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
长城防火墙 时间:2021-03-28 阅读:(
)
"(第一批2017年4月25日)"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1","20170425D41","资兴市兴宁镇萤石选厂厂址在饮用水源地上游,排出废水污染了下游水的质量,几年前居民多次向政府反映,目前仍未解决.
","郴州市资兴市","水污染","1、该建设项目各项审批手续基本齐全.
2、项目已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选矿废水经尾矿库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选矿生产不外排.
3、本项目所在地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距离下游宝源河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边界约7.
5公里,距离宝源河取水口约10.
5公里.
4、4月25日晚,资兴市政府立即召集国土、安监等部门调查了解相关情况,4月26日上午,资兴市环保局对该企业现场核查,4月26日下午,资兴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针对尾矿库堆积坝未绿化,黄土裸露,中转尾砂暂存库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尾矿库堆积坝截污沟含泥雨水外溢等问题,立即对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止生产,目前企业已经停产整治.
5、4月29日,环保部门对宝源河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质进一步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取水点上游500米(一级保护区)、上游1500米(二级保护区)所检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
经调查核实,此交办件部分属实,资兴市兴宁镇萤石选矿厂厂址在饮用水源地上游属实,排出废水污染了下游水的质量不属实.
","部分属实","1、已对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资环改〔2017〕47号),目前企业已经停产整治.
2、对企业固废堆存场所"三防"措施不到位的环境违法行为了实施行政处罚(资环罚告字〔2017〕9号),罚款5万元.
目前企业已经停产整治.
","问责10人","已于5月5日办结*""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二批2017年4月26日)"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1","20170426D56","北湖区东风社区东风路饮食街所有餐饮店直排油烟,晚上夜市扰民.
投诉人反映至环保部门,没有得到很好的处理.
","郴州市北湖区","餐饮油烟污染","经调查核实,东风路区域共有餐饮店28家,经营时间在中、晚餐、宵夜,其中20家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3家已签订清洗合同),8家未安装.
存在的主要问题:已安装的20家净化器缺少维护清洗,处理效果差,8家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属油烟直排.
存在宵夜喧哗噪声扰民现像.
","属实","1、4月27日,对5家餐饮店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停电预先告知书》,限期2日内签订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清洗协议.
2、原安装油烟净化器的20家已全部签订清洗维护和安装截油机协议,并全部完成清洗.
3、原8家油烟直排的餐饮店已全部签订安装油烟净化器和截油机、清洗维护协议,其中3家已完成安装油烟净化器.
4、截止5月20日,剩余5家餐饮店已完成净化器的安装.
",,"已于5月2日办结""2","20170426D57","白露潭镇仙溪冲村4组、5组附近有一湖南金贵银业有限冶炼公司,该公司有4、5个烟囱,排放废气空气污染,造成小孩血铅严重超标,庄稼无收成.
噪音污染.
","郴州市高新区","重金属污染","1、4月26日晚,高新区工作人员与市环保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调查,企业熔炼炉-硫酸和还原炉生产线停产检修,市监测站现场对企业厂界噪声、反射炉废气和银侧吹炉废气进行了实时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噪声和废气均达标;发现企业生产区部分固废堆存不规范,未做入棚处理,反射炉、分银炉岗位收尘不完善,存在无组织排放的环境问题.
2、2016年11月底,已启动金贵公司环评范围内拆迁工作,截止2017年5月26日已签订金贵环评拆迁协议200户,已拆104户.
3、截止2017年5月26日,共收到血铅超标化验单200例,250ug/L以上14人.
已有189例领取了营养干预费用,2人已经安排住院治疗.
4、经核查仙溪冲村共有稻田、鱼塘面积1662.
61亩,其中受金贵公司旁水库水源灌溉的稻田、鱼塘面积563.
86亩.
金贵公司按照460元/亩全部租用了该563.
86亩稻田、鱼塘.
为不使稻田、鱼塘空置荒废,租用后仍由村民自行养鱼,种植草皮、西瓜、花生、玉米、蔬菜等农作物,村民耕地总收入实际有增无减.
庄稼绝收不属实.
5、根据检测结果,金贵达到厂界噪声三级标准,噪音污染不属实.
","部分属实","处理情况:1.
责令金贵公司实施整改,聘请第三方机构制定整改方案.
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
2.
成立工作组,对小孩血铅超标、土地无法种植等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妥善处理好相关问题.
儿童血铅超标问题,暂对超过100ug/L以上的按900元/人给予营养干预费用;对血铅超过250ug/L以上的建议住院治疗,其费用由镇政府负担.
整改情况:1、后期雨水排口上沿垫高,防治雨水直接流入排口,周边和底部贴瓷砖,前端闸阀池进一步完善2、完善还原炉冷却塔至低位水池的雨水沟3、冲渣池所有孔洞都填补好了4、各车间责任区域的水沟已经清理了5、硫酸脱硫塔已起好围堰,腐蚀区域刷漆防腐了6、在富集炉渣棚低位处挖了个收集池,收集渗滤液,高铅渣棚路边也完善了渗滤液引水沟和渗滤液收集池7、富集炉渣棚和高铅渣棚均增加渣棚边缘的高度8、完善铜浮渣反射炉岗位收尘的集气罩,更改分银炉烟管对接方式,以及检修银冶炼、还原炉、底吹炉、铜浮渣反射炉、富集炉等车间的收尘器和更换所有收尘布袋9、加强车间对物料运输管理的培训,严格考核违规操作,解决运输物料中存在的"多拉快跑现象"10、对富集炉渣棚的地面重新硬化,延长围墙,防治渣料溢出11、已完成富集炉渣棚、综合渣棚的雨棚、水沟排水系统的修复,高铅渣棚靠南面渣棚正在更换彩钢瓦,北面渣棚外委施工队准备进场12、维护了富集炉渣棚的雨棚排水系统13、加强了车间现场管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14、完善了环保设施台账记录15、清理标识牌表面灰尘16、实施全厂所有烟气管道的收尘烟斗进行全封闭改造,正在组织实施,已完成80%17、5月9日上午市环保局和高新区分局就本次环保督察中存在问题约谈公司总裁和相关领导.
约谈会后,公司总裁召集主要负责人再开碰头会,对约谈会有关内容进行落实和安排.
15、实施全厂所有烟气管道的收尘烟斗进行全封闭改造,正在组织实施,已完成80%16、5月9日上午市环保局和高新区分局就本次环保督察中存在问题约谈公司总裁和相关领导.
约谈会后,公司总裁召集主要负责人再开碰头会,对约谈会有关内容进行落实和安排.
17、5月10日已组织基层和中层管理人员参加固体废物规范管理培训18、排查厂区所有盲沟,并进行疏通、完善,已完成大部分19、电解槽全部排查,是否存在漏点,已完成大部分20、5月12日召开总废水处理站升级改造专题会,已确定最终方案","约谈2人","已于5月18日办结*""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三批2017年4月27日)"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1","20170427D61","苏仙区白露塘镇仙溪冲村有几个冶炼厂造成村里小孩血铅超标,土地无法种植,向有关部门反映未果.
","郴州市高新区","重金属污染","苏仙区白露塘镇仙溪冲村有2家冶炼厂,分别是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南金旺铋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贵公司情况:市监测站对企业厂界噪声、反射炉废气和银侧吹炉废气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噪声和废气均达标;监察人员发现企业生产区部分固废堆存不规范,未做入棚处理,反射炉、分银炉岗位收尘不完善,存在无组织排放的环境问题;2016年11月底,已启动金贵公司环评范围内拆迁工作,截止2017年5月26日已签订金贵环评拆迁协议200户,已拆104户.
金旺公司情况:4月27日晚,高新区与市环保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金旺公司进行调查,现场对金旺公司侧吹和大烟气淋洗废气进行现场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废气污染物排放达标(附监测报告).
但现场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金旺公司铋精炼车间和铅电解车间废气未按要求接入统一的排放口.
小孩血铅超标情况:截止2017年5月26日,共收到血铅超标化验单200例,250ug/L以上14人.
已有189例领取了营养干预费用,2人已经安排住院治疗.
土地无法种植情况:经核查仙溪冲村共有稻田、鱼塘面积1662.
61亩,其中受金贵公司旁水库水源灌溉的稻田、鱼塘面积563.
86亩.
金贵公司按照460元/亩全部租用了该563.
86亩稻田、鱼塘.
为不使稻田、鱼塘空置荒废,租用后仍由村民自行养鱼,种植草皮、西瓜、花生、玉米、蔬菜等农作物,村民耕地总收入实际有增无减.
庄稼绝收不属实.
","部分属实","处理情况:1.
责令金贵公司实施整改,聘请第三方机构制定整改方案.
责令金旺公司限期整改,按要求将铋精炼车间和铅电解车间废气接入统一的排放口.
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
2.
成立工作组,对小孩血铅超标、土地无法种植等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妥善处理好相关问题.
儿童血铅超标问题,暂对超过100ug/L以上的按900元/人给予营养干预费用;对血铅超过250ug/L以上的建议住院治疗,其费用由镇政府负担.
金贵整改:1、后期雨水排口上沿垫高,防治雨水直接流入排口,周边和底部贴身瓷砖.
前端闸阀池进一步完善2、完善还原炉冷却塔至地位水池的雨水沟3、冲渣池所有孔洞都填补好4、各车间责任区域的水沟已经清理5、硫酸脱硫塔已起好围堰,腐蚀区域刷漆防腐6、在富集炉渣棚低位处挖了个收集池,收集渗滤液,高铅渣棚路边也完善了渗滤液引水沟和渗滤液收集池7、富集炉渣棚和高铅渣棚均增加渣棚边缘的高度8、完善铜浮渣反射炉岗位收尘的集气罩,更改分银炉烟管对接方式,以及检修银冶炼、还原炉、底吹炉、铜浮渣反射炉、富集炉等车间的收尘器和更换所有收尘布袋9、加强车间对物料运输管理的培训,严格考核违规操作,解决运输物料中存在的"多拉快跑现象"10、对富集炉渣棚的地面重新硬化,延长围墙,防治渣料溢出11、已完成富集炉渣棚、综合渣棚的雨棚、水沟排水系统的修复,高铅渣棚靠南面渣棚正在更换彩钢瓦,北面渣棚外委施工队准备进场12、维护了富集炉渣棚的雨棚排水系统13、加强了车间现场管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14、完善了环保设施台账记录15、清理标识牌表面灰尘16、实施全厂所有烟气管道的收尘烟斗进行全封闭改造,正在组织实施,已完成80%17、5月9日上午市环保局和高新区分局就本次环保督察中存在问题约谈公司总裁和相关领导.
约谈会后,公司总裁召集主要负责人再开碰头会,对约谈会有关内容进行落实和安排.
18、排查厂区所有盲沟,并进行疏通、完善,已完成大部分19、电解槽全部排查,是否存在漏点,已完成大部分20、5月12日召开总废水处理站升级改造专题会,已确定最终方案金旺整改:1、应急池外排口已灌浆堵死,泵已安装,池水回抽管道已安装,已开始抽水.
2、二期废水处理站目前试运行,等待申请组织验收,初期雨水回用水泵已安装好,管道已铺设,正在焊接.
3,严格执行员工下班必须在厂内洗澡,并清洗工作服的制度,确保生活污水进入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并安排专人监督.
4、铋精炼车间、铅电解车间已停产进行整改,目前已制定出整改方案,设备、材料采购陆续到位,部分区域开始施工.
铋精炼车间内部烟管改造完毕.
",,"已于5月18日办结""2","20170427D62","一共举报了三家非法生产氟硅酸企业,分别为:一.
位于石盖塘老107国道边,郴州挺力新型建材公司;二.
郴州市骏程工贸有限公司,法人雷雪峰,运输车辆为湘L41740;三.
永兴县柏林镇与太和工业园之间的某不知名企业.
三家企业不同程度存在废水废气无序排放现象.
","郴州市北湖区、永兴县","水污染","一.
4月27日晚,经现场初步核实,位于北湖区石盖塘街道石盖塘村蛇形组的郴州市挺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存在非法生产氟硅酸加工生产线,已于2017年3月底停止生产.
二、1、经调查,郴州市骏程工贸有限公司位于湘南物流园金煌物流二期210室内,于2014年12月14日取得区安监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北安经(乙)字[2014]H1-018,许可经营范围:硫酸、盐酸、氟硅酸、氧化铅、碳化钙、氢氧化钠、硝酸等七类危险化学品.
现有公司员工8人,公司年销售额1500万左右.
2、该公司出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仓储)》给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邓敏通使用,邓敏通在未办理任何证照的情况下,自2015年9月至2017年2月期间进销货1000余吨氟硅酸,并送货至安和街道万华工业园吴志强原石墨厂房内一非法加工点(河南老板)加工后再外销售,赚取差价.
经区安监、环保、安和街道、保和派出所共同勘查发现,位于万华工业园内的吴自强原石墨厂房内存在非法违法生产危险化学品的迹象,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生产加工车间有搅拌桶一个,无名粉剂约8吨,水池12个,现场抽样检查均呈强酸性.
3、牌号为湘L41740的货车在全省运管系统里无任何该车信息,已向市运管处申请协查该车情况.
三.
接到交办件后,永兴县工作人员人员到柏林工业园区进行排查时发现永兴县长丰冶炼厂在未安装环保设施的情况下,利用灰吹炉生产加工.
且该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已于2015年12月31日到期.
","1.
属实2.
属实3.
属实","一、1、2017年4月28日,区环保分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郴环北改〔2017〕23号),责令立即停止氟硅酸生产,限2017年4月30日前对氟硅酸进行安全处置,自行拆除氟硅酸建设项目所有生产设施、设备.
2017年4月29日,区环保分局致函区经科局,要求依法对挺力建材公司采取强制断电措施.
区经科局于2017年4月30日与国网苏仙区供电分公司进行了协调,要求对该公司立即停电.
2017年5月1日,市工商局北湖分局对挺力建材公司涉嫌超范围经营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相关经营活动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2、按照执法检查程序对挺力建材公司出租给郭志立个人储存经营氟硅酸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其立即拆除相关设备设施,没收违法所得2.
3万元、并处15万元罚款,合计17.
3万元;同时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李文强处以2万元罚款.
3、截止2017年5月1日晚,储存池里的危险化学品氟硅酸及二氧化硅原料全部安全转移至郴州境内的冶炼企业,共转运6车氟硅酸约150吨.
清运后遗留的残渣用生石灰进行中和,中和后的废水用罐车运输至宇腾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置;废渣装袋后运输至宇腾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仓库暂存.
4、2017年5月2日下午,电力执法人员对该厂进行断电后,区安监、环保、公安、经科等部门和石盖塘街道相关工作人员组织工人依法对该公司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设施、设备及厂房等进行了拆除.
二、1、已暂扣郴州市骏程工贸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2、区环保分局对吴志强原石墨厂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氟硅酸生产,限2017年5月2日前,对厂内氟硅酸、残渣、原料等进行安全处置,并自行拆除氟硅酸建设项目的所有生产设施、设备.
3、区安监局对该公司出租、出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仓储)》给邓敏通个人用于非法经营氟硅酸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其停止出租、出借许可证行为,并处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4、4月30日,区安监局联系化工专家到安和街道万华工业集中区的吴志强原石墨厂房现场进行鉴定,提出《氟硅酸溶液现场处置方案》,厂房业主吴志强到现场配合处理.
5、5月2日,区安监局联系丰越化工、三联汽修等具有危货运输资质的车辆(7台)加紧转运该厂现场留存的氟硅酸等危化原料,截止5月4日24时危险化学品已全部安全转运,5月5日已依法拆除该厂厂房设施设备,罚款已到位.
三.
4月28日,永兴县环境保护局下达了《永兴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永环责改[2017]18号).
4月30日,永兴县环境保护局对该违法行为以涉嫌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案为由进行立案(立案号:监14号).
5月2日,县公安局下达了《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永公(马)决字[2017]第0560号),对长丰冶炼厂董事长李祥朵行政拘留五日.
5月2日,县环保局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永环罚(听)告字[2017]15号),拟行政处罚人民币拾万元.
5月3日,在县环保局、柏林镇政府的监督下,长丰公司自行将全部生产设施拆除到位.
5月7日,县环保局已将该公司低位水池内26吨遗留废水全部转移至元泰公司进行安全处置,5月8日将该公司剩余的废气喷淋循环水池、电解槽等遗留废水12.
5吨全部转移至元泰公司安全处置.
5月12日,县环保局对永兴县长丰冶炼厂下达了《永兴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永环罚字[2017]15号),决定行政处罚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对长丰冶炼厂董事长李祥朵行政拘留五日","已于5月8日结案*""3","20170427D63","苏仙区卜里坪长通铺村、官庄坪村境内卓越冶炼厂,约于2005年建厂后,废水废气均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导致周边农作物无法生长,约千亩葡萄地均绝收.
为此事村民与该厂曾发生纠纷,曾有3名村民抓进牢房,关了37天.
","郴州市苏仙区","大气污染","区政府立即连夜组织环境监察、环境监测、属地街道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检查时卓越公司处于停产检修状态,工作人员对卓越废水排口进行了取样,并调阅了该公司历年来的运行台账、管理制度、监测分析报告、采购销合同和出入库台账.
经调查核实,卓越冶炼厂现有两条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分别是150m3/d和20m3/h;该企业工艺废气均安装脱硫装置.
通过大量的调查及农业部门和当地街道办事处、村委会提供的2005年-2016年的农作物、葡萄种植面积和农作物、葡萄产量的统计数据表明,此区域从未出现"农作物无法生长,约千亩葡萄地均绝收"的现象.
3名村民抓进牢房,关了37天情况属实.
","部分属实","一、处理情况1.
2017年4月27日,苏仙环保分局对郴州卓越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的溢洪口废水重金属超标和硫酸锌车间未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进行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行为已立案查处;对该公司硫酸车间原料使用情况与原环评不符、电解锌车间未办理环评验收手续和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填写不规范的行为的情况已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5月12日,苏仙环保分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该公司处以罚款5.
1万元.
2.
苏仙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化股对郴州卓越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
3.
苏仙区农业局对长冲铺村周边的土壤和农作物进行了采集,并送湖南省华科检测公司检测.
4.
苏仙区农业局于2016年5月就制定了《苏仙区长冲铺葡萄基地耕地保护和土壤修复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开展了土壤修复工作.
5.
进一步加强对葡萄霜霉病的防治力度,苏仙区农业局组建了技术防治指导团队,深入长冲铺村指导果农防治葡萄霜霉病.
6.
5月10号,由区领导欧阳海波牵头,卜里坪街道办事处和区环保、国土、规划、农业、财政等职能部门参加,再次专题研究卓越有色金属冶炼公司环保督查整改工作.
7.
根据区领导欧阳海波安排,苏仙国土资源分局组织人员到卜里坪街道官庄坪社区调取复印了卓越冶炼厂租用组上土地协议,并和社区主任蔡志平到现场对冶炼厂用地范围进行了核查.
二、整改情况该公司已经全面停产,对该公司的处罚已经进入案件办理程序,处罚51000元.
同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方案.
1、厂区内沟渠清淤工作已完成,防腐防渗工程将于5月22日开始施工,预计5月27日完成;2、新建150m应急池的设计方案正在拟定,预计2017年7月底前完工;三、下步安排该公司已制订冶炼生产系统整体退出、搬迁改造.
2017年内确定向具有相应固废处理定位的工业园区进行选址购地、规划设计;2018年启动搬迁退出行动;2020年左右完成全部生产系统的退出入园、搬迁改造任务.
","约谈3人,问责2人","已于5月21日办结*""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四批2017年4月28日)"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1","20170428D82","宜章县一六镇有大大小小几十家造纸厂,都是十二五计划内需要淘汰的.
这些造纸厂至今一直在经营,只是这几天因为督查所以停工,质疑宜章县政府不作为.
","郴州市宜章县","其他","1、全县共23家纸厂,一六镇有7家;2、经宜章县经科局核实,宜章县23家再生纸企业都是利用废纸进行再生造纸,所造的纸为特殊的鞭炮纸,因其生产工艺特殊,这些特殊的鞭炮纸只有787机型和1092机型才能生产出来,其它机型不能替代.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淘汰的落后产能设备,787机型和1092机型不在其中之列,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中的要求.
3、根据《十六部门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联产业)[2017]30号,我县在3月25日制定了《宜章县造纸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宜政办[2017]41号)要求所有纸厂在环保、质量、安全、技术、产出等方面进行停产整顿.
4、经调查核实,此交办件部分属实,"宜章县一六镇有大大小小几十家造纸厂、都是十二五计划内需要淘汰的,只是这几天因为督查所以停工,质疑宜章县政府不作为"不属实,"这些造纸厂至今一直在经营"属实","部分属实","宜章县境内共23家造纸厂,一六镇7家.
2-3月,宜章县环保局会同纸厂所属乡镇对全县纸厂进行了一次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存在问题的纸厂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4月18日,宜章县经科局印发了《宜章县造纸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宜政办[2017]41号),要求所有纸厂在环保、质量、安全、技术方面进行停产整顿.
",,"已于5月16日办结*""2","20170428D83","东江水电路建行斜对面东江湖景区内餐饮店油烟扰民,排烟管直插下水道直排东江湾,脏水横流,臭气熏天,情况持续三年之久.
东江湾有几个大型三文鱼养殖基地,污染水质.
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未果.
","郴州市资兴市","水污染","4月29日上午,我市组织城管、环保、住建、市场监督管理、东江街道等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核实:1、东江水电路建行斜对面餐饮店不在东江湖景区范围内,属于资兴市东江城区;2当事人主要投诉资兴市"满街香餐馆"油烟和旁边其他7家餐饮店餐饮废水及残渣堵塞下水道餐饮废水对她的居住影响.
3、东江湾有2家合法养殖网箱企业从事三文鱼养殖,存在其他部分养殖户非法养殖情况.
资兴市环境监测站组织人员对东江湾新大桥至鲤鱼江大桥水域、水产养殖网箱集中水域都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水域监测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水质没有受到污染,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经调查核实,此交办件部分属实,""东江水电路建行斜对面餐饮店在东江湖景区内""不属实,""排烟管直插下水道直排东江湾,脏水横流,臭气熏天""情况属实,""东江湾三文鱼养殖基地污染水质""不属实.
","部分属实","1、油烟废水等问题:资兴市环保局已经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资环改[2017]51号至58号),要求立即停止排污,并于15日内安装油烟净化器;资兴市城管局下达了城建监察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停止营业,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8家餐馆分别罚款8000元,4月30日已经组织人员对违章烟道拆除完毕,目前"满街香餐馆"正在停业整改,下水道已经于5月3日全部疏通完毕,脏乱差问题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1家餐馆油烟净化器已装好,另有2家已装好油烟管道,其余的正在安装中.
2、三文鱼养殖问题:4月10-17日,网箱整治工作组对超面积及无证养殖网箱的7位户主下达了《告知书》和《责令整改通知书》,资兴市畜牧水产局已制定东江湾网箱清理整治工作方案,5月3日下午,东江湾2991.
15平方米非法养殖网箱全部拆除到位.
","问责环保、城管部门人员共9人","已于5月8日结案*""3","20170428D84","北湖区香花南路颐豪福邸小区楼下一汽车修理厂,喷油器异味扰民,已存在几年时间,与店主协商无果,向市环保局投诉无果.
","郴州市北湖区","大气污染","1、投诉所反映的汽修厂位于北湖区香花南路颐豪福邸C栋地下层,该地方有两家汽修厂,分别为郴州市永圣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和郴州市车保姆汽车美容中心.
其中郴州车圣汽车美容服务中心于2016年8月开业,郴州市车保姆汽车美容中心于2015年4月开业,均未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属非法经营机动车维修.
2、郴州市永圣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建有一座密闭的喷漆房,喷漆房于2016年11月进行了整改,安装了污染防治设施(活性炭、吸附棉、水淋柜).
现场对该单位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喷漆房的污染防治设施内的活性炭和吸附棉因长时间未更换,废气处理效果不理想.
同时未提供喷漆房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台账和活性炭、吸附棉的更换台账.
3、郴州市车保姆汽车美容中心建有一座密闭的喷漆房,2016年5月24区环保分局对该单位下达了责停文书(停止使用喷漆房).
该单位对喷漆房已自行停电,一直处于停止使用状态.
现该单位老板承诺3天之内自行拆除喷漆房.
","属实","1、区运管所于2017年4月29日对郴州永圣汽车美容服务中心、郴州市车保姆汽车美容中心下达《责令改造通知书》,责令该2家汽车美容中心暂停营业,并一周内办理《道路运输汽修经营许可证》.
2、区环保分局已对郴州市永圣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下达整改文书,要求立即停止喷漆房的使用,限期整改.
3、郴州永圣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和郴州市车保姆汽车美容中心于4月30日开始自行拆除喷漆房.
4、5月2日郴州永圣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和郴州市车保姆汽车美容中心已完成喷漆房拆除.
5、区环保局已对郴州永圣汽车美容服务中心长期未更换活性炭和吸附棉,喷漆废气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处罚款5000元.
",,"已于5月5日结案""4","20170428D85","苏仙区白露塘镇金旺铋业在村子的上游,污染水源.
向政府部门反映未果.
","郴州市高新区","水污染","金旺排水水质情况:4月28日、30日,市环境监测站多次对金旺公司外排水进行监测.
根据市环境监测站提供的监测结果显示,金旺公司处理雨水和生活污水PH值超标,但废水总排口兜底水样PH达标,其他污染因子均达标.
生活污水PH值异常,其他污染因子均达标.
金旺排水管网情况:5月3日,高新区工作人员对金旺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和现场勘察.
金旺公司的生产废水经生产工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金旺公司的外排水现为生活污水和收集雨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分别通过废水处理站处理,与后期雨水一起通过专用管道排入西河,并未与仙溪冲村水源混合.
金旺公司在专用管道中段,与郴资路交汇处,设置一个总排放口兜底.
污染水源情况:5月3日,园区工作人员前往仙溪冲村进行现场勘察,金旺公司下游小溪两岸荷叶、水草长势良好,农作物未发现大面积死亡现象.
根据监测报告显示,金旺公司下游地表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
仙溪冲村金旺方向,上游水源未被污染.
其他情况:高新区工作人员在对金旺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金旺公司应急池池水存在外排现象,员工澡堂洗澡清洗工作服的污水未集中收集处理,处理雨水排放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废水处理提升改造工程还未验收.
","不属实","处理情况.
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制定整改方案.
督促企业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控制生活污水排放口和雨水处理排放口外排水PH值,确保废水总排口PH值稳定达标.
整改情况:制定了初步整改方案.
目前,金旺公司正在有条不紊开展整改工作,并取得进展:1.
已灌浆堵死应急池外排口,应急池回抽管道和水泵已安装完成,正在回抽应急池内污水;2.
开始严格执行员工下班必须在厂区内澡堂洗澡才能出厂、并集中更换清洗工作服的制度,确保这一部分生活污水进入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并安排专人监督;3.
初期雨水回用系统正在建设,水泵已安装好,正在安装回抽管道;4.
二期废水处理站目前正在试运行,已联系建设方对外排雨水PH不稳定的问题进行整改,调试完毕即按程序申请组织验收.
",,"已于5月15日办结""5","20170428D86","油麻镇浪石村采石场采石作业噪声扰民,灰尘也很大.
","郴州市永兴县","噪声污染","经现场勘察,该采石场全称为"永兴县三塘乡金星采石场",位于永兴县油麻镇浪石村仁形组,是由之前的浪石采石场和金星采石场整合而成,存在"久试未验"环境违法行为.
","属实","属实4月29日,县环保局对该违法行为以涉嫌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及验收制度案为由进行立案(立案号为:永监[2017]13号).
4月30日,县环保局下达了《永兴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永环责改【2017】19号).
5月2日,县环保局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永环罚(听)告字[2017]14号),拟行政处罚人民币陆万元.
5月7日,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安监局、油麻政府联合执法,督促采石场业主完成了多占矿山裸地复绿工作、三级深沉池土方建设工程、搅拌站生产设施拆除工作等.
挡土墙建设工程完成前期准备工作.
县森林公安局对油麻镇金星采石场非法占用农用地进行了立案查处(郴森公(永)立字[2017]0011号).
5月8日,采石场在进行三级深沉池砌墙建设工程.
5月9日,采石场按计划在进行三级深沉池及挡土墙的建设(预计七日内完成).
5月11日,因近几天连续降雨,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每天都安排工作人员对工程建设进度情况进行监督.
5月12日,县环保局对永兴县三塘乡金星采石场下达了《永兴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永环罚字[2017]14号),决定行政处罚人民币陆万元整.
5月13日,县国土资源局等单位组织金星采石场安排车辆将料场石料外运.
5月14日,金星采石场内搅拌站拆除设备已拖走.
5月19日,县森林公安局对油麻镇金星采石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的黄景坊、黄大江、王直校等三名涉案人员进行了刑事拘留.
",,"已于5月8日结案""6","20170428D87","苏仙区白露塘镇红岭组有一个顺林玻璃有限公司24小时排放废气,投诉多次未果.
","郴州市苏仙区","大气污染","被投诉的企业为湖南省顺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郴州水玻璃分公司,位于苏仙区白露塘镇红岭组.
该公司原建设有一条年产1000吨液体水玻璃项目,办理了环保手续.
现场检查发现一条未报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擅自建设的月产90吨固态硅酸钠生产线,主要热源为煤焦油,该生产线24小时连续生产,郴州市环境保护局苏仙分局监测站于2017年4月29日对排放废气进行监测,已监测因子均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表4相关标准限值.
24小时排放废气属实.
经查阅近年档案,该厂之前未出现多次投诉现象,投诉多次未果不属实.
","部分属实","一、处理情况1.
湖南顺林矿业有限公司郴州水玻璃分公司未经环保审批新建固态硅酸钠生产线,该公司已承诺自行拆除固态硅酸钠生产线,针对这一环境违法行为苏仙环保分局已立案查处,2017年4月30日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郴环苏改〔2017〕46号)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郴环苏改〔2017〕21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作出:①责令湖南顺林矿业有限公司郴州水玻璃分公司拆除固态硅酸钠生产线,恢复原状;②罚款五万零一百元的行政处罚.
5月13日,苏仙环保分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该公司处以罚款5.
01万元.
2.
湖南顺林矿业有限公司郴州水玻璃分公司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利用煤焦油作为燃料,涉嫌违反《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第五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每转移一车、船(次)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一份联单.
每车、船(次)有多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每一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联单.
"的规定.
依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未按规定运行联单的,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的规定作出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的处罚正在履行案件办理程序.
2017年5月6日该公司已履行承诺拆除擅自建设的固态硅酸钠生产线.
5月13日,苏仙环保分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万元.
二、整改情况该公司已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已全面停产,正在整改之中.
该公司承诺于2017年5月16日前对该公司擅自建设的固态硅酸钠自行拆除.
经核实,该公司固态硅酸钠生产线已经拆除部分生产设备.
三、下步安排对该公司的行政处罚已完成调查笔录等,并提交市环保局案件审议小组通过审议,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若该公司无陈述申辩,期满后将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区政府将组织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确保其按要求按时限整改到位.
","问责2人","已于5月14日办结""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五批2017年4月29日)"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1","20170429D75","嘉禾县石桥镇仙江村某非法炼油厂大气污染,一般为夜间作业,距离一公里范围内有一所学校.
向政府举报过,政府说企业有手续,没有处理.
","郴州市嘉禾县","大气污染","2017年4月29日22时左右,嘉禾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联合公安部门对投诉人反映的石桥镇仙江村非法炼油厂进行了突击检查.
经初步调查,该厂全名为嘉禾县海源能源有限公司,位于石桥镇仙江村16组285号,法人代表为罗从先,主要回收利用废弃机油、柴油,对收集的废弃机油、柴油进行预处理加工.
该公司办理了环评手续,并取得了排污许可证.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据初步调查,该公司近三个月来未生产,经调查核实,该公司新建了一个生产供热车间建设项目未经办理环评审批,擅自开工建设,建设项目属未批先建项目.
","属实","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我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嘉禾县海源能源有限公司柴油加温生产线未批先建项目,县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嘉环责改[2017]10号),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嘉环罚告字[2017]05号),拟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并于5月10日前自行拆除生产供热设备.
2、嘉禾县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该厂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嘉环罚字[2017]05号),对该厂处罚人民币叁仟元整,并于5月10日前自行拆除生产供热设备.
5月10日已拆除厂房,炉子还未拆除.
生产供热设备正在拆除.
",,"已于5月22日办结*""2","20170429D76","嘉禾县珠泉镇砂坪村原氮肥厂现办了多家小铁厂,多为夜间作业,大气污染严重.
","郴州市嘉禾县","大气污染","2017年4月29日22时30分左右,嘉禾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联合公安部门、珠泉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对投诉人反映的砂坪村原氮肥厂区域进行了突击检查.
经进一步调查,嘉禾县珠泉镇沙坪村氮肥厂内有8家企业,包括2家配备电炉的铸造厂、4家配备冲天炉的铸造厂、1家塑料制品加工企业和1家生物质材料生产企业,其中2家配备电炉的铸造厂因零点用电存在着电价优惠,故选择在晚间生产.
有2家铸造厂取得了排污许可证(现场检查时在生产),其余6家企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现场检查时未生产).
","属实","根据对8家企业的调查核实情况,我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别对其采取了以下处理整改措施:(一)已对嘉禾县嘉仁生物有限公司拟下达责任停止排污决定书(嘉环责停排﹝2017﹞95号);(二)已对嘉禾县明辉铸造厂拟下达责任停止排污决定书(嘉环责停排﹝2017﹞93号);(三)已对嘉禾县泰丰有限公司拟下达责任停止排污决定(书,嘉环责停排﹝2017﹞94号);(四)已对嘉禾县瑞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嘉环责改字﹝2017﹞06号)、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嘉环罚告字﹝2017﹞06号);(五)已对嘉禾县夏新精密铸业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嘉环责改字﹝2017﹞07号)、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嘉环罚告字﹝2017﹞07号);(六)已对嘉禾县建超铸钢厂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嘉环责改字﹝2017﹞08号)、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嘉环罚告字﹝2017﹞08号);(七)由于嘉禾县金辉铸造厂长期未生产,经电话联系企业老板毛伍斌,进一步确认该厂不再经营,我县未对其作进一步处理.
(八)根据现场核实,天源钢锄厂厂区内已无任何生产设备,且无法进一步核实企业信息,我县未对其作处理.
","约谈5人,问责14人","已于5月21日办结*""3","20170429D77","永兴县油麻镇浪石村石枕头二组采石场破坏生态和水库,影响饮水.
","郴州市永兴县","生态破坏","经现场勘察,该交办件与20170428D86交办件反映的采石场为同一采石场,全称为"永兴县三塘乡金星采石场",位于永兴县油麻镇浪石村仁形组,是由之前的浪石采石场和金星采石场整合而成.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影响饮水情形,4月30日,永兴县环境监察大队对下游水库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为:PH值7.
99;悬浮物21mg/L;氨氮0.
178mg/L;化学需氧量9.
5mg/L,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交办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属实部分:油麻镇浪石村石枕头二组约80户400口人从虎山塘溢洪道下坡面取水用于生活用水,但没有征得县水利部门同意.
不属实部分:该采石场下游的虎山塘是一口基本山塘,不属于水库;且该采石场在生产过程中采取了一定的防护措施,未大量破坏生态环境,在采矿许可证范围内依法开采的,没有破坏水库.
","部分属实","4月25日,油麻镇安监站下达了《停工停产通知书》.
4月29日,县环保局对该违法行为以涉嫌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及验收制度案为由进行立案(立案号为:永监[2017]13号).
4月30日,县环保局下达了《永兴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永环责改【2017】19号).
5月2日,县环保局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永环罚(听)告字[2017]14号),拟行政处罚人民币陆万元.
5月7日,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安监局、油麻政府联合执法,督促采石场业主完成了多占矿山裸地复绿工作、三级深沉池土方建设工程、搅拌站生产设施拆除工作等.
挡土墙建设工程完成前期准备工作.
县森林公安局对油麻镇金星采石场非法占用农用地进行了立案查处(郴森公(永)立字[2017]0011号).
5月8日,采石场在进行三级深沉池砌墙建设工程.
5月9日,采石场按计划在进行三级深沉池及挡土墙的建设(预计七日内完成).
5月11日,因近几天连续降雨,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每天都安排工作人员对工程建设进度情况进行监督.
5月12日,县环保局对永兴县三塘乡金星采石场下达了《永兴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永环罚字[2017]14号),决定行政处罚人民币陆万元整.
5月13日,县国土资源局等单位组织金星采石场安排车辆将料场石料外运.
5月14日,金星采石场内搅拌站拆除设备已拖走.
5月19日,县森林公安局对油麻镇金星采石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的黄景坊、黄大江、王直校等三名涉案人员进行了刑事拘留.
",,"已于5月8日结案""4","20170429D78","桂阳县舂凌江镇(飞仙镇)蒲公英幼儿园旁有一个鑫辉砖厂,镇政府曾叫停整改,现在仍在生产,影响大气环境.
","郴州市桂阳县","大气污染","经调查核实,鑫辉砖厂办理了国土、规划、环评审批等手续,未环保"三同时"验收,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
4月30日凌晨2时监测结果,废气实时监测,二氧化硫超标0.
34倍、烟尘超标6.
66倍.
蒲公英幼儿园已于2012年停办.
","属实","处理情况:4月30日,依法停止供电,责令企业停止生产;5月2日,县环保局针对企业未环保"三同时"验收在生产以及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经检查,该企业已经停产,并制定了《整改方案》.
县环保局依法分别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桂环罚告听字[2017]4、5号,对该企业"久试未验"及超标排污的环境违法行为分别处罚5万元、10万元,并对该厂生产设施设备进行查封.
5月10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企业投入36万元完脱硫设施,现已经建成.
","约谈2人,问责4人","已于2017年5月1日办结*""5","20170429D79","嘉禾县石桥镇上大村华盛砖厂镇政府叫停整改但仍在生产,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
","郴州市嘉禾县","其他","2017年4月30日00时左右,嘉禾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联合公安部门对投诉人反映的石桥镇上大村华盛砖厂进行了突击检查.
经初步调查,该厂全名为嘉禾县石桥镇华盛新型墙体材料厂,位于石桥镇上大村,法人代表为李被太,主要从事页岩环保砖的生产.
该厂办理了环评手续,并取得了排污许可证.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但未按照要求对脱硫除尘设施中循环池中加入脱硫剂,通过现场监测人员监测,循环池中循环水的PH为2.
9,呈强酸性.
4月30日8时许,县环保局监测人员对该厂窑炉的脱硫设施烟囱处外排废气进行监测,外排烟囱浓度44.
9㎎/m,超出污染物排放标准.
","属实","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我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采取了以下处理整改措施:1.
嘉禾县环保局对该厂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下达了责令改正行为决定书(嘉环责改字[2017]05号).
2、嘉禾县环保局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对该厂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嘉环罚告字[2017]04号),拟对该厂处罚人民币拾万元.
3、嘉禾县环保局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对该厂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嘉环罚字[2017]04号),对该厂处罚人民币拾万元.
5月14日移送给公安部门.
",,"已于5月16日办结""6","20170429X12","郴州资兴市东江水电路"酒菜满街香"餐饮油烟管道安装在离附近居民不足半米处,严重受到其油烟影响,餐馆脏乱差造成老鼠成堆、苍蝇蚊子肆虐,餐饮垃圾、废水直接排入下水道,造成下水道经常堵塞.
该下水道废水是直接排东江湾的,在东江吊桥与新桥还有三四个直排污口,现在东江湾水草丛生,还有几个大型三文鱼养殖地影响东江水质.
强烈要求有关部门拆除该油烟管.
","郴州市资兴市","水污染","4月29日上午,我市组织城管、环保、住建、市场监督管理、东江街道等相关部门对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一一进行了调查核实:1、投诉人反映的资兴市东江水电路"满街香餐馆"存在油烟排入下水道,餐饮废水垃圾堵塞下水道、卫生脏乱差等问题,对投诉人的居住生活造成影响.
2、东江湾东江吊桥与新桥段存在的排污口为东江花园小区雨水、污水混流排水口和东江采煤沉陷区安置房片区雨水、污水合流排水口;3、东江湾河段存在部分河段水草较多的情况;4、东江湾有2家合法养殖网箱企业从事三文鱼养殖,存在其它非法养殖情况.
资兴市环境监测站组织人员对东江湾新大桥至鲤鱼江大桥水域、水产养殖网箱集中水域都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水域监测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水质没有受到污染,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此交办件部分属实,反映"酒菜满街香"餐饮油烟扰民,餐馆卫生脏乱差,废水堵塞下水道,东江湾存在三四个排污口,东江湾水草丛生等"情况属实,"东江湾三文鱼养殖基地污染水质"不属实.
","部分属实","1、餐饮油烟等问题:市环保局对投诉人反映的"酒菜满街香"餐馆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资环改[2017]51号),责令立即停止排污,要求15日内安装油烟净化器,市城管局对该餐馆下达了《城建监察通知书》(004号),要求停止营业,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8家餐馆分别罚款8000元,4月30日已经组织人员对违章烟道拆除完毕,目前"满街香餐馆"正在停业整改,下水道已经于5月3日全部疏通完毕,脏乱差问题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2、东江湾排污口问题:市住建局已于2017年2月制定了《东江河两岸污水管网联网联通工程实施方案》,根据工期安排,东江片区污水联网连通工程即将启动,东江沿河两岸污水将全部引入市政排污管,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东江湾水草丛生问题:东江湾管理中心已经制定了水草打捞计划并组织人员正在进行打捞,预计5月20日全部完成.
4、三文鱼养殖问题:资兴市网箱整治工作组已经对超面积及无证养殖网箱的7位户主下达了《告知书》和《责令整改通知书》,市畜牧水产局制定了东江湾网箱清理整治工作方案,5月3日下午,东江湾2991.
15平方米非法养殖网箱已经全部拆除到位.
","问责11人","已于5月8日结案""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六批2017年4月30日)"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1","20170430D72","苏仙区白鹿洞街道曹家坪路龙门池社区现在没有垃圾站,垃圾车每日在路上转运处理垃圾,异味扰民.
希望重新修建一个垃圾站.
","郴州市苏仙区","垃圾污染","经调查核实郴州市苏仙区白鹿洞街道曹家坪龙门池社区原有一个高台式垃圾站,在2014年由于郴州飞天房地产有限公司碧水源项目建设需要,经市里批示,市环卫处与郴州飞天房地产有限公司经过协调达成协议书,同意拆除该垃圾站,协议规定在新建垃圾站未投入使用前,由郴州市环卫处采用移动密闭垃圾收集容器收运该区域垃圾,导致部分时段存在异味扰民.
","属实","对群众反映的这一问题,苏仙区城管局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衔接,目前,该垃圾站主体工程已建成,车辆等设备均已采购,正在抓紧施工.
由于该垃圾站属于公共用电,最快需要半个月才能安装线路并通电,为及时有效解决该路段新建垃圾站用电问题,苏仙区城管局与市环卫处对该新建垃圾站采取就近接电方法用电,5月5日该路段新建垃圾站可以先期投入使用,后期将抓紧施工,确保后续工程全部完工,切实解决该路段垃圾扰民的问题.
",,"已于5月9日结案""2","20170430D73","嘉禾县广发镇瑞祥工贸公司冶炼铅锌矿,废水未经过处理直排.
","郴州市嘉禾县","水污染","2017年4月30日22时左右,嘉禾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联合广发镇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和国土部门相关人员对投诉人反映的嘉禾县广发镇瑞祥工贸公司冶炼铅锌矿,废水未经过处理直排的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
经初步调查,该厂全名为嘉禾县瑞祥工贸有限公司,位于广发镇瑞溪村,法人代表为李干庆,现在实际经营者为曾令宁,主要生产超细活性氧化锌.
该公司办理了环评手续,正在进行排污许可证的年检年审.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调查人员进行了现场取证,相关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经核查,该交办件部分属实,"嘉禾县广发镇瑞祥工贸公司冶炼铅锌矿"属实;"废水未经过处理直排"不属实,该厂有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
","部分属实","据调查核实情况,我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采取了以下处理整改措施:1、嘉禾县环保局对该厂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下达了责令改正行为决定书(嘉环责改字[2017]09号).
2、嘉禾县环保局对该厂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嘉环罚告字[2017]09号),拟对该厂处罚人民币拾万元,并且已经移送给公安部门.
","问责6人","已于5月16日办结*""3","20170430X13","郴州同心桥郴嘉路进口处一养猪养牛场,离爱民苑、和谐新村、市第八完小、郴州汽车总站等很近,臭气扰民严重污染大气环境,废水排入同心河水源.
","郴州市北湖区","畜禽养殖污染","区环保分局对该区域养殖场逐一核查,举报反映的为陈日光、谢仕成、胡清斌、肖定今、肖守军、周宝财、李安文等7家养殖场.
分别位于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街道、北湖街道二个办事处区域内,属于禁养区,均为散养户,均未办理相关证照,均无环保处理设施,雨污未分流.
","属实","1、4月30日已对猪场和牛场的废水初步取样,COD和氨氮均超标.
2、区环保分局于2017年5月1至3日对该区域7家进行了现场检查、调查询问,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养殖场的使用;妥善处理养殖场内废水、粪便.
并函告经科局进行停电.
3、5月4日,区政府组织区畜牧局、区环保局、区经科局及北湖、骆仙街道等相关部门,对该7家养殖场进行搬迁、拆除.
4、截止5月5日,7家养殖场内存栏生猪、奶牛已全部完成搬迁转移.
",,"已于5月6日结案""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七批2017年5月1日)"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1","20170501D96","嘉禾县龙潭镇石坡头村腾达贸易有限公司私自设立的非法加油站废水污染农田.
","郴州市嘉禾县","水污染","2017年5月1日22时左右,嘉禾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联合龙潭镇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经信部门和安监部门相关人员对投诉人反映的嘉禾县龙潭镇石坡头村腾达贸易有限公司私自设立的非法加油站废水污染农田的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
经初步调查,该厂全名为嘉禾县鹏达贸易有限公司,位于嘉禾县龙潭镇龙兴村,法人代表为何日鹏,公司直接负责人为何满仔,主要从事原煤的仓储和销售.
该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内有一非法加油点,主要是为企业内部的铲车.
经核查,该交办件部分属实,"嘉禾县龙潭镇石坡头村腾达贸易有限公司私自设立的非法加油站废水污染农田"部分属实,经现场核实,嘉禾县鹏达贸易有限公司内存在非法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行为,污染农田的程度还需进一步确定.
","部分属实","县环保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下达了嘉禾县环保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嘉环责改字[2017]12号),并下达了嘉禾县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嘉环罚告字[2017]11号),责令该企业作如下整改:1、责令该公司于2017年5月30日前将煤炭储存项目恢复原状,并于2017年6月1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县环保局;2、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RMB:50,000元).
嘉禾县安监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嘉安监危化责改[2017]00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嘉安监危化罚[2017]001号),1、处罚人民币陆万元整(RMB:60,000元);2、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目前该公司内的非法储油点柴油储罐已挖掘,加油设施也已进行了拆除,露天堆放的炉渣正在进行清运.
","问责11人","已于5月21日办结""2","20170501D97","苏仙区飞仙山镇柿竹园、高湾丘尾砂库,一是有扬尘污染,刮风时十分严重;二是水污染问题,影响当地的农田.
","郴州市高新区","大气污染","投诉人反映的是柿竹园高湾丘尾矿库存在扬尘污染和水污染问题.
扬尘污染情况:5月2日上午,园区工作人员前往高湾丘尾矿库进行现场检查,因这段时间在下雨,高湾丘尾矿库的扬尘污染问题无法做出结论,但检查抑尘措施时,发现尾矿库的喷淋设施不够完善,存在扬尘污染风险.
水污染情况:5月2日上午,园区工作人员与市监察支队对高湾丘尾矿库废水排放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在高湾丘废水总排口进行采样.
尾矿库所有废水均通过专用水道排入东河,未发现外排至农田的情况.
根据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显示,高湾丘尾矿库废水达标排放.
其他情况:高新区工作人员在柿竹园高湾丘尾矿库现场检查时,发现尾矿库废水总排口未安装在线监控设施,无法实时了解废水排放情况.
该交办件部分属实,因这段时间在下雨,高湾丘尾矿库的扬尘污染问题无法做出结论,但存在扬尘污染风险.
水污染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处理情况: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制定整改方案.
整改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柿竹园公司高度重视,针对监察人员发现的环境问题和环境安全隐患,制定了整改方案.
目前,柿竹园公司正在有条不紊开展整改:1.
增设了喷淋设施,增加喷淋覆盖面积,做到了全覆盖尾矿库内干滩;2.
采购抑尘抑制剂,对干滩进行喷洒、固化;3.
与长沙华时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委托安装高湾丘废水在线监控设施.
",,"已于5月15日办结""3","20170501X15","永昌公司毁生态公益林,几十亩良田,伪造手续,开办大型采石场.
采石场一旦投入生产,生态环境将严重破坏,产生的粉尘将严重污染空气.
","郴州市临武县","生态破坏","经调查:1、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砍伐林地杉木6亩,宜林地杉木3亩,非林地上桃树16.
5亩,砍伐范围不涉及有公益林;2、没有良田被损毁;3、办理了安全设施设计,林业部门临时占地,采矿许可证,工商登记.
现场建有部分挡土墙,平整了30余亩荒地.
平整地块上无厂房和通水通电设施.
","部分属实","1、县国土资源局对永昌公司5月2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临国土资告字〔2017〕21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临国土资听字〔2017〕21号,拟处罚人民币26640元,并对破坏的农用地进行栽树复绿,截止5日已完成栽树复绿.
2、县森林公安局对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林木于2016年8月1日以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立案侦查.
2017年5月5日森林公安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对砍树的犯罪嫌疑人邝某雄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民事赔偿方面,2016年9月月29日,永昌公司与邝国财(林木所有者)达成《补偿协议书》,一次性补偿邝国财76000元,邝国财已领取该笔补偿款.
3、对永昌公司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由县环保局立案查处.
2017年3月30日县环保局下达了《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临环停字[2017]1号),5月2日下达了《临武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临环罚(听)告字[2017]1号),拟处罚人民币9.
9万元,并责令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已于5月9日结案""4","20170501X16","郴州市桂阳县樟市镇樟市渔场用猪粪养鱼,污染河水,河水一片绿色.
","郴州市桂阳县","水污染","经调查核实,樟市渔场现有水面6840亩.
桂阳县畜牧水产局查明,2017年4月,该渔场从湖南天心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桂阳原种猪场拖沼液90吨用于有机肥养鱼.
渔场内水质总磷、化学需氧量、粪大肠菌群超过地表水Ⅲ类标准.
此交办件部分属实,利用猪场沼液养鱼属实,河水一片绿色不属实.
","部分属实","桂阳县环保局于2017年5月2日上午对该渔场自上游至下游分段采集了7份水样进行检测.
检测结果显示渔场内水质总磷、化学需氧量、粪大肠菌群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县环保局立即对其下达了《责令限制生产决定书》(桂环限字[2017]01号),并要求其立即减少投放沼液等有机肥.
对该公司鲜鱼加工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县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桂环责改字〔2017〕30号),责令其停止生产,对其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罚款5万元(桂环罚[2017]7号).
县畜牧水产局已通知该渔场暂停施用沼肥,责令天心种业桂阳原种猪场暂停供应沼肥.
5月10日已经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企业正在整改之中.
","约谈2人,问责3人","已于5月8日结案""5","20170501X17","郴州市苏仙区坳上镇里山上有一家无证废塑料厂,污水直排,污染农田和饮用水源,焚烧废塑料有刺鼻异气味.
","郴州市苏仙区","水污染","经调查核实,监察人员到该企业检查当日,该企业虽未生产,但经现场踏勘检查,生产废水也未按环保要求进行处理,三级沉淀池未按照使用要求及时进行清理,并利用生产线周边无防渗漏措施的山塘对生产废水进行沉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禁止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该塑料厂老板承认之前由于缺乏环保意识在厂房内焚烧了过滤网,焚烧过程中会产生一股刺鼻气味,焚烧废塑料有刺鼻气味一事属实.
","部分属实","一、处理情况2017年5月2日,苏仙环保分局监察人员到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当日处于停产状态.
环境监测人员在现场采集了循环池废水.
苏仙环保分局针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郴环苏改〔2017〕22号),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限期整改,已对该企业立案处理.
1.
废旧原材料需入库储存,2.
沉淀池需采取三防措施,3.
禁止焚烧废旧塑料.
为进一步调查该企业对周边农田和饮用水源污染情况,苏仙区政府已责成区经科局对该企业停止了生产供电;区农业局和卫生局对该企业可能污染区域的农田和饮用水源进行了采样分析,其中区卫计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郴州市苏仙区坳上镇苏木头杨冲五组(李四清家)的山泉水作出的检验评价报告结果显示均达标.
苏仙区农业局采样检验因技术原因,需5月16日左右出结果.
5月12日,对坳上镇副镇长何飞龙进行通报批评.
二、整改情况该公司已经全面停产并制定了整改计划,对该公司的行政处罚已完成调查笔录等,现已提交市环保局案件审议小组审议通过,5月13日,苏仙环保分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该公司处以罚款6万元.
三、下步安排对该公司已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若该公司无陈述申辩,期满后将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该公司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进、巡查,在整改完成前杜绝其违法生产的可能.
","约谈1人,问责4人","已于5月19日办结*""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八批2017年5月2日)"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1","20170502D57","苏仙区白露塘镇红岭村村民小组(八公里)有一个顺林化工厂排放废气,将废水排放到东河.
","郴州市苏仙区","大气污染","被投诉的企业为湖南省顺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郴州水玻璃分公司,与编号:20170428D87被投诉的企业是同一家,位于苏仙区白露塘镇红岭组.
该公司建设有一条年产1000吨液体水玻璃项目,办理了环保手续.
现场另外发现该企业未报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擅自投资22万元建设的一条固态硅酸钠生产线正在生产,主要热源为煤焦油.
郴州市环境保护局苏仙分局监测站于2017年4月29日对排放废气进行监测,已监测因子均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表4相关标准限值.
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工艺废水外排,生活废水经处理后自然流向东河,2017年5月3日郴州市环境保护局苏仙分局监测站对该公司生活废水进行了监测,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
以上表明,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
","属实","一、处理情况1.
湖南顺林矿业有限公司郴州水玻璃分公司未经环保审批新建固态硅酸钠生产线,该公司已承诺自行拆除固态硅酸钠生产线,针对这一环境违法行为苏仙环保分局已立案查处,2017年4月30日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郴环苏改〔2017〕46号)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郴环苏改〔2017〕21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作出:①责令湖南顺林矿业有限公司郴州水玻璃分公司拆除固态硅酸钠生产线,恢复原状;②罚款五万零一百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的处罚正在履行案件办理程序.
2.
湖南顺林矿业有限公司郴州水玻璃分公司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利用煤焦油作为燃料,涉嫌违反《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第五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每转移一车、船(次)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一份联单.
每车、船(次)有多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每一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联单.
"的规定.
依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未按规定运行联单的,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的规定作出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的处罚正在履行案件办理程序.
2017年5月6日该公司已履行承诺拆除擅自建设的固态硅酸钠生产线.
二、整改情况该公司已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已经全面停产,正在整改之中.
该公司承诺于2017年5月16日前对该公司擅自建设的固态硅酸钠自行拆除.
经核实,该公司固态硅酸钠生产线已经拆除部分生产设备.
三、下步安排对该公司的行政处罚已完成调查笔录等,并提交市环保局案件审议小组通过审议,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若该公司无陈述申辩,期满后将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区政府将组织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确保其按要求按时限整改到位.
","问责2人","已于5月14日办结*""2","20170502D58","安仁县龙海镇茨冲村化工厂污染地下水,鱼塘里无法喂鱼,影响村民的田地.
","郴州市安仁县","水污染","1、5月2日晚,由县政府组织县环保局、县经科商局、龙海镇镇政府工作人员连夜进入龙海镇茨冲村排查,未发现化工厂.
2、对辖区内所有企业进行调查,初步发现一家利用水淬渣生产次氧化锌的企业,与举报部分内容类似,该企业名称为湖南荣辉博森环保有限公司(原湘达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该厂办理了环评手续并通过了"三同时"验收,由于市场行情不佳,生产一直不正常,2015年生产2次,2016年生产1次,2017年生产1次,每次生产时间不超过20天,目前处于停产中.
3、5月3日,通过对该企业现场认真排查,发现该企业低位水池废水有溢流到外环境的迹象.
4、经县环境监测站检测,厂区内的低位水池水镉超标,周边地下水(井水)水质达标;其周边土壤及地表水(山塘)正在检测中.
5、经现场核查,该交办件为部分属实,化工厂不属实、污染地下水不属实;地表水鱼塘及田地土壤正在检测中,该公司有污染行为属实.
","部分属实","县环保局已将查处案件的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并于5月5日对该公司负责人许财辉和杨曼寿进行了行政拘留.
针对其违法行为,县环保局按环保法律法规对其下达了《安仁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安环责改[2017]4号),并立案查处(安环立[2017]5号),罚款人民币陆万整.
依法查封其生产设施,并采取断电措施.
县环保局已将查处案件的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于5月5日对该公司法人代表许财辉和分管生产责任人杨漫寿分别行政拘留10天.
","问责3人","已于5月9日结案*""3","20170502D59","桂阳县宝山金属有限公司七十年代建立了尾沙矿,将含铅等重金属污水集中到尾沙坝中,尾沙坝发生渗漏污染了当地的水源,农作物生长缓慢,影响当地耕种,相关部门对水质进行检测过,对处理结果不满.
","郴州市桂阳县","重金属污染","宝山的情况.
调查核实情况: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公司前身为湖南宝山铅锌银矿,1966年10月动工建设,1974年投产,尾矿库于1973年3月建成.
主坝下游为桂阳县鹿峰街道子龙村石岭组一片耕地,现场检查未见土表有选矿尾砂.
1991年主坝建设了土工布包裹卵石的排渗盲沟,可有效防止尾砂渗漏,并布设了左右两条排渗水管.
排渗水管出来的排渗水表观清澈,未见明显尾砂杂质.
坝底设有水泥硬化的排渗水收集池和回用泵房,排渗水收集后泵至尾矿库用于洒水抑尘.
投诉人反映的"尾沙坝发生渗漏污染当地水源"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经调查核实,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公司尾沙库未发现废渣外泻现象.
桂阳县环保局采样井水水质检验结果显示,井水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标准,尾矿库排渗水水质pH值、铜、铅、锌、镉含量符合《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砷含量超出标准0.
16倍,但排渗水排出后又集中回收,用于尾矿库降尘,并不影响周边环境.
同时,采集农田耕层土样2个,灌溉水样1个,蔬菜样2个.
5个样品5月3日下午1点送省分析测试中心进行重金属化验分析.
化验结果要到本月月底才能出检测报告.
",,"已于5月8日结案*""4","20170502D60","桂阳县太和镇地盖村下梓木组,2013年在政府主持下烟草公司在该村修建了烤烟房,毁坏了林地,破坏环境.
质疑当地政府不作为.
","郴州市桂阳县","生态破坏","5月3日,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太和镇政府到现场调查、调绘.
经查:桂阳县太和镇地界村梓木组木雨烤烟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雷英武.
2013年3月份,建设烤烟房403平方米,属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目前未发现新增林地面积.
","属实","2013年3月份,桂阳县林业局对该烤烟房进行现场勘验、现场照片、调查取证后,同年10月21日对雷英武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进行林业行政处罚(桂阳林罚字[2013]第0165号),于2013年11月30日罚缴肆千零叁拾元,该案已结案.
同年6月,根据《湖南省森林资源调查技术规程》的技术规定把烤房群非法占用的403平方米土地现状区划为非林地,后经省林业厅评审通过.
",,"已于5月8日结案""5","20170502D61","北湖区涌泉小区靠近七星大市场、冲口路的一面,商住一体一楼有餐饮店对外直排,凌晨就开始经营,噪声扰民,向12369投诉过,未果.
","郴州市北湖区","餐饮油烟污染","经查,投诉反映的是涌泉小区、冲口路一面,一共有10家餐饮店.
经过2017年5月3日下午走访调查,发现有9家安装了油烟净化器,但是净化器出现了各种故障,导致不能正常使用;有1家餐饮店(齐鑫酒楼)未安装油烟净化器.
","属实","1、5月3日晚,市环保局北湖分局联合区城管、区经科及涌泉街道等单位对该区域10家餐饮店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10家餐饮店于5月4日前必须安装或维修好油烟净化器,使之正常运行,同时签订清洗合同.
当晚有5家已安装油烟净化器的餐饮店签订了清洗合同.
2、我区于5月4日18时对另外5家未整改到位的餐饮店依法采取停电措施,其中涌泉鱼杂等4家餐饮店在断电后立即签订了清洗合同.
3、截至5月6日12时,该区域涉及油烟排放的10家餐饮店全部签订了安装油烟净化器、截油机设施合同和清洗维护协议.
9家已安装油烟净化器的餐饮店,全部完成清洗和维护,另外1家餐饮店(齐鑫酒楼)预计5月10日之前完成安装.
4、城管部门对此区域进行夜间巡查,加强管理,避免夜间噪音扰民.
",,"已于5月8日结案""6","20170502D62","永兴县油麻镇石头井村后有一个采石场,将采石的废渣堆放到村后的水库上游,下雨天将废渣冲到水库,饮用水上面有粉尘.
","郴州市永兴县","水污染","5月2日晚22时,组织人员进入现场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本交办件反映的采石场与20170428D86、20170429D77交办件反映的采石场属同一采石场.
采石场名称为"永兴县三塘乡金星采石场".
交办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不属实部分:交办件中反映的"水库"实为一处山塘,名"虎山塘",不是水库.
经县环保部门现场勘测,未发现虎山塘水面上有粉尘.
属实部分:是该采石场在生产过程中确有一部分尾砂废料在下雨天冲涮到山塘中.
该采石场虽在远离塘岸线上游约150米处采取了一些防护措施,包括修建挡土墙、沉沙池及定期对山塘进行清淤等,但挡土墙、沉沙池等未发挥应有防护措施,且沉沙池上方堆置了一些料石却没有设置挡土墙等防护措施.
","部分属实","4月25日,油麻镇安监站下达了《停工停产通知书》,责令该采石场停产整改.
4月29日,县环保局对该违法行为以涉嫌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及验收制度案为由进行立案(立案号为:永监[2017]13号).
4月30日,县环保局下达了《永兴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永环责改[2017]19号).
5月2日,县环保局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永环罚(听)告字[2017]14号),拟行政处罚人民币陆万元.
5月4日,县水利局对该采石场现场填写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记录表》,指出了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措施,要求其完善有关防护措施,并将跟踪督促其落实到位.
5月5日,县环保局下达了整改告知书,责令采石场限期整改.
5月7日,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安监局、油麻政府联合执法,督促采石场业主完成了多占矿山裸地复绿工作、三级深沉池土方建设工程、搅拌站生产设施拆除工作等.
挡土墙建设工程完成前期准备工作.
县森林公安局对油麻镇金星采石场非法占用农用地进行了立案查处(郴森公(永)立字[2017]0011号).
5月8日,采石场在进行三级深沉池砌墙建设工程.
5月9日,采石场按计划在进行三级深沉池及挡土墙的建设(预计七日内完成).
5月11日,因近几天连续降雨,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每天都安排工作人员对工程建设进度情况进行监督.
5月12日,县环保局对永兴县三塘乡金星采石场下达了《永兴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永环罚字[2017]14号),决定行政处罚人民币陆万元整.
5月13日,县国土资源局等单位组织金星采石场安排车辆将料场石料外运.
5月14日,金星采石场内搅拌站拆除设备已拖走.
5月19日,县森林公安局对油麻镇金星采石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的黄景坊、黄大江、王直校等三名涉案人员进行了刑事拘留.
",,"已于5月8日结案*""7","20170502D63","1、苏仙区氟化工、2、宜章鸿源氟化工生产的氟硅酸用于加工送冶炼厂作为电解液,卖出去的经销商没有安全、环保资质,敞开式搅拌,造成大气污染,周边寸草不生,一举报就停工,打一枪换一地方,持续很多年.
卖到衡阳长宁市,郴州本市等.
","郴州市苏仙区、宜章县","大气污染","1、被投诉的企业为湖南省郴州氟化学有限公司,位于苏仙区飞天山镇幸福村,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环保手续.
调阅了湖南有色郴州氟化学有限公司2016.
5.
1日至2017.
5.
2日一年来氟硅酸的销售台账,没有发现举报人所称的"经销商没有安全、环保资质"的现象.
根据北湖区环保受理编号20170427D62号举报情况调查证实,一是北湖区已取缔了郴州市挺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非法生产氟硅酸的生产线,并拆除了其厂房;二是查明了郴州市骏程工贸有限公司给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个体户邓敏通供氟硅酸,邓敏通再送货至安和街道万华工业园个体户吴自强的非法加工点,加工点车间内有搅拌桶一个.
所反映的污染问题北湖区已经按照相关的要求进行了整改.
2、氟硅酸是宜章县泓源化工产品之一,该公司办理了注册登记,氟硅酸产品在经营范围内.
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泓源化工在本企业生产区范围内销售氟硅酸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关安全事项已报县安监局备案,操作人员有上岗证.
每月生产氟硅酸约1000吨左右,其中500吨用于生产氟硼酸钾,500吨对外销售,主要销售至6家公司(均有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销售合同),分别是1、衡阳市萤光化工有限公司;2、沁阳市启顺化工有限公司;3、郴州市水鑫贸易有限公司;4、永兴县玎珰科贸有限公司;5、桂阳久利化工有限公司;6、郴州市骏程工贸有限公司;该公司有13台辆危货运输车从泓源化工运输氟硅酸至上述6家公司.
从装车运输信息查验记录及库明细检查,暂未发现有道路运输违规经营行为.
经调查核实,此交办件部分属实"宜章鸿源化工生产氟硅酸"属实.
","1、不属实2.
部分属实","1、该企业系有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潜在危险的化工行业.
在今后的工作中,苏仙区区委、区政府会进一步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现场检查制度,在环境监测工作中加大跟踪监测频率,加强监测能力的建设,在环境管理工作中督促企业进一步强化自身环保工作,强化主体责任和环保安全意识,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2、案件在交办日当夜,由县委书记、县长紧急调度案件查处,调查组由环保、公安、安监、交通、白石渡镇,经济开发区、食药工质组成连夜深入弘源化工调查,对氟硅酸生产、安全、销售、运输等环节查询台账资料、开展问话调查,查看生产车间,泓源化工具备氟硅酸生产许可,产品部分用于生产氟硼酸钾,其他外售给具有资质的我县辖区外6家公司.
",,"已于5月16日办结*""8","20170502D64","郴州地区冶炼企业从外省拉冶炼废渣如炼铜废渣来提炼,在固废运输过程中采用以前的车辆,货箱高度不够,造成废物散落,引发有毒危险废物和重金属污染.
","郴州市交通运输局","重金属污染","5月7日查处情况:全市运管部门继续组织开展对冶炼企业周边及运输固体废物的运输车辆进行全面排查.
","不属实","查处无道路运输证车辆3台;普货拖危货车辆1台;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货物扬撒车辆3台;为无资质车辆装载货物的源头冶炼企业1家.
但未发现违章固体废物运输车辆.
",,"已于5月22日办结*""9","20170502D65","郴州市桂阳县雷坪镇风力电站噪音过大,影响居民睡眠.
","郴州市桂阳县","噪音污染","风力电站全称为中广核新能源青兰风电场,建设单位为中广核湖南桂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隶属中国广核集团,法定代表人雷政平,位于桂阳县雷坪镇境内,现场负责人李恒,公司主要从事风力发电.
该公司项目工程总装机容量为100MW,分为两期建设,每期建设25台单机容量为2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及相应箱式变电站,共用一个升压站.
一期工程于2014年9月22日通过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环评审批(批复文号:湘环评表﹝2014﹞34号),于2015年7月开工建设,2016年8月全部并网发电;二期工程于2015年5月27日通过湖南省环境保护环评审批(批复文号:湘环评﹝2015﹞77号),于2016年4月开工建设,2016年11月全部并网发电.
目前,一期工程已于2016年12月提交了竣工环保验收申请,二期正在编制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
省环保厅于2017年3月组织专家对一期进行了现场检查,指出项目进场道路边坡及风机平台植被修复须进一步加强,雨水沟渠须进一步完善.
","不属实","2016年5月30日县环境监测站对该项目进行了噪音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
2017年5月3日晚,县环保局会同雷坪镇政府对3个离村庄居民区较近的风机进行监测.
检测结果显示,噪音在40—50分贝之间,均达标.
",,"已于5月8日结案""10","20170502X14","一、北湖区石盖塘镇有非法加工生产储存危化品氟硅酸,郴州挺力公司内、二、郴州市骏程工贸有限公司、三、郴州市永兴县至柏林镇的路上,过太和工业园1公里多处,有一块广告牌,由此往柏林方向100米,道路右边有条土路,由土路进去约300米有一红色大门,即非法加工生产储存场所.
","郴州市北湖区、永兴县","其他","此案与20170427D62号案件为同一投诉内容.
一.
4月27日晚,经现场初步核实,位于北湖区石盖塘街道石盖塘村蛇形组的郴州市挺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存在非法生产氟硅酸加工生产线,已于2017年3月底停止生产.
二、1、经调查,郴州市骏程工贸有限公司位于湘南物流园金煌物流二期210室内,于2014年12月14日取得区安监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北安经(乙)字[2014]H1-018,许可经营范围:硫酸、盐酸、氟硅酸、氧化铅、碳化钙、氢氧化钠、硝酸等七类危险化学品.
现有公司员工8人,公司年销售额1500万左右.
2、该公司出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仓储)》给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邓敏通使用,邓敏通在未办理任何证照的情况下,自2015年9月至2017年2月期间进销货1000余吨氟硅酸,并送货至安和街道万华工业园吴志强原石墨厂房内一非法加工点(河南老板)加工后再外销售,赚取差价.
经区安监、环保、安和街道、保和派出所共同勘查发现,位于万华工业园内的吴自强原石墨厂房内存在非法违法生产危险化学品的迹象,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生产加工车间有搅拌桶一个,无名粉剂约8吨,水池12个,现场抽样检查均呈强酸性.
3、牌号为湘L41740的货车在全省运管系统里无任何该车信息,已向市运管处申请协查该车情况.
三、5月2日晚22时,组织人员进入现场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交办件反映的场所为"永兴县玎铛科贸胡限公司",位于永兴县柏林镇四联村上新贤组.
法人代表张科,河南省沁阳人.
公司于2014年7月11日注册成立,总投资150万元.
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91431023396745278U)、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郴安经(乙)字(2014)0291).
该交办件部分属实.
不属实部分:该企业由发证机关定性为合法企业,不存在非法行为.
属实部分:该企业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投入建设并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
","一、属实,二、属实三、部分属实","一、1、2017年4月28日,区环保分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郴环北改〔2017〕23号),责令立即停止氟硅酸生产,限2017年4月30日前对氟硅酸进行安全处置,自行拆除氟硅酸建设项目所有生产设施、设备.
2017年4月29日,区环保分局致函区经科局,要求依法对挺力建材公司采取强制断电措施.
区经科局于2017年4月30日与国网苏仙区供电分公司进行了协调,要求对该公司立即停电.
2017年5月1日,市工商局北湖分局对挺力建材公司涉嫌超范围经营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相关经营活动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2、按照执法检查程序对挺力建材公司出租给郭志立个人储存经营氟硅酸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其立即拆除相关设备设施,没收违法所得2.
3万元、并处15万元罚款,合计17.
3万元;同时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李文强处以2万元罚款.
3、截止2017年5月1日晚,储存池里的危险化学品氟硅酸及二氧化硅原料全部安全转移至郴州境内的冶炼企业,共转运6车氟硅酸约150吨.
清运后遗留的残渣用生石灰进行中和,中和后的废水用罐车运输至宇腾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置;废渣装袋后运输至宇腾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仓库暂存.
4、2017年5月2日下午,电力执法人员对该厂进行断电后,区安监、环保、公安、经科等部门和石盖塘街道相关工作人员组织工人依法对该公司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设施、设备及厂房等进行了拆除.
二、1、已暂扣郴州市骏程工贸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2、区环保分局对吴志强原石墨厂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氟硅酸生产,限2017年5月2日前,对厂内氟硅酸、残渣、原料等进行安全处置,并自行拆除氟硅酸建设项目的所有生产设施、设备.
3、区安监局对该公司出租、出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仓储)》给邓敏通个人用于非法经营氟硅酸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其停止出租、出借许可证行为,并处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4、4月30日,区安监局联系化工专家到安和街道万华工业集中区的吴志强原石墨厂房现场进行鉴定,提出《氟硅酸溶液现场处置方案》,厂房业主吴志强到现场配合处理.
5、5月2日,区安监局联系丰越化工、三联汽修等具有危货运输资质的车辆(7台)加紧转运该厂现场留存的氟硅酸等危化原料,截止5月4日24时危险化学品已全部安全转运,5月5日已依法拆除该厂厂房设施设备,罚款已到位.
三、1.
5月3日,对该公司动力供电进行张贴封条.
2.
5月3日,县安监局对该公司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湘郴永兴安监执法大队现决[2017]ly2号),并对法人代表张科进行调查问话.
3、5月4日,县环保局对该公司法人代表张科进行调查问话.
县安监局现场督促公司将80吨稀释氟硅酸转移至永兴县众德公司安全暂存,已转移50吨.
4、5月5日,市安监局带领市危化科与危化专家一行到现场进行检查,对该企业安全隐患提出了整改意见,并明确在安全隐患未整改到位前,市安监局决定对玎铛科贸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进行暂扣.
县环保局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永环罚(听)告字[2017]16号),拟行政处罚人民币13580元,并责令恢复原状.
5月8日,到现场检查,未发现经营迹象,并督促该企业做好恢复原状的准备.
5月11日,成品酸池内约80吨已全部安全转移至永兴县众德公司暂存.
5月11日,成品酸池内约80吨已全部安全转移至永兴县众德公司暂存.
5月12日,对场内所有的电机进行了拆除,并对场内部分厂棚进行了拆除.
对储罐内原硅氟酸安全转移约10吨至众德公司暂存.
5月13日,前搅拌罐上方罩棚已拆除,所有储罐上方的排气、输送管道已拆除,继续清离酸罐内的原硅氟酸,下步等罐子清空后启动吊离储罐.
5月14日,清空了一个混合罐内的沉淀物,作业区的钢架罩棚正在拆除中,3个储酸罐内清离了约20吨硅氟酸,还剩余约12吨左右,将加快清离酸罐内的硅氟酸.
5月15日,场内两个混合罐子内的沉淀物清理完毕,已拆除混合罐护墙,下步准备拆离混合罐.
县环保局对永兴县玎铛科贸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永环罚字[2017]16号),决定行政处罚人民币壹万叁千伍佰捌拾元整.
5月16日储罐内的硅氟酸已清离干净,一个混合罐已拆除,钢架罩棚已拆除,下步准备吊离酸罐.
5月17日,储酸罐、混合罐等相关涉及危险化学品设施设备已全部拆除,下步开始扫尾清场工作.
5月19日,环保、安监两部门通过现场查看,玎铛科贸有限公司的相关设施设备已全部拆除到位,基本达到恢复原状要求.
",,"已于5月8日结案*""11","20170502X15","北湖区华塘镇腊下村河边处有一家造纸厂,污水直接排在河里,生活用水受污染.
","郴州市北湖区","水污染","1、投诉反映是郴州市金铭纸品厂,位于华塘镇腊下村.
该厂办理了营业执照、环评及环评批复、获得了排污许可证,为合法企业.
2、该厂于2017年4月17日向区环保分局提交停产报告.
5月2日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调取该厂生产台账和污水处理站运行台账,显示该厂污水处理站于4月17日停止运行,无污水排放.
3、5月2日,区环保分局对该厂外排口储存池废水和总排放口外排废水进行采样监测,结果均达到《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标准;对总排放口下游1.
5米处和上游20米河水进行采样监测,结果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4、该厂背面靠山,地势为北高南底.
5月3日,对该厂南面生产区与污水处理站之间挖掘了70米长、1.
5米宽、3米深的挖掘沟;对污水处理站与蜡下河之间挖掘了40米长、1.
5米宽、3米深的挖掘沟,均未发现偷排暗管.
5、经调查核实,此交办件部分属实.
北湖区华塘镇腊下河流域存在一家造纸厂部分属实,污水直接排在河里,生活用水受污染部分不属实.
","部分属实","1、加大对郴州市金铭纸品厂的监管力度,督促该厂尽快安装污水处理站外排口监控设施,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该厂属于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的第一批排污许可证,督促企业本年度6月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开展企业自行监测,按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提交环保管理台账.
3、加强巡查,市环保局北湖分局、区经科局及华塘镇政府等部门定期不定期进行联合巡查,严防该厂出现污水直排或超标排放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严格查处.
",,"已于5月8日结案""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九批2017年5月3日)"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1","20170503D86","郴州市嘉禾县石桥镇兴旺造纸厂,下雨时偷排废水至小溪沟,曾被嘉禾县环保局要求关停,但一直在营业;石桥镇内有许多小作坊违规作业.
","郴州市嘉禾县","水污染","2017年5月3日晚11时左右,我县接上级交办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组织公安、广发镇政府、经信等部门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核实,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
2017年5月8日15时许,县环保局监察人员对嘉禾县兴旺纸业有限公司再次进行现场监察,该公司也处于停产状态,监察人员要求该公司将应急池内的污水抽出,之后在该公司附近进行搜查,发现离该公司的小溪处有一隐秘的暗管,后经该公司生产经营者李小军交代,该公司在应急池处确实有一暗管,并有相关管道设施与公司外小溪连通,为减少污水处理成本,他私自设置了暗管进行偷排,但因对该厂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现很少使用该暗管.
抽干应急池内的污水后,由于应急池内的污泥较多,大概有1米深,县环保局执法监察人员无法拍摄到应急池内暗管的具体情况.
","部分属实","对嘉禾县兴旺纸业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下达了嘉禾县环保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嘉环责改字[2017]15号),并依法立案查处,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嘉环罚告字[2017]15号),责令该企业作如下整改:1、2017年5月15日前企业自行撤除私设排污口及相关管道设施,并将改正情况于2017年5月16日前书面报告县环保局;2、县环保局已对该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5月14日移交公安机关.
","约谈2人,问责3人","已于5月16日办结*""2","20170503D87","郴州市宜章县瑶岗仙镇新屋村东江湖上游有欧华仁煤矿、1个铅锌矿(位于金竹垅),向东江湖排放污水和倾倒废渣,拨打过多次市长热线,未得到处理.
","郴州市宜章县","固废污染","经查实,1、宜章县兴大煤业有限公司欧华仁煤矿技改后没有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宜章怡鑫银矿有限公司技改扩建后没有完善环评审批手续,老尾矿库未按要求闭库.
2、欧华仁煤矿,怡鑫铅锌矿废水排向东江湖属实.
欧华仁煤矿主井口建有一座污水处理池,共有四个沉淀池,约1350m3,井下废水约480m3/天,达不到处理要求,废水有溢流情况,外排水排入策水河,经过汝城县文明镇后排向东江湖,怡鑫银矿铅锌采矿井下水通过+440水平专用排水巷道排出地面,巷道内设有4个沉淀池,井外建有一简易沉淀池沉淀后排放,排入策水河,经过汝城县文明镇后排向东江湖;3、欧华仁煤矿主井矸石沿护堤自由堆放,堆积高度已超过护堤,存在可能洒落到河道的隐患;怡鑫银矿铅锌矿主要废石为一般矸石,有专门矸石山,堆放点建有拦石坝,未直接倒入河道,因此,举报怡鑫银矿向河道倾倒废渣不属实.
4、县环境监测站近期对欧华仁煤矿外排废水进行过一次监测,对怡鑫银矿铅锌矿外排废水进行了2次监测,结果显示均达到了相关排放标准,5月8日督查组到达欧华仁煤矿现场进行核查并对外排废水采集样品,监测结果表明:PH值、锌超过《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标准限值.
5、2017年4月1日,接市长热线投诉,反映类似问题,县环保局及时进行了调处.
此交办件部分属实,"欧华仁煤矿,怡鑫铅锌矿废水排向东江湖"属实,"向东江湖倾倒废渣"不属实","部分属实","1、县政府接交办件后,立即组织县安监局、县环保局、瑶岗仙镇等单位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分别对欧华仁煤矿及怡鑫银矿铅锌矿进行了认真核查,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调查询问,并对两矿外排废水现场采样,监测结果表明欧华仁煤矿及怡鑫银矿铅锌采矿外排废水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5月8日再次对欧华仁煤矿外排水进行采样,结果表明PH、锌超过《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标准限值;2、对欧华仁煤矿废水未完全处理溢流外排水及废石超高堆放下达了责任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宜环改[2017]49号),责成企业立马整改,企业已制定方案,对沉淀池加高扩容,对矸石堆场沿河护提加高处理,清理转运,现已进场施工,进度较快.
责成怡鑫银矿铅锌采矿立马停产整顿,对外排水沟渠立马清理,现已完成清理,排水通畅,怡鑫银矿铅锌采矿已停产整改到位.
3、对欧华仁煤矿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外排水超标问题及宜章怡鑫银矿有限公司未完善环评审批手续问题,县环保局已进行立案查处.
对欧华仁煤矿未办理环评手续处罚10万元人民币,废水超标排放处罚3.
17万元人民币,对怡鑫银矿未完善环评处罚10万元人民币.
欧华仁煤矿已于2017年1月与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环评编制协议,污水处理池已完成加高及清淤,,矸石拦石坝已完成工程量的90%,预计5月18日可完工.
怡鑫银矿有限公司扩建工程环评报告书已编制完成,但由于我县有色金属整治整合方案尚未得到批准,报告书至今未得到批复.
怡鑫银矿老尾矿库闭库问题,公司委托长沙安环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编制了尾矿库闭库设计方案,已报市安监局审批,待审批完后进入施工阶段.
",,"已于5月16日办结*""3","20170503D88","郴州市嘉禾县珠泉镇平田村的下木叶村大强铸造厂,早上4点到晚上12点,持续生产,噪声太大,曾拨打市环保局热线,县环保局多次督办,未见改善.
","郴州市嘉禾县","噪声污染","2017年5月3日22时左右,嘉禾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联合珠泉镇人民政府、塘村镇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经信部门相关人员对投诉人反映的郴州市嘉禾县珠泉镇平田村的下木叶村大强铸造厂,早上4点到晚上12点,持续生产,噪声太大,曾拨打市环保局热线,县环保局多次督办,未见改善的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
经初步调查,该厂全名为嘉禾县大强铸造有限公司,位于嘉禾县塘村镇,法人代表为彭段越,主要从事铸件的生产.
该公司办理了环评手续,通过了环保"三同时"验收,并取得了排污许可证.
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组织生产,调查人员进行了现场取证.
","属实","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我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嘉禾县大强铸造有限公司未经重新报批环评审批手续,擅自超产能生产的建设审批项目,县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嘉环责改[2017]13号),并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嘉环罚告字[2017]13号),拟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责令该公司重新报批环保手续.
",,"已于5月16日办结""4","20170503X25","一、郴州市将全市的垃圾全部集中焚烧,污染大气.
二、永兴县马田镇提取煤矸石,挖土机压倒压死油茶树苗,将水塘的大坝及部分梯田全部夷为平地.
遗留的煤矸石提取之后,又在旱土上露天开采烟煤,挖出大坑,泥土堵塞坡地出水口,留下隐患.
","郴州市城管局、永兴县","生态破坏","一、郴州市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2015年7月正式运营,已通过最终的环评验收.
废气处理按照环评要求实施在线监控并与市环保局联网,数据实时传送,不存在大气污染问题.
二、5月3日晚23时,组织人员进入现场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交办件反映的地点位于永兴县马田镇井岗村,系井岗村2013年进行山塘改造遗留行为.
交办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属实部分:2013年井岗村对村内的山塘进行改造,为扩容,将遗留的煤矸石进行了清理,存在裸露土地未复绿.
现场检查时还发现山塘卧管没有排气孔,影响放水;且没有设置溢洪道,存在安全隐患,不属实部分:没有将遗留的煤矸石提取之后,又在旱土上露天开采烟煤.
","一、不属实.
二、部分属实","一、不存在污染大气问题;二、5月5日,县国土资源局下达了整改意见书,要求井岗村将裸土全部植树复绿.
县水利局现场检查时发现山塘卧管没有排气孔,影响放水;且没有设置溢洪道,存在安全隐患,要求整改.
5月6日,井岗村已按照县国土资源局、水利局的整改要求开展工作.
一是将裸土平整,开槽准备植树.
二是准备山塘溢洪道建设的前期工作.
5月7日,井岗村已完成裸土复绿工作,溢洪道已开始修建(预计1个月完成修建工作).
5月8日,井岗村按计划在开展溢洪道修建工作.
5月12日,井岗村开始对溢洪道进行砌砖硬化.
",,"已于5月8日结案*""5","20170503X26","苏仙区的郴州市华富化工贸易有限公司非法建设液氯仓库项目的环评报告书审批意见值得质疑,储存量比液氯生产厂家还大;该公司非法建剧毒品仓库,仓库位置不合理.
","郴州市环保局审批科","大气污染","(1)郴州市华富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开展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并到安监部门进行了备案,获得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今年补办了环评审批手续.
该项目一次性最大液氯储存量40t.
液氯仓储项目与液氯生产企业的规模不具可比性,我市液氯生产企业华湘公司日生产能力、一次性液氯储存量均大于40吨.
(2)本项目2012年建成投产使用,当时并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企业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属于非法建设.
2016年,苏仙区政府在开展清理整治违规项目时,将该项目列入整顿规范范围,要求该项目业主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我局于2017年1月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
(3)经核实,项目与许家洞镇总体规划、飞天山省级风景名胜区、郴州飞天山国家地质公园等均不相冲突,该仓库位置合理.
经核查,该交办件部分属实,其中:"储存量比液氯生产厂家还大"不属实;"非法建剧毒品仓库"属实;"仓库位置不合理"不属实.
","部分属实","我局已于2017年1月对该项目补办了环评审批手续.
","约谈1人","已于5月13日结案*""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十批2017年5月4日)"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1","20170504D68","一、郴州市苏仙区高椅岭环境优美,但是华润电力在此堆放粉煤灰;此外,有人在此破坏丹霞地貌,建设直升机场(或宾馆),去年下半年开始动工;二、东江湖下游三文鱼养殖,污染严重.
","郴州市苏仙区、资兴市","生态破坏","一、已成立由区领导牵头,区旅游外事侨务局主办,飞天山管委会、苏仙国土分局、苏仙规划分局、区林业局、苏仙环保分局、飞天山镇协办的联合调查小组,正在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1.
杨冲灰场为华润电力湖南有限公司配套工程设施,用于电厂灰渣存放,通过环评批复及环保验收,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契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手续完备.
电厂2007年下半年投产后,按照相应技术规范要求堆放粉煤灰以形成保护性干滩,保证坝体安全.
在坝体运行干滩面积稳定后,公司粉煤灰全部综合利用.
2012年至今,公司粉煤灰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目前未再向坝内新增粉煤灰.
灰坝存灰量大约250万吨.
2.
经查实,破坏丹霞地貌实为湖南顺峰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根据《高椅岭风景区旅游总体规划》筹建游客接待中心项目(YOU+国际青年驿站)而进行的场地平整,为减少建筑垃圾和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将清理出来的石块拟作游步道、防护栏、砌挡土墙的材料.
该项目不是建设直升机场,原规划在此的飞天山通用航空项目因专家论证不适宜在此,已重新选址到了飞天山镇的龙湾村.
该项目于2016年7月开始平整场地,项目动工涉及总面积103亩,地类为农用地(主要为灌木林)已全面停工.
二、交办问题中涉及资兴的问题主要指"东江湖下游三文鱼养殖,污染严重".
经调查核实,东江湖下游东江苏仙段(翠江),一直以来因水温原因没有三文鱼养殖企业(户),但有鲟龙鱼网箱养殖企业(户)12个,共有网箱2367口,养殖面积85212平方米;其中3个为合法养殖,网箱1288个,养殖面积46368平方米;其余为非法养殖,共有网箱1079口,养殖面积38844平方米.
由于非法网箱增加,造成翠江水体氨氮接近临界值.
资兴市辖区范围主要为东江河东江湾存在有2家合法养殖网箱企业从事三文鱼养殖,存在部分非法养殖情况.
4月29日,资兴市环境监测站组织人员对东江湾新大桥至鲤鱼江大桥水域、水产养殖网箱集中水域都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水域监测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水质没有受到污染.
此交办件部分属实,东江湖下游存在三文鱼养殖现象情况属实,存在污染严重情况不属实.
","一、部分属实二、部分属实","一、1.
破坏丹霞地貌,是在尚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涉嫌违规占用农用地筹建游客接待中心,苏仙国土资源分局于2016年8月下达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犯行为通知书》;苏仙环保分局于2017年5月6日进行了专题调查,形成了《现场检查(勘察)记录》和《调查询问笔录》;湖南顺峰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涉嫌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未批先建,苏仙环保分局已将该公司涉嫌违法行为的调查材料呈报郴州市环保局立案查处;区林业局于2016年8月进行了行政立案,11月移送到苏仙区森林公安,2017年1月区森林公安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移送至苏仙区人民检察院,目前正由苏仙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二、1.
对不是三文鱼养殖的非法鲟龙鱼网箱养殖,我区坚绝打击.
根据苏政通[2017]5号和苏环整[2017]1号文件精神,对翠江3家有证网箱实行挂牌公示、规范管理、有效控制、到期退养,自行上岸并对非法网箱实行全面清退.
2.
5月10日,翠江共累计清空840口,还余239口,有7户已全部清空,清空网箱面积20412平方米.
预计可在区政府规定的5月12日全部清空,完成网箱退养工作.
3.
苏仙区人民检察院正在侦查湖南顺峰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情况.
4、资兴市畜牧水产局制定了东江湾网箱清理整治工作方案,5月3日下午,已经对东江湾有2家合法网箱养殖企业的超面积网箱以及部分未办理养殖证三文鱼餐馆屯鱼网箱全部拆除到位.
5、5月12日完成苏仙区网箱退养工作.
","约谈1人","已于5月22日办结""2","20170504D69","郴州市汝城县文明乡林峰液化气站环评证造假,没有通过环保审批.
","郴州市汝城县","其他","投诉人反映的汝城县林峰液化气站现名为汝城县文明鑫旭液化气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21日,位于汝城县文明乡新旭村,法定代表人:何应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1026MA4LG4JE7F,经营范围:液化石油气储存、充装、批发、零售.
其液化气站于2013年4月份开始筹建,2015年11月份基本建成并投入运营,2017年3月份改名为汝城县文明鑫旭液化气有限公司.
工程消防验收合格,办理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向汝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补办正式用地、办理了燃气经营许可证、防雷设施合格证、、营业执照.
2017年5月5日,汝城县环保局与汝城县文明乡对转办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对汝城县文明鑫旭液化气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对法定代表人何应明调查询问核实,该公司液化气站建设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经调查核实,该交办件部分属实,"汝城县文明乡林峰液化气站环评证造假"的问题不属实,"没有通过环保审批"的问题属实.
","部分属实","汝城县环保局于2017年5月5日针对汝城县文明鑫旭液化气有限公司涉嫌存在"未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汝环改〔2017〕21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汝环罚告〔2017〕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汝环罚〔2017〕3号),罚款3万元,责令该公司液化气站立即停止营业,对其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约谈1人,问责1人","已于5月9日结案""3","20170504D70","郴州市宜章县栗源镇养猪场占地100多亩,没有通过环保审批,离居民用房50m不到,离学校100米,离107国道10m不到,污染了地下水,以前投诉后停业一个月,后来又复工,已经3,4年.
","郴州市宜章县","畜禽养殖污染","经调查核实:宜章县栗源镇养猪场为鼎农牧业有限公司养殖场,法人代表廖中庭,项目于2015年8月20日由县环保局下达了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审批手续([2015]37号),猪场现存栏1500头,建有2个沼气池(1个100立方,1个68立方),5个沼液池,每个沼液池100立方米,共500立方米,设计处理日处理能力,实际处理日处理量450立方米,未安装废水自动监控设施,该猪场在最末端的沼液池至石波谭村排洪沟铺设了1根塑料硬管,口径50毫米,长1800米,该塑料硬管有少量废水排出,环境监测人员对塑料管道排放的废水进行了现场采样,县防疫站对地下水进行了监测取样(水样正在分析中),勘查显示项目猪舍离最近居民用房146m,离宜章县五中直线距离213米,离国道直线距130米;猪粪干堆池采取了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措施,在清理粪便过程中有撒落现象.
","部分属实","1、县环保局局长紧急调度案件查处,环保部门会同畜禽养殖部门、防疫部门深入案件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理,分别对外排废水和地下水进行了取样监测(水样正在分析中).
2、根据《村镇规划卫生标准》GB18055-2012中养殖规模在500-10000头养殖场卫生防护距离为200-800米的规定,该项目养殖规模为1800头,环境敏感点(南面146米的一户居民和东南面180米的两户居民)达不到卫生防护距离,根据《宜章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宜政办函[2015]98号)的规定,该养殖场位于禁养区范围内,宜章县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县政府做出处理建议:(1)责成县环保局依法撤销宜章县鼎农牧业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行政许可,(2)对县环保部门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3)对县畜牧水产部门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4)对栗源镇人民政府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5)责成相关部门对宜章县鼎农牧业有限公司依法处理.
3、县环保局针对猪场存在的私设排污口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宜环改字[2017]51号),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宜环罚听告字[2017]8号),责任立即拆除暗管,处罚款3万元,并将案件移送公安公安机关已受理(受案号宜公(治)受案字[2017]0906号),现私设暗管已拆除整改到位,现私设暗管已拆除整改到位.
","问责9人","已于5月16日办结*""4","20170504D71","郴州市苏仙区高新区里的湘南地质制图印刷厂12年搬到该园区,废水没有经过处理就直排,曾向环保部门反映过,但是他们没有整改就拿到了环评资质,目前还是直排状态.
","郴州市高新区","水污染","郴州市湘南地质制图印刷厂于2013年搬迁至郴州高新区台湾工业园.
投诉人反映的废水直排是指油墨废水未收集直排.
2017年5月5日,园区环保分局对郴州市湘南地质制图印刷厂进行了现场检查,公司员工承认未将油墨进行收集,直接通过洗手池外排.
经进一步调查核实,该公司在验收时与广州绿由工业废置废物回收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并附有危废转移联单,由此可以判断,该公司油墨废水验收前并未一直非法直排.
根据环评中该废水每年的产生量和现场发现的储存量,经计算确定,该公司在验收后,未按要求将油墨废水收集储存,而是通过洗手池倾倒至下水道.
投诉人反映的目前油墨废水直排属实.
","部分属实","处理情况: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立即停止油墨废水倾倒的非法行为.
已下达处罚告知书,拟处罚3万元.
整改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郴州市湘南地质制图印刷厂提交了整改情况报告,承诺按要求收集,不再倾倒油墨废液.
购买了污水处理设备,召开了员工会议,并和员工签订了承诺书.
",,"已于5月15日结案*""5","20170504D72","郴州市苏仙区城北屠宰场(属于苏仙区食品公司)位于卜里坪街道潘家湾温泉路,污水直接排放到郴江,而且气味难闻.
半夜屠宰,噪音扰民.
","郴州市苏仙区","水污染","苏仙区已成立由区领导牵头,区畜牧兽医水产局主办,苏仙环保分局、苏仙城管执法支队、区商务局、区食药局、卜里坪街道协办的联合调查小组,正在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5月5日,联合调查组赴城北屠宰场进行现场初步核查交办,制定了《中央环保督查交办案件专案工作方案》.
5月6日凌晨1点,联合调查小组进入城北屠宰场,按职能依法开展检查,并进行了现场调查取证.
调查发现:1.
城北屠宰场位于北湖区北湖街道渔场村委会四组,不是举报中提到的苏仙区卜里坪街道潘家湾温泉路,不在苏仙辖区范围内.
2.
城北屠宰场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生猪定点屠宰证以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但并未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
3.
市城管局苏仙执法支队协助市城管局机动执法支队及水务办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勘查确认:屠宰场生产污水经由场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暂未发现直排郴江河,也暂未发现其他暗管、偷排现象,屠宰场附近的排水口系雨水管.
4.
苏仙环保分局对屠宰场作业时的噪声数据进行了多时间段多点检测,结果显示场界西和场界北两个监测点噪音分别超过国家标准4.
8分贝和22.
6分贝,其他地点检测数据均符合标准.
5.
苏仙环保分局对屠宰场内污水处理系统进水口和出水口分别进行取样,检测结果显示,进水口污水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含量数值分别为7.
49、327、2322.
2、37.
60,出水口污水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含量数值分别为7.
30、290、173.
2、92.
72.
城北屠宰场污水经该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指标正常,但氨氮含量超过国家排放标准3倍.
6.
从现场核实的情况来看,屠宰场周边50米范围内,可直接闻到难闻气味.
","部分属实","一、处理情况根据调查取证结果,苏仙区人民政府对城北屠宰场除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之外的其他违法行为进行了依法查处.
1.
经查实,城北屠宰场在未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情况下,直接向城市污水管网排放超标污水,违反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5月6日,市城管局机动执法支队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对城北屠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郴城机动责字〔2017〕第0033083号),责令城北屠宰场立即停止污水排放整改并立案调查.
2.
经查实,城北屠宰场未办理《排污许可证》,违反了《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环保苏仙分局于5月6日对城北屠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郴环苏改字〔2017〕27号),责令其停止生产,并立案调查.
3.
5月7日凌晨2点30分,区领导带队,组织区环保、城管、公安、商务等部门对城北屠宰场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实地复查所做行政处罚的落实情况,并现场查封了机器设备以及用电机箱.
同时,由区畜牧兽医水产局责成食品站加强对屠宰场的巡视巡查,杜绝死灰复燃现象.
4.
5月9日凌晨2点,卜里坪街道办事处对城北屠宰场停产情况进行巡查排查,发现现场封条完整,没有偷复工现象.
5.
5月13日下午3点,专案领导小组在1612室召开城北屠宰场后继处置工作会.
5月15日,再次召开城北屠宰场后继处置工作会,成立了后续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6.
5月16日,环保苏仙分局对苏仙区食品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郴环苏先告字〔2017〕4号).
7.
每天加强对城北屠宰场的巡视巡查,场内环境清洁,生产设备、用电机箱上封条完整,保持停产状况.
二、整改情况该屠宰场已经被查封,且没有偷复工现象.
5月15日,苏仙环保分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该公司处以罚款2.
1万元.
三、下步安排区政府将成立专门工作班子,专题研究苏仙区食品公司转产和现有职工的安置问题.
","约谈2人","已于5月19日办结""6","20170504D73","郴州市苏仙区良田镇铺下村良田建材砖厂离居民区特别近(做了隐蔽),烟囱直接排放废气,周围庄稼被破坏.
砖厂去年停产一年,又转手继续生产(20年的合同),没有环保证明.
","郴州市苏仙区","大气污染","区农业局调查核实对农业生产无直接影响.
苏仙环保分局调查企业有环评报告和批复,大气监测达标.
区安监局核实企业未进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和职业卫片评价、职业卫生"三同时"设计.
区林业局核实企业非法占用林地.
苏仙国土分局核实非法占地.
苏仙工商分局核实企业无照经营.
苏仙规划分局核实企业违法建设.
","不属实","一、处理情况区林业局、苏仙国土资源分局、苏仙工商分局均对良田建材砖厂案件予以立案.
1.
区经科局下发了《责令停止向良田镇铺下村建材厂供电的通知》,要求该厂进行停电整改,现已拆除供电设施;2.
区林业局经调查核实,该厂共计非法占用一般林地0.
3公顷用于搭建临时厂棚和取土,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该局依照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对该厂进行行政处罚,要求三天内拆除所占用林地上的厂棚进行覆土复绿并予以行政罚款4.
5万元,限6月8日前恢复原状;3.
区安监局已下达了停产整改指令;4.
苏仙规划分局对该厂下达了《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5.
苏仙国土资源分局经调查核实,该厂未经批准占用铺下村集体土地进行技改建设新生产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已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在5月11日苏到良田砖厂现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
现已完成案件会审会并将案件呈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批;6.
苏仙工商分局已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苏仙工商分局向当事人下达了听证告知书,拟对当事人给予以下处罚:①责令停止一切违法经营活动.
②罚款20万元.
按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有3天的要求听证时间.
如当事人在3天内要求听证,将启动听证程序,如当事人在3天内未听证要求,将在5月15日,向当事人下达《处罚决定书》.
二、整改情况该厂已停厂,供电部门已停止供电,现已拆除老厂房约2700平方米,新厂房的棚顶已拆除2000平方米左右,现还有1栋新厂棚和部分架子暂未拆除.
三、下步安排依法依规将违规厂房拆除到位.
","约谈1人,问责7人","已于5月12日办结*""7","20170504D74","郴州市北湖区人民西路欧典名园小区前面有20多家餐饮店,油烟没有处理直接排放,前年由区环保局牵头装了油烟净化器,但是没几个月就坏了,一直没有得到维修,之后就以一直还是直接排放油烟.
这种状态已经有10多年了,反映各部门未果.
","郴州市北湖区","餐饮油烟污染","经初步调查,该路段共有21家餐饮、烧烤店,其中人民西路段有16家,欧典名园小区门口有5家.
该区域餐饮店分布在商住混合楼一、二层门面,主要经营早、中、晚餐和夜宵,21家餐饮店在2014年油烟整治行动中均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因各种原因,净化器基本停止运行或店主私自拆除,造成油烟直排入小区,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属实","1、2017年5月5日晚,区城管局联合市环保局北湖分局、区经科局、北湖城管执法支队、市工商局北湖分局、区食药监局、市公安局北湖分局以及人民路街道,对该区域21家餐饮店,逐一宣传动员,要求签订协议及时安装净化设施,改造搭建在小区走廊上的油烟管道,统一对外墙进行清洗.
2、2017年5月5-6日市环保局北湖分局对该区域21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限期2日内签订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截油机和清洗维护协议;去函区经科局下达《停电告知书》;要求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清洗公司尽快调运净化设施、加派工作人员,开展油烟净化设施清洗维护工作.
3、截止2017年5月9日24时,该区域21家餐饮店中北湖区兴星饭店等6家店已签订油烟净化器安装和清洗协议,其中那孰老家门美食、菜菜饭店、宏兴餐馆等3家已开始重新安装油烟净化器、截油机设施和清洗维护工作;其他餐饮店正进一步宣传动员安装油烟净化器、截油机设施和清洗维护,相关整治工作待安装公司人员到位,立即开展.
3、截止5月14日,该区域21家餐饮店,有3家以煮粉为主的餐饮店,封死厨房排烟管道,承诺不再进行炒菜作业;有6家尚未整改,拟于5月17日对其停电整治.
4、5月17日对6家尚未整改的餐饮店进行停电整顿.
5、5月18日已全部签订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截油机和清洗维护协议,正在进行安装.
",,"已于5月11日结案""8","20170504D75","郴州市苏仙区苏仙传奇小区金麦克KTV隔音系统太差,严重影响住户休息.
","郴州市苏仙区","噪声污染","苏仙区已成立由区领导牵头,区文体新局主办,苏仙城管执法支队、区经科局、苏仙公安分局、苏仙街道办事处协办的联合调查小组,正在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金麦克KTV业主承认噪音超标,现场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关停,并接受整改意见书.
5月6日晚上,接苏仙岭街道跟踪举报,金麦克KTV撕毁电力封条,强行营业.
","属实","一、处理情况1.
由政府办调度区文体、城管、经科、环保、公安等相关区直部门和苏仙街道办于5日上午和晚8点至11点半,先后2次在场处置.
处置情况如下:1.
苏仙区文体新局联合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责令金麦克KTV停业,下达停业整改通知,当晚该企业试图营业,被整治小组叫停并清理现场消费者和工作人员;2.
苏仙区经科局指挥电力部门现场采取断电措施立即停止对金麦克KTV的转供电,当晚再一次贴上停电封条;3.
由苏仙公安分局和苏仙派出所就撕毁电力部门停电封条等问题,5月6日晚现场带走企业负责人陈勇、值班经理乔普会问话取证.
4.
由苏仙公安分局和苏仙派出所以阻碍执行职务受理为行政案件,于5月9号对金麦克KTV员工李海华行政拘留5天.
二、整改情况截止5月10日,未发现该企业再营业,基本关停到位,清除了噪声污染.
三、下步安排下一步,将对全区KTV、演艺中心等文化娱乐行业进行摸底调查,杜绝此类噪音扰民事件",,"已于5月14日办结""9","20170504X26","一、郴州市矿博会石博园正对面山麓靠山一侧冶炼厂、选厂因环保督察暂时停产,平时黑夜四起,充满化学药剂的毒气,饮用水源受严重污染.
二、郴州市临武县省道S214公路旁三四十米处水东镇与汾市镇交界处的叫黄沙坳的山坡正在新建一化工厂,给当地森林植被和水土流失造成很大破坏.
","郴州市高新区、临武县","大气污染","一、选厂基本情况:周边选厂已于2012年全部取缔到位.
冶炼厂基本情况:郴州市矿博会石博园附近有9家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分别是金山、湘金、柿竹园铋冶炼厂、钻石钨、高星、金信、福欣、天兴、金鸡.
其中天兴公司已破产关闭,厂房租赁给一家环保装备制造公司;金鸡公司至今未开工建设.
企业未停产整改前,当地空气污染情况:根据之前的调查,投诉人反映的"化学药剂的毒气"指的是刺激性气味气体,主要来源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金山公司萃取车间的萃取装置未完全密封,导致有机溶剂挥发产生刺激性气味;另一方面是钻石钨公司则因氨气无组织和有组织排放,产生刺激性气味.
但根据监测报告,参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无法认定企业对空气造成严重污染.
企业停产整改缘由:高新区环保分局成立后,于2016年10月底至12月先后接到来至省长信箱2号、郴州市人民政府群众来信的信访投诉件的批示件,反映该区域环境污染严重.
我区高度重视,立即与市环保局联合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对投诉所波及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
在排查过程中,环保工作人员对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下达了责令停产(期限)整改通知书,并将处理情况告知投诉人.
因此,不存在企业因环保督察暂时停产情况.
饮用水源受严重污染情况:郴州市矿博会石博园周边涉及白露塘村18组、19组、20组和源新村老湾组、新湾组、矿下组.
白露塘村三个组饮用水取自于中信兴光尾砂库上游山泉水,该山泉水上游未发现选矿厂和工业企业.
福源新村三个组引用水取自于三河水库,该水库是郴州市市级饮用水水源地.
因此,郴州市矿博会石博园周边居民饮用水水源不存在严重污染情况.
二、1、永发砷渣治理回收有限责任公司砷渣治理回收改扩建工程于2012年11月9日获得省环保厅环评批复,该项目属化工改扩建工程.
项目于2014年11月动工,现建有办公楼和一条回转窑生产线及部分厂棚,由于资金短缺等原因,2015年10月停建至今,属未建成未投产项目,没有造成大气污染.
2、该项目于2011年12月15日取得了省林业厅批准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批准同意占用林地11.
1231公顷,灌木林地3.
268公顷,其它林地4.
5398公顷.
2014年11月27日经临武县林业局批准,项目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项目范围内林木蓄积51m3.
县林业局已核实该项目未越界占地,不存在滥伐林木现象.
3、该项目于2014年6月4日组卷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窗口,2015年11月25日拿回项目批单(2015政国土字第1945号).
该项目用地报批程序合法,资料齐全,无批东建西、少批多占现象.
4、该项目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场界内存在水土流失情况,对场界外未造成水土流失影响.
县水务局于2015年7月11日下达了《关于编报水土保持方案通知书》.
水土流失部分属实,森林植被造成很大破坏不属实.
","一、不属实二、部分属实","一、钻石钨整改情况:1、公司的危废有净化渣和钨渣两种根据危废特性,两种危废按专用渣池已严格分开储存,贮存台帐记录清楚,设有防渗防露等措施;已制定污染防治挂牌责任制公示2、完成建设一套氨气回收装置3、萃取液增设盖板,并采取水封4、完善了台帐和管理档案5、已联系检测公司,按要求监测并公示.
6、钨渣转移工作正在有条不絮的进行(整改基本完成,已提交复产申请)湘金整改情况:1、增设填料塔收尘系统安装完毕,老化管道进行拆换、焊接,并重新刷新油漆,以解决隧道窑环保设施老化,存在跑冒现象,废气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问题2、危废全部入库、分类堆存,完善了各类原料、废渣的标识标牌,并安排专人对危废库进行管理3、完善了台帐和管理档案4、已联系检测公司,按要求监测并公示(整改基本完成,还未提交复产申请)金山整改情况:1、完成萃取槽及所有混合有机相的储液槽相对密封,并安装导气管及风机进酸雾吸收塔.
其中隔油槽,反萃液贮槽,萃余液贮槽通过接管导入吸收塔,增设一组吸收塔,一楼设备一组,二楼设备一组.
增设的一组安装有萃取车间原有的平台上.
2、危废仓库建设完毕,等待验收3、雨污分流已完成改造4、建设了低位应急池4、完善了台帐和管理档案5、已联系检测公司,待生产后进行检测并公示.
(整改基本完成,已提交复产申请)柿竹园铋冶炼厂整改情况:1、已拆除反射炉及铋精炼车间管道,精练队灶台拆除完毕,所有精练锅已转移至总库,正在研究下一步整改计划2、正在包装等待公司处理,门窗已按要求整改完毕.
3、雨污分离建设完毕,设备安装好已正常运行.
4、校对并完善了台帐和管理档案.
金信整改情况:1、停产检修2、正在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改造3、完善了台帐和管理档案.
(整改基本完成,已提交复产申请)福欣锗业整改情况:1、正在搭建危废仓库.
目前在刷油漆,搭建顶棚支架高星整改情况:正在完善雨污分流设施二、1、2017年5月5日,县水务局下达了问题整改通知,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业主和设计单位现场制定了临时整治措施.
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和汾市镇督促业主安排设备和人员进场施工.
2、2017年5月6日,督促业主组织人员15人和3台挖机进场施工,完成了应急处理整治方案中的种草整地全部工程量和临时消力池、沉沙池全部土方开挖工程量,做好了截排水沟渠和种草工作的各项施工准备.
3、2017年5月7日,对业主进行了约谈,完成了截排水沟渠土方开挖工程,完成种草面积60%,督促业主同设计单位签订了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合同.
4、2017年5月8日,完成种草面积40%,种草措施全部完成.
决定对该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问题立案调查.
5、2017年5月9日,进入调查取证,向当事人进行了讯问.
6、2017年5月10日,水务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罚款8万元;设计单位进场开始进行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工作.
7、2017年5月11日,等待被查单位是否提出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设计单位收集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基础资料.
8、对永发砷渣治理回收公司水土流失防止监管不到位的县水务局责任人员诫勉谈话1人.
","问责1人","已于5月18日办结*""10","20170504X27","嘉禾县及塘村镇有铸造、锻造小地条钢扎钢公司近300多家,每年烧掉近万吨煤,污染大气.
很多这种未按规定整改、未取得排污许可的、污染大气的"十小企业"就是造成长株潭大气污染的主因.
","郴州市嘉禾县","大气污染","2017年5月4日22时左右,嘉禾县人民政府组织环保局局、公安部门、经信部门和安监部门相关人员对投诉人反映的嘉禾县及塘镇有铸造锻造小地条钢扎钢公司近300多家,每年烧掉近万吨煤,污染大气.
很多这种未按规定整改、未取得排污许可的、污染大气的"十小企业"的相关情况进行了部门资料的汇总.
目前全县有铸锻造企业335家,主要分布在嘉禾县坦塘工业园、塘村镇、袁家镇、龙潭镇、坦坪镇.
拥有铸造企业198家,其中利用电炉生产的有82家,利用冲天炉生产的有116家.
群众反映的"嘉禾县及塘镇有铸造锻造小地条钢扎钢公司近300多家,每年烧掉近万吨煤,污染大气.
"属实,但我县传统行业为锻铸造,而不是小地条钢扎钢公司.
"很多这种未按规定整改、未取得排污许可的、污染大气的'十小企业'就是造成长株潭大气污染的主因.
"不属实.
","部分属实","2017年5月5日凌晨1点30分县政府及时召集县环保局、经科商局、食品药品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召开会议进行调度安排,经查实全县共335家锻铸造企业,无排污许可证的276家锻铸造企业已停产整顿.
",,"已于5月23日办结",,,,,,,,,,,,,,,,,,,,,,,,,,,,,,,,,,,,,,,,,,,,,,,,,,,,,,,,,,,,,,,,,,,,,,,,,,,,,,,,,,,,"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十一批2017年5月5日)"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1","20170505D98","郴州市嘉禾县龙潭镇厦漠水村受临武县香花岭、三十六湾重金属尾砂,选矿废水流入桃家河,耕地被尾砂淹没,未补偿.
曾向县环保局、县、市政府、信访局投诉,县环保局回复争取向上级申请整治款,整治款下拨后未实施整治工程.
","郴州市嘉禾县","重金属污染","2017年5月5日22时左右,嘉禾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对投诉件中的内容进行了分析和任务的安排部署,群众举报件部分属实,交办件中"嘉禾县龙潭镇厦漠水村"实为"嘉禾县龙潭镇蛤蟆水村","桃家河"实为"陶家河".
举报件反映的污染问题情况属实,反映整治款下拨后未实施整治工程的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陶家河污染治理已列入湖南省四水治理项目规划,郴州市发改委已批复《湘江支流陶家河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郴发改批[2015]26号),目前正在水务部门正在做治理设计方案.
",,"已于5月23日办结*""2","20170505D99","郴州市北湖区高铁西站华盛世纪新小区的姐妹饭店、百味轩酒店抽油烟机直对居民小区,油烟气味影响居民生活,曾投诉市长热线、环保热线,来人勘查过,事情没有得到解决,估计饭店的油烟处理设施平时没有开启.
","郴州市北湖区","餐饮油烟污染","经现场调查,该区域共有姐妹饭店、百味轩餐厅、蛮有味粉店、小飞餐饮店4家餐饮店,其中姐妹饭店、百味轩酒店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因维护不当,处理效果下降.
蛮有味粉店、小飞餐饮店无油烟处理设施,直排进入下水道.
","属实","1、5月6日区环保分局对姐妹饭店、百味轩餐厅等4家餐饮店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油烟排放,在5月8日前,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好油烟净化设施和截油机,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维护好,加装截油机,并建立维护台账,保持正常使用,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2、5月7日姐妹饭店,百味轩餐厅已停业整顿.
3、5月8日对该区域4家餐饮店下达停电告知书.
5月9日下午,姐妹快餐店、百味轩餐厅等2家餐饮店签订了油烟净化设施清洗和截油机安装合同;蛮有味粉店停止经营中、晚餐,只提供早餐服务,不再涉及油烟排放;小飞餐饮店自行停业转行,不再涉及油烟排放.
",,"已于5月12日办结""3","20170505D100","郴州市苏仙区2016年区环保局清理违规项目时,指定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院有限公司为苏仙区多家加油站编制相关环评报告与应急预案,收费过高,每家加油站环评报告及应急预案编制费用达4万元.
","郴州市苏仙区","其他","苏仙区领导牵头,区纪委、区监察局介入调查,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开展了调查核实工作.
经调查,苏仙区共管辖15家加油站,其中2016年列入清理范围的有10家,2016年补办环评手续并获得批复的有6家,均系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院编制的环评报告.
其中5家合同价为1.
2万元至2.
4万元,5家加油站负责人均表示,苏仙环保分局提供了若干家环评公司让其自行联系,并未指定某一环评公司,各加油站经自行比较后选择了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院编制环评报告.
经核实,仅中海油工业大道加油站1家是由中海油湖南销售分公司将北湖区环城路加油站一并捆绑招标,合同总价10.
4万元(每家5.
2万元,含环评项目验收费).
另外,有4家加油站因未完成环评手续于2017年3月被责令停产.
各加油站的应急预案系自行编制和区安监局免费编制,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院未给相关加油站做过应急预案.
综上,该交办问题不属实.
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发现有四家加油站虽已停产,但截至目前仍未完成环评手续.
","不属实","针对4家虽已停产、但截至目前仍未完成环评手续的加油站,苏仙区责令区商务局(加油站主管部门)、苏仙环保分局督促这4家加油站尽快完成相关手续;督促已做环评尚未验收的加油站尽快完成监测验收工作.
5月9日,区纪委对苏仙区商务局、苏仙环保分局4名相关人员共进行了约谈","约谈4人","已于5月12日办结*""4","20170505D101","郴州市嘉禾县龙塘镇冲下岭村中达铸造厂在村中心,距学校不到20米,生产树脂沙原材料,散发恶臭,原材料乱丢乱放,下雨天污水乱流,企业是晚上生产,噪声扰民,影响村民身体健康.
多次向县环保局举报,未得到解决.
","郴州市嘉禾县","大气污染","2017年5月5日22时左右,嘉禾县人民政府组织环保局、龙潭镇人名政府和经信部门相关人员对投诉人反映的龙塘镇冲下岭村中达铸造厂的污染问题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该企业办理环评手续,取得了排污许可证.
该铸造厂在村中心属实,距学校不到20米,经调查,铸造厂厂界围墙到冲下岭小学教学楼约有150米,不属实.
对于原材料乱丢乱放,下雨天污水乱流,经调查,厂区内有厂棚遮盖.
企业是晚上生产,噪声扰民,中频电炉晚上开炉,加工车间白天生产.
","部分属实","已下责改(嘉环责改字[2017]14号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嘉环罚告字[2017]14号.
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嘉环罚字[2017]14号)并于5月16日上交罚款30000元.
5月16日企业将退火炉拆除到位,恢复原状.
","问责1人","已于5月16日办结*""5","20170505D102","郴州市北湖区南塔公园广场的夜宵摊排放的油烟及噪声扰民.
","郴州市北湖区","餐饮油烟污染","该区域共有餐饮店16家,分布在商住混合楼门面,配建一个面积1300平方的夜市广场,主要经营晚餐和夜宵,其中12家餐饮店在2014年底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但未及时维护清洗,造成油烟处理效果较差,且属于低空排放;另外4家餐饮店未安装油烟净化器.
广场上宵夜顾客在用餐过程中大声喧哗,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属实","1、5月6日,市环保局北湖分局对16家餐饮店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油烟排放,在5月8日之前,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好油烟净化设施和截油机;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进行维护清洗,加装截油机,保持正常使用,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当晚区经科局对未停止油烟排放的13家餐饮店下达了《停电告知书》.
2、市城管北湖执法支队、市公安局北湖分局、燕泉街道安排人员每天对南塔美食广场进行值守,严防夜市喧哗.
区食药监局、市环保局北湖分局、市工商北湖分局、市城管北湖执法支队联合印发《致北湖区城餐饮业经营户的一封信》并发至所有餐饮店,劝导餐饮业主加强自身管理和主动配合.
5月7日起,南塔美食广场经营夜宵的餐饮店均停业整顿.
3、截至5月10日24时,该区域12家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餐饮店中有11家餐饮店完成截油机的安装(其中8家餐饮店签订了净化器清洗协议);4家未安装油烟净化器餐饮店中已有2家完成了油烟净化器的安装.
4.
截止5月11日24点,该区域16家餐饮店全部安装好截油机、签订清洗合同;2家无净化器设施的餐饮店,已签订净化器设施安装等相关协议,预计在5月15日前完成.
5、截止5月13日中午,该区域16家餐饮店中,5家餐饮店净化器设施、截油机全部安装到位,并签订清洗合同;10家餐饮店部分整改(10家已安装截油机的餐饮店有9家净化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目前正在调试维护);1家(君逸酒店)已自行选择净化器安装公司,对厨房进行整改设计,已出设计图.
5、截止5月14日,该区域16家餐饮店,有8家全部整改到位;另6家净化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基本调试好,待监测;还有2家正在进行整改中.
6、目前,该区域16家餐饮店全面完成整改,均已安装油烟净化器、截油机,与第三方环保公司签订了清洗合同并完成清洗一次.
",,"已于5月23日办结""6","20170505D103","郴州市北湖区宝和瑶族乡小埠古村村内有两家畜禽养殖场,规模达到100多头,无环保措施,恶臭难闻,污水横流.
乡镇府曾要求搬迁,但一直未搬迁.
","郴州市北湖区","畜禽养殖污染","区环保分局5月6日凌晨对北湖区保和瑶族乡小埠村2家生猪养殖场进行初步调查、核实,该2家生猪养殖场的业主分别是曾细林、邓四林均为散养户,其中曾细林办理了营业执照,养殖母猪50头,育肥猪140头.
邓四林养殖母猪39头,小猪2头,2家均无任何环保设施,养殖废水直排.
","属实","1、5月6日凌晨调查现场,2家养殖场的外排养殖废水已进行采样.
2、5月6日区政府召开了调度会,对2家养殖场拟定拆除方案.
3、5月7日区环保分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2家养殖场在5月8日前,将现有存栏生猪清理完毕,并停止养殖场的使用;并在5月9日前自行拆除养殖设施、设备.
4、5月7日函告经科局,对曾细林、邓四林2家养殖场依法实施断电措施.
5、5月8日晚邓四林养殖的生猪已转移完成,曾细林养殖的生猪正在自行转移.
6、5月9日,2家养殖场的生猪已全部转移,养殖设施(猪圈、池子)全部拆除完毕,养殖场内及周边污染物的清运工作已完成.
",,"已于5月12日办结""7","20170505X43","安仁县灵官镇月塘村郭古组的宏发采石场毁坏山林和良田,刺耳噪音日夜不停,灰尘满天飞扬.
要求关停采石场,赔偿毁坏的山林和良田的损失.
","郴州市安仁县","生态破坏","1、5月6日上午,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建军带队,组织县安监局、县国土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到现场调查核查.
2、5月6日下午,在安仁县灵官镇政府召开紧急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周济平主持,县安监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乡镇府等相关部门参会,会议要求县安监局牵头,其他部门配合,制定整改方案,县环保局负责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尽快出具监测报告.
3、经县环保局监测数据显示,该厂厂界噪声没有超标.
目前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监测.
4、经现场调查核实,该碎石场2016年由年开采加工5万吨扩建至年开采加工10万吨石灰岩项目,2017年3月23日办理了《安仁县宏发碎石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安环评﹝2017﹞07号)的批复.
按环评的要求,项目竣工试运营二个月,即5月23日前向县环保局申请办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目前已与监测公司签订验收合同,现已完成监测工作,准备申请县环保局验收.
该碎石场在破碎处安装了钢制收尘室,轨道下料处安装了喷淋设施;采石区新修水泥路,控制运石车扬尘问题;购置洒水车喷洒厂内生产场地和运输道路,防治扬尘.
5、企业占用耕地、毁坏山林和夜间生产情况属实.
6、噪声和粉尘达标排放,投诉内容不属实.
","部分属实","1、县林业局根据相关规定,下达了安林函[2017]005号《关于停止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通知》,责令其立即停工.
4月25日又以安林罚立字[2017]第006号对安仁县宏发碎石场进行了立案登记.
目前县林业局正与县国土、安监部门衔接,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同时聘请具有业务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对违法行为进行鉴定,在5月17日前出具鉴定结果,依照鉴定结果移交县森林公安进行立案查处.
2、县国土局对宏发碎石场非法占用耕地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立案查处(执立[2017]017号),已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安国土资告字[2017]第017号)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安国土资听告字[2017]第017号),罚款壹拾贰万捌仟零陆拾壹元整.
3、为了防止噪声影响,要求该厂按照协议合同晚上10点后停止生产.
4、县环保要求该厂要进一步完善环保设施:⑴运输皮带下料口加装喷淋设施;⑵在堆料场建设围档;⑶建设厂区低位水池;⑷在振动筛处加装隔音棚.
进一步加强监管,如发现其未按期通过"三同时"验收,擅自恢复生产,将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已于5月11日结案""8","20170505X44","北湖区龙泉路龙泉名都小区御仙宫足浴违规安装大型燃煤锅炉,大气污染严重,厚厚的黑色粉尘.
违规改建员工食堂,油烟直排.
夜间营业,噪声扰民.
","郴州市北湖区","大气污染","龙泉名都小区有御仙宫足浴二店和五店,均由一台生物质锅炉供应热水;一楼门面作为员工食堂,已安装油烟净化器,签订了清洗合同;夜间营业时间至次日凌晨1点左右.
锅炉、厨房烟囱经自建地下管道,通往隔壁小区21楼专业管道处理后进行排放.
主要噪声源是锅炉的水泵.
经调查核实,"北湖区龙泉路龙泉名都小区御仙宫足浴违规安装大型燃煤锅炉,大气污染严重,厚厚的黑色粉尘.
违规改建员工食堂,油烟直排"部分不属实;"夜间营业,噪声扰民"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1、2017年5月6日,市环保局北湖分局对北湖区龙泉路龙泉名都御仙宫足浴贰店进行了现场调查,市环保局北湖分局监测人员夜间对该店锅炉房边界进行现场监测,监测结果为54.
6分贝,该区域属于2类区域,执行噪声标准白天60分贝,晚上50分贝,噪声超标.
工作人员要求该店对锅炉房水泵噪声、员工食堂油烟扰民现象采取措施.
2、2017年5月7日,该公司自行对锅炉房未封闭的一面墙进行封闭,防止锅炉房水泵噪音扰民;对员工食堂油烟管道检修口进行封闭,防止油烟废气外溢,影响周边环境.
3、2017年5月8日,市环保局北湖分局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在2017年5月10日前采取有效措施,使御仙宫足浴贰店的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4、截止2017年5月10日,该公司已完成整改.
2017年5月10日23:07分,市环保局北湖分局监测人员对该店整改后的锅炉房边界进行现场监测,监测结果为48.
2分贝,该区域属于2类区域,执行噪声标准白天60分贝,晚上50分贝,噪声达标.
",,"已于5月12日办结""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十二批2017年5月6日)"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1","20170506D71","郴州市嘉禾县鑫龙建材厂离行廊镇政府1公里处,离行廊镇行政村200米处,晚上不开脱硫装置,废气直排;原料运输经过村庄,导致村庄灰尘污染很严重,晚上运输产生噪音扰民.
向当地部门举报过,一直没解决.
这个问题存在多年,希望该厂停产整治整改.
","郴州市嘉禾县","大气污染","2017年5月6日23时50分左右,嘉禾县环境保护局联合国土、经信、电力部门及行廊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对投诉人反映的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
经查,该厂全名为嘉禾县行廊鑫龙建材厂,位于嘉禾县行廊镇,法人代表为王爱平,主要从事页岩环保砖的生产.
办理了环评手续,通过了环保"三同时"验收,并取得了排污许可证.
现场检查时,该厂制砖设备、隧道窑烘干焙烧工序已停工,但发现该厂有以下违法行为:在生产过程中,烟气在喷淋脱硫塔运行不正常情况下排放.
","属实","县环保局查实该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对嘉禾县行廊鑫龙建材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嘉环责改[2017]16号),并依法立案查处,下达《嘉禾县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嘉环罚告字[2017]16号):(1)责令停产整改;(2)拟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RMB:100,000元).
5月19日依法将此案移送给公安部门.
","问责2人","已于5月19日办结*""2","20170506D72","郴州市资兴市双西村神背组(属于东江街道办事处),神背水库边上有个养猪场,污水直接排放到水库,水库又连着东江水,东江水属于直接饮用水.
","郴州市资兴市","畜禽养殖污染","1、经现场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养猪场位于资兴市东江街道双溪村神背组,属非禁养区散户养殖,户主为神背组当地村民王晓纲,猪场建筑面积238平方米(含栏舍、饲料房),年出栏生猪200头,现存栏生猪89头.
该养猪场未进行雨污分离,沼气池已损坏,建有2个沉淀池,废水经沉淀池处理排入神背水库.
2、神背水库不在东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及准保护区范围内,未排入东江湖.
神背水库坝下至资兴市取水口水流实际距离7.
2km.
神背水库是灌溉型水库,只是在干旱或水库水位达到安全警戒线时才会放水,所放水直接引入该村建设的水沟(渠),被周边800余亩农田、菜地和果园灌溉等农用地灌溉利用,调查期间坝下有少量渗出水,资兴市环保局对神背水库坝下渗出水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水库坝下渗出水监测指标符合《农田灌溉水标准》(GB5084-2005).
(附监测报告)经调查核实,此交办件部分属实,"神背水库旁有个养猪场,污水直接排放到水库"情况属实,"水库又连着东江水,东江水属于直接饮用水"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资兴市畜牧水产局对养殖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停止污水排入水库行为,污水进行收集,定期转运他处用于果园农田灌溉.
市环保局对养殖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资环改〔2017〕64号),对该养殖场污水未达标排放,责令立即停止违法污染物排放,并限期整改.
该养殖场立即按要求进行整改,切断了排污口,近期采取应急措施调来槽罐车将沉淀池和沼气池中废水进行清理转运至附近果园进行消纳.
5月9日,市畜牧兽医水产局组织业务人员现场进行指导,完成了雨污分流及污水处理系统改造的施工设计.
目前,养殖场已经停止对水库进行污水排放,正在按照现场施工设计要求进场施工,已经完成雨污分流建设,正在抓紧沉淀池和沼气池的改造.
",,"已于5月20日办结*""3","20170506D73","郴州市苏仙区郴县路东田金湾小区的商品房项目彻夜施工,噪音扰民.
向环保局和12345反映过,都是停工一两天,之后又继续;小区里的垃圾场是露天敞开式的,臭气熏天,而且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没有分开,堆放一起.
","郴州市苏仙区","噪声污染","由区领导牵头,区住建局主办,苏仙城管执法支队、区城管局、苏仙环保分局、王仙岭街道办事处协办.
经现场实地查看调查了解存在以下问题:1.
小区里的生活垃圾箱是密闭的但是露天存放,建筑垃圾是露天敞开式的;2.
噪音扰民施工队在2017年5月4号至6号在进行三期主体结构混凝土浇筑时按施工规范需要连续浇筑确实存在噪音扰民,但业主和施工单位当时已向环保部门申请了夜间作业许可,时效是5月4号至5月6号.
","属实","一、处理情况1.
王仙岭街道办事处督促业主单位及物业公司在垃圾收纳场地实行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分类存放,并有明显的标示,做到日产日清;物业公司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处置专项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2.
苏仙区城管局、苏仙环保分局等部门下达限时整改通知单.
二、整改情况2017年5月9日上午11点40郴州市东田金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送达了关于东田金湾小区关于污染源现场监察问题的回复,东田金湾物业公司送达了关于东田金湾垃圾堆放整改的报告及整改后的照片到区住建局.
目前:1.
小区垃圾已分类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2.
施工单位在中午12点至下午14点30,晚上22点到次日6点期间禁止施工;3.
加大宣传,加强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对装修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根据类别,分类投放.
2017年5月10日下午16点苏仙区住建局相关人员到现场实地查看.
小区装修垃圾收集处物业公司上午已安排人员用水泥抹平.
生活垃圾和装修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桩基工程已停工.
5月11日下午16点苏仙区住建局相关人员到现场实地查看.
小区装修垃圾收集处已经水泥抹平.
生活垃圾和装修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桩基工程已停工.
5月11日下午16点,苏仙区住建局相关人员到现场实地查看.
小区装修垃圾收集处已经水泥抹平.
生活垃圾和装修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桩基工程已停工.
目前正在办理结案中,资料已经上交市环保局.
三、下步安排下一步将对在建施工项目摸底排查,加强监管,规范施工,避免噪音扰民现象,同时,对各个居民小区摸排,督促各居民小区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已于5月14日办结""4","20170506D74","郴州市桂阳县桥市乡野鹿村5,6,7,9组(当地老板和当地干部一起乱开乱挖,)挖山地挖河沙现象严重,导致水土流失.
灌溉水受到影响,农田已经无法耕作.
当地政府不作为.
","郴州市桂阳县","生态破坏","经调查核实,桥市乡野鹿村5.
6.
7.
9组有两家砂场,分别是位于9组的国斌砂场和位于5.
6.
7组的金鑫砂场.
国斌砂场法人代表程国斌,金鑫砂场法人代表骆和武.
这两家砂场都是经过省水利厅、桂阳县政府批准进行公开挂牌有偿出让取得的合法有证砂场,《营业执照》和《河道采砂许可证》均在有效期限内.
国斌砂场和桥市金鑫砂场,两家砂场都建有污水处理沉淀池,生产作业污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再排入河道,但在生产作业过程中未及时清理沉淀池淤泥,致使沉淀池处理效果不够明显.
对河道水质造成一定污染.
国斌砂场在野鹿村9组田土下游,且距离较远,对9组田土灌溉无影响.
金鑫砂场周边常宁市白沙镇大路边田土约50亩,中间"插花地"野鹿村约20亩,另野鹿村5、6、7、8组约110亩,都是引用山泉水灌溉,未引河水灌溉,对农田灌溉无影响.
挖河沙属实,导致水土流失,灌溉水受到影响,农田已经无法耕作,不属实.
","部分属实","桥市乡政府、县水利局已分别于2017年4月12日和4月29下达了整改执法文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通知书》(桂水责字[2017]06号、07号),责令两家砂场停产整改.
县国土资源局于5月4日分别对桥市镇境内已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但未依法取得临时用地手续的国斌、金鑫砂场,依法下达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桂国土资停[2017]第7006、7008号通知书).
目前,砂场都处于停产整改阶段,两家砂场都已按要求制定了污水处理整改设计方案,现正组织技术人员对沙场整改方案进行审查.
待审查通过后,要求砂场按方案对污水沉淀池进行彻底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才能生产作业.
对拒不按要求整改或不按整改要求生产作业的,将依法吊销相关证件,并取缔关闭.
同时督促该两家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砂场尽快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已于5月13日结案""5","20170506D75","2006年起桃江河尾沙已满,河水溢出冲垮房屋,郴州市嘉禾县龙潭镇马家坪村3组100多户人受影响.
","郴州市嘉禾县","生态破坏","2017年5月5日22时左右,嘉禾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对投诉件中的内容进行了分析和任务的安排部署,相关工作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桃江河应为陶家河)","属实","陶家河污染治理已列入湖南省四水治理项目规划,郴州市发改委已批复《湘江支流陶家河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郴发改批[2015]26号),目前正在水务部门正在做治理设计方案.
",,"已于5月23日办结""6","20170506D76","郴州市北湖区仰天湖瑶族乡桃源村1组老梨山建了一个砒霜厂,已有二三十年,砒霜厂在村背后200多米.
废水、废气直排,河水全变成红色,农田90多亩无法耕作,土地也被破坏了几百亩,山也变成光山.
","郴州市北湖区","水污染","经初步核实:1、投诉者反映的应为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在郴州市北湖区仰天湖瑶族乡廖家洞村、桃源村、芙蓉村三村交界的骑古岭的1家砒霜厂,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该砒霜厂已关闭.
芙蓉乡政府对关闭后遗留的砷渣及渣土混合物进行简单覆土了,并修筑土坝防止渣土流失;2、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土法烧砒厂在生产过程中废水、废气直排,使该区域土地被破坏,山体光秃秃,农田无法耕作,土地也被破坏了.
具体遭受破坏的农田及土地面积需进一步核实.
由于仅进行了简单覆土,在随后的十几年中,大暴雨天气,流经渣场的雨水携带渣场表面泥土及含砷渗滤液流入下游山沟、农田,也会产生一定环境污染.
应属历史遗留污染问题.
3、投诉反应"仰天湖瑶族乡桃源村1组老梨山建了一个砒霜厂,已有二三十年,砒霜厂在村背后200多米"不属实.
","部分属实","区政府高度重视该区域历史遗留环境问题,为彻底消除该区域砷污染隐患,主要已开展以下工作:1、2013年,我区向国家发改委申报了芙蓉矿区遗留含砷废渣综合治理工程.
2014年8月,该项目共获中、省专项治理资金6200万元,同年9月以EPC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由湖南高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承建,2015年9月项目正式开工;2、2015年9月、2016年1月,宜章县人大向市人大反映该治理项目遗留砷渣填埋场对宜章县黄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存在安全隐患,要求我区停止该治理项目建设.
根据市人大建议,2015年12月我区决定该项目暂时停工至今;3、对历史遗留原因造成的土壤污染问题,由项目业主单位牵头制定土壤修复方案并做好实施;4、根据专家建议和市环保局以及宜章县人大意见,2016年10月,我区拟在宜章县黄岑水库集雨区外新增加砷渣填埋场,宜章县政府于2017年1月复函同意该填埋场选址方案,目前正在办理新填埋场环评等相关复工前期手续;5、对因历史遗留重金属造成污染的农田,经专家鉴定不能耕种后,由区农业局牵头向省农委争取休耕项目;6、鉴于该组位于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村民提出整体搬迁的要求,若政策允许并满足相关条件,支持其整体搬迁.
",,"已于5月13日办结*""7","20170506X44","宜章县笆篱镇峙冲村附近有一个林茂红鞭炮纸厂黑烟滚滚,地下水污染成红色,废水任意排放.
现又占用农田扩建,向环保部门反映未果.
现已暂时关门停业,等环保督察组检查完了才会开始生产.
","郴州市宜章县","大气污染","经调查核实:(1)"宜章县笆篱镇峙冲村附近林茂红鞭炮纸厂黑烟滚滚,地下水污染成红色,废水任意排放,现已暂时关门停业,等环保督察组检查完了才会开始生产"不属实.
宜章林茂红鞭炮纸厂范林茂,于2009年1月8日取得了由郴州市环境保护局下达的《宜章县鸿茂纸厂年产1万吨再生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09年环保设施通过了市环保局验收.
2014年4月27日换发了营业执照,,2016年4月5日换发了排污许可证,在期限范围内.
县环保局于2017年2月7日对该厂下达了责改通知,要求该厂停产整顿,现该厂正在对存在的问题按照整改方案进行整改,至今未生产,经现场监察不存在黑烟滚滚,地下水成红色,废水任意排放问题,县疾控中心对地下水进行了现场采样(水样还在分析中).
宜章县境内共23家造纸厂,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为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县环保局于2月至3月会同纸厂所属乡镇对全县纸厂进行了一次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存在问题纸厂下达了责改通知,4月18日,根据工信部等十六部门《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印发了《宜章县造纸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宜政办【2017】41号)要求所有纸厂在环保、质量、安全、技术方面进行停产整顿,现全县纸厂都在停产整顿中,要求必须完成整治方案中内容,通过验收后方可生产,而不是为了应付环保督察组检查.
(2)""现又占用农田扩建""属实,2016年笆篱国土资源中心巡查发现该厂擅自占用土地扩建厂房,立即制止并下达了责停通知,2017年4月,经县国土局调查,林茂红鞭炮纸厂又在动工,笆篱国土资源中心所再一次下达了责停通知书并对该厂占用基本农田400平方米扩建厂房进行了立案调查,现已下达了处罚决定书,处于行政处罚执行阶段","部分属实","1、由县环保局局长紧急调度县国土局、经科局、笆篱镇政府进行会商,组成联合调查组深入现场进行调查,并对地下水污染问题进行取样分析;2、该厂证照齐全,且在期限范围内.
2017年2月7日对该厂下达了责改通知,要求该厂停产整顿,现该厂未生产,正在对存在的问题按照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3、2017年4月,经县国土局调查,发现该厂占用基本农田400平方米,笆篱国土资源中心所对该厂下达了责停通知,并进行了立案调查,现已下达了处罚决定书,处于行政处罚执行阶段.
",,"已于5月16日办结*""8","20170506X45","苏仙区的郴州卓越有色金属冶炼公司污染卜里坪街道长冲铺村,使植物和土壤重金属超标,村里的葡萄得"霜霉病".
","郴州市苏仙区","重金属污染","由区领导牵头,区农业局主办,苏仙环保分局、区安监局、卜里坪街道办事处协办.
1、被投诉的企业为郴州卓越有色金属冶炼公司,与省编号:2017042763号投诉的是同一家企业.
郴州卓越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次氧化锌、硫酸、铁粉、锌焙砂、电解锌及硫酸锌等产品生产和销售的化工企业,厂址位于苏仙区卜里坪街道办事处官庄坪村王毛岭一山凹处,该公司证照齐全.
2、针对此投诉件,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以科学鉴定结论为依据,对该起投诉件进行复查和梳理,认为投诉人称"苏仙区的郴州卓越有色金属冶炼公司污染卜里坪街道长冲铺村,使植物和土壤重金属超标,村里的葡萄得"霜霉病"的情况部分属实,但存在局面性,没有专业代表性.
长冲铺村周边的土壤存在镉普遍超标(0.
4-1.
92mg/kg),部分土壤重金属砷超标(22.
9-130.
9mg/kg)的现象.
但没有科学依据证明土壤重金属超标会导致葡萄得"霜霉病".
壤重金属超标,导致村里的葡萄得"霜霉病".
","部分属实","一、处理情况1.
2017年4月27日,苏仙环保分局对郴州卓越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的溢洪口废水重金属超标和硫酸锌车间未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进行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行为已立案查处;对该公司硫酸车间原料使用情况与原环评不符、解锌车间未办理环评验收手续和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填写不规范的行为的情况已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5月12日,苏仙环保分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该公司处以罚款5.
1万元.
2.
苏仙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化股对郴州卓越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
3.
苏仙区农业局对长冲铺村周边的土壤和农作物进行了采集,并送湖南省华科检测公司检测.
4.
苏仙区农业局于2016年5月就制定了《苏仙区长冲铺葡萄基地耕地保护和土壤修复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开展了土壤修复工作.
5.
进一步加强对葡萄霜霉病的防治力度,苏仙区农业局组建了技术防治指导团队,深入长冲铺村指导果农防治葡萄霜霉病.
6.
5月10号,由区领导欧阳海波牵头,卜里坪街道办事处和区环保、国土、规划、农业、财政等职能部门参加,再次专题研究卓越有色金属冶炼公司环保督查整改工作.
7.
根据区领导欧阳海波安排,苏仙国土资源分局组织人员到卜里坪街道官庄坪社区调取复印了卓越冶炼厂租用组上土地协议,并和社区主任蔡志平到现场对冶炼厂用地范围进行了核查.
二、整改情况该公司已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已经全面停产,并提出有条件退出实施方案.
对该公司的处罚正在履行案件办理程序.
经核实已拆除电解锌车间主要生产设备.
三、下步安排进一步加强监测,积极组织整改.
目前该公司已全面停止生产,正在抓紧时间制定退出方案.
",,"已于5月24日办结""9","20170506X46","宜章县几百家铁板土炕烧煤小作坊造纸厂,烧煤炭,产生废气难闻,投诉环保局无果,目前停产因环保局通知督察组来了就停机.
","郴州市宜章县","大气污染","经调查核实宜章县鞭炮纸烘干工艺:采用燃煤加铁板密封烘干工艺,废气集中收集,经脱硫塔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共有97条铁板烘干灶.
全县纸厂均办理了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淘汰的落后产能设备,787机型和1092机型不在其中之列,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中的要求,根据《十六部门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联产业)[2017]30号,我县在3月15日研究讨论了《宜章县造纸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4月18日,县政府印发了《宜章县造纸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宜政办[2017]41号),要求所有纸厂在环保、质量、安全、技术、产出等方面进行停产整顿,现全县纸厂都在停产整顿中,并不是因环保督察而停产.
","部分属实","1、于案件交办当日深夜,由县环保局局长紧急调度县经科局、一六镇、岩泉镇、黄沙镇、梅田镇、天塘镇、笆篱镇政府进行会商,成立联合调查组;2、经调查核实宜章县纸厂采用铁板灶烘干属实,其它举报内容不属实",,"已于5月16日办结*""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十三批2017年5月7日)"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1","20170507D103","郴州市北湖区郴江街道梨树山村安置小区的附近宏远屠宰场臭气、声音对居民影响很大.
","郴州市北湖区","大气污染","1、该场为郴州市定点屠宰场,2003年建设投运.
该公司建设时,周边1000米范围内无居民且三面环山,投诉反映的梨树山村安置小区于2014年开始动工,2016年建成投用,距离宏源屠宰场约70米.
2、该公司噪声来源主要为生猪屠宰时的尖叫声、设备运行噪声和车辆、人员流动的嘈杂声.
3、该公司臭味来源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和生猪待宰区(临时存栏车间)散发的臭气和异味,包括机械格栅运行时散发的臭味、调节池污水散发的臭味、好氧池(SBR池)在曝气时散发的臭味、生猪待宰区(临时存栏车间)散发的臭味.
","属实","1、2017年5月8日,区畜牧兽医水产局现场对该公司生猪屠宰操作提出要求,推荐执行《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实行麻电致晕后放血,降低、减少生猪屠宰时的嚎叫声.
2017年5月9日,市环保局北湖分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郴环北改〔2017〕32号),责令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限2017年5月10日前将整改方案报市环保局北湖分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2、2017年5月10日,区政府制定了《关于郴江街道梨树山村安置小区附近宏源屠宰场臭气、噪声影响居民生活与违建厂房举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切实解决宏源屠宰场臭气、噪声污染问题.
郴州市宏源肉业有限公司制定了《郴州市宏源肉业有限公司噪声及异味治理整改技术方案》.
3、郴江街道工作人员从2017年5月8日起,对郴州市宏源肉业有限公司附近的郴江街道梨树山村安置小区居民楼进行了上门走访,对宏源屠宰场建设营业在前与安置小区居民入住在后所产生的纠纷进行了调解.
4、区商务局组织召开了由郴州市宏源肉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及股东参加的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整治工作会议,明确了整改工作任务:一是严格按照市环保局北湖分局的要求立行立改;二是必须做好"一日一清洗一消毒"等保洁工作;三是要求公司全体干部职工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噪声、臭气等整治工作.
5、截止2017年5月20日,郴州市宏源肉业有限公司已完成以下整改:(1)噪声整改情况:一是在生猪屠宰车间所有门窗加盖门帘、窗帘;二是规范交易行为,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三是规范厂区交通管理,禁鸣高音喇叭,禁止噪声超标的运输车辆进入厂区,厂区内实行限速,车辆速度不得大于10公里/小时.
(2)臭气整改情况:一是待宰区除臭,对待宰区猪栏安排专人"一日一清洗一消毒",同时加设隔离门帘、窗帘;二是正在进行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和道路屏障施工,预计6月中旬完成整改.
",,"已于5月13日办结""2","20170507D104","郴州市苏仙区桥口镇(飞天山镇)地区农科所内的氟厂,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区域植被、农作物生长受影响,曾向区环保局反应未果.
","郴州市苏仙区","大气污染","调查核实情况:由区领导牵头,苏仙环保分局主办,区农业局、区林业局、飞天山镇协办.
5月8日下午,区领导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晚上8时联合工作组进驻氟化学厂,召开现场办公会,研究确定整改方案和措施.
1.
联合调查组调阅了该公司近年来的生产运行记录、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和环保设施药剂使用情况,并对该公司进行了全面的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主要的废气为煤气发生炉开炉时产生的废气、运行时产生燃烧废气及生产过程中因设备管道接口问题少量无组织排放气体.
该公司排放废气事实属实,废气有一定的危害,但对人体和环境影响轻微(该公司员工宿舍位于厂区范围内),故投诉人反映的"氟化学厂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情况部分属实2.
区农业局提供的关于农作物的生长情况综合调查材料、区林业局提供的关于植被、林木生长情况综合调查材料,发现该公司周边林木生长情况、农作物产量及生长情况与远离该企业的区域无差异,故投诉人反映的"区域植被、农作物生长受影响"不属实.
3.
通过苏仙环保分局提供的《监测报告》及近年的信访投诉,氟化学公司的确有多次投诉.
","部分属实","一、处理情况苏仙环保分局针对该企业存在的问题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1.
煤气发生炉开炉过程中禁止使用烟煤作为点火燃料,责令你公司采用无烟煤或者焦炭作为点火燃料以避免恶臭气体(硫化物)污染周边居民;2.
停炉时采用无烟煤或者焦炭置换,炉底进入低压蒸汽、底流风量的方法,已增加煤气在炉内的燃烧时间,尽量减少废气排放量,杜绝恶臭气体(硫化物)污染周边居民;3.
建议对周边居民发放氟化工知识的宣传、科普及防范措施手册并邀请周边居民到企业进行参观,增加公众的知情权;4.
建议企业采取报告制度,每次开炉、停炉须报告当地政府、环保部门并在当地村组张贴告示以提高公众的知情权,避免周边群众产生恐慌心态;5.
立即邀请煤气发生炉环保治理方面的专家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对开炉、停炉直排的废气进行治理;6.
限期于2017年5月10日前,将可行性整改方案报苏仙环保分局并明确完成时间.
该公司按照苏仙环保分局的整改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将整改报告交苏仙环保分局.
二、整改情况于2017年3月22日接到苏仙环保分局的整改通知后,已将点火燃料改为无烟煤或者焦炭.
2017年4月11日开炉过程中,按新的操作方法使用无烟煤点火,未出现恶臭气体(硫化物)污染周边居民的现象.
区政府将督促氟化学公司严格按照联合调查组的整改要求执行并尽快落实各项整改工作.
三、下步安排1、将督促企业进一步提高环保治理技术和高新技术工艺,尽最大努力降低污染物排放,落实各项整改方案.
2、严格执行现场检查制度、加大环境监测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加大污染治理力度.
",,"已于5月21日办结*""3","20170507D105","郴州市北湖区旭辉路旭辉气体公司,位于居民区中间,24小时营业,噪声扰民.
产生的废渣堆在公司门口未处理.
建议搬迁.
","郴州市北湖区","噪声污染","经初步5月8日凌晨现场初步核实,1、该公司乙炔生产项目于1989年开始建设,1990年投入生产,该厂建设时周边无居民区,近年来由于城镇化发展,该区域居民逐渐增多.
2、该公司乙炔生产线已于2014年底停产至今,现有2条外购成品分装线,一条是厂区西南面的工业氧、氮分装线,一条是厂区东北面的液化气分装线.
其中液化气分装线18点钟后不在作业,晚上无噪音产生;工业氧分装线一般作业至晚上23时,氧气瓶搬运和罐装时会产生碰撞噪音.
3、该公司门口为原电石渣堆场,现正在对遗留电石渣进行清运,已基本清运完,残余部分废渣清理等收尾工作还未完成.
"郴州市北湖区旭辉路旭辉气体公司,位于居民区中间,噪声扰民,产生的废渣堆在公司门口未处理.
"属实;"24小时营业"不属实.
","部分属实","1、5月8日,市环保局北湖分局对该公司废渣堆场水坑废水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显示废水pH为11.
03,呈碱性,存在环境安全影响,其它因子未超标.
市环保局北湖分局对该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治理决定书》,限5月9日前完成残余电石渣的清理工作,5月12日前完成对堆场土坑内积水处理,处理达标后外排,5月15日前对堆场土坑进行回填,5月16日前对堆场所有区域进行覆土复绿.
截至5月13日12时,该公司已完成原废渣堆场场地平整、覆土及安全防护网的安装.
正对土坑内积水(二氧化碳中和)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正对堆场进行铺草复绿.
2、严禁该公司在晚上21点后进行冲装生产.
5月8日,该公司已调整冲装作业时间,在公司门口张贴调整告知书并通知客户;5月10日,市环保局北湖分局对该公司进行噪声监测时,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未超标.
3、5月13日晚20点,开始对堆场土坑进行回填.
4、截止5月25日,堆场土坑已回填80%.
",,"已于5月17日办结""4","20170507D106","郴州市苏仙区白鹿洞街道郴州市市政公司水泥管厂晚上12:00-早上8:00生产,粉尘和噪声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郴州市苏仙区","大气污染","由区领导牵头,区住建局主办,苏仙环保分局、苏仙城管执法支队、白鹿洞街道协办.
2017年5月8日下午苏仙区政府组织苏仙区住建局、苏仙环保分局、苏仙执法支队、白鹿洞街道办事处、郴州市市政公司现场实地调查了解,存在以下问题:1.
该水泥管厂由郴州市市政公司管理,已经有5年没有生产水泥管,不存在粉尘污染.
但在厂区内现改做堆放河砂场地,晚上有拖河砂货车进出声音较大,确实造成了噪音扰民.
2.
场内安置了修香雪路东坡岭隧道时的混凝土搅拌设备2台,水泥罐2个,2016年年底香雪路东坡路岭隧道已修建完成现已没有使用,供电变压器已拆除.
","部分属实","一、处理情况2017年5月8日下午17点,李定河副区长在市政公司水泥管厂实地查看,进行现场办公要求各部门形成合力,整改到位,拆除到位,落实到位.
二、整理情况2017年5月9日下午5点30,区住建局、苏仙环保分局、苏仙城管执法支队、白鹿洞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到实地查看:1.
郴州市市政公司已经将厂区内原堆放的河砂进行覆盖.
2.
市政公司正在拆除厂区内安置的混凝土搅拌设备和水泥罐.
3.
厂区内禁止新进河砂,停止堆料,场地出入口已经设置进出栏杆并上了锁,严禁社会其他车辆进出.
2017年5月10日,下午16点30区领导带领苏仙区住建局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第三次现场查看;一、市政公司已经将水泥罐和混凝土搅拌设备全部清运;二、场内建筑垃圾基本清运完成;三、大门栏杆上锁,禁止其他社会闲杂车辆进出.
5月11日,下午17点苏仙区住建局及相关人员进行第四次现场查看:1.
大门栏杆搞好上锁,无其他社会闲杂车辆进出;2.
市政公司已经将水泥罐和混凝土搅拌设备全部清运;3.
场内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完成;4.
原有河砂集中堆放并加以覆盖,渣土全部清运完成.
5月12日,上午8点半苏仙区住建局及相关人员进行第五次现场查看;现场已全部整改落实.
目前案件正在办理结案中.
三、下步安排下一步,市政公司将场内道路进行硬化,完善场地相应的配套设施建设,将此地建设成一个较为规范的仓库料场,今后将不在有扬尘、噪音影响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将对在建施工项目摸底排查,加强监管,规范施工,避免噪音扰民和粉尘污染等现象.
",,"已于5月14日办结""5","20170507D107","南湖路国税局家属区一、二楼均为餐饮,餐饮油烟废气未经处理排放,晚上夜宵摊营业至凌晨,噪声扰民.
","郴州市北湖区","餐饮油烟污染","经5月8日凌晨现场初步核实,该家属区临街门面有3家餐饮店营业至凌晨,存在宵夜喧哗扰民现象.
5月8日日间进一步核实该区域共有7家餐饮店,其中疯狂烧烤和太和铺鲜粉店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但是未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洗和维护,影响正常使用.
","属实","1、5月8日,对投诉区域进行排查,核实共有7家餐饮店,已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其他工作有待进一步开展.
2、5月9日函告经科局,下达了《停电预先告知书》.
3.
目前,我区油烟投诉量较多,净化器安装队伍人手不足,环保部门已多方面组织督促,力争在5月25日前完成安装工程.
3.
5月13日中午,市环保局北湖分局对该区域7家餐饮店进行了后督察,检查时1家餐饮店开始对净化设施进行维护清洗;疯狂烧烤店对鼓风机管道、净化器部分管道包装了隔音棉,尚未对居民楼墙外管道包装隔音棉.
其余5家均未开始整改,5月13日晚市环保局北湖分局将对该处2烧烤店进行督促整改,责令未整改完成前,不得排污.
",,"已于5月25日办结""6","20170507X25","桂阳县农科所受湖南省宝山有色金属矿尾沙坝渗透水污染,导致饮用水受污染,危害身体健康.
多次去县政府要求解决污染问题未果.
","郴州市桂阳县","重金属污染","经调查: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薛峰,于2007年9月26日正式挂牌成立,主要产品有铅精矿、锌精矿、硫精矿.
尾矿库占地面积56万㎡,设计库容为1051万m3.
尾矿库7号坝设有三条排渗水管,渗滤水经纵横沟汇入渗滤水收集池,再排入农科所满姑亭水库,8号坝设有两条排渗水管,渗滤水经纵横沟汇入渗滤水收集池,再排入农科所渔场,排渗水水质PH值、铜、铅、锌、镉、砷含量达到《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桂阳县农科所一队1号井、2队水井,3队水井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三类标准.
农科所村民均安装了自来水,使用县集中式水源方元水库的水.
","不属实","责令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公司完善尾砂库排渗水回用设施,及时将排渗抽至尾砂库,与选矿废水处理后集中排放,目前,已完善尾砂库排渗水回用设施.
",,"已于5月13日结案*""7","20170507X26","4月28日向贵组反映的郴州市同心桥郴嘉路附近有一养猪场还有些本质问题.
从郴州电视台的报道内容看,整治结果不能令人满意.
猪场未搬,污染源依旧在,大气依旧臭,城区不能容忍有养猪场存在.
","郴州市北湖区","畜禽养殖污染","1、"猪场未搬,污染源依旧在"的情况不属实.
在办理20170430X13号信访投诉案件时,查处的7家养殖场已于5月5日24时完成关闭、搬迁,搬离生猪843头、奶牛6头,清理栏舍面积约2800m2.
2、"大气依旧臭"的情况属实.
5月7日,此案件再次投诉时,养殖场牲畜已搬迁,但场内粪污及周边污染物正在按原计划清理中.
","属实","1、按照"六不留"的要求,北湖区立即组织畜牧、环保、经科等部门及相关街道开展集中整治,拆除7家已清栏的养殖场栏舍,清扫处理场地及水沟残留粪污.
截止2017年5月9日13时,该7家养殖场(户)未能搬离的设施及栏舍已全部拆除,遗留粪污也已基本清理完毕.
2、区畜牧局牵头,市环保局北湖分局、北湖街道对郴嘉路附近进一步排查,发现区域内郑祖林、阳毓财2家养殖场选址、建设和管理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属于禁养区,均为散养户,均未办理相关证照,均无环保处理设施,雨污未分流.
3、2017年5月8-9日,区畜牧、环保等部门依法对我区自行排查出来的郑祖林、阳毓财2家养殖场分别下达了《责令退养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5月9日,市环保局北湖分局致函区经科局,对该2家养猪场依法实施断电措施.
4、5月10日晚,对该2家养猪场存栏生猪进行搬离,截止5月11日晚,存栏生猪已全部出栏,搬离生猪580头、清空栏舍面积约1000m2.
5、5月12日,北湖区组织相关部门依法拆除了该2家养猪场生猪养殖设施设备,并完成了场内粪污及周边污染物的清理工作.
",,"*已于5月13日办结",,,,,,,,,,,,,,,,,,,,,,,,,,"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十四批2017年5月8日)"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1","20170508D70","郴州市苏仙区坳上镇田家湾村合十组有一个养猪场(原老板曹**),边上有油桶,气味难闻,臭气熏天,造成河流水污染,已经多年.
","郴州市苏仙区","畜禽养殖污染","由区领导牵头,坳上镇主办,区畜牧水产局、区水务局、苏仙国土资源分局、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协办.
1.
此养猪场位于坳上镇田家湾村合一组,是合一组村民曹小林建设,共3栋,面积约1500㎡,现承包给桂阳县3个养猪户经营.
第1栋面积约350㎡,承包者为曾昭成,共饲养生猪102头,;第2栋面积约800㎡,承包者为李善,共饲养生猪402头;第3栋面积约400㎡,承包者为罗向清,共饲养生猪168头;整个养猪场共有牲猪672头.
2.
猪场内有28个塑料桶用于盛运潲水,不是油桶;猪场周围并没有臭气熏天,反应情况与事实不符.
3.
猪场外围建设有两个4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池,猪场内排污经处理池净化后流入其承包的东朝龙小Ⅱ型水库内,附近没有小溪和河流等其他水源.
","部分属实","一、处理情况1.
责令猪场业主曹小林依法依规取消与承包者合约关系.
已将猪场建设和牲猪养殖部分手续审批情况整理报送坳上镇环保办.
2.
责令承包者曾昭成、李善、罗向清3天内把牲猪卖掉,猪场全部关闭停养搬迁;3.
限期做好污水处理防治工作.
二、整改情况1.
已把所有盛运潲水塑料桶搬走,并加强周边环境整治清洁工作.
2.
5月10日3承包者积极联系屠宰场和牲猪收购企业做好卖猪准备,并各自回家乡寻找合法猪场予以转运搬迁.
3.
承包者5月11日售卖大猪52头.
猪场业主曹小林送来了1997年建猪场用地国土收费票据.
4.
5月12日督促承包者中午前完成污水处理池卫生清理.
5.
5月12日,区水务局对业主曹小林下达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
坳上镇国土所进行了违法案件询问.
6.
5月13日承包者卖生猪24头,到今天为止共卖了76头生猪.
7、养殖户配合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到处寻找养猪场和购生猪用户.
8.
5月15日养殖户卖生猪8头.
9.
5月16日养殖户卖生猪6头.
10.
5月17日养殖户卖生猪14头.
11、5月18日三户养殖户已签订退养协议书,5月20日全部退养到位.
三、下步安排由区水务局、苏仙环保分局对周边水源进行抽样检测,核查水污染情况.
镇、村明确整治小组加强巡查监管,协调区直相关部门加强督察执法.
",,"已于5月21日办结""2","20170508D71","郴州市资兴市白廊镇东江湖晚上捕鱼现象很严重,影响东江湖生态水资源.
","郴州市资兴市","生态破坏","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白廊镇东江湖晚上捕鱼现象确实存在,东江湖白廊镇水域白天没有渔民从事捕鱼活动,只是晚上存在少数渔民放刺网捕鱼现象.
东江湖总水面24万亩,其中白廊镇水域面积13万亩,水生资源丰富,且市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在东江湖增殖放流,少数偷捕行为不会影响到东江湖上生态水资源平衡.
此交办件部分属实,反映"东江湖白廊镇晚上捕鱼现象很严重"部分属实,"影响东江湖生态水资源"不属实.
","部分属实","2017年5月9日上午,市畜牧兽医水产局、白廊镇政府在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召开整治调度会议,对进一步加强禁渔期渔业资源管理作了安排部署:1、强化日常监管执法.
按照我市3月份印发的《资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渔业资源管理的通》(资政通[2017]4号)、《禁鱼期渔业资源管理工作方案》和日常巡查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加大禁渔期日常巡查频次,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
5月9日、10日晚上,资兴市畜牧兽医水产局会同郴州市畜牧兽医水产局,白廊镇政府开展了禁渔期渔业资源管理专项治理联合执法,对偷捕鱼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违法的行为进行了宣传教育和警告,并依法收缴捕鱼网具9付,驱赶垂钓人员78起.
5月11日凌晨1点至5点钟,市渔业资源管理联合执法大队,市畜牧兽医水产局与白廊镇渔政中队到白廓镇现场执法,未发现偷捕现象,劝阻、驱赶违法垂钓人员18人次,并收缴了部分钓鱼工具.
",,"已于5月15日办结""3","20170508X21","耒阳欧阳海大坝坝体两边,烟囱林立,硫气冲天,挖河沙,开矿,冶炼行业,重金属污染,水质破坏,居民敢怒不敢言.
","郴州市桂阳县","大气污染","经调查核实,欧阳海水库大坝桂阳境内共有冶炼企业5家,采砂厂2家,烟囱7根,没有设置采矿权点,也没有非法开矿点.
其中宏达冶炼厂已倒闭;洪兴冶炼厂和桂发冶炼有限公司于2016年前已全面停产;长城冶炼厂和兴达焊剂厂于2017年4月县环保局下达整治通知后,一直处在停产状态.
4家冶炼企业均办理了环评审批,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核发了排污许可证.
国斌砂场(距大坝约3公里)有证且在有效期内,但因沉淀池不合规,被责令停产整改;鸿达砂场(距大坝约1公里)在2015年6月到期后即被关闭取缔.
存在的7根烟囱,分别是长城电冶公司4根,废弃的原宏达冶炼厂、洪兴冶炼厂、桂发冶炼公司各1根.
根据调查结果显示,投诉人反映的坝体周边桂阳县境内有5家冶炼家企业7个烟囱,2个采砂场属实;开矿及重金属污染、硫气冲天、水质破坏不属实.
","部分属实","处理情况:对国斌砂场、金鑫砂场已停止生产供电,县国土资源局对两家采砂场已取得河道采矿许可证但未依法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的情况,于2017年5月4日依法下达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桂国土资停[2017]第7006号、第7008号),目前,砂场都处于停产整改阶段.
整改情况:国斌、金鑫两家砂场都已按要求制定了污水处理整改设计方案,现正组织技术人员对沙场整改方案进行审查.
待审查通过后,要求砂场按方案对污水沉淀池进行彻底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才能生产作业.
对拒不按要求整改或不按整改要求生产作业的,将依法吊销相关证件,并取缔关闭.
同时,督促两家采砂场尽快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2017年5月11日,对欧阳海大坝断面及罗渡断面进行监测,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三类标准.
",,"已于5月14日办结*""4","20170508X37","临武县花塘乡东村村委第7、第8组蓬水头的顺发采石场、旺运采石场、福达采石场未办任何环保手续、未建任何环保设施、越租赁范围越界开采.
林地原始植被遭到毁坏、粉尘、渣土、噪音、污染严重危害当地人民群众生活.
","郴州市临武县","生态破坏","1、办理环评手续情况及粉尘、渣土、噪音污染情况核实:部分属实对环保手续办理情况及污染核实情况:临武县花塘乡旺运采石场、临武县花塘乡顺发采石场、临武县福达采石场由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县环保局分别于2015年5月11日、2015年7月24日、2015年9月3日出具了环评审批意见.
顺发、旺运采石场于2016年11月分别报送了由第三方监测机构出具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结论为两家采石场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的要求,两家采石场废气、废水、噪声污染物排放均达到了相关国家标准.
2015年5月25日至27日县环境监测站对福达采石场大气、声环境进行了现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福达采石场大气、声环境均符合国家相关环境质量标准.
2016年12月19日至20日县环保局监测站对福达采石场厂界噪声、无组织废气进行了现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福达采石场废气、噪声污染物排放均符合国家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
经县环保局现场监察,三家采石场均安装有喷淋设施,福达采石场为防止扬尘污染对进出道路铺设了沥青路面,顺发采石场对石粉堆放场采取了筛网覆盖措施.
三家企业按环评批复要求基本落实了环保设施,但生产、运输、销售过程中确实给当地群众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2、越租赁范围问题的核实:不属实顺发采石场地处蓬水头村,2012年6月18日与蓬水头村达成协议,租赁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8日,租赁地点是老虎冲韭菜岭,经核实没有超租赁范围.
旺运采石场地处花塘乡花塘村,2007年9月28日和花塘村达成协议,租赁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经核实没有超租赁范围.
福达采石场地处花塘乡老靛江村,2010年3月2日与老靛江村达成协议,租赁截止时间为2018年底,经核实没有超租赁范围.
3、超界开采问题的核实:基本属实顺发采石场超深5米;旺运采石场超深6米;福达采石场平面越界50m2;三矿场均在采矿权有效期内.
4、对林地原始植被遭到毁坏的核实:属实顺发采石场2009年9月10日办理临时使用林地手续0.
2668公顷,2011年9月10日临时占用到期.
2012年采石场未落实植被恢复措施,2013-2014年县林业局多次调查核实,采石场非法占用林地面积均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2017年4月17日对顺发采石场非法占用林地进行清查,2017年5月9日再次进行核实,顺发采石场超期占用林地0.
2668公顷,未批非法占用林地4.
30公顷;福达采石场非法占用林地2.
13公顷;旺运采石场占用国家级公益林3.
6367公顷,商品林(地)1.
9628公顷.
以上三个采石场非法占用林地地类均为灌木林地和宜林地,无活立木蓄积,应办理林地使用许可手续方可建设,但不需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县森林公安局聘请郴州市旭鸿司法所鉴定人员进行司法鉴定.
经鉴定顺发采石场总面积77.
2亩,其中林地面积64.
9亩(灌木林地25.
5亩,宜林荒山39.
4亩),非林地12.
3亩.
福达采石场总面积19.
2亩,其中林地13.
2亩,非林地6亩.
","部分属实","1、县环保局根据环评批复意见对顺发、旺运、福达三个采石场逐一对照检查,现场督促企业完善环保设施;对顺发采石场未环保"三同时"验收立案调查并下达临武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临环罚(听)告字【2017】4号)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临环责改【2017】2号),拟处罚顺发采石场9.
9万元.
对旺运采石场未环保"三同时"验收立案调查并下达临武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临环罚(听)告字【2017】3号)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临环责改【2017】3号),拟处罚旺运采石场9.
9万元.
对福达采石场未环保"三同时"验收立案调查并下达临武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临环罚(听)告字【2017】2号)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临环责改【2017】1号),拟处罚福达采石场9.
9万元.
2、县林业局已先后将顺发、旺运、福达三个采石场非法占用林地案移送县森林公安局.
县森林公安局已于2015年11月23日对旺运采石场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林地)罪立案侦查.
2016年7月26日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已在法院审理当中,现已开庭两次,择日作出一审判决.
2017年5月11日对顺发、福达采石场分别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刑事案侦查.
3、2017年4月24日,国土局依法对顺发采石场越界行为立案查处,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1、立即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
2、没收违法所得5000元.
3、处以人民币5000元罚款.
2017年5月8日,顺发采石场已缴纳罚款10000元,现已结案.
2017年4月24日,国土局依法对旺运采石场越界行为立案查处,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1、立即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
2、没收违法所得5120元.
3、处以人民币5000元罚款.
2017年5月8日,旺运采石场已缴纳罚款10120元,现已结案.
2017年5月8日,县国土资源局对福达采石场进行实地测量,发现该矿越界开采行为.
平面投影越界50平方米.
5月10日,县国土资源局下达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2017年5月10日立案查处,2015年5月11日下达了《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告知书》(临国土资告[2017]23号)《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临国土资听[2017]23号).
拟行政处罚:1、责令退回本矿范围内开采;2、没收违法所得6000元,并处罚款10000元,共计人民币16000元.
4、花塘乡政府对三个采石场进行严防死守,在未达到整改要求前确保不动工生产要求.
2017年5月15日:旺运采石场进采石场道路铺设沥青路面700m,整理夯实边坡200,建设铁皮护栏200m,对雨水收集池采取扩容和防渗漏措施.
福达采石场进采石场道路铺设沥青路面60m,对雨水收集池采取扩容和防渗漏措施,建立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碎石产品进行了筛网覆盖.
顺发采石场清理规范了防洪沟,完善了雨水收集池,扩建了应急池,对碎石产品进行了筛网覆盖.
","问责5人","已于5月16日办结*""5","20170508X38","资兴市东江街道办事处木市村对面山头,老板有一个非法采石场位于东江金磊水泥厂矿山里面.
该采石场非常隐秘,没有单位名称、没有环保手续、没有采矿、安全许可证,不顾中央督察组的严厉督查,仍旧每天机器轰鸣,灰尘到处.
非法采石场一天开采时间13个小时,从早上6点至晚上7点,中间午休1小时,每月销售量达3万吨.
5月后加班加点开采,每日粉尘蒙蒙,放炮声震耳欲聋,严重影响周围居民健康.
曾多次向资兴市环保局反映,了无音讯.
","郴州市资兴市","大气污染","经调查:1.
群众反映的非法采石场实为木根桥建材堆料土地平整项目,并非采石场,但该项目有破碎作业的需要.
项目位于金磊水泥公司西侧350m位置,南侧50m为木根桥社区居民.
2.
项目由木根桥社区作为项目业主,2016年3月,资兴市发展和改革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资发改备【2016】10号),2016年3月办理了环评手续并通过审批,2016年1月由资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对该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资安监字【2016】2号).
2015年12月市国土局组织林业、农业相关部门对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审查并下达了复垦方案的批复(资国土资函【2015】173号).
3.
经调查,该项目于2016年9月份开始动工,由于晚上电价便宜,所以从晚上10点至第二天早上8点进行破碎作业,每月爆破二至三次,并未每天放炮(因项目已停产,无法进行噪音监测).
4.
市环保局未收到关于该项目的投诉.
此交办件部分属实,反映"开采施工粉尘、噪音影响、每月销售3万吨"情况属实;"非法采石场一天开采时间13个小时,没有单位名称、没有环保手续、没有采矿、安全许可证,5月后加班加点开采,每日粉尘蒙蒙,放炮声震耳欲聋,严重影响周围居民健康,曾多次向资兴市环保局反映"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1、市国土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4月25日对该项目联合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书,目前项目被停止供电,停止供应火工产品,主要生产设备都张贴了封条,已经确保停产到位.
2、市环保局对该项目未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已经进行立案,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3、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内容和要求,整改时限等,并安排人员值班值守,督促整改.
4、市国土局对该项目涉嫌非法占地已经进行立案调查.
5、已走访东江街道木根桥社区部分居民,并通报了案件办理情况,居民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已于5月20日办结*""6","20170508X39","资兴市城区汉宁路畜牧水产局院内居民小区、相邻市林业局世源小区环境污染特别严重,两家酒店"永兴骚鸡公"、"一头牛"开在畜牧局办公楼一楼(均属违章建筑),每天排放大量油烟.
小区居民多次上访,有关职能部门皆是走过场,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
","郴州市资兴市","餐饮油烟污染","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永兴骚鸡公"、"一头牛"两家酒店位于汉宁路畜牧局办公楼一楼,产权单位为资兴市国资中心.
两家酒店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现场检查时一直在正常使用.
依据国家环保部(原国家环保总局)2001年12月1日批准的2002年1月1日实施的《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7.
1规定"安装并正常运行符合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视同达标",因此,这两家酒店油烟排放应视同达标.
"违章建筑"问题:经调查,该"建筑"为畜牧局为消除安全隐患和解决停车难问题而建设的停车坪,在院内护坡和办公楼之间形成的一个封闭空间.
住建部门认定停车坪"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符合临时建设规划条件","可依法补办临时工程手续".
同时认定停车坪下建筑属"违法建设".
此交办件部分属实,反映油烟污染问题情况不属实,"违章建筑"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1、油烟污染问题:"两家餐饮店均已安装了油烟净化器",现场检查时在正常使用,"应视同达标".
2、违法建设问题:资兴市城管局已于5月12日分别对两家酒店经营者下达了《行政执法告知书》(资城管执告字[2017]2号、3号),限其10日之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
目前,"一头牛"正在拆除、厨房大件物品已清理,阳光房墙面已拆除.
",,"已于5月19日办结""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十五批2017年5月9日)"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1","20170509D102","郴州市北湖区人民西路10号新一佳超市旁边有新疆烧烤,持续营业至深夜12点,油烟污染严重,占用超市消防通道,且现场屠宰牛,屠宰废水直流.
(曾向区环保局反应,回复少数民族不在管辖范围.
)","郴州市北湖区","餐饮油烟污染","经查,该来电反映的情况属实.
该店为连锁店,全名为郴州市阿布拉江烧烤管理有限责任分司新一佳店,经营者为新疆维吾尔族人.
该店在路边租赁场所(占地约80平方米)经营烧烤,搭建了一座钢化雨棚,配套大型烧烤车1台及油烟管道2根,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烧烤车存在占用消防通道现象.
该店平均2至3天现场屠宰活羊一次,屠宰产生的血水排入附近下水道.
","属实","5月9日晚,区城管、公安、环保、经科、工商、食药监、民宗、消防、畜牧水产等部门及人民路街道进行现场处理,劝导经营者严格遵守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不得占道经营,立即将占用消防通道的烧烤车移至该店租赁场所;活羊必须在定点屠宰场宰杀,不得在经营现场宰杀.
市环保局北湖分局对该店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排污,未安装好油烟净化设施前不得经营.
当晚,该店停止经营活动,5月10日自行拆除了排烟管道,将烧烤车移至该店租赁场所,并对经营场所进行了清洗.
截至5月20日,该店仍在停业整顿.
",,"已于5月25日办结""2","20170509D103","郴州市永兴县便江镇铜角村永福砖厂排出大量烟气,附近的冰糖橙果树果子无法长大,砖厂是县里招商引进的,督察组入驻湖南后,砖厂5.
1左右开始停产.
","郴州市永兴县","大气污染","5月9日晚23时,组织人员进入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该砖厂于4月18日因窑炉改造自行停产.
交办件反映的"永兴县永福新型环保多孔砖厂"位于永兴县便江镇铜角湾村曹家组,该砖厂年产6000万块页岩煤矸石烧结砖,项目总投资9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余万元,总建筑面积9990平方米.
该砖厂于2014年9月3日通过县环保局环评审批(永环审函[2014]8号),2015年8月20日通过县环保局组织的"三同时"验收,2016年4月6日通过县环保局核发了排污许可证.
2017年3月26日,企业委托湖南索奥检测有限公司对砖厂脱硫塔外排废气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其外排废气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对于附近的冰糖橙果树果子无法长大等相关信息还在核实中.
交办件中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部分为砖厂在生产过程中排出大量烟气,但"湖南索奥检测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6日对外排废气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其外排废气在《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范围内.
不属实部分为附近的冰糖橙果树果子无法长大,根据农业部门技术人员反映,近两年由于天气关系,2015年由于雨水较多,使花苞无法结果.
2016年3月底由于在临近开花前期遭受一场暴风加冰雹将冰糖橙花苞打落,导致产量严重减产.
农业部门已对砖厂周边冰糖橙种植地选择了3个土壤样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表明3个土壤样品除3号样的有效P中等外,其余各项肥力指标均位于中高水平,能够满足农作物的中高产条件.
","部分属实","5月11日,县农业局对砖厂周边冰糖橙果树种植地选择了3个土壤样本送省农业厅监测中心监测,待监测结果出具后再定性(预计一个星期).
5月17日,永兴县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出具检测结果.
从检测结果可以得出:3个土壤样品除3号样的有效P中等外,其余各项肥力指标均位于中高水平,能够满足农作物的中高产条件.
",,"已于5月18日办结*""3","20170509D104","郴州市资兴市唐洞街道办事处龙头社区江背邵家组,黄婆山采石场、制灰厂、制砂厂,擅自破坏梳理、道路,制砂废水未经处理直排邵家水库(养鱼),制灰厂扬尘污染严重.
曾向市环保局、林业局反应未处理.
","郴州市资兴市","大气污染","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涉及2家公司,制灰厂属于湖南希望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资兴分公司,黄婆山采石场属于资兴市范仙岭石材有限公司.
1、现场检查时2家公司都没有生产,其中制砂废水属于黄婆山采石场,是通过沉淀池沉淀后流入采石场旁的水塘,采石场从水塘抽水用于洗砂和场地喷淋,该水塘与邵家组水库由约3米的土堤隔开,洗砂废水未排入邵家组水库.
反映的制灰厂为湖南希望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资兴分公司,该制灰厂堆存的物料没有采取覆盖措施防扬尘.
2、该采石场占用林地面积约40亩,非公益林地,公司老板2015年4月份接手后,一直在完善相关手续,没有对山体和植被进一步损坏,在原来破坏的林地上恢复了部分林业生产条件,并补种了林木.
此交办件部分属实,"制灰厂扬尘污染"属实,"制砂废水未经处理直排邵家组水库(养鱼),曾向环保局、林业局反映未处理"不属实.
","部分属实","、对于扬尘问题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安监局、市环保局于2017年4月25日对黄婆山采石场下达了停产整顿通知.
2、市环保局对2家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告知书,分别罚款10万.
3、资兴市森林公安局对黄婆山采石场下达了资森公(长)立字[2015]0037号立案决定书,正在进行立案调查.
4、市国土局对湖南希望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土地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再次告之、下达了关于《尽快提供项目用地报批资料的函》.
4、相关职能部分联合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内容和要求,整改时限等,并安排人员值班值守,督促企业完整改.
目前2家企业已经被停止供电,停止供应火工产品,主要生产设备都张贴了封条,确保停产到位,已完成一半对物料设备覆盖的防扬尘措施.
5、两家公司已完成对物料设备覆盖的防扬尘措施.
其中湖南希望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对砂石生产线拆除完毕,资兴市范仙岭石材有限公司砂石生产线正在拆除中.
6、两家公司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已经全部覆盖,黄婆山采石厂非法砂石生产线已经全部拆除,湖南希望建筑科技有限公司非法的轻质墙板生产线已经拆除到位.
",,"已于5月20日办结*""4","20170509D105","郴州市北湖区郴江街道宏远屠宰场以前是正规合法的,现在私自违规搭建了近1000多平方米的厂房,增大了屠宰量,臭气污染,污水未经处理通过水沟排到马路边沟.
企业属于政府与民间合资的企业,曾向畜牧局、环保局、12345反映多次,有现场处理,但是政府部门一走又恢复原样.
","郴州市北湖区","水污染","1、经查,1000多平方米的厂房实为建筑附属钢架厂棚,该部分建设内容不属于市规划局2004年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范围,系业主于2016年擅自改扩建的临时厂棚.
2、该厂配套建设了一个100t/h的污水处理站,屠宰废水经物化+生化处理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郴州市第一污水处理厂.
3、该厂臭味来源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和生猪待宰区(临时存栏车间)散发的臭气和异味,包括机械格栅运行时散发的臭味、调节池污水散发的臭味、好氧池(SBR池)在曝气时散发的臭味、生猪待宰区(临时存栏车间)散发的臭味.
4、2017年5月8日,区环保分局对该厂污水处理站外排废水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外排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为513.
13mg/L,超过《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三级标准(500mg/L),超标0.
026倍.
5、2017年5月14日,对该单位外排污水采样监测,并对污水处理站排放口至污水管网沿线路段进行排查,未发现未经处理的污水通过水沟排到马路边沟的现象.
","属实","1、2017年5月9日,区环保分局对该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郴环北改〔2017〕32号),责令立即停止废水超标排放,限2017年5月10日前将整改方案报区环保分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开,于2017年5月11日前完成废水治理的整改任务.
2、截止5月11日,该厂已完成以下整改:(1)臭气整改情况:一是待宰区除臭,对待宰区猪栏安排专人"一日一清洗一消毒",同时加设隔离门帘、窗帘;二是在固废储存池加盖防臭罩;(2)废水整改情况:调整运行周期,延长SBR池曝气时间,减少闲置时间.
(3)违章建筑拆除情况:5月11-13日,区查违办组织拆除了该厂临时厂棚.
3、区环保分局已对该厂外排废水超标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处罚款11172.
3元.
",,"已于5月16日办结""5","20170509D106","郴州市资兴市思立中学高音喇叭噪声太大,播放频率高,扰民.
","郴州市资兴市","噪声污染","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资兴市立中学位于资兴市城区唐洞街道办事处,周边部分区域属于居民区,最近的小区为宏景丽园,距学校直线距离不到10米,学校正常上课期间确实存在高音喇叭播放广播、课间操铃声等情况,可能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
此交办件情况属实.
","属实","1、将食堂、男生寝室等处的广播音响重新摆放或调低位置;2、将女生寝室的音响换小功率;3、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的情况下,将铃声整体调小;4、对晚上就寝响铃时间作出了调整.
",,"已于5月19日办结""6","20170509D107","郴州市桂阳县舂陵江镇洞尾大队有很多陶瓷厂排放的废气、粉尘污染,开挖山体,破坏生态.
","郴州市桂阳县","大气污染","经过调查,舂陵江镇洞尾大队周边共有陶瓷企业6家,分别是桂阳县华裕、化眉岭、天顺祥、鸿鑫、狮子口及金坛陶业有限公司,全部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营业执照.
天顺祥陶业于2016年办理了林地使用手续,其它5家未办理林地手续.
另外,天顺祥陶业有限公司2014年1月至今正在新建一条日用陶瓷生产线,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及其他部门相关手续.
","属实","处理情况:接件前,我县对桂阳县华裕陶瓷等企业进行了整治和查处.
2015年,县环保局开展了计划执法,制作现场监察记录10份,对陶瓷企业违法行为提出拟处理建议8条,对桂阳县鸿鑫陶瓷有限公司未办理环境审批手续、擅自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罚款1万元;2016年8月,按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要求下达了环保违法违规告知书,责令停止生产;2017年3月28日,对桂阳县华裕陶瓷等6家陶瓷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止生产.
2017年4月7日,县林业局对桂阳金坛陶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林地进行刑事立案.
接件后,2017年5月10日,县环保局对桂阳县华裕陶瓷等6家陶瓷企业生产设备、用电开关采取了查封措施,对桂阳县化眉岭、金坛、华裕、鸿鑫和狮子口陶瓷有限公司5家企业并立案查处罚款5万元,对桂阳县天顺祥陶瓷有限公司处罚款20万元.
2017年5月10、12日,县林业局对桂阳县华裕陶瓷等6家陶瓷企业存在的环境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分别对桂阳县华裕、化眉岭、天顺祥陶业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对桂阳县鸿鑫、狮子口陶瓷有限公司进行刑事立案.
同时,县国土资源局对桂阳县天顺祥、化眉岭、金坛、鸿鑫和狮子口陶瓷有限公司5家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桂阳县天顺祥陶业有限公司未办国土手续涉嫌犯罪,于2016年9月28日移送桂阳县公安局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另外,我县在5月3日已对桂阳县华裕陶瓷有限公司等6家陶瓷企业采取了断电措施,目前全部处于停产整治状态.
","约谈4人,问责19人","已于5月16日办结*""7","20170509X36","苏仙区白露塘镇圹湾村的金贵银业有限公司建厂生产后,村里小孩血铅超标,农作物、油茶等经济作物逐年死亡或绝收.
","郴州市高新区","重金属污染","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投诉和处理情况.
(1)投诉情况.
2017年4月26日晚,郴州高新区接中央环境保护第六督查组信访交办件,反映"白露潭(塘)镇仙溪冲村4组、5组附近有一湖南金贵银业有限冶炼公司(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有4、5个烟囱,排放废气空气污染,造成小孩血铅严重超标,庄稼无收成,噪音污染.
"(2)调查情况.
4月26日晚至4月27日凌晨,高新区环保分局工作人员与市环保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市监测站现场对企业厂界噪声、废气进行监测.
检查发现企业生产区部分固废堆存不规范,未做入棚处理,反射炉、分银炉岗位收尘不完善,存在无组织排放的环境问题;监测结果显示噪声和废气均达标.
2016年11月底,已启动金贵公司环评范围内拆迁工作,截止2017年5月26日已签订金贵环评拆迁协议200户,已拆104户.
(3)处理情况.
一是由市环保局牵头,高新区配合,已派出技术工作组进驻企业,督促企业加强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规范企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完善防扬散、防渗漏、防流失措施,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达标建设.
建立完善企业环保责任和环境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和员工环保意识,指导企业整改.
二是督促企业实施整改,聘请第三方机构制定整改方案,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
三是成立小孩血铅超标工作及农作物减产调查处理工作组,妥善处理好相关问题.
四是约谈了企业主要负责人,白露塘工作人员,环保局工作人员.
企业整改措施.
目前,企业已停产整改.
针对存在的问题,金贵公司成立了环保整治领导小组,针对监察人员发现和自查发现的环境问题和环境安全隐患,制定了初步整改方案.
目前,金贵公司已完成的工作有:1.
将后期雨水排口上沿垫高,防止雨水直接流入排口,在周边和底部贴瓷砖;2.
完善还原炉冷却塔至低位水池的雨水沟;3.
对冲渣池内所有孔洞进行填补处理;4.
对各车间责任区域的水沟进行清理;5.
做好硫酸脱硫塔围堰,对腐蚀区域进行刷漆防腐处理;6.
在富集炉渣棚低位处新建一个渗滤液收集池;7.
增加渣棚围墙高度;8.
完善反射炉加料口和出料口的岗位收尘,完善银冶炼分银炉集气罩设施;9.
加强了车间对物料运输管理的培训,严格考核违规操作,解决运输物料中存在的"多拉快跑现象";10.
对富集炉渣棚地面重新硬化,延长围墙,防止渣料溢出;11.
对富集炉渣棚的雨棚排水系统进行全面维护;12.
加强车间现场管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13.
完善环保设施台账记录;14.
规范和完善各类标识标牌.
血铅超标情况.
截止2017年5月26日,共收到血铅超标化验单200例,250ug/L以上14人.
已有189例领取了营养干预费用,2人已经安排住院治疗.
农作物、油菜等经济作物逐年死亡或绝收情况.
未发现仙溪冲村农作物颗粒无收现象.
经核查仙溪冲村共有稻田、鱼塘面积1662.
61亩,其中受金贵公司旁水库水源灌溉的稻田、鱼塘面积563.
86亩.
金贵公司按照460元/亩全部租用了该563.
86亩稻田、鱼塘.
为不使稻田、鱼塘空置荒废,租用后仍由村民自行养鱼,种植草皮、西瓜、花生、玉米、蔬菜等农作物,村民耕地总收入实际有增无减.
","部分属实","接到该交办件后,园区工作人员每天跟踪金贵银业的整改情况,拆迁情况和村民血铅情况.
督促企业整改到位,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不能恢复生产;加快拆迁进度,截止2017年5月26日已签订金贵环评拆迁协议199户,已拆104户.
争取5月底前完成金贵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拆迁工作;按照新《白露塘镇儿童血铅超标处置工作方案》(白政发〔2017〕14号),积极处理村民血铅超标的问题.
",,"已于5月18日办结""8","20170509X37","郴州市汇友公司只有工商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到处租黑仓库储存危险化学品,无人值守,日晒雨淋.
利用运输单位办运输证,缺少汇友公司办证材料,把使用单位做汇友公司的仓储,进行周转经营.
骗取华湘化工100多个过期报废瓶和超期瓶,私自更改日期,投入市场使用.
没有合法仓库经营点,执法部门无法进行有效监管.
","郴州市安监局","固废污染","1、郴州市汇友化工有限公司是经过郴州市安监局审批的合法批发、零售贸易企业,无仓储设施,经郴州市公安部门审批运输路线,由生产厂家直接供货给所需企业;2、郴州市汇友化工有限公司与具备资质的郴州泰达物流有限公司签定了运输货运合同,驾驶员、押运员证件;3、市安监局和北湖区安监局在日常检查、监管过程中未发现郴州市汇友化工有限公司私自利用仓储违法违规储存液氯现象.
4、郴州市汇友化工有限公司与中盐华湘化工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13日签订了《氯气购销合同》,目前使用液氯钢瓶79个,郴州市汇友化工有限公司就液氯钢瓶处置情况已诉讼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受理号(2017)湘1003民初12号.
此案定于2017年5月19日第二次开审.
5、郴州市汇友化工有限公司销售方(使用液氯方):金贵银业股份公司、宇腾公司、市自来水公司等均具备存储能力,且在市安监局进行了备案.
","不属实","经调查核实不属实.
",,"已于2017年5月18日办结""9","20170509X38","资兴市滁口镇荷坳村位于东江水库边,有一船厂建在荷坳村棕林坳组距离居民楼30米不到的地方.
其生产的废油、废水直接倒于东江湖岸边.
打磨船体的油漆灰飞的到处都是,废油、废水、废气使居民生活痛苦,对东江湖污染也很大,向当地政府反映过都不了了之了.
","郴州市资兴市","固废污染","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船厂"实为船舶维修点,位于资兴市滁口镇荷坳村,临靠东江水库.
该船舶维修点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其他相关合法手续,现场检查,维修过程中有少量废机油遗撒在离东江湖水面20米的岸边,存在对打磨船体产生的粉尘和手工刷漆没有进行收集处理的现象,对周边群众生活及环境存在一定的影响.
5月14日,资兴市环境监测站对滁口朱盈良维修点湖边水域及湖中央2个点位进行了水质监测,监测项目为pH值、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
监测结果显示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
此交办件部分属实,反映"废油倒于东江湖岸边、打磨船体的油漆废气污染"的情况属实;反映"废水直接倒于东江湖岸边,对东江湖污染很大"不属实.
","部分属实","资兴市交通局牵头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市经信和商务局、环保局、食药工商、国网资兴公司、地方海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已对该舶维修点的违法行为下达了执法文书,责令其停止生产营业,并消除污染,同时停止其生产动力供电,对变压器、供电开关、相关生产设备进行了封存并张贴封条.
经营者主动到市食药工商部门注销了营业执照,并已自行对全部钢轨、卷扬机、电焊机、切割机、生产材料、电线等设施进行了拆除,对油污和垃圾全部回收清理完毕.
下一步,督促有关部门和滁口镇政府加强对维修点关停后日常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已于5月20日办结*""10","20170509X39","北湖区骆仙西路恒利花园北区5栋、南区7栋1楼临街门面长期经营多个餐饮、夜宵、烧烤门面,"兵哥虾城"、"夜宵烧烤王"尤为突出.
这些门面没有安装任何排烟设施,油烟直排;将桌椅摆到人行道上,满地油渍,难以清除;顾客大声喧哗至2点,使住户不能好好休息,噪音污染严重.
多次反映只得到虚假回复.
","郴州市北湖区","餐饮油烟污染","经查,该来电反映情况属实.
骆仙西路恒利花园于2012年建成,为商住混合楼,该区域共有餐饮店32家,均分布在一、二层门面,主要经营中、晚餐和夜宵,其中11家餐饮店主要是烫粉(不炒菜),不涉及油烟排放,另外21家餐饮店涉及油烟排放.
该21家涉及油烟排放的餐饮店中有6家为烧烤店(包含举报反映的"兵哥虾城"和"夜宵烧烤王"),烧烤车均摆放在店门口并向外排放油烟,烧烤车带有净化器,但长期缺少维护清洗,均不能正常使用;另外15家餐饮店中只有7家安装了油烟净化器设施,但基本达不到净化效果,其余8家均为油烟直排","属实","1、5月9日至10日,市环保局北湖分局对该区域涉及油烟污染的21家餐饮店分别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排污,要求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店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店立即签订油烟净化器安装和清洗合同.
同时,督促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清洗公司尽快调运净化设施、加派工作人员,于5月25日前完成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和清洗维护工作.
区经科局对未停止油烟排放的餐饮店下达了《停电告知书》.
2、截止5月16日,该处5家烧烤店均停业,1家烧烤店整改完成.
",,"已于5月25日办结""11","20170509X40","永兴鑫裕环保镍业有限公司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与环保厅官方网站公示文中内容不符,没有汞的处置利用权,现获得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200吨酸泥项目后,酸泥中含汞含硒,未按照危险废物处理有关规定运回公司进行处理,而是直接转卖运输给其他两个公司.
","郴州市永兴县","重金属污染","5月9日晚23时,组织人员进入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2017年2月27、28日,鑫裕公司从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转移的98.
39含汞废物(酸泥)已生产加工完成,产生的汞渣34.
13吨以桶装、袋装的形式储存在公司的汞渣仓库.
汞渣于2017年3月21日,与贵州省铜仁银湖化工有限公司处置厂签订了《含汞废渣处置协议》.
该交办件不属实.
一是经现场核实省环保厅固废站对该公司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比对查阅省环保厅官方网站公示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内容,两者内容一致.
二是该公司从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转移的98.
39吨含汞废物(酸泥)于2017年2月27、28日直接进入了鑫裕环保公司自行利用,并未直接转卖运输其他两个公司.
","不属实","经调查核实不属实.
",,"已于5月16日办结*""12","20170509X41","永兴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的朗丰色料有限公司晚上10点后排烟、排污(现在白天也排),黄色烟雾,气味刺鼻,排出的污水是黑红色的,污染水源.
","郴州市永兴县","大气污染","5月9日晚23时,我县组织人员进入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交办件反映的朗丰色料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我县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园(简称两新园).
该公司是2015年7月10日通过招商引资引进的一家精细化工类企业,7月13日通过县发改局备案,同年12月14日《年产23000吨氧化铁和8000吨陶瓷色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郴州市环保局审批(郴环函[2015]217号).
2016年开始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均按照环评报告书及批复要求建成,2017年2月7日试产.
该公司已于2017年4月2日停产至今.
是因2017年3月30日该企业周边村民以与本次交办件相同内容到县信访局上访,4月1日,两新园和县环保局接访后立即赶赴该企业进行现场调查,同时县环保局还对企业周边的水井进行了取样化验,检测结果显示符合三类水质标准;废气监测因部分监测因子县环保部门无监测能力,未开展监测.
4月1日、4月29日,两新园召集县环保局、湘阴渡街道筹备办、开发区环保分局、山冲村部分村民代表等相关人员分别在朗丰公司、东日钢构公司召开协调会,会上达成一致意见:一是朗丰公司近期已停产,在停产期间由村民代表到县环保局名录抽取选择一家中介公司进行监测;二是朗丰公司生产后,立即通知第三方鉴定机构对朗丰公司排放的气体进行监测,对村民饮用水源进行取样化验,结果如果不达标,政府有关部门将立即对该公司责令停产整顿并追究相关责任;三是立即启动洋乌塘村民搬迁的前期工作,争取洋乌塘村民早日搬迁;四是洋乌塘村民表示上述条件落实后比较满意.
经调查核实,该交办件不属实.
5月16日-5月23日,两新园管理办、县环保局、县商务局及湘阴渡街道筹备办共同对企业周边的村民、企业职工等25人进行了调查问话,25人均反映一直未发现该企业存在排放黄色烟雾及气味刺鼻的现象.
5月12日,经村民选定的第三方监测机构湖南华科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企业周边的燕尾新村七组公井进行了监测,经监测,PH、色度、氨氮、铁、高锰酸盐指数等监测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
经对企业周边勘查,","不属实","5月10日,对排查中发现的锅炉改变燃料、未建初期雨水收集池等问题,调查组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并确定第三方监测中介机构对企业周边地表水及水井进行监测,核实是否污染水源.
5月11日上午县两新园召集县环保局、湘阴渡街道筹备办、洋乌塘村部分村民代表在洋乌塘村召开了协调会,会上决定由洋乌塘村民代表在县环保局办公楼公示的《湖南省社会化第三方监测机构公示栏》内抽取第三方监测公司(确定第三方监测机构为湖南华科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朗丰色料实业有限公司周边饮用水源进行取样化验.
朗丰色料实业有限公司按照调查组的整改通知书积极落实相关整改内容,确定了施工队伍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5月25日之前完成).
下午县两新园、县环保局、湘阴渡街道筹备办、村民代表(4人)及第三方监测机构湖南华科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企业周边饮用水井取样.
5月12日县两新园召集县环保局、县商务局、湘阴渡街道筹备办及朗丰公司有关人员在朗丰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调度会,会上制定了厂区内初期雨水收集管网方案.
会后施工队立即进场建设初期雨水收集管网.
5月13日,朗丰公司按照调查组下达整改方案要求继续开展初期雨水收集池及管网建设内容.
5月14日,朗丰公司已完成雨水管网铺设工作,启动初期雨水收集池的开挖工作.
5月15日,朗丰公司在对初期雨水收集池进行砌砖建设.
5月16日,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全部完成.
5月19日,朗丰公司对锅炉燃料变更事项申请环评手续办理.
",,"已于5月23日办结*""13","20170509X42","安仁县金紫仙镇莲塘村,安仁至羊脑二级公路旁边有个工业重金属冶炼垃圾堆放点,这些垃圾在河流上面,一下雨就会流入河流,污染水源.
安仁县环保局测过几次河里面的水,刚刚堆放是测不出来的,时间长了,就会污染河流.
","郴州市安仁县","重金属污染","1、2017年5月10日上午,县政府组织县环保局、金紫仙镇政府工作人员进行排查,发现信访件反映的工业重金属冶炼垃圾堆放点,实为安仁县历史遗留废渣安全处置工程项目所在地.
2、安仁县历史遗留废渣安全处置工程项目是《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中的重点项目,是一项民生工程.
工程于2013年8月14日开工,2014年8月完工,2014年11月28日通过省环保厅验收评审.
项目环评及工程技术方案分别通过省环保厅及重金属办的审批批复(湘环评[2012]178号,湘重办函[2013]105号).
工程竣工后,经省环保厅验收合格并下达验收批复(湘环重[2016]9号).
3、2017年5月10日,通过对填埋场进行安全巡查和周边水环境质量再次取样监测,未发现填埋场最终覆盖层及防洪等设施破坏现象和周边水环境污染问题,渣场及周边环境安全.
4、该信访件反映的安仁县历史遗留废渣安全处置工程属实.
5、该信访件反映的污染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1、加大工程项目的宣传力度.
通过采取宣传栏、项目公示栏等形式宣传工程项目实施的意义,提高群众的环境意识和认识水平,消除群众的担忧和恐慌感.
2、加强工程项目的后期监管力度.
继续按要求进行环境监察和监测,完善项目后期管理的风险防范措施.
",,"已于5月12日办结*""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十六批2017年5月10日)"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1","20170510D83","郴州市苏仙区苏仙北路加油站边的屌菜头烧烤店,油烟污染严重,噪声扰民.
","郴州市苏仙区","餐饮油烟污染","已成立由区领导牵头,苏仙城管执法支队主办,区食药监局、卜里坪街道办事处协办的联合调查小组.
2017年5月11日上午,调查小组到投诉地点进行调查了解,发现现场存在以下问题:1.
烧烤店油烟净化装置不规范、不完善,油烟污染环境.
2.
烧烤店深夜经营,顾客在店内饮酒划拳,大声喧哗,噪音扰民.
","属实","一、处理情况1.
5月11日上午11点半,李定河副区长组织各相关责任部门在郴州市苏仙区北路加油站边的屌派头烧烤店实地查看,对投诉问题进行了调查了解,进行现场办公,要求各部门形成合力,整改到位,落实到位.
其中,苏仙环保分局对烧烤店做了监察记录,要求该店12号前将安装好油烟净化器与专用油烟管道;区食药监局对烧烤店食材进行了抽样检测.
2.
5月11日晚上,在各单位的联合监督指导下,烧烤店晚上10点即停止营业,无噪音扰民现象,并按要求安装了油烟净化器与专用油烟管道,并正在对油烟管道进行消噪处理.
苏仙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局对烧烤店的证照进行了检查,该烧烤店、工商食药类证件齐全.
3.
5月12日晚8点,区政府副区长李定河带领市城管苏仙执法支队、卜里坪街道办事处、苏仙环保分局、区食药监局负责人到苏仙北街屌派头烧烤店现场检查,该店已停业.
正在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进行整改,准备安装噪音处置设备.
二、整改情况从2017年5月12日起,屌派头烧烤店在各单位的联合监督指导下,停止营业进行整改.
现已经按要求安装了油烟净化器与专用油烟管道,并正在油烟管道进行消噪处理.
三、下步安排苏仙环保分局督促该店整改,并在烧烤店整改后对烧烤店在油烟污染与噪声进行检测,在检测合格前不得营业;由卜里坪街道办事处牵头对该店进行停业监管,各单位晚上8点派1人到现场值守.
",,"已于5月23日办结""2","20170510D84","郴州市永兴县便江镇戴家北街有个邦昵汽修厂,在人口密集处设置烤漆房,没有环评,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大.
","郴州市永兴县","大气污染","5月11日9时,组织人员进入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交办件反映属实.
邦昵汽修厂全称为"永兴县邦昵汽车快速修护中心",位于永兴县便江镇长戴家北街70、71#门面,总投资约6万元,占地面积约80平方米.
","属实","5月11日上午,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县市监局、县环保局、便江镇等部门联合对交办件反映的邦昵汽修厂进行执法检查,交办件反映情况属实.
县环保局下达了《永兴县环境保护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永环责改[2017]22号),责令5月13日之前,停止使用,恢复原状;交通运输局责令停止营业,并对法人代表冯永国进行调查问话;县市监局吊销其营业执照.
下午,邦昵汽车快速修护中心已组织人员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拆除.
5月12日,永兴县邦昵汽车快速修护中心已将全部设施设备拆除到位并转移.
",,"已于5月16日办结""3","20170510D85","郴州市北湖区槐树下村刘家冲组有两家黑豆腐作坊,废气产生恶臭,影响居民的生活.
","郴州市北湖区","大气污染","经查,郴江街道槐树下村刘家冲组只有1家从事加工豆制品的无证作坊,另外在槐树下村七组发现1家从事加工豆制品的无证作坊.
(一)槐树下村刘家冲组无证豆腐作坊.
该作坊老板为唐鸿顺,系邵阳市武冈市人,身份证号码:432623196812121534,该作坊未办理《食品小作坊许可证》等小作坊的相关证照,租用一废弃养猪场进行豆腐加工生产,未签订租赁合同.
主要从事加工水豆腐、油豆腐、香干等豆制品,生产废水废气直排,影响周边环境.
(二)槐树下村七组无证豆腐作坊.
该作坊老板为银春良,身份证号码:432623197103011775,系邵阳市武冈市人,该作坊未办理《食品小作坊许可证》等小作坊的相关证照,加工场所租赁于槐树下村七组村民李四清,未签订租赁合同.
主要从事加工水豆腐、油豆腐等豆制品,生产废水废气直排,影响周边环境.
","属实","(一)上述2家豆腐作坊因无证加工豆制品,且加工场所不能达到办理证照条件,区食药监局于5月11日对其下达《查封决定书》,对生产场所、电机等主要生产设备进行了拆除,生产设备、加工原料等进行了现场查封,并责令其立即停止加工生产.
(二)因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市环保局北湖分局于5月11日对上述两家豆腐作坊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郴环北改[2017]33、34号),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同时向区经科局去函《对北湖区槐树下两家非法豆腐作坊停电的函》(郴环北函[2017]37号).
(三)5月12日,区经科局对该2家作坊下达《停电告知书》,要求其立即搬离生产场地并停止生产,如撤离不到位,将对其生产、生活场所进行停电.
(四)该2家非法豆腐作坊均于5月11日停止生产,区食药监局于5月15日已立案调查,对上述两家无证豆腐作坊的生产设备进行扣押处理.
两家业主已承诺不再在郴从事豆腐加工,待案件处置完毕将回邵阳老家自主择业.
",,"已于5月17日办结""4","20170510D86","郴州市北湖区燕泉街道燕子前路北湖区食品药品监督局院内家属房1楼有两个黑作坊,一个是生产糍粑,一个是炼油的,气味刺鼻,噪音扰民.
之前向市长热线反映过,没过来处理.
","郴州市北湖区","大气污染","经查,北湖区燕泉街道燕子前路北湖区食品药品监督局院内家属房1楼的两个黑作坊,是属于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湖区管理部的家属房,2名住户在其1楼的杂房进行食品加工出售,属于无证无照作坊,一个是加工糍粑,另外一个是加工牛脚、牛筋等牛肉制品.
(一)加工糍粑作坊.
该作坊老板名字叫陈春元,身份证号码430481197309241032,该作坊没有办理《食品小作坊许可证》等小作坊的相关证照,作坊的加工场所是老板本人购买的杂房,主要从事加工糍粑等食品,销往罗家井市场.
(二)加工牛肉制品作坊.
该作坊老板名字叫陈土运,身份证号码431024196110073016,该作坊没有办理《食品小作坊许可证》等小作坊的相关证照,作坊的加工场所是老板本人购买的杂房,主要从事加工牛脚、牛筋等牛肉制品,销往罗家井市场.
","属实","(一)因上述两家作坊无证加工食品,且加工场所不能达到办理证照的条件,区食药监局于5月11日对其下达了《查封决定书》,对这两家无证作坊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加工原料等进行了现场查封,并责令其立即停止加工生产.
(二)该2家无证作坊均于5月11日停止生产,区食药监局于5月15日已立案调查,对上述两家无证作坊的生产设备进行扣押处理.
",,"已于5月17日办结""5","20170510X55","永兴县高亭镇高堂村的危害最严重的纸厂未关闭,有一股恶臭味,造成几百年的一口古井报废,离纸厂一步之遥的学校师生和村民,成天泡在恶臭里.
多次反映,石沉大海.
","郴州市永兴县","大气污染","5月10日晚23时,组织人员进入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交办件反映的纸厂为永兴县兴旺纸厂,位于永兴县高亭司镇高堂村,厂内建有10条787型号纸机生产线.
该厂于2017年3月29日由高亭司政府责令停止了生产,并对生产设施粘贴封条.
经对厂内及周边现场检查没有发现废水外排现象.
交办件部分属实:属实为在纸厂现场闻到有股臭味;不属实为高塘村上高塘组公井、高塘村上高塘组古井、纸厂周边李永娴家的井水经县环保局监测站监测,PH值、色度、总磷、氨氮、硫化物、CODmn等监测因子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
","部分属实","5月11日上午,县经科局、县环保局、高亭司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分别对纸厂、村支两委、学校老师和学生以及周边村民22人进行现场调查,普遍反映存在臭味,生产时、天热时明显,停产时和天冷时好一些,群众普遍要求停产整顿或搬迁.
现场察看了古井,水质清澈,未见被污染迹象,并安排县环保局环境监测站5月12日对该水井水质进行监测.
县经科局综合执法大队对该厂现场下达了停止电力供应通知书(永电法停[2017]10号),考虑该厂停产后,废水处理池内的废水未处理,经高温发酵后嗅味更大,影响周边群众日常生活,决定延长供电5日,用于废水处理,待废水处理完毕后,全面执行停电措施.
5月12日,县经科技局、县环保局、高亭司镇政府、县环保监测站人员与村支两委、村民代表一起对纸厂周边的2个水井水质进行取样监测;并拟请第三方机构对停产后纸厂废水池产生的臭味影响附近村民情况进行监测.
5月13日,县经科技局、县环保局、高亭司镇请第三方机构对停产后废水池里废水的臭味对村民的影响进行检测.
与村支两委和村民代一起对厂周边空气进行了取样.
5月15日,县经科技局、县环保局、高亭司镇督促纸业公司继续对废水池里废水进行处理.
纸厂周边李永娴家的井水经县环保局监测站监测,PH值、色度、总磷、氨氮、SS、硫化物、CODmn等监测因子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
5月17日,高塘村上高塘组公井、高塘村上高塘组古井经县环保局监测站监测,PH值、色度、总磷、氨氮、硫化物、CODmn等监测因子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
5月18日县经科技局、县环保局、高亭司镇督促纸业公司继续对废水池里废水进行进一步处理,清理废水池底的淤泥.
5月22日,县经科局、县环保局、高亭司镇政府联合申请政府研究在12月底前关闭到位,整体搬迁到高亭司镇再生纸业工业园,督促纸业公司继续对废水池里废水进行进一步处理,清理废水池底的淤泥.
",,"已于5月23日办结*""6","20170510X56","苏仙区飞天山镇下渡村云湘锡业冶炼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有大量粉尘和废气不断排出,造成严重污染.
苏仙区坳上镇东市村黄泥坳矿区整治未到位,曹新国选厂未按方案整合,目前还在生产,选矿尾沙水直排两河.
华宇石化水治厂(卜里坪办事处)停产多年,还有很多危废未处置.
飞天山镇(原桥口氮肥厂)停产好几年,但无人监管,放射装置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
","郴州市苏仙区","固废污染","一、云湘矿冶的问题.
经核实,该公司2016年1月至2017年5月10日在线监测数据无日均值超标,2016年云湘公司实际排污总量:SO2为61.
682t,NOx为15.
242t,COD为108kg,氨氮为39.
9kg.
排污总量未超过排污许可总量,现场勘查也未见到明显粉尘排放现象.
2016年11月,云湘公司委托长沙华科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云湘公司环境现状监测,结果显示云湘公司废气排放对该区域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不断排放废气属实,"排放大量粉尘,严重污染"不属实.
二、黄泥坳矿区问题.
经调查核实:1.
苏仙区坳上镇东市村黄泥坳矿区目前只有黄泥坳矿业公司一个矿权,矿业秩序良好.
2.
曹新国的选厂即苏仙区坳上镇东市发展选厂,根据郴州市环保局苏仙分局监察大队2013年4月15日的监察报告,已对曹新国的发展选厂停止生产供电,但未拆除生产设备及厂房,矿区内曹新国选厂未按方案整合"情况属实,但是"目前还在生产,选矿尾沙水直排两河"情况不实.
2016年8月区经科局配合环保、安监等相关部门再次对黄泥坳金丰选厂(含曹新国选厂)进行了断电停产处置措施,2017年4月7日,对选厂采取了全部高压断电措施,并加封主要开关封条.
并安排了坳上镇政府加强了每日巡查监管,5月11日,调查人员现场检查,选厂未恢复供电,现场无生产痕迹,无废水直排两河.
三、华宇石化水冶厂的问题.
经核实,卜里坪街道境内并无华宇石化水治厂,群众反映的应该是今年我区环保治理的华麟锌业遗留废渣处理工程项目.
该公司全称为:郴州市华麟锌业有限公司,现早已破产倒闭.
2011年被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
2016年该公司场地土壤重金属修复项目获得财政支持,于2017年3月27日完成公开招标,但施工需要得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允许.
按照治理方案要求,遗留的部分基础设施要拆除,村民提出要拆除补偿费用.
场内仍堆放有遗留的废矿和私人的精矿未处理.
该场地的确遗留了一些未处置的危险废物.
群众反映的此部分情况属实.
四、桥口氮肥厂放射装置问题.
经调查,郴州桥氮化工有限公司始建于1966年,1970年建成投产,2005年更名为湖南吐绿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因设备老化及效益不好等原因于2013年停产至今.
停产多年属实.
该公司有两枚含钴60放射性元素的辐射源,于1995年底购进,1996年8月投入使用,该辐射源的出厂活度为1.
55E+8bq,属V类辐射源(四类属低危险源,基本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
目前使用时限已超过4个半衰期(钴60半衰期为5.
275年),活度约为新购期间的6~7%.
两枚辐射源深深镶入两台重实的主体设备内约100mm,外部已全部用钢材焊紧封死.
出现泄漏、扩散、遗失的可能性基本没有.
2013年12月公司停产放假后,公司将两辐射源做了重点管理安排,成立管理工作小组,安排了专人,按1次/周的频次进行重点巡查.
因两源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到期,2016年7月29日到省环保厅重新办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7月28日,辐射管理人员李建红通过培训,于2017年3月获得了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源污染防治法》和省环保厅对放射源的有关管理规定,苏仙分局每年都对全区包括吐绿公司在内的各放射源进行了至少两次的检查;2016年10月根据《关于开展全市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苏仙分局又全区各放射源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主要内容有放射源使用现状、放射源安全和安保管理情况、企业放射源管理工作人员落实情况及其他执行法律法规情况.
群众反映的"但无人监管,放射装置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
"不属实综上所述,群众反映的问题总体为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一、处理情况(一)云湘矿冶的问题.
5月11日,云湘公司因生产组织及35KVA变电站外部线路故障停产,本计划检修完成后立即恢复生产.
但由于发生群众投诉事件,云湘公司决定停产对环保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环保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电炉无组织收尘系统进一步改造,新增一套无组织收尘装置,包括280kw风机、800㎡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及其配套设施,用于治理电炉配料系统以及3#电炉的无组织烟气,处理后的废气从厂房上方排空,以减少无组织排放.
预计工程于5月30日完成.
(二)1.
组织相关部门对黄泥坳选厂整合方案涉及的金丰选厂、金丰浮选厂(即和顺选厂)、发展选厂、宏飞选厂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选厂老板统一意见,按照整合方案明确保留和淘汰关闭的选厂名单,确保选厂整合方案全面落实,并立即组织将淘汰关闭的选厂自行拆除到位.
11日当晚12时左右,坳上镇督促4位选厂老板内部协商达成了选厂整合协议,明确关闭拆除曹新国选厂,由曹新国自行拆除选厂设备和厂房.
5月12日上午9时,坳上镇、区经科局、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派人现场查看,曹新国已经组织人员开始自行拆除选厂设备,至5月13日17:00时,选厂厂棚厂房已基本拆除.
因选厂设备庞大,加之天气下雨原因,为确保安全,完全拆除工作需要3天左右时间.
2.
5月17日,对市环保督察组现场提出的整改要求,马上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曹新国选厂拆除的设施设备、废弃废渣的清理清运时间表,并马上组织了对部分遗留矿渣的清运.
已清理清运走300余吨矿渣.
选厂拆除的大型设施设备和材料5月18日下午6点前全部清理清运走.
3.
5月18日曹新国选厂拆除遗留矿渣已清运完;选厂拆除的大型设施设备清运走摇床15台、球磨机1台、浮选槽2组、破碎机1台,选厂拆除的大型设备和现场材料已全部清运完.
(三)华宇石化水冶厂的问题.
新天公司于5月11日下午和苏仙区法院执行庭庭长莫卫民、郴州市中院执行庭李畅召开会议商讨华麟锌业有限公司遗留废渣处理工程项目解决方案.
根据市中院领导指示,依照法定程序必须先召集债权人协商资产处理协议,协议签订之后,由评估公司对华麟锌业有限公司剩余资产进行评估并公开拍卖,最后由买主与我公司达成施工协议后,法院方允许施工单位进厂施工,否则属于违法施工.
区法院正在与市中院和卜里坪街道办事处将组织申诉人郭英贵和官庄坪村民召开协调并询找有资质的专业评估公司对接郴州市华麟锌业有限公司资产进行评估;5月12日上午9点,新天投资公司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召开会议,要求施工单位在华麟锌业有限公司内设立项目指挥部,在施工区域内设立24小时值班岗亭,做好五图一牌和围挡等前期工作,并加快报批施工方案进度.
5月13日、5月14日,新天公司组织工程部人员到现场巡查.
2017年5月15-5月18日项目安全巡查及安排专人值班值守(要求所有人、车辆进厂、出厂都要登记并形成台账)未发现安全问题和值守失职问题(法院未解封前我公司对该项目只进行安全巡查及安排专人值班值守待法院解封后正式按施工图进入现场施工),5月21日,新天公司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巡查,未发现安全问题,并且中标单位也派了专人值班值守;苏仙环保分局制定方案,派人对遗留矿物抽样准备检测,同时将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目前新天投资公司和施工单位已经制定遗留废渣处置工程工期安排表,待接到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后便可进行施工.
同时,加强与周边村民的联系和协调,着力解决施工环境问题,确保无障碍施工.
新天公司已要求施工单位进场,将场地内废弃的危险性较高的旧厂棚拆除(四)桥口氮肥厂放射装置问题.
鉴于吐绿公司已无力再生产.
2017年5月12日晚,郴化集团召开了处置吐绿公司辐射源紧急会议,并做出决定:公司目前困难重重,没有资金,但必须克服困难,决定按照省环保厅辐射管理要求尽快将两枚辐射源移送至有资质进行贮存管理的机构(湖南省辐射环境监督站),李建红立即着手开展相关事宜.
由于辐射源的移送需一定的时间.
在目前辐射源还没移送之前,吐绿公司和飞天山镇政府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力量加强对放射装置的监管,确保不出现问题.
二、下步安排(一)督促云湘公司尽快完成整改(二)1.
由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牵头,督促曹新国选厂关停,并按方案进行整改;2.
苏仙环保分局依法依规对曹新国选厂未按要求整合并生产进行处置.
3.
组织环保、安监、经科等部门就整合后的黄泥坳矿金丰选厂的尾矿库建设和选厂环保"三同时"建设、选厂的安全用电等,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相关执法文书.
4.
坳上镇加强对黄泥坳选厂环评、尾矿库安评竣工验收合格前的日常巡查监管,杜绝选厂违法组织生产情况发生.
(三)1.
与区住建对接初步设计评审事宜.
市中院和卜里坪街道办事处将组织申诉人郭英贵和官庄坪村民召开协调会.
由专业评估公司对厂房进行资产评估,并拍卖.
卜里坪街道办事处和官庄坪村组协商拆除补偿费用问题.
环保局对抽样的精矿进行化验,将有价值的精矿进行保存.
乱倒渣土已清理到位,下一步卜里坪街道办事处将与区渣土办对乱倒渣土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2.
区政法委牵头与市中院对接,由卜里坪街道办事处组织债权人和官庄坪村民召开协调会,并由专业评估公司对厂房进行资产评估、拍卖,从而解除法院查封事宜,以便我公司组织施工单位正式进场实施.
(四)迅速查实郴化集团放射源现场防护管理相关资料和措施,做好两个放射源现场24小时监管,安装好防护栏,安排专人加强对放射源现场的巡查;向市环保局核辐射科申请拆除,按放射源拆除程序,配合市环保分局拆除放射源.
","问责4人","*""7","20170510X57","汝城县文明乡下村位于汝城县、宜章县交界处,是东江湖水源头上流之一.
2015年村委与乡政府在没有取得村民同意下,将农户自留土地强行签字流转农村土地给金晋农牧公司,养殖鸡禽.
畜禽养殖对周边村产生严重的垃圾污染、良田土壤污染和水污染.
因厂房还在建设中,没有正常大量投产,若大量投产后,污水将直接影响东江湖生活用水.
","郴州市汝城县","畜禽养殖污染","投诉人反映的金晋农牧公司,全称为:郴州金晋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1日,汝城县环保、畜牧、国土、农业等部门与汝城县文明乡对转办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并对法定代表人陈细全调查询问核实,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26日,位于汝城县文明乡二都村、竹下村、浅堆村交界处,法定代表人:陈细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1000698585900H,经营范围:牲畜、家禽养殖、屠宰、加工、销售.
办理了环保、工商、发改、国土、林业、畜牧等部门的审批手续.
经对郴州金晋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司在蛋鸡养殖场建设项目未执行"三同时"制度情况下,分别于2016年12月7日、2017年2月7日、2017年4月7日分三批引进幼鸡,每批10万羽,总量30万羽.
本次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生产养殖废水外排迹象.
目前该公司的污水处理设施已完成工程量40%.
次交办件部分属实.
"2015年村委与乡政府在没有取得村民同意下,将农户自留土地强行签字流转农村土地给金晋农牧公司,养殖鸡禽"的问题不属实;"畜禽养殖对周边村产生严重的垃圾污染、水污染"不属实,该公司没有废水处排,鸡粪有售销转运台账,通过汝城县环境监测站对厂区排污口废水对周边水环境质量监测的结果未发现超标情况;土壤污染环境问题汝城县政府已督办农业部门采集农田土壤进行采样分析,待分析数据出来后再进行综合评价;"因厂房还在建设中,没有正常大量投产"问题属实,该公司已部分投产,现有存栏30万羽.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若大量投产后,污水将直接影响东江湖生活用水"问题不属实,该公司在适养区范围内,公司排污口离东江湖入口距离有16KM多,且根据该公司的环评报告书论证,该公司的污水处理设施完成后能处理公司的排放污水并做到达标排放.
","部分属实","汝城县环保局于2017年5月11日针对郴州金晋农牧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存在"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汝环改〔2017〕24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汝环罚告〔2017〕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汝环罚〔2017〕4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其环境违法行为,并处8万元罚款.
目前该公司已制定停止投入、减少存栏、限排等整改措施,并加快污染治理设施工程进度.
",,"已于5月13日办结*""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十七批2017年5月11日)"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1","20170511D107","郴州市北湖区302地质勘察队(郴江街道梨树山村)边宏远屠宰厂距居民最近50米,臭气熏天,晚上噪声扰民,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小沟,发黑发臭,病疫隐患大.
","郴州市北湖区","大气污染","1、经核实,被举报的"宏远屠宰厂"实为"宏源屠宰场",位于北湖区郴江街道梨树山村,隔南岭大道为郴州市北湖区302地质勘察队,两者相距约1公里.
该屠宰场2003年建设时,周边1000m范围内并无居民居住且三面环山.
目前,距离其最近的居民区为梨树山村安置小区,该小区于2014年开始动工,2016年建成投用,距宏源屠宰场最近距离约50m.
2、该公司屠宰场配套建设了一个100t/d的污水处理站,屠宰废水经物化+生化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来源主要为生猪屠宰、设备运行和车辆、人员流动所产生的噪声.
2017年5月8日-11日凌晨2点左右,市环保局北湖分局对该公司厂界噪声进行实时监测,其中厂界东大门(主干道)5月8日、9日噪声监测结果分别为58.
9分贝、55.
3分贝,该区域属2类区域,执行噪声标准白天为60分贝,晚上为50分贝,噪声超标;厂界北(靠山,无居民)5月8日、9日、10日噪声监测结果分别为55.
1分贝、51.
1分贝、51分贝,噪声超标;厂界南(安置房楼前)连续4天噪声监测结果为42.
3分贝-47分贝,均未超标.
3、臭味来源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和生猪待宰区(临时存栏车间)散发的臭气和异味.
4、5月8日,市环保局北湖分局对该屠宰场污水处理站外排废水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外排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为513.
13mg/L,超过《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三级标准(500mg/L),超标0.
026倍.
","属实","1、2017年5月8日,区畜牧兽医水产局现场对该公司生猪屠宰操作提出要求,推荐执行《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实行麻电致晕后放血,降低、减少生猪屠宰时的噪声.
2017年5月9日,市环保局北湖分局对该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郴环北改〔2017〕32号),责令立即停止废水超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限2017年5月10日前将整改方案报区环保分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开,于2017年5月11日前完成废水治理的整改任务.
2、郴江街道工作人员从5月8日起,对郴州市宏源肉业有限公司附近的郴江街道梨树山村安置小区居民楼进行了上门走访,对宏源屠宰场建设营业在前与安置小区居民入住在后所产生的纠纷进行了调解.
3、截止2017年5月16日,郴州市宏源肉业有限公司已完成以下整改:(1)噪声整改情况:一是生猪屠宰车间所有门窗已加盖门帘、窗帘;二是对屠宰生猪采用嘴套封声,降低嚎叫声,保证刺杀放血淋沥干净,充分回收利用猪血;三是规范交易行为,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四是规范厂区交通管理,禁鸣高音喇叭,禁止噪声超标的运输车辆进入厂区,厂区内实行限速,车辆速度不得大于10公里/小时.
5月14日,市环保局北湖分局环境监测站对该厂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结果显示均达标.
(2)废水整改情况:调整运行周期,延长SBR池曝气时间,减少闲置时间.
5月12日、5月14日两次对该厂外排废水采样均达标.
(3)臭气整改情况:一是待宰区除臭,对待宰区猪栏安排专人"一日一清洗一消毒",同时加设隔离门帘、窗帘;二是正在进行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和道路隔音屏障工程施工,预计6月中旬完成整改.
4、市环保局北湖分局已对该厂外排废水超标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017年5月16日已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拟处罚款11172.
3元.
",,"已于5月17日办结""2","20170511D108","郴州市桂阳县龙潭街道金山村金芙蓉洗涤公司、龙潭街道金都汇大酒店洗涤中心、正和镇官溪村美杰洗涤公司、废水未经处理直排,锅炉均燃烧柴或煤,烟气未经除尘处理直排.
","郴州市桂阳县","水污染","经查,投诉件所指的洗涤公司分别是位于桂阳县龙潭街道办的郴州市金都汇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桂阳金芙蓉洗涤厂以及位于正和镇的桂阳县美洁洗涤中心.
三家公司均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同时,对这三家公司的外排水进行了采样,监测结果显示:三家公司外排废水所测项目PH、化学需氧量、总磷、悬浮物超标.
使用锅炉情况,郴州市金都汇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洗涤中心是燃气锅炉,其它两个洗涤公司是燃煤(木柴)锅炉,桂阳县金芙蓉洗涤中心锅炉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处理,桂阳县美洁洗涤中心锅炉废气采用水除尘处理.
","属实","5月12日,县环保局对龙潭街道金山村金芙蓉洗涤公司、龙潭街道金都汇大酒店洗涤中心、正和镇官溪村美杰洗涤公司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针对其环境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桂环罚〔2017〕024、025、026号),对金芙蓉洗涤公司"未批建"罚款26000元、对金都汇大酒店洗涤中心"未批建"罚款27000元、对美杰洗涤公司"未批建"罚款20000元.
同时按照水样检测超过国家排放标准倍数,县环保局依法予以立案查处(桂环罚〔2017〕27、28、29号),对金芙蓉洗涤公司罚款2635元、对金都汇大酒店洗涤中心罚款564元、对美杰洗涤公司罚款2880元;并依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9号)对这三家公司实施查封(桂环查封字〔2017〕21、22、23号).
根据联合检查情况,对3家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采取了停止供电措施.
",,"已于5月17日办结""3","20170511D109","郴州市永兴县便江镇破塘村草坪组斗二煤矿开采煤矸石,破坏了植被、道路,未恢复.
督察组进驻后停产,据说后续会恢复生产.
曾向县环保局反映未果","郴州市永兴县","生态破坏","2017年5月12日,我县组织县国土资源局、县公路局、县林业局、县矿征办、便江镇等相关单位对交办件20170511D109号反映内容进行了调查核实,经调查:永兴县国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斗二煤矿(以下简称斗二煤矿)位于永兴县便江镇破塘村草坪组,其采矿许可证号为C4300002010091120078180,有效期为2015年5月5日至2020年5月5日.
2016年5月,按照国家去产能政策被列入2016年关闭对象,2016年7月该矿按照省政府要求拆除设备、封闭井口等全面关闭到位,并通过了省、市、县三级政府组织的关闭验收.
2016年12月,省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媒体、网站予以了公告.
斗二煤矿矿主为了对煤矸石进行综合利用,根据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煤矸石综合利用监督的通告》(永政通[2014]4号)文件精神,经便江镇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和县矿征办等单位联合会审后报县政府批准(期限为:2017年4月18日至2017年5月18日).
4月下旬,矿主在其矿区范围内对煤矸石进行了综合利用和外运,破坏了部分该矿内自修的便道(距离30m处还有一条道路可供村民通行).
未破坏省、县、乡、村道路;综合利用煤矸石区域经林业局调绘和对照数据库核实为非林地,综合利用煤矸石过程中损坏了几株矿区绿化树.
","属实","5月12日,县国土资源局对便江镇斗二煤矿下达了煤矸石覆土复绿整改方案,并安排国土资源局便江中心所人员驻矿督促整改.
5月13日,一是督促煤矿已修复损坏便道;二是禁止矿主在该区域继续进行筛选综合利用和外运煤矸石活动;三是提前启动本区域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县国土资源局、便江镇工作人员现场督促、指导斗二煤矿对3栋危房进行了拆除(约900㎡),对部分煤矸石堆进行了整理(约1500㎡).
5月14日,完成了对该区域两栋废旧建筑物拆除和平整煤矸石堆2000㎡.
5月15日,提前启动了煤矸石综合利用区域的煤矸石堆整理复土工作.
并完成了该区域两栋废旧建筑物700㎡的拆除工作.
5月16日,对已平整的废弃煤矸石进行了复土1200㎡.
5月17日,整理废弃煤矸石堆500㎡,复土500㎡.
5月18日,复土800㎡.
5月19日,整理废弃煤矸石堆1000㎡.
5月20日,整理废弃煤矸石堆900㎡,复土3500㎡.
累计完成整理废弃煤矸石堆5900㎡,复土6000㎡,整理和复土工作全部完成.
5月21日,修复道路80米.
5月22日,对整理和复土的废弃煤矸石堆进行播撒草籽.
5月24日,播撒草籽6000㎡,完成相关工作.
",,"已于5月17日办结""4","20170511D110","郴州市嘉禾县晋屏镇嘉禾县垃圾填埋场,每天下午垃圾填埋场排放恶臭气体.
","郴州市嘉禾县","大气污染","2017年5月12日0点22分左右,接督办电话后,县城管局、县环保局立即赶赴嘉禾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进行现场检查,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郴州市嘉禾县晋屏镇嘉禾县垃圾填埋场,每天下午垃圾填埋场排放恶臭气体"的投诉部分属实,2017年3月8日,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根据2月28日县政府常务会的要求已全部停产.
近期因郴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设备检修,致使嘉禾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2017年5月8日至11日4天未外运垃圾,造成上料车间料池内的生活垃圾发酵散发出异味,而并非每天排放恶臭气体.
目前约有600吨垃圾在料坑中存放,因发酵散发异味.
","部分属实","经与郴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联系,将于2017年5月12日下午开始,启动垃圾外运,于2017年5月19日前完成目前存量垃圾处置,同时确保新增垃圾日清日处.
截止2017年5月16日,嘉禾县生活垃圾处理厂因郴州垃圾焚烧发电厂设备检修而积压的存量垃圾已清运完毕,且每日新增垃圾均达到日清日处,不再有其它异味散发.
",,"已于5月21日办结""5","20170511D111","郴州市资兴市资五工业园园区内企业未办理环保手续,已生产4年.
","郴州市资兴市","其他","经调查核实,目前资五园内已建成并投入生产的企业只有3家,分别为郴州丰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恒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郴州市耐普电源有限公司.
郴州市丰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3月23日获得省环保厅批复(湘环评〔2013〕64号),2014年6月开始试生产,2017年3月15日通过省环保厅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湘环评验〔2017〕31号);湖南恒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2年11月9日获得省环保厅批复(湘环评函〔2012〕108号,2015年1月开始试生产;2017年3月15日通过省环保厅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湘环评验〔2017〕32号;郴州市耐普电源有限公司2013年11月15日获得省环保厅环评批复(湘环评〔2013〕92号),2014年2月破土动工,2017年1月通过省环保厅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现场验收.
","不属实","此交办件反映发的问题不属实",,"已于5月19日办结""6","20170511D112","郴州市苏仙区许家洞镇天堂村4组村民非法开采煤矿,通过关系从林业部门办了防火道手续,允许其超面积砍伐,造成山体滑坡,毁坏山林面积达1公顷,破坏生态,曾多次向区政府反映,区政府已令其停工,希望进行生态恢复,追究相关责任部门的责任.
","郴州市苏仙区","生态破坏","苏仙区林业局查实张圣宏非法占用林地,已立案查处结案,苏仙国土分局核实开采原石经鉴定为煤矸石,不属矿产资源,不构成非法开采,举报开采煤矿不属实.
地上无建设物和构筑物,不构成非法占地.
","部分属实","一、处理情况苏仙区林业局于2017年元月9日立案查处,2月4日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限6个月恢复原状,并罚款3.
09万元.
二、整改情况苏仙区林业局对复绿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许家洞镇政府在现场设立"禁止乱采乱挖"警示牌.
三、下步安排苏仙区林业局、许家洞镇政府督促当事人将绿化未成功和未完成的地块进行补植复绿,相关职能部门和许家洞镇政府加强巡查监管.
","约谈3人","已于5月23日办结""7","20170511D113","郴州市嘉禾县石桥镇龙潭村坦口山出水口下游雷某某养猪场,猪粪及污水直接排到水沟,目前正在挖土占地,无证经营;养猪场前有一鱼塘的水溢流至水井.
","郴州市嘉禾县","畜禽养殖污染","通过进一步调查核实:1、经现场调查核实,事项中雷某某猪场为嘉禾县石桥镇泮桥新生养殖场.
该场位于嘉禾县石桥镇泮桥村龙潭自然村公公山,养殖场由刘革英和丈夫雷小仔负责生产管理.
该养殖场占地面积约4770平方米,栏舍建筑面积约1660平方米,目前存栏生猪247头,其中能繁母猪66头、后备母猪27头、育肥小猪2头、哺乳仔猪14头、保育仔猪138头,养殖模式是销售保育仔猪不养殖肥猪.
养殖场配套有种植菜地及桔子地约6.
7亩,2014年10月30日申办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2017年5月8日在网络上进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备案,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养殖场建设有2个封闭的化粪池约100立方米和化尸池1个约10立方米.
2、"猪粪及污水直接排到水沟"情况属实,该猪场实行干清粪,污水进2个化粪池.
其中一个化粪池的污水(母猪配种栏、怀孕栏)通过管道排放到桔子林地;另一个化粪池污水(后备母猪栏、产房、保育栏)通过安装的塑料管道排放到鱼塘,但由于近期塑料管道断裂,少量污水通过断裂口渗漏到自家玉米地再流到旁边的水沟.
猪场干粪是挑到菜地和果园用来做农家肥.
3、"目前正在挖土占地,无证经营"情况不属实,据调查了解,该场负责人雷小仔夫妇在附近推土搞建设,主要用于建饲料加工房和居住房,目前花了15万元护坡,不是搞栏舍建设,目前还没有搞地基建设.
4、"养猪场前有一鱼塘的水溢流至水井"情况不属实,距养殖场约10米有14.
95亩渔业养殖水面,分上游和下游两口鱼塘,上游鱼塘约0.
5亩,采用的是清水养鱼,不投放任何肥料,下游鱼塘主要放养有小龙虾、扁鱼、草鱼和鳙鱼.
上游鱼塘侧上方是山泉水口,距上游鱼塘堤坝2-3米处是村水井的取水口,采用的是暗管引水方式引水到村里.
上游鱼塘靠取水口这边的堤坝比下游堤坝高0.
8米左右,且上游鱼塘的排水口较大,现场未见鱼塘的水溢流至该取水口,鱼塘排水和猪场排污未污染水源.
","部分属实","据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县畜牧兽医水产局依法对该养殖场采取以下措施:1、责令雷小仔、刘革英立即将排污管道维修好停止渗漏的污水流到水沟.
至5月13日下午已经将管道维修好停止了污水外流.
2、5月12日,嘉禾县畜牧兽医水产局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场在2017年8月12日之前完善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
3、县畜牧兽医水产局依法收回了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到期整改不到位则注销此证,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县环保局已对该养殖场进行取证,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养殖场进行立案查处.
目前已经修好了排污管道停止了污水流向水沟.
已经购进了PVC管,进行改造.
县环保局对该养殖场下达嘉禾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嘉环责改字[2017]17号),并下达了嘉禾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嘉环罚告字[2017]12号),拟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RMB:20000元).
",,"已于5月19日办结""8","20170511D114","东江街道东江新天地小区的新天地三文鱼餐馆的油烟污染.
","郴州市资兴市","餐饮油烟污染",""新天地三文鱼"餐馆位于资兴市东江街道寿佛路旁"东江新天地"住宅小区临街面,从2015年经营至今,经营者为冯纪强.
餐馆于2015年下半年安装了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处理后排往下水道.
2017年5月初,餐馆经营者发现厨房油烟无法正常排放,影响楼上居民生活.
经检查,是由于寿佛路下水管道被泥沙堵塞,致使油烟从沉淀池中外冒.
此交办件反映的"三文鱼餐馆的油烟污染"情况属实.
","属实","资兴市城管局5月12日向"新天地三文鱼"餐馆经营者下达了《城建监察通知书》(编号:东088)责令其整改.
5月14日餐馆已经疏通堵塞的下水管道,油烟正常排放,不再影响居民生活.
针对餐馆油烟往下水道排放的情况,资兴市城管局已要求经营者与周边住户加强协商,重新设置油烟排放管道,以实现油烟高空排放.
",,"已于5月19日办结""9","20170511D115","东江街道东江新天地小区3号楼右侧距4单元不到30米有2座信号发射塔,辐射扰民.
","郴州市资兴市","其他","经调查核实:信访件所提到的2座信号发射塔位于资兴市东江街道寿佛路旁,属于通讯基站.
一座经纬度为(25.
937169,113.
238321),在鑫天地足浴城前30米处,于2015年开始建设,2016年8月完成主体工程,由郴州市铁塔公司承建,运营商未安装天线,且暂未使用;另一座距离鑫天地足浴城200米处,目前只做了基础施工,业主不明,现已停止建设.
建设基站属实,辐射扰民不属实.
","部分属实","1.
资兴市环保局对郴州市铁塔公司基站存在的批建不符问题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资环改〔2017〕79号]),责令立即停止建设,限在5月20日前恢复原状.
2.
资兴市经信商务局对郴州市铁塔公司资兴办事处下达了责令停止建设整顿通知书(资经信商〔2017〕51号),责令铁塔公司立即停止建设,并立即整改.
3.
目前已停止施工,铁塔公司正在与小区业主沟通协调,同时组织工作人员拆除已建成的景观塔.
",,"已于5月19日办结""10","20170511D116","郴州市苏仙区雅景小区受京港澳高速噪声影响,汽车尾气污染,夏天轮胎胶味很重,希望高速公路安装隔音墙.
","郴州市高速公路管理处","噪声污染","1、小区距高速公路100米以上;2、耒宜高速公路于2001年建成通车,雅景小区立项时间为2017年10月.
","有待核实","1、请环境监测部门进行鉴定;2、依据鉴定结果,如存在噪声污染,将制定治理方案,报省高管局同意后实施",,"11","20170511X48","苏仙区五里牌镇街洞村七组在京广复线途径路段,街洞火车站、煤矿转运站、露天煤场和专用铁路及围墙煤坪破塘坝建成投产后,七组距离煤矿煤坪只一墙之隔,街洞煤矿每天都有几十万吨煤通过煤坪运转各地,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村民每天生活在煤灰和装卸车的噪音中.
由于塘坝被破坏,鱼塘长期漏水无法正常放养,更无水灌溉农田.
煤水煤尘肆虐,使村民不敢居住,严重制约了当地经济发展.
请求:1、由于生存无法保证、生产无法进行请将村民搬迁至新址;2、定期给村民检查身体;3、给鱼塘、农田、山林损失做评估,给予相应补偿;4、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管理煤尘、煤水、排水沟及噪音,还村民干净的生产、生活环境.
","郴州市苏仙区","生态破坏","由区政府牵头,苏仙环保分局主办,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规划局、苏仙国土资源分局、区经科局、区卫计局、区商务局、五里牌镇协办.
经调查核实,街洞矿业有限公司煤炭转运站地处苏仙区五里牌镇街洞村,总用地面积41.
76亩.
承担着该公司煤炭转运功能,煤炭产品由汽车从矿井运输到煤炭转运站,再通过铁路煤运专线销往华润电力等企业.
该公司煤坪为1960年建成,原街洞村七组村民不在该址居住,1980年京广铁路复线开工建设后,才搬迁到现址居住,煤炭转运站距离最近民房约100米左右.
1、煤炭转运站上煤棚防尘措施不完善,部分未安装防尘网,导致煤尘无组织排放,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的影响;2、由于铁路运输车皮常不能按时到达该公司煤炭转运站,而该矿封闭式装卸煤仓设计存储量小(封闭式装卸煤仓存储量约600吨),致使大量煤炭积压在未采取"三防措施"的下煤坪、用铲车装卸煤炭导致大量煤尘无组织排放,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的影响.
3、由于煤炭转运站"三防措施"不完善、煤炭露天堆放、废水沉淀池容积小等因素,在极端暴雨天气由于雨水的冲刷导致大量雨水夹带着煤灰进入周边农田和沟渠.
","部分属实","一、处理情况我区于2017年5月12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责令该公司于2017年5月17日前将雨水冲刷堆积至下煤坪的煤灰清运至上煤棚;2、责令该公司于2017年5月17日前完善转运站上煤棚的防尘网;3、责令该公司对煤炭转运站采取"雨污分流、集中收集,及时处理,循环利用"的原则.
完善雨污分流系统,加强管理,明确制度,定期对专用线排水沟及沉淀池进行清理;4、责令该公司在2017年6月15日前完成煤炭转运站下煤坪及专用线全封闭厂棚建设工程,新建横跨铁路专运线(注:按三个火车皮规格设计建设规模为长60m*宽50m*高8m)的全封闭式厂棚.
二、整改情况该公司根据《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要求已制定了整改方案,正在按步骤实施:1、下煤坪的余煤及煤灰已清理完成;2、上煤棚防尘网已完善;3、投资70万元建设全封闭煤棚(长37.
5米、宽50米、高8.
5米)、新建四个污水处理池.
目前已制定设计方案,5月27日开始施工,预计6月30日完成.
",,"已于5月24日办结*""12","20170511X49","郴州市旭辉路郴州隆华花园,多年来郴州旭辉气体公司环境噪声、废渣和废气污染.
该公司生产乙炔已停止,但废渣尚未清理.
24小时噪声不断,废水、废气、废油多.
","郴州市北湖区","固废污染","经核实,1、该公司乙炔生产项目于1989年开始建设,共两条生产线,1990年投入生产,2013年9月以来停产至今,目前只从事外购成品液化气和工业氧气、氩气、氮气、二氧化碳等气体的分装销售.
2、该公司在建设营运时,周边还无居民区,近年来由于城镇化快速发展,周边相继建设了一些住宅楼,主要是隆华花园一、二期项目(2002年施工,2009年竣工)、隆华花园三期项目(2012年施工,仍在建)、雅晟乾城项目(2012年施工,2014年竣工的)等3个楼盘.
3、该公司工业气体分装线布局及作业情况:一条是厂区东北面的液化气分装线,每日18点钟后不再作业,晚上无噪音产生;另一条是厂区西南面的工业氧气、氩气、氮气、二氧化碳等气体分装线.
一般最晚作业至晚上23时,钢瓶搬运和灌装时会产生碰撞噪声,汽车出入厂区产生交通噪声,工作人员及客户交谈亦产生社会噪声,影响周边居民.
4、该公司现无生产废渣和生产废水产生.
举报反映的废渣为位于大门对面原乙炔气生产时的电石废渣堆场,遗留的电石渣堆存约1500吨,2013年9月停用.
在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交办该案件前的2015年11月,该公司已开始对渣场电石渣进行清挖,外运至水泥厂进行回用,2017年5月7日,我区进行现场调查时,该公司已基本完成渣场电石渣的清挖,只留有部分残余电石渣.
在清挖电石渣过程中,周边山水、雨水逐步汇集,形成一个约2500立方米的水坑(水坑内积水即举报反映的废水).
举报属实的部分有:"该公司生产乙炔已停止,但废渣尚未清理"、"环境噪声、废渣污染".
举报不属实的部分有:"24小时噪声不断,废水、废气、废油多".
举报反映的废渣为2013年以前原乙炔气生产时遗留的电石渣,废水为清挖电石渣过程中形成的水坑(坑内积水来自周边雨水),无生产废气、废水和生产废油产生.
","部分属实","1、5月8日,市环保局北湖分局对该公司废渣堆场水坑废水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显示废水pH为11.
03,呈碱性,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其它因子未超标.
市环保局北湖分局对该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治理决定书》,限5月9日前完成残余电石渣的清理工作,5月12日前完成对堆场土坑内积水处理,处理达标后外排,5月15日前对堆场土坑进行回填,5月16日前对堆场所有区域进行覆土复绿.
2、截至5月20日24时,该公司已完成原废渣堆场场地覆土、安全防护网安装及土坑内积水(二氧化碳曝气中和)达标外排,堆场土坑回填工作已完成,正对堆场进行铺草复绿.
3、严禁该公司在晚上21点后进行工业气体的充装.
5月8日,该公司已调整充装作业时间,在公司门口张贴调整告知书并通知客户;5月10日,市环保局北湖分局对该公司进行噪声监测时,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未超标.
",,"已于5月17日办结*""13","20170511X50","苏仙区东市村有几家非法选矿厂,非法排污,知道督察到郴州来了就停产了,矿石都在厂,如苏仙区黄泥坳金风选厂、郴州市朝阳公司选厂.
","郴州市苏仙区","水污染","已成立由区领导牵头,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主办,苏仙环保分局、坳上镇协办的联合调查小组.
经初步调查核实情况,在坳上镇东市村没有非法选厂,只有朝阳公司选厂、黄泥坳矿选厂(金丰浮选厂、金丰选厂、发展选厂、鸿飞选厂四个选厂整合选厂),金旺公司选厂三家选厂.
三家选厂因手续不全都处于停产整顿改造建设,目前没有违法生产行为,也没有非法排污现象.
2016年8月19日和2017年4月7日,苏仙环保分局、区安监局、区经科局、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坳上镇先后两次对黄泥坳选厂和郴州市朝阳公司选厂采取断电措施.
黄泥坳矿业公司、郴州市朝阳矿业公司属于证照齐全的矿山企业,两矿开采的原矿产品分别堆放在自有的的黄泥坳矿业公司金丰选厂、郴州市朝阳矿业公司麻石垄选厂的矿坪内,并无不妥.
2014年至2017年期间苏仙环保分局、区安监局对黄泥坳选厂、郴州市朝阳矿业公司选厂违法建设和违法生产行为都依法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责令整改执法文书.
","不属实","一、处理情况1.
5月12日下午,区领导祁永忠召集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区安监局、区经科局、环保苏仙分局、苏仙公安分局、坳上镇召开专题调度会议,了解案件情况,布置工作.
2.
5月12日,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区安监局、区经科局赶赴坳上镇东市村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3.
5月13日,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环保苏仙分局、区安监局、区经科局赶赴坳上镇东市村现场调查核实情况,未发现非法选厂.
二、下步安排1.
安排环保苏仙局、区安监局、区经科根据监管职责对三家选厂相关证照不全的情况下达相关执法文书.
2.
要求环保苏仙分局、区安监局、区经科局、坳上镇收集上报资料,形成调查核实情况报告.
",,"已于5月18日办结""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十八批2017年5月12日)"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1","20170512D64","郴州市苏仙区坳上镇沙江村有一个私人猪场,猪粪乱排,臭气熏天.
之前投诉12345没有结果.
","郴州市苏仙区","畜禽养殖污染","成立了区领导牵头,坳上镇主办,区畜牧水产局、苏仙环保分局协办的工作小组.
1、该猪场位于坳上镇原沙江村墟坪组,养殖户叫陈代强系坳上镇坳上村塘下组村民,是原来买到沙江村墟坪组曾宪柱、李世尧等人的个人住宅基地,陈代强现作本人住房和猪场使用,在居民生活区内,猪场面积约200平方米,存栏126头,其中母猪12头,200斤以上的肉猪31头,乳猪83头,是饲料养殖.
2、猪场外围没有建设污水处理池和化粪池,猪粪乱堆,臭气难闻,反应情况与事实基本相符.
3、之前有群众向12345投诉没有结果,反映基本属实.
就投诉情况区畜牧水产局、苏仙环保分局、坳上镇政府多次采取联合行动,下达养殖场废物处理技术指导意见书和环境污染整改责令书,养殖户陈代强依然我行我素执意养殖.
","属实","一、处理情况1.
5月12日坳上畜牧站下达了停养搬迁意见书,区畜牧水产局5月15日下达了限期退养通知书,苏仙环保分局下达污染整治责令书.
2.
责令养殖户陈代强一周内把生猪卖掉,猪场关闭,退养搬迁到合法猪场.
3.
限期做好污水处理防治工作.
4.
坳上镇积极协调区、镇有关部门负责人于2017年5月15日上午在镇三楼会议室召开关于坳上镇沙江村陈代强猪场专项整治会议.
二、整改情况1.
养殖户正在积极想办法退养搬迁,5月17日晚与养殖户陈代强签订了退养协议书,保证5月19日全部退养搬迁.
2.
5月19日该养猪场生猪全部退养搬迁完毕.
3.
5月20日已拆除栏舍4间.
",,"已于5月21日办结""2","20170512D65","郴州市苏仙区飞虹路苏仙桥附近有一家双发餐馆,不知道是空调还是排烟管噪声扰民.
餐馆老板觉得居民无理取闹.
反映郴州市12345多次,感觉一直在敷衍没有得到解决.
","郴州市苏仙区","噪声污染","已成立由苏仙区政府副区长李定河牵头,苏仙城管执法支队主办,区食药监局、苏仙环保分局、苏仙岭街道办事处协办的联合调查小组.
2017年5月14日上午9点半,苏仙区政府副区长李定河带领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赶到投诉地点进行调查.
经调查核实,"双发餐馆"证件、手续齐全,且无占道经营现象.
苏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双发餐馆进行了专项检查,该店证件、手续齐全,均在有效期内;从业人员共22人,健康证均在有效期内;三防设施符合标准,卫生干净整洁.
周边200米内只有龙腾广场C栋的房屋高于双发美食店,苏仙环保分局监测站对龙腾广场C栋的居民点进行了监测,数据显示都未超过国家噪音排放标准.
(只有在双发美食店楼顶距离风机最远处数剧超过国家噪音排放标准12.
9分贝)因该处系楼顶,不会对楼下居民造成影响.
综上,群众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噪声污染"属实,"噪声扰民"不属实.
","部分属实","一、处理情况2017年5月14日上午9点半,苏仙区政府副区长李定河带领市城管苏仙执法支队、市环保局苏仙分局、苏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苏仙岭街道办事处到双发餐馆调查了解情况,并现场办公、招开现场会议进行工作部署.
1、市城管苏仙执法支队按照李定河副区长指示制定整治方案,按各单位职能分工,使各单位形成合力,确保整改到位,落实到位.
2、经市城管苏仙执法支队查实,该餐馆无占道经营的现象.
3、苏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双发餐馆进行了专项检查,该店证件、手续齐全,均在有效期内;从业人员共22人,健康证均在有效期内;三防设施符合标准,卫生干净整洁.
4、市环保局苏仙分局于13日对该店的环保设施进行检查,5月14日晚上19点,到现场进行勘查,周边200米内只有龙腾广场C栋的房屋高于双发美食店,对龙腾广场C栋的居民进行了噪声监测,数据显示都未超过环境噪声标准.
只有在双发美食店楼顶距离风机最远处数剧超过国家噪音排放标准12.
9分贝.
现场发现该店楼顶引风机发出较大的噪音.
并作出限期于2017年5月16日前将楼顶风机维修完成的处理意见;市环保局苏仙分局于5月16日对双发美食店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郴环苏改字[2017]35号),限期双发美食店于2017年5月27日前改正引风机外排噪声超标的违法行为.
5、15日下午4点半,李定河副区长带领市城管苏仙执法支队、市环保局苏仙分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到双发餐馆现场查看案件进展.
二、整改情况1、双发餐馆已对楼顶风机进行维修,并在做进一步隔音降噪处理.
2、由苏仙岭街道办与市城管苏仙执法支队派人在中午13:30—15:00与晚上八点半后对该餐馆进行值守,要求其在值守时间段停止营业,以免噪音扰民.
三、下步安排1、由市环保局苏仙分局监督与指导双发美食店在期限内整改合格.
2、由苏仙岭街道办与市城管苏仙执法支队派人在中午13:30—15:00与晚上八点半后对该餐馆进行值守,要求其在值守期间停止营业,以免噪音扰民.
",,"已于5月23日办结""3","20170512D66","郴州市桂阳县桥市乡以前遗留的锌渣(砒霜渣)处理方法不妥,运输时未使用正规车辆,路上洒落.
","郴州市桂阳县","重金属污染","经查,反映问题属桂阳县砷渣安全处置项目,该项目由市发改委批复,经国家发改委复函,且经市环保局环评批复实施的,处理方法按经省环保厅批复的技术方案实施;项目EPC总承包商为化工部长沙设计研究院,项目工程监理由湖南华楚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进行,环境监理由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进行;运输是由具备危险废物清运资质的郴州市宏顺物流公司提供的车辆;施工运输单位对运输车辆采取车厢铺设薄膜顶部盖帆布的防护措施,未发现砷渣洒落情况.
","不属实","5月13日,对该项目作出"暂停施工"的决定,并要求总包单位对照环评批复文件进行自查自纠.
",,"已于5月18日办结*""4","20170512D67","郴州市北湖区人民东路八斗米和肠粉王餐馆噪音很大,油烟污染严重,且油烟机震动很大,导致房子开裂.
举报12345一年多,没有得到解决.
","郴州市北湖区","餐饮油烟污染","1、郴州市八斗米海鲜粥城.
该店油烟净化设施长期未清洗,抽风机运行时产生震动和噪声.
2、郴州市金城肠粉王.
在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交办该案件前的2017年5月8日,该店已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了清洗,但清洗完后的净化器机芯未及时安装,导致油烟超标排放.
该店油烟管道年久失修,出现破裂,部分油烟外溢,抽风机运行时产生震动和噪声.
3、上述2家餐饮店所在楼房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为五层砖砌结构,存在多处裂缝,尤其是楼板较多.
从裂缝发展情况来看,墙体微裂缝因年久、沉降等原因所致,楼板裂缝为楼面采用空心板形成的板间缝.
因油烟机震动导致房屋开裂的说法没有科学依据.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东路八斗米和肠粉王餐馆噪音很大,油烟污染严重"属实,"且油烟机震动很大,导致房子开裂"不属实.
","部分属实","1、5月12日至13日,市环保局北湖分局对上述2家餐饮店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油烟、噪声监测,其中八斗米海鲜粥城昼间噪声最高超标2.
8分贝、油烟排放浓度超标0.
1倍;金城肠粉王夜间噪声最高超标10.
2分贝、油烟排放浓度超标7.
75倍.
5月15日,市环保局北湖分局对该2家餐饮店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排污,限2日内对油烟净化设施及管道进行整改.
2、截至5月20日24时,八斗米海鲜粥城已完成油烟净化器的清洗,并对其油烟管道加装了隔音棉;金城肠粉王已完成油烟净化器机芯的安装和调试,该店破裂油烟管道已修补好,并对油烟管道加装了隔音棉.
",,"已于5月18日办结""5","20170512D68","郴州市桂阳县桂阳工业园宝山片区桂阳县锌锰矿业有限公司私自建立尾砂坝,破坏环境,尾砂已经全部堆满,可能会造成溢坝和倒坝危险.
","郴州市桂阳县","重金属污染","经查,交办件所反映的桂阳县锌锰矿业有限公司应为桂阳县兴锰公司,该公司尾矿库在2009年租凭给桂阳县城郊宝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后,经过有资质单位进行重新设计、施工,并被主管职能部门许可运行的五等正常库,办理了运行安全许可证(编号:(湘)FM安许证号【2016】L189Y2号),有效期3年(2016年11月9日—2019年11月8日),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等级为乙级(证书编号:APJ-湘-317),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环保"三同时"验收合格.
办理了.
2017年5月13日上午,县安监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到现场核查时,未发现该尾矿库存在坝体有严重的管涌、流土、严重裂缝、坍塌和滑动迹象;库内水位未超过限制的最高洪水位;在用排水井、排水管(洞)未发现坍塌堵塞等其他危及尾矿库安全的重大险情,属正常库,现库内尾矿堆存量约14.
0*10m3,堆积标高292.
0(设计总库容23.
2*10m3,尾矿现设计标高298.
0m),不存在漫顶(溢坝)和垮坝(倒坝)危险,且按设计于坝前均匀放矿,形成200余米的干滩长度.
尾矿库在运行过程中,没有发生过任何安全和环境影响事故.
目前公司处于停产状态.
根据调查的结果显示,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此交办件不属实",,"已于5月18日办结*""6","20170512D69","郴州市桂阳县银星公司十万吨规模的铅冶炼厂大气污染问题,周边不能种菜,众多居民铅中毒.
","郴州市桂阳县","重金属污染","经查,桂阳县银星公司全称为湖南省桂阳银星有色冶炼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经营铅、锌、铜、银、金、铋、锑、铟等有色金属.
该公司环评审批手续完善,环保"三同时"验收合格.
2017年5月12日23点和5月13日两次到现场检查,该公司污染物符合《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废水处理站设施运行正常.
但危废渣库未设置隔离墙,未安装安全门,电解银车间脱硫塔废水未按时更换.
当地农作物主要以烤烟、水稻、蔬菜为主,间以零星玉米、花生等.
经调查,当地农作物长势长相未发现异样,未发现农作物植株生长迟缓、畸形、失绿等现象,外观性状与其它区域农作物对比基本一致.
距银星公司最近的医院(宝山医院)反映,2015年至今未发现铅中毒人员.
","不属实","处理情况:县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队于5月13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设置危废渣库隔离墙和安全门,立即更换电解银车间脱硫塔循环水.
按照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湘环评〔2007〕143号)要求,我县启动了原锰矿生活区居民搬迁,2012年该生活区居民全部完成搬迁.
2011年,启动了鹿峰街道(原城郊乡)子龙村月亮组项目卫生防护距离600m范围内村民搬迁工作,2013年全部完成搬迁.
同时,我县也积极推进项目卫生防护距离600m范围外的月亮组村民搬迁工作,截至目前,月亮组123户村民,已有114户签订搬迁协议,100户完成搬迁,未完成搬迁的村民均在城区租房入住.
",,"已于5月18日办结*""7","20170512D70","郴州市苏仙区飞虹路苏仙传奇小区1栋到4楼是一个KTV,每天晚上噪声扰民,向KTV反映多次无果.
为了应付督察组检查,近几天没有营业,质疑为什么这个KTV能够开到这个小区,希望能够搬离.
","郴州市苏仙区","噪声污染","投诉人反应的是郴州市苏仙区飞虹路金麦克KTV.
2017年5月4日已受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相关投诉件(编号20170504D75),苏仙区已办结,相关办理情况如下:苏仙区文体新局联合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责令金麦克KTV停业,下达停业整改通知,电力部门贴上停电封条;5月9号金麦克KTV员工李海华因撕坏封条被苏仙公安分局行政拘留5天,电力部门再次贴上停电封条.
金麦克KTV位于郴州市苏仙区飞虹路苏仙传奇小区1栋4楼,晚上营业确实影响住户休息,但该楼房属于商住楼,KTV开业前与开发商有协议在先,5楼不卖给居民,不作居民住房销售,可以用作写字楼和办公场所,晚上营业时间与5楼当初开发商承诺作写字楼和办公用途互不影响.
事后开发商急于清盘违反协议销售给居民作住户后消失,暂无联系,现环保投诉群众均为后来5楼购房住户.
","部分属实","一、处理情况1.
苏仙区文体新局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请示区领导首小翠同志,并将案件进展情况进行汇报.
2.
苏仙区文体新局联合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责令金麦克KTV停业,已下达停业整改通知,同时掌握KTV动态.
3.
区文体新局整理金麦克KTV相关办证资料.
4.
区文体新局已与业主联系,电话告知业主环保督导意见.
5.
本月15日由首小翠同志主持召开金麦克KTV环保案件专题研究会,各相关部门参会共同研究解决方案.
会议形成一致意见:(1)由区经科局指挥供电分公司切断金麦克KTV专供电;(2)由区文体新局联合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对金麦克KTV以娱乐经营许可证逾期未换证为由进行注销公示,注销该企业娱乐经营许可证.
6.
区文体新局已注销金麦克KTV娱乐经营许可证,并将注销公告函告工商局.
7.
敦促各协办单位汇总结案材料进行办结案工作.
二、整改情况相关部门已依法依规对企业下达停业通知,切断专供电,基本关停到位,清除了噪声污染,做好业主的思想稳控工作,后续关停手续也正在进行.
",,"已于5月18日办结""8","20170512X68","临武县水东镇深渡村委石珠蔸村后山上,聚鑫锰业,洗矿污水直排武水河,有毒冶炼废渣堆得像山,污染淹没我村的两个水井.
大量的毒废渣冲到山沟里,镇政府听说督察组来了,就临时修了水沟用土把污染现场盖住,掩盖污染.
","郴州市临武县","重金属污染","经初步调查:1、该企业自2014年10月至今一直停产,期间没有产生冶炼废水.
2、该厂存在部分废渣乱堆放情况.
3、2个水井距离厂区均在1公里以外,是否污染,县疾控中心于2017年5月13日上午已取水样正在化验中.
4、现场有少量废渣冲到山沟现象.
5、5月13日晚环保局对企业周边两个水井抽样化验,14日化验结果:显示锌含量在饮用水标准之内,锰含量未检出.
该交办件部分属实:举报反应"有毒冶炼废渣堆得像山"现场发现存在部分废渣乱堆放现象;"大量的毒废渣冲到山沟里",经查实存在少量废渣冲到山沟的情况,属实;举报反应"洗矿污水直排武水河"不属实,经查实该企业长期停产没有产生洗矿污水直排;"镇政府听说督察组来了,就临时修了水沟用土把污染现场盖住,掩盖污染"的情况不属实,镇政府是督促企业搞好污染防治措施;3、待查实内容:"污染淹没我村的两个水井"的情况,两个水井已取样,等待化验结果.
","部分属实","1、5月12日晚上成立了由副县长郭应湘任组长、县环保局牵头、水务、疾控中心、水东镇和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
2、5月13日上午,副县长郭应湘带领工作组人员到现场核查.
3、5月14日,县水务局制定厂区雨污分流防治方案;环保局制定了废渣处置方案,聚鑫锰业相关人员已按两个方案组织实施雨污分流防治设施和废渣处置工作.
4、5月14日—15日上午,县环保局、水务局、水东镇组织人员和机械在整治现场加紧整改施工.
5、环保局和疾控中心对两口水井化验结果显示,石珠蔸村内水井水质正常,另一慧香寺水井为非饮用水,锰、氨氮存在超标,但经初步查实与聚鑫锰业无直接关联,主要是本底值原因.
6、处理情况:(1)厂区遗留原料的露天堆放问题.
一是露天堆放于没有水泥硬化地面上的原料,转移到厂棚内;二是露天堆放在水泥坪中的原料,转移到厂棚内或做好防雨履盖处理.
(2)对厂区内雨水沟进行疏通,并新建雨水、地面废水收集池,投放生石灰进行预处理,经检测合格后达标排放.
(3)对停产多年、名存实亡的聚鑫锰业渣场按环评要求进行封场.
一是表面坡度一般不超过33%,每升高3-5米建一个台阶,台阶宽度不小于1米,控制在2-3%的坡度和能经受暴雨冲刷的强度.
二是表层履土二层,第一层为至少20cm粘土层压实,第二层为天然土壤层.
(4)规范渗滤液收集处理池.
将渣场下方已有的渗滤液收集池按环评要求进行修整,对坝体进行防渗处理,并安排专人投放生石灰处理渗滤液,经检测达标后才可排放.
5月17日经取样监测,监测指标均达标.
(5)环保局加强雨污分流设施的巡查监管,定期对渗滤液和厂区雨水、地面废水收集池的水质进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6)县水务局按照本部门工作职能,深入现场核查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情况,制定防洪撇水方案,落实防洪撇水、水土保持措施,确保不发生次生污染问题.
(7)水东镇人民政府积极落实相关责任.
一是要落实本次整改资金,因聚金锰业停产多年,在落实相关责任人之前,水东镇人民政府先行垫付本次整改资金,过后向企业责任人追偿.
二是按照乡镇职能职责分工,落实现场整改,确保达到整改效果.
三是做好信防维稳协调等相关工作.
","问责4人","已于5月18日办结*""9","20170512X69","临武县水东镇深渡村委石珠蔸村后山上,永发砷渣把原来大冲等地炼白灰留下的大量砒霜渣全部拉过来洗矿,还有全县矿山选厂留下的烧砒霜原料硫铁矿全部规定拖到这个厂洗矿,现堆满了剧毒的砒霜渣,污染井水.
","郴州市临武县","重金属污染","1、该企业2014年1月以来处于停产状态,无生产痕迹;2、该企业2005年5月18日获得省环保厅批复(湘环评〔2005〕41号);3、厂区内有原料堆放场,约有800吨左右的砷渣原料、100多吨硫铁矿全部堆放在堆场内,堆场建有厂棚,地面硬化,建有排水沟;4、处理后的废渣全部堆放在干堆池内,并有防渗设施,厂区内无外排口;5、厂区周边无井水;6、5月13日晚,经核查该项目2010年5月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2011年7月取得了省环保厅颁发的《危险固体废物经营许可证》(湘环[郴临]许字第[240]号),2014年9月换证湘环(临危)字第(106)号;7、2016年10月28日,县水务局对石珠蔸村供水工程自来水进行取样分析,无重金属和毒理指标超标;8、经临武县环保局5月13日对该村井水、慧香寺水样和石珠蔸村自来水取样监测PH、铜、铅、锌、镉、砷、锰都符合国家标准.
9、5月16日县疾控中心对石珠蔸村井水水样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未发现重金属超标情况.
该交办件部分属实.
属实部分:1、永发砷渣把原来大冲等地炼白灰留下来的砒渣拉过来加工属实.
2、堆渣场内堆放了约800吨砷渣、约100多吨硫铁矿属实.
不属实部分:全县矿山选厂留下的烧砒霜原料硫铁矿全部规定拖到这个厂洗矿不属实,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没有出台相关规定).
","部分属实","1、5月12日晚,成立了由一名副县长任组长、由县经信局牵头水东镇和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2、5月13日上午工作组组组长带领工作组成员到现场核查;3、县疾控中心已对厂南面石珠蔸村井水进行取样检测;预计5月16日上午出化验结果;4、5月13日下午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5、5月13日下午找企业业主做了询问笔录;6、5月13日晚7:30县环保局到石珠蔸村井水、自来水和慧香寺井水取水样,进行检测.
7、5月14日县水务局对厂区周边绘制了地形图,对地形和地表水流向进行了分析,厂区周边地表水不会流向石珠蔸村井水.
8、5月15日调度疾控中心水质化验进度;9、5月16日调度各部门工作进度,汇总各部门材料,核实井水水质化验结果.
",,"已于5月18日办结*""10","20170512X70","临武县水东镇神山村乌云洞村的临武县松裕纳米有限公司及其龙鑫大理岩采石场,未与村民达成协议情况下,大肆破坏本村的水利设施,林地、农田被挖掘破坏二百余亩,土地流失严重.
采石场爆破声大,运输车扬尘大.
多次反映未果,村民敢怒不敢言.
","郴州市临武县","生态破坏","1、该企业分为临武县松裕纳米有限公司及其龙鑫大理岩采石场两部分,2009年引资筹建,2009年8月份建成.
但因公司内部股东的矛盾基本处于停工状态.
2、该项目范围内涉及的引水沟渠水利设施已全部修复;临武县水务局于2016年3月下达了临水【2016】14号"关于临武县接龙乡龙鑫大理岩采石场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企业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做了一些水土保持措施,但未严格按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措施落实到位,存在水土流失现象.
3、经县林业局核实,该企业2016年7月26日办理林地手续0.
8908公顷(湘林地许准【2016】1029号).
4、该项目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县环保局于2016年11月进行了批复(临环审表[2016]10号).
该项目未完成"三同时"验收.
5、临武县龙鑫大理岩于2017年1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湘)FM安许证字【2017】L476号,有效期为2017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9日.
经测龙鑫大理岩采石场距离乌云洞村平行距离约480米,符合《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的规定.
6、5月13日,临武县国土资源局对松裕纳米有限公司、龙鑫大理岩采石场进行实地勘查、测量,发现均有非法占用土地行为.
龙鑫大理岩采石场采矿权在有效期内.
此交办件部分属实:1、不属实内容:1)未与村民达成协议情况不属实.
2008年水东镇神山乌云洞村通过召开全体村民会议,与该企业签订了《神山乌云洞村关于兴建采石场的协议书》,关于采石场所占土地、林地的问题.
经我们现场初步调查,采石场按照《神山乌云洞村关于兴建采石场的协议书》中的约定标准,基本上已补偿到位;2)经县水务局现场核实,该项目范围内涉及的引水沟渠水利设施已全部修复,大肆破坏本村的水利设施不属实;3)采石场爆破声大,运输车扬尘大不属实.
经测龙鑫大理岩采石场距离乌云洞村平行距离约480米,符合《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的规定.
2017年1月该公司委托了郴州环科湘南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验收监测并完成了初稿,经监测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限值;该企业于2017年4月对开采区道路两侧安装了自动洒水装置,运输车扬尘可以得到控制.
2、部分属实内容:1)土地流失严重问题部分属实.
临武县水务局于2016年3月10日,下达了临水【2016】14号"关于临武县接龙乡龙鑫大理岩采石场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企业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做了一些水土保持措施,但未严格按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措施落实到位,存在水土流失现象;2)林地破坏部分属实:经县林业局核实,该企业2016年7月26日办理林地手续0.
8908公顷(湘林地许准【2016】1029号),经核实超审批范围范围使用林地0.
2627公顷.
5月16日林业局再次核查,发现该企业超审批范围使用林地为0.
2992公顷.
3、待查实内容:农田被挖掘破坏二百余亩:经国土局现场勘察,有违规占用少量农用地行为,经测量松裕纳米有限公司建筑占用土地面积0.
32公顷,其中占用耕地0.
14公顷,龙鑫大理岩采石场占用耕地0.
244公顷.
","部分属实","1、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国土副县长任组长,国土局牵头,环保、水务、林业、公安、森林公安、水东镇、安监、经科商局的案件调查组,5月13日清早召开了调度会议,并马上赴现场进行了调查取证.
目前还在调查处理当中.
2、国土资源局5月13日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了现场勘察,分别对松裕纳米有限公司、龙鑫大理岩采石场下达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5月14日进行了立案查处.
5月14—15日,分别对松裕纳米有限公司、龙鑫大理岩采石场违法行为调查取证,巩固证据.
5月16日国土局分别对松裕纳米有限公司、龙鑫大理岩采石场下达了《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分别拟处罚人民币:松裕纳米70993元整,龙鑫大理岩采石场60992元整.
3、环保局2017年5月13日,环保局监察人员已对临武县松裕纳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环保设施的通知.
2017年5月17日,该企业正在对生产区的原废水沉淀池进行扩建,还对原矿石堆放场的矿石进行了部分清理,并对部分地表覆绿植草,对生产区的废渣堆放场进行了复土、覆绿.
5月17日对该企业进行调查询问.
5月18日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临环责改【2017】5号,同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临环罚(听)告字【2017】5号,拟处罚人民币:5万元整.
4、林业局下达了责令停工通知书.
5月14日行政立案(临林罚立字【2017】010号),正在进行查处.
5月16日送达《龙鑫大理岩采石场违法占用林地调查报告》、《林业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林业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临林罚权告字【2017】10号)拟处罚人民币:13230元整.
通过督促该企业整改,该企业已恢复植被面积0.
1669公顷.
5、县水务局2017年5月13日,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了现场勘察,下达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和《整改通知》,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场制定了应急整治方案,督促业主制定了《水土保持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5月14日,督促业主组织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完成了应急整治方案中的种植水保林工程量的60%.
到5月16日,督促业主完成了应急整治方案中的种植水保林全部工程量.
",,"已于5月19日办结""11","20170512X71","苏仙区五里牌镇太平村、洞庭湖村、里牌村、碧冲村、联星村、新塘村村民联合举报大龙头水库被"郴州山宝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养猪场排泄物严重污染.
该公司猪场肆无忌惮的排放猪的排泄物,造成灌溉6个村二万多亩良田、山塘及村民饮用水源的大头龙水库水质被污染.
水库灌溉到山塘里,山塘里的鱼全部被毒死,灌溉到农田,地下水被污染,井水都无法饮用.
","郴州市苏仙区","畜禽养殖污染","接到交办后,迅速成立了专案组展开调查核实.
5月13日,陈新街同志带领畜牧、环保、水务、国土、农业、林业、五里牌镇等单位赴郴州山宝生态有限公司排污初步核查,现场情况与举报内容有较大差距.
初步核后召开了调度会,安排各部门后续工作,制定了《中央环保督查交办案件专案工作方案》.
5月14日对其环保手续及相关证件进行查验,该公司具有国土、林业、发改、畜牧、环保等部门的手续,是郴州市龙头企业.
5月15日,五里牌镇政府对6个村近期死鱼情况进行了调查,没有发现大面积死鱼现象,也没有接到村民的死鱼报告(有各村委会的证明);区疾控中心对6个村的村民饮用水井水质进行了化验,其中5个符合标准,新塘村门楼下组井水中硝酸盐氮超标,但不能证明其污染源来自养殖场,该村是距离养殖场最远的一个村;区农业局对6个村的农田污染进行了调查,6个村均证明对农作物的产量无明显影响(有各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区水务局对大头龙水库和水功能进行了说明,对水功能保护区提出了意见和整改措施;并提供了2016年向郴州市水利局提出的《关于取消大头垅水库划定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申请》;苏仙环保分局对大头龙水库水质进行了化验,为三类水,外排水还在化验中.
","不属实","一、处理情况专项工作组提出整改完善要求:1.
经过大型沼气和沼液净化系统处理的污水,利用水生植物吸收消纳;2.
干湿分离,分离出来的粪渣合理利用;3.
将母猪栏边靠近大头龙水库两个污水沉淀池拆除,填土并植树.
另选地建污水沉淀池;4.
减少生猪养殖量;5.
做好污水管理和巡查工作;6.
以上整改内容,10-15天完成.
二、整改情况1、新建污水沉淀池已在施工.
2、分离出来的粪渣用专车运出,用于果木、蔬菜肥料.
三、下步安排1.
待外排水化验结果出来后,做进一步安排.
2.
监督山宝公司按照专家组意见进行整改完善.
",,"已于5月18日办结*""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十九批2017年5月13日)"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1","20170513D90","郴州市安仁县牌楼乡菱花村万里组刘姓村民在家养猪,夜间蚊子多,臭气和猪屎污染环境.
","郴州市安仁县","畜禽养殖污染","经调查核实,牌楼乡菱花村(实为莲花村)万里组村民刘雪花在一栋老栏舍中养了4头小猪,栏舍距离居民的新建房屋约2米,臭气和猪屎污染了周边环境,影响了居民正常的生活.
","属实","1、由牌楼乡人民政府及莲花村委会根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及村规民约协调处理,对现有存栏的4头仔猪两天内进行转移,对栏舍的猪粪进行清理,栏舍不再饲养畜禽.
5月16日之前将处理结果上报县政府.
2、由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县环保局现场督促、监督执行.
3、5月16日下午已将仔猪转移,并对猪舍进行了清理,整改到位.
",,"已于5月19日办结""2","20170513D91","郴州市永兴县民政局家属区临街的三栋房子(靠人民路)的门面有四个餐馆,油烟从下水道走,弄得上面的住户家里冒油烟,油滴到餐馆外面地面上到处都是,晚上噪声扰民.
曾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未果,要求搬走,这四个门面不做餐饮用.
","郴州市永兴县","餐饮油烟污染","5月14日9时组织人员进入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交办件反映的情况属实.
交办件反映的四家餐馆分别为樟树隔子肉盒饭大王、马田康泰分店、哈尔滨海鲜烧烤店、梁家牛肉大碗饭等四家餐馆.
1.
现场检查时,四家餐馆的油烟管道都是连接下水道,厨房灶台未安装油烟净化器;2.
噪音扰民是因为哈尔滨海鲜烧烤店营业时间至凌晨两点钟,顾客产生的吵闹声过大,影响了楼上居民休息.
3.
以上四家餐馆工商执照、健康证、食品药品工商监督证均办理.
","属实","5月14日,县城管执法局对四家餐馆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停业整顿,要求在一个月内安装油烟净化器并将油烟管道向空中排放等整改任务.
责令哈尔滨海鲜烧烤店通过相关部门验收达标后,营业时间规定为晚上12点钟之前,并由店主倡导顾客用餐时勿大声喧哗,保持文明用餐.
5月15日,城管执法局现场检查,四家餐馆已全面停业整顿,四家餐馆已联系专业的油烟分离器公司对其进行现场测量,正在定制油烟分离器、油烟管道等设备.
5月16日,城管局组织便江镇、民政局、环保局等同志10余人,对四家餐馆楼上的42户住户进行沟通,落实安装油烟管道向高空排放等事宜.
5月17日下午,城管局组织环保局、便江镇、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局、民政局、住户代表、油烟保洁公司等单位人员30余人,在民政局六楼会议室召开四家餐馆油烟管道安装事宜,住户代表原则通过油烟管道可沿楼梯间外墙安装到顶,向高空排放.
5月18日,郴州市洁源环保工程公司根据四家餐馆现场勘察情况正在制定油烟净化器、油烟管道,拟定5月20日对四家餐馆进行安装.
5月20日下午,郴州市洁源环保工程公司对四家餐馆开始安装油烟分离器、油烟管道,预计5月23日安装完毕.
5月21日,四家餐馆油烟净化器已安装完成,油烟管道因下雨无法安装,待雨停了,立即启动油烟管道安装工作.
5月22日,对整理和复土的废弃煤矸石堆进行播撒草籽.
5月23曰,郴州洁源公司继续安装剩下三家餐馆的油烟管道.
5月24日,郴州洁源公司已安装完成马田康泰分店油烟分离器、油烟管道;梁家牛肉大碗饭、哈尔滨海鲜烧烤店正在安装.
5月25日,郴州洁源公司已安装完成梁家牛肉大碗饭、哈尔滨海鲜烧烤店的油烟分离器、油烟排放设施.
四家餐馆油烟分离器、油烟排放设施已全部安装完毕.
",,"已于5月18日办结""3","20170513X57","苏仙区栖风渡镇畔冲村新建一砖厂"雄起砖厂",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情况下开办的,非法侵占国家集体土地,故意毁坏大量国家林地林木.
请严查其是否办理环评手续以及排污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郴州市苏仙区","生态破坏","已成立由苏仙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巫初华同志牵头,苏仙国土资源分局主办,苏仙环保分局、区经科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协办牵头的联合调查小组.
苏仙区林业局2016年6月批准临时使用林地.
苏仙国土分局核实砖厂技改非法占用集体土地.
苏仙区环保分局核实企业编制有环评报告,因技改未完成未进行验收.
","部分属实","一、处理情况苏仙国土分局对砖违法占用集体土地行为,下达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3月13日立案查处,现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处罚48836元.
苏仙区环保分局对砖厂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二、整改情况雄起砖厂已停止技改施工,接受行政处罚,完善用地手续.
",,"已于5月23日办结""4","20170513X58","郴州市城区的郴州市万华屠宰场被下文要求关闭,但现在还在经营.
该场污水直排,无定点屠宰证,未通过环评,噪声扰民.
要求郴州市立即关闭该厂.
","郴州市北湖区","水污染","1、该企业办理了工商执照,2012年办理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郴北动物全字第:20120002),代码编号:431002401120002,是郴州市定点屠宰厂.
2、该企业2005进行了环评报告表,并取得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43100216120041.
3、建设一套污水处理站,屠宰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同心河,我局工作人员对污水外排口的外排废水进行了采样.
因此,投诉反映"该场污水直排,无定点屠宰证,未通过环评"不属实.
","部分属实","1、5月14日,对该单位屠宰废水的外排口采取水样,经监测外排水中氨氮浓度超过国家行业标准.
2、对该单位厂界噪声进行监测,夜间厂界生产噪声超过国家标准3.
3分贝.
3、5月15日,对该企业废水、噪声超标的环境违法行为已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4、对废水超标现象,市环保局北湖分局5月15日开始连续三天对企业外排废水进行采样,采样分析结果显示达标排放.
5、5月17日,企业制定了噪声、废水整改方案.
企业对待宰区、屠宰区进行封闭降噪.
6、5月18日,该企业的噪声污染整改措施已完成.
区环保分局对其进行后督察,将连续几天噪声监测.
",,"已于5月19日办结""5","20170513X59","郴州市城市中心的郴州市宏源屠宰场,离居民住宅太近,深更半夜屠宰时惨叫声大,污水处理没有达到国家要求,没有通过环保,没有排放污水的排污许可证.
","郴州市北湖区","水污染","1、该养殖场为郴州市定点屠宰场,2003年建设投运.
该公司建设时,周边1000米范围内无居民且三面环山,随着城市的发展,新建居民楼距离太近,投诉反映属实.
2、该公司噪声来源主要为生猪屠宰时的尖叫声、设备运行噪声和车辆、人员流动的嘈杂声,投诉反映属实.
3、该厂配套建设了一个100t/h的污水处理站,屠宰废水经物化+生化处理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郴州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有排污许可证.
投诉反映不属实.
","部分属实","1、2017年5月8日,区畜牧兽医水产局对该厂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北牧责改〔2017〕4号),责令严格执行《生猪屠宰操作规范》.
2017年5月9日,区环保分局对该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郴环北改〔2017〕32号),责令立即停止废水超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限2017年5月10日前将整改方案报区环保分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开,于2017年5月11日前完成废水治理的整改任务.
2、截止5月11日,该厂已完成以下整改:(1)噪声整改情况:一是已在生猪屠宰车间所有门窗加盖门帘、窗帘;二是规范交易行为,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三是规范厂区交通管理,禁止噪声超标的运输车辆进入厂区,厂区内实行限速,车辆速度不得大于10公里/小时.
(2)废水整改情况:调整运行周期,延长SBR池曝气时间,增加处理效果.
3、市环保局北湖分局已对该厂外排废水超标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017年5月16日已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拟处罚款11172.
3元.
4、该屠宰场正在进行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和道路隔音屏障工程施工,预计6月中旬整改完成.
",,"已于5月19日办结""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二十批2017年5月14日)"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1","20170514D85","郴州市北湖区下湄桥街道郴州南方水务污水处理厂超出经营范围,按每车60元价格收集一些厨房废油、化粪池粪渣和其他不明液体处理,没有正规处理设施,气味很臭,车辆运输泄漏的液体很臭,严重污染了生活环境.
周边居民找企业交涉,希望企业按政府规定经营范围作业,但是没有结果.
","郴州市城管局","其他","经调查,郴州南方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除接收市政管道收集的生活污水以外,另通过封闭槽罐车运输收集两类污水排入进水口,一是从2014年7月至2016年9月为补充碳源曾处理过化粪池粪渣共计18车,按每60元收取费用;但2016年9月以后,该厂停止处理此类污水.
二是根据市环保局2016年11月9日下发郴环函[2016]115号文件精神,每天处理湖南惠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郴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后的部分浓水,2017年1月至今共运输146车,按每车60元收取费用.
经了解,没有居民到该厂投诉交涉过此类问题;该厂没有收集处理过厨房废油.
","属实","1、责成郴州南方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照特许经营协议处理城市生活污水,不得接收除环保部门批准外的任何污水;2、责成湖南惠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关于《湖南郴州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建设内容变更环境影响的说明》的批复意见函(郴环函[2016]115号)文件精神和环评报告,将部分浓水严格采用封闭槽罐车外运郴州南方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杜绝二次污染.
",,"已于5月23日办结*""2","20170514X46","嘉禾县石羔乡六甲村30多亩良田上开砖厂,挖成了一个巨大的天坑,造成植被破坏,无法耕种.
望督促把坑洞填平,还土地以利种植.
","郴州市嘉禾县","生态破坏","经查,群众举报属实.
交办件中的砖厂全名为嘉禾县甫口砖厂,砖厂老板叫王中成,现年49岁,身份证号为432826196805094811,嘉禾县晋屏镇甫口村人.
该砖厂位于嘉禾县甫口村赤珠岭,1997年开工建设,2002年建成,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通过对照原石羔乡土地利用现状图,地类性质为林业和旱土,距离该砖厂400米左右处,现场有一个坑塘,面积约2亩,石羔乡土地利用现状图反映的地类为荒草地.
据群众反映取土区的土地责任制到户时是以水田分配到户的,曾经耕种过一段时间,之后因水源等原因一直未耕种变成了荒草地.
取土区的土地一部分为砖厂老板口头租赁而来,一部分为调换土地而来.
取土区现状除形成坑塘外,未造成其他次生污染.
县国土局于2016年8月22日,已经下达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通知书》(嘉国土资[2016]第76号),该砖厂2016年10月在全县砖厂清理整治中列入取缔企业名单,现处于停产状态且部分设施已经拆除.
","属实","1、责令业主立即停止一切土地违法行为.
2、责令业主立即采取措施把坑塘予以填平,并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的办法予以恢复生态种植.
同时函告了晋屏镇政府督促业主按要求完成.
该砖厂现已在开展回填治理工作.
",,"已于5月21日办结","3","20170514X47","嘉禾县行廊镇邝家村钢瓶检验站、中邦氧气站都是无环评非法生产,产生的废气废水排放到邝家水库,造成鱼死亡,村民饮水严重污染.
","郴州市嘉禾县","大气污染","经查,群众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1、交办件中"嘉禾县行廊镇邝家村钢瓶检验站、中邦氧气站都是无环评非法生产"的举报内容经核实后不实.
据查:该公司2012年开工建设,投资约3000万元,主要从事液化气钢瓶检验和工业气体充装.
该公司院内分为前面和后面两部分,前面为工业气体充装站,后面为液化气瓶检验站,2012年6月16日取得了县环保局的环评批复,先后办理了相关证照:2012年元月5日经嘉禾县发展和改革局(嘉发改【2012】1号)核准建设,2012年10月16日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郴发改核【2012】10号)核准建设,2013年09月11日取得了气瓶检验机构核准证(TS7443004-2017),2015年6月19日郴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郴公消验字【2015】第0054号),2015年7月7日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湘郴危化经字【2015】0017号),2016年6月23日取得了气瓶充装许可证(TS4143L76-2020).
2、交办件中"产生的废气废水排放到邝家水库,造成鱼死亡,村民饮水严重污染"的举报内容经核实不属实:县环保局通过对该公司检查确认该公司无废水产生,该公司离邝家二水库约0.
5公里,且在邝家水库的下游.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通过对邝家水库现场核查和对邝家村新一届村支部委员、邝家二水库承包者邝旭辉的了解核实,近几年该水库没有出现过因水质污染,造成水库鱼死亡现象.
该村村民饮水主要来源两方面,一方面是饮用邝家一水库井水,这个占大部分,而邝家一水库井水在该公司上游,且距离约3公里,另一方面部分村民生活饮用水是嘉禾县自来水公司的管网供水.
","不属实","下阶段,我县将进一步加强对该公司的全面监督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环境监测频率,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及时受理核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决依法处理,进一步督促该公司依法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已于5月21日办结""4","20170514X48","嘉禾县行廊镇邝家村铅锌选厂,虽然现已关闭,但给群众造成的后患无穷,当地政府也没有恢复原样.
","郴州市嘉禾县","重金属污染","1、嘉禾县行廊镇邝家村铅锌选厂,不属实,实为磁选铁厂;2、虽然现已关闭,属实;3、但给群众造成的后患无穷,不属实,经对该厂遗留的原料即氧化锌厂炉渣采样分析,废渣属于一般固体废物;3、当地政府也没有恢复原样,属实.
该磁选铁厂关闭多年,关闭后主要生产设施已拆除,水泥建筑收铁池未拆除,原厂区内堆放的约200吨从氧化锌厂拖来作为原料的炉渣未及时清理完.
15日下午委托湖南华科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厂遗留的氧化锌厂炉渣采样分析,炉渣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周边土壤也未出现超标现象.
.
","部分属实","要求业主及时把堆放的炉渣清理完;拆除水泥建筑收铁池,并恢复原状.
县环保局和行廊镇人民政府将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整改工作按时完成.
",,"已于5月21日办结""5","20170514X49","嘉禾县行廊镇邝家村液化气站,无环评手续,离居民房屋只有一墙之隔,一旦发生爆炸,群众生命危在旦夕.
","郴州市嘉禾县","其他","经调查,根据安全评价报告上的数据和安全间距等情况进行实地测量,嘉禾县正邦液化气销售有限公司储气80立方米,储罐区与居民房间距达到60.
2米(标准值为50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号文件相关规定.
该公司提供了2006年9月4日经嘉禾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原件.
县城管执法局对该公司的燃气安全检查,存在以下五个安全问题:一是储罐区东南面实体围墙与罐体安全间距不够.
二是储罐区消防器材过期.
三是充装间压力表未年检.
四是门卫制度管理不严格,落实不到位.
五是无燃气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部分属实","对嘉禾县正邦液化气销售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嘉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下达了嘉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令整改通知书(嘉城执责改字[2017]第5011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业整改;待整改落实处理验收后,方可恢复营业.
并依法立案查处,并下达了嘉禾县行政管理执法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嘉城执告字〔2017〕第50008号),对该公司作出如下处罚:1、责令改正.
2、拟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小写:50000元).
现嘉禾县正邦液化气销售有限公司已停业整改,待整改落实处理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
",,"已于5月21日办结""6","20170514X50","苏仙区白露塘镇板桥村第七组(即江夏小区)"小当家酒店"通过在屋顶安装的烟窗滴漏的油污垢从未清扫,臭气难闻,多次反映未果.
","郴州市高新区","餐饮油烟污染","投诉人反映"小当家酒店"通过在屋顶安装的烟窗滴漏的油污垢从未清理,臭气难闻.
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发现该酒店烟窗滴漏的确存在油污垢清理不到位的情况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属实","处理情况:责令该酒店立即对油污垢进行清理整改情况:高新区城管局牵头,与环保分局、镇政府配合对该酒店负责人达成协议,该负责人承诺在5月18日前对油污垢进行清理,该酒店已于5月18日整改到位.
",,"已于5月20日办结""7","20170514X51","汝城县大坪镇政府长期将全镇垃圾强行倒放在邻近的汝城县大坪国有林场山场内,导致林场山场内饮用水源和生活环境受到严重污染.
曾多次向镇领导和县领导反映无果.
","郴州市汝城县","垃圾污染","经调查核实,汝城县大坪镇回头岭垃圾堆放点位处原大坪国有林场和该镇南村山林交界处,距大坪镇镇区5公里,接近大坪镇往广东方向六里坳附近,直线距离2公里范围内没有村民和群众居住,2004年至2011年是原汝城县荣兴兴龙矿业有限公司矿产废渣弃土场区,2007年开始大坪镇已有少量垃圾运往回头岭.
2014年后大坪镇定期将生活垃圾运往该处堆放,后来有大坪国有林场、井坡乡和泉水镇也偶尔运往回头岭堆放.
离生活垃圾堆放点最近的系大坪国有林场大坳工区2.
3公里左右,有2名工人在大坳工区工作,与垃圾堆放点中间隔着一条山垅和一座山脉,位于垃圾堆放点上方5公里处是国有林场腊岭头工区,有5名工人居住,回头岭垃圾堆放点区域6公里范围内无任何水系.
大坪镇考虑到回头岭系弃土场,且旁边无人居住,水源距离远,于2007年开始有少量的生活垃圾偶尔运往回头岭堆放,在2011年汝城县垃圾填埋场建设时,县城生活垃圾开始运往该地方倾倒,2014年汝城农村环境整治后大坪镇辖区内生活垃圾由大坪镇环卫所定时运往回头岭堆放,每日大约4至6方,井坡乡环卫所、泉水环卫所和三星工业园等周边单位也偶尔运往回头岭堆放,2015年大坪国有林场环卫所也定时将生活垃圾运往回头岭,大约10方/月.
目前为止,回头岭生活垃圾堆体高为50米、表面积666.
7平方米,体积约3000立方米,属于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
2014年6月后,由大坪环卫所专人监管,所填埋垃圾全部是生活垃圾.
大坪镇定期覆土、生石灰消毒和喷洒灭蝇药具的措施进行日常运作.
县环保局已经聘请了郴州大自然环保科技公司技术人员,到垃圾堆放现场周边10公里内取了5个点的地下地上水样,目前正在检测水样的109个指标.
县农业局已经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对垃圾堆放点周边土壤进行样本采集,尚在等待检测结果.
","属实","1.
成立整治工作组.
由分管副县长李雄为组长,住建局、环保局、城管局、林业局、大坪镇等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组,专门负责回头岭垃圾堆放点整治清理协调工作;2.
全面停止在回头岭继续倾倒堆放垃圾.
由大坪镇政府向大坪环卫所、大坪国有林场、泉水镇、井坡乡和三星工业园等单位下达《立即停止向回头岭倒放垃圾的通知》,采取措施,挖断通向回头岭垃圾填埋场垃圾场的道路,5月15日开始已经全面停止向回头岭垃圾场堆放垃圾;3.
逐步清理回头岭垃圾.
由大坪镇全面负责组织车辆,5月16日开始将回头岭垃圾点存量垃圾全部进行清理,其中当日已经清理拖运残余垃圾30车约450方,5月17日已经清理拖运残余垃圾41车615方,全部运往汝城县垃圾处理场填埋,在县环卫所的科学指导下对现在垃圾堆放点现场每天进行消毒灭菌;4.
科学整治、搞好复绿.
由县住建、环保、农业、水利等有关部门一起制定科学的整治方案,并确保彻底到位,同时制定临时紧急治理方案,进行科学消毒、灭菌、灭蝇处理.
垃圾清理完成后,由大坪镇负责覆盖泥土,种植树木,恢复生态;5.
定期巡查.
回头岭生态恢复后,由县农村环境整治办组织人员定期巡查,做好巡查记录,杜绝发生再次倒放垃圾的情况.
","问责4人","已于5月25日办结*""8","20170514X52","临武县花塘地区有大大小小的采石场5家,几乎无一家办理环评手续,灰尘满天,污染饮用水,放炮噪声扰民.
","郴州市临武县","大气污染","1、对无一家办理环评手续问题调查核实:不属实临武县花塘乡境内共有国土部门核准的采石场5家:永昌采石场、顺发采石场、旺运采石场、福达采石场、宏发采石场.
①、永昌采石场2016年9月,委托郴州旭辉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由于公参不能真实反映群众的诉求县环保局未受理环评报告,郴州市环保局也未出具审批意见.
修建了部分挡石墙和路,主体工程未建②、顺发采石场委托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县环保局于2015年7月24日出具了环评审批意见.
目前停产整改.
③、旺运采石场委托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县环保局于2015年5月11日出具了环评审批意见.
目前停产整改.
④、福达采石场委托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5年9月3日出具了环评审批意见.
由于未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编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该项目未环保验收.
目前停产整改.
⑤、宏发采石场委托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5年7月24日出具了环评审批意见.
2016年3月4日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
现已停产.
2、对污染饮用水问题调查核实:不属实经调查核实,花塘乡五个采石场周边的花塘村、老靛江村、靛江村、靛江铺、果木场、蓬水头村7、8组的饮用水来源县集中饮用水工程长河水厂.
2017年5月15日县环保局监测站对花塘村、老靛江村、靛江村、靛江铺的井水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花塘村、老靛江村、靛江村、靛江铺的井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
3、对灰尘满天、放炮噪声扰民问题调查核实:部分属实.
2016年11月顺发采石场委托湖南华科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监测结果表明,顺发采石场废气达到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废水达到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噪声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016年11月旺运采石场委托湖南华科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监测结果表明,旺运采石场废气达到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废水达到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噪声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015年5月25日至27日县环境监测站对福达采石场大气、声环境进行了现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福达采石场TSP日均值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福达采石场于2016年12月19日至20日经县环保局监测站对厂界噪声、无组织废气的监测结果均达到国家标准.
2016年1月宏发采石场委托临武县环境监测站进行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宏发采石场废气达到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废水达到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噪声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顺发、旺运、福达、宏发四家采石场按照环评要求基本落实了环保设施,但在生产、销售、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和噪声对当地群众有一定的影响.
","部分属实","1、在第七批第15号(20170501X15号)和第十四批第37号(20170508X37号)交办件中,副县长郭应湘、周作林,协管环保的县工业园党工委原书记邝耀明组织环保、国土、林业、森林公安、安监、经科商以及花塘乡政府对花塘乡境内采石场作了细致调查,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要求.
2、对永昌公司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由县环保局立案查处.
2017年3月30日县环保局下达了《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临环停字【2017】1号),5月2号下达了《临武县环境保护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临环罚(听)告字【2017】1号)拟处罚人民币9.
9万元,并责令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已处罚到位,并完成复绿工作.
3、对顺发采石场未环保"三同时"验收立案调查,2017年5月9日和2017年5月11日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临环责改【2017】2号)和临武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临环罚(听)告字【2017】4号),拟处罚顺发采石场9.
9万元.
对旺运采石场未环保"三同时"验收立案调查,2017年5月9日和2017年5月11日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临环责改【2017】3号)和临武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临环罚(听)告字【2017】3号),拟处罚旺运采石场9.
9万元.
对福达采石场未环保"三同时"验收立案调查,2017年5月9日和2017年5月11日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临环责改【2017】2号)和临武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临环罚(听)告字【2017】1号),拟处罚福达采石场9.
9万元.
4、2017年5月16日副县长郭应湘、周作林,协管环保县工业园党工委原书记邝耀明组织相关部门现场督促企业整改:目前旺运采石场进场道路铺设沥青路面700米左右,整理夯实边坡200m,建设铁皮护栏200m,对雨水收集池采取扩容和防渗漏措施.
福达采石场进场道路铺设沥青路面60m,对雨水收集池采取扩容和防渗漏措施,建设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碎石产品进行了筛网覆盖.
顺发采石场清理规范了防洪沟,完善了雨水收集池,扩建了应急池,对碎石产品进行了筛网覆盖.
宏发采石场进场道路铺设沥青路面200m,建立了60m的挡护墙,配备了一台洒水车,完善了破碎区、筛分区的喷淋降尘设施.
5、2017年5月15日和5月17日,县环保局对花塘乡境内五家采石场周边村庄的饮用水和井水进行调查采样检测.
",,"已于5月19日办结*""9","20170514X53","苏仙区坳上镇新丰村下湾组朱某某,在离京广铁路不足30米的地方私自建立了一个大型养猪场,没有任何环保设施,污水横流,臭气熏天.
","郴州市苏仙区","畜禽养殖污染","成立了由区领导牵头,坳上镇主办,区畜牧水产局、苏仙区环保分局协办的领导小组.
1.
该猪场位于坳上镇新丰村下湾组,养殖户叫朱国生系下湾组村民,猪场位于本人住房旁边,旁边没有其他住户,猪场1997年建的,猪场面积约500平方米,2栋,共存栏79头,其中母猪8头,200斤以上的肉猪8头,200斤以下肉猪16头,乳猪47头,是饲料养殖.
2.
猪场离京广铁路超过50米,附近没有小溪和河流等其它水源.
外围建设有3个9立方米的污水处理池和大约3亩的沉淀池.
猪场内排污经处理池净化后流入其沉淀池.
猪场周围并没有污水横流,臭气熏天,反应情况与事实不符.
","部分属实","一、处理情况1.
由区畜牧水产局下达限期退养通知书,苏仙区环保分局下达污染整治责令书.
2.
责令养殖户一周内把生猪卖掉,猪场关闭,退养搬迁到合法猪场.
3.
限期做好污水处理防治工作.
二、整改情况1、5月15日坳上畜牧站下达了停养搬迁意见书,区畜牧水产局5月15日下达了限期退养通知书.
2、5月16日跟养殖户签订了退养后禁养承诺书和苏仙区禁养区畜禽规模养殖场退养协议.
3、5月17日退养生猪26头.
4、5月18日退养生猪30头.
5、该猪场生猪已全部退养.
6、5月20日已拆除栏舍4间.
",,"已于5月21日办结""10","20170514X54","北湖区石盖塘街道万寿桥村龙腾采石场严重破坏树木植被、地形地貌、生态环境.
该采石场将山上的树木植被去掉,把泥土挖掉,为了不被发现,将泥土堆积到更高的山上,同时也将山上的树木植被、小溪河覆盖,再挖取石材,掏空山体,面积巨大.
","郴州市北湖区","生态破坏","(一)举报反映所述"严重破坏树木植被、地形地貌、生态环境.
该采石场将山上的树木植被去掉,把泥土挖掉,为了不被发现,将泥土堆积到更高的山上,同时也将山上的树木植被、小溪河覆盖,再挖取石材"属实.
1.
通常对普通建筑石料开采矿种,矿区范围内山体除表面盖土层外基本上属于矿产资源,是被开采对象;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的,需对表面附着物和盖土层剥离清理后再按台阶对石材实施爆破开采.
2.
采石场办理了采矿许可、林木采伐、环评审批、水土保持等相关手续.
根据开采技术要求,该采石场需将开采区域的表土挖出集中放置一地,待复绿时使用,但该采石场将挖出表土(盖面土)超出行政许可范围临时占用林地,2017年3月,该违法行为已由市森林公安局北湖分局立案侦查.
3、举报反映的小溪河实为山体地表水自然汇流而成.
该采石场雨污分流不完善,截水沟部分堵塞,堆土经雨水冲刷携带泥砂直排外环境,覆盖天然冲沟.
该采石场私设管道将制砂废水直排附近低洼处(未进入三级沉淀池处理),形成沉淀沙淹沉区.
(二)反映所述"掏空山体,面积巨大"不属实.
未发现该采石场明令禁止的扩壶爆破、掏底崩落、掏挖开采和不分层的"一面墙"等开采方式.
区安监局对该采石场存在的5项安全问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针对"该矿变更的采矿范围边界上方汇水区域未设置截洪沟"的安全问题进行立案查处,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部分属实","1、5月14日夜间23点至次日凌晨,各相关部门至现场进行初步调查核实.
2、5月15日上午,环保执法人员发现三级沉淀池垮塌,需修复.
有待进一步核实.
3、5月16日,进一步对采石场的排土场、环保设施等进行现场核实,对相关负责人补充调查.
4、区水务局要求企业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阶段完善已开采区内的截排水沟、拦挡、临时覆盖等水土保持措施,编报延续变更范围内《水土保持方案》.
5、区国土资源分局已下达了郴国土资停字〔2017〕第7号《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5月17日下午,区国土、林业、水务、环保、街道及村组负责人到万寿桥采石场现场办公,制订了整改方案,要求采石场业主对泥土堆积区进行复绿,修建排水沟,疏通相关沟渠.
6、5月18日,国土、林业、水利、环保等相关部门督促郴州荣腾贸易有限公司对厂区东北方向山塘修复原使用用途;区环保分局监测站监测报告显示水样未超标(北湖环督监字(2017)123号).
7、5月19日,市环保局北湖分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郴环北改〔2017〕50号),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函告区经科局(郴环北函〔2017〕45号):如企业未完成整改擅自生产,将采取停电措施;排土场复绿工程完成百分之六十、泥砂沉积地修复工程完成百分之七十、三级沉淀池清理工作正在施工中.
8、5月20号,排土堆场正在建设拦矸墙,三级沉淀池隔墙已修复,排土堆场复绿已基本完成,泥砂沉积地修复工程计划明天完工.
9、5月21号,排土堆场正在建设拦矸墙,三级沉淀池隔墙已修复,排土堆场复绿已基本完成,泥砂沉积地修复工程已基本完工.
10、5月22日,截水沟已修复,排土堆场正在建设拦矸墙,泥砂沉积地正在修复中,因连续降雨,进展较慢.
11、5月25日,截水沟已修复,排土堆场拦矸墙基本完工,泥砂沉积地正在修复中.
",,"已于5月26日办结*""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一批2017年5月15日)"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1","20170515D76","郴州市临武县汾市镇大塘村夯基沙厂破坏生态林,导致干旱时间居民地下水干枯无水.
","郴州市临武县","生态破坏","1、经核实,临武县汾市镇大塘村夯基沙厂实为临武县汾市镇(原土地乡)夯基采石场,现处于停产状态.
2、2017年3月13日经森林公安局聘请郴州市旭鸿司法鉴定所对夯基采石场非法占地面积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果为夯基采石场占用林地71.
7亩,非林地面积31.
4亩.
3、经县水务局调查,交办件中所称的地下水为大塘村委大塘自然村公路旁凉亭处的龙泉井水,该井水主要是村民生活和农田灌溉用水.
该村饮用水接自其后山水源,自来水已进村入户.
大塘村龙泉水井距离汾市镇夯基采石场约1.
2公里,5月16、17日现场目测井水流量较充沛,经5月17日调查走访,有村民反映该井水有随着干旱时间延长出水量逐渐减少的现象.
18日县水文水资源局技术人员现场测量,测得龙泉井水出水量为0.
0166m3/s.
由于地下水成因复杂,现场又无历史水文资料,交办件中"干旱时期居民地下水干枯无水"情况无法核实.
4、2014年7月7日临武县土地乡(现为汾市镇)夯基采石场取得了临武县国土资源局核发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14年7月7日至2019年7月7日.
目前夯基采石场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生产规模每年10万吨.
2017年5月16日县国土资源局对夯基采石场进行实地测量,根据核实范围,查看相关资料,核定该采石场未占用耕地.
5、夯基采石场于2014年12月31日获得临武县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2016年4月14日获得"三同时"验收批复;2016年6月27日申请办理了排污许可证.
6、2015年5月5日临武县土地乡(现为汾市镇)夯基采石场取得了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15年5月5日至2018年5月4日.
此交办件部分属实,生态破坏属实,破坏生态林部分属实.
"地下水干枯无水"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1、2017年5月16日成立了以蒋阳成(县政府副处干部)为组长,分管环保副县长郭应湘为副组长的信访交办件工作领导小组.
2、县林业局于2013年9月25日将夯基采石场违法占用林地14亩案移送县森林公安局查办.
2017年4月25日将夯基采石场违法占用林地6.
10公顷案移送县森林公安局查办.
3、2017年2月27日县森林公安局对夯基采石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17年3月24日对夯基采石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案侦查;2017年4月26日依法对雷喜国进行了取保候审.
2017年5月17日依法对雷和平进行了取保候审.
4、2017年5月10日县公安局对爆破公司下发了《关于停止提供爆破服务的通知》,爆破公司已对夯基采石场停止提供爆破服务,并封存火工产品.
5、从目前现场情况及村民反映来看,县水务局认为大塘村龙泉井水随着干旱时间延长而水量趋减应属正常自然现象.
县水务局将继续观察水量变化,待干旱季节观察过后,形成对比数据比较再作结论.
6、县经济和科技商务局于2017年5月17日向郴电国际临武分公司下达了《关于对汾市镇夯基采石场停止生产用电的通知》,当天下午五时前已停止该采石场生产用电.
7、汾市镇加强对采石场停产期间的巡查和监督.
汾市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于2017年3月1日对夯基采石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已于5月20日办结""2","20170515D77","郴州市苏仙区南塔街道办事处八一路生源时代广场,时代广场内的餐饮油烟措施不到位,油烟污染周边住户.
广场顶楼设施房及KTV空调外机噪声扰民.
","郴州市苏仙区","餐饮油烟污染","经现场调查核实,发现八一路生源时代广场情况如下:1油烟情况:住宅楼区域2条主油烟管道因前期维修未完全密封,有少量处理过的油烟溢出,影响附近居民.
2、噪声情况:商业区楼顶万达影视城与肯德基空调外机发出较大的噪声,商业区楼顶无KTV空调外机.
根据苏仙环保分局监测报告数据显示,两处噪声在22点以后均超过国家噪声排放标准.
苏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八一路生源时代广场内餐饮店进行了专项检查,生源时代广场内餐饮店证件、手续齐全,均在有效期内;三防设施符合标准,卫生干净整洁.
综上,群众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油烟污染、噪声扰民"属实,"KTV空调外机噪声扰民"不属实.
","部分属实","一、处理情况17日上午10点半,区政府办组织,城管苏仙执法支队和苏仙环保分局、区食药监局、南塔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到达八一路生源时代广场好百年家居门口开现场办公会,现场查看中央环保督查交办案件有关情况.
1、市城管苏仙执法支队按照现场情况制定整治方案,按各单位职能分工,使各单位形成合力,确保整改到位,落实到位.
2、苏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八一路生源时代广场内餐饮店进行了专项检查,生源时代广场内餐饮店证件、手续齐全,均在有效期内;三防设施符合标准,卫生干净整洁.
3、市环保局苏仙分局对生源时代广场的环保设施进行现场勘查与噪声监测,根据结果显示:①住宅楼区2条主油烟管道因前期维修未完全密封,有少量处理过的油烟溢出,影响附近居民;②商业区楼顶万达影视城与肯德基空调外机发出较大的噪声,商业区楼顶无KTV空调外机.
根据监测报告数据,两处噪声在22点以后均超过环境噪声标准.
市环保局苏仙分局工作人员王玉钢等人作出如下处理意见:①限期生源时代广场商业有限公司于15天内完成住宅楼区域2条破损的主油烟管道的维修工作,确保整改到位并符合标准.
②限期生源时代广场肯德基于30天内、万达影视城于45天内完成空调外机的隔声降噪处理工作,必须达到环境噪声标准.
4、由南塔街道办事处与市城管苏仙执法支队各派1人在对生源时代广场肯德基与万达影视城进行监管,要求其在中午13:30—15:00与晚上20:30后休息时间关闭空调外机,以免噪声扰民.
二、整改情况1、由市环保局苏仙分局监督与指导生源时代广场商业有限公司于15天内完成住宅楼区域2条破损的主油烟管道的维修工作,确保整改到位并符合标准.
2、由市环保局苏仙分局监督与指导生源时代广场肯德基于30天内、万达影视城于45天内完成空调外机的隔声降噪处理工作,必须达到环境噪声标准.
三、下步安排1、由市环保局苏仙分局监督与指导生源时代广场油烟与噪声问题具体责任方在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在整改后进行检测确保整改符合标准.
2、继续派人在对生源时代广场KFC与万达影视城进行监管,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关闭空调外机,以免噪声扰民.
",,"已于5月23日办结""3","20170515D78","郴州市嘉禾县坦坪镇凌云村西车采石场,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小溪沟、田地、马路边,污染了周边居民地下水,地下水含白色沙尘.
采石场生产期间粉尘污染严重.
督察组进驻期间不生产,督察组现场结束后会继续生产.
从2015年开始曾向县、市环保局反映未果.
","郴州市嘉禾县","生态破坏","2017年5月16日,县环保局执法人员与坦坪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对嘉禾县坦坪镇西车石场进行了现场检查,整个石场处于停厂状态.
场内堆存约2万吨碎石.
在石场的北面正在新建3个废水循环沉淀池,用于收集雨天时雨水冲刷石场碎石后的废水,回收后的废水经循环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做喷淋用.
在炮击处正在建设一个全封闭钢架结构的防尘罩.
次交办件部分属实,"郴州市嘉禾县坦坪镇凌云村西车采石场"属实,"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小溪沟、田地、马路边,污染了周边居民地下水,地下水含白色沙尘.
采石场生产期间粉尘污染严重.
督察组进驻期间不生产,督察组现场结束后会继续生产.
从2015年开始曾向县、市环保局反映未果.
"不属实","部分属实","对嘉禾县坦坪镇西车石场环保设施的整改,县环保局将组织监察大队执法人员进行不定期的抽查,确保其按要求整改到位.
",,"已于5月22日办结""4","20170515D79","郴州市宜章县栗源镇四合村王氏采石场生产时灰尘污染严重,开山炸石,房屋震裂漏雨,噪声扰民.
","郴州市宜章县","生态破坏","1、宜章县栗源镇四合村王氏采石场为宜章县栗源镇装卸队华玲采石场,现更名为"宜章县华章建材有限公司".
2、"灰尘污染严重、噪声扰民"不属实.
该采石场对破碎车间头破、二破、反击破均安装有洒水降尘喷雾设施,未生产.
3、"开山炸石、房屋震裂漏雨"不属实.
2013年郴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对该问题进行过现场检查鉴定.
鉴定结论是宜章县栗源镇装卸队华玲采石场爆破施工对周边部分村民房屋开裂没有直接关系.
4、2016年11月至今停产.
","不属实","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公司必须严格落实环评审批批复,完善治理设施,竣工后及时申请环保验收,确保粉尘噪声达标排放.
2、未经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严禁一切生产活动.
",,"已于5月18日办结""5","20170515X66","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行廊镇一家污染严重的红砖厂,污染空气,致使农作物减产;砍伐大河边杉树,破坏生态.
","郴州市嘉禾县","大气污染","经县国土局牵头调查,群众举报内容不属实,行廊镇辖区内3家砖厂均已经停产,且辖区内无红砖厂,2家拟保留发证和一家取缔砖厂都是环保型砖厂,一直以来,县国土部门和行廊镇政府都没有接到过关于砖厂污染附近耕地的举报,经查实也无污染附近耕地的情况.
关于大河边砍伐杉树一事,经询问行廊村村委主任王开俊后得知,行廊村有个地名叫大河边,也种了杉树,但是并未发现有被砍伐现象,并且附近也没有任何类型的砖厂.
","不属实","此交办件不属实",,"已于5月22日办结""6","20170515X67","永兴县湘阴渡镇马家砂场乱挖乱采,水田、菜地、林地被毁.
多次反映未果.
","郴州市永兴县","生态破坏","5月16日,我县相关职能部门及湘阴渡街道筹备办联合进入现场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该交办件反映不属实.
1.
经县水利局核实,马家砂场是合法砂场,在日常巡查工作中,未发现有乱挖乱采现象.
2.
经县林业局林调队和湘阴渡镇林业管理站核实,马家砂场未占用林地.
3.
经农业局核实马家砂场占用的土地性质经国土资源局确认为工矿用地,不属于耕地.
经从马家砂场厂房到滩洞村江边组沿着西河一路巡查,未发现有滥采滥挖损毁耕地的违法行为.
对于有争议的滩洞村江边组西河边的滥采滥挖经现场确认,土地性质为水域用地,不属于耕地,也未发现有滥采滥挖现象.
经过实地勘查和调查,马家砂场滥采滥挖损毁耕地的事实不符.
经国土局核实从采矿区范围的源头至源尾实地查看,采沙场处于停业状态,信访件所反应乱开采和压占水田、菜地、林地一事与事实不符.
","不属实","此交办件不属实",,"已于5月18日办结""7","20170515X68","嘉禾县普漓乡雷家大理石厂、茶圩柏圣大理石厂都在河边非法生产十几年,排出的石浆水使河里鱼、虾等生物全部死亡,破坏农田.
","郴州市嘉禾县","水污染",""嘉禾县普漓乡雷家大理石厂、茶圩柏圣大理石厂都在河边非法生产十几年"的举报内容基本属实,两厂分别为嘉禾普满乡雷家石材厂和嘉禾普满乡茶坞石材厂,均未办理环评手续,属非法组织生产,且两厂附近均有一条小溪,现场检查时两厂未组织生产,据普满乡政府工作人员证实,两厂均已停产1个多月.
交办件中"排出的石浆水使河里鱼、虾等生物全部死亡"的举报内容不属实,经县农业局和县畜牧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水沟和河流均未发现有鱼虾死亡的情况,水面上也未见到有死亡鱼虾的尸体.
交办件中"嘉禾县普漓乡雷家大理石厂、茶圩柏圣大理石厂排出的石浆水破坏农田"的举报内容部分属实,对茶坞大理石厂溪流下游的调塘村进行土壤调查时,流出的污水对晚稻生长有较大影响,影响产量,面积约5亩,此情况有待晚稻生产时进行调查取样后进行判断.
","部分属实","1、责令两家大理石厂业主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限于2017年5月30日前自行拆除生产设施设备,并于2017年6月1日前将改正情况书面报告县环保局.
3、对两家大理石厂各拟行政处罚人民币贰万元.
4、5月25日下达嘉禾县环保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嘉环罚[2017]18号)和(嘉环罚[2017]17号).
",,"已于5月25日办结*""8","20170515X69","湖南省资兴兴盛集团资兴兴宇洁净煤有限公司现三都洗煤厂(厂址在原宇字煤矿水泥厂原址内)位于蓼江镇龙虎村刘家组、何家组及三都镇张家湾村中间地带,全天机器轰鸣,煤灰飞扬,污水直排场外,严重污染环境,影响村民健康多次投诉未果.
该厂根本未通过环评,环保手续不全.
","郴州市资兴市","水污染","经调查核实1.
群众反映de湖南省兴盛矿业集团资兴兴宇洁净煤有限公司洗煤厂位于蓼江镇龙虎村刘家组、何家组及三都镇张家湾村中间地带,该公司70万吨/年煤炭深加工项目于2009年11月取得环评批复(郴环函[2009]126号),并于2011年4月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郴环验[2011]025号).
2.
该公司生产作业时间为早上9点至下午4点,晚上不生产,晚上偶有装车情况,装车一般不超过10点,噪声源主要是破碎工序、分筛工序、铲车作业(厂界东、南、西、北面以及西南面的居民点噪声值达标,但北面住户室内监测显示,倍频带中心250Hz声压级限值最高为60.
9dB(标准为44dB),超标16.
9dB.
).
3.
公司部分产品库上安装了防尘网,厂区部分堆煤场和道路建有喷淋装置,定期洒水抑尘,但物料堆场未进行覆盖.
4.
生产废水经四级沉定池沉淀后循环利用;厂区内雨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排入雨水收集池,池中有部分含煤废水溢出,经采样监测,水质显酸性.
5.
经核实,2017年3月6日,曾有群众反映过该公司噪音、粉尘污染,市环保局进行了调查处理.
此交办件部分属实,"全天机器轰鸣"情况不属实,但存在个别点位噪声超标;"煤灰飞扬,污水直排场外,严重污染环境"情况不属实,"村民有投诉"情况属实;"该厂根本未通过环评,环保手续不全"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1、市环保局5月18日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资环改字[2017]81号),责令立即停止生产,临时堆场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破碎机、分筛机等生产设施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对雨水收集池进行治理,达标后全部用于生产,不得外排.
市安监局对该公司未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等问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湘郴资兴)安监工贸股责改[2017]13号).
2、市环保局对该公司物料堆场未进行覆盖、雨水收集池水和溢流水超标、噪声超标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资环罚听告字[2017]15号).
3、针对存在的问题,责成该公司制定整改方案.
该公司停产后,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对煤矸石物料进行了覆盖,将原煤移至产品库;已购置水泵和管道,实现了初级雨水的循环利用;已将鼓风机的进行隔音处理,正在进行破碎机、分筛机的隔音降噪改造.
",,"已于5月21日办结*""9","20170515X70","宜章县赤石乡长城岭行政村铁坑自然村,赤石鑫联矿业非法越界采矿选矿,炮声隆隆,导致村里饮用水源枯竭.
2015年在没有审批的情况下修建了一个新的尾砂坝,选矿废毒液从地底下向下游渗透.
","郴州市宜章县","生态破坏","1、赤石鑫联矿业非法越界采矿选矿、炮声隆隆不属实;2、村里饮用水源枯竭属实;3、2015年新尾矿库办理了林业用地手续、发改立项、水土保持手续、安全生产手续,环评报告书已委托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编制完毕,已送郴州市环保局审批科,待《宜章有色金属整治整合方案》批复后,环评报告书方可批复;4、环保局监测站对水质进行了采样,水质均符合相关标准.
","部分属实","1、2015年3月10日,县国土局对宜章县鑫联矿业有限公司在报批中未取得合法手续,擅自占用赤石乡铁坑村土地动工新建尾矿库,当即下达了责停通知书,并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2015年7月23日,对该矿边报边用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下达了宜章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宜国土资罚字[2015]第22号),已查处到位.
2、县环保局对新建尾矿库未完善环评审批手续,进行了立案查处,立案号[2017]006号,并责成宜章鑫联矿业公司尽快完成新建尾矿库环评手续报批;3、2008年1月,矿方与铁坑自然村签订了引水工程协议,并于当年解决了饮用水及部分灌溉引水,4、县水利局、乡政府已组织测量队进行了水文测量,制定了方案,作出了预算与设计,纳入2018年农村水利建设项目规划.
",,"已于5月23日办结*""10","20170515X71","郴州市青园小区(又称"五矿青园")附近的中油中泰(郴州)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气站,24小时气罐压缩机轰鸣不停,严重扰民.
存在安全隐患,曾发生过泄漏事故.
","郴州市北湖区","噪声污染","1、中油中泰(郴州)天然气有限公司天龙汽车加气站现有60m3的天然气储罐1个,6.
78m3的CNG储气瓶组,加气机6台,主要为公交车和出租车加气.
2、天龙加气站曾于2016年7月18日发生槽罐车天然气泄漏事故,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处理后,市城管局委托了湖南省安涛技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加气站进行了安全现状评估,评估结论为"该站的选址布局、防火间距、站内消防设施、工艺设施、人员配备等均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范和技术要求,其燃气经营条件的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10月12日,市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了城区燃气管理工作专门会议,同意天龙加气站从2016年10月13日起实施过渡性供气运营,时间为两年.
3、该加气站产生噪声的设备有3个,一个是高压柱塞泵,产生连续噪声;一个是高压气化器,产生间歇性放气噪声;一个是低压气化器,产生间歇性放气噪声.
5月17日、5月19日,市环保局北湖分局对该加气站厂界噪声进行监测,夜间等效声级(LeqT)超标的点位分别是:厂界东(交通主干道,5月17日为58.
5分贝,5月19日正在卸气时为65.
4分贝),厂界西(靠山,5月17日为55.
2分贝、背景值为50.
8分贝,5月19日正在卸气时58.
9分贝),厂界北(5月17日为54.
0分贝、背景值为52.
9分贝,5月19日正在卸气时59.
1分贝),厂界南(天龙汽车站,5月19日正在卸气时79.
8分贝,未进行充气、卸气时为52.
5分贝).
","属实","1、5月16日,区商务局牵头,组织经开区安环局、经开区工商分局、区经科局、区城管局、市环保局北湖分局等部门及涌泉街道进行联合执法,召开现场处置会,制订了《中油中泰(郴州)天然气有限公司天龙加气站噪场整改方案》,要求该加气站未完成噪声整改前,调整营业时间,晚上24时至凌晨5时停止营业.
5月18日,市环保局北湖分局对该加气站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排放.
2、5月19日,该加气站聘请技术人员制定了整改方案,针对工作设备LNG柱塞泵运行声及柱塞启动时高压气体放空产生的气流声,采取吸音、隔音措施.
5月27日前对柱塞周围加装多层吸音、隔音材料;对气化器放空管更换现有消音器,安装消音效果更好的消音设备.
",,"已于5月25日办结""11","20170515X72","北湖区万华岩屠宰场,拖猪车上流下的猪屎、猪尿全撒在路上,臭气熏人.
半夜烧水浓烟滚滚,猪的嚎叫,机器轰鸣声,噪声扰民.
这个屠宰场环保排污方面完全不达标.
多次反映未果.
","郴州市北湖区","大气污染","(一)"北湖区万华岩屠宰场,拖猪车上流下的猪屎、猪尿全撒在路上,臭气熏人;这个屠宰场环保排污方面完全不达标"不属实.
1.
安和街道于5月17日、5月18日对万华屠宰场拖猪车进行了跟踪调查(G107绕城线雷大桥10组—郴资桂大道—增湖村—万华屠宰场).
经检查,无猪屎、猪尿撒在路上的情况,且该屠宰场院内停车场及周边道路干净.
2.
该企业《北湖区万华畜禽屠宰加工厂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5年6月10日获得郴州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2011年11月通过郴州市环境保护局环保竣工验收,获得了排污许可证(证号:43100216120041).
3.
该屠宰场建有一套30m3/d的污水处理站,屠宰废水经水解+接触氧化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一级标准后排入同心河,污水并未直排.
4.
市环保局北湖分局于2017年5月15日和5月17日两次对该场外排废水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均达标.
(二)"半夜烧水浓烟滚滚,猪的嚎叫,机器轰鸣声,噪声扰民"的情况基本属实.
1.
该场"半夜烧水浓烟滚滚"情况属实.
屠宰场营业时间为凌晨1:00-5:00,半夜烧水产生浓烟实为万华屠宰场使用自建的燃柴热水灶对猪"三腺"等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焚烧)所排放的废气.
由于该屠宰场所在区域为"禁燃区",且使用的木柴燃料属于高污染燃料,市环保局北湖分局已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自行拆除自建的燃柴热水灶,改用清洁能源设备,并配套安装废气处理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目前该场已拿出具体整改方案,正在有序进行环保设备的安装.
2.
该场"噪声扰民"问题基本属实.
该场噪声来源主要为生猪屠宰、设备运行和车辆运输、人员喧哗等产生的噪声.
根据2017年5月14日凌晨1点左右,市环保局北湖分局环境监测站对该场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的结果显示,该场厂界东北方(靠山,无居民)的夜间等效声级(LeqT)为53.
3分贝、夜间偶发噪声(Lmax)为61.
0分贝,均超标;厂界西南方(居民楼)的夜间等效声级(LeqT)为53.
1分贝,夜间偶发噪声(Lmax)为56.
9分贝,噪声未超标.
","部分属实","1.
2017年5月14日,区畜牧兽医水产局现场对万华屠宰场的屠宰技术进行了指导,建议按照国家推荐标准《生猪屠宰操作规程》规定的生猪屠宰工序和技术要求规范屠宰.
区畜牧、环保部门联合制定了《郴州市万华屠宰场污水、噪声污染举报问题依法处置工作方案》,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切实解决万华屠宰场噪声污染等问题.
郴州市万华屠宰场制定了《郴州市北湖区万华屠宰加工厂污染防治设施整改方案》.
2.
2017年5月15日,市环保局北湖分局对该屠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废水、噪声超标排放行为,限2017年5月16日前将整改方案报市环保局北湖分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开,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限2017年5月17日前完成噪声、废水治理的整改任务.
3.
截止2017年5月20日,郴州市万华屠宰场已完成以下整改:(1)噪声整改情况:一是生猪待宰间、宰杀间修建了隔音板,屠宰车间门窗加装了门帘、窗帘;二是对屠宰生猪采用嘴套封声,降低嚎叫声;三是规范交易行为,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四是规范厂区交通管理,禁鸣高音喇叭,禁止噪声超标的运输车辆进入厂区,厂区内实行限速,车辆速度不得大于10公里/小时.
2017年5月19日,市环保局北湖分局环境监测站对该场厂界噪声进行监测,夜间等效声级(LeqT)平均值为49.
1分贝,峰值为56.
0分贝,均达标.
(2)废水整改情况:调整运行周期,延长SBR池曝气时间,减少闲置时间.
2017年5月15日和17日两次对该场外排废水进行监测,其外排废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和氨氮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已于5月21日办结""12","20170515X73","资兴市塘洞街道高塘村,有家非法选厂叫高塘民生选厂污染环境,已有十几年,没人管.
","郴州市资兴市","水污染","资兴市高塘民生有色金属有限公司2006年2月23日取得了市发改局的立项批复(资发改〔2006〕9号);2007年2月5日获得省环保厅《关于日处理500吨多金属矿选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湘环评〔2007〕15号);2011年6月21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湘FM安许证字〔2011〕L031号);该单位2014年6月停产至今.
交办件中群众反映高塘村有家选厂情况属实,反映"非法选厂、污染环境已有十几年、没人管"不属实.
","部分属实","1、2017年5月16日市环保局、安监局、国土局、水利局、发改局、食药工商质监局、唐洞街道一起到资兴市高塘民生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现场调查核实,该单位处理停产状态;尾矿库内坝体处是干的,资兴市环保局对尾矿库下面回水池进水位置、出水位置进行采样;2、2017年5月17日市水利局对该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开工建设的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资水保责改字〔2017〕1号)3、市国土局2016年4月12日对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动工建设涉嫌非法占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已作出行政处罚并提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市安监局2014年6月19日对该单位下达了《关于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停止生产的通知》(资安监字〔2014〕16号),责令从2014年6月21日起停止生产活动,在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前不得恢复生产;2016年12月19日对该单位尾矿库安全隐患下达了督办函,并督促完成了安全隐患整改.
",,"已于5月20日办结""13","20170515X74","苏仙区桔井路6号(原苏仙区农机公司里面)3栋,有一个"米先生"的小餐馆,其厨房排污口直对3栋一楼楼梯口,油烟难闻.
","郴州市苏仙区","餐饮油烟污染","经调查核实:1.
该店系一家新开早餐店,现已经停止营业十多天,并贴门面转让的告示.
通过电话联系店主了解情况得知,其现在外地经营食堂,半个月前便将米饭先生早餐店关闭停业,并张贴告示转让.
2、经苏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店检查,该店新开,尚未办理相关手续.
3、经苏仙工商分局查实,该店已经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4.
经过现场勘查,该店油烟管道安装在后墙,正位于原苏仙区农机公司3栋1楼楼梯口.
因油烟管道没有完全密封,会有少量油烟溢出,对附近居民造成影响.
","属实","一、处理情况将于17日上午9点,区政府办组织城管苏仙执法支队、苏仙工商分局、苏仙环保分局、区食药监局、苏仙岭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到桔井路6号(原苏仙区农机公司里面)3栋"米饭先生"小餐馆开现场办公会,现场查看中央环保督查交办案件有关情况.
1、市城管苏仙执法支队按照现场情况制定整治方案,按各单位职能分工,使各单位形成合力,确保整改到位,落实到位.
2、经苏仙区食药局对该店证照的登记情况进行查询,未查询到食药相关证件.
3、经苏仙工商分局查实,该店已经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二、整改情况1、米饭先生早餐店现已停业并门面转让中.
2、若该店继续营业,则由环保部门核实其油烟问题,若不合格责令立即停业整改;工商部门进一步核实是否办理执照;食药监部门负责核实证件及检查食材.
通过检查合格、整改到位后方能营业.
3、如门面转让给其他人,建议其不从事餐饮行业.
三、下步安排1、继续由苏仙岭街道办事处与市城管苏仙执法支队各派1人在对米饭先生早餐店停业情况进行监管.
2、若该店继续营业,则由环保部门核实其油烟问题,若不合格责令立即停业整改;工商部门进一步核实是否办理执照;食药监部门负责核实证件及检查食材.
通过检查合格、整改到位后方能营业.
如门面转让给其他人,建议其不从事餐饮行业.
",,"已于5月23日办结""14","20170515X75","桂阳县食品工业园景湘源食品饮料厂,污水全部排放到山背村谭家组的水田、山塘、水井,污染严重.
多次反映未果.
","郴州市桂阳县","水污染","经调查,湖南景湘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位于桂阳工业园芙蓉项目区,成立于2014年3月,主要生产植物蛋白饮料为主,年生产能力约3500吨,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工商营业执照.
公司配套了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
2017年5月3日因产品积压过多实施停产,2016年10月开始对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采用好氧工艺,预计5月底完成升级改造.
5月15日晚,对该公司外排水进行监测,各项指标达标.
龙潭街道山背村谭家组处于该公司下侧,村民饮用水均由县自来水公司供应,该组原有3口水井,其中一口水井已经废弃,另两口水井与景湘源食品饮料厂距离分别约400米和500米左右,主要用于日常洗涤和灌溉.
自2015年以来,该企业对周边居民的污染问题,相关部门都及时进行了处理,并责令整改.
反映"景湘源食品饮料厂污染严重.
"问题,部分属实;"多次反映未果"不属实.
","部分属实","处理情况:1.
针对景湘源公司未环保"三同时"的问题,2017年5月16日,县环境保护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桂环责改字〔2017〕055号),并立案查处.
同时要求,该公司未经相关部门许可,不得投入生产.
2.
对离景湘源公司较近、村民反映较强烈的一口水井进行了采样,已经送县疾控中心实验室进行检验,检验结果预计在5月22日出具,检验结果出来后我县将及时报告.
3.
加快桂阳县城北(桂阳工业园芙蓉项目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生产废水集中处理,加强对企业"三废"排放的监管,确保农业生态环境安全.
",,"已于5月22日办结""15","20170515X76","郴州市苏仙区良田镇周家山小区中心位置建非法宰牛场,粪便、污水遍流,环境恶劣,空气中弥漫着牛臊味、血腥味、粪便污水臭味,影响居民健康和生活.
且烘干牛巴时存在安全隐患,造成火灾.
多次向镇政府反映未果.
","郴州市苏仙区","水污染","接到交办,迅速成立了专案组展开调查核实.
5月16日上午11时,区政府党组成员、区政府办主任陈新街带领畜牧、环保、工商、食药、良田镇政府等部门到良田镇周家山小区进行现场初步核查交办,制定了《中央环保督查交办案件专案工作方案》.
初步查明:1、宰牛场位于良田镇周家山居民区内,所有人为陈克用,良田镇向阳村13组人,电话17775117207,该场基本每天的凌晨屠杀一头牛,然后到良田镇、石盖塘镇农贸市场贩卖;2、该屠宰点原是一间杂房,有国土审批手续,用地合法,但改变了用途用于屠宰,属违法行为.
3、未办理《营业执照》、《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有关证件.
4、场地内环境差,污水污物遍地.
经环保苏仙分局现场查勘:冲洗的地表水不外溢,经沉淀池沉淀后进入良田镇生活污水管道,最后通入良田镇污水处理厂,暂时没发现直排现象.
5、经环保苏仙分局实地查勘现场及周边50米范围内异味较重6、经环保苏仙分局走访附近居民了解,附近居民所反映噪声相对较小.
7、经调查了解,在牛肉没卖完时,陈克用会将剩余牛肉在屠宰场烧火烘培,制作干牛巴,存在火患.
8、群众举报:多次向镇政府反映未果.
镇政府回应:2017年3月29日,镇分管领导田旭东带领镇环保专干王智到了陈克用屠宰点进行调查,并当场责令其停止宰杀行为,同时进行搬迁.
","属实","一、处理情况按照"边受理、边调查、边取证、边整治"的原则,根据调查取证结果,5月16日,专案组现场责令良田镇周家山小区屠宰点点立即停止生产.
专案组要求专案组成员单位依照取证结果,尽快拿出整治意见,依法查处整治到位.
当天,该非法屠宰点关闭并停止了屠宰肉牛行为.
1、5月17日,区畜牧、工商、食药、良田镇政府、良田派出所等部门到良田镇周家山小区陈克用的非法屠宰点,专案组现场对屠宰点的屠宰用具、火灶、柴火及存放的牛皮进行了清理查封,防止再次非法屠宰造成污染及消除火灾隐患.
区畜牧兽医水产局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苏牧责改字〔2017〕第3号),责令陈克用立即关闭非法屠宰点,并接受执法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2、5月18日上午,工商局苏仙分局对陈克用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郴苏工商良改字〔2017〕04号),责令陈克用立即停止在良田镇周家山非法屠宰点的屠宰肉牛行为.
二、整改情况良田镇周家山小区宰牛点已停止生产.
5月18日,良田镇对非法屠宰点关闭停产情况进行巡查,该屠宰点处于关闭停产状况,所有器具、柴火都已清理干净,也消除了火灾隐患.
5月17日开始至5月21日,检查结果显示该场屠宰用具清理干净,电闸上的封条完整,没有再屠宰牛.
",,"已于5月21日办结""16","20170515X77","永兴县马田镇甘棠村京珠高速永兴服务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期闲置未运行,噪声长期扰民.
","郴州市高速公路管理处","水污染","4月25日对高速公路永兴服务区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检查,当时其污水系统损坏,排出的污水有异味,有噪声.
郴州市高速公路管理处立即开具了整改通知单并对其主管单位去函督促其整改,并于5月16与18日进行了再次复查.
","属实","B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已修复正常,已无噪音;A区的污水处理设备正在埋管提质改造,由于在施工过程中所以有轻微噪声,运行正常后将消失.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二批2017年5月16日)"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1","20170516D74","郴州市汝城县文明乡林峰液化站处理结果是罚3万块钱,然后停业,但是现在还在继续营业,一天都没有停.
","郴州市汝城县","其他","汝城县环保局于2017年5月5日针对汝城县文明鑫旭液化气有限公司涉嫌存在"未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汝环改〔2017〕21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汝环罚告〔2017〕3号),责令该公司液化气站立即停止营业,并对该公司液化气站电源张贴了封条,强制该公司停止营业;5月9日对汝城县文明鑫旭液化气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汝环罚〔2017〕3号),对其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该公司认真配合,缴纳了罚金叁万元整(30000.
00元).
2017年5月17、18日联合调查组再次到该液化气站以暗访、现场核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突检查,经现场核实该液化气站已停止了营业,县环保局所贴的封条保存完整,公司也在门口摆放了暂停营业的告示牌;经向周边的村民进行了调查取证,参与调查的群众均反映汝城县文明鑫旭液化气有限公司自接到县环保局的文书后,一直未生产,居民的燃气用气均是到文明街的代售点进行购买.
部份属实.
即:"郴州市汝城县文明乡林峰液化气站处理结果是罚3万块钱,然后停业"情况属实,"但是现在还在继续营业,一天都没有停"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一是加强环境日常监管.
县环保局加大了日常监管巡查频次;二是要求当地政府和行业部门加强日常监管;三是责令该公司完善相关手续及加强企业内部管理.
",,"已于5月22日办结""2","20170516D75","郴州市北湖区涌泉街道惠泽路好车夫洗车店违规排放污水非常严重.
投诉市长热线,城管都没解决.
","郴州市北湖区","水污染","经查,该来电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该店排放污水属实,每天洗车量为2至3辆,每辆车耗水量约0.
3立方米,用水量不大,"排放污水非常严重"不属实.
来电反映的洗车店为郴州市开发区好车夫汽车维修中心,位于涌泉街道惠泽路七里洞村居民楼一楼,2012年2月开业,营业执照注册号:431001600061047,法定负责人:黄涛(身份证号:431023198612202116),主要从事机动车维修、保养、洗车服务,该维修中心未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环评审批手续,属非法经营机动车维修.
该维修中心建有一个修车车间、一个洗车车间,洗车废水收集至简易沉淀池(容积约3立方米)经沉淀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部分属实","1、因非法经营机动车维修,区运管所于2017年5月17日对郴州市开发区好车夫汽车维修中心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停业整改,并依程序申请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月22日,区运管所对该维修中心进行立案调查,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前告知书》,拟罚款人民币贰万元.
2、因该汽车维修中心未办理环评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洗车废水直排,市环保局北湖分局于2017年5月17日对郴州市开发区好车夫汽车维修中心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限5月20日前将洗车设施进行拆除.
3、郴州市开发区好车夫汽车维修中心于2017年5月17日停业整改,5月18日开始自行拆除洗车设备,于5月20日晚完成拆除工作.
",,"已于5月22日办结""3","20170516D76","郴州市苏仙区栖凤渡镇楼下塘有一个牲畜屠宰窝点,很多年没有任何手续,造成环境污染,废水污染.
","郴州市苏仙区","水污染","该屠宰点地址为栖凤渡镇庄门村楼下塘,主要从事宰牛经营活动,经营者张功益,未取得屠宰相关审批手续,因该屠宰点设在居民区旁边,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生活有影响,同时屠宰窝点周边存在牛粪.
屠宰点的牛肉都销往了栖凤渡本地市场,在本地市场上由牛肉摊贩进行销售.
18日下午,我局及时派出行政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对屠宰窝点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情况如下:栖凤渡镇楼下塘屠宰点主要是宰牛行为,每天1-2头,销售到栖风渡镇市场和酒店.
经核查该屠宰点并未取得《定点屠宰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没有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没有相关防疫管理制度,属于自宰自售行为.
","属实","一、处理情况1.
接到交办后,迅速成立了专案组.
2.
17日上午,栖凤渡镇已对该屠宰场进行强行关闭.
3.
18日上午11:00,陈新街同志组织畜牧水产局、工商分局、环保分局、食药局、栖凤镇等部门召开案件调度会,会上要求专案组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尽快拿出整治意见,依法查处整治到位.
下午区畜牧兽医水产局制定了专案工作方案,并到现场勘查,对当事人进行了问话,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要求当事人张功益在5月18日关闭屠宰点,5月19日上午必须对地表废弃物进行清理、恢复.
二、整改情况1.
屠宰窝点已于17日上午关闭;2.
18日屠宰窝点未存栏肉牛,加工厂棚和屠宰加工设备等已拆除,并进行了断水断电3.
19日上午,当事人张功益已对屠宰点周边的废弃物和遗留粪便用土渣进行了掩埋覆盖、恢复地理原貌工作,完成整改.
",,"已于5月21日办结""4","20170516D77","郴州市宜章县栗源镇整个乡镇的垃圾2015年开始倒在两省交界处广东省乐昌市坪石镇百家洞村旁边,垃圾渗水会影响整个村的饮用水.
","郴州市宜章县","垃圾污染","经核实:宜章县栗源镇填埋场位于宜章县栗源镇新坪山村,该填埋场没有办理环评手续,没有采取防渗漏措施,露天堆放.
","属实","1、案件交办当日深夜,由县政府张利海副县长紧急调度栗源镇、县环保局、县疾控中心进行会商,成立联合调查组;2、安排县环保局领导赴乐昌联系案件调查,3、县环保局、县疾控中心分别进行取样分析,县环保局水样监测显示,填埋场下游山体水符合地表水标准;4、县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17]58号;5、5月18日,县委书记王建球、县长张润槐、分管环保副县长张利海召集栗源镇书记、镇长及环保、城管等部门负责人召开调度会进行明确:(1)迅速启动问责,对栗源镇党委书记、镇长实施约谈;(2)责成栗源镇马上召开整改警示会,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3)栗源镇每天清扫收集的生活垃圾,全部转运至县城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再将垃圾倒入新坪山垃圾填埋场;(4)由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倾倒在新坪山垃圾场的陈旧垃圾进行清理,清运到县城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生态覆绿;(5)由县环保局加强周边环境监管,加强周边水源监测.
","约谈2人","*两省交界处污染""5","20170516D78","郴州市苏仙区五盖山镇玛脑山矿区边上金峰选矿厂在海拔七百多米高,环保设施很不到位,现在下游坳上镇东市村枫树下组、沟渠里全是尾砂,已经有十几年时间.
","郴州市苏仙区","重金属污染","区政府立即环保、安监、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坳上镇、五盖山镇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如下:1、厂名为骏峰选厂,该厂已于2013年底就已停产至今,该厂尾矿库纳入了苏仙区安监局的规范管理,虽停产几年,但选厂安排了人员进行值守,确保尾矿库安全.
投诉放映的"环保设施很不到位"这一情况不属实.
2、经现场核查,未发现尾砂泄漏或直排现象,尾矿库周边的山水和雨季时库内的溢流水大部分被金旺公司550选厂接入用作生产用水,小部分往下流汇入金旺公司尾矿库内;从骏峰选厂下游沟渠一路沿下均未发现有尾砂,仅在接近金旺公司尾矿库旁的沟渠内发现沉积有很少量似尾砂物,初步判断为历史遗留的雨水冲刷下来的尾砂泥沙混合物.
群众反映的"现在下游坳上镇东市村枫树下组沟渠里全是尾砂,已经有十几年时间"这一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1、对骏峰选厂采取关闭退出措施,责成骏峰选厂6月15日前完成拆除工作;2、立即对金旺公司尾矿库旁的沟渠内的尾砂泥沙混合物进行清理,坳上镇政府已于5月20日下午安排人员进行了清理,清理出的尾砂泥沙混合物约300公斤全部转移至金旺矿业公司楠甘尾矿库内.
3、由区安监部门制定骏峰选厂遗留尾矿库的闭库方案,报区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4、5月24日,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骏峰选厂的关闭退出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要求环保、安监、经科等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对其下达自行拆除及断电告知书,责令其于6月10日前完成,如到期未拆除则采取强拆措施.
",,"已于5月26日办结*""6","20170516D79","郴州市临武县舜峰镇杜家村私人办的米粉厂,没有任何手续,从早上六七点开机一直到下午四五点,很多台机器噪声污染厉害.
周边居民向县环保局和12369反映过,没有解决.
","郴州市临武县","噪声污染","该家庭式小作坊米粉厂(即锦辉面粉厂)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办理了湖南省制售分离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湘质监小作坊食许字第4310251404号).
现场核查只有一台生产设备,无备用生产设备.
5月17日上午10时,对该米粉厂生产和停产后的声环境进行了监测,生产时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为67.
1dB(A)).
停产后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为52.
7dB(A).
该米粉厂所在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限值标准60dB(A),该米粉厂生产时产生的噪声超过了2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限值为7.
1dB(A).
交办件部分属实.
不属实部分:1、周边居民向县环保局和12369反映过没有解决.
环保局城区监察中队没有接到过该米粉厂周边居民到局反映过,局办公室值班人员也没有接到过举报电话,没有举报电话记录;2、关于很多台机器,5月17日上午到现场调查核实,只有一台生产机器.
属实部分:1、关于机器噪声污染厉害问题,5月17日上午10时,经监测,面粉厂生产时声环境质量超过相应功能区昼间限值标准60dB(A).
","部分属实","1、5月17日,朱阳辉县长对该交办件进行了批示,明确由欧阳文波副县长牵头,成立了由食药工质局、行政执法局、环保局、舜峰镇等部门组成的信访件处置工作组,制定了处置工作方案;2、5月16日上午,县政府副处干部曾爱庄组织召开了调度会;3、会后工作组马上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处理;4、2017年3月21日临武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舜峰监管所对临武县锦辉粉面厂检查后,要求该厂立即停业整顿.
同时县食药工质局2017年4月12日对该厂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该厂进行积极整改,并搬迁到临武工业园,办理好相关证照;5、5月17日县食药工质局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临食监食责改[2017-36]》责令立即停产改正,并搬迁至临武县工业园.
6、5月18日经现场检查已停产并拆除了制粉机械设备,清除了噪声污染隐患.
",,"已于5月9日办结""7","20170516X53","宜章县怡鑫银矿选厂新建尾矿库没有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直排,对下游居民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
多次举报未果.
请求查处和取缔该厂.
","郴州市宜章县","水污染","1、宜章县怡鑫银矿选厂始建于2007年,原处理原矿100t/d,主要选铅锌银矿,2011年以来由于行情较好,选厂扩建至600t/d,2014年原尾矿库基本已满,公司重新选址在原尾矿库边(小地名枫木塘)新建一座尾矿库,尾矿库总坝高10米,总库容98.
8万立方米;2、宜章县怡鑫银矿选厂新建尾矿库为枫木塘尾矿库,宜章县发改局以宜发改投资[2013]139号对尾矿库进行了立项批复,省环保厅以湘环评[2014]90号下达了环评批复,郴州市安监局对其安全设计以郴安监函[2014]5号进行了批复,2016年5月申请试运行,2017年1月停产至今,目前在申请待验收;3、尾矿库完全按照设计内容进行施工,铺设了防渗膜,库内水不存在外排;4、2014年5月县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
2015年7月郴州市环保局下达了《关于东江湖库区滁水河倪家湾段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郴环函[2015]115号),批复同意公司建设的400吨/天的回收系统处理倪家湾重金属项目所清理河床底泥及废石.
生产期限至2017年2月(不超过20个月).
5、2014年以来多次接到下游群众投诉,反映污染问题,要求赔偿,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参与了调查及回复,省环保厅2015年以湘环信函[2015]10号下达了信访事项复核意见书,对投诉人诉求不予支持.
","不属实","1、案件接受当日,县政府领导紧急调度安监、环保、国土、瑶岗仙镇等部门会商,成立了联合调查组;2、县环保局对尾矿库的水进行了采样,监测结果为--3、县环保局责成业主尽快申请尾矿库环保"三同时"验收,取得验收批复,在未取得环保"三同时"验收批复之前,企业不得复工复产.
",,"已于5月18日办结*""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三批2017年5月17日)"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1","20170517D106","郴州市苏仙区五里牌镇部队营区有非法有色金属冶炼厂,用酸浸泡,对飞天山景区的水源有很大影响,导致重金属超标,没有任何环保证件.
现在还有遗留大量废渣和设备没有处理,还有很多原料堆放.
","郴州市苏仙区","重金属污染","区政府、区人武部领导接到督办件立即召集苏仙环保分局、五里牌镇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于当日前往五里牌镇部队营区进行调查.
经调查核实,广州军区房产管理局湖南分局石面坦部队营区位于郴州市苏仙区五里牌镇辖区内,属军事管理区.
该营区内共有三家非法企业,分别是旭泰贸易冶炼厂、何湘杰湿法冶炼厂(两个厂区)、何智超湿法冶炼厂.
均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也未办理其他相关手续,仅与原广州军区房地产管理局签订了场地租赁合同.
这几家非法企业从2014年被关闭取缔后至今一直未生产,但部分设备未完全拆除,现场还遗留部分固体废物、废酸液.
","部分属实","一、处理情况郴州市环保局苏仙分局制定了《关于石面坦部队营区内非法企业遗留下的污染物的处置工作方案》.
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营区管理机构对承租单位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负有监管职责,2017年5月21日,区联合调查组在区领导的带领下与石面坦部队营区管理处的吴志勇处长、黄永刚主任就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督办案件进行沟通协商达成共识.
吴志勇处长、黄永刚主任表示近期内将严格督促非法企业拆除生产设备设施并妥善处置剩余的生产原料、废渣、废液.
二、整改情况石面坦部队营区管理处明确表态将立即采取措施,于2017年6月10日前完成对遗留的固体废物、残留废液安全合法处置工作,于2017年7月20日前拆除非法企业遗留的生产设备、设施.
",,"已于5月25日办结*""2","20170517D107","郴州市宜章县白石渡镇老火车站旁边大塘下居委会李姓食品加工厂(加工鱼仔),加工废水排入村民的鱼塘,导致村民养殖的小龙虾全部死亡.
曾向县环保局反映未果.
","郴州市宜章县","水污染","1、投诉件中所指食品加工厂为金恒(宜章)生态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建厂于2015年7月,位于白石渡镇解放路112号,主业为加工鱼制品,有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无环评手续;2、该公司生产产生的废水通过化粪池、污水处理池处理后经管道外排,未进入鱼塘;3、2016年6月鱼塘小龙虾死亡的原因经畜牧水产局鉴定为放养密度过大,造成池塘缺氧;4、加工厂从2016年8月至今一直处于倒闭状态.
","不属实","1、案件交办日当晚县政府张利海副县长紧急调度县畜牧水产局、环保局、食药工质局、白石渡镇进行会商,成立了案件调查组.
2、2016年发生小龙虾死亡纠纷后县环保局下达了停止排污决定书,公司当天即停产,白石渡供电所提供的电费明细及现场调查情况表明该厂自2016年8月至今已一直停产.
",,"已于5月23日办结""3","20170517D108","郴州市北湖区石盖塘镇万寿桥村6组腾龙采石场采石,把泥土堆在半山腰,大水大雨易发生泥石流,产生灾害.
希望去查一下采石场的各项设施,泥土处理不当.
曾打过12345反映未果.
","郴州市北湖区","生态破坏","(一)该采石场办理了采矿许可、林木采伐、环评审批、水土保持等相关手续.
国土资源部门采矿许可万寿桥采石场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白云岩,露天开采方式,生产规模25万吨/年,矿区面积0.
047平方公里,有效期为2016年2月24日至2021年2月24日.
林业部门办理了临时占用林地行政许可和林木采伐许可,根据开采技术要求,该采石场需将开采区域的表土挖出集中放置一地,待复绿时使用,但该采石场将挖出表土(盖面土)超出行政许可范围临时占用林地,2017年3月,该违法行为已由市森林公安局北湖分局立案侦查,现正在查处阶段.
该采石场正对盖面土栽植杉树进行复绿,并铺有绿化网格.
环保部门批准了排污许可,水利部门批复了水土保持方案.
(二)该采石场排水沟、临时表土堆放的覆盖等水土保持措施不完善.
采石场厂区周边建有截水沟,但雨污分流不完善,截水沟部分堵塞;厂区雨水、山水、排土场堆土经雨水冲刷携带泥砂直排附近低洼处,该采石场私设管道将制砂废水直排附近低洼处(未进入三级沉淀池处理),形成沉淀沙淹沉区;碎石开采采取人工喷淋降尘,无生产废水产生,制砂机和筛分机上方已安装喷淋设施,运输道路和生产区的扬尘用洒水车洒水降尘;该采石场三级沉淀池部分隔墙出现垮塌,沉淀池内泥砂未收集、处置.
","属实","1、已责成郴州荣腾贸易有限公司对堆放的渣土体分级分平台堆放修整;对堆放的渣土体进行绿化;沿北部山体坡脚修筑截排水沟、排水沟,定期清理井中沉沙;加强对采石场内的松散土体的监测.
2、5月18日,市环保局北湖分局对该采石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生产;5月22日前拆除制砂废水直排管道,严禁生产废水外排;5月22日前,疏通截水沟,完善"雨污分流"系统,对裸露山体采取防护措施;5月22日前,修复沉淀池垮塌的隔墙,废水回收利用,严禁外排;沉淀池中沉淀泥砂收集后风干,全部外售制砖厂综合利用;5月27日前修建排土场拦土墙,恢复厂区东北方向擅自建设的泥砂沉积坝原使用用途.
3、5月15日,区水务局对该采石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在5月20日前完善项目区的排水沟、表土临时堆放的覆盖等措施.
4、5月17日,区国土、环保、水务、林业、安监、经科等部门及石盖塘街道要求采石场业主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尽快完成对泥土堆积区(排土场)、天然冲沟覆盖区及沉淀沙淹没区进行治理.
目前,该采石场私设管道已拆除,已完成沉淀沙淹没区回填土、三级沉淀池隔墙修复、泥砂沉积地修复工程,泥土堆积区(排土场)铺草复绿工作基本完成,正在建设挡土墙.
目前,该采石场私设管道已拆除,沉淀沙淹没区回填土、三级沉淀池隔墙修复、排水沟已疏通,表土临时堆积区的铺草复绿等工作基本完成,正在建设挡土墙及土地复垦工作.
4、5月25日,截水沟已修复,排土堆场拦矸墙基本完工,泥砂沉积地正在修复中.
",,"已于5月26日办结""4","20170517D109","郴州市北湖区旭辉路雅晟乾城小区隔壁金鼎矿业机械厂昼夜噪声扰民,喷油漆味道很难闻.
","郴州市北湖区","大气污染","1、5月17日23时50分至次日凌晨,区政府组织环保分局、涌泉街道办、经科局、经开区工商分局、经开区安环局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该厂夜间未作业.
2、该厂于2012年6月获得郴州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2017年4月24日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3、该厂原位于郴州市北湖区燕泉路,旭辉路厂区于2002年开始开始建设,2007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建设时,周边无居民区;雅晟乾城项目于2012年建设施工,2014年8月交房.
4、该厂北面距离雅晟乾城围墙约1米,距离6号栋居民楼约10米;该厂西面距离雅晟乾城围墙约10米.
5、该厂的喷漆工序已转到郴州市桂阳县的新厂区,厂内未发现喷漆设备,"喷油漆味道难闻"不属实;该厂作业时间为8:00至12,下午14:00至18:00,偶然赶工或装卸货物会持续到晚上23点,"昼夜噪声扰民"的情况属实.
","部分属实","1、5月18日对该厂厂界环境噪声进行监测,该厂厂界西和厂界北环境噪声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2、2017年5月18日,市环保局北湖分局对该厂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划定焊接作业专门区域,焊接废气须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排放,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3、严禁该公司在晚上进行生产作业.
5月18日,该公司已调整作业时间,在午间(12:00至14:00)和夜间(18:00至次日8:00)不再进行生产作业.
该公司曾于2017年2月15日在雅晟乾城小区内张贴公告,承诺不在进行喷漆作业,18:00后不再进行生产作业,如需加班将提前告知居民.
4、该公司制定了整改方案,目前已完成以下整改:一是关闭门窗,将车间内的窗户全部进行关闭,在车间门口悬挂隔帘;二是规范工作要求,在搬运、整理等产生间隙性噪声的工序时,要求轻拿轻放;三是改进生产工艺,对变形件的工艺由敲打改为压制;四是已向山东的厂家购买2台移动式焊烟净化器,预计5月25日可投入使用.
",,"已于5月23日办结""5","20170517D110","郴州市苏仙区良田镇井冲村1组李树生养猪场,紧邻村里井水水源地,水有猪屎味,臭气熏天.
环保部门、畜牧水产局去处理了,叫整改,但一直没整改,水源也没法整改好了,并不能解决问题.
希望政府将居民搬迁.
","郴州市苏仙区","畜禽养殖污染","调查核实情况,由区领导牵头,良田镇主办,区畜牧兽医水产局、苏仙环保分局、区农业局、苏仙国土资源分局协办.
5月18日下午,受区政府副区长朱前进委托,良田镇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并召开调度会,调查取证安排部署核查整改落实情况.
1、区疾控中心对廖家水井水样的检测结果显示,井水样感官性状良好,无异味,肉眼可见物很少;水样均符合国家CJ3020-1993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故投诉人反映的"水有猪屎味,臭气熏天"情况不属实.
2、区水务局工作人员到高雅岭村廖家井进行调查核实,良田镇高雅岭村井冲廖家在2015年通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已从良田镇高雅岭村的上游二渡水村接山泉水至井冲廖家,目前自来水已覆盖井冲廖家.
良田镇高雅岭村井冲廖家目前不存在饮用水受到旺嘉乐养殖场的污染.
故投诉人反映的"水源也没法整改好了,"情况不属实.
3、5月13日前,养殖场已按区环保、畜牧整改要求,在三级净化池上搭建遮雨棚已经全部完成;雨污分离沟已经全部完成;三级沉淀池四周砖墙砌好完成;隔离防雨水瓦已经完成.
故投诉人反映的"叫整改,但一直没整改"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一、处理情况1、良田镇对该场下了《督办卡》,要求该养殖场在2017年5月21日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按照区畜牧水产局、区环保局等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进一步整改,确保净化池无臭味、无渗漏.
2、区畜牧兽医水产局与良田镇工作人员到旺嘉乐养殖场检查排污情况,要求养殖场将雨水截离污水净化池,封闭排污口.
3、良田镇督促该养殖场尽快向苏仙环保分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尽快取得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二、整改情况该养殖场已将排污口封闭,也已完成将雨水截离污水净化池.
经过整改,一是雨污实现了较好分离;二是排水口彻底封死,没有污水向场外排放,所有经过处理的污水都由场主专门购买的污水罐车拖运出场外;三是场内污水处理实现内部循环,经过沉淀净化的污水用于浇灌场内果园果树.
三、下一步安排督促该养殖场尽快向苏仙环保分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尽快取得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已于5月23日办结""6","20170517D111","郴州市资兴市唐洞街道江背村距丰越冶炼厂、恒盛冶炼厂在3km之内,经郴州市人民医院检查,村民小孩子血铅超标.
","郴州市资兴市","重金属污染","经调查核实:1、郴州丰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恒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批复的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已全部完成了搬迁,群众反映的资兴市唐洞街道江背村在2家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以外.
目前,两家企业正停机检修未生产.
2、经查两家企业均为工商登记合法企业,并取得了安评、环评批复,且通过了"环保三同时"验收,目前两家企业正停机检修未生产.
两家企业均安装了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经查丰越公司2017年4月28日及两家企业验收监测报告,污染物达标排放.
3、2017年4月13日资兴市环境监测站对原江背村王家组水塘、邵家组水塘、樟树坪组水塘、宝盖楼组水塘水质监测,未检出铅.
王家组菜地、邵家组菜地、樟树坪组菜地、宝盖楼组菜地土壤监测,PH值、铅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II类标准.
4、通过走访调查了解,江背村村民小孩近期到郴州市人民医院做过检查,经查阅化验报告单,部分小孩存在血铅超标情况.
此交办件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1、制定了原江背村儿童血铅超标排查工作方案,完成了儿童血铅超标情况摸底调查.
2、卫计部门对原江背村王家组等4个组学龄前儿童(0-7岁)48人抽血送检,结果显示18人血铅超标(浓度在102ug/L-194ug/L之间,属于高铅血症),下一步立即开展学龄儿童血铅检测.
3、对高铅血症儿童家庭进行了走访发放了血铅防治宣传资料,并送去牛奶等物品进行营养干预,并制定了科学的降血铅工作方案.
4、制定了原江背村王家组等4个组村民搬迁工作方案,召开了江背村四个村民小组搬迁工作调度会,对江背村四个组的搬迁工作进行安排督促,目前已完成了王家组11户、邵家组7户的房屋丈量工作.
",,"已于5月23日办结*""7","20170517D112","太和工业园内永兴众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冶炼金、银、铅),去年13月份证件到期,后非法生产了几个月,后面得到省里的证书,生产废水偷排至周边沟渠,非法转移危险废物.
","郴州市永兴县","重金属污染","5月18日,我县组织人员进入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该交办件不属实.
永兴众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注册成立,由永兴亚通科技有色金属综合回收有限公司、永兴长鑫铋业有限公司、永兴长宏金属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整合成立,是我县第一个入园发展,实施"整合升级"的企业.
2014年6月23日该公司《关于永兴众德环保有限公司含铋等废料综合利用与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通过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湘环评【2014】74号);2016年9月6日通过湖南省环保厅核发了《临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12月5日),2016年12月19日省环保厅对该公司的《临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进行续证(有效期至2017年3月18日);2016年8月3日通过郴州市环保局核发了《临时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12月31日),2016年9月1日通过省环保厅核发了《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9月1日).
通过查阅该公司2016年12月至今的生产记录、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危险废物台账(各个固体废物内部转移清楚,表表之间逻辑清晰)等资料,并找公司相关负责人及车间主任进行调查问话,没有发现非法生产行为,也未发现危险废物存在非法转移现象.
经现场勘察该公司周边情况,发现该公司生产区域内只有唯一的排放口是排放到污水处理站收集池,废水无法直接偷排到周边的水渠.
","不属实","此交办件不属实",,"已于5月20日办结*""8","20170517D113","湖南华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冶炼金、银、铅),政府补贴500万给该企业废渣处置项目,但目前项目未落实.
","郴州市永兴县","其他","5月18日,我县组织人员进入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交办件反映不属实.
湖南华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华耀公司)受县政府委托,负责《永兴县渣库冶炼废渣资源化终极处置示范工程项目》的实施,主要将太和、黄泥、塘门口三个渣库内遗留的15万吨废渣处理完毕.
2013年12月31日,省财政厅、省环保厅下达了《2013年第三批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建指[2013]460号)和《关于提前下达2014年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建指[2013]478号),两次共下达专项治理资金400万元.
2014年3月31日省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对我县编制的《永兴县渣库冶炼废渣资源化终极处置示范工程项目技术方案》通过审查(湘重办函[2014]70号),后因市场行情下行影响及废渣中有价金属含量的变化,实施单位华耀公司委托湖南省有色金属研究院对技术方案重新进行了调整,并于2016年7月上报市环保局和省环保厅同意.
2017年2月3日《永兴县渣库冶炼废渣资源化终极处置示范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市环保局审批(郴环函[2017]7号),要求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治理任务.
目前,华耀公司正按照技术方案、环评及批复要求,已建成富氧设施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正在建设烟化炉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
","不属实","此交办件不属实",,"已于5月19日办结*""9","20170517D114","郴州市宜章县瑶岗仙镇瑶岗仙钨矿,无环评公示,废水排入策水河,下游3-4公里为汝城,鱼虾绝迹,水质发黑,后汇入东江湖.
排污未对周边居民补偿.
","郴州市宜章县","重金属污染","1、瑶岗仙矿业有限公司证照齐全,裕新多金属矿床技术改造工程获得了省环保厅环评批复(湘环评[2009]45号);2、生产废水通过排污系统排入水洞尾矿库,沉淀后60%回用,其余通过溢流井排入下方回水库,回水库中水通过加聚合硫酸铁、石灰等药剂进行处理,2017年以来,从检测数据看,水质基本能达标排放;3、在回水库下游,投资3000万元,建设一座日处理12000吨的污水处理厂,将排向水洞进入策水河的废水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管道排向渔溪河,项目预计在2017年6月底完成并投入使用.
4、策水河水质良好,并无水质发黑,鱼虾绝迹现象;5、2006年矿方与下游村民签订了农赔补偿协议,进行了补偿.
","不属实","1、案件交办日当晚县政府张利海副县长紧急调度县环保局、国土局、安监局进行会商,成立了案件调查组;2、责成企业对回水库临时投药处置设施加强监管;3、企业聘请求是、硕远等公司对外排水进行加密监测,确保达标排放;4、环保局监测人员对策水河水质进行了采样分析,监测结果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水标准;3、现企业投资3000万元,在回水库坝下建设一座日处理12000吨的污水处理厂,将排向水洞进入策水河的废水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管道排向渔溪河,项目预计在2017年6月底完成并投入使用,以后水将不再进入东江湖.
",,"已于5月23日办结*""10","20170517D115","郴州市宜章县里田乡界牌岭矿(多金属开采、洗矿),2006年开始开采,无环评公示,废水排入策水河直流,下游1公里为汝城,鱼虾绝迹,水质发黑,后汇入东江湖.
排污未对周边居民补偿.
","郴州市宜章县","重金属污染","1、湖南鑫源矿业有限公司界牌岭多金属矿位于宜章县里田乡,由浅部萤石与深部铜锡矿构成,2003年省环保局对其下达了界牌岭深部300t/d多金属矿采选批复,因井下水文条件复杂多金属矿无法开采,矿方决定先行露天开采萤石矿,获得了省环保局萤石矿1000t/d环评批复,环评进行了公示及公众参与调查,该矿目前不产生重金属污染.
2、该矿生产废水排入尾矿库后,尾砂经自然沉降后堆存在库区,尾矿废水经自然澄清后回用,尾矿库坝底建有两级净化池收集坝面排渗水,经净化后回用.
3、下游河道不存在鱼虾爵迹,水质发黑的情况.
公司暂没有收到周边居民因环境污染造成的补偿诉求.
","不属实","1、案件交办日当晚县政府张利海副县长紧急调度县环保局、国土局、安监局、里田乡进行会商,成立了案件调查组.
2、环保局监测人员对里田河塔下村一组(策水河上游)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水标准.
",,"已于5月23日办结""11","20170517D116","郴州市汝城县文明乡陡陡岭采石场建在文明至长策乡乡道边,粉尘污染严重,石头滚落至路边,存在安全隐患.
","郴州市汝城县","大气污染","举报人所称"汝城县文明乡陡岭采石场"工商注册为"汝城县文明乡采石场",法定代表人:罗军旺,位置所在地小地名叫"陡岭".
于2007年102017年登记矿区面积:0.
0136平方公里,采矿许可证号C4310262010057130065137,有效期限月申请办理了《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10万吨/年,办理了临时用地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湘)FM安许证字〔2015〕L267y2号,有效期:2015年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10日,该采石场年开采1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3月1日经汝城县环境保护局批复;2016年7月该项目报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汝发改〔2016〕192号).
据核实,举报人把投诉"汝城县文明乡陡陡岭采石场石头滚落至路边,存在安全隐患"情况不属实,据县安监局核实,该矿山安全意识较强,防护措施较为有利,隐患风险较小;"汝城县文明乡陡陡岭采石场建在文明至长策乡乡道边,粉尘污染严重"情况基本属实,该采石场存在环保设施不完善问题及"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确实存在污染隐患.
","部分属实","一是依法处罚,强制停止生产并切断生产用电.
根据对该采石场现场调查核实,汝城县环保局于2017年5月17日针对汝城县文明乡采石场涉嫌存在"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汝环罚告〔2017〕7号),对其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函告县经科商局切断汝城县文明乡采石场生产用电.
二是县安监局加强安全生日常监管.
县安监局加强现场检查频次,对该采石场未制定完善的防洪措施,开采时因台阶高度、宽度、破面度等不符要求的相关事项,下达了执法文书,限期整改,现整改任务还未完成,县安监局将按照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要求,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当地政府加强监管巡查频次.
",,"已于5月22日办结""12","20170517X54","桂阳县长乐精白石灰厂采石场给料带横跨公路,属于违规建设,生产过程中,灰尘漫天,扬尘污染严重,行人眼睛都睁不开,产生的废水、污泥直排,严重毁坏下面的耕地.
采石场离居民最近的不过100米,爆破带来的震动致使很多房屋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村里的房子都不是框架结构,受到强烈的震动有安全隐患.
采石场建设不合法规,环评也不能过关,强烈要求停止采石场续证,坚决取缔.
","郴州市桂阳县","生态破坏","经查,桂阳县长乐精石灰厂位于桂阳县太和镇长乐村,主要生产经营片石、碎石及石粉产品.
依法取得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2月23日、《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环评批复》,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
2017年4月22日,该厂停产.
经现场调查核实该精石灰厂爆破施工现场距离居民最近超过500米,根据2015年8月12日郴州市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对该采石场爆破作业进行了现场实时监测结果显示,该距离符合囯家安全标准,爆破施工对周围一般民用建筑不会产生破坏.
该精石灰厂建立了污水沉淀池未发现生产废水直排情况.
因尾砂与耕地连接处未构建挡墙,下大雨时与尾砂及污水沉淀池直接相连的耕地确实存在污泥进入的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灰尘漫天,扬尘污染严重问题部分属实;废水、污泥直排不属实;采石场离居民最近的不过100米、房屋受损不属实;采石场建设不合法规、环评不过关不属实.
","部分属实","县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人员在监察过程中查明桂阳县长乐精石灰厂建设项目需要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而正式投入生产,对其立案查处,责令其停止生产(桂环责改字[2017]69号),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桂环罚[2017]31号).
针对下大雨时将污泥及尾砂冲入耕地内的情况,县环保局对该厂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县农业局对该厂下达了耕地质量损毁整改函(桂农函[2017]6号);县国土资源局对该厂下达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桂国土资停字[2017]第0502号),责令该厂限期整改.
",,"已于5月23日办结""13","20170517X55","苏仙区白溪福乐砖厂,资兴市鑫旺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鑫盛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天峰矿业有限公司几个企业没有合法的林业开采手续,滥用国土资源制砖和制砂致使当地环境严重污染.
","郴州市苏仙区、资兴市","生态破坏","一、区政府成立工作组,由区人大副主任邓生华牵头负责,苏仙国土资源分局主办,区林业局、区经科局、飞天山镇协办.
苏仙区林业局核实砖厂2004年8月经省林业厅批准办理林地手续,生产原材料从外购进,无开采林业行为.
苏仙国土资源局核实砖厂2002年7月违法占地建厂经立案查处后,2002年10月办理集体建设用地手续和临时用地手续.
苏仙区经科局核实,砖厂拆除淘汰"开口窑"生产线,技改建设"轨道窑"生产线,属国家鼓励的节能环保项目.
二、群众反映的鑫旺公司、鑫盛公司、天峰矿业三家企业分别于2017年1月、2016年2月、2016年5月办理了采矿许可证手续,目前都在使用期限内.
其中,鑫旺公司涉嫌越界开采行为.
同时,三家企业在开采过程中对项目区开挖面未及时进行复绿、覆盖,存在裸露现象,对矿区当地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
综上所述,此交办件反映的"鑫旺公司、鑫盛公司没有合法的林业开采手续"不属实,"天峰公司没有合法的林业开采手续"属实;"鑫旺公司、鑫盛公司、天峰公司滥用国土资源制砖和制砂致使当地环境污染严重"部分属实.
","一、不属实二、部分属实","一、1、处理情况: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完善环保设施,尽快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取得排污许可证,对厂区周边废弃地进行修整植树,改善环境.
2、整改情况白溪福乐砖厂于4月18日已停产,向环保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厂区周边已种植部分树木.
二、1、2017年4月26日,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国土局联合对天峰矿业下发了《关于全市采石场停产整顿的通知》.
目前,该公司处于停产整改阶段.
2、5月4日,资兴市林业局对鑫旺公司在使用林地范围内堆放废土损坏幼林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资林罚书[2017]第0006号).
5月19日东江街道林管站对天峰矿业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已移交市森林公安局立案侦察.
3、2017年5月15日,市国土局以涉嫌超界开采对鑫旺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资国土资矿停[2017]1号),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并立案.
5月16日,国网资兴供电公司对鑫旺公司中止供电.
目前,鑫旺公司处于停产整改阶段.
4、5月19日,市水利局分别对鑫旺公司、鑫盛公司、天峰矿业三家企业在开采过程中对项目区开挖面未及时进行复绿、覆盖,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资水保责改字[2017]4、5、6号).
5、2017年2月,市环保局对鑫盛公司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罚款10万元;2017年4月,市环保局对天峰矿业公司存在沉定池破损等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已于5月23日办结""14","20170517X56","临武县城关镇临武大道图书馆门面开办的"BT烤翅"夜宵店噪音很大,油烟污染严重,油烟机震动响声大,严重扰民.
","郴州市临武县","餐饮油烟污染",""BT烤翅"夜宵店位于临武县舜峰镇临武大道44号,县图书馆门面,属商业、交通、居民混杂区.
于2017年4月20日开始营业,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现场核实该店无油烟净化处理设施,油烟通过抽油烟机向下水道排放.
","属实","1、5月18日,成立了"BT烤翅"餐饮油烟噪音扰民问题调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城管执法局牵头,县食药工质局、县环保局、舜峰镇政府参与.
2、由于县环境监测站无油烟监测能力,针对群众反映的噪音大问题,5月18日,县环境监测站进行了现场监测.
结果表明:该夜宵店未营业时图书馆院内环境噪声值为56.
6分贝,油烟机开启后环境噪声值为65.
7分贝,存在油烟机噪音大问题.
3、5月18日,县食药工质局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停业整改.
4、5月18日,"BT烤翅"夜宵店已停业整改.
5、5月19日,县城管执法局根据监测结果和对"BT烤翅"店主曹鹏飞的调查笔录,已立案处理.
6、5月18日晚,县城管执法局联合县环保局、县食药工质局、舜峰镇政府对县城范围内所有烧烤摊点进行了集中整治,扣押非环保烧烤炉12台套.
7、5月19日,县城管执法局对"BT烤翅"夜宵店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停业整改.
8、5月19日,该夜宵店已按要求安装噪声较小的油烟机,经县环境监测站监测,开启油烟机后,图书院内环境噪声值为37.
6分贝,基本听不到明显噪声.
9、该夜宵店已按程序申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已于5月21日办结""15","20170517X57","宜章县玉溪镇廖家湾村东塘坪组的宜章旺通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污水、洗车污水、机制砂加工污水直排后面山窝,报废混凝土堆积如山,砾石、砂子露天堆放,粉尘严重污染空气.
","郴州市宜章县","大气污染","1、该公司证照齐全.
2、混泥土搅拌车冲洗废水沉淀池未采取防渗漏措施.
3、污水处理工作场所未设置围栏,未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4、未按照规范要求的批次批量对原材料进行检测.
5、砾石、沙石等骨料露天堆放,未设置防雨棚.
","属实","1、案件交办日当晚县政府张利海副县长紧急调度县住建局、安监局、政府办、环保局、食药工质局、发改局、玉溪镇进行会商,成立了案件调查组.
2、调查组于5月18日责成企业立马停产,现企业已停产到位;3、县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宜环改字[2017]59号.
4、县住建局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和责令停业整改通知书.
5、县环保局于5月18日对企业进行了立案([2017]13号),正在走处罚程序.
",,"已于5月23日办结""16","20170517X58","资兴市东江市开发区水电路东段吊桥夜宵摊自2009年以来就食客云集,热闹非凡.
但严重影响了附近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环境.
","郴州市资兴市","餐饮油烟污染","经调查,水电路东段吊桥周边有"东江花园"住宅小区和"东江风情酒吧".
"东江花园"住宅小区临街一、二层为商用门面,"东江风情酒吧街"规划用途为餐饮.
吊桥周边现共有7家餐饮店,以经营晚餐、夜宵为主,每年从5月到10中旬为经营旺季,人流、车流集中,流动摊贩屡禁不止,车辆乱停现象时有发生,影响附近居民出行.
因食客云集,存在声音嘈杂现象,对附近居民休息有一定影响.
此交办件反映的"夜宵摊自2009年以来食客云集、热闹非凡.
但严重影响了附近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环境"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城管局已制定整治方案.
环保局对周边噪音进行取样监测,晚上10点之前接近60分贝,未超标,10点后超过50分贝的标准值.
城管、公安、交警、东江街道安排了人员晚上值班,共同维护秩序.
经整治,流动摊贩已取缔,夜宵店桌椅按要求规范摆放,交通秩序井然,卫生干净整洁,影响居民生活的嘈杂声得到有效控制.
今后,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该区域实行长效管理,确保秩序良好,既满足广大市民和游客休闲、消费需求,又把对附近居民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已于5月22日办结""17","20170517X59","安仁县温氏集团,在全县范围内乱挖、乱建猪场.
环保措施不到位,污染严重.
全县大约有二百多处猪场,大多建在偏僻山沟中,无环保手续.
","郴州市安仁县","畜禽养殖污染","1、5月18日上午,县政府组织县畜牧局、县环保局对安仁县温氏集团调查核实.
2、反映全县大约有二百多处猪场的情况不属实.
经核实,与温氏合作的家庭农场111家,现与公司合作家庭农场77家,因环保或其他原因退户34户.
反映部分猪场无环保手续,环保措施不到位的情况属实.
","部分属实","1、进一步加强监管2、依法查处:对未办理环评手续的3户,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的14户等17户养殖场,县环保局于5月21日向安仁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安环限改字〔2017〕4号,要求在6月20日前补办环评手续,并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
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已于5月25日办结""18","20170517X60","北湖区郴轴路(原郴州市轴承厂)恒达冶金机械厂老厂内,有一个红太阳广告,长期租用恒达冶金机械厂的空地进行露天油漆作业,没有油漆房,不做任何净化处理,气味大.
多次投诉未果.
","郴州市北湖区","大气污染","企业名称:郴州市红太阳广告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2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002338468313U,法定代表人:黄华斌,住所:郴州市北湖区燕泉路58号9幢111号,经营范围: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庆典服务,全彩LED显示屏、楼宇景观亮化照明、广告招牌灯箱、户外钢结构、标识标牌的安装服务.
2016年11月租赁恒达冶金机械厂厂房,从燕泉广场整体搬迁至此,当月开始经营.
投诉内容属实.
一是因其经营住所搬迁,未及时办理手续,属于未按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二是该公司未安装喷漆房废气处理防治设施,露天喷绘作业事实存在.
","属实","1、市工商北湖分局对其下达责令停业整顿通知书,并要求在15日内依法变更经营地址,并停业整改.
2、5月18日,市环保局北湖分局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安装喷漆房废气处理防治设施,露天喷绘作业事实存在,区环保分局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喷绘作业.
5月19日,市环保局北湖分局查实该公司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非法生产,并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广告公司立即停止喷漆作业生产;同时去函区经科局下达《停电告知书》,如该公司继续生产经营,将对其采取断电措施.
3、北湖街道办事处对其提出了整改要求,并组织街道、社区干部及城管执法队员对其值班值守,督促业主:一是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二是积极配合按要求尽快整改到位;三是场外杂物必须在5月18日前清理规范到位;四是所有业务暂停,待整改落实到位,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营业;五是不得在露天进行油漆喷漆施工作业.
4、5月18日下午17:00,该公司场外杂物已经清理规范到位,油漆施工房和喷绘作业厂房已清空,5月19—21日,值守人员均未发现业主有加工作业迹象,并已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5、5月22日,该公司厂内设备已清空,开始搬迁至苏仙区梁家湾.
",,"已于5月23日办结""19","20170517X61","宜章县787小土坑造纸厂燃煤无组织排放十分严重,质疑环保部门厂子合法的回复.
","郴州市宜章县","大气污染","1、宜章县23家再生造纸厂均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获得了环保三同时验收批复,取得了排污许可证,其他证照齐全,属合法企业.
2、根据《产业结构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有关规定,经经科局核实我县纸厂787机型不在淘汰之列.
3、我县纸厂燃煤废气通过收集后进行了处理,不存在无组织排放.
","不属实","1、案件交办当日深夜,由县政府张利海副县长紧急调度县经科局、县环保局进行会商;2、2017年4月18日,我县制定了《宜章县造纸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宜政办函[2017]41号),对纸厂存在的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3、正在按照安监的要求进行厂房标准化改造,按照环保的要求进行脱硫除尘设施改建、污水处理设施改建、雨污分流改造、厂区硬化等方面整改.
",,"已于5月19日办结""20","20170517X62","郴州市经济开发区旭辉气体有限公司对以前生产乙炔的废渣尚未清理,严重污染小区空气及生活质量.
多年来未办理排污许可证,24小时充气、装卸,噪声特别扰民.
该公司低温储存罐和充装区离居民区达不到国家标准,上空有十万伏以上超高压线2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请求责令该公司停产整顿,将废渣按环保要求清理完毕.
","郴州市北湖区","固废污染","5月17日23时50分至次日凌晨,区政府组织涌泉街道办、经开区安环局、经开区工商分局、经开区国土分局、市环保局北湖分局、经科局、区商务局、区渣土办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检查时该公司未进行充气、装卸.
1、该公司有排污许可证,乙炔生产项目于1989年开始建设,共两条生产线,1990年投入生产,2013年9月以来停产至今,目前只从事外购成品液化气和工业氧气、氩气、氮气、二氧化碳等气体的分装销售.
2、该公司在建设营运时,周边还无居民区,近年来由于城镇化快速发展,周边相继建设了一些住宅楼,主要是隆华花园一、二期项目(2002年施工,2009年竣工)、隆华花园三期项目(2012年施工,仍在建)、雅晟乾城项目(2012年施工,2014年竣工的)等3个楼盘.
3、该公司工业气体分装线布局及作业情况:一条是厂区东北面的液化气分装线,每日18点钟后不再作业,晚上无噪音产生;另一条是厂区西南面的工业氧气、氩气、氮气、二氧化碳等气体分装线.
一般最晚作业至晚上23时,钢瓶搬运和灌装时会产生碰撞噪声,汽车出入厂区产生交通噪声,工作人员及客户交谈亦产生社会噪声,影响周边居民.
4、举报反映的废渣为位于大门对面原乙炔气生产时的电石废渣堆场,遗留的电石渣堆存约1500吨,2013年9月停用.
在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交办该案件前的2015年11月,该公司已开始对渣场电石渣进行清挖,外运至水泥厂进行回用,2017年5月7日,我区进行现场调查时,该公司已基本完成渣场电石渣的清挖,只留有部分残余电石渣.
在清挖电石渣过程中,周边山水、雨水逐步汇集,形成一个约2500立方米的水坑(水坑内积水即举报反映的废水).
举报属实的部分有:"该公司生产乙炔废渣尚未清理".
举报不属实的部分有:"未办理排污许可证,24小时充气、装卸,噪声特别扰民".
低温储存罐和充装区离居民区达不到国家标准有待进一步核实;超高压线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待安监核电力部门进一步核实.
","部分属实","1.
严禁该公司在晚上21点后进行气体充装.
5月8日,该公司已调整充装作业时间,在公司门口张贴调整告知书并通知客户;5月10日,市环保局北湖分局对该公司进行噪声监测时,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未超标.
2.
5月8日,市环保局北湖分局对该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治理决定书》,限5月9日前完成残余电石渣的清理工作,5月12日前完成对堆场土坑内积水处理,处理达标后外排,5月15日前对堆场土坑进行回填,5月16日前对堆场所有区域进行覆土复绿.
3.
针对该厂上空220千伏高压线,区安监、环保、经科等部门及涌泉街道制定了整改方案.
区安监局聘请有资质单位对该隐患进行安全评估,按"规划先行"的原则,依据法律规定确定安全隐患治理责任主体,根据"谁产生隐患谁负责治理"的原则,由安全隐患治理责任主体按安全隐患"五到位"的要求对该隐患进行整改,要求2017年9月底完成整改4.
截至5月22日,该公司已完成原废渣堆场场地覆土、安全防护网安装、土坑内积水(采用二氧化碳曝气中和)达标外排,土坑回填工作完成80%.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四批2017年5月18日)"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1","20170518D73","郴州市嘉禾县龙潭镇羊司马村小学门口唐家建材厂,实际是一个砖厂,环保局有审批通过,与居民连在一起,与学校相距大约二三十米,烟囱排放废气影响学校与家里居民.
","郴州市嘉禾县","大气污染","举报中"郴州市嘉禾县龙潭镇羊司马村小学门口唐家建材厂,实际是一个砖厂,环保局有审批通过"的情况属实.
该厂全称为嘉禾县龙潭镇唐家建材厂,主要从事页岩环保砖的生产、销售.
该厂取得了采矿权,于2016年11月14日取得了嘉禾县环保局的环评批复(嘉环审字[2016]24号),2017年3月8日委托湖南省硕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监测,监测达标后通过了环保"三同时"验收,2017年4月取得了排污许可证.
举报中"与居民连在一起,与学校相距大约二三十米"的情况不属实.
经环保、国土、龙潭镇政府等部门的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核实,距离该厂最近的村为谭家村,该村离建材厂厂界约40米,谭家村内有一羊司马小学,离建材厂厂界约50米.
该厂办理的环评报告表中对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进行了计算,得出的结论为:该项目产生的粉尘厂界外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举报件中"烟囱排放废气影响学校与家里居民"的情况部分属实.
经查实,该厂2017年4月底因设备检修而停产,故无法具体监测该厂产生的废气和噪声.
经县环保工作人员对附近居民的随机走访和对羊司马小学的负责人进行了询问,得知附近居民和小学负责人对该砖厂在采取相关环保措施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对该砖厂的生产持赞成意见.
","部分属实","2015年年初,经县国土局测绘队对其现场勘测,嘉禾县龙潭镇唐家建材厂违法建筑面积5117.
8平方米,地类为有林地.
该厂符合龙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国土局于2015年2月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2","20170518D74","郴州市北湖区鲁塘镇水车洞村办了一个煤炭加工厂,附近中心小学400多学生受粉尘污染影响严重.
","郴州市北湖区","大气污染","经查,北湖区鲁塘镇水车洞村有2个煤炭(石墨)堆放场:(一)周祚昌煤场.
位于鲁塘中心小学水车洞村完小西面约200米.
煤场老板周祚昌,系鲁塘镇水车洞村12组村民,该煤场没有办理任何相关证照,用于煤炭(石墨)储存.
5月18日晚现场检查时,场内有石墨约80吨,废弃煤矸石约3000吨,现场没有发现加工煤炭(石墨)设施.
该煤炭(石墨)堆放场原已清空停业关闭,但近几日擅自进货,将石墨堆放到现有场地,在卸货过程中产生石墨粉尘污染.
(二)绿森贸易公司煤炭(石墨)仓库.
位于鲁塘中心小学水车洞村完小南面约250米.
该仓库为郴州市绿森贸易有限公司所有,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002329353311B,法人代表何杰,鲁塘镇水车洞人,实际老板为何万兵,现租赁给鲁塘镇水车洞村村民何伟使用,没有签订租赁合同,用于煤炭(石墨)储存.
5月18日晚现场检查时,场内有70余吨积存煤炭,现场没有发现加工煤炭设施.
","属实","(一)5月18日晚,鲁塘镇政府工作人员责令周祚昌、绿森贸易公司两家煤炭(石墨)堆放场立即将现存石墨(煤炭)清运出去.
5月19日上午,该两家煤场的石墨(煤炭)已清理完毕;5月22日下午,现场煤矸石已清理完毕.
(二)5月19日,区工商分局对上述两家煤炭(石墨)堆放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
(三)5月20日,区环保分局对上述两家煤炭(石墨)堆放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于2017年5月22日之前自行拆除煤场设施、设备.
区经科局对2家仓库进行了断电处理.
(四)5月21日,鲁塘镇政府组织人员对学校西面周祚昌煤炭(石墨)堆放场进行拆除,对学校南面绿森贸易公司煤炭石墨存储仓库部分设施进行拆除,对主仓库进行封闭处理,并将仓库清理干净,改造用于农业生产加工厂房,不再作为石墨储存仓库.
",,"已于5月24日办结""3","20170518X54","苏仙区飞虹路红莲海鲜酒楼油烟直排,低空排放;油污直排到下水道,致下水道经常堵塞、污水横流.
","郴州市苏仙区","餐饮油烟污染","经现场调查核实,发现飞虹路红莲海鲜酒楼情况如下:1、油烟情况:初步查实该酒楼安装了油烟净化器与油烟去味器并运转正常,具体油烟情况需要进行油烟监测,根据监测数据判决.
2、油污情况:该酒店建设了隔油隔渣池,酒店产生的餐饮废水经隔油(油水分离器)隔渣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汇入小区公共化粪池处理,下水管道堵塞系因小区新物业公司接管后未定期清理小区公共化粪池.
","不属实","一、处理情况19日下午4点半,由区政府办组织,城管苏仙执法支队和苏仙环保分局、区食药监局、苏仙岭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到飞虹路红莲海鲜酒楼开现场办公会,现场查看中央环保督查交办案件有关情况.
1、市城管苏仙执法支队按照现场情况制定整治方案,按各单位职能分工,使各单位形成合力,确保整改到位,落实到位.
2、苏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红莲海鲜酒楼进行了专项检查,酒楼证件、手续齐全,均在有效期内;三防设施符合标准,卫生干净整洁.
3、市环保局苏仙分局于19日对红莲海鲜酒楼的环保设施进行了初步检查,查实该酒楼配套安装了油烟净化器与油烟去味器,酒店产生的餐饮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排放,市环保局于21日对红莲海鲜酒楼油烟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红莲海鲜酒店油烟排放达标.
4、油污直排问题:该酒店建设了隔油隔渣池,酒店产生的餐饮废水经隔油(油水分离器)隔渣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后外排市政污水网,汇入郴州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5、下水管道堵塞问题:经调查核实与现场查看,下水管道堵塞系因小区物业公司未定期清理小区公共化粪池所致.
对此,要求小区物业公司于22日前对小区公共化粪池进行清理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6、安排监管.
由苏仙岭街道办事处与市城管苏仙执法支队各派1人对小区物业公司整改情况进行监管.
二、整改情况1、小区物业公司于22日对小区公共化粪池进行了清理,并与清理公司签订协议,每隔半月对小区公共化粪池进行清理.
2、要求红莲海鲜酒楼定期清理油烟净化器,及时排除设备故障,确保油烟排放达标.
3、要求红莲海鲜酒楼定期清理并检查隔油隔渣池,并督促小区物业公司定期清理小区公共化粪池.
三、下步安排要求小区物业公司确保定期清理小区公共化粪池工作的实施并加强相关管方面理,避免下水道堵塞问题复发.
",,"已于5月23日办结""4","20170518X55","郴州市六中北校区广播音量过大,每天清晨、早上、中午、晚上都要放广播,分贝严重超标造成噪声污染.
","郴州市教育局","噪声污染","该广播声音为市十五中高中部(市十五中高中部暂借用市六中北校区场地教学)学校广播.
播放时段和内容分别为6:30—6:45(学生起床)、6:50—7:00(早操)、10:00—10:30(课间操)、17:40-18:20(轻音乐),广播播放时段属实,声音分贝正待环保部门监测","部分属实","接到转办件后,市教育局高度重视,立即对该事进行了调查.
1.
责成市十五中高中部对广播系统的功率进行调整,将音量调节到学生能听见的最小值.
2.
联合市环保局进行实地噪音监测,并责成市十五中按照市环保局要求,将广播音量调整至许可范围之内.
3.
督促市十五中高中部按原计划在今年秋季开学搬回市十五中校本部(北湖区万华路32号),避免校园广播对周边居民造成噪音污染.
因学校教育教学和学生体育锻炼的需要,适时播放广播的确难以避免,对此造成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恳请周边居民予以理解.
",,"5","20170518X56","永兴县湘阴渡堡口村和山冲村交汇处的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其中的朗丰色料有限公司,晚上10点后排烟、排污(现在白天也排),黄色烟雾,气味刺鼻,排出的污水是黑红色的,污染水源.
","郴州市永兴县","大气污染","5月18日23:00,我县组织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
该交办件与20170509X41交办件反映内容一致,正在办理.
经调查核实,该交办件不属实.
5月16日-5月23日,两新园管理办、县环保局、县商务局及湘阴渡街道筹备办共同对企业周边的村民、企业职工等25人进行了调查问话,25人均反映一直未发现该企业存在排放黄色烟雾及气味刺鼻的现象.
5月12日,经村民选定的第三方监测机构湖南华科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企业周边的燕尾新村七组公井进行了监测,经监测,PH、色度、氨氮、铁、高锰酸盐指数等监测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
经对企业周边勘查,也未发现水渠有黑红色排污痕迹.
","不属实","此交办件不属实",,"已于5月23日办结""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五批2017年5月19日)"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1","20170519D83","郴州市嘉禾县行廊镇白竹园村石凉亭采石厂离村庄50米,炸石开山,噪声很大,震裂房屋,地震山摇,而且灰尘污染严重.
曾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未果.
","郴州市嘉禾县","生态破坏","举报中"嘉禾县行廊镇白竹园村石凉亭采石厂离村庄50米"的内容不属实.
该公司东、西、北面均为山体,厂界西南面200米处为行廊镇石凉亭村居民点,距开采区400米,中间有自然山体阻隔.
举报中"炸石开山,噪声很大"的内容部分属实.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无法对其产生的噪声进行监测,但根据湖南省华科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监测报告,该公司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举报中"震裂房屋,地震山摇"的属实情况需进一步做鉴定.
经查实:石凉亭村有8户村民存在部分房屋墙体轻微开裂,8户村民中5户村民在外工作,无法到房屋内进行核实,3户村民在家,工作人员进行了拍照取证,业主同意请资质单位对房屋墙体轻微开裂进行鉴定,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其鉴定结果进行依法处理.
举报中"而且灰尘污染严重"的内容部分属实.
经查实:该公司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未实行封闭或半封闭围栏,在开采和石料加工过程中会有粉尘产生,在现有环保设施的处理情况下,只能是确保粉尘达标排放,无法做到向外零排放粉尘.
我县2016年年底对全县采石场进行了综合整治,该公司也属于整治的项目,2017年除4月初为进行环保"三同时"验收监测而进行了一段时间的生产,其余时间均处于停产状态,4月26日,县经科商局对该公司依法采取了断电措施,现该公司已被断电.
举报中"曾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未果"的内容不属实.
经查实:行廊镇政府未接到群众的正式投诉和信访.
","部分属实","嘉禾县环保局要求公司对原排土场进行绿化种植,增设喷淋设施,增设隔油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经收集后回用,减少生产过程中对外环境的影响.
嘉禾县国土资源局已委托有资质单位对该公司进行实测,待实测报告出来后,才能进一步核实是否存在超深越界开采的行为.
下步措施:1、做好房屋开裂的鉴定,责令业主按环评要求落实环保设施,并确保环保设施设备在生产时能正常运行.
2、加强该公司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和监测频次,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反馈周边群众.
",,"2","20170519D84","郴州市桂阳县黄沙坪街道南方石墨厂,黑色粉尘污染严重,白天不生产,晚上生产.
","郴州市桂阳县","大气污染","南方石墨郴州石墨制品有限公司生产车间位于桂阳县黄沙坪街道办事处牛奶场.
2012年7月,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31021000010733),法定代表人何新元,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取得了郴州市环境保护局批复(郴环函〔2010〕1号).
主要从事石墨制品的研发、加工、销售及煤炭销售,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10万吨,产品有石墨球、石墨粉.
接件前,我县环保局于2017年4月17日对该厂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厂生产车间粉尘积累严重,部分原料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粉尘排放,当即下达了责令整改书.
4月21日再次对该厂进行了督查,该厂在停产整改.
5月19日23时晚接交办件后,县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于当晚23:40左右到达了南方石墨郴州石墨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发现南方石墨郴州石墨制品有限公司处于停产整治状态,并没有发现生产迹象.
2017年5月20日,县环保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再次进行了会商、讨论、分析.
并安排县环保局监察执法人员对南方石墨郴州石墨制品有限公司再次开展了调查.
该厂未生产作业,但现场发现工厂操作间密闭性不强,原料未按要求堆放,对县环保局4月17日查处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部分属实","处理情况:4月17日,对该厂原料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粉尘排放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桂环责改字〔2017〕25号),4月21日对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5月6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桂环罚听告字〔2017〕003号),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拟罚款人民币10万元.
5月20日,经现场监察,该厂环境污染物防止设施未整改到位,县环保局对其石墨球、石墨粉生产线用电进行查封.
整改情况:下段,我县将进一步加强巡察监管,督促企业按要求整改到位,坚决做到"手续不齐全不开工,排放不达标不生产".
",,"已于5月25日办结*""3","20170519D85","郴州市北湖区龙泉名邸小区楼下有济公海鲜烧烤店,已经营约2年,营业时间为下午5点至凌晨一两点,原来油烟直排,后面安装了排烟管道,还是未解决问题,油烟弥漫整个楼房,曾向区环保局反映未果.
","郴州市北湖区","餐饮油烟污染","5月19日晚22时40分,区城管局、人民路街道办、区环保分局、区食药监、区经科局、区规划局到现场检查时,济公海鲜烧烤店净化器设施运行正常,排烟管道口有破损","属实","1、市环保局北湖分局责令其立即对损坏的管道进行修补整改;区食药局现场下达整改文书,开始停业整改.
未完成整改前不得经营.
2、5月21日对该店进行了调查询问,下达责改文书.
3、目前该店已停业整改,整改完成后经监测合格方可经营.
",,"已于5月24日办结""4","20170519D86","郴州市北湖区华塘镇华塘村12组华龙屠宰场污水横流,噪声烟雾很大,早上两点就开始杀猪,到早上四五点,无牌无证没有任何手续,没有环保设施,乱砍树,还打伤了人.
去年乡政府关停了一小段,后来因为有人就又重新开张了.
","郴州市北湖区","噪声污染","1、郴州市华农养殖有限公司华塘定点屠宰场建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UASB厌氧-射流曝气CASS工艺法",屠宰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管道避开华塘村12组,引入村外的灌溉水渠内排放,污水并未直排;定点屠宰标志牌(定点屠宰代码:B080901012016).
举报反映该场"污水横流,无牌无证没有任何手续,没有环保设施"不属实.
2、经林业部门现场调查,华农屠宰场周边山场没有林木被砍伐迹象,屠宰场内空坪处堆放有部分杂柴,经核实,系屠宰场所收购用于烧锅炉使用的杂柴和松树枝,已老化干枯,从迹象表明有数月之久.
举报反映该屠宰场"乱砍树"不属实.
3、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华塘派出所民警通过查询报警系统及郴州市警综平台近几年记录的警情并未发现有关华龙屠宰场打伤人的相关警情.
另外,华塘派出所通过走访调查当地村民,了解到华龙屠宰场建厂动工时因为征地一事与华塘镇华塘村12组部分村民发生过争执,但之后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了协议,事后,华塘镇政府及华塘村村委会也未收到任何纠纷投诉,举报投诉反映该场"打伤人"不属实.
4、郴州市华农养殖有限公司华塘定点屠宰场自2016年6月取得定点屠宰标志牌等各类证照手续以来,除2017年3月16至4月26日因猪肉检疫检验问题停业整顿期间,一直持续照常经营.
举报投诉反映该场"去年乡政府关停了一小段,后来有人就又重新开展了"不属实.
5、屠宰场营业时间为凌晨1:00-5:00,噪声来源主要为生猪屠宰、设备运行和车辆、人员喧哗所产生的噪声.
2017年5月20日凌晨,市环保局北湖分局环境监测站对该屠宰场的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北湖环督监字〔2017〕130号)显示,该厂界北(大门口)的生产噪声为59.
0分贝,厂界南(靠山,无居民)的生产噪声为55.
4分贝,均超标.
6、经现场勘察,离该屠宰场最近的居住点为屠宰场西北方向直线距离约550米的华塘镇华塘村12组,中间有山林相隔,烟雾主要是锅炉燃烧木柴产生的烟气及水汽.
5月21日,市环保局北湖分局对该屠宰场锅炉外排废气进行监测,结果显示(北湖环督监字〔2017〕132号)其外排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污染物浓度均未超标.
7、2017年5月20日凌晨,市环保局北湖分局对该屠宰场污水处理站外排废水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北湖环督监字〔2017〕130号)显示,其外排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悬浮物均超标.
","有待核实","(一)2017年5月20日,区畜牧兽医水产局现场对郴州市华农养殖有限公司华塘定点屠宰场的屠宰技术进行了指导,建议按照国家推荐标准《生猪屠宰操作规程》规定的生猪屠宰工序和技术要求规范屠宰.
(二)2017年5月20日上午,区畜牧兽医水产局牵头组织召开了由市环保局北湖分局、区林业局、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华塘镇政府、郴州市华农养殖有限公司华塘定点屠宰场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工作调度会议,明确了整改工作任务:一是严格按照各相关部门的要求立行立改;二是必须做好"一日一清洗一消毒"等保洁工作;三是要求屠宰场全体股东与工作人员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污水、噪音等污染问题的整改工作.
(三)2017年5月21日,市环境保护局北湖分局对该屠宰场废水和噪声超标的环境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郴环北改〔2017〕52号),责令其立即停止废水、噪声超标排放,限2017年5月22日之前制定噪声、废水污染防治整改方案,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限2017年5月24日前完成废水治理的整改任务.
(四)2017年5月23日,该屠宰场制订了《郴州市北湖区华塘镇华塘定点屠宰场污染防治设施整改方案》.
截止2017年5月24日,郴州市华农养殖有限公司华塘定点屠宰场已完成以下整改:1、噪声整改情况:一是屠宰车间门窗加装玻璃,杀猪时关闭大门;二是对屠宰生猪采用嘴套封声,降低嚎叫声;三是规范交易行为,加强管理,降低人员喧哗声;四是规范厂区交通管理,禁鸣高音喇叭,禁止噪声超标的运输车辆进入厂区,厂区内实行限速,车辆速度不得大于10公里/小时.
5月21日,市环保局北湖分局环境监测站对该屠宰场的厂界噪声进行监测(北湖环督监字〔2017〕132号),结果显示,离该屠宰场最近的村庄边界噪声为40.
5分贝,未超标.
2、污水整改情况:一是对场区所有污水及雨水管道进行排查,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屠宰废水全部进入污水收集池;二是减少屠宰量,按照环评批复的屠宰量定额屠宰;三是对污水处理站的菌种重新培养,以提高污水的可生化性,提高污水处理效率;四是正在联系供应商,拟在现有污水处理系统的基础上增加一套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能力.
(五)5月24日、25日连续两天对该屠宰场经过整改后噪音、废水进行了监测,均达标排放.
",,"已于5月25日办结""5","20170519D87","郴州市宜章县鼎农牧业有限公司(养猪、两千头),2009年建厂,2015年办的营业执照,没有环保手续.
紧邻宜章县第五中学,臭气熏天,影响附近居民井水的饮用.
","郴州市宜章县","畜禽养殖污染","1、宜章鼎农牧业有限公司养殖场没有通过环评审批不属实,防护距离不够,产生了污染属实;2、养猪场现存栏864头,建有2个沼气池,5个沼液池,每个沼液池100立方米,共500立方米,设计处理日处理能力,实际处理日处理量450立方米;3、勘查项目周边情况:西南面213米为宜章县五中,东面180米为107国道,南面离最近的一户居民距离146米东南面离两户居民距离180米.
猪粪干堆池采取了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措施,在清理粪便过程中有撒落现象.
","部分属实","1、案件交办日当晚县政府张利海副县长紧急调度县法制办、畜牧水产局、环保局、栗源镇进行会商,成立了案件调查组;2、2017年5月5日共存拦1815头,5月9日起开始售猪,至5月20日共销售951头,现存栏864头(其中100公斤以下57头);3、5月5日后,公司采取了积极措施,将猪舍中储存的猪粪及时运至周边果园做肥料,减少对臭气味,将每天产生的沼液用罐车拉走作养鱼用,废水无外排;4、督促公司将现存栏864头生猪短时间内销售完,禁止再进生猪圈养.
",,"已于5月26日办结""6","20170519D88","郴州市资兴县鲤鱼江镇西路社区鸿都步行街化粪池堵塞两年,臭味熏人,废水溢流,影响居民生活.
向社区和市长热线投诉没有解决.
","郴州市资兴市","其他","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鲤鱼江镇西路社区鸿都步行街进口处存在部分污水管破损,沉砂池未疏通,地下车库入口处沟渠砂石堆积,造成污水溢流,有臭味,对居民生活有一定的影响.
此交办件反映的情况属实.
","属实","1、5月20日下午,市房产局、东江街道办事处、鲤鱼江大兴西路社区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该问题进行了会商,确定了整改方案和时间要求,并责成开发商具体落实到位.
2、5月21日上午已经组织并督促施工人员进场进行施工.
目前,化粪池积渣已清理干净,排污管道已疏通,暗沟处理及路面恢复工程已完工.
",,"已于5月25日办结""7","20170519X62","郴州市南塔休闲美食广场夜宵摊位油烟、噪声扰民.
近几年,每到检查时就在有关部门指示下关门几天,督察组来后也是如此.
","郴州市北湖区","餐饮油烟污染","南塔美食城后有栋纯住宅楼下有一家经营夜市摊,在5月5日集中整治时就已将其整治关闭到位,不允许再次开业,楼上住户担心以后反弹.
","属实","经与楼上住户的部分代表解释,该店已整治到位,至今没有再开.
为了更好的防止反弹,2天内将其厨房设施、油烟进化器、排烟管道全部拆除.
该店老板已承诺保证,今后不再从事有油烟噪声等污染、影响他人休息的作业活动.
已将处理结果向楼上住户反馈,表示满意.
",,"已于5月24日办结""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六批2017年5月20日)"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1","20170520D105","郴州市汝城县文明瑶族乡竹下村金晋养鸡场,鸡粪堆放在山上,用泥土覆盖,恶臭难闻,苍蝇滋生.
目前正在扩建.
养鸡场处于东江湖上游.
","郴州市汝城县","畜禽养殖污染","2017年5月22日,汝城县环保局、畜牧局、文明乡、对郴州金晋农牧股份有限公司文明蛋鸡场进行现场检查,并对法定代表人陈细全调查询问核实.
1、"鸡粪堆放在山上,用泥土覆盖,恶臭难闻,苍蝇滋生"的情况不属实.
本次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鸡粪堆放在养殖场区内和周边山上,养殖场内和场外未闻到恶臭味道.
通过现场检查和查阅外销鸡粪的记录和台账、照片.
公司因有机肥加工生产线尚在建设过程中,在养殖初期所产生的鸡粪数量较少全部作鲜粪外售处理用于农户种植,4月中旬后随着幼鸡数量增加及部分幼鸡长大,鸡粪产生量也随着增加,除外售后还有少量未卖完的鸡粪再运到马桥镇荷塘老厂区制作有机肥料.
2、"目前正在扩建"的情况不属实.
该公司建设项目属在建项目,于2016年5月21日开始动工兴建,目前已建设总工程量的40%.
4栋鸡舍、污水处理系统、有机肥加工厂正在建设中.
3.
"养鸡场处于东江湖上游"的情况属实,但该区域不属于东江湖保护区范围,公司所产生的废水受纳水体为长策河,入河口位置距离东江湖库区约15.
54km.
","部分属实","1、督促企业加快有机肥加工厂建设进度,确保在9月30日前完工并投入使用.
2、在有机肥加工厂未建成前,要求企业每天及时将鸡粪销售或转运到马桥蛋鸡场有机肥厂加工.
",,"已于5月24日办结""2","20170520D106","郴州市苏仙区飞天山镇郴州市农科所尾部氟化学厂,生产废水用暗管排入东江河下游河中间,废气通过烟囱排放,烟囱有时候爆管,导致周边农作物不明原因死亡,村民得病率很高.
","郴州市苏仙区","水污染","5月21日区领导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联合工作组进驻氟化学厂,召开现场办公会,研究确定整改方案和措施.
1.
针对投诉人反应"有生产废水用暗管排入东江河下游河中间"的内容不属实.
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取证,23日上午在飞天山镇政府的配合下在厂区周边也随机调查了10户当地村民,目前均未发现湖南有色郴州氟化学有限公司有生产废水用暗管排入东江的情况.
2、投诉内容称企业"废气通过烟囱排放,烟囱有时候时候爆管"情况部分属实.
联合调查组对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调查询问并对企业的生产记录、原料供应清单、各项环保设施运行台账、环保设施药剂使用台账、各生产车间工况及各项环保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细仔的检查,经调查分析,联合调查组认定出现废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于煤气发生炉.
3.
针对投诉人反应的"周边农作物不原因死亡"的内容不属实.
2017年5月22日调查,距郴州氟化学公司工业厂(郴州氟化厂废水输入东江河流口上下游)直线距离3000米范围内(主要是郴州地区农科所内、桥口镇下渡村和清江村等)的农作物,目前生长正常,暂未看到农作物受该氟化厂废水废气影响的明显症状;因农作物正处于生长前期,暂时看不出产量损失情况.
3.
针对投诉人反应的"村民得病率很高"的内容不属实.
郴氟化厂附近分布三个行政村,分别是幸福村、下渡村和清江村.
幸福村位于苏仙区飞天山镇东部,属丘陵半丘陵地段,在郴氟化工厂的东面,其中赵家组、谢家组、移民组与其最近.
全村辖7个村民小组,共830人,居民以种草皮为主,村民以自购大米为主.
居民生活饮用水来自东江水厂.
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以及心脑血管疾病是幸福村村民的主要健康问题.
根据本次调查了解,郴氟化厂毗邻三个村村民健康状况未发现异常情况.
","部分属实","一、处理情况苏仙环保分局针对该企业存在的问题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1.
煤气发生炉开炉过程中禁止使用烟煤作为点火燃料,责令该公司采用无烟煤或者焦炭作为点火燃料以避免恶臭气体(硫化物)污染周边居民;2.
停炉时采用无烟煤或者焦炭置换,炉底进入低压蒸汽、底流风量的方法,已增加煤气在炉内的燃烧时间,尽量减少废气排放量,杜绝恶臭气体(硫化物)污染周边居民;3、建议对周边居民发放氟化工知识的宣传、科普及防范措施手册并邀请周边居民到企业进行参观,增加公众的知情权;4.
建议企业采取报告制度,每次开炉、停炉须报告当地政府、环保部门并在当地村组张贴告示以提高公众的知情权,避免周边群众产生恐慌心态.
5、立即邀请煤气发生炉环保治理方面的专家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对开炉、停炉直排的废气进行治理;6.
限期于2017年5月10日前,将可行性整改方案报我局并明确完成时间.
该公司按照苏仙环保分局的整改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将整改报告交苏仙环保分局.
二、整改情况督察组来之前,于2017年3月22日该公司接到苏仙环保分局的整改指令后,已将点火燃料改为无烟煤或者焦炭.
2017年4月11日开炉过程中,按新的操作方法使用无烟煤点火,未出现恶臭气体(硫化物)污染周边居民的现象.
其它整改指令该公司将严格按照联合调查组的整改要求执行并尽快落实各项整改工作三、下步安排1、将督促企业进一步提高环保治理技术和高新技术工艺,尽最大努力降低污染物排放.
2、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整改方案.
3、按A类重点监管企业标准对该企业严格执行现场检查制度、加大环境监测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加大污染治理力度.
",,"*""3","20170520D107","郴州市资兴市步行街A栋6号门面做木材加工两年时间,电锯很响,噪声吵得人睡不着觉,很脏,没有任何手续.
","郴州市资兴市","噪声污染","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木材加工点位于资兴市步行街A栋6号门面,门面内有一台小型平刨锯,该业主在过道上堆积部分废旧木材,导致过道脏乱,经核实,该加工点没有任何手续,没有锯台只有一台小型平刨锯按照《湖南省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管理办法》(湘林政(2005)16号)的规定,无锯台无需办理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
此交办件部分属实,反映的"木材加工两年时间,电锯很响,噪声吵得人睡不着觉,很脏"属实,反映的"没有任何手续"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1、该木材加工点门面已关闭;2、走廊堆积废材料已清理完毕,走廊已打扫干净.
3、噪音已消除.
",,"已于5月26日办结""4","20170520D108","郴州市嘉禾县龙潭镇上宅村有好几家塑料的破碎厂(无名)非法经营,有洗、烧、溶工艺,废水流到农田,山上到处废塑料.
以前有反映过没解决.
","郴州市嘉禾县","垃圾污染","群众举报件部分属实,交办件中"郴州市嘉禾县龙潭镇上宅村有好几家塑料的破碎厂(无名)非法经营",不属实.
经调查核实,上宅村只有一家塑料厂,厂名为嘉禾县龙潭金俊塑料回收加工厂.
"有洗、烧、溶工艺,废水流到农田",不属实,没有洗、烧、熔工艺,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山上到处废塑料",部分属实;"以前有反映过没解决"不属实,2016年以来至今县环保局、龙潭镇人民政府均未接到关于该厂的投诉.
5月21日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嘉禾县龙潭金俊塑料回收加工厂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厂2017年1月6日和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签订合同,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后至今一直没有生产.
根据环评要求,厂区内原收购来的空电视机壳、空洗衣机壳已分装打包准备外售后将不继续收购空电视机壳、空洗衣机壳.
厂区新建了5个沉淀池,5个沉淀池容积约60立方米.
整个厂区未发现有洗、烧、溶工艺.
","部分属实","我县根据投诉及该厂违法情况,对该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嘉环责改字〔2017〕20号)和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嘉环罚告字〔2017〕19号),要求厂主在2017年6月2日前自行拆除生产设备,拟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5","20170520D109","郴州市苏仙区市政府未经小区同意在苏仙岭街道苏仙南路南岭山庄小区内建设篮球场,篮球场距离住宅仅数米,照明灯近万瓦照明灯刺眼,打篮球噪声巨大,严重影响了居民生活,向市政府投诉无结果.
","郴州市苏仙区","其他","投诉人反映的是郴州市苏仙区苏仙南路南岭山庄小区内篮球场.
2017年5月21日已受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相关投诉件(编号20170520D109),苏仙区文体新局会同苏仙岭街道办事处级南岭山庄社区相关负责人对南岭山庄居民反映进行了核实,核实情况如下:1、该篮球场在南岭山庄项目建设时就已纳入小区规划设计方案中,属小区附属配套设施;2、2013年该小区篮球场被市政府列入民生工程,先后投入20余万进行提质改造,该球场改造后成为了灯光球场,时任市长瞿海同志还亲自到该社区就此项目进行调研;3、该篮球场提质改造后,社区对篮球场进行限时开放,并对篮球场照明灯加装了限时开关,晚上9点后照明灯就自动熄灭.
","部分属实","一、处理情况1、苏仙区文体新局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请示区领导首小翠同志,并将案件进展情况进行汇报;2、苏仙区文体新局联合苏仙岭街道办事处赴南岭山庄社区了解情况.
3.
领导首小翠召集区文体新局、苏仙岭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支队、区环保局及南岭山庄社区相关领导相关领导召开调度会,分析情况,明确责任.
二、整改情况苏仙区文体新局联合苏仙岭街道办事处赴南岭山庄社区召开南岭山庄小区居民座谈会,经协商,达成统一意见如下:1、对现有篮球场周边损坏围网进行修护;2、小区篮球球场聘请专人管理;3、篮球场开放时间调整为上午9点至11点,下午3点至7点;4、加大宣传力度,倡导周边居民共同爱惜、维护公共设施和遵守管理制度;5、建立健全小区篮球场长效管理制度,同时在篮球场周边安装监控摄像头,一旦发现有破坏篮球场及周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者,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已于5月23日办结""6","20170520D110","郴州市桂阳县太和镇地界村成毛坪组因无隔音屏受厦蓉高速噪声影响.
","郴州市高速管理处","噪声污染","正在调查中","有待核实",,,"7","20170520D111","郴州市北湖区国庆北路6号茶仙坊中西餐厅的冷库压缩机晚上噪声扰民.
","郴州市北湖区","噪声污染","来电反映的餐厅为郴州市茶仙坊国庆店,位于国庆北路6号一、二层门面,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主要经营中、晚餐、茶水服务及小食品零售.
该店于2013年在厨房内建有一个自动控温小型冷库,面积约6m2,冷库达到控制温度后,自动停止运行,平均2至3小时启动一次.
该店冷库制冷机安装在店外靠北面外墙上方3米处,距离最近居民楼约6米,制冷机外部进行了隔音棉整体包装.
","属实","1、2017年5月22日,市环保局北湖分局对该店冷库制冷机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未超过国家允许排放标准(监测报告北湖环督监字(2017)138号).
2、该制冷机因运行年份过长,且缺乏保养,启动时会出现噪音较大的频率,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市环保局北湖分局建议该店立即对制冷机进行维护保养,采取有效措施减振降噪措施,或更换制冷设备.
",,"已于5月25日办结""8","20170520D112","郴州市安仁县平背乡砖厂、军山乡砖厂、阳记砖厂、古塘砖厂四家制作粘土砖,破坏森林和耕地,造成水土流失,没有规划许可证,防尘和脱硫设施没有正常使用.
另外还有六家轮窑属于淘汰项目还在生产.
郴州还有很多地方没有整治好,脱硫设施没有或不完备,如永兴等.
希望环保政策规范落实.
","郴州市安仁县、永兴县","生态破坏","一、1、5月21日-22日县政府组织县政府办、国土、安监、环保、林业、水利、经科商、永乐江镇、灵官镇、洋际乡、平背乡等单位对反映的问题现场调查核实;2、经核实:反映的四家砖厂制作粘土砖、破坏耕地、没有规划许可证、防尘和脱硫设施没有正常使用情况不属实;3、反映的破坏林地情况部分属实;4、反映的造成水土流失情况基本属实,但轻微可控;5、反映的另外还有六家轮窑属于淘汰项目还在生产的情况部分属实,目前我县只有4家轮窑砖厂在生产,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只有"安仁县胜亮新型节能空心环保机砖厂",县经科商局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令的相关规定,对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安经科商现改令【2017】001号),责令限期整改,在6月4日前整改到位.
其余3家符合产业政策.
二、5月21日15时,我县组织人员对全县砖厂进行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该交办件部分属实.
不属实部分:全县15家砖厂通过环评,有11家砖厂安装了脱硫设施.
属实部分:有4家未安装脱硫设施,分别为永兴县永丰页岩砖厂、永兴县洋塘华盛砖厂、永兴县湘阴渡镇松柏村江东岸岩砖厂及永兴县油市镇油市村砖瓦用页岩矿砖厂,其中永兴县湘阴渡镇松柏村江东岸岩砖厂、永兴县油市镇油市村砖瓦用页岩矿砖厂等两家砖厂因自身原因退出.
2017年4月5日,县环保局对永兴县永丰页岩砖厂、永兴县洋塘华盛砖厂等两家未安装脱硫设施的砖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在2017年6月5日之前完成整改内容.
2017年4月17日,我县下发了《永兴县砖厂综合整治和规范发展工作方案》(永政办函[2017]35号);2017年5月22日出台了《永兴县砖厂规划选址初步方案》,目前砖厂综合整治和发展各项工作按照县政府文件正在有条不紊地开展.
","一、部分属实二、部分属实","一、1、5月22日县水利局执法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谁破坏、谁治理"的规定,对四家企业均下达了水事违法责停通知书(安水责停字【2017】第2-5号),要求立即停业整改,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5月31日前整治到位,否则将立案查处.
目前四家砖厂均己停业,都在完善有效的防治设施,积极整改.
2、由县林业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安仁县兴旺页岩砖有限公司、安仁县正能新型环保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安仁县神塘广联制砖有限公司、安仁县芙塘新型材料机砖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限期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依法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
聘请具有业务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对违法行为进行鉴定,依照鉴定结果,移交安仁县森林公安局进行立案查处.
3、由县经科商局联合相关部门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令的相关规定,对"安仁县胜亮新型节能空心环保机砖厂"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安经科商现改令【2017】001号),责令限期整改,在6月4日前整改到位.
二、5月23日,由县国土局牵头,县经科局、县住规建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安监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全县砖厂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经调查核实,该交办件部分属实.
不属实部分:全县15家砖厂通过环评,有11家砖厂安装了脱硫设施.
属实部分:有4家未安装脱硫设施,分别为永兴县永丰页岩砖厂、永兴县洋塘华盛砖厂、永兴县湘阴渡镇松柏村江东岸岩砖厂及永兴县油市镇油市村砖瓦用页岩矿砖厂,其中永兴县湘阴渡镇松柏村江东岸岩砖厂、永兴县油市镇油市村砖瓦用页岩矿砖厂等两家砖厂因自身原因退出.
2017年4月5日,县环保局对永兴县永丰页岩砖厂、永兴县洋塘华盛砖厂等两家未安装脱硫设施的砖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在2017年6月5日之前完成整改内容.
2017年4月17日,我县下发了《永兴县砖厂综合整治和规范发展工作方案》(永政办函[2017]35号);2017年5月22日出台了《永兴县砖厂规划选址初步方案》,目前砖厂综合整治和发展各项工作按照县政府文件正在有条不紊地开展.
",,"*""9","20170520X53","北湖区冲口路郴高雅苑小区2栋墙面离110千伏高压电线杆最近直线距离仅3米,刮风下雨有触电危险,且高压电线杆的辐射对居民身体健康有严重危害.
恳请对高压线辐射进行测量,并督促郴州电业局将高压电线杆搬离,远离居民区.
","市经信委","其他","1.
来信所涉及的高压线为国网郴州供电分公司110千伏城高线#19-#20杆段.
冰灾后的2011年,110千伏城高线抗冰改造工程竣工投运,改迁施工期间,郴高雅苑小区楼盘尚未开工建设.
2.
关于来信反映的楼房与高压线距离不够的问题.
我委电力执法支队和国网郴州供电分公司有关人员于2017年5月22日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
国网郴州供电分公司在2014年8月实测楼房与高压线的最小水平距离为5.
87米,符合《架空线路运行规程》DL/T741-2010中表A.
4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最小水平距离不小于3.
5米的要求.
3.
关于来信反映的高压电磁辐射对居民身体健康有严重危害的问题.
国网郴州供电分公司在2014年8月邀请湖南省电力环境监测中心站对110千伏城高线#19-#20杆段线路电磁环境监测,所有监测点的电场、磁场强度均远小于《500千伏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评价技术规范》(HJ/T24-98)现行执行标准,不构成人身健康危害.
","不属实","我委认为,北湖区冲口路段郴高雅苑小区2栋附近国网郴州供电分公司所属110千伏城高线无需进行杆线搬迁.
",,"已于5月23日办结""10","20170520X54","嘉禾县禾仓北路三角花园每天下午三点半后,有一群中、老年人用高音喇叭弹电子琴、拉二胡、高声唱歌,不听劝阻,声音高达80多分贝,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办公.
","郴州市嘉禾县","噪声污染","县公安局经过多方走访找到了两个在三角花园玩乐器的当事人,一个是退伍伤残老军人肖成文,另外一个是林业局退休老干部李宗雀.
了解到访的意思后表示今后会注意音量的问题,尽量不对附近居民工作生活造成影响.
","属实","1、加强巡逻.
2、在群众聚集较多的公共活动场所增加噪音污染提示牌.
",,"11","20170520X55","苏仙区云湘冶炼厂与当地老百姓住地仅一墙之隔,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污带标准,排放有毒气体,使周边山头所种树木成片死亡,晚上排放的污水直入鲤鱼江流向湘江.
多年来,既不安排防污带内老百姓搬迁,又不允许在防污带内建房,导致多名婚龄青年因无房而推迟结婚.
","郴州市苏仙区","水污染","通过现场调查及查阅相关资料,郴州云湘矿冶有限责任公司环评手续齐全,烟气在线监测显示2016年1月至今未出现污染物日均值排放超标现象,无生产性废水外排,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及净化初期雨水,废水均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未超过排污许可总量.
苏仙区林业局认为"云湘公司周边种植的树木没有出现成片死亡的现象,投诉称'周边山头所种树木成片死亡'不属实;郴州市国土资源局苏仙分局认为不存在符合建房条件不予办理建房用地审批问题;从2009年以来,原桥口镇政府严格控制云湘公司周边老百姓建房,没有审批当地村民建房手续.
调查组认为该投诉不允许在云湘公司周边建房这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一、处理和整改情况1、云湘公司在电炉生产作业过程中无组织烟尘捕集不理想,公司将制定整改方案,对电炉无组织收尘系统进一步改造,新增一套无组织收尘装置,包括280kw风机、800㎡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及其配套设施,用于治理电炉配料系统以及3#电炉的无组织烟气,处理后的废气从厂房上方排空,以减少无组织排放.
预计工程于5月30日完成.
2、云湘公司环保宣传不到位,与村民沟通不充分,村民不了解企业排放哪些污染物,是否超过国家排放标准,会有什么影响,应该注意哪些事项,从而产生猜疑、继而恐慌.
云湘公司将从2017年6月开始不定期举办"企业开放日"活动,同时环保部门也将及时公开相关监测数据.
3、2008年云湘公司环评批复及2013年环评变更批复要求当地政府对厂界1km范围内居民进行搬迁.
并对苏仙区进行了涉重金属项目限批.
根据2015年12月国家工信部颁布的《锡行业规范条件》以及湖南省环保厅湘环函[2016]125号文,云湘公司在政府及环保部门的要求下再次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对卫生防护距离重新进行计算,但因为审批权限的问题,郴州市环保局正与湖南省环保厅衔接该项工作.
",,"*""12","20170520X56","宜章县黄沙镇沙坪村乐水河边,建了一个无任何手续的黑砖厂鸿源砖厂,肆意露天开采育林区煤矸石,做燃料,且未安装任何除尘脱硫设施,浓烟直排,磺气冲天,整个厂区上端黑烟密布,村民无法正常生活.
雨水冲刷被采煤矿,形成红色的硫磺水,污水横流,流入珠江上游乐水河.
村民多次举报未果,并遭到砖厂老板的威胁报复.
","郴州市宜章县","大气污染","1、该厂始建于2013年6月,原法人代表梁守城,后因经营不善,于2015年4月转手于陈天泉,黄小光,法人代表变更为陈天泉.
2、宜章县鸿源建材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块煤矸石岩环保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3年6月17日取得了宜章县环保局的批复(宜环字[2013]16号),于2016年12月28日通过宜章县环保局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于2017年4月21日取得宜章县环保局下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43102217040041),未办理国土,林业相关手续.
2、宜章县鸿源建材有限公司建有除尘脱硫设施,启窑点火废气、隧道窑焙烧产生的烟气送至烘干房,经湿砖坯吸附+水膜除尘器+碱液法进行脱硫除尘后经86米高的烟囱排放,我局监测人员已对该厂外排废气进行现场采样监测.
3、原煤矸石采场(厂区对面)废止,被雨水冲刷后沉积水表面呈铁锈色.
新的采场建有废水收集池,废水收集沉淀后排向沙坪村水渠,再进入乐水河,晴天无污水产生,监测人员已采取外排水水样进行监测.
4、因不能确定举报人,无法向举报人求证,调查组对沙坪村村干部及厂周边居民、企业法人进行调查,问询,均表示没有或者没听说.
","部分属实","1、案件交办日当晚,县政府张利海副县长紧急调度县林业局、住建局、环保局、国土局、黄沙镇进行会商,成立了案件调查组;2、宜章县林业局向宜章县森林公安局移交了黄沙镇沙坪村鸿源砖厂非法占地案件,宜章县森林公安局对黄沙镇沙坪村鸿源砖厂进行了受理,并进行了立案调查,经调查,该案已经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依法查处;3、宜章县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12月1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宜国土资罚字[2016]53号,现处于行政处罚诉讼期;宜章县环保局对该厂进行了立案查处,下达了停产整治决定书.
",,"已于5月26日办结*""13","20170520X57","郴州市飞天山旅游区内杨某某办了一个塑料厂,炎热夏天产生的塑料气味随风飘散,很难闻.
影响极坏.
","郴州市苏仙区","大气污染","被投诉的是郴州市苏仙区鹭邑塑料制品厂,位于郴州市苏仙区翠江水力发电厂内,法定代表人:阳光辉.
经核实根据飞天山国家地质管理委员会意见,该项目所在地苏仙区翠江水力发电厂不属于飞天上风景区范围,2014年5月9日郴州市苏仙区鹭邑塑料制品厂取得郴州市环境保护局苏仙分局《关于郴州市苏仙区鹭邑塑料制品厂年产4.
8亿个一次性塑料杯、2亿个一次性纸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苏环分评[2014]12号).
2014年7月9日,郴州环境保护局苏仙分局以郴环苏竣监字[2014]15号文同意郴州市苏仙区鹭邑塑料制品厂通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该企业为合法企业证照齐全,主要工艺是将苯甲酸与聚丙烯混合搅拌均匀后,进入塑料片材机,形成聚丙烯薄膜,再将聚丙烯薄膜送入塑料片材成型机,由成型机内的高温消毒设备消毒后冲压成型,制成一次性塑料杯,品厂主要原辅料为聚丙烯、苯甲酸、PE淋膜纸.
原材料所选的均为品质高、无毒性、无污染,满足质量要求的原辅材料,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非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有一定异味.
但在环评验收监测报告中呈现是未检出说明排放量非常少,调查组工作人员在现场企业正在正常生产均未闻到异味,对周边住户调查都说没有异味.
","不属实","要求企业加强生产监管,对环保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已于5月23日办结""14","20170520X58","苏仙区白鹿街道郴江路宝马专卖店在店里搞汽车油漆、冷作,废气直排空中,噪声扰民,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多次向环保部门投诉未果.
","郴州市苏仙区","大气污染","区政府立即组织苏仙区运管所、苏仙环保分局及白廘洞街道办事处、苏仙区城管支队赶赴现场,检查发现烤漆房正在作业,处理废气的环保柜已安装,正在调试,噪音是因为瑞宝公司晚上10点后将拆除的废料转运出去发出的声音.
","属实","一、处理情况1、2017年5月21日下午3:00区政府组织苏仙区运管所、苏仙区环保局、苏仙区城管支队及白廘洞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瑞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检查后,当场责令瑞宝公司停止抛光、打磨以及刮底漆作业直到环保部门验收合格才能作业.
2、2017年5月22日,经苏仙区运管所、苏仙区环保局现场核实该店现已在对喷漆、烤漆方面进行安装环保设备,在设备安装好后才能进行喷漆、烤漆作业,并请有资质的监测公司进行数据监测.
瑞宝公司也承诺该店烤漆房在瑞宝汽车4S店装修完毕后(6月底至7月中旬)进行搬迁处理.
二、整改情况1、瑞宝公司的环保柜已安装完毕,预计明天进行调试,喷漆、烤漆作业时做到达标排放.
2、瑞宝公司严禁中午12点到14:30以及晚上18:00后施工.
3、瑞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5月23日已经把环保柜所有设施安装调试完毕,并且邀请湖南科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数据监测,正等待监测结果.
4、2017年5月24日瑞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因烤漆房与居民区太近,决定即日起把烤漆房及环保柜等设施搬迁至市区外.
",,"15","20170520X59","桂东县沙田镇大湖村永泰碎石场以来,房屋像地震一样,四处开裂,多次投诉当地政府应付了事.
","郴州市桂东县","其他","1、对"多次投诉当地政府应付了事"问题进行了调查,情况如下:群众之前因采石场随意倾倒渣土导致河道堵塞问题反映了三次,沙田镇政府进行了处置和回复,采石场按整改要求进行了整改.
2、县政府再次对"桂东县沙田镇大湖村永泰碎石场以来,房屋像地震一样,四处开裂"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县房产局初步核实,砖混结构房屋的基础无下沉现象,梁柱无断裂,屋面无裂缝、无渗漏,墙体部分裂缝(梁和墙之间因气候变化会出现横向较整齐的裂缝,框架的后砌墙也会出现裂缝);土木结构房屋的基础无下沉现象,梁柱、楼面无腐蚀,墙体有轻微裂缝.
综上所述,此交办件所反映的"桂东县沙田镇大湖村永泰碎石场以来,房屋像地震一样,四处开裂",是否属实需房产部门进一步核实,"多次投诉当地政府应付了事"不属实.
","部分属实","1、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公安局、沙田镇政府对交办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向桂东县信访转办问题办理领导小组提交了近年来的工作履职情况,指出了存在的问题.
2、桂东县国土部门对其下达了国土资源行政执法现场检查记录文书(桂国土资源现检查字[2017]16号),责令立即停止生产作业,并要求企业对矿区范围进行2017年度实测,于5月31日前提交实测技术报告书到桂东县国土资源局,在未提交实测技术报告书之前,永泰采石场不得恢复生产作业,该企业恢复生产前需要提交书面申请,经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3、5月22日,桂东县安监部门对其下达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告知书(桂)安监罚告〔2017〕1号,作出了停产整顿的行政处罚决定.
",,"16","20170520X60","郴州市北湖区华塘镇招旅村有一家造纸厂,经常偷排废水,对周边环境造成了污染.
","郴州市北湖区","水污染","经查,该信访举报部分属实,华塘镇招旅村有一家造纸厂,2014年7月12日发现该厂将部分未经厌氧、好氧处理的造纸废水外排的环境违法行为,已完成整改.
2015年以来对再未发现该厂偷排废水.
","部分属实","1、5月21日,区环保分局对金华丽造纸厂进一步核查,该厂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约95%回用于生产,剩余约5%外排;厂区外有三个外排口分别是废水总排放口、雨水排放口、地磅雨水排放口,其中废水总排放口和雨水排放口有水外排,地磅雨水排放口无外排水;4月20日该厂已停产,停产原因是因更换锅炉烟囱和造纸机的引风机风筒,所以废水总排放口的外排废水是山水.
现场未发现暗管,已对厂外废水总排放口废水进行采样.
2、5月20日晚,华塘镇、区经科局、区环保分局等单位联合对该厂内污水处理站及厂区周边300米范围内的下水管道、水沟、水渠、涵洞等进行一一排查;5月21日至5月23日,连续3天对该厂周边及厂区内的所有管道进行逐一排查,均未发现偷排暗管,未发现废水偷排行为.
",,"已于5月25日办结""17","20170520X61","永兴县杨武村、四联村的建勋冶炼厂、荣鹏冶炼厂,两家企业晚上偷排不经处理的工业废水入太和河,污水直接影响到下游居民的生产生活用水.
晚上废气处理设施不启动,设备陈旧,白天开机也存在漏排.
处理不达标,检查时都能提前收到消息.
恳请严查两家冶炼厂的污染问题,取缔污染企业.
","郴州市永兴县","水污染","5月20日23时40分,我县组织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该交办件部分属实.
不属实部分:经县环保部门通过对两家企业现场勘查,均未发现生产加工痕迹,污水处理设备及低位废水储存池也未发现偷排废水现象.
5月23日县环境监测站对太和河上游及下游的河水进行了采样分析,结果显示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5月22日,县环保部门采集水样送郴州市环境保护局监测站监测,结果显示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通过县环保部门对两家企业周边群众走访座谈,群众均反映两家企业已经停产好几个月了,在环保上做得比较好,对当地的公益事业也很热情和用心,有什么事都能和周边群众进行沟通,没有见过企业偷排废水的情况.
属实部分:经查,两家企业生产设备设施及相关的烟尘管道均存在陈旧老化的问题,县环保部门已下达整改通知.
","部分属实","5月21日,县环保局、柏林镇政府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建勋、荣鹏两家公司因《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到期已停产.
经现场勘察,两家企业原料按要求堆放,并且做好了"三防"措施.
通过对企业周边勘查,两家企业所产生的废水,均进入企业低位水池(循环使用),未发现企业存在偷排废水行为.
5月22日,我县环境监测站对太和河进行了取样监测.
5月23日,我县环境监察人员再次对建勋、荣鹏两家企业进行现场监察,未发现生产加工痕迹,企业原料按要求规范分类堆放,超环评设施已拆除.
企业围墙外低位水池未发现偷排迹象.
5月24日,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对企业周边群众进行了走访,反映两家企业的生产活动未对其造成影响.
企业已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
5月25日下午,县环保部门再次采集水样送郴州市环境保护局监测站监测,结果显示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通过县环保部门对两家企业周边群众走访座谈,群众均反映两家企业已经停产好几个月了,在环保上做得比较好,对当地的公益事业也很热情和用心,有什么事都能和周边群众进行沟通,没有见过企业偷排废水的情况.
",,"已于5月26日办结*""18","20170520X62","郴州市北湖区环保局对20170505X44信访举报调查不力,御仙宫改21楼烟道直排浓烟滚滚.
避重就轻,明明一台大型燃煤锅炉被轻描淡写成是生物质锅炉.
敷衍了事,做足表面工作.
","郴州市北湖区","其他","5月21日下午,市环保局北湖分局对御仙宫二号店、五号进行全面检查,要求其提供御仙宫整体平面图,仙宫二号店位于龙泉名都二、三、四号栋第一层,该层为连体结构,御仙宫五号店位于龙泉名都一号栋一、二层.
在御仙宫二号店地下车库发现两台2013年御仙宫燃煤锅炉改造时拆除的旧锅炉,该燃煤锅炉无烟管、无水管、无基座,摆放在地下车库一角落,没有使用.
御仙宫二号店的地下车库现使用一台生物质热水炉,负责给二号店、五号店供应热水,热水温度在55°左右.
御仙宫二号店、五号店除地下车库外,没有发现其它热水设备,热水供应由地下车库生物质锅炉供应,并建有四个热水炉,该生物质锅炉每天使用时间为上午10时至下午15-16时,锅炉废气通过水处理后经八号栋(22层)专用排烟管道排上楼顶,排烟口高于楼顶平台4米.
","不属实","经排查,龙泉名都御仙宫二号店、五号店没有发现燃煤锅炉,市环保局北湖分局对现场生物质锅炉房、原燃煤锅炉存放点、楼顶排烟管道所处位置进行检查并记录拍照,未发现该店存有煤炭或煤灰痕迹.
",,"已于5月24日办结""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七批2017年5月21日)"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1","20170521D99","郴州市桂阳县仁义镇平岗村大坊金矿(采金矿、铅锌矿),93年开采,这三十年都是泛滥乱挖,开山,土地全部裸露,水土流失,矿砂、污水流进农田和菜园,造成污染.
村民血铅超标,村民都得了慢性病.
曾跟当地政府反映多年未果.
","郴州市桂阳县","重金属污染","经查,桂阳县仁义镇平岗村大坊金矿没有非法生产行为,现场也未发现非法生产迹象.
","有待核实","2017年4月17日,我县组织县矿山执法联合支队对该区域进行了集中整治,按照"六个不留"原则,依法摧毁了非法堆金点8处,并拆除非法供电实施和生产设备.
",,"*""2","20170521D100","郴州市桂阳县欧阳海大道城领国际小区外面的维也纳KTV,噪声扰民,经常夜里1点还在吵.
曾跟当地部门反映未果.
","郴州市桂阳县","噪声污染","经查,桂阳维也纳娱乐城于2008年9月8日开业,营业面积1934平方米,内设包厢36个,每日营业时间19:00—次日00:30,办理了工商、税务、消防、文化、环保等部门相关手续.
2017年5月22日22:33-23:06,我县环保局、县文广新局联合查检组在桂阳维也纳娱乐城所处的城领国际2栋1单元进口、2栋2单元进口、2栋2单元503室主卧室、2栋2单元4楼楼梯间四处进行现场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显示(桂环令监〔2017〕第040号):桂阳城领国际2栋1单元进口、2栋2单元4楼楼梯间夜间噪声达标;桂阳城领国际2栋2单元进口夜间噪声超标4.
6dB;桂阳城领国际2栋503室主卧室夜间噪声超标1.
3dB.
","有待核实","对维也纳娱乐城未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当场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桂阳环责改字〔2017〕061号),责令其于2017年6月7日之前改正.
针对其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3","20170521D101","郴州市苏仙区飞天山镇杨涛公司(做化工的)和氟化厂,杨涛公司晚上排废气,刺鼻味道,氟化厂晚上排废水到翠江,鱼都死了.
督察组在这停了一阵,等督察组走了估计又会排.
","郴州市苏仙区","大气污染","苏仙环保分局主办,区水务局、区经科局、区畜牧兽医水产局、飞天山镇协办","有待核实",,,"*""4","20170521D102","郴州市苏仙区卜里坪街道卓越冶炼厂(氧化锌和硫酸厂)从05开厂到现在一直污染严重,大烟囱排废气,刺鼻味道,附近葡萄绝收,蔬菜上的二氧化硫很高浓度,小孩子血铅检查超标.
该厂在苏仙区风景区内,希望该厂不要再生产了.
曾跟环保部门反映,说要处理一直没处理.
","郴州市苏仙区","大气污染","由区政府牵头,苏仙环保分局主办,区农业局、区卫计局、区旅游外事侨务局、区规划局、苏仙国土资源分局、区经科局、区卫计局、卜里坪街道办事处协办.
经查,该企业工艺废气均安装脱硫装置.
通过大量的调查及农业部门和当地街道办事处、村委会提供的2005年-2016年的农作物、葡萄种植面积和农作物、葡萄产量的统计数据表明,此区域从未出现"农作物无法生长,约千亩葡萄地均绝收"的现象.
血铅超标问题区卫计局正在调查.
关于该企业是否位于风景区的问题,区旅游外事侨务局正在核实.
","有待核实","一、处理情况1.
苏仙区农业局对长冲铺村周边的土壤和农作物进行了采集,并送湖南省华科检测公司检测.
2.
苏仙区农业局于2016年5月就制定了《苏仙区长冲铺葡萄基地耕地保护和土壤修复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开展了土壤修复工作.
3.
进一步加强对葡萄霜霉病的防治力度,苏仙区农业局组建了技术防治指导团队,深入长冲铺村指导果农防治葡萄霜霉病.
二、整改情况该公司已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已经全面停产,并提出有条件退出实施方案.
三、下步安排进一步加强监测,积极组织整改.
与郴州卓越有色金属冶炼公司协商,劝企业从长远发展考虑,搬离原址.
当前停止生产,正在抓紧时间制定退出方案.
",,"*""5","20170521D103","郴州市嘉禾县坦坪镇凌云村西车采石场扬尘污染严重,放炮导致周边村民房屋开裂,严重漏水,噪声扰民,生产废水排至马路上,污染了下游的地下井水.
曾向县环保局反映未果.
","郴州市嘉禾县","生态破坏","群众举报件部分属实.
郴州市嘉禾县坦坪镇凌云村西车采石场,属实.
扬尘污染严重,不属实.
石场在生产过程中输送带都安装了喷淋设施.
放炮导致周边村民房屋开裂,严重漏水,噪声扰民,不属实.
根据湖南联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和湖南省爆破学会观测评估的鉴定结果:西车石场的爆破作业的地震波、冲击波对地表建筑物安全距离达到允许安全距离的要求.
生产废水排至马路上,污染了下游的地下井水.
不属实.
石场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是没有废水产生的.
对周边居民的地下井水进行采样分析,未出现超标现象.
曾向县环保局反映未果,部分属实.
县环保局在2017年3月1日对该石场下达了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嘉环责停排字〔2017〕83号).
","部分属实","嘉禾县坦坪镇西车石场在接到县环保局的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嘉环责停排字〔2017〕83号)后,对石场的环保设施正在进行进一步的整改,该石场实际生产经营者承诺在环保设施整改完成后,将向县环保局申请"三同时"验收,待验收合格取得排污许可证后再投入生产.
",,"6","20170521D104","郴州市资兴市龙泉头小区B区1栋,移动公司未经业主同意,在顶楼安装了几个增强信号的信号塔,还租了那栋顶楼当机房,担心辐射问题.
","郴州市资兴市","其他","经调查核实:1、该信号塔在移动公司站名叫龙泉头基站,移交铁塔公司后站名叫资兴市龙泉头无线机房基站,移动公司2006年购买了此栋大楼顶楼的一套住房作为无线设备存放地,并在楼面安装立杆;2、2014年,唐洞街道、移动公司与部分业主进行协商,同时移动公司对机房的楼下业主进行了补偿;3、移动公司分别于2007年安装2G设备,2014年加装3G设备,2015年加装4G设备;4、该基站是资兴市新区2G/4G通讯信号覆盖的重要站点.
信号覆盖龙泉头小区及周边近5000户手机用户,2000户宽带用户.
5、移动公司先后委托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出具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分报告》,委托核工业务二三0研究所对龙泉头基站单站进行了辐射监测并出具了报告;湖南省环保厅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同意该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电磁辐射情况属于安全范围.
此交办件部分属实,反映的"在顶楼安装几个增强信号的信号塔"情况属实,反映的"移动公司未经业主同意,租用那栋顶楼当机房,担心辐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1、进一步沟通,做好周边居民的辐射方面的解说工作;2、经与业主代表沟通同意后,下步将安排专业检测单位,对龙泉头基站进行辐射检测,并请周边群众共同参与,消除群众的顾虑;3、针对该栋大楼业主反映的其他物业问题,铁塔公司、移动公司及时与物业公司、业主妥善协商.
",,"7","20170521D105","郴州市桂阳县城领国际小区楼下门面10家餐饮(芙蓉王、邹姐厨房、腊味海鲜、阿里郎料理、尚上捞、小伙伴、小黑牛、老祖宗石磨房、果珍甜烧烤),油烟直排入小区,小区二楼三楼维亚纳歌舞厅,噪声扰民.
曾向县长、县环保局反映未果.
","郴州市桂阳县","餐饮油烟污染","经查,投诉件反映的餐饮店共9家,分别是位于桂阳县龙潭街道五云观路城领国际小区1栋、2栋、7栋、9栋的芙蓉王食膳餐厅、周姐厨房、尚上捞、小伙伴、小黑牛、老祖宗石磨坊、果珍甜、阿里郎韩国五花肉料理、辣味鲜海鲜屋.
尚上捞火锅店、小黑牛火锅店、老祖宗石磨坊3家餐饮店无油烟排放.
除周姐厨房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外,芙蓉王食膳餐厅、小伙伴冒菜馆、果珍甜、阿里郎韩国五花肉料理、辣味鲜海鲜屋5家均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通过城市下水管网排放.
","有待核实","针对芙蓉王食膳餐厅、小伙伴冒菜馆、果珍甜、阿里郎韩国五花肉料理、辣味鲜海鲜屋5家餐饮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分别对5家餐饮店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桂环责改字〔2017〕056、057、058、059、060号),责令其于2017年6月7日前改正.
对维也纳娱乐城未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当场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桂阳环责改字〔2017〕061号),责令其于2017年6月7日之前改正.
针对其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8","20170521D106","郴州市嘉禾县广发镇瑞安工贸有限公司(生产次氧化锌)废水污染,大烟囱排废气,刺鼻难闻.
该化工厂隔壁有个石灰厂,路边石头堆满,炸药开山,生态破坏,噪声扰民.
广发镇和新田县交界的地方有一个大型石灰厂,路边石头堆满,炸药开山,生态破坏,噪声扰民.
","郴州市嘉禾县","重金属污染","2017年5月21日晚约23点30分,嘉禾县环保局联合县国土局、县林业局、广发镇政府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对投诉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
经初步调查投诉的"郴州市嘉禾县广发镇瑞安工贸有限公司"厂名实为嘉禾县瑞祥工贸有限公司.
到达该厂时,该厂未生产.
瑞祥工贸隔壁的石灰厂为嘉禾县广发瑞溪石场,到达该厂时,该厂未生产.
广发镇和新田县交界的大型石灰厂为新田金山石灰厂,到达该厂时,该厂未生产.
新田金山石灰厂厂址为永州市新田县石羊镇史家村.
","部分属实",,,"*""9","20170521D107","郴州市宜章县白石渡镇和田村和田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加气块砖),粉尘污染严重,昼夜生产,噪声扰民,村民无法入睡.
","郴州市宜章县","噪声污染","1、宜章县和田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4日,2016年9月完成建设并投入试运行,公司利用工业废渣、建筑废料、循环利用、节能环保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年产20万立方加气混凝土砌块及6000万块灰砂蒸养砌块;2、公司办理了发改立项、环评手续、营业执照、林地手续、水土保持手续,未办理国土用地手续;3、公司试生产后向环保局申请验收,因验收达不到要求,一直处于验收整改阶段,生产断断续续,试生产时间为早8点至下午6点,没有晚上通宵生产过;4、2017年5月10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了全面检测,经监测表明该公司正常生产状态下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未发现"粉尘污染严重,昼夜生产,噪声扰民,村民无法入睡"现象","不属实","1、案件交办日当晚县政府张利海副县长紧急调度县国土局、林业局、环保局、住建局、白石渡镇进行会商,成立了案件调查组;2、该公司一直未办理用地手续,县国土局对公司进行了立案查处,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罚没款已执行到位;3、县环保已督促企业尽快完成整改,完成环保""三同时""后方可正式生产.
",,"10","20170521D108","郴州市北湖区三十八完小(一个小学)附近的特检验液化气钢瓶检验站,这片是居民楼,不能建这一类的检验站,有时有难闻的气味,还担心安全隐患问题.
","市质监局","其他","正在调查中","有待核实",,,"11","20170521D109","郴州市临武县舜峰镇舜华鸭业公司,生产污水排入农田,鸭子羽毛漫天飞.
曾向市环保局反映未果.
武水镇邝家村有2个造纸厂,生产废水直排武水河,废水呈红色.
","郴州市临武县","水污染","舜华鸭业公司基本情况:湖南省临武舜华鸭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临武县工业园内,创建于1999年10月,其扩建至1500万羽临武鸭及1000吨其它肉制品加工项目由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2010年6月28日取得郴州市环保局的环评批复(郴环函[2010]41号).
并于2013年7月5日通过了郴州市环保局的"三同时"验收.
1、对舜华鸭业生产污水排入农田问题调查:舜华鸭业共建有两套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经现场调查,设施运行正常屠宰车间废水经企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自行监测达标后排入县工业园区渠道.
制作车间废水经企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在线监控监测达标后排入县工业园区渠道.
经查看在线监控设备:CODcr:14.
9mg/L、NH3-N:0.
44mg/L、pH值6.
57,符合《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表3中的一级标准.
县环保局每季度对舜华鸭业公司外排水进行监督性监测.
经2017年4月23日和2017年5月22日、5月23日、5月25日监测,pH值、CODcr、NH3-N均符合《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表3中的一级标准.
2、对鸭子羽毛漫天飞问题调查:经现场核查,在屠宰车间院内有活鸭暂存场所,建有雨棚和喷淋降尘设施,没有羽毛漫天飞的状况.
3、对武水镇邝家村造纸厂问题调查:5月22日、5月23日、5月24日经环保、武水镇工作人员和邝家村干部现场走访调查、核实,未发现造纸厂,武水河支流沙溪河没有红色水排入.
","不属实","1、成立了副县长蒋中平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
2、5月22日组织县环保局、县工业园、县经科商局和武水镇政府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核实.
3、5月22、23、25日县环境监测站对舜华鸭业外排水取水分析.
监测结果表明:pH值、CODcr、NH3-N均符合《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表3中的一级标准.
4、5月22日、5月23日副县长郭应湘、蒋中平,县工业园党工委原书记邝耀明分别组织县环保局、县工业园、县经科商局工作人员到舜华鸭业核查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并提出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监管和进一步加强防尘、防噪具体工作措施.
5、县环保局、武水镇工作人员会同邝家村委干部对邝家村周边进行了仔细排查,未发现造纸厂.
下一步工作打算:1、加强服务工作,各部门和乡镇协助舜华鸭业公司进一步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2、进一步加强环保监管工作,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已于5月25日办结*""12","20170521D110","郴州市嘉禾县广发镇金鸡岭村有个大型的石灰厂,灰尘污染严重,排出很多毒气,刺鼻难闻,督察组来了就停产,走了又会生产了.
","郴州市嘉禾县","生态破坏","2017年5月21日晚约23点30分,嘉禾县环保局联合县国土局、县林业局、广发镇政府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对投诉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
经初步调查投诉的"郴州市嘉禾县广发镇金鸡岭村有个大型的石灰厂"属实,厂名为金凤精白石灰厂,到达该厂时,该厂未组织生产.
该厂的环评手续是在新田县环保局办理,业主为嘉禾县广发镇金鸡岭村人.
该企业的所在地处于嘉禾与新田交界处.
投诉中"灰尘污染严重"部分属实.
投诉中"排出很多毒气,刺鼻难闻"不属实.
","部分属实",,,"13","20170521X68","永兴鑫裕环保镍业有限公司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与环保厅官方网站公示文中内容不符,没有汞的处置利用权,现获得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200吨酸泥项目后,酸泥中含汞含硒,未按照危险废物处理有关规定运回公司进行处理,而是直接转卖运输给其他两个公司.
","郴州市永兴县","重金属污染","5月21日22时40分,我县组织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该交办件与20170509X40交办件内容一致.
2017年5月9日,我县环保部门就对该交办件进行了调查核实,鑫裕公司于2017年2月27、28日,从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转移的98.
39含汞废物(酸泥)已生产加工完成,产生的汞渣34.
13吨以桶装、袋装的形式储存在公司的汞渣仓库.
汞渣于2017年3月21日,与贵州省铜仁银湖化工有限公司处置厂签订了《含汞废渣处置协议》.
该交办件不属实.
一是经现场核实省环保厅固废站对该公司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比对查阅省环保厅官方网站公示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内容,两者内容一致.
二是该公司从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转移的98.
39吨含汞废物(酸泥)于2017年2月27、28日直接进入了鑫裕环保公司自行利用,并未直接转卖运输其他两个公司.
","不属实","此交办件不属实",,"已于5月22日办结""14","20170521X69","北湖区华塘镇华塘村杀猪屠宰场没有任何环保设施,污水直排入农田,且烟尘污染严重.
今年曾因猪肉安全问题被关停,但现在又开始杀猪了,噪声吵得村民无法正常生活.
最好早上三四点来检查,六七点钟已关门休息.
","郴州市北湖区","水污染","经调查核实,华塘村杀猪屠宰场实为一非法屠宰点,其原因是北湖区华塘镇华农屠宰场在2017年3月16日-2017年4月16日停业整顿期间,部分猪肉经营户临时转移至华塘村杀猪.
","属实","1、2017年5月22日,华塘村杀猪屠宰场已自行拆除.
2、5月24日,区环保分局致函华塘镇,依法对该非法屠宰场实施关闭取缔,对污水池塘进行清理、覆盖.
",,"已于5月26日办结""15","20170521X70","临武县县城噪声污染严重,露天歌声、锣鼓声、广场歌舞声、居民养狼狗狂叫声、建筑工地施工噪声不分时辰.
县城油烟污染严重,武水河畔一排路边店,直排油烟,空气污染大.
城区乱放烟花爆竹.
","郴州市临武县","噪声污染","县城噪音污染情况,露天歌声,锣鼓声,广场歌舞声,作为一种群众娱乐活动,在一定区域时有发生,但都控制在规定时间段和规定区域,居民养狼狗情况核查没有发现,建筑工地施工都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油烟污染情况,路边夜宵烧烤摊点都已使用新型环保无油烟排放设备,城区烟花爆竹燃放有专门队伍管理,但违规燃放也有发生!
","部分属实","1、5月21日成立了以副处级干部石传文为组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牵头单位、环保局和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
2、5月22日上午工作小组召开了调度会,对交办件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
3、加强噪音监管,联合相关部门对违规情况加大打击力度!
继续加强夜间噪音及油烟排放巡查,督促企业落实环保责任!
全面推行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管理,全方位全部门联动,根除烟花爆竹燃放污染扰民情况4、5月22日上午我执法局针对噪音污染进行了巡逻在临武县城各主要街道没有发现商铺播放高音喇叭促销现象.
5、5月22日晚,由执法局局长带队,联合环保局,对县城油烟,噪音污染,广场舞、烟花爆竹噪音污染等进行了集中整治,在整治中发现县城烧烤点都已使用新型环保灶台,部分广场舞经现场监测存在噪音超标现象,现场调小音量,并进行了劝导.
6、2017年5月份以来,成立由我局为主,公安,安监,工商,乡镇人员参与组建22人的联合执法队伍,全城全天候巡查,共及时制止违规燃放10余起,下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劝导通知20余份,立案处罚3件,全面规范了烟花爆竹燃放秩序.
7、5月23日,在城管执法局例行巡查中,没有发现一起临街商铺高音喇叭促销扰民现象,5月份以来,执法局查扣商铺高音音响三台,县城各街道无噪音扰民现象.
",,"已于5月25日办结""16","20170521X71","桂阳县和平镇瑶溪养猪场无任何手续,长期生产污染春陵江水质,聚缘科有限公司长期间断性非法生产,监管部门不作为.
","郴州市桂阳县","畜禽养殖污染","经查,1.
桂阳县瑶溪生态养猪场占地面积1005亩(包括水库、林地等),法定代表李斌.
该猪场2011年取得湖南省畜牧局颁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2012年办理了动物防疫合格证((湘桂)动防合字第120007号,代码编号431021301120007),并每年通过年检年审.
养猪场现有猪舍13栋8000多平方,目前存栏母猪167头、公猪4头、商品猪1200余头.
猪场有2个沉淀池420立方,1个50立方的预处理池,1个800立方的沼气池,1个600立方的沼渣沉淀池和1个163亩的水库(鱼塘)和两个化尸池150立方.
猪场采取雨污分离、粪污分离模式,场内无暗管排放污染物.
粪污处理模式为猪、沼、鱼、菜、烟、果等生态养殖.
该场水库(鱼塘)临舂陵江,用一个330m拦坝围成,拦坝高度约10m,东南角设一个溢洪渠道与舂陵江河道接通.
只有雨季时,舂陵江水位上涨,河水将通过渠道倒灌入鱼塘,与鱼塘水连成一片;其余时间,鱼塘水回落至正常水位,不与舂陵江河水发生交换.
5月22日,现场调查时,鱼塘水处于正常水位,未排入舂陵江.
我县环保局环境监测人员对舂陵江距鱼塘溢洪渠道排口上游200m、下游500m及鱼塘库内上下游共设置四个监测点进行取样监测(桂环令监(2017)第039号),监测结果表明,舂陵江距鱼塘溢洪渠道排口上游200m、下游500m两个监测点所测项目(COD、氨氮、粪大肠菌群、pH、总磷)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鱼塘库内上、下游所测项目中COD、粪大肠菌群、总磷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呈现一定富营养化,但鱼塘水正常情况下不外排,对舂陵江水质影响较小.
2.
聚缘科有限公司应为"桂阳县聚源有机硅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桂阳县流峰镇水落村,法定代表人李晶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021MA4L8FEE1F,主要从事硅凝胶的加工及销售.
该公司利用原桂阳县宏伟铁厂遗弃厂区于2012年1月建设了一条利用边角硅胶生产硅胶油生产线,于2012年年底投入生产.
该公司于2017年1月19日与湖南大自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合同(合同登记编号:HNCZ2017HP0000),与湖南乾诚检测有限公司签订了环境检测委托合同(合同登记编号:HNCZ2017JC),目前项目环评审批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5月22日,我县环保局联合流峰镇人民政府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但厂内存在有一条木材加工作业生产线,主要对原木进行剥皮作业,无化学处理工序.
","有待核实","处理情况:1.
桂阳县瑶溪生态养猪场于2011年12月3日向郴州市环保局提交了《关于申请办理环境评估的报告》,但未取得市环保局环评批复,属于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运营.
我县环保局于2013年8月13日对该场进行了立案查处(案件编号:﹝2013﹞014号),责令补办环评手续,罚款贰万元.
目前,该场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备案号:201743102100000165).
鉴于鱼塘水呈现富营养化,对舂陵江水质造成一定程度安全隐患,我县要求瑶溪生态农场停止向鱼塘排放沼液、沼渣,并投加水质改良剂,确保鱼塘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2.
针对桂阳县聚源有机硅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县环保局于2014年11月15日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罚款肆万元.
2017年5月22日,针对聚源有机硅科技公司目前未取得环评批复的问题,我县环保局执法工作人员依法对公司破碎生产间的电源总开关及锅炉进料口进行了查封(桂环封字〔2017〕23号),在未取得环评批复以前不得生产.
",,"17","20170521X73","宜章县东风乡肖万山砖厂和东风搅拌站两家黑企业,大气污染、粉尘污染、噪音污染等工业严重污染问题.
砖厂是燃煤,未安装任何环保设备,直排浓烟,通宵作业噪音扰民.
4月底为逃避检查停止生产,现在又继续生产.
","郴州市宜章县","大气污染","正在调查中","有待核实",,,"18","20170521X74","东风路每晚10-2点因堵车噪音扰民.
东风路的东风美味烧烤店油烟味扰民.
郴州同新建材市场违法进行铝合金切割加工产生噪音扰民.
多次投诉未果.
","郴州市北湖区","噪声污染","5月21日晚23时,区政府组织市环保局北湖分局、区城管执法支队,人民路街道、区工商分局、区经科局等相关部门到东风路美味烧烤店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经查,该店烧烤车油烟净化器设施运行正常,但由于烧烤车偏宽,导致油烟吸不干净,有少许油烟外溢,已要求店主对烧烤车进行整改,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同新建材市场店面夜间已全部关门,其他情况需进一步核实.
","属实","1、东风路美味烧烤店在5月初已纳入整治,目前正在整治中.
2、该区域有16家从事切割加工的门面,主要进行铝合金切割加工,营业时间从9点到18点.
大部分占道经营切割类加工.
22日,城管、工商、街道、环保开始进行整治.
",,"已于5月26日办结""19","20170521X75","桂阳县久利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县道x070上,桂阳银星冶炼厂北门往西500米路南的一个旧院子内,门前有个地磅.
该厂违规生产化工产品,每到夜间有大量刺鼻气味飘出.
","郴州市桂阳县","大气污染","经查,久利化工有限公司实为化工产品经销公司,主要经营产品为硅氟酸.
成品堆放于县鹿峰街道富阳村原华兴冶炼厂院内仓库,现场无任何生产设施设备,业主办理了营业执照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湘桂危化经字[2017]001号).
该公司每月向宜章弘源化工有限公司购买硅氟酸230吨左右,向郴州宇腾公司销售200吨左右.
该公司用电由桂阳县东塔电力公司供应,2017年5月24日,桂阳县东塔电力公司出示了该公司用电情况证明,1-5月份用电量为781度,从用电量初步判断,该公司不存在工业用电.
","有待核实",,,"*""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八批2017年5月22日)"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1","20170522D78","郴州市苏仙区沿江路一号龙门世家小区前面有三个餐饮门面油烟向化粪池里排,整片小区都很呛人,卫生间都有油烟冲出.
","郴州市苏仙区","餐饮油烟污染","经现场调查核实,发现龙门世家小区前三家餐饮门面油烟情况如下:1、初步查实有两家安装了油烟净化器,还有一家只经营早餐,无需安装油烟净化器.
2、因小区化粪池未进行彻底清理,长期淤积不畅,沼气很重,而三家餐饮店的油烟均经油烟管道埋入下水道排向化粪池,油烟与沼气混合,加上小区下水道狭小且未完全封闭,造成小区混合气味呛人,并易倒灌进下水管道,从住户卫生间冲出.
综上,群众反映的"油烟污染"不属实,"小区气味呛人"属实.
","部分属实","一、处理情况23日下午3点半,由区政府办组织,城管苏仙执法支队和苏仙环保分局、区食药监局、苏仙岭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到现场召开办公会,查看中央环保督查交办案件有关情况.
1、市城管苏仙执法支队按照现场情况制定整治方案,按各单位职能分工,使各单位形成合力,确保整改到位,落实到位.
2、市城管苏仙执法支队负责组织协调各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及加强对餐饮店违章占道经营的现象的监管力度.
3、苏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餐饮店进行了专项检查,三家餐饮店证件、手续齐全,均在有效期内;三防设施及卫生符合标准.
4、市环保局苏仙分局对三家餐饮店的油烟情况进行了核实,具体情况如下:1、初步查实有两家安装了油烟净化器,还有一家只经营早餐,无需安装油烟净化器.
2、因小区化粪池未进行彻底清理,长期淤积不畅,沼气很重,而三家餐饮店的油烟均经油烟管道埋入下水道排向化粪池,油烟与沼气混合,加上小区下水道狭小且未完全封闭,造成小区混合气味呛人,并易倒灌进下水管道,从住户卫生间冲出.
5、小区气味呛人问题:责成小区物业公司联系三家餐饮店店主与小区业委会成员协商解决方案,如将小区下水道拓宽并彻底清理小区化粪池等,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彻底解决问题.
6、安排监管.
由苏仙岭街道办事处与市城管苏仙执法支队各派1人对小区物业公司整改情况进行监管.
二、整改情况小区物业公司将于23日晚组织人员召开协商会议商议解决方案,并将邀请各责任单位工作人员参加.
三、下步安排要求小区物业公司牵头组织各方一起制定出解决方案,并制定长效管理机制.
",,"2","20170522D79","东江湖环湖州边5个乡镇有个别农家乐在营业,其中资兴市白廊镇中洞组农家乐废水直排东江湖,影响东江湖水.
","郴州市资兴市","水污染","经调查,2016年以来,资兴市政府安排部署了环东江湖餐饮住宿专项整治,对东江湖一级保护区内的餐饮住宿进行了关停取缔,对二级保护区内的餐饮住宿进行了整顿规范,并还在进一步深化推进.
目前,环湖周边5个乡镇中符合环保、工商、卫生等法定开办条件的农家乐依法经营;不符合环保、工商、卫生等要求的农家乐,正在进行整顿规范或关停取缔.
经现场核实,白廊镇中洞组现只有村民李孔国正在按程序向有关部门申报"农家乐",并已取得了《营业执照》,但至今尚未营业,也无相应经营设施,目前只是居家.
同时,该农户建有2个污水处理池,污水废水并没有直排东江湖.
此交办件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反映"东江湖环湖州边5个乡镇有个别农家乐在营业"情况属实,反映"资兴市白廊镇中洞组农家乐废水直排东江湖,影响东江湖水"不属实.
","部分属实","1、及时召开了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商讨并形成了整治方案,明确了工作措施.
2、立即进行了处置,撤除了拟办但尚未营业的一户农家的简易招牌,并对其宣传了开办农家乐的环保等方面的政策要求.
3、已作出安排,进一步按既定部署推进环东江湖餐饮住宿整治,部门和乡镇联动,对合法经营的进一步规范,完善环保设施,对可能存在的不合法餐饮住宿店加强巡查和打击整治,保持高压态势.
",,"*""3","20170522D80","郴州市北湖区安和街道李家洞村村口豆腐皮厂无牌经营,烟很大,烧废旧轮胎和木材等生火煮豆,旁边还养猪,废水直排到沟渠里,流到铁坑水库,污染水源.
","郴州市北湖区","大气污染","1、5月23日凌晨1时,区政府组织区食药监局、安和街道办、区工商分局、区环保分局、区规划分局、区经科局、区水务局、区畜牧局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2、保和镇礼家洞村礼家洞腐竹加工作坊,工商注册号;431002600050385.
现场未发现轮胎废料,无生产废水,生产过程中用废旧木材作燃料,有少量的水蒸气直接外排.
3、陈荣峰养猪场无任何手续,经营者陈荣峰是政府扶贫对象,经营面积一百六十平方米,现存栏肉猪70头,每天对猪舍清理两次,建有一个6平方米的猪粪堆场,冲刷的猪粪水通过水沟汇总经0.
8m*0.
8m*0.
8m的沉淀池沉淀后外排至山间小溪,最终流向铁坑水库.
","有待核实","1、区食药监局对该豆腐皮厂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业整改,申请办证.
目前正在申请办证当中.
2、区环保分局对该腐竹加工厂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生产.
3、区畜牧局已对礼家洞陈荣峰猪场下达《责令退养通知书》,限27日前把猪搬离,将养殖设施清除.
已初步达成退养协议.
区环保分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限2017年5月26日前,将现有存栏生猪清理完毕,并停止养殖场的使用;限在2017年5月27日前自行拆除养殖设施、设备,并对猪粪堆场、水沟等进行清理、消毒、覆土,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4","20170522D81","郴州市嘉禾县盘江水库是县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十三个村子的某些住户离水库很近,鸡鸭粪便直排到水库.
举报县环保局不作为.
","郴州市嘉禾县","畜禽养殖污染","2017年5月23日1点30分,由县爱卫办牵头,县环保局、县畜牧水产局、晋屏镇政府等工作人员,对举报的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
交办件中举报"嘉禾县盘江水库是县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十三个村子的某些住户离水库很近"的内容属实,举报"鸡鸭粪便直排到水库"的内容不属实.
其他情况待进一步核实.
","部分属实","加强将饮用水源地周边的相关管理规定向水库周边村住户做宣传解释,并严格要求各住户不得放养家禽.
下段,县爱卫办和相关协办单位将加大督促检查和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水库周边村环境卫生的整治、畜禽排泄物及免疫的监管,全面营造盘江水库周边的良好卫生环境.
",,"5","20170522D82","郴州市汝城县高速出口的北站附近300米处有个搅拌站,没有环评手续,废水排放到附近的小溪和农田,对环境造成很大的污染.
","郴州市汝城县","水污染","正在调查中","有待核实",,,"6","20170522D83","郴州市嘉禾县龙潭镇冲下岭柏木山5组村民胡某某在村里开了一家机械制造厂,离村里小学只有一两百米,没有环保和国土手续,生产产生很大的烟雾,气味难闻.
现在又开了一个砖厂,也没有相关手续.
","郴州市嘉禾县","大气污染","2017年5月23日1点30分,由县经科商局牵头,县环保局、县国土局、龙潭镇政府等部门工作人到达现场,对投诉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
到达现场时,该厂未组织生产.
经查,"郴州市嘉禾县龙潭镇冲下岭柏木山5组村民胡某某在村里开了一家机械制造厂"的举报属实,核实该厂名称:嘉禾县嘉粤港铸造有限公司.
"离村里小学只有一两百米,没有国土和环保手续"的举报部分不属实,该企业离本村小学约500米左右;未办理相关国土手续;但办理了相关环保手续.
"现在又开了一个砖厂,也没有相关手续"举报部分不属实,核实该砖厂名称为:嘉禾县冲下岭新型墙体材料厂,未办理相关国土手续,但办理了相关环保手续.
其他情况进一步调查核实.
","部分属实","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7","20170522D84","郴州市资兴市唐洞街道的龙头社区(资五路口)有个采石场,晚上生产,灰尘很大.
对周围的加油站、天然气站有安全隐患.
","郴州市资兴市","大气污染","经调查:1、群众反映的采石场实为湖南资兴经济开发区发包给资兴市唐洞街道龙头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马鞍山土地平整工程,并非采石场,项目位于资兴市唐洞街道的龙头社区资五路口.
2、该项目从2016年9月30日起至今处于停工中.
至目前为止,不存在晚上生产和灰尘很大的问题.
3、马鞍山土地平整工程项目爆破作业对周围的加油站,天然气站存在有安全隐患,,需优化作业方案.
4、市城管局现场督查,未生产,无灰尘.
此交办件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反映"采石场,晚上生产,灰尘很大"情况不属实,反映"对周围的加油站、天然气站有安全隐患.
"情况属实.
","部分属实","1、为防止该项目承包人未整改完善之前擅自动工,市国土局于5月24日到现场对生产设施粘贴了封条.
2、资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就消除马鞍山土地平整项目爆破作业安全隐患,责令马鞍山土地平整项目部从2016年9月30日起停止爆破作业.
3、为防止该项目承包人擅自动工,资兴经济开发区从5月23日起安排专人在项目工地监督检查施工情况,并下达了停工通知.
4、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传询承包人了解之前生产情况.
",,"8","20170522D85","郴州市北湖区与宜章县交界处有个选矿厂,在黄岑岭水库(居民的生活用水)的上游,黄色污水排放导致水库污染严重.
","郴州市北湖区","水污染","5月23日9点,区政府组织区环保分局、仰天湖瑶族乡政府、区国土分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区安监局、区经科局到黄岑岭水库集雨区进行调查核实.
","有待核实","5月23日,区政府组织国土、林业、环保、经科、安监、水务及仰天湖瑶族乡政府等部门进行现场排查,1、暂未发现非法采选厂;2、在寺山坪水库-黄岑水库集雨区有铁婆岩矿、瓦渣池矿,该两矿已拆除选厂,实施采选分离,其中铁婆岩铁铅锌多金属矿已于2014年停产生产至今,瓦渣池矿于2016年5月停产至今.
3、麻子坪矿位于张家塘河集雨区,原通过人工建设调节池将水引入黄岑水库.
该矿实施采选分离,目前还在建设中.
2017年4月21日因该单位未按环评要求建设雨污分离设施,水仓沉淀池未达到环评要求的550立方米,未建设井下涌水连接黄茅河的排水管道,我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郴环北改[2017]21号)责令其限期整改.
4、对廖家洞三级电站出水口、瓦渣池矿于溪流汇合下游20米处、大江边电站下游10米(北湖区宜章交界)、麻子坪矿小溪入河前10米共四个点各采取水样.
5、省、市环境质量月报表明黄岑岭水库饮用水取水点水质良好;需进一步核实.
6、5月25日,仰天湖瑶族乡政府组织人员进行了细致排查,这两个区域没有选矿厂.
",,"*""9","20170522D86","郴州市临武县东山钨矿附近竹子冲磁铁矿证照不符,非法开采国家有色金属,超深越界,非法取得炸药,龙道里面设有六个承包组,每个承包组都有炸药仓库,白天躲避检查,晚上开工.
执法力度不够,应该取缔.
","郴州市临武县","生态破坏","一、、临武县竹子冲磁铁矿业有限公司的手续办理情况:由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办理了采矿许可证,证号C4300002011072120116459,有效期限:2014年7月29日至2017年7月29日.
由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湘)FM安许证字[2015]S266Y1号,有效期限2015年12月7日至2018年12月6日.
由郴州市环境保护局对临武县东山竹子冲磁铁矿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28日出具了《关于临武县东山竹子冲磁铁矿业有限公司年开采3万吨铁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评批复.
2014年9月26日取得市环境保护局排污许可证(湘环郴字第243号)有效期至2017年9月26日.
2014年3月19日取得了郴州市公安局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编号4310001300291),有效期至2017年3月19日.
根据相关规定该公司与湖南中天爆破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13日签订了爆破作业服务协议.
二、举报事项核查情况:1、对举报非法取得炸药情况经公安部门核查:不属实.
2、经县国土局现场核查,发现该矿有违法开采铅锌矿的行为,举报所反映证照不符问题,部分属实.
3、对窿道里面设有六个承包组,每个承包组都有炸药仓库情况核实:不属实.
4、2017年4月上旬,市国土资源局和县国土资源局聘请有测量资质的408地勘院对竹子冲磁铁矿进行井下安全生产实地测量核查时,发现该矿存在越界开采行为.
","部分属实","1、成立了以县政府副县长徐永望为组长,县政府副处级干部倪红忠为副组长的案件办理领导小组2、停止供应火工产品;3、停产停业整顿;4、由乡政府派驻巡查工作人员,严防死守.
5、进一步落实了停产整顿措施,安排驻矿人员井口上锁.
6、5月24日,县国土局对该矿越界违法行为下达了《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临国土资听字[2017]31号)和《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告知书》(临国土资告字[2017]31号),拟处罚款3万元.
7、5月24日县国土局对该矿违法开采铅锌伴生矿行为下达了《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临国土资听字[2017]27号)和《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告知书》(临国土资告字[2017]27号),拟处罚款6万元.
8、5月25日,县政府案件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除花塘乡政府派驻矿巡查人员外,公安、国土、安监、环保工作人员对该矿每天轮流进行巡查,并建立巡查台帐.
",,"*""10","20170522D87","郴州市苏仙区飞虹路龙腾广场住宅旁边的双发美食饭店(附近有湘南学院附属小学),两年来厨房排气系统的噪声刺耳.
郴州市和苏仙区环保局不作为,认为声音不大.
","郴州市苏仙区","噪声污染","经现场调查核实双发美食店噪声情况如下:1、噪声系双发餐馆楼顶引风机发出,店主已购买新引风机,预计25日到货,将于27日前完成更换安装.
2、双发美食店营业时间为中午11:30至13:30与晚上18:00至20:30,且噪声处系楼顶,不会对楼下居民造成影响.
该处周边200米内只有龙腾广场C栋的房屋高于双发美食店,经监测,龙腾广场C栋噪声数据均达标,且该数据具有2年时效性.
3、区环保局已于14日对该店噪声情况进行了噪声监测,并非不作为.
综上,群众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噪声污染"属实,"噪声扰民,苏仙区环保局不作为"不属实.
","有待核实","一、处理情况2017年5月23日上午4点半,苏仙区政府办组织市城管苏仙执法支队、市环保局苏仙分局、苏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苏仙岭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到双发餐馆调查了解情况,并进行工作部署.
1、市城管苏仙执法支队按照现场情况重新制定整治方案,按各单位职能分工,使各单位形成合力,确保整改到位,落实到位.
2、市城管苏仙执法支队负责组织协调各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继续加强对餐饮店违章占道经营的现象的监管力度.
3、苏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次对双发餐馆进行了专项检查,该店证件、手续齐全,均在有效期内;从业人员共22人,健康证均在有效期内;三防设施符合标准,卫生干净整洁.
4、市环保局苏仙分局调查核实双发美食店噪声情况如下:1、噪声系双发餐馆楼顶引风机发出,店主已购买新引风机,预计25日到货,将于27日前完成更换安装.
2、因噪声处系楼顶,不会对楼下居民造成影响,而该处周边200米内只有龙腾广场C栋的房屋高于双发美食店.
3、区环保局于14日对该店噪声情况进行了噪声监测,龙腾广场C栋监测数据均达标,只有在双发美食店楼顶距离风机最远处数剧超过环境标准12.
9分贝.
5、市环保局苏仙分局于5月16日对双发美食店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郴环苏改字[2017]35号),限期双发美食店于2017年5月27日前改正引风机外排噪声超标的违法行为.
6、安排监管.
由苏仙岭街道办事处与市城管苏仙执法支队各派1人在中午13:30—15:00与晚上20:30后对该餐馆进行监管,要求其在监管时间段关闭空调与楼顶引风机,减少噪声污染.
二、整改情况1、双发美食馆已购买新引风机,预计25日到货,将于27日前完成更换安装.
2、要求双发美食馆对餐馆内噪声进行排查,以最大限度的减小噪声污染.
三、下步安排1、由市环保局苏仙分局监督与指导双发美食店在期限内完成楼顶引风机的更换,并在更换后对该店噪声情况再次进行监测,核实上次监测数据情况.
2、继续派人监管,要求双发美食店在监管期间关闭空调与楼顶引风机,减少噪声污染.
",,"11","20170522D88","香花南路山水园小区12栋901业主反映楼下业主把中央空调外机装在楼下,吵得睡不着觉.
物业和社区都处理不了.
","郴州市北湖区","噪声污染","5月23日凌晨1时,区政府组织公安分局、燕泉街道办、区环保分局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待进一步核实.
","有待核实","5月23日因为监测条件达不到,未进行监测,需要在无雨无雷电风速小于5米/秒的天气条件下,22:00至第二天早上6:00间进行监测.
",,"12","20170522D89","郴州市永兴县悦来镇胡家村有个养猪场(老板是村官),位于夏山水库的上游,污水直接排入水库,饮用水也受到污染.
","郴州市永兴县","畜禽养殖污染","5月23日,我县组织人员进入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该交办件部分属实.
属实部分:永兴县悦来镇胡家村有家养殖场,全称为永兴县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永平良种猪场,该养殖场于2014年5月建设,12月底建成运营,总投资约600万元,占地面积约9亩,现存栏生猪532头.
该养殖场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1023394117657Q)、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湘永动防合字第20160026号).
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县环保部门已对法人代表胡现平进行了调查问话,并立案查处.
不属实部分:经县环保部门现场勘察,该养殖场的废水未排入水库,养殖废水是通过沼气池、四级净化池处理后排入自家的鱼塘,再用水泵回抽灌溉油茶树;经水利部门、悦来镇政府调查核实,夏山水库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养殖等综合效益的小(2)型水库,不属当地饮用水源地.
","部分属实","5月23日,县畜牧局牵头,组织县环保局、县水利局、悦来镇人民政府等部门进入永兴县永平良种猪场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并明确由水利局、悦来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是否污染饮用水问题;由环保局负责核实养殖场环评手续办理情况;由畜牧兽医水产局负责核实养殖场养殖基本情况.
县环保局对该养殖场以涉嫌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案为由进行立案(立案号:永监[2017]19号).
县环境监测人员对夏山水库的水质进行了取样监测.
5月24日,县环保局对该养殖场下达了《永兴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17]26号).
",,"已于5月25日办结""13","20170522D90","郴州市宜章县一六镇、笆篱镇、岩泉镇有很多纸厂非法排污,离居民区很近,有烟气、废水处理设备但是除了检查的时候从来不用,成为摆设.
废气没有经过处理,臭气刺鼻,污水通过暗管排放,上个月督察组过来停工现在又准备重新开工.
当地政府根本不管.
","郴州市宜章县","大气污染","正在调查中","有待核实",,,"*""14","20170522X48","宜章县栗源镇装卸队华玲采石场在未取得环评手续、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生产已达6年,噪声严重,震感很强,造成家中房屋开裂,无任何防尘设施,粉尘弥漫,对周边居民的生活、生产环境造成极大破坏.
","郴州市宜章县","大气污染","1、宜章县栗源镇四合村王氏采石场为宜章县栗源镇装卸队华玲采石场,现更名为"宜章县华章建材有限公司",2011年取得了年产5万吨的环评批复(宜环字[2011]07号),2016年取得了10万吨的环评批复([2016]59号);2、"灰尘污染严重、噪声扰民"不属实.
该采石场对破碎车间头破、二破、反击破均安装有洒水降尘喷雾设施,未生产;3、"开山炸石、房屋震裂漏雨"不属实.
2013年郴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对该问题进行过现场检查鉴定.
鉴定结论是宜章县栗源镇装卸队华玲采石场爆破施工对周边部分村民房屋开裂没有直接关系;4、2017年1月至今停产.
","部分属实","1、我县接交办件后,分管环保的副县长张利海及时调度县环保局、国土局、安监局、栗源镇进行会商,成立以安监局牵头的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2、调查组责成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必须严格落实环评审批批复,进一步完善治理设施,竣工后及时申请环保验收,确保粉尘噪声达标排放;3、未经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严禁一切生产活动;4、调查组责成企业认真处理好与周边群众的关系,确保群众的切身利益不受损害.
",,"15","20170522X49","桂阳县燕塘乡小冲头村锰矿把小冲头村与临武县香花镇木汪村交界的小河流全部余满,该小河原是下游村组的饮用水源.
多次投诉未果.
","郴州市桂阳县","水污染","经查,桂阳县燕塘乡小冲头村(现已并入方元镇)原锰矿采锰点和和洗锰点,分散在小冲头村九组桥头岭和牛头岭上,已在2010年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的"打非治违"整治行动中,按照"六个不留"依法取缔到位.
5月23日,县联合检查组在现场未发现电力机械设备设施,也未发现新的采挖痕迹,原采锰点和洗锰点均已经自然恢复了植被,水土保持较好.
其山坡下的小河流没有淤塞的痕迹,未见污染迹象.
下游的木汪村、下木汪村组的用井水肉眼观察到的水质干净清澈,无污染迹象.
","有待核实",,,"*""16","20170522X50","苏仙区爱地广场京广线苏园路火车鸣笛不断,严重超标,隔壁就是一个学校,多次反映未果.
请督办铁路部门采取措施处理.
","市经信委","噪声污染",,"有待核实",,,"17","20170522X51","郴州市桂阳县黄沙坪街道办事处有家非法选厂,非法生产十多年无人管,一无安全生产证,二无环评,又无尾矿库.
","郴州市桂阳县","其他","经查,根据投诉件所指的桂阳县黄沙坪街道办事处有家非法选厂未指明具体企业,经综合分析应为桂阳申湘尾矿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位于桂阳县黄沙坪街道周台村周台组.
该公司办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31021000003159)、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分别为湘国税登字431021770072828号、代码:770072828),法定代表人彭求军.
主要从事有色金属、黑色金属矿产洗选、精矿贸易、选矿设备制造、安装.
2007年桂阳申湘尾矿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对原宝岭选矿有很公司进行了购买,2008年因无原料和冰灾造成严重损坏,全年停产.
2009年进行检修,改选硫铁矿,规模为300砘/天,生产断断续续,不正常.
2013年9月以来因相关手续不完善该公司就一直处于停产整治状态.
桂阳申湘尾矿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收购前的郴州宝岭选矿有限公司,是2001年由原黄沙坪镇镇办综合选厂与外商合资经营(港台资)的一家公司,主要从事铅锌、铁矿精选,规模为50吨/天,其生产废水排入黄沙坪矿尾矿库处理.
该公司办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台湘郴总字第000197号)、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61669085-5)、涉外税收管理分局办理了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证(证号:湘国税外字431021616690855号),法定代表人为黄炜雄.
2007年公司被桂阳申湘尾矿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收购.
","有待核实",,,"18","20170522X52","苏仙区白露塘镇珠江桥村有家非法砖厂,无生产证,生产时废气、废水直排,周边无法生活.
","郴州市高新区","水污染","5月23日高新区环保分局工作人员对珠江桥页岩高标砖厂进行了现场检查.
该厂项目于2010年8月27日通过郴州市环保局苏仙分局获得环评审批,于2011年7月28日通过郴州市环保局苏仙分局组织的环保"三同时"验收,该厂手续齐全.
无证非法生产不属实.
废水排放情况:珠江桥页岩高标砖厂的主要废水为员工生活废水,产生量不多,该厂无废水外排,生活废水进沼气池三级生化处理后全部用于厂区内绿化,对周围影响很小.
废水直排不属实.
废气排放情况:珠江桥页岩高标砖厂的主要废气为焙烧过程中产生的含粉尘、SO2等炉窑烟气及汽车运输及装卸料等扬尘.
2016年监测报告显示该厂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企业目前停产,没有废气排放.
废气直排不属实.
周边居民生活情况:珠江桥页岩高标砖厂东面100米外有十多户居民,西面三十米外有六户居民.
根据现场观察,周边植物果树及家禽生长正常,不存在无法生活的情况.
无法生活不属实.
","不属实","高新区环保分局于2017年4月27日对起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书.
企业于4月30日就已经停止生产.
根据郴政办发【2016】55号关于印发《郴州市市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规定》的通知,该厂在禁燃区范围内,需要搬迁,待政府整治方案出台后,按要求执行.
",,"19","20170522X53","汝城县土桥镇东升混凝土搅拌厂生产时噪音、粉尘扰民、污水直排,该厂未取得合法环保排放手续,生产设备简陋,无除尘和废水处理设施,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的正常生产,多次放映无果.
","郴州市汝城县","水污染","正在调查中","有待核实",,,"20","20170522X54","嘉禾县珠泉镇白石塘村的婆婆岭山上被一车一车的垃圾倾倒掩埋,雨水冲刷导致下游田土被严重污染,蚊蝇肆虐,污水横流,臭气熏天.
现去田里干活手脚齐痒起泡,无法耕作.
垃圾现已堆积成山.
请求对直接责任人追究责任,责成立即停止此类行为,尽快将垃圾彻底清除干净,回复原貌.
","郴州市嘉禾县","垃圾污染","2017年5月2日晚1点30分由县爱卫办牵头,县环保局、城管局、农业局、珠泉镇政府工作人员对举报所反映的白石塘村现场勘查,经与村干部交流,该村没有名为婆婆岭的地方.
5月23日以上部门进一步核实调查,了解到珠泉镇大路村所属的一座山取名婆婆岭,当天下午县爱卫办牵头组织县环保局、农业局、珠泉镇等相关部门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发现山上确实倒了一些生活垃圾,据大路村村干部介绍,婆婆岭是该村权属的山林,去年以来因为县垃圾处理场被上级责令关停,该村生活垃圾无处倾倒,就选址婆婆岭作为垃圾填埋场,去年开始在该处倾倒填埋垃圾,总共倾倒了大约40立方垃圾,大部分垃圾是采取填埋方式处理的,少部分裸露.
","属实","已责令大路村停止在婆婆岭倾倒垃圾,并组织相关人员修通了通往婆婆岭垃圾倾倒点的道路(因施工被掩埋),现正在组织人员将倾倒婆婆岭山上的垃圾清运到县垃圾处理场,预计5月25日可以清运整改完毕.
同时组织农业局技术人员对农田污染进行了初步勘测,目前未发现严重和明显的污染,将继续跟踪监测.
",,"*""21","20170522X55","1、郴州市东风路是郴州的夜宵一条街,但附近却居住着上千户居民,道路狭窄拥堵,车辆乱停乱放,经常堵车,车辆的鸣笛声非常严重,曾投诉12345,要求每晚23点至凌晨2点对违章车辆进行处罚,但政府回复说交警部门人手不够拒绝执法.
东风路上的东风美味烧烤店,白天不开门,环保部门从未对这家店的油烟系统进行环评,晚上开业时,油烟十分严重.
2、郴州同新建材市场内铝合金销售商户违法进行铝合金切割加工的噪声污染非常严重,投诉同新建材2栋龙山、亚洲、凤铝、金马、振升铝材,发达卷闸门厂.
3栋金阁、坚美、振升、台湾德宏、台湾吉立铝材.
","郴州市北湖区","噪声污染","市环保局北湖分局、市城管北湖执法支队,人民路街道、区工商分局、区经科局等相关部门再次对同新市场进行调查,投诉的铝合金切割加工均位于该小区2、3栋之间.
部分铝合金切割加工店面存在中午12点-14点半时进行切割加工.
","属实","1、该区域有16家从事切割加工的门面,主要进行铝合金切割加工,营业时间从9点到18点.
大部分占道经营切割类加工.
22日,城管、工商、街道、环保开始进行整治.
",,"22","20170522X56","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秧溪村水头欧家有一家非法加工厂,有洗袋子、沉锡沙的大型工厂,非法排污八九年无人管.
","郴州市高新区","重金属污染","正在调查中","有待核实",,,"*",,,,,,,"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九批2017年5月23日)"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1","20170523D95","郴州市嘉禾县馨园小区边上钻柜KTV,营业至凌晨1点,噪声扰民.
","郴州市嘉禾县","噪声污染","2017年5月23日晚11点50分,公安局、环保局、文广新局、城管局、珠泉镇等部门工作人员到达投诉现场.
到达现场时,该场所的消费人员大部分已经离场,故无法对噪声进行监测.
5月24日21点对钻柜KTV的门口、馨园小区内、钻柜KTV楼上(五层、六层)进行了监测.
","有待核实",,,"2","20170523D96","郴州市苏仙区坳上镇坳上村围墙组,2013年公路改造,把污水和坳上镇全部的生活污水都排放在围墙组的鱼塘里(公路边),鱼塘水都是臭的,导致死亡好多鱼.
曾反映当地政府未果.
","郴州市苏仙区","水污染","正在调查中","有待核实",,,"3","20170523D97","郴州市北湖区国庆北路湘运住宅小区附近有四家餐饮店(湘南美食、粒粒辛苦自助快餐、来一盅、茶仙坊),具体不知道是哪家,油烟污染严重,希望查处.
","郴州市北湖区","餐饮油烟污染","北湖区湘运住宅小区共有5家餐饮店,名称分别为:湘南美食、来一盅炖品、粒粒辛苦自助快餐、茶仙坊国庆店、小湘南美食城.
其中湘南美食、粒粒辛苦自助快餐和小湘南美食城3家餐饮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茶仙坊国庆店和来一盅炖品2家餐饮店因未及时对油烟净化设施清洗维护,导致净化设施未正常运行.
","属实","5月24日,区环保分局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3家餐饮店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督促在5日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对未及时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的2家餐饮店下达了整改文书,督促在5日内完成设施的清洗维护,并正常运行,按要求建立清洗台账.
2、5月25日,该处3家未安装净化设施的餐饮店已停业整改,2家已安装净化的已签订清洗维护协议,开始整改.
",,"4","20170523D98","郴州市苏仙区良田镇大竹山村,村中间小河边建了一些私人厕所,污水往河里流,污染水源,臭味难闻,垃圾池在河边,生活垃圾冲进河里,最终会流向珠江.
","郴州市苏仙区","水污染","正在调查中","有待核实",,,"5","20170523X67","宜章县通达砖厂离宜章五中不到200米,砖厂带磺气的烟时常飘过来,烟囱排放的污染气体严重影响到该校师生的生活和学习.
夜间砖厂的铲车与生产设备通宵作业产生的噪音严重扰民.
","郴州市宜章县","大气污染","正在调查中","有待核实",,,"*""6","20170523X68","临武县香花镇木汪村李土生养猪场散发的气味恶心,破坏该村水源,原本的甘甜泉水长蚊虫,变绿色,散发出异味.
使用生化药品饲养,自己从来不吃,销往外地.
","郴州市临武县","水污染","该养殖场2009年2月25日获得了郴州市环保局郴环函〔2009〕4号环境影响报告批复,2014年10月31日获得了临武县环保局发放的排污许可证(临)字第(201404)号,2017年5月24日经过现场调查该养殖场无污水外排现象;该场栏舍全部装有水帘装置;环保局对该养殖场周边的南力水库及沼气池周边水进行了取样,经化验PH、COD、NH3-N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一级标准.
2、该村两处井水均在距李土生养猪场400米范围内,地面高程均低于李土生养猪场;3、两处井水周边未见明显的排污口,地面未有污染源影响井水水质;4、环保、水务、疾控、食药、畜牧、镇政府、村委会现场观察井水,井水清澈见底,无异味,水井周边也无蚊虫,水井中有一定数量的鱼虾、青苔;5、畜牧兽医水产局对该场兽药、疫苗、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情况现场核查,未发现使用违禁药的情况.
另还检查了该场生产档案及以往"瘦肉精"试纸条检测报告书,均未发现使用违禁药品的情况;该养殖场2011年9月11日获得了临武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发放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431025101110001),2013年6月3日获得湖南省畜牧水产局发放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2013)湘SL090603GY0107,2014年3月18日获得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发放的无公害农产品证书(证书编号WGH-14-00162),2013年10月25日获得湖南省农业厅颁发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证书编号WNCR-HN13-00210);该场使用的嘉吉饲料是由嘉吉饲料(长沙)有限公司提供,该公司具有湖南省畜牧水产局发放的饲料生产许可证(湘饲证(2014)01011),该饲料企业的产品在2016年经湖南省兽药饲料监察所检验为合格产品(饲料检验报告,编号:201100819);6、该场证件齐全.
基本不属实:据初步现场观察,李土生养猪场破坏村水质原本的甘甜泉水长蚊虫,变绿色,散发出异味的情况不属实,但水源污染情况以最终的水质化验报告为准.
该场栏舍全部装有水帘装置,气味恶心不属实.
该场使用的嘉吉饲料是经湖南省兽药饲料监察所检验合格的饲料产品,内部员工定期宰杀自食,每年都送敬老院慰问老人,故"使用生化药品饲养,自己从来不吃,销往外地"不属实","不属实","1、成立了以县政府副处干部蒋阳成为组长的案件办理领导小组;2、5月24日畜牧水产局要求该猪场提供饲料检测结果;3、5月24日县疾控中心对两口井水按国家饮用水标准采样方法对水质进行了采样送检.
4、要求该场水帘部喷水到位,错开排放.
",,"7","20170523X69","郴州市裕后街郴州美食城晚上沿河一溜餐桌,河面经常覆盖着一层油膜,漂浮着各色垃圾,散发异味,相同之处还有苏仙桥下的河西走廊,爱莲湖,苏仙湖等,请完善防污措施,严厉整治,禁止抛撒垃圾,禁止餐厨污水直排.
","郴州市北湖区","餐饮油烟污染","正在调查中","有待核实",,,"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三十批2017年5月24日)"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1","20170524D104","郴州市桂阳县龙潭街道桂阳县民政局旁边的两个建筑工地,晚上噪声扰民.
","郴州市桂阳县","噪声污染","2017年5月24日晚接件后,我县立即交办.
针对两个建筑工地噪音问题,在县电视台进行了曝光,县住建局对其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
目前施工方正在整改.
","有待核实",,,"2","20170524D105","郴州市资兴市东江南路资兴市人民法院对面资兴肉联公司的屠宰场没有环评手续,环保不合格,废水处理不达标就排到边上小溪里,气味很臭.
","郴州市资兴市","水污染","正在调查中","有待核实",,,"3","20170524D106","郴州市北湖区同心路26号资矿集团同心桥小区居民生活污水通过排污管没有处理直接排到同心河中.
","北湖区政府","水污染","5月25日晚21时30分,区政府组织区住建局、北湖街道办、区城管局、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区环保分局到现场进行排查核实.
","有待核实",,,"4","20170524D107","郴州市永兴县教师村小区内移动公司安装了移动基站发射塔,没有规划许可也没有环境测评手续,2011年到现在一直非法使用,业主多次投诉没有结果.
","郴州市永兴县","其他","5月25日,我县组织人员进入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该交办件属实.
该基站发射塔是移动公司的基站,该基站于2016年8月已停止使用,并拆除了供电设施、通信光纤等部分设施设备.
县经科局已责令移动公司6月底将相关设施设备及发射塔全部拆除到位.
","属实","5月25日,县经科局责令移动公司6月底将相关设施设备及发射塔全部拆除到位.
",,"已于5月26日办结""5","20170524D108","郴州市北湖区香花南路郴州市交通工业学校旁边跳跳蛙餐饮店晚上搞夜宵,油烟、噪声严重影响楼上的居民和附近的学校.
举报过12345没有任何作用,餐饮店可能跟北湖区环保局有关系.
","郴州市北湖区","餐饮油烟污染","5月25日凌晨,区政府组织区环保分局、区城管局、区工商分局、燕泉街道等相关部门对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该餐饮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经管道高空排放,油烟和噪声需进一步监测.
","有待核实","区环保分局对该餐饮店进行了噪声、油烟现场监测.
边界噪声场界声值为56.
3分贝,噪声超标.
",,"6","20170524D109","郴州市北湖区:1.
汇泽路郴州市财政局对面有一个叫好车夫的洗车场,违规排放污水,导致周围环境特别差;2.
好车夫的洗车场养了一个大型犬,每天嚎叫噪声扰民.
","郴州市北湖区","噪声污染","来电反映的洗车店为郴州市开发区好车夫汽车维修中心,位于涌泉街道惠泽路七里洞村居民楼一楼,2012年2月开业,营业执照注册号:431001600061047,法定负责人:黄涛(身份证号:431023198612202116),主要从事机动车维修、保养、洗车服务,该维修中心未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环评审批手续,属非法经营机动车维修.
该维修中心建有一个修车车间、一个洗车车间,洗车废水收集至简易沉淀池(容积约3立方米)经沉淀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该维修中心已于2017年5月17日停业整改,5月18日开始自行拆除洗车设备,于5月20日晚完成拆除工作.
5月25日现场检查洗车设备已拆除,未发现排放洗车废水.
现场养有一条黑色幼犬约4个月大,品种未知,并非大型犬.
","不属实","5月25日,公安已要求店主将犬只带离经营场所.
",,"已于5月25日办结""7","20170524D110","郴州市北湖区新泉社区第一造纸厂边上华鑫树脂瓦厂离居民仅几十米,督察组到郴州时没有生产,现在开始生产了.
噪声、灰尘很大,吵得周边居民睡不着.
担心对身体有影响.
","郴州市北湖区","噪声污染","经初步调查,该厂位于北湖区下湄桥通达机械工业园区,5月24日晚23点,该厂未生产.
5月25日上午进行调查,该厂2016年10月进驻创业园,2016年12月投入生产.
现场有塑料破碎机一台、塑料粉碎机一台、产品塑料瓦成型机一套.
该厂距最近居民点150m以上,生产时间早8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30分.
该厂噪音分贝值比其他工厂噪音较小,灰尘密封在车间内,该厂未办理环保手续.
","有待核实","5月25日,对该厂负责人进行了现查调查和询问笔录.
拟定责改文书,责令立即其停止生产.
",,"*""8","20170524X41","郴州市城区青年大道启明学校,早上约6:30左右学校的广播和学生早操锻炼喊口号的声音很大,影响这一片小区居民的休息.
多次反映未果","郴州市苏仙区","噪声污染","正在调查中","有待核实",,,"9","20170524X42","郴州市汝城县、桂阳县、永兴县等地,存在严重的现场搅拌混凝土和无证生产预拌混凝土污染环境问题.
如汝城县东升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郴州锦荣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的莲升华府项目、绿源长安生态城项目均为三无企业,均属于国家明文规定取缔的黑站,粉尘、噪音污染严重.
汝城县创新创业园是国家明文规定的政府主导项目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灯下黑"的案例.
桂阳县的锦绣银湾房地产项目、仁义镇田心村鸿翊混凝土搅拌站现场均粉尘飞扬、噪音震天响.
永兴县三无混凝土黑站林立,如柏林工业园区郑州昌利搅拌站等4个,湖阴渡工业园区2个,该县城区正使用的华创、众旺、长鹿、众鑫等,连同县公安局家属住宅均为现场搅拌站.
涉嫌官商勾结,利益输送,政府部门不作为现象突出.
汝城县莲升华府、绿源长安现场均未看到质检化验室和混凝土留在样养护室,一切凭经验制造混凝土.
","郴州市汝城县、桂阳县、永兴县","其他","一、正在调查中、二、经查,5月25日,我县联合调查组现场调查时桂阳县的锦绣银湾房地产项目、仁义镇田心村鸿翊混凝土搅拌站均处于停产状态.
但发现两家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建设单位存在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
三、5月25日,我县组织人员进入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该交办件部分属实.
不属实部分:众鑫搅拌站具备相关手续、资质;柏林园区内工业危废综合处置服务中心为生产设备,非搅拌站,故此2家不属于非法搅拌站.
属实部分:华创、众旺、长鹿、中祁、公安局家属住宅、洋乌塘、冠峰、荣鹏、雄风等9家手续、资质不全.
","三、部分属实","三、5月25日,县住规建局责令柏林园区内工业危废综合处置服务中心注浆完工后拆除;责令华创、众旺、长鹿、中祁、公安局家属住宅、洋乌塘、冠峰、荣鹏、雄风等9家非法搅拌站自行拆除相关设施设备.
",,"10","20170524X43","嘉禾县普满乡普满普达石材厂和枫木坠,废水不经处理直排入河道,造成严重的生态破坏、鱼虾绝种,农田结板,给农民生产生活带来了巨大破坏和损失.
","郴州市嘉禾县","水污染","2017年5月25日1点30分,由县环保局牵头,县国土局、县农业局、普满乡政府等部门工作人到达现场,对投诉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
到达现场时,两厂均未组织生产.
投诉中"嘉禾县普满乡普满普达石材厂和枫木坠"名为嘉禾县普达石材厂和普满宏兴石材厂.
其他情况进一步调查核实.
","有待核实",,,"11","20170524X44","桂阳县浩塘乡邓家村有两座大理石厂(邓知法),废水不经处理直排入河道,造成严重的生态破坏、鱼虾绝种,农田结板,给农民生产生活带来了巨大破坏和损失.
","郴州市桂阳县","水污染","经查,桂阳县浩塘乡邓家村两座大理石厂分别是邓家石材厂和邓家村石场石材厂,属个人和村办企业.
两家企业均建设了污水废渣处理沉淀池,对加工污水废渣进行了沉淀处理.
但由于沉淀池废渣清理不及时,经雨水冲洗容易发生废渣废水冲入农田的现象.
","有待核实",,,"12","20170524X45","永兴县柏林镇李某某非法生产一氧化铅和氟硅酸,多年来一氧化铅销售给玎珰科贸有限公司等公司和个人,再生产化工产品铅电解液和精制氟硅酸,造成下游产品生产场地重金属铅污染,产生大量危废硫酸铅不知去向,还销售一氧化铅给无资质电解铅厂.
","郴州市永兴县","重金属污染","5月25日,我县组织人员进入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有待核实","5月25日,县安监局对玎铛科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科进行了调查问话,张科称自己从未与所谓的柏林镇李某某有过生意上的来往,也从未购买与销售过一氧化铅.
",,"*""13","20170524X46","桂阳县久利化工有限公司在郴州银星公司边非法加工生产氟硅酸,在产品中加入黄丹(一氧化铅),产品销售在宇腾和银星,造成加工场地重金属铅超标,还产生危废.
","郴州市桂阳县","重金属污染","经查,久利化工有限公司实为化工产品经销公司,主要经营产品为硅氟酸.
成品堆放于县鹿峰街道富阳村原华兴冶炼厂院内仓库,现场无任何生产设施设备,业主办理了营业执照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湘桂危化经字[2017]001号).
该公司每月向宜章弘源化工有限公司购买硅氟酸230吨左右,向郴州宇腾公司销售200吨左右.
该公司用电由桂阳县东塔电力公司供应,2017年5月24日,桂阳县东塔电力公司出示了该公司用电情况证明,1-5月份用电量为781度,从用电量初步判断,该公司不存在工业用电.
","有待核实",,,"*""14","20170524X47","宜章县瑶岗仙下坪村怡鑫银矿选厂,新建尾矿库没有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直排,有毒有害废渣废液常年渗透,对下游居民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
当地环保部门及政府揣着明白当糊涂,多次举报未果.
请求查处和取缔该厂.
","郴州市宜章县","水污染","正在调查中","有待核实",,,"*""15","20170524X48","永兴县有很多家庭冶炼作坊,废水、废渣含有大量重金属和剧毒物质,随意乱排、乱堆,对当地的水、土造成严重污染.
当地政府时管时不管,这种势头还在不断蔓延,尤其是柏林镇的桃林村、龙形市的高石村、洞口乡等地,当地群众敢怒不敢言.
","郴州市永兴县","重金属污染","5月25日,我县组织人员进入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该交办件部分属实,属实部分:经查,龙形市高石村有4家非法小作坊生产设施及厂棚未拆除到位.
不属实部分:这4家非法小作坊未生产.
","部分属实","5月25日,县环保综合执法大队、龙形市乡政府共同对辖区内非法小作坊进行了排查,发现高石村有4家非法小作坊生产设施及厂棚未拆除到位(未生产).
拟定5月26日上午,由县环保综合执法大队、龙形市乡政府联合执法,将4家非法小作坊的生产设施及厂棚全部拆除到位.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三十一批2017年5月25日)"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1","20170525D70","郴州市资兴市新区龙停头小区B区1栋楼顶有很多移动的发射塔,担心电磁辐射影响,一旦停电,需要两台发电机在地面发电,噪声严重.
前几天有人过来查看情况,没有给群众半句回复.
","郴州市市本级","其他",,,,,"对处理结果不满意""2","20170525D71","华塘镇华塘村12组华龙杀猪场,没有任何手续,乌烟瘴气,污水横流,噪音扰民,臭气熏天.
之前反映过,督察组交办后,有关部门去查看了下,没做任何处理,现在仍然在杀猪,建议凌晨12点到2点去调查,希望将其关掉.
","郴州市市本级","噪声污染",,,,,"对处理结果不满意""3","20170525D72","郴州市北湖区1、骆仙路骆仙名居小区临街外面有三家餐饮店,油烟污染严重,噪音扰民.
2、西街友谊华侨歌舞厅没有任何手续,天天噪声扰民.
3、西街的美丽年华糕点店每天晚上10点做到凌晨4点,机器噪声扰民,香精味刺鼻难闻,没有任何手续.
","郴州市北湖区","餐饮油烟污染","该处私房菜馆位于燕泉路燕泉商业广场民用住宅内,现场设有两台麻将桌,负责人陈述.
只是偶尔朋友来做客,才进行大量炒菜项目.
",,"区环保分局正在拟定相关法律文书.
该私房菜老板承诺5月30日进行搬迁.
",,"4","20170525D73","郴州市资兴市寿佛路东江实木家具厂,附近有好几个居民区,主要是喷漆时油漆味刺鼻难闻,还有生产时噪音扰民.
建议将其搬迁.
","郴州市资兴市","大气污染",,,,,"5","20170525D74","郴州市资兴市程水镇文昌阁村楼下组新胧采石场放炮点离马路只有一百多米,危及人生安全,洗沙的污水流到农田、井口,污染水源,破碎机导致灰尘很大.
","郴州市资兴市","生态破坏",,,,,"6","20170525D75","郴州市桂阳县有三个屠宰点(同一个负责人,正和镇珍珠大道官溪度假村内、黄沙坪街道珍珠大道迎熏广场、牛蓝新村内)屠宰猪、牛、羊,无环保手续,恶臭难闻,生产废水直排沟渠.
","郴州市桂阳县","大气污染",,,,,"7","20170525D76","郴州市资兴市三都镇中田村煤校洗煤厂,扬尘污染严重,昼夜(至晚11点)生产,噪声扰民,生产废水直排溪沟,发黑.
","郴州市资兴市","噪声污染",,,,,"8","20170525D77","郴州市北湖区燕泉路燕泉商业广场10栋1单元402开了个私房菜馆,搭建了违章建筑,里面每天打麻将,噪声扰民.
","郴州市北湖区","噪声污染","1、5月25日员走访调查4餐饮店.
其中疯狂烧烤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并正常运行;众乐餐厅安装了油烟净化器,但未正常运行;桂福口味佳餐饮店和十里香饮食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2、该歌舞厅名称为:郴州市欢乐谷健身中心,经营者为经车龙.
场地经营面积约800平方,舞厅面积400平米,歌厅面积300平米,已办理环评手续,环评编号为:湘环(郴北)字第(20160091)号.
该健身中心位于友华大厦三楼,四至七楼为住宅区.
在四楼住宅外1m处,监测噪声值65dB.
3、该企业名称为:.
主要经营糕点加工、销售.
现场有和面机、烤箱、制品机等设备.
生产工艺无添加人工香精等香料,但车间内,糕点香味较重.
",,"1、对骆仙名居小区临街4家餐饮店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督促四家餐饮店尽快完成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截油机的安装以及签订清洗台账.
2、对郴州市欢乐谷健身中心拟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对其采取停业整治.
3、对郴州市美丽年华美食城进行现场噪声监测,生产车间东面住宅三楼平台监测噪声值53dB,主要噪声源为交通噪声.
",,"9","20170525D78","郴州市资兴市唐洞街道办星塘村资兴市塘衣垅垃圾填埋场(资兴市垃圾填埋),经常散发浓浓的异味,特别是刮南风的时候,臭气熏天.
垃圾填埋场下游有时鱼虾会死亡.
","郴州市资兴市","垃圾污染""10","20170525D79","郴州市宜章县岩泉镇钟家村樟水坪竹席厂(无名字),生产废水含化学物质排入东河,水质发黑,污染了周边居民的地下井水.
岩泉镇分布很多鞭炮厂生产废水排入小河小溪,水质呈红色.
","郴州市宜章县","水污染""11","20170525D80","郴州市临武县汾市镇大塘村夯基采石厂,没有任何环保手续.
炸石挖山,破坏九十多亩生态林,破坏山上的山泉水,房屋被震裂,破坏十多亩农田建砂厂,污水直接排放到林地,导致几十亩退耕还林的林地都枯黄死亡了.
曾反映给当地政府、林业部门多年未果,说要求停产,但至今依旧没停产.
审批时是为期两年的临时占用耕地批复手续,林地的批复是四亩.
现在实际占用的有92亩之多,里面包含了20多亩的国家公益林.
","郴州市临武县","生态破坏","1、经核实,临武县汾市镇大塘村夯基沙厂现处于停产状态.
2、2017年3月13日经森林公安局聘请郴州市旭鸿司法鉴定所对夯基采石场非法占地面积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果为夯基采石场占用林地71.
7亩,非林地面积31.
4亩.
3、经县水务局调查,大塘村委大塘自然村公路旁凉亭处的龙泉井水,该井水主要是村民生活和农田灌溉用水.
该村饮用水接自其后山水源,自来水已进村入户.
大塘村龙泉水井距离汾市镇夯基采石场约1.
2公里,5月16、17日现场目测井水流量较充沛,经5月17日调查走访,有村民反映该井水有随着干旱时间延长出水量逐渐减少的现象.
18日县水文水资源局技术人员现场测量,测得龙泉井水出水量为0.
0166m3/s.
4、2014年7月7日临武县土地乡(现为汾市镇)夯基采石场取得了临武县国土资源局核发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14年7月7日至2019年7月7日.
目前夯基采石场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生产规模每年10万吨.
2017年5月16日县国土资源局对夯基采石场进行实地测量,根据核实范围,查看相关资料,核定该采石场未占用耕地.
5、夯基采石场于2014年12月31日获得临武县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2016年4月14日获得"三同时"验收批复;2016年6月27日申请办理了排污许可证.
6、2015年5月5日临武县土地乡(现为汾市镇)夯基采石场取得了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15年5月5日至2018年5月4日.
7、经现场调查,该企业洗沙废水经废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直排至林地行为不存在.
8、房屋被震裂由县住建部门进一步核实中.
9、几十亩退耕还林的林地枯黄、死亡正在进一步核实中.
","部分属实","1、2017年5月26日成立了以蒋阳成(县政府副处干部)为组长,分管环保副县长郭应湘为副组长的信访交办件工作领导小组.
2、县林业局于2013年9月25日将夯基采石场违法占用林地14亩案移送县森林公安局查办.
2017年4月25日将夯基采石场违法占用林地6.
10公顷案移送县森林公安局查办.
3、2017年2月27日县森林公安局对夯基采石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17年3月24日对夯基采石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案侦查;2017年4月26日依法对雷喜国进行了取保候审.
2017年5月17日依法对雷和平进行了取保候审.
4、2017年5月10日县公安局对爆破公司下发了《关于停止提供爆破服务的通知》,爆破公司已对夯基采石场停止提供爆破服务,并封存火工产品.
5、县经济和科技商务局于2017年5月17日向郴电国际临武分公司下达了《关于对汾市镇夯基采石场停止生产用电的通知》,当天下午五时前已停止该采石场生产用电.
6、汾市镇加强对采石场停产期间的巡查和监督.
汾市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于2017年3月1日对夯基采石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12","20170525D81","郴州市汝城县东升混凝土搅拌站,粉尘污染严重,晚上也生产,噪声扰民.
生产废水直排.
","郴州市汝城县","大气污染",,,,,"13","20170525D82","郴州市桂阳县锦绣银湾简易搅拌站(位于小区里面),粉尘污染严重,晚上也生产,噪声扰民.
生产废水直排.
","郴州市桂阳县","大气污染",,,,,"14","20170525D83","郴州市永兴县11个混凝土搅拌站,无相关手续无资质证书,属于淘汰设备,污染严重.
23日已邮寄材料.
","郴州市永兴县","其他","5月25日,我县组织人员进入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该交办件部分属实.
不属实部分:众鑫搅拌站具备相关手续、资质;柏林园区内工业危废综合处置服务中心为生产设备,非搅拌站,故此2家不属于非法搅拌站.
属实部分:华创、众旺、长鹿、中祁、公安局家属住宅、洋乌塘、冠峰、荣鹏、雄风等9家手续、资质不全.
","部分属实","5月25日,县住规建局责令柏林园区内工业危废综合处置服务中心注浆完工后拆除;责令华创、众旺、长鹿、中祁、公安局家属住宅、洋乌塘、冠峰、荣鹏、雄风等9家非法搅拌站自行拆除相关设施设备.
",,"已于5月26日办结""15","20170525D84","郴州市宜章县一六镇、笆篱镇内有20多家造纸厂,09年统一办理了环评手续,由于部分企业偷排废水,被周边村民反映.
根据最新的产业政策,1万吨及以下属于淘汰类,不能发放排污许可证.
小型造纸厂请求政府下达淘汰通知书并补偿.
","郴州市宜章县","其他"
iON Cloud怎么样?iON Cloud升级了新加坡CN2 VPS的带宽和流量最低配的原先带宽5M现在升级为10M,流量也从原先的150G升级为250G。注意,流量也仅计算出站方向。iON Cloud是Krypt旗下的云服务器品牌,成立于2019年,是美国老牌机房(1998~)krypt旗下的VPS云服务器品牌,主打国外VPS云服务器业务,均采用KVM架构,整体性能配置较高,云服务器产品质量靠...
hostwebis怎么样?hostwebis昨天在webhosting发布了几款美国高配置大硬盘机器,但报价需要联系客服。看了下该商家的其它产品,发现几款美国服务器、法国服务器还比较实惠,100Mbps不限流量,高配置大硬盘,$44/月起,有兴趣的可以关注一下。HostWebis是一家国外主机品牌,官网宣称1998年就成立了,根据目标市场的不同,以不同品牌名称提供网络托管服务。2003年,通过与W...
有在六月份的时候也有分享过新网域名注册商发布的域名促销活动(这里)。这不在九月份发布秋季域名促销活动,有提供年付16元的.COM域名,同时还有5个+的特殊后缀的域名是免费的。对于新网服务商是曾经非常老牌的域名注册商,早年也是有在他们家注册域名的。我们可以看到,如果有针对新用户的可以领到16元的.COM域名。包括还有首年免费的.XYZ、.SHOP、Space等等后缀的域名。除了.COM域名之外的其他...
长城防火墙为你推荐
对对塔对对塔和魔方格那个是正宗的?刘祚天DJ这个职业怎么样?百度关键词价格查询在百度设置关键字是怎么收费的lunwenjiancepaperfree论文检测安全吗www.yahoo.com.hk香港的常用网站103838.com39052.com这电影网支持网页观看吗?www.123qqxx.com我的首页http://www.hao123.com被改成了http://www.669dh.cn/?yhcwww.1diaocha.com哪个网站做调查问卷可以赚钱 啊dpscycleDPScycle插件为什么没有猎人模块 最好详细点朴容熙给我介绍几个韩国 ulzzang 最好是像柳惠珠那样的 不要出道的...
域名邮箱 短域名 瓦工 冰山互联 westhost kvmla 韩国电信 dux 七夕快乐英文 免费活动 网通服务器托管 根服务器 空间首页登陆 阿里云邮箱登陆 阵亡将士纪念日 国外代理服务器 fatcow 此网页包含的内容将不使用安全的https cc加速器 傲盾代理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