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D生物多样性公约Distr.
GENERALUNEP/CBD/COP/7/423November2003CHINESEORIGINAL:ENGLISH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七届会议2004年2月9至20日和27日,吉隆坡临时议程*项目9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关于第九次会议工作的报告目录页码项目1.
会议开幕3项目2.
组织事项6A.
出席情况6B.
选举主席团成员8C.
通过议程8D.
工作安排10E.
各工作组的工作10项目3.
报告11项目4.
主要议题124.
1.
保护区124.
2.
技术转让与合作15项目5.
其他实质性事项165.
1.
生态系统方法165.
2.
可持续利用:制定实用的原则、实施准则和相关文书185.
3.
监测和指标215.
4.
生物多样性和气候变化225.
5.
山区生态系统23项目6.
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第十次和第十一次会议的筹备工作246.
1.
临时议程草案246.
2.
日期和地点25项目7.
其他事项257.
1.
在《公约》的工作规划中纳入注重结果的目标,包括2010年生物多样性目标、《全球植物保护战略》和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的相关目标257.
2.
外来侵入物种287.
3.
与会者提出的其他事项29项目8.
通过报告30项目9.
会议闭幕301.
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建议31IX/1.
执行进度报告31IX/2.
遗传利用限制技术33IX/3.
全球生物分类倡议34IX/4.
保护区36IX/5.
技术转让与合作58IX/6.
生态系统方式:进一步的发展、实施准则以及与可持续森林管理的关系68IX/7.
《关于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的亚的斯亚贝巴原则和准则》草案93IX/8.
森林生物多样性管理、可持续利用以获取产品和服务及惠益分享111IX/9.
拟定关于消除或减轻不正当奖励措施的方式和方法的提案112IX/10.
监测和指标:制定国家级监测方案和指标123IX/11.
生物多样性与气候变化125IX/12.
山区生物多样性129IX/13.
顾及2010年生物多样性目标、全球植物保护战略和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所制定的相关目标,将以结果为导向的目标纳入《公约》的工作规划143IX/14.
全球植物保护战略147IX/15.
全球外来侵入物种1492.
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第十次和十一次会议临时议程153项目1.
会议开幕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科咨机构)第九次会议于2003年11月10日至14日在蒙特利尔的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民航组织)总部举行.
科咨机构主席AlfredOteng-Yeboah先生(加纳)于2003年11月10月星期一上午10时宣布会议开幕.
Oteng-Yeboah先生在开幕词中向与会者表示欢迎,并表示感谢科咨机构主席团成员和执行秘书及其工作人员为会议进行的筹备工作.
他还指出了前任主席JanPlesnik先生(捷克共和国)作出的贡献.
他报告说,在闭会期间举行了若干次会议,并指出,自从科咨机构上次会议以来,举行了20次特设技术专家组或联络组会议,主席团的成员还代表科咨机构出席了在《生物多样性公约》或与生物多样性有关的公约或机构之下举行的13次闭会期间会议.
他在谈到议程时说,除了包括两个主题在内的实质性问题之外,科咨机构还将审议外来侵入物种问题以及在工作方案中纳入有关指标的问题.
他解释说,由于工作方案上的事项很多,无法列入关于本次会议的主题之一-保护区以及技术转让与合作的主旨发言.
Oteng-Yeboah先生强调了科咨机构在处理保护区生物多样性问题方面肩负任务的艰巨性.
这方面的挑战之一,是确保参照正在《生物多样性公约》下审议的其他专题领域和跨专题问题起草一项保护区工作方案.
他提请科咨机构注意其他主题,即技术转让和技术合作.
他指出,关于截至2010年缔约方大会多年期工作方案的不限成员名额闭会期间会议已经审议了技术转让和技术合作所涉法律和社会-经济方面的问题.
第四届挪威/联合国特隆赫姆生物多样性会议也审议了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所发挥的作用,并指明了若干挑战.
他表示感激挪威政府主办该次会议.
Oteng-Yeboah先生在最后说,主席的任务之一是寻求途径来提高科咨机构的工作效率.
他提醒会议说,应该审议为科咨机构第十次会议进行的筹备工作.
他表示认为,必须在工作方案以及向缔约方大会提出的建议中清楚指明,为了实现在2010年之前减缓当前的生物多样性丧失速度的目标,必须采取哪些行动和争取哪些行动者的参与.
致开幕词的还有代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计划署)执行主任发言的NehemiahRotich先生以及《生物多样性公约》执行秘书HamdallahZedan先生.
Rotich先生说,生物多样性丧失和生态系统退化仍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继续,为实现在2010年之前减缓生物多样性丧失速度的目标,所必须采取的行动是知识密集型的.
他提请注意千年期生态系统评估,这次评估将增进基础知识.
他还说,环境规划署理事会意识到,环境退化问题日益复杂,因此需要增强科学评估、监测和早期预警能力.
环境规划署为此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以促进协作并加强科学基础.
他指出,环境规划署还进行了大量的工作来增进各项关于相关和互补问题的公约之间的合作,并继续帮助科咨机构主席团成员,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成员,开展工作.
Zedan先生对Oteng-Yeboah先生表示欢迎,并感谢卸任的JanPlesnik主席先生对科咨机构的工作作出的贡献.
他感谢奥地利、芬兰、德国、爱尔兰、意大利、日本、挪威、瑞典和联合王国政府提供捐助,以使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的代表得以参加会议.
他表示感谢所有那些为本次会议的各种闭会期间筹备活动付出了时间和努力的人,并感谢哥伦比亚、埃塞俄比亚、芬兰、爱尔兰、意大利、荷兰、新西兰、挪威和联合王国在闭会期间主办或帮助举行各种会议.
他报告说,自从上次会议以来,发生了很多事件,科咨机构面前的文件反映了主要的事态发展.
他还指出了两个对于《公约》的进程具有重要意义的事件,即《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生效和泰国政府批准《生物多样性公约》,后者使得该公约朝着成为一项普遍性公约的方向又前进了一步.
他在谈到本次会议的主题时表示,在《公约》之下和在其他论坛上进行的大量讨论已经为科咨机构提供了帮助.
保护区工作方案草案考虑到了科咨机构第八次会议的各项建议,并经过了进一步调整,以体现世界公园会议的讨论结果.
他报告说,应缔约方大会的请求,在蒙特利尔举办了一个关于保护区的国际讲习班.
他还指出,保护区是就地保护工作的一项关键内容,科咨机构将有机会来了解最大限度地增加保护区对生物多样性和人类所带来好处的实际办法.
他还表示,技术转让和技术合作问题是《公约》工作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工作方案草案既参照了挪威/联合国特隆赫姆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会议的成果,也参照了关于截至2010年缔约方大会多年期工作方案的不限成员名额闭会期间会议的成果,并借鉴了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之下制订的模式.
由于需要采取的大多数行动都是国家一级的行动,工作方案强调合作伙伴关系和信息交换的重要性.
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支助行动,以帮助各国利用技术带来的效益,而这又将进而加快《公约》的执行进度,并加快实现在2010年之前大幅度减缓生物多样性丧失速度的全球目标.
Zedan先生讨论了会议议程上的其他实质性问题,即:对生态系统方式的进一步阐述和贯彻这一方式的指导原则;制定促进可持续利用的原则、操作指南和相关工具;确定国家一级的监测方案和指标;生物多样性与气候变化;山区生态系统.
所有这些项目都在过去的科咨机构会议上得到过讨论,并且是各专家机构闭会期间深入审议工作的主题.
他还指出,在讨论把注重效果的指标纳入《公约》工作方案的问题时,已经在其他事项之下把两个问题中的一个问题提出供讨论,他请科咨机构参照关于多年期工作方案的闭会期间会议的建议,该次会议审议了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的成果.
与会者们在进行这项工作的时候不妨参照关于"2010年-全球生物多样性挑战"的伦敦会议取得的成果,很多专家参加了该次会议,在会上审议了实现2010年目标以及衡量在这方面所取得进展的方式.
他最后提请科咨机构注意,在即将举行的缔约方大会之前,工作日程安排很紧张,重点的问题必须得到处理.
他说,科咨机构的审议工作可以澄清这些重点问题.
下列组织的代表应主席的邀请在开幕式上发言: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粮农组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气候公约》)秘书处、联合国森林论坛(森林论坛)、联合国大学高等研究所、以及《关于具有国际意义的湿地,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所的湿地的公约》(1971年于伊朗的拉姆萨尔)主席团.
粮农组织代表向会议通报说,该组织的《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预计将在近期内生效,在批准该条约方面的迅速进展突出表明了各国政府对《条约》给予的重视.
她提请注意,迫切需要最大限度地增加保护区(这是本次会议议程上的问题之一)为粮食保障和扶贫作出的贡献.
有机农业和可持续的森林管理可以为克服调和粮食生产与自然保护这一重大挑战作出决定性贡献.
保护区工作方案草案雄心勃勃,但是没有作出任何实际的规定,来通过跨部门协作把保护区纳入更广泛的背景.
因此,粮农组织促请科咨机构考虑在保护区和缓冲区内发起一项国际生态农业举措.
关于生态系统方式,可以利用根据可持续的森林管理办法制定的各种手段,协助在其他部门贯彻该方式.
粮农组织同意这一看法:应该正式审查生态系统方式,并视可能在以后的某个阶段,在更为充分地进行试点应用之后,对其原则和操作指南进行修订.
当前的重点应该是帮助贯彻这个方式.
气候公约秘书处的代表说,该公约的科学和技术咨询附属机构欢迎加强各公约之间的合作,包括当前在生物多样性与气候变化问题特设技术专家组内开展的工作.
该专家组关于生物多样性与气候变化之间相互联系的报告将提供一个宝贵的基础,用以开展议程项目5.
4下的工作.
她补充说,气候公约秘书处应请求同联合联络组中的其他成员合作,举办了一个关于联合优势的讲习班,以之作为加强公约之间合作的第一个步骤.
这个讲习班于2003年7月在芬兰的埃斯坡举行,提供了一个机会来确定增加合作的途径,特别是在某些跨专题领域内增加合作的途径.
森林论坛的代表(代表森林论坛秘书处协调员兼处长PekkaPatosaari先生发言)表示,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是森林问题合作伙伴组织的成员之一,作为在与森林有关的传统知识和森林生物多样性问题上的联络机构,在其中发挥了主要的作用.
该秘书处还积极参加了森林问题合作伙伴组织的森林报告精简问题特设工作组的工作.
技术转让是森林论坛负责的关键问题之一,论坛既结合多年期工作方案中的各个专题,也将其作为一个独立的问题予以讨论.
森林论坛成立了一个关于资助和转让无损于环境的技术的特设专家组,以便就改进这种技术的转让和传播知识的办法提出建议.
预计森林论坛和《生物多样性鬼》之间将在这个方面进行互惠交流.
联合国大学高等研究所的代表说,该研究所把生物多样性作为研究重点之一,当前正在积极参加编制保护区工作方案草案.
他强调说,技术转让在《公约》的工作中具有核心意义,但制订一项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并正确执行该方案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联合国大学准备这方面发挥作用,该大学可以作出特殊贡献的领域之一,是提高关于利用遗传资源所产生的非货币效益以及关于如何转移这些效益的认识.
拉姆萨尔公约主席团的代表向会议通报了该公约的科学和技术审查小组(科技小组)所进行的工作.
拉姆萨尔公约缔约方大会指示该小组集中讨论六个重点主题,并为其中每个主题都成立了一个专家工作组,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参加了这些工作组.
这六个工作组审议的问题包括:湿地盘点和评估;修订拉姆萨尔公约的明智使用概念指南;水资源管理;与湿地保护地有关的问题;公约执行效力评估指标.
科技小组还有两个重点的跨专题工作领域,即通信、教育和宣传以及农业,这两个重点促进了在六个工作组内开展的工作.
拉姆萨尔公约主席团同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之间的合作在过去几年中得到加强,为了使各缔约方在本国的执行工作和对湿地生物多样性问题采取的对策中得到最明确和最协调一致的指南,这种合作非常重要.
主席然后邀请各区域集团发言.
阿尔及利亚和菲律宾(代表亚太集团)的代表应邀发言.
阿尔及利亚代表祝贺主席当选,并赞扬秘书处在为本次会议和闭会期间会议编写文件方面进行的努力.
他代表本国强调,必须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把与生物多样性有关的问题纳入环境影响评估立法或程序以及纳入战略性环境评估的指导原则.
菲律宾的代表也表示了祝贺和感谢,并邀请所有方面参加定于2004年2月在吉隆坡举行的缔约方大会第七届会议.
她强调了为即将召开的缔约方大会会议举行区域筹备会议的重要性,特别是在多元化的亚太区域举行筹备会议的重要性.
她感谢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和日本政府分别捐助3万美元和5万美元作为这样一次会议的经费,请秘书处负责组织该次会议,并呼吁其他国家政府捐助更多的费用.
在各区域集团的代表发言之后,特波提巴基金会的代表(代表与会的非政府组织以及土著社区和地方社区组织)发言.
她说,科咨机构将审议的保护区工作方案草案涉及的问题对于土著社区和地方社区具有根本性的重要意义,在把土著保护地确认为保护区方面尤其如此.
然而,需要把保护区资源的获取和惠益分享问题作为工作方案中的一项内容.
在制订目标和监测指标,用以实现在2010年之前降低当前的生物多样性丧失速度的目标时,必须考虑到工业产生的影响,并纳入关于公平的规定,其中既包括男女平等,也包括尊重人权.
关于气候变化与生物多样性之间的关系,必须确保不使减少气候变化的措施对生物多样性产生有害影响.
为了进行技术转让和技术合作,必须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适当转让数目可观的财政资源,这种转让特别是为了解决诸如遗传利用限制技术可能产生的有害影响这样的问题,这种有害影响涉及遗传资源的获取和交换以及种植业农民和土著社区的生计.
需要发表一份备忘录,以阐述以下问题:遗传利用限制技术的田间试验和商业化;可能导致垄断控制,从而威胁千百万人民的粮食保障的"生命专利".
项目2.
组织事项A.
出席情况下列缔约方和其他国家政府的代表出席了会议:阿尔及利亚、安提瓜和巴布达、阿根廷、澳大利亚、奥地利、巴哈马、巴巴多斯比利时、伯利兹、布丹、巴西、保加利亚、布吉纳法索、布隆迪、柬埔寨、喀麦隆、加拿大、中非共和国、乍得、智利、中国哥伦比亚、刚果、哥斯达黎加、科特迪瓦、古巴、捷克共和国、丹麦、吉布提、多米尼克、厄瓜多尔、埃及、萨尔瓦多、赤道几内亚、爱沙尼亚、埃塞俄比亚、欧洲共同体、芬兰、法国、德国、加纳、希腊、危地马拉、几内亚、几内亚比绍、海地、匈亚利、冰岛、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爱尔兰、意大利、牙买加、日本、约旦、肯尼亚、吉里巴斯、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拉托维亚、黎巴嫩、利比里亚、立陶宛、马达加斯加、马拉维、马来西亚、马尔代夫、马里、毛里塔尼亚、毛里求斯、墨西哥、摩洛哥、缅甸、尼泊尔、荷兰、新西兰、尼加拉瓜、尼日尔、挪威、帕劳、巴拿马、秘鲁、菲律宾、波兰、葡萄牙、大韩民国、罗马尼亚、俄罗斯联邦、卢旺达、圣卢西亚、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沙特阿拉伯、塞舌尔、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所罗门群岛、南非、西班牙、斯里兰卡、苏里南、斯威士兰、瑞典、瑞士、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塔吉克斯坦、泰国、前南斯拉夫的马其顿共和国、多哥、汤加、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突尼斯、土耳其、乌克兰、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美利坚合众国、乌拉圭、也门、赞比亚.
以下联合国机构、专门机构和其他机构也派观察员也出席了会议:联合国机构:全球环境基金、联合国森林论坛秘书处、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署世界养护监测中心(养护监测中心)、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开发计划署)、开发计划署干地发展中心;专门机构: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粮农组织)、联合国教育、科学和文化组织(教科文组织)、联合国大学、世界银行;各条约机构秘书处: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伊朗拉姆塞尔,1971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气候公约).
下列组织也派观察员出席了会议:AAPDMAC/RAPY、腐蚀、技术和集中行动派、非洲资源信托、AgricultureandAgri-FoodCanada、Ambioterra、美洲自然历史博物馆、阿拉伯干旱地区和干地研究中心(旱研中心)、AsociaciónIxacavaaDeDesarrolloeInformaciónIndígena、AssociationBurundaisepourlaProtectiondesOiseaux、AssociationCanadiennepourlesNationsUnies(ACNU/UNAC)、Biolatina、BioNET-INTERNATIONAL、生物技术工业组织、国际鸟类组织/皇家鸟类保护学会、BoiseCascade公司、国际植物园保护组织、CAB国际、CalloftheEarth、加拿大大自然联合会、环境合作委员会、英联邦秘书处、协和大学、国际养护组织、欧洲委员会、野生生物捍卫者协会、EcoCiencia、ECOLAPAZ/阿根廷地球之友组织、EDUCOM、加拿大环境组织,国际环境联络中心、环境保护委员会、欧洲环境机构、人民森林方案、国际地球之友组织、西伯利亚森林之友、全球生物多样性信息基金(GBIF)、全球树荫方案、全球环境中心、全球环境论坛、全球侵入物种方案、国际绿色和平运动、国际绿色和平运动巴布亚新几内亚分部、HaribonFoundation、哈佛大学、土著人民生物多样性秘书处(加拿大)、生物多样性研究所、国际农林研究中心(农林中心)、国际猎物和野生生物保护理事会、国际环境资源、国际石油工业环境保护协会、InternationalRelationsDirectory、国际种子联合会/国际植物育种员协会、自然保护联盟环境法中心、自然保护联盟-世界保护联盟、自然保护联盟世界保护区委员会、麦基尔环境学院、麦基尔大学、千年生态系统评估、欧洲森林保护部长级会议、全国土著健康组织、全国环境研究所、保护自然资源理事会、挪威发展与环境论坛、OleSiosiomagaSocietyInc、Observatoiredel'copolitiqueInternationale、OrnamentalAquaticTradeAssociation、ParksCanada、PeguisFirstNation、PetIndustryJointAdvisoryCouncil、PlantaEuropa、PYRAMID、Radio-Canada、伦敦皇家植物园、野生动物园俱乐部国际基金会、史密森学会、SRCenter、STATIKRON、SWANInternational、TebtebbaFoundation、TheNatureConservancy、阳光项目、第三世界网络、TRAFFICInternational、TropicEnvironnement、TwinDolphins公司、环境署赤道倡议、蒙特利尔大学、蒙特利尔魁北克大学、赫尔辛基大学、VIOLA、加拿大野生生物生境组织、世界资源学会(资源学会)、国际世界野生生物基金会、美国世界野生生物基金会、加拿大世界野生动物基金.
B.
选举主席团成员根据2002年4月7日至19日在海牙举行的缔约方大会第六届会议以及分别与2001年11月12日至16日和2003年3月10日至14日在蒙特利尔举行的科咨机构第七次和第八次会议所作决定,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第九次会议的主席团由下列认识组成:主席:AlfredOteng-Yeboah先生(加纳)副主席:BoumedieneMahi先生(阿尔及利亚)BenedictoFonsecaFihlo先生(巴西)JosephRonaldToussaint先生(海地)AsgharMohammadiFazel先生(伊朗伊斯兰共和国)PeterStraka(斯洛伐克)RobertAndren(瑞典)RobertLamb(瑞士)YaroslavMovchan(乌克兰)报告员:TheresaMunditaLim女士(菲律宾)科咨机构在2003年11月14日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选出了下列主席团成员,自本次会议结束时开始任期为两次会议,以取代来自海地、斯洛伐克和瑞典的现任主席团成员:BrianJames先生(圣卢西亚)BozenaHaczek博士(波兰)ChristianPrip先生(丹麦)AsgharMohammadiFazel先生(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再次当选科咨机构的副主席.
C.
通过议程秘书处在2003年11月10日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介绍了临时议程(UNEP/CBD/SBSTTA/9/1),同时指出,该临时议程在科咨机构第七次会议上通过的临时议程基础上有所改动(见UNEP/CBD/COP/6/4,二,A节).
这些改动是为了考虑缔约方大会第六届会议提出的要求作出的.
此外,科咨机构第八届会议决定在本次会议上继续进行该届会议期间已开始的关于山区生物多样性和内陆水域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修订工作方案方面的若干工作.
科咨机构第八届会议还要求将"2010年-全球生物多样性挑战"会议的报告提交本次会议.
科咨机构通过了以下临时议程:1.
会议开幕.
2.
组织事项:2.
1.
选举主席团成员;2.
2.
通过议程;2.
3.
工作安排.
3.
报告:3.
1.
执行专题工作方案取得的进展;3.
2.
执行跨领域问题工作方案取得的进展;3.
3.
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主席关于主席团休会期间活动的报告4.
主要专题:4.
1.
保护区;4.
2.
技术转让与合作;5.
其他实质性事项:5.
1.
生态系统方法:进一步详细阐述和执行准则;5.
2.
可持续利用:制定实用的原则、实施准则和相关文书;5.
3.
监测和指标:制定国家级监测方案和指标;5.
4.
生物多样性和气候变化;5.
5.
山区生态系统.
6.
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第十次和第十一次会议的筹备工作:6.
1.
临时议程草案;6.
2.
日期和地点.
7.
其他事项7.
1在《公约》的工作规划中纳入注重结果的目标,包括2010年生物多样性目标、《全球植物保护战略》和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的相关目标;7.
2外来侵入物种.
8.
通过报告.
9.
会议闭幕.
D.
工作安排科咨机构根据机构的工作方式,在会议的首次全体会议上决定为第九次会议设立两个不限成员名额会期工作组.
第一工作组主席为RobertAndrén先生(瑞典),负责审议议程项目4.
1(保护区)、5.
1(生态系统方法:进一步详细阐述和执行准则)、5.
2(可持续利用:制定实用的原则、实施准则和相关文书)、5.
5(山区生态系统)以及7.
2(外来侵入物种);第二工作组主席为AsgharMohammadiFazel先生(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审议议程项目4.
2(技术转让与合作)、5.
3(监测和指标:制定国家级监测方案和指标)、5.
4(生物多样性和气候变化)以及7.
1(其他事项:在《公约》的工作规划中纳入注重结果的目标,包括2010年生物多样性目标、《全球植物保护战略》和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的相关目标).
其余事项则决定由全体会议直接审议.
科咨机构批准了附加说明的临时议程(UNEP/CBD/SBSTTA/9/1/Add.
1)一所载拟议的会议工作安排.
E.
各工作组的工作根据评估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本次会议2003年11月10日举行的第一次全体会议所作决定,第一工作组在RobertAndren先生(瑞典)的主持下审议了议程项目4.
1(保护区,需要深入审议的主要议题之一)、5.
1(生态系统方法:进一步详细阐述和执行准则)、5.
2(可持续利用:制定实用的原则、实施准则和相关文书)、5.
5(山区生态系统)和7.
2(其他事项:外来侵入物种).
第一工作组2003年11月10日至14日期间举行了9次会议.
工作组于2003年11月14日举行的第九次会议上通过了工作组的报告(UNEP/CBD/SBSTTA/9/L.
1.
Add.
1).
科咨机构在本次会议2003年11月14日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审议了第一工作组的报告,报告根据有关的议程项目列入了本报告.
根据评估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本次会议2003年11月10日举行的第一次全体会议所作决定,第二工作组在AsgharMohammadiFazel先生(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主持下审议了议程项目4.
2(技术转让与合作)、5.
3(监测和指标:制定国家级监测方案和指标)、5.
4(生物多样性和气候变化)、和7.
1(其他事项:在《公约》的工作规划中纳入注重结果的目标,包括2010年生物多样性目标、《全球植物保护战略》和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的相关目标).
第二工作组2003年11月10日至13日期间举行了7次会议.
工作组于2003年11月13日举行的第七次会议上通过了工作组的报告(UNEP/CBD/SBSTTA/9/L.
1.
Add.
2).
科咨机构在本次会议2003年11月14日的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审议了第二工作组的报告,报告根据有关的议程项目列入了本报告.
项目3.
报告科咨机构2003年11月10日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讨论了议程项目3.
在审议过程中,科咨机构收到了执行秘书关于各专题工作方案执行进度的说明(UNEP/CBD/SBSTTA/9/2)和关于各跨领域问题工作方案执行进度的说明(UNEP/CBD/SBSTTA/9/3)、以及科咨机构主席的报告(UNEP/CBD/SBSTTA/9/4).
科咨机构还收到了"2010年-全球生物多样性挑战"会议的报告(UNEP/CBD/SBSTTA/9/INF/9),该报告载有2003年5月21日至23日在伦敦举行的以此非常有启发作用的会议的结果.
在审议关于各专题工作方案执行进度的报告时,科咨机构作为资料文件收到了关于基因用途限制技术问题特设技术专家组的报告(UNEP/CBD/SBSTTA/9/INF/6)、执行秘书关于将非木材森林资源纳入森林登记的说明(UNEP/CBD/SBSTTA/9/INF/14)、关于将森林生物多样性纳入火灾影响评估的建议(UNEP/CBD/SBSTTA/9/INF/15)以及关于政府间森林问题小组(森林小组)/政府间森林问题论坛(森林论坛)各项行动建议间的关系的评估和关于扩大的森林生物多样性工作方案的活动(UNEP/CBD/SBSTTA/9/INF/31).
就各跨领域问题工作方案执行进度问题而言,科咨机构作为资料文件收到了执行秘书关于全球生物分类倡议工作方案执行进度的说明(UNEP/CBD/SBSTTA/9/INF/16)、关于全球生物分类倡议第一次亚洲讲习班的初步报告(UNEP/CBD/SBSTTA/9/INF/17)、全球生物分类倡议指南草稿(UNEP/CBD/SBSTTA/9/INF/30)、关于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将生物多样性相关问题纳入环境影响评估的立法或程序和战略环境评估的准则(UNEP/CBD/SBSTTA/9/INF/18)以及千年生态系统评估秘书处起草的千年生态系统评估进度报告(UNEP/CBD/SBSTTA/9/INF/20).
秘书处介绍了上述文件.
主席强调指出,提供这些报告仅供了解的目的.
当报告中提到的各个项目需要进行实质性讨论时,会在审议有关议程项目时讨论这些项目.
报告中的若干项目可能没有列入会议的议程.
这些项目将在缔约方大会第七届会议和科咨机构今后的会议上予以讨论.
主席还指出,这些报告的内容丰富,本次会议上显然不可能得到应有的注意.
例如关于环境影响评估和战略环境评估的报告就载有很多值得注意的材料.
但由于议程已排满,而2002年通过关于这一议题的准则以来的时间又很有限,各缔约方无法收集运用准则的必要经验.
因此,他建议在科咨机构今后的会议上再讨论这一议题.
关于当前评估进程的报告,主席提请注意科咨机构第六次会议已深入地审议这一事项,科咨机构当时曾决定将审查当前评估作为议程上的常设项目.
科咨机构还决定改进科咨机构讨论评估的方式,建议VI/5提出了这方面的若干具体问题.
他表示赞赏粮农组织和千年生态系统评估秘书处提出的报告.
他指出,2004年初将开始审查评估的报告草案的工作.
他希望鼓励所有缔约方全面参与审查进程,以确保报告满足《公约》的需要.
他指出,"2010年-全球生物多样性挑战"会议系由执行秘书主持、与环境署环境署养护监测中心、开发计划署和其他伙伴合作召开的,得到了联合王国和荷兰政府的资金支持.
会议的目的是讨论并制定实现2010年目标和审议如何衡量和报告取得的进展的行动框架.
报告的实质内容将由第二工作组在审议关于在《公约》的工作规划中纳入注重结果的目标,包括2010年生物多样性目标、《全球植物保护战略》和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的相关目标的议程项目7.
1的时候予以讨论.
在上述介绍之后,阿尔及利亚、阿根廷、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芬兰、日本、摩洛哥、新西兰、菲律宾、多哥、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的代表发了言.
拉姆塞尔公约秘书处的代表也发了言.
腐蚀、技术和集中行动派的代表也发了言.
上述发言之后,科咨机构注意到执行秘书关于各专题工作方案执行进度的报告(UNEP/CBD/SBSTTA/9/2)、各跨领域问题工作方案执行进度的报告(UNEP/CBD/SBSTTA/9/3)、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主席关于休会期间主席团活动的报告(UNEP/CBD/SBSTTA/9/4)以及关于"2010年-全球生物多样性挑战"会议的结果的报告(UNEP/CBD/SBSTTA/9/INF/9).
科咨机构采取的行动科咨机构本次会议于2003年11月14日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审议了主席根据本项议程提出的3项建议草案,即:关于执行进度的报告的UNEP/CBD/SBSTTA/9/L.
2,关于遗传利用限制技术的UNEP/CBD/SBSTTA/9/L.
3和关于全球生物分类倡议的UNEP/CBD/SBSTTA/9/L.
6.
上述建议草案经科咨机构通过,分别成为建议IX/1、IX/2和IX/3.
科咨机构所通过的建议案文载于本报告的一.
项目4.
主要议题4.
1.
保护区第一工作组在2003年11月11日举行的第2次会议上审议了议程项目4.
1.
在审议这个项目时,工作组参阅了执行秘书关于以下事项的说明:审查保护区的现状和趋势(UNEP/CBD/SBSTTA/9/5);关于保护区的拟议工作方案(UNEP/CBD/SBSTTA/9/6);规划、建立和管理保护区和保护区网络的方法和方式审查(UNEP/CBD/SBSTTA/9/6/Add.
1);第五届世界公园大会的成果(UNEP/CBD/SBSTTA/9/6/Add.
2);以及2003年11月6日至8日在蒙特利尔举行的森林保护区国际讨论会的建议(UNEP/CBD/SBSTTA/9/6/Add.
3).
工作组还参阅了以下资料文件:执行秘书关于他收到的保护区专题报告说明(UNEP/CBD/SBSTTA/9/INF/2);特设技术专家组关于保护区的报告(UNEP/CBD/SBSTTA/9/INF/3);《德班协议》(UNEP/CBD/SBSTTA/9/INF/21);《德班行动计划》(UNEP/CBD/SBSTTA/9/INF/21/Add.
1);第五届世界公园大会给生物多样性公约的致辞(UNEP/CBD/SBSTTA/9/INF/21/Add.
2);世界公园大会的建议(UNEP/CBD/SBSTTA/9/INF/21/Add.
3);新出现的各种问题(UNEP/CBD/SBSTTA/9/INF/21/Add.
4);关于世界公园大会成果的联络组会议的报告(UNEP/CBD/SBSTTA/9/INF/22);在执行关于保护区的国际协定和方案方面寻找联合优势(UNEP/CBD/SBSTTA/9/INF/28);有机农业、可持续森林管理和生态森林在保护区管理方面的作用(UNEP/CBD/SBSTTA/9/INF/36);以及保护区问题国际讨论会的报告(UNEP/CBD/SBSTTA/9/INF/39).
秘书处代表在介绍这个项目时回顾了缔约方大会关于同这个领域的其他相关组织、公约和非政府组织合作的决定,并提请注意秘书处为编写和拟定保护区工作方案而组织或参加的讨论会和各种会议.
拟议工作方案以及关于保护区地位和趋势及其所受威胁的建议应能为讨论和通过工作方案奠定坚实的基础,可将工作方案转送缔约方大会第七次会议.
在介绍项目后,工作组主席请2003年9月8日至17日在德班举行的第五届世界公园大会东道国南非的代表介绍这届会议的报告.
主席还请保护区特设技术专家组联合主席瑞典代表介绍该工作组会议的报告和说明草拟保护区工作方案的过程.
南非代表说,第五届世界公园大会确认,要实现至2010年大幅降低生物多样性丧失速度这一目标,保护区是一个关键因素.
会议认识到,保护区内的生物多样性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之一,但必须全面考虑保护区对土著人民和地方社区的影响,并制定必要的机制以确保在地方、国家和全球各级公平地分担费用和分享惠益.
还必须制定有关机制来衡量和监测保护区管理在这方面的成效.
世界公园大会希望,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将通过一项关于保护区的有力的工作方案,并制定将有助于实现2010年目标和千年发展目标的具体指标和时间表.
瑞典代表汇报了2003年6月在瑞典特萨诺举行的保护区特设技术专家组会议的情况.
虽然这是一次简短的会议,专家组却完成了草拟保护区拟议工作方案这一主要任务,会议全体一致通过了这项方案.
对工作方案草案的设想是,方案由三个相辅相成和相互联系的构成部分组成,以避免重复其他工作方案在这方面作出的努力,并促进同与保护区相关的各种现有举措的联合优势.
专家组在讨论中强调必须审查保护区同边界陆地和海上地貌景观之间的关系,特别是这些地区的物资和服务流动问题.
专家组因而支持第五届世界公园大会提出的建议,即强调获取和会议分享问题,改变工作方案的结构,以增加一个专门关于这个问题的方案构成部分.
加强后的保护区工作方案在国家立法的支助下将极大地促进《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实施.
在瑞典代表发言后,澳大利亚、巴巴多斯、伯利兹(代表中美洲生物多样性技术委员会)、巴西、加拿大、中国、欧洲共同体、德国、匈牙利、牙买加、约旦、利比里亚、马达加斯加(代表非洲集团)、荷兰、新西兰、秘鲁、菲律宾、葡萄牙、罗马尼亚、俄罗斯联邦、瑞典、瑞士、联合王国和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的代表发了言.
在2003年11月11日工作组第三次会议上,以下国家的代表发了言:阿尔及利亚、阿根廷、奥地利、保加利亚、智利、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古巴、厄瓜多尔、丹麦、芬兰、法国、危地马拉、冰岛、印度、印度(代表本国以及亚太集团)、爱尔兰、意大利、日本、肯尼亚、马来西亚、毛里求斯、墨西哥、尼泊尔、挪威、巴拿马、波兰、大韩民国、沙特阿拉伯、西班牙、多哥、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突尼斯、土耳其、乌克兰、美利坚合众国和乌拉圭.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粮农组织)、世界银行、自然保护联盟-世界保护联盟、千年生态系统评估秘书处以及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教科文组织)的代表也发了言.
发言的还有以下组织的代表:阿根廷地球之友社、地球之友社国际、保护自然资源理事会、特波提巴基金会和七个非政府组织联盟(国际鸟类组织、国际养护组织、绿色和平运动、自然养护、野生生物养护社、世界资源学会和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
在代表们发言后,主席说他将考虑到所表达的意见编写工作方案草案的订正案文,供工作组审议.
在2003年11月13日举行的第七次会议上,工作组审议了主席提出的修正案文,在交换意见后,工作组成立了有JanPlesnik先生(捷克共和国)主持的不限成员名额联络组,进一步完善修正案文.
智利代表保留智利在缔约方大会第七届会议上就智利关于保护区问题拟议工作方案的目标3.
4发表看法的权利.
工作组在其2003年11月14日第9次会议上审议了不限成员名额联络组主席提交的经过改进的订正案文.
阿根廷代表说,订正案文第6段的y(i)分段应该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保持一致.
日本代表说,订正案文第6段的y(i)分段应该以科学信息为依据.
海地代表指出,虽然的方案组成部分2载有就治理问题达成的共识,但海地保留在缔约方大会的下届会议上提出治理问题的权利.
工作组经讨论,决定将经口头修正的建议草案作为建议草案UNEP/CBD/SBSTTA/9/L.
16提交全体会议.
科咨机构采取的行动科咨机构本次会议于2003年11月14日举行的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审议了建议草案UNEP/CBD/SBSTTA/9/L.
16.
西班牙代表表示,西班牙所提某些评论意见以及其他代表团所提建议均未列入建议草案.
因此,他提议插入一段文字,请执行秘书酌情和用方括号将各缔约方在科咨机构第九次会议期间所提意见列入准备提交缔约方大会第七届会议的拟议的方案要点中.
Tebtebba基金会的代表表示,建议草案第6(3)段所提承认土著和地方社区的权利的宗旨看没有得到体现,其案文应予以修正,以便反映目标2.
2的目标和各项具体目标.
她要求在报告中提及,土著人民无法接受第6(s)段目前的措辞.
执行秘书根据进行澄清的要求指出,准备提交缔约方大会第七届会议的案文中将继续保留方括号.
绿色和平运动的代表对于工作方案未能充分论及某些主要的问题表示遗憾,并希望缔约方大会第七届会议将予以讨论.
保护区的目的是为减轻人类活动对于主要生物多样性的各个方面的消极影响,在查明和评估这些主要方面以及对这些方面进行保护的机制建立起来之前,应停止一切有害的活动.
科咨机构或缔约方大会不应在资金问题上陷入僵局.
有能力支付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支出的国家应该这样做.
保护生物多样性是一种协作努力,各方面都应发挥作用.
在交换意见后,科咨机构通过了经修正的建议草案,草案成为建议IX/4,载于本报告的一.
4.
2.
技术转让与合作第二工作组在2003年11月11日举行的第二次会议上审议了议程项目4.
2.
在审议这一项目时,工作组收到了执行秘书关于以下事项的说明:制定技术转让与合作工作方案的提议(UNEP/CBD/SBSTTA/9/7);关于技术转让与合作工作方案的要点草案(UNEP/CBD/SBSTTA/9/7/Add.
1);以及对关于技术转让与合作问题各项决定执行情况的评价(UNEP/CBD/SBSTTA/9/7/Add.
2).
工作组还作为资料文件收到了执行秘书关于主席关于挪威/联合国技术转让与合作问题会议的报告的说明(UNEP/CBD/SBSTTA/9/INF/1);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技术的指示性清单(UNEP/CBD/SBSTTA/9/INF/13);对发展目的的农业科技的国际评估;农业科技协商进程指导委员会的最终报告(UNEP/CBD/SBSTTA/9/INF/38).
秘书处代表在介绍该项目时回顾说,科咨机构第九次会议将通过一项包括技术转让工作方案的要点的建议.
他指出,科咨机构在其第八届会议上曾讨论过技术转让与合作的问题,而技术转让与合作涉及的法律和社会经济问题在2003年3月17日至20日在蒙特利尔举行的多年期工作方案不限名额休会期间会议上作了讨论.
他指出,技术转让与合作工作方案要点草案(UNEP/CBD/SBSTTA/9/7/Add.
1)和秘书处起草的其他文件反映了这些会议的建议,也反映了2003年6月在挪威的特隆赫姆举行的挪威/联合国技术转让与合作问题会议的讨论和结果.
ArildLindgaard先生(挪威)介绍了主席关于挪威/联合国技术转让与合作问题会议的报告(UNEP/CBD/SBSTTA/9/INF/1),并概述了提交工作组的主要结论和建议.
继秘书处介绍后,以下国家代表发了言:巴哈马、加拿大、哥伦比亚、古巴、萨尔瓦多、欧洲联盟、芬兰、德国、海地、印度尼西亚、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日本、肯尼亚、马来西亚、毛里塔尼亚(代表非洲集团)、墨西哥、荷兰、新西兰、挪威、秘鲁、菲律宾(代表亚洲和太平洋集团)、大韩民国、南非、西班牙、瑞士、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土耳其和美利坚合众国.
以下代表也作了发言:全球环境基金、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粮农组织)以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气候公约).
阳光项目和第三世界网络的代表也发了言.
在2003年11月12日举行的第五次会议上,主席召集了主席之友小组协助制定技术转让与科技合作问题工作方案的主要基本内容草案的修订案文.
在2003年11月13日举行的第六次会议上,工作组审议了主席之友小组起草的修订案文.
在2003年11月13日举行的第七次会议上,工作组继续审议了修订案文.
工作组注意到,案文若干处提到了利用土著和地方社区的知识、创新和做法的技术转让.
一些代表指出,在承认土著人民的知识、创新和做法的价值时,更好地出与土著和地方社区向其他用户的技术转让有关的问题,似乎应该是关于执行生物多样性公约第8(j)条和相关条款的工作方案.
工作组因此决定自案文中删去这种技术转让的提法,并将这一问题提交第8(j)条和相关条款问题特设工作组的下一次会议.
经交换意见后,工作组决定将经口头修正的建议作为建议草案UNEP/CBD/SBSTTA/9/L.
15提交全体会议.
科咨机构采取的行动科咨机构本次会议于2003年11月14日举行的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审议了建议草案UNEP/CBD/SBSTTA/9/L.
15.
全球环境基金的代表请求作出澄清,以说明全球环境基金作为一个主要的行动者参与执行技术转让与合作工作方案是否包括财政援助或技术援助.
对此作出的说明是,缔约方大会将就此事项提出指导意见.
经交换意见后,科咨机构通过了经口头修正的建议草案,草案成为建议IX/5.
科咨机构通过建议的案文载于本报告的一.
项目5.
其他实质性事项5.
1.
生态系统方法第一工作组在2003年11月12日举行的第4和第5次会议上审议了议程项目5.
1.
在审议这个项目时,工作组参阅了执行秘书关于进一步详细阐述、实施生态系统方式的准则以及可持续森林管理的关系的说明(UNEP/CBD/SBSTTA/9/8).
工作组还作物资料文件参阅了:生态系统方式专家会议提出的报告(UNEP/CBD/SBSTTA/9/INF/4)和执行秘书关于生态系统方式的概念框架和基于个案的知识管理的说明(UNEP/CBD/SBSTTA/9/INF/35).
工作组还向与会者提供了由Smith和Maltby撰写、由自然保护联盟-世界保护联盟、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拉姆塞尔公约秘书处、教科文组织人与生物圈方案、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以及伦敦大学皇家霍洛威环境研究所出版的著作,题为"利用生态系统方式执行《生物多样性公约》:主要问题和个案研究".
秘书处代表在介绍这个项目时回顾,缔约方大会请执行秘书编写一份案例研究和在生态系统方式方面所取得经验教训的综述,并考虑到区域之间的差异,拟定关于改进生态系统方式的原则和业务指导的建议.
她还回顾说,缔约方大会请执行秘书联系可持续森林管理问题对生态系统方式进行一次比较研究,以改进对森林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可持续利用其构成部分以及公平和公正地分享因利用森林遗传产品而获得的惠益.
她说,执行秘书在荷兰政府的支助下于2003年7月在蒙特利尔召开了一次专家会议.
JanPlesnik先生(捷克共和国)作为会议联席主席之一介绍了生态系统方式专家组的报告(UNEP/CBD/SBSTTA/9/INF/4).
他解释了报告的结构,并简要介绍报告一和二.
他还感谢荷兰政府、加拿大的OleHendrickson先生、专家会议的其他联席主席以及与会的人士使这次会议得以举行.
报告介绍完毕后,工作组主席请自然保护联盟-世界保护联盟的GillShepherd女士在会议上发言.
Shepherd女士在发言时强调,必须把生态系统方式原则分为五类,以有助于使这些原则具体化.
她所强调的五类原则是有关领域同利益相关者的联系、生态系统的结构、职能和健康、经济问题、对空间的适应性管理和对时间的适应性管理.
在她发言后,阿根廷、澳大利亚、加拿大、芬兰、德国、马来西亚、荷兰、新西兰、挪威、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联合王国和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的代表发了言.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粮农组织)和全球环境基金的代表也发了言.
发言的还有阿拉伯干旱区域中心的代表.
在代表们发言后,主席说将考虑到会议期间表达的意见和书面提交的意见,向工作组下一次会议提交一份订正文件,供其审议.
在2003年11月13日举行的第八次会议上,工作组完成了对修正案文的审议,并决定将经口头修正的建议草案作为建议草案UNEP/CBD/SBSTTA/9/L.
14提交全体会议.
科咨机构采取的行动科咨机构本次会议于2003年11月14日举行的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审议了建议草案UNEP/CBD/SBSTTA/9/L.
14.
科咨机构通过了建议草案,草案成为建议IX/6.
科咨机构通过建议的案文载于本报告的一.
5.
2.
可持续利用:制定实用的原则、实施准则和相关文书第一工作组在2003年11月12日举行的第4次会议上审议了议程项目5.
2.
在审议这个项目时,工作组参阅了执行秘书关于以下事项的说明:制定实用原则、业务准则和相关措施(UNEP/CBD/SBSTTA/9/9);管理森林生物多样性以获取产品和服务及分享惠益(UNEP/CBD/SBSTTA/9/9/Add.
1);关于防止因不可持续地采伐捕获非木材森林资源造成丧失的建议(UNEP/CBD/SBSTTA/9/9/Add.
2);以及拟定关于应用消除或减少不正当奖励措施的方式和方法的建议(UNEP/CBD/SBSTTA/9/9/Add.
3).
工作组还参阅了以下资料文件:森林生物多样性管理、可持续利用以获取产品和服务及惠益分享:缔约方对森林生物多样性问题调查问卷的答复汇编(UNEP/CBD/SBSTTA/9/INF/5);第四次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问题不限与会者讨论会的报告(UNEP/CBD/SBSTTA/9/INF/8);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构成部分鼓励措施讨论会的报告(UNEP/CBD/SBSTTA/9/INF/10);以及关于应用消除或减少不正当奖励措施的方式和方法的建议(UNEP/CBD/SBSTTA/9/INF/34).
可持续利用、业务指导和有关的可持续利用问题文书秘书处的代表在介绍执行秘书关于制定实用原则、实施准则和相关措施的说明(UNEP/CBD/SBSTTA/9/9)时回顾,根据缔约方大会第五次会议第V/24号决定,执行秘书在荷兰政府的资助下,同莫桑比克、越南和厄瓜多尔政府合作,组织了关于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的三次区域会议.
她还说,缔约方大会第六次会议第VI/13号决定第4段请执行秘书组织第四次不限与会者讨论会,汇总前三次讨论会的结果,并制定一套关于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的实用原则和业务准则.
她说,在挪威政府和荷兰政府的资助下,已于2003年5月在埃塞俄比亚亚的斯亚贝巴举行了关于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的第四次不限与会者讨论会.
HerbertPrins先生(荷兰)介绍了关于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的第四次不限与会者讨论会的报告(UNEP/CBD/SBSTTA/9/INF/8),并说这次会议是根据在马普托(莫桑比克)、河内(越南)和萨利纳斯(厄瓜多尔)举行的前三次讨论会的结果举行的.
他说,报告全文是合作努力的结果,所有部分都获得第四次讨论会全体与会者的赞同.
随后,阿根廷、澳大利亚、奥地利、巴西、保加利亚、欧洲联盟、芬兰、德国、意大利、马达加斯加、新西兰、挪威、秘鲁、瑞典和联合王国的代表发了言.
在代表们发言后,主席说将考虑到会议期间表达的意见和书面提交的意见,向工作组今后的一次会议提交一份订正文件,供其审议.
在2003年11月13日举行的第八次会议上,工作组审议了修正案文,并在交换意见后决定将经口头修正的建议草案作为建议草案UNEP/CBD/SBSTTA/9/L.
12提交全体会议.
科咨机构采取的行动科咨机构本次会议于2003年11月14日举行的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审议了建议草案UNEP/CBD/SBSTTA/9/L.
12,包括《亚的斯亚贝巴原则草案》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的《准则》.
阿根廷和挪威代表指出,由于没有足够的时间对文件进行深入的审议,他们保留在缔约方大会下一届会议上讨论所提问题和所作评论的权利.
经听取上述发言后,科咨机构通过了建议草案,草案成为建议IX/7.
科咨机构通过的建议的案文载于本报告的一.
管理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以获取产品和服务、以及分享惠益秘书处代表介绍了执行秘书关于管理森林生物多样性以获取产品和服务及分享惠益的说明(UNEP/CBD/SBSTTA/9/9/Add.
1),和关于防止因不可持续地采伐捕获非木材森林资源造成丧失的建议的说明(UNEP/CBD/SBSTTA/9/9/Add.
2).
这两份说明是根据缔约方大会第VI/22号决定编写的.
第一份说明载有根据缔约方和有关组织提交的关于可持续利用和管理森林的来文(包括土著和地方社区的来文)编写的资料和建议;规划和制定模式的工具;有关标准和指标;森林生物多样性物资和服务的经济估值;以及与考虑到今后世世代代需要这一问题有关的资料.
第二份说明载有关于防止因不可持续地采伐捕获非木材森林资源造成丧失的建议,这是根据非木材森林资源联络组的工作结果编写的,科咨机构不妨根据这份说明着手处理把非木材森林资源纳入森林盘存和管理的问题.
随后,奥地利、加拿大、芬兰、德国、印度、利比里亚和秘鲁的代表发了言.
在代表们发言后,主席召集了由加拿大、德国、印度、利比里亚和秘鲁的代表组成的主席之友小组,以帮助草拟一份订正的简化案文,供工作组审议.
在2003年11月13日举行的第八次会议上,工作组审议了修正案文,并在交换意见后决定将经口头修正的建议草案作为建议草案UNEP/CBD/SBSTTA/9/L.
10提交全体会议.
科咨机构采取的行动科咨机构本次会议于2003年11月14日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审议了建议草案UNEP/CBD/SBSTTA/9/L.
10,并通过了建议草案,草案成为建议IX/6.
科咨机构通过的建议的案文载于本报告的一.
奖励措施:关于应用消除或减少不正当奖励措施的方式和方法的建议秘书处的代表介绍了其中载有关于应用消除或减少不正当奖励措施的方式和方法的建议的执行秘书的说明(UNEP/CBD/SBSTTA/9/9/Add.
3).
他回顾了缔约方大会第VI/15号决定,其中请执行秘书拟定此种建议.
根据这项决定,执行秘书在荷兰政府的资助下于2003年6月3日至5日在蒙特利尔召开了一次奖励措施问题讨论会.
工作组作为资料文件参阅了促进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构成部分奖励措施问题讨论会的报告(UNEP/CBD/SBSTTA/9/INF/10).
讨论会拟定了关于应用消除或减少不正当奖励措施的方式和方法的建议草案,这将为应用亚的斯亚贝巴原则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准则提供指导.
执行秘书的说明中载有讨论会的提案,并提出关于这些提案草案的建议以及关于以何种方式进一步执行奖励措施工作方案的建议.
在秘书处介绍后,主席请TheovanBellegem先生(荷兰)作为奖励措施问题讨论会主席介绍这次会议的报告.
TheovanBellegem先生说,出席讨论会的专家们来自各种政府间组织,地域分布均衡.
与会者认识到不正当的奖励措施阻碍执行公约的原则和决定.
不正当奖励措施加剧了对生物多样性的压力,危及旨在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的各种措施.
会议讨论期间提出的主要问题包括必须把不正当补贴同不正当奖励措施相区别,后者包括导致生物多样性退化的其他政策和做法.
除了处理现有的不正当奖励措施外,还必须防止出现新的此种措施.
然而,与会者认识到,采取不正当奖励措施是为了实现一些必须尽可能受到尊重的社会或经济目标.
因此,最好首先改变此种措施,使其能保护生物多样性,达到它们所想达到的目标,而不是完全取消这些措施.
减少不正当奖励措施的不利影响是个复杂的问题,因为可能涉及相对立的社会利益、经济利益和生物多样性.
因此,必须促进交流信息和经验,以便制定处理不正当奖励措施的方法.
随后,阿根廷、欧洲共同体、马来西亚、墨西哥、挪威和联合王国的代表发了言.
野生生物养护社的代表也发了言.
在代表们发言后,主席说他将与秘书处合作编写一份订正建议.
在2003年11月13日举行的第八次会议上,工作组审议了修正案文,并在交换意见后决定将经口头修正的建议草案作为建议草案UNEP/CBD/SBSTTA/9/L.
11提交全体会议.
科咨机构采取的行动科咨机构本次会议于2003年11月14日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审议了建议草案UNEP/CBD/SBSTTA/9/L.
11.
阿根廷代表对第一工作组主席为便利工作组成员就建议草案发表评论意见所作努力和所持态度表示赞赏.
但他希望让科咨机构知道,阿根廷代表团书面提出的评论意见未被列入建议草案.
此外,由于建议草案经工作组修正和通过时,阿根廷两人组成的代表团中一名成员参与第二工作组,另一名成员参与第一工作组的起草小组,阿根廷代表团无法提出有关的评论意见以确保在将建议草案提交全体会议之前吸收其所提评论意见.
因此,阿根廷代表希望科咨机构将整个建议括在方括号中,然后提交缔约方大会第七届会议.
科咨机构本次会议于2003年11月14日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审议了由澳大利亚、欧洲联盟、荷兰、新西兰和瑞典组成的主席之友小组为解决阿根廷代表的关切而提出的对建议草案的修正案.
科咨机构随后通过了经口头修正的建议草案,草案成为建议IX/9.
科咨机构通过的建议的案文载于本报告的一.
5.
3.
监测和指标工作组在2003年11月11日举行的第三次会议上审议了议程项目5.
3.
在审议这一项目时,工作组收到了执行秘书关于制定国家级监测方案和指标的说明(UNEP/CBD/SBSTTA/9/10).
工作组还收到了执行秘书关于包括快速评估内陆水域生态系统的指标在内的生物多样性指标问题专家会议报告的说明(UNEP/CBD/SBSTTA/9/INF/7);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问题第四次不限成员名额研讨会的报告(UNEP/CBD/SBSTTA/9/INF/8);执行秘书关于对"2010年-全球生物多样性挑战"会议结果的审议的说明(UNEP/CBD/SBSTTA/9/INF/9);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世界养护监测中心(环境署养护监测中心)和荷兰国家公众健康和环境研究所的进度报告(UNEP/CBD/SBSTTA/9/INF/19);快速评估海洋和沿海生物多样性的方法(UNEP/CBD/SBSTTA/9/INF/25);以及与2010年目标有关的生物多样性指标建议(UNEP/CBD/SBSTTA/9/INF/26).
秘书处代表在介绍该项目时回顾说,缔约方大会第六届会议通过的第VI/7号决定请执行秘书向科咨机构汇报在所有专题领域和跨领域问题中制定和利用指标的情况,更新对指标问题的调查问卷所作答复的分析,并召开一次专家组会议进一步起草执行秘书关于当前指标方面工作的说明的3个.
为此,在联合王国政府的资助下,执行秘书于2003年2月10日至12日在蒙特利尔召集了专家会议.
执行秘书起草的关于监测和指标:制定国家级监测方案和指标(UNEP/CBD/SBSTTA/9/10)归纳了在《公约》范围内制定和利用指标方面所取得的进展,并在自52个缔约方收到的答复的基础上,提出了国家利用现有指标的分析.
说明还包括了缔约方大会所要求的关于原则、标准问题和指标清单的3分,这些系根据专家组进行的工作起草的.
应主席的邀请,生物多样性指标、包括快速评估内陆水域生态系统的指标问题的专家组会议专家组联席主席DiannBlackLayne女士(安提瓜和巴布达)介绍了专家组的报告(UNEP/CBD/SBSTTA/9/INF/7),她指出专家组曾努力制定一种由一系列需要采取的措施组成的灵活的框架.
她还表示,应将指标清单视为指示性而不是全面的清单,也可通过资料交换所机制交流运用指标的经验.
继秘书处介绍后,以下国家代表发了言:澳大利亚、奥地利、巴西、布吉纳法索、加拿大、捷克共和国、厄瓜多尔、芬兰、德国、日本、肯尼亚、荷兰、新西兰、挪威、葡萄牙和联合王国.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粮农组织)的代表也作了发言.
主席表示他将与秘书处合作起草建议的修正案文.
在2003年11月12日举行的第四次会议上,工作组审议了主席提出的关于监测和指标:制定国家级监测方案和指标的建议草案.
在交换意见后,工作组决定将经口头订正的建议作为建议草案UNEP/CBD/SBSTTA/9/L.
5提交全体会议.
工作组在2003年11月13日举行的第六次会议上得知,已经就留在建议草案方括号中的案文达成了一致意见.
工作组决定将经修正的建议草案作为建议草案UNEP/CBD/SBSTTA/9/L.
5/Rev.
1提交全体会议.
科咨机构采取的行动科咨机构本次会议于2003年11月14日举行的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审议了建议草案UNEP/CBD/SBSTTA/9/L.
5/Rev.
1.
继交换看法后,科咨机构通过了经口头修正的建议草案,草案成为建议IX/10.
科咨机构通过的建议的案文载于本报告的一.
5.
4.
生物多样性和气候变化工作组在2003年11月10日举行的第一次会议上审议了议程项目5.
4.
在审议这一项目时,工作组收到了执行秘书关于审议生物多样性和气候变化的相互关联性,并就如何将生物多样性的各种考虑纳入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的执行中去的说明(UNEP/CBD/SBSTTA/9/11).
工作组还作为资料文件收到了载有生物多样性和气候变化问题特设技术专家组报告的说明(UNEP/CBD/SBSTTA/9/INF/12).
秘书处代表介绍了执行秘书的说明(UNEP/CBD/SBSTTA/9/11).
他回顾说,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在2000年举行的第五届会议上提到气候变化与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在若干专题和跨领域问题上的相互影响,并呼吁加强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气候公约)就这些事项加强合作.
他还表示,缔约方会议要求与气候公约的适当机构以及政府间气候变化问题小组(气候小组)合作开展这一工作,同时铭记上述两项公约的目标在很大程度上是相互支持的.
他回顾说,科咨机构正是根据缔约方大会的这些要求决定设立一特设技术专家组对生物多样性与气候变化之间的联系进行更广泛的评估.
特设技术专家组联席主席RobertWatson先生介绍了关于生物多样性和气候变化问题的报告(UNEP/CBD/SBSTTA/9/INF/12),并提出了主要的看法.
他解释说,报告分为5个部分,即:生物多样性及其与气候变化的联系、观察到和预测将发生的对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与移徙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联系、规划和决策的方式以及10件有选择的个案研究.
他还表示,评估不同的气候变化减轻和适应活动的经济、环境和社会影响可借助一系列工具和进程.
这些包括环境影响评估、战略环境评估、决定分析框架、评价技术和标准与指标.
在上述介绍后,以下代表发了言:阿根廷、澳大利亚、比利时、巴西、布吉纳法索、加拿大、厄瓜多尔、欧洲共同体、芬兰、德国、几内亚比绍、海地、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爱尔兰、意大利、日本、肯尼亚、马来西亚、墨西哥、荷兰、新西兰、挪威、大韩民国、斯洛伐克、瑞士、土耳其、美利坚合众国和乌拉圭.
以下代表也发了言: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粮农组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气候公约)、世界银行和全球环境基金.
DefendersofWildlife、地球之友和全球环境中心的代表也发了言.
在2003年11月11日举行的第三次会议上,主席召集了主席之友小组审查执行秘书起草的关于审查生物多样性和气候变化之间相互关系问题的说明(UNEP/CBD/SBSTTA/9/11),并协助起草修订案文.
在2003年11月12日举行的第五次会议上,工作组审议了主席之友小组起草的关于生物多样性和气候变化问题的修正案文.
在交换意见后,工作组决定将经口头订正的建议作为建议草案UNEP/CBD/SBSTTA/9/L.
4提交全体会议.
工作组在2003年11月13日举行的第六次会议上得知,已经就留在建议草案方括号中的案文达成了一致意见,因此决定将经修正的建议草案作为建议草案UNEP/CBD/SBSTTA/9/L.
4/Rev.
1提交全体会议.
科咨机构采取的行动科咨机构本次会议于2003年11月14日举行的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审议了建议草案UNEP/CBD/SBSTTA/9/L.
4/Rev.
1.
继交换看法后,科咨机构通过了经口头修正的建议草案,草案成为建议IX/11.
科咨机构通过的建议的案文载于本报告的一.
5.
5.
山区生态系统第一工作组在2003年11月10日举行的第1次会议上审议了议程项目5.
5.
在审议这个项目时,工作组参阅了执行秘书关于山区生物多样性拟议工作方案的说明(UNEP/CBD/SBSTTA/9/12).
与会者还参阅了山区生物多样性特设技术专家组的报告(UNEP/CBD/SBSTTA/9/INF/11).
主席在介绍这个项目时回顾说,科咨机构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山区生物多样性拟议工作方案的结构及其各构成部分和目标,并设立了山区生物多样性特设技术专家组以审查拟议工作方案中所建议的行动,审查执行秘书同缔约方、各国政府和有关组织协商的结果并考虑将其列入方案,以及查明存在的差距,并在适当时列入新的行动.
因而他提议这次会议着重讨论各种活动和建议,而不是回到已经批准的构成部分和目标上.
秘书处代表说,根据科咨机构在第八次会议上提出的请求(VIII/IA号建议),执行秘书已就拟议工作方案同缔约方、各国政府和有关组织进行协商,并召集了特设技术专家组.
执行秘书编制了拟议工作方案,考虑到科咨机构第八次会议提出的和后来收到的意见以及特设技术专家组工作的结果.
应主席邀请,意大利代表简要介绍了山区生物多样性特设技术专家组会议的报告.
工作组考虑到科咨机构第八次会议的讨论结果以及缔约方、各国政府和有关组织提出的补充建议,拟定了所有构成部分和目标下的行动.
这项工作方案不仅有助于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山区生物多样性,并考虑到山区生态系统和那些依靠山区生态系统的物资和服务的低地的减贫目标.
在介绍后,阿根廷、澳大利亚、奥地利、巴西、保加利亚、柬埔寨、喀麦隆、加拿大、哥伦比亚、厄瓜多尔、欧洲共同体、芬兰、法国、德国、希腊、海地、印度、意大利、日本、约旦、肯尼亚、黎巴嫩、利比里亚、马拉维、马来西亚、墨西哥、荷兰、新西兰、挪威、秘鲁、波兰、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士、瑞典、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突尼斯、土耳其、乌克兰、联合王国、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的代表发了言.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教科文组织)、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粮农组织)和千年生态系统评估秘书处的代表也发了言.
在代表们发言后,主席说他将与秘书处合作编写一份订正建议.
在2003年11月13日举行的第六次会议上,工作组审议了主席提出的修正案文.
在交换意见后,工作组在2003年11月17日举行的第七次会议上决定将经口头修正的建议草案作为建议草案UNEP/CBD/SBSTTA/9/L.
9提交全体会议.
科咨机构采取的行动科咨机构本次会议于2003年11月14日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审议了建议草案UNEP/CBD/SBSTTA/9/L.
9.
继交换看法后,科咨机构通过了经口头修正的建议草案,草案成为建议IX/12.
科咨机构通过的建议的案文载于本报告的一.
项目6.
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第十次和第十一次会议的筹备工作6.
1.
临时议程草案在2003年11月14日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秘书处代表介绍了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第十次和第十一次会议的临时议程草案(UNEP/CBD/SBSTTA/9/13).
他回顾说,这两次会议的议程系根据缔约方大会第六届会议的决定与主席团协商起草的,同时顾及了关于缔约方大会截至2010年多年期工作方案的不限名额休会期间会议的建议3.
议程还将根据缔约方大会第七届会议所作决定进行修正.
科咨机构采取的行动科咨机构核准了科学、及时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第十次和第十一次会议的临时议程草案,这些草案作为二载于本报告后.
6.
2.
日期和地点秘书处代表指出,根据议事规则,除非缔约方大会另有决定或秘书处与各缔约方协商作出适当安排,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第十次和第十一次会议将初步订于2004年和2005年在蒙特利尔举行.
科咨机构采取的行动科咨机构决定,除非缔约方大会另有决定或秘书处与各缔约方协商作出适当安排,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第十次和第十一次会议将初步订于2004年和2005年在蒙特利尔举行.
项目7.
其他事项7.
1.
在《公约》的工作规划中纳入注重结果的目标,包括2010年生物多样性目标、《全球植物保护战略》和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的相关目标工作组在2003年11月11日举行的第三次会议上审议了议程项目7.
1.
在审议这一项目时,工作组收到了执行秘书关于以下事项的说明:鉴于2010年的生物多样性指标、《全球植物保护战略》及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确定的相关指标,将注重成果的指标纳入到《公约》的各项工作方案中去(UNEP/CBD/SBSTTA/9/14);执行内陆水域生物多样性修订工作方案中注重成果的指标和时限(UNEP/CBD/SBSTTA/9/14/Add.
1);《全球植物保护战略》的执行情况(UNEP/CBD/SBSTTA/9/14/Add.
2);以及执行海洋和沿海生物多样性详细工作方案的注重结果的目标(UNEP/CBD/SBSTTA/9/14/Add.
3和Corr.
1).
会议将作为资料文件参阅执行秘书关于关于对"2010年-全球生物多样性挑战"会议结果的审议的说明(UNEP/CBD/SBSTTA/9/INF/9);全球植物保护战略问题专家会议的报告(UNEP/CBD/SBSTTA/9/INF/24);秘书处关于利用现有进程作为2010年目标报告工作的建筑材料的说明(UNEP/CBD/SBSTTA/9/INF/27);关于内陆水域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拟议的修订工作方案的注重结果的目标与时限的详细清单草稿(UNEP/CBD/SBSTTA/9/INF/29);以及自濒危物种公约植物委员会收到的关于全球植物保护战略目标11的执行情况的讨论文件.
秘书处代表在介绍该项目时提请注意缔约方大会第六届会议通过《生物多样性公约战略计划》时作出的第VI/26号决定.
第VI/9号决定通过了《全球植物保护战略》,该战略包括6向注重结果的目标,需要在定期审查《公约》的专题和跨专题工作方案时予以审议,以期帮助工作方案的实施和评估进展情况.
此外,关于多年期工作方案的闭会期间会议分析了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取得的成果,并就为实现2010年目标取得进展建立具体目标和实现以及报告的框架提出了若干建议.
根据上述决定,执行秘书起草了说明(UNEP/CBD/SBSTTA/9/14),以便协助科咨机构制定将目标纳入《公约》的各项工作方案的统一的方式.
该文件提议为制定全球目标业务目标帮助评估为实现2010年目标取得的进展的框架,同时提议采取统一的方式将目标纳入《公约》的各项方案,该文件有3个.
会议还审议了促进全球植物保护战略的方式方法.
应主席的邀请,千年生态系统评估和自然保护联盟的代表向工作组提出了看法.
千年生态系统主任WalterReid先生解释说,千年生态系统评估顾及了历史上发生的变化和今后可能发生的变化的情况.
这一进程已接近完成,而第一轮审查的草稿将于2004年1月准备就绪;第二轮的审查的草稿将于2004年6月准备就绪,最终报告将于2005年2月提供千年生态系统评估理事会核准.
此外,将于2004年发表一份50页的汇编.
千年生态系统评估将在指标、监测和实现2010年目标和其他目标的进展情况方面协助生物多样性公约.
自然保护联盟物种生存委员会主席DavidBrackett先生介绍了自然保护联盟的红色清单方案.
自然保护联盟的数据红皮书已存在40多年,规模和复杂程度都有很大的发展.
物种的分组类别系建立在若干标准上,可以单独运用,并可翻译成几种语言标准编制国家的数据红皮书.
事实上,很多国家在制定清单,而自然保护联盟孤立这些国家为这一目的利用该联盟的准则.
标准和红色清单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不断修订之中.
继秘书处介绍后,以下国家代表发了言:阿根廷、澳大利亚、巴哈马、巴西、加拿大、芬兰、德国、海地、肯尼亚、墨西哥、菲律宾、俄罗斯联邦和联合王国.
环境署保护监测中心的代表(代表移徙物种公约)也发了言.
在上述讨论后,主席表示他将与秘书处合作起草建议的修订案文.
在2003年11月13日举行的第六次会议上,工作组讨论了主席起草的修订案文,并决定将经口头修正的建议草案作为建议草案UNEP/CBD/SBSTTA/9/L.
8提交全体会议.
科咨机构采取的行动科咨机构本次会议于2003年11月14日举行的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审议并通过了建议草案UNEP/CBD/SBSTTA/9/L.
8,草案成为建议IX/13.
科咨机构通过的建议的案文载于本报告的一.
内陆水域生物多样性修订工作方案的执行情况在2003年11月12日举行的第四次会议上,秘书处代表介绍了执行秘书起草的关于制定内陆水域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修订工作方案的注重结果的目标和时限的说明(UNEP/CBD/SBSTTA/9/14/Add.
1),并回顾说,科咨机构第八次会议通过了科咨机构建议VIII/2所附修订工作方案,并请执行秘书编制制定工作方案的注重结果的短期、中期和长期目标和时限.
根据这一要求,执行秘书在会前起草了说明,同时顾及了2010年生物多样性目标、全球植物保护战略、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执行计划的有关目标以及千年发展目标.
继上述介绍后,以下国家的代表发了言:巴西、德国、日本、墨西哥、荷兰、挪威、菲律宾(代表亚太集团)、瑞典和联合王国.
拉姆塞尔公约秘书处的代表也发了言.
世界大自然基金的淡水方案也发了言.
科咨机构采取的行动科咨机构在2003年11月14日举行的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审议并通过了建议草案UNEP/CBD/SBSTTA/9/L.
8,草案成为建议IX/13.
具体涉及内陆水域生物多样性的部分载于该建议的第4和5段.
全球植物保护战略的执行情况在2003年11月12日举行的第四次会议上,秘书处的代表介绍了执行秘书起草的关于全球植物保护战略执行情况的说明(UNEP/CBD/SBSTTA/9/14/Add.
2).
他表示,缔约方大会曾决定作为将注重结果的目标融入《公约》的工作方案的一种试验性做法审议全球植物保护战略.
缔约方大会第六届会议第VI/9号决定请科咨机构审议《公约》专题和跨领域工作方案范围内促进制定全球植物保护战略和监测和评估取得的进展的方式方法.
执行秘书为此于2002年10月11日和12日在卡塔赫纳召集了关于全球植物保护战略问题的非正式联络组会议,以便为执行和监测该战略提供指导意见.
联络组就有必要进行利益相关者的协商的方案达成了一致看法,这一协商现已开始.
2003年10月5日至7日在爱尔兰Kerry郡的Dingle专家组会议,评估利益相关者协商的进展情况,并通过UNEP/CBD/SBSTTA/9/INF/24散发了关于这一会议的全面报告.
最近自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植物委员会收到了全球植物保护战略目标11执行情况的UNEP/CBD/SBSTTA/9/INF/41号文件.
继上述介绍后,以下国家代表发了言:巴西、加拿大、哥伦比亚、海地、爱尔兰、马来西亚、墨西哥和联合王国.
全球生物多样性信息基金的代表也发了言.
国际植物园保护组织的代表也发了言.
在上述讨论后,主席表示他将与秘书处合作起草建议的修订案文.
在2003年11月13日举行的第六次会议上,工作组讨论了主席起草的修订案文,并决定将经口头修正的建议草案作为建议草案UNEP/CBD/SBSTTA/9/L.
7提交全体会议.
科咨机构采取的行动科咨机构本次会议于2003年11月14日举行的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审议并通过了建议草案UNEP/CBD/SBSTTA/9/L.
7,草案成为建议IX/14.
科咨机构通过的建议的案文载于本报告的一.
执行海洋和沿海生物多样性详尽工作方案要实现的注重结果的目标在2003年11月12日举行的第四次会议上,秘书处的代表介绍了执行秘书起草的关于执行海洋和沿海生物多样性详尽工作方案要实现的注重结果的目标的说明(UNEP/CBD/SBSTTA/9/14/Add.
3和Corr.
1),并提请注意科咨机构的建议VIII/3A.
该文件提出的目标,代表了预期工作方案将要取得的成果,同时顾及了2010年生物多样性目标、全球植物保护战略、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确定的有关目标、世界公园大会和其他有关的资讯论坛.
指标清单目的是指示性的.
她还表示,对该文件进行过一轮同侪审查.
继上述介绍后,以下国家代表发了言:阿根廷、巴西、古巴、芬兰、德国、肯尼亚、印度尼西亚、挪威、菲律宾瑞士和联合王国.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粮农组织)以及拉姆塞尔公约秘书处的代表也发了言.
绿色和平运动的代表也发了言.
科咨机构采取的行动科咨机构在2003年11月14日举行的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审议并通过了建议草案UNEP/CBD/SBSTTA/9/L.
8,草案成为建议IX/13.
具体涉及海洋和沿海生物多样性的部分载于该建议的第4和5段.
7.
2.
外来侵入物种第一工作组在2003年11月12日举行的第5次会议上审议了议程项目7.
2.
在审议这个项目时,工作组参阅了执行秘书关于查明国际监管框架中存在的具体欠缺和矛盾的说明(UNEP/CBD/SBSTTA/9/15).
工作组还作为资料文件参阅了执行秘书关于这个问题的说明(UNEP/CBD/SBSTTA/9/INF/32)和执行秘书关于对外来侵入物种的给岛屿生态系统带来的生态和社会经济影响进行试验性评估的说明(UNEP/CBD/SBSTTA/9/INF/33).
秘书处代表在介绍这个项目时提及执行秘书关于查明外来侵入物种国际监管框架中存在的具体差距和矛盾的说明(UNEP/CBD/SBSTTA/9/15)和(UNEP/CBD/SBSTTA/9/INF/32).
她说,从外来侵入物种对生物多样性威胁的技术角度编写了这两份说明,包括考虑到外来物种传播的各种途径.
她还提请会议注意执行秘书关于对外来侵入物种的给岛屿生态系统带来的生态和社会经济影响进行试验性评估的说明(UNEP/CBD/SBSTTA/9/INF/33).
在介绍项目后,阿根廷、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欧洲共同体、匈牙利、印度、利比里亚、马来西亚、新西兰、挪威、帕劳(代表亚太集团)、菲律宾、塞舌尔、南非、联合王国和美利坚合众国的代表发了言.
阿根廷、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和新西兰代表指出,他们参加讨论这个议程项目并不意味着承认缔约方大会适当地通过第VI/23号决定.
巴西代表说,侵入物种是重要问题,巴西面临引进外来物种对其生物多样性构成的严重威胁.
但他还表示,科咨机构通过的建议不应导致设置歧视性的贸易壁垒.
欧洲委员会的代表也发了言.
发言的还有野生生物养护社、全球侵入物种方案和阳光项目.
在代表们发言后,主席召集了由阿根廷、欧洲共同体、新西兰、挪威和南非代表组成的主席之友小组,以讨论各种意见分歧和找到解决办法.
在2003年11月13日举行的第八次会议上,工作组审议了修正案文,并在交换意见后决定将经口头修正的建议草案作为建议草案UNEP/CBD/SBSTTA/9/L.
13提交全体会议.
科咨机构采取的行动科咨机构本次会议于2003年11月14日举行的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审议了建议草案UNEP/CBD/SBSTTA/9/L.
13.
阿根廷代表反对自第(e)段(ii)分段中删除"以科学为基础"的提法,并保留阿根廷在缔约方大会下一届会议上重新提出这一问题的权利.
南非、马来西亚和挪威代表反对自第(e)段(v)分段中删除"环境"的提法,并保留南非在缔约方大会下一届会议上重新提出这一问题的权利.
继交换看法后,科咨机构通过了经口头修正的建议草案,草案成为建议IX/15.
科咨机构通过的建议的案文载于本报告的一.
7.
3.
与会者提出的其他事项德国代表的发言德国代表表示,会上进行的讨论表明,需要就采取何种具体行动以期实现《生物多样性公约》面临的主要挑战-2010年目标-提供可靠的技术和科学咨询意见.
还必须牢记的是,到2010年只有6年的时间,因此,缔约方大会第七届会议迫切需要采取行动和作出实质性的决定.
德国注意到本次会议的成果涉及到财务问题,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被解释为对缔约方大会提出的财政事项方面的咨询意见.
他希望回顾缔约方大会第四届会议第IV/16号决定第13段,该段规定,科咨机构应看来是次会议的提议和建议所涉财务问题,但其向缔约方大会提出的建议只应包括关于财务事项的咨询意见,包括在缔约方大会要求时对财务机制提出指导意见.
他不认为缔约方大会第六届会议就本次会议所讨论的项目作出过任何这种要求,因此,德国将关于财务事项的建议和与《生物多样性公约》的财务机制相关的建议解释为完全符合第IV/16号决定第13段,应由缔约方大会第七届会议就财务机制方面的指导意见作出决定.
他请求将他的发言写入报告.
全球环境基金的代表支持德国代表关于牢记第IV/16号决定第13段的重要性的评论,并请缔约方大会要求科咨机构直接解决财务事项,并在科咨机构的报告中作出重点的说明.
否则,应将科咨机构所审议问题涉及的财务事项直接提交缔约方大会.
项目8.
通过报告2003年11月14举行的本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在报告员编写的报告草案(UNEP/CBD/SBSTTA/9/L.
1)和各工作组的报告(UNEP/CBD/SBSTTA/9/L.
1/Add.
1和Add.
2)的基础上通过了本报告.
项目9.
会议闭幕马来西亚代表对出席2004年2月9日至27日将于吉隆坡的Putra世界贸易中心举行的缔约方大会第七届会议以及共同召开的缔约方大会作为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第一次会议的人士表示欢迎.
科咨机构主席AlfredA.
OtengYeboah先生(加纳)对两个工作组的主席和参加工作组工作的人士表示感谢,感谢他们使会议取得成功.
经过例行的礼节客套之后,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第九次会议于2003年11月14日星期五下午6时闭幕.
一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建议IX/1.
执行进度报告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审议了为其第九次会议编写的《公约》之下各专题和跨专题工作方案的执行进度报告,回顾第VI/5号建议,科咨机构在其中商定,把相关评估活动的进度报告作为其会议的常设项目予以审议,并参照取得的经验对方式方法进行审查,1.
欢迎:(a)执行秘书就各专题和跨专题工作方案的执行情况编写的进度报告(UNEP/CBD/SBSTTA/9/2和3);(b)以下两个方面的进度报告:关于把非木材森林资源纳入森林盘点和管理工作的提议(UNEP/CBD/SBSTTA/9/INF/14),以及为一项可能与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国际热带木材组织、全球火灾监测中心以及其他有关组织联合举办的林火预防和管理工作方案制订基本内容(UNEP/CBD/SBSTTA/9/INF/15);并鼓励执行秘书继续加强与这些组织的合作,及时开展上述联合活动,以便在缔约方大会第八届会议之前由某次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会议对其予以审议;(c)关于全球生物分类倡议的报告(UNEP/CBD/SBSTTA/9/INF/16、INF/17和INF/30);2.
还欢迎以下两个组织提交的评估进度报告: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的全球森林资源评估(UNEP/CBD/SBSTTA/9/INF/37),以及千年生态系统评估计划的"生态与人类:评估框架"(UNEP/CBD/SBSTTA/9/INF/20);并请这两个组织向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今后举行的会议报告新的发展;3.
建议缔约方大会促请各缔约方和其他国家政府视需要积极参加在这些评估活动下开展的有关审查活动;4.
注意到关于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把生物多样性所涉问题纳入环境影响评估立法或程序以及战略性环境评估的指导准则的提议(UNEP/CBD/SBSTTA/9/INF/18);并决定根据截至2010年缔约方大会多年期工作方案,在其今后某次会议上对第VI/7A号决定采取后续行动;5.
建议缔约方大会促请各缔约方和其他国家政府,如果尚未做到,应提交个案研究报告,来说明当前把生物多样性所涉问题纳入环境影响评估和战略性环境评估程序的情况,以及说明第VI/7A号决定所载准则的实施情况;6.
欢迎执行秘书进行初步评估活动,以分析森林小组/森林论坛就经扩大的森林生物多样性工作方案的行动和活动所提出建议之间的关系(UNEP/CBD/SBSTTA/9/INF/31);7.
建议缔约方大会请联合国森林论坛秘书处的协调员兼主任、森林合作伙伴组织成员以及第VI/22号决定第19(b)段所述其他有关合作伙伴和组织就上文第6段提到的评估活动发表更多意见;8.
欢迎执行秘书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世界养护监测中心、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其他合作伙伴在伦敦联合组织的"2010年-生物多样性挑战"会议的报告;强调必须开展一项活动,以确定需要采取哪些重点措施,以实现载于第VI/26号决定和得到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赞同的2010年目标,并评估在这个方面取得的进展,因此促请《公约》各缔约方在缔约方大会第七届会议上讨论这些问题.
IX/2.
遗传利用限制技术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回顾缔约方大会第六届会议通过的第VI/5号决定第21段,其中设立了遗传利用限制技术问题特设技术专家组,以进一步分析遗传利用限制技术对个体小农、土著和地方社区以及对农民权利可能产生的影响,以使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能够拟定有关建议供缔约方大会第七届会议审议,注意到遗传利用限制技术问题特设技术专家组的报告(UNEP/CBD/SBSTTA/9/6),认识到如一些缔约方所述必须作为紧急和优先事项审议这个问题,但因科咨机构第九次会议议程范围很广而无法这样做;1.
将遗传利用限制技术问题特设技术专家组的报告转送缔约方大会第七届会议供其了解有关情况;2.
建议缔约方大会第七届会议请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在其第十次会议上审议遗传利用限制技术问题特设技术专家组的报告,以便向缔约方大会第八届会议提出有关建议.
IX/3.
全球生物分类倡议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忆及缔约方大会关于全球生物分类学倡议及其工作规划(包括制定全球生物分类学倡议的协调机制)的第VI/8号决定,又忆及关于缔约方大会截至2010年多年期工作方案的不限成员名额休会期间会议作出的将对全球生物分类学倡议下的现行工作进行的深入审查包括进缔约方大会第八届会议议程中的建议,注意到为了成功实现到2010年降低目前生物多样性丧失速度的战略目标,对于正在制定的用于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方面指导政策决策者和资源管理者的指标和活动需要更多的生物分类学知识和能力;1.
建议缔约方大会在第七届会议上:(a)注意到在执行全球生物分类学倡议工作规划上正在取得的进展和作出的承诺;(b)请缔约方、其他国家政府和区域及国际组织充分考虑到生物分类学能力在实现公约目标方面的重要性,支持生物分类学活动以实现2010年目标,并为国家和区域生物分类学研究和专业技术中心提供所有必要的支持;(c)请缔约方按照第V/9号决定的号召指定全球生物分类学倡议国家联络点,并促请所有缔约方顾及全球生物分类学倡议的工作规划,确保这些联络点同其生物分类学界合作;(d)请缔约方适当包括并全力支持完成公约下的专题和跨领域工作规划和活动所需的生物分类学方面的工作;(e)请缔约方为全球生物分类学倡议协调机制的运行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g)请执行秘书,协同全球生物分类学倡议协调机制:确保在秘书处酌情召集的休会期间会议和专家组会议中包括适当的生物分类学专家;制定用于深入审议的进程和准则,包括监测全球生物分类学倡议工作规划执行进展的机制,以便在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第十一次会议上由该附属机构最后定稿;并对现行的工作规划在生物分类学方面的不足之处进行分析,以便更有效地将生物分类学纳入工作规划并建立起对实现这些工作规划所必需的生物分类学能力的理解2.
进一步建议缔约方对有关为发展国家执行全球生物分类学倡议提供足够资金的资金机制以及将生物分类学能力建设活动(包括促进性活动和其他项目)纳入专题规划和跨领域规划的工作给予清晰和具体的指导.
IX/4.
保护区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欢迎保护区特设技术专家组的报告(UNEP/CBD/SBSTTA/9/INF/3);感谢:瑞典政府对专家组会议的财政支持;其他国家政府和组织代表的参与;专家组联合主席和所有成员的贡献.
欢迎第五次世界公园大会的成果,并特别欢迎大会发给生物多样性公约的信息;欢迎国际非政府组织联合会就科咨机构第九次会议的举行提供和筹集财政、技术和其他支助以便执行《公约》的保护区工作方案,从而为根据第/号决定实现2010年目标作出贡献;并邀请其他捐助机构、政府间组织、私人部门和其他方面作出类似的认捐.
还欢迎建立由公共机构和非政府组织组成、能够有助于实施工作方案和提供能力建设、额外资金的筹集、技术和其他方面的集中而协调的支助的保护区问题合作伙伴关系的建议;建议缔约方大会:确认按照《公约》关于就地保护的第八条和其他相关条款建立和维护保护区制度和需采取特别措施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地区,对于学生态系统方式的背景下执行《公约》的三个目标、因而有助于实现生物多样性公约战略计划和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行动计划所载2010年目标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及千年发展目标作出贡献非常必要.
[审议如何规定各缔约方对于目前关于保护区和生态网络的工作方案中的目标和时间表的义务];[认识到各缔约方应在国家优先事项和需要的范围内执行保护区工作方案.
各缔约方的执行活动应在国家和区域具体需要、国家在保护区问题上的决心、立法、情况和优先考虑以及国家保护区和生物多样性战略的基础上进行优化组合.
列入一项活动并不意味着这一活动对所有缔约方都有关系];[强调目标应被看作是灵活的框架,可根据国家优先事项和能力、并考虑到各国保护区间存在的不同,在此框架内制定国家和/或区域目标;请各缔约方和各国政府制定国家和/或区域目标,并酌情将这些目标纳入相关计划、方案和举措中,包括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和行动计划;强调能力建设需要,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的能力建设需要,以使这些国家能够执行工作方案;请各缔约方、其他各国政府、金融机制和筹资组织为执行工作方案、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缔约方的执行,尤其是其中的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以及经济转型国家的执行提供充分和及时的支助];[强调通过可持续利用所有的自然资源不仅在保护区内、而且在保护区以外保护生物多样性从而实现到2010年大幅降低生物多样性丧失速度实现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的重要性,并因此呼吁加倍努力将生物多样性所涉保护和恢复方面的问题纳入部门性政策和方案.
]考虑进一步制定生态网络概念的备选办法和其他的相关概念,以便就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执行计划和截至2010年多年期工作方案的不限名额休会期间会议所作结论采取后续行动;保护区的现状、趋势和面临的威胁欢迎执行秘书编写的关于保护区现状、趋势和面临的威胁的文件(UNEP/CBD/SBSTTA/9/5);赞同《公约》一所规定的类别指示性清单应该是选择保护区以及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地区的基础;认识到,在全球范围内的保护区数量和范围在过去几十年里不断增长,因此世界的地表大约11%已处于保护区状态.
但现有的保护区制度不能代表世界上的生态系统,尤其不能代表栖息地类型和生物群落、物种和海洋区域,这些区域得到保护的不足百分之一;并赞同[需要]采取行动弥补这方面的不足.
认识到对生物多样性面临的威胁以及生物多样性的作用和价值缺乏知识和认识、财政支助不足、治理不善、管理不善和参与不足都对实现《生物多样性公约》的保护区目标的严重障碍;全面的目标通过到2010年建立和保持全面、有效管理和具有生态代表性的国家和区域保护区体系、并将之纳入全球性保护区和需要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地区网络的目标.
工作方案通过本文件所载保护区工作方案的基本组成部分、目标和目的,并以不限成员名额特设工作组的建议和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第九次会议提出的意见制定和通过具体的活动;确认在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关于海洋和沿海保护区的第VIII/3B号建议基础上通过的任何决定,都应被视作《公约》保护区工作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吁请各缔约方、其他各国政府和组织执行工作方案,并吁请各缔约方将工作方案的各项要点纳入到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和行动计划;认识到切实执行工作方案以实现2010年目标,需要额外的财政和技术资源,特别是需要为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以及小岛屿发展中国家提供这种额外资源,在这方面并意识到全球环境基金的资金最近有很多补充;回顾根据《公约》第8(j)条和[国家立法]各缔约方对土著和地方社区所负有的义务,并注意到建立和管理保护区需要予以特别的关注.
[在这方面,有关的土地保有权、事先知情同意和土著的领地权非常重要];吁请各缔约方详细阐述其保护区系统在范围、代表性和有效性方面注重结果的目标,同时顾及《公约》的战略计划、植物保护全球战略、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执行计划和千年发展目标以及缔约方大会为帮助监测实现2010年目标进展情况所制定的各项目标;请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就建立纳入全球性网络的真正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和区域保护区体系需要采取哪些措施编写科学和技术咨询意见,以便致力于实现2010年目标和战略计划的长期宗旨.
这一工作应在吸取缔约方和其他国家政府的意见、相关的联合国组织和公约的工作、世界保护区委员会的工作、国际自然保护联盟第五次世界保护区大会的成果和建议,以及相关的当地和土著社区及非政府组织的工作基础之上展开;决定设立保护区问题[不限成员名额特设专家组][工作组不限成员名额特设工作组],以便支持工作方案的执行和审议其执行情况,并向缔约方大会提出报告;决定在[缔约方大会第八届会议和缔约方大会第十届会议上]2010年前的缔约方大会各届会议上评估上述审查的结果,并决定是否有必要可能采取更严格的措施;[以及额外的财政和技术支助]建议探讨以下各项任务:[(一)探讨就按照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并在所有沿海国家的同意与合作下]在公海建立保护区合作问题进行合作的选择办法;(二)探讨根据《公约》第8(m)条为建立国家性和区域性保护区,并将这种保护区纳入全球性网络提供包括资金自理在内的技术、财政和其他支助的选择办法,包括查明并消除建立保护区的障碍,及根据关于奖励措施的第VI/15号决定,消除鼓励不可持续活动的不正当奖励措施;(三)制定包括标准、准则和定义的"工具箱",帮助各缔约方查明、确定、管理、通报、监测和评估生态系网络和保护区,并特别注意到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和惠益分享的机制;(四)审查执行秘书编制的由各缔约方、学术和科学组织、民间社会和其他方面提出的执行保护区工作方案进展情况的报告.
吁请各缔约方、并请其他国家政府和相关组织在[缔约方大会第八届会议和缔约方大会第十届会议上]2010年前召开的缔约方大会各届会议之前向执行秘书汇报这一决定和工作方案的执行情况;认识到单一的国际保护区分类系统的价值及在各国家和地区间提供相互可比的信息的益处,因此欢迎国际自然保护联盟世界保护区委员会正在进行的完善该联盟分类系统的工作,并鼓励各缔约方、其他国家政府和相关组织为其保护区指定保护区管理分类,以符合自然保护联盟完善后的分类的目的提供信息;请环境署养护监测中心和新成立的世界数据中心(数据中心)国际组织联合会进一步发展数据中心,以帮助监测为落实这一决定的全面目标取得的进展,并吁请各缔约方、其他国家政府和相关组织为该数据中心提供最新信息;请上文第4和5段所提联合会向缔约方大会报告支持保护区工作方案的进展情况;建议执行秘书开展的支助活动请执行秘书与各缔约方和相关组织、特别是自然保护联盟世界的世界保护区委员会合作,更新关于保护区的现状、趋势和面临威胁的信息,以此作为审查专题工作方案执行情况的一部分;请执行秘书加强同其他组织、机构和公约的合作,以期支持落实工作方案所载各项活动、促进协同增效作用和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并建立包括世界遗产公约、拉姆萨尔湿地公约、联合国教育、科学和文化组织人与生物圈方案及相关区域公约和其他组织在内的相关组织的联络组以便于实现这一目标;还请执行秘书:汇编自缔约方、其他国家政府和相关组织和机构收到的有关工作方案执行情况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提交[不限成员名额特设工作组][不限成员名额特设专家组];汇编和散发将保护区与可持续发展、减贫和千年发展目标联系起来的信息;与自然保护联盟世界保护区委员会合作建立专家名册,帮助答复缔约方提出的协助执行保护区工作方案的请求,并根据各国提出的请求自专家名册抽调专家,评估各国为执行保护区工作方案所采取的措施,以查明这些国家在进一步执行工作方案方面的需求.
请执行秘书将各缔约方在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第九次会议期间所提意见酌情纳入到准备提交缔约方大会第七届会议的工作方案各项活动中.
*[保护区工作方案拟议的基本组成部分一.
导言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以及公平和公正分享利用遗传资源所产生的惠益,依赖正确维持足够的自然栖息地.
保护区是国家及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的基本基本组成部分.
保护区以及在更广泛的地貌和海洋景观中进行的保护、可持续利用和复原举措,可以在维护自然和文化遗产的同时提供一系列的产品和生态服务.
它还可以通过为在保护区内和周围地区居住的居民提供就业机会和生计为扶贫作出贡献.
此外,保护区还可以为包括应对气候变化的适应性措施在内的研究活动、环境教育、娱乐和旅游业提供机会.
因此,大多数国家建立了保护区系统.
保护区系统目前覆盖了地球陆地面积的约11%.
地球海洋面积只被覆盖的不足1%.
缔约方大会一再强调了保护区在执行《公约》目标方面的重要作用.
保护区还是各专题工作方案的重要基本组成部分,这些专题包括海洋和沿海生物多样性、内陆水域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干旱和半湿润陆地生物多样性、森林生物多样性和山区生物多样性.
由于保护区所具有的诸多益处,它已成为实现到2010年显著降低生物多样性丧失速度的重要途径.
但是,根据现有的有关保护区现状和趋势的最权威的数据(见UNEP/CBD/SBSTTA/9/5),目前全球保护区系统不够大、方案不够好、管理也欠佳,不足以发挥其帮助防止全球生物多样性丧失的最优作用.
因此,迫切需要采取行动加强保护区在国家、区域和全球一级的覆盖面、代表性和管理.
生物多样性公约与许多伙伴组织、公约和倡议进行合作,通过保护区帮助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
这些合作伙伴包括:自然保护联盟的世界保护区委员会;联合国环境方案署署世界养护监测中心(环境署养护监测中心);国际海事组织(海事组织);世界资源研究所;自然养护;世界野生动植物基金会;教科文组织人与生物圈方案;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公约;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拉姆萨尔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濒危物种公约)和相关协定;全球环境基金;和各种区域协议和方案.
本保护区工作方案重点介绍了保护区所特有的目标和活动.
关于森林、内陆水域、干旱和半湿润陆地、沿海和海洋以及山区生物多样性的现有工作方案的一些内容也适用于保护区.
在适用于各自的保护区的情况下,现有工作方案中所包含的目标和活动应当得到实施和执行.
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在其执行计划中指出,实现2010年的目标需要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新的和额外的财政和技术资源,在建立和维持全面、妥善管理和生态上有代表性的全球保护区系统方面取得进展,对于实现2010年目标至关重要.
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决定包括承诺增加为这方面活动提供的资金,同时认识到这种目的的资助一般来说应既包括国家的资金,也包括国际的资金,并包括一系列可能的筹资工具,例如公共筹资、债换自然、私人筹资、保护区提供的服务产生的薪酬以及国家一级利用生态服务的税收和收费.
二.
工作方案的总体目的和范围保护区工作方案的总体目的是在支持到2010年建立和维持全面、妥善管理和生态上有代表性的全球保护区系统.
其最终结果是在国际、国家和国家级以下各级大大降低生物多样性丧失,办法是通过落实《生物多样性公约》的3项主要的目标,以及为减贫和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从而支持《公约》战略计划、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执行计划和千年发展目标中的各项目标.
工作方案包括了三个旨在相互加强的互相关联的基本组成部分.
制定该工作方案时考虑到有必要避免现有的工作方案和《生物多样性公约》其他进行中的活动之间不必要的重复,以及促进各国际组织相关方案之间的增效协力和协调.
鼓励缔约方酌情采用这些专题工作方案和跨领域工作方案中的目标和活动.
《公约》关于保护区的工作顾及生态系统方式.
生态系统方式是《公约》下的主要行动框架,应用生态系统方式将有助于在《公约》的三个目标之间达成平衡.
例如,生态系统方式背景下所采用的多用途保护区可以有助于实现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以及公平和公正分享利用遗传资源所产生的惠益这些方面的具体目标.
生态系统方式提供了一个框架,在这一框架中,可以更好地理解保护区同更广泛的地貌和海洋景观之间的关系,并且可以对保护区生产出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定值.
此外,在生态系统方式的背景下考虑建立和管理保护区制度不应只以国家为单位,而应在相关的生态系统超越国家边界时,以生态系统或生物区域为单位进行.
这为建立跨界保护区和公海保护区提供了有力的论据.
工作方案的目的在于协助缔约方制定具有明确目标、行动、具体实施者、时间框架、投入和预计的可衡量的结果的国家工作方案.
缔约方可以根据各自具体的国情和当地情况以及发展水平选择、修改、和/或增加当前工作方案中所建议的目标和行动.
这一工作方案的执行应顾及《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生态系统方式.
在执行工作方案时,鼓励缔约方关注各不同选择方案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成本和效益.
此外,鼓励缔约方考虑采用适当的技术、资金来源和技术合作,并通过适当的行动确保有能力应对保护区具体面临的挑战和需求.
在牢记《公约》三项目标和以综合权衡方式开展保护区工作、分别给予保护、可持续利用和公正分享遗传资源利用所产生的惠益应有的关注的基础上,建议缔约方制定关于保护区的下列工作方案:]三.
方案基本组成部分、目标和行动方案基本组成部分1:规划、选择、建立和管理保护区系统和保护地的直接行动具体目标1.
1–建立国家和区域生态系网络和保护区全球系统,借以帮助实现全球商定的目标具体目标:到2010年,在陆地上,到2012年,在海洋地区,在国家和区域系统的基础上,建立起立全面、有代表性和妥善管理的全球生态系网络和保护区系统,以便帮助(一)《公约》和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战略计划到2010年显著降低生物多样性丧失速度的目标;(二)千年发展目标–特别是关于确保环境可持续性的目标7;以及(三)全球植物保护战略.
[定义:保护区和生态系网络系统应包括含有核心区域、走廊、歇脚地和缓冲区的系统,其涉及及管理应能够维持或恢复生态系统的服务、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确保正确和可持续地使用自然资源.
整个工作方案承认,在一些国家,"国家"一词可以指国家一级,也可以是指国家以下的一级.
应建立一种有区别的制度,这种制度包括与保护的目标相符的一套广泛的保护水平和土地利用的程度.
不应将保护区看作是孤立的,应将保护区纳入更广泛的地貌和海洋景观和部门中.
缔约方的活动到2006年,在国家一级开展有助于实现全球商定的保护目标制定有时间限、可衡量的保护区目标的备选办法的分析.
建议的衡量实施目标进展情况的国家级指标包括:受到保护地区的总公顷数、受到保护的生态区比例和主要栖息地类型、保护区生态完整性的现状评估、一级受威胁物种的数量目标.
作为紧急事项,在2005年之前进行可行性研究,以便在所有尚存大型、保持良好或相对完整或受到威胁但不可能恢复原状的自然景区内建立或扩大保护区,以及建立或扩大能够在单一的保护地和大体上未受保护的淡水和海洋生态系统内保障全球性重要的严重濒危物种的保护区,同时特别注意国家管辖范围外的地区.
借助现有保护地选择办法,在2005年之前制定框架,以评估国家和生态区域各级保护区、包括海洋和沿海保护区制度存在缺陷.
在这样做时应顾及生物多样性的不同层次,即遗传、物种、生境、生态系统和地貌景观.
这一框架应考虑到《生物多样性公约》一以及其他有关国际公约,同时亦顾及目标生物多样性组成部分的无法复原、最小规模和可行性要求、相连性(包括走廊)、完整性、生态进程和生态系统服务等标准.
框架应包括需要考虑采取措施进行保护的物种和生境的清单.
在2006年之前进行国家一级的评估,评估对象是现有和潜在形式的保护,包括对需要通过法律、政策、财政机构和各级政府看管的保护区等社区机制予以承认和促进的保护区、共同管理的保护区、私人保护区、社区养护区、土著养护区和小型保留地进行管理的创新模式.
在上述评估的基础上,进行缺陷评估,并在2006年之前制定国家计划纠正已查明制度上的缺陷(包括建立新的保护地的地点选择,扩大现有保护地,恢复和修复渐趋衰败的保护区,让濒危物种复壮).
在2008年之前,指定哪些是缺陷分析查清的保护区(包括精确的边界和地图),并在2010年之前作为国家和区域生态网的一部分建立全面并有代表性的国家保护区体系.
增加对现有国际保护区体系、包括拉姆塞尔湿地公约、世界遗产公约和教科文组织人与生物圈方案的支持和参与.
执行秘书的支助活动编写并向缔约方散发技术文件,为制定上述国家级的有时限、可衡量的保护区目标提供框架.
确定可能在全球范围内应用的关于保护区量化和质化的目标和指标的备选办法,以致力于实现2010年目标和千年发展目标.
请相关国际和区域组织在进行国家级快速评估方面为缔约方提供援助.
汇编并通过资料交换所机制传播体系规划方面的做法、框架和工具,促进和帮助运用过程所积累经验的交流,并使之适应不同的生态和社会背景.
主要合作伙伴各缔约方、国环境署养护监测中心、教科文组织人与生物圈方案、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开发计划署、拉姆萨尔公约、自然保护联盟世界保护区委员会.
其他合作者相关的国际、区域和国家一级的组织,如大自然保护、世界自然基金会、世界资源研究所、政府间组织]目标1.
2–将保护区纳入广泛的地貌和海洋景观及部门,以便维护生态结构和功能具体目标:在2015年之前,将所有保护区与广泛的地貌和海洋景观和保护区体系联系起来,融入有关的部门,同时顾及生态系统方式和生态网络的概念.
[有生态代表性和一致的陆地和/或海洋地区的混合体,可包括保护区、走廊和缓冲区,在物种和生态系统之间也提供一种联系以确保令人满意的保护状态.
生态网络内的地区有可能有不同的保护形式.
缔约方的活动在2006年之前评估国家和国家以下各级在努力将保护区和生物多样性纳入广泛的地貌景观和部门性规划和减贫战略等战略方面得到的经验教训.
在2008年之前确定并落实加强这种融入的实际步骤,包括政策、法律、规划等措施.
设计并管理保护区周围的缓冲区,以便帮助保护缓冲区作为生态网络的一部分的生态完整性.
酌情恢复生境,作为对建设生态网络的贡献;酌情利用农林业、生态农业和可持续渔业管理方面的技术发明以加强地貌和海洋景观方式.
执行秘书的支助活动1.
2.
7.
编纂并通过信息交换所机制散发目前在系统方案方面相关的方法、框架和工具并促进经验教训的交流,以将其应用和修改用于不同的生态和社会条件.
主要合作伙伴各缔约方、环境署养护监测中心、教科文组织人与生物圈方案、拉姆萨尔公约和其他环境公约其他合作者相关的国际、区域和国家组织以及非政府组织.
]目标1.
3–建立和加强区域网络和跨界保护区,与跨国界的相邻保护区进行合作具体目标:在2010年之前建立跨界保护区、进行其他形式的跨界保护合作和建立区域网络,以实现具体目标1.
1.
,加强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实施生态系统方式和加强国际合作.
[建议缔约方开展的活动:与其他缔约方和有关伙伴建立有效的区域保护区网络,特别是在靠近确定为保护重点的共有生态资源(例如堡礁、大范围的河川流域、山区体系、大面积的现存林区),并酌情建立多国协调机制以支持这些网络的建立和长期管理.
与其他缔约方合作,在公海和国家管辖范围外的其他地区建立并管理保护区.
酌情与邻近的缔约方和国家建立新的跨界保护区,并加强对现有跨界保护区的切实的协作管理.
协调有关的国际管理做法,以帮助建立和管理跨界保护区.
执行秘书的支助活动与拉姆塞尔公约秘书处、世界遗产中心和教科文组织人与生物圈方案、拉姆塞尔和养护移栖物种公约、环境署养护监测中心、自然保护联盟世界保护区委员会、地方和土著社区、非政府组织、私营公司和筹资机构进行合作与协商,酌情制定建立跨界保护区和实施合作管理方式的准则,以便向各缔约方传播信息,同时顾及自然保护联盟世界保护区委员会目前在跨界保护区方面的现有准则.
为缔约方大会第八届会议编写比邻国际边界任何一边的现有保护区的综合清单,以及适于建立跨界保护区的其他跨边疆陆地区的清单,尤其注意那些位于生物多样性热点的地区.
汇编和传播有关区域保护区网络的信息,尽可能包括其地理分布、历史背景、作用以及参与的伙伴.
主要合作伙伴各缔约方、教科文组织人与生物圈方案、世界遗产中心、自然保护联盟世界保护区委员会、拉姆萨尔公约、养护移栖物种公约、濒危物种公约和其他环境公约其他合作者相关的国际、区域和国家组织及政府间组织]目标1.
4–大力改进基于保护地的保护区的规划和管理具体目标:争取到2010年使所有保护区都实行有效的管理,办法是利用参与程度高、基于科学的保护地的规划进程,这些进程能够在现有办法基础上确立明确的生物多样性目的、目标、管理战略和监测方案.
[建议缔约方开展的活动:确定参与性程度稿、各主要利益相关者参与的进程,作为基于保护地的方案的一部分,并利用所需的相关生态和社会经济数据制定有效的方案进程.
在《生物多样性公约》一中所列的标准和其他相关标准的基础上,为保护区保护地确定可衡量的保护目标,如基因、物种、自然群落、生态系统和生态进程.
查明影响所定立的保护目标的主要威胁(包括直接威胁和间接的威胁源头)并对其相对重要性进行排序,并确定战略应对最重要的威胁.
在保护地方案进程中包括保护区对当地和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作出贡献的可能性的分析.
在上述进程基础上,在不迟于2010年时酌情制定或更新保护区战略管理计划,以更好的实现保护目标.
酌情利用范围广泛的管理系统和土著人民和地方社区的传统知识和做法.
确保公平分享建立和管理保护区所产生的费用和惠益.
[建议执行秘书开展的支助活动:汇编和通过信息交换所机制散发用于保护区保护地方案的现有的相关方法、框架和工具,并推动和促进将其应用和修改用于不同的生态和社会条件方面的经验教训的交流.
协助缔约方、多边机构、非政府组织和其他相关实施者在基于保护地的相关工作中利用这些工具.
主要合作伙伴各缔约方、自然保护联盟世界保护区委员会、环境署养护监测中心、教科文组织人与生物圈方案、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拉姆萨尔公约和其他国际公约其他合作者相关的国际、区域和国家组织、世界自然基金会、大自然保护、鸟类保护国际和其他政府间组织目标1.
5-防止和减轻主要威胁的消极影响:具体目标:防止和/或减轻对保护区主要威胁的消极影响.
[建议缔约方开展的活动:不迟于2010年酌情及时地就任何有可能对保护区产生消极影响的计划或项目进行战略环境影响评估,并确保为此及时为有关缔约方提供信息,同时顾及缔约方大会关于将生物多样性相关问题纳入环境影响评估立法和/或进程和战略环境评估问题的第VI/7号决定.
针对在国家和国际一级对保护区造成破坏的行为,在2010年之前制定责任赔偿制度,包括"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或其他适当的机制.
执行秘书的支助活动在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环境影响评估和战略环境评估、程序和管理的准则中,处理具体针对保护区的问题.
与国际影响评估协会和其他相关组织合作,在生态系统方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影响评估准则,特别注意将环境影响评估进程的所有阶段用于保护区中.
汇编和通过资料交换所机制传播个案研究做法和在减轻主要威胁的消极影响方面积累的经验教训,并帮助进行经验的交流.
主要合作伙伴缔约方、教科文组织人与生物圈方案、世界遗产中心、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科学机构、防治荒漠化公约和拉姆萨尔公约、自然保护联盟世界保护区委员会、国际影响评估协会.
其他合作者相关的国际、区域和全国组织、世界自然基金会、大自然保护、鸟类保护国际和其他政府间组织]方案基本组成部分2:管理、参与、公正和惠益分享目标2.
1–促进公平和惠益分享:通过保护区治理和管理参与进程,确保公平分享建立和管理保护区所产生的费用和惠益.
[建议缔约方开展的活动:评估建立和维护保护区的经济和社会文化成本和影响,特别是对土著和当地社区的成本和影响,包括所失去的生计机会的成本,得到公正的补偿.
为补充政府管理的保护区,通过法律、政策、财政、组织和社区性机制,承认并促进广泛的养护区(例如保留给土著和地方社区的地区、私人保留地).
采取符合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土著及当地社区的知识、创新和做法的目标的方式,制定政策和机构机制以利于在法律上承认和有效管理土著保护区和由社区进行保护的地区.
依照保护区管理的目标,利用保护区带来的社会经济惠益从事减贫.
重申生态系统方式的原则,让有关的利益相关者进行参与性的规划和管理.
在《关于获取遗传资源和公平及公正分享遗传资源的利用所产生惠益的波恩准则》的基础上,制定充分有效的全国政策,处理获取保护区内的遗传资源和其利用所产生的惠益的问题.
]目标2.
2-加强和保障利益相关者、包括地方和土著社区的参与具体目标:到2008年,依照国家法律和国际义务,在土著和地方社区的全面和有效参与下建立和管理各保护区;促进其他利益相关者参与保护区工作的适当阶段和层次;[建议缔约方开展的活动:开展全国性审查,了解让利益相关者在国家政策、保护区系统和具体保护区地点各层次上参与保护区政策和管理的现状、需求和针对具体情况的机制.
在全国性审查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计划和倡议,让利益相关者参与保护区、包括土著保留地和社区保留区的各级规划、建立、治理和管理,办法包括利用有关的生态和社会经济数据酌情设立利益相关者管理委员会,并特别强调查清和消除妨碍私营部门、非政府组织和社区的充分参与的障碍.
在得到事先知情同意和充分尊重土著人民和地方社区的权利的情况下,规划、建立和管理保护区.
让土著和地方社区选出的代表以与其权利和利益相称的方式参与保护区的管理.
支持在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参与式评估活动,以查明和充分利用社会上关于保护区的丰富的知识、技能、资源和机构.
促进并支持利益相关者组织起来和加强能力建设用于建立和管理保护区.
确保创建有利的环境(立法、政策、能力和资源)以利于当地和流动人民及土著利益相关者参与决策,并加强他们建立和管理社区保护区和私有保护区的能力和机会.
建议缔约方开展的活动:与各主要伙伴合作,并从最佳做法出发,制定和提供缔约方如何促进和加强利益相关者参与保护区所有方面工作的指导意见.
向缔约方提供关于利益相关者参与保护区的个案研究、关于最佳做法的咨询意见和其他资料.
促进国际间让利益相关者参与保护工作的有效机制方面的经验交流,特别是关于共同管理的保护区、社区保护区和私有保护区.
]主要合作伙伴自然保护联盟世界保护区委员会、教科文组织人与生物圈方案、世界遗产中心、拉姆塞尔公约及其他环境公约、世界银行、开发计划署.
其他合作者相关的国际、区域和全国组织、世界自然基金会、大自然保护、鸟类保护国际、其他非政府组织和有关方.
]方案组成部分3:扶持活动目标3.
1–为保护区提供一个扶持性政策、体制和社会经济环境具体目标:在2008年之前酌情对政策进行审查和修订,包括利用社会和经济价值评定措施和奖惩措施的情况,以便为更有效建立和管理保护区和保护区系统创造有利的扶持性环境.
[建议缔约方开展的活动:在2006年之前查明妨碍有效建立和管理保护区的法律和体制缺陷,并于2009年之前有效地消除这些缺陷.
在国家一级评估保护区对国家经济和文化作出的贡献以及为在本国实现千年发展目标作出的贡献;在国家规划过程中采用经济价值评定办法和自然资源核算工具,以便确定保护区的隐含和非隐含经济惠益,并确定这些惠益由谁占有.
协调部门政策和法律,以保证使其支持对保护区系统的保护和有效管理.
审议治理原则,例如法制、权力下放、促进责任制的参与性决策、以及公平的争议解决制度和程序.
查明并消除行业政策中对保护区造成压力的不正当奖惩措施和不一致之处,或采取行动减轻其有害影响.
无论任何时候,如果可行,均使这些积极的奖惩措施有利于保护.
确定并制定积极的奖惩措施,以利于保护区的完整性和长期维护以及社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在保护活动中的参与.
建立全国奖惩机制和机构以支持在私有土地上建立生物多样性养护区,包括国家、地区和地方各级的私有保护区和保护缓冲区,通过对正式保护区周边陆地和海洋景观进行管理实现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目标.
根据保护区的目标,查明并促进保护区产生的及/或依赖保护区所提供生态系统服务而产生的产品和服务的经济机会并为其创造市场.
为负责在国家、地区和地方各级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机构建立必要的机制,用以实现体制和财务上的可持续性.
与邻国合作,为跨界保护区和其他类似的措施,包括区域网络,建立一个有利的环境.
建议执行秘书开展的支助活动:经合组织、自然保护联盟、世界自然基金会和其他公约秘书处等主要伙伴合作,编纂关于奖惩措施的相关指南、成套参考资料和其他资料,包括有关通过土地使用权、市场、定价政策等方法制定备选奖惩措施的资料.
编纂并散发利用奖惩措施管理保护区的最佳做法方面的案例研究.
查明在保护区的管理计划、项目和政策中采用奖惩措施的方式和手段,包括查明消除或减轻不正当奖惩措施的机会.
]主要合作伙伴缔约方、国际自然保护联盟世界保护区委员会、教科文组织人与生物圈方案、世界遗产中心、防治荒漠化公约的科学机构和拉姆萨尔公约.
其他合作者相关的国际、区域和全国组织、世界自然基金会、大自然保护、鸟类保护国际、世界银行和其他政府间组织.
目标3.
2–建立保护区的规划、建立和管理方面的能力:具体目标:应在2010年之前增强和加强能力,以确保能力建设活动的综合性,开发知识和技能,提高个人、社区和机构一级的专业水平,并特别注重社会公正性.
[建议缔约方开展的活动:到2006年时编纂出并/或编写国家保护区能力评估并将评估报告,在其中纳入现有的关于保护区管理的经验,包括土著知识和传统知识,制订和执行国家和地方各级的能力建设方案,并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的框架内报告进展情况.
这项工作还应包括解决冲突和参加谈判的技能.
建立有效的机制,将关于保护区管理的知识和经验,包括土著/传统知识记录在案并找出知识和技能方面的欠缺之处.
在国家一级制定并实施由需求驱动的、并能适应变化和创新的能力建设方案,包括满足财务和技术援助需要的方案,并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的框架内报告进展情况.
与信息交换机制和相关组织合作建立机制,在国家间交流经验教训、信息和能力建设的经验.
创立和/或加强各机构在区域、国家和当地一级就保护区管理进行跨行业合作的能力,并建立协调一致和有利于合作的政策和法律框架.
开发和/或加强各机构建立和维持充足的基准资金以确保保护区管理处于适当水平的能力,包括使其具备能力来通过财政鼓励措施、环境服务和其他手段采取创新的筹资活动.
创立和/或开发保护区机构通过财政奖惩措施、环境服务和其他手段进行创造性筹资的能力.
吁请全球环境基金和其他供资机构向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提供资助,以便其在保护区管理方面以及为了管理本国的保护区系统和网络而开展能力建设活动.
执行秘书的支助活动编纂包括国家报告在内的现有资料,审查过去的研究报告,并查明能力方面的需求.
协同相关组织一起与保护区学习网合作并给予其支持,该网是一个交互性网址,保护区管理者和相关人士可以在这里交流经验并探讨从经验中得到的教训.
主要合作伙伴缔约方、国际自然保护联盟世界保护区委员会、教科文组织人与生物圈方案、世界遗产中心、防治荒漠化公约的科学机构和拉姆萨尔公约.
其他合作者相关的国际、区域和全国组织、世界自然基金会、大自然保护、鸟类保护国际、世界银行和其他政府间组织.
]目标3.
3为保护区开发、应用和转让适当的技术:具体目标:考虑到缔约方大会关于技术转让和技术合作的决定,在2010年之前大大改进用于保护区有效管理的适当技术和创新方法的开发、认证和转让工作.
[建议缔约方开展的活动:记录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方面的适宜技术和管理保护区方面的资料.
对保护区管理方面的相关技术需要进行一次需要评估,使所有利益相关者,包括地方社区和土著社区、科研机构、非政府组织以及私营部门,参与这项评估工作.
向执行秘书提供关于保护区管理方面的适当技术和有效方式的资料.
鼓励开发和使用栖息地恢复、资源绘图、生物多样性盘点、生物多样性快速评估、监测、就地和易地保护、可持续利用等方面的适当技术.
为通过地方网络转让技术创造有利的环境并加强执法.
执行秘书的支助活动:编纂各缔约方和相关国际组织提供的关于高效率管理保护区以及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的适当技术和方式的资料.
通过信息交换机制传播这些资料,并促进信息的交流.
主要合作伙伴国际自然保护联盟世界保护区委员会、环境规划署的养护监测中心、教科文组织人与生物圈方案、世界遗产中心、世界资源协会、千年生态系统评估.
其他合作者相关的国际、区域和全国组织、世界自然基金会、大自然保护、鸟类保护国际、其他政府间组织、全球生物多样性信息中心和各有关方.
]目标3.
4–确保保护区和国家及区域保护区系统在财务方面的可持续性具体目标:确保在2008年之前有充足资金支付有效落实和管理国家和区域保护区系统的费用.
[建议缔约方开展的活动:在2006年之前在国家一级进行一次关于国家保护区系统方面的财务需要和备选办法的研究(考虑到确定轻重缓急和调整支出形式的可能性),在这方面考虑结合采用国家和国际资金,并利用各种可能的融资工具,例如政府供资、债务换自然筹资、民间筹资、在国家一级为使用生态服务征税和收费、为保护区提供的服务支付报酬以及环境赔偿付款.
在此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国家一级可持续资金计划以支持国家保护区系统,并到2006年开始执行这些计划,包括必要的规定、立法、机构和其他措施.
为协助制定这些计划,各国应借鉴联合国机构、多边和双边援助机构、其他供资机构及非政府组织的专业知识和资源.
与其他国家合作,制订和执行有关区域和国际保护区系统的可持续融资方案.
将来在《生物多样性公约》下提交国家报告时提供关于国家保护区资金方面的信息,并与其他相关机制(如世界保护区数据库)合作,协助加强《公约》秘书处在收集和传播有关保护区资金信息方面的作用.
把保护区纳入发展规划的主流.
建议执行秘书开展的支助活动:向缔约方征求关于保护区资金和执行工作规划的要求方面的信息.
召开一次供资机构会议,以便向缔约方提供资金用于执行工作规划.
编纂并通过信息交换机制传播关于保护区资金方面的案例研究和最佳做法.
在2006年之前就保护区所提供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进行一次研究.
主要合作伙伴缔约方、全球环境基金、世界银行、自然保护融资联合会和其他供资方.
其他合作者相关的国际、区域和全国组织、国际自然保护联盟、世界自然基金会、大自然保护、鸟类保护国际和其他政府间组织.
]目标3.
5–增强宣传、教育和公众意识具体目标:到2008年,大大加强公众对保护区重要性和惠益的认识、了解和掌握.
[建议各缔约方开展的活动:与《生物多样性公约》下的传播、教育和公众意识倡议合作,并针对所有利益相关者制定或加强关于保护区重要性的教育和公众意识项目,了解保护区在国家自然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确定关于保护区的教育、意识和传播项目的核心主题,特别是确定保护区对经济和文化作出的贡献,以便取得具体的目标成果,如让资源使用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遵守法规,或加深当地和土著社区及决策者对科学知识的了解.
加强并在必要时建立针对目标群体的信息机制,这些群体包括私有企业、决策者、发展机构、社区组织、媒体和大众.
制定机制以便在保护区管理者内部、保护区管理者和土著及当地社区及社区组织之间开展建设性对话和知识交流.
确保促使人们特别注意为各种地方/土著团体编制适当资料的工作.
在国家和区域一级在学校教学课程中加入关于保护区的内容.
建议执行秘书开展的支助活动:开发无版权问题的教育工具和教材以修订和用于宣传材料,让人们了解保护区是实现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手段.
编制带注解的书目和案例研究,以展示在设计和执行关于保护区的意识和宣传项目和活动方面的有效选项的范围.
与自然保护联盟世界保护区委员会、自然保护联盟教育和宣传委员会和其他相关伙伴合作,倡议让全球新闻和娱乐界(电视、电影、通俗音乐、因特网等)开展全球性宣传运动,提高对生物多样性丧失的损失和保护区在遏止这种丧失中的重要作用的意识.
主要合作伙伴自然保护联盟世界保护区委员会,教科文组织人与生物圈方案,世界遗产中心、《拉姆萨尔公约》传播、信息和公众意识工作组.
其他合作者相关的国际、区域和全国组织、世界自然基金会、大自然保护、鸟类保护国际、跨国大众媒体公司.
]方案组成部分4:标准、评估和监测目标4.
1–制订国家和区域保护区系统最低标准和最佳做法:具体目标:在2008年之前为保护区和保护区网络系统的规划、选址、建立、管理和治理制定和通过自愿性最低标准和最佳做法[建议各缔约方开展的活动:在《公约》的框架内建立制定自愿性保护区规划和管理标准和最佳做法的程序.
在制定这一框架时,缔约方可以参考国际自然保护联盟编写的保护区管理系列准则.
酌情根据一套指标并采用自愿参与方式,制定高效的、长期的监测系统,这些指标衡量:保护目标的现状、生态完整性、减轻威胁的情况、及有效管理的能力.
在监测结果的基础上根据生态系统方式采用适应性管理.
建议执行秘书开展的支助活动:与主要伙伴合作并以最佳做法为基础,制定并向缔约方提供规划、选址、建立、管理和治理保护区保护地和系统的最低标准的指南.
编纂关于保护区有效管理的最佳做法和案例研究的信息并通过信息交换所机制进行散发和促进信息交流.
主要合作伙伴自然保护联盟世界保护区委员会、联合国环境署世界养护监测中心、教科文组织人与生物圈方案,世界遗产中心、拉姆萨尔公约和其他环境公约.
其他合作者相关的国际、区域和全国组织、世界自然基金会、大自然保护、鸟类保护国际、其他非政府组织和感兴趣的各方.
]目标4.
2–评估保护区管理的效力:具体目标:在2008年之前通过并执行在保护区保护地、国家系统和跨边界保护区各级对保护区管理有效性进行监测、评估和报告的框架.
[建议缔约方开展的活动:在参考自然保护联盟世界保护区委员会用于评估管理有效性的框架和其他相关方法的基础上,制定评估保护区管理和治理有效性的标准和最佳做法准则,并建立相关的数据库,应该使这些都适合当地具体条件.
到2005年选定用于评估保护区管理有效性的适当方法、标准和指标.
到2010年对每一缔约方至少30%的保护区执行管理有效性的评估,并对国家保护区网络和生态网络进行这样的评估.
将保护区管理有效性评估的结果写入《生物多样性公约》下的国家报告中.
将管理有效性方面的工作重点放在保护地和系统规划、治理、参与式进程、资金、获取遗传资源和惠益分享进程上.
建议执行秘书开展的支助活动:编纂并通过信息交换机制散发有关保护区管理有效性评估方面的倡议并建立专家数据库.
编纂很可能最有效地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区设计、建立和管理方法的信息.
主要合作伙伴自然保护联盟世界保护区委员会、环境署世界养护监测中心、教科文组织人与生物圈方案、世界遗产中心、拉姆萨尔公约和其他环境公约.
其他合作者相关的国际、区域和全国组织、世界自然基金会、大自然保护、鸟类保护国际、其他非政府组织和感兴趣的各方.
]目标4.
3–评估和监测保护区的现状和趋势:具体目标:在2010年之前建立系统,用以定期评估国家保护区数据,这将有助于在国家、区域和全球规模上监测保护区现状和趋势,并协助评估实现全球生物多样性目标方面的进展.
[建议缔约方开展的活动:根据定期监测方案及根据《生物多样性公约》提出的实现国家报告的目标方面取得进展的报告为基础,衡量在实现具体目标方面取得的进展.
把关于区域保护区网络的国家部分的报告纳入在《生物多样性公约》下提交的国家保护区报告.
探讨建立有关根据《湿地公约》、《世界遗产公约》和教科文组织人与生物圈方案确定的保护地的协调的报告制度,同时顾及当前环境规划署养护监测中心制订的报告机制.
参加环境规划署世界养护中心管理的世界保护区数据库、联合国保护区名单和世界保护区现状评估工作.
鼓励组建地理信息系统装置,以此作为监测保护区和支持决策进程的工具.
考虑到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VI/7C号决定第4段的内容,请各多边、双边和私营捐助机构和组织支持世界保护区数据库作为评估保护区现状和趋势的主要支持机制发挥作用,并支持各国和各区域关于保护区的数据库.
[建议执行秘书开展的支助活动:建立并加强同已开发和维护保护区数据库的适当组织和机构的工作伙伴关系,特别是与联合国环境署世界养护监测中心和国际自然保护联盟世界保护区委员会的关系.
目标4.
4–保证使科学知识为建立保护区网络和不断改进其管理作出贡献.
具体目标:增进对保护区内的生物多样性及其所提供的价值、产品和服务的科学认识.
缔约方的活动加强有关保护区的研究、科学和技术合作.
融合生态学、社会科学和经济学来促进跨学科和应用性研究,以便形成和增进对保护区生态功能的认识,特别是增进关于维持生物地球化学循环的认识,包括将此作为一个标准来确定范例准则.
根据全球生物学分类倡议,鼓励开展有利于加深对保护区内生物多样性的分布、现状和趋势了解的研究.
建议执行秘书开展的支助活动:建立并加强与开展增进对保护区内生物多样性了解的研究活动的适当组织和机构的工作伙伴关系.
进一步制定评估保护区内生物多样性产品和服务价值的方法和技术.
主要合作伙伴自然保护联盟世界保护区委员会、联合国环境署世界养护监测中心、教科文组织人与生物圈方案,世界遗产中心、世界资源研究所、千年生态系统评估.
其他合作者相关的国际、区域和全国组织、世界自然基金会、大自然保护、鸟类保护国际、其他非政府组织、全球生物多样性信息机构和各有关方.
]IX/5.
技术转让与合作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忆及缔约方大会第VI/30号决定请科咨机构在其第九次会议上审议技术转让与合作的科学、技术和工艺方面,并通过一项建议,其中包括技术转让工作方案的基本内容,注意到缔约方大会2010年前多年期工作方案不限成员名额闭会期间会议关于技术转让与合作的法律和社会经济方面的建议4,忆及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执行计划第44(h)段,其中呼吁各国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财政和技术援助,包括能力建设,以便加强以土著人和社区为基础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又忆及科咨机构第II/3号建议,其中要求在第II/12号建议所列工作方案规定的优先问题相关的部门主题内开展技术转让工作;建议缔约方大会第七届会议:通过本建议所载技术转让与合作工作方案基本内容;决定应与各主题工作方案和其他跨领域问题工作方案的相关活动密切协调执行本工作方案,以避免重复工作,并最大限度地发挥协力增效作用;请缔约方和相关的国际组织、并请执行秘书在缔约方大会第八届会议之前按照方案中所述的各自的责任展开有关活动,作为执行工作方案的第一阶段;请缔约方根据它们确定的需要和优先事项,举行国家、分区和区域讨论会,以交流成功地转让、合作、传播和吸收无害环境技术的经验并加强这方面的能力;决定信息中心机制非正式咨询委员会应根据第V/14号决定提供咨询意见以协助拟订提议,说明信息中心机制作为展开以下工作的中心机制可能发挥的作用:交流技术信息、推动技术转让与合作以及促进和便利与维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有关的技术和科学合作、和交流利用遗传资源的技术、以及确保同现有的国内和国际相关信息交流系统(包括技术和专利数据库)可相互操作;拟定关于是否可获得相关技术的共同或类似框架的指导意见供国家信息中心机制网点使用,以加强国际合作和促进同现有的国内和国际相关信息交流系统(包括技术和专利数据库)的互用性;按缔约方大会通过的决定,协助执行加强信息中心机制的提议,将其作为交流技术信息、帮助和推动技术转让与合作以及促进科学和技术合作的中心机制;决定设立一个技术转让和技术合作特设技术专家组,协助执行秘书拟订建议,说明可通过哪些方式来采取机构、行政、立法和政策措施(包括最佳做法)以及克服各种障碍,以促进发展中国家和转型期经济国家获得和吸收公共领域技术和专利技术;探讨与诸如气候公约技术转让专家组的其他公约和国际组织的进程展开合作的可能性和机制.
供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在缔约方大会第八届会议之前的一次会议上审议;呼吁缔约方、各国政府和有关的国际和区域组织酌情提供财政和技术支助及培训,以协助执行工作方案;向公约财政机制提供关于有关活动的进一步指导,以建立或加强技术转让与合作的能力;进一步审议以何种方式和途径促使多边金融机构、区域银行和其他相关金融机构参与公约工作及参与缔约方的执行努力,特别是在努力建设和技术转让与合作方面.
技术转让与技术合作工作方案草案本工作方案的目的是拟定切实有效的行动,通过促进和便利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期国家转让技术以及在发展中国家之间转让技术,来加强执行《公约》第16和19条和有关条款.
此种转让对确保实现公约的三项目标是必不可少的,并支助实现至2010年在全球、区域和国家各级大幅降低目前生物多样性丧失速度这一目标.
执行这项工作方案还将有助于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确保环境可持续性,和确保至迟于2015年铲除赤贫和饥饿.
要成功地进行技术转让和技术合作,就必须在包括私营部门、政府、土著和地方社区、双边和多边机构、供资机构、非政府组织以及学术机构和研究机构在内的各种利益相关者之间合作的基础上,在国际、区域以及国家和部门各级采取国家驱动的综合方式,以加强关于技术评估、信息系统、创造有利环境、进行能力建设和执行支助机制的活动.
如果业已确定转让无害环境技术的需要和机会、并且有利的环境能够支助成功地转让、改造和吸收这些技术,那么执行本方案中所述的活动和执行时限并不会延误根据《公约》第16至18条立即转让技术.
在执行本工作方案时,请以上所列的各种行动者计及以下战略考虑因素:鉴于国家间社会经济和文化条件差异巨大,技术转让,尤其是技术需求评估和能力建设或提高方面的相关需求评估必然是国家推动的进程;所有有关的利益相关者、特别是体现传统生活方式的土著和地方社区的参加、同意和参与是成功地转让和传播维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技术的关键;应考虑查明和促进采用当地解决方法来处理地方问题,因为最具创新性的解决方法往往来自当地,而更广大的潜在使用者并不知道这些方法;通过制定和使用共同格式、标准和协议来加强国家、区域和国际信息系统,使人们能够获取与《公约》宗旨相关的现有技术信息和其他信息,并改进公约信息中心机制,将其作为此种信息系统的中央网关,这对于执行《公约》第16至19条至关重要;发展有政府机构、公私研究机构、私营部门以及国内和地方利益相关者参与的创新伙伴关系,是促使营造有利于成功合作与转让技术的良好环境的一种工具;现有的各种方案和倡议正在展开许多技术转让和技术合作活动,因此应特别注意同这些方案和倡议建立协作增效关系,以避免工作重复;在所有各级建立或加强人和机构的能力,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和转型期经济国家,这对于执行本工作方案至关重要.
方案基本内容1:技术评估技术需求评估是一系列由国家推动的活动,这些活动吸收有关的利益相关者参与咨询工作,以根据国家优先事项和政策查明和确定缔约方,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期国家在合作和转让有利于维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的技术或利用遗传资源的技术方面以及在建设或提高科学、法律和行政能力以及培训方面的需要.
此外,评估还应酌情确定此种技术潜在的惠益、费用和风险.
这个领域的任何国际合作都按相互商定的条件进行.
目标:根据国家优先事项和政策确定缔约方的对此种技术的需要、潜在惠益、费用和风险业务目标1.
1:在利益相关者的参与下,根据《公约》专题工作方案和跨部门工作方案中所述的活动,并按照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和行动计划等所确定的国家优先事项,酌情进行技术需要评估活动1.
1根据《公约》专题工作方案和跨部门工作方案中所述的活动,并按照国家优先事项准备进行技术评估以处理下列问题:(a)有关部门的技术需要、机会和障碍;(b)有关的能力建设需要.
业务目标1.
2:进行影响和风险评估,有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在必要时经提出请求可进行国际合作活动1.
2.
1酌情准备进行透明的影响评估和风险分析,以查明引进技术可能产生的惠益、风险和费用,包括对尚未确定其风险和惠益的新技术进行评估和分析1.
2.
2在国家一级和国际一级传播评估结果和有关的经验主要行动者: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与有关国内和国际利益相关者合作,并得到全球环境基金和有关国际供资组织的支持执行时限:持续性活动业务目标1.
3:缔约方可通过信息中心机制和其他途径获得广泛提供的关于技术需要评估方法的信息1.
3收集有关技术需求评估方法的资料,分析应用和改造有利于维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的技术和利用遗传资源的技术方面的需要,并酌情通过信息中心机制和其他途径传播此种信息主要行动者: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与有关组织合作,缔约方和各国政府提供投入执行时限:缔约方大会第八届会议方案基本内容2:信息系统发展或加强国家、区域和国际收集和传播技术转让与合作以及技术和科学合作的相关信息的系统,包括建立相关技术的电子数据库的有效网络,这已经被公认为是促进转让有利于维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技术和利用遗传资源技术的一种工具.
本方案基本内容下的活动应加强现有的举措和方案,以便尽可能扩大协作优势和避免工作重复.
在国际一级这些系统利用信息中心机制,除其他外会提供关于能否获得有关技术的信息,包括其技术参数、经济和社会方面的因素、专利数据(拥有者和期满日期)、示范合同及有关立法、已查明的缔约方技术需求以及关于为技术转让与技术合作创造有利环境的措施和机制的个案研究和最佳做法.
目标:国家、区域和国际技术转让与合作信息系统提供技术转让与技术合作方面的全面信息业务目标1:信息中心机制是与《生物多样性公约》有关的技术转让与技术合作信息交流及促进此种转让与合作的一个核心机制,它提供了解有关的国家技术需求、可利用的相关专利技术和公共领域技术的途径,包括利用有关现有技术和创造有利于技术转让和技术合作的环境和最佳做法的信息的数据库活动:2.
1.
1.
建立临时网页和印制印刷品,提供有关技术转让和技术合作的倡议和数据库的信息主要行动者: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与有关组织和倡议合作执行时限:缔约方大会第七届会议之后拟订各项提议,信息中心机制及其在各国的网点,将其作为维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交流信息技术、帮助和推动技术转让与合作和促进科学技术合作以及促进获取利用遗传资源的各种技术的一种关键机制拟订关于使用新的信息交流方式、协议和标准的建议和准则,确保包括技术和专利数据库在内的现有相关国家和国际信息交流系统可相互操作主要行动者: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与缔约方合作)、信息中心机制非正式咨询委员会以及有关组织和倡议,得到全球环境基金和相关的国际供资组织的支助执行时限:缔约方大会第八届会议2.
1.
4.
按照缔约方大会的决定,同其他公约和国际组织的类似举措和机制充分发挥协作优势,执行旨在加强信息中心机制使其成为进行技术信息交流、帮助和推动技术转让以及促进技术和科学合作的中心机制的各项提议主要行动者: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与信息中心机制非正式咨询委员会、缔约方以及有关组织和倡议合作,得到全球环境基金和相关的国际供资组织的支助.
在经过合理的试验期后,可对这种安排进行审查.
执行时限:缔约方大会第九届会议,随后继续进行;业务目标2:与有关利益相关者协商并在其参与下查明建立或加强国家技术转让与技术合作信息系统的机会活动:2.
2.
1.
编辑和综合国家和区域信息系统中关于技术转让与合作的信息,包括列出最佳做法和进一步改进的需求,特别是是否所有有关的利益相关者,尤其是土著和地方社区)都能使用此种系统,并提供关于可供使用的和所需的能力和人力资源的信息主要行动者: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缔约方提供投入,并酌情与有关组织合作,得到全球环境基金和相关的国际供资组织的支助.
执行时限:缔约方大会第八届会议,随后继续进行;2.
2.
2.
建立或加强国家技术转让与技术合作信息系统主要行动者:缔约方酌情与约秘书处和有关组织合作,并得到全球环境基金和相关的国际供资组织的支助执行时限:缔约方大会第八届会议业务目标3:国家技术转让和技术合作信息系统、特别是通过国家信息中心机制运作的系统得以建立或加强,与国际信息系统有效链接并为技术转让、传播和吸收以及包括南南技术转让在内的技术交流作出实际贡献.
活动:2.
3.
与有关的利益相关者协商,建立或改进国家技术转让与技术合作信息交流系统,其目的是促进技术持有者和预期用户之间的对话,为此尤其要采用各种方式和手段确保:与国家、区域和国际信息系统有效链接;土著和地方社区和所有有关的利益相关者能使用和适应此种系统;将当地的顺应调整需求和有关能力的信息有效纳入系统.
主要行动者: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与有关的国内利益相关者协商,得到有关组织的支持以及全球环境基金和相关的国际供资组织的支助执行时限:缔约方大会第九届会议业务目标4:促进区域和国际信息系统的发展,以推动技术转让和技术合作活动:在有关组织和利益相关者中间发起和进行协商,以便确定可采用哪些方法在发展或改进技术转让和技术合作信息系统方面进一步推动区域和国际合作主要行动者:有关组织和利益相关者,得到国家、区域和国际捐赠者以及各国政府的支持以及全球环境基金和相关的国际供资组织的支助汇编和综合有关区域和国际信息系统的信息,包括最佳做法和进一步发展的机会并酌情通过信息中心机制和其他途径提供此种信息主要行动者: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缔约方提供投入,酌情与有关组织合作,并得到全球环境基金和相关的国际供资组织的支助执行时限:缔约方大会第八届会议,随后继续进行确定和执行有关措施以发展或加强技术转让和技术合作信息系统,包括地方一级的信息系统主要行动者:缔约方(与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合作),相关的组织,得到全球环境基金和相关的国际供资组织的支助执行时限:持续性活动方案基本内容3:创造有利环境创造有利环境指的是政府在国内和国际各级开展活动,其目的是创造一个有利于私营和公共部门转让技术和吸收转让的技术的体制、行政、法律和政策的环境,消除技术转让和技术吸收方面的不符合国际法的技术、立法和行政障碍.
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多方面的有利环境是促进成功地和可持续地为《生物多样性公约》目的转让技术的必要工具.
这些政府的活动也许尤其注重:国家研究和技术创新机构;国家和国际范围内技术市场的法律和制度的基础;以及那些每当出现可能不符合国际法的情况时引进法典和标准、降低风险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立法机构.
目标:考虑到相关的国际组织和倡议的现有工作,确定和制定有利于私营和公共部门进行技术转让和技术合作的体制、行政、立法和政策框架业务目标1:为采用有关措施和机制的选择拟定指定意见和咨询意见,以方便获取和转让与《生物多样性公约》有关的公共领域技术和专利技术,并促进技术合作活动:3.
1.
1.
为技术研究预作准备,其目的是结合《生物多样性公约》进一步探讨和分析知识产权在技术转让中的作用以及查明提高协同性的可能选择途径,以及按照《约翰内斯堡实施计划》第44段消除技术转让和技术合作的障碍主要行动者: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知识产权组织,和其他有关的组织执行时限:缔约方大会第八届会议汇编和综合信息,就可有助于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期国家获取、改造和吸收公共领域技术和专利技术的体制、行政、立法和政策框架编写指南,特别是关于以下活动的措施和机制:促进在发展中国家建立有利的环境以展开合作并转让、吸收和传播有关技术;根据现有的国际义务,为发达国家缔约方的私营部门行动者和公共研究机构制定激励措施,以鼓励通过诸如技术转让方案或合资企业等方式与发展中国家合作并向这些国家转让技术;根据《公约》第19条第2款,促进和推动那些提供遗传资源的缔约方可优先获得因使用基于这些资源的技术而产生的惠益,并促进这些缔约方切实参与有关的技术研究;根据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的成果,促进诸如第二类伙伴关系或行动者之间转让技术等创新性技术转让与合作的方式和途径.
主要行动者: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得到技术转让与合作特设专家小组的协助,并依靠缔约方和有关国际组织提供的投入执行时限:缔约方大会第八届会议,随后继续进行业务目标2:拟定和实施国家体制、行政、立法和政策框架,以促进获取、改造和吸收与《生物多样性公约》相关的公共领域技术和专利技术,并按照国家优先事项和现有的国际义务增进技术和科学合作主要行动者:各国政府,与有关的国家和国际利益相关者合作,得到相关的国际组织和全球环境基金、相关的国际供资组织和秘书处的支助活动:第一阶段(筹备阶段):3.
2.
1.
查明有关的利益相关者和信息来源3.
2.
2.
设计和落实有利于利益相关者有效参加和参与的机制与有关的利益相关者合作,筹酌情审查现有的政策和方案,从而查明可能阻碍转让与《生物多样性公约》有关的技术的因素、确定能力建设需求和政策行动的重点领域.
研究还应确定必要的步骤,相应改进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和行动计划、国家研究和技术战略以及其他政策规划工具.
3.
2.
5确定和支助基于社区的各种机会以及开发供当地应用的可持续生计技术的举措,促进在地方社区一级抓住这些机会.
执行时限:缔约方大会第八届会议,并酌情进行进一步审查第二阶段根据有关的国际义务和各国优先事项,同公约的各方案领域和跨部门事项拟定的活动取得协作优势:落实体制、行政、立法和政策措施和机制,以促进在发展中国家和转型期经济国家创造有利环境,这将有利于获取、改造和吸收有关技术,并将产生南北合作和南南合作;酌情采纳法律和制度框架并且对发达缔约国私营部门的行动者以及公共研究机构采取激励措施,以鼓励它们向发展中国家和转型期经济国家转让技术;鼓励和促进通过诸如社区人员交流、讨论会和出版物等方式在社区之间交流和转让知识与技术;根据《公约》第19条第2款,促进和推动缔约方优先利用在其提供遗传资源的基础上获得的生物技术结果与惠益,促进缔约方切实参与相关生物技术研究;鼓励联合专利和联合研究方案以及促进旨在转让使用遗传资源的技术的其他机制;通过诸如第二类伙伴关系或行动者之间的转让等创新方法促进合作与技术转让;加强国家研究机构,以便按照这些机构的转让协定和国际法,改造和进一步发展引进的技术,并开发可使用无害环境技术;在国家一级和国际一级传播有关经验.
执行时限:缔约方大会第九届会议,随后酌情经常审查方案基本内容4:能力建设与增强对于及时有效地进行技术评估、建立和加强国家或区域技术信息系统以及创造有利于技术转让与合作的环境来说,技术、科学、制度和行政能力的建设或提高都是一个贯穿各领域的重要问题.
这个方案基本内容下的活动应基于例如其他公约和国际协定下的现有举措和方案,以便尽量扩大协作增效作用,和避免工作重复,应把技术转让的长期惠益视为有关机构和举措的投资.
目标:有足够的技术、科学、体制和行政能力来展开合作以及转让、传播和吸收技术,并进行技术和科学合作业务目标1:有足够的技术、科学、体制和行政能力来及时有效地进行国家技术评估活动:有关的国际、区域和国家组织及倡议酌情为建立和加强及时有效地进行国家技术评估的能力提供财政和技术支助及培训主要行动者:国际、区域和国家组织及各种基金会执行时限:持续性活动,从缔约方大会第七届会议开始业务目标2:有足够的技术、科学、体制和行政能力来发展或加强与《生物多样性公约》有关的国家和国际技术转让与技术合作信息系统并使其有效运作活动:4.
2.
1.
对发展或加强技术转让与技术合作国家信息系统并使其的有效运作的能力建设需求和机会进行评估,包括进行风险分析和影响评估主要行动者: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和转型期经济国家缔约方,与有关的国内和国际利益相关者合作,并得到有关的国际组织以及全球环境基金和相关的国际供资组织的支助执行时限:缔约方大会第八届会议4.
2.
2.
与现有的倡议和方案发挥协作增效作用,提供财政和技术支助和培训,以提高有关技术转让需求和机会的国家信息收集与传播系统的能力,特别是切实应用和使用电子信息技术的能力主要行动者:全球环球基金、国际、区域和国家组织及各种基金会执行时限:持续性活动,从缔约方大会第八届会议开始业务目标3:有足够的技术、科学、体制和行政能力来审查国家政策和方案,并查明与《生物多样性公约》有关的各种障碍、能力建设需要和政策行动优先领域活动:4.
3酌情由有关的国际、区域和国家组织和倡议提供财政和技术支助,以便建立或加强能力来审查现有的政策和方案,查明可能阻碍合作以及阻碍与《生物多样性公约》有关的技术转让的因素,并确定能力建设需要和政策行动优先领域主要行动者: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和转型期经济国家缔约方,与有关的国内和国际利益相关者合作,并得到有关的国际组织以及全球环境基金和相关的国际供资组织的支助执行时限:缔约方大会第八届会议,随后继续进行业务目标4:有足够的技术、科学、制度和行政能力来实施有关措施和机制以营造有利的环境促使私营部门和公共部门进行技术转让和技术合作以及吸收转让的技术4.
4.
根据各国确定的需要和优先事项,酌情由有关的国际、区域和国家组织和倡议提供财政和技术支助,营造有利于技术转让与合作的环境,特别是在以下方面:建立政策、立法、司法和行政方面的能力;根据第16条第2款,为获取相关专利技术提供便利;为传播有关技术提供其他财政和非财政激励;加强有关的利益相关者、特别是土著和地方社区获取和使用相关技术的能力,并在这方面赋予它们权利;提供财政和技术支助及培训以提高发展中国家和转型期经济国家的国家研究机构开发技术以及根据其转让合同和国际法改造、传播和进一步发展引进的技术的能力,其方法包括提供研究金和展开国际交流方案;支持区域或国际倡议的制定和运作,以协助技术转让和技术合作以及科学技术合作,尤其是那些旨在促进南南合作和南南联合开发新技术的倡议.
主要行动者:国际、区域和国家组织和各种基金会执行时限:持续性活动,从缔约方大会第七届会议开始IX/6.
生态系统方式:进一步的发展、实施准则以及与可持续森林管理的关系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1.
欢迎专家会议关于生态系统方式的报告(UNEP/CBD/SBSTTA/9/INF/4);2.
表示赞赏荷兰政府对专家会议的财政支持和专家小组共同主席及所有成员的贡献.
3.
建议缔约方大会:注意到按照《公约》运作的一些缔约方在实施生态系统方式上已取得丰富经验,按照其他国家、区域和国际进程实施类似管理方法的工作也已取得经验,但还需作出额外努力,以确保所有缔约方和其他国家政府有效实施生态系统方式.
实施生态系统方式的范围应由各国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情况予以确定;商定当前的优先事项应是促进作为平衡实现《公约》三项目标的基本框架的生态系统方式的实施,对生态系统方式的原则的可能修订在应晚些时候,即在生态系统方式的应用得到更充分检验后进行;核可本文件一所载实施准则和理由说明,并商定它们为实施生态系统方式提供了良好基础,同时铭记在应用生态系统方式时,应根据当地情况考虑所有原则,赋予每项原则以适当的重要性;欢迎制定可持续利用的实际原则、实施准则和相关文书(亚的斯亚贝巴原则)取得的进展;这些原则、准则和文书系以生态系统方式作为其首要的概念框架;注意到千年生态系统评估的概念框架在支持生态系统方式的贯彻方面具有的意义;注意到在根据里约森林原则确定的框架内提出的可持续森林管理,可被视为将生态系统方式应用于森林的手段(二).
此外,根据可持续森林管理开发的工具有可能被用来帮助实施生态系统方式.
除其他外,这些工具包括在各种区域和国际进程、国家森林方案、"模范森林"及(与森林生物多样性问题第VI/22号决定有关的)核证计划下制定的标准和指标.
既实施生态系统方式又实施可持续森林管理的人可能有许多地方可相互学习;注意到除可持续森林管理外,其他许多与其他国境公约有关的现有方式,包括"基于生态系统的管理"、"河川流域综合管理"、"海洋和沿海地区综合管理"和"负责任的渔业方法",都与《公约》生态系统方式的应用相一致,并有助于它在各个部门或生物群落的实施.
借鉴专为这些部门制定的方法和工具,可促进生态系统方式在各个部门的实施.
请执行秘书与缔约方和有关国际和区域组织合作,推动以下活动的开展,并就进展情况在缔约方大会第八届会议前向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提出报告:㈠对与《公约》的生态系统方式相一致,但运作层次不同且属于各种部门/社的现有工具和方法的范围作出分析,以便学习它们的经验,借鉴它们的方法,并找出此类工具在涉及范围上的不足;㈡视需要,推动新工具和新技术的开发,以便于生态系统方式的实施,并与适当的区域和国际组织合作,制订专门针对每个部门和生物群落的工具;㈢继续在国家、分区域、区域和国际各级收集关于生态系统方式实施情况的个案研究报告,并与信息交换机制合作开发可按生物群落/生态区域和部门进行搜索的个案研究报告数据库;㈣通过开发基于网络的生态系统方式"原始资料集",向缔约方广泛提供以上内容,缔约方可通过信息交换机制进行访问.
原始资料集不应是规范性的,应允许根据不同的区域、国家和当地需要进行调整.
编制的文字应简洁、非技术性且易懂,确保致力于在地面运用生态系统方式的工作者的能够理解.
还将编制解释生态系统方式的辅助性概要说明.
应与其他有关组织合作开发原始资料集,并视情况由同侪进行审查和实地检测,应通过信息交换机制以硬拷贝或硬盘形式予以提供,还要定期进行修正.
建议缔约方和其他国家的政府继续或开始实施生态系统方式,包括依照一所说明的理由实施准则和注释,并:㈠向执行秘书和其他缔约方提供经验反馈,包括提交附有更进一步注解的个案研究报告和经验教训,供信息交换机制传播;㈡为"原始资料集"的编制和实地测验提供技术投入;㈢促进生态系统方式在可能影响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所有部门的应用,以及部门间融合;㈣通过各种办法,如举办讲习班,将不同部门的专家和执行人员及各种办法汇集在一起,增进和推动经验与专门知识的共享;㈤通过传播、教育和公众认识方案,促进人们对生态系统方式的认识;请执行秘书与联合国森林问题论坛的协调员和主任以及森林问题合作伙伴关系各成员合作,将生态系统方式概念和可持续森林管理概念进一步结合起来,特别是在以下方面:㈠在生态系统方式内,考虑将应用专门针对可持续森林管理的工具时获得的经验教训作为将生态系统方式发展为越来越注重结果的方法的努力的一部分;㈡在可持续森林管理内,考虑更加重视:更好的跨部门的融合和部门内的协作;地面景观内的森林和其他生物群落/生境类型间的相互作用;生物多样性保护问题,特别是继续制定(与森林生物多样性问题第VI/22号决定有关的)标准、指标和核证方案,包括重视保护区.
请执行秘书与各缔约方和有关国际和区域组织合作,根据依照上文(h)、(i)和(j)段开展的活动所积累经验帮助实施生态系统方式,于缔约方大会第九届会议前提供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审议.
一根据对缔约方实施经验的评估,完善和发展生态系统方式A.
关于实施生态系统方式的原则的进一步指导生态系统方式是综合管理土地、水和生物资源,公平促进其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战略.
生态系统方式的应用将有助于实现《公约》以下三个目标的平衡:保护;可持续利用;以及公平和公正分享基因资源的利用所带来的利益.
此外,生态系统方式已被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认可为加强可持续发展和减缓贫穷的一个重要手段.
生态系统方式所依据的是运用适宜的科学技术,重点放在各级生物组织,涉及到生物组织与其环境之间的基本进程、功能和交互作用.
它确认人类,以其文化的多样性,是各系统的一个整体组成部分.
生态系统方式为落实《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目标提供了综合框架.
这一方法综合了三个重要考虑:生物组成部分的管理应与组织的生态系统层面的经济和社会考虑同时进行,而不是简单地将重点放在管理物种和生境上;如要使土地、水和生物资源的公正管理具有可持续性,就必须进行统一管理,必须以自然限度为界限,并利用生态系统的天然机能;生态系统管理是一个社会进程,涉及到许多社区的利益,必须通过建立有效的决策和管理结构与程序,让这些社区参与管理.
生态系统方式是帮助制定决策和规划决定的综合方法框架,在这一框架内,执行《公约》者可制定适用于特定情况的更具体办法.
生态系统方式是有助于解决《公约》所涉各种问题的工具,包括有关保护区和生态网络的工作.
对土地、水和生物资源管理实行生态系统方式,并非只有一条正确道路.
可灵活运用基本原则解决不同社会环境中的管理问题.
现在已有一些部门和政府制定了与生态系统方式具有部分一致性、互补性甚至是相同性的准则(如《负责任渔业守则》、《可持续森林管理办法》、适应性森林管理).
实施生态系统方式,有几种方案可供选择.
一是将生态系统方式的各项原则纳入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与行动计划和区域战略的设计与执行之中.
再就是将其原则纳入政策工具、纳入规划进程的主流或纳入部门计划(如森林、渔业、农业计划).
此外,应鼓励缔约方和生物多样性公约各机构努力实现生态系统方式和生物多样性公约工作方案间的协同及促进生态系统方式与其他国际倡议的联系.
为实施生态系统方式,各国应将其各项原则纳入适当的体制、法律和预算渠道或找出已有的与之相一致或相同的准则.
《公约》各机构和其他有关组织的工作重点应是支持当地和区域努力,促进《千年发展目标》的实现.
必须强调,在应用生态系统方式时,应通盘考虑其各项原则,并根据当地情况给予每项原则以适当重视.
尽管在设计实施时需使之适合有关问题的特定情况,各生态系统和各国之间出现共同的经历和专门知识的可能性也非常大.
根据第18条建立的信息交换机制应是促进这种合作的主要机制.
对各项原则及其意图和后果的真正和广泛理解,是其应用的基本条件.
向保护部门之外的有关目标群体宣传生态系统方式的传播战略,可能是一个有用工具.
注意到生态系统方式对促进生态系统管理的价值,还应像鼓励政府那样,鼓励捐助界在确定优先事项和作出供资决定时灵活促进其应用,以顾及对各项原则的不同观点和响应这些原则的不同能力.
会议对缔约方实施缔约方大会的生态系统决定的经验进行评估后注意到,虽然各项原则并非总是对它们所包含的概念的准确文字表达,但它们还是反映了各重要概念的含意.
缔约方的经验表明,没有必要修改缔约方大会的决定,需要的只是提出更多的建议和进行更详尽的阐释,以便澄清和解释清楚所有问题.
有鉴于此,下文和表1就实施办法和实施支持提出了一些建议,其中包括理由说明、每项原则的实施准则和对生态系统方式的跨部门方面的说明.
B.
关于与业务指导有关的跨部门问题的附加说明在应用关于生态系统方式的业务指导时,应考虑以下跨部门问题.
启动生态系统方式在启动生态系统方式时,首要任务是确定有关问题.
为此,应明确问题的范围和需要开展的工作,明确促进生态系统方式所需执行的战略,而且这种战略应考虑到意外情况.
生态系统方式应将所有原则视为一个整体,但根据眼前任务,可侧重于特定原则.
在合作伙伴和赞助者中间应形成、宣传和促进与任务有关的共同的生态系统方式设想、战略和指标.
在应用生态系统方式前,应集体制定最重要的行动目标、宗旨、指标.
能力建设和社团意愿成功应用生态系统方式,必须调查开展这一行动所需的资源和赞助.
这可表现为能力建设和培养社团意愿.
社团意愿可表现为社区伙伴关系、利益相关者的参与、政治和体制意愿以及国际捐助者或赞助者的承诺.
此种社团意愿所需时间长短是一重要考虑;也就是说,需要社团意愿的可能是启动阶段、评估阶段,也可能是与落实成果有关的阶段.
已有例子表明,失去一个或多个社区、其他利益相关者、政治团体和机构或赞助者和捐助者的忠诚,可能损害生态系统方式.
能力建设对生态系统方式的成功也非常重要.
充足的财政支持和适当的基础设施支持是一种办法成功的重要条件.
能够获得适当的专门知识和分享知识与经验也是这样.
在采取生态系统方式时,可汲取应用生态系统方式的其他活动的经验教训,或许还可利用或借鉴各种技术,包括应用生态系统方式的其他活动开发的决策辅助工具和盘存系统.
信息、研究与开发收集资源以及生物物理、社会和经济信息,对生态系统方式的成功非常重要.
需要进行研究与开发,以弥补对开展当前行动具有重要意义的知识的战略缺口.
应将从研究中得出的知识和来自其他方面的信息综合起来,使之形成信息产品(包括决策辅助系统),这些产品要顾及对信息的解释,并促进它们在应用生态系统方式时的利用.
信息产品对于与利益相关者、规划人员、管理人员和决策者的交流必不可少.
应考虑增加利益相关者获得信息的机会,因为根据现有信息,决策越透明,合作伙伴、利益相关者和赞助者就越支持由此而作出的决定.
生态系统方式一旦开始应用,实施行动一旦采取,研究与开发的优先事项就可能变得更加清楚.
监测和审查监测和审查是实施生态系统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它们,可建立起响应性和适应性管理能力.
监测和审查还可用于报告生态系统方式的业绩和成果.
应界定、制定和贯彻业绩指标.
应实行适当的监测和审计制度,以辅助对业绩指标的报告.
应定期审查这些指标,以评估业绩情况及是否需要实行适应性管理.
根据监测和审计结果,或许需要修改战略、做法和进程.
施政善政对生态系统方式的成功应用至关重要.
善政包括完善的环境、资源和经济政策以及符合人们的需要的行政体制.
这些政策和体制需要以有力和完善的资源管理系统与做法为支柱.
决策应符合社会选择,应透明和负责,并应有社会的参与.
应将决策责任交给能代表有关社区的适当一级.
例如,战略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可由中央政府负责,具体行动决定可由当地政府或管理机构作出,而与利益分享有关的决定可由社区组织作出.
各级的善政对实现生物多样性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至关重要.
必须确保部门间合作.
应将生态系统方式与农业、渔业、林业和对生物多样性具有影响的其他生产体系相结合.
根据生态系统方式管理自然资源,需要在一系列级别上(政府各部、管理机构)加强部门间的交流与合作.
表1:生态系统方式的12项原则及其理由(缔约方大会第V/6号决定,http://www.
biodiv.
org/decisions/default.
asplg=0&dec=V/6)、对理由的提议说明及实施准则.
原则1:土地、水和生物资源管理的宗旨是社会选择问题.
理由不同的社会部门都从其自身的经济、文化和社会需要看待生态系统.
土著民族和生活在土地上的其他当地社区是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他们的权利和利益应受到承认.
文化多样性和生物多样性都是生态系统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应考虑到这一点.
对社会选择的表达应尽可能清楚.
对生态系统的管理应公平公正,应以实现其内在价值或对人类的无形利益为目标.
理由说明:土地、水和生物资源管理的宗旨是社会选择问题,是观念、利益和意图均不相同的利益相关者谈判与交易的结果.
在这方面,应指出:人类社会呈多样性,不同的群体与自然界有着不同类型和不同风格的关系,每个群体都以不同的方式看待周围世界,各自强调各自的经济、文化和社会利益与需要.
社会所有有关部门的利益都应受到公正对待,这或许要求在不同的地点和不同的时间,结果也不相同.
还应确保后代人的需要和自然界得到充分体现.
鉴于这一多样性,必须有规定谈判和交易的良好决策进程,以便为特定地区及其生物资源的管理制定可广泛接受的目标.
良好的决策进程具有以下特点:应让所有有关方(特别包括土著社区和当地社区)参与决策进程,应清楚决定是如何作出的,决策者是谁,决策者应对有关社区负责,决策标准应适当和透明,并且作出的决定应以部门间交流与协调为基础并应促进这种交流与协调.
决策是否正确,取决于有关方能否及时得到准确信息以及是否有能力应用所得到的信息.
实施准则1.
1让所有利益相关者(有关方)(包括土著社区和当地社区)参与:明确表达、确定和议定管理目标确定问题作出选择(原则12).
1.
2作为社会选择进程主体的管理单位应有明确规定的界限(时间和空间).
1.
3确保有人充分代表那些不能直接代表自己的利益相关者(如后代人、自然界).
1.
4确保所有利益相关者有公平能力充分参与,包括确保他们公平获得信息,有能力参与各种进程,等等.
1.
5确保决策进程弥补社会中的任何权力不公,以确保那些通常处于社会边缘地位的人(如妇女、穷人、土著人)不在参与方面受到排斥或遏制.
1.
6确定由谁作各项决定的决策者,如何作出决定(通过什么进程),对决策者的酌处权有何限制(如法律关于决策的标准是什么,决策必须符合哪些总体政策指导,等等).
1.
7确保从时间、空间到各个级别的所有决策都确认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但在此进程中,应通过将利益相关者的观点纳入以后的决策及允许利益相关者有效提出意见,确保不发生"利益相关者疲劳"现象.
1.
8在可能时,利用现有社会机制,或建立与现有或理想社会条件相符合的新机制.
1.
9确保决策者为适当有关社区承担责任.
1.
10培养有关利益相关者群体的能力,使之在作出有关生物资源管理、利用和保护的决策时,能促成谈判和交易及进行冲突管理.
1.
11应建立机制,确保一旦作出适当的社会选择,即能长期执行该决策,即应建立政策、立法和控制结构.
原则2:应将管理权下放到最低的适当一级.
理由:权力下放体制可提高工作效率、工作效力和公平性.
应让所有利益相关者参与管理,并平衡当地利益与更大的公共利益.
管理越贴近生态系统,责任、自主、问责就越明确,参与和对当地知识的利用就越多.
理由说明:应由代表适当有关社区的那些人进行决策,而由有能力执行决策的人进行管理.
在这方面,应指出:生态系统管理通常涉及到许多社区.
它们的利益可能一致、互补,也可能相互冲突.
所以必须确保所选择的决策和管理级别维持这些利益之间的适当平衡.
虽非一贯,但通常而言,管理越贴近生态系统,责任、自主、问责就越明确,参与和对当地知识的利用就越多,所有这些都对管理的成功至关重要.
由于不同身份的人负责生态系统管理的不同方面,他们的利益也分为不同层面,因此一地点或一种资源往往有着角色不同的多个决策者和管理者.
当地资源管理者作出的决定往往受处于其影响范围之外的上级组织的环境、社会、经济和政治进程影响甚至完全处于从属地位.
因此需要建立机制,以协调不同组织级别的决策和管理.
实施准则2.
1应将多个有关社区一一查明,有关特定管理方面的决策应由代表最适当有关社区的机构制定.
如有必要,应将管理职能/决策进行细分.
例如,战略决策可由中央政府制定,操作决策由当地政府或当地管理机构制定,而关于社区成员间利益分配的决策由社区自己制定.
2.
2各自为政的决策和管理责任可能导致不利后果,应通过以下进行弥补:确保各个决策具有适当联系共享信息和专门知识确保不同管理机构间的良好交流将全部决策/管理以易于理解和统一的形式提交给社区,以便社区与整个体系相互作用在各个级别之间建立支持关系;2.
3善政安排非常重要,特别是:明确的问责有关当局的问责主管机构或人员的问责注意,这个清单并不完整,特别列出这些内容似乎也没有充分理由.
2.
4实现适当水平的权力下放,需要由上级作出决定,以创造有利环境,还需由上级作出承诺,将当前由过高级别承担的决策责任下放.
2.
5在选择适当的下放程度,选择适当的机构时,应考虑以下相关因素:该机构是否代表着适当的有关社区该机构是否对职能意图作出了承诺该机构是否有必要的管理能力效率(例如,将职能交给上级后,你可能会有充分的精力维持必要水平的专门知识,从而能高效率地行使职能).
该机构是否有具有利益冲突的其他职能对社会中处于边缘地位的人的影响(如妇女、边际化部落组织)在一些情况下,对问题可进行纠正,比如进行能力建设.
如果这一级没有适当机构,可新设一个机构,也可对现有机构进行改造,还可选择不同的级别.
2.
6如果将职能移交给另一级,就必须确保接受责任的机构有足够的能力履行责任(如资源、体制、权力),有足够的能力处理因过渡而产生的任何风险.
这意味着在必要时应进行能力建设,以实现权力下放.
体制安排是关键.
如果没有支持和协调决策当局的体制结构,它们的工作将徒劳无益.
原则3:生态系统管理者应考虑其活动对邻近的和其他的生态系统的影响(实际影响和潜在影响).
理由:生态系统方面的管理措施常常对其他生态系统产生未知或无法预料的影响;因此,需要对可能的影响进行慎重的考虑和分析.
这可能需要参与决策的机构作出新安排或采取新的组织方式,以便在必要时作出适当妥协.
理由说明:生态系统不是封闭的系统,它们相当开放,而且往往与其他生态系统相联系.
生态系统的这种开放结构和相互联系使得对生态系统机能的影响很少局限于影响点本身或一个系统.
在这方面,应指出:管理措施或不采取措施的决策所产生的影响并不仅仅局限于影响点本身.
生态系统之间的影响经常为非线性影响,可能会伴随着时间间隔.
应对管理体制进行设计,以应对这些问题.
这需要反映一个事实,即影响是双向的,特定生态系统的内外都会受到影响,既包括邻近和下游生态系统,也包括有着其他联系的生态系统(如由洄游类联系起来的系统).
实施准则3.
1自然资源管理者、决策者和政治家应考虑他们的行动可能对邻近和下游生态系统(河川流域和沿海地区)的影响,以确定对生态系统内外的影响.
3.
2在一个生态系统的管理或利用对其他地区具有或预计具有影响时,将有关利益相关者和技术专家召集到一起,考虑如何最好地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利后果3.
3进行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开发,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估(EIA),包括环境战略评估,考虑到生物多样性的所有组成部分.
这些评估还应充分考虑到对外部的可能影响.
评估结果一旦得出,即应随之采取行动.
评估时还可进行社会影响评估.
在确定生态系统面临的现有和潜在危险或威胁时,应考虑采用不同的等级.
3.
4建立和维持国家和区域监测体系,以测量特定管理行动对整个生态系统的影响.
在管理上还有有与之相配套的后续行动(参看2.
9)建立具体机制(这种机制应较为广泛,不应形成任何特定机制,如形成议定书),以解决与跨部门生态系统有关的跨界问题和与生态影响的跨界转移有关的问题(如空气和水污染问题).
原则4:考虑到管理带来的潜在好处,通常需要从经济的角度理解和管理生态系统.
任何此类生态系统管理方案都应:(a)减少对生物多样性有着不利影响的市场扭曲现象;(b)调整奖励措施,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c)使特定生态系统的成本和利益内部化,直到实现可行性.
理由:对生物多样性的最大威胁是以其他土地利用系统取而代之.
这往往是市场扭曲的结果,这种扭曲低估自然系统和种群的价值,以不正当的奖励措施和补贴支持将土地转变为多样性较小的系统.
事情往往是,受益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人不需要支付与保护有关的成本,而带来环境代价(如污染)的人又不需要承担责任.
调整奖励措施,可使控制资源者受益,而使造成环境破坏者付出代价.
理由说明:许多生态系统都提供具有经济价值的商品和服务,因此有必要从经济的角度理解和管理生态系统.
经济系统往往不顾及生态系统的许多价值(这些价值往往是无形的).
在这方面,应指出:生态系统的商品和服务在经济系统常常被低估.
即使估价很全面,大部分环境商品和服务从经济意义上讲也带"公共商品"的特点,因此难以纳入市场.
将生态系统派上新用场往往较难,即使是这些新用场的影响较小或能为社会带来更广泛利益,因为经济和社会系统的惰性很大,特别是在现有巨大利益受到变革影响或抵制变革时.
生态系统关乎许多利益相关者的巨大利益,但其政治和经济影响却有限,这些人可能在有关经济系统中沦于边缘境地.
如果控制土地利用的人不能从维护自然生态系统中获得好处,则他们可能采取不可持续的土地利用做法,以从中获得直接的短期利益.
为避免这种情况,建议实行更公平的利益分享.
国际、国家和国家一级以下的政策、法律和条例,包括补贴,可能对不可持续的生态系统管理构成不当鼓励.
因此,应重新设计经济系统,以适应环境管理目标.
解决对生物多样性有着不利影响的市场扭曲问题,需要与其他部门进行对话.
获取经济利益与实现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未必相矛盾.
实施准则4.
1认识生态系统方式应用于其中的社会和经济背景.
4.
2对生态系统商品和服务(直接、间接和固有价值)和环境影响(后果或外在表现),实行适当的实用经济估价方法.
4.
3将减少对生物多样性有着不利影响的那些市场扭曲作为目标.
4.
4调整经济和社会奖励措施,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4.
5将特定生态系统的成本和利益内部化,直到实现可行性.
4.
6评估与良好生态系统管理有关的直接和间接经济利益,包括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环境质量.
4.
7提高生物多样性利用的利益.
4.
8确保成本和利益的公平分享.
将生态系统商品和服务的社会和经济价值纳入国民账户、政策、规划、教育和资源管理决策.
原则5:保护生态系统的结构和机能,以维持生态系统服务.
这应是生态系统方式的优先目标.
理由:生态系统的机能和复原力取决于物种内、物种间和物种及其非生物环境间的动态关系,以及这些环境内的物理和化学相互作用.
保护和酌情恢复这些相互作用和进程对生物多样性的长期维护的意义,大于单纯的物种保护.
理由说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人类福祉的维护依赖于自然生态系统的机能和复原力.
在这方面,应指出:生态系统服务——人类通过资源利用、环境管理,包括通过支持生物圈进程、文化投入和生态系统本身的固有价值,从生态系统中获得的利益——依赖于维护和酌情恢复特定生态结构和功能.
生态系统的机能和复原力依赖于物种内、物种间和物种及其非生物环境间的相互关系,以及这些环境内的物理和化学相互作用.
鉴于这种复杂性,管理必须以维护和酌情恢复关键结构和生态进程(如水文系统、传粉系统、生境和食物链)为重点,而不是以个体物种为重点.
鉴于基因多样性的丧失可能导致种群和物种的局部灭绝,保护生态系统的构成和结构,需要对脆弱和具有经济意义的物种的种群规模进行监测.
即使对生态系统的机能的了解不全面,也必须开展生态系统进程管理.
实施准则5.
1提高对生态系统的构成、结构和功能间在以下方面的相互关系的认识:(i)人类的相互作用、需要和价值观(包括文化方面),(ii)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管理,和(iii)环境的质量、完整性和活力.
5.
2确定和界定可通过参与性程序用来指导政策、管理和规划的保护、社会和经济宗旨及目标.
5.
3评估生态系统的构成、结构和功能在多大程度上有助于商品和服务的提供,以实现保护及社会和经济结果的理想平衡.
5.
4扩大对生态系统对人类利用、骚乱、污染、火灾、外来物种、疾病、异常气候变化(干旱、洪涝)等造成的内外因压力的反应,即生态系统的构成、结构和功能变化的了解.
5.
5制定和宣传能确保保护生态系统服务和考虑到或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态系统的功能和结构的危险/威胁的管理战略和做法.
5.
6用各种工具维护和/或恢复生态系统服务.
5.
7在需要时,制定管理战略和做法,促进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包括受威胁的组成部分)的恢复,以创造或扩大生态系统服务和生物多样性利益.
5.
8开发和应用有助于实现保护管理目标的工具,办法是将管理保护区网络、生态网络和此类网络之外的地区结合起来,既达到短期和长期要求,又实现保护结果.
5.
9对脆弱和重要物种的种群规模的监测应与确定了适当对策和行动的管理计划相联系.
原则6:生态系统的管理必须以其自然机能为界限.
理由:在考虑实现管理目标的可能性或难易程度时,应关注环境条件,因为环境条件制约着自然生产力、生态系统的结构、机能和多样性.
临时、意外或人工维持的条件有可能对生态系统的机能的极限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管理应谨慎.
理由说明:在维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能力,以便使之不断提供商品和服务,奠定人类福祉和环境可持续性的基础的同时,对生态系统的要求必须有限度.
我们当前的认识还不足以明确界定这些限度,因此建议谨慎从事,采取适应性管理办法.
在这方面,应指出:对生态系统的要求(生产、消费、同化、去毒)必须有限度,生态系统能够容忍的干扰数量也是有限度的,这种限度取决于干扰的大小、程度、频率和类型.
这些限度不是静态的,而是因地点、时间、以往情况和事件而变化.
在考虑生态系统的限度时,应评估各种措施在时间和空间上的积累效应.
如果超出这些限度,生态系统的构成、结构和机能就会发生巨大变化,随之而来的通常是生物多样性的丧失,以及生产力和处理废物与污染物的能力的降低.
人们对不同生态系统的实际限度(变化阀值)还很不了解和确定.
虽然进一步的研究可减少不确定性,但鉴于生态系统的动态性和复杂性,我们可能永远也不会做到真正了解.
鉴于在管理生态系统上普遍存在着不确定性,管理应具有适应性,应重视主动学习,也就是在利用完善的、能准确确定措施影响的试验办法监测计划措施的结果时,不断汲取经验.
旨在恢复已丧失的能力或控制利用的管理应适当谨慎,采取适应性管理办法.
实施准则6.
1找出不可持续的做法,在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参与下,制定适当的改进机制.
6.
2鉴于大多数情况下,确定生态系统机能的限度都无把握,因此应采取预防的方式.
6.
3采取适应性管理办法.
6.
4提高对生态系统机能的限度和人类的各种利用活动对提供生态系统商品和服务的影响的认识.
6.
5在可以同意对特定生态系统进行允许限度的改变的地方,管理应以这些限度为限,但对生态系统的反应也要进行监测和评估.
应定期将信息反馈给负责制定消费或其他限度的那些人.
6.
6鼓励通过环境评估和监测来确定生态系统对干扰的反应,以便提供管理反馈,制定适当对策.
6.
7制定和宣传能维持资源和将生态系统维持在其机能限度内的适当管理战略和做法.
6.
8可持续利用管理目标与做法应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态系统的服务、结构和功能以及生态系统其他组成部分的不利影响.
6.
9拟订、审查和执行管理框架、实践守则和其他文书,避免对生态系统的过度利用.
原则7:应在适当的时空范围实行生态系统方式.
理由:生态系统方式应受适合各目标的时空范围的限制.
行政界线应由用户、管理者、科学家和土著人及当地人确定.
必要时应促进各领域的联系.
生态系统方式依据的是以基因、物种和生态系统间的相互作用和融合为特点的生物多样性的等级性质.
理由说明:生态系统的推动力,包括人类活动引发的推动力,因空间和时间而异,这要求管理不局限于一个范围,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各个管理目标.
在这方面,应指出:生态系统是由生物和非生物成份和进程组成的,它们按相互联系的等级,在一系列时空范围内运行.
人类的社会和经济系统的动态也因空间、时间和质量范围而异.
如何从空间上看待各个成份,部分取决于观察范围.
在一个范围内,一个物种的分布可能相对较有规则,具有连续性;在另一个范围内,可能又没有连续性.
在时间上也是这样.
例如,在一个时间范围内(如一个月内,一年内),一个成份或进程可能具有可预测性;而在另一个较长或较短的时间范围内,时间动态可能又没有可预测性.
管理进程和体制应符合所管理的生态系统方面的范围.
或许更为重要的是,鉴于生态系统各成份和进程在时间和空间上均联系在一起,管理措施应跨越这些范围.
不考虑范围问题,可能造成管理的时空范围和所管理的生态系统的时空范围之间的不一致.
例如,决策者和规划者考虑的时间范围往往比主要生态系统进程的时间范围要短.
反之亦然,例如,拖拖拉拉的官僚作风有时候可能延误管理对策,不能及时应对变化迅速的环境状况.
空间上的不一致也非常普遍,比如,行政界线、生态系统属性界限或它们所要管理的有关人类活动可能出现不一致.
实施准则:7.
1需要提高能力,以便分析和理解生态系统进程运用的时间和空间范围以及管理行动对这些进程和提供生态系统商品与服务的影响.
在分析时,应找出空间模式和相互联系方面的缺口.
7.
2应避免自然资源管理中的职能不一致,办法是重新调整机构反应的范围,使之与所管理地区的各个进程的时空范围更加吻合.
这一逻辑是当前全球自然资源管理权下放趋势的基础之一.
7.
3鉴于生态系统各成份和进程在时间和空间上都相互联系在一起,管理措施应跨越这些范围.
在一些情况下,建立相互联系的空间范围等级或许是适当的.
7.
4管理大型区域(如河川流域)或大型海洋区域可能需要建立新的体制机制,让不同行政边界和不同管理级别的利益相关者参与.
7.
6在设计评估和监测工作时,应关注空间和时间范围.
7.
7在审议时间范围时,应使用管理资格、代间公平和可持续收益概念.
7.
8应对大规模变化,区域协作必不可少.
原则8:认识到作为生态系统进程特点的不同时间范围和滞后效应,应从长远制定生态系统管理的目标.
理由:不同的时间范围和滞后效应是生态系统进程的特点.
这与人类偏爱眼前收益和直接利益甚于将来利益的倾向有着内在冲突.
理由说明:拟订管理计划时应明确考虑到时间问题,特别是应考虑到长期进程并为此作好规划,因为这些往往被忽视.
在这方面,应指出:人们认为长期趋势比短期趋势难以发现,特别是在复杂的系统中.
管理系统运作的时间范围往往相对较短,比生态系统进程发生变化的时间范围常常短得多.
在管理行动及其结果间存在时间间隔时,难以作出理由充分的管理决定.
因此,长期的生态进程虽然可能非常重要,管理系统却可能对其考虑不足,除非这些管理系统的设计是专门用来应对长期问题的.
认识到长期进程很重要,因为正是时空广泛的进程决定着广泛生态系统的属性和属性特点.
实施准则8.
1适应性管理进程应包括长期设想、计划和目标,在解决代间公正的同时,考虑到当前的重要需要(如饥饿、贫穷、住所).
8.
2适应性管理在决策进程中应考虑到短期利益和长期目标间的平衡.
8.
3适应性管理应考虑管理行动及其结果之间的时间间隔.
8.
4适应性管理应符合被选择作为监测对象的生态系统变量发生变化的时间范围.
如果不能调整监测,则应选择一个更适当但仍相关的变量作为监测对象.
8.
5应提高监测和发现生态系统的结构和机能的长期低频率变化的能力.
8.
6执行长期管理,需要有稳定的体制、法律和政策框架、监测方案以及推广和提高认识方案.
原则9:管理必须认识到变化的必然性.
理由:生态系统,包括物种构成和种群数量,在不断变化.
因此,管理应适应这种变化.
除了其内在的变化动力外,生态系统还受到各种不确定因素和潜在"意外情况"的困扰,这些因素和情况来自人类、生物和环境领域.
传统干扰模式对生态系统的结构和机能可能有着重要意义,或许应予以维护或恢复.
生态系统方式应利用适应性管理,以预料和应对这类变化和事件,还应在作出可能使其他可选方案遭到排除的任何决定时慎重从事,但同时,也要考虑减轻性行动,以应对各种长期变化,如气候变化.
理由说明:生态系统的变化既是自然发生的和必然发生的,因此,不应将管理目标视作固定成果,而是对自然生态进程的维护.
在这方面,应指出:生态系统由于自然进程而不断变化.
这些变化包括物种构成、种群数量和物理特点的变化.
这类变化不一定是持续的、不定的、动态的,在任何时间点通常都难以预测.
因此,选择一个适当的结果或生态系统的未来状态作为静态管理目标,往往很难.
所以,为解决这一问题和遵守原则8的要求,管理的重点应是维护自然进程,因为正是它们推动着变化.
以进程为重点,要求管理办法灵活和具有适应性,既是对不断变化的环境的反应,又考虑到新的知识和认识.
适应性管理应产生新知识,减少不确定性,从而使管理者能预测和应对变化.
因此,生态系统管理应包括一个学习进程,以帮助调整方法和做法,改进生态系统的管理和监测办法.
在决策和执行中,也需要灵活.
不灵活的长期决策不是无效就是有害.
实施准则9.
1需要实行适应性管理,以应对不断变化的社会和生态条件,并根据经验不断改进管理计划和行动.
9.
2自然资源管理者应认识到自然变化和由人类引起的变化是不可避免的,并在管理计划中考虑到这一点.
9.
3如生境有退化或丧失危险,应鼓励实行适应性管理,因为适应性管理有助于及时采取行动,应对变化.
9.
4社会经济监测系统和生态监测系统都是适应性管理的组成部分,建立这些系统时不应抛开管理活动的目标和宗旨.
9.
5适应性管理应确定和考虑各种风险与不确定性.
9.
6如果变化的范围超出了国境,适应性管理的范围也可能需要调整.
9.
7虽然生态系统具有内在活的力和复原力,但对于由人类引起的可能导致生态系统超出自然变化限度的问题,如气候变化,仍需采取专门的适应和减缓措施.
9.
8对于高度脆弱地区,如小岛屿国家和沿海地区,需要进行能力建设.
9.
9应利用传统知识与实践,更好地发现和认识生态系统的变化,制定适当的适应措施.
9.
10适应性管理应认识到生态系统在自然干扰面前的复原能力,以维护或恢复这种能力为宗旨,以便减少生态系统的自然变化造成不利社会和经济后果的危险.
9.
11需要通过提高认识措施,提高公众对生态系统的变化属于自然现象的认识,获得人们对适应性管理的支持,提高适应性管理的能力.
原则10:生态系统方式应寻求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间的适当平衡与统一.
理由:生物多样性关系重大,不仅因为其内在价值,还因为它在提供我们所有人最终依赖的生态系统和其他服务上发挥着关键作用.
过去曾有一种趋向,在管理生物多样性成份上要么将其作为保护类,要么作为非保护类.
现在应转变思维,采取更灵活的做法,根据具体环境看待保护与利用,从严格保护的生态系统到人工生态系统,连贯执行所有措施.
理由说明:生物资源在提供人类最终依赖的生态系统商品与服务上发挥着一定作用.
在这方面,应该指出:生态系统方式的宗旨是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多样性成份的可持续利用,以及对生物多样性利用所带来的利益的公平分享.
可持续利用和管理还取决于能否实现保护目标.
以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为目的的管理之间没有内在矛盾,可以将它们统一起来.
可在各种范围内以各种方式实现统一,包括消除整个地面景观的空间和时间分隔,以及在一个地点内实现统一.
实施准则10.
1发展自然资源综合管理系统和做法,确保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间的适当平衡和统一,同时考虑到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长期、短期、直接和间接利益以及管理级别.
10.
2制定政策、法律、体制和经济措施,确定生态系统成份的保护与利用间的适当平衡和统一.
10.
3促进参与性综合规划,确保所有可能存在的价值观和利用方案得到考虑和评价.
10.
4努力建立创新机制和开发适当工具,以实现适合特定问题和当地情况的平衡.
10.
5以能够使生态系统商品和服务的提供实现最优化的方式管理各个地区和地面景观,从而满足人类的需要,落实保护管理,提高环境质量.
10.
6在利益相关者的广泛参与下,确定和界定可用来指导政策、管理与规划的可持续利用目标.
找出能减轻现有资源的部门压力的解决方案.
原则11:生态系统方式应考虑所有形式的有关信息,包括科学知识、土著知识、当地知识、创新做法和惯常做法.
理由:从所有来源获得信息,对制定有效的生态系统管理战略非常重要.
必须提高对生态系统功能以及人类利用的影响的认识.
来自任何有关地区的所有有关信息都应由所有利益相关者和行动者共享,考虑到根据《生物多样性公约》第8(j)条作出的任何决定.
拟议的管理战略所依据的假设应阐述明确,并与现有知识和利益相关者的观点相对照.
理由说明:可从各种范围和不同视角看待生态系统,并因此得到独特的信息和见解.
所以,良好的管理应考虑所有有关信息.
在这方面,应指出:生态系统方式的宗旨是照顾到一系列价值观和有关目标,因此,持有这些价值观的社区的信息和观点对制定和执行管理非常重要.
没有一个组织层面能使人理解和优化生态系统机能管理.
不同的信息来源涉及的是不同层面的问题,它们的观点具有互补性,有助于进行综合管理.
因此,良好的管理取决于信息投入的最大化、对其准确性和相关性的认真评估以及信息与决策和管理的结合.
发展新认识和新信息(研究等)的问题非常重要.
实施准则11.
1应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和行动者共享有关信息,并以可获取的方式提供技术和科学信息(应根据第8(j)条和《生物多样性公约》的进一步决定对待土著知识和当地知识).
11.
2拟议的管理决定所依据的假设应根据可得到的最佳专门知识阐述明确,应明确涉及未来变化预测,并纳入利益相关者的知识和观点.
11.
3应建立适当机制,记录和更广泛提供来自所有有关学科(包括自然和社会科学)和来自所有有关知识体系的信息,特别是基于当地和传统做法的信息.
本准则的执行应与根据《生物多样性公约》第8(j)条作出的任何决定相一致.
11.
4对基于不同知识系统的不同"世界观"对生态系统管理的影响应进行评估.
原则12:生态系统方式应让所有有关社会部门和学科参与.
理由:生物多样性管理的大部分问题都非常复杂,彼此间有着许多相互作用和副作用,牵涉到许多问题,因此应视情况让当地、国家、区域和国际各级的必要专家和利益相关者参与.
理由说明:旨在促进可持续利用和保护的生态系统管理所具有的复杂性要求将许多不同利益相关者的活动和行动统一起来.
在这方面,应指出:所有部门的活动都影响到生物多样性;都可促进或损害《公约》目标的实现.
鉴于生物多样性管理的复杂性以及人类影响的巨大,进行生物多样性管理需要利用广泛的科学和管理技能,包括传统上不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或管理的那些部门的科学和管理技能.
有鉴于此,生态系统方式应提供一个框架,推动所有有关利益相关者和技术专家更多地参到规划和开展协调活动、分享管理资源或交换信息的行列中来.
实施准则12.
1综合管理土地、水和生物资源,要求加强交流与合作,(i)部门间,(ii)各级政府间(国家政府、省级政府、当地政府),和(iii)各国政府、民间社会和私营部门利益相关者之间.
国际和区域组织间的合作也非常重要.
12.
2应将生态系统方式作为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进一步纳入农业、渔业、林业和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机能有着潜在影响的其他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可参照的例子有,例如,《负责任渔业、可持续森林管理行为守则》等.
基本生产部门之外的部门也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只是较少为人们所认识.
举例来说,这些部门包括司法部门,它们影响着施政,还包括能源和运输部门,它们直接或间接管理或影响着资源.
12.
3应建立程序和机制,确保所有有关利益相关者和行动者有效参与磋商进程、关于管理目标和行动的决策以及视情况参与生态系统方式的执行.
12.
4有效执行生态系统方式可能需要多学科专业知识和科学知识,包括经济科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等学科.
12.
5在评估保护、维护、利用和恢复生态系统的成本与利益时,应考虑所有有关部门的利益,以便根据国家法律分享利益.
二审议可持续森林管理和生态系统方式的关系,审查生态系统方式与《公约》工作方案的结合及拟定生态系统方式与《公约》工作方案的结合战略A.
可持续森林管理1.
与可持续森林管理相比,生态系统方式的概念基础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环发会议)关于所有类型森林的管理、养护和可持续开发的无法律约束力的全球共识的权威性原则声明(亦称"森林原则")确定了新的森林管理范式,提出了15项原则,支持促进森林及其多种功能和利用的管理、养护和可持续开发的总目标.
就此而言,可持续森林管理的提出早于生态系统方式,尽管二者都基于可持续性原则.
特别是,可持续森林管理纳入了以下重要的可持续性概念:㈠管理资格;㈡有利的环境;㈢商品和服务不断流动但不损害资源基础;㈣维护生态系统机能和生物多样性;㈤维护经济、社会和文化功能.
因此,可持续森林管理并不限于木材生产;㈥惠益分享;和㈦利益有关者参加决策.
可以把可持续森林管理视为对森林适用生态系统方式的手段.
虽然可持续森林管理的概念不等同于生态系统方式,二者有着许多类似之处.
它们都需要作为一个整体实行,都在迅速演变,都无法律约束力,允许灵活掌握和试行.
可持续森林管理和生态系统方式都是涵盖广泛的框架—都充分考虑到社会、生态和和施政问题—尽管前者在过去十年中不断提炼,已基本成为一个基于结果的办法.
生态系统方式仍需发展,转变为特定情况下的良好操作实践.
至于挑战,可持续森林管理和生态系统方式都需应对复杂问题,如执法、土地保有权、土著和当地社区的权利等.
就此而言,两种办法的执行都需要政治意愿,包括机构和社区的政治意愿.
可持续森林管理概念和生态系统方式概念之间的广泛重叠令人鼓舞,但它们之间仍有许多可以相互学习的地方.
获得的经验教训应为二者所用.
有必要召开国家一级的会议,审查可持续森林管理和生态系统方式间关系,还应推荐《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参加.
这类会议应强调相互学习.
如上所述,可持续森林管理较生态系统方式更为成熟,因为从操作的角度讲,它更加完善;例如,它能为此而借鉴生态系统方式的一些方面.
具体而言,生态系统方式显然需要采用基于对既定区域和或问题的明确设想、宗旨和目标声明的进程,从而变得更加注重结果.
迄今为止,生态系统方式的概念拟订一直侧重于对原则内容的描述.
从以内容为导向的方法发展到以结果为导向的方法是有益的.
为实行可持续森林管理而开发的下述工具和办法,在其他生产部门探索应用生态系统方式的方式时或许也有用处.
2.
融合生态系统方式和可持续森林管理的建议尽管生态系统方式和可持续森林管理有着广泛的共同点,它们还可进行进一步的融合.
可持续森林管理可从生态系统方式概念中获得见解,因为在很大程度上,可持续森林管理没有跨部门融合,这反映在森林部门机构的法律授权大多有限.
可加强可持续森林管理内的部门间合作机制.
农林业融合了农业和林业部门,但森林部门和农业部门(以及其他部门,如水管理、运输和保护)的全面联系需要予以加强.
尽管没有预先规定的范围,生态系统方式可适用于大片地区(地面景观一级),而可持续森林管理强调的历来是森林管理单位一级,其空间范围一般较小.
森林原则虽然并没有表示,应该把森林管理与毗邻地区的管理融为一体,而且已经在过去10年中开发了某些大规模的应用(例如景观恢复措施和示范林),但可在更大的空间背景内,包括在保护区内,更多地重视可持续森林管理,既考虑到一般的养护问题,又建立起与邻接区土地利用和/或互补办法的联系,例如采伐非木材森林资源、农业、流域管理和生态恢复.
可持续森林管理和生态系统方式都有些方面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概念发展.
例如,这两个方式都可以明确纳入可持续性原则.
应明确规定维护生态系统商品和服务的提供,使之延续至后代人的代间义务.
需要进一步开展工作的另一个方面是在可持续森林管理和生态系统方式都要考虑风险和威胁问题.
全球气候变化给参与应用生态系统方式的所有部门造成了风险和不确定性.
森林部门关切的问题包括土地保有制度的无保障、森林火灾的增多以及森林害虫和疾病向更高纬度的蔓延.
如上部分所述,生态系统方式应采取更注重效果的方法.
因此,利用标准和指标执行可持续森林管理时获得的经验教训将对此特别有益.
此外,还应考虑通过全球环境基金项目应用生态系统方式的经验.
一般而言,为执行可持续森林管理而开发的工具和办法在其他生产部门探索实施生态系统方式的方式时或许也有用处.
制定和使用可持续森林管理的标准与指标(包括当地一级的指标),设计和树立模范森林与示范森林,拟订国家森林方案、"模范森林"和"示范森林"、注重行动的森林管理计划、环境管理制度、行为和实践守则等进程,都是有着更广泛潜在相关性的工具.
例如,可持续农业系统实践守则就不如可持续森林管理实践守则早.
为社区林业和社会林业制订的方式和工具是为了实现更广泛的利益有关者参与,但也可以在其他方面发挥很大作用.
特别是,标准和指标的利用被认为是执行和监测可持续森林管理的一个重要工具,这一办法正在国家一级和森林管理单位一级得到应用.
标准和指标可被用来制定目标,评估管理结果和政策效力,指导森林核证制度,以及向决策者通报进展情况.
尽管九项旨在制订和实施可持续森林管理的标准和指标的区域和国际活动基本上是相互独立发起的,但迄今为止,已有149个国家(占世界森林总面积的95%)正在实行标准和指标办法的进程之中.
整体而言,可持续森林管理标准和指标是对这种管理的各要素的详细表达,与生态系统方式有许多相似之处.
标准和指标可进行调整,以便符合当地行动.
国际热带木材组织制定适用于森林管理单位一级的当地一级指标,就是这方面的例子.
制定当地一级指标的工作是标准和指标办法最令人感兴趣的发展之一.
这一工作有助于利益相关者参与制定界定明确的管理区的长远设想和目标,制定对当地需要有意义的指标.
其目标是为管理提供反馈,而不是满足国家的监测和报告要求.
可提供当地反馈和核查可持续性的监测系统对执行适应性管理至关重要,而适应性管理是生态系统方式的一个中心概念.
这类监测系统支持管理-反馈进程并允许这种进程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
模范森林和示范森林(如国际热带木材组织所开展的工作)为检验适应性管理概念和促进其广泛应用提供了更多的宝贵机会.
目前,可持续森林管理/标准和指标方面的现有努力都以国家一级和森林管理单位一级为重点,但近来也有一些努力(如自然保护联盟所开展的工作)是以地面景观一级为重点.
应进一步寻求为地面景观一级制定标准和指标.
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指出,恢复行动已开始在地面景观一级展开,而且国际热带木材组织已制定《恢复、管理和复兴退化二级热带森林准则》,用以指导决策者开展这一空间范围的森林恢复工作.
可以利用通过标准和指标工具进行的评估来确定具体生态系统服务(例如人工林的集碳作用)的流动情况.
就此而言,森林标准和指标应用于生态系统方式的潜力很大,特别是在森林是正在利用的资源基础的一个组成部分的区域.
近来开展的一项工作对人们对可持续森林管理标准和指标的贡献的了解情况进行了总结,最后确定了七个主题领域,在这些领域,标准和指标的制定能与具体管理需要相符合;这些领域很容易适用于生态系统方式的许多原则.
森林核证是另一个发展迅速的办法,它将标准和指标作为基本工具.
全球已有大约1.
2亿公顷森林进行核证.
核证的范围比可持续森林管理有限,因为它往往只涉及生产森林,不涉及上述保护区和地面景观级事项.
然而,一些核证森林目前也存在于保护区中,一些核证计划反过来也要求留出一部分受管理森林用作保护.
因此,将森林核证与保护区联系起来的可能性很大.
在这种情况下,朝生态系统方式方向的发展可使森林核证方案受益,使其范围得到扩大.
但核证系统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特别是热带地区的应用比较有限,因为那里一般没有实施这些系统的条件.
热带森林核证面临着各种障碍,如机构和技术能力不足,核证木材的市场发展不充分.
可将消除这些障碍的努力作为生态系统方式的一个优先事项.
在这种情况下,应注意到国际热带木材组织在热带森林核证上采取分阶段方法的努力.
此外,国际热带木材组织还制定了可持续森林管理政策准则,这对生态系统与可持续森林管理的结合具有直接意义.
准则提出了一系列原则和建议的行动,并涉及到可持续天然和种植热带森林;热带生产森林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热带森林的火灾管理;以及退化二级热带森林的恢复、管理和复兴.
国际热带木材组织还一直在推广示范森林和示范流域.
如果可持续森林管理明确研究可应用于其他部门的工具和方案,如标准和指标、核证、模范森林等,那它就能促进交叉施肥,并有助于加强跨部门结合.
建立体制机制,不断将不同部门的人汇集到一起共商问题,在所有国家都是一个挑战.
除促进有用工具的传播外,关于可持续森林管理和生态系统方式的跨部门会议还有助于消除各种概念的神秘性,促进相互承认,使人们能各自使用各自的词汇.
粮农组织正积极地开发与实行可持续森林管理和生态系统方式有关的工具.
粮农组织和世界银行已制定一个支持方案,以推动利益相关者参与国家森林方案的制定工作.
促进知识共享是粮农组织的一个努力重点.
粮农组织的《森林采伐做法示范准则》推动了区域准则和国家准则的制定.
这些准则没有法律约束力,它们的这种性质是它们受到广泛接受关键.
还应注意到虫害综合防治、火灾和流域综合管理.
此外,粮农组织近来提出了"寻求最优森林管理"的倡议,呼吁对管理良好的森林进行提名.
这一倡议得到了很好的回应.
多种利用、利益相关者的参与、良好信息和监测系统以及善政都是管理良好的森林的经常性主题,也是生态系统方式的关键问题.
总之,为使可持续森林管理概念和生态系统方式概念更加一致,可持续森林管理应加强跨部门融合,为此,至少可将可持续森林管理工具应用于其他部门.
通过制订和实施生物多样性指标,也将有助于加强可持续森林管理对生物多样性保护作出的贡献.
还应寻求制定标准和指标,寻求在可持续森林管理内实行地面景观一级的核证方案.
反过来,生态系统方式在努力成为注重结果的办法时,应考虑通过应用可持续森林管理工具和办法(如标准和指标、核证制度、模范和示范森林)所获得的经验教训.
此外,这两种办法都应明确纳入可持续性原则.
B.
将生态系统方式应用于与《公约》主题工作方案相对应的部门和生物群落1.
导言制定针对具体部门、纳入生态系统方式许多要素的办法的工作已取得很大进展.
特别是,已制定了林业、渔业管理和流域管理方面的有关工具,这些部门分别涉及的是《公约》关于森林生物多样性、海洋和沿海地区及内陆水生态系统的工作方案.
这些部门承认与生态系统方式相一致的各项原则,正在逐步制定注重目标或指标,让利益相关者参与,实行适应性管理和监测/反馈系统的办法.
这些部门还处理常常由社区或公众管理而不是由私人管理的资源.
这或许有助于针对具体部门的工具的制定和实施.
应承认迄今所取得的进展,还应鼓励在各个部门进一步发展生态系统方式.
2.
海洋和沿海的生物多样性1995年的《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提出的许多原则后来都成了生态系统方式的原则.
此外,海洋渔业中一直存在着向生态系统方式发展的运动.
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提到,需要将生态系统方式纳入负责任渔业管理,并将2010年定为其目标.
2001年的《雷克雅未克宣言》呼吁制定"关于将生态系统考虑纳入渔业管理的最佳做法准则".
由于这一原因,粮农组织在2003年补充和修订了其1995年《守则》,出版了一本题为"渔业管理:生态系统方式到渔业"的新手册.
世界自然基金会(WWF)也制定了基于生态系统的渔业管理指南,并帮助发起了在海洋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制定海洋渔业核证方案的努力.
全球环境基金向15个大型海洋生态系统项目提供了资助,这些项目涉及全世界100多个国家.
大型海洋生态系统项目利用生态系统方式来进行能力建设和基础结构建设,以便对海洋和沿海环境和资源进行综合管理.
从海洋和沿海地区的角度讲,建立海洋和沿海保护区是另一个重要的相互交织的办法.
《生物多样性公约》特设技术专家小组根据生态系统方式,就科咨机构第八次会议讨论的议题拟订了详细的指导(第VIII/3号建议).
这一指导载于文件UNEP/CBD/SBSTTA/8/INF/11,反映了生态系统方式的精神.
当前思想强调,应将海洋和沿海地区综合管理(IMCAM)与核心高度保护区网络结合起来,高度保护区是基准也是保证.
科咨机构第八次会议接受了这一思想,同时指出,高度保护区和允许进行提取性利用的其他地区之间的平衡,属各个国家的选择问题.
海洋和沿海地区综合管理这一概念既涵盖海洋地区,也涵盖陆地的沿海部分.
这些办法是基于地区的办法,一系列详细准则对其作了说明,如拉姆萨尔和粮农组织制定的准则,以及正在《生物多样性公约》框架内制定的准则等.
环境规划署正试图在加勒比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的流域和沿海地区综合管理项目中将海洋管理与河川流域管理结合起来.
3.
内陆水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流域综合管理概念和河川流域综合管理概念为涉及水资源及其利用的生物物理、社会和经济问题的处理提供了多学科方法,从这一点讲,它们与生态系统方式相一致.
河川流域倡议以《生物多样性公约》和《拉姆萨尔公约》之间的联合工作计划为框架,支持与改善内陆水生态系统的管理及相关生物多样性、水资源和湿地的管理有关的公约决定的执行.
《拉姆萨尔公约》作为《生物多样性公约》执行《公约》下有关内陆水生态系统的活动的牵头伙伴,开发了一套工具,其中包括河川流域和沿海地区综合规划和管理实用指导.
此外,《拉姆萨尔公约》还制定了全球泥炭地行动准则及"分配和管理水,以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准则.
这些准则将生态功能、水文、经济需要和机构反应联系在了一起.
4.
农业的生物多样性农业生物多样性工作方案承认生态系统方式,对于12项原则中的许多原则,它都个别对待.
然而,农业生物多样性工作方案不以统筹方式应用生态系统方式,这是它的一个潜在缺陷.
此外,农业部门开发有关工具的工作进展不及其他部门.
这或许部分地反映了这一事实,即农业是在私人所有制下,主要在陆地上开展.
参加专家会议的与会者建议下次审查农业生物多样性工作方案时,综合处理将生态系统方式纳入农业部门的问题.
还可考虑为现有关于利用生态系统方式的工作方案编制增编.
就倡议和工具而言,粮农组织编纂"良好农业做法"的努力,编制综合生产和保护作物管理手册、为各种作物制定具体的综合生产和保护准则的努力,都是这方面的例子.
为《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五届会议编制的一份题为"生态系统方式:逐步应用于农业生物多样性"的资料文件,讨论了可能有助于实现生态系统方式目标的办法或工具,讨论的重点是虫害综合防治和农业田间学校.
自然资源综合管理办法已在国际农业研究协商组织全系统实行.
自然资源综合管理被定义为"对土地、水、森林和生物资源基础的负责任和基础广泛的管理".
有关适应性管理、多种范围和多种利益相关者及可测量结果的研究与应用,正在进行之中.
核证计划,如有机农业核证计划,正朝着与生态系统方式相一致的方向发展.
5.
干旱和半湿润地区的生物多样性干旱和半湿润地区工作方案以综合方式明确涉及到生态系统方式的12项原则.
一个重要考虑是《生物多样性公约》和《防治荒漠化公约》之间的相互作用.
《防治荒漠化公约》没有使用"生态系统方式"一词,但却采取了它的许多原则,特别是它的参与性方面.
或许可以将生态系统方式的各个概念纳入具体针对《防治荒漠化公约》的某些倡议,如抗旱和早期预警系统方面的倡议.
替代性谋生手段在概念上与生态系统方式相似,进行这方面的考虑对干地工作非常重要.
维持多生物群落观点也很重要的,因此,河川流域综合管理等现有工具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采用生态系统方式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为了消除部门和机构障碍.
IX/7.
《关于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的亚的斯亚贝巴原则和准则》草案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建议缔约方大会通过内容如下的一个决定:缔约方大会,强调在2003年6月3-5日于蒙特利尔召开的"关于生物多样性组成成分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奖励措施的研讨会"上详细阐述的运用一定的方法和手段来消除或减轻有害的奖励措施的提议为执行《关于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的亚的斯亚贝巴原则和准则》草案的第3条原则提供了进一步的指导,强调生态系统方法是《生物多样性公约》的主要行动框架,并且有必要考虑《关于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的亚的斯亚贝巴原则和准则》草案和生态系统方法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管理方面的相互联系,注意到在《生物多样性公约》下关于影响评估的正在开展的工作,通过本建议二所列《关于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的亚的斯亚贝巴原则和准则》草案;请缔约方、其它国家政府和相关组织在国家和地方一级启动执行《亚的斯亚贝巴原则和准则》的进程,按照第6条和10(a)条的要求,顾及可持续发展现有的框架,包括可持续森林管理的概念等,通过开展试点项目,以便:(a)将亚的斯亚贝巴原则和准则纳入广泛的措施中,包括政策、规划、有关消费性和非消费性利用生物多样性的国家立法和其它规定、行业和跨行业计划和方案中,包括在各国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关于消除或减轻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有害的鼓励措施方面的计划和方案中;及(b)收集并通过信息交换所机制和其他手段散发关于经验教训的相关资料以进一步完善准则;请执行秘书收集关于成功执行公约第10条的信息和经验,以及在应用《亚的斯亚贝巴原则和准则》过程中的成功之处,最佳做法和经验教训,包括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如何致力于实现到2010年显著降低生物多样性丧失速度的目标方面的信息和经验,由科咨机构在缔约方大会第九届会议之前审议.
请执行秘书在亚的斯亚贝巴研讨会成果的基础上开展有关可持续利用的条件、适应性管理、监测和指标方面的进一步的工作,特别是按照公约第7条,请执行秘书根据关于"用语"和"相关文书"的D部分和亚的斯亚贝巴研讨会报告的一,进一步综合关于用语和相关文书的工作,由科咨机构在缔约方大会第八届会议前审议.
请缔约方和各国政府与包括土著和当地社区在内的当地利益相关者,其它相关国际组织和协定(如世界自然保护联盟、联合国粮食和农业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和保护野生动植物迁徙物种公约)和执行秘书合作,按照使用原则6编纂和分析可持续利用的案例研究,开展对下列问题的进一步研究:(a)可持续利用和非可持续利用对生计的影响,及生态系统产品和服务;(b)在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组成成分中土著和当地社区及妇女的作用;(c)生态系统弹性和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的关系;(d)描述可持续利用的用语,在亚的斯亚贝巴报告达成的共识基础上,并顾及位于不同区域和情况下今世后代的期望;;(e)详细阐述管理计划,其时间表应适合物种或种群的生命期;(f)在生物多样性的组成部分适用多重管辖权的情况下(如不同国家共享某一资源,或迁徙物种跨越国家边界)如何应用《亚的斯亚贝巴原则和准则》;生物多样性不同组成部分在可持续利用的背景下的功能关系;影响生物多样性资源的使用模式和强度的社会经济因素,生态系统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经济和社会价值;决定使用的各种强度的可持续的方法和机制,以及决定可持续利用的适当水平的参与性方法;加强公正地分享可持续利用包括遗传资源在内的生物多样性组成部分中所获取的惠益的方法;请执行秘书将执行秘书关于可持续利用问题的说明(UNEP/CBD/SBSTTA/9/9)(见下文一)的第三节提到的用于监测可持续利用的指标的工作也纳入根据第IV/7号决定开展的关于"查明、监测、指标和评估"的更广泛的工作中.
尤其应查明和制定外部干扰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指标.
应酌情使用现有的自然资源指标框架、检测系统和数据清单.
请各缔约方和政府同包括私有部门在内的相关组织合作,开发和转让技术并提供财政支持,以确保生物多样性的利用是可持续的.
一执行秘书为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第九届会议起草的关于可持续利用问题的说明摘要(UNEP/CBD/SBSTTA/9/9)一.
导言在近几十年中,人类对生物多样性的组成部分的利用已导致栖息地的退化、物种的消失和遗传多样性的破坏,从而威胁到今世后代的生计.
生物多样性组成部分的可持续利用是《公约》的三大目标之一,它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更大目标起着关键的作用,并且是一个同《公约》所有专题问题和领域及所有生物资源相关的跨领域问题.
它要求在使用生物多样性时采用一定的方法和工艺以保持生物多样性满足当前和未来人类需求的潜力并防止生物多样性的长期衰落.
生物多样性组成成分的可持续利用在《公约》的第2条中被定义为使用生物多样性组成部分的方式和速度不会导致生物多样性的长期衰落,从而保持其满足今世后代的需要和期望的潜力.
关于可持续利用的规定载于《公约》第10条,它要求缔约方,除其它外,"采取有关利用生物资源的措施,以避免或尽量减少对生物多样性的不利影响".
为了协助各国政府执行第十条,缔约方大会在第五届会议上请执行秘书"汇编实用的原则、实施准则和相关的文书、及具体针对各行业和生物群落提出指导意见,以协助缔约方和各国政府设法在生态系统方法框架内以可持续的方式使用生物多样性"(第V/24号决定).
为响应这一决定,执行秘书与莫桑比克、越南和厄瓜多尔政府合作并在荷兰政府的财政支持下,于2001-2002年召开了三次区域专家组研讨会,研讨会的目的在于为缔约方、资源管理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制定一整套实用的原则、实施准则和相关的协助性文书.
2001年9月在马普托召开的第一次研讨会重点放在与干旱地区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非洲野生动植物资源利用有关的要素.
/第二次研讨会于2002年1月在河内召开,特别讨论了森林生物多样性的利用,包括亚洲的木材和非木材森林产品的利用,并涉及到农业生物多样性.
/第三次研讨会于2002年2月在厄瓜多尔萨林那斯召开,重点是海洋和淡水渔业、特别是在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区的利用.
/缔约方大会在第六届会议第VI/13号决定中,要求召开第四次不限名额研讨会以便::综合三次研讨会的成果;纳入不同意见和地区差异;及制定关于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的一整套实用的原则和实施准则.
第四次不限名额研讨会于2003年5月6-8日在埃塞俄比亚的亚的斯亚贝巴召开.
这次会议的报告在科咨机构第九次会议上作为背景文件提供(UNEP/CBD/SBSTTA/9/INF/8).
本说明和提议的建议的内容是基于上面提到的第四次研讨会的成果作出的.
二、《关于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的亚的斯亚贝巴原则和准则》草案综述《关于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的亚的斯亚贝巴原则和准则》的草案列在本说明的中.
该原则和序言给出了做政府规划和自然资源计划时应考虑的七个基础条件的清单.
该清单之后列出了十四项原则,为指导政府、资源管理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包括土著和当地社区及私有企业)如何确保其对生物多样性组成部分的利用不会导致生物多样性的长期衰落提供了纲领指导.
每一项原则下均有充分解释并举例说明这一原则的意图和意义的原理阐述和为执行该原则提供应用的咨询意见的实施准则.
这些原则的本意是具有一般的关联性,虽然并非所有的原则都同样地适用于所有情况,而且也不应以同等的力度实施.
原则的应用根据所利用的生物多样性类型、使用时的条件和使用发生时所处的机构和文化背景而有所不同.
实用原则在大多数情况下适用于生物多样性组成成分的消费性和非消费性利用.
原则考虑到了与下列几项相关的要求:政策、法律和规定;生物多样性管理;社会经济条件及信息、研究和教育三、相关文书/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的原则和准则的执行依赖于许多相互联系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适当的奖励措施、管理和交流信息的能力及执行可持续管理计划的足够的能力,以及根据监测和反馈适应不断变化的情况的能力.
尤其重要的是,在生态系统管理中,情况在不断变化,因此所有对生物多样性组成成分的管理都具有内在的不确定性,适应性的管理必须是任何可持续管理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适应性管理的成功应用有赖于对所使用的指标的变化进行监测,这种变化可导致与管理系统相关的一系列活动的变化.
关于可持续利用的适应性管理和监测及指标的问题见下文的讨论.
3.
1.
适应性管理可持续利用不是一种固定的状态,而是综合权衡一系列因素的结果,这些因素根据利用发生所处的情况而有所不同.
此外,利用的可持续性无法以确定性来表达,而是以可能会根据管理所处于的条件的变化而改变的可能性来表达.
在这样的背景下,适应性管理需处理生态系统及其利用的复杂而动态的特性,并且在缺少对生态系统功能的完全了解的情况下,可以应对不确定性.
适应性管理的内容还包括"边做边学"或对反馈进行研究.
实现可持续性还取决于各机构在监测和反馈的基础上适应不断变化的情况的能力.
由于生物多样性利用发生的环境不同、存在不确定性并可能发生突然变化,可持续利用需要对生物资源进行适应性管理.
简单来讲,适应性管理被认为是进行生物资源管理的合适的方法,因为它具有处理不确定性和自然差异的能力、通过管理周期在监测生物资源时具有重复的特性、并可以通过反馈/决策机制对管理进行修正.
适应性管理可以应用于生物多样性的每一个得到确认的组成部分,管理的范围(及适应性管理的需求)由所利用的组成部分来决定.
3.
2.
监测和指标监测是适应性管理的一个主要组成成分,管理者应当负责制定和执行监测项目并对此承担责任.
用于监测项目的指标和基准应当得到包括政府和科学家在内的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同意.
在建立监测系统时应考虑一系列尺度和特点.
例如,监测应当有同潜在影响相关的时间和空间尺度的限制,但是不应忽略"下游",即管理的间接副作用.
对消费性和非消费性利用进行监测也应有不同的层次.
例如,对收获活动应当进行监测,以便在顾及同收获效率有关的技术进步和改良做法的基础上确定每单位付出所引起的产量变化,以此作为衡量管理项目影响的指标.
对消费性和非消费性使用的监测应以同样的频率、由同样的机构进行,虽然联合检测更可能发现与利用相关的影响和长期保持监测系统.
在关于被利用的生物多样性组成部分的现状的资料有限的情况下,在多个层次上进行监测尤其重要.
这样做也可以避免本身既是利用的结果所派生的信息的倾向性(例如,收获通常只针对于特定的组成部分).
另外也很重要的一点是要考虑除直接管理行动(如非法去除)的影响外其它因素对某一资源的直接影响,并利用所有其它相关的资料来源以核实有关资源状况的趋势的结论及有关其管理的建议.
有必要在可持续利用的背景下确立/进一步制定指标/以描述:系统的现状、系统的变化、系统的趋势、及上述几方面的组合.
还应确定指标被期望具有的一些特点.
制定指标应在不同的范围上进行.
有一些是国家一级的;另一些是管理区一级的指标.
重要的是管理者/计划者在监测系统中应使用同其具体情况相关的指标.
管理者应当知道关于指标有许多现有的资料来源(如粮农组织、《二十一世纪议程》、联合国全方位地球观察指标、世界银行).
对于生物多样性的每一个组成部分,应当最终确定一整套指标以衡量其衰落.
在这一生物背景下,应当确立可能会被使用的生物多样性组成部分的指标.
关于某一特定组成部分的利用可持续性的评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利用的范围和程度.
可持续性的指标应当应用于与管理的单位最接近的生物多样性组成部分.
所确立的指标应当适合于证明使用造成的影响,并应只涉及生物多样性每一组成部分的生物现状,因为建立这些指标的目的是发现生物多样性组成部分的现状的衰落.
经济指标在用经济术语表示利用生物多样性的生物组成部分的现状、变化和趋势方面是必不可少的.
所确立的指标应用于评估利用的可持续性.
例如,进行有效管理的一个条件是生物资源被标价和价格反映其真实价值的程度,这就可以作为一个经济指标.
此外,社会指标可以反映生物组成部分可持续利用的社会价值.
所确立的指标应适合于证明:(a)将社会价值观纳入生物资源使用中;(b)在管理决策中如何顾及个人和社区的独特的需求;及(c)资源的分配在何种程度上可被认为是公平和公正的.
所有文化都利用生物多样性的某些方面维持自身文化.
使用指标监测在文化背景下的可持续利用对于了解这种利用对文化的影响十分重要,反之亦然.
对文化的定义不应只限于土著群体,而应包括所有人的信仰、风俗、做法和社会行为.
因此应确立一些文化指标.
二关于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的亚的斯亚贝巴原则和准则草案关于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的亚的斯亚贝巴原则和准则草案包括用于管理生物多样性组成部分的利用以确保利用的可持续性的十四个相互依赖的实用原则、实施准则和若干用于其执行的文书.
这些原则为指导政府、资源管理者和包括土著和当地社区及私有企业在内的其他利益相关者确保其对生物多样性组成部分的利用不会导致生物多样性的长期衰落提供了纲领指导.
这些原则的本意是具有一般的关联性,虽然并非所有的原则都平等地适用于所有情况,并且也不应以同等的力度实施.
原则的应用根据所利用的生物多样性类型、使用时的条件和使用发生时所处的机构和文化背景而有所不同.
可持续利用是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一个很有价值的工具,因为在很多情况下由于通过其利用人们获得了社会、文化和经济上的利益,它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恢复提供了动力.
另一方面,没有有效的保护措施不可能实现可持续利用.
在这一背景下,正如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的《执行计划》中所认可的那样,可持续利用是消除贫困及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的工具.
实用原则在大多数情况下适用于生物多样性组成部分的消费性和非消费性利用.
这些原则考虑到与下列各项有关的要求:(i)政策、法律和规定;(ii)生物多样性管理;(iii)社会经济条件;及(iv)信息、研究和教育.
这里一个基本的假设是实用原则和实施准则是在生态系统方式的背景下应用(缔约方大会第V/6号决定).
这些实用原则带有脚注以用于交叉参阅生态系统方式的相关原则.
实现可持续性的进展需要政治变革的愿望以在政府和社会的各个层次上创造必要的有利的环境.
实施准则旨在为执行这些原则提供实用的咨询意见.
这些准则在制定过程中顾及了区域和专题之间的差异并参照了关于不同生物群落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的案例研究中记载的最佳做法和经验教训以及现有的行事守则.
原则的实施需要每一缔约方在政府和社会的各个层次上具有有利的机构、法律和行政结构.
此外,为了保证实施的效果,所采纳的政策和规定应确保原则的应用具有灵活性并能够适应各地不同的情况及根据具体的生态系统进行调整.
在这一背景下,为正确执行这些原则和准则,应考虑到下面A节所述的七个基本条件作为框架.
A.
可持续利用的基本条件在构筑可持续利用项目和为执行该项目而制定相关的政策、法律和规定时,在政府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规划中应考虑如下基本条件:虽然可能以生态过程、物种和基因可变性保持在高于长期存活性所需的界限的水平上的方式利用生物多样性组成部分,但资源管理者有责任确保这种利用不会超过其承载能力.
非常重要的是生态系统中的生物多样性应得以维持,以确保这些生态系统能够持续提供人类和生物多样性共同需要的生态服务;生态系统(包括其中的生态过程在内)、物种可变性和基因可变性无论其是否被利用都会随时间而变化.
因此,政府和资源管理者应考虑有必要容许这种变化,包括可能对生物多样性有不利影响并影响到利用可持续性的随机性事件;在自然景观有可能改造成其他用途的情况下,鼓励可持续利用可以为维持栖息地和生态系统、其中的物种、及物种的基因可变性提供动力.
另外,对于某些特定的物种,如鳄鱼,可持续利用已经为保护这一威胁人类的危险动物提供了相当大的动力;生活中的必需品,如食物、房屋、淡水和清洁的空气,直接或间接地来自于生物多样性利用.
此外,生物多样性为生活提供了许多直接的益处和生态系统服务.
在很多国家,仍有数以百万计的、通常是最贫困的人口完全或基本依靠收获植物或捕猎动物以谋生.
其它用途,如用于防治疾病的制药业,正在愈发明朗化,并且也来自于生物多样性利用.
最后,土著和当地社区及其文化往往依赖于直接利用生物多样性以谋生.
在所有这些情况下,政府应有足够到位的政策和能力以确保这些利用具有可持续性;可利用的生物产品和生态服务的供给受到物种和生态系统内在的生物特性(包括产量、弹性和稳定性)的限制.
生物系统取决于有限的资源的循环,这限制了它们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能力.
虽然通过技术进步某些限制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得到扩展,但仍然存在由内源和外源资源的可供性和可获取性造成的限制和约束;为减轻利用可能会造成的任何不利的长期影响,所有资源利用者必须义不容辞地在其管理决定中采取谨慎的态度并选择能提供更多的可持续效益同时不会对生物多样性造成不利影响的可持续利用管理战略和政策.
同样,政府应当确认那些得到许可或授权而进行的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的活动在管理中也采取了这种谨慎的态度;在审议下面列出的每个准则时,有必要参阅并应用第8(j)条、第10(c)条和其他相关的《公约》内容及其在缔约方大会与土著和当地社区有关事物的相关决定及其发展变化.
B.
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的实用原则、原理和实施准则应用下列实用原则和相关的实施准则可促进生物多样性组成部分的可持续利用:实用原则1:支持性政策、法规和机构在所有管理层次上均应到位并且在这些层次之间存在有效的关联.
理由:同某一特定利用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在所有管理层次上均有必要协调一致.
例如,当国际性协约通过关于生物多样性利用的政策时,国家一级的法规必须保持一致才能促进利用的可持续性.
在不同的管辖层次上必须存在清晰有效的关联以便制定出"路径",以便及时有效地对一种资源的不可持续利用作出反映,并允许对该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从采集或收获开始直到最后的利用不会出现不必要的障碍.
在多数情况下,实现地方和国际管理层次之间协调一致的主要手段是通过国家一级政府的作用.
实施准则在起草新的立法和规定时考虑地方习俗和传统(及认可的习惯法);根据要求在使用发生地所在的管辖区内查明现有的并制定新的支持性奖励措施、政策、法规和机构,并酌情顾及第8(j)条和10(c)条;查明现有的法规和政策之间的交叉重叠、忽略和矛盾之处并采取具体行动解决;在管理的各个层次之间加强和/或建立合作的和相互支持的联系以避免重复工作或不一致之处.
实用原则2:认识到建立同国际法/及国家一级的法规协调一致的管理框架的必要性,应赋予生物多样性组成部分的当地使用者以能力和支持,使其拥有负责地使用所涉及的资源并对此承担责任的权利/理由:对生物多样性组成部分的获取如不加以控制往往导致过度利用,因为人们都试图在资源尚未用完时从中得到最大的个人利益.
通常,个人或社区对其有使用权、非使用权、或转让权的资源在被利用时较为负责任,因为他们不再需要赶在别人取走资源之前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因此,如果政府认可并尊重使用和管理资源的人(可能包括土著和当地社区、私有土地拥有者,保护组织和商业界)的"权利"或"管理职责"、责任和负责性,可持续性则一般会得到加强.
不仅如此,为了加强地方对生物多样性的权利和管理职责及保护的责任,资源使用者应当参与关于资源利用的决策并有权执行这些决策下的行动.
实施准则在可能的情况下,采取措施以将权利、责任和负责性下放给使用和/或管理生物资源的人;审查现有的规定以了解是否可以用于权利下放;在必要和可能的情况下修改规定;及/或必要时起草新规定.
在整个过程中均应考虑地方习俗和传统(及认可的习惯法);参阅关于执行土著和当地社区问题(第V/16号决定)的第8(j)条的工作规划并执行和将其纳入与生物多样性组成部分的可持续利用相关的任务中,特别是第3部分,任务6、13和14;提供培训和推广服务以加强人们参与有效的决策过程和执行可持续利用方法的能力.
保护并鼓励按照传统和文化做法以可持续的方式对生物资源进行常规利用(第10(c)条).
实用原则3:对造成市场扭曲和加剧栖息地退化或引起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有害的奖励措施的国际和国家一级政策、法律和规定应予以查明、取消或减轻其不良影响.
/理由:一些政策和做法会引起不可持续的行为,造成生物多样性的减少,这往往是未预想到的副作用,因为这些政策和做法在最初设计时是为了达到其它目的.
例如,某些鼓励国内过度生产的农业支持政策往往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造成有害的奖励措施.
人们认识到有必要取消有害奖励措施的另一个例证是根据《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执行计划》的要求,取消了造成非法的、不上报的无序捕捞及过度捕捞的渔业补贴,以实现可持续渔业.
实施准则查明在国际和国家一级对生物多样性可能的可持续利用有不利影响的经济机制,包括奖励制度和补贴;取消引起市场扭曲从而导致生物多样性组成部分不可持续利用的制度;避免对生物多样性利用的不必要和充分的管制因为这会增加成本、排除机会,并鼓励无序的利用从而减少利用的可持续性.
实用原则4:适应性管理应当在以下基础上实施:科学及传统和当地知识;通过监测利用、环境和社会经济影响、及所利用的资源的现状,得到重复性的、及时的和透明的反馈;以及根据监测程序的及时反馈对管理进行调整.
/理由:生物系统和可能影响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的经济和社会因素具有高度的可变性.
在开始利用生物多样性之前不可能了解这一系统的全部方面.
因此,在管理时有必要监测利用的效果并允许在适当情况下对利用进行调整,包括进行修改,并在必要情况下终止不可持续的做法.
在这一背景下,在决定如何利用某一资源时,最好利用关于这一资源的所有信息来源.
在很多社会里,传统和当地知识使得生物多样性利用得以长期持续而对环境和资源不造成危害.
将这种知识纳入现代利用系统可以在避免资源的不适当利用方面起到很大的作用.
实施准则:确保对于特定的利用,适应性管理计划已到位;要求适应性管理计划中包括能产生可持续收入的系统,将惠益给予包括土著和当地社区在内的当地利益相关者,以支持执行成功、;在推广建立和维护监测及反馈系统方面提供协助;对适应性管理系统进行清晰描述,其中包括评估不确定性的手段;对不可持续的做法迅速作出反应;监测系统时间尺度的设计应足以确保向管理决策过程提供有关该资源和生态系统现状的信息,以确保该资源得到保护;在使用传统和当地知识时,确保得到该知识持有者的同意.
实用原则5:可持续利用管理目标和做法应当避免或尽可能减轻对生态系统服务、结构和功能以及生态系统其它组成部分的不良影响.
/理由:任何资源的利用均有必要考虑到该资源在其所处的生态系统中的功能,且该利用不能对生态系统功能有不利影响.
例如,在汇水区砍树开荒会造成土壤流失并妨碍该生态系统的水渗透功能.
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需要制定保守的砍伐定额配合适当的采伐技术并在采伐进行的同时监测其影响.
另一个例子是捕虾业已开发出的捕捞网可以将幼虾和捕捞副产品分离出来,并且可以减轻对海底和其它相关的生物群的不利影响.
实施准则确保管理做法不会妨碍生态系统为离利用所在地有一定距离的其它地方提供所需的产品和服务的能力.
例如,在汇水区进行的选择性木材砍伐可以有助于维护生态系统防止土壤流失和提供清洁用水的能力;确保消费性和非消费性利用不会对利用所依赖的生态系统造成不利影响从而损害这种利用的长期可持续性,如旅游运营破坏了作为旅游基础的珊瑚礁;按照《环境和发展里约宣言》第15条原则所述,在管理决策过程中应用"谨慎预防的做法";查明其它国家在生物多样性组成部分管理上的成功经验以便在处理自己面临的困难时借鉴和吸纳他人的经验;在可能的情况下,就某一物种或生态系统的管理做决定时应考虑各种活动对该目标物种或生态系统的综合和累计影响.
在先前的影响已造成生物多样性退化和减少的情况下,支持制定和实施补救性行动计划(第10(d)条).
对于受威胁的物种,适当酌情倾向于采用非消费性可持续利用战略.
实用原则6:应当促进和支持关于生物多样性利用和保护的所有方面的跨领域研究理由:影响利用的国际公约和国家决定在决策时应总是应用最佳的信息,并应了解利用发生地的当地情况.
此外,有必要确保关于物种的生物和生态要求的研究得到支持以确保对生物多样性的利用保持在物种和生态系统能够维持该利用的能力范围之内.
此外,为了加强对可持续性有利的的奖励措施,值得投资于为利益相关者带来新经济机会的研究.
实施准则确保研究结果传达给并指导国际和国家一级的政策制定和决策过程;投资于生物多样性组成部分管理的工艺和技术的研究以促进生物多样性消费性和非消费性利用的可持续性;鼓励科研人员和具有当地和传统知识的人士之间的积极合作;鼓励同生物多样性消费性和非消费性利用有关的国际援助和技术转让;在研究人员和生物多样性使用者(私有或当地社区)之间开展合作,特别是让土著和当地社区作为合作伙伴参与研究并利用他们的专长评估管理方法和技术;调查并开发提高环境教育和意识的有效方法,以鼓励公众参与并刺激利益相关者参与生物多样性管理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调查并开发确保获取权和手段及有助于确保利用生物多样性组成部分所产生的惠益得到公正的分享的方法;将科研成果以便于决策者、使用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用的方式提供;促进科学和技术领域的交流项目.
实施原则7:管理和管制的空间和时间尺度应与利用及其影响的生态和社会经济尺度协调一致.
/理由:可持续利用活动的管理的尺度应根据这种利用的生态和社会经济需求来调整.
例如,如果在一个湖泊中捕鱼,那么湖泊的所有者应负责该湖泊的管理符合国家的政策和法规并对此承担责任.
同样,在资源跨越边境的情况下,建议由这些国家的适当代表应参与资源管理和决策.
实施准则将责任和承担责任与利用的空间和时间尺度联系起来;界定所利用的资源的管理目标;在制定管理计划时让公众全面参与以尽可能确保生态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性.
实用原则8:需要跨国决策和协调时应安排国际合作理由:如果一种资源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之间共享,建议在这些国家间制定双边或多边的协议以确定资源应如何利用及利用的数量.
缺少这样的协议可能会导致各国执行各自的管理规划,加在一起可能意味着资源被过度利用.
实施准则当所利用的种群或群落/栖息地分布跨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时,应进行国际合作;促进成立跨国技术委员会以制定关于共享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建议;在共享资源的国家间达成双边或多边协议;在协议中写明对于共享资源可持续利用进行决策的基础.
建立合作各国参与的机制,以确保共享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不会对生态系统容量和弹性有不利影响.
实用原则9:将跨领域的、参与性的方法应用于与利用有关的管理和治理的适当层次理由:利用的可持续性取决于所利用的资源的生物学参数.
但是,人们已经认识到社会、文化、政治和经济因素同等重要.
因此,有必要将这些因素包括进来并让包括土著和当地社区及私有企业以及在各自不同领域有经验的人士在内的利益相关者参与决策过程的每一层次.
实施准则考虑提供鼓励在生物多样性组成部分管理方面进行跨领域合作的机制;为促进跨领域磋商的资源管理活动制定标准;便利决策各层次上的信息沟通和交流;查明所有利益相关者并在计划和实施管理活动时寻求他们的参与;考虑到可能影响管理的持续性的社会经济、政治、生物、生态、机构、宗教和文化因素;在设计管理计划时寻求当地、传统和技术专家的指导;提供足够的协商渠道以便在所有各方参与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端得到迅速和满意的解决.
实用原则10:制定国际和国家政策应当考虑到:从生物多样性利用中可获得的现有的和潜在的价值;生物多样性内在的和其它非经济性价值及影响其价值和利用的市场因素.
理由:最近关于利用人工系统取代自然系统的潜在成本计算的研究表明这些自然系统的价值非常高.
因此,用于指导贸易与发展的国际和国家一级的政策应当在进行任何开发活动之前将规划中的替代系统与自然系统的真正价值进行比较.
例如,红树林具有让鱼类产卵和孵化、减轻土壤侵蚀和暴风雨冲刷及碳沉淀的作用.
珊瑚礁可以为幼鱼和许多物种提供保护,还可以保护海滨区.
实施准则推动对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服务进行经济评价的研究;将这方面的信息纳入政策和决策过程及教育活动中;在权衡土地利用/栖息地改造时顾及这一原则.
应认识到市场因素并不总是足以改善生物多样性组成部分的生存条件或提高其利用的持续性;鼓励政府部门在进行全国性核算时考虑到生物多样性的价值;鼓励并便利决策者的能力建设,使其了解与生物多样性的经济价值有关的概念.
实用原则11:生物多样性组成部分的使用者应寻求尽量减少废物排出和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并优化利用的利益.
理由:使用者应寻求优化管理并通过对环境有利的技术改进截取性利用的选择性,以便使废物排出和环境影响最小化,并实现利用的社会经济和生态利益最优化.
实施准则:取消有害奖励措施,并为资源管理者投资于开发和或使用对环境更有利的技术提供经济奖励,如免税、为效益高的做法提供资金、低利率贷款、新市场准入证等;建立技术合作机制以保证将改良的技术转让给社区;对收获进行独立审查以确保效率更高的收获或其它截取性利用不会对所利用的资源状况或其生态系统造成有害的影响;查明当前方法的低效率之处和成本;研制和开发改良方法;在国际和国家一级推动或鼓励建立一致赞同的生物多样性组成部分加工和管理的行业和第三方质量标准;推广生物多样性组成部分更有效和更人道的使用方式,并减少对生物多样性的连带破坏.
实用原则12:与生物多样性利用和保护相依为伍并受其影响的土著和当地社区的需求以及他们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贡献应在公正分配资源利用的惠益上得到体现.
理由:当地利益相关者,包括土著和当地社区往往要承担相当高的成本或放弃生物多样性利用可能带来的惠益,以确保或增加给他人的惠益.
由于无视规定或未执行规定,很多资源(如木材、渔业)遭到过度利用.
让当地人民作为利益相关者参与时,这种违规行为一般就会减少.
实施使当地社区受益的建设性活动可以加强管理,例如开展能力培训以提供创收的其他途径,或提供援助以使其管理能力多样化.
实施准则:推广经济奖励措施以保证参与任何生物多样性组成部分管理的当地利益相关者,包括土著和当地社区,能从中获得更多的惠益,如给当地人民就业机会、在当地人民和外来投资者/共同管理者之间平等分配利润;通过政策和法规确保参与资源可持续利用管理的当地利益相关者,包括土著和当地社区,能公正地分享利用所产生的惠益;确保关于可持续利用的国家政策和规定认可并在核算中包括自然资源的非货币价值;考虑采取方法将生物资源不加控制的利用置于法律和可持续利用的框架之下,包括促进资源的非消费性替代利用;在有外国投资的情况下,确保当地人民拿到惠益的公平的份额;让当地利益相关者,包括土著和当地社区,参与自然资源的管理并为参与者所做出的努力提供公平的补偿,顾及货币的和非货币的惠益;如果管理要求必须减少收获量,在可能的情况下应为直接依赖该资源的当地利益相关者,包括包括土著和当地社区提供援助以使他们能够做其它选择.
实用原则13:管理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成本应在管理区范围内内在化并在利用的惠益分配上得到体现.
/理由::自然资源的管理和保护都有成本.
如果这些成本没有得到足够偿付,管理就跟不上,自然资源的数量和价值也会减少.
有必要确保利用所产生的惠益的一部分回流到当地自然资源管理的部门以便维持为保持资源持续性所进行的必要的管理.
这种惠益可能是直接的,如国家公园向游客收取的门票收入直接付给了公园管理部门并由其保留;也可能是间接的,如伐木者在采伐木材时交付的立木税通过国家财政部门回流到当地林业部门.
在有些情况下,为取得捕鱼权而交的许可证费用直接付给管理部门或国家财政部门.
实用准则确保国家一级的政策没有提供掩盖管理真实成本的补贴;确保收获量和配额是根据监测系统提供的信息、而不是管理系统的经济需求而制定;为资源管理者提供准则以在其业务计划中计算和报告管理的真实成本;创造其它机制将生物多样性管理产生的收入用于投资;为已经将环境成本内部消化的管理者提供经济奖励措施,如新市场准入证明、用免税或缓交税作为环境投资、在营销中用"绿色标志"进行促销等.
实用原则14:应当实施关于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教育和提高公众意识的项目并在利益相关者和管理者内部和相互之间建立更有效的沟通方式.
理由:为确保大众了解生物多样性不同部分之间的联系、同人类生活的相关性及其利用的效应,建议应提供手段对大众进行教育,使其了解可持续利用的机会和制约因素.
教育大众了解可持续利用和《公约》另外两个目标的关系也很重要.
实现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的一个重要方式是在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
这种沟通还可以便于提供关于该资源的最佳(和新的)信息.
实施准则规划关于以下方面的教育和公众意识活动:管理、可持续利用的价值、变化中的消费模式及生物多样性在人类生活中的价值;确保公众意识活动也教育并指导决策者;这种沟通应针对生产和消费链的各个层次;将可持续利用活动方面的经验教训汇报给《生物多样性公约》信息交换机制;鼓励和促进将经验教训和最佳做法交流给其它国家;确保资源使用者向政府汇报其活动的方式有利于更广泛的交流.
增加对土著和传统社区的知识、做法和创新对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的贡献的意识IX/8.
森林生物多样性管理、可持续利用以获取产品和服务及惠益分享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忆及第VI/22号决定中,为协助缔约方执行森林生物多样性扩展工作规划,请执行秘书编写关于森林生物多样性管理、可持续利用以获取产品和服务及惠益分享的报告;欢迎关于森林生物多样性管理以获得产品和服务及惠益分享的报告(UNEP/CBD/SBSTTA/9/9/Add.
1),该报告包括在可持续森林管理方面各国的经验、需求和信息上的欠缺之处;及建议缔约方大会在第七届会议上审议该报告的第一至七节中所含的信息,并鼓励缔约方和其他国家政府在执行森林生物多样性扩展工作规划关于可持续森林资源利用的第1部分、目标4、具体目标1时使用这些信息.
IX/9.
拟定关于消除或减轻不正当奖励措施的方式和方法的提案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认识到这些奖励措施和减轻措施不应对生物多样性和其他社区的生计带来不利的影响,并应根据国际法予以实施,注意到必须消除造成导致生物多样性退化和丧失的不正当奖励措施的政策和做法或减少此类不正当奖励措施,这是制止生物多样性退化和丧失的国家和全球战略的关键要素,强调关于可持续使用生物多样性的亚的斯亚贝巴原则和准则草案也呼吁消除或减少造成不正当奖励措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强调有必要就此问题,尤其是关于消除或减少不正当奖励措施的方式和方法的具体运用提供进一步的政策指导,认识到也应对新政策进行审查,以便查明并避免潜在的不正当奖励措施,忆及根据缔约方大会第V/15号决定订立的奖励措施工作方案,以及第六次缔约方大会在第VI/15号决定中承认必须就积极奖励措施的作用和效果,以及不正当奖励措施及其消除或减轻工作的方式和方法进一步展开工作,认识到制定和运用切实可行的方法,评估生物多样性的经济和社会价值走向并展示生物多样性丧失的经济、生态后果,是实现2010年指标不可或缺的要素,认识到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和千年生态系统评估在生物多样性经济方面和评估生物多样性价值方面进行的重要工作,注意到第二次奖励措施问题研讨会拟定的消除或减轻不正当奖励措施的方式和方法应用提案并赞赏研讨会所作工作,建议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消除或减轻不正当奖励措施的方式和方法应用提案进一步审议、以期审查并核准本说明所附消除或减轻不正当奖励措施的方式和方法应用提案,作为在不同经济部门和生态系统消除或减轻不正当奖励措施的总体框架;在上文(a)分段所述审议后,决定将这些提案纳入公约专题工作方案的执行中去,并将专题工作方案执行过程中获得的关于消除或减轻不正当奖励措施的经验,作为进一步充实此类提案的内容;请执行秘书将在缔约方大会通过这些提案后将其发送给其他负责处理不正当奖励措施问题的国际组织、国际进程以及其他与生物多样性有关的公约,并邀请这些实体就消除或减轻不正当奖励措施与生物多样性公约进一步合作;请主管国际组织和机构向缔约方和各国政府运用这些提案的努力提供技术和财务支持,以便消除或减轻不正当奖励措施;请缔约方和各国政府将这些提案作为查明并消除或减轻造成不正当奖励措施的政策和做法的指南,并进一步做出努力,对新的政策进行审查,以查明和避免潜在的不正当奖励措施;请缔约方和各国政府在实施关于可持续使用生物多样性的亚的斯亚贝巴原则和准则草案,特别是其中关于奖励措施的原则2和原则3时,将这些提案作为进一步的指南;请缔约各方、各国政府和相关组织将任何有关消除或减轻不正当奖励措施的信息,包括运用各种方式方法的案例研究和最佳做法,以及应用这些提案的经验,一并提交执行秘书,通过资料交换所机制加以散发.
决定缔约方在消除或减轻不正当奖励措施方面取得的进展应酌情包括在其根据公约第26条编制的国家报告中去;奖励措施工作方案的进一步执行请缔约各方、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将其在保护和可持续使用生物多样性方面采用积极奖励措施的案例研究、最佳做法和其他资料、关于应用生物多样性价值和功能评估方法的资料、以及决策中排定优先次序的其他工具的情况,一并提交执行秘书;请执行秘书酌情通过资料交换所和其他方式公布这种资料;请执行秘书会同世界银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以及其他有关国际组织对提供积极奖励措施现有的和新的工具、这些工具与其他政策措施的相互作用及其成效,包括成功实施这些工具的要求、可能的局限和缺失做出分析,并就此类积极奖励措施的运用及如何将其纳入相关政策、方案或战略拟定提案,以供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在第八次缔约方大会之前开会进行审议;请执行秘书与千年生态系统评估、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以及有关国际组织一起探讨现有生物多样性和生物多样性资源及功能的估值方法,以及决策中排定优先次序的其他工具,对包括非市场方法的现有估值工具进行汇编,以综合对其方法地位的讨论情况,并酌情从效果和能力先决条件的角度评估其可行性,同时为运用此类工具拟制提案.
这些提案应包括确定在评估生物多样性价值方面加强国际合作伙伴关系的备选办法,特别是改进和进一步发展估值工具的备选办法.
消除或减轻不正当奖励措施的方式和方法应用提案A.
一般性考虑为本提示性准则之目的,政策一词,指除其他事项外,明确设定业务指标及相关成套法律、行政和/或经济工具的战略、计划和方案并将其交由国家、国家以下和当地政府加以施行以达成系列基本目标的系统.
做法一词,指个人、社区、公司和组织根据习惯法、社会规范或文化传统进行的任何活动.
不正当奖励措施,是其所直接或间接鼓励的资源使用导致生物多样性退化和丧失的政策或做法的产物.
因此,消除这种政策或做法或减轻其反面影响,是促进保护和可持续使用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内容.
建议消除此类政策或做法或减轻其对生物多样性的反面影响的工作分下述三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都应在利害关系方的参与下予以实施:查明造成不正当奖励措施的政策或做法及其影响;设计和实施适当的改革;监测,执行和评估改革.
以下各节按运用消除或减轻不正当奖励措施的方式和方法三个阶段分别提出提示性准则.
B.
查明造成不正当奖励措施的政策或做法1.
查明造成不正当奖励措施的政策和做法的原则政策和做法审查.
并非每一项政策措施,尤其是并非每一项奖励措施都会导致对生物多样性的不利影响.
因此,对可能造成生物多样性损失的政策和做法进行彻底的研究、严格的审查和评估,包括评估其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及其成效和效率,是正确和全面地查明造成退化的具体政策和做法及其相互作用的关键.
指标系统是这种分析获取资料的重要手段.
缔约方和各国政府应进一步发展这种系统.
政策和做法之间及其与其他根源之间的相互作用.
研究时应充分考虑到,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可能是几个根源之间复杂的相互作用造成的.
因此,要查明产生于具体政策和做法的不正当奖励措施往往有困难,因为其影响范围可能根本取决于其他政策的设计和施行的程度,以及其他的社会经济根源.
尽管消除或减轻这些政策和做法是必要的,但如果其他宏观经济政策和部门政策以及关键的社会经济根源保持不变,则可能不足以阻止生物多样性的丧失.
查明不正当做法.
在确定对生物多样性有不利影响的做法时,应该特别注重分析.
由于这些做法根植于可能具有更为广泛的社会价值的文化传统或习惯法中,因此很难改变.
此外,不正当奖励措施还时常被解释为对僵化政策的经济理性反应.
分析时应该确定主张文化应变是否得当,或者进行政策改革或双管齐下,才是进行有效政策干预机会更大的办法.
不正当奖励措施的范围.
在有些情况下,政策和做法可能仅在一定的局部条件和社会-经济情况下才会引起不正当奖励措施,而在其他条件和情况下,则可能证明它们对生物多样性是中性的,甚至是有利的.
因此,研究中应在可行和适当时,尽量确定并量化这些政策和做法对生物多样性带来不利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因为这种信息对确定优先和选择合适的政策反应是很重要的.
区分政策目标,业务指标和工具.
引起不可持续行为的政策通常是为了实现合理的目标而设计的.
生物多样性退化的发生通常是这种政策未预见的副作用.
具体而言,进行补贴通常是出于良好和健康的目的.
但是,为这些政策设定的业务指标和为了达到指标采用的工具,并不总是适合于达成所宣称的目标.
而且,政策目标即使初衷良好合理,可能到时不再能够成立.
一旦查明某项政策造成不正当奖励措施,进一步的分析工作应该对它的根本目标、业务指标和具体使用的政策工具加以区分,以便确定政策改革的适当切入点.
查明所有相关的成本和利益及其分配情况.
查明由于消除或减轻造成不正当奖励措施的政策和做法而产生的所有相关成本和利益,及其在社会、经济中的分配情况,是知情政策选择的关键.
因此,评估时不仅应该计入直接、有形的成本和利益,也应计入对整个社会的无形成本和利益.
可行时,应考虑使用合适的估值工具.
另外,在评估减轻政策的利弊时,还应该考虑下述成本要素:守法成本,监测和执行成本,行政成本和管理变化成本.
查明政策改革的障碍.
还应该查明下列要素,因为它们是设计可以执行的政策回应的关键:在消除造成不正当奖励措施的政策和做法方面存在的有关障碍,例如分配问题、产权、既得利益、文化传统和国际考虑;在执行减轻不正当奖励措施政策方面存在的相关障碍,例如国际义务,缺乏资金或缺乏行政和/或体制能力.
定期政策评估.
由于缺乏对于政策效果和效率的评估,导致引起不正当奖励措施的政策持续存在,也无助于实现那些可能仍然合理的政策目标.
定期进行定量政策评估,其中包括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它之所以可取的理由如下:它可以为选择最有利的政策改革干预提供标准;有助于确定相关的利害关系方(赢家和输家);可以为改变无效的和不正当奖励措施提供政治和证据支持;能够宣示政策选择并且说明消除不正当奖励措施的成本.
定期定量地对政策工具的效果进行评估,并确定它们是否造成了任何不正当奖励措施,这将有助于双赢政策改革的发展形成.
应该大力主张国际组织共同参加这方面的努力.
确定优先次序.
分析工作应有助于为后来消除或减轻不正当奖励措施的改革确定优先次序,也就是说,它应有助于明确说明哪些改革先进行、哪些改革后进行.
这种优先排序工作应有一套标准为依据,其中包括政策改革的可行性和难易度,生物多样性退化的严重性和程度,以及社会-经济方面的考虑.
2.
查明造成不正当奖励措施政策和做法的方式和方法战略性环境评估.
可以酌情使用战略性环境评估(SEA)程序的要素,作为查明造成不正当奖励措施的政策和做法的手段.
在这方面,可以参考将生物多样性相关问题纳入环境影响评估立法和/或进程以及战略性环境评估的各项准则(见第VI/7号决定的).
虽然战略性环境评估程序主要用于拟议的政策,但它也能对如何进行设计和研究、以查明现行政策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可持续使用造成不正当奖励措施的情况,提供有用的指导.
具体而言,下列步骤可以用来评估政策和做法造成不正当奖励措施的可能性:筛选确定需要对哪些政策和做法造成不正当奖励措施的可能性进行全面的或局部的研究;从范围上确定对生物多样性的哪些潜在影响是需要解决的,并据此定出实际研究的范围;为查明因政策和做法造成保护和可持续使用生物多样性不正当奖励措施进行实际研究,应考虑因不同的政策和做法相互作用所产生的影响;查明可能消除或减轻不正当奖励措施的行动;查明可能存在的改革障碍;根据改革政策的设计和执行,对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以确保未预见的结果和减轻措施的失败得以及时发现和处理.
利害关系方的参与.
所有利害关系方的参与,是查明造成不正当奖励措施政策或做法的重要内容.
政策的直接受益者通常是组织严密的社会团体,而政策的成本,如生物多样性退化造成生态系统服务的丧失,则由广大公众或分散的和/或无力的群体承担.
但这些群体却有可能提供额外的重要信息,并能指出评估结论中可能存在的缺点.
因此,应该通过合适的机制让所有利害关系方处于平等的地位,保证所有群体都能充分参与整个过程.
利害关系方参与协商的平衡代表性,有助于正确、全面地查明具体政策的惠益和可能的缺点.
透明度.
不正当奖励措施通常很难发现,因为对生物多样性的负面影响通常是旨在实现其他目标的政策间接带来的副产品,也因为它可能是不同政策和做法之间错综复杂的相互作用造成的结果.
确保政策和做法评估过程是透明的,有助于保证所有相关利害关系方对此一过程及其结果都有清楚的了解.
这是利害关系方有效参与的一个重要的先决条件.
能力建设.
在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轨国家,由于缺乏设计和进行合适的评估研究的体制能力和行政能力,经常对查明造成不正当奖励措施的政策和做法造成严重的障碍.
因此,在相关国家、区域和国际组织支持下的能力建设,是成功地消除和减轻造成不正当奖励措施的政策和做法的一个重要的先决条件.
应该保证对能力建设的供资.
C.
设计和实施适当的改革1.
选择改革的指导原则可供采取的政治行动.
下列提示性清单列举了已经查明对保护和可持续使用生物多样性造成不正当奖励措施的政策和做法之后,可供采取的政治行动,同时铭记在某些情况下,必须同时进行多项这类行动,并应忆及通常可能还需要改革其他的宏观经济政策和部门政策,才能实现消除或减轻不正当奖励措施的全部利益,阻止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包括:取消该项政策或做法;撤销该项政策,并用能够达成同样目标、但对生物多样性没有或少有负面影响的政策取而代之(策略调整);如果一项政策或做法的整体影响是消极的但同时具有某些积极的影响,取消该项政策或做法,同时另外推出一项试图保持这些积极影响的政策;消除有关的政策或做法,同时采取措施克服政策改革的障碍;推出能够减轻政策或做法对生物多样性的负面影响的政策,可能的话同时包括解决相关障碍的政策.
以下段落是一份提示性清单,列举了查明造成不正当奖励措施的政策和做法后选择政治行动的条件.
有些条件牵扯到成本和/或效益.
必须指出的是,政策选择不应仅仅基于直接、有形的成本和效益,还应该考虑对生态服务产生的利益等无形成本和效益的估计.
另外,评估时还应酌情计入守法成本,监测和执行成本,行政成本和管理变化成本.
实现净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在全国和全球一级考虑分配目标及其效果,即为选择改革政策的标准.
撤销造成不正当奖励措施的政策.
当下列条件得到满足时,可以考虑撤销造成不正当奖励措施的政策:分析可能表明,造成不正当奖励措施政策出台的环境已经不复存在.
因此,其政策目标可能因而不再具有意义.
例如,在某个部门经历经济危机时向该部门的公司提供支持的目标,在该部门恢复或成功进行结构重组后便不再具有意义;在其他情况下,政策目标可能仍然能够成立.
但经分析可能表明,为实现该项目标采取的任何政策,无论其选择的业务指标和政策工具如何,都会造成不正当奖励措施.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效减轻政策的社会成本高于撤销该项政策后丧失的净社会效益,就应该考虑撤销该项政策.
消除造成不正当奖励措施的做法.
如果在仔细分析了造成不正当奖励措施的做法与正式政策之间的相互作用之后,显示这种做法确实是政策改革的合适标的,就应该考虑取消这种做法.
消除这种做法既困难代价又高,因为它们是植根于文化传统或习惯法之中的.
如果通过适当的提高觉悟和教育方案等方式促进文化适应的成本,低于有效减轻政策的成本,就应考虑消除这种做法.
此外,还必须忆及,表面上由具体做法引起的不正当奖励措施,通常可能是出于对与环境脱节政策的经济理性回应.
在此情况下,改革这些政策通常可为有效的政策干预带来更好的机会.
策略调整.
在很多情形下,一项政策的根本目标可能仍然具有意义而且是合理的,而这项政策造成的不正当奖励措施可以通过采用其他的业务指标和工具而大幅降低.
在这种情况下,应考虑撤销这项政策,并用少有或没有负面影响的政策取而代之.
应该特别注意查明和应用对生物多样性负面影响最小或没有影响的业务指标和相关工具.
撤销和推出保持任何正面影响的政策.
在有些情形下,政策和做法可能在当地的具体条件和社会经济环境下造成不正当奖励措施,但在其他条件和环境下甚至对生物多样性有利.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它们对生物多样性的整体影响主要是消极的,仍应考虑消除这些政策和做法.
与此同时,可以另外推出一些目标明确的政策来保持积极的影响.
消除和克服障碍.
政策和做法的消除有时可能受到重大障碍的阻挠.
如果为克服这些障碍另行推出政策的相关成本低于有效减轻的成本,就可以另外推出政策.
合适政策的选择,显然取决于查明的相关障碍是什么:分配上的关注.
在一些情形下,消除政策和做法可能带来不良的分配后果.
改革对粮食安全和贫困的影响应该得到特别的关注.
可以考虑分步骤进行改革.
还可以另外执行一些目标明确的收入政策,以弥补这些不良影响;法律问题.
在有些情形下,政策的撤销可能损害某些利害关系方的财产权.
因而需要对相关损失进行补偿;既得利益.
在大部分情形下,一些群体或个人会因为政策和做法的取消而蒙受损失.
这些群体或个人将会抗拒这种改革.
可能需要采取另外的政策措施来消除他们的抵抗.
此类措施可以包括提高觉悟和教育方案,以及采取措施加强透明度,让广大公众了解有关政策和做法的负面影响,从而将举证责任转移到反对政治改革的群体身上.
对利害关系方做出补偿的政策,仅应作为最后的办法考虑;缺乏能力.
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轨国家体制和行政能力上的匮乏,经常是消除和减轻不正当奖励措施的严重障碍.
在此情形下,将需要进行能力建设;文化传统.
如果造成不正当奖励措施的做法植根于文化信仰、习俗和传统,要消除它会格外困难.
提高认识和教育方案可以是克服此类障碍的恰当工具;国际竞争力.
单方消除造成不正当奖励措施的政策,可能造成国内产业丧失竞争力的风险.
这种风险在国际贸易和资本流动增加的全球化世界中更形显著.
当证明确实存在这种情形时,可能需要以协调和同步的方式进行国际合作,共同消除这种政策;消除不正当奖励措施的全球效益.
在许多情况下,消除对保护和可持续使用生物多样性造成不正当奖励措施的政策,其效益是全球性的,而消除这种政策的成本则在国家一级产生.
这种情况需要进行国际合作,包括扩大全球环境基金(GEF)等国际财务补偿机制的活动,以负担产生全球效益可能递增的国家成本.
减轻措施.
如果消除政策或做法不可行或成本太高,就可能需要通过合适的手段减轻其对生物多样性的负面影响.
具体来说,如果出现下列情况,即应考虑推出这种减轻政策:消除政策和做法的社会成本,包括丧失的利益,将会高于有效减轻政策的成本;用目标相同但少有或没有负面影响的政策取代原有政策,其社会成本高于有效减轻政策的成本;克服消除政策和做法的障碍,其社会成本高于有效减轻政策的成本.
2.
消除或减轻不正当奖励措施的方式和方法(a)消除和减轻工作的重要工具国家准则.
由国家主管当局通过的准则,是有效消除或减轻不正当奖励措施的重要间接工具.
充分适应国家需要和环境的准则,可以用来构造和提示查明以及消除或减轻造成不正当奖励措施政策和做法的国家进程.
如能公之于众,一般公众可以将它作为评估改革进程成效的坐标.
利害关系方的参与.
造成不正当奖励措施政策和做法的消除或减轻,通常会受到从中获益的有影响力的群体或个人的反对.
即使一项政策明示的目标并非支持这种群体或个人,但凭其影响力所及,可能会危及到这项政策的消除.
另方面,这些政策的成本,如生物多样性退化造成生态系统服务丧失,则由广大的公众和/或无力的群体来承担.
酌情通过合适的机制给所有利害关系方平等的起点,并培养这些群体的能力,让其参与设计和执行工作,也是确保执行政策合适的一个重要手段.
提高觉悟和教育方案.
正因为造成不正当奖励措施的政策和做法根植于习惯法、社会习俗或文化传统,这就意味着消除工作存在相当大的障碍,而且这些障碍不属于正式政策制定直接管辖的范畴.
因此,采用比较间接的提高觉悟和教育方案,是消除这些做法极其重要的一个手段.
同时,提高觉悟和教育方案在克服强势群体反对消除的抗拒性障碍方面,也是成功地消除政策或推出减轻政策的重要内容.
透明度.
对评估研究的中期和最终成果保持透明,即公开有关政策和做法的目标、成本和可能的负面影响,有助于澄清隐含的选择和优先,向广大公众揭露不负责的政策和做法.
透明度是有关这些问题提高觉悟方案的一项重要的成功要素.
因此,它还会增加不负责任政策的政治成本,对合适的行为产生政治报偿.
能力建设.
在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轨国家,由于缺乏设计和进行合适的评估研究的体制能力和行政能力,经常对查明造成不正当奖励措施的政策和做法造成严重的障碍.
虽然有些造成不正当奖励措施的政策原则上很容易消除,但消除做法和执行成功的减轻政策,则可能需要很大的制度和行政能力.
因此,在相关国家、区域和国际组织支持下的能力建设,是成功地消除和减轻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使用造成不正当奖励措施的政策和做法的一个重要的先决条件.
应该保证对能力建设的供资.
国际合作.
国际合作是实现上述第24(f)和(g)段中消除或减轻不正当奖励措施目标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
(b)消除的方式和方法策略调整.
在政策目标仍然合理有效的情况下,政策调整,即采用对生物多样性少有或没有不良影响的业务指标和相关工具来实现同样的目标,经常可以是消除对保护和可持续使用生物多样性造成不正当奖励措施政策特别有效的方法.
补偿政策.
可以考虑另外采用措施,以补偿因消除造成不正当奖励措施政策而受到不利影响的利害关系方.
如能保证供资,在下列情形下可以考虑采用补偿政策:如果政策的消除将对分配目标产生不利影响,可以采取分步骤的做法消除此类政策,同时可以施行目标明确的收入政策;如果政策的消除对某些利害关系方的产权产生不利影响,也可设想对相关损失进行补偿;如果不存在上文(a)、(b)两段所述的情况,补偿政策则应仅作为最后的办法加以使用.
(c)减轻的方式和方法监管.
在有些情况下,推出新的监管法规可以是减轻对生物多样性负面影响的有效工具,但必须首先具备若干先决条件.
这些先决条件包括:具有明确、全面和可以衡量的效绩指标;可以消化的监测和执行成本;能够以全面的方式设计法规,从而避免目标群体因势而动,对生物多样性造成第二波不利影响.
通过监管克服减轻工作的障碍.
应该牢记,阻碍消除政策的障碍可能同时也是有效减轻其负面影响工作的障碍.
例如,如果造成不正当奖励措施的政策不变,对象群体不遵守法规的意愿可能会特别高.
因此,提高觉悟,保持透明和利害关系方参与,是监管政策有效减轻不正当奖励措施的重要内容.
积极奖励措施.
推出新的积极奖励措施是减轻某些政策和做法负面影响的另一种可能手段.
除第34段所列先决条件外,采用积极奖励措施还应考虑其他一些因素:如果对生物多样性有负面影响的政策不变,采用积极奖励措施减轻其影响的成本将会特别高,因而减损使用这一工具的效率.
在使用积极奖励措施之前,应尽可能通过上述手段撤销有关政策;如第23段所述,在大多数情形下会造成不正当奖励措施的政策或做法,可能在其他情形下对生物多样性有正面影响.
遇此情况可以考虑用积极奖励措施减轻因取消这些政策和做法产生的不利影响;谨慎设计奖励措施,包括对符合的条件详加说明,对采用积极奖励措施尤其重要,以免对生物多样性造成二次性不利影响;在有些情况下,理性领受人的策略性行为将妨碍积极奖励措施的长期有效性.
遇此情况,可以通过夕阳立法等适当的法律手段,将积极奖励措施的使用局限在一定的过渡期内;资金短缺可以限制积极奖励措施的使用;使用积极奖励措施可能产生正面和负面的分配后果.
使用积极奖励措施时,应该考虑到这些后果.
消极奖励措施.
也可以用消极奖励措施来减轻某些政策和做法的负面影响.
除上述第34段中的先决条件外,消极奖励措施出台时经常面临非常激烈的政治抵制.
因此,提高觉悟、保持透明和利害关系方参与,是成功利用消极奖励措施减轻负面影响的关键.
奖励措施使用指南.
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六届会议核准的奖励措施设计和执行提案(第VI/15号决定一),对奖励措施的设计和实施提出了进一步的指导.
(d)监测、执行和评估改革利害关系方的参与.
在设计和实施改革之后,有关利害关系方仍应参与评估,以确保对未预见的副作用、减轻措施失败和其他缺失做出反馈,保证这些缺失能够及时得到解决.
指标和信息系统.
应该考虑引进合适的信息系统,以推动监测和执行改革的进程.
此外,制定和应用健全的指标,是有效评估改革政策的关键前提.
评估成功的标准.
改革评估应有一套健全的成功标准作为依据.
透明度.
进一步传播信息在建立和保持公众对改革的支持方面可以发挥关键作用,并进而帮助公共主管部门降低监测和执行的成本.
同理,透明度也是确保利害关系方有效参与改革评估的关键前提.
能力建设.
所选定的改革最终成功与否,取决于成功地监测、执行和评估其影响,包括未预见的副作用、减轻措施失败和其他缺失.
因此,它也取决于是否具备足够的体制和行政能力.
应该向能力建设提供资金.
IX/10.
监测和指标:制定国家级监测方案和指标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建议缔约方大会:(a)注意到秘书处为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第九次会议编制的关于制定国家级监测方案和指标的说明(UNEP/CBD/SBSTTA/9/10)一中所报告的各缔约方已在使用的指标,并欢迎目前在《公约》各专题方案和跨领域问题范围内制定生物多样性指标的努力;(b)还欢迎专家会议编写的关于生物多样性指标、包括用来迅速评估内陆水域生态系统的指标的报告(UNEP/CBD/SBSTTA/9/INF/7);(c)表示感谢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对关于生物多样性指标专家会议提供财政支助和联席主席及所有专家对会议的贡献;(d)注意到并鼓励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他公约和组织在帮助制定缔约方或可愿意借鉴的国家一级指标和监测方案方面进行合作;(e)确认在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方面区域和国家差异以及各国在优先事项上的不同,要求在国家一级采取灵活在做法,但推动制定数据收集、计算和报告方面的更统一的框架能够带来好处,有助于制定区域和全球各级共同议定的指标;(f)敦促尚未制定成套生物多样性指标的所有缔约方制定成套生物多样性指标,将其作为国家战略和行动计划的一部分,同时酌情考虑全球植物保护战略的目标和到2010年在全球、区域和国家各级大幅降低当前生物多样性丧失速度的目标,以及执行秘书的说明(UNEP/CBD/SBSTTA/9/10)所载指导、经验教训和指标清单,并向缔约方大会第八届会议提出进展报告;(g)邀请各缔约方、其他各国政府和有关组织在评估生物多样性,特别是评估实现全球商定目标,如全球植物保护战略、《公约》战略计划、《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执行计划》和《千年发展目标》的进展情况时,使用生物多样性指标;(h)同意执行秘书说明二所载框架为制定国家一级的生物多样性指标和监测提供了有益的指导,同时强调应以参与和办得到的方式利用现有的国家数据、指标和评价办法;(i)确认制定和利用指标,特别是在开发阶段,需要缔约方的财政和技术承诺,因此鼓励双边和多边供资机构帮助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其中的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以及经济转型国家,视需要为其提供财政援助和培训,以便它们制定和执行有效的生物多样性指标;(j)确认由全球环境基金供资的"生物多样性指标在国家的应用"项目或许能展示如何在实践中开展本文件所载指标制定准则中建议的每个步骤,从而为生物多样性指标的之际制定提供示范;(k)鼓励各缔约方分享制定和利用指标和监测方面的经验,并开展合作和在必要时促进统一的数据收集、计算和报告程序与格式,特别是在分区域和区域各级;(l)请《公约》信息交换所机制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换系统,以分享在制定国家一级的生物多样性指标和监测方面获得的经验教训,采取的办法包括推出经完善的示例和个案研究报告;(m)请执行秘书根据累积经验,进一步推进指标的确定、制定和检验,并在以下指标方面作出特别的努力:(一)关于公平和公正分享利用遗传资源产生的惠益的指标;和(二)关于基因一级的生物多样性状况和趋势的指标,同时考虑到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粮农组织)、国际植物遗传资源研究所(植物遗传所)、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经合组织)和其他有关组织当前开展的工作,并请执行秘书向缔约方大会第九届会议报告进展情况;(n)还请执行秘书查明和提请各缔约方注意,可在哪些领域内更好地进行协调并融合在《公约》各专题工作方案和跨领域问题范围内制定的各套指标,以避免在制定指标、收集数据和报告方面的重复劳动,尤其是在国家一级避免这种情况;(0)还请执行秘书更新、完成和通过资料交换所机制提供执行秘书说明(UNEP/CBD/SBSTTA/9/10)二附录2所载指标倡议的指示性清单和信息来源.
IX/11.
生物多样性与气候变化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欢迎生物多样性与气候变化问题特设技术专家组的报告(UNEP/CBD/SBSTTA/9/10和UNEP/CBD/SBSTTA/9/12),并向缔约方大会推荐该报告,以此作为根据第V/4号决定第11和18段提供的科学咨询意见,使其成为今后工作的依据;赞扬特设技术专家组的联合主席和所有成员以及其他为报告的编写工作提供帮助的人员编写出这份技术上优秀和高质量的报告;表示感谢芬兰政府为这项工作提供资助,并主办了特设技术专家组的两次会议;欢迎气候变化方面的专家参加特设技术专家组工作;表示感谢《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科学和技术咨询附属机构在其第十五次和十六次会议上对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就这个课题所开展的工作给予注意,并鼓励气候变化专家参与该项工作;欢迎政府间气候变化小组编写的关于气候变化与生物多样性的技术文件,以此作为对生物多样性与气候变化之间相互联系的更广泛评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表示感谢该文件的作者、政府间小组及其主席团和秘书处作出的贡献;注意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与发挥多边公约和协定之间聚合力联合联络组其他成员合作举办的讲习班的报告(FCCC/SB/2003/1);注意到:(a)存在机会,使减轻气候变化的影响和适应这种影响的活动产生共同的效益和聚合力,在更为广泛的国家发展目标之下同时对以下国际协定的工作作出贡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生物多样性公约》、《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及其《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拉姆萨尔湿地公约》以及其他国际协定;(b)生态系统方式为以综合的方式管理土地、水和生物资源提供了一个框架,通过实行这个方式,可以有助于使编制的减轻气候变化的影响和适应这种影响的项目同时有助于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从而为实施"饮水、能源、健康、农业和生物多样化(WEHAB)"举措以及《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执行计划》作出贡献;(c)特设技术专家组的报告指明了研究方面的需要和信息方面的差距;(d)进行合作的首要目的,是促进这些公约在国家和地方各级的执行工作之间的聚合力.
促进聚合力的努力应该符合各国的具体情况和重点事项,以便实现可持续发展;请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执行秘书和主席分别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以及科学和技术咨询附属机构主席进行联系,以提请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科学和技术咨询附属机构定于2003年12月举行的第十九次会议注意特设技术专家组的报告,并视需要考虑到报告的内容;建议缔约方大会:(a)请各缔约方、其他国家政府、国际组织和其他机构利用特设技术专家组编写的关于气候变化与生物多样性的报告,以促进减轻气候变化的影响和适应这些影响的活动与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的活动之间的聚合力;(b)请《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各国家联络点提请《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和其他有关协定在各自国家内的对应联络点注意该报告,以促进国家一级的聚合力;(c)帮助进行与获取信息和工具有关的能力建设以及加强国家一级协调的能力建设,以保证使减轻气候变化的影响和适应这种影响的项目产生环境和社会效益,并符合各国的重点事项;(d)呼吁采用将由执行秘书编制的一个共同格式,并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协作,就生物多样性与气候变化之间的相互联系编写个案研究报告;(e)请各缔约方、各国政府、供资机构、科研机构和其他组织着手消除在报告指明的差距,以帮助在国家、区域和全球各级,并在长期内,通过适应气候变化影响的项目,以及解决人类活动不利影响的减轻项目,来优化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f)保证在一切适当的情况下把报告的结果纳入《生物多样性公约》正在进行的工作,特别是关于森林生物多样性、海洋和沿海生物多样性、山区生物多样性、内陆水域生物多样性、缺水和半湿润地区生物多样性、农业生物多样性、指标、影响评估以及奖惩措施的工作,而且除了《生物多样性公约》已经规定的义务以外,不使缔约方间接承担更多的义务;(g)请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在其下一阶段关于生物多样性与气候变化之间相互联系的工作中制订咨询意见或指导意见,以供缔约方大会审议,以促进减轻气候变化影响和适应这种影响的活动与防治荒漠化和土地退化、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的活动之间的聚合力;(h)请《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的缔约方大会同《生物多样性公约》进行协作,包括酌情成立联合联络小组,以制订咨询意见或指导意见,供缔约方开展同时支持这三项公约的目标的活动;(i)请政府间气候变化问题小组继续就气候变化与生物多样性之间的关系开展工作,包括发现和确定气候变化引起的生物多样性的明显丧失,同时考虑到第VI/26号决定通过的于2010年之前在全球、区域和国家各级大幅度减缓当前生物多样性丧失速度的目标;(j)检查通过财物机制和其他来源酌情向发展中缔约方,特别是向其中的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以及向经济转型国家提供资助的必要性,以便:开展由国家驱动的活动,以便把减轻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和适应这种影响的项目与《生物多样性公约》的三项目标联系起来,特别是同保护生态系统、恢复退化的土地以及保持生态系统的全面完整的活动联系起来;协助进行能力建设,以便更加有效地通过在《生物多样性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之下作出的承诺来切实有效地处理环境问题;协助制订注重聚合力的方案,以保护和可持续地管理所有生态系统,特别是森林,并为扶贫作出贡献;(k)请执行秘书:把特设技术专家组的报告转交《联合国气候变化发展公约》秘书处并通过该秘书处转交该公约的下属机构,同时将报告转交下列协定和机构的秘书处:《防治荒漠化公约》、《拉姆塞尔公约》、《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及其《蒙特利尔议定书》、政府间气候变化问题小组、千年生态系统评估计划、《移徙物种公约》、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全球环境基金和联合国森林论坛、《世界遗产公约》和教科文组织的人与生物圈方案;并将其转交各有关组织和机构,特别是森林问题合作伙伴组织、自然保护联盟和世界大自然基金的其他成员;为了准备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就气候变化与生物多样性问题开展的下一阶段工作,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政府间气候变化问题小组以及其他有关组织共同收集有关的材料,用以促进减轻气候变化的影响和适应这种影响的活动与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的活动之间的聚合力,并在这方面利用:a.
各缔约方和其他方面提交的个案研究报告,以说明生物多样性在减轻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和适应这种影响方面的潜在作用,并说明从这些经验中吸取的教训,包括从极端的气候事件中吸取的教训;b.
以更广泛的可持续发展目标为背景,制订减轻气候变化的影响或适应这些影响的项目并评价其经济、环境和社会影响的工具、方式和程序.
IX/12.
山区生物多样性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欢迎山区生物多样性特设技术专家组会议的报告(UNEP/CBD/SBSTTA/9/INF/11);对意大利政府为特设技术专家组工作提供的资金支持以及其他政府和国际组织派代表参加该专家组表示感谢;同时对专家组联合主席、专家和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为山区生物多样性特设技术专家组开展的工作表示感谢;建议缔约方大会:通过该说明中所包括的山区生物多样性工作方案建议,其中包括一系列针对山区生态系统的特点和问题提出的行动;强调国家对其山区和山区生物多样性的主权和责任,指出缔约方应按照其国家和国家以下各级的优先事项和需要执行山区生物多样性工作方案;在一项工作方案中列入一项活动并不意味着这一活动对所有缔约方都有适用性;请缔约方根据国家和地方具体情况确定拟议工作方案所建议的行动中哪些属于优先行动,并促请缔约方把这些优先行动纳入本国的生物多样性战略和行动计划,以及展开这些活动,同时考虑到生态系统方式,以便为至2010年大幅减少山区生物多样性丧失作出贡献,为消除贫穷作出贡献,以及为依靠山区的土著和地方社区谋福利;鼓励缔约方、其他政府和组织在执行该工作方案时保证同其他专题及跨部门工作方案保持关联和相互一致;请缔约方为山区生物多样性通过注重成果的山区生物多样性目标,考虑到公约的战略计划、植物保护全球战略、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的执行计划和千年发展目标,并联系本工作方案行动2.
1.
5和3.
2.
2;缔约方、各国政府、国际组织、民间社会组织和其他各方在执行工作方案时应考虑到土著和地方社区的知识、创新和做法,并确保这些社区参与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山区生物多样性;认识到要切实展开拟议工作方案中的各项活动就需要资源、人力、技术和财政能力;请缔约方、其他政府和有关组织通过其向缔约方大会提交报告和其他方式,汇报本决定的执行情况以及根据(c)至(e)段按国家和地方具体情况确定为优先事项的工作方案中各部分的执行情况;请执行秘书:同缔约方和有关组织合作,拟定少数注重成果的全球目标的建议、与2010年目标相关时间表、执行的方式方法和区域、国家以及地方各级的指标,在缔约方大会第八届会议前供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的会议审议;汇编从缔约方、其他政府和有关组织和机构收到的有关该工作方案执行情况的信息,并分析在实现至2010年大幅减少山区生物多样性丧失这一目标方面取得的进展;协助缔约方执行工作方案,包括支持工作作方案中所列的活动,同有关组织共同制定有关全球性和地区性建议目标或可衡量的预期成果,并建议时限和主要参与者;并定期收集拟议的工作方案第6段所列的山区生物多样性特有的特点和问题的信息;进一步请执行秘书加强同其他组织、机构和公约合作,以精简拟议的工作方案中的许多活动、促进增效协力和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注意到执行秘书关于山区生物多样性的现状、趋势和面临的威胁的说明(UNEP/CBD/SBSTTA/8/5),以及有关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山区生物多样性的措施的说明(UNEP/CBD/SBSTTA/8/6),可以作为确定尽早采取行动优先领域的基础,并认识到所面临的威胁的相对重要性以及造成这些威胁的原因各个地区和国家不尽相同,因此请执行秘书同缔约方、相关组织、尤其是全球山区生物多样性评估项目、进行合作审议该专题工作方案执行情况,并利用所有可得到的信息来更新这一方面的信息;强调山区生物多样性对生计的重要性,因此请执行秘书编写和散发有关山区生物多样性同可持续发展以及消除贫困的关系的信息和山区居住者同山区周围社区成功合作的典型范例(以说明何为"高地-低地合约").
拟议的山区生物多样性工作方案A.
导言山区占地球上近四分之一的陆地面积,居住着大约12%的人类.
此外,山区还为低地居民提供不可或缺的自然资源.
山区本身是独特的环境,同时也涉及《公约》下的很多现有专题规划.
例如,可以在山区生物多样性中找到森林、内陆水域、干旱和半湿润地区以及农业规划的内容.
关于山区生物多样性问题的本工作方案涉及的是山区生物多样性特有的目标和活动,尽管现有的森林、内陆水域、农业以及干旱和半湿润地区生物多样性的工作方案也适用于山区生态系统.
因此,在山区生态系统相应领域中也应酌情适用和实施所有这些专题领域现有的工作方案中包括的目标和活动.
山区生物多样性对于若干生态功能非常重要.
土壤的完善性是生态系统服务和人类需要的重点.
土壤保持和坡地的稳定与山上和山下植被的覆盖程度息息相关,而这些植被对于生态系统遭到干扰后的复原力至关重要.
山区生态系统的植物功能多样性很高,也有助于使山区生态系统有更强的复原力,一旦发生极强的干扰,这种多样性常常能够提供抗御岩石飞落和山崩等高动能事件的有效屏障,也可能在低海拔上降低破坏的程度.
尽管迄今无法提供普遍适用和接受的山区定义,但山区生态系统有一些独有的特点.
执行秘书为科咨机构第八次会议草拟的关于山区生物多样性的现状、趋势和面临的威胁的说明(UNEP/CBD/SBSTTA/8/5)介绍了这些特点.
还应考虑到国际论坛提供的资料和意见,特别是《21世纪议程》第13章提到了可持续山区发展问题;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也审议了山区生态系统的问题.
世界首脑会议执行计划第42段指出:"山区生态系统支持特定的生计,并包括重要的流域资源、生物多样性和独特的动植物群.
其中许多十分脆弱,易遭受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需要得到特定的保护".
《执行计划》建议在山区方面需要采取的若干具体行动.
2002国际山年也提供了有益的建议.
此外,还可以考虑一些国际协定和机关、机构以及方案的活动,例如,《湿地公约》(伊朗拉姆萨尔,1971年)、《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防治荒漠化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气候变化公约)、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粮农组织)、联合国教育、科学和文化组织(教科文组织)、国际山区综合开发中心(山区开发中心)、国际干旱地区农业研究中心(缺水农研中心)、争取山区可持续发展国际伙伴关系、关于全球环境变化的人类因素国际规划项目、山区研究中心、安第斯生态区研究和发展联合会(生态区研发联)、山区研究倡议、全球山区生物多样性评估、国际森林研究组织联合会(国际林研联)、《阿尔卑斯山脉公约》、《喀尔巴阡框架公约》以及世界养护和监测中心(养护监测中心).
B.
工作方案的总体宗旨和范围该规划的总体宗旨是通过实施《生物多样性公约》的三个主要目标,实现到2010年大大地降低全球、区域和国家各个层次上山区生物多样性丧失的速度.
执行该规划的目标是为那些依靠山区生态系统产品和服务生存的山区和低地地区的扶贫作出重要贡献,以此为实现《生物多样性公约战略计划》、《世界可持续发展首脑会议执行计划》和《千年发展目标》的目标作出贡献.
该规划主要讨论解决山区生物多样性所特有的特点和问题,其中包括:山区生物多样性热点的高度集中,包括生态系统高度多样性、物种高度丰富、本地特有物种和濒危物种的高数量、及作物、牲畜及其野生近缘物种的高度遗传多样性;文化的多样性,以及土著和地方社区在保护和管理山区生物多样性方面发挥尤其重要的作用;山区生态系统和物种的脆弱性,易受人类和自然的干扰,特别是土地利用的变化和全球气候变化(例如冰川消退和荒漠化面积增加)的影响;山区生态系统所特有的高地-低地相互作用,尤其强调高地生态系统对食品、水和土壤资源管理的重要性;该规划力求避免重复已有的专题工作方案和《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其他现有倡议.
鼓励缔约方将这些专题工作方案的目标和活动酌情应用于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以及公正地分享山区遗传资源利用所得的惠益.
该工作方案的目的是协助缔约方建立具有特定目标、目的、行动、具体实施者、时间框架、投入和可衡量的预期产出的国家工作方案.
缔约方可以根据各自的国情和当地的情况以及本国的发展水平,选择、调整及/或增加该工作方案中所建议的目标、目的和行动.
此工作方案的实施应考虑公约的生态系统方式.
在决定国家工作方案时,鼓励缔约方适当考虑各种可选方案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成本及效益.
此外,鼓励缔约方考虑采用适当的技术、金融资源和技术合作,并通过适当的行动确保能以各种手段适应各自山区生态系统所特有的挑战和需求.
C.
方案构成部分、目标和行动方案构成部分1:保护、可持续利用和惠益分享方面的直接行动目标1.
1:防止和减轻主要威胁山区生物多样性的因素的负面影响行动酌情采用诸如生态/经济/生态区域规划/生物区/危险地区的划分等规划或管理机制,减轻在山区生态系统地区(包括保护区的缓冲地带)的城市、森林、内陆水域和农业地区不适当的土地使用做法和变化带来的影响,以确保保持生物多样性,特别是生态系统完整性.
建立有关机制和采取措施减轻人类引起的山坡不稳定和自然地质灾害的不利影响,以及通过能够促进土壤生物多样性功能的多样和自然植物覆盖,保持和/或加强土壤稳定性和生态系统完整性.
防止或减轻经济发展、基本建设项目以及其他人类引起的干扰对所有层面的山区生物多样性带来的负面影响,并考虑到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估结果和特别注意累积性的影响.
制定针对山区生态系统的战略以防止外来入侵物种的引进,消除引进后对山区生物多样性造成的不利影响,控制和完全根除这些物种.
监测有关全球气候变化对山区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并交换有关信息,确定和执行减轻其负面影响的方法和手段.
采取措施减少并防止对山区生态系统的主要压力,例如砍伐森林、土地分割、不可持续的捕获和采伐、不适当的再造森林和种树、对生物多样性产生不利影响的城市扩大、土地退化、水流拦截,及由此引起的生物多样性的损失(并见第VI/22号决定).
确定导致某些山区生态系统中冰川融化的因素并采取预防措施,并落实各项措施以减轻该过程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确定威胁各个层次的山区生物多样性的当地和长距离污染(空气、水和土壤)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和减轻其影响.
根据国际法,维持据知有助于维持持山区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的农业活动和其他土地利用活动.
执行秘书的支持性活动同有关机构和组织合作,编写并通过信息中心机制和其他手段散发:有关退化的山区系统的信息以及山区生物多样性面临的主要威胁和它们对生态和社会经济产生的影响;防止和减轻主要威胁因素对山区生物多样性不利影响的方法的案例研究、经验教训和最佳做法.
目标1.
2:保护、恢复和重建山区生物多样性行动制定并实施有关项目以恢复退化的山区生态系统和保护自然动态进程,及保持生物多样性,以促进山区生态系统抵抗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或从其不利影响中恢复过来.
这些措施包括:酌情建立生态走廊使物种可以垂直迁移、保障至少的有效种群规模使基因能够适应环境变化等.
这些方案应包括各种社会经济考虑因素,尤其是与土著和地方社区相关的因素.
启动具体活动推动现有各层次当地物种的保持、保护和养护,将重点放在分布狭窄的属种上.
确定和保护独特、脆弱的山区生态系统、其他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以及与它们相关的物种,特别是濒危物种,要优先考虑严格就地保护措施并/或在可能的情况下,制定一些异地保护的机制.
利用生态系统方式并考虑到生态相连性和地方社区的传统用途,为景观层面上的土地使用和水资源规划制定战略;防止和减轻由于分割和土地利用转化引起的山区生物多样性的丧失.
根据缔约方大会有关保护区的决定,建立和加强充分而有效的国家、区域和国际山区保护区网络,同时尊重土著和当地社区的权利和完全参与.
确定促进生态系统可持续性的适当做法,重点放在退化的山坡上.
解决人类和其他物种之间冲突的问题,特别有关同一些捕食动物共存的问题.
检查现有的保护区的代表性和可持续性,采取措施查明和解决存在的漏缺和薄弱之处,确保广泛生态范围内的代表性.
制定和执行措施来恢复迁移物种的淡水系统,并考虑到诸如大坝拦住鱼类这样的实体障碍.
在生物多样性严重退化和需要恢复生物多样性以便对保护区网起到补充和缓冲作用的情况下,建立恢复区.
执行秘书的支持性行动同有关组织和机构合作,编写和散发以下信息:需要保护的重要生物多样性组成部分,特别是山区当地物种、热点地区以及与它们相关的物种和濒危物种;这些生物多样性组成部分的保护、可持续利用和惠益共享的最佳做法.
编写和散发有关退化山区生态系统的恢复和山区濒危物种的恢复的方法和经济方面的案例研究.
目标1.
3:促进山区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行动促进在山区生态系统中同人类生计需求相关的可持续土地利用和水资源管理做法(农业、畜牧业、林业、养殖业、内陆水域渔业),并考虑到公约的可持续利用原则和生态系统方式.
推动可持续土地利用的做法、工艺和技术,包括土著/地方社区以及以社区为基础的管理系统在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包括狩猎和捕鱼)和山区生态系统中的农业生物多样性方面的做法,包括以生物方法防止虫害.
支持土著和当地社区参与利用山区有关的传统知识的活动,尤其是有关生物多样性、土壤、水资源和山坡的可持续管理.
促进所有利益相关者建立伙伴关系,包括土著和当地社区,参与山区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参见目标2.
3).
根据山区生态系统的生态条件,在公约生物多样性和旅游发展的准则草案的框架内制定有关标准,并推动这些准则的运用.
通过适当的环境规划,尽量减少旅游业和户外活动对山区生态系统的负面影响,以及相关的人类定居和设施发展对山区生态系统的影响.
加强地方旅游管理的能力,以确保地方社区分享旅游活动所产生的惠益,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价值.
推动有重要经济价值的野生植物和动物的可持续使用,以此作为当地居民的一项创收的活动.
促进各层次的分水岭综合管理做法,以保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坡地土壤的稳定性、上下游的连通以及防止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
目标1.
4:根据已有相关的国家立法,促进对山区生物多样性遗传资源的获取和其利用所产生的惠益分享行动加强土著人民和地方社区的能力,使他们能够参与公平分享惠益安排,同时顾及《关于获得遗传资源和公正、公平地分享其利用所产生的惠益的波恩准则》,并牢记这些准则的自愿性以及无意取代国家的立法.
制定评估和保护经济价值高的遗传资源的方法,以促进其惠益的公平和公正分享,并尊重有关国家在遗传资源的获取方面的立法.
推动有利于保护的行动,特别是为那些边缘化的社区创造就业和/或收入.
目标1.
5:保持山区生态系统的基因多样性,特别是通过保护和维持传统知识和做法行动评估和制定旨在减少基因流失对家养生物多样性(庄稼、动物)的威胁的战略,要特别注意遗传资源的来源.
执行《生物多样性公约》中有关传统知识的第8(j)条以及相关条款,并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需求.
在遗传、物种、种群和社区层面上开发、认可和实施有关植物、动物和微生物的可持续利用做法.
尊重、保护和维护土著的知识、做法、过程和技术,以确保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和惠益共享.
方案构成部分2:保护、可持续利用和惠益分享实施手段目标2.
1:加强立法、政策、机构和经济框架行动找出并着手处理可能妨碍在山区生态系统实施《生物多样性公约》的不正当奖励措施和/或政策,并考虑到缔约方大会有关奖励措施的决定.
制定并施行适当的鼓励措施、市场机制和补偿机制,专门致力于维护生态系统的产品和服务.
推动产生收入的活动的多样化,以支持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和减轻贫困,包括分享经济财富的方法,如在山区内部通过区域发展规划和在山区间通过"高地-低地合约"实现经济财富共享.
通过在国家和和亚国家一级开展生物多样性丧失原因的科学评估来改善科学和政策之间的联系,包括提出政策建议,以便在2010年降低生物多样性丧失速度.
制定执行业绩措施并报告将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同有关机构的项目规划结合的情况,包括专题领域的政策、法律和经济框架.
加强执行山区生物多样性工作方案的法律和机构能力,特别是通过国家联络点、机构和其他相关的利益相关群体以及那些使各部门当局能够在各自负责的领域协调执行这些活动的机制.
制定并执行景观层次上的土地利用规划法律和政策战略,并考虑到生态完整性和相连性,同时强调上游-下游关系和防止由于土地分割和转为其他用途造成的山区生物多样性的丧失.
支持积极的规划和适应性措施,以降低对山区生物多样性、文化景观和当地社区有严重影响的自然和人为灾害所带来的脆弱性.
鼓励在部门、规划和项目层次上开展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估.
要考虑到累积性影响,通过执行缔约方大会有关将生物多样性问题同环境影响评估立法或进程以及战略影响评估结合起来的第VI/7A号决定,防止经济发展给山区生物多样性带来负面影响.
把山区生物多样性的各方面纳入金融机构与山区相关的的政策和方案.
[促进和促成与山区保护有关的国家经济预算,其中规定用于实现积极执行工作方案的预算项目].
执行秘书的支持活动2.
1.
12.
通过信息交换机制和其他适当手段,整理和散发国家和国际上加强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法律、政策、机构和经济框架所作的努力的最佳做法案例.
目标2.
2:尊重、保护和维持山区土著和地方社区的知识、做法和创新行动推动执行旨在维护农业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现有水平以及他们为满足当地需求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水平的活动,并保障食品来源安全.
尊重和理解山区土著和当地社区传统和可持续做法,以满足其需求、参与并利用他们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山区生物多样性的知识和做法(顾及公约的第8(j)条、缔约方大会有关决议和工作方案).
促进与土著和当地社区的联系和合作活动及让他们参与决策过程,并特别注意赋予妇女以权利,以维护山区生物多样性及其可持续利用.
鼓励权利下放,方便信息的获取以使土著和当地社区充分参加和参与在山区生态系统方面对他们有影响的决定.
促进开展旨在改善山区生计、消除贫困和维护文化特性的活动以实现山区生物多样性的可持续利用.
制订加强能力建设和信息共享的措施以有利于土著和地方社区在事先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参与山区生物多样性的管理、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目标2.
3:进行区域和跨国合作及订立合作协议行动在有关山区可持续活动的立法和战略的支持下,促进综合性跨国合作.
合作安排应当包括具体的专题议题,如景观、土壤、湿地、分水岭、牧区、保护区和野生动植物管理,农业、林业、交通、能源和旅游业.
促进和加强在研究、适应性管理和专业知识交流方面的区域和跨国合作,以改进山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管理,如全球山区生物多样性评估和国际综合山区发展中心.
促进利用欣赏和保护山区生物多样性作为减少人类冲突的手段,例如建立和平公园.
加强《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工作方案同其它有关气候变化、荒漠化、越境污染、外来侵入物种、湿地和濒危物种的全球公约和协议的合作和增效协力,重点放在山区生态系统及其生物多样性方面,包括采用联合方案方式.
同时加强与争取山区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组织和山区方面区域性公约的合作.
鼓励开发新方法和新机制,如高地-低地合约,以执行维护山区生物多样性和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合作性协议.
方案构成部分3:保护、可持续利用和惠益分享的支持行动目标3.
1:开展查明、监测和评估山区生物多样性的工作行动促进对易受气候变化影响的地区进行监测.
在优先区域开展山区普查,以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山区生物多样性.
这种调查应当审查在遗传、物种和生态系统一级的物种清单.
酌情应用全球倡议的工作方案,如《全球生物分类倡议》、千年生态系统评估和全球侵入物种项目.
支持全球山区生物多样性评估的工作.
在检测和评估山区生物多样性时,利用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和行动计划及其它提交《公约》的国家报告.
目标3.
2:在现有资料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有关评估及监测山区生物多样性现状和趋势的知识及方法行动制定山区生态系统现状和变化的主要非生物、生物和社会经济指标.
制定和选择关于山区生物多样性的国际、区域和国家标准并酌情制定和选择量化指标,顾及《公约》关于检测和指标的工作及土著和地方社区所掌握的知识,以及可持续山区管理的其它经验.
拟定有关方法为土地管理制度提供的生态服务确定价值,以便制定经济奖励措施机制,对贫困的和脆弱的山区社区进行补偿.
评估并着手解决当地和远距离污染状况不断变化及特别同山区生态系统相关的全球气候变化的问题.
.
通过改变土地利用管理做法,评估并着手解决如土地废弃、采矿等所造成的分割及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评估并着手解决旅游业和户外活动对山区生态系统的积极影响和不利影响问题.
评估和解决山区生态系统的自然动态进程和专门自然动态进程留出地区的必要性.
根据关于山区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变化的主要国家和国家以下级别指标制定监测系统,考虑到现有的监测专家知识和系统以及关于各种指标的相关工作和进程.
目标3.
3:改善数据和信息管理的基础设施,以便准确评估和监测山区生物多样性并建立相关的数据库行动利用《生物多样性公约》的信息交换机制所带来的机会,加强和改善在国家一级监测山区生物多样性的技术能力,包括按照要求在全球范围内建立相关的数据库以便于交流.
根据缔约方认为适当的方式促进开放关于生物多样性的现有资料和相关数据库,以及促进共同使用生物多样性公约信息中心机制和其他适当方法.
鼓励使用模拟和数字数据库(远程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对生物多样性和土地利用变化进行测绘和制定物种清单以用于科研目的或支持决策过程.
执行秘书的支持活动3.
3.
4.
加强信息交换机制的作用以为执行目标3.
3提供便利条件.
目标3.
4:加强同山区生物多样性相关的研究、技术和科技合作及其他形式的能力建设行动开展山区生物多样性相关的物种适应由气候或人类活动造成的全球性变化而引起的环境条件变化的长期研究.
开展关于山区生物多样性的作用和重要性及生态系统功能(包括生态系统组成部分、结构、功能、过程和服务)的重点研究.
开展并支持评估土壤生物多样性及保护性森林的多样性对山区稳定性和安全性及分水岭保护(如避免人为的水土流失、泥石流和山崩)的作用的研究.
在有山区的国家、特别是那些有共同问题和社会文化条件相当的国家间创建机制并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开展合作研究/科研项目.
促进有山区的国家间交流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系统脆弱性的经验和知识,同时顾及社会文化系统和社区的脆弱性.
开展关于山区生物多样性及其同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包括以社区为主的管理)的关系的跨学科重点研究项目,并特别注意联系高地生态系统和低地生态系统的过渡区,如群落过渡带、热点区、缓冲区和走廊.
增强社区进行研究和监测的能力和机会,以保护山区生物多样性并为山区社区提供更多惠益.
建立国家一级科学和技术协调机制,以确定研究的优先次序,并尽可能有效地利用研究成果.
执行秘书的支持活动探讨并量化在汇水区拥有多样化的、完好无损的植被对水和水电发电量的积极作用.
目标3.
5:加强有关山区生物多样性的公众教育、参与和意识行动推进特别为适应山区生态系统具体条件而制订的教育和能力建设体系,如按照《全球传播、教育和公众意识倡议》(缔约方大会第VI/19号决定)的内容要求开展讲习班、课程、考察、社区交流、来自《生物多样性公约》的传播、教育和出版活动.
增强了解土著和地方社区所掌握的知识、做法和创新对山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实际和潜在贡献,如在社区一级及其它适当层次上对生物多样性的记载和保存的样本.
鼓励开展目的在于增强对山区生物多样性的意识、尊重和了解(包括对当地、自然和文化景观的了解)的可持续旅游活动.
加强有关高地-低地相互作用的知识的传播.
进一步促进对妇女的教育及其在传统知识保护和传播方面的作用.
提高决策者和规划者对山区生态系统在消除贫困方案中的重要性和贡献的认识.
通过国家和地方公众宣传运动和其他方式使人们更广泛地认识到山区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目标3.
6:促进包括按照《生物多样性公约》第8(j)条和相关条款中所涉及的土著技术在内的山区生态系统适用技术的开发、认可和转让.
行动3.
6.
1.
执行关于技术转让的工作方案5/,特别注意与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有关的事宜.
执行秘书的支持活动将管理生物多样性的最佳做法和适用技术及创新方法记录在案.
与相关组织合作,为缔约方提供获取关于山区生物多样性的适用和最新技术和创新的途径.
IX/13.
顾及2010年生物多样性目标、全球植物保护战略和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所制定的相关目标,将以结果为导向的目标纳入《公约》的工作规划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忆及缔约方大会关于公约战略计划的第VI/26号决定和关于全球植物保护战略的第VI/9号决定,顾及截至2010年的缔约方大会多年期工作规划的休会期间会议关于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的成果分析的建议1和关于执行公约和战略计划的建议2,及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关于内陆水域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的工作规划的建议VIII/2和关于海洋和沿海生物多样性的建议VIII/3,欢迎伦敦"2010年–全球生物多样性挑战"会议的报告(UNEP/CBD/SBSTTA/9/INF/9),注意到为了监测实现2010年目标的进展,并基于伦敦会议的成果,将生物多样性丧失可以被定义为"物种、生态系统、基因和/或其所提供的生态系统产品和服务的充裕性和/或分布的长期减少",欢迎关于对水禽栖息地有特别国际意义的拉姆萨尔湿地公约和野生动物迁徙物种公约下有助于促进和评估实现2010年目标进展的举措,注意到2010年生物多样性目标和千年发展目标之间的联系,2010年目标和千年发展目标建议缔约方大会第七届会议请执行秘书:同联合国发展署、联合国环境署、联合国教育、科学和文化组织、联合国秘书长千年项目和其他各方一起密切合作,寻求更加有效地传播生物多样性对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的重要性的方法,并明确和传播生物多样性同人类各层次发展目标之间的关系;与联合国秘书长一起,探讨将2010年目标作为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目标7的中期里程碑的可能性,以确保到2015年环境的可持续性;并同联合国发展署、联合国环境署、联合国秘书长千年项目和其他各方一起密切合作,寻求利用2010年目标和指标以协助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目标9("扭转环境资源的丧失")和目标7("确保环境可持续性"),和千年发展目标的其他相关目标的方法.
评估实现2010年目标的进展建议缔约方大会第七届会议:考虑建立一些全球性的目标,每一总体目标下有一到两个分目标,以便于评估第VI/26号决定通过的2010年全球生物多样性目标.
这些目标应同战略计划现有的目标相辅相成,并着重于:降低生物多样性组成部分丧失的速度,包括(a)群落、栖息地、和生态系统;(b)物种和种群;及(c)遗传多样性;着手解决对生物多样性的主要威胁,包括来自以下方面的威胁:外来侵入物种;不可持续利用;气候变化;污染;和栖息地变化;维护和加强生态系统中生物多样性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包括支持生计的生物资源、食品安全和健康,并保护相关的传统知识、创新和做法;确保公平公正地分享遗传资源利用所产生的惠益;为评估实现目标所取得的进展,同意从伦敦会议报告(UNEP/CBD/SBSTTA/9/INF/9)、执行秘书关于拟议的同2010年目标相关的生物多样性指标的说明(UNEP/CBD/SBSTTA/9/INF/26)、和执行秘书关于使用现有进程作为元素,报告2010年目标实现情况的说明(UNEP/CBD/SBSTTA/9/INF/27)中提供的现有数据来源中经修改或得出数量有限的试验性指标,由科咨机构在缔约方大会第八届会议之前对这些指标进行制定、测试和审议.
选择这些全球一级的指标时应能有效地表明生物多样性的现状及在当前的十年阶段中对生态系统产品和服务及人类安康的影响.
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制定全球性指标的方式应使同样的目标和指标可以用于区域、国家和当地一级,若缔约方希望的话,可作为执行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和行动计划的工具.
以下指标应立即进行测试:所选群落、生态系统、和栖息地的广度的趋势;所选物种的充裕性和分布;受威胁物种现状的变化;有重要经济意义的家畜、培育植物和鱼类的遗传多样性的趋势;保护区的覆盖面.
应制定以下各项指标:对生物多样性的威胁;生态系统产品和服务;及公正地分享利用遗传资源所带来的惠益.
强调上文2(a)段所提的目标和分目标应被视作灵活的框架,在该框架内可按照各国优先考虑和能力并顾及国家间的差异,制定国家和/或区域的目标;请缔约方和各国政府制定国家和/或区域目标和分目标,并酌情将其纳入相关计划、规划和倡议,包括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和行动计划;强调需要加强能力建设,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其中的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期国家的能力建设,使其有能力开展活动实现目标和监测进展情况;审查酌情由财政机制和其他供资机构对发展中国家给予充分和及时支持的必要性,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其中的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期国家,以实施活动实现目标和监测进展;请有关公约、评估进程和相关组织提供有助于监测实现2010年目标进展的报告和信息请执行秘书:同其他相关组织和机构合作,顾及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将在其第十次和十一次会议上提供的进一步咨询意见,在分析实现2010年目标的进展的报告,包括《全球生物多样性展望》的期刊中,使用这些目标、分目标和指标;在促进技术合作以实现2010年目标及促进对已取得的进展进行信息交流时,充分利用信息交换所机制;请联合国环境署世界养护监测中心支持秘书处促进和协调编纂汇报2010年目标进展所必须的信息;请执行秘书编写一份背景文件协助缔约方大会执行本决定第2(a)和(b)段中的工作.
将目标纳入公约的工作规划欢迎执行秘书关于将以成果为导向的目标纳入公约工作的说明(UNEP/CBD/SBSTTA/9/14)第IIC部分所述的将目标纳入工作规划的方法,该方法酌情对少部分以成果为导向的目标辅以以进程为导向的目标、里程碑和时限,并推荐该方法在缔约方大会第七届会议上进行审议;注意到在执行秘书关于该专题的说明(UNEP/CBD/SBSTTA/9/14/Add.
1和UNEP/CBD/SBSTTA/9/14/Add.
3)中将目标纳入内陆水域和海洋及沿海地区生物多样性工作规划的提议,并请执行秘书在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第九次会议上缔约方提出的意见或在2003年11月21日之前提交给执行秘书的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提议,由缔约方大会第七届会议审议.
完善提议时应顾及以下几点:目标应具有挑战性,但也要现实,要认识到各缔约方,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局限性,尤其是其中的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发展中国家,及经济转型期国家;全球目标应被看作是一个灵活的框架,实现目标将要求有额外的财政和技术资源,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其中的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发展中国家,及经济转型期国家(见上文第2(c-f)段);目标和分目标的总体数量应在可管理的范围内,并应作为公约的所有规划的战略性和一致性做法的一部分进行制定;制定目标、分目标和之后确定指标时应吸取现有倡议和其他公约和组织下正在开展的倡议;指标最好应以成果为导向,并且在确定或制定时,应以上文第2(b)段所述的方法保持一致,并以执行秘书关于设计国家一级监测规划和指标(UNEP/CBD/SBSTTA/9/10),伦敦会议报告(UNEP/CBD/SBSTTA/9/INF/9),执行秘书关于拟议的同2010年目标相关的生物多样性指标(UNEP/CBD/SBSTTA/9/INF/26)和执行秘书关于使用现有进程作为元素,报告2010年目标实现情况的说明(UNEP/CBD/SBSTTA/9/INF/27)和其他相关资料中采取的方法和举例进行.
生物多样性公约的授权和其他相关多边协议授权的法律意义.
IX/14.
全球植物保护战略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建议缔约方大会第七届会议:(a)满意地注意到根据第VI/9号决定在进一步发展和执行《战略》方面取得的进展;(b)赞赏为推动各利益相关者参与《战略》各项目标的协商的各组织,以及向《战略》发展和执行进程提供支持的国际植物园保护组织,包括将一名方案官员借调给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c)欢迎建立植物保护全球伙伴关系,鼓励各参与组织继续促进《战略》的执行,邀请其他组织参加该伙伴关系,并鼓励国际植物园保护组织继续对该伙伴关系给予支持;(d)欢迎执行秘书为《战略》建立灵活的协调机制,其中包括:在必要时按既定程序召集联络小组;缔约方确定的国家协调中心;植物保护全球伙伴关系;以及秘书处,包括从国际植物园保护组织借调的方案官员;(e)请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世界养护监测中心支持执行秘书与植物保护全球伙伴关系合作,共同监测《战略》执行情况;(f)鼓励缔约方提名或从现有协调中心中指定《战略》协调中心,以便:促进和推定《战略》在国家一级的执行和监测工作,包括确定国家指标并将其纳入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和行动计划,以及部门和跨部门的各种计划、方案和活动;促进国家利害关系方在国家一级参与《战略》的执行和监测工作;及促进各国利益相关者、秘书处和植物保护全球伙伴关系之间的沟通;(g)请执行秘书在植物保护全球伙伴关系成员的支助下拟定关于编制资料汇编、包括一份协助缔约方把各项目标纳入其战略、计划和方案的核对表的提案,供科学、技术和工艺资讯附属机构在缔约方大会第八届会议之前审查;(h)决定将《战略》各项指标纳入《公约》所有的专题工作方案和有关的跨专题工作方案,具体包括:将指标1纳入全球生物分类倡议;将指标4和5纳入保护区工作方案;将指标10纳入外来侵入物种的工作;将指标11、12和13纳入可持续利用的工作;将指标9和13纳入第8(j)条和相关条款的工作;将指标14纳入宣教和公众觉悟方案;及将指标6、9和12纳入农业生物多样性和森林生物多样性专题方案;(i)强调根据第VI/9号决定第3、4、6和7段,应灵活地执行《战略》,适当地考虑到必须在确定和实现国家目标方面进行能力建设,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其中的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国家以及经济转型国家;(j)决定将《战略》各项指标纳入第三次国家报告的报告框架;(k)欢迎缔约方大会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濒危物种公约)植物委员会决定考虑如何促进《战略》的执行,尤其是指标11("野生植物物种一律不受国际贸易危害")的实施;(l)请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粮食及农业遗传资源委员会考虑《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粮食及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全球行动计划》如何能够促进《战略》的执行,尤其是指标9("农作物和其他具有重大社会-经济价值的植物物种70%的遗传多样性得到保护,与此有关的土著和当地知识得以保存")的实施.
IX/15.
全球外来侵入物种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建议缔约方大会:欢迎生物多样性公约与其他公约和组织,尤其是拉姆萨湿地公约和国际植物保护公约进行合作,共同制定处理外来侵入物种造成的威胁的机制;欢迎在起草国际海事组织下的《关于控制和管理船只压舱水和沉积物国际公约》方面取得的进展,并建议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和其他政府考虑在该公约获得通过并开放签字时批准该公约;认识到需要进一步加强各国际组织间的制度性协调,并请执行秘书特别在下述方面加强与其他伙伴方的合作:包括通过生物多样性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和保护森林合作伙伴关系联合联络小组,促进在其他国际论坛上更加充分地讨论与外来侵入物种有关的问题;进一步同相关组织和倡议合作,包括联合国粮食和农业组织及国际海事组织;进一步同包括濒危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在内的相关公约合作;支持各有关国际文书、地区机构及国际公约和方案的国家联络点之间更紧密的协调;与《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秘书处一起制定联合工作计划;与国际兽疫局建立更紧密的联系;探索与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民航组织)加强合作的备选办法,以便制定预防外来物种经由民用航空途径侵入的战略;与有关以场地为基础的公约及其他组织合作,为场地管理者制定以生物群落为对象的实用指南;认识到有必要就外来侵入物种作为一个与贸易有关的问题,在国际、地区和国家各级上加强机构间协调,请世界贸易组织及其相关机构在审议中适当考虑外来侵入物种带来的风险;请执行秘书在可行和适当时尽量与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合作,参加其培训、能力建设和信息活动,以便提高对外来侵入物种问题的认识,促进加强在这个问题上的合作;请执行秘书继续申请世界贸易组织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委员会观察员地位,以便加强各相关组织间有关外来侵入物种审议情况和近来发展的信息交流;请缔约方和各国政府在建立、扩大双边和地区自由贸易安排及对其进行环境审查时,酌情顾及来自外来侵入物种的风险;及请缔约方和各国政府改善本国环境、植物保护、贸易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以便提高对有关预防和管理来自潜在外来侵入物种的风险问题的觉悟,保证国家政策和方案的统一性;请《生物多样性公约》有关缔约方、其他政府及国家、区域和国际组织:改善区域各项措施之间的协调,通过制定和实施区域标准,建立风险分析的区域支持和区域合作机制,解决各种跨界问题;通过进一步制定风险分析、告警清单、诊断工具和进行能力建设,支持国家和区域决策及快速反应;在区域协议和其他文书中纳入对外来侵入物种的考虑,包括对新的威胁进行监测和报告及通知,并通过信息交换所机制和其他相关区域信息制度提供外来侵入物种的现状和趋势的信息;酌情为边检和检疫措施配置充分的资源和能力,以改善关于贸易促进、食品安全、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护等项政策之间的协同作用;酌情加强生物多样性、农业、林业和土地管理机构之间在运用风险分析标准和指南方面的合作;在消除或控制外来侵入物种及对土地和水管理及其他方案中,考虑对使用原生物种推出恰当的积极激励措施;积极争取利害关系方群体参与消除、预防和减缓外来侵入物种的影响,包括提高觉悟,进行培训,以及设计和实施恰当的激励措施;注意到国际监管框架中仍然存在具体差距,尤其是对于那些具有侵入性但不能被称作植物虫害或动物病害的物种,以及下述潜在的通道:在水产养殖中和为商业或休闲目的在海洋和内陆水域系统放养鱼类时,使用非原生生物;无意或偶然引进(如"搭车生物体"),包括船体污染、包装材料、进口交运、车辆运输和其他途径;通过国际援助和人道主义方案、旅游业、军事行动、科学研究、文化和其他活动无意中引进外来侵入物种;为非食品目的、包括园艺和宠物及水族物种目的有意引进;用于控制或消除外来侵入物种或有害物种或除草而有意引进外来侵入物种;使用外来物种进行跨国和国家的异地培育项目作为有意或无意引进的来源;及通过国际援助项目,包括保护和开发项目和其他活动无意引进外来侵入物种;注意到在应用现有的风险评估和风险分析方法方面还有潜力,包括那些主要用于植物和动物健康方面的方法,以及同外来侵入物种相关的更广泛的问题;请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建立一个特设技术专家小组,负责处理国际监管框架中的缺口和矛盾问题,尤其是上文(f)段所述各项具体缺口,并在该专家小组的工作基础上,就充分和有效执行《公约》第8(h)条事宜向缔约方大会提出建议.
专家小组应该:进一步澄清严重妨碍各国管理外来侵入物种威胁工作的国际监管框架中存在的缺口和矛盾,将分析的重点放在外来侵入物种已知的主要传播途径上,并顾及已审议过该问题的相关组织和倡议过去的工作;尽可能在现有各国际框架的范围内拟定解决这些缺口和矛盾的切实可行的备选办法,以便充分有效地执行第8(h)条,估计解决这些缺口和矛盾的各选项的成本/效益,及需要适当在国家和区域一级加强能力建设以支持该工作;如果特设技术专家组确定对标准或其他措施有潜在的需求,该专家组也应确定适当的制定标准的主管部门,如果这种主管部门存在的话,或作出其他适当的选择,以便缔约方大会能考虑将这一问题交给适当的制定标准的主管部门和/或采取专家组认为合适的其他行动.
在刚才更新Vultr 新年福利文章的时候突然想到前几天有网友问到自己有在Vultr 注册账户的时候无法用支付宝付款的问题,当时有帮助他给予解决,这里正好顺带一并介绍整理出来。毕竟对于来说,虽然使用的服务器不多,但是至少是见过世面的,大大小小商家的一些特性特征还是比较清楚的。在这篇文章中,和大家分享如果我们有在Vultr新注册账户或者充值购买云服务器的时候,不支持支付宝付款的原因。毕竟我们是知道的,...
亚洲云Asiayun怎么样?亚洲云成立于2021年,隶属于上海玥悠悠云计算有限公司(Yyyisp),是一家新国人IDC商家,且正规持证IDC/ISP/CDN,商家主要提供数据中心基础服务、互联网业务解决方案,及专属服务器租用、云服务器、云虚拟主机、专属服务器托管、带宽租用等产品和服务。Asiayun提供源自大陆、香港、韩国和美国等地骨干级机房优质资源,包括BGP国际多线网络,CN2点对点直连带宽以...
iON Cloud怎么样?iON Cloud升级了新加坡CN2 VPS的带宽和流量最低配的原先带宽5M现在升级为10M,流量也从原先的150G升级为250G。注意,流量也仅计算出站方向。iON Cloud是Krypt旗下的云服务器品牌,成立于2019年,是美国老牌机房(1998~)krypt旗下的VPS云服务器品牌,主打国外VPS云服务器业务,均采用KVM架构,整体性能配置较高,云服务器产品质量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