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站地区旅客出行智能定位导航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采购编号:BIECC-ZB4538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7年12月1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3一说明51.
采购单位及合格的供应商52.
资金来源63.
磋商费用6二磋商文件64.
磋商文件构成65.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询问和质疑.
76.
采购单位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7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7.
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78.
响应文件构成79.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810.
响应报价911.
磋商保证金912.
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有效期1013.
首次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0四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1114.
首次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115.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期1216.
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2五磋商及评审1217.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1218.
组建磋商小组1319.
首次响应的文件的初审与澄清.
1320.
磋商程序和要求1421.
比较与评价16222.
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20六确定成交2023.
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024.
确定成交供应商2025.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响应的权利及磋商终止.
2026.
成交通知书2127.
签订合同2128.
履约保证金21七其它2129.
其它21第三章合同格式与主要条款22第四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321首次响应书(格式)332首次响应报价表.
353首次响应分项报价表.
364首次响应偏离表.
375资格证明文件(格式)386单位综合情况一览表.
447业绩证明文件.
458组织机构配置及项目组主要人员一览表.
469技术方案、实施方案.
4710磋商文件要求的和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48第五章项目需求.
49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西站地区出站系统管理事务中心的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1.
项目名称:北京西站地区旅客出行智能定位导航系统采购项目2.
采购编号:BIECC-ZB45383.
采购内容: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五章.
4.
合格供应商: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二章1.
2条.
5.
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1)时间:2017年12月29日起至2018年1月8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
非法定工作日只能电汇或网银购买文件).
2)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608室(北四环学院桥东北角).
3)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按采购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若电汇或网银购买文件,请按下述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有关信息进行转账(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采购编号),然后在电汇单复印件(或网银转账页面打印件)上注明购买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通讯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等传真给我公司.
若需快递纸质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须加收快递费100元.
电汇或网银必须于2018年1月8日下午16:30前到账.
4)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按照采购公告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如实完整的填写出售标书记录.
供应商必须按所投包数缴纳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
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后,如果决定变更登记的信息,应在购买文件截止时间前补交齐相关费用并书面通知项目负责人,否则变更信息将不予认可.
6.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2)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月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3)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开启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510室;4)首次响应文件请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2至上述规定地点,逾期概不接收;5)最终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为同一时间,最终报价提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也为同一时间,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现场确定.
最终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提交、开启地点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开启地点;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本项目的授权代表须参加磋商.
7.
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
8.
采购人:北京西站地区出站系统管理事务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102号联系方式:朱岩/633986709.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611邮编:100083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北京学院路支行帐号:10242000000002546联系人:徐先生、贾女士联系方式:010-82376722/6733传真:010-82370881电子邮件:jowena@163.
com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1.
1项目名称:北京西站地区旅客出行智能定位导航系统采购项目采购编号:BIECC-ZB4538采购人:北京西站地区出站系统管理事务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102号联系方式:朱岩/63398670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611联系方式:徐先生、贾女士/010-82376722/67331.
2合格供应商条件:见供应商须知1.
22.
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11.
1磋商保证金:不低于总报价的2%12.
1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有效期:在规定的提交之日起90天(日历日)内保持有效13.
1首次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版文件(光盘或U盘)1份15.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期:2018年1月9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510室17.
1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月9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开启地点: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29.
1成交服务费:人民币5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4时交纳.
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送达采购单位,其他形式的质疑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5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
采购单位及合格的供应商1.
1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
本项目的采购人:北京西站地区出站系统管理事务中心;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
2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磋商"):1.
2.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所有条件,有相应服务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1.
2.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某一包号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包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
1.
2.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查询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
2.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
1.
2.
5必须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1.
2.
6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1.
3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单位或磋商小组行贿或者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
一经发现,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
1.
4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6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1.
4.
1提供虚假的资料.
1.
4.
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1.
5政府采购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参加磋商.
2.
资金来源2.
1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3.
磋商费用3.
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二磋商文件4.
磋商文件构成4.
1要求提供所需服务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供应商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
磋商采购文件共五章,其内容如下: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格式与主要条款第四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项目需求4.
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
75.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询问和质疑5.
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询问,采购单位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5.
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任何质疑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对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交的质疑文件,应在收到之日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
6.
采购单位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
1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予以发布、通知,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
6.
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单位回函确认,否则采购单位将视为其已完全知道并接受此澄清或修改的内容.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
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7.
1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首次响应,不得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7.
2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
响应文件构成8.
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首次响应文件格式编制首次响应文件,首次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首次响应书(格式)82——首次响应报价表(格式)3——首次响应分项报价表(格式)4——首次响应偏离表(格式)5——资格证明文件5-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5-2税务登记证书及纳税证明复印件5-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5-4供应商的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5-6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5-7信用声明5-8磋商文件要求的和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6——单位综合情况一览表7——业绩证明文件8——组织机构配置及项目组主要人员一览表(格式)9——技术方案、实施方案10——磋商文件要求的和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8.
2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要求,说明所提供的首次响应文件已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偏差和例外(所有偏差和例外均须写入"首次响应偏离表";对于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应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项目需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项目需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8.
3最终响应文件由供应商在磋商后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供.
9.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9.
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提供的合同项下的服务的合格性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该证明文件是首次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99.
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供应商须知8.
1的8至10.
10.
响应报价10.
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
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0.
2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分项报价表(3)上标明首次响应时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0.
3首次响应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包括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相关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
10.
4为了方便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供应商可根据本须知10.
3条的规定将首次响应报价分成几部分,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10.
5每个供应商只能有一个首次响应方案和报价.
10.
6供应商的最终响应方案/最终报价由其在磋商后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供,每个需要提供最终响应方案/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只能有一个最终响应方案/最终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最终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任何包含最终报价调整要求的响应,将被认为是无效响应.
11.
磋商保证金11.
1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
1条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1.
2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单位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其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0(4)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1.
3磋商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京津地区:支票、电汇、网银、投标担保函;其它地区:汇票、电汇、网银、投标担保函;磋商保证金的接收单位为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1.
4磋商保证金应和首次响应文件同时提交,相关要求见本须知第14条.
11.
5未按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1.
6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未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
11.
7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磋商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磋商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12.
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有效期12.
1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应在规定的提交之日起90天内保持有效,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磋商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2.
2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
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供应商也可以拒绝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予以退还.
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3.
首次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3.
1供应商应准备首次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叁份,每份首次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另外供应商还需提供电子光盘或U盘首次响应文件1份,电子版首次响应文件与纸质首次响应文件内容不符的,以纸质首次响应文件为准.
1113.
2首次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采用A4纸),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须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见),并将其附在首次响应文件中.
首次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采用A4纸).
13.
3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包括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等,必须由响应文件签字人(指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变更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13.
4首次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四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14.
首次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4.
1供应商应将首次响应文件正本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所有副本一起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正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电子版首次响应文件可单独密封包装,也可和正本一起封装.
14.
2为方便核查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应将"磋商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磋商保证金"字样,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单独递交(如以电汇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采用电汇底单复印件.
若采用网银方式,提供转账网页打印件).
14.
3所有信封上均应:1)清楚标明提交至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指明的地址.
2)注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和"在年月日时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填入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时间).
3)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14.
4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首次响应被宣布为"迟到"响应时,能原封退回.
1214.
5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单位对首次响应文件的错误提交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5.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期15.
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首次响应文件递交至采购单位,递交地点应是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地址.
15.
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首次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15.
3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期.
在此情况下,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受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5.
4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期后送达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单位应当拒收.
16.
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6.
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单位.
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补充、修改的内容与首次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6.
2供应商对首次响应文件的修改、补充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16.
3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首次响应文件做任何补充、修改或撤销(磋商小组要求的澄清除外).
五磋商及评审17.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17.
1采购单位应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开启13所有首次响应文件.
18.
组建磋商小组18.
1磋商小组根据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要求和本次采购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磋商和评审工作.
19.
首次响应的文件的初审与澄清19.
1首次响应文件的初审19.
1.
1首次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对关键条款,例如关于磋商保证金、适用法律、缴税、付款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无效响应.
磋商小组决定首次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只根据首次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购买文件信息查询、信用查询除外).
19.
1.
2资格性检查是指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首次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
符合性检查是指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首次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不能通过初审:(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2)首次响应文件未密封或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盖章的;(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包括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进行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合同条款和项目需求中的实质性要求除外).
19.
1.
3没有通过初审的首次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告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相关供应商.
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的响应.
19.
2首次响应文件的澄清1419.
2.
1磋商小组在对首次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首次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首次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首次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
2.
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首次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9.
2.
3该澄清文件将作为首次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0.
磋商程序和要求20.
1磋商20.
1.
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必须通过初审)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视情况确定.
20.
1.
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合同条款和项目需求内容,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0.
2最终响应文件(不含最终报价)20.
2.
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包括提交最终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要求和密封要求)提交最终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不按规定签字或加盖公章的文件,磋商小组将不予接受).
最终响应文件不得超出磋商小组规定的响应内容(超出规定的响应内容,磋商小组将不予接受).
磋商小组接受的最终响应文件内容和首次响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最终响应文件为准.
20.
2.
2供应商在规定的提交最终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最终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0.
2.
3供应商在提交最终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最终响应文件进行15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磋商小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最终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不一致,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在提交最终响应文件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最终响应文件做任何补充、修改或撤回(磋商小组要求的澄清除外).
20.
2.
4如果磋商小组未对磋商文件做任何变动,供应商无须再提交最终响应文件,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即为其最终响应文件.
磋商小组直接进入终审程序.
20.
3终审20.
3.
1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最终响应文件进行终审,确定其是否进行了实质性响应:(1)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经磋商小组变更后为实质性要求的最终响应文件;(2)经磋商小组变更后为实质性要求的最终响应文件是否按规定进行签字或盖章;(3)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合同条款和项目需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包括磋商后的实质性变动要求).
20.
3.
2上述任何一项不满足均不能通过终审,没有通过终审的最终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告知相关供应商.
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的响应.
20.
3.
3如果磋商文件合同条款和项目需求无任何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在磋商后也未作出任何实质性变更,则无需进行终审.
20.
4最终报价20.
4.
1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通过终审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最终报价(包括提交最终报价的截止时间要求和密封要求),供应商的最终报价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该最终报价也是供应商最终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0.
4.
2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后提交的最终报价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最终报价,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或未按规定在最终报价上签字或盖章,其最终报价视为无效,该供应商首次报价的价格将被视为最终报价.
1620.
4.
3如果无需进行终审,最终报价可和最终响应文件同时提交.
20.
5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最终报价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磋商小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最终报价的组成部分,如不一致,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在提交最终报价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最终报价做任何补充、修改或撤回.
20.
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向磋商小组提出书面退出声明(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不再进入下一程序.
采购单位应当退还该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21.
比较与评价21.
1对于按规定提交了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其进行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1.
2磋商小组在比较和评价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最终响应文件(含最终报价)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最终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最终响应文件(含最终报价)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最终响应文件(含最终报价)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该澄清文件将作为最终响应文件(含最终报价)内容的一部分.
21.
3最终报价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算术错误的更正,其响应视为无效.
21.
4比较和评审严格按照下列评审方法进行:1721.
4.
1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磋商小组根据下表中规定的各项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前三名供应商依次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对各供应商进行独立打分,所有评委对同一供应商打分的算数平均值为该供应商的最终得分(全部打分保留小数点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得分相同的,按照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得分和评审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
01包:硬件部分:序号项目评分标准一商务部分(15分)1业绩(15分)供应商近三年(2014年12月至2017年11月期间)签署的蓝牙技术开发、蓝牙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业绩;有一项加3分,最高得15分.
无业绩提供得0分.
(0-15分)提供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首页、项目内容页、签署盖章页)作为证明文件.
二技术部分(55分)1投标范围(5分)投标范围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分)投标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4分)投标范围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0-2分)2技术性能(20分)技术性能可靠性和适应性强(14-20分)技术性能可靠性和适应性一般(7-13分)技术性能可靠性和适应性较差(0-6分)3供货计划(5分)计划编制详细完整、合理,符合施工要求(3-5分)计划编制欠合理,内容有欠缺,措施欠合理(0-2分)4安装方案(15分)方案编制详细完整、合理,符合施工要求(8-15分)方案编制欠合理,内容有欠缺,措施欠合理(0-7分)5服务承诺(设有维修机构,专人定期检验、换件、小保养等条件)(5分)承诺内容全面、完善(4-5分)承诺内容有欠缺(1-3分)没有(0分)6承诺故障到现场时间(5分)小于1小时的(3-5分)大于等于1小时的(0-2分)三磋商报价部分(30分)18序号项目评分标准1磋商报价(30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02包:软件部分:序号项目评分标准一商务部分(25分)1测绘资质证书(4分)地图供应商能提供测绘资质乙级或以上证书,同时提供与地图供应商签署的针对本项目的合作证明文件.
2业绩(21分)供应商近三年(2014年12月至2017年11月期间)签署类似室内移动定位软件开发项目业绩;有一项加3分,最高得21分.
无业绩提供得0分.
(0-21分)提供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首页、项目内容页、签署盖章页)作为证明文件.
二技术部分(65分)1实施方案(30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质量优良21-30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质量一般19-20分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9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0分2质量管理及保障措施(10分)方案完全可行、非常合理、现场配合程度高6-10分方案基本可行、基本合理1-5分方案不可行、不合理0分3服务完成时间计划(15分)计划完全可行、非常合理,可提前完成10-15分计划基本可行、基本合理1-9分计划不可行、不合理0分4技术服务人员配备(10分)人员配备、计划分工合理6-10分人员配备、计划分工一般1-5分计划不可行、不合理0分三磋商报价部分(10分)1磋商报价(10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说明: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如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对其在本项目中提供的工程、服务和自身制造的货物以及其它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均不包括使用大型、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作为评标价.
其它形式下,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其评标价.
小型和微型企业须填写招标文件第四章10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19函"并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文件(包括投标人及投标产品生产商的),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
投标人须将满足上述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条件的投标分项合计,并明确列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否则不予计算价格扣除;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填写招标文件第四章10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3、节能产品: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如遇国家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调整,以调整后的最新清单为准),如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提供节能产品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节能产品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
ccgp.
gov.
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
ndrc.
gov.
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
cqc.
com.
cn)公布的现行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中(须打印清单首页及产品所在页并标注出产品所在位置),除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外,采购了节能产品的的投标在综合打分相同的情况下排名靠前.
4、环境标志产品: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
ccgp.
gov.
cn)、国家环境保护部网(http://www.
sepa.
gov.
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
cgpn.
cn)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须打印清单首页及产品所在页并标注出产品所在位置),提供了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在综合打分相同的情况下排名靠前.
21.
4.
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由全体人员签字认可.
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
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
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1.
4.
3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评审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采购单位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财政主管部门.
2022.
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22.
1凡与本次磋商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无关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2.
2在磋商和评审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响应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确定成交23.
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3.
1除第25条规定外,根据本须知21.
4条要求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4.
确定成交供应商24.
1采购人按照磋商小组推荐的顺序确定第一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前,采购单位不得与供应商就价格、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24.
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推荐的顺序确定下一名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依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5.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响应的权利及磋商终止25.
1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保留在确定成交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25.
2在采购中,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应当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
2.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5.
2.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5.
2.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有效最终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125.
3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单位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财政主管部门.
25.
4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单位说明情况.
26.
成交通知书26.
1在磋商响应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布成交结果及磋商文件,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发出未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6.
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
签订合同27.
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7.
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8.
履约保证金28.
1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
七其它29.
其它29.
1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交纳成交服务费5000元.
第22页共57页第三章合同格式与主要条款01包:硬件部分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北京市甲方欲购买乙方货物,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一、买卖合同标的物情况(如果超出表格可另附清单)序号品名型号参数颜色数量单价金额1合同总价款(小写):元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备注:二、货物包装标准:.
三、产品质量标准:.
四、合同履行地点:甲方所在地北京五、交货方式及运费承担:交货方式:公路门到门,按甲方指定地点北京市范围内,详细到货地址发货时确定.
运费乙方承担.
六、乙方供货的履行期限: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完成设备生产加工和安装.
第23页共57页七、货款总额及结算方式:1、合同总金额:万元.
2、设备安装完成后甲方应及时确认验收.
甲方收到合同设备和发票且验收通过后,于2018年4月支付全部合同款给乙方.
3、甲方将款项支付到乙方指定的以下帐号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税号:开户银行:帐号:八、产品质量验收标准及异议期限1、产品质量验收标准,按下列第(1)种方式:(1)按约定参数标准验收;(2)按行业标准验收2、甲方应在设备安装完成后7日内验收完毕,逾期无故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九、违约责任:自合同生效后,甲方或乙方中的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如果守约方的实际损失超过了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金额,违约方应按守约方的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甲方或乙方中的任何一方如果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付款义务,守约方有权拒绝履行全部或相应部分的合同义务,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十、解决纠纷方式:如双方因本合同有关内容发生纠纷,通过协商未达成一致,则在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保密条款:第24页共57页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或为履行本合同的需要,首次从对方所获得的、有关对方和/或属于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生产管理的方式方法与资料、产品技术资料、客户名单、销售渠道、企业战略,乙方的软件源代码及其文档资料、系统设计书及其他被认为是商业秘密的信息,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十二、售后服务:硬件免费保修一年(含电池),保修期外按成本价收取费用.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1、本合同壹式贰份,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以传真或扫描件方式订立合同的,以发出传真方收到对方加盖公章的传真或扫描件合同书之时为生效时间.
2、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若在三十天内甲方未按合同支付给乙方预付款,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3、如甲方未及时付清余款,乙方可随时将此货物收回.
其他未尽事宜,另签订合同.
甲方(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行:帐号:税号: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乙方(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行:帐号:税号: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第25页共57页02包:软件部分项目名称:委托人(甲方):受托人(乙方):签订地点:北京市西城区签订日期:年月日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2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XXXXXXXX项目的技术开发(该项目属/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标的技术的内容、范围及要求本合同交易内容涉及到本项目的开发、实施服务内容包括:""项目包含面向旅客在西客站地区的定位导航服务和面向北京西客站管理委员会管理人员实时了解旅客分布情况的客流感知系统,保证一《软件功能开发说明书》所列有关功能均能实现并达到甲方的验收要求,包含以下内容:(a)、采集、绘制并生成准确可用的地图数据和定位数据;(b)、开发出室内地图SDK(基于"北京通"APP的H5版),开发出蓝牙版室内定位SDK(基于"北京通"APP的H5版);(c)、开发出室内地图用户界面(H5版),并联调联测;(d)、开发出站内客流实时定位感知的可视化平台系统;(e)、提供自系统上线之日起一年内室内地图、定位软件升级维护服务.
二、应达到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具体参见一《软件功能开发说明书》,一同本合同正本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三、研究开发计划序号时间交付内容北京西客站站内的定位导航从年月日起,截止年月日1.
采集、绘制并生成准确可用的地图数据和定位数据:北京西客站站内的室内地图及定位数据制作;2.
H5版本地图SDK(适配"北京通"APP)的开发服务;3.
H5版室内定位SDK(适配"北京通"第27页共57页APP)的开发服务;4.
室内地图用户界面和导航开发(支持语音播报);6.
周边设施显示、查询、引导服务;7.
将定位导航应用对接到"北京通"APP中.
北京西客站站内的客流感知从年月日起,截止年月日1.
采集、绘制并生成客流感知系统所需要的地图数据和定位数据;2.
开发基于WiFi探针数据的Mac定位感知引擎,并能实时接收西客站内无线AP的探针数据;3.
开发基于Mac定位结果的可视化平台,该平台同时支持PC端访问和手机H5方式的访问.
备注:若有任何原因需调整开发时间,需由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决定,以书面形式确认具体时间,甲乙双方遵照执行.
四、研究开发经费、报酬及支付或结算方式(一)本合同总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圆整.
(二)支付方式:系统通过初步验收上线试运行后,于2018年4月支付已开发部分90%款项,试运行三个月后且通过终验后,支付已开发部分剩余款项.
其他部分根据甲方需要和实际开发情况确定付款金额和方式.
五、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双方约定地点完成开发和实施,配合完成系统验收.
第28页共57页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提供软件优化和技术支持维护.
履行地点:按照甲乙双方约定地点履行方式:甲方应于定位导航系统在"北京通"APP里上线1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超过15个工作日未完成验收而无合理理由的,视为已验收确认.
六、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甲方提供的供乙方研究开发所需的有关的技术及资料,乙方不得向与本开发项目无关的人员泄漏.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技术资料、研究成果中属乙方所有的内容,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
七、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的内容甲方:1.
委派相应的人员配合乙方工作,及时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协调相关单位的工作进度.
2.
及时对乙方的阶段性成果进行书面确认.
在本项目完成后,及时组织预验收.
3.
负责协助搭建本项目所需的系统环境.
4.
负责协调与甲方有关各单位的工作,促使各方完成各自承担的工作.
5.
组织本项目在甲方内部相关的培训工作.
乙方:1.
按照本合同约定积极推进并按约定期限完成本项目开发.
2.
委派合适的人员完成本项目,并每周五及时向甲方通报工作进度.
3.
根据项目进展需要协助甲方及时与各相关单位进行业务和技术沟通,必要时提供相关的资料.
4.
协助甲方进行本项目用户测试和试运行,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5.
协助甲方组织本项目的培训工作,提供培训所需的教师和教材.
第29页共57页6.
本项目预验收和正式验收前,有责任提供现场指导和技术维护.
7.
对甲方提出的技术改进意见,应予以积极采纳,并根据双方协商后的方案进行调整完善,直到符合甲方的要求.
8.
开发过程中,将所有测试及正式版本的产品均部署在甲方提供的服务器上.
9.
在支付合同款项同时,①将产品全部执行程序交付甲方.
②将产品需求报告、技术方案、概要设计、详细设计、测试报告、操作手册、系统维护手册等系统相关资料全部交付甲方.
八、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1.
乙方所完成车站室内图等全部项目成果的所有权利归甲方所有.
2.
技术秘密的使用权、转让权:甲乙双方具有独立研究部分成果的使用权,不具有技术秘密的转让权.
九、验收的标准和方式研究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达到了本合同第一、二条所列技术指标,按甲乙双方确定的标准,采用专家、用户评审方式验收,由甲方出具技术项目验收证明.
十、风险责任的承担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风险责任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本项目风险责任确认的方式为专家评审.
十一、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
违反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甲方义务中,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项目进度延迟或软件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第30页共57页并提出赔偿损失.
2.
违反合同第七条约定的乙方义务中,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项目进度延迟或软件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并提出赔偿损失.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十三、其它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正本、副本各贰份,双方执正本、副本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盖章后,本合同生效;合同执行全部结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是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包括以下.
一:软件功能开发说明书.
第31页共57页委托人甲方名称(或姓名)(签章)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联系(经办)人(签章)住所(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受托方乙方名称(或姓名)(签章)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联系(经办)人(签章)住所(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32第四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1——首次响应书(格式)2——首次响应报价表(格式)3——首次响应分项报价表(格式)4——首次响应偏离表(格式)5——资格证明文件5-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5-2税务登记证书及纳税证明复印件5-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5-4供应商的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5-6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5-7信用声明5-8磋商文件要求的和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6——单位综合情况一览表7——业绩证明文件8——组织机构配置及项目组主要人员一览表(格式)9——技术方案、实施方案10——磋商文件要求的和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第33页共57页1首次响应书(格式)致:(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___份及电子版响应文件___份:1、首次响应报价表2、首次响应分项报价表3、首次响应偏离表4、资格证明文件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6、以形式出具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元.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首次响应报价见后附"首次响应报价表".
(2)我方如成交,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第号(采购编号、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项目所有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有效期为自规定的提交之日起90个日历日.
(5)我方保证遵守磋商文件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规定.
(6)我方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之前,未曾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也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贵方或磋商小组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进行查询,我方完全接受查询的结果.
(7)我方已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文件的内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第34页共57页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或收到的任何响应.
7.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传真_电话_电子函件_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_供应商名称(全称)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银行帐号供应商公章_日期_第35页共57页2首次响应报价表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单位:人民币元包号首次响应总报价磋商保证金备注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注:此表中,首次响应总报价应和3中的总价相一致.
363首次响应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包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明细项目数量单价金额合计金额产品制造商/服务提供商是否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备注010203合计总价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的价格合计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盖章):日期:注:1.
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
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3.
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可另页描述.
4.
供应商可对以上表格进行调整,但其分项报价的内容应至少包括上表中的内容.
5.
如出现分项报价表中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内容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不一致或分项报价表中未表明是否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时,则在评审时视为非"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
374首次响应偏离表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包号:序号磋商文件章节及条款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偏离说明除磋商文件第四章以外,供应商应申明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每一章的响应情况.
对于无偏离的章节,只需在说明中写明"完全响应"、"无偏离".
如有偏离,则应对偏离的条款逐条进行说明.
对于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应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技术需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需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盖章)日期:385资格证明文件(格式)5-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说明:提供复印件.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应签署本人姓名.
可提供"三证合一"形式的新版执照.
5-2税务登记证书及纳税证明复印件说明:提供复印件.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自然人应提供个人缴税凭证并签署本人姓名.
纳税证明应提供首次响应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截止日前3个月内依法可以不缴税的,应出具相应的说明).
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税务机构开具的证明等.
提供"三证合一"形式新版执照的,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
395-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供应商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采购,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年_____月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_被授权人签字_供应商盖章:附: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传真:注: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提供此项.
405-4供应商的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说明:1、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本单位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如供应商无法提供2016年度审计报告,则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银行资信证明须提供银行在首次响应文件规定提交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可不受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
若提供的是复印件,磋商小组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3、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4、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如供应商采用了投标担保的方式出具了投标担保函的,则无需提供此附件内容.
415-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说明:提供首次响应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记录(可提供复印件).
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25-6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如果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经届满),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签字):_____供应商(盖章):_____日期:_____435-7信用声明在首次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我公司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单位或评审委员会可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进行查询,我公司完全接受由此查询的结果,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签字:公司盖章:日期:附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对自身查询结果的截图.
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时间应在首次响应截止时间前7日内.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对自身查询结果无记录的,可不提供截图.
OneTechCloud(易科云)是一家主打CN2等高端线路的VPS主机商家,成立于2019年,提供的产品包括VPS主机和独立服务器租用等,数据中心可选美国洛杉矶、中国香港、日本等,有CN2 GIA线路、AS9929、高防、原生IP等。目前商家针对全场VPS主机提供月付9折,季付8折优惠码,优惠后香港VPS最低季付64元起(≈21.3元/月),美国洛杉矶CN2 GIA线路+20Gbps防御型VPS...
以前我们在参与到云服务商促销活动的时候周期基本是一周时间,而如今我们会看到无论是云服务商还是电商活动基本上周期都要有超过一个月,所以我们有一些网友习惯在活动结束之前看看商家是不是有最后的促销活动吸引力的,比如有看到阿里云年中活动最后一周,如果我们有需要云服务器的可以看看。在前面的文章中(阿里云新人福利选择共享性N4云服务器年79.86元且送2月数据库),(LAOZUO.ORG)有提到阿里云今年的云...
标题【萤光云双十二 全场6折 15元/月 续费同价】今天站长给大家推荐一家国内云厂商的双十二活动。萤光云总部位于福建福州,其成立于2002 年。主打高防云服务器产品,主要提供福州、北京、上海 BGP 和香港 CN2 节点。萤光云的高防云服务器自带 50G 防御,适合高防建站、游戏高防等业务。这家厂商本次双十二算是性价比很高了。全线产品6折,上海 BGP 云服务器折扣更大 5.5 折(测试了一下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