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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中观四百论11-16品科判………………1中观四百论讲记…9破时品第十一9破见品第十二61破根境品第十三121破边执品第十四185破有为相品第十五241教诫弟子品第十六289破时品第十一这以上学完了"乙二、别说无我空真实性之瑜伽"中的第一部分:"丙一、人无我真实性之瑜伽",接下来学的是第二部分:"丙二、法无我真实性之瑜伽".
丙二、法无我真实性之瑜伽分三:一、总说三时空真实性之瑜伽;二、别说内外空真实性之瑜伽;三、特说离边空真实性之瑜伽.
这一科共有五品,即从第十一品,一直到第十五品.
其中第十一、十二品是"总说三时空真实性之瑜伽",第十三品是"别说内外空真实性之瑜伽",第十四、十五品是"特说离边空真实性之瑜伽".
丁一、总说三时空真实性之瑜伽分二:一、正明;二、明无我甚深见之瑜伽.
"正明"是第十一品,"明无我甚深见之瑜伽"是第十二品.
戊一、正明分二:一、总破三时法有自性;二、由观察相而分破.
第十一品是"破时品",首先对过去、现在、未来三时的自性进行总破.
然后,具体观察法的生、住、灭相,进行分破.
己一、总破三时法有自性分三:一、破未来时有自性;二、破现在时有自性;三、破过去时有自性.
庚一、破未来时有自性过去、现在、未来三时之中的一切法,胜义中都空无自性.
然而,在抉择这个问题时,有外道认为时间是常住性的.
它独立于法之外,与法异体,并且是万法生灭的因.
这些外道说:现见色等诸法,全都唯从他缘生、非为世间现量境、未见有少许之果、非为比量所能了知,所以说无有常我的存在,这是善说,是极为成立的.
但是,并非一切时处都不存在常性的法,有"时间"之故.
因为虽然有地、水、火、风、虚空及种子等,然而有时候这些芽、花等没有生、灭,有时候却有生、灭,所以从这些现象可以推理出时间的存在.
另外,小时、分、秒等也都显示了时间的存在.
而且,时间是三时一切法之外的常法.
对这种邪见,在前面第九品的"若法体实有,卷舒用可得;此定从他生,故成所生果"一颂中已经遮破.
在这一品中,阐述建立时间之基(三时中的一切法)都不成立的方式,来显示时间也不成立.
也就是说,有人认为以瓶子为代表的三时一切法,都自性实有.
因此,在它们之上建立的时间也应实有.
但实际上一切法都是空,所以时间也是空.
接下来,就来抉择这个道理.
抉择的关键,在于认识清楚:所谓过去、现在、未来这三时的法,也就是已生已灭、已生未灭、未生未起的法,它们其中任何一个,都要观待其他两个,才能够安立.
所以,根本不存在单独的过去、现在、未来.
在解释偈颂前,先简单地讲一下什么是时间.
大家在平时,会经常提起过去,想到未来.
并认为过去、未来和现在一样,都是存在的.
就像一条河流,上游是未来,中游是现在,下游是过去.
河里的水是一样的,只是流淌在不同的地方而已.
或者像一条成品检验的流水线,已经做成的产品,只是在传输带的不同部位传输而已.
大家觉得一切事物都与此相同,无论在什么时候,事物本身都是不变的,只是经历了不同的时间而已.
然而,这却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错觉.
因为在这两个比喻中,大家认为水与产品是不变动的,只是经过了不同的地方.
同样,大家认为一切事物也都不会变动.
所以就把不同的三时连为一体,以为时间也可以像河流或者流水线一样,可以同时存在.
但实际上,水与成品每时每刻都在变.
上游的水少、很干净,但越到下游,加入的水越多,也就越脏;同样,成品在流水线上移动的时候,也在摩擦、挤压,也会发生一些改变.
因此,过去、现在、未来这些时间,其实都互相排斥.
它们只能单独出现,根本不会同时出现.
其次,过去、现在、未来这些时间,都只是心上的概念,真实中都不存在.
为什么呢大家想想,过去是什么意思只有已生已灭的法在"过去".
"已生"排除了未来,"已灭"排除了现在,"已生已灭"结合起来,就排除了无生无灭的无为法.
所以,"过去"站在现在的立场上,就是没有了,不存在了.
而并不是真的有一个叫"过去"的地方,在那里装了一大堆已经过去了的东西.
凡是当你提到过去的人、过去的东西、过去的事情等时,每次你都不得不转动脑子,这就说明其实过去的法都是心里的回忆.
而且如果你记性不好,还得很费劲地去回忆,还会经常回忆错.
那么未来也一样,凡是未生未起之法叫做"未来",它排除了过去、现在,和无为法.
其中"未"是还没有,"来"是到来、现起,"未来"就是说东西现在还没有出现,还没有产生,但你估计它将会产生.
所以每次你说未来,是站在现在,以现在为参照,是心里做的一种估计、一种想象.
人能经常回忆过去、想象未来,这是人比牦牛等动物聪明的地方.
动物非常愚痴,很迟钝,不能像人那样进行敏锐地回忆和想象.
但是,世间凡人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竟然把心中的回忆和想象,当作成真实存在,认为是有自性的东西,并由此产生了很多非理执著,产生了很多烦恼.
那么在过去、未来里,其实是没有东西的.
所以说这两者仅是概念,是没有自性的.
那现在是否是真实存在的呢现在的东西,是无患根识现量等能够取到的,这比分别念作意出来的过去和未来,确实更真实一点.
所以凡是已生未灭之法叫做"现在".
但一般人说的现在是非常宽泛的一个概念.
比如说"现在在休息",那可能是几分钟;说"现在在吃饭",可能是几十分钟;说"现在在上班",可能是半天;说"现在是春天",可能是一个季节;说"现在是信息社会",可能是几十年;说"现在二十一世纪",那是一个世纪;说"现在是五浊恶世",那就是上千年了;说"现在是贤劫",那更是一个大劫了.
但实际上呢,从根识现量等取现在境来安立的话,现在,就只有当下的一个刹那.
那么这一个刹那是否独自存在,是否有自性呢其实也不是,因为现在如果有自性,那么现在的一切东西就都有自性,都不能变动.
但是现在的法,都是一刹那后就灭了,都是变动的.
所以现在的法也是无自性的,是幻化的因缘和合起来,才显现出当下的、刹那的果.
"破时品"就是这样来介绍过去、现在、未来的一切万法都无自性,是自性空,是本空.
但是虚妄分别念在本空之上,建立起了三时中的实法.
而这实法,根本不符合三时法的名言实相,也根本不符合诸法的究竟实相,也就是胜义空.
正是三时本空,三时中才有法可以显现.
就是说,三时本空,没有自性,就可以观待现在,安立未来和过去;观待过去呢,可以安立现在和未来;观待未来呢,可以安立过去和现在.
在一切都是自性空,都是因缘控制的前提下,什么都可以安立,但又不会错乱.
要强调的是,这三时,不但在胜义中是空的,在名言中也是空的,是假立的.
没有一点点自性存在.
下面就借助瓶子,对过去、现在和未来是否有自性,逐一进行破析.
破的是时间,为什么要借用瓶子呢这是因为,色法可以通过五根识现量感受到,苦乐等心法也可以通过心来了知.
但是时间既非色法,也非心法,不容易观察、判断,所以需要借用瓶子来显示.
用过去的瓶子显示出过去,用现在的瓶子显示出现在,用未来的瓶子显示出未来.
首先来破析未来是否有自性.
瓶等在未来,即非有过现,未来过现有,便是未来无.
颂文直解如果真实的瓶子已经处在未来了,那么这个瓶子就不会出现在过去,也不会出现在现在.
为什么呢因为未来、过去、现在的体相完全不同.
它们互不相容,如果未来之中有着过去和现在的瓶子,那就不是未来了.
释义本颂第一句是假设,第二句是结论,第三、四句是理由.
时间是对诸法无常变异的一种反映.
所以谈到时间,一定不能脱离具体的事物.
"瓶等在未来",是说如果在未来,真的存在着实有的瓶子.
"即非有过现",那么这个瓶子就没有过去,没有现在.
也就是说,这个瓶子只能出现在未来,而不能在过去和现在.
原因很简单,如果未来之中有过去和现在,那这个未来还是未来吗它已经变成过去和现在了,已经改头换面,没有了.
这就是"未来过现有,便是未来无".
如果真的有一个瓶子,已经完全做好了,在未来等着.
等时间一到,就呈现出来.
这种想法,是把时间当做了河流、流水线来看待.
如果这个瓶子真的已经在未来成型了的话,它就不能出现在现在,也不可能被打破而成为过去.
因为一旦呈现于现在,就成了现在的瓶子;或者被打破了,就成为了过去的瓶子.
因此,无论怎么样,它都不再是未来的瓶子了.
那么有人这样想,如果一个未来的瓶子,虽然变成了现在和过去,但是它还保持着未来的体.
为了破除这种执著,圣天菩萨接着说:未来若已谢,而有未来体,此则恒未来,云何成过去.
唐译:(未来若已谢,而有未来体,此则恒未来,云何成过现.
)难词释义谢:谢灭、消失的意思.
颂文直解倘若一个未来的瓶子,在未来谢灭后,来到了现在,或者变成了过去,但是它仍然保持了未来的体.
如果这样的话,这个法的自性就是未来,它应该一直处于未来,为什么能成为过去的瓶子呢这是不应理的.
(唐译:倘若一个未来的瓶子,在未来谢灭后,来到了现在,或者变成了过去,但是它仍然保持了未来的体.
如果这样,这个法的自性就是未来,它应该一直处于未来,为什么能成为过去、现在的瓶子呢这是不应理的.
)释义本颂前两句是陈述众生的执著,后两句是遮破.
"未来若已谢,而有未来体",是说瓶子还是未来的瓶子,但是它可以逐渐变成现在的、过去的瓶子.
"此则恒未来,云何成过去".
意思说既然瓶子的体是未来的,这就注定了它不能变成现在,或者过去.
反过来说,如果能变动的话,那么这个所谓未来的瓶子是没有体.
因为只有没有体的东西,才有变动的可能.
并且,如果说瓶子已经在未来存在了,这话本身就是矛盾的.
接下来圣天菩萨说:法若在未来,现有未来相,应即为现在,如何名未来.
颂文直解虽然一个法的体是未来,但是现在就已经呈现了未来的相,即应成此法的体是现在,如何能称为是未来的法呢释义"法若在未来,现有未来相",这是说,未来有法,并且已经呈现了未来的相.
虽然这说的是未来的法,但不是在未来时候说的,而是现在说的.
既然是这些未来的法,现在已经出现了,那不就成现在的法了吗怎么还能说是未来的呢所以说:"应即为现在,如何名未来.
"比如说,你准备做晚饭了,半个钟头后会做好.
但是如果说这顿半个钟头后的晚饭,现在其实已经做好了,等在那里.
只等时间一到,才显现出来.
这就等于说,这顿饭现在已经有了,怎么还能叫做半个钟头后的饭呢你不需要做,就可以吃了.
但这在现实中是根本不可能的.
所以要推翻我们颠倒的执著,就要认识到我们的时间概念有冲突,而且冲突得很严重.
要转变这些错误的观念.
上面把未来世有自性破除了,接下来破现在世的自性.
庚二、破现在时有自性有部宗又说:有现在世存在,因为三世中的一切法皆为实有.
因此观待过去、未来二者的现在世也就实有了.
未来过去有,现有复何无,若一切时有,何缘彼无常.
唐译:(去来如现有,取果用何无,若体恒非无,何为不常住.
)颂文直解如果未来世和过去世的法实有,现在世的法也是实有的话,那么承许哪个法是无有的呢如果每一个法在一切时都不会舍弃自性,那么彼宗为什么还宣说无常呢这显然是个难题.
(唐译:过去、未来的色等诸法,既然都如现在一样,体性常有,那么为什么只有现在的法才能作为同类因,起到取等流果的作用如果诸法之体一切时都恒有,为什么又不常住呢)释义"未来过去有,现有",这是说如果像有部说的那样,法在三世之中都实有.
"复何无",这是说还有什么是没有的呢因为三世已经包含了一切的有为法.
如果三世的法都是实有的话,那就没有灭掉的法了.
本来过去世的法,与未来世的法都是没有的,现在都变成有了,因此接下来圣天菩萨说:"若一切时有,何缘彼无常",如果法在三世中都实有的话,那么这些法怎么可能无常呢这样就违背了诸行无常的法印.
这样,种子就永远只能是种子,不会发芽;婴儿就永远是婴儿,不可能长大;凡夫就永远是凡夫,不可能解脱.
这个世界过去是怎么样的,现在就是怎么样的,未来也只能保持那个模样,一点也不会变动.
但是这显然违反了佛的圣教量.
佛在经中说:"诸行无常,是生灭法,生灭灭已,寂灭为乐.
"并且,也违背了世间人们的现量所见.
所以是根本不合理的.
这个偈颂,由破斥三世的一切法皆为实有,而破除了现在世有自性.
下面接着破过去世.
庚三、破过去时有自性有部又说:过去世的法,也一定是实有的,与过去的过去等法,互相观待而有故.
过去若过去,如何成过去,过去不过去,如何成过去.
颂文直解已经过去了的过去世的法,本身就不成立,过去世的法已经过去了,也就是已经消失了.
这又如何成为实有的过去法呢比如儿童长大成人后,就没有了那个儿童.
反过来说,如果过去世的法还依然真实有,没有过去,它们怎么能成为过去世的法呢它们应成为现在世的法了.
释义"过去若过去,如何成过去",就是说,过去世的法,如果已经过去了,也就消失了,不可能成为实有的过去法.
所谓的过去世的法,最多也只是名言假立而已.
比如你现在长大了,那么小时候的你,还可能在吗如果还在的话,那你已经活那么多天,那么多小时,那么多分钟,也应该有相应的无数个你留在过去位了.
又比如烧水,当水烧开之后,之前的那些冷水到哪里去了呢都已经消失了.
还有,当牛奶放了很长时间,变成了酸奶,那牛奶又在哪里呢还有,当你从一次苦恼中走出来后,心情开朗了,那些苦恼又上哪里去了呢还存在实有的苦恼吗其实它们早已不见踪影.
那么反过来,"过去不过去",也就是过去世的法没有消失,还依然存在的话,那么"如何成过去"就是说,过去世的法现在世还有,那怎么还能叫过去世的法呢应该叫现在世的法才对.
这以上对三世法有自性进行了总破.
接下来,分别从生、住、灭三相,来破除三世法有自性.
己二、由观察相而分破分三:一、观察生相而破未来;二、观察住相而破现在;三、观察灭相而破过去.
三世法实有,是小乘有部的主要观点之一,所以本品主要破除有部的观点,来确立三世法皆空无自性的般若正见.
"有部"的全称是"说一切有部",即说一切的有为法、无为法,都是有的、存在的.
那么存在的一切法,与三世又是什么关系呢有部的重要论典《大毗婆沙论》中说:"彼谓诸法于世转时,由位有异,非体有异.
如运一筹,置一位名一,置十位名十,置百位名百,虽历位有异,而筹体无异.
如是诸法经三世位,虽得三名,而体无别.
"又说:"以依作用立三世别,谓有为法未有作用名未来世,正有作用名现在世,作用已灭名过去世.
"意思是说:一切法流转在三世时,只是所处的位(也就是时间)有差异,而法的体(也就是法的本身)是没有差异的.
就像计数的筹木,放在个位数的地方就是一,放在十位数的地方就是十,放在百位数的地方就是一百,虽然所经历的位有所差异,而这个筹木的本体没有差异,是同一个.
与此相同,诸法经历了三世不同的位,虽然得到三世的名,而诸法的体是没有差别的.
既然诸法本身没有差别,那么三世又是怎么产生的呢《大毗婆沙论》接着说:以依法的作用,而建立了三世的差别.
说有为法还没有起作用时,叫未来世;正在起作用时,叫现在世;作用已经消失时,叫过去世.
生、住、灭三相是一切有为法存在的三种形态,生相在未来,住相在现在,灭相进入过去.
所以下面从生、住、灭三相来分别破除.
庚一、观察生相而破未来分三:一、略说观察;二、广明其理;三、摄要而破.
辛一、略说观察有部又说:从现在法的生起,可以推知未来世的法为实有,否则,怎么可能在现在位出生呢对此圣天菩萨说:未来若有生,如何非现在,未来若无生,如何非常住.
颂文直解未来之事,如果已经从因缘中产生而有了,那为何非为现在之事承许未来之事,如果未从因缘生,但是有体性,那为何非常住释义本颂前两句是说未来世的法已经生了,则等同现在,而后两句是说未来世的法尚未产生,则等同常住的无为法,以此来破未来世的自性.
有部认为,未来世的法是实体存在的,正因为未来世的法一个个出生之后,才形成了现在世的种种法.
只是还在未来位,不像已经消失的过去世法和已经产生的现在世法那样有前后的顺序,未来世法无序地、杂乱地安住着.
就像一袋大米那样,米装在袋里是杂乱的.
倒出来的时候,哪些米在先,哪些米在后,并不确定.
如《大毗婆沙论》中就说:"未来世法杂乱住故.
"那么这里圣天菩萨就问:"未来若有生.
"如果说未来世法已经产生了,那么"如何非现在",就是说为什么不是现在世的法呢原因前面已说过,过去、现在、未来三世是相续流转的,它们同一个时间只能出现一个,不可能三个一起出现.
未来世的法,是现在还没有产生、还不存在的法.
如果已经产生了、存在了,那怎么还能是未来世的法呢已经完完全全是现在世的法了.
反过来说,"未来若无生",有部说一定存在未来世的法,如果还没有产生的话,那么只有无为法这种可能了,因为有部认为无为法也是实有存在的,而且是无生,条件正好符合.
但是新的问题出来了,无为法是常住的,如《大毗婆沙论》说:"应言无为法无生住老无常.
"《俱舍论》中也说:"十八界中无有一界全是常者,唯法一分无为是常.
"意思是在十八界中,只有法界中的无为法这部分是常住的.
这样未来世的法也应成常住了.
一旦未来世的法常住,不但与有部认为三世无常相冲突,也与有部认为未来世的法能转变成现在世的法相冲突.
所以,大家要认识清楚未来世的法,只是以现在世为标准,是对凡夫预计或将要产生的法的一种假名安立.
但是,如果认为未来世的法是实有,那就会造成偈颂中所说的矛盾.
有部又说:未来世的法虽然是无生,但是可以和生相进行结合,而变成无常,因此没有常住的过失.
对此圣天菩萨说:若未来无生,坏故非常者,过去既无坏,何不谓为常.
颂文直解如果说未来世的法是无生,但一旦因缘集聚,可以从未来阶段变坏,变成现在,所以非为常住者.
那么过去世的法也同样是无生.
而过去是三时中最后阶段,过去世的法再没有其他地方可转入,因此再不可能坏灭.
照此而言,为什么不说过去世的法为常呢释义本颂前两句引述有部的观点,后两句将未来与过去比较,用同等理遮破.
"若未来无生,坏故非常者",这是说:有部认为,有为法的体是一直存在的,是无生的.
当未来法一旦与生相结合时,这个未来世的法就开始产生作用,并转成了现在世的法.
这表明未来世的法已经从未来坏灭了,因此它不是常住.
如《大毗婆沙论》中说:"谓有为法自性恒有,由生相故,有作用起.
"又说:"世尊说在有为相中,生相令行从未来世入现在世.
"对此,圣天菩萨将过去世的法与未来世的法进行比较后,有部观点的漏洞就很清楚地看到了.
按照有部的观点,过去世的法也是存在的有为法.
和未来世的法一样,不会产生作用,否则就成为现在世的法了.
但是未来世的法可以和生相结合,转成现在世的法,因此非常住.
而过去世的法,则不可能再倒转回来,变成现在世的法.
就是说,它再也没有机会与生相结合而坏灭.
这样一来,不就意味着过去世的法变成常住了吗这就明显违背了诸行无常的法印.
所以有部希望通过未来世的法能坏灭这一点,来证明自性恒有的未来世法是无常的,这是站不住脚的.
接下来,圣天菩萨进一步指出,因为未来世的法与生相相合,才产生了现在世的法.
因此把未来法安立为无常的话,是不应理的.
过去与现在,皆不成无常,除斯二趣外,第三亦非有.
唐译:(现在世无常,非由过去等,除斯二所趣,更无有第三.
)颂文直解那么,如此一来,过去与现在二者,就都不成无常.
除了此二种时位,对于有部宗来说,再不会有其他第三种成无常的时位了.
(唐译:因为有部说诸法自性恒有,所以现在世的法既不来自未来世,也不趣向到过去世.
而除了此二者外,再无有第三时可来往了,这样怎么还能建立现在世是无常的呢)释义本颂前两句是根据,后两句是加以强调.
有部以未来世的法,能够与生相相合,来证明未来世是无常的.
但是生相只出现在未来世,过去世与现在世都没有生相,是故应成过去世与现在世的法都无法与生相相合.
由此按照有部的观点,应成常住,而不成无常了.
而除了过去、现在外,另外也不会有第三个可以无常的时位.
辛二、广明其理分二:一、破许未来法为有;二、破许未来法为无.
壬一、破许未来法为有设问:未来之法必定有,这样遇缘之后,才能生为现在位.
凡是没有的法,必定不可能生起,就像兔角一样.
对此圣天菩萨回答说:若后生诸行,先已有定体,说有定性人,应非是邪执.
颂文直解如果说后来遇缘而生的法,在先前因缘未积聚时,就已经有确定的自体.
那么,认为诸法本自存在,非以人力所造而是由虚空创造、的外道,也应无颠倒邪执了.
释义有部说后来的法,本来都已经存在.
只要等因缘聚合,就能生起作用而出现.
如《大毗婆沙论》中说:"体虽已有,而无作用,今遇因缘,而生作用.
"从某个方面来说,这种观点,其实和说一切法有定性的外道是一样的.
这类外道认为,一切法都由虚空造作而本有.
也就是一切法都不观待因缘,自性实有,注定将要发生,人不能改变一点点.
这显然是邪执,因为抹杀了一切因缘的作用.
而有部虽然也说一切法需要因缘聚合时才生起,但认为生起的只是法的作用.
而法的本体,却是自性恒有的.
如果这样,那就只能说作用是因缘生,而法就不应该说是因缘生.
既然如此,有部的观点就和说有定性的外道没有区别,因为两者都认为法自性恒有,不需观待因缘.
而这与众生现量所见的色等非常,是相违的.
也违反了世间一切已经共知的因果道理,比如"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等等.
接下来圣天菩萨说:如果说未来法有体,那么应成因缘就无用.
若法因缘生,即非先有体,先有而生者,生已复应生.
颂文直解另外,所谓的生果,是某一个法需要借助因缘,生起新的法.
如果说此法先已有体,即不应理.
若先已有体,再以因缘而生,则应成重复生了.
释义本颂第一句引述有部因缘生的观点,第二句指出这与有部诸法自性有体的观点相违,后两句提出理由.
"若法因缘生,即非先有体",这是说:如果一个法因缘聚合后才产生,这就说明这个法以前没有.
也就是说有部认为的诸法因缘生,与诸法自性本有,是自相矛盾的.
为什么呢理由是:"先有而生者,生已复应生.
"一个法如果先前已经存在了,当然不需要再生了;而如果说这个已有的法还需要依靠其他因缘,才能生起,这就违反了众生的现量所见.
比如母亲生孩子,只需要生一次,不需要生下来后,再反复地生.
另外,如果一切法已经存在,还需要因缘再帮它产生,那么对于刹那生灭的一切法来说,每一刹那都是新的,都需要依靠因缘重新出生.
这样一切法都只忙于生,根本没有住的机会,也就不会有生果的作用了.
如果有部说,诸法虽然自性本有,不需要依靠因缘,但诸法的作用却是本无而新生的.
它需要依靠因缘而生.
但这显然也不合理,因为诸法的作用离不开自体.
如果自体本来就有,那么作用当然也本来就有.
或者说,作用本来没有的话,诸法也不可能本来就有.
接下来有部又提出了未来存在的另一个根据,即瑜伽者现量见到未来法后,作了授记.
后来那些法果真也如同授记那样出现了,这说明未来法不同于兔角、石女儿,应该是实有存在的.
对此圣天菩萨回答说:若见未来有,何不见无法,既现有未来,应不说为远.
唐译:(若见去来有,如何不见无,既见有去来,应不说为远.
)颂文直解如果说未来之法能以瑜伽士的妙愿智等见到,那么,也同样不存在的石女儿为什么见不到呢理应也被见到.
总之,对于认为有未来法存在的宗派来说,只要授记未来法存在,则不管有多遥远的未来法,都成为了现在法.
(唐译:如果能以神通见到实有的过去、未来,那为什么见不到无呢既然在现在见到有过去、未来,则过去、未来应如同现在,没有前后远近的差别.
)释义本颂第一句引述有部的观点,第二句以同等理遮破,第三、四句反破.
"若见未来有,何不见无法",这是说:未来法在现在尚未产生.
因此对于现在来说,就如同石女儿一样,并不存在.
如果不存在的法,还能见到的话,那么应成石女儿也一样可以见到了.
反过来说,则是:"既现有未来,应不说为远.
"即使再遥远的未来,瑜伽者也都是现在看到的.
这说明这些法并不遥远,而是现在就已经出现了,所以应该被称为现在法才对.
这里的要点是,佛菩萨能以妙愿智等见到未来,并作授记.
这并不是佛菩萨缘了实有存在的未来法,而是因为以佛菩萨功德及方便作意的不同,在自心中变似出了相应的未来法.
如护法菩萨的《广百论释论》中说:"此显去来非现有性,但得通者,自因缘力胜劣不同,方便作意有差别故,自心变似曾、当有法.
"接下来从修道的方面,来继续破认为未来法存在的观点.
未作法若有,修戒等唐捐,若少有所为,果则非先有.
难词释义法:此处是善业.
少有所为:即需要稍微做些加行.
颂文直解如果承许没有做防护诸恶的身语等业,就已经在未来有律仪之善法,那么现在勤修禁止诸不善身语等的戒律等,就毫无意义.
如果承许还应该稍许作一些勤修禁止诸不善身语等的戒律,那所生的善果,就不可能已经在未来中存在.
释义本颂第一句是引述他方观点,第二句是举过,第三句是他方补救,第四句是追破.
"未作法若有,修戒等唐捐",是说如果未来要做的,或者说要发生的事情,现在已经有了自体,已经在未来等着的话,那么连修行者最最重视的,视为生命的勤修戒律等修行,也不需要去做了.
因为不管你是精进,还是懈怠,你要做的那些善法反正都已经有了.
只要等时间一到,一个个都会自动地显现出来.
而且,如果未来的善行已经有了,那么非法的恶行也一样应该有了.
这样一个人无论再怎么做断除恶行的加行(这里的加行,就是劳作、努力的意思),也都是徒劳无益的.
因为,已经在未来等着的那些恶行,会一个个呈现出来.
因此,如果认为未来是有自性的、在未来中已经有法存在的话,那么人的一切劳作都将失去意义,不可能有结果.
"若少有所为",这是他方的补救,意思是还是需要做少许加行的.
认为未来存在的小乘有部人做这样的补救:未来的诸法是本来就有自性的,只是还没有取果的功能.
为了能够让取果的功能发挥出来,就需要稍微做些劳作,也就是加行,比如勤修戒定慧等.
数论外道则说:忧喜暗三德平衡时,自性中虽然有种种诸法的自体,但是诸法的相是隐蔽的.
为了使未来那些法的相显现出来,就需要作各种加行.
数论外道还进一步说道:自性中虽然有种种法的功能,但还没有体,为了促成它自体的形成,就需要稍微做些加行.
"果则非先有",这是圣天菩萨所作的进一步遮破.
无论是有部说的未来法先无作用,通过加行后才产生作用;还是数论外道说的未来法的相先未显现,需要通过加行来显现;以及说未来法的自体尚未产生,需要通过加行来使其产生.
这些观点都有一个共同的问题,即有部说的所谓作用,是不能和自体分离的,是一体的;数论外道说的世俗法的相或者体,也同样与他们认为的胜义谛自性不能分离,是一体的.
如果这些世俗中的作用、相、体是新产生的,那么与它们一体的胜义自体、自性,也应该是新生的,而不是预先就已经存在.
反过来说,如果有部一定要把未来法的体说成是自性本有,以及数论外道也一定要把三德平衡的自性说成自性本有,那么与未来法一体的功能、相或者体,也都同样成了自性本有.
这样一来,形成这些果的因就没有任何用处,人们也都不需要做任何加功用行了,这完全违背世间的共识.
接下来,圣天菩萨指出,承许诸行无常,则与有未来法相违.
诸行既无常,果则非恒有,若有初有后,世共许非常.
颂文直解诸行既然是无常的,怎么能说果在生之前,就一直存在呢因为世人共许的无常,是说某个法有最初的生,及最后的灭.
释义本颂第一句引述诸行无常的法印,第二句破万法恒有,第三、四句是重申无常的含义,以此遮破万法恒有.
有部把万法的体和作用进行了分离,认为无常的仅仅是作用.
而万法之体在三世中却恒常存在.
法的自体不是无为法,而是因缘所成的有为法.
属于诸行的范畴,所以也是无常的.
有部当然也承许诸行无常的法印,但他们认为未来法现在就已经存在.
这就与诸行无常相违了.
所以圣天菩萨在这里重申了诸行无常.
"果则非恒有",是说这个需要"少有所为"才能产生的果,不但作用是无常迁变的,体也是有为法,也同样是无常迁变的.
不可能从过去到现在,再到未来,都一直不变地存在着(对于数论外道而言,不但没有常有的相与体,连常有的自性也是不可能存在的).
在后两句里,圣天菩萨强调了无常的含义,并且说这是"世共许".
也就是说,上至圣者,下至市井百姓,对无常字面含义的理解都是一样的.
也就是"有初有后",初就是生,后就是灭,换句话说,就是有生有灭.
生之前,根本没有这个法,灭之后,也找不到这个法.
以这个标准,有部说的诸法常恒之体,就明显违背了无常的定义.
有的人见到承许有未来法的过失,于是转而承许未来法完全为无,这也是一种邪执.
壬二、破许未来法为无应非勤解脱,解脱无未来,是则无贪者,应亦起贪惑.
唐译:(应非勤解脱,解脱无去来,或许有去来,贪应离贪者.
)难词释义解脱:第二句中的解脱是解脱者.
无未来:是指没有未来的贪等烦恼.
无贪者:指离欲的圣者阿罗汉.
颂文直解如果根本没有未来的法,那么,应成为了断尽未来的生等障,不需以修道的功用精勤求取解脱.
因为无有对于解脱作障碍的未来之贪等之故.
在未来中虽无有贪等的种子,然有障解脱的障碍生起,如此一来,无贪者的心中,应成亦生起贪欲烦恼.
(唐译:如果现在就存在着未来的法,众生就不需要勤修圣道,都能够自然解脱.
对于解脱者来说,则不能有过去与未来.
因为过去存在着烦恼以及所感招的苦,仍然会对解脱者产生障碍.
或者说,如果有实有的过去与未来,那么在解脱位,离贪者也应该有贪了.
)释义本颂第一句举出未来法若为无,那么就会产生凡夫无勤而得解脱的过失;第二句是以圣者阿罗汉为例,陈述理由;第三、四句是以圣者为例,举出未来法若为无,则圣者也将生起烦恼.
"应非勤解脱,解脱无未来",是说如果未来中什么也没有,那么现在大家心相续中的执著、烦恼,以及累世的有漏业,在未来就都自动消失了.
没有了烦恼、执著和有漏业,轮回就中止了,也就是解脱的境界.
这样人们就不用努力修道,解脱会自动产生.
就像已证道的阿罗汉,消除了我执和烦恼,永远都不会再转生在轮回中.
但是对于凡夫来说,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因为下一秒钟就是未来.
而大家已经过了无数个下一秒,但我执、烦恼还是依旧存在,没有消失.
而且,如果未来中什么法都没有,那进入到下一秒钟后,现在的所有东西全部要消失得干干净净.
但这也明显违背了事实.
"是则无贪者,应亦起贪惑",是说圣者阿罗汉们,也应该生起贪的烦恼了.
对此,仁达瓦上师这样解释:如果未来什么都没有,识就不会生起,识不生起,我执就不会产生.
没有我执,那么贪等烦恼就是无因而生起了.
但是贪等烦恼是不可能无因而生起的,否则阿罗汉们也都会生起烦恼了.
护法菩萨的《广百论释论》中,将这一颂仍然解释为破未来有自性,而不是破未来法为无,因此稍有不同.
这里要遮破的,是认为有一个未来,但是在未来中,什么法都没有.
而正确的理解呢,是既然没有未来的法,那么未来的时间概念也就不复存在.
但在名言中,又可以安立起以各种因缘延续的未来趋势.
比如说,未来的天气可以预报,未来的经济走向可以预测,未来的期货可以交易.
对修行人来说,则更是要防备随时可能到来的死主.
这些都是根据因缘的发展规律而进行的合理推测.
对未来这些趋势的推测,根据人们对因缘了解的程度,而有所不同.
有的可能很正确,比如死主随时会到来,这是确凿无疑的.
也有的可能不大正确,比如天气预报就经常出错,在期货市场上亏损的人也比比皆是.
但不管怎样,它们都有个共同点,即都是空无自性的.
仅仅是人们第六意识的一种预测,并不真的存在.
辛三、摄要而破若执果先有,造宫舍严具,柱等则唐捐,果先无亦尔.
颂文直解总之,数论师及有部承许已经有未来之果,即执先已有果.
那么为了建造宫殿、舍宅的房屋,去做门闩以及柱子等一切严饰,都毫无意义了,已有无需生故.
胜论师、经部师、唯识师等承许无有未来果,就是执果先无.
那么造宫舍,柱等严具也同样变得毫无意义,无者不可能生故.
释义如果未来的果先已存在,那么外器世界的种子等,以及内有情世界的无明、行等,也都没有了实际意义.
就像种庄稼,如果收成早已注定的话,就不需要积极播种、锄草了.
孩子长大后的品行、能力如果先已注定的话,那么父母也不需要严格培养、管教了.
假使未来的房子是有的.
只是造好后,相(也就是样子)有了改变,那么这个改变了的相,是新产生的,并非早已存在的.
所以应舍弃先有果的观点.
如果未来是无果的话,无的法就像石女儿一样,不可能产生.
那么同样地,再做各种努力也都没有了意义.
所以,已经有果不合理,预先无果也不合理.
那么中观自宗对此是如何回答的呢中观自宗宣说的是无自性的缘起生.
即无自性的因缘聚合时,才生成相应的无自性的果.
这个果既不是已经存在的有,也不是像石女儿一样的无.
所以智者断除有、无二边后,可以安立缘起生.
那么缘起生的果,为什么不先有或先无呢因为有和无是戏论法,本来就不存在.
在名言中,缘起生的果法,并不是真实的有或无.
就是说,有与无,纯粹只是众生分别心执著、妄计的假相,本性都是空的.
所以中观宗既不偏于有,也不偏于无.
就像梦中依靠因缘产生的果,说它有,当然不对;说它是无呢,还是一个假相.
在不观察的情况下,说万法是有.
一观察,就会明白万法本来就没有.
因此说,万法根本不是凡夫所认为的那样,落于有边或无边.
前面以观察生相而破未来,接下来圣天菩萨教导通过观察住相,而破现在.
庚二、观察住相而破现在分三:一、略说观察;二、广明其理;三、摄要而破.
辛一、略说观察有的人想,虽然过去以及未来的法都不成立,但是具足住相的现在法可以现见到,因此是有的.
但这也不成立.
诸法有转变,意亦不能缘,虽尔无智人,妄计有现在.
唐译:(诸法有转变,慧者未曾有,唯除无智人,妄分别为有.
)颂文直解诸法一刹那不住而转变.
但是转变极为迅速,不仅五根识不能缘,第六意识也不能缘.
尽管如此,无智之人,仍认为有现在法.
(唐译:若说诸法不舍自体,而转变成不同的相,这是能知一切极远的深细法义、具有妙慧的人,也未曾见到、知道的.
只有无智之外道,才毫无根据地认为它存在.
)释义刹那刹那转变的法,肯定不是五根识缘取到的.
至于第六意识,虽然可以缘取细的法(比如说极微)、被阻隔的法(比如墙壁外面的法)、非色法(比如说不相应行法)、无的法(比如已经灭的法、死人、无为法),但是意识却无法缘取到一个法的转变.
既然没有任何识能缘取到,所以只有愚痴的人,才认为诸法有真实的现在.
辛二、广明其理有人想:因为诸法能安住,所以现在是有的.
这也不成立.
无常何有住,住无有何体,初若有住者,后应无变衰.
颂文直解如果进行观察,诸法以刹那无常故,如何有住没有住相的缘故,又怎么可能有被住相安立的事物若非如是,起初若有刹那安住,则应不会有后来的变衰.
释义本颂第一句破住,第二句破体,第三、四句反破.
要理解前两句的法义,先要理解什么是住住就是能够停留在自相上,不发生改变.
但是一切的有为法,都被无常迁转着,不能作刹那的停留,如何可能有住呢没有暂停的住,又怎么能够形成自体呢没有法的自体,又怎么来安立时间呢后两句是说,任何一个法,如果一开始能够有一刹那的住,就不会导致后来的变衰、坏灭.
变衰,现在习惯叫衰变,与住正好相反.
如果一个法哪怕有一刹那的住,说明这个法有自体,完全不受那个刹那的各种因缘条件影响.
这样,后来的各种因缘条件对它也不起任何作用.
它一直保持它的自体.
如果说在那个刹那中,它还受到各种因缘的牵制,只是暂时的一种平衡,而表现为住的样子.
那么,这种住并不是法的自性,只是暂时的假名安立.
那么相应地,法的自体也是假名安立.
现在、过去、未来也是假名安立了.
这一颂是从境来观察.
接下来一颂,则是从有境的量来观察,来破除有现在法的住相.
譬如无一识,能了于二义,如是无一义,二识所能知.
难词释义义:这里是境的意思.
颂文直解譬如,心识无住,都刹那而灭.
因此没有一个识,能够了知前后两刹那的境.
同样,境也无住,刹那而灭,不能以前后两刹那的识去了知一境.
释义本颂前两句通过分析识在刹那迁变,后两句通过分析境在刹那迁变,来说明识不能了知住相.
诸法须由识来了知,一刹那的识只能了知一刹那的境.
本颂通过分析识的特点,来指出识根本没有能力了知,诸法有住相.
"譬如无一识,能了于二义".
当识在观察先前的境时,之后的境还没有产生;当先前的境已经消失,之后的境产生时,先前的识已经消失,只能由新的识来观察.
这先后两个眼识,不是同一个眼识,而只是同类的相似相续.
同类的相似相续,只说明它们有相似之处,但实质上已经完全不同.
因此这两个不同的眼识,不能作为判断诸法是否有住的量.
有人想,虽然前后眼识不同,但毕竟是相似相续,应该并无很大的区别吧关于这个问题,大家只要观察一下看魔术的经过就能明白了.
魔术师在观众的眼皮底下,变出一个个令人惊奇不已的魔术,骗过了观众的眼睛.
这就说明前后各异的眼识,不能作为检验对境的正量.
"如是无一义,二识所能知".
同样地,境也是在刹那变迁的,前后两刹那的识,只能缘取与其相应的境,不能缘取同一个境.
总之,识与境都在刹那刹那地无常迁变,这使得识根本没有可能缘取到诸法的住相.
也就是说,不可能以有境的识,来建立现在法.
上面是通过观察住相破除实有的现在,接下来进行总结.
辛三、摄要而破时若有余住,住则不成时,无住住无故,后灭亦非有.
唐译:(时若有余住,住则不成时,时若余住无,后灭应非有.
)难词释义余:与时间异体.
颂文直解总之,如果承许在现在的时间上,有住的话,则住就不成为时间,因为能表与所表不同之故.
而如果现在时没有住,则没有开始的住,也就不会有后来的灭,因为住是灭的因.
这样也就不会有现在的诸法.
(唐译:如果在现在的时间上,有住的话,则住就不是时间,因为能表与所表不同之故.
而如果时间之外没有住,则不应该有之后的灭.
)释义这一颂分析的是时间与住的关系.
第一句是假设时间上有住,第二句指出因此时间与住就成了异体,第三句假设时间上无住,第四句指出无住则无灭.
前面说过:未生对应未来时,住对应现在时,灭对应过去时.
因此未生、住、灭,与未来、现在、过去,仅仅是用词的不同,但意义相同.
但是有部认为时间是实有存在的,而在时间之外,生、住、灭的相也是实有存在的.
这样就形成了矛盾.
"时若有余住,住则不成时.
"这两句是说,如果住是独立在时间之外的话,那么它们就各不相同.
这有什么过失呢因为一个法具有生、住、灭三相,在这三相外,没有这个法.
,如果现在不成为住,那就应成现在和这个法成了别别的他体.
同样,过去和灭、未来和未生也都成了别别的他体,就使得时间与有为法没有了关系.
这样时间也就没有用处,失去意义了,因此这是根本不合理的.
"无住住无故,后灭亦非有.
"这是说:假如一个法在现在位没有住,既然没有住,那也就没有这个法接下来的灭.
这样这个法不就变成常法了吗或者进一步说,现在位没有住,就表明现在位并没有这个法,这样同样也就没有了之后的灭.
前面通过观察生相破了未来,和观察住相破了现在.
接下来是要通过观察灭相,来破过去.
庚三、观察灭相而破过去分三:一、略说观察;二、广明其理;三、摄要而破.
辛一、略说观察有人想,一切有为法都具无常相,终将灭去.
所以,过去时必定存在.
但是,对无常与法做一与异的观察,就会发现过去时并不成立.
法与无常异,法则非无常,法与无常一,法应非有住.
难词释义法:此处是指有为法、所作法.
颂文直解若法与无常为异,法就非无常,这违背了诸行无常的法印;若法与无常为一,法就是无常,而无常正是灭,因此法哪里能有住呢这是根本不可能的.
释义"法与无常异,法则非无常.
"这是说:如果一个法,与无常是相异的,也就是别别分开、各不相干的,那就意味着这个法上没有无常性.
那它就常住不变了.
而这不符合有部自己的立宗,因为有部也承许诸行无常,不可能承许常住的有为法存在.
因此法不可能与无常相异.
那剩下的可能性,就是法与无常是一了.
偈颂接下来说:"法与无常一,法应非有住.
"这是说:如果一个法与无常是一体,根据前面无常的定义——"若有初有后,世共许非常",就知道这个法不可能有任何住的时候.
一个没有住相的法,不可能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法,只能是一个分别心假立的虚妄法.
而一个虚妄法,就不可能有自性的灭,也就是说,没有它的过去时.
辛二、广明其理不少人想,法在住的时候,住的力量强,无常的力量弱,所以能住.
但这也不合理,圣天菩萨回答说:无常初既劣,住力定应强,此二复何缘,后见成颠倒.
颂文直解如果说无常起初力量弱,这说明住的力量必定强.
那么这二者以什么因缘,在后来被见到完全相反了呢释义如果说一个法刚生起的时候,无常的力量弱,住的力量强,因此这个法能够住.
这样的话,这个住的力量,在后来也应该能一直强过无常的力量.
但是,对于一个法来说,无常相与住相,都应该是这个法自性所具有的相.
只要这个法存在,无常相与住相的因缘就不会改变.
因此住的力量不会减弱,无常的力量也不会增强.
但是后来明明见到了无常的力量胜过了住的力量,导致这个法最后消失.
以这最后现量所见的事实,就说明无常的力量,必定在一开始也比住的力量强.
并一直在驱使这个法一步步发生着改变.
那么无常的力量更强的话,会发生什么结果呢圣天菩萨接着指出:若遍诸法体,无常力非劣,应都无有住,或一切皆常.
唐译:(若遍诸法体,无常力初劣,应都无有住,或一切皆常.
)颂文直解如果无常遍及一切法体,且力量较住更强,则一切法都应无住.
或者,住遍及一切法体,且力量较无常更强,则一切法都非无常.
(唐译:如果无常遍及一切法体,且在法生起之初,力量较弱,不能灭法,则法不需要住相的帮助,也自然能住.
为什么还要执一个没有用的住相呢因为没有任何用处,如同兔角一样的住相,应该本来就没有.
如果反过来说,在法生起之初,住相的力量就胜过无常,则此后应都能胜过无常,因为法体没有变异之故.
但是这样一来,有为法就应该常而不灭,违背了经中说的诸行无常之义.
)释义无常相与住相是完全相违的.
一个法如果具有无常相,就不可能有住相,反过来也一样.
而有部认为一切有为法都有无常相,在住的时候又有住相,这就形成了矛盾.
"若遍诸法体,无常力非劣,应都无有住.
"这是说:如果无常相遍于一切法体,而且力量胜过住相,就意味着在法上根本就不可能出现住相.
"或一切皆常.
""或"是将前两句的假设完全颠倒过来,即是说如果住相遍于一切法体,而且力量胜过无常相.
这样就意味着没有无常相.
这两种情况中,前面一种符合了诸行无常的法印,是合理的;后面一种则违背了诸行无常的法印,并不合理.
另外,再来观察无常相与住相,是次第生起,还是同时生起.
首先观察次第生起.
无常若恒有,住相应常无,或彼法先常,后乃非常住.
颂文直解如果一个法恒时都有无常相,那么就恒时无有住相.
又如果这个法首先有住相,后来才有无常相的话,那么就成了先有常,后变成无常.
释义本颂前两句分析住相后于无常相生起的情况,后两句分析住相先于无常相生起的情况.
"无常若恒有,住相应常无.
"这是说:如果一个法恒时无常的话,那么这个法就不可能有住相.
也就是说,一个已经在无常变异的法,是不可能稳定下来的.
为什么呢因为无常相在持续不断地损害着有为法.
就像一个凶狠残暴的怨家债主,在一刻不停地逼迫欠债人,没有暂停下来的时候一样.
"或彼法先常,后乃非常住.
"这是说:如果一个法后来才有无常的话,那就意味着在此法无常之前,这个法是常住的.
这就有很大的过失,因为若是常住,那么在这段时间里,它就违背了诸行无常的法印.
所以,对于有为法来说,只有无常相恒有,才是合理的.
那么,一个法如果同时具有无常相与住相,会怎么样呢圣天菩萨接着分析说:若法无常俱,而言有住者,无常相应妄,或住相应虚.
难词释义妄、虚:此处均为颠倒、不实的意思.
颂文直解如果一个法上,同时有住相与无常相,则要么应成无常相颠倒不实,要么应成住相颠倒不实,因为一个法不可能同时具有无常相和住相.
释义无常与住是相违的,就像水与火不能相容一样.
如果一个法上既有无常相,又有住相,则两者之中,必然只有一个才是真实.
而另一个只能是虚妄不实的.
在胜义谛中,诸法全都是虚妄的.
即使在名言谛中,讲到最细的诸行无常时,住相也是一个都没有,一刹那的法也不可得.
诸法生而即灭,不可能有住的机会.
但是凡夫分别心重,以为无常只是在最后才出现,中间会有很长时间的住相,这就被常有执著欺骗了.
在凡夫分别心的境界中,其实一切的事物都在变动,不可能抓得到一个实在、长久、可靠的法.
而真正按大乘甚深观点来讲,众生的本来面目,是不生不灭、大无为法的如来藏.
只有它现前了,才有永远的大安乐.
就像一个人,不断在长大、老去,这就是无常相.
这是有为法不可改变的规律.
而住相呢,就是这个人不长大、不老去,一直保持不变.
那么,如果说一个人既在长大,又没有长大;既在老去,又没有老去,这肯定是错误的.
谁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实.
所以无常相与住相,只有其中一个才是真实的,另一个必定是虚妄.
那么无论从佛的圣教量,还是通过比量分析,又或者从现量共同所见,全都说明一个法的真实相是无常相,而不是住相.
接下来是对破过去的归纳.
辛三、摄要而破学完前面的偈颂,大家也许会疑惑,过去的事情真的已经不存在了吗那为什么过去的事情,世间人们会一直记得对去世的亲人,人们会一直思念呢这不是正说明过去法还在影响着现在的人吗圣天菩萨在接下来的偈颂里作了总结性回答.
已见法不现,非后能生心,故唯虚妄念,缘虚妄境生.
唐译:(无所见见无,回心缘妄境,是故唯虚假,有忆念名生.
)难词释义念:指念心所,即回忆.
颂文直解如是观察,则可见过去时什么也没有.
过去曾见的法,不再出现,而对于已灭之法,也不会有能见的有境之心.
是故,过去时仅是颠倒之有境,缘已消失之虚妄境而生的虚妄忆念.
在真实中,无有任何自性所成之义.
(唐译:过去法都无所见,因此也无能见之识,回忆时心所缘境皆是虚妄.
是故过去法唯是虚假,所谓过去法的生,仅是对此虚假法的忆念而已.
)释义本颂第一句指出无过去法,第二句指出也无缘过去法之心,第三、四句指出对过去法的回忆,纯是妄念.
其中前两句是根据,后两句是结论.
"已见法不现",是说已经见到过的法,也就是已经灭了的过去法,再也不会出现.
"非后能生心",是说这个灭了的过去法,也不能再使有境之心生起,也就是说,有境再也见不到它了.
这是分别从境和心两个方面,说明了过去的法已经彻底过去、彻底消失,再也不存在.
这样就知道对过去,世间人仅仅只能回忆而已,而回忆并不真实.
于是偈颂中说:"故唯虚妄念,缘虚妄境生.
"意思是说:所谓的过去法,仅仅是对虚妄的、具欺骗性的境,而生起的虚妄的、具欺骗性的回忆而已.
也就是说,人们所回忆的过去的事情、去世的亲人等等,都没有任何的真实性,只是人的一种幻觉而已.
既然是幻觉,那大家现在就可以轻松地把它们放下.
这样通过总破三时法有自性,并由观察诸法的生、住、灭三相而分破,就结束了"破时品"的学习.
破见品第十二现在讲的是"总说三时空真实性之瑜伽".
上一品是"正明",已经完成了对三时空的真实性之瑜伽的引导.
那么接下来讲的第十二品,引导的是摄持无我见之甚深瑜伽.
后八品学的是胜义空性,胜义空性是内道不可思议的般若法的心要.
所有八万四千法门的正行,或者说心要、核心,就是诸法无我空性见解摄持下的甚深瑜伽修行.
学这一品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大家明白空性法门的殊胜性,避免在我执、我见摄持下的修法歧途.
戊二、明无我甚深见之瑜伽分二:一、闻器之差别;二、所说法之差别.
圣天菩萨从两个方面来引导修习这深奥的无我见,从而破除邪见.
首先开示闻器的标准,让大家对治掉缺陷,成为合格的法器;其次开示无我正见的特色,以及与非法的区别,使大家明辨是非,破除邪见.
己一、闻器之差别分三:一、说法器之胜用;二、说非器之过患;三、结成如是区分之义.
庚一、说法器之胜用设问:三界导师世尊对无我空性之义作了广说.
本论也已经对无我空性作了清晰的阐述,那么哪些人是适合听闻这些法的人呢对此,圣天菩萨回答说:质直慧求义,说为闻法器,不变说者德,亦非于闻者.
唐译:(禀和希胜慧,是法器应知,异此有师资,无因获胜利.
)难词释义质直:正直之心.
求义:对正理,即善说之义,有希求之心.
颂文直解能安住于不贪自方、不憎他方的质直,并具有拣择善说与恶说的智慧,以及对善说之义有希求之心.
这样的人,即被称为是闻法之器.
对这样的闻法之器讲经说法,则闻法者不会把说法者的功德见为过失,而且闻法者也只会生起功德,不会生起过失.
(唐译:要具足三德,才能名为法器,即:一、禀性柔和,无有偏党,恒自审察,不贪己见;二、常希胜解,求法无厌,不守己分而生喜足,也就是不故步自封;三、生性聪慧,能了知善言的功德、恶言的过失.
如果缺乏如上三德,甚至具有相反的过失,即使有善知识帮助,也不可能获得开悟等的殊胜利益.
)释义本颂前两句,讲述了作为一名合格闻法者应符合的三个标准,后两句讲了符合这三个标准的利益.
所谓的闻法之器,就是合格的闻法者.
一个合格的闻法者,要具备这样三种素质:质直、智慧、希求法义.
质直,就是以事实为根据、以真理为标准,不会因为这是其他人说的,就去排斥;也不会因为是自己人说的,就进行包庇.
这就是佛说的四依法中的依法不依人.
所以质直心,就是远离了对自方的贪与对他方的憎,是一种调柔的心态.
凡夫的我执强盛,面对任何的事物,都喜欢分别出一个自、他来.
这种习气,同样也会出现在学法的时候.
但是,这种习惯具有很大的危害性,因为在不知不觉中,它会把圆融无碍、作为归依处的法宝,分割为自方与他方,然后对自方贪,对他方憎.
这样不但破了归依戒,造下谤法的重罪,而且还直接关闭了解脱的大门.
这个毛病很容易犯,后果又非常严重,所以必须要重点进行对治.
因此,圣天菩萨把质直心放在第一位.
它是作为学法者应该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这点大家要特别注意,不管是学修多年,已经在为大家讲法的法师、辅导的道友,还是刚进佛门的初学者,都要引起警惕,要一直审察自己,不要让自己在这上面上了当.
智慧,此处是指能分辨出善说与恶说,知道哪些话是合理的,哪些话不合理;哪些法是对众生有利益的,哪些法对众生没有利益;哪些法是正法,应该护持、弘扬,哪些法是障碍闻思修的.
也就是要有思考、判断的能力.
安住于质直的人,再加上智慧,就能够接受一切的善说,而不会被邪说蒙蔽.
希求法义,法即是善说,对善说之义有希求之心,也就是有强烈的兴趣.
质直、智慧的人,再加上他有希求法义的心,那么一旦遇到大乘的善知识,开讲义妙文巧、纯一圆满、清净鲜白的法宝,就必然会如饥似渴地修学.
具备这三种素质的人,就是合格的佛弟子,是修学佛法的法器;不具备这三种素质,甚至完全相反的人,则不是法器.
不可能马上从珍贵的佛法中获得利益.
那么具备这三种素质的人,在闻法上会有什么利益呢接下来圣天菩萨说:"不变说者德,亦非于闻者.
""说者德",即讲法者的功德.
月称菩萨在《四百论广释》中,列出了讲法者的这些功德.
即:质直、所讲法义正确无误、所用语句清晰明确、善知闻法者根性,有出离心.
作为一个合格的法器,他会特别尊重佛法,以及为他讲授佛法的法师.
他不会见不到法师所具有的功德.
更不会因为自己被狭隘、无知、懈怠等等恶习蒙蔽,反而将法师的种种功德视为过失.
另外,他也不可能造下谤法、舍法等的过失,不会与道友闹矛盾,不会去造其他恶业.
总之,他只会生起功德,而不会生起过失.
给众生带来根本利益的,唯有讲法者和佛法.
所以对法师和佛法不恭敬,造的罪是最严重的.
相反来说,缘法师和佛法所造的功德,也是最圆满的.
所以仁达瓦上师和嘉曹杰大师,就在偈颂所说的三个条件上,又加了对法师与法恭敬这两个条件.
符合这五个条件,才是合格的法器.
但是非法器者,也就是不符合这三种闻法标准的人,不但发现不了自己的缺陷.
反而会误认为清净的佛法和讲法的法师,具有缺点.
譬如当年的提婆达多和善星比丘,虽然亲近了导师释迦牟尼佛很长时间,但以他们的分别心观察,以为佛无非是多了一些光之类.
其他吃、穿、走路等和他们是一模一样的,所以认为佛没有更多的成就.
认为佛说法是在求世间名闻利养.
他们就是因为心胸狭窄、嫉妒、傲慢等的缺陷,发现不了自己的问题,见不到佛的功德,最后堕入到恶趣.
对此,接下来圣天菩萨分别来讲述缺乏这三种素质的过患,以引起修行者的警惕.
庚二、说非器之过患分三:一、不住质直之过患;二、不具智慧之过患;三、不具希求之过患.
辛一、不住质直之过患分二:一、正义;二、余义.
壬一、正义说有及有因,净与净方便,世间自不了,过岂在牟尼.
难词释义有:三有,即苦谛.
有因:三有之因,即集谛.
净:杂染已清净,即灭谛.
净方便:清净杂染之方便,即道谛.
牟尼:导师释迦牟尼佛.
颂文直解世尊宣说了四谛的圣道,即:有漏果之三有——苦谛,三有之方便(因)——集谛,苦、集寂灭(净)——灭谛,体为八圣道之寂灭方便(净方便)——道谛.
但是无质直心的世间人,自己不了知四谛的甚深义.
非但不认为是自己的过失,反而执世尊所说并非如实.
释义本颂前两句归纳性地介绍了世尊的善说,后两句对无质直心的人,反而将此善说执为过失,进行了批驳.
佛所说的一切法,都可以归纳在苦、集、灭、道这四谛法中.
住于质直心的人,如法地学习了佛法后,就会越来越认同三有轮回为苦的苦谛.
并且认同苦的来源是集谛,即自己的业与烦恼.
这样他认识到了问题,原因也清楚了,就会向往灭除了苦与集的灭谛,并且会奉行戒定慧的道谛.
但是没有质直心的人,一开始由于佛法与他所奉行的宗教,或者所受的教育,所奉行的传统等并不一致.
就会盲目地进行排斥,甚至毫无理由地进行诋毁,这样他就与佛法失之交臂,失去了难得的解脱机会.
其实无论众生信仰什么,心里都希望能够消除痛苦,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
而世尊所说的四谛,其目的正是要让众生实现离苦得乐的心愿.
这就像太阳,光芒四射,普照大地.
而心不质直的人,就像目盲者一样,不但见不到太阳的光芒,而且还固执地认为没有太阳,没有光明.
要知道这并不是太阳的过失,而是目盲者自己的过失.
有的外道这样说:如来所讲的法中,为后世获得安乐的法,我们都能接受.
但是为了获得解脱、成佛,就需要持有一切法都不存在的见解,这是很难接受的.
对此圣天菩萨回答说:舍诸有涅槃,邪宗所共许,真空破一切,如何彼不欣.
颂文直解数论外道等邪宗,都共许必须舍弃诸有.
也就是舍弃一切杂染之事,才能证得涅槃.
而导师佛宣说了通过我和我所执等一切法空的方式,破除三有的一切.
那些宗派对此因何而不欢喜呢这仅仅是因不住质直的过患力,而把佛法见为过失而已.
释义本颂前两句指出外道与内道相通之处,后两句以此指出内道的殊胜之处.
除了顺世派等少数外道,大多数外道都希望舍弃杂染的轮回,证得清净的涅槃.
在这一点上内外道是相通的,所以说"舍诸有涅槃,邪宗所共许".
但是对于什么是诸有,什么是涅槃,外道与内道则有不同的见解.
这也导致了外道没有真正空掉诸有,无法证得涅槃.
内道核心的修法,是一切法空,是真正的空.
能够破掉一切诸有,帮助外道证得涅槃,因此外道应该满心欢喜,信受奉行才对.
但是缺乏质直心的外道,对他们自宗无益涅槃的执著很深,而对于有益的真空涅槃反倒嫌憎、诽谤.
这就好比一个逆子,对于母亲的慈训,不知敬重,反生怨恨,这是非常不应理的事.
他们理应放下对自宗的贪执,具有质直之心,才能真正走上解脱之道.
壬二、余义那么,既然外道也同样认为要舍弃诸有,才能获证涅槃,那他们与内道的区别在哪里呢不知舍方便,无由能弃舍,是故牟尼说,余定无涅槃.
唐译:(不知舍证因,无由能舍证,是故牟尼说,清凉余定无.
)难词释义余:指内道之余,即外道.
颂文直解外道仅有舍弃三有的意乐,但是却不知道舍弃的方便,所以他们不可能真正舍弃.
是故佛说:外道决定不可能证得涅槃.
(唐译:外道虽有舍弃生死与求证涅槃的意乐,但是因为嫌憎、背离真空,耽著妄有,导致不善知舍与证的方法,所以不可能成功.
是故佛说:四沙门果,我法中有,余法定无.
)释义本颂前两句指出外道不能证得涅槃的原因,后两句引佛语证明.
要舍弃杂染的轮回,证得清净的涅槃,必须要依靠真正的空观,也就是观一切法为空.
除此以外,没有其他的方便.
但是真正的空观,只有佛法中才有,不见于一切外道的邪论之中.
外道们只有归依了三宝,奉持真正的空观,才能获得解脱.
如果执著己见,诽谤空观,那就永远不可能获得解脱.
龙树菩萨在《中观宝鬘论》中说:"说我蕴实有,世间数论师,胜论裸形前,试问离有无.
故应知佛法,不死真甘露,离有无甚深,是不共正法.
"意思是说:应该问那些执著我与蕴实有的傲慢声闻与外道,包括外道中的数论派、胜论派、裸形派,他们到底是否远离了有与无.
他们必然无法给出清晰的回答.
故只有佛法,才能给众生带来不死的甘露.
因为佛法极其深,远离了一切的有与无,是与所有外道都不共的正法.
外道因为没有质直心,所以对内道三宝不会产生信心.
现在的人也一样.
如果有质直心,就会开始闻思修佛法,所以质直心很重要.
上面讲了不具质直心的过患,接下来讲不具备智慧的过患.
辛二、不具智慧之过患若于佛所说,深事以生疑,可依无相空,而生决定信.
难词释义深事:隐蔽难测之事.
颂文直解若有人对于佛所说的四谛甚深义等极为隐蔽的所量,不具备观慧,未能如实了达而生起疑惑,就应该首先对无相空,生起信解.
即对隐蔽的四谛义等,生起决定的信心.
释义导师佛所讲的八万四千法门,有很多是超越众生现量所见的.
比如现在有很多人对佛所说的六道轮回、三世因果、极乐净土、四谛等等的法义,抱有将信将疑的心态.
那么如何能证明佛所说的,必定是真实不虚的呢本颂提供了一个非常妥当的办法,那就是对佛所说的最最深奥的法,也就是无相的真空,进行比量推理.
经过比量推理后,必然能去除对诸法自性的执著,确立无相空的正见.
因为佛对最深的胜义无相空都作了正确的宣说,那么对于比这浅显的世俗法,也必定做了正确的宣说.
就像一位壮士,能举起一百公斤的物体,他必然也能轻易地举起八十、六十公斤的物体.
但是外道又这样想,如果佛所说某一部分是真实的,就能类推出其他的内容也都真实.
那么这既然适用于佛法,也就同样适用于其他宗派.
前面也说了,要舍诸有,才能涅槃.
这是佛法与其他宗派的共同观点,于是外道就说,可见他们自己也有正确的地方,因此可以推出他们的所有法都是正确的.
对此圣天菩萨说:观现尚有妄,知后定为虚,诸依彼法行,被诳终无已.
难词释义妄、虚:此处都是颠倒、错误的意思.
现:指现起、表面的事物.
后:指隐蔽的事物.
颂文直解这并不相同.
外道观察表面、粗大的事物,尚且有颠倒之处,由此可知他们对隐蔽难知之义,必定愚蒙无知.
那些缺乏智慧,依外道法修行的人,将被欺骗,而流落在无尽的轮回之中.
释义本颂前两句指出外道所说为颠倒法,后两句指出对此缺乏分辨的智慧,盲目跟从,将会导致的严重后果.
佛所说的一切法可信,是因为佛所说的最深奥的胜义无相空,真实可信.
但是外道则完全不同,他们首先在最粗浅的现世法上,就有许多错误的地方.
因此恰恰说明了,他们所说的内容越深奥,错误也就越多.
就像一个连满月的月亮都看不清楚的人,就更不可能看清楚星星了.
比如色法是现量见的,但是数论外道说色法上具有苦乐舍的自性,这就违背了众生的现量感受与比量推理.
连这样明显的事实,都已经混淆,那么对于他们关于胜义谛中有神我与自性的教义,就更不能相信了.
那些想要解脱,但是又缺乏拣择智慧的人,如果接受了外道的法义,他们就会被各种错误的见解蒙蔽.
即使精进修行,也只能在邪路、歧路上用功,而根本没有出离轮回的机会.
他们唯一的出路,就是要具有辨别的智慧.
认清只有内道才能真正帮助他解脱,这样幡然醒悟后,才能真正走上解脱之路.
非法器之过患有三种:一、不住质直之过患,二、不具智慧之过患,三、不具希求之过患.
前两种已经讲完了,现在讲的是第三种.
辛三、不具希求之过患分三:一、失坏涅槃清净因果之理;二、轮回杂染不退之过;三、教诫信解甚深见义.
如果一个人对圣者的善说之义没有希求心,会产生两大过失:首先,他会失坏清净涅槃的因与果;其次,对他来说,杂染的轮回不会退失.
在讲了这两大过失后,圣天菩萨接着教诫了要信解甚深的空性见之义.
壬一、失坏涅槃清净因果之理分三:一、于果失坏所得过;二、于基失坏正见过;三、于道失坏进止过.
癸一、于果失坏所得过圣者的善说之义,最究竟的也就是甚深空性见.
对此没有希求心的人,他的第一个过失是得不到殊胜的佛果.
智者自涅槃,是能作难作,愚夫逢善导,而无随趣心.
难词释义善导:即能善巧引导的导师佛.
颂文直解《广大游戏经》中说:"深寂离戏光明无为法,犹如甘露之法吾已得.
"如所说般,智者导师佛靠自力证悟甚深实相义,自己进入了寂灭之涅槃,这是极为稀有、难作的事业.
但是愚痴的凡夫,即使遇到了如此殊胜的善导,却因为缺乏希求心的缘故,也不会生起随善导而趣入涅槃之心.
释义本颂前两句讲佛凭自力最终获得涅槃.
后两句讲愚夫即使遇到了如此殊胜的导师佛,但因为对甚深空性见没有希求心,也不愿意走向涅槃.
对甚深空性见有极大希求心的人,不会甘于被常、乐、我、净等种种假相蒙蔽,而会一直探索、求取诸法的实相.
在这过程中,他会发现诸法无常、苦、无我、不净的世俗真相,并最终证得空无自性的胜义真相.
譬如,当年悉达多太子走出王宫.
经过东、南、西三座城门时,分别见到了老人、病人、死人,认识到了老、病、死等苦才是人生的真相,而种种享乐只是表面的假相.
后来经过北城门,见到了修行的僧人,便激起了出家修行、求得真理的决心.
而一般的人,如果生了病,或者遇到亲朋好友去世,短期内虽然也会产生一些震动,对无常相感到畏惧.
但是因为心里缺乏对胜义实相的希求心,没过多久,又恢复到了执著常乐我净的状态,似乎这些生老病死的苦根本不会发生到自己身上一样.
这样的人,更不可能去精进求取万法皆空的胜义真相了.
即使遇到了善导的佛,他们也依然无动于衷.
不会随佛闻思修行,趣入涅槃.
这样的人就是愚蒙不化的人.
希求心非常重要.
有了希求心,就会有浓厚的兴趣,这是行动力量的源泉.
一个人如果对世间的名闻利养有希求心,他就会不由自主地去投机钻营;如果他对出离轮回、获得解脱有希求心,就会自觉地喜欢修行声闻、缘觉法门;如果对度化众生有希求心,就会精进修行大乘菩萨行法门;如果他对甚深实相般若有希求心,那就必定会精进闻思修大乘的心要——般若法门.
在听法的诸位道友,大家想一下,你愿意做这里的智者,还是愚夫呢为了成佛度化众生,你应该像智者那样,对诸法皆空的甚深正见产生希求心.
而且这个希求心要越强烈越好,这样就会珍惜和充分利用现在闻思修佛法的善缘.
说实在,现在学习佛法的机会不缺,但是如果你的希求心不强,那么,你便正是圣天菩萨这里说的愚夫了.
癸二、于基失坏正见过对甚深空性见没有希求心的人,他的第二个过失,是会失坏对空性这一万法之基的正见.
不知无怖畏,遍知亦复然,定由少分知,而生于怖畏.
难词释义不知:此处指不了知空性之义.
遍知:此处指周遍了知、完全尽知空性之义.
颂文直解如果对甚深空性之义一无所知,就不会生起怖畏之心.
反过来说,彻底了知了空性之理,如实见了空性,怖畏也会彻底退失.
所以,可以确定地说:对空性之义仅略知少分,不知道空性真正的意义,又没有希求心的人,才会对它生起怖畏.
释义不同的人,因为对空性之义理解不同,而有三种反应.
本颂前两句指出了对空性之义不生怖畏的两种人.
以此为对照,在后两句指出了对空性之义生起怖畏的人,是那种一知半解,又没有希求心的人.
对空性之义完全不了解的人,因为不懂得空性、无自性等这些能诠句所诠释的意义.
就算每天都在念《金刚经》的"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等经文,他的心里也不会有丝毫的畏惧.
这就是"不知无怖畏"的意思;而如果一个人通过闻思,对空性之义产生了定解;或者通过修习,已经如实现见了空性,那么他对空性之义的怖畏就不会产生.
这就是"遍知亦复然"的意思;而对空性的意义有所了解,但同时又没有希求心的人,听说涅槃境界中空无所有,他就害怕失去我与我所,因此对空性产生了畏惧.
这就是"定由少分知,而生于怖畏"的意思.
大家想想,就像数论外道,已经发现了许多世俗变异相都是虚妄不实的.
这已是非常难得的正确观察,但是他们心里害怕失去我与我所,不敢按照所发现的事实那样如实地彻底放下,还是去增益、编造出了自性与神我这两个实有的胜义谛.
这就像黄昏的时候,路边有一条绳子.
路过的人中,没有见到这条绳子的人,根本不会害怕;已经知道这是一条绳子的人,也不会害怕;而那些见到绳子后,误以为这是一条蛇的人,就会禁不住吓一跳.
还有,骑上大象,会有被大象甩下来而受伤的危险.
对此一无所知的人,一点也想不到他所面临的危险,就会很冒失地骑上去;而训练有素的人,知道如何驾驭大象,骑上去也不会害怕;但那些知道骑大象的危险,又没有驾驭经验的人,是怎么也不敢骑上去的.
所以,对甚深空性见有希求心非常重要.
这样的人,就能完全按照如实观察,接受生死轮回的生只是假的苦生;生死轮回的灭也只是假的苦灭,接受本来无我、诸法皆空.
这样对空性、对涅槃一点也不会生起畏惧.
癸三、于道失坏进止过对甚深空性见没有希求心的人,他的第三个过失,是在修道时,功德不会增进,烦恼等过失不会中止.
生死顺流法,愚夫常习行,未曾修逆流,是故生怖畏.
颂文直解凡夫对我执等顺生死之流的法,一直在串习,没有停止过.
而对于逆生死之流的无我之义,却从未修习过,所以对于还灭生死之法——证无我之义,没有希求之心,反而生起怖畏.
释义顺生死之流的法,是我执、烦恼、恶业、有漏的善业等等.
凡夫在生生世世中,一直爱著着我,没停止过计较我的得失,无数次地生起烦恼,因此不断在造各种恶业.
当然凡夫偶尔也会造善业,但因为没有出离心等的摄持,所以也只能感得轮回中的善趣,无法出离轮回.
逆生死之流的法,包括出离心、菩提心等,而最根本的,则是直接对治我执的空性智慧.
对这些殊胜的法,凡夫却未曾修持过.
凡夫顺生死流的习气很重,逆生死流的习气很薄弱.
就像猪一样,只喜欢钻到粪秽之中,对干净的地方、洁净的食物,反倒没有希求心.
这样的人,即使开始闻思修行,他的功德也不会增进,过失不会减退.
而如果他具有了求取甚深正见的希求心,那么他就不会满足于虚幻的轮回.
他的这种希求心,就能够抵御顺生死流的习气.
这样他的修道功德就会增进,过失就会减退.
壬二、轮回杂染不退之过对甚深空性义没有希求心的人,容易因为障碍他人闻思修空性正见,而不能出离轮回.
诸有愚痴人,障他真实见,无由生善趣,如何证涅槃.
难词释义诸有:此处指一切.
真实见:指对诸法真实性——空性的见解.
颂文直解对于甚深之义没有希求心,并且因愚痴障蔽了心相续的人,对他人听闻诸法真实义等作障碍,则他连人天的善趣都不可能得生,又如何证得涅槃呢即不可能.
释义真实的空性见是证得圆满智慧之因,也是永灭轮回的涅槃方便,能产生不可思议的功德.
有了空性见,就能极快地证得佛果,度化众生,给无量众生带来无穷的利乐.
所以障碍他人听闻空性见,比杀害千百万人的恶业还要严重.
犯此过失的人,连得生人天善趣也没有希望,更不用说解脱轮回了.
修学佛法的人,也可能会犯这样的过失.
举例来说,比如现在有道友在辅导《中观四百论》等课程,当听到别人讲得比自己生动,心里产生了嫉妒,而有意无意地作障碍;或者,当道友来求教空性见解的时候,你心里害怕对方理解后,名声上会超过自己,而悭吝不说,这些都是在"障他真实见".
这一点大家要引起高度的重视,不能让烦恼做了主,障碍他人闻思修甚深空性见,而使自己造下严重的恶业.
壬三、教诫信解甚深见义宁毁犯尸罗,不损坏正见,尸罗生善趣,正见得涅槃.
难词释义尸罗:梵文音译,即戒律.
颂文直解毁犯了戒律,仅是恶趣之因,而损坏正见,是长时摧坏自他双方之因.
因此宁可毁犯戒律,无论如何也不能损坏正见.
因为戒律是生善趣之因,而正见,则是使自他都决定走进涅槃城殊胜果位之因.
所以对于殊胜的甚深见义,应该一直具有希求心.
释义本颂通过与修行人最为重视的戒律进行对比,来突出甚深空性正见的重要性.
"宁毁犯尸罗,不损坏正见",这并不是说持戒不重要,可以随随便便毁犯.
戒律是佛法修学的基石,基石不牢,闻思修的功德就无法生起.
因此修行人应当像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护持戒律.
戒律虽然如此重要,但是对修行者来说,比戒律更加珍贵的,是甚深空性正见.
经中说:宁毁净戒,不坏正见.
护法菩萨在《广百论释论》中,从下面三个方面进行了解释:一、毁净戒的人,毁坏的是自己的功德.
而失去正见的人,自他功德都会被毁坏,使其他众生也遭受巨大的苦果、失去无量无边的利乐;二、毁净戒的人,常怀惭愧、自我责备,而坏正见者无惭无愧、赞成邪见,又常常贡高我慢;三、毁净戒不会增长邪见,而坏正见会使破戒的恶业未生而生、已生增广,并坚固难坏.
"尸罗生善趣,正见得涅槃",这是说,单单持戒,获得的是生人天的异熟果,但这仍然在增长烦恼,没有脱离轮回之苦.
而甚深空性正见却能使人证得三乘菩提,获得涅槃安乐的离系果.
这两种功德,差异巨大.
佛在《般若十万颂》中说:"须菩提,譬如凡所有江河同入大恒河,彼等江河随恒河而入大海.
须菩提,如是五波罗蜜多得般若摄持,则往入一切相智.
"寂天菩萨在《入菩萨行论·般若品》中说:"此等一切支,佛为般若说,故求灭苦者,当生般若慧.
"永明延寿大师在《宗镜录》中开示说:"五度如盲,般若如导.
"有的人想,既然甚深见如此重要,能够直达涅槃,那么我只需要持有甚深见就够了,而不需要持戒.
这又是歪曲了圣天菩萨的本意.
圣天菩萨并不是让大家不持戒律,单单闻思修空性正见就可以了.
而是要使大家在严持净戒的基础上,高度重视对甚深空性正见的闻思修行.
庚三、结成如是区分之义愚宁起我执,非说无我理,一者向恶趣,胜者趣涅槃.
唐译:(宁彼起我执,非空无我见,后兼向恶趣,初唯背涅槃.
)难词释义一者:指一般的人.
胜者:指胜过一般的人.
颂文直解在如是了解了法器的差别后,对于智慧不够的普通人,应对他宣说与我执相应的法,不应该在一开始就向他们宣说无我之义.
经中对此有诸多论述,如说:"宁起我见如妙高山,非恶取空增上慢者.
"《中论》中也说:"不能正观空,钝根则自害.
"钝根者由颠倒执持空性,或者舍弃空性等,而堕入恶趣.
而向智慧具足的人宣说空性后,他会趣入殊胜的寂灭果位.
(唐译:宁可劣慧之人生起我执,也不使他们生起空无我见.
因为后者可能会以恶取空而堕入恶趣,而前者只是背离涅槃,因有我爱执而不造众罪,广修诸福,脱诸恶趣,不失人天.
)释义本颂前两句指出不能向智慧不够的人宣说无我的空性之理,后两句提出了根据.
所谓智慧不够,是指有人在听闻了空性法后,不知道空性意味着要放下执著.
反而在第六意识中想象出一个空性,在这个想象的空性当中,否定了一切法的存在,没有世俗缘起,也没有因果法则.
这就完全颠倒了空性的含义,产生了邪执、邪见.
也有的人,因为畏惧,而舍弃了空性,对殊胜的空性义进行诽谤.
对于这些人,就宁可他们生起我执,也不应说无我之理.
也就是说,我执虽然不符合正理,但是导致的过失相对较轻.
凡夫都有我执.
因为爱惜自己,在听闻了十善业道后,他们会积累福德,能够得生善趣.
所以经中说:"宁起我见如妙高山,非恶取空增上慢者.
"这里的"妙高山"就是须弥山,"恶取空"中的"恶"是不善于的意思,颠倒执取空性.
这与善取空相反.
这句的意思是说:宁可生起像须弥山那样高的我见,也不要颠倒执取空性.
就是说,对见闻觉知的法没有看破、放下之时,不应该去想象出一个显现之外的断灭空,成为拨无因果的增上慢者.
"一者向恶趣",是说智慧不够,而把离一切戏论的空性理解为断灭空的人,会拨无因果.
因此所作所为无所顾忌,没有底线,不守戒律,造下各种恶业,而堕入恶道.
"胜者趣涅槃",是说具有智慧,能够正确理解空性的人,就能够用空性正见,来直接对治我执.
这样就把产生烦恼与业的根源消除了,因此必定能够趣入涅槃之城.
大家在学习的时候,一直用"质直慧求义"这三个标准要求自己,就能在闻思修行中克服一切的违品,最终获得甚深空性正见.
现在讲的是"戊二、明无我甚深见之瑜伽",这一科分两部分,第一部分"己一、闻器之差别"前面已经讲完了,接下来讲第二部分.
己二、所说法之差别分三:一、明见为无我空之瑜伽;二、明法与非法道之差别;三、以此教诫于取舍处进止.
这里的所说法,就是无我甚深法.
圣天菩萨通过三个方面帮助大家认识到无我甚深法.
首先是阐明无我空;其次是阐明与无我空正见相应的正法之道,以及与颠倒我见相应的非法道的差别;最后教诫应进入正法之道,舍离非法之道.
庚一、明见为无我空之瑜伽分二:一、说见为无我空之自性;二、说证彼之胜用.
要明了无我空见,首先要明了无我空的自性,其次要明了无我空的殊胜作用.
这样就会对无我空有全面的认识.
辛一、说见为无我空之自性《大般若经》中说:欲证声闻等果,也需修学般若.
这是说求证声闻阿罗汉果,都需要空性见,当然缘觉果、佛果就更需要空性见了.
内道与外道见解上最大的差别,是外道执著有我,内道宣说无我.
修证内道的三乘菩提果,都需要空性见.
弥勒菩萨在《现观庄严论》中也说:"求寂声闻由遍智,引导令趣最寂灭,诸乐饶益众生者,道智令成世间利.
诸佛由具种相智,宣此种种众相法,具为声闻菩萨佛,四圣众母我敬礼.
"这也是说,不管是声闻、缘觉、佛、菩萨,都是从般若母中出生的.
由此圣天菩萨说:空无我妙理,诸佛真境界,能坏众恶见,涅槃不二门.
唐译:(空无我妙理,诸佛真境界,能怖众恶见,涅槃不二门.
)颂文直解简略而说,空无我妙理,是进入涅槃不二门之道,能摧坏一切恶见,并且是诸佛的真正境界.
(唐译:求解脱的人,除了空观妙理之外,没有其余能够证得涅槃的方便;智者欲除掉一切恶见之垢,除此也没有其余的殊胜方便;修此空至究竟,就能证得无上菩提之果.
)释义本颂归纳出了空无我妙理的三个特点.
这个偈颂非常重要,传承上师在讲到中观的重要性、般若的殊胜性,以及详细阐述三乘菩提都需依靠空性正见时,都会引用这个偈颂.
月称菩萨在《四百论广释》中对此作了解释,下面我边引用,边按照多昂丹碧尼玛尊者的注释,作适当的讲解.
首先月称菩萨解释了我与无我的含义.
"所言我者,谓诸法体性不依仗他",这句是认定所破法,不管是人我、法我,所谓的我,就是不依仗他法,能独自存在的体性,这也就是中观宗的理所破.
"由无此故名为无我",这句总说了无我.
"此由法与补特伽罗之差别,分为二种,谓法无我与补特伽罗无我",这句分别说了二种无我.
"所谓补特伽罗者,乃依于五蕴而假立,以此补特伽罗依于假立而说.
若以五相观察五蕴,则彼了不可得.
"此句宣说的是抉择补特伽罗无我之理,即补特伽罗完全是依各自相续的五蕴假立起来的.
不用说在胜义谛中,连在名言谛中也没有独自存在的自相.
按照《中论》,以五相观察五蕴(按照《入中论》,则是以七相来观察五蕴),即观察补特伽罗与五蕴是一体还是他体的关系等,就知道补特伽罗了不可得.
"法者,即所谓蕴、界、处之诸法",这句说了什么是法,也就是五蕴、十八界、十二生处,这就是缘起法.
"是故,于彼诸法及补特伽罗,依仗各自的因与缘而生故,以及依于假立故",这句说了法与补特伽罗,在总的仅依于假法方面,二者毫无差别.
也就是说,不管是诸法还是补特伽罗,都没有独自的自性,纯粹是按照各自的因缘相应产生的.
比如蕴、界、处,都是按照各自因缘而和合产生的.
而补特伽罗,也都是按照各自的身心相续而假立的.
所以说,法与补特伽罗,都是名言假立的缘起法、没有独自、自在成立的自性,在这一点上两者毫无差别,完全相同.
"我之自体,无有依仗自己,而依仗他故",这指出了总的抉择一切法空性之理.
也就是说,之所以说一切法无自性、一切法无我、一切法自空,就是因为都不能依仗自己而存在.
都需要依仗其他的法才可能存在,也就是说都要观待其它法才能假立起来.
"故建立补特伽罗与诸法无自性",这句说明了,因为所依的有法有差别,而分开了二无我.
但这也含摄在总的法无自性的空性中,也就是这二种无我的自性没有差别.
为什么分二无我呢人无我所依的有法,是有情各自五蕴的相续,在这上面没有补特伽罗的存在,即人我空.
而法无我的所依的有法,是除有情身心相续以外的一切蕴、界、处,包括了一切的有为法、无为法,一切的善法、恶法,一切的轮回法、涅槃法,一切的器世间法、有情世间法.
这些法,不管是瓶子、柱子、山河大地、净土,或者说在基、道、果上的任何一个法,都没有自性的存在.
这样就明白,补特伽罗与法,并不是说自性上有差别,而只是所依的有法上有差别.
在不同的有法上抉择,结果都没有我,就称为人无我、法无我.
总体而言,人无我空性也可以归属到法无我空性之中.
因此二无我并没有差别,只是在所依的有法上有所不同,所以就分人无我、法无我.
下面月称菩萨也会讲到,因为众生的根机有所差别,所以也可以分为人无我与法无我,修三乘菩提的不同果位.
如是于基二无我正见,以总及别的方式抉择后,"以自性如实真见修习时",这说明以证二无我的智慧作为正对治.
"于法及补特伽罗二者,将永尽贪爱",这句说明二我执为所断.
"永尽贪爱是能证得涅槃之因",这句指出,从二所断中解脱的次第,获得大小乘的两种涅槃.
所以《入中论》中也说:"无我为度生,由人法分二.
"月称菩萨在《自释》中解释说:"谓佛世尊,为欲度脱诸众生故,说二无我.
其中为度声闻独觉,说人无我故;为度菩萨证得一切种智故,说二无我.
声闻独觉虽亦能见缘起缘性,然由彼等于法无我不圆满修,唯有断除三界所行烦恼方便,可立彼等圆满修习人无我义.
"这与圣天菩萨在这个偈颂的意趣完全一致.
《四百论广释》中紧接着又说:"除无性见,更无少法,是能如是尽贪之因",这里的无性,就是无自性、无我.
这与寂天菩萨在《入菩萨行论·般若品》中所说相同:"唯空能对治,烦恼所知障.
"这些都说明了,除了证得二无我智慧之外,就再也没有其他正对治烦恼障、所知障的殊胜方便.
"故无自性为相无我,是无第二寂静之门趣涅槃城,此乃无等唯一之门.
"这是说,总的大小乘的三种涅槃,都依仗证悟无我,所以佛宣说不二寂静门之道.
如《般若摄颂》中说:"佛及声闻缘觉等,天及世间安隐法,皆从般若之所生,般若无增亦无减.
""涅槃不二门",是说这是进入涅槃不二的,也就是唯一的一道门.
大家知道,进入涅槃其实有三个门,即空、无相、无愿,为什么又说空是唯一之门呢这是因为,空(也就是无我)是三个门中最重要之门.
龙树菩萨在《菩提资粮论》中,对三解脱门作了这样的解释:"无自性故空,已空何作相诸相既寂灭,智者何所愿"即诸法是以因缘而生,所以没有自性,这就叫做空;因为空的缘故,心就无有攀缘,就不会有相;没有相,就不会有愿.
或者说,因为法是从因缘中产生的,所以这个法的自性即是无生,因为自性即是无生,所以这个法是空;因为这个法是空,所以这个法中没有相,没有相,所以称为无相;如果没有相,那么在这个法中,心就没有可以依靠之处,因为无依,所以在三界中,心无所愿.
空无我妙理,同时也是"诸佛真境界".
《广释》中说:"所谓诸佛真境界者,是声闻、缘觉、无上正等正觉诸佛的境界.
"就是说,这里诸佛也包括了声闻、缘觉在内,以此说明空无我妙理是总的声闻、缘觉、菩萨、佛四圣子之母.
月称菩萨解释了这个原因,即:"住于其智慧差别之境故,称为诸佛真境界.
"以此说明以证二无我的三种智慧差别,证得三种菩提,或者说三种涅槃.
又说:"或者为了宣说一切圆满正等觉所住之境,均与法身无异,故说'诸佛真境界'.
"以此说明圆满证悟究竟法无我,是胜尊圆满正觉的不共佛母.
如《般若摄颂》云:"过现未来三世佛,遍十方界亦复然,皆从佛母般若生,众生心行无不摄.
"《入中论》中也说:"离知真实义,余无除众垢,诸法真实义,无变异差别,此证真实慧,亦非有别异,故佛为众说,无等无别乘.
"空无我妙理的另一个作用是"能坏众恶见".
恶见是指常见、断见等应被遮遣的见.
因为恶见完全建立在这些被分别出来的相上,而在无我见中,无有一相可得,所以无我能彻底摧毁种种的恶见.
辛二、说证彼之胜用分二:一、凡愚难证甚深空性;二、正明证彼之胜用.
壬一、凡愚难证甚深空性愚闻空法名,皆生大怖畏,岂见大力者,怯弱不生畏.
唐译:(愚闻空法名,皆生大怖畏,如见大力者,怯劣悉奔逃.
)难词释义愚:指具有恶见的人.
怯弱:指怯弱的人.
颂文直解如是无我之空法,愚者仅仅听到其名,也将生起怖畏,怎么可能见到怯弱者对大力士不生畏惧呢也就是说,对于威力极深的法,诸不具智慧者,只会产生恐惧,决定难以证悟.
(唐译:具有恶见的愚者,听到空无我的名字,他们的恶见之命就会受到损害.
就像胆小的人,听到老虎的名字,会被吓死.
空理也一样,威力巨大.
会使具恶见的人,听到名字就惊恐怖畏,命根自然损灭.
)释义本颂前两句说明持恶见者害怕听到空无我正见,后两句用力弱者自然害怕力强者的比喻进行说明.
无我的见解威力强大,足以颠覆一切的平庸见解.
这就像一个力量羸弱的人,自然会害怕一个力量强大的人一样.
有的人胆子小,见到力量强大的老虎、狮子,就马上被吓得路都走不了.
还有,一个身体虚弱的人,应该慢慢调理,不能一下子吃药性大的药,否则反而加重他的病情.
和这些道理相同,对于持有恶见的愚者,直接教给他无我的法理,只会让他产生畏惧,不能让他走上解脱之道.
应该从暇满难得等四个外前行开始,逐渐引导他们归依三宝、信奉因果法则等等.
待常见、断见等恶见逐渐减少,根机成熟后,再教给他们空无我的妙理.
壬二、正明证彼之胜用分二:一、于自能证不共实相之胜用;二、于他任运生悲之胜用.
癸一、于自能证不共实相之胜用分三:一、摧坏实执之胜用;二、具定解不可夺转之胜用;三、得无畏忍之胜用.
自己证得了空无我的不共实相后,能对自己产生下面三个殊胜的作用:首先能摧坏实执;其次,不会再被邪见蛊惑;并且能获得无怖畏之安忍.
这三种作用是依次递进的.
接下来一一讲解这三种殊胜作用.
子一、摧坏实执之胜用诸佛虽无心,说摧他论法,而他论自坏,如野火焚薪.
难词释义他论:外道所持诸法实有的邪论.
颂文直解如是无我实相,不偏堕于任何一法,是离一切边的空性法,导师佛并非为诤论而说.
尽管如此,太阳升起时,黑暗自然就被遣除.
以此空性的殊胜作用,一切其他说有、说无的邪分别,将如火烧薪柴般,都被无余烧尽.
释义本颂前三句指出,空无我妙理能自然摧坏外道的实有恶见.
最后一句用比喻进行说明.
诸佛开演空无我妙理,目的是为了让众生从虚幻的境界中解脱出来,而并不是为了与外道辩论.
就像烧火,目的是为了煮食物,不是为了烧掉木柴.
但是木柴的自性,就是遇火即焚烧,在煮食物的同时,木柴也被烧掉了.
对诸法空无我的观照就如同火,修证涅槃就如同煮食物,认为诸法实有的各种恶见就如同木柴.
把比喻与意义对应起来,即是说空性的火,在成熟涅槃之果的同时,也焚烧掉了各种邪见的木柴.
《入中论》也作了相同的阐述:"论中观察非好诤,为解脱故显真理.
"《自释》中解释说:"龙猛菩萨于中论中广为观察,当知非好诤论,为降伏他而说.
《中论》观察显示真理者,谓念云何能使有情无倒通达真实而得解脱耶故如是说.
问曰:汝于论中岂非列举敌者所许而广破斥,故汝造论是为诤论,云何可说唯灭分别为所得果答曰:此诸观察虽非为诤论而发,然由显示真实义时,他宗本性脆弱,自然不能建立,如近光明冥闇自息,故我等无咎.
"这段内容刚刚学过,其中的意思大家应该比较熟悉.
子二、具定解不可夺转之胜用诸有悟正法,定不乐邪宗,故我见此法,如同能灭门.
唐译:(诸有悟正法,定不乐邪宗,为余出伪门,故显真空义.
)难词释义正法:此处指空无我妙理.
能灭门:能灭恶见之门,即能灭除恶见的方便.
颂文直解所有已悟入犹如甘露一般甚深空性正法之人,必定不会被其他见转变,而落入邪宗.
是故,于甚深义获得定解后,我(即圣天菩萨)见此甚深的空性妙理,如同灭尽一切恶见戏论之门.
(唐译:有了智慧,自然能简别真伪,遇到了此空性正法,自然就不会喜欢邪宗.
所有的外道宗都建立了虚妄的法,远离正法,就像假伪之门,欺骗了有情,使有情失去巨大利益.
所以我这里显示佛教真空之理,使外道徒趣向真实,远离虚妄.
)释义本颂前两句讲了空无我妙理不会被恶见夺转,后两句进一步讲了空无我妙理反而能灭除一切恶见.
悟入了空无我妙理,就能直接见到我是增益出来的,是虚妄的,具有欺骗性.
因此,当他听到邪宗所讲的各种各样的我时,就能直接看到他们的错谬之处,根本不会被他们的见解迷惑.
所以圣天菩萨赞叹空无我妙理,能摧毁一切邪见.
我执是修行人最大的敌人.
修行人要做的,就是把这个敌人找到,并且把它消灭掉.
所以大家要精进地闻思《四百论》、《入中论》等讲空无我妙理的法.
子三、得无畏忍之胜用若知佛所说,真空无我理,有亦无所欣,无亦无所怖.
唐译:(若知佛所说,真空无我理,随顺不生欣,乖违无厌怖.
)颂文直解如果有人住于佛的密意,即外、内的一切法在真实中无我,则听到一切法有,也不会欢喜;听到一切法无,也不会怖畏.
因为他已经获得了无畏的安忍.
(唐译:如果了知佛所教导的空无我理,就能断除身见[我见]所起的烦恼,看世间犹如空洞的房屋,轮回中一切都仅是虚妄.
这样遇到兴盛,不会欣喜,遇到衰损,不会厌弃,从而无忧无喜,泰然无畏.
如果有身见,就会认为我会受损或者获益.
这样遭遇衰损时,便生忧愁,遭遇兴盛时,则生欢喜,由此就有无穷的怖畏.
所以有智之人应当断除我执.
)释义这里所说的"知",不是说对空性泛泛地、一知半解的那种知.
那种知连闻慧也没有生起,当然不会产生殊胜的作用.
这里"知",是说能住于空无我的见解中,也就是说,有能进行修习的思慧.
那么这个时候,只要他能住于空无我的正见中,就能看破一切相,直接了知它们的虚幻不实.
实执习气重的凡夫,听到说诸法有就很高兴.
但是住于空无我见的人,知道所谓的有,都是虚假的.
因此他听到说诸法有时,不会像凡夫那样欢喜.
另外,少分知道空的凡夫,他的实执受到了威胁,因此会产生怖畏.
但是住于空性见的人,已经是遍知,所以当听到诸法空时,他知道这是诸法的真相,因此一点也不会怖畏.
或者说,住于空性见的人,知道一切法都是如梦如幻,本无自性,所以自然就不会对它们有希求心和厌恶心.
这样,当他遇到顺境,得到好处时,知道其实根本没有得到什么,所以不会欢喜;反过来说,当他遭遇挫折时,他知道其实一点也没有受到损失,所以也不会难受.
那么这样的人,就能很轻松地走向涅槃城了.
癸二、于他任运生悲之胜用证无我空的殊胜作用,就是能自然、任运地生起悲心.
见诸外道众,为多无义因,乐正法有情,谁不深悲愍.
难词释义无义:没有意义.
颂文直解龙树阿阇黎云:"从本无生空,心若已彻证,于轮回有情,自然生悲心.
"如是所说般,由现证空性之力,见到诸外道众所作,并不能利益今生来世.
反而仅为苦的种子,外道中对正法有意乐的有情,接受外道的非法言说后,修持外道法,对此有谁不会生起悲愍呢必定将自然生起悲心.
释义为什么说"见诸外道众,为多无义因"呢因为外道贪爱我,从我执中必然会生起无量烦恼,造下无量的罪业,使得将来必然遭受苦苦.
即使他们起了善心,造了善业,获得的也只是坏苦,仍然处在险恶的轮回之中.
这些苦苦和坏苦之因,对他们获得脱离轮回没有丝毫作用,所以说他们造的都是无意义的因.
那么外道中也有少部分的"乐正法有情",他们希求真理,希望获得正确的教导.
对于这样的有情,只要已经证悟无我空的菩萨,都会生起深深的悲愍,想方设法为他们说无我的真空妙理,使他们能获得正见,远离烦恼、业障的系缚.
这以上讲了"见为无我空之瑜伽",接下来讲正法与非法,或者说内道与外道的差别.
庚二、明法与非法道之差别分二:一、略明内外教之法规;二、广明差别.
什么是"法"这里所说的"法"是规则,或者说真理,是众生都应该遵从之处.
"非法"就是邪见.
辛一、略明内外教之法规婆罗门离系,如来三所宗,耳眼意能知,故佛法深细.
难词释义离系:即裸形外道,离系是其创始者的名字.
所宗:所尊崇主张的宗旨,即教义.
颂文直解婆罗门教,最主要的活动是念诵,所以说用耳朵听就能知道他们的宗旨;离系外道,主张修苦行,他们拔头发、系脚铃,不穿衣服,从不洗澡,身上蓬头垢面,所以说通过眼睛就能看出他们的宗旨;而内道释迦王,宣说了修持无现根本慧定,以及如幻之后得定,对此世人难以如实证悟的缘故,仅能以意了知.
所以佛法是深细之法,其他的法都仅仅是似现为法而已.
释义婆罗门教主要从事念诵,离系外道主张苦行,他们的教义,通过眼、耳的观察,就已经能够了知.
这也说明了他们所谓的修行,只局限于身口,是非常外在、肤浅的修行.
印度当时信奉婆罗门教和离系派的人很多,是最主要的外道.
以他们为代表,可以看出所有外道的特点,都是只在表面层次上用功,对解脱产生不了利益.
《四百论广释》中,月称菩萨从无现定、有现定两个方面,宣说了佛法的特点.
即"由一切法无自性,此正见之日轮照亮心相续",宣说了无现;"见有为法犹如梦、幻、虚幻少女、影像、幻师变出的幻人"等,宣说了有现.
"如上仅能入定而见",宣说了等持.
可见内道佛法甚深微细.
是在内在的心相续上用功,来断除颠倒的无明烦恼,而获得真正的解脱.
这一颂讲完了略说,接下来讲广说法与非法的差别.
辛二、广明差别分二:一、明所舍非法之宗;二、明所取正法之相.
这一科以婆罗门外道与离系外道为例,说明应该舍弃的非法之宗,以及应该遵从的正法之相.
壬一、明所舍非法之宗婆罗门所宗,多令行诳诈,离系外道法,多分顺愚痴.
难词释义诳:蒙骗.
诈:虚伪、装模作样.
顺愚痴:与愚痴相应.
颂文直解婆罗门所宗的多数法,目的是为了今生获得名利.
做的仅仅是外相上的诵咒、火施等似现为法的行为,而诸希求解脱者对此善加观察的话,就知道这并非是所应取的正法.
与此相似,离系外道的法,做的是狗、牛等似现为法的行为,多数与愚痴相应,也并非所应依止之法.
释义本颂前两句指出婆罗门教的非法之处,后两句指出离系外道的非法之处.
"婆罗门所宗,多令行诳诈.
"这是说,婆罗门的教义,多数是让婆罗门去装模作样,蒙骗信众,也就是给人诵咒、做火供、说如何可以获得吉祥,妄说他人即将遭遇的灾祸,或将获得什么样的福报等等.
婆罗门为了生存,通过这种方式,蒙骗女人以及下层的首陀罗民众.
使他们产生改变处境的希望,于是这些信众就会给婆罗门供养生活所需,并且把婆罗门看成了能改变他们命运的贵人.
婆罗门教的根本经典是四部"吠陀",吠陀意思是明,所以直译的话,又叫四部"明论",即《赞颂明论》、《歌咏明论》、《祭祀明论》、《禳灾明论》.
从四部明论中,就可以看出他们主要做的就是各种各样的念诵.
这些"明论",由古时候的婆罗门写下来.
他们写完后,就谎称这是自然形成的.
"明论"中说婆罗门最为尊贵,其他的剎帝利、吠舍、首陀罗三个种姓,都比婆罗门低贱,因此他们只要供养婆罗门,就可以获得无量福德.
护法菩萨对此批驳说:愚笨的人没有衡量的智慧,以为婆罗门真的是福田,而去信奉、恭敬,并做供养.
但是那些明论并非自然而有,因为有所诠释的缘故,就像世俗的言论一样;并且,这些"明论",因为不是圣者所说,所以并非都合乎道理,很多如同妄语一样;婆罗门种也并不真的尊贵,并不真的是福田,因为他们自己还要像乞丐一样,去养家糊口,这就像贪婪的癞疮病人一样.
所以有智慧的人对婆罗门不应该归依、信奉.
并且,婆罗门教义使得信奉者通过诳与诈等手段获得名闻利养,这是增上堕落之因,与轮回相应,与解脱相违.
因此求解脱者应当远离.
"离系外道法,多分顺愚痴.
"离系外道根本不知道真理,他们只贪著后世的安乐,而在今世受种种剧苦.
他们所宣说的,很多都不合理.
这些愚痴的人聚集在一起时,受到了其他愚人的归依和信奉.
为什么说他们愚痴呢是因为他们裸露身体,且一点不感到羞耻,这就和疯子、野兽、婴儿没有区别.
既然这些外道不是诳诈,就是愚痴,那为什么还有不少人去信奉他们呢对此圣天菩萨回答说:恭敬婆罗门,为诵诸明故,愍念离系者,由自苦其身.
难词释义诸明:即四部"明论".
颂文直解尽管如此,世间人因为愚痴,内心欢喜诵咒等的诸明,因此对婆罗门恭敬.
与此相似,由于离系外道作各种严酷苦行,比如在五堆火上炙烤,由苦逼恼,世间人因此而对离系外道生起了怜悯之心.
释义这一颂讲的是世间人对婆罗门与离系外道的看法.
印度人为什么普遍恭敬婆罗门呢主要是因为婆罗门会念诵"明论"的缘故.
那些婆罗门,实际上一无所知.
为了谋生,就一直不停地诵念"明论",故作高明,以蒙骗世人.
世间上有地位的人,不加详细观察,就以为婆罗门有功德,因此对他们特别恭敬.
又婆罗门的"明论"中虽然没有什么殊胜的实质内容,但是有世俗的少部分礼仪.
世间上有地位的人为了学习这些礼仪,即使婆罗门没有其他的优点,也依然前去学习.
另外也有一些不诵"明论"的婆罗门.
因为属于同类,世间人出于世俗习惯,也同样不加观察而作恭敬.
离系外道与婆罗门不相同,那为什么世间人也多作恭敬呢一方面的原因是,离系外道略知星历、道度、观鸟、解梦、占相、吉凶.
世间愚人喜欢预测祸福,所以很多人对离系外道也非常恭敬.
另一方面的原因,是离系外道所作的苦行,让大家生起了怜悯之心.
但这些都不能解脱生死.
所以有智慧的人,应当了解这些真相,不应该跟随他们的见解.
如苦业所感,不成为正法,如是生非法,是世异熟故.
唐译:(如苦业所感,非真解脱因,胜身业所生,亦非证解脱.
)难词释义正法:即解脱之因.
生:指婆罗门的出生、种姓.
非法:非解脱之因.
颂文直解如果善加观察,无衣、拔发等苦的逼恼,仅仅是往昔的恶业感招的异熟果,并不是正法.
同样,生为婆罗门种姓,也仅仅是业的异熟,并非是能被恭敬之因.
(唐译:如离系外道所受的身苦,只是业的异熟,并非是解脱之因;婆罗门的种姓假使是高贵的,也是业所感,因此也不是解脱之因.
)释义本颂前两句指出离系外道的苦仅是异熟果,非解脱因.
以此为例,在后两句指出婆罗门的身份也同样是异熟果,而非解脱之因.
离系外道在身体上受苦为什么不是解脱的因呢因为身苦是异熟果,不会再感果,所以身苦不可能导致解脱.
离系外道的拔发等苦行所产生的身苦,正是过去世的恶业所招感的异熟果,并非解脱之因.
而且,要说所受的苦,地狱众生远比离系外道更猛厉、更悲惨.
要是受苦能够获得解脱,那地狱众生早就都获得解脱了.
但地狱众生也只是在消业,根本不会因此而解脱,因此离系外道就更不可能获得解脱了.
那么有人问,离系外道的苦是他们这一世所做的结果.
比如他们的痛是拔头发、在火上烤等行为造成的,他们积满污垢,是一直都不洗澡造成的,所以这些苦不是异熟果.
但这点并不成立,因为他们所受的苦,首先是前世恶业的感招,没有前世恶业的因,他们今世不可能去受这些苦.
而现世愚痴导致的无谓苦行,只是引起这些异熟果的助缘而已.
那么婆罗门种姓也是一样,所以说"如是生非法,是世异熟故".
有人说,婆罗门的种姓虽然不是解脱之因,但是种姓中包含的功德应该是解脱之因.
这也并不合理,因为功德其他人也都有,不只是婆罗门独有.
又婆罗门身上的眼等六根与其他人相同,境也与其他人相同,哪里有什么高贵的地方呢而且,婆罗门与他们认为低贱的首陀罗,都是六道轮回中的凡夫,都是南瞻部洲的人,怎么可能一个高贵,一个低下呢这以上讲了应舍弃的非法之相,接下来讲应遵从的正法之相.
壬二、明所取正法之相如来所说法,略言唯二种,不害生人天,观空证涅槃.
唐译:(略言佛所说,具二别余宗,不害生人天,观空证解脱.
)颂文直解所谓的法,略摄为二种:一是不害他人的意,以及由此生起的身、语二业,也就是能感招人天善果的有漏善法;二是依于证一切法自性空性的道谛,而现前苦彻底灭尽的涅槃,这是无漏的善法.
(唐译:佛所说的无量法门,归纳而言,即是二种,以此有别于其他教派.
即:不害他人,而感生人天之果;以及观空而证得解脱.
)释义此颂归纳了正法的两大特征.
如来所说的法,分为有漏善法与无漏善法,或者说增上生善法与决定胜善法.
有漏善法,即是不害他人.
什么是损害他人呢即是具有损恼他人的意,以及由此产生的身语二业.
那么无害呢,正好与此相反,即是完全断除损恼他人的身语意业,并且修行善的身语意业.
护法菩萨具体列举了这些不害,即十善业,与布施、爱语、利行、同事,以及四禅八定等等.
无漏善法,即是观一切法自性为空,彻底灭尽五蕴自性的苦,而现前的涅槃.
这二种善法,只有佛法才完全具足.
外道虽然也有说布施、不杀、不盗等少部分的善法,但是并不具备生人天的因.
为什么呢因为外道没有清楚解释因果的智慧,没有说殊胜福德是由心生起,也没有别解脱律仪法.
对这些生善趣的粗大之业尚且不知道,那他们就更不可能知道涅槃的妙因了.
接下来讲"所说法之差别"的第三科,也是全品的最后两个偈颂.
庚三、以此教诫于取舍处进止分二:一、教诫于非法舍离耽著;二、教诫于善说甚深正法趣入.
圣天菩萨在此教诫了应具备闻器的三个条件.
即需要具备质直心,舍离对非法的耽著;以及需要具备智慧和对法义的希求心,趣入善说的甚深正法.
辛一、教诫于非法舍离耽著那么外道为什么不恭敬而趣入内道的二种善法呢就是因为他们没有质直心.
圣天菩萨说:世人耽自宗,如爱本生地,于能灭彼因,汝何能生欣.
唐译:(世人耽自宗,如爱本生地,正法能摧灭,邪党不生欣.
)颂文直解世间人缺乏质直之心,对自宗很耽著,就像他们对自己的家乡特别喜爱一样.
也就是说,耽著了自宗后,那么虽然知道自宗具有过失,也知道能摧灭自宗的因具有正理,但你怎么会对它生起欢喜呢所以应当断除对自宗的耽著.
(唐译:世间人耽著自宗,即使自宗与理相违,也不愿放下.
就像家乡土地虽然不肥沃,因为住的时间长了,世间人也不愿意搬离.
如来的正法能摧灭外道邪执,这违背了外道的本心,所以他们并不乐意.
)释义世间人耽著自方,这是从无始以来就一直在串习的我所习气.
圣天菩萨举了一个很明显的例子,就是许多人的家乡.
无论从环境、人等各种因素考虑,它都远远不如其他的地方,但世间人就是觉得自己的家乡最好.
这就是耽著自方的习气导致的,说明了人们先入为主、不听从理智的偏狭心理.
这种习气,同样也会影响对宗派的抉择.
当外道们对自己的宗派产生了我所的耽著后,就容易抵触任何摧灭他们邪见的正理.
这样一来,他们就会一直禁锢在那些邪见之中,而失去了生起正见、获得解脱的机会.
这个损失对他们来说,是非常巨大的.
所以具备质直之心非常重要.
一个理智的人,应当断除对自宗的耽著,信奉一切具备殊胜功德的法,即使这样的法是属于其他的宗派.
内道的弟子,同样也需要这样的质直之心,信受佛陀制定的四依法则,即"依法不依人,依义不依语,依智不依识,依了义不依不了义.
"这样才能完全以理抉择,确立起无垢正见.
有了质直心之外,还需要具备智慧和对法义的希求心,这样才能趣入善说的甚深正法.
圣天菩萨接着说:辛二、教诫于善说甚深正法趣入有智求胜德,亦爱他真理,日轮于地上,有目皆共睹.
唐译:(有智求胜德,应信受真宗,正法如日轮,有目因能见.
)颂文直解不管谁那里有真理,只要一个人具有观察善说与恶说的智慧,并且希求胜德,他都应前去寻求.
正法对一切众生都是平等的,比如对于地上具眼之补特伽罗,日轮不是大家共同的吉祥吗因此,诸观察的慧眼没有被蒙蔽的人,应当受取善说之法.
(唐译:有智慧并且希求殊胜功德的人,应当信受真正的宗派.
大乘正法犹如日轮,普照世间,破除无明黑暗.
有慧目之人,因此大乘法之光明,能清楚见到真实与虚伪的景象,从而背邪从正,避险求安,利乐自他,无不成办.
)释义一个人只要具有智慧,并且希求殊胜功德,也就是希求法义,就会接受一切真理.
即使这个真理是他宗所持有的,也同样会像受持自宗的见解一样,真心接受.
因为真理并不属于某一个宗派,真理适用于一切众生,就如同太阳平等普照大地一般.
比如十善业道,适用于一切轮回中的众生,不管这个人来自于哪一个国家、哪一个民族、哪一个宗教,只要他行持善法,就能感招人天善果.
如果他造下恶法,就会感招三恶道的恶果.
另外,像四圣谛、缘起性空等等的法义,虽然只有内道中才具有,但同样适合一切众生.
破根境品第十三前面两品,已经把"法无我真实性之瑜伽"中的第一科"总说三时空真实性之瑜伽"讲完了,接下来这一品,要讲的是第二科"别说内外空真实性之瑜伽".
丁二、别说内外空真实性之瑜伽分二:一、明胜义空性之真实性;二、明世俗如幻之真实性.
"内",是指眼、耳、鼻、舌、身、意这六根;"外",是指色、声、香、味、触、法这六境.
六根与六境的真实性是自性空,但是世间众生却执为实有,所以圣天菩萨在本品中,主要破除世人对六根与六境的实有执著,阐明它们自性为空的胜义真实性.
在最后,圣天菩萨也阐明了它们具有如幻之相的世俗真实性.
戊一、明胜义空性之真实性分二:一、破以现见成立之法;二、破所立内外诸法.
世间众生认为外境是现见到的,所以对此执著最深,但其实众生并没有现见到什么.
因此圣天菩萨首先通过破现见,而破除外境.
其次分别破除众生所安立的境、根、识,以及根、识的作业.
己一、破以现见成立之法分三:一、略说观察;二、广说其理;三、摄义.
庚一、略说观察分二:一、正说;二、类遮其余.
"正说",是以瓶子代表外境,并且以色境为观察点,说明瓶子并不存在;"类遮其余",是将此观察方法,类推到香、味、触上,以进一步说明瓶子并不存在.
辛一、正说上一品宣说了法器的差別,并在结尾时说:"有智求胜德,亦爱他真理".
此真理之一,即是见三世一切法都是以自性无我,也就是本身就是无我,或者说本身就没有自性.
但是实执重的人,却认为外、内的一切法都有自性.
他们这样想:只有兔角等不存在的法,无法现见,才无自性,而瓶子、蓝色等等的法,都可现见.
因此必有自性.
对此圣天菩萨回答说:若见瓶色时,非能见一切,见真者谁说,瓶为可现见.
唐译:(于瓶诸分中,可见唯是色,言瓶全可见,如何能悟真.
)难词释义色:此处指眼所见的色境,或者说色尘,非指色蕴.
见一切:指见瓶子之一切,也即见完整的瓶子,包括地、水、火、风、色、香、味、触.
见真者:指了知了瓶等诸法真相之人.
颂文直解一个人在见到瓶子的色尘时,并没有现见到瓶子的一切.
因为瓶子的世俗自性是八事,所以凡是已经了知真实的智者,谁会说瓶子可以现见呢(唐译:眼等诸根各自取自己的境,互相之间不会混杂.
其中眼根见到的只是色尘,而瓶子包含了色、香、味、触四尘等法.
但你说见到瓶子,等于见到了瓶子的一切.
连对这些现前的事你都有错误,怎么还能相信你证悟了真相呢)释义本颂前两句,以色尘为例,指出眼根见色尘时未见到瓶子.
间接也说明了鼻根闻到香尘、舌根尝到味尘、身根触到触尘时,也都没有见到完整的瓶子.
后两句以证悟者的瑜伽现量,进一步说明并没有可以见到的瓶子.
有的人想,如果没有瓶子,那么那些用来装水、插花的又叫什么呢它们不就是瓶子吗答:这些名言中所谓的瓶子,实际上只是八事而已.
欲界中的色法,除了声音和五根以外,都是由八事所构成的.
所谓的瓶子,就是依于八事而建立的.
什么是八事呢八事是地、水、火、风这四大,加上色、香、味、触这四尘.
八事之中,眼、耳、鼻、舌这四根,是感受不到地、水、火、风这四大的,因为只有身根才能触到四大.
那么对于眼根来说,在八事中只能感受其中的一事,也就是只能见到色尘,其他的七事根本就不能见到.
这就是"若见瓶色时,非能见一切"的意思.
由于见到的只是色尘,没有其他的七事,更没有瓶子.
所以圣天菩萨说:"见真者谁说,瓶为可现见.
"既然实际上没有见到瓶子,但大家又明明觉得眼前的就是实实在在的瓶子.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大家知道,如同房子由木头、砂石构成,所谓的我依五蕴而假立.
当大家分别去观察木头、石头时,房子就见不到了;或者分别去观察五蕴,我也消失了.
那么同样地,在一个所谓的瓶子上,分别去观察八事的时候,瓶子也就见不到了.
那么瓶子是怎么来的呢它是世间人根据八事以分别心假立、构想出来的.
也就是说,不是你用眼睛亲眼看到了瓶子.
而是你的分别心,在眼根所见的色尘的基础上,构想出了一个瓶子.
这个所谓的瓶子,不在外境,而在你的分别心里.
经过无始以来漫长时间的串习,你对这个瓶子有了深深的执著,并认为它有自性,是实实在在的.
就在外面,就在自己的眼前.
瓶子只是一个代表,实际上大家看到的所有外境,也都只有色尘,也就是以各种颜色为主的显色,和各种各样形状的形色.
大家四周看一看现在的经堂,以为看到了柱子、法座、人的身体、地板等等的法.
但其实大家看到的,只是八事中的色尘而已,也就是各种各样的颜色、形状等等.
这些柱子之类的法,不是你的眼睛看到的,而是你的第六意识在色尘的基础上分别、增益出来的.
由此可见,大家的分别心有多么地重,有多么具有欺骗性.
如果相信了这个分别心,那么大家就完全被分别心出卖了,并且会做出许多不符合真相的事情,并招感各种的身心痛苦.
因此,在认真学习这些中观法义之后,就应当在法义的指导下,进行如理观察,开启自己的智慧,去除错误的分别、执著.
辛二、类遮其余前面已经通过观察色尘,阐明了并没有眼睛可见的瓶子.
接下来,圣天菩萨把对色尘的观察方法,类推到香、味、触这三尘上.
五境中还剩下一个声尘,则放在本品后面的"破其作业"这一科里进行观察.
诸有胜慧人,随前所说义,于香味及触,一切类应遮.
颂文直解具有殊胜智慧的人,根据前面所说对色尘是否能现见的观察方法,应当对一切同类,即香、味、触也作同样的遮破.
释义世间人们感受到香、味、触的时候,也同样不认为仅仅是感受了香、味、触而已,会认为感受到了一个完整的东西.
但是,鼻根只能闻气味、舌根只能尝味道、身根只能感受触与四大.
它们与眼根一样,都不可能感受到各自所取境之外的法.
也就是说,它们能感受到的,都只是单独的境,其他的境一点都没有取到.
那么这些根合起来,是否就能组成一个完整的外境呢这也是不可能的.
因为根各自取各自的境,在取境之外,它们不可能联合,因此境之间也就不可能合并.
比如说,吃饭的时候,鼻根只闻到了饭菜的香气,闻不到其他的色尘、味尘、触尘.
同样,舌根在尝到酸甜苦辣等味道时,身根在触到轻、重、涩、滑等触尘时,也都感受不到任何其他的尘.
因此,已经了知真相的人,在他们的境界中,感受的都是别别分开的色、香、味、触.
比如说,他们知道只是尝到了甜味、闻到了香气、触到了软.
而不会说吃到了糖、闻到了香水、碰到了棉花.
这两个偈颂的法义是非常有启发性的,可以说是颠覆了世间人对这个器世界的认识.
大家在学了之后,一定要举一反三,不断地去观察、练习.
在研讨的时候,针对日常的见、闻、尝、触,多举些例子.
要理解到根所取的只能是各自相应的境,根本就不存在一个综合了八事的完整之法.
接下来圣天菩萨再具体说明观察之理.
庚二、广说其理设问:瓶子与瓶子的色尘并不是异体.
正因为瓶子上遍布了色尘,所以人们看到了色尘,也就看到了瓶子.
对此圣天菩萨回答说:若由见色故,便言见一切,由不见余故,色应名不见.
唐译:(若唯见瓶色,即言见瓶者,既不见香等,应名不见瓶.
)颂文直解如果仅仅因为眼根看见了瓶子的色尘,便说也见到了其余一切未见到的香等尘.
那么也可以说,因为没见到其余的香等尘,所以见到的色尘也应成不能见到.
(唐译:色法由众多的部分和合起来,如果说其中的一个部分等于整个法的名称.
也就是说见到瓶子的色尘,就等于已经见到了瓶子.
那么其余的香、味、触等既然不可见,而且数量比色尘更多,因此应顺从多数,而说瓶子不可见.
)释义圣天菩萨这里是用根据相同应成因来遮破.
瓶子由八事组成,而八事中仅色尘可见.
有人说:色等八事与瓶子不异,所以只要眼根见到了色尘,就等于见到了所有八事,也就是全部的瓶子.
那么反过来,未被见到的其余七事,它们从来都未被见到过,因此色尘也就不应该被见到了.
《四百论广释》中还说到了偈颂的另一种理解方法.
也就是说,有人认为色尘与瓶子不异,所以说见色尘,等于见了瓶子.
那么其余未见到的七事同样也与瓶子不异,这个根据是完全相同的,这样也就可以说因为其余七事没有被见到,所以瓶子也没有被见到了.
同样的根据,得出了完全相反的结论,可见这样的根据是不合道理的.
世间人眼根见到的,仅仅是色尘而已,根本没有什么瓶子.
所以虽然大家都说看到了瓶子,但这其实是违背事实的.
设问:根据上面的分析,说明确实没有见到瓶子.
但是至少色尘被见到了,因此,间接而言,瓶子还是被见到了吧这种想法也是错误的,圣天菩萨对此回答说:即唯于瓶色,亦非现见性,以彼有彼分,此分中分故.
唐译:(有障碍诸色,体非全可见,彼分及中间,由此分所隔.
)难词释义即:这里是即使的意思.
彼分:较远的部分.
此分:较近的部分.
中分:中间的部分.
颂文直解即使只就瓶子的色尘而言,也并不能被现见到.
为什么呢因为瓶子有较远、中间、较近的部分,因此瓶色也不可能被圆满见到.
(唐译:有障碍的色尘,并非都可被见到,因为它的彼分、中间部分,都被此分所隔开了.
就像墙壁,只能看到面前的一部分,其余的都不可见,所以说色尘应顺从不可见的多数部分,而说不可见到.
)释义本颂前两句指出瓶子的色尘也不可能被现见,后两句进行了论述.
不但瓶子不可现见,即使瓶子上的色尘,也不可能被现见到.
因为色尘具有质碍性,有远近的距离.
其中远的、中间的都被较近的色尘遮挡住了,是见不到的.
那么较近的色尘呢也同样是由远、中、近三部分组成,所以也只有更近的部分才能被见到.
比如一个花瓶,较远的部分是它的背面,中间的是瓶子的内腔,这两个部分都被挡住了,只有较近的前面部分才能被看到.
而较近的前面,实际上又可以分出远、中、近三部分,这同样又只有较近的可以看到.
按这样的方法不断进行观察,就会发现被挡住的色尘越来越多,能见到的色尘越来越薄、越来越轻.
那么分到最后,眼前瓶子的色尘终于分成了两个极微,较近的极微挡住了较远的极微.
这说明了什么呢这说明了比极微大的法,都不可见,也就是偈颂里说的"即唯于瓶色,亦非现见性".
那么大家之前认为的能见的瓶色,在境中其实根本不存在,那它们是怎么回事呢其实它们就如同瓶子一样,都是第六分别识增益出来的.
如果大家如理作这样的观察,那么心中因瓶子和色尘而产生的厚重感会越来越轻,会感觉越来越轻松.
这就是如理观察所产生的力量.
庚三、摄义极微分有无,应审谛思察,引不成为证,义终不可成.
难词释义分:支分、部分.
颂文直解极微是有支分还是无支分,也应同样仔细作观察.
因此,以尚未成立的极微,来安立现见,并以此证明有外、内诸法,这并不合理.
释义按照金刚屑因不断地分割,色法最终被分到了极微.
如果极微也可以分出支分的话,那么极微就变成可分,不是极微了.
而如果极微没有支分,就如同零一样,并不存在,无法被眼根现见.
这样极微是否能被现见尚未被证明,就不能以极微来证明色尘与瓶子等可以被现见.
要注意的是,这里虽然破了瓶子等色境的现见,但是这是在作胜义真相的观察.
在胜义中,确实没有量与非量的差别,如佛在《三摩地王经》中说:"眼及耳鼻非正量,舌及身意亦非量,若此等根为正量,诸圣者道复何为"但是在名言中,却可随世俗而承许有如幻的现量、非量.
如月称菩萨在《显句论》中说:"现量、比量、譬喻量及圣教量,依于四量了知世间之义.
"如此而承许了名言中的正量.
《入中论自释》中说:"如是思择真实义时,唯诸圣者方是正量,异生则非.
"以此承许了名言净见量;又《入中论》云:"若许世间是正量,世见真实圣何为,所修圣道复何用,愚人为量亦非理.
"以此承许观待净见量,世间量则非为量.
因此,这里虽然抉择了内外根境的胜义空,但是在不作胜义观察,从世间无患根识而言,并不否定瓶子等色境可现见.
在名言中不须破假立的缘起显现分,只是原先认为这显现分是实有的,现在要明白这只是假立.
所以不必要破名言中假立的缘起显现,要破除的是内心里对它的实有执著.
己二、破所立内外诸法分四:一、外破境法;二、内破根法;三、密破识法;四、破其作业.
胜义空性是对世俗万法以胜义理进行观察后,得到的正确结论.
那么世俗万法,以十八界而言,可以分为根、境、识三个方面.
这一科,首先对这三个方面进行观察,一一进行了遮破;然后再对其中根与识的功用进行观察.
庚一、外破境法分三:一、略说色名亦不成;二、广破色之自相;三、结说所见境不成.
辛一、略说色名亦不成一切成分色,复成为有分,故言说文字,此中亦非有.
唐译:(一切有碍法,皆众分所成,言说字亦然,故非根所取.
)难词释义一切:指一切的色境.
分色:支分、局部的色法.
有分:具有所有支分的意思,即整体.
文字:即不相应行中的"文身",这里文与字意思相同.
指的是梵语、藏语、英语等语言中的字母,也包括拼音中的字母,而不是汉字中的文字.
此中:在此分析方法中.
颂文直解对于眼根所取之色进行观察,也并无以自性成立之色.
一切粗细之色,相对它们各自的支分而言,都是有分,而有分仅是虚假之相,所以色不成立.
因为没有了色,所以也就不会有能诠色的文字.
(唐译:一切有质碍的法,都是由众多的支分,互相依靠而组成,因此都是假法,并不真实.
分到最后,则归于空,如同毕竟无,已不是眼根之境.
因此没有真实的色法可见、可闻、可嗅、可尝.
一切声音,也同样都可以逐渐分至单独的音.
等分到极微时,已经不可听闻了,再继续分,则都归于空.
如是声音也非耳根所能取.
)释义本颂前两句,用离一多因,遮破了真实的色尘.
再以此为根据,在后两句指出也没有真实的能诠名称.
这里的色,在不同的语境之下,可以有不同的名称.
从污染有情心识而言,叫做色尘;从眼根的对境而言,叫做色境;从十二处之一而言,叫做色处;从十八界之一而言,叫做色界;从法的一部分而言,叫做色法.
当然色法有时也可以指色蕴,范围更广,包含了色境、眼根等.
这里为了突出对无自性的色境产生了分别、执著的话,会污染心识,因此就用尘来描述它,而称为色尘.
"一切成分色,复成为有分",这句是复述了前面一科(己一、破以现见成立之法)中的结论.
即一切的色尘,都是整体,因为可以分成分色——局部的色尘,而这些局部的色尘,同样可以继续分,相对于更小的局部来说,它们同时也是有分——整体.
这种情况,可以一直分到微聚.
这最后的微聚,都是由八事所形成,并且仍然可以分出前、中、后等部分,这说明它们仍然是整体.
而整体都不可见,因此,瓶子等的一切色尘都不可见,众生所见的色法,仅是心中出现的虚幻之相而已.
"故言说文字,此中亦非有.
"支分又成为有分的分析方法,同样也可以用在所说的声音上.
一切所说的声音,也都可以不断细分,直至分成字母.
而此字母,也不成立.
原因是,如果瓶子等的法都不存在,那么它们的能诠字母.
以及由字母组成的名词、句子,也就是名句文身,也都不会存在.
护法菩萨在《广百论释论》中,对后两句的解释则有所不同,是用破声尘的方式作了解释.
辛二、广破色之自相分二:一、破果色;二、破因色.
色的自相,从果而言,有显色与形色.
从因而言,即是四大种.
接下来对这两者分别进行遮破.
壬一、破果色有部等说:色处有两个自相,即显色与形色.
它们都可以被见到,因此色处当然也可以被见到.
这也不应理.
离显色有形,云何取形色,即显取形色,何故不由身.
难词释义即显:指形色即是显色.
颂文直解如果圆形等的形色与蓝色等显色不同,则眼根在见显色时,怎么可能见到形色呢就像眼根见显色时,不可能见到与显色不同的声音一样.
而如果形色与显色相同,则当身根取形色时,为什么不同时取显色呢释义色处分为显色与形色,在作胜义观察时,这是矛盾的.
本颂前两句以显色与形色不同进行观察,指出如此则无法取到形色.
后两句以显色与形色相同进行观察,指出身根也应能取显色,而作遮破.
这里从十二生处而言,称色尘为色处.
有部等认为:色处自相中分为显色与形色两种,这两种都明显可以见到,因此瓶子等的色处也就可以见到.
但恰恰因为色处具有两种自相,说明了色处不可能被真正见到.
"离显色有形,云何取形色",这两句的关键是"不同".
"不同"说明了形色存在于显色之外.
见到显色时,形色是见不到的,就像声尘存在于色尘之外,见到色尘时,见不到声尘.
但是这就有了很大的一个矛盾.
因为方、圆、长、短等的形色也被说成是色处的自相之一,因此在见到显色时,如果见不到形色,那么形色就不成为色处的自相了.
所以显色、形色两者不同是不成立的.
为了避免这个矛盾,有部等就只能说显色、形色两者是相同的.
但是这又产生了另外一个矛盾.
大家看后两句:"即显取形色,何故不由身",这两句中要抓住的关键是"显色不由身",也就是身根不能取显色.
这里说的是色处,怎么会牵涉到身根呢这是因为,形色既可以被眼根所见,同时也可以被身根所觉.
假使在一个黑暗的房间里,一个人什么也看不见,但是他可以通过手摸索,来辨别哪是桌子,哪是墙壁.
如果显色与形色是相同的话,那么当他摸到桌子、墙壁等的时候,就应该同时能用手摸得出桌子、墙壁的颜色.
但这是不可能的,所以就明显推翻了显色与形色相同的假设.
因为显色与形色之间的不同、相同都不成立,所以两者都不可能真实存在.
众生见的所谓显色与形色,都仅是在名言中,不作胜义观察的情况下安立的,仅是众生心中的虚妄之相.
所以由此二者所形成的色处,也同样不成立.
同样仅是众生心中的虚妄之相.
这就像梦中所见到的形形色色的东西,全都是虚妄的假相.
梦中的那些山河大地,压根儿不成立,完全都是由习气从无而显出来的.
这样就从果的方面破了色处,接下来是从因的方面入手,遮破色处.
壬二、破因色有人说:因为作为因的四大种是存在的,所以作为果的色处也必定存在.
这也不成立,圣天菩萨回答说:如离于色外,不见于色因,若如是二体,何故眼不取.
唐译:(离色有色因,应非眼所见,二法体既异,如何不别观.
)难词释义色因:指组成色处的地、水、火、风四大种.
颂文直解离开了色,不见色的因.
如果确实如是,则色与四大种二者,为何不都被眼根所取呢因为这二者一体之故.
但四大种非眼根之境,所以说四大种非是色因.
(唐译:如果离开青等色而有色因,则色因应如声、味等,非眼根所能见.
又如果色与色因二法的性、相都相异,则两者应如青、黄等,可分开而观.
)释义本颂前二句指出色因不能离开色处,后两句指出,如果这确实成立的话,则色因也应与色处一样被眼根见到.
但这违反四大种不可见的自性,所以四大种不可能与色处一体.
这就充分说明了四大种不可能是色因.
"如离于色外,不见于色因",这是说,因为色因与色处是因果关系,所以在色处之外,不可能见到色因.
同样,在色因之外,也不可能见到色处.
也就是说,它们是完全一致的.
但是事实上呢色因这四大种,是身根所取的触处,它与眼根见的色处具有不同的世俗自性.
因为因与果之间的自性必须一致.
第九品"破常品"中也曾说"因果相不同,世所未曾见",因此所谓的色因与色处之间,实际上并不构成因果关系.
假如说色因与色处是一致的,这就是偈颂中"若如是"的意思.
那么就要问:"二体,何故眼不取"就是说,眼根应该既能取色因,又能取色处.
但其实眼根是不可能取到四大种的,所以四大种不具备成为色因的条件.
这样从眼见破了四大种是色处之因,也就说明了不能以四大种来证成色处实有.
接下来再从身觉来破.
胜论师又说:这不一定,因为地、水、火三大,既是色,也是触.
因此都是眼根所见、身根所觉之境,所以它们仍然是色处之因.
只是风大是个例外,因为风大只是身根所觉之触,不是眼根所见之色.
这也不合理,因为地、水、火三大也不是眼根所见之境.
见地名为坚,是身根所取,以是唯触中,乃可说名地.
唐译:(身觉于坚等,共立地等名,故唯于触中,说地等差别.
)难词释义见:此处是知道,即世间共许、众所周知的意思.
颂文直解世间共许地是坚固的,而坚固是身根所取之境.
因此唯有身根所觉的触境,才可被称为地.
可见说地是眼根所见并不应理.
(唐译:世间人因身根觉察到坚、湿、暖、动,而相应施设了地、水、火、风的名称.
因此唯于触处之中,才可称为地、水、火、风,而并非于触处之外,另有地等四大种.
)释义本颂中的地同时代表了水、火,坚是地大的自性,同时也代表了水大的湿性、火大的暖性.
前两句说明地是身根所取之境,以此为根据,在后两句得出地是触处的结论.
这样就再一次否定了触处的四大种是色处的因,从而否定了色处实有存在.
"见地名为坚,是身根所取",是说世间人们因为用身根觉察到了坚、湿、暖、动这四种性质,而相应地施设了地、水、火、风这四种名称.
从这四大种名称的起源,就可以知道它们只是身根之境,而不是眼根之境.
因为身根取的是触处,眼根取的是色处.
所以接下来说:"以是唯触中,乃可说名地.
"意思是说,人们说的地等四大种,只是触处,而不是色处.
这样就否定了胜论外道说的地、水、火三大是色处的观点.
进一步从身觉方面,说明了四大种与色处自性相异.
因此说明四大种不可能是色处的因,不能以四大种来证明色处存在.
要推翻颠倒梦想,就要在内心中有正确的认识:哇!
原来万法是无而现的!
以中观正理观察,可以发现纯粹是虚妄的相,与做梦时所现见的东西无异.
在以中观正理抉择的时候,若能照见五蕴皆空、相应诸法实相,就知道万法本来就是不可见、无相、大空、离戏的.
一切有杂染的、有观待、有安立、有取舍的法,都是分别心安立起来的.
在无分别的智慧前,压根都不可得,并不存在.
所以照见万法实相的时候,就见不到任何形形色色的东西.
没有学中观,没有以正理去观察、抉择的话,很多人口里说空、空、空,其实可能是断见,是断空.
他们像顺世外道那样,认为没有前世、没有后世、没有地狱、没有净土、没有众生和佛的差别,全都是空的.
就像一个没有讨到吃的乞丐,手里空空的那样.
这不是佛法中的般若空性,这是断见,诽谤了万法缘起的规律.
在内道中,尤其在大乘般若中观中讲道,形形色色的万法,在显现的当下,了不可得,就像水月一样.
不观察的时候,水中的月亮和天上的月亮非常像,又白又圆.
猴子还以为是天上的月亮掉到水里去了.
但是跳下去找,怎么也找不到.
凡夫就是这样,以为万法是实实在在存在的.
对它产生了实有执著,然后在实有执著的推动下,生起了欲望心,去追求这个东西,一门心思要得到.
最后以中观正理观察,发现不可得.
一个都没得到、不成立,而且发现原来一切法在显的当下就是空.
哇,原来显就是空!
众生是被显而有自性的颠倒执著骗走了.
所以到今天还在轮回的迷梦当中,还在颠倒梦想当中.
觉悟不是用针在脑袋上扎一个洞,然后里面蹦出一个智慧来,把万法看成了空.
佛法的智慧是照见五蕴皆空,这不是比量,不是胡思乱想,也不是推测;而是像拿照相机"嚓"一照那样,照见了五蕴当下就是离戏的大空.
凡夫会认为:世俗中百分之百地有,连佛也否定不了显现的法实有存在.
做梦时,梦里的显现是有的.
但是醒过来后就清楚知道,梦里的显现不但不实有,而且连假的显现分,也一丝一毫也不可得.
万法是本来不可见,本来不可得,本来就不存在的.
并不是说世俗谛中有,然后住到山洞里,悄悄地修了个法,突然就开智慧,万法就消于法界了.
万法显现的当下,本身就是空,所以叫"色即是空".
并不是被乌鸦吃掉了,或者被小偷偷走了色法,眼前不见了,色法才空.
不论你见或者不见,色法都没有任何差别,本来就不可得.
如果说见到了就必定有,没见到才说没有.
比如能见得到你,所以你有,但是见不到石女儿,所以石女儿没有,这是不对的.
这就像一个人说:我在梦里见到了他,所以他有,没在梦里见到你,所以你就是石女儿一样.
这样人家会以为说的人精神出问题了.
在中观师讲究竟实相的时候,你说眼睛看到了,能摸得到、感觉得到,这就是颠倒梦想的结果.
在真正抉择胜义中诸法空性的时候,眼根、耳根、鼻根这些都不是正量,而是非量.
这就像有人醒过来说有石女儿,因为昨晚梦到了一样.
但是梦里什么都是假的,不能作为根据.
同样,万法都是假的,是虚妄的相,说这些相是成立的,则根本不合理.
不是前面有,后面消失了,才叫空;也不是名言中有实法,用非常厉害的胜义正理,像锤一样把它们给粉碎了,像大风一样吹走了.
很多人不理解显现本来是空,认为胜义中是空,世俗中百分之百有,而且是实法.
在胜义正理面前,不管说胜义中不存在,世俗中存在,还是胜义中存在,世俗中不存在,这样分开二谛,就已经出了严重的大问题.
这就像说兔子头上,长了两个角一样,而且还说一个长,一个短,这是非常荒谬的.
这样在用中观应成派理论抉择时,还去分开二谛,就谤了一切万法的实相,谤了圣者根本慧,产生了万法永远不会空等的过失.
大中观根本不分二谛,直接宣说众生和佛不二,轮涅不二、世俗与胜义不二、显的当下就是大空.
没有这样了达,虽然学的是大中观,但最多也只学到自续派的单空正见.
会说名言中有显现,胜义中是不存在的空.
本来存在与不存在都是没有的,胜义中不存在也是戏论,对不存在有执著,也是颠倒的执著,不符合万法的法性,根本不是万法的如来藏本性.
所以再怎么建立,从究竟上来讲,也属于所知障的范畴.
如果究竟实相中分开二谛,佛就应说"世俗中的色法即是胜义当中的空",但是佛没有这样说,直接说了"色即是空".
应成派大中观直接介绍诸法当下就是离一切戏论的大空,所以跟顿门比较接近.
前面已经讲完了略说与广破,下面讲第三科.
辛三、结说所见境不成经过以上分析,已经知道色境不成立,但是有人仍然耽著有所见境,对此圣天菩萨作了这样的遮破:由所见生故,此瓶无少德,故如所见生,其有性非有.
唐译:(瓶所见生时,不见有异德,体生如所见,故实性都无.
)难词释义所见:即是已由眼识所证的境.
其:指瓶子.
颂文直解总之,如果承许彼色是所见境,则在有境之识尚未遇到色前,瓶子等色已经成为所见,并不合理.
因此在识遇见之前,瓶子等色并非为所见,否则盲人前的瓶子都成了盲人的所见了.
而承许所见是在识遇见后新生的话,则因为所见之境是新生的缘故,之前的瓶子对此所见境没有丝毫的作用、功德等.
是故,就如所见需前无而新生的一样,之前瓶子的自性也并不成立.
(唐译:瓶子在烧制时,会出现红色等的德〔特征〕.
可以现见到与之前的德〔特征〕不同.
除此之外,没有产生与未烧位时的胚体不同的实句〔实有〕的瓶体.
如果有别的瓶子等的实句之体产生,则应如所见的德句〔红色等的特征〕一样,会产生出不同的相.
在能烧〔的火)与所烧〔的瓶子〕和合〔也就是接触〕之时,既然没有其他的实句相〔实有的相〕生起,则所谓的瓶子应如空等,没有实有性,也不是色根所取境界,只是分别意识所了知,属于世俗谛,假而非实.
)释义本颂前两句抉择了所见之境与瓶子等境无关,以此为根据,后两句得出瓶子没有自性的结论.
"由所见生故,此瓶无少德",是说所见境是新生的,与之前的瓶子是两个不同的法,所以瓶子对所见境并没有丝毫的作用,与功德等.
这里重点要理解的是"所见境"和"新生".
"所见境"仅仅指已经被眼识见到之后的境,并不是一切境都可以叫所见境;"新生"是指新产生的法,既然是新产生的,那么这个法的自性必然与之前的法不同.
因为眼识能见到的,只是新产生的所见境.
这说明所谓之前的瓶子,其实根本没有被眼识见到过.
既然没有被见到,就说明了并没有这样的瓶子存在.
所以之前的瓶子只是心中的妄计,没有自性.
这就是"故如所见生,其有性非有"所表达的意思.
护法菩萨与嘉曹杰大师解释的重点,则有所不同.
这以上破了外的境,接下来破内的根.
庚二、内破根法有人想:因为眼等根是存在的,而且能见到境,所以色等境必定以自性存在.
但这也不应理.
接下来圣天菩萨就会让大家认识到,就连人们信赖的这些眼等五根,其实也并不真正存在.
眼等皆大造,何眼见非余,故业果难思,牟尼真实说.
难词释义眼等:指眼等五根.
何:为何.
非余:其余四根不能如眼而见.
颂文直解既然眼等根都由大种所造,在因上毫无差别,那为何只有眼根能见色,而其余四根不能见色呢可见在胜义的真实中并没有眼等根.
而在名言中,眼等根又是往昔业所成熟的异熟果.
这深奥难思的业果,唯有佛才能作真实宣说.
释义本颂前两句否定了眼等五根的自性,后两句回答了由此产生的有关深奥业果的疑问.
大家对自己的眼等五根很信任,世间上也都说"眼见为实".
但是从眼等五根的成因来看,它们并不值得信任.
因为"眼等皆大造,何眼见非余"就是说,既然眼等五根都是四大种所造的,构成它们的材料是一模一样的,那为什么只有眼根能见,其他根都不能见呢理应所有五根同样都能见、都能闻、都能嗅、都能尝、都能觉才对.
这说明眼等五根仅仅是不作真实观察时的名言安立,并不真正在胜义中成立.
因此,不能执为具有真实之义.
对此有人会问:既然没有真正的五根存在,为什么经中又说五根是过去业的异熟果呢答:这里主要在观察法的自性.
虽然按前面的分析,五根并没有真实、确定、不变的自性,但是这并没否定它们会因业力成熟而随缘产生.
所以从世俗业果上来说,五根又具有功能,是如幻地存在的.
问:那么业是否有自性,是否在胜义中存在如果是的话,作为业果的五根也同样可以在胜义中存在了.
答:业也无自性.
因为业有自性的话,就会自然保持自性,这样恶业就不会被忏悔清净、善业也不会被邪见等摧坏了;还有,业在成熟后也不消失,将永远不断地成熟下去;或者反过来说,业永远不会成熟,只会一直保持原貌.
但这都明显与名言中的因果事实相违,所以说明业必定没有自性.
但是,智者不会把这些见真谛的胜义理,用在观察业等的世俗法上,他们知道世俗上业果是不可思议的,世俗中每个法都是一个个连续产生的幻相.
所以圣天菩萨接着说:"故业果难思,牟尼真实说.
"即业果的来龙去脉,非常深奥难测,只有佛才能真实了知和宣说.
这以上破了外的境、内的根,接下来继续破密的识.
庚三、密破识法又有人想:眼等五根应该以自性而存在,因为能见到它们的果,也就是眼识等的心识.
这也不应理.
智缘未有故,智非在见先,居后智唐捐,同时见无用.
难词释义智:此处指识.
唐捐:此处指没有意义.
颂文直解在以眼根见色之前,因为缺少了增上缘(眼根),因此眼识不可能产生;如果眼识在眼根见色之后产生,那么眼识就没有了意义;第三种情况是,如果承许根识同时产生,则根的生识作用应成无意义,如同黄牛的左右角,互相产生不了作用.
释义本颂用"破有无生因"的方法,观察了眼根的见与眼识的知产生的不同时间顺序,以此否定了两者是因果关系.
并进而否定了以识证明五根存在的可能性.
其中第一、二句观察识前根后,第三句观察根前识后,第四句观察根识同时.
在名言中,识是由根、境和合产生的.
因此,识是果,根、境是因.
而且从果可以推知有因,就像从烟可以推知有火一样.
只要存在识这个果,就可以证明有根、境这两个因.
但是在胜义中,也就是在真实的情况下,识与根到底有没有关系,还需要用"破有无生因"进行观察.
首先,观察果在因出现前就有.
也就是在根见到色前,识就已经存在,这是"智缘未有故,智非在见先"这两句.
就是说,眼根还没有见色,就不可能产生知色的眼识.
就像不睁开眼睛,自然就不可能看到东西一样.
这个比较简单.
其次是观察果在因出现后才有,也就是眼根见到色之后,才产生知色的眼识.
在名言中根境就是这样和合,产生了识.
但是现在是在作进一步的胜义观察.
既然眼根已经见了色境,那识还需要产生吗已经不需要了.
第三种情况,是眼识的知与眼根的见同时产生.
同时产生,说明它们具有各自独立的因缘,并没有时间产生联系.
根生识的过程,总共有这三种可能性.
而经过观察,根、识之间都不可能形成因果关系,因此也就不可能以识来证明根的存在.
前面分别破除了境、根、识,接下来破除根与识的作业.
庚四、破其作业分二:一、破根之作业;二、破识之作业.
辛一、破根之作业分二:一、破眼之作业;二、破耳之作业.
在眼等五根中,圣天菩萨以眼根与耳根为例,遮破它们能见到外境的色与声音.
壬一、破眼之作业分二:一、广说破理;二、摄义而破.
癸一、广说破理有人说:眼根是以自性存在的,因为眼根是见色尘这一作业的作者.
圣天菩萨从眼根与境是否相遇进行分析,否定了这个观点.
眼若行至境,色远见应迟,何不亦分明,照极远近色.
难词释义行:意思是行走,即眼根移动.
颂文直解眼根见色尘时,要么未与境相遇,要么与境相遇,两者必居其一.
首先,未遇不可能,因眼根未行至境处,怎么可能与境相遇而见到色法呢而且如果眼根真的是与境相遇后见到色,则极远色与极近色都应同样被清楚分明地见到,因为既然已经相遇,就不存在远近的差别之故.
释义本颂从眼根见到境时是否与境相遇,以及相遇时见远色与近色的时间与清晰度这两方面的差别,来破眼根见到了境.
第一句假设眼根相遇而见到境,第二句指出如此则见远色应迟于见近色;后两句假设是同时而见远近色,则见远色应与见近色同样清晰而破.
在世俗中,世间人都说眼根见到了色尘.
关于这点,中观宗在不作观察的名言中,也会随顺世间的无患根识所见而作虚假安立.
但是在解释胜义真相时,就不能随顺名言,而要对眼根到底能否见到色尘,作彻底的观察.
现在要破的是对眼等的执著,不管你认为它们在名言中存在,还是在胜义中存在.
凡是对眼根等有执著,认为它们的相存在,这在胜义面前来讲,是非常严重的问题.
必须要作彻底的观察,要抉择为如石女儿一样,根本不存在、没有自性,完全是离四边八戏的大空.
学中观的时候,对显现分不是要修慈悲、修安忍那样,不敢破、不肯破,没有胆量破.
不管是对第六意识里的总相,还是对名言眼识等见的所有自相,都要像对破破烂烂的衣服一样,心里能轻松地看破、放下,不执著、不在乎,不去缘这些形形色色的相.
产生种种的分别念,都能回到完全不分别的寂静、离戏、空性的正见当中.
在名言中,知道显而空、空而显的缘起性空之理.
这样,在面对万法的时候,你就会有智慧的证量,能感动自己、感动他人,不起执著和烦恼.
并不是说眼根等世俗法在名言中以自性有,然后在胜义中用炸药、定时炸弹等把它们摧毁了.
万法在名言中的显现也是自性空,并不是显现出了真实有的东西.
接受不了自性空的时候,就会找一大堆的借口,分开二谛.
这是放不下对名言中眼根等的执著.
因为万法是一真法界、万法是不二的,在不二中分出二谛,这从一开始就出了问题.
这不是抉择大乘佛菩萨根本慧定的境界,最多只是学道的圣者菩萨如梦如幻的后得位.
那么如果眼根要能见到境,眼根必须与境相遇,否则怎么能说见了呢但是眼根要遇到境,也就是"眼若行至境"的话,就会产生下面两个过失.
第一个过失,是"色远见应迟".
因为色有远近的距离,有的色,比如像月亮、星星,距离非常遥远.
那么由于眼根要行到色的面前,才能见到色,这样近距离的色,很快就能见到;而远距离的色,要等很长时间才能见到.
但事实上呢大家看远远近近的色法,都能同时看到,没有迟早的区别.
比如晚上抬头看星星、月亮,你不可能站在那里,除了夜色,什么也看不见,等了几分钟后,才有一颗星星突然出现;接下来,才陆陆续续出现了一些星星.
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你只要放眼看去,马上见到了夜空里所有的星星.
因此"眼若行至境"肯定不合理.
不但如此,还有第二个过失,即"何不亦分明,照极远近色".
因为无论远近,眼根都是直接与境接触后见色,那么不管远远近近的色法,都应该看得同样地清晰.
比如看远处山坡上的一只羊,应该就像看眼前的羊一样清清楚楚.
这样也就不存在近视眼和老花眼的区别了.
但这明显违反了名言中的事实.
所以,从见色的速度与清晰度这两点,就可以知道眼根不可能行至境,也就说明眼根并不能见到境.
接下来,圣天菩萨进一步说明眼根不可能行至境.
若见色眼行,其行则无德,或名所欲见,言定则成妄.
唐译:(若见已方行,行即为无用,若不见而往,定欲见应无.
)难词释义或名:这里指反过来说.
颂文直解如果眼根已经见到了色,然后再行,则这样的行,已经没有任何的功德(必要).
或者反过来说,眼根未见到色,则眼根没有所欲见之境,那眼根该往何处行呢你说往哪个方向决定能见到,则成了妄语.
(唐译:眼根本来为了见色,而行至于境.
倘若色已见到,则再行又有何用况且见了后再行,也违背了眼、耳需要与境相遇后才能生识的所立.
同样也不能说眼根不见而往,因为这样没有所欲见的色,那眼根该去哪里呢)释义本颂假设眼能行至境,然后通过分析是见境后行,还是未见境而行这两种情况,来否定所作的假设.
"若见色眼行,其行则无德",这是说如果眼根见色之后再行至境,那么这个行就没有任何功德,也就是没有任何的作用.
这是因为行的目的本来就是去见那个境,既然已经见到了,还有什么行的必要呢那么反过来是否就合理了呢大家再一起来看:"或名所欲见,言定则成妄.
"如果眼根预先没有见到境,就不会知道境在哪里,这样还说眼根有所欲见之境,这就变成了妄语.
原因很简单,眼根没有见到境,因此不知道境在东南西北哪个方向,距离有多远,于是它就根本不知道去哪里看.
就像一个盲人,他不知道周围有什么东西,也就无法行走一样.
这样通过一正一反的观察,就进一步说明了没有眼根遇到境这回事,也就说明了眼根无法见到境.
那么,如果眼根没有与境相遇,是否能见境呢若不往而观,应见一切色,眼既无行动,无远亦无障.
颂文直解如果许眼根未行,也就是根境未遇,这样也能清晰见到色的话,则应成一切众生都能清晰见到色了.
并且,因为眼根无有趋向境的行,但又能分明见到色故,则应成极远之境也明显见,以及无有被障蔽之境.
释义本颂前两句指出,眼未趋至境前即能观,会产生一切众生都能明显见一切色法的过失.
后两句解释了理由.
"若不往而观,应见一切色",这是说,如果眼根不需要到境的前面,就能见这个境,那么一切的色法,应都能被它任运见到.
为什么这样说呢"眼既无行动,无远亦无障.
"就是说,如果眼根一点都不需要行,就能清晰见到一切色法,这说明相对于这个眼根来说,一切的色法,已经没有了远与近的区别.
也没有是否被障碍、覆盖的区别,都应一模一样被清晰见到.
而这明显是违反众生的现量,因此眼根"不往而观"也被破除了.
又有人想:不需要作前面那样的细致观察,因为就像油灯的自性是光明,能遣除黑暗一样,眼根的自性是见,故应许眼能见境.
圣天菩萨回答说:一切法本性,先应自能见,何故此眼根,不见于眼性.
唐译:(诸法体相用,前后定应同,如何此眼根,不见于眼性.
)难词释义自能见:在自己身上能被见到.
颂文直解一切法的本性,就如火的热性一样,首先应在自己身上能被见到.
但为何眼根不能见到眼根的自性呢也就是说,应成眼根首先能见自性.
(唐译:诸法的体、相、用在任何时候都应相同,眼根以见为体,这个体也应任何时候都相同.
即使在无对境时,见的功能也应不变.
但因为此时无境可见,故应以眼的自体为所见境.
如果此时眼不能见自体,则在有对境时也同样不能见.
)释义本颂破见是眼根的自性.
前两句提出一个自他共许的立宗,即一切法的本性,首先必须体现在自己身上.
后两句以反问的方式,指出眼根不能自见,因此否定了见是眼根的自性.
"一切法本性,先应自能见",是说一切法的本性,首先必定体现在自己身上.
比如说檀香能使其他树木染上香气,这是因为檀香自己具有香气;又比如火能烧饭、取暖,也是因为火本身具有热性.
那么如果眼根的自性是见的话,首先应该能见到眼根自己.
但是"何故此眼根,不见于眼性"大家知道,眼根能见远处的色,但是不能见近处的眼睑,更不能见到眼根自身.
在不能见自身这一点上,眼根与没有见性的泥土、石块是一样的.
这说明见不是眼根的自性.
癸二、摄义而破有人想:尽管眼根没有见的能力,但是当根、境、识三者聚集在一起时,由此聚集之力,就会有见境的作业产生.
对此,圣天菩萨反驳说:眼中无有识,识中亦无见,色中二俱无,彼何能见色.
唐译:(眼中无色识,识中无色眼,色内二俱无,何能合见色.
)颂文直解因为眼根是色法所造,所以眼根中无有识;而识中也无根故,它们都不会有见的作业;境的色法中不会有眼根与眼识.
这三者都是互不相同的法,即使和合在一起,也不可能见到色法.
这就像三个盲人聚在一起,仍然不可能见到色法一样.
(唐译:眼、色、识这三个法都不相同,互不相容,所以不可能有见的作用产生.
三种法聚合一起时,它们也没有发生改变,所以怎么可以执有见之作用产生呢)释义本颂前三句分别阐述根、境、识三者各不相同,第四句否定它们的和合能具有见的功能.
"眼中无有识":眼是眼根.
眼根是四大所造的色法,它不是识,不能像识一样去了别境,所以说眼中无有识.
"识中亦无见":识虽然能了别,但是眼识不是色法,在眼识之中没有色法的眼根,所以它就像一个盲人一样,见不到任何的法.
"色中二俱无":色中既没有眼识,也没有眼根,所以更加不可能见.
因为这三者都各不相同,而且都不能见到色法,那么当三者和合在一起的时候,当然也不能见到色法.
就像三个盲人聚在一起,他们仍然是盲人,不可能见到色法.
前面破了眼根的作业,接下来破耳根的作业.
壬二、破耳之作业通过前面的分析可以知道,在了知诸法显而无自性的本性后,就知道没有可以被见到的色境.
接下来就要分析,也没有可以被听到的声音.
世间人都认为听到了声音.
比如现在,大家会觉得我说法的声音,通过网络、喇叭等方式,传到了你的耳根里,然后你实实在在地听到了.
平时大家没有怀疑过这个过程的真实性,下面圣天菩萨就帮我们逐一分析,让大家发现原来真相根本不是这样的.
大家知道,声音的源头,必须离开耳根一段距离,才能被听到.
但这样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声音是到达耳根时被听到的呢,还是到达耳根之前就已经被听到的对这两点进行观察,就可以揭开声音的真相.
下面圣天菩萨先来分析第一种情况.
若声说而行,何不成说者,若不说而行,何缘生彼解.
唐译:(所闻若能表,何不成非音,声若非能诠,何故缘生解.
)难词释义生彼解:生起这是声音的知解.
颂文直解如果声音在行进的过程中,一直在说(一直在发声),那么声音不就变说者了吗而如果声音在行进过程中,一直不说,那么又以什么因缘,能知道这是声音呢(唐译:所听闻到的声音,是无分别识所了知的自相,所以并不能表义.
若能够表义,则已失去了声音的自性.
而如果声音确实不能表义,则不应该缘声音而生起知解.
)释义本颂观察声音行至耳根的过程中,是否在发出声音.
前二句假设在行进过程中有声,则具有声音失去自性,成为发声的说者的过失;后两句假设行进过程中无声,则同样具有失去声音自性,具有无法被知解的过失.
这样就遮破了声音是行至耳根时才被听到的可能.
世俗中的声音可分为"有情名"声与"非有情名"声.
"有情名"声,是指能表示意义的声音,既包括有情所说的话,也包括电脑、电视机、电话等"化人"所说的话.
"非有情名"声,是指不能表示意义的声音.
本颂是破除声音能表示意义,所以偈颂中的声音是指"有情名"声.
偈颂中的"说"字,也表示这是指"有情名"声.
那么当耳根听到"有情名"声的时候,这声音还在说吗,也就是还在响着吗如果在响着,那就是声音一路上都在自说自话.
这就是"若声说而行"的意思.
但这样产生了一个过失,即"何不成说者".
意思是这样声音不就变成说话者了吗但是声音本身就是被说的,不可能自己发声,变成能说者.
所以说"若声说而行"是不可能的.
那么反过来说,"若不说而行",也就是声音是静悄悄地行进着的,是否可以呢也不行.
因为这样的过失就是:"何缘生彼解".
也就是说,当声音到你耳根的时候,你什么也听不到,静悄悄地,那你的耳识凭什么来知解这是声音呢可见"若不说而行"也不对.
现在人们说声音是通过空气的振动而传播,这种说法就属于"不说而行"这种情况.
当声音传递到耳根时,仍然只是空气的振动,那么就应问这个问题:"何缘生彼解"也就是耳根只感受到空气的振动,这里面根本没有声音,所以耳识怎么可能生起这是声音的知解呢所谓的声音,必须要行进到耳根才能被听到,而在行进时,只有说或不说,也就是响或不响这两种情况.
但是这两种情况都不符合正理,所以就彻底否定了声音是行进到耳根时才被听到的可能性.
不但如此,如果认为声音是行进到耳根时才被听到,还存在着下面两种过失.
若至耳取声,声初由何取,声非单独至,如何能单取.
唐译:(声若至耳闻,如何了声本,声无顿说理,如何全可知.
)颂文直解如果声音到达耳根时,才被耳识取到,那么第一刹那的声音,没有与耳根相遇,如何能被耳识取到呢而且,声的自性是由九事所构成,声尘并非独自到达耳根,所以怎么能只单独取声尘呢(唐译:如果声音离开了发声者(本),来至耳根,才被听到,如此则又如何知道谁是发声者另外,声音并非顿时而说,因此耳根也非顿时而闻,如此耳识岂能全都了知)释义本颂前两句从声音到达耳根时才被听到,指出了初始时的"声音"并不是声音.
后两句以声由九事所构成,指出应非只有声音被取到,以此否定所取的境是声音.
"若至耳取声,声初由何取",是说如果声音到达耳根之时,才被取到的话,就意味着声音在刚被说出的时候,并没有被耳根取到,这样就不能断定那是声音.
并且,这个时候,也没有被其他的根取到,这就说明这时,真实中并没有产生任何东西.
比如说,大家现在看法座上的我,一直在开口说话,就觉得我肯定在发出声音,而且认为耳根里也确实听到了声音.
因此大家一点都不怀疑,认为听到的,肯定是我说出来的声音.
但是在我说话的第一刹那,你根本没有听到,你的其他根也没有感受到声音.
所以你没有任何理由来断定是我在发出声音.
假如现在有人用电脑来播放模拟我的声音,同时我只是动动嘴,假装说话的样子,你一定会认为这是我说的.
这个例子就充分说明了,大家无法直接取到刚开始第一刹那的声音,那么也就无法确定那是声音了.
而且,所听到的声音,是否仅仅只是声音呢其实并不是.
大家知道,五尘中的色、香、味、触都是由八事构成的,即地、水、火、风、这四大种,加上色、香、味、触这四事.
那么声尘,则是在这基础上,再加上一个声,共由九事所构成.
所以圣天菩萨说:"声非单独至,如何能单取.
"就是说,声音传过来的时候,不是只有一个声音,而是九事一起成群结队过来的.
因此要取境的话,就应同时取到色、香、味、触,而不能仅仅只是听到声音.
也就是说,声音不仅仅能被听到,也应该能被看到、嗅到、尝到、触到.
但是由于声音只能被听到,所以说这个声音,并不是真正九事所成的声音,只能是意识的虚妄分别而已.
进一步来说,"若至耳取声,声初由何取"还有更大的过失,圣天菩萨接下来作进一步的分析.
声乃至未闻,应非是声性,无声后成声,此定不应理.
唐译:(乃至非所闻,应非是声性,先无而后有,理定不相应.
)颂文直解在声音被听到之前,如第一刹那等,应非具有声音的自性.
而先前无声,后在耳根中突然就变出了声音,这绝对是不应理的.
(唐译:在耳根听到之前,所谓的"声音"并不具有声音的自性,而先前没有声音的自性,后来突然产生声音的自性了,这绝对是不应理的.
)释义本颂在前一偈颂的基础上,进一步否定了声音的存在.
前两句指出未被听到,就不具备声音的自性,后两句指出没有声音不可能变出声音.
前一颂的"若至耳取声,声初由何取",说明了在发声的第一刹那,并没有声音.
那么第二刹那呢也与第一刹那没有区别,同样没有声音,这样直到被听到之前,都不可能有声音.
这就是"声乃至未闻,应非是声性"的意思.
那么被听到的时候,是不是就能被证明是声音了呢这也不可能,因为"无声后成声,此定不应理".
就像香尘、味尘等,不可能改变自性,变成声尘.
同样,根本没有声音,忽然有了声音的自性,这也是不合道理的.
这样实事求是地说,所谓的声音,不管你听得多么的真真切切,实际上根本没有自性,是空无所有的.
《佛说决定毗尼经》中说:"若有所闻诸好声,生已即灭无有闻,推其去处不可得,因分别故起声想.
"这就明确开示了声音仅是众生分别出来的虚妄相而已.
《方广大庄严经》中也开示了声音实际是由众缘和合而产生:"譬如咽喉,及以唇舌,击动出声.
一一分中,声不可得,众缘和合,有此声耳.
"经中紧接着还教导了观察无声的方便:"智者观声,念念相续,无有实法,犹如谷响,声不可得.
譬如箜篌,弦器及手,和合发声,本无去来.
于诸缘中,求声不得,离缘求声,亦不可得.
"大家结合这些佛亲口宣说的金刚句,来反复思维现在所学的内容,一定能够破除对声音的执著.
这以上通过破除根的作业,揭示了无境的真实性.
下面进一步破除识的作业,来揭示无境的真实性.
辛二、破识之作业分二:一、破无分别根识之作业;二、破分别意识之作业.
"无分别根识"就是前五识,它们只有自性分别.
也就是说,它们的自性即是直接了别各自相应的境.
"分别意识"即第六意识,它除了自性分别之外,还有计度分别(即计较推度未现前事的差别),和随念分别(即追忆过去的六尘之境).
壬一、破无分别根识之作业小乘经部认为,识有取境的作用,这说明色等外境是存在的.
这也不合理.
心若离诸根,去亦应无用,设如是命者,应常无有心.
难词释义去:前去境处.
命者:指有情.
颂文直解心如果离开了眼等五根,则即使前去五境之处,也毫无作用,因为此时心已经失去了取境的功能之故.
假若心离诸根仍然能取境,则具命之有情应永远变成无心的色法.
释义本颂前两句否定了心能离根而取境.
后两句反过来,假设心能离根取境,则会导致众生无心的过失.
这里的心不是真心,而是世间众生所执著的妄心,也就是识.
识取境时,需要有根的辅助.
而境在身外,根在身上.
这样识取境时,就需要根离开身体,去到境的地方.
但是根怎么可能离开身体呢身体又叫根身,没有了身体,根也就没有了.
所以说"心若离诸根,去亦应无用".
没有了根的识,只是一个光杆司令,起不了取境的作用.
比如离开了眼根,能生起眼识吗不可能.
否则大家就没有视力的好坏差别,甚至盲人也都能见到色境.
再比如离开了耳根,也不可能生起耳识,否则耳根损坏的人,也都能清楚听到声音.
"设如是",这是反过来,假设识离开了根,也能照常取境的话,那么就有"命者应常无有心"的过失.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境的数量不计其数,非常多.
而识又不需要根来辅助,这样识就有取不完的境,只能永远在外面忙着取境.
这样一来,身体里就没有了识.
而没有了识的身体,只剩下四大所成的色法,就变成了像石头、柱子一样的无情物.
从这以上对根、境、识真实性的观察,可以发现识无法真正取境,因此不能以识来证明色等外境的存在.
可见它们都没有自性,只是假立的名称而已.
壬二、破分别意识之作业如果确实如前面所说,没有色等诸境,那么一切有事不也就没有了吗圣天菩萨接着开示说:有自性的有事当然没有,但无自性的有事可以有.
这种无自性的有事,是由想蕴安立出来的.
令心妄取尘,依先见如焰,妄立诸法义,是想蕴应知.
颂文直解想蕴令心妄取五尘,就像将阳焰见为水一样.
将先前眼识等所见之义,虚妄安立为诸法之义,应知这个安立者,即是想蕴.
释义什么是"想""想"是心所,也是五蕴之一.
《成唯识论》中说:"想,谓于境取像为性,施设种种名言为业.
"就是说,"想"就是先取境的相,然后再对所取的相,安立上各种各样的名称.
比如对青色,先像照相机拍照一样取下它的相,然后再对这个相安立上青色的名称.
"令心妄取尘,依先见如焰.
"眼识灭时,眼根与色尘也同时灭去.
而眼识之前所见之义,则由意识获取.
那么意识又如何取已灭之义呢这就像阳焰无有丝毫水的成分,但是以因缘之力,意识可以产生出水想.
同样地,对于已灭而无自性的法,也可以分别出这是黄色、那是蓝色;这个比较悦意、那个不悦意等等的差别,并安立名称.
"妄立诸法义,是想蕴应知.
"那么诸法之体等的差别,是众生的意识安立出来的,而并非以法的自性而成立.
从色乃至一切智智之间的诸法,都是意识虚妄安立的.
那么,为什么意识又可以被称为想蕴呢月称菩萨解释说:意识是安立诸法的因,并且与想蕴有五种共同之处(就是说,心王与心所有相应五义,也叫平等五义,即:所依同、所缘同、行相同、时同、事同),想蕴取这个相、取那个相,与意识配合得非常好,所以意识也就被叫做想蕴.
又有人想:想蕴能安立诸法,所以必定是实有的.
对此圣天菩萨回答说:眼色等为缘,如幻生诸识,若执为实有,幻喻不应成.
颂文直解依于眼等根及色等尘为缘后,生起仅为如幻、非为真实的诸识.
然而,如果执著诸识实有,则不应将它们说为如幻.
而正因为识是如幻的,所以与识相应的想蕴也是如幻的.
释义本颂第一句分析诸识生成的因缘,第二句得出诸识如幻的结论,第三、四句以反面成立.
以此则证明了与识具有五种相应之义的想蕴也是如幻的.
所以,虽然识或想蕴能安立诸法,但仍然是如幻的,并不是说只有实有的识或想蕴才能安立诸法.
"眼色等为缘,如幻生诸识.
"识是根与境和合后产生的,比如眼根与色尘相和合,就产生了眼识.
那么,为什么说产生的识是如幻的呢这是因为,识生起时,并非从已灭的根、境中生起,因为已灭的法并没有作为因的功能;识也不是从未灭的根、境中产生,因为未灭的根、境,与识同时存在,双方未形成观待,不能成为因果关系.
所以,并没有产生过真正的识,仅是众生迷乱的显现而已,因此说必定是如幻的.
"若执为实有,幻喻不应成.
"如果识是实有的,那么经中就不会把识说成如幻了.
如《五蕴譬喻经》中就明显开示了识是如幻的:"观色如聚沫,受如水上泡,想如春时焰,诸行如芭蕉,诸识法如幻.
"这一品是专门引导内外空真实性瑜伽,这以上已阐明了胜义空的真实性,接下来要阐明的是世俗如幻的真实性.
也就是说,想蕴或意识都是如幻的,以此所安立的一切也都是如幻的.
所以面对万法的时候,不需要加简别,说胜义中才空,世俗中不空.
不应该舍不得空,放不下执著.
看外境时,就像房子里通过玻璃窗,里里外外通彻地看到,应该是这样无自性、空性的境界.
见、闻、觉、知都应在空性的状态中,轻轻松松地,没有障碍,没有不寂静、挂碍、遍计.
在心里有动摇、干扰的状态下,万法的真相就看不到.
学了中观之后,就要知道不是胜义中去破一个什么东西,除了所见的形形色色万法外,哪里还要另外去破一个东西呢如果认为要等到胜义中才去破一个东西,这就说明根本还没有学到中观空性的究竟含义.
其实显就是空.
一切形形色色的万法,在见的当下,在缘起显现的当下,就要里里外外、上上下下观察,见到它的自性就如水月一般,或者如彩虹,或者如看电视、电影,或者如做梦一样,当下就是如幻.
这样把所破的显现法看破了,放下了对它们的执著,才叫做看破、放下.
戊二、明世俗如幻之真实性分二:一、明希有名言幻法;二、明能表彼理譬喻差别.
己一、明希有名言幻法有人问:按照上面的观察,根是不能取境的.
但另一方面,眼识却又是依靠根、境之缘而生起,这不是极为奇怪的事吗对此圣天菩萨回答说:世间诸所有,无不皆难测,根境理同然,智者何惊异.
颂文直解世间所有的事,都难测度,根境和合而生识的道理,也同样难测度.
智者对此怎么会感到惊异呢释义本颂前两句讲世事本来就难测度,第三句讲根境和合生识也不例外,第四句讲了达万法无实如幻的智者,对此并不惊异.
"世间诸所有,无不皆难测",是说世间上的所有事,都是分别心难以理解的.
比如正灭的种子中,可以生出芽来;又比如,某个业灭后,纵然经过了漫长的时间,也能生出异熟果来;以及用离一多因观察瓶子,发现根本没有瓶子,却又可以装水、插花等等.
"根境理同然,智者何惊异.
"根、境和合生识,也是同样的道理,虽然根取不了境,但是根又能与境和合,产生出识,而智者对此却并不感到惊奇.
因为智者了知了一切法都无实有之基,都无自性,都是分别识的妄现.
再稀奇的事情,只要因缘聚合,都能显现出来.
这是名言万法的规律,就像火是热的一样,这是很正常的事.
己二、明能表彼理譬喻差别下面圣天菩萨用各种譬喻来形象地表示如幻的世俗万法.
诸法如火轮,变化梦幻事,水月彗星响,阳焰及浮云.
颂文直解如是世俗的一切法,显而无自性,犹如火轮、三摩地变化、梦的显现、幻事、水月、彗星、大山谷的回响、误认为水的阳焰、误认为山的远方浮云.
同样,三有的显现,与此等完全相同.
释义世间诸法,本不成立,无法用语言表示.
但在分别识前,却又以各自的因缘而幻现出种种的幻相.
佛法中用各种譬喻,来形象地表示这些幻相.
下面根据偈颂的内容,一一进行解释.
大家在听的时候,重点要落在幻上,要深切领会譬喻里所表示的幻的含义.
"火轮":快速转动火把时,可以看到一整个火轮,但是这火轮纯粹是颠倒所见,毫无自性.
"变化":瑜伽师住于三摩地,变化出的幻人,能作各种动作.
他人颠倒地见其为真人.
但是瑜伽师知道这些幻人没有心、心所,没有根,并不是真正的人.
"梦":梦中有身,也有心、心所,并颠倒执著有我,但醒来后,就知道并非真实存在.
"幻事":幻师所变的幻女,使不知真相的人颠倒迷乱,但并无丝毫的真实性.
"水月":水中的月亮,丝毫没有真月的成分,但由于缘起,使愚人颠倒见为真月.
"彗星":在藏文译本中是"尘雾",即某些时间、地点里出现的尘雾,远远看去,会被误认为是烟.
玄奘大师翻译成"彗星",可能是梵文版本不同,有可能是因为彗星的尾巴看起来像烟,与尘雾有相似之处.
"响":空谷里的回响,会被愚人误认为是真实的声音.
"阳焰":阳光照射而形成的阳焰,并没有水的自性,但会令远处的人产生是水的错觉.
"浮云":远处的浮云,会被误认为是山等的样子.
有关这些比喻,佛在《月灯三昧经》等经中有广泛的开示.
这样就学完了这一品——"破根境品".
现在大家对《心经》里的"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所讲的意义,应该有了更深的认识.
大家反复闻思,反复串习后,就能逐渐体会到见山没有山,见水没有水,见瓶子没有瓶子,听声音没有声音等等的真实境界.
形形色色的瓶子、柱子、山河大地等的万法不会有改变,但是修行者的心会有天翻地覆的改变.
大家原先认为见到的万法都是实实在在、千真万确的.
学了中观后,就知道没有真的东西被听到、看到等等.
实有这个问题不是出在境上,而是无明颠倒执著出来的.
大人看电视、电影、游戏时,不会像小孩一样认为是真实的.
同样地,你的中观正见生起来后,不需要想一切的办法,把眼前的东西都埋到地下,或者请三宝、请护法神拿走.
想让眼前不出现万法,也不需要用这样头痛的方式来对治烦恼.
而是当下就体会到见山没有见到山、见水没有见到水、见瓶子没有见到瓶子、听声音没有听到声音等等的境界.
这样就会对持守戒律,对治烦恼,以及发普贤大愿,顺利往生极乐净土等等殊胜的修行,产生出极大的促进作用.
破边执品第十四通过前一品的学习,大家已经清楚地知道无论是外境,还是有情的根、识,都是众生的无明分别、增益出来的.
因此在众生的心识前,似乎显现了万法,但其实都是空的,一点都没有自性.
就像水月,看起来是显现了,但是显现的当下就是空的,没有一丝一毫自性的存在.
这就是中道而观的中观见.
但是世间众生执著万法为实有的习气非常重.
所以在这一品中,大慈大悲的圣天菩萨对万法的实有再次进行深刻而广泛地遮破.
所谓万法的实有,就是认为万法是实实在在、真实不虚的.
与万法显而无自性的真相相比,就可以很明显看出这种见解偏离了中道,滑到了有边,所以必须要破掉这种边执.
丁三、特说离边空真实性之瑜伽分二:一、正说;二、别说有为法远离生边真实性.
戊一、正说分二:一、略明其体;二、以因广明.
己一、略明其体前一品结尾时说:"诸法如火轮,变化梦幻事,水月彗星响,阳焰及浮云.
"有人就产生这样的疑惑:难道这个世界上有自性的事一点都没有吗对此圣天菩萨回答说:若有任何法,都不依他成,可说为实有,然彼皆非有.
唐译:(诸法若实有,应不依他成,既必依他成,定知非实有.
)颂文直解如果有一个法,不依赖任何其他的因缘而成立.
这个法才能被称为实有的法.
但是这样的法任何地方都不可能存在.
(唐译:如果一切法的性、相都实有,应不依赖其他的法就能成立.
既然色等的法都必依赖他法方可成立,如此岸、彼岸互相依赖,则可定知一切法都非实有.
)释义本颂前三句阐述了实有的法相,第四句否定了诸法实有.
要破实有,首先要知道什么是实有.
平时大家说一个东西实有,就是认为这个东西是实实在在、真实存在的.
比如说现在经堂里看到的佛像、柱子、道友,大家会觉得是实实在在的.
听到我在讲法的声音,也是实实在在的.
这是世间人对实有的直接认识.
而这里,圣天菩萨归纳的关于实有的法相,非常严谨,是说"若有任何法,都不依他成,可说为实有".
意思是说,一个法的实有,就是指这个法不依赖于任何其他的法,能独立地存在.
比如说,大家手上的念珠,刚买的时候,是新的,现在念久了,线都断过几根了,但你会认为还是原来的那串念珠.
这就说明念珠不受时间的影响.
当念珠散开了,你会想:这是我的念珠散开了.
当你用新的线,重新串好后,会觉得念珠被修好了.
这就是你所认为的这串念珠的实有.
一个法能独立存在,其他的法就不可能对它产生作用,这就意味着它与其他法没有任何关系.
比如,你认为这个念珠是实有的,就意味着它在各种因缘条件下,都是一样的、不变的.
这就像线断了、用久了这些因缘条件,对念珠都没有发生过作用一样.
这种实有、不变的念珠,其实只存在于你的分别心里,真实中是根本没有的.
每个人手里的念珠,每时每刻都是不同的,都在被周围的因缘条件影响着.
这个世界上,根本找不到一个不受其他因缘条件控制的法,所以圣天菩萨最后一句说:"然彼皆非有".
下面以瓶子为例,来讲解为什么"不依他成"的实有法是没有的.
己二、以因广明分三:一、说观察体之离一多因;二、说观察果之破有无生因;三、说观察一切之缘起因.
庚一、说观察体之离一多因分三:一、略说观察;二、广明其理;三、摄要而说.
一个法若是实有,要么以完整一体的方式存在,要么以多体组成的方式存在,除此不可能有第三种情况.
一切有为法都可以被细分,通过细分,可以发现一体的实有法不存在,多体的实有法也不可能存在.
这种细分的观察方法,就是中观共同五大因中的离一多因.
用离一多因观察瓶子,可以清楚地知道,所谓实实在在的瓶子,从来没有存在过,完全是众生无明的虚妄分别.
辛一、略说观察现在大家想一想,你认为瓶子实有存在的最大原因是什么大部分心里都会想:因为我亲眼见到的,如果加上用手摸一下,更能感到实实在在的一个瓶子;如果不小心让瓶子砸了脚,那种痛更会让自己感到瓶子的真实性.
但是这个见到的、摸到的、砸到的,其实是色尘,而不是瓶子.
在上一品中,通过细分色尘,破了瓶子等的外境.
比如通过八事进行细分,以及通过色具质碍性,而分出前、中、后等等,进行遮破.
这一品中,圣天菩萨通过观察所执的瓶子与所见的色尘的关系,来破除实有瓶子的存在.
就是说,瓶子如果确实是实有存在的话,与色尘就会构成一体、异体的关系.
"一体"是指瓶子就是色尘、色尘就是瓶子,它们是同一个法;"异体"是指瓶子不是色尘,它们是两个不同的法.
下面就来分析,瓶子与色尘是否能构成一或异的关系.
非一色即瓶,非异瓶具色,非依瓶有色,非有瓶依色.
唐译:(非即色有瓶,非离色有瓶,非依瓶有色,非有瓶依色.
)颂文直解若说色尘即是瓶子,并不合理,因为它们并不是一体.
若说瓶子里有色尘,也不合理,因为它们不是异体.
不是依靠瓶子,才有色尘,也不是依靠色尘,才有瓶子.
(唐译:色尘并不是瓶子,离开了色尘也没有瓶子.
瓶等与色等之体都非实有,因此也不能成为能依与所依.
)释义本颂第一句否定了瓶子与色尘为一体,第二句否定了瓶子与色尘为异体,第三句否定了瓶子是因、色尘是果,第四句否定了色尘是因、瓶子是果.
世人对瓶子最普遍的看法,是认为瓶子就是看到的那个东西,这就是"色即瓶"的观点.
但它们是"非一",也就是说因为色尘明显不是瓶子,所以"色即瓶"是不对的.
"非一"的理由,是瓶子的色尘是陶瓷、玻璃等材料,这些材料都是由地、水、火、风、色、香、味、触这八事所构成.
而瓶子之外的柱子、房子、人身,乃至山河大地都是由同样的八事构成的.
这说明它们的色尘都是一样的.
所以如果说"色即瓶"的话,那柱子、房子、人身,乃至山河大地都应该是瓶子了.
所以"色即瓶"完全不应理.
否定了"色即瓶"后,世间人就想:既然色尘与瓶子不能是一体,那就是异体.
而且这个异体,也不能完全与瓶子没有关系,否则就无法根据色尘来建立瓶子的实有.
于是对方就提出瓶子具色,以及瓶子和色是互相依存的关系.
这是后三句分别所破的内容.
第二句说"瓶具色".
这就像说某某人有一头牛,人与牛当然是两个不同的法.
同样地,既然说"瓶具色",瓶子与色尘也就应成是两种不同的法.
但是这样就违背了它们"非异"的世间共许.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既然是两种不同的法,那么见到瓶子的时候,就不需要见到色尘.
或者说,见到了色尘,但还是没有见到瓶子.
也可以说,你拿瓶子去取水的时候,色尘可以留在家里不动.
或者说,硬邦邦的色尘掉下来砸到你脚的时候,瓶子还纹丝不动地在桌子上.
这些都是违背世间共许的地方,可见瓶子与色尘不是异体,"瓶具色"的关系不能成立.
"依瓶有色",是说瓶子是色尘的所依,也就是瓶子里住着色尘;"有瓶依色",是说色尘是瓶子的所依,也就是色尘里住着瓶子.
所谓的能依与所依,用个形象的比喻,就是盘子与盘子上的苹果.
其中盘子是所依,苹果是能依.
在这个比喻中可以看出,要成为能依、所依,这两个法必须互为异体.
就像盘子不是苹果,所以它们才能一方成为所依、另一方成为能依.
那么瓶子与色尘要能形成能依、所依的关系,也不可避免地应成为异体的法,但这样就又产生了前面说的违背世间共许的过失.
因此瓶子与色尘是能依、所依的关系也不合理.
后三句的破法,都强调实有的瓶、色若是异体,则必须成为别别分开、独立的两个法,才可以分开而取,分开而用.
但这些都明显违背了世间共许.
四句,按护法菩萨的解释,分别破的是胜论外道与数论外道的观点.
"非依瓶有色",破的是胜论外道的观点.
胜论外道认为,以瓶等为因,能了知构成瓶子的陶瓷、玻璃等色尘.
但这违背了比量,因为从能诠之声来说,人是听到陶瓷、玻璃等色尘的声音,而了知这些色尘,并不是听到瓶子的声音,而了知这些色尘的.
从能缘之心来说,色尘由取色的心所缘取,而不是取瓶的心所缘取.
所以,瓶子并非是色尘之因.
"非有瓶依色",破的是数论外道的观点.
数论外道认为,依色法的自性(即苦、乐、舍)为因,能产生世俗瓶等之果.
但是这与数论外道自宗所许的观点相违,因为数论外道认为世俗中的瓶子不离苦乐舍,本性即是苦乐舍之故.
因此它们并未构成因果关系.
接下来,用离一多因对实有进行深入地遮破.
辛二、广明其理分六:一、破总与别之自性;二、破德与有德之差别;三、破能相与所相之差别;四、破支与有支之体;五、破施设处及假法之安立;六、破聚支及聚之自性.
壬一、破总与别之自性胜论师认为世界由六句义,即六个主要因素组成.
六句义是指:实、德、业、同、异、和合.
其中"实"即是组成万法的九种实体,即地、水、火、风、空、时、方、我、意.
"德"是实的属性,有色、香、味、触、数、量等十七种.
"业"是实所作的行动,有取、舍、屈、伸、行五种.
"同"是万法共同的有性.
"异"是万法各自的别相.
"和合"是指前面五句义互相和合.
胜论师的这六句义是实执邪见的代表之一,是现成竖起了的一个靶子.
所以,内道通过遮破这六句义,来破除众生心中的邪见.
这里的"实",就是本品主要遮破的内容.
遮破"实"的同时,也会遮破其他的五句义.
接下来的偈颂,通过遮破"同",来遮破"实".
胜论师说的"同",是万法共同的有,也就是遍于万法的存在,而且这种有都是实有,而不是假有.
内道说,既然"同"是万法共有的,那就是一种总相.
但是胜论师说"同"是实有存在的,而内道说总相是虚妄分别出来的,是离一切戏论的大空.
经过前面偈颂的分析后,胜论师接受了瓶子与色尘不可能是一体或是他体的结论,但是他们对瓶子的实有执著还未去除.
接下来不从瓶子与色上去分析,而是把瓶子与"同"放在一起分析.
胜论师认为瓶子虽与总相不同,但却是"同"的"异",也就是万法共同总相中的一个别相.
因为"同"是万法共同的实有存在,所以作为"异"的瓶子也必然实有存在.
对此,圣天菩萨回答说:若见二相异,谓离瓶有同,非尔是则同,何不异于瓶.
唐译:(若见二相异,谓离瓶有同,二相既有殊,应离瓶有异.
)难词释义二:即同与异,或总相与别相.
非尔:并非如此.
颂文直解如果见到总相与别相二者相异,即别相之瓶子之外另有总相.
这并不应理,否则总相为何不异于别相之瓶子呢原因相同之故.
(唐译:如果见到诸法的总相与别相有差异,即是在瓶子等法之外,另外设立了总相.
既然见到总、别二相是不同的,即应在瓶子等法之外另外设立别相.
)释义本颂前两句引述胜论师的观点,后两句以根据相同的同等理遮破.
"若见二相异,谓离瓶有同",这是引述胜论师的观点.
胜论师认为同与瓶子是总相与别相的关系.
他们认为这样可以达到两个目的:一是避免瓶子与同是一体的过失;二是又使瓶子与同具有联系,来证明瓶子也是实有的.
"非尔是则同,何不异于瓶",这是用同等理来破.
这里的同等理,是指两者是异体的关系.
既然是异体,那么反过来说,同也应该能脱离瓶子.
同就是有,就是存在,存在脱离了瓶子,那么瓶子就变成非有,变成并不存在了.
也就是说,胜论师希望通过同的有来证明异的瓶子是实有的,但这实际上恰恰破了瓶子的实有.
壬二、破德与有德之差别六句义中第二个是德句义.
这里"德"的意思,是属性.
胜论师认为实句义具有数字等的德,比如瓶子就会有一个瓶子、两个瓶子,甚至成百上千个瓶子等等.
这些数等的属性,依于瓶子而有,如果没有瓶子,数等就无处依附了.
所以胜论师就以数等的德,来证明瓶子等法的实有.
若一不名瓶,瓶应不名一,此具非相等,由此亦非一.
唐译:(若一不名瓶,瓶应不名一,瓶一曾无合,瓶应无一名.
)难词释义此:指瓶子具:即具有,指瓶子等实句义具有一、二等德句义.
颂文直解如果实句义与德句义各不相同,因此一不能被称为是瓶子,由此瓶子也不应被称为是一.
如果说瓶子具有一,而一不具有瓶子,则两者并不相等,由此也不成立瓶子是一.
(唐译:如果一等数字不被称为瓶子,同样瓶子等名称也不应被称为是一等数字.
并且,瓶子等实法居于空处,而一等数字却在瓶子之中,它们所居之处不同,从未曾相合,因此一不能表示瓶子.
)释义本颂前两句以汇集相违因,破了瓶子等实句义是一、二等的德句义,从而破了瓶子实有;后两句观察瓶子具有一,而破瓶子实有.
"若一不名瓶",是引述胜论师的观点,即实句义同时也是德句义,但是德句义不是实句义.
比如在说瓶子的时候,就意味着也说了数字.
说"这个瓶子"的时候,既说到了瓶子,又说到了一个.
但是说一、二、三等数字的时候,仅仅是数字而已,并没有和实句义的瓶子等相连.
但这种观点是不成立的,因为"若一不名瓶",则说明一、二等数字的自性不是瓶子,说明它们是异体,而不是一体.
这样的话,就必然导致"瓶应不名一",也就是瓶子也不应该被称为是一等的数字.
这正好违反了胜论师自己的立宗.
这样就导致不能以德句义来证明实句义的存在.
为此,胜论师又提出一个新的观点,就是"此具".
即实句义里具有、包含了德句义.
这样就可以说瓶子是一等的数字,并由此用德句义来证明实句义的存在.
这个道理,月称菩萨在《入中论自释》中也有说到:"若计我有蕴者,不异而有,如云天授有色,异性而有,如云天授有牛.
"即一法中如果有另一个法,则有"不异而有",和"异性而有"两种情况.
胜论师为了证明实句义是德句义,所以不可能承许两者是异性而有,必然只能承许是不异而有.
不异而有,是说两者需要相等.
这里的相等,是相对等、相关、相应的意思.
比如心王与心所相应,所以可以说心王具有心所.
但瓶子与数字"非相等",所以没有这种具有、包含的关系.
因为瓶子是实句义,而数字是德句义,它们并不相等,所以不能说瓶子具有数字的属性.
既然瓶子里不具有数字,那么也就不能说瓶子就是数字了.
接下来,圣天菩萨又指出,胜论师所说的德句义依于实句义,同时德句义不能依于其他的德句义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
六句义中的德句义,除了前面提到的数外,还有色、香、味、触、量等等.
量是指长短、大小、方圆等等的形色.
若色遍于实,色应得大名,敌论若非他,应申自宗义.
颂文直解如果你承许色等的德遍于实法,则实法有多大,色也就有多大,这样应成在实法的大小之外,还有色的大小.
如果你说,在你们自宗的教典中,承许德只能依于实法,不能依于另外的德,即色没有大小,但是只有在辩论的对手是自己宗派,而不是其他宗派的情况下,你才可以引用自宗的法义.
释义本颂前两句指出了实句义与德句义之间的矛盾,后两句否定了胜论师引用自己的教典作为教证的正当性.
"若色遍于实",胜论师认为色法是德的一种,德则是遍满于瓶子等的实法,因此色法也就遍满于实法.
同时胜论师认为实法有量德,量德就是内道中说的形色,即形状、大小.
因为色法遍于实法的原因,所以实法有多大,色法必然也同样有那么大,这就是"色应得大名"的意思.
那么胜论师提出,虽然上面以比量安立了色法的大小,但是在胜论派的教典里,色法是一种德,大小属于量,也是一种德.
德不能依于德.
也就是同一个属性之上,不能再安立另一种属性.
对此,圣天菩萨指出了一条辩论的准则,即"敌论若非他,应申自宗义".
这是说,只有在辩论双方都是自宗,而不是分属于他宗的前提下,才可以引用自宗的法义.
如果教义不同,则未取得共许,不能作为教证进行引用.
所以在这里,就不能以胜论派的教典作为根据,来否定"若色遍于实,色应得大名"的比量.
前面从总相与别相、德与有德两方面,否定了有自性成立的瓶子等,接下来再从能相与所相进行观察.
壬三、破能相与所相之差别分二:一、正破;二、破答.
"能相",是指异、数字等的相;"所相",是指能相所形成的瓶子等事物.
有人说:异、数等的能相,能够成立瓶子的实体.
即:所相瓶子是有法,所立是决定有,能立是有能相故.
下面圣天菩萨首先对此进行遮破,接着再针对对方的回答进行破答.
癸一、正破非由于能相,能成其所相,此中异数等,实性亦非有.
唐译:(有数等能相,显所相不成,除此更无因,故诸法非有.
)难词释义异数等:指与数等相异的法.
颂文直解数等能相,并不能成立瓶子等所相.
而离开了数等的法,就更不可能独自存在有自性的法.
(唐译:前面已经辨明了有性、数、色等,不能显示瓶子等所相.
除此之外,无有其余的决定因,可证诸法有实有之体.
因此不可说诸法实有,应随世俗,假说非无.
)释义本颂前两句复述了前面证成的能相不能成立所相的结论,后两句指出在能相之外,不可能有实有法可得.
世间人执著瓶子等诸法实有,但是经过分析后知道,瓶子等的诸法,是由异、数等因素构成.
而在前面的偈颂中,已经证实这些因素与实有的瓶子无关,即"非由于能相,能成其所相".
但是实执深重的人,虽然没有了任何真实的根据,却仍然难以在心中消除有实有瓶子的分别执著.
因此后两句说:"此中异数等,实性亦非有".
这是圣天菩萨作的进一步点拨,意思是:除开能相的异、数等等的因素,怎么还可能再找到所相的瓶子等东西呢这样一说,大家就明白了.
在这种情况下,还坚持说有瓶子的体的话,就是抛开了一切因素,自己凭空创造了一个瓶子.
这就完全与实际脱节了.
在能相中,除了前面提到的有性、色、数等之外,还有一种能相,即:地、水、火、风、色、香、味、触这八事.
由八事组成的瓶子等法,即是所相.
比如小乘有些论师,就认为八事是以自性存在,所以由八事所成的瓶子等法也必定以自性存在.
圣天菩萨接下来就对此进行遮破.
离别相无瓶,故瓶体非一,一一非瓶故,瓶体亦非多.
难词释义别相:此处指八事.
颂文直解离开了八事的别相,无有瓶子.
而八事是多体,所以瓶子之体也应成多体,而非一体.
如果承许瓶子是多体,则每一事都应成是一个瓶子的体,但地等事显然不是瓶子的体,所以瓶子的多体也不可能成立.
释义本颂前两句破瓶子的体是一个,后两句破瓶子体有多个.
"离别相无瓶",这句与上一偈颂的"此中异数等,实性亦非有"意思相等.
其中"别相"与"异数等"相对等,"瓶"与"实性"对等.
这句的意思是:离开八事这个别相,不会有瓶子的体,也就是八事与瓶的体是一体的.
如果认为这两者都实有,那么就会有"故瓶体非一"的过失.
为什么这么说呢大家想,瓶子的体与八事是一体,那就意味着每一个微小的事都是瓶子的体.
而一个瓶子的体中有着不计其数的八事,这样就应成一个瓶子的体中有着不计其数的瓶子了,这显然不应理.
而且事那么微小,瓶子那么粗大,两者怎么可能是一体呢所以接下来说:"一一非瓶故,瓶体亦非多.
"就是说,每一个事都不是瓶子的体,因此也就没有众多瓶子体的存在.
如果说有瓶子的体,则要么只是一个,要么有多个,除此不会有第三种可能.
一与多现在都被否定了,所以并没有实有的瓶子存在.
也就是说,八事非但不能证明瓶子体的实有,反而遮破了瓶子体的实有.
那么有人想:单独的八事都不是瓶子的体,但它们聚合起来是否可能变成瓶子的体呢圣天菩萨就对此进行遮破.
癸二、破答非无有触体,与有触体合,故色等诸法,不可合为瓶.
难词释义触:此处是指接触到.
颂文直解非为触体、不能相触的色、香、味三事,并不能与触、地、水、火、风五事相合.
因此说色等各各不同的法,能和合为一体,是根本不应理的.
释义本颂前两句阐明八事不能和合之因,后两句阐明八事不能和合之结论.
什么是合合是指法与法之间能相触,只有碰触到了、遇到了,才可能合在一起.
而八事之中,只有地、水、火、风、触这五事,才具有触体,能够相触.
而色、香、味三事,没有触体,不可能相触.
所以说:"非无有触体,与有触体合.
"具体来说,就是只有地、水、火、风、触这五事,才能够相触并聚合,而色、香、味三事不能相触,也就无法进行聚合.
所以前面五事遇到后面三事的时候,就像瓶子遇到虚空一样,根本不可能进行聚合.
那么有人问:粗大的色尘、香尘、味尘,不是也能相触吗比如瓶子与桌子相触、香尘与鼻根相触、味尘与舌根相触等.
但实际上这只是地等五事在互相接触,色等三事并没有接触.
要是这三事也能接触的话,就失去了它们的体性了.
这样所导致的结果,就是"故色等诸法,不可合为瓶".
即不可能有色等八事聚合而成的瓶子.
又有人想:虽然色、香、味等不可能接触,但是依于这些支分后,可以安立一个瓶子的有支.
因此接下来圣天菩萨就从支与有支继续进行遮破.
壬四、破支与有支之体"支"是支分、局部,这里是指色等八事;"有支"是整体,这里是指瓶子.
色是瓶一分,故色体非瓶,有分既为无,一分如何有.
颂文直解色等八事,一一都是瓶子的支分.
是故,开始的时候,这些支分并不是瓶子之体.
并且,除了这些支分外,也没有有支的瓶子之体.
既然没有瓶子之体,那么怎么会有瓶子的支分呢释义本颂前两句阐明色等支分不是瓶等有支,后两句阐明既然没有有支,支分也就无从谈起.
"色是瓶一分",这是说,色是色,香是香,乃至火是火,风是风,它们都只是瓶的一分,而不是瓶的体.
纵观所有瓶子的支分,都丝毫不见有瓶子体的存在.
所以得出结论:"故色体非瓶".
或者说,在瓶子做成之前,色、香等事还不能被叫做瓶子的支分,与瓶子没有关系.
比如,一团土,在做成瓶子之前,有可能被做成杯子、缸、瓦片等等.
这时的这团土能被叫做瓶子的支分吗当然不能.
即使在瓶子等有支形成之后,色体还是色体,也都不是瓶子.
这在上一科已作了阐明.
所以眼识看见的不是瓶子,而是种种的色法,只是第六意识对这些八事聚合的粗大色法安立了瓶子.
并认为这个瓶子实有,而实际上所谓的瓶子根本就不存在.
名言中以因缘产生的法,都是随各自的因缘,以前一刹那为近取因,产生后一刹那的法.
当其他的因缘具足时,就可以变大、变小,变成这个东西、那个东西.
在没有以胜义理论观察时,认为是依靠因缘产生了真实、实有的东西.
其实都像在梦中因缘积聚时产生的果法一样,都是假立的.
所以万法不需要改造、取舍,更没必要以患得患失的心态去追求.
万法就像小孩追逐彩虹一样,不可能追到.
要取舍的是我们的心态、我们的颠倒执著:要取的是如实了达无自性的智慧;要舍的是无明的实有执著,除此之外没有别的法可取可舍.
要想从外面改造,是不可能的事.
佛如实照见万法,所以佛的智慧就叫一切智智,同时彻底断尽了无明烦恼.
所以修行上要有进步,不是到外面去改造什么.
关键要在内在心态上,努力断除实有的执著.
要断除执著,不但要断除对胜义谛中瓶子自体的执著,也包括要断除对世俗谛中实有的、独自成立的瓶子的执著.
这样才能与圣者根本慧定相应,也与圣者后得位的智慧相应.
名言中如幻的因缘积聚后,出现了假相的瓶子,在这一点上,不能完全与石女儿等同.
但从无自性的角度讲,不管瓶子有千千万万,或者自己手里正拿着一个瓶子,或者一位上师正拿着宝瓶给你灌顶等等,这些都不能证明瓶子实有.
瓶子任何时候都不可得,是无自性的.
所以运用中观的正理观察,打破自己对瓶子等法的执著,这是非常好的对治法.
如果不作这样的对治,那么在辨别二谛后,还说名言中有一个瓶子的体,那就完了.
我们缘不到胜义谛本性,只能缘世俗谛的法,这种情况下还对法保留一个实有执著,就永远打破不了名言中对瓶子的实执,这是极其严重的问题.
我本人中观学得相对还可以.
应用这些中观的正理,在对治烦恼、对众生产生相似的慈悲心、缘二谛的本性等各个方面,有很大的帮助.
也就是说,不依靠其他任何方法,仅以中观定解的力量,就能够压制实有执著,能够面对任何问题.
因为内心深处,没有把法当作是真实存在的东西.
知道它们都是假有的,只是虚幻的相,是众生的业力、习气变现的.
所以不说那些有修行智慧的人,哪怕像我这样的闻思者,对大乘的万法唯识和中观的无自性产生定解后,确实可以依靠闻思的智慧,在自己的内心产生出不一样的力量,来面对一切的境界.
那么,有分与支分是相观待而成立的.
没有有分,支分当然也不成立.
所以说:"有分既为无,一分如何有.
"这两句也可以这样理解:每一个支分,相对于它们自己的支分而言,也是有分.
因此这个支分,同样也不成立.
这种观察方法,适用于所有能成为有支的法.
接下来,圣天菩萨从施设这个方面,再对瓶子的实有进行遮破.
壬五、破施设处及假法之安立有人想:当施设处的色事积聚起来,就可以有瓶子假法的自体.
这当然是非理的.
一切色等性,色等相无差,唯一类是瓶,余非有何理.
颂文直解瓶子、氆氇等施设处的一切色事,在性、相上完全相等,没有任何差别.
那么,以什么道理使一类成了鼓腹的瓶子,另一类成了氆氇呢应成一切色都成为瓶子.
释义本颂运用的是根据相同应成因.
前两句引用双方共许的观点,即瓶子的施设处(也就是色事等),在性、相上没有差别,并以此为根据,在后两句得出与对方相违的结论.
即不仅仅只有这一类是瓶子,而应该所有色法都是瓶子.
但这明显违背了世间共许.
以此遮破了瓶子等的实有法.
"一切色等性,色等相无差",无论是瓶子的色事,还是氆氇等的色事,都是八事之一.
所有色法的八事都相同,在性、相上没有任何区别.
这样就有一个问题,即"唯一类是瓶,余非有何理".
因为同样都是由色事施设而成的法,为什么有的只能被叫做瓶子,有的只能被叫做氆氇呢这显然没有任何道理.
要说瓶子一定是瓶子,那么氆氇等的法也都应该被说成瓶子了.
可见施设而成的法,都是由众生的无明,在同样的色事之上,安立起来的虚假名称,并没有丝毫的自性.
还有,一般人认为瓶子的施设处,也就是八事之中,色、香、味、触等.
它们虽然各不相同,但是当共同聚合时,就成了同一个瓶子.
但这种观点也不成立.
圣天菩萨说:若色异味等,不异于瓶等,无彼等自无,如何不异色.
唐译:(若色异味等,不异于瓶等,瓶等即味等,色何即瓶等.
)难词释义彼等:指味等.
自无:指瓶子自己将不存在.
颂文直解同样,在瓶子等的施设处中,如果色与味等不同,但是色又不异于瓶子等;而另一方面,如果没有了味等,瓶子等自己也将不复存在,这样瓶子等如何不成为色外之义呢(唐译:如果色、味等相异,色又与瓶子等相同,而瓶子等又以味等为体,这样,瓶子等应该与味等不异而与色相异.
这显然是非理的.
同样,也不应说味等一一各与色等相异,而又与瓶子等不异.
因为瓶子等也是以色等诸法为自体,不可能与色等诸法相异.
)释义本颂以汇集相违应成因,遮破色、味等施设处能聚合成瓶子.
前三句引用了对方观点的相违之处,即色与味等相异,但色与瓶等不异,而味等又与瓶子等不异,第四句得出与对方观点相违的结论,即瓶子等也与色相异.
"若色异味等,不异于瓶等",这是引用世间人的观点.
即完整一体的瓶子,是由众多施设处构成的,而这些施设处却各不相同,但又都与整体保持不异.
这个观点很多人都会觉得很正确,没有问题.
但圣天菩萨这里说:"无彼等自无.
"这是说,离开了味等,就不可能有瓶子等的存在.
也就是,味等与瓶子等是不异的.
那么将第一个与第三个观点汇集在一起,就得出一个结论:"如何不异色",即瓶子等只能与色相异.
而这个结论与第二个观点相违.
由此可见这三个观点互相矛盾,不能成立.
也就是说,那种认为以八事为施设处,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瓶子的见解,是完全错误的.
这样就遮破了瓶子等法的施设处.
圣天菩萨接着进一步分析说:既然没有了施设处,那么也就没有施设而成的瓶子等法.
瓶等既无因,体应不成果,故若异色等,瓶等定为无.
难词释义体:指瓶子等之体.
颂文直解如果没有施设瓶子的因,则也没有瓶子等的果.
因此,除色等外,决定没有所谓的瓶子等法.
释义本颂第一句是引述前文没有瓶子等法的结论,第二句得出无瓶子等果的结论.
后两句进一步指出除色等之外定无瓶子等法的结论.
"瓶等既无因,体应不成果.
"这个道理很简单:果是从因中产生的.
有人以为色等八事是瓶子等法的因,前面已经把这些因遮破了.
既然瓶子等法没有了因,当然其自体就不可能是果.
那么,离开了色等八事,更不可能有瓶子等法.
所以说:"故若异色等,瓶等定为无.
"瓶子既非因,又非果,那么这个瓶子就只能是如石女儿一般,无形无相,无有自性.
这样就再次清楚显示了瓶子只是众生妄心中的虚妄分别,心外没有一个独自存在的瓶子.
比如梦中的瓶子,只是我们习气显现出来的.
除了梦心之外,没有单独存在的瓶子自体.
同样,白天见到的瓶子,也只是妄心虚妄分别而现的假相,在显的当下就没有瓶子的实有自体.
下面圣天菩萨对本科进行总结.
若瓶由因生,因复从他成,自体尚不成,如何能生他.
唐译:(瓶等因若有,可为瓶等因,瓶等因既无,如何生瓶等.
)颂文直解总之,瓶子的自体由陶胚生成,而陶胚又从泥土生成.
那么当一个法的自体尚未成立的时候,如瓶子等的他法又如何能生起这是完全不应理的.
(唐译:胜论师执瓦等细分生成瓶子等法,因此成为瓶子等法之因.
但是瓦等细分,无有本体,因此无有生成瓶等法之力.
)释义本颂前两句阐明因复有因的道理,后两句得出因的自体不成立,所以并没有生果能力的结论.
"若瓶由因生,因复从他成",是说瓶子之因并非自性成立,而是又由各自之因所生.
比如瓶子由陶胚生成,陶胚由泥土生成,泥土又有它们的因.
"自体尚不成,如何能生他":这样就导致这些因都只能随各自的因缘而变动,没有自体.
而自体尚且不能成立的法,怎么可能有力量来生其他的果呢通过以上的分析,就把实有的因、实有的果彻底遮破了.
壬六、破聚支及聚之自性分二:一、破果色粗聚;二、察因色积聚而破能烧所烧.
"果色"是指四大种所造的一切粗、细色尘,其中八事中的色、香、味、触也都是四大种所造的果色.
"因色"是指地、水、火、风四大种.
在接下来的偈颂中,圣天菩萨从粗到细,遮破凡夫对色尘的所有执著.
癸一、破果色粗聚如果说:瓶子虽然是由色等八事聚合而成,但在聚合之后,产生的是完整、一体的瓶子,而一体的瓶子必定有自性.
但这也不应理.
色等和合时,终不成香等,故和合一体,应如瓶等无.
颂文直解八事中的色等各有不同的体,它们在和合时,自体无法改变.
比如色等之体不可能变成香等之体,因此无法和合成一体的瓶子等法.
所以,所谓的和合一体,就像瓶子等法一样,是根本不存在的.
释义本颂前两句以瓶子为例,阐明色等八事各有自性,因此无法聚合成一体的瓶子等法.
后两句以瓶子为例,遍推一切聚合物都非一体,因此都无自性.
前面"破支与有支之体"一科中已遮破了色事等八事不能聚合成瓶子,那为什么这里还继续进行遮破呢原因是:前面破的八事聚合中,八事并没有改变自性,相当于只发生了物理反应;而本颂所破的八事聚合中,八事互入,相当于发生了化学反应.
虽然这种见解听起来很有理由,但是如果认为八事各有自性,那么这种聚合压根就不可能发生.
原因是:"色等和合时,终不成香等".
也就是说,八事各有自性,自性是不会变动的,因此色不会变成香、味、触等其他事;同样香也不会变成色、味、触等其他事,它们更不可能变成八事外的其他事.
这样它们怎么可能舍弃自性而互入呢连互入都做不到,因此也就更不可能聚合成瓶子.
那么有人问:如果说八事无自性,那是否就可以融合了呢如果说八事无自性,那它们就不会有真的融合.
但是,在某一类起虚妄执著的众生前,显现为虚假的融合.
这里的关键是要知道,无自性即是空.
世亲菩萨在《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论》中说:"是故如来说彼我见即是不见,以其无实.
无实者,即是无物.
以是义故,说我见即是虚妄见.
如是示现我见不见故,见法者亦是不见.
如经(云):'须菩提,菩萨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于一切法,应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如是不住法相故.
'此复何义以见法相即不见相,如彼我见即非见故.
"这里的实,即是自性.
任何人、在任何时间,见瓶子等聚合物,都未见到自性,都是无所见.
那么现在大家却见到了种种的聚合物,这就是世亲菩萨说的"虚妄见".
对于虚妄见的原因,《金刚经》中说:"但凡夫之人,贪着其事.
"这里的贪著就是执著,凡夫因为执著有自性,所以生起了虚妄见.
而万法都如瓶子一样,不可能有和合的一体.
所以说:"故和合一体,应如瓶等无.
"知道了这个道理后,大家再见到什么,都要知道色法无法积聚.
之前所认为的那些实在的东西,其实都是自己分别心增益出来的.
见到的只是一个虚妄相.
圣天菩萨接着阐述:瓶子是空,形成瓶子的色法也同样是空.
如离于色等,瓶体实为无,色体亦应然,离风等非有.
难词释义色等:指八事中的色、香、味、触.
色体:指色、香、味、触之体.
风等:指地、水、火、风四大.
颂文直解离开了色等八事,就没有丝毫的瓶体;同样,离开了风等四大种,也就没有它们积聚的色等之体.
释义本颂前两句复述了前颂所讲无有瓶体之义,并以此为喻,在后两句证明了色体也不存在.
凡夫以为色等能聚集成瓶子等法,四大种又能聚集成色等.
但在前颂中,已经否定了色等聚集成瓶子等法的可能性.
那么与此相同,四大种也不可能聚集成色等.
原因也完全一样,如果地、水、火、风都有自性的话,它们就不可能失去固有的自性.
接下来以火大为例,进一步阐述能造色的四大种也不可能积聚成色等之体.
癸二、察因色积聚而破能烧所烧四大分为能造色的真四大,与粗大的假四大.
本科第一个偈颂从假四大开始分析,后两个偈颂分析的是真四大.
暖即是火性,非暖如何烧,故薪体为无,离此火非有.
难词释义暖:即火的热性.
颂文直解薪柴本属于坚固的地大,是所烧.
但是,在遇到火而燃烧后,薪柴已变成了火性的暖热,成了能烧的火大.
反过来说,如果薪柴上没有暖热,火又怎么能烧起来呢所以,没有所谓所烧的薪体.
而没有了薪柴,当然也就没有能烧的火体.
释义本颂第一句分析薪柴燃烧后成暖热,即与能烧之火一体;第二句分析薪柴与火异体,无法被燃烧;第三句得出无薪柴之体的结论,第四句进而得出无火的结论.
首先要知道什么是所烧与能烧.
世亲菩萨在《俱舍论自释》中对此有明确的定义:"诸不炎炽所然(燃)之物名所烧薪,诸有光明极热炎炽能然(燃)之物名能烧火.
"所烧的薪柴就是柴火、煤炭、天然气等燃料.
它们被能烧之火点燃后,可以用来烧水、煮饭等.
大家仔细想一下,薪柴被点燃之后,它是否具有了暖热,也发出了大量热量如果是的话,那么"暖即是火性",暖热是火的世俗自性,凡是暖的部分,都归属于火.
这样薪柴与火一体,应变成能烧之火,而不是被燃烧的所烧之物了.
反过来,如果说薪柴自性并不是暖热,与火是异体,这样薪柴就永远不可能发热,那怎么可能燃烧呢所以说:"非暖如何烧"这样,既没有与火一体的薪柴,也没有与火异体的薪柴.
这就意味着不可能有薪柴,所以说:"故薪体为无.
"而薪柴与火,是所烧与能烧的观待关系.
缺少了所烧的薪柴,能烧的火又怎么能独立存在呢所以说:"离此火非有.
"有人想:燃烧的薪柴上的暖热由火大形成,暖热之外的木柴是其余三大形成的薪柴.
它们是相混杂而依存的关系,这样就不存在上面的非一非异的问题.
但这也不应理.
余暖杂成故,如何不成火,若余不成暖,不可说彼有.
唐译:(余暖杂故成,如何不成火,若余不成暖,由火法应无.
)难词释义余:指薪柴上除火之外,由地、水、风三大组成的部分.
杂:混杂.
颂文直解如果承许薪柴与火相杂而成暖热之体,则薪柴为何不成火反之,承许薪柴虽与火相杂,但没有暖热,这样就不可说薪柴上有火.
(唐译:如果地大等相杂了火大,因此成为暖热,则地大应成为火大,因为已被暖触所摄,就如实际的火大一样.
如果相杂了火大而不成为暖热,则应成米饭等无法经由火烧煮而成.
)释义本颂前两句否定了薪柴能转成暖热,后两句否定了薪柴不能转成暖热.
"余暖杂成故",是说火大之外的地、水、风三大,因为与火大相杂,而转变成暖热.
这样的话,就导致"如何不成火",也就是其余三大也都应变成火大了,因已转变成火大自性之故.
"若余不成暖",是说其余三大虽然与火大相杂,但是这三大并没有转变成暖热,这样就"不可说彼有".
意思是不能说其余三大上有火大.
这样就把四大相互依存的这种情况也破掉了.
若火微无薪,应离薪有火,火微有薪者,则无一极微.
唐译:(若火微无薪,应离薪有火,火微有薪者,应无火极微.
)颂文直解如是,若许火极微无有薪柴,则应成离薪柴有火,堕于无因,因此不成立.
若许火极微中有薪柴,则应成无有火极微之自体.
(唐译:如果火极微存在于薪柴之外,则粗火不应从薪上燃起.
这样的火,没有烧煮的作用,就如地、水、风三大.
而这违背了世间共识.
反之,如果火极微与薪柴相合,则应如粗火,失去极微自性,就根本没有火极微的存在了.
)释义本颂前两句否定火极微与薪柴异体,后两句否定火极微与薪柴一体.
"若火微无薪",这是说火极微与粗大的薪柴是异体的话,那么显然"应离薪有火",也就是没有了薪柴,火也能一直烧下去;或者说,能看到薪柴放在炉膛里,火却烧在炉膛之外.
这显然都违背了世间共见.
那么反过来看,"火微有薪者",即火极微与薪柴合为一体,"则无一极微".
原因是,薪柴是粗大的法,火极微如果能与粗大的薪柴相合,它必定是粗法.
这说明所谓的火极微,实际并不存在.
这一科举的是火大的例子,其他三大都可以同理推知.
这样大家知道了,所谓的能造色的四大种,根本不能聚合,没有能造色的功能.
这样四大种所造的器世界与有情的身体又是什么呢大家好好去思考一下.
中观师所说的这些道理,不管是在证悟者前,还是在迷乱众生前,都平等地存在.
只要大家闻思好这些观察的善妙方便,并不断进行观察,就能一步步地看破实有、放下执著.
前面从六个方面,清楚地诠释了离一多因的道理,接下来对此进行总结.
辛三、摄要而说分二:一、正说;二、以此能遮其余之理.
壬一、正说审观诸法时,无一体实有,一体既非有,多体亦应无.
颂文直解如是于总、别等的内外任何法,以离一多因观察时,没有实有的一体.
一体既然没有,更不可能聚集成多体,因此成立为依缘而起的大空之相.
如《入中论》云:"功德支贪相薪等,有德支贪所相火,如观察车七相无,由余世间共许有.
"释义本颂阐述了离一多因的定义.
其中前两句说诸法都没有实有的一体,后两句进一步否定了多体.
离一多因的关键是"离一".
因此前面圣天菩萨对离一进行了广说,大家对此要融会贯通,深入领会.
理解了"离一"后,"离多"也就自然理解了.
万法没有一,更没有多.
但是大家自己反观一下,在你的境界里,有什么不是一体的要知道,在凡夫的心里,执著了很多的一体,而忽视了这些法的多体.
比如大家会认为有一根柱子、一座汉经堂、一个五明佛学院,一个色达县、一个四川省、一个中国、一个地球,甚至一个太阳系、一个银河系.
大家在这样说的时候,都是把这些法当作实有的一体,也就是当作一个完整的法.
但实际上呢构成这些法,并且在起作用的,仅仅只是它们的支分而已.
而它们的支分,同样是由更小的支分构成的.
分析到最后,八事、四大种,乃至极微都不能成立.
那么善于思维、观察的人,就会知道:既然这些粗粗细细的一体法,本来都不存在,实际都没出现过,那就只是众生的无明妄识分别、增益出来的假相.
就像梦里的所有现象,全都是梦心分别、增益出来的一样.
或者用现在常说的一个词来说,就是自己"脑补"出来的.
因为大家增益出了这些一体法,并且还执著为实有,由此而起烦恼、造业,而在轮回中流转.
解铃还须系铃人,大家想要不感受苦果,不流转轮回,就得把这些实际是虚妄,却被执为实有的种种一体法,全都看破.
这是修学中观法门应该用功的地方.
在前面的偈颂中,圣天菩萨以瓶子为例,对外面的器世界,或者说物质世界,用离一多因进行了分析.
离一多因也同样可以用来分析心识,比如静命菩萨的《中观庄严论》就用离一多因,对心识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壬二、以此能遮其余之理这里的"其余",是指外道的教理.
前面用离一多因,主要遮破了内道承许的四大种与四大种所造色.
下面一颂将指出,离一多因同样适用于遮破外道的教理.
若法更无余,汝谓为一体,诸法皆三性,故一体为无.
难词释义三性:有些外道认为一个法上有三性.
比如胜论师认为每个法上都具有实、一、有三性;数论师认为色法的自性具有忧、喜、暗三性.
颂文直解如果你们说实有的地极微上没有其余的极微,所以地极微是实有的一体,那为何还承许地极微上有实性、有性、一性这三法同样,在德性上,也应该有所谓德性、有性、一性三法.
由于你承许任何法上都有三性,所以并没有一体的法.
释义本颂以汇集相违因,遮破存在实有的一体法.
第一句是外道认为存在实有一体法的理由,第二句是外道认为存在实有一体法的结论,第三句引用外道的任何法都有三性的观点,第四句以此否定存在实有的一体法.
"若法更无余,汝谓为一体",这解释了什么是一体法.
即一个法上,没有任何其余的法.
也就是这个法已经非常纯了,无法再分出其余的法,那么这个法就是一体的.
打个比方,即使纯度是99.
999%的黄金,还不算是一体法,因为还有杂质.
那么什么样的法能算得上是一体法呢胜论外道就认为,地大极微就是一个实有的一体法.
原因是,在地大极微上不存在其他三大的极微.
但是这个观点被胜论师的另外一个观点遮破了.
那个观点就是胜论师认为的"诸法皆三性".
即任何一个法,都同时具有实性、一性、有性;而且在这三性上,每个性又分别有它们的实性、一性、有性.
既然有不同的性,那必然有不同的体,这样就不存在一体的法,所以说:"故一体为无".
数论外道则认为一切色法的自性是实有的一体法,但同时又认为自性由忧、喜、暗三者构成.
这同样也产生了矛盾,说明自性并不是所谓的实有一体.
这以上用离一多因阐明了,一切法的真实性都是离边的大空.
接下来,用破有无生因继续揭示,诸法本来是大空的真相.
庚二、说观察果之破有无生因果在产生之前,已经在因中存在,这叫"有而生";并未在因中存在,这叫"无而生".
对这两种情况全都遮破的正理,即是"破有无生因".
有非有俱非,一非一双泯,随次应配属,智者达非真.
难词释义双:即既是一体,也非一体.
泯:即既不是一体,也不是非一体.
颂文直解智者把在因中有果、因中无果、因中既有果又无果、因中既非有果又非无果这四种承许,依次而配因果一体、因果非一体、因果既一体又非一体、因果既非一体又非非一体.
如此即能了达这些承许,并非真实成立.
释义第十一品的"破时品"中说:"若执果先有,造宫舍严具,柱等则唐捐,果先无亦尔.
"这个偈颂就用到了破有无生因.
法尊法师在《入中论自释》中,把这个偈颂翻译为:"若许已有果,及计尚无果,柱等庄饰屋,此义应非有".
两个翻译意义相同,但因为后者更接近藏文的语句顺序,所以下面就用后一个翻译来解释.
一、因中有果:数论师说,作为因的自性中含有一切色法.
当自性失衡的时候,作为果的色法就依次产生了.
这就犯了因果一体的过失.
对应的偈颂是:"若许已有果,柱等庄饰屋,此义应非有.
"二、因中无果:胜论师说,所有万法具有同一个"有"(也就是万法的存在,即六句义中的同句义),而万法(也就是实句义)与"有"并不相同.
"有"是因,万法是果,这就犯了因果异体的过失.
对应的偈颂是:"若计尚无果,柱等庄饰屋,此义应非有.
"三、因中既有果又无果:裸形外道认为,诸法的有是完全相同的,与各不相同的诸法是非一非异的关系.
这就犯了双俱过失,也就是把上述数论师的因果一体,以及胜论师的因果非一体,这两个过失同时都犯了,这就相当于:"若许已有果,及计尚无果,柱等庄饰屋,此义应非有.
"四、因中既非有果又非无果:有的外道说,诸法非是有,也非是无.
按照这样的观点,应成他们都无法开口说话.
比如他们一说瓶子、柱子、人、国家等等,就违背了非有,说没有龟毛兔角,就违背了非无.
这是最低劣的观点.
接下来再用大缘起因来揭示,诸法本是大空的真相.
庚三、说观察一切之缘起因分二:一、明于缘起义愚蒙之过;二、由此说大缘起因.
"大缘起因",是根据诸法皆由因缘和合而形成的道理,得出诸法无自性大空的结论.
辛一、明于缘起义愚蒙之过于相续假法,恶见谓真常,积集假法中,邪执言实有.
难词释义恶见:即颠倒的,将招感苦果的见.
《成唯识论》中说:"云何恶见于诸谛理,颠倒推求,染慧为性,能障善见,招苦为业.
"颂文直解诸行本来刹那无常,而刹那的相续都是假法.
但世间人对此不了达,产生了诸行真实且恒常的恶见.
同样地,诸法本是因缘积聚的假法,世间人对此不了达,产生了自性实有的邪执.
释义本颂前两句阐明诸法本是刹那法连接成的假法,具有恶见者却认为诸法真实、常恒;后两句阐明诸法本是因缘积集的假法,具有邪执者却认为诸法都是实有的.
"于相续假法,恶见谓真常",从本体来说,有为法都是当生即灭,前后刹那都没有关系.
就像油灯一样,每一刹那的灯火都是不同的.
但是由于前后相邻的两个刹那法极其相似,凡夫见后,就误以为前后是一体.
因此,产生了有为法是真实、恒常的见解.
这种见解导致造业而产生轮回,招感众苦,所以被称为恶见.
"积集假法中,邪执言实有",从因来说,有为法之所以刹那迁变,是由于它们都是因缘积集而成的,时刻都受因缘的牵制.
任何一个因只要稍微改变一点,果就跟着改变.
因此,一切有为法都没有自性,不是实法,仅是虚假的法.
但是凡夫没有见到因缘的力量,而被果法的表面现象迷惑,将它执著为有自性的实法.
这种执著与恶见一样,也会招感众苦,所以称为邪执.
有为法从本体来说,是相续的假法;从来源上说,是积集而成的假法.
可见有为法的方方面面,都在明明白白地告诉一切众生,它们全都是虚假不实的.
而众生的恶见、邪执,硬生生地将它们看成了真、常、实有.
所以我等凡夫,应当按照这些珍贵难得的中观正理,作如理的观察,去掉心中的恶见、邪执,还原出诸法大空的真相.
这样就自然从轮回中解脱了.
辛二、由此说大缘起因分二:一、以诸法缘起相而遮戏论边;二、以内有情缘起相灭三有之理.
壬一、以诸法缘起相而遮戏论边有人问:既然不许万法实有,则万法应成无有,但这怎么会合理呢答:不许万法实有,并不是说没有万法,而是说万法由因缘生,也就是所谓因缘聚合而生.
问:因缘生也是生,既然有生,就有实有的所生之果了吧答:因缘聚合而生,有所生之果,但所生果无有自性,并不实有,如同梦、幻、泡、影等.
这极秘密、甚深的缘起相,是世间众生极难理解的关键之处.
所以,圣天菩萨解释说:若有从缘成,彼即无自在,此皆无自在,是故我非有.
唐译:(诸法众缘成,性羸无自在,虚假依他立,故我法皆无.
)颂文直解凡是因缘生成的法,都只是虚妄的影像,无有自体、无有自性、无有自在.
正因为从色乃至一切智智之间的诸法,都从因缘生成,都无自在,都是从无中显现出的空的影像,所以不存在一切有我、无我的粗、细戏论.
(唐译:诸法都是众缘所成,无论是生,还是住,都依靠因缘,而无有自在.
每一刹那都在生灭,都是非一、非常,犹如幻化的.
正因为诸法都是依其他因缘而立的虚假法,所以既没有我,也没有法.
)释义本颂前两句阐明了万法无自在的原因;以此为因,在后两句得出万法无我的结论.
世间人听说诸法因缘聚合而生,就以为真实存在所生的诸法.
但实际上恰恰相反,因为"若有从缘成,彼即无自在".
凡是因缘所成的法,看起来似乎有一个虚假的相,但其实这些假相,都被背后的因缘操控着.
它们就像傀儡一样,没有丝毫的自主能力.
比如说一个瓶子,能够聚合不散,是因为通过高温的烧制,颗粒间的缝隙变小,从而能紧密地结合.
颗粒本身并没有自主能力,当受到高温的影响时,结合就紧密一些.
如果外力敲打的力度超过了颗粒结合的力度,颗粒就又不得不分开,而导致瓶子的碎裂.
所以,瓶子只是颗粒暂时聚合在一起的假相,没有自在.
又比如说人,人的长相、处境等等主要受业力的控制;业力又受烦恼与信心等善根的控制;烦恼又受烦恼种子、非理作意、对境等的控制.
比如经常有学佛的人说,我知道不能生烦恼,但是心中的火就是控制不住,嘴里的两舌、恶口等也控制不住.
这就是人没有自在的明显例子.
"此皆无自在,是故我非有",这是说,因为一切有为法是缘起的,都没有自在,所以不存在人我,也不存在法我.
平时大家说"我"的时候,指的就是恒常、一体、自在的自己.
每天大家都要说起很多次的"我",尤其在起烦恼的时候,这个"我"好像更加是实实在在、沉甸甸的.
但是今后大家在说"我"的时候,就应该顺便观察一下"我"是否受因缘的控制,是否能够自在.
这样对"我"的执著就会减少下来.
诸法若无果,皆无有和合,为果而和合,圣见彼无合.
唐译:(果众缘合成,离缘无别果,如是合与果,诸圣达皆无.
)颂文直解果只有通过因缘和合才能产生,但要是果根本没有产生,就说明因缘根本没有和合.
诸圣者的后得智,并没有见到因缘为果而和合.
(唐译:诸有为法由众缘合成,犹如幻事,没有实有的体与用.
果由众缘合成,所以离开了缘,就没有果.
如是和合与果,都是随顺世俗的说法,胜义理中无有.
所以证得实相的圣者,了达两者都无.
)释义本颂前两句从理上证明无因缘和合,后两句以圣者的净见证明无因缘和合.
"诸法若无果,皆无有和合",果是因缘和合而成的,如果没有果,就说明因与缘没有产生和合,这是很明显的道理.
"为果而和合",是说因缘和合的目的,就是为了产生出果.
也就是说,凡有和合,必然有果.
但是"圣见彼无合",是说见到实相的圣者,并没有见到因缘和合,这就意味着并没有产生出所谓的果.
所以就像《入中论》中所说的那样:"所见虚妄名世俗",一切法都仅仅是显现的虚妄影像而已.
接下来解释内有情的缘起.
壬二、以内有情缘起相灭三有之理"内有情缘起相",即是众生流转轮回的流转门;"灭三有之理",即是众生解脱轮回的还灭门.
知道了众生流转的原因,也就知道了还灭的方便.
识为诸有种,境是识所行,见境无我时,诸有种皆灭.
颂文直解三有的种子是执我之识,而境是识所行之处.
见境无我时,能见(也就是执我)之识同时消失,从而彻底断尽贪著之因,灭尽三有的种子.
释义本颂前两句阐明了有情的缘起相,后两句讲了灭三有之理.
识能产生烦恼,造下身口意的业,因此使众生不断地流转生死轮回,所以说"识为诸有种".
但是识必须缘境才能生起,原因是"境是识所行",没有色等所缘境,识就无从生起.
因此当识并没有见实有的境,而是"见境无我时",也就是既没有见到人我,也没有见到法我,那么能见的识也就无从生起.
这样能所双亡,就会断除烦恼,使得"诸有种皆灭",从而脱离轮回.
最终证得究竟一乘——不住轮涅二边之大涅槃.
本品前面,已经深入阐述了所缘境没有我,也就是没有自性.
这说明识所行之境,本来就不存在,是识的颠倒迷乱而增益、假立的.
因此见境无我,并不是说要花很大的力气,去把瓶子等境打破、敲碎.
而是按照中观正理,进行如理的观察,将自己颠倒、迷乱的心识转变过来就可以了.
所以大家现在要深入学修见境无我的道理,这样有了闻思修的般若智慧,即使不能开悟,也能极大程度地减少我执与法执,减轻烦恼.
这样既有利于进行弘法利生的事业,又能断除对娑婆世界的留恋,增上对西方极乐世界清净功德的信心,增上往生的把握等等,有很多这样的好处.
破有为相品第十五上一品已经对"特说离边空真实性之瑜伽"作了"正说",这一品是"别说有为法远离生边真实性".
有为法有生、住、灭三相.
住相、灭相都随生相而起.
假若生相被遮破,则住相与灭相必然也随之被遮破.
所以圣天菩萨在本品着重遮破生相.
戊二、别说有为法远离生边真实性分三:一、总破因果体三法;二、别破生时现在之法;三、归摄因果远离生灭之要义.
己一、总破因果体三法分三:一、明因无生之真实性;二、明体无相之真实性;三、明果无自性之真实性.
庚一、明因无生之真实性分三:一、略说观察;二、广明其理;三、摄无生灭来去之要义.
辛一、略说观察上一品结束时,以大缘起因阐明了没有真实的因缘和合,没有真实的果生起,所谓的因缘生果只是假立的名言.
但是没有理解的人依然认为,既然有为法确实从因缘中产生了,就必然具有自性,而不是假立的名言.
为了进一步打破这些执著,圣天菩萨接下来以破有无生因,来继续破析因缘和合的真相.
最后无而生,既无何能生,有则本来生,故有岂能生.
唐译:(若本无而生,先无何不起,本有而生者,后有复应生.
)颂文直解如果有为法产生于因缘,那么这个有为法的果,是已经在因中存在,还是在因中尚不存在,后来才产生呢如果承许果在因中无,而是在因最后那一刹那之后才产生,那这个之前并不存在的果,又是从哪里突然产生的呢而如果承许果在因中已存在,则本来已经产生、已经存在的果,怎么可能再生呢已不需要再生.
(唐译:种子等因,到了变坏的阶段,能引芽等果产生.
如果因中本来就无果,那芽等果又怎么能在变坏的阶段生起又有说因中已经有果,那为何只生一次芽,之后就不再重复生理应不断地生起才对.
本有与生,这两者意义正好相违.
既然是本有,就不必再生;既无有生,便失去果义;既然失去果义,便无有因.
这样就违背了自宗所许的因果之义.
)释义本颂以破有无生因,来破承許有为法有自性.
第一句提出因中无果而生果,第二句对此遮破;第三句遮破因中有果而生果.
有的人认为,既然有果产生,那麼所生的就是实有的果.
针对这样的邪见,圣天菩萨从两方面进行分析:一是因中没有果,果是因灭后产生的;二是因中早已有果,并且果在因灭后再次产生了.
"最后无而生",就是指因中无果,果在因灭后产生.
这里的"最后",是指因的最后刹那,也即因灭去前的那个刹那;"无",是指这个最后刹那中,果依然是无;"而生",是指果在下一刹那出生了.
其实很多人都持这样的观点,认为因灭去后,它的果紧接着就出生了.
比如认为在种子的最后刹那灭去后,芽就会破壳而出.
但这就产生了一个大问题,即"既无何能生".
也就是说,在因的最后刹那时,果还没有丝毫踪影.
那么,等这最后刹那灭后,因已经彻底消失了,这个所谓的果又是从哪里钻出来的呢如果已经彻底消失了的东西,还能继续生起果,那不就乱套了就连龟毛、兔角都能生果了,所以这是极不应理的.
寂天菩萨也在《入行论·般若品》中说:"纵以亿万因,无不转成有.
"无就是无,纵然对无施加以亿万种因缘,也丝毫改变不了无的性质,不可能转变成有.
那么如果反过来,认为果在因中已经有了,说明这个果早已经产生了,即"有则本来生".
既然已经有了,那就已经处于住了,怎么还能再经历生呢所以说:"故有岂能生.
"接下来,继续分析因中无果及有果的过失.
果若能违因,先无不应理,果立因无用,先有亦不成.
难词释义违:违变、改变.
先:指在因位.
颂文直解同样,假设果在生起的过程中,对因作了改变而使因变坏,这说明在因中已经有果;如果无果,则如兔角一样,不能起到作用,所以因位无果就不合道理.
而如果说果在因中已经建立,则不需再生,这样因就失去了作用,所以因中先有果也不成立.
释义本颂前两句遮破因中无果,后两句遮破因中有果.
"果若能违因,先无不应理.
"胜论师说:如果因不变坏,果就无法生起,所以因的变坏,是果造成的.
如果这样成立的话,则说明在因位果已经存在,因此不能说因位无果.
"果立因无用,先有亦不成.
"数论师说:在自性的忧、喜、暗三德中,已经先有了各种色法的果体.
既然果已经存在,就不需要再产生,因就没有任何作用,因此不可能存在.
所以说因中先已有果,也不成立.
需要注意,这里的遮破是无遮,而不是非遮.
也就是说,遮了之后,并没有再作安立.
比如,前两句破了因中无果,仅是破了胜论师的这种执著,并非意味着要承许因中有果.
后两句也同样,在破了数论师的因中有果后,并不是意味着要承许因中无果.
接下来,圣天菩萨从因没有生果的时间,来破有果产生.
此时非有生,彼时亦无生,此彼时无生,何时当有生.
难词释义此时:指果已生起之时.
彼时:指果未生起之时.
颂文直解果已经生起时,不能再有生,果未生之时,也无有生.
既然这两种时候都没有生,除此之外何时能有生呢即不可能有生的时间.
释义本颂第一句破果已生时还有生,第二句破果未生时有生,后两句破此外有生.
"此时非有生",是说果已经生起了,就不可能再经历生.
凡是生,都是指生出新的法,已经有的法,当然不可能再去生一回.
"彼时亦无生",是说果还没有生成的时候,也不会有生.
这个原因可以从三个方面观察.
首先,从果的体来看,在果未生起时,并不存在,就如同龟毛、兔角一样;其次,从果的作用来看,彼时连果的体都没有,又怎能有果的作用呢所以从作用看,果也没有生;最后,从因与果的名言安立上来看,既然芽等果都没有产生,那怎么可能认定种子等法是因呢一个法只有产生了果,才能被称作是因,现在什么都没有产生,种子等法自然就不能被称作是因.
既然不是因,当然也就没有生.
"此彼时无生,何时当有生",是说对一个所谓的果来说,此时、彼时,已经包含了一切的时间.
既然都没有生,那除此之外,就再没有其他生的时间.
从上面三个偈颂的层层破析中可以看出:所谓的生、住、灭三相,其实是在未作深入、彻底的观察时,纯粹随顺无患根识和世俗名言的一种说法,在真实中并不成立.
辛二、广明其理分二:一、以金刚屑因阐明二、破有为法有生之能立壬一、以金刚屑因阐明"金刚屑因"是抉择因无自性,也就是没有真实的因、真实的生的理论.
"金刚屑"是比喻,表示这个理论威力无穷,能像金刚杵一样,把承许万法从自因生、他因生、自他因共同生、无因生这四种邪见,碎为微尘,彻底击破.
有人问:比如牛奶放久后就变成酸奶,可见牛奶产生了酸奶,因此还是有生.
答:如生于自性,生义既为无,于他性亦然,生义何成有.
颂文直解就像对于自性来说,不需要再生自性.
比如牛奶也不需要再生牛奶,所以对自己而言,不会有生义;同样,也不能从他性的法中产生,比如牛奶不可能生成酸奶,所以也没有从他而生之义.
释义本颂前两句遮破从自性生果,后两句遮破从他性生果.
"如生于自性,生义既为无",是说一个法已经存在,不需要、也不能够再生自己.
比如牛奶已经挤好了,可以喝了,就不需要、也不可能再生牛奶.
另外,这也遮破了数论师所说的忧、喜、暗等三德.
数论师说:忧等三德在失衡后生起诸法时,诸法的自性依然是三德,没有变异.
既然自性不变,说明相与用同样也不可能有变,应成什么都没有改变,所以也并没有生.
月称菩萨在《入中论》中也同样指出自生的过失:"彼从彼生无少德,生已复生不应理,若计生已复生者,此应不得生芽等,尽生死际唯种生.
"也就是自生具有无义生、重复无穷生、唯种子生的过失.
"于他性亦然,生义何成有.
""于他性"是指一个法从其他的法中生起,比如酸奶,就是牛奶放久后变成的,这是众生普遍持有的观点.
但作真实的观察,就可以知道他性的法,不可能作为生因,就像牛奶,不可能是生起酸奶的因.
《入中论》中也说:"若谓依他有他生,火焰亦应生黑暗,又应一切生一切,诸非能生他性同.
"就是说,他生具有"是因非因产生一切是果非果"的过失.
接下来圣天菩萨又从生、住、灭三相的安立来破生.
初中后三位,生前定不成,二二既为无,一一如何有.
难词释义:初、中、后:指生、住、灭.
二二:任何两相.
一一:任何其他一相.
颂文直解在有为的果产生之前,必定没有这个果最初的生、中间的住、最后的灭.
若有人想:果产生之后,依次而有生、住、灭三相,所以有为法必有自性,但这并不应理,因为三相本身都不能成立.
原因是:三相是互相依存的,没有了任何其中的两相,第三相如何能独自存在呢根本不可能独自存在.
释义本颂前两句破果生起之前有生、住、灭三相,后两句破果生起之后有生、住、灭三相.
"初中后三位,生前定不成",生、住、灭三相需要依靠"有"才能成立.
也就是首先需要存在这个法,才会有它的三相.
因此在果产生之前,三相都必定不可能成立.
有的人想:在果产生之后,依次就出现了生、住、灭三相,以此就可以说明这个果是真实存在的.
但这并不合理,因为在真实的观察中,生、住、灭三相本身都无法成立.
这就是"二二既为无,一一如何有"的意思.
具体来说,三相在时间上是错开的,并不重合.
比如在生的时候,住、灭是不存在的.
这样如果以胜义理进行最真实的观察,就会发现在生相之时,其他两相都不存在,没有任何可以观待、参照的对境,这样怎么能确定生相呢如果有人说:众生心中可以预计以后的住相,并用来与之进行对照,这样就可以把前面的安立为生相.
这种安立方法,正好说明了这个生相,只不过是有情的分别心安立出来的世俗幻相,是分别心假立的名言.
中观师并不否认世间众生可以安立、见到这些名言,但根本不会承许它们的真实性.
同样,住相也面临了相同的困境.
也就是这时生相已经彻底消失,灭相还没有生起,那有什么根据来确定这是住相呢唯一的根据,就是对生相的回忆,以及对灭相的估计.
但这些也都是分别心假立出来的名言法,仅仅是虚假的安立.
接下来对本科进行总结:非离于他性,唯从自性生,故从自他俱,其生定非有.
唐译:(非离于他性,唯从自性生,非从他及俱,故生定非有.
)颂文直解总之,有为法的生不应理.
即瓶子不可能离开陶胚,从瓶子自体中产生.
并且瓶子也不可能从陶胚中产生,因为陶胚的自体也同样不能成立.
而自、他二俱更不可能.
因此,从自、他,以及自、他二俱中,都不可能有生.
(唐译:一个法在某个时间不能自为因果,因此一个法并不能离开他体,而唯从自体生;一个法也不能从他体生,因为法生之时,还没有自体,既然没有自也就没有他,所以也不是他生;从自他中俱生也不应理,因为这将同时具有上述两种过失.
所以说诸法必定无生.
)释义本颂前两句直接破了自生,间接破了他生与自他俱生;后两句得出了不能从自、他、二俱中生果的结论.
"非离于他性,唯从自性生.
"瓶子等法不能自为因果,所以无法自生.
瓶子的生起离开不了陶胚等他性的因缘,如此也说明了瓶子并没有自体.
那么既然瓶子的生离不开陶胚等法,是否就说明瓶子就是从陶胚生起的呢其实不是,因为陶胚也需要依靠泥土等因缘,所以也没有自体.
而没有了陶胚,瓶子就没有了因缘,因此瓶子也并非从陶胚等他性中生起.
这样就遮破了他生.
至于二俱生,会同时具有前面两种过失,因此也并不成立.
所以圣天菩萨总结说:"故从自他俱,其生定非有.
"这里要再次强调,瓶子等法的生起不能离开陶胚等的因缘,这是无遮,而不是非遮.
也就是不能据此认为瓶子是从陶胚等因缘生起的.
这样就不会错解中观宗的本意.
现在是在广明因无生的真实性,在上一科中以金刚屑因作了阐明,接下来破众生计执有为法有生的种种能立.
壬二、破有为法有生之能立"生"就是三相中的生相.
有的人想:瓶子能够在未来生起,所以瓶子的生以自性而有.
比如有的声闻弟子就认为:一个法有生、住、灭三相,在生的同时,就产生了瓶子等法,既然瓶子的生真实发生了,瓶子自然是真实存在的.
但这也不应理.
前后及同时,二俱不可说,是故生与瓶,同时生非有.
唐译:(前后及同时,二俱不可说,故生与瓶等,唯假有非真.
)颂文直解在瓶子之前、瓶子之后及同时,都不能说有所谓瓶子的生.
是故,能生的生,与所生的瓶子,不可能同时生起.
(唐译:若所生的瓶子等法位于能生之前,此时离开了能生,怎么会有所生若所生之法位于能生之后,则离开了所生,能生又有何用若所生法与能生同时,应不相待.
犹如牛的两角,互不相依,没有能生、所生的差别.
没有所生时,也就没有能生,而已经有所生时,能生又能起什么作用这样生与瓶子等法无论是前、后、同时,于理都不成立.
所以生与瓶子等法,仅是随世俗而说的假有之法,并非真实存在.
)释义本颂前两句指出瓶子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有生,后两句得出瓶子与生不可能同时产生的结论.
"前后及同时,二俱不可说",第二句法尊法师沿用了玄奘大师的译文,而藏文稍有不同,是"不可说有生".
意思就是在瓶子的之前、之后、同时,都不会有所谓瓶子的生.
原因在于,能生与所生相待而立,两者互相依靠.
离开了其中一方,另一方无法存在,这就决定了它们两者不可能有先后的次序.
因为任何法只能存在一个刹那,之后就完全消失.
因此,若有先后,则在前刹那之时,后刹那的法尚未出现;而在后刹那,前刹那的法已经彻底消失.
此二者互不照面,根本不可能形成包括相待在内的任何关系.
如果说有任何关系,那只是众生分别妄念的错误安立,圣者也只是随顺众生而作虚假的安立.
那么除了先后,还剩下一种可能,就是同时.
但是同时存在的两个法,就如同牛的两个角一样,互不依靠,所以同样不可能形成相待.
另外需要注意:凡以胜义理观察世俗法时,都要从细的刹那上去观察,而不应从粗的相续上去观察.
因为在名言中,凡是从一个个刹那中接续起来的相续,全都虚妄不实.
因此即便世俗法真实存在,刹那是它们存在的唯一时间.
这样分析后,就得出结论:"是故生与瓶,同时生非有.
"前面的"生"作名词用,是生相.
后面的"生"作动词用,是产生.
就是说不可能同时产生"生与瓶子"这两种法.
为什么前两句破了生相与瓶子等法的先后与同时三种情况,而结论时只提到同时呢原因是前面提问中的疑惑,就是基于同时而产生的,所以回答时,要点就落在同时上.
用同样的道理来分析住相、灭相,也可以得出与生相一样的结论.
即它们与瓶子等法并不相待,不能构成能住与所住、能灭与所灭的关系.
又有人以瓶子会变旧,来安立瓶子必然有生.
因为旧从新来,而新又从生来.
圣天菩萨接下来指出新、旧并不成立,以此遮破有生.
若前生故者,前生不成旧,若谓后生者,后生亦不成.
唐译:(旧若在新前,前生不应理,旧若居新后,后生理不成.
)难词释义前生:指初生,即最初生起之时.
后生:指初生之后所生起的.
颂文直解初生的瓶子,因新生之故,于初生之时,不成旧瓶.
而初生之后生的瓶子,之后的每次生也都是新生,所以也不成为旧瓶.
(唐译:先要有新,后才能转变成旧,如果旧在新前,则没有新.
而没有新,必定没有旧,新、旧都无,生依何法而有同样,旧在新后,也不合理.
一个法的体不会变,在新生之时没有旧,那么后来也不应该有旧.
如果后来产生了旧体,这个旧体新起,为何说是旧生呢如果一个法刚出生就名为旧,则一切法都没有新.
那么既然无新,则也必然无旧,因为旧需以新为前导.
如果诸法每刹那都在生起新法,完全没有旧法,那么既然无旧,也无所谓新.
只有排除了旧,才能有新,没有旧,又怎么排除没有被排除的旧,也就没有能排除的新.
所以不应执有新旧,既然没有新旧,又怎么有生但是诸世间人见有为法,把相似相续见为一体,并把前盛后衰说为新旧,圣者随彼而说有新有旧,并依此而安立假有非实之生.
)释义本颂前两句对初生的瓶子进行观察,指出初生的瓶子不可能有旧;后两句对初生之后的瓶子进行观察,指出之后的瓶子也不可能有旧.
"若前生故者,前生不成旧",这是说,瓶子在生起之初,并不是旧瓶,而是新瓶.
而且对方执著诸法有自性,就应成初生时的新,必然会一直保持下去,不可能转变成旧.
所以从最初生而言,瓶子永远不可能旧.
"若谓后生者,后生亦不成.
"这是说,已经生起的瓶子,在之后的每次生,也都不会变成旧瓶子.
为什么呢这是生的特性所决定的.
凡是生起的法,都必定是新法,而不是旧法.
因此,以正理观察的结果,会打破大家的常识.
世间语言中的旧,在实际中是不存在的.
平时大家说房子、衣服旧了,这是与房子、衣服起初的样子相比较的结果.
而刚开始时的房子、衣服,早已经消失无踪,所以大家只是在与心中的回忆进行比较.
那么比较出来的结果,最多也只是符合众生的分别心,但是已经违背了有为法的真相.
没有了旧,就不能以旧来证明有新,也不能以新来证明有生.
进一步来说,新旧是相待的,没有了可以参照的旧,哪里还可以说有相待于旧的新呢因此就更有力地证明了并没有生.
所以一切法并没有自性,只是众生的分别心增益的结果.
比如在梦里,梦到东西变旧了,所以说有新.
因为有新,所以说有生,这在梦里都可以说.
但是再怎么说,都是颠倒梦想.
因为这都是梦心的虚假变现,完全是梦心增益出来的.
除了梦心外,不存在外在的这一切相.
又有人想:有为的诸法,在一切时中都有生,所以生必定以自性有.
这也不成立.
如现在诸法,不从现世起,非从未来生,亦非从过去.
唐译:(现非因现起,亦非因去来,未来亦不因,去来今世起.
)颂文直解现在的有为诸法,并非是从现在的因中生起,因为因果不能同时生故;也并非从未来中生,因为未来尚未生起而无;也并非从过去生,因为过去已灭故.
(唐译:现在的果法并非现在的因所生,因果不可能同时生起之故;也不是过去、未来的因所生,因为过去已灭、未来未生,其体相为无,没有因的作用.
同理,未来的果法也不因过去、未来、现在而生起.
)释义"如现在诸法,不从现世起.
"现在的果法,不可能从现在的因法生起,因为因果同时的话,因就没有机会生起果法.
也许有的人想:妈妈生下了孩子后,又把孩子抚养长大,这不正说明因果可以同时存在吗要知道这是从粗大相续上作的观察,但粗大的相续仅是相似相续,并不真实.
而真实的观察应该观察刹那法.
举例来说,生孩子的妈妈,与后来抚养孩子的妈妈,并不是同一体的妈妈.
因为她的外貌、性格、对孩子的看法、慈爱等等,各个方面都一直在发生改变,前后的法已经完全不同.
"非从未来生,亦非从过去.
"未来的法还没有生起,在现在位,就是无.
所以没有丝毫的作用,无法生起现在的法.
过去的法已经消失,在现在位,也是无,没有丝毫的作用,所以也无法生起现在的法.
以上广明了因是无生的真实性之理,接下来对此进行总结.
辛三、摄无生灭来去之要义生既无所来,灭亦无所往,如是则三有,如何非如幻.
唐译:(若具即无来,既灭应非往,法体相如是,幻等喻非虚.
)颂文直解经过如上的观察,可知生既然非从他处来,灭也无有去往他处.
如是则此三有,如何非如幻即一切法都显现为缘起生的如幻自性.
(唐译:现在具有体相,因此未来不应来到现在.
现在法既已灭,应非往过去.
如是非有诸法体相,可知幻等譬喻真实不虚.
)释义本颂第一句总结了无生,第二句总结了无灭,以此为根据,在后两句总结了三有如幻.
"生既无所来,灭亦无所往.
"佛在经中说:"诸比丘,眼生时非从何处来,灭时也非往何处去.
"已生的法,并非从未来入于现在;已灭的法,也并非从现在去往过去.
所以诸法都无自性.
"如是则三有,如何非如幻.
"因为诸法无自性,所以内外的三有都如幻化.
以此诸圣者,照见三有毫无实义,犹如幻化,由此断尽一切贪著,而获得解脱.
也就是说圣者对于缘起生并未作损减、诽谤,也没有否定世间一切的安立,而如实通达诸法的真实性,将以此成就解脱.
学了中观后,关键是要提起正知正念,运用中观正理.
要看破、放下,如是照见万法的真实性,照见世俗的虚幻相.
就是说,见到了生灭的假相,不能产生执著,并不能以为有真的东西存在.
大家现在如果安住不了二谛不二的境界,在分开二谛时,也不要太着相于世俗有法上,应知世俗有法的胜义本性才是它的实相.
这以上已经阐明了因无相的真实性,接下来要阐述的是体无相的真实性.
庚二、明体无相之真实性这里的"体"是指法的本体,"相"是指法的生、住、灭等能相.
通过阐明体没有能相,就能明了体无有自性.
有人想:有为法以自性有,因为有生、住、灭三种能相故.
圣天菩萨对此指出,生、住、灭三种能相本身自相矛盾,不可能真实成立.
生住灭三相,同时有不成,前后亦为无,如何当有生.
唐译:(生住灭三相,同时有不成,前后亦为无,如何执为有.
)颂文直解被称为有为法能相的生、住、灭三相,因为彼此相违,不成立同时有.
而有为刹那法的能相,也并非前后次第而生.
这样能相又怎么能生所相呢(唐译:生、住、灭三相,不可能同时在一个法上有,也不可能具有前后次第,因此如何能执著为有)释义本颂前两句遮破了生、住、灭三相同时有,第三句遮破了前后有,第四句总结没有真实的三相.
"生住灭三相,同时有不成.
"生、住、灭三相彼此相违,相违的法不可能同时出现在同一体上.
也就是说,一个法不可能同时又是生,又是住,又是灭.
"前后亦为无":如果能相有前后,那么法体生起时还没有住与灭.
法体至住、灭位时,生相又已经消失,由此可见所相并不是一,这与所相是一相违.
这就说明了能相不可能有前后.
"如何当有生":生等相无论是同时,还是异时,都不成立,因此可以得出结论,生等三相并不成立.
接下来圣天菩萨指出,诸多能相同时生起不合理.
若生等诸相,复有一切相,故灭应如生,住亦应如灭.
唐译:(若生等诸相,复有别生等,应住灭如生,或生住如灭.
)颂文直解若观察的话,生等能相也是有为法的缘故,又需要有生生等其他一切相作辅助.
这样,灭应如生,住也应如灭,由此将互相错乱.
(唐译:假若生等诸相,复又依靠生生等相,则住、灭应如生,或者生、住应如灭.
)释义本颂前两句指出生与其他的相同时生起,后两句指出这种安立具有互相错乱的过失.
"若生等诸相,复有一切相.
"这是小乘的观点.
以瓶子为例,瓶子被称为本法,它在生起时,需要同时有生、住、灭三个本相进行辅助,否则就无法生起.
但是这三个本相又不能自己生起,分别需要生生、住住、灭灭这三个随相进行辅助,才能生起.
也就是,生需要生之生来辅助,住需要住之住来辅助,灭又要灭之灭来辅助.
那么这三个随相是否还需要各自随相的辅助,才能生起呢小乘说不需要了,因为本相与随相,互相形成了辅助关系,已经足以使双方都同时生起.
这个论述看起来天衣无缝,解释了诸法的生起,避免了需要无穷辅助的过失.
但这里还是隐含了一个巨大的矛盾,即这三个本相与三个随相同时生起,本体又都相同,那么它们的作用也应该相同.
因此说:"故灭应如生,住亦应如灭.
"也就是说,生、住、灭三相没有了区别,变成了一体,这样就错乱了名言的安立.
所以如果认为生、住、灭三相具有自性、真实存在,那么经过如理观察,必然避免不了互相错乱的过失.
因此佛法中所说的生、住、灭三相,并不是真实有此三相,而只是随世俗而假立.
没有了生等三相,那么瓶子等本法也就不可能存在.
接下来观察能相与所相之间相同与相异的过失.
所相异能相,何为体非常,或者彼四法,皆无有自体.
唐译:(所相异能相,何为体非常,不异四应同,或复全非有.
)难词释义四法:即所相的本法,与能相的生、住、灭三相.
颂文直解如果所相异于能相,则无常与所相有别,那么所相以何根据而成无常如果能相与所相为一,则因为能相与所相不能别别分开故,这四法(即三能相与一所相)无有自体存在.
(唐译:如果所相的色等诸法与能相的生等异体,则所相应无生、住、灭的变异,将其观为无常,反成颠倒.
如果所相不异能相,则四法应完全相同,色等应如生等分成三份,或者生等应合三成一.
又能相不成能相,所相不成所相,如此则没有能相、所相,一切都无.
)释义"所相异能相,何为体非常.
"瓶子是所相,生等是能相,它们的体相不同.
但是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问题,既然体相不同,那么在所相的瓶子上,就没有生、住、灭,因此就没有根据说明瓶子的无常.
这样就违背了诸行无常的法印.
所以所相、能相的体相不能相异.
那么反过来,如果说所相与能相的体相相同,是否合理呢圣天菩萨说,这样产生了另外的过失,即"或者彼四法,皆无有自体.
"因为所相、能相的体是一,这样就分不出谁是所相,谁是能相,这四法应成全都没有自体,就违背了对方自宗的安立.
这以上阐明了因无生、体无相的真实性,接下来阐述果无自性的真实性.
庚三、明果无自性之真实性分二:一、以破四句生因阐明;二、观察果生灭之正理.
为阐明果无自性,首先以观察因是否有生,其次观察果的生灭.
辛一、以破四句生因阐明破四句生因,一般是指多因生一果、多因生多果、一因生多果、一因生一果这四种.
下面圣天菩萨开示的是另外一种破四句生的观察方法.
若想:有为诸法,依于因缘的聚合而生果,因此以自性有.
有不生有法,有不生无法,无不生有法,无不生无法.
颂文直解若加以观察,已有的法在未舍弃自体的同时,不可能变成果法的体,所以有不生有法;而以自性无的法,也不可能从有法中生,所以有不生无法;不存在的法不可能作为能生之因,所以无不可能生有法;不存在的法,既不能作为能生,也不能作为所生,所以无不能生出无法.
释义因与果是能生与所生的关系.
但是本颂指出,已经存在的有法与不存在的无,都不可能作为因,来产生新的有法与无法.
原因就是,如果这些法都有自性的话,那么它们都已经固定,不可能再产生变易.
如果能产生变易,说明它们已经失去了自性,这样应成这些法从一开始就没有自性.
接下来观察果的生灭:辛二、观察果生灭之正理有不成有法,有不成无法,无不成有法,无不成无法.
颂文直解另外,已成的有法,不能再成为自身,因为无义之故;已成的有法,也不能成为无法,因为有无互相违背之故;自身不成立的无,不可能成为有法,犹如兔角不可能成为有法;不存在的无法也不会变成无法,因为无不可能坏灭.
释义这两个偈颂的字面意思都比较清楚.
这个偈颂,是把前一偈颂中的"生"改成了"成".
生是表示因的能生作用,成是表示果的转变作用.
理解这个偈颂的关键,也在于知道有自性的法,不可能改变其自性.
这样无论这个法是有法,还是无法,都被固定住了,就不能再作任何的转变.
由此可见凡是执著法有自性,就既不能作为能生的因,也不能成为能灭的果,这样就错乱了世俗名言的安立.
所以诸法必定无有自性.
前面通过总破因、果、体三法,阐述了有为法远离生边的真实性.
接下来继续通过别破生时现在之法进行阐述.
己二、别破生时现在之法分三:一、观体而破;二、观时而破;三、观业而破这里的生时现在法,是指一个法正在生起的时候;而过去时,是指这个法已经生起,或者灭去;未来时,是指这个法还没有到生时的阶段.
圣天菩萨通过观察体、时、业这三个方面,对生时的现在法进行遮破.
首先,对生时的体作遮破.
庚一、观体而破若想:任何有为法都是有生的,所以必定有现在法的生时.
这也不应理.
生时谓半生,故生时不生,或则应一切,皆成为生时.
唐译:(半生半未生,非一生时体,或以未生位,应亦是生时.
)颂文直解如果说生时是半生半未生,但是因为这二者都不成立生时的缘故,所以并没有生时产生.
或者,应成一切已生位及未生位也都成为生时.
(唐译:半生半未生,并非生时之体,因生尚未生起之故,如同已生、未生之时.
或者已生及未生位,也可以合并而说为生时,因为同样有生、未生二种相.
)释义本颂第一句解释了什么是生时之体,第二句正破,第三、四句反破.
"生时谓半生":什么是生时呢在一个法的生与未生之间,有一个处于半生又半未生的中间位,这个中间位就是这个法的生时.
"故生时不生":生时具有的这个半生半未生的状态,决定了它不能真实成立,也就是不会有这样一种生时生起.
为什么呢因为从已生的这一半来说,属于已生;从未生的这一半来说,属于未生.
由于根本不存在一个半生半未生的中间位,所以,这样的生时,将永远不可能产生.
反过来说,如果这样的半生半未生位是真实的生时,那么就应成"或则应一切,皆成为生时.
"原因很简单:如果半生是生时,那么已生的过去就和正生的现在一样,都已圆满生的作业,都应该是生时;如果半未生是生时,那么同样未生的未来也应该是生时.
经过这样的分析,有的人承认了半生半未生的生时不成立,但是他们仍然认为一个法在产生时,有生时之体.
这也不成立.
作为生时体,则不成生时,不作生时体,亦不成生时.
唐译:(生时若是果,体即非生时,生时若自然,应失生时性.
)颂文直解一个法的生时之体,是作为将要生起的法的自体,还是不作为将要生起的法的自体如果是前者,则一个法已经存在,就不需要再重复生;如果是后者,则法未生起,因此也不成为生时.
(唐译:若在生时,本法是从因缘中产生,即未生时,已经有了本法之体,此体在未来将要生起时,称为生时.
但是未来无体,哪里有所生之果呢若在生时,本法之体非从因缘生,而是自然生,即所生之果体,应是无为法,如是则失去生时之性,即无生时.
所以诸法无实有的生时.
)释义本颂前两句破在生时就已具有法体,后两句破一个法在生时并不具有这个法的体.
"作为生时体":这是说一个法在生起之时,已经具有了这个法的体.
"则不成生时":如此则不成立所谓的生时,因为体已具有无需再生,否则无义生、重复生等自生的过失,都会落到这个观点之上.
"不作生时体":如果说一个法在生起之时,并不具有这个法的体.
"亦不成生时":这同样使得生时不成立.
因为连体都没有,无法作生的作业,怎么能称它为这个法的生时呢接下来再对三时进行观察,来遮破生时.
庚二、观时而破分三:一、于正生现在法破生时;二、于已生过去法破生时;三、于未生未来法破生时.
辛一、于正生现在法破生时有人认为:生时决定有,因为在过去、未来二时的中间,有生时的现在法故.
这也不成立.
若二时中间,无无中间者,则无有生时,彼有中间故.
唐译:(已生异未生,别有中间位,生时异二位,应别有中间.
)难词释义二时:过去、未来.
颂文直解如果说:生时必定有,因为在过去、未来二时之间,有正生的现在法之故.
也就是说:不可能没有位于过去、未来二者中间的生时.
但这也不应理.
若加以观察,可知没有作为过去、未来二者观待处(分界点)的生时.
理由是:这个所谓的生时,也有中间位之故.
(唐译:若说已生与未生这二时之间,另有中间位,作为分界,此中间位即是生时,故生时必定应有.
如此则生时也有"未生的生时"与"已生的生时"二者的差异,此二者也需有中间.
而此中间又可一分为二,如此不断再分,无有穷尽,所以难以安立生时.
)释义本颂第一句正面阐述错误观点,第二句以双重否定突出这种错误观点,后两句以根据相同应成因进行遮破.
"若二时中间,无无中间者.
"这是说过去、未来二时有明显区别.
这个区别的界限,就是中间的生时位.
这就像说泾渭分明一样,泾河黄、渭河清,它们中间必然有一条清晰的分界线,就是这条分界线,分开了有明显差异的泾河和渭河.
这两句,就是通过过去、未来二时,成立有现在的生时.
"则无有生时":这是说,按二时需要中间界限的道理,会导致这中间的生时也不能成立.
"彼有中间故":原因就在于这个中间的生时,是半生又半未生的状态,这两者必然又有中间的界限.
而这中间界限,必然又只能是半生半未生,因此永远找不到一体的生时.
接下来对过去法进行观察,来遮破生时.
辛二、于已生过去法破生时首先引述对方观点:由于生时灭,乃有生时生,是故应可见,有余生时体.
唐译:(若谓生时舍,方得已生时,是则应有余,得时而可见.
)难词释义余:这里是有别于的意思.
颂文直解由于生时灭去,生时才能生起所生之法,是故应可以见到,有不同于生时之体的法产生.
(唐译:若舍生时,方得已生位,则在未得与已得之间,应有得时,而此得时又可再分,而至无穷,此与前面所说生时过失相同.
)释义本颂前两句引述对方的理由,后两句引述对方结论.
"由于生时灭,乃有生时生":对方说,因为生时的灭,导致了生时具有生果的作用.
"是故应可见,有余生时体":因为生时有生果的作用,所以可以见到有不同于生时之体的果产生.
这些果都是生时灭后所生的,所以可以证明生时必定存在.
接下来圣天菩萨指出,果并非从生时中生起:若至已生位,理必无生时,已生有生时,云何从彼起.
难词释义彼:指生时.
颂文直解如果某个所生法已经到了已生位,这时必然没有生时.
如果已生之法还是处在生时之中,则既然已经生起,为何还要从彼生时中重复产生因此,已生的过去法无有生时.
释义本颂前两句正破,后两句反破.
"若至已生位,理必无生时":如果所生之法已经处于已生位,则目的已经达到,此时生时完全是多此一举,根本没有必要.
"已生有生时,云何从彼起":反过来说,如果已生之法仍然处于生时,则为什么又要反复生起这是没有任何根据的.
所以说,已生的过去法没有生时,并不是从生时中产生.
因此不能以此来证明生时的存在.
接下来从未来法上来遮破生时.
辛三、于未生未来法破生时未至已生位,若立为生时,何不谓无瓶,未生无别故.
颂文直解如果把未来法的现前安立为所谓的生时,则为何不说瓶子亦无有因为已生与未生无有差别之故.
所以未生的未来法无有生起的机会.
释义本颂前两句引述对方错误观点,后两句进行遮破.
"未至已生位,若立为生时.
"这是说,一个法在未至已生位,但将要至已生位的状态,安立为生时.
比如制作一个瓶子,陶胚已经做成了瓶子的形状,并且已经送入火炉烘烤,在快要成为真正的瓶子时,安立为生时.
"何不谓无瓶":何不说没有瓶子.
"未生无别故":因为所谓的"生时",只是接近已生位此时瓶子还没有生起.
这时的生时,不管起了多少作用,最后的结果都是零,即产生不出瓶子,这就与未生位没有差别.
如果确实如此,那名言之中的一切法,都将不能产生,因此就严重地诽谤了世俗名言.
所以不能将"未至已生位"安立为生时.
庚三、观业而破接下来有人试图从生时有未圆满的作业,来证明有真实的生时.
但这也不应理.
生时体未圆,异于未生位,是亦异已生,故应未生生.
唐译:(非生时有用,能简未生时,亦非体未圆,别于已生位.
)颂文直解若想:因为在生时已经开始了生的作业,只是这个作业没有圆满,这说明生时与未生时有很大的区别,所以前面的过失不成立.
尽管如此,由于生的作业未圆满,而异于已生,因此生起的仍然是未生之法,其道理与前面相同.
(唐译:生时虽有作用,仍属未生,因此不能简别未生时.
体虽未圆,若稍有体,仍属已生,因此不能简别已生位.
所以所谓生时,要么是未生,要么是已生,除此没有另外的生时.
)释义本颂前两句引述对方的错误观点,后两句以根据相同应成因进行遮破.
"生时体未圆":是说一个法在生时,法的体已开始生成,只是尚未圆满.
"异于未生位":因已有了少许法的体,所以与一点体也没有的未生位不同.
因此,就不存在上面说的因为生时与未生无别,而破坏名言中一切法的过失.
"是亦异已生":同样根据"生时体未圆"这个理由,可以得出未圆满生的结论.
而未圆满生,说明瓶子等法的体没有生起,这就等同于未生.
比如,一辆正在造的车,对方说它已异于未生位,因为毕竟车的框架等已经在做了,但是这时车还根本不能开,那能够当作车用吗根本就不能,没有人会去买这样的车来开.
这就等于车还没有造出来.
"故应未生生":所以说在生时所产生的,只是未生法.
这句话其实就是说:生时并没有生起法.
既然法都没有生起,这样的生时就不能被称为生时了,所以并没有生时.
又有人以后面生起的法,来成立有生时.
这也不应理.
若说言生时,先无后乃有,此亦未生生,未生何能生.
唐译:(前位生时无,后位方言有,兼成已生位,故此位非无.
)颂文直解如果说生时,能将前无的法,依于生的作业产生.
这意味着生时能使未生法产生.
但是,未生之法,无有自性,如何能在后面产生纵遇亿万种缘,也无法产生.
(唐译:在生的作用未产生的前位,并无生时;在正起作用的后位,才有生时.
则后位的生时,兼成已生位.
所以生时位非无,即已生的后位,不应再另立一个生时位.
)释义本颂前两句引述对方错误观点,后两句以根据相同应成因作遮破.
"若说言生时,先无后乃有":这是说生时,能把先前没有的东西变成有.
也就是说,生时能无中生有.
对方想通过后面产生的结果,来证明前面有生时的存在.
但是这个推理有一个漏洞,即:"此亦未生生".
为什么认为能使未生的法生起是错误的呢原因是:"未生何能生".
因为未生的法,无有自性,如同石女儿.
再多的因缘,也不能无中生有,使不存在的法现前.
下面圣天菩萨对观业而破生时进行总结:体圆说名有,未作说为无,若尚无生时,说何为生时.
唐译:(有时名已生,无时名未起,除兹有无位,谁复谓生时.
)颂文直解总之,当一个法,生的作业圆满时,就说这个法为有;当一个法未作,也就是未圆满时,就说这个法为无.
离开此作业圆满与未圆满二者,就没有生时,还能将哪种作业称作生时呢即根本不成立所谓的生时.
(唐译:所谓生时的自性,不过二种,即有及无.
除此以外,没有中间生时.
而有时即是已生之过去,无时即是未生之未来;所以所谓的生时,即对此有、无位的假名安立,没有真正的生时.
既然没有生时,也就没有生,所以诸法实际上都无生.
而无生,就无住、灭.
所以生、住、灭三相都不存在.
)释义本颂前两句分析了所谓生时的实质,后两句得出并无生时的结论.
"体圆说名有":所生之法的体完全圆满了,就意味着这个法已经有了,是过去时.
比如说,一辆车子所有部件全部装配完成时,便是其诞生之时.
"未作说为无":所生之法的体还没有作圆满,就意味着这个法还没有产生,这是未来时.
比如,一辆车子没有装配完成,就意味着还没有车子.
"若尚无生时":生的作用,就是使法的体圆满.
而当法的体已圆满时,属于过去时;当法的体未圆满时,属于未来时,因此说无有生时.
"说何为生时":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可以说是生时呢根本就没有.
这句反问,强调了除了作业圆满与未圆满两种情况之外,没有单独、真实的生时.
这样就把"别破生时现在之法"宣讲完了,接下来对本品进行总的归纳.
己三、归摄因果远离生灭之要义若时离其因,无别所成果.
尔时生与灭,理皆不可成.
唐译:(诸有执离因,无别所成果,转生及转灭,理皆不可成.
)颂文直解对于一个法,离开了能生因,就不可能有别的所生果.
而本品已经遮破了生,如此也就没有灭,因此果的生起与因的灭去都不成立.
如世尊云:"人与士夫及有情,生已死亡全无生,诸法如幻自性空,诸外道众非能知.
"(唐译:数论师执著三德平衡时的自性为因,认为离开因就没有另外所成的果.
这样就使得一切世俗果法,有不可灭、无不可生,由此诽谤了世间现见到的因果,故不成立.
)释义本颂前两句阐述名言法的因果规律,后两句结合本品的引导,得出了名言法实无生灭的结论.
"若时离其因,无别所成果":这是说果从因生起,离开了因,不可能有果产生.
"尔时生与灭,理皆不可成":因为生时不成立,所以因不成立;因不成立,导致果不成立;因与果都不成立,导致果生与因灭的现象也不成立.
如是观察,因为一切法的自性都不成立,因此一切法仅剩幻相.
譬如,幻化师通过咒语与药剂等,变出了虚幻的象、马.
但普通人把这些象、马当作实有,并在心中产生了贪欲和嗔恚等烦恼.
这些虚幻的象、马在灭去之前,将一直对他们产生作用.
而幻师自己,虽然也见到这些象、马,但是知道它们是虚幻的,所以不会像普通人那样产生耽著.
而没有被幻师咒语染污眼睛的人,则连虚幻的象、马也不会见到,更不会去安立名言并且耽著了.
这个譬喻里的普通人,表示凡夫.
幻师的咒语,表示凡夫耽著实有的习气.
虚幻的象、马,表示如幻般显现的内外诸法.
凡夫因为无始以来一直在熏习无明习气,明明没有任何真实的道理,仍然会把如幻的诸法耽著为实有.
并且安立种种的名言,在他生起真实智慧之前,这些法就会如同他所耽著的那样,无欺而起作用.
这里的幻师,表示已经断除无明的圣者.
他们在后得位时,有仅为如幻般的显现.
因为他们以真实智慧,断除了耽著实有之垢,因此没有丝毫实执.
而没有被幻师的咒语染污眼睛的人,表示诸佛.
已经彻底断尽一切无明及习气的诸佛,安住于一切智的法身,连相分也没有,就更不会去耽著实有.
就像幻师及眼睛清净的人,会随顺被咒语染污眼睛的普通人,安立种种的幻化名言.
同样,诸佛菩萨会宣说种种世俗谛法,作为接引世间人的方便.
又譬如,对于被幻化师欺骗的人,可以通过各种道理,减退他们的实有执著.
但是在他们的实执没有退尽之前,象、马等幻化的显现不会完全退失.
同样,诸圣者以众多正理,遮止凡夫对实有自性的耽著,然而这仅能稍稍松解实有耽著的系缚.
在无明断尽之前,不会彻底退失如幻的缘起显现.
所以,中观师讲说众多正理,目的是遮止导致众生系缚的实执,而并非去遮止如幻的缘起.
如幻的缘起显现,在众生未证得无显现的果位之前,将无欺安住于众生的妄识之中.
所以中观师对此不作遮破.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中观师承认有这些缘起显现,因为,犹如因眼翳见到两个月亮一样,众生也是因无明习气力而产生了迷乱显现.
如果有人想:名言中的一切如同幻化,而幻化之中没有系缚与解脱,那难道名言中也没有系缚与解脱吗若真是这样,那一切所作将无意义.
对此的回答是:自性无实的幻化众生,趋向如乾达婆城般无实的三有,显现出如阳焰水一般的无实之境,这样的无实想,即是轮回的状况.
以幻化的人,修幻化的真实性,修成见虚空之花的慧眼,在虚空界中解开虚空的结.
这样的无解脱相,即是解脱的状况.
这以上幻师的譬喻,主要是根据仁达瓦上师的注释而讲的.
教诫弟子品第十六本论的后八品,目的是"明方便生胜义之真实性修习之瑜伽".
总共分三科,前面已经讲完了两科,即"总说甚深缘起真实性之瑜伽"与"别说无我空真实性之瑜伽",接下来的第十六品,要讲的是第三科.
乙三、摄彼要义抉择之理分二:一、摄能诠论所说之义;二、摄所诠义之要义.
这第十六品,是从能诠之论文与所诠之论义两个方面,对前面十五品,尤其是后八品中的前七品进行归摄.
丙一、摄能诠论所说之义由少因缘故,疑空谓不空,依前诸品中,理教应重遣.
颂文直解前面已经宣说了十五品.
但是有一些人因迷乱对于诸法从本以来的自性空,未能如实证悟,而生起似非空显现的实执.
遣除实执的方便,即是上面所说的十五品法义,它们能别别遮止颠倒分别.
从第一品至第十五品,以诸行无常、有漏皆苦、诸法无我、涅槃寂静这四法印之义作为见解,以苦、集、灭、道四谛之理作为道,从粗到细,以方便及方便生的方式,宣说了无常、苦、空、无我之相.
释义本颂前两句指出有的人因缺少好的因缘,虽然修学了前十五品,但仍怀疑本空的诸法不空;后两句指出本品将按照前十五品的正理与圣教,对这些怀疑作进一步的遣除.
藏文后两句的翻译稍有差异,即:"此前诸品中,已分别遮彼.
"意思是对于邪执,前面已经作了深入的遮破.
接下来着重对第九品到第十五品的所诠义进行归摄.
丙二、摄所诠义之要义分三:一、摄所诠要义而离诤;二、广说建立;三、摄如是宣说之成就义.
丁一、摄所诠要义而离诤在后八品中的前七品,已经阐明了胜义空的真实性,但是实执深重的人,还是会产生一些疑问.
圣天菩萨在这里统一进行回答.
能所说若有,空理则为无,诸法假缘成,故三事非有.
难词释义假缘成:假托诸缘而成.
这里的假不是虚假,而是假托、凭借、依靠的意思.
颂文直解有人想:前面在宣说空性时,有宣说者、所诠的空性、能诠的文句.
因为有这三者,所以不能说所诠的诸法为空性.
但是宣说者、所诠的空性、能诠的文句这三者,都是互相依赖、观待而产生,所以并非自性存在.
释义本品前两句陈述了对方的观点,第三句指出对方观点不成立的理由,第四句是结论.
"能所说若有,空理则为无":有人想,即使按照前面所说的,诸法确实本来就空,但是既然能讲出这样的空性,至少表明有三点不空,也就是:讲法之人、所讲的法义、能诠句(对应本论,这三者分别是圣天菩萨、十五品所诠释的法义、整个十五品的能诠文句).
因为这三点全都成立,所以并不是空性.
他们之所以这样想,是因为还没有理解空性远离了一切戏论,反而把空性与断灭的邪执等同起来了.
这样一来,空就永远不能显现为有,有就永远不可能是空.
空与有变成了完全对立,而不是圆融不二的,所以他们才会提出这样的疑问.
那么解决他们疑问的关键,在于阐明空有不二,遣除他们把空性等同于断灭的错误见解.
所以圣天菩萨针对他们提出的这三事说:"诸法假缘成,故三事非有.
"意思是:在这三事中,说法者是依靠能诠句与所诠义而安立的.
同样地,能诠句与所诠义也只能依靠其他二者才能安立,这样就决定了这三者因为凡是借助其他因缘才产生的法,必定没有自性.
具体的原因,在第十四品——"破边执品"中,已经作了阐述,比如"若有任何法,都不依他成,可说为实有,然彼皆非有.
"以及"若有从缘成,彼即无自在,此皆无自在,是故我非有.
"等等.
这些偈颂,都阐明了这个道理.
接下来,圣天菩萨指出对方寻求空义的过失,并不能成立他们执著的不空义.
都没有自性.
若唯说空过,不空义即成,不空过已明,空义应先立.
颂文直解如果说诸法是空,则内外诸法应成如驴角般无有显现的过失,因此立诸法不空之义.
同样,前面已阐明了自性不空的各种过失,为何还不成立一切诸法为空性呢即如上所说的空性义,有能立之理且无可辩驳,而实事宗的所立既无能立且有害.
释义本颂前两句引述对方观点,后两句以根据相同应成因进行遮破.
"若唯说空过,不空义即成":对方的观点是,只要说了空性的过失,就可以成立不空之义.
如果这点能站得住脚的话,那么对方认为诸法不空的观点就首先被遮破了.
所以圣天菩萨接着说:"不空过已明,空义应先立.
"就是说,前面七品已经广泛阐述了不空的过失,因此空义已经建立起来了.
所以你们想要建立不空之义,就应该先消除前面所说的各种不空的过失.
想要回避那些过失,而专门去寻求空义的过失,是怎么也不可能建立起不空之义的.
接下来圣天菩萨指出,对方不应只是一味地寻求空义的过失,也应同时成立不空的宗义.
诸欲坏他宗,必应成己义,何乐谈他失,而无立己宗.
颂文直解建立宗义者,于他宗应以能坏之理而遮止,于自宗当以能立之理而建立,需同时具有如是破、立二相.
然而如果实事师你,没有理由,只是一味想要毁坏中观师,那你为何不建立起自宗之义倘若无有能立,仅有所立,你又能建立起什么呢释义本颂前两句指出要遮破他宗,必须如理成立自宗,后两句指出对方并不符合这个要求.
"诸欲坏他宗,必应成己义":这是说,凡是想要遮破他宗,必须也应能成立自宗.
也就是说,要遮破他宗,自宗应该要立得住脚,否则就是邪理,这是破不了他宗的.
"何乐谈他失,而无立己宗":但是充满实执的对方,只是一味地喜欢寻求空义的过失,而并没有建立起不空之义.
在前面,对方认为空义有过失,提出"能所说若有,空理则为无"时,圣天菩萨用"诸法假缘成,故三事非有"作了回答.
表明了中观师并没有过失.
而前面七品所指出不空的种种过失,对方没有能力作任何的回驳,并且也并没有正面建立不空之义.
他们所说的一切不空的能立,都等同于所立,也就是能立本身都悬而未决,尚未被证明,并没有资格成为能立.
所以说对方根本没有建立不空自宗的力量,因此应该舍弃对不空之义的耽著.
这里所说的"对方",并不仅仅是历史上的那些不了义的内道以及外道的论师们.
更主要的"对方",就是大家心中的实有执著.
在获得空义的闻慧、思慧之前,大家的心里都会认同实有,怀疑空性.
因此学习这些殊胜的空性法义时,应该时时对照心中的执著,句句入心;用法义来对治心中顽固的颠倒执著.
接下来实事宗想:这个过失空宗也同样成立.
圣天菩萨对此进行了反驳:若观察即无,彼不成为宗,则一性等三,亦皆非宗义.
唐译:(为破一等执,假立遣为宗,他三执既除,自宗随不立.
)颂文直解若想:倘若对无自性空之宗进行如理观察,可知并非应理,所以无自性空宗不能成立,如是便能成立有宗.
空宗不应理的原因是:所谓自性无,意味着彼自身亦不成立,又如何成立无自性之宗.
那么(圣天菩萨回答说:)以同样的道理,他宗的一性、异性及不可思议都不成立,因此也不成宗义.
是故,以一切宗非有故,当舍弃对宗义的执著.
(唐译:为破众生一、异、非一非异的执著,中观师以假立空而遣除有执为宗.
若众生执著已经遣除,则假立的自宗也随之不再需要安立.
)释义本颂前两句引述实事宗观点,后两句进行遮破.
"若观察即无,彼不成为宗":实事宗想,空宗认为一切都无自性,这样他们所立的宗也同样无自性,所以就不成立为宗.
意思是说,既然什么都是空,那么你们的立宗也是空.
这样你们不是也同样具有无法安立自宗的过失了吗"则一性等三,亦皆非宗义":圣天菩萨顺着对方的话说:如果说空无自性就无法立宗,同样你们对有胜义与世俗之间的一性、异性,甚至不可思议性等等的安立,这些也都是空无自性,也同样无法立宗.
事实上真实中无一切宗,所以应该舍弃对实有宗义的执著.
这以上回答了对方的主要疑问.
接下来对于无自性空宗无害与实事宗有害进行广泛地阐述.
丁二、广说建立分二:一、于空宗无害且有能立之理;二、于实事宗有害且无能立之理.
戊一、于空宗无害且有能立之理分三:一、立能立因相;二、说所立空性之相;三、抉择无二大胜义.
己一、立能立因相"因相",即是能立因之相,也就是无自性空宗无害的有力根据.
许瓶为现见,空因非有能,余宗所说因,此无余容有.
唐译:(许执为现见,空因非有能,余宗现见因,此宗非所许.
)颂文直解若想:在以无患根识现见瓶子时,与现见相违的一切空的因相(也就是抉择无自性空的种种教、理),都毫无意义.
(对此圣天菩萨回答说:)但是在此以大中观的道抉择诸法究竟为胜义空时,并不承许余宗所说的因相(也就是世间无患根识的现见),只是在抉择名言时,才可以安立.
(唐译:我若与你们一样许瓶子为现见所得,空因的比量可说无能.
但是瓶子非现见可得,在"破根境品"等各品中,都已经作了阐明.
所以余宗所说的现见因,并不成立.
)释义本颂前两句引述对方观点,后两句进行遮破.
"许瓶为现见,空因非有能":有实执的人,认为虽然空宗能以中观正理以及圣教量成立,但瓶子等法却实实在在以现见可得.
在强大的现见面前,中观的理、教就显得苍白无力,所以说空因,也就是空的理与教,没有了能力.
"余宗所说因,此无余容有":但是中观师说,此处在抉择大中观的胜义空时,并不承许世间的现见所得.
这在"破边执品"中,已经作了清晰的阐述.
只有在抉择名言法时,才随众生的无明而安立世间的现见所得.
阐明了安立空义的因相后,接下来要阐明什么是空性.
己二、说所立空性之相有人想:你所说的能对治(也就是空性),因为能说的缘故,所以是有,那么它反面的实有法也应该同样有吧这也不应理.
下面圣天菩萨作了这样的问答:既无有不空,空复从何起,如无所治品,能治云何成.
唐译:(若无不空理,空理如何成,汝既不立空,不空应不立.
)颂文直解从色乃至一切智智之间的一切法,既然无有任何的不空法,则作为不空反面的空,又从何生起呢就像无有空的所治品——不空的事,则彼能治——无事空性,又从何生起呢(唐译:[问:]假若无有不空,则空也非有,如此如何安立诸法皆空[答:]但是你既然不安立空,怎么能安立不空)释义本颂前两句阐述无有空,后两句以能治与所治的譬喻说明.
"既无有不空,空复从何起":针对实事师认为的空性能被讲说,因而存在的错误见解,圣天菩萨从空的反面,也就是"有"的角度进行引导.
在前面七品中,已经对"有"作了彻底的遮破.
既然对方认为不空的有并不存在,那么与有相观待的空,又从哪里生起呢也就更没有空.
圣天菩萨用对治作了譬喻:"如无所治品,能治云何成.
"就是说,空与有的关系,是能对治与所对治的关系.
从前面各品的分析中可以知道,有本来就不成立,那么从真实角度来说,根本不需要一个空去对治有.
就像一个本来就很健康的人,不需要天天吃药打针一样.
有实执的人,又对圣天菩萨说的"不需要能对治的空"产生了执著,他们问:这难道不也是一种承许吗这相当于承许了一个无宗之宗,因此与无宗相对的有宗也同样可以成立.
但这也不应理.
若许有宗者,无宗即成宗,无宗若非有,有宗应不成.
唐译:(若许有无宗,有宗方可立,无宗若非有,有宗应不成.
)难词释义有宗:有一个宗,不是指关于有的宗.
无宗:不安立一个宗,不是指关于无的宗.
颂文直解倘若承许有一个宗,则与之相反的无宗即可成立为宗.
但是无宗丝毫也没有承许,如此何来的违品——有宗呢即应成无有任何承许戏论的大立宗.
(唐译:无宗如果有,有宗方可安立,但是并没有无宗,则有宗又如何能安立)释义本颂前两句指出有宗与无宗相观待而安立,后两句以无有无宗,而遮破有宗.
"若许有宗者,无宗即成宗":宗就是观点.
如果承许有一个宗,也就是承许某个观点,那么不承认这个观点的无宗,也应该是一个宗.
意思是说,如果认为万法本来是有,这就安立了一个宗.
那么当抉择出万法是无的时候,也应该安立了一个无宗了.
"无宗若非有,有宗应不成":这两句按照唐译,没有改动.
按照藏译则是:"有宗若非有,无宗应不成.
"也就是如果并没有安立一个宗,那么也就没有与它相反的宗了.
这里的意思是:中观宗本来就没有安立过万法是有的宗,因此并不需要安立一个万法为无的宗.
龙树菩萨在《回诤论》中,也说了同样的意思:"若我宗有者,我则是有过,我宗无物故,如是不得过.
"月称菩萨在《入中论》中也说:"前说能破与所破,为合不合诸过失,谁定有宗乃有过,我无此宗故无失.
"对此具体的含义,全知麦彭仁波切在《定解宝灯论》等论中有殊胜、圆满的阐述.
实执重的人,仍然接受不了无自性空.
他们想:如果一切都空,那么世间还会有暖性的火等差别相吗圣天菩萨下面就来解答这个问题:若诸法皆空,如何火名暖,暖火亦非有,如前已俱遣.
唐译:(若诸法皆空,如何火名暖,此如前具遣,火暖俗非真.
)颂文直解若想:一切法丝毫也没有的话,那火的自性如何为暖呢(答:)应知暖及火也非有,这在前面"暖即是火性,非暖如何烧"中已作了遮遣.
(唐译:[问:]如果诸法本性皆空,为何世间有暖火等差别相[答:]这类的疑难,在前面"破边执品"等品中,已经都作了遮破,即暖性的火等只是随世俗而有,并非真实.
)释义本颂前两句引述对方观点,后两句进行遮破.
"若诸法皆空,如何火名暖":实执深的人,将空与有分开,并严重对立起来.
认为一切万法是空,就不可能有暖的火、冷的冰等等千差万别的世俗差别相.
"暖火亦非有,如前已俱遣":暖火等世间差别相,虽然在众生的根识面前无欺而有,但仅是众生无明的颠倒妄见,并非真实而有.
这在"破边执品"的"察因色积聚而破能烧所烧"这一科中,已经作了深刻的阐述.
实事师又提出了疑问:如果并没有法,那空又用来遮什么呢既然空有所遮,那法就必定应有.
这也不应理.
若谓法实有,遮彼说为空,应四论皆真,见何过而舍.
颂文直解如果说火等的法实有,因为有遮火等法的空.
那么你们有、无等的四论也都应该是真实的了.
那你们是见到了四论中的哪种过失,而舍弃其他的三论,只取其中的一论呢释义本颂前两句引述对方观点,后两句使用对方的四论进行遮破.
"若谓法实有,遮彼说为空":实事师提出,法是实有存在的,因为这个法能被空遮止.
只有法不存在,才不需要用空去遮止.
这样的观点显然不成立.
否则的话,就会导致"应四论皆真,见何过而舍".
这四论中,"有"、"无"是互相遮止的,"俱"、"非俱"也是互相遮止的.
如果作了遮止,就说明双方都是真实、应理的话,那么实事师应该受持全部的四论,而不应该在四论中有取与舍.
但是,这四论全都非真实,在第十四品——"破边执品"中就已说:"有非有俱非,一非一双泯,随次应配属,智者达非真.
"实事师经常在"有、无、俱、非俱"这四论中作取舍,比如有的实事师舍"有"取"无",有的舍"俱"而取"非俱"等等.
这就说明了实事师自己也并不是因为有遮止,就承许能遮、所遮都是真实的,所以实事师并不能因为空遮了有,就可以认为有是真实的.
龙树菩萨在《中论》中也说:"大圣说空法,为离诸见故,若复见于空,诸佛所不化.
"就是说,不能执著能遮的空为有.
这样,也就说明了不能以能遮的空,来证明所遮的法是真实的.
乃至极微体,都无如何生,佛亦未许无,故彼不应理.
唐译:(若诸法都无,生死应非有,诸佛何曾许,执法定为无.
)颂文直解如是观察,如果乃至极微尘之实有也无有,则诸法又如何能生呢是故具足无显行境的正等觉诸佛,宣说无也是戏论,应该远离,是故彼不应理.
(唐译:如果诸法都无,则应无有生死,但是诸佛世尊,又何曾承许定有定无呢)释义本颂前两句阐述非有,第三句阐述非无,第四句得出结论.
"乃至极微体,都无如何生":世间上一切诸法都空,乃至于极微那么大的自性实有法都不可能找到,这样又如何能生起暖火等种种的世间法呢"佛亦未许无,故彼不应理":空也同样无自性,因为具足无显行境的诸佛,宣说了无也同样是戏论,应该远离.
所以执著暖火等世俗法以及胜义空性为有,都是不应理的.
这样就讲完了"说所立空性之相"这一科.
己三、抉择无二大胜义若真离有无,何缘言俗有,汝本宗亦尔,致难复何为.
颂文直解如果是这样,即从色乃至一切智智之间的诸法,无有任何有、无的戏论,则正在被观察的法,为何说其为有、无的体性呢如果你宗也舍离二边,即应承许上述之义合理,为何还耽著实事自宗而兴难呢释义本颂第一句承接上颂,指出诸法远离有无的戏论;第二句得出无有世俗的结论;由此在后两句指出对方问难不合理.
"若真离有无":前一偈颂中说,万法中乃至极微尘的实有都不存在,如此也就不存在无万法的状态,所以说万法远离了有与无的戏论.
"何缘言俗有":那为何还说有热的火、冷的冰等世俗自性呢因为都远离了有与无的戏论.
"汝本宗亦尔":对于前面的破析,你们如果跟随理智的话,也不得不承许.
"致难复何为":那为什么还执法为实有,而对中观宗兴起问难呢应该放下实有的执著才对.
接下来圣天菩萨阐述在法界真实性中,没有冷、热等的差别相:诸法无体性,不应有差别,诸物上共见,彼即无差别.
唐译:(诸法若都无,差别应非有,执诸法皆有,差别亦应无.
)颂文直解世间与出世间的一切诸法,无有自性之戏论,所以在法界真实性中,不应有丝毫的差别.
这就像在诸物上都可共见的虚空,都没有任何差别一样.
(唐译:如果一切法都无实性,则世间的一切因果差别,比如从眼根生起眼识等,都应无有,因为"无"没有任何差别.
而如果一切法都具有同样"有"性,则世间的一切因果,也都应无差别,因为"有"性没有差别故.
)释义本颂前两句阐述诸法没有差别,后两句用譬喻说明.
"诸法无体性":这是前面以各种因进行观察后,得出的结论.
"不应有差别":因此在法界真实性中,就不应该有丝毫的差别.
这个差别是什么呢就是大家以正常的五根识取到的色、声、香、味、触这些境,以及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等等世俗中不错乱的因果规律.
这些差别相,虽然在众生的无明妄识中无欺而存在,但全都是无明所变现的幻相,并不真实存在,因此在法界真实性中,并没有这些差别相.
"诸物上共见":无体性的诸法就像虚空.
虚空在各个物体中都可以见到.
小到瓶子中的小空间,大到城市上的虚空等等,在每个法上,都可以见到有虚空的存在.
大家要知道的是,这里说见虚空,只是一种随世俗的说法.
实际上虚空并不是见到的,而是人们根据周边的物体形状,在第六意识中构想出来的.
"彼即无差别":但是这些虚空并没有差别.
人们可以根据不同物体的形状,勾勒出不同形状的虚空.
但是不管是瓶子里的小空间,还是城市上的广大虚空,就虚空本身来说,没有任何差别.
这样就可以清楚地知道,无体性的诸法也都没有差别.
《入中论》中也说:"如器有异空无别,诸法虽别性无差.
"前面已经阐明了空宗无可辩驳,并且有充分的能立.
接下来再对实事宗进行观察,指出他们的观点不但无法立足,并且没有能立的依据.
戊二、于实事宗有害且无能立之理分二:一、总说无破因及能立之理;二、别说实事自宗无能立之理.
首先总说实事宗既没有破空宗的因,也没有安立自宗的能立;然后再对实事宗没有安立自宗的能立专门进行别说.
己一、总说无破因及能立之理无故于他宗,不能答难者,他因破自宗,何故不自立.
唐译:(若谓法非有,无能破有因,破有因已明,汝宗何不立.
)难词释义他宗:指中观空宗.
他因:指中观宗的正理.
自宗:指实事宗.
颂文直解实事师说:按照空宗不承认任何法的观点,实事师无法对空宗的问难进行答复.
(中观师回答说:)那么就按照实事宗承认有自性的观点来说,实事师对前面已经阐明的破有的正理,为何不进行答复,而建立起你的自宗呢(唐译:如果说因为诸法性、相都无,所以没有能破有的因,这是智慧极为低劣的表现.
能破有的因,前面已经作了广泛地阐明,为何还说无有如果不能接受能破有的因,那你为何不立因来证明有呢)释义本颂前两句引述他宗观点,后两句用根据相同应成因进行遮破.
"无故于他宗,不能答难者":实事师认为,既然中观宗认为诸法无体性,这样没有了诸法,实事师拿什么来答复没有了口,实事师又怎么能说话他们认为既然空,就什么也不能做,因此实事师对中观师的问难,不能做出任何回答.
实事师因为心中还没有放下实执,仍然把空错误地理解成拨无一切"实有"法的断灭,所以才有这样的辩护.
对此圣天菩萨回答说:"他因破自宗,何故不自立.
"既然实事师认为只有在承认万法实有的前提下,才能进行问难与答难,那么对于前面中观师破有的中观正理,你为什么不进行回答,并用正理建立你实事自宗的有呢这时,实事师又以破因易得进行辩护.
对此圣天菩萨指出中观师能破除万法的实有之义,实事师却不能破除万法的真空之义.
说破因易得,是世俗虚言,汝何缘不能,遮破真空义.
颂文直解说破因易得,立因难得,只是世间不真实的虚说.
既然这样,那你为何遮破不了真空之义呢释义本颂前两句引述对方的观点,后两句以根据相同应成因进行遮破.
"说破因易得,是世俗虚言":这是实事师引用民间俗语,来为自己开脱.
意思是,你中观师只是遮破,而遮破远比建立容易.
言下之意是,虽然你作了全面的遮破,但是这并不代表实有没道理.
圣天菩萨于是用相同的根据回答说:"汝何缘不能,遮破真空义.
"意思是既然遮破容易,那为何不见你有任何合理的根据,遮破诸法无体性的真空之义呢己二、别说实事自宗无能立之理此处圣天菩萨指出实事师在缺乏能立的情况下,安立"有万法"的所立,并不应理:有名诠法有,谓法实非无,无名表法无,法实应非有.
颂文直解在观察后,发现实事师没有任何能立之理.
如果这时你仍然坚持真实中诸法"有"的话,那么中观师也可以仅凭口说诸法"无",建立诸法无体性了.
释义本颂前两句引述对方观点,后两句用根据相同应成因进行遮破.
"有名诠法有,谓法实非无":实事师关于诸法实有的能立,全都被推翻了,但是心中对实有的执著仍然很顽固,放不下来.
这两句藏文的字面翻译是:"若仅说法有,法即真实有.
"圣天菩萨用同等理进行遮破:"无名表法无,法实应非有.
"也就是,没有能立之理,仅凭口说成立"一切法有"的所立.
那么同样地,中观师只要口说法无,也能成立诸法为无了.
但实事师对此显然无法接受.
因此,实事师也不能仅凭口说,就认定诸法为实有.
这两句藏文的字面翻译是:"则仅说法无,法为何非无"这也说明,破除执著并不是一件非常轻松的事情.
大家也可能一样,虽然闻思空性到现在,道理上已经接受了诸法为空,但是心中的实执,依然隐藏得很深很深.
比如心中一想个东西,口里一说个东西,都会直接把它们当做实有法,而忘记了那些中观的能立与所立.
这就要在获得闻慧、思慧之后,反复地循着中观正理,进行串习、修持.
只有这样,才能消磨千万劫以来积累起来的实执习气.
一段时间后,无论起心动念、开口说话,都能直接与空性相应了.
实事师接着又从诸法的名称上提出了问题.
由名解法有,遂谓法非无,因名知法无,应信法非有.
颂文直解又从能诠而言,如果由于听到法的各种名称,就认为这些法实有,因此认为这些法不可能是无;那么当说这些法"无"的时候,也应该理解为无,而认为诸法非有.
释义本颂前两句引述实事师观点,后两句用根据相同应成因进行遮破.
"由名解法有,遂谓法非无":实事师认为,依实有法,而生实有名,又依实有名,而生实有解.
所以既然有瓶子、柱子、人等等的各种名称,就表明必定有这些实有法的存在.
"因名知法无,应信法非有.
"如果仅由名称,就能成立一个法的话,那么法上加一个"无",就应该表明没有这些法.
比如无瓶子,表明没有瓶子;无柱子,表明没有柱子;诸法无体性,就表明一切法都不真实存在.
实事师肯定不能接受这个结果,因此,以名称而执有实有法,也不能成立.
实际上诸法的名称,并不是依实有存在的法而取,而是随意而取.
因此不能以名称来证明有实有法的存在.
譬如,对一个短寿的人,可以取名为长寿;对一个凡夫可以取名为佛.
现在很多地方见到男的称呼为老板,见到女的称呼为美女,有许多这样随意取名的例子.
这都充分说明了诸法的名称根本不能代表实有.
这一颂是从能诠方面阐述,接下来一颂是从所诠方面阐述.
若由世间说,皆世间有者,诸法有自性,何成世间有.
唐译:(诸世间可说,皆是假非真,离世俗名言,乃是真非假.
)难词释义世间说:世间人说.
颂文直解又如果从所诠来说,因为世间人说有的缘故,内外诸法在世间中就有自性,那么法的自性即是胜义,这就成了胜义有,怎么还是世间世俗中有呢(唐译:世间言说都随自心,为了共同交流的需要而假想安立的.
法如果可说,必定是假非真;如果非假是真,必定离世俗名言,不可言说.
)释义本颂前两句引述实事师的观点,后两句进行遮破.
"若由世间说,皆世间有者":实事师认为世间人的言说,代表在世间中有真实的自性.
这一句和前一颂的"由名解法有,遂谓法非无"的意思相同.
"诸法有自性,何成世间有":诸法只要有不变的自性,这个自性即究竟的胜义法.
这样就成了凡世间所说的,都是胜义法,而没有世俗法了,这是实事师也不能接受的.
因为在实事宗里,无论是外道的胜论派、数论派,还是内道的有部、经部、唯识,都分了二谛,认为世俗法与胜义法不能混淆.
由此可见"若由世间说,皆世间有者"是错误的.
也就是说,世间所说的,都是随意安立的虚幻法,并没有真实的自性.
接下来对"摄所诠义之要义"进行总结.
丁三、摄如是宣说之成就义分二:一、摄离边大空之义;二、明于离边中观之义离过.
戊一、摄离边大空之义分三:一、明所立为离边;二、明能立为无自性;三、明遮遣所破戏边.
己一、明所立为离边实事师想:诸法被遮遣后,不就堕于断灭的无边了吗事实并非如此.
圣天菩萨回答说:谤诸法为无,可堕于无见,唯蠲诸妄执,如何说堕无.
难词释义蠲:遣除的意思.
颂文直解明明现见了诸法,却强说他们不能被见到,这样诽谤诸法为无,才会堕于断灭的无见.
而只是从遣除妄执的角度,如何能说这是堕于恶见呢释义本颂前两句阐明了什么才是堕于无见,后两句阐明中观宗无此过失.
"谤诸法为无,可堕于无见":比如将无患根识所取的境,说成在无患根识前都不存在,这样诽谤诸法为无,就是堕于断灭的无见.
"唯蠲诸妄执,如何说堕无":中观空宗并非如此,只是遣除凡夫心中颠倒的妄执.
虽然无患根识与境都是妄执所现,但是并不否定无患根识能取到境,这样怎么能说是堕于无见呢由无有性故,无性亦非有,有性既非有,无性依何立.
唐译:(有非真有故,无亦非真无,既无有真无,何有于真有.
)颂文直解由于有性无有之故,无性也不可能有.
原因是,没有所依的有性,那么用来否定它的无性依何而建立呢(唐译:有并非真实有,因此无也并非真实无,既然没有真实的无,也就没有真实的有.
)释义本颂前两句指出无性并不存在,后两句解释无性不存在的理由.
"由无有性故,无性亦非有":就像在《入菩萨行·般若品》中所说的那样:"未触所观事,不取彼事无.
"在究竟实相大胜义前,则包括无患根识与其所取境在内的一切有事戏论,连微尘许也不存在,由此也不会有与彼相反的无事.
"有性既非有,无性依何立":因为有性是所依,无性是能依,没有了所依的事,遮彼的无事就完全没有成立的可能.
有、无这些观待法,都是分别心安立起来的,也就是分别心增益出来的.
在真实的本性上,根本没有这样的戏论存在.
不但有性不存在,无性也无法安立,不但不空的法不存在,包括空也都不存在,远离了一切的戏论.
前面已经讲了第一科"明所立为离边",接下来讲第二科.
己二、明能立为无自性分二:一、摄因为无自性之义;二、摄同品喻为无自性之义.
要证成一个宗,至少需要因与同品喻.
有实事师认为:因与同品喻是实有法,因此它们永远不能证成无自性的空宗.
接下来圣天菩萨对此一一进行遮破.
庚一、摄因为无自性之义实事师又想:既然空性的能立因为有,那空性也应成有,怎么能成立一切无自性呢圣天菩萨回答说:有因证法空,法空应不立,宗因无异故,因体实为无.
颂文直解有人说,因为存在证成诸法空的能立因,因此诸法也应成有,而不应该立为空.
但是中观宗所立之无自性之宗与能立因没有差别,所以因体也非以自性成立,实际为无.
释义本颂前两句引述有事宗的观点,后两句进行反驳.
"有因证法空,法空应不立":实事师说,虽然空宗用各种正理,证成了诸法无自性的宗,但是这种方式本身就存在着一个巨大的问题,就是你宗用来证明的正理,本身是不空的,不空的法怎么能够证成一个无自性的宗呢.
退一步来说,就算得出了空的结论,但这个因还留在那里,空不了.
实事师说,因为存在着这样的矛盾,所以诸法空并不成立.
实事师的误区,在于认为空的宗与实有的因是完全不同的.
圣天菩萨对此直接回答说:"宗因无异故,因体实为无.
"也就是宗与因并没有差别,宗是空,因也同样必定是空,不会变成实有.
要分清宗与因是否有差别,就要对因进行分析.
因有能生因与能了因两种.
能生因的作用是能出生果,能了因的作用是能明了果.
如果空的因是能生因,这意味着空是造作而成的,就像幻师变出来的幻马、幻牛一样,是不真实的,具有欺诳性.
但是前面已经证成了诸法的空并非造作而成,而是本来就空,并不具欺诳性,所以空的因并不是能生因.
那么从能了因来讲,因是为明了宗义而宣说的.
如果离开宗义之外有别的因,别的因不是宗法故,不能成为宗义的能了因;如果除了宗义外,没有别的因,则因与宗义成为一体,而不能成为因.
这就是"宗因无异故,因体实为无"的意思.
所以,实际上并没有以自性存在的空性的能立因,所谓的能立因,只是假名安立的虚妄法而已.
这样,一切法都成立为无自性的空.
实事师又对证成诸法无自性的同品喻产生了怀疑,认为只要有一个譬喻存在,就不能证成万法空的宗.
圣天菩萨继续进行答复.
庚二、摄同品喻为无自性之义谓空喻别有,例诸法非空,唯有喻应成,内我同乌黑.
难词释义别有:指离因之外另有喻体.
例:以此类推.
内我:内我指凡夫各自所执的内的五蕴相续.
唯有喻:指没有因,仅仅有比喻.
乌:指乌鸦.
颂文直解有人说,宣说空性的譬喻存在,因此不成立一切法空.
但如果譬喻与所立空不异,则如上述的能了因一样,譬喻也成立为无自性;而如果譬喻与所立空不同,则能说"如同乌鸦是黑的,我也同样是黑的"吗因此当知,能表示的诸譬喻,也完全包括在所表示的无自性义之中.
释义本颂前两句引述实事师的观点,后两句进行遮破.
"谓空喻别有":实事师提出,即使因是空,但是用来证成空的幻化八喻等譬喻却不应是空.
因为如果譬喻也是空的话,就产生不了功用,因此就不可能用来作譬喻.
"例诸法非空":所以实事师说,因为譬喻不空,所以所喻的一切法也都不空.
"唯有喻应成,内我同乌黑":圣天菩萨指出,譬喻不能与因单独分开,否则譬喻与所喻之间就没有了相同之处,这样就失去了作譬喻的资格.
比如说,自己明明是黄种人,却将自己比作乌鸦,说皮肤与乌鸦一样黑,这显然会惹众人的耻笑.
因为这个能喻与所喻之间没有共同之处,也就是缺乏能立因,根本不能建立起来联系.
己三、明遮遣所破戏边分二:一、正说;二、破说有无一方之戏边.
中观宗的所破,是有、无、二俱、非二俱这四边.
这四边并非真实存在,而纯粹是一种戏论.
所谓戏论,就像是演戏时说的那些台词.
演员在演戏时,根据剧情需要,什么话都可以说,观众也不会真的当一回事.
庚一、正说若法本性有,见空有何德,虚妄分别缚,证空见能除.
唐译:(若法本性空,见空有何德,虚妄分别缚,证空见能除.
)颂文直解如果诸法本性不空,而如显现般成实有的话,则证见空性有何功德呢不但没有功德,反而变成对诸法的诽谤.
正因为诸法本性为空,而愚夫生起了有、无、一、异等等的虚妄分别,于是就被束缚在轮回中;而通过证得空见,就能够断除这种虚妄分别的束缚.
(唐译:[问:]如果一切法本性是空,则证见此空,有何功德如果没有功德,则何必辛苦修行[答:]虽然诸法本性是空,但愚夫对空产生了虚妄分别,执著有一、异等法,由此而生烦恼、造业,致使沉沦在轮回中.
而通过勤勉修行,证见无我空,就能渐次断除虚妄分别,获得自利利他的无尽功德.
)释义本颂前两句是对实事师的反问,后两句进行阐释.
"若法本性有,见空有何德":如果像实事师所认为的那样,一切法的本性都是实有的,那么证见空性又有什么功德呢因为既然一切法是实有,那么说一切法空就是颠倒的错见.
所以不应该把中观空宗所宣说的空,理解成强行将本来实有的法观成空,这样就变成扭曲事实了.
那么应如何正确理解中观宗所说的空呢就是下面两句话:"虚妄分别缚,证空见能除.
"也就是说,明明实相中没有任何成立的法,而凡夫以虚妄分别,见到种种的戏论法,这样就受到了极大的系缚.
因此,中观宗以观察胜义正理抉择一切法大空时的所破,就是将本来是空却分别为有的一切粗粗细细的戏论边.
就像月称菩萨在《入中论》中说的那样:"异生皆被分别缚,能灭分别即解脱,智者说灭诸分别,即是观察所得果.
"实相中本来没有任何法,是说实相中没有能、所,没有心、境,没有有、无,没有一、异,没有善、恶,没有好、坏等等的一切差别相.
但是凡夫却虚妄分别出了能、所,心、境,有、无,一、异,善、恶,好、坏等等,形成了种种虚妄的差别相.
凡夫把这些差别相,执著为实有,于是患得患失,生起了贪、嗔等烦恼.
因为烦恼,而造下了种种有漏的善业、恶业、不动业,于是在六道轮回中不断流转.
所以,并不是诸法把凡夫束缚住了,而是凡夫自己的虚妄分别和执著,束缚了一个虚妄的自己.
因为包括自我在内的诸法,一直以来都是空,没有一刹那变成过实有.
在这里说句玩笑话,凡夫根本没有经过瓶子、柱子等诸法的同意,就一厢情愿地把它们认定为实有.
这其实冤枉了诸法,是对诸法的严重诽谤.
所以,解铃还须系铃人,既然是凡夫的虚妄分别将空扭曲成了种种的有,并因此而遭受轮回中的种种苦,那么只要断除虚妄分别,就能解除束缚.
而要断除虚妄分别,就应该断尽执一切法为实有的邪见,而证得一切法为空的正见.
庚二、破说有无一方之戏边说一有一无,非真亦非俗,是故不能说,此有彼非有.
唐译:(法成一成无,违真亦违俗,故与有一异,二俱不可言.
)颂文直解如此的缘故,在抉择大空胜义时,需要遮破所破的一切粗、细戏论边.
而对佛的善说之义尚未如实了达的人说,诸法一者有,另一者无.
这不符合真实性,也不符合世俗.
因此,以观察胜义量抉择空性时,不能说此心识等有而彼境等为无.
(唐译:若执诸法与诸法的有性,确定为一,诸法则成为一法;确定为异,诸法则无有性,而成为无.
但这两种情况都违背了真谛与俗谛.
所以,不能说诸法与有性是一,也不能说诸法与有性是异.
)释义本颂前两句指出一有一无不符合胜义与世俗,以此为根据,在后两句得出不能说此有彼无的结论.
"说一有一无,非真亦非俗":说一个法为有,同时又说另一个法为无.
这种情况,既不符合胜义谛,也不符合世俗谛,所以并不成立.
正确的见解是:想宣说世俗时,应以世间的分别——无患根识作为量,而说一切法都平等为有;而要宣说胜义时,应相应圣者证真实义的智慧,说一切法平等为无.
比如五蕴,在世俗中,应承许为有;但在胜义中,则应说五蕴都以自性而空.
因此圣天菩萨总结说:"是故不能说,此有彼非有.
"也就是以观察胜义量抉择空性时,不能说这个法有而那个法无.
比如说,小乘认为的胜义中有无分微尘与无分刹那的心识,而没有粗大的蕴聚,这就失坏了二谛的安立.
正确的见解应该是:胜义中无论是无分微尘、无分刹那心识,还是粗大的蕴聚,都同样是远离戏论的大空;而世俗中,这三者都可以同等随世间共许而安立为有.
又比如,随理唯识认为胜义中有依他起识,而没有瓶子等境,这也同样失坏了二谛的安立.
正确的见解应该是:在胜义中,依他起识与瓶子同等为大空;而在世俗中,这两者都可以同等随世间共许而安立为有.
接下来圣天菩萨以总结的方式成立中观宗毫无过失.
戊二、明于离边中观之义离过对方想:对于中观宗的遮破,我虽然无法作出答复,但是精进修持佛法的人,将来必定能作出答复.
有非有俱非,诸宗皆寂灭,于中欲兴难,毕竟不能申.
颂文直解执著有边、非有边、二俱边、非二俱边这些戏论的各宗,在中观正理面前,都被彻底遮破而寂灭.
如果他们想对中观宗兴难,是毕竟不可能申述成功的.
释义本颂前两句指出一切的四边戏论都已经被遮破,后两句指出他宗不可能真正对中观宗发起问难.
"有非有俱非,诸宗皆寂灭":他宗执著的观点,归纳起来,就是有、无、二俱、非二俱这四边,而这四边都已经被中观宗彻底无余地遮破.
对四边的遮破,归纳而言,就是《般若心经》中说的:"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不异空,空不异色.
"(藏文翻译的顺序与玄奘大师翻译的不同.
)破除四边的顺序,可以对应中观四步境界.
"色即是空",对应以离一多因等中观正理,抉择显现为空,因此寂灭有的戏论边;"空即是色",对应以名言缘起因,将空抉择为缘起,因此寂灭无的戏论边;"色不异空",对应将显现与空抉择为双融,因此寂灭二俱的戏论边;"空不异色",对应将双融抉择为平等性,因此寂灭非二俱的戏论边.
"于中欲兴难,毕竟不能申":对于如此甚深的大中观之义,执著有、无等边的宗派,即使在极其漫长的时间里,也不可能有发起问难的机会.
相应于境的实相抉择之义,即以事势理成立为三解脱门的自性.
如经中说:"以无自性之理,一切法为空;以无相之理,一切法为无相;以无愿之理,一切法为无愿;以自性光明,一切法为清净般若波罗蜜多.
"千千万万的实事师,即使经过漫长的时间,再再与中观师辩论,也发不出真正合理的问难.
中观宗真正符合万法的实相,所以一丝一毫的过失都不可能出现.
此宗是以佛菩萨清净的境界,或者说以究竟的般若实相如实抉择,哪里会有过失呢所以在辩论中,实事师会逐渐发现并进而破除自己对戏论的执著,但却不可能找到中观宗的过失.
经过七十节课的讲解,《中观四百论》到现在就圆满讲完了.
大家知道,圣天菩萨是龙树菩萨的亲传弟子,被推崇为与龙树菩萨相等.
宗喀巴大师在《菩提道次第广论》中说:"般若经等宣说诸法,皆无自性无生灭等,其能无倒解释经者厥为龙猛.
解彼意趣有何次第.
答,佛护,清辨,月称,静命等大中观师,皆依圣天为量,等同龙猛.
故彼父子是余中观师所依根源,故诸先觉称彼二师名根本中观师,称诸余者名随持中观师.
"也就是说,对经典的解释,以龙树菩萨的解释为标准,而对龙树菩萨所作论典的解释,以圣天菩萨的解释为标准.
所以龙树菩萨与圣天菩萨,是所有中观论师共同推崇的根本中观论师,其他的中观师,则被称为是追随龙树菩萨与圣天菩萨的随持中观师.
圣天菩萨所作的最重要的著作,就是这部《中观四百论》,所以要学好中观,就必须学好《中观四百论》.
多昂丹碧尼玛尊者在《中观四百论句义释——龙树密意庄严》开篇时,就称颂《中观四百论》为"能善说于离边大中观之实相、二谛真实性如何作瑜伽之次第".
这高度凝练地概括了《中观四百论》的殊胜特色,即:既对离边大中观的实相作了最善巧的宣讲,又对按照二谛真实性进行修持的瑜伽次第作了最善巧的引导.
对这样殊胜难得的法宝,大家要发自内心地珍惜,精进地作闻思修行.
在学习时,大家还一定要明白学中观的必要性.
正是因为凡夫对自我,以及对这个世界的知见,是完全颠倒的,违背事实真相的,而真相是离戏的大空,完全无自性,但是大家却执著有四边.
所以必须要通过修学中观,来断除这种对四边的邪执.
凡夫对四边的执著中,最主要的是对有边的执著.
其他三边,则都是在有边的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
在学习中,有一个常见的现象,有不少人虽然已经学习了破除四边的中观正理,但是仍然认为有边只是在胜义中才空,在世俗中却仍然实实在在地存在.
这种情况,是由于没有认识到有边本来就是戏论,本来就根本不存在.
因此他虽然学到了遣除有边乃至四边的句义,但在内心里却不敢去空,而牢牢地、紧紧地把"有"保护在世俗谛中.
从而导致了在抉择实相时仍然分开二谛,并坚持对胜义单空的耽著.
这是一个很容易犯的毛病,每个人都要仔细地对照法本,检查自己是否真正触及到内心对有边的执著.
这个问题,不但在《中观四百论》中,包括在以前大家学过的《般若品释》《入中论》《中观总义》等论中,也都已经再三地进行了阐述.
但是为什么还有不少人没有纠正过来呢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掌握好学习的方法.
没有在学习中,将法义与自己的内心联系起来,进行对照.
学习佛法,尤其是中观这样非常深细的法门,如果不与自己的内心进行联系、对照,必然就会变成学习一门知识、一门学问一般.
这样即使非常精进地学习,也只能得到一些皮毛,而得不到精髓.
这个问题比较严重,大家要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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