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流网络IDC数据中心服务器托管协议南通亿流网络有限公司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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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甲方:乙方:南通亿流网络有限公司为规范乙方所提供的网络资源服务及相关客户服务的品质,使甲方能够有效监控乙方的服务,保证甲方所获得的服务品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仅对甲方所获得的服务品质和相关的经济惩罚责任作出有效约定.
第一条网络联通性保证"网络联通性"是指甲方托管于乙方数据中心的网络设备同INTERNET是否联通.
"网络联通"是指:乙方分配给甲方的网络端口可以与INTERNET相联通;"网络不联通"是指:乙方分配给甲方的网络端口与INTERNET不联通.
"网络不联通"包括由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设备不联通的时间(分钟数),但不包括由以下原因导致的甲方网络系统不联通:甲方设备的故障(软件升级、系统维护)所引起的;由于甲方设备运行过程中携带病毒等安全隐患问题所引起的;乙方经甲方同意进行维护(系统重新启动、软件服务终止等)所引起的;任何甲方的电路或设备所引起的;甲方的应用程序或疏忽的安装活动所引起的;乙方所在数据中心网络设备升级、调测、调整,以及"ChinaNet"的骨干网络升级、调测等所引起的;甲方发现网络不联通的5天之内未向乙方报告的情况.
乙方保证甲方网络系统99.
9%(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联通性,即每月不联通时间少于44分钟(四十四分钟).
乙方如果在任何一个月中不能达到第一条第3款的服务品质,乙方将免收甲方的当月服务费,由于机房原因或特殊原因除外.
第二条电力持续供应保证"电力的持续供应"是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市电或UPS电源具有电力;"电力中断"是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市电及UPS电源同时不具有电力.
"电力中断时间"包括由乙方造成的甲方网络电力中断的时间(分钟数),但不包括由以下原因所引起的电力中断:甲方的网络设备不符合中国邮电公用通信网络的技术接口指标和中断通信的技术指标、电器特性和通信方式所造成的电力供应中断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机房所在地电力供应单位的市电中断;甲方设备功率总和超过额定供电功率引起的电力中断;乙方所在数据中心电力调测、调整等引起的;甲方发现网络电力中断的5天之内并未向乙方报告的情况.
乙方保证甲方网络系统的电力的持续供应99.
9%(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可用性,即每月电力中断时间少于44分钟(四十四分钟).
乙方如果在任何一个月中不能遵守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的服务品质,乙方将免收甲方的当月服务费.
第三条初装保证初装服务项目电力供应的安装网络联接的安装初装工作时间保证主机托管在甲方把网络设备送达乙方公司所在地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架连通上INTERNET.
3、若乙方未能按照上述规定完成初装工作,乙方将退还该次初装工作收取甲方的初装费.
第四条紧急情况报告保证乙方将通过甲方选择的方式(电话、EMAIL、传真)向甲方指定的联络人提供"紧急报告".
乙方可进行紧急情况监测的服务包括甲方网站系统中:WWW服务是否正常运行EMAIL服务是否正常运行FTP服务是否正常运行乙方的"紧急报告"将在乙方判断甲方不能得到乙方服务的15分钟之内通知甲方.
乙方未能履行"报告保证"时将根据甲方的要求,扣减当月服务费用中一天的服务费用.
甲方需负责向乙方提供指定联系人准确的联络信息以便乙方与其联络.
当由于甲方的疏忽造成甲方所提供的指定联系人的联络信息已经过时或不准确或(在应用服务协议中所定义的)不可抗力的原因,乙方将解除"报告保证"的责任.
若甲方预先发现服务中断,有义务在15分钟之内通过技术支持热线通知乙方,以便于乙方及时寻找和排除故障.
甲方每天最多只能获得一次扣减权,不论乙方一天中有几次未能履行"报告保证".
第五条客户服务代表保证乙方客户服务代表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服务咨询初装工作受理及受理结果反馈服务变更受理及变更结果反馈投诉监督及处理情况返馈缴费咨询及办理系统配置变更受理保证为甲方指定至少一名客户服务代表负责甲方的售后服务工作.
第六条技术支持保证乙方技术支持工程师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服务器系统状态监测紧急情况通知授权下的服务器操作技术问题咨询乙方技术工程师每日24小时,每周7日,每年365日工作.
甲方需要委托乙方工程师直接对其服务器进行操作时,需要向乙方工程师书面授权.
甲方需指定1-2人为其授权人,只有授权人有权利要求乙方工程师对其服务器进行操作.
书面授权必须有甲方授权人的签字.
当甲方授权人无法以书面形式授权时,可以通过电话向乙方工程师授权,电话内容将被记录,操作完成后需补交书面操作授权书.
第七条技术操作保证乙方工程师在得到甲方授权后方可对甲方系统进行授权的操作.
乙方不承担由于甲方授权操作而对甲方系统所产生的任何影响及其责任.
第八条投诉保证甲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对乙方及乙方某个员工的相关工作质量投诉:网络品质(由于机房原因除外)客户服务质量技术支持质量乙方在其客户中心设立投诉专人受理甲方投诉.
乙方在受理甲方投诉后的二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第一份书面形式的投诉处理情况报告.
第九条不可抗力本协议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包括: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停电、政府行为;电信线路被人为破坏或ChinaNet的线路、设备因调试、扩容所引起的中断;电信政策变化.
当由于上述不可抗力原因而使乙方无法履行保证时,乙方不承担上诉保证所涉的责任.
第十条服务内容、费用及支付方法1、本合同所涉及的费用包括一次性费用和连续支付的月费,其涉及的金额一律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2、本合同涉及的一次性初装费用共计_元/台(包括分配壹个独立IP地址)3、甲方采取_的方式付款.
在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将_元支付乙方.
4、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甲方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应支付的费用全部支付给乙方,否则合同将自动作废.
5、以后甲方将于每(月/季/半年/年)日之前支付该(月/季/半年/年)的租费共计_元.
6、如甲方付款逾期,除补交应付金额外,其拖欠的天数按应付金额的0.
5%另付滞纳金.
如果甲方拖延付款超过10个工作日,乙方将终止甲方的全部服务,欠费期间内甲方不得将服务器搬离机房.
待甲方补足甲方应缴的欠费及应补缴费用的0.
5%滞纳金后,再行恢复对乙方的服务.
第十一条网站备案与安全管理1、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所有网站需先备案后接入,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
甲方承诺并确认:提交的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当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请及时到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乙方有权依法对接入网站进行关闭处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甲方作为服务器托管、管理、使用者应切实履行好网络及信息安全相关义务.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相关网络及信息安全事故,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1、本协议有效期年,协议期满,甲乙双方自行协商是否续签.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因乙方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其在本协议中的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乙方权利/义务的承受者,但乙方应保证甲方在本协议中的权益不会因此而受到不利影响.
甲方作为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主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出现甲方在服务器中运行不良内容而被查封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不履行退款义务.
乙方有权利收集甲方服务器上的资料以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
由于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如个人原因、拖欠使用费等),或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本合同,乙方除有权向甲方索赔外,并有权终止本合同,托管费用不做退还.
在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应在三日内将其服务器及附属设备搬离机房,否则乙方有权进行处置并且对该服务器及附属设施的丢失或者损坏不负任何责任.