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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电话号码升位  时间:2021-04-12  阅读:()

目录一、总说明(2)二、报表目录(5)三、报表表式(7)(一)基层年报表1.
法人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7)2.
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101-2表)(9)3.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1表)(11)4.
财务状况(S103表)(12)5.
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S104-1表)(13)6.
信息化情况(109表)(14)7.
住宿和餐饮业连锁经营情况(S120-1表)(15)8.
住宿和餐饮业连锁门店及配送中心分布情况(S120-2表)(16)(二)基层定期报表1.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202-1表)(18)2.
财务状况(S203表)(19)3.
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S204-1表)(20)4.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调查问卷(S210表)(20)5.
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205-5表)(21)6.
固定资产投资清查情况表(穗H101表)(22)四、附录(23)(一)修订说明(23)(二)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住宿和餐饮业)(24)(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目录及代码(住宿和餐饮业)(24)(四)住宿和餐饮业统计限额标准(24)(五)主要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25)1.
基本情况指标(25)2.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指标(37)3.
财务状况表指标(42)4.
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指标(46)5.
住宿和餐饮业连锁经营情况指标(47)6.
信息化情况指标(48)7.
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指标(50)8.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查情况指标(52)(六)常见问题解答(53)(七)填报要求(54)一、总说明(一)调查目的和依据为了解住宿和餐饮业的基本情况和经营状况,观察和反映商品市场运行趋势和流通领域现代化进程,为广州市制定经济政策、进行经济管理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制度的性质本制度是广州市及各区(县级市)统计局对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的综合要求.
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应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统计范围、统计口径、计算方法,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报表.
本制度按报表报送期别分为年度报表和定期报表.
基本调查方法是:对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和连锁经营企业实行全面调查.
各区(县级市)和业务主管部门特殊需要的统计资料应通过地方统计调查和部门统计调查收集,并尽量避免与国家统计调查相重复.

(三)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为保障政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将统计调查对象的有关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如下:1.
依法确定本单位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并请于接到《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名单(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到所在地区(县级市)统计局,统计负责人或统计人员有变动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将变动情况告知所在地区(县级市)统计局;2.
依法聘请、任用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3.
按照《统计法》的要求,为保障源头数据质量,做到数出有据,调查单位应该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和归档等管理制度.
4.
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填报本报表制度规定的统计调查表;5.
统计调查表网上直报后,须打印存档,单位负责人或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必须在报表上签字(章),并加盖单位印章.
2012年年报需同时打印报送一式一份归口管理的区(县级市)统计局.
6.
要严格按照本报表制度规定的各表上报时间和填报要求报送数据.
(四)制度的统计范围、统计内容及调查单位确定1.
统计范围: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业、餐饮业法人单位.
能源消费: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法人单位.
2.
统计内容:调查单位基本情况、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能源和水消费、科技活动和信息化情况等.
3.
调查单位的确定:按照"先进库,再有数"的原则,由国家统计局普查中心会同相关专业部门共同确认分地区、分专业的调查单位,生成企业一套表调查单位库.
4.
调查单位的审批:新建单位、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发生变化的单位,按季度审批调整;对规模变动、破产、关闭等单位,只在年报审批调整.
由区(县级市)统计局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按照《关于做好2012年年度和2013年季度调查单位增减变动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粤统字〔2012〕58号)的要求,通过名录库"三上"审批处理系统进行审批申请.

(五)数据采集1.
限额以上法人企业统一使用广东省数据采集平台上报数据(其中:S120-1、S120-2、穗H101表暂在广州市数据采集平台网上直报数据).
2.
本制度采用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和编码,各级统计机构和调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自行更改.
3.
本制度报表中所有指标数据原则上按月(季)度日历天数统计上报.
(六)报表的组织实施方式广州市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由市、区(县级市)、街(镇)统计部门共同管理,组织实施.
1.
报表管理:(1)按照"在地统计"原则进行管理,所有企业无论属于何种隶属关系,何种登记注册类型,均按企业法人办公所在地纳入当地的区(县级市)进行管理.
凡在本年度跨区(县级市)迁移经营地址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本年度内报送方式不变(即仍向迁移前所属的区(县级市)上报报表),从年报开始向迁移后所属的区(县级市)上报报表.
同时,单位基本信息资料只在年报统一变更.

(2)"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表(102-1、202-1表)、"信息化情况"表(109表)、"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表(205-5表),统一布置,贸易统计专业催报,分别由人口统计专业、服务业统计专业、工业统计专业负责数据审核、查询等后期数据处理工作.
"固定资产投资清查情况表"(穗H101表)由市局固定资产投资专业负责对区(县级市)所有专业进行布置,区(县级市)对街镇或企业的布置具体由什么专业负责由各区(县级市)自定.
报表催报、数据审核、查询等后期数据处理工作由投资专业负责.

2.
工作职责:(1)广州市统计局贸易外经处:①根据国家、省统计局住宿和餐饮企业一套表制度,制订全市住宿和餐饮企业一套表制度.
②负责对各区(县级市)统计局进行住宿和餐饮企业一套表制度的布置及培训,包括报表使用程序的培训.
③组织各区(县级市)统计局年报的会审.
④定期对各区(县级市)统计局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评估.
⑤负责对各区(县级市)统计局贸易专业进行统计工作的考核.
⑥在广州市统计局法制处指导下,制定《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范本,供各区(县级市)统计业务主管部门参考使用.
(2)各区(县级市)统计局贸易专业:①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填报单位上报统计报表的方式和时间.
②负责对辖区内各街镇、住宿和餐饮业单位进行住宿和餐饮企业一套表制度的布置及培训工作.
③负责本辖区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的收集、审核、汇总、上报和存档备查工作.
④负责对属下街镇和住宿和餐饮业统计单位的统计数据进行数据质量评估和考核.
⑤对本辖区内的住宿和餐饮业单位下发《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并回收该回执.
(七)本制度由广州市统计局贸易外经处负责解释.
(八)广州市及各区(县级市)统计局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广州市统计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市府大院1号楼408室510030831263418312624083331455myc_gzs@yahoo.
com.
cn荔湾区统计局广州市荔湾区光复北路516号3楼5101458187895281875781818768718187895281876208lwsc@tom.
com越秀区统计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东路486号5楼、7楼51011583262354832628708326282483262866yxqtjj_shangye@163.
com海珠区统计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龙骧大街28号3楼5102203438484934372780hztjsy@126.
com天河区统计局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2号楼11楼1115室5106553862400738624226xinwq@thnet.
gov.
cn白云区统计局广州市白云区河田西路68号白云区财政局大楼2楼510405363310143625493236255610byshangye@163.
com黄埔区统计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路333号大院6楼615室5107008237845882378575hpsydc@126.
com番禺区统计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清河东路319号区政府大楼3楼5114008463603884636394pymytj@163.
com花都区统计局广州市花都区新都大道区政府1楼116室5108003689823136899067hdshangye@163.
com南沙区统计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4楼5114558498637184986782nssytj@126.
com萝岗区统计局广州市萝岗区香雪三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E栋313室5107308211820282111540jinglindang218@163.
com增城市统计局广州市增城市荔城街文化路11号5113008275516582755946zcsytj@163.
com从化市统计局广州市从化市街口街蓝田西路29号5109008796330287923158lsp9598@163.
com(九)数据采集平台地址:广州统计信息网网址:http://www.
gzstats.
gov.
cn/广州市数据采集平台网址:http://210.
72.
4.
62/auth/login.
action广东省数据采集平台网址:http://210.
76.
64.
44:7001/bjstat_web/login.
do二、报表目录表号表名报告期别统计范围报送单位调查单位报送日期页码企业上报时间区(县级市)统计机构验收截止时间填报开网时间填报截止时间(一)基层年报表101-1表法人单位基本情况年报辖区内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法人单位2013年1月20日零时2013年2月28日24时2013年3月15日24时7101-2表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年报同上法人单位同上同上同上9102-1表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年报同上法人单位同上同上同上11S103表财务状况年报同上法人单位同上同上同上12S104-1表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年报同上法人单位同上同上同上13109表信息化情况年报辖区内大型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法人单位同上同上同上14S120-1表住宿和餐饮业连锁经营情况年报住宿和餐饮业连锁总店(总部)住宿和餐饮业连锁总店(总部)同上(在市平台上报)同上(在市平台上报)——15S120-2表住宿和餐饮业连锁门店及配送中心分布情况年报住宿和餐饮业连锁总店(总部)住宿和餐饮业连锁总店(总部)同上(在市平台上报)同上(在市平台上报)——16(二)基层定期报表202-1表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季报辖区内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法人单位1季度3月27日、2季度6月27日、3季度9月27日零时、4季度免报1季度4月6日、2季度7月3日、3季度10月9日24时、4季度免报1季度4月7日、2季度7月4日、3季度10月10日12时、4季度免报18S203表财务状况季报辖区内大型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法人单位1季度4月8日、2季度7月8日、3季度10月8日、4季度次年1月8日零时1季度4月18日、2季度7月18日、3季度10月18日、4季度次年1月18日24时1季度4月19日、2季度7月19日、3季度10月19日、4季度次年1月19日12时19S204-1表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月报辖区内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法人单位2月25日、其他月27日零时(1月份免报)3月、4月月后6日、9月月后9日、12月月后7日、其他月月后3日24时(1月份免报)3月月后7日、4月月后7日、9月月后10日、12月月后8日、其他月月后4日12时20S210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调查问卷季报辖区内大型,部分中型、小型和微型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法人单位1季度3月27日、2季度6月27日、3季度9月27日、4季度12月27日零时1季度4月6日、2季度7月3日、3季度10月9日、4季度次年1月7日24时1季度4月7日、2季度7月4日、3季度10月10日、4季度次年1月8日12时20205-5表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季报辖区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法人单位同上1季度4月8日、2季度7月8日、3季度10月9日、4季度次年1月9日24时1季度4月9日、2季度7月9日、3季度10月10日、4季度次年1月10日12时21穗H101表固定资产投资清查情况表期报,分别为1-5月及1-10月辖区内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法人单位1-5月6月1日、1-10月11月1日零时(在市平台上报)1-5月6月15日、1-10月11月15日24时(在市平台上报)——22注:各区(县级市)统计局上报市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三、报表表式(一)基层年报表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号:101-1表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文号:国统字(2012)84号20年有效期至:2013年6月101组织机构代码—102单位详细名称103行业类别(GB/T4754-2011)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123行业代码104报表类别A农业B工业C建筑业D运输邮电业E批发和零售业S住宿和餐饮业X房地产业F其他服务业105单位所在地及区划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乡(镇)街(村)、门牌号单位位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区划代码城乡代码106单位注册地及区划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乡(镇)街(村)、门牌号注册地位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区划代码城乡代码191单位规模1大型2中型3小型4微型192从业人员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人其中:女性人193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营业收入千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千元资产总计千元20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202开业(成立)时间年月203联系方式长途区号固定电话电话分机号移动电话传真号码传真分机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网址204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名称、级别、注册号(如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为多个,请复选)机关级别:1国家2省(自治区、直辖市)3地(区、市、州、盟)4县(区、市、旗)1.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机关级别登记注册号2.
编制部门机关级别登记注册号3.
民政部门机关级别登记注册号4.
国家税务部门机关级别登记注册号5.
地方税务部门机关级别登记注册号6.
其他(请注明批准机关)机关级别205登记注册类型内资港澳台商投资外商投资110国有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210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310中外合资经营120集体160股份有限公司220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320中外合作经营130股份合作171私营独资230港澳台商独资330外资企业141国有联营172私营合伙240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4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42集体联营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290其他港澳台投资390其他外商投资143国有与集体联营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149其他联营190其他151国有独资公司续表:206企业控股情况1国有控股2集体控股3私人控股4港澳台商控股5外商控股9其他207隶属关系10中央20省(自治区、直辖市)40地(区、市、州、盟)50县(区、市、旗)61街道62镇63乡71社区(居委会)72村委会90其他208营业状态1营业2停业(歇业)3筹建4当年关闭5当年破产9其他209执行会计标准类别1企业会计制度2事业单位会计制度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9其他210是否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1是2否211机构类型10企业20事业单位30机关40社会团体51民办非企业单位52基金会53居委会54村委会90其他组织机构212产业活动单位数总计个其中:1农林牧渔业个2工业个3建筑业个4批发和零售业个5住宿和餐饮业个6房地产业个9其他个213企业集团情况(限企业集团母公司及成员企业填写)本企业是1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或集团总部)2成员企业——请填直接上级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C01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请填写资质证书编号前4位)X01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资质等级1一级2二级3三级4四级5暂定9其他E01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经营形式1独立门店2连锁总店(总部)3连锁门店9其他E02零售业态有店铺零售1010食杂店1020便利店1030折扣店1040超市1050大型超市1060仓储会员店1070百货店1080专业店1090专卖店1100家居建材商店1110购物中心1120厂家直销中心无店铺零售2010电视购物2020邮购2030网上商店2040自动售货亭2050电话购物E03批发和零售业年末零售营业面积平方米S01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经营形式1独立门店2连锁总店(总部)3连锁门店9其他S02住宿业企业星级评定情况1一星2二星3三星4四星5五星9其他S03住宿和餐饮业年末餐饮营业面积平方米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分机号:统计从业资格证号: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报送方式:网上填报;各级统计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2.
本表涉及的填报目录:《国民经济行业目录及代码》(GB/T4754-2011)和2012年《统计用区划代码》.
3.
调查单位填报要求:本表数据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在年报调查开始前统一导入数据采集处理软件中,生成报表数调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表中的数据进行认真核对,指标数据如有变动应及时进行修改(加灰底的指标除外).

4.
统计机构数据审核、处理要求:(1)已通过各级名录库管理部门年度审批的指标,开网后不得再修改,包括:"101组织机构代码"和"104报表类别".
不能跨报表类别修改"103行业代码",不能跨省(区、市)修改"105、106"中的"区划代码";"105、106"中的"城乡代码"根据2012年《统计用区划代码》提取生成.
(2)"191单位规模"、"192从业人员"和"193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等指标数据由各级统计机构待相关报表数据确认后进行摘抄或计算取得.
具体方法为:"192从业人员"数据从2012年年报"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1表)中"从业人员期末人数(01)"和"其中:女性(02)摘抄取得;"193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数据从2012年年报"财务状况"(S103表)中"营业收入(301)"、"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02)"和"资产总计(213)"摘抄取得;"191单位规模"依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及"192从业人员"和"193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的数据计算取得.
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号:101-2表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文号:国统字(2012)84号20年有效期至:2013年6月101组织机构代码—102单位详细名称103行业类别(GB/T4754-2011)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123行业代码105单位所在地及区划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乡(镇)街(村)、门牌号单位位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区划代码城乡代码181单位类别1法人单位本部(总部、本店、本所等)2法人单位分支机构(分部、分厂、分店、支所等)182产业活动单位归属法人单位情况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法人单位详细名称法人单位详细地址法人单位行政区划代码192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人195经营性单位收入千元196非经营性单位支出(费用)千元20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202开业(成立)时间年月203联系方式长途区号固定电话电话分机号移动电话传真号码传真分机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网址204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名称、级别、注册号(如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为多个,请复选)机关级别:1国家2省(自治区、直辖市)3地(区、市、州、盟)4县(区、市、旗)1.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机关级别登记注册号2.
编制部门机关级别登记注册号3.
民政部门机关级别登记注册号4.
国家税务部门机关级别登记注册号5.
地方税务部门机关级别登记注册号6.
其他(请注明批准机关)机关级别205登记注册类型内资港澳台商投资外商投资110国有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210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310中外合资经营120集体160股份有限公司220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320中外合作经营130股份合作171私营独资230港澳台商独资330外资企业141国有联营172私营合伙240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4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42集体联营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290其他港澳台投资390其他外商投资143国有与集体联营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149其他联营190其他151国有独资公司208营业状态1营业2停业(歇业)3筹建4当年关闭5当年破产9其他续表:211机构类型10企业20事业单位30机关40社会团体51民办非企业单位52基金会53居委会54村委会90其他组织机构E01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经营形式1独立门店2连锁总店(总部)3连锁门店9其他E02零售业态有店铺零售1010食杂店1020便利店1030折扣店1040超市1050大型超市1060仓储会员店1070百货店1080专业店1090专卖店1100家居建材商店1110购物中心1120厂家直销中心无店铺零售2010电视购物2020邮购2030网上商店2040自动售货亭2050电话购物E03批发和零售业年末零售营业面积平方米S01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经营形式1独立门店2连锁总店(总部)3连锁门店9其他S02住宿业企业星级评定情况1一星2二星3三星4四星5五星9其他S03住宿和餐饮业年末餐饮营业面积平方米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分机号:统计从业资格证号: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报送方式:网上填报;各级统计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2.
本表涉及的填报目录:《国民经济行业目录及代码》(GB/T4754-2011)和2012年《统计用区划代码》.
3.
本表由法人单位填报或调整所属产业活动单位的指标数据.
4.
本表数据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在年报调查开始前统一导入数据采集处理软件中,生成报表数据,调查单位可以修改数据,增加新增的产业活动单位,也可以删除不存在的产业活动单位.
5.
本表"103行业代码"和"105"中"区划代码、城乡代码"等加灰底的指标由统计机构填写,调查单位免填.
6.
"182产业活动单位归属法人单位情况"指标数据从"法人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中摘抄取得,调查单位免填,各级统计机构均不得修改.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表号:102-1表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组织机构代码-文号:国统字(2012)84号单位详细名称:20年有效期至:2013年6月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数量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数量甲乙丙1甲乙丙1一、从业人员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其中:女性其中:非全日制按人员类型分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其他从业人员按职业类型分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商业、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按人员类型分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其他从业人员按职业类型分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商业、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010203—050607—717273747508—091011—7677787980二、工资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按人员类型分在岗职工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劳务派遣人员其他从业人员按职业类型分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商业、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按人员类型分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其他从业人员按职业类型分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商业、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元—元元元—元元元元元—12—13141516171819—818283848520—212223—8687888990补充资料:一、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平均人数(48)人(限规模以上工业和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填报)二、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用工情况(限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填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其中:工程技术人员(41)人其中:一级建造师(42)人其中:现场施工人员(43)人其中:持证上岗人员(44)人劳务分包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其中:工程技术人员(46)人其中:现场施工人员(47)人三、不能填报"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数据的法人单位填报发放工资的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49)-单位详细名称(50)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分机号:统计从业资格证号: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2.
报送方式:网上填报;各级统计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
本表"补充资料一"和"补充资料二"调查单位免填;"补充资料三"由主表数据为空的调查单位填报.
4.
"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及分组为计算指标(计算结果乘以1000),调查单位免填(加灰底指标).
计算公式为:(1)20=12/08(2)21=13/09(3)22=18/10(4)23=19/11(5)86=81/76(6)87=82/77(7)88=83/78(8)89=84/79(9)90=85/805.
审核关系:(1)01≥02(2)01≥03(3)01=05+06+07(4)08=09+10+11(5)12=13+18+19(6)13=14+15+16+17(7)01=71+72+73+74+75(8)08=76+77+78+79+80(9)12=81+82+83+84+85财务状况表号:S103表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文号:国统字(2012)84号组织机构代码-有效期至:2013年6月单位详细名称:20年计量单位:千元指标名称代码本年指标名称代码本年甲乙1甲乙1一、年初存货二、期末资产负债流动资产合计其中: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合计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其中:本年折旧在建工程资产总计流动负债合计其中:应付账款非流动负债合计负债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其中:实收资本其中:国家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外商资本三、损益及分配营业收入其中:主营业务收入营业成本其中:主营业务成本101—201202205208209210211212213214215216217218219220221222223224225—301302307308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利润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其中:税金差旅费工会经费财务费用其中:利息收入利息支出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记)投资收益(损失以"-"号记)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其中:补贴收入利润总额应交所得税四、人工成本应付职工薪酬(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五、土地和固定资产支出土地购置房屋和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其他费用309310311312313314315316317318319320321322323325324327328—401501502503504505506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分机号:统计从业资格证号: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2.
报送方式:网上填报;各级统计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
审核关系:(1)201≥202+205(2)如果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则:208=209-210(3)如果未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则:208≥209-210(4)210≥211(5)213=217+218(6)213≥201+208(7)214≥215(8)219=220+221+222+223+224+225(9)301≥302(10)307≥308(11)309≥310(12)313>314+315+316(13)501=502+503+504+505+506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表号:S104-1表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组织机构代码-文号:国统字(2012)84号单位详细名称:20年有效期至:2013年6月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本年甲乙丙1营业额客房收入餐费收入商品销售额其他收入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0102030405补充资料:客房数(11)间床位数(12)个餐位数(13)位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分机号:统计从业资格证号: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2.
报送方式:网上填报;各级统计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
审核关系:(1)本表填报的数据必须大于或等于零(2)01=02+03+04+05(3)11≤12信息化情况表号:109表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组织机构代码-文号:国统字(2012)84号单位详细名称:20年有效期至:2013年6月关人员工资总一、基本信息01贵企业是否在生产经营中使用计算机1是2否(如选"2否"转至问题04)02截止2012年底在生产经营中使用的计算机数量台03贵企业有多少员工在工作中每周至少使用一次计算机人04贵企业是否有专职从事信息技术工作的人员1是2否05贵企业是否有局域网(LAN)1是2否06贵企业在以下内部生产经营活动中是否采用信息化管理(可多选)1财务管理2购销存管理3生产制造管理4物流配送管理5客户关系管理6人力资源管理7其他07贵企业是否在生产经营中使用互联网1是2否(如选"2否"停止调查)08贵企业有多少员工在工作中每周至少使用一次互联网人09贵企业通过哪些方式接入互联网(可多选)1窄带(固定拨号/ISDN)2固定宽带3移动宽带4其他如果贵企业通过移动宽带上互联网,通过什么手段(可多选)3.
1笔记本3.
2平板电脑3.
3手机3.
4其他10贵企业的互联网接入带宽是多少1网速41(8)01>42(9)01>47财务状况表号:S203表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文号:国统字(2012)84号组织机构代码-有效期至:2014年1月单位详细名称:20年季计量单位:千元指标名称代码1—本季上年同期甲乙12一、年初存货二、资产负债流动资产合计其中:存货资产总计负债合计三、损益及分配营业收入其中:主营业务收入营业成本其中:主营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其中:税金财务费用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四、人工成本应付职工薪酬(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五、土地和固定资产支出101—201205213217—301302307308309310312313314317323327—401501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分机号:统计从业资格证号: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辖区内大型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2.
报送方式:网上填报;各级统计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
本表"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复制,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均不得修改;本年新增的调查单位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
4.
审核关系:(1)201≥205(2)213≥201(3)301≥302(4)307≥308(5)309≥310(6)313≥314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表号:S204-1表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组织机构代码-文号:国统字(2012)84号单位详细名称:20年月有效期至:2014年1月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本年上年同期本月1-本月本月1-本月甲乙丙1234营业额客房收入餐费收入商品销售额其他收入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0102030405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分机号:统计从业资格证号: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2.
报送方式:网上填报,1月免报;各级统计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
本表"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复制,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均不得修改;本年新增的调查单位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
4.
审核关系:本表填报的数据必须大于或等于零.
行关系:01=02+03+04+05列关系:(1)1≤2(2)3≤4住宿和餐饮业企业调查问卷表号:S210表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组织机构代码-文号:国统字(2012)84号单位详细名称:20年季有效期至:2014年1月01本季度企业经营情况比上季度①明显好②稍好③差不多④稍差⑤明显差02本季度企业用工人数比上季度①明显增加②有所增加③基本持平④有所减少⑤明显减少03本季度企业流动资金情况①相当充裕②充裕③一般④紧张⑤相当紧张04本季度企业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可多选)①用工短缺②成本上升③竞争激烈④其他(请注明)05本季度企业客房预定量比上季度(限住宿业填报)①明显增加②有所增加③基本持平④有所减少⑤明显减少⑥没有预订06预计下季度企业营业额增速比本季度①明显加快②有所加快③基本持平④有所放慢⑤明显放慢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分机号:统计从业资格证号: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辖区内大型,部分中型、小型和微型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2.
报送方式:网上填报;各级统计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表号:205-5表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组织机构代码—文号:国统字(2012)84号单位详细名称:20年季有效期至:2014年1月能源名称计量单位代码1-本季消费量1-本季消费金额(千元)上年同期消费量上年同期消费金额(千元)参考折标准煤系数甲乙丙1234丁电力煤炭焦炭管道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外购热力千瓦时(度)吨吨立方米立方米吨吨吨吨吨百万千焦01020304050607080910110.
1229千克标准煤/千瓦时0.
7143吨标准煤/吨0.
9714吨标准煤/吨0.
5714千克标准煤/立方米1.
33千克标准煤/立方米1.
7143吨标准煤/吨1.
4714吨标准煤/吨1.
4714吨标准煤/吨1.
4571吨标准煤/吨1.
4286吨标准煤/吨0.
0341吨标准煤/百万千焦能源合计吨标准煤12———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分机号:统计从业资格证号: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辖区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2.
报送方式:网上填报;各级统计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
本表"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复制,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均不得修改;本年新增的调查单位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
4.
油品重量单位与容积单位的换算关系:(1)汽油:1升=0.
73千克=0.
00073吨(2)轻柴油:1升=0.
86千克=0.
00086吨(3)重柴油:1升=0.
92千克=0.
00092吨(4)煤油:1升=0.
82千克=0.
00082吨(5)燃料油:1升=0.
91千克=0.
00091吨5.
能源合计=∑能源品种*折标准煤系数固定资产投资清查情况表表号:穗H101表制表机关:广州市统计局批准机关:广东省统计局文号:粤统制表字(2012)27号2013年1-月有效期至:2014年1月01组织机构代码-02单位名称03单位办公详细地址区(县级市)街(镇)路号04邮政编码05单位统计部门电话06固定资产原值(万元)年初期末07在建工程(万元)年初期末08土地支出(万元)年初期末单位负责人:填表人:填表人电话:手机号码:单位盖章:报出日期:201年月日四、附录(一)修订说明1.
制度主要变化(1)"信息化情况"(S109表)表号改为"信息化情况"(109表).
(2)新增"住宿和餐饮业企业调查问卷"(S210表),填报范围为辖区内大型,部分中型、小型和微型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3)2012年年报和2013年定报执行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
(4)限额以上法人企业统一使用广东省数据采集平台上报数据,取消原重点企业联网直报系统.
(5)免报全部1月份基层月报.
(6)首次把《固定资产投资清查情况表》(穗H101表)纳入统计制度,对广州市辖区内纳入企业"一套表"的企业进行调查,被调查单位通过广州市数据采集平台报送数据,报告期为2013年1-5月和1-10月两期.

2.
具体报表的修订情况(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的修订情况:增加:在"106单位注册地址及区划"下增加"注册地位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
变更:"103行业类别(GB/T4754-2002)"改为"103行业类别(GB/T4754-2011)","201单位负责人"改为"20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取消:"103-1行业类别(GB/T4754-2011)"、"214是否从事能源商品批发和零售活动"、"B01是否为工业新建投产企业"、"B02是否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企业或区外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B03是否有能源产品生产"、"194非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不再增加地方指标.
(2)"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101-2表)的修订情况:变更:"103行业类别(GB/T4754-2002)"改为"103行业类别(GB/T4754-2011)","201单位负责人"改为"20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取消:"103-1行业类别(GB/T4754-2011)".
(3)"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1表和202-1表):调整表内部分指标,增加按职业类型的分组、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平均人数等内容.
定报第四季度报表仅限规模以上工业和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填报,其他单位免填.

(4)"财务状况"(S103表):将"补贴收入"作为"营业外收入"的其中项.
"四、人工成本及增值税"改为"四、人工成本",取消"应交增值税".
(5)"财务状况"(S203表),"四、人工成本及增值税"改为"四、人工成本",取消"应交增值税",增加"应付职工薪酬(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统计范围调整为辖区内大型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6)"信息化情况"(109表)扩充调查内容,调整为问卷形式.
统计范围调整为辖区内大型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7)"住宿和餐饮业连锁经营情况"(S120-1表),增加"单位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连锁业务的行业代码由3位改为4位.
(二)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住宿和餐饮业)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说明:1.
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
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为准.
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
3.
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
(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
(2)营业收入,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

(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目录及代码(住宿和餐饮业)代码类别名称说明门类大类中类小类H住宿和餐饮业本门类包括61和62大类61住宿业指为旅行者提供短期留宿场所的活动,有些单位只提供住宿,也有些单位提供住宿、饮食、商务、娱乐一体的服务,本类不包括主要按月或按年长期出租房屋住所的活动6116110旅游饭店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的旅游饭店和具有同等质量、水平的饭店活动6126120一般旅馆指不具备评定旅游饭店和同等水平饭店的一般旅馆的活动6196190其他住宿业指上述未列明的住宿服务62餐饮业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6216210正餐服务指在一定场所内提供以中餐、晚餐为主的各种中西式炒菜和主食,并由服务员送餐上桌的餐饮活动6226220快餐服务指在一定场所内提供快捷、便利的就餐服务623饮料及冷饮服务指在一定场所内以提供饮料和冷饮为主的服务6231茶馆服务6232咖啡馆服务6233酒吧服务6239其他饮料及冷饮服务629其他餐饮业6291小吃服务指提供全天就餐的简便餐饮服务,包括路边小饭馆、农家饭馆、流动餐饮和单一小吃等餐饮服务6292餐饮配送服务6299其他未列明餐饮业(四)住宿和餐饮业统计限额标准行业类别统计指标名称限额标准住宿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餐饮业(五)主要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Ⅰ.
基本情况指标组织机构代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共9位,无论是法人单位还是产业活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均由8位无属性的数字和1位校验码组成.

1.
法定代码填写规定已经领取了法定代码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必须使用法定代码,不得使用临时代码.
在填写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也可参照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书上的税务登记号的后九位填写).

产业活动单位是本部的,如果没有法定代码,使用法人单位法定代码的前八位,第九位校验码填"B".
2.
临时代码使用规定尚未领到法定代码或不属于法定代码赋码范围的单位,一律由各级统计部门从临时码段中赋予代码.
主要审核要求:(1)所有单位均不能漏填;(2)长度为9;(3)不能含有0-9或A-Z(必须大写)之外的字符.
单位详细名称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
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详细名称按工商部门登记的名称填写;行政、事业单位的详细名称按编制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详细名称按民政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
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填写,并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
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

主要审核要求:(1)所有单位均不能漏填;(2)必须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3)必须使用规范的汉字.
行业类别指根据其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对各类单位进行的分类.
本项分两部分填写:第一部分: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具体填写各单位的一至三种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并按其重要程度或总产值所占比重,从大到小顺序排列.
筹建单位按建成投产(营业)后活动性质填写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
第二部分:行业代码,填报单位免填.
由所在地统计机构根据各单位填写的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填写行业小类代码.
筹建单位按建成投产(营业)后的活动性质填写行业小类代码.
主要审核要求:(1)所有单位均不能漏填;(2)不能填写官称或职称.
报表类别指企业需要填报某一行业报表的类别,包括农业、工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通过报表类别来确定需要填报的报表内容.
此项由统计机构统一填写,填报单位免填.

单位所在地及区划指单位实际所处的详细地址、区划代码、城乡代码.
本栏分四部分填写:第一部分:区划代码,指单位所在地区的区划代码.
按统计设计管理部门最新更新的统计用区划代码填写,由所在地统计机构统一填写,填报单位免填.
主要审核要求:(1)所有单位均不能漏填;(2)必须与单位详细地址相对应;(3)必须与区划代码目录一致.
第二部分:城乡代码,指单位所在地的城乡代码,按统计设计管理部门最新更新的城乡代码填写,由所在地统计机构统一填写,填报单位免填.
第三部分:单位实际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要求写明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乡(镇)以及具体街(村)的名称和详细的门牌号码,不能填写通讯号码或通讯信箱号码.

主要审核要求:(1)所有单位均不能漏填;(2)街(村)、门牌号要详细填写.
第四部分:单位归属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
所有位于城市的单位均填写本项.
位于城市内的单位填写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名称;位于农村的单位免填本项.
主要审核要求:所有位于城市的单位均不能漏填.
单位注册地址及区划指单位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地址、区划代码和城乡代码.
本栏分为三部分填写:第一部分:区划代码,指单位注册地的区划代码,按设计管理部门最新更新的统计用区划代码填写,由所在地统计机构统一填写,填报单位免填.
主要审核要求:(1)必须与详细地址相对应;(2)必须与区划代码目录一致.
第二部分:城乡代码,指单位注册地的城乡代码,按统计设计管理部门最新更新的城乡代码填写,由所在地统计机构统一填写,填报单位免填.
第三部分:单位注册的详细地址,所有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的单位均填写本项,地址相同的单位免填本项.
要求写明单位注册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乡(镇)以及具体街(村)的名称和详细的门牌号码,不能填写通讯号码或通讯信箱号码.

主要审核要求:街(村)、门牌号要详细.
第四部分:单位归属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所有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的单位均填写本项,地址相同的单位免填本项.
要求位于城市内的单位填写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名称;位于农村的单位免填本项.

单位规模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规定,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单位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和微型.
单位规模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企业法定代表人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填写;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填写;机关法定代表人填写单位主要负责人;社团法定代表人按《社团法人登记证》填写;个体工商户按《营业执照》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按《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填写;基金会按《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填写;产业活动单位填写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主要审核要求:(1)所有单位均不能漏填;(2)不能填写官称或职称.
开业(成立)时间指企业开业或成立的具体年月.
分以下几种情况填报:1.
解放前成立的单位填写最早开工或成立的年月.
2.
解放后成立的单位填写领取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的时间,如开业年月早于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最早开业年月.
3.
机关、事业单位的成立时间分三种情况:(1)新设立的单位成立时间填新设立时间;(2)恢复设立的单位(指中间因某种原因停顿,后又恢复的单位)成立时间填以前设立的时间;(3)机构改革中,有些单位虽然名称有变化,但其基本职能未变,成立时间要填写最早成立时间.

4.
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如管辖区域基本未改变,其成立时间按原成立时间填写;否则,按新成立时间填写.
5.
改制企业的开业时间按原成立时间填写.
6.
企业分立、合并分二种情况:一种是因合并或分立而新设的企业,其开业时间按工商部门重新登记的开业时间填写;另一种是合并或分立后继续存在的企业,填写原企业开业时间.
7.
与外方或港、澳、台合资的企业,按领取合资企业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
主要审核要求:(1)除筹建单位外,开业年份不能漏填,须填满4位,不能含有0-9之外的字符;(2)除筹建单位外,开业月份不能漏填,填写1-12,或者01-12.
联系方式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电话、邮政编码、电子信箱和网站地址等能够与单位取得联系的信息.
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在填写电话号码时,将号码以左顶齐方式从左向右填写在方框内;号码超过所列空位时,向方框外右面扩充.
电话号码以填写固定电话号码为主,对于确实没有固定电话号码的单位,可以填写主要负责人的移动电话号码.

主要审核要求:(1)所有单位均不能漏填;(2)不能含有0—9之外的字符;(3)长途区号首位必须为0.
登记注册(或批准)情况包括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机关(或批准成立的机关)名称、级别和登记注册号.
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名称为复选指标,登记注册机关(或批准机关)为前五项中一个以上时,可复选多项,在选中的代码上划圈;若已选前五项中的任何一项,就不能再选"9其他".
不属于前五项的选填"9其他",并在登记注册号栏中最下行横线上,用文字注明具体的批准机关名称;如果确实未经任何部门批准,请注明"无".
机关以及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一律选填"9其他",不需文字注明批准机关.

机关级别,填报单位应在与圈选的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名称相对应的机关级别栏中,填入所选机关级别代码.
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级别划分为:1.
国家;2.
省(自治区、直辖市);3.
地(区、市、州、盟);4.
县(区、市、旗).

登记注册号,填报单位应在与圈选的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名称相对应的登记注册号栏中,填写所选的在工商、编制、民政部门、国家税务部门或地方税务部门办理审批、登记注册的号码.
企业填写营业执照正本上的注册号;事业单位填写事业单位登记证上的登记号;社会团体填写社会团体登记证上的登记号;民办非企业单位填写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号;基金会填写基金会登记证上的登记号;所有纳税单位均填写税务部门登记号.

主要审核要求:(1)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名称不能漏选;(2)选中的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名称项后的机关级别栏不能为空,取值范围是"1、2、3、4";(3)登记注册号应按规范的要求填写.
登记注册类型指企业或企业产业活动单位的登记注册类型,按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类型填写.
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类型,按其主要经费来源和管理方式,根据实际情况,比照《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确定.
1.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单位)登记注册的类型分为以下几种:(1)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
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2)集体企业: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
(3)股份合作企业: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

(4)联营企业: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
联营企业包括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和其他联营企业.

国有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国有.
集体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集体.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指联营单位既有国有也有集体.
其他联营企业:指上述三种联营企业之外的其他联营形式的企业.
(5)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指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7)私营企业: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以及《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

私营独资企业:指按《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合伙企业:指按《合伙企业法》或《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指按《公司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指按《公司法》的规定,由五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指按《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填表时归入私营独资企业.

(8)其他内资企业:指上述第(1)条至第(7)条之外的其他内资经济组织.
(9)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的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10)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

(11)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内地由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12)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设立,并且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凡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25%的,属于内资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13)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指在中国境内参照《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依法设立的港、澳、台商投资合伙企业.
(1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15)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

(16)外资企业: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内地由外国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17)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设立,并且其中外资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凡其中外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25%的,属于内资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18)其他外商投资企业:指在中国境内依照《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2.
在具体填报时应注意:(1)各级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政党机关、军队武警、政协组织),各级直属事业单位、各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群众团体,应选填"国有".
(2)各种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若经费来源清楚,则比照《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确定;若经费来源不清楚的,应选填"190其他".
(3)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登记注册类型应选填"190其他".
(4)如单位登记注册类型改变,但未重新办理变更登记,应按原登记注册类型填写.
(5)对营业执照上的登记注册类型只填写"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统计人员要认真查询.
首先,对那些2007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企业,可查看其《营业执照》上的编码,如果登记注册号未由13位更换为15位,则可根据注册号区分是私营企业还是非私营企业.
其识别方法为看营业执照上的编码左数第七位,为1的是非私营企业,为2的是私营企业;然后,再根据其是否为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公司来确定其登记注册类型是"国有独资公司"还是"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并填写相应的代码.

主要审核要求:(1)所有单位均不能漏填;(2)不能填写表内列示代码以外的其它代码;(3)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应选填"190其他".
企业控股情况根据企业实收资本中某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的实际投资情况,或出资人对企业资产的实际控制、支配程度进行分类.
具体分为国有控股、集体控股、私人控股、港澳台商控股、外商控股和其他六类.
1.
国有控股:包括:(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国有绝对控股.
(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国有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国有协议控股.

(3)投资双方各占50%,且未明确由谁绝对控股的企业,若其中一方为国有经济成分的,一律按国有控股处理.
2.
集体控股:包括:(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集体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集体绝对控股.
(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集体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集体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集体协议控股.

3.
私人控股:包括:(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私人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私人绝对控股.
(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私人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私人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私人协议控股.

4.
港澳台商控股:包括:(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港澳台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港澳台商绝对控股.
(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港澳台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港澳台商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港澳台商协议控股.

5.
外商控股:包括:(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外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外商绝对控股.
(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外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外商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外商协议控股.

6.
其他:除上述五类以外的企业控股情况.
主要审核要求:(1)如果机构类型选填"10企业",控股情况取值为"1、2、3、4、5、9";(2)如果机构类型未选填"10企业",则不能填报控股情况.
隶属关系指本单位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
按照国家标准《单位隶属关系代码》(GB/T12404-1997)分为:中央、省、地、县、街道、镇、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
中央与地方双重领导的单位,以领导为主的一方来划分中央属或地方属.
各级政府(中央,省,地,县,街道、镇、乡)、党委、人大、政协等机关的隶属关系填写本级.
如:省政府的隶属关系填"省".
居委会、村委会的隶属关系分别填"居委会"和"村委会".
隶属于"中央"的单位兴办的集体企业,隶属关系填"其他";省属以下的企业(单位)办的企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与企业(单位)本身的隶属关系一致.
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办事机构所开办的第三产业等单位填"其他".
主要审核要求:(1)所有法人单位不能漏填;(2)取值范围是"10、20、40、50、61、62、63、71、72、90".
营业状态指企业(单位)的生产经营状态.
1.
营业:指全年正常开业的企业和季节性生产开工三个月以上的企业,包括部分投产的新建企业.
临时性停产和季节性停产的企业视为营业.
2.
停业(歇业):指由于某种原因已处于停产状态,待条件改变后将恢复生产经营的企业.
3.
筹建:一般指企业未经工商部门登记开业,正在进行生产经营前的筹建工作.
如研究和论证建设、投产或经营方案,办理征地拆迁,订购设备材料,进行基建等.
有些三资企业虽经工商部门登记,但未正常投产开业,仍属于筹建.
有些行业的企业,由于行业管理或其他政策性管理的需要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试营业才能正式开业,这些处于试营业状态的单位也属于筹建.

4.
当年关闭:指当年因某种原因终止经营的企业,包括关闭、注销、吊销的企业,但不包括破产企业.
5.
当年破产:指当年依照《破产法》或相关法律、法规宣布破产的企业.
6.
其他:指上述情况以外的其他企业.
主要审核要求:(1)如果14机构类型选"10企业",营业状态取值为"1、2、3、4、5、9";(2)如果14机构类型未选"10企业",则不能填报营业状态.
执行会计标准类别分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其他五种情况.
1.
企业会计制度: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选填此项.
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2.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事业会计制度的各类事业单位选填此项.
包括执行特殊行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如执行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国家物资储备资金会计制度等)以及执行事业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但不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3.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行政会计制度的单位选填此项.
包括各类行政机关、政党机关及执行行政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
4.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单位选填此项.
包括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5.
其他:不执行以上四类会计制度的单位选填此项.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选填此项.
主要审核要求:(1)所有单位不能漏填,且取值范围是"1、2、3、4、9";(2)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构、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执行会计标准类别不能选"1企业会计制度";(3)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会计标准类别必须选"9其他".
是否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填写其执行的会计准则是否为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
按相应的分类填写代码,具体的分类及代码是:1.
是,2.
否.
主要审核要求:如果执行会计制度类别选"1企业会计制度",则取值范围是"1、2".
机构类型分为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居委会、村委会和其他组织机构.
1.
企业:包括(1)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2)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3)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批成立,且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4)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但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5)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产业活动单位或经营单位;(6)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但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符合产业活动单位条件的企业法人的本部及分支机构.

2.
事业单位:包括(1)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和登记或备案,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取得法人资格的单位;(2)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批成立,且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3)事业法人单位的本部及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

3.
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政党机关、政协组织、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和其他机关;还包括机关法人单位的本部,以及国家权力机关分支机构、国家行政机关分支或派出机构、人民法院分支机构、人民检察院分支机构等.

(1)国家权力机关: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办事机构.
(2)国家行政机关:指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以及地区行政行署.
(3)国家司法机关:指国家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4)政党机关:指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和所属办事机构、各民主党派各级机关和办事机构.
(5)政协组织: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
4.
社会团体: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包括(1)经各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的各类社会团体;(2)由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其机关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3)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4)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批成立,不需要进行登记的具备法人条件的社会团体;(5)社团法人单位的本部,以及经各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代表机构登记证书》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

5.
民办非企业单位: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
包括(1)经各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批成立,不需要进行登记的具备法人条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法人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6.
基金会:包括(1)民政部和省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颁发《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的基金会;(2)基金会的本部及分支机构和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
7.
居民委员会: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设立的社区(居委会).
8.
村民委员会: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村民委员会.
9.
其他组织机构:指除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以外的其他符合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条件的机构.
包括:律师事务所和各类寺庙等.
主要审核要求:所有单位不能漏填,法人单位取值范围是"10、20、30、40、51、52、53、54、90",产业活动单位取值范围是"10、20、30、40、52、53、54、90".
产业活动单位数本项指标填写法人单位所属的全部产业活动单位按统计专业分组的单位数.
所有法人单位均填写本项.
单产业法人单位填本项时,在"总计"项选填"1",并在相应专业项填"1".
多产业法人单位填报本项时,要填报其所有的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办的产业活动单位)总计数,并分别按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和其他等专业填报.
其中:"9其他"产业活动单位个数指除前6项专业以外的产业活动单位个数.

主要审核要求:(1)所有法人单位不能漏填;(2)总计数必须大于等于1,且须等于分项之和;企业集团情况限企业集团母公司及成员企业填写.
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联合体.
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母公司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控股企业;子公司应当是母公司对其拥有全部股权或者控制权的企业法人.

本制度所指企业集团包括:一是中央管理的企业集团;二是由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试点企业集团;三是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企业集团;四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企业集团;五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上述五类企业集团的统计调查单位是以母子公司为整体的企业集团,即包括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在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资子公司(单位)、绝对控股子公司(单位)和相对控股子公司(单位);不包括参股和协作企业(单位).
上述企业集团中交叉重复的以母公司为主填报.

主要审核要求:(1)企业集团母公司及成员企业必须填写,取值范围是1,2;(2)选填2的成员企业,必须填写直接上级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根据企业的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数量、承包能力和建设业绩进行综合评价划分的等级.
凡依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7年第159号)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2001]82号),已经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按其证书编号的前4位代码填写,没有《资质等级证书》的建筑业企业填"9999".

主要审核要求:(1)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必须填写,长度为4,应为国家建筑业资质等级标准,或是"9999",其它单位不能填报;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资质等级根据企业的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数量、承包能力和建设业绩进行综合评价划分的等级.
依据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0年第77号)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暂定级,没有级别的填写"9其他".

主要审核要求:(1)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业企业法人必须填写,取值范围是"1、2、3、4、5、9",其它单位不能填报;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经营形式本项限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及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填写.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经营的基本形式,包括:1.
独立门店:以相对独立的店铺形式,单独组织批发和零售经营活动的企业;2.
连锁总店(总部):负责连锁企业资源(商号、商誉、经营模式、服务标准、管理模式等等)的开发、配置、控制或使用等功能的企业核心管理机构.
连锁经营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使用统一商号的若干店铺,在同一总店(总部)的管理下,采取统一采购或特许经营等方式,实现规模效益的组织形式,包括直营连锁、特许连锁和自愿连锁三种形式.

3.
连锁门店:在连锁企业经营管理的基础上,按照总店(总部)的指示和服务规范要求,承担日常销售业务的店铺,称连锁门店,包括直营店和加盟店.
直营店是指由连锁企业总部投资开设,按连锁经营管理模式,由总部统一管理的店铺.
加盟店是指在特许连锁中,被特许人获得特许人授权后,使用其商标、商号、经营模式、专利和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建立的店铺,也包括自愿连锁的成员店.

4.
其他方式:指不属于上述经营形式的企业.
主要审核要求: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及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必须填报,取值范围是"1、2、3、9",其它单位不能填报.
零售业态指零售企业(单位)为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进行相应的要素组合而形成的不同经营形态;分类原则是,零售业态按零售店铺的结构特点,根据其经营方式、商品结构、服务功能,以及选址、商圈、规模、店堂设施、目标顾客和有无固定营业场所进行分类.

零售业态从总体上可以分为有店铺零售业态和无店铺零售业态两类.
按照零售业态分类原则分为食杂店、便利店、折扣店、超市、大型超市、仓储会员店、百货店、专业店、专卖店、家居建材商店、购物中心、厂家直销中心、电视购物、邮购、网上商店、自动售货亭、电话购物等17种零售业态.

有店铺零售有固定的进行商品陈列和销售所需要的场所和空间,并且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主要在这一场所内完成的零售业态.
食杂店:以香烟、酒、饮料、休闲食品为主,独立、传统的无明显品牌形象的零售业态.
便利店:满足顾客便利性需求为主要目的的零售业态折扣店:店铺装修简单,提供有限服务,商品价格低廉的一种小型超市业态.
拥有不到2000个品种,经营一定数量的自有品牌商品.
超市:开架售货,集中收款,满足社区消费者日常生活需要的零售业态.
根据商品结构的不同,可以分为食品超市和综合超市.
大型超市:实际营业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品种齐全,满足顾客一次性购齐的零售业态.
根据商品结构,可以分为以经营食品为主的大型超市和以经营日用品为主的大型超市.
仓储会员店:以会员制为基础,实行储销一体、批零兼营,以提供有限服务和低价格商品为主要特征的零售业态.
百货店:在一个建筑物内,经营若干大类商品,实行统一管理,分区销售,满足顾客对时尚商品多样化选择需求的零售业态.
专业店:以专门经营某一大类商品为主的零售业态.
例如办公用品专业店(officesupply)、玩具专业店(toystores)、家电专业店(homeappliance)、药品专业店(drugstore)、服饰店(apparelshop).
专卖店:以专门经营或被授权经营某一主要品牌商品为主的零售业态.
家居建材商店:以专门销售建材、装饰、家居用品为主的零售业态.
购物中心:多种零售店铺、服务设施集中在由企业有计划地开发、管理、运营的一个建筑物内或一个区域内,向消费者提供综合性服务的商业集合体.
社区购物中心:在城市的区域商业中心建立的,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内的购物中心.
市区购物中心:在城市的商业中心建立的,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内的购物中心.
城郊购物中心:在城市的郊区建立的,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购物中心.
厂家直销中心:由生产商直接设立或委托独立经营者设立,专门经营本企业品牌商品,并且多个企业品牌的营业场所集中在一个区域的零售业态.
无店铺零售不通过店铺销售,由厂家或商家直接将商品递送给消费者的零售业态.
电视购物:以电视作为向消费者进行商品推介展示的渠道,并取得订单的零售业态.
邮购:以邮寄商品目录为主向消费者进行商品推介展示的渠道,并通过邮寄的方式将商品送达给消费者的零售业态.
网上商店:通过互联网络进行买卖活动的零售业态.
自动售货亭:通过售货机进行商品售卖活动的零售业态.
电话购物:主要通过电话完成销售或购买活动的一种零售业态.
主要审核要求:零售业企业必须填报,不能填写表内列示代码以外的其它代码.
批发和零售业年末零售营业面积指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用于本企业从事零售业务的对外营业的面积,不包括其办公用房、仓库、加工场地以及对外出租场地.
按年末实有建筑面积统计.
本指标应与商品销售额统计相匹配.
主要审核要求: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及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必须填报,其它单位不能填报.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经营形式本项限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及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填写.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经营的基本形式,包括:1.
独立门店:以相对独立的店铺形式,单独组织住宿和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2.
连锁总店(总部):负责连锁企业资源(商号、商誉、经营模式、服务标准、管理模式等等)的开发、配置、控制或使用等功能的企业核心管理机构.
连锁经营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使用统一商号的若干店铺,在同一总店(总部)的管理下,采取统一采购或特许经营等方式,实现规模效益的组织形式,包括直营连锁、特许连锁和自愿连锁三种形式.

3.
连锁门店:在连锁企业经营管理的基础上,按照总店(总部)的指示和服务规范要求,承担日常销售业务的店铺,称连锁门店,包括直营店和加盟店.
直营店是指由连锁企业总部投资开设,按连锁经营管理模式,由总部统一管理的店铺.
加盟店是指在特许连锁中,被特许人获得特许人授权后,使用其商标、商号、经营模式、专利和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建立的店铺,也包括自愿连锁的成员店.

4.
其他方式:指不属于上述经营形式的企业.
主要审核要求: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及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必须填报,取值范围是"1、2、3、9",其它单位不能填报.
住宿业企业星级评定情况星级等级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星级酒店评定标准》(GB/T14308-2003),并经过有关旅游管理权威部门评定(验收)后授予"星级"称号的宾馆、饭店等住宿设施的等级划分,分为一星级到五星级5个标准.
星级越高,表示企业的档次越高;没有星级等级的填写"9其他".

主要审核要求:住宿业企业必须填报,取值范围是"1、2、3、4、5、9",其它单位不能填报.
住宿和餐饮业年末餐饮营业面积指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对外提供餐饮服务的就餐面积和从事食品加工、烹饪、调制的厨房面积,不包括办公用房和仓库等面积.
按年末实有建筑面积统计.
本指标应与餐费收入统计相匹配.
主要审核要求:住宿业和餐饮业企业必须填报,其它单位不能填报.
单位类别产业活动单位分为法人单位本部和分支机构.
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均填写本项.
1.
法人单位本部(总部、本店、本所等):指法人单位中起领导和核心作用的产业活动单位.
2.
法人单位分支机构(分部、分厂、分店、支所等):指法人单位中符合产业活动单位条件的除本部以外的其他产业活动单位.
主要审核要求:取值范围是"1、2";归属法人单位情况反映产业活动单位与其归属的法人单位的关系.
主要包括产业活动单位所归属的法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详细地址,以及法人单位所在地区的行政区划代码.
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均填写本项.
主要审核要求:(1)所有产业活动单位不能漏填;(2)所归属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长度为9,不能含有0-9或A-Z(必须大写)之外的字符;不能与01产业活动单位代码一致.
经营性单位收入指经营性产业活动单位在全年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的收入.
限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填写本项.
主要审核要求:(1)如果企业产业活动单位"12企业营业状态"填写"1营业",则经营性单位收入必须大于0.
(2)数值的计量单位应为"千元".
非经营性单位支出(费用)限事业、机关、社团、基金会、居村委会及其他产业活动单位填写本项.
其中具有行政事业性质的产业活动单位填报日常业务支出,包括除固定资产购置以外的所有经常性业务支出;其他产业活动单位填报各种费用合计,包括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和其他费用.

主要审核要求:(1)事业、机关、社团和基金会、居村委会及其他产业活动单位,必须大于0;(2)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必须为0;(3)数值的计量单位应为"千元".
Ⅱ.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指标从业人员期末人数(01)指报告期末最后一日24时在本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
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
从业人员不包括:(1)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2)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的学生及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3)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
如:建筑业整建制使用的人员.
非全日制人员(0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人员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其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且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的人员.
非全日制人员不包括不定时工作制人员,如:老师、编辑等不坐班人员.

在岗职工(05)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在岗职工还包括:(1)应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劳动合同人员(如使用的农村户籍人员);(2)处于试用期人员;(3)编制外招用的人员,如临时人员;(4)派往外单位工作,但工资仍由本单位发放的人员(如挂职锻炼、外派工作等情况).
在岗职工不包括:(1)本单位使用的且由本单位直接支付工资的劳务派遣人员,应统计在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指标中;(2)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由承包劳务的单位统计为在岗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0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指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被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且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人员.

注意:无论用工单位是否直接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人员均由实际用工单位填报,而劳务派遣单位(派出单位)不填报这些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07)指在本单位工作,不能归到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中的人员.
此类人员是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并从本单位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
具体包括:非全日制人员、聘用的正式离退休人员、兼职人员和第二职业者等,以及在本单位中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方人员.

单位负责人(71)指在单位及其职能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包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包含同级别及副职)、单位内的一级部门或内设机构的负责人(包含同级别及副职),特大型单位可以包括一级部门内设的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包含副职).
具体包括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组织负责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事业单位负责人、企业负责人.

专业技术人员(72)指专门从事各种科学研究和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从事本类职业工作的人员,一般都要求接受过系统的专业教育,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并且按规定的标准条件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以及未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具体包括科学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飞机和船舶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经济业务人员、金融业务人员、法律专业人员、教学人员、文学艺术工作人员、体育工作人员、新闻出版、文化工作人员、宗教职业者、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按照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统计为专业技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73)指在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行政业务、行政事务工作的人员和从事安全保卫、消防、邮电等业务的人员.
具体包括行政办公人员、安全保卫和消防人员、邮政和电信业务人员、其他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商业、服务业人员(74)指从事商业、餐饮、旅游、娱乐、运输、医疗辅助服务及社会和居民生活等服务工作的人员.
具体包括购销人员、仓储人员、餐饮服务人员、饭店、旅游及健身娱乐场所服务人员、运输服务人员、医疗卫生辅助服务人员、社会服务和居民生活服务人员、其他商业、服务业人员.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75)指从事矿产勘查、开采,产品的生产制造、工程施工和运输设备操作的人员及有关人员.
具体包括勘测及矿物开采人员,金属冶炼、轧制人员,化工产品生产人员,机械制造加工人员,机电产品装配人员,机械设备修理人员,电力设备安装、运行、检修及供电人员,电子元器件与设备制造、装配、调试及维修人员,橡胶和塑料制品生产人员,纺织、针织、印染人员,裁剪、缝纫和皮革、毛皮制品加工制作人员,粮油、食品、饮料生产加工及饲料生产加工人员,烟草及其制品加工人员,药品生产人员,木材加工、人造板生产、木制品制作及制浆、造纸和纸制品生产加工人员,建筑材料生产加工人员,玻璃、陶瓷、搪瓷及其制品生产加工人员,广播影视制品制作、播放及文物保护作业人员,印刷人员、工艺、美术品制作人员,文化教育、体育用品制作人员,工程施工人员,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环境监测与废物处理人员,检验、计量人员,其他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08)指报告期内(年度、季度、月度)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数.
季度或年度平均人数按单位实际月平均人数计算得到,不得用期末人数替代.
(1)月平均人数:以报告月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相加之和,除以报告月的日历日数.
计算公式为:月平均人数=对人员增减变动很小的单位,其月平均人数也可以用月初人数与月末人数之和除以2求得.
计算公式为:月平均人数=在计算月平均人数时应注意:①公休日与节假日的人数应按前一天的人数计算.
②对新建立不满整月的单位(月中或月末建立),在计算报告月的平均人数时,应以其建立后各天实有人数之和,除以报告期日历日数求得,而不能除以该单位建立的天数.
(2)1-本季平均人数:季报基层表中应填报的平均人数是"年初至本季止累计平均人数",以年初至报告季内各月平均人数之和除以报告季内月数求得.
计算公式为:一季度:1-本季平均人数=二季度:1-本季平均人数=三季度:1-本季平均人数=或(用本季平均人数计算)一季度:1-本季平均人数=1季度本季平均人数二季度:1-本季平均人数=三季度:1-本季平均人数=本季平均人数以报告季内三个月的平均人数之和除以3求得.
计算公式为:本季平均人数=(3)年平均人数:是以12个月的平均人数相加之和除以12求得,或以4个季度的平均人数之和除以4求得.
计算公式为:年平均人数=或:年平均人数=在年内新成立的单位年平均人数计算方法为:从实际开工之月起到年底的月平均人数相加除以12个月.
年平均人数=开工之月平均人数+…+12月平均人数12从业人员工资总额(12)指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一号令)进行修订,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
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是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和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之和.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工资总额不包括以下项目:⑴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在重大体育比赛中的重奖.
⑵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
职工保险福利费用包括医疗卫生费、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文体宣传费、集体福利事业设施费和集体福利事业补贴、探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婴幼儿补贴(即托儿补助)、独生子女牛奶补贴、独生子女费、"六一"儿童节给职工的独生子女补贴、工作服洗补费、献血员营养补助及其他保险福利费.

⑶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
具体有:工作服、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解毒剂、清凉饮料,以及按照国务院一九六三年七月十九日劳动部等七单位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五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⑷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⑸支付给外单位一次性劳务人员的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⑹实行住宿费、餐费包干后,实际支出费用低于标准的差价归己部分.
⑺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的从业人员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⑻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⑼一些单位职工集资入股或购买本企业的股票和债券后发给职工的股息分红、债券利息以及职工个人技术投入后的税前收益分配.
⑽企业一次性支付的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或违约金,买断工龄支付给职工的费用.
⑾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⑿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中净结余的现金.
⒀由单位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
⒁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⒂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和管理费.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13)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在岗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四部分组成.
工资总额不包括病假、事假等情况的扣款.

各单位在填报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四项构成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对应项目;如不能确定调整项,可扣减基本工资项.
基本工资(14)也可称为标准工资、合同工资、谈判工资.
指本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季度或年度)支付给本单位在岗职工的按照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工作的劳动报酬.
单位给个人确定的底薪可作为基本工资.
包括工龄工资.

基础工资不含定时、定额发放的各种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也不包括补发的上一年度的基础工资.
绩效工资(15)也可称为效益工资、业绩工资.
指根据本单位利润增长和工作业绩定期支付给本单位在岗职工的奖金;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具体包括:值加班工资、绩效奖金(如年度、季度、月度等)、全勤奖、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和其他名目的奖金;以及某工作事项完成后的提成工资、年底双薪等.
但不包括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钱和各种资本性收益.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16)指本单位制定的员工相关工资政策中,为补偿本单位在岗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的津贴,以及为保证其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而支付的物价补贴.
具体包括:补偿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及岗位性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地区津贴和其他津贴.
如:过节费、通讯补贴、交通补贴、不休假补贴、无食堂补贴、单位发的可自行支配的住房补贴以及为员工缴纳的各种商业性保险等.
上述各种项目均包括货币性质的,也包括实物性质的和各种形式的充值卡、购物卡(券)等.

其他工资(17)指上述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三类工资均不能包括的发给在岗职工的工资,如补发上一年度的工资等.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18)指实际用工单位(派遣人员的使用方)在一定时期内为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而付出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用工单位负担的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以及各种津贴、补贴等,但不包含因使用派遣人员而支付的管理费用和其他用工成本.

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19)指本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其他从业人员的全部劳动报酬总额.
从业人员平均工资(20)指本单位从业人员在报告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工资额.
计算公式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1)指本单位在岗职工在报告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工资额.
计算公式为:劳务派遣人员平均工资(22)指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在报告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工资额.
计算公式为:其他从业人员平均工资(23)指本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在报告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工资额.
计算公式为: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平均人数(48)指企业报告期平均实际拥有的、与主营业务活动高度相关的人员数.
对于工业企业,包括参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式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和其他临时人员.
具体包括参与加工、组装、维修、保养等直接生产活动的人员;包括对外安装本企业产品、保管、清洁、销售、管理等与生产行为直接相关活动的人员;对于不属于与企业主营业务高度相关的活动,如利用本单位的车辆、仓储等设施进行的运输、仓库活动,但主要为本企业主营业务活动提供服务的人员,也视为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人员.
不包括在本企业领取工资、股息、红利未参加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不包括医疗、教育等为企业提供社会性服务活动的人员,不包括参加本企业建筑施工但所从事的工作与本企业主营业务活动基本无关的人员.

对于建筑业企业,包括自行招用的且与建筑施工活动有关的临时人员、农民工和非个体工商户的工程队等;不包括在企业内部社会服务性机构工作的人员,如在企业内部开办的宾馆、饭店中工作的人员;不包括整建制使用的外单位人员以及由本企业支付工资但所从事的工作与本企业主营业务活动基本无关的人员.
确定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平均人数必须遵循可比性原则,即生产的产品与劳动消耗在时间范围和空间范围上必须一致.

工程技术人员(41)指报告期末在本单位工作,负担工程技术和工程技术管理工作,并具有工程技术工作能力的人员,包括:(1)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已被聘或任命工程技术职务,并担任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2)无工程技术职务,但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或从大、中专理工科系毕业,并担任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3)未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或无学历,但实际担任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4)已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或从大学、中专理工科系毕业,在企业中担任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
包括:总工程师、车间主任以及在计划、生产、生产准备、检查、安全技术、设计、工艺、劳动定额、工具设备、动力、基建、环境保护等科室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

工程技术人员中,不包括已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或从大学、中专理工科系毕业,但未担任工程技术和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
一级建造师(42)指报告期末在本单位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并在住房城乡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备案的实有人员.

现场施工人员(43)指报告期末在本单位工作,在施工现场从事建筑安装工作和直接服务于施工过程的工人.
包括自行招用的且与建筑施工活动有关的临时人员、农民工和非个体工商户的工程队等.
不包括整建制使用的外单位施工人员.

持证上岗人员(44)指报告期末在本单位工作,经过企业培训或劳动部门培训后,考试(考核)合格,经主管部门批准承认并持有各类证书的实有人员.
不能填报"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数据的法人单位,填报发放工资的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和单位详细名称(49)(50)指由于调查单位客观原因,不能填报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数据,需要填写实际发放工资的法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和详细名称.
统计从业资格证号:指经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认定并颁发的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号码.
Ⅲ.
财务状况表指标1.
资产负债资产总计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资产一般按流动性(资产的变现或耗用时间长短)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其中流动资产可分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等;非流动资产可分为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等.
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总计"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资产总计=流动资产合计+非流动资产合计;未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企业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等.
流动资产合计资产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应归为流动资产:(1)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主要包括存货、应收帐款等;(2)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3)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变现;(4)自资产负债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等项目.
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资产合计"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应收账款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主要包括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有关债务人收取的价款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
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存货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通常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以及周转材料等.
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其中:"年初存货"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的年初余额数填报.
注意:"存货"具有实物形态,不属于无形资产,由于企业持有存货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出售,所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购置的土地、尚未销售的商品房等均计入"存货".

固定资产合计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包括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固定资产合计是时点指标,表示固定资产经过扣减折旧、减值准备等后的期末余额.
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固定资产原价指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企业在购置、自行建造、安装、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某项固定资产时所发生的全部支出总额.
根据会计"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报.
固定资产折旧指企业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累计折旧指企业在报告期末提取的历年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
根据会计"累计折旧"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报.
本年折旧指企业在报告期内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合计数.
可以根据会计"财务状况变动表"中"固定资产折旧"项的数值填报.
若企业执行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可以根据会计核算中《资产减值准备、投资及固定资产情况表》内"当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总额"项本年增加数填报.

在建工程指企业在基建、更新改造等方面发生的支出.
根据会计"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报.
负债合计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负债一般按偿还期长短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负债合计"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负债合计=流动负债合计+非流动负债合计;未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企业的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归为流动负债:(1)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清偿;(2)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3)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清偿;(4)企业无权自主地将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
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等项目.
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负债合计"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应付账款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应付账款"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非流动负债合计指流动负债之外的负债.
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
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非流动负债合计"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未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的"长期负债合计"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所有者权益合计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股东权益.
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实收资本指企业各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或股本)总额,包括货币、实物、无形资产等各种形式的投入.
实收资本按投资主体可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
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下"实收资本"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国家资本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对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根据会计"实收资本"科目计算填报.
集体资本指由本企业职工等自然人集体投资或各种机构对企业进行扶持形成的集体性质的资本金.
根据会计"实收资本"科目计算填报.
法人资本指法人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根据会计"实收资本"科目计算填报.
个人资本指自然人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金.
根据会计"实收资本"科目计算填报.
港澳台资本指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金.
根据会计"实收资本"科目计算填报.
外商资本指外国投资者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金.
根据会计"实收资本"科目计算填报.
2.
损益及分配营业收入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
营业收入合计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收入"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主营业务收入指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
根据会计"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结转前)填报.
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如未设置该科目,以"营业收入"代替填报.

营业成本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发生的成本总额.
包括企业(单位)在报告期内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发生的各种耗费.
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成本"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主营业务成本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所发生的成本总额.
根据会计"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结转前)填报.
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如未设置该科目,以"营业成本"代替填报.
营业税金及附加指企业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应从经营收入中抵扣的税金和附加,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
根据会计"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结转前)填报.
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如未设置该科目,以"营业税金及附加"代替填报.

其他业务利润指企业经营除主要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实现的利润.
根据会计"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减"其他业务成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计算填报.
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如果未设置该科目,则在此处填0.

销售费用指企业在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
建筑业企业销售费用指企业从事施工生产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应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维修费、展览费、差旅费、广告费和其他经费.
房地产企业销售费用指企业在从事主要经营业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销售费用,包括转让、销售、结算和出租开发产品等.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销售费用"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未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费用(或经营费用)"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管理费用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等.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管理费用"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税金指企业按照规定从管理费用中支付的房产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和土地使用税.
根据"管理费用明细账"中"管理费用——税金"的期末借方余额(结转前)分析填报.
差旅费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差旅费,包括市内公出的交通费和外地出差的差旅费.
根据"管理费用明细账"中"管理费用——差旅费"的期末借方余额(结转前)分析填报.
工会经费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扣除按规定标准发放的住房补贴,下同)的2%计提并拨交给工会使用的经费.
根据"管理费用明细账"中"管理费用——工会经费"的期末借方余额(结转前)分析填报.

财务费用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利息收入指非金融企业存款业务所确认的利息金额.
根据企业"财务费用明细帐"中"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填报.
如果企业没有设置该科目,此处可填"0".
利息支出指企业短期借款利息、长期借款利息、应付票据利息、票据贴现利息、应付债券利息、长期应付引进国外设备款利息等利息支出.
根据企业"财务费用明细账"中"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报.
如果企业没有单独设立"利息收入"科目,应填报利息支出减去银行存款等的利息收入后的净额.

资产减值损失指企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指企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或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会计科目的余额填报.
余额在贷方,则为净收益,余额在借方,则为净损失,以"-"号记.
未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可免填.

投资收益指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反映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如为投资损失以"-"号记.
营业利润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利润.
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营业利润为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再加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投资收益.
未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营业利润为主营业务收入减去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加上其他业务利润后,再减去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后的金额.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利润"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营业外收入指企业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外收入"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未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营业外收入"中不含"补贴收入".

补贴收入指企业实际收到的补贴收入,包括实际收到的先征后返的增值税;企业按销量或工作量等,依据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
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报;未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补贴收入"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报.
利润总额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是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亏盈总额.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利润总额"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利润总额为营业利润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未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利润总额为营业利润加上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再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

应交所得税指企业按税法规定,应从生产经营等活动的所得中缴纳的税金.
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未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利润表"中"所得税"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3.
人工成本应付职工薪酬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科目"应付职工薪酬"的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填报;未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将本年上述职工薪酬包含的科目归并填报.

4.
土地和固定资产支出土地和固定资产支出指用于土地以及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方面的资金支出.
包括土地购置、房屋和建筑物、机器设备等方面的支出.
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成本包括企业为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

土地购置指企业通过各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费用.
土地购置费包括:(1)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土地补偿费、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及土地征收管理费等;(2)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出让金;(3)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资金.
根据会计科目"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土地购置)"期末借方余额填报.

房屋和建筑物指建造和购置房屋及建筑物所发生的全部支出.
房屋和建筑物包括住宅、生产厂房、仓库、商贸楼等房屋及道路、桥梁、隧道、堤坝等其他建筑物,其支出包括对现有房屋和建筑物的扩建和改建支出.
根据会计科目"固定资产——房屋和建筑物"期末借方余额填报.

机器设备指购置机器和设备所发生的全部支出.
包括信息与通信技术设备、通用和专用设备,以及工器具等的购置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根据会计科目"固定资产——机器设备"期末借方余额(结转前)填报.
运输工具指运载人或物品的工具的支出.
包括机动车辆、拖车和半拖车,船舶,铁路及电车轨道使用的机车和其他车辆,航空器和航天器,摩托车、脚踏车等方面的支出.
根据会计科目"固定资产——运输工具"期末借方余额(结转前)填报.

其他费用指除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运输工具以外的土地和固定资产支出.
Ⅳ.
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指标营业额指住宿和餐饮业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因提供服务或销售商品等取得的全部收入,包括:客房收入、餐费收入、商品销售额(含增值税)和其他收入.
不包括法人企业附营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的餐费收入、商品销售收入等各项收入.

客房收入指住宿和餐饮业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因提供住宿服务取得的收入.
不包括法人企业附营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的客房收入.
餐费收入指住宿和餐饮业单位因为顾客提供就餐服务取得的收入.
包括:经烹饪、调制加工后出售的各种食品,如主食、炒菜、凉拌菜等的收入.
不包括法人企业附营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的餐费收入.
商品销售额指对本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出售的商品金额(包括售给本单位消费用的商品,含增值税).
在住宿和餐饮业中,本指标反映住宿和餐饮业单位出售商品的销售总额(含增值税),不包括法人企业附营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的商品销售额.

其他收入指营业额中除客房收入、餐费收入、商品销售额(含增值税)以外的其他收入.
客房数指住宿和餐饮业连锁门店提供住宿服务的房间数,该指标按报告期内正常情况下的实有数统计.
床位数指住宿和餐饮业连锁门店供应旅客使用的床位数,不包括临时加床和门店内部工作人员使用的床位.
该指标按报告期内正常情况下的实有数统计.
餐位数指住宿和餐饮业连锁门店为顾客提供就餐服务时,正常可同时容纳就餐人员的餐位数量,不包括临时加的餐位.
该指标按报告期内正常情况下的实有数统计.
Ⅴ.
住宿和餐饮业连锁经营情况指标连锁总店(总部)负责连锁企业资源(商号、商誉、经营模式、服务标准、管理模式等等)的开发、配置、控制或使用等功能的企业核心管理机构.
连锁经营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使用统一商号的若干店铺,在同一总店(总部)的管理下,采取统一采购或特许经营等方式,实现规模效益的组织形式,包括直营连锁、特许连锁和自愿连锁三种形式.

直营连锁是指连锁店铺由连锁公司全资或控股开设,在总部的直接控制下,开展统一经营的连锁经营形式;特许连锁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连锁经营形式;自愿连锁是指若干个店铺或企业自愿组合起来,在不改变各自资产所有权关系的情况下,以同一个品牌形象面对消费者,以共同进货为纽带开展的连锁经营形式.

在同一个地区内,同一家连锁企业如果有两个以上连锁总店(总部),表内所填报数据不得有重复或交叉.
连锁总店(总部)名称按工商部门登记的名称填写,或按其他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
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填写,并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
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法人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括号内还应注明连锁商标或商号名称.
连锁品牌(商标或商号名称)指连锁经营使用的统一的商号或商标名称,如"国美"、"麦当劳"、"汉庭酒店"等,拥有多个品牌的连锁总店应填写所属全部品牌.
连锁经营业务行业代码指连锁经营活动所涉及的行业领域,按表内列项填报四位行业中类代码.
门店总数指该连锁企业所拥有的全部门店(包括直营店和加盟店,下同)数量.
其中,总店(如果总公司有门店的话)作为一个直营店处理.
此外,有的地区分出控股店,控股店按直营店统计.
直营店由连锁企业总部投资开设,按连锁经营管理模式,由总部统一管理的店铺.
加盟店特许连锁中,被特许人获得特许人授权后,使用其商标、商号、经营模式、专利和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建立的店铺.
也包括自愿连锁的成员店.
系统内企业,如新华书店、烟草公司、石油公司等,应注意是否具备连锁经营特征,如果不具备连锁经营特征,则不能纳入连锁统计范畴.

年末从业人员数指在该连锁总店(总部)或门店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年末实有人员数.
包括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在该企业工作的外方人员、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
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但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从业人数包括总店和全部门店以及自有配送中心的从业人员数.

年末餐饮营业面积指住宿和餐饮业连锁门店对外提供就餐服务的门店建筑面积和从事食品加工、烹饪、调制的厨房面积,不包括办公用房和仓库等面积.
该指标按年末实有面积统计.
客房数指住宿和餐饮业连锁门店提供住宿服务的房间数,该指标按年内正常情况下的实有数统计.
床位数指住宿和餐饮业连锁门店供应旅客使用的床位数,不包括临时加床和门店内部工作人员使用的床位.
该指标按年内正常情况下的实有数统计.
餐位数指住宿和餐饮业连锁门店为顾客提供就餐服务时,正常可同时容纳就餐人员的餐位数量,不包括临时加的餐位.
该指标按年内正常情况下的实有数统计.
连锁门店商品购进额(采购额)指连锁门店从由连锁总店(总部)统一配送与自主采购商品金额之和(含增值税).
批发零售连锁企业商品购进额指用于门店销售的商品金额,住宿餐饮连锁企业商品购进(采购)额指用于门店经营的商品金额(下同).
统一配送商品购进额(采购额)是指由连锁总店(总部)统一购进后,配送到门店的商品金额(按购进价计算).
配送中心是指从事配送业务且具有完善信息网络的场所或组织.
配送是指在经济合理区域范围内,根据客户要求,对物品进行拣选、加工、包装、分割、组配等作业,并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的物流活动.
配送中心应基本符合下列要求:(1)主要为特定客户或末端客户提供服务;(2)配送功能健全;(3)辐射范围小;(4)提供高频率、小批量、多批次配送服务.

自有配送中心配送商品购进额(采购额)指连锁总店(总部)通过自有配送中心配送到门店的商品金额.
非自有配送中心配送商品购进额(采购额)指连锁总店(总部)通过第三方物流配送中心配送到门店的商品金额.
连锁门店营业额指住宿和餐饮业连锁门店在经营活动中因提供服务或销售商品所取得的总收入.
包括:客房收入、餐费收入、商品销售额(含增值税)和其他收入.
餐费收入指住宿和餐饮业连锁门店因提供就餐服务(包括经烹饪、调制加工后出售的各种食品,如主食、炒菜、凉拌菜等的收入)所取得的收入合计.
商品销售额指住宿和餐饮业连锁门店因出售商品(含增值税)所取得的收入合计.
Ⅵ.
信息化情况指标计算机(数)指期末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中使用的计算机数量,包括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
信息技术人员指专职从事信息技术系统的制定、设计、开发、安装、操作、维护、管理和评估的人员.
局域网(LAN)指在局部区域,如单一建筑物、独立部门,连接计算机的网络,可以是无线网络.
互联网指在世界范围内的公共计算机网络.
它提供一系列通信服务(包括万维网)的接入,并传送电子邮件、新闻、娱乐和数据文件等.
窄带包括通过模拟调制解调器(电话线拨号)、ISDN(综合业务数字网)、速度低于256kbit/s的DSL和移动电话以及表明下载速度低于256kbit/s的其他接入方式.
请注意,窄带移动电话接入服务包括CDMA1*(版本0)、GPRS、WAP和i-mode.

固定宽带指一个或两个方向速度至少为256kbit/s的技术,如DSL(数字用户线路)、电缆调制解调器、高速租用线路、光纤入户、输电线、微型、固定无线、无线局域网和WiMAX.
移动宽带指一个或两个方向速度至少为256kbit/s的技术,如宽带CDMA(W-CDMA),可通过任何装置(如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或者移动电话等)接入.
互联网接入带宽带宽是指在固定的时间可传输的资料数量,亦即在传输管道中可以传递数据的能力.
互联网接入带宽是指在单位时间内从网络中的某一点到另一点所能通过的最高数据率,即网络可通过的最高数据流量,通常的单位是bps(bitpersecond).
从政府机构获取信息指企业(单位)通过浏览网站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获取与政府相关的信息.
与政府机构互动包括企业(单位)通过互联网向政府机构采购或者销售、在线支付以及在线填写或者下载政府要求提供的表格等活动.
提供客户服务包括企业(单位)通过网站或者电子邮件提供产品的规格、价目表以及提供售后服务(如产品维修咨询、在线订单跟踪等).
在线提供产品指企业(单位)通过互联网以数字形式交付产品(如报告、软件、音乐、视频、电脑游戏等)、以及提供在线服务(如计算机相关服务、信息服务、旅游预订或金融服务等).
员工培训包括企业(单位)基于内网或者外部网站开展的电子教学应用.
网站(数)指以域名本身或者"WWW.
+域名"为网址的web站点,其中包括中国的国家顶级域名.
CN和类别顶级域名(gTLD)下的web站点,该域名的注册者位于中国境内.
期末拥有网站数指报告期末企业拥有和维护的,在互联网上可浏览的网站数,不包括企业内网.

搜索引擎指通过一定的策略和计算机程序从互联网上提取各个网站的信息,对信息进行组织和处理后,建立起数据库,根据用户检索和查询条件匹配信息显示给用户的互联网服务系统.
电子商务平台是为企业(单位)或个人提供网上交易洽谈的平台,可提供网上交易和管理等全过程的服务,一般具有广告宣传、咨询洽谈、网上订购、网上支付、电子帐户、服务传递、意见征询、交易管理等各项功能.
一般分为B2B、B2C、C2C等几种形式.

电子邮件是一种通过网络实现相互传送和接收信息的现代化通信方式.
电子邮件账号(地址)在形式上通常以"ABC@域名"的形式呈现,这里的ABC可以是字母、符号、或者文字.
微博是一种通过关注机制分享简短实时信息的广播式的社交网络平台.
允许用户发布的内容一般较短,大多以140字左右的文字更新信息,并实现即时分享.
博客是一种提供自主网络空间,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等服务的网站或频道.
社交网站指的是狭义的社交网站,即与人人网、校内网等形态和功能类似的、基于用户真实社交关系从而为用户提供一个沟通、交流平台的社交网站,这些网站一般鼓励用户尽可能提供真实信息.
全年电子商务销售金额指报告期内企业(单位)借助网络订单而销售的商品和服务总额.
借助网络订单指通过网络接受订单.
付款和配送可以不借助于互联网.
全年电子商务采购金额指报告期内企业(单位)借助网络订单而采购的商品和服务总额.
借助网络订单指通过网络发送订单.
付款和配送可以不借助于互联网.
Ⅶ.
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指标能源消费量指调查单位在报告期内在经营活动中实际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数量,应包括本身及其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的能源消费情况.
不包括:①调查单位所属的法人单位的用能;②调查单位为居民住宅区(包括所属家属区)或其他单位转供的各种能源;③调查单位对外销售的能源.
应遵循原则:①谁消费,谁统计.
不论能源的来源如何,由哪个单位消费就由哪个单位统计,不包括对外销售的能源.
②何时投入使用,何时计算消费.
统计能源消费量的时间界限,以实际消费时间为准.
消费金额应与消费量对应,不能包含以前拖欠现在补缴或为以后预付的部分.
自产自用能源需将能源投入量作为消费量填报.
如柴油发电,需填报柴油消费量.
对于各品种的能源消费,可以从原始记录或统计台帐中取得;没有记录或台帐的,可以从财务报表的相关科目或由原始票据取得.
可以通过各能源支付费用,除以各能源单价计算各能源消费量.
能源消费量与消费金额之间具有一定的逻辑关系,即消费量=消费金额/平均单价.
能源消费金额指在报告期内在经营活动中实际消费的能源品种的价值量.
不包括本单位对外销售的各种能源的价值量,不包括为其他单位和职工生活所支付的能源费用.
对于企业由于各类原因使用能源而不需要缴纳费用,无法提供消费金额的,需根据消费量及市场平均单价,估算能源消费金额并填入.
电力消费指调查单位在报告期内实际用电的数量.
电力的消费量单位:千瓦时(度)获取方式:①通过电表取得;②根据电力供应部门的交费单据取得;③若不具备以上条件,也可以通过电费除以电价计算出电的消费量.
通过支付一定金额租用经营办公场地,并且电包括在内的,可按租赁合同有关电费的规定,计算电的消费量.
在一建筑物内电耗无法与其他耗能单位分开计量的,应按交纳的电费计算电力消费量.
若电力消费金额包括在物业费中,无计量仪表,且分不出来,更无法按消费金额推算消费量,企业需根据历情况或其他资料进行推算.
煤炭消费指调查单位在报告期内实际使用的各种煤及煤制品的数量,不包括焦炭、下脚煤和石煤.
煤炭是洗精煤、其他洗煤以及烟煤、无烟煤、褐煤、型煤(蜂窝煤、煤球、煤饼)等的统称.
用煤单位应按照实际消费称重记录填报,如缺少称重记录,可通过下式计算获得:消费量=年初库存+购入量-对外销售量(或拨出量)-期末库存.
焦炭消费指调查单位在报告期内实际使用的焦炭的数量.
焦炭是指将各种洗煤按一定比例配合后,在高温炭化室内经过热解、缩聚、固化、收缩等物理化学过程形成的固体燃料.
呈黑灰色块状、有光泽,燃烧时烟气少,具有不结块、低硫、低灰、坚硬、耐磨、耐压等特点.

折标系数为0.
9714吨标准煤/吨.
管道煤气消费指调查单位在报告期内实际使用的管道煤气的数量.
煤气是由煤、焦炭、半焦等固体燃料与燃料油等液体燃料经干馏或气化等过程所得的可燃气体.
煤气一般是通过管道供应,以立方米计量.
其消费量可通过燃气表取得,也可根据燃气供应部门的交费单据取得.
参考折标系数为0.
5714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天然气消费指调查单位在报告期内实际使用的天然气的数量.
天然气是指地层内自然存在的以碳氢化合物为主体的可燃性气体.
天然气一般是通过管道供应,消费量以立方米计量.
其消费量可通过燃气表取得,也可根据燃气供应部门的交费单据取得.
参考折标系数为1.
33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液化石油气消费指调查单位在报告期内实际使用的液化石油气的数量.
液化石油气亦称液化气.
液化石油气的消费以千克(公斤)计量.
液化石油气分罐装和管道供应两种.
罐装:1大罐(餐饮业用)=50千克1中罐(家庭用)=15千克1小罐(餐饮业用)=5千克.
管道供应的液化石油气应将读表数立方米换算成重量单位填报,换算关系为1立方米=2.
033千克.
折标系数为1.
7143吨标准煤/吨.
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消费指调查单位在报告期内实际使用的各种油料的数量.
汽油、柴油主要是车、船消耗,煤油主要是航空消耗,燃料油主要用于锅炉燃料.
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通常以升计量,应将升换算成重量单位吨填报.
汽油指从原油分馏和裂化过程取得的挥发性高、燃点低、无色或淡黄色的轻质油.
按用途可分为航空汽油、车用汽油、工业汽油等.
折标系数为1.
4714吨标准煤/吨.
煤油是一种精制的燃料,挥发度在车用汽油和轻柴油之间.
煤油具有易燃性、吸油性、纯洁性和安全性.
按用途可分为灯用煤油、拖拉机用油、航空煤油和重质煤油.
除作为燃料外,还可做洗涤用溶剂.
折标系数为1.
4714吨标准煤/吨.

柴油属于轻质油,其挥发性比煤油低,燃点比煤油高.
根据凝点和用途不同,可分为轻柴油和重柴油.
轻柴油呈茶黄色,表面发蓝,有味.
主要用作柴油机车、拖拉机和各种高速柴油机的燃料.
重柴油呈棕褐色,有臭味,主要用作船舶、发电等各种柴油机的燃料.
折标系数为1.
4571吨标准煤/吨.
燃料油也称重油.
通常是轮船或大型重工业设备上作为熔炼炉或蒸沸器的燃料使用.
折标系数为1.
4286吨标准煤/吨.
有些单位车辆加油使用加油卡,没有记录每次加油的数据,应根据加油卡的年初余额、期末余额和当期充值额计算当期消费额.
出租汽车、有对外承包业务的运输公司若无法准确计量油料消耗,可以依据报告期内车辆行驶总里程公里数据和百公里耗油数据进行油料消耗的推算.
汽车销售赠送油卡的问题.
商业调查单位销售汽车时,随车加入的油料视同在调查单位生产经营中的消耗,应计入调查单位的消费量.
但作为促销手段,赠送的油卡不能计入调查单位的消费量.
外购热力消费指报告期内各调查单位使用外购热力的数量.
热力的计量单位(百万千焦)填报.
折标系数为0.
0341吨标准煤/百万千焦.
外购热力消费金额指使用热力应向供热单位缴纳的采暖等热力消费的费用(不包括调查单位自备锅炉的燃料费用).
该指标可以从财务账相关科目中取得,是调查单位在报告期内实际消费的热力费用(不是实际支付的费用).
以前拖欠本期补缴或下一季预交的部分,应予扣除;若实际有消费,应交而未交,按应交数填报;预交采暖费用,应按日历天数分劈到各采暖季.

Ⅷ.
固定资产投资清查情况指标固定资产原值指企业、事业单位建造、购置固定资产时实际发生的全部费用支出,包括建造费、买价、运杂费、安装费等.
根据企业(单位)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原值"项的年初、期末数分别填列.
在建工程指企业固定资产的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尚未完工的工程支出.
根据企业(单位)资产负债表中"在建工程"项的年初、期末数分别填列.
土地支出指企业为获得在一定期间内对国有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根据会计科目"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年初、期末数分别填列.
(六)常见问题解答1.
法人单位是否应包括所有下属产业活动单位(分公司)数据答:按照国家统计制度,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所有下属产业活动单位(分公司)(包括在市外经营)数据应由法人单位统一上报,因此企业在填报统计报表时应包括这些产业活动单位(分公司)的数据,而视同法人的产业活动单位(分公司)则应按法人单位来上报统计数据.

2.
过了网上报送时间企业还能上报数据吗本月未报的数据应如何补报答:网上报送时间分为"填报截止时间"和"补报截止时间",如有企业在填报截止时间前仍未报数则不能在网上报送统计数据了,视同缺报处理,补报截止时间只适用之前已报数,但需由上级管理单位退回修改的统计数据.
对缺报当月数的企业其本月数据应在之后各月中进行消化,确保统计数据不重不漏.

3.
网上报送截止时间后余下天数的数据企业应如何上报答:企业应将网上报送截止时间后余下天数的数据采取推算或加到下月的数据中上报.
4.
年中关停、并转的企业还要网上报送统计数据吗答:年中关停、并转的企业还应继续报送定期报表统计数据,在填报关停、并转之后各月统计报表时,当月数应为0,累计数应为企业在关停、并转前填报的当月累计数.
5.
调查单位忘记登录密码,无法登录系统怎么办答:调查单位需要联系区县级统计机构(或其他直接接受基层表的统计机构),申请密码重置,重置后即可重新登录系统.
6.
基层表数据填报有错误,如何进行修改答:基层表数据上报期间,调查单位网上填报并提交数据后,如果发现基层表数据填报有错误,可由上级统计机构退回并由企业修改数据,审核通过后重新提交基层表,直至各级统计机构验收通过为止.
7.
调查单位如何处理不同种类的审核错误信息提示答:调查单位在对基层表进行审核或提交时,如果出现审核错误信息提示,首先请点击指标错误信息(迅速定位出错的指标数据),然后再根据审核错误的类型进行区别处理.
审核错误信息分为四类,具体说明如下:A类:强制性逻辑审核.
表明指标数据存在必须修改的逻辑错误,调查单位必须修订填报数据,直至本条审核通过为止.
B类:准强制性逻辑审核.
表明指标数据虽然存在逻辑错误,但调查单位经过核实并确认指标数据填报确实无误,不需要修订数据.
调查单位需要联系县级统计机构(或其他直接接受基层表的统计机构),申请将该条审核解锁,解锁后填写情况说明,即可提交基层表.

C类:核实性审核.
表明指标数据需要进行核实并确认,如数据无误,调查单位需要填写情况说明,即可提交基层表.
D类:提示性审核.
表明指标数据可能存在错误,调查单位核实确认无误,可以直接提交基层表,不需要填写情况说明.
8.
调查单位在报告期确实没有销售活动,如何填报销售经营情况表答:调查单位在中途某一个报告期确实没有销售活动也必须提交报表,且当月数为0,本期累计数等于上期累计数.
如果有不能通过的审核,还需要填写情况说明.
(七)填报要求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的填报、汇总是否规范、统一,直接影响到全市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数据的质量,为此,各住宿和餐饮业报送单位和各区(县级市)统计局在填报统计报表、网上提交统计数据和综合上报统计数据前必须认真阅读本制度,并按下列规定进行填报:住宿和餐饮业报送单位填报要求:1.
填报规则:(1)广州市住宿和餐饮业报送单位联网直报统计报表,录入文字一律用汉字,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
各种存档备查的报表必须加盖公章,签名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不能用铅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2)除注明"—"的指标和特别注明只由其他专业企业填写的指标外,统计表中的各项指标,企业均要填报.
(3)所有报表指标均需取整数,不保留小数.
(4)录入统计报表时,要注意指标的计量单位,不得自行更改计量单位.
统计表中所有价值量指标均以人民币计算,凡以外币形式计算的价值量指标,均以报告期末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填报.
(5)统计表中的分类、目录和代码均属全市统一标准,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
2.
审核要求:(1)各报送单位使用统计联网程序录入数据后,必须通过电脑程序审核,对统计报表中的每一个指标都要做到逐一严格审查和核对.
(2)各报送单位对程序提出的警告性问题和数据倒退问题,都必须加以核查及说明.
(3)各报送单位应注意1-12月月报与年报数据的衔接,统齐统全全年各项指标.
各区(县级市)统计局报送要求:1.
各区(县级市)统计局必须按约定的上报时间报送相关资料.
2.
各区(县级市)统计局对通过网络收到的企业2012年年报及2013年定期报表字典库和数据库须进行逻辑审核,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查询,确认无误后,通过网络传输方式报送数据,如报表数据变动较大要附文字说明.

3.
各区(县级市)统计局需对广州市统计局返馈的企业数据逻辑审核清单进行核实,查清原因后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回复.
4.
各区(县级市)统计局必须通过年报会审报送2012年年报,会审具体要求和时间另文通知.
各区(县级市)统计局参加会审前,把企业字典库、数据库、企业变更情况一览表及程序审核清单说明报送广州市统计局贸易外经处,会审时需携带装订成册的一式一份基层表以作备查;定期报表只需通过网络传输企业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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