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情报导侦联勤工作站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ZC198201Z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2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
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6第三章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31第四章投标文件的审查、比较与评价.
45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
5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633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委托,对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
项目名称:情报导侦联勤工作站项目2.
招标编号:ZC198201Z3.
项目预算金额:2,332,650.
004.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序号产品名称数量1综合数据采集工具箱12综合数据采集工作台13电磁信号屏蔽设备14拆卸工具1524小时监控摄像设备36录音电话机47资金流向追踪分析系统18涉税专案分析系统19地下钱庄犯罪研判模型系统110可视化分析工具111电子白板112交互式触摸一体机113大屏拼接支架1614信号线缆及辅材115图像拼接矩阵处理器116视频终端117麦克风218IP语音会议电话终端2419IP会议话机用户许可及维护保障220软终端用户许可及维护保障3021软终端高级用户许可及维护保障122CloudMCU接入资源许可1本项目不分包,供应商不得自行拆包、分包进行投标.
5.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时间: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向军南里二巷甲5号雨霖大厦16层7.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8月10日上午9:00至9:30(北京时间)8.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9.
开标时间:2020年8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0.
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向军南里二巷甲5号雨霖大厦16层第一会议室11.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联系.
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向军南里二巷甲5号雨霖大厦16层邮编:100020电话:010-6590980013124797529联系人:林女士开户名(全称):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5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运村支行账号:110938847410701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重要提示:招标文件中,加"*"号的条目为强制性要求.
"*"号条目内容若有缺失或者无效,将导致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该"*"若加在标题处,则该标题下所有涵盖内容均为强制性要求,若加在正文段落处,则该段内容为强制性要求.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资料表是关于本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本章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当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内容1.
1.
1采购代理机构: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向军南里二巷甲5号雨霖大厦16层联系人:林女士电话:010-65909800131247975291.
1.
2采购人: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大兴胡同45号联系人:陈警官电话:010-84081070*1.
2.
4其他资格/资质标准要求:无1.
4.
3若供应商的报价被评标委员会认为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
1《资格证明文件分册》中:其中第2项:如提供审计报告作为财务状况证明文件,需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的审计报告;《商务及技术分册》中:其中5: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正本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7条款号内容书》,如果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5可以不提供,但须提供正本的供应商单位出具的法人身份证明(内容自拟,但必须包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本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必须为本人签字,手签章或人名章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1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陆仟元整保证金形式:电汇/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特别提示:1、如供应商采用汇款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不迟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使用供应商单位账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账户信息如下),并将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及送达.
开户名(全称):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运村支行账号:1109388474107012、如供应商采用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保函的有效期应当覆盖或者超过投标有效期.
*12.
1《商务及技术分册》1投标书中的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日13.
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
注:电子文档为全部投标文件正本的扫描件(彩色).
格式采用PDF格式,载体形式为U盘.
并在载体上注明项目名称、包号及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应对正本投标文件纸质版与电子文档的一致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如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电子版,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如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份数递交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5.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8月10日上午9:00至9: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17.
1开标时间:2020年8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向军南里二巷甲5号雨霖大厦16层第一会议室8条款号内容29.
1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形式为:支票/汇票/本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33供应商应在《资格证明文件分册》正本中提交中标服务费承诺书原件,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的具体收费标准为:在国家计委印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基础上,上浮20%.
上表中的条款号对应本章供应商须知中的条款号适用于供应商须知的增加或者说明的变动:一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是/非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有关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本项目是/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有关监狱企业的认定标准,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本项目是/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有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认定标准,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1.
1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如供应商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条件2、条件3,则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可以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条件1: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是指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9(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或微型企业);条件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条件3: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供应商和货物制造厂家(如适用)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8-1《中小企业声明函》/8-2《监狱企业声明函》/8-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特别说明:1、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如在本项目中供应商符合小型、微型企业认定标准,提供货物中除自身生产的货物外,还包括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则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供应商和全部其他货物制造厂家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即供应商主体与全部其他货物制造厂家都是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可享受评审时对价格10%的优惠政策.
3、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1.
2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
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报价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如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间存在投资关系,将无法享受报价2%的价格扣除.
1.
3如供应商因价格优惠政策获取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得分包或者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者转包给大型企业.
10*2本项目未办理进口产品论证,故供应商所提供设备仅限产自中国境内的产品.
*3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
品目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
ccgp.
gov.
cn/)查询.
*3.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规定,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包括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水嘴.
采购设备中如果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则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已取得《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通知》中指定的认证机构的节能认证证明(有效期内)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若未提供,将导致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
3.
2政府优先采购:若供应商拟投的节能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即未以""标注的),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证明材料,则有政策性得分,详见本文件第四章.
若供应商拟投的环境标志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证明材料,则有政策性得分,详见本文件第四章.
注:合格证明材料是指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通知》中指定的认证机构的认证证明(有效期内)的复印件.
二其他111供应商如果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虚假材料,在任何时候采购人都有权否决其投标,并视情况追究其责任.
2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3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有效签署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格式要求编制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除特殊标注外,是指在公安部门备案的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均不予认可,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
*7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9要求的格式在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分册》正本中提供《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告知书》原件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8供应商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依据本身产品说明书及样本如实逐项逐条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对于那些可以用量化的形式表示的条款,必须明确响应,或者以功能描述回答.
9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中标有"#"的技术指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作为证明.
技术支持资料是指生产厂家委托具备印刷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印制并公开发布的产品彩页原件(非法印刷品或内部印刷品无效)或由具备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如同一技术指标内容上述材料之间存在不一致的,以检测报告内容为准.
未提供符合规定的技术支持材料/技术支持资料中没有对应指标/技术支持资料中技术指标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均视为不满足对应参数要求(即负偏离).
*10供应商必须对所投产品的技术指标与招标需求进行认真对照,并如实逐项逐条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
对于同一技术指标,供应商填写的技术偏离表响应情况、12作出的技术应答,应与其提供的技术支持材料中结论一致.
对于同一技术指标,供应商作出的应答与技术支持资料结论存在不一致的,或未对招标需求中一项或多项作出书面响应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且采购人有权就供应商涉嫌虚假投标的情况向财政部门报告,一旦被认定为虚假投标,供应商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全国范围内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本项目执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总局令第117号)的规定,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目录的设备,供应商须提供"3C认证证书"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若未提供,则视为未取得.
*12供应商的报价中必须包含货款,运费,安装,培训和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等全部价格,供应商不能额外向采购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13如未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属于无效投标.
14本项目核心产品为资金流向追踪分析系统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包)项下投标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本章须知第24.
1条的规定执行,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注:当核心产品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时,不同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核心产品须均为不同品牌,有一个(含以上)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仍按一家供应商计算.
13一说明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供应商1.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1.
1.
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采购人委托的、依法在财政部门登记备案的采购代理机构.
1.
1.
2采购人: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
1.
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1.
1.
4"供应商"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1.
2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次采购:1.
2.
1供应商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生产或供应能力,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1.
2.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2.
3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1.
2.
4供应商除了满足以上条款外,还需满足《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其他资格/资质标准要求.
1.
2.
5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4(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由同类资质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1.
2.
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
2.
6.
1不得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
1.
2.
6.
2已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
2.
6.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
2.
6.
4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
2.
7信用信息查询1.
2.
7.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1.
2.
7.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1.
2.
7.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在资格审查过程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各供应商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由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档案管理规定,与其他评标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1.
2.
7.
4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或自然人参与,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合格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联合体任何一方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将被拒绝;1.
2.
7.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15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此次政府采购活动.
1.
3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不得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采取其他手段谋取中标.
一经发现,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
1.
4供应商不得实施下列法律禁止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由有权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
4.
1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
4.
2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
4.
3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的;1.
4.
4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
4.
5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1.
4.
6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1.
4.
7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的;1.
4.
8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2.
资金来源2.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所述的采购人必须已经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包括财政性资金和自筹资金).
3.
投标费用3.
1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承担投标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二招标文件4.
招标文件构成4.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招标文件.
4.
2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164.
3供应商应当注意投标风险:如果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4.
4供应商应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备,如果发现有任何缺漏、重复或不清楚的地方,应在收到文件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以便及时补齐.
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
5.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
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收受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5.
2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
3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当立即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回函予以确认.
6.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延期6.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时,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应答,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的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7.
1供应商可以对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一览表"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也可以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货物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拆开投标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7.
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及通用图形符号.
178.
投标文件构成8.
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分册》和《商务及技术分册》,供应商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
须按A4幅面装订,并编写方便查阅的文件目录,逐页标明页码.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资格证明文件分册》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证明文件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4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盖章复印件/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盖章复印件(格式)7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8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1.
2.
4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资质标准要求(如有的话)特别提示:根据87号令的相关规定,资格性审查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资格证明文件分册》仅在资格审查中使用,不作为符合性检查和综合评审的依据.
供应商因任何原因将有利于评审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符合性审查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公司简介、技术方案、产品说明、业绩证明材料、售后服务方案等)装订到《资格证明文件分册》,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审内容未被认可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商务及技术分册》1——投标书(格式)2——开标一览表(格式)3——投标分项报价说明表(格式)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5——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18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7——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8-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8-2——《监狱企业声明函》(如适用)8-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9——《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告知书》(格式)10——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简介、技术方案、产品说明、业绩证明材料、售后服务方案等有利于评审的资料(参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自行编制)8.
2除上述8.
1条外,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9条的所有文件.
8.
3上述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8.
4所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分册》和《商务及技术分册》应当为真实、有效文件,必须分别单独胶装成册,且必须根据招标文件的密封和装订规定执行.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制作/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分册》或《商务及技术分册》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9.
证明投标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9.
1供应商投标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须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章及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供应商应当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服务符合前述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9.
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证明文件以投标书附件的形式编写,投标书的页面大小应当与投标文件一致,并统一编码、装订.
证明文件包括:9.
2.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9.
2.
2采购的货物(包含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从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质保期内能够正常、连续地使用或运行.
货物价格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9.
2.
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声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99.
3供应商应当注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也应当参照牌号或分类号,注意其所起的说明作用,有何限制等.
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
10.
投标报价10.
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采购是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的行为.
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按无效投标处理.
10.
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分项报价说明表(3)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署.
10.
3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当按下列方式填写:10.
3.
1投标货物的报价包括标准、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和培训等费用;10.
3.
2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用.
10.
4为了方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供应商可以根据本须知10.
3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10.
5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确定的,不得擅自变更.
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属于无效投标.
10.
6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
10.
7投标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理由.
11.
投标保证金11.
1供应商应当提供《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1.
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0(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供应商擅自撤销投标的;(2)中标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供应商擅自放弃中标的;(5)中标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的;(6)供应商被视为串通投标的;(7)供应商提供虚假或失实材料的;(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11.
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电汇/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1.
4凡是没有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或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本须知第11.
1条、第11.
3条的规定的,属于无效投标.
11.
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
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1.
6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中标供应商须持《政府采购合同》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业务部门办理.
11.
7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以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汇款信息办理汇款.
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查收;以保函形式递交保证金的,供应商须持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凭证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业务部门办理.
11.
8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2.
投标有效期12.
1投标应当在规定的开标日后的至少日内(详见中规21定)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属于无效投标.
12.
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供应商也可以拒绝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撤销,但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
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13.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3.
1供应商应当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及电子版份(详见中规定),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
若正本和副本或电子版不符,以正本为准.
13.
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本人亲笔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
13.
3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单位公章,仅加盖骑缝章不予认可.
13.
4投标文件应按统一规定的格式、顺序填写、排列,并装订、胶封成册,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3.
5为了便于评审及区分,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的书脊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及所投包号(如有).
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复印件应清晰整洁.
13.
6对投标文件进行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在修改的每一处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有效,否则不予认定.
13.
7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2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
投标文件的密封14.
1投标时供应商必须将投标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分册》和《商务及技术分册》)密封递交:正本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副本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电子版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
各密封袋/箱正面须分别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
对封装材料及样式不作特别规定,供应商应当保证其封装的可靠性,不致因搬运、堆放等原因散开.
14.
2为方便开标唱标,供应商应当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包装袋/箱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中报价应当与投标文件正本的开标一览表中报价相一致,若不一致则以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供应商单独密封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同时投标文件正本中也应附有此表原件.
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4.
3供应商须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盖章复印件或保函原件等非现金形式原件)单独密封,并在包装袋/箱上标明"投标保证金"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14.
4在第14.
1、第14.
2、第14.
3规定的及其他有关包装袋/箱上均应当:14.
4.
1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如有)和"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4.
4.
2在包装袋/箱的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14.
5拒收情形: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且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5.
投标截止期15.
1供应商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地址.
2315.
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当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5.
3拒收情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
16.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
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
2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6.
3从投标截止期至供应商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供应商不得撤销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还.
五开标及评标17.
开标17.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开标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采购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7.
2开标时,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书面修改或撤回投标的通知等.
对于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7.
3除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之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开标时不得拒绝任何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投标.
17.
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做开标记录,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418.
组建评标委员会18.
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进行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
19.
投标文件的审查与澄清19.
1投标文件的审查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9.
1.
1资格性审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19.
1.
2符合性审查: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了响应.
19.
1.
3只有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才能够进入比较与评价阶段.
19.
2投标文件的澄清19.
2.
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接到评标委员会澄清等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作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9.
2.
2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19.
2.
3投标文件出现前后不一致情况时将按以下规定修正: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中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9.
2.
4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
2520.
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20.
1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得损坏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
20.
2在比较与评价之前,评标委员会将对每份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当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并且没有重大偏离.
对于关键条款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均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仅仅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做出判断,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0.
3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0.
4供应商或投标文件出现的下列情形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导致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5)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材料的;(6)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采购人无法支付的;(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未满足招标文件中标注*号条款要求的;(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621.
比较与评价21.
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1.
2评标委员会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21.
3根据实际情况,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作为评标办法,详细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22.
废标22.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即本项目的所有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2.
2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23.
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23.
1开标之后,至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止,凡是与本次采购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人员透露.
23.
2在评标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任何活动的,其投标属于无效投标,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六确定中标24.
中标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4.
1除本须知第26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将按如下原则及标准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
25.
确定中标供应商25.
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除本须知第26条规定外,将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26.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26.
1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或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形,采购人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授标之前保留接受或拒绝供应商中标的权利.
27.
中标通知书27.
1在投标有效期内,确定中标供应商后,中标结果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
在发布公告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7.
2中标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8.
签订合同28.
1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销投标处理.
28.
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8.
3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招标.
2829.
履约保证金29.
1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天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的履约保证金,形式为(详见).
30.
保密和披露30.
1供应商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0.
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1.
腐败和欺诈行为31.
1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在本次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31.
1.
1"腐败行为"是指在采购过程中或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通过提供或变相提供、接受或变相接受、索取或变相索取任何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31.
1.
2"欺诈行为"是指中标供应商在采购过程或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恶意串通、虚构事实,损害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权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包括供应商之间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后恶意串通投标,人为地使投标丧失公平竞争性,扰乱招投标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
31.
2在采购过程或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被推荐的中标供应商在本采购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应当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解除已经签订的采购合同.
32.
质疑与投诉32.
1供应商认为本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其自身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的范围仅限于上述三方面的事项.
32.
2提出质疑的期限32.
2.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932.
2.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32.
2.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32.
3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函原件,其他形式的恕不接受.
32.
3.
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对质疑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2.
3.
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2.
3.
3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
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32.
4供应商必须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本文件规定,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并且质疑函必须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逐项如实填写.
3032.
5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2.
6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3.
中标服务费33.
1中标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33.
2中标服务费的具体收费办法和标准按照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33.
3中标供应商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
33.
4中标服务费应当以支票、汇票、现金、电汇等形式支付.
34.
适用法律34.
1本次采购活动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31第三章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如本章内容与招标文件其它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第一节说明1、总体要求:1.
1质量保证期:按合同及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全部设备质保期为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质保期内应免费为采购人提供软件系统升级服务.
*1.
2交货期: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
1.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
4服务团队要求:针对本项目组建专有服务团队,要求项目经理1人,应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质保期内应配备专有服务团队,提供7*24小时电话响应服务.
服务团队要求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含)以上学历.
所有设备若出现问题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免费服务.
1.
5用户培训及实施计划:所有设备安装调试成功后的三个月内,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免费提供不低于三次、3个工作日的,针对本项目的软、硬件设备原厂或第三方培训机构的技术培训.
培训负责人要求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含)以上学历,对本项目的软、硬件设备的使用、维护、升级、故障排错、性能优化等方面专业熟练.
培训内容由供应商建议或由采购人指定.
具体培训地点、时间、人员待签订合同时商定.
1.
6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方案:供应商如具备在京办事处或售后服务网点,应在《商务技术分册》正本中提供在京办事处或售后服务网点的具体地址,以及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审核依据为:在京办事处或售后服务网点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如未提供在京办事处或售后服务网点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则必须在32《商务技术分册》正本中提供关于售后服务的书面承诺函原件,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承诺函内容须包括:本公司承诺如获中标,能在中标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设置在京办事处或售后服务网点,否则将无条件接受采购人解除合同,并要求我公司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的处罚.
所有设备若出现问题,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给予修复,因软硬件设备本身以外原因造成的故障中标供应商承诺在最快的时间内修复.
不能及时修复的,中标供应商应免费提供备品备件,保证采购人的正常使用.
2、本次供应商除提供硬件设备采购,还需提供以下服务方案:2.
1供应商需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供技术支持服务方案,包括且不限于技术咨询,软件更新/升级/重装,提供数据分析、信息化整合技术支持等.
2.
2供应商需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供集成方案,包括且不限于设备及软件系统的安装调试、对接、测试、系统优化等.
2.
3供应商需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供团队服务方案.
2.
4供应商需针对采购人的具体应用需求及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提出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方案.
2.
5供应商必须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供培训方案.
2.
6验收标准及方法:验收时要求按照相关标准和标书及合同文件,由采购人签字确认,方可完成验收.
2.
7安全需求:供应商应对在本项目中获得或产生的所有信息承担管理和保密责任.
*供应商必须在《商务技术分册》正本中提供关于对本项目中获得或产生的所有信息承担管理和保密责任的保密承诺函原件,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保密承诺函内容须包括: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在对本项目中获得或产生的所有信息承担管理和保密责任,否则将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我公司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的处罚.
33第二节技术规格一、产品与服务需求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数量1综合数据采集工具箱12综合数据采集工作台13电磁信号屏蔽设备14拆卸工具1524小时监控摄像设备36录音电话机47资金流向追踪分析系统(核心产品)18涉税专案分析系统19地下钱庄犯罪研判模型系统110可视化分析工具111电子白板112交互式触摸一体机113大屏拼接支架1614信号线缆及辅材115图像拼接矩阵处理器116视频终端117麦克风218IP语音会议电话终端219IP会议话机用户许可及维护保障220软终端用户许可及维护保障3021软终端高级用户许可及维护保障122CloudMCU接入资源许可1二、系统性能指标要求总体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技术性能应符合相应的国家、部级及行业标准,34应遵循相应的电磁、安全、质量、环境等规范,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
重要说明:*1、供应商必须在《商务技术分册》正本中提供承诺函原件,承诺提供的全部技术支持材料中所有数据均真实有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产品13--产品17为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互动会商区系统的一部分.
互动会商区系统主要用于本地及远程视频会议,多屏互动等,其中包括音频扩音系统、视频会议系统、会议升降电脑、中央控制系统等.
3、产品18--产品22为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UC子系统的一部分.
UC子系统可支持语音业务、交互应答、融合通讯、数据会议等功能.
注:下述所有需求要求均为对单个(套)产品的要求.
产品1、综合数据采集工具箱一、功能要求:1、具备数据采集功能,可对各人员的财务数据信息及其使用过的计算机、手机、银行卡等各类介质的电子数据信息进行采集;2、可对财务、计算机、手机数据,提供进一步数据分析的工具和手段;3、可对计算机硬盘、镜像等的电子数据进行原机环境重现和关键数据获取;4、可提供多个小工具,供取证及分析应用和辅助;5、产品完整性:具备手机密码绕过、数据提取、数据解析、数据浏览、数据分析及生成报告等多项功能.
二、技术要求:1、内置不少于三路USB信号采集接口,支持不少于3路手机并行取证;内置三合一SIM卡读卡器,支持的SIM卡涵盖移动、联通、电信运营商的各种2G/3G/4G/5G网络的各种手机SIM卡;2、具有OTG四合一读卡器、三合一(USB-type-C、USB-MINI、Lightning)手机数据线等专用取证配件,具备亮屏器功能;3、支持主流智能机操作系统:Android(含各类定制Android系统,支持最新Android(11.
0)、iOS(13.
4)、WindowsMobile/Phone/CE、塞班、黑莓(含黑莓10)、Linux、Bada等.
支持越狱和未越狱的iOS设备(支持最新iOS(13.
4));354、产品支持多种方式取证,数据线直接取证、蓝牙取证、备份取证、镜像取证、文件取证、拍照取证、SIM/SD卡取证等;5、具有破除Android手机权限限制,在取证过程中无需频繁点击授权提示;6、支持获取手机IMEI、IMSI、通讯簿、短信、通话记录、位置信息、备忘录、日程表、Wi-Fi/蓝牙连接记录、多媒体文件(图片/视频/音频)、系统日志(开关机时间、应用程序使用卸载记录、iOS设备使用过的手机号、iOS设备连接过的主机、iOSPushStore推送消息)和密码密钥等信息,支持恢复已删除的电话簿、短信、通话记录、日程表等信息;7、支持提取SIM卡上的通讯录、短信、通话记录以及SIM使用记录;8、支持Android、iPhone手机各类文档的分类取证,文档格式有:.
doc、.
xls、.
ppt、.
db、.
pdf、.
txt、.
plist、.
xml、.
lst、.
dat、.
ini等;9、支持手机已删除数据的恢复,支持删除数据恢复的平台包括:iPhone手机、Android手机、Symbian手机、MTK及展讯山寨机、诺基亚S40手机、摩托罗拉非智能机、高通平台CDMA功能手机和部分黑莓手机等.
其中iPhone手机越狱和未越狱均可实现删除数据恢复,Android手机可自动root后进行删除数据恢复,在root失败情况下,也能支持QQ、微信等应用程序数据提取;10、支持手机内存镜像的获取和解析,包括Android手机、iPhone手机、山寨机(MTK、展讯、Mstar等)、诺基亚S40手机、黑莓手机;11、支持Android手机基于镜像的删除数据恢复,可恢复微信、短信等删除数据;12、支持三星、华为、小米、OPPO、vivo、魅族、乐视、HTC等各品牌手机在未root情况下免刷机直接提取镜像并自动解密;13、支持微博数据的获取解析,包含新浪微博、腾讯微博、Twitter等;14、支持上网日志的获取解析,包含自带浏览器、QQ浏览器、UC浏览器、欧朋浏览器、Safari、百度浏览器、海豚浏览器、傲游云浏览器、Chrome、搜狗浏览器、天天浏览器、手机百度、猎豹浏览器、360浏览器、绿茶浏览器、Firefox浏览器、水星浏览器等;15、支持手机邮件的获取解析,包含内置邮箱、QQ邮箱、139邮箱、Gmail邮箱、网易邮箱大师、189邮箱、邮件大师等;16、支持手机行程记录的获取解析,包含谷歌地图、百度地图、腾讯地图、搜狗地图、航旅纵横、高德地图、滴滴打车、快的打车、携程旅行、去哪儿旅行、嘀嗒拼36车、Uber、桌面天气、12306、神州租车、ofo共享单车、智行火车票、交管12123等;17、支持手机电子商务数据的获取解析,包含淘宝、天猫、京东商城、支付宝、美团、大众点评、百度糯米、转转、闲鱼等;18、支持手机Wi-Fi、蓝牙连接记录的提取,支持手机GPS、Wi-Fi、基站、照片位置信息及部分应用程序位置信息的提取;19、支持第三方安全软件的数据获取解析,包含360手机卫士(Android)、360隐私保险箱(Android)、来电通、360手机助手、一键清理大师、猎豹清理大师、百度手机助手、腾讯手机管家、鲁大师、360清理大师、极速清理、BriaMobile、领英等;20、支持车载导航记录的获取解析,包含E路航等;21、支持视听软件的数据获取解析,包含爱奇艺、百度音乐、QQ音乐、乐视视频、搜狐视频、腾讯视频、优酷视频、酷狗音乐、快手等;22、支持360安全云盘、易联OVPN、华为手机云、iCloud等应用数据的获取解析;23、支持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工商银行等银行类APP数据的获取解析;24、支持其他应用解析,如搜狗输入法、imToken等.
产品2、综合数据采集工作台一、功能要求:1、支持≥4路硬盘同时取证,配置SATA/SAS硬盘只读仓、SATA/SAS硬盘读写仓,并可灵活切换;2、支持≥4路手机同时取证;3、支持智能取证模式,可在接入存储介质后自动完成检材预检、介质固定、取证分析、系统仿真、手机数据等关联分析,并实时生成工作报告.
二、技术要求:1、配置不低于:Intel酷睿i7-6700K第六代高性能CPU,32GB内存,480GSSD硬盘作为系统盘,8TB的本地存储;2、配置不低于:4个SATA/SAS硬盘只读仓、4个SATA/SAS硬盘读写仓(可灵活切换到只读),可满足IDE、SATA、SAS、SCSI、USB(2.
0/3.
0)和各类存储卡等各种存储介质只读接入;373、配置特殊接口转换器,可应对Apple2010/2011/2012,以及mSATA、M.
2/NGFF等特殊硬盘接口;4、功能模块:硬盘复制、取证分析、动态仿真、Office文档解密等功能;5、预装64位Windows7简体中文操作系统.
产品3、电磁信号屏蔽设备一、功能要求:用于手机、PAD等通信设备信号屏蔽,需具有极强的通信设备信号压制和信号屏蔽功能.
二、技术要求:1、通信设备的屏蔽抑制度不小于30dBm;2、通信设备的信号压制功率不小于30dBm;3、支持屏蔽GSM、3G(CDMA/WCDMA/TD-SCDMA)、4G(LTE-TDD,LTE-FDD)、5G等通信运营商及Wi-Fi全频段;4、10寸以上带屏蔽功能视窗及预留的操作孔,在保证屏蔽的情况下也可进行可视化操作;5、提供内部LED照明;6、提供≥3路USB转接口.
产品4、拆卸工具1、设备拆卸安装工具集合,包括多规格螺丝刀、钳子等工具;2、拆卸工具应满足可对执法办案过程中罚没的手机、PAD、硬盘等数据承载工具进行快速拆装,规格应满足目前市场流通主流设备的拆卸需求(对主流品牌移动设备如华为、小米、VIVO、苹果、三星等品牌手机及PAD;对硬盘类主流品牌存储设备如:东芝、金士顿、希捷、朗科等品牌的存储设备).
产品5、24小时监控摄像设备一、功能要求:1、监控摄像,对采集现场的场景实时监控、存储一体机;2、包括综合布线、设备安装调试.
38二、技术要求:1、包含4个单像素不低于400万的POE网络摄像头、支持红外夜视;2、具有1个不低于4路的POE网络主机;3、7*24小时连续使用情况下,整个系统监控存储时间不低于三个月.
产品6、录音电话机1、类型:有绳板机;2、类别:录音电话;3、放置方式:座式;4、具备来电显示功能;5、铃声可选.
产品7、资金流向追踪分析系统按照采购人要求,承诺可对接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资金查控平台.
*供应商必须在《商务技术分册》正本中提供关于所投产品7、资金流向追踪分析系统可以与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资金查控平台对接的书面承诺函原件,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一、软件技术要求:#1、支持多种类格式(按需求支持)文件快速导入、智能清洗;2、能从资金流水中发现异常的资金交易,精准定位其资金来源和去向,在常规功能使用上可在秒级单位时间内处理十万量级以上数据;#3、支持可视化研判,拓展分析;4、资金追踪分析模型应包含常用分析模型:关联分析、时序分析、链接分析、路径分析、汇总分析、差额分析模型;资金流拓展分析模型:可以针对重点人员/单位、重点账卡号进行拓展分析,人->卡,卡->人的关联分析;能够支持将整个资金交易流向在图上进行流向布局展示,清晰可见整个交易的资金交易轨迹;资金分析应用模型:系统应支持对资金分析的应用模型,能够对资金流的大额交易行为账户、过度账户、重点对手账户、重点交易对手等进行快速发现;#5、按需生产智能分析报告;6、支持移动办案,不受地域空间限制,硬件载体为便携式可移动设备;397、支持数据离线、加密存储.
二、硬件技术要求:A.
CPU:≥Inteli7;B.
屏幕:≥17寸,1920*1080IPS100%SRGB屏幕;C.
内存:DDR42400MHz≥16G*2(最大支持128GB);D.
硬盘:SSD≥512G,HDD≥1TB(最高支持6TB);E.
USB:USB3.
0*4Thunderbolttm3接口;F.
视频接口:HDMI2.
0、mDP1.
4;G.
具备以太网RJ45接口;H.
键盘:全尺寸键盘,二级可调节背光.
产品8、涉税专案分析系统按照采购人要求,承诺可对接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资金查控平台.
*供应商必须在《商务技术分册》正本中提供关于所投产品8、涉税专案分析系统可以与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资金查控平台对接的书面承诺函原件,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一、软件技术要求:1、资金数据、税务数据智能导入;2、资金数据、税务数据关联比对分析;3、资金数据、税务数据可视化研判,拓展分析;4、税务数据智能分析模型不低于7种;5、按需生成智能分析报告;6、支持移动办案,不受地域空间限制,硬件载体为便携式可移动设备;7、支持数据离线、加密存储.
二、硬件技术要求:1、CPU:≥Inteli7;2、屏幕:≥17寸,1920*1080IPS100%SRGB屏幕;3、内存:DDR42400MHz≥16G*2(最大支持128GB);4、硬盘:SSD≥512G,HDD≥1TB(最高支持6TB);5、USB:USB3.
0*4Thunderbolttm3接口;406、视频接口:HDMI2.
0、mDP1.
4;7、具备以太网RJ45接口;8、具备SD读卡器;9、键盘:全尺寸键盘,二级可调节背光;10、蓝牙:支持BT5.
0.
产品9、地下钱庄犯罪研判模型系统按照采购人要求,承诺可对接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资金查控平台.
*供应商必须在《商务技术分册》正本中提供关于所投产品9、地下钱庄犯罪研判模型系统可以与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资金查控平台对接的书面承诺函原件,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一、软件技术要求:1、多种类数据智能导入;2、资金数据、地下钱庄数据关联比对分析;3、资金数据、地下钱庄数据可视化研判、拓展分析;4、地下钱庄数据智能分析模型≥7种;5、按需生成智能分析报告;6、内置钱庄网络分析模型及不少于三种上游犯罪发现模型;7、支持移动办案,不受地域空间限制,硬件载体为便携式可移动设备;8、支持数据离线、加密存储.
二、硬件技术要求:1、CPU:≥Inteli7;2、屏幕:≥17寸,1920*1080IPS100%SRGB屏幕;3、内存:DDR42400MHz≥16G*2(最大支持128GB);4、硬盘:SSD≥512G,HDD≥1TB(最高支持6TB);5、USB:USB3.
0*4Thunderbolttm3接口;6、视频接口:HDMI2.
0、mDP1.
4;7、具备以太网RJ45接口;8、具备SD读卡器;9、键盘:全尺寸键盘,二级可调节背光;4110、蓝牙:支持BT5.
0.
产品10、可视化分析工具可视化分析工具需要包括分析工具数据采集(含数据导入、导入规范设计)、可视化分析、可视化布局、多视图展示、手工作图、资金分析、战法分析单卡多卡分析、专项分析、融合分析、战法模型、分析模型设计及分享、生成分析报告等功能.
产品11、电子白板1、屏幕尺寸≥65英寸;2、屏幕功率<220W;3、背光:LED;4、显示比例:16:9;5、分辨率:3840*2160pixels;6、显示色彩:10-bits;7、反应时间:≤8ms;8、前置音箱输入:2*15W;9、前置音箱功率:标准模式≤0.
5W,最大<220W;10、接触点数:20个触控点;11、定位精度:中心区域1mm,边沿区域1.
2mm;12、感应高度:2mm;13、书写工具:手指、笔、不透光物体.
产品12、交互式触摸一体机一、功能要求:以高清液晶屏为显示和操作平台,能够提供书写、批注、绘画、同步交互、网络会议整合等功能.
二、技术要求:1、多点触摸;2、75英寸及以上液晶屏;3、4k超高清(3840*2160);424、接口:HDMI*3,USB扩展*2,RJ45*1;5、对比度不低于:5000:1;6、亮度不低于350cd;7、最大可视角度不低于178度;8、配置:CPU不低于4核1.
5GHz,内存大于2GB,存储大于32GB;9、功耗小于190W.
产品13、大屏拼接支架1、材质:铝型材;2、具体尺寸根据现场定制.
产品14、信号线缆及辅材包括:电源控制箱、电源线、控制线、接头、信号线等.
产品15、图像拼接矩阵处理器1、支持24路VGA、HDMI、CVBS、SDI信号输入,24路VGA、HDMI、CVBS、SDI信号输出;2、纯硬件结构;3、支持画面分割显示;4、支持通道字符叠加;5、支持画面实时回显;6、支持窗口锁定;7、支持具备局部预案调整;8、支持超高清底图显示;9、拓展功能支持PAD无线控制;10、支持多客户端显示运行;11、支持IPC解码(当输入卡为IP时,输入路数的计算方式为:每录支持4块屏显示,占用正常输入4路硬件位置.
每张卡最大的解码能力为:8路1080P/16路720P/32路D1解码).
43产品16、视频终端1、会议电视终端(1080P30,遥控器,电缆组件);2、支持ITU-TH323、IETPSIP多媒体协议;3、支持双流协议;4、支持AAC-LD音频特性;5、支持6个以上视频输入接口;6、支持5个以上视频输出接口;7、支持5个以上音频输入;8、支持5个以上音频输出.
产品17、麦克风1、阵列麦克风;2、支持48khz采样率;3、支持360度*6m拾音范围.
产品18、IP语音会议电话终端1、IP语音会议电话终端2台;2、可显示主叫方ID;3、拾音半径不小于6米;4、适用于30人以上会议室.
产品19、IP会议话机用户许可及维护保障1、IP会议话机用户许可及维保2套;2、标准用户许可&订阅与保障费3年(每用户).
产品20、软终端用户许可及维护保障1、软终端用户许可及维保30套;2、UC用户许可/IPT语音到商务版UC用户升级许可包&订阅与保障费3年-USM(每用户).
44产品21、软终端高级用户许可及维护保障1、软终端高级用户许可及维保1套;2、多媒体会议(数据会议和视频会议)许可/商务版UC到专业版UC用户升级许可包&订阅与保障费3年(每用户).
产品22、CloudMCU接入资源许可1、CloudMCU接入资源许可1个;2、CloudMCU并发端口许可(10*1080P30/20*720p30/40*SD).
45第四章投标文件的审查、比较与评价一、投标文件的审查(1)资格性审查序号审查内容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证明文件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4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盖章复印件/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盖章复印件(格式)7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8信用信息查询情况9其他资格/资质标准要求证明文件(如有)10未出现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导致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2)符合性审查序号审查内容1没有出现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情形2没有因为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导致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3没有因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导致采购人无法支付4没有出现属于招标文件中所列无效投标情形5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7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8没有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二、评标办法和标准(1)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部分30分,商务部分8分,技术部分61分,政策性部分1分.
(3)评分标准如下:46序号评审项目评审内容及得分打分标准1价格(30分)价格(3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2商务部分(8分)供应商的成功案例(3分)审核依据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2017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合同至少提供合同首页,标的页,双方盖章签字页).
每提供一个合格证明材料得1分,最多3分.
核心产品的授权及原厂服务承诺(2分)原厂质保(2分)提供核心产品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加盖厂家鲜章),且质保时长至少3年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备注:如供应商为所投核心产品的生产厂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且质保期时长至少3年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产品的稳定性、可靠性(3分)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3分)如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资金流向追踪分析系统、涉税专案分析系统及地下钱庄犯罪研判模型系统)合格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每种产品得1分,此项最高得3分.
备注:审核依据为制造厂家盖章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须有厂家鲜章.
3技术部分(61分)技术参数(27分)"产品1、综合数据采集工具箱"指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4分)全部功能要求及技术要求均为正偏离或无偏离的,得4分,有一项或多项指标负偏离的,不得分.
47"产品2、综合数据采集工作台"指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4分)1、支持4路以上硬盘同时取证的得1分;2、支持4路以上手机同时取证的得1分;3、其他全部功能要求及技术要求均为正偏离或无偏离的,得2分,有一项或多项指标负偏离的,不得分.
"产品3、电磁信号屏蔽设备"指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2分)全部功能要求及技术要求均为正偏离或无偏离的,得2分,有一项或多项指标负偏离的,不得分.
"产品7、资金流向追踪分析系统"指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5分)1、重要指标(即#指标)每有一项正偏离或无偏离的,得1分;满分3分.
2、一般指标:全部软件技术要求及硬件技术要求均为正偏离或无偏离的,得2分;有一项或多项指标负偏离的,不得分.
"产品8、涉税专案分析系统"指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3分)全部软件技术要求及硬件技术要求均为正偏离或无偏离的,得3分,有一项或多项指标负偏离的,不得分.
"产品9、地下钱庄犯罪研判模型系统"指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3分)全部软件技术要求及硬件技术要求均为正偏离或无偏离的,得3分,有一项或多项指标负偏离的,不得分.
产品4、5、6、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指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6分)投标产品参数应对招标文件指标进行逐条响应,每一个产品的48应答指标全部均为正偏离或无偏离,得6分.
任何一个产品或多个产品的技术指标中,任意一条指标响应为负偏离或未应答时,视为此产品的技术响应负偏离,该产品不得分.
集成方案(6分)方案针对性强,科学先进,合理全面,内容包括安装调试、对接、测试、系统优化等,可实施性强,完全能够实现整个系统的无缝对接:5-6分;方案针对性较强,较为科学合理,基本全面,内容包含了集成的关键环节,可实施性较强,可以实现整个系统的无缝对接:3-4分;方案有一定针对性,基本科学合理,有一定可实施性,基本可以实现整个系统的无缝对接:1-2分;未提供具体方案的不得分.
技术支持服务方案(6分)技术支持服务方案完整详细,技术支持手段科学先进、类型多样,能提供专业的技术咨询、专业数据分析、信息化整合等支持:5-6分;技术支持服务方案较完整详细,技术支持手段较多样,能提供较专业的技术咨询、专业数据分析、信息化整合等支持:3-4分;技术支持服务方案较简略,技术支持手段单一,专业的技术咨询、专业数据分析、信息化整合等支持能力较弱:1-2分;未提供具体方案的不得分.
团队服务方案(10分)根据生产厂商及供应商拟投入的技术支持团队专业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1、专有服务团队的设立、分工及职责情况(6分)设有针对本项目的专有服务团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且人员配备合理,职责分工明确,专业性强且经验丰富,能及时响应采购人的服务要求:5-6分;设有针对本项目的专有服务团队,基本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服49务,且人员配备基本合理,职责分工基本明确;人员有一定工作经验,具备一定专业性,基本能响应采购人的服务要求:3-4分;设有针对本项目的专有服务团队,服务方案较简略或有所遗漏,人员配备不够合理,职责分工不明确,经验和专业性有所欠缺:1-2分;未提供方案,或未根据招标文件设立专有服务团队:0分.
2、团队专业性(4分)拟派团队成员中有一人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国家人事部门颁发)的得1分,最多得2分.
审核依据为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证书复印件及在工作单位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定.
注:工作单位可以为核心产品生产厂商或投标供应商.
拟派团队成员中有一人具备国家人事部门颁发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资格证书的得1分,最多得2分.
审核依据为加盖生产厂商(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定.
售后服务方案及质量保证方案(6分)售后服务方案和质量保证方案完整、客观合理、可行,专有服务团队配备齐全,人员专业,响应迅速,备品备件完善,应急保障措施完善,优于招标文件要求:5-6分;售后服务方案和质量保证方案完整性、客观合理性、可行性一般,专有服务团队配备基本齐全,人员较专业,响应较迅速,备品备件基本完善,应急保障措施一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4分;售后服务方案和质量保证方案有欠缺、客观合理性、可行性不足,专有服务团队配备一般,人员专业性一般,响应速度较差,备品备件不完善,应急保障措施有欠缺:1-2分;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和质量保证方案的不得分.
50培训方案(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培训计划安排等进行评审.
培训方案和计划详细完整,针对性强,合理可行,培训负责人专业性强且经验丰富,能确保采购人的相关人员能很好的操作、维护和管理采购的设备:5-6分;培训方案和计划比较完整,但不够详细,有所针对性,有一定可行性,培训负责人专业性较强并具备一定经验,基本能确保采购人的相关人员能操作、维护和管理采购的设备:3-4分;培训方案和计划比较简略,内容有所遗漏,没有针对性,可行性较差,培训负责人专业性及经验一般:1-2分;未提供培训方案和计划的不得分.
4政策性得分(1分)若供应商拟投的节能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即未以""标注的),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证明材料,则本项得0.
5分,否则得0分.
注:合格证明材料是指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通知》中指定的认证机构的认证证明(有效期内)的复印件.
若供应商拟投的环境标志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证明材料,则本项得0.
5分,否则得0分.
注:合格证明材料是指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通知》中指定的认证机构的认证证明(有效期内)的复印件.
注: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1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货物名称: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供应商):签署日期:52合同书(甲方)的(项目名称)中所需(货物名称)经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以号招标文件,进行公开招标.
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公司名称)为中标供应商.
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当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
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
本合同书b.
中标通知书c.
合同书条款d.
合同一般条款e.
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f.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2、货物和数量本合同货物:数量:3、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元.
分项价格人民币(大写)元.
4、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履53约保证金,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预付款.
货物按期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0%的货款.
履约保证金直接转为本项目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后返还.
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每笔付款当日向甲方提供等额税务发票.
5、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交货地点:交货时间:6、履约保证金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形式为:支票/汇票/本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7、合同的份数及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和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各自的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由乙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如有)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名称:(印章)名称:(印章)年月日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54合同一般条款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当解释为:1.
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订的、载明双方就本次政府采购的相关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相关文件.
1.
2"合同价金"系指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当支付的价款.
1.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用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相应的工具、使用说明、保修维修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
1.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提供或承担的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技术援助、培训或者其他与货物相关的服务.
1.
5"甲方"系指与乙方签署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
1.
6"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供应商.
1.
7"合同履行地"系指合同约定将货物运至、安装或者提供服务的地点.
1.
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
技术规范2.
1乙方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当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或技术规范附件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相一致.
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知识产权3.
1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
如果第三方向甲方(含最终用户)提出侵权诉讼,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给甲方(含最终用户)造成的经济损失.
554.
包装要求4.
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当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货物包装应当适应当远距离运输并且防潮、防震、防锈、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合同约定地点.
由于货物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
2每件货物包装箱内应当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
装运标志5.
1乙方应当在每一货物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收货人:合同号:装运标志:收货人代号:目的地: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毛重/净重: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5.
2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乙方应当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为便装卸和搬运,标明"重心"和"吊装点".
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当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
交货方式6.
1交货方式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交货方式在合同书中约定.
566.
1.
1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
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全部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
1.
2工厂交货:由乙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
运输费和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
1.
3甲方自提货物:由甲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
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6.
2乙方应当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天以前以邮件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甲方.
同时乙方应当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份包括合同号、运输方式、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甲方.
6.
3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乙方装运的货物不应当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
否则,乙方应当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7.
装运通知7.
1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乙方通知甲方货物已备妥并准备运输的小时内,应当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甲方.
7.
2如因乙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甲方的,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当由乙方负责.
8.
付款条件8.
1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书中规定.
9.
技术资料9.
1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书中另有约定外)以下列方式交付:本合同生效后天之内,乙方应当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57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等相关资料寄给甲方.
9.
2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当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9.
3如果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的,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甲方.
10.
质量保证10.
1乙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10.
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
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0.
3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当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天内应当免费修理、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0.
4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以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10.
5除"合同书"中另有约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货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个月内.
11.
检验和验收11.
1在交货前,乙方应当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
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当视为最终检验.
5811.
2货物运抵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后,甲方应当在日内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
11.
3甲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
11.
4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乙方必须提前通知甲方.
12.
索赔12.
1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0.
5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责任应当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2.
2在根据合同第10条和第11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2.
2.
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当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如已超过退货期,但乙方同意退货,可以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2.
2.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货物价格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12.
2.
3使用符合技术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含最终用户)一切费用和风险.
同时,乙方应当按合同第10条规定,相应地延长修理或更换部件的质量保证期.
12.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当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天内或甲方同意的59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2.
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合同款或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
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3.
延迟交货13.
1乙方应当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甲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3.
2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3.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
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4.
违约赔偿14.
1除合同第15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提供服务,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
5%计收.
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
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
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5.
不可抗力15.
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当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当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5.
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当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15.
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当通过协商在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6016.
税费16.
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17.
1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争议,甲、乙双方选择如下第(2)种争议解决方式:(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2)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
因违约解除合同18.
1在乙方违约或出现下列情形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
同时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利.
18.
1.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按合同第14.
1的规定甲方可以解除合同;18.
1.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甲方可以解除合同;18.
1.
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8.
2在甲方根据上述第18.
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部或部分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当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
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19.
破产终止合同19.
1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单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但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61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0.
转让和分包20.
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20.
2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分包后不能免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1.
合同修改21.
1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2.
通知22.
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当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3.
计量单位23.
1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4.
适用法律24.
1本合同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5.
履约保证金25.
1履约保证金应当使用本合同指定货币,具体规定详见合同书中规定.
25.
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25.
3履约保证金在法定的货物质量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
6225.
4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质量保证期结束后30天内,甲方将把履约保证金的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26.
其他26.
1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确定,不得违背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甲方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6.
2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甲方与乙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合同,该合同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6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证明文件分册》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说明: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3、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4、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5、如供应商以自然人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42财务状况证明文件说明:1、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审计报告必须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和"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否则不予认可.
2、如果供应商为新成立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则需提供新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审计报告,则需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采购项目的资信证明文件原件.
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应当能说明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情况.
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文件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65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说明:1、供应商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供应商必须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审核依据为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缴纳凭证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
3、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缴纳的,供应商必须同时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以及供应商满足相关政策文件的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664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说明:1、供应商必须依法纳税.
2、供应商必须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款的证明文件(个人所得税不予认可)(审核依据为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缴纳凭证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
3、未发生应税行为的,应按照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提供零申报手续的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同时提供相关政策性文件复印件和供应商满足政策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67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正本中须提供声明函原件,内容自拟)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全称):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日期:686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盖章复印件/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盖章复印件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供应商名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证金金额退款银行名称退款银行行号退款账号如获中标,请贵司开具以下服务费发票:请在()中划√()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以下信息,如未提供或填写不完整,视为开具普通发票: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证明)复印件,或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
供应商名称(全称):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注:以上内容及信息还应单独制作一份,按照"供应商须知"的规定和投标保证金一同密封、标记并单独提交.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盖章复印件或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盖章复印件697中标服务费承诺书致: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招标编号:)采购中若中标,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贵公司可接受的支付方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当交纳的中标服务费用.
特此承诺!
承诺方名称:承诺方公章: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日期:708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1.
2.
4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资质标准要求(如有的话)71《商务及技术分册》1投标书致: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发布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的规定,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及电子版份:1.
开标一览表2.
投标分项报价说明表3.
技术规格偏离表4.
商务条款偏离表5.
资格证明文件6.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招标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7.
以形式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元8.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9.
关于售后服务、产品全过程维护、备品、备件及技术支持、培训、维修的承诺.
据此,供应商宣布同意如下:(1)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当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人民币(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供应商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义务.
(3)供应商已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的内容,包括第号(招标编号、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
由于供应商自身未能正确理解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而产生的责任和造成的损失,将供应商自行承担.
72(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个日历日.
(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供应商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6)我方承诺,我方不属于供应商须知第1.
2.
6条规定所提及的任何一种情况.
(7)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者不一定接受收到的任何投标.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供应商名称(全称):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银行账号:日期:732开标一览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总价(人民币/元)交货期交货地点供应商全称: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地址: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注:1、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当和3中的总价相一致.
2、此表还应当单独制作一份,并按照"供应商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提交,以供唱标使用.
3、除要求填写的内容外,开标一览表不得做任何内容或格式的增加、删减或修改,否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743投标分项报价说明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分项报价名称型号和规格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交货期交货地点备注单价(人民币/元)数量此单项货物总价1主机和标准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技术服务至最终目的地运保费2投标总价(人民币/元)供应商全称: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注:如果上述各项有详细分项报价,应当另页描述.
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应当另页描述.
75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单位名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注册地址经营地址单位性质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所属行业企业性质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型(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员工数量共人,其中,高级职称人,中级职称人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传真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姓名职务职称学历身份证号码供应商相关单位如不涉及填写:无须列出本单位的直接控股单位或直接上级单位(或母公司):须列出本单位直接管理或直接被管理的单位:须列出跟本单位为同一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单位:备注:(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全称: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日期:765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者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在(项目名称)的采购项目中(含投标和转为其他方式),以本公司名义处理采购过程中除质疑以外的有关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至领取投标保证金时失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供应商全称:供应商单位公章:附:被授权人姓名: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776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应答偏离(正/负/无)说明供应商全称: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注:本项目中商务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交货期、付款条件及合同条款等.
如供应商对商务条款的响应有任何偏离,请如实逐项填写,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如对商务条款没有偏离,请注明"无偏离".
787技术规格偏离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页码及条款号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偏离(正/负/无)说明供应商全称: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798-1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年月日808-2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单位名称)为监狱企业.
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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