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SHANZHOURENMINZHENGFUGONGBAO2018第2期(总第2期)1目录二〇一八年第2期(总第2期)编委会员会顾问张秀兰编委主任马忠俊编委副主任张发政罗东波朱洪武丁智梁韬杨民强罗加发刘嘉俊张祖权王带全编委(以姓氏笔划为序)邓正列王崇洪李勇李代艳刘革俊张泽冷吉周陈刚杨胜佑胡世俊黄文卓主编张发政执行主编邓正列副主编黄文卓李代艳文山州人民政府公报(月刊)传达政令宣传政策指导工作服务全州州政府文件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文山市锁龙桥水库工程占地及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3)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有效盘活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的意见4)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收回具体建设项目供地审批权的通知…5)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6)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13)2文山州人民政府政务刊物州政府办公室文件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17)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22)文山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25)文山州餐饮业"十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29)人事任免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欧阳玉才等四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31)大事记第28期…(32)第29期…(34)第30期…(37)第31期…(40)第32期…(42)第33期…(45)编辑: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信箱:wszb@ynws.
gov.
cn电话:(0876)2130618地址:云南省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州政府办公楼B609室邮编:663099准印证号:(53)Y000372印刷:昆明锦润印刷有限公司电话:0871-658960583州政府文件为确保文山市锁龙桥水库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顺利实施,依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8〕24号)等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一、自发布通告之日起,在锁龙桥水库枢纽工程建设区、正常蓄水位1644.
70米加安全超高范围以下地区及相应的回水淹没区和核定标明的滑坡塌岸区、供水管理区建设征地红线范围内(涉及文山市3个乡(镇),其中枢纽工程建设区及水库淹没区涉及文山市平坝镇石洞门、小坝子、土锅寨3个村委会;渠系及供水工程建设区涉及平坝镇的石洞门、沙子洞、长冲3个村委会,古木镇的阿富、阿车、洗古塘、洒卡、牛棚5个村委会,柳井乡的柳井、新发寨2个村委会),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文山锁龙桥水库工程占地区进行一切永久性的基本建设(含扩建和续建);严禁新增、扩建和改建工程项目;严禁开发土地、修建房屋及晒场、加工厂、宅基地、砖瓦厂、石灰窑、水井、水池、沼气池、圈舍、鱼塘、养殖场等其他设施;严禁建工厂、企业、矿山、公路、桥涵、拦水坝、水利设施、水电、排灌沟渠、送变电设施、通讯设施、广播设施等工程;严禁开荒、造田、造地、新栽种农作物、经济果木和植树造林;严禁新葬、迁入坟、建纪念碑等;严禁在工程占地区和水库淹没区界桩以上及周边的山林、荒山坡开发土地、乱砍乱伐、毁林开荒、破坏植被等,不得进行各行业规划.
违反上述规定的,搬迁时一律不予补偿,并依法清除.
二、除正常的工作调动、复转军人、婚嫁、出生、大中专院校毕业未被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录用人员和"两劳"回原籍人员外,禁止往上述规定区域迁入人口.
自行迁入的,一律不按移民对待,搬迁时不予享受移民补偿政策.
三、上述区域内禁止突击性分家立户,确实需要分家立户的,必须通过村民委员会调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并出具相关证明后,公安部门方可给予办理分家另立户.
否则,一律不予认可和办理.
四、项目主管单位或项目法人应与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文山市锁龙桥水库工程建设征地实物调查工作细则》共同组织好实物指标调查工作.
五、工程占地区、水库淹没影响区和规划移民安置区涉及的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广大干部群众顾全大局,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环境,确保移民安置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工程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文山州人民政府2018年8月4日(此件公开发布)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文山市锁龙桥水库工程占地及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文政发〔2018〕59号4州政府文件各县(市)人民政府,百色—文山跨省经济合作园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我州州、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2016年—2020年)工作于2017年10月前分别经省或州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规划期内,县(市)人民政府将下达的6.
94万亩规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以下简称"规划指标"),安排至926个建设项目.
目前,全州已开工项目355个,开工率38%,共使用规划指标3.
74万亩,占下达各县(市)规划指标的53%;全州还有571个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开工建设,占用规划指标3.
2万亩;同时,2018年,县(市)上报急需用地未纳入规划的56个项目,用地面积1.
1万亩没有规划指标,形成了一方面是已安排布局规划指标的项目开工不足,占用规划指标,另一方面新引进的项目急需开工,而没有规划指标落不了地的困局,制约了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影响了全州经济的增长.
为有效盘活利用全州有限的规划指标,确保省、州重点项目等顺利落地建设,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适时调整项目.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一项目一措施"督促已安排规划指标的项目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及时开工建设;对不具备动工条件,未开展土地征收工作的规划布局项目要适时调出,安排给符合用地条件、急需用地的项目使用,并及时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严格土地用途管制,积极引导新引进项目,选址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地块落地建设.
二、及时调整规划指标.
对未安排规划指标的省、州重点建设项目,各县(市)人民政府要优先将原规划已作预留,但项目不能及时动工的规划指标及时调整给急需用地项目,并按要求开展涉及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
2018年底,州人民政府将对全州已安排规划指标,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未开工的571个项目,布局的3.
2万亩规划指标再次进行核实,对前期推进迟缓、不具备动工条件等"圈而未用""占而不动"的项目规划指标,州级收回统筹,安排给成熟度高、急需动工项目的县(市)使用.
三、统筹盘活州级预留规划指标.
对辖区内规划指标已基本用完的县(市),已立项、资金已落实、具备开工条件的建设项目,县(市)人民政府可按项目申请使用州级预留指标,并按相关要求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
四、积极争取使用省级预留规划指标.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做大做强项目,争取将项目挤入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盘子,以项目争取省级预留规划指标,并按要求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
五、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结余建设用地指标.
认真落实每年商服和城镇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使用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不得低于当年同类用地供应量25%的规定;土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有效盘活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的意见文政发〔2018〕61号5州政府文件地利用总体规划允许建设区内和有条件建设区内的商服和城镇住宅(不含保障房)用地,原则上使用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保障.
六、加大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力度.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对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金历史欠账,要多方筹集资金,及时清缴,同时加大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实施力度,积极储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
涉及征收转用农村集体土地的项目,属于中央、省、州级重点建设项目、重大民生、教育补短板、脱贫攻坚和各类督察、审计需要完善土地手续项目的,在确保该项目基本养老保障专项资金缴清的前提下,审核权限在州级的,州人社局按审核程序出具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审查意见;审核权限在省级的,州人社局向省人社厅请示,并积极协调业务处室给予办理.
除上述以外的其余项目,对已按时间点完成欠费清缴计划和缴清当期上报费用的社保方案,按审核权限出具审查意见或转报请示.
确实不能按计划全额补缴的,对不能缴清的金额作出时间承诺后,州人社局按审核权限出具审查意见或向上级请示.
州、县(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强化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及时核销项目占用的规划指标.
七、强化监督落实.
各县(市)人民政府是落实县(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抓.
对已安排规划指标未动工的项目,进一步分析、核实、论证,以推动项目动工为目标,以问题为导向,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明确动工时限要求,对标对表抓落实.
州人民政府已将规划指标盘活利用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纳入重点督察事项,对工作中不作为、不担当,未按要求及时盘活辖区内规划指标,调整项目、调整规划,造成规划指标浪费,导致影响项目落地建设的,州人民政府将建议州监委对有关县(市)人民政府、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文山州人民政府2018年8月6日(此件公开发布)各县(市)人民政府,百色—文山跨省经济合作园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2013年9月,州人民政府以《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的批复》(文政复〔2013〕76号),同意将2公顷(30亩)以下(州级审批权)具体建设项目供地审批下放县(市)人民政府;2015年9月,州人民政府又以《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强化用地保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文政发〔2015〕37号)将2012年11月省级下放到州级的2公顷(30亩)以上具体项目供地审批,下放至县(市)人民政府.
至此,我州具体项目用地供地方案审批和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已全部集中到县(市)人民政府.
审批权下放后,有效提高了供地审批效率,全州供地率得到了大幅提升.
但是,由于各县(市)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收回具体建设项目供地审批权的通知文政发〔2018〕62号6州政府文件对建设项目供地审批后的监管不到位等原因,导致部分项目不能按期动工建设,部分土地供而未用和闲置,影响了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为进一步强化土地供应的监管,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对全州社会经济发展的保障作用,经第十四届州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决定,调整收回2013年《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的批复》(文政复〔2013〕76号)和2015年《州人民政府关于强化用地保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文政发﹝2015﹞37号),州人民政府下放给县(市)人民政府的6亩以上具体建设项目供地审批权,供地方案报送州人民政府审批.
本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
文山州人民政府2018年8月4日(此件公开发布)各县(市)人民政府,百色—文山跨省经济合作园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7〕58号)精神,切实做好全州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促进民生改善、经济结构调整及社会和谐稳定,结合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推进城乡就业创业工作,坚决打好稳定和扩大就业的硬仗,稳住就业基本盘,在经济转型中实现就业转型,以就业转型支撑经济转型,有力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城镇新增就业8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
8%以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持续稳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在120万人次,帮助12万以上贫困人口实现就业脱贫;扶持自主创业1.
35万人以上,带动就业4万人以上,发放小额创业贷款15亿元以上;高级技能人才资源总量达到2万人以上;去产能企业职工得到妥善安置,实现"转岗不下岗、转业不失业".
二、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三)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目标评估考核.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经济企稳向好,确保就业稳定.
加强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配套衔接,在制定财税、金融、产业、贸易、投资等重大政策时,要充分考虑政策对就业岗位变化、就业创业环境、失业风险等带来的影响.
在安排公共投资与重大项目建设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创造就业岗位多、劳动收入增长快、催生创业空间大的项目,充分发挥政府公共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对就业的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文政发〔2018〕65号7州政府文件拉动作用.
(州发改委牵头,州工信委、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税务局、人行文山州中心支行配合)(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
放宽市场准入,加快发展以三七为主的药业、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水电铝材一体化为代表的矿电产业、全域旅游业4大重点产业发展,强化三七、矿冶、旅游等产业发展对就业吸纳作用;大力发展金融租赁、节能环保、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休闲、健康养老、家庭服务、社会工作、文化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就业比重.
完善多元化产业体系,既要注重发展资本技术和知识密集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也要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州发改委牵头,州工信委、州科技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商务局、州文广体局、州卫计委、州旅发委配合)(五)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
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小微企业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以及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等税收政策.
加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力度,搭建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继续落实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和"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扶持政策.
建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对初创3年内的优秀小微企业主进行免费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并按照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安排.
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加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向小微企业开放力度,为小微企业产品研发、试制提供平台.
鼓励高校(含高职院校、技师学院,下同)、科研院所及企业向小微企业转移科技成果,有条件的可购买一批基础性专利或技术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协同创新.
(州工信委牵头,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税务局配合)(六)缓解重点困难地区就业压力.
补齐贫困地区、沿边地区和资源枯竭等重点地区基础设施短板,加大商贸流通、交通物流、供电供水、信息网络等建设和改造项目的倾斜力度,完善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援助计划.
强化人才支撑,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引导科研院所、博士后工作站、高校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布局,对急需紧缺人才可提供研究场地、科研经费、安家补助等政策支持.
对贫困地区、沿边地区和资源枯竭地区,在分配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并组织实施就业援助行动,开展有组织跨地区劳务对接.
(州发改委牵头,州工信委、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总工会配合)三、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七)支持新兴业态企业发展.
着力推动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加强技术集成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平台经济、众包经济、分享经济快速渗透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
完善以负面清单为主的产业准入制度,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急于纳入负面清单管理.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约谈制度,打造新兴业态柔性监管环境.
落实国家关于支持新兴业态企业同等享受鼓励创新创业发展有关优惠政策的要求,实现创新创业政策向新兴业态企业开放.
优先将新兴业态企业产品和服务纳入各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州发改委牵头,州工信委、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工商局、人行文山州中心支行配合)(八)支持劳动者通过新经济形态实现高质量就业.
探索适应新就业形态特点的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等制度,支持劳动者通过新经济形态实现多元化就业.
在未经法定注册的新经济主体就业的劳动者,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要研究制定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失业、工伤保险参保办法.
逐步将有稳定收入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为8州政府文件其解决基本住房问题提供保障.
(州人社局牵头,州财政局、州住建局配合)四、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九)优化市场准入环境.
持续推进"双创",全面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
全面实施"多证合一",进一步取消和下放对创新创业形成制度障碍的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
(州发改委牵头,州委编办、州人社局、州工商局配合)(十)加大减税降费力度.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税收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按照规定以最高上限比例扣减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企业)所得税等.
按照规定落实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
(州税务局牵头,州财政局配合)(十一)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
根据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政策实施情况,合理调整政策体系,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年度目标任务.
建立担保基金持续补充机制,丰富和拓展贷款担保方式,探索引入商业担保(保险)机构参与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
扩大"贷免扶补"经办银行范围,提升贷款服务水平.
将去产能企业分流职工和失业人员、网络商户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范围.
将贷款期限从2年延长至3年,对符合条件的贷款个人和企业按照规定给予财政贴息.
拓宽创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依托信用信息,科学评估创业者还款能力,改进风险防控,降低反担保要求,健全代偿机制,促进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互联网金融等规范发展,灵活高效满足创业融资需求.
州财政筹措260万元资金,支持全州"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继续实施,其中:60万元用于"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州级财政承担的贴息资金,200万元作为就业创业工作专项补助资金.
(州人社局牵头,州财政局配合)(十二)加大创业补贴资金支持力度.
将原对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的"无偿资金资助""场租补贴""网店补贴"统一调整为"创业补贴",对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在州内创办带动脱贫效果明显、创新示范效应显著的大学生创业实体,给予创业补贴扶持,补贴具体办法和标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制定,文山州具体抓好贯彻落实.
对享受"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的初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人员达到一定数量的,根据吸纳就业人数给予创业吸纳就业补贴,具体标准按照《云南省鼓励创业促进就业"贷免扶补"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对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并招用其他失业人员的,除按照规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外,再给予3000元创业补助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自2018年起,从当年征缴的失业保险基金中提取10%的资金,用于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的创业扶持补助,具体办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制定,文山州具体抓好贯彻落实.
(州人社局牵头,州财政局配合)(十三)实施"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计划".
继续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到2020年,每个县(市)至少争创一个省级创业平台.
组织州内省级创业平台争创省级创业园示范基地,通过省级评审的,省财政对每个示范基地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补助资金.
总结推广成熟的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发展经验,鼓励社会机构将老旧商业设施、仓储设施、闲置楼宇、过剩商业地产转为创业孵化基地.
鼓励社会投资机构通过直接购买或租赁已开发闲置房地产楼盘作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符合条件且通过省级评审的,省财9州政府文件政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通过省级评审认定的省级创业平台、省级创业示范基地、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州、县(市)财政按省级补助资金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按园区属地由同级财政安排.
发挥孵化基地资源集聚和辐射引领作用,为创业者提供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对确有需要的创业企业,公共创业孵化基地可适当延长孵化周期,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州人社局牵头,州财政局配合)(十四)鼓励农民工等人员到农村创业.
鼓励引导有意愿的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因地制宜围绕休闲农业、农产品深加工、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到农村创业.
支持农村网上创业,促进电商创业示范村建设,到2020年全州建成16个"云岭电商创业村".
对积极组织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成效显著的县(市),在分配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时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倾斜补助.
引导返乡人员创设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合作社,参与政府主导的农村公益性项目建设、管护和运营.
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建筑业小微作业企业、"扶贫车间"等生产经营主体,其中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可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州人社局牵头,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住建局、州农业局、州商务局、州工商局配合)五、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十五)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加大面向基层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适当放宽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招聘条件.
继续组织实施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农村特岗教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按照规定落实好学费补偿、学费资助、助学贷款代偿、优抚安置等政策.
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加大培养推送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工作力度.
重点开发技术型、管理型和智力型等适宜高校毕业生的见习岗位,见习单位给予就业见习人员的见习生活补贴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允许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见习对象范围扩大到离校未就业中职毕业生.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新业态企业,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州人社局牵头,州教育局、州财政局配合)(十六)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
实施能力提升、创业引领、校园精准服务、就业帮扶、权益保护5大行动,对有培训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以定向培训为主的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能力培训并按照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继续在各类高校和技工院校组织开展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为载体的"就业服务月"、"就业服务周"等活动,将高校开展的校园招聘活动纳入公共就业服务项目给予经费支持.
切实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精准服务,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库"内的毕业生,制定个性化求职就业方案,加强对各类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建立专门台账,实行"一生一策"动态管理,将特困救助供养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纳入求职创业补贴范围.
对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离校时间不超过1年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
(州人社局牵头,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配合)(十七)稳妥安置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企业职工.
鼓励去产能企业多渠道分流安置职工,支持企业尽最大努力挖掘内部安置潜力,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降低稳岗补贴申报门槛,提高补贴标准.
促进分流职工转岗就业创业,对本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吸纳去产能分流人员的,按照规定给予企业享受吸纳就业扶持政策;对自主10州政府文件创业的,优先安排入驻各类创业孵化基地,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确实难以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用公益性岗位进行优先安置.
对符合条件的去产能企业待岗职工,要纳入现行就业创业政策扶持范围.
积极稳妥、依法依规处理劳动关系,对去产能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取得的一次性补偿金,符合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对去产能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因欠缴社会保险费未按时办理退休手续的,可按照规定将涉及该职工个人欠费、单位欠费及滞纳金一次性缴清后,由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州人社局牵头,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财政局、州税务局、总工会配合)(十八)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加大对发展潜力大、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多的县城和重点镇用地计划指标倾斜,大力发展特色县域经济、魅力小镇、乡村旅游和农村服务业,为农村劳动者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创造空间.
建立更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台账,实行农村劳动力实名动态统计.
加快建立省际间劳务协作机制,促进全州农村劳动力到省外就业.
大力推广农村劳务经纪人培训,培育和建设劳务经纪人队伍,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提升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开展的有组织劳务输出,按照规定纳入就业创业服务补贴范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补贴标准按省外转移300元/人、县外省内200元/人的标准执行.
对跨省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每人每年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1次交通补助,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500元.
州级财政每年安排250万元鼓励州内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就业群体到州内工业园区就业,稳定就业2个月以上的人员给予岗前培训生活补贴、稳定就业补贴和交通补贴;对组织推荐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就业群体到园区就业的农村劳务经纪人和人力资源服务中介组织给予组织推荐奖励.
补贴奖励标准按《文山州鼓励贫困劳动力入园区就业实施方案》执行.
(州人社局牵头,州发改委、州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农业局、州扶贫办、人行文山州中心支行配合)(十九)加强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
各县(市)要强化对就业困难人员分类帮扶和实名制动态管理,确保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低保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
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确保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对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期满后仍难以实现就业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残疾人和零就业家庭成员,经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可适当延长安置期限,延长期限不超过5年.
续签合同期满后仍不能实现就业、且未达到退休年龄的,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各县(市)要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科学设定公益性岗位总量,适度控制岗位规模,制定岗位申报评估办法,建立定期核查机制,公益性岗位不得安排非就业困难人员.
加强社会保障与就业联动,对实现就业的低保对象,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可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增强其就业意愿和就业稳定性.
(州人社局牵头,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残联配合)(二十)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认真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大力扶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创业,积极开展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创业孵化等服务活动,按照规定落实有关扶持政策.
加大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力度,对符合安排条件的,采取刚性措施,确保岗位落实、妥善安置.
对自主就业的,强化教育培训,落实优惠政策,提高就业创业成功率,健全管理服务机构,配齐专职工作人员,落实管理培训经费.
细化完善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时同等条件优先录用(聘用)退役士官11州政府文件和义务兵的政策.
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算为工作年限.
(州人社局牵头,州民政局配合)(二十一)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
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纳入就业工作目标.
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帮助"农转城"人员享受市民化待遇,完善就业创业登记管理办法,对完全失去土地或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村劳动力和在城镇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农民工,可到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就业创业登记,享受均等化公共就业服务和普惠性就业政策.
(州人社局牵头,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农业局、州扶贫办配合)六、加强就业培训提升劳动者素质(二十二)加强就业培训工作力度.
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人力资源开发导向,着力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
实施"技能强州行动计划",培养"云南首席技师""云南工匠""七乡首席技师"等技能人才,增强技能人才对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提升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促进高等职业院校密切产学研合作及产教融合;继续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保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支持一批专业特色鲜明、就业质量高、办学整体实力领先的优质技工院校进行基础能力建设,加快技工教育创新发展.
加强企业职工、农村劳动者、高校毕业生、"两后生"、残疾人等各类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其技能素质.
构建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立交桥".
普通技工学校毕业生可按照中专学历,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按照"统筹规划、共享成果、各计其功"的原则,整合培训资源.
通过整合涉农培训资源和规范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建立"统一任务分配、统一信息发布、统一开展培训、统一转移就业"的工作新模式,以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扶贫为重点,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实现精准培训、精准转移就业、与市场需求无缝对接的工作目标.
整合涉农培训项目包括:人社部门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农业部门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扶贫部门的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总工会的云岭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团州委的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残联部门的残疾人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等.
通过整合涉农培训项目,2018到2020年,全州培训农村劳动力38万人(次),实现新增转移就业16.
75万人以上,累计转移人数达120万人以上,且到2018年末,全州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率达到50%以上.
到2020年末,实现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00%组织开展就业职业培训,提升就业能力;100%推荐就业岗位,积极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帮助其实现就业脱贫.
(州人社局牵头,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农业局、州扶贫办、州总工会、团州委、州残联配合)(二十三)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方式.
根据省、州重点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定期发布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指导目录,对指导目录内的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提高补贴标准,简化审核流程,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方式.
在现行直补个人补贴方式的基础上,可根据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特点,创新培训组织形式,采取整建制购买培训项目、直补培训机构等方式开展集中培训.
完善政府购买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机制,研究制定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的培训补贴办法.
建立实名制、信息化的职业培训管理系统,实现培训补贴的精准化、实名化.
利用基层党建网络平台和开放大学教育平台等载体,建立互联网移动培训平台,开展"技能在线"网络培训和网上创业培训.
探索实施职业培训包模式,充分运用职12州政府文件业培训补贴,支持优质培训机构开发数字培训课程,减少低水平、重复性培训.
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取得初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按照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州人社局牵头,州财政配合)七、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二十四)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精准化水平.
着力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专业化,合理布局服务网点,完善服务功能,细化服务标准和流程,增强主动服务、精细服务意识.
创新服务理念和模式,根据不同群体、企业的特点,提供个性化、精细化、专业化的职业指导、就业服务和用工指导.
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化建设,建立定期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支持购买社会服务,为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创业指导、信息咨询等专业化服务.
(州人社局牵头,州教育局、州财政配合)(二十五)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建设.
建立人社、财政、教育、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实现就业管理服务的全程信息化.
推进实现就业服务和补贴申领发放全程信息化管理.
扩大服务对象自助服务范围,构建以自助式服务网站为核心,微信平台、移动终端等多种服务渠道为补充,利用高效便捷的"互联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平台,实现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全程信息化.
(州人社局牵头,州工信委、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工商局、州统计局、州税务局配合)(二十六)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
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人力资源供求预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建立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执法制度和诚信档案制度,加快出台人力资源市场各类标准,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
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推进计划.
简化劳动者求职手续,有条件的可建立入职定点体检和体检结果互认机制.
(州人社局牵头,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财政局配合)八、强化组织实施(二十七)强化责任落实.
切实履行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地就业工作第一责任人.
完善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把就业工作目标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
各级政府要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合理安排就业补助资金财政预算.
要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将州、县(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经费、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综合考虑其承担的免费服务工作量,合理安排公共就业创业服务项目支出预算.
加强对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执行和使用的监管,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有效消化沉淀资金.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要根据各县(市)就业补助资金沉淀情况和资金使用绩效,合理调剂分配额度.
(州人社局牵头,州发改委、州财政局配合)(二十八)狠抓政策落实.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就业创业工作的领导,因地制宜地研究制定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督查问责和政策落实情况评估.
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对抓落实有力有效的,加大政策和资金倾斜;对大胆探索、担当尽责、不谋私利,但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过程中由于难以预见因素出现失误或错误的,可容错免责;对不作为慢作为、不敢担当不愿担当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州人社局牵头,州财政局配合)(二十九)加强统计监测和形势研判.
完善统计监测制度,指导行业部门做好部门统计,探13州政府文件索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创业等统计监测指标.
充分发挥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扩大就业数据信息来源,加强就业数据分析和成果应用.
依托行业组织,建立健全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
(州统计局牵头,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人社局、州农业局、州商务局、州工商局配合)(三十)防范化解失业风险.
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根据就业失业重点指标、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经济运行等变化,及早发现异常情况和潜在风险,按照分级预警、分层响应、分类施策的原则,制定应对规模性失业风险预案.
对出现严重规模性失业风险的地区,可将稳岗补贴标准提高到企业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80%.
通过以工代赈、组织跨地区劳务对接、合理降低企业人工成本、阶段性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开展生活帮扶等措施,化解失业风险.
(州人社局牵头,州发改委、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工商局、人行文山州中心支行配合)各县(市)和州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本意见的配套措施和工作方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文山州人民政府2018年8月15日(此件公开发布)各县(市)人民政府,百色—文山跨省经济合作园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在服务"三农"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加快推进"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以下简称"四好农村路")建设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着力补齐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短板,建立健全"四好农村路"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四好农村路"从以建设为主向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协调发展转变,不断提升农村综合交通水平,切实解决好群众出行难、运输难问题,为农民脱贫致富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实现以下目标:(一)所有县道四级以上等级公路达到90%,乡道四级以上公路达到50%,全面完成农村公路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工作.
(二)县(市)级政府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农村公路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路长制"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公路管理率达到100%.
(三)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优、良、中等路的占比不低于75%.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文政发〔2018〕66号14州政府文件(四)建制村通客车率、通邮率达到100%,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AAA级及以上县(市)超过95%,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公路物流网络.
三、主要任务(一)建设好农村公路,助力脱贫攻坚1.
加快农村公路建设.
重点实施2个深度贫困县50户以上不搬迁自然村通硬化路3200公里,"直过民族"地区、沿边地区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970公里,贫困地区重要县乡道暨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240公里,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800公里,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500公里,危桥改造37座,农村公路特别危险路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3300公里.
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确保建成1条、达标1条.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发改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2.
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
严格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全面落实项目计划、资金来源、招标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管理、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等"七公开"制度,强化建设市场监管和质量、安全督导,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制,确保建设质量.
贯彻落实全员、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底线、红线意识,进一步加强管控,实行"平安工地"全覆盖,切实打造安全工程、优质工程.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交通运输局、质监局、安监局等部门)(二)管理好农村公路,提升服务水平1.
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
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完善州、县(市)两级农村公路管理运行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的作用,落实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和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全面推行"路长制"管理,充分调动沿线群众积极性,基本建立县(市)有路政员、乡(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管理队伍.
推行"路长制"管理具体意见,由州交通运输局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交通运输局等部门)2.
加强农村公路保护.
按照依法治路要求,加强农村公路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县(市)统一执法、乡(镇)协助执法工作方式,切实防止、及时制止和严肃查处违法超限运输以及其他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路的行为,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县(市)、乡(镇)两级政府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依法对农村公路采取限高、限宽措施防止超限车辆驶入,但不得影响消防、救灾救援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通行.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3.
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
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建设,切实加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绿化美化工作,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草堆、粪堆、垃圾堆和非公路标志,做到路面常年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改善农村公路脏、乱、差现象.
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要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三)养护好农村公路,巩固建设成果1.
确保有路必养.
按照以县(市)为主、分级负责、行业指导、保障畅通的原则,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常态化,尤其是让建成年限较早、破损严重、晴通雨阻路段及早恢复使用功能,实现有路必养,养必达标.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交通运输局等部门)2.
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
深化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大力培育养护市场,创建符合农村特点的养护体系,建立专业化养护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养护模式,有效降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
对于大中修等专业性工程,实行市场化养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养护队伍实施.
对于日常保洁、绿化等非专业项目,鼓励采取分段承包、15州政府文件定额包干等方式,吸收沿线群众参与,乡村公路水沟和路肩清理、路面保洁等100%由群众完成.
结合脱贫攻坚工作,用活公益性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贫困户负责农村公路养护.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交通运输局等部门)3.
着力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
以养护质量为重点,建立完善养护质量与计量支付相挂钩的养护考评机制,不断提高养护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检测和工程验收等环节的管理水平.
加大养护科技手段运用,全州每年农村公路养护采用自动化路面技术状况检测不低于30公里.
加强农村公路养护从业人员培训,规范检测评价工作,注重预防性养护,加大大中修工程实施力度,提高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四)运营好农村公路,推进城乡运输服务均等化1.
加强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
统筹城乡需要,科学规划农村客运站点和沿途停靠点,完善站点服务配套设施,构建以县城为中心、以乡(镇)为节点、建制村全覆盖的城乡客运服务网络,统筹协调公共交通、城际客运和农村客运发展,实现所有建制村通客车.
引导客运企业开拓农村客运市场和农村客运班线企业化经营,鼓励经营者采取区域经营、循环运行、电话预约、网络预约等经营模式,提高城乡客运覆盖深度、广度和服务水平,实现群众"行有所乘".
紧密结合农村客运服务与生态旅游,将客运站点向生态旅游景点延伸,带动人流聚集,促进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农村新业态发展.
严格落实农村客运管理各项规定,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保障运输安全.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旅发委、安监局等部门)2.
大力发展实惠便捷的货物运输.
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网络建设,因地制宜,依托客货运输场站、商贸批发市场、建制村农家店等建立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站点,构建多样化、专业化、广覆盖的货运网络,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瓶颈问题.
支持流通企业将业务延伸至农村,建立城乡一体的物流配送体系和服务体系,畅通农产品进城和消费品下乡物流配送渠道,推动土特产分散收货、大宗货物集约高效运输,降低物流成本,支撑和引导农、林、牧、矿等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发改委、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商务局等部门)3.
促进物流与电子商务信息产业相互融合.
积极利用互联网,统筹交通运输、商务、供销、邮政等物流资源,充分衔接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商贸流通、供销等方面的电子商务信息,大力发展"交通+快递"、"交通+电商"、"交通+邮政",不断扩大"快递下乡"覆盖面,促进农资农产品"线上线下"产运销联动发展,为群众提供现代高效的物流服务.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交通运输局、商务局、供销社,州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州人民政府成立以州长为组长,分管副州长为副组长,州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各县(市)人民政府县(市)长为成员的"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交通运输局,由州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州"四好农村路"建设各项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人民政府的"四好农村路"建设.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四好农村路"建设,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抓紧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工作力量,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州交通运输局要进一步发挥行业监管和指导督促作用,加强与州直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重大问题联合协商、重大政策联合制定、重点环节联合督查的协同机制,合力推进工作开展.
16州政府文件(二)开展示范创建.
按照"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和"经验突出、可推广、可复制"的原则,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示范乡、示范村创建活动.
2018年争取创建省级示范县1个,由州交通运输局按相关程序上报;2018年至2020年争取创建国家级示范县1个;2018年至2020年每年创建州级示范县1个,由州人民政府命名,创建标准、申报程序、考核评价、激励政策等,由州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各县(市)交通运输局按相关程序上报州交通运输局审批.
县(市)及乡(镇)两级政府组织开展示范乡、示范村创建活动,争取做到县县有示范乡,乡乡有示范村.
创建标准、申报程序、考核评价、激励政策等,由县(市)交通运输局按相关程序审批并报州交通运输局备案.
(三)建立激励机制.
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对各县(市)和州级有关部门综合绩效考核内容,加大考核权重,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各项措施落实.
建立"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将普通国省干道改造、窄路面改造、"油返砂"农村公路改造、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等项目重点向示范县倾斜,确保"四好农村路"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加强资金筹措.
在足额安排现有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等省级补助资金基础上,省级将加大投入力度支持我州2个深度贫困县50户以上不搬迁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和农村公路特别危脸路段整治等工作.
州、县(市)两级政府将结合物价上涨、里程增加和等级提升等因素逐步增加农村公路养护补助经费,将农村客运站点建设补贴纳入财政预算,认真落实农村客运成品油补助政策,通过争取发行政府债券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用于"四好农村路"建设.
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以及利用道路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方式撬动更多社会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
(五)加强监督考核.
州交通运输局会同州直有关部门,重点对各县(市)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进度、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及时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考核结果与投资挂钩的奖惩机制.
县(市)人民政府要层层压实责任,层层监督考核,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组织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确保"四好农村路"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文山州人民政府2018年8月16日(此件公开发布)州政府办公室文件17各县(市)人民政府,百色—文山跨省经济合作园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农村基础设施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
近年来,我州农村道路、供水、污水垃圾处理、供电、电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加快,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善,但由于历史欠账较多、资金投入不足、融资渠道不畅等原因,农村基础设施仍比较薄弱,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十三五"期间,我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迫切需要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加大建设和管护投入,全面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发展短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1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78号)精神,促进我州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创新改革,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同志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把文山打造成为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和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支点、边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石漠化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滇桂黔石漠化片区精准扶贫和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整州推进示范区,奋力闯出一条跨越发展的新路子,确保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展要求.
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为目标,以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为突破口,明确事权责任,拓宽投融资渠道,优化投融资模式,加大建设投入,完善管护机制,全面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坚持农村基础设施的公共产品定位,强化政府投入和主导责任,加强城乡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基础设施领域,提高建设和管护市场化、专业化程度.
农民受益、民主决策.
发挥农民作为农村基础设施直接受益主体的作用,引导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参与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管理,推动决策民主化,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发挥各级政府和投资主体的积极性,探索适合不同地区、不同农村基础设施特点的投融资机制.
兼顾公平与效率,实施差别化投融资政策,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
建管并重、统筹推进.
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和运行方式.
推进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与建设管护机制创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有机结合,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投资主体多元、融资渠道多样、充满活力的投融资体制,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文政办发〔2018〕159号州政府办公室文件18逐步建立市场运作、专业高效的建管机制,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一体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二、构建多元化投融资新格局,健全投入长效机制(四)建立健全分级分类投入体制.
明确各级政府事权和投入责任,构建事权清晰、权责一致、中央支持、省级统筹、州级协调、县级负责的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体系.
对农村道路等没有收益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以政府为主,鼓励社会资本和农民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
对农村供水、污水垃圾处理等有一定收益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以政府和社会资本为主,积极引导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
对农村供电、电信等以经营性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以企业为主,政府对贫困地区和重点区域给予补助.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局、环保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能源局,中国电信文山分公司、中国移动文山分公司、中国联通文山分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五)建立完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在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和省资金支持的同时,建立健全州、县(市)二级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我州固定资产投资的重点领域,积极调整财政预算支出结构,大幅度增加各级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切实加大地方债券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比例.
统筹政府土地出让金、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各类资金,划出一定比例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各级政府以规划为依据,整合经不同渠道下达但建设内容相近的资金,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统筹使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建设农村基础设施.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发改委、国土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六)创新政府投资支持方式.
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采取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财政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无偿提供建筑材料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形成财政资金与社会资金、自有资金与信贷资金共同投入的有效机制.
加强政府投资与政策性金融、银行债券、农村信用社基金、保险等资金协调配合.
通过募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基金、发行一般债券、专项债券等支持农村道路、供水、污水垃圾处理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发行县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集合债.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用于农村供电、电信设施建设.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基础设施与产业、园区、特色小镇、乡村旅游等进行捆绑,实行一体化开发和建设,实现相互促进、互利共赢.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委、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能源局、城投公司,农发行文山州分行、省农村信用联社文山办事处,人行文山州中心支行、文山银监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七)加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支持各地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以特许经营、股权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基础设施领域.
支持各级政府采取组合项目、连片开发等整体打包的形式,提高和稳定项目收益能力,并建立运营补偿机制,保障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投资回报.
对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在用电、用地等方面优先保障.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委、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能源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八)充分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
尊重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体地位,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调动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积极性,鼓励其积极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决策、设计、投入、施工、管护等过程.
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合理确定筹资筹劳限额,加大财政奖补力度.
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筹劳开展村内基州政府办公室文件19础设施建设.
推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示制度,发挥村民理事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监督作用.
(责任单位:州民政局、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九)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政策性银行和开发性金融机构要结合各自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强化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
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农村基础设施信贷投放力度,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发挥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面向"三农"、商业运作的优势,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
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收费权、特许经营权等担保创新类贷款业务.
完善涉农贷款财政奖励补助政策,支持收益较好、能够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
建立并规范发展融资担保、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增信机制,提高各类投资建设主体的融资能力.
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发展普惠金融,开展县域金融改革创新和服务便利化试点,加强对农村中小微企业特别是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有效增强对实体经济的资金供给.
鼓励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建设农村基础设施.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金融办、发改委、省农村信用联社文山办事处,人行文山州中心支行、文山银监分局、农发行文山州分行、农行文山分行,各县、市人民政府)(十)强化国有企业社会责任.
切实发挥烟草企业、输配电企业、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主体作用,加大对农村水利、电网改造升级、电信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落实好"十三五"农村电网建设攻坚工程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农村电网替代,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实施"以电代柴".
鼓励其他领域的国有企业拓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支持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通过帮扶援建等方式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国资委〉、发改委、工信委、扶贫办、能源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十一)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援建.
深入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帮扶工作,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包村包项目等形式,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
引导国内外机构、基金会、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依托公益捐助平台,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筹资筹物.
落实企业和个人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进一步推进扶贫协作,支持贫困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州民政局、财政局、发改委、税务局、扶贫办,各县、市人民政府)三、建立完善建设管护机制,保障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十二)完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机制.
州财政对农村公路建设给予补助,各县、市人民政府应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及人员基本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必要的财政资金,保证农村公路的正常建设养护.
推广农村公路"建养一体化"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企业、社会资本建设和养护农村公路.
坚持"养建并重""以建补养""以路养路"的发展思路,鼓励以拍卖或转让公路冠名权、绿化经营权、广告经营权和路域资源开发权等方式,多方筹集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
结合物价上涨、里程增加、等级提升等因素,合理确定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补助标准.
(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发改委,各县、市人民政府)(十三)深化农村供水设施产权制度改革.
逐步建立维修养护市场化运作机制,以公共财政管养维护资金为引导,培育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市场,创新专业化、多元化的水利公共服务管理模式.
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明晰工程产权.
以政府投入为主兴建、规模较大的农村集中供水基础设施,由县(市)级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产权属;以政府投入为主兴建、规模较小的农村供水基础设施,资产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所有;单户或联户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州政府办公室文件20国家补助资金所形成的资产归受益农户所有;社会资本投资兴建的农村供水基础设施,所形成的资产归投资者所有,或依据投资者意愿确定产权归属.
各级财政支持的各类小型项目,优先安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等作为建设管护主体,强化农民参与和全程监督.
建立健全管护制度,工程产权所有者作为工程的管护主体,要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鼓励开展农村供水设施产权交易,通过拍卖、租赁、承包、股份合作、委托经营等方式将一定期限内的管护权、收益权划归社会投资者.
推进国有供水企业股份制改造,引入第三方参与运行管理.
(责任单位:州水务局、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十四)理顺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管理体制.
探索建立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统一管理体制,切实解决多头管理问题.
鼓励实施城乡生活污水"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集中处理与农村污水"分户、联户、村组"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模式,完善农村垃圾"户分类、村组收集、乡镇转运、州县处理"集中处置与"户分类、村组收集、乡镇(或村)就地处理"分散处置相结合的模式,推动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推广建立村庄保洁制度.
推进建立统一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管理信息化平台,促进有关资源统筹利用.
开展州级农村人居环境示范县、市建设,全面落实农村环保"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的政策,推动"生态文明村"建设试点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州住建局、环保局、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十五)推进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改革.
加快建立规范的现代电力企业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增量配电网区域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申报,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开放试点区域增量配电网投资业务,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机制,公平、公开、公正优选确定项目业主,颁发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或赋予相应业务资质.
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配电业务,通过公私合营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参与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及运营.
支持社会资本建设清洁能源项目和分布式电源并网工程.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能源局、工信委,各县、市人民政府)(十六)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农村信息化建设.
创新农村电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模式,支持民间资本以资本入股、业务代理、网络代维等多种形式与基础电信企业开展合作,参与农村电信基础设施建设.
逐步开展试点,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开展农村宽带接入网络建设和业务运营.
(责任单位:州工信委,各县、市人民政府)(十七)完善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价体系.
健全涵盖供求决策、投资管理、建设运营等全过程、多层次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综合评价体系,按照农村道路、供水、污水垃圾处理、供电、电信等分类开展评价.
对具备条件的项目,可通过招标或竞争性比选的方式选择具有较高专业水准、公信力强的第三方机构,参与项目前期论证、招投标、建设监理、效益评价等,建立绩效考核、监督激励和定期评价机制.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能源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四、健全定价机制,激发投资动力和活力(十八)合理确定农村供水价格.
在建立使用者付费制度、促进节约用水的基础上,完善农村供水水价形成机制.
对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内用户,不区分城镇、农村户口,实行统一的居民阶梯水价政策.
对实行农村集中式供水的,在完善计量设施和水费计收机制的基础上,加强成本监审,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确定水价,实行有偿服务、计量收费.
各级政府和具备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运营单位进行合理补偿.
通过加强水费征收和运行维护费用补偿等措施,保障工程正常运行及日常维护.
(责任单位:州水务局、发改委,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办公室文件21(十九)探索建立污水垃圾处理农户缴费制度.
鼓励先行先试,在有条件的地区实行污水垃圾处理农户缴费制度,保障运营单位获得合理收益,综合考虑污染防治形势、经济社会承受能力、农村居民意愿等因素,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合理确定缴费水平和标准,建立财政补贴与农户缴费合理分摊机制.
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缴纳污水处理费.
完善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费用调整机制,建立上下游价格调整联动机制,价格调整不到位时,各级政府和具备条件的村集体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运营单位给予合理补偿.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住建局、发改委,各县、市人民政府)(二十)完善输配电价机制.
落实国家输配电价政策,严格成本审核和监管.
对农业、林木培育和种植、畜牧业、渔业生产用电,农业灌溉用电,以及农业服务业中的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按照云南省城乡居民生活用能实施电能替代用电价格方案,落实每户每年1560千瓦时、每千瓦时0.
36元的城乡居民电能替代用电价格政策,年用电量超过1560千瓦时的,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
落实好"两分钱"农网还贷资金政策,研究建立电力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支持农村地区发展.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能源局,各县、市人民政府)(二十一)推进农村地区宽带网络提速降费.
加快农村宽带网络建设,深入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试点工作,重点支持农村及偏远地区宽带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
引导基础电信企业公平竞争.
推动基础电信企业简化资费结构,切实提高农村宽带上网等业务的性价比,为农村贫困户提供更加优惠的资费方案,为发展"互联网+"提供有力支撑.
(责任单位:州工信委、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五、保障措施(二十二)强化规划引领作用.
坚持规划先行,发挥好规划在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中的统领和引导作用.
以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为目标,以省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统领,衔接协调各类规划,科学编制县域乡村建设规划,明确农村道路、供水、污水垃圾处理、供电、电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布局,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
(责任单位:州住建局,各县、市人民政府)(二十三)完善有关政策制度.
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有关政策制度,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投资环境,为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创造条件.
适应"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入推进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修订有关规定,适当放宽对农村小型基础设施投资项目管理"四制"要求,有效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水平.
(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发改委、农业局、工信委、财政局、环保局、水务局、能源局,州政府法制办,各县、市人民政府)(二十四)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政府要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行政区域内国有林区、林场、垦区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
县级政府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护的责任主体,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意见,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二十五)加强部门协作配合.
州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抓紧制定有关配套措施.
州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定期评估,并向州人民政府报告.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直有关部门)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8月6日(此件公开发布)州政府办公室文件22各县(市)人民政府,百色—文山跨省经济合作园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105号)精神,推进我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快产业培育和转型升级(一)支持指导县域结合当地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突出重点,谋划布局,面向国内、国际市场需求,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促进产业链延伸,科技链支撑产业链发展,推进县域特色主导产业绿色化、品牌化、高端化、集群化发展.
(二)支持各县(市)整合集聚创新资源,推动三七、烤烟、辣椒、畜牧、林果、矿冶、能源、建筑建材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大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开发和新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推动新一代信息网络、智能制造、绿色制造、节能环保等产业关键技术推广应用,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生物医药和大健康、电子信息、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等产业集群发展,培育发展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推进特色优势产业创新发展.
(三)支持农业产业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强化主要粮食作物、特色经济作物、地方特色畜禽资源、淡水养鱼、林木等新品种的推广应用,提高良种良法覆盖率,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建立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
加快推进一、二、三产业相互渗透、相互交融、协同发展,打造全产业链,促进农业与农产品精深加工、旅游休闲、教育文化、健康养生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创意农业、跨境农业、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新业态,推动商业模式创新.
实施农业产业竞争力提升科技行动,引领支撑和服务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建设,建成一批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县,提升我州农业质量效益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水平.
(四)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以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为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地发展不影响主体功能定位的适宜产业.
发展知识密集型产业,突破技术、贸易壁垒,促进县域特色产业绿色化、品牌化、高端化.
(州发改委、工信委、科技局、农业局、林业局、环保局、生物三七局、商务局、旅发委,各县人民政府按照职能职责分工负责)二、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五)发挥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作用,优化企业技术创新环境,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升规",培育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行业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提升实体经济发展水平.
发挥各县(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作用,利用好"科技入滇"和州校合作等对外合作交流机制,鼓励县域内企业加强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用合作,加强科技成果和先进适用技术的转化和产业化.
(六)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作用,加大研究与试验开发投入(R&D),支持引导县域科技型中小微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文政办发〔2018〕162号州政府办公室文件23企业通过财政资金进行融资,降低融资成本.
探索建立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投贷保"联动、科技成果转化与创业投资基金、科技保险、科技创新券等科技金融结合服务方式,分担分散县域科技创新风险.
(州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委、教育局、金融办、财政局、统计局,人行文山州中心支行,各县人民政府按照职能职责分工负责)三、加快培育集聚创新创业人才(七)以科技创新专业人才、科技型企业家、科技管理服务人才"三支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快培育集聚创新创业人才队伍.
着力发挥科技型企业家的关键作用,支持其整合技术、资金、人才等资源,加快企业创新发展.
积极争取国家"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西部和东北地区人才援助计划"、"中国博士后科技服务团"等高层次人才服务项目支持.
支持科技领军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等到县域开展创新创业服务,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县城就业创业.
深入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新农村工作队和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探索推广"科技镇长团"、"博士服务团"等模式,发挥乡土人才等农村实用人才作用,提升县域人才集聚和创新管理服务能力.
(八)落实国家和省、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关法规政策,采取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建立院所高校科技成果产权长期激励机制等措施,让创新人才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过程中得到合理回报,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创业活力.
(九)继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培育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州科技局,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农业局,各县人民政府按照职能职责分工负责)四、加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十)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等创新创业平台,推动符合条件的科技园区升级为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农业科技园区.
(十一)支持8县(市)的县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和州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文山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文山生物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积极探索多元化、个性化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组织和推动科技型企业、科研平台、科技人才和团队、科技成果落地发展.
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开展政策先行先试,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县.
积极争取建设国家级创新型县(市)、创新型乡镇.
(十二)加快发展"互联网+"创业网络体系,建设一批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促进创新创业与就业.
支持创建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鼓励创新平台在县域开展应用示范,实现开放共享.
鼓励技术转移、科技咨询、知识产权等科技服务机构服务县域创新驱动发展.
(十三)支持各县(市)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提高创新能力,解决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问题,开发新产品,延长产业链,提升产业发展后劲和市场竞争力.
(州科技局、工信委、发改委、教育局、知识产权局,各县人民政府按照职能职责分工负责)五、促进县域社会事业发展(十四)加大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生态安全保障、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核心关键技术转化应用力度,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十五)围绕重大疾病防控、优生优育、毒瘾戒断等人口健康重大问题,加强疾病防治技术普及推广,建立更为完善的县域疾病监控、诊断技州政府办公室文件24术体系,全面提升我州重大疾病预防诊疗水平和各族人民的健康水平.
(十六)开展集生产生活、文化娱乐、科技教育、医疗卫生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社区综合技术集成与应用,推动科技成果更多惠及民生改善,全面推进"幸福文山"建设.
(十七)加强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集成创新和推广应用,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和低能耗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和智慧城市建设,提高城镇化与城市发展水平.
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结合地方特色产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加大对特色小镇等的支持力度,建设美丽乡村.
(州科技局、环保局、卫计委、工信委、住建局、发改委、文广体局、教育局、农业局、林业局,各县人民政府按照职能职责分工负责)六、实施科技扶贫示范(十八)完善州、县、乡三级联动科技扶贫机制,支持科技人员服务基层一线,推进科技扶贫示范县建设,重点围绕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和农民脱贫致富意愿,探索"院士(专家)+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院士(专家)科技驿站、"互联网十科技扶贫"等新模式,汇聚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建设县级科技专家组,建立与需求相匹配的科技成果供给包,推进科技成果在县域转移转化,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支撑引领作用.
(州科技局、农业局、扶贫办,各县人民政府按照职能职责分工负责)七、加大科学普及力度(十九)深入开展农业科技教育、就业创业、技术推广、成果转化培训和农村科普活动,重点扶持一批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函大分校、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切实提高农民科学素质.
(二十)加强基层科技创新(操作)室、科普活动站(室、中心)、科技图书室、科普画廊、文化馆(站)、"文山微科普"微信公众号等基层科普基地及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组织开展"百名专家下基层"科普讲学活动、"科技致富能手"下乡等特色科普宣传活动,推动在县域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
(二十一)充分发挥县级学会、企业科协、农技协开展农村科普的独特优势和科技社团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纽带作用,支持在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济组织中建立科协组织,面向县域有针对性地开展科学普及和信息服务.
(二十二)建立健全校内外相结合的县域科技教育课程体系,加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中小学科普实验室等各类学校和青少年科普教育阵地建设,鼓励开展科技馆进校园、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高校科学营等活动,提高县域中小学科普教育质量.
(州科协,州科技局、农业局、教育局、人社局、文广体局按照职能职责分工负责)八、落实和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二十三)加强政策落实与衔接,督促指导县域构建县级科技创新政策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国家和省实施转化法有关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文山州委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文发〔2016〕45号)、《中共文山州委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云南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文发〔2017〕13号)、《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文山州关于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推广的意见的通知》(文办发〔2017〕3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实现2020年全州R&D经费投入占GDP1.
43%的实施方案》(文政发〔2017〕94号)等政策措州政府办公室文件25施,促进县域研发经费投入水平大幅提升.
加大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研发设备加速折旧等普惠性财税政策落实力度,激励县域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建立健全支持采购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政策,加大采购力度,鼓励采用首购、订购等方式支持县域企业发展.
推动我州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政策在县域落实落地,制定落实鼓励科技人员服务边远、贫困、少数民族地区的奖酬政策.
加大政策宣传普及力度,面向县域企业等创新主体加强政策培训解读,建立县域科技创新政策落实监督评估机制,加强政策落实部门协调配合,完善政策实施程序,切实扩大政策覆盖面.
(州科技局、法制办、财政局、审计局、人社局、税务局、工信委、发改委,各县人民政府按照职能职责分工负责)九、实施保障(二十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县域创新驱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职能分工,积极落实促进县域科技创新发展的各项措施,切实加大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力度,促进县域创新驱动发展.
州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扶持,积极支持县域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推动科技创新项目、科技创新平台和载体在县域落地,引导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支持县域创新驱动发展.
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在科技管理、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人才吸引等方面探索先行先试改革措施.
(二十五)加强协调配合.
推动州、县(市)级联动,强化县(市)科技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科技部门管理和服务能力,加强对乡镇科技工作的指导.
推进落实国家创新调查制度,探索建立研发经费投入季度监测制度.
(二十六)加强督促检查.
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州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8月9日(此件公开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2号)、《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农村公路是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国家和我省制定的公路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附属设施;纳入地方管养的国、省道及其附属设施;包括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并纳入统计年报里程的农村公路.
第三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应以构建现代养护管理体系为引领,以专业化、市场化、绿色化养护和人本化、规范化、智能化管理服务为重点,着力改革攻坚、推进养护转型、强化管理升级、文山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文政办发〔2018〕171号州政府办公室文件26提升服务质量,努力构建更加畅通、安全、智慧、绿色的公路交通网络.
第四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应当遵循以县为主、分级负责、群众参与、保障畅通的原则,落实养护管理责任,推进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保持路基、边坡稳定,路面、构造物完好,保障农村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五条鼓励农村公路养护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积极推广废旧路面材料、轮胎、建筑垃圾等废物循环利用技术,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打造低碳环保农村公路.
第六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廉政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廉政监督管理制度,完善廉政责任制,使参与养护管理的工作人员做到自律自爱、廉洁奉公,杜绝各种不廉洁的行为发生.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州人民政府负责筹集州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督促县(市)人民政府足额筹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全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我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监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养护工程市场;审核上报农村公路养护计划;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州地方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指导、监督和考核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编制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和补助资金计划;负责农村公路大修工程(含路网结构改造工程)和较复杂的水毁修复工程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
第八条县(市)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的筹措和使用负责,建立健全本县(市)农村公路管理及考核机制.
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和具体责任单位,负责制定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建议计划;负责农村公路中修工程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审批及工程竣工验收;统筹安排上级养护补助资金和地方筹集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检查考核本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县(市)地方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县道的养护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乡镇和村委会做好乡道、村道的养护管理;提出年度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并按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对养护作业单位和养护承包者实施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认真开展公路技术状况评定,为做好养护工作提供基础依据.
第九条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内农村公路乡道、村道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为本乡(镇)交通安全服务中心配置相应的人员、设备并充分发挥其职能职责;做好乡道、村道的养护管理及抢险保通工作;筹集和管理乡道、村道养护资金;协助交通运输部门做好公路养护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村民委员会负责村道的养护管理,具体职责由乡(镇)人民政府确定.
第十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须制定公路抢险保通应急预案.
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导致公路中断或严重损坏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保障公路通行.
第三章计划统计管理第十一条农村公路养护实行计划管理制度,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组织农村公路养护计划的编制、审核、上报及下达工作.
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面建立统一规范的年度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和经费管理运行机制,在年底向县(市)人民政府和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上报下年度农村公路养护计划.
州政府办公室文件27第十二条省级养护补助资金原则上主要用于养护工程;州、县(市)级配套的养护资金主要用于小修保养、桥梁养护、应急抢险和大中修工程,也可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运行及养护工程项目前期经费,其中用于桥梁养护的资金不低于县(市)级配套资金的10%.
第十三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设置专职统计人员,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信息系统和公路技术状况统计更新制度,不断更新农村公路养护基础数据库,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数据.
第十四条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地方公路管理机构要及时准确报送公路技术状况统计表、养护工程完成情况统计报表、养护质量报表及水毁报表等.
第四章资金筹集管理第十五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应坚持政府为主、多元筹资、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强化监管、绩效考核的原则.
第十六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主要来源包括:(一)中央补助的专项资金.
(二)省级安排的成品油消费税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三)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安排的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四)通过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第十七条省级安排的成品油消费税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按照每年每公里不低于县道7000元、乡道3500元、村道1000元进行补助.
补助资金的计算依据为经省交通运输厅认定并纳入统计年报的农村公路里程.
第十八条省级安排的成品油消费税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须将县道、乡道补助资金的50%用于大中修,工程计划由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公路局复审,最后报省交通运输厅批复执行.
大中修工程计划的安排原则和编制依据,按《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州人民政府安排配套的州级养护资金不低于省级补助资金的20%.
县(市)人民政府通过公共财政预算配套养护资金,一类县不低于省级补助资金的60%,二类县不低于省级补助资金的50%,三、四类县不低于省级补助资金的30%.
不按要求足额配套养护资金的,按缺配比例核减省级养护补助资金.
第二十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养护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应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禁止截留、挤占、挪用,使用情况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审计和监督检查.
第五章养护管理第二十一条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考核和评定制度,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加强检查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二十二条农村公路养护按其工程性质、技术复杂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小修保养、中修、大修、改建.
第二十三条小修工程实行合同管理、计量支付,并充分发挥信用评价的作用,择优选定养护作业单位.
日常保养可交由公路沿线村民负责,采取个人、家庭分段承包等方式实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和贫困家庭,并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建立相对稳定的群众养护队伍.
第二十四条养护大中修工程按公路建设基本程序组织实施,设计应满足有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实行设计审批和工程验收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第二十五条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须加强技术管理,严格执行公路养护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以提高养护质量.
州政府办公室文件28第二十六条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地方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县道和重要乡道评定频率每年不少于一次,其他公路在五年规划期内不少于两次.
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宜采用自动化快速检测设备,条件不具备的可采用人工评定.
第二十七条建设项目在施工期间需要使用农村公路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指定线路行驶,符合设计荷载标准.
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进行修复或依法赔偿.
第二十八条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应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需要的挖砂、采石、取土以及取水给予支持和协助.
第二十九条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相关政策,重视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竭力减小农村公路养护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第三十条农村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和人员应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的规定和要求开展养护作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交通安全和工程质量.
养护作业单位应当完善养护质量和安全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作业人员教育和培训,确保养护管理全程生产安全.
第三十一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重视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按照路政管理规定,依法保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
第三十二条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应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加强绿化美化,逐步实现田路分家、路宅分家,努力做到路面整洁无杂物,排水畅通无淤积,打造畅安舒美的农村公路通行环境.
第六章检查考核第三十三条农村公路检查分为综合性检查和巡查两种.
综合性检查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全面检查,巡查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抽查或日常检查.
检查中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四条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地方公路管理机构对辖区农村公路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养护管理工作检查,每季度进行巡查.
第三十五条县(市)人民政府结合本县(市)实际,制定相应的检查考核制度,对乡(镇)人民政府的养护管理工作及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三十六条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地方公路管理机构对辖区县道每月进行一次养护工作巡查,对乡道村道每季度进行全面检查;乡(镇)人民政府每月对乡道、村道进行一次养护工作巡查.
检查部门应做到巡查有记录,检查有通报.
第三十七条负责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单位或个人应按规定上路巡查,发现公路损坏、交通中断、侵害路产路权案件等情况时,及时处理和上报.
短时间内难以恢复交通的,应当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及时向社会公告绕行路线,并告知安监、交警等相关部门.
第三十八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应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作为养护计划、资金补助的主要依据.
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文山州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发布的《文山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文政办发〔2011〕203号)同时废止.
州政府办公室文件29为深入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舌尖上的云南"行动计划》,根据州委、州政府与云南省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座谈会达成的共识,充分利用各方资源优势,突出地方特色,促进全州餐饮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文山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指引,结合文山州"十三五"餐饮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切实推动州人民政府与省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落实,立足文山独有的特色餐饮资源,实施餐饮业"十百千万"工程,建设特色美食小镇,开发地方风味菜系和菜品,培育打造餐饮名店,宣传文山美食,打响文山美食品牌,促进全州餐饮业健康发展,为繁荣地方经济作出贡献.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开发建设10个特色美食小镇(文山市2个、砚山县1个、西畴县1个、麻栗坡县1个、马关县1个、丘北县1个、广南县2个、富宁县1个),研究开发100个风味菜系和1000个风味菜品,培育打造10000家餐饮名店.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解(一)建设特色美食小镇.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原则,结合乡村旅游和美丽乡村建设,全力推进特色美食小镇建设.
重点推进具有地方特色的美食文化建设,丰富和提升美食小镇内涵,着力打造独具地方特色的饮食文化和特色小吃,进一步彰显地方餐饮特色和魅力,满足消费者"食、购、娱"一体化需求.
鼓励各县(市)建设特色街区,大力发展各具特色的餐饮企业,促进餐饮业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商务局、住建局、国土局、招商局、旅发委)(二)研究开发风味菜系.
依托州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建立中国滇菜研发中心文山分中心,充分发挥全州天然绿色食材丰富、民族特色多样的优势,在继承滇菜传统技法的同时,大胆借鉴和引用其他菜系选料、烹饪、调味等技法长处开展研发,积极挖掘开发民族风味菜品,重点提炼各式宴席系、民族系、地方系、季节系和特产系等.
(责任单位:州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三)研究开发风味菜品.
指导各县(市)成立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组织行业协会整理开发地方特色菜品,编纂归纳进入地方风味菜系,着力打造地方招牌菜肴和特色小吃.
(责任单位:州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四)培育打造餐饮名店.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行业指导"的模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平台作用,创新和推广民族菜品牌,以知名品牌小吃企业发展模式为示范,打造文山餐饮名店.
同时,大力培育餐饮龙头企业,着力打造餐饮连锁经营,鼓励特色餐饮企业开拓州外市场.
(责任单位:州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文山州餐饮业"十百千万"工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商务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餐饮业发展的组织领导,把发展餐饮业作为"十三五"规划中服务业发展的文山州餐饮业"十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文政办发〔2018〕187号州政府办公室文件30重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研究促进餐饮业发展的措施办法,积极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扎实推进"十百千万"工程实施.
(二)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州级财政每年安排餐饮业发展扶持资金专项用于餐饮业"十百千万"工程实施.
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要统筹所需发展资金,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加大对餐饮业的扶持力度.
依法落实税收减免政策,清理不合理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优先保障项目用地.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统筹规划特色美食小镇建设,纳入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优先保障项目用地,推动项目实施.
(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商务局等部门要积极指导帮助各县(市)成立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支持其开展工作.
行业协会要深入研究市场,加大资源整合力度,组织引导餐饮企业共同推动"十百千万"工程实施.
(五)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借助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地方食材、民族文化美食和菜系、菜品以及餐饮名店的宣传报道,推广先进经验,加强典型引导,在全社会营造支持餐饮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此件公开发布)31人事任免各县(市)人民政府,百色—文山跨省经济合作园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州人民政府决定:欧阳玉才任文山州财贸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吴树文任文山州卫生学校副校长,免去文山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侬援任文山农业学校副校长;刀锦祥免去文山州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文山州人民政府2018年8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欧阳玉才等四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文政任〔2018〕8号大事记32第28期【重要会议】州人民政府召开全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视频会议.
7月9日上午,州人民政府召开全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视频会议,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贺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提升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全面落实改革的目标任务,全力确保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圆满完成,充分运用改革成果服务文山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推动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州人民政府与恒丰银行昆明分行举行工作座谈.
7月11日下午,州人民政府与恒丰银行昆明分行举行座谈会,恒丰银行党委书记、行长冉亨茂,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贺勇出席会议.
冉亨茂表示,恒丰银行文山支行设立两年多来,在文山州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主动作为,综合运用多种金融产品和投资银行产品,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深度参与了文山州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
贺勇表示,希望恒丰银行昆明分行和文山支行进一步拓展合作渠道,延伸服务范围,与我州开展深度合作,政银合作共同发展,实现双赢.
同时,要求州级各有关部门要重视金融工作,增强服务银行、服务企业的意识,主动对接,切实解决银行和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银政企合作不断深化.
州人民政府召开2018年打击走私和成品油市场专项治理工作会议.
7月12日下午,州人民政府召开打击走私和成品油市场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副州长崔同富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全面总结了2017年来全州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深刻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对2018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全州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和成品油市场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系统安排.
会议要求,根据全国、全省打私有关会议精神,结合当前面临的形势和问题,2018年我州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重点要抓好持续保持打击走私高压态势、切实强化边境一线管控、深化流通领域治理、推动联合缉私形成工作合力、依法依规处置走私物品、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打私办力量建设、进一步规范信息上报等8个方面的工作.
州人民政府召开全州畜禽养殖禁养区规模养殖场(小区)关闭或搬迁工作会议.
7月13日上午,州人民政府召开全州畜禽养殖禁养区规模养殖场(小区)关闭或搬迁会议,副州长周家宝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各县(市)及州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方案,加强宣传动员,严格依法办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小区)关闭或搬迁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会议还对全州烤烟生产工作、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产业扶贫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
【调研活动】省人大常委会到文山开展健康扶贫专题询问调研.
7月9—12日,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刘一平为组长的省人大常委会健康扶贫专题询问调研组到砚山、广南县对健康扶贫工作开展专题询问调研,并于7月12日在州政府召开文山州工作情况汇报会,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徐昌碧主持会议,副州长玉荣作工作情况汇报并分段陪同.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仁茂全程陪同.
退役军人事务部调研组到文山调研.
7月11—13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退役军人事务部纪检监察组组长林国耀到文山市、麻栗坡县调研退役军人工作整体情况,并于11日下午召开调研汇报会.
省民政厅副厅长张永大事记33明、省人社厅副厅长邢渭东陪同调研.
州委常委、副州长李新陪同调研并主持汇报会,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彭山汇报文山州工作情况.
张秀兰到文山市调研.
7月12日,州委副书记、州长张秀兰分别到文山三一筑工有限公司、云南壮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调研.
财政部调研组到文山调研.
7月12日—13日,财政部副部长刘伟、经济建设司司长孙光奇一行到丘北、麻栗坡、西畴县调研国边防公路及"四好农村路"建设情况,副省长王显刚,省财政厅厅长张岩松陪同,州委书记童志云,州委副书记、州长张秀兰,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贺勇分别陪同有关调研.
【其他政务活动】7月9日上午,州委副书记、州长张秀兰主持召开全州2018年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议筹备会,安排部署近期有关工作.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贺勇,州委常委、副州长李新,副州长李春林、马志山、玉荣参加会议.
7月9日上午,州委副书记、州长张秀兰同志以"从小事做起、从根本做起"为主题,为州政府办公室第一党支部全体党员讲授党课,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贺勇参加.
张秀兰强调,办公室作为综合协调服务机构,承担着参与政务、管理事务、综合服务的职责,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每位党员同志要时刻牢记第一身份是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要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工作中要认真细致、注重学习、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做到"脑清、手勤、腿快",躬下身子,从小事做起,从根本做起,在认真、细致上下功夫,切实提高"三服务"能力和水平,把办公室的工作做得更好,把政府形象树得更好.
7月9日上午,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彭山出席州委政法委2018年第二次全体(扩大)委员会议.
下午,出席州委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全体会议.
晚上,主持召开州公安局党委(扩大)会.
7月9—11日,州委副书记、州长张秀兰带队赴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考察调研.
7月9日—11日,以刚果劳动党常务书记恩丹加-马康达·阿克塞尔·阿尔诺为团长的刚果劳动党干部考察团到文山市、砚山、丘北县考察,州委书记童志云在文山会见考察团一行并出席座谈交流会,州委常委、副州长李新主持会议并陪同考察.
7月9—13日,水利部2018年度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巡查组到文山检查德厚水库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并于12日下午召开巡查情况反馈会,副州长周家宝参加反馈会并代表州人民政府做表态发言.
7月10日下午,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贺勇到省财政厅汇报对接完善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政策有关工作.
7月10日下午,州委常委、州委统战部部长王毅,副州长李春林主持召开2018年文山州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会议.
7月10日下午,副州长周家宝召集州农业局有关负责人,专题研究全州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场(小区)关闭或搬迁工作.
7月10日,副州长马志山到昆明市禄劝县参加全省农村危房改造现场推进会.
7月11日上午,副州长崔同富主持召开2018年R&D经费投入运行监测工作会议.
7月11日上午,州文明办、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州道路运输管理局、文山广播电视台、文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联合开展"文山第二届百万车主百日零违法挑战赛"活动,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彭山出席启动仪式并致辞.
7月11日下午,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贺勇,州委常委、副州长李新,副州长马志山、崔同富,大事记34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彭山参加文山州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满意度测评会.
7月11—12日,副州长李春林到富宁县检查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建设推进工作情况、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和规上企业运行情况.
7月12日上午,副州长马志山与相关部门负责人专题研究文山民族大剧院前期工程款、州水投公司债务问题等相关事宜.
下午,与相关部门负责人专题研究《文山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办法(2018—2020年)》《文山州打造"三张牌"招商工作方案》等工作事项.
7月12日下午,副州长玉荣主持召开全州2018年青少年校园足球篮球排球选拔赛暨校园足球啦啦操比赛工作协调会.
7月12日下午,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彭山主持召开全州公安队伍建设暨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动员会.
7月13日上午,州委副书记、州委政法委书记吴长昆到文山市涉法特殊人群监管康复中心调研指导工作,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彭山陪同.
吴长昆在实地查看康复中心各功能区布局情况和详细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后,从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基础保障、正视困难问题、建立规章制度等几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
7月13日下午,州委书记童志云到州体育职业学校亲切看望慰问备战中的运动员和教练员,勉励大家继续刻苦训练、全力备战,努力拼搏、奋勇争先,为文山体育事业发展增光添彩,副州长玉荣陪同.
7月13日下午,副州长周家宝召集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州水务局关于审定州德厚河流域白牛厂汇水外排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投资协议(送审稿)的请示》《州移民局关于请求批准文山州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请示》《州移民局关于请求批准文山州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及后期扶持项目合作战略协议的请示》《州水务局关于审定文山州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起草工作方案(送审稿)的请示》,并就有关工作进行安排布置.
7月13—14日,副州长崔同富率州民航发展管理处、文山普者黑机场、文山交投集团有关负责人到重庆市与西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对接洽谈"重庆—文山"航线运营工作.
7月14日上午,州委副书记、州长张秀兰召集砚山县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州发改委、"文砚大道"项目建设指挥部有关负责人专题研究招商引资相关工作.
下午,与云南神火铝业公司董事长王洪涛一行座谈.
7月14—15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省委党校决策咨询研究院副院长谭鑫带领评估组,到文山市、丘北县对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开展第三方评估,于7月14日上午在州教育局召开座谈会,副州长玉荣参加座谈会、汇报工作并分段陪同.
7月15日,副州长马志山到文山市一中开展2018年文山州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巡考.
7月15日,副州长、驮娘江州级河长崔同富到富宁县开展驮娘江巡河工作,对驮娘江流域保护和开发工作提出了要求.
第29期【重要会议】州人民政府召开全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领导对防汛工作重要批示精神视频会议.
7月16日下午,州人民政府召开全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领导对防汛工作重要批示精神视频会议,副州长周家宝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各县(市)及州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全州防汛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措施,加强水雨情监测预报,及时报送汛情险情,强化网络舆情引导,大事记35严肃防汛值班纪律,齐心协力推进全州防汛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州人民政府召开文山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会议.
7月17日下午,州人民政府召开文山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会议,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贺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按职责分工,尽责履职,密切配合,全力做好经济普查相关工作,确保我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高质量如期完成.
会上,州统计局通报了我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前期工作情况,州直有关部门和文山市、麻栗坡县分别作了发言,州人民政府与8县(市)人民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状.
州人民政府召开全州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7月17日下午,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彭山主持召开全州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强调,要提高站位,担当尽责,群策群力,切实增强做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推进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进一步强化当前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州人民政府召开南盘江(文山段)和云鹏电站水库州级河(湖)长会议.
7月19日上午,州人民政府在丘北县召开南盘江(文山州段)和云鹏电站水库州级河(湖)长会议,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南盘江州级河长贺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要严格落实流域治理负责制,加强联合监管执法力度,要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
州人民政府召开全州外向型经济运行分析座谈会.
7月20日下午,州人民政府召开全州外向型经济运行分析座谈会.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部分外向型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并作交流发言,副州长崔同富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深刻分析了全州外向型经济运行情况以及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强调要准确把握和积极应对当前形势,以问题为导向,着力抓好通关便利化建设、开放平台建设、外向型企业引进和培育、外向型产业培育、外资引进和对外投资、国际国内市场开拓、服务环境优化等重点工作落实,加快全州外向型经济发展步伐,促进全州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文山区位优势和潜力真正转化为发展的竞争力和效益.
州人民政府召开2018年上半年全州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
7月20日下午,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彭山主持召开2018年上半年全州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
会议要求,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切实增强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清醒认识和把握好历史发展机遇,大力提升交管各项业务水平和队伍履职能力;要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切实做好下半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重点从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科技管理创新、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等方面强力推进各项公安改革任务不断深入,取得实效,努力践行"为民服务"的宗旨;要强化担当,压实责任,切实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不断健全完善考核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切实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要不折不扣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方案及要求,切实抓好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调研活动】张秀兰到砚山调研.
7月16日上午,州委副书记、州长张秀兰到砚山县调研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铝材项目选址工作.
崔同富到富宁调研.
7月16日,副州长崔同富到脱贫攻坚联系点富宁县板仑乡龙洋深度贫困村、板仑泽鑫合作社调研危房改造、产业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与县乡村干部共同研究加快脱贫攻坚步伐的措施.
大事记36省打击走私工作督导组到文山督导工作.
7月16—19日,省打击走私工作督导组到富宁、麻栗坡、马关县督导打击走私工作情况.
州人民政府于19日下午召开有关工作汇报会,副州长崔同富参加汇报会并汇报文山州打私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调研组到文山调研.
7月17日—19日,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调研组到文山市、富宁、砚山、丘北县调研,州委副书记、州长张秀兰,副州长李春林陪同.
省水投公司调研组到文山调研.
7月17—18日,以省水投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陶关亮为组长的省水投公司调研组到文山调研,副州长周家宝陪同调研.
周家宝到砚山、丘北县调研.
7月19日,副州长周家宝到砚山、丘北县调研水库安全度汛工作、防汛工作、烤烟中耕管理工作及脱贫攻坚工作.
彭山到州信访局调研.
7月19日,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彭山到州信访局调研指导工作,实地查看接访环境和办公场所,听取信访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并就做好信访工作提出要求.
贺勇到州政府研究室调研.
7月20日上午,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贺勇到州政府研究室调研,贺勇要求,州政府研究室要加强学习,锤炼本领,把握方法,切实发挥参谋作用,为州委、州政府决策提供决策参考.
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联合调研组到文山调研.
7月19—21日,国家民委副主任石玉钢率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联合调研组到广南、西畴、麻栗坡、马关县调研.
石玉钢要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增强民族地区优势产业发展动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力度,构建团结友爱、其乐融融的民族大家庭;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各民族群众牢固树立"五个认同"思想,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要发扬"老山精神"和"西畴精神",发挥地区特色优势,增强"造血"功能和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全力以赴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实现小康.
省民宗委副主任李正洪,州委书记童志云,州委副书记、州长张秀兰,州委常委、州委统战部部长王毅,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州委宣传部部长杨廷友等领导分段陪同.
财政部非税收入专题调研组到文山调研.
7月20—21日,以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陈东浩为组长的财政部非税收入专题调研组到丘北、麻栗坡县调研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贺勇陪同.
【其他政务活动】7月16日上午,州委常委、副州长李新与州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专题研究文山州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优抚安置和基层党建工作.
7月16日下午,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贺勇分别与省农村信用联社文山办事处、百色—文山跨省经济合作园区管委会研究工作.
7月16日下午,副州长玉荣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研究州食药研究院资产处置、县级公立医院提质达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州中医院医养结合PPP项目工作.
7月17日上午,副州长马志山专题听取旅游工作情况汇报并对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下午,专题听取住建工作情况汇报并对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7月17日上午,副州长玉荣参加全州2018年青少年校园足球篮球排球选拔赛暨校园足球啦啦操比赛开幕式、2018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并讲话.
7月17日上午,副州长崔同富召集州交通运输局研究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下午,与中大事记37石化云南分公司副总经理杜嘉良就成品油市场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座谈,随后召集州科技局研究科技扶贫工作.
7月17日下午,州委常委、副州长李新出席上海市工商联产业扶贫考察团赴文山州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考察座谈会并汇报工作.
7月18日上午,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2018年上半年工作汇报会议,州委副书记、州长张秀兰到昆明主会场,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贺勇,州委常委、副州长李新,副州长马志山、玉荣、崔同富,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彭山,州政府秘书长马忠俊在文山州分会场参会.
7月18日下午,州委副书记、州长张秀兰到省发改委参加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建设推进会;晚上,与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锡坤一行座谈.
7月18日下午,副州长玉荣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研究文山州赴上海市开展深化扶贫协作回访活动确定事项落实工作.
7月18日下午,副州长崔同富参加贵州省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调研文山工作情况座谈会并代表州人民政府介绍文山州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7月19日上午,州委副书记、州长张秀兰,州委常委、副州长李新与日本熊本县考察组鬼海洋一一行举行会谈.
7月19日上午,州委副书记、州长张秀兰与河南都氏集团董事长都平一行座谈.
7月19日上午,副州长马志山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专题研究文山州代表团赴上海市开展深化扶贫协作回访活动确定的相关事项.
7月19—21日,副州长玉荣到临沧参加云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组委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代表团团长会和赛风赛纪反兴奋剂工作会议.
7月20日上午,州委常委、副州长李新,副州长马志山、周家宝参加州委副书记、州委政法委书记吴长昆主持召开的第八次扶贫工作分析会议.
7月20日上午,州委常委、副州长李新到州外侨办督促指导基层党建工作.
7月20日上午,副州长马志山与北京史克浪国际体育文化有限公司、上海耀客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就普者黑体育文化项目等相关事宜进行座谈;下午,参加《云南省"一部手机游云南"精品自驾旅游线路文山段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会议.
7月21日,云南神火90万吨绿色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奠基仪式在富宁县板仑乡绿色水电铝材一体化产业示范园区举行.
州委书记童志云宣布奠基.
州委副书记、州长张秀兰,河南省商丘市副市长倪玉民致辞.
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炜介绍项目进展情况.
省发改委副主任王德耀,省能源局副局长张春红,云南电网公司总工程师张虹,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张杰,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贺勇,副州长李春林等出席.
7月21日,副州长崔同富与省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副会长王建龙等一行就文山州餐饮业发展工作进行座谈.
7月22日,副州长崔同富召集文山交投集团研究丘北普者黑站集装箱小集镇(名称暂定)建设以及交投集团出行科技公司、商贸公司组建运营和"文品入沪"方案策划等工作.
第30期【重要会议】州人民政府召开第十四届州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
7月24日下午,州委副书记、州长张秀兰主持召开第十四届州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全省上半年工作汇报会议精神,研究下半年经济工作,听取全州脱贫攻坚、中央环大事记38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文山州工作情况和全州政府系统贯彻落实第十四届州人民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情况汇报,研究了《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有效盘活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的意见(送审稿)》《文山州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实施方案(送审稿)》《文山州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评价办法(送审稿)》《文山州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考核办法(送审稿)》《文山州部分重点国有企业"十三五"期间融资目标任务考核办法(暂行)》《文山州部分重点国有企业资产整合方案(送审稿)》等6个议题.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贺勇,副州长李春林、玉荣、崔同富、周家宝,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彭山,州政府秘书长马忠俊,州政府党组成员、州扶贫办主任田卫国出席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兰朝明,州政协副主席赵琼,州纪委副书记、州监委副主任刘光祥应邀到会指导.
州人民政府举行2018年省政府综合督查工作汇报会.
7月24日下午,州人民政府举行2018年省政府综合督查工作汇报会,向省政府综合督查组汇报文山州工作情况.
州委副书记、州长张秀兰汇报,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贺勇主持会议.
副州长李春林、玉荣、崔同富、周家宝,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彭山,州政府秘书长马忠俊出席会议.
省政府督查组强调,此次综合督查是对政府执行力和落实力的全方位检验,是推动全省各项重点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
文山州要充分认识这次综合督查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紧张起来,迅速行动起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对标对表、立行立改,把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切实补齐短板、补足漏项,抓好整改、推进工作,促进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确保问题得到整改和落实.
要扎实抓好自检自查,进行全方位梳理,对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逐项对照整改落实到位.
文山州2018年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7月27日上午,文山州召开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贺勇,州委常委、文山军分区政委李德祥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聚焦强军战略,顺应时代发展,切实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引领征兵工作.
要强化政治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切实用有效的措施办法助推征兵工作.
各级政府要把征兵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完善细化政策措施,不讲条件、不搞变通完成征集任务.
要强化检查督导,狠刹征兵工作不正之风,对吃拿卡要、收受钱物、乱收费、故意刁难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从严查处,绝不姑息,确保征兵任务如期完成.
【调研活动】崔同富到文山市调研.
7月26日上午,副州长崔同富到文山市古木镇电商服务站、平坝镇电商服务中心调研农村电商发展情况,就规范农村电商服务平台运营、解决农村电商与交通出行及快递物流一体化服务的问题、促进农村电商与现代物流一体化发展、整合分散农产品统一进行品牌打造和包装销售、培训和指导群众开网店创业创收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安排.
期间还到文山市意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平坝镇马瑞斯服装加工厂调研,指导和帮助企业研究解决发展中的困难问题.
崔同富到砚山调研.
7月27日下午,副州长崔同富到砚山县盘龙乡白石岩辣椒高产示范样板基地、砚山县喀斯特地貌生态蔬菜品种与园艺技术示范基地、州农科院云南高原特色辣椒科研及成果展示基地和云辣股份有限公司调研辣椒产业发展情况,就抓好辣椒优良种苗选育、种植和加工技术研发推广、种苗和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及生大事记39产技术标准体系健全创新、产品品牌打造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期间还到金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调研,与企业共同研究产品开发、品牌打造和药品申报等工作.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防总站站长宋玉双到文山调研.
7月26日下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防总站站长宋玉双到广南县八宝镇调研八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保护工作情况,副州长周家宝陪同调研.
国金汽车集团调研组到文山调研.
7月28—29日,国金汽车集团调研组到富宁、丘北、砚山县调研.
期间,7月29日下午,州委州政府与国金汽车集团在文山举行座谈,双方就国金汽车集团在文山投资发展进行交流座谈.
州委书记童志云主持座谈会.
国金汽车集团董事长苏金河、董事长助理侯刚、对外发展部部长王小猛,国金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林斌荣,州委副书记、州长张秀兰,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徐昌碧,州政协主席黎家松,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州委宣传部部长杨廷友等出席座谈会,副州长李春林陪同调研并出席座谈会.
彭山到丘北检查指导旅游安保工作.
7月29日,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彭山到丘北县普者黑景区检查指导旅游安保工作.
在实地查看景区执勤警力到岗情况、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治安防控措施等方面情况,详细听取景区各项安保维稳情况汇报后,彭山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特别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维护景区社会治安稳定为目标,科学合理安排警力,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重点抓好景区治安秩序、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游客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出游环境.
【其他政务活动】7月23日上午,州委副书记、州长张秀兰,副州长李春林到昆明参加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
7月23日上午,州人民政府召开2018年云南省政府综合督查工作布置会议.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贺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州政府秘书长马忠俊主持会议.
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2018年省政府综合督查工作,强化措施,狠抓自查自纠,切实做好迎检准备,通过扎扎实实地开展督查促进工作落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各项大政方针、重大决策部署在我州落地生效,为圆满完成全州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7月23日上午,副州长玉荣与河北双维集团、神州长城公司开展教育投资合作意向座谈.
7月23日下午,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贺勇,副州长崔同富共同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指标有关工作.
7月23-27日,州委常委、副州长李新到省委党校参加全省防灾减灾救灾专题培训班学习.
7月24日上午,州委副书记、州长张秀兰召集副州长玉荣、州教育局局长张如黎等专题研究文山州职教园区改革发展工作.
7月24日上午,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贺勇,副州长马志山、玉荣、崔同富、周家宝,州政府秘书长马忠俊参加九届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
7月24日下午,副州长马志山参加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赴文山调研座谈会.
随后参加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和省档案局到文山指导档案工作座谈会.
7月25日,副州长崔同富与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业务二部总经理周晨、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事业部总经理杜松瀚就综合交通项目投资建设合作事宜举行座谈.
7月25—27日,州委书记童志云,州委副书记、州长张秀兰率队到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接洽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落地有关事宜.
副州长大事记40李春林参加.
7月25—26日,副州长马志山到丽江市参加全省推进旅游革命暨"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领导小组第10次专题会议.
7月25—27日,副州长玉荣随州委旅游文化产业视觉工业化建设考察组到北京考察学习.
7月26日,副州长周家宝在广南县参加滇桂两省(区)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工作会议.
7月27日下午,副州长周家宝为办公室全体党员上主题为"以习近平新时代扶贫开发战略为指导,坚决打赢文山州脱贫攻坚战"的专题党课.
7月27日,副州长马志山到文山军分区参加省军转办到文山开展"八·一"慰问驻文部队和军转干部晚会.
7月28日,中国共产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举行,州委副书记、州长张秀兰,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贺勇,州委常委、副州长李新,副州长马志山、玉荣、崔同富、周家宝,州政府秘书长马忠俊,州政府党组成员、州扶贫办主任田卫国出席会议.
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彭山,州政府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州住建局副局长关兴良列席会议.
7月28日下午,副州长玉荣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研究州职教园区改革发展工作.
7月29日上午,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彭山在丘北参加全省公安摄影培训暨摄影PK大赛开班仪式并作致辞.
7月29日,州委常委、副州长李新分别到文山武警支队机关和丘北县开展2018年"八一"建军节走访慰问驻文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活动.
第31期【重要会议】州委州政府召开全州2018年上半年经济工作会议.
7月30日,州委州政府召开全州2018年上半年经济工作会议,州委书记童志云出席并讲话,州长张秀兰主持会议并部署工作.
州委、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州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全省上半年工作汇报会、州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跨越发展理念,坚定发展信心,创新发展思路,强化发展措施,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全力以赴推动经济跨越发展.
文山州举行庆祝建军91周年暨"八一"军事日活动.
7月31日,我州举行庆祝建军91周年暨"八一"军事日活动,徐昌碧、黎家松、张杰、李云龙、王毅、李红、岳宁、李新、李德祥、马志山、玉荣、崔同富、周家宝、彭山、马忠俊等州党政军领导出席座谈会,杨廷友主持座谈会,贺勇、李德祥分别讲话.
座谈会前,与会人员参观了我州人民防空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成果,观摩了防空疏散、紧急开设野外指挥所、双37高炮防空、反恐队形等动态课目展示.
【调研活动】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地方政府投资项目问题调研组到文山调研.
8月1日,以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巡视员刘世虎为组长的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地方政府投资项目问题调研组到砚山县调研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停缓建工作情况,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贺勇陪同调研.
崔同富到西畴调研.
8月1日,副州长崔同富到文天二级路西畴境内革岔至莲花塘段、莲花塘至高棚公路、蚌谷至海子坝至秧地至把独群众自建路、兴街至三光公路、西畴县新兴电动公交车有限公司、西洒客运站、兴街客运站等地调研西畴县"四好农村路"建设情况,研究安排了有关工作.
李新到西畴调研.
8月2日,州委常委、副州长李新到定点挂钩脱贫攻坚联系点西畴县兴街镇大事记41安乐村委会调研.
省人大调研组到文山调研.
8月2—3日,省人大调研组到丘北县、文山市调研.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侯强、副州长李春林陪同.
省发改委调研组到文山调研.
8月4日,省发改委党组成员、主任助理梁琦一行到砚山县考察调研忠旺集团选址地点,州委副书记、州长张秀兰,副州长李春林陪同调研.
【其他政务活动】7月30日,副州长周家宝听取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情况汇报,就有关工作进行安排布置.
7月31日上午,州委副书记、州长张秀兰到文山军分区开展慰问活动,到文山市看望慰问了重点优抚对象.
7月31日上午,州委副书记、州长张秀兰召集副州长马志山以及部分州级部门负责人专题研究全州"一水两污"建设工作.
随后,召集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贺勇、副州长玉荣以及州卫计委班子成员专题研究与康美药业公司合作有关事宜.
7月31日上午,州人民政府与云南能投集团举行工作座谈,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贺勇,云南能投集团副总裁杨万华出席会议.
会上,双方就电力、煤矿、化工、水利、天然气等在文山州的能源投资及管理交换了工作意见.
7月31日上午,副州长马志山专题听取西畴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公租房、棚改、农危改)、农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情况汇报并对其工作进行安排.
7月31日上午,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彭山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员大会.
8月1日上午,副州长马志山召集州财政局、州住建局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专题研究安排全州乡镇"一水两污"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
下午,专题听取全州招商引资即全省招商外资工作推进会和代理招商工作会议贯彻实施意见、全州1—7月招商引资指标完成情况、省"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奖励贯彻意见等工作情况汇报,并对有关工作进行安排.
8月1日上午,副州长玉荣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专题研究《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送审稿)》.
下午,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专题研究提高人均预期寿命有关工作.
8月1日下午,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彭山作为州级挂钩督办领导出席文山市政府组织召开的2018年州政协第191号"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农村火灾防御能力的建议"重点提案面商会.
8月1—3日,州委书记童志云,州委副书记、州长张秀兰带队到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云白药集团、省建投集团、省农发行汇报对接工作.
期间,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贺勇参加8月3日上午汇报活动.
副州长崔同富参加8月2日汇报活动.
8月1—4日,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上海市医药卫生青联主席吴韬带队,到文山州人民医院和麻栗坡县开展"沪滇医缘情"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赴滇服务接力计划志愿者回访活动并开展义诊,并于8月2日在州人民医院召开回访座谈会,副州长玉荣出席座谈会并致辞.
8月1—3日,以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陈世波为组长的省中小学校危房拆除和加固改造及全面改薄工作督导检查组到我州文山市、砚山县开展实地督导,并于8月3日在州政府召开文山州工作情况汇报暨督导反馈会,副州长玉荣分段陪同、主持汇报反馈会并作表态发言.
8月3日上午,副州长马志山专题听取军转安置工作情况汇报并对其工作进行安排.
下午,与有关部门负责人专题研究州监察委留置点选址工作.
8月3日,副州长崔同富率州交通运输局大事记42主要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到省交通运输厅汇报对接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以及"四好农村路"建设有关政策和具体要求.
第32期【重要会议】州人民政府召开第十四届州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
8月7日,州委副书记、州长张秀兰主持召开第十四届州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关于将有严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未成年人送专门学校实施保护教育的暂行规定(送审稿)》《文山州中医医院医养结合基础设施综合发展项目实施方案(PPP模式)》《文山州职业教育园区改革发展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送审稿)》《中共文山州委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中共文山州委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关于完善工业园区产业定位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中共文山州委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文山三七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送审稿)》《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送审稿)》《文山州关于贯彻落实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文山州人民政府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文山州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治理的实施方案(送审稿)》《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文山州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送审稿)》《文山州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办法(送审稿)》《州公安局关于请求解决黄标车淘汰补贴所需经费的请示》《州公安局关于解决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技防一期建设经费的请示》《文山州农村公路养管理办法(送审稿)》《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关于改革重组文山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的实施方案(送审稿)》《州委组织部州扶贫办公室关于安排州级选派驻村扶贫工作队员2018年工作经费的请示》《州财政局州教育局关于建立完善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送审稿)》《文山州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分配方案》《州水务局关于解决德厚水库耕地占补平衡缺口资金的请示》《州水务局关于审定德厚水库工程地方配套资金筹措方案的请示》《州委党校关于将剩余房地产资产无偿划回中共文山州委党校的请示》《州委党校关于解决校园建设项目资金的请示》《州城投公司关于申请富宁县绿色水电铝材一体化产业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请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与国研经济研究院合作框架协议》《文山州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实施方案(送审稿)》等29个议题.
听取全州禁毒工作情况汇报,通报文山州党政领导到省级有关部门企业汇报对接工作情况和全州近期招商引资工作情况.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贺勇,州委常委、副州长李新,副州长马志山、玉荣、崔同富,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彭山,州政府秘书长马忠俊,州政府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州住建局副局长关兴良,州政府党组成员、州扶贫办主任田卫国出席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开晖,州政协副主席李军,州纪委副书记、州监委副主任刘光祥应邀到会指导.
州人民政府召开全州"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暨党政领导包案化解信访案件工作推进视频会议.
8月8日上午,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彭山主持召开全州"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暨党政领导包案化解信访案件工作推进视频会议.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找准存在的问题,强化源头治理,压实工作责任,深入开展"四大重点"攻坚战和州级党政领导包案化解信访案件工作.
大事记43州人民政府召开全州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动员部署会.
8月9日上午,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彭山主持召开全州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动员部署会,传达学习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和7月20日全省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分析工作任务和形势,对全州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任务进行动员部署.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进一步认清形势,做好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以强有力的措施抓好全州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确保省下达的任务按期完成.
州委州政府召开文山州2018年企业座谈会.
8月9日下午,州委州政府召开文山州2018年企业座谈会,州委副书记、州长张秀兰主持会议并讲话,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张杰,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贺勇,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彭山,州政府秘书长马忠俊出席会议.
副州长李春林通报全州2018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云南白药文山七花有限责任公司、砚山永盛科技有限公司、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中石化云南文山石油分公司、文山瑞康药业有限公司、中交二航局有限公司、云南华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砚山县鑫珵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西畴县兴牧牧业有限公司、省信用联社文山办事处等企业代表先后发言.
会议强调,全州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为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全力推进省、州"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方案的有效实施,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
同时,要加大为企业解困工作的督查力度,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对于做得好的大力予以表扬,对于服务企业不作为、慢作为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升各级政府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州人民政府召开全州烤烟收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2018年8月10日上午,州人民政府召开全州烤烟收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副州长周家宝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正视当前烟叶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应对困难,主动迎接挑战,找准方法路子,要研究分析,努力推进烤烟产业平稳、持续和长久发展;要充分认识烟叶收购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重要性,从解决"三农"问题、决战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的高度,从维护安定团结,确保我州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做到早预判、早谋划、早落实、早日收购结束,争取各项工作主动权,突出"保总量、强秩序、提质量、促增收、树信心",坚决确保烟叶收购计划总量完成.
【调研活动】州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组到富宁、广南县指导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8月6—8日,以副州长周家宝为组长,州民政局、国土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水务局等部门有关领导为成员的州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组到富宁、广南县调研指导全州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省民政厅调研组到文山调研.
8月8-9日,以省民政厅副厅长李国才为组长的调研组到富宁县调研灾情.
调研组先后深入富宁县阿用乡堰塞湖地质灾害点和地质灾害安置点调研,州委常委、副州长李新陪同.
国家防总工作组到文山指导抢险救灾工作.
8月8—9日,以珠江委副主任苏训为组长的国家防总工作组到富宁县阿用乡协助指导堰塞湖抢险救灾工作,副州长周家宝陪同.
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组到文山指导抢险救灾工作.
8月8—9日,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李存贵为组长的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组到富宁县阿用乡协助指导堰塞湖抢险救灾工作.
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调研组到文山调研百色水利枢纽过船设施建设和航运工作.
8月9—10日,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副局长李永恒大事记44和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马德芳一行到文山调研百色水利枢纽过船设施项目前期工作,专门听取文山州工作情况汇报,并深入德厚水库库区调研库区航运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情况.
副州长崔同富陪同相关活动.
【其他政务活动】8月6日上午,州委副书记、州长张秀兰主持召开州人民政府党组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贺勇,州委常委、副州长李新,副州长马志山、玉荣、崔同富、周家宝,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彭山,州政府秘书长马忠俊,州政府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州住建局副局长关兴良,州政府党组成员、州扶贫办主任田卫国出席会议.
副州长李春林列席会议.
8月6日下午,州委副书记、州长张秀兰主持召开第十四届州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委员会第6次会议.
副州长马志山参加会议.
8月6日下午,副州长崔同富召集州商务局、州交投集团、文山市和砚山县工信商务局等部门及有关企业负责人专题研究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
8月6—9日,以省政府食药安全委办公室副主任、省食药监局副局长刘本军为组长的督查组,到广南县、砚山县实地督查吊浆粑、野生食用菌中毒防控工作,并于8月9日在文山市召开全省农村食品安全监督+食品配送工作现场会.
副州长玉荣分段陪同.
副州长崔同富参加现场会并致辞.
8月7日上午,州委常委、副州长李新主持召开州减灾委成员单位紧急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副书记、省长阮成发,州委书记童志云、州委副书记、州长张秀兰对我州近期强降雨灾情的批示精神,分析研究当前抗灾救灾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步抗灾救灾工作.
会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州主要领导关于抗灾救灾的有关指示精神,切实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抓紧抓实抗灾救灾工作,要把受灾群众的安置救助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妥善落实救灾救济措施,做实做细留守儿童、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救济,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地方住、有病能及时治疗".
要科学制定灾后恢复重建方案,抓紧落实住房重建,全力抢修损毁设施,加紧修复供水、供电、道路桥梁、通讯设施等基础设施.
要尽快落实救灾资金,动员灾区群众进行抗灾自救,尽早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要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24小时值班备勤和信息报告制度,细化预案措施,完善保障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要继续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发展趋势,及时发布预测、预报、预警信息,牢牢把握防汛主动权,务必使灾害损失降到最小,群众受灾程度降到最低.
要及时收集汇总灾情,及时上报省主管部门,争取得到省里支持.
8月8日上午,州委副书记、州长张秀兰召集州城投、州水投、州铁投、州交投等公司主要负责人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融资有关工作.
8月8日下午,州委副书记、州长张秀兰主持召开交通银行文山州分行筹备工作专题会议.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贺勇参加会议.
8月8日下午,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彭山主持召开全州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推进会暨打防刑事犯罪"百日攻坚"动员部署会.
8月8日,省第十五届运动会在临沧市正式开幕,副州长玉荣参加开幕式及省2014—2017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并带领文山州代表团287名体育健儿参加运动会.
8月9日上午,副州长崔同富专门听取蒙文砚高速公路指挥部工作情况汇报,随后召集省农村信用联社文山办事处和文山市农村商业银行研究高速公路项目融资贷款事宜.
8月9日晚上,副州长李春林与上海神火大事记45资产管理公司、北京祥德投资管理公司召开座谈会.
8月10日上午,州委副书记、州长张秀兰召集副州长李春林,百文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专题听取近期工作情况汇报.
8月10日上午,州委副书记、州长张秀兰召集副州长李春林,文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国土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新建50万吨电解铝项目准备相关工作.
8月10日上午,州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文山飞行学院项目推进工作,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贺勇,副州长玉荣参加会议.
8月10日下午,副州长周家宝陪同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张杰到砚山县稼依镇鑫珵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调研农业产业发展情况.
8月12日,副州长马志山到上海市政府驻昆明办事处、省住建厅汇报对接有关工作.
第33期【重要会议】州级领导及州级部门挂联丘北县脱贫攻坚工作联席会议在丘北县召开.
8月13日,州级领导及州级部门挂联丘北县脱贫攻坚工作联席会议在丘北县召开,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贺勇,州政协副主席刘锦超,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桂琼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充分肯定丘北县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的成绩,要求丘北县全力补齐工作短板,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丘北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州人民政府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
8月13日下午,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彭山主持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省公安厅深挖涉黑涉恶"保护伞"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反馈情况,听取全州公安机关近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汇报,并对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及下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州人民政府召开全州重点项目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会.
8月14日,州人民政府召开全州重点项目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会.
上午现场参观文山铝业50万吨绿色低碳水电铝项目、文山市三七园区瑞民家园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安置点、云南白药集团文山七花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工程、天士力现代中药产业园等项目.
下午,召开集中会议,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贺勇主持会议并讲话,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洁、侯强,州政协副主席刘锦超出席会议.
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全省重点项目推进会精神,提高认识,积极化解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强化措施,全力确保全州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要统一思想,坚决确保三年行动计划项目按时完成;要迅速行动,全面打响新增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要进一步坚定信心,振奋精神,以勇争一流的志气,攻坚克难的锐气,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州人民政府召开全州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推进会.
8月14日,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彭山主持召开全州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推进会.
贯彻落实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推进会议、全省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研究部署全州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任务,全面推进文山州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任务落实,不断开创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
会议强调全州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突出关键环节,多措并举将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实,以务实担当大事记46的精神,扎实推进群众矛盾问题一件一件的化解和落实.
民革中央脱贫攻坚民主监督2018年第二次工作推进会暨全国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交流会在文山州召开.
8月17日上午,民革中央脱贫攻坚民主监督2018年第二次工作推进会暨全国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交流会在文山州召开.
民革中央副主席兼秘书长、民革中央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小组组长李惠东出席会议并讲话.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革云南省委会主委杨保建,中共贵州省委统战部副部长、贵州省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何萍,中共云南省委统战部副部长、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蔡勇出席会议并致辞.
州委副书记、州长张秀兰在会上向民革中央和各位领导对我州脱贫攻坚工作的关心和倾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并汇报了我州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州委常委、副州长李新参会.
全省"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现场会在文山召开.
8月17日下午,全省"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现场会在文山召开.
省委副书记李秀领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赵金主持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纳杰,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任军号,省政协副主席高峰出席会议.
州委书记童志云及曲靖、怒江、昭通等地相关负责人在会上作典型经验交流.
州委副书记、州长张秀兰,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彭山,副州长周家宝参加会议.
【调研活动】李春林到文山市调研.
8月13日下午,副州长李春林到文山市马塘工业园区、三七产业园区调研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企业生产情况.
李春林到砚山县调研.
8月14日上午,副州长李春林到砚山县调研回龙水库、路德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整改工作情况;到江南锰业公司调研尾矿库、企业生产运行情况.
玉荣到文山市、麻栗坡县调研.
8月14日上午,副州长玉荣到文山市随机调研州"三个三十"文广体重点项目建设.
下午,到麻栗坡县随机调研C级危房校舍拆除和加固改造工作.
并提出要求:要建立项目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充分论证项目必要性、经济性、可行性,按照校舍拆除和加固改造、拆除重建、只拆不建、异地新建等处置方式,保障改造科学合理、不走弯路;优化项目前期审批流程,抓紧完成各项前置审批手续,加快招标等开工前期准备工作,尽快开工建设;督促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科学组织施工,抢抓暑假施工黄金期,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确保项目早开工、早竣工、早使用,尽快发挥效益.
彭山到富宁县调研.
8月15日,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彭山到富宁县田蓬镇、剥隘镇等地调研,实地到公安检查站,田蓬镇边防派出所、边境检查站、田蓬边境口岸,剥隘镇平年省级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云南体育训练基地富宁剥隘基地环湖公路自行车赛道建设项目等地进行查看;走访了2018年州级党政领导包案信访案件当事人,并对公安、信访维稳、边境管控、2018年"三个三十"重点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提出要求.
李春林到文山市调研.
8月16日,副州长李春林到文山市调研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上海市商务委调研组到文山调研.
8月17日,以上海市商务委副主任、市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殷欧为组长的上海市商务委调研组一行到砚山县中康蔬菜基地、喀斯特地貌生态蔬菜品种与园艺技术示范基地调研农产品扶贫工作.
17日下午在州人民政府召开文山州农产品专项扶贫合作工作座谈会.
副州长崔同富陪同并参加座谈会.
民革中央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小组到砚山县调研.
8月17日下午,民革中央副主席兼秘书长、民革中央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小组组长李惠东大事记47一行到砚山县调研,副州长李春林陪同.
省政府工作组到麻栗坡县、丘北县调研.
8月17—18日,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任军号率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我州麻栗坡县、丘北县专题调研指导公安工作,并看望慰问基层一线执勤武警官兵和民警.
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彭山陪同.
省政府工作组到富宁县视察灾情.
8月18—19日,副省长和良辉带领省民政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省政府工作组深入到受灾较为严重的富宁县,指导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州委副书记、州长张秀兰参加19日上午召开的抢险救灾工作汇报会,并向工作组汇报文山州、富宁县关于洪涝灾情和当前抢险救灾工作情况.
州委常委、副州长李新陪同调研并参加工作汇报会.
贺勇到马关县调研.
8月18日至20日,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贺勇到马关县随机调研.
分别对易地扶贫搬迁、尾矿库安全度汛、集镇建设、产业发展等工作提出要求.
【其他政务活动】8月13日至16日,州委副书记、州长张秀兰到青海省西宁市参加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研究会举办的改革开放40年与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研讨会.
8月13日上午,副州长周家宝听取州林业局关于退耕还林还草等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并对下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下午,召集州农垦局、州扶贫办、州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州农垦局关于审定文山农垦联合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的请示》《州扶贫办关于审定文山州深度贫困县和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请示》《州林业局关于审定文山州关于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实施意见(送审稿)的请示》,并对下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8月13日,副州长马志山到上海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汇报对接工作.
8月13日下午,副州长玉荣召集研究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州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8月13日,副州长崔同富率州科技局等部门到中国技术交易所对接文山州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8月14-15日,州委常委、副州长李新到省级有关部门汇报对接工作.
8月14-15日,以省农业厅副厅长王平华为组长的省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中期检查组,到砚山县、西畴县检查有关工作,副州长李春林陪同.
8月14日,副州长马志山到省人防办、省住建厅汇报对接工作.
8月14日,副州长崔同富率文山交通投资建设集团到滴滴出行北京总部考察,与滴滴出行高级副总裁张星萍等就网约车合作等有关事项举行会谈.
8月14日下午,副州长周家宝听取州移民开发局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并对下步工作提出要求.
8月15日上午8:30,副州长马志山在州委参加全州农村危房改造检查存在问题协调会.
8月14日—15日上午,以省农业厅副厅长寸强同志为组长的省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场户关闭或搬迁整改工作督查组到我州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场户关闭或搬迁整改工作督查,并于8月14日下午召开文山州工作情况汇报会.
副州长周家宝陪同并代表州人民政府作全州工作情况汇报.
8月15日上午10:30,副州长马志山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文山州就业扶贫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8月15日,副州长崔同富召集州商务局研究参加第20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有关工作.
大事记48召集州民航发展管理处、文山机场研究文山飞行学院成立相关工作.
召集文山交通投资建设集团研究丘北县普者黑站特色商品小镇建设工作.
8月16日上午,州委常委、副州长李新主持召开省政府工作组赴文山视察灾情工作部署会议.
8月16日,副州长玉荣上午召集研究旅游文化产业视觉工业化建设事宜;下午到砚山县实地督导学校C级危房校舍改造、卫生补短板项目建设.
8月16日,副州长崔同富召集邮政文山公司研究农村物流工作.
召集州民航发展管理处研究机场建设和航空市场培育等工作.
8月17日上午,副州长玉荣召集研究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送审稿).
8月18日,文山州脱贫攻坚工作座谈会召开,省委副书记李秀领、省委副秘书长颜希权、省扶贫办副主任施榆兵出席座谈会.
州委书记童志云汇报全州脱贫攻坚工作情况.
州委副书记、州长张秀兰,州委副书记、州政法委书记吴长昆等参加座谈会.
8月16—18日,以省卫计委副主任李善荣为组长的督查组到我州丘北县、文山市督查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于8月18日上午召开文山州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汇报会暨督查反馈会,副州长玉荣参加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8月18日下午,州委副书记、州长张秀兰召集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贺勇,州委常委、砚山县委书记李红,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住建局、州法制办,州城投公司、州水投公司、州交投公司、州铁投公司等主要负责人,及八县(市)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我州债券发行相关工作.
8月18日,副州长崔同富召集文山交通投资建设集团和丘北县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研究丘北县普者黑站特色商品小镇建设工作.
8月18—20日,以省卫计委副主任张宽寿为组长的督导组,到我州广南县、马关县、文山市、砚山县、丘北县5个县(市)督导卫生补短板、中央预算内项目建设及健康扶贫工作,于8月20日上午召开健康扶贫工作督导座谈会,副州长玉荣分段陪同.
《文山州人民政府公报》简介《文山州人民政府公报》是经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批准,由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的政府刊物.
是刊登州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标准文本,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
《文山州人民政府公报》主要刊登的内容为:州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其他重要文件、州直部门规范性文件、州政府大事记及人事任免等.
《文山州人民政府公报》为月刊.
电子版可通过文山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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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文山州人民政府主办单位: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云南省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邮编:663099电话:(0876)2130618传真:(0876)213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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