列(1)2=5+6港口货物集疏运量表号:YS407表制定机关:上海市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20)174号综合单位名称:2021年季度有效期至:2022年1月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1-本季上年同期甲乙丙12全港集疏运量万吨011.
海港集疏运量万吨02(1)进港合计万吨03其中:铁路万吨04公路万吨05水路万吨06(2)出港合计万吨07其中:铁路万吨08公路万吨09水路万吨102.
内河集疏运量万吨11(1)进港合计万吨12其中:水路万吨13(2)出港合计万吨14其中:水路万吨15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本市内河和沿海港口.
2.
报送日期及方式:由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于季后10日前报送电子数据库.
3.
审核关系:行(1)01=02+11(2)02=03+07(3)11=12+14(4)03≥04+05+06(5)07≥08+09+10(6)12>13(7)14>15邮轮经济发展情况表号:YS408表制定机关:上海市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20)174号综合单位名称:2021年月有效期至:2022年1月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本月1-本月上年同月上年同期甲乙丙1234一、上海港邮轮靠泊次数其中:以上海为母港靠泊次数其中:吴淞邮轮港靠泊次数国客中心靠泊次数二、上海港邮轮旅客吞吐量按进出港分:1.
进港2.
出港其中:以上海为母港吞吐量其中:吴淞邮轮港吞吐量国客中心吞吐量三、上海港国际航线客班轮靠泊次数四、上海港国际航线客班轮旅客吞吐量1.
进港2.
出港艘次艘次艘次艘次万人—万人万人万人万人万人艘次万人万人万人0102030405—060708091011121314————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本市内河和沿海港口.
2.
报送日期及方式:由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于月后10日前报送电子数据库.
3.
审核关系:行(1)01≥02(2)01≥03+04(3)05=06+07(4)05≥08(5)05≥09+10(6)12=13+14邮轮及客班轮靠泊情况表号:YS408-1表制定机关:上海市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20〕174号综合单位名称:2021年月有效期至:2022年1月指标名称代码靠泊码头名称靠泊日期停靠时间靠泊性质靠泊船舶名称所靠船舶运行航线旅客吞吐量(人次)中文名英文名进港前运行航线出港后运行航线进港出港外国籍港澳台外国籍港澳台甲乙1234567891011121314一、邮轮靠泊101202303404505…06二、国际客班轮靠泊107208309410511…12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宝山吴淞邮轮码头、上海国际港务集团国际客运中心码头.
2.
报送日期及方式:由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于月后10日前报送电子数据库.
民航机场生产情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表号:YS409表制定机关:上海市统计局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原组织机构代码-批准文号:国统制(2020)174号单位详细名称:2021年月有效期至:2022年1月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本月1-本月上年同月上年同期甲乙丙1234一、旅客吞吐量万人011.
进港万人02(1)国内航线万人03(2)国际航线万人04(3)港澳台航线万人052.
出港万人06(1)国内航线万人07(2)国际航线万人08(3)港澳台航线万人09二、货邮吞吐量万吨101.
进港万吨11(1)国内航线万吨12(2)国际航线万吨13(3)港澳台航线万吨142.
出港万吨15(1)国内航线万吨16(2)国际航线万吨17(3)港澳台航线万吨18三、飞机起落架次次19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民航机场.
2.
报送日期及方式:由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于月后10日报送电子数据库.
3.
审核关系:(1)01=02+06(2)02=03+04+05(3)06=07+08+09(4)10=11+15(5)11=12+13+14(6)15=16+17+18快递业主要指标表号:YS410表制定机关:上海市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20)174号综合单位名称:2021年季度有效期至:2022年1月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1-本季上年同期甲乙丙12快递业务量1.
国内同城快递业务量2.
国内异地快递业务量3.
港澳台快递业务量4.
国际快递业务量二、快递业务收入1.
国内同城快递业务收入2.
国内异地快递业务收入3.
港澳台快递业务收入4.
国际快递业务收入5.
其他快递业务收入三、电子商务类快递业务量其中:同城异地四、获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数万件万件万件万件万件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件万件万件家010203040506070809101112131415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获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快递服务企业.
2.
报送日期及方式:由上海市邮政管理局填报,于每季度后10日前报送电子数据库.
3.
审核关系:(1)01=02+03+04+05(2)06=07+08+09+10+11(3)12≥13+14四、填报目录能源生产、销售与库存目录(205-6表)能源名称计量单位代码能源名称计量单位代码煤炭及煤炭制品-0600000000石油焦吨2504011002原煤吨0601000000石油沥青吨2504011003无烟煤吨0601010000燃料气吨2502110000炼焦烟煤吨0601020100其中:液化石油气吨2502110100一般烟煤吨0601020210炼厂干气吨2502140000褐煤吨0601030000其他石油制品吨2502990000煤炭制品-2524000000生物质能-2540000000洗精煤(用于炼焦)吨0602010000固态生物燃料吨2542000000其他洗煤吨0602070000液态生物燃料吨2541000000焦炭吨2504011001生物乙醇吨1501020300型煤及其他煤制品吨2524010000生物柴油吨2503030101煤焦油吨2521020000生物航空煤油吨2541030000煤气万立方米4501000000其他液态生物燃料吨2541040000焦炉煤气万立方米4501010000气态生物燃料万立方米4520000000发生炉煤气万立方米4501050000发电量万千瓦小时4401010000再利用煤气万立方米4501020000火力发电量万千瓦小时4401010100煤制天然气万立方米2522010000燃煤发电量万千瓦小时4401010101煤制油-2523000000其中:煤矸石发电量万千瓦小时4401010105煤制石脑油吨2523010000燃油发电量万千瓦小时4401010102煤制汽油吨2523020000燃气发电量万千瓦小时4401010103煤制柴油吨2523030000其中:煤层气发电量万千瓦小时4401010106煤制航空燃料吨2523040000余热、余压、余气发电量万千瓦小时4401010104煤制石蜡吨2523050000垃圾焚烧发电量万千瓦小时4401010900其他煤制油产品吨2523060000生物质发电量万千瓦小时4401011000天然气及天然气加工制品-0720000000其中:沼气发电量万千瓦小时4401010700天然气万立方米0702000000水力发电量万千瓦小时4401010200常规天然气万立方米0702010000其中:抽水蓄能发电量万千瓦小时4401010201非常规天然气万立方米0702021000核能发电量万千瓦小时4401010300煤层气万立方米0704000000风力发电量万千瓦小时4401010500页岩气万立方米0702021100太阳能发电量万千瓦小时4401010400致密砂岩气万立方米0702021200潮汐能发电量万千瓦小时4401010600天然气加工制品-0703100000地热能发电量万千瓦小时4401010800液化天然气吨0703000000其他发电量万千瓦小时4401019900石油及石油制品-0710000000热力百万千焦4402010000原油吨0701000000太阳能供热百万千焦4402010100其中:页岩油吨2503010000生物质能供热百万千焦4402010200原油加工量吨2501000000地热能供热百万千焦4402010300石油制品-2502000000化石燃料供热百万千焦4402010400汽油吨2502010000废料燃烧供热百万千焦4402010500煤油吨2502021000电热锅炉供热百万千焦4402010600柴油吨2502030000热泵供热百万千焦4402010700润滑油吨2502040000余热余压供热百万千焦4402010800燃料油吨2502050000其他能源供热百万千焦4402010900石脑油吨2502060000溶剂油吨2502070000石蜡吨2502100000五、指标解释及主要审核关系(一)调查单位基本情况指标解释(101-1表、201-1表)是否为视同法人单位如是,请勾选填报单位免填,由所在地统计机构按照统计单位划分有关规定,将视同法人单位统计的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勾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指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规定,由赋码主管部门给每一个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18位的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不使用I、O、Z、S、V)组成,第1位为登记管理部门代码、第2位为机构类别代码、第3-8位为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第9-17位为组织机构代码、第18位为校验码.

第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分为1机构编制;2外交;3司法行政;4文化;5民政;6旅游;7宗教;8工会;9工商;A中央军委改革和编制办公室;N农业;Y其他.

第2位:机构类别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分为:1机构编制:1机关,2事业单位,3中央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9其他;2外交:1外国常住新闻机构,9其他;3司法行政:1律师执业机构,2公证处,3基层法律服务所,4司法鉴定机构,5仲裁委员会,9其他;4文化:1外国在华文化中心,9其他;5民政:1社会团体,2民办非企业单位,3基金会,9其他;6旅游:1外国旅游部门常驻代表机构,2港澳台地区旅游部门常驻内地(大陆)代表机构,9其他;7宗教:1宗教活动场所,2宗教院校,9其他;8工会:1基层工会,9其他;9工商:1企业,2个体工商户,3农民专业合作社;A中央军委改革和编制办公室:1军队事业单位,9其他;N农业:1组级集体经济组织,2村级集体经济组织,3乡镇级集体经济组织,9其他;Y其他:不再具体划分机构类别,统一用1表示.
第3-8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
第9-17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参照《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第18位:校验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已经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必须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在填写时,要按照《营业执照》(证书)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未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照的,免填本项.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如有原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可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上的代码;没有证书的,由统计部门赋予统计用临时代码,其中本部产业活动单位,可使用法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9-16位,加"B"组成,或使用法人单位原组织机构代码号第1-8位,加"B"组成.

单位详细名称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
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企业的详细名称按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名称填写;机关、事业单位的详细名称按编制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详细名称按民政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
其他单位按相关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
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填写,并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不得使用简称、缩写等.

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
统计管理单位代码指统计上使用的主管单位,主要用于统计数据分类汇总和管理.
根据上海市统计局印发的《上海市统计分类标准与代码》中"统计管理单位名称与代码"目录填写.
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行业类别指根据其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对各类单位进行的分类.
本项分两部分填写:第一部分:主要业务活动,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具体填写各单位的一至三种主要业务活动名称,并按其重要程度或增加值所占比重,从大到小顺序排列.
填写时,按照"动词+(修饰性定语)名词"或"(修饰性定语)名词+动词"的形式填写,动词用于描述业务活动的类型,名词用于描述商品或服务的名称,如"铝矿采掘""纯棉服装加工""市政道路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五金制品批发""普通小学教育"等.

筹建单位按建成投产(营业)后活动性质填写主要业务活动名称.
第二部分:行业代码,填报单位免填.
由所在地统计机构根据各单位填写的主要业务活动,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填写行业小类代码.
筹建单位按建成投产(营业)后的活动性质填写行业小类代码.
报表类别指调查单位需要填报某一行业报表的类别,包括农业、规模以上工业、规模以下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投资、金融业和其他.
调查单位通过报表类别来确定需要填报的报表内容.
此项由统计机构统一填写,此项由国家统计机构统一填写,填报单位免填.

单位所在地及区划指单位主要经营地所处的详细地址、区划代码、城乡代码等.
本栏分四部分填写:第一部分:单位主要经营地所处的详细地址.
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要求写明单位主要经营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以及具体街(村)的名称和详细的门牌号码,不能填写通讯号码或通讯信箱号码.

第二部分:单位主要经营地归属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
单位主要经营地位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填写本项.
第三部分:区划代码,指单位主要经营地所在地区的区划代码.
按2019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填写,由所在地统计机构统一填写,填报单位免填.
第四部分:城乡代码,指单位主要经营地所在地区的城乡代码,按2019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填写,由所在地统计机构后期处理生成,填报单位免填.
单位注册地及区划指单位在审批登记部门登记注册的地址、区划代码和城乡代码.
本栏分为四部分填写:第一部分:单位注册的详细地址,建筑业单位必须填写本项;其他行业单位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的需填写本项,地址相同的可免填.
要求写明单位注册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以及具体街(村)的名称和详细的门牌号码,不能填写通讯号码或通讯信箱号码.

第二部分:单位注册地位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
建筑业单位的注册地位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填写本项.
第三部分:区划代码,指单位注册地的区划代码,按2019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填写,由所在地统计机构统一填写,填报单位免填.
第四部分:城乡代码,指单位注册地的城乡代码,按2019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填写,由所在地统计机构后期处理生成,填报单位免填.
单位规模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单位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和微型.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分别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新版《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或新版《营业执照》)填写,机关法定代表人填写单位主要负责人.

成立时间指单位登记注册成立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具体年月.
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1.
解放前成立的单位填写最早开工或成立的年月;解放后成立的单位填写批准成立或登记注册成立的时间,如实际开业时间早于注册成立时间,填写最早开业年月.
2.
机关、事业单位的成立时间分三种情况:①新设立的单位成立时间填新设立时间;②恢复设立的单位(指中间因某种原因停顿,后又恢复的单位)成立时间填以前设立的时间;③机构改革中,因合并或分立新设的单位,其成立时间填新设立时间,继续存在的单位,填原成立时间,改革后有些单位虽然名称有变化,但其基本职能未变,成立时间要填写最早成立时间.

3.
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如管辖区域基本未改变,其成立时间按原成立时间填写;否则,按新成立时间填写.
4.
改制企业的成立时间按原成立时间填写.
5.
企业分立、合并分二种情况:一种是因合并或分立而新设的企业,其成立时间按市场监管部门重新登记后的成立时间填写;另一种是合并或分立后继续存在的企业,填写原企业的成立时间.
开业时间指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后,经过一系列筹建工作,正式开始投入运营的具体年月.
除筹建企业外,所有企业均填写本项.
联系方式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电话、邮政编码、电子信箱和网址等能够与单位取得联系的信息.
电话号码以填写固定电话号码为主,对于确实没有固定电话号码的单位,可以填写主要负责人的移动电话号码.
登记注册类型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企业法人的登记注册类型,依据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类型填写.
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类型,依据主要经费来源和管理方式,根据实际情况,比照《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确定.

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单位)登记注册的类型分为以下几种:1.
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
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2.
集体企业: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
3.
股份合作企业: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
4.
联营企业: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
联营企业包括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和其他联营企业.

国有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国有.
集体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集体.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指联营单位既有国有也有集体.
其他联营企业:指上述三种联营企业之外的其他联营形式的企业.
5.
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指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
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7.
私营企业: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以及《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

私营独资企业: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合伙企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由五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填表时归入私营独资企业.
8.
其他内资企业:指上述第(1)条至第(7)条之外的其他内资经济组织.
9.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的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1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

11.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内地由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12.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设立,并且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凡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25%的,属于内资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13.
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指在中国境内参照《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依法设立的港、澳、台商投资合伙企业等.
14.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15.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

16.
外资企业: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内地由外国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17.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设立,并且其中外资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凡其中外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25%的,属于内资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18.
其他外商投资企业:指在中国境内依照《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等.
在具体填报时应注意:(1)各级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政党机关、政协组织),各级直属事业单位、各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群众团体,应选填"110国有".
(2)各种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若经费来源清楚,则比照《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确定;若经费来源不清楚的,应选填"190其他".
(3)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注册类型应选填"190其他".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登记注册类型应选填"120集体".
(5)如单位登记注册类型改变,但未重新办理变更登记,应按原登记注册类型填写.
港澳台商投资情况限全部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填写.
港商投资、澳商投资和台商投资分别指香港地区、澳门地区和台湾地区投资者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内地进行各种直接投资的形式.
企业控股情况根据企业实收资本中某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的实际投资情况,或出资人对企业资产的实际控制、支配程度进行分类.
具体分为国有控股、集体控股、私人控股、港澳台商控股、外商控股和其他六类.
本项限企业法人填写.

1.
国有控股:包括:(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国有绝对控股.
(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国有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国有协议控股.
(3)投资双方各占50%,且未明确由谁绝对控股的企业,若其中一方为国有经济成分的,一律按国有控股处理.

2.
集体控股:包括:(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集体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集体绝对控股.
(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集体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集体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集体协议控股.

3.
私人控股:包括:(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私人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私人绝对控股.
(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私人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私人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私人协议控股.

4.
港澳台商控股:包括:(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港澳台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港澳台商绝对控股.
(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港澳台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港澳台商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港澳台商协议控股.

5.
外商控股:包括:(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外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外商绝对控股.
(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外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外商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外商协议控股.

9.
其他:除上述五类以外的企业控股情况.
隶属关系指本单位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
分为:中央、地方和其他.
中央与地方双重领导的单位,以领导为主的一方来划分中央属或地方属.
运营状态指企业(单位)的经济活动状态.
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1.
正常运营:指正常运转的单位,全年正常开业的企业(单位)和季节性生产开工三个月以上的企业(单位).
包括部分投产的新建企业(单位),临时性停产和季节性停产的企业(单位).
2.
停业(歇业):指由于某种原因已处于停止经营或活动的状态,待条件改变后将恢复经营或活动的企业(单位).
3.
筹建:指已经在行政登记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正在进行经营或活动前筹建工作的企业(单位).
如研究和论证建设、投产或经营方案,办理征地拆迁,订购设备材料,进行基建等.
有些行业的企业,由于行业管理或其他政策性管理的需要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试营业才能正式开业,这些处于试营业状态的单位也属于筹建.

4.
当年关闭:指当年因某种原因终止经营或活动的企业(单位).
5.
当年破产:指当年依照《破产法》或相关法律、法规宣布破产的企业(单位).
6.
当年注销:指当年因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自行解散或因其他原因终止活动,在行政登记管理部门主动申请退出的企业(单位).
7.
当年吊销:指当年被行政登记管理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吊销营业执照(证书)行政处罚的企业(单位).
9.
其他:指上述情况以外的其他企业(单位).
执行会计标准类别分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其他五种情况.
1.
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选填此项.
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其他单位.
2.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事业会计制度的各类事业单位选填此项.
包括执行特殊行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如执行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但不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3.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行政会计制度的单位选填此项.
包括各类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政党机关等.
4.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单位选填此项.
包括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9.
其他:不执行以上四类会计制度的单位选填此项.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限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填写本项.
按相应的分类填写代码,具体的分类及代码是:1.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见财政部第33号令),2.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见财政部财会(2011)17号文),不属于以上两类,归入9.
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

机构类型分为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居委会、村委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组织机构.
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1.
企业:包括(1)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新版《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法人;(2)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3)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或经营单位,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分支机构;(4)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但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符合产业活动单位条件的企业法人的组成部分.

2.
事业单位:包括(1)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和登记或备案,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取得法人资格的单位;(2)事业法人单位的本部及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
3.
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政党机关、政协组织和其他机关法人;机关法人单位的本部,以及国家权力机关分支机构、国家行政机关分支或派出机构、监察机关分支机构、人民法院分支机构、人民检察院分支机构等.

(1)国家权力机关: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办事机构.
(2)国家行政机关:指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以及地区行政行署.
(3)国家监察机关:指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
(4)国家司法机关:指国家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5)政党机关:指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和所属办事机构、各民主党派各级机关和办事机构.
(6)政协组织: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
4.
社会团体: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包括(1)经各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各类社会团体;(2)由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其机关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3)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

5.
民办非企业单位: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
民办非企业法人指经各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6.
基金会:指民政部、省级、地级或市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颁发《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的基金会.
7.
居民委员会: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设立的社区(居委会).
8.
村民委员会: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村民委员会.
9.
农民专业合作社:指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
包括(1)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或新版《营业执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领取新版《营业执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法人;(2)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分支机构.

10.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下,耕地、河道、灌溉设施等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服务村民的经济组织,主要是由原人民公社(现乡、镇)、生产大队(现村)、生产队(现村民组)建制经过改革、改造、改组形成的合作经济组织,包括经济联合总社、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经济联合总社、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股份合作社等.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设立需经县级及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颁发登记证书或证明书.

11.
其他组织机构:指除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其他符合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条件的机构.
包括:律师事务所和各类寺庙等.

企业集团情况限企业集团母公司及成员企业填写.
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母公司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控股企业;子公司应当是母公司对其拥有全部股权或者控制权的企业法人;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应当是母公司对其参股或者与母、子公司形成生产经营、协作联系的其他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者社会团体法人.

本制度所指企业集团包括:一是中央管理的企业集团;二是由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试点企业集团;三是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企业集团;四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企业集团;五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本单位在园区指本单位所在地是否在本市各园区内.
具体园区的名称、界定范围与代码详见上海市统计局印发的《上海市统计分类标准与代码》中"园区名称与代码"目录.
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投资方国别(地区)限外商投资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单位)填报.
按资本金额所占比重最大的一个外商(港澳台商),注明主要资金来源国或地区名称.
工业企业占地面积指企业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总数,包括工业生产用的土地面积和非生产用的土地面积.
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反映企业的实际生产条件,是以使用权为准,包括从外单位租入或借入的土地面积,不包括向外单位租出或借出的土地面积.
不论有房屋、建筑物或没有房屋、建筑物,不论是池塘水面或陆地,不论已利用或未利用,都要包括,但不包括企业附属的农场、牧场的土地面积.
木材采运工业企业的占地面积不包括森林面积.
矿山企业可按房屋、建筑物、原材料、设备、产品积场等生产用和非生产用的占地面积填报,不包括矿山本身的占地面积.

企业在外市或本市厂区外租用其他单位的房地产,设立产品销售门市部、积压物资处理门市部、驻某地销售办事处等,不计算在企业的占地面积内.
本项限工业企业法人填报.
工业企业房屋建筑面积指房屋各层平面建筑面积的总和,包括生产、非生产用房屋的建筑面积,不包括其他建筑物的面积.
地下室,可兼作车间、仓库、办公室、会议室、商店等用途的大型人防工程,不计算占地面积,但计算房屋建筑面积.
本项限工业企业法人填报.

工业生产用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厂房、仓库、实验室、办公室等的建筑面积.
非工业生产用房屋建筑面积包括食堂、浴室(有些工种下班时必须洗澡,在厂房中附设有浴室,可计入生产用房屋建筑面积)、住宅(包括单身宿舍和家属宿舍)、托儿所、幼儿园、图书馆、俱乐部、影剧院、商店、学校、医疗机构等用房的建筑面积.

各项建筑占地面积及房屋建筑面积都从墙外线算起,一律按平方米计算,取整数.
按市亩计算的土地面积应换算为平方米,1市亩=666.
67平方米.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编码限建筑业企业填写.
根据企业的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数量、承包能力和建设业绩进行综合评价划分的等级.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5年第22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已领取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需根据新版证书的主项资质等级项中的文字,暂仍对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2001]82号)的资质等级填列4位资质等级编码(劳务资质证书的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填报C990).
原依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7年第159号)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2001]82号),已经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但还未换发新版证书的企业,按其证书编号的前4位代码填写.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资质等级限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填写.
根据企业的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数量、承包能力和建设业绩进行综合评价划分的等级.
依据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0年第77号)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暂定级,没有级别的填写"9其他".

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单位经营形式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单位经营的基本形式,包括:1.
独立门店:以相对独立的店铺形式,单独组织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活动的企业.
2.
连锁总店:负责连锁企业资源(如商号、商誉、经营模式、服务标准、管理模式等)的开发、配置、控制或使用等功能的企业核心管理机构.
连锁经营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使用统一商号的若干店铺,在同一总店(总部)的管理下,采取统一采购或特许经营等方式,实现规模效益的组织形式,包括直营连锁、特许连锁和自愿连锁三种形式.

3.
连锁直营店:由连锁企业总部投资开设,按连锁经营管理模式,由总店(总部)统一管理,按照总店(总部)的指示和服务规范要求,承担日常销售业务的店铺.
4.
连锁加盟店:在特许连锁中,被特许人获得特许人授权后,使用其商标、商号、经营模式、专利和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建立的,按照总店(总部)的指示和服务规范要求,承担日常销售业务的店铺,也包括自愿连锁的成员店.

9.
其他方式:指不属于上述经营形式的企业,如摊位.
连锁品牌(商标或商号名称)限连锁总店、连锁直营店、连锁加盟店填写.
指连锁经营使用的统一的商号或商标名称,如"国美电器"、"麦当劳"、"汉庭酒店"等,拥有多个品牌的连锁总店应填写所属全部品牌.
零售业态指零售企业(单位)为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进行相应的要素组合而形成的不同经营形态;分类原则是,零售业态按零售店铺的结构特点,根据其经营方式、商品结构、服务功能,以及选址、商圈、规模、店堂设施、目标顾客和有无固定营业场所进行分类.

零售业态从总体上可以分为有店铺零售业态和无店铺零售业态两类.
按照零售业态分类原则分为食杂店、便利店、折扣店、超市、大型超市、仓储会员店、百货店、专业店、专卖店、家居建材商店、购物中心、厂家直销中心、电视购物、邮购、网上商店、自动售货亭、电话购物等17种零售业态.

有店铺零售有固定的进行商品陈列和销售所需要的场所和空间,并且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主要在这一场所内完成的零售业态.
食杂店:以香烟、酒、饮料、休闲食品为主,独立、传统的无明显品牌形象的零售业态.
便利店:满足顾客便利性需求为主要目的的零售业态.
占据着良好的位置,以食品为主,营业时间长,有明显品牌形象,商品品种有限的一种零售形态.
折扣店:店铺装修简单,提供有限服务,商品价格低廉的一种小型超市业态.
拥有不到2000个品种,经营一定数量的自有品牌商品.
超市:开架售货,集中收款,满足社区消费者日常生活需要的零售业态.
根据商品结构的不同,可以分为食品超市和综合超市.
大型超市:实际营业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品种齐全,满足顾客一次性购齐的零售业态.
根据商品结构,可以分为以经营食品为主的大型超市和以经营日用品为主的大型超市.
仓储会员店:以会员制为基础,实行储销一体、批零兼营,以提供有限服务和低价格商品为主要特征的零售业态.
百货店:在一个建筑物内,经营若干大类商品,实行统一管理,分区销售,满足顾客对时尚商品多样化选择需求的零售业态.
专业店:以专门经营某一大类商品为主的零售业态.
例如办公用品专业店、玩具专业店、家电专业店、药品专业店、服饰店,以及前店后厂的食品专业店,如面包店、糕饼店等.
专卖店:以专门经营或被授权经营某一主要品牌商品为主的零售业态.
家居建材商店:以专门销售建材、装饰、家居用品为主的零售业态.
购物中心:多种零售店铺、服务设施集中在由企业有计划地开发、管理、运营的一个建筑物内或一个区域内,向消费者提供综合性服务的商业集合体.
社区购物中心:在城市的区域商业中心建立的,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内的购物中心.
市区购物中心:在城市的商业中心建立的,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内的购物中心.
城郊购物中心:在城市的郊区建立的,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购物中心.
厂家直销中心:由生产商直接设立或委托独立经营者设立,专门经营本企业品牌商品,并且多个企业品牌的营业场所集中在一个区域的零售业态.
无店铺零售不通过店铺销售,由厂家或商家直接将商品递送给消费者的零售业态.
电视购物:以电视作为向消费者进行商品推介展示的渠道,并取得订单的零售业态.
邮购:以邮寄商品目录为主向消费者进行商品推介展示的渠道,并通过邮寄的方式将商品送达给消费者的零售业态.
网上商店:通过互联网络对自行采购的商品进行销售的零售业态.
自动售货亭:通过售货机进行商品售卖活动的零售业态.
电话购物:主要通过电话完成销售或购买活动的一种零售业态.
其他:其他无店铺零售,以上未提及的无店铺零售业态.
住宿业单位星级评定情况星级等级指根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标准,经过有关旅游管理权威部门评定(验收)后授予的"星级"称号填写,分为一星级到五星级5个标准.
没有星级等级的填写"9其他".

服务业单位拥有的主要品牌(商标)名称指本单位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中有别于竞争对手的标识、术语、符号或图案等构成本单位独特市场形象的无形资产的文字化组合,包括本单位得到授权后使用的品牌名称.
如"淘宝"、"百度"、"滴滴"、"迪士尼"、"新浪"等,如果企业总部拥有多个品牌,少于或等于3个按实际情况填写,多于3个,填写3个主要品牌.

单位组织结构情况反映法人单位的上一级法人单位基本情况和是否有所属产业活动单位.
企业的上一级法人单位指根据本企业实收资本中出资人的实际投资情况,或根据出资人对企业资产的实际控制、支配程度情况,对企业进行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法人单位.
非企业单位的上一级法人单位指本单位的直接上级行政管理单位.
具体填报上一级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组织机构代码号、单位名称.

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有所属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填写本表.
具体包括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办的产业活动单位)的个数,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的单位类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组织机构代码、单位详细名称、详细地址、区划代码、联系电话、主要业务活动、行业代码(小类)、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经营性单位收入或非经营性单位支出.

单位类别产业活动单位分为法人单位本部和分支机构.
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均填写本项.
1.
法人单位本部(总部、本店、本所等):指法人单位中起领导和核心作用的产业活动单位.
2.
法人单位分支机构(分部、分厂、分店、支所等):指法人单位中符合产业活动单位条件的除本部以外的其他产业活动单位.

经营性单位收入指经营性产业活动单位在全年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的收入.
限经营性产业活动单位填写本项.
非经营性单位支出(费用)限事业、机关、居村委会等非经营性产业活动单位填写本项.
其中具有行政事业性质的产业活动单位填报日常业务支出,包括除固定资产购置以外的所有经常性业务支出;其他产业活动单位填报各种费用合计,包括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和其他费用.

单位负责人此指标需在单位负责人对本表填报内容进行确认后填写.
纸质调查表需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调查表需经单位负责人确认后,在指标中填写单位负责人姓名.
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统计负责人此指标需在专职统计人员对本表填报内容进行确认后填写.
纸质调查表需由专职统计人员签字;电子调查表需经专职统计人员确认后,在指标中填写专职统计人员姓名.
设立专职统计人员的单位填写本项.
填表人填写具体负责填报本调查表的人员姓名.
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填表人联系电话(手机)以填写填表人移动电话为主,对于无移动电话的,可以填写填表人固定电话号码.
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报出日期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填写此项.
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指标(102-1表、202-1表)从业人员期末人数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
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
从业人员不包括:1.
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2.
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3.
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如:建筑业整建制使用的人员.
外省市户籍从业人员指从业人员中仍保留外省市户籍关系的人员.
不包括在本单位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方人员.
在岗职工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在岗职工还包括:1.
应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劳动合同人员;2.
处于试用期人员;3.
编制外招用的人员,如临时人员;4.
派往外单位工作,但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仍由本单位发放的人员(如挂职锻炼、外派工作等情况).
在岗职工不包括:1.
本单位实际使用的,无论是否由本单位直接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务派遣人员,均应统计在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指标中;2.
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由承包劳务的法人单位统计为在岗职工.
如承包劳务的是个体经营户或自然人,均不包括在本制度统计范围内.
劳务派遣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指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被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且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人员.
注意:无论用工单位是否直接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人员均由实际用工单位填报,而劳务派遣单位(派出单位)不填报这些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不能归入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中的人员.
此类人员是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并从本单位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
具体包括:非全日制人员、聘用的正式离退休人员、兼职人员、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的在校学生等,以及在本单位中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方人员.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指在单位及其职能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包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包含同级别及副职)、单位内的一级部门或内设机构的负责人(包含同级别及副职),特大型单位可以包括一级部门内设的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包含副职).
具体包括中国共产党机关负责人员、国家机关负责人员、民主党派和工商联负责人员、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及其他成员组织负责人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负责人员、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指专门从事各种科学研究和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从事本类职业工作的人员,一般都要求接受过系统的专业教育,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并且按规定的标准条件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以及未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具体包括科学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飞机和船舶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经济和金融专业人员、法律、社会和宗教专业人员、教学人员、文学艺术、体育专业人员、新闻出版、文化专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指在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行政业务、行政事务、行政执法、安全保卫和消防等工作的人员.
具体包括办事人员、安全和消防人员、其他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指从事商品批发零售、交通运输、仓储、邮政和快递、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住宿和餐饮以及金融、租赁和商务、生态保护、文化、体育和娱乐等社会生产服务与生活服务工作的人员.
具体包括批发与零售服务人员、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服务人员、住宿和餐饮服务人员、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人员、金融服务人员、房地产服务人员、租赁和商务服务人员、技术辅助服务人员、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服务人员、居民服务人员、电力、燃气及水供应服务人员、修理及制作服务人员、文化、体育和娱乐服务人员、健康服务人员、其他社会生产和生活服务人员.

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指从事矿产开采,产品生产制造、工程施工和运输设备操作的人员及有关人员.
具体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人员、食品、饮料生产加工人员、烟草及其制品加工人员、纺织、针织、印染人员、纺织品、服装和皮革、毛皮制品加工制作人员、木材加工、家具与木制品制作人员、纸及纸制品生产加工人员、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人员、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人员、石油加工和炼焦、煤化工生产人员、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人员、医药制造人员、化学纤维制造人员、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人员、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人员、采矿人员、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人员、机械制造基础加工人员、金属制品制造人员、通用设备制造人员、专用设备制造人员、汽车制造人员、铁路、船舶、航空航天设备制造人员、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人员、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人员、仪器仪表制造人员、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人员、电力、热力、气体、水生产和输配人员、建筑施工人员、运输设备和通用工程机械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生产辅助人员、其他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指报告期内(年度、季度、月度)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数.
季度或年度平均人数按单位实际月平均人数计算得到,不得用期末人数替代.
1.
月平均人数是以报告月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之和,除以报告月的日历日数.
计算公式为:月平均人数=(报告月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之和)/报告月的日历日数对人员增减变动很小的单位,其月平均人数也可以用月初人数与月末人数之和除以2求得.
计算公式为:月平均人数=(月初人数+月末人数)/2在计算月平均人数时应注意:(1)公休日与节假日的人数应按放假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人数计算.
(2)对新建立不满整月的单位(月中或月末建立),在计算报告月的平均人数时,应以其建立后各天实有人数之和,除以报告期日历日数求得,而不能除以该单位建立的天数.
2.
1季-本季平均人数是季报基层表中应填报的平均人数指标,以年初至报告季内各月平均人数之和除以报告季内月数求得.
计算公式为:一季度:1-本季平均人数=(1月平均人数+2月平均人数+3月平均人数)/3二季度:1-本季平均人数=(1月平均人数+…+6月平均人数)/6三季度:1-本季平均人数=(1月平均人数+…+9月平均人数)/9或(用本季平均人数计算)一季度:1-本季平均人数=1季度本季平均人数二季度:1-本季平均人数=(1季度本季平均人数+2季度本季平均人数)/2三季度:1-本季平均人数=(1季度本季平均人数+2季度本季平均人数+3季度本季平均人数)/3本季平均人数以报告季内三个月的平均人数之和除以3求得.
计算公式为:本季平均人数=(报告季内3个月平均人数之和)/33.
年平均人数是以12个月的平均人数之和除以12求得,或以4个季度的平均人数之和除以4求得.
计算公式为:年平均人数=(报告年内12个月平均人数之和)/12或:年平均人数=(报告年内4个季度平均人数之和)/4在年内新成立的单位年平均人数计算方法为:从实际开工之月起到年底的月平均人数相加除以12个月.
计算公式为:年平均人数=(开工之月平均人数+…+12月平均人数)/12为了便于计算、填报这个指标,下面列举了一些企业的实际案例,供计算月平均人数时参考.
举例1(对人员增减变动较大的单位):某单位3月份从业人员变动情况是:3月1日56人,6日2人调出,15日招进3人,22日又调进1人,26日4人退休.
则全月平均人数的计算过程是:本月各阶段的人数应是:3月1日至5日(5天)每天56人;6日至14日(9天)每天54人;15日至21日(7天)每天57人;22日至25日(4天)每天58人;26日至31日(6天)每天54人.
月平均人数=(56*5+54*9+57*7+58*4+54*6)/31=55.
5(人)按四舍五入原则,应为56人.
举例2(对人员增减变动很小的单位):某单位3月12日建立,从业人数80人,3月份的以后各日人数没变动.
则3月份的平均人数为:分析:3月日历数31天,某单位自12日起的20天中每天均是80人.
月平均人数=80*20/31=51.
6=52(人)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
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和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之和.
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需要明确的是工资总额不包括从单位工会经费或工会账户中发放的现金或实物.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等.
工资总额应包含:1.
基本工资,也可称为标准工资、合同工资、谈判工资.
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年度)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按照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工作的劳动报酬.
各单位给个人确定的底薪可作为基本工资.
包括工龄工资.
基本工资不含定时、定额发放的各种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也不包括补发的上一年度的基本工资.

2.
绩效工资,也可称为效益工资、业绩工资.
指根据本单位利润增长和工作业绩定期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奖金;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具体包括:值加班工资、绩效奖金、全勤奖、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和其他名目的奖金;以及某工作事项完成后的提成工资、年底双薪等.
但不包括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收益和各种资本性收益.

3.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指本单位制定的员工相关工资政策中,为补偿本单位从业人员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的津贴,以及为保证其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而支付的物价补贴.
具体包括:补偿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及岗位性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地区津贴和其他津贴.
如:过节费、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公车改革补贴、取暖补贴、物业补贴、不休假补贴、无食堂补贴、单位发的可自行支配的住房补贴以及为员工缴纳的各种商业性保险等.
上述各种项目包括货币性质和实物性质的津补贴以及各种形式的充值卡、购物卡(券)等.

4.
其他工资,指上述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三类工资均不能包括的发放给从业人员的工资,如补发上一年度的工资等.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中工资总额不包括以下项目:(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在重大体育比赛中的重奖.
(2)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
职工保险福利费用包括医疗卫生费、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文体宣传费、集体福利事业设施费和集体福利事业补贴、探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冬季取暖补贴、婴幼儿补贴(即托儿补助)、独生子女牛奶补贴、独生子女费、"六一"儿童节给职工的独生子女补贴、工作服洗补费、献血员营养补助及其他保险福利费.

(3)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
具体有:工作服、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解毒剂、清凉饮料,以及按照国务院1963年7月19日劳动部等七单位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五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4)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5)支付给外单位一次性劳务人员的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6)实行住宿费、餐费包干后,实际支出费用低于标准的差价归己部分.
(7)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的从业人员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8)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9)一些单位职工集资入股或购买本企业的股票和债券后发给职工的股息分红、债券利息以及职工个人技术投入后的税前收益分配.
(10)企业一次性支付的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或违约金,买断工龄支付给职工的费用.
(11)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12)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中净结余的现金.
(13)由单位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在岗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四部分组成.
工资总额不包括病假、事假等情况的扣款.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指实际用工单位(派遣人员的使用方)在一定时期内为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而付出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用工单位负担的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以及各种津贴、补贴等,但不包括因使用派遣人员而支付的管理费用和其他用工成本.

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其他从业人员的全部劳动报酬.
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指本单位从业人员在报告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工资额.
计算公式为: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从业人员平均人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指本单位在岗职工在报告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工资额.
计算公式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在岗职工平均人数劳务派遣人员平均工资指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在报告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工资额.
计算公式为:劳务派遣人员平均工资=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劳务派遣人员平均人数其他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指本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在报告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工资额.
计算公式为:其他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其他从业人员平均人数直接管理的劳务外包人员指用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直接组织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劳务外包人员.
财务状况报表主要指标(F103表、F203表)存货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通常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以及周转材料等.
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其中:"年初存货"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的年初余额数填报.
注意:"存货"具有实物形态,不属于无形资产,由于企业持有存货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出售,所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购置的土地、尚未销售的商品房等均计入"存货".

流动资产合计资产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应归为流动资产:(1)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主要包括存货、应收账款等;(2)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3)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变现;(4)自资产负债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等项目.
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资产合计"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应收账款指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固定资产原价指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企业在购置、自行建造、安装、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某项固定资产时所发生的全部支出总额.
根据会计"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报.
房屋和构筑物指产权属于本企业的所有房屋和构筑物,包括办公楼、仓库、宿舍等.
根据会计核算中"固定资产原价"有关二级科目的期末余额数归并填报.
机器设备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各种机器、设备.
根据会计核算中"固定资产原价"有关二级科目的期末余额数归并填报.
累计折旧指企业在报告期末提取的历年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
根据会计"累计折旧"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报.
本年折旧指企业在报告期内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合计数.
可以根据会计"财务状况变动表"中"固定资产折旧"项的数值填报.
若企业执行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可以根据会计核算中《资产减值准备、投资及固定资产情况表》内"当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总额"项本年增加数填报.

无形资产指调查单位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该指标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无形资产"项目的期末余额填报.

土地使用权指国家准许某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对国有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
该指标根据会计"无形资产"科目计算填报.
资产总计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资产一般按流动性(资产的变现或耗用时间长短)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其中流动资产可分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等;非流动资产可分为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等.
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总计"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包括企业拥有的土地、办公楼、厂房、机器、运输工具、存货等实物资产和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等金融资产.

负债合计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负债一般按偿还期长短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负债合计"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包括银行贷款、借款、应付账款、应付职工工资、应付职工福利费、应交税金等企业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负债合计=流动负债合计+非流动负债合计;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所有者权益合计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股东权益.
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实收资本指企业各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或股本)总额,包括货币、实物、无形资产等各种形式的投入.
实收资本按投资主体可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
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下"实收资本"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个人资本指自然人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金.
根据会计"实收资本"科目计算填报.
营业收入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
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收入"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净服务收入指企业各类经营活动所确认的营业收入中,单纯反映提供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不应包含经营或外包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开发经营,土地出让等活动所确认的收入,以及财政拨款、政府补助、投资收益、股权分红等相关收入;也不应包含代收代付、代开票、代管代运货物价值等带来的营业收入.
根据会计"营业收入"明细账二级科目本年累计数分析填报.

营业成本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发生的成本总额.
包括企业(单位)在报告期内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发生的各种耗费.
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成本"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税金及附加指企业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税法规定应缴纳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税金及附加"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销售费用指企业在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
建筑业企业销售费用指企业从事施工生产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应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维修费、展览费、差旅费、广告费和其他经费.
房地产企业销售费用指企业在从事主要经营业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销售费用,包括转让、销售、结算和出租开发产品等.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利润表"中"销售费用"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费用(或经营费用)"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管理费用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等.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管理费用"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企业,应把研发费用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归并到管理费用项目中填报.

研发费用指企业在新知识、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的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
主要包括研发活动的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的摊销费用、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其他研发活动相关费用.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利润表"中"研发费用"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利润表"中"研究费用"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以及会计"利润表"未列示"研发费用"或"研究费用"的企业,根据会计"管理费用明细账"中"管理费用——研究与开发费"相关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报.

财务费用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利息收入指非金融企业存款业务所确认的利息金额.
根据企业"财务费用明细账"中"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报.
如果未设置该科目,填"0".
利息支出指企业短期借款利息、长期借款利息、应付票据利息、票据贴现利息、应付债券利息、长期应付引进国外设备款利息等利息支出.
根据企业"财务费用明细账"中"财务费用——利息费用"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报.
如果企业没有单独设立"利息收入"科目,应填报利息费用减去银行存款等的利息收入后的净额.

资产减值损失指企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如果会计"利润表"未设置该项目,填0.
信用减值损失指企业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减值准备所形成的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信用减值损失"项目本年累计数填报.
如果会计"利润表"为设置该项目,填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指企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或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会计科目的余额填报.
余额在贷方,则为净收益,余额在借方,则为净损失,以"-"号记.
未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填0.

资产处置收益指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也包括在本项目内.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资产处置收益"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如果"利润表"未设置该项目,填0.

投资收益指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反映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如为投资损失以"-"号记.
净敞口套期收益指净敞口套期下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的金额或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转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净敞口套期收益"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如果会计"利润表"未设置该项目,填0.

其他收益根据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其他收益反映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该项目的政府补助.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其他收益"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或根据会计"其他收益"科目的本年各月贷方余额(结转前)之和填报.
(2)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本指标填0.

营业利润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利润.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营业利润为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研发费用、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再加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资产处置收益、投资收益、净敞口套期收益和其他收益.
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营业利润为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加上其他业务利润后,再减去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研发费用后的金额,应符合以下逻辑关系:营业利润等于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研发费用.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利润"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营业外收入指企业发生的除营业利润以外的收益,主要包括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外收入"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根据会计"损益表"中"营业外收入"项目、"补贴收入"项目的本年累计数之和填报.

营业外支出指企业发生的除营业利润以外的支出,主要包括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等.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外支出"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利润总额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是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
利润总额为营业利润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利润总额"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由两部分组成: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当期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交纳给税务部门的所得税金额,即应交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是指按照所得税准则规定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应有的金额相对于原已确认金额之间的差异.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根据会计"损益表"中"所得税"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应付职工薪酬(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科目"应付职工薪酬"的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填报;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应将本年上述职工薪酬包含的科目归并填报.

"应付职工薪酬"应包含"劳务派遣人员薪酬",但不得重复计入.
如果企业财务报告或会计账簿中的"应付职工薪酬"不含"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则应加"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后填报.
如果"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已按类别拆分并分别计入"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福利费等明细科目,则表明"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已包含"劳务派遣人员薪酬",此时不应加"劳务派遣人员薪酬".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指报告期内企业为员工个人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的总计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待)业保险、劳动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企业为员工个人支付的商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根据会计相关科目明细表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分析填报.

应交增值税指按照税法规定,以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
填报本指标时,应按权责发生制核算企业本期应负担的增值税,有两种计算方法,可选其一,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

计算方法一:根据本期会计科目(1)"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退税"年初至期末贷方累计发生额(一般与期末贷方余额相等,因为年初贷方余额为零),(2)"进项税额"年初至期末借方累计发生额,即期末借方余额-年初借方余额,(3)"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免税款"年初至期末借方累计发生额(一般与期末借方余额相等,因为年初借方余额为零),取值后按照下述公式计算填报: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免税款+出口退税计算方法二:根据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32号"版式为例)"销项税额"(第11栏)、"进项税额"(第12栏)、"进项税额转出"(第14栏)、"免、抵、退应退税额"(第15栏)、"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第21栏)、"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第22栏)、"应纳税额减征额"(第23栏)栏目"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中"本年累计"列,按照下述公式计算填报: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免、抵、退应退税额)+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应纳税额减征额计算方法说明及填报要求:(1)计算公式均体现权责发生制,本期发生的进项税额全部参与计算,相当于不设置留抵,同时也不抵扣会计账簿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上年年末留抵的进项税额,公式计算结果可以为负数.
(2)按照本公式计算本指标后,不应再计算往年增值税减免及退税返还税额.
(3)应交增值税中应包含本单位及下属分公司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按照公式计算时可被进项税额抵减.
(4)符合财政部规定,存在进项税额加计抵减的企业,应填报扣除应抵减数额后的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指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根据会计科目"销项税额"年初至期末贷方累计发生额(一般与期末贷方余额相等,因为年初贷方余额为零),或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32号"版式为例)"销项税额"(第11栏)栏目"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中"本年累计"列填报.
应与"应交增值税"指标计算公式中使用的"销项税额"一致.

进项税额指指当期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根据会计科目"进项税额"年初至期末借方累计发生额,即期末借方余额-年初借方余额,或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32号"版式为例)"进项税额"(第12栏)栏目"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中"本年累计"列填报.
应与"应交增值税"指标计算公式中使用的"进项税额"一致.

平均用工人数指报告期内(年度、月度)企业平均拥有的从事服务业活动的人员数.
按"谁用工,谁统计"的原则实施统计,包括参加企业服务业活动的正式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
不包括在本企业领取工资、股息、红利、未参加服务业活动的人员.

期末用工人数指报告期末(年度、月度)企业拥有的从事服务业活动的人员数.
按"谁用工,谁统计"的原则实施统计,包括参加企业服务业活动的正式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
不包括在本企业领取工资、股息、红利未参加服务业活动的人员.

(四)重点行业服务活动情况主要指标(SHF104表)服务活动按照重点行业服务活动目录填报,所涉及目录中的具体服务活动按照指标解释的要求进行填报.
网站日均独立用户访问量指年度平均每日登录企业拥有的网站的拥有独立IP的访客数.
独立访客数记录标准为一天,即一天内如果某访客从同一个IP地址来访问某网站n次的话,独立访客数则计作1.
网站日均页面访问量指年度平均每日企业拥有的网站的页面访问量.
来自浏览器的一次html内容请求会被看作一次页面访问.
APP日均活跃用户数指年度平均每日企业拥有的APP上的登录的用户数,同一用户一天内登录1次及以上记1人次.
APP月均活跃用户数指年度平均每月企业拥有的APP上的登录的用户数,同一用户一月内登录1次及以上记1人次.
互联网游戏移动端营业收入指互联网游戏经营企业从手机、PAD等智能移动终端所获取的营业收入合计数.
该指标由国民经济行业分类I门类,即"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互联网游戏运营企业填报.
互联网游戏虚拟物品销售收入指互联网游戏经营企业通过销售虚拟货币、虚拟装备、虚拟不动产等虚拟商品获取的收入.
该指标由国民经济行业分类I门类,即"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互联网游戏运营企业填报.
会展场馆面积指用于从事各类会议、展览以及节事活动的主体建筑和附属建筑的面积.
该指标由拥有会展场馆并进行运营维护的企业填报.
会展场馆使用面积指报告期内举办各类会议、展览以及节事活动所使用的面积总和.
该指标由拥有会展场馆并进行运营维护的企业填报.
举办活动次数指报告期内举办的各类会议、展览以及节事活动的数量总和.
其中,会展场馆企业填写在本场馆举办的数量,会展承办企业填报由本企业承办的各类会议、展览以及节事活动的数量总和,包括在上海以外承办的.
在以展示为主会议为辅或以会议为主附带展示的活动项目中只算作一次活动.

参展商数量指报告期内由会展承办企业举办的各类展会中的参展商数量,其中境外是指来自境外(含港澳台)的参展商数量.
该指标由会展承办企业填报.
参与活动观众人次指报告期内参加各类会议、展览以及节事活动的观众人次总量.
其中外是指来自境外(含港澳台)的观众人次总量.
该指标由会展场馆企业填报.
月子会所床位数指经营月子会所的企业单位所拥有的能够提供给产妇住宿的床位数.
月子会所营业面积指月子会所经营企业用于对外经营的面积总和,包括住宿空间面积、婴幼儿护理保健空间面积等.
入住产妇人数指报告期月子会所入住产妇的总人数.
教育培训机构营业面积指在学校教育制度以外,由政府部门、企业、社会办的除职业技能培训以外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用于培训、辅导等营业活动的场地面积总和,不包括自用的行政办公面积.
教育培训人次指除职业技能培训以外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报告期内培训、辅导等教育活动的人次总量.
(五)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活动及相关情况报表主要指标(107-1表、107-2表)研究开发根据企业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
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项目名称按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的立项计划书、项目任务书或项目合同书等有关立项资料中确定的项目名称填写,应与企业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向税务部门提供的有关研究开发辅助账中归集的项目具体名称对应.

项目来源按相应的分类填写代码,具体的分类及代码是:1.
本企业自选项目;2.
政府部门科技项目;3.
其他企业(单位)委托项目;4.
境外项目;5.
其他项目.
项目开展形式按重要程度选择最主要的项目开展形式并按相应的代码填写,具体的分类与代码是:10.
自主完成;21.
与境内研究机构合作;22.
与境内高等学校合作;23.
与境内其他企业或单位合作;24.
与境外机构合作;30.
委托其他企业或单位;40.
其他形式.

项目当年成果形式按重要程度选择项目当年最主要的成果形式并按相应的代码填写,具体的分类与代码是:01.
论文、专著或研究报告;02.
新产品、新工艺等推广与示范活动;03.
对已有产品、工艺等进行一般性改进;04.
对已有产品、工艺等实现突破性变革;05.
软件著作权;06.
应用软件;07.
中间件或新算法;08.
基础软件;09.
发明专利;10.
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11.
带有技术、工艺参数的图纸、技术标准、操作规范、技术论证、咨询评价;12.
自主研制的新产品原型或样机、样件、样品、配方、新装置;13.
自主开发的新技术或新工艺、新工法、新服务;14.
其他.

项目技术经济目标指项目立项时确定的技术经济目标.
若一个项目有两个及以上的技术经济目标,应按重要程度选择最主要的技术经济目标填写.
具体的分类与代码是:1.
科学原理的探索、发现;2.
技术原理的研究;3.
开发全新产品;4.
增加产品功能或提高性能;5.
提高劳动生产率;6.
减少能源消耗或提高能源使用效率;7.
节约原材料;8.
减少环境污染;9.
其他.

项目起始日期填写项目列入企业计划或签订协议后、有组织进行研究开发的年月,即开始动用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研究开发项目的年月.
项目起始日期为6位编码,其中前4位为年份,后2位为月份(1月至9月必须前补0).

项目完成日期填写项目技术鉴定的年月,为6位编码,其中前4位为年份,后2位为月份(1月至9月必须前补0).
如项目至当年底仍在继续进行,填写预期完成时间;如项目年内以失败告终,填写000000;如项目未鉴定就投产,填写投产使用时间.

跨年项目当年所处主要进展阶段按项目当年所处最主要进展阶段填写相应代码,具体的分类与代码是:1.
研究阶段;2.
小试阶段;3.
中试阶段;4.
试生产阶段.
非跨年项目该指标免填.
项目研究开发人员指报告期内编入研究开发项目并实际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的人员.
该指标应与企业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辅助账中人员人工费子科目里参加该项目人员对应.
若研究开发人员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研究开发项目,可重复填报.

项目人员实际工作时间指报告期内研究开发项目中研究开发人员实际工作的时间总和,按月计算.
如某研究开发项目有2个研究开发人员,他们的工作时间分别为7个月和10个月,则该项目人员实际工作时间=1*7+1*10=17(人月).
对于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项目的人员,应按项目分别计算工作时间,但每人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项目经费支出指报告期内用于研究开发项目的实际经费支出,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及其他费用.
该指标应与企业会计账中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向税务部门提供的有关研究开发辅助账中项目有关费用对应.

本年项目经费支出中政府资金指报告期内研究开发项目中使用的从政府有关部门获得的研究开发经费合计,包括科技专项费、科研基建费、政府专项基金和补贴等.
研究开发人员合计指报告期内企业参加研究开发活动的人员合计.
该指标应与企业会计账中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向税务部门提供的有关研究开发辅助账中人员人工费子科目里涉及的全部人员对应.
研究开发人员合计中管理和服务人员指报告期内企业研究开发人员中主要从事项目管理和为项目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
管理人员包括企业主管研究开发项目工作的负责人,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管理部门(科研管理处、部、科等)的工作人员以及企业办技术中心、科研院(所)、中试车间、试验基地、实验室等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包括为研究开发活动提供资料文献、材料供应、设备维护等服务的人员(含中试车间、实验室、试验基地等的工人).

研究开发人员合计中女性指报告期内企业研究开发人员中的女性人员.
研究开发人员合计中全职人员指报告期内企业研究开发人员中实际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的时间占制度工作时间90%及以上的人员.
研究开发人员合计中本科毕业及以上人员指报告期内企业研究开发人员中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研究开发人员合计中外聘人员指报告期内企业研究开发人员中外聘的人员.
研究开发费用合计指报告期内企业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费用合计,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及其他费用.
该指标应与企业会计账中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向税务部门提供的有关研究开发辅助账中研究开发费用对应.

研究开发费用合计中人员人工费用指报告期内企业研究开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究开发人员的劳务费用等.
该指标应与企业填报研究开发项目所依据的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辅助账中人员人工费用对应.

研究开发费用合计中直接投入费用指报告期内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
包括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租赁费等.
该指标应与企业填报研究开发项目所依据的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辅助账中直接投入费用对应.

研究开发费用合计中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指报告期内企业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以及研究开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等.
该指标应与企业填报研究开发项目所依据的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辅助账中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对应.

研究开发费用合计中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指报告期内企业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等.
该指标应与企业填报研究开发项目所依据的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辅助账中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对应.

研究开发费用合计中设计费用指报告期内企业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该指标应与企业填报研究开发项目所依据的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辅助账中设计费用对应.
对于按照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政策进行核算的企业,该指标应与其新产品设计费用和新工艺规程制定费用合计对应.

研究开发费用合计中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装备调试费用指报告期内企业在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制特殊、专用的生产机器,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不包括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
试验费用包括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田间试验费等.
该指标应与企业填报研究开发项目所依据的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辅助账中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对应.
对于按照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政策进行核算的企业,该指标应与其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和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合计对应.

研究开发费用合计中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指报告期内企业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该指标应与企业填报研究开发项目所依据的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辅助账中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对应.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中委托境内研究机构指报告期内企业委托境内独立研究机构开展研究开发活动而支付予其的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中委托境内高等学校指报告期内企业委托境内高等学校开展研究开发活动而支付予其的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中委托境内企业指报告期内企业委托境内其他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而支付予其的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中委托境外机构指报告期内企业委托国外或港澳台机构开展研究开发活动而支付予其的费用.
研究开发费用合计中其他费用指报告期内企业除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该指标应与企业填报研究开发项目所依据的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辅助账中其他费用对应.

当年形成用于研究开发的固定资产指报告期内企业形成用于研究开发的固定资产原价.
该指标应与企业有关会计科目计入的形成用于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的固定资产原价对应.
对于研究开发与生产共用的固定资产应按比例进行分摊,其中仪器和设备一般应按使用时间进行分摊,建筑物一般应按使用面积进行分摊.

当年形成用于研究开发的固定资产中仪器和设备指报告期内企业形成用于研究开发的固定资产中的仪器和设备原价.
其中,设备包括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各类机器和设备、试验测量仪器、运输工具、工装工具等.
来自企业自筹指报告期内企业来源于企业自有资金的研究开发经费合计,包括用于各项研究开发费用支出,也包括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等资产投入.
来自政府部门指报告期内企业从政府有关部门获得的研究开发经费合计,包括科技专项费、科研基建费、政府专项基金和补贴等.
该指标应与有关会计科目计入的从政府有关部门获得的研究开发经费对应.
来自银行贷款指报告期内企业来源于银行贷款的研究开发经费合计,包括用于各项研究开发费用支出,也包括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等资产投入.
来自风险投资指报告期内企业来源于风险投资(VC)的研究开发经费合计,包括用于各项研究开发费用支出,也包括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等资产投入.
来自其他渠道指报告期内企业其他不属于以上资金来源的研究开发经费合计,比如捐赠、受委托等.
申报加计扣除减免税的研究开发支出指报告期内企业实际用来申报研发加计扣除减免税政策的研究开发经费,该指标应与向税务部门申报的有关研发加计扣除减免税备案表或归集表中的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合计一致.
加计扣除减免税金额指报告期内企业按有关政策和税法规定税前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活动费用所得税,按当年税务部门实际减免的税额填报.
对尚未得到当年减免税额的企业,按上年实际减免税额填报.
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指报告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依法享受的企业所得税减免额,按当年税务部门实际减免的税额填报.
对尚未得到当年减免税额的企业,按上年实际减免税额填报.
期末机构数指报告期末企业在境内自办的研究开发机构数量.
企业办研究开发机构指企业自办(或与外单位合办),管理上同生产系统相对独立(或单独核算)的专门研究开发活动机构,如企业办的技术中心、研究院所、开发中心、开发部、实验室、中试车间、试验基地等.
企业办研究开发活动机构经过资源整合,被国家或省级有关部门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技术中心的,应按一个机构填报.
与外单位合办的研究开发活动机构若主要由本企业出资兴办,则由本企业统计,否则应由合办方统计.
企业研究开发管理职能处(科)室(如科研处、技术科等)一般不统计在内;若科研处、技术科等同时挂有研究开发活动机构的牌子,视其报告期内主要工作任务而定,主要任务是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的可以统计,否则不予统计.
本指标不含企业在国外或港澳台设立的研究开发活动机构数.

机构研究开发人员指报告期内企业办研究开发活动机构中研究开发人员合计.
机构人员合计中博士毕业指报告期内企业办研究开发机构中具有博士学历或博士学位的研究开发人员.
机构人员合计中硕士毕业指报告期内企业办研究开发机构中具有硕士学历或硕士学位的研究开发人员.
机构研究开发费用指报告期内企业办研究开发机构中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费用合计,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及其他费用.

期末仪器和设备原价指报告期末企业办研究开发机构固定资产中仪器和设备的原价,不包括长期闲置不用的仪器和设备.
当年专利申请数指报告期内企业作为第一申请人向境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后,按规定缴足申请费,符合进入初步审查阶段条件的件数.
当年专利申请数中发明专利指报告期内企业作为第一申请人向境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并被受理后,按规定缴足申请费,符合进入初步审查阶段条件的件数.
期末有效发明专利数指报告期末企业作为第一专利权人拥有的、经境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件数.
期末有效发明专利数中已被实施指报告期末企业作为第一专利权人拥有的、经境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中已被实施的件数.
专利实施是指专利权人自行或其他单位及个人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专利所有权转让及许可数指报告期内企业向外单位转让专利所有权或允许专利技术由被许可单位使用的专利件数.
专利所有权转让及许可收入指报告期内企业向外单位转让专利所有权或允许专利技术由被许可单位使用而得到的收入.
包括当年从被转让方或被许可方得到的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收入,以及利润分成、股息收入等.
新产品销售收入指报告期内企业销售新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
新产品销售收入中出口指报告期内企业将新产品销售给外贸部门和直接出售给外商所实现的销售收入.
期末拥有注册商标指报告期末企业作为第一商标注册人拥有的、经境内外商标行政部门核准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商标件数.
包括在境内和境外注册的商标件数,一件商标在境内外同时注册时只统计一件.
发表科技论文指报告期内企业立项的研究开发项目产生的、并在有正规刊号的刊物上发表的科技论文数量.
形成国家或行业标准指报告期内企业在自主研究开发或自主知识产权基础上形成的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家或行业标准项数.
技术改造经费支出指报告期内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而发生的费用支出.
技术改造指企业在坚持科技进步的前提下,将科技成果应用于生产的各个领域(产品、设备、工艺等),用先进工艺、设备代替落后工艺、设备,实现以内涵为主的扩大再生产,从而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产品更新换代、节约能源、降低消耗,全面提高综合经济效益.

购买境内技术经费支出指报告期内企业购买境内其他单位科技成果的经费支出.
包括购买产品设计、工艺流程、图纸、配方、专利、技术诀窍及设备的费用支出.
引进境外技术经费支出指报告期内企业用于购买国外或港澳台技术的费用支出,包括产品设计、工艺流程、图纸、配方、专利等技术资料的费用支出,以及购买设备、仪器、样机和样件等的费用支出.
引进境外技术的消化吸收经费支出指报告期内企业引进国外或港澳台技术的消化吸收经费支出.
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指对引进技术的掌握、应用、复制而开展的工作,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创新.
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经费支出包括:人员培训费、测绘费、参加消化吸收人员的工资、工装、工艺开发费、必备的配套设备费、翻版费等.

期末企业在境外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数指报告期末企业在国外或港澳台自办(或与外单位合办)的专门研究开发活动机构.
与外单位合办的研究开发机构若主要由本企业出资兴办,则由本企业统计,否则应由合办方统计.
(六)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情况主要指标(109表、U201表)计算机数指报告期末企业(单位)使用的计算机数量,包括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
信息技术人员指在企业领取报酬的,专职从事信息技术相关工作的人员.
可以是全职人员,也可以是兼职人员.
信息技术相关工作包括维护ICT基础设施(服务器、计算机、打印机、网络),支持办公软件(如文字处理器、电子表格等),开发业务管理软件/系统,支持业务管理软件/系统(如ERP、CRM、HR、数据库),开发Web解决方案(如开发自己企业的网站、应用程序、电子商务解决方案等),支持Web解决方案(如支持自己企业的网站、应用程序、电子商务解决方案等),ICT安全和数据保护(如安全测试、安全培训、解决ICT安全事件等).
企业因购买软硬件及其他信息技术服务而导致供货方或提供技术一方的法人单位向本企业派驻的信息技术人员不计入本企业的信息技术人员统计范围.

局域网(LAN)指在局部区域,如单一建筑物、独立部门,连接计算机的网络,可以是无线网络.
信息化投入指报告期内企业在信息化方面发生的硬件投入、软件投入和信息技术服务投入.
信息化投入为企业当年发生的所有投入,不分年摊销,也不包括本企业信息技术人员劳动报酬.
互联网指在世界范围内的公共计算机网络.
它提供一系列通信服务(包括万维网)的接入,并传送电子邮件、新闻、娱乐和数据文件等.
从政府机构获取信息指企业(单位)通过浏览网站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获取与政府相关的信息.
与政府机构互动指企业(单位)通过互联网向政府机构采购或者销售、在线支付以及在线填写或者下载政府要求提供的表格等活动.
提供客户服务指企业(单位)通过网站或者电子邮件提供产品的规格、价目表以及提供售后服务(如产品维修咨询、在线订单跟踪等).
在线提供产品指企业(单位)通过互联网以数字形式交付产品(如报告、软件、音乐、视频、电脑游戏等)、以及提供在线服务(如计算机相关服务、信息服务、旅游预订或金融服务等).
员工培训指企业(单位)基于互联网开展的电子教学应用.
网站数指报告期末企业拥有和维护的,在互联网上可浏览的网站数,不包括企业内网.
网站是指在公共互联网上,面向公众使用的,基于TCP/IP协议的计算机系统,以域名本身或者"WWW.
+域名"为网址的web站点,由地址、软件、硬件和内容组成.

搜索引擎指通过一定的策略和计算机程序从互联网上提取各个网站的信息,对信息进行组织和处理后,建立起数据库,根据用户检索和查询条件匹配信息显示给用户的互联网服务系统.
电子邮件是一种通过网络实现相互传送和接收信息的现代化通信方式.
电子邮件账号(地址)在形式上通常以"ABC@域名"的形式呈现,这里的ABC可以是字母、符号、或者文字.
社交网站是指与人人网、微博等形态和功能类似的、基于用户真实社交关系从而为用户提供一个沟通、交流平台的社交网站.
即时通讯社交工具是通过即时通讯技术来实现在线聊天、交流的软件.
电子商务销售金额指报告期内企业(单位)借助网络订单而销售的商品和服务总额(包含增值税).
借助网络订单指通过网络接受订单,付款和配送可以不借助于网络.
电子商务采购金额指报告期内企业(单位)借助网络订单而采购的商品和服务总额(包含增值税).
借助网络订单指通过网络发送订单,付款和配送可以不借助于网络.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指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或多方提供交易撮合及相关服务的信息网络系统的总和.
平台交易额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在报告期内促成的商品和服务交易订单的金额,包括当期客户预付并未结转收入的交易金额,扣除往期预付本期给予退回或撤销的客户订单金额.
平台交易额是平台促成的交易额,而不仅仅是平台报送法人参与的交易额.
平台交易额包括自营电子商务销售额、自营电子商务采购额和非自营电子商务交易额.

自营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是指为企业、企业集团或所属品牌自身开展电子商务交易活动提供服务的平台.
非自营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也即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是指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开展电子商务交易活动提供服务的平台.
自营电子商务销售额指企业在自营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上销售商品或服务的金额.
自营电子商务采购额指企业在自营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上采购商品或服务的金额.
非自营电子商务交易额指在非自营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上实现的交易金额.
不包括拥有平台的企业作为销售方或采购方参与的交易额.
对境外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金额指销售给大陆以外国家或地区商品或服务的金额.
互联网广告收入指在本互联网平台投放以广告横幅、文本链接、多媒体等形式,为外部客户提供宣传推广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七)服务业企业创新活动和服务业企业创新调查企业家问卷(L125表、L126表)创新指本企业推出了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产品或工艺,或采用了新的组织管理方式或营销方法.
此处的"新"是指它们对本企业而言必须是新的,但对于其他企业或整个市场而言不要求一定是新的.
产品(服务)创新指企业向市场推出了全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服务或产品.
产品(服务)创新的"新"要体现在服务或产品的功能或特性上,包括在技术规范、材料、组件、用户友好性等方面的重大改进.
不包括仅有微小改变的情况,也不包括直接转销.
此处的"新"是指该产品(服务)对本企业而言必须是新的,但对于其他企业或整个市场而言不一定是新的.

服务方面产品(服务)创新的例子有显著改进的咨询服务、有突破进展的设计方案等;非服务方面产品(服务)创新的例子有新面世的盒装或下载版软件等.
工艺(流程)创新指企业在推出服务或其他产品的过程以及辅助性活动中采用了全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技术、设备或软件等.
工艺(流程)创新的主要目的是提高服务质量或降低单位成本;它对本企业而言必须是新的,但对于其他企业或整个市场而言不一定是新的.
不包括单纯的组织管理方式的变化.
此处的辅助性活动指企业的采购、物流、财务、信息化等活动.

推出服务或产品的方法方面工艺(流程)创新的例子有采用新型自动控制系统调配交通工具等;辅助性活动方面工艺(流程)创新的例子有首次采用条形码追踪原材料走向、开发新的软件进行财务管理等.
新颖度类别指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的新颖程度,按照从低到高依次分为无创新、本企业新、国内市场新、国际市场新.
其中无创新是指未推出新的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或原有的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未发生重大改进;本企业新是指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对于本企业而言是全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但对于其他企业或整个市场而言并不是;国内市场新是指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对于国内市场而言是全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但对于国际市场而言并不是;国际市场新是指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在世界范围内是全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

本问卷中将国内市场新与国际市场新合并称为市场新,指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不仅对于本企业而言是全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对于国际或国内市场及其他企业而言同样也是.
市场新的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同时一定也是本企业新的.
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创新活动是研发活动以及为实现产品(服务)创新或工艺(流程)创新而进行的各种活动的总称.
主要的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创新活动包括内部研发活动、外部研发活动、获得机器设备和软件、从外部获取相关技术,以及相关的培训、设计、市场推介、可行性研究、测试、工装准备等活动.
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创新活动不仅包括成功的,也包括正在进行的和中止的;它本身可能具有新颖性,也可能并不新颖却是实现创新所必需.

正在进行的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创新活动指正在进行、尚未完成预定目标任务的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创新活动.
中止的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创新活动指由于各种原因中断、延期、放弃或失败的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创新活动.
创新合作指企业与其他企业或机构共同开展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创新活动.
创新合作要求企业必须是积极主动参与的,不包括纯外包项目,双方不一定要取得商业利益.
组织(管理)创新指企业采取了此前从未使用过的全新的组织管理方式,主要涉及企业的经营模式、组织结构或外部关系等方面.
不包括单纯的合并或收购.
组织(管理)创新应是企业管理层战略决策的结果.
此处的"新"是指它对本企业而言必须是新的,但对于其他企业而言不一定是新的.

经营模式方面组织(管理)创新的例子有首次使用供应链管理、质量管理、信息共享制度、绩效奖励手段等;组织结构方面组织(管理)创新的例子有首次使用机构设置、职责划分、权限管理、决策方式等;外部关系方面组织(管理)创新的例子有首次使用商业联盟、新式合作、外包或分包等.

营销创新指企业采用了此前从未使用过的全新的营销概念或营销策略,主要涉及产品(服务)设计或包装、产品(服务)推广、产品(服务)销售渠道、产品(服务)定价等方面.
不包括季节性、周期性变化和其他常规的营销方式变化.
此处的"新"是指它对本企业而言必须是新的,但对于其他企业或整个市场而言不一定是新的.

产品(服务)设计或包装方面营销创新的例子有对现有产品(服务)的创意设计等;产品(服务)推广方面营销创新的例子有首次使用新型广告媒体、全新品牌形象、推出会员卡等;产品(服务)销售渠道方面营销创新的例子有首次使用电子商务、直销、特许经营、独家零售等;产品(服务)定价方面营销创新的例子有首次使用自动调价、折扣系统等.

先发优势指企业由于率先开发出某种产品(服务)或工艺(流程)创新,或率先进入某一个领域,从而获得领先其他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2015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印发《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进一步放宽了适用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活动范围,并扩大了研发费用口径,同时简化了审核管理,不再由企业提供相关研发鉴定证明.
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政策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时,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在年度纳税申报及享受优惠事项前无需再履行备案手续、也无需再报送备案资料,原备案资料全部作为留存备查资料保留在企业.
2018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印发《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取消了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不得税前加计扣除的限制,进一步扩大了研发费用口径.
2018年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财政部、税务总局据此制发了财税〔2018〕99号文件,明确了最新政策口径,即: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自2008年起,在全国范围内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经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可依法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6年,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放宽了对中小企业的认定条件,同时更新了《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领域》.

企业研发活动专用仪器设备加速折旧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对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加速折旧相关方法进行了相应规定.
2018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2019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6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适用行业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

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收入免征增值税和技术转让减免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3)规定,对单位和个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十三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70号),对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等单位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同年,财政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16﹞71号);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布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的通知》(财关税﹝2016﹞72号).
财关税〔2016〕70号、财关税〔2016〕71号、财关税〔2016〕72号自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实施.

鼓励企业吸引和培养人才的相关政策包括支持企业吸引、培养和留住创新人才的政策,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申办城市入户政策,引进海外优秀人才的政策,激励自主创新的人才评价和奖励制度、鼓励科研人员兼职等.
如:中办、国办《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科技部《关于在重大项目实施中加强创新人才培养的暂行办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引进海外优秀留学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原劳动保障部《关于企业实行自主创新激励分配制度的若干意见》;人事部等十六部委《关于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等.

金融支持相关政策包括相关的政策性金融贷款、商业性金融贷款、金融服务、创业风险投资、资本市场、保险服务、外汇管理等政策对自主创新的支持等.
如:银监会《支持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政策性金融政策实施细则》、《关于商业银行改善和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

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相关政策包括对企业申请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措施采取补贴、奖励政策,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加强对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等.
如:科技部等四部委《科技计划支持重要技术标准研究与应用的实施细则》;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科技部《关于提高知识产权信息利用和服务能力推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我国信息产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重要产品目录〉的通知》,《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等.

优先发展产业的支持政策包括鼓励引导发展具有一定技术基础和发展潜力的优势产业、限制低技术产业准入的政策等.
如:《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等.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包括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技术入股税收优惠政策,创业投资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政策等.
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科技部、国资委《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和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等.

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各项政策主要指国务院和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针对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所出台的一系列相关政策.
如: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工作的通知》;国土资源部等六部委《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等.

(八)固定资产投资报表主要指标(206表)第一部分项目基本概况项目名称主要依据审批、核准、备案里的项目名称填写,没有审批、核准、备案的根据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填写.
项目名称应能体现项目内容,不应过于简单.
项目建设所在地及区划指项目实际所处的详细地址及相应的区划代码.
其中,项目实际所在地的详细地址,要求写明项目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以及具体街(村)的名称和详细的门牌号码,不能填写通讯号码或通讯信箱号码.
区划代码指项目所在地区的区划代码,共12位,按设计管理部门最新更新的统计用区划代码填写.

项目行业编码根据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的主要产品种类或主要用途及社会经济活动种类来填报,不根据项目单位本身的行业类别来划分.
如果项目投产后有几种产品,应根据主要产品来确定行业类别.
如某矿业公司的"镁及镁合金生产线"项目,行业类别应为"镁冶炼(3217)".
建筑业企业承建的项目,应按项目用途填写行业类别,如某建筑企业承建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行业类别应为"其他房地产(7090)";行政事业单位报送的基础设施项目,应按项目用途填写行业类别,如某地政府部门报送的污水管网工程,行业类别应为"公共设施管理业(7810)".
高标准农田建设应根据项目用途填写相应的种植业行业代码.
行业编码要根据最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17)来填报.
行业编码为四位,根据行业小类填写,一个建设项目只能属于一种国民经济行业.
在现有调查单位中,为适应市场变化而全厂性转产,改变原有主要产品种类或主要经济活动性质的,则可根据转产后的主要产品种类或主要经济活动性质来划分国民经济行业种类.
控股情况根据企业实收资本中某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的实际投资情况,或出资人对企业资产的实际控制、支配程度进行分类.
具体分为国有控股、集体控股、私人控股、港澳台商控股、外商控股和其他六类.
非企业按照项目出资比例划分.

建设性质指固定资产再生产的性质,按整个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
一个建设项目只能有一种建设性质.
新建指从无到有"平地起家"开始建设的项目.
现有企业、事业、行政单位投资的项目一般不属于新建.
但如有的单位原有基础很小,经过建设后新增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该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原有固定资产价值(原值)三倍以上的,也应作为新建.

扩建指为扩大原有产品的生产能力(或效益)或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而增建的生产车间(或主要工程)、分厂、独立的生产线等项目.
行政、事业单位在原单位增建业务性用房(如学校增建教学用房、医院增建门诊部、病房等)也作为扩建.

现有调查单位为扩大原有主要产品生产能力或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增建一个或几个主要生产车间(或主要工程)、分厂,同时进行一些更新改造工程的,也应作为扩建.
改建和技术改造指对原有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或更新(包括相应配套的辅助性生产、生活福利设施)的建设项目.
改建项目包括调查单位为适应市场变化的需要,而改变的主要产品种类(如军工企业转民用产品等)的建设项目;原有产品生产作业线由于各工序(车间)之间能力不平衡,为填平补齐充分发挥原有生产能力而增建但不增加主要产品生产能力的建设项目.
技术改造是指调查单位在现有基础上用先进的技术代替落后的技术,用先进的工艺和装备代替落后的工艺和装备,以改变企业落后的技术经济面貌,实现以内涵为主的扩大再生产,达到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产品更新换代、节约能源、降低消耗、扩大生产规模、全面提高社会经效益的目的.

技术改造具体包括以下内容:机器设备和工具的更新改造;生产工艺改革、节约能源和原材料的改造;厂房建筑和公共设施的改造;保护环境进行的"三废"治理改造;劳动条件和生产环境的改造等.
单纯建造生活设施指在不扩建、改建生产性工程和业务用房的情况下,单纯建造职工住宅、托儿所、子弟学校、医务室、浴室、食堂等生活设施的项目.
迁建指为改变生产能力布局或由于城市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需要等原因而搬迁到另地建设的项目.
在搬迁另地的建设过程中,不论是维持原来规模还是扩大规模都按迁建来统计.
恢复指因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使原有固定资产全部或部分报废,以后又投资恢复建设的项目.
不论是按原规模恢复还是在恢复的同时进行扩建的都按恢复项目统计.
尚未建成投产的建设项目因自然灾害而损坏重建的,仍按原有建设性质划分.

单纯购置指单纯购置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工具、器具而不进行工程建设的项目.
有些调查单位当年虽然只从事一些购置活动,但其设计中规定有建筑安装活动,应根据设计文件的内容来确定建设性质,不得作为单纯购置统计.

项目类别所有项目均需填写,具体分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农项目及其他项目.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指工业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实现内涵式发展的投资活动.
该指标用于反映投资转型升级情况.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必须是工业投资项目(项目行业编码在0610到4690之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包括建设性质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全部工业投资项目,以及扩建、迁建、恢复和单纯购置项目中属于技术改造性质的工业投资项目.

棚户区改造项目指以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为目的投资项目,包括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房、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房、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房、国有垦区危房改造房和中央下放的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房.
该指标用于反映棚户区改造投资情况.
棚户区改造项目属于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项目行业编码应为7090.

涉农项目指第一产业的所有项目;第二、三产业中的建设在农村区域并主要服务于三农领域的项目,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道路、水利、燃气、供水等)项目、乡村旅游建设、农村物流园建设等.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老旧小区改造指对城市、县城(城关镇)建成于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的改造提升项目.
改造内容包括小区内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绿化、照明、围墙等基础设施的更新改造;小区内配套养老扶幼、无障碍设施、便民市场等服务设施的建设、改造;小区内房屋公共区域修缮、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居住建筑加装电梯等;与小区直接相关的城市、县城(城关镇)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排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
老旧小区项目应列入本地区老旧小区改造计划.

信息类新型基础设施项目主要指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演化生成的基础设施.
包括:以5G、千兆光纤宽带、物联网等为代表的通信网络建设项目;以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为代表的新技术投资项目;以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为代表的算力基础设施项目.

融合类新型基础设施项目主要指深度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撑传统基础设施转型升级,进而形成传统与新科技相融合的基础设施.
主要包括:(1)智能交通设施:如,充电桩建设,公路、铁路、水运、民航、管道、邮政等领域智能化升级建设项目.
(2)智慧能源基础设施:以智能化能源生产和消费为目的的基础设施建设,如,综合能源网络建设、能源生产和消费等实时监控系统、能源智能终端及接入设施的研制等.
(3)先进的社会生活基础设施:开展基于5G网络的智慧医疗、智慧养老、智慧教育、智慧城市等建设项目.
(4)智能绿色生态环保基础设施:智能环保监测、智慧环卫设施、智慧海绵城市等建设项目.
(5)工业互联网:建设适用于工业生产的高可靠、广覆盖、大带宽、可定制的网络基础设施,包括建设服务企业或园区的5G网络,搭建基于5G网络的工业协同制造平台等项目.
创新类新型基础设施项目主要指支撑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品研制的具有公益属性的基础设施.
如,重大科技、科学研究、产业技术创新等建设项目.
上海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种类包括4大重点领域项目,以新一代网络基础设施为主的"新网络"建设;以创新基础设施为主的"新设施"建设;以人工智能等一体化融合基础设施为主的"新平台"建设;以智能化终端基础设施为主的"新终端"建设.

(1)"新网络"建设行动项目包括:高水平建设5G和固网"双千兆"宽带网络,加快布局全网赋能的工业互联网集群,建设100家以上无人工厂、无人生产线、无人车间,带动15万企业上云上平台;加快下一代互联网规模化部署;建设新型政务外网及网络安全设施;构建全球信息通信枢纽.

(2)"新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加快推进硬X射线等大设施建设,开展下一代光子科学设施预研;争取国家支持布局新一轮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电镜中心、先进医学影像集成创新中心、国家集成电路装备材料产业创新中心等若干先进产业创新基础设施;围绕前沿科学研究方向,布局建设重大创新平台.

(3)"新平台"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建设新一代高性能计算设施,打造超大规模人工智能计算与赋能平台.
建设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社会治理"一网统管"基础支撑平台,探索建设数字孪生城市.
构建医疗大数据训练设施,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开展深度学习等多种算法训练试验.
探索建设临港新片区互联设施体系和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智慧大脑工程.

(4)"新终端"建设项目主要包括:规模化部署千万级社会治理神经元感知节点;新建10万个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桩;建设国内领先的车路协同车联网和智慧道路;建成市级公共停车信息平台;拓展智能末端配送设施,推动智能售货机、无人贩卖机、智慧微菜场、智能回收站等各类智慧零售终端加快布局;建设互联网+医疗基础设施;培育教育信息化应用标杆学校;打造智能化"海空"枢纽设施;完善城市智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开工时间指项目开始建设的年月.
代码6位,代码前4位为年份,后2位为月份,在填写1—9月份编码时,十位上应补"0".
按建设项目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开始施工的年月填写.
如果没有设计文件,就以计划方案规定的永久性工程实际开始施工的年月为准.
建设项目永久性工程的开工时间,一般是指永久性工程正式破土开槽开始施工的时间,作为建筑物组成部分的正式打桩也算为开工.
在此以前的准备工作,如工程地质勘察、平整场地、旧有建筑物的拆除、临时建筑、施工用临时道路、水、电等工程都不算正式开工.
总体设计内的工程开工之前,用迁移补偿费先进行拆迁还建工程的项目不算正式开工.
以前年度全部停缓建在本年复工的项目,仍按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式开工的年月填报,不按复工的时间填报开工年月.
没有土建工程的项目,开工时间填写安装工程开始施工的时间.
水利、交通、铁路等需要进行大量土、石方工程的项目,开工时间按开始进行土、石方工程的时间填写.
项目正式开工才能报送数据.

本年全部投产时间指建设项目按计划规定的生产能力(或效益)在本年内按合同规定全部建成,经验收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引进项目并应按合同规定经过试生产考核达到验收标准,经双方签字确认)正式移交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时间.

期末项目建设状态指报告期末建设项目状态情况.
在建指项目本年正式进行过建筑或安装施工活动,但在报告期末尚未建成投产,处于建设阶段.
包括本期施工项目,也包括以前年度施过工结转到本期尚未开工的建设项目.
报告期末已经成立专门的筹集机构,且财务上可以独立核算的筹建项目,期末建设状态也可以填"在建",但不能报送建设用地费,建设用地费只有在项目正式开工时才能报送.
不能满足成立筹建机构和独立核算两个条件的项目,只有在项目正式开工时才能上报,不能按筹建项目上报.

全部投产指项目按计划规定的生产能力(或效益)在报告期内全部建成,经验收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
全部停缓建指在报告期内经批准并已收到全部停缓建通知的项目.
"三新"项目"三新"指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
"三新"项目指建设内容属于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投资项目.
"三新"包括十大领域:新型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型产业、新服务、高技术产业、科技企业孵化器、互联网平台、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城市商业综合体、开发园区,具体分类详见《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表(2018)》.
该指标根据《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表(2018)》填报,建设内容属于该分类表的项目填报"是",不属于该统计分类表的项目填"否".

PPP项目指以PPP模式建设的项目.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该指标根据是否进入发改或财政系统PPP项目库为填报依据,在库的填报"是",不在的填报"否".

建筑安装工程填报依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额应按照依据规范填报,填报依据在整个项目上报期间应保持一致.
建筑安装工程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填报,①工程结算单或进度单;工程结算单或进度单须由工程三方(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签字认定,单方或双方出具的进度单不做为填报依据.
②会计科目或支付凭证.

投资主管代码投资主管代码为4位(代码见本报表制度附录六中(三)主管编码及投资主管代码).
该代码是识别每一个投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唯一标识,根据此代码汇总数据以反映各主管单位完成投资情况,请各投资单位在编码时务必准确填报.

第二部分固定资产投资额和新增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投资额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不包括:(1)不属于固定资产的.
①流动资产.
无论是否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相关,均不能纳入固定投资统计范围.
②消耗品,如办公耗材(低值易耗品)等.
③投资品,如股票(或股权)、期货、金融衍生产品、古玩字画、文艺作品等.
④消耗性生物资产,如农作物、花卉、存栏待售的牲畜(非种畜、役畜)等.
⑤发放给农户的货币补贴,如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等项目中的补贴.
⑥投资统计制度规定的其他不应纳入投资统计范围的内容.
(2)相关支出在会计上作为成本费用处理的建设活动.
一般包括大修理、养护、维护性质的工程,如设备维修、建筑物翻修和加固、单纯装饰装修、农田水利工程(堤防、水库)维修、铁路大修、道路日常养护、景观维护等.
这类建设活动未替换原有的固定资产,也没有增加新的固定资产,属于生产范畴,不属于投资活动.

(3)会造成重复统计的.
一般包括单纯购置的旧建筑物和旧设备、临时性租赁租入(融资租赁除外)的固定资产、单位购置的商品房(包括主管部门购置商品房转换为保障性住房)、单纯土地平整、土地一级开发、围海造地等.
这类建设项目虽然符合固定资产投资属性,但由于其相关支出已经在前期统计或将在后期建设时进行统计,为避免重复统计,制度上规定的上述内容不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

下列内容应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1)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投入再建设,改变其使用价值,调查单位在会计上进行资本化处理,且达到投资项目报送起点的项目,可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
如在现有道路基础上进行路面拓宽(如4车道扩为6车道)或升级(如低等级道路升级为高等级公路).

(2)生产性生物资产,如种畜、役畜和各种经济林木;公益性生物资产,如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新建城市绿化或道路绿化项目中购置的苗木等,可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填入其他费用或其他资产.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纳统情况一览表常见类别是否能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厂房、仓库、办公室、住宅、商店、学校、医院、俱乐部、食堂、招待所等房屋建设支出√生产、动力、起重、运输、传动和医疗等设备的安装和调试费用√各种生产设备、传导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工具、仪器仪表等的购置支出以及在项目建设内容中用于支持设备运转的软件系统购置支出√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贷款利息支出等√项目可研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招标费、环评费等前期费用√项目所属的专利权、采矿权支出、项目建设期利息支出√项目建设用地费用(不含土地收储)√原有固定资产改扩建,如4车道扩为6车道或低等级道路升级为高等级公路√种畜、役畜和各种经济林木购置支出√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新建城市绿化或道路绿化项目中购置的苗木√单纯土地平整、土地一级开发、围海造地等支出*流动资产*办公耗材等低值易耗品*股票(或股权)、期货、金融衍生产品、古玩字画、文艺作品等投资品*农作物、蔬菜、中药材、花卉、存栏待售的牲畜等消耗性生物资产*发放给农户的货币补贴*设备大修理、道路等基础设施养护维护工程、房屋建筑业维修工程、社区环境微改造工程*单纯购置旧建筑物和旧设备*经营租赁的固定资产的租金支出*单位购置商品房支出*部分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填报应注意的问题:电信、电力、燃气、市政、通信、交通、教育、农业、卫生、水利等领域,存在一个建设项目包括多个建设内容相同、涉及多个行政区域的情况,在实际工作中,应遵循不重不漏的原则进行报送.
(1)依据发改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核准、备案文件(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登记信息)或规划文件填报,一个文件只能作为一个投资项目的报送依据,由立项单位负责统计.
(2)不得人为合并项目报送.
有单独批复、核准、备案或规划文件但未达到500万元标准的投资项目,不能与其它项目合并纳入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
(3)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对该类项目入库及数据质量的审核.
单纯设备购置项目填报应注意的问题:部分调查单位的单纯设备购置在年初没有统一计划,且在年内分批多次实施,如果在报告期内达到500万元的报送标准,可在当月纳入统计范围.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指具有集体、私营、个人性质的内资调查单位以及由其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调查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造或购置固定资产的投资.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的工商登记注册类型和控股情况来确定,包括:(1)工商登记注册的集体、股份合作、私营独资、私营合伙、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个体户、个人合伙等纯民间主体的固定资产投资;(2)工商登记注册的混合经济成分中由集体、私营、个人控股的投资主体单位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主体划分如下:纯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主体混合经济投资主体120集体企业143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130股份合作企业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42集体联营企业160股份有限公司149其他联营企业210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170私营企业220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190其他企业240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企业410个体户290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420个人合伙310中外合资经营企业320中外合作经营企业34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90其他外商投资企业注:混合经济投资主体是否属于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主体须根据统计报表中填报的控股情况确定.
基础设施投资指为社会生产和生活提供基础性、大众性服务的工程和设施,是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
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公共设施,如电力、电信、自来水、管道煤气、卫生设施、排污、固体废弃物的收集与处理;2.
公共工程,如大坝、灌溉及排水用的渠道工程;3.
交通运输设施,如公路、铁路、港口、机场、水路.
按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具体包括下列行业:行业代码行业名称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45燃气生产和供应业46水的生产和供应业53铁路运输业54道路运输业55水上运输业56航空运输业57管道运输业58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591装卸搬运60邮政业63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64互联网和相关服务76水利管理业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78公共设施管理业说明:为了避免工业和基础设施两大领域之间的数据重复,国家统计局通常发布的基础设施投资口径为基础设施投资(不含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具体包括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邮政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水利管理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公共设施管理业.

计划总投资指在建的建设工程按照总体设计(或按设计概算或预算)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计划需要的总投资.
没有总体设计的建设工程,分别按报告期施工工程的计划总投资合计数填报.
单纯购置单位应填报单纯购置的计划总投资.
计划总投资是反应固定资产投资在建总规模的重要指标,也是检查工程进度,计算建设周期的依据之一.

填报计划总投资应扣除铺底流动资金.
计划总投资按以下办法确定填报:(1)有上级批准计划总投资的,填列上级批准数额.
在上级批准计划总投资后,又批准调整(追加或减少)时,应填列批准后的调整数字;(2)无上级批准的计划总投资的,填列有关权威单位编制的概算或预算中的计划总投资;(3)前两者都没有的,填列年内施工工程计划总投资.
自开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指从开始建设到本期止累计完成的全部投资.
其计算范围原则上应与"计划总投资"指标包括的工程内容相一致.
报告期以前已建成投产或停、缓建工程完成的投资以及拆除、报废工程的投资,仍应包括在内.
但转出的"在建工程"累计投资应予以扣除,转入的"在建工程"以前年度完成的投资应当包括.

本年完成投资指从本年1月1日起至报告期完成的全部投资额.
本年完成投资是反映本年的实际投资规模、计算有关投资效果、进行国民经济核算和经济分析的重要指标.
完成投资额包括实际完成的建筑安装工程价值,设备、工具、器具的购置费,以及实际发生的其他费用.
项目投资额的填报原则:①投资额应依据凭证规范填报,按照凭证取得时点做为计量时点.
以工程结算单或进度单为依据的,按照三方签章中最后一方签章时间为计量时点;以会计科目为计量依据的,按照入账时间为计量时点;以支付凭证为依据的,按照开票日期为计量时点.
②入库以前(包含当年和之前年度)的投资额计入"本年完成投资"和"累计完成投资".
③按会计科目或支付凭证为依据报送的项目,竣工投产后,项目质保金和尾款可一次性纳入.

住宅投资指为建造专供居住使用的房屋而进行的投资,包括建造职工家属宿舍和集体宿舍(包括职工单身宿舍、学生宿舍)等完成的投资.
住宅是根据单项工程的直接用途确定的,在计算住宅投资时应将与其有关的设备购置和其他费用一并计入.
调查单位只填报自己建造的住宅,不包括购置的商品房.

建筑工程指各种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
这部分投资额必须兴工动料,通过施工活动才能实现,是固定资产投资额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筑工程包括:(1)各种房屋如厂房、仓库、办公室、住宅、商店、学校、医院、俱乐部、食堂、招待所.
包括:房屋的土建工程;列入房屋工程预算内的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的价值及装设油饰工程;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内的各种管道(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排水等管道)、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等的敷设工程.

(2)设备基础、支柱、操作平台、梯子、烟囱、凉水塔、水池、灰塔等建筑工程;炼焦炉、裂解炉、蒸汽炉等各种窖炉的砌筑工程及金属结构工程.
(3)为施工而进行的建筑场地的布置、工程地质勘探,原有建筑物和障碍物的拆除,平整场地、施工临时用水、电、汽、道路工程,以及完工后建筑场地的清理、环境绿化美化工作等.
(4)矿井的开凿,井巷掘进延伸,露天矿的剥离,石油、天然气钻井工程和铁路、公路、港口、桥梁等工程.
(5)水利工程,如水库、堤坝、灌溉以及河道整治等工程.
(6)防空、地下建筑等特殊工程及其他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指各种设备、装置的安装工程.
安装工程包括:(1)生产、动力、起重、运输、传动和医疗、实验等各种需要安装设备的装配和安装,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等装设工程,附属于被安装设备的管线敷设工程,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作.

(2)为测定安装工程质量,对单个设备、系统设备进行单机试运、系统联动无负荷试运工作(投料试运工作不包括在内).
在安装工程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价值.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额一般按预算价格计算.
实行招标的工程,按中标价格计算.
凡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协商同意的工程价差、量差,且经建设单位同意拨款的,应视同修改预算价格.
建筑安装工程应按修改后的预算价格计算投资完成额.
对于某些工程已进入施工但施工预算尚未编出的,统计报表可根据工程进度先按设计概算或套用相同的结构、类型工程的预算综合价格计算,待预算编出后再进行调整.
建设单位议价购料供应给施工单位,材料价差部分未转给施工单位的,建设单位应将这部分价差包括在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中.

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的填报依据为:①工程结算单或进度单:工程三方(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签字认定的工程结算单或进度单;②会计科目或相关支付凭证.
设备工器具购置指报告期内购置或自制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价值.
(1)设备:指各种生产设备、传导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等.
分为需要安装的设备和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两种.
需要安装的设备(简称"需安设备"):是指必须将其整体或几个部位装配起来,安装在基础上或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设备.
如轧钢机、发电机、蒸汽锅炉、变压器、塔、换热器、各种泵、机床等.
有的设备虽不要基础,但必须进行组装工作,并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如生产用电铲、塔吊、门吊、皮带运输机等也作为需要安装的设备统计.

不需要安装的设备(简称"不需安设备"):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各种设备,如电焊机、叉车、汽车、机车、飞机、船舶以及生产上流动使用的空压机、泵等.
(2)工具、器具:指具有独立用途的各种生产用具、工作工具和仪器.
如生产和维修用的切削工具、压延工具、铆焊工具、模压器、铸型、风镐等,检验、实验测量用的各种计量、分析、化验仪器,以及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包装容器等.

以融资租赁方式购置的设备,租金支出应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由承租人填报,出租人不得填报.
以经营租赁方式购置的设备,租金支出不应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外购设备、工具、器具除设备本身的价格外,还应包括运杂费、仓库保管费、购买支持设备运行的软件系统的费用等,但不包括软件系统的后续技术服务费.
自制的设备、工具、器具,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算.

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额依据会计科目或相关支付凭证填报.
购置旧设备指从外单位购入的,已经使用过的各种设备,不包括从国外购进的旧设备.
旧设备一般是指在国内其他单位作为固定资产使用过的设备.
(单纯购置旧设备的项目不填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表).
其他费用指在固定资产建造和购置过程中发生的,除建筑安装工程和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完成额以外的应当分摊计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费用,不指经营中财务上的其他费用.
用于项目建设的贷款的利息支出,在项目建设期应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项目建成投产后不应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其他费用的价格一般按财务部门实际支付的金额计算.
项目前期费用(如设计勘察费、土地购置费等)在项目正式开工动土时计入投资.
国内贷款利息按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利息计算投资完成额,并作为增加固定资产的费用处理.
利用国外资金或国家自有外汇购置的国外设备、工具、器具、材料以及支付的各种费用,按实际结算价格折合人民币计算.

其他费用的分摊问题:若多个项目统一征地拆迁,土地费用按照项目实际用地面积占比分摊;若一笔贷款用于多个项目建设,且无法区分每个项目实际使用贷款数额,则利息支出按项目工程进度占比分摊.
其他费用依据与项目相关的待摊支出、土地使用权(建设用地费)等会计科目或支付凭证填报.
旧建筑物购置费指购置已使用过的各种旧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即对旧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的赔偿费.
建设用地费指建设项目通过各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以下内容:(1)土地购置费指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出让金.
(2)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指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土地补偿费、附着物(房屋和树木等)和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征地动迁费、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以及土地征收管理费等.
(3)土地复垦及补偿费指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破坏的土地,按规定支付的土地复垦费用和土地损失补偿费用.
(4)土地使用税指建设期间按规定缴纳的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
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5)耕地占用税指建设单位按规定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建设为征收对象的税种,属于一次性税收.
纳税人是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耕地占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其标准取决于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和经济发达程度.

(6)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本年新增固定资产指在报告期已经完成建造和购置过程,并已交付生产或使用单位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包括已经建成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工程投资和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投资及有关应摊入的费用.
属于增加固定资产价值的其他建设费用,应随同交付使用的工程一并计入新增固定资产.

调查单位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发生的建设用地费计入新增固定资产;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业商业等企业通过出让或"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发生的建设用地费不计入新增固定资产.
租用建设用地的费用,不计入新增固定资产投资.

206-1表: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投资主要指标填报依据一览表指标名称填报依据注意事项及报送要求(1)建筑工程、安装工程①工程结算单或进度单(三方签字认定)②会计科目或相关支付凭证,对应会计科目为:在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①调查单位可在两种依据中择一计算填报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并在整个项目期间保持一致.
②项目开工后报送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依据会计科目或相关支付凭证报送的项目,竣工投产后,质保金和尾款可一次性计入.
③工程结算单或进度单标准格式:三方签字盖章的当月工程结算单或进度单,包括三方盖章、投资完成量的具体数值;工程进度单后应付工程计价明细表.
④依据会计科目的,在财务软件导出的明细账中标出所取数据,并明确数据汇总加减过程盖章确认.
提供支付凭证的,应将凭证分类汇总.
(2)设备工器具购置会计科目或相关支付凭证,根据明细科目本年借方累计或相关会计分录借方发生额加总填报.
对应会计科目为:在建工程—在安装设备(需安装设备);固定资产下二级科目(不需安装设备)①质保金和尾款可一次性计入.
②提供相关会计科目明细账的,应明确数据加总过程,加盖公章.
③支付凭证可为设备购置发票或银行支付票据.
④项目完工时,设备应到位或安装完毕.
(3)其他费用会计科目或相关支付凭证,根据明细科目本年借方累计或相关会计分录借方发生额加总填报.
对应会计科目为:在建工程—待摊支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等①提供相关科目余额表,把其他费用填报的各个数据标注,并把计算过程写出,盖章确认.
②提供支付凭证的,应将凭证分类汇总其中:建设用地费余额表或相关支付凭证.
根据余额表本年借方累计填报.
对应会计科目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设用地费在项目正式开工动土时计入本年完成投资.
第三部分项目个数施工项目个数、本年投产项目个数和本年新开工项目个数:每一个建设项目只计算为一个项目个数.
施工项目个数是指本年正式进行过建筑或安装施工活动的建设项目个数.
包括本年新开工项目,以前年度开工跨入本年继续施工项目,本年全部建成投产项目、以前年度全部停缓建在本年恢复施工的项目,本年进行过施工又在本年内全部停缓建的项目.

本年新开工项目个数是指报告期内新开工的建设项目.
包括新开工的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单纯建造生活设施项目、迁建项目和恢复项目.
新开工项目的确定以总体设计或计划文件中所规定的永久性工程正式开工为准.
本年新开工项目个数是反映全年新开工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指标.

本年投产项目个数是指报告期内按设计文件规定建成主体工程和相应配套的辅助设施,形成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经过验收合格,并且已正式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建设项目.
建成投产项目个数是反映报告期建设成果和考核投资效果的重要依据.

全部建成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工业项目是指设计文件规定形成生产能力的主体工程及其相应配套的辅助设施全部建成,经负荷试运转,证明具备生产设计规定合格产品的条件,并经过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与生产性工程配套的生活福利设施可以满足近期正常生产的需要,正式移交生产的建设项目;非工业项目是指设计文件规定的主体工程和相应配套工程全部建成,能够发挥设计规定的工程效益,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正式移交使用的建设项目.

凡对环境有污染的建设项目,要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在"三废"治理工程按设计规定建成,并经环保部门验收鉴定合格,交付使用后,整个项目才能作为全投项目.
达不到要求的不能作为全投项目统计.

第四部分到位资金上年末结余资金指上年资金来源中没有形成投资额而结余的资金.
包括尚未用到工程中的材料价值、未开始安装的需要安装设备价值及结存的现金和银行存款等.
可根据有关财务数字填报.
上年末结余资金不能出现负数,即不能把上年应付工程、材料款作为上年末结余资金的负数来处理.

本年实际到位资金指在报告期收到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各种货币资金.
包括国家预算资金、国内贷款、债券、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
国家预算资金指各级政府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财政资金,包括中央预算资金和地方预算资金.
国家预算包括一般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
各类预算中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全部作为国家预算资金填报,其中一般预算中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部分包括基建投资、车购税、灾后恢复重建基金和其他财政投资.
各级政府债券也应归入国家预算资金.

根据《201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确定的收支范围,目前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的资金主要包括:农网还贷资金、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铁路建设基金、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海南省高等级公路车辆通行附加费、转让政府还贷道路收费权、港口建设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旅游发展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教育附加、江苏省地方教育基金、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南水北调工程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府住房基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三峡水库库区基金、中央特别国债经营基金、中央特别国债经营基金财务收支、彩票公益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车辆通行费、船舶港务费、体育部门收费、司法部门的涉外涉港澳台公证书工本费、贸促会收费、长江口航道维护费、电力改革预留资产变现资金、铁路资产变现资金、其他政府性基金.

中央预算资金指国家预算资金中,来源于中央公共预算安排的用于项目建设的资金数额.
市自筹指市级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筹集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
区自筹指区级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筹集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
国内贷款指报告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各种国内借款,包括银行利用自有资金及吸收存款发放的贷款、上级拨入的国内贷款、国家专项贷款,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贷款、国内储备贷款、周转贷款等.

债券指企业或金融机构为筹集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按一定发行条件还本付息的债务凭证,包括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
金融债券是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
在我国目前金融债券主要分两类,一是由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发行的政策性金融债券,二是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商业性金融机构发行的商业金融债券.
企业债券是工商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债券.
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可以是股份公司也可以是非股份公司,可以是上市公司也可以是非上市公司,包括依据《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发行的企业债券、依据《公司法》发行的上市公司债券、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章发行的中期票据等.

利用外资指报告期收到的境外(包括外国及港澳台地区)资金(包括设备、材料、技术在内).
包括对外借款(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出口信贷、外国银行商业贷款、对外发行债券和股票)、外商直接投资、外商其他投资(包括补偿贸易、加工装配由外商提供的设备价款、国际租赁,外商投资收益的再投资资金).
不包括我国自有外汇资金(国家外汇、地方外汇、留成外汇、调济外汇和中国境内银行自有资金发放的外汇贷款等).
各类外资按报告期的外汇牌价(中间价)折成人民币计算.

自筹资金指在报告期内筹集的用于项目建设和购置的资金.
包括自有资金、股东投入资金和借入资金,但不包括各类财政性资金、从各类金融机构借入资金和国外资金.
自有资金指筹集的用于项目建设和购置的自有资金,是按财务制度规定归项目企业(单位)支配的各种自有资金,包括企业折旧资金、未分配利润、企业盈余公积金、发行股票筹集的资金及其他自有资金.
不包括通过发行债券和集资方式筹集的资金.

股东投入资金指从股东处融入的资金.
股东投入的资金如果不是来源于金融机构贷款、各级财政资金或外资,应做为自筹资金统计.
来源于项目企业(单位)总公司或上级部门的资金,也应归入此类.
借入资金指从其他单位(不包括股东)筹集的资金,不包括财政资金、贷款和外资.
其他资金来源指在报告期收到的除以上各种资金之外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
包括社会集资、个人资金、无偿捐赠的资金及其他单位拨入的资金等.
各项应付款合计指本年项目建设和购置中应付未付的投资款.
包括应付工程款、应付器材款、应付工资、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其他应付款、应交税金、应交基建收入、应交投资包干结余、应交能源交通建设基金、应交预算调节基金及其他应交款.
各项应付款填报本报告期实际增加数(或发生数),不是填报开始建设以来的累计数.

工程款指应付未付给施工单位(乙方)的工程投资款.
(九)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生产报表主要指标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生产报表由年报YS311表(交通运输和邮政企业生产情况表)、YS312表(仓储情况调查表)和YS301表(道路、水上运输企业生产情况)以及定报的D201表(运输邮政重点企业业务量及经营情况)、D202表(重点港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YS401表(交通运输、邮政和电信业务情况表)等组成,主要统计企业经营生产所拥有的基本条件和完成的业务量.
具体指标解释如下:交通运输、邮政和电信业务生产情况(YS311、YS401、D201)营运车辆数指报告期末道路客(货)运企业实际拥有依法从事道路客(货)运经营活动的车辆数.
自营客(货)车指由企业完全自主掌控,并承担此部分经营风险并获取相应收益的客(货)车.
包括企业自己所有的和租用外单位的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车辆数量,不包括非运输车辆和挂靠车辆.
营运船舶数指报告期末水上客(货)运企业实际拥有依法从事水上客(货)运输经营活动的船舶数量.
自营客(货)船指由企业完全自主掌控,并承担此部分经营风险并获取相应收益的客(货)船.
包括企业自己所有的和租用外单位的从事营业性水路运输的船舶数量,包括悬挂外国旗的船舶,不包括非运输船舶、驳船、农业、渔业生产船舶和挂靠船舶.

客运量指在一定时期内,各种运输工具实际运送的旅客数量.
分为铁路客运量、道路客运量、水路客运量和航空客运量.
——铁路客运量指一定时期内使用铁路客车运送的旅客人数.
铁路旅客运量的计算方法:不论票价多少或行程长短,均按单程计算为一人次;不足购票年龄免购客票的儿童,不计算运量;月、季票按每月往返各21人次计算.

——公路客运量指公路运输企业及由其组织的其它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实际运送的旅客人数.
道路客运量的计算方法:不论乘车路程远近和票价的多少,以客票为依据,"人"为计量单位;不足购票年龄的免票儿童不计算客运量.

——水路客运量指水运企业及由其组织的其他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实际运送的旅客人数.
——航空客运量指公共航空运输飞行所载运的旅客人数.
成人和儿童各按一人计算,婴儿不计人数.
每一特定航班的每一旅客只计算一次.
唯一例外的是,乘坐定期航班既经过国内航段又经过国际航段的旅客,同时计算一个国内旅客和一个国际旅客.
不定期航班运送的旅客每一特定航班(同一航班)只计算一次.

旅客周转量指在一定时期内,由各种运输工具运送的旅客数量与其相应运输距离的乘积之总和.
按运输方式分铁路旅客周转量、道路旅客周转量、水路旅客周转量和航空旅客周转量.
计算公式如下:旅客周转量(人公里)=∑(实际运送的每一乘客*该旅客出发站与到达站间距离)=实际运送的旅客人数*旅客平均运程旅客运输平均运距指报告期内平均每一位旅客的旅行距离.
计算公式为:旅客运输平均运距=旅客周转量/客运量货运量指在一定时期内,各种运输工具实际运送的货物数量.
分为铁路货运量、道路货运量、水路货运量和航空货邮运量.
——铁路货运量指使用铁路货车实际运送的货物数量.
——道路货运量指一定时期内由各种道路运输工具实际运送到目的地并卸完的货物数量.
反映公路货运量的指标有发送货物吨数、到达货物吨数和运送货物吨数.
——水路货运量指在一定时期内由各种水运工具实际运送的货物数量,包括内河、江海、沿海、远洋货运量.
其中:内河指的是使用船舶在陆地内的江、河、湖、川等水道进行运输;沿海指的是船舶通过大陆附近沿海航道在国内沿海各港口间运输;远洋指船舶跨大洋的长途运输到国外.
——航空货邮运量指公共航空运输飞行所载运的货物、邮件重量,货物包括外交信袋和快件.
原始数据以吨位计算单位,保留一位小数.
每一特定航班(同一航班)的货邮只计算一次,不能按航段重复计算.
单对于既经过国内航段、又经过国际航段运输的货邮,则同时统计为国内货邮和国际货邮.
不定期航班运输的货物每一特定航班(同一航班)只计算一次.

货物周转量指在一定时期内,由各种运输工具运送的货物数量与其相应运输距离的乘积之总和.
按运输方式分铁路货物周转量、道路货物周转量、水路货物周转量和航空货邮周转量.
计算公式如下:货物周转量(吨公里)=∑(每批货物重量*该批货物的运送距离)=实际运送货物吨数*货物平均运程货物运输平均运距指报告期内平均每吨货物的运输距离.
计算公式为:货物运输平均运距=货物周转量/货运量飞行小时指从飞机滑动前撤除轮档起飞机着陆停稳后安放轮档止的全部时间,即为飞机地面滑行时间和空中飞行时间之和.
铁路旅客发送量指购买客票在铁路各营业站和乘降所乘车的旅客人数、在列车内补票(即车补)和到站补票(即站补)的旅客人数、由国外及新线接运的旅客人数之和并减去退票人数.
铁路货物发送量指在一定时期内全国铁路营业车站所承运的货物总量,包括本站承运的货物和由国外、新线、地方铁路、新线接运的货物和不同轨距倒装的货物,是根据铁路货物运输的原始单据(货票)所记载的重量计算的.

邮政行业业务总量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邮政企业为社会提供各类邮政通信服务或其他服务的总数量.
计算方法为各类邮政通信服务业务的实物量分别乘以相应的不变单价,求出各类业务的货币量后加总求得.
该指标反映了一定时期邮政通信业务发展的总成果,是观察邮政通信业务发展变化总趋势的综合性指标.
计算公式:邮政业务总量=∑(各类邮政业务量*不变单价)十邮政出租代理及其他业务收入快递业务量指企业收寄的各类快递业务总数量,由受理用户委托的企业负责统计.
包括国内同城快递业务量、国内异地快递业务量、港澳台快递业务量、国际快递业务量.
快递业务量=国内同城快递业务量+国内异地快递业务量+港澳台快递业务量+国际快递业务量.
电信业务总量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电信企业为社会提供各类电信服务的总数量.
计算方法为各类电信业务的实物量分别乘以相应的不变单价,求出各类电信业务的货币量后加总求得.
该指标反映了一定时期电信通信业务发展的总成果,是观察电信通信业务发展变化总趋势的综合性指标.

多式联运指由两种及以上的交通工具相互衔接、转运而共同完成的货物复合运输活动.
冷链运输指在运输全过程中,使所运输货物始终保持一定适宜温度环境下保证产品质量的运输活动,运输对象主要包括鲜活品、加工食品、医药产品等.
仓储情况调查表(YS312)通用仓库指用来储存保管没有特殊要求的物品的仓库,与专业仓库相对应(专业仓库指:危险品库和冷库等),包括:立体库、楼房库、平房库等.
通用仓库总面积指通用仓库可用于存储货物的总面积,多层仓库应为各层总面积之和,仓库的面积不应包括墙壁厚度.
通用仓库实际平均使用面积指通用仓库在实际经营中的平均使用面积.
货物入库量指经由各种渠道运进仓库的货物数量.
货物出库量指从仓库运出的货物数量.
集装箱堆场指用于存放集装箱的堆场.
堆场总面积指堆场内部可用于存储集装箱的总面积,堆场总面积不应包括场外道路.
堆场实际平均使用面积指堆场在实际经营中的平均使用面积.
集装箱入库量指经由各种渠道运进堆场的集装箱数量.
集装箱出库量指从堆场运出的集装箱数量.
集装箱箱数可分为折合20英尺标准箱(TEU)箱数和自然箱箱数.
折算方法:40英尺箱1:235英尺箱1:1.
7520英尺箱1:110英尺箱1:0.
5冷库指采用人工制冷降温并具有保冷功能的仓储建筑群,包括制冷机房、变配电间等.
分冷却物冷库(冷藏库)和冻结物冷库(冷冻库)两种,冷却物冷库(冷藏库)是指温度在冻结点以上至16°C左右用于货物保鲜的仓库;冻结物冷库(冷冻库)一般指温度在-15°C以下(含冰库)用于冷冻货物的仓库.
统计单位采用公称容积,指冷却物冷库(冷藏库)或冻结物冷库(冷冻库)的净面积(不扣除柱、门斗和制冷设备所占的面积)乘以库内净高.

冷库总容积指冷库可用于存储货物的总容积.
冷库实际平均使用容积指冷库在实际经营中的平均使用容积.
冷库入库量指经由各种渠道运进冷库的货物数量.
冷库出库量指从冷库运出的货物数量.
危险品仓库指存储和保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资等危险品的场所.
危险品仓库总面积指危险品仓库可用于存储货物的总面积.
危险品仓库实际平均使用面积指危险品仓库在实际经营中的平均使用面积.
危险品仓库入库量指经由各种渠道运进危险品仓库的货物数量.
危险品仓库出库量指从危险品仓库运出的货物数量.
危险品储罐指用于存放危险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专业储罐.
危险品储罐总容积指储罐可用于存储危险品的总容积.
危险品储罐实际平均使用容积指储罐在实际经营中的平均使用容积.
危险品储罐入库量指经由各种渠道运进仓库的货物数量.
危险品储罐出库量指从仓库运出的货物数量.
仓储收入指企业营业收入中通过仓储服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总和.
运输收入指企业营业收入中通过运输服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总和.
道路、水上运输业运营情况表(YS301)载客汽车指可以用来载客或专门载客的车辆,简称客车.
主要是专门载客的汽车,如公交、大巴、的士等.
普通载货汽车指具有一般构造的栏板式、平板式及厢式货运汽车,包括自卸车、半挂车、厢式车等.
专用载货汽车指具有特殊构造及附属设备从事专门用途的货运汽车,包括集装箱车、大件运输车、商品汽车运输车、冷藏保温车、罐车和其他货车.
载货挂车指自身没有动力,需依靠机动牵引车拖带的公路载货用挂车.
机动船又称自航船,指装有各种发动机推进装置,以机械动力行驶的船舶.
净载重吨指报告期末所拥有船舶的总载重量减去燃(物)料、淡水、粮食及供应品、人员及其行李等的重量及船舶常数后,能够装载货物的实际重量.
标准箱位指集装箱船的载箱能力,是各种尺寸的国际标准集装箱的自然箱数,按各自的比例,折合成20英尺标准箱的箱数.
客船包括普通客船、高速客船和客渡船.
客货船指在运送旅客的同时,还载运相当数量的货物,并以载客为主,载货为辅.
一般有2~3个货舱,通常设计为"两舱不沉制",并为定期定线航行,其结构与安全设备均应按客船标准要求配.
拖船指专门拖带其它船舶、船队、木排的船舶.
驳船指本身无动力装置,或只设简易动力装置,依靠拖船或推船带动的平底船.
沿海指到国内沿海各港口.
远洋指到国外各港口.
道路包括公路和城市道路,相关统计指标由交通运输部和城乡建设部作出解释,具体如下:公路里程指报告期末公路的实际长度,计量单位:公里.
统计范围:达到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的技术等级的公路(县、乡道中,含路基宽度≥4.
5米或路面宽度≥3.
5米路段的等外路线的里程;村道中,含路基宽度≥4.
5米或路面宽度≥3.
0米路段的等外路线的里程),均统计为公路里程.
包括大、中城市的郊区公路,以及公路通过城镇(指县城、集镇)街道的里程数和公路桥梁长度、隧道长度、渡口的宽度以及分期修建的公路已验收交付使用的里程.
主要统计分组:(1)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的技术等级分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等外公路.
(2)按照公路行政等级分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以及专用公路.
城市道路指城市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
城市道路主要由车行道和人行道组成.
统计范围:路面宽度3.
5米(含3.
5米)以上的各种铺装道路,包括开放型工业区和住宅区道路.
城市道路长度按车行道中心线计算.

航道里程指报告期末在沿海、江河、湖泊、水库、渠道和运河水域内,船舶、排筏在不同水位期可以通航的实际长度.
计量单位:公里、海里.
统计范围内河航道包括已进行航道定级(含专用航道)的通航里程,或者虽尚未定级,但近年内进行了航道建设或有航运开发价值的内河航道.
对于已定级,但因碍航建筑物等因素暂时断航的内河航道应纳入统计.
新、改建内河航道的技术等级按《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04)执行.
按原内河通航标准修建的内河航道,其技术等级认定为新标准规定的技术等级.
湖区、库区航道指在湖区和库区内,起点和终点具有固定码头设施,纳入航务部门管理的常年通航的固定航线.
穿越湖泊和水库的河流在该湖(库)区内的沿河流方向的航道定义为"天然河流及渠化河段航道".

主要统计分组:(1)按照行政等级分组:国家航道里程、地方航道里程、专用航道里程.
(2)按照内河通航标准(GBJ139-90)分组:一级航道、二级航道、三级航道、四级航道、五级航道、六级航道、七级航道、等外航道.

注: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以及本市历年统计数据情况,本市仅统计内河航道里程,其中:高等级航道里程统计口径交通运输部与上海市并不一致,没有明确规定.
习惯上,近年来上海市将四级及以上航道称作为高等级航道.

车辆停放车次合计指报告期内停车场(库)实际停放车辆次数.
包括计时停放车次、包月停放车次、免费停放车次.
车辆一次停放时间在24小时以内的,按1次计算.
超过24小时后再计算1次,并以每满24小时增加1次计算.

计时停放车次指报告期内按停放时间计费的实际停放车辆次数,一次收费计算为一次,但超时补交停车费不再另外计算一次.
计时停放车次应按客车和货车分别统计.
包月停放车次指报告期内被长期包租,按月支付费用的停车泊位折算的停放车次.
长期包租停车泊位按每天每泊位2次计算.
免费停放车次指报告期内提供免费停车服务的实际停放车辆次数,包括出于商业目的的免费停放.
停车业务收入指报告期内停放车辆业务的全部收入,包括现场开票收入和按月结算的长期包租业务收入.
对应停放车次分类应分别统计计时停放收入、包月停放收入,以及对应的客车停放收入和货车停放收入.
对于按季度、按年度结算的长期包租业务可分摊在月度中统计.

(十)铁路运输业报表主要指标铁路运输业报表由年报的YS306表(铁路客货运输量)和YS306-1表(铁路运输主要技术指标)组成.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客货运输量,其中包括货物发送量、货物周转量、货物到达量、旅客发送量、旅客周转量、换算周转量等指标;二是铁路运输主要技术指标,其中包括营业里程、正线延展里程、复线里程、平均日装车数、平均日卸车数、货车静载重和货车周转时间等指标.

铁路客货运输量表(YS306)铁路货物运量指使用铁路货车实际运送的货物数量.
货物发送量指在一定时期内全国铁路营业车站所承运的货物总量,包括本站承运的货物和由国外、新线、地方铁路、新线接运的货物和不同轨距倒装的货物,是根据铁路货物运输的原始单据(货票)所记载的重量计算的.

货物到达量指在一定时期内铁路营业车站最终到达的货物总量,包括向国外铁路、水运、铁路新线及地方铁路等其他铁路移交的货物吨数.
铁路货物周转量指一定时期内使用铁路货车完成的货物运量与运送距离的乘积之和.
计算公式为:货物周转量(吨公里)=∑(每批货物重量*该批货物的运送距离)=实际运送货物吨数*货物平均运程货物运输平均运距指报告期内平均每吨货物的运输距离.
计算公式为:货物运输平均运距=货物周转量/货运量铁路旅客运量指一定时期内使用铁路客车运送的旅客人数.
铁路旅客运量的计算方法:不论票价多少或行程长短,均按单程计算为一人次;不足购票年龄免购客票的儿童,不计算运量;月、季票按每月往返各21人次计算.

旅客发送量指购买客票在铁路各营业站和乘降所乘车的旅客人数、在列车内补票(即车补)和到站补票(即站补)的旅客人数、由国外及新线接运的旅客人数之和并减去退票人数.
铁路旅客周转量指一定时期内使用铁路客车运送的旅客人数与运输距离的乘积之和.
计算公式为:旅客周转量(人公里)=∑(实际运送的每一乘客*该旅客出发站与到达站间距离)=实际运送的旅客人数*旅客平均运程旅客运输平均运距指报告期内平均每一位旅客的旅行距离.
计算公式为:旅客运输平均运距=旅客周转量/客运量换算周转量指将旅客周转量按一定比例换算为货物周转量,然后与货物周转量相加成为一个包括客货运输的换算周转量指标.
它综合反映了各种运输工具在报告期实际完成的旅客和货物的总周转量,是考核运输业的综合性的产量指标.
换算周转量=货物周转量+(旅客周转量*客货换算系数)客货换算系数的大小,取决于运输1吨公里和1人公里所耗用人力和物力的多少.
目前我国统计制度规定的客货换算系数,按铺位折算,铁路、远洋、沿海、内河运输的系数为1;按坐位折算,内河为0.
33,公路为0.
1,航空国内为0.
072、国际为0.
075.

铁路运输主要技术指标表(YS306-1)铁路运输指有固定的运行轨道,以铁路机车、客、货车辆为运输工具,承担旅客、货物运送任务的一种运输方式.
具有全天候、大批量、长距离、成本低、高效率的现代化运输特点,是我国综合运输体系中,起骨干力量的重要运输方式.
我国铁路运输是由国家铁路、地方铁路、合资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及专用铁道组成,主要承担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和中长途旅客运输.

配属机车台数是指根据铁道部、铁路局配属命令,拨交铁路局(包括自购)及机务段保管、使用,涂有局、段标志并在资产台账内登记的机车.
机车配属(加入)、报废(取消)时间参照以下规定:1.
调拨(或新购)机车:凡新购置、新造或在段调拨的机车,依据铁道部、铁路局机车运用部门拍发的电报或调度命令,自实际交接完了共同签字时分起,并由交接双方及时拍发电报通知新配属和原配属运输企业、机务段加入或取消配属;在工厂或机务段修竣后调拨的机车,自验收员签字时分起,并由驻厂(段)机车验收室及时拍发电报通知新配属和原配属运输企业、机务段加入或取消配属.

2.
报废机车:配属机车自铁道部核备铁路局"机车报废申请核准书"后并电复通知铁路局时起取消配属,非配属机车自完成机车报废手续并从资产台账内销账时起取消统计.
配属机车台数按牵引动力类型(电力机车、内燃机车、蒸汽机车)、机型(韶山、东风、东方红、北京、前进、建设、解放等)和轨距(准、宽、窄轨)分别统计.
内燃机车指牵引动力类型为内燃的机车.
配属客车数配属客车是根据铁道部统一编号,由运输企业管理、使用,涂有本企业标记并在资产台账上登记的客车.
客车配属(加入)、报废(取消)统计时间参照以下规定:1.
凡配属或转属的客车,按照铁道部有关部门拍发的配属或转属电报规定的时间统计配属辆数.
非配属客车自交接双方实际交接完了共同签字时分起统计.
2.
报废客车:配属客车自铁道部对铁路局"客车报废核准表"核准时起取消配属.
非配属客车自完成客车报废手续并从资产台账内销账时起取消统计.
铁路营业里程又称营业长度(包括正式营业和临时营业里程),指办理客货运输业务的铁路正线总长度.
凡是全线或部分建成双线及以上的线路,以第一线的实际长度计算;复线、站线、段管线、岔线和特殊用途线以及不计算运费的联络线都不计算营业里程.
铁路营业里程是反映铁路运输业基础设施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也是计算客货周转量、运输密度和机车车辆运用效率等指标的基础资料.

铁路正线延展里程指正线第一线、第二线、第三线和其他正线建筑里程之和,不包括站线、段管线、岔线及特殊用途线的延展里程.
它是作为计算铁路线上钢轨、枕木及路基砂石需要量的主要依据.
铁路复线里程指双线及以上的线路长度.
比照营业里程计算.
平均日装车数指在铁路营业线或临时营业线上,车站、铁路分局、铁路局或全路在一定时期内运送货物发送时装车完毕的车数.
为反映装车数的一般水平,可计算平均一日装车数,计算公式为:平均一日装车数=报告期装车总数/报告期日历日数平均日卸车数平均一日卸车数=报告期卸车总数/报告期日历日数铁路货车平均静载重指铁路货车在始发站静止状态下平均每车装载的货物重量,用以分析货车完成装车时车辆载重力的利用情况.
静载重的多少取决于运送货物的性质、种类、车辆的类型和装载技术的高低.
计算公式为:货车平均静载重(吨)=货物发送吨数/装车数铁路货运机车日产量指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台货运机车在一昼夜内所完成的总重吨公里数,包括载运货物的重量和车辆本身的自重.
该指标从时间和牵引能力两方面反映了机车运用效率.
计算公式为:货运机车平均日产量(吨公里)=货运总重吨公里/货运机车台日数货运机车平均牵引总重为每一货运列车的平均总重量.
计算公式为:货运机车平均牵引总重=总重吨公里(不分劈重联、补机)/本务机走行公里货运机车日车公里指货运机车平均每天行驶的里程数.
旅客(货物)列车出发(运行)正点率指正点出发(运行)的旅客(货物)列车占出发(运行)总列数的比率.
计算公式为:铁路旅客(货物)列车出发(运行)正点率(%)=正点出发(运行)的旅客(货物)列车数/旅客(货物)列车出发(运行)总列数*100%旅客(货物)列车旅行速度为旅客(货物)列车在区段内平均每小时走行的公里数.
计算公式为:旅客(货物)列车旅行速度(公里/小时)=旅客(货物)列车公里/旅行时间货车周转时间指货车自第一次装车完了时起至再一次装车完了时止(即运用货车平均每周转一次)所消耗的时间.
计算公式为:货车周转时间(天)=运用车辆日/工作量货车周转时间(天)=旅行时间+货物作业停留时间+中转停留时间一次货物作业时间货物作业停留时间为运用车在站线(包括区间)及专用线(包括路产专用线)内进行装卸、倒装作业所停留的时间.
计算公式为:一次货物作业平均停留时间(小时)=货物作业车辆小时/货物作业次数货车中转停留时间指货车在车站进行解体、改编、中转技术作业及其他中转作业(包括变更到站、装载整理、专为加冰及洗罐消毒的货车,按规定进行洗罐的罐车除外)所停留的时间.
计算公式为:货车中转停留时间(小时)=中转车辆小时/中转车数(十一)公路运输业报表主要指标公路运输业报表由年报YS308表(城市公共交通业情况)和D301表(民用车辆拥有量)组成.
主要包括公路运输业企业拥有各类车辆以及生产经营数据等内容.
公路运输指以汽车为主在公路上运送旅客和货物的一种运输方式,具有线路网密度大、分布广、运输中转环节少等特点,适合承担短途旅客、货物运输及铁路、公路、航空港、站的集散、接运任务.
公路里程指在一定时期内实际达到《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规定的技术等级的公路,并经公路主管部门正式验收交付使用的公路里程数.
包括大、中城市的郊区公路,以及公路通过小城镇(指县城、集镇)街道的公路里程和公路桥梁长度、隧道长度、渡口的宽度以及分期修建的公路已验收交付使用的里程,不包括大中城市的街道、厂矿、林区生产用道和农业生产用道的里程.
两条或多条公路共同经由同一路段,只计算一次,不得重复计算里程长度.
按公路技术等级分为等级公路和等外公路,其中等级公路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
该指标可以反映公路建设的发展规模,也是计算运输网密度等指标的基础资料.

城市公共交通业情况表(YS308)城市公共交通指城市中供公众乘用的、经济方便的各种交通方式的总称.
包括公共汽车、电车、轨道交通(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索道、缆车)、出租汽车、公共轮渡等客运交通设施.
运营线路网长度指公共交通线路所通过的运营线路净长度.
计算公式为:运营线路网长度=运营线路总长度-∑重复的线路长度运营线路总长度指全部运营线路长度之和.
计算公式为:运营线路长度=∑各条运营线路长度=∑〔1/2(上行起点至终点里程﹢下行起点至终点里程﹢上下行终点掉头里程〕单向行驶的环行线路长度等于起点至终点里程与终点下客站至起点里程之和的一半,不包括折返、试车、联络线等非运营线路.
线路条数指公共交通全部运营线路的数量之和.
运营车数指城市中用于公共交通运营业务的全部车辆数.
地铁和轻轨在统计时一自然节为一辆.
出租汽车指已经领取出租汽车专用牌照的运营车辆,包括技术完好的、在修的、长期行驶的以及拟报废尚未经上级机关批准的车辆.

轮渡运营船数指用于城市客渡运营业务的全部船舶数.
不含旅游客轮(长途旅游;市内供游人游览江、河、湖泊的船只).
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总量指报告期内城市公共交通各种运输方式运送乘客的总人次.
运营里程指运营车辆为运营出车行使的全部里程.
包括载客里程和空驶里程.
客运总量指报告期内城市公共交通各种运输方式运送乘客的总人次.
运营收入指报告期内道路客运企业运送乘客的全部收入.
载客车次指报告期内营运车辆提供客运服务的计费车次,与乘客结算1次为1个载客车次.
每载客车次运营时间在24小时以内的为1个载客车次.
单车次运营时间超过24小时,不满48小时的,计为2个载客车次,以此类推.

民用车辆拥有量(D301)民用汽车拥有量指报告期末,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机动车注册登记工作规范》,已注册登记领有民用车辆牌照的全部汽车数量.
汽车拥有量统计的主要分类:根据汽车结构分为载客汽车、载货汽车、其他汽车;根据汽车所有者不同分为个人(私人)汽车、单位汽车;根据汽车的使用性质分为营运汽车、非营运汽车;根据汽车大小规格不同,载客汽车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和微型,载货汽车分为重型、中型、轻型和微型.

其他类型车指除民用汽车、摩托车及拖拉机以外的其他民用机动车辆,如简易机动车、电瓶车等.
机动车驾驶员指持有正式驾驶执照的各类机动车驾驶人员.
公路运输汽车指在公路运输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从事公路运输的营业性及非营业性运输工具.
载客汽车指可以用来载客或专门载客的车辆,简称客车.
主要是专门载客的汽车,如公交、大巴、的士等,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和微型.
大型:车长大于等于6m或者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
乘坐人数可变的,以上限确定.
乘坐人数包括驾驶员(下同).
中型:车长小于6m,乘坐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
小型:车长小于6m,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
微型:车长小于等于3.
5m,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小于等于1升.
普通载货汽车指具有一般构造的栏板式、平板式及厢式货运汽车,包括自卸车、半挂车、厢式车等.
(十二)水上运输业报表主要指标水上运输业报表主要由年报的YS303表(港口主要指标)以及定报的D202表(重点港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YS401表(交通运输、邮政和电信业务情况)、YS403表(港口分货类吞吐量)、YS405表(港口生产情况)、YS406表(港口集装箱吞吐量)、YS407表(港口货物集疏运量)、YS408表(邮轮经济发展情况)和YS408-1表(邮轮及客班轮靠泊情况)等报表组成.

港口指位于江河湖海或水库沿岸,具有一定的设施和条件(如装卸机械、仓库堆场、码头泊位、客运设备等),供船舶停靠、旅客上下、货物装卸、生活物料供应或其他专门业务的地方.
包括港内水域及紧接水域的陆地.
按港口所处的水域分为海港、河港、湖港等;按港口是否对外国船舶开放分为对外开放港口和不对外开放港口.

港口码头长度指报告期末港口用于靠泊船舶,进行装卸货物和上下旅客地段的实际长度,包括固定的、浮动的各种形式码头的长度.
固定式码头,指顺水域自码头的一端至另一端的全部长度.
浮动式码头,只计算其本身可靠泊船舶的正面长度,不包括浮动码头两端及其靠岸边的内档长度.

港口码头泊位个数指设有系靠船舶装置、同时可供靠泊船舶的泊位数量,包括码头泊位、浮筒泊位以及供船舶锚泊的锚地泊位、水路过驳的平台泊位等.
供停泊一艘船舶所备的位置,称为一个泊位.
按泊位的使用性质可分为生产用泊位和非生产用泊位,按靠泊能力可分为万吨级泊位.

港口货物吞吐量指经由水路进、出港区范围,并经过装卸的货物数量.
按货物流向分为进港吞吐量和出港吞吐量,按货物的贸易性质分为内贸和外贸吞吐量.
按货物的类别分,可根据现行的交通行业标准《运输货物分类和代码》分类.

库存量指期末实际库存量.
出港量指从本港装船运出港口的货物数量.
包括在本港扎排运出的竹、木排.
进港量指由水运运进港口卸下的货物数量.
包括流放或由船舶拖带进港,在本港拆排装卸的竹、木排.
港口旅客吞吐量指由水路乘船进、出港区范围的旅客人数,不包括免票儿童、船舶船员人数、轮渡和港区内短途客运的旅客人数.
按旅客流向分为旅客发送量和旅客到达量.
旅客离港量即旅客发送量,指由水运乘船出港区的旅客人数.
通用仓库总面积指通用仓库可用于存储货物的总面积,多层仓库应为各层总面积之和,仓库的面积不应包括墙壁厚度.
堆场总面积指堆场内部总面积,堆场总面积不包括场外道路.
集装箱堆场指用于存放集装箱的堆场.
冷库总容积指冷库可用于存储货物的总容积.
危险品仓库指存储和保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资等危险品的场所.
危险品仓库总面积指危险品仓库可用于存储货物的总面积.
危险品储罐指用于存放危险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专业储罐.
危险品储罐总容积指储罐可用于存储危险品的总容积.
船舶平均每艘次在港停时指船舶从进港时起至离港时止,平均每艘船在港停泊天数.
其计算公式为:船舶停泊总艘时船舶平均每每艘次在港停时(天)船舶停泊艘次*24船舶平均每装卸千吨货物在港停时指在港停泊船舶平均装卸千吨货属港方责任的停泊时间.
其计算公式为:千吨货停泊艘时船舶平均每装卸千吨货在港停时(天)1000装卸货物吨数*24千吨货停泊艘时等于生产性停泊时间和非生产性停泊时间中的港方原因停泊时间之和.
(1)自本港装船运出港口的货物,计算一次出口量;(2)由水运运进港口卸下的货物,计算一次进口量;(3)由水运运进港口,经装卸又从水运运出港口的转口货物,分别按进口和出口各计算一次吞吐量;(4)货物吞吐量必须以该船需在本港装卸的货物,全部完成并办妥交接手续后一次进行统计.
下列情况不能计算货物吞吐量:(l)由同一船舶运载进港,未经装卸又运载出港的货物(包括原驳换拖);(2)由同一船舶卸下,随又装上同一船舶运出港口的货物;(3)由本港装船未运出复又卸回本港的货物;(4)本港港区范围内的轮渡、短途运输货物,以及为运输船舶装卸服务和各码头之间的驳运量;(5)港口进行疏运至港外抛弃的泥沙.
平均每艘船舶装卸货物吨位指报告期内平均每艘在港停泊船舶的装卸货物的吨位数.
其计算公式:平均每艘船舶装卸货物吨位(吨∕艘次)=装卸货物吨位/船舶停泊艘次外贸吞吐量指我国与外国(地区)之间贸易往来运进、运出港口的贸易数量,包括在我国港口中转的转口贸易货物、也包括一程船和二程船的外贸吞吐量.
集装箱吞吐量(1)指凡经过水运进、出港区范围,并经过装卸的集装箱箱数和重量(含集装箱自重),通常是按进口和出口分别统计.
(2)集装箱箱数可分为折合20英尺标准箱(TEU)箱数和自然箱箱数.
折算方法:40英尺箱1:235英尺箱1:1.
7520英尺箱1:110英尺箱1:0.
5(3)集装箱重量可分为集装箱箱内货重和集装箱总重(集装箱自重加箱内货重).
(4)集装箱不论空箱或重箱,其箱自重一并计算集装箱重量.
货物集疏运量指报告期内通过各种运输方式进出港口和在港区间驳运的货物运输总量.
其中进入港口(港区)的货物运输总量称为集运量,离开港口(港区)的货物运输总量称为疏运量.
计算公式:铁路集疏运比率铁路集疏运比率=铁路集疏运量/全港集疏运量公路集疏运比率公路集疏运比率=公路集疏运量/全港集疏运量水路集疏运比率水路集疏运比率=水路集疏运量/全港集疏运量集装箱水水中转量指由水路运进港口,经装卸作业又从水路运出港口的转口集装箱运量.
集装箱水水中转比率集装箱水水中转比率=集装箱水水中转量/全港集装箱吞吐量.
邮轮旅客吞吐量指报告期内靠泊邮轮(国际客班轮)进、出港旅客数量.
邮轮在靠泊期间旅客上岸观光后返回船上,则上岸观光的每位旅客按进港1次、出港1次计算.
旅客吞吐量须按进港、出港旅客数量分别统计,其中外国人、港澳台同胞旅客数量单列.

邮轮指以旅游为主要目的,从事水上旅客运输活动的经营性客轮.
上海港邮轮靠泊次数指停靠在上海港码头的邮轮数量.
以上海为母港的邮轮靠泊次数指停靠在上海港码头,以上海港为母港的邮轮数量.
上海港邮轮旅客吞吐量邮轮靠泊上海港时,邮轮旅客进出港口人次,包括国际游客和国内游客.
以上海为母港的邮轮旅客吞吐量母港邮轮靠泊时,邮轮旅客进出港口人次,包括国际游客和国内游客.
国际航线旅客吞吐量应大于或等于邮轮旅客吞吐量与国际航线客班轮旅客吞吐量的合计数.
靠泊日期指邮轮(国际客班轮)靠上码头泊位的日期.
靠泊后停靠期间跨越当日24:00时,按靠泊当日日期填列,例如:10日上午8:00时靠泊,11日下午18:00时离泊,靠泊日期按10日填列.
靠泊性质指邮轮根据本航次补给等方面需要确定的停靠泊性质,一般分为母港、访问港靠泊.
国际客班轮免填.
停靠时间指邮轮(国际客班轮)靠上码头泊位至离开码头泊位的时间.
靠泊船舶名称指靠泊邮轮(国际客班轮)的中、英文名称.
所靠船舶运行航线指靠泊邮轮(国际客班轮)执行经批准的航行线路名称,按进港前和出港后运行航线名称分别填列.
进港前或出港后非运营行为的航行免填.
邮轮旅客吞吐量指报告期内靠泊邮轮(国际客班轮)进、出港旅客数量.
邮轮在靠泊期间旅客上岸观光后返回船上,则上岸观光的每位旅客按进港1次、出港1次计算.
旅客吞吐量须按进港、出港旅客数量分别统计,其中外国人、港澳台同胞旅客数量单列.

(十三)航空运输业报表主要指标航空运输业报表主要由年报的YS307表(民航机场生产主要指标)和YS307-1表(民航客货运输量及运输线路)以及定报的YS409表(民航机场生产情况)等相关报表组成.
民用航空运输指利用飞机和空中航线运送旅客和货邮的一种运输方式,具有速度快和不受地形限制的特点.
航空运输成本高、运量小,适合对时间要求高的运输事务.
民用航空航线条数民用航空航线指出于商业的目的,运输飞机从地球表面一点(起飞)飞到另一点(终点)的航行线路.
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有运输飞机定期飞行,二是有足以保证运输飞机飞行和起降所需要的机场及地面设施,三是经过批准并在一个航季中正常执行.
计算条数时,来回程计为一条.

国际航线指航线中任一航段的起讫点(技术经停点除外)在外国领土上的航线.
国内航线指航线中各航段的起讫点(技术经停点除外)都在国内的航线.
港澳台航线指航线中任一航段的起讫点在香港、澳门或台湾的航线(经香港、澳门、台湾飞往外国的航线统计为国际航线).
民用航空航线里程指统计期间内全部民用航空航线的航线总长度.
航线长度指民用航空航线的计费距离.
计算航线里程可按重复和不重复两种方法,前者是指各航线长度相加的总和;后者则要扣除各航线之间相同航段重复计算的部分.

民用航空飞机期末架数指报告期末实有在册飞机数量,包括停场待修、在厂检修的飞机和租借飞机.
未办理租借手续的的临时借用飞机由借出单位统计.
运输飞机指从事公共航空运输的民用飞机.
分为大中型飞机和小型飞机,大中型飞机指100座及以上的运输飞机,小型飞机指100座以下的运输飞机.
民用航空飞机班次指飞机自始发到终点航站的一次飞行,去回程各按一个班次统计.
专、包机飞行,按任务和架次统计.
一项任务和一项包机,是由一架飞机完成的,按一架次统计;由两架飞机或由一架飞机两次完成的,按两架次统计.

民用航空客运量指公共航空运输飞行所载运的旅客人数.
成人和儿童各按一人计算,婴儿不计人数.
每一特定航班的每一旅客只计算一次.
唯一例外的是,乘坐定期航班既经过国内航段又经过国际航段的旅客,同时计算一个国内旅客和一个国际旅客.

民用航空旅客周转量指一定时期内,公共航空运输单位实际运送的旅客人数与相应的旅客运送距离乘积之和.
计算公式为:旅客周转量(人公里)=∑(实际运送的每一旅客*该旅客起程与到达港间距离)=实际运送的旅客人数*旅客平均运距民用航空货邮运量指公共航空运输飞行所载运的货物、邮件重量.
每一特定航班的货邮只计算一次.
唯一例外的是,定期航班既经过国内航段又经过国际航段运输的货邮,同时各计算一次国内货邮和一次国际货邮.
民用航空货邮周转量指一定时期内,公共航空运输单位实际运送的货物、邮件的重量与相应的货邮运输距离乘积之和.
计算公式为:货邮周转量(吨公里)=∑(每批货邮重量*该批货邮运送距离)民用航空总周转量指反映旅客、货邮在空中运载工具的作用下发生位移的综合性指标,体现航空运输过程的生产效果.
计算公式为:民用航空总周转量=旅客周转量+邮件周转量+货物周转量旅客周转量(吨公里)=旅客运输量(人)*旅客重量(吨)*航距(公里)邮件周转量(吨公里)=邮件重量*航距(公里)货物周转量(吨公里)=货物重量*航距(公里)旅客的重量换算:成人90公斤,儿童45公斤,婴儿9公斤.
机场起降航班数指民用航空飞机在民用机场起飞、降落的次数.
定期航班驻本市的航空公司指出于商业目的,在本市机场拥有民用航空航线的航空公司数量.
定期航点与本市通航的城市指与本市机场拥有民用航空航线,定期开展民用航空飞行的城市.
机场货邮吞吐量指由空运运进、运出机场并经装卸货物、邮件的重量.
机场旅客吞吐量指由民航乘飞机进、出机场的旅客人数.
按旅客流向分为旅客发送量和旅客到达量.
飞行小时指从飞机滑动前撤除轮档起飞机着陆停稳后安放轮档止的全部时间,即为飞机地面滑行时间和空中飞行时间之和.
通用仓库总面积指机场范围内的货运站内用于堆存普通货物的总面积,多层仓库应为各层总面积之和,面积不应包括墙壁厚度.
冷库总容积指机场范围内的货运站内用于存储需冷藏货物的冷库总容积.
危险品仓库总面积指机场范围内的货运站内专门用于存储危险品货物的总面积.
(十四)邮政业报表主要指标邮政业报表主要包括年报的YS304表(邮政业主要指标)和YS304-1表(快递业主要指标)以及D201表(快递业主要指标)、YS402表(快递业主要指标)、YS410表(快递业主要指标)等相关年定报生产报表组成.
邮政业主要指标表(YS304)邮政局所有固定的局所地址、领有上级发给的日戳或戳记,直接对外营业,至少办理出售邮票和收寄挂号信函两种业务的服务机构.
按级别可分为邮政支局、自办邮政所、代办邮政所.
集邮业务指各级集邮公司和开办集邮业务的局所,在报告期内销售集邮邮票和集邮品的数量.
邮筒(箱)已设置在固定地点,由邮政局所派员定时开箱收取信件的信筒信箱(设置在邮政营业局所内的除外).
邮路各邮政局所之间,邮政局所与车站、码头、机场、转运站、邮件处理中心、报刊社之间,邮区中心局与邮政局所及各邮区中心局之间由自办或委办人员按固定班期规定路线交换邮件(包括机要文件,下同)、报刊的路线.
包括农村地区运邮兼投递的路线,不包括城市、农村地区纯投递路线.
按运输方式可分为航空邮路、铁路邮路、汽车邮路、水路邮路和其他邮路等.

邮路总长度邮路由起点到终点的长度.
单程长度统计法的计算方法是直线算单程;环型算全程;直环混合中直线部分算单程,环型部分算全程;Y型三段相加算单程.
投递路线:投递路线是指邮政局所或邮政投递机构的自办或委办人员按固定班期(班次)、规定路线为城乡用户投递邮件、报刊的路线.
按地域可分为城市投递路线和农村投递路线.
按投递方式可分为汽车投递路线、摩托车投递路线、自行车投递路线、马班投递路线和步班投递路线等.

邮政行业业务总量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邮政企业为社会提供各类邮政通信服务或其他服务的总数量.
计算方法为各类邮政通信服务业务的实物量分别乘以相应的不变单价,求出各类业务的货币量后加总求得.
该指标反映了一定时期邮政通信业务发展的总成果,是观察邮政通信业务发展变化总趋势的综合性指标.
计算公式:邮政业务总量=∑(各类邮政业务量*不变单价)十邮政出租代理及其他业务收入函件指邮政企业为用户传递以书面信息为主的邮件,包括信件、印刷品和邮送广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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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裹指邮政企业受理用户交寄的并符合收寄范围规定的各类包裹.
按包裹收寄登记簿、包裹收据存根、大宗包裹收寄清单实点统计.
不包括国际挂号小包和改寄退回包裹.
特快专递是由专人、专车和专门的作业组织实施和特殊处理,严格按照优化选定的路线和运输工具,以最快的传递方法、最短的处理时限发运、投递的邮件.
包括范围:国内、国际和港澳地区的特快专递邮件.
邮政储蓄期末余额指支局、所、储蓄点报告期末储户实际存款余额.
报刊累计订销数报刊是指邮电部门发行的国内外出版的各种报纸、杂志.
报刊累计订销数,包括报告期内订阅、零售(含特发报刊)国内各种报刊每期(出版期)份数相加的总和.
包括整订、破订、零售、特发、增送、交换、贴报以及批销给新华书店和报刊零售的报刊.

机要通信邮件按照保密规定范围和手续收寄、处理、传递的机要文件、机要刊物和机要物品.
集邮业务指各级集邮公司和开办集邮业务的局所,在报告期内销售集邮邮票和集邮品的数量.
火车邮厢指企业专用于运输邮件的火车车厢.
包括企业自备、长期租用(租期一年以上)铁路部门的火车车厢、行李车厢.
分拣设备企业在作业过程中,用于邮件或快件分拣的成套机械设备的数量.
通邮的国家和地区邮政企业的邮件直接到达的国家和地区.
快递业主要指标表(D201、YS304-1、YS402、YS410)快递业务量企业收寄的各类快递业务总数量,由受理用户委托的企业负责统计.
快递业务量=国内同城快递业务量+国内异地快递业务量+港澳台快递业务量+国际快递业务量.
国内同城快递业务量同城范围内以快递方式收寄的各种快递业务(含信件、包裹等)数量.
此指标需单独统计信件类快递业务量,指以快递方式收寄的信件类业务数量.
国内异地快递业务量国内不同城市间以快递方式收寄的各种快递业务(含信件、包裹等)的数量.
此指标需单独统计信件类快递业务量,指以快递方式收寄的信件类业务数量.
港澳台快递业务量以快递方式收寄,寄往港澳台地区的各种快递业务(含信件、包裹等)数量.
此指标需单独统计信件类快递业务量,指以快递方式收寄的信件类业务数量.
国际快递业务量以快递方式收寄,寄往其他国家的各种快递业务(含信件、包裹等)数量.
此指标需单独统计信件类快递业务量,指以快递方式收寄的信件类业务数量.
快递业务收入企业从事快递业务取得的收入.
快递业务收入=国内同城快递业务收入+国内异地快递业务收入+港澳台快递业务收入+国际快递业务收入+其他快递业务收入.
国内同城快递业务收入同城范围内以快递方式收寄的各种快递业务(含信件、包裹等)资费收入.
此指标需单独统计信件类快递业务收入,指以快递方式收寄的信件类业务收入.
国内异地快递业务收入国内不同城市间以快递方式收寄的各种快递业务(含信件、包裹等)资费收入.
此指标需单独统计信件类快递业务收入,指以快递方式收寄的信件类业务收入.
港澳台快递业务收入以快递方式收寄,寄往港澳台地区的各种快递业务(含信件、包裹等)资费收入.
此指标需单独统计信件类快递业务收入,指以快递方式收寄的信件类业务收入.
国际快递业务收入以快递方式收寄,寄往其他国家的各种快递业务(含信件、包裹等)资费收入.
此指标需单独统计信件类快递业务收入,指以快递方式收寄的信件类业务收入.
其他快递业务收入企业除快递资费收入以外的其他快递业务收入,包括保价费、超远投递费、逾期保管费、出售品收入、出租收入和商品购销收入等.
电子商务类快递业务量为在互联网上以电子方式完成的交易活动所提供的第三方快递服务业务数量或者直接与用户在互联网上通过数字媒体进行的快递服务交易数量.
此指标为快递业务量的其中数.
同城电子商务类快递业务量同城范围内以快递方式收寄的各种电子商务类快递业务数量.
此指标为同城快递业务量的其中数.
异地电子商务类快递业务量国内不同城市间以快递方式收寄的各种电子商务类快递业务的数量.
此指标为国内异地快递业务量的其中数.
代收货款快递业务量指从事快递服务的企业在与各类邮购公司、电子商务公司、商贸企业、金融机构等单位或个人在订立合同的基础上,提供包括快速实物传递、代收货款或其它款项,并且代为结算费用全过程服务的快递延伸服务.

代收货款金额指企业在投递代收货款的邮件或快件时,从收件人手中实际收取的货款金额.
代收货款服务收入指企业提供代收货款服务时,针对这一服务环节取得的收入.
快递业务投递量指由本企业完成最终投递环节的快递业务数量.
快递独立分拣中心是指企业为处理快递所建立的独立操作场所.
(十五)电信业报表主要指标电信业报表主要包括年报的DX301表(电信业主要业务指标)和YS401表(交通运输、邮政和电信业务情况)等相关年定报生产报表组成.
主要指标解释如下:电信业务总量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电信企业为社会提供各类电信服务的总数量.
计算方法为各类电信业务的实物量分别乘以相应的不变单价,求出各类电信业务的货币量后加总求得.
该指标反映了一定时期电信通信业务发展的总成果,是观察电信通信业务发展变化总趋势的综合性指标.

电信业务收入指电信企业经营的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所取得的资费收入,以及电信企业之间网间互联电信业务的结算收入.
固定电话用户指在电信企业登记注册,且在报告期末实际已经接入电信企业固定电话网(包括局用电话交换机、接入网设备、软交换用户接入设备、无线市话设备)上的全部电话用户.
包括普通电话用户、无线接入电话用户、公用电话用户、窄带综合业务数字网(N-ISDN)用户、集中用户交换机(CENTREX)用户、模拟中继线用户等.

移动电话用户指报告期末通过移动电话交换机进入移动电话网的全部电话用户.
包括各类签约用户、智能网预付费用户、无线上网卡用户(包括2G和3G无线上网卡用户)等.
3G移动电话用户指报告期末在计费系统拥有使用信息,占用3G网络资源的在网用户.
包括使用了3G业务或终端的用户.
4G移动电话用户指报告期末在计费系统拥有使用信息,占用4G网络资源的在网用户.
包括使用了4G业务或终端的用户.
5G移动电话用户指报告期末在计费系统拥有使用信息,占用5G网络资源的在网用户.
包括使用了5G业务或终端的用户.
固定电话主叫通话时长(含IP)是指报告期内电信企业固定电话用户作主叫,拨打的所有去话通话时长.
包括拨打本电信企业或其他电信企业的固定或移动电话用户,经本电信企业或其他电信企业固定或移动电路接续的全部去话通话时长.
计量单位:分钟.

移动电话通话时长指报告期内本电信企业移动电话用户在非漫游、漫游出访状态下拨打或接听其他电话用户的所有去话和来话通话时长.
移动短信业务量指电信企业移动电话用户通过移动通信网络短信平台使用移动短信业务的通信量.
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指用于接入互联网用户的各类实际安装运行的宽带接入端口的数量,不包括窄带拨号接入端口.
按照目前互联网宽带接入的主要技术方式,分别包括xDSL用户端口、LAN用户端口和FTTH/O端口.

移动电话交换机容量指移动电话交换机根据一定话务模型和交换机处理能力计算出来的最大同时服务用户的数量.
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指报告期末在电信企业登记注册,通过xDSL、FTTx+LAN、FTTH/O以及其他宽带接入方式和普通专线接入公众互联网的用户.
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按行政区划分为城市宽带接入用户和农村宽带接入用户;按客户类别分为家庭宽带接入用户和单位宽带接入用户.

速率在1000M以上的宽带用户是指报告期末下行速率大于或等于1000Mbit/s的宽带接入用户.
移动互联网用户指报告期内通过移动通信网络接入公众互联网或WAP网站的用户.
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是指报告期内电信企业移动电话用户(含无线上网卡用户)通过移动通信网络接入公共互联网或WAP网站发生的计费流量,包括上行流量和下行流量.
物联网终端用户是指报告期末已开通物联网业务的用户.
物联网终端即连接传感网络层和传输网络层,实现远程采集数据及向网络层发送数据的物联网设备.
物联网终端接入流量是指报告期内物联网终端设备通过移动通信网络接入公共互联网或WAP网站发生的计费流量,包括上行流量和下行流量.
IPTV用户是指报告期末已安装并开通IPTV(网络电视)业务的用户.
IPTV(网络电视)即宽带电视,宽带与电视机之间通过机顶盒连接.
包括同时使用IPTV(网络电视)和宽带上网的用户数,也包括使用IPTV业务但不具备宽带上网能力的用户数.

移动电话基站数是指报告期末为小区服务的无线收发信设备,处理基站与移动台之间的无线通信,在移动交换机与移动台之间起中继作用,监视无线传输质量的全套设备数.
4G基站数是指报告期末本电信企业4G移动通信网络上实际使用的Node-B数量.
包括TD-LTE基站和FDD-LTE基站.
5G基站数是指报告期末本电信企业5G移动通信网络上实际使用的Node-B数量.
(十六)能源消费相关报表主要指标(205-5表、205-5-2表、205-6表、205-7表)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205-5、205-5-2)非工业企业能源消费量指不是工业企业的法人单位所消费的各种能源,具体指建筑业和服务业的企事业法人单位.
其能源消费主要包括:(1)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能源;(2)用于技术更新改造措施、新技术研究以及科学试验等方面的能源;(3)用于经营维修、建筑及设备大修理、机电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等方面的能源;(4)用于劳动保护的能源;(5)其他非生产消费的能源.

非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能源消费合计=∑(某能源品种的消费量*某能源品种的折标准煤系数).
《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205-5表)的能源消费合计(吨标准煤)=电力消费量(千瓦时)*0.
1229/1000+煤炭消费量(吨)*0.
7143+焦炭消费量(吨)*0.
9714+煤气消费量(立方米)*0.
5714/1000+天然气消费量(立方米)*1.
33/1000+液化石油气消费量(吨)*1.
7143+汽油消费量(吨)*1.
4714+煤油消费量(吨)*1.
4714+柴油消费量(吨)*1.
4571+燃料油消费量(吨)*1.
4286+外购热力消费量(百万千焦)*0.
0341.
计算时,各能源品种的计量单位必须与上述公式中的计量单位保持一致.
部分能源品种换算关系如下:汽油1升=0.
73千克=0.
00073吨,轻柴油1升=0.
86千克=0.
00086吨,重柴油1升=0.
92千克=0.
00092吨,煤油1升=0.
82千克=0.
00082吨,燃料油1升=0.
91千克=0.
00091吨.

电信业务总量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电信企业为社会提供各类电信服务的总数量.
计算方法为各类电信业务的实物量分别乘以相应的不变单价,求出各类电信业务的货币量后加总求得.
该指标反映了一定时期电信通信业务发展的总成果,是观察电信通信业务发展变化总趋势的综合性指标.

能源生产、销售与库存(205-6表)产成品库存量指企业在期初、期末时点上,由本企业生产、办理了入库手续而暂未售出的产品的实物数量.
(1)产品库存量计算应遵循的原则①产品库存必须是处于"实际库存"状态的产品,即产品生产出来经过检验合格并办理入库手续的产品.
有的产品虽已结束了生产过程,但还没有验收合格,还没有办理入库手续,不能作为产品库存统计.
有的产品已经售出,但按提货制要求还没有办妥货款结算手续的,或按送货制要求未办理承运手续的,仍应作为本企业的产品库存量统计,而不能作为产品销售量统计.

②计入产品库存量的产品,必须是本企业有权销售的产品,对于已经销售并已办妥各项手续,但尚未提货的产品,本企业无权支配,这种产品虽然仍存在本企业仓库中,但不应统计为库存量.
凡企业有权销售的产品,不论存放在什么地方,均应统计.

③产品库存量不能出现负数.
如果产品还没有入库就已售出,应将售出的这部分产品补填入库和出库凭证,并相应计入产品产量中.
(2)产品库存量包括的内容①本企业生产的,报告期内经检验合格入库的产品.
②库存产品虽有销售对象,但尚未发货的.
③非工业企业和境外订货者来料加工产品尚未拨出的.
④盘点中的账外产品.
⑤产品入库后发现有质量问题,但未办理退库手续的产品.
(3)产品库存量不应包括的内容①属于提货制销售的产品,已办理货款结算和开出提货单,但用户尚未提走的产品.
②代外单位保管的产品.
③已结束生产过程但尚未办理入库手续的产品.
生产量指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并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实物数量,包括商品量和自用量两部分.
(1)产品生产量计算应遵循的原则①产品质量标准:产品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或订货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才可统计生产量.
产品质量标准一律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执行.
没有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产品,应按企业主管机关的标准或订货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执行,不得擅自更改标准或降低标准,不合格的产品不能计算生产量.

②统计时间:产品生产量反映的是报告期内的企业生产成果,凡报告期内生产的产品都应计算在内,即截止报告期最后一天检验合格并办理了入库手续的产品,其中规定要求包装的产品必须包装好才能计算其生产量.
至于报告期最后一天以哪一个班次作为截止计算产量的班次则由企业主管机关规定,并应与会计核算的结算时间一致.
结算时间一经确定,就要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提前或移后.

③准确度量:准确度量是计算产品产量的重要一环,企业应配备必要的计量设备,对产量进行实际度量,不得随意估算,对确有困难不得不推算的某些产品,一定要按照主管部门规定的推算方法计算,使之尽量接近实际.

(2)产品生产量包括的内容①企业各车间(主要车间、辅助车间、附属品车间及副产品车间)用自备原材料生产的全部产品产量,不论是要销售的商品量还是本企业的自用量,均应统计生产量.
②凡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生产的产品,并且加工企业只收取加工费的,如果订货者是境内非工业企业和境外企业,其产品生产量由加工企业统计;如果订货者是境内工业企业,产品生产量由委托企业(即发包企业)统计,加工企业(即承包企业)不统计.

③经正式鉴定合格的新产品、自产自用的生产设备、未正式投入生产以前试生产的合格品以及基本建设附产的合格品,都应包括在产品生产量中.
④用进口原材料或关键零件生产的产品,或用进口整套散装零件及用进口组装件加工、装配的产品,不论是在国内销售还是外商经销,生产量均统计在国内同种产品生产量中.
⑤在我国国土范围内的外商投资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其生产量全部统计在国内同种产品生产量中.
区分来料加工与自备原材料生产的依据是加工企业与委托加工企业间的财务结算关系.
如果委托企业提供原材料而不与加工企业结算,加工企业收取加工费,产品返回委托企业销售,则这种模式是来料加工;如果委托加工企业提供的原材料与加工企业是结算的,制成品由加工企业返给委托企业也是结算的,则这种模式是自备原材料生产.

(3)产品生产量不应包括的内容①在生产产品的同时,产生的下脚余料或废料,如冶金工业的氧化铁、中心注管、钢材切头、切尾,机械工业的切屑,木材工业的锯末,粮食加工工业的糠、麸,酿酒工业的酒糟等,一般做下脚料出售,不应统计为产品生产量.

②投入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没有完全消耗掉,而加以回收、提浓,再供本企业自用的,如机械工业回收的润滑油,合成洗涤剂厂回收的盐酸、硫酸等都不计算产品生产量.
③企业从外购进的,未经本企业任何加工的,不得作为本企业的产品生产量统计.
④某些产品在检验产品质量时,需做破坏性试验(如试验灯泡的使用寿命,手电池的间歇放电时间等),这些用作试验的产品,不计算在产品生产量中.
销售量指报告期内企业实际销售的由本企业生产(包括本期生产和非本期生产)的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或定货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的产品的实物数量.
凡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生产的产品,并且加工企业只收取加工费的,如果订货者是境内非工业企业和境外企业,其产品销售量由加工企业(即承包企业)统计;如果订货者是境内工业企业,产品销售量由委托企业(即发包企业)统计,加工企业不统计.

区分来料加工与自备原材料生产的依据同产品产量中的规定.
(1)产品销售量的核算原则:产品销售量以产品销售实现为核算原则,即在产品已发出,货款已经收到或者得到了收取货款的凭据时作为销售实现,统计产品销售量.
按照企业销售方式的不同,产品销售量统计遵从以下几种规定:①采用送货制销售的,产品如由本企业运输部门发运,以产品出库单上的数量、日期为准;如委托专业运输部门发运,则以运输部门的承运单上的数量、日期为准.
②采用提货制销售的,以给用户开具的发票和提货单上的数量、日期为准.
③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产品,以企业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为准.
④采用预收货款销售的,在发出产品时作为销售.
产品尚未生产出来,已预收货款或预开提货单的,不应算作销售.
⑤企业出口销售的产品,陆运以取得承运货物收据或铁路运单,海运以取得出口装船提单,空运以取得空运运单,并向银行办理出口交单的数量、日期为准.
企业自营出口的产品,在委托外贸部门代理出口(实行代理制)的情况下,以收到外贸部门代办的运单和银行交单凭证的数量、日期为准.

(2)统计产品销售量应注意以下几点:①只有企业销售的合格产品才能统计其销售量,销售的次品不能计入产品销售量.
②企业直接从外购进产成品,只是更换了标签或包装的,不能作为销售量统计.
③分清产品销售和预售的界限:预售指产品还没有生产出来以前,用户为了购买这种产品事先向工厂支付货款.
预售不能算作销售.
相反,有些产品采用了分期付款的形式,只要是用户拿到了这个商品,不管货款是否已付清,作为企业已经取得了收取货款的凭证就应作为销售.

(3)售出产品退货的处理遵从以下规定①退回报告期内销售的合格品,应从报告期销售量中扣除,同时计入库存量;退回报告期内销售的不合格品,要在报告期销售量中扣除,还要同时扣除报告期生产量.
②退回报告期以前售出的合格品,报告期销售量不变,计入产品库存量中;退回报告期以前售出的不合格品,报告期销售量和报告期生产量均不变.
③退回修理的产品,修理后仍交原用户的,不作为退货处理,在统计报表上不做反映.
企业自用及其他本指标包括企业自用量和其他两部分.
企业自用量又称企业自产自用量,指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已作本企业产量统计的、又为本企业使用的产品的数量.
如钢铁企业用本企业生产的生铁炼钢,其计算了生铁产量又用于炼钢的生铁数量,应作为企业自用量统计.
但是,由本企业验收合格后,作为商品出售给本企业生活用、在建工程用或行政部门用的产品数量,不能作为自用量统计,而作为销售量统计.
如钢铁企业将本企业生产的钢材用于本企业房屋维修的数量,应作为销售量而不是自用量统计.
其他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将产品用于展览、捐赠、借出以及报废等方面的产品数量和盘盈盘亏的数量.
企业以促销手段搭售的产品不能视为捐赠,而应作为销售对待.

销往省外指企业在报告期内销往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包括出口)的数量.
重点能源商品经销情况(205-7表)商品购进量指从本单位以外的单位或个人购买和调入(开具正式发票,下同)的商品数量.
购进的各种商品,不论是否进入本单位仓库,凡是通过本单位结算货款的,都统计在商品购进量中.
商品购进量包括:(1)从工农业生产者、批发和零售业单位、住宿和餐饮业单位、出版社或报社的出版发行部门和其他服务业单位购买的商品数量;(2)从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购买的商品数量;(3)从海关、市场管理部门购买的缉私和没收的商品数量.
(4)从国(境)外直接进口的商品数量;(5)从居民收购的废旧商品数量.

商品购进量不包括:(1)未通过买卖行为而收入的商品数量,如接收其他部门移交的、借入的、代其他单位保管的、其他单位赠送的样品、加工回收的成品等;(2)经本单位介绍,由买卖双方直接结算,本单位只收取手续费的业务;(3)销货退回、买方拒付货款的商品数量;(4)溢余商品数量.

商品销售量指销售和调出(开具正式发票,下同)给本单位以外的单位或个人的商品数量.
销售的各种商品,凡是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凭证的,都统计在商品销售量中.
商品销售量包括:(1)售给城乡居民、社会集团消费和其他个人(如外来旅游者)的商品数量;(2)售给国民经济各行业用于生产、经营使用的商品数量,包括售给批发和零售业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数量;(3)对国(境)外直接出口的商品数量.

商品销售量不包括:(1)未通过买卖行为付出的商品数量,如:转移、借出、归还、赠送等;(2)购货单位退回的商品数量;(3)商品的损耗数量;(4)经本单位介绍,由买卖双方直接结算,本单位只收取手续费的业务;(5)出售本单位自用的废旧商品数量.

商品库存量指本单位已取得所有权的全部商品数量.
商品库存量必须按照规定时点核算,期初库存量指报告期第一天零时的实际库存量,期末库存量指报告期最后一天24时的实际库存量.
商品库存量包括:(1)存放在本单位(如门市部、批发站、采购站、经营处)的仓库、货场、货柜和货架中的商品数量;(2)挑选、整理、包装中的商品数量;(3)已记入购进而尚未运到的本单位的商品数量,即发货单或银行承兑凭证已到而货未到的商品数量;(4)寄存在他处的商品数量,如因购货方拒绝付款而暂时存在购货方的商品数量;(5)委托其他单位代销(未做销售货调出)尚未售出的商品数量;(6)代其他单位购进尚未交付的商品数量.

商品库存量不包括:(1)所有权不属于本单位的商品数量,如商品已作销售但买方尚未取走的商品数量,代替他人保管、运输、加工的商品数量,代其他单位销售(未做购进或调入)而未售出的商品数量;(2)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商品数量(包括本单位所属加工厂和其他生产单位加工生产尚未收回成品的商品数量);(3)外贸企业代理其他单位从国外进口,尚未付给订货单位的商品数量;(4)代国家储备部门保管的商品数量.

购自省外指企业在报告期内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包括进口)购进的能源产品数量.
销往省外指企业在报告期内销往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包括出口)的数量.
损耗量及其他本指标包括损耗量和其他两部分.
损耗量一般指报告期内能源商品在库存或运输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产生的损耗(如物理碰撞损伤、易挥发物料的挥发、液体物料的泄露等),以及企业库存的盘盈盘亏的数量;其他是指能源经销企业在报告期内将能源商品用于消费、展览、捐赠、借出以及报废等方面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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