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展商神州行充值卡

神州行充值卡  时间:2021-04-03  阅读:()
1目录第一部分展览简介…第二部分服务指南及服务约定第一章证件服务…第二章展览现场服务…第三章特装布展施工管理约定…第四章标准展位布展服务及约定…第五章展品运输服务及约定…第六章撤展安排及约定…第七章订房服务…第三部分规则与条例第一章安全与防火条例…第二章卫生保障规则…第三章展位使用条例…第四章展品管理条例…第五章参展行为规则…第六章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第七章违约处理条例…第四部分1展馆位置及前往路线示意图…2展区分布与导向图…3琶洲展馆功能区域示意图…4广交会特装布展资质单位名单…5特装用电申请及收费标准…6标准展位服务项目收费标准…6-1标准展位服务项目租赁展具图例…7电子商务中心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8进口展品运输费率表…第五部分相关表格A1进口参展商证和参展代表证申请表…A2筹展证申请表…A3撤展证申请表…A4广交会琶洲展馆停车证申请表…A5广交会琶洲展馆筹展车证申请表…A6广交会撤展车证申请表…A7进口参展商证更换/补办申请表A8酒店(宾馆)预订申请表…B1特装布展图纸申报表…B1-1广交会特装用电申报表…B1-2特装展位用电安全责任承诺书…B2标准展位改装申请表…B2-1标准展位改装方案平面图…B2-2标准展位服务项目申请表…B2-3电箱租赁申请表…2B3宽带接入服务申请表…B4电话租用服务申请表…B5机械动力用电申请表…B6雇请翻译人员申请表…C1暂准进口展品报关清单…C2参展商付运确认书…C3展位示意图…D1商标、专利、版权、质量认证情况备案清单…D2承诺书1…D3提请投诉书…D4承诺书2…第六部分技术数据3第一部分展览简介一、展览名称第102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二、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广东省人民政府三、承办单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四、展览地点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详见1)五、展区位置21、22号馆二层展厅(简称21.
2、22.
2)(详见2)六、展览时间2007年10月15-20日每天9:00-18:00七、筹、撤展时间筹展:特装展位搭建:2007年10月9-11日每天8:30-17:30展品进馆布置:2007年10月12日8:30-24:002007年10月13日8:30-12:00标准展位进场及展品布置:2007年10月12日8:30-24:002007年10月13日8:30-12:00参展商应在2007年10月13日中午12:00前布展完毕.
撤展:2007年10月20日18:00至21日23:00,10月20日晚展馆通宵开放八、主场承建商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展会服务部九、大会推荐进口展品承运商海程邦达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广州中远物流有限公司保昌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泛联国际货运代理(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十、交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位于中国·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0号.
参展商可通过以下途径前往展馆:(一)地铁地铁2号线(三元里站-万胜围站):于新港东站或者琶洲站下车前往;4地铁1号线(广州东站-西朗站):于公园前站下车,换乘2号线;地铁3号线(天河客运站-番禺广场站):于客村站下车,换乘2号线;地铁4号线(万胜围站-金洲站):于万胜围站下车,换乘2号线.
(二)出租车广州出租车起步价(含2.
3公里)人民币7元,每公里租价人民币2.
60元.
另加收人民币1元的燃油附加费.
出租车计费器安置在车前靠门处.
(三)酒店穿梭巴士请向所入住酒店索取资料.
十一、气候广州属南亚热带典型的季风海洋气候,10月份温度为摄氏18~31℃,属于少雨季节.
十二、货币中国境内使用人民币.
外币可以在酒店和各银行网点兑换成人民币.
中国银行和有银联标识的柜员机可办理外币信用卡提现业务.
十三、时区广州较格林尼治标准时时间早8小时(+8小时GMT)十四、电力中国境内电压为220伏特/50赫兹5第二部分服务指南及服务约定第一章证件服务广交会设立证件服务中心,为参展商提供证件办理服务.
一、办证地点地铁2号线新港东站A出入口人行道(办理参展商证、参展代表证、筹展证、撤展证、车证)琶洲展馆珠江散步道21号馆3、4号柜台(办理参展商证换证).
二、证件种类及办证标准(一)参展商证和参展代表证——供参展商和协助参展商参展的业务代表进馆使用(参展商证在筹、撤展期间可以使用;参展代表证仅供广交会开幕和撤展期间使用),请填写表格A1.
办证标准:每9㎡标准展位可办理:参展商证3张(免费).
参展代表证2张(需收费:人民币1200元/张.
如不需要不必办理).
(二)筹展证——筹展期间供协助参展商进行布展的人员使用,参展商需要可填写表格A2.
办证标准:每9㎡标准展位可办理筹展证2张,其收费标准:天数123456费用(人民币元/张)1030507090110(三)撤展证——撤展期间供协助参展商撤展的人员使用,参展商需要可填写表格A3.
办证标准:每9㎡标准展位可办理撤展证1张(需收费:人民币10元/张).
(四)停车证——供参展商车辆进馆使用,如有需要,请填写表格A4.
车证、车位指标安排标准:每个招展代理单位均只安排一个琶洲展馆地下停车场车证(每证每天收费人民币15元);每40名参展商可办理一个大客车证,每3个大客车证安排1个停车位(每个车位每天收费人民币45元).
(五)筹展车证、撤展车证——供参展商筹、撤展期间运送展样品进出广州市区及展馆的车辆使用,如有需要,请填写表格A5、A6.
收费标准:筹展车证每证收费人民币10元.
撤展车证每证收费人民币10元.
三、办理时间参展商证:10月7-18日9:00-17:00参展代表证:10月11-19日9:00-17:00610月20日9:00-15:00筹展证:10月7-13日9:00-17:0010月14日9:00-12:00撤展证:10月17-19日9:00-17:0010月20日9:00-16:30停车证:10月7-15日9:00-17:00筹展车证:10月7-14日9:00-17:00撤展车证:10月17-20日9:00-17:00注:所有表格可自行复印或从广交会官方网站(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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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上下载.
四、办理方法(一)申办参展商证(含换证和补办)由中介代理机构指定专职办证人员通过广交会(进口展)网络管理与服务系统https://im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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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提交办证申请;申办参展代表证、筹展证、撤展证和车证由专职办证人员到证件服务中心指定的办证地点统一现场办理.
不受理参展企业和个人的独自申请.
(二)参展企业需交齐参展费用后才能领取与参展有关的各类证件.
请各中介代理机构在收到"参展通知"和参展企业递交的办证资料后即可通过广交会(进口展)网络管理与服务系统https://im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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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提交办证申请,先到先办.
如因未能及时提交办证申请而延误办证,不能及时进馆参展的,责任自负.
(三)请中介代理机构在领取与参展有关的各类证件时务必递交各参展商的办证"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四)办证资料的总体要求:1、护照(或身份证)的复印件必须能清楚地辨认出人像的字迹.
2、凡提供通过扫描录入的证件专用彩色照片(尺寸为40MM*50MM),必须是用相片纸洗印出来的光面照片,不得使用由普通打印纸打印出来的相片.
彩色照片必须五官清晰,头部占相片的2/3.
凡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五)参展企业向中介代理机构提供办证资料时,必须在"申请表"上的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骑缝章给以确认才予受理.
(六)证件申请、办理要求请参阅证件申请表格A1-A7.
五、更换及补办如有需要,请填写表格A7.
六、提醒事项(一)参展商证允许更换,但必须通过办证网络提交申请.
10月15日零时(含零时)以前提出更换申请的,免费更换;10月15日零时之后提出申请的,需要收取费用人民币200元/张,同时交回旧证才能领取新证.
换证的截止时间:10月18日17:00(二)除参展商证外,其它证件不允许更换和补办.
(三)参展商证如果遗失,应第一时间告知安全保卫部门,随后凭安全保卫部门确认的书面证明到证件服务中心挂失并申请补办的手续,收费标准为人民币200元/张.
(四)证件不得转借、变卖、涂改,由于违反证件使用约定而被安全保卫部门没收的证件,一律不予补办,当事人将按公安机关和广交会有关规定处理.
(五)与参展有关证件的有效时间:参展商证10月9日至21日23:007参展代表证10月15日至20日筹展证10月9日至14日撤展证10月20日18:00至21日23:00(六)广交会开幕期间,佩戴不同证件人员的进馆时间:参展商证8:30采购商证9:30参展代表证9:30采购代表证9:30(七)除车证外,其它与参展有关的证件,在流花路展馆和琶洲展馆通用.
第二章展览现场服务本章所介绍的项目服务点位置,详见3:"琶洲展馆功能区域示意图".
一、展览服务受理广交会设立进口展区参展商服务中心,下设服务咨询、特装审图、现场服务、标摊搭建、运输等项目组,为参展商提供方便快捷的与展位相关的项目申报服务.
服务地点:流花路117号交易大厦三楼服务内容:特装审图、标准展位改装申报服务时间:8月15日-10月9日每天8:30-17:30服务与投诉电话:0086-20-26080380服务地点:琶洲展馆21.
2北门东侧服务时间:10月9-11日每天8:30-17:0010月12日8:30-20:0010月13日8:30-12:0010月15-20日每天9:00-18:0010月20日晚通宵服务至撤展完毕服务与投诉电话:0086-20-89130080服务项目(一)特装展位图纸审核1、受理截止时间:9月30日2、有关约定,请参阅本部分第三章《特装布展施工管理约定》.
特别提醒事项:1、审图组负责特装布展施工单位有关特装施工的服务咨询、特装图纸申报、特装图纸的审核、收取施工管理费、开具施工证等工作.
2、请特装展位的参展商直接与通过广交会资质认证的施工单位联系,广交会审图组不接受参展商直接申报图纸.
(二)特装进场手续办理具体办理程序,请参阅本部分第三章《特装布展施工管理约定》.
8(三)标准展位改装1、受理截止时间:10月13日上午10:002、受理范围及相关约定,请参阅本部分第四章《标准展位布展服务及约定》.
(四)展具及花木租用、用电服务1、服务项目规格、收费标准及相关约定,请参阅6及表格B5.
2、参展商租用的台椅在送达展位后当天可以办理退租手续,应交纳人民币20元退租手续费,从展具送达展位第二天起,不予受理退租申请.
(五)参展商资料补录及文字制作广交会根据"进口展区参展登记系统"录入的参展商资料,统一制作展位楣板文字,未经批准,参展商不得擅自覆盖、更改.
超出录入截止时间而要求补录参展商资料的,或需修改楣板文字的,必须经广交会相关部门书面确认并缴费办理.
(六)电话租用服务特装展位同一企业4个连片展位以内的配1部电话,5至10个连片展位的配2部电话,10个以上的配3部电话.
参展商的标准展位无论如何改装,均按范围内标准展位的数量配置电话,电话统一安装在展位顺序号为小序号的展位上.
电话全部实行国内长途包期,其基本功能有内部通话、市内电话、国内长途.
可增加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相关约定,请参阅表格B4.
(七)宽带接入申请服务项目规格、收费标准及相关约定,请参阅表格B3.
(八)现场申报加班关于筹、撤展期间加班的约定:1、进行特装布展的施工单位凭施工证可办理10月8日筹展车证和筹展证以及当晚的加班申请,提前于10月8日19:00-24:00运送特装材料进展位,但不得提前施工.
2、在筹展期内,参展商或特装布展施工单位如需加班,可于当天16:00前提出书面申请,经广交会审图组书面确认同意后方可安排,否则,不允许加班.
10月9-11日,允许申请加班至22:00,10月12日全馆对外开放至24:00.
特别提醒事项1、所有展位装搭材料及展品应在10月21日23:00前清出展馆,需复出关的特装材料和展品应统一搬运至海关认可的监管地点.
2、广交会不接受任何迟于10月21日23:00后的延迟撤展申请,参展商延迟撤展行为给广交会造成损失的,广交会保留追讨赔偿的权利.
(九)收费进口展区参展商服务中心接受人民币现金或信用卡付费.
现场服务约定1、部分服务项目可能会因库存不足、资源不足或超过安全警戒线而无法提供.
2、可提供的服务项目,保证在参展商交清费用后2小时内完成服务(10月12和13日9现场繁忙时段除外).
3、10月12和13日现场繁忙时段,服务完成时间相对较长,请参展商耐心等候,并请参展商尽量选择在非繁忙时段申报服务.
4、如参展商对现场服务有任何不满意,请拨打服务与投诉电话.
5、除特别注明受理截止时间的服务项目外,以上服务受理截止时间均为2007年10月20日.
撤展服务项目:清退押金参展商退还已交纳押金的租用物品或清场后,应将押金单交广交会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1、配电箱:由广交会统一安排电工拆除,拆除后在参展商或特装布展施工单位持有的押金单上签字确认.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进口展区参展商服务中心联系.
2、清场押金:参展商或特装布展施工单位在清场完毕后,请与进口展区参展商服务中心联系,由广交会安排人员检查场地后在押金单上签字确认.
参展商或特装布展施工单位持经广交会授权人员签名确认的押金单到进口展区参展商服务中心办理退押金手续.
服务时间为10月20日18:00-21日23:00,超过服务时间而未办理退押金手续的,请与进口展区参展商服务中心联系,并按其指引办理退押金手续.
二、展品运输、仓储、搬运服务广交会推荐海程邦达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广州中远物流有限公司、保昌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泛联国际货运代理(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为本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负责向进口展区参展商提供境内外的展品国际货运代理、仓储、进出口通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及广交会琶洲展馆进口展区现场搬运等服务.
参展商若有需要,可登陆广交会网站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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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查询展品运输服务指南,或直接向四家展品承运商索取详细的资料.
现场服务地点:琶洲展馆21.
2北门东侧现场服务时间:10月9-21日现场服务电话:0086-20-89129260传真:0086-20-89131168具体请参阅本部分第五章《展品运输服务及约定》.
三、电子商务服务电子商务中心设在珠江散步道,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相关约定请参阅7.
四、知识产权与贸易纠纷投诉服务广交会在展馆内设立知识产权与贸易纠纷投诉接待站.
服务地点:26号馆与28号馆一层中庭服务时间:10月15-20日每天9:00-18:00服务电话:0086-20-89131212受理投诉范围:1、在本展览会上签约的贸易纠纷及合同履约问题(包括产品质量问题)2、本届展览会的知识产权投诉3、本届展览会的各项服务投诉(不包括展览现场服务和违规使用展位投诉)五、财物遗失申报及失物认领服务服务部门:大会保卫办展馆保卫科10服务地点:琶洲展馆23号馆一层05房间服务时间:10月15-20日每天9:00-18:00服务电话:0086-20-89122047,89122048服务范围:1、参展商财物(包括手提电脑、手机等个人财物及展样品等)现场遗失申报及遗失物认领.
2、参展商参展证件遗失申报及认领.
特别提醒:1、请参展商妥善保管好参展证件、个人财物及展样品等.
2、现场向参展商免费提供电脑锁,请携带手提电脑的参展商务必向现场保卫人员申请配备.
六、外汇兑换服务广交会在展馆内安排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提供外汇兑换等银行服务.
服务地点:中国银行:珠江散步道23号馆5-6号柜台中国建设银行:珠江散步道22号馆1号柜台服务时间:10月8-20日每天9:00-18:00特别提醒:为方便参展商办理外汇兑换,两家银行均在展馆功能服务区内设置外汇自动兑换柜员机,请参展商尽量选择使用柜员机服务,以节省时间.
七、餐饮服务展馆内设有中餐、西餐、穆斯林餐及麦当劳快餐等服务点.
详见3:"琶洲展馆功能区域示意图".
特别提醒:1、广交会所安排的供餐单位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市卫生检疫部门严格审批,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食品的卫生安全有保障,请参展商放心食用.
2、为保障参展商的身体健康,建议参展商不要从展馆外其它供餐单位购买中餐、西餐等食品并携带进入展馆内,违者后果自负.
八、商旅及票务服务广州交易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可为参展商提供商务旅行及飞机票、直通车票的订票服务.
服务地点及电话:商旅:珠江散步道24号馆2号柜台0086-20-89130205,89130207票务:珠江散步道23号馆1-2号柜台0086-20-89130099珠江散步道26号馆1号柜台0086-20-89130076服务时间:10月15-20日每天9:00-18:00服务范围:1、国际飞机票订票服务.
2、广九直通车票订票服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商务旅行安排服务.
11九、翻译人员雇请服务广交会为参展商提供翻译人员雇请服务,主要语种有英语、日语、法语、阿拉伯语等四种,如参展商需要其它语种翻译人员,广交会将尽力安排.
服务地点:西面采购商报到处2楼服务时间:10月11-20日每天9:00-18:00服务电话:0086-20-89120096,89120097收费标准:英语翻译:每人每天人民币400-500元,每天工作9小时(包括午餐时间1小时);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阿拉伯语翻译:每人每天人民币500-650元,每天工作9小时(包括午餐时间1小时).
特别提醒:如有需要,请参展商于9月30日前提前申报本项服务,填写表格B6.
现场申报可能会出现找不到符合要求的翻译人员或翻译人员到岗时间延迟的问题.
十、医疗服务服务地点:珠江散步道综合服务区22号馆5号柜台服务时间:10月10-20日服务电话:0086-20-89130120第三章特装布展施工管理约定(供租用光地的参展商及其委托的特装布展施工单位使用)一、特装展位参展商租用广交会光地(18㎡起租),委托通过广交会特装布展资质认证的布展施工单位进行的木结构装修布展或使用其他与广交会标准展位装搭材料不同的制式材料进行复杂装修布展的展位.
二、特装布展施工单位参展商须委托通过广交会资质认证的特装布展施工单位负责展位的设计搭建,凡未获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资质认证的单位,一律不得在广交会承接工程或进行特装布展施工.
广交会审图组不接受未通过资质认证的特装布展施工单位报图.
通过资质认证的布展单位名单详见4.
特别提醒参展商与施工单位之间的任何约定或安排纯属双方之间的合约,如发生任何意外或纠纷,双方应循法律途径解决,广交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一)申报时间8月15日-9月30日请在9月30日(指特装布展图纸寄至或送达审图组时间)前申报,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
(二)联系方式12广交会审图组:1、8月15日-10月9日,审图组设在广州市流花路117号交易大厦三楼进口展区参展商服务中心(此为邮寄地址,邮编:510014)电话:0086-20-26080381传真:0086-20-260803822、10月9-20日,审图组设在琶洲展馆21.
2北门东侧进口展区参展商服务中心电话:0086-20-89129257传真:0086-20-89129259四、展位特装申报办理程序(一)单层展位特装布展报审内容1、特装布展图纸申报表(表格B1).
2、设计方案的立体彩色效果图.
3、设计方案的平面图、立面图(包括详细尺寸和材料说明).
4、有关用电资料.
具体要求:(1)清晰详尽的配电系统图.
注明总功率、总开关额定电流值、总开关电压(220V/380V),注明所采用电线型号规格和敷设方式.
(2)准确的配电平面图.
注明展位的总配电箱位置;灯具的种类、功率和安装位置.
(3)特装布展如涉及用电,须附上施工单位电工有效操作证明的复印件,展览期间值班电工的名单、电工操作证号码、联系电话等资料.
(表格B1-1)(4)《特装展位用电安全责任承诺书》.
(表格B1-2)5、必须由具有结构设计资质的建筑设计院(室)出具的施工图纸(包括结构、节点等).
(注:此项搭建两层特装展位时适用)特别提醒:以上所有设计图纸和文字说明须使用A4规格,要求图表清晰,并按此顺序编号装订.
审图组只接受以快递邮寄或送交方式,不接受传真和电子邮件提交方式.
审核程序1、审图组在收到特装布展施工单位的申报材料后,于5个工作日内回复.
2、审图组实时将审核结果在广交会网站上公布,请申报单位在广交会网站(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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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参展易捷通"栏目上查询.
3、未通过图纸审核的,施工单位在接到审图组修改意见书后5日内,应按整改要求重新申报.
注:设计图纸逾期未能通过审核的展位,其施工单位不允许进场施工.
布展单位进场施工程序及须办理的手续1、在网上或直接向审图组查询,确认报审的特装图纸已获批准.
2、凭介绍信到审图组领取"特装展位布展确认书"和"消防批文".
3、到审图组交纳施工管理费、清场押金和电费.
费用标准施工管理费:人民币25元/期/平方米(展位净面积);二层施工管理费:人民币12.
5元/期/平方米(注:此项搭建两层特装展位时适用)清场押金:人民币500元/9㎡13电费:详见54、办理施工证.
5、办理筹展证及车证.
凭施工证和表格A5前往证件服务中心办理.
6、办理展位消防验收.
展位施工完毕后,广交会消防安全部门人员、专业电工及广州市公安消防局人员将共同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接电手续并投入使用.
7、办理展位接电手续展位施工完毕并经消防验收合格后,广交会派电工到展位与施工单位确认"特装用电登记表",指导施工单位电工引线到展馆指定配电箱,广交会电工负责开箱接电.
有关要求1、展位设计及搭装高度不得超过6米,其垂直正投影不得超出租用光地范围.
2、展位结构设计必须稳固安全,以免展位倒塌造成人员伤亡等事故.
(二)两层展位特装布展适用范围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请搭建两层展位:1、展位所在展馆的高度(地面至设备层)高于8.
5米(含8.
5米);2、属特装区域内的展位;3、展位净面积在72平方米以上(含72平方米),即8个标准展位以上(含8个).
4、与其他展位不直接相连(即独立成岛型)或展位三面开口.
关于报审内容、审核程序、进场施工须办理的其他手续、费用标准均参照单层展位特装布展中的相应约定办理.
有关要求1、展位设计及搭装高度不得超过8米,其垂直投影不得超出租用光地范围.
2、展位第二层的设计搭建面积不得超过底层面积的1/2.
3、展位设计恒载及活载的总和不得超过展览场地的核定承载值(1500KGS/M2).
4、展位结构设计必须稳固安全,以避免展位倒塌造成人员伤亡等事故.
5、展位底层应配置悬挂式6公斤干粉灭火器,按每20平方米配置1个,20-30平方米配置2个,依此类推.
五、施工管理约定1、按本服务指南约定的筹展时间进场施工,如需加班施工,应提前申请,经广交会审图组确认同意后方可进行.
2、严格按已通过审核确定的展位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未经广交会现场消防安全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3、施工时应将施工证挂在展位明显位置,并不得超出其约定范围.
4、展位设计搭装的材料应选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不得使用未经阻燃处理的草、竹、藤、纸、树皮、泡沫、芦苇、可燃塑料板、可燃地毯、布料和木板等物品作为装修材料.
因特殊原因确需使用非不燃或难燃材料的,应事先征得广交会书面同意,并采用广交会认为适当的防火处理措施,经广交会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切割机、电锯及喷漆,如施工确需使用天那水、酒精、立时贴14等易燃品,只准带当天用量,当天施工完毕必须带出馆外.
6、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电焊或气焊的,应向广交会现场消防安全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并办理动火证后方能接电使用,并由已申报备案的专业焊工操作.
7、施工时不得损坏或改变展位内或展位附近的任何固定设施,也不得利用展馆任何固定设施进行固定或悬挂,展位上方天花也不允许进行任何装饰、吊挂.
8、展位范围内或附近如有消防设施、用电设施、通讯设施等设施的,施工时不得遮挡,应保持至少60CM的安全或可操作距离,并在展位适当位置粘贴指示标识.
9、展位搭装不得部分或全部封顶,因特殊原因确需部分或全部封顶的,应征得广交会消防安全部门同意,并采用广交会消防安全部门认为适当的安全措施,如采用可漏水材料封顶、每20平方米配置一个6公斤宫灯式灭火器等.
10、展位背面或侧面裸露部分均应采用双饰面美化处理,其中外饰面不允许有任何广告内容.
11、施工临时用电,应按临时用电规定要求执行.
12、展位设计选用的电气材料及设施设备应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展位内电气设备设施安装应由已申报备案的电工人员操作,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安全规定及广交会以下要求:(1)展位内配电开关箱应配备30mA漏电保护器,并安装在距离地面20㎝以上高度的展位明显和安全的位置.
(2)三相负荷超过20A的非机械动力用电,应设置分级保护开关;单相负荷超过16A的非机械动力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电源供电,三相供电应平均分配展位用电负荷.
(3)展馆地井配电箱63A插座最大安全供电负荷为80%(50A),展位配电箱内总开关额定电流值大于50A,或单台机械动力用电设备大于50A的大功率用电,须在申报用电时特别说明,广交会将根据申报统一调配供电能力.
(4)变频设备、可控硅控制设备、舞台的调光设备和扩音设备用电应予以说明,并注明峰值电流.
机械设备用电应提供设备功率,注明起动电流值.
以上设备采用独立回路供电.
(5)参展用电设备24小时供电须另外申请,展位内须设专线供电,并确保用电设备及线路无故障隐患,须设置合适可靠的保护开关,因展位内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关故障导致展馆开关保护动作断电,广交会不负任何责任;贵重展样品应购置保险,并雇请专业人员值班.
(6)电线应采用ZR-BVV(阻燃双塑铜芯电线)和护套电线,不得使用绞型线和铝芯线.
(7)穿过展馆内人行通道地面的电缆线必须穿管(金属管或难燃塑料管)保护及加护盖,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8)电线不能外露,穿过展位内地面、地毯和暗敷设在展位装修物内的电线不能有接口,并应穿管(金属管或难燃塑料管)保护.
(9)各电气回路须设有专用保护地线,展位内灯具及用电设备可能接触漏电的金属保护管和金属构件必须做有效的电气跨接,并设有安全接地线.
(10)筒灯、石英灯、日光灯等灯具镇流器和触发器应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
分体式镇流器须做好防火隔热处理.
(11)展位内广告灯箱、灯柱内应留有对流的散热孔.
(12)展位不得使用500W以上大功率灯具,允许使用的500W以下大功率发热灯具(如100W以上碘钨灯)应加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安全要求的防护罩,并安装在不燃的展位构件上.
(13)展位电气隐蔽部分,在封闭前应主动联系广交会专业电工,做好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封闭施工.
(14)展位配电箱内总开关额定电流值应与5申报用电电流值一致或低于申报用电15电流值.
13、广交会消防安全部门人员、专业电工及广州市公安消防局人员按消防批文、本章相关约定及本指南第三部分第一章《安全与防火条例》对所有施工展位进行监管检查,施工单位应自觉接受并配合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按检查人员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整改.
14、施工完毕后,所有的施工工具及施工物料不得存放于展位内或展位背面(侧面)的空间内,应在封馆前全部清出展馆外.
15、遵守本服务指南第三部分第一章《安全与防火条例》所有约定条款.
第四章标准展位布展服务及约定(供标准展位的参展商使用)广交会指定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展会服务部(以下简称服务部)为标准展位搭建单位,负责所有标准展位搭建、展位配电(水)、展具配置等工作.
一、标准展位广交会提供统一模式的标准展位.
基本配置如图例所示:包括:三面围板、一块楣板、地毯、射灯4支、日光灯1支、洽谈桌1张、椅4张、矿泉水一箱(一箱24支,三千尺配水质量监督电话:0086-020-86676702)、电话机一部.
展位尺寸2970MM*2970MM,围板高度为2500MM,楣板最低点距地面距离为2200MM.
16搭建规范1、展位内配置的射灯、日光管均按以上图例所标注的位置搭装.
2、转角位展位只搭两面展板,面向通道的两面不搭展板.
注意事项:参展商不得擅自更改展位围板、楣板及主体框架,如需增加展具,或拆除标准展位之间的隔板、额外申请增加用电设备的,需提前与进口展区参展商服务中心联系.
二、标准展位改装约定及改装申报指引(一)标准展位改装约定受理改装范围:1、拆除或增加同一参展商2个或2个以上相连接展位之间的展板;2、在装搭可行的情况下,增加展柜、展架等展具;3、在不超用电负荷及安装可行的前提下,增加照明灯具及插座;4、在有库存可用的前提下,增加桌、椅等家具.
不受理改装范围:1、拆除楣板;2、拆除背面及外侧展板;3、同一标准展位间隔为2个半个展位.
约定1、9月25日前申请改装涉及的展具、灯具、家具数量不超过标准展位基本配置数量的,免收费用;如多于基本配置数量的,增加的数量应另交纳费用.
2、9月25日后申请的改装,无论是增加还是减少基本配置数量,均应交纳改装费用.
3、提前申报与现场申报实行不同收费标准.
9月25日前(包含该日)的申报均视为提前申报,9月25日后的申报均视为现场申报.
收费标准见6.
4、拆除展板如影响到照明灯具安装位置的,除参展商申报时有特殊要求外,均就近移位.
5、拆除的展板两侧如已安装有展具的,除参展商申报时要求拆除展板后恢复展具安装外,均不予恢复安装.
6、申请增加插座的,统一安装在展位左侧靠近展厅通道处或右侧靠近展厅通道处.
7、标准展位围板高度为2500MM,布展限高2430MM.
(二)标准展位改装提前申报指引申报内容1、标准展位改装申请表,请填写表格B2.
2、标准展位改装方案平面图及文字说明,请填写表格B2-1.
3、如涉及需要额外增加展具配置的,请填写表格B2-2.
4、如涉及需要租用配电箱的,请填写表格B2-3.
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1、申报时间8月15日-9月25日请在9月25日(指改装布展图纸寄至或送达时间)前申报.
2、联系单位进口展区参展商服务中心(主场承建商)17(1)8月15日-10月9日,主场承建商设在流花路117号交易大厦三楼电话:0086-20-26080383传真:0086-20-26080384(2)10月9-20日,主场承建商设在琶洲展馆21.
2北门东侧进口展区参展商服务中心电话:0086-20-89130081传真:0086-20-89130089受理程序进口展区参展商服务中心在收到参展商的申报材料后,于5个工作日内回复.
1、改装申请不可行的,在接到进口展区参展商服务中心回复意见后5日内,申报单位应重新申报.
2、改装申请可行的,进口展区参展商服务中心将确认及应付费用及时传真通知该申报单位,并在广交会网站上公布,请申报单位在广交会网站(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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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g.
cn)上查询.
注意事项1、改装申请获得确认后,参展商应按确认要求于2007年10月6日前交付改装项目费用,逾期未交纳的,改装确认失效,广交会不作任何改装安排,后果由参展商自负.
2、如参展商要求保留标准展位框架(楣板及三面围板),但内部自行进行涉及用电的简易装修,均视为特装,应参照本部分第三章《特装布展施工管理约定》的有关约定办理申报和进场施工手续,由参展商委托的特装布展施工单位负责办理.
(三)标准展位改装现场申报指引参展商如需对展位进行改装,应尽量提前申报.
因特殊情况未能提前申报的,广交会进口展区参展商服务中心可提供现场申报服务.
特别提醒1、大部分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均需在提前申报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加收费用,请参阅附件6.
2、服务时间视现场服务量而定,特别是繁忙时段,服务到位时间可能会相对较长,请参展商耐心等候.
3、部分服务项目可能会由于库存不足或超过安全警戒线而无法提供.
三、标准展位使用约定1、在任何情况下,参展商不得擅自拆装、改动展位配置的楣板、展板、展具及照明灯具,更不能带出展馆.
如有需要改装的,应向广交会提前申报或到广交会进口展区参展商服务中心申报,经广交会同意,并缴清费用后,由广交会安排人员负责实施.
2、展位内如安装有任何配电箱,广交会不对配电箱安装位置进行移动,也不允许参展商移动,参展商在布置时应注意避开.
3、参展商不得损坏所有展位的配置,不得锯裁展位的展板、铝材或在铝材、展板、展具上油漆、钻孔、打钉等.
4、参展商不得在展板上进行任何粘贴,如确有需要,应向广交会进口展区参展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同意并按广交会认为不损坏展板的方式粘贴.
5、标准展位不允许安装参展商自带的照明灯具,也不允许参展商携带相同或类似搭装材料进场安装.
18第五章展品运输服务及约定广交会推荐海程邦达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广州中远物流有限公司、保昌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泛联国际货运代理(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以下称"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负责向参展商提供海外展品运输、办理海关、检验检疫手续及广交会琶洲展馆进口展区现场展品搬运、仓储等服务,广交会将协同中国海关、检验检疫局对展品承运商的相关服务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
广交会委托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展会服务部负责展品搬运的现场管理,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展会服务部对违规搬运有监督权、处罚权.
根据中国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有关规定,本届广交会进口展区所有进口展品的进出口通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申报,按广交会属地管理办法,应在广州口岸办理展品相关的进口申报手续.
从非展出地口岸进口的展品,应当在中国进境地口岸办理相关的转关手续.
参展商将进口展品运输出入境,可以选择通过以下三种途径:1、参展商委托展品承运商,采用"门对门"一站式服务,由广交会推荐的相关展品承运商提供境外上门收货、境外运输、检疫、报关入境、国内运输、仓储、展品搬运上展位、展后展品不同处置方式应办理的相关手续、清关核销、展品复运出境到参展商所在地等.
2、参展商可在当地自行选择货运公司,将展品运输到广州口岸后,再由广交会推荐的相关展品承运商接关,提供进出口通关及出入境检验检疫、国内运输、仓储、展品搬运上展位、展后展品不同处置方式应办理的相关手续、清关核销、展品复运出境前境内运输等服务.
3、参展商可自行安排全程货运,则广交会推荐的相关展品承运商可为参展商提供代办展品出入境手续服务,一种是由展品承运商负责代为参展商办理展品出入境报关、清关手续及展会期间的仓储、海关监管、展品搬运服务;另一种是参展商按一般贸易进口货物的方式自行申报进口,缴纳相应税金后,则展品承运商只负责代办展会期间参展商的展品仓储、搬运服务.
参展商可使用国际展品ATA单证册办理展品的进出口通关手续,广交会推荐的相关展品承运商可提供协助服务.
筹撤展及展览举办期间,展馆范围内的展品搬运只能由广交会推荐的相关展品承运商承接.
展品承运商根据参展商所选择的服务类别收取相应的费用,基本费率参照相关收费标准执行(详见8),政府机构因监管需要另外产生的费用按实际发生的金额由参展商缴纳,并缴纳相应的手续费,如需特别的服务,所需费用由参展商向展品承运商自行交纳.
如有需要,请参展商与广交会推荐的四家展品承运商联系(联系方式详见《展览品运输服务指南》,可登陆广交会网站www.
cantonfair.
org.
cn查询):1、海程邦达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中国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56号汇隆大厦16层电话:0086-20-87313217,87313227传真:0086-20-87313239网址:www.
airsea.
com.
cnE-MAIL:cref@airsea.
com.
cn联系人:黄莺小姐王新生先生2、广州中远物流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体育东路116号财富广场东塔30-32楼19电话:0086-20-38932113,38932119传真:0086-20-38932139网址:http://exhibition.
5156.
com.
cnE-MAIL:hongch@cosco-logistics.
gz.
cnliangyx@cosco-logis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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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联系人:洪重辉先生梁永弦小姐3、保昌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地址:中国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六马路33号宜安广场2401及2414室电话:0086-20-28835008传真:0086-20-28835001网址:www.
baltrans-exhibition.
comE-MAIL:info.
can@exhibition.
baltrans.
com联系人:蔡俊明先生李晓茵小姐4、泛联国际货运代理(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地址:中国广州市环市东路339号广东国际大酒店主楼1110室电话:0086-20-83310964传真:0086-20-83310364网址:www.
agilitylogistics.
comE-MAIL:Lichen@agilitylogistics.
com联系人:陈丽斯小姐参展商注意事项:1、参展商无论选择哪一种方式将展品运入中国境内,都应该提前与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取得联络,并特别注意展品到达及报关文件的报送截止期(以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通知为准).
参展商需提供的展览文件(所需文件要求以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通知为准)(1)暂准进口展品报关清单[详见表格C1]此清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以下简称中国海关)确定的清关报表,各参展商均须无例外地填写清楚并交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
(2)致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的付运确认书[详见表格C2]为了让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清楚每一位参展商对展品运输的要求从而作出适当的安排,请参展商填妥此指示书并在截止期前送回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
(3)送中国海关审查的说明书、纪念品、赠品、消耗品及现场播放的录像带、光盘、幻灯片等样本各两份预先寄往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
(4)正本海运提单、空运主单副本及各类货运文件.
(5)原产地正本木质烟熏消毒证书或非木质包装证书.
(6)机械设备及高新科技产品需要提供产品说明书.
(7)国际展品ATA单证册(参展商使用该单证册进口展品的).
请参展商携带暂准进口展品清单、付运确认书的副本、产品原产地证明书、按一般贸易办理进口手续的报关单、完税证明等到展览现场作参考用.
2、参展商须在规定期限内向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提出申请,提供所需文件及展品,参展商应如实申报,单货相符,若由于单货不符、申报不全、延误申报而造成不能顺利通关,20不能按时送货,参展商应承担因自身失误引起的责任.
3、展览免税品审批:参展商提供清单,由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在展览会备案时或开幕前向海关提出展览消耗品免税的书面申请.
免税品范围(1)小件样品,包括原装进口的或者在展览期间用进口散装原料制成的食品或者饮料的样品,且应符合以下条件:①由参展商免费提供专供免费分送给观众;②单价较低,作广告样品用的;③不适用于商业用途,且单位容量明显小于最小的零售包装容量的;④食品及饮料的样品虽未按照第③项规定的包装分发,但确实在活动中消耗掉的.
(2)在示范过程中被消耗或损坏的物料.
(3)布置、装饰展台消耗的低值货物.
(4)展览期间免费向观众派发的有关宣传品.
(5)供展览会使用的档案、表格及其它文件.
上述范围不适用于含酒精饮料、烟叶制品及燃料.
其他超出以上范围的一律征税.
4、展品的包装所有入境的木质包装材料必须在原产地,经核准的加热处理(HT)或溴甲烷熏蒸(MB)程序处理;并在该木质包装材料的两侧烧上[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IPPC)的专用标志.
该标志必须包含(IPPC)核准的记号、国家编号、独特的生产商号码、及输出国或地区政府植物检疫机构(NPPO)指定的处理程序标记(HT,MB).
如木质包装材料上未有上述IPPC标志,或有该标志但附有害虫,该批货物将被全部销毁或退运至来源地(受监管地区:所有国家/城市,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
此外,中国检验检疫有关法律法规禁止旧纸箱入境,请各参展商勿以已使用过的旧纸箱作为进口展品的包装物.
展品包装不善所造成的后果,需由参展商自行负责,故请各参展商特别注意.
(1)外包装的防止损坏和防水展品包装箱在长途多程运输中经反复装卸,不可避免地受到震动和碰撞.
包装箱必须坚固,参展商做好充分的防水措施,以防包装被忽视而受到损坏.
纸箱不宜用来包装展品,特别是不能用来包装贵重或易损的仪器.
如果展览结束后回运展品仍要使用原来的包装材料的话,参展商更应认真注意,因这些包装材料(箱板,铝箔,塑料布等),可能在开箱时已有所损坏.
故此,参展商需确保有足够适当的包装材料,以用作回运.
进口展区承运公司将不会免费提供包装材料.
(2)箱子的尺码,毛重,及地面负荷由于集装箱或卡车运输及展馆条件,参展商必须注意以下对每箱展品的限制:长度=6000MM;宽度=2200MM;高度=2200MM如参展商没有预先同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联系并安排妥当,就将超限展品发往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其后果由参展商自负.
(3)重型展品重型展品包装箱的各边板应以螺栓来接合,不要铁钉或螺钉,这样能避免损坏木箱及节省时间,特别是在撤展重新包装时.
请在箱子的正反面作出清楚的标志,以便按正确方向安放.
有重型展品的参展商须及早到展馆现场,以便协助重型展品的安放.
如需租用吊机或铲车来安装机器,则请以书面通知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并请提供详细的展台布置图[详见表格C3],以协助现场工作.
215、展品的开箱和再装箱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会提供人力及机械为参展商展品开箱、安装和展会结束时的打包装箱服务,参展商必须派员亲临现场协助,特别是精密设备或重件,作业过程的风险由参展商自行负责的.
展会结束时参展商未装妥的展品和未完成移交手续前离开,其展品将视作放弃物品交由海关处理,参展商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及应负的责任.
6、保险为确保展品在运输及展览过程中所发生的风险得到赔偿,建议参展商购买全部展品的全程保险(包括展览期间),投保范围应为全保.
参展商亦可委托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代购买展品专用的保险.
7、撤展工作在展览闭幕前,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将于现场发给各参展商下列文件:(1)关于撤展工作程序的通知书;(2)各参展商所提交的展品清单副本;(3)供参展商填交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的展品处理指示书.
(4)经核准的参展品运离展馆放行条.
展览结束当天按大会通知的时间,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开始把空箱从存放处陆续运回展位,并协助参展商装箱及代表参展商办理清关手续.
具体的安排将由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现场代表通知参展商.
会展结束时,参展商须向海关申报展品的处理方式,涉及纳税事项的应交纳相应的税金,即下列的数种情况:①售出;②回运;③放弃/消耗;④赠送请参展商将这些处理方式分别填写在撤展前发还的展品清单及展品处理指示书上,并在闭馆前连同展品清单交回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的现场负责人.
如果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未能收到参展商填妥的有关文件,则可将展品暂存直至收到参展商的明确指示,由此产生的费用亦将由参展商承担.
在撤展和报关时,参展商必须严格遵守中国海关的下列规定:——回运和售出的展品,必须准确清楚地每一箱分别申报;——除所申报的回运展品外,回运箱内绝不能放入私人物品(如行李,在国内购买的纪念品等).
违反上述规定,会受到海关的没收和罚款的处分.
参展商在未填交上述文件,办好清关手续及移交好展品之前,请勿提前自行离去.
当有关文件呈交海关及各运输部门并移交展品后,参展商不能更改展品的处理方式.
展品自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
如需延长复运出境期限应报经主管海关批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8、中国海关接受参展商使用ATA单证册办理进口展品进出口通关手续,但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应受进口限制的物品、展览会期间展出或使用的印刷品、音像制品及其它海关认为需要审查的物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预先办理检验或批准手续.
特别提醒:参展商与该展品承运商之间的任何约定或安排纯属双方之间的合约,如发生展品损毁等任何意外或纠纷,双方应循法律途径解决,广交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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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参展商对该展品承运商的服务不满意,可向广交会投诉,广交会将尽力协助参展商解决.
服务及投诉电话:0086-20-89130080,传真:0086-20-89129259,89130089,89131168.
22第六章撤展安排及约定广交会进口展区总体撤展时间安排为10月20日18:00至10月21日23:00,20日晚展馆通宵开放.
由于撤展时间紧,请各参展商及施工单位务必抓紧时间撤展,确保不影响广交会第二期的布展工作.
广交会对进口展区的撤展工作作如下安排及约定,请各参展商务必配合并遵守:1、10月20日16:00开始,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开始发放展品包装箱至各展位,展位内配置的电话机开始回收,各参展商应做好必要的撤展准备工作,但在10月20日18:00前,参展商不得对展品进行打包,提前撤展;对提前打包、撤展又不听劝告的参展商,广交会将记入黑名单,下届广交会不受理其参展申请.
2、10月20日18:00开始撤展,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将安排人员协助参展商对展品进行打包,展品打完包后应留在展位内,参展商应及时与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办理展品交付及委托回运出境等手续.
3、参展商不得擅自将展品运出展馆,如已办妥进口手续的展品,可以运出展馆,但应向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申请放行条,展馆门口保卫人员凭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签发的放行条验放.
已办妥进口手续的展品应在10月21日1:00前搬运出展馆.
4、未办妥清关核销手续,需回运出境外、售出、赠送、放弃的进口展品应在10月20日22:00前打包完毕并交付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应在10月21日1:00前将展品统一清运至海关认可的监管地点.
5、10月21日1:00前,除广交会工作人员、进口展区参展人员、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人员外,其它参展人员及撤展人员不得进入进口展区.
6、10月21日1:00后,特装布展施工单位撤展人员开始进场拆卸展位,并于10月21日20:00前将特装材料清理出馆,弃置的特装材料也应自行清理出馆,并不得弃置于琶洲展馆露天场地或周边道路范围.
进口的特装材料若作弃置处理,参展商应预先委托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办理海关清关手续,否则也按放弃进口展品的方式处理(即运往海关认可的监管地点).
7、撤展过程中,参展商及其委托的特装布展施工单位要看管好自己的展品及施工工具材料.
10月21日18:00以后尚未撤展以及无人看守的特装展位及改装的标准展位,广交会将组织人员清理,该展位所交纳的清场押金不予退还.
8、接运特装材料的车辆,10月21日2:00后才允许按车证时间分批进入展馆,按规定线路行驶,按指定地点临时停放,并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
进入展馆后应迅速装运特装材料,并迅速离馆.
9、进入二层展馆布展通道的车辆长度不可以超过10米(含10米)且为1吨(含1吨)以上.
参展商用非货车及1吨以下的货车运货的请进入P1地下停车场(限高2.
2米)或进入一层展馆的卡车通道使用电梯装运.
装卸展品期间,所有司机请勿离开驾驶室,以便按时离场及应付临时的车辆调度.
10、特装拆卸范围不能超出展位的区域,请勿把墙身推往相邻的展位,以免引起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请勿随意将展品、装修材料、工具放置在通道上,以免堵塞通道而影响撤展.
注意事项:1、为更好服务参展商,加快撤展进度,届时广交会会对进口展区撤展工作安排作进一步细化,并向参展商、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及特装布展施工单位另发进口展区撤展工作通知.
2、任何迟于10月21日23:00后的延迟撤展行为将会给广交会造成损失,广交会保留向参展商或其委托的特装布展施工单位追讨赔偿的权利.
23第七章订房服务广交会委托香港中国旅行社协助前来参加广交会的境外客商预订住房,请填写表格A8.
境外招展代理如需团体订房,请将填写好的表格传真至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对外联络处侯小姐收,传真号码:0086-20-83335880;自行参展的客商请将填写好的表格传真至香港中国旅行社海外游客部梁小姐收,传真号码:852-23157292.
广交会亦委托广州交易会国际旅行社协助前来参加广交会的境外客商预订住房,联系方式:电话:0086-20-86671722,传真:0086-20-86681714.
24第三部分规则与条例第一章安全与防火条例为确保广交会安全有序,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及违法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国海关监管条例及有关社会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结合广交会的安全需要,广交会特制定以下安全与防火条例,参展商应严格遵守.
1、参展商应加强和提高其参展人员的安全防范与防火意识,积极配合广交会安全和消防部门,共同维护好广交会的秩序,确保广交会安全.
2、参展商应通知及约束其参展人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在参加广交会期间不参与任何违法活动,特别是不得在展馆内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3、参展商人员应凭有效进馆证件进入展馆,并在展馆逗留期间内始终将有效进馆证件挂于胸前,随时配合和接受广交会保卫人员的检查.
参展商证件只限使用人本人使用,不得将证件转借他人或变卖、涂改.
4、除广交会特许的免检人员外,其它参展商人员均应自觉服从和接受门卫保卫人员的安全检查.
5、参展商应重视防盗工作,妥善保管好个人随身财物(包括手提电脑)和展品.
(1)携带手提电脑的参展商,请务必向现场保卫人员申请电脑锁,并及时上锁,以防被盗造成损失.
(2)展品进入展位后,参展商应按时进馆,不提前离馆,并在展馆开放时间内至少安排1人留守展位,看管展品,以确保展品安全,防止被盗.
所有展品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对进出境货物监管的规定予以管理.
(3)每天闭馆前,贵重展品应存放于展柜、保险柜内或采取其它有效保护措施.
(4)经广交会同意陈列的管制刀具和枪械等展品必须存放于展柜内并上锁或固定在展板上,并派专人负责看守和管理.
(5)每天开馆和闭馆时,参展商应及时检查数量,如有丢失,应及时报告广交会保卫部门(大会保卫办展馆保卫科).
6、带剧毒展品、易燃易爆展品和带放射性展品,参展商不得携带展品实物进入展馆,只能使用图片、仿制代用品或模型展出.
此类展品包括烟花、鞭炮、汽油、酒精、天拿水、氢气及广交会消防保卫部门认为可能威胁展馆安全的其它物品.
7、除指定吸烟区外,展馆室内的展厅、休息区、就餐区、咖啡厅、卫生间、会议室等任何区域禁止吸烟.
8、无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消防通道均应保持畅通无阻.
(1)筹展期间,参展商不得在展厅门口或通道上堆放展品和搭装材料.
(2)展览期间,参展商不得将桌椅、展品摆出展厅通道,也不得在展厅通道或展馆任何公共区域派发产品目录、小册子、宣传资料等资料或礼品.
9、展品的布置或摆放应注意做到牢固与安全,参展商如需展品的演示或其它演示活动,事先应向广交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安排,演示时也应注意安全与维护展馆内秩序,确保不存在任何潜在的安全隐患或对参观者、第三者构成任何潜在危险或骚扰.
(1)展品、展位内易燃装饰物应与展位内安装的照明灯具或发热电器保持不少于30CM的安全距离.
(2)展品,特别是可移动大型机械类展品应将其固定在安全位置,以防滑动.
(3)机械类展品的演示应由专业人员或在专业人员指导下操作,并安装防止随意启动装置,避免参观者或其它非专业人员随意启动操作.
25(4)开幕后,机械类展品的现场展示,如需用汽油、酒精等易燃品,须由参展企业作书面申请,批准后经公安消防人员现场核查后,方可使用.
(5)演示活动不应使用高分贝音响,演示过程中所使用音响应严格控制在70分贝以内.
10、所有展品属海关监管物品,展品因毁坏、丢失或被窃而不能复运出境的,参展商应及时向中国海关报告,对于毁坏的展品,海关根据毁坏程度估价征税;对于丢失或被窃的展品按照进口同类产品照章征税.
11、展位搭装应办理申报手续及进场手续,并参照本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特装布展施工管理约定》的相关约定进行搭装施工,该约定是本条例的组成部分之一.
12、展览期间,参展商及其委托的特装布展施工单位应安排已申报备案的值班电工留守值班,随时消除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
13、参展商应特别注意用电安全,不使用违规电器或有故障电器或违反规程进行用电操作.
(1)展位用电应据实申报,未经广交会电工同意及在其指导下,不应私自随意从展馆固定配电箱或插座上引电或接电.
(2)机械类展品或申请24小时供电的参展用电设备,应确保无故障隐患,并设置合适可靠的保护开关,因参展商用电设备故障或自带开关失灵导致配电开关保护动作而断电的,广交会不负任何责任.
(3)若出现展馆固定配电箱开关保护跳闸而导致展位断电的,参展商应立即拨打广交会服务与投诉电话,由广交会安排电工到现场检查处理,参展商不应擅自重新合闸送电.
(4)租用标准展位的参展商不应自行增加标准展位内的照明灯具,也不应自带插座板串接使用.
(5)租用标准展位的参展商应随时注意标准展位内安装的照明灯具是否脱落,如发现射灯脱落,应及时通知广交会,可拨打服务与投诉电话,由广交会安排电工到现场安装,以避免灯具引燃及损坏展品.
(6)展位内禁止使用电水壶、电炉、电烫斗等大功率电器,如特殊需要应事先向广交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广交会同意后方可使用.
14、搭建两层展位特殊安全条例(1)展位第二层不允许使用任何电热器具.
(2)展位第二层不允许安排任何演示活动及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门和消防部门认为不安全的其他活动.
(3)展位第二层每平方米范围内洽谈人员不应超过0.
5人,所摆放的展品及洽谈人员的总重量和单位面积重量均不超过通过审核的设计总活载值和单位面积活载值.
(4)广交会安排保卫人员定时进行巡查,参展商应积极配合,并随时确保不摆放超重展品或人员不过于密集等.
15、施工或筹展完毕后,所有施工工具、施工余料、包装材料及辅料等均应于展馆封馆前清理出展馆外,不应存放于展位内或展位背面(侧面)的空间内.
如需临时存放的,请联系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
参展商由中国境外携带入境的施工工具、施工余料、包装材料及辅料视同进口展品管理,需按中国海关的指示办理相关手续.
16、展览期间,参展商应积极配合现场保卫人员做好清场工作.
(1)清理展位内杂物、熄灭火种和消除可能存在的其它安全隐患.
(2)切断展位电源.
(3)存放好贵重物品(展品),给配备锁具的展柜上锁.
26第二章卫生保障规则1、参展商负责人应负责其参展人员的卫生保障工作,密切掌握其参展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及时向广交会卫生保障办公室提供与卫生防疫有关的个人信息.
2、参展人员要及时搞好工作、居住环境和个人卫生;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要采取防护措施;注意饮食卫生,不随便在外就餐;注意室内自然通风;注意天气变化,防寒保暖、劳逸结合、保重身体、不要带病工作.
3、参展人员在入住宾馆出现发热、咳嗽、头疼、呕吐、腹泻或其它身体不适症状时,要立即报告参展商负责人,及时到就近医院检查、治疗,不要带病坚持工作,更不要进入馆内;如在展馆内出现上述症状时,要立即报告广交会卫生保障办公室值班室,安排送指定医院检查、治疗.
4、参展人员应自觉遵守以下约定:不随便议论、打听、传播有关信息,自觉维护广交会正常秩序.
5、广交会通过《个人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单、《卫生保障工作简报》、《广交会通讯》等媒体,向参展人员介绍宣传个人卫生防病知识,公布有关卫生保障信息.
参展人员应及时了解、掌握卫生动态和防病知识,增强防病意识.
6、为了保障参展商的身体健康,广交会安排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供餐单位现场提供餐饮服务,建议参展商不要从展馆外其它供餐单位购买中餐、西餐等食品并携带进入展馆内,违者后果自负.
7、广交会在展馆内设立医务室,为参展商提供临时应急医疗服务.
请参阅本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展览现场服务》.
第三章展位使用条例1、广交会展位只允许与广交会签订《参展合同》的参展商使用,未经广交会书面同意,参展商不得转让展位或与第三者共同使用全部或部分展位.
除非已事先征得广交会书面同意,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将被认定为违约使用展位:(1)在展位内派发非备案参展商人员名片、产品目录或宣传资料;(2)参展商遮挡展位楣板并/或另自行制作非备案参展商名称的展位楣板;(3)以非备案参展商的名称进行签约活动的;(4)违反《参展条款》中展位使用的规定;(5)广交会有其它充分的证据.
2、参展商因签证理由不能派人参展,必须在征得广交会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才可委托第三者参展或使用展位,而该第三者必须持参展商委托书并与广交会签署有关文件以确认其接受《参展合同》及本服务指南约定的所有条款.
27第四章展品管理条例1、中国海关将进口展品列入暂准进出境货物,展品应当接受海关监管,按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属中国海关监管的进口展品包括下列货物、物品:(1)本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展示的货物;(2)为示范展出的机器或器具所需用的进口物品;(3)境外参展商设置临时展台而进口的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4)供展品做示范宣传而进口的电影片、幻灯片、录像带、录音带、说明书、广告、光盘、显示器材等.
(5)其他用于展示的进口物品.
2、广州海关是本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展品的主管海关.
广交会举办期间,广州海关对进口展区展品实行口岸转关、展出地申报查验的集中监管方式.
原则上,各参展商应在广州海关办理展品进口申报手续;非从广州海关进口的展品,应当在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
3、本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展品将享受免领进口许可证、免交进口关税和其它税费,以及免于担保的特别待遇,中国海关要求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及海外参展商对每一件进口展品负责,对其进行担保.
敬请各海外参展商严格遵守中国海关的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规定:(1)未经中国海关同意,展品不得在中国境内出售或赠送,参展商不得擅自将展品带出展馆.
(2)经中国海关批准同意在中国境内出售或免费赠送给公司、个人的入境参展展品,撤展后由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协助按中国海关规定的一般货物的永久进口报关程序办理进口手续,并交纳关税等税收;但属中国强制认证或严格控制的进口展品(可登陆广交会网站www.
cantonfair.
org.
cn在《展览品运输服务指南》中查询,或直接向四家展品承运商索取详细的资料),未办妥进口手续之前,参展商不得将展品擅自移出展馆或中国海关指定的监管仓库.
留购、赠送的服务费率等同回程服务费率,而由此产生的有关税项,运输费用及监管仓库费用等均需要另行收取.
(3)弃置的展品必须提前向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申报,撤展时参展商不得随意处置,应送交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转交中国海关处置.
(4)广交会在此提醒参展商妥善保管好展品,任何遗失或损毁的进口展品有可能仍须向中国海关交纳关税.
(5)除已办妥进口手续的展品、弃置的展品、经中国海关批准的免费礼品或宣传品外,其他参展展品在撤展后应打好包,交给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统一搬运至中国海关指定的监管地点,统一办理回运出境手续.
4、展出或者使用的宣传品和技术数据,包括电影片、幻灯片、录音带、录像带、唱片、光盘、照片、地图、说明书、广告等,展出单位应当事先送交广州海关,审查同意后,始得使用.
在未经海关审查同意前,参展商不能发放或使用这些物品.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以及侵犯知识产权的印刷品和音像制品,不得展出或使用,并由海关根据情况予以没收、退运出境或责令参展商更改后使用.
5、根据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暂准进出境的货物免予检验.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动物、水果类展品需经检疫合格后才可入境).
检验不收任何费用,检疫则按检疫的种类与要求收取一定费用,相关的收费按国家颁布的标准执行.
参展商持国际展品ATA单证册办理进口货物出入境的,在检验检疫方面未有豁免或优待的政策.
6、境外动植物、食品类的展品在进境前必须得到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确认/批准才可进口,参展商必须在进口前20天把有关展品/样本/展品清单提供给展品承运商以提交中28国有关部门审批.
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是本次广交会进口展区展品检验检疫直接管辖机构.
按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属于禁止出入境、禁止随身携带或通过邮寄出入境的物品,有关需办理动植物检疫审批的进出境展品目录及具备的条件,办理相关手续需提供的有关文件及资料等,可登陆广交会网站www.
cantonfair.
org.
cn在《展览品运输服务指南》中查询,或直接向广交会推荐的展品承运商索取详细的资料.
7、展览现场发现参展的农产品类展品存在明显不符合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有关规定而带有安全隐患的,参展商必须立即进行彻底消杀,并按规定送到广州市政环卫行政部门指定的填埋场深埋或焚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参展商自行负责.
8、参展商只允许在展位内展出《参展合同》约定或经广交会书面同意备案的参展展品,并携带或向广交会提交以下文件备查:(1)展出产品须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生产,且须提供原产地证明复印件.
(2)筹展时间进馆布展前,必须向组展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出示所有展品的海关清单或ATA单证册等原件,并提交相关复印件后,方能进馆布展.
如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组展单位有权阻止参展商进馆布展,损失一概由参展商承担.
(3)凡是涉及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及质量认证的参展展品,应携带《商标、专利、版权、质量认证情况备案清单》(请填写表格D1)及附上商标、专利、版权、质量认证的合法权利证书复印件.
(4)非参展商直接生产的展品,应与供货商签订允许其参展的协议书.
9、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展品,均视为违约展品,均按违约处理.
(1)超出《参展合同》约定或经广交会书面同意备案的参展展品范围的展品.
(2)涉及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及质量认证的展品,无提供合法权利证书.
(3)非参展商直接生产的展品,无法提供供货商允许其参展的协议书.
(4)按中国法律法规应实施检验检疫的展品而未经检验检疫的.
(5)未经中国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同意,在展会期间提供试销、试吃的展品.
(6)其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展品.
10、所有参展展品不得在展馆内销售.
11、参展商不得在展馆内以任何形式陈列、展示、宣传任何其它展览会的资料及为该展览会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活动,除非已事先征得广交会书面同意.
第五章参展行为规则1、参展商的一切参展行为包括展出、演示、派发产品目录、派发宣传资料、宣传光盘等资料或派发礼品只能在《参展合同》约定的展位范围内进行,不得对周边参展商造成骚扰或影响广交会的参展秩序,并严格遵守《安全与防火条例》.
2、参展商应教育和约束其参展人员及雇请人员,保持良好的参展行为.
(1)不偷窃其他参展展位的展品.
(2)未经其他展位使用人许可,不偷拍或偷录其他参展展位的展品.
(3)如非经展位使用人邀请,不擅自进入其他参展展位.
(4)不在展馆内滋扰参观者(采购商)或其他参展人员.
(5)服从和配合广交会现场保卫人员的管理,不无理取闹.
(6)不损伤损坏展馆任何活动或固定的设施,包括但不限于:29①不损伤损坏标准展位内配置的展具、展板、铝材、灯具、桌椅,请参阅本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标准展位布展服务及约定》的相关约定.
②不在展馆天花、地面、柱子或墙壁上打钉、钻孔或粘贴.
③不损伤损坏展馆天花、地沟、柱子、墙面上的消防设施、监控设施、配电设施、照明设施、通讯设施等设施、卫生间设施及可移动消防设施.
(7)在展馆内拾获的任何物品应及时送交广交会保卫办公室展馆保卫科登记处理,不应据为己有或擅自处理.
注:展馆保卫科联系电话,请参阅本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展览现场服务》.
3、发现非参展人员在展馆内派发产品目录、宣传资料、宣传光盘等资料或滋扰参展商的,参展人员有义务及时报告广交会保卫办公室展馆保卫科处理.
4、广交会统一安排人员负责展厅通道及展馆其它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
参展商应自行清理展位内垃圾杂物,并将垃圾集中于展位配置的垃圾篓内,由广交会安排人员统一清理,不应乱扔垃圾.
5、为确保参展商个人财物、展品及人身安全或弥补其参展人员或雇请人员疏忽给参展商带来的损失,广交会建议参展商就其租用展位购买适当及足够的保险.
第六章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期间知识产权保护,维护正常交易秩序,保护参展企业和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仅适用于在广交会期间对有关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三条参展企业应与广交会相关部门签定承诺书.
其样式见表格D2.
第二章投诉管理第四条大会业务办设立的知识产权和贸易纠纷投诉接待站(以下简称投诉站)是广交会唯一接受知识产权相关内容投诉的机构.
广交会邀请当地政府有关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驻会参加投诉站的工作.
第五条投诉站仅受理当届广交会举办期间发生在展馆内的涉嫌侵犯知识产权(以下简称为"涉嫌侵权")的投诉.
第六条广交会举办期间发生在展馆内的知识产权纠纷,应按本办法规定的投诉程序处理.
对不通过投诉站,擅自与涉嫌侵权方进行交涉而影响展馆秩序的人员,按违反大会展场秩序管理规定处理.
第七条广交会参展企业的展品、展品包装、宣传品及展位的其他展示部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应当带上相关的权属证明文件前来参展,以备必要时接受大会的检查.
第八条参展企业如违反与大会签定的相关协议,在其展品、展品包装、宣传品及展位的其他展示部位上出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赔偿当事人由此而引致的一切费用与损失.
第九条投诉人如按照本办法向广交会提出投诉,并要求广交会对被投诉人按本办法处理,应当同意支付广交会各相关单位因处理该投诉而引致的费用,并赔偿被投诉人可能因此造成的损失.
30第三章投诉程序第十条持有参加当届广交会有效证件的与会人员,在展馆内发现展位上陈列摆放的展品、宣传品及任何展示部位涉嫌侵权,可到投诉站投诉.
第十一条投诉人投诉,应当首先向投诉站工作人员出示权属证明.
对上届已经投诉站处理过的专利、版权投诉,而本届继续发现的同一侵权个案,投诉人还应出示在上届广交会闭幕后通过法律途径跟踪处理的法律文件.
如投诉人不能出示相关文件的,不予受理.
投诉站不受理同一投诉人就同一知识产权向同一被投诉人提出的重复投诉.
第十二条上述有关文件经投诉站工作人员审验有效后,投诉人应按要求填写《提请投诉书》.
《提请投诉书》样式见表格D3.
第十三条投诉站收到《提请投诉书》后,即安排投诉站工作人员处理投诉.
被投诉方应以在广交会正式备案的参展企业代表协助投诉站处理投诉事宜.
第十四条投诉站处理涉嫌侵犯专利或版权的个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被投诉方在被告知其展出的展品及宣传品或其他展示部位涉嫌侵权后,应当立即出示权利证书或其他证据以证明其拥有被投诉内容的合法权属,作出不侵权的举证,并协助投诉站工作人员对涉嫌侵权物品进行查验.
第十五条如被投诉方不能当场对被投诉涉嫌侵权的物品作出"不侵权"有效举证的,投诉站工作人员对涉嫌侵权的物品作暂扣处理.
同时被投诉方应立即签署《承诺书》,承诺自被投诉起,如不能提供有效举证的,不再经营或展出该涉嫌侵权物品.
《承诺书》一式两份,分别由被投诉方和投诉站保存.
其样式见表格D4.
第十六条如被投诉方对投诉站的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在壹个工作日内(以广交会会场作息时间表为准)到投诉站提出不侵权的补充举证.
举证有效的,投诉站立即发回暂扣物品,并允许其继续展出;举证无效或不作补充举证的,广交会对暂扣物品予以没收,终止该物品展出.
第十七条为维护广交会的交易秩序,在投诉站按照本办法作出处理且被投诉方接受此处理后至当届广交会结束前,投诉人不得在展馆内对被投诉方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
第十八条当届广交会结束后,投诉站将当届受到广交会处理的涉嫌侵权的参展企业名单在广交会网站上予以公布.
第四章处罚第十九条发生在展位上的涉嫌侵权行为,由在广交会正式备案分配使用该展位的参展企业承担侵权责任并接受大会的处理.
第二十条涉及商标侵权的投诉,由投诉站会同驻会商标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商标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对侵权行为属实的参展企业,认定为"构成侵权"并根据《商标法》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涉及专利、版权的投诉,由投诉站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对不能作出"不侵权"有效举证的参展企业,认定为"涉嫌侵权",终止涉嫌侵权展品展出,并按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二条如被投诉的参展企业业务员(参展商)对投诉站的查处工作拒绝合作,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可以收缴当事人的参展证件,并可以对该企业进行大会通报警告或取消下一届参展资格.
第二十三条投诉站对涉嫌侵权展品作出初步处理后,如发现涉嫌侵权的参展企业在同一展位再次展出同样的涉嫌侵权展品,大会可以立即没收该展位全体业务人员的参展商证,取消其当届广交会的参展资格,并在《广交会通讯》对该参展企业进行通报批评.
第二十四条对一届发生涉嫌侵权行为的参展企业,大会将予以书面警告;对连续两届或累计三届发生专利、版权涉嫌侵权行为;或累计两届发生商标涉嫌侵权行为;或故意假冒、31冒充他人专利或注册商标行为的,取消该企业六届广交会参展资格,并进行大会通报.
第二十五条对一方经司法或行政已生效判决或裁定为侵权而又将该侵权展品摆上广交会展位的;或曾被取消多届广交会参展资格,恢复参展后又再一次涉嫌侵权的,将永久取消该企业的广交会参展资格并进行大会通报.
第二十六条对在同届广交会期间,涉及10家企业以上同时侵犯1个权属号的(即大面积侵权),或一个企业涉嫌侵权3个以上权属号的,予以大会通报警告,并可以取消下一届广交会参展资格.
第五章术语释义第二十七条知识产权-----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本办法所指的知识产权包括:一、版权及相关权利;二、商标权;三、地理标志权;四、工业品外观设计权;五、专利权;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朴图)权;七、对未泄露之信息的保护权.
第二十八条参展企业----本办法所指的承担涉嫌侵权责任的参展企业,是指在广交会正式备案使用展位的参展企业(即展位楣板所列公司).
第二十九条证明文件----证明知识产权权属文书,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投诉站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投诉方或被投诉方出示的证明文件.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条无论投诉站有否对被投诉人作出处理,在当届广交会结束后,投诉人拟对被投诉人采取任何进一步法律行动的,应通过当事人当地的行政或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十一条投诉站每届广交会均会对有关投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将涉嫌侵权参展企业向有关部门通报.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归中国对外贸易中心.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以往广交会的相关规定如与本办法有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七章违约处理条例任何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广交会,即为接受本《参展商服务指南》约束的意思表示,参展商与广交会签订《参展合同》参加广交会,即表示接受本《参展商服务指南》的约束.
违反本指南的任何规则、条例或约定,即构成违约,应按本章约定接受违约处理.
1、违反展位使用条例广交会对所有违反展位使用条例的参展商将采取以下处理措施:(1)没收违约展位所有参展人员证件,并拒绝其参展人员进入展馆.
(2)封闭违约展位,并将该展位的参展商备案,以后不受理其参展申请.
322、违反展品管理条例(1)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展品,按照本部分第六章《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处理.
(2)超出《参展合同》约定或经广交会同意备案展品范围的展品而参展商拒不自行清出展馆的,广交会将予以移走违约展品,并对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3)违法或参展商不能说明或证明其合法来源的展品,广交会将予以收缴,并对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因参展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规定擅自处置进口展品或展出违法展品而造成广交会遭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或其他政府执法部门处罚的,广交会保留向参展商追索损失的权利.
(5)未经广交会书面同意,参展商擅自在展馆内以任何形式陈列、展示、宣传任何其它展览会的资料及为该展览会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活动,广交会有权收缴其宣传资料并对参展商进行劝告,劝告不听而继续进行此类违约活动的,广交会将没收违约展位所有参展人员证件,并拒绝其参展人员进入展馆.
3、违反参展行为规则(1)在《参展合同》约定的展位之外的展厅通道及其它展馆内任何公共区域派发宣传小册子、宣传光盘、产品目录等资料及礼品或摆放的,广交会将对以上宣传资料、礼品或展品进行收缴并对参展商进行劝告,劝告不听而继续进行此类违约活动的,广交会将收缴违约展位所有参展人员的参展证件,并拒绝其参展人员进入展馆.
非参展人员派发以上资料的,广交会将收缴派发资料及派发人员证件,并将该派发人员清理出馆.
(2)未经其它展位使用人同意,偷拍或偷录其它展位的参展展品或展位设计的,广交会将收缴胶卷或摄录设备内存条.
(3)未经其它展位使用人同意,偷拿其它展位的参展展品的,广交会将收缴进馆证件,并拒绝其再次进入展馆;对偷拿贵重展品的,视为偷窃处理,广交会将收缴该人员进馆证件,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4)不服从和配合广交会现场保卫人员的检查和管理而无理取闹者,广交会将收缴该人员进馆证件,并拒绝其再次进入展馆.
(5)展位内演示(包括演示使用的音响设备音量超过70分贝)对周边参展商造成骚扰或影响广交会的秩序,广交会将进行劝告,劝告不听者,广交会将采取切断该展位供电电源处理并有权采取进一步处理措施,如收缴该展位所有参展人员证件并拒绝其再次进入展馆.
(6)在展馆天花、地面、柱子或墙壁上打钉、钻孔、粘贴或损伤损坏展馆天花、地沟、柱子、墙面上的消防设施、监控设施、配电设施、照明设施、通讯设施等设施、卫生间设施、可移动消防设施以及展馆内其它任何活动或固定设施,广交会将采取以下处理措施:①责令责任人所属的参展商或施工单位负责恢复原状.
或②不能修复原状的,责任人所属的参展商或施工单位应负责按广交会修复估价进行赔偿.
4、违反特装展位申报与搭装约定(1)特装展位搭装设计图纸未申报或已申报但没有通过审核的,广交会不允许特装布展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2)特装展位搭装设计图纸逾期申报的,广交会有权不予受理并不允许特装布展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3)特装布展施工单位未办理施工证等进场手续而擅自进场施工的,广交会将责令其33退出展馆,并依程序补办进场手续.
(4)特装展位不按约定进行施工的,广交会将给予警告并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未通过验收的,广交会将不予接电,已接电的将采取切断展位电源处理.
对拒不整改者,广交会还将取消其施工证,并取消该施工单位下届广交会的施工资质,同时参照与施工单位的约定,扣除部分或全部施工安全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负.
这类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不按已经广交会审核通过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包括超高、违约封顶等.
——不按约定使用不燃或难燃搭装材料或使用非不燃或难燃搭装材料,不按广交会要求采取适当及足够的安全防火措施.
——不按约定使用合格的电气材料和设备设施.
——不按约定进行电气设备设施的安装操作及施工操作.
——阻挡消防设施或阻挡配电通讯设施而没有预留足够的安全距离.
——改变展位内或展位附近任何固定设施,利用展馆天花、地面、柱子或墙壁上任何设施进行固定、悬挂或装饰.
——展位背面或侧面裸露部分未采用双饰面美化处理及外饰面含装饰广告内容.
——施工时未将施工证悬挂在展位内明显位置,超出施工证范围施工.
5、违反标准展位使用约定(1)未经广交会同意,参展商擅自拆装改动标准展位及展位内配置展板、铝材、展具、灯具、配电线路的,广交会将暂扣违约展位参展人员参展证件,并采取以下处理措施:①要求参展商恢复原状,并承担恢复原状的所有费用,或②如恢复原状不可行的,广交会将按每展位人民币600元收取违约赔偿金,如造成展板、铝材、展具、灯具、配电线路损坏的,参展商还应承担额外的损坏赔偿责任.
(2)未经广交会同意擅自更改展位楣板文字或对楣板进行任何形式的覆盖,广交会将要求参展商恢复原状,并交纳广交会协助恢复原状所需费用及人民币100元作为违约赔偿金.
(3)未经广交会同意和办理登记手续,擅自携带与广交会标准展位搭装材料相同或类似的展材、展具等搭装材料进入展馆的,广交会将予以收缴,由此而引起的损失由参展商自负.
(4)锯裁展位配置展板、铝材或在展板、展材上油漆、打钉、钻洞或造成展板、铝材遗失的,广交会将按每块受损或遗失展板人民币300元,每根受损或遗失铝材人民币500元收取损坏或遗失赔偿金.
(5)在展板上进行任何粘贴的,广交会将收取每展位人民币500元的清场押金,押金在参展商清理干净后退还,如不能清理干净的,广交会将没收押金作为展位清洁及维护费用.
(6)未办理申报手续擅自在展位内增加安装照明灯具或乱拉乱接电源的,广交会将给予切断该展位电源处理,参展商应赔偿因此可能给广交会带来的一切损失.
(7)损坏展位内配置的灯具、配电线路、配电箱或造成这些设备遗失的,广交会将按灯具每盏人民币100元、配电线路每米人民币100元、配电箱每个人民币500元标准收取损坏或遗失赔偿金.
6、违反安全与防火条例及其它约定(1)在展位内或展位背面(侧面)空间内存放包装箱(包装材料)、施工工具等物料的,广交会将强行清理,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违约展位的参展商或施工单位承担.
(2)在展馆内非吸烟区吸烟的,广交会将采取以下处理措施:34①参展人员:暂扣参展证件,在参展人员提交保证此后不再违反的书面承诺后退还证件,但违反此约定2次以上的参展人员,参展证件不予退还.
②非参展人员:没收进馆证件,清理出馆.
(3)所有两层展位的第二层是广交会的重点检查对象,如参展商有以下违约行为,广交会将提出警告,参展商应立即整改.
拒不整改或不服从管理的,广交会将强行封闭展位的第二层,并对第二层摆放的物品进行强行清理.
如因参展商拒不整改而造成展位坍塌等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由参展商及施工单位自负.
广交会将追究参展商和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扣除施工单位全额施工安全保证金,并保留向参展商及施工单位追偿因此而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
①在展位第二层使用电热器具.
②在展位第二层安排演示活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门和消防部门认为不安全的其他活动.
③擅自摆放超重展品或聚集人员超过设计标准.
(4)撤展时不按约定时间将展品或特装材料清出展馆,或特装材料虽清出展馆但乱堆放于展馆室外光地或琶洲展馆周边道路的,广交会不退还清场押金,并保留向相关单位进一步追偿由此而给广交会造成的一切损失.
(5)10月12日24:00后仍未布置展品的空展位,广交会有权收回展位,并由该展位参展商承担一切损失.
354广交会特装布展资质单位名单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田仲瑶13911788418北京橙色时代展览服务有限公司李先生010-51267828-601,60513522929622010-64465942北京点意空间展览展示有限公司吕玉贵010-8855437113601082356010-88556115北京弗瑞空间展览有限公司王国华010-8584650113910955187010-85845059-14北京航天科工国际展览有限公司赵云丽010-68193022020-68193022北京和合世纪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张悦010-8812601013801377564010-88128606马彦喆010-5106117213911080505王晨010-5106117113911850484北京华金源广告公司杨丽华010-51061170北京华毅东方展览有限公司董金龙010-65671880010-65670361北京盛景永远图文艺术有限公司王玉涛010-8485398213501018572010-84853743北京天广联展览有限公司张炜010-87766993,87766994010-87766661北京英特钠广告中心王小军010-64063353,8402259313701098432010-64063353北京中电兴艺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杨佐京010-63415618,63415972010-63415137马晓峰010-6874892613901228010长城国际展览有限责任公司王建平010-6874894913901352938010-68748908,68748942西麦克国际展览有限责任公司应启鸣010-82686856010-82686060,82686262中国电子国际展览广告有限责任公司张铁宝010-6829867613701267047010-68288219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总公司展览分公司陈路滨010-82379102,82379091010-82379088,82379188高洪010-65538017中艺新国际展览(北京)有限公司王曼010-65515391010-65531107,65531053朱欢13902007999022-23247045天津广告有限公司张宏伟13001321482022-23042210天津环渤海国际展览有限公司李琦022-8837031313902199710022-28361666大连博客展览展示设计制作公司赵红英0411-882240600411-88224060大连达伦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杨军0411-82544444-2110411-82544000大连千帆兴业发展有限公司马正伟0411-82828989139044165650411-82828686东方国际集团广告展览有限公司何少儒021-64677166-8006021-64677165上海超艺广告有限公司吴其栋021-52736015,5272085413601832100021-52720854尹刚13910010857上海东道会展服务有限公司高大志010-82098578,82098588,8209528913910010867010-82098568傅强13801623215上海荷玛展览服务有限公司马金龙021-52232470,5223247113917758851021-52232472-14上海外经贸商务展览有限公司章伟民021-63539977-1219021-63542586江苏东恒国际展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田勇025-8466126813901585358025-84661261江苏国际展览工程有限公司潘勇025-8466120913605156559025-8480015536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周正海025-5232766613801589639025-52327605江苏新国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许立新025-5232763713813964233南京德昂展览工程有限公司严伟025-8469298313002590938025-84692981南京开元显光广告会展有限公司李晓东025-84267709,84267708025-84209986韦军13951635918南京顺领会展服务有限公司柳骏025-83242332,8320659513057657079025-83206455徐杰0577-8892165613806873696温州志达展示装备有限公司范道胜020-36332553133022037030577-88921652浙江时代国际展览服务有限公司曹炜0571-87297490130036096180571-87297490沈勇周洁浙江远大国际会展有限公司周龙江0571-28939337,289393600571-28939350浙江中浙国际展览商务有限公司杨欣0571-880742190571-88074343宁波天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金耀明0574-87661133/3311/3388/2222139057468000574-87666887安徽华商展览有限公司陈朝晖0551-2862297139551837980551-2862297阮凌0551-2852090安徽华文创意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王强0551-2852091139650596060551-2838798安徽外贸展览中心郭继仓0551-2650511136370525550551-2650941福建通广展览工程有限公司章新0591-87840001139502997240591-8781070福州赛维展示设计有限公司赵栋0591-83517257139059007300591-83517791福州四方商务会展有限公司吴国顺0591-87815759138095098920591-87830564福州兴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殷虹0591-87852674138095071820591-87852199江西省外贸广告赛维展示有限公司李宇0791-8106979,3986685,8103316,810238913707916135,138035377610791-8103646葛建青山东中艺国际广告展览有限公司杨健0532-82751077,82751078135732203030532-82751079青岛东博展览有限公司王麟真0532-82881344130125002220532-82863592徐瞭13971074048武汉唐古展览服务有限公司王一忱027-8373688713971508010027-83736887湖南日高广告展览有限公司刘娟儿0731-22820910731-2281368潮州市现代展览有限公司魏少俊0768-2231751138023042630768-2235129余锐斌0768-2353110135001019940768-2354110潮州致力企业品牌策划有限公司陈哲生020-3405010513332781994广东潮流集团有限公司陈阳0768-2991516130764256280768-2991886广东沸腾广告有限公司黄隆朝13332881238020-84293268杨根全广东恒深进出口有限公司黄婕妤020-38869701,22644444020-38824467广东花时广告有限公司黄云020-8553381113822186313020-85533272广东晶鑫广告有限公司唐文伟020-83383576,8317918613729887561020-8334513637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王磊13902210258李晶020-37883670/3671/3557/361713570355891020-37883676张敏敏13570854255广东麟德会展服务有限公司李艳卓0755-26641555136328013410755-26641777广东世纪龙源经贸有限公司李程程020-85994188,33324480020-83596927,83568300广东野马展示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蔡景锋020-8354879513503058418020-83546782刑穗康13302221100广东银联展览有限公司宾志成020-37587933,3758790213002012689020-37587923陈碧红020-3820067013711630978广东优力优展览有限公司余海龙020-3820067113824439396020-38200775裕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张钦泉020-61075588020-62213096广州市国禹展览设计有限公司郭俊林020-62832230,6115320113711553418刘欣13808865853广州艾立展览服务有限公司曾志伟020-3405208713580487376020-34052010广州贝奇展览服务有限公司许伟亮020-8551476813925099281020-87570060广州笔展展览设计有限公司程满云020-38628032,3862846313802401646020-38628159广州博灵展览设计有限公司刘芳020-3758569013829716031020-37592801广州市创雅展览有限公司许意坚020-34099708,34099716,3409976613302280911020-34099211广州传承展览工程有限公司龚碧云020-85271840,8527184113602782945020-85271281广州春秋晶鹰展示有限公司孙永平020-34030389,3403037913570701966020-34030405余继光020-8739448013602736618020-87361506广州大祝制作有限公司李宁13632333022广州迪弗伦特广告有限公司王风华020-8364927813724851075020-83649553阮洁鸿13318840948广州点点亮展览设计有限公司黄又青020-38781385,38781957,3878169513352810292020-38781392广州东联展览服务有限公司黄涛020-3886502513719331058020-38865090广州多艳展览服务有限公司安妮020-62352106,62352107,6235210813556049422020-62352102邹雪锋13602760540广州枫之桥展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景海峰020-84253041,8425474813501505874020-84239384广州蜂艺展览有限公司林丽艳020-34030592,3403059313502418946020-34030591广州孚克展示策划有限公司黄钊020-3405280113002089766020-34052805广州广雅展览有限公司赵莉020-82308571,8232311213138634248020-82308576曾国森13503057976广州广展展览设计有限公司古敏姬020-84355323/9090/7233/6700/585013380071738020-84359090-601广州国展展览工程有限公司梁明莉020-3386268613711497126020-37607386广州哈隆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江奇020-8562681913500105058020-85626829广州瀚美展览有限公司蒲旭东020-3885841113570576207020-38858410广州泓翔展览策划有限公司李波020-8705513313728003025020-87055137广州泓展展览有限公司潘志鑫020-8317217813924283353020-6279005638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林晓红广州交易会广告有限公司刘燕020-26081753,26081773020-86666937,86662657郑朝新广州交易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郭文君020-26082105,26080451020-86677503广州交易会三千尺贸易有限公司丁穗生020-2608230913316299727020-26082309,86671974广州晶典展览展示设计制作有限公司杨柳青020-8527181513711196203020-85270653广州联展展览服务有限公司刘佳容020-33009653,34049770,3404990913668906665,13622854710020-34049770广州零点启动广告有限公司相光海020-87320149020-87320112广州美珊展览有限公司赵小峰020-38372815,38372816020-38372816广州铭越展览服务有限公司李海军020-84168756,8417838613922237716020-84178685广州欧必特展示策划有限公司林慧岚020-84212562,8426709513711117168,13926114579020-61267446广州欧浪展览有限公司王海镔020-33187256,8561315758/5913060991505020-85613156-16广州旗天展览策划有限公司钟志华020-87628577,87671986020-87628577广州锐创展览服务有限公司王丽敏020-81082986,8851836213809779762020-81082705陈攀13302216176黄泽众13543428382广州三鑫广告有限公司许世军020-37596301/02/04/05/0613302287711020-87371052广州叁达展示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招泽兴020-84352300,84058500,8442452813600452581020-84058484,84352186广州森宇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严兵国020-8527220613826119316020-85272265广州盛天展览有限公司王增伯020-87384209020-87394420杨海敏广州市奥诚展览服务有限公司梁智奇020-89237078,89237085,33811588,3381159913926440288020-89237082广州市奥翔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张敏020-83554020,83556161,8355273313924112022020-83557716广州市靶点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代天虎020-34399308,3439922313060902784020-34399273广州市出众展览服务有限公司李明020-28813320,28813311,2881332613318810500,020-88540204020-28813320广州市创尔森展览装饰公司邹海萍020-87673977,87650595,8765232113825025838020-37653379竺培愚广州市创见广告有限公司黄芳红020-8735919713060989881020-87359309广州市大关展览有限公司林丹020-8349242713808871609020-83581783广州市迪维展览工程有限公司郭志勤020-8132511313902230226020-81325493广州市鼎峰展览设计有限公司柳汉林020-8757102913416381578020-87571059-12广州市对外贸易广告展览有限公司罗华荣020-8357344513902200557020-83573447广州市高艺创展设计制作有限公司吴小文020-38479861,38479926,38479929020-38479862陈风13070202642广州市古色展览有限公司陈小艳020-82162100,82162039,82161176,8216117913044266076020-82160992-8339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王建初13802759893广州市广吉展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钟宇翩020-86660662,8136823613060600603010-86660663广州市广联信展览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黄健文020-38681262,3868183513922178386020-38681079广州市广贸展览策划有限公司彭军020-3402589813352806882020-34025788广州市广示展览服务有限公司钟宏翊020-6286193313318860344020-82329832广州市合川展示装饰设计有限公司黄裕仁020-8901460213751856668020-89014605贺清路广州市贺氏逸风展览服务有限公司王艺玲020-38477438,38477439,38477426,38479976020-38479976-12广州市泓瀚展示设计有限公司邱秋养020-34025863-60113392678111020-34025837-608广州市华毅展示设计有限公司黄海军020-8729480913919266700020-87294810广州市惠鸿展览服务有限公司张书强020-38823761,38809972,38805581,3880598313119513338020-38823762广州市简美展览有限公司吴刚020-87515152,87515212,87515221,8751526313719093834020-87515129广州市健越展览装饰有限公司苏明深020-81987720,8668160013802778011020-81987820广州市金海域传播有限公司刘春和020-3877164613802978126020-38771648广州市金特展览服务有限公司彭德中020-3881183613711789987020-38812981,38848123广州市晶石展览服务有限公司邹晓端020-86683007,8668509913903017166020-26082207广州市跨越展览策划有限公司许汉来020-34099341,34099342020-34099346广州市坤易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秦芳俭020-3975100013570289837,13501510928020-86187075广州市力洋展览设计有限公司徐中艳020-3622872813302239799020-36228728广州市利时达展览设计有限公司张卫民020-87789888-8262613808878095020-83813012广州市美格建筑装饰有限公司黄婉仪020-61205622,61205618020-61205622广州市美恒展览策划有限公司陈恒020-34305809,34305879,3430586913602851698020-34305610广州市美室设计制作有限公司何凯东020-83742187,83742180,8380722713902213987020-83742177-800广州市名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李继雄020-81986307,8198636213112240397020-81981532广州市欧迈展览设计制作有限公司张讯020-85646448,8564644913312878685020-85646752广州市鹏宇展览有限公司张晓川020-81326262,8132500713725176600020-81325529广州市日建展览服务有限公司陈禹延020-86337662,86343951,86343961,3630577213066321388020-86337002颜古13725333033广州市尚观展览工程有限公司郑志扬020-34073411/3431/340213202086488020-34073411-8800李顶13302212079广州市尚雅展示设计有限公司刘波020-83557758,8355376813922176039020-8355654613189199727广州市设计院工程建设总承包公司魏进020-61267801,61267802,61264803,13902287871020-84225413,61267803广州市盛德装饰设计有限公司黄林020-34455700,3445591113802504495020-34455700-608广州市太阳村文化传播广告有限公司甘海安020-8388149513822171417020-83881272广州市天广联展览工程有限公司魏伟020-34305511,34305522020-3430552840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广州市天硕展览策划有限公司关文敏020-83863215020-83878421阳成广州市象形广告有限公司刘影020-34099276,3409963613249706583020-34099633广州市小农展览有限公司郑锦安020-87505540,87505543,8750554513006888958020-85513433广州市协卓传扬展览展示有限公司周经东020-87518165,87538776,87536376,8751819913825126686020-87536653马燕娟13729823681齐宝芬13002008660广州市虚实展览策划制作有限公司姚成斌020-38250142-82213302210612020-38250306姚忠13502413286广州市亚博展示设计制作有限公司姚伟020-87653961,8767882613316227916020-87655603广州市亚坤展览有限公司张兆旗020-3825070313802999519020-38207022广州市谊际广告有限公司曹颖浩020-83542898-1102020-83631371广州市毅点展览服务有限公司黄建科020-3439921913580594929020-34399219广州市永和展览有限公司张连举020-3821082413609000640020-38210701广州市展易展览展示有限公司黄小毅020-8132517113719228480020-81325553邹克定13312880999广州市正体装饰设计服务有限公司曹增刚020-34099078,3409955213416180888020-34099450广州市众邦展览服务有限公司王静020-85648371/8564836913710348939020-85648369于军民13501510928广州视美展览服务有限公司白玉玲020-86385121,8618774713434108284020-86182350广州索亿展示设计有限公司叶昌平020-8423273513632327061020-84232150广州泰合展览设计有限公司杨震020-62823140/41/42/4513751855185020-62823240广州天呈展览策划有限公司郭海江020-38493996/3836/3826/3726-807020-87577575广州土星铱人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张德海13380020166020-61275332广东伍星会展有限公司赖光海020-34380197,3422929113711502243020-34380197广州西瑞展览服务有限公司聂宾020-87657758,3985307113609295839020-87653632李红明020-8380860313808877640广州现代经贸商务策略有限公司章小羽020-83348898-321513418122102020-83813551广州雅真展示设计制作有限公司程继新020-81031480,81041579020-81037893广州粤展展览有限公司江文全020-8564662713352812788020-85646948姚祥13822261391广州知宇堂展览有限公司蔡灿020-87678793,3758618913826279665020-87328203广州致上展览设计制作有限公司张扬020-8553579013719455486020-85535790广州中博展览服务有限公司詹永翔020-81325931020-81326256杨健林广州中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刘厚烈020-26082206,26082213020-86682911广州众森励展展览服务有限公司周喜胜020-61271118,61271128,61271138020-61271098朱辉涛020-3411399513822152038广州卓菲展览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潘文辉020-34113915,3411379513423676650,13719028378020-34114682-80241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从化市太平广从展示工程部骆志勇020-3404968713316299681020-84021986广西北流土木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苏伟文139785102010775-6208797成都骑士展示策划有限公司舒云林028-86691656,86691651028-88030716028-86691682高瑞平宁夏雅迪展览服务公司傅建勇0951-4121908139950807160951-4121718杭州市广告展览有限公司柴秋英0571-851036840571-85103684深圳市华艺展览策划有限公司吴义山0755-88315098,88311506136026765130755-88311503深圳市建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邱楚峰0755-83445865139029532360755-83400693朱翔龙跃深圳市杰尔斯展览服务有限公司黄国才0755-82448811,82443475,259228860755-82449896叶志军0755-82863551,82863552137601068680755-82860095,82863511李晓燕13760752808深圳市金棱展览有限公司陈亮020-84896666,84800993,84800286,34818618,13631390677020-84801181深圳市中诗展览有限公司瞿琪0755-83748458,83209533136030472070755-83210849孟宝研0592-5515741,5515742136060889780592-5515943厦门大华和信展览工程有限公司陈星发020-6103488013696965558020-61034885厦门东南商务有限公司林长寿0592-5188928,020-87391119139060121630592-5188916梁桂婷黄珏媛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展会服务部谭丽燕020-26081859,26081504020-86683036425特装用电申请及收费标准1本项服务收费,请特装布展施工单位于进口展区参展商服务中心申请缴费办理收费标准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展期序号项目总开关规格(电压/电流)单位收费标准押金备注E1220V/6A个545——预安装E2220V/10A个920——预安装E3220V/16A个1465——预安装E4380V/6A个1680——预安装E5380V/10A个2770——预安装E6380V/16A个4620——预安装E7380V/20A个5540——预安装E8380V/25A个6930——预安装E9380V/32A个8828——预安装E10380V/40A个11090——预安装E11380V/50A个13860——预安装E12380V/60A个16630——预安装E13特装电费380V/100A个27720——预安装注意事项1、用电量应据实申报.
2、表中所列开关规格指每个独立电气回路的开关规格,仅作为特装电费收费参照标准,并不包括该开关规格的配电箱,如需租用配电箱,请填写表格B1-1.
435特装用电申请及收费标准2本项服务收费,请特装布展施工单位于进口展区参展商服务中心申请缴费办理收费标准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展期序号项目总开关规格(电压/电流)单位收费标准押金备注E14220V/6A个315E15220V/10A个315E16220V/16A个315E17380V/6A个365E18380V/10A个365E19380V/16A个415E20380V/20A个415E21380V/25A个415E22租用配电箱(包安装,不含电费)380V/32A个4151000如实际用电功率与预装电箱不匹配而需更换电箱的,需交纳人民币105元手续费注意事项1、表中所列开关规格指每个独立电气回路的开关规格.
2、租用的配电箱在闭幕时由广交会安排电工回收,并在押金单上签字确认,请于闭幕后一周内凭押金单办理退押金手续.
446标准展位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展期收费标准序号项目规格(MM)单位提前申报现场申报(装)现场申报(拆)F1玻璃饰柜970*500*2170个350.
0070.
00F2展柜(木层板)990*495*2480个315.
00630.
00130.
00F3展架(木层板)990*495*2480个315.
00630.
00130.
00F4挂架990*495*2480个120.
00240.
0050.
00F5平台990*495*300个105.
00210.
0045.
00F6报到台990*495*1000个155.
00310.
0065.
00F7弧形报到台990*495*1000个350.
00700.
00140.
00F8地柜990*495*750个155.
00310.
0065.
00F9高低展台(A)990*495*(750*300)个225.
00450.
0090.
00F10高低展台(B)990*495*(990*750)个225.
00450.
0090.
00F11小前言牌990*495个105.
00210.
0045.
00F12前言牌990*495*2480个190.
00380.
0080.
00F13展板990*2480件90.
00180.
0040.
00F14搁板990*310块30.
0060.
0015.
00F15匙孔板990*1400块100.
00200.
0040.
00F16槽板(单面)990*2370块220.
00440.
0090.
00F17网片1500*1000块30.
0060.
0015.
00F18铝合金方台650*650*680张105.
00F19白折椅张20.
00F20展柜层板990*473块30.
0060.
0015.
00F21移层板990*473块10.
00F22移搁板990*310块10.
00F23装拆横梁条50.
00100.
0020.
00F24铺地毯M225.
0035.
00E23插座220V/500W.
限500W个250.
0030.
00E2424小时供电插座220V/500W.
限500W个440.
0030.
00E25长臂射灯100W盏105.
0030.
00E26日光灯40W盏105.
0030.
00注意事项1、标准展位如需租用电箱,收费标准请参阅5.
2、所租用插座允许最大使用功率为500W,只能作为电脑、打印机、电视机、传真机及展出用电产品演示的电源、不能作为参展商自带照明灯具的电源(灯饰展品除外).
3、拆除灯具、插座收费也包括灯具、插座的移位安装.
4、"玻璃饰柜"只接受提前申报.
5、展具图样请参阅6-1.
456-1标准展位服务项目租赁展具图例467电子商务中心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货币单位:人民币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说明售卡面值30元/50元/100元手机SIM卡、200电话卡、IC电话卡、神州行充值卡、上网卡等宽带服务1.
00元/分钟3.
00元/A4页黑白打印10.
00元/A4页彩色5.
00元/页广州市市内10.
00元/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15.
00元/页香港、澳门、台湾传真20.
00元/页其他国家或地区充电服务免费仅限手机478进口展品运输费率表注意事项1、上述费率不包括下列费用:(1)展品来回程广州或香港的码头和机场所发生的实际港口杂费及手续费(包括不限于:拆箱费及码头建设费,码头登记费,空运机货站的收费,机场和码头的超期仓储费用,船公司及航空公司文件费,商检费用及其他政府性收费等);(2)香港特区政府的进出境相关费用.
2、如需自广州港口至琶洲展馆之间运送空集装箱的费用实计;3、提供在香港本地的提送货服务,费用USD100/票(500公斤为一个计费单位);4、展品承运商为所受理全程业务的参展商免费提供来程及回程5天的监管仓库仓储时间,超期仓储费用USD1/立方米/吨;5、空运的计费方式以国际货运标准:1立方米=167公斤;6、每票展品的服务收费标准为3立方米起.
海运20尺集装箱为24个立方米起,40尺集装箱为48个立方米起,开顶箱,框架箱等特种集装箱箱型加收30%服务费用.
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进口展品自广州码头运至广交会展位1、广州海关商检申报,查验放行.
2、广州码头到广交会进口展区展台的监管车运费.
3、在展馆的卸车、分派展品送到各推荐的展台.
4、协助开箱及展品就位.
5、收取整理包装箱及包装材料移到展馆外代为存放.
USD60/立方米/吨进口展品自广州国际机场运至广交会展位1、广州海关商检申报,查验放行.
2、广州机场到广交会进口展区展台的监管车运费.
3、在展馆的卸车、分派展品送到各推荐的展台.
4、协助开箱及展品就位.
5、收取整理包装箱及包装材料移到展馆外代为存放.
USD1/公斤进口展品自香港集结仓库运至广交会展位1、香港仓库集结服务.
2、香港和广州海关商检申报,查验放行.
3、香港集结仓库到广交会进口展区展台监管车运费.
4、在展馆的卸车、分派展品送到各推荐的展台.
5、协助开箱及展品就位.
6、收取整理包装箱及包装材料移到展馆外代为存放.
USD70/立方米/吨进口展品回程运输服务回程运输服务与来程运输服务相同收费、费率相同基本服务费含来回程USD50/参展商/票已完税展品服务收费1、琶洲展馆范围内接收、卸载参展商展品.
2、分派至参展商展位,并安放到位.
3、自展位回运至展馆门口参展商接受点.
USD20/立方米/吨/参展商/票已完税展品包装材料服务收费1、自展位前回收包装材料.
2、撤展时回运至参展商展位前.
3、存放期为广交会一个展期.
USD20/立方米48第五部分相关表格49A1进口参展商证和参展代表证申请表截止时间分别为:2007年10月18日17:00和20日15:00本表格必须认真填写,请务必在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不予受理公司名称:展位号:经营商品(可多项选择):机械设备小型车辆及配件电子信息及家电五金工具建材及厨卫设备原材料日用消费品装饰品及礼品食品及农产品申请申请免费参展商证张,申请付费参展代表证张(人民币1200元/张)参展人员资料姓名证件类别国家/地区性别护照(身份证)号码费用(元)注意事项1、参展商应交清所有参展费用及申请项目的费用后方可办理参展商证和参展代表证.
2、办证时需提供申请办证人员入境时使用的护照(国内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备查,并提交该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近期免冠彩色光面证件专用照片(尺寸为40MM*50MM,头部占相片的2/3)1张给中介代理机构统一办理.
不受理参展企业和个人的独自申请.
提交资料与申请资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3、填写此表的字迹必须清晰、工整,内容完整.
字迹潦草、涂改或内容不全的不予受理.
4、参展企业或中介代理机构必须在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上加盖骑缝章给以确认才予受理.
5、本表只接受当面呈交的形式提交.
6、参展商证的办证时间:10月7日至18日9:00-17:00;参展代表证的办证时间:10月11日至19日9:00-17:00;10月20日9:00-15:00.
联系人:职务:经办人签字:电话:传真:E-MAIL: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照片粘贴处注:本表可在网站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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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A2筹展证申请表(供协助参展商布展的人员使用)截止时间:2007年10月14日12:00本表格请认真填写,本项服务收费,请务必在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不予受理公司名称:展位号:申请申请筹展证张(每张证按天数收费,1天收取10元人民币,以后每增加1天,加收20元人民币,最多可以申请办理6天)筹展人员资料姓名国家/地区性别护照(身份证)号码天数日期费用(元)日至日日至日注意事项1、参展商应交清所有参展费用及申请项目的费用后方允许办理筹展证.
2、办证时需提供筹展人员入境时使用的护照(国内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备查,并提交该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近期免冠光面蓝底彩色证件专用照片(尺寸为40MM*50MM,头部占相片的2/3)1张给中介代理机构统一办理.
不受理参展企业和个人的独自申请.
提交资料与申请资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3、填写此表的字迹必须清晰、工整,内容完整.
字迹潦草、涂改或内容不全的不予受理.
4、参展企业或中介代理机构必须在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上加盖骑缝章给以确认才予受理.
5、本表只接受当面呈交的形式提交.
6、筹展证的办证时间:10月7日-13日9:00-17:00;10月14日9:00-12:00联系人:职务:经办人签字:电话:传真:E-MAIL: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照片粘贴处注:本表可在网站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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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A3撤展证申请表(供协助参展商撤展的人员使用)截止时间:2007年10月20日16:30本表格请认真填写,本项服务收费,请务必在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不予受理公司名称:展位号:申请申请撤展证张(人民币10元/张)撤展人员资料姓名国家/地区性别护照(身份证)号码注意事项1、办证时需提供撤展人员入境时使用的护照(国内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备查,并提交该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近期免冠光面蓝底彩色证件专用照片(尺寸为40MM*50MM,头部占相片的2/3)1张给中介代理机构统一办理.
不受理参展企业和个人的独自申请.
提交资料与申请资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2、填写此表的字迹必须清晰、工整,内容完整.
字迹潦草、涂改或内容不全的不予受理.
3、参展企业或中介代理机构必须在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上加盖骑缝章给以确认才予受理.
4、本表只接受当面呈交的形式提交.
5、撤展证的办证时间:10月17日-19日9:00-17:00;10月20日9:00-16:30.
联系人:职务:经办人签字:电话:传真:E-MAIL: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照片粘贴处注:本表可在网站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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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35455A7进口参展商证更换/补办申请表截止时间分别为:2007年10月18日17:00/20日12:00本表格可选择填写,本项服务收费,请务必在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不予受理公司名称:展位号:申请更换参展商证张(人民币200元/张)姓名国家/地区性别证件号码申请更换为以下人员姓名国家/地区性别护照(身份证)号码补办参展商证张(人民币200元/张)姓名国家/地区性别原证件号码注意事项1、更换或补办参展商证必须由中介代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统一办理,不受理参展企业和个人的独自申请.
2、更换参展商证时,须将原持证人的证件交回,并提供替换人入境时使用的护照(国内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备查,并提交该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近期免冠彩色光面证件专用照片(尺寸为40MM*50MM,头部占相片的2/3)1张.
提交资料与申请资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3、补办证件时,应提交经大会保卫部门确认的报失书面报告.
4、填写此表的字迹必须清晰、工整,内容完整.
字迹潦草、涂改或内容不全的不予受理.
5、参展企业或中介代理机构必须在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上加盖骑缝章予以确认才予受理.
6、本表只接受当面呈交的形式提交.
7、参展商证更换的时间为:10月7日至18日9:00-17:00参展商证补办的时间为:10月9日至19日9:00-17:00,10月20日9:00-12:00.
联系人:职务:授权人签字:电话:传真:E-MAIL: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照片粘贴处注:本表可在网站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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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A8酒店(宾馆)预订申请表截止日期:2007年9月30日本表格可选择填写,本项服务收费,请务必在截止日期前递交.
说明在截止日期前预定房间,可享受广交会与各酒店签订协议的最优惠价格.
预订酒店(宾馆)申请表起止日期晚数房间类型是否订早餐信用卡信息联系人联系方式备注酒店(宾馆)名称序号公司名称团员姓名入住退房持卡人姓名卡号有效期注:有关酒店(宾馆)名称及房价的信息,请登陆广交会网站: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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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位号:公司名称:(公司盖章)联系人:职务:授权人签字:电话:传真:E-MAIL:以下由酒店填写订房确认酒店盖章:授权人签字:日期:注:本表可在网站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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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B1特装布展图纸申报表截止日期:2007年9月30日参展商委托的特装布展施工单位必须填写本表,本项服务免费请回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进口展区参展商服务中心联系人:审图组电话:0086-20-26080381传真:0086-20-26080382注意:本表只接受快递邮寄或直接送交形式提交,不接受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
展位号展区进口展区参展单位名称电话(包括手机)联系人传真(含区号)委托布展施工单位电话(包括手机)联系人传真(含区号)展位搭装形式单层特装两层特装申报资料()份,共()页立体彩色效果图平面图、立面图(包括详细尺寸和材料说明)电气平面图配电系统图(注明开关规格及线径大小)广交会特装用电申报表特装展位用电安全责任承诺书两层特装:结构设计建筑设计院(室)出具的施工图纸(包括结构、节点等图)说明:以上图纸及文字说明均使用A4纸张招展代理确认:单位盖章:日期:200年月日参展单位承诺:我单位承诺,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搭建工程强制性技术规范、标准和《安全与防火条例》、《特装布展施工管理约定》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并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日期:200年月日设计单位承诺:我单位承诺,展位搭建设计已符合国家有关搭建工程强制性技术规范、标准和《安全与防火条例》、《特装布展施工管理约定》的要求.
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日期:200年月日施工单位承诺:我单位承诺,本设计方案初审合格,在进行展位搭建施工中,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搭建工程强制性技术规范,标准和《安全与防火条例》、《特装布展施工管理约定》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牢固安全,并按照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如有违反或工程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通过资质认证的施工单位(盖章):日期:200年月日注:本表可在网站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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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B1-1广交会特装用电申报表截止日期:2007年9月30日参展商委托的特装布展施工单位必须填写本表,请务必在截止日期前递交请回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进口展区参展商服务中心联系人:审图组电话:0086-20-26080381传真:0086-20-26080382申报参展单位名称展位号电话(手机号)联系人传真(含区号)施工单位名称传真(含区号)联系人电话(手机号)电话(手机号)电工负责人电工证号码电工电工证号码电工电工证号码电工电工证号码电工电工证号码电工电工证号码电工电工证号码现场值班电工电工证号码现场值班电工电工证号码现场值班电工电工证号码现场值班电工电工证号码现场值班电工电工证号码现场值班电工电工证号码说明1、特装展位是否申请租用电箱是(),否().
打9选择.
租用电箱规格:220VA(个);380VA(个);共(个).
2、特装展位要按申报用电功率申请预装电箱,申请预装电箱规格(不够填写可另附表):220VA(个);380VA(个);共(个).
3、预装电箱按本指南约定,由施工单位交纳电箱押金,如实际用电功率与预装电箱不匹配,而需更换电箱的,由施工单位交纳手续费.
4、电工栏不够填写时,可另附表,并将电工证复印件交审图组.
施工单位盖章:填写日期:注:本表可在网站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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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B1-2特装展位用电安全责任承诺书截止日期:2007年9月30日租用光地的参展商及其委托的特装布展施工单位必须填写本表请务必在截止日期前递交请回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进口展区参展商服务中心联系人:审图组电话:0086-20-26080381传真:0086-20-26080382为配合做好第102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特装展位用电安全管理工作,明确责任,规范管理,确保安全,为宾客营造安全的洽谈环境,根据广交会安全管理需要,本单位_作为第102届广交会进口展区_(展位号)特装展位的使用单位,偕同该特装展位布展施工单位_______特向广交会承办单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承诺:一、严格遵守第102届广交会的《安全与防火条例》、《特装布展施工管理约定》,对筹撤展及展出期间因违章电气施工或违章用电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第一责任,并愿意接受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违约条款作出的违约责任追究.
二、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在广交会期间的用电安全管理,做好筹撤展及展出期间现场值班维护,随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展馆安全.
三、自觉接受广交会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切实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和整改措施.
四、自觉明确电气施工方与用电方的安全责任,建立并落实内部安全责任制.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特装展位使用单位及特装展位布展施工单位各一份,自签字递交之日起生效.
本承诺书是第102届《广交会特装用电申报表》的必要.
承诺单位(展位使用单位):承诺单位(特装展位布展施工单位):(公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安全负责人(签名):法定代表人或安全负责人(签名):该展位用电安全责任人:该展位用电安全责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注:本表可在网站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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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B2标准展位改装申请表截止日期:2007年9月25日租用标准展位的参展商可选择填写本表,本项服务免费/收费,请务必在截止日期前递交.
请回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进口展区参展商服务中心联系人:主场承建商电话:0086-20-26080383传真:0086-20-26080384说明:填写前请认真阅读《标准展位布展服务及约定》中的内容.
申请改装保留楣板和展位周边展板,拆除展位内所有灯具保留楣板、展位周边展板和灯具,取消展位内桌椅拆除展位号之间展板,保留横梁增加220V/(20、30、40)W日光灯支,220V/100W长臂射灯支,220V/500W中式插座(配插座)个.
增加家具:桌子张,椅子张.
调整展具或灯具安装:增加其它展具配置:申报资料共份,页(含本页).
注意事项1、所选择的全部改装项目应一次性提交,改装项目应在表格B2-1中标明安装位置,填写必要的改装文字说明,并与此表一并提交.
2、如涉及交纳费用或增加其它展具配置,可参照并填写表格B2-2(共2张),该表应与此表一并提交.
3、本表只接受快递邮寄、传真或直接送交形式提交,不接受电子邮件形式.
4、提前申报付款可以选择现金、汇款方式.
如选择汇款方式付款的,请从参展商帐户汇出款项;如交纳的款项包括押金,参展商撤展办理押金单签退确认手续后,持押金单到进口展区参展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退款.
对以现金方式交纳的押金,退现金;对以汇款方式交纳的押金,退回原汇款账户.
5、已汇款付费的参展商凭银行汇款单正本或复印件前往进口展区参展商服务中心领取发票、押金单.
展位号:公司名称:(公司盖章)联系人:职务:授权人签字:电话:传真:E-MAIL:以下由广交会填写审核意见需付费人民币元,请于2007年10月6日前交付.
收款单位名称:"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并注明"第102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位改装费".
汇款后请及时将汇款单传真给联系人.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城北支行帐号:880001935328094001广交会盖章:授权人签字:日期:注:本表可在网站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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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B2-1标准展位改装方案平面图截止日期:2007年9月25日租用标准展位的参展商可选择填写本表,本项服务免费/收费,请务必在截止日期前递交请回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进口展区参展商服务中心联系人:主场承建商电话:0086-20-26080383传真:0086-20-26080384说明请按以下图例在标准展位改装方案平面示意图上标明安装位置或改装要求展具名称及规格图例展具名称及规格图例申请安装位置或改装要求背面通道注意:以上为三个连片标准展位示意图,虚线位置为面向通道方向及楣板安装位置,单个展位可选择在上述示意图中任一展位上标注.
申请安装位置或改装要求的文字说明(必要时填写)注意事项本表只接受快递邮寄、传真或直接送交形式提交,不接受电子邮件形式.
展位号:公司名称:(公司盖章)联系人:职务:授权人签字:电话:传真:E-MAIL:注:本表可在网站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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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B2-2标准展位服务项目申请表1截止日期:2007年9月25日租用标准展位的参展商可选择填写本表,本项服务收费,请务必在截止日期前递交请回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进口展区参展商服务中心联系人:主场承建商电话:0086-20-26080383传真:0086-20-26080384说明本表所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在截止日期前申报有效,逾期申报或现场申报须加收100%费用.
申请(人民币:元)序号项目规格(MM)图例单位收费标准申请数量F1玻璃饰柜970*500*2170个350.
00F2展柜(木层板)990*495*2480个315.
00F3展架(木层板)990*495*2480个315.
00F4挂架990*495*2480个120.
00F5平台990*495*300个105.
00F6报到台990*495*1000个155.
00F7弧形报到台990*495*1000个350.
00F8地柜990*495*750个155.
00F9高低展台(A)990*495*(750*300)个225.
00F10高低展台(B)990*495*(990*750)个225.
00F11小前言牌990*495个105.
00F12前言牌990*495*2480个190.
00F13展板990*2480件90.
00F14搁板990*310块30.
00F15匙孔板990*1400块100.
00F16槽板(单面)990*2370块220.
00F17网片1500*1000块30.
00F18铝合金方台650*650*680张105.
00F19白折椅张20.
00F20展柜层板990*473块30.
00F24铺地毯M225.
00颜色:注意事项:本表只接受快递邮寄、传真或直接送交形式提交,不接受电子邮件形式.
展位号:公司名称:(公司盖章)联系人:职务:授权人签字:电话:传真:E-MAIL:注:本表可在网站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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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B2-2标准展位服务项目申请表2截止日期:2007年9月25日租用标准展位的参展商可选择填写本表,本项服务收费,请务必在截止日期前递交请回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进口展区参展商服务中心联系人:主场承建商电话:0086-20-26080383传真:0086-20-26080384说明本表所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在截止日期前申报有效,逾期申报或现场申报须加收100%费用.
申请(人民币:元)序号项目规格(MM)单位收费标准申请数量E23插座220V/500W.
限500W,含电费个250.
00E2424小时供电插座220V/500W.
限500W,含电费个440.
00E25长臂射灯100W盏105.
00E26日光灯40W盏105.
00注意事项1、所租用插座允许最大使用功率为500W,只能作为电脑、打印机、电视机、传真机及展出用电产品演示的电源,不能作为参展商自带照明灯具的电源(灯饰展品除外).
2、标准展位如需租用电箱,收费标准请参阅5,同时填写表格B2-3.
3、本表只接受快递邮寄、传真或直接送交形式提交,不接受电子邮件形式.
展位号:公司名称:(公司盖章)联系人:职务:授权人签字:电话:传真:E-MAIL:注:本表可在网站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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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B2-3电箱租赁申请表截止日期:2007年9月25日租用电箱的参展商可选择填写本表,本项服务收费,请务必在截止日期前递交请回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进口展区参展商服务中心联系人:主场承建商电话:0086-20-26080383传真:0086-20-26080384说明本表所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在截止日期前申报有效,逾期申报或现场申报须加收费用.
收费标准(人民币:元)序号项目总开关规格(电压/电流)单位收费标准(人民币元)押金(人民币元)备注E14220V/6A个315E15220V/10A个315E16220V/16A个315E17380V/6A个365E18380V/10A个365E19380V/16A个415E20380V/20A个415E21380V/25A个415E22租用配电箱(包安装,不含电费)380V/32A个4151000如实际用电功率与预装电箱不匹配而需更换电箱的,需交纳人民币105元手续费申请E个;E个;E个注意事项:本表只接受快递邮寄、传真或直接送交形式提交,不接受电子邮件形式.
展位号:公司名称:(公司盖章)联系人:职务:授权人签字:电话:传真:E-MAIL:注:本表可在网站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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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B3宽带接入服务申请表截止日期:2007年10月13日本表可选择填写,本项服务收费请回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进口展区参展商服务中心联系人:电子商务处电话:0086-20-26081122,89131268传真:0086-20-86662647,89129973收费标准和申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展期项目单位收费标准押金说明申请数量无线宽带接入每台电脑200不包括"无线网卡",参展商接入的电脑应自备"无线网卡".
无线网卡租用个1001000802.
11B/PCMCIA接口有线宽带接入每台电脑250参展商接入的电脑应自备"以太网卡".
有线宽带组网每台电脑200500配一个宽带端口、一个集线器(可连接2-7台电脑),按连接的电脑数量收费.
注意事项1、参展商不得携带AP组建无线局域网,也不得私自利用有线宽带组网.
2、有线宽带组网应按申报电脑数量组网,组网电脑超出申报数量的,应主动补交费用.
3、参展商申请接入有线或无线宽带的手提电脑或台式电脑应及时更新系统安全漏洞补丁,安装杀毒软件并及时更新病毒库,做好防病毒措施.
4、以上项目接受网上申请预订,并汇款确认.
请于2007年10月2日前登录广交会网站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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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参展易捷通"栏目.
5、不提交此表的参展商,可于截止日期(2007年10月13日)前在广交会进口展区参展商服务中心申请,并交纳费用.
6、宽带接入经广交会操作人员调试正常,参展商确认签收后不办理退租手续.
展位号:公司名称:(公司盖章)联系人:职务:授权人签字:电话:传真:E-MAIL:以下供广交会填写广交会盖章:授权人签字:日期:注:本表可在网站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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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B4电话租用服务申请表截止日期:2007年10月13日本表可选择填写,本项服务收费请回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进口展区参展商服务中心联系人:技术保障部电话:0086-20-89129522传真:0086-20-89129522收费标准和申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单位收费标准及说明申请租用电话台/展期180元(含广州市市内通话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长途通话费用,不包括香港和澳门,并配备电话机1台)台港澳台长途电话(包括IP电话)次服务费3元/次,通话费按实际通话时间和广州市电信资费标准收取,每部电话交纳1000元押金,结算时多退少补.
是否开通是否国际长途电话(包括IP电话)次服务费5元/次,通话费按实际通话时间和广州市电信资费标准收取,每部电话交纳5000元押金,结算时多退少补.
是否开通是否注意事项1、电话使用时间为2007年10月15-19日展馆开放时间(每天9:00-18:00),其中10月20日使用时间为9:00-16:00,电话机在10月20日16:00后回收.
2、不提交此表的参展商,可在广交会进口展区参展商服务中心申请,并交纳费用.
展位号:公司名称:(公司盖章)联系人:职务:授权人签字:电话:传真:E-MAIL:以下供广交会填写广交会盖章:授权人签字:日期:注:本表可在网站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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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B5机械动力用电申请表截止日期:2007年9月30日本表供展出机械类展品的参展商使用,可选择填写,本项服务收费请务必在截止日期前递交,逾期不予受理请回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进口展区参展商服务中心联系人:技术保障部电话:0086-20-89129510传真:0086-20-89129522收费标准和申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展期项目单位收费标准申请数量机械动力用电KW200KW展位号:公司名称:(公司盖章)联系人:职务:授权人签字:电话:传真:E-MAIL:以下供广交会填写广交会盖章:授权人签字:日期:注:本表可在网站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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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B6雇请翻译人员申请表截止日期:2007年9月30日本表可选择填写,本项服务收费,请务必在截止日期前递交,逾期不予受理请回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进口展区参展商服务中心联系人:对外联络处电话:0086-20-86667291传真:0086-20-83335880E-MAIL:lily@cantonf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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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说明参展商如需翻译人员,广交会翻译中心将为其寻找符合要求人选.
一经确认,请参展商直接联系翻译中心办理雇请手续并支付翻译费用.
工作时间:展览期间每天9:00-18:00(包括午餐时间1小时)工作地点:广交会展馆内申请英语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阿拉伯语其它:需翻译人员人要求工作时段:2007年10月日至日注意事项本表只接受快递邮寄、传真或直接送交形式提交,不接受电子邮件形式.
展位号:公司名称:(公司盖章)联系人:职务:授权人签字:电话:传真:E-MAIL:以下供广交会填写广交会盖章:授权人签字:日期:注:本表可在网站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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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C1暂准进口展品报关清单截止日期:2007年9月25日本表格必须填写,请务必在截止日期之前递交暂准进口展品报关清单DECLARATIONFORMFORTEMPORARYIMPORTEXHIBITS展览会名称:102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日期:2007年10月15日-20日地点:中国·广州NameofExhibition:102ndCIEFDuration:October15-20,2007Venue:GUANGZHOUCHINA参展公司Exhibitor国别/地区Country/Region展馆/展台号Hall/BoothNO.
原产地Original总件数TTLpkgs箱号C/NO.
尺码(厘米)L*W*H(cm)毛重G.
W.
净重N.
W展品内容规格型号(英文)DecriptioninEnglish展品内容规格型号(中文)DecriptionofContentsinChinese数量/单位Quatity单价(USD)UnitPrice(CIF)总价(US$)TOTAL(CIF)商品代码H.
S.
NO.
a.
已售soldb.
回运tobereturnedc.
放弃/消耗adandoned/consumedd.
赠送givenaway制单人(签字及盖章):Signature&CompanychopTotalC.
I.
F.
Value(USD)此栏必须填写(Mustdeclared)注:若展品是机械、电器或计算机产品,须报申报品牌名称、型号及序号.
同时必须清楚列明在外箱包装.
Remarks:Thebrandname,modelnos.
,serialnos.
,mustbedeclaredifexhibitsismachine,electricappliancesorcomputer.
Also,itmustbeshownonoutsidepackingsurface于本"暂准进口展品报关清单"内,展商如有申报不准确或不完整,我司恕不负责.
各展商须对所提供的资料负责.
Noliabilityshallbeacceptedforincorrect,imcompleteoromittedentries.
Ehibitorshallberesponsibleforthecontentsoftheentries.
注:本表可在网站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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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上下载70C2参展商付运确认书截止日期:2007年10月1日本表格必须填写,请务必在截止日期前递交第102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广州进口展品物流服务委托书参展商名称:展位号:我司将参加第102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现全权委托以下广交会推荐的展品承运商之F海程邦达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F广州中远物流有限公司F保昌国际货运公司广州分公司F泛联国际货运代理(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负责处理及安排我公司进口展样品的运输事项,并附上填妥的"暂准进口展品报关清单"予贵司,我司保证所填写的内容均属实,如有任何不属实/不符合,一切后果及额外的附加费用则由我司承担.
同时亦接受公司所提供的一切服务,皆遵照________公司之营业条款执行.
我司亦明白在未付清有关运费前将不放货予我司.
而费率是按照展品的重量和体积来收取,与展品的价值及保险无关公司不会承担一切与货物索赔有关的责任.
F我司会自行安排/购买保险本公司展品将委托_公司用以下方式运抵琶洲展馆进口展区指定展位:(可以多项选择)F香港本地F香港空运进口F香港海运进口转运至广交会琶洲展馆进口展区展位共_______立方米/公斤共______件F从展馆门口至展位共_______立方米/公斤共______件F由广州海港进口至广州展位共_______立方米/公斤共______件F由广州空港进口至广州展位共_______立方米/公斤共______件F展品需要回运F展品需要留购F部分展品需要回运F其他_为了负责展前之拆箱及清关工作,敝公司之_先生/小姐将会于2007年_____月_____日到达现场.
(联络/手提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本公司授权_代表拆箱及清关,本公司不会以展品损坏或丢失为理由向_公司索赔.
公司盖章及签署:签字人名称(请用正楷):日期:注:本表可在网站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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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上下载71C3展位示意图截止日期:2007年10月1日适用于重型及大型展样品STANDLAYOUTPLAN展位示意图Exhibitor参展商:StandNo展位号:A)Pleaselistbelowtheexhibit(s)exceeding1,000kgsinweight,or5.
0minLength,or2.
0minWidthor2.
0minHeightpersinglepiece:请在下表中列出重量超过1000公斤或长度超过5米或宽度超过2米或高度超过2米的展品:CaseNo箱号Description说明GrossWeight(inKGS)毛重NetWeight(inKGS)净重L*W*H(inMeter)长*宽*高B)Pleasepointouttherightpositionoftheabovementionedexhibitswhereplacinginsideyourstand:请指出上述展品在贵方展位中的位置:BACKSIDEWALLPANEL展板尺寸(可另附展品就位图纸)Note/备注:1.
Pleasepre-bookifanyspecialequipment(likecrane)isnecessaryforhandlingtheexhibits.
需要特殊装置(例如起重机)请预先登记.
2.
Pleasecometotheexhibitiongroundonthefirstdayofmove-inperiodformovingtheabovementionedexhibitsorbookinginadvancewithforthemovingdate.
Yourdelegate(s)Mr.
/Ms.
willcometothesiteon(date)forsupervisingthemoving.
请于展品入馆第一天到达展览场地监督搬运工作或者与_公司预约搬运时间.
请贵方代表Mr.
/Ms.
于日到达现场监督搬运工作.
3.
Iftherehasanyspecialinstructionforhandlingtheabovementionedexhibits,pleasespecifyinbelow:对上述展品的操作有特殊说明,请在下面列明:注:本表可在网站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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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上下载72D1商标、专利、版权、质量认证情况备案清单截止日期2007年10月14日参展展品涉及商标、专利、版权、质量认证的参展商必须填写本表本项服务免费,请务必在截止日期前递交请回复:进口展区代理(汇总后交广交会知识产权和贸易纠纷投诉接待站)申报参展商名称展位号商标、专利、版权、质量认证名称展品名称权益人备注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份专利注册证书复印件份版权注册证书复印件份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份其它注意事项1、权益人非参展单位的,应在"备注"栏注明,请同时提交权益人允许使用授权书.
2、本表只接受快递邮寄、传真或直接送交形式提交,不接受电子邮件形式.
公司名称:(公司盖章)联系人:职务:授权人签字:电话:传真:E-MAIL:注:本表可在网站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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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D2承诺书1截止日期2007年10月14日本表必须填写,本项服务免费,请务必在截止日期前递交请回复:进口展区代理(汇总后交广交会知识产权和贸易纠纷投诉接待站)承诺我司承诺,我司在广交会期间(2007年10月15-20日)展出的所有展品(包括展品包装)、宣传品及展位的任何展示部位,在各方面均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侵犯他人权利,包括所有知识产权.
如违反本承诺,我司愿意按第102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进口展区《参展商服务指南》的"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约定接受广交会知识产权和贸易纠纷投诉接待站的处理,并同意赔偿当事各方由此而引致的一切费用与损失.
注意事项本表只接受快递邮寄、传真或直接送交形式提交,不接受电子邮件形式.
展位号:公司名称:(公司盖章)联系人:职务:授权人签字:电话:传真:E-MAIL:注:本表可在网站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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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D3提请投诉书广交会投诉接待站:本人现就第届广交会第期展区_展位的参展公司所展出、经营的名称为的展品,涉嫌侵犯本人(或权利人)专利/商标/版权号为;名称为_;类型为_的知识产权,向广交会正式提请投诉.
本人对以上的投诉,承诺认可广交会投诉接待站按照《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同意支付广交会各相关单位处理本投诉而导致的费用,并同意赔偿因投诉不当对被投诉方造成的损失.
权利人:国别:展位号:投诉代理人: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日期:75D4承诺书2我公司现正式向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知识产权和贸易纠纷投诉接待站承诺,同意按照大会制定的《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的规定,自本日起,至本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结束,不在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现场任何地方展出、经营下列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物品及相关宣传品:产品名称:型号:专利号:若违反本承诺,我公司自愿接受广交会的处罚.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投诉接待站及承诺人各持一份,自承诺书签署之日起生效.
承诺方(参展公司):展位号:承诺方代表人:日期:76第六部分技术数据21.
2展厅相关的技术数据:一、按展馆设计标准,展厅每平方米的承重为1.
37吨.
二、展厅特装区两层展位限高8米,单层展位限高6米.
三、展厅供电方式为3相5线制,380V/220V/50HZ,供电能力为2250千瓦,平均照度为250LX.
四、展厅没有供水点和供气设备的设计.
771782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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