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鲁迅《孔乙己》全文大意
这篇课文是我国现代文学巨匠鲁迅先生的著名小说,也是20世纪中国文学史上的经典短篇小说之一。
作家以极俭省的笔墨和典型的生活细节,塑造了孔乙己这位被残酷地抛弃于社会底层,生活穷困潦倒,最终被强大的黑暗势力所吞没的读书人形象。
孔乙己那可怜而可笑的个性特征及悲惨结局,既是旧中国广大下层知识分子不幸命运的生动写照,又是中国封建传统文化氛围“吃人”本质的具体表现。
全文可分三部分:前三段为第一部分。
作者通过对叙述者“我”在咸亨酒店里当小伙计的描述,交代了故事发生的具体环境和社会文化背景,为主人公的出场及性格命运的展开作好了铺垫,这可以说是小说的“序幕”部分。
小说一开始,作者就刻意渲染了酒店顾客中“短衣帮”与“穿长衫的”两大泾渭分明的社会群体,实际上是为下文孔乙己“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独特形象所作的铺垫。
至于鲁镇上“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的酒店格局,盐煮笋、茴香豆等“下酒物”,在不经意中已展示出浓郁的地域文化特色。
从第四段到倒数第二段是第二部分,这是整篇小说的主体部分。
这一部分又可分为两个层次:从“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到“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可以作为第一层,其余的段为第二层。
在第一层中,作者以一系列生动逼真又极具概括力的细节,传神地刻画了孔乙己的迂腐性格,展示了他的不幸遭遇;第二层则通过一个具体事件表现了孔乙己命运的突转:他因偷窃而被权势显赫的丁举人家打折了腿,成了一个彻底的“废人”,使他连最起码的生存条件都难以维持了,但还是对掌柜的说是跌断的。
小说突现了孔乙己最后一次到咸亨酒店买酒、在别人的耻笑声中用手“慢慢走去”的凄惨场景。
最后一段为第三部分,可以看做小说的尾声。
作者用短短的一句话将叙述者“我”的思绪从二十多年前的过去回到“现在”,以“我”的亲身见证来推测孔乙己“大约的确死了”,在首尾呼应中强化了孔乙己的人生杯具,含蓄地表达了一种深沉的抗议与批判。
孔乙己的悲惨命运既是整个社会环境逼迫的结果,也是他那可怜又可笑的个性特征所致:他“站着喝酒”已说明自己根本就没有资格像那些身穿长衫的阔绰者一样,踱进酒店去慢慢地“坐喝”,只能与“短衣帮”为伍;但他却始终不肯脱下那件又脏又破的“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的长衫,说明他是多么迷恋于自己头脑中虚幻的“高人一等”的身份。
他那“满口之乎者也”的说话方式,那“窃书不能算偷”的歪理谬论,那见缝插针地向“我”卖弄“学识”的沉醉神态,都足以显示出他对自己读书人“身份”近乎疯狂般的固守与痴迷。
而这一价值观念的形成对孔乙己来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几十年耳濡目染的教育,早已将“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观念渗入到孔乙己的心灵深处。
但孔乙己却没有丁举人那样的幸运,读了一辈子圣贤书连个秀才都没有考中,这就决定了他只能挣扎在社会的底层。
而长期为应试科举而埋头苦读的生活已使他手无缚鸡之力,不管孔乙己本人是否意识到,他实际上连加入“短衣帮”的本钱与资格都已丧失,成了人人轻视与耻笑的对象。
而他越是在现实生活中屡次碰壁,越是受到人们的取笑和嘲弄,就越是渴望在“高人一等”的幻想中得到心理支撑与平衡。
这其实是一个恶性循环的过程:孔乙己那“高人一等”的幻想如同阿Q的“精神胜利法”一样,越是沉迷于此就越可能丧失对社会与生活的抗争能力,越容易被抛入社会的最底层,但那“高人一等”的“精神胜利法”又恰恰是阿Q、孔乙己们唯一的心灵避难所。
——其实只要稍具理性,孔乙己就不能不对自己那一套价值观念的虚伪与欺骗性有所认知,对自己凄惨的真实处境有所觉察,但他已习惯于像吸食鸦片一样躲进那虚假而脆弱的“精神胜利法”中遮蔽外来的风雨。
“一双在短衣帮面前摆阔的手;一双替人抄书的手;一双连半个秀才都捞不到的手;一双用来蘸酒写字的手;一双用来罩茴香豆碗碟的手……”可以说明孔乙己或爱慕虚荣,或自欺欺人,或自命清高,或鄙视劳动,或心地善良……这双手是封建教育和封建文化毒化的结果,是控诉封建教育和封建文化罪恶的铁证。
我们可以看到,孔乙己完全生活在一个敌对的异己环境中。
不仅社会权贵与统治阶层专以弱肉强食、欺压百姓为能事,即使是同属被压迫阶级的不同成员之间,也是那么寡情与淡漠。
想当年丁举人原本也是读书人,但考中了举人成了统治阶级的一员,其身份与地位自然就与孔乙己有了天壤之别。
读书人对读书人下手又是那么毒辣凶狠;我们还可以想像到,施暴者该是何等的理直气壮冠冕堂皇:因为他们是在惩罚“坏人”。
而咸亨酒店里的所有的人,都在有意无意地把孔乙己作为嘲弄与取笑的对象,专以揭开他的心灵伤疤为乐。
孔乙己唯一被人记起的理由,就是他还拖欠了酒店老板的十九个铜钱。
——通过作品中一再出现的“哄笑”声,我们似乎可以听到作者那发自心灵深处的呐喊:人为什么对自己的同类那么冷漠?为什么彼此之间就不能多一点关爱与同情?为什么像孔乙己这样一个可怜的人,在这个世界上已经被剥夺得一无所有,而人们却不肯给他一点点关心与帮助,却还要对他加以欺凌和嘲弄?小说所隐含的这一复杂的情感内蕴,需要细细体会并引导学生加以理解和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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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原文有多少字?
首版字数
2573。
《孔乙己》是一篇由文学巨匠鲁迅先生写的短篇小说,于1919年4月首次发表,是20世纪中国文学史上的经典短篇小说之一。
小说主要写了一个穷困潦倒的下层知识分子,迂腐又不失天真,曾给人们带来欢乐,但后因偷书被打断腿,不得不用手“走”来买酒,此后便不知所终。
作品刻画人物生动,描写细腻,生活气息浓郁,情节真实,结构完整。
一直是文学研究界、语文研究界的研究热点,也是各版本初中语文教材中的经典篇目。
孔乙己课文简介
原文欣赏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
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碗要涨到十文,------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几文,那就能买一样荤菜,但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大抵没有这样阔绰。
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掌柜说,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长衫主顾,就在外面做点事罢。
外面的短衣主顾,虽然容易说话,但唠唠叨叨缠夹不清的也很不少。
他们往往要亲眼看着黄酒从坛子里舀出,看过壶子底里有水没有,又亲看将壶子放在热水里,然后放心:在这严重兼督下,羼水也很为难。
所以过了几天,掌柜又说我干不了这事。
幸亏荐头的情面大,辞退不得,便改为专管温酒的一种无聊职务了。
我从此便整天的站在柜台里,专管我的职务。
虽然没有什么失职,但总觉得有些单调,有些无聊。
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
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
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叫人半懂不懂的。
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
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
”便排出九文大钱。
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
”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于是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
幸而写得一笔好字,便替人家抄抄书,换一碗饭吃。
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吃懒做。
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
如是几次,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
孔乙己没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
但他在我们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从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
孔乙己喝过半碗酒,涨红的脸色渐渐复了原,旁人便又问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孔乙己看着问他的人,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
他们便接着说道,“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些话;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
在这时候,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在这些时候,我可以附和着笑,掌柜是决不责备的。
而且掌柜见了孔乙己,也每每这样问他,引人发笑。
孔乙己自己知道不能和他们谈天,便只好向孩子说话。
有一回对我说道,“你读过书么?”我略略点一点头。
他说,“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
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我想,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便回过脸去,不再理会。
孔乙己等了许久,很恳切的说道,“不能写罢?……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字应该记着。
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账要用。
”我暗想我和掌柜的等级还很远呢,而且我们掌柜也从不将茴香豆上账;又好笑,又不耐烦,懒懒的答他道,“谁要你教,不是草头底下一个来回的回字么?”孔乙己显出极高兴的样子,将两个指头的长指甲敲着柜台,点头说,“对呀对呀!……回字有四样写法,你知道么?”我愈不耐烦了,努着嘴走远。
孔乙己刚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柜上写字,见我毫不热心,便又叹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
有几回,邻居孩子听得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孔乙己。
他便给他们一人一颗。
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碟子。
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弯腰下去说道,“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
”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
”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有一天,大约是中秋前的两三天,掌柜正在慢慢的结账,取下粉板,忽然说,“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
还欠十九个钱呢!”我才也觉得他的确长久没有来了。
一个喝酒的人说道,“他怎么会来?……他打折了腿了。
”掌柜说,“哦!”“他总仍旧是偷。
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
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
”“后来呢?”“后来打折了腿了。
”“打折了怎样呢?”“怎样?……谁晓得?许是死了。
”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的算他的账。
中秋之后,秋风是一天凉比一天,看看将近初冬;我整天的靠着火,也须穿上棉袄了。
一天的下半天,没有一个顾客,我正合了眼坐着。
忽然间听得一个声音,“温一碗酒。
”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
看时又全没有人。
站起来向外一望,那孔乙己便在柜台下对了门槛坐着。
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见了我,又说道,“温一碗酒。
”掌柜也伸出头去,一面说,“孔乙己么?你还欠十九个钱呢!”孔乙己很颓唐的仰面答道,“这……下回还清罢。
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
”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说,“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但他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取笑?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孔乙己低声说道,“跌断,跌,跌……”他的眼色,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
此时已经聚集了几个人,便和掌柜都笑了。
我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
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
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
自此以后,又长久没有看见孔乙己。
到了年关,掌柜取下粉板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第二年的端午,又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中秋可是没有说,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他。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一九一九年三月。
注:《孔乙己》鲁迅在“五四”前夕继《狂人日记》之后第2篇白话小说。
据鲁迅1919年3月26日所作的《附记》,本文作于1918年冬天。
编辑本段|回到顶部作品分析 1.小说是怎样抓住孔乙己脸色的变化来塑造这个人物形象的?
分析:《孔乙己》中有好几次写到孔乙己的“脸色”,这些“脸色”的描写,对于刻画人物性格特征,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突出小说的主题思想,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第一次写孔乙己的“脸色”是在他出场的时候:孔乙己“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
孔乙己是一个深受封建科举制度残害的下层知识分子,一生穷愁潦倒,既未能进学,又不会营生,再加上他好喝懒做,不愿以自己的劳动去争取生存的劣性,使他的生活连温饱都得不到保障,穷得“将要讨饭了”。
因此,他不可能有上流社会达官豪绅那种“红光满面”、脑满肠肥的“富相”,只能是“青白脸色”。
这“青白脸色”的描写,再配合他那件“又脏又破”的长衫,不仅形象地揭示了孔乙己的社会地位,而且为下文进一步刻画孔乙己这个人物的性格特征作了铺垫。
第二次写“脸色”是在有人揭发孔乙己偷了书的时候:“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
孔乙己本是“青白脸色”,但当有人肆意耍弄他,揭他的短的时候,他就“涨红了脸”,竭力争辩,企图维护自己“读书人”的面子。
这“涨红了脸”的描写,一方面揭示了孔乙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之深,另一方面也流露了孔乙己内心的羞愧,表明他不是惯偷,而只是不得已偶尔为之。
第三次写孔乙己的“脸色”是在有人问他“你怎么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的时候:“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的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
”这“灰色”脸色的描写,表现了孔乙己因捞不到秀才而被人家取笑戳到内心隐痛时那种失望、颓唐的悲凉心理,显示了他深受封建教育和封建科举制度毒害所产生的头脑僵化、迂腐不堪的习性。
小说最后一次写孔乙己的脸色,是在他被丁举人打折了腿,用手“走”到酒店的时候:“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
”这“黑而且瘦”的脸色,加上用手爬着“走”,可想而知他是怎样在受尽了折磨之后死里逃生,苟延残喘活下来的。
当掌柜取笑他时,孔乙己只是低声应答掌柜的讪笑,露出“恳求”的眼色,显现出他横遭摧残后那种畏缩、害怕、绝望无告的心境。
这里,作者为我们描绘了一个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牺牲者的血淋淋的悲惨画面。
至此,孔乙己的悲剧形象也就大体完成了。
孔乙己的“脸色”由“青白”而“红”,再到“灰”而“黑瘦”,是孔乙己性格的逻辑发展。
作者通过对人物神态变化的描写,形象地刻画了孔乙己迂腐而又麻木的性格特征。
在教学时,我们不妨抓住孔乙己“脸色”变化这个特殊的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59b9ee7ad9431333332636336细节,来分析孔乙己这个典型形象。
2.小说是怎样表现了举人打折孔乙己双腿这一情节的?这一情节对表现主题有什么作用?
分析:有人说:“写丁举人残害孔乙己,正是从这个方面,作者对封建教育和科举制度,又作了进一步的揭露和批判。
”是的,孔乙己仅仅拿了几本书,就被丁举人私设公堂打了大半夜“打折了腿”,一脚踢出门了事,连富人家一条狗也不如!这说明丁举人这条横行一方的恶狼,是致死孔乙己的直接凶手。
他之所以敢于胡作非为,残害黎民,确实是他沿着科举制度爬上去成为“丁举人”的结果。
但是我们不能离开作品的实际来架空分析。
分析孔乙己被丁举人打断腿决不能忽视作者是怎样表现这一情节的。
这一重要情节,作品里既没有直接交代,也不是正面描绘,而是通过掌柜和酒客的平常搭话中透露出来的。
掌柜随口问,酒客信嘴答,一个漫不经心,一个毫不在意。
对孔乙己遭受那么大的冤屈和灾难,在熟识的咸亨酒店里竟然得不到人们应有的关切和同情;而对丁举人的凶残行径,却也没有谁站出来表示一点愤慨和不平。
中国封建社会里人们之间的隔膜、冷酷、麻木到了何等触目惊心、令人颤栗的地步!这是小说的高潮所在,也是作者匠心独运特别照亮主题的地方。
所以我们认为,与其说丁举人残害孔乙己是“对封建教育和科举制度,又作了进一步的揭露和批判”,倒不如说作品最后通过他残害孔乙己在社会上竟然间无反响这一点进一步显豁主题,向读者提出了一个提高人民群众思想觉悟“改变他们的精神”的迫切任务更恰切些。
3.怎样理解“短衣帮”的“笑”?
分析:《孔乙己》中传出的笑声大体有两种:一种是长衫人物和掌柜们的笑声,这笑声在孔乙己被打成残废、蠕动在死亡线上时显得特别起劲,这笑声里抖动着剥削阶级的残忍和冷酷,这笑声里震颤着“制造并赏玩别人苦痛的昏迷和残暴。
”另一种是短衣帮们的笑。
孔乙己穿的虽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站着喝酒”,说明他没有挤进长衫主顾的行列,而和短衣帮相近。
短衣帮和孔乙己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几乎处在同一层次上,那么,短衣帮笑孔乙己什么呢?
有些文章认为,短衣帮对孔乙己的嘲笑,是劳动人民对孔孟之道蔑视的感情的流露。
应该说这仅仅是笑声所包含的一个内容。
短衣帮的笑声所深蕴的内涵远非这一点。
孔乙己这样一个备受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残害的“苦人”,本应得到同样不幸人们的同情,可是,“短衣帮”却拿他逗趣、开心,给他取绰号,嘲笑他穷酸。
特别是孔乙己的最后一次露面,情景更是凄惨,孔乙己被打断了双腿,是用手爬到酒店的,他已经陷入绝境,可是店掌柜还要逼债。
面对这一人间惨象,穷苦人们仍是报之一“笑”。
作者反复描写短衣帮的奚落,表达了更深播的思想。
其一,揭示短衣帮这样的不幸人们的“病苦”,意在抨击整个吃人的封建制度。
在长期封建专制主义的统治下,封建文化、孔孟之道不只是造成孔乙己这样的悲剧人物,而且还普遍地毒害着被压迫人们,使他们陷于麻木、不觉悟的精神态度,甚至连起码的同情心也已丧失。
鲁迅着意揭出这一“病苦”,正说明要“疗救”的不只是一个孔乙己,而是整个社会。
其二,揭示不幸人们的“病苦”,目的在唤醒他们的觉悟。
鲁迅曾说,他的小说题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意在揭示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
这表明鲁迅对群众的落后不是抱着嘲笑态度,而是进行严肃的思考,探索“疗救”的方法,使群众从封建思想桎梏下挣脱出来,去担负起改造整个病态社会的责任。
4.这篇小说有哪些语句难以理解?
分析:(1)“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
便排出九文大钱。
这里的“排”字是个很生动的细节描写,值得好好体味。
“排”这个动作处在孔乙己被人们嘲笑的环境里做出,它表现了孔乙己当时怎样的心态,人们的理解是有分歧的。
比较通行的说法是孔乙己在那些短衣帮面前显示阔气,炫耀自己有钱。
对此,我有不同的意见。
理由如下:
其一,从孔乙己的思想性格来看,他不会炫耀有钱。
孔乙己是深受封建文化、科举制度毒害的下层穷知识分子,他深信“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信奉“君子固穷”。
因此,值得他炫耀的并且已经炫耀了无非是“读书人”这一身份:他不肯脱去那件又脏又破但标志着读书人身份的长衫,满口“之乎者也”在小伙计面前吹嘘“回”字的四种写法……他不可能以钱为荣,况且他也无钱去炫耀。
其二,从场合看,他也不会炫耀有钱。
孔乙己一到酒店就被人嘲弄、取笑,应该说,他很窘迫,不会洋洋自得,甚至连回敬几句的勇气也没有。
只能不予理会,怎会在此种场合显示阔气、炫耀自己呢?
其三,就钱的来路及数目来看,他也不会炫耀。
孔乙己“好喝懒做”,“弄到将要讨饭的地步了”,便“偶然做些偷窃的事”,虽然他的钱不都是偷来的,但是,在众人的眼里,他的钱是不干净的,也许他自己也知道,因此,即使有钱他也不会在众人面前炫耀,更何况他只有九文大钱,与那些穿长衫的人比,不知寒酸多少呢。
“排”字既表示分文不少,自己是个规矩人,又是对短衣帮的取笑表示若无其事,以掩饰内心的不安,活画了孔乙己拮据穷酸的本相。
应该如何去理解这个细节呢?我以为可以从两个方面去考察:
①孔乙己的这个付钱动作,是他在无端受到别人的讪笑、嘲弄,陷于很窘迫的境地,他向酒店的伙计要酒要茴香豆而同时发出的。
孔乙己面对短衣帮的取笑,自然是厌烦和不安的,但表面上又要表现出不予理会、满不在意的样子,便“排出九文大钱”。
因此,我认为这个细节是孔乙己以表面的镇定、从容来掩饰自己内心的不安。
②孔乙己“排出九文大钱”是给伙计看的,似乎告诉伙计:九文,一文不少,请看清啊。
意在表现他的“清白”,不做假。
(2)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这是《孔乙己》一文的结束语。
“大约”是表或然判断的,“的确”是表实然判断的。
一般说,这两类互相矛盾的词语是不能用在同一个句子中的。
然而,我们在这篇小说结尾处读到这个句子,不仅不认为语法和逻辑上有问题,反而觉得别有一种味道,有言尽而意未尽的感觉。
这一句话的核心意思是“孔乙己的确死了”。
“的确”是对“孔乙己死了”的肯定,而“大约”又是对“孔乙己的确死了”的揣测。
从语法上分析,“的确”是对“死了”的修饰,作“死了”的状语,而“大约”是对“孔乙己的确死了”的修饰,是全句的状语。
上面只是对这个句子本身进行静态分析,我们再从上文所叙述的情节发展来体会作者为什么要运用这一组矛盾的词语,进行动态的分析。
在小说的中间部分(即酒客议论孔乙己偷了举人家被打折了腿的一段中),已经有人说过孔乙己“许是死了”的话。
但这个揣测被推翻了,因为中秋过后,孔乙己用手走到酒店里来喝过一次酒。
从此以后,孔乙己再也没有出现过。
酒店掌柜在年关和第二年的端午还一直惦记着孔乙己所欠的十九个钱,然而到了中秋却不再说起,这就含蓄地表明掌柜对这十九个钱已不存指望了,因为掌柜已经猜测到孔乙己这回可真的“死了”。
作为酒店中小伙计的“我”,对掌柜今年“中秋可是没有说”起孔乙己的含义当然是理解的,而且又经“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他”,“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的证实,所以“我”终于断定“孔乙己的确死了”。
显然,“的确”一词,是承前文而来的,这种对孔乙己结局的交代,是完全符合“我”当时的想法的。
从孔乙己这个悲剧人物的命运来看,他在那个时代不可能获得别的结局:腿被打折,他的生计已很艰难,何况折腿以后,除了穷死,别无生路,“的确”一词是孔乙己悲剧的必然归结。
那为什么用“大约”来表示对孔乙己的确死了的猜测呢?因为在咸亨酒店里出入的人谁也没有看见过孔乙己死了的现场,谁也没有听到过孔乙己死了的音讯,人们本来就没有关心过他,所以小伙计悬想孔乙己悲惨结局时用了一个“大约”,表示一种推测。
类似这一句的形式,在鲁迅别的作品中还可找到。
例如《阿Q正传》中:“似乎确凿打在自己头上”;《父亲的病》中:“他大概的确有些特别”;《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其中似乎确凿只有一些野草”。
这类句子是有规律的,一般后面的“的确”或“确凿”一类词,常常是针对文中提及的一种说法或想法的肯定,而前面的“大约”“似乎”一类词,则常是在婉转推测的语气中。
编辑本段|回到顶部艺术构思 (1)这篇小说选取了一个独特的角度,用第一人称“我”——12岁的小伙计的口吻来写,使全文显得真实可信,产生强烈的感染力量。
“童言无忌”,一个12岁的小伙计的眼光来看待一切人和事,没有偏见,没有顾忌,因而行文比较自由,便于表达作者冷峻而热烈的思想感情“我”即是旁观者,又是参与者,从一个孩子的角度来看,他是一个喜剧人物与周围的环境极不协调,以喜写悲,是悲更悲。
(2)“当时”——1918年,封建科举制度已经废除,孔乙己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不复存在,人物,以及表现人物的故事情节就无法展开。
写20年前的故事能更好地表现主题,以“引起疗救的注意”。
(3)开头两段,描写了人物活动的环境——咸亨酒店,然后让主人公孔乙己出场,这样安排的好处是:
①使人物在一个特定的环境里活动,故事情节在一个特定的环境里展开。
这样,全文结构严密,情节集中。
②这样一个势利、冷酷、虚伪的社会环境,为我们渲染了一种冷漠的社会气氛,预示着人物悲剧的必然性。
这样一种阶级对立十分严重的社会环境,为既穿“长衫”又“站着”喝酒这一特殊身份的孔乙己的出场作了有力的铺垫。
(4)这里写的是无数次喝酒的情形。
作者是取生活中几件典型事例来写,既节省笔墨,又能刻画人物,表现主题。
(5)要是再用一段文字,侧面描写孔乙己的死,就会显得太平白、太直露,没有给读者回味、思考的余地,那么,表现主题思想的深度和广度将受到严重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