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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xx.com  时间:2021-04-07  阅读:()
(更新日期:2020年7月13日)1常問問題香港上市結構性產品市場引言常問問題擬讓閣下更加瞭解於香港上市的結構性產品(包括標準型權證、界內證及可贖回牛證或可贖回熊證(「牛熊證」).
常問問題包括有關權證及牛熊證的例子及有關其部分主要特點和風險,以及其實際運作方法的若干資料.
然而,常問問題並非為處理可能影響閣下的所有重要問題或情況而設計.
常問問題並無提供閣下投資所需的所有資料,亦不構成投資或法律意見.
閣下必須細閱上市文件以瞭解相關產品的進一步資料,如閣下有任何問題,應徵求獨立意見.
投資涉及責任.
我應否投資結構性產品結構性產品是高風險的衍生產品,僅適合具經驗的投資者.
如有以下情況,閣下不應投資此等產品:閣下並無投資槓桿產品的投資經驗投資並不適合閣下的投資目標閣下並不完全瞭解所涉風險閣下不願接受價格波動及承擔可能全盤損失的風險閣下對影響價格的因素並無足夠認知閣下不懂如何評估發行人或(如適用)其擔保人的信用可靠性閣下如有疑問,閣下應與仲介人澄清或徵求獨立專業意見.
我應閱讀哪些文件閣下應閱讀相關產品的上市檔.
上市檔載有閣下於投資任何結構性產品前必須閱讀的重要資料(如相關產品的詳細交易資料及發行人與流通量提供者的資料).
閣下亦應細閱常問問題.
2我從何處可取得更多資料以下資料來源亦提供有用資料:(a)香港交易所網站,當中有特別為標準型權證、界內證及牛熊證而設的網頁.
閣下可於該等指定網頁瀏覽結構性產品的上市檔.
(b)上市結構性產品流通量供應的業界準則(「業界準則」).
(c)個別發行人的網站,個別發行人的連結可於香港交易所網站內查閱.
(d)投資者及理財教育委員會網站,當中載有結構性產品的各種教育資訊.
如我對本身的結構性產品有任何問題,應聯絡誰閣下如對閣下的產品,或對發行人或流通量提供者的表現有任何問題或關注,可直接聯絡發行人或諮詢獨立顧問.
發行人的聯絡資料載於相關上市文件,亦可於香港交易所網站查閱.
如需要,閣下亦可致電+85228403895或電郵至info@hkex.
com.
hk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聯絡.
3常問問題分成以下各節:第一部分:標準型權證、界內證及牛熊證的一般特點.
4標準型權證.
4界內證.
5牛熊證.
7第二部分:產品風險.
9第三部分:交易安排.
13第四部分:流通量供應.
15有關流通量的一般資料.
15回應報價17主動報價19回應報價個案.
23主動報價個案.
25第五部分:結構性產品的價格.
26一般資料26換股比率30溢價.
31DELTA值32槓桿比率及實際槓桿比率.
33引伸波幅34資金成本36時間值.
36供求.
37公司行動37個案.
38第六部分:牛熊證強制贖回事件、界內證的交易取消和到期及結算44牛熊證強制贖回事件44界內證的交易取消.
45到期及結算.
45第七部分:詞彙474第一部分:標準型權證、界內證及牛熊證的一般特點標準型權證1.
1何謂標準型權證標準型權證是一種賦予持有人權利(而非責任)的投資工具,讓持有人可於到期日或之前,以預定價格(稱為「行使價」)「買入」或「賣出」掛鈎資產.
發行人可就一系列資產,包括股票、股票指數、貨幣及商品或一籃子資產發行標準型權證.
有關單一股份權證的合資格股份名單載於香港交易所網站.
然而,投資標準型權證並不賦予閣下於掛鈎資產或有關掛鈎資產的任何權利.
目前,所有標準型權證於到期獲行使時均以現金結算.
標準型權證分為兩類:(a)「認購」權證,可由相信掛鈎資產價格將於標準型權證有效期內上升的投資者投資.
(b)「認沽」權證,可由相信掛鈎資產價格將於標準型權證有效期內下跌的投資者投資.
於香港發行的標準型權證的有效期一般由6個月至兩年不等,但投資者一般於到期前進行買賣.
標準型權證透過槓桿擴大閣下的投資.
此舉涉及龐大契機,亦同時涉及大量風險.
標準型權證的價格通常僅為掛鈎資產價格的一小部分,可提供槓桿式回報,但有關槓桿亦可能擴大閣下的損失.
標準型權證是一種特別形式的期權,投資者一如期權買家,僅可持有標準型權證長倉.
這表示閣下僅可以透過買入認購或認沽權證而持有有關標準型權證的長倉,並透過出售有關標準型權證以將先前設立的有關長倉平倉,即表示閣下不可以沽空有關標準型權證.
因此,閣下的最高損失將以閣下就標準型權證支付的金額加上任何交易成本(例如與閣下投資有關的經紀費)為限.
1.
2標準型權證如何運作標準型權證的運作視乎閣下買入的權證類型而定(認購權證或認沽權證).
以下例子說明與本地股份掛鈎的認購或認沽標準型權證的運作.
(a)認購權證–與本地股份掛鈎的認購權證於到期時,若掛鈎股份於到期日前的5日平均收市價:i.
高於權證的行使價,權證屬「價內」,並將於到期時自動行使.
在此情況下,閣下將收取參考該5日平均收市價減去行使價後的正數,再按換股比率調整後計算的現金付款;或ii.
相等於或低於其行使價,權證分別屬「平價」或「價外」,並將沒有價值.
5(b)認沽權證–與本地股份掛鈎的認沽權證於到期時,若掛鈎股份於到期日前的5日平均收市價:i.
低於權證的行使價,權證屬「價內」,並將於到期時自動行使.
在此情況下,閣下將收取參考行使價減去該5日平均收市價後的正數,再按換股比率調整後計算的現金付款;或ii.
相等於或高於其行使價,權證分別屬「平價」或「價外」,並將沒有價值.
1.
3標準型權證持有人與股份持有人對掛鈎股份的權利有何分別與股份掛鈎的標準型權證的持有人不會擁有掛鈎股份持有人的相同權利.
標準型權證持有人並無投票權,亦無權利收取掛鈎股份發行人的任何股息、紅利或其他分派.
標準型權證的有效期是固定的,因此可於其到期日自動行使或於到期時變得全無價值,而掛鈎股份的股份持有人則可持有有關股份作長線投資.
界內證1.
4何謂界內證界內證持有人可獲得預定的定額回報,有關金額視乎界內證到期時掛鈎資產價值是等於上限或下限價(或水平)又或介乎兩者之間內(「界內」)還是之外(「界外」)而定.
界內證有不同種類的掛鈎資產,包括股票及股票指數.
界內證與標準型權證一樣,所涉及的可以是聯交所不時規定的多種合資格掛鈎資產,惟現時界內證的合資格掛鈎資產種類較標準型權證少.
有關界內證的合資格掛鈎資產名單載於香港交易所網站.
界內證並不賦予持有人任何於掛鈎資產的權利,另目前所有界內證於到期獲行使時均以現金結算.
界內證到期時如屬界內,持有人可就每界內證收取1港元,到期時如屬界外,則可就每界內證收取0.
25港元.
不像標準型權證可提供捕捉市場方向性(升或跌)的投資機會,界內證的投資者都是預期市場走勢平穩或在一定範圍窄幅上落.
此外,由於界內證的派付金額設每界內證1港元的定額上限,故其成交價通常都低於1港元這個派付上限.
因此,任何高於1港元的界內證交易將被聯交所自動取消.
界內證投資者僅可以透過買入界內證而持有其長倉,以及透過出售有關界內證去將先前建立的長倉平倉,而不可以沽空界內證.
倘若界內證到期時屬界外,持有人的最高損失將會是其就界內證支付的金額減到期時派付的預定金額(即每界內證0.
25港元)再加交易成本(例如投資所涉及經紀費).
倘若界內證發行人或其擔保人無力償債或違約失責,界內證持有人的最高損失將為其全部投資金額加上交易成本.
61.
5界內證如何運作界內證到期時派付的金額視乎其到期時是界內還是界外.
倘若界內證到期時其掛鈎資產價值等於上限或下限價(或水平)又或介乎兩者之間,有關界內證將屬界內.
倘若界內證到期時其掛鈎資產價值落於上限及下限價(或水平)範圍以外,有關界內證將屬界外.
界內證到期時的潛在派付金額有以下兩個不同情況:(a)情況一–如界內證到期時屬界內,其持有人將可獲得相當於每證1港元的現金結算金額.
(b)情況二–如界內證到期時屬界外,其持有人將可獲得相當於每證0.
25港元的現金結算金額.
這是因為持有人買入界內證時購買價內已包括這0.
25港元現金結算金額(即提前支付).
因此,投資者預期界內證估值到期時掛鈎資產價值會等於上限或下限價(或水平)又或介乎兩者之間.
到期時相關掛鈎資產的價值釐定如下:(a)指數:掛鈎指數於到期日的最終結算價;或(b)股份:掛鈎股份於緊貼到期日的前五個交易日的平均收市價.
1.
6界內證持有人在掛鈎股份的權利,與掛鈎股份本身的股東有何分別股份界內證的持有人不會擁有股份本身股東的相同權利,既無投票權,亦無權收取股份發行人的任何股息、紅股或其他分派.
界內證有其固定的有效期,而股份本身股東則可持有有關股份作長線投資.
此外,界內證派付的金額在利潤上也不及掛鈎股份的槓桿式派付金額,原因是界內證到期時僅派付每證1港元(如界內)或0.
25港元(如界外)的固定金額.
此外,掛鈎股份的股價理論上可以並無上限,但界內證持有人也不會受益.
1.
7何謂特種權證特種權證與普通權證有何分別市場上有各式各樣的權證.
特種權證具有與別不同的特點,其條款或會較其他普通權證複雜.
特種權證的英文股份簡稱附有「X」字母以資識別.
投資者應參考上市文件及徵求獨立專業意見.
界內證亦屬於特種權證,其英文股份簡稱附有「L」字母以資識別.
7牛熊證1.
8何謂牛熊證牛熊證是一種追蹤掛鈎資產表現的工具.
牛熊證的交易價大致反映其掛鈎資產的價格變動.
一如標準型權證,牛熊證可就聯交所不時規定的一系列合資格掛鈎資產而發行.
然而,牛熊證的合資格掛鈎資產的範圍目前較標準型權證者更嚴格.
有關牛熊證的合資格股份名單載於香港交易所網站.
牛熊證可以牛證或熊證的方式發行.
(a)「牛證」可由相信掛鈎資產價格將於牛熊證有效期內上升的投資者投資.
(b)「熊證」可由相信掛鈎資產價格將於牛熊證有效期內下跌的投資者投資.
與標準型權證相似,牛熊證可提供槓桿式回報,但同時具有擴大閣下損失的風險.
閣下於牛熊證的最大損失亦以閣下就牛熊證所付的投資金額加上任何交易成本(例如與閣下投資有關的經紀費)為限.
1.
9牛熊證如何運作牛熊證一般按反映掛鈎資產的現貨價或現貨水平與牛熊證的行使價或行使水平的差額,另加發行人的資金成本的價格發行.
牛熊證設有參考贖回價或贖回水平而定的強制贖回機制.
倘於觀察期(包括開市前時段、持續交易時段及收市競價交易時段)內任何時間,掛鈎資產的現貨價或現貨水平相等於或低於(就一系列牛證而言)或相等於或高於(就一系列熊證而言)贖回價或贖回水平,即觸發強制贖回事件,牛熊證將隨即提早終止,而牛熊證的交易將即時終止.
否則,到期時將出現以下情況:(a)牛證–就牛證而言,倘掛鈎資產的收市價或收市水平於到期時:i.
高於牛熊證的行使價或行使水平,閣下將收取參考該收市價或收市水平減去牛熊證的行使價或行使水平後的正數,再按換股比率調整後計算的現金付款;或ii.
相等於或低於其行使價或行使水平,牛熊證將沒有價值.
(b)熊證–就熊證而言,倘掛鈎資產的收市價或收市水平於到期時:i.
低於牛熊證的行使價或行使水平,閣下將收取參考牛熊證的行使價或行使水平減去該收市價或收市水平後的正數,再按換股比率調整後計算的現金付款;或ii.
相等於或高於其行使價或行使水平,牛熊證將沒有價值.
81.
10標準型權證、界內證與牛熊證有何分別下表載述標準型權證、界內證與牛熊證的主要分別.
特點標準型權證界內證牛熊證對掛鈎資產價格變動的反應若掛鈎資產於到期時屬價內(認購權證高於行使價(或水平)/認沽權證低於行使價(或水平))的機會增加,預期標準型權證的價值亦會隨之增加.
相反,若掛鈎資產於到期時屬價外(認購權證低於行使價(或水平)/認沽權證高於行使價(或水平))的機會增加,預期標準型權證的價值會減少.
若掛鈎資產於到期時等於上限或下限價(或水平)又或介乎兩者之間的機會增加,預期界內證的價值亦會隨之增加.
相反,若掛鈎資產於到期時等於上限或下限價(或水平)又或介乎兩者之間的機會減少,預期界內證的價值亦會隨之減少.
價值變動與掛鈎資產的變動數額大致相同,但仍需視乎多項因素而定.
引伸波幅影響成交價影響成交價對成交價的影響輕微有效期6個月至5年6個月至5年3個月至5年行使價一個行使價兩個行使價一個行使價時間值時間值隨時間減少如掛鈎資產價格(或水平)屬界外,時間值將減少;如掛鈎資產價格(或水平)屬界內,時間值將增加.
時間值隨時間減少(反映於資金成本)到期時派付金額視乎結算價與行使價的差異而有所不同預定的定額回報,視乎結算價(或水平)與上限及下限價(或水平)的差異而有所不同視乎結算價與行使價的差異而有所不同強制贖回無強制贖回機制.
無強制贖回機制.
設有強制贖回機制.
若到期日前掛鈎資產的價格觸及贖回價,牛熊證即提早終止.
掛鈎資產較多掛鈎資產合資格發行.
相對較少掛鈎資產合資格發行.
相對較少掛鈎資產合資格發行.
91.
11「R類」與「N類」牛熊證有何分別此兩類牛熊證的分別在於牛熊證的贖回價或贖回水平的設定.
(a)「N類」牛熊證指其贖回價或贖回水平相等於其行使價或行使水平,據此,閣下於發生強制贖回事件後將不會收取任何現金付款,並損失閣下所有投資.
(b)「R類」牛熊證指其贖回價或贖回水平有別於其行使價或行使水平,而閣下於發生強制贖回事件的情況下或會收取一筆剩餘現金付款(稱為「剩餘價值」).
然而,於最差情況下,閣下將不會收取任何剩餘價值,並損失閣下所有投資.
第二部分:產品風險2.
1投資結構性產品前,我需要考慮甚麼風險結構性產品並非適合所有投資者.
結構性產品涉及高風險,閣下於投資前必須清楚有關風險.
相關上市檔披露相關結構性產品適用的主要風險.
閣下必須考慮及瞭解該等風險.
閣下亦必須能承擔有關風險,包括在財政上能承擔「最差情況」下出現的潛在損失.
一般而言,主要風險包括以下各項:(a)無抵押–結構性產品並無以發行人或擔保人(如有)的任何資產作抵押,亦無以任何其他抵押品支持.
(b)信貸風險–結構性產品的持有人為發行人及擔保人(如有)的無抵押債權人,其對發行人或擔保人(如有)可能持有的任何資產並無優先申索權.
投資者是基於發行人/擔保人(如有)的信譽購買結構性產品.
閣下可於發行人/擔保人的網站或香港交易所網站查閱他們的的信貸評級.
(c)槓桿風險i.
標準型權證及牛熊證–這兩類產品的價格通常低於掛鈎資產價格,但其價格變動程度可能遠超其掛鈎資產.
雖然這些產品的潛在回報可能高於掛鈎資產的潛在回報,但在最差情況下,產品的價值或會跌至零,而持有人可能損失其全部投資金額.
ii.
界內證–界內證的實際槓桿比率取決於一系列因素,包括(但不限於)界內證距離到期的時間長短以及掛鈎資產現貨價(或水平)比較於行使價(或水平)上限及下限的差距.
一般預期界內證於成交價接近行使價(或水平)上限或下限價(或水平)時的實際槓桿比率較高,否則於其他情況相對較低,而這些實際槓桿比率的差異於界內證臨近到期時尤為明顯.
(d)限定的有效期–有別於股票,結構性產品設有到期日,因此具有限定的有效期.
(e)時間值10標準型權證及牛熊證-若其他因素維持不變,標準型權證的時間值或牛熊證的資金成本將隨時間遞減,直至到期日時變為零.
因此,與投資掛鈎資產比較,標準型權證或牛熊證應視為相對較短期的投資產品,對掛鈎資產的走勢持強烈意見者則作別論.
界內證–一般而言:i.
若掛鈎資產等於上限或下限價(或水平)又或介乎兩者之間,而其於到期時屬界內的機會隨時間增加,則界內證的價值會隨時間提升(因為投資者獲得界內證的時間值).
ii.
若掛鈎資產落於上限與下限價(或水平)範圍之外,而其於到期時屬界內的機會隨時間減少,則界內證的價值會隨時間下跌(因為投資者須支付界內證的時間值).
(f)市場力量–除了決定結構性產品的理論價格的基本因素外,結構性產品的價格亦受其供求情況影響,尤其是當某一個現有系列結構性產品快將售罄而將會增發該系列結構性產品時.
(g)成交額–高成交額不應被視作為結構性產品價格上升的指標.
除市場力量外,結構性產品的價格受多項因素影響,如掛鈎資產的價格及其波幅、到期前的剩餘時間、掛鈎資產的利率及預期股息.
(h)第二市場可能有限–流通量提供者可能是某特定結構性產品的唯一市場參與者.
第二市場越是有限,閣下就越難以在結構性產品到期前將其價值變現.
(i)影響流通量服務的操作及技術問題–當出現阻礙流通量提供者提供流通量的操作及技術問題時,其未必可提供流通量.
即使流通量提供者可在該等情況下提供流通量,其在流通量供應方面的表現亦可能受到不利影響.
例如:i.
買入與賣出價之間的差價或會遠闊於其正常標準;ii.
流通量提供者將提供的流通量數目可能遠少於其正常標準;及iii.
流通量提供者的回應報價時間可能遠超於其正常標準.
(j)掛鈎股份的公司行動–公司行動影響掛鈎股份的價格繼而影響結構性產品的價格.
視乎上市檔的條款,結構性產品的細則(包括換股比率、行使價等)不一定就公司行動作出調整.
由於產品性質使然,界內證不牽涉換股比率調整.
若需作出調整,只會待所有必需參數得以釐定後才生效(稱為「生效日」).
掛鈎股份除淨日至有關調整生效日期間,結構性產品的價格可能較為波動;閣下於該段期間買賣相關的結構性產品時應特別注意.
此外,在該段期間到期的結構性產品將不會作出調整.
有關交易界內證及牛熊證的額外風險,請參閱常問問題2.
6.
閣下在投資有關產品前應細閱結構性產品的相關上市檔.
112.
2若發行人或其擔保人的信貸評級被下調,導致其不再符合上市規則的合資格規定,其尚未到期的結構性產品將會怎樣發行人的現有結構性產品仍然有效,而閣下可繼續透過聯交所交易系統進行交易.
發行人必須刊發公告,交代其信貸評級被下調一事,並就其現有結構性產品繼續提供流通量及在到期時履行其結算責任.
閣下應小心留意受影響發行人所發行的結構性產品的價格或會受其或其擔保人信貸評級被下調所影響.
然而,當發行人不再符合上市規則的合資格規定時,發行人將不得推出或增發權證或牛熊證,並必須申請撤回已推出但尚未上市的結構性產品,以及撤回所有並無公眾人士持有的結構性產品.
2.
3結構性產品可否於收市競價交易時段買賣不可,結構性產品不可於收市競價交易時段買賣,並於下午4時收市.
不過,有些掛鈎證券合資格於收市競價交易時段買賣,而相關指數的收市水平將於下午4時10分(半日市則於下午12時10分)後確定(「合資格掛鈎資產」).
因此,結構性產品的收市時間與其掛鈎資產的收市時間可能不同.
在這情況下,雖則合資格掛鈎資產的價格(或水平)於收市競價交易時段會波動,但投資者卻不可買賣相關結構性產品.
此外,如合資格掛鈎資產的收市價或收市水平在收市競價交易時段結束時觸及收回價或收回水平,則有關牛熊證可被收回,而強制贖回事件亦會發生.
2.
4結構性產品可否於觸發市調機制後的五分鐘冷靜期內買賣由於在觸發市調機制後的五分鐘冷靜期內,受影響的相關證券或指數並未暫停買賣而是繼續於設定的價格限制範圍內買賣,故結構性產品仍可買賣,並不受任何價格限制.
閣下可於香港交易所網站查閱有關市調機制的資料.
但投資者應留意,如因市調機制所涉及事件令掛鈎資產出現不正常交易情況以致發行人難以對沖,發行人可獲豁免提供流通量的責任.
在此情況下,五分鐘冷靜期內或會出現短暫沒有報價、報價數量減少或買賣差價擴闊等.
詳細闡釋請參閲常問問題4.
20及4.
35.
2.
5若發行人違約,我可否取回我的投資倘發行人於到期時應支付現金結算金額,但發行人未能履行其付款責任,則閣下可以無抵押債權人身份向發行人提出申索,而若產品附有擔保,亦可向擔保人提出申索.
現時於聯交所上市的結構性產品概無抵押品.
此表示並無任何特定抵押或資產支持發行人或擔保人的責任.
倘若發行人或其擔保人(如有)無力償債或違約,則閣下未必可收回全部或部分到期應付款項(如有).
122.
6買賣界內證及牛熊證與買賣標準型權證相比有何額外風險牛熊證屬槓桿式投資,或會涉及較高風險,且並非適合所有類型的投資者.
閣下在買賣任何牛熊證前應考慮閣下的風險承受程度.
在任何情況下,除非閣下瞭解產品性質和所涉的有關交易成本,並有準備損失閣下的全部投資金額,否則不應買賣牛熊證,而當掛鈎資產價格(或水平)觸及其贖回價或贖回水平時,即發生強制贖回事件,發行人將贖回牛熊證,並將由於發生強制贖回事件而提早到期.
當N類牛熊證因發生強制贖回事件而提早到期時,其派付為零.
當R類牛熊證因發生強制贖回事件而提早到期時,持有人可收取一筆為數不大的剩餘價值,但在若干情況下或不會有任何剩餘價值.
界內證持有人可獲得預定的定額回報,有關金額視乎界內證到期時掛鈎資產水平是落於上限及下限價(或水平)範圍之內(「界內」)還是之外(「界外」)而定.
因此,界內證到期時僅會出現兩種情況:如屬界內,持有人可就每證獲得1港元,如屬界外,則可就每證獲得0.
25港元.
基於界內證的性質,投資者應注意界內證的價格對掛鈎資產價格(或水平)變動、到期日前的剩餘時間及引伸波幅等的反應可能有別於標準型權證.
此外,在界內證有效期內,其價格與掛鈎資產價格(或水平)或呈相同或背向的走勢,視乎掛鈎資產價格(或水平)是否高或低於上限或下限價(或水平)而定.
2.
7買賣與海外資產掛鈎的結構性產品有何額外風險(a)匯率風險當結構性產品的價格及現金結算金額將由用作為海外掛鈎資產計價的外幣兌換成港元時,投資者或會於該等結構性產品的有效期內因買賣與海外資產掛鈎的結構性產品而承受匯率風險.
(b)買賣海外掛鈎資產的相關交易所的交易時段有別於聯交所的交易時段如海外掛鈎資產在相關交易所暫停買賣,結構性產品亦會同時暫停買賣.
相關交易所的交易時段(按香港時間)有可能與聯交所的交易時段不同.
海外掛鈎資產於相關交易所的買賣或會於聯交所的非交易時段暫停.
該暫停買賣或會於聯交所的非交易時段解除並恢復買賣.
如海外掛鈎資產於相關交易所暫停買賣,結構性產品將不會自動於聯交所暫停買賣,而在此情況下,結構性產品的市價或會大幅波動,直至結構性產品於聯交所暫停買賣為止.
如海外掛鈎資產於暫停買賣後在相關交易所恢復買賣,結構性產品將不會自動恢復於聯交所買賣,而閣下將不可買賣結構性產品,直至結構性產品於聯交所恢復買賣為止.
此外,海外掛鈎資產的交易價乃於相關交易所的交易時段內計算及公佈.
謹請閣下留意,在評估海外掛鈎資產的交易價時,香港與相關交易所的所在地區的時區並不相同.
海外掛鈎資產的交易價或會因應相關交易所於聯交所並無開門買賣結構性產品期間的變動而出現波動.
(c)較少有關海外掛鈎資產的公開資料,且有關資料未必提供英文或中文版本有關海外掛鈎資產的公開資料或會較有關香港掛鈎資產的公開資料為少,且部分該等資料未必提供英文或中文版本.
如閣下未能理解任何有關資料,閣下應徵求獨立意見.
13(d)政治及經濟風險海外掛鈎資產的交易價或會受適用於該等地理區域的政治、經濟、財政及社會因素所影響,亦可能與適用於香港的該等因素存在有利或不利的差異.
此外,外國經濟亦可能與香港經濟的重要方面(如國民生產總值增長、通脹率、資本再投資、資源及自給自足等)存在有利或不利的差異.
(e)於非交易時段發生牛熊證強制贖回事件與海外掛鈎資產掛鈎的牛熊證可於聯交所的交易時段外被贖回.
在此情況下,牛熊證將於下一個交易時段或發行人通知聯交所有關發生強制贖回事件後不久暫停在聯交所買賣.
香港交易所的證券市場交易系統在發生強制贖回事件時不會自動暫停牛熊證的交易.
就R類牛熊證而言,剩餘價值的估值將根據上市檔所載的條款及細則於估值日釐定.
第三部分:交易安排3.
1標準型權證及界內證的中文簡稱包含了甚麼資料閣下可從標準型權證及界內證的中文股份簡稱得悉其部分基本特點.
以下為命名守則以供參考.
QQZZ年月購A或(以人民幣買賣)QQZZ年月A*QQ相關資產ZZ發行商年到期年份月到期月份.
1月至10月將以中國數字(一、二…十)代表;11月及12月分別以「甲」及「乙」代表購認購證(購);認沽證(沽);界=界內證;非認購或認沽證()A同一發行商就同一相關資產再發行同一到期年月的衍生權證,以顯示系列編號(A,B,C…)*以人民幣買賣的衍生權證的符號以上有關權證的命名守則自2012年2月27日起生效.
於2012年2月27日前推出的權證的英文股份簡稱將維持不變.
在2012年2月27日前推出的衍生權證仍以「月月」代表到期月份.
閣下務須注意,以上命名守則適用於大部分情況,惟並不包括所有情況.
標準型權證及界內證的中文股份簡稱均僅顯示部分基本資料.
閣下在交易前請參閱產品的相關上市檔,並諮詢閣下的經紀或投資顧問.
上市文件見於香港交易所網站「產品及服務」項下「證券產品」欄目.
143.
2牛熊證的中文簡稱包含了甚麼資料閣下可從牛熊證的中文股份簡稱得悉部分基本特點.
以下為命名守則以供參考.
QQZZ年月牛A或(以人民幣買賣)QQZZ月牛A*QQ相關資產ZZ發行商年到期年份月到期月份.
1月至10月將以中國數字(一、二…十)代表;11月及12月分別以「甲」及「乙」代表牛牛證(牛)或是熊證(熊)A同一發行人就相同掛鈎資產額外發行相同到期年份及月份的系列編號(A,B,C.
.
.
)*以人民幣買賣的牛熊證之代表符號中文股份簡稱中的「#」標記可讓投資者識別其屬牛熊證或標準型權證/界內證.
閣下務須注意,以上命名守則適用於大部分情況,惟並不包括所有情況.
牛熊證的中文股份簡稱僅顯示部分基本資料.
閣下在交易前請參閱產品的相關上市檔,並諮詢閣下的經紀或投資顧問.
上市文件見於香港交易所網站「產品及服務」項下「證券產品」欄目.
3.
3我什麼時候可以在聯交所購買結構性產品由結構性產品上市的第一天開始,投資者便可在聯交所購買.
上市流程的第一步是結構性產品發行人在推出日(「推出日」)將產品條款提交聯交所審批.
從2020年7月13日起,上市周期已由產品推出後5個交易日縮短至3個交易日.
例如:聯交所核准產品發行條款投資者可於披露易網站閱覽上市文件投資者可購買結構性產品2020年7月12日或之前推出日(星期一)推出日後首個交易日(星期二)推出日後第五個交易日(下週星期一)2020年7月13日起推出日(星期一)推出日後首個交易日(星期二)推出日後第三個交易日(星期四)153.
4若在推出日後出現惡劣天氣,上市日期可會受影響若在推出日至計劃上市日之間兩個交易日中有任何一天因惡劣天氣導致股票市場(i)全天關閉;或(ii)在正常收市時間前關閉,則上市日期將會推遲.
這類延遲上市不會另發通告或另作公告.
下表例子假設產品原定星期一發行,並於星期四上市:惡劣天氣下的交易安排上市日是否推遲上市日星期二延遲開市否星期四星期三提早收市是(推遲一日)星期五星期二提早收市及星期三延遲開市是(推遲一日)星期五星期二提早收市及星期三全天不開市是(推遲兩日)下週星期一3.
5我在聯交所買賣結構性產品會否產生任何交易費用會.
一如買賣股份,有關的交易費用目前包括:(a)相關經紀收取的經紀傭金及費用;(b)證監會徵收的交易徵費;及(c)聯交所收取的交易費.
3.
6我是否需要繳付任何印花稅不需要.
現時於聯交所買賣的所有結構性產品均為現金結算,而該等現金結算結構性產品的買賣毋須繳付任何印花稅.
第四部分:流通量供應有關流通量的一般資料4.
1何謂流通量及其為何與結構性產品的買賣相關流通產品具備一個買賣差價接近及足夠流通量的流通市場,可讓投資者有機會於該市場買賣結構性產品.
流通量供應是結構性產品的重要特點,此乃由於其可促進投資者買賣結構性產品,否則結構性產品可能缺乏流通性(即供應或需求不足).
發行人可透過指定的流通量代理人(稱為「流通量提供者」)就其產品提供流通量.
在香港,流通量提供者通常稱為「莊家」.
各發行人必須就其各項產品委任一名屬聯交所參與者的流通量提供者.
4.
2流通量提供者的作用是甚麼大部分結構性產品於其首個上市日期均無公眾持貨量.
流通量提供者就某特定結構性產品提供報價以營造一個流通環境.
該等報價計及影響掛鈎資產的現行市況,如對沖成本及掛鈎資產的流通量、差價及波幅等.
流通量提供者在接獲「報價要求」時,會於聯交所的交易系統輸入買賣指示提供流通量.
其根據相關上市檔所載的服務水平如此行事.
該等服務水平一般包括:16(a)回應報價的最長時間–即接獲買賣報價要求後至提供買賣報價所需的最長時間;(b)買入與賣出價之間的最大差價;(c)最少報價數量;及(d)不予提供報價的情況.
在若干情況下,流通量提供者須主動於聯交所的交易系統輸入買賣指示提供「主動報價」(即使投資者並無提出任何要求)(見常問問題4.
21-4.
35).
4.
3如何識別流通量提供者的報價各流通量提供者現時均有95XX、96XX或97XX的4位數字經紀識別編號以供識別.
發行人的相關上市檔載有其流通量提供者的實際責任.
4.
4為何有時流通量提供者不太活躍於提供報價當出現結構性產品的市場流通量增加的情況時,有關結構性產品的流通量提供者可能將不太活躍於提供報價.
此乃由於流通量提供者的主要作用是在結構性產品的流通量有限或並無市場流通量(如產品於聯交所新上市,而市場參與者或投資者的買賣有限或並無任何買賣時)時促進流通性,以及營造結構性產品的流通環境.
倘結構性產品因其總市場流通量超過50%而不符合資格提供主動報價,則未必有任何流通量提供者所提供的主動報價.
閣下可於香港交易所網站查找結構性產品截至上一個交易日的市場流通量.
若某特定產品的市場參與者數目隨時間增長,「市場力量」有所提升,而產品亦較少倚賴流通量提供者作為唯一的流通量供應來源.
故此,當某特定結構性產品有較高市場流通量時,流通量提供者的作用將會減少.
此乃由於有更多投資者參與產品的買賣,使市場趨於正常.
4.
5流通量提供者是否需要維持某隻產品的價格於某個特定水平不需要.
流通量提供者無需支援結構性產品的價格.
實際上,一如其他市場參與者,流通量提供者可按任何價格自由買賣.
4.
6發行人每次就發行結構性產品可委任多少個流通量提供者每個系列的結構性產品只會就有關系列委任一名流通量提供者.
4.
7我如何可取得結構性產品的流通量提供者的資料閣下可按以下兩種方式取得流通量提供者的名稱及聯絡資料:(a)瀏覽香港交易所網站:香港交易所網站的指定頁面列出所有在聯交所上市的結構性產品的所有流通量提供者.
(b)檢視結構性產品的相關上市檔.
4.
8我如何可要求流通量提供者提供報價於交易日的交易時段內,直接致電流通量提供者的指定電話號碼與其聯絡.
有關何處可查找流通量提供者的聯絡資料,見常問問題4.
7.
174.
9甚麼因素影響結構性產品的流通量以及流通量提供者提供流通量的方式透過流通量提供者,發行人於向市場提供的報價中會計及影響掛鈎資產的現行市況(如對沖成本及掛鈎資產的流通量、差價及波幅等).
4.
10我是否需要按流通量提供者的買入或賣出價進行交易不一定.
結構性產品的買賣與在聯交所上市的股份的買賣相似.
任何投資者的買入或賣出價均可能獲其他投資者接納及據此進行買賣.
閣下亦可如買賣上市股份般設置買賣指示.
然而,市場上未必有足夠的興趣買賣有關結構性產品.
4.
11如獲委任的流通量提供者不再為聯交所參與者,該流通量提供者能否繼續提供流通量如現有的流通量提供者不符合資格,發行人是否需要委任另一名流通量提供者如獲委任的流通量提供者不再為聯交所參與者,其不能繼續提供流通量.
發行人必須委任另一名流通量提供者以取代之.
4.
12何謂業界準則業界準則所載的流通量標準是否按自願性質遵守聯交所如何執行有關標準業界準則載有關於上市結構性產品流通量供應的最佳常規.
聯交所刊發的提高上市結構性產品市場監管的指引規定發行人遵循業界準則.
發行人不得拒絕.
業界準則為發行人的一般指引,並非具約束力的承諾,亦不應導致產生可強制執行的責任.
例如,其並不賦予投資者任何針對任何發行人的特定權利.
偶爾未能遵守業界準則本身將不會導致發行人或其流通量提供者承受任何制裁或執法行動.
儘管如此,聯交所將考慮發行人就業界準則之遵守情況以評核其是否適合發行上市結構性產品.
聯交所將密切監察發行人的表現,並要求發行人解釋並無遵守業界準則的理由.
回應報價4.
13何謂「回應報價」回應報價是提供流通量的其中一種方式,指因應投資者的報價要求,於聯交所的交易系統輸入買賣指示提供流通量.
指引及業界準則載有各發行人於其上市檔內所載將採納的收緊的流通量標準.
回應報價的標準乃為所有結構性產品而設的最低服務水平,其適用於任何可能出現的市況(不計及掛鈎資產),惟受限於上市檔所載的若干例外情況.
4.
14甚麼是回應報價的經收緊最低服務水平下表概述現時的服務水平.
服務水平需於2012年10月31日前實施(註:界內證是2012年10月31日後推出的新產品)標準型權證及牛熊證的最大買賣差價20個價位18服務水平需於2012年10月31日前實施(註:界內證是2012年10月31日後推出的新產品)界內證的最大買賣差價0.
08港元回應報價的最長時間10分鐘最少報價數量20個買賣單位最短持盤時間5分鐘**發行人可更新報價以反映掛鈎資產的價格及現行市況的變動4.
15何謂「5分鐘的最短持盤時間」當流通量提供者回應閣下的報價要求時,其必須於應閣下要求在香港交易所的交易系統公佈報價後持續保持該報價(實際上指流通量提供者必須繼續向投資者提出要約進行交易)至少5分鐘.
這表示閣下可以於該5分鐘內接納該報價(即同意按該準則進行交易)(假設該報價並無失效(見下文)).
然而,謹請留意,流通量提供者或需於該5分鐘內因應現行市況及掛鈎資產的價格變動而調整買入及賣出價.
倘出現上述情況,流通量提供者將「更新其報價」,即會於香港交易所的交易系統公佈一個經調整的報價.
更重要的是,倘若另一名投資者在該5分鐘持盤時間以流通量提供者的報價進行交易,該報價將失效,如閣下有意進行交易,必須重新提出報價要求.
4.
16於何種情況下流通量提供者無需按要求回應報價流通量提供者於以下10種主要情況下無需按要求回應報價:(a)開市前時段或收市競價時段(如適用);(b)於每個交易日上午交易時段的首5分鐘或於首次開始交易後的首5分鐘;(c)當結構性產品或任何掛鈎資產因任何原因暫停交易;(d)當並無結構性產品可供莊家活動進行時;(e)若結構性產品的理論價值低於0.
01港元;(f)僅就牛熊證而言,於發生強制贖回事件後;(g)僅就界內證而言,如該界內證理論價格相等於1.
0港元,流通量提供者必須提供買入價;(h)若掛鈎資產為指數,若有關指數的期權或期貨合約的買賣出現或存在暫停或限制,或指數水平因任何原因未有如期計算或公佈;(i)當出現流通量提供者控制以外的操作及技術問題,導致流通量提供者提供流通量的能力受阻時;或19(j)若出現嚴重影響發行人對沖能力的「急劇波動的市場("fastmarket")」(見常問問題4.
18).
上述情況載列於相關上市檔.
以下常問問題亦就部分該等情況作出詳細解釋.
4.
17若我的結構性產品的掛鈎資產暫停交易,我的結構性產品將會如何倘結構性產品的掛鈎資產暫停交易,該結構性產品的交易亦會暫停,直至掛鈎資產恢復交易為止.
投資者必須瞭解並計及因於暫停交易期間損失時間值所產生的風險.
4.
18何謂「急劇波動的市場("fastmarket")」「急劇波動的市場」指當金融市場於短時間內經歷不尋常的價格變動及高波幅水平的情況,有關情況可導致風險及不明朗因素驟增,並可能影響發行人的對沖能力.
舉例而言,該等情況可能包括:(a)金融動盪–與金融動盪相關的異常波動情況–例如,於雷曼兄弟於2008年9月破產後期間以及2010年5月6日發生的「閃電崩盤」("flashcrash")(道瓊斯工業平均指數於當日經歷最大單日跌幅);及(b)掛鈎資產的不穩定性–發生導致掛鈎股份或指數的單日市價出現重大波動及/或掛鈎資產的流通性在極短時間內嚴重下降的事件例如,日本於2011年3月11日發生地震,導致日經指數於緊接期間大幅下挫,以及令有關結構性產品價格出現波動.
上述僅為急劇波動的市場事件的可能例子.
視不同情況而言,某些市場事件或會觸發市調機制而可能引發急劇波動的市場.
一般而言,當掛鈎資產的價格於短時間內急劇轉變時,流通量提供者更加難以立刻提供報價.
4.
19發行人將如何應對導致服務中斷的系統故障系統出現問題及故障可影響流通量提供者按相關上市檔所載的服務水平提供報價的能力,或甚至未能提供任何報價.
在切實可行情況下,發行人將盡快向市場公佈系統出現故障,並於最短時間內修復.
4.
20當結構性產品的掛鈎資產觸發市調機制當日,報價要求將會如何處理發行人將要在當日(包括冷靜期內)履行回應報價的責任,除非就回應報價獲得豁免(見常問問題4.
16(h)及(j)(可能和市調機制事件有關連)).
主動報價4.
21何謂「主動報價」主動報價指流通量提供者於聯交所的交易系統主動輸入買賣指示.
業界準則載述就與交投活躍資產掛鈎的上市結構性產品提供主動報價的標準,惟規定須符合若干條件(見常問問題4.
25).
20有關進一步資料,請參閱業界準則第4節.
4.
22主動報價是否代表於整個交易日均有持續報價一般而言,是.
然而,由於流通量提供者可能需於一段合理短暫時間內暫停提供主動報價,以因應市況或運作需要調整報價參數,故此嚴格來說主動報價不一定屬「持續」性質.
大致上,須就符合主動報價條件的結構性產品提供主動報價的時間不少於交易日的90%,而每次暫停不應超過10分鐘.
4.
23主動報價有否設有最短持盤時間沒有.
有別於回應報價,主動報價並無最短持盤時間.
4.
24於何種情況下發行人需要提供主動報價發行人僅需於「合資格時段」內提供主動報價.
該時段指:(a)符合常問問題4.
25所載條件時;及(b)不屬於常問問題4.
16所載適用的任何豁免情況的時段.
4.
25主動報價的條件是甚麼發行人僅需承諾就符合以下條件(以實時基準計量)的結構性產品提供主動報價:(a)與交投活躍資產掛鈎(見常問問題4.
27);(b)其總市場流通量為50%或以下;(c)就標準型權證及界內證而言,到期前的剩餘時間最少為30日(例如2013年1月2日到期的權證,流通量提供者應主動報價直至及包括2012年12月3日);(d)僅就標準型權證而言,其價值狀況介乎20%價內及20%價外之間.
「價值狀況」乃將掛鈎資產的現貨價或現貨水平與行使價或行使水平比較而得出;(e)僅就界內證而言,下限價(或水平)以下20%至上限價(或水平)以上20%;及(f)僅就牛熊證而言,掛鈎股份的現行價格與贖回價相差為2%以上,或掛鈎指數的現行水平與贖回水平相差為1%以上.
此「合資格範圍」乃將掛鈎資產的現貨價或現貨水平與贖回價或贖回水平比較而得出.
4.
26為何發行人僅會於常問問題4.
25所載的條件下方提供主動報價流通量提供者為結構性產品提供報價必須視乎實際市況.
發行人決定是否提供主動報價主要有以下3項考慮因素:(a)就需求及風險管理而言,該結構性產品是否適合;(b)影響掛鈎資產的市況(如其流通性及對沖供應)是否容許提供主動報價;及(c)影響該結構性產品本身的當前市況(如供求情況).
214.
27我如何得知結構性產品的掛鈎資產是「交投活躍的掛鈎資產」「交投活躍的掛鈎資產」指本地指數(如恒生指數及恒生中國企業指數)及合資格發行牛熊證的聯交所上市股份,即市場上擁有最高成交金額的股份.
合資格發行牛熊證的股份名單約每季更新並登載於香港交易所網站.
投資者應注意合資格股份的更改及相關的生效日期.
一隻由合資格名單剔除的股份,將自新名單生效日起不再是「交投活躍的掛鈎資產」,相關的結構性產品亦不再符合提供主動報價的條件.
相反地,新加入合資格名單的股份會成為「交投活躍的掛鈎資產」,發行人將為相關的結構性產品自生效日起提供主動報價(假設該產品符合所有主動報價條件(見常問問題4.
25)).
4.
28我在何處可找到須主動報價的結構性產品名單閣下如欲得悉某特定結構性產品是否合資格於某個交易日的任何特定時間提供主動報價,閣下可聯絡發行人查詢該結構性產品是否符合主動報價條件.
根據截至某個交易日收市時市場數據編撰的合資格提供主動報價的結構性產品名單將包含於各發行人在下個交易日報回的每日買賣摘要內.
閣下如欲使用該等市場數據作參考之用,請注意結構性產品的有關數據是歷史性的數據.
發行人每日買賣摘要所載資料將僅列出截至上一個交易日收市時的歷史數據,僅供一般指引.
閣下不得假設有關資料屬準確、完備或最新.
閣下不應倚賴該歷史名單作為於該每日買賣摘要所列的某隻結構性產品於任何其他時間均實際符合主動報價條件的指標.
4.
29發行人為何不會為剩餘有效期不足30日的標準型權證及界內證提供主動報價標準型權證越接近到期,其時間值會跌得越快,致令發行人難以為其提供主動報價.
界內證越接近到期,其對掛鈎資產價格(或水平)變動的敏感度越高,若掛鈎資產價格趨近上限或下限價(或水平),更不容易提供主動報價.
因此,發行人僅能就並無受時間值下跌而有重大影響的標準型權證或對掛鈎資產價格(或水平)變動敏感度不高的界內證提供主動報價.
4.
30何謂標準型權證的「價值狀況」如何計算得出「價值狀況」用作描述掛鈎資產的價格(或水平)與標準型權證的行使價或行使水平的關係.
就標準型認購權證而言,倘行使價或行使水平:(a)高於掛鈎資產的價格(或水平),則標準型權證屬「價外」;或(b)低於掛鈎資產的價格(或水平),則標準型權證屬「價內」.
數字上而言,標準型認購權證的價值狀況乃參考掛鈎資產的價格(或水平)與行使價格或行使水平的差額,除以掛鈎資產的價格(或水平)而計算,如下表所示.
行使價掛鈎資產價格價內/價外的百分比80港元100港元(100港元-80港元)/100港元x100%=+20%(即20%價內)22行使價掛鈎資產價格價內/價外的百分比120港元100港元(100港元-120港元)/100港元x100%=-20%(即20%價外)就標準型認沽權證而言,倘行使價或行使水平:(a)低於掛鈎資產的價格(或水平),則標準型權證屬「價外」;或(b)高於掛鈎資產的價格(或水平),則標準型權證屬「價內」.
與標準型認購權證相似,標準型認沽權證的價值狀況乃參考行使價格或行使水平與掛鈎資產的價格(或水平)的差額,除以掛鈎資產的價格(或水平)而計算,如下表所示.
行使價掛鈎資產價格價內/價外的百分比120港元100港元(120港元-100港元)/100港元x100%=+20%(即20%價內)80港元100港元(80港元-100港元)/100港元x100%=-20%(即20%價外)4.
31在何種情況下會暫停提供主動報價或主動報價暫時受到影響由於流通量提供者可能需於一段合理短暫時間內暫停提供主動報價,以因應市況或運作需要調整報價參數,故此未必能持續提供主動報價.
導致出現短暫中斷報價的普遍原因包括:(a)結構性產品的交易模式出現突變或重大變動,如一隻相對交投並不活躍的結構性產品之交投突然變得活躍;(b)有關可能影響掛鈎資產市價的媒體報導.
例如盈利預測或建議派發股息出現變動;(c)若掛鈎資產或股票市場於短時間內出現異常價格變動或波幅水平甚高,導致嚴重影響流通量提供者尋求對沖或將現有對沖平倉的能力(見常問問題4.
18);(d)掛鈎股份按較一般水平更闊的買賣差價進行交易,導致結構性產品的差價超出業界準則第4.
9段所訂明的最高水平;(e)流通量提供者合理懷疑任何潛在的價格釐定出錯、系統問題或錯誤;(f)流通量提供者合理懷疑掛鈎資產有不尋常交易;(g)操作及技術問題(如電腦網絡中斷、遺失數據傳送、未能與聯交所連結或發行人電腦系統所產生的技術問題);或(h)流通量提供者將蒙受或預期將蒙受因其結構性產品的交易頻密程度及數量所引致的財務風險.
234.
32在何種情況下不會繼續提供主動報價倘某結構性產品不再符合常問問題4.
25所訂明的條件,則發行人或會於某交易日停止為該結構性產品提供主動報價.
個別發行人可主動決定繼續提供主動報價,或改為根據最低流通量供應服務水平按回應報價提供流通量.
4.
33主動報價的差價規定是甚麼主動報價的買賣差價較回應報價規定的最大買賣差價嚴格.
經收緊的差價如下:4.
34為何(i)標準型權證與牛熊證及(ii)本地指數與交投活躍股份之間的結構性產品有不同的主動報價流通量服務標準由於牛熊證價格一般對掛鈎資產價格的變動更為敏感,對沖該掛鈎資產的費用因而相對較高,故此牛熊證的差價較標準型權證為闊.
與交投活躍股份掛鈎的結構性產品的差價較與本地指數掛鈎的結構性產品的差價闊,此乃由於對沖本地指數的流通性較高,且在對沖交投活躍的掛鈎股份時一般需要較高費用(例如印花稅、買賣差價等).
4.
35在掛鈎證券處於市調機制時,就結構性產品提供主動報價將有何影響投資者應留意,《業界準則》所載有關主動報價的準則原意是適用於正常市況.
在不正常或異常市況中,提供主動報價或會受影響.
流通量提供者提供的報價是會反映當時掛鈎證券或指數的流通量.
如掛鈎資產的流通量因引起市調機制事件的情況或市調機制本身而降低,有關結構性產品的流通量在報價數量及差價方面也或會遜於正常市況下.
在觸發市調機制後的五分鐘冷靜期內,如發行人的對沖能力因掛鈎證券或指數的不確定因素而受到嚴重影響,其有機會達不到主動報價的最低服務水平,例如無買賣報價、買賣價差變闊及報價數量減少.
同樣地,在五分鐘冷靜期後,如發行人繼續有對沖困難,流通量提供仍可能會受影響.
在此情況下,流通量提供者或無法履行《業界準則》中所述的主動報價最低服務水平.
不過,發行人將盡力遵守回應報價的規定.
回應報價個案4.
36某流通量提供者於回應本人的報價要求時所提供的報價的差價達30個價位,該流通量提供者有否違反其於相關上市檔所載在最大買賣差價的範圍內回應報價的責任有,惟屬於常問問題4.
16所述的任何情況除外.
產品與本地指數掛鈎與交投活躍股份掛鈎標準型權證5個差價10個差價牛熊證10個差價15個差價界內證0.
02港元0.
04港元244.
37我於3:15p.
m.
向流通量提供者提出報價要求,但其於3:40p.
m.
方提供報價,該流通量提供者有否違反其責任有可能,但須視乎情況而定.
回應報價的最長時間以10分鐘為限.
倘出現常問問題4.
16所述的情況,則流通量提供者無需於10分鐘內提供報價.
4.
38我發現某流通量提供者為回應報價要求而提供的報價僅維持了3分鐘,該流通量提供者有否違反其責任不一定.
例如,該報價可能被另一名市場參與者接納或出現常問問題4.
16所述情況.
4.
39我有意出售本身1,000個買賣單位的認購權證,並致電流通量提供者要求提供報價.
即使我已獲流通量提供者回應報價,為何仍無法出售該1,000個買賣單位流通量提供者提供的報價數量受相關對沖工具(例如掛鈎資產或與掛鈎資產掛鈎的上市期權或場外交易期權)的實際流通性所限制.
在此情況下,倘流通量提供者未能就閣下全部1,000個買賣單位的認購權證之有關對沖工具平倉(例如由於相關對沖工具缺乏流通性),則流通量提供者未必能購買閣下全部1,000個買賣單位的認購權證.
流通量提供者承諾為最少20個買賣單位提供報價.
4.
40我買入了最後匯報價格(或名義價格)為0.
01港元的認購權證,而該匯報價格已有一段長時間無任何變動.
我有意出售所有認購權證,但為何我不能自流通量提供者取得任何報價最後匯報價格(或名義價格)不一定與權證的實際理論價值相同.
在此情況下,最大可能的原因是認購權證的實際理論價值少於0.
01港元.
此乃無需提供回應報價的其中一種情況.
4.
41我向流通量提供者提出報價要求,其回覆現時市場上已有流通量提供者的報價,該流通量提供者有否違反回應本人的報價要求的責任沒有.
倘若市場上有符合最低服務水平的報價,則流通量提供者將被視為已遵守其流通量責任.
4.
42我要求流通量提供者收窄其已符合有關回應報價的最低服務水平的買賣差價,該流通量提供者是否有責任收窄差價流通量提供者僅需承諾符合最低服務水平.
倘閣下有關收窄買賣差價的要求較最低服務水平更嚴格,則流通量提供者並無責任,亦未必會收窄差價.
此乃由於買賣差價或會不時變動,或甚至因應影響掛鈎資產的現行市況(如對沖成本及掛鈎資產的流通量、差價及波幅等)而更闊.
4.
43若流通量提供者正為結構性產品提供主動報價,我是否仍可就該等產品作出報價要求倘若流通量提供者已提供符合業界準則規定有關主動報價的差價規定的主動報價,則閣下未必需另行就該等產品提出報價要求,此乃由於主動報價的買賣差價較回應報價所規定的最大差價嚴格.
4.
44我就某隻與股份掛鈎的認購權證提出報價要求.
流通量提供者聲稱因恒生指數或整體市場出現大幅變動,其獲豁免提供報價.
該流通量提供者聲稱獲豁免提供報價是否合理當出現嚴重影響發行人對沖能力的「急劇波動的市場」時,流通量提供者可獲豁免提供流通量.
有關何謂「急劇波動的市場」,請參見常問問題4.
18.
恒生指數或整體市場出現大幅變動未必會導致掛鈎股份價格出現異動及高波動性.
在此情況下,流通量提供者或需向聯交所證明其對沖能力於短時間內已受價格異動所嚴重影響.
254.
45我就某隻與指數掛鈎的界內證提出報價要求.
我留意到流通量提供者僅提供一個0.
93港元的買入價,並且沒有提供任何賣出價.
為何流通量提供者沒有提供任何賣出價在這種情況下,該界內證的價值可能為1港元.
由於界內證的最大收益為1港元,因此並不鼓勵投資者買入價格高於或相等於1港元的界內證,所以流通量提供者無需提供賣出價.
主動報價個案4.
46我持有將於15日後到期與股份掛鈎的認購權證,我有意於到期前將其出售,但為何沒有為其提供主動報價到期前剩餘時間是提供主動報價的其中一項條件.
由於閣下的認購權證距離到期不足30日,故此不符合業界準則所載提供主動報價的條件.
在此情況下,閣下可聯絡發行人作出報價要求.
4.
47我持有行使價為45港元與交投活躍股份掛鈎的認購權證,而掛鈎資產的現貨價為50港元,是否符合為有關認購權證提供主動報價的條件發行人會為價值狀況介乎20%價內及20%價外之間的認購權證提供主動報價.
若掛鈎股份的現貨價為50港元,而認購權證的行使價介乎40港元(+20%)及60港元(-20%)之間,則符合價值狀況為±20%的條件.
在此情況下,由於行使價45港元在±20%的價值狀況範圍內,故符合為閣下的認購權證提供主動報價的條件(惟須符合其他條件).
4.
48我持有行使水平為22900與恒生指數掛鈎的認購權證,而恒生指數的現貨水平為18300,是否符合為我的認購權證提供主動報價的條件發行人會為價值狀況介乎20%價內及20%價外之間的標準型權證提供主動報價.
若恒生指數的現貨水平為18300,而認購權證的行使水平介乎14640(+20%)及21960(-20%)之間,則符合價值狀況為±20%的條件.
在此情況下,由於行使水平22900並不在±20%的價值狀況範圍內,故並不符合為閣下的認購權證提供主動報價的條件.
因此,如閣下有意出售閣下的認購權證,閣下可聯絡發行人提出報價要求.
4.
49我持有下限價100港元、上限價120港元的股份界內證.
掛鈎股份的現貨價現為70港元.
發行人會否為此界內證提供主動報價不會,因為股份X的現貨價比下限價100港元低20%以上.
發行人僅會為掛鈎股價在下限價以下20%至上限價以上20%(即80港元至144港元)範圍內的界內證提供主動報價.
4.
50我持有贖回價為50港元的個股牛證.
掛鈎股份的現貨價目前為52港元,發行人會否為此牛熊證提供主動報價發行人會為掛鈎股份的現貨價高於贖回價2%的與股份掛鈎的牛證提供主動報價.
若牛證的贖回價為50港元,高於51港元的現貨價符合有關牛證的百分比規定.
在此情況下,由於現貨價高於贖回價2%,故符合為閣下的牛證提供主動報價的條件(惟須符合其他條件,如總市場流通量).
謹請閣下注意,當現貨價達50港元時,牛證將被贖回.
4.
51我持有贖回水平為19000與恒生指數掛鈎的牛證,而恒生指數的現貨水平為19100.
發行人會否為此牛熊證提供主動報價發行人會為掛鈎指數的現貨水平高於贖回水平1%的與指數掛鈎的牛證提供主動報價.
26若牛證的贖回水平為19000,高於19190的現貨水平符合有關牛證的百分比規定.
由於現貨水平高於贖回水平不足1%,故並不符合為閣下的牛證提供主動報價的條件.
謹請閣下注意,當現貨水平達19000時,牛證將被贖回.
在此情況下,閣下可聯絡發行人提出報價要求.
4.
52我持有1隻符合業界準則規定的主動報價條件的恒生指數認購權證,為何沒有提供主動報價若業界準則第3.
3段所載的其中一項豁免情況為適用,將不會提供主動報價.
例如,流通量提供者無需於以下情況提供主動報價:(a)理論價值低於0.
01港元;(b)出現流通量提供者控制以外的技術故障及操作問題;或(c)掛鈎資產或股票市場於短時間內出現異常價格變動及高波幅水平,導致嚴重影響流通量提供者的對沖能力.
謹請留意,主動報價並非持續報價.
閣下對流通量如有任何問題,可與流通量提供者聯絡.
4.
53我留意到發行人為不符合主動報價條件的認購權證提供報價,該報價的差價較主動報價的最大差價規定為闊.
發行人有否違反主動報價規定沒有.
發行人可按其選擇自願提供主動報價.
在該等情況下,發行人不受業界準則所載有關主動報價的指定差價規定所約束.
然而,在此情況下,發行人在回應報價要求時仍需要遵守適用於回應報價的差價規定.
4.
54我留意到流通量提供者沒有為與某隻股份掛鈎及須主動報價的界內證提供任何賣出價,並同時僅提供一個0.
97港元的買入價.
為何流通量提供者沒有提供任何賣出價在這種情況下,該界內證的價值可能為1港元.
由於界內證的最大收益為1港元,因此並不鼓勵投資者買入價格高於或相等於1港元的界內證,所以流通量提供者無需提供賣出價.
第五部分:結構性產品的價格一般資料5.
1何謂結構性產品的「理論價值」理論價值如何釐定結構性產品具有可能與其交易(名義)價格極不相同的「理論價值」.
理論價值是參考發行人經考慮所有相關市場因素的定價模型而計算的結構性產品的價格.
有關一般可影響結構性產品的價格的因素,見常問問題5.
2、5.
4及5.
6.
5.
2標準型權證的價格受甚麼因素影響標準型權證(即認沽/認購權證)的價格一般視乎掛鈎資產的價格而定.
然而,於標準型權證的有效期內,其價格將受多項其他因素影響,包括:(a)標準型權證的行使價;(b)掛鈎資產的價值及其價格波幅(用作衡量發行人對掛鈎資產的價格隨時間波動的預期);(c)到期前的剩餘時間:一般而言,標準型權證餘下的有效期越長,其價值越高;27(d)期間利率及掛鈎資產的預期派息或其他分派;(e)掛鈎資產的流通性;(f)標準型權證的供求情況;(g)發行人的對沖交易成本;(h)發行人及/或其擔保人的信譽;及(i)就標準型指數權證而言,該指數的期貨合約價格及流通量.
假設其他因素維持不變,若干主要因素變動對認購及認沽權證的理論影響載列於下表:因素*標準型認購權證價格標準型認沽權證價格掛鈎資產價格↑↑↓掛鈎資產波幅↑↑↑到期前的剩餘時間↓↓↓利率↑↑↓預期股息↑↓↑*謹請注意,上表僅顯示與主要定價參數的理論關係.
實際上,尚有其他因素影響標準型權證的價格.
5.
3為何標準型權證的價格變動與其掛鈎資產的價格的變動並非成正比(a)標準型權證的價格不僅受掛鈎資產的價格影響,亦受一系列其他因素影響(見常問問題5.
2).
這表示標準型權證的價格變動未必與掛鈎資產的價格變動成正比,或甚至與掛鈎資產的價格變動相反.
例如:就認購權證而言,倘掛鈎資產的價格上升,但掛鈎資產價格的引伸波幅下降,則認購權證的價格可能下跌,此乃由於引伸波幅下降或會抵銷掛鈎資產的價格的升幅;(b)倘標準型權證處於極「價外」情況(例如當其理論價值遠低於0.
01港元時),則標準型權證的價格或會對任何掛鈎資產價格的上升(就認購權證而言)或下跌(就認沽權證而言)變得不敏感;(c)倘市場上某系列權證的市場流通量偏高,則標準型權證的供求或會較掛鈎資產價格對權證價格有更大的影響;(d)就認購權證而言,時間值的減少可能會抵銷掛鈎資產價格的任何上升,尤其當認購權證接近到期時,時間值通常會迅速遞減;及(e)就認沽權證而言,時間值的減少可能會抵銷掛鈎資產價格的任何下跌,尤其當認沽權證接近到期時,時間值通常會迅速遞減.
285.
4哪些因素會影響界內證的價格界內證的價格一般取決於掛鈎資產的價格(或水平).
視乎掛鈎資產價格(或水平)相對於上限及下限價(或水平)的方向距離,掛鈎資產價格(或水平)的變動對界內證的價格的影響可為正面或負面(逆向).
界內證的有效期內,其價格將受多項因素影響,其中包括:(a)界內證上限及下限價(或水平)範圍:一般而言,上限及下限價(或水平)之間範圍越大,其價值越高;(b)掛鈎資產的價值:一般而言,掛鈎資產的價格越接近上限及下限價(或水平)範圍的中間點(撇除股息及利率假設等所有其他定價因素),界內證的價值越高;相反,掛鈎資產的價格越遠離上限及下限價(或水平)範圍中間點,界內證的價值越低;(c)掛鈎資產的價格(或水平)波幅(用作衡量發行人對掛鈎資產的價格(或水平)隨時間波動的預期):一般而言,若界內證屬界外,波幅越大,界內證的價值越高;相反,若界內證屬界內,波幅越大,界內證的價值越低;(d)到期前的剩餘時間:一般而言,若界內證屬界外,界內證餘下的有效期越長,其價值越高;相反,若界內證屬界內,界內證餘下的有效期越短,其價值越高;(e)期間利率及掛鈎資產的預期派息或其他分派;(f)掛鈎資產的流通性;(g)界內證的供求情況;(h)發行人的對沖交易成本;(i)發行人及/或其擔保人的信譽;(j)就指數界內證而言,該指數的期貨合約價格及流通量;(k)就指數界內證而言,掛鈎資產收市價於到期日落於上限及下限價(或水平)範圍外的預期機率;及(l)就股份界內證而言,緊貼到期日前五個交易日掛鈎資產收市價算術平均數落於上限及下限價範圍以外的預期機率.
假設其他因素全部不變,若干主要因素變動對界內證的理論影響可見下表:因素*界內證價格掛鈎資產價格(或水平)接近上限及下限價(或水平)範圍中間點↑掛鈎資產價格(或水平)遠離上限及下限價(或水平)範圍中間點↓到期前的剩餘時間↓界內:↑29因素*界內證價格界外:↓掛鈎資產波幅↑界內:↓界外:↑掛鈎資產波幅↓界內:↑界外:↓*請注意,上表僅顯示與主要定價參數的理論關係並僅作參考用途.
現實中尚有其他因素影響界內證的價格,並使以上關係不適用於極端情況.
5.
5為何界內證的價格變動與掛鈎資產的價格(或水平)變動並非成正比視乎掛鈎資產價格(或水平)相對於上限及下限價(或水平)的方向距離,掛鈎資產價格(或水平)的變動對界內證價格的影響可為正面或負面(逆向).
一般而言,假設所有其他因素維持不變,並撇除股息及利率效應,若掛鈎資產價格(或水平)低於上限及下限價(或水平)的中間點,掛鈎資產價格(或水平)上升會使界內證價格上升.
若掛鈎資產價格(或水平)高於上限及下限價(或水平)的中間點,掛鈎資產價格(或水平)上升會使界內證價格下跌,即兩者關係成反比.
掛鈎資產價格(或水平)變動對界內證價格變動的敏感度(或Delta值)亦會因應掛鈎資產價格(或水平)相對於上限及下限價(或水平)的方向距離以及到期前的剩餘時間而改變.
除上述因素外,由於界內證的價格不僅受掛鈎資產的價格(或水平)影響,界內證的價格變動與其掛鈎資產的價格(或水平)變動未必成正比,甚至可能成反比.
例如:(a)若界內證屬界外,而掛鈎資產的價格(或水平)波幅收窄,可能會抵銷掛鈎資產價格任何朝向下限價(或水平)方向的升幅或朝向上限價(或水平)方向的跌幅;(b)若單一系列界內證的市場流通量較高,界內證的供求情況對界內證價格的影響可能比掛鈎資產價格(或水平)大;(c)若界內證屬界外,時間值減少可能會抵銷掛鈎資產價格任何朝向下限價(或水平)方向的升幅或朝向上限價(或水平)方向的跌幅,尤其是界內證即將到期(時間值減少的速度會更快)時;及/或(d)若界內證的價格落於上限及下限價(或水平)範圍以外而且距離甚遠,則即使其後掛鈎資產價格朝上限及下限價(或水平)範圍中間點方向上升或下跌,界內證的價格亦可能會沒甚反應.
5.
6有何因素影響牛熊證的價格牛熊證的有效期內,其價格將受多項因素影響,其中包括:(a)其行使價或行使水平及贖回價或贖回水平;30(b)發生強制贖回事件的可能性;(c)發生強制贖回事件時的剩餘價值(如有)的可能範圍;(d)資金成本;(e)到期前的剩餘時間;(f)期間利率及掛鈎資產的預期派息或其他分派;(g)掛鈎資產的流通性;(h)牛熊證的供求情況;(i)現金結算金額的可能範圍;(j)發行人的有關對沖交易成本;(k)發行人及其擔保人(如適用)的信譽;及(l)就指數牛熊證而言,該指數的期貨合約價格及流通量.
5.
7牛熊證的價格變動是否一定與其掛鈎資產的價格(或水平)變動相符牛熊證的價格大致緊貼掛鈎資產的價格.
因此,倘掛鈎資產的價值上升,換股比率為1:1的「牛證」(即一份牛熊證兌換掛鈎資產的一個單位)的價值一般按相約數額上升,而換股比率為1:1的「熊證」的價值則一般按相約數額下降(有關換股比率的一般問題,見常問問題5.
8).
然而,當牛熊證的掛鈎資產的交易價接近其贖回價,牛熊證的價值或會變得更為波動(亦由於有發生強制贖回事件的風險而對掛鈎資產價格變動的敏感度降低),而其價值的變動可能與掛鈎資產的價值變動不成比例.
換股比率5.
8何謂換股比率標準型權證及牛熊證–產品的換股比率指按行使價於到期日兌換掛鈎資產的一個單位所需的產品數目.
假設影響兩隻產品的所有其他因素(掛鈎資產、行使價、到期日、波幅等)均相同,其各自的換股比率將直接影響其各自的每單位價值.
一般而言,換股比率高的產品的每單位價值相對較低.
然而,理論上,由於在計算實際槓桿比率時會計入換股比率,故此換股比率將不會影響某特定產品的表現.
界內證–基於界內證的最終現金結算金額固定為1港元或0.
25港元(取決於掛鈎結算價(或水平)是高於或低於上限或下限價(或水平)),界內證的換股比率必定等於1.
31溢價5.
9何謂溢價標準型權證及牛熊證-溢價反映掛鈎資產的價格於到期時需要變動了多少方能達到產品的打和價格.
例如,倘認購權證或牛證的溢價為10%,則掛鈎資產價格於到期時需上升10%方能達到打和價格.
閣下可按以下公式計算溢價(以到期時的派付公式為依據):認購權證或牛證的溢價=[行使價+(產品價格x換股比率)]–掛鈎資產價格x100%掛鈎資產價格認沽權證或熊證的溢價=掛鈎資產價格–[行使價–(產品價格x換股比率)]x100%掛鈎資產價格上述公式因此可供作參考用途,以計算掛鈎資產的價格於到期時需要作出變動的百分比以達到標準型權證或牛熊證的打和價格.
界內證–若掛鈎資產價格(或水平)等於上限或下限價(或水平)又或介乎兩者之間,要讓投資者在到期日能獲得預定的1港元定額回報,掛鈎資產價格(或水平)須有的變動為0%.
因此,若掛鈎資產價格(或水平)等於上限或下限價(或水平)又或介乎兩者之間,界內證的溢價為0%.
若掛鈎資產價格(或水平)低於下限價(或水平),掛鈎資產價格(或水平)須朝下限價(或水平)方向上升,方可讓投資者在到期日能獲得預定的1港元定額回報.
因此,若掛鈎資產價格(或水平)低於下限價(或水平),界內證的溢價為界內證的溢價=下限價(或水平)–掛鈎資產價格(或水平)x100%掛鈎資產價格(或水平)若掛鈎資產價格(或水平)高於上限價(或水平),掛鈎資產價格須朝上限價(或水平)方向下跌,方可讓投資者在到期日能獲得預定的1港元定額回報.
因此,若掛鈎資產價格(或水平)高於上限價(或水平),界內證的溢價為界內證的溢價=掛鈎資產價格(或水平)–上限價(或水平)x100%掛鈎資產價格(或水平)5.
10我買入與掛鈎股份掛鈎而到期日為4月底的認購權證.
為何認購權證於3月中按低於其內在價值的價格進行買賣並出現1%負溢價此情況看來並不合理,因為認購權證價格應至少相等於其內在價值(即掛鈎股份的現行市價超逾認購權證行使價的差額).
雖然於大部分情況下認購權證按高於其內在價值的價格進行交易,但並不表示該內在價值必定為認購權證的最低價值.
一如下文所述,認購權證有可能按低於其內在價值的價格進行交易.
持有認購權證有別於持有掛鈎股份,尤其因認購權證持有人無權收取掛鈎股份可能宣派的任何股息.
在此特定情況下,掛鈎股份將於3月底公佈其年度業績.
根據以往多年的慣例,掛鈎股32份有可能於4月中除息.
由於認購權證於4月底到期,計算認購權證於該到期日的派付時所使用的掛鈎股份市價會是除息後的價格.
因此,認購權證持有人所取得的派付將低於應有水平.
雖然於3月中仍未能知悉掛鈎股份會宣派的年終股息金額,但市場廣泛預期股息將不少於1.
5港元.
故此,潛在投資者及流通量提供者在為認購權證定價時扣除股息這做法並非不合理.
5.
11為何與恒生指數掛鈎,並於6個月後到期的牛證有時會出現負溢價在按上文常問問題5.
9所載公式計算與恒生指數掛鈎的牛證的溢價時,我們需就恒生指數釐定掛鈎資產價格.
恒生指數的現貨水平或會與其估算期貨價格有別,此乃由於恒生指數的估算期貨價格乃參考恒生指數的現金價值(按恒生指數的現貨水平計算)和利率的總和減預期股息而計算.
於大部分情況下,由於預期股息會高於利率,因此該恒生指數的估算期貨價格通常低於恒生指數的現貨水平的現金價值.
因此,根據常問問題5.
9所載公式計算的溢價或會有別,視乎閣下採用(i)恒生指數的現貨水平作為掛鈎資產價格,或(ii)恒生指數的估算期貨價格作為掛鈎資產價格.
然而,由於與恒生指數掛鈎的牛熊證的產品價格一般按於6個月後到期的恒生指數期貨的估算期貨價格計算(而非恒生指數的現貨水平),故此在計算牛熊證的溢價時應採用該估算期貨價格作為掛鈎資產價格.
因此,使用上文所述常問問題5.
9所載公式,按該較低的估算期貨價格計算的溢價有可能會出現正溢價,而按恒生指數的現貨水平計算的溢價則可能會出現負溢價.
Delta值5.
12何謂結構性產品的Delta值Delta值是結構性產品價格(已按換股比率作出調整)變動對掛鈎資產價格變動的比率.
標準型權證–Delta值介乎0至1之間(就標準型認購權證而言)或0至-1之間(就標準型認沽權證而言),而有關的「-」標記顯示與掛鈎資產呈相反的走勢.
一般而言,屬平價的標準型認購及認沽權證的Delta值分別大約為0.
5及–0.
5.
就具有相同掛鈎資產及到期日的標準型權證而言,屬價內的標準型權證一般擁有較屬價外的標準型權證為高的Delta值.
例如,Delta值為0.
1的標準型認購權證一般屬極價外的標準型權證,而Delta值為0.
9的標準型認購權證則一般屬極價內的標準型權證.
反之,Delta值為-0.
1的標準型認沽權證一般屬極價外的標準型權證,而Delta值為-0.
9的標準型認沽權證則一般屬極價內的標準型權證.
牛熊證–一般來說,牛證的Delta值接近但不完全等於1,熊證的Delta值接近但不完全等於-1.
界內證–視乎掛鈎資產價格(或水平)相對於行使價(或水平)的方向距離,Delta可為正或負:(a)若掛鈎資產價格(或水平)高於上限及下限價(或水平)範圍中間點,界內證的Delta值一般為負數(即掛鈎資產價格的走勢與界內證價格走勢相反);或(b)若掛鈎資產價格(或水平)低於上限及下限價(或水平)範圍中間點,界內證的Delta值一般為正數(即掛鈎資產價格的走勢與界內證價格走勢相同).
5.
13界內證有效期內的Delta值行為是怎樣的33在界內證的有效期內,其Delta值會不斷變動,取決於到期前的剩餘時間、掛鈎資產價格(或水平)相對於上限及下限價(或水平)的方向距離(撇除利率及股息效應)等不同情況而定,如下所述:(a)到期前的剩餘時間–一般而言,產品即將到期時,Delta值會上升,換句話說,有效期較短的界內證Delta值較高.
Delta值不論正負均會出現上述上升情況(取決於掛鈎資產價格(或水平)相對於上限及下限價(或水平)的方向距離).
(b)掛鈎資產價格(或水平)相對於上限及下限價(或水平)的方向距離–若掛鈎資產價格趨近上限或下限價(或水平),假設其他因素維持不變(例如到期前的剩餘時間相同),Delta絕對值將達到最高點.
投資者要注意,Delta的方向及絕對值可能會大幅變動,尤其是在界內證即將到期且價格(或水平)接近上限或下限價(或水平)時.
槓桿比率及實際槓桿比率5.
14槓桿比率與實際槓桿比率有何分別「槓桿比率」指掛鈎資產成本相對標準型權證或牛熊證成本的關係.
例如,若某特定標準型權證的槓桿比率為10倍,該標準型權證的投資成本為掛鈎資產的十分之一.
然而,如屬標準型權證,此僅與掛鈎資產的最初成本及標準權證的最初成本有關,其不能用作反映往後掛鈎資產價格與標準型權證價格之間的動態關係.
標準型權證的「實際槓桿比率」是將槓桿比率乘以權證的Delta值(按換股比率調整)計算得出.
就界內證而言,界內證的槓桿比率相等於到期時的最大收益(即HK$1)除以界內證的價格.
由於界內證的最終結算價固定為0.
25港元或1港元,界內證自發行日起至到期日期間的價格一般將以約0.
25港元至1港元範圍為標準.
因此,界內證的槓桿比率反映界內證特定價格的潛在回報及主要用於計算實際槓桿比率,為產品與掛鈎資產之間的關係提供資料.
界內證的「實際槓桿比率」是將槓桿比率乘以界內證的Delta值計算得出.
實際槓桿比率是計算標準型權證或界內證在掛鈎資產價格出現1%變動時的相應變動百分比的較佳方法.
例如,倘某認購權證的實際槓桿比率為10倍(而我們假設其他因素維持不變),則當掛鈎資產價格上升1%時,認購權證的理論價格會上升10%.
同樣地,當掛鈎資產價格下跌1%時,認購權證價格的理論價格應下跌10%.
就界內證而言,由於Delta值可為正或負(取決於掛鈎資產價格(或水平)相對於上限及下限價(或水平)的方向距離),乘以槓桿比率後,實際槓桿比率可為正或負.
例如,若某特定界內證的實際槓桿比率為-10倍(而我們假設其他因素維持不變),則當掛鈎資產價格上升1%時,界內證的理論價格會下跌10%.
然而,實際槓桿比率僅可用作參考;此乃由於掛鈎資產的價格、Delta值、槓桿比率、時間耗損及引伸波幅等其他因素亦會有所變動,故此實際槓桿比率會隨時間而變動.
就牛熊證而言,「槓桿比率」及「實際槓桿比率」在大部分情況下相同,即牛熊證價格對掛鈎資產的價格出現1%變動時的潛在乘數效應.
5.
15為何結構性產品的價格變動會與實際槓桿比率不相應多項其他影響結構性產品的因素亦會隨時間而變動,因此掛鈎資產價格的上升未必會導致權證或牛熊證的價格出現相應於實際槓桿比率的增幅,甚至不會導致結構性產品價格有任何升幅.
34引伸波幅5.
16何謂引伸波幅引伸波幅指掛鈎資產於結構性產品餘下有效期的預計波幅水平(反映於結構性產品價格的變動).
5.
17引伸波幅應如何詮釋標準型權證–引伸波幅是影響標準型權證價格的其中一項因素.
例如,假設其他因素維持不變,當標準型權證的引伸波幅下降時,其價格理論上亦會下降,反之亦然.
引伸波幅的變動必定會使標準型權證的價格呈同一方的走勢,而引伸波幅一般用於計量標準型權證與條款相若的產品何者價格較高.
界內證–由於界內證引伸波幅變動與價值之間的關聯可為正或負,投資者不應以處理標準型權證的方式詮釋引伸波幅的變動或比較不同界內證的引伸波幅.
發行人在釐定界內證的價格時,通常會使用數項掛鈎證券及到期日相同、且行使價接近上限及下限價(或水平)的普通期權.
雖然不同的發行人都可能各有自己的定價及組合模式,以下是一個可說明如何建立界內證組合的例子:(a)訂立看好認購跨價策略(購入行使價(或水平)較低的認購期權及出售行使價(或水平)較高的認購期權),行使價非常貼近界內證下限價(或水平);及(b)訂立看淡認購跨價策略(出售行使價(或水平)較低的認購期權及購入行使價(或水平)較高的認購期權),行使價非常貼近界內證上限價(或水平).
從以上例子可見,有別於標準型權證只涉及單一引伸波幅的普通期權,界內證是透過數項期權組合而成(組合為認購跨價),而每個期權的定價及引伸波幅都不相同.
5.
18掛鈎資產的波幅如何影響界內證的價格一般而言,界內證的價值受產品到期時屬界內的機率影響,而這機率會受掛鈎資產的波幅影響.
關於掛鈎資產的波幅對界內證價格的理論影響說明如下:(a)若掛鈎資產價格(或水平)介乎上限及下限價(或水平)之間(即界內)-引伸波幅較小表示界內證於到期時屬界內的機率較高,因此界內證的價格亦會較高(即波幅與界內證價格成反比);或(b)若掛鈎資產價格(或水平)在上限及下限價(或水平)範圍外(即界外)-引伸波幅較小表示界內證於到期時屬界內的機率較低,因此界內證的價格亦會較低(即波幅與界內證價格成正比).
355.
19為結構性產品定價時,發行人是如何決定產品的引伸波幅水平為何與相同資產掛鈎的結構性產品的引伸波幅會因不同發行人而有異引伸波幅是發行人的定價公式中不可直接觀察的主要參數.
然而,發行人可按以下基準估計引伸波幅:(a)掛鈎資產的歷史波幅;(b)根據市場數據計算的上市及場外交易期權的引伸波幅;及(c)發行人的市場預期及發行有關結構性產品費用.
標準型權證的引伸波幅水平因發行人而異,此乃由於各發行人對某特定掛鈎資產均有不同的市場預期及不同的發行成本.
就界內證而言,不同發行人可使用不同的期權策略(例如行使價(或水平)不同的期權)組成界內證,因此不同發行人發行的界內證即使條款相同,價格也可能不同.
5.
20何謂掛鈎資產的歷史波幅,投資者可從何得知有關資料波幅乃按計算掛鈎資產價格變動的年度化統計數據釐定:變動越大,波幅越高.
「歷史波幅」用作衡量過往一定期間的掛鈎資產價格波動程度.
閣下可透過訂閱市場數據資訊提供者的數據供應服務,以取得有關掛鈎資產的歷史波幅的資料.
5.
21為何上市及場外交易期權的引伸波幅會影響標準型權證及界內證的價格標準型權證及用於組成界內證的期權組合的引伸波幅與場外交易及上市期權的引伸波幅具密切關係.
發行人出售標準型權證或界內證後,一般需透過不同管道對沖該發行所產生的風險,而場外交易期權及上市期權為其中兩種管道.
場外交易期權為於任何交易所提供的交易設施以外按雙邊準則進行交易的期權.
交易對手通常為專業機構投資者(如投資銀行).
上市期權為於交易設施(如聯交所)上進行交易的期權.
倘場外交易期權或上市期權的引伸波幅下降,則相關標準型權證或用於組成界內證的期權策略的引伸波幅亦可能下降.
相反,倘場外交易期權或上市期權的引伸波幅上升,則相關標準型權證或用於組成界內證的期權策略的引伸波幅亦可能上升.
因此,場外交易期權或上市期權的引伸波幅的變動或可作為相關權證的引伸波幅走勢的指標.
就界內證而言,由於有關變動對用於組成界內證的不同期權策略可能有不同的效果,界內證價格的變動可能沒有那麼明顯.
5.
22我在何處可看到有關場外交易期權引伸波幅的資料場外交易期權為兩參與者之間私自於交易所以外進行交易的雙邊合約.
因此,並無任何有關場外交易期權引伸波幅的公開資料.
5.
23我在何處可看到有關上市期權引伸波幅的資料閣下可透過訂閱市場數據資訊提供者的數據供應服務,以取得有關上市期權的引伸波幅的資料.
36資金成本5.
24「資金成本」如何影響牛熊證價格及其計算方法牛熊證的資金成本與釐定其價格相關.
牛熊證的交易價格一般反映:(a)就牛證而言,(掛鈎資產的現貨價或現貨水平-牛熊證的行使價或行使水平)+當時資金成本;(b)就熊證而言,(牛熊證的行使價或行使水平–掛鈎資產的現貨價或現貨水平)+當時資金成本.
資金成本乃基於以下計算:(a)發行人經任何預期普通股息調整後(如掛鈎資產為派息股份)的融資或借股成本;及(b)其利潤率.
以上項目不時波動.
牛熊證的資金成本或會受其供求影響.
此外,視乎掛鈎資產當時的流通性及波幅而定,對沖成本及風險亦可能導致發行人的資金成本出現波動.
此表示發行人的資金成本於牛熊證的整個有效期內並非固定.
此外,牛熊證的有效期越長,資金成本越高.
資金成本將隨著牛熊證越接近到期而下降.
當選擇牛熊證時,除其他考慮因素外,閣下應將發行類似掛鈎資產及特點的牛熊證的不同發行人的資金成本進行比較.
時間值5.
25何謂時間值及其如何影響標準型權證價格時間值是標準型權證自距離到期的剩餘時間所產生的價值,相等於標準型權證現時價格與其內在價值的差額.
時間值可視為作為取得槓桿效應的已付成本.
一般而言,距離到期的時間越長,掛鈎資產價格走勢對標準型權證持有人較有利的機會越高,而標準型權證價格亦因此較高.
然而,當標準型權證到期時,標準型權證的時間值將變為零.
這通常稱為標準型權證的時間耗損.
5.
26時間值如何影響界內證價格界內證即將到期時,時間值對其價格的影響可為正或負,取決於掛鈎資產價格(或水平)相對於上限及下限價(或水平)的方向距離.
這與標準型權證不同——標準型權證的時間值必定隨著趨近到期而下跌.
一般而言,時間值(即到期前的剩餘時間)對界內證價格的影響如下(假設其他因素維持不變,並撇除股息及利率效應):(a)若掛鈎資產價格(或水平)介乎上限及下限價(或水平)之間(即界內)-到期日前剩餘時間越少,界內證於到期時屬界內的機會越高,界內證價格也會越高(即正面時間耗損,與標準型權證相反)(b)若掛鈎資產價格(或水平)在上限及下限價(或水平)範圍之外(即界外)-到期日前剩餘時間越少,界內證於到期時屬界內的機會越低,界內證價格也會越低(即負面時間耗損,與標準型權證類似)37供求5.
27市場流通量如何影響結構性產品價格「市場流通量」指投資者的持貨量(一般以百分比列示),乃按市場於某特定日子(收市後)所持的結構性產品數目,除以已發行的結構性產品總數計算.
例如,倘於某特定日子收市後所持的若干結構性產品數目為90,000,000隻,而該等結構性產品的已發行數目為1億隻,則市場流通量為90%.
市場流通量越高的產品或會更容易受市場供求的力量所影響.
例如產品出現沽壓時,產品的價格或會被當時的市場力量所擠壓(即價格回跌),此外產品的價格亦可能會因供應短缺而出現波動.
因此,其價格未必會緊貼掛鈎資產的價格.
5.
28增加發行如何影響結構性產品價格發行人有權在市場流通量超過50%時增加某結構性產品的市場供應,以免價格因供應短缺而出現波動.
增加供應的方法是發行人向聯交所申請增發有關產品.
增加發行有可能提高產品價格的穩定性,並減低因供求失衡而引致價格波動的機會.
公司行動5.
29掛鈎股份的股息分派如何影響結構性產品的價格當上市公司公佈其財務業績時,一般亦會公佈會否派付股息.
派發股息會否影響相關結構性產品價格,視乎股息是否預期派付及(如派付)派息水平和何時派付而定.
此乃由於發行人在計算結構性產品價格時會考慮股息分派的往績及市場預期.
倘若股息分派及除息日期一如預期,加上其他因素維持不變,則理論上,股息不會影響結構性產品價格.
5.
30若掛鈎股份最終宣派的股息較預期低,將會如何如所宣派的股息較預期高又會如何若所宣派的股息較預期低,則認購權證價格預期會上升(假設其他因素維持不變).
另一方面,若掛鈎股份宣派的股息較預期高,認購權證價格預期將會下降(假設其他因素維持不變).
因此,買入認購權證的投資者或會有損失.
對認沽權證的影響則與認購權證相反.
就界內證而言,由於發行人的定價模式涉及行使價(或水平)不同的期權策略組合,股息宣派超出預期的綜合影響對界內證價格較不明顯.
5.
31當掛鈎資產進行資本調整時,會否調整結構性產品的條款在一般情況下,倘公司股份進行資本調整(例如發送紅股、供股、重組事件,或分拆/兼併/合併),則與該股份掛鈎的標準型權證或牛熊證將作出調整;並根據相關上市文件的條款調整其贖回價、行使價及換股比率.
就兼併/合併而言,將調整被吞併公司掛鈎的標準型權證或牛熊證的贖回價、行使價及換股比率.
如兼併/合併後原先掛鈎股份消失,有關標準型權證或牛熊證的掛鈎資產將由原來的掛鈎資產改為合併後留存/新的掛鈎資產.
如掛鈎資產即為合併後留存的公司,則不會對相關標準型權證或牛熊證作出調整.
38要是調整標準型權證/牛熊證的生效日期是在掛鈎股份除淨日之後(如分拆上市),將不會調整在該生效日期之前到期的標準型權證或牛熊證.
界內證的調整方式與上述標準型權證的調整方式類似,惟(a)有關調整對上限及下限價(或水平)均適用;及(b)換股比率不會作任何調整.
5.
32如掛鈎股份的公司進行合併,結構性產品會否停牌公司進行合併時或會暫停股份交易一段時間.
上市規則規定結構性產品在掛鈎股份停牌時須相應停牌.
在此情況下,停牌期間的時間耗損對標準型權證或牛熊證的價值或有不利影響.
就界內證而言,當掛鈎股份的價格在上限及下限價範圍之外,界內證的價值或會受到不利影響(見常問問題5.
4).
5.
33如掛鈎公司進行分拆並以實物形式向股東分派,結構性產品將有何安排在一般情況下,發行人將採用分拆上市公司首個交易日經自動對盤達成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VWAP)作為調整基準,以計算因分拆而產生的價值.
調整將於上市翌日生效.
投資者應注意,於調整生效日期前到期的結構性產品不會予以調整.
視乎個別情況,結構性產品有機會在除淨日至分拆公司上市日這段期間停牌.
在此情況下,停牌期間的時間耗損對標準型權證或牛熊證的價值或有不利影響.
就界內證而言,當掛鈎股份的價格在上限及下限價範圍之外,界內證的價值或會受到不利影響(見常問問題5.
4).
同樣地,視乎個別情況而定,牛熊證的強制贖回觀察期或會不包括除淨日至分拆公司上市日這段期間,至使該期間內不會發生強制贖回事件.
個案5.
34我持有與股份掛鈎的認購權證.
掛鈎股份的價格僅下跌2%,為何流通量提供者為我的認購權證提供的報價跌幅超過2%認購權證是具有槓桿效應的短期交易工具(見常問問題5.
14),其或會因應掛鈎資產的表現擴大閣下的損失.
5.
35我於上午交易時段買入與股份掛鈎的認購權證,當時掛鈎股份的交易價為50港元.
掛鈎股份的價格然後下跌至48港元,而流通量提供者的報價亦有所下降.
下午,掛鈎股份價格回升至50港元,但為何流通量提供者的報價仍較我買入認購權證的價格為低除了掛鈎資產價格外,流通量提供者的報價亦視乎多項其他因素而定(見常問問題5.
2).
假設所有其他因素維持不變,雖然掛鈎股份價格由48港元回升至50港元,掛鈎股份價格的升幅有可能被認購權證的引伸波幅的跌幅所抵銷或甚至蓋過,而認購權證價格亦因此有所下降.
5.
36我發現一星期前以0.
25港元發行的認購權證的價格於其首個上市日期跌至0.
20港元,為何會如此認購權證的發行價乃根據權證於推出日期當日的市場因素釐定.
於認購權證的首個交易日(即推出日期後5個交易日),影響該認購權證價格的市場因素有可能已出現重大變動.
395.
37我持有由A公司發行的認購權證,而由B公司發行的另一隻認購權證具有完全相同的條款(相同的掛鈎資產、到期日及行使價).
為何A公司的報價會低於B公司的報價除了認購權證的條款(即掛鈎資產、到期日及行使價)外,其價格亦視乎個別發行人所採納的不同定價假設為依據的多項其他因素(見常問問題5.
2)而定(例如不同引伸波幅、利率、預期股息等).
此外,即使條款完全相同,不同認購權證或會有不同程度的市場參與及市場流通量,或會對權證價格有不同程度的影響.
因此,由不同發行人所發行具完全相同條款的認購權證的價格或會有所不同.
5.
38我持有由X公司發行將於6個月後到期的牛證,而由Y公司發行的另一隻牛熊證具有完全相同的條款(相同的掛鈎資產、到期日、行使價及贖回價).
為何X公司的報價會低於Y公司的報價除了牛熊證的條款(即掛鈎資產、到期日、行使價及贖回價)外,牛熊證價格亦視乎個別發行人所採納的不同定價假設為依據的多項其他因素(見常問問題5.
6)而定(例如不同的資金水平、對沖成本、預期股息等).
因此,由不同發行人所發行具完全相同條款的牛熊證的價格或會有所不同.
5.
39我持有交易價為0.
01港元的與恒生指數掛鈎的認購權證,恒生指數上升逾3%,但流通量提供者拒絕報價,而認購權證的最後交易價維持於0.
01港元.
為何流通量提供者的報價與掛鈎指數的升幅不符該最後交易價(名義價格)有可能於不久前已下跌至0.
01港元,且並不反映其於恒生指數回升前的當時理論價值,因此並非計算認購權證實際表現的最佳參考資料.
當認購權證屬短期及極價外的情況時尤其如此.
雖然恒生指數回升逾3%,但權證仍屬價外及到期前剩餘時間較短,故此其於恒生指數回升後當時的理論價值仍低於0.
01港元.
當權證的理論價值少於0.
01港元時,流通量提供者無需提供報價(見常問問題4.
16).
5.
40某認購權證的市場流通量為70%,為何在掛鈎資產價格維持不變的情況下,認購權證價格會下跌假設所有其他因素維持不變,認購權證價格有可能受市場力量影響.
市場流通量越高,認購權證價格受市場供求影響的可能性越大,而認購權證價格亦因此或會在掛鈎資產價格維持不變的情況下因沽壓高企而下跌.
5.
41我持有將於10天後到期的認購權證.
雖然掛鈎資產價格上升1%,為何流通量提供者的報價仍下跌10%假設所有其他因素維持不變,屬價外及超短期的認購權證價格有可能對掛鈎資產價格的變動並不敏感(由於Delta值低).
雖然掛鈎資產價格出現任何升幅,但流通量提供者的報價仍有可能下跌,此乃由於該認購權證屬超短期並深受時間耗損所影響(有關影響遠較掛鈎資產價格變動為大).
5.
42我持有1隻極價內的恒生指數認購權證,該認購權證於6月份(兩個月後)到期,換股比率為10,000,Delta值近乎1.
恒生指數升了150點,而恒生指數6月份期貨合約則升了110點.
40為何該認購權證價格僅升0.
011港元(相當於110個指數點),而不是升0.
015港元(相當於150個指數點)恒生指數認購權證並非純粹基於恒生指數定價,而是主要根據恒生指數、利率及預期股息定價.
由於恒生指數期貨合約反映恒生指數價值、利率及預期股息,恒生指數認購權證的定價大致也以恒生指數期貨合約的定價為基準.
5.
43我持有上限價200元、下限價150元的10天後到期界內證.
為何在掛鈎資產價格由152元變為147元時,流通量提供者的報價會下跌50%以上對於掛鈎資產價格的變動,界內證價格的敏感度在以下情況最高:(a)界內證即將到期(即短期);及(b)掛鈎資產價格接近上限或下限價.
在該兩種情況下,界內證的Delta值會達到最高點.
因此,在界內證下限價為150元並將於10天後到期的情況下,雖然掛鈎資產價只是由152元輕微下跌至147元,仍造成界內證價格大幅變動.
5.
44我持有上限價200元、下限價150元的10天後到期界內證.
掛鈎資產價格維持在前一交易日的140元水平,但為何流通量提供者的報價仍下跌5%界內證價格會受多種因素影響,包括到期前的剩餘時間.
若掛鈎資產價格在上限及下限價範圍之外,到期前的剩餘時間會造成負面影響.
該界內證10天後便到期,屬於超短期,因此單一天的時間耗損影響亦遠大於對遠期界內證的影響.
5.
45我持有上限價300元、下限價250元的10天後到期界內證.
掛鈎資產價格維持在240元,但流通量提供者的報價下跌10%.
發行人解釋這是由於界內證波幅收窄.
這是什麼意思若掛鈎資產價格在上限及下限價範圍之外,引伸波幅下跌會對界內證價格造成負面影響.
當屬界外的界內證波幅收窄,該界內證於到期時屬界內的機會亦會下跌(即持有人獲得1港元現金結算的機會亦下跌).
因此,界內證價格會下跌以反映這情況.
界內證越接近到期,這效應也越大.
5.
46我持有上限價120元、下限價100元的3個月後到期界內證.
為何掛鈎股份的價格由115元升至117元,但界內證的價格卻下跌在產品有效期內,界內證價格變動的方向可能與掛鈎資產價格相同或相反,取決於掛鈎資產價格相對於上限及下限價的方向距離(假設所有其他因素不變及撇除股息和利率的影響).
由於掛鈎資產價格高於上限及下限價的中間點(110元),界內證的價格變動會與掛鈎資產價格相反(即負Delta值).
5.
47為何不同發行人發行的界內證條款相同,價格變動卻各異這是由於不同發行人採用不同的假設及對沖策略,因此不同界內證即使條款相同,價格變動亦可能有異.
415.
48按照發行人網站的界內證計算器,我所持界內證的掛鈎股份價格上升1港元時,界內證的價格將會升0.
1港元.
為何流通量提供者的報價僅上升0.
08港元發行人網站上的界內證計算器,其作用只在說明界內證價格不同因素之間的關係,但實際上發行人的實時定價模型牽涉到不同期權策略,行使價(或水平)及引伸波幅亦各不相同,所以或會跟計算器的定價結果有分別.
因此,計算機的結果僅作參考用途.
5.
49界內證於到期時的最低現金結算金額為0.
25港元,那麼界內證於其有效期內的價值可否低於0.
25港元若界內證於到期時屬界內(即持有人可獲得1港元現金結算金額)的機會幾近零,界內證的價值應非常接近0.
25港元.
然而,若距離到期日尚有一段時間,該0.
25港元的價值將要扣減在這段到期前期間的利息.
因此,界內證的價值理論上是可以低於0.
25港元.
5.
50既然界內證於到期時的最低現金結算金額為0.
25港元,這是否代表我總不至於損失所有金額由於界內證於到期時的最低派付金額為0.
25港元,投資者不會損失所有投資金額,惟若發行人/擔保人無力償債或違約失責,則投資者也可能會損失全部投資金額.
注意:為獲得每證0.
25港元的最低現金結算金額,投資者購買界內證時所付數額已包括此數(本來毋須另付).
5.
51我持有與恒生指數掛鈎,並於6個月後到期的牛證,同日恒生指數的現貨水平自我買入牛熊證後上升0.
1%.
既然恒生指數的現貨水平上升,為何牛熊證價格仍維持不變該牛熊證的價格乃按用以作對沖於6個月後到期的恒生指數期貨合約的估算價格(而非恒生指數的現貨水平或恒生指數的即月期貨價格)計算.
恒生指數的估算期貨價格乃參考恒生指數的現金價值(按恒生指數的現貨水平計算)和利率的總和減預期股息而計算.
假設所有其他因素維持不變,恒生指數現貨水平的上升有可能被發行人對預期股息作出的調整所抵銷,因此,牛熊證價格維持不變.
5.
52我持有與恒生指數掛鈎的牛證,該證於6個月後到期,換股比率為10,000;距離該牛證的贖回價尚餘約400點.
恒生指數及期貨均升了100點,但牛證僅升0.
009港元.
如牛證的Delta值等於1,其價格應增加0.
01港元(即100個指數點/10,000=0.
01港元).
為何牛證升少於0.
01港元這是由於牛證的Delta值並不完全等於1.
此外,除掛鈎資產的價格外,尚有不同因素可影響牛熊證的價格,例如預期股息及資金成本等等(見常問問題5.
6).
5.
53我持有某隻牛證,而掛鈎資產價格接近贖回價.
若換股比率為1,為何當股價下跌0.
01港元時,牛證價格會跌至0.
015港元當掛鈎資產價格接近贖回價,牛熊證價格或會變得更為波動,而其價格變動可能與掛鈎資產價格變動不成比例.
投資者亦應留意市場上的牛熊證流通數目.
市場流通量越高,當掛鈎資產價格越接近贖回價時,沽壓將越高,這亦導致價格更為波動.
425.
54為何流通量提供者就與缺乏流通性股份掛鈎的結構性產品提供的報價的差價會較就與具流通性股份或藍籌股掛鈎的結構性產品為闊流通量提供者在考慮現行市況(如對沖成本及相關對沖工具的流通量、差價及波幅等)為某特定結構性產品提供報價.
藍籌股一般有較高流通性,讓流通量提供者能提供差價較缺乏流通性的掛鈎資產為窄的報價.
5.
55我持有與恒生指數掛鈎的認購權證.
我明白認購權證價格會隨恒生指數下跌而下降.
然而,為何流通量提供者僅降低買入價而不降低賣出價此舉讓我無機會以較低價格買入更多認購權證.
流通量提供者可參考認購權證的理論價格按其認為公平的定價水平提供買入及賣出報價,惟須遵守最大買賣差價規定.
買賣差價或會因應影響掛鈎資產的現行市況,如對沖成本及相關對沖工具的流通量、差價及波幅等不時改變.
因此,流通量提供者的報價可能由於買賣差價拉闊而有別於閣下所預期的價格水平.
例如,我們假設認購權證的理論價格最初為0.
2港元,而買入及賣出差價各為0.
003港元,故此買入及賣出報價最初分別為0.
197港元及0.
203港元.
恒生指數其後下跌,導致認購權證的理論價格相應下跌至0.
197港元.
即使認購權證的理論價格有所下跌,差價亦有可能變闊以反映當時市況.
例如,倘買入及賣出差價各自加闊至0.
006港元,則理論價格為0.
197港元的權證的新買入及賣出報價將分別為0.
191港元及0.
203港元.
在此情況下,賣出報價並無變動,但買入報價會因差價變闊而有所下降.
5.
56我持有1隻與恒生指數成份證券掛鈎的認購權證,換股比率為1.
認購權證及掛鈎股份的收市價如下.
日期認購權證收市價掛鈎股份收市價上一日0.
120港元5.
00港元今日0.
118港元5.
02港元為何掛鈎股份的收市價上升,但認購權證的收市價卻下跌發生這種情況可能是由於:(a)其他定價因素影響認購權證價格(例如波幅、預期股息、時間耗損等等);(b)認購權證與掛鈎證券的收市時間不同.
作為收市競價交易的合資格證券,掛鈎證券繼續於收市競價交易時段進行交易至4時10分結束,但認購權證於下午4時即停止交易.
在這情況下,由於有十分鐘的時間差距,直接比較認購權證與掛鈎證券的收市價或不適當且無意義;或(c)認購權證的收市價不一定反映流通量提供者的報價.
在此個案,流通量提供者的報價可能已跟隨了掛鈎股份的走勢,但認購權證的收市價卻沒有反映出來.
收市價可能(1)根據其他交易所參與者的交易及報價釐定;或(2)轉載自先前日子的收市價.
5.
57我持有1隻與恒生指數成份證券掛鈎的牛證.
該牛熊證直至下午4時收市前仍在交易.
我注意到該牛熊證隨後在下午4時10分左右被收回.
牛熊證何以可在下午4時收市後被收回牛熊證可在觀察期(包括開市前時段、持續交易時段及收市競價交易時段)內被收回.
即使牛熊證在下午4時持續交易時段結束時停止買賣,但如掛鈎股票在收市競價交易時段結束時觸及收回價,有關牛熊證仍可被收回.
435.
58我持有行使價為12.
28港元的認購權證,權利為1股股份.
掛鈎公司宣佈按每10股現有股份獲發1股紅股的基準發行紅股,發行紅股對認購權證的價格及條款有何影響認購權證的權利及行使價將按以下公式調整:經調整權利=調整成分*E經調整行使價=X/調整成分其中調整成分=1+NE:緊接發行紅股前的現有權利X:緊接發行紅股前的現有行使價N:現有股份持有人就發行紅股前所持的每股股份可額外收取的股份數目在此情況下,調整成分=1+1/10=1.
1經調整權利=1*1.
1=1.
1股股份經調整行使價=12.
28港元/1.
1=11.
164港元(四捨五入至最接近的0.
001港元)調整旨在盡可能確保認購權證的理論價格於緊接調整前及緊隨調整後維持不變.
假設所有因素均相同,認購權證的理論價格將維持不變.
5.
59我持有與股份掛鈎的認購權證,其到期日為6月14日.
於4月5日,掛鈎股份宣派年終股息,而掛鈎股份的除息日為5月29日.
去年度年終股息的除息日為6月17日.
這對認購權證價格有何影響假設所有其他因素維持不變,認購權證價格於4月5日宣派股息後將會下降,此乃由於實際除息日(5月29日)於到期日(6月14日)之前,且於認購權證有效期內實際派付的股息高於預期(根據過往記錄,預期僅會於認購權證到期後方派付有關股息)所致.
5.
60我持有上限價20港元、下限價15港元的界內證.
掛鈎股份的公司宣佈按每10股現有股份獲發1股紅股的基準發行紅股.
這次發行紅股對界內證的價格及條款有何影響界內證的上限及下限價將按以下公式調整:經調整上限及下限價=X/調整因子其中調整因子=1+NX:緊貼發行紅股前的現有上限及下限價N:現有股份持有人就發行紅股前所持的每股股份可額外收取的股數44在上述情況中,調整因子=1+1/10=1.
1經調整上限價=20港元/1.
1=18.
182港元(四捨五入至最接近的0.
001港元)經調整下限價=15港元/1.
1=13.
636港元(四捨五入至最接近的0.
001港元)調整旨在確保界內證於緊貼調整前及緊接調整後的理論價格盡可能不變.
假設所有因素均相同,界內證的理論價格將維持不變.
請注意換股比率毋須作任何調整.
第六部分:牛熊證強制贖回事件、界內證的交易取消和到期及結算牛熊證強制贖回事件6.
1何謂強制收回事件在牛熊證首個交易日與到期日前一個交易日之間任何一個交易日的任何時候,若其相關資產的現貨價或水平出現以下情況:(牛證)等於或低於其收回價或水平;或(熊證)等於或高於其收回價或水平.
就會發生強制收回事件.
「交易日」包括開市前時段及收市競價時段.
若出現強制收回事件,牛熊證即自動提早到期,並立即終止買賣.
6.
2怎樣可得知強制收回事件發生時間(「強制收回事件發生時間」)發行人會在披露易網站刊發公告說明強制收回事件發生的時間.
若在早市發生強制收回事件,有關公告可在同一交易時段或不遲於當日下午1時發布.
在午市發生強制收回事件,公告可在同一交易時段又或收市後盡快公布.
強制收回事件發生時間亦會登載於香港交易所網站牛熊證產品欄下的「強制收回事件發生時間」.
有關資料通常於強制收回事件發生後45分鐘內提供.
有關正式的強制收回事件發生時間,投資者須參閱發行人在披露易網站刊發的公告.
此外,有部分發行人可能會在其本身網站登載強制收回事件發生時間.
6.
3若發生強制贖回事件,我會否收取任何付款與及如何釐定強制贖回事件估值期如屬「N類」牛熊證,則答案為否.
若發生強制贖回事件,閣下將損失閣下的所有投資.
如屬「R類」牛熊證,則答案為可能會.
若R類牛熊證於到期前強制贖回,閣下或會收取剩餘價值.
剩餘價值一般根據以下原則計算:(a)就「R類」牛證而言–(掛鈎資產於強制贖回事件估值期的最低現貨價或現貨水平減行使價或行使水平)除以換股比率.
45(b)就「R類」熊證而言–(行使價或行使水平減掛鈎資產於強制贖回事件估值期的最高現貨價或現貨水平)除以換股比率.
就牛熊證而言,強制贖回事件估值期指於聯交所交易時段發生強制贖回事件至(並包括)下一個交易時段結束的期間.
開市前時段及早市視為一個交易時段,午市及收市競價交易時段視為另一個交易時段.
如屬半日市,開市前時段、早市及收市競價交易時段視為一個交易時段.
有關進一步詳情,請參閱相關牛熊證的上市文件.
6.
4我持有牛熊證,而我的經紀向我確認,我已於開市前時段出售牛熊證.
然而,經紀其後告訴我交易因開市前時段發生強制贖回事件而取消.
究竟是甚麼回事倘於開市前時段發生強制贖回事件,則於該時段內達成的所有牛熊證競價交易及於該時段對盤前時段結束後達成的所有牛熊證人手交易將屬無效並會被取消,且不獲發行人或聯交所承認.
人手交易指並非透過自動對盤系統達成的交易.
競價交易指於開市前時段的對盤時段內自動對盤的競價交易.
強制贖回事件或會於交易日的整段持續交易時段內隨時發生.
倘於持續交易時段內發生強制贖回事件,則不會再透過自動對盤達成任何交易.
此外,所有於強制贖回事件後透過人手達成的交易將被取消.
謹請留意,由於強制贖回事件與終止牛熊證交易之間或會有時間差距,即使已獲經紀確認,於發生強制贖回事件後達成的部分牛熊證交易或會被取消.
因此,當牛熊證的交易價接近贖回價或贖回水平時,投資者應審慎行事.
界內證的交易取消6.
5我持有界內證,而我的經紀向我確認,已經以1.
02港元的價格出售了界內證.
然而,經紀其後告訴我因交易價格高於1港元,有關交易已被取消.
究竟是甚麼回事由於界內證的派付金額上限為每界內證1港元的固定金額,因此其交易價格通常低於派付金額上限1港元.
因此,任何高於1港元的界內證交易將被聯交所取消,且不獲聯交所承認.
6.
6我以1.
01港元買入界內證,然後以1.
00港元的價格出售.
然而,由於交易價格高於1港元,我的買入交易隨後被取消,我是否需要對我的出售交易負責交易價格為1.
01港元的買入交易將被取消,但交易價格為1.
00港元的出售交易仍會被承認.
在這種情況下,經紀/投資者仍需履行出售交易的結算責任.
例如,投資者可能需要從市場買入有關界內證以完成交易.
到期及結算6.
7我可於到期日買賣結構性產品嗎不可以.
結構性產品的到期日並不等於最後交易日.
投資者只可在最後交易日或之前買賣結構性產品:(a)就標準型權證或界內證而言,最後交易日與到期日之間須有3個交收日,例如,若權證於6月23日星期五到期,6月19日星期一便是最後買賣該權證的日子(假設6月19日至23日之間的3天均為交收日);及46(b)就牛熊證而言,最後交易日為緊接到期日前一交易日,惟須視乎有否發生強制贖回事件,牛熊證會於發生強制贖回事件後提早終止,屆時該牛熊證將即時停止買賣(見常問問題1.
9).
6.
8結構性產品如何及何時結算目前於聯交所買賣的所有結構性產品均為歐式,並於到期時以現金結算.
就於到期日屬價內(如屬標準型權證或牛熊證),或界內(如屬界內證)的現金結算結構性產品均會自動行使而言,結構性產品持有人屆時會根據上市文件所載的條款及細則獲付一筆正數的現金結算金額.
就於到期日屬界外的界內證而言,根據上市文件所載條款及細則,其持有人將獲付0.
25港元的現金結算金額.
投資者將在不遲於到期日後第三個結算日收取現金結算金額(如有).
一般而言,聖誕節前夕、新年前夕及農曆新年前夕同為半日市,而聯交所一般會訂明有關日期為非結算日.
6.
9如何計算標準型權證或界內證的到期時結算價就於聯交所買賣的單一本地股份標準型權證或界內證而言,到期時結算價乃按掛鈎股份於到期日前(不包括該日)的5日平均收市價計算.
就於本地指數而發行的標準型權證或界內證而言,到期時結算價乃按與在合約月份倒數第二個營業日於香港期貨交易所買賣的標準型權證或界內證具有相同到期月份的相應指數期貨合約的最終結算價計算.
有關與其他掛鈎資產掛鈎的標準型權證或界內證的到期時結算價的更多資料,請參閱相關上市文件.
6.
10如何計算牛熊證的到期時結算價就於聯交所買賣的本地股份而發行的牛熊證而言,到期時結算價乃按掛鈎股份於牛熊證到期前的一個交易日的收市價計算.
就本地指數(如恒生指數或恒生中國企業指數)而發行的牛熊證而言,到期時結算價乃按與在香港期貨交易所買賣的牛熊證具有相同到期月份的相應指數期貨合約於合約月份的倒數第二個營業日的最終結算價計算.
有關與其他掛鈎資產掛鈎的牛熊證的到期時結算價的更多資料,請參閱相關上市文件.
6.
11掛鈎股份會以現金方式進行私有化以撤銷上市地位及被註銷.
如我持有該等股份的結構性產品,將可取得甚麼發行人可選擇提早終止結構性產品.
該等結構性產品的持有人將收取提早終止金額,該金額乃由發行人:(a)以真誠及商業合理的方式;及(b)如適用,參考聯交所就與掛鈎股份掛鈎的相關上市期權或期貨的釐定所釐定.
根據過往個案,該提早終止金額乃按行使價與根據建議私有化項下註銷掛鈎股份的註銷價的差額計算,再按換股比率作出調整.
然而,有關釐定或會因應個別基準而有分別.
476.
12若掛鈎股份於以下日期停牌或並無收市價(例如發出八號颱風信號),將如何釐定5日平均收市價(a)i.
僅於第一、第二、第三或第四個估值日停牌或並無收市價–在此情況下,於下一個估值日的收市價將用作為於該第一、第二、第三或第四個估值日的收市價,以便有5個收市價用作釐定該5日平均收市價.
ii.
僅於第三及第四個估值日停牌或各日並無收市價–在此情況下,第五個估值日的收市價將用作為第三及第四個估值日各日的收市價,以便有5個收市價用作釐定該5日平均收市價.
(b)僅於第五個估值日(並非到期日)停牌或並無收市價–在此情況下,第五個估值日的收市價按發行人根據條款及細則作出的真誠估計釐定.
該釐定將因應現行市況按個別基準作出.
過往大部分個案均使用到期日收市價.
(c)5個估值日各日及到期日均停牌或無收市價–在此情況下,5個估值日各日的收市價乃按發行人根據條款及細則的真誠估計釐定.
該釐定將參考現行市況按個別基準作出.
過往大部分個案均使用最後匯報的收市價.
上文中的停牌是指掛鈎股份在收市前半小時內中斷交易.
6.
13若掛鈎股份於以下日期停牌或並無收市價(例如於有關日期因發出八號颱風信號或掛鈎股份暫停買賣),將如何釐定牛熊證的到期時結算價(a)僅於原定估值日停牌或並無收市價–在此情況下,原定估值日後的交易日的收市價將用作為到期時結算價.
(b)於原定估值日及緊隨原定估值日後3個交易日各日均停牌或無收市價–在此情況下,原定估值日後第四個交易日的收市價將用作為到期時結算價.
(c)於原定估值日及緊隨原定估值日後4個交易日各日均停牌或無收市價–在此情況下,到期時結算價價乃按發行人根據條款及細則的真誠估計釐定.
該釐定將參考現行市況按個別基準作出.
上文中的停牌是指掛鈎股份在收市前半小時內中斷交易.
第七部分:詞彙下表概述在常問問題中描述結構性產品以及其如何運作時所用的部分常用詞彙.
謹請同時參閱相關上市文件,當中載有若干該等詞彙如何實際應用的重要詳情.
詞彙其意義為5日平均收市價指掛鈎股份於緊接標準型權證或界內證到期日前5個營業日每日所報的收市價的平均值.
此價格用作與標準型權證的行使價進行比較(如為界內證,則與界內證的上限及下限價進行比較),以釐定到期時的現金結算金額.
主動報價指主動於聯交所的交易系統輸入買賣指示以提供流通量的一種方式.
48詞彙其意義為到價倘掛鈎資產的價格(或水平),相等於標準型權證或牛熊證的行使價(或水平),該標準型權證或牛熊證則屬「到價」.
贖回價或贖回水平指掛鈎資產的預定價格(或水平),用作釐定有否發生強制贖回事件.
現金結算金額指於到期時於結構性產品項下應付的潛在現金金額,乃按上市文件訂明有關派付的公式計算.
牛熊證於聯交所上市的可贖回牛證或熊證.
收市競價交易時段就全日市而言,收市競價交易由下午4時(半日市則於中午12時)開始至4時10分(半日市則於下午12時10分)結束.
收市競價容許交易以收市價執行.
在收市競價交易時段內,市場參與者可輸入買賣盤,配對到最多成交量的價格將會成爲收市價,買賣盤亦將按此收市價執行.
換股比率指購買(或出售)掛鈎資產的一個單位所需的標準型權證或牛熊證數目.
例如,與XYZ股份掛鈎的標準型權證的換股比率為10:1,即表示該標準型權證的持有人需要10份標準型權證方可取得XYZ股份的一個單位.
一般而言(假設其他交易條款不變),具有高換股比率的標準型權證的價格一般較低,反之亦然.
歐式歐式權證僅會於到期日獲行使.
聯交所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行使價或行使水平指預定的價格(或水平),用作釐定標準型權證或牛熊證於到期時的潛在現金結算派付;如為界內證,則指用以釐定界內證到期時需派付現金結算金額的上限及下限價(或水平).
到期日指結構性產品有效期屆滿之日.
指引指聯交所刊發的提高上市結構性產品市場監管的指引(2012年7月27日).
業界準則指聯交所刊發的上市結構性產品流通量供應的業界準則(2019年7月).
界內證指與標準型權證不同類型的結構性產品:到期時若其掛鈎資產結算價(或水平)等於上限或下限價(或水平)又或介乎兩者之間,投資者將獲付每證1港元的固定現金結算金額,否則投資者將獲付每證0.
25港元.
價內倘掛鈎資產的價格(或水平),高於標準型認購權證或牛證的行使價(或水平);或低於標準型認沽權證或熊證的行使價(或水平),該權證或牛熊證則屬「價內」.
界內倘掛鈎資產的價格(或水平),等於上限或下限價(或水平)又或介乎兩者之間,該界內證則屬「界內」.
流通量提供者指由發行人委任為某特定結構性產品提供流通量的聯交所參與者.
49詞彙其意義為上市文件指發行公佈及補充上市文件和基礎上市文件.
下限價或下限水平(僅適用於界內證)指界內證產品條款中兩個行使價(或水平)中的較低者,用作釐定界內證到期時派付的現金結算金額.
強制贖回事件指掛鈎資產於牛熊證期間的現貨價或現貨水平觸及或超過贖回價或贖回水平時即屬發生的事件.
強制贖回事件估值期指由牛熊證於聯交所交易時段發生強制贖回事件時起至下一個交易時段結束時的期間.
強制贖回事件估值期或會基於掛鈎資產的買賣出現中斷而延長.
有關進一步詳情,請參閱相關牛熊證的上市文件.
觀察期指牛熊證首次上市日期起計至其最後交易日期(包括首尾兩日)的期間,而發行人於期間將觀察該牛熊證有否發生強制贖回事件.
場外交易交易所以外的交易平台,而金融工具於此平台由交易雙方按協定價格及條款直接交易.
價外倘掛鈎資產的價格(或水平),低於標準型認購權證或牛證的行使價(或水平);或高於標準型認沽權證或熊證的行使價(或水平),該權證或牛熊證則屬「價外」.
界外倘掛鈎資產的價格(或水平),位於界內證的上限及下限價(或水平)之外,該界內證則屬「界外」.
回應報價指因應投資者的要求,於聯交所的交易系統輸入買賣指示以提供流通量的一種方式.
剩餘價值指在發生強制贖回事件時向R類牛熊證投資者支付的剩餘現金付款(如有).
結算日中央結算系統的結算服務開放供中央結算系統參與者使用的營業日.
一般而言,交易日亦可為結算日,惟聯交所一般會訂明聖誕節前夕、新年前夕及農曆新年前夕並非為結算日.
標準型權證指到期日及行使水平/行使價較簡單的普通權證,就只認購及認沽兩種類型,並無其他特種權證等的特徵.
結構性產品於香港上市的結構性產品,包括標準型權證、界內證及牛熊證.
掛鈎資產指與結構性產品掛鈎的資產.
上限價或上限水平(僅適用於界內證)指界內證產品條款中兩個行使價(或水平)中的較高者,用作釐定界內證到期時派付的現金結算金額.
波幅指某特定權證的掛鈎資產的價格變動幅度:變動越大,波幅越高.
市調機制或市場波動調節機制市調機制為於個別產品層面應用的動態價格限制模式.
若價格在一個特定的時間內偏離超過預定的百分比,有關產品須在一個五分鐘的冷靜期內於價格限制範圍內進行買賣.
這可在有需要的情況下,提供一個時段讓市場參與者重新審視他們的策略.
這亦有助於在市場波動的情況下重新建立有秩序的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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